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4章 火神传说1
大黑跟二黑一直在奔跑,林夕赶紧跑出来问道:“怎么了?”
“主人,影木髓,呆鸟……那只呆鸟吃了影木髓!”
好容易长出几片叶子,大黑当成儿子一般在精心照料着,不但多出几片叶子,还长出一个小小枝丫,每次大黑看见,心里都是满满的成就感。
他知道,这些作物里面,主人最在意的就是这个小树杈子。
然鹅不过是去给竹米子那边浇了点水的功夫,回来就看见影木髓变成了秃撅撅,地上一个雪白的小团子正撒丫子狂飙远离作案现场。
惊得大黑差点没神魂出窍。
于是赶紧联合二黑一起来捕捉这只整日就知道吃的小坏蛋。
大黑的意思表达得不是很清楚,但是作为傀儡的主人,林夕依旧能明白他的意思。
林夕赶紧跑去种植影木髓那边,只见已经长得有半米左右、并且出现一个分杈的影木髓正光秃秃临风而立,瑟瑟发抖。
这么长时间才长出来的几片叶子踪影皆无。
而大黑说的“呆鸟”正隐在一片【碧血寒莲】的叶子后头,侧过了头用一颗又圆又大的紫眸凝视着这边,两只枯瘦小爪子摆出“预备跑”的造型,这是一言不合就准备狂飙而去的样子啊。
难道这货是把影木髓掌型叶片当做冰晶雪花来吃了?
林夕是又好气又好笑,她不但跟蛋蛋有缘,还跟吃货有缘。
看见林夕脸上的表情,雪雪似乎觉得应该没有太大的危险,于是“唧”了一声,莲叶后面探出一个怯生生毛茸茸的鸟头来。
碰见这样的熊孩纸,你还能怎么样?
打吧,一指头下去能戳爆它的小脑袋。
骂吧,人家表示听不懂。
不过在不久远的将来,见识到这只呆鸟的本体之后,林夕就知道她这一刻的想法实在是错得很离谱。
回头看看自己那好不容易长起来的盆景树一下就被加工成了章丘大葱,林夕的心里说不郁闷那绝对是在说瞎话。
这是影木髓,将来会变成构筑世界的基础材料的,不管什么时候在曜玄都是不可多得的俏货。
就这么变成了鸟粮。
话说回来,这家伙怎么这么能吃啊。
林夕打坐之前已经喂了它一颗竹米子。
见林夕怀疑的眼神看着自己的肚子,雪雪一点点蹭向她的脚步倏地停了下来,带着稀疏绒毛的两个小翅膀很拟人的抱住自己的小肚肚,两颗紫水晶一样的眼睛里都是惊惧。
难道组银要把我给次掉?
怪不得师父说,这家伙能把自己吃穷了。
而且师父还说,喂的东西蕴含灵气越是浓郁,对九涅雪鸾的进化就越有裨益。
林夕咬咬后槽牙:“雪雪,过来。”
不说还好,林夕这一说话,雪雪原本犹犹豫豫的脚步彻底停了下来,单脚站立,另一只小爪子则停在半空,歪着头用一只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林夕,眼睛里满是怀疑。
唧?
想把我炭烧还是清蒸?
“我带你去次好料。”
话音刚落,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瞬间出现在林夕手掌上。
还等什么?出发!
……
……
工作间里,林夕愕然望着面前的委托者。
林夕:⊙_⊙
好刺激,这次不但要做男人,居然还是个茹毛饮血的原始人。
也没什么可矫情的,浑身是毛的狐狸和狼王不是也做过吗?
不过话说,原始人因为与天斗与地斗的同时还要与兽斗,不是应该个个矫健勇猛、身强力壮的吗?
那么这个拥有古铜色皮肤却一副病西施气质的兄dei算是怎么肥四?
其实看这个委托人的上身,身高起码在一米九零以上,应该是个大块头啊!
林夕不着痕迹扫了一眼这个男人的腿,顿时心中了然。
这人的腿骨在膝盖处被生生斩断,难怪身材比例如此怪异。
委托人名叫火貘,也叫火巨貘。
在他们那个年代,在火貘知道的世界里,有大大小小成千上百个部族,他们或以自己崇拜的自然元素为姓或以居住地为姓,名字就更简单,男子几乎都是以自己初次狩猎到的猎物命名,女子则以植物或者是她们母亲的名字随便加个字命名。
所以火貘的部族是以火为图腾,他们认为火是一切的开始也是一切的结束,火神是世间最不可战胜的存在。
火貘很是以自己的名字自豪。
因为他十三岁就参与了人生的第一次狩猎,猎物是一头身长两米半身高一米多的荒古巨貘。
所以他的名字就叫做火貘。
火貘的父亲名叫火岩蛟,顾名思义,他第一次狩猎的是一条岩蛟。
在火部或者说大多数的部族,女人是公用的,孩子是大家的,只有族长、智者和巫除外。
一般的部族,族长都是世袭的,因而又被族人称为大君。
而智者和巫则由上一任推荐然后经过一些考验方可担任。
一个合格的族长,必须要身先士卒,否则,智者和巫有资格带领全族男性经过表决罢免不合格的族长。
当然,如果部族表决不同意罢免,那么智者和巫也只能作罢,他们只有发起罢免的资格,并没有直接废黜掉族长的权利。
其实这种方式还是比较公平的。
由于女性先天就弱于男性,一般不参与狩猎,只留在部族内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因此地位很是低下。
因为自然环境恶劣,很多人还没有长到成年就会夭折早殇,所以肩负着繁衍子孙的年轻女性们待遇还算不错,至于年老体衰没有任何价值的女性,一般都会被部族驱逐或者用来做诱饵捕猎。
生存环境恶劣,生产力低下,几乎部族所有成员都只有三个目的:一、有的吃;二、不挨冻;三、生理需求可以得到满足。
既不能生育又不能纾解生理需求的老年妇女自然不能养着吃白饭,心好点的族长会将之驱逐出去自生自灭,心狠点的部族就会带她们出去狩猎,能活着回来的,还可以继续跟大家一起过**好生活,不能活着回来的只能算你自己倒霉。
不要谴责说他们没有人性,其实自然界本就如此,年迈的雄狮总是会被新的狮王取代,然后驱逐出族群,不是饿死就是沦为他人口中美餐。
因为族长是世袭,于是族长可以随便睡其他女人,但是族长的女人只能为族长所有,她生下的孩子,一般都被称为小君。
其实这种形态就是后来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原始形态。
火貘,就是夷水火部的小君。
ps:抱歉,家里突然有事,更新晚了!
第1095章 火神传说2
和曜玄一样,部落里面也有三巨头:族长、智者、巫。
智者和巫都是要靠一些天分的,虽然他们的后代也有可能会继承他们父亲的位置,但是也有可能会被更突出的人夺走,相比之下,几乎是生下来就被内定为继承人的小君,地位自然就要比智者和巫的孩子高上许多。
所以自幼,火貘就是部族里的年轻女性们觊觎的对象。
因为做大君的女人,可以只委身于一个男人,可以自己养育自己的孩子,最主要是跟那些男人一样,可以安心一直活到死亡。
因为生存环境实在太过简陋恶劣,部族里的人们普遍寿命比较短,囝仔们男娃参加狩猎就算成年,女娃则是来了大姨妈就必须要从囝仔房搬出去开始独居。
青年女性因为是公共资源,所以和部落三巨头一起住在整个部族最中心位置。
每到黄昏吃过了暮食,女性都会回到自己的屋子里,如果有人来夜宿,她们就会在窗口挂上贝壳或者兽骨表示今天晚上老娘已经名花有主了。
虽然女性是公用,但是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繁衍,既然质量不好,存活率低,那就只能在数量上想办法。
不过淳朴的部族无论男女都是拒绝群p的,所以只要看见窗户上挂着这两种东西,你就可以选择滚蛋了。
一般来说,挂着的兽骨越难得、贝壳越漂亮、数量越多,就显示着这个女人越是受欢迎,也能从侧面证明她的地位。
但是这种繁衍后代的方式就免不了出现乱1伦的情况,出现畸形婴儿的事情常有发生,为了能产下保质保量的后代,部族之间每隔两三年会进行一次交换女性的活动。
一般来说,地位越高、生育能力越强的女性越不容易被换走。
这也是部族为什么可以毫不犹豫将年老的女性驱逐或者做诱饵捕猎的重要原因。
木槿是部族最漂亮的女孩子,大君将她留给了自己的儿子火貘。
虽然木槿要比火貘大上两岁,但是英姿飒爽,高挑健美,不但是他们火部也是附近部落远近闻名的第一美人,丰胸肥臀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的。
部族里人人都知道,木槿是小君的,自然她的屋子也就没人去了。
火貘十三岁成年初猎之后准备接了木槿过来。
早上年轻女子们都聚集在木槿的屋子里,帮她穿上柔软的树皮衣,带着美丽的花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男娃的成年礼是成功参与一次狩猎,而女娃则是大姨妈走后第一次晚上开门留客,人们会在白天将她打扮成最美丽的样子,告诉部落里的帅小伙们,又有一个小阿囡长大成人了。
木槿比较特殊。
她的月事早就来过了,但是部落里的人都很守规矩,知道这是小君将来的女人,尽管很多人都在背地里流口水,却谁都不敢妄动未来族长的禁脔。
火貘还沉浸在自己初猎成功捕获一只荒古巨貘的兴奋中,这是他最开心的一天。
其实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来说,虽然也有朦胧的性冲动,但是其诱惑力远远没有出去捕猎更令人血脉贲张。
他也无可无不可按照大人的教导完成了自己从男孩到男人的过程。
如果不是两年之后的那件事,或许火貘完全可以成为夷水火部一个很优秀的大君,与木槿过着平常大君与君妇的日子,生儿育女,日出而作日暮而息,平淡过完自己这一生。
那一天是火貘人生最关键的一天,从那日起,他的生命从天堂跌落到地狱。
他的父亲火岩蛟在围猎中受了重伤,还没等抬回部落就已经咽了气。
阿姆当时就晕厥过去。
火貘和阿姆忙着老族长的后事,并没有注意到部落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是穿越而来的大学生左霆。
左霆这个人,其实很普通。
普通的家庭,普通的成绩,读了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跟大多数华国普通大学生一样,开始了毕业即失业的普通丝生涯。
开始还像模像样出去找工作、投简历,随着失望次数的增加,他渐渐明白在硕博遍地的现在,大学毕业其实也就是比从前的文盲强了一点而已。
在某些方面,若单论存活能力,还不如很多文盲呢!
