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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壶龙井茶     炮灰女的另类修仙txt下载     炮灰女的另类修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124章 火神传说31

    跟左霆的嚣张高调相比,火貘似乎是弱势的一方。

    跟着左霆的几乎都是部族里面的青壮年,囝仔们左霆也只挑选了几个即将成年的男性,至于那些累赘还是交给炎云貂处理吧。

    他对于废物没兴趣。

    再一次分家完毕之后,左霆理所当然命人接着搬那些精贵的药草、陶器、毛皮以及存粮,却不料再次被火貘阻拦。

    “告诉你了,食物可以拿走,人去留自愿,属于我夷水火部的这一份家业,你们一根毛都不许拿走,你当老子是在放屁吗?”

    归属已明,屁股决定思维,选择跟随左霆的那些人自然鼓噪起来,毕竟就算按照人头分,也是他们这边占了大头不是?

    凭什么不许他们拿走自己的东西?

    “本大君竟不知,你这胎毛未褪净的小崽子见了我炎虎部百多精锐,居然还敢口出狂言?”

    久侯不至,炎云貂索性直接带着人大剌剌走了进来。

    “我也不知,炎虎部大君这样闯进我夷水火部,所为何来?”林夕昂然不惧,颇有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架势。

    这次分家林夕这边又多了二十多个人,虽说归了貘部这边就意味着已经将生死都押在这个少年身上,可他们毕竟不是那些曾经跟过林夕一同战斗的人,心下难免惴惴,替自家大君捏着把汗。

    可转念一想,左右不过是个死,生是夷水火部人,死也与部族共存亡,不曾违背在火神像前立下的誓言,不曾给自己部族抹黑,不曾给自己丢人,死也无憾!

    跟随林夕多日的老人见新加入的成员们一脸悲怆、视死如归的样子,不由都觉得好笑。

    百多人吗?

    他们恐怕不知自家大君是如何收拾掉恐鱼和奇虾那种大家伙的,他们更不知……

    自家大君火貘,那是火神转世!

    这是所有族人经过探讨后一致认同的事情,虽然大君不肯承认。

    “呦呵,小崽子,胆子的确不小,就算你阿爹火岩蛟,也不敢对我这样说话,你可知?”

    炎云貂身高起码超过一米九五,露在外面的一身肌肉虬结坟起,很有点阿诺德施瓦辛格的感觉。

    可惜,外形上的优势却丝毫不能影响到豆芽菜一般的少年。

    他身后百多炎虎部人将手中武器不断砸向地面,口中有节奏的呼喊:“大君!大君!大君!”

    林夕感觉这些原始人类蛮可爱,总是喜欢这样呼喊着某个人的名字来表达澎湃激荡的心情。

    炎云貂单臂高举,震耳欲聋的呼喝声立刻停止,不愧是剧情里面大杀四方、歼灭并吞许多部族的枭雄,当真有号令如山之气势。

    他森然一笑,目光炯炯盯住林夕,正要开口说话,猛然一道寒光闪过,炎云貂只觉头皮一凉,眼前一黑……

    身边人一阵惊呼!

    他们什么都没看清,只见到光芒一闪之后,自家大君就披头散发了,不仅如此,头顶有两指宽的地方头发去无踪,头皮更出众,此等发型可以打京城一个地名。

    门头沟。

    林夕冷哼,禁止在老子面前装逼。

    炎云貂也被吓了一跳,毫无征兆就是头皮一凉,他心中大骇之下赶紧摸了摸头顶,知道只是损失一些头发之后一颗心才归了位。

    “炎云貂,吾取尔命只若屠狗!”

    哎!

    变声期的公鸭嗓,实在有点影响老子逼格啊!

    林夕不无遗憾的想着。

    不过这么想的,恐怕也只有林夕自己。

    整个广场上所有人在这一刻呆若木鸡。

    这……真的是不久前被左霆用神器刺穿大腿的那个少年吗?

    “火神,火神,火神!”这一次,轮到貘部的人振臂高呼了。

    林夕很想翻翻白眼,就不能有点其他创意?

    巫见势不妙,急忙高举左霆的手腕,大声呵斥:“不要在火神面前胡言乱语,我们的大君才是火神派到人间的使者!”

    见左霆依旧如同见了鬼一般望着火貘毫无反应,巫用带着长长指甲的手指狠狠掐了左霆一把,乍然见到匕首被震撼到无以复加的左霆这才如梦方醒。

    巫又喊了一次口号,他赶紧拿出自己手中的打火机,心疼不已的再次点燃,高举,证明着他才是根红苗正的火神使者。

    玩火嘛,谁还不会?

    众人只见火貘身影一闪,手中不知道什么东西连连撞击的声音,不断有火花飞溅而出,接着突然一阵莫名奇妙的风吹过,有人惊叫了一声:“火,火!”

    原来就在火貘的脚下,突然“呼”的燃起三堆火焰来,火苗越燃越旺,像是将火貘簇拥在中间一般。

    相比较之下,手中仅仅拿着打火机的那一点小火苗却摆出某雕像造型的左霆,简直像个沙雕。

    “大君,火神,大君,火神!”

    感觉貘部的人吼得都可以看见小舌头了,个个面色潮红,目蕴泪光,激动得无以复加,他们以一种无比虔诚到想要膜拜的眼光定定看着三堆熊熊烈火,火堆中间的少年此刻身上好像笼着一层灿灿神光,令人不敢直视。

    “不可能,绝无此可能!”巫此刻有点语无伦次:“你若也是火神使者,为何又会被火神赐下的神器所伤?我们的大君才是火神的使徒!”

    变声期少年再次振臂高呼:“非吾族类,滚出吾族!”

    所有貘部之人俱都仿而效之,“非吾族类,滚出吾族、非吾族类,滚出吾族”的呼喊响遏行云,似乎要震得人肝胆俱裂。

    炎虎部人虽然彪悍,可却从来没见过这般景象,那突如其来的冷风以及蓦然出现即刻熊熊燃烧的火焰,都让这些人心底莫名有些惊惧。

    自古水火无情,这些史前人类对于风雨雷电、山崩海啸、地震大火这些皆是又敬又惧。

    很多的崇拜最初都来源于敬畏。

    林夕身边凭空出现的火焰以及自家族长莫名奇妙丢失的头发,都让这群原本十分鄙夷火部这种小部族的人心生恐惧。

    惧意起,而战念消。

    虽然他们没有读过《左传》,也不曾听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这样的话,可是作为一个带领部族与人斗与兽斗,经过不知多少大战小战的部族领导人,炎云貂太懂得士气的重要。

    别说那些族人,连他自己都已经心生怯意,虽然他不愿承认。

    他看了一眼左霆,眼中闪着意味不明的光芒,脸上却没有丝毫表情:“走吧!”

    来势汹汹的炎虎部,就这样带着左霆的那些人离开了。

    两个部族兵合一处,明明人数上占着绝对优势的他们,却不敢对只有四十多人的老弱妇孺出手。

    每个人都觉得窝囊,可是每个人又都想着抓紧离开。

    原因只有一个,那个大君火貘

    忒特么邪门!

第1125章 火神传说32

    众人眼睁睁看见,围绕着火貘的那三股火焰似乎活了一般,随着这位少年大君手势的方向摇摆盘旋,似乎随时可以扑上来将他们这些人焚烧殆尽。

    明明天气晴朗,无风无云,可却有一股股奇怪的冷风始终在部落里盘旋着。

    很多人纳罕之余不免心下惴惴:难道这家伙真的是火神?

    甚至炎虎部有俩山炮已经下跪叩拜,瑟瑟发抖。

    炎云貂看着火部精锐几乎都在左霆这一边,而且他主要目的是烧陶的技术,两个目的已经达到,再不走恐怕还会有族人像那两个沙雕一样对火貘那个小崽子膜拜。

    他看了左霆一眼,示意他若无他事,赶紧离开。

    左霆现在面子里子都丢得差不多了,也担心迟恐生变,于是回头指着林夕说道:“你给我等着,我会来拿回属于我的东西的!”

    丢下两句场面话之后,左霆拉起旁边愣怔良久的木槿,跟着炎虎部族长带领那支足有一百五十人的队伍狼狈退走。

    木槿的脚如有铅坠,心却比脚还要沉重。

    再回头看一眼被众人簇拥着的少年,木槿一颗心犹如浸在黄连水中。

    她,好像错了?

    众人目送着那些人渐行渐远,新加入的人犹自不敢相信,这一场滔天祸事竟然就此化解。

    矮鹿角第一个跳出来,面红耳赤的问林夕:“大君,明明可以将之擒获,却为何任由他带走我族人?”

    跟着林夕的那些老人可太了解他们大君以一当百的变态能力了,加上最近所有人都铆足了劲儿以赶超大君为目标,恨不得能再造出第二十五个小时来加班加点修炼,整体战斗力较之从前也有天壤之别,大君可以一当百,他们以一当五还是没问题吧?

    收拾掉世仇炎虎部这些人只在眼前,可大君却默许他们离开了。

    听到矮鹿角的话,新近加入的人们,无论男女老幼,全都瞪大了双眼。

    矮鹿角这个人,从来都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他说大君能抓住那些炎虎部的人,大君就一定可以抓住。

    原来……

    原来他们或无意或有意,竟然给自己寻了这个牛掰的靠山啊!

    这些人虽未曾亲眼得见,但是听说貘部那几天打的猎物都是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东西,而且大君连续几次带人去死亡滩途又安然而归,他们也不禁怀疑大君其实就是火神的说法了。

    既然大君这么腻害,那为啥不留下自己的族人,反而眼睁睁看着他们被炎火部的人带走?

    “雪雪,你再不把火熄了,你家组银可就要烤熟了。”

    在别人眼中逼格满满的大君火貘同志此刻却觉得自己才是今天场内头号沙雕。

    怎么看他这架势都特么像要**。

    头顶上的雪雪小翅膀微微一振,“噗噗噗”三声轻响过后,三堆火焰同时熄灭。

    雪雪翻了翻她紫葡萄一般的大眼睛:“唉呀妈呀,组银,劳累的四我,装逼地四你,我四又点火,又扇风,差点把我累蒙蹬,你还有啥不满意滴?”

    林夕也一翻白眼:“大碴子味都出来了,你是东北那嘎达滴青鸾吗?”

    雪雪在林夕头顶连刨再拱,很快把脑袋给弄成个麻雀窝,然后将小脑袋藏起来,只露出一排小扇面般的尾羽:“再,拉你一脸啊!”

    好汉不吃眼前翔,林夕果断切开二人之间的沟通。

    面对族人的目光,林夕只淡淡回答道:“之前我说过,去留自愿。留下的,是我夷水火部之人,我待如兄弟手足;离开的为炎虎部之人,此后再见,便是仇敌!非是我不肯救他们,而是他们先舍弃了夷水火部!”

    笑话,那些连最基本的信仰都可以随时背叛的人,凭啥老子要护着他们?

    众人皆默。

    那些离开的人里,有很多是留下这些人一起战斗过的兄弟,共同采集时的姐妹,可离开的时候对他们却没有表现出任何不舍来。

    大君不是没有开口挽留,可惜,他们一定觉得跟着火神的使徒、跟着第一部落的炎虎部才是更好的出路吧。

    林夕眼神忽而变得凌厉,逐一从众人面前扫过,语调平缓却带着股不容侵犯的威势:“从今日起,夷水火部更名为夷水火族,此后每一个我部落之人,皆是火族子孙。世间再无霆部,也无貘部;从今日起,火族成员皆可选择自己合适的工作去做,男性族员不喜狩猎,可留在部族做其他事,女性族员,亦可如桑草一般随我修习功法,一同加入狩猎队;从今日起,男性族员若无女性族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女性独居之所,若有女性族员自愿认可,可以如大君般组成男女组合,一起居家过活,共同养育自己的子女;从今日起,想吃饭,自己赚,失去劳动能力者,无论老幼,皆有所依,无论男女,皆有所养;从今日起……”

    随着林夕一条条诉说,人们因部族分裂、族人离开而变得沉重的心情,如同被春日里的暖风吹过,乌云散去,旭日初升,嫩蕾吐蕊,万物同萌……

    人们的眼睛越听越明亮,而林夕说道后面,很多女性族员从开始叽叽喳喳的欢呼,变成最后拥抱着大声哭泣!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每个晚上换男人啊!

