第二百五十六章 重获新生(番外)
一步、两步、三步,慢慢地,慢慢地她觉得越来越冷。冰冷的海水,漫过她的小腿,渐渐地,下半身的裤子已经湿透。她不作半分停留,继续向着海中走去。
她失魂落魄,脑子里乱糟糟的,不停地重复播放着这一年来的点点滴滴。求死的意识已经占据了她的大脑,无从摆脱。此时,她忘了家里嗷嗷待哺的女儿,忘了含辛茹苦将她养大的父母,忘了与她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忘了生活当中一切对她好的人。只记得那个负心的人,只记得恨,把自己往死路上逼。
她打了一个冷战。海水已经浸透她的上衣,冷冰冰的海水将她包围。她的心就像泡在海里的浮草,苍白无力地渐渐冷却。她把自己丢掉了,也把自己的心放在了冰冷的海里,沉沦着,即将永坠黑暗。看不到光明,她的眼里,只有那白茫茫的海水,仿佛在呼唤着她,要她永远葬身于此。
她突然哭了。泪水划过脸庞,滴落在海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差那么一点点的距离,她就可以永远永远地睡在大海的怀抱里了。她全身都已经僵硬,再也无力气回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无边的海水,一点一点地由脖子再到下巴,慢慢地漫过头顶。她的呼吸都将要停止了。
可是她却没有一丝的恐惧,死,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解脱。再见吧,世上的一切,她再无半点留恋。她的女儿,她父母会照顾得很好,她累了,请允许她做一回懦夫,逃到那个再也无人找得到的地方去吧。
就在她的世界陷入黑暗,生命一点一点远离她的时候,突然传来了呼喊着她名字的声音,那是一声声怒吼,撕心裂肺,仿佛花尽了那人所有的力气。声音穿过重重的海水,最后化做一丝丝音符,钻进了她那被海水填满的耳朵里。
是谁,是谁在呼喊着她?她想睁开双眼,再看一次这个让她心生厌倦的世界,她想看看,是谁这个时候还惦记着她。可是,她的眼皮上似乎被万重山压着,再也动弹不得。她想扯着嘴角嘲笑一下自己,只可惜,她再也笑不出来。哪怕是嘲笑、讥笑一下自己,也无能为力。她的脸已经僵硬成冰,她将要与世长绝。
“兰兰!兰兰!”她那将要被海水冲走的身体让人给托了起来,那人将她连拖带拽,将她死死拖拉上去。一步一步地,她离海水越来越远。冰冷慢慢退去,她昏昏沉沉地,一连吐出好几口海水。原来嗡嗡作响的耳朵,现在听力也慢慢变得清晰起来。“兰兰!兰兰!”真的是有人在叫着她的名字。是谁?到底是谁?
她努力着想睁开眼睛,突然,一道白光向她袭来,将她张开一条小缝的眼睛刺着发疼。她心中一慌,把眼睛再次闭上。“咳,咳,咳!”她咳得上气不接下气,将肺里仅存的氧气都咳了出来。眼前一黑,再次陷入了黑暗。
“兰兰,兰兰!你醒醒!你这是何苦呢。一声不吭的,你这是在干什么啊?你的女儿,你不要了,你的父母,你也不要了。你有勇气去死,可是却没有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你真是一个懦夫,你真是一个可怜虫。你快点醒来,你女儿还在家里等着你回去!你给我醒来!”那人一边说着,一边用手在她的胸口上有规律地施着压力,把她腹内的海水挤压出来。如果不是她的大动脉处有着浅浅的跳动,那人估计要给她做人工呼吸了。
她身上的衣服湿漉漉地贴着,岸上的风一阵阵吹来,往她全身的毛孔钻去,终于,她有了知觉。她伸手摸了摸,手上抓起了一把沙子。脑子里一片空白,她这是在哪儿?又是谁在呼唤着她?
她用手挡住头上的太阳,艰难地睁开双眼。一下,两下,她的眼睛眨了又眨,终于可以看清周围。眼前那个满脸焦急的人就是刚才救她一命的人。她一见到那人,眼泪再也无法控制,哗哗地流了出来。
她是造了多大的孽才会活成现在这个样子啊?而造成这一切的人偏偏就是她自己。所以她才要寻死,她无法原谅,内心的鄙夷,让她无处可逃。
眼前的人,正是她日夜相处的同事。她现在还记得当初他刚进公司时的青涩。如今,他已经退
褪去当年的稚气,成为了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那年,她对他的淳淳教导,让两人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这个人见证了她的失败人生,知道她所有的苦衷,所有的后悔,所有的过错。也正是因为他对她的了解,才会在今天一直尾随着她,把她从深渊拉了回来。
“阿才,你干嘛救我?我想死,我想死啊!呜呜呜!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没脸再活着,你不该救我的!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她头发湿答答的,散在脸上,浑着泥沙,渗着海水,再加上眼泪冲刷出来的两道沟渠,“糟糕”两个字已经不能形容她现在的样子。眼泪鼻涕融合了在一起,她这个时候看起来真像是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婆子。
“兰兰,你糊涂啊!你才多少岁?你的女儿才多大?你不能活在以前的阴影里,完全不顾亲人的感受,这样做是不负责任,是在逃避,是无能!你再想想,你如果说这是一个错误,那你就从头再来过,你把女儿带到这个世上,没有好好爱护她,反而让她受苦,你怎么对得起她?你醒醒吧!那个男人不是你的唯一,你该走出去了!”
“呜呜呜,啊——说得容易,可是我做不到!我无时无刻不在后悔,当初如果不是我贪玩不爱惜自己,怎么会怀上孩子,怎么会嫁给他?一切都怪我,都是我的错。我恨他,更恨我自己!”她擦了一下脸,手上的沙子沾到了脸上,看起来青一块,白一块,黑一块,狼狈不堪。正如她此刻的心情。五颜六色,生不如死。
“你死了是一了百了,但是你的父母呢?你的女儿呢?你是独生女,你要爸妈白头人送黑头人?你死了,你也是把他们的命给带走了。你的女儿还这么小,你是不是也要把她的命给带走?你没有错,你父母没有错,你女儿也没有错,错的人是他。可是他这个时候正在干嘛?你死了,他会为你伤心吗?你自己想一想,如果还想死,那我就不拦你。等你女儿长大了,我会告诉她,她有一个不负责任的妈妈,有一个狠心丢下她的妈妈,有一个自私的妈妈。兰兰,你想清楚了,我说到做到。”
“你!啊——啾!啊啾!阿才,没想到你的心也会这么狠!我,我,我错了还不行吗?以后你可别告诉我女儿这件事。我以后不做傻事了。”她眼巴巴地看着他,生怕他真的会告诉她女儿,她有一个这么没用的妈妈。
“好,只要你不再做傻事,这件事保证不会再有第三个人知道!起来,我扶你,回去吧。你这个样子回去,可能会把你爸妈吓得够呛。这附近有没有你熟悉的人,先去那里收拾一下再回家?”
“我有一个朋友住在对面那栋白色的大楼里,我去那里找她。我就跟她说我不小心掉海里,然后让你给救了吧。你得保证这事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不然我可不会放过你!”
“放心吧!连我你都信不过吗?快走吧!”
死,没死成。她的这一生,真够失败的,一夜情,一击即中,迫不得已,跟不爱自己的人结了婚。她拼死把女儿生下来,换来的却是那个人的不闻不问,没有半点温暖,到最后自己还得了产后抑郁症。想死,也死不成。她的前半生,就这样废了。
幸好,她迷途知返,劫后余生。人们常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那次寻死不成后,让她大彻大悟。既然婚姻没有感情,那她就不要这个婚姻。她净身出户,只身带着女儿走出那个家。她什么都不要,只求他放她一条生路。她会一个人把女儿养大,会给她世上最好的东西,会把她培养得很好,只求与他再无瓜葛。
在原来的公司已经呆不下去。别人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她总觉得如芒在背。她怕,怕在上班的时候,有人在悄悄地议论着她。她也怕,怕别人知道她离婚后露出可怜她的眼神,更怕看到的是有些人脸上那幸灾乐祸的表情。不得不承认,是她太懦弱,是她太敏感,是她忍受不了别人的眼光,哪怕是一点点的风吹草动,也能让她心惊胆颤半天。所以她干脆辞职,另找出路。
“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天无绝人之路,她在父母的支持下,与人合作开办一家公司,慢慢地学着做起了属于自己的事业。女儿从小开始爸爸就对她不闻不问,所以在她离婚后,也没有给她惹麻烦,乖巧懂事,成为了她所有的精神支柱。她一个人,反而活出了别样的精彩。
这个世上,除了她的父母和女儿,她最感激的人就是阿才。如果那天不是他在,她已经化作海里的一缕孤魂。所以在她事业稳定之后,就让他过来帮忙,把自己的半壁江山交给他打理,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那年,那天,发生的那件事,已经在海水的冲刷之下,永远消失不见。如今的她,事业有成,女儿懂事,还在前些日子里找到了真正懂她怜她爱她的男人。人生,在不知不觉当中圆满了。海水苦涩的味道,已经在她的脑海里淡去,她尝到了这个世上最甜蜜的味道。她坚信,未来会更好。
第二百五十七章 现实梦境?上(番外)
八月底,许昕本以为已经过了旅游最旺的时间段,但是眼前排队登机的两条长龙告诉自己,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确切地说,这是短时间内第二次印证了自己的错误,三个小时之前,在拉萨登机的时候,已经证明过一次了。
飞机从拉萨起飞,经停沙城,飞往青城。本以为要在沙城机场候机厅待上至少一个小时,但是许昕去了趟洗手间后,刚在登机口旁边的等候区坐了十几分钟,书才看了没几页,广播里就通知登机了。
队伍排得实在有些长,两条直线容纳不下所有人,还在队伍末尾拐了个弯,又排出去不短的距离。许昕抬头看了看,估计全部检票进去还要几分钟时间,所以自己还是在座位上再安心看一会儿书吧。说来惭愧,出门都半个多月了,随身携带的一本书却还没有看完,书皮封面倒是不出意外地磨损折皱了许多。
“我又登机了,很快起飞,后会有期。”许昕是最后一个登机的人,放好行李在座位上坐下来之后,他给丁蕊发了这样一条短信,随即关闭了手机。
在西藏这段时间,因为高原反应,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好觉。虽说从拉萨到沙城时已经睡了一路,但是重新登机之后,许昕还是一坐下便感到睡意侵袭,很快又进入了梦乡。
许昕和丁蕊本来的计划是从沙城出发,坐火车慢慢晃悠到拉萨,这样可以有一个海拔从低到高逐渐适应的过程。火车票都已经提前订好了,但就在许昕从青城前往沙城的半途中,丁蕊告诉他事情有变:原本已经提前跟领导说好的休假不得不推迟一周,而且休假时间也由原来的两周压缩到了一周。那么,为了能在西藏多玩两天,只能退掉原来的火车票,改为乘飞机前往。
这样的变故对于许昕来说倒是无所谓的事情,多出来的一周时间,自己可以在沙城好好转转,重温一下大学时期的美好时光。许昕去大学母校待了两天,一条路一条路地走遍了校园每一个角落,去上学时经常上课的教室里坐了坐,吃了以前在学校时常去的几家饭店,还和学弟们一起打了会儿篮球……周末约了两个在沙城工作的同学小聚,一起去体育场看了场足球比赛,吃饭时畅谈了大学时期一些难忘的回忆和毕业后各自的有趣经历……去了一个学弟工作所在的周边小镇,跟学弟一起泡泡温泉游游泳,喝喝小酒吃吃鱼……
在沙城机场候机准备前往拉萨的时候,原本还担心许昕一个人待在沙城会很无聊的丁蕊,在听许昕讲述完自己充实而愉快的一周之后,感觉心安的同时又有些嫉妒。本来领导是要取消她的休假,在她据理力争并保证加班加点,尽量用一周时间完成两周的工作量之后,领导才又同意了她的请求。所以这一周,她是在高强度的工作节奏和超负荷的工作量中度过的。
飞机正点起飞时间是晚上九点三十八分,而就在他们以为马上要登机的时候,最不想听到的航班延误通知却适时通过广播传到了他们耳中。只说了因为天气原因暂时无法起飞,具体起飞时间待定,让乘客不要离开候机大厅,随时留意广播通知。
在来机场的路上,丁蕊就一直念叨着千万不要延误,此时听完广播,想到每在沙城耽误一分钟,可以在西藏玩的时间就少一分钟,她杀人的心都有了。看到丁蕊义愤填膺的样子,许昕连忙安抚她:在中国航班延误才是正常的,所以如果正点起飞了,反而可能不是什么好事情;再说既然没通知具体延误多长时间,说不定半个小时,顶多一个小时之后就能飞了。
在许昕的一番劝导之下,丁蕊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最后竟还反过来安慰许昕说好事多磨,让他不要上火。万幸,飞机只延误了两个小时,在午夜十二点之前,许昕和丁蕊总算离开了沙城。飞机起飞之后,丁蕊的脸上才又露出了笑容,许昕也终于轻松了下来。
