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伍德走后怎样》
单刀直入地讲,伍德要和朱莉做道别。
时间是北约公历一八八八年八月十一日,仲夏的黄昏。
太阳挂在红松林的树梢上,渐渐沉进遥远的地平线。
朱莉大小姐的闺房里。
伍德说:“我要去王都。”
一天的督工劳作下来,朱莉已经身心俱疲,此时此刻,她倚在窗边,看着赤红的太阳。
听见弟弟的话,她起了意。
“你走以后,我独木难支。”
伍德说:“给我拆线的殓官从王都来,她要收魔术学徒。我想,这是个好机会。”
朱莉偏过头,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伍德。
——她看着这个弟弟,已经变成“陌生人”的弟弟,口吻变得冰冷。
“你真是自私自利。”
伍德要走,对镇上的人和朱莉来说,就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既然“走”等于“死”。
那么普拉克家自然没有男主人。
那么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回到了朱莉第一次脱下“丧衣”时的窘境。
朱莉大小姐便是这么想的,并不是她不够开明,不够聪慧,不够善解人意。而是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她即将面对的洪水猛兽让她如此想。
伍德说:“我也想过你讲的‘独木难支’,今天,我去镇上挑新梁,就是给你留的梁木——”
“——我知道,你去见了露丝大法官。”朱莉问:“她人怎么样?”
“不怎么样,她让我想到了你。”伍德坦诚相告:“她是个控制欲极强的女人,很像你。”
朱莉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像我?”
伍德从桌上取走了姐姐的烟斗。他自顾自地往里塞烟叶,打上火。
“对,像你。我来椿风镇以后,见过很多人,也见过很多女人。”
烟草燃烧,滚烫的火雾钻进狭长的抽吸管,变冷、变湿,冷凝时发出呲呲脆响。
“她们大多不读书,不识字,如果是奴隶,大半生就跟着丈夫和孩子转。如果不是奴隶,有文化的,有公民籍的,手上拿捏着劳奴命契的,就懂如何发号施令。听了人云亦云的事,会嚼舌根、讲道理,引经据典和翻旧书学得飞快,讲出来的道理也是原话照搬,你和她讲东方,她和你讲西理,你和她谈事实,她和你论假如,你觉得屋子暗,要开窗,她不答应,你换了个说法,要掀顶,她却同意开窗。你说要出门,她说要上吊。”
烟雾滚过舌头,甜腻又辛辣。
朱莉听得急了眼,想开口辩驳。
“男人也一样!”
“对!”伍德将烟斗放回桌上:“男人也一样,只会比烂!遇上半点不顺遂心意的,就先树起一个靶子,叫它敌人,然后打个稀巴烂!”
这句声情并茂的复读叫大小姐闭了嘴。
伍德接着说:“我去露丝大法官家里,她家和你家不同,喜欢种树,栽花草,家具和亭廊选的材料,都是自己园子里的。”
朱莉问:“她家什么家具,和咱们有关系吗?”
伍德又把烟斗捡了起来,猛嘬一口,脸上的表情像是无德小鬼在嘲弄凡人。
他紧接着说:“她家撑起大房的梁木,和屁股下的椅子,都是同一棵树做的。”
朱莉这下算听明白了。
伍德将烟斗还给姐姐,拍着姐姐的肩,揉着姐姐的脸,想把姐姐满脸的愁容都揉开,“你看,她多像你,你多像她。你要我留在这里,给你垫屁股,好撑起你这么大的屋子。你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当顶梁柱,免得被人骑在脑袋上。可你想,我俩是一棵树上掉下来的。我曾经对你说过什么?”
朱莉甩开伍德的手。
“你说,世上的悲剧范式大多来自家庭。”
“对!”伍德拍手赞许:“翻旧书的本事是一套一套。你再翻一翻!仔细翻翻你自己说过的话。你觉得我在想什么?”
“你……”朱莉欲言又止,她想到了答案,却不想戳破。
伍德干脆帮姐姐说了出来。
“你要‘你觉得’,不是‘伍德’觉得,也不是‘我觉得’。你讲自由平等,现在我要自由平等,我想去王都,我不是征求你的意见,不是来和你做生意,不是以物易物,我不是讲道理,谈感情,我不是委屈你,也不是委屈我自己。这是我即将去做的事情,我觉得我该去王都了,去念书,学魔术,锻炼身体,结识朋友,我得变强,不论是身还是心,它们都得变强。”
朱莉还是欲言又止,她有很多问题,却羞于启齿。
方才一句“自私自利”,却像是一面镜子,照出来的,都是自己高高在上的光鲜模样,像是死人入殓化妆,已经躺在棺材里发臭腐烂,已经埋了几百年,已经潜移默化地变成她厌恶的“传统陋习”。
她憋了许久,攥着小拳头,想来打伍德。
伍德站得很直,当姐姐的拳头落在脑袋上时,也没去躲。
等朱莉撒完了气。
她问:“露丝大法官,她能帮我吗?”
“我要是娶了她,她就能帮你,而且会帮你到底。”伍德坦然相告:“她和我说,她能让棉纺厂免了匪帮的保护费,帮你避税,让普拉克家的货走到全国各地。如果你担心供不应求,她还能收难民,改法令,让穷人和奴隶年满十四岁的孩子变成童工,提高生产力。她还可以去王都两院议会写文书,提高教育门槛,任用人才采用血亲推举制,让穷人永远是穷人,让你这样的地主,永远当地主和奴隶主,这叫霸权自由,也是你们追求的自由。”
朱莉听得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
按照现今的列侬标准,其实她算不上一个好地主,甚至算椿风镇最差的一届地主。
真正的好地主是和劳奴绝缘的,一个大老爷手底下会有许多代理人,代理人则是各种产业的管理者,他们的出身不重要,但重要的是永远站在老爷这一边,永远忠于老爷,在忠诚这点上,老爷们甚至更喜欢奴隶,因为普通人的忠诚并不值钱,一个忠诚的奴隶,是所有奴隶的教育典范!
像朱莉这种和督工护院一块下地干活吃工作餐的“老爷”,放在从前简直是天方夜谭。
奴工多赚一分钱,老爷的口袋里就会少一分钱。
他们是对立的,永远不平等。
因为这个原因,老爷得诡计多端花招尽出,想尽一切办法,让老爷和奴工表面上变一个利益共同体,本质上依然是血淋淋的剥削与被剥削。
朱莉猛地摇了摇头。
“不行!你不能娶露丝!”
伍德反问:“为什么?”
朱莉没了底气,因为她在剥夺伍德的“生殖自由”。语气由坚决转为试探:“你真的想娶她?”
伍德先是没说话,捂着脸,想抽烟。
他内心感叹着,这个时代和教育塑造出来的人,像是妖怪一样。
他解释道:“我只是做个假设,你得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朱莉说:“你从来不做假设!”
伍德反问:“那不是你们逼的吗?”
姐弟俩相视漠然,一言不发。
上一次,伍德把老巴克、小巴克、帕奇医生送下地狱,他没有做假设,他相信公理和道义,相信法律,相信自己能拿到一笔为民除害的赏金——他从没想到自己的脑袋会被监斩官砍下来,哪怕“奇迹”发生了都没用。
这一次,死亡的教训让他不得不去做假设。
伍德按灭了烟斗。
“朱莉,我的脑袋叫人砍下来之后,在死亡的那段时间里,我见到了你的弟弟。”
朱莉一下子清醒不少。
“你说甚么?你见到谁了?”
伍德开始回忆星界的光景:“我见到了真正的伍德•普拉克。在一座山上。”
大小姐抿嘴,有些难为情。
她问:“那个小混账,在地狱受苦吗?”
伍德摇摇头。
“如果伍德•普拉克从前像你口中那样不堪,那么他现在变了很多。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不光是非黑即白,甚至不像眼睛看到的那样。我觉得,他是要我的经历,通过我的知识我的嘴,来叮嘱你,改变你。”
小少爷走到大小姐闺房的门前,没什么好说的了,还剩最后几句。
“一棵树是变成房梁,还是变成椅子,得看木匠的选择,姐姐,这得看你自己的选择。为什么它一定要做成房梁或椅子呢?它不能拿来劈了当柴烧吗?它不能接着生长吗?它不能生?不能死?”
