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9章 火神传说16
左霆现在看见林夕就烦。
他非常后悔,当初就不敢因为顾虑以后会被族人所诟病而没对这个兔崽子下狠手。
应该直接除了他,以后就没有那么多乱子了。
智者的儿子也不会彻底废掉。
他真的很后悔。
只可惜,人生有六大望而不得:长生丹,后悔药,铁道部的火车票;忘情水,情花毒,支付宝的敬业福。
后悔也没用,因为木有药。
现在看见这个惹人厌的小崽子又来捣乱,左霆恨不得一脚踢死他。
“你已经不是小君了,而左霆现在是部族的大君,你没有资格对火神的使徒、我们的族长指手画脚。”
林夕笑嘻嘻的:“我没对他指手画脚,我只是在维护我作为一个部落成员的权利。”
火貘竟然公开跟族长叫板,很多人都已经围观过来,对着她指指点点。
林夕却丝毫不以为意,直接面向左霆问道:“族长大人,昨天是不是我独个杀死了那只罕有的大完齿猪,救下这个女人的?”
昨日抬着这只大猪回来,左霆直接命人将之丢去小广场命令妇女们赶紧处理掉,他不想火貘的威名因为这只猪而一再被提及。
肢解处理,了无痕迹。
然而原始人类都很崇拜战力超强的人,因此尽管左霆和巫都做了相应安排,火貘一人单挑那头大完齿猪并且救回第二美人青杏的事情还是小范围传开了。
巫听到林夕这样发问,突然想到了些什么,顿时脸色变得很难看。
见左霆没有回答,林夕大声对部族的人发问:“昨日可有兄弟亲眼见得此事?”
人群中立刻站出来三四个人声称的确如此,能看见族人一人单挑一只完齿猪,而且是绝对一招秒杀,见证了部落英雄的诞生,他们都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林夕又大声说道:“按照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单独猎杀野兽,可得额外一条肉,单独捕获敌族女性,可连宿十日,然否?”
作为一个穿越人士,左霆还真不知道部落里有这种规矩。
这也算是对勇士们奋勇搏杀的一种奖励。
林夕大声喝问:“敢问族长,昨日那完齿猪是不是貘独自杀死?敢问这女子,是不是我族世仇炎虎部族之人?该得的那一条肉至今不见,此刻族长竟要将这女人送回炎虎部去,可曾问过我答不答应?可曾问过族群答不答应?可曾问过那些被炎虎部杀害的英烈们,答不答应?”
派去护送左霆的十人小队虽然拥护左霆,可他们却是地地道道的部族土著。
经年以来,炎虎部为了得到火部的烧陶技术也不知发动了多少次战争,只在近几年因为其他部族联合干预再加上火部肯给那些部族免费制陶才算得到暂时的和平。
火部势弱,两族之间的战斗败多胜少,因此部族人对蛮横好战、屡屡无故进犯的炎虎部可以说是切齿之恨,不共戴天之仇。
别说其他人,这十人小队对此都颇有微词。
而且抛开族群的累世仇恨不说,这么美的女人,凭什么白白给人家送回去?
林夕这一连串发问声从低到高,铿锵有力,极具煽动性,立刻有人大声喊道:“不答应,决不答应!”
林夕嘴角有一抹笑意一闪而逝,那是钻山的声音。
有人带头,立刻得到很多部落族人的热烈响应。
有些人看向左霆的目光都带着些不屑。
猪是貘一个人杀的,没有奖励;人是貘一个人抓回来的,你倒是先跑去给睡了,睡了之后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竟然还要给送回去。
这是什么垃圾火神使者啊?
左霆见自己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威信就要崩塌,顿时心中大急,可现在大家的情绪已经被林夕煽动起来,将左霆、青杏以及护卫他的十人小队团团围住。
眼见得唾手可得的族长君妇之位就要到手,如今不但没了,搞不好还得去连续伺候这个害她有家不能归,有恨不能雪的小畜生整整十日。
青杏怎么甘心?
昨晚春风一度,两个人耳鬓厮磨,软语温言,左霆已经答应青杏,一旦两族联合成功,必定迎她做自己的君妇。
虽然他已经有了木槿,可部族也没规定,一个族长不许有两个君妇啊?
别说那些帝王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即便是普通人家,不是还有什么平妻两头大的说法吗?
在炎虎部如何,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可若是在火部她跟了那个小崽子十天,怎么好意思再以君妇身份跟了左霆?
青杏见那小崽子此刻跳出来竟是为了与左霆争夺自己,虽然虚荣心得到满足,可很快,那些微的愉悦就变成了对林夕的恼恨。
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
青杏盼着左霆能说出两族即将合并之事,她并非俘虏或者战利品,而是能给火部带来和平繁盛的人,是将来部族的君妇。
左霆知道青杏的意思,可问题是,如今一切都还只是个构思,怎么能说?
剧情中两族的合并虽说时间长很仓促,却也是按部就班、有迹可循的。
左霆打着送青杏回部落的旗号,行的却是与炎虎部谈判之事,他凭借三寸不烂之舌以及今后第一大部落的前景说服巫和智者,然后再去炎虎部用手上的资源与炎云貂达成协议,一切稳妥之后才跟那些普通部族宣布两族将合二为一的决定。
彼时,左霆作为火神使者,虽不善战斗,却因为烧砖和养殖、种植业而在部族威望日隆,地位稳固,加上部落驻地不远处,炎虎部族长亲自率兵倾巢而出,所以两族的合并才得以顺利举行。
即便如此,还是遭遇到火貘以及仅剩的几个忠于老族长不肯与敌族共存的人激烈反抗。
现在,经过林夕的一些运作,左霆的威望没有剧情里那样高,青杏不但没有如剧情里一般因为被族长所救,进而以客人身份住进左霆家中,却成了林夕的战利品。
有专用君妇还要去抢人家好不容易……
呃……
好吧,是好容易得到的战利品,部族成员们看向这位族长的眼神,就变得有些微妙了。
更是有直肠子的人大声叫了出来:“族长这就有点欺负人了,明明是貘得来的,昨天晚上他却是早早就去找那妇人了。”
左霆用眼神安抚了一下青杏,咬咬牙,不就是一条肉加上青杏的十日归属权吗?
给他!
结果倒是火貘不乐意:“族长喜欢捡我用剩的女人,貘无权置喙,但是我却不喜欢捡你用剩的。”
林夕这一句话说出口,隐在人群中的木槿差点没气炸。
昨天被他头顶那只该死的鸡拉了一脸糖鸡粑粑,今天竟然还当众说她是被他用剩的女人,顿时变得怒不可遏。
木槿尖叫着从人群中走出来,站在巫面前:“巫,火貘竟敢如此羞辱部族的族长与君妇,我请求你杀了他!”
第1110章 火神传说17
巫狠狠瞪了木槿一眼,还嫌事不够多?还嫌不够丢人?
人家说的有错吗?
难道你不是人家用剩的?
老祖宗定下的规矩还是要守的,于是青杏被带去了林夕的泥屋。
青杏一进屋就撇了撇嘴,什么破屋子?窗户就是一个洞,蒙了层白磷岩蟒的皮,皮子硝制得并不好,于是整个屋子里采光很差,乌漆嘛黑,显得室内愈发破旧。
地面连石子都没铺,坑坑洼洼的黄土被踩得像是泼了一层油,黑黄黑黄的,屋子里有一股潮湿发霉的怪味。
还好她只住十天。
这样的泥屋雨季还好说,到了雪季会变得阴冷阴冷的,跟她在炎虎部的房子简直没办法比。
都怪锦葵那个星尾兽养的毒妇,没事挑唆着巫和智者拿她去平息那些部族人的怒火。
他们要因为自己打架是他们男人的事,凭什么怪到她头上来?
青杏这个人智商是有的,起码比木槿要聪明许多。
如今也明白,十天之内她只能乖乖任由火貘驱使。
不过么,男人都这样,嘴巴里说得好听,实际上谁都离不了那点事。
看那个族长人前装得像那么回事,可是却连暮食都不用,早早猴急着跑来找自己就知道,都是一个德行。
“貘,我如今可是你的人,需要我做什么,你可莫要不好意思说啊。”青杏声音娇柔而略带靡哑的说着,似乎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
林夕邪邪一笑,雪白的牙齿叼着朱红的下唇:“我眼下就有件事急需要你去做。”
这个少年并不好看,没有云貂看起来勇猛,也没有左霆的体贴和文雅,可是却有一股邪佞魅惑的味道,这种男人,是青杏从来不曾接触过的。
男人懒洋洋开口说道:“我要你……”
矮油!死鬼,说得这么直接!
青杏心脏顿时漏跳两拍,感觉耳朵微微有些发热,她绞着手指娇羞的说道:“这……你阿姆还在呢。”
“对啊,我阿姆还在呢,所以我要你代替她去小广场干活。我阿姆身体不好,正好趁此机会好好休息几天。”
青杏:(°Д°)┻━┻
你脑袋里面在想什么?我这样一个美女,你居然叫我去干那些肮脏而血腥的活?
你的脑袋是不是被红尾鸵鸟踩过啊!
苦荞看着这样的儿子,心突然被堵得满满的,一股从未有过的柔和而又酸楚的感觉从心脏向着全身鼓荡而去。
那是从她身体里剥离出来的小生命,如今竟也知道护着她,知道疼惜她了。
苦荞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怎么说,只微张了嘴巴,傻呆呆凝视着儿子,眉梢都是化不开的笑,只是有一滴晶莹的液体渐渐在眼角凝聚,悄无声息滑落。
大君,你若还在可有多好?
咱们的儿子长大了呢!
他没能像你一样成为部族的大君,可他依旧是最好的。
经过几次失败之后,第一窑砖终于烧制成功。
连续几个日夜不曾好好休息的左霆长出了口气。
总算是成功了。
这一刻说不激动是假的,这可是这个世界上的第一窑砖啊!
虽然形状不太规整,颜色也深浅不一有些不太美观,可毕竟,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后真真正正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养殖不过是将藜菜从野外挪到部落附近而已,他虽高兴,内心却并无波澜。
可这第一窑砖的诞生,给了左霆很大的信心,他一定会在这远古世界里留下属于自己那那一笔浓墨重彩。
接下来他还要研究造纸,等到纸张出现他就教这些远古人类读书写字。
左霆承认自己胆子小不敢打仗,但是有了前世那些知识的积累,他却完全可以做一个博采众家之长、名留千古的贤者,想到后人对孔孟老庄的膜拜景仰,不禁悠然神往。
若真能这样,也是不枉此生了。
不过在此之前……
想起青杏对他的哭诉,左霆感觉心里有些疼。
美人举着一双惨不忍睹的玉手跟他说,火貘这个星尾兽养的,竟然要她去剥兽皮。
粗糙的石斧磨得她小手都是血泡,短短三日,她的小手没有一处好地方。
在原来的部落,因为炎云貂常常会跑来找她,对她颇为宠溺,而青杏自己又天生肌肤细腻如玉,得族长大人照拂,青杏在部落里几乎不怎么干活,过得甚至比锦葵还要惬意。
她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苦?
而且,那个叫木槿的君妇还常常找她的麻烦,让青杏突然想起炎虎部的锦葵。
这些蠢妇都一个德行。
堤高于岸,浪必摧之;才高于众,人必非之;姿容倾国,人必淫之。
对于青杏的矫情样,林夕嗤之以鼻。
这句似是而非的话,给那些自甘平庸之辈和量狭作恶之人寻找到了各自的理由。
林夕并不敢苟同。
无论堤高浪毁还是才高人非,只能说明角力的双方都还不够强大。
倘若真的足够强大,会惧怕别人摧毁吗?
倘若真的足够强大,会去嫉贤妒能吗?
