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噩梦·中(番外)
孙小玲确实是我在二十二世纪真实的妻子,奇怪的是,我并不认识吴,也不可能带着吴入梦,她到底从哪来的,为什么她会来救我们?
最悲哀的是,就算我中了吴的枪击,从这个梦中死去,估计也不会真正的醒过来,因为剑客的这场梦不过是一场梦中梦……
死亡之后,我回到了上一层梦境,我渐渐有了意识,睁开双眼,这层梦境的我正被人绑在一间黑屋的柱子上!
此刻,我浑身上下都是伤口,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蔓延全身。这间黑屋不大,除了我之外,有四个壮汉,他们是负责对我动刑的。
我一醒过来,就被他们发现了,只听他们激动道:“这家伙晕了快一天了,现在总算醒了。”然后四人怪笑了几声,一个头戴鸭舌帽、身穿格子衬衫的人,手拿鞭子又开始对我抽打起来:“快说,你把孙小姐藏哪了?”
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我强忍着疼痛,直后悔我自己来测试造梦机的决定。
整件事情是这样的。
在二十二世纪的现实中,我和妻子决定一同试验造梦机,一起进入到一个以旧上海的年代为背景的梦境,我们都对这个时代很感兴趣,想来感受一下。我为自己设定了一个富家公子的身份,而孙小玲自己的设定则是上海滩有名的舞女。进入梦境后,由于感受实在太真实,我们激动得无法自已,也很投入地扮演着我们的角色。
还好在二十二世纪,孙小玲也是一个明星,歌舞的技艺很精湛,所以在这个梦境的舞台上,她表现得很出色,赢得了无数的叫好声。我每天带着手下来大上海舞厅看孙小玲的表演,在旧上海的梦境里,我的身份并不是她丈夫,只是一个欣赏她的公子哥。
不过测试当中,我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我并不能控制梦境中的其他人,他们有自己的意识和活动,我和孙小玲不过是梦境当中的两个角色而已。
既然如此,就难免和现实世界一样引起一些争端,后来果然出事了!
由于我在梦里和孙小玲频频接触,这种举动惹怒了一个黑帮老大,因为这个黑帮老大看上了孙小玲。
一开始我觉得可笑,也没在意,可后来那个老大派人不断地威胁我,让我离开孙小玲,我才感觉事情严重。在这个梦境里,我们想要回到现实的话,必须要在梦里死亡才行,我担心如果自己被这些黑帮的人控制住了人身,而又死不了,那就麻烦了。
过了几天,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事,我决定带孙小玲出梦。
这一天,孙小玲像往常一样跳完舞收工,我自己开车接她到了一个郊外,停下车后,我打算在车里开枪打死她,让她出梦,然后我自己再开枪自杀出梦。可没想到,当我拿起枪对着她的时候,她竟然大叫起来:“啊,你干什么?”
她惊恐的表情就好像我真的是在杀她,难道她忘了她惊恐的表情就好像我真的是在杀她,难道她忘了我是带她出梦?我赶紧问:“你是不是入戏太深了,我们现在是在试验造梦机,我开枪打死你,正是要带你出梦啊,你怕什么?”
她挥着双手:“不、不,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不要杀我,不要杀我。”说着她一把打开车门,转身就跑了,我一下呆住了,等我打算开枪时,发现她已经不见了。
没有想到这场梦对她的影响竟然如此之大,她似乎陷入了梦中,忘记了自己是谁……
按照我这台造梦机的设置,我们现实的时间和梦境是不一样的,在现实一天,在第一层梦境里是一年,而我们才在梦境里生活了几个月,她就沉陷在梦里了。
看来这个造梦机并不是一个游戏这么简单,它的真实性对人的影响太大了,此时,我已经有一种毁掉造梦机的想法,以免害了更多的人。
当然,我必须马上找到孙小玲让她出梦,现在她不见了,只好第二天再去找她。
可第二天孙小玲却失踪了,我焦头烂额地寻找她。可不想,在马路上,我的后脑突然遭到了一记闷棍,然后我就此晕了过去……
之后,我被这些黑帮人士给绑架了,我担心的事果然发生了!
他们怀疑我把孙小玲藏了起来,把我绑在一间黑屋的柱子上,不断地对我用刑,逼问孙小玲的下落,我怎么可能知道?
可被打的疼痛感却是那么真实,我实在受刑受不住了,只好启用了造梦机的另一个应急设置,打算进入更深的梦境来暂时逃避。
由于技术的不足,这台造梦机只能靠死亡的方式出梦,这也是这台造梦机的一个弊端。如果把造梦机连结我们的线强行拔了,可能会让我们永远陷在梦里,我反复交待过现实中的人绝不能这么做,所以也就有了一个应急设置。
这个应急设置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就是一旦在梦里遇到这种无奈的情况,我可以利用意识,不断提示造梦机发出求救信号,现实中的工作人员看到求救信号可以帮助我们,操作造梦机让我们进入更深的梦境。
幸好我教过二十二世纪的那群商人该怎么操作这机器,为了免受痛苦,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现在我无比后悔自己和妻子来试验这个并不完善的造梦机……
我求救成功后,应急设置一启动,我和妻子就双双进入到了更深的古代梦境,也就是我是剑客,而妻子是青楼名伶的那场梦。至于第二层古代梦境的身份,我在试验造梦机之前就已经在机器里设置好了。
进入第二层梦后,弊端更加暴露无遗,由于梦境的时间和现实不一致,连我也迷失了。
这造梦机这造梦机的设置是二十二世纪的一天相当于第一层梦的一年,而第一层梦的一天就相当于第二层梦的一百年,如果还有机会进第三层梦的话,时间也会以此类推。
当进入第二层梦后,我因为四周环境和人的冲击,也忘记自己在做梦,而迷失在梦里,要不是那个吴来救我,我恐怕还和妻子在古代做梦呢!
……
现在,我又回到了第一层上海滩的梦继续受苦,我好不容易从第二层古代的梦里回来,绝对不能再陷入回去。所以此时不管这四个壮汉对我怎么用刑,我都是强忍着,也不再发出求救信号,只是寻找着逃跑的机会!
这时,一个神情阴深的人对我道:“你可真是够执着的,为了一个女人,连命都不要了。”
我有气无力地说:“我真不知道孙小玲在哪,连我也在找她,我怎么可能知道她在哪?”
“哼、谁信呢?”说完戴鸭舌帽的人的鞭子又再次打到我身上。
其实我大可以咬舌自尽,但我不敢动用这招,第一、我没有把握靠这种方法死去;第二、我还要找孙小玲。
鉴于此,我只能忍受着酷刑,这简直就是一个恶梦。
当然,奇迹还是会发生的!
就在我强忍痛苦之际,突然,黑屋的门一下被人踢开,然后我这个梦里的管家带着一些打手,拿着枪闯了进来。
他们很快控制住这四个壮汉,我十分庆幸我把自己设置为一个富家公子,总算还有人来救我。接着我的管家把我的绳索解开,扶着我走出了黑屋,更让我惊喜的是,我走出黑屋,来到马路上,看到了孙小玲,她正站在我的车旁。
可以猜想应该是管家开着我的车,带着他们一起来的,孙小玲此时穿着一身蓝色的旗袍,显得格外妩媚。
第二百二十七章 噩梦·下(番外)
我喜出望外,赶紧打发管家断后,然后我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驾着自己的车带着孙小玲离开。
在车里,孙小玲看着满身是伤的我,伤心地流泪:“王轩,是我害了你,让你受苦了。我知道他们绑架了你,就赶紧去通知你的管家,要不是中途我莫名其妙晕了差不多一天,我们早就赶来了。”
我知道孙小玲还陷在梦里,不清楚自己在做梦,她晕了差不多一天,也是和我一样进入了那个古代的梦。
我现在不敢直接开枪打她,怕再次吓着她,让她跑了,我只好寻找恰当的时机动手。此时我很配合她道:“不怪你,那些人恐怕一会就会追上来,我们要赶紧离开上海才好。”
孙小玲点了点头,又突然问道:“那天你为什么拿枪对着我?”
这问题她现在的状态是不会明白的,我只得含含糊糊告诉她,我那天有点神志不清。
我驾车很快驶出了市区,来到了僻静的郊外,我觉得在这里动手最好。于是我停下车,孙小玲疑惑地看着我,我则悄悄摸着平时藏在座位底下的一把小手枪!
可就在这时,一个人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车前,我瞬间惊出一身冷汗。
这人是吴,想不到她又来到了我的这个梦境中,她现在的样子和古代一样,只是穿着不一样。
她此时穿着一件白衬衫,外面套着条纹马甲,下身是一条咖啡色的裤子,略显这个时代的小资文艺气质,而她手里却拿着一把枪指着我们!
我盯着她道:“想不到你又来了。”
她冷笑一声:“你还记得我,真是难得,我还以为你又忘记了自己在做梦!”
孙小玲紧张地问我:“她是谁?”
还没等我开口,吴朝孙小玲开了一枪,子弹穿过车的前窗直接命中孙小玲,孙小玲当场死去。如果我忘记自己在梦里的话,遇到这种场面恐怕又要开始激动了,不过现在我要谢谢吴帮我把孙小玲送出梦境。
我吁了一口气,在想吴为什么会知道我们在做梦,我发明的这台造梦机仅能提供双人入梦,我已经带了孙小玲,绝不可能再带吴入梦,她到底是谁?
于是我问道:“你到底是谁?”
她并没有说话,只是对我开了一枪,当枪声响起,我也立时死去……
我醒了,终于醒了,现在我正在这所游戏公司的一间房里,我身边站着一些公司的高层,虽然我在二十二世纪过了还不到一天,可是我在梦境里已生活了很久,记忆太复杂,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历尽沧桑的老头。
这些高层看见我醒来,显得很兴奋,一个高层问道:“王轩博士,试验效果怎么样?”
我赶紧拔掉连接着我和妻子身上的线,此刻只想毁了这台造梦机,它对人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可以使人沉迷在梦中,也可以使人在梦里受苦。不过我不能立刻毁了造梦机,站在我身旁的公司高层都是一群市侩的商人,我要这么做的话,他们肯定会阻止我。
于是我冷冷道:“不怎么样,这台机器还需要改进,我带回去升级一下。”我打算等我带回去后,再毁了这台机器。
这时,我叫着妻子回家,可没料到妻子孙小玲现在还在昏迷中,我大叫‘不好’,赶紧探了探她的鼻息,发现她还有呼吸,难道她在梦里沉陷得太深,已经回不来了吗?
不及多想,我赶紧把造梦机收回到一个小箱子里,手提着箱子,然后背起妻子迅速跑出房间。
很快我乘坐电梯到了楼下,公司门外停着我的太阳能飞空车,这车是这个时代的产物,我把妻子放进车里,然后开车赶往附近的医院。
我只要在车里的电脑上输入目的地,车就会自动驾驶,由于这台造梦机很小巧,破坏它很容易,在去往医院的路上,我在车里顺便把造梦机砸坏了,我松了一口气,庆幸它再也不能害人。
到了医院,我把妻子送进了急救室,这个时代已经遍地都是智能机器人在为人类服务,包括医院里的向导、清洁工等都是智能机器人,所以整间医院显得很有效率。
现在我妻子在急救室抢救,我只好站在门外等待,看着这些来来往往的机器人,我心里感叹:高科技给人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也助长了人类的惰性,人类越来越依赖机器,从而一点点成为了机器的奴隶。那台造梦机也验证了这个事实,人在造梦机的控制下,只会学到逃避和沉沦。虽然那台造梦机被我毁了,但谁又能保证会不会有人像我一样,也在发明造梦机?看来人越来越聪明,却越来越没有智慧……
我不断感叹的同时,也想起了那个吴,她一直是一个神秘人物,她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梦境中?
我在急救室门外焦急地来回踱步,世上的事还真是巧合之极,我心里正想着吴的事,她居然一下出现在我面前,我抬头看见她,差点吓倒在地。
她外貌还是没变,变的只有服装,她穿着一身符合我们这个时代气息的衣服站在我面前。
我勉强镇定一下自己,问:“你又出现了,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你能两次出现在我梦里?”
她没有说话,而是像梦中一样拿出了一把枪指着我。
我惊出一身冷汗,我已经回到了现实中,她开枪的话我就会死,她究竟想要干什么,难道她想杀了我?
我怒道:“你疯啦,我已经不在梦里了,你到底想干什么?”说着我就欲抢下她的枪。
她赶紧退后两步,大声道:“别动!”