朱莉若有所思,又问:“你去哪里?”
伍德说:“我要去路德维希家做其他假设,不能把鸡蛋只放在一个篮子里。”
朱莉喊:“他想杀了你啊!”
“不!”伍德摇摇头,“不不不,路德维希并不想杀我,是他信的那套法律,他信的游戏规则想杀我,我犯了规,他作为执法者,就得杀我。”
绞刑的绳索规格。
刑期的时间规定。
行刑的方式方法。
还有路德维希•普拉克袍子里的几十把铜锁。
这一切,都让伍德坚信不疑——这个“普拉克小畜生”比起自己的姐姐,要更加顽固,更加痴愚,但有一点好——这是个守信的人。
“姐姐,我说你像露丝。那只是我说的。”伍德敲着房门,要把朱莉敲醒:“议院是国家的傀儡,露丝的家庭是议院的傀儡,而露丝为了不做傀儡,把丈夫和女儿变成了傀儡,我说这些你能信吗?”
朱莉答:“你说的有道理,所以我信了。”
伍德一巴掌拍在门上,总算舒出一口气。
“这就是问题所在,关于我走以后怎样,你怎样,我的痴情小侍女怎样,生意怎样,我的那个未婚妻露丝大法官怎样,这些都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有道理也不行,因为你自己都明白,这个世道它不讲道理。你听别人的理,还是得走自己的道。你死死抓着过去,抓着下作低贱的伍德,抓着你熟悉的人和事,又期待着空泛虚幻的未来,期待高贵能干的伍德,期待听上去不切实际的承诺。却从没想过把‘现在’抓在手里,这样下去你会变成傀儡和奴隶。我不会给别人做决定,我的姐姐,我只能改变自己。”
伍德伸手要钱,达里欧适时凑到小少爷身边,提来一双崭新的靴子。
“路德维希法官喜欢钱,给我一袋金子,用来买命,上次我没要,所以丢了小命,这回你放心了吗?我不会轻易舍弃我的性命,我也得改变我自己——改变和妥协不同,如果木匠遇上了难题,他会换工具,换刀法,换雕刻用料,但目的是一样的。姐姐啊,这是我第一次伸手找你要钱,你能给我吗?”
朱莉的眼神逐渐变得坚定,从床下拉出保险柜,解开锁。
“拿去。”
伍德的表情矫揉做作。
“不不不!你先想好!你仔细想好!真的!我劝你想一想。”
朱莉拧眉沉思,达里欧的脸上笑容灿烂。
侍从老哥依旧是戳着少爷的咯吱窝,把出生入死的行头都准备好了。
他带了刀,带了毒药,带了口琴,也带上了那颗赴汤蹈火,吹奏哀乐的决心。
“少爷,你看看她,嘿嘿嘿你看看她呀。小姐像是年轻了十岁。”
伍德低声嘱咐:“你再多说几句,她今天拿你泡酒。”
不过,像达里欧这样忠诚的奴才,朱莉大小姐可舍不得拿去泡酒。
她咀嚼着老弟话里的意思,想了又想。
“拿去!聒噪!看见你就烦!”
伍德伸手去接钱袋,没想到达里欧抢先一步,就窃贼本能使然,抓了个稳稳当当。
达里欧尴尬地把钱袋子送了回去。
伍德张开双臂,眼神饶有兴致。
“抱一个?”
达里欧抱了上去,在一瞬间原形毕露。
等钱袋又回到达里欧手上时。
伍德:“我就说你是个贼!”
“嘿嘿嘿...”
达里欧又恼又笑,拍着手腕,将钱袋物归原主。
等主仆俩走了,大小姐叼着烟斗,眼睛里有异色,有羡艳,羡慕这对主仆之间无话不说,生死相依的关系。
想了想,她突然开悟。
“像那只手一样,管不住的,往别人兜里摸钱的手——
——我得忠于自己。”
第六章 肯定不止一件事
单刀直入地讲,伍德忽略了一件事。
——这件事非常非常重要,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如果你的记性够好,应该记得非常清楚,这个世上没有“神”,却有“魔鬼”。
……
……
伍德用剩下半副棺材的木料做了一个新礼盒。将它装满金币,带上达里欧,赶往路德维希宅邸。要进行新一轮谈判,做新一轮“假设”。
他们换了两匹快马,准备在危险的子夜到来之前赶回庄园。
太阳西沉,稠厚的云层盖住星与月,天地间笼罩着一层神秘而猩红的薄雾。
马儿呼吸声愈发沉重,它们狂奔时四蹄踏在湿润的泥土里,踩得泥浆四溅。
达里欧猛地扯住缰绳,动作迅捷勇猛,身子灵活得像是一只野猫,又死死攥住了伍德座下的马驹鬃毛。生生将两匹马停了下来。
“主子!小心点!我感觉不对劲!”
从郊野泥道往镇子里的石塘土坝看,没有一个活物。
除了点点夜灯的火光。
——生锈的路牌,斑杂的石道。
——工人社团的饭堂后边,潲水桶冒着热气。
——酒馆的门厅一片黑,能看见香烟的火星,不一会又灭了。
——空荡荡的押奴车里满是血迹。
不见一个活物。
伍德说:“我有点害怕。”
达里欧丢掉了那副嘻嘻哈哈的态度。
“我能理解。”
伍德又问:“你怕吗?达里欧?”
达里欧往后腰上的小皮兜取了十来枚钢珠和铅弹,藏在两条厚实的皮袖里。
“不害怕,这种场面我见得多了。”
“那我换个问法。”伍德瞥见侍从两只多茧又粗糙的大手,他打量着达里欧的神态。
——这个红发小胡子眯着眼,嘴里咀嚼着青果(一种用酒酿泡软的木纤维口香糖,很甜,可以用来缓解精神压力),额头冒着冷汗,从细密如蛇的眼缝中冒着摄人心魄的精光。
伍德问:“你刚才说了‘主子’对吗?”
达里欧一脚蹬在小少爷的马肚子上,要赶少爷进镇子。
“你就当没听见。”
伍德喊:“我明明听见了,你说‘主子,小心点’,我听得清清楚楚。”
达里欧取出猎枪,吹着响亮的哨。刺耳尖锐的哨声传得极远,回声此起彼伏。
砰——
猎枪的枪口冒着烟。
小教堂的瓦顶上,风标叫达里欧一枪打得转个不停,发出好似厉鬼的啸叫。
他朝伍德喊:“走。”
伍德握住缰绳,引着马儿往路德维希宅邸的方向去。
直到他走出五十余米,回头看达里欧,达里欧依然驻步不前,举枪警戒。
伍德大喊:“以后你就跟我了,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呸。”达里欧吐出嘴里的软木渣,脸上带着微醺醉酒的红潮,确定没有危险之后,跟了上来。
——他一言不发,学着伍德善于沉默的样子。像是默认了新的主仆关系。
两侧的楼房中,烟火忽明忽暗。
伍德问:“你刚才在想什么?”
达里欧压低了声音,几乎只有伍德能听见。
“我收回那句话。”
伍德:“哪句话?”
达里欧:“其实我怕得要命。刚才偏西翼的那栋楼里,总共三层窗户,每一扇窗户都有枪往外指。”
他的语气颤抖,握枪的手却四平八稳。
“裁缝铺里的帮工和他的儿子,提着两把锄头,刚准备冲出来,我看了他们一眼,他们是丧了胆,像野狗一样夹着尾巴逃了。”
他的眼神像极了一头护犊的狼。
“主子,你要小心。刚才我要你往镇里来,我吹着哨,要告诉他们,杀死你的,都得给你陪葬。一开始他们是不敢杀你,后来我跟上了你,护住你,他们就再也没有杀你的心思了。”
达里欧收了枪。
“我想,如果我俩一块进来,就会变成餐桌上的两条冒着油光的烧鹅,这些胆小鬼要是齐了心,就会一拥而上。”
伍德:“都把我听饿了。”
“哈哈哈哈哈!”达里欧笑出声来,笑声爽朗。
两人在路德维希宅邸前下马。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一滴雨水落在达里欧的鼻尖。他变得心急火燎,想去按电铃——却让伍德死死压住了手。
下了雨,香水瓶猎枪的击发装置要是进了水,就不管用了。
伍德问他:“你急什么?”