至于最后一条,虽然历史上的确发生过很多因为美人而起的纠葛,可是错不在姿容,而在拥有姿容之人的弱小和觊觎之人的龌龊。
林夕暗戳戳想着,比如老子,做什么样的美人,若是有人敢跟老子动歪脑筋,打到你生活不能自理。
青杏也曾试图引诱林夕,但是可惜了,她遇见个柳下惠。
试金可用火,试女人可用金,试男人可用女人。
不过林夕例外,因为这货是真的男女通杀,绝不手软。
成功烧制出一窑砖来,左霆底气也上来了,于是在晚上林夕他们打猎归来的时候,直接登门找林夕要人。
林夕也很硬气,想英雄救美,可以啊,哥给你机会。
两条道左霆可以随意选:一、两个人火神像下再打过。二、想不去干活回炎虎部也成,叫炎虎部拿两大陶罐盐巴来交换。
左霆顿时哑了。
打?
你当我不知道你那条废腿竟然莫名奇妙的好了?
一想到那天切死那头完齿猪的两片石斧,左霆就心里发寒,也许那天只是碰巧,但是万一跟自己比斗,这小子再来个碰巧,完齿猪的过去就是他的将来。
可若是去炎虎部拿盐巴换人,那更是扯淡。
历来只有炎虎部人欺负别人的,哪见得谁敢跟炎虎部要过东西?到时候左霆别说还想要搞部落联合呢,不杀了他都算他男主光环足够粗。
可不答应吧,旁边站着的青杏已经快要哭了。
见左霆左右为难,林夕咧开嘴巴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来:“还有第三个选择。”
第1111章 火神传说18
赶过来围观的部族人越来越多,林夕笑得见牙不见眼,在青杏眼里像极了一只狡猾阴损的狐狸。
她心中暗骂:你还能有什么好路给我走?
巫和智者也闻讯赶来,两个人对这个族长如今有点不满,女人,睡谁不一样呢?就算皮相好一点,过他个十年八年也都一个味。
他们真的没见过这样的族长。
智者都怀疑他究竟是不是火神派来的使徒了。
他们也知道这个女人的作用,可如今十天已经过去一半,忍忍就挨过去了,部族其他女性连曾经的君妇苦荞都会参加部族妇女们的劳作,这些也值得大惊小怪?
见该来的都来了,林夕大声说出给他们准备的第三条路:把青杏送去水部换伤药。
水部的伤药也是炎云貂特别想掌握在手里的一门技术。
可是他却不敢去水部兴风作浪。
水部从战力上来说并不比他们弱上许多是最主要的原因。
水部的人身体普遍比其他部族要强壮一些,因为水部的巫是所有部族最擅长医术,他们的伤药远近闻名,是各个部族都想得到的好东西。
谁能保证自己不生病不受伤?
没有绝对胜利的把握,谁都不敢攻打水部,毕竟在医疗设施几乎为零的远古,仅仅靠着草药活命的时代,谁敢轻易去得罪最好的大夫?
因此与其他部族情况略有不同,水部的巫才是整个部族的核心所在,遇见大事,连族长都要先跟巫请示。
而水部的巫有两大喜好:美女、猛男。
……
想歪了吧?
只要弄个能入了巫那双法眼的美女春风一度,他就会赠送你需要的药品。
至于猛男么……
其实猛女也可以。
美女是用来睡的,猛男猛女却是用来做药人的。
指望着水部的巫舍己为人,像神农那样遍尝百草,做梦!
所以水部年迈的女性比之其他部族还有个去处:给巫试药。
因此林夕出的这第三条路可以说实在是太缺德了。
都说好男费饭、好女费汉,可水部的巫却费美女。
这个巫明明已经活了不知多少年月,熬死了三个族长,他却看起来还是身体健朗的样子,人们几乎可以笃定,这货送走第四任族长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那些被送去给巫的女人却衰老得十分快速,用不了几年就会从他的心肝宝贝变成惨不忍睹的药人。
这是采补之术,部族人虽然都很奇怪,却并不懂得这样的腌事,可是林夕知道。
因此水部的巫是典型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的人物,令人又爱又恨,又敬又惧。
讲真,林夕的这个提议让智者都是眼前一亮。
是啊,如果不是族长刻画的两族合并前景太过美好,把这个女人送去给水部的巫换取伤药才是最好的选择。
竟然要把自己送去给水部那个恐怖的老东西,青杏几乎要晕过去。
左霆提出只要林夕同意把青杏让出来,他可以用新烧制的砖帮他盖一栋像样的屋子,而不用住那么阴冷潮湿的泥屋。
这个提议,让巫和智者有点恨铁不成钢。
那是砖!
原本用来给部族垒砌一道坚固围墙用的,怎么随便就答应给那个小子做砖屋呢?
不过好歹现在砖总算是烧制成功,也成为他们跟炎虎部联合争取更好的待遇增加一大倚仗。
砖?
那破玩意儿只要老子想烧,要多少有多少。
你当只有你是穿的?
林夕微笑:“我不要什么砖,我要人。”
巫和智者有点蒙。
明明是在说那个女人怎么最后竟然谈到族中族这件事上来?
当初左霆说,想要做最大的部落里最出名最风光无限的巫和智者,想要安心呆在部落不再提心吊胆、颠沛流离,与炎虎部联合是最好的选择。
火部曾经有两次被炎虎部杀得搬离原本的居住地。
直到如今,他们虽然守着窑厂,可是每一季都要按时按点分毫不差把答应给人家的陶器烧制好了送过去。
给那些部族的陶器压得火部已经快要直不起腰来。
可是一旦联合之后,不但可以不用再给别人白烧窑,他们的安全也得到极大保障。
整个部族将会迁至更加适合居住、繁衍生息的崇吾之地,那里有更广阔的平原,还有出产湖盐的静水……
而他们将会成为这个天下第一大部落的巫和智者。
智者看了看巫,轻轻说了一句:“欲得先舍,答应了吧。”
巫也正有此意,虽然有点肉疼。
智者又道:“先予而后取,一旦族长与青杏真的将此事定下,到时候炎虎部大兵压境,他拿了多少,都得再吐出来,还是咱们的。”
巫一双昏花的老眼顿时精光一现,对啊,他怎么就想不到呢,智者果然是智者。
于是林夕得到一块部落中的位置,和钻山他们几个剧情中因为火貘而被连累送命的部族成员。
代价不仅仅是青杏的自由,还要负担起一部分半老不老的女人和完全丧失狩猎、劳动能力的老人和残废以及囝仔房五个女娃的衣食嚼用。
这个条件是巫加上去的。
你不是想在部族要地位吗?那也要负担起你应该负担的东西来。
事实上,林夕只拿到部族四分之一的青壮年,却需要负担部族将近一半光吃不干活的废物。
林夕连考虑都没有,就一口应承下来。
从这一刻起,一道石墙将部落分成大小不等的两个区域。
大的一半被称为霆部,小的那一块则被称为貘部。
促成林夕这样做的原因,是巨牙对桑草没完没了的折磨凌辱。
钻山白天要离开部族去猎区,而巨牙自从知道自己真的废了之后,彻底破罐子破摔,拒绝跟随队伍出去狩猎。
他不敢去找钻山和林夕的麻烦,知道钻山喜欢桑草,于是就开始整日寻桑草的麻烦。
桑草虽然已经在修炼月之淬体术,可毕竟时日不多,接连两次被打得浑身是伤。
害怕钻山跟智者起冲突,桑草甚至不敢让钻山发觉。
这些都是苦荞告诉林夕的。
既然你们喜欢投靠自己的敌人,那就只管去,将来遭了罪也怨不得别人。
林夕只愿照顾那些值得照顾的人。
第1112章 火神传说19
用一个花瓶换他愿意守护的那些人的自由,林夕很乐意。
左霆他们最后也一定会选择同意,林夕有万分的把握。
因为了解火部连如今暂时的和平都是用窑厂的大部分陶器来换取到的,生在和平年代的他自然不希望自己是这样一个小部落的族长。
可以牺牲一小部分火部来成全他变成炎虎部的族长之一,于左霆来说等于没有任何损失。
当然,林夕现在完全可以直接杀掉巫和智者,没有两个老东西的扶持,左霆哪里可能这么顺利挤走火貘、接手整个部落?
可问题是,两个老东西的家人以及几个死忠追随者,他们都曾经不同程度参与对委托人的残害,可又罪不至死,难道都要杀了?
林夕从来都不觉得杀人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
这些人在火岩蛟做族长的时候对火貘好得不得了。
火岩蛟不在了,他们立刻转投他人。
人往高处走,林夕不怪,可是那些人不该主动出手欺凌那一对残弱母子来借以向左霆表明立场,用践踏已经残了腿的火貘来证明他们对左霆的忠心不二。
杀林夕是不愿意杀的,可是林夕也不愿意去守护这种人家得势他们就来锦上添花,人家失势他们便来落井下石的墙头草。
虎落平阳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
日落西山你撤退,荣华富贵你不配!
让他们自己选择,自生自灭才是最恰当的安排。
部落分给林夕的是最靠近外围的角落,若是有大型野兽溜进部落驻地的话,这块区域将是首当其冲。
老奸巨猾的巫还把一个病得奄奄一息的族人和几个三十多岁的女性成员硬塞了过来,部族里面很多成员看着分给火貘的这些老弱残兵都面露不忍之色。
还有不少人脸上则是幸灾乐祸。
分给火貘的三十几个人属于狩猎队的只有区区不到十人,剩下的几乎都是老的老,残的残,就连几个女性成员,除了林夕点名的桑草之外也全都是过了三十岁很难生育的人。
窑厂和新开垦的农田都没有貘部的份,因为这些都是人家霆部族长改进和开辟出来的。
貘部除了几间破房子之外,只有一堆等着吃闲饭的废物加上几个陶锅陶盆和他们自己简陋的工具。
所以虽然两部才刚刚分家,但是貘部凄凉的下场可以预见,估计支撑不了多久就会活不下去再回来跪求霆部收留。
闹哄哄的吵了一天,狩猎队甚至因此破天荒没有出去打猎。
直到傍晚才算分家完毕,林夕带着自己的人马去了分配给她的那片区域。
兵荒马乱的安排了各自的住所,然后大家去小广场旁边领今天的暮食。
照例还是硬的像石头一样的野粟菜饼子,每人一小条烤肉。
不过今天竟然加了一道菜凉拌藜菜。
藜菜其实就是如今的灰灰菜,焯水去掉苦味之后吃起来还是很不错的。
虽然只是焯水之后加了些盐巴,好歹是有新鲜菜品出现了。
负责发放食物的火石蜥脸上满是讥诮对林夕这边的人说道:“给你们加个菜,这是火神指引着我们霆部族长找到的,好好的吃吧,也许是你们貘部最后一顿饱饭了。”
呵呵。
脸可真大。
找个破野菜都说是火神指引的,你丫那个火神得闲得多蛋疼?
林夕真想晚上溜进去将这小子的打火机摔爆,让他连最后一个神器都没得用。
因为手机已经没电,彻底废废了,现在能证明他火神使徒身份的只有那个打火机了。
还是留着吧,帮左霆好好糊弄炎虎部的族长,好让他顺利把那些见风使舵的垃圾们全都带走。
貘部的人一声不吭,领了自己的一份立刻走人。
见林夕他们都是默不作声,火石蜥更加得意洋洋,嘴巴里说出的话自然就更难听。
“石蜥,你还有完没完了?老族长活着时你怎么不这样跟貘说话?”一个身材瘦长、年纪并不大的少年突然说道。
林夕很惊讶,这个人叫矮鹿角,他的名字在整个部落都是很特殊的,因为这个家伙初猎时一石斧劈下一只矮鹿的角,但是矮鹿却逃跑了,因此而得名。
矮鹿角跟委托人年纪仿佛,长手长脚,模样倒是挺齐整。
林夕没想到他会站出来说话,这个人是霆部的成员,而且平素里跟火貘的关系并不算的多好。
“高兴得过了头就会变成悲伤,得意得过了头就会变成失望,先祖们的话难道你忘了吗?”矮鹿角又说道:“你只是负责发放暮食的,你便只需给我们每人应得的食物就可。”
咦?
