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小寡妇(番外)
二愣子他爹不在家,赶羊的皮鞭子就立在院中羊圈门边!
夜深了,二愣子在村东头小寡妇的超市喝多了酒,和小寡妇鬼混完,一路跌跌撞撞,骂骂咧咧,鬼哭狼嚎,找不到自己的家门。二愣子吵得百姓都从睡梦中醒来,吵得全村的狗整晚叫个不停。
全村的人都知道二愣子一定是又喝醉了,一定是又找不到了自己的家门。直到二愣子妈穿上衣服,连拖带拉,连嚷带骂,把这个不争气的东西拉回家。
天快亮了,二愣子吐了一地,身上滚成泥球,臭气熏天的倒在炕上鼾声如雷;全村的狗叫了一晚,也带着疲惫呼呼大睡!
村东头有个小寡妇,原来是有丈夫的。丈夫过世不到一年,守孝期间,独自守寡,姑且就叫小寡妇而已。
小寡妇叫莲,年芳二十五岁,长得有些姿色。瓜子脸上小酒窝,柳叶眉下丹凤眼,披肩而下黑头发,一笑一颦惹人夸;高挑的身材,丰满的胸围,纤细的蛇腰,两腚线条突出,走起路来一扭一扭,村中的男人见了都耐不住窥视效慕,忍不住垂涎欲滴,更何况如今她是小寡妇!
小寡妇嫁过门不到两年。能娶上这样漂亮的媳妇,当然是村中的顺。顺是个包工头,常年在外包工揽活,人都称他为包工头。
那年头揽活,要账,就得狠狠地应酬;就得往酒馆,会所,娱乐厅,大把大把地砸钱。一来二去,眉来眼去,莲看上了包工头顺。
顺三天两头去莲的出租屋鬼混一番,烧掉一踏钱,莲乐成了一朵最绚丽的雪莲花,顺带着满满的惬意和舒畅匆匆而去。
村中家庭条件一般,甚至一些贫困家庭的年轻人都娶回了媳妇,而家庭富足,名声显赫的包工头顺,孑然一身,依然未娶,这可急坏了顺的父母。
在父母一而再,再而三,连昏接晨的催促下,顺终于把和自己鬼混了三年的莲娶进了家门。
结婚后,顺带着莲辗转在大小城市以及乡村小镇的工程中,往返于大大小小的工地上。顺每次应酬,都带着莲,当然莲每次被暗藏祸心之人灌得伶仃大醉,甚至被那些“大佬”盯梢上,占点小便宜,更有甚的也提出过非分的要求,当然也给顺促成了不少业务。
工地上都是民工,顺带着这么貌美如花的小媳妇,偶尔出入工地,莲的背后留下了无数贪婪好色的眼神,藏下了无尽放荡不羁的目光!
顺和莲租的家搬了一次又一次,躲了一处又一处,依然躲不掉那些阴魂不散,用心诡异,居心不良的“大佬”。顺一狠心,干脆把莲安置在农村。
这么发达便利的交通条件,三天两头跑家又有何妨,况且彻底地躲开了那些瘟神,避开了那些贪婪吃人的眼光。
于是莲住进了村里,虽然有公婆的照料,但是生活上有极大的不习惯,尤其是按耐不住思恋城市繁华绚丽的那颗心。
就这样,顺边承揽工程,边坚持跑家。莲坚守农村,开了个小超市,来打发自己无聊的日子。
转眼间冬去春来一年已过,顺的事业发展的蒸蒸日上,莲也慢慢地接受了现实的农村生活。小超市不大,挣钱也不多。但是有了莲就有了人光顾,有了莲就有了买卖。
闲来无事,小超市中有下棋的,有攉龙的,有事没事想去看看莲的。当然这些人不管输赢,都要买上一包烟,喝上一瓶水。甚至有的人不回家,买盘花生米,称上半斤猪头肉,烫上几壶老酒,吃得饱饱的,喝得醉醺醺的,夜幕中依伴着摇曳的影子,摇摇晃晃,跌跌撞撞,依依不舍地各自回家。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顺在结婚的第二个年头,因为醉酒驾驶,在深夜回村的路上,连人带车直接坠入山沟,当场死亡。顺这一走,留下了苍苍白发的老父母,尤其是留下了孤苦伶仃的莲。
顺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至极,哭的捶胸顿足,哭得死去活来。莲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打了个措手不及,哭的眼睛红肿如桃,哭的嗓子冒了青烟。
顺走了以后,莲成了村子里唯一年轻漂亮的小寡妇。按照农村习俗,小寡妇要为夫守孝,一年之内不得改嫁。
小寡妇却不是农村人,小寡妇可以不守农村的习俗。但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小寡妇还是看在和顺夫妻恩爱的份上,坚持为夫守孝一年,年满后再另提别论,再去寻找自己的真爱。
小寡妇分得了部分遗产,根本不缺钱,缺的就是寂寞,缺的就是孤独,缺的就是夜里有个暖被窝的,有个说知心话的人。于是小超市依然成了小寡妇莲的唯一依靠。
二愣子是他爹的独生子,从小是吃他娘的奶长大的,也是吃饭长大的,更是他爹拿赶羊的皮鞭子抽大的!二愣子并不愣,长的个高还帅气,爹娘为了他长命好养活,于是取名二愣子。
二愣子从小不喜读书,游手好闲,在村里不少惹事生非。他娘对他娇生惯养,视为掌上明珠,但是二愣子没少让他爹拿赶羊的皮鞭子抽打。
二愣子家并不富裕,他也曾经外出打工,由于他手把大,花钱如流水,挣的钱日日不够花,月月成为月光族,还欠了一屁股债。好在村中修路,二愣子家得到一笔补偿款。
二愣子彻底回到村中,坐吃享福,依然游手好闲,到处招惹是非。每次惹下祸端,他娘给别人说尽了好话,他爹却是一顿皮鞭子招待。
二愣子年已二十三岁,早该谈婚论嫁。村中同龄人早已成家立业,爹娘急的到处托人说媒,但是像二愣子这样的人,有谁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有谁愿意成为他的媳妇!
于是二愣子成为村中最年轻的一条光棍,整日好逸恶劳,无所事事,依然故我地混杂于小寡妇的超市中。
二愣子喜欢去小寡妇的超市玩牌,更喜欢和小寡妇打情骂俏。即便每次输个精光,哪怕赊账也要守在小寡妇的超市中,倒上一盘花生米,割上半斤猪头肉,拿上几根火腿肠,喝一瓶白酒,捎几个啤酒。
二愣子直到酒足饭饱,直到喝的找不到东南西北,更找不到回家的路,直到他爹一顿皮鞭子狠抽,他心醉魂迷,置若惘然,如老母猪一样倒头酣然入睡,鼻息如雷。
小寡妇丈夫离世三个月之久,她白天守着小超市,招待着混杂的主顾。每当夜深人静,嘈杂的小超市人走屋空,留下了一地狼藉,留下了一丝凄凉,更是留下了一片深深的孤独和难耐的寂寞,小寡妇的心开始躁动不安!
二愣子早已不惧他爹那条赶羊的皮鞭子,因为抽打的太多了,他习以为常,有时偶尔还敢躲闪皮鞭,甚至也曾争夺过那条让他憎恶使他生恨的皮鞭。
二愣子依然我行我素,早出晚归,日日坚守在小寡妇的超市,慢慢地接近小寡妇,不停地给小寡妇献殷勤。
二愣子又早早地去了小寡妇的超市,小寡妇刚起床。二愣子把超市门外打扫的干干净净,把超市里面的货物整理的整整齐齐,把超市的地面拖了又拖,几乎把瓷砖都拖起来。
就在小寡妇转身的那刻,二愣子轻轻地摸了一下小寡妇的两个腚。那两个腚是那么的丰满,那么的柔软,使二愣子心神俱醉,心驰神往。小寡妇只是娇嗔的说了声“你讨厌!”,然后慢慢吞吞地梳起了自己的披发。
日久天长,日久也生情。二愣子终于和小寡妇鬼混上了,当然不是光明正大的,只是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天底下哪有不透风的墙,尤其是二愣子喝醉了,还跟别人说他和小寡妇的倚翠偎红之事。
于是二愣子和小寡妇的风流轶事,像风一样传遍了全村,甚至传到了周围邻村。这样丢人现眼、伤风败俗的事,无疑给二愣子他爹的老脸上狠狠地抽了一记耳光!
为此,二愣子也少不了挨一顿鞭子的暴抽,并且和他爹闹翻了脸。二愣子趁着他爹不在家,在小寡妇超市酒足饭饱、烂醉如泥,与小寡妇鬼混整夜不归!
二愣子又是彻夜未归!大清早天蒙蒙亮,二愣子他爹手里拿着那条赶羊的皮鞭子,横眉立目,怒发冲冠地站在大门口,等待着这个不争气的“孽畜”回家!
第二百四十二章 盟主绿萝
百慕山山主道:“话虽如此,但现在地图已经公布于众,而江浩的修为也不足以担任盟主一职,所以还是换个人比较好。”
他可是至人王境的至强者,怎能居于妖王境的妖族之下。
站在牧尘身旁一直没有说话的张之凡突然开口道:“还没进入希望大道,内部就已经发生争执了,这样下去别说与十二天将对抗,恐怕联盟就先解体了。”
他身上并无强横气势散发而出,相貌也是十分平凡,很容易在强者如云的现场被忽视。
神象王双目虚眯,凝视着张之凡,道:“阁下是?”
他对张之凡没有一点印象,料想应该是没见过,当然即使见过他也未必记得,毕竟张之凡的相貌太过普通。
“无名之辈,张之凡。”张之凡看着神象王,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道。
在场的所有生物中,就属他最不起眼,然而论实力可以强过他的又有几人?
百慕山山主淡淡开口:“张之凡道友,不知你有何主意可以解决结盟之初的矛盾?”
结盟发起人中,绿萝和太一给他的感觉有些深不可测,料想应该不是寻常人物。
至于牧尘更是不用说,多年前初入至境时就被称为血祸者,如今的实力绝对强大到堪称恐怖的程度。
而气质平凡、相貌平平的张之凡以及妖王修为的江浩,则很容易被人忽视。
张之凡看了一眼江浩,然后对着百慕山山主回道:“很简单,不支持江浩做盟主的可以都表个态,看看有多少人支持和不支持,依据两方的实力进行决定。”
他自身对盟主没有什么想法,不过比起让百慕山山主这些后来者担任盟主,还不如让最初的几人中的江浩担任盟主。
当然,如果牧尘有当盟主的想法,他一定会支持牧尘,只可惜牧尘对这些更加不感兴趣。
百慕山山主闻言,先是点点头,然后看向江浩,脸上露出轻蔑的笑容,高声道:“我反对!”
这盟主的位置,他也想竞争一下,就算他担不上,至少也要落在他们这些前来结盟的人的身上。
狂战同样看了江浩一眼,然后淡淡开口:“我也反对,江浩小友的修为还是弱了些,若是等十年后,必然会支持。”
身为天朝第一佣兵团的团长,他每天过的那都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见过各种大风大浪,区区妖王远无法让他折服。
有人带头后,又陆续有人出言反对,声音此起彼伏,让处于众人中间位置的江浩、绿萝、太一、牧尘、张之凡略微有些无光。
待反对之声停下后,张之凡才淡定地道:“持反对意见的人都已经发表意见了吗?”
见无人回应,他又接着道:“一共三十二位道友持反对意见,其中代表人物神象王和严勇!”
神象王身为妖族十大强者之一,在今天这些结盟之人中实力足以排入前三,自然是机具代表性的人物。
另外严勇同样不容小觑,乃是中天派老祖,修为早已经达到至人王境,实力料想与神象王相差不大,同样可以作为代表人物。
“嗯!”神象王看着张之凡,不知道知道张之凡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淡淡应了声就不在说话。
他有种预感,江浩等联盟发起者,恐怕不会轻易放弃盟主的位置。
张之凡用那双平平无奇的眼睛注视着神象王,道:“那支持江浩当选盟主的道友们请表态一下。”
他刚刚说完,又道:“我支持!”
紧接着绿萝、太一、牧尘也先后表态支持江浩,此外那些结盟者中还有五人也表态支持江浩。
既没有表态支持也没有表态反对的人也有,包括齐道临在内共有着五人,基本上就是齐道临自己和他教导过的强者。
百慕山山主看向江浩他们,脸上露出冷笑,有些得意地道:“加上江浩小友自己,支持江浩小友担任盟主的也不过才十人,所以者盟主的人选还是由大家共同选择吧。”
他心中则是在嘲讽江浩等人,哪怕是结盟发起人又如何,他们这些加入联盟的各方强者才是主体。
江浩面对众人那戏谑的目光,露出风轻云淡的笑容,道:“那个,我并没有说我想当盟主,相比之下绿萝比我更合适担任盟主一职。”
他话音刚落,百慕山山主、狂战等人都是露出惊愕之色,紧接着将目光转移到了绿萝身上。
绿萝俏脸上也是浮现出一丝惊讶,并没有想到江浩会这样说,不过当他看到江浩脸上的笑容时,也就没有去反驳江浩。
她那双绿色眸子凝视着百慕山山主和狂战,强横的神威瞬间释放,朝着那些结盟之人席卷而去。
而后,她冷艳开口:“由我担任盟主一职,你们有意见吗?”
绿萝释放出神威后强势开口,给百慕山山主他们带来巨大的压迫感,让他们难以说出反对的话。
他们可以说江浩修为不够,但显然无法这样说绿萝,绿萝的修为明显在他们之上,乃是半神存在。
“半神!”严勇感受到绿萝释放出的神威,目光复杂地盯着绿萝,沉声道:“既然如此,那么盟主一职就由绿萝道友担任吧,希望绿萝道友可以带领我们击溃十二天将!”
面对半神境界的绿萝,哪怕是他这种老牌至人王境的至强者也会感受到极大的压力,倒不如将盟主之位让出去。
绿萝那极美的脸上出现一抹冷意,道:“联盟只有我一人管理还不够,需要再多几名管理人员,我宣布江浩、太一、牧尘、张之凡为伐天联盟长老,拥有着调遣联盟成员的权力。”
联盟刚刚成立,她要将联盟的主导权抓在她这一边,让百慕山山主等人知道谁才是联盟的发起者!
狂战身上爆发出强横的灵力气息,大声道:“这是将联盟的主导权力凝聚在结盟发起人手上吗?这样做,未免有些太过轻视我等了吧!”