我害怕她乱来,只好不再动。
她诡异地笑了笑:“既然你这么想知道我是谁,那我就告诉你,其实我才是你真正的妻子,而你现在还在梦里。”
“什么?”她的话无疑给了我一道晴天霹雳,“这怎么可能?”
我不敢相信她的话,我记忆无比清晰,感觉无比真实的世界怎么可能还是一个梦?
她道:“在我们那个时代,造梦机就像游戏机一样普及。可悲的是,你是一个沉迷于造梦机的人,你已经忘记了自己在做梦,所以在现实中,你就是一个‘梦瘾’患者。我和你本是一对夫妻,我不想看你终日沉迷在梦里,于是我也借用你的造梦机和你一起入梦来救你。你在梦里经历了这么多事,希望你醒过来能明白我的苦心。”说完,我还来不及答话,她就对着我的胸口开了一枪。
我捂着流血的胸口,用复杂的眼神看着她,同时我的意识渐渐模糊。我祈祷她不是一个神经病,但愿她说的都是真的,这样的话我就不会死。只是不知道,如果我再次醒来,那里的世界还会不会是梦境?
第二百二十八章 谈论
太一点点头,道:“敢和十二天将作对的生灵虽然不多,但也不是没有,只要我们放出为了希望之花而联盟对抗十二天将的消息,一定会有人主动来找我们!”
他很自信会如此,希望之花可是真正的神话,并且蕴含着难以想象的伟力,虽然没有直接让生灵成神的效果,但通过吸取希望之花神力还是有希望走上神道的。
要知道绿萝只是误食了一朵半神药,结果却成为了半神,这之中不仅仅有绿萝自身努力的原因,更是因为半神药的强大神力。
江浩微微皱眉,道:“那样的话,十二天将会不会在我们到达希望之海前就已经拿到了希望之花?”
以十二天将的速度,从这里赶到希望之海未必需要很久,若是他们在这里耽搁的太久,恐怕希望之花早已经被十二天将拿走了。
绿萝开口附和:“我也是这样想的,若是等十二天将将希望之花拿到了手,我们再去抢夺,比与十二天将争夺会更困难!”
从十二天将手中抢神花,这是寻常生灵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哪怕是身为半神的她充其量也只能对付一名天将。
牧尘和张子凡只是静静在那看着,没有发表想法。
他们的目标同样是希望之花,这意味着江浩、绿萝以及其他可能招揽来的盟友到头来都会成为他们的敌人。
只不过他们对此不是很在意,以他们两人之力,足以横扫各方敌。
哪怕是刚刚的九大天将,也只有诛神天将被他们视为大敌,此外戮邪天将也让他们有些忌惮,其他人在他们眼中不过如此。
太一微微摇头:“此言差矣,希望大道无比危险,不是那么容易通过的,否则岂会没有其他人误入希望大道发现希望之花。”
他顿了顿,继续道:“让他们为我们扫通障碍,不是更好吗?而且我们放出风声后只需停留一日,一日后该来的人自然会来。”
牧尘凝视着太一,沉声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这个太一很神秘、不凡,与这种人同行让他感到很不放心。
太一看向江浩,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道:“我是什么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是盟友,而我绝对不会对盟友下黑手,这一点几位大可放心。”
他全身笼罩着一层迷雾,让人完全看不透,哪怕是牧尘对其也微有忌惮。
绿萝伸出玉手放在江浩肩上,似乎是在告诉江浩有她在,不用担心意外。
而后她便认真地道:“既然如此,那就等上一日,明日前去希望之海!”
“好,明日上午十点,我们在此集合,我先去散布消息了。”太一爽快开口,化为一道蓝色流光冲天而起,消失在天边。
江浩先是对着牧尘和张之凡点了点头,然后对绿萝道:“我们也走吧!”
旋即他与绿萝便朝着来时的方向爆射而去,那个方向有着一座离太湖最近的城市,太湖城。
待江浩和绿萝远去后,张之凡看着牧尘,道:“感觉怎么样,十二天将以及这几位盟友。”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牧尘的傲气,起初牧尘可是打算独自夺取希望之花的,来找他的时候可是让他惊讶了一阵后。
而之后牧尘带着他与人结盟,更是让他感到各位惊奇,要知道只身击穿一切才是牧尘的风格。
牧尘瞥了张之凡一眼,冷傲开口:“没什么好说的,十二天将中我只与最弱的索魂天将交手了,而刚刚那些家伙,也只是略微交手。”
十二天将中他最想一战的自然是诛神天将,只是并没有与诛神天将单独一战的机会。
“那就说说和你交过手的呗。”张之凡拍了拍牧尘的肩膀,与牧尘一同转身朝着前方的大地缓步走去。
他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敌人,让牧尘也会选择和别人一起行动。
牧尘边走边道:“索魂天将的实力大概处于至人王的顶峰,对付寻常至强者不在话下,但与其他天将相比却是弱了不少。”
先前他与索魂天将的战斗完全是一面倒,两者的实力差距很大。
张之凡也是知道牧尘与诛神天将的恩怨,问道:“索魂天将与诛神天将相比如何?”
世人皆听说过诛神天将的威名,真正站在世间顶点的人物,哪怕是他也很想知道诛神天将有多强。
“我没和诛神天将交过手,但他的实力绝对在索魂天将之上,如果让他和索魂天将大战一场,可能是一场单方面的虐杀吧。”哪怕是敌对方,牧尘对诛神天将也从来没有小看过。
相反,他一直知道诛神天将很强很强,毕竟连他那半神师尊,当年都被诛神天将一剑诛杀了。
张之凡沉默了片刻,心中对诛神天将的危险程度提升到了最高级,道:“那三位盟友的实力如何?好像那叫做江浩的妖族仅仅只是妖王修为。”
既然是盟友,那还是有必要清楚他们的实力,毕竟盟友才是最致命的敌人。
牧尘淡淡开口:“那个叫做太一的家伙很不简单,你需要多加留意,至于那名妖族和半神,虽然实力不弱,但应该对你构成不了威胁。”
他让张之凡留意太一,自身则是未曾在意,因为这些生灵中,让他真正视为大敌的始终只有诛神天将。
那一剑斩杀他师尊的一幕,还在他脑海中不断回响,让他在看见诛神天将时几乎暴走。
张之凡点点头,算是回应牧尘,而后又道:“其实我觉得,如果你肯彻底放手一战,不需要盟友也能击破一切。”
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牧尘有多可怕,哪怕是十二天将,在他眼中也是远不及牧尘十分之一的。
只是碍于未知的原因,牧尘从来没有释放过全部的力量,否则横推所有敌可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真的有可能的事。
牧尘突然停下脚步,血红眼瞳凌厉地盯着张之凡,前所未有地严肃:“有些力量、手段还是不要出现的好,过早浮出水面可不是一件好事!”
有些事、有些力量,不应该出现在世间,就这么让其隐寂或许更好……
第二百二十九章 归属(番外)
一夜无眠天已晴,李大爷和张阿婆最近总是整宿整宿的失眠,昨天也是一样。
李大爷今年六十有二,每天都起的很早。由于昨夜失眠的原因,所以他今天比平日里起的还要早一些。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拿着他的木剑,穿上练功夫,带着小鸟去公园里活动。而是静静的坐在大厅的沙发里。
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去公园里活动筋骨了。他的头发都已经完全花白,单凤眼下方的眼袋已是一片漆黑。他的面色不像之前那么洁白有血色,而是有些发黄发黑。他的眼睛总是张不开,半闭着的样子。让人觉得此时坐在沙发上的他已经入睡。
他的身体微微前倾,眼睛紧闭。他的手上握着一把尖锐的菜刀,他的耳朵正在专注的寻找一种声音。这个声音极难捕捉,因为它离李大爷有着十步左右的距离。大厅里,正前方的电视柜上,原本放置的一个32英寸的大电视机已经不见,在柜子的一边放置着两桶白色刷墙涂料。
广播正在沙发旁边的茶几上轻声的,咿咿呀呀的说着今日的实时新闻,并时不时的插播一段广告。但以李大爷目前坐的位置来看,这个地方是完全听不到广播里所说的内容的。
李大爷最近因为失眠,而出现了一些幻听的症状。他总是不断的听到脚步声在他耳边响起,由轻变重,由远至近,就好像有个人踩着他所听到的拍子真的来到他身边一样。
尤其是在周边十分安静的情况下,这种声音出现的频率比在吵杂的情况下来的还要频繁。
楼道内,这时忽然传出了脚步声。李大爷捕捉到了这声响,猛地张开了眼睛。他飞快的起身,一个箭步走到了房门边,将耳朵靠在了门上,侧着脸仔细的聆听。他手上的那把菜刀此时握的更紧了。
脚步近了,直至走到李大爷靠着的房门前才停了下来。门后,李大爷的眉毛已经皱起,纠葛在了一起,他的呼吸开始加重,脸色变的更黑黄,更阴沉。
他手上握着刀的手开始不停着出着手汗,他的双腿开始微微的发抖,已经有点站不住。
“咚,咚咚,咚。”门外此时响起了有节奏的敲门声。李大爷的脸色一下子好了些许,纠葛在一起的眉毛也分开了。
他很难得的笑了一下,将菜刀往身后一扔,然后将满是手汗的手在衣服上抹了一抹,随即打开大门。门外站着的正是买早点归来的张阿婆。
张阿婆比李大爷小两岁,同样也是一脸黑黄,脸色十分的差。刚染过的黑发退了些颜色,同时最近冒出了许多白发使得她的头发有着黑白灰三种颜色。
她两手各拎着一个雾气腾腾的塑料袋,眉头紧皱。门一开,她就急迫的走了进去。
李大爷殷勤地接过袋子,看到老伴的脸上愁云惨淡,不禁的心里一颤,一阵盘算最终还是开口问了句。
菜刀已经被老太太路过时捡起,现在已经放在茶几上。
老太太此刻已经坐在了沙发上,她听到老伴的问题后,叹了口气看着呆立在门口的老伴,开口回答了。
原来昨日要债的见二老不开门,在房门口喷彩漆的同时,又在楼下,小区大门口都喷了彩漆。老太太去买早饭的一路上,都被人指指点点,背后议论。她说着说着,泪水就止不住的就留了下来。
老爷子一听老太婆开口的语调就觉得不对,立刻走了过去将早饭放在茶几上。他一只手虚搭在老太的肩膀上,不停的上下拍动,以示安慰,另一只手则紧紧的握住了老太放在大腿上的手。他的嘴里不停的重复着。哎,都造的什么孽啊。
不知从何时开始,要债的就找上了门。起初还十分客气,只叫二老抓紧联系他们的儿子,有几笔以这套房子作为贷款的款项就要到期,需立刻偿还。但在二老联系儿子无果后,慢慢的就转变了态度。
他们已经不止一次的在二老家从白天待到黑夜,在这期间除了言语的侮辱之外,更有些人将这里当成了自己家一样。
床随便躺;冰箱里的东西随便拿出来吃;上完厕所不冲水;瓜子壳也直接吐在地上。到了晚上二老困了,累了,还不需二老休息。不停的让二老联系儿子,并不断的跟二老说,要不暂时的拿家里的家具变卖了,抵一部分的债务。
每次离开时,总是要带走一些看的上眼的家具,家电或者饰品之类的。
二老不是没有想过报警,有次李大爷趁着上大号关门的机会,偷偷将手机带了进去联系了警察,可没想到警察来后就只看了看他们手上的借条和有关二老所住房屋的抵押的文件,对着那群要债中的负责人员说要债可以,但不能动手,更不能长期逗留在人家家里。然后便在一群无赖的点头哈腰中和对方一起下了楼离开了。可惜也就十几分钟的短暂离去,之后那群无赖又回来了。他们竟然配了把房门钥匙,直接开锁进来,一脚将之前报警的李大爷踢了个狗吃屎,若不是看在二老年时已高的份上一顿暴打肯定是逃不掉的。之后他们想出了办法,即使是上大号,二老也不需锁门,而且一定要敞开着。
大厅里的彩电变卖了,卧室里的红木家具变卖了,双开门的冰箱变卖了,就连老太婆的一些金银首饰也被变卖了。
二老先前虽然做家具生意赚了点钱,但面对如此巨大的窟窿,而且儿子抵押的既然是他们用来养老送终的房子,一方面怨恨儿子如此不负责任,一方面埋怨自己当时管的太多,就不应该支持儿子创业,更不应该同意儿子将这套房子抵押出去。
现在倒好,就连最后的归宿都要被人收走,你说这二老怎么不会失眠整宿。
李大爷只从上回被要债的小伙踢了一脚,致使脑袋磕在地上后就犯了幻听的毛病。他一听到脚步声,就想起那群像鬣狗一样让人恶心,贪婪,残忍的催讨人员。
他们就像是盘旋在天空中的秃鹫一样,等待着二老绝望到放弃抵抗,搬出此地,让他们将这套房子拿去做抵押。
他们才不会考虑你们今后住在哪里,之后还有多少债务未还。他们只是一群没受过教育,不谙事故,没出过远门,不道德,不文明,外加愚蠢的人。
这件事情在小区里最终还是传开了,从刚开始只有这层楼的住户知道,慢慢的变成这幢楼,然后演变成了另一幢。
流言一散播起来的速度是如此的让人膛目结舌,最后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情,但大多数人都持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只是口头上强烈的谴责了不负责的儿子,口头上表达了对二老的同情之外,没有给予任何的,哪怕一点点的帮助。
他们就这样冷漠的看着二老在泥潭里越陷越深,却将自己干净的双手插在腰间。
他们今天还会来的吧?李大爷一边安慰着老太婆,一边想着。这一天天的,他们还能如此忍多久,他不知道。
他觉得眼前已是一片漆黑。他想起前几日晚上老太太在寒冷的黑夜里突然说出口的话语,要不我们自杀吧?当时他立刻回绝了老太太,但照如今这个局势来看,这或许是唯一的,摆脱他们纠缠的方法。
要不我们自杀吧?李大爷缓慢而严肃的开口了。
一阵沉默,尴尬而让人窒息。老太太的哭泣声突然停止了,她的身体也不在激烈的颤动着,而是突然像块雕塑一样,一动不动。
良久,他听到老太太轻声,而又坚定的说了句。好。
早上的天空竟然没有一点点太阳,乌云密布的。他们手牵着手,步履蹒跚地低着头从小区里疾步而行,赶往对面的高档小区。那里的楼又高又漂亮,作为终结之地实在是最好的场所。
他们在小区的超市里买了一瓶小瓶装的二锅头,在服务员的注视下逃似的离开了那里。
他们过了马路,早上的车子不多,所以没有人会摁喇叭滴他们,催促他们加快速度。他们走进了高档小区,抬头找寻着最高的哪一栋楼。
花了大约有十来分钟,他们在一桩楼前站定,但他们没有钥匙只能站在门口等人开门。
天空此时开始下起了小雨,大片的乌云笼罩在大楼的上方,不时地既然有轻微的炸雷声在远处响起。
门开了,有人从里面走了出来。李大爷很快速的将门把手握住,用力一拉将门打开了。
这幢楼总共26层,他们选择了最高的一层摁下了按键。
张阿婆从李大爷手里拿过了二锅头,迅速的拧开往嘴里猛灌了一口,李大爷用打火机点了一根烟静静的抽着,然后接过张阿婆递过来的二锅头,看了片刻,同样灌了一口。
26楼很快到了。他们走出电梯,走向窗边。烟抽完了,李大爷抬起头看向天空,他觉得那灰暗的,布满乌云的天空好似是在召唤着他们。
他转过头,发现老太婆也正望着他,她的眼里已全是泪水。他最后看了眼老太婆,将她脸上的泪水用手抹去些许,低声而柔情的问着。
怕吗?