有点意思啊!
这番话虽然朴实无华,却拙中见理,竟把个油嘴滑舌的石蜥给噎住了。
林夕看着小家伙一本正经的脸,想不到自己竟然错过一个人才。
“矮鹿角,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貘部?”林夕问道。
矮鹿角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直视林夕:“你当初未曾选我,霆部族长未曾遣我,所以,不能。”
并不是在埋怨林夕的有眼无珠,也没有炫耀作为霆部成员的优越,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两个族长一个没要,一个没放,所以我需要呆在霆部。
石蜥一听,林夕当着众人的面想把矮鹿角挖走,又开始哔哔个没完了。
林夕当他放屁,理都没理。
倒是直接快走几步,追上矮鹿角说道:“我们没吃过这个野菜,以后可能也不会吃到,能不能把你这盘送给我?”
矮鹿角什么都没说,只痛快的将野菜倒进林夕的盘子里,回给她一个微笑,转身离去。
林夕更觉得他好玩,菜是部落发给矮鹿角本人的,所以可以毫不犹豫送给林夕吃,而盛食物的盘子则是部落的,于是他带走。
这个矮鹿角,实在是挺有意思。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林夕就带领自己这边的一半人出去了。
智者听完果鼬的汇报,轻蔑一笑:“竟然把那些残废也带了出去,他这是想将他们当做诱饵去捕猎啊,哼,就算捕到猎物,第一次狩猎就出现伤亡,他这个族长,火神是不会庇佑的。”
果鼬也说道:“总共就那几个人,死一个少一个,多死两个人那些人就不会再跟着这个星尾兽一样的蠢货族长了。”
只是他们并没有等来火貘他们伤亡惨重的消息,因为太阳刚升起来,那些人竟然全都回来了。
他们每个人拖着几根长长的蓟丝藤,像是捡到了什么宝贝一样。
ps:今天有点事情,耽搁了,抱歉啦亲爱的们!
第1113章 火神传说20
果鼬另派了人监视着林夕他们,自己则带领着狩猎队进了狩猎区。
快到雪季了,即便是马上要与炎虎部联合,他们也必须要储备好需要的肉和野粟以及大量用来保暖的兽皮。
智者曾经跟他说过,一切都有变数,只有准备好的人才能更好地生存。
于是那个人再次回到智者那里汇报:这群傻叉割了那些蓟丝藤在编织一种很奇怪的筐子,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智者也有点蒙了。
难道是要出去集体采集,不打猎了?
因为他们只有那些采集的人才会带上编织的筐子出去,狩猎队是不需要那种玩意的。
也好,雪季很快就要到了,他等着看他们冻得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蠢样子。
其实林夕这边的人也有点蒙,不出去打猎,竟然都躲在家里集体搓绳子,也不知道族长要闹哪样。
蓟丝藤这种东西的韧皮纤维强度非常高,而且质地柔软,细细的三股编成绳子,长的留作他用,短的则编织成采集筐子。
中午的时候,林夕自己出去一趟,回来后肩膀上扛着一只百十多斤的大角羊回来。
霆部那边人看见大角羊头顶上那熟悉的石斧,哪里还不明白,人家火貘又是自己独自猎杀了一头猎物。
而他们的狩猎队伍,还没有回来。
左霆远远看着林夕,正在发育的身体细细瘦瘦,但是将来肯定是个超过一米九零的大块头。
左霆的眼神里满满的嫉妒。
这些原始人的身体构造让人很迷。
腿被他伤成了那样随便被巫撒了两把草木灰,再用树皮胡乱包上,竟然也能痊愈。
林夕看着他微笑:老子只是随便瘸着玩玩,但是你的个头却矬得很认真。
一个独臂老人被林夕分配去用野粟煮粥喝,还有个残了腿的则负责发放食物。
一个真正的领导人,没必要一定事必躬亲,但是必须有一双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慧眼。
智者和左霆真的以为给她的都是废物?
笑。
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废物。
沙子是废物,水泥也是废物,但他们混在一起就成了混凝土,就是精品;大米是精品,汽油也是精品,但他们混在一起只能彼此糟蹋了,就是废物。
是精品还是废物不重要,跟谁混,才重要!
林夕作为貘部的新任族长,昨天居然公开跟人家霆部族员讨要藜菜吃,这让左霆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于是这一天晚上,石头矮墙那边的霆部人喊马叫几乎都在大声嚷嚷着凉拌藜菜有多么美味,唯独把藜菜分给火貘的矮鹿角没有分到一丁点藜菜吃。
和热火朝天的霆部不同的是貘部这边异乎寻常的安静。
死气沉沉,让霆部那边很多人都同情起被分到这边的人,才刚刚开始就要过苦日子了,可怜呐!
林夕这边的人们都保持了沉默。
一人两片火腿,两片面包,族长说必须躲在屋子里吃不许被那边发现,不然明天就没你的份。
他们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说话的是傻缺。
第二天,差不多天刚亮的时候,开始新一天劳作的霆部人马发现,全部貘部人除了那个病入膏肓的裂兽之外,全都去了狩猎区。
巫看着那三十多号人向着猎区缓慢行进的队伍,口中喃喃着:“疯了,这是疯了!火神保佑啊,希望他们能多几个人活着回来。”
可是他闪着精光的昏花老眼出卖了他此刻的内心os:全都死在外边吧,不要再回来了。
林夕带领着众人出来,直奔二十多公里外的海边。
钻山看见林夕竟然是往这边号称“死亡滩途”的地方而去,顿时大惊失色。
从未对这位从前的小君如今的大君有过任何异议的他出言相询:“大君,此地甚是凶险,有海鼻涕,还有魔,多年来我部族不管来多少人,几乎生还的无有几人,去不得啊!”
林夕信心满满说道:“我知,就是带你们来捉这海鼻涕,至于那魔,我们身上的筐子就是它们的克星,只要带了筐子,那些魔便不敢靠近。”
一个族人对火貘这个新上任的毛孩子族长并无太大信心,犹犹豫豫的问道:“怎么会?那魔十分凶恶,会顷刻食尽全身血肉,老族长那一辈曾经有人亲眼得见,如此凶恶,怎会惧怕这蓟丝藤所制的筐子?”
据说,那个人死得十分凄惨,一同十一个人,无一生还,他虽然捡得半条性命归来,却也没有活几日,也给那看不见的魔索了命去,死的时候浑身不见一丁点血肉,只有一具森森白骨,令人不寒而栗。
火部众人这才明白为何他们部族势力如此衰弱,却依然无人来抢占这块区域的根由。
部族的地方竟是有三分之一都临着那边的死亡滩途,据说每到一定年份,那海神还会骤然发怒,吞没整个部落。
因此,他们的部族驻地已经快要建到自己狩猎区的最边缘了,幸喜这些年来,海神虽然咆哮过一次,不过并未冲击到部落驻地这边,真是火神保佑啊!
林夕只笑笑,回过头对众人大声说道:“火神前日梦中告诉我用这法子,魔便会逃得远远不敢靠近,若是大家信我,便随我同往,若是不信,自可回转去霆部。我只敢保证一点,作为部族大君,我将一直站在你们前面,若是魔真的来了,也是第一个先吃我。”
林夕的声音远远传开,鼓荡在众人耳中。
钻山是第一个提出异议的,此刻却也是第一个站出来表态的:“大君,我愿同往,修了大君传授的武技,钻山感觉力气大了许多,我信你!”
提出异议,是因为钻山以为火貘年幼,不知此地的险恶,既然他什么都知道,那么钻山就没有任何意见了。
在钻山的心里,火貘虽然年幼,却是继承了老族长沉稳勇猛之风,他觉得自家这个大君可比左霆那个遇事就往后缩的软脚虾强多了。
钻山和果鼬两个,是除开故去的老族长之外部族中最勇猛的战士,素来很有威望,既然他都站出来支持大君了,其他人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这个时候的人们并不见得跟钻山一般对林夕有信心,主要是女性们出来采集的时候也只在部族附近,从没出过远门,听说可以看见什么海子,高兴还来不及,哪里知道前路的险阻?
而那几个狩猎队淘汰下来的人,能够重新走出部落,他们已经满心激动,都渴盼着能再次证明自己不是废物,就算知道有危险,族长年轻力壮又是一族大君都不怕死,他们为什么要怕?
死亡滩途,我们来啦!
第1114章 火神传说21
相较于狩猎队几个队员的谈虎色变,林夕却毫不在意,大踏步向前走。
一路之上,她不断抬手指着某个方向,调兵遣将,众人悄悄潜过去,总会有所收获。
虽然没有太过体型庞大的猎物,可是野雉、斑纹鼠,还打到一只刚刚成年的后猫,这东西看起来非常像一只小豹子,有着猫类一样的耳朵和豹子般漂亮柔软的皮毛,不过这家伙却是跟剑齿虎是同宗兄弟。
林夕只管寻觅猎物,却并不太上手,她主要是想亲眼看看这些本就彪悍的史前人类在修习过二十段锦和淬体术之后的效果。
果然没有令她失望。
钻山一直让自己手底下的人在之前的战斗中藏拙,这是林夕的命令。
如今都是自己人了,自然没有必要再隐藏实力。
这几个人矫捷如豹,凶猛如虎,力大如牛,那后猫体型虽然比成年的豹子略小,但是在陆地上时却比豹子还要凶戾嗜血,擅长奔跑。
若有危险,它还可以瞬间窜上树,倏忽来去堪比猿猴,极难捕捉。
经过一番搏杀之后,后猫顺利变成他们的战利品。
用刚搓好的绳子捆在早就伐好的白杆木上,抬着继续向海边进发。
到了这个时候,众人再看林夕的眼神已经与之前截然不同。
他们甚至觉得这个新任大君才是真的火神使者。
不然的话,他怎么能隔着如此远就能发现那些猎物?
还有之前暮食的那些奇怪食物,他们真的是从来都没有见过。
林夕并不理会众人投过来的目光,依旧该做什么就做什么。火貘身高的确很出众,但是因为正在长身体,因此看起来像个摇摇晃晃的竹竿。
可是这个体魄并不强悍的竹竿却始终步伐稳健,不急不躁的走在队伍最前面。
一路上,林夕带领的队伍对这条去死亡滩途的小径附近实行了三光政策。
所有遇见的东西,植物、动物,但凡有用,只要可以带走,就全都拿走。
其中有很多植物都是部族人见过但是觉得无用的东西,族长却都命令采集起来。
最奇怪的是,快到海边的时候,大君看见两块有点透明的黄乎乎的石头,竟然比打到那只后猫高兴得多,赶紧叫人放进筐子里去。
大家面面相觑,不过是块看起来有点好看的石头而已,值得大君如此高兴?
看着火貘那稚嫩的面颊和兴奋的眸子,众人心里不觉好笑,均都想着,虽然他做了大君,可依然还算得上是个孩子。
于是众人也都陪着林夕一起做出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
可能真正高兴的只有林夕吧。
在野外,就算如今也可以见得到种类繁多的硅质岩石,不过林夕没想到她跟着狩猎队寻觅许久都没有见到,却在这里无意中得到两大块。
这是燧石啊!
一行人兴高采烈往海边走,其实有狩猎队的人已经在打退堂鼓。
能活着,谁愿意死啊!
这一路上虽然不知道大君鼓捣那些东西都是啥玩意儿,但是起码收获还算不错吧,顶的上之前的十五人狩猎小队一天的收获了。
可是看看兴冲冲走在前面的族长,他们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
人家族长在前面顶着呢,你好意思恬着脸说“人家怕怕要回家家”吗?