绿萝想将主导权抓在他们几个结盟发起者手上,这怎么可能,他不会接受。
否则他们这些人加入联盟就沦为了被指挥的工具,也就失去了原本加入联盟的意义。
第二百四十三章 凉水和热水(番外)
夏天到了,太阳火辣辣地照在大地上,火炉般的马路上升起了魔幻似的氤氲,这是一个烤炙着的世界,树木都耷拉着耳朵,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这个时候最需要什么呢?凉水。
孩子们在清澈见底的游泳池里撒欢,把凉凉的水泼在自己的头上,发出阵阵欢呼;洒水车一过而去,在宽敞的路面上留下哧哧的蒸发声;庄稼地里,农民们拿着水管子浇着快要被渴死的芽苗,芽苗得到如此清凉的灌溉,这些萎靡着的小家伙立刻精神抖擞,和农民打着招呼。这个世界没有任何时候比现在更需要凉水了!凉水捶打着自己的胸脯子,嚎叫着,以此来显示他的重要性。
他还有一位孪生兄弟热水,他们俩的长相几乎没什么不同,都有着清澈的眸子,柔软的身体,如果非要找出一点区别来,那大概就是热水戴着朦胧的面纱,羞涩地把自己笼罩了起来,在人们把他倒进盆里的时候总会留有一点神秘感,并且他有着火一般的热情,和他拥抱能让你从皮肤暖到骨子里,而他的兄弟凉水则是赤身**,像猴子一样轻巧灵活,但却给人一种冷冷的感觉。正如他们的外表所显露的那样,他们的性格与此也有着莫大的关系,热水羞涩,做什么事情都特别低调,从不刻意在人们面前夸大自己,凉水张扬又孤傲,他做过的每一件好事都要大张旗鼓宣传一番。
此时,凉水的孪生兄弟在哪呢?他消失了!这个季节他最不受人待见,别人骂了他两句,他就万分羞愧地跑到了天上,露着头观望着大地。
“热水啊,我的兄弟,你说你为什么这么无能啊,除了被人骂你还能干什么?你真是个一事无成的人,我都纳闷为什么母亲把我生下来的时候也生出了你,你就知道哭哭哭,没一点用处。”
“我的哥哥,”热水非常地委屈,在天空中又开始了哭泣,“我也不知道母亲把我生下来的意义,我是一个废人,你看人类多么喜欢你啊,把你捧在手心里亲吻,你的地位可见一斑。我也曾想和你一样得到人类的亲昵,就滚到他们手心里,想让他们对我说些甜蜜的话,谁知道我刚到他们的手心,他们就跳着哎哎大叫,毫不犹豫地把我扔出去,嘴里还大骂着我,他们不喜欢我,伤透了我的心,我就只好躲藏在天空中,离他们远远的。”
“不是我说你,你真是没用,还好你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像我一样得宠,你就待在天上永远也别下来了,你的到来只能让他们感到更加厌恶。”凉水劝着他的兄弟,为他找到了一条出路。
“我知道了,人间算是与我无缘了,还好这里的云彩对我还是很友好的。”
凉水继续在人间享受着自己的美好生活,这两个兄弟过得是否幸福主要取决于人类对他们的恩宠,很显然,凉水的幸福生活是无人可比的。
他一会在河流中跳着舞蹈与鱼儿共同嬉戏,一会变成漫天大雨,滋润着每一寸土地,孩子们光着脚在凉凉的水坑里行走,大人们在凉凉的水稻田里插秧,口喝了,凉水制成的冰棍被一个个分给孩子和大人,他们咬下一口含在嘴里,融化的凉水在他们的嘴里滑动,流进肚子里,他们赞叹:“多么凉爽啊!我爱这凉水!”
每次听到这种赞美声,凉水都情不自禁地狂叫着,在人们的嗓子眼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响声。
夏天结束了,秋天也没有过多的停留,寒冷的冬天来临了。
大雪冻住了一切,土地**地扭曲着脸,河里的水也结冰了,凉水不能再自由地流动,他清澈的眸子没有了,柔软的身体也被限制住了,他浑身透露着一阵寒厉,小朋友们碰到他立刻就丢掉了,嘴里喊着好凉好凉,人们离他远远的,看到他就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凉水的心里犯了嘀咕,他暗暗思肘着:我的凉爽不正是你们喜欢的吗?
天气越来越冷了,屋子里没有一点暖意,人们坐在被窝里打着寒颤,议论纷纷。
“这个鬼天气可真冷啊,真想泡泡热水澡,喝一口热茶啊,真奇怪,热水跑哪里去了,今年怎么不见了?”人们开始在屋子里,在广场上,在田野里,在高山上呼喊热水。
“热水,你在哪里啊?快出来,我们急需要你。”
“别喊了,他听不见的,他现在还在云彩上伤心呢。”被冻住的凉水打着哆嗦在一旁告诉着人类,凉水现在成了一坨坨的冰块,已经没有了原来轻盈的步伐。
“他为什么要伤心?”人们很疑惑地询问着冰块。
“你们在夏天的时候责骂了他,他本来胆子就小,脸皮也薄,他滚到你们的手心里只不过是想要得到亲昵,谁知道你们把他抛了出去,嘴里还一直骂着他,这让他万念俱灰,飞到了天上去,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也搞不懂,你们为什么要针对他呢?不但他伤心,我现在也很伤心呢,夏天的时候你们是那么喜欢我,爱我,把我捧在手心里亲吻,怎么现在却讨厌起我了,你们可真是容易变心的人,我凉水也不搭理你们了。”即使凉水现在已经被冻住了,可是他还是那么孤傲任性。
人们这才醒悟,怪不得这个冬天看不到热水了,原来是夏天冷落了热水,伤了他的心。
“冰块,你怎么还这么大的架子呢,哪有讨厌你们呢?夏天的时候,热水的温度那么高,他跑到我们的手心里,把我们烫得生疼,我们哪能受得了啊,现在天气寒冷,你浑身透着一种寒气,我们也不敢触碰你啊。总之我们现在认识到自己对热水做的蠢事了,我们该怎样让他重新回到人间呢?”没了热水,人类也失去了生机,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显得特别惊恐。
“我的兄弟虽然软懦害羞,可心地还是很善良的,只要你们别再骂他就行了,你们站在最高的山峰上,向他呼喊,表达你们的心声,他听到后一定会回来的。”冰块告诉了人类该如何召回他的兄弟,他离开自己的弟弟那么久,也没有好好照顾他,现在也有点想念热水了。
“热水,我们错了,我们不该责骂你,你快点回到人间吧,我们离不开你。”人们爬到了最高的山峰,对着云彩呼唤着。
热水听到了人们的喊声,立刻来了精神,趴在云头朝下观望,他一阵欢喜,嘴里不停的重复着:“人们来接我了,他们不再讨厌我了,他们也需要我,我也有用武之地了。”
热水终于回到了人间,把人类的暖壶和水盆都装得满满的,他又和已经被冻成冰块的哥哥拥抱在一起,顿时,冰块融化了,又变成了凉水。这两个兄弟开始形影不离,做什么事都在一起,他们变成了温水,既不会使人们感到太烫,也不会使人们感到太冷。
一整个冬天,他们滑过人们的身体,成为洗澡水,洗脚水,他们进入了人们的肠胃,成为冬日里的一杯暖茶,他们分工合作,成为了人们最宠爱最亲密的朋友。
这就是凉水和热水的故事。
第二百四十四章 梦魇之森
百慕山山主高声附和道:“狂战团长说的不错,我们不远万里赶来结盟,绿萝盟主就是这样对我们的吗?”
他此话一出,顿时将其他结盟之人也带入了进去,此言诛心!
严勇有些不悦地道:“绿萝盟主确实过分了,盟主、长老的职位都在你们身上,那还要我们加入干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受你们指使吗?”
别人他不管,但他好歹是各方赶来的强者中三大代表人物之一,老牌至人王境的至强者,凭什么受人指使。
面对质问,绿萝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平静地道:“先别激动,我还未说完,联盟还需两名实力强大的护法,就由齐前辈和神象王担任吧。”
齐道临的修为深不可测,宛如仙人般的存在,自然无人会质疑他坐护法。
神象王的实力十分强横,虽然有人想夺取他的位置,但是碍于他的实力也只能把想法埋在心底。
于是,伐天联盟算是初步完善,一共五十七名成员。
盟主为绿萝,江浩、太一、牧尘、张之凡为四大长老,齐道临和神象王为护法,其他人皆为普通成员。
联盟内部的事解决后,便飞越太湖,离开了天朝,很快就进入了希望大道。
梦魇之森,希望大道入口的一座神秘森林,传说这里拥有着特殊的力量,只要是在森林上空飞行的生物最终都会迷失自我。
江浩等人到梦魇之森后,确实感受到了神秘的力量,但他们却无法找出这股力量的根源,便只好在森林中穿梭,比起高空飞行的速度要慢上不少。
“嘎嘎嘎,好多好多食物,我已经忍不住想要将那些食物一个一个吃掉了!”在森林某处隐秘之地有着一个洞穴,洞穴中穿出一道阴冷的声音。
片刻后,一道黑影自洞穴中一闪而出,以惊人的速度接近数千米之外的江浩、绿萝等伐天联盟之人。
“这地方还真是诡异,连神念都无法探查多远,不知道有没有生物栖息。”百慕山山主一边跟着众人在森林中穿梭,一边有些不爽地开口。
话音刚落,他落脚的树枝突然伸展,瞬间将他捆住。
同时那棵树的其它树枝也是散发出一股奇异的力量,疯狂生长,将他重重捆绑。
离百慕山山主最近的狂战第一时间发现了百慕山山主的情况,大喊道:“大家快停,这里有古怪,百慕山山主被树给捆绑住了。”
而后他便微微远离周身的树,生怕这些树也突然攻击人。
其他人都是微微转身,见到百慕山山主被妖树的树枝层层捆绑,都是连忙与身旁的树拉开距离。
“愣着干什么,不知道救人?”齐道临冷冷开口,而后隔空一指点出,那捆住百慕山山主的妖树顿时炸碎。
百慕山山主身上的衣物已经破破烂烂,但身体并没有出现什么伤痕,逃一般冲到齐道临等人身旁,心有余悸地看着那破碎的妖树树枝。
刚刚被捆住,他感受到了死亡的气息,哪怕他想释放灵力震碎树枝也做不到,妖树似乎可以抑制生物体内的灵力。
神象王一步跨出,出现在百慕山山主旁边,问道:“没有大碍吧?说说怎么回事。”
按理来说百慕山山主不可能被树枝困住才对,毕竟那至人王境的修为可不是哪来看的。
百慕山也感觉有些脸上无光,老老实实道:“那棵妖树有古怪,我被树枝捆住后体内的灵力无法释放,就好像灵力被某种力量抑制住了不能进行运转。”
身为神州大地的至强者,居然在各方强者面前被一颗树给困住,着实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听到百慕山山主的话,绿萝和江浩他们都是更加警惕地看向森林里的树,突然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力量。
绿萝那双绿色眸子浮现一抹凝重之色,抬手间神力席卷而出,将离她最近的几棵树击毁,同时开口提醒道:“大家小心,这里的树……全部有古怪!”
她话音刚落,这一片地区的树全部泳现出黑色能量,紧接着疯狂生长,朝着联盟诸人爆射而来。
“哼!区区妖树,怎可能伤到本座!”神象王一脚跺空,妖力朝着四周冲击而去,将袭来的妖树镇碎。
他不知道妖树上的黑色能量是什么力量,但不管是什么能量,击溃即可。
“躲在暗中的老鼠,滚出来!”严勇目光一冷,看向一个方向,呵斥道。
说着,他朝着那个方向一拳轰出,无边灵力冲击而去,将一颗颗古树轰碎,最后落在了躲在一颗古树后方的身影上。
那是一名尖嘴猴腮的生物,有点类似猴子,但很显然不是猴妖,而是某种怪异的生物。
似猴生物被灵力冲击轰退,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气急败坏地道:“该死,没想到还有两下,居然发现了我!”
然后他双手捶胸,紧接着身上释放出黑色能量,身体急剧变大,化为了一尊高达十丈的巨大魔猿。
“食物,都是我的食物!”
魔猿大吼一声,巨大的身体一跃而起,抡起双臂,握拳砸向江浩、绿萝、牧尘等人。
“不知死活的畜牲!”严勇骂了一句,身形徒然冲出,出现在众人上方,一掌拍出。
难以想象的雄厚灵力凝聚为一只遮天蔽日的巨掌,一掌将砸来的魔猿拍飞出数百米。
魔猿砸倒一颗颗大树,爬起身来,巨大的眼瞳愤怒地盯着严勇。
不过他心中已经有些忌惮严勇,他可以感知到严勇体内那几乎是无穷无尽般的灵力,那是难以想象的可怕力量。
“孽畜,你是什么来历,为何要攻击我等?”严勇踏空而行,当然并没有在森林上空,而是在森林之中。
他每他空行走一步,身上的气势就更强一分,带给魔猿的威压则更大一分。
魔猿脸上露出更加愤怒的表情,右拳猛地砸地,黑色能量疯狂注入地面。
紧接着方圆数里内的古树都覆盖着淡淡的黑色能量,疯狂生长的同时树枝朝着严勇爆射而去。
当然,离江浩、绿萝等人较近的妖树则是朝他们发动了攻击。
第二百四十五章 名利双收(番外)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其实名利双收,三百六十行生意,再没有强如做官的了。
林晓做过很多关于激励效果的分析,目前龚云生和徐伟的状态,可能是激励效果最好的时候:与之前收入相比差距比较大,额度不高的金钱就能起到比较刺激的激励效果;能力尚未完全匹配的情况下,升任高职,为保住位置或者证明自己,不遗余力;虽然能力不足,但潜力无限,只要给予足够的权限和自由,就能创造一番奇迹。
初尝到做官的甜头,是在龚云生和徐伟拿到上任后第一笔工资的时候,比之前整整多出3倍,算上奖金的话,还要更多。怪不得大家削尖脑袋也想当官,原来和普通员工之间真是天壤之别。他俩卯足劲头,为出人头地也好,为更多奖金也好,像开足马力的跑车,势不可挡。
张栋和他俩本来是不一样的,他的工作动力本来在于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于开辟更广阔的天地,名利只是顺其自然的收获,而非目的。然而令他不舒服的是,昔日的部下,突然摇身一变和自己平起平坐了,无论是管理能力还是经营能力,显然还和自己有一大截的差距。而且这个区域是最初是靠着自己一点点努力打拼着,现在虽然说自己名义上统管整个区域,但是事业部管控强势,加上龚云生和徐伟的野蛮成长,很多事情他根本无法把控,而且竟然和他俩成了竞争关系。
现在看着他们拿着和自己差不多的工资,甚至比自己还高的奖金,他心里有些不平衡了:为什么组织变革带来的是这样的影响,如果自己顾全大局,成人之美,自己可能先被淘汰;要存活下去,就得和自己昔日的兄弟竞争和内耗。他讨厌自己现在的样子,也要为了保住现有的名分去拼命争抢,再也没理想可言。
谁带的兵像谁。龚云生既继承了张栋勤奋和果敢,也学会了王明义的细致和大胆。一个加盟商一个加盟商的谈,一个加盟店一个加盟店的开,一个加盟店一个加盟店业绩的盯。不到半年的时间,店面布局、新店开业、加盟商培训、加盟商激励,活动一场接一场,搞的红红火火,有模有样。
为树立优秀加盟商标杆,增强加盟商信心,龚云生决定帮助区域内新开发的加盟商孙治国实现开业当天销售百万的梦想。他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部门的人张大嘴半天没说话,大家都觉得这个牛吹的有点大了,毕竟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业绩。孙治国也半信半疑的笑着说,“能实现半百就很满意了,毕竟不是在销售旺季。”虽然龚云生没作声,但目光坚定,没有一丝怀疑。
为保证万无一失,龚云生亲自督导和策划了暑期亲子活动+暑价来了双促销活动,开业选在了暑假期间,为吸引客流,活动奖品选取的都是和孩子或娱乐相关的,如早教机、乐高玩具、儿童自行车、轮滑鞋、儿童屋全套家具等等。这个热点成功激起了人们围观的热情,加上前期小区宣传、广告宣传和广播宣传等的效果,活动当天,人头攒动,前来选购的人络绎不绝。
“全场产品,限时九折,还可以砸金蛋抽奖,大家抓紧时间抢购。”导购员们热情吆喝着,看着这么多顾客,他们脸上笑开了花。
“听说这家店今天开业,价格比其他店便宜好多,又是名牌,真是赶上了,赶紧定吧。”客户一边看产品,一边啧啧为自己的明智选择称赞。
虽然加盟商的店位于市区不太繁华的地方,但由于宣传效果好,人流明显比张栋所负责的店面热闹很多。夏季本来是行业销售的淡季,但事实证明,只要努力,不等靠要,还是可以集聚人气,实现突破的。
选择加盟H公司,孙治国本来只是打算依靠H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在家门口有个稳定的生意,既能养家糊口,又相对自由。他觉得这么普通的门店,一年能卖出500多万,自己赚个三五十万,就阿弥陀佛了。没想到开业第一天,不知道一下从哪里冒出来这么多顾客抢购,销售记录不断刷新,30万、50万、80万,客户还在不断涌入,不断成交。100万、110万!创下事业一部加盟店当天开业的最高业绩记录!