第二百三十章 喜宴(番外)
东山沟里的贾正树终于死了,死于醉酒坠河,尸体见光的时候已经看不出人的模样,如果没有衣服和头发做铁证,人们一准会把他当作某家失足的畜生,任他在河沟里腐烂。
贾正树死得很惨,但这对他来说仍算不错的下场,因为很多人早就为他的死做了准备,他一直活着才是村民们最头疼的问题,他是所有人的祸害。
二儿子贾青松第一个赶回来,但人微言轻的他连父亲的尸体都没见到。大女儿贾青兰第二天才带着丈夫和许多婆家青年过来支援,砍树搭棚,放炮打鼓才有了主力。村里习俗,红白喜事先放炮,知事的乡邻都会主动上门帮忙,因为风水轮流转,每个家庭都有需要外人帮衬的时候。贾正树的丰功伟绩使他成了村俗的例外,他的死讯倒是传得很快,但没人主动上门帮忙,即使炮声响了,人们也都懒懒散散的不想去沾这个晦气。贾青兰抱着孩子挨家求助,贾青松也红着眼眶全村跑,村民这才逐渐聚集到他们父亲的灵堂前。
葬礼是个大仪式,但有人的仪式才叫仪式,所以贾正树的葬礼在他躺进棺材的第四天晚上才办成,还好灵堂和丧宴厅分别设在两个地方,不然恐怕当晚连守夜和挂礼的人都没有。炭火烧得通红,香烟码了一间屋子,支客司和写礼司分别独占一堆火和一条好烟,厨子们人手一包杂牌,其他散客就得挂了礼交了钱才能拿一支。本来这几部分人应该一直围在灵堂左右,意在积攒阳气为亡人送最后一程,但很明显仅凭烟草和炭火是无法笼络人心的,来参加吊唁的人挂了礼就各自聚集在干净明亮的地方等着吃丧宴,那口棺材前的烛火熄了也无人理会,死者为大,可这个死者被生前的自己害得摆不了谱。
时辰到了,支客司在话筒里一声令下,所有人就像投胎一样冲进丧宴厅,上百个男女老少抢位置的景象十分壮观。第一轮席是最受欢迎的,因为没人知道后面的菜是不是前面吃剩下的,不吃是一种选择,但不吃实在对不起自己的礼钱,平常在家里可没这么好的招待,这一餐抵得上普通人家好几顿牙祭。所以一定得抢,抢不到的小孩会被大人骂作无能,抢到了又让出来的大人会被受益者记一大笔人情,抢到后面几轮的人则只能把窝囊气撒在酒上,因为剩酒没办法上桌,这是潜规则,也是人情世故。所以一来二去,最后留在饭厅里的往往都是海量的老江湖,他们可以就着十里八乡的野史白干半斤酒,接着酒后吐真言,这个时候再听秘密不费吹灰之力。
第一个提起话茬子的是靠在角落里的刘守兵,酒下心头话上喉头,他憋得太难受了,于是把杯子往桌上一磕,抬头说道:“都说贾老三活着的时候横,我看也就那样,想当年我打得他钻桌底,他也只敢在背后咒我,前两年见到我还得绕道走呢!”
“他又没惹你,你干嘛打他?”一个壮汉讪笑着问道。
“他怎么没惹我,他在我主持的喜宴上把喝了一半的酒往客人杯子里倒,你说该打不该打!”
众人围笑着说该打,一个老头挤尖了声音打断道:“他不横?你看看我的肩膀,再看看我的后脖颈,这遭天杀的混蛋去年打的我,到现在还没完全好,要不是我先报了警,现在我坟头草怕都够喂几条肥猪了!”
刘守兵看看老头高高隆起的肩旁,又看看他后脑勺的黑疤,自豪地笑着说:“他那是欺负你软弱,你让他来找我试试?看我不教他重新做人,再说你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是怎么惹到他的嘛,对你都敢下手,就不怕打出事了要偿命?”
“我哪里惹他?我们平常见面连话都不说的,怎么惹他?他就是看我好欺负要在我身上逞威风!”老头放下端到嘴边的酒杯,激动地说道。
人群里不知谁喊出一句:“他说你周老头不正经,要嫖他妈,气不过才打你的,警察同志亲笔记录的。”哄笑声顿时涨满饭厅,有的前仰后合甚至笑出了眼泪。
周老头急得满脸通红,冲着人群吼道:“放他娘的屁,他冤枉嚼舌,这种混帐话都说得出来他还有什么不能编的!再说我儿子都要结婚了,需要去打他妈的主意?这话当时是没有被我听到,不然我非要当面扇他一耳光!”面子话不起作用,众人笑得更厉害了,周老头连忙补充道:“难怪那段时间我看到他妈在大门口摆香案、烧黄纸咒他,后来没过多久她自己却死了,多半就是被他活活气死的!”
气死亲妈的事情果然够分量,大家闻言都止住心里的笑意,埋头思索起有关贾老三与他母亲的事情。能做典型的事情倒是不难找,可在人家葬礼上指名道姓说人家坏话总不道德,都是本分人,即使一定要干坏事也需要一个带头的。于是,众人的目光再次回到刘守兵身上。
刘守兵也挺知趣,低头抿酒时偷偷瞄了一眼众人,然后猛拍桌子道:“说起整自家爹妈,这贾正树真的不是人,你们还记得不?那年他是怎么抢他妈的肥猪的,那手段真是只有用下流来形容!”
众人都知道这件事,但都不说话。刘守兵向后微微一靠,在桌子下面盘起二郎腿说:“他把他爹妈赶到猪圈楼上睡,在下面关一条小猪,半夜悄悄打开圈门把小猪放跑,早晨起来说二老把小猪弄丢了,得一猪抵一猪,就这样理直气壮的去二老家里牵走了他们辛辛苦苦喂了一年的大肥猪。你们说这事是人能干出来的吗,我讲起来都觉得臊得慌。”
众人听罢皆作气愤状,捶胸顿足咋舌叹息的简直没办法收场。
丧宴时间早就过了,可饭厅依旧人声鼎沸,**时甚至比吃饭的时候还热闹,支客司孙学民派厨子和传盘人员去收拾现场,一波两波只见去者不见来人,他觉得自己的权威被蔑视了,便拿着话筒气呼呼的冲进饭厅,见刘守兵正在唾沫横飞的给大伙讲故事,就冲着话筒用力咳嗽了一声,众人这才关注到他,几个被派来处理剩饭的厨子也趁机把桌子擦得闪亮,一溜烟跑了出去。
第二百三十一章 喜宴(番外)
孙学民慢条斯理的走到刘守兵身边说:“讲什么也别耽误正事啊,一唱一和搞得还挺温馨,人家请你们来是帮忙的不是来偷闲的。都别围着了,该干活干活该回家回家!”
“守夜漫长,现在还不到12点,不找点乐子难道让大家就这样干站一个通宵啊,咱们又不是栽赃陷害,他贾老三本来就干了很多烂事,若不是看在他儿子和女儿女婿的面子上,谁愿意主动来这熬夜受苦呢。”刘守兵满嘴酒气笑嘻嘻的说道。
“可是他现在就躺在那边的棺材里呢,人都死了还这样背后数他的罪状是不合人伦道德的。”孙学民说。
“贾正树要是讲人伦道德起码还要多活二十年,反正人死了就是一堆黄土,这些事不讲白不讲。孙老大,难道他在你面前就没做半点荒唐事?”周老头这个问题把大家的目光全引到了孙学民身上,孙学民被众人盯得浑身不自在,立即说道:“怎么没有,他还有不敢得罪的人吗?我在这个村当支书这么多年,他是我最不想搭理的人。那年正月,我家门上的大福字才贴没几天,他就跑到我家捅人,开年见血,我那一年都不怎么顺。”
外来客王上山听到这话眼睛一亮,赶忙挤到人前说:“这事我作证,他真的是头横牛,毫不讲理的,那年我带着正香去他家团年,想着都是亲姊弟而且当时手头有点钱,就给了岳父岳母一千块红包,给了他五百,当时还是和颜悦色的,可等我们在孙支书家吃饭的时候,他上来抽刀就捅,还好我手快,但手掌也被捅穿了才挡住他的匕首。”说话的同时他向众人展示自己手背上的伤疤,众人惊诧,又问他缘由,他把手揣进兜里翻了个白眼说道:“问题就出在钱上,他说我这个当姐夫的瞧不起他,因为我给岳父岳母一千块钱,只给他五百,他当时就不高兴,只是没想那么多,后来想明白了就要给我放点血,于是追到孙支书家把我手捅了,我那一年也因为春节触了眉头事事不顺,你们说这种亲戚谁惹得起!”
孙学民吩咐跑堂的端上来一壶酒和几盘瓜子糖果,又让管火的在众人中间烧起一个大火坑,自己从怀里摸出一支烟,躲在一旁吞云吐雾去了。
短暂的沉默导致话题有终结的迹象,眼看大家就要散伙了,刘守兵又一拍桌子愤怒的嚷道:“你们怎么都这么软,难道除了我就没人收拾过他吗?”