再说现在要张罗回去也是不可能了。
海浪声声,那群没见过世面的妇女们都要疯了。
任是谁乍一见到那蔚蓝的大海,白浪一**卷向沙滩,远处海鸟鸣叫着,更远处,水天一色,不辩何处是水,何处是天空。
人类表达极度开心、兴奋的时候,都会想着伸展开双臂,将自己的愉悦直抒胸臆。
几乎所有的女性都在大声呼喊,包括一向老成持重的苦荞。
林夕看着那些快乐的女人们,原来表达自己快乐的方式,是古今皆同的。
她们中有的人甚至开始哭泣,从小就被圈禁在部落,只有采集的时候才能在部落附近走走的她们,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看见这样一副波澜壮阔的景色。
面对如此美景,甚至有人大声问林夕,是不是在这水天相接之处,就是火神的居所?
林夕觉得这些女人们实在是太可怜了。
被当做生育工具,还要不停劳作,生下来就呆在部落里面,除了到一定年龄被交换去其他部落之外,很多人终其一生都被困在部落里面整日剥兽皮、剔兽骨,生儿育女。
都说现代的女性累,可起码她们还有尊严和人权,这些女人呢?
什么都没有。
她今天并未想得到太多东西,真的只是纯粹想带着她们出来走走,顺便弄点海鼻涕回去治疗那个在别人眼中命不久矣的成员裂兽。
林夕告诉那些女人们,先把脚上的草鞋子除了再进来,免得踩湿了回去光脚板。
早晚天气有点凉,缺医少药的时候,一个小感冒都是致命的。
大家依言全都将脚上的鞋子除了,又把收获到的东西放在一块平整的大岩石上。
林夕又叮嘱众人不要离开她太远,尽量跟在她附近好方便照料。
这些女人们都开心极了,她们眼中的林夕突然变得无比圣洁崇高。她们听得出,大君语气是尊重而怜惜的,这种感觉,她们只偶尔在夜晚的某些人身上曾经体会过。
她们很庆幸,可以有这样的大君。
突然林夕死死盯住海面,告诉那些女人们退后,呆在沙滩上不要过来,若是无聊可以捡一些海边漂亮的贝壳和被海浪带上来的海藻。
然后林夕拿出从来不曾动用过的武器千机照影。
她左手持千机照影,右手里却是一根棒球棍粗细的花岗岩不规则石棍,警惕望向不远处平静的海面。
见大家来了这么许久,那些传说中来无影去无踪的魔也未曾出现,钻山一颗忐忑的心才算安定下来,结果他就看见大君竟然破天荒拿出他的武器,并且从他那绷紧的肌肉以及站立的姿势来看,他已经发现了什么情况,正处于警戒状态。
“女人后退,准备战斗!”
钻山大声喊道。
所有男性几乎立刻将背在身上的东西交于附近的女性,要她们躲去安全地带,然后每个人都拿出自己的武器一点点向林夕靠拢。
林夕却轻声喝止住他们:“不要靠近,都去捡点大石块等我口令!”
第1115章 火神传说22
这个大家伙的出现,实在有点出乎林夕意料之外。
也不知道是算林夕幸运还是算倒霉。
林夕只希望这家伙因为体积庞大而无法冲上浅滩,就此转身而去。
并不是她怂,而是手里的工具实在不具备跟这家伙搏斗的条件。
林夕不太确定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史前动物她知道的也并不很多,不过凭借自己五感感应到的,绝对是个大家伙就是了。
随着那东西快速靠近,林夕已经可以确定,应该是一条大鱼。
她一颗心稍稍安定。
后面的族人已经被钻山快速安置好,害怕男人在搏杀中照顾不周,女人全都集中在用来放置猎物的那块突起的巨大岩石上。
而部族的其他成员,则按照林夕的要求很快在她身后呈扇面状散开,并且就近取材,每个人脚下都已经有了起码三块大石头。
林夕百忙中回头看了一眼身后众人,说道:“队形不变,再退后一些。”
钻山就不干了:“大君,你我调换一下位置。”
“我以大君的身份命你等全部后退十步!说过我会在族群最前就是最前,难道你想让我说话不算吗?”
众人并不知道水里究竟有什么东西,只能看见族长的背影。
可是从火貘浑身紧绷的姿态来看,肯定是有什么巨大的危险。
既然选择火貘来做大君,那便要生死与共,大君冲在最前是大君的担当,不能丢下大君独个面对危险是他们做族人的义气。
见身后那些人居然一个都没动,林夕是又好气又好笑,心里却有丝淡淡的温暖。
“这是命令!你们必须明白我不是带你们来这里送死的,既然站在这里,我就肯定有活下去的本事!还想不想捉到大家伙回去气死族里那帮人啦?立刻给老子退后!”
林夕语气已经有点疾言厉色了。
她决定,等回去以后一定要跟他们讲讲,什么叫做令行禁止,何为军令如山。
不过对自己没有信心,害怕自己出危险是这些人不肯听话的重要原因。
所以是时候展示一下自己的能力给大家看了,毕竟这是她与族众们的第一次合作,之前彼此都不了解彼此的战力。
“听大君的,退后!”钻山终于下令。
积年威望,钻山有多彪悍是有目共睹的,他的判断力众人还是信服的。
等到大家终于退到海水只达脚踝并且再次在脚下摆满大石块,那个大家伙也已经到了近前。
蔚蓝澄澈的海水下,清晰可见一条足有五米长的深灰色大鱼正快速接近,眼看就要到族长身边。
跟这家伙相比,原本身高接近成人的火貘显得那样干瘦而弱小。
远处大岩石上的众女也都看到这一幕,苦荞强压下自己几乎欲出口的惊呼,叮嘱桑草照看好岩石上这些族员。
正要溜下石头,苦荞的手却被桑草死死按住:“你来照顾她们,我去帮忙,我力气大!”
二人一个修的二十段锦,一个修的是月之淬体术,果然单从力气来讲,还是桑草。
“你是大君的阿姆,你留下大家比较安心。我去!”
海风吹起林夕略微凌乱的发,如松柏临崖,叶虽摇,而身不动,气势端凝,渊停岳峙。
只能看见一个瘦高的背影,却自有一股凌然威仪,身后那些族人突然有一种感觉,似乎只要这个身影一直屹立不倒,他们就是安全无虞的。
海中的影子更加接近,十米,八米,五米……
寒光一闪,林夕出手了!
她握在手中的千机照影对着水中大鱼的眼睛电掣而去。
众人几乎是眼也不眨在看着林夕,之间她胳膊一挥,一道毫光带着破风之声呼啸而去。
族长的力气竟然这般大?
众人直到此刻才确信,那头巨大的完齿猪竟真的是大君以一人之力打杀。
随着匕首带起的寒光,一股血花砰然在大鱼左眼上炸开,俄顷之后又消失不见。
深灰色大鱼兀的跃出水面,剧痛突如其来,令它咧开几乎与方形大头同宽的巨口,向天无声嘶吼。
远处的女人们只能看见水里有个很大的东西突然蹿出来,可钻山他们却可以看见那竟是条比上次大君打到的完齿猪还要长的大家伙,咧开的嘴巴里,根根利齿密密麻麻足有四、五层,难道大君居然要单打独斗这个东西?
我勒擦!
是绝对可以把鲨鱼当巧克力棒嚼着吃的恐鱼!
还好,不是恐鱼中战斗力最强悍、有“钢铁粉碎机”之称的邓氏鱼。
林夕回头看看身后的距离,稳了稳心神。
一斤鱼十斤力,这家伙目测起码有个五、六百斤,那是多大的力量?
单打独斗?
呵呵,不存在的。
以她现在的战力和武器,起码目前是不可能的。
千机照影带起一捧血花之后,再次准确命中恐鱼另外那只眼睛。
已经从恐鱼变成瞎鱼,林夕赶紧拿出准备好的斑纹鼠,用匕首割开之后丢向自己身后,同时自己也向钻山他们准备好的包围圈跑了过去。
恐鱼变成瞎子之后只能依靠嗅觉行动。
本想过来找点吃的,却被别人先弄瞎双眼,狂怒的恐鱼突然嗅到水中的血腥味,哪里还顾忌其他,顿时大头一摆,跃出水面,朝着林夕丢出斑纹鼠的方向轰然砸落!
海面竟然因为它的行动骤起波澜,恐鱼那巨大的尾巴竟将海面打出一道旋涡来。
饶是林夕如今一条半通脉,依旧差点被恐鱼搅起的水流带得差点跌入水中。
钻山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君一定要他们退后了。
若是此刻站在过膝深的海水中,他们肯定全都跌进海里去。
他们可不是鱼,也不知道后世的人们还研究出一种技能叫做游泳,在水中一旦面对这样一条庞然巨物,基本上族群这次的死亡滩途之旅,又是一次完美的团灭。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恐鱼窜出水面一个猛扑的确是成功把那斑纹鼠吞进嘴里。
可就在那一瞬间,一根又粗又硬的大棒子成功将它坚硬的头骨砸碎。
“鱼头,给我砸!”林夕大吼一声,同时向后疾退几步,免得谁失了手殃及到她。
第1116章 火神传说23
恐鱼不愧是恐鱼,部族众人乱石齐飞之下,它还是曾经两次跃起,一次试图伤人一次试图逃跑。
两次都是被林夕用石棍狠狠砸回来。
可能是因为恐鱼只有头部才有骨骼,所以这货的头部是整个身体最粗壮的部位,有点接近于正方形,像个重盔一般套在头上,牢牢护住后面柔软的身体。
因此恐鱼的头骨极是坚硬。
拳王泰森右拳可以达到八百公斤的力量,以林夕如今的力道,单手加上石棍一下重击起码也要有一千公斤。
这样恐怖的打击之下,若是面对完齿猪可以直接打爆他的猪头,但是恐鱼挨了一下之后居然还能二次跃起。
讲真,荒古巨兽的各种恐怖能力林夕还是有些低估了。
如果不是她事先用千机照影把这条大鱼两只眼睛全都戳瞎的话,自己很可能会损失掉一只胳膊。
恐鱼最后一次跃起张开大嘴胡乱撕咬,差点把她胳膊给啃了去。
想着恐鱼嘴里那密密层层的牙齿林夕就是一阵后怕。
若是被这货给咬了,就算是现代最先进的医院,也肯定没有办法给她缝合续接,咬住肯定就是粉末性骨折。
林夕想想都是一阵后怕。
好不容易把委托人的腿给治好了,结果把人家胳膊给废废,搞不好一个大大的不合格就在等着她了。
好悬没变成独臂神尼。
人多力量大,众人一顿石头狂砸之下,恐鱼的头骨就算再坚硬如今也已经面目全非,死的不能再死了。
林夕赶紧命众人一起将这个大家伙拖上岸去,离开这片水域。
远处已经不知道多少鲨鱼的祖先、恐鱼的同类正在前仆后继的赶来。
这就是为什么林夕一定要族人后退到浅水区域。
那些被鲜血吸引过来的大家伙们上不来,倘若是像恐鱼一般跃到这边,那它们将面临搁浅导致的死亡。
林夕敢冒险猎杀这只恐鱼,主要是感应到附近并没有其他体格庞大、不可战胜的史前巨兽,而这只恐鱼虽然在人类眼中是个庞然大物,但是其实不过是只幼年期的恐鱼。
真正成年期恐鱼绝对是鱼如其名,身长可达八至十米,体重四吨左右,一米多宽的大嘴巴有着异常强壮的颌骨和最多可达十层的锋利牙齿。
是史前时期真正的海中霸主。
前面提到的邓氏鱼则是霸主中的霸主。
而那些大块头虽然凶悍,一旦跃到沙滩上,就只能沦为任人宰割的食物了。
虽然说要面临一些危险,但是林夕觉得还在掌控范围之内,因此她敢于冒这一次险。
因为恐鱼虽然是海中霸主,但是这种鱼肉味极其鲜美,别看它形体庞大,强悍无匹,一般海洋生物见之无不望风披靡,但是林夕想要捕捉到的海鼻涕却最是喜欢吸食恐鱼的血液。
因此林夕一边与众人一起费力将这条大鱼往岸上拖,一边大声呼喊着所有人立即离开有水的地方。
面对浅滩上的人类和这只恐鱼,那些大鱼们自然是无能为力,但是海鼻涕却可以神不知鬼不觉随着海水涌过来,不过那种轻飘飘的类似海蚰蜒一样的环节类动物,在海里的速度并不很快,因此时间上还来得及。
经过这一顿折腾,大家都累得够呛。
女人们倒是很兴奋,从来没看过这么大的家伙,她们悄悄摸摸这,又摸摸那,很多人都开始羡慕那些男人,可以每天出来狩猎。
林夕拿出千机照影割了一条鱼肉,用绳子栓了丢去浅海里面。
略远处的海面,血腥味果然吸引了不少食肉水族过来开饭,甚至不乏有擦枪走火的现象发生。
远处的海面不时会掀起狂涛巨浪,只要厮杀中见了血,基本上就会遭到一顿围攻,海面上霎时跟开了锅一样。
林夕带着部落成员结结实实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隔岸观火。
那些女性成员们看着海面是不是冒出一股股血水,顿时心中一阵后怕。
林夕看着有些成员铁青的脸色,微笑着说道:“本事不济,在什么地方都有可能面对危险。觉得自己胆子小的,可以留在部落里。若是喜欢这样出去跟野兽搏杀,我可以教你们一种本事,女人也一样出去狩猎。”
“真的?”林夕话音刚落,桑草就发了问。
“自然是真的,不过也不是必须要出去狩猎,呆在部落里一样有事情做,跟着我的人,不管男人和女人待遇都一样,我不会把你们拿出去交换的,除非你们自己想。”
“真的?”这次是所有女人同时都在发问。
林夕颔首:“我火貘,以火神的名义宣布,此后我的部落里,绝对不会拿女人去交换,也不会用她们去做诱饵。不管做什么,只要能完成任务,就有屋住,有饭吃,干的好的,我还会额外奖励!”