孙治国喜不自胜,立马给奔驰的销售员打电话,“我要预定之前看上的那台车,全款。”
铺天盖地的宣传和祝贺蜂涌而来,主动前来咨询和洽谈业务的加盟商也闻讯而来。有人问起龚云生能取得这样成绩的原因时,他自信的答道:“人生不设限,敢想敢做才有可能成功。我本来只是希望孙治国可以早一天实现开宝马的梦想,没想到一下就跨越到奔驰,看着他高兴,我觉得我们的努力都是值得的。加盟商是我们的兄弟,他们的成功,就是我们的成功。”
张栋看着龚云生的业绩,有一点失落,这个成绩是以前自己想都不敢想的。自己已经足够努力和勤奋了,但是毕竟精力不足,没有龚云生这样深耕细作,一头扎下去做好一件事的勇气。也许自己真的不如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人了。
徐伟最近在忙着张罗设计师交流大会。他深知,不是所有的设计师都是以利益为前提和别人合作的,尤其是高端和优秀的设计师,他们更在乎的是个人能力提升、个人眼界和视野开阔,及个人品牌影响力提升。在他们看来,设计是有灵魂的,他们需要灵魂的交流,渴望被理解和发掘。
徐伟费劲周折,花大价钱请来行业知名的设计师冯愈,和设计师分享他的设计理念、成长经历和心得。和其他的大师不一样,冯愈朴素低调,不喜奢华和浮夸,以深厚底蕴和浑然天成的风格著称。设计师们期待不已,现场座无虚席,他的到来,为设计师们注入一股沁人心脾的暖流。
“风格是无法用华丽来堆砌的,只能用行云流水、不露痕迹的细节去渲染和点缀。所以在为客户做设计方案时,要选对,而不是选贵。”
“一件设计作品就是你的灵魂和思想,它会反过来滋养你,见证你成长的过程,所以要珍惜每一份设计作品。不要急于求成,慢一点不怕,厚积薄发。量的积累是为了激发灵感,而数量本身并不能说明你很厉害。”
冯愈的分享,像一剂心灵妙药,安抚了所有到场的设计师。在这个满是浮躁、肆意迎合的时代,他们的坚持不易被人理解,甚至被误会和曲解。他们本以为今天的设计师分享会,和之前一样,是H公司组织的产品宣传会,分享产品的卖点和激励政策,以期设计师们不遗余力的选购他们的产品。
然而今天的会议,没有行云流水的钢琴曲,没有昂贵高档的红酒,也没有玲琅满目的冷餐,只有沉稳安静的一位老者,在台上,分享着一位过来人的心得体会,没有高高在上,没有不可一世,只有淳淳教诲。而这些,已经是当今社会稀缺的如同珍宝一般的了。
“每一种美都是独特的,我们设计师能做的不是设计美,而是还原美,还原它本真的样子。本真是什么样子呢?浑厚粗旷、典雅淳朴、清新明媚、活泼自然,各种各样。如果我们能去认真观察生活,就会发现,所有本真的事物都是来源于生活,如果你没有灵感,多去体验生活,认真观察,一定会事半功倍。”
分享结束后,设计师们纷纷和徐伟握手,感激他精心组织的这么一场走心的分享。如果说利益交往是最初级的人际交往,而情感和人格的信任则是更高级的人际交往。徐伟深刻把握住设计师们的内心需求和精神向往,并不惜重金邀请大家免费学习,这种雪中送炭的情谊,大家自然会投桃报李,不言而喻。
分享会后,合作的装饰公司和设计师们积极用订单回报着那场精神的盛宴,而且大都是高端客户的大单,果然如大师所说,“有品味的人,在意的是风格和细节,只有普通人,才在意价格。”
推杯换盏、犬马声色、得过且过是一种活法,孤芳自赏,清心寡欲、坚持自我也是一种活法,你是谁,就会遇到谁,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更理解什么样的人。需求是可言被挖掘和创造的,徐伟用他的高逼格,开创了与装饰渠道和设计师合作的新风貌,被传为行业佳话,其他竞争对手也开始效仿。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徐伟就靠着比别人强一点,再强一点的精神,扎根到每个渠道和合作伙伴那里,赢得对方的尊重和信任。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徐伟觉得自己被放飞了一般的自由和强大。
第二百四十六章 葬神古道
绿萝双手结印,身上散发出璀璨的绿色神光,朝着四方的妖树扩散。
“神术?万灵净化!”
被绿色神光渡过的妖树都是在瞬息之间恢复正常,那黑色能量也在第一时间消散。
神象王目光微微凝视着绿萝,似乎在推测绿萝的实力究竟有多强,半神也算是半个神话中的生灵,已经超脱了寻常生灵。
哪怕他自信不弱于半神,但也不会小看半神,想观察出绿萝的能力,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其他联盟成员都是有些惊奇地看着绿萝,饶是内心高傲的百慕山山主、狂战等强者也不得不赞叹于绿萝的能力。
他们在有准备之下虽然不惧这些妖树,却无法大范围的破除妖树上的诡异能量,这种能力显然不是寻常手段。
另一边,严勇展现出了他那可怕的实力,弹指间破坏成片的妖树,身形闪现般出现在魔猿的身前,一拳轰出。
明明他的体型在魔猿面前显得十分渺小,然而当他一拳轰出时,空间都是微微震荡。
雄厚的灵力喷涌而出,化为风暴将四周的树木全部粉碎,以不可阻挡之势落在了双臂横于身前抵挡的魔猿身上。
“嗷!”
魔猿发出一声疼痛且愤怒的大吼,庞大的身体却是倒飞而出,在森林中砸出一道上百米长的巨大沟壑。
它刚刚爬起来,便是惊恐地看到空中站着一道环绕着璀璨光辉的强大身影。
严勇站在空中,散发出巨大的威压,双臂一展,幻化出一双灵力巨手。
他那双灵力巨手抓住魔猿的身躯,用力一撕,顿时血雾喷发,体型庞大的魔猿一分为二,被生生撕扯成两半。
将魔猿的尸体扔在地上,灵力双手消散,他转身凝视着绿萝、江浩他们,身上的光辉也是渐渐淡下。
绿萝看着严勇那似乎有些怨念的目光,有些冷淡地道:“这家伙,对付一头异兽而已,用得着如此血腥暴力吗?”
以严勇的实力,自然可以轻易杀死魔猿,但严勇却以最血腥暴力的手段将魔猿撕扯成两半,好像在发泄心中的不满一样。
江浩瞥了一眼还站在魔猿尸体上方的严勇,对着绿萝笑道:“他这是不满你的安排,没有给他长老、护法的位置,让他心中有怨念了。”
他和牧尘、太一、张之凡都是长老,而和严勇因为结盟之人中的代表人物的齐道临、神象王也都成为了护法。
只有严勇和其他人一样只是普通的成员,他心中必然会很不爽,只是神象王和齐道临比起他只强不弱,故而他只能将心中的怨念转向绿萝。
“他弱不爽,那便随他吧,多他一人和少他一人,其实没什么区别。”绿萝淡淡回道,然后下令继续前进。
哪怕严勇心中很不爽,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跟着绿萝等人一同前行。
梦魇之森中危机四伏,栖息着不少类似魔猿的异兽,这些异兽实力最弱的也达到了至人、妖王级别,最强的更是达到了至人王、大妖王层次。
这就是希望大道,仅仅只是第一处地方,就足以将无数强者挡住。
不过伐天联盟聚集了这么多强者,自然不会被异兽阻挡,轻松斩杀了遇见的异兽,一路横推,穿过了梦魇之森。
穿过梦魇之森后便是一条古老而荒凉的道路,在道路的.asxs.有着一座石碑,上面刻着“葬神古道”四个字。
绿萝目光凝视了石碑片刻,然后与江浩等人一同迈入了葬神古道,同时他们也感受到了不对劲。
进入葬神古道后,他们就无法飞行了,连低空飞行也做不到,只能和普通人一样进行跳跃。
“这条道路有着禁空法则,无法飞行,看来我们只能徒步走过去了。”绿萝回头对联盟众人开口解释,然后带头朝前方走去。
江浩、牧尘、太一、张之凡跟在她身旁,后方则是齐道临和神象王,再后方才是严勇、百慕山山主、狂战等联盟成员。
如同凡人一般走在路上颇有些无聊,太一开口打破了宁静:“只能走,其实也算一个好消息,这样就意味着通过这段古道需要不少时间,十二天将应该还没有将希望之花拿走。”
他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并没有因为无法飞行、只能走路而感到不乐。
对于境界高深的修士来说,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走过路了,有人感慨、有人不爽,也有人回忆起了年少无法飞行时的美好过去。
张之凡闻言,却是突然开口问道:“十二天将,只有九人来了吧?”
一路上他都没怎么说话,只是安安静静跟在牧尘身旁,此时突然说话让绿萝和江浩都是略感意外。
“先前在太湖时,只有九位天将出现,他们出现后直接赶来了希望大道,后面有没有天将跟上他们倒是不知,不过应该是没有了,否则他们应该会一起行动。”太一开口,将心中的推测说了出来。
其实他觉得十二天将应该没有到齐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十二天将内部并不是铁板一块,天将之间也有不和。
张之凡微微点头,旋即又道:“你们觉得凭我们联盟这些人,可不可以击败九位天将?”
他那双很平凡的眼瞳中泛起一丝不平凡的色彩,身上有股特殊气质,让相貌平平的他看上去却是有些不简单。
绿萝和江浩都是露出思索之色,他们不太了解十二天将的实力,不好过多的判断。
毕竟他们不是天朝之人,而是妖族,对站在天朝顶峰的十二天将了解有限。
太一沉吟片刻后,认真地道:“说实话……很难,十二天将无一不是至强者中的顶峰存在,哪怕的最弱的索魂天将,也比严勇更强!”
加入他们联盟的无一不是巅峰强者,没有一个弱者,都是天朝称霸一方的大人物。
但这些大人物若是与十二天将对比,自然是远远不如,只有齐道临、神象王、严勇才可与十二天将相提并论,但感觉上还是有所不如的。
第二百四十七章 哑女小雪(番外)
天空飘着零星的雪花,风呼呼的吹着。路边两旁的树枝咯吱咯吱都摇晃着,天色也渐渐暗沉下来。
是人都愿意待在自己家小屋里,这大冷天的谁要没个急事那是自然不愿意出来的。都愿意在自家炕上躺着,暖乎乎的。
而这时村里的马龙飞却焦急的在赶路,他极速的小跑着,一边跑一边嘴里还念叨着“可千万不能有什么事呀”?“菩萨保佑阿弥陀佛”。
马龙飞住在高杨村的西面,今天恰好她妻子要生产了,好像有点难产的样子,所以他才着急的出来去请接生婆。
接生婆姓刘,在当地很有名的,大家都叫她刘阿婆,凡是经过她手的难产的产妇都能平安的度过鬼门关,正好她住东面,与马龙飞住的地方有一段距离,所以马龙飞才马不停蹄的往她家跑,二十分钟过后总算到了,马龙飞把自家情况给刘阿婆说了一遍,带着刘阿婆匆匆忙忙往自己家赶。
刘阿婆看了马龙飞妻子情况,一看情况不妙刀,说再晚孩子保不住了,就叫赶紧准备接生工具,毛巾,热水剪刀,马龙飞的家人都忙前忙后的准备刘阿婆要用的一切。
刘阿婆经过人两个小时的努力抢救下,可算是母子平安了,刘阿婆出来的时候一脸正经说这孩子命大,刚刚从阎王哪里转了一圈,以后命就很硬了。
孩子出生几天了还没取名,马龙飞又没上过几天学,不知道怎么取名字,何况还是个女孩子,万一不好听,长大了不得怪自己,于是问妻子,想让妻子给娶一个,妻子说:你是他爹名字当然得你取,哪有让女人取的道理,没办法还是得马龙飞自己亲自取,左思右想下想不出,他看看外面飘着的雪花,灵光一闪说:就叫小雪吧!妻子一听,小雪,马小雪,这个名字可以好听。那一下夫妻两乐开了花。
小雪一天天的长大也越长越可爱,每次马龙飞都会把她抱着去给村里的人看,问他们,你们说我闺女是不是又变漂亮了,越来越像我,长大以后那颜值不得了,村里的人虽然也承认小雪长得可爱漂亮,但他们觉得一点都不像马龙飞,倒有几分像他老婆,所以在马龙飞自夸的时候,他们心里都有鄙视马龙飞。
小雪一岁多会爬还会走,但是还不会冒话,马龙飞和他老婆觉得还小没关系,有的孩子三四岁说话的也有的,可是到了三四岁的小雪还是不会讲话,马龙飞这下有点着急了。
跟老婆商量着带小雪去诊所看一下,可是小诊所看不出什么原因,又到医院去看了,这下可把他们吓坏了,医生告诉马龙飞,小雪是天生的哑巴,永远都开不了口说话了,得知真相的马龙飞夫妇难受死了,可怜的小雪还不知道自己不会说话,一个人在哪里玩的可开心了,马龙飞的老婆看着小雪天真的眼神,一阵心酸。
孩子不会说话自然给家里的打击不小,特别是马龙飞,以前最喜欢带着小雪去村里玩耍,现在怕被别人说女儿是个哑巴再也不带她出去了,可是给小雪的爱也更多了,马龙飞和他老婆都觉得要给孩子足够的爱不能让孩子感觉自己跟其他小朋友有什么不同。
小雪长到七八岁的时候,人家的孩子都上学了,小雪也想去上学,可是想到孩子不会讲话,马龙飞就有些犹豫要不要她去上学,怕她在学校别人家欺负了,怎么办?越想越担心索性不让小雪去了,可是小雪除了嘴巴不会说话她一切都是正常的,自然很多事她是懂得,父亲不让她上学,她就偷偷的跟着村里的孩子一起去,别人上课的时候,她就躲在教室外面看,看了好几次。
一天她正在教室外偷看,一个学生在课上要拉肚子跟老师请假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看见雪爬在窗台上,就跑过去问她在这干嘛?小雪回头看见那个同学,吓得赶紧跑了。
回到家小雪自己在地上涂涂画画,马龙飞注意到了小雪这些天的反常,于是走过去问小雪,宝贝你在干嘛呢?这时小雪用烧过的木炭在地上写了几个字,分别是:大,小,人,中,马龙飞惊呆了!小雪从来没上过学,自己和妻子也没有教过她,怎么她自己会写那么多字了,难道是无师自通,天才呀!