打击得多了,也就习惯厚着脸皮窝在家里啃老,过着晚上睡不着、白天醒不了混吃等死的生涯。
然后某一天晚上,出去夜市大排档的他被一道晴空霹雳送到了这个不知道什么地方的远古。
得知自己竟然穿越了,左霆顿时喜上眉梢,这是臭丝的福利,从此后必将光环加身变男主,逆袭一切高富帅。
然后他就到了这个火部。
而倒霉的火貘不但在这一天失去自己的父亲,还成了一个穿越臭丝首当其冲的假想敌。
左霆果然如自己所料,开始了逆袭村二代的男主生涯。
他先是利用自己在现代的那些知识以及生活、医学上面的常识成功折服了智者,又利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和手机蒙骗了巫,说他是火神的使徒。
巫虽然有些半信半疑,可那个细细长长的东西,轻轻一碰就会窜出火苗来,而另外那个黑乎乎的玩意却可以在夜里发出刺眼的光芒,他的确是平生仅见。
不由人不相信。
计划一步步在实现。
不到半年,整个部落的人心几乎都被左霆收拢,包括第一美人木槿的一颗芳心。
再臭丝,毕竟左霆也是读过大学,在现代社会经历了些许勾心斗角,无论年岁阅历还是气质谈吐,都远胜已经没有了老族长庇护着的火貘。
受自己父亲的影响,巫和智者的儿子开始不断为难、羞辱火貘,部落里也传出种种传言,认为火貘不配接任族长一职,不能肩负起阖族命运,族长,应该由火神的使徒左霆来担当才是天命所归。
有人反对,自然也有人拥护,很多受过老族长恩惠的人都愿意让火貘继续做族长。
双方争执不下,决定在火神祭那一天让两个年轻人决斗,由胜利的做族长。
巫说,那一天火神一定会保佑自己喜欢的人赢得胜利,到时候谁都不会有意见了。
这场比斗其实并不公平,火貘才只有十五岁,严格来说还是个孩子,而左霆已经二十六岁了,正值壮年。
火貘的确是输了,可并不是因为本事不济,而是早上朝食的时候木槿在他的食物里加了可以毒死小动物的莽草。
人高马大的火貘吃了虽不致命,却导致发挥失常,而左霆最后竟然拿出了他穿越唯三带过来的东西:瑞士军刀。
第1096章 火神传说3
火貘虽然只有十五岁,可是身材矫健修长,竟是丝毫不比左霆矮。
而左霆在自己的世界普通了那么多年,本是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即是将这位村二代立为自己必须要打垮的敌人,自然是一点余地也不想给他留。
木槿虽不若左霆所在的世界里美女们那般精致,却胜在天然去雕饰,如一方璞玉般灵动、淳美,关键是她把他真的当做火神的使者一般虔诚膜拜,这让臭丝左霆非常受用。
穿越人士的优越感让左霆觉得,自己中意的这个女人曾经被那刚褪了毛的原始人给玷污,不可原谅。
于是趁着火貘体力不支跌倒的时候,左霆将手中的瑞士军刀狠狠扎进火貘小腿,并且还乘势在里面搅了一下。
你丫不是个子高吗?老子叫你变成个瘸子。
火貘败落,不但没能接任成为大君,连小君都已经做不得,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部落成员。
自然有人站在火貘这边,指责左霆竟敢随意出手伤人。
左霆却摊摊手,说手中的东西叫做刀,是火神赐予的。
人们都亲眼看见这个怪东西的锋利无匹,比之石斧木刀不知强了多少,顿时将获胜的左霆高高抛向高空一边狂热喊着:“火神,火神,火神!”
淳朴的原始人并不懂这里面的弯弯绕,包括火貘自己都觉得可能这就是巫曾经强调的运数吧,于是他带着阿姆搬出属于族长的大屋,去了分给他的新屋。
火貘只养了半个月的伤就被逼着一同去狩猎了。
为了已经不再是君妇的阿姆能有屋住,有饭吃,他强忍疼痛拖着一条残腿跟那些部落的儿郎们一同狩猎。
如果不是部族里还有些人念旧,拼命保护着他,火貘早就死在围猎中了。
没过多久,左霆救回了一个炎虎部的女子。
那女子名叫青杏,她肤白似雪,娇柔可爱,在这个时代是不可多得的美人,不过因为身材娇小玲珑,被炎虎部的巫判定不好生养,所以在附近几个部族的排名屈居于木槿之下。
左霆没想到在这种蛮荒时代竟然还能遇见这样的美女,在现代这种级别的美女他若是妄想染指,估计人家能吐他一脸。
可是自从知道他是火神的使徒,又亲眼看见左霆的打火机和手机之后,这个第二美人立刻拜倒在他那花里胡哨的百慕大裤管下。
一般来说,一生一世一双人是穿越女的标配。
但是燕瘦环肥、御姐萝莉各种收,那是穿越男的梦想。
左霆自然也不例外。
他以送美女回部落为由在半路就苟且了一下,然后莫名奇妙的两个部落的联合就被提上了日程。
火貘其实还是个孩子,本来对木槿也是只有责任而并无什么爱情或者是强烈的占有欲之类的情绪,反倒是因为常年住在一起,他对自己的阿姆感情更深些。
忍辱留在部落固然是因为故土难离,不愿阿姆一把年纪还跟着自己流浪也是一个原因,加上部族里面还有他很多幼年一起长大的玩伴。
虽然说大多数都成了左霆的信徒,但是毕竟还有不少人很坚定的站在他这一边。
得知左霆抢了自己的族长不算,竟然还要带着部族去投奔他们原本的死对头,火貘顿时出离愤怒。
炎虎部比他们的部族要大上三倍不止,两个部族距离较近,而他们一直对火部烧陶技术虎视眈眈。
各部族一般都有自己的不传之秘,每隔一定时间便会根据自己部族需求进行一次交换,也有的时候是几个部族联合举办交换会。
炎虎部的人个个骁勇善战,他们的皮草工艺和湖盐是很多部族的必需品,而火部之所以能赖以生存不被炎虎部并吞就是因为烧陶。
附近百里之内,只有火部可以烧出大小不等、形状各异的陶制品来。
火部以每年给其他几个部族免费烧制十件陶器为代价,联合其他部族一同与炎虎部达成协议,倘若炎虎部再来骚扰火部,其他部族将会联合起来攻打炎虎部。
最后炎虎部倒是勉强同意了,但是要求每年给他们烧制指定陶器二十件方可。
荒古时期,生产力原本就极为低下,火部的几个横穴窑、竖穴窑几乎没日没夜的赶工,才能换回这暂时的和平。
本就有积年下来的血海深仇,如今更添新恨,此刻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货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竟然轻飘飘的说出要两个部族合并?
火貘不懂什么叫做强强联合,也不明白什么叫做合则两利、分则两害,他只知道火部族人不知道有多少没死在暴风暴雪里,没死在狺狺兽口中,却是死在炎虎部人的石刀石剑之下。
两个部族之间的仇恨罄竹难书,他绝对不允许自家先辈辛苦经营的部族成为那些刽子手的族人!
火貘死了。
临死被炎虎部的族长砍断了双腿,有几个族人站出来帮他说话,连同他的阿姆一起都被杀死了。
巫和智者已经彻底被洗脑,只觉得成为一个有史以来最大部族的巫和智者是一件无尚荣光的事情,他们管谁去做这个族长呢?
左右他们的地位并没有任何变化。
火部辛苦钻研出来的烧陶技术终于成了炎虎部的囊中之物。
而左拥右抱的左霆陪着炎虎部族长东征西讨,一路收获了更多的美女,圆满完成了他的丝逆袭之路。
火貘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父亲,没有好好保护住火部,对不起自己的阿姆和那些伙伴,连累得他们陪着自己一起死亡。
他要改变这个命运,保留火部传承,哪怕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
林夕看了看任务时限竟然是十至十五年,可知这个傻孩子一定付出了不少灵魂。
林夕心底深深叹息着,提醒自己做了任务,记得把【凝神决】交给委托人,经年累月下来,就算他精神力只是普通人,多少也能有些改善神魂的用处。
兑换了一些【玫瑰凝神香露】以及缝衣针和生活必需品,林夕选择了进入任务。
久违的头痛竟然再次降临。
不应该啊,以她如今的神魂和精神力,不过是一次时间节点传送,应该只略微恍惚一下就好了。
周围有人大声说着什么,林夕突然心有所感,抬头望去……
头顶是一件不知什么野兽的皮毛,里面裹着两条布满黑毛的大粗腿,在往上……
一坨黑乎乎而异常丑陋的东西正在他头顶晃荡着。
艹拟吗!
第1097章 火神传说4
一个声音得意洋洋的说道:“钻啊,钻过去,今天晚上你那个没人要的阿姆就会有吃的。”
这个声音林夕知道,是左霆的头号脑残粉智者的儿子火巨牙。
从小他跟委托人的关系就不是特别好。
火貘自幼乖巧懂事,长大后身体强壮威猛,在几乎毕生都为了温饱而奋斗的部族里面,这就算是个资质不错的崽了。
因为都是部族领导人的后代,所以火貘、火巨牙以及巫的儿子火石蜥难免被人拿来比较。
而火貘明显属于那种父母口中因为优秀而欠揍的“别人家的小孩”。
就连初次围猎得到的名字都比火巨牙的好听。
什么?
巨牙听起来也不错?
滚你的吧!
他初次狩猎打到的是一只十多斤的袖珍小野猪。
他十分厌恶自己得到的名字。
那只野猪实在太小,说出去很没面子,再有就是名字叫火野猪这也忒难听了。
最后还是他阿爹智者帮他想了这么个名字,突显野猪那两个巨大的獠牙,而且听起来总算有几分气势,他这才破涕为笑。
荒古巨貘虽然也不太好看,但是胜在体型庞大威猛,能狩猎到这种猛兽,说出去才有面子啊!
林夕进入任务的时间有点坑。
正是火貘丢了未来族长继承人的身份,伤腿只被巫草草包扎了一下了事的第二天。
部落如今的确是按需分配,理论上,母子两个应该都可以领到食物。
但是火貘的阿姆去领食物的时候只得到少得可怜的一份。
别说两人,连一个人都吃不饱。
儿子刚被伤了腿,正是需要多吃点的时候,于是火貘的阿姆苦荞就将所有吃的都给了儿子。
从身份特殊的君妇变成族内一个随时可能被驱逐的老妇,而今还面临着每天被克扣食物饿肚子的可能,这个原本部族里最尊贵的女人面对残了腿的儿子,心中的凄惶可想而知。
火貘看见偷偷抹泪的阿姆,询问过后才得知阿姆已经从昨日一直饿到如今。
他强忍疼痛出去想找负责发放食物的火石蜥,结果却被火巨牙堵在自家门口不远的地方。
巨牙带着几个人正在羞辱火貘,说只要火貘从他跨下钻过去,他就去给自己的好兄弟石蜥说说情,分给这对可怜的母子一点吃的。
火貘不肯,被气得晕了过去,几个人还不肯罢休,将他拖到巨牙分开的两腿位置,等着他苏醒过来。
看着头顶上依旧在晃荡的零件,林夕一阵恶心。
她自然知道如今自己的身份是个爷们。
可她虽然也有这个东西,不代表愿意看见别人的玩意儿就这么明晃晃悬在头顶啊!
深深的屈辱感在内心翻涌,剧情里面,火貘最后还是乖乖钻了过去。
形势比人强。
阿姆年迈,自己的伤腿不能动,根本没办法出去给阿姆寻找食物。
他不能让阿姆因为自己的连累再饿肚子,于是火貘只能接受这一份货真价实的胯下之辱。
丑陋的三件套还在头顶晃荡。
两条遍布黑毛的大腿还风骚至极的抖了抖。
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林夕用双手和那条好腿撑起身体,缓缓向前爬。
见他认命屈服了,几个狗腿子顿时各种阴阳怪气的起哄、叫好。
“真该给你阿爹看看你现在的样子,爬……啊!”
“砰”的一声闷响将火巨牙得意洋洋的话变成嚎叫,因为林夕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集中在脑袋上,挺胸、抬头,然后狠狠撞向一直挑战她底限的那坨黑黢黢的玩意儿。
这可真是一记沉重打“鸡”,难以描述的剧痛袭来,让正在狂飙高音的巨牙迅速从帕瓦罗蒂变成帕瓦罗锅,他佝偻着身体向前踉跄了几步之后,终于抽搐着跌倒在地。
林夕则趁着几个狗腿子去查看巨牙无暇他顾的时候强忍着伤腿的疼痛,回到重新分配给他们母子居住的那间破房子里面。
麻痹,你想做那个屠夫,老子还不想当个忍辱负重的韩信呢。
想要踩老子的脸,就先要你知道什么叫鸡飞蛋打的疼。
每个敢向老子泼冷水的杂碎,我都会用开水来回敬他。
林夕一瘸一拐的跑回家时,嘴巴也没闲着:“推别人上台做族长也就算了,现在还派了儿子来羞辱我,火角羊,你可还记得老族长对你的救命之恩!”