几句话下来,所有人都是兴奋不已。
看看时间差不多,林夕将丢在海水中的鱼肉猛然拖出水面,上面果然咬着几只软趴趴半透明看起来黏糊糊的东西。
林夕看着这一望无际的大海,你们有湖盐,老子可以搞海盐,有什么了不起吗?
这一天中午,部落里的人破天荒吃上了一顿烤鱼肉。
听说大君现在就要给大家做烤鱼,众人不由得面面相觑,鱼是有了,问题是火在哪里啊,咱们又没有左霆这个火神的使徒,随时可以用火神赐予的神器里喷出火苗来。
林夕神秘一笑,并未多说什么,只是叫人先去附近收集火绒和干柴,再弄一些随处可见的细树枝来。
众人分工合作,不一会就将林夕需要的东西弄齐全了。
人们围着林夕,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似乎在等待她也能拿出那个神器来。
谁知大君却拿出之前弄到那两块黄乎乎的石头来,然后用手里闪着寒光的刀子快速而短促的不断刺向那石头。
燧石取火要比钻木取火简单多了,不一会就给林夕掌握了规律,不断有火星喷溅在堆砌周围的火绒上,林夕俯下身轻轻吹着已经被喷溅的火星渐渐点燃的火绒,开始有白烟氤氲。
林夕再接再厉连吹几下,冒出的烟越来越越浓,终于“簌”的一声轻响,火,着了起来!
哦嗬嗬!
哦嗬!
大家亲眼目睹这神奇的一刻,顿时激动得无以复加,围着林夕发出激动的呼喊:“火神,火神,火神!”
第1117章 火神传说24
在这种茹毛饮血的年代,可以随意使用火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一件再牛逼不过的事情。
大君火貘的形象在这一刻空前高涨,而由于之前的身先士卒以及之后对妇女们的保护,加之此刻竟然可以用石头取火,每一件事情,这位大君都做得胸有成竹,有条不紊。
连林夕都不知道,有一种凝聚力正在悄悄滋生,原始的纯粹的信仰,正被一点点加诸在她身上。
林夕并没有像左霆那样为了增加自己的神秘感每次用打火机都要装神弄鬼一番,而是每个步骤都完全公开透明。
林夕用千机照影将鱼肉切割成一条条,用海水滚过,串在树枝上开始翻烤。
女人们对于如何烤制肉类驾轻就熟,很快,一股鲜香的烤鱼味已经开始飘散出来。
而正带着几个人切割恐鱼的林夕却感觉一片阴影挡住了她。
“大……大君。”是兴奋不已的钻山:“我……我这个也……也可以打出火来吗?”
他手中拿着林夕给的那把匕首。
林夕点点头,将要领告诉他,如何用金属凿击燧石能产生大量火花,以及必须要事先准备好许多易燃的火绒接住喷溅出来的火花,等到火绒变得有些焦黑对着那些火绒短促而有力的吹气助燃等等。
钻山整张脸兴奋得都快跟他毛发一样变成微红色。
林夕看他搓着手,竟然像个孩子般跃跃欲试却又害怕自己想要点火的行为是对火神以及林夕这个族长的亵渎和侵犯。
林夕将燧石塞进他手里,鼓励他去试试,有不明白的再回来问。
而林夕自己则继续跟恐鱼的肚子奋斗着。
千机照影的确够锋利,削铁如泥、吹毛立断。
可惜,这条大鱼肚子上的肉实在太厚了,只比普通匕首长一点的千机照影也是望肉兴叹啊。
足足忙活了十多分钟,那边鱼肉已经顺利烤焦了好几条之后,林夕总算是找到了传说中恐鱼的胃囊。
这东西很像加厚加大的鱼鳔或者猪尿脬,经过处理可以用来做水囊。
那几块坚硬异常的头骨也是好东西,可以磨制成各种武器工具。
鱼肉也终于烤好了,林夕告诉他们一定要将肉里面的刺仔细挑拣干净再吃,谁知道这恐鱼的刺有没有毒呢?
众人正热火朝天的吃着从未品尝过的美味,忽然听见一声惊呼。
林夕忙举目四顾,只见钻山灰头土脸的跑了过来,手里兴奋无比举着一根燃烧的木棍:“点着了,点着啦!”
部落的火种,都是火神赐予的(山火、雷火),一旦熄灭,他们就要过上吃生肉、没有陶器出产的可怕日子。
现在看着自己亲手制造出来的火种,钻山已经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只要有那把匕首和这神奇的石头,他也可以像左霆那样随时随地可以燃起火来!
这一趟的收获,不可谓不丰厚。
等到众人抬着战利品回到部落时,留下来负责照顾裂兽的山汁居然“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脸上泪水涟涟。
原来,那边的人先回来了,先是几个囝仔跑来说他们这边的人都死在了外面,回不来了。
山汁带着五个女娃眼睛都快盼蓝了,自家人真的一个都没有回来。
等到那边人欢马叫的开饭,一墙之隔的貘部只有山汁和奄奄一息的裂兽以及五个饿得嗷嗷待哺的小娃子。
大君他们真的死了吗?
那以后霆部还会不会接收他们这些人?
然后又有几个人一边咬着野粟饼子一边对着墙这边的他们幸灾乐祸。
山汁哭着喊:“我们的大君不会死的,大家都不会死!”
“那他们怎么还不回?狩猎队说,猎区根本没有他们任何踪迹!”
山汁只能一直对别人哭叫也是给自己宽心的重复着一句话,就是所有人都不会死,他们马上就会回来。
林夕听山汁说完这些话,伸手拍了拍她肩膀:“不要哭,放心吧,谁死了,我们都不会死。去把陶锅搬出来,咱们炖鱼吃。”
山汁一边拼命点头一边笑,对着墙那边大声喊着:“你们撒谎,火神会惩罚你们!”
然后欢快的跑去巫那里取火。
林夕和钻山带着众人开始处理那些野兽以及恐鱼。
把堪比长矛的鱼刺一根根剔出,林夕叫狩猎队员们捡着轻重、粗细适手的鱼刺在石头上磨尖,可以当做长枪或投掷的矛来用。
大家顿时眼睛一亮,对啊,这骨头如此坚硬,的确可以制作出很锋利的武器来。
桑草走过来问林夕:“大君说过女人也可以去狩猎的话,可算?”
“自然!”林夕点头。
“那我也可以去弄一根鱼刺来做武器吗?”桑草又问。
林夕再点头,一阵欢呼响起,原来,好几个女性都在等着桑草的答案。
也不是所有人都像桑草一样喜欢跟男性成员一起出去与那些可怕的野兽们搏杀。
林夕带着她们出去,是要这些人亲身经历狩猎的过程之后,做出自己喜欢的选择,而不是甫一出生就被折了飞翔的翅膀,终生困于部落之内。
想要提高女性的地位,不是谁硬性规定的一句两句话就能决定的。
归根结底,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你得先证明自己的价值。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社会怎样进步,人心里对于价值的这杆秤永远都在,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一切事物的衡量取舍,综合起来就是这件事物的价值。
随着时机成熟,林夕会慢慢帮助女性站稳脚跟,男尊、女尊都不是她乐于看见的。
阴阳调和,人人平等才是林夕最希望看见的社会形态。
青汁垂头丧气的回来了。
那边看守火塘的人居然不肯给他们火种。
人家说当初两部分家时并没有提及这一条款,所以如今的貘部是没有资格去人家霆部取火的。
跟随青汁一起过来的,还有几个霆部成员,其中就有巨牙这个犊子。
他们站在矮墙的另一边,阴阳怪气嘲讽着,生吃也是一样的,以前又不是没吃过。
林夕在他们的眼睛里看见了艳羡。
地上的猎物实在太多,女人和几个老人们一直都在忙碌着。
钻山举着火把交给青汁:“不用去找他们要,咱们自己有!”
第1118章 火神传说25
林夕将收拾干净的恐鱼胃囊装回来的海水倒进陶锅里。
尽管并没有其他调料,那鲜浓的汤汁和嫩滑的鱼肉还是几乎把所有人给撑到了。
吃了一辈子烤肉和野粟饼子的人从来不知道原来还可以这样做东西吃。
这边的香味飘过那边,还有人们吃肉喝汤制造出的各种声响,原本很多跑来看貘部吃不上饭的人却都不由自主开始咽唾沫。
可口美味的食物会让人产生幸福和满足的感觉。
相信这一天,是貘部所有人都难以忘记的一天吧。
吃饱喝足,林夕给每个人号脉,根据不同人的体质区别开来,传授二十段锦和月之淬体术。
大君知道的东西好多啊!
得知学好这些个动作就可以像大君一样强悍,所有人都跟打了鸡血一样亢奋。
看着外面热闹得如同过火神祭一般,躺在木板床上的裂兽眼神变得黯淡起来,饱餐时带来的愉悦被迅速剥离。那么多人都可以出去狩猎,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他却只能躺在潮湿阴暗的泥土里,苟延残喘。
原本在狩猎队里,他是被巫培养来准备代替钻山的。
钻山是老族长的人。
可是自从前段时间他被一种蓝色昆虫咬伤,浑身开始乌紫、溃烂,没有一点力气。
巫用了很多办法也无能为力。
于是他被丢在泥屋里面自生自灭。
给他的待遇与那些狩猎队受伤的残废和年迈的老头们一般无二。
裂兽的心一天比一天绝望。
直到他被巫丢给火貘这边,裂兽知道,他被放弃了。
他多想站起来,像从前那样有矫健灵敏的身手和用不完的力气,然而可能此生那都是奢望了。
很多东西,只有在失去的时候你才会觉得从前的理所当然是多么欠揍!
门被从外面打开,一个瘦高的身影走了进来。
裂兽了无生趣抬起头来,看见了大君那张稚嫩而带着微笑的脸。
当他看见大君手上陶碗里那几条蠕蠕而动恶心至极的海鼻涕时,一张脸顿时变得惨白无比。
大君这是……
嫌弃他什么都不能做却还要浪费食物了吗?