可能是之前一周的工作确实太累,飞机刚一起飞,丁蕊就靠在窗口边上睡着了。现在已是名副其实的三更半夜,但是许昕却全无睡意。虽然已经在沙城玩了一周,可真正在前往拉萨的飞机上坐下后,许昕突然觉得恍惚起来,感觉很不真实。
看着窗外渐远渐小的城市霓虹,丁蕊就在自己身边,想到两个多小时之后他们就将一起到达向往已久之地,许昕的眼前不禁模糊起来。他收回自己望向窗外的视线,抬手点亮了阅读灯,还是尽量不要沉入到回忆当中,集中精力看会儿书,或许可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飞机即将到达拉萨贡嘎机场,请各位旅客调直座椅靠背,收起小桌板,系好安全带……”
因为思想上一直在做着斗争,所以在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里,许昕虽然眼睛一直盯着书本,可是实际上他总共也没看上几页,看过的也基本上不明所以。扭头看了看丁蕊,睡得很踏实,一路上动都没动一下,一直保持着斜靠在窗口边上的姿势。
“嗨,该醒醒了。”许昕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丁蕊,此时飞机已经降落在跑道上开始滑行,而丁蕊还没有要自己醒过来的意思。
“到了吗?”丁蕊坐直身子,转着圈扭动几下脖子,问完后又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是啊,外面好像在下雨,刚才广播说拉萨现在室外温度只有九度。”
“呀!托运之前忘记拿出件厚外套了,不会感冒吧。”丁蕊说完后搓了搓自己的胳膊,像是现在已经感觉到了寒冷似的。
“不用担心,我带了件外套放在上面行李架上,而且候机厅里应该不会冷,出去之前取了行李,把厚衣服拿出来穿上就行了。”
一走出机舱,许昕就感觉被自己刚刚说过的话打了脸,不禁怀疑起飞机上的播报是否准确,因为外面冰凉的空气让人感觉温度好像是在零下。许昕赶紧把拿在手上的外套递给丁蕊,两人加快脚步,要尽快去把行李取了才好。
贡嘎机场距离市区有大概一个小时车程,虽然此时是凌晨两点多,但外面疾风骤雨,车子只能开得比平时还要慢一些。等到达事先预订好的酒店时,已经将近凌晨四点。刚一进酒店房间,许昕就连打几个喷嚏,喉咙也开始有些难受了。
“在机场的时候,我说外套让你自己穿,你非得给我。你快点先去洗个热水澡吧,让水烫一点,洗完后吃点感冒药,幸亏我提前准备了。”房间内的空气也是冰凉的,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是酒店的被子都是很厚的棉被。丁蕊发现房间里没有空调,怕盖上这厚厚的棉被还是会冷,于是又从柜子里把两条备用的也拿出来,一张床上放了一条。
“放心,没什么事儿,睡一觉起来就好了。”虽然丁蕊说话的语气里满是责怪,但是许昕知道她是在担心自己。以前读书的时候就是这样,好话不会好说,现在都毕业几年了,风格还是没变。
许昕显然对自己的情况太过乐观了。虽然一夜安眠,但是临近中午醒来的时候,许昕感觉自己的全部体重好像都集中在了头上。倒不是很疼,但是昏昏沉沉的没有精神,更难受的是嗓子像被很多根针在扎一样,用舌头舔一下都能感觉到密密麻麻的炎症颗粒。
丁蕊已经先于自己起来了,正在用电热水壶烧水,她坐在桌边翻看着许昕带来的书,等待着水开。
“你什么时候起的?”许昕从床上坐起来,晃了晃自己沉重的脑袋,希望能够把自己晃得清醒一点。
“醒了啊,我也才起没多久,刚刚洗漱完。你感觉怎么样?”丁蕊说着话的时候水开了,她说完后拿起水壶倒了两杯水,端了一杯过来递给许昕。
“还行,头稍微有点晕,嗓子也有点疼,多喝点开水就好了。”许昕接过丁蕊递来的水杯,他怕丁蕊担心,所以尽量轻描淡写地说道。
“看来你真的有点感冒了,赶紧起来洗漱一下,然后我们出去找点吃的,吃完饭后你再吃点药。”丁蕊听到许昕说话的声音有点变了,把手背放到他的额头上试了一下,感觉只是稍微有一点点发热,也就没太担心。
“好的,这就去。”许昕把杯子放在床头柜上,刚烧开的水有点烫,还是等洗漱完再喝吧。
“您好,先生,请问您要喝点什么?”“您好,女士,请问您要喝点什么?”
许昕感觉到机舱里一阵轻微骚动,睁开眼睛抬头看了一下,刚好迎上女空乘热情的笑脸。自己刚刚不是在拉萨的酒店房间里喝水吗,怎么一眨眼又在飞机上了。
“先生,您要喝点什么,我们有果汁、可乐、咖啡……”
“给我一杯开水吧,谢谢。”没等空乘小姐说完,许昕便微笑着回答道。
第二百五十八章 现实梦境?中(番外)
刚才的水才喝了两口,嗓子刚感觉舒服了一点。许昕接过空乘小姐递过来的杯子,喝之前不禁舔了舔嗓子,还好,现实中的自己嗓子并不疼。喝完杯子里的热水后,许昕才真正清醒过来,奇怪,刚才做的梦不正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吗,为什么会在梦中又一次重现呢。许昕闭上眼睛认真回忆着刚才的梦境,想看看梦与现实是否能够对得上。
“我本来是按照两周时间做的攻略,现在倒好,只有一周时间了,得重现规划一下。”丁蕊说完后喝了一大口甜茶,这已经是第二壶,相比之下藏面就显得很难吃了,丁蕊只勉强吃了几口,面汤倒是喝了个精光。
“嗯,都听你的,我跟着你混。”许昕也不喜欢吃这藏面,而且现在头昏脑胀,实在没什么胃口,所以他也只比丁蕊多吃了一点点。
“拉萨我们至少要留两到三天时间,今天算是已经过半了,也就是说我们最多只有四天时间去其它地方,来回都算上。”
“其实一周时间都在拉萨也是可以的,既然时间有限,我们也不必那么赶,要玩就玩得充分一点,悠闲一点嘛。”
“可是好不容易来一趟,不多玩几个地方多可惜。”
“如果你感觉玩得不够过瘾,以后可以再找机会来呀,我随时奉陪。”
“哎呀,都怪我们领导,烦死了!不管了,先把拉萨想去的地方都去了再说吧。”
“对嘛,出来玩就要放轻松,如果玩都要弄得东赶西赶,那还不如留在公司加班呢。”
“也是,那我们先想想下午去哪儿。还是先回酒店吧,你赶紧回去把药吃了,我听你这说话的声音实在是别扭。”丁蕊说完后便起身去结帐,结完后和等在一旁的许昕一起走出了餐厅。
“你要不要也吃一点预防一下,别回头再被我给传染了。”许昕吃完感冒药,听到正在阳台上晒太阳的丁蕊咳嗽了一声,开始担心起来。
“那你离我远点就好了,要不我们两个分开玩儿?”
“好主意啊,不仅可以分开玩儿,还应该分开睡呢。”
“一边去,谁跟你一起睡了!”
“嗳,咱俩一起睡过那么多次,别说你都忘了哦。”
“滚!”
许昕和丁蕊两个人实在太熟悉了,熟到很多次一起出去玩的时候,有时条件不够只能同床共枕,但是仍然能做到秋毫无犯。他们也曾讨论过这个问题,彼此都坦言心里其实有过非分的想法,但就是因为太熟了,实在下不去手,为此两人还都怀疑过对方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许昕和丁蕊是大学校友,两人同级不同专业。大二上学期,两个专业有一科是混在一起上的,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
有一天上课路上,许昕看到一男一女在路边一棵大树下争吵,好像是在闹分手。分分合合本来没什么可看的,这样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但让许昕停下脚步的是这棵树。就在前不久,自己的女朋友也是在这棵树下跟自己提出分手,难不成这是一棵分手树。
想到这里,许昕不禁苦笑了一下,这时候上课铃声把他从回忆与联想当中拉了回来。于是他又匆匆瞥了一眼树下的男女,然后便赶紧往教室跑去。
到教室门口的时候,老师正在点名,许昕蹑手蹑脚地在最靠近后门的空座位上坐下来,刚一坐下老师就点到了自己的名字,着实幸运。点到另一个专业的学生时,只有一个名字老师念了三遍也没人回应,于是被老师记了旷课。
课上了大约快三分之一的时候,许昕迷迷糊糊刚要睡着,突然被在旁边座位上坐下来的人惊吓了起来。仔细一看,女生红着眼睛,脸上还能看出泪痕,这不正是刚刚在大树底下闹分手的那一个嘛。女生坐下后便低着头,眼睛直直地盯着空空的桌面出神,课本都没有拿出来。
“喂,同学,你是不是叫丁蕊,刚刚老师点名了。”许昕也不知道自己干嘛要多管闲事,见女生没说话,他又接着低声说道:“老师给你记了旷课,你课间的时候可以去找一下她,至少可以改成迟到。”女生仍旧沉默不语。许昕觉得有些自讨没趣,无奈地朝门外看了一眼,正好对上走廊里站着的一个男生恶狠狠的目光。
许昕猛然间被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后认出是在树下跟女生争吵的那个人,心想这男的该不会是误会了吧。于是许昕又对女生说道:“你男朋友在门外走廊里站着呢,看他的眼神像要杀人似的,你要不要……”
本来是要女生跟那男的解释一下,他们两个并不认识,结果还没说完,女生就用双手拉住许昕的胳膊,紧接着把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得,这下不用解释了,许昕感觉男生的目光已经化成了刀子,正在背后对着自己一阵猛捅呢。
“后面的两位同学,正在上课呢,注意一下影响。”本来还没人看见,被老师这么一说,教室里全部人都回过头来,看到了靠在一起的两个人。许昕觉得实在有些尴尬,自己都不认识这位把头靠在自己肩上的还不确定是不是叫丁蕊的女生,但现在的情况是有口难辩了。
老师说完后又过了一会儿,女生才慢慢把头移开,手也放开了。教室里一阵骚动,坐在旁边的同学坏笑着对许昕说:“行啊你小子,才刚刚分手就找到新女朋友了,也不介绍给我们认识一下。”
许昕连连摆手,但是他自己也知道,这会儿说什么都不会有人相信的。教室里重新安静下来后,许昕又朝门外看了看,走廊上的男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许昕只觉得后背一阵发凉。
“刚才不好意思。”下课后,女生对许昕说道,脸稍稍转向了许昕,但眼睛并没有看着他。
“喔,没关系的,不过我觉得,你回去后最好跟你男朋友解释一下,不然我怕哪天走在路上会莫名其妙被人打。”许昕说话的时候笑呵呵的,他倒不是真担心会被打,只是觉得女生情绪太低落,想说点有意思的话。
“我没有男朋友,半个小时之前已经分了。”女生的话不带一点情绪,听起来很坚定,不像是刚刚分手的人。
“许昕,给介绍一下吧,这什么情况呀?”上课时说话的同学这时凑到了许昕身旁。
“没有情况,你别瞎打听了,回去跟你说。”许昕说着一把把凑过来的同学又推了回去。
“上课时听你同学说,你也刚分手不久,是这样吗?”女生这次是看着许昕说的,说完后也一直盯着许昕没有把目光移开。
“可不是嘛,你说巧不巧,就在你们吵架的那棵树下分的。”许昕被女生一直盯着看,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说完后赶紧转移了视线。
“既然这样,如果刚才那个男的再来纠缠我,我就找你出来打发他了,反正他刚才也已经误会了。”
“这倒没什么问题,不过如果我真被打了,你可得负责带我去医院。”
“放心,他没那个胆。你说得对,我要去找一下老师。”女生说完后,就离开座位到讲台上去找老师了。
许昕坐在座位上看着讲台上正和老师说话的女生,心想:这叫什么事儿,跟编故事似的。
第二百五十九章 现实梦境?下(番外)
“你干嘛呢?半天都没出声,怎么一个人坐在那里傻笑。”丁蕊晒完太阳走进房间里,正好看到许昕呆呆地坐在床边,脸上还挂着笑容。
“到那时候恐怕就真的记不清了。对了,我们下午去哪里,想好了没有?”
“下午色拉寺,晚上文成公主,明天布达拉宫和大昭寺,票我都买好了。”
“真的假的?什么时候买的?”
“刚才在阳台上的时候,你以为我就只是在晒太阳啊!”
“太棒了,果然跟你混是正确的选择。”
“是吧,那现在就跟我走吧,去晚了听不到辩经了。”
“飞机即将到达青城机场,请各位旅客……”
许昕正在色拉寺里闭着眼睛听喇嘛们辩经呢,开始时看着觉得很热闹,又是击掌,又是挥舞佛珠的,动作有些夸张搞笑。看了一会儿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许昕索性闭上了眼睛,反正也看不懂听不懂的,不如就当他们是在念经唱法好了。果然,就这么单纯地听了一会儿后,许昕感觉仿佛置身其中了,自己也成了辩经僧人中的一员。
“先生,请您调直座椅靠背,我们的飞机马上要开始降落了。”
“哦,好的。”许昕感觉自己才刚刚睡着,纸杯还在手里握着呢,耳朵里仿佛还在回响着刚才的辩经声。
是梦里的节奏比较慢还是现实中的时间过得太快了呢?经停候机时看的书还在腿上放着,半个多月前在青城机场候机准备去沙城的时候,才在机场书店买的新书,如今已经面目全非了,莫非它是经历了梦中与现实的双重磨砺?