    曾经她们是多么羡慕苦荞,羡慕木槿。

    而今……

    她们也可像君妇那般有自己的男人自己的娃?

    林夕微笑着点头:“只要你们够努力,每个人都是君妇!”

    话音未落,林夕顿时被女性们包围,你拉她拽,群雌粥粥,差点扯掉林夕的皮裤衩。

    不要误会,并非是想做大君的君妇,而是要跟林夕学习那些听说非常牛叉的功法。

    接着是一系列的委任。

    钻山如今是猎部将军,部族将组织两队人马进行狩猎。

    林夕这个族长暂时留在部落负责打理生活生产一系列事宜。

    矮鹿角为智者,负责律刑监管。

    苦荞接替了巫的职责,不过称谓改为医官,负责为部族人看病。

    对于苦荞以女人身份代替了神圣的巫,众人居然并无异议,这点有点出乎林夕意料之外。

    其实这与族人们对火神的崇拜以及简单纯朴的天性有直接关系。

    这个时期的人们还处在蒙昧初化阶段,多数人还都单纯得如同一张白纸,只要他们觉得你是真的为了他们好,真的在帮助他们,很容易就会得到他们全心全意的信赖。

    没了巫和智者两个老帮菜的掣肘,林夕本着任人唯忠,任人唯贤的原则,在部落里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林夕是白天抓生产,晚上抓训练,又一次成功的忙成了狗。

第1126章 火神传说33

    左霆丢弃的那些他认为是废物的老人和妇孺们,到了林夕这里都是宝贝。

    因为窑厂都是现成的,林夕将第一批砖用来搭建新的陶窑。

    左霆觉得自己“发明”了砖窑,跟原本的土窑相比,窑内水分更低,成窑率高,因而沾沾自喜不可一世。

    可是他却不懂那些经年累月烧制陶器的老技工们可以往窑口里吐一口唾沫,然后根据唾液被蒸发前跳动的高度就可判断窑内温度,这些老道的经验,岂是他这种觉得携带穿越光环就什么都敢想的废渣可比?

    没有温度计的古代,他们还能够根据火焰的颜色来判定温度。

    一般来说,火焰呈红色温度500c,火焰是暗红色 600c,若是鲜亮的樱桃红色时温度已经达到1000c,桔红色火焰为1100c,橙黄色火焰 1200c,白色 1400c,倘若火焰已经到了令人观之眩目的那种白色则表示温度已经达到1600c

    这些都是一代一代的老技工们靠着无数次失败得到的经验。

    当然那个时代还并没有数字的概念,部落的老技工们不过凭的是口口相传的经验和自己多年的摸索来掌控何时需要快速增温,何时需要控制温度,这里面的弯弯绕可多着那,绝非一个好吃懒做的现代人红口白牙说烧就能烧制出来。

    不仅仅如此,还有黏土的选择以及空气中氧气浓度,都对成窑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剧情里没有发生部族分裂的事情,那些老技工们全都被带到了炎虎部,有了这批经验夯实的技术人员,才有了左霆后来辉煌的成就。

    现在么,这些人几乎都被左霆当成废品放弃或者自愿选择跟随了林夕,而林夕又故意在炎云貂面前跟雪雪演了一把好双簧,在炎云貂的心里种下一颗怀疑的种子,他到了炎虎部可不见得如剧情中那般一路顺畅。

    等到雪季来临的时候,部落里的一切基本已经步入正轨。

    有道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感谢劳模左霆同志紧赶慢赶,给部族搭砖厂,平整土地,开垦农田,甚至连养殖场都给修建好了。

    活1雷1锋左霆同志,一心利人毫不利己,做了好事不求名,拍拍屁股就滚蛋的精神实在值得称颂,他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天凉之前,林夕叫人将那些肥肥嫩嫩的藜菜全都采摘下来,晾晒成干菜,这样就算万物凋枯的雪季,他们也照样能有菜吃。

    采集组一个小姑娘不解,问道:“大君,你不是跟巫说,他们就是食了这种毒菜才会得了瘟吗?”

    “对啊!”一边的苦荞微笑着跟小姑娘解释:“雨季太阳比较毒辣的时候我们尽量少食藜菜,至于雪季就没事了,吃了这藜菜后,只要不给太阳暴晒,是不会出问题的。或者少食,偶尔一次,也不妨事的。”

    “那大君为何要用盐水抹他们伤口?是为了让他们疼吗?”小姑娘再问。

    “大君给他们的水是用草药浸过的,且加入盐巴之后虽疼了些,可会杀掉伤口的虫子,去除红肿,能加快痊愈。”

    林夕听着苦荞耐心给小丫头讲解着自己灌输给她的那些知识,想不到杀菌消炎到了苦荞的口中就变成这样了。

    “这藜菜其实是个好宝贝,你们小囝仔食了肚里就不生虫啦,会长得壮实又好看。”苦荞特有的女中音很是温和,听起来若柔风拂水

    小丫头声音里充满了崇拜:“苦荞大巫,你懂的可真多。”

    后来这个小丫头就成了苦荞的接班人,做了部落里的大巫,当然这是后话。

    别的部落,雪季只在天气甚是晴好之时才在近处打打猎,因为动物们大多都藏匿深山,因此也是收获甚微,基本上整个雪季都窝在部落里坐吃山空或者忙着各种啪啪啪制造下一代。

    而林夕他们由于之前发现了好大一片野生亚麻,这可把林夕给高兴坏了,她率领整个部族用了两天时间将那些亚麻全部采收回去,然后又挖坑蓄水沤麻。

    反正如今部族都说他们家大君是火神临世,不管林夕说什么都是令行禁止,都无需解释这般做有何目的。

    林夕折腾了好几天,总算把亚麻全都沤上,她做的是老神在在,其实心里愁得不行。

    现在麻倒是弄回来了,问题是如何加工成衣服。

    在部族人的眼里,他们这位火神大君那是通天晓地,无所不能的,可她究竟是不是火神,自己心里可有逼数了。

    这么大张旗鼓弄了满满一大坑亚麻沤着,没有金属,何如能制成衣服?

    那几日林夕是一边带人打猎,一边冥思苦想,感觉自己愁得抬头纹都要出来了。

    去哪里能找到金属?

    她空间里倒是有十多根缝衣针,可问题是,这些针是损耗品,难道用没了,大家继续光腚?

    再者说,她记得,若是她从空间带出来的道具太过频繁使用,社区会降低她的评分,这个亏在游戏位面的时候她可是吃过的。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能冶炼金属,制出缝衣针来。

    林夕觉得这远古时期实在太操蛋了。

    不管想做什么,都需要自己先把工具弄出来。

    偏偏这些她又不是很擅长。

    八戒生孩子难死猴哥了。

    林夕决定回去社区以后一定要恶补一下相关知识,多学一项技术,她就少一些难题。

    实在不行先拿出那些针来应急,总不能搓一对麻绳搭在身上吧?

    结果没想到的是,困扰她多日的问题在一次去死亡滩途回来之后迎刃而解。

    桑草在剔除打回来的一种比恐鱼小些的鱼类,一个不慎被刺扎到了手指。

    结果那鱼刺竟然略微有毒,桑草的手指很快肿胀起来。

    因着从未有过被鱼刺伤到的事情,苦荞过来找林夕说了此事,正在沤麻池边闻臭味的林夕被叫回了部落。

    林夕将桑草的伤口略微割开一些,放了些血出来,告知苦荞尽可放心,只要上一些消炎的草药别沾了水即可。

    然后林夕就看见了已经被剔得只剩骨架的鱼。

    这鱼应该比恐鱼要高级些,已经进化得与后世的鲫鱼骨骼很是相像,林夕突然发现,那鱼骨十分奇特,在靠近中轴骨骼处有两排对称生长的鱼刺,根部竟然是中空的!

    林夕顿时眼前一亮,这简直就是现成的鱼骨针呐!

第1127章 火神传说34

    鱼骨针的出现,直接为林夕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大家共同动手,创造出很多生产工具来。

    而第一把纺线锤也在林夕的启发下由苦荞带着两个四十多岁的妇女研究出来。

    当第一根麻线诞生的时候,几个纺线的妇女抱在一起痛痛快快的嚎了一场。

    她们也是有用的,这一刻她们才愿意相信,自己已经不必去死了。

    随着生育最佳时段的结束,死亡和被驱逐的阴影始终笼罩在这些妇女们的身上。

    即便不被拉去诱兽,这些女人们年老无用,平时很少有机会走出部落、身单力薄的女性独被驱逐出去,周围都是深山莽林,又没有食物跟水,基本上跟死没有什么区别。

    纵然林夕一再保证,拉年华不再的女性去做诱饵或者驱逐出部落在夷水火族已经被废除,可是她们总是觉得,与那些年迈和受过伤无法再出去狩猎的男性族员不同,她们是没有价值的。

    这些部落的女性非常没有安全感。

    从降生以来,她们主要任务就是生育。

    至于采集、分解猎物和煮饭,是个人都可以做。

    这个时候没有文字,每个人降生,巫都会用一个只有自己能明白的符号后面开始标注。

    一年一条线,十年一个圈。

    一旦巫在代表她们的齿龄后面画上三个圈圈,那就代表着她们随时可能面临着死亡的威胁。

    现在她们可以自己制作粗陋的工具纺线,大巫苦荞说,这些线可以缝制兽皮衣,可以织布,可以做鞋子。

    至于如何将线制作成布,她跟大君还有几个心灵手巧的老工匠正在想办法。

    总之,她们现在是有用的,那三个画在代表她们骨龄的符号后面的圈圈,如同一把悬而不落的利刃,现在终于被拿了下来。

    林夕听到哭声跑过来工坊时,见到的就是这个场面,里面十多个超过三十岁“高龄”的女人们抱在一起,哭了个酣畅淋漓。

    林夕眼眶也有些潮。

    她依然不会忘记,从前还是个普通人的自己时常抱怨着,物价越来越高了,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了,六人宿舍太挤了,食堂的饭菜越来越难吃了。

    现在她只想说,当初的自己太矫情了。

    好像自从成了执行者,感同身受着形形色色的委托人各种不同的人生,她觉得幸福有时候太简单,有时候又太艰难。

    听着工坊里面哭声一片,林夕觉得,纵然与任务无关,她也要为这些女人做点什么。

    人的智慧是无穷的。

    随着骨制品的开发,又出现很多新式工具,鱼钩啊,纺锤啊,骨片磨制的锋利剪裁工具等等。

    有了林夕这个二半吊子的提醒,加上那些生产组工匠们群策群力,最简单的纺织工具腰机终于诞生。

    先将机架一端固定住,排好经线,再利用骨槌隔一根挑一根穿入纬线,苦荞带着干劲空前高涨的女工们织出了第一块粗麻布。

    只要有了零的突破,接下来一切就简单得多了。

    很快,前段时间从那头长毛羚身上割下的毛被派上了用场。

    在妇女们的巧手之下,第一床小被子诞生了。

    太多太多的第一就这样诞生在这些妇女们的手中,如今的工坊里,欢呼声代替了最初激动的哭泣,这些女人们越来越有干劲,不断向部落证明了自身价值的同时,也逐渐找回被消磨殆尽的自信。

    因为知道二十段锦在那些人手里是无法扩散、延续下去的,林夕尽量教授族人月之淬体术。

    武力值上来了,狩猎的收获自然翻倍的增长,剩余劳动价值的出现,意味着部族已经超越了自给自足的温饱状态。

    林夕带领部族人参观了他们用来存放腌肉、鱼干、晾制蔬菜以及野粟粉等食物的库房。

    “这些东西,就算明年一整年我们不出去狩猎,也依然足够全部族人吃用,我火貘在一日,便会尽量叫大家都吃饱穿暖,明年天暖了,生产组多烧制些砖,咱们住砖瓦房,睡热乎乎的大炕,每天都有好日子过!”

    “火神,火神,火神!”