林夕口中的老族长是火貘的亲爷爷,在火角羊还不是智者的时候,一次围猎中曾经以身犯险救过他。
火貘不好意思说当年之事,但是林夕好意思说啊,只要把这话喊出来,多少顾忌着名声的智者肯定不会过来为他的儿子向自己兴师问罪,不管怎么,从前老族长救过他是不争的事实。
提起当年的救命之恩,并不是为了能得到什么好的待遇,林夕只要拖延一下时间,别让那些人立刻就来迫害他们这对老弱病残的母子。
支持火貘的人毕竟只有少数几个,现在真的对上,最好的结局就是他们被驱逐出部落。
林夕能感觉到那条腿使不上一点力气,肯定是被伤到肌腱了,她需要时间休养生息。
剧情里面,智者也并没有对火貘做太露骨的迫害,只是用食物逼着他出去战斗,想要他死在狩猎中。
提前知道自己这次要面对的是个原始社会的部落,林夕早就兑换了不少适用于这种蛮荒年代的东西,自然包括生存必需品食物和水。
这次任务涉及到整个部族,林夕甚至有先见之明兑换了一个野外医疗急救箱。
没想到第一个使用的人居然是自己。
林夕在关门的刹那就从空间里直接拿出两块压缩饼干并一袋牛奶,将牛奶挤在空碗里面,一瘸一拐端去给躺在铺着兽皮的木板子上假寐的苦荞。
苦荞饿得的确狠了,连这从未见过的东西是什么都没问,直接咬了一大口饼干,又“咕嘟咕嘟”喝掉差不多一半的牛奶,才突然想到什么似的问林夕:“小君可食过了?”
林夕点头,苦荞见他身上沾着泥土和草屑,脸上就变了颜色,忙将手中的吃食一股脑拿回给林夕:“我饱了,小君食吧。”
“阿姆,我已经不是小君了,以后可唤我阿貘。”
林夕又将吃的拿给苦荞,一再强调自己已经吃饱了。
门突然被撞开,一个粗壮的大汉站在门前。
这个人林夕认得,他叫做钻山。
第1098章 火神传说5
钻山看起来有点凶恶,无论是头发还是眉毛都有些略微发红,而且一张国字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从脸颊一直延伸到脖子。
那是一只跳豹给挠的,那次狩猎,钻山差点回不来了。
是当时的族长岩蛟救回了他。
每个部族的族长,必须都是个身先士卒的勇士,这是他作为全族地位至高者的代价。
林夕其实蛮喜欢这种模式。
比起后世那些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统治者,部族的族长无疑更加名实相符。
并非人人平等,想要特权想要封妻荫子、福延百世,那你就要真刀真枪的去拼,去杀。
讲真,就算是在人际关系日益冷漠、现实的今天,人们也依旧崇拜强者。
所以勇猛凶悍、杀伐决断又有情有义的火岩蛟,一直都是钻山的偶像。
剧情里,他始终都很维护委托人,并且对那个什么火神的使徒嗤之以鼻。
因为跟那小子一同狩猎,有危险的时候他从来都是缩在后面,安全无虞的时候他又比谁都蹦得欢实,占尖取巧,獐头鼠目,除了那会冒火的东西和会突然发光的黑块块之外没一点真本事。
虽然钻山很是勇猛,但是好虎难敌群狼,最后他也被炎虎部的人杀害了。
钻山两步跨进屋子,眼睛里燃着怒火。
他们出去狩猎,回来就听说小君被巨牙羞辱的事,气得钻山顿时跑去智者家里准备好好教训那狼心狗肺的小崽子一顿。
结果人家似乎知道他要去找麻烦一样,竟然要巨牙装病,为了逼真,连巫都给请过去了。
钻山自然不好再说什么,看着那小崽子装得小脸比炎虎部那个叫青杏的小骚娘还要白,疼得哼哼唧唧,钻山扭头就出了智者的院子。
真特么能装!
林夕:并没有,他是真疼。
钻山一口恶气堵在心里发不出去,感觉要憋得吐血了。
他将两条烤好的野猪肉放在石桌上:“揍了火石蜥两拳,他给了两条肉,早知道一拳一条肉,我就多打几下了。”
钻山瓮声瓮气的说道。
好人呐!
林夕心里热乎乎的,史前人类就是淳朴,够意思!
“小君,莫怕,有我钻山一口吃的,就有你跟君妇一口吃的。需要什么只管跟我说,莫要去找巨牙那个畜生。”
他这么一说,林夕心中灵机一动,还真有事要用到他。
林夕觉得,这个晚上自己这间远离部族中心区域的破泥屋是绝对不会消停的。
钻山也算部族里面的勇士,有他给自己做护法,她尽可安心给自己的腿做手术。
时间拖得久了,落下残疾就不好了。
“钻山,你今晚在我屋子门口帮我守一晚吧,我撞伤了巨牙,估计他不会甘心。”林夕说道。
钻山自然一口应下,决定直接不走了。
林夕说道:“若是知道你在,他们带了许多人我们还是要吃亏,你现在且归家,待得天黑透了再悄悄的来。”
“成。”钻山点头:“我假装去找桑草。”
林夕有点。
史前人类什么都好,就是这方面太奔放了,不管是为了繁衍亦或发泄,他们无论男女,都可以把这些事情明晃晃拿出来讨论。
等到钻山出去了,林夕开始给苦荞做手术前的特训。
苦荞虽然说做了十多年部族的君妇,但是仍然是需要劳作的。
女性一般都是去窑厂打杂或者是去部落附近采集以及分解那些男人们打回来的猎物、硝制毛皮等等。
所以当林夕说出要自己缝合伤口的时候,她开始的确很惊讶,得知巫根本不给自己儿子好好医治的时候,苦荞的脸色暗了暗,一口应承下林夕的要求。
其实苦荞是个胆大心细的女性,只在林夕最开始割开伤口的时候面对喷涌而出的鲜血有片刻手足无措,然后就开始按照林夕事先吩咐好的有条不紊将准备好的东西递给林夕。
如果不是依靠精神力可以内视,林夕一个零基础的菜鸟指不定给自己的缝合手术做成什么德行。
事先已经给自己做了局部麻醉,林夕在伤口周围快速连点几下穴位止血,然后开始清理、消毒。
其实这些史前人类挺有意思。
像他们很容易就相信左霆真的是火神的使徒一样,苦荞对于林夕拿出的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没有一点讶异。
不知道是因为经常处理那些鲜血淋漓的野兽或是自己的身份是她儿子还是因为部族里女性习惯服从男性,总之她看起来非常平静,林夕事先准备的说辞一点都没用上。
由内而外,细细的缝了三层,最后再把皮肤表面缝合。
期间外面果然传来“乒灵乓啷”的打斗声,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屋子里紧锣密鼓进行手术的母子二人。
林夕抬头看着苦荞,她满脸沉凝肃穆,如同在完成一件异常神圣的祭祀般。
由于林夕是生手,就算是有精神力这个作弊器在,依然缝合得很是缓慢,缝到最后一层的时候麻药渐渐开始失去效果。
林夕硬是咬着牙齿一针针缝合完毕。
看见儿子额头上豆粒大的汗珠不断滚落,苦荞眼睛里盛满了心疼,但是依旧是一言不发。
她的记性极好,林夕只说过几次,那些从没见过的东西她几乎分毫不差按照顺序逐一递给林夕。
看来,人家能成为族长的专属女人,成为一个部族的君妇不是没有道理的。
见表面缝合完毕,苦荞又递过来消毒药棉。
林夕利落的消毒、消炎,然后将刀口用消毒纱布和绷带仔细包扎好。
呼!
林夕长出了一口气,可算完成了。
虽然伤口麻醉效果消失,疼痛越来越甚,可这种程度的疼痛对于林夕来说还真是小儿科。
总算是完成了最艰难的一步,想带领部族强大就必须要做族长。而每一任族长,都是打出来的天下,即便是世袭的位置,你表现太差的话,智者和巫照样可以带领部族弹劾你。
所以委托人绝对不能是个跛子。
“钻山!”见外面久久不再有动静传来,林夕叫了钻山进来。
他身上的兽皮衣看起来脏兮兮的,左膝盖上有一小块擦伤,不过看他略有些赤色的双眉得意上扬,林夕就知道,他赢得一定很漂亮。
第1099章 火神传说6
林夕给了钻山一把普通匕首,告诉他一定藏好了,不到关键时刻千万不要使用,这东西可比你们的石刀木剑厉害多了。
以左霆对委托人的仇视程度,钻山今天晚上坏了他的事,必然明天会想办法让钻山在狩猎时面对一些危险。
林夕还叮嘱钻山说,到时候倘若有人问这东西是哪里来的,你就说睡觉的时候做了个梦,火神说你会遇见危险,特意赐给你这个东西。
所以说,火神蜀黍托梦是世界上最早的通讯工具,火神蜀黍的馈赠则是世界上最早的快递。
哪知道钻山竟然满脸兴奋的样子指着林夕说道:“火神的使徒?你也是?”
他说得前言不搭后语。
林夕知道他未曾表达出来的意思,如果小君也是火神的使徒,咱们就可以去把族长再抢回来。
屁的火神使徒。
不过是个现代位面穿越过去的穷丝而已。
但是话说回来,也不知道真的穿越者都自带主角光环啊还是怎么,左霆也的确折腾出不少新玩意儿对部落进行了改善。
比如发现了很多可以种植、养殖的东西,增加部落的收入;又教大家利用陶窑烧出砖瓦开盖屋,大大提高了部落的住宿环境等等。
这让左霆这个火神的使徒在部族声望愈加高涨,所以人们才对他言听计从,甚至去跟炎虎部合并也没有太过反对。
事实上到了后期,左霆和炎虎部族长分工更加明确,一个抓生产,一个抓行政。
炎虎部族长骁勇善战,更加有野心,而左霆则是只想要高高在上的地位和优渥的生活以及前仆后继的美女,两个人之间的合作还是很愉快的。
部落的传承、不同部落之间的仇恨是无法强加于一个外来者身上的,左霆对部落并没有什么归属感。
他只要自己过得风生水起、实现一个丝的梦想就成了,至于什么夷水火部,跟他有毛关系?
没有人阻止你去铸就自己的辉煌,问题是为什么一定要熄了别人的灯?
再有就是林夕无法接受左霆以二十六岁的“高龄”去欺负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实在是太不要脸。
她蓦然想起前段时间的两个新闻,一个是小伙心情不好摔自己的自行车被一个老奶奶阻止,他就对老太太一顿拳打脚踢,试问,若是阻止他的是泰森,他敢这么做吗?
还有就是一个酒醉的男人,在街上晃荡着专门挑小孩子踹,还把一个只有三岁的孩子头朝下摔在地上,事后就是一句“我当时喝醉了”。
林夕就笑。
你咋不敢去打同龄人?你怎么不敢去某某局闹事?不过是借醉装疯欺负老弱病幼发泄你懦弱的脾气罢了。
一个成年人,对付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还要拿着瑞士军刀,还要点碧莲不?
不过她现在也只能把这口恶气忍着。
谁叫她如今不但失去族群大部分支持,自己也成了残疾人士呢?
所以说,人生就像是在玩超级玛丽,在你没有吃蘑菇变大的时候千万别浪,否则连一只小王八都能秒杀你。
猥琐发育是王道。
林夕一再保证,经过一次失败之后他们肯定不会再来找晦气,钻山怀里揣着新得的匕首,一脸春意去找他心爱的桑草了。
第二天,苦荞早上起来就要去领食物。
部落里资源匮乏,他们把换来的老年女性驱逐或者用来做诱饵,可是那些与自己曾经并肩作战、受伤残疾或者年迈失去战斗力的兄弟,却是必须要奉养的。
否则的话,谁还会在狩猎的时候拼命搏杀?