从开始下降到降落到机场跑道上,还要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不如继续回去听听辩经吧。
“我感觉呼吸越来越困难了,把氧气瓶拿出来给我吸两口吧。”汽车行驶在开往珠峰大本营的路上,丁蕊看了看车上的海拔显示仪,此时的海拔高度已经超过四千米。
“别了,你再坚持坚持,等到实在不行再吸,否则会产生依赖性的。”氧气瓶是在酒店买的,当时买的时候酒店前台就是这样跟许昕说的。
“那你可要好好看着我,要在我还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及时救我。”丁蕊说话的时候面无表情,她觉得此时多做一个表情都会多消耗一点氧气。
“放心,我会及时给你做人工呼吸的。”
丁蕊没有再接许昕的话,只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作为回答。
窗外的环境越来越荒凉,起初还能看见一片一片的树木,后来就只有稀疏的草甸和零星的野花,现在直接成了荒漠,放眼望去,看不到一丝绿色。再远一点的地方,雪山若隐若现,司机师傅说今天有些阴天,要不然现在已经能够很明显地看到雪山了,山顶反射的太阳光会反过来把周围的天空照得异常明亮。
“厕所条件怎么样?是不是真像司机师傅说的那样简陋?”刚到珠峰大本营的时候,丁蕊就说想上厕所,但她坚持先让许昕去探探环境。许昕回来的时候,她正在帐篷里收拾床铺。
“跟他说的不太一样,你快去吧,别再憋得高反加重了。”许昕觉得帐篷里有一股牛粪味儿,四处打量了一下,果然炉子旁边放着一整筐的牛粪,敢情这炉子是烧牛粪的呀。
“没听说高反跟这个有关系,我发现一年没见,你胡说八道的功夫越来越深了。”丁蕊看起来确实挺急的,话还没说完就已经走出了帐篷。
许昕一个人在帐篷里溜达了一圈,看了一下床铺上的被褥,稍微有点脏,不过没关系,自己没那么讲究,而比较讲究的丁蕊自己带了睡袋。
来之前在网上查了一下,要多喝热水,许昕还特意带了葡萄糖,据说高反的时候口服下去很管用。有点麻烦的是自己感冒还没完全好,估计在离开西藏之前是不会痊愈了,只希望今晚不要加重才好。
在帐篷里呆了半天不见丁蕊回来,许昕心想:该不会被厕所的状况吓晕过去了吧,还是去看一下为好。
“你怎么在外面蹲着呢?我还以为你掉进厕所里了。”许昕一走出帐篷就看到丁蕊蹲在帐篷前面不远的地方,走过去在她身旁也蹲了下来。
“我根本就没上,一进去内急的感觉马上就消失了,但是转变成了恶心的感觉。”丁蕊说完后恶狠狠地看了许昕一眼。
“你别拿这种眼神看我啊,我又没骗你,确实跟司机师傅说的不一样嘛,比他说的条件差多了。”许昕说完把丁蕊扶了起来,她一直有点低血糖,蹲久了要是在这里晕倒可就麻烦了。
“你今天别再跟我说话了。”丁蕊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帐篷,许昕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进来后赶紧给丁蕊递热水讨好她。
“没来之前想象了好久,想着这里的帐篷会是什么样子呢,现在看来跟想象中可差远了,你觉得是不是?”
“刚开始我觉得这牛粪味儿很难闻,不过现在又觉得挺香了,你闻到了没有?一股青草香味。”
“我看网上说其实高反基本上就是心理反应,真正属于身体方面的原因是比较少数的。你要不要喝点葡萄糖呀?预防一下。”
“你带的睡袋是双人的还是单人的?要是双人的我就跟你凑合一下了。”
进入帐篷之后,许昕就开始自言自语起来,他知道用不了多久,丁蕊肯定就会跟他说话了,所以只顾自己说着,也并不着急。说到睡袋的时候,丁蕊拿起放在身边的睡袋,说了声‘你自己看’就朝他扔了过来,许昕一个没注意,睡袋正好砸在了他的鼻梁上。
“你怎么不知道躲呀,有没有事?”丁蕊一看睡袋砸到了许昕脸上,赶忙起身过来看看情况。
“没事的,一点也不疼。”许昕确实没觉得疼,只是感觉鼻子木木的,他笑着安慰丁蕊,叫她不用担心。
“呀!流鼻血了,你快自己先捏住,我去拿纸。嗳,你别仰头,把脖子往前伸,捏住就好了。”丁蕊一边说着一边匆匆忙忙地到包里去翻找纸巾,有点慌乱,一时半会儿竟找不出来了。
“你别着急,这里太干燥,流点鼻血很正常的。我本来也感觉要流鼻血了,正要跟你说呢,睡袋就飞过来了,所以其实跟你没什么关系。”许昕话还没说完,丁蕊就把抽出来的一堆纸巾直接按在了他的鼻子上,更像是要堵住他的嘴不让他继续说下去。
“少说两句吧,等血止住了再贫也不迟。”丁蕊把纸递给许昕后,又转身回去继续往外多抽了几张,她背对着许昕,不让他看到自己眼眶里含着的泪。
而其实,不用看到,许昕听到丁蕊说话的声音,就知道她现在情绪比较脆弱,自己再多说两句,她就该绷不住了。于是他也就没再多说什么,只是笑呵呵地在背后注视着丁蕊。
耳膜一阵刺痛,许昕睁开眼睛后发现飞机刚好降落在跑道上。飞了这么多次,耳朵还是第一回感觉如此难受呢,莫不是鼻子的问题转移到了耳朵上?许昕一边吞咽着口水一边在心里想着。
这次的西藏之旅,除了在拉萨,许昕和丁蕊就只去了珠峰。时间不充裕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丁蕊接受了许昕的意见,没有把旅程安排得太过匆忙。
在珠峰大本营,本来说是要熬夜看星空,但是天刚一黑,就下雨了。许昕感觉头很晕就躺下睡觉了,可是丁蕊不甘心,说是要再等一会儿。说来奇怪,在西藏的几个晚上,许昕都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不曾想到了海拔最高的地方却很快就睡着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半夜醒过来的时候,许昕呆坐了半天才完全清醒过来,发现丁蕊并不在帐篷里,于是匆忙穿上外套走了出去。
丁蕊就站在白天蹲着的地方,正仰头看着天空。雨虽然停了,但是天气并没有放晴,天空中一颗星星都看不到。
许昕走到丁蕊身边站定,没有说话,和她一样仰头看着星星全都躲了起来的星空。他知道丁蕊和自己一样,对于看不到星空而遗憾;但是也和自己一样清楚,虽然看不到,可是它们始终在那里。
许昕就这样边走边回想着,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候机厅的出口位置。他这才想起来,落地后手机还没开机呢,于是掏出手机轻轻按下了开机键。
“我刚坐上机场大巴,后会有期。”手机刚一开机,丁蕊的短信就立马跳了出来,发送时间正是飞机从沙城再次起飞的时候。“我到了,现在也正要去坐大巴,明年见。”许昕发完短信就到机场大巴售票处去买票了,买完票坐到车上后,手机屏幕又亮了起来:“明年见。”
从机场到市区还要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足够自己梳理一下梦与现实的交错缠绕了。许昕对着车窗上映出的淡淡的面容微笑了一下,慢慢闭上了眼睛。
第二百六十章 一个女人?上(番外)
我要写一个女人已有好长时间了,之所以拖到现在才开始写她,是因为我观察她时要特别小心谨慎。
她和她老公跟我都很熟,就是他们发现我明里暗里在看她,也不会认为我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他们毕竟都知道我这个人很懂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何况她家就住在我家对面,我们还住在同一个生活小区。主要是怕我们周围的一些工友会编排我们的罗曼史,有的和冇得的,无中生有地乱说一气。
她叫什么名字不是很重要的,况且她原来并不是住在我们小区,她家在郊区,我跟她相识时,正碰到她到小区来买一家人的房子。
她一头黑发有些自然卷,明眸善睐的容长脸儿的肤色是那种很健康的小麦色,而且红白滋当的,很养人的眼;她的身材不是很高挑,但也不算矮矬矬的,一米六五的个头,这在女人堆里怕还是矮子里头选将军吧;她给人的印象是既苗条又丰满,常穿的是上蓝下黑的工装,显得英姿飒爽,气质非凡,惹得她每当打街上经过,就会让人回头向她行注目礼不可。
跟她熟悉后,她说他们家之所以到城里买二手房,是因为他们把照顾孩子读书作为首选之项。她说他们家有个宝贝女儿正在市一中读书,而我们这个紫菱巷小区离一中还是蛮近的,她女儿比较恋他们,不愿住校,他们就想起买一幢在城里的房子,作为他们的下榻之所。
说到曹操,曹操就到,她跟我正说到她女儿的时候,她女儿就来了。正是周末这天傍晚的时候,她女儿刚放学回家度双休日,穿着上红下蓝的学生装,正是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女,个子比她还高些,但那容长脸儿白里透红的,整个地就是她的翻版。
我这些日子已经跟她在一个基建工地干活了,不仅她跟我很熟悉,她丈夫和她女儿都跟我很热络。
她女儿看见我跟她娘站在楼过道间走廊上的栏杆边讲着话,很热情地叫我叔叔,算是跟我打了招呼。然后,她就把女儿搂到怀里,问了一些简单的话后,她竟然乍乍惊惊地向她女儿说我在手机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些文章,说了好多浮夸语言,把我说得很不自在的。
可煞作怪,她女儿竟然很相信她娘的话,当即就要拜我为师,说是让我辅导她写作文。我忙止住了她女儿不要拜我为师,我说辅导她作文还是可以的,但千万别让我作她的老师,因为我不当老师已有好多年,乍一让人叫我做老师,我会很不适应。
我接着边埋怨她不该跟她女儿说我写文章的事情,边跟她女儿说不要听信她娘的话,她娘糊弄她呢。
然而,她女儿却说她娘并不糊弄她,正如同她深信她娘很有力气一样,对于她娘说我能写文章的话,她也是深信不疑的。
她女儿说她很有力气,对于这事,不仅她女儿很相信是真的,而且我也相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因为我在基建工地上亲眼目睹了她的过人的膂力。
那天我跟她一同骑车到工地,我骑的还是破凤凰,她却骑着一辆电动摩托车。我的单车当然没她的快,她为了等我,她每次骑得都很慢,我们并驾齐驱,一路上有说有笑的,谈笑风生。路上人不晓得的还以为我是她老公呢,其实我和她都知道我们根本不是夫妻俩。
我们那天到工地有些早,老板还没来,我们进工地开工要让老板亲自过目,一是让他知道我们当中谁上班或者谁不上班,二是他对安全要求管理得相当严,你如果不戴那桔黄色的安全帽,你就别想上工地作工,还想去拿他的银子,门儿都没有。
我们就在工地门房前等,跟我们一起到工地门房前的还有好多男女农民工。等人是一件相当不耐烦的事情,尽管大家都知道老板准时会到,大家还是有些不耐烦。为了消磨时间,有人起哄说我们来掰手腕吧,就像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写老人与渔民们掰手腕一样。
工地门房前有一张木制办公桌,这张办公桌当然不是市长的,也不是哪个学校里老师用来备课和给学生批改作业的,这张办公桌就是象征性地给门卫办公用的,尽管门卫地位冇得老板高,但他有办公桌,这也是不足为奇的事情。
开始时大家把办公桌开辟为掰手腕的战场,大家对在一旁跟我讲话的她也没有太多注意,但随着战局的风云突变,在一个男农民力挫群雄,霸气十足地独占鳌头、稳坐掰坛首席宝座后,大家就公推她出来跟那穿越到这儿来的海明威手下能掰手腕的老人较量一番。
设若有人怀疑她要忙不迭地推辞不战,那就大错特错了,她不仅没推辞,她还好像迫不及待地托地走到了桌前。她把胳膊肘支在办公桌上,她说:“看我把他掰下马!”
大家把他们团团围住,都屏声敛息地看着他们各逞其技鏖战沙场,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一时间看不见的刀光剑影正在这工地门房前的办公桌上上演着,究竟鹿死谁手,谁也没有把握指认出来。但见那男农民工脖颈间青筋暴凸,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往下直滚,反观她却气定神闲、好整以暇地在对付着这场博弈。
最后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那屡战屡胜的男农民工竟然败在了她这个不让须眉的巾帼英雄手上。
那个男农民工并没有羞愧得无地自容,相反的他对她很是钦佩不已,他同时还表示他今天才知道什么叫输,他还表示输给她确实让他心服口服。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不像有些人输不起,一输就变颜变色的。
就在这当儿,老板来了,在知道战况后,老板说:“林红梅不简单嘛,竟然把男人都压下去了,明儿给我去做钢筋工,甭看钢筋工只是用铁丝扭扭捏捏的,把钢筋都搬过来搬过去的,还是要很大力气的,这也叫‘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吧。”
第二百六十一章 一个女人?下(番外)
老板说的确凿是这样的,做钢筋貌似清闲,其实也很累的,不过,林红梅她从此做起了工资相对高的钢筋工,这却是他和我们大家都意想不到的。这人啊,好运来了时,墙壁都挡不住。
我把这件事情说给她女儿听后,林红梅在旁边也是嘻嘻哈哈的,她没表示什么,倒是她女儿相信这件事情是千真万确的,她认为如假包换。不仅如此,她还向我讲了一件她娘学驾驶汽车的故事。
林红梅学驾驶汽车时,第一个月并没有拿到驾照,跟她一起来学的几个人都拿到驾照了,就只有她没拿到。望着那些比她胖的或比她瘦的抑或比她高的和比她矮的人,她心中那个气啊。
她百思不其解,她认为那些人也不是什么三头六臂,也不像孙悟空那样有七十二变,怎么他们就能拿到驾照,而她就拿不到驾照呢?