    又来了。

    林夕头顶的雪雪翻个白眼,将脑袋埋进那一蓬乱发中,人们只能看见族长头顶翘起一排雪白的尾羽,呈扇面状展开,倒是十分好看。

    后来很多人都模仿林夕,用羽毛、花朵编织成各种花环、花冠,每逢火神祭或者一些节日便会戴在头顶,然后又一点点发展衍生成项圈、手链、发冠、钗寰等等各种装饰品,最后甚至成为部族一大经济来源却是林夕和雪雪始料未及的。

    听了林夕的话,大家的眼睛熠熠生辉,脸颊兴奋得通红。

    从前的雪季,部族都是节衣缩食、忍饥挨饿才过来的,实在支撑不下去就要冒险出去狩猎。每年雪季都会有族人因为顶着风雪出去狩猎而再也没有归来。

    这一个雪季,他们却无须担忧这个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了解,很多小家庭也出现了。

    钻山和桑草早就住在了一起。

    因为修炼淬体术的缘故,人们体质较之从前好了不知多少,尽管物资储存很是丰厚,部族里依然按部就班,渔猎的,生产的,加工的,照样都有事做。

    林夕告诉族人,很多事情都是我们难以预料的,晴天防雨天,丰年防灾年;不饿备干粮,不冷带衣裳。

    别以为部族里有吃有喝就掉以轻心,不怕一慢就怕一站,懈怠了,人就很难再调动起积极性来。

    所以生产组开始按照林夕的构思制作一种叫做“渔网”的东西,大巫苦荞则开始教导囝仔们用碳木棍子在木板上写字,教育,要从娃抓起。

    自然她知道的,都是林夕一点点教的。

    好吧,所有二次元世界都说日语,所有网文世界都说中文,一点没错。

    现在开始,又有一个世界使用中文了。

    而林夕则带领狩猎队去山里砍伐白杆木。

    春夏两季树木正值生长期,木质较为脆弱,且伐后容易生虫,因此落叶后、发芽前这段时间适宜伐木。

    林夕想着尝试用这种表面光滑,其内中空的蕨木做一艘船。

    这样来年春天各个部族之间的那场交换大会,他们就不必为了绕过夷水而长途跋涉还要经过水部、炎虎部和有部,多走那许多冤枉路了。

    因为开春这次交换几乎是每个部族都必须参加的,所以林夕可以肯定,以左霆和炎云貂的心性,必然会在路上伏击他们。

第1128章 火神传说35

    林夕倒是不惧怕他们,可是部族里其他人很难说,跟炎虎部那种几百人的部族相比,修炼时日尚短的他们,人数上的劣势不可忽视。

    加之给她的人大多数都是人家挑剩的,所以林夕接手后的部族如今真正算得上青壮年的人,连三分之一都没有,女性占了多数不说,年纪上也是青黄不接。

    任何人的损失,林夕都不乐于见到。

    更何况她还想多了解一下各个部族都有什么,看看有没有自己部族需要的东西,毕竟她并不是来这里当爱迪生的,能有现成的,她也懒得自己去弄。

    如今家里砖窑、土窑总共五个,肯定要留下人手看家,不可能倾族而出去参加这次交换会。

    为了防止炎虎部斩草除根,精锐部队肯定要留在家里。

    虽然这些人对自己全心全意信赖,但是为了避免将来给委托人留下祸患,林夕的空间、和有些道具肯定不能明晃晃拿出来使用。

    不然的话,若只是交换东西,林夕一人去足矣。

    不过这样也好,林夕琢磨着带上部族没能成功配对的几个有意愿找妻子的光棍一同前往。

    打算看看交换会上有没有合适的女人。

    说来也算是作茧自缚。

    不知道是从前的部落总把不能参加狩猎队的女性丢弃引起了反弹还是林夕灌输男女平等这种理念太过成功,部族里竟然有几个女人跟苦荞一样选择一个人过活,竟是不愿找男人更不愿意生孩子。

    武力值的突然增强仿佛为这些女性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跟找个男人相依为命比较起来,她们更愿意拿着亲手制作的骨剑骨刀去参加渔猎来证明女子并非不如男。

    的确有些女性在战斗方面的表现更优于男性,她们力气比不过男性,但是胆大心细,而且明显耐力要比男性更强。

    面对女性在渔猎中的惊艳表现,林夕默。

    部族男性默。

    对于这种每月流血七天都不会死的种族,谁给你的勇气瞧不起她们?

    反正大君也说了,只要年轻时曾经为部族真的出过力,晚年失去劳动能力的部族也必然会奉养。

    以后部族壮大了,不但有囝仔院,还会有专门给孤寡老人设置的天颐园。

    用大君的话说就是:怕他个鸟?

    孔圣人曰:饱暖思淫1欲。

    孟圣人曰:食色,性也。

    如今衣食无忧,不能总是白日出去渔猎,晚上归来修炼淬体术,偶尔也需要调剂一下生活,可部族里面如今愿意结伴过日子的,基本都包产到户了。

    几个光棍平日那些女人随便挑选时还不觉得,如今彻底没了自己的份,才惶急起来,白日里出去狩猎也好,晚上在部落相遇也罢,眼神有意无意,总往那几个立誓单身一生的女子身上溜。

    奈何襄王有梦,神女无心,得到的基本都是大白眼。

    林夕暗暗记下这几个人,反正用女性或者物资皆可换到年轻女子,对于如今富足的夷水火族来说,那都不叫事儿。

    火族这边忙成了狗,左霆在那边也没消停。

    不过让他失望的是,炎云貂好吃好喝招待他们,青杏也如约而至,却并未提及何日宣布两君并治之事,而巫和智者倒是的确各就各位,可也并非是炎虎部唯一的巫和智者。

    原本说得好好的条款,一个都未曾兑现不说,炎云貂还一个劲儿催他抓紧起窑烧陶。

    这明显是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啊!

    左霆也不是傻子,因了早就存着这份心思,于是早早安排自己的几个心腹将那陶窑里的门道都打听得一清二楚。

    既然你不给我应有的待遇,那老子也不会把底牌全数都交给你,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权谋军事、宫斗宅斗的电视老子又不是没看过。

    于是出力的是炎虎部,核心技术部分却牢牢掌控在左霆手中,两个不诚心的人就这样打起了合作模式的太极。

    剧情中可不是这般的。

    左霆是堂堂火神在人间的使徒,携带着整个火部的人员物资和技术来与炎虎部强强联合,是完全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之上。

    可如今一个号称火神使徒,一个直接就被称呼为火神,而且那三堆火起的莫名奇妙是众人亲眼得见,令得左霆这位使徒身上的光环大打折扣。

    他们又只带来那些腌肉、粮食,并没有剧情中带着火部的家底,于是那些炎虎部族将左霆这些人看做是在火部内斗失败被驱逐出来的一方,丢盔弃甲投奔而来。

    而夷水火部的巫和智者也没有成功挤掉炎虎部族的那两位,从而帮助左霆掌握一部分话语权,因而这些火部的人并未得到多大优待。

    炎虎部本就是大族,自然平日里相处也带了些许傲然,在原本的部族呆得好好的,左霆这位大君却非说要合族,并且画了好大一块肉饼给众人,可等到得炎虎部之后,才发现所谓肉饼好像还不如原来的野粟菜饼子,明明一样每日劳作,他们却无端比那些炎虎部族人矮了一截,那些跟着左霆的人心里也有点情绪。

    很多人都开始跟木槿一般产生了怀疑,到底追随这位莫名奇妙出现的火神使徒,是对还是错?

    ……

    ……

    林夕带上的人手里,除了五个光棍之外,还有作为向导的乌风。

    乌风在部落里是个高寿的人,他的名字已经被巫画过五个圈圈。

    和矮鹿角一样,乌风的名字也比较特殊。

    他初猎的对象并非是一种叫做乌风的动物,事实上,乌风究竟是什么,只有他自己清楚。

    因为在他还是个囝仔的时候,部落被迫进行了一次迁徙,他们长途跋涉,路过一条干涸的河流,来到了如今的驻地。

    乌风就是在那里遇见了他从未见过的这种动物,他拔足追出很远,却也只能见到那乌黑发亮的影子如风般略过。

    从此,那神骏异常的影子便常驻于小小少年每个晚上的梦里。

    部落里谁都不曾见过这种生物,他们怀疑是不是这个囝仔的幻想。

    于是他给自己起名叫做乌风,渴盼着有朝一日能再见一见那样神骏无匹的动物。

    林夕听了就是心中一动,根据乌风的描述,她觉得这种动物应该还有另外的名字。

第1129章 火神传说36

    “那一定是神兽!”乌风一脸神往的喃喃着。

    “那一定是黑马。”林夕在心里默默更正。

    在这个雪季,他们曾经数次用白杆木打造的船在近海航行过。

    白杆木其表光滑,其内中空,木质坚硬密度却并不大,树龄越大的白杆木会分泌一种带着薄荷香的油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隔水防虫的作用,简直就是天然的造船木材原料。

    因为缺少工具,无法加工出合适的木板来,所以这艘大木船是直接用白杆木加上皮绳层层固定,虽有船的外形,可严格说来更像是一个竹筏子。

    当初林夕第一次看见这白杆木,立刻脑海中就一闪而过的就是此物可做筏这个念头。

    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每人发了两个恐鱼的胃囊,一旦落水,还可用来充作救生圈使用。

    物质贫乏的史前时期,只能这样因陋就简,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

    林夕不由得给自己默默点赞,老子实在是太聪明了,就算智力不加点,也依旧如此优秀。

    雪雪感觉一阵恶心,将头扎进林夕的乱发,只露出一个扇面状的尾羽,再次变身大君的白色羽毛帽。

    划船的桨是用兽骨制成,虽然重了些,好在这些史前人类本身力气就大,加上修习淬体术之后更是个个跟项羽转世元霸再生一般。

    提桨划船自然不在话下。

    一行人顺利渡河,用了差不多小半天的时间,除了水中曾经出现过两条大鱼之外,并未出现其他意外。

    将船找个隐蔽之所藏好,众人又开11路继续剩下的路程。

    老司机乌风记性极好,一点岔路都没走过,就将大家顺利带到了大雾山水部。

    之所以选择这个部落驻地来作为交换会的会场,是因为大雾山的巫,制药是极出名的,附近部落约定成俗,不准对这个部落用兵,而这个部落也答应有偿为其他部落的人医治各种自己部族的巫无法医治的疑难杂症。

    一来二去,这里就成了约定成俗的集市。

    所有部族达成协议,交换会期间整个大雾山水部的地盘上都禁止动手打架,倘若违背,其他部族将盟而伐之,意思就是谁敢抢夺参加交换会的部族,其他部落的人就会联合起来揍你。

    林夕感觉颇有点像后世的瑞士。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喜欢和平安稳的生活,可惜90%热爱和平的人,最后都会败给10%的野心家。

    武力真是一把双面刃,既可以轻而易举击碎和平,也可以不遗余力守卫着和平,而人类无论想要的是和平还是战争,都是必须要经过血与火的洗礼。

    正如雪雪曾经讥笑过她亲爱的组银,人类进化出光滑的皮肤、褪掉了毛发,然后再用其他动物的毛发包裹自己的身体。

    “你们人类还真是怪异。”这位大小姐如是说。

    可不,因为讨厌别人欺负自己,于是心心念念着努力强大,等到自己强大起来了就回过头去欺负其他弱小,循环往复。

    人类总是在做着自相矛盾的事情。

    “我是不会因此而困惑,这些是哲学家的事情,老子只是个执行者而已。”

    没心没肺才是我毕生的追求。

    集市上很是热闹,以部族为单位,将自己要出售的东西摆好,等着想要交换的人自己上门。

    交换女人的地方集中在交换会中央,林夕先带着光棍们去寻找自己的性福。

    兽皮、兽肉、味道鲜美的鱼干肉、陶器、搓好的麻绳和新鲜出炉的鞋子。

    面对这个地方的物价如此随意,林夕有些无语。

    两双兽皮底的鞋子可以换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四件陶器换一个女人……

    总之,除了兽皮之外,其他都能换女人。

    当然,女人也可以换女人。

    林夕他们一行只有六个人,带来的物资却都是俏货,尤其是那些人从未见过的麻绳以及在林夕眼里很简陋可在只穿过草鞋的原始人眼里逼格满满的兽皮鞋子。

    自然,那些煮熟的鱼肉干被免费试吃之后也是大受欢迎。

    海鱼的味道跟河鱼是不同的,这个时代的海,与灾祸发音相同,是令人恐惧的地方。

    夷水火族的东西很快被哄抢一空,林夕只留下两双鞋子和几条海鱼干。

    然后林夕发现了整个交换会对她最有用的东西。

    那是几坨黑乎乎、绿乎乎奇形怪状的东西,最大的一块足有脸盆大小,小的有拳头大,疙疙瘩瘩像是鬼头姜一般。

    林夕强自压抑下自己激动的心情,随便问了问:“这是什么怪东西?”