这老老小小一百多号人,仅仅靠简陋的工具捕猎以及小范围采集真的很难吃饱饭。
所以部落一直都只吃早晚两顿饭。
林夕不让苦荞出去领食物,她嘴里答应着,却趁着林夕睡着到底是偷偷去了。
结果回来的时候苦荞的脸色十分难看,眼里含着两泡泪,在看见林夕已经醒来的时候赶紧擦了擦眼睛。
她不但没拿到吃的,反而被火石蜥带人好一顿羞辱。
问他们出去狩猎了吗?采集了吗?什么都没做怎么敢来领吃的。
苦荞说,我可以不吃,但是请给我儿子食物,他受伤了。
结果火石蜥对此嗤之以鼻,你那个没用的儿子是跟人家打架抢族长失败受伤的,又不是为了部落狩猎受伤了,两个没用的人,好意思舔着脸要吃的?
还让你们住在部落里,已经是看在死了的火岩蛟面子,凭什么白养活你们两个闲人?
有人悄悄塞给她一个野粟菜饼子要她快走,却被火石蜥一巴掌打落在地踩了个稀粉碎,那个给她饼子的人也遭到呵斥,并且被罚一天不准吃饭。
“阿姆,不要再去领食物了,他们不会给我们的,我们自己有吃的。”林夕拿出一条火腿肉、一些面包以及三包牛奶。
将东西均匀分成三份,林夕指着其中一份说道:“阿姆,你悄悄去把这个给那个被罚的人,叫她不要对任何人讲。”
史前人类的好处就是没有那么多勾心斗角,两面三刀,这个给苦荞吃食的人定然是倾向于他们的,不过是如今火神的使徒成了族长,所以这个人才不敢像钻山一样表明自己的立场。
苦荞如释重负,她也为连累了桑草而愧疚不已呢。
“那我去把东西偷偷给桑草送去。”苦荞说着出了门。
原来是桑草啊!
林夕嘴角有淡淡的微笑,那不是钻山的小情人吗?
知道自己儿子这里有吃的,苦荞晚上也就不再出去自取其辱了,母子两个正躲在屋子里吃东西,门再次被钻山撞开。
林夕一阵无语。
考虑他们要不要也在窗户挂上一串骨头啊贝壳之类的,你这一言不合就撞门,老子的门都快被你撞碎了。
他手里提着两条烤得黑黢黢的肉放在石桌上,结果却在上面发现了他从没见过的食物。
钻山搓搓手,看着那条刚被撕开的火腿肉咽了咽唾沫。
林夕要钻山用匕首将烤肉、火腿肉都切开,大家一起吃。
钻山眼睛一亮,赶紧拿出那把匕首在兽皮上蹭了蹭,然后开始切割。
“幸亏有这个东西,不然今天我死定了。”
钻山一边切一边说道。
第1100章 火神传说7
原来,今天在围猎的时候,他们遭遇到一头巨大的完齿猪。
这个东西有着熊一样健硕的体魄,狼一般矫捷的奔跑和野猪的巨大獠牙。
别说是他们,就算是剑齿虎若是被全速奔跑的完齿猪撞到也会皮开肉绽、筋断骨折。
这个东西极难捕捉,皮糙肉厚不说,跑起来的爆发力甚至可以赶得上豹子,以史前人类的捕猎工具,如果没有大量人手和事先周密的布置,还真不能拿它怎么办。
而且完齿猪是食腐动物,根本不能吃。
除了狰狞的头骨可以彰显一个部族的战斗力之外,费尽力气捕捉猎杀它实在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狩猎队伍偶尔会碰见这个东西,都是能避则避,尽量不与它发生冲突。
在发现这只闲庭信步溜达的完齿猪时,众人都已经很有默契几步窜到略高的地势躲了起来。
因为这个家伙跟秃鹫差不多,都是喜食腐的,所以活物只要不去激怒它,它也不大理会。
钻山正和别人一样等着这完齿猪散步过去,没留神有人在背后推了他一把,如果不是他见机得宜立刻爬上旁边那棵白杆木的话,他今天很可能就回不来了。
白杆木跟桫椤很像,所有枝叶全都集中在顶部,可是树干却光溜溜滑不留手,亏得这把匕首他才勉强撑到完齿猪远去。
他留了个心眼,用身体挡住了匕首,因此大家只是对他居然能在白杆木上呆了那么久没掉下来颇感惊讶。
林夕问他:“你还记不记得你身后都有谁?”
“我问过了,巨蜥说是蝎尾推的,蝎尾说他脚滑了没站稳。”钻山往嘴巴里丢了条火腿肉一边大嚼一边说道:“谁不知道蝎尾是巨牙的走狗?”
钻山并不以为意,反正他又没事。
“这肉真好吃啊!是君妇做的吗?”
苦荞摇摇头。
钻山也没再刨根问底,他又切了两块自己带来的烤肉:“我以后天天给你们送肉过来,君妇莫要再去受他们的气。”
林夕却说道:“以后有人的时候莫要再叫我阿姆君妇,也莫叫我小君了。”
因为老子要做以后的大君!
林夕告诉钻山一定要小心,尽量狩猎的时候跟自己那些关系要好的兄弟们一起,不要落单。
钻山见火貘年纪虽幼,却料事如神,整个人都沉稳老练,很有老族长的架势,心里竟是渐渐当她是老族长般言听计从。
剧情里,钻山也是这般把自己的食物分给火貘母子,但是时间一长,钻山也有点吃不消。
毕竟他每天都出去围猎,体力消耗十分巨大,本身也是勉强凑合吃饱的,如今却要额外负担两个人,时间一长就有点吃不消了。
因为不想累得钻山一直陪着饿肚子,半个月之后火貘才被迫拖着一条伤腿跟他们一同捕猎。
苦荞曾经提出想要离开部族,火貘却死活不肯,那是他的阿姆啊!
林夕缝合手法虽然很拙劣,好在这具身体本身就极强壮,纯天然饮食的身体就是棒棒哒,加上火貘十三岁就开始参加围猎整日运动,所以底子极好。
林夕第三天就可以忍着疼痛开始修习二十段锦。
只要能修炼,她就彻底无所畏惧。
一般来说,空气中灵气的浓郁程度是越接近现代越稀薄,所以在这种位面,林夕修炼的进境仅次于修仙位面。
二十段锦配合着林夕自己的复健,一股股热流不断修复着缝合处的伤口,林夕在第十天左右的时候腿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
听见儿子一再强调他不会留下任何残疾,苦荞高兴得直抹眼泪,口中喃喃着:“火神保佑,火神保佑啊!”
林夕听她这么说,灵机一动,说道:“阿姆,我能好得这么快,都是因为睡着的时候,火神传了我一套口诀,无事多练习,强身健体不生病,还可延年益寿呢。”
苦荞对于林夕说得那些功效并不十分相信,但是千百年传下来的规矩就是女人需得服从男人,更何况这还是她的儿子,她唯一的亲人呢?
从这天开始,苦荞跟着林夕一起修习二十段锦。
巨牙的伤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可以勉强下地走路了。
不许给火貘母子发放食物正是他的授意。
巫说,如果不是族长先伤了他,那个小崽子全力以赴的一撞肯定他就废了。
当天晚上他叫蝎尾带两个人悄悄去废了那小子剩下的两条腿,结果还没等进屋就被钻山给打伤了。
阿爹知道此事之后不许他再生事端,去掉那些老弱妇孺,族里真正能去狩猎的就那么点人,再有人受伤的话,大家都得跟着饿肚子。
巨牙只能悻悻作罢。
左霆说,可以通过别的途径下手,比如不给他们吃的。
可是听说那一对母子自从那天开始再没去领过食物,一直都是在分食钻山的东西。
又是钻山这个该死的。
每次都是他坏事。
可巨牙目前还真不敢直接面对脾气暴躁的钻山,所以只能等狩猎队走了,自己来寻火貘的晦气。
断了一条腿还不老实,竟然敢撞他……
巨牙掂了掂手里的木棍,不但要砸断火貘这个小杂种的腿,那个已经可以被驱逐的老家伙,也要打断腿。
脑补着娘俩对着爬行的画面,巨牙心中无比快意,仿佛这一切已经发生了一般。
林夕跟苦荞吃过了朝食就开始修习二十段锦。
十多天的努力让林夕已经连接好足少阴肾经。
这次之所以先从这里开始,主要是为了尽快修复腿上的伤势,避免落下残疾。
不然的话以林夕如今二十段锦四级的修为加上这个位面如此浓郁的灵气,林夕起码已经可以拥有一条通脉了。
渐渐接近的脚步声让她叹了口气。
猥琐发育的美梦被打破,听着外面的声音就知道,巨牙这个犊子又来找他的麻烦了。
剧情里好歹还让火貘休息了半个月呢,怎么到了她这,时间还提前了呢?
原因之一是那时苦荞时常会跑去哀求巨牙和石蜥他们给点吃的,前族长的君妇匍匐在地只为讨一口吃食,这极大满足了他们被压抑的心理。
最主要的根由还是剧情里,火貘并没有伤害到巨牙的丁丁。
门“砰”的一声被踹开,巨牙的声音里含着怨毒:“火貘,滚出来!”
第1101章 火神传说8
苦荞听到这个声音就是浑身一哆嗦,这是巨牙,在她心中与深山密林里的凶兽一般无二的存在。
林夕给了她一个安抚的微笑,示意她呆在屋里不要出去,然后站起身来,一瘸一拐走了出去。
苦荞见儿子瘸得比平时厉害多了,突然心下就安定下来,儿子这是在示弱吧,巨牙若是还为难他就说不过去了。
林夕将木门关好,转过身淡然看着来势汹汹的巨牙,一语不发。
巨牙看着林夕那条瘸腿心中十分解气,可是火貘这样安静、淡然的眼神又莫名令他心中不喜。
阿爹说,火貘不管怎么也是火岩蛟的儿子,部族里不少人都受过火岩蛟的恩情,所以想收拾他必须得自己占着理才能服众。
族长却告诉他,完全可以让火貘去参加部族劳作啊,火貘如今只是部族里最普通的一员,那就让他去干活。
火貘腿伤很重,去了,加重伤势,不去,他们这边收拾他就师出有名了,若是能激怒他动手的话就更好,到时候打死了也是白打。
所以不管怎么选,火貘都注定了要吃亏。
“火貘,身为我们夷水火部狩猎队成员,你已十天不曾参加围猎,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林夕双手环胸,声音里没有一点起伏:“身为夷水火部成员,我也已经十天不曾领到食物了。”
巨牙语气一滞:“不干活,如何分食物给你?”
“不分食物,如何干活?”
本来是要激怒火貘的,结果巨牙被气的感觉连蛋蛋都在隐隐作痛,总觉得火貘哪里不一样了,他从前并不是这么嗦的人。
“怎么没分给你食物?钻山不是每天都送吃的给你们母子这对吃闲饭的?”巨牙压抑着怒火,不要生气,他是来激怒火貘的,可不能先生气。
林夕微微一笑,说道:“按照你的标准,不给部落干活部落不给吃的,钻山给了我吃的,我就算要干活,也是给钻山干活,你凭什么来指责我?”