达里欧反问:“你为什么不急?”
“我想起一件事。”伍德指着路德维希宅邸的大洋房,“今天是周六。”
达里欧:“然后呢?”
“安息日,不用工作,笙歌载舞开宴会的日子。”伍德按着达里欧的脑袋,两人一块往大铁门里看。
达里欧明白了主人的意思。
“太安静了……”
玄关门廊的过道里,门窗内只有一盏夜灯亮着。
紧接着,雨声渐大。
达里欧慌了神,他像是要避瘟疫一样,往马驹肚皮下躲。
伍德还奇怪这侍从是怎么了。
不一会儿,雨水浸透了达里欧的枪囊和衣料,也将达里欧浇得透心凉。
等达里欧那头红发渐渐让雨水染得漆黑,腮帮和嘴唇的小胡子跟着雨水脱落,露出洁净的下巴。
伍德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你给我解释解释。”
达里欧面露尴尬之色。
“我不是高地人,也不是北约人,我是东方人。我——”
“——一时半会解释得清吗?”伍德当即打断道,“要是说不明白,那就先憋着。我漏下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那肯定是解释不清了。”达里欧扯下颧骨的贴纸,原本尖嘴猴腮的脸显得圆润不少,绝不是三十来岁的模样,此人很年轻。
小侍从往伍德身边靠,眼神中透着好奇。
伍德挑了一处院墙给达里欧垫脚,将对方送进别墅里。
不过数息的功夫,达里欧从院墙里抛出来两根绳套,伍德踩着绳套翻了进去。
达里欧和伍德摸到了厨房的后门。
“主子,你说你漏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伍德点头:“对,非常重要。”
“是什么事?”
“今天是周六,是黑山羊显灵的日子,这一天,我就算是死了,也能活过来。”
“唔……这和路德维希大法官有关系吗?”
“有关系。”
“有什么关系?”
“它不是神,是魔鬼。”
“啥?”
伍德认真地形容道。
“它不是神,是魔鬼。我把它想得太好了。虽然它一直都在帮助我,在牢房里,它帮我开锁,帮我开门,送我永生,让我不是死亡就是在送死的路上,如此循环往返以复。听上去很像是神迹显灵,上天恩赐。但我刚刚才明白一件事。”
咚——
伍德一脚踹开了厨房的后门。
——他闻到了血的味道。
达里欧紧跟其后,在看见厨台上的人头时,两眼失神。
“我把黑山羊送去露丝家,原本只是为了博得她的信任,如果我去王都,她会用普拉克家媳妇的身份来帮助我的姐姐,这两个女人能相依为命,在椿风镇过上作威作福的好日子……”
伍德走进厨厅,翻弄着厨师的尸体。
“可是事到如今——”
伤口很新,一刀两断,是熟练的杀人犯。
“——她从这个魔鬼身上,也得到了不该得到的‘知识’,她或许知道我想干什么。”
路德维希家的胖大厨身首异处。
人头安置在砧板上,额头和外露的舌头都叫刀子划出倒五芒星的图案。
杀人者像是虔诚的邪信徒,仿佛这么做是为了给魔鬼举行献祭仪式。
达里欧跟着伍德来到餐厅。
“主子!主子!你说这些都是露丝大法官叫人干的?”
“恐怕是的。”伍德眉头紧皱,“我原本想带着金子,来找路德维希买凶器,买我姐姐的那把枪。用这个机会,和他言归于好。并且提上我和露丝的婚事。这样,我的表兄会产生危机感。因为普拉克家的财产永远是普拉克家的,在表兄眼里,它绝对不能是佩洛西家的附属品。”
达里欧一拍脑袋:“哦!你想让他们狗咬狗!”
“这是一种动态平衡。”伍德按住餐厅的门把,仔细去聆听门外的动静,“这个镇上有三位大法官。之所以是三位,是因为王都不允许地方官员勾结私通只手遮天。我与露丝交好,就必须拉拢路德维希,让他们互相猜疑忌惮,与普拉克家达成短期的共同利益体,就不会闲下来找我姐姐的麻烦。”
餐厅大门打开。
伍德和达里欧都惊呆了。
十数具尸体倒吊在厅堂的天花板上,都是府邸的佣人奴工,皆是割喉而死。
尸首的血落在大理石砖面,绘出一句话。
【记得我们的约定。】
伍德•普拉克先生此时此刻心情复杂。
他不知道这句话是谁写的。
是露丝?还是那头黑山羊,那只名字叫“巴风特”的魔鬼?
——约定?
是明天的占星铺之行吗?
还是说,巴风特想从我身上拿到更多的“知识”?
伍德喊达里欧用飞刀把绳索打断,将尸体都放了下来。
死者的表情安详,没有任何挣扎反抗的迹象,喉舌没有异色,不像毒死的——都是一刀毙命。
看来不是熟练的杀人犯,而是非常专业的杀手。
最终两人在书房找到了路德维希大法官的尸首。
大法官叫人一枪打断了脖子,伍德在现场找到了铜皮子弹,正是姐姐的那把六发装转轮手枪。
“现在咱们怎么办?”达里欧问。
伍德:“人是你杀的吗?”
达里欧:“那肯定不是呀!你不是睁眼说瞎话嘛!主子!”
伍德:“人不是你杀的,你不会报官呀?”
达里欧一拍脑袋。
“对哦!等一下……报官是……报哪个法官?”
伍德指路德维希的尸首。
“难不成你还想找他判案?”
达里欧愁眉苦脸的,染发剂和假胡子都没在身边,连案发现场的大门都不敢出。
“主子,你说了算。”
伍德带着达里欧坐在路德维希宅邸正门玄关的小石阶上。
俩人抽着烟,指望着雨能早点停。
伍德面无表情,大脑一刻不想停下。
毫无疑问,巴风特是一种危险的,凡人难以掌控的神秘力量。可是索尼娅老师为什么对它视而不见?也没有将关于巴风特的重要情报交给我。
——或者说,就像是索尼娅老师自己讲的。
【虽然我也不算很厉害的魔术师,老师说我实力很弱,没有自信。】
是的,没错,索尼娅老师也处理不了巴风特,她对巴风特的了解甚少,和伍德一样,算是知识盲区。
达里欧大声嚷嚷着,将伍德惊醒。
侍从浮夸地形容着刚才所见。
“那一条条尸体呀!像是腊肉似的!我老家挂腊肉就这么挂的!冬天晾上去,来年春天就能吃了!老吓人了!”
伍德:“都把我看饿了。”
“哈哈哈哈哈哈……”达里欧的笑声局促又紧张,有种莫大的恐怖在内心扎了根,它几乎要将小侍从整个吞下,“哈哈哈……哈……”
笑声越来越小,越来越弱。
达里欧怯声低语,往伍德少爷身边靠。
“我和你老实说吧,少爷。我不是告诉你,我的来历呀,一时半会解释不清吗?”
伍德抬手打断。
“你别老实说,你说就行,我有自己的判断。”
达里欧鼓起勇气,从兜里弄出来一瓶绿油油的药水,拧开瓶盖喝了下去,紧接着,他脖颈两侧的肌肉收缩拢齐,喉结扭曲变形,幻形咒一样的魔药效果解除之后。
这个小侍从。
这个“他”。
变成了她。
达里欧先生。
变成了达里欧女士。
伍德看呆了。
达里欧的坐姿相当爷们儿,让雨水淋得受了寒,搓头发打喷嚏的举止行为也是。
伍德指着达里欧的鼻梁。
“我以前可是问过你。魔术能不能把男人,变成女人。你说不能,没有这种魔术!”