于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妻子,马龙飞的妻子说:那咱们得让小雪上学呢?你看他天生就是个学习的材料,咋们不能自私的剥夺她学习的权利,不然她长大了会恨咋们的。马龙飞想了一下,嗯!是该让她去上学。
就这样小雪可以去上学了,买新书包的时候,小雪开心极了,就连晚上睡觉都抱着睡。
马龙飞带着小雪去学校报名,也把小雪的情况跟老师说了,老师说,这没事这要她脑子没问题,肯学,我们就收,很多不会说话的小孩都是可以正常上学的,这下马龙飞心里踏实了,小雪也正式入学了。
刚入学的第一天,小雪觉得陌生又喜欢,老师把她带到教室里去,跟大家介绍了她,她只对她家一个劲的笑,然后老师把安排在第三桌,跟班上的琪琪同桌。
小雪很喜欢学习,每次老师讲课她都聚精会神,全神贯注的听,生怕漏掉老师说的那一个,小雪的进步也是班上最快的,来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现在一下子跳升到班上前三名。老师也开始更多的关注小雪。觉得这个孩子将来是个可塑之才。
每次小雪拿出满分的试卷给马龙飞看,马龙飞都会高兴得意半天,幸好送小雪去上学了,不然他们马家要错掉一个状元了。
小雪念完了小学转眼要上初中了,可是上初中要去县里上,县里里高扬村二十公里,要住宿,又是新的环境,马龙飞又开始担心起来,他又有了上次的顾虑,担心这担心那,但还是送把小雪去县城念书,毕竟小雪总有一天也是要学会自己一个人生活的。
可是初中的老师同学没有像小学那样热情心善了。
第二百四十八章 哑女小雪(番外)
小雪开学的那天,老师让同学们一一介绍自己,很多同学都自信大方上去介绍了自己,轮到小雪的时候,迟迟没有上去,班上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她,顿时她不知道怎么办,自己又不会说话,脸刷的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可恨的是那个老师还一个劲的叫她的名字,小雪手心里都是汗,她有些害怕的望望大家,希望他们不要再叫自己了,谁知班上有的同学,议论纷纷的说,这女的是哑巴吧!叫了半天没反应,还有的说,我看是聋子吧!不然怎么会听不到,说了,还笑个不停,
小雪听了他们的对话,难过的哭了起来,同学们都熟视无睹,还在一个劲的聊着笑着,最后老师走到小雪跟前,问她怎么会事,叫上去做自我介绍,半天不去,还自个儿哭起来了,让小雪到外面站着,什么时候想说名字了,什么时候进来,此时的小雪心里委屈极了,心里的苦又说不出来。
小雪想把自己不会讲话写在纸上告诉老师,又感觉现在没有那个必要了,她相信他们有一天都会给她道歉的。
在学校受到的委屈小雪也没有跟马龙飞说,只是自己默默的吞掉所有。
她已经是懂事了很多事了,她知道自己跟别人的不一样,虽然她不能说话但是她要用学习来证明自己并不比别人差,甚至还比他人优秀,每天课堂里认真听讲了,课余时间还会认真过几遍,同学们玩耍她学习,同学们睡觉她学习,起的最早的是她,睡的最晚的还是她。
显然她的付出是有回报的,每次考试都是拿全年级第一,还经常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奖,这也让小雪在学校成了风云人物,老师们都很喜欢她,那些班主任挣着抢着要她。
就连那个第一天罚她站的那个老师,还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给她道了歉。
就这样小雪用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大家的尊重跟喜爱。
转眼小雪参加了高考,马龙飞对小雪那可是信心十足的,直到小雪进入学校的第一天就没让他失望过,反而还让他在高杨村很有面子,大家都知道他有一个学霸女儿,只要一说起马龙飞,都说他家祖坟上冒青烟了,才让马龙飞生了个女儿读书那么厉害。
小雪果然没有让马龙飞失望,这次直接彻底让他成为了高杨村的红人,小雪考上了市重点大学,全家乐呵呵的给小雪办了大学宴。那天七大姑八大姨都来了,家里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马龙飞在那天也觉得特有面子。
进入大学的小雪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大姑娘了,身材丰盈,婀娜多姿,长发飘飘,心中也开始萌生对出爱情的向往。
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小雪时常会去看学校篮球队的比赛,她觉得那特有意思,看着篮球场上哪些奔跑,热血男儿,她的内心就特别激动,她也想跟着呐喊,可是她叫不出来,这都不是重点,最主要的是那些热血男儿中有她特别倾心的一位。
他是整个场上最耀眼最引人注目的一个,高高的个头,一张帅气的脸,强健的身躯,再加上精湛的球技,令无数女同学为之疯狂尖叫,他叫李明轩,是大二三班的。刚好在小雪隔壁的教室。
李明轩不光成绩优秀,德智体美样样都好,对人也谦虚和善。深受大家的好评。
小雪跟他认识完全是一场意外,那天天气很冷,还下着很大的雨,下课同学们都走了,只有小雪在教室学习,她要把老师刚刚讲的都理清,做好重点规划,可等他做好,外面的雨下的更大了,天也黑沉沉的。
看样子雨是一时半会停不了了,宿舍里教室也没多远,还跑着回去吧!湿就湿点,等她走出教室的时候,刚好看到李明轩,两人眼神对视了几秒钟,还是各走各的,小雪下了楼梯看到雨水比她想象的还要大,当她在想要怎么快速度要跑的时候,一个温柔的声音在耳边想起,一回头看到李明轩,他说:“我送你吧,我有伞”!小雪内心怦怦乱跳起来,深情的看了一眼李明轩,点了点头,一路上李明轩说听他们说你成绩很好,原来你平时都那么拼的,这么晚了还在学习,想要成绩不好都难。
小雪只是不断的微笑,李明轩也礼貌的回笑了一下,他把伞都往小雪身上移,自己身子都湿了一大半了,小雪看到要把伞移过去他说,我是男孩子淋点雨没事,你是女生身体弱,容易感冒,听得小雪心里特别的感动。
自那以后小雪每次见到李明轩,就脸红心跳手足无措,李明轩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经常会组织校园友谊赛,所以小雪时常会特别的去看他。
小雪知道像李明轩这样的条件,什么样的女生都能找到,可是自己除了成绩以为并没有什么可以和其他人竞争的,还不会说话,每次看到喜欢的人,想跟他说话又不能说,更别说其他的,这样一想心里头就更加的绝望,难受。
其实李明轩也很喜欢小雪,一开始他听说学校有个学霸而且还长得还不错,那时他就想见见,那天见了之后,更是对小雪的感觉很深,文文静静,美丽优雅,他身边莺莺燕燕很多,但却没有小雪这种清新脱俗的女孩,对小雪也就一见倾心。
李明轩觉得像小雪这样一心学习的女孩,要是跟她表白了,吓着她了,怎么办?所以觉得先等等。
很多次小雪学习很晚回去,他都偷偷的跟在后面,一直到小雪安全到达宿舍,就是这样两个互生情愫的两个彼此喜欢着却都不敢开口。
一次李明轩在篮球场上摔了一跤,把脚弄骨折了进了医院,小雪那几天连上课都魂不守舍的,一直想着李明轩伤,几番思考下,她决定去看看李明轩,放学后她就匆匆忙忙往李明轩在的那个医院赶去,好不容易到了,不知道病房在哪里,去问门口护士又忘了自己不会讲话,急的手来回不停的比划着,人家自然是看不懂,她才反应过来,拿了一张纸写上自己的来做什么的,护士看了才告诉她,李明轩在哪个病房里。
当小雪开门进去的时候,李明轩一个人躺在床上看书,看到小雪来了自然有些吃惊,心里很却开心无比,小雪在纸上写着好点了吗,李明轩说好多了,没想到你能来,我很意外,也有开心,说完满脸的笑意。,小雪说以后自己当心点别,在把脚弄成这样了,肯定很痛吧!李明轩看小雪一脸心疼的样,看得出小雪其实心里有他,更加开心了。小雪从来没有跟李明轩说过那么多话,她感觉跟李明轩聊天真的很舒服,也很亲切,回去的时候还有些不舍。
李明轩的伤好了,又生龙活虎的回到了学校,这次他会主动找小雪,和小雪散步聊天,一起吃饭,还时常一起学习,一来二去他们也更加喜欢彼此,对于小雪不会说话,李明轩一点也不介意,他爱小雪的点点滴滴,更不会介意她是个哑巴。
所以他决定要跟小雪表白了,因为小雪也同样也喜欢着他,自然是同意跟他交往了。
交往后的小雪很幸福,李明轩对她很好,很体贴,时常会带她去很多秘密小基地,还告诉她以前不知道的事,时常会准备小惊喜,但是李明轩很有分寸,他知道即使交往也不能耽搁两人的学习,也该努力学习的时候还得学习,小雪哪里没有弄懂的他还主动给她解析,一直等小雪理清楚自己的课程,才一起放学。
期末放假以后小雪把李明轩带回了高杨村,马龙飞好久没见女儿,一见女儿回家欢喜的不得了,还带了男朋友,一看李明轩一表人才,气度不凡的样子,马龙飞更是开心,以前总以为自己的女儿是哑巴会有人嫌弃,没想到现在还给自己找了这么好的女婿,幸亏当初送她去上学了,不然现在女儿肯定找不到这么好的人。
为了庆祝李明轩的到来马龙飞还特地把自己一直舍不得杀的那只大公鸡给杀了,来招待他。李明轩说叔叔不用那么麻烦的,随便吃点就行了,马龙飞说那哪行,第一次来,总不能让你吃大白菜吧!咱们农村没什么好东西,就平时养的牲畜还能派上点用场,。必须得让你吃好了,不然吓跑了咋整,一边说还笑给不停,李明轩也跟着笑。
李明轩在高杨村度过了一个热情而愉快的假期,就跟小雪匆匆赶回学校去了。
回到学校的小雪,李明轩每天除了学习,还是会抽很多时间相聚。
李明轩还是一样的会参加学校的篮球赛,不同的是现在小雪则以一个女朋友的身份正大光明的看,不像以前偷偷的看,很多女同学都会用羡慕嫉妒的眼神看着她,都想知道她是怎么样得到李明轩的芳心的。
有的可是缠了李明轩几年了,都没能得到他的爱,别提多伤心了。
小雪和李明轩就这样甜蜜幸福的度过了他们的大学生活,毕业后他们决定先结婚在参加工作,一是李明轩想给小雪一个安心,让她踏实一点,也给自己一份责任让自己知道自己是一个有家庭的人以后也更加爱的对小雪好,努力工作,创造美好的生活。
小雪结婚了马龙飞和他老婆自然是最高兴的,他们的女儿如今真的有了归宿,能不开心吗,想当初得知孩子不能说话时都以为这辈子完蛋了,没想到小雪不紧没完蛋还特别的争气,考了好的大学还找了那么优秀的丈夫,老两口真是替小雪开心。
婚后的小雪李明轩也是恩爱有加,李明轩在世界五百强的IT公司上班,而小雪则在一家报社从事文字编辑工作,小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
第二百四十九章 最后的召唤师?上(番外)
天空湛蓝,飘着的云彩仿佛对此处颇为忌惮,只是围绕在周围,中间一点也没有。林铭躺在地上,向上怔怔地看着,仿佛能够看透天空一般。林铭自己偷偷地想:也许天上众神会被我这茫然的眼神吓到吧。
如果还有神的话。
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只鹰,在天上盘旋。
可能是秃鹫吧,林铭心中想着。眼神忽然恍惚起来,空中展翅的秃鹫在他眼中一只变为两只,两只变为四只,四只变八只,八只变为一群。
“就算是死尸,也是有用的。”冯潇抬头看着天上那只鹰,手上的冰镰血迹斑斑,另一只手上兀自跳动的心脏悬在林明头上,挡住了他的目光。
林铭看着冯潇,没好气的说:“能不能把这颗心脏拿走,你挡着我看天了。”
冯潇并未挪开手边悬着的心脏,他抬头看看天空,又低下头看看林铭。
冯潇并未对他的说辞感到不悦,他只是很开心,不知道是对美丽天空还是对林铭的话。
林铭翻了个身。如果这里是床,再翻身之后他肯定会昏睡过去的。但是他现在翻个身,看到的只有眼前一只死相很惨的妖兽!额头四只和脖子上的四只,总共八只不规则的眼睛以及外翻的鼻子就已经让林铭感觉恶心。而那个还没有化掉的冰锥将它的脑袋从中间穿了个花儿,这让他胃里开始翻倒起来。
“该死的妖兽!!”但他心里更想骂那些北川的修仙者。他看到这冰锥,便想起了寒冷至极的北川,和生活在那里的修仙者,还有自己差点留在那里的一只耳朵。
他双手用力撑着大地站起来,双腿还依旧跪在那里,大口喘着气,裸露在长袍破洞外的肌肉看起来绵软无力,刚刚起身的动作让他耗尽了太多的力气。
冯潇看着他,笑吟吟地说:“你是不是老了?这才第几次交锋你就虚了?”
“滚蛋!”林铭听着冯潇的嘲讽,骂咧咧:“下次再施展邪术的时候,离老子远一点!”
冯潇笑得更欢了:“你不保护我?那你这身后的王城,该怎么保护?你可别忘了,你是站在城墙顶上的那个穿黄袍的人派给我的。没有我,你那城早就被屠了。”
“放你娘的狗臭屁,老子是拿你当朋友。”林铭心中的火被拱了出来:“老子要保护谁就保护谁,用不着那个酒囊饭袋指挥我!”
冯潇敛起笑容,注视着林铭正色道:“打完这一仗,你跟我走吧!”
林铭仿佛没有听到,他在一地死尸中寻找着自己的鸣鸿剑。冯潇见他不为所动,于是又说道:“你跟着那个酒囊饭袋能得到什么好处?”