她向她的那些同学请教,他们就老实跟她竹筒倒豆子、毫无保留地告诉她了。他们当中有给教练送这个的,有给教练送那个的,品种花样虽多,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在考拿驾照过关的那一天,要对教练进行贿赂。
他们还笑她在人生滚滚红尘中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咋就一点儿关目过节都不懂呢?她考试拿不到驾照还怎能怨天尤人呢?
听了同学们的话后,她福至心灵地扛了一大袋东西到了教练家。教练是个女的,年龄没她大,那时她学驾车也才四十岁不到,可见女教练也才三十岁左右吧。
女教练岁数不大,人长得也蛮靓丽的,家中丈夫女儿也都不错,可是她还不知足,有些贪便宜,教人开车还要这要那的,遇到老实巴交的林红梅,只好违心地给她上贡。
女教练家丈夫早去上班了,女儿也去上学了,只有女教练一人在家。
女教练开门一看,见林红梅扛着一大蛇皮袋土特产到她家,禁不住心花怒放,但她还故作清廉地说:“来就来呗,还带这么多东西,多不好意思!”
林红梅笑嘻嘻地说这都是家中特有的,多的是,一点儿心意。她说了好多客套话,无非是给女教练灌**汤,好给她顺利拿到驾照。
你还别说,因为土特产的神效,这天林红梅考驾照考过关试时顺利过关了。
就是在考让他们怎样安全地通过前边设置的两个水泥墩中间的路段时,同学们都是规规矩矩地开着教练车过去的,轮到林红梅时,她却上前把一块水泥墩举重若轻地搬到一边。大家开始都很纳闷,不知她葫芦瓢里装的啥药,及至看见她上了车开着车子嘟地一下开过去了的时候,他们才知道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他们问女教练这也能算过关,女教练因为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软,她只好含糊其辞地说她说的是能够安全顺利过关,她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她说林红梅顺利过关。事情就这么简单,考驾照对林红梅来说,那真是如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手到擒来。
至于说林红梅给女教练送的啥土特产,也不妨透露一些给大家知道,那不过是农村庄稼地里长出的山芋,学名叫红薯。这个红薯是个好东西,在农村稀松平常,但在城里却被城里人视为没有污染的绿色食品,一斤烤红薯没有**元人民币,你还别想吃得到。林红梅给女教练扛了一袋红薯,足足有一百五十斤左右,价值上千元,你说女教练得了如此巨大的贿赂脏品,她能不让林红梅顺利过关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不过,女教练跟那些贪官还是有区别的,她事后心有不忍,不仅把驾照拿给了林红梅,还拿出五张有伟人头像的票子给了林红梅。不仅如此,她还私下强制性地教林红梅练习开汽车,她说林红梅上次过关考试是作弊,要想真正地过关,必须通过她的严格培训,她还说她这是为林红梅的人身安全着想。
她女儿说到这里叹息了一声,说她娘为了她买城里的房子,把汽车也卖掉了,辜负了人家女教练的一片好心了。
她女儿说林红梅力大如牛的壮举,我是深信不疑的,因为我就亲眼目睹了林红梅的神力。
这要说的是林红梅跟我一起骑着车去基建工地上班。基建工地说得好听,其实就是盖房子的地方,前边我也说过,我骑的是一辆破单车,而林红梅骑着一辆电动摩托车。
话说那天我跟她谈笑风生地在马路边上行驶时,不曾注意到红绿灯,我们涉嫌闯红灯了,不过,我们也没走到马路牙子中间嘛,也不能算闯红灯。但闯不闯红灯不是我说了算,这事得问交警答不答应。
交警当然不答应,他对我骑破单车的也是恨铁不成钢,因为他想罚我巨款,说不定我就会弃车而去,他偷鸡不成反蚀了米,弄个破单车在身边,累赘,不划算。因此,他把眼光聚焦在林红梅身上,不是因为林红梅颜值超棒引得他想入非非,而是他想把林红梅口袋里的钱划拉一半到他的罚款包儿里。
交警迎面走过来,就想把已站在马路边的林红梅扶着的电动摩托车上的钥匙拔掉,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说时已迟那时却快如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只见林红梅不仅眼快而且手疾,她一把就抓住了交警戴着白棉布手套的手,那交警痛得呲牙咧嘴,但他憋着,憋得脸红彤彤的,就如脸上盖了一层红布。
到了这个紧急关头,交警不想撒手也只能撒手。交警一撒手,前边绿灯亮了,我骑起车子往前边溜去,我同时没忘记林红梅,我回过头来喊她林红梅快走,她说来了,她又对那交警说闪开,那交警忙闪开了,就在交警怀疑她是不是上边派来巡视的人时,她已发动起电动摩托车,扬长而去。
看着林红梅远去的身影,交警在风中凌乱,最后也只得不了了之。
第二百六十二章 兰花败落?上(番外)
天空微微泛出了金色,楼下的万家灯火都已阑珊起来,坐在x大厦意大利餐馆的我微微有些不适应,接着又理了理胸前的领带想要在出版商面前留下好印象,因为如果我的书再不出版的话,就无法维持生计了。
餐厅内放着舒缓的华尔兹小调,中心瀑布缓缓升起的水雾气,让人感觉似乎氤氲在仙境中。晕黄的灯光照在金黄的墙面,折射出奢靡和昂贵。
紧紧握着的双手微微有些出汗了,不适应的我狠狠的吸了几口空气想来缓解紧张,但是当空气从鼻咽进入到我的肺中后,却感觉更不舒服了因为这空气味道不是属于我的。
当接到出版商说会迟来几分钟后,我便张望四周窥探着不属于我的世界。
忽然,我看到了一双囧囧有神的大眼睛瞪着我。一个穿着十分靓丽的女生,走在了我的面前,对我说了一句:“老师?”
我的的思绪一下子就混乱了,我不知道我何时认识这样一个不同于我的世界的人。
“老师,我是玉兰啊,你当年支教的时候,教的那个学生。”当她说完这句话后,眼神落幕了下来,然后喃喃自语道:“也是,根本没人在意过我。”
刹那间,我的脑海中映出来一张纯真的脸,头发是乱糟糟,虽然脸上的也有些许泥巴但是却镶嵌这今我震撼的双眸。
那是我大学毕业后去南方支教的时候所遇到的学生之一,好像名字也似乎叫玉兰。
她跟我说过她是留守儿童,爸爸妈妈带着她弟弟外出打工了,所以她是跟着爷爷奶奶生一起生活。
曾经的我还问过她,
“你想你爸妈吗?”
“不想。”
“你的梦想是什么?”
“打工。”
当时任教的老师,听到这回答以后摇了摇头。但是那一刻,我却看到了玉兰的眼中出现了她那个年纪不该有的目光。
“你为什么想打工啊,玉兰”我牵起了她有些干瘪的手,细语问道。
“家人都只关心我的弟弟,他都有好几件衣服了,但是我却一件衣服都没有。”她的声音微微有些哽咽。
“有时我摸了摸那泛黄的衬衣都略微感觉有些扎手了,但是他们都没说要给我买一件新衣服。在偶然的机会下,我摸到了沐曦的衣服后,我才知道衣服居然可以那么软,软的就像隔壁二狗子家那只大肥猫的毛一样...”她越说越快,眼泪在眼眶中似乎一阵风就能吹下。
我用手摸了摸她的脸,然后又慢慢整理她乱糟糟的头发,“玉兰你也可以有个当科学家,作家的梦想啊。”
一下子她就将我的手推开了,然后咬牙坚定的说道:”我就是要出去打工,然后给自己买上这样一件柔软的衣服……”
“你就是当年那个说想出去打工的小女孩?”我有不确定的问道,因为我实在无法将现在梳着美丽的发髻和化着精致妆容的人和记忆中那个乱糟糟的玉兰联系在一起。
她笑了,那笑容追寻着我记忆中的样子然后重叠在一起。那一刻,我才真的确信她是玉兰。
我正准备和她寒暄几句时,一个年纪约莫40岁的男人过来搂住了她的肩,然后对她说道“宝贝儿,走吧。”
她略微有些不好意思并且似乎还想和我再说些什么,但当她身旁的男子微微有些变脸之后,她只能无可奈何随之离去。
一直等到晚上,我看到了大厦下面灯火通明,那各种颜色的灯光铺出城市的活力脉络,而坐在大厦顶端的我却有了一丝害怕。
“这终究不是属于我的生活。”我自嘲般的说道。
我缓缓离开桌去付够我一个星期生活费的餐钱。因为我知道我的出版商不会来了,没有原因并且也没有理由告知我这个举足轻重的人原因。
正当我思考下个星期怎么生活时却被服务员告知我的餐钱已经被付了,并且付款的人还给我留了张纸条。
打开了纸条后,一朵洁白的玉兰花映入我的视野,在上面还留了一个电话号码。
瞬间脑海浮现了那个纯真的笑脸,我心中疑惑玉兰经历了什么,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晚上回到家我就加了她微信但是她一直都没有回复我的消息,直到第二天中午她才回复我的消息。
“老师。”
“嗯嗯,玉兰昨天你怎么会出现在哪儿?”
瞬间,陷入了一阵沉默,当我意识到是不是问错了什么时,她回了我的消息。
“昨天是那个人请我去的。”
我慢慢摩擦着键盘,纠结着该怎么继续谈话时,她却告诉了她的经历。
那年我才8岁,我爷爷整天呵斥我,’玉兰你个死丫头,在干嘛?还不喂猪?’