……
……
林夕规定过,练二十段锦的可以晚上不睡觉,而修炼淬体术的,则必须要好好睡觉。
这些史前人类教导起来有点麻烦。
林夕只能一点点引导他们。
好在这些人理解能力差,沟通也有些费劲,但是却个个都认真极了。
人们在这个时候,为之奋斗的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要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想办法活下去。
所以每个人都在心无旁骛的学习。
一墙之隔的霆部到了晚上是热闹的,每个女性的泥屋里都是两个人在各种啪;隔壁貘部的晚上也是热闹的,每个人都在自己房间里翻翻滚滚各种练。
第二天早起,林夕照样带着族人去了死亡滩途。
貘部所有人都走了以后,一个人影鬼鬼祟祟先是去了林夕的泥屋,什么发现都没有。
接着又去了钻山的屋子,依旧没有见到任何东西。
裂兽的门被推开,石蜥走了进来。
他看见裂兽正在用手不断捶着那双已经无法动弹的腿,心中嗤笑一声,在哪里都是被嫌弃的废物。
“裂兽,你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吗?”
裂兽按照林夕的吩咐据实回答:“死亡滩途。”
“听说他们昨天就是去了死亡滩途?还打了一条大鱼回来?”石蜥又问。
裂兽阴沉着脸点点头。
石蜥再问:“难道魔没有出现?”
裂兽摇摇头:“没有任何人伤亡。”
石蜥问那些战利品放置在何处以及火貘他们在哪里搞到了火种,裂兽表示不知。
“想来你如今不能出去打猎,他们定然也不会对你如何善待,肚子饿了吧,这条肉拿去吃。以后多留意点他们的动向,我阿爹说了,将来还会把你再接回来的。”
施恩似的丢了条烤肉在床上,石蜥头也不回走出去了。
因此也就没有看见身后裂兽脸上满满的讥讽。
一条肉!
这就是他们父子对他的态度。
可是大君呢?
他为了治好自己竟带着人去死亡滩途专门寻找海鼻涕。
虽然大君并未跟他说,可是裂兽知道,想填饱肚子,山里面多得是各种猎物,以大君的本事,就跟去自己家里拿没什么分别。
而海鼻涕,只有死亡滩途才有!
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这是大君折磨自己的手段。
可是随着海鼻涕不断啃食自己腐烂发臭的伤口,不断吸食自己的鲜血,那种浑身麻木的感觉竟真的渐渐消退。
大君说,他今天会很疼,那是因为海鼻涕在吸血的时候会吐出一种毒液,能把昆虫留在体内的毒素给化解掉。
他原本是不信的。
可是今天他真的开始逐渐感觉到了钻心的疼痛。
痛的死去活来,裂兽竟然高兴得想要欢呼,大君没有骗他!
没有!
他真的还有救,他真的……
可以站起来!
可以像族群其他人那样跟着大君一同修炼变得厉害的功法。
海鼻涕这种东西离开水用不了一天就会死。
大君说他的伤势还需要再去捉一次就可以彻底治好了。
巫都治不好的病,大君居然能治得好。
病到已经完全不能动,他哀求过巫和智者,无数次默默向火神祝祷、哀告,可是万万没想到,最后救了他的人,是他差点没有背叛的大君。
是大君给了他第二条命,裂兽知道,从此以后,没有火神,没有部族,大君火貘将是他唯一的信仰。
这一天霆部打了一头角马以及三只愚鸠,收获不可谓不丰厚。
可是当左霆看见几乎前后脚回到部落的貘部人几乎个个身背肩扛,满载而归时,一股酸溜溜的感觉再也压抑不住。
“真像一群捡破烂的。你们是遇见什么就往家里搬什么吧?不是所有带叶的植物都像藜菜那样可以种植可以吃的。”左霆看见前面几个女人背着的筐子里好多不认识的植物说道。
然后他就闭了嘴。
他竟然看见了一只足有二百多斤的皮皮虾!
后面是托着一只血淋淋的胳膊的火貘。
第1119章 火神传说26
“去你阿姆的,看过这样的破烂吗?你去捡一个给我看看?”说话的是脸色很不好看的钻山。
大君是为了救他才挨了这么一下的。
钻山看着大君胳膊上触目惊心的鲜血,恨不得割自己胳膊两刀,因此对于跑来找骂的左霆,自然没什么好脸色。
火神使者咋了?又不是他们的使者,再说,大君说了,那些都是假玩意儿,他们打火用的才是火神赐予的真家伙。
这只伤了林夕的东西叫做奇虾。
史前海中巨无霸级别的存在,其凶悍程度比恐鱼有过之而无不及。
杀死它可是在太费劲了。
奇虾浑身都覆盖着异常坚硬的甲壳,简直就是刀枪不入。
面对这个足有两头完齿猪那么长的大家伙,他们所有武器全部作废,只有大君的匕首勉强可以割开一条小口子,可是大君还舍不得。
他们本拟像对付恐鱼那般也收拾了奇虾。
结果奇虾的确是也被大君戳瞎双眼弄到岸上了,可谁知道它肚子上那些附足竟然可以支撑着它爬行翻滚,虽然速度慢了些,可因为体格庞大和一身的蛮力,还是可以威胁到他们这些人的安全的。
众人还是第一次面对这种怪物,恐鱼虽大,好歹他们曾经在河里见过稍小一些的,而这种东西见都没有见过,更别说猎杀了。
林夕其实也有点麻爪。
一阵手忙脚乱之后,林夕终于想出了对付它的方法,叫众人用恐鱼骨头做成的标枪斜斜的往那家伙身上那些硬壳的连接处扎。
每次这家伙弓起身体,那些覆盖的硬壳互相连接处就会露出嫩肉来。
林夕连连得手之后众人也开始不断投掷成功,奇虾被扎得像条布满毒刺的蓑(俗称狮子鱼),那些鱼刺标枪深深插进奇虾的甲壳缝隙中,奇虾虽然还有力气,却已经没办法再蹦。
钻山提着手中的巨石斧子准备砸扁这家伙的脑袋给它来个了断,结果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个东西竟然感觉到了他的靠近,在浑身不能动的情况下奇虾居然来了个壁虎断尾,将铁钩一般的巨螯直接弹飞一个对着他砍了过来。
大君就是为了救他才被那钩子给伤到了。
正是钻山心里无比愧疚的时候,左霆跑来撞枪口,钻山没揍他就不错了。
霆部的人对钻山怒目而视:“敢如此不敬火神使徒,钻山,你会受到火神的惩罚!”
若不是大君有令,暂时不得泄露燧石的事情,他早就直接要那个装神弄鬼的左霆看看他们是如何打火的了。
得知貘部全体人马接连两天去令人谈之色变的死亡滩途都平安归来,霆部那些人也坐不住了。
两天过去了,那鱼汤的鲜美隔着墙飘过来,香味从鼻子一直蔓延到心里,就没散过。
其实左霆也不相信什么魔,不过是这群蛮荒人类以讹传讹,将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给妖魔化了而已。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左霆就带上狩猎队伍大张旗鼓去了死亡滩途。
海滩又不是你家的,凭什么好吃的都叫你们弄走了?
想到昨天晚上隔壁那场皮皮虾海鲜大餐,吃了几个月烤肉和铁饼一样的野粟饼子,左霆也是馋的不要不要的。
皮皮虾,跟我走,见你就有好胃口!
左霆不会想到,打脸来得如此迅速而猛烈。
霆部用三条人命证明了,死亡滩途依旧是死亡滩途,而魔也依旧是魔。
原本去海边的貘部去了山里狩猎区,而山里狩猎区的霆部则去了死亡滩途。
两队人马再次冤家路窄在部落门口相遇,一队满载而归、喜气洋洋,一队丢盔弃甲、颗粒无收。
“你阴我!”左霆看林夕的目光都似乎要燃烧起来。
“使徒这话是从何说起?我叫你去的死亡滩途?”林夕一手托着受伤的胳膊一边懒洋洋说道。
眼看着貘部每次来海边都是车载斗量,不虚此行,无形中给了很多人一种错觉死亡滩途的好东西满地都是。
因此他们刚到死亡滩途,两个脾气比较急的成员遥遥冲在最前面。
他们在速度上领先了别人一段儿,这直接导致他们的人生又领先了别人一辈儿。
果然与传说中一样,这两个人身上的血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失,不断哀嚎的两个人还没跑出一百米,就已经气绝身亡。
这才叫赶着去投胎呢。
两个人如此着急表现,是因为他们正在争夺狩猎队长的名额,其中就包括了骁勇善战的果鼬。
原本左霆是想看貘部几个狩猎队员养活一堆废物,活不下去之后四分五裂,再顺理成章踢走那些老弱病残,接收那几个被火貘拉走的狩猎队成员。
钻山和那几个人可都是不可多得的猛士。
结果人家那边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他们倒是损兵折将,一下被那看不见的魔干掉了三个主力。
左霆是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貘部的人接连两天都能安然无恙的回来,而他们一去就死了三个人呢?
这件事情导致左霆在部族的威望无形中再次下跌。
为了稳定军心,巫和智者对部族人说,这一切都是貘部人的阴谋诡计。
他们根本就没去死亡滩途。
这个时候的人类大多都还比较单纯,于是大多数的仇恨成功被转移到貘部,而少数心智进化的人则陷入了沉思。
第二天,左霆带领着十多个狩猎队成员再次出发,林夕看见队伍里面一抹娇俏的身影,那是青杏。
因为林夕受伤了,貘部狩猎队由钻山带队继续去狩猎区打猎。
寒冷的雪季就要来临,大家都要抓紧时间储存食物和防寒的东西。
林夕这次受伤苦荞依旧很心疼,可是与上次被左霆伤了腿相比,心情却是截然不同的。
母子两个正在泥屋里享用今天的朝食,林夕突然翻了个白眼。
他挤眉弄眼示意苦荞装哭,又比了比自己的胳膊。
见苦荞会意,林夕立刻长叹一声,说道:“阿姆,这都是命啊,好不容易腿伤养好了,如今这胳膊却又废了。我看这大君之位,过不了两日便要易主啦!”
“哎!”苦荞虽然不明白林夕究竟要做什么,可是毕竟这样朝夕相对多日,两个人也是有了一定默契,因此也叹息着说道:“不做就不做吧,只要别把咱们撵走就可。”
门外,木槿已经抬起手来开门了,听见这对母子的对话,立即转身离去。
第1120章 火神传说27
自从以分家为代价把青杏从火貘手里救回,这个妖娆的女人就被左霆直接带回了家里。
往日静谧的小院里多了一个女人软语娇笑的声音,让木槿烦躁得想杀人。
可是更烦躁的还是晚上。
左霆竟然跟青杏就当着她的面……
有时候左霆兴致上来了,还要拉上她。
木槿是不屑的,可是又不想左霆一直这样被青杏占了,凭什么她的大君,如今要让给一个外来部落的女人?
漫漫长夜,既无电竞又无wifi,也没有酒吧可泡,夜生活除了啪还是啪。
左霆在许多个晚上逐渐解锁了各种不同的花样,左拥右抱的都是这个世界的顶级美女,肆意而为,任由采撷,虽不若后世美人的精致典雅,却也别有一番冶荡滋味。
青杏在炎虎部本就经过了许多男人,自然食髓知味,与左霆这个从前只在无数小电影观摩别人战斗的穷丝各种实践着。
乐在其中。
而一直觉得自己是君妇,本就高人一等的木槿却越来越觉得被两个臭不要脸的隔绝在外,心中一片凄惶。
有时那边两人淫1声浪1语之际,她一股郁气难消之时,木槿会问自己,当初选择委身于左霆,放弃了火貘,真的是正确的吗?