说完,林夕不怀好意瞄着巨牙的裤裆:“好像我在吃闲饭的时候,你巨牙也在吃闲饭吧。同样都不出去狩猎,你怎么就好吃好喝的呢?欺负我阿爹为了部落战死,没人可以依靠了?别忘记,你阿爹也早晚会死的。”
林夕的话字字属实,句句刁钻,巨牙的脸顿时被气成猪肝色。
巨牙其人,不愧是智者的后代,跟火貘年纪差不多,可很有心机,每次狩猎嚷嚷最欢实的就是他,有危险的时候他却总在队伍最外围,一旦危险解除,他又“嗷嗷”叫唤着冲在队伍最前面。
总之巨牙就是一个进门看脸色,出门看天色;吵架没输过,打架没赢过;人怂话又多,总爱装大哥的货色。
林夕的话成功激怒了巨牙,他一声嚎叫,对着林夕骂了一句“火貘,你这个星尾兽的后代!”然后就冲了过来。
星尾兽是一种极其丑陋的史前野兽,属雕齿兽科,体型庞大,有一个小而滑稽的头,大而圆的甲壳,尾巴特别长,尾端像个流星锤,跟后世的犰狳有些相像。
说某人是星尾兽的后代其实是一句部落里十分侮辱人的话,比现代人动辄问候人家老母还要严重。
丑只是一方面。
星尾兽以植物为食,大得像一辆卡车,却又胆小如鼠,通常遇到一点危险立刻将四肢缩进壳里,只留布满尖刺的尾巴在外面晃荡,看起来猥琐又令人厌恶。
在崇尚武力的部落,这种缩头乌龟的行为是十分令人不齿的。
所以人们在愤怒至极时候的咒骂总会想办法扯上星尾兽用来侮辱对方。
巨牙一个健步窜将上来,同时手中那根棒球棍粗细的石木棍带着风声对着林夕那条完好的腿猛地砸了下来。
石木,木如其名,坚硬沉重得如石头一般,以巨牙不输成人的力道,砸上那就是一个粉碎性骨折。
林夕看见这根石木,顿时眼前一亮,这可是好东西啊!
她假装躲避那根木棒的同时一抖手,两颗黄豆大小的石子分别打在巨牙的手腕和腿窝,巨牙顿时一个踉跄来了个大劈叉,那根石木棍子也脱手而出正打在林夕腰上。
不过想必只有林夕和巨牙知道,其实那木棍只是轻轻掉落而已。
但是在别人眼里,就是巨牙一个健步跨过去,手中的棍子把火貘给打得趴在地上。
他们口中欢呼着,自然没看见林夕的手快速在巨牙大劈叉的中心点掠过,更不会看见林夕手中银针一闪而过的光芒。
不过巨牙的惨嚎声他们倒是听得清清楚楚。
两个跟班都很奇怪,为毛挨揍的是火貘,嚎叫的却是巨牙?
难道是终于亲手报仇了,兴奋的?
林夕扶着腰,用手指点巨牙:“我要去找族长,找智者和巫,你……你欺负人!”
一直呆在屋子里的苦荞终于打开门跑了出来,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如今已经换了人,对方来了三个人,她害怕儿子吃亏。
林夕对她颤抖着伸出手来:“阿姆,扶……扶着我,咱们……咱们去找族长!”
部落里两个狩猎队都已经出去,留在家里的只有老弱病残,因为年岁已高或者战斗中落了残疾的狩猎队员一般都去窑厂那边干活,采集的也不在家里,只有那些负责处理猎物的女人们还在。
刚刚巨牙过来的时候路过那个专门用来处理野兽肉和皮毛的小广场,桑草已经将一切看在眼里。
钻山跟她说过,要她多留意着点火貘和君……苦荞母子,如果发现他们有危险,尽量多叫些人去围观,千万不要一个人去。
桑草知道,钻山这样是害怕她自己去的话会被杀掉或者换给别的部落。
作为部落的女人,她们这些人是没办法拒绝那些求欢的男人的。
无条件满足那些男人并且为他们生儿育女是部落女人得以存活的先决条件。
就算有时候她们在流血,也依然不能拒绝。
桑草的成年礼接待的人就是钻山。
作为骁勇善战的勇士,部落少女的成年礼是他们的一个奖励。
虽然很多部落,这件事都是由族长和智者以及巫来完成,但是这里是个例外,他们部落的族长只会找自己的君妇。
桑草第一次的时候被钻山凶狠的样貌吓得哭了,那个晚上简直像是噩梦。
桑草希望这辈子都不要再看见这个棕熊一样的男人,可是第二天他又来了。
这个晚上他抱着她,什么都没做。
桑草于是知道,钻山,其实是个好人。
他每次都尽量抢在别人前面来找她,只要她不舒服,他就会一直隐忍着,抱着她给她一个温暖的睡眠。
在那粗豪凶恶的皮相下,是一颗温柔细腻的心。
但是终究还是有别人抢先进了她的屋子。
桑草不敢哭。
可是心里却莫名哀伤。
她很羡慕君妇,可以只面对族长一个人,可是桑草知道,钻山永远都不会成为族长,而她也做不成唯一的君妇。
因为岩蛟是钻山的恩人,岩蛟的每一句话钻山都乖乖听从。
钻山也是她的恩人,所以钻山的话桑草也听。
于是林夕被苦荞搀扶着到了左霆的院子前面时,整个部落没出去的人几乎都来了。
第1102章 火神传说9
前任小君和现任大君要干仗了,这是多么吸引人的噱头。
对于一个远古部落来说,绝壁是头等大新闻,男女老幼们光着大脚板子无不奔走相告,于是左霆的门口顿时比召开部族大会的大广场还要热闹。
听完林夕叙述的整个过程,左霆心里已经把巨牙这个**骂了个狗血淋头。
这个蠢货,跟他那个空有智者名头而无智者才能的爹是一路货色。
何必要事事亲力亲为?
只要派几个人到那母子门口喊叫羞辱一番就可以的,说点诸如“想吃自己去赚”、“吃别人的饭那是软蛋”之类的话,那小子年轻气盛受不住激,定然会主动要求出去狩猎。
到时候他再假意阻止一番,然后把他编到另外一组队伍,跟那几个对火岩蛟一家还有旧情的人隔开,取他一条狗命还不是轻飘飘的事?
只要他死了,那个老女人自然不能留在部族,自然也是两句话就能挤兑得她自行离开,人们也不能把迫害老族长家人的事算到他头上。
他还是高贵神圣的火神使徒。
只要他手里拥有打火机和手机两个神器在,这些远古土著们将永远以他为神祗般膜拜。
宁**头不做凤尾。
他愿意生活在这个处处都不很便利的远古时期,没有父母整日的念叨和愁眉苦脸,没有亲戚之间各种聚会没完没了的互相攀比,没有同学之间不经意的炫耀,他从一个蝼蚁般的人物瞬间变成掌控一个百多人部族的族长。
这让从小到大最大官职只做过小学体育委员的他觉得自己其实也可以很优秀。
只要找对了位置。
火部很早就在一场山火中无意发现黏土可以烧制成器皿之后逐渐掌握了烧陶的技能。
可是和为人处世一样,这些史前人类都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特别彪悍的人成了族长,难得有两个脑子会转弯的人,就成了智者和巫。
左霆觉得,要在打火机报废和手机没电之前,必须要彻底折服部族里所有人。
让这些人类知道自己的本事,让他们知道自己这个火神使者绝非浪得虚名,就必须要拿出成绩来。
否则仅仅依靠那两样东西和自己那三脚猫的狩猎本领,早晚会被人识破轰下神坛。
他的第一个大行动就是烧砖。
不但可以用来建造更加结实、漂亮的房屋,垒砌高墙增加部族防御力,还能将原本的土窑变成砖窑,节约人力、成本,在砖窑垒砌出观测孔随时测量窑内温度,减少失败次数。
作为一个经历过现代位面的社会底层人士,他太了解垄断某项技术可以带来多么庞大的商机了。
虽然现在还没有形成货币交易,但是起码已经有了一定规模的以物易物,用自己掌握的去换取自己需要的,一样能过上好日子。
通百样不如精一样,所以窑厂已经成了左霆立足这个世界的一个根本。
他还打算利用他知道的那些动植物知识,尽快建立起初级的种植、养殖业,虽然这两种职业很容易被模仿复制,但是走在前面的人一定是吃得最饱的人。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左霆已经下令族人,再打到野猪、野兔、野鸡之类尽量活捉。
同时他也在跟巫和智者一起研究如何能制造一些陷阱。
百业待兴,需要他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而智者和巫也被他勾画出的蓝图引得兴奋不已,跟着这样的族长,夷水火部将成为远近闻名的大族,而他们两个也将成为名震一方的人物!
三个部落领导正在屋子里商讨各种事宜,结果外面突然有人在呼喊着什么,然后就是很多女人叽叽喳喳七嘴八舌的声音。
林夕只逼问左霆一个问题:我到底有没有资格在族群领吃的。
可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问题,却让左霆犯了难。
说没资格吧,小崽子身份特殊,巫说岩蛟素来对内宽和仁厚,对外勇决悍猛,在部族里威望很高,就算如今死了,也依然有一批死忠追随。
而左霆初来乍到,不过凭借两件道具和火神的名头才暂时让部族接纳,一旦他公开宣布连吃食都不给这对失势的母子,很可能引发那些忠于岩蛟的族人叛乱甚至整个族群的哗变。
可若是他说可以,那么很明显是打了智者一家子的脸,这倒还好说,只要他承认巨牙是错误的一方,看小兔崽子那来势汹汹的劲头,仅仅承认他有资格领取食物是绝对不会平息这场事端的。
左霆脸上虽然依旧呆着和煦如春风般的笑意,可这一瞬间却念头急转,突然对着屋子里喊道:“巫、智者,我初来乍到,毕竟对部族里的规矩不是十分了解,这样的情况还是由二位长者来裁定的好。”
他竟然直接把球踢给了屋子里的老哥俩。
这件事可以说,巫和智者都被卷了进来,因为打人的事情是智者的儿子干的,而不给这母子东西吃则是巫的儿子负责。
原本是想饿他们几天,再羞辱一下火貘,他就会乖乖跟着出去狩猎,然后直接在外面把这个潜在敌人直接干掉,结果现在事情彻底砸了锅不说,还被直接暴露在阖族众人面前。
火岩蛟身虽故去,余威仍在,一个处理不好就会演变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偏偏林夕看热闹不怕事大,一边哼唧着一边说道:“原本我是不想因为这事来麻烦族长,可若是以后族里都这样的话,那要我们这些病患如何生存?”
吃瓜群众一想,对啊,谁没个病没个灾的,不能干活就不给饭吃,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一时间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人们脸上的神情都不太好看了。
最后三位领导人共同商议决定,要巨牙和石蜥两个出来当众给火貘母子赔礼道歉,并且将这十天的食物一次性补齐。
林夕低头笑了笑:“有巫和智者这样的阿爹就是好,犯了错道个歉就可以了。如果我阿爹还在的话,我也一定可以随便用棍子砸人骂人,反正只要道歉嘛。”
第1103章 火神传说10
脸色铁青的巨牙是被抬过来的。
他不但要给那个该死的火貘道歉,还要和石蜥一起被罚在火神像下禁食两日。
可是他的……蛋蛋如今疼得要命,又找谁负责?
巨牙时候回想过,他可以肯定手腕和腿窝都被什么东西给打了,所以棍子才脱手掉到地上,而他自己也当众表演了史上第一个“一字马”
同时,这也是史上最扯蛋的一字马。
麻痹,疼死他了。
最近中心点频频受伤,巨牙在考虑要不要弄点什么东西把自己的丁丁保护起来,毕竟涉及到他一生的性福啊!
智者和巫并没有太在意两个倒霉蛋被罚跪。
因为族长大人教给了他们一个新鲜事物,那是一种计数的字符,族长说见智者每日要统计那么多的东西,兽皮只能画一些重要事件,记录平日的东西只能结绳太过劳累也不直观,于是日思夜想,终于得出一套东西来。
没错,左霆教给智者和巫的,就是阿拉伯数字。
有了这东西,史前人类可以直接跨越结绳、契刻、结珠以及晦涩难懂的河图洛书等等直接进入数字时代。
古有仓颉造字,今有左霆传数,我也即将史册留名啦!
左霆在这个时候抛出这个来,一来可以快速给自己甩锅行为进行弥补,二来这也可以迅速增加自己在巫和智者心中神秘感以及重量。
很多现代位面的东西都可以拿来直接使用,他虽然并无其他穿越者的空间和异能,更没有随机赠送老爷爷,但是他有一颗灵活的头脑,在这样的荒古时期已经是一个取之不竭的宝藏了。
能够让自己出任族长,是夷水火部的福气。
林夕第二天就参加了部族的狩猎。
因为智者派人来站在门口问林夕,已经休息够十多天了,不知道他可以去接替巨牙的位置出去狩猎不。
呵呵。
看看吧,多吃了几年湖盐的老家伙就是比巨牙强。
这话说的,好像他呆了十多天是在休息,而且巨牙因为他在罚跪,所以林夕就该去顶替巨牙的位置出去狩猎。
这是一次很无耻的偷换概念。
明明是巨牙因为犯错罚跪,凭什么扯到被害人身上去?