周老头说:“这种人不需要我们收拾,老天爷自然会照顾他的,他妈才走半年他就跟着去了,这难道不是报应吗。我看是他妈活着的时候上香烧纸把他咒得没几年了,然后一死就把他拉下去陪葬,在下面可不愁没人收拾他!”这几句鬼里鬼气的话说得大家背后凉飕飕的,冷风吹过脑子清醒了一点,众人才重新想起自己是在人家葬礼上的事情,便各自唏嘘,互相讨论着有没有回家睡一觉的必要。
“我可能不该说这个话,但三叔的为人确实不行,就连本家亲戚都讨厌他。他去年春节闹事时,被我一拳正中眼眶,差点瞎了,但是我丝毫不觉得内疚。”写完礼的贾青贵带着纸笔和凳子挤到桌子前说:“去年我们贾家过大年,轮到他家办宴时,他把三婶一个人关在厨房里做饭,柴火灶啊,闷在里面谁受得了。上菜时三婶被熏得眼泪直流,他却骂她春节哭哭啼啼不吉利,抄起火钳就要打,我们弟兄几个费了很大力气才把他拉住,席上他喝了几盅酒又开始发作,一盆红汤泼在三婶头上,三婶抱着脑袋骂他疯子,他提起板凳就砸,我还挨了一下呢。当然还手不是故意的,我也是痛得乱挥拳,等场面平静下来时,他已经躺在雪地里打摆子了。”
刘守兵用赞扬的眼光看着贾青贵说:“对嘛,这种混蛋不收拾他是不会老实的,不过你小子也是运气好,他要是当时死了,你就要打死癞子赔好人了。”
孙学民插了一句:“你们私了的?这么大的事我们村办公室怎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刘守兵笑着向孙支书要了一根好烟,吸了两口打圆道:“要我说这事私了就比公了好,古言清官难断家务事,像这种家族内部冲突你们没法管的,他一没杀人二没放火,你凭什么整他?说不定还会被反咬一口,不值当不值当。”
这个满脸通红、摇头晃脑的壮汉子倒是很会找话题,孙学民果然摆着手说道:“管不了管不了,有时候就算是知道他做得很错都没办法反对他,就像前年,他拿着他妈的户口簿、身份证和贫困证明到我办公室要补助金,说是帮老人领,明明知道他说的是鬼话,可不给他还不行呢,他证件齐全,我没道理啊。”
周老头睁大眼睛盯着孙学民问道:“那你给他了吗?一年可有好几千块钱,你给他了他妈靠什么活的?”
孙学民说:“我没办法不给啊,闹出事来他告上去我还真就说不清楚,不过也就那么一次,后来的补助金一到帐我就让人送到他妈家里去了,至于他有没有去向他妈要,我就又管不了了。”
“这种人死一个算一个,连亲娘糊口钱都要抢的人,不短命才怪呢。还好我那娃儿孝顺,自己上学自己挣钱自己娶媳妇,逢年过节还给我牙祭钱,虽说每回只有几百块,但比起这贾老三,他简直孝上天了。”周老头似笑非笑地说道。
孙学民笑了,大家也都跟着笑,虽然每个人笑的事情不一样,但饭厅的气氛总算是热烈起来了。
子时过后,灵堂唱乐班的锣鼓响起,随后房子外面第二轮火炮烟花被点燃。铜锣铁鼓声音浑厚,老乐手技术娴熟,由于曲子代代相传,许多普通人都能在兴起时哼出一段,其实奏出来的东西并不悦耳,阴阳怪气七拐八绕的调调萦绕在山间,听得人心慌。不过没所谓,这本来就是给鬼听的,村里的老艺人靠这个吃饭,他们的后人也大都把会这个当作一种时髦。火炮烟花就不同,这种抢场面的东西操作简单且色彩绚丽,特别是在阴冷的夜里,它们炸出的味道格外好闻,所以除了戴着孝的死者后辈必须留在灵堂行叩拜大礼外,其他人能跑都跑,全躲到敞亮地方看烟花了。
灵堂里遍地稀泥,贾正树的棺材竖在三排板凳上,顶面盖着厚布,前面燃着香烛,香烛的前面跪着一众后辈,以唱乐班和火炮的声音为信号,一停则一拜,三拜事成,众人的脸上手上身上沾满了脏泥。哀思悼念之情有无不敢确定,痛苦是一定被感受到了的。年幼的晚辈尚不懂事,不在乎衣服的脏净,跪完之后就嘻嘻哈哈的跑去抢糖果了。年长的晚辈则要难受得多,膝盖跪痛了裤子也跪湿了,还不能明着发火,只得走出灵堂后找个没人的黑角落痛骂:呸,死了还要拉人受罪!
夜风刮过,路旁花圈上的纸片被吹落了不少,里面的篾片也呜呜作响,随时要散架的样子。有人向孙学民提议把这些东西都搬进灵堂放在棺材旁边,因为花圈本来就是配棺材的,孙学民断然拒绝,理由是灵堂稀泥太多,弄脏了花圈出殡时不好看。花圈不动,照看花圈的人也省了麻烦。于是,一番热闹之后,贾正树的灵堂里又只剩下了他孤零零的棺材和尸体,人声渐远,香烛燃尽,一只苟延残喘的白炽灯挂在角落里,算是为他的灵魂引路。
贾青兰看到这荒凉的景象后很气愤,厉声要求正围着火堆和朋友们赌得欢快的贾青松去守他们父亲的灵堂。贾青松也很气愤,死了的爹本来就害得他不受人待见,现在牌兴被扰了不说,又因为这个死爹被已经出嫁了的姐姐当众训斥,恼怒透顶情绪爆发,便和姐姐争吵了起来。姐夫过来劝架,但几乎是帮姐姐骂他,所以姐夫和姐姐都被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下葬的时候,棺材头上竟缓缓淌出水来,不知是尸体中没流完的积水,还是贾正树忏悔与感激的泪水。
吵架的阵仗越来越大,在即将发展成打架的时候总算被窝在饭厅烤火的老江湖们听到了,几个人赶过来主持场面,听贾青松吼道:“凭什么要我去!凭什么你不去,嫁出去的女儿就不是亲生的了吗!人人都在玩自己的事情,凭什么我就要去守那口破棺材!要不是妈劝我,这次我根本不回来!”
贾青兰哽咽着嚷道:“你怕又是被爸的烂脾气上身了,在我面前耍什么横!替他守夜不是你这个儿子的分内之事吗!去灵堂里换个香蜡纸烛能费你多大力气!”说完干脆在人堆里嚎啕大哭道:“都是这种人,谁都欺负我,我上辈子是做了什么缺德事要投胎到贾家受苦,人是我找的,棺材是我买的,丧事是我办的,我一个妇道人家还要怎么做!”
哭起了作用,贾青松没有再还嘴。
第二百三十三章 蹭饭(番外)
孙学民上前说道:“莫吵莫吵,莫扰了死者的清净,亲姊弟什么事情都该好好说,都平复一下,一起去。”
贾青贵说道:“是啊,三叔还没上山呢,你们又吵起来了,三婶看到了会更伤心的。”
刘守兵也说:“再怎么他也是你们的父亲,就算不喜欢他,当儿女的也应该尽心送他上山。”
贾青松在空气中低声嘟囔:“他早就不把我当儿子,我也早不把他当爹,去年是他亲自把我赶出家门的!”
声音虽小,分量却重,短短的几句话肯定又能引出一段足够所有人茶余饭后谈论的往事,但此时的现场却无人发问,周老头喉结动了动,正要做出头鸟时,刘守兵一巴掌把他拍了回去。
东方现出鱼肚白,出殡的时候到了。锣鼓鞭炮齐鸣,众后辈第二次行跪拜礼,花圈也终于来到了棺材身边。锣停炮息,棺材终于动了,四根大杠子的两头分别落在以刘守兵为首的八个青年肩上,随着一声“出殡”的大喝,所有人缓缓移出灵堂,贾正树要上山了。
风水先生把坟地选在了南坡半腰最向阳的地方,地势很好,可路很难走,山陡泥滑,棺木沉重,三波青壮年轮替抬扛。到上大坎的时候,几十号乡邻团在一起使劲,前面拉,中间抬,后面推,人顶人往前挤,号子声震天响,在到达目的地之前,没让棺材碰一下地面。
(接上章,完)
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事隔多年,我尽力还原。
红霞送走最后一个病人,天已经黑透了,屋子里很安静,只有天花板上那个老旧的电风扇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看挂钟已经快九点了。她起身把输液管扔在门后的纸箱里,手里攥着输液的玻璃瓶看着门外发呆,院子里知了在不停地叫着“热啊热啊”,叫的她心烦,不!是心慌!
宝生下午过来约她晚上九点老地方见面,现在已经到约定时间了,她却犹豫了,下午宝生走后她右眼皮就不停地跳,时间越晚她心越慌,但不去她又怕宝生来敲门。
思索片刻,她放下瓶子,用井水洗了手,拿着钥匙就出门了。出门左拐顺着胡同走到底就出村了,下一个小土坡就是邻村的麦田地,田地旁边是一条窄窄的土路,红霞不敢打手电筒,借着月光往前走。
她有时候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明很好的生活,女儿已经上高中了,乖巧听话,成绩也好;儿子在南方打工,也不惹事生非;老公虽然木讷,不常在家,但对她的话言听计从,挣的钱也都如数上交;自己从小跟爹行医,婚后没几年就在家里辟出一间屋子开了一个小诊所,现在附近村民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来她这里看病,收入也不错。
很多人都羡慕她,按说她应该满足,但这么多年了,她总觉得生活缺了点什么。直到宝生把手放在他腿上她没有拒绝那次后,她才知道什么叫圆满。
宝生是隔壁村村长,中等身材,长相英俊,举手投足都有领导风范,而且四十多岁的年纪,如狼似虎。
几分钟的时间,红霞就走到了麦田尽头的果园旁,说是果园,其实就只是一小片荒废的苹果树,这里的土质养不活果树。红霞又往前走一步,突然就被人从背后一把抱住,红霞低呼一声,来人就已经转到面前,正是宝生,宝生搂着红霞的腰说:“你怎么才来?”
红霞低低地说:“宝生,要不,以后咱俩断了吧。”
“别呀,你老公发现了?”
“没,就是我这心老不踏实。”
“哎呀,以后再说。”
话毕,宝生的嘴就凑了上来。
突然,周围想起了一片轻而杂乱的脚步声,同时,几道手电筒一齐照在他俩身上,红霞尖叫一声,捂着脸就要往果林里面钻,宝生则慌忙往没有光的方向跑。
“陈宝生,你想往哪儿跑!”几个大老爷们儿上来就给他按倒在地,不由分说一顿揍。红霞也被人揪了过来,她整个人都蒙了,愣愣地站在那儿,浑身发抖。
“大哥,你看,就是嫂子。”一个女人的声音,是弟妹。
“赵红霞……”低沉而愤怒的声音,是建国,他走到红霞面前,扬起手,红霞已是泪流满面,她用祈求的目光看着建国,却始终说不出一句话,建国双眼通红,因愤怒而扭曲的脸在光的照射下显得有些狰狞,但他最终缓缓放下手,一把抓起红霞的手,恨恨地说:“还不显丢人,跟我回家。”
红霞到家就被老公甩在地上,建国坐在门口抽闷烟,红霞坐起来对建国说:“是我对不起你,你想咋样我都同意。”
建国沉默,好一会儿才缓缓说:“弟妹刚给我说时我还死活不信。”红霞听得出他隐忍到极致的声音,又哽咽的不行。
没多久,后面的人陆续进了红霞家门,红霞这才看清,总共七八个人,都是自己家的人,除了弟妹剜了红霞一眼,其他人都无视她,红霞默默进了屋。一群人叽叽咕咕在院子里商量了好久,夜深了就散了。建国也一夜未进屋。
第二天,建国带着家族和村里二十多个人,拿着锄头,木棍,铁棍等,直闯陈宝生家,二话不说,把他家砸了个稀巴烂,陈宝生瘸着腿,拉着试图阻拦的媳妇躲在门外一句话不敢说,陈宝生的两个兄弟听动静过来理论,也被来人三言两语撅回去了。一群人走时还放话以后还来。
不到一天的功夫,两个村庄的人都知道了陈宝生勾引红霞的事,陈宝生家也落了锁,好久没敢住人。
陈宝生的村长自是做不成了,村民倒是暗暗高兴了一阵。陈宝生的老婆向来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哭哭啼啼了一段时间也该咋样就咋样了。
红霞的老公原谅了她,但自此更沉默了,红霞的诊所关门一段时间后又开始营业,该去看病的还去看病,只是不会再跟红霞过多唠嗑了。
后来,听说陈宝生的儿子被退了婚,女儿也远嫁了,红霞的女儿跟她大吵一架以后,每次回家都很少跟她说话,有去看病的人见红霞巴巴儿地跟她女儿说话,她女儿总是像没听见一样。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也许会渐渐淡忘此事,但对儿女的伤害已注定是一辈子的。
第二百三十三章 结盟之人
一日时间缓缓流逝,在这一日时间内,一则劲爆的消息如同飓风般席卷了太域,并且以惊人的速度朝着其它域传去。
某些大势力隐藏的老祖级人物纷纷出世,不约而同地朝着太湖赶去。
此外,一些早已经闻名天下的至强着们也在悄然前往太湖,掀起咯一股无形的暗流。
当江浩和绿萝赶到太湖旁的一处山坡时,在这片地带早已经有了不少人。
在太湖内外的地面或者空中都有着生灵傲然而立,这些生灵有人族也有妖族,无一例外都是深不可测。
这些生灵,全部是至境甚至之上的修为境界,没有一个弱者。
“两位到得真早,倒是在下来迟了。”一道谦虚的声音响起,紧接着太一那温文尔雅的身形从空中降落在山坡上,站在江浩、绿萝身旁。
他那双深邃的蓝色眸子看向这片天地间的各方强者,眼中有着满意之色。
看来他的宣传很到位,仅仅一日时间,竟然有着数十位超级强者到来,只是这些人物中大部分可还是派不上用场。
不是这些人物弱,而是十二天将太强,放眼天下,可以与十二天将争锋的生灵真的不多。
“就是你们,散布出去的消息?”一名赤发老者似乎听到了太一的话,从空中落下,目光机具压迫力地盯着江浩、绿萝和太一。
这个消息过于劲爆,与十二天将争夺神花,这是多么疯狂的事,光是这个想法就让人心惊,足以吸引不少前者来此。
哪怕有些人不会参与,他们也会来看看究竟是何方人物,居然敢挑战十二天将。
太一点点头,大大方方地承认道:“正是我等,老前辈是想结盟吗?”