火貘虽木讷无趣又不会像左霆那样会哄她开心,可却像他阿爸一般从来不去看部落里别的女人一眼,听说连青杏他也是理都不理。
昨天晚上左霆搂着青杏两个一起规划着将来去了炎虎部怎样怎样,他们说了很多,可是计划里面却唯独没有她。
木槿被无视了。
所以今天早上左霆悄悄带着青杏离开了部落,木槿知道他们定然是去找炎虎部谈两族合并之事。
她自己的心里很矛盾。
对火貘和盘托出左霆的计划就意味着她要跟左霆彻底决裂,她不愿,她从心底仰慕、喜欢这个不算高大却跟所有部落里的男人都不一样的火神使徒。
可是若是跟着青杏去了炎虎部,将来她这个君妇的位置真的会如左霆所说永远不会变更吗?
木槿就是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情犹犹豫豫来到火貘那间简陋的泥屋,结果却在门外听见那对母子这样的对白。
完了。
她只有紧紧巴着左霆这一条路可走。
她不禁暗自庆幸,亏得自己听见里面有人说话,就站在那里听了一耳朵,否则冒冒失失闯进去把那件事告诉火貘,到时候自己可就没办法收场了。
看来以后她只能像那个不要脸的青杏一样完全依附着左霆了。
火貘在木槿心里就是个永远存在且随时可用的备胎,也不知道是谁给了她这种错觉。
林夕听着渐渐远去的脚步声,嘴角勾起嘲讽的弧度。
有时候,悔不当初才是最痛苦的折磨。
火貘的心愿里并没有包含给他复仇,所以林夕只要帮助他保护好那些他需要保护的比如他的阿姆、朋友以及火部的传承就可以了。
林夕从来不自认为是救世主,但是这个世界不知道为什么人类的雏形竟然是彻底把女性物化,甚至都没有出现很长一段时间的母系氏族社会。
可能跟这个位面是先出现的渔猎,而后发展采集、种植有关,男性在体力上占据先天优势,因而成为社会群体的主导。
而恶劣的生存条件和短促的生命决定女性只能成为生育的工具,生育和为男1性1服1务之余,才是女性体现自我价值的时候。
而这种价值,基本上可以被忽略。
由此可见无论在什么时候,能力永远跟地位挂钩。
尤其是在这种原始社会,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就要比别人有更多的付出,就算是左霆亦非完全占尖取巧,毕竟经过几千年问明的积累,他总能翻检着一些可以信手拈来的东西证明自己的价值。
等左霆他们离开之后,林夕再次带领大家去了两次死亡滩途。
巫和智者得知他们去的方向之后,几乎都在咬牙切齿的祈祷他们全都死在海边。
事与愿违。
他们再次欢蹦乱跳的回来,而且这次居然都没有人受伤。
两条恐鱼加几只像是蜘蛛一样很奇怪的东西。
苦荞和桑草带着大家照例取出恐鱼的胃囊,剔好鱼刺,他们储备的鱼骨标枪又增加了不少。
至于那几只磨盘大小的新鲜物种,林夕也不知道这个算什么了。
那东西有着类似螃蟹的甲壳和章鱼一样柔软的肚腹,蜘蛛一般细长的八条爪子和两根长长的腕足。
林夕将它命名为海怪。
至于海怪可不可以食用,雪雪童鞋自告奋勇。
林夕这才知道,小家伙居然是自带解毒功能。
看来那天雪雪吃了绿豆子毛都掉光了,可能就是被毒的。
据雪雪说,她吃了毒物与正常人一般无二,该被放倒照样放倒,但是睡个觉又会生龙活虎了。
于是那边处理两条恐鱼,而林夕则烤了一条海怪的肉给雪雪吃。
然后……
雄壮有力的《鸡叫进行曲》开始在整个部落唱响!
“咯咯咯呀咯咯哒,咯哒咯咯哒!”
这家伙一路高歌猛进,撒丫子在整个部族驻地狂飙。
足足奔跑了两圈,才回来用紫葡萄一般的大眼睛亮晶晶盯着林夕:“组银,太好次了,银家还要!”
我去!
原来是美的,亏得林夕还以为这东西有剧毒,雪雪是疼得满地跑。
既然如此美味……
那便开吃吧!
在没有铁器以及任何生产工具的现在,只能因陋就简,想办法利用得到的一切改变自己的生活质量。
林夕不畏惧吃苦,可不等于她乐意吃苦。
在海怪那形似章鱼的肚子里,林夕果然找到了类似骨质内壳一样的透明东西,她打算将这玩意晾晒一下,看看能不能用来做窗户纸。
坚硬的外壳可以用作盾牌。
恐鱼那韧度极好的皮可以用来做防水靴子以及水靠或者皮筏子之类的东西。
总之,物尽其用吧。
雪雪胃口实在太好,而美食对这货的刺激也是无与伦比的,这个晚上,《鸡叫进行曲》不知道唱了多少次。
搞得囝仔房里的孩子们都会唱了。
时间很紧迫,林夕一边督促着大家抓紧修习二十段锦和月之淬体术,一边还要带领众人出去狩猎。
左霆离开部落的第三个晚上,林夕的房门再次被人撞开!
第1121章 火神传说28
林夕哀叹一声。
在这样的史前社会,别指望着那些人会敲敲门给她先打个招呼。
基本上自己人撞门,敌人踹门,敌对部落可能就烧门、砸门了,总之,木有敲门这个说法。
门外直挺挺跪着一个人,是裂兽。
墨蓝色的夜空里,月光如纱,星光如织。
裂兽撞开门就直接跪在林夕的泥屋前。
超强的五感让林夕甚至可以在清幽月光下,看见他脸上流淌着的泪水。
对于一个习惯整日与野兽搏杀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软趴趴瘫在病榻更让人发疯的事情,自然也没有什么比能让他重新拥有从前的力量更巨大的惊喜。
他站起来了!
他像一块磨没了毛不再保暖的兽皮,被原本的主子毫不犹豫丢弃之后,是火貘给了他第二条性命。
“既然站起来了,那就不要再跪下。”林夕声音淡淡的,却透着股上位者的威严,实在不像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少年。
裂兽沉默,却很听话的站了起来。
他告诉自己,以后这个人无论说什么,就算要他立刻就去死,他只要照着做就是了。
这一个晚上,霆部那些捉对翻滚的人们不会知道,貘部这边单人翻滚的大军中又增加了一员猛将。
其实这个时候的人,寿命普遍很短,能活到四十多岁已经算是高寿。
因此三十岁以上的女人就会被放弃,而四十岁的男人也可以不必去狩猎,只管呆在部落里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以及……
安心等死。
分给林夕这边的人,基本上老的老,小的小,有数量没质量。
不过那是在史前人类的眼里。
事实上,人的潜力是无穷的。
林夕之前带着人挖回来的各种草药都派上用场。
这个时候的草药,跟她那个世界的相比简直可以称之为神药。
而且林夕的确是发现了《山海经》中提到的一些植物。
反正有试毒小公举雪雪在,林夕尽可放心大胆用药。
一段时间的调整之后,整个貘部所有人的精神面貌都与从前截然不同。
居住在一个部落里的两股势力每天照例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雪季就要来临,虽然如今正午阳光依旧炽热,可是早晚已经有些微寒,双方狩猎时间都在调节,与从前相比,变得晚出早归。
部族驻地附近基本上没有什么大型猎物活动,只偶尔能打到一些斑纹鼠、山兔、野雉之类的小动物,时间也没有从前宽裕,人又被左霆带走一部分,所以霆部最近的收获变得越来越少。
而貘部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每次都是满载而归。
看得巫跟智者都有点红眼。
屋漏偏逢夜雨,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部落里开始有人生病。
一个两个的时候,他们并没在意,巫弄了些草药嚼碎帮他们敷在皮肤变得红肿、发亮而且瘙痒难耐的地方。
结果一点好转都无,反而病发的人越来越多。
打猎的蹭树桩,采集的挠痒痒,全族几乎都在挠,只除了巫跟智者之外。
他们的心中变得无比沉重,尤其是巫。
他的阿爸,上一代的巫告诉他,最可怕的是部落里出现“瘟”这种东西。
一旦有人接二连三得了同一种病,而他又束手无策时,务必要将那些患病之人撵出部落,以免传染给其他人。
曾经丘有个三百多人的部族,就是因为得了“瘟”没有及时处理,阖族俱灭,无一活口。
这一日,狩猎队只打到两只斑纹鼠,勉强够大家一天的吃食就匆忙赶回了。
因为几个病情严重的人皮肤多处已经开始溃烂,流脓,却又痒得钻心还不能用手去挠,简直堪比酷刑。
挠挠痒痒,痒痒挠挠,越挠越痒,越痒越挠。
因为太痒,连晚上的啪啪啪很多人都中断了。
貘部的人回来了,他们收获跟往日一样,依旧是令人眼红。
不对!
巫突然意识到,为什么,貘部的人没有任何病发迹象?
按照道理说,既然大家同在一个部落,为什么他们那边却该吃吃该喝喝,采集的采集,狩猎的狩猎,什么都没耽误?
林夕面无表情看着那些一个个不断挠痒痒的人,矮鹿角啊,你也该归队了。
老子看上的人,一个都不能少。
苦荞带领几个老弱残兵和囝仔们正在给回来的人们准备吃食,而林夕他们则动手处理那些新打来的猎物。
为了多存些皮毛给大家保暖,他们也一直没有再去死亡滩途。
将兽肉很熟练的分割,腌制,准备明天放在石台上进行晾晒,众人各司其职,忙而不乱。
然后智者和巫带领霆部的人杀气腾腾将林夕他们围了起来。
智者质问林夕,他们那些人生病,是不是这边动的手脚,否则为什么霆部人人或多或少都得了这种虽不致命却正在逐渐恶化的瘟,而一墙之隔的他们却什么事都没有?
林夕斜斜挑着眉,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而霆部所有人都对着林夕怒目相向,似乎来之前巫和智者已经给貘部定了罪。
貘部这边自然也不甘示弱的回瞪。
比眼睛大?
同室操戈林夕是绝对不允许的,这里面说不定还有她的兵。
这样的原始部落里,人永远都是最值钱的,只要心性不坏,林夕能保多少就保多少。
林夕也不跟他们废话:“你们的病是人为的,不过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治呢,我是可以治好的,不过我们现在已经分了家,我是不会无偿帮助你们的。”
“你想怎样?”智者问道。
听火貘说可以治得好,巫的心先是松了一下,却又莫名觉得老脸有点挂不住:“你说治得好便治得好?”
智者看了他一眼,有些责怪的意味。
他转过头去问林夕:“貘部大君说说看,要如何才肯医治,治不好又如何?”
“我的条件就是矮鹿角从此归我貘部,至于治不好,那只能算你们运气不好,治与不治,都在你们。”
这算什么话?没有任何保证,还要白要了个人过去。
巫冷笑一声说道:“恐怕你也治不好吧?”
林夕“哈哈”尬笑两声:“别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无能。”
智者却再度打断巫几乎要控制不住的咒骂:“行,矮鹿角归你们貘部,若你不真心治疗,火神会降罪让你貘部的瘟比我霆部还要严重!”
第1122章 火神传说29
左霆志得意满回到部落里。
谈成了。
巫和智者两个地头蛇果然是比他了解这个世界。
他只单单提出会将窑厂的技术带过来,炎虎部那个看着就凶戾嗜血的大块头族长一听他提到这个,脸上的凶狠立刻消失,不但答应将青杏赐予他,还答应以后不再攻打夷水火部。
不过那可不是他想要的,攻打不攻打火部,跟他有什么相干?
他再次谈及自己火神使徒的身份,还拿出打火机来演示一番,加上如今已经成功种植藜菜和未来的养殖业,最后他的目的还是顺利达成。
他跟炎云貂将是未来的炎火部两个族长,而火部他带过去的巫和智者,将成为合并后部落唯一的巫和智者。
炎云貂看起来很是凶恶,作为一枚只会yy的丝,左霆在初初看见这个身高足有一米九五的大块头时不禁瑟缩了一下。
但是越是这样的人成为自己的靠山,他的心才越加安稳。
做皇帝有什么用?