其实他的身体一直都不好,但在骂我这件事上他似乎有着用不尽的力量。
我像机械一般麻木的用动作回应着。当那瘦弱的手将满满的一桶猪饲料倒进猪槽里后,我听到了猪发出了高兴的叫声,那一刻我在怀疑是不是猪都过的比我快乐。‘
那年我12岁,同学们一直议论”唉,你看到玉兰没?整天穿得脏兮兮的……”
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就知道了自己根本无力反驳。有的时候,我多想用手把衣服上那一个个黑黑的斑点搓去但它们就想我与生具来的污点,无法抹去。
所以我讨厌上学,讨厌同学们异样的眼光,讨厌老师一次又一次把我贴上’留守儿童’的标签。
我喜欢一个人走在超场上感受风的气息。
当微风拂过我的面庞时,我会想像自己像灰姑娘一样,穿上了美丽的衣服和漂亮的水晶鞋,然后静静的等待来接我的南瓜车……
但“呵呵~”的嘲笑声,打破了我所有的幻想我睁开眼睛,那微弱的阳光却让我感到了些许刺眼,接着又快速的低了下头,不敢看那些衣鲜亮丽的同学们。
”玉兰那脑袋里也不知道装了些什么东西,天天闭着眼睛吹冷风像傻子一样。哈哈~”我不能反驳,只能紧握着手,尽量不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百六十三章 兰花败落?下(番外)
那天我18岁,我终于鼓起勇气向爷爷说:“爷爷,我不读书了,我要去广州打工。”
听到这话后的奶奶,抹了抹眼角的泪水说道。
“玉兰,听奶奶的话,快去学校。”
“我不去,我就不去。去学校干嘛?受别人异样的眼光啊,还是让别人知道我是留守儿童后,让他们觉得我心理有问题啊还是……”那一刻我把我多年累积下来的愤怒一下子在最疼爱我的人爆发了出来。
奶奶哭的泣不成声,她一只手扶着有些破败的椅子,然后用另一只手放在胸口前。嘴里还言语不清的喊道:“玉兰啊,我的玉兰~”
爷爷看到这个样子,将手里的拐杖慢慢的放了下来,叹了口气。然后领着我走进了他的房间。
他又从柜子里拿出了那泛黄的信封,递到了我的手上。
我打开了信封看了看,那里面是一张又一张的零钱,有5元,10元……我不知道那前被爷爷放了多久,只知道那霉腐的味道让我想要作呕。
不久后,我随着隔壁村的亲戚去了广州。
到广州后,我才知道原来世上有那么美的地方,人们穿着漂亮的衣服,房子高的让我抬头都看不到顶,车多的数都数不过来。
“滴滴~”走到马路中间的我,一下子就缓过神来。我急忙跑到路边,看到路边的橱窗里有着漂亮的衣服。我将手伸到了玻璃上,那冰凉的感觉让我确定,此刻的我正在广州。
那时候,我以为我会在这个城市快乐的生活下去。
但晚上亲戚领着我一直向下走向下走,走着走着我都有些害怕了。我看到了**的男人抽着烟正在打着扑克,看到女人忙碌着然后时不时嚷嚷几句……
出租房,微微有些潮湿,床板腐朽的味道让我有些不舒服。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广州那么美丽的地方,也会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那么阴暗,甚至让人感到有些微微的害怕。
在广州,我每天都在工厂劳作,夜以继日,甚至我在睡觉时都会在耳边回响机械的轰鸣声。
一个月后,我拿到了我人生中第一笔薪酬。然后,我去买了我心心念念的漂亮衣服。
当我的手抚摸上衣服后,软软的感觉跟记忆中是一模一样。
我穿着衣服,在店里的镜子转了个圈。镜子中的自己洋溢出了幸福。微弱的白灯光照到衣服上,我似乎感觉到了我自己的身上发出了别样的光彩。
忽然,我看到了隔壁的高楼上橱窗外有一件漂亮衣服,静静的披在模特的身上,在太阳炽热阳光的照耀下都毫不逊色。
我骨子里的自卑一下子就沁透出来,我感觉它在嘲笑我,笑我想丑小鸭一样。
那一刻,我又有了一个梦想,我要穿上高楼橱窗里的衣服。
工厂里的日子是辛苦的,并且还偶尔会被老板压低薪酬。当我领到那微不足道的工资时,我才知道我离我的梦想有多么遥远。
于是我走了一条捷径,出卖了自己的青春,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现在我22岁了,一个又一个男人带我走上高楼,为我披上一件又一件漂亮的衣服时,我笑了。因为我终于穿上了那件在太阳的照耀下都毫不逊色的衣服。
我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纤细高跟鞋。似乎和记忆中的自己完全不一样了,我再也不是那个被人叫做留守儿童的农村女孩了,此刻我站在无数人都渴望而不可及的地方。
但在阳光下,我却看到了有一只漂亮的蝴蝶在橱窗外静静的停驻着,那一张一合的翅膀证明它还活着。
老师,你知道吗?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想念故乡的玉兰花了,开始想念以前的玉兰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有沉默。但是在沉默中似乎耳边传来了手机另一头的哭泣声。
老师,你说我是不是特别贱,当无数杯冰冷的水泼在我的脸上,被无数个人骂为贱人,小三时,我的心却是空空的。之后却还能,挽着不同人走进了无数个不同奢侈品专卖店。
“玉兰,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要记住跟着你的心走。”
当时我如果知道后来的事的话,我肯定不会说出这句话的。
一个月之后玉兰跳湖自杀的消息传到我耳中时,我正在冥思苦想该怎么写出一篇迎合出版商,迎合市场的爆文,以便于缓解我贫瘠的生活。
警察找到我说玉兰生前给我留下封信,刹那间脑海中又浮现了那纯真的笑脸。我急迫的打开信封想看看玉兰写下了什么。
老师,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但愿我已经到达天堂的彼岸。
今天晚上,我行走在湖边公园。当我看到湖边公园的原生态植物时,我似乎闻到了玉兰的味道。
灯光照到湖面上,发出了闪闪的光亮。行走在湖边,捧了一捧清澈的湖水将脸上的妆容洗去。那时候我才知道,很久我都没有露出真实面貌了。
我将身子缩成一团然后静静的坐着,看着天空。
忽然感到眼前一阵水雾,我似乎看到湖中间出现了一朵纯洁的玉兰花,她摆动着洁白花瓣好像在对我说:“来吧来吧,洗净你的灵魂。”
“那一刻,我脑海中浮现了你的话“跟着心走。”
最终,我还是决定带着一颗虔诚的朝圣之心走向了我心中的玉兰花。
提笔:玉兰。
看完这封信后,我早泪流满面,因为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在这个花季的年龄却选择了死亡,但转身又想了想或许对于玉兰来说,这也算是一种解脱。
接着我将我精心构思的迎合出版商迎合市场的文章稿子全部撕碎了。
“我们不能改变世界,但最起码也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我抬头看了看天空似乎看到了那张记忆深处的脸和开得炽热的玉兰花,但是随之却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因为开得炽热的玉兰花最终还是开败了。
梦醒时分,天亮之时,你我依在便是最好的愿望。
第二百六十四章 你是我的光?上(番外)
无尽的黑暗与沉寂中,看不到丝毫光亮,冰冷将我包围锁在痛苦深渊,我在等待着被救赎,耳边又响起童年时熟悉的童谣:
谁杀了知更鸟?
是我,麻雀说,
用我的弓和箭,
我杀了知更鸟。
谁看见他死去?
是我,苍蝇说,
用我的小眼睛,
我看见他死去。
谁取走他的血?
是我,鱼说,
用我的小碟子,
我取走他的血……
到底是谁杀死了知更鸟?是麻雀吗?我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眼前慢慢浮现出一张稚嫩而无助的脸,他的眼睛干净清澈似乎可以洞察人心最深处的**,故作冷漠让人不易去靠近,尽管如此,最让我忘不掉的是他向我求助时的绝望神情:
“杨老师,对不起,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杨老师,谢谢你,我终于可以不那么痛苦了。”
下一刻鲜血蔓延染红了他白蓝条纹相加的校服,我的心再一次被撕裂,浑身的细胞都要沸腾爆炸,疼痛到无法呼吸。不!这不是我想要的!绝不是!
2.三月前,我因为一些事情错过了编制考试,成为临水市某所高中的一名代课老师。从小到大我的人生便是如此,没有一帆风顺,也没有什么闪光点,我本以为以后也会如此平凡将就地度过后半生,在合适的年纪工作,在合适的时间结婚,一切按部就班直到老去生命终结。然而在上班的第一天,我偶然遇到在学校附近的巷子里被一群身穿同款校服的学生殴打在地的何嘉晨,他的额头有明显的擦伤,嘴角溢出了血,却丝毫没有求饶,就连看到我后也并没有求助,眼神里充满了倔强和抗争,也是那一刻起我毫无波澜的人生开始有了变化。
在学校附近看到群殴,身为一名职业教师的我内心充满了愤懑和惊讶,本能地跑过去吼道:“住手!你们是哪个班的?竟然敢在学校附近打架,不怕被处分吗?”
可能我的声音震慑了他们,也可能从我说出的话和穿着看出我是这个学校的老师,那群学生迅速地逃走了,被殴打的少年从地上爬了起来,擦了擦嘴角,一句话也不说捡起书包起身就要离去。
我叫住了他:“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刚才打你的是哪个班的学生,我是新来的老师,你有什么可以跟我说,老师帮你解决。”
而他并没有理我,头也不回地走了,这让我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和不被领情的无力感。第一天上班就迟到无可避免地受到了批评,我一边认错一边虚心接受批评,并保证下次再也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才勉强逃过一劫。
因为高一(三)班语文老师待产休假,也因为我没有编制,于是临时分配顶了她的位置。走出办公室,我思索着等会见了学生应该怎么介绍自己,刚出门口就看见班主任正在批评一位学生:“当初进这个学校你是以年纪第一的成绩来的,学校对你很是重视,也可以说对你备受关注,怎么一个学期还不到,你就成了这个样子?天天上课迟到不说,还打架,你就不能安安分分地像以前一样好好学习?”
我瞥了一眼,发现有些眼熟,仔细一看原来是早上被殴打的那个学生,于是走上前去和班主任搭话:“这个学生我早上见过,他好像有些特殊情况。”
因为涉及到打架可能面临被处分这种问题,我没有立刻说出来,那个男生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有些讶异。
“特殊学生当然有特殊情况。”班主任嘟囔了一句,打发他回班里了,然后转身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小杨,听说你学过心理学,有时间多观察观察他,尝试着沟通一下,何嘉晨是个学习的好苗子,就是不知道怎么变成了今天这样,唉。”一声悠长的叹息道出了他的无奈。
通过和班主任的谈话,我了解到那个男生叫何嘉晨,初中成绩十分优秀,以全市年级第一的成绩进入了这种高中,刚开始还好,学习态度端正是全年级的楷模,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他开始厌学,不与人接近,上课经常迟到,还跟同学打架,联系了家长也没什么回应,半年里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
走进班里放眼望去,何嘉晨独自坐在班里最后一排,高高的课本堆得像堵围墙,向人宣示着四个字:别靠近我。那堆围墙里只有他一个人,别人进不去,他也出不来。他那消瘦清冷的身影竟让我看出几分孤独感。
晚上备完课妈妈端来一杯温热的牛奶,她知道我睡眠不好所以在每天睡前为我准备一杯牛奶,说是有助于睡眠。天知道从小到大我一点都不喜欢喝牛奶,但是为了让她安心,我每次都是接过一饮而尽,然后她心满意足地拿着空杯子离开。等她走后我再偷偷拿出头疼药吃上两粒,因为每当夜深人静闲暇的时候我的头便开始痛起来,这是早些年留下的后遗症,随着岁月的积累越发严重,唯有吃药才能稍微缓解疼痛。只是我害怕被妈妈知道又要为我操心,所以才一直隐瞒着她。
躺在床上没有丝毫睡意,脑海里全都是关于何嘉晨的事情,他被打倒在地却不求饶的倔强眼神,他拒之人外孤独的背影,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昔日优秀的一名学生变成了冷漠的少年呢?许多疑惑都藏在心中,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指引着我去关注他。
2.“杨老师,他就是个怪胎,谁对他好他都不领情,现在除了你没有哪个老师再想去管他,班主任都放弃他了,你也别管了,省得到时候心烦。”课代表一本正经地跟我说。
我把批改好的作业本递给她,做出一副和蔼可亲为人师表的样子:“李思同学,你的想法是不对的,现在你们正处于学生发展的特定阶段,性格方面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和可塑性,每个同学都是有发展潜力的,也许何嘉晨同学是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帮助他,引导他,相信他会有所转变的。”
“对不起,杨老师,我知道错了。”
十五六岁的小女孩经不起批评,脸涨红得像熟透的番茄,头埋得很低。看她这样我立刻就后悔了,早知道就不应该说话这么严厉。
放学一段时间后,我收拾完帮同事整理好的文件依次平整地放在他们的桌子上,然后默默地锁好办公会的门准备回去。
第二百六十五章 你的我的光?下(番外)
走出校门,路灯下一道清瘦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地上湿漉漉的书包沾了泥土,在和何嘉晨对视的那一刻,他的眼神快速地躲开了,为了防止他再一次逃走,我追上去抓住了他的胳膊:“是不是又受欺负了?谁干的?为什么不反抗?”
“不用你管。”他试图挣开我,言语冷漠。
“我是你的老师当然要管!”我的语气充满着坚定,手抓得更紧,生怕一不小心被他溜走。
“人人都说你是最善良最受欢迎的好老师,你还真把自己当圣母了?其实你也不过是个胆小鬼!”
我被他说愣住了,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他为什么要这么说我?
“这么热的天还穿长袖,你热不热?”他突然转变了冰冷的态度,一脸嫌弃地看着我。
我迅速抽回了手,拉了拉衣袖,看着眼前变化多端的小鬼,无奈地笑笑:“我喜欢穿长袖不行啊?”
打破了尴尬的气氛,终于可以正常进行地沟通了,一个轻松愉悦的环境更适合敞开心扉聊天,这是我第一次带学生去面馆吃面,莫名有种为人母的感觉,这感觉真可怕。
“现在能告诉我那些经常欺负你的人是谁了吗?”在他把最后一口牛肉面汤喝下去的时候我问道。
“不知道,不认识。”
“怎么可能?别人无缘无故为什么要欺负你?”我一脸震惊,表示不可思议。
“你是不是也觉得是我有错在先,故意惹事所以才会被别人欺负?”何嘉晨的脸又变得冷漠起来。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可能是我表达方式有问题,你不要误解。”我开始心虚起来,内心充满了内疚。
“为什么全班人就孤立你呢?如果所有人都这样,你该想想这是不是你的问题。这种话我听别人说了无数遍,是不是你也这么认为的?”
“不是的,我相信你是个好孩子。”不知为何,此刻所有语言都变得苍白无力,我不知道该怎么挽回这个局面,让他对我不要抱有偏见。
“唉。”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从何嘉晨的嘴里吐出,重重地砸在了我的心上。
“我知道你跟他们不一样,从见你第一天就知道了。”
他讲完下一秒我的心情立刻从谷底升到了云端,有一种拨开云雾见月明的轻盈感。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关注你吗?”我问道。
“为什么?”他的脸上充满着疑惑,仿佛早已十分渴求知道答案。
“因为看到你我就仿佛看到了以前的自己,我是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从小就没有爸爸,所以小时候经常被同龄人欺负说我是没有人要的小孩,当我看到你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就仿佛看到了小时候的我自己,渴望着被保护,所以就想要去保护你,就像保护童年的我自己。”
何嘉晨盯着我,眼睛眨也不眨,里面好像有星光一样的东西在闪烁。
后来我慢慢从何嘉晨口中了解到,他之所以性格变得孤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和家庭影响有关,本来他是在一个温暖和睦的家庭长大,高中后,他父母的感情逐渐发生了破裂,经常吵架闹离婚。很多时候他正写着作业突然听到客厅里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不是杯子碎了一地就是花瓶碎了,每次回到家里气氛冷得像进了冰窖,毫无温情。所以他也逐渐厌倦了学习,同时也希望由此得到父母的一些关注,可惜效果甚微,他也开始变得冷漠,不愿意与人接触,也正是因为之前的他过于耀眼,到后来成绩一落千丈,加之性格孤僻刺激了之前那些早就看他不顺眼的人,刚开始只是一个班里的孤立,到后来演化为一个年级乃至整个学校的孤立。所以他说不知道是那些人欺负自己也就情有可原了,因为每天都有不同的无聊的人想要找点事情做。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我做了一份关于“校园暴力”的报告提交给了学校,同时也受到了校领导的关注,相继在学校开展了抵制校园暴力的活动,向全校学生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校内也对校园欺凌事件加强了管理。
我尝试联系了几次何嘉晨的父母,说明了相关情况,他父母也做出了改观,在我的鼓励下何嘉晨慢慢变得勇敢,懂得反抗和保护自己,成绩也有所回升。一切正在慢慢变好。
3.“杨老师,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问题?”