此时的大地之上,放眼望去,已经没有了可以称为平和的地方。所有的土壤都被人类红色的鲜血和妖兽们五颜六色的鲜血渲染着,同样的五颜六色。妖兽们的死状无不可以用恐怖来形容,断肢残腿不计其数,血雾兀自漫天飞舞着,像极了漫天的彩虹。冯潇眯着眼睛看着这一切,感慨地说:这是绚丽烟火也不及的美丽啊。
忽然,冯潇黯然道:“昨天晚宴上的王,哪有让我们老朋友相见的喜悦,明明完全就一幅幻想着要让你踏入修罗场后惨死的快感!”
林铭依旧仿佛没有听到他说什么,没有停下他寻找兵器的动作。那把鸣鸿就在附近,一直闪烁着蓝幽幽的光,但是他没有看到。他翻找的动作越来越快,呼吸越来越急促。但是他还是没有看到自己那把心爱的武器。最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抬头看天,大口喘着。冯潇见状,快步走到一只大头大嘴的妖兽前,猛地从它嘴里抽出鸣鸿剑,然后看着那头妖兽喃喃道:“没想到连海饕餮也过来了。”
鸣鸿剑依旧闪烁着蓝色的幽光,林铭看着冯潇递过来的剑并没有立刻接下来。冯潇也没有放下剑。突然,林铭猛地拿起铭鸿指着冯潇,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鸣鸿剑的光应在冯潇脸上,使得原本惨败的脸庞更加阴森恐怖。冯潇盯着林铭,说道:“希望他不会负你。”说完绕过林铭,向城门走去,边走边摇头笑着:“嘿嘿,还有谁比我更懂你啊!一个修仙者,怎么就被凡人的王给控制了?”跟在他身后的那些被召唤的灵兽,在凄惨的笑声中慢慢消散,伴着阴森森的风泣。
王已经在城中等候了,他的侍卫们站在身边,每个人的腰牌泛着五颜六色的光芒,让他们华贵的衣着色彩斑斓。这是他们位居高等仙者的标志。
王奔向正迈步走过来的冯潇,张开双臂用力抱住他,在耳边大声笑着:“哈哈哈,不愧是最强召唤师,居然几乎以一人之力抵挡了整个妖兽群落地攻击。”
冯潇对于王的热情,觉得就连一个笑都多余给王,更不要说拥抱了。王察觉到了,但是他不在乎面前这位召唤师是否对自己热情。他需要的只是召唤师的能力。
“走!跟我去王宫正殿!”王很兴奋。
冯潇默然回头,他并未看到林铭。
正殿之上,侍卫分列两旁。其他穿着各色服饰的人都站在那里。
殿堂之上坐着的人不多。
冯潇环顾着这些人,暗想:“这些算是各个修仙门派的后生翘楚了。”
当他看到人群中的和尚时,心中一惊:“你也来了!”
一名侍从轻拍了两下,从后面站出了十四名绝色女子。每一位女子都手捧一个托盒,托盒里放着金银数摞。冯潇对金钱不感兴趣,他打量着这些女子。
他对女人也不感兴趣。但是他走到了一个女子面前,轻轻的托起下巴,仔细打量着她。
抬眼含羞地一望,暗含的秋波便从她的眼中荡漾到了自己的心里。冯潇最初看到的只是一颗看似熟悉的痣,那颗痣在女子的右眼角下,不仔细是看不到的。
“好一个尤物啊!”冯潇暗自感慨道。
王见他对这名女子如此感兴趣,于是对他说:“英雄若是喜欢,今晚便让她服侍你吧?”冯潇嘴角微翘,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名女子。
对,他是对她很感兴趣,如此的尤物,怎么会没有兴趣?
可是接下来女子的一句话又让他兴趣全无。
“英雄让我做什么,那我便做什么!”虽然女子用娇滴滴的声音说出了这句话,简直能够酥掉一切。但是冯潇听到了却是很刺耳。
太顺从,反而丢了乐趣。
他微微一笑,问道:“当真要你做什么都可以吗?”
女子羞赧地低头一笑:“是。”声音依旧酥人心。
冯潇嘿嘿一笑:“那把你的心给我可好?”
女子一愣,接着又是羞涩的一笑:“何止是心,就算是身子……”她略一停顿,抬起眼来看着冯潇说:“那又有…何不可?”眼睛在他面前一扫,冯潇不禁再次感慨:妖精的魅惑也不过如此了!
“哈哈哈!”冯潇大笑:“那就把你的心脏给我吧,就像这样!”说着将悬在自己右手下那颗心脏放到了女子面前,它跳动的更加剧烈了。女子忽然明白了什么,眼睛一闭身子一软,居然晕了过去。
一旁的侍从赶紧将她从正殿抬走。
“施主!”那名和尚双手合十对冯潇说道:“今日王城外一战见到了施主的手段,真是名不虚传。”
冯潇见是那位和尚,说道:“法明和尚,我这召唤死人和驱使灵兽的法术,你们正道不是最为不齿么,今天怎么也夸奖起来了?”
法明并未理会他的揶揄,说道:“施主今天是救了很多人的,说是菩萨也不为过了!”
“我也杀了很多生灵。”
“他们杀人吃人,怎可以被称为生灵?”和尚反问。
“那些杀人的人算不算生灵?他们吃过人这件事情,也不用刻意去隐瞒。他们算不算生灵?”
和尚一时无言。
“那好,敢问和尚,在此一战,您杀了多少妖兽,又救了多少生灵?”冯潇看着法明的眼睛问,决心要跟这与自己斗了半生的和尚对峙下去。
和尚黯然说道:“小僧未曾参战…”
“恐怕是站在王的身边吟唱弘法以示众生平等、我佛慈悲了吧!”冯潇揶揄道:“也算是功德无量了呢!”
他继续说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听到此话,法明低低地颂了一声法号:“阿弥陀佛…”便眼睛微闭,不再说话。
冯潇看着大厅里的人,侍卫们面无表情,手捧金银珠宝的女子们用力地低着头,生怕眼神对上那个手提心脏的恐怖魔神。恐惧导致了她们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着。王端着酒杯,眯着眼睛看着他和法明和尚的对峙,饶有兴趣。
王叫来了另外一些女子,在正殿中翩翩起舞,鼓瑟击缶。众女子清颜白衫,婀娜身躯在薄纱下若隐若现;短扇飘逸,若仙若灵,步伐轻盈且曼妙,若仙女从梦境中迈出;圆月高挂空中,月下美人低眉舒云手;乐声清泠,声声入耳荡漾心波,女色缠绵,步步入心摄人魂魄。
但是冯潇越发的愤怒,他并没有看到自己的朋友,没有看到林铭,那个在战场上保护自己施展术能的强大修仙者。他也是英雄,如果不是他,自己早就被妖兽的大将在尸山血海的间隙里吃掉了。正是因为他的存在,奋力杀死那头巨兽,才有机会让自己重新召唤它并成为自己的得力战将;那只最强大的妖兽,也是林铭与自己合力击杀。他才是英雄!
但是此刻,救了自己的人不在这里,杀掉对方头领的人不在这正殿之上!
冯潇将放在一旁的冰镰拿起,左手重重地杵在地上,清脆的声响荡漾在正殿之上,振聋发聩。
第二百五十章 最后的召唤师?中(番外)
正殿之上的人除了法明都在看着他,冯潇只是淡淡地说了句:“明天若妖兽再袭,请恕鄙人不能出战!”话音刚落,正殿之上充满了惊呼之声。
王眯着眼睛看着冯潇,等声音稍停,淡淡地说了一句:“英雄,你可要想清楚,你真的要为那个罪人而置国民生死于不顾吗?”
“哼哼…”冯潇闻言冷笑道:“殿下,您都已经请到了法明和这么多厉害的修仙者了,我想也不必在需要我这邪能术士了吧?”
“如果下一次对阵出现的是魔王桑晓,你也不出战了吗?”一直微微闭着眼睛的法明忽然开了口,随后他猛地睁开眼睛,用如炬一般的目光盯着冯潇,等待着回答。
冯潇听到那个名字一怔,看着他脖颈上的佛珠发着淡淡的金光,犹豫了一会说道:“不会!”言毕,起身走出正殿,消失在夜幕中。
王城外一株几人环抱的大树矗立在一座山上,山在这里多久大树便在这里有多久,一起看着人间的沧桑变化。
树下有一处山洞,此山洞被人称为魔人洞,相传第一次的三界大战,魔族人就是从这里直捣人族大后方,差一点扭转战局的。最后被一位修仙者借用召唤师的招数,召唤出万千尸魔,扭转了战局。
而此时的洞内,从里面透出来火光闪闪。冯潇踩着召唤出来的灵兽,从远处向着光亮飞来。等他从空中下来,林铭依旧长袍着身,负手而立。唯一不变的是插地上的鸣鸿剑,泛着蓝幽幽的光芒。
“受的伤重不重?”冯潇还没从灵兽身上跳下,便开口问道:“是不是被那只巨兽伤的?”
“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婆婆妈妈的了?”林铭微笑着看着冯潇。
“这一战结束后你跟我走吧?”冯潇迫不及待地说。
“为什么?”
“那个饭桶有什么值得你这么忠心的?”冯潇终于问出了这句话。
林铭忽然严肃起来:“你手中的那颗心脏怎么来的?”
冯潇听到他这么说,心中一沉,右手悬浮着的那颗心脏一下子掉在了地上。心脏的跳动剧烈了起来。
难道林铭受制于王,竟然跟自己有关?
“希望桑晓还没有嗅到这颗心脏的气味,更希望他不会在下一次的进攻中出现。”林铭眼神空洞的看着在地上剧烈跳动的心脏,转移了话题:“如果他出现,那必定是另一场灾难。”
冯潇捡起心脏,捧在怀里,轻轻擦拭着:“明天我不会出战的。”
“什么?!”林铭很是吃惊:“王城不要了?!”
“那是你的王城,不是我的。我是拿钱干活的召唤师。”冯潇站在古树下,看着远处的王城。
王城灯火通明,丝毫没有刚经历过白昼间毁天灭地地厮杀的凄惨。
透过乌云的月光照下来,修罗战场之上看不清哪些是妖兽,哪些是人尸。冯潇看到这尸山血海之上还飘着一些不愿离去的亡灵。如果此时发生战斗,这些是他最好的武器。在一瞬间便可以组建起一支亡灵大军。这也是他对王城来说的价值所在。有很多的时刻,冯潇也一度认为这是自己存世的理由。
“一切都会尘归尘,土归土的。”冯潇看着那些慢慢飘散而去的亡灵喃喃道。
“如果仅仅是桑晓,王城修仙者和陆续向这边赶来的修仙者,还是可以拼一拼的。但是,”林铭想到了桑晓现今所在地的另一名妖神,心中不安了起来:“如果妖狐藏马也跟他一起来的话,我想就算是你出战,这场战斗也没有太大的胜算吧?”
“嘿嘿……九尾狐,藏马;五行族的后人,桑晓…”冯潇自言自语道:“真的是很棘手啊。”
“你们是敌人,而且还是情敌。”林铭冷笑一声:“哼,为了一只狐狸!妖神、五行族后人、第四类族的传承,居然变成了敌人!”
风就在此时刮了起来,扬起了冯潇的长袍:“也许命运正该如此。”
那是一名修仙者从王城御剑而行,须臾之间便要飞到古树前。
林铭淡淡地说:“来找你的。”
来人走到冯潇面前,毕恭毕敬地说:“英雄,王上让我将此物交予您。”
冯潇特殊的术能让他看到匣子散发出一阵猩红。冯潇冷笑一声:“哼!谢过了。”
“王上等您一句话。”来者并未着急离开,还是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
冯潇一怔:“一句话?”
“是!王问您还需要什么,才会在下一次妖兽的进攻中出手。”
“那麻烦你告诉王上,”冯潇嘴角阴笑,说道:“我还想要你的眼睛!”
来者瞪大了眼睛看着他,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御剑而逃。
林铭见使者飞走,回头问冯潇:“何苦为难一个送信的呢?”
冯潇没有回答,只是轻轻打开匣子,将里面所藏之物示与林铭看。
是一个心脏。不知道被施展了什么要的咒术,还在剧烈的跳动着,仿佛是将摘未摘时惊恐留在了上面。
“这是……”林铭皱着眉头看着:“一个女人的心脏?”
“我说我想要她的心,你的王便送给了我她的心脏。”冯潇冷笑道。
林铭默然。
沉寂,许久的沉寂。冯潇感觉越来越冷,亡灵在面前修罗场上空消散殆尽,乌云也随着飘散,露出了之上的繁星。他慢慢地能够感觉到即将到来的危险。
林铭问他:“下一次真的不出战?”
“不!”冯潇看着天空的星,坚定地说。林铭看着他又问:“桑晓……”
冯潇打断了他,看着他说:“我知道!但是我不想出战。”
林铭用闪亮地眼睛看着他,他知道冯潇的脾气,然后说道:“那之后你能带走的,只有我的尸体了。”
冯潇并未看他,身后的冰镰持续的闪着,一会从空中传来了风啸,一头巨大的飞兽落在了面前。
林铭看着冯潇远去的方向,喃喃道:“真的不希望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啊。”身上的伤口不再那么痛,但是他心中感受到的却伤离死别的悲伤。
他已经预感到了什么。
第五天清晨,法明站在城墙上看着远方,法他已经站在王城的墙上四天了。法明并未看到所担心的事情:妖兽们的大规模攻击。这几天的修仙者陆陆续续从大陆各地赶来帮忙,除了击杀一些零星的妖兽,并未看到它们大量的集结。
但是他依旧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在上一场大战过后的第三天,不知道从哪里出现了非常多的食腐虫,将战场上尸体全部腐蚀干净,一点不剩。当天夜间的一阵大风过后,天亮后再看前几日还是修罗场的王城前,已经是青草郁郁了。
法明知道,这是桑晓和藏马的杰作。
而王在第二天过后,派人将冯潇请到王宫,询问以后是否还会帮助王城御敌。
冯潇的回答是:不!
王并未放弃,接下来的第三天和第四天亲自去询问,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第五天,王放弃了。他看到这几天越来越多的修仙者被召集而来,还有法明在城头坐镇,认为就算没有冯潇的邪术,也一定能够战胜那些不知道从哪里涌来的妖兽们。
但是在城头坐镇的和尚并不这么想,尤其是他在这天看到了从天地一线间慢慢出现的那一人和一狐后,心中开始有了从未有过的绝望!
桑晓和藏马从天际边向王城走来。在外警戒的修仙者从空中看向来者,一时并未察觉他们是谁。新来的几个修仙者在这几天闲的难受,早已经按奈不住,见对方只有两个人,便直飞到距离他们半里远的地方,想在这里进行一场狙击。而那些年长的修仙者们,在后方远远地观察着。
一名手持长矛的修仙者向前抵近,对着来者大声喊道:“来者何人,速速报上名来!”