    几个负责交换物资的人都摇头表示不知道。

    不过他们站了半天了,这些又丑又重的玩意儿果然如部族里人说的那般,根本没人肯来交换。

    现在终于有人上门打听,几个人贪婪盯着林夕身后的乌风,其中一人指着乌风说道:“那个人手里随便什么给个就换。”

    林夕叫乌风将东西放在地上,让他们从中自己选一个。

    结果一个人拿了鞋子,一个人却拿了一大跳鱼肉。

    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都不肯放下拿在手里的东西。

    林夕不觉好笑:“这两个你们都拿走吧。”

    结果对方看林夕像是十分好说话的样子,人又只有两个,竟然要把所有的东西全都拿走。

    乌风自然不肯,拽着东西不撒手。

    “都给我放下,抢什么啊?”一个少年的声音传了过来。

    对方的人见了,都束手而立:“小君。”

    那少年见林夕跟他年纪差不多的样子,很是傲慢的问了声:“你是哪个部落的?”

    “夷水火族!”

    还未等林夕开腔,乌风已经挺直胸膛,拔高了声音朗声说道。

    在他的心里,自家大君是这世上最厉害的大君,自己的部落,是这世上最好的部落,能成为这样部落的一员,他是与有荣焉的。

    于林夕来讲,这是万金难求的人心,是对于部落的归属感。

    结果乌风的话却引来一阵嗤笑:“你们的部族不是已经降了炎虎部?蠢呐,为何不降我遗阑土部?”

    遗阑土部,乃是除了炎虎部之外有名的三大部落之一。

    不等乌风回答,他拖长了声调又道:“哦~我知了,你们是那些炎虎部不肯要的废物,哈哈!”

    “那几个土疙瘩归你们了,这些呢,本小君收了。”少年张狂的笑着,命令几个人将地上的东西全都收起。

第1130章 火神传说37

    “这是什么野兽身上的,那野兽还不得像天那么大?”林夕傻乎乎问道。

    “,哪是野兽啊,是我们部落猎区的鬼头山塌了,我们还以为是什么宝贝掉出来了,结果……”说话的人被那土部小君踹了一脚,后面的话就没了声息。

    哈哈,林夕心里乐开了花,也难怪左霆喜欢这个地方,史前人类几乎个个都是耿直帝,心机到巫和智者那样水平的,已经算是人精了。

    不能说他们笨,他们只是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的经验。

    遗阑土部那个小君见自己一提及部族名称林夕他们就没再敢声张,以为是被自家部族给吓的怂了才乖乖任由他们拿走地上的全部物资,顿时感觉豪情万丈,几步路走得脚下生风,气势昂扬。

    认为以一身王八之气将夷水火部人吓得屁滚尿流的土部小君一行人渐行渐远。

    媳妇弄到手了,东西都换完了,林夕将最大的那块东西提在手里,原本围观的人还用一种鄙夷的眼神看着这几个怂人,结果看见那脸盆大小的东西被这少年单手托着,看那轻松的样子犹如托着一块野粟菜饼子,很多人都被华丽丽惊呆了。

    这少年好大的力气啊!

    不过么,力气再大,也是个怂货,让人家拿走那些东西却连个屁都不敢放。

    别人怎么想林夕已经没有心情去管,她巴不得一脚迈回家里去。

    林夕他们主要就是换盐巴的。

    如今所有目的全部完成不说,林夕居然用几条肉加两双鞋就能换到这么好的东西,简直要美上天了都。

    那不是土疙瘩,那是自然铜啊!

    等到炎虎部族长炎云貂和左霆气急败坏赶到交换会时,不但很多部族的好东西已经被换完,火族的人也已经带着东西早就离开了。

    那些需要陶器的部族基本上都换到了,炎虎部的陶器并不如何出彩,只能用稍低的价位换了些水部的伤药。

    其他部族人还告知炎云貂,夷水火部如今改名叫夷水火族,那个少年大君力气很大,就是人好像有点傻。

    他们估计此刻已经在回部族的路上了吧。

    妈的!

    他傻?

    那自己这个被人家给摆了一道的人算什么?

    炎云貂没想到这个小崽子竟然能从他层层封锁下底下安全抵达交换会,又安然无恙离开。

    近年来,炎虎部一直用盐巴钳制着火族,他们挡在火部去交换会必经的路上,强迫着他们用陶器换到少量盐巴。

    要知道,盐巴是每个部族都离不开的必需品。

    长时间食不到盐巴,人就会变得浮肿而浑身乏力,左霆和他们的智者火角羊都一再确定,部族里的盐巴并不多。

    他们与火族之间距离并不遥远,可事到如今,小崽子肯定不会来跟他们换盐。

    那小子又不傻,既然左霆带着族人投奔了他们,就意味着从此以后,炎虎部自己已经可以烧制陶器。

    火族对陶器的垄断时代已经结束。

    经过一次次失败,左霆那个废物总算鼓捣成功了一窑陶器,炎虎部若是还跟他们用盐巴换陶器,那脑袋真的被星尾兽给啃了。

    无论是炎云貂还是左霆,都算准了这次春天的交换会火族必然会派人长途跋涉去跟其他部族换购盐巴。

    他们将可以去往大雾山水部的三条路全都埋伏了人手,左霆还教他们制作了很多陷阱。

    结果倒是捕捉到一只角羊,连自家族人都不小心跌下去一个,可火族的人却始终踪影皆无。

    炎云貂无法,只得在交换会最后一天匆忙赶到,而这个时候的林夕已经平安回到部族,正在用碳木在木板子上划下枪头的造型,跟那几个工匠们讲解着自己的意图。

    那些拿回来的自然铜已经被清理干净,准备送去冶炼打磨。

    林夕叮嘱工匠们,把温度控制在暗红火焰稍稍过一点,那自然铜便可变软拉伸成主要的形状。至于具体多少温度合适,还得几个巧匠自己摸索。

    好歹自然铜里会含有其他金属,并非纯铜,起硬度制作枪头还是可以的。

    制作枪头主要是因为这东西既可以安装上木制手柄当做枪矛,还可以直接当做短兵刃,而且需要的金属材料又比较少,可以用这些有限的自然铜多打造出点兵器来。

    他们火族的人少啊!

    现生是肯定来不及,换来的人她又不放心。

    归来的路上,几个光棍各自领着自己的媳妇都高兴得不得了,可是有一个妇人知道这个少年居然是部族大君后却自恃美貌,不断挑逗坐在船尾的林夕。

    林夕森冷盯着那妇人,告诉她们几个交换过来的女性,来了火族的女人是不会被驱逐或者去诱兽的,如果愿意的话也不会再被拿去交换,部落会一直养着她们,可前提是自己的男人满意。

    那个含情脉脉一直看着林夕的女人这才苍白着脸乖乖坐在她男人身边。

    所以在部落没有变的强大之前,那些外来者,她不相信!

    目前,林夕只能通过提高个人身体素质和使用杀伤力比较强大的武器来提高部族的武力值。

    这次交换会之行固然换回了部落需要的各种物资和五个小媳妇,可也同时暴露出他们火族如今物资丰厚人员稀少的事实来。

    事情往往都有两面性。

    在很多人眼里如今的夷水火族,恰如幼童执金过闹市,身怀异宝,人人可欺。

    林夕抽空又招来乌风,跟他详细了解一下夷水彼岸的那些部族,主要是遗阑土部的大概位置以及部族的规模。

    解决了五个光棍的终身大事,可大君自己却还是孤单一个。

    苦荞看着依旧孑然一身却整日忙碌的儿子,眼神里写满了担忧。

    她虽然什么都不讲,可是作为一个母亲,总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有个圆满的人生。

    哎!

    林夕叹息着,她一来没那个时间,而来没那个心情,就算两者都具备了,她也没有那个能力。

    如今的林夕的确是名副其实的女汉子了。

    林夕开始分派部族的人进行轮值守夜。

    她知道,很快就会有人控制不住贪欲前来试水了。

    在经过两次失败之后,枪头被成功打造出来。

    看着那黄灿灿闪着寒光的东西,竟跟大君和钻山两个的神器差不多少,整个部族全都沸腾了。

    狼多肉少,那些自然铜只打出十一把枪头,于是平时贡献比较大、武力值比较高的十一个人被授予了这种新武器。

    钻山的暴力娘子桑草也有幸分到一支。

    望着其他人艳羡的目光,林夕说道:“只要大家好好表现,以后我们还会有很多这样的神器,好好的训练,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人手一把!”

    说来也巧,就在这个晚上,响螺“呜呜”的示警声第一次被吹响!

    ps:感谢陪伴,新年快乐,亲爱的们!

第1131章 火神传说38

    前面说过,包括水部在内,对海洋这个世界都是十分恐惧的,因此悄悄潜进部落打算来个一击必杀的偷袭者自然从未听过这种响螺的声音。

    这响螺只是林夕的命名,与后世的响螺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

    其声若风吹洞箫,水拍崖岸,深远悠扬中带着一抹激荡,激荡中又恍惚藏着万马奔腾。

    那些人不明就里,还以为里面跑出了什么可怕的野兽,顿时转身就想往外跑。

    但是当他们屁滚尿流跑到驻地出口的时候,却发现那里正站着一个瘦高的少年。

    他左手持一柄闪着寒光的怪东西,右手则是一根燃烧着的火把,一个人静静站在出口凝视众人。

    “遗阑土部?”少年语含嘲讽的问道。

    领头的人见只有一个少年单枪匹马站在出口,一颗心先就放了下来。又见后面追赶过来的,果然只有稀稀拉拉不到两只手的人,这一下他更是安心了。

    炎虎部的人没说错,他们真的只有一支十人左右的狩猎队。

    而自己却足足带来两支这样的队伍。

    对着自己那些部下小声说道:“别怕,一个小崽子而已,一起冲过去弄死他。”

    与此同时,跑在队伍后面的人同时也压低了声音轻喊道:“大君,他们追来的人都是妇人,莫怕。”

    领头被称为大君的人顿时一愣,竟是妇人?

    作为一个部族的首领,他想的自然要比后面那个报信的傻逼要多很多,只以为几个妇人不足惧,就掉以轻心。

    他考虑的问题是,既然来追自己的是妇人,那他们的主力狩猎队去了哪里?

    他刚刚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这夷水火族颇多诡异,自己实在不该过于听信儿子和炎虎部的话,头脑一热就率众跑来夜袭。

    万一周围几个战力相仿的部落趁着他们有一半人手没在部族而去端了他的老巢,后果实在不敢想象!