“你的手腕怎么回事?”
我知道终究是逃不过他那洞悉人心的眼睛,于是面露微笑地看着他:“说出来你可不要害怕。”
“嗯。”何嘉晨看着我,眼神笃定。
“杨老师是个胆小鬼,曾经自杀过,因为怕死不敢割太用力。”
我看到何嘉晨的眼睛不自觉地瞪得很大,显然很吃惊。
是的,我就是一个胆小鬼,胆小到不敢拒绝任何人的请求,即使那请求毫无道理可言。我明明可以拒绝同事让他们自己完成自己应做的事,而不是以我没有编制的身份来欺压我。我明明可以拒绝妈妈的睡前牛奶,而不是忍着恶心把它吐下去。我明明可以做我自己,为什么偏偏要循规蹈矩,谨慎小心地做一个别人口中的老好人?因为我害怕别人会对我失望,因为我才是那个最可怜的人,最想要被拯救的人,明明过得并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明明厌倦地想要死去,却不敢用力将匕首划过手腕,我害怕留妈妈一个人孤独地活在世上。那种每日每夜忍受着的煎熬,每时每刻都在想逃避生活的痛苦,如千万只蚂蚁撕咬着我的内心,我渴望着有一个人能够带我走出这片黑暗,可是日复一日的等待只有更长久的绝望。于是我去学心理学,希望从中找到方法,却发现自己能开导每一个人,唯独拯救不了自己,直到遇见了何嘉晨,我想要保护他,就像一直渴望有个人能站出来保护自己一样,他是我生命里的光,他是我唯一的希望,看到了他我仿佛看到了那个无助的自己。
“老师,我觉得你可能得了抑郁症,虽然你每天对每个人笑脸相迎,但我知道你不快乐。”
天知道他说出那句话我有多么想哭,我不快乐,只有他能看出来我并不快乐,只是我身边的人不允许我不快乐,为了不让他们失望我努力装作快乐,我一直不敢面对这样如此消极悲观的自己,像是个病人,不,我可能就是个病人。
“杨老师,你知道吗,你对于我来说就像我生命中的一束光,在我最绝望的时候给了我希望。所以我希望你能好好的,做真正的自己。”
“不,你才是我的希望,我的光。”我忍不住抱着眼前善良的男孩泪流满面。
4.后来我向学校申请了辞职,我决定坦然面对自己,虽然我早就知道自己得了抑郁症,没想到通知单下来的时候还是吓了一跳,重度抑郁症断书。
从来没有像此刻这般轻松,我在也不用伪装自己了,再也不用小心翼翼地活着了,我的痛苦终于可以光明正大被别人看见了。
妈妈用力地抱住了我,声音颤抖:“对不起,宝贝,你太辛苦了。”
我深呼一口气,慢慢地吐了出来,一句话也不想说。
无尽的黑暗与沉寂中,看不到丝毫光亮,冰冷将我包围锁在痛苦深渊,我在等待着被救赎,耳边又响起童年时熟悉的童谣:
谁杀了知更鸟?
是我,麻雀说,
用我的弓和箭,
我杀了知更鸟。
谁看见他死去?
是我,苍蝇说,
用我的小眼睛,
我看见他死去。
谁取走他的血?
是我,鱼说,
用我的小碟子,
我取走他的血……
到底是谁杀死了知更鸟?是麻雀吗?我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眼前慢慢浮现出一张稚嫩而无助的脸,他的眼睛干净清澈似乎可以洞察人心最深处的**,故作冷漠让人不易去靠近,尽管如此,最让我忘不掉的是他向我求助时的绝望神情:
“杨老师,对不起,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杨老师,谢谢你,我终于可以不那么痛苦了。”
我拼命伸手去抓住他,最后发现抓住的那个人竟然和我长着一模一样的脸,原来那个一直想要放弃生命的人是我,而何嘉晨正站在阳光下看着我。
梦也该醒了。
第二百六十六章 田螺少年?上(番外)
林浅从小就有一个梦想,拥有一个田螺姑娘,多么温柔善良呀,最重要的是会做饭、会做家务。
要知道她从小就被自己老妈的厨艺备受摧残,让她这个吃货不得不走上了成为厨师的道路。
如今,这个想法更强烈了,因为好姐妹余音要去国外进修了,这一走就是半年,也不是舍不得她。
主要是她不会做家务,余音走的第三天,看着家里堆放的杂乱无章的东西,她欲哭无泪。
进门,穿上拖鞋直往厨房跑,看着水盆子里的田螺:“你们之中一定有田螺姑娘对吧,求求你帮我收拾一下家务吧!”
然而并没有奇迹出现,林浅失落的给田螺重新换了一盆水,出来时不知踩到了什么,摔了个狗吃屎。
龇牙咧嘴的从地上爬起来,蹲下身子在地上搜寻着,在门角落里发现了一颗田螺,捡起来一看是一个田螺:“还挺漂亮。”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林浅愣住了,跟其他田螺一比较,好像都长的差不多呀,为什么刚才会觉得漂亮?
“你们可得争气一点呀!”本着不想浪费的选择,又把它丢进盆子里了,“明天我要是回来,还没有田螺姑娘的话,只有把你们给吃了,要不然可得坏了。”
夜幕降临,房间里传来浅浅的呼吸声,厨房水盆旁边待着的田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旁边一个黑色的人影。
“臭女人!”人影看着房间的方向,反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背,“也太重了,还好我壳硬。”
这人正是被自己老爸赶出家的徐延,原因是有洁癖,而且很严重。
严重到,一起吃饭的时候得备上两双筷子,一双从菜盘子里夹菜,一双入口,说怕菜里沾了别人的口水吃不下。
这还好说,给他弄一碗,他自己一个人吃得了,受不了的是,他们房间地上有根头发,都不行。
“我自己房间你别进来不就得了?”
“我路过可以看到。”
他爹一气之下就把他给赶了出来,封住了他大部分法力,美其名曰要让他入世历练,其实就是不想他回去妨碍他们的二人世界。
徐延表示很伤心,更伤心的是被丢到了菜市场,这味道让他永世难忘,还有身边挤着一堆小玩意儿,他又不能在众人面前变身,只能等着一个爱干净的好人带走他了。
当看见林浅的时候,他就眼前一亮,扎着高高的马尾辫,全身散发着美食的香气,一定是个厨师。
白色的T恤上,纤尘不染,剪的整整齐齐的指甲缝里,干干净净,一定是个爱干净的人。
“浅浅,今天又来买田螺呢,给你留新鲜的。”大爷笑眯眯的更她打招呼,把剩下的田螺装在袋子里递给了她,“今天下班有点晚,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谢谢张伯啦,怎么可能不来呢,就是今天有点忙。”
回来的路上,林浅抬高手臂把袋子提到眼前,徐延看到长长的睫毛上下颤动,一双水润的双眼像是有水波在荡漾,脸颊上红扑扑的,激动的嗓音传来一段话,“田螺姑娘,你在不在呀?”
徐延站在厨房门口,眼睛盯着客厅,眉头几乎皱成了一团,太阳穴一抽一抽的疼:“我昨天是吓了眼吗?怎么会觉得她是个很爱干净的人?”
“啪!”徐延重重的关上了厨房门,比起外头,这里面简直干净的不像话,他都挑不出什么不满意的地方。
饭筷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橱柜里,油烟机上不见任何油污,灶台上也不见任何污秽,连垃圾袋都被林浅搁在了屋外,可见她的用心程度。
要问他为什么不走,当然是舍不得林浅的手艺了,昨天晚上正是饿的难受,在冰箱里看到了一盘辣子鸡,卖相极佳,稍稍施法加热后,香味扑鼻。
想到这里,徐延纠结的眉毛总算是平缓了很多,打开冰箱门拿出了今天的两盘菜,眉毛又皱了起来,只见两盘菜看起来还是特别的美味,但是都被吃过一点点,这让他怎么受得了?
在冰箱门上靠了好一会儿,辣子鸡的味道总是在脑子里闪动,徐延默默的又把两道菜拿了出来。
但他也不敢吃完,要不然被发现了,她要他帮忙打扫卫生怎么办,他可不想便宜了林浅。
“奇怪!”林浅这些天总是觉得每天晚上做好的菜,第二天早上起来似乎都在减少,但又好像没有少,脑中灵光一闪,“难道是田螺姑娘!”
林浅喊出声后,发现地铁上的人都看着她,赶紧又低下了头,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回家后,照常吃完了饭,就躺床上睡了,只是并没有睡着,而是蒙在被窝里盯着手机,手机屏幕上是厨房的画面,大概到12点钟的时候,从灶台角落了爬出来一只田螺,摇身一变尽然成了一个成年男子。
简单的白色T恤和黑色马裤,汲着一双墨绿色人字拖,很随性的打扮,看起来却也是有一股潇洒的味道。
“一定是被窝里太热了。”林浅脸上有点发热,耳朵通红,随即又愤怒了起来,悄悄的摸向了厨房。
”好吃吗?”吃的正欢的人立马僵住了,过了一两秒后人直接消失不见了。
这时候的徐延变成了田螺,趴在冰箱的顶部偷偷的观察着林浅,她脸颊粉扑扑,气鼓鼓的,他都想伸手戳戳她的脸蛋。
徐延越看越好玩,忍不住笑出了声,显然这个笑声让她回过神来,眯了眯眼睛,把其中一盘菜端起来倒在了垃圾桶了。
“别倒!”看到林浅又端起来另外一盘菜,徐延终于急了,从林浅手里救下了他的美食。
“想吃可以呀!你来帮我收拾屋子。”
“换一个吧!”徐延看着林浅粉红的耳尖,低下头,“我亲你一口。”
“想得美,必须帮我收拾屋子才行。”明明田螺姑娘那么温柔贤惠的呢,换成男的也不能差别这么大吧,就算是帅哥也不行。
林浅说完这句话后,就看到男人一副十分纠结的模样,生怕他不同意,急急的开口:“以后你想吃什么都行,没有我不会的。”
“一言为定。”林浅话音刚落,徐延就笑着答应了,虽然房子是脏乱了一点,但他以后肯定还得住上一段时间,不亏。
林浅看到徐延一口答应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又被骗了,又拿他没有办法,只好气呼呼的回房了,关门前恶狠狠瞪了他一眼。
躺在床上还想着明天要怎么整他,然而还没想多久,就被周公拖入了梦乡。
第二百六十七章 田螺少年?下(番外)
第二天,林浅是被电视声音吵醒的,打开房门看到焕然一新的客厅,快要脱口而出的脏话收了回来,看着斜躺在沙发上的人,激动地说道:“你也太厉害了吧,弄的这么干净,昨晚我尽然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那是当然啦!”徐延挑了挑眉毛,嘴里弯了起来,还是有人欣赏自己的嘛,“你快点做饭吧,我先去把你房间也收拾一下。”
“嗯嗯,我先去洗漱一下,等会儿给你做,”林浅开心极了,哼着调子挤牙膏,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内衣内裤还没收起来。
“那个,挺乱的吧!”进了房间,正好看到他正在收拾自己的桌子,偷摸着把床上的内衣裤混在空调被里收进了衣柜,松了一口气,“被子我等下要拿去洗的,就不用收拾了。”
“嗯,好。”说这话是,徐延并没有看她,还在仔细的擦桌子,仔细看才发现他一直在擦一块地方,耳尖悄悄染上了红色。
“等下一起出门去买点小装饰,看起来太冷清了。”徐延放下筷子,看着四周,该有的家具都有,就是缺了点温馨的感觉。
“好啊!”有人帮忙装饰房子,林浅哪有不赞成的道理。
结果进了商场后,徐延就带着林浅直奔食品区,看着渐渐被填满的购物车,林浅有气无力:“不是说好的买装饰用品嘛?光是这些东西,等会儿都没法提回去呢。”
“怕什么?不用你拿。”正盯着两袋薯片发呆的人并没有看她,还在纠结选哪个口味。
“可是,你也拿不下呀!”
徐延把两袋薯片都塞到了购物车里,忍不住摸了摸她的头,笑着:“放心,我自然有办法的。”
出了超市后,到了一个没人的角落,本来空空荡荡的脖子上,突然浮现出了一个项链,红色的丝线,坠子是一个小手指甲盖那么大的翡翠田螺,通透清澈。
徐延把项链拿在手中,随后地上的三个大购物袋就消失了,他摇了摇丝线,看着林浅笑道:“没骗你吧,东西都在这里面。”
“这是你的壳吗?好漂亮,能给我看看嘛?”