部落一般情况下责罚就是饥饿和去火神石像下面罚跪,并向火神忏悔自己的罪孽,祈求火神的宽恕。
毕竟这是缺医少药的荒古,随便一次破皮都有可能要了一条性命,尽管巫掌握了一些口口相传的草药知识,可毕竟所知甚少,这个世界也并没有尝尽百草的神农氏。
所以只要不是翻了太过重大的错误,一般都不会受到皮肉之苦。
林夕把事情闹大也志不在此。
她只是要两个落井下石的犊子大庭广众丢丢人,要知道,部落里面,群众还是具有一定否决权的,丢人丢得多了,他们就没有办法得到自家老子的位置了。
而这件事情也可以在三个领导人之间制造点小矛盾。
反正老子的原则就是我不痛快,你们谁也别想舒坦。
秋后算账不是本娘们的风格,由于本人记性不好,一般有仇我当时就报了。
不过她倒是没想到,左霆随便拿出个阿拉伯数字就已经表面化解了这段危机。
智者派了蝎尾过来的,有样学样,蝎尾就差没敲锣打鼓的来他这里,也引了不少围观群众。
闻讯而来的钻山听到他们明天就想要逼着小君……貘出去狩猎,气得脸上那道疤痕都扭曲了。
他正要露胳膊挽袖子跟他们理论一番,却被林夕悄悄摇头制止了。
林夕自然很爽快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钻山见林夕答应也就没再嗦,他对如今的貘有一股蜜汁崇拜,觉得好像貘被老族长附体了一般,什么事情都能解决得很好。
巨牙跟石蜥两个星尾兽杂交的东西上蹿下跳这么久,也没让貘吃到一点亏。
而且钻山还得到个不确切消息,有人听见巫给巨牙看病,好像是巨牙裤裆里那个玩意儿不能用了。
钻山听得一阵快意。
巨牙曾经欺负过桑草。
他用山里的刺芽草扎桑草的那个地方。
被刺芽草扎进肉里,皮肤会肿胀,又疼又痒,这种不适会在三、四天之后一点点消散,巨牙准备下个晚上再来找桑草。
身体变成那样再做那件事情,疼痛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
桑草哀求钻山晚上一定要来找他,钻山才知道了这件事。
原来部落好几个女性都给他这样折磨、凌辱过。
钻山找机会不轻不重揍了他一顿,再加上钻山看得禁,巨牙后来也就没再找桑草的麻烦。
相信部落里很多女人知道巨牙变成废牙了,都会很高兴吧。
钻山虽然不是个话多的人,却把这件事告诉了林夕。
东方不败擅长绣瞎子,我林夕擅长绣太监。
翌日,林夕意料当中被分配进了左霆的队伍里面,而这个队伍里,钻山以及火岩蛟的忠心部下们自然是一个也无。
巫和智者扶持着左霆跟火貘争夺族长之位,其实已经意味着他们如今算是敌对关系。
谁做族长,他们都是部落里的智者和巫,可不同的是,火貘是依靠族群不成文的规定以及父亲积累下来的功勋,而左霆却是巫和智者一手推上台的,谁更好掌控,不言而喻。
他们设计左霆会踩着火貘上位,林夕也会。
不过就算如今林夕下手搞死了左霆,智者和巫也必定不会允许火貘再坐上族长的位子,所以现在林夕是不会对左霆出手的。
休养生息,猥琐发育。
林夕还是第一次来这种位面,很多动植物都是她从来不曾见到的。
比如一种跟三叶虫很像的不知名虫子,长有二十多厘米,宽度也有十五厘米左右,数不清的细足蠕蠕而动,看得林夕毛骨悚然。
可狩猎队的人们看见总是习惯一脚踢开,那虫子几乎直接就会被踢得粉碎,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出了部落,他们都会穿一种蒲草编织的鞋子,虽然有时候也会被尖利的东西伤到脚,不过总比光脚板要好很多。
林夕一瘸一拐,尽量装出腿伤未愈勉强跟上队伍的样子。
这个时候的空气质量真是没话说,各种乔木、蕨木,最高可达几十米,林夕有幸看见一株起码二十米高的桫椤一样的蕨木。
接下来是不是该恐龙大哥闪亮登场了?
恐龙倒是没有看见,雪雪在林夕意识里叽叽喳喳闹开了,非要出来玩。
第1104章 火神传说11
林夕总是觉得师父说起雪雪的语气有点怪怪的,可要她具体说出哪里古怪吧,又说不出来。
曲九霄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雪鸾倘若是放在上古神话里,应该算是凤凰、麒麟这种神兽等级的祥瑞。
也有说其实雪鸾的前身就是凤凰,经过多少世涅之后,也不知是穷本极源抑或是物极必反,总之这货变异了,于是由极炽转为极寒,所以才被称为雪鸾。
究竟是不是,谁也不知道,毕竟没有几个人见过涅之后的凤凰,更遑论传说中的雪鸾。
林夕在这个甫一出生就显示了其吃货属性的家伙身上并没有看出哪里具备神兽的气质。
虽然这个货至今看起来跟一只刚蹬壳的鸡崽子没啥两样,别说凤凰鸾鸟,就连山鸡都比她好看,但是该给的重视还是需要的。
为了沟通以及携带方便,林夕于是也跟雪雪签了个契约,这家伙不像阿拉雷可以隐身,林夕一点点落后了队伍,然后突然惊讶的“咦”了一声。
等到有人听见她说话回过头来看时,林夕的手心里已经多了个丑丑的、脚步还有些蹒跚的白色小绒球。
左霆将这画面收入眼底,见林夕一脸惊喜,心中很是不屑,终归还是个小崽子而已,拖着条瘸腿,都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呢,竟然还有闲心收养孤儿呢。
林夕用一些植物的枝条编了个草帽,雪雪就在她头顶上安了家。
但是这个家伙一点也不安生,叽叽喳喳,东瞅瞅,西望望,林夕头顶那方寸之地很快就被朱红色的小爪子给抓得像个名副其实的鸟窝了。
基本上队伍前面会有经验丰富的老猎手负责探路,发现情况会立刻打出手势,而领队则会根据发现的猎物做出相应部署。
这个时候一般的部落还不会挖陷阱下套子,只能利用石刀石斧和木棍依靠多年默契的配合来进行围猎。
林夕一路行走一路观察着有哪些是她识得的草药以及可以用来果腹的植物,她来之前已经跟桑草要了一个采集用的口袋背在身上,看见特别重要的就挖下来丢进口袋里面。
前面探路的人回来一个,正在跟领队的比划着。
原来,前面出现了鱼嘴猪一家四口,两只成年鱼嘴猪带着两只半大不大的崽子,领队一时有点犯了难。
他们已经出来有一会了,与另外那支队伍相去甚远,若是两队合一,配合得好的话能将这一家子一网打尽,可如今以他们只有十多个人的小队,实在是力有不逮。
鱼嘴猪比之完齿猪体型较小,体长大概在一米五左右,它们有着鳄鱼一般凸出的吻部,两个大到吓人的大犬齿以及异常锐利的前臼齿,同具备这种大嘴巴的鳄鱼一样,它们也拥有惊人的咬合力。
而且这家伙似乎拥有饕餮的属性,永远对食物怀着满腔热忱,一直秉承着“宁把肚撑破,绝对不放过”的生活理念,穷凶极恶到连古犀牛都要退避三舍的地步。
它们个头算不上有多大,但是战斗力绝对可以秒杀它血统上的堂兄完齿猪。
可若是就此放弃,领队果鼬又实在有点舍不得。
因为在他们可以捕杀的猎物食谱上,鱼嘴猪绝对是最美味的肉类之一。
肉质细腻,口感已经很接近后世的家猪了。
思来想去,果鼬举棋不定,于是叫探路的不要打草惊猪,然后跑去跟左霆商量对策。
所有狩猎队成员也都聚在一起等着左霆拿主意。
左霆看着那一张张只等他一声令下就会立即执行的面孔,心中一股自傲油然而生。
他如今也是百多员工的公司总裁了,不对,总裁哪有他的权利大?
假以时日,他就是掌控这一百多人生死的土皇上啊!
左霆高兴归高兴,他也是有点犯难。
若是能成功将这四只鱼嘴猪弄回去的话,他的人气定然会再度高涨,可并没有多少围猎经验的他不知道这种从没听过的生物究竟有多强大的战力。
可若是说撤退吧,又有点影响士气,再说,这四只猪节约点够整个部族吃上三天了。
正游移不定的时候,听见一个声音说道:“若是能起一堆讯火就好了。”
众人听得顿时都是眼前一亮,对啊,怎么忘记了讯火呢!
荒古时期,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除了吼之外,如果遇见危险,时间若是允许,他们可以钻木取火拢起浓烟来让附近的人类看见过来支援。
这就是讯火,很像后世里的狼烟。
而这里属于夷水火部的狩猎区域,基本上不会有其他部族轻易踏进,钻山带领的另外一队并没有距离他们太远,自然知道这是他们这边有紧急情况发生了,肯定会迅速赶过来支援。
果鼬目露狂热,对左霆说道:“还请族长燃起讯火,只要钻山他们那组一到,四只鱼嘴猪一个都跑不了!”
在他的心中,族长,那可是火神的使徒,弄出一堆火简直比放个屁还要简单。
左霆也不是很在意使用一次打火机,虽然明知道这东西是用一次少一次,不过这玩意早晚得报废,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眼前不正是一次证明自己强大的机会?
武力不够,脑力来凑,何况自己还有广博的知识,彻底收伏这些头脑简单的史前人类还不跟玩一样简单?
准备好易燃的枯草碎叶,左霆一脸神圣的拿出了打火机。
林夕嗤笑,你丫跟自由女神就差一本《独立宣言》,加油吧,兄dei!
“嚓”的一声,打火机被点燃,火苗跳跃着燃向准备好的干草,周围有幸再次目睹来自火神馈赠的人们围成一圈,悄声喊着:“火神,火神,火神!”
由于害怕喊声太大,惊走了鱼嘴猪一家,大家只能用小到不能再小的声音传递着自己的兴奋之情。
人们都是一脸朝圣般膜拜的表情,但是却在干着偷偷摸摸的事情,场面莫名令人发笑。
已经开始冒出白烟马上要燃烧起来的枯草上,突然出现了几片晶莹的雪花,一阵冷风吹过,别说枯草,连打火机的火苗都被吹灭了。
左霆:……
众人:……
雪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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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5章 火神传说12
面对突然飘起的雪花,蝎尾赶紧四处张望,雪季应该还没到吧?怎么就提前下雪了?
部落存起来的那点肉可不够度过漫长的雪季啊!
左霆脸色很难看,这风来得古怪,雪来得更古怪,明明还是夏季,怎么就突然下起雪来了?
而且……
一片两片三四片……
弄熄了他手里的打火机,雪停风静。
如果不是围着的那一圈撅着屁股、压抑着兴奋小声叫着“火神、火神”的原始人也同样面露古怪,左霆几乎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他告诉自己,这里是蛮荒的远古,连穿越这种事都是真的,大夏天飘点雪花怎么了?
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窦娥那个时候六月不是也下过雪?
然而他一脸神圣光辉再度举着打火机点火的时候……
一片两片三四片……
只有那么稀稀拉拉几片雪花,和着一股寒风,再次将他手中的火种熄灭。
这就有点打脸了。
火神的使徒拿着火神赐予的神器,竟然没办法点燃讯火。
左霆铁青着脸,将打火机的火苗调节到最大,并且叫所有人都过来,扯下兽皮裙,将他围了个密不透风,还不信了点不着?