    他更害怕这夷水火族只是骗自己上当的诱饵。

    这位大君如今发热的头脑已经恢复正常,似乎已经看见自己的部落正在被他族攻击。

    一想到此处,归心更盛。

    他脚下生风,高举手中的石斧,打算速战速决,一下就将那看起来毫无威胁的小崽子砸死。

    史前人类寿命虽短,可是长期与野兽搏斗,力气和速度却比之现代人不知强了多少。

    因此这竭尽全力的一斧呼啸而来,那族长自忖这一斧他自己都抵挡不了。

    那少年似乎被吓傻了,竟然拿着比他手掌长不了多少、发着光的怪东西来抵挡。

    这大君脸上一阵狞笑,来势不减,双手抡着石斧轰然砸落,似乎已经看见下一刻,那小崽子被砸得筋断骨折、血肉模糊。

    结果却只听得“叮”的一声轻响,一股巨力骤然传来,他的石斧竟然就这般被凭空架住,动弹不得。

    别说这族长,连紧随其后准备一拥而上的几个人也是一呆。

    少年拿在手里的武器与大君的石斧相比,简直如同拿着须草叶子却想杀一只成年完齿猪。

    而少年依旧是一脸轻松自在的微笑,反观大君,脸色青白一片,双臂不断颤抖着,口中发出如野兽般的低喘。

    可是不管他如何努力,石斧像是被固定在少年头顶一样就是砍不下去。

    “呵,废物!”少年发出一声轻笑,众人只感觉眼前一花,竟是少年右手的火把向着大君面门而去。

    那大君无奈,只得撤斧回护,阻挡火把烧着自己。

    少年虽瘦,却矫若猿猴,空出来的左手斜插向下一划,他们大君的裤子就被割开,因为是兽皮制成,并未彻底掉下去,而是耷拉在膝盖处晃荡着,看起来更加滑稽。

    “喂,你裤子掉了。”

    小崽子嬉皮笑脸说道,手中却片刻不停,那把怪东西又去割大君的衣服。

    几个人见大君始终都在被那小崽子牵着鼻子走,一把石斧左支右绌,赶紧也过来帮忙。

    一个人举起手中石刀悄无声息对着少年背后狠狠刺下,结果那正面迎战两人的少年像是背后生了眼睛,单腿向后一抬,一招蝎子摆尾直接将偷袭之人踹飞出去老远,被赶过来的几个女人直接拿下。

    等到钻山带领闻讯而来的狩猎队赶至,林夕与那群娘子军已经将来犯的三十多人擒获大半。

    部族里面的人们也全都起来了,按照林夕之前的布置守仓库、窑厂的,照顾囝仔们的,守养殖场的,按部就班,毫不慌乱。

    而两队狩猎人员组成的清查队伍也开始对整个部落进行地毯式搜索,防止其他漏网之鱼趁乱兴风作浪。

    很快,遗阑土部这位倒霉的大君以及自己带来的三十来人的队伍全部落网。

    林夕已经从部族的老人口中得知土部大君名叫巴蟒,此刻这位号称第三大部族的大君光着屁屁,双手被缚,浑身被烧得面目全非站在大广场上。

    林夕命人将他解绑,让他自己穿好裤子。

    士可杀而不可辱,两个部族之间的战争,成王败寇,说不上谁对谁错。

    盛久必衰,物极必反,说不定在不知多少年之前,夷水火部也曾这样征伐过其他部族。

    林夕觉得,你可以战胜他,征服他,但是没有必要羞辱他。

    “说吧,巴蟒大君,谁叫你来夜袭我火族的?”

    巴蟒此刻恨不得自己从未降生在这个世界上,若是他能回到部族,第一件做的事就是一斧子砸死他家里那个傻逼儿子,然后再砸死自己。

    看看眼前这少年,这是儿子口中那个又傻又笨、世人皆可欺的夷水火族大君?

    而且他竟然还信了。

    随同儿子一起的族人说,那少年愚蠢透顶,将那些没用的土疙瘩尽数换走,还说那是野兽身上的东西,而且小君几乎是强抢了他们交换的东西,那软弱的火族大君竟也没敢多言一句,眼睁睁看着他们小君用几块废土疙瘩换走他们那些东西。

    林夕笑,世界上有一种儿子,叫做别人家的儿子,世界上还有一种儿子,叫做坑爹的儿子!

第1132章 火神传说39

    没错,巴蟒的儿子就是那种坑爹的儿子。

    那小子倒是挺孝顺,回来就将火族换到的鞋子给了他一双,穿在脚上可比软趴趴的草鞋和兽皮裹着舒服多了,而那些鱼肉也跟他们在夷水中打捞的肉味不同,十分的鲜美。

    儿子说,那夷水火族的大君就是个星尾兽生的小呆瓜,软蛋废物,否则谁能眼睁睁看别人抢走本属于自己的大君之位,还带走全部精锐族人投奔他族?

    据交换会上炎虎部人说,他们只是不愿养活那些火族的废物,又懒得赶尽杀绝,于是任由他们继续呆在夷水火部那鸟不拉屎的地方。

    没想到那些剩下的老弱残兵索性拥戴这个前大君的儿子做了大君。

    火族善烧制陶器,如今炎虎部也定然掌握这门技术,因此剩下的那些人他们自然不会在意,现在火族竟然又会做这种穿着舒适的鞋子,听说他们交换会上还拿了很多好东西,已经有好几个部落的人在打他们的主意了。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喝汤。

    遗阑土部与夷水火部,仅仅一水之隔。

    于是打听到对方部族所有喘气的都算在内也只有四十人左右,巴蟒带领三十精兵兴冲冲的出发,准备近水楼台先得月。

    嗯,人数的确没错。

    问题是人家部族里,连七八岁的囝仔都能提着棍子揍他们,跟一群刚长了牙的虎纹崽子一样,那样凶狠的眼神让人看了心有余悸。

    那些妇人们就更吓人。

    人数是真的没错,可特么哪有传说中的老弱病残?

    明明妇人比男人还猛,男人比凶野兽还猛,谁特么说来十个人都用不了的?

    你出来,老子绝对不打死你。

    林夕看着巴蟒,微笑道:“我猜一定是炎虎部的人告诉你们,如今我火族只有妇孺,人人可欺吧?”

    巴蟒脸上愕然的表情足以证明林夕的话完全正确。

    “你还真敢来,呵。”

    林夕脸上浓浓的嘲讽令得巴蟒无言以对。

    他突然想到,好像是被自家的崽和炎虎部的人联合坑了。

    那可是火部赖以生存的烧陶技术啊,多少部族都盯着都想据为己有的技术,那些所谓老弱妇孺呆在火族多年,不会烧陶也会烧了,炎虎部会那么好心就让他们呆在这里自生自灭?

    灭掉那些人,他们就是附近这些部落唯一会烧陶的人。

    蠢呐!

    现在巴蟒是真的想弄死自己了。

    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一节呢?

    一听见好几个部族都围着炎虎部人打听,他就着急了,害怕被人家先把那些懂得烧陶的人给弄走。

    其实他并不是想要占领这块不太富裕的地方,火族的位置很不好,只有很小的一块猎区,更大的地方却是无人敢去的死亡滩途,指不定什么时候海神发怒,就会吞了他们的族地。

    他们真的只想知道如何烧陶如何制作那种脚底硬硬而上面却又软乎乎穿起来很舒服的鞋子,仅此而已。

    林夕冷笑,骗傻子去吧。

    这个时代部落之间战争的规矩就是收走战败方狩猎队的壮男,掳走年轻女人,抢走一切物资,其他人包括大君一家统统杀掉。

    就算他们真的是来学技术,对自己部族这块地盘没兴趣,那么学会之后呢?

    这种不外传的技术,知道的人自然是越少部落可以换取的物资越丰,所以教会徒弟之后等待他们的将是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自己部落的人还不够吃穿,勉强度日呢,怎么可能再去养那些无用闲人?

    炎虎部人到处宣扬夷水火族的弱小,说得好像随便来个阿猫阿狗就能把这个分裂后的部族干掉,其目的就是不让林夕他们有精力壮大。

    跟米国如今对待华国的态度一样,明知道你要崛起我已经阻止不了,于是就不遗余力拉拢所有人来给你下绊子。

    可事情往往都有两面性,你丫推别人来试枪,就不怕那些人变成老子的子弹?

    巴蟒一行三十多人,现在已经加入了夷水火族。

    原本巴蟒还想用人数优势跟林夕谈谈,可以付出一些物资来交换他们这些人,结果那位年轻的大君面露古怪笑意说道:“左右天也已经亮了,不如我带你们参观一下我们夷水火族吧。”

    等到见识了人家成堆的腌肉、鱼干、野菜干和其他一些根本叫不出名字的食物,以及花样繁多的武器,巴蟒总算明白为什么炎虎部不杀这些人了。

    他特么倒是想杀,可也得杀得了啊?

    林夕剑眉一轩,冷电般的两道利芒定定看着巴蟒:“你觉得我们会需要你们土部什么?”

    是啊,人家好像衣食无忧,啥都不缺吧。

    少年忽然从身边一人手中拿过一只闪着金光的武器,对准前方不远处的一棵蕨木丢了出去,“夺”的一声,那足有手指长、金灿灿的枪尖竟然直接没入其内。

    巴蟒瞳孔一缩,一颗心“突突”直跳,史前人类对武力的推崇,让他几乎想对这样的神兵膜拜。

    若是他能有一柄,该是怎样纵横天下,再无敌手?

    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只随手轻轻一挥,竟可将蕨木扎得这般深,巴蟒看得心旌摇曳,似乎已经将所有一切全都抛却,心里、眼里,便只得那一支神兵!

    见他眼中目光满是贪婪、渴望,已将自己此刻所处境地混都忘却,林夕不觉莞尔。

    这对父子绝对是亲的。

    “若是用这个东西来刺巴蟒大君,不知……”少年眼神里的两道冷电不断在巴蟒身上扫来扫去,似乎在寻找合适的部位。

    神游许久的巴蟒总算听见林夕语气中的杀机。

    明明只是个刚褪了胎毛的囝仔,可不知为何,他的眼睛看到哪里,巴蟒的身上哪里就会感觉生疼,似乎多看一会,那里就会出现一个血洞。

    就算是面对炎云貂,巴蟒也从未有过这种从心底生出的惊惧。

    林夕一抬手,早有族人将那神兵利刃从蕨木上拔出来递到她手中。

    林夕用手指轻弹枪尖,发出“嗡嗡”的声音:“大君可知这是何物?”

    巴蟒直勾勾盯着那枪,近看之时,他更是意动神驰,几乎要控制不住数度想要伸手去夺,却又生生忍住。

    林夕笑道:“此物之利,所向披靡,打造这神枪的原材料乃是贵部小君亲自交到本君之手,分到兵器的兄弟们,可要多谢巴蟒大君啊!”

    部落中立刻有数人高声喊道:“多谢巴蟒大君!”

    竟是那几个土疙瘩?

    “噗!”

    巴蟒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第1133章 火神传说40

    土部的小君角羚总算等到了阿爹的回归。

    可是结局却让他有点欲哭无泪。

    角羚现在终于明白当初问阿爹“得手了吗”他点头时那异常严肃的表情。

    那明明是在告诉自己:得手了,被人得手了。

    话说,带着部族精英猎手去攻打其他部落的结局是带着其他部族的人回来攻打自己部落,不对,是接收自己部落,巴蟒也算得上是史上第一人吧?

    这样乌龙的事情是如何发生的咧?

    要从一柄黄灿灿的枪头说起……

    “你族地藏有如此神兵利刃,你不来我还要去找你呢,感谢你给我一个攻打你族的理由。”

    在巴蟒狂喷鲜血之后,那个十六岁的大君如此说。

    我还能说什么?

    我也很绝望啊!

    谁叫人家武力值强横?

    谁叫遗阑土部竟然拥有叫什么铜矿的东西?

    世界上有一种心情叫想死又不敢。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角羚就算是把那几个土疙瘩啃着吃了,也绝对不会用这么价值连城的东西去换两双破鞋然后还要沾沾自喜的回去瑟啊!

    现在回想与自家新任大君在交换会的初次相见,自己像个二傻逼一样拿着鞋子跟几条肉得意洋洋的走开,还以为把人家给吓得不敢声张。

    人家那哪里是不敢声张?

    人家明明是得到宝贝欣喜若狂好吗?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自然铜……

    不但找着了,还换到两双破鞋。

    盯着脚上那双罪魁祸首,角羚脱下一只鞋子,拼命用鞋子抽打自己的脸颊,都怪你,都怪你!

    想想还不解气,又用新大君带来的燧石点燃一堆火,将另外那只鞋子除下丢进火堆里去焚烧。

    “你在干什么?”

    脸颊被自己抽打得红扑扑的角羚猛然抬头,看见大君火貘正一脸困惑看着自己脚边那堆火。

    “天……天太寒,我……我鞋子有点冷,我给它烤烤。”想起这鞋子本是眼前这位换给他的,角羚一边解释一边手忙脚乱从火堆里拎出已经烧得有些变形的鞋子拿出来往脚上穿。

    “哦?”林夕扬了扬眉,笑而不语,渐行渐远。

    等到大君去得远了,角羚这才敢脱下那只鞋,可脚底却已烫了几个好大的水泡。

    角羚一瘸一拐往自己家里走,回想起刚刚大君头顶那一排白色羽毛有节奏的抖动着不禁一脸神往,难怪人家能做大君,连羽冠都是无风自动。

    逼格满满啊!