徐延看着林浅亮晶晶的眸子,实在说不说拒绝的话,她把坠子放在手心翻来覆去的看,柔软的手指摸索着,他身上都快要着火似的。
“我们赶紧去把装饰买了吧,回去还赶得上吃午饭。”总算是成功的转移的她的注意力,把东西拿了回来,心里又有点小失落。
很快,徐延就把思绪抛在了脑后,把所有的东西都买好后,两人开始了自己的工作,正在布置林浅房间的时候,突然传来了林浅的痛苦声。
“手指受伤了?怎么这么不小心。”徐延进门就看到林浅的食指上哗哗的流血,看着林浅眼圈红红的,顿时慌了起来,用舌头舔了舔她的手指。
林浅满脸通红,她是厨师,就算平时很小心,还是会不小心受伤。但她怕痛,平时工作时,又忙周围又都是人只好忍着,在家时才敢留点眼泪。
舔完她手指的徐延也愣住了,嘴里有她的血的味道,还有猪肉的腥味,但他却没有感觉到一点不适,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从抽屉里找到创口贴仔细的给她包好。
“你都受伤了,别的不会做,煮面我还是会的。”
“不用了,就是一个小口子而已。”
“你嫌我做的不好吃?”
“真没有。”看着徐延严肃的样子,林浅就不在坚持了。
林浅感觉自己等了好久,四十分钟的电视剧都放完了,他还没有出来,她直的去敲厨房门了。
“好了没有呀?”林浅听到了厨房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
“快了,快了,再等一分钟。”
这次,徐延倒是很快就出来了,端了两碗面出来,其中一个碗上面还放了一个蛋,食物的样子只能说还过得去。
“快吃吧,饿了吧。”徐延把放了鸡蛋的碗,放在林浅面前,端起自己的碗开吃了,“味道是没你做的好,将就着吃一点吧。”
“哎,你怎么哭了?”
“没事,太感动了。”其实她是被辣哭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感动倒是真的,肯定是为了给自己煎个鸡蛋才弄了那么久。
徐延面露疑惑,夹着鸡蛋咬了一口,随后又吐了出来,盯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道:“你是笨蛋吗?不好吃就别吃,不用勉强自己。”
“喝口牛奶。”
“以后还是我来做饭吧,你做家务就好啦!”
“好。”看着她哭的稀里哗啦的,鼻尖通红,可怜兮兮的。但是,真的好可爱。
日子就这么过去了,这天下午,门铃响了,是林浅下班回家的时间,徐延边开门边问,声音带着笑:“今天买了什么菜回家?”
门口站着的是一个40多岁的妇人,虽然眼角有些皱纹,但是还能看出林浅的眉眼跟她很像,徐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她伸头朝房子里看了看,退后一步,又看了一下门牌号,疑惑道:“没错呀,这是浅浅家。”
“你是浅浅的男朋友吧?”她从鞋柜里找了一双拖鞋,进了门就坐在沙发上环顾四周,笑眯眯的跟徐延说话,“叫什么名字?”
徐延直直的站在她旁边,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支支吾吾的说着:“我叫徐延,我只是浅浅的朋友。”
她抿嘴笑着,拍了拍旁边的沙发:“别怕,坐着吧。”
徐延可不敢做她旁边,只坐在了她对面。
“费了不少心吧,浅浅我是知道的,她哪里会收拾家务,哪次来家里不是乱糟糟的,看这里还添了不少小装饰,还挺好看的。”
“你家是哪里的?”
“我……”徐延实在不好回答,想着要不要编谎话的时候,门铃响了,仿佛遇到救星似的,立马站了起来,“阿姨,我去开门。”
“我今天买了鸡呢,做你最爱吃的辣子鸡。”林浅一边换拖鞋,一边开心的说着。
“那有没有我最爱吃的?”
“妈!你怎么来了?”
“怎么?我不能来了?跟我到房里来。”
房间里,林浅正接受她妈妈的耳提命面。
“这孩子模样很周正,又不嫌弃你不会做家务,你可得抓紧了啊!什么时候约他父母出来,一起吃个饭吧,不如就这周日。”
“妈,你说什么呢,我跟他不是那种关系。”
“不是哪种关系?不是男女朋友,他会叫你浅浅?叫的多亲密。这么好的男孩子,你就更得抓紧了。话就说这儿了,这周末就先带去我们家吃个饭,下次再约他父母一起。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先走了啊。”说完这句话,她就准备离开了。
“阿姨,这么快就走?不吃个饭嘛?”
“你们自己吃吧,周日跟浅浅一起去我家玩。”
“啪!”徐延站在门边,回头看着林浅,呆呆的,显然脑子还没有回过神。
“我妈妈叫你去我家玩呢,你去吗?”林浅把他拉到沙发上坐下,她眼睛看他头顶,看他的脚,就是不敢看他,久久得不到他的回应,小心翼翼的又叫了他一声,“徐延?”
“叫我阿延。”徐延直勾勾的盯着她的眼睛。
“阿延。”
徐延双手捧着她的脸颊,两人的脸越靠越近,他的唇轻轻碰着她的额头,鼻尖,最后在她的嘴唇上辗转。
“我都听到了。”徐延抵着她的额头。
“听到了什么?”林浅装傻。
“坐好,把眼睛蒙上,心里默数十下再睁眼。”林浅默数着,期待着,期间听到了电灯开关响起的声音。
再睁开眼,看到了墙壁上闪烁着点点的光彩,像是一个个萤火虫,墙顶部是璀璨的星空,他缓缓的走过来,颈部的坠子发着微光。
“很漂亮。”徐延从脖子上取下坠子,待在她的脖子上,“做我女朋友吧。”
“好。”林浅再也说不出其他的话,紧紧的抱住了他,把红的发烧的脸埋在了他的胸口。
第二百六十八 死亡标签(番外)
“想要你的孩子撕掉恶劣标签吗?!想要你的孩子变得聪明孝顺并且贴上完美型标签吗?!那就快来报名明日之星培训班吧!你想要的标签我们都有!”
中心大厦的LED屏幕没日没夜的播放着这条明日之星公司的广告,它口中的标签是22世纪基因检测的最新发现。每一个出生的孩子都必须进行基因检测,与古老的文明时代不同的是,这能够检测出孩子的性格和特征,有智慧型基因,相反的也有愚钝型基因,前一类统称为完美型标签,而后一类则统称为恶劣型标签。
这样的标签会跟着身份证伴随人的一生,当然,一个人在一生中有三次重换标签的机会,所以这些培训班抓住了商机,吸引着所有对自己的标签不满的人们。而布平凡,被认为很不幸的,生下来就被贴着顽劣型标签,甚至还有潜藏的轻微愚钝型基因,这让他的父母很苦恼,所以平凡从小在各种培训班中穿梭,只为了在下个月的成人考试中能替换掉他身上的顽劣。
只要你拥有了完美型标签,以后的生活将变得一帆风顺,相反,你只能在社会底层挣扎。这些都是平凡的家人,老师,还有朋友告诉他的。平凡等不到第二次考试,这两次考试时间隔得太久了,父母等不了,他只能一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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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培训班的广告占据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报名的人早已排成一条长龙。傍晚了,平凡也该下课了。今天的课程是工作课,授课的老师是一个事业成功的女性CEO,眼神犀利,做事雷厉风行,听说是明日之星公司高价特聘来的。
“布平凡!你又不专心,今天是第几次了!”平凡好像和这个老师很不合拍,他为数不多的上课发呆全在今天被发现了。
“你给我出去外面站着!”果然过了一百年,这种惩罚方式也不会过时。同学们都在看热闹,有些憋不住的笑了出来。“谁笑就和他一起出去站!难道没上过礼仪课吗?”雷老师还算公平,平凡在短短几分钟里已经为这位老师取好了名字。
“成人考试就在下个月,你们还这样不听讲,嬉嬉闹闹的,怎么可能过呢!还有......“平凡即使站在教室外,也能听到雷老师的话。越接近考试,他就越集中不起来了,本来该高兴的,十八年了,从出生到现在,他和父母不就等着这一刻吗?只要撕掉顽劣的标签,他就不用再受别人的冷眼嘲笑和父母无声的叹气了。可是,陪了他十八年的顽劣啊,到底是哪里不好.......平凡就这样放空到了下课,“平凡,一起回家吧!”小满叫住了他。小满是平凡唯一的朋友,他的标签是智慧型,虽说是完美型标签,可是他的父母仍旧送他来上课。
“不了,我今天还有些事,我想自己回去。”
“那,好吧。今天老师的话你别在意,她也是为你好。”小满总是这样体贴细致,为什么他父母还要他来上课呢?平凡想着。
“没事的,我知道,拜拜。”
“拜拜,明天见!”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见。
这是一块还没被开发的郊外田野,平凡也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发呆坐过站了吧。反正来都来了,看一看吧,难得没有广告的地方。
他沿着车道走着,这个地方被保护得很好,路边甚至有着几丛野花,啊,满天星,这是平凡最喜欢的花,白色的小花在傍晚的微风里轻轻摇摆。他蹲下,小心翼翼地摘了几朵,凑成一小束。捧着这束花,平凡觉得心情突然变得很好,不过,这样的场景,好像在哪见过,想不起来了。
平凡继续沿路走着,顺着拐进了一条田间小道,田地被荒废了,长出的杂草差不多到了他的小腿处。平凡好久没有这么放松了,这么享受着少有的田园风光,他看到不远处有一个六七岁模样的小男孩在草丛里扒拉着什么。
“你在干什么?”平凡走近一问,小男孩明显被吓了一跳,他面向着平凡,大眼睛水灵灵的,脸上沾了几点泥,细软的短发上扎着几根杂草,有些凌乱,双手拿的东西藏在身后。平凡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很熟悉,也许是邻居家的孩子呢。
“小弟弟,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啊,这么晚不回家,你爸妈不会担心吗?”平凡半蹲下,尽可能用温柔的语调和小男孩说话。
“我,我,我是为了帮小猫咪回家的!”小男孩鼓足了勇气,“大哥哥,你能不能帮帮我。”平凡有些惊讶,也有了兴趣,反正是坐过站了,回家晚了有借口,应该没事。“那小猫咪在哪?”小男孩从身后把小猫拿了出来,这是只瘦弱的橘色小猫,大眼睛倒是圆鼓鼓的,和小男孩的一样。
平凡和小男孩把小猫安置在田地一个小亭子里,用干枯的杂草给它搭了一个小窝,又从包里喂给它了些食物,果然是橘猫,吃的量快赶上他这个大人了。
安顿好小猫,小男孩也告别平凡回家了,他们相约着接下来几天都来看小猫,虽然这好像有些幼稚,但是很有趣,啊,还没问他的名字呢,平凡想着,那就叫他小南好了,他总是能给别人安上合适的名号。落日快消失了,平凡也加紧了回家的步伐。
果不其然,回来晚了还是会有麻烦的。
“今天怎么这么晚?身上怎么弄得这么脏,去哪了?还有今天老师打电话回来了,说你上课不好好听讲,你最近怎么回事,都快考试了,你还这么任性!”平凡从进门开始,妈妈就一直在絮絮叨叨的对他一通批评,“妈,我还没吃饭呢。”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你这孩子!”妈妈见他不知悔改的样儿,一气之下关回了自己的房间,重重的关上了门。爸爸还没下班,平凡自己到厨房热了饭菜,吃完之后洗了碗又去洗澡,一切都是平时的样子。“哗哗哗”,热水冲洗着一天的疲惫,他听见妈妈从房里出来了,还在唠叨着收拾他的衣服书包。
“妈,我的那束满天星呢?”平凡擦着头出来,在书包里翻找着他在郊外摘的满天星。
“扔了,以后别把杂草带回家,弄脏书包和家里,还得我给你收拾。”妈妈的话犹如一盆冷水泼在他头上。
“妈,你怎么可以这样!你怎么没经过我的同意随意翻我的书包丢我的东西啊!”平凡大吼着,妈妈被他吓到了,“不就是几根草吗?!你怎么还敢吼我!布平凡你胆子大了是吧!啊!你还要不要我这个妈妈了,我做什么事还要经过你同意是吧!”她惊讶于平时还算乖巧的儿子今天这样的逆反,一想到他身上那个顽劣的标签,她更难过了,“一定是你那个标签还没转换好,你给我回屋去!”
平凡也懒得和她理论,回到自己的屋里锁上门,“你怎么还敢砸门!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妈妈的怒吼随之传来。平凡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关上灯,他躺在床上放空的望着天花板。爸爸回来了,妈妈又吵起来了,都是你惯的,你不知道今天他有多不听话......零零碎碎的话语传了进来,平凡用被子蒙住头,在窒息的感觉里睡着了。
第二天照旧,今天上的是抗压课,老师讲的东西,平凡一个字也没听进去,终于熬到了下课,他才发现小满没来,平常这个时候他该叫自己一起回家的。路过老师的办公室,他听见班主任在打电话,“好的好的,你们节哀,我们会处理培训班这边的事的,您放心......”估计又是什么学生退学的事,平凡摇了摇头继续走着。
遵守着昨天和小南的约定,他又来到了那个郊外的田野,可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大吃一惊,几辆大型挖掘机正在昨天他走过的地方施工,满天星呢?亭子呢?小猫呢?他脑子里一片混沌,戴着安全帽的工头看到有闲杂人进来,连忙过来赶人,“喂喂喂!快走,施工呢!”
平凡抓住工头的手臂,急切的问道,“为什么要在这里施工?”