面对这样刺激的场面,雪雪差点一个倒栽葱从林夕脑袋上摔下来。
一群大男人不约而同脱下遮羞的兽皮举在手里,然后将那个像是要去炸碉堡的二货族长团团围在中间……
雪雪用毛茸茸的小肉翅捂住眼睛:组银,他们在干神马?人家还是小盆友啊!
林夕也觉得辣眼睛。
天气正好,集体遛鸟。
随着“嚓”的一声,打火机窜出一道足有十厘米左右的火苗来,吓得举着兽皮的原始人们不约而同的一哆嗦,十多只小鸟也随着一阵摇晃,几乎要晃瞎林夕的钛合金狗眼。
我勒擦,回去一定要洗洗眼睛,不然回社区很可能会长针眼。
原始社会的大兄弟们太奔放了。
雪雪乌溜溜的大眼睛转来转去,真笨啊,连个火都点不着,还是姐姐我来帮你们吧。
“嘭”的一声,原本去点枯草的火苗突然炸了一下,枯草没点着,但是大家手里的兽皮竟然烧起来了。
果鼬直接把自己那燃烧的皮裤衩丢向那堆枯草。
艾玛。
可算烧起来了。
众人也都有样学样,反正也不能穿了。等到火燃起来之后再将事先准备好的蒌蒿、艾蒿压在上面,滚滚浓烟很快升上半空。
这场以半管液化丁烷和十来条兽皮裙为代价的讯火,总算是成功点燃。
一群原始人光着pp又在压低声音叫着“火神、火神、火神”了。
点个火折腾成这样,左霆颇觉面上无光,有些讪讪的。
但是见那些裸奔的家伙满脸都是兴奋之色,似乎他们只要能点着火就已经很高兴了,过程如何并不重要。
等了不到半个小时,钻山他们总算匆忙赶了过来。
本以为面对的是战友们身陷险境,浴血厮杀,结果是一群人光着屁1股在烤鸟。
钻山一眼就看见躲在后面的林夕,他是为数不多的还有兽皮遮身的人。
虽然过程有点坎坷,但是结局还是很美好的,在左霆为首,钻山和果鼬为辅的这次行动中,不但成功狩猎到鱼嘴猪全家,还活捉了一只小鱼嘴猪。
林夕的表现中规中矩,即没有拖后腿,也没有贪功冒进,泯然于众,丝毫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在回来的路上,负责探路的人又发现一条小腿粗细的两足蛇,三十多号人自然轻松将之捕杀。
众人简直高兴得飞起。
两足蛇并不常见,尤其是这么大一条。
这种蛇还没有完成彻底进化,靠近生殖孔附近有两条小细腿。
听说这种蛇蒜瓣肉,口感滑腻筋道,滋味极其鲜美,左霆早就想尝尝了,决定回去跟那些负责做饭的妇女们说一声,天天千篇一律的烤肉,吃的他最近有点上火。
也该改进一下烹饪方式,吃点炖菜煲个蛇羹滋补一下了。
今天真是收获满满的一天。
狩猎队员们兴奋的抬着猎物送去小广场给那些负责处理的妇人,并没有留意到族里人心疼的目光。
这得是多激烈的战斗啊,很多人裤衩子都打丢了。
同志们,你们辛苦啦!
而兴冲冲带着人去垒猪圈的左霆并没有注意到,果鼬阴沉着脸悄悄去了智者那里。
“真的点了好几次才将火点燃的?”智者听了果鼬的汇报,面色平静无波的问道。
果鼬点点头:“很奇怪,天上还下雪了。”
智者瞳孔一缩,如今还是雨季,怎么会下雪?难道是预兆着什么?
他又问了火貘的情况,果鼬有点不屑的说:“一点也不像老族……岩蛟,只能缩在队伍里和别人一起打配合战,倒是跟族长有点像。”
智者知道,果鼬后来说的族长是指左霆。
窝囊废,不足为惧。
他嘴角勾出个嘲讽的笑,不过掩在花白胡须里面,果鼬并没有看见。
且再看看吧,如果左霆真的能把他说的那些都搞出来,这个族长他还是当得的。
反正不管如何,族长绝对不能再落到火貘手上。
部落里的族长一般都没什么好下场,不是被野兽撕了就是被敌对部落杀了,所以他跟巫两个永远都不会去做那个族长。
但是他们却可以想办法做那个控制族长的人。
火神的使徒?
呸!
拿不出有用的东西来,他就想办法把果鼬推上去做族长,绝对不能让巫抢先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天好好地为什么就下起雪来了呢?
智者推开屋门,带着一惯的面瘫脸去了巫的家里。
林夕此刻正面色凝重坐在石桌前面呆呆看着那一株通体鲜红的小草。
这是她在路上悄悄挖下来的。
这株草很有意思。
心形叶片两两对生,茎部居然是四棱的,四片对生的叶片刚好长在四条棱上,鲜红如血的心形叶子的顶端是火柴头大小的翠绿色珠子。
无论是植株的鲜红还是叶子顶端小珠子的碧绿,都是无比通透鲜活,宛若里面有浓冽到极致的液体在流动。
灿灿华彩里透着股说不出的妖异。
第1106章 火神传说13
“次!次!”雪雪叽叽喳喳。
林夕将她放在石桌上,这货蹬开两条红色小短腿先来个加速跑,然后空中转体一百八十度,“唧”的一声,吞掉了心形叶片上的绿珠子。
然后再转体再吞,眨眼的功夫,四片叶子上的四粒青翠欲滴的小珠子全都进了这个吃货的肚子。
苦荞在一边已经看傻眼了,这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其实这株十多厘米高的红色无名小草,就是雪雪提示林夕去采来的。
想来这家伙吵着要出来,应该就是为了这株草。这家伙跟阿拉雷那小子差不多,全都是顶不住美食的诱惑。
林夕自己都没注意到,她此刻脸上一抹姨母笑正在脸上晕染开来。
而原本快乐得像吃了西班牙苍蝇一样的雪雪,突然浑身一激灵,小小的一团如同踩了电门一样开始浑身发抖,这还不算,这货抖着抖着就开始掉毛。
几乎是一眨眼,原本的白色蒲公英如今彻底成了圣诞火鸡。
合着这货急三火四跑出来吃豆子,就是为了褪毛裸奔?
雪雪此刻奄奄一息躺在林夕手心里,彻底变成了裸“鸡”。
这一切几乎都是眨眼之间的事,林夕什么都来不及做呢,雪雪就如醉汉般摇晃着一头栽倒在她手心里。
签订契约的好处就是,林夕知道这货现在睡着了,而并不是要死了。
不过想想也是,师父说这是九涅雪鸾啊,如果小小的一棵草结出的果实都能要了她性命,那还是不要涅了,涅到最后也是个菜逼。
这个位面的气候很是诡异,几乎没有什么春季和秋季,人们习惯把季节分为两个:雨季和雪季。
雪季的时候气温会低一些,但是并不太过分的冷,而夏季,也不会酷热到令人难以忍耐,单从气候上来讲,倒是比后世的地球更加适宜人类居住。
而再过不久,相对寒冷一些的雪季就会来到,因此尽管昨天刚刚来了一场大丰收,今天两个小队依旧在火部的狩猎区域各自展开行动。
这一次,左霆并没有一同跟来,部落向外扩出一大块区域,专门用来做以后的养殖场用,左大族长带领那些年迈或残疾的男性成员在族地挖地基。
接连几天,林夕都是乖乖跟着队伍出去狩猎,战斗力始终维持着一个瘸腿的十五岁少年该有的样子。
雪雪在第三天才清醒,秃掉的绒毛也开始一点点长出来。
巨牙和石蜥也被释放出来,跟林夕分在一个队伍里。
整日嘲笑林夕什么人玩什么鸟,而他这种残废,只能玩秃毛鸡,巨牙那个傻逼还常常叫林夕将这只鸡喂胖点,到时候他好宰了吃肉。
说出来吓死你,老子头顶那只是比凤凰还要牛逼的九涅雪鸾!
林夕当他们在放屁,连跟他们废唾沫理论的心情都没有。
毕竟,唾沫是用来数钱的,拳头才是用来讲理的。
可现在林夕就算浑身都是理,也不好跟他们讲,因为她还等着坐享其成他们左大族长的劳动成果呢。
可能是觉得那天点火事件终于还是传到智者和巫这里,也可能是左霆自己做贼心虚,总之他老觉得两个老东西看他的眼神没有从前那般恭敬了。
于是为了证明他的确是神派遣到人间的使者,左霆是又烧砖又养猪,今天开垦荒地,明天化身伙夫,短短数日就给鼓捣出不少自己的“发明创造”来。
既然左霆那么喜欢剽窃别人的成果据为己有,那么喜欢搞小发明小创造,那就由得他去好了。
许你剽窃就许老子明抢。
所以这个时候且先要巨牙他们可这劲儿的蹦吧,反正也蹦不了多久了。
而且林夕在巨牙刻意的凶狠中总能感觉到一丝郁卒,应该是察觉到自己的第三条腿废废了。
好好的活着吧,因为以后每天都会有新打击。
林夕已经开始不动声色网罗自己的部下。
委托人原本就有个不错的基础,老岩蛟给他留了一份高质量的人脉,不然在剧情里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一直都照顾着他,钻山他们更不会为了他最后都被炎虎部的人给杀死。
而林夕把这些人对号入座,然后开始有选择的教授他们月之淬体术和二十段锦。
至于钻山,则跟林夕一样,两种兼修。
林夕到现在才明白,曲九霄为什么放任她教给任何人二十段锦这门功夫,因为凡是林夕教会的人,只能自己会用,他们无法传授给别人。
怪不得师父那么大方,怪不得二十段锦没有大面积流传开来。
至于月之淬体术倒是无所谓,反正很多星际位面都几乎人手一部,不过是没有她的效果好罢了。
都说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这话也对也不对。
应该说每个男儿都有一个英雄梦。
试问,谁年少轻狂时,没想过做超人,不渴盼自己拥有蜘蛛侠一样的能力,不期待能像奥特曼一样每天暴打小怪兽?