他那双如同大海般深不可测的眼眸平淡无奇地看着赤发老者,脸上满是笑意。
这名赤发老者乃是焚炎谷的谷主,已经百年没有出世的老辈人物,没想到如今也出世了,并且还成为了至人王。
焚炎谷主冷冷地盯着太一,不屑地道:“就凭你们,也想挑战十二天将,简直是痴人说梦!”
身为天朝顶级势力焚炎谷的谷主,他当然明白十二天将有多么强大,哪怕他已经成为了至人王也知道不可能战胜十二天将。
要知道天朝会放心让境内大小势力各自随意发展,是因为天朝对自己的实力无比自信,而天朝实力的顶峰就是十二天将。
曾经有顶级势力有不轨之心,意图叛乱,推翻天朝的统治。
结果此事被天朝的高层知晓了,不久后一名天将走出,以一己之力将那传承上千年的顶级势力剿灭。
就连那个顶级势力隐藏的老祖级人物也被斩杀,整个势力没有任何修道者幸存。
太一微微摇头,道:“此言差矣,不是还有前辈以及各位道友在吗?”
此时在他和江浩、绿萝所在的山坡四周的空中已经站着不少人,这些人发现这里的动静便赶了过来。
他们并没有急着说要结盟的事,毕竟挑战十二天将可不是小事,得看看此事到底靠不靠谱,白白送死他们可不会干。
修炼到他们这种境界,已经是世间的超级强者,犯不着冒着极大的生命危险去争夺神花。
焚炎谷谷主话有所指,道:“哼!结盟发起者的实力若是太过不堪,如何让我等放心结盟?”
他的目光,有意无意看向江浩,显然是觉得江浩那妖王修为参与此事有些可笑。
十二天将是何许人物,别说是妖王,哪怕是大妖王与之对手基本上也只能被碾压。
“焚炎谷主说的在理,对抗十二天将、争夺希望之花可不是儿戏,区区妖王还是不要参与较好。”一名独臂老人开口附和。
他的修为在这里不算顶尖,只是至人巅峰,但是也足以称得上巅峰强者,比起寻常妖王、至人要强出很多。
在他看来,至少也得是巅峰妖王或者巅峰至人才能结盟,若是结盟发起者的修为都达不到这种程度,那这个联盟也没必要结了。
江浩双目中露出一缕锋芒,盯着独臂老人道:“你是觉得,我的实力不够?”
他明白以他的修为不足以让这些家伙信任,除非他可以表现出超越境界的战力。
“不错!”
独臂老人站在空中,俯视着江浩,不以为意地回应。
他压根就没有把江浩放在眼里,区区妖王,不足挂齿。
倒是绿萝和太一,给他深不可测之感,作为结盟发起人倒也不是无法接受,前提是没有拖后腿的人在。
焚炎谷谷主也是盯着江浩,眼中的轻视不加掩饰,身为老辈至强着,在场的各方强者中可以被他放在眼里的并不多。
而他也的确想得到希望之花,否则不会来此,只是他觉得有个妖王修为的盟友,会让此行更加麻烦。
江浩身上猛地爆发出凌厉的气息,道:“既然如此,不如我们来比划一下,看看到底谁更强大!”
他也有着他的骄傲,被人质疑让他很不爽,那么只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了!
“狂妄,老夫可不会手下留情!”独臂老人释放出雄厚的气息,道。
在他手上,一柄大刀出现,散发出强横的威压。
这是一件灵器,而且还是上品灵器,拥有着很强大的威能。
很显然,独臂老人虽然没有把江浩放在眼里,但真要战斗也不会小看江浩。
在场的可都是各方顶尖大人物,若是他在此被一名妖王,那可就丢脸丢大了。
轰!
强横的金色妖力爆发,紧接着江浩冲天而起,携带着磅礴的金色妖力冲向独臂老人。
同时他一拳轰出,金色妖力喷涌,化为一尊巨兽撞向独臂老人。
独臂老人单手持刀,身上出现极强的刀意,而后一刀劈出。
璀璨的刀芒爆发,与那妖力巨兽碰撞,爆发出惊人的冲击。
片刻后刀芒与妖力巨兽双双消散,就在这时一道身影爆冲而出,一拳砸在了独臂老人身上。
妖力席卷而出,冲击着独臂老人的身影冲天而落,重重砸在了地面。
第二百三十四章 懒娘(番外)
懒娘死了二十年了!
懒娘,是邻村的一个普通家庭主妇,在我们这一带却因为懒很出名。老人们每每提起她,总是鄙夷地叫她“懒婆娘”,年轻些的提起她,总是咬牙撮嘴地崩出个“懒婆”,而小孩子们总爱叫她“懒娘”。
这次回乡,正赶上懒娘二十年祭,人们都在似解气似惋惜地互道:“她终究是死了!死了二十年了,这丧气媳妇儿,她咋就把那么大个老爷们儿带走啦!”
我来了坐在老人堆里听她们闲聊的兴致。也终于弄清了老人们鄙视懒娘的根底。
懒娘在儿时患了小儿麻痹症,留下了一条跛腿和一条短臂的残疾。长到二十岁还没人愿意明媒正娶(那个时代,二十岁是老姑娘了,没有嫁人,是颇受非议的),父母每天也愁眉不展。
一天,喜鹊报喜,媒婆终于带来了好消息,说一个二十九岁的年轻后生愿意娶残疾的懒娘为妻。后生是遗腹子,与寡母相依为命,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孝子。虽有一身力气,不愁生计,怎奈早早病逝的父亲只留下一圈药债和一间露天土坯房,母子俩的生活也是相当艰难,因此,没哪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在媒人的极力撮合下,第二天,懒娘坐着后生借来的洋车(自行车),来到未来的家。俩人一起给泪汪汪的寡母磕了三个头,算是正式成亲了。
婚后,后生搬出了土坯房,和媳妇儿住在离母亲不远的哥们儿们一起帮搭建的窝棚里。每天依然早出晚归,干完生产队的活儿,再打些零工,收工回来,虽然一身疲累,可是,每当看到母亲和媳妇儿一人一个,甜甜地啃着自己带回来的白面馍时,脸就像熟了的花骨朵,慢慢地绽开了。
可幸运并没有眷顾年轻人太久。一天收工回来,到了母亲房里,只见年近五十的老母长吁短叹,阴云遮面。一问才知道,原来白天母亲串门,老姐们儿们都在聊自家儿媳妇如何洗衣做饭伺候老小,相互交流持家经验。听得心里酸酸的:自己千辛万苦拉扯大的一表人才的儿子,每天早出晚归,养活自己是应该的,可那残废又能干什么?每天还得自己做饭伺候她吃喝。后来,不知谁多嘴,让她说说自己是怎么做家婆的。这不明摆着要嘲笑她么!
年轻人安慰过母亲,回到自己的窝棚,媳妇儿正端着茶缸喝水。见他回来,忙站起身。看着那条搭拉着的腿,和萎缩的手臂,他竟第一次觉得那么刺眼。“你回来啦!”殷勤并没有让他的心情有丝毫改变。“嗯”,他自顾自地闷头睡下。
第二天早上,他隐隐地听到一阵哀哀的哭声。急忙穿好衣服,来到母亲屋里,只见老母亲躺在床上,呜呜呜地哭着。他吓坏了,“娘,你咋啦?哪儿不得劲儿么?”老母亲却一手指他,一边骂:“我是造了哪辈子孽呀!进你家门没一年就守了寡,伺候走公婆,把你拉扯大,老了老了,还得当老妈子……唉,我的那个天哪……”
第一次见母亲这么伤心,手足无措的他,内心好似沉睡着的火山复苏了。对,就是这,没错了!
返身回到屋里,看见床上面向里打着轻鼾的她,一阵嫌恶,于是一巴掌拍在懒娘后背上,“起来,你这懒种!”懒娘一阵吃痛,猛地坐起身,好像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母亲的哭声又响亮地传了过来:“我还活个啥劲啊,这辈子就是当牛做马的命啊……”
火山的浆岩喷发了!
他一把扯起臂短腿跛的婆娘,劈头盖脸一阵乱拳。直打到被这懒货尖厉的哭叫声招来的邻居们把他们拉开。
邻居们来了,一起劝慰着结婚三个多月的新妇;老母亲也来了,一把拽住怒气冲冲的他,“你这傻儿啊,我给你娶个媳妇容易吗?我累死累活都不要紧,你们得好好过啊……”
“呀,这媳妇儿咋抽抽儿啦!”顿时人群里一阵慌乱。一会族长带着村医来了,村医摇摇头,众人找来辆板车,拉着懒娘到了乡卫生院。
懒娘流产了……
懒娘的父母闻讯赶来,后生让村民把母亲悄悄带回家,跪在雷霆万钧的岳父母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左右开弓,忏悔着自己的冲动和罪过,赌誓从此再也不打懒娘了。岳父母在族长的保证、众人“树叶落到树根下”的劝解和后生诚挚的跪伏下,终于答应等懒娘养好身体,就让她回婆家。
懒娘回来了!紧张了一月的老母亲和后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回来后的懒娘似乎变勤快了好多。每天一步三拐地,除了三餐,洒扫庭除倒也得心应手了。
后生似乎更会心疼懒娘了。除了收工回来给懒娘一个和娘的一模一样的白面馍,偶尔,也会给她捎段头绳或者捎块花手帕……,懒娘脸上也渐渐有了光采。
又过了一年,他们的儿子降生了,晚饭后的夜里,这个简陋的小院里,总会响起一阵阵嬉笑声,可升级为奶奶的老母亲,好像并不怎么开心。
这天中午,老母亲做好饭,瞥了一眼懒娘,道:“生个小儿,抱个小儿,有功啦,我做好饭了,吃现成的去吧!”懒娘心里气不过,回道:“我看着孩子喂鸡,喂鸭,也没闲着呀!”“咋,自己生的孩子还嫌冤啦?不用你看俺家孩子啦!”老母亲说着,伸手就去夺孩子,懒娘一个趔趄,向婆婆倒去,祖孙三代三个人一起倒在了地上。孩子摔在一边哇哇地大哭,婆婆被懒娘压住了半拉胳膊和肚子,于是家里哭作一团。邻居们赶来,扶起从婆婆身上爬到儿子身边的懒娘,一边把婆婆抬到床上,一边劝慰伤心欲绝地哭诉着的老人。
一天终于捱到黑了。婆婆还在床上躺着,懒娘熟练地把儿子拴在床上,做好晚饭,抱起儿子忐忑不安地等丈夫回家。
“咚—咚—咚……”一阵重重的脚步声朝土坯房走来。躺着的老母亲眼泪顿时淌成了小溪,懒娘把儿子重新拴好,揭开锅盖准备盛饭
第二百三十五章 结盟的阻力
嘶!