    林夕:傻叉,那是我家雪雪在笑。

    角羚真是她的福星。

    不但送来了自然铜,还送了第三大部落遗阑土部给她。

    要知道,遗阑土部与炎虎部可都是产出盐巴的部族。

    两族隔岸相望,中间便是大名鼎鼎的雪盐湖。

    想必湖对岸的炎云貂绝对不会想到,他派来捣乱的土部,反而成了林夕的囊中之物。

    响晴的天空犹如新洗,大朵大朵的云缓缓飘过,倒影落进澄明如镜的雪盐湖里,此情此景,令人辨不清人间还是天上。

    林夕悄立山巅,遥望雪盐湖对岸,丛林掩映间隐约可见炊烟袅袅,那是炎虎部族所在地,想必此刻生产小能手左霆同学正在拼命研发新产品来稳固自己那岌岌可危的地位吧。

    夏季来临的时候,两个部族已经很好的融合在一起。

    作为第三大部族,土部的地盘可比火族大多了。

    而且与火族不是山林就是海岸的地形比较,土部更多的是平原沃土,夷水浩浩荡荡,逶迤而过,灌溉着这片草木丰美的土地。

    林夕将渔猎重点放在火族那边,将耕种、养殖业放在土部这边,当然,现在已经没有遗阑土部了,只有夷水火族。

    土部那些人很快从开始的不甘不愿到最后与火族亲如一家,最快接纳这个事实的是土部女性成员。

    可以得到和男性平等的待遇不再是部落二等公民,可以养育自己的孩子,超额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任务,可以拿到更多的物资。

    女人也可以和男人一样出去渔猎,女人可以拒绝一些男人索欢,可以找两相情悦的人经过巫的祝福成为一家人居住在一起,拥有自己的私人物品。

    而女性也可以在部落担任一些至关重要的职务。

    比如苦荞就是部落唯一的大巫,原因并非因为她是大君的阿姆,而是因为她除了给大家治病之外,还带领大家种植粟米、亚麻,织布,她还传授给大家计数方法和文字。

    苦荞还将雨季和雪季分为春、夏、秋、冬四季,四季为一年。

    她知道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人人都说,苦荞不愧是火神的阿姆,她实在是个伟大的女性。

    桑草也是女性中一个优秀的代表,她跟她的老公一起狩猎,一起训练,是部族最勇猛的战士之一。

    看见火族那些女性们自信张扬,旁若无人的样子,土族人都惊讶极了,原来女人也可以这样?

    秋天的时候,整个部族里人欢马叫,热闹极了。

    原因之一是苦荞带领众娘们第一次给几只被驯养了差不多一年的独角羊剪毛。

    虽然事先林夕已经将要领说过一次,可是说得轻巧做来难。

    加工组的人们总算领教了什么叫做“一学就会,一做就废”了。

    大家饶是小心再小心,依然伤到一只羊的肚子。

    这几只独角羊可是全部族的宝贝啊,用羊毛纺织成的衣服又暖和又柔软,比兽皮不知好多少倍。

    而男人那边已经不能用热闹来形容,叫沸腾还比较合适。

    因为大君带着几个人神神秘秘出去了一趟,带回了两只大家伙。

    那是从隔壁青木草原搞到的,据说,因为耐力佳又善奔跑,青木草原的狸部管这种野兽叫做疾兽。

    而他们的大君却管这东西叫马。

    两匹马一匹枣红一匹玄色,看着极是神骏,即便是被捆缚住带回来,却依旧用一双十分好看的大眼怒瞪众人。

    乌风简直都要变成乌疯了,他兴奋得两颊通红,不断擦拭自己的眼睛,可脸上却早已老泪纵横。

    “大君,大君,我说的那神兽就是它,就是它啊!”

    ps:更新晚了,临时有事,久等了前爱的们!

第1134章 火神传说41

    乌风的说法得到原土部人的群嘲。

    什么神兽?

    这叫疾兽,跑得快,跳得高,力气也大,虽并不食人,可脾气很是乖戾暴躁,青木草原不知道多少人被那畜生给活活踢死。

    若不是因为乌风是大君比较看重的人,他们都要翻翻白眼骂一句“少见多怪”了。

    这畜生在他们这边的确少见,不过青木草原却时常可以见到。

    不过这畜生性子烈,肉又难吃,毛发又短,皮子即不太保暖,亦不甚柔软,且无论如何处理,总是用不了两年便会开裂坏掉。因而若不是实在无猎物可捕,青木狸部的人一般都不喜欢捕猎这个东西。

    土部人暗戳戳想着,看来大君也并非完美,也有看走眼的时候,竟然大老远的弄了个没用的东西回来。

    暴殄天物啊,不知为何林夕想起被杀掉吃肉的那只会唱歌的鹦鹉。

    可见,伯乐虽不善跑,却比千里马重要得多。

    见林夕要解开绑缚着马匹的绳子,土部那些知晓这疾兽厉害的人赶紧齐声呼喊:“大君,不可!”

    想当初听说狸部不知为何曾被几只疾兽冲进部落,他们部族又没有砖屋这种房子,那些土屋被这畜生给撞得七零八落,整个部落被祸害得面目全非。

    然而大君置若罔闻,依旧一意孤行解开绳索。

    果然,那畜生一被解开立刻腾身而起,前蹄高抬人立而起,口中一阵希聿聿的长啸嘶吼,就要对着林夕迎面踩下。

    林夕正欲长身而起,纵身上马,不料头顶的雪雪突然双翅一振,对着玄色的高头大马“唧唧”叫了两声。

    那马听见浑身就是一抖,望向雪雪的眼神中充满了敬畏,竟是立刻半蹲下两个前蹄似乎在对林夕行礼,一颗大头干脆紧贴地面,表示它的臣服。

    不但所有围观已经做好战斗准备的族人愣住,就连准备开始驯服这匹野马的林夕也愣住了。

    周围顿时一片欢呼:“火神,火神,火神!”

    擦了,真的好吵啊,如果不是组银面子重要,雪雪真想命令地上那家伙对着周围的人来一顿野蛮冲撞。

    林夕大长腿轻轻跨在马背上,这匹浑身乌黑发亮、一根杂毛也无的骏马立刻腾身而起,原地慢慢踏着步子。

    林夕轻轻拍了拍跨下的黑马,双腿略微用力示意他前进,如今裸骑状态,林夕也不敢托大,虽然有雪雪压阵,可毕竟这货是史前的畜生,谁知道靠不靠谱?

    不过只要不闹腾这就是好现象。

    看着居然连暴戾的疾兽都乖乖臣服,整个部落简直都炸锅了,所有人全都集中到这边广场看大君骑马。

    远远就可以看见稳稳坐在黑马上的大君,如此威风凛凛却又意态闲适,很多少女们都在想着,我若是可以给大君做君妇,便是一天也此生无憾了!

    于是那些少女们也都跟着娇声呼喊:“大君,大君,大君!”

    大君,我要给你生猴子!

    这应该是所有部族少女们的共同心愿,不过没人敢宣诸于口。

    与地位无关,只因这一刻,黑马上当风而立的少年,帅炸!

    此后加工组又多了一项加急工作:生产马鞍和水勒。

    林夕负责画图,无论马鞍还是水勒,她都采用更谨慎稳妥的英式,放弃了相对狂放的美式。

    这个夏天开始直到秋天,不停有小股人马来火族驻地骚扰,不过很不幸,除了给部落里添了不少奴隶之外,并无其他作用。

    阶级的产生是必然的,即便是在林夕所处的社区,不是依然有特权人士?

    所谓人人平等、按需分配的乌托邦最后滋生的只有滥竽充数的东郭先生,因为惰性是与生俱来的。

    当你所生存的社会努力和不努力都一个样的时候,试问这样的结果对认真生活、兢兢业业的人们,又公平吗?

    所以林夕是不会圣母心的讲什么众生平等。

    想要平等,想要尊严,请自己来拿,包括她本人。

    在她这,能够做到遵循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已经很不容易。

    至于抓得住抓不住,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因此就算是那些被俘的奴隶,只要表现优异,林夕照样会吸纳成部族之人。

    还是那句话,你有多努力,就有多特殊,自己铺路自己走,自己种瓜自己吃,过得凄惨了也别矫情,反正好赖都是你自己作的。

    其实如今的夷水火族已经成了这片广袤土地上最大的部落,炎云貂以为的那个火族,不过只是住着两各专门负责狩猎的队伍而已。

    感谢史前时期落后的通讯,林夕在两个部族之间选了河道最狭窄的地方用白杆木修建了一座浮桥,从此天堑变通途,两个驻地之间来往不过一个多小时而已。

    有什么危险,只需一堆狼烟即可。

    对于土部出色的人才,只要不是心怀鬼胎,林夕也都是一视同仁,照样委以重任。

    唯一的例外就是炎虎部。

    捉住的那些俘虏无论来自哪个部族,全都是炎虎部或挑唆或利诱,甚至还有被逼着过来的。

    林夕的笑容愈发冰冷,左霆这个悖逆之魂,老子收了!

    秋天的时候,一年当中唯二的交换会再次展开。

    这一次炎虎部在交换会中出尽了风头。

    因为左霆终于在陶器的基础上,成功研制出了瓷器。

    瓷器无论是从色泽、光滑度、硬度都比陶器强了不是一星半点,最主要是,瓷器是不吸水的,瓷器的诞生直接丰富了原始人的餐桌文化,左霆终于可以大胆的煲汤给自己喝了。

    而这一次的交换会,炎云貂依旧没有堵到火貘。

    不过这次他并没有生气,因为堵到火貘不过是他其中一个目的之一。

    炎云貂最大的目的,是用自己掌握的烧制瓷器以及新式烹饪技术联合附近几个部族,共同围剿夷水火族。

    因为在大家不知情的时候,夷水火族竟然悄悄把遗阑土部给吞并了。

    自从上次休战协议一来,这还是各个部族之间第一次发生吞并事件。

    “各位大君一定不会想到吧,小小的火族,竟然可以吞并第三大部族遗阑土部!单凭他们那几个老弱残兵绝无可能,那火族大君行事诡异,心狠手辣。”

    炎云貂停了片刻,扫视一下与土部相邻的两个部落,阴恻恻说道:“只不知下一个被吞并的,会是哪个?”

第1135章 火神传说42

    青木狸部大君的脸色回到部族依旧屎绿屎绿的。

    他原本还很高兴,因为在去交换会之前他刚好见过炎云貂口中那个“心狠手辣”的火族大君,不知他发什么疯,跟部落换了很多疾兽。

    不过当时他并不知那个负责交换事宜的小崽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夷水火部大君火貘啊!

    不过他的确跟一般囝仔不同,可也绝对不是炎云貂说的那样可怕吧。

    早在两个多月前老邻居巴蟒就带着几个人来了一次,提出用所有东西跟他换疾兽。

    可笑他当时还在奇怪巴蟒哪里来的这么多好东西。

    经过太多先辈们的经验积累以及进几十年部族之间的休战协议,所有部落在这一段时期得以休养生息,各自发展。

    加上最近几年这片大陆也是风调雨顺,一般部落里食物都有了结余,基本上各个部落人人都有衣穿,有饭吃。

    除了倒霉的火族。

    因为必须要给当初帮助调停战乱的部族以及炎虎部无偿烧制陶器,火族必须要劳民伤财,加班加点的赶制才能有多余的陶器用来交换自己部族人的必需品。

    他的君妇对于土部带来那种五彩小贝壳串制的珠帘和可以戴在手上、脖子上的装饰品喜欢极了。

    而他的儿子和女儿则非常喜爱那些奇怪的衣服和鞋子。

    巫和智者以及部族的其他人都被那些五花八门的东西迷了眼。

    得知这么精美的东西,都只需要用疾兽来换,还没等狸部大君表态,巫和智者已经迫不及待点头同意了。

    虽然两个老东西有点逾制,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大事,毕竟全部族的人似乎都在那些东西里找到自己喜爱的,眼巴巴等着他应承下来。

    在狸部的土地上,常常会有疾兽成群结队的出现,而擅长在平原挖制各种陷阱狩猎的狸部,活捉点回来交换那些东西还是不成问题的。

    他也很期待这次交换,感觉土部拿来的那些不知名的肉干,实在太过美味,简直是他平生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用他们部族最没用的东西换取他们喜欢的东西,狸部大君觉得自己简直赚到爆。

    现在想来,那些东西恐怕都是火部的吧,想必味道鲜美的肉干应该是死亡滩途的,而珠帘和饰品,都是来自大海的馈赠。

    亏得巴蟒还洋洋得意说什么那东西他们土部有的是,青木狸部能活捉多少疾兽,他们就能拿出多少他们喜欢的那些东西来。

    怪他蠢啊,连相邻的部落给人家占了都不知,这世上哪还有遗阑土部?