藏马饶有兴致地看着面前修仙者手里的那一杆长矛,微笑地问道:“你是来自青丘的修仙者吧?小土包上的青冥长者还好吗?”年轻的修仙者听到对方说出师尊的姓名,以为是师尊旧交,心中稍稍放松,嘴角刚刚要上翘,藏马接着说道:“不知道他屁股上的那道疤还疼不疼!”
青丘弟子听闻此言,勃然大怒,挺枪而上。一杆长枪如出水的蛟龙,向着藏马刺来。枪身通体被白色的灵光缠绕,而那枪尖,更是发出了刺眼的光芒,瞬间便将眼前之人罩在了光其中。空间在这长枪的带动下,竟然产生了裂痕。站在远处观战的长者中有来自青丘的佼佼者,见对方已经被弟子施展的能力罩在其中,更是认为大势已去。
自家弟子施展出这样的能力,他们微笑着点点头,深感欣慰。
然而,就在他们心中那份自豪还未油然而生之时,刺眼的白光瞬间消失。
撕裂的空间被凝固了,而那个地方站着的只有藏马。
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刚刚还大放异彩的青丘弟子去了哪里。
忽然,一名长者发出了惊恐的声音:“那是藏马!”
“妖狐之王藏马?!”
听到这个名字,又是一阵寂静。突然撕裂声渐渐密集,比刚才的声音更加尖锐刺耳。周围的空气已经凝固到极致,似乎稍稍一用力,便会从空中落到地上。所有的人仿若见到了地狱的到来一般,几名距离稍远的长者发现了危险,催动仙法,驾驭法宝四散而逃。逃走的人回头看了一眼,没有跟来的人们,在一息时间,便都突然消失不见了。
随后,他们并没有飞往王城,而是逃向了更远处,无影无踪。
“逃跑的本事倒是更熟练了!”看着这一切发生的桑晓不屑地说。藏马没有回应,一步一步的继续向着王城走去。
而此时的王城里,几名修仙者的奔逃让他们得知了来者是谁。不消片刻,这个消息传遍了王城,藏马和桑晓带来的恐惧蔓延在整个王城里,所有召唤而来的修仙者此时心中都有了逃跑的想法,甚至在外围警戒的小宗小派,已经开始往其他地方飞去。
第二百五十一章 最后的召唤师?下(番外)
“大家可都是允诺了要来帮助我的啊!”王的话语里充满了绝望:“你们还都拿着我王城的仙宝异器呢!”
此话一出,一阵哗啦的声音从修仙人群中传出,他们竟将从王城得到的宝物扔在了地上,一个一个驾驭仙宝飞离了王城。不消片刻,来支援的修仙者便只剩下了那几个名门正宗的人兀自强撑着。
“阿弥陀佛!”法明看着绝望的王,双手合十,默念了一声圣号,说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言毕,他从怀中取出一枚“珠子”,扔向空中。只见那枚“珠子”,在空中滴溜溜转个不停,渐渐地变得大了起来。突然法明猛地睁大眼睛,全身立刻被金光笼罩。纵身一跃跳了上去,他向藏马和桑晓处飞去。
法明飞到藏马和桑晓面前时,他们已经有了对手。
一名手持幽蓝色长剑、负手而立的人!
林铭!
桑晓和藏马死死地盯着林铭,他们谁也没有动手,在等着什么。
鸣鸿在林铭手中散发出了从未有过的光亮,整个人被这幽蓝色笼罩着,诡异的脸上充满了刚毅!
“你受伤了?”桑晓问。
“你在同情我?”林铭说。
“不,我只是觉得……”桑晓想了想,说:“有些开心。”
“哼!”
“我很开心,终于可以杀了你以解当年之恨。”桑晓恨恨地说,全身一用力,无形的气场扩散开来:“当年你不该侮辱莲香的。”
一阵强烈的风从三人之间吹过,青草随风摆动,站在强大气场中的林铭也如同这些青草一般摇曳着。他将鸣鸿撑在地上才勉强站稳。
“这次只有你一个人?”一旁的藏马问:“冯潇呢?!”
“嘿嘿嘿嘿……”林铭看着藏马笑道:“他说了,不愿意见手下败将。”
藏马听闻此话,心中怒火陡然而起,手指微动,黑风从他身后涌出,击向林铭。林铭见状举起鸣鸿,顿时幽蓝色光芒更加强盛,将来势汹汹攻击硬挡了下来。藏马心中一惊,眼神恍惚中看到了当年那个手持长剑,立于敌人之中大杀四方的死神!但是接下来的场景却让他心中闪过了英雄迟暮的念头——林铭居然单膝跪倒在了自己面前。藏马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他挥动双臂,召唤了一股比刚才更加强大的力量,击向林铭。
林铭已经无力举起鸣鸿,眼睁睁地看着那股力量向自己奔来。就在这股强大的力量快要击中目标时,突然在空中响起了漫天的圣号:
“唵!嘛!呢!叭!弥!吽!”
同时地上显现六字,在林铭面前形成了一道屏障,藏马催动的力量仿佛对这六个字颇为忌惮,一碰即溃。
“六字大明咒!”藏马心中一惊,他抬头看看站在宝珠之上的和尚,如同神佛一般通体金色,光芒万丈!
藏马对那金光颇为忌惮,攻击无法得逞,眼神中充满了怒火。
此时在一旁观战的桑晓,走到真言形成的屏障前,伸出闪烁着七彩光芒的右手,在真言上轻轻一划,法明颂出的六字真言便碎成了一片片,随着风飘散而去。
站在空中的法明看着,一言不发。
“如果我要杀他,谁能阻拦?”桑晓抬头大声问。
法明看着地上的桑晓说:“施主,我很难再从你身上看到当年的正义了!”
“哈哈哈!”桑晓听到他所说,大笑道:“正义?!你跟我谈正义?!逼死了我师父平吉的你们,跟我谈正义?!”
“阿弥陀佛!”法明轻轻说道:“既然施主执迷不悟,莫怪小僧不客气了!”
“有什么能耐全使出来!”桑晓喊着,仙法已经从身上传到了大地。两根巨大、尖锐的树干钻出地面,一根冲向空中的法明,一根冲向还在兀自喘息的林铭。千钧一发之际,漫天佛言再度响起,百丈之高的金色佛像突然将桑晓和树干罩在其中,拦下了这要命的两击。
“没想到能够在这里见到佛家圣物!”桑晓一看这巨大佛像便知,法明脚下踩得那个宝珠,是佛家不世出的至宝!金舍利!
桑晓并未退缩,继续催动仙法,地下涌出更多的枝干,众多树干相互缠绕盘旋上升,冲破金佛,在诺大的空地上形成了参天的大树!与此同时,桑晓飞上树顶,只见他手心冲上,指捏莲花,眼睛紧闭,吟唱咒语。刹那间,漫天咏颂的佛法被这吟唱盖了下去。法明见状,将元灵守在胸口,催动了座下金舍利,光芒顿时收敛至身边,但更加耀眼。
吟唱忽然停了下来,另一道金色光芒透出云层照射进来。法明猛地抬头,紧接着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一座更巨大的千手观音从天而降。
法明脸色阴晴不定,在千手观音像的金光下,他感到很诡异。一个凡人,怎么会用佛家的法术!更加诡异的是,一个凡人,不诵经不念佛,如何会有如此强的法术召唤这样巨大的金佛!
桑晓并未给他太多时间去想,千手观音像一落地便发动了进攻。法明拼尽全力挡下几掌,便已知自己不是对手。法明自知这是用尽毕生所学来争一生死之时,于是催动仙法,金色光芒更加收敛,金舍利也随着光芒而缩小,在他胸前收缩成了一个点。法明浮于空中,双手合十,眼睛注视着漂浮于眼前的金舍利,口中颂咏佛家六字真言,突然金舍利光芒大盛,天空完全被照亮,甚至连远在王城的人都无法直视这刺眼的光。
金色舍利在法明仙法的催动下向前千手观音像飞去。桑晓见状,催动观音将金舍利握在手中。两种仙法的产物相触,并没有发生想象中激烈的碰撞。只见金舍利以原来的速度穿越了观音的手心,继续向前飞去。桑晓继续催动仙法,越来越多的手将金舍利围在其中。舍利依旧穿过了那些手,但是速度终于降了下来,光芒也不如原来那么亮。桑晓大喜,继续让更多的手挡在金舍利前行的路上。
终于,金舍利停了下来。而法明,最终力竭,同金舍利一起落在了林铭身边。
站在王城上的王,看到法明最终摔落在地上,终于受不了,大喊着跑回正殿,躲了起来。而那些名门正宗的修仙者,心中充满了惊恐。他们所有人的脑海中都闪过了一个念头:当年冯潇真的不该放他们走啊……
桑晓从空中轻轻飘落在法明面前,指着林铭再次问法明:“我问你,如果我要杀他,还有谁能够阻拦?”法明回头看向王城,并未看到一个人,他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大势已去。
右手闪烁起来的七色光芒,映着桑晓的脸越发诡异。
“如果我说你杀不了他,”不知何时,冯潇抱着一个匣子从桑晓和藏马的后方慢慢走来:“你会不会生气?”
“哈哈哈!”藏马见是来者是冯潇,心中大喜,不待桑晓说话,祭出长鞭冲了过去。
冯潇向后退了一步,祭出冰镰,同时地上浮现出圆形符文,一个面目可憎的亡灵魂魄从中凭空出现。仔细看去,居然是刚刚死于非命的青丘弟子。一股怒火在脸上看的真着,它挺枪便刺向奔来的藏马。藏马吃了一惊,向旁边一闪,长鞭同时挥向亡灵。只一下,亡灵便灰飞烟灭。而就在此时,氤氲着白色气息的冰镰从斜刺里划过他的肋下,一道血光飞出。藏马手捂伤口跪倒在地。
“手下败将依旧是手下败将。”冯潇走过他身边时淡淡地说。
桑晓拖起林铭走到他面前,说:“一息之间伤了藏马,没想到短短几年,你的术能精进了这么多!”
林铭已经没有了力气,被人肆意地拖着。冯潇看了看他,然后对桑晓说:“彼此彼此,你这几年也没闲着,千手观音像都学会了!”
“呵呵!”桑晓面露笑意:“拜你所赐!”
冯潇和桑晓互相看着,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风突然安静了下来,似乎也在看着这里发生的和即将发生的事情。
冯潇想夺回林铭。
但桑晓看穿了,他说:“你抢不走的。我们谁也赢不了对方。”
桑晓看着冯潇,继续说:“今天不是我们拼死活的日子,这个废物我带走了。想要要回他的话,带着莲香的心脏来北方幽冥之地!”说罢带着林铭与藏马一起消失在冯潇和法明眼前。
冯潇并未阻拦,走到法明面前,将他扶起。同时召唤出灵兽,载着他们飞回了王城。
在王城正殿,王坐在地上,眼神空洞的看着穹顶的那些记载了家族以往英雄事迹的画。一名侍卫从外面跑来告诉他那两个人已经走了,他才回过神来。而就在此时,冯潇和法明已经步入了正殿。
王看见二人,心中大喜,向他们大声喊道:“英雄!救星!”
冯潇见到王如此模样,一言不发。他将王送他的那个匣子放在地上,轻轻打开,里面果然是一个心脏。不同于他右手的那颗心脏,匣子里的心脏早已停止了跳动。
王看到匣子,兴奋地问道:“英雄,这女子的心你喜欢吗?”
冯潇面无表情地说:“还给你!”
法明在一旁见冰镰身上的符文闪动,心中一惊,喊道:“不可!”话音未落,匣子中的心脏突然爆裂,整个正殿被弥漫的血雾充斥。
过了许久,待得血雾消散后,正殿之中只剩了冯潇和法明。王已经不知去向。
法明双手合十,用低沉的声音颂道:“阿弥陀佛!”
二人从正殿中走出,法明问冯潇:“施主,你当真要去幽冥之地吗?”
“必须要去。”冯潇说道:“我要去救他!”说话间,一只灵兽在他身旁出现。
法明见他如此坚定,便不再说什么。
冯潇翻身而上,向北方飞去。
第二百五十二章 太古遗种
牧尘看向江浩、绿萝、太一,淡淡出声:“诛神天将交给我,其他的天将只能就给你们来对付。”
诛神天将不仅仅是他的仇人,更是那九名天将中的最强者,于情于理都应该交给他来对付。
换作其他人对上诛神天将,都会是凶多吉少,哪怕是半神境界的绿萝也是一样。
“好,那么戮邪天将由我来挡住!”绿萝点点头,颇有些霸气地道。
她身为伐天联盟的盟主,总得起到表率作用才行,最强的诛神天将她的确没有把握可以挡住,但对抗戮邪天将还是有些信心的。
“我可以挡住一位天将,不说获胜,至少可以保证不败。”张之凡的话低调而又充满自信,显然他的实力绝不会如同他的相貌一样平凡。
敢说对抗十二天将而不败的人,在整个天朝可都是不多。
“我也可以挡住一名天将,这样一来九名天将就只剩下四名了。”太一淡笑着开口,表现得很是轻松。
就好像他要对抗的不是天朝最强之列的天将,而是一个普通人。
“倒是我拖后腿了,单独对付一名天将,哪怕是索魂天将我也很难战胜。”江浩见绿萝、牧尘等人都相继表示可以对抗一名天将,苦笑道。
他也是联盟的长老,但他的实力,与其他长老可是相差甚远,目前可无法对抗天将。
绿萝看着江浩,道:“你的修为较弱,当然对付不了天将,等你修为提升到妖王巅峰,或许可以对付一名天将。”
等江浩达到妖王巅峰之境,以江浩那毁灭神虎血脉和黄金蟹血脉结合的强大血脉,应该足以承受大妖王级别的妖力和希望神珠中的神力。
也就是说,等江浩修为达到妖王巅峰境界,可以释放出被封印的妖力和神力,战力会突飞猛进,对抗天将不难。
张之凡听到绿萝的话,有些诧异地看向江浩,没想到绿萝对江浩的评价会这么高。
妖王巅峰修为相当于至人巅峰修为,而此时的伐天联盟中大部分都处于这个境界,但别说是那些至人巅峰的强者,哪怕是至人王境的百慕山山主和狂战也是远远无法匹敌天将的。
因为十二天将,本就是至人王境中的顶峰,寻常至强者面对十二天将都只能惨败。
太一看着江浩,似乎很惊叹地开口:“巅峰妖王修为即可对抗天将,那么等江浩道友突破到大妖王之境,岂不是在这个神州都难奉敌手!”
当今的神州,地域辽阔,每时每刻都在高速变化,百族林立、国度交纵。
成为至人或者妖王,便足以在神州称为超级强者,至人王、大妖王更是至强者,立于神州之巅!
但神州何等辽阔,生灵不知多少万亿,基数太大,因此至强者也不会太过稀少,而至强者中的顶峰便是十二天将这种人物。
可以击败天将,那么就拥有横行神州的实力,哪怕独自对抗一个强大的国度也不是问题。
江浩摆了摆手,谦逊地道:“现在说这些太早了,大妖王境可是很难达到的。”
他的机缘不小,故而可以强过绝大部分生灵,但是无敌他可不敢称。
十二天将中的诛神天将,眼前的血祸者牧尘,亦或者深不可测的太一,可都不是好惹的主啊!