一阵倒吸冷气的声音响起,紧接着各方强者都是不约而同地看向傲立于空中的金发男子江浩。
独臂老人虽然在巅峰至人中不是拔尖的存在,但也好歹是真正的巅峰至人,居然被妖王修为的江浩摧枯拉朽般地击溃,这就有些惊人了。
“咳咳!”独臂老人咳嗦了两声站起身来,面色阴沉地看着空中的江浩,沉声道:“好霸道强横的妖力,看来你不是寻常妖族,血脉之力堪称恐怖!”
他的灵力比之江浩的妖力丝毫没有少,毕竟他修为更高,然而雄厚度相差无几的两股力量,强度却是天差地别。
江浩俯视着下方的独臂老人,片刻后环视四方强者,傲然开口:“现在,还有人质疑我吗?”
面对诸强的质疑,他必须拿出本事来,而以摧枯拉朽之势击败巅峰至人修为的独臂老人,却是正好可以带来冲击,足以证明他的实力不输巅峰强者。
“好一个英雄出少年,年纪轻轻却有着不弱于巅峰强者的实力,在这片天地中你都足以称上最顶级的妖孽天才!”
一道厚重的声音响起,只见一名高达一丈的如山般的男子朝着江浩踏出一步,粗壮的脚掌落在空中时,整片天地都是微微一颤。
所有人的目光都是看向这名高大威猛的男子,眼中露出深深的忌惮之色,江浩则是凝声道:“神象王,你也来了!”
没错,这如同巨山般的男子正是曾经派出化身狙击过他和绿萝的神象王本尊,妖族十大强者之一,真正的至强大妖王。
在整个妖族乃至浩瀚无垠的灵界,神象王都足以称得上至强者,实力在妖族妥妥的位于前十。
只是他看起来很是高大威猛,完全不像修炼了漫长岁月的老辈妖族至强者,浑身气血强得惊人。
“怎么,江浩小友不欢迎我来结盟?”神象王散发出极强的压迫感,厚重的声音响起。
旋即他的目光越过江浩看向绿萝,通过当日的化身,他就已经知晓绿萝是一位半神。
也就是说绿萝才是有可能威胁到他的存在,至于江浩虽然不弱,但在他眼里还是有些不够看。
江浩摊开双手,笑着道:“没有的事,神象王的实力相信所有人清楚,正是结盟的大好人选,如果你要结盟,欢迎至极。”
他和神象王的确有些过节,但那只是小事,不用放在现在这种场合来说。
而且结盟的确需要强者,神象王十分合适,拥有着比寻常至强者更强的实力,足以牵制十二天将。
太一此时也是高声道:“没错!而且不仅仅是神象王前辈,其他道友如果要与我们结盟,同样无比欢迎,只有大家一同努力,才有可能与十二天将争锋。”
他那双如海洋般的眸子中闪过睿智的之色,脸上的笑容似乎有着某种深意。
“妖王修为足以媲美巅峰强者,的确算是不俗,但是要与十二天将对抗,我怕还是够呛,而且一个小辈发起的结盟确定靠谱吗?”
不和谐的声音响起,正是先前对江浩很是不屑的赤发老者,焚炎谷谷主。
他那双仿佛有着火焰在跳动的瞳孔冷漠的盯着江浩,轻视之情丝毫没有掩饰。
哪怕江浩击败了独臂老人又如何,他可不是巅峰至人可以比拟的存在,乃是真正的至强者,至人王境的可怕人物。
“并不是由我一人发起,这点各位可要认清楚,我只是发起者中的最弱者而已。”江浩也是看向焚炎谷谷主,心中略有不爽,道。
他说的倒也是实话,无论是绿萝、太一还是牧尘、张之凡实力都稳稳在他之上。
焚炎谷主那火红眉毛轻佻,讥讽地道:“哦?那即便是你们三人,应该也不足以指挥这里的各方强者吧?这结盟之后的主导权,又该交给谁呢?”
在场可是聚齐了天朝南部大部分的顶级强者,如此人物,要是被指挥,那可是有些困难。
绿萝见焚炎谷谷主屡屡刁难江浩,心中早已不满,此时冷冷道:“难不成,你想指挥在场所有人?”
她将矛头倒指向焚炎谷主,顿时各方强者都是漫不经心地看向焚炎谷主,眼中有着一丝冷意。
焚炎谷主虽然是至强者,但想指挥在场的各方强者,那还是远远不够格。
光是神象王,就远不是焚炎谷主可以比拟的存在,甚至可以说二者不是一个级别的人物。
焚炎谷主轻轻摇头,道:“我可没有这么想,只是在认真思考结盟之后需要的种种,一个团队不能没有领袖,尤其是要与十二天将争锋,更是不能马虎。”
“否则你们三个要是害我们惨死于十二天将之手,就连我们各自所在的势力都会被牵连。”
他的话虽然有些不中听,但其实很有道理。
顿时在场不少强者脸上都是露出思考之色,似乎是在犹豫到底要不要结盟。
毕竟对手可是十二天将,想要战胜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被杀死。
若是胜了还好,天朝也不会一次性将他们所有人和所在的势力得罪死。
但是他们如果败亡,他们所在的势力失去了强者坐镇,被清洗也是很正常的。
“老家伙,你的废话有点多,若是怕是就滚一边去,否则我现在就宰了你!”
一道冷酷之色自数十米外传来,而后所有人都是见到一名血衣男子与一名相貌平平的男子一同飞来,站在江浩身旁。
焚炎谷主目光极为冷冽地盯着牧尘,怒道:“你是何人,竟敢口出狂言,简直不知天高地厚!”
多少年没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了,自从他成为焚炎谷谷主后,各方强者对他都是十分敬畏,根本不会有人对他出言不逊。
牧尘那双血瞳冷漠地看着焚炎谷主,开口道:“牧尘,我说话直,你有什么意见吗?”
他自然感受得出焚炎谷主的修为境界,是一位至人王,在这里的各方强者中已经属于上层人物。
不过若是不知好歹,他不介意当场碾杀,也好杀鸡儆猴!
第二百三十六章 继母(番外)
母亲闹着离婚的那天,她才五岁。
父亲看着母亲收拾行李衣物不停地抽烟,她不明所以地一直跑在不愿理会自己的母亲身后,直到母亲一把推开了她,转身头也不回地出门,满脸阴郁的父亲才猛然回神,跑过来抱着额头鲜红的她跑向了医院。
医生说,她撞到了头,需住院观察,父亲将所有的积蓄都拿来付了医药费,她不懂事地一直闹着要妈妈,不懂父亲为何一直掉着泪。
后来,她九岁。
父亲拉着一个与母亲年龄相仿的女子走到她面前,告诉她:“以后她就是芽芽的妈妈!”
那一次,她恨上了父亲,更讨厌死了那个阿姨,全然忘了在没有母亲陪伴的这四年,一直是那个“她”在照顾她,一下子便扑上去抓伤了女子的脸,留下一条鲜红的细线。
三年后,她十二岁。
因为被同学嘲笑母亲跟别人跑了,不要她了,她动手将同学打伤,班主任罚她回家思过,一周不许上课,那个一直被她用“喂”字代称的继母怒气冲冲地跑去找学校理论,结果她付了同学的医疗费,却让同学对她服了软道了歉。
她看着继母,突然哭出了声。
两年后,她十四岁。
她喜欢上了同班一个帅气的男生,她喜欢看他打篮球的样子,喜欢他吃饭时的优雅,喜欢他说话时嘴角的坏笑……她学班上的女同学给男生写了一封长的情书,并塞进了男生的包里,第二天进教室时却发现班务栏上贴着她的那封信,同学们都在指指点点,男生的那句“学霸写的情书就是有文采”将她打击得体无完肤,班主任出现扯走了信,对着她便是一场严厉地斤责。
闻风赶到的继母拉着她的手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请相信我的女儿是个好孩子,她只是想表达自己的情感而己!”
一年后,她十五岁。
跟着同学逛街提前回家的她,听到父亲说的话:“刚开始,你答应没有她的允许绝不会要孩子,可是秀华,我们都奔四十了,你再顾着芽芽而不要孩子,可能这辈子就真没机会了。”
继母打断他:“芽芽也是我的孩子,先不说我已经习惯了,况且,我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圣人,如果我有了孩子,在亲生和养女间难免失衡,到时芽芽受委屈了你不心疼?”
两年后,她十七岁,高中毕业。
父亲已有四十一,继母已近四十,拿着录取通如书,她正想告诉继母关于当初那个承诺,却在半路接到父亲出车祸枪救无效死亡的消息。
她瞬间如遭雷劈,浑浑噩噩地赶到家,看见的只剩下父亲苍白的面孔及邻居同情的目光,继母早已哭晕被送进内堂,她麻木地处理父亲的后事,同时也做好了接下来要一个人面对一切的准备。
后来,她该上大学了。她打算提前到学校附件找兼职,可在她拖着行李箱出门的那一刻,本以为已经离开的继母却突然回来了,继母塞了一张银行卡给她:“这是你爸留给你的,你只管安心念书,姨会帮你攒够学费的!”
四年后,她大学毕业。
就职于一所跨国公司,月收入轻松上万,在她数次劝说之下,继母答应搬进她在某小区租下的房中。
那天,她在旧房子整理衣物时,竟从继母的床底下掏出了一堆卖血单,日期是从四年前父亲过世之后一个月开始到她大学毕业前的几个月,整整十几张单据。
她终于明白明明父亲一直工作不顺、他们家负债累累,而月收入只能堪堪贴补家用的继母却能拿出几万的积蓄供她上那所高消费的大学,在大学四年里,能从未间断地供给她生活费的原因。
一年后,她凭借着出色的能力荣升部门副主管,还没来得及与继母分享喜悦的她却在家里看到了十几年未露面的母亲,而继母欲言又止地看着她,满脸的纠结与落寞。
她的脚步微微凝滞,随后若无其事地笑笑走过去,抱着继母的手臂:“妈,有客人?”
那是她第一次用这个神圣的字眼称呼继母,心里没有她预想中的羞怯,反而是满脸透露出的都是为继母撑腰的坚定,那一刻,她明显地感受到了继母的颤抖。
母亲有些尴尬,但母亲还是毫不犹豫地说明了来意:与第二任丈夫的孩子重病过世,丈夫名下的公司无人继承,他们想将她的户口过继过去,百年之后由她接手公司,以免丈夫的心血因无人继承毁于一旦。她
她冷笑:“在我有伤住院时你没去看我,在我备受冷落、被人指指点点的时候没见到你想起我,在我的父亲过世时更没想过我,这么多年了,在我花着我妈用血换来的钱时你有想过我是你的谁吗?”
“如今,你儿子死了,你倒是想让我撇下我妈去照顾你们?”
母亲走后,继母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不停地搓着手:“芽芽,你怎么知道这些事的?芽芽,是不是姨连累你了?芽芽,她总归是你的亲生妈妈,你何必把话说的那么绝?”
她无力地捂着脸,泪像掉了线的珍珠:“妈,你为了我,连亲生孩子都不要,哪怕是卖血也要为我守着一个落魄的家,这十几年来,你为我、为我爸牺牲的够多了,我一直记着,哪怕将来我再苦再落魄,我也不会为了她的钱舍下你,对现在的我来说,她不配!”
她曾经那么渴望母亲看一看她,母亲却从未想起,如今母亲想回头,也得看她愿不愿意吧?
她的眼角还带着泪,却努力地对着继母笑:“妈,我只为她哭最后一次,过了这次,我只会为你哭!”
无论我现在怎么样,还是希望以后会怎么样,都应当归功于我天使一般的母亲。
我记得母亲的那些祷告,它们一直伴随着我而且已经陪伴了我一生。
人的嘴唇所能发出的最甜美的字眼,就是母亲;最美好的呼唤,就是妈妈。
第二百三十七章 伐天联盟
“什么?你是血祸者牧尘!”焚炎谷主惊呼出声,瞪大了眼睛。
最近有传言称血祸者牧尘出世了,无数人都是有些心惊,其中也包括他在内。
血祸者那可是如同杀神的代名词,多年前就曾展现过绝强的力量,如今究竟有多强恐怕无人知晓,但一定非常非常强。
其他强者也都是惊诧地看着牧尘,就连神象王也在细细打量。
牧尘目光扫过焚炎谷主,看向其他强者,道:“是我,再重复一次,想结盟的可以留下,其他人可以离开了,别耽误我们的时间!”