    第二次领头的是个年纪很小的囝仔,只说是土部专门负责交换的人,名字叫貘。

    自然就是火族那位大君火貘了。

    可恨他被那些五花八门的好东西迷了眼,根本没在意对方是何身份,又都说了些什么。

    炎云貂说,小崽子绝对不是真的来交换疾兽的。

    附近这些个部落,谁不知道疾兽力气大、脾性燥,无法驯养,而且这畜生肉又难吃,皮毛又短无法用来取暖,而硝制过的皮革也很不耐用,属于交换会上最不受欢迎的货品之一。

    定然如炎云貂所言,那小崽子是借着交换的由头光明正大来他青木狸部探查敌情,下一个被吞掉的部族明显就是他青木狸部。

    炎云貂之所以如此热心,乃是因为火神的使徒左霆如今投奔了他的部族,他不愿看到信奉火神的信徒们一错再错,为祸人间。

    各部族长均都感激炎火部大义,奉炎云貂为临时盟主,共伐撕毁休战协议的背信小人,解救出遗阑土部的可怜族众。

    师出有名的一场侵略战役,就此敲定。

    他们已经约定好,各部族都在抽调人手往狸部而来,一旦事成,将会根据各部族贡献多寡瓜分掉火族的一切物资和族人,至于这大片无主的地盘,则由与之接壤的部族协商分配。

    众人自无异议,各回部族调集族人火速赶来,而作为此次行动的集结地东道主,狸部需要准备大量吃食供给。

    狸部大君一口应承,毕竟这次挽救的是他青木狸部,拿出吃食供应大家是合情合理的。

    对此,林夕毫不知情。

    大到鬼头山矿区的开采、青铜器的冶炼,弓弩的设计图纸,小到为了能冶炼铁器提高熔点而研制风箱、可以让马匹长途奔袭而不伤蹄子的马蹄铁,如何利用目前的生产资料制作渔网,怎样看云识天气,野生稻子的人工试种以及菌类的食谱开发……

    千头万绪,有时候简直忙得像个陀螺。

    有种抢了左霆生意的赶脚。

    幸亏有矮鹿角加上两个部族的巧匠和极具慧根的苦荞,帮助林夕分担了许多。

    讲真,苦荞若是放在现代,那就是一个妥妥的全方位奇才。

    绝对是一个长看七巧玲珑心的聪睿之人,什么事情都是一教就会,一点就透,也难怪火岩蛟身为族长,却除了她从不看别的女性一眼。

    而几个狩猎队伍有了钻山和桑草夫妇,简直根本无需她过问,随着武力值大幅度提高和金属兵器的出现,如今山货、海河鲜,火族要什么有什么,吃穿不尽。

    如果现在的部落是一个王国,林夕自然是国王,苦荞就是总理,矮鹿角是财政兼司法,钻山自然是国防部。

    总之林夕为火貘打造的原始王国,如今已经初具规模。

    不过,已经忙得快要喘不过气的林夕暗自叹气,还是缺人呐!

    骑兵队的组建,需要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因此林夕暂缓了对左霆和炎云貂的征讨。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她不想对付人家,人家已经先下手为强了。

    这日,正跟钻山一起驾驶着两艘白杆木船在近海狩猎的林夕猛然看见两股狼烟自火部驻地升腾而起,这是遗阑本部那边有急事需要处理的讯号。

    将手边的工作交给钻山叮嘱大家一切小心,必须遵循涨潮不可下海、退潮不去深海的原则,不可冒进。

    然后林夕只身跨上被命名为“逐风”的大黑马,急速赶回了本部那边。

    原来是青木狸部来人告知,又捉到一批疾兽,问问火族大君要不要交换。

    林夕听了十分高兴,连忙点头道:“自然要,你们大概有多少疾兽?你家大君可说想要交换何物?”

    来人说道:“大君说还按照上次那般准备即可。数量也差不许多。”

    “告诉你家大君,某即刻准备,明日咱们一同去你部落交换。”

    林夕一脸姨母笑简直已经快要让乌风看得毛骨悚然。

第1136章 火神传说43

    那青木狸部之人见林夕笑得没心没肺,暗自忖度:感觉这个傻乎乎的家伙并不像自家大君说得那般诡诈啊,莫非我看见了假族长?

    翌日,一支十五人的小队以及一辆由两只夷水蛮拉着的木车便随着那送信之人一同踏上去往狸部的路。

    狸部人歆羡的看着那辆名叫“车”的东西,人家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东西来呢?

    夷水蛮力气大,有耐力,不过就是行走速度慢了些,可是与自己肩扛身背那些东西上路相比,整体速度却是提高许多,因为载重都在车上,人轻装前进,一路上根本无需休息。

    因此,虽然归家时带着诸多物资,居然比他们来时速度更快了许多。

    这人不动声色瞧着东张西望的火族大君,暗自嗤笑了一声,这辆如此精巧的车和这夷水蛮,他一定要告诉自家大君想办法弄道手,这可真是好东西啊!

    天还未曾黑,一行人便已抵达狸部驻地。

    得知消息的狸部大君远远迎了出来,足有几十人浩浩荡荡簇拥着林夕往部落里面走。

    场面可真不小。

    林夕脸上笑容愈发灿烂。

    等行到用来处理兽肉、晾晒东西的小广场,林夕环顾四周,惊诧道:“大君,如何不见一只疾兽?”

    不知何时早已与她拉开距离的狸部大君狞笑一声:“不止今日,你以后都再看不见疾兽!火貘大君,无需再矫饰,某早已知你是何人!”

    惊愕、惶恐这些狸部大君预料的表情都未曾出现在火貘脸上,对面已陷入层层包围的少年反而再次微笑起来。

    “我自然知你已知我是何人,昨日你族送信之人已然告知于我。一见面,他就称我为大君。”

    不知这少年是胆子大还是缺心眼,被人围了个风雨不透,竟然依旧言笑晏晏。

    “本君倒是很佩服火族大君的胆色,明知有诈,竟然还敢前来。”一个人出现在狸部大君身侧,自然是炎云貂。

    “哈!”林夕冷哼一声:“炎云貂,头顶的发,可长出来了?本君说过,杀你如屠狗尔!”

    随着“尔”字刚一出口,一道寒光倏忽而现复又顷刻而回,炎云貂已经“噗通”一声栽倒在地,脖子竟然不知何时被割开一个大口子,鲜血正从伤口“咕嘟嘟”喷溅着。

    这位第一大部族的族长,威震四方的炎虎部炎云貂,竟然被一个黄口小儿一招秒杀!

    炎云貂仰躺在地,半边身子都染满了自己的鲜血,天边金乌斜坠,残阳如血,他一双豹眼圆睁着,死不瞑目!

    一阵撮唇作啸声惊醒了愣怔的众人,围观人中自然有炎虎部人,大君就这样死了,他们自然悲愤欲绝,拿出各自的武器,口中呼喊着“为大君报仇”就要上来与林夕拼命。

    突然有人大叫道:“不好啦,疾兽冲营!”

    还没等其他人明白何谓疾兽冲营的时候,“轰隆隆”的马蹄声不绝于耳,整个狸部如同炸了锅一般哭爹喊娘,部族人四处逃窜。

    只见一匹神骏异常的玄色疾兽正四蹄翻飞,身后也不知跟着多少疾兽,它们急速奔跑,踏得连地面都在颤抖。

    狸部人还好说,好歹也见过几次疾兽冲进营地之事,可那些外族人哪里见过这种阵仗,顿时一个个呆若木鸡。

    那匹领头的黑色疾兽跑得脚不沾地,简直像一团乌色的疾风般直接冲向火族大君而去。

    这般异变突起,稍微有点神智的全都跟那些狸部族人一般到处躲藏,而那些吓傻的自是免不了被人撞兽踩,广场上一时间哭爹喊娘,乱作一团。

    急速奔跑令得那黑色疾兽长长的鬃尾四散开来,扫的附近人脸颊生疼,脖子上的黑色鬃毛随风而舞,如风如电,势不可挡。

    眼见得那疾兽就将火族大君践踏于铁蹄之下,炎虎部人几乎都是面露微笑等待这一刻,踩啊,踩死他!

    疾兽的头高高昂起,希聿聿扬天一声长啸后……

    竟然将一颗大头对着火族大君蹭了蹭,意态十分亲昵。

    这似乎睥睨天下,傲视所有的牲口,竟然任由那火族小崽子飞身骑在身上,见到此情此景的狸部人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大家翘首以盼,等着看这小崽子筋断骨折、血肉横飞的惨状呢,结果却等来这样的场面。

    这还不算,只见后面那些疾兽竟然也各自在火族人里寻觅着,欢声嘶鸣着,如同找到了就别的亲人一般。

    这是要闹哪样?

    说好的疾兽冲营呢?

    其他火族人将覆盖在夷水蛮拉着那辆车上的兽皮扯开,里面是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寒光森然的长枪。

    火族大君一手拉着缰绳,一手却提着一根布满尖刺的棒子,少年之前脸上那灿烂笑容早已不见,他对着地上已经死去的炎云貂说道:“明知有诈,本君依然敢来,自然是因为本君还有本事归去。”

    部族势力仅次于炎虎部的山金部大君越众而出,高声断喝:“不过是个可训疾兽的小崽子罢了,儿郎们,我们四部精兵数倍于火族,十人还杀不得他一人吗?杀了火族大君,所有一切平分!”

    这些身为族长的人,除开左霆那朵穿越而来的奇葩花之外,几乎都是身先士卒,悍猛无匹,可以说,大君在部族的特殊地位,个个都是杀出来的。

    山大君又高又胖,嗓门也极是豁亮,这一振臂高呼,立时便有不少潜藏在部族泥屋中的人高声呼应着冲出来集结,要将火族人牢牢困住,尽数诛杀。

    多少年了,炎云貂自恃部族强盛,一直不把其他族看在眼内,讲真,这一刻,山大君并没有物伤其类的悲哀,第一勇士炎云貂挂了,也该到他山大君的出头之日了。

    他高举手中石刀:“力气大的,可搬些石头,砸疾兽的腿,其余人等,跟本君……”

    “冲啊”两字还没喊出口去,一道金光骤然而来,“夺”的一声,一柄长枪没胸而入,随着这惊世一枪裹挟着的巨力,山大君被带得踉跄着向后又跌出几步,这才轰然倒地。

    禁止在我们大君面前装逼!

    钻山默默拿出匕首来巡视全场:“还有谁?”

第1137章 火神传说44

    在一众长枪战戟等比较适合骑兵的武器中,钻山如今只拿了一把短小异常的匕首,他的长枪在山金部大君胸口上戳旗杆呢。

    画面有点可笑。

    然而无人敢笑。

    他跨下是一匹枣红色矫健刚猛的疾兽,而钻山自己本身也是略有些红的毛发,一道疤痕从脸颊一直延伸到脖子,这人看起来很是凶戾相貌却不如何丑陋,神威凛凛若战神临世。

    他就护卫在火貘身侧,双目如电,环视全场,似乎不管哪个稍有异动,他立刻就会飞身而上,将那胆敢冒犯大君之人撕成碎片。

    还有谁?

    还特么敢有谁啊?

    原本被炎云貂挑唆来的有六个部落,结果一个发生了内斗,小君和狩猎队长争夺大君之位闹了个两败俱伤,自然舍不得折损本就稀少的狩猎队壮男。

    而那个擅长炼制伤药的大雾山水部干脆死活不参加这次行动。

    人家是彻底中立,两不相帮。

    所以参与本次对火族围剿的只有四个部族。

    可即便如此加上东道狸部阖族尽出的话,起码也有三百多将近四百人,火族不过是吞并了原本的遗阑土部,去掉原本的老弱残兵,能有多少可以参战之人?