达里欧女士狡辩道:“那不一样……”
“哪儿不一样了?”伍德红了脖子,“我原来以为你是馋我姐的身子!——”
“——哪儿有!”达里欧的真声很特别,像是海鸥的厉鸣,中气十足,声音能传出去很远,有种女性歌唱家练声时的穿透力。
她无辜地耍着滑头:“我要是装作馋小姐身子,她能收留我嘛?我一个女人,还是个强盗,如果不扮成男人,要是进了别家老爷的屋子,让别人抓了痛脚,威胁我卖身卖命!我还能完整的出来吗?!”
想到此处,达里欧女士松了口气。
“还好呀,还好我遇上了小姐!幸好我遇上了小姐!”
伍德厉声问:“你见着我的棺材时!是不是还在庆幸我这个纨绔死了?没有人来坏你的好事了!”
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没有的事儿!你开什么玩笑呢!主子!你现在就是我亲主子!嘿嘿!”
“你个死骗子!”伍德攥紧了拳,高高抬起,却迟迟没有落下,他咬牙切齿:“你把我忠心的男侍弄哪儿去了?我真的好想念他!我现在想抱抱你都不行了!”
“哈哈哈哈哈哈……”
达里欧捂着肚子,原本还算圆润清秀的脸笑得满是褶子,她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和这个小主人在一块时,就会没来由的开心——她想,她大抵是傻了,疯了,中了毒。
伍德思索再三,又指达里欧的鼻子。
“我问你!你要偷我的东西,摸我屁股的动作是认真的吗?!”
达里欧:“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欲言又止。
“你……”
达里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生无可恋。
“达里欧,你可不可以变回去。”
达里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问:“朱莉知道你是女人吗?”
达里欧摇着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伸手从那疯丫头的兜里掏出一袋青果,自顾自地嚼着酒糟。
“你说你多好一姑娘,怎么就长了张嘴呢?”
达里欧:“哈哈哈哈哈哈……咳咳……哈哈哈……”
伍德看见。
达里欧的手上满是茧和刀伤,瘦得像只小猴。
伍德不知道这个家伙从何而来,又经历过什么,只晓得一件事——现在她很快乐。
他问:“达里欧,你之前说的话算数吗?”
达里欧:“哪一句?”
“达里欧•达芬奇,我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不是真的,我也不知道你嘴里到底有几句真话。”伍德如实述来:“但这个人,这个男人,几十分钟之前和我说,他要成为我的侍从,不是我姐姐的,是我的侍从,和我出生入死的那种侍从。”
“嘿嘿嘿……”达里欧用拳头捶着伍德的肩,推搡着小少爷,“想什么呢?诶你想什么呢?你在想什么呀少爷?诶嘿嘿嘿?”
伍德:“我算是明白了。”
达里欧眯着眼:“你明白什么了?”
“你和薇薇一个德行。”伍德拍着大腿,呜呼哀哉:“我的达里欧啊!我那个勇敢又英俊的达里欧,愿意为我劫法场,愿意抱着我尸体嚎啕大哭,重情重义的达里欧啊!”
“不不不!和薇薇不一样,我不馋你的身子。”达里欧女士连忙否认,“我和你处得久了,我就寻思吧,我要你这个人。”
她格外地坦诚。
“对!不光是身子。”
伍德一听达里欧女士的话。
更想“达里欧先生”了。
第七章 预言
单刀直入地讲,伍德是不相信预言的。
不光是预言。
——算命、占星术,哪怕把它们归到统计学里。他都通通不信。
达里欧问:“你不信这个?”
伍德摇头:“不信,一点都不信。”
夜色渐浓,雨声却一点都没消停的意思。
达里欧女士捂着下巴,凑近了问。
“你答应露丝,要陪她去占星铺?这不是浪费时间嘛?你俩有什么好谈的?”
伍德:“你往身后看。”
达里欧女士应着主子的话,回头朝路德维希宅邸瞥了那么一眼。
大屋子静悄悄的,很难想象几个小时前,还有十来条活生生的人命在此生活。
她咬着指甲,尝到指尖人血的腥味,眼神变得凌厉,要问明白主子的想法。
“伍德少爷,我觉得你俩不是一类人。你也不是那种见色起意薄情寡义的家伙,至少在这点上——”
达里欧女士对着屋里的血案现场指指点点,肢体语言非常多。
“——如果你找到了露丝大法官买凶杀人的证据,会毫不犹豫地射爆她的脑袋。这事没有和解的余地,你和她完全不同。”
她一会指着湿哒哒的苔藓院墙,又去拍打伍德纤瘦的躯干,一会挤眉弄眼,生怕主人听不懂她话里的意思。
她笑嘻嘻地勾搭着小少爷的肩,低声问:“嘿,伍德。你不喜欢听废话对吗?”
伍德答:“我也不喜欢说废话。”
“那就对了!”达里欧女士一拍大腿:“你告诉我,明天我们去哪儿?是找出这宗血案的杀人凶手,还是去和露丝这位更年期的老娘们儿约会?”
伍德:“一起吧。”
“一起……”达里欧女士的笑容僵在脸上。
伍德:“对,一起吧。”
达里欧女士指自己,又指着伍德,紧接着指房屋,最后指镇子上的街道,街道主体是联体排屋,挂着一列列占星铺的招牌。
伍德敲着响指,没有半点见外的意思:“是的,你和我一起去。还有露丝法官,我们一起去找出真凶。”
达里欧的声音大了几分。
“你的意思是!我们要和露丝大法官,和这个嫌疑犯,一块去她的地盘,然后阴阳怪气地问她——”
达里欧的表情千奇百怪。
“——天呐!~露丝!你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嘛?~我的表哥死了!就在他的屋子里,我亲眼看见的,不光是他,还有他的家眷,他的佣人,他的奴隶,死得整整齐齐!全都吊在天花板上呐!”
达里欧的牙齿很白,牙龈血红,像是气得高血压,两眼瞪得滚圆。
“哦不!他家的厨子死得没那么整齐划一,看得出来,这个家伙不合群!脸红脖子粗的大胖子脑袋叫人砍了下来,舌头和脑门让人划烂了!划着魔鬼的图案!老吓人了!”
伍德鼓掌。
“就这么演!”
“艹!”达里欧骂道:“明天是周日。”
伍德:“对,周日。”
达里欧女士扯着小少爷的衣领,要把少爷看得仔细了,看得明明白白,生怕看少了一眼,就没有了。
“明天你死了,活不过来!”
伍德:“我知道。”
达里欧:“你知道,还要去做?”
伍德:“我不会死。至少明天不会,不对,我后天也不会死,到下周六可能会死。”
“你哪儿来的底气?”达里欧狐疑。
伍德指路德维希宅邸。
“大法官死了,还是灭门惨案,王都会派宪兵队和督统来查案,说不定还有一两个打过仗的将军跟着。我们为什么要管这桩闲事?你是官吗?你是椿风镇的父母官吗?你这么关心人家,人家活着的时候怎么不嫁到他家去?”
达里欧赶蚊子似的挥挥手。
“你说的甚么鬼话!”
伍德又说:“我和路德维希有旧怨,他在刑场上要杀我,要我死的合法合规。可是我俩今夜进了他家的屋子,整个镇子的人,都用枪口的准心看得清清楚楚了。”
达里欧:“是这个道理,我们有嫌疑。”
伍德问:“你觉得这事不是露丝安排的?”
达里欧:“我觉得这事就是露丝安排的!”
伍德:“你都明白这个道理?”
达里欧:“没错!我能想明白!”
伍德指镇上的烂楼民居。
“他们想不明白?”
“嗨!”达里欧叹气:“他们哪儿能明白呀!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这就是镇子上最大的道理了!”
伍德敲着达里欧的脑袋瓜。
“我指望镇民帮我脱罪?你觉得我有几个脑袋可以砍?”
达里欧捂住天灵盖,眼神中有嫌弃。
“你有话直说嘛,主子!我知道我笨!”