“为什么?当然是有人付了钱买下这块地方了啊。”
“那你们有没有看到一只小猫,小小的,橘黄色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快走快走,待会发生什么事故了,我们可负不起责任。”
平凡失魂落魄的走出场地,看着他们拉起来的广告牌,“阳光名苑”,哪里有阳光。
平凡兜兜转转,不知道该去向哪里,脚底被风吹来一张今日报纸,他捡起来看到这样一条新闻,“十八岁男生跳楼自杀身亡”,下面附着死者生前照片和信息,这,这不是,这不是小满吗!平凡拿着报纸的手颤抖着,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明明昨天还见面的!转瞬间,他无力的垂下了手,任凭风把手中的报纸吹走,不知吹向何方......
平凡坐在明日之星公司的楼顶,晚间的风有些冷,今天回家这么晚,不知道妈妈会不会担心,他捧着好不容易从工地里捡来的满天星,小白花摇曳着,随着主人一起飘落,他想起来了,那个小男孩就是小时候的他,怪不得那么熟悉,满天星是妈妈最爱的花,他也记起来了,不过,已经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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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同学,不要从台阶上跳下来了,很危险的哦。”护士小姐看着捧着满天星的男青年从台阶上蹦跶着下来,温柔的说道。她已经照顾这个叫布平凡的精神病人好几年的,主治医生说是人格分裂,目前情况还算稳定,不过每到夏天,等疗养院后面的满天星开放的时候,布平凡就变得情绪激动了,看,他又在一边撒花一边从台阶上往下跳,还是像个小孩子啊……
第二百六十九章 束缚朱厌
“太古时期太过久远,连文明都被摧毁,发生了什么早已经无从得知。”太一淡淡回道,目光却是有些警惕地看向朱厌。
太古遗种可是十分稀少且强大的生灵,就连他也是第一次见,不知有何奇特之处。
“你们都该死,我们太古诸族才是世间的主宰!”朱厌站在数十米之外,目光怨恨地盯着江浩、绿萝等联盟成员。
他口吐人言,身上浮现出火红色的雄厚而精纯的灵力,脚下甚至有着火焰升腾而起。
“被时代的更替所淘汰的太古遗种也敢大言不惭,真是可笑!”百慕山山主冷傲地盯着朱厌,讥讽开口。
他对太古遗种没有任何好感,认为不过是旧时代的残存的生物,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变迁。
“放肆!”
朱厌怒喝一声,身形化为一到火红之光爆射而出,刹那间出现在百慕山山主面前。
没有任何花俏,他右手捏拳,凝聚雄厚的灵力,强势轰出。
无匹拳印爆发出无尽火红光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落在了百慕山山主身上。
顿时百慕山山主只感觉被无法现象的强横且炽热的力量轰中,体表的灵力刹那间破碎。
紧接着他的身体如同炮弹般飞出,重重砸落在地面,将地面都给砸凹下去,并且出现了无数裂痕。
“一起上,别让他猖狂!”狂战朝联盟其他人大喊一声,爆发出强横灵力,身形却是迅速后退,与朱厌拉开距离。
他可是佣兵团的团长,历经过无数次生死厮杀,和百慕山山主这种位高权重的门派之主可不一样,从不会小看对手。
尤其是朱厌这种本应该被岁月灭绝的太古遗种,最是可怕,他一开始就保持着高度警惕。
“不得行凶!”神象王冷冷开口,抬手间无比磅礴的妖力席卷而出,化为一只巨掌朝着朱厌拍下。
然而妖力巨掌落下不过几息之间便化为了妖力碎片消散,露出了单臂朝上、毫发无损的朱厌。
朱厌将手臂放下,身形化为一道火光冲出,将一名离他很近的联盟成员生生撕碎。
“神象踏天术!”
神象王怒喝一声,朝着朱厌踏出一步,在他周身出现一道巨大的神象。
这尊神象乃是本体状态,十分高大魁梧,虽是由妖力化成,却很逼真,散发出极具压迫力的气息,和真正的神象并无多少差异。
此术乃是神象族的无上术法,只有历代族长才有资格修炼,拥有着难以想象的威能。
吼!
那尊神象发出一声大吼,而后踏空冲出,每一脚落下,都会让一方空间颤动。
朱厌看着气势滔天的神象朝自己冲撞而来,却是露出不屑的笑容,身上流转着火红灵力。
下一刻,他的身形迅速变大,站在地面上就已经比踏空而来的神象更为高大。
庞大的神象在他面前也显得有些小,被他一把抓住,生生捏爆。
联盟诸强见到宛如擎天巨神一般的朱厌,心中不约而同地升起畏惧感,身子不知觉得朝后方退去。
太一此时也极为稀奇地露出了凝重之色,感慨地道:“看来这只朱厌不是一般的太古遗种,血脉极为纯正,继承了该族天生的强大宝术,足以称为真正的太古凶兽!”
说话间,他双手结印,周身爆发出璀璨蓝色光辉。
这些蓝色光辉化为宛如水流般极速流向朱厌,又如同锁链一般将体型巨大的朱厌捆住。
“低劣的生物,都去死!”朱厌身子一震,火红光辉爆发,冲破了束缚,朝着神象王一脚踩下。
这一脚还未落下,地面就已经微微凹下,可见这一脚的力量之强横。
古道拥有禁空的法则,神象王无法飞开,而跑开却是已经来不及。
一抹狠意在他眼中浮现,紧接着无尽妖力光辉爆发,一尊巨大的神象出现,将朱厌都是顶退了数步。
“妖王法相?区区神象而已,哪怕体形变大了又能如何,依旧是低劣生物。”朱厌轻蔑开口,完全没有将神象王放在眼里。
太古时期,有太古神象族,其力可踏灭诸天,强大到难以想象。
但朱厌一族拥有着至强宝术,神通广大,并不畏惧太古神象族,可以说两者是大敌。
如今朱厌看到太古神象族的后裔神象族,心中格外的不屑,觉得神象王和他一战的资格都不曾具备。
“沉浸于太古时期的辉煌,而不敢正视现在的落魄,不过只是胆小鬼而已!”神象王开口反驳,同时脚掌踏动,朝着朱厌冲撞而去。
身为神象族的王,他有着他的骄傲,哪怕面对强敌也绝不畏惧。
“自取灭亡!”朱厌右手一伸,火红灵力在其掌间凝聚,化为一根赤红长棍。
长棍散发出无比炽热的气息,更有着赤色灵力流转,似要将天地焚尽。
他手握赤火棍,一棍扫出,打在了神象王身上。
嘭!
火光爆发,神象王身子一震,倒退在地上,身形迅速变小,恢复本体的原本大小。
反观朱厌,只是身子略微一颤,并没有受伤。
他那双巨大的赤红眼瞳中流露出得意之色,俯视着联盟众强者,开口道:“你们应该是为了希望之花而来吧?先前已经有一伙人来了,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已经到了希望之海,你们注定只能白来一趟!”
他站立在大地上,宛如一尊顶天立地的巨神,绝强而霸道。
“这就和你无关了!”绿萝声音冷冽,在她身上,绿色神光环绕,周身有着花草自地面生长而出。
她挥手间绿色神光爆发,朱厌脚下的地面破碎,生长出无数藤蔓,将朱厌缠绕。
与此同时,太一再度出手,蓝色光辉化为锁链将朱厌捆住。
其他联盟强者中拥有束缚手段的强者也是纷纷出手,一时间各式各样的束缚力量出现,将朱厌重重束缚、完全困住了。
狂战看着没有立即将束缚破开的朱厌,心中如释重负,挤出一丝笑容,自信地道:“哪怕的太古遗种,也难以挣脱数十名巅峰强者乃至至强者的束缚手段吧!”
第二百七十章 骨折画家
开门见山的说,我是一个艺术爱好者。但实事求是的说,我在艺术方面一无所成。热爱和擅长,两码事。我叫大笨,大展宏图的大,笨鸟先飞的笨。
相信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的经历非同寻常。我经常遇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这些事按常理无法解释,但却在我的身上实实在在的发生了。我的世界是不可能的世界,但我的世界孕育了真理。
以前都是别人讲述我的人生,这一次换我自己述说,自己说可以防止别人以讹传讹造成误会,我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凡是我说出去的话,我可以百分之百负责。
今天我要讲的,正是我的生命之歌。同往常你听到的一样,这一次我同样遇到了奇特的事。别着急,我慢慢说。
开篇说了,我热爱艺术但没有成绩。这是困扰我的一大问题。这个问题是与生俱来的,是一以贯之的。我生下来的时候,并没有哭的不可开交,反而很安静。我的父亲笨爸当即判定,我的人生注定是不平凡的人生。他说对了。
从我记事开始,我就参加各种培训班。舞蹈,音乐,写作,电子琴,画画,无所不用其极。而我,说实话,兴趣很高,但成就很小。
我什么都学,什么都是一知半解。当然,在这些爱好里面,也是分高低贵贱的。我最喜欢的,是写作。最不喜欢的,是画画。为什么呢。因为我写的相对还行,而画的相对垃圾,答案大揭秘。至于其他爱好,马马虎虎,学了跟没学一样,徒增了几许盲目的自信。
我就在懵懵懂懂中过完了幼儿园,又稀里糊涂的过完了小学。到升初中的时候,我什么兴趣班也不参加了,精力全部用在学习上。而写作,因为在语文中占分的比例很大,仍然被我重视。我一方面发奋努力,希望未来能考个好高中然后考好大学,然后毕业找份好工作,最后过上好日子。另一方面我又希望有一天能成为举世瞩目的大作家。
梦想和现实,交错在我的人生历程里。于是我每天竭尽全力做功课,然后见缝插针写东西。老实说,我在同龄人中还是比较成熟的,这一点在我对梦想和现实的拿捏上就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作家,多么高雅的词汇。又是多么艰难的词汇。多少人终其一生都不能成为作家,梦想始终是梦想,总有不能实现的可能。
我写的小说,总的来说不算太差,但也不算拔尖。每当我写完一部作品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复杂的感觉。一方面我很清醒,我的作品还差点火候。另一方面我又有点无聊的期望,期望我的作品能被承认。
虽然把我放在整个中国的文坛之中,我连个屁都不是。但是要是把我放在我所在的初中的一个普通班级里,我就是大文豪了。没错,这是事实。
我的同学对我崇拜的五体投地。每每都会说:“大笨,你真是天才。你对艺术的热爱太让我钦佩了。尤其你的小说,太牛了。听说你小时候学了很多的东西,真是全面发展的典范啊。”
每当我听到这样的话,我都会不由自主的飘飘然起来。想想也是,小时候我确实学了很多,尽管都放弃了。好在我还写东西,总算跟艺术沾边。
我想起了画画。
可以负责任的说,我的文学水平在班里属于出类拔萃。但画画水平就只能垫底了,糟糕的很。
我经常不止一次的想,小时候写作课和画画课课时相同,怎么就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呢。
我的语文老师和美术老师对我的态度截然相反。语文老师每天往死里夸我,美术老师每天对着我叹气。
就这样,我一路冲杀到了初三。
初三就要考高中了,除了考试课,其他课一律靠边站。美术不是考试课,考高中也不加分,因此就此销声匿迹,我的一大心患终被革除。
就在这个时候,班里的同学们人心惶惶。除了坚定要考高中的,还有很多同学有其他的想法。
“我成绩不好,考不上高中。考中专也没什么用,我想学做生意,将来能养家糊口就行了。”我的同桌跟我说。
“还是把能读的书读完。中专就算学历低,但读完没有坏处。”我苦口婆心的劝他。
“大笨,咱俩是好兄弟。不论将来天各一方,一定保持联系。”我的同桌眼睛湿润了。
我也激动起来:“永远是朋友。”
还有的同学知道成绩差,早早准备出金钱,预备读私立高中。还有的想学技术,不一而足。更有甚者,说要去武当山学武,将来羽化成仙。我嗤之以鼻,说那厮要是成了仙,我天天给他上供。
我的目标是明确的,我的想法是成熟的。作家,一时半会不可能实现。必须认清形势,先考学,将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吃穿不愁,然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慢慢发展写作,总有成功的那一天。
要不说我是个天才胚子,我顺利考上了重点高中,语文顺利拿了高分。据我分析,语文之所以高分绝对是作文分高。
高兴,真高兴。
接下来的高中三年,我疯了一样的学习。最终被名校录取。我毫不犹豫的学了中文。
老实说,在当今中国,即便学了中文,也不一定板上钉钉就能成为职业作家。这跟美国是不一样的。老美的作家大部分是创意写作系毕业的,而中国的作家成分比较复杂,学中文的反而不多。
我对形势很了解,但我有我的判断。就算作家不一定学中文,学了肯定也没什么坏处。成为作家,天赋,努力,坚持缺一不可,学了中文,一定只会加油不会拉后腿。我相信,我会成为从中文系走出去的大作家。到时候舆论就会评价,说我不仅才华横溢,还是科班出身,不容易啊。
毕业了,劳燕分飞。吃散伙饭的时候,我心中五味杂陈。我的学生生涯就此结束,我将大踏步的走进广阔的社会里。
虽然我一直坚持写作,但没有发表过一篇作品。这很悲哀,似乎离我的梦想越来越远。现在要面临找工作,成为作家时机还不成熟,只能找份现实的工作。
我左找右找前找后找,没有合适的。沮丧的我回家看看笨爸笨妈,二老一直牵挂我,我也想二老了。
“你小时候学了那么多班,一直游刃有余。证明你从一开始就是有能力的。现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肯定只是暂时的。放心,明天会更好。”我的笨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