他不怕得罪这些人,哪怕这些人中有几位实力很强,也没有关系。
神象王突然高声道:“既然连血祸者都是结盟发起人之一,那老夫也就可以放心加入了,相信血祸者不会平白无故害我等陨落。”
他乃是来此的各方强者中最为有重量的三为之一,连他都选择结盟后,顿时不少人纷纷选择同意结盟。
一名身着白袍的白发老者出声道:“血祸者、神象王,加上其他道友,已经是一股顶级力量,未必不可与十二天将争锋,我齐道临也冒险一次,结盟!”
这是一位老神仙般的人物,浑身散发出超凡脱俗的气质,虽然满头白发却并没有气息衰弱,反而是精气神无比强盛。
“连齐前辈都结盟了,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我也结盟!”
“我要结盟!”
“我也同意!”
……
随着齐道临同意结盟,顿时各方强者皆是开口同意结盟,因为齐道临乃是震惊天朝第一散修,是整个天朝修行岁月最久的人。
在数百年前他就已经成为了享誉天朝的人物,一身修为深不可测,宛如在世仙人。
他无门无派,只是一介散修,却让各门各派的天之骄子都想拜他为师,跟随他修行。
不过他并没有收过弟子,只是教过不少向他求学之人的修行,就连天主都曾向他求学、跟他修行过,哪怕是天主见到他都要唤一声“齐师”!
齐道临平时隐居于悟道山,使得悟道山都成为了求学圣地,因为来这里求学之人络绎不绝,无数人都来此跟随他修行。
他是一位仙风道骨的老人,哪怕只是一个人,却没有任何人敢轻视他。
很快,在场的五十四人中只有独臂老人和焚炎谷主没有同意结盟了。
独臂老人是众目睽睽之下被江浩打败,感到脸上无光,随意找了个借口便逃一般的离开了。
焚炎谷主则是因为先前质疑江浩等人发起结盟,现在见到各方强者都同意结盟,有些放不下脸面。
最后,他讪笑着道:“希望各位道友海运,我还是不掺和此事了。”
说完,他便化为一道流光离开了。
至此,到此的五十四名强者,足足有着五十二人加入了联盟。
神象王看向江浩和牧尘,路口道:“现在这个联盟算是成立了,不知道几位有没有想好联盟的名字?”
虽然这个联盟成立的有些仓促,但在场的无不是一方大人物,甚至不少都是大势力的领袖,结成的联盟也不能太过随意。
牧尘没有过多思考,道:“既然是与十二天将争锋,那就叫伐天联盟,你们觉得如何?”
所谓的联盟看上去无比强大,实则十分松散,真等夺到希望之花时,或许也就是联盟解散之时。
百慕山的山主是一位精壮男子,听到牧尘的话后,道:“伐天,不愧是血祸者,好大的魄力!”
他也是一名至强者,但是一想到要与十二天将对抗,依然倍感压力。
在他看来,如果可以不用和十二天将交手,自然是最好不过。
但牧尘,似乎和他想的不同,这让他有些不安。
神象王看向百慕山山主,不咸不淡地道:“就叫伐天联盟吧,正好突出我们的决心,各位结盟之时就应该想到之后可能会发生的战斗!”
身为妖族十大强者之一,他对天朝的十二天将早有耳闻,但从来没有战斗过,在他心里十二天将未必可以强过他们妖族的顶级强者。
他们这里足足有着五十七名修士,且都是巅峰强者以及至强者,即使对上十二天将应该也有一战之力。
狂战佣兵团的团长狂战看向牧尘、江浩、绿萝、太一、张之凡五位结盟发起者,道:“联盟已经成立,是不是要选一个盟主?”
作为天朝最强佣兵团的团长,他也算是真正的一方巨擘人物,要说受人驱使他是绝对不愿意的。
不过他也明白,这盟主的位置他怕是很难坐上,毕竟光是神象王就比他更强。
绿萝那双绿色眸子看向狂战,道:“盟主自然由结盟发起者担任,而江浩很合适。”
其实她不在乎有没有指挥权,只是她不想联盟被其他人带着走。
狂战脸上露出冷笑,轻蔑地道:“江浩?妖王修为,哪怕有巅峰战力,也不足以胜出诸位道友,担任盟主吧。”
让他听从一名妖族小辈的命令,绝不可能,这盟主的位置决不能落在江浩身上。
神象王那高大的身影落在山坡上,附和道:“狂战道友言之有理,江浩小友虽然天赋异禀,但以母亲的修为来看,却是有些不足。”
他和江浩同为妖族,江浩只是妖王,而他是大妖王、更是妖族十大强者之一,让江浩居于他之上,他无法接受。
江浩目光有些冷,看向各方强者,发现其中大部分人都是有些讥讽地看着他。
这些强者都觉得他没有资格担任盟主,完全不会配合他,只等着看他笑话。
“江浩拥有原版地图,因此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牧尘开口了,出乎意料的是为江浩说话。
而他说的话十分在理,哪怕希望之海的方位已经传开,但是又怎么有原版的地图详细。
太一也是开口道:“而且联盟一开始就是以江浩为中心扩张的,江浩担任盟主是最合适的人选。”
最开始的结盟是由他提出来的,而他一开始说的也是加入江浩、绿萝的团体,所以江浩才是结盟的根本。
第二百三十八章 游戏王国(番外)
我的父母又在催促我吃饭了,他们把饭菜端到我的面前,把筷子摆好,满脸的焦虑,嘴边一直叨咕着,我听着真是心烦。
“不吃就不吃,你们俩别来烦我了,没看到我正在打游戏吗?这个游戏我打了好多天,就快升关晋级了,你们俩别在我耳边叨叨咕咕的,求你们了!”我握着手机,目不转睛地盯着,眼珠子随着手机屏幕上的游戏角色移动而转动。游戏就是我的生命,现在的电子游戏越来越好玩,越来越刺激,越来越能勾得住人们的眼球,作为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我离不开它,我已经将近两个星期没有去上课了,学习这么无聊,哪比得上我在家里舒舒服服地打游戏呢。
“你这小兔崽子,你都两天没吃饭了,要老爸把饭菜塞你嘴里吗?你给我听着,明天你再不去上课,我非打断你的腿。”
老爸的脸青紫着,怒气从他的嘴里呼呼地喷出来。他这一套我可不在乎,哪怕他把我的双腿打断,我这游戏还得照玩。母亲看我面不改色,叮嘱了两句,就赶紧把父亲连拉带扯从我的房间赶了出去。
现在就我一个人在这个房间享受着电子游戏带来的刺激和疯狂,说实话,电子游戏比我的命还要重要,我时而为自己超高的游戏技术狂叫,时而为队友的菜鸟出口成脏,电子游戏是个磨人的小妖精,它牢牢地控制了我。
等到游戏结束,我深深地伸了个懒腰,瞥了一眼墙上的钟表,已经凌晨一点十分了,周围寂静得厉害,只能听见滴答滴答的声音。困倦一阵一阵地向我袭来,我感觉我支撑不下去了,迷迷糊糊的,晃晃悠悠的,我的身体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轻盈程度,我飘啊飘啊,随风而落又随风而起……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天呐,我躺在了一个偌大的广场上,阳光无情地刺着我的眼睛,地板硌得我生疼。这是哪里?我怎么在这?我不是应该睡在家里那柔软的席梦思床上吗?我暗暗想着。
这里的建筑风格十分地诡异,除了眼前的巨大殿堂看似平稳一些,这周遭的建筑看上去都摇摇欲坠,撕裂着斑驳的口子,殿堂前有一口喷泉在永无休止的工作着,散着水花。
“喂。有人吗?这里是哪里啊?”
我的声音迅速引来了两队士兵,他们手里拿着长长的类似枪的武器,我不认识。
“长官,这里有一个长相很奇怪的东西,该怎么处置?”
听到这话我感到莫名其妙,我长得很奇怪?待他们靠近我,我被吓了一跳,这两队士兵各个都长着“c”形腰,他们的一个手掌上长了七八个手指,每个人的脸上都有四只眼睛,而且还是不对称的。我见状,赶紧边跑边呼喊:“爸妈,你们在哪,我遇见怪物了,你们快来救我。”我的呼喊不但无济于事,还引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出来围观我,这里的所有人都弓着腰走路,四只眼睛,手掌上的手指超出了五根。我把他们当成怪物一样看待,他们这些人却把我当成宠物来挑逗,有不少人还向我投来了几根香蕉。好在,我还能听懂他们说的话。
“把他抓起来,先交给国王审查。”
接着,我就被这一群弯腰驼背的家伙绑着送到了前面的那座宫殿里,王座上有一位戴着王冠,手持游戏机的老头子四目死死地盯着我,然后他的两只眼睛离开了我,直朝他手里的游戏机望去,他的数十根手指头啪啪啪地拍打着游戏机的按键。
“下面的是什么物种?”
“我是人。”我朝着国王和周围的人比划着,解释着,“看见没,我也有手指,我的头和眼睛跟你们长得都差不多,只是没你们的多而已,我还能听懂你们的话,我跟你们都是同一个物种。”
国王弯着腰慢腾腾地下着楼梯,可是依旧在玩着手里的游戏机,这丝毫不妨碍他稳稳当当地走到我面前,周围的大臣们每个人的手里也都有一部类似手机的东西,两只眼睛都在齐刷刷地望着屏幕,剩下两只眼睛都在注视着我。
“这里是游戏王国,无论妇孺还是老人,男人或者女人,每个人时时刻刻都在玩着电子游戏,看看我们的眼睛,我们的手指,打游戏多方便啊,电子游戏就是这个国家的生命,我们的脊背生下来就是弯着的,正好可以趴在桌子上肆无忌惮地享受游戏带给我们的快乐。你这副样子对于我的百姓来说真是一无是处,天生的缺陷,你会玩游戏吗?
“国王陛下,我会我会,我在家里可是对电子游戏异常地痴迷呢,我敢说我对游戏的热爱程度不亚于您的任何一位臣民,这不,我到这里半天了,都没碰过游戏了,看这里的人玩得这样热烈,我手都痒痒了”
我面前的这个老头子面露凶光,对着我哼了一声:“不急,你的这副模样真是人间少见,真是个异宝。来人啊,把他关进笼子里,拉到大街上去给我的百姓们参观参观。”
不由得分说,我就被拉着装进了笼子里,机械三轮车载着我,在这个国家的每一条街道走来走去。
“游戏国的各位老百姓,国王得到一只会说人话的奇珍异兽,要与民共同观赏,游街三天,大家可以出来观看。”每一个街道的广播都循环播放着这句话,我被当成宠物关进了笼子里,这个国家大大小小的百姓们都出来围观我,他们都是那副模样,四只眼,长着很多手指,“c”形腰,每个人的手里都嗒嗒嗒地玩着电子游戏,有的人看着我,漠不关心,只关注手里的游戏情况,有的小孩子稍微好一些,向笼子里扔一些香蕉和面包。我饿得受不了,抓过来就吃,他们则欢呼:“看啊看啊,小怪兽吃我扔的东西了。”
我在笼子里俯视着他们,心里呵呵一笑,到底谁是怪兽。
第二百三十九章 游戏王国(番外)
三天的游街活动很快就过去了,国王让人替我洗了澡,给了我一件干净的衣服,随后又开始了对我的审问。
“你说你游戏打得很好对不对?”
“对对对。”我连连点头示意。
“好,这是我们国家一个刚出生五个月的婴儿,你和他一起玩电子游戏,如果你能玩得过他,我就想办法把你送回属于你的地方,要是你连这个婴孩都不如,你就只能成为这个国家的奴仆!”
我的心里充满了藐视,这个还不会说话的小屁孩量他有再大本事,好歹我还是三年级的小学生呢。
我和眼前的这个婴儿一人一部手机,两个人分别选好了角色,国王一声令下:“开始!”