伍德挽起袖子。
“普拉克家大业大,它的马匹、粮食、军衣都往边防送,椿风镇离不开它的税收。如果督统来了,你觉得督统是帮我?还是帮镇上的法官?是帮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白眼狼乡绅?还是帮我这个遵纪守法只想种地的姐姐?”
达里欧说:“他肯定帮你……”
“不对!”伍德摇头。
达里欧苦着脸:“镇上唯一一个念法典的法官死了,难不成督统还会和露丝玩一出官官相护?他们会联起手来对付咱们吗?”
“也不对!”伍德揉着达里欧女士的脑袋:“达里欧,只要我姐姐还在种地,只要我们家还在为国效力,我就不会死。督统不是傻子,就算分不清是非黑白,也能分清利害关系。如果这个人是傻的,也坐不到督统这个位置上。”
达里欧问:“主子您的意思是,这督统谁都不帮?”
伍德点头,要侍从听个明明白白。
“在你和玛姬小姐跳摇摆舞的时候,露丝就把杀手派出去了。”
达里欧回忆着当时的光景。
伍德又说:“她约我明天在大卫占星铺见面,说是算命,其实是谈婚事。”
达里欧:“这个我知道!当时她看你的眼神就像是看餐盘里的牛扒,这娘们儿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你想,她为什么要和我结婚呢?”伍德问。
达里欧:“她想知道你是怎么活过来的!还有巴风特的秘密!她想和你一样不老不死!”
“不是的,达里欧。这些东西不需要联姻也能办到。用钱就能买到,指使黑帮雇佣土匪去绑架我的姐姐,我也会就范,这是她擅长的招数。很明显,她不止想要这些——”伍德坦言:“——她想通过联姻来逃这十几年欠下的债。路德维希的死,对她来说是个好机会。”
——露丝在椿风镇生活了十九年,对王都的官员来说,她就是一条盘踞在富硕乡镇磨牙吮血寄生虫,名字早就登上了缉查腐败的头号名单,只是碍于佩洛西家族在王都的影响力,难以连根拔起。
——露丝对佩洛西的家庭成员来说,也起不到任何实质上的帮助,她在椿风镇政绩平平,不能给后辈提供任何上升通道,恶习和骂名倒是沾了一大堆。
伍德说:“我有杀人动机,还有案底。督统来了椿风镇,第一个要查的就是我,这个时候,我能找谁求助?”
虽然不想承认,但达里欧依然念出了这个名字。
“——露丝•佩洛西。”
伍德又问:“她要完全脱离家族,洗清身上的政绩污点,掌握整个椿风镇,俨然要造一个国中之国,她会怎么做?”
达里欧惊呼:“先清除路德维希这个潜在竞争者,然后嫁给你,帮你洗清杀人嫌疑,再拿走小姐的产业,摇身一变,成为普拉克家新的女主人!”
“然后?”伍德两手握拳,绕着同心圆,在给小天才侍从加油打气。
达里欧紧张地咽下唾沫。
“主子,你要我做什么?”
伍德问:“你是土匪出身对吗?”
达里欧说:“没错。”
伍德又问:“这镇上杀人最快,最厉害的强盗,最凶最狠的匪帮,你也认识对吗?”
达里欧不说话了。
过了很久,这疯丫头正儿八经地回了一句。
“主子,我能找到真凶,可是我不想再去和那些人打交道了。”
伍德无辜道:“我没让你和他们打交道呀。我就提一嘴都不行吗?”
“你接着说。”达里欧黑着脸。
“等雨停了。”伍德指着远方的联体排屋,指着占星铺的招牌:“我们就去等露丝,你之前怎么演的,完完整整在她面前演一遍。染发剂和幻形魔药,我回去帮你拿。”
达里欧噘着嘴,心里一万个不乐意。
“你说得倒轻松。”
“你不是喜欢演戏嘛?我看你在法庭上挺熟练的呀!我和你说,露丝就喜欢听戏,喜欢听故事,你仔细琢磨琢磨。”伍德一拍手:“大法官和富家少爷成了忘年交,这小少爷冤案缠身,大法官出手相助,为小少爷洗刷冤屈喜结连理,王都迎来破案喜报,椿风镇上一片祥和,除了十几具无人来认的尸体,正义得到伸张,坏人死绝,好人长命。这故事谁听了不开心?”
“好——↓——↑——!”达里欧脸上矫揉做作,翻着白眼,一手往外攮刀子似的挺得笔直,拍手点出一个大拇指的赞。“真是一对奸夫**!我听了都想骂人!”
伍德:“演得好!”
达里欧:“要我配合你,有个条件。”
“多少钱?”伍德问。
达里欧怒道:“去你妈的钱!你这活要命不要钱!”
伍德惊疑。
“你不要钱?”
达里欧如伍德少爷一样坦诚。
“我要睡你。”
伍德:“那不行,我姐可以给你睡,你要睡了我,你就是不要命了。”
……
……
普拉克庄园中。
闺房里,朱莉猛地打了个喷嚏,从噩梦中惊醒。
……
……
达里欧:“不要朱莉,就你。”
伍德:“我和我姐是双胞胎,你看我姐多漂亮,多水灵,简直和我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达里欧一口唾沫吐在少爷脸上。
“不一样!我呸!”
伍德擦干净脸上的口水。
“哪儿不一样了?”
达里欧女士一语点破了伍德的小心思。
“你想把我扔在这儿!我要是睡了大小姐,就和大小姐绑在一起了!我得给她卖命,护着她家的园子!你要安安心心跑去王都逍遥快活!”
伍德吹着口哨,对着漆黑的天空,假装看星星。
达里欧眯着眼,咄咄逼人:“你别想丢下我!你自己说过的,我俩是生死之交!这单我接下了!主子,你记得支付报酬!”
伍德果断地点了点头,交易过程非常顺利。
想通了人与人之间的事。
他还得想想人与魔鬼之间的事。
他低头沉思,开始正视“巴风特”这位魔鬼。
——毫无疑问,露丝在与巴风特接触之前,是个蓬头垢面不愿惹人瞩目的农妇,依然算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与魔鬼接触之后,露丝却完完全全变了样。
巴风特就像是一枚锋利的鱼钩,彻底改变了露丝的思考方式,将欲望这条“大鱼”从心底拉出水面暴露人前,变得嗜血嗜杀毫无底线。
伍德想。
——这就是巴风特赐予凡人的“知识”。
它非常危险,而且致命。
“达里欧!”
伍德冲进了大雨之中,他开始变得急不可耐。
“我回庄园帮你取染发剂和魔药,等我。”
他翻身上马,冲进漆黑的小镇,生怕浪费半点时间。
马儿的蹄髈在石板道上打滑,好几次险些踉跄趔趄人仰马翻。直到闯进殷实的泥地里才跑得顺畅起来。
伍德的眼睛里有血丝,连续的高强度大脑活动让他几乎透支了所有精神力。
他明白,自己的对手不是某群人,某件事,某桩杀人案,某个时代或某个阶级。
他不相信预言、占星术或统计学。
但此时此刻,在一片黑暗的雨幕中,带着泥腥的水珠狠狠地敲打着他的眼皮和额头,要他睁不开双眼,看不见前路。
风声厉啸,如狼似虎。
他想到了他是谁,他想通了他在哪儿。
他想明白了路要往哪儿去,想到了使命所在,心中确信着一个事实。
——巴风特就是他的宿敌。
第八章 写作技巧
单刀直入地讲,写作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对占星铺老板大卫来说就是这样。
大卫今年三十三岁,是椿风镇上数一数二的占卜师,独自一人生活,早上七点起床,晚上七点收摊,没有不良嗜好,业余爱好是写书——但写作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且枯燥的事。
他是个高地人,原本有一头酒红色的秀发,却因为灵感枯竭早早变成了地中海。
他的眼窝内陷,黑眼圈很深,一点都不像个早睡早起的人——那是他夜晚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报社的新稿冥思苦想时留下的病根。
他的皮肤像是尸鬼一样干燥且苍白,时常为了留住大脑中迸发出的灵感而废寝忘食,内脏肠胃深受其害。
为了对付占星师的工作,还有步步紧逼的截稿日,大卫先生日夜操劳,表现得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这一切一切的付出,都是为了圆一个谎。
他是一个杀手。
没有感情的杀手。
在白天,他是一个给人指点迷津,依靠星象混饭吃的江湖骗子。
在夜里,他拿起刀子,化身成夜幕中的死神,提着人头去换钱。
与此同时,他还得保持高强度的供稿连载,在太阳报社写一本名叫《龙的罗曼史》的骑士小说,免得让自己的夜生活过得单调了,引来治安官的怀疑。
“按照你说的,大卫先生,你并不喜欢你的工作,对吗?”