虽号令天下,却劳心劳神。
他真正羡慕的,是那些拥有底牌的逍遥王爷。
尤其这个地方的破规矩,一切战斗竟然都是必须族长亲自带队,且冲杀在前。
害得他每次跟着狩猎队出去心里都是毛毛的。
这种史前时期,谁知道那莽莽山林中会不会窜出一只饕餮或者霸王龙之类的?
只要把那些后世的技术捏在手里,炎云貂就算是只凶兽,也只能乖乖养活着他。
并非是左霆过于托大,而是两个人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反而是一种互补的组合。
炎云貂要权,他需要背靠大树好享乐,炎云貂有野心和武力,他有各种这个世界人所不具备的层出不穷的点子,所以他们会各有付出也各取所需。
用我有的,换我要的。
只要掌握了老虎的喜好,与虎谋皮就变成了狐假虎威。
完美!
天气转凉,左霆的大花裤衩子已经无法再穿,如今身上穿的是炎虎部制作的皮衣。
而炎虎部不愧是掌握了食盐和皮草两大生活技能的部族,他们竟可以用渔猎的副产品加工出奇形怪状的衣服来。
起码不用跟大圣一般穿个虎皮裙就跑出来了。
唔,左霆用手指摩挲着下巴,或者等站稳了脚跟,他可以考虑一下改进、优化制衣的事情了。
不过想要精准制作出合意的衣服来,工具是必不可缺的,所以他还是按照原定计划,先想办法把金属冶炼出来吧。
改善生活,提高质量,争取早日过上使奴唤婢、妻妾成群的美好生活。
可不知道为什么,一回到部落,左霆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
巫和智者两个贪慕虚名的死老头应该会比他还渴盼着事情能谈成功,知道他归来,怎么没有出来迎接呢?
不但他们没来,整个部落都静悄悄的,透着一丝令人不安的诡异气氛。
难道是他不在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
干咳了一声,左霆告诉自己,炎云貂带着一百多炎虎部的精壮猛士就守在不远处的密林里,大兵压境,就算整个火部都反对,有他这个族长发话,合族之事已成必然。
只要这边有人敢阻他进行两族合并之事,杀无赦。
除死无大事,在性命交关的时候,谁还会有什么信仰、尊严,活下去才是唯一。
若真是那样的话,部落分裂反倒是好事。
两方人马必定不会团结。
到时候逐个击破,火貘手里狩猎队的几个必须带走,其他人则尽数斩杀。
其实他本想留着那些人烂命的,反正没了狩猎队他们也只能等死。
可炎云貂却不想那些人转而投奔别处将制陶之术流传出去。
史前人类也并不蠢啊,还知道行业垄断呢。
理清思路,左霆索性在十个狩猎队成员的簇拥下径直去了智者的屋子。
得知众人没有出来迎接自己的根由,左霆的脸是一红一白的。
原来他们这是在向他表达心中的不满呢。
他走后不久,族里人就开始生了瘟,全族除了巫和智者之外几乎无一幸免。轻者浑身刺痒,重者皮肤红肿、溃烂,而祸根正是他养殖的那些藜菜。
“火貘这是污蔑!我带领的这些人也食过那东西,为何无事?”
左霆愈发觉得智者一点都不智,这样拙劣的手段亏他也轻易相信。
巫也是个徒有其表的老神棍,一点小皮肤病都治不好,竟然还将锅甩给他。
一个跟在他身边的族人小声嘀咕道:“大君,我也痒过,痒了两天后来就好了。”
他这一开口,其他人也都表示或多或少曾经有过这种经历,不过只是刺痒,也没当回事,后来他们陪着大君一同去炎虎部,也就不药而愈了。
“因为大君以及随同去炎虎部的人食得少,症状自然轻,而留下的族人可是顿顿都没离了那毒菜,自然要严重许多。”
而且最强有力的证据就是,他们只是停止食用那藜菜,过了几天果真渐渐好转起来。
矮鹿角被火貘给要走倒是无所谓,关键是经此一事,火神使徒的声望再度下跌了不少。
有些族人背后悄悄议论着,火神的使徒,怎么还会给咱们食毒菜?
那些深受其害的人对左霆怨怼之心自然更盛。
左霆不太参与狩猎已经让很多人心生疑惑,大君,不都是部族最勇敢的那一个?
左霆倒是不太在意这个了。
怎样管理这些彪悍的原始部落汉子们,那是炎云貂的事情,以后他只要抓好生产就可以了。
事已至此,多说也是无益,左霆集合起霆部全部族人,当众大声宣布了火部即将跟炎虎部联合的事情。
意料当中的有几个人反对,理由是炎虎部乃是火部的世仇。
巫和智者做好做歹,威逼利诱之下,仍有两个五十来岁的老家伙死也不肯离开。
左霆倒也由得他,不走的,等着被炎云貂灭口吧,还以为能守着你这个破部族天长地久?
就算有人不肯离开,得知炎虎部已经驻扎在百米开外,也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去收拾东西,准备搬迁。
“食物可以拿走,人去留自愿,不过我阿爹与先祖们共同置下的这一份家业,你们一根毛都不许拿走!”
一个声音淡淡响起。
第1123章 火神传说30
自从火部分裂成霆部和貘部之后,这是林夕第一次走进划归到霆部的这个大广场。
一座两米多高的粗糙石像静静伫立,据说这位就是火神。
见火貘居然在这个时候不知死活撞了上来,左霆盯着那张尚显稚气、仍带着一些婴儿肥的脸,果真是不作就不会死啊!
他正想着怎么收拾这个屡次破坏他火神使徒形象的小杂种呢,他竟然自己带着人来撞枪口了。
也好,顺便直接把那些自己想要的人带走吧。
“不好意思,本大君并不知晓谁是你爹,哪个又是你先祖留下的,我只知道我乃是火神的使徒,夷水火部的巫和智者以及全体族员推举出来的大君!而这部落里所有人和所有物,均都是我们火部所有。”
左霆第一次露出如此嚣张的嘴脸来。
想必是那些潜藏在部落之外的炎虎部给了他勇气吧。
林夕嘴角向下耷拉着,脸上的表情即像苦笑,又似嘲讽。
“你可以不知道我阿爹是谁,不过整个部族人都知道就够了。你们知道吗?这个人要带领你们去投奔我们仇深似海的炎虎部,他们已经不知道杀过我们多少亲人,难道那些刻骨的仇恨,真的可以仅仅用一句‘联合之后我们就是所有部族中最强横的’就可全都抹平了吗?”
想不到小崽子倒是挺有心机,还知道利用从前的事情给他拉仇恨制造阻力。
左霆也懒得跟他嗦,他们必须在天黑之前离开部落,想办法在晚上天彻底黑掉之前抵达敬天石那里的安全地带。
在这交通基本靠走的荒古,可以平安走路其实都是一种幸福,因为到处都是危机四伏的远古莽林,高达二、三十米的乔木和史前蕨木随处可见。
各种随便就可将人类当点心给吃掉的凶兽潜藏于密林之中,老实说,其实左霆一行十余人去送青杏回归炎虎部的三天路程,大家都是有点提心吊胆的。
与归来时的浩浩荡荡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他对身边的一个族员说道:“燃了讯火吧。”
很快,一股浓烟冲天而起。
钻山不明白大君,明明他们这些人同时动手,左霆这个假使徒以及霆部所有人都会被他们控制,可大君不但一声不吭,还任由着左霆发出求救信号。
“炎云貂和他一百多部下马上就到,不想死的,现在站到我身边来,本君带你们一同去创造这个世界上最大最强悍最发达的部族,负隅顽抗的就选择跟火貘那个愚蠢的星尾兽一起灭亡吧!”
周围不管是貘部还是霆部的成员,几乎瞬间都苍白了脸色,有人窃窃私语:“天呐,这可如何是好?”
“真想不到,火神的使徒竟是这样的人。原来他们并非只是送青杏归家啊。”有人后知后觉。
左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黑压压一片果然出现在部落门口处。
那些人皆是通身都包裹着兽皮衣,手持各种武器,浑不在意的说说笑笑,可是隔着如此遥远的距离,火部几乎所有成员的心都是一缩。
这种穿着打扮他们太熟悉了,经年累月的战斗,不知道多少同族性命就结果在那些炎虎部族人的手中。
有人恨,有人怨,更多的却是无可奈何。
大部分人都默默走到左霆身边,不甘愿亦无法。
别说他们部族最近接二连三损失掉狩猎队的成员,就算之前两部并非分裂,炎虎部光是狩猎队来的人,都比他们部落全体人数多,怎么打?
尤其他们如今的大君还是个软蛋。
这一刻很多人都开始怀念老族长火岩蛟了。
单凭个人战力,岩蛟不输炎云貂。
而且岩蛟绝对有办法化解这场灾难。
想到了有勇有谋的火岩蛟,再看看被貘部人簇拥着的那个小毛孩子,众人都是一阵叹息。
此子不凡,假以时日成就不在老族长之下,只是可惜,年岁太小,难当大任,族长去得太突然,而他们面对的敌人……
众人看了看外面那些带着杀气的炎虎部族成员,敌人又太强大了。
火部,完了!
面对大军压境的炎虎部,又有几个人默默走到左霆身边。
左霆得意洋洋:“貘部狩猎队若有人弃暗投明,也可以过来,毕竟大家都是夷水火部的人。”
然后他又睨了林夕一眼:“是不是很不爽?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对不起,我不吃屎。”林夕冷嘲。
这么沉不住气,果然是个难成大事之人,以此人心性来看,就算剧情里左霆很成功,最好的结局也就是一人之下的万年老二,成不了一方霸主。
“是狼到哪都吃肉,是犊子到哪都挨揍,放着一族大君不做,跑去给别人当孙子,你也真是个人才,对得起你的火神爷爷。”
众人只以为林夕在无奈发泄着他的不满。
虽然面有同情之色,可事已至此,多说无益。
林夕环视了一下自己这边的人,微笑着说道:“大家可听见霆部大君的话?想去投敌的,只管去,我不拦着。想留下陪我的,此后便是我夷水火部之人!”
“留下?留下陪你一起死吗?”巨牙心中恨透了林夕,恨不得炎云貂现在就赶紧杀过来,当着他的面将这个毁了他下半身幸福的崽子直接弄死。
之前反对合族的两个人走出人群,径直去了林夕那边,其中一人问道:“我们已经老了,只想做个夷水火部的鬼,不知大君可还收留?”
林夕面露微笑:“收!谁想留下我都收。左霆说得不错,霆部的人哪个想弃暗投明的,尽可以过来,毕竟大家都是夷水火部的人。”
这些人里毕竟有些烧陶经验老道之人,而且这些人活着就算带去炎虎部,那也是自己的班底啊,因此之前左霆便跟炎云貂有过口头协议,为了避免部落自相残杀,损失掉狩猎队员以及烧陶的技工,能和平解决尽量炎虎部这边不要插手,除非左霆开口求救。
炎云貂一口答应,他盯着火部的窑厂多少年了,如今总算可归入自己囊中,自然也愿意和平接收。
平心而论,大部分人都是不愿意背井离乡去投奔原本的仇敌,可如今人家已经悄无声息将他们部落围困,而己方大君、智者和巫又是此事的推行者,他们不愿意又能如何?
况且,看眼前局势,留下来的都会给火貘陪葬。
左霆见貘部居然无一人愿意过来自己这边,暗骂一声“蠢货”之后,索性点名叫道:“钻山,凤凰只落梧桐之木,良禽也知择木而栖,跟着火貘留下是什么下场,想必你也清楚吧?”
“呸!”钻山一口浓痰差点吐他脸上。
冥顽不灵!
既然不识抬举,那就留下送死好了。
只不过他有一点没料到的是,好几个女人跟孩子,竟都选择了火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