我还没回过神来,就只看见这个婴儿手脚并用,眼睛死死地盯着手机屏幕,仅仅两秒钟,我就被这个五个月大的婴儿打得落花流水。
“不行不行,你们的手指和眼睛太多了,我哪能应付得过来,我要求再玩几局,五局三胜。”
国王应允了我的要求,我全身贯注地盯着我游戏中的角色,可是五局下来,每局都不到两秒,我都被眼前的这个婴儿打得一败涂地,毫无还手的能力。眼前的这个婴儿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爬到他的母亲旁边,喃喃着稚嫩的声音:“妈妈,抱抱,抱抱。”完全不知道他已经赢了我五次。
“这是我们这个国家玩游戏实力最差的人,你居然这么无能,玩游戏的水平竟然可以这么糟糕,去吧,去御膳房做苦力去吧。慢着,先把他身上的那件新衣服扒了,然后再扔进御膳房。”国王终于用了四只眼睛来看我,这使我全身剧烈地发抖,这种眼神里都是杀气。
御膳房里的运作非常地原始,我在这里每天都要劈大量的木柴,这里的工人真的把我当成了畜生,在我干活的时候只要稍微有一点松懈,就会有人拿着皮鞭朝我身上疯狂地抽起来,我疼得呀呀乱叫,他们反而抽打得更厉害,几次下来,我发现,如果我能咬咬牙坚持不叫,他们反而会停下手来打得不那么重。
“过来,套上绳子转动这个磨盘,把这袋子黄豆磨成粉,人工磨得才好喝。”御膳房的工人用绳子把我浑身缠着,我像头驴一样围着磨盘转了一圈又一圈,我的身上都是被鞭子抽打的痕迹,肚子也咕噜咕噜地响着,这个全民都是游戏狂魔的国家真是一个残酷的国家。泪水从我的眼里哗啦哗啦地流出来:“爸妈,你们在哪里,我想回家,你们快点接我回家吧,我立刻就去上学,保证按时吃饭……”
突然,在灶台的一个老婆婆吸引了我的注意,她同样长着四只眼,十几根手指,唯一不同的是,她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永无休止地打着游戏,她的手上空空如也,只是在认真地一把一把地向着灶台填着柴火。
“老奶奶,我看您好慈祥,您能不能向他们给我求求情,别让我做那么重的苦力啊。”
她眼里露出一丝狡黠的魅笑:“那可不成,让你到这御膳房做苦力是国王的命令,我可做不了主,谁让你玩游戏玩得那么蠢,连一个五个月大的婴儿都赢不了,在我们游戏王国玩游戏输了就是天大的耻辱。”
“不不不,老奶奶,我其实能赢他的,那不是我的真正水平,我只是看他年龄太小了,不好意思赢他而已。”
“哈哈哈,你这只怪模怪样的小猴子还挺会说话,好,我给你吃饱喝足喽,让你养足精神,咱们俩打一局游戏,我老了,四只眼睛都花了,手脚也不灵活了,我可是很久都没碰过电子游戏了,你要是能赢了我,我就向国王陛下求求情免除你的苦力,你要是连我都赢不了,可就要任我处置了。”
我听到这话,仔细看了看她,确实老得不成样子了,连走路都给人一种快要歪倒的感觉,赢她应该是轻而易举。
“行,老奶奶,一言为定!”
几天之后,我养足了精神,这次我们选择的是电脑游戏,这种大型的竞技游戏老奶奶肯定不如我,我抖了抖精神,喝一声:“老奶奶,我可不会让你的,这次我一定能赢,我还有一个要求,要是我赢了你,你要向国王求情,送我回家。”
“行!这事我做主了。”
电脑刚一打开,我便把鼠标键盘一起按,像风一般的速度,而老奶奶则颤抖着双手,我心想,我能回家了。
可是没过一会就发生了可怕的事情,老奶奶迅速地占领了我的地盘,几秒钟的时间,我就被她杀得干干净净。我输了,输给了一个手脚不利索的老年人。
“看来你回不了家了。”她一脸的无奈。过一会,国王也气冲冲地进来了,他挥动着鞭子就往我身上打过来。
“你这只愚蠢的猴子,我决不允许在我的国家里有如此对游戏不精通的人或者畜生,你给我练习,每时每刻都要趴在桌子上玩游戏,直到你能成功打败一个手脚颤抖的老年人!”
我被强迫着玩着电子游戏,每时每刻都在电脑旁边不停地按着鼠标和键盘,游戏让我呕吐,让我的身体极度地抽搐起来。
“啪、啪、啪,”鞭子向我抽打了过来,“你这个小畜生,接着打游戏,不要分心,国王吩咐,一刻也不能停止你的游戏!”
我哀嚎着,像一只猴子一样悲鸣着,在这个国家我就是一只畜生,一只长相怪异的畜生。
又一阵钻心的疼痛从我的后背传来,我昏死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又重新回到了我的房间,房间里依旧很安静,墙上的钟表走到了上午十一点十一分,我的口水把电脑键盘全都浸湿了,看到电脑屏幕上的游戏画面,不禁一阵反胃,我摸了摸疼痛的后背,打开门,向着爸爸大声哭喊了起来:“爸爸,我回来了,快送我去学校,我要去上课……”
(完)
第二百四十章 双女户(番外)
杏花村的李新民生了两个丫头,一个比一个水灵。李新民不是什么勤快人,日子在杏花村过得中等偏下。到了四十多岁,还守着他老子留下的一院土坯房子。
村里条件好一些的同龄人早都在城里买了房,把家搬城里去了,在城里打工、做小买卖,地留给老人种,忙了回来搭把手。
李新民也一直想搬城里去住,但手里总是存不下钱,一套房子几十万,李新民算来算去不知道哪辈子才能存够一套房子钱。
还好,他没有儿子,不用给儿子买房娶媳妇,况且他还有水灵灵的两个闺女,要能找个有钱女婿,闺女接了他老俩口去城里住,这个愿望不就实现了么?但人算不如天算,没有他想的那么多好事。
大闺女李凤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城里打工,到了婚嫁的年龄,找了个城郊征了地的农民家庭,听说亲家家里连房带钱一共有几百万的资产,但李新民从丫头那儿却没得到一点好处,结婚时亲家就很冷淡,一直抱着愿给就给,不给就拉倒的态度,他们家有钱,乡里有的是愿意跟他们儿子的姑娘。
李新民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不敢提过分的要求,怕破坏了这桩婚事,最终忍了个肚子疼,随大流要了三万块钱彩礼,匆匆把丫头嫁了,就这三万还把大半买了些家电当做陪礼返还给了女婿家。
结了婚的李凤有公公婆婆把握经济大权,小俩口仅有打工的那点可怜工资维持自己的吃穿用度,因住了公婆的房子,还得小心翼翼看公婆的脸色过日子,自己尚且过得如此苟且,哪敢有把爸妈接过来的想法。
李新民也看出了亲家又强势又抠门,女儿结婚几年了,俩口子去女儿家也就那么有数的几次。
指望上李凤可能到了若干年后她公婆都下世了才有可能,但李凤的公婆都活得红光满面比自己还精神,谁先离开这个世界还不知道呢。
李新民把希望寄托到了二女儿李艳身上。
李艳初中毕业后也一直在城里打工,那年中秋节带了个小伙回来。小伙叫候天宝,人长得很精神,性格也活泛,初次登门又恰逢中秋,买了一大包东西,见了李新民叔叔长、叔叔短的叫个不停,还帮着干这干那。
李新民一见候天宝心里就生出了几分喜欢。大女婿张乐白起了那么喜庆个名字,每次年头节下来看望岳父母,都像别人欠他一百万似的,不吭不哈坐在那里,像个死人,要不是当初图他们家条件,李新民才不会把女儿给他。
唯一让李新民不乐意的是,候天宝家庭条件一般,城里还没房子。把李艳给还是不给候天宝,李新民纠结了好些日子。
后来,他提出了两个条件,一、要想娶李艳,候家必须得在城里买房。二、他要八万块钱彩礼。
李新民是这么打算的:候家要是不同意,这门婚事告吹了正好;候家要是同意,他也算为女儿争取来了一点幸福的保障,况且他实在舍不得候天宝的好脾气,嫁这么个小伙,不但李艳不会受气,就连他这个老丈人也有人鞍前马后的伺候了。
候家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就天宝一个儿子,本来就打算给他城里买房呢,也没觉得李新民的要求有多过分。匆匆东拼西凑凑了十几万付了房子的首付,又向亲戚借了些,把房子装修了。
定结婚日子的时候,候家人希望李新民松松口,把彩礼钱少上两万,李新民吃定了候天宝一心想娶李艳,候家人也着急解决儿子的终身大事,一分都不肯少。
李新民给李艳许诺,八万的彩礼钱要回来,他私下给李艳两万,让李艳当私房钱。还没过门的李艳哪知道心疼为了儿子的婚事着急上火的未来的公公婆婆,在她的下意识里,比起姐姐,她肯嫁这么个穷家儿够不错的了,要不是因为天宝脾气好,她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因此,并不帮着婆家人说话。候家人东拼西凑满足了李新民和李艳的所有要求,终于把李艳娶回了家。
日子一开始过得还算顺当,天宝和李艳在城里打工,天宝的父母在乡里多包下了十几亩地卯足了劲要早些把天宝结婚欠下的帐还完。天宝自己也想着多挣点、再省省早些把帐还完。
李艳结婚后,李新民俩口子把李艳在城里的房子当成了自己的家,三天两头要上来住住。天宝也一直殷勤伺候着。
天宝的父母每次来不是给儿子媳妇送面就是送菜,就这样李艳还总是沉着一张脸,让老俩口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天宝结婚两年了,老俩口还没在儿子家住过一个晚上。
天宝当然也觉察到了媳妇对父母的态度,为了息事宁人,也只好委屈自己的父母了。他只盼着自己能早点干出点名堂来,早点还完帐,再给父母也在城里买套房子,看来将来想和老人住是不太可能了,但当父母老了干不动时养活父母,是他这个儿子必须要做的事。
结婚三四年了,李艳一直没有孩子,两个人去医院查过了,都没什么大问题。只有中医大夫说李艳宫寒,给开了好多中药,天宝拿回家来精心地熬,完了还要哄着李艳喝下去。
天宝哪知道,其实李艳一直在偷偷吃避孕药,结婚的时候,候家连房子带婚礼还有彩礼欠下了三十多万,李艳在父母的授意下给自己留了一手,万一过得太糟糕,没有拖累,可以随时拍拍屁股走人,要是过得好了,过几年再生也不迟。
三年多近四年了,当年结婚借下的钱还有十几万没还。李艳这几年打工挣得钱还不够自己买衣服、买化妆品的,她过着潇洒的日子想吃就吃、想买就买。公公婆婆一年到头在地里辛苦,为她们小俩口还着帐,顺带还供养着李艳一心想靠女儿享福的父母。就这,李艳总是嫌天宝没本事,嫌公婆不够卖力,地上收入太少。
谁知就连李艳嫌弃的这“少”也要没了,公公突然脑梗塞,半个身子瘫痪了,婆婆忙着照顾公公,地也没人种了。剩余的十几万的债务是在天宝名下的银行贷款,李新民看到候家这种状况,开始撺掇女儿离婚。
李艳不用父母撺掇也有了这想法,况且她在外边有了人。因为父亲的病,天宝在城里和乡里两头跑着,一天累的要死,有一段日子就冷落了李艳。李艳和闺密去歌厅玩,认识了一个叫“王哥”的男人,一个有意勾搭,一个禁不住勾搭,很快就超越了底线。
重要的王哥有房、有车、出手大方、刚离婚不久、还不带孩子,这些个条件大大满足了李艳的预期,让她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李艳开始给天宝甩脸子,说阴阳怪气的话,说父母既然那么好,就让他跟父母过一辈子去。要么不回家,要么一回家就吵,李爱民在这节骨眼上还撺掇李艳让给天宝提条件,什么换大房子、买车之类的。天宝纵然再好的脾气也被惹恼了,这几年来欠父母那么多,他觉得是自己该还的时候了,既使不要这婚姻也罢。
天宝和李艳离婚了。
李爱民还盼望着离了婚的女儿能够再钓个金龟婿,对李艳带回来的“王哥”殷勤倍至。一开始“王哥”确实一来就买不少东西,而且开着辆白色丰田,让李爱民在村里人面前倍觉有光。
李艳为了早点拴牢“王哥”,很快怀了“王哥”的孩子。
两年后,“王哥”因为赌博,欠下数百万的高利贷,逃往外地,李艳成为单亲妈妈,孩子被送回娘家由李爱民俩口带着。李艳租了间十几平米的小房子在城里打工。
天宝的父亲坚持锻炼,生活已能自理了,天宝边种地边打工,还完了所有的债务,父母催着他再找一个人,他在心里告诫自己这回一定要找个踏实过日子的朴实女人。
有一天,李艳在街上碰见了天宝,天宝胳膊上挽着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女人,既谈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天宝看见她,愣了有那么几秒钟,随即挽着那女人走开了。
李爱民这辈子靠女儿享福的梦想彻底破灭了,整天唉声叹气,小外孙总是又哭又闹让他心烦,不知道女儿带着这个拖累,以后日子要怎么过。
唉……,都是自己做的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