伍德坐在占星铺门廊前的椅子上。他挽着露丝大法官的手,表现得彬彬有礼。
大卫面无表情,表情如行尸走肉,给两位贵人倒茶送水,附身答道:“是的。”
露丝立马敲起响指,她打扮得光鲜亮丽,是整条街最靓的那个妞,表现得急不可耐,想把话语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但你做得很出色!大卫!你刚才说的就很有道理!对了……你刚才怎么说来着?”
大卫的脸部肌肉在抽搐——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有不满,有忿恨,有无名火。
但老板的话,他哪儿能不听呢?
于是他将伍德先生与露丝女士的婚姻占卜结果,又念了一遍。
“从阁道三到心月狐,从玉衡星到南斗六,天上所有的星辰都盼着你们能成为一对白头偕老的绝世佳人。”大卫先生绞尽脑汁组织着措辞和语法,用出毕生所学,为老板圆下一个谎。
“对!没错!”露丝抓紧了伍德小少爷的手,兴高采烈地形容道:“你看看,虽然你不喜欢这份工作,但是你完成得很好啦!这就是你的天然优势!你就是这方面的天才!”
咔擦——
大卫先生握着杯盏,瓷杯口隐有裂纹。
就在此时,达里欧刚从厕所回来。
她换回了男妆,重新化身为伍德少爷忠诚的男侍从。从她,变回了“他”。
达里欧神色慌张,内心惴惴不安,因为第一眼看见大卫先生时,他就将对方认了出来。
这个占星铺老板大卫,曾经与达里欧在同一个匪帮干脏活,他们都是骷髅会的骨干成员。
达里欧是马匪出身,负责为设伏抢劫商队的兄弟们放哨,用口琴和哨声传递信息,诨号叫【画眉】。
大卫则是骷髅会的杀手,负责看守和保护帮会成员的家眷,如果出现叛徒,那么叛徒的家人会在他的刀下死的干干净净,诨号叫【寻血犬】。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这两个土匪换了主人,在另一个场合,用另一种身份重新相遇了。
占星铺的时钟指针转向正午十二点。
达里欧和大卫对视着。
两人沉默不语,内心各有鬼胎。
就在这时,路德维希宅邸传来第一声凄惨的尖叫——给大法官家送新鲜食材的菜农刚刚到达血案现场。
很快,惶恐像是瘟疫一样蔓延开来。
当各种版本的流言散播到占星铺大门前时。
露丝表现得相当冷静。
伍德神态自若,自斟自饮。
大卫宛如行尸的无神双眼中,有了第一道光,仿佛在平凡无奇的生活中,多了那么点乐子。
达里欧的戏,才刚刚开演。
他抿着嘴,凑到两位贵人身边,将伍德小少爷交代的戏文一字不落的念了出来。
包括“伍德少爷夜访路德维希宅邸”,到“房梁上的腊肉”那一段,完完整整的念完了。
达里欧的脸上满是冷汗,大卫先生笑而不语。
露丝明知故问,有担忧也有兴奋。
“伍德,你昨天晚上去见了路德维希?”
伍德点头:“我肯定会被当做第一嫌疑人,你能帮帮我吗?露丝?我赶到现场的时候,表哥已经死了,此事说来话长。”
“说来话长那你就慢慢说,王都的人还没到镇子上,你可以和我好好谈谈。”露丝看伍德的眼神都变了,像是猎人盯住了陷阱里的猎物。
伍德对露丝的示好爱答不理,他单单望着达里欧——看着达里欧的眼睛。
他对达里欧郑重嘱托。
“达里欧,我知道你很害怕,我和露丝还有事要谈,你和大卫先生去店里好好聊聊,昨天晚上,我这条命都是你给的,如果你害怕,就想想我,像你说的——我们是生死之交。”
达里欧拭净脸上的冷汗,转而看向大卫先生,看向骷髅会的行刑官。
这个疯丫头暗暗想着。
——我这是害怕吗?
手在打颤,身子在发抖。
看看【寻血犬】,他和以前一样,手脚麻利,心和血都是冷的,杀起人来又快又狠!
我是他的对手吗?
少爷说。
只要抓住这头【寻血犬】的杀人证据,就能彻底将露丝拉下马。
我一直很奇怪,这个小家伙为什么站得那么直,他的脊梁和膝盖像是长了骨刺,稍稍弯下去,对他来说都是钻心腕骨的疼,我真是想不明白——世上怎么能有这么刺眼的人。
索尼娅女士和我说,就在我跳上刑场的那个瞬间,我的灵魂在闪闪发光。
我一开始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现在,小少爷已经将性命托付于我,他要我想他念他,此时此刻——我确实很想念他,生怕他出了半点意外。
我想通了。
他要我念他的姓——他叫【普拉克】。
——他是我的【勇气】。
达里欧的眼神变得愈发坚定。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二楼。
大卫先生将普拉克家的侍从送到书桌旁。
桌上落了一页页手稿,有不少装订成册的文刊丢在一旁。
大卫的脸上带着笑容.
“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达里欧扫视着狭窄的书房,妄图从藏书中寻到一丝一毫的线索。他答:“见过,我是你的书迷,你给太阳报写文章。”
大卫的笑容僵在脸上。
“其实说实话,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写作是一件非常枯燥,非常无聊,难以形容的,机械式劳动。”
达里欧抚摸着桌面上粗糙的纸页。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做呢?”
聊起工作时,大卫先生开始往外吐苦水。这位骷髅会的刽子手早就识破了【画眉】的真实身份。他只是想在昔日的同僚身上,寻求一点认同感。
“有人天生擅长种田,有人天生擅长养猪。这是天赋,你说对吗?”
达里欧点头:“确实如此。”
大卫先生又说:“比如你,你擅长偷窃,喜欢音乐,会吹口琴,会化妆易容。我以前觉得你是我们帮会里最有文化的那个,是个天生的罪犯。”
话题的氛围变得剑拔弩张。
“哦哦哦哦哦!”达里欧翘着食指,嘟起嘴来:“你想好了再说!大卫先生!你先想好!今时不同往日!”
“对,今时不同往日。”大卫先生的眼神变得黯淡无光,似乎还在怀念以前做土匪时的喋血人生。
“不像以前了。”大卫先生感叹道:“我白天给人占卜,晚上写书,给报社投稿,顺便接点私活。”
达里欧追问:“私活是指?”
大卫笑着,往窗外看,看着街道对面的凶案现场。
“是我天生就会做的那种‘私活’,比起无趣的文学故事,它更像是艺术。”
讨论到“艺术”,大卫的大脑开始活跃,灵感像是喷泉一样迸发出来。
“每次干完活,我会用手记把工作内容记下来,隔天回到‘工地’,有很多人来看我的作品,这个时候,我的内心像是泡进了温泉,吃着温泉煮鸡蛋那样舒坦。”
大卫先生捂着心口,把这些年的遭遇,都要分享给曾经的同僚。
“小画眉,我讨厌写作,是的,非常讨厌。”
他的形容着自己的感受。
“在动笔书写故事时,它早早就有了一个范式开篇和结局,不论俗套或新颖,不论阅读门槛的高低,它在我眼里都是那么无聊。它要把生活中所有无趣的都杀死,要制造冲突,要激化矛盾,要热血上头,要痛哭流涕,要盯准话题,要考虑时效,每个角色打上标签,每个故事都得纯粹,让人第一眼就记得清清楚楚,除了这条路,他们眼里容不下任何别的‘范式’!而我就像是一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在一双双渴望故事的眼睛前搔首弄姿,卖弄着自己所剩不多的创作才情,拼了命一样的去获取信息,去增加脑内的信息储备。你知道吗?我离开骷髅会之后写了六本书,因为写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听上去你会笑出声的道理。”
达里欧从包里掏出了礼盒,盒子里有金币。
“说来听听?”