    他们不过是有些忌惮火族背地的手段,因为大家怎么都想不明白,孱弱的火族是如何能攻下土部。

    而炎云貂提出的对策就是,先将火族那个小崽子诳到狸部控制起来。

    大君都在人家手上了,火族没了这个所谓的火神降世,自然而然会乱作一团、溃不成军,到时候他们三百多人的队伍再将之团团围困,这场围剿甚至可能会不战而降。

    炎云貂曾经跟那小子接触过,他想把那小子奇怪的武器以及他如何那般凭空起火的手段掌握在自己手中。

    左霆这个所谓火神的使徒不过是骗局。

    那个打火的小盒子后来突然不再喷出火苗,如今他也得使用部族里的火种来点火了。

    最主要令他心心念念的,就是火族如何能在死亡滩途随便捕猎而魔对他们却秋毫无犯。

    自从确定左霆这个火神使徒是假的以后,炎云貂更是觉得火族所谓的火神也不过是装神弄鬼罢了。

    但是这两个人的确都是有些小智谋的人,掌控了他们两个,炎虎部会愈发强大,一旦时机成熟,他便会率领部族的勇士们征讨其他部族,统一这天下,他要这整个世界,都听令于他炎云貂一人!

    只能说理想的确很丰满。

    炎云貂无论如何都不会料到,他兴冲冲去了,却轰轰烈烈的死了。

    因为他的野心和自己的野心陪葬的,还有山金部大君。

    总共四个大君,现在已经干死两个,你现在问我们还有谁?

    众人的目光一致对准青木狸部、桑山木部的两位大君。

    桑山木部大君刚刚从自家阿爹手中接位还不到三年,何时见过这般场面?

    见不但那些部族,甚至骑在疾兽上的人也似乎在看着他,顿时吓得想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

    不要看我啊,人家只是过来摇旗呐喊顺便弄点好处的,谁想那第一部落第一勇士的炎云貂如此不济,被人给一招毙命?

    炎虎部很多人心中都在呐喊,为大君报仇!大家一起动手,杀死他们,这些人只有区区十五人,而我们那么多人,只要团结起来,一定能将他们全部杀死在这里。

    但是别说别人,就连他们自己的脚也如生根了般直直钉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几乎场上绝大部分人都是这么想的。

    每个人都在责怪,为什么大家不能团结起来,干翻这十五个人?为什么这些人如此贪生怕死?

    每个人都这样想,每个人都不敢动。

    毕竟地上躺着两大部族的族长啊,都是一招秒杀的。

    因此这一刻,大家无论是想法还是行动,居然如此万众一心,那就是:敌不动,我不动,敌动了,我等别人先动。

    一个公鸭嗓的少年骑在疾兽上得意洋洋说道:“四部人听着,你方已被我火族包围,认我火族大君为主,方有活路!”

    擦!

    臭不要脸的,你说啥?

    区区十五个人包围了我们三百多人?

    可是不管包围与否,他们真的不敢动。

    火族的大君对炎云貂那样名震八方的人都敢说“杀你如屠狗”,而且人家也的确做到了,他们自问绝对不是炎云貂的对手,更遑论那位火族大君了。

    难道他真如火族所说,乃是火神降世?

    此刻被人疑心是火神的林夕,端坐于逐风之上:“炎虎部,狸部,金部,木部,不错,呵呵,不错。你们可知土部为何成了我夷水火族的部众?”

    众人都是一阵不以为然,还能为什么?扩充自己地盘呗!

    “皆因炎虎部炎云貂教唆,前来攻打我火族。”

    几乎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下面的话已经不用明说,你打我,我就灭了你,你挑唆别人,所以我就杀了你。

    “他这是想并吞我四部?”有人小声交谈着,人群顿时鼓噪起来:“大家一起冲出去回部族报信,决不能让他们得逞!”

    涉及到部族存亡,真的有人开始拼命了,族长死了还可以再选,可若是连部族都灭亡,即便他们还留得命在,也会成为人家部族的俘虏,变成部族等阶最低的成员。

    许多人暗下决心,生死存亡,拼了!

    你纵然骑着疾兽,可架不住我们人多,四面八方同时向外冲,十五人能看得住几百号人?

    笑话!

    几乎瞬间,十多条人影向着不同方位奔逃而去,人都有从众心理和侥幸心理。

    一旦有人行动,更多的人立刻做出同样选择。

    然而接下来的惨叫声却彻底震慑住所有人。

    那些逃跑的人身上都有着跟山金部大君同款的长枪,不过是材质不同而已。

    大家回头看看场中心位置的十五骑,依旧岿然不动。

    而场外却不知何时出现了两百来个手持长枪之人,他们身前,是那些躲在泥屋里的狸部族众。

    为首之人正是火族的另外一员悍将裂兽!

    “大君,所有狸部人清点完毕,并无一人走脱!”

    自从林夕治好了他,裂兽的眼里就只有火貘,不管他是不是火神,亦不管他是不是大君。

    看着那些彪悍异常犹如一只只凶兽般的火族部众,看着他们每人身后都背着那种锋利的半透明的骨质长矛,所有人心中一片绝望。

    完了!

    人家木有吹牛逼,是真的被包围了。

第1138章 火神传说45

    和铁塔般的钻山不同,裂兽身材比较矮小,却矫健诡谲,他眼神阴骘,如一条蓄势待发的恐蛇“嘶嘶”吐着猩红的信子,随时可以给你来个致命一击。

    几乎他那些部下都比他块头大,个子高,然,可是无一人可在气势上强得过他。

    事实上,这个枯瘦的矮子如今在狸部人眼里,简直就是个魔鬼。

    他让他们从屋子里出来,不许出声,不许挣扎,不许迟疑。

    开始时并没人当做一回事,这里毕竟是他们的部落。

    君妇自恃地位超然,大声呼喊族人前来救命,被这个人用那种尖利的骨矛一下就戳穿了咽喉。

    有族人从他背后偷袭,这人竟然连头都没回,直接拔出那根骨矛向后一捅再往回一拉,那个族人胸口咕嘟嘟冒着鲜血就倒了下去。

    魔鬼都不会像他一样动辄取人性命。

    连杀两人,只在眨眼之间。

    “听命者,活,抗命者,死!”

    这一次,裂兽的话被狸部族人贯彻得很彻底。

    钻山是开疆掠土的将军,而裂兽则是心狠手辣的镇压者,林夕觉得自己眼光还是不错的,有这两员大将忠心耿耿保着,火貘只要不自己拼命作死,必然可以一世无忧。

    果然,几根骨矛戳下去,那些叫嚣着要冲出包围的乌合之众全都偃旗息鼓。

    部族灭亡还在以后,若是不乖乖听话他们命丧就在眼前。

    望着那一根根狰狞的骨矛,四部所有族众选择了沉默。

    “一切都按照大君计划严格执行,大君保重!”

    裂兽说完,退开几步,命人递过两个大包裹。

    林夕轻轻抚摸了一下逐风脖子上长长的鬃毛,对着狸部大君微笑:“它不叫疾兽,此乃神驹!”

    两个包裹里面是食物跟水。

    “兄弟,这里就交给你了。”林夕洒然一笑,带领十四骑呼啸而去。

    那一刻,少年的背影就这样永远镌刻于很多人的心里,永不磨灭。

    而萦绕于裂兽心头的,就是那一句“兄弟”,大君说,他是兄弟!

    兄弟啊!

    裂兽知道,大君说什么,那就是什么。

    大君说他会站起来,大君说,跟着他,吃饱穿暖,大君说,只要他还在,他还是大君,就不许任何人欺负火族。

    他都做到了。

    裂兽不知道谁是自己的阿爹,也不知道谁是自己的阿姆,可是从这一刻起,他多了一个兄弟。

    因为大君的话,总是对的,也总是真的。

    “这里就交给我了,兄弟!”裂兽的心突然前所未有的踏实而温暖。

    ……

    ……

    部落里突然燃起了三堆浓烟。

    因为窑厂占地颇广,而部落内已经没有如此广大的地方可供使用,于是左霆在部落最后面的位置又开辟出一块安静的区域来专门作为窑厂。

    自从成功研制出瓷器,左霆明显感觉到,炎云貂对他的态度客气了很多。

    巫和智者却很不满意他们在族中的地位,早知道来了是这样,还不如当初乖乖呆在火部,好歹那个时候的火部他们说了算啊!

    如今左霆已经开始了对金属的冶炼,一旦他制造出弓箭、刀枪剑戟,谁掌握了绝对的武力,谁就能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因此,那些配方被左霆和自己的两个心腹工匠牢牢掌控。

    这些都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正在带人加班加点研制弓箭的左霆听见有人来报告说,部族那边突然出现浓烟而且恰好是表示危险求援的讯火,左霆不由得有些惊愕。

    要知道,炎虎部族乃是附近这些部族里面最强大的一支,他们不去侵略别族,那些人就该偷笑,怎么可能会出现求援的讯火呢?

    左霆正疑惑着,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伴随着地面不断震颤传了过来。

    我勒擦,难道是地震?

    左霆赶紧从工作间跑出去,十五匹高头大马宛若从天而降。

    领头的人居然是……

    火貘?!

    “你方水晶正在被攻击!”林夕一口白牙在正午太阳下闪着恶毒的光芒。

    “你……你……”一句如此熟悉的台词却差点把左霆给直接吓尿。

    你究竟是谁?

    左霆嘴唇哆嗦着,却没办法问出这个心中的问题。

    这家伙莫非也是个穿的?

    林夕策马接近左霆,吓得左霆接连倒退出几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时过境迁,而你却烂事依然,左霆,就算把户口迁到古代,你y依然摆脱不了臭丝的本质。”林夕俯低了身子,一字一顿说道:“别以为穿了,就可以为所欲为!”

    “别……别杀我啊!”左霆磕头如捣蒜:“我……我知道哪里有锡矿、铁矿,我……我现在正在打造弓箭,这些……都……都可以给你,得到这些,你……你可以做皇帝,我……我愿意倾尽全力辅佐你。”

    林夕只静静看着他,笑而不语。

    “杀了我的话,你永远不会知道瓷器的烧制方法,也不会知道那些矿脉地址所在,我还会研制出很多东西的,杀了我,是……是你最大的损失!”

    他颠三倒四,几乎要将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所有底牌全都说出来以保住自己这条性命。

    “华夏五千年文明没有你这头烂蒜搅合,也照样要啥有啥。”

    至此,左霆头顶那一丝微末紫气,也终于彻底消散不见。

    炎虎部的确是够强大,原本面对林夕他们未必没有一战之力,可惜的是,林夕带来的人兵强马壮武器先进,而炎虎部却被炎云貂带走一半精锐去攻打火族。

    兴冲冲跑出去准备推别人的塔,却不料自家水晶被打爆,炎云貂即便活着,想必也会郁闷得直接死掉吧。

    留下钻山带领一部分族人看守新领地,林夕押解着大批俘虏回了自己部族,包括哼哼唧唧被林夕割断肌腱的左霆。

    回到部落之后,林夕又命人将狸部那些俘虏全都押解过来。

    至此,那些原本跟随林夕的族人终于脱离开胼手胝足的劳作,成为管理阶层。

    比较搞笑的是自我感觉超级良好的木槿。

    知道进攻自己部族的人是火族大君火貘之后,也不知是谁给了她信心,居然说林夕吞并炎虎部是为了她。

    理由就是,若不是火貘还念着她,为何第一个攻打的部族是炎虎部,为何分别许久,火族却无君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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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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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的另类修仙介绍:
好吧,林夕知道自己被闺蜜炮灰掉了,但是谁来告诉她曜玄社区是个啥东东?可以随心所欲建造自己的空间?可以穿梭时空?可以长生不死?你说啥?还可以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再重新来过?一个黑黢黢的超大松花蛋圆润的滚过来对着她嚷:“过了这村没这店,干吧爹!”快穿爽文,无CP有兄弟,无暧昧有妹爱。女主成长型,开篇略套路,新人新书,恳请呵护!炮灰女的另类修仙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炮灰女的另类修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炮灰女的另类修仙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