自打林夕传授了这两门功夫给自己人之后,他们的兴趣明显开始从暮食后的“人体探索”改成了“体育频道”,导致部落起码超过五个女性每天独守空房。
钻山照样还是每天都会去桑草房间,里面传来各种令人面红耳赤的声音,不过不会有人知道,那其实是他在修习淬体术。
至于桑草,林夕给她把了脉,不幸的是桑草的经脉并不太适合练习二十段锦,林夕也教了她淬体术。
于是别人的小泥屋里是男女一起翻滚,而桑草的房间里是男女各自翻滚。
当部落里已经开始种植第一批藜菜的时候,连修炼效果最不好的苦荞都成功理出一条经脉。
她整个人都从那种突然失去伴侣的阴郁中走出来,焕发出一股勃勃生机。
雪雪的毛总算是重新长好了,不但如此,尾巴竟然长出两只宽的尾羽,林夕觉得这货越长越像老母鸡,心中颇为郁闷。
早知道不让她吃那莫名奇妙的绿珠子了。
无名小草如今被林夕丢进木葳星里去,暂时没有时间管它。
巨牙终于认清他已经被废掉这个事实,曾经跑来找林夕的麻烦,结果被暴怒的苦荞一棒子夯走了。
苦荞年纪虽然大了些,可是干活并不比年轻女性们少,族里也就没人敢说赶她出去之类的话。
然后这一天,林夕他们终于在山里,遇见了被野兽追赶的青杏。
ps:本章说,招副本龙套,在此不多赘述。
第1107章 火神传说14
其实,在本故事里,女主应该算是木槿。
但是木槿的存在感实在是太低,远远不如青杏。
几乎她在完成了激励一个臭丝去吊打火貘这个村二代,赢得自己这个部落第一美人的过程之后,就下台一鞠躬很少再出场,从此安心做她的部落君妇了。
倒是青杏由于完成了两个部落的强强联合,被传为一时佳话。
青杏,是从炎虎部逃出来的。
虽然部落里的巫断言她这种瘦不拉几的身子很难孕育出强壮优质的子嗣,但是她有着原始人万里挑一的好相貌,肌肤如玉,身段婀娜。
好勇斗狠的炎虎部壮男们常常会因为谁来做青杏今晚的入幕之宾而大打出手,同时,青杏又是炎虎部族长炎云貂心心念念的美人。
青杏因此在有些时候甚至比炎虎部的君妇还要出风头。
而青杏对此十分享受,她很乐于用自己的身体当做武器,去挑拨那些男人为了她争风吃醋,她也很享受君妇时不时投来嫉妒的眼神。
可惜她不懂过盈则缺的道理。
堤高于岸,浪必摧之;才高于众,人必非之;姿容倾国,人必淫之。
部落里最是骁勇的三个儿郎竟然因为她进行了一场混战,一个当场就死了,另外两个也受伤十分严重。
君妇悄悄找到了巫和智者,说若是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种事情的发生,问题不在那些男人身上,而在青杏。
可能这就是宫斗的雏形吧。
虽然不舍,可巫和智者一同提出来的话,炎云貂也只能答应了。
毕竟跟女人相比,还是那些可以为部落战斗给大家带来食物的狩猎队勇士们更加重要。
只不过青杏的仰慕者实在太多,其中就包括了巫才十四岁的儿子。
小少年将青杏在第二天将被当做诱饵带出去参加狩猎的消息告知,并假装留宿在青杏屋里掩护她出逃。
炎虎部,是附近几十个部落中势力最强横的顶级部落之一。
青杏舍不得走,但是留下就会没命。
原本青杏是想去投奔以饲养业而闻名的土部,结果没有什么丛林探险经验的她刚进了密林就迷路了。
在一个小山洞里躲过黑夜,早上,青杏选择一个自己认为是去土部的方向出发了。
可惜,还没走出多远,就遇见一只足有三百多斤的巨大完齿猪,吓得她一声尖叫,拔足狂奔。
眼看快要被完齿猪给追上的时候,她遇见了她的救赎者。
在剧情里,凭借自己的美貌,青杏终于也成了族长的女人,虽然左霆这个族长左拥右抱、到处留情,可不管怎么,她跟木槿以及炎云貂那个恶毒的女人都被部落人尊称为君妇。
锦葵不再是炎虎部唯一的君妇。
而且对于同样是族长女人的青杏无可奈何。
青杏是个妲己式人物,非常善于审时度势。
身为炎虎部族人,并且又与炎云貂过从甚密,她很是清楚部落对诸如擅长医术制药的水部、已经开始饲养独角牛挤奶的土部、擅长烧陶的火部等等部族秘技的贪念。
左霆外表虽然虚张声势,内里却依旧是个丝。
虽然也想成就一番辉煌,可生在和平年代的他其实从骨子里很畏惧那种部族之间的战争。
于是青杏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于是青杏和左霆“联合”了。
于是两个部落也联合了。
林夕熟知剧情,怎么会允许这么多的于是发生呢?
因着林夕也并不太清楚究竟救回青杏是发生在什么时候,所以这些日子她都是很积极的参与狩猎,竟是一次都不肯落下。
期间巨牙和石蜥对她也曾经明里暗里下过黑手,自然都是讨不了好去,每次都是林夕毫发无损全身而退,倒是他们自己常常弄得伤痕累累。
累觉不爱。
左霆见这么久他们都没能处理掉这个瘸子,心中窝火,本来准备这次就在山里动手除了他,然后就看见了一个奔放的小美女带着一只大肥猪花容失色向自己这边跑了过来。
左霆刚要冲上前去拯救小美人,可她身后那只褐色豹纹满身钢毛的完齿猪,一个不慎被它两颗巨大的獠牙戳上就是一个大窟窿。
左霆顿时止住了脚步。
他这么一犹豫,队伍里一个人影突然蹿了出去,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嗖嗖”丢出两团黑乎乎的东西,然后一个利落的旋身,将那瑟瑟发抖的小美人护在身后。
“别怕,有我在,谁都不能伤你。”林夕正气凛然。
卧槽!
“去两个人将那畜生拖回来吧,已经被我打死了。”林夕理所当然对着身后那些人说道。
老子才是族长!
麻痹!
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
不过是略微犹豫了一下下,美人被救走了,装逼的机会也被抢了,左霆一口气噎在嗓子眼里不上不下,憋得脸色发青。
狩猎队员见那巨大的完齿猪果然倒地不起,于是大步流星走过去,只见两片边缘锋利的薄石片差点将那巨猪的头颅给割下来,如今竟然真的死得透透的。
这得是多大劲啊!
借着火神的威名,部落人对左霆颇多敬畏,但是他们也同样崇拜战斗力爆表的英雄。
顿时整个队伍都被震撼了,连蝎尾的眼睛里都不自觉闪着狂热。
众人瞬间又跑回林夕身边,簇拥着不断将她抛起来,人们激动得脸颊发红,口中狂热呼喊着:“火貘!火貘!火貘!”
那是完齿猪啊,可以撞死犀牛的完齿猪啊!
如此巨大的一只,竟然被火貘一个人干脆利落就给杀了,这绝对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青杏站在林夕身边,看着那个古铜色皮肤一看年纪就不大的少年,一双水润桃花眼不停的眨啊眨。
这个一定是族长,从来一个部族,最厉害的人必定就是族长!
打了这么大个的猎物,众人兴高采烈返回部落。
人们还在议论着刚才林夕那举世无匹的秒杀英姿,根本没人注意到救回来的是个难得的美女。
而青杏则不露痕迹的一点点靠近林夕,她向来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资源。
第1108章 火神传说15
青杏适时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并且问林夕的名字,得知这个虽然算不得有多好看,可就是有一股要命的吸引力的族长叫火貘的时候,青杏心里打了个突。
夷水火部!
距离这里一百多里路之外,还有个祁山火部,但是他们是不可能跑到这里来围猎的,能出现在这的火部,只有夷水!
那可是炎虎部的死敌啊!
不过转念一想,反正历来部落之间的掠夺,就包括年轻女性一项,这也是属于部落的一种财物。
至于那些年迈的,无论男女一律屠杀。
看这个族长如此年轻,万一若是他还没有君妇,那……
青杏安定一下心神,脚下一错,似乎踩到什么向着林夕的怀里直直就摔了下来。
实在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种待遇。
林夕可没有这种爱好,她轻轻一带就把青杏稳稳扶助,温和的说了一句“小心”,然后再次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青杏银牙暗咬,真是个不懂风情的愣头青。
她只好没话找话的问林夕:“貘,你头顶这个是野雉的幼崽吗?”
林夕随意点点头。
专业话题终结者。
青杏娇俏的笑着说道:“看不出你还很喜欢这些小动物呢!”
“啊,是啊。”林夕又点点头,看都没看自己身边努力寻找话题的美女。
青杏并不灰心,眼珠一转,夸张的拍了拍自己胀鼓鼓的胸部:“我也很喜欢啊,那你喜欢小动物到什么程度呢?”
她个头虽然娇小,但是身材婀娜,玲珑有致,身材十分有料,这随手一拍顿时让狩猎队包括左霆的眼睛都跟着跳了跳。
“喜欢到什么程度?”林夕挠挠头:“顿顿都离不开。”
老子特别爱吃肉。
青杏:……
雪雪翻不出白眼,只能一头扎到林夕浓密的头发里,独独露出两条朱红色的小爪子无语问苍天。
回到部落里面,青杏才知道自己这一路上是媚眼抛给瞎子看了。
那小子根本不是族长,而是前族长的儿子,如今的族长,是火神派遣到人间的使徒,那个一直含情脉脉看着自己的人。
可是自己之前居然眼瞎,还蹬了那个穿着花花绿绿的怪东西的男人好几眼。
青杏恨恨盯着林夕,都怪这个星尾兽1/交配出来的崽子,竟然冒充族长,害得她浪费一路上的感情。
剧情中,青杏这个晚上是以客人身份跟木槿同住的。
谁也不知道她是如何凭借三寸不烂之舌,竟然说动了左霆送她回去部落,而后就此促成两个部落的联合。
其实这样每个人都是各得其所,也难怪青杏可以说得动左霆。
除了被牺牲掉的火貘和苦荞以及他那些兄弟们之外。
林夕觉得,左霆大可以倚仗自己火神使徒这个噱头和那些掌握的知识直接投靠了炎虎部,就算捞不到智者和巫这样的位置,起码也是部落里一个特殊的存在。
可是偏偏,他一定要用炎云貂一直想要弄到手的窑厂和整个火部作为自己的身家跟炎虎部合并,到底还是弄到一个族长之位。
但是其实在以后的岁月里,夷水火部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留下来的,只有炎虎部。
可能有些人完全不在乎的东西,却是另一些人宁愿豁出性命也要保留下来的。
对于左霆来说,世界上有没有夷水火部根本不重要。
他要的,是张扬肆意、左拥右抱,光鲜而受人景仰的一生。
而能够带回一个部落和窑厂,则是青杏敢于再回到部落,再站在炎云貂面前的底气。
她一定要风光的回去,气死锦葵那个快要入了土的老东西!
不过经过林夕这横插一杠子,青杏只被随意带进一个空置的泥屋里,部落自然有人知道,这个就是炎虎部的美人青杏,暮食过后早早跑去青杏的屋子,结果……
族长大人已经捷足先登。
而林夕则在领了食物回去的路上被一个人拦住了。
“貘,你现在过得好不好?”高挑丰满的女人面带哀愁的问林夕。
我不好,我特么很不好。
另攀高枝的前女友突然联系你,不是秀恩爱就是已被踹。
而木槿明显属于后者。
好大一盆狗血,我们可以不按照套路来吗?亲爱哒?
你看不住你家爷们跑骚,就像老子没能看得住你丢过来一顶绿帽。
没必要大老远的跑过来我这里刷存在找自信,顺便再给我拉一波仇恨值。
经科学研究表明,缺乏安全感才是全世界最普遍的妇科病。
林夕拉开跟她的距离,十分愉悦的说道:“好啊,好的不得了。”
木槿一脸便秘:“不,你不用硬撑着来哄我了。我知,自我离开后,你从未去找过别人,你还是想着我的。”
林夕差点没吐了。
作为传说中的部落第一美人,她一直都是跟青杏被比较着的,木槿也一直以为青杏排名在自己后面,姿色必然要比自己差,结果今天见面她才知道自己错得多离谱。
尽管她很快就在心底否认,觉得群众眼睛是雪亮的,她木槿就是部落第一美,青杏肯定不如自己好看。
可是大君连暮食都没有用,直接跑去青杏的泥屋里就跟一记响亮的耳光一样狠狠扇在她脸上。
她才跟了大君多久啊?
木槿记得,火岩蛟是从来不去部落其他女人的泥屋的,而小君更是从来不看部落其他女人一眼。
要知道,苦荞并不算得上是美人,木槿以为自己足够美丽,她以为左霆也会如此。
木槿眼中蕴着水光,伸手要来拉林夕,林夕突然大喊一声:“非礼啊,救命啊!”
木槿脸上表情顿时龟裂,感觉脸上突然凉飕飕的,有什么东西糊了她满脸,木槿信手抹了一下,一股奇怪的味道随之而来。
手上是黏糊糊的绿白相间的东西,她突然抬头望去,只见火貘头顶,一个粉嘟嘟的小屁股正对着她的脸。
所以……
她是被那个东西给拉了一脸?
木槿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真菜!雪雪傲娇的斜睨下面那个女人。
第二天,一大早就跑去与巫和智者商量许久的左霆带领一支十人小队正准备出发,却被林夕给拦住了。
林夕问道:“不知族长要带着我的战利品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