大卫先生怅然,翻弄着立柜里满满的读者来信,他感觉自己太难了。
“杀人,比写书简单。”
谈到“杀人”时。
达里欧的手明显颤了那么一下,可是嘴上却止不住地发笑,笑得荒诞,笑得内心发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大卫先生身心舒畅——与同僚阔别重逢时,那种感同身受的愉悦让他心醉神迷。
他找回了身为【寻血犬】时的感觉。
“小画眉,你觉得呢?”
他死死盯着达里欧的眼睛,享受着这一刻。
享受着支配生杀大权时的满足感。
享受着对方流露出来的恐惧。
享受他的“艺术”。
“你成了普拉克家的小侍从,我变成了一个占卜师。你我都戴着面具,见不得光。”大卫先生俯身,揭开礼盒的盖子,看见其中金灿灿的钱币时,眼神有异,又马上恢复正常,他问达里欧:“我知道,你的面具戴久了,就脱不下来了,要往下撕,就得伤筋动骨,变得血淋淋的。你再看看我,我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没有这些累赘,每天都把刀子磨得雪亮,每天都在创作‘艺术’!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看的?你是否和我一样?偷偷磨着刀子?还是说,你已经完完全全不记得我的模样了?”
达里欧深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看着【寻血犬】两只血丝满布的通红眼眸——对方的身形高大,几乎要盖住书房小窗透进来的所有阳光,像是一只妖怪。
“我确信,我们之前见过面。”他将礼盒往大卫先生面前推,“少爷要我来找你买东西。”
大卫问:“买什么?买书吗?”
达里欧解释道:“买枪。”
大卫将朱莉小姐的配枪往桌上一放。
咚——
沉重的枪托仿佛敲在达里欧的心脏上。
“你说的是它?”
枪管上染着暗紫色血污,已经干透了。
伍德要达里欧来找证据,找的就是它。
王都的人来了,这把枪在谁手上,就有话语的主动权。
达里欧一言不发,将金币盒晃得叮当响。
大卫当着达里欧的面,将转轮手枪收回了衣兜里。
“不够哦。不够。”
达里欧唯唯诺诺地问:“如果加钱……”
大卫打断道:“小画眉,你是了解我的。我费尽心机,躲在这个小屋子里搞艺术。不是为了钱,艺术能用钱买到吗?”
达里欧算是明白了。
“你开个价吧。”
大卫说:“我要你的命,在这个镇子上,知道我真实身份的,只剩下你啦。”
“我不想死。”达里欧退了一万步:“枪我不要了,钱我也不要了,我拿钱买书行吗?就这样,你继续搞你的艺术,我不玩了。”
大卫心满意足地点点头,将礼盒收下,当着达里欧的面点清钱币,表情变得欢欣雀跃,哼着小调,几乎要跳起舞来。
“你喜欢偷东西。小画眉。”大卫给新读者斟上热茶:“不会来偷我的东西吧?”
达里欧猛地摇头,从桌上拿起一个笔记本,找来蘸墨钢笔。
“我看过你的书!真的!写的特别好!”
“你喜欢吗?”大卫眼睛都亮了。
达里欧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语气像是见了偶像那样。
“喜欢!特别喜欢!我能向你请教一下你的写作技巧吗?大卫先生,你在报纸上连载的最新章!我能先一步看到吗?”
“当然可以!来!你给我当个书记员。”大卫拍着手,舔舐嘴唇。开始组织语言,继续他《龙的罗曼史》的书写。
就这样,达里欧用手写的方式,将大卫先生口述的故事内容记载下来,直到一整瓶墨水都写干了才算完。
大卫说得口干舌燥,茶汤喝了两壶,一时尿急,想往厕所去。
达里欧大大方方站起身来,俨然一副狂热读者的模样,张开双臂,眼睛里冒着小星星。
“大卫先生!等一下!请等一下!我能抱抱你吗?”
“可以!”
【寻血犬】大大方方拥抱着【小画眉】。
等两人完成了友谊的拥抱仪式。
大卫赶去一楼茅厕放水。
达里欧从袖套里掏出了一本小手册,是从大卫身上偷来的。
正如这位作家所说的,这是大卫身上的工作记录。
上边完整地记下了路德维希宅邸发生的杀人案,以及与雇主露丝大法官的交涉内容,还有一纸草稿合同,是露丝大法官的赃款交易证明。
就在这两分钟不到的时间里。
——达里欧从房间中寻来相同的手册本,对着大卫的工作记录临摹复写,连带两人的笔迹风格,复制出赝品。
在这个瞬间!达里欧手脑齐动!内心所有的创作欲都涌现了出来,恨不得把肚子里的墨水全都往纸上泼洒!
他深深体会到了大卫先生口中“枯燥又无聊”的写作生活。
他想——我是疯了,如果【寻血犬】知道了,我一定会死!
等大卫心急火燎地跑上楼,刚好看见地板上遗落的工作记录——又撞见达里欧偷偷翻弄着木架,聚精会神地翻看着著作和藏书。
大卫终于松了一口气,不露声色地捡回了工作记录。
达里欧心有余悸,像是从刑场的断头台滚下地,说话的声音却四平八稳。
“先生,你说过,你讨厌写作?可是刚才你明明很开心。”
大卫先生捂着脸,笑得特别开心。
“是的,我讨厌它。”
他从容不迫地将罪证塞回衣兜。
“我最讨厌它的地方就是——”
擦干净头上的冷汗,重新变得没有感情。
“——我无法拒绝它给我带来的快乐。”
达里欧站起身,是要退场了,他要离开这个让他喘不过气的小书房。
“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大卫先生喊住了达里欧。
那个瞬间,达里欧感觉自己要死了。
“别忘了书。”大卫将自己书写的著作递了过去。
达里欧拿上一本厚实的文摘,像是行尸一样点了点头。
一声不吭地往楼下飞跑。
他心里想着“她”的事。
要是这事情办成了!
——少爷这觉,她得狠狠地睡!
第⑨章 单刀直入
当达里欧带着露丝雇凶杀人的罪证回到伍德身边时。
伍德先生上一秒还与露丝女士相谈甚欢。下一秒彻彻底底变了脸。
他站起身,给侍从让座。
躬身向露丝施礼,做派像个绅士。
可嘴里说出来的话好比刀子。
“露丝,你说的很有道理,关于订婚的事情,我得好好考虑一下。”
露丝女士前一秒还在听伍德先生嘴里蹦出来的甜言蜜语,一时半会还没回过神来。
她问:“考虑一下?你说你还要考虑一下?”
“达里欧。”伍德对露丝的质问不理不睬,眼中只剩下了忠诚的侍从,“露丝女士不明白我话里的意思,毕竟爱情使人疯狂,你作为第三者——”
“——你他妈才第三者。”达里欧怒骂。
伍德改了个说法:“你作为旁观者,给露丝法官翻译翻译。”
露丝翻着白眼,极不情愿地面向普拉克家的侍从,她要一个明确的答案!
达里欧扯着嗓门,声色俱厉地当着翻译官。
“我的主子不喜欢拐弯抹角啰啰嗦嗦,他喜欢直截了当单刀直入!露丝大法官!这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我的主子不愿意和你结婚,也不愿意和你扯上任何关系,更不愿意佩洛西和普拉克两家有不清不楚的瓜葛!我家主子喜欢的是单纯的农家姑娘,就像一头柔弱可人善解人意的小羊羔那样——”
话音未落。
躲在巷道里偷窥抓奸的薇薇舒心地长嘶着。
她喊:“咩!~~~”
“——翻译完了!”达里欧拍着双手,学着大卫先生那股欢欣雀跃的劲,差些要跳起舞来。
露丝瞠目结舌,憋红了脸,脑袋里还臆想着天雷勾地火的“如此这般”,思考着未来椿风镇上的“美好蓝图”,一时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伍德适时说道:“抱歉。”
达里欧同声翻译:“我只是嘴甜,我心里没你。”
伍德紧接其后:“时候不早了,你不用吃午饭吗?露丝?”