原本美丽的脸上挂着淡淡笑容的绿萝突然露出一丝疑惑之色,道:“这里有股炽热的气息,温度高得有些不正常!”
他们一直在葬神古道中快步行走,没有碰见什么危险,只是在数分钟前,踏入了地面赤红的路段。
自从踏入赤红路段后,炽热的气息越来越强烈,温度也越来越高,如果不是因为在场的都是巅峰强者,早已经无法承受这种温度。
太一那双如同大海般的眼眸看向古道的各个方向,道:“的确有异常,不过并未感知到除我们这些人外的生命气息,按理来说没有活着的生物在这段路。”
他的神念极为强大,没有感受到什么异常,然而在这不正常的环境中没有异常就是最大的异常。
“啊!”
突然间,一声惨叫声响起,江浩、绿萝他们迅速转身,看到的是惊慌失措的联盟强者。
而那赤红地面上有着一个缺口,缺口处倒着一名联盟成员,身子已经断为两半,鲜血横流。
绿萝那双绿色眸子中浮现凝重之色,看向其他联盟成员,问道:“怎么回事?”
死去的那名联盟成员虽然不是联盟中的拔尖者,但也是一名实实在在的巅峰至人,怎么会死的这么凄惨、迅速。
百慕山山主脸色很不好看,道:“刚刚一只长满毛的手突然自地下破土而出,瞬间将他拦腰斩断!”
他刚刚就在死去的那人身旁,可也没来得及救那人,那只长满红毛的手出现的太过突然,也太过强势。
就连他也是心有余悸,换作是他突然遭遇袭击,情况恐怕也不会很好。
轰!
就在这时,在众人最边沿的一人脚下的土地突然破碎,一只长满红毛的手掌一把抓住那个人,直接将那个人拖入了地下。
“啊!”
惨叫声响起的很快,消失得却是更为迅速。
“该死的东西,滚出来!”神象王怒喝一声,右脚凝聚雄厚的妖力猛地一跺。
妖力注入地下,朝着地下的神秘生灵轰去。
片刻后地面出现一个裂口,一道身影从中跃出,并且迅速与联盟之人拉开距离,出现在百米之外。
江浩等人看清那道自地下冒出的身影时却是微微一愣,因为那道接连杀死两名联盟成员的生物,竟然是一只猴子。
白首红身的奇怪猴子,体型并不大,还没有一个正常人类高大。
“小心,这可能是太古时期的强大凶兽,朱厌!”太一盯着那只猴子看了片刻,突然凝声道,“不过太古万族早已经灭绝,这只幸存的朱厌算是太古遗种。”
所谓太古遗种,便是遗留的太古时期的种族,按理来说早已经灭绝,却不知为何幸存了下来。
张之凡显然也知道太古遗种,看向太一,道:“太古遗种,这种本该生活在太古时期的生灵据说无比强大,然而那么强大又为何会灭绝?”
太古时期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辉煌的时代落幕,甚至各大种族都是灭绝了。
第二百五十三章 大然的猫?上(番外)
三花是大然最后一个收留的流浪猫。这句话好像有点不对,说不定哪天就会又有一只饿得瘦骨嶙峋的流浪猫闯进来,把大然的注意力从三花的身上移开。
三花似乎不在乎这一点。
三花刚来时就是瘦骨嶙峋的。走路都打着摆子歪歪斜斜地往墙上靠。它是穿过那片大得叫它无法逾越的废墟,(村子里的房屋拆迁后待建的废墟),才发现了村边仅剩的这处房屋的,它使出最后的力气走到门口,看到许多的猫或坐或站在那里,它们看见三花就一起叫起来,喵喵喵喵,于是大然出现了,把它抱进屋里,喂给它牛奶。给它洗澡。精心的照顾它。
现在它终于可以像以前那样,悠闲的把毛乎乎软乎乎的身子蜷在新主人家的沙发里,或者院子里的花草下。它是一只聪明的猫,轻易不去靠近这家的主人,它知道除了小主人大然之外,是没有人会喜欢它的。况且那么多流浪猫都虎视眈眈的盯着争宠。三花心里有数,最起码它是最后一个到这里的,所以大然应该没那么快就忘记它。
说起从前,三花可是一只受尽宠爱的猫咪。
那是一处四间房的院落,院子里养满了花草,一年四季主人都把房屋收拾的干干净净,井井有条。春天和秋天,三花喜欢在院子里的花草间玩耍,为了防止它抓坏花草,主人还特地为它种了一盆薄荷。三花就喜欢薄荷的味道。那感觉如醉如痴。
可是夏天,炎热使它不得不躲房屋里,于是它就整天卧在主人的客厅里那柔软舒适的沙发上,吹着空调呼呼睡大觉。客厅一角有一个专门属于它的小柜橱,里面放着专属它的猫粮,专属它的梳子,专属它的吹风机,和节日或带它外出时专给它买的小衣服。这些衣服是小主人香雪磨着妈妈给它买的。而且香雪还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思思。它以前当然不叫三花了。这名字多土气。
三花冬天的时候最喜欢的地方是奶奶的热炕头,外面呼呼的刮着北风,三花就蜷缩在炕头和腿脚不好的奶奶理直气壮地争地盘。奶奶却说有了思思,一个冬天都不寂寞。
可就在最后一个春节一过,全家人就突然开始谈论起一些奇怪的问题,吃过晚饭都聚在奶奶的屋里,三花蜷在炕头把头别进肚子上一堆松软的毛里。露出两只耳朵,断断续续的听着,奶奶说:“当真要拆吗?”爸爸说:“当真!”声音大得震得三花使劲甩动了几下耳朵。“唉!”妈妈叹口气。“可是,我喜欢住楼房。”是小主人香雪。三花不由抬头看看,顺便张大了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又把头埋进身体里。奶奶怯怯的问:“不搬行吗?”妈妈的嗓音忽然提高了:“不搬咱抗的过去吗?人家叫你咋样就得咋样!”于是就沉默了。
后来他们经常这样反反复复说这些话,直到过了正月十五种完蒜。
天一暖起来,三花就想起它的猫薄荷,它迫不及待走出囿了它一个冬天的屋子。奇怪,往年的花花草草都消失了,院子里空空荡荡的,一盆花也没有。三花有些兴趣索然,它伸出前爪,撅起屁股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然后走到墙角靠着的梯子前,磨了磨闲了一冬的爪子。一纵身爬上了梯子,顺着梯子上了墙头,它眯起眼睛翘起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就势一蹿蹿上了正房。三花小心的往屋顶爬,脚下的瓦砾发出轻微的响声。它感觉自己像是走在蓝色的天空里,阳光像无数温柔的剑雨透过蓬软的毛射在它的皮肤上,暖暖的。走到正中间它躺下来,四脚朝天。阳光的剑雨就晒的它浑身痒起来,最后它实在忍不住了就翘起脑袋从脖颈下到肚皮再到后腿一下一下的。忽然停下来。它看见一排排整齐的房屋和街道,在蓝天的怀里。被每一根细细的阳光细细地清洗,洗得那么新,那么亮。他们那么安静,安静的像一幅画卷。
这情景叫三花停在那一动不动足足有几十秒。忽然一条雪白的影子在红色的屋顶一闪,三花的身子也随着震颤了一下,它认出来那是一只猫,一只雪白的不含一根杂质的猫。它的美丽吸引了三花,它毫不犹豫地站起身来向那只猫落下的地方追去。
三花恋爱了,可这是一场损失惨重的恋爱。
那只白色的母猫根本就不喜欢他。那是一只高贵纯种的波斯猫,闪着动人心魄的蓝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叫三花有一种舔一下的感觉。但是波斯猫炸起浑身的毛,尾巴高高地举起来,龇着牙发出嘶嘶的警告声,愤怒地看着三花一步步后退着,忽然一转身闪电一样逃之夭夭了,三花失意的舔了舔鼻子,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呜呜声,转身要走。忽然它看见另一只猫正偷偷摸摸向波斯猫离去的地方靠近。
三花停下来,悄悄跟在后面,它想看看那只猫想干什么。那是一只体态健硕的虎斑猫,黑灰相间的条纹漂亮得叫三花有些妒忌。它不由低头看看自己身上这一片黑一片黄一片白像打补丁一样的毛色,自卑起来。停下脚步,可那美丽的身影突然又在前面出现了,三花被牵制了似的浑身一震,压低身形继续跟了下去。
就这样,三只猫走走停停,一会儿上房,一会儿落地。一会儿钻进胡同,一会儿跑到谁家的农用车下,你追我赶停不下来。后来波斯猫似乎实在太累了,就跑到村外一家场屋里,虎斑猫跟着进去了,三花赶到时,正看见波斯猫撒娇地用一只前爪一遍遍扇着虎斑猫的耳光。虎斑猫蹲坐在波斯猫的面前,眯着眼睛享受着。
三花没敢进去,它知道打搅了两只猫的幽会意味着什么。它本来是想英雄救美的。可没成想人家是一对恋猫。三花不甘心地在屋外走来走去,弄得浑身沾满了草针和苍耳。光亮的皮毛顿时乱蓬蓬的了。
第二百五十四章 大然的猫?下(番外)
直到天黑下来,三花才感觉到自己的肚子饿了。它才想起来回家。三花一路悲伤地哀嚎着,整个村庄都知道了它失恋了。房屋为它发出轻微的叫谁也察觉不出的叹息。
三花迷路了,由于注意力只放在了那两只猫上,它没有注意路。
当它回到家时已是半夜三更。四周静悄悄的,三花穿过胡同,计划着从主人在墙外堆的柴垛上上墙头,再顺着梯子下来,可是这个计划用不着了。主人家的大门居然敞着。三花受伤的心灵忽然得到了一些安慰。
主人还在等它。
可是一进院儿三花就觉得不对头,屋门居然也敞着,三花一个箭步蹿进屋子,它愣住了,眼前的一幕给它的打击比失恋大上一千倍。一万倍。屋子里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了。往日光滑的连蚊子都站不住脚的地板上丢满了杂物。主人,沙发,小柜橱,猫粮。就连奶奶的炕也只剩下一个土台子。这里除了残留的熟悉的气味什么也没有了。三花忘了饥饿发疯了似的四间屋子跑来跑去,不停地呼唤。最后累得倒在一堆破衣物里睡着了。
三花不知道他们今天搬家,更不知道香雪放学后就在这等三花,等到很晚才哭着和妈妈离开。
天亮的时侯,三花被一声轰隆隆的巨响惊醒了。它惊慌失措地跑出屋子,它从没这么害怕过,就连过年放炮它都没有这么怕。它把住墙角,吃力地爬上墙头,找了一个隐蔽处,小心翼翼地探出半个脸往响声发出来的地方瞧。一只巨大的铁手举在半空,咯咯愣愣的快活的叫着朝一处房屋拍下去,轰隆隆!一面墙倒塌了。三花吓得浑身毛炸起来。转身想跳下墙头,却重重地骨碌下来。好在它是一只平时走惯了墙头的猫。三花没有受伤,它只是有点儿懵。它觉得这一切变得太快了,好像做梦一样。一天的功夫它就由一只宠物猫变成了流浪猫。
三花不得不在大街到处流浪了,为了填饱肚皮,它经常和另一些流浪猫争抢垃圾堆里的残羹剩饭。
一连下了两天雨,傍晚,雨一停,三花就迫不及待的从一堆破草垛底下钻出来,向村里有人家的地方跑去,拐过一条街是三花经常找吃的垃圾堆,可是今天,当三花刚刚一出现,就有一只流浪猫恶狠狠向它扑来,打得三花蒙头转向。它这才知道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地方又被占领了,三只饥饿的猫正争抢一条鱼刺。嘴里冲它发出呜呜的警告。三花不甘心地看了看,最后还是走开了,好汉不吃眼前亏。
三花避开人向另一条街走去。
令三花大失所望的是这条街上的住户已搬走了,整条街死一样的寂静。一处外墙上粘贴着瓷瓦的房屋,在夕阳的余晖里闪着美丽而孤独1的红光。三花踩着湿漉漉地面,心里难过极了。忽然它闻到了一股肉的味道,喵,三花精神一震向着肉香跌跌撞撞跑过去,在一户已被拆掉了大门的大门口,放着一小碗面条,和几块熟肉。三花顾不上看看有没有危险,冲上前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它已经饿了两天两夜了。
以后三花天天来这里寻找吃食。几乎每次都可以找到。原来这是一户没有搬走的人家觉得剩饭扔了可惜,就偷偷倒在这里,好让一些猫啊狗啊的过来吃。
这天,三花正大口大口的吃着一条咸鱼,忽然看见一条小狗向这边跑来,三花赶紧叼起鱼躲进门洞里面,偷偷地瞧着。
小狗跑到跟前停下来,这是一只流浪狗,三花从那肮脏瘦弱的外表和那双可怜巴巴的眼神里就能断定。小狗没有立刻去碰小碗里的东西,它蹲下来向门洞里面看,它分明是看到了三花。
三花不用再躲了,它叼着咸鱼冲出来,护住了那个小碗,龇着牙呼呼的吼着向小狗示威。三花决定誓死保卫自己的小碗。小狗依然没有动,它的喉咙里发出细细的悲鸣。就这样僵持了一分钟,小狗终于悲哀地叫着转身走开了。三花看着这条瘦小的背影,心里忽然生出了怜悯,就连三花自己也不会理解自己,它居然叫住了那条小狗。
三花认识了皮皮,它把自己的小碗与皮皮分享。然后它们又一起找食物,一起找住处。后来它们在村南头找了一间破草房,算是有了家。
白天它们就躲在破屋子里睡觉,饿了出来找点吃的。晚上,它们一起出去找食物,一起玩耍。它们几乎遛遍了整个村庄。看到那些好好的平房被拆除,许多钢铁机器被运来,遍地都是高高的神气十足的吊塔。一些平地上盖起了高楼,一些房屋正被拆除。还有人在陆陆续续地搬家。三花还惊奇的发现,一些为了腾房子的人,也无家可归,就在村边搭起临建。有集装箱的,也有石膏板的。虽然三花分辨不出什么对什么,可它忽然想到主人,他们会不会住在附近呢?
三花决定寻找主人。
夜幕降临了,这是个晴朗的夜晚,月亮圆圆的贴在半空,星星把夜空拉的更加高远。三花如果记不错的话,这应该是秋天的月亮。几天以来,三花都围着村子周围的住户打转,皮皮跟在它后面,显然它猜出了三花的意思,只是没有表示反对或者同意。许多人家因为住在村外而养着狗。一见到被养着的狗皮皮就会好一阵难过,它想起自己的主人。但是皮皮没有勇气回到主人身边。这么多天了,主人如果要它,肯定会找它的,因为它根本没有离开村子。
三花避开那些仗势欺负它们的狗,越上临建的房顶,它断断续续听到了人们的议论才知道,原来整个村庄都要被拆除,重建楼房,这叫联合建房。一个叫开发商的有钱人拆了人们的平房来盖楼房,叫人们用平房换楼房住。
夜深了,人们都进入了梦乡,梦里他们搬进了自己的新家,干净整洁的楼房。
几天下来都没有收获,只剩下三家没找了,三花鼓足勇气向那三户人家走去。
这是三处集装箱做的临建,好在没有狗,皮皮和三花一处一处地看,走到第二家的时候,皮皮忽然停住了,它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悲鸣,眼泪扑簌簌掉下来。它在那站了许久忽然转身跑掉了。三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紧紧跟在它后面。它奋力追上去,挡在了皮皮的前面,三花看到皮皮眼里的泪,明白了,它气愤地打了皮皮一记耳光,皮皮只是低下头。
夜已经很深了,三花和皮皮又回到了那里。三花在远处看着,皮皮使劲的用前爪扒门,发出一声声哀求。许久门开了,皮皮的主人出现在门口,他弯下腰细细打量皮皮,忽然兴奋地大喊起来:“啊呀!是我们的皮皮!”然后他向远处看去,借着月光,他看见了三花,“哪来的野猫!”三花并不害怕,它还在为皮皮高兴当中。那人见没有吓跑三花,就弯腰拾起脚下一块砖头向三花投过去,三花这才如梦方醒,惊慌失措地跑掉了。
天渐渐冷了,一些楼房已经初步完成,空旷的废墟上矗立起一排粗砾的灰墙,越发显得荒凉冷寂。三花好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了,它倚着墙,慢慢走在剩下的街道上,这里还有几十户人家没有搬走,可是由于天凉了,人们就不再吧吃剩的饭菜丢掉了,能找到的吃食也越来越少了。忽然,从玉米囤底下钻出一个小脑袋,鬼鬼祟祟的往外看,它可能没有看见三花,便爬了出来,三花一眼就看见了它,老鼠!三花的心一阵狂跳,它从来也没有捉过老鼠,在主人家时见了老鼠也视若无睹。美味的猫粮叫它对任何食物都不感兴趣。
今天饿急眼的三花恨不得吃一切可以吃的东西。三花伏下前身,弓起后腰,瞄准了机会快速扑了过去。老鼠也许根本没有想到会有天敌,因为许久以来这里的猫都不捉老鼠了,它们甚至看上去很和平。可是今天三花被饥饿逼出了本性。猫的本性。
三花三口两口连皮带骨头一点没剩,把个小老鼠吃掉了。
这个冬天三花有了饭食。
因为玉米有的是,所以老鼠有的是。三花渐渐强壮起来。人们有时在夜里出来或回家时,偶尔会看见一道黑影像剑一般从眼前掠过,或是两盏小小的绿灯绿莹莹的飘在半空。那就是三花。它已经担当起保护这一带玉米的职责了。
直到春天来临人们脱粒玉米时一些人才如梦方醒,原来一直有一只野猫在这一带活动,怪不得我们的玉米今年糟蹋的不厉害呢!
大地又开始变暖,老鼠也因为没有玉米吃迁移了。三花又开始陷入了饥饿。它游走在大街上,看到人们又开始了搬迁,街道越来越少,直到最后眼前一大片废。三花在废墟的尽头找到了大然的家。成了大然的猫。
三花感激大然,所以从来不去围着她转,追着她要吃要喝。
渐渐的,一些猫开始被认领,跟着自己的前主人高高兴兴地走了。一些猫被抱养了。三花却不再盼望什么了。它已经无法改变晚上出去的习惯了,它喜欢在野地或废墟里遛弯,顺便捡拾些垃圾来吃。它看着楼房在一天天多起来,就开始有了一点点莫名其妙的担忧。其实三花的担忧不是没有缘由的,它又开始听到了那种议论,这是大然一家的。
“不搬不行吗?我们好端端的房子啊!”
“人家都住楼了,我们抗不过去!”
“我喜欢楼房!”三花从假寐中抬起头,愣愣地看着大然,这句话香雪也曾说过。
三花失踪了,在大然家搬迁的那天,没有人注意到这些。大然也只是知道少了一只猫而已。
第二百五十五章 闺蜜情(番外)
夏巧梅和郭琳琳是闺蜜,两个人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杜浩然。而杜浩然在她们两个之间有爱也有怜惜。如果一定要做出选择,那么他选择巧梅。巧梅性格内向沉稳,乖巧含蓄。
巧梅和琳琳是同一个县城的,也是邻居。两个人从小玩到大。巧梅选择本市的大学,为了方便照顾和她相依为命的妈妈。琳琳也选择本市的大学,为了能和巧梅在一起。
杜浩然是她们的学长,家境优越,成绩优秀,毕业后进入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巧梅和琳琳晚一年毕业,在学校时,三个人经常在一起玩耍,一起看电影,巧梅有不懂的问题总找杜浩然探讨,渐渐地巧梅暗生情愫。
杜浩然平时不在学校食堂吃饭,自从和巧梅琳琳交往密切后,只要出去吃饭,总叫她们两个。当然她们两个巴不得改善伙食呢!
饭桌上,巧梅殷勤的给杜浩然夹菜,杜浩然也同样给她夹菜。琳琳见状,也叫嚷着要杜浩然给她夹菜,杜浩然应允。三个人在欢快的气氛里吃完饭。
之后的一段时间,巧梅单独约会杜浩然,大胆向他表白。杜浩然接受了,并且亲吻她。巧梅将两个人的恋爱关系告诉琳琳,琳琳的脸色顿时变得苍白,呼吸急促,她缓缓的倒在地上。巧梅将她送往医院,得知琳琳有先天性心脏病。
琳琳在病床上对巧梅说,她也深深地爱着杜浩然。如果有一天,你们两个结婚了,一定不要抛弃我,我只要和你们在一起就心满意足了,绝不会干涉你们的婚姻。
巧梅抱着琳琳大哭,点头同意。在巧梅心里,琳琳是她最亲的姐妹,不分彼此。在感情上也慷慨的接受琳琳。
杜浩然得知她们之间的约定,被她们的情意感动了。他说:“我杜浩然何德何能,让你们这一对不是姐妹却胜似姐妹的姐妹爱上。今生,我绝不辜负你们。”
巧梅和琳琳终于大学毕业,两个人又进入一家公司上班,琳琳做文案,巧梅做业务。
巧梅不善言辞,一个月下来没有一点业绩,这和她的性格有直接的关系。琳琳看到巧梅因为工作焦头烂额的样子,心生疼惜。便帮巧梅拉业务,约客户。
饭店里,灯光辉煌,琳琳一杯又一杯敬酒陪喝,把几位老总说得心花怒放。琳琳捂着胸口,跑进卫生间大吐一番。想到这笔业务搞定,巧梅就能拿到一笔提成,她不禁笑了。
第二天,琳琳没去上班,巧梅给她打电话,才得知她昨晚喝多了。巧梅放下电话便来到琳琳的住所,刚到门前,便看到杜浩然的车停在外面。
巧梅没有上去,默默离开。巧梅得知琳琳帮她拉业务很感动,特意给她买套护肤品和服装感谢她,琳琳欢喜接受。巧梅说她有心脏病不能过度喝酒,要爱惜身体,对于巧梅的关怀,同样琳琳也感动,默默地照样帮她拉业务挣业绩。
不久后,巧梅荣升销售部经理。琳琳为此感到很开心。快到十月一国庆节了,巧梅和杜浩然商量结婚。两个人整天忙忙碌碌,无意中疏忽了琳琳。琳琳心酸极了,当她得知原来他们在准备婚礼时,尴尬的笑笑并祝福他们。
两个人顺利结婚,各忙各的。只是琳琳好久没和他们一起吃饭了,也不经常到他们的家了。杜浩然很奇怪,问巧梅,“琳琳好久没来我们家了,她怎么了?”
巧梅说:“琳琳应该恋爱了。”杜浩然心里咯噔一下,表情尴尬,巧梅看在眼里没有继续说下去。
实际上,琳琳休假到北京散散心。为了自己能斩断情思,也为了不进入他们的家庭,换了手机号。只告诉了巧梅,而巧梅却没有在浩然面前提起。
之前的约定,三个人共处的承诺早被巧梅忘记。她绝不容忍第三者来介入她的感情。
一年后,浩然想要孩子,一次体检得知巧梅不能生育。浩然痛苦万分,他是独生子,父母的希望,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于是,浩然决定借腹生子。巧梅不同意,两人发生争执。
琳琳回来后,巧梅在她面前声泪俱下,控诉自己的不幸。琳琳义愤填膺质问浩然,浩然有苦难言。
几乎每天巧梅都会给琳琳打电话询问她的身体状况,琳琳很感激。终于有一天,巧梅提出借琳琳的卵子和浩然生孩子,琳琳考虑几天欣然答应。巧梅前提条件是生下孩子琳琳就离开,琳琳看在多年姐妹情意上愿意帮忙并同意。
私下浩然找过琳琳,他说后悔和巧梅结婚,后悔选错人。他说,“巧梅个性虽然内向,但是心机颇深。”琳琳点点头表示承认,但她也愿意帮助巧梅,毕竟姐妹一场。
浩然感动至极,拥抱琳琳。两人纠缠在一起,没想到这一次竟意外怀孕了。琳琳犹豫该不该告诉他们,浩然正好来找她,她告诉了浩然。
浩然欣喜若狂,说马上离婚娶她。琳琳不同意,她不能伤害巧梅。愿意生下孩子远走他乡。浩然情难自禁,大哭,觉得对不起她。
巧梅得知琳琳怀孕,愤怒的找到她。争吵后,两人心平气和坐下谈判,谈判内容是:孩子生下后由巧梅抚养,琳琳离开。终身不得见孩子,否则她就会告诉孩子他的身世,让他一辈子活在阴影里。琳琳为了浩然答应了这个苛刻的条件。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是个男孩,浩然和父母激动到哭。只有巧梅拉着一张脸,病房里他们才是一家人。
巧梅捂脸哭泣,悄然离去。她来到公园里静静地坐着看那一汪湖水。从小时候和琳琳的友谊,又到大学时在一起的时光,包括两个人对浩然的爱慕,琳琳对她的种种好,一幕幕浮现眼前。她记得自己答应过琳琳,不会抛弃她的。为什么却又开始避讳她了?
琳琳生病她没去照顾,一路走来都是琳琳对她好,为她在付出,然而自己却在利用她。甚至琳琳当初帮她拉业务,也是她默许的,因为她了解琳琳,只要对她一点好,她就会十倍的还回来。
想到这里,巧梅泪如雨下,觉得特对不起琳琳。而这次也是她主动找琳琳替她生孩子的,虽说违背了她的意愿,但是,付出的还是琳琳。
巧梅决定忍痛割爱成全他们,自己退出。瞬间,她心里轻松了很多。她马上到育婴店买了进口奶粉和尿不湿,还有婴儿衣服之类的,她认为这是她应该做的。
回到医院,琳琳看到她眼睛红肿又买了这么多东西,心里顿感愧疚。她忙说:“巧梅我一星期后出院然后回我妈家。以后,我就不打扰你们的生活了。孩子交给你,我放心,只是辛苦你了。”
巧梅哇一声哭出来,紧紧地抱着她,哽咽着说:“琳琳,对不起,是我太自私,是我只想着自己,完全没顾及你的感受,我和浩然离婚,你们在一起吧!这是我的心里话。”
琳琳难以置信的凝望着她,眼泪哗哗落下来。她摇摇头,说:“不,巧梅,你我亲如姐妹,我怎能夺走你的婚姻自己去幸福呢!这样做我生不如死。”
“你应该得到这份幸福,你值得拥有这份幸福,浩然,他爱的是你。”巧梅微笑着说。
杜浩然低着头,又抬起头,看看琳琳,又看看巧梅,“你们两个对我有情有意,我…只是我,不值得你们爱。”
浩然父母见状,马上打破尴尬,“等琳琳出院再说,现在琳琳这么虚弱,说这些不合适。”所有人都沉默了,婴儿的啼哭声适当响起,巧梅缓缓抱起孩子哄着,孩子突然咯咯的笑了。
巧梅把孩子放在琳琳手里,琳琳爱怜的抱着他柔软的身体,摸着他娇嫩的小手,母爱瞬间燃烧起来。她亲亲孩子的额头,又亲亲她的小脸蛋,幸福的泪水挂在脸上。
巧梅哭了,浩然哭了,为这个小生命的诞生哭泣。
一个星期后,巧梅把琳琳接到自己家里伺候月子。从早晨开始忙碌到中午又到晚上,做饭打扫卫生洗尿布,巧梅欢喜的做着这些,嘴角始终挂着笑容。孩子哭,她第一个奔跑过去抱在怀里,孩子尿了,她给换尿布。俨然当做自己亲生儿子对待,琳琳看到这一幕幕感动的泪水落下。
这一个月巧梅变着花样给琳琳做饭,浩然根本帮不上忙。他下班回来逗逗孩子,然后再和琳琳说说话,两个人大大方方的聊天,巧梅心里无限感慨,人们常说,防火防盗防闺蜜,可是她的闺蜜虽说和老公有不正当关系,但是从来没想过要破坏她的家庭。就冲这一点,巧梅就敬佩琳琳。
晚上吃饭的时候,琳琳说过一段时间就回老家待几天,巧梅和浩然同意了。并且巧梅告诉她,孩子过百岁的时候一定要回来。琳琳答应了。
转眼间,到了给孩子过百岁的日子,巧梅在饭店定了十桌。亲戚朋友同事都到位,只有琳琳没有出现。巧梅给她打电话,电话关机,给她老家打电话,也打不通。
巧梅失落的放下电话,望着一桌桌来客,尽量恢复喜悦的表情。
当天晚上,巧梅抱着孩子面对杜浩然,“你去把琳琳找回来吧!她一个人在外我实在不放心。毕竟她是孩子的亲妈,我不能让她四处奔波,更何况她的心脏病能承受得住劳累吗?”
杜浩然沉默不语,摇一下头又点一下头,“算了,我觉得她不可能回来的。”
巧梅瞪大眼睛问:“为什么呀?我已经不介意她和你……”
“为了你,也为了这个孩子。你是她最亲的人,你认为她能做到在你眼皮下晃来晃去吗?孩子是她的骨肉,她希望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杜浩然点燃一支烟,烟雾迅速扩散在空间里。
顿时,巧梅哑口无言。一年后,巧梅收到一封信,看信封上的笔迹就知道是琳琳写来的,她撕开信封,那熟悉的字迹印入眼帘。
“巧梅,分别一年了,你们还好吗?孩子还好吗?我想你们都很好吧!我时常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真的好怀念当初的我们。可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爱杜浩然,也爱你,爱孩子,可这一切都属于你。曾经,我也想过把你的一切都抢过来,可是我做不到。巧梅好好生活,好好爱孩子,爱他。我在国外结婚了,祝我们一切安好吧!”
巧梅捧着信,泪水模糊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