达里欧尽忠职守:“你不吃饭,我还要回去吃饭呢!我可爱的小侍女在等我,你的家人也在等你,对了露丝大法官,你喜欢你的家人吗?我家少爷是个非常顾家的人!”
伍德脱帽,招手告别。
“告辞。”
达里欧起身,紧紧跟上了主子。
露丝女士满肚子的怨气挤做一丝僵硬的笑。
“你会后悔的,伍德。”
返程的路上。
伍德和达里欧骑着马,往大庄园赶。
达里欧忧心忡忡地问:“主子,你就这么和她摊牌了?”
伍德反问:“不然呢?和她订婚?然后当个悔婚的负心汉?”
达里欧皱着眉:“我只是担心,你把她惹火了,她要和你玉石俱焚,到时候,我的小少爷一命呜呼咯,我就成了寡妇,没人愿意娶一个寡妇,不吉利。”
“你担心自己嫁不出去?”伍德笑着问道:“这不像是你会说出来的话,你是怎么了?”
达里欧昂头挺胸神气凛然。
“不!我哪里会担心这个!我只是担心你的承诺无法兑现!”
伍德明知故问:“你真要睡我?”
达里欧直截了当:“我就要睡你!”
伍德想了想:“你要当普拉克家的姨太太?”
达里欧却不说话了。
“我明白了。”伍德学着达里欧的手势,钳住达里欧座下马儿的脖颈,拿捏着马鬃,将两人的距离拉得更近。
达里欧问:“你明白甚么?”
“你这样不好看。”伍德伸手撕下达里欧脸上颧骨处的贴纸伪装,从对方衣袋里掏出解咒魔药,让达里欧喝下。
伍德说:“在法庭上,你穿裙子的样子,更好看。”
“你!——”达里欧女士没来由地火气上涌,她像是一座易燃易爆的火山,面对伍德先生的调笑时,她怒不可遏,攥着粗糙的手掌,将它拧作拳,挥手要去敲少爷的脑袋。
“我要是没钱呢?”伍德对达里欧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指指点点。
达里欧女士骂:“我帮你偷证据!连命都不要了!你还提钱?”
伍德又问:“我要没有这张小白脸呢?”
达里欧女士气得发笑,“你这张脸有钱重要吗?”
伍德戳着疯丫头的软肋笑穴,“那可不一定。”
“哈哈哈哈哈!”达里欧捧腹大笑:“你这个不要脸的臭家伙!”
伍德:“你这话不对呀?”
达里欧忍笑:“哪儿不对啦?”
伍德:“我要是臭的,你就是苍蝇!你绕着我转!”
“呸!”达里欧又喜又怒:“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要是苍蝇,你就是屎!”
伍德挥着手,一副嫌弃的样子。
达里欧大大咧咧地喊。
“怎么啦?嫌弃我没文化?粗俗?下作?不知羞耻?”
伍德盯着达里欧的眼睛。
盯着这丫头亮晶晶的,东方人的棕色眼眸。
他说:“不嫌弃,如果你不乐意,婚礼上你可以不穿裙子。”
“嗬……”达里欧倒抽了一口凉气,她感觉脸颊滚烫,回过神来时连忙否决:“那可不行!”
伍德:“原来你喜欢穿裙子?”
达里欧嘟着嘴:“我要你穿裙子!”
伍德摇着头:“你还记得这事?”
——说的是法庭上,伍德让男侍穿裙子出丑的那一回。
达里欧:“你化成灰我都记得!我和你一样,是个有仇必报的人!”
——让我们跳过令人发狂的柠檬精桥段,免得让人酸出鼻涕泪来。
伍德正儿八经,学着姐姐的语气发问。
“你不要我家的钱,也看不上我这张脸。你图我什么?”
眼看庄园的大门越来越近。
留给他们的私人时间不多了。
达里欧女士变得忧愁起来。
她想,和少爷独处时,总是这么快活。
要问她图少爷什么?
她也想知道她到底图什么。
想了半天,她看见大庄园门前排排站的乌鸦。
她还看见耸立着的,像是稻草人一样的绞刑架。
两人下马,在庄园门前驻足互视。
达里欧女士熟门熟路地抱来两个大水桶,洗去马驹身上的脏泥巴,又对着自己的脑袋泼凉水,将一头红发浇成黑发。
她像是野犬一样甩着脑袋,甩去头上的水珠。飞散的水花溅得伍德少爷满脸都是。
“我这回和你说实话……”达里欧刚来了个老骗子的起手句式,又立马轻轻拍着嘴,“哎哟,这话不对。”
伍德心领神会,等着对方开口。
“你想好了再说,我还得向姐姐隆重地重新介绍你。”
“我不叫达里欧•达芬奇。”疯丫头站得笔直,眉宇间的神态,有种东方女性独有的骄傲与英气,“我从东方大夏国来,是个飞贼,跟着丝绸商队来了大西北,被人口贩子卖过来的,买下我的人就叫达里欧•达芬奇,他是我的养父,后来被强盗砍了脑袋,我也跟着入了伙。”
伍德打量着对方矫健有力的上肢,从疯丫头工装背心和浸水的衬衫长袖里,透出两条肌肉匀称的臂膀。
伍德说:“看得出来。”
“我姓邵,叫邵小萱。”丫头念出真名时抹着鼻子,有点难为情的意思,毕竟这个柔弱的名字,配不上她坚韧的身与心。
伍德:“很好听的名字。萱草是忘忧草,无忧无虑的意思。”
小萱两眼一亮。
“你知道它?”
伍德:“我知道它,生前我喜欢念书。”
邵家丫头笑得像个傻子。
“诶嘿嘿嘿!我就喜欢你这个文化人!”
伍德捏着这丫头的脸,把那副浮夸的笑容揉得正常些。
“我该怎么向朱莉介绍你?是叫你达里欧?还是叫你邵小萱?”
就在对方抓耳挠腮摸不着头绪时。
伍德适时说:“那就叫你丫头好了。这样显得年轻。”
“嗯!”小萱比着大拇指点上一个赞:“妥当!”
两人齐头并进,走进庄园主厅。
朱莉大小姐在屋里来回踱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她见弟弟平安无事的回来了,一颗心算是回到了肚子里——可是看见弟弟身边那黑发棕眼的娘们时,心脏又提到了嗓子眼儿。
顾不上那些旁捎末节,朱莉开口发问。
“伍德!事情怎么样了?我听人说,路德维希死了?是你干的吗?我担心你,喊薇薇去寻你,你还好吗?受了伤吗?”
伍德将来龙去脉都说给姐姐听。
朱莉听完,脸上的愁云化作欣喜。
“这下好了!露丝要遭难啦!真是老天有眼,她雇的强盗劫了镇上不知道多少支商队,杀了不知道多少人!官匪勾结丧尽天良!她的报应终于要来了!”
伍德:“这不是老天有眼。”
朱莉疑惑:“那是什么?”
“路德维希不是老天杀的,是大卫这个土匪。”伍德拍着姐姐的肩,“证据不是老天找到的,是我身边这个丫头。你怎么能说老天有眼?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楼上落花盆砸死人的事情倒是常见,姐姐,你如果一直都盼着老天开眼,它看不到,早就蒙上眼了。”
朱莉这才反应过来,转而望向伍德身边的这位“神秘女子”。
她问:“你说证据是她找到的?弟弟?这位是?”
伍德说:“达里欧•达芬奇。”
朱莉:“???”
伍德复读机:“达里欧•达芬奇。”
朱莉:“???”
伍德往复读机里塞了节电池。
“我说,她是达里欧•达芬奇。”
弟弟说的每个字,朱莉都懂。
连在一块就听不明白了。
她挠着头,把小萱身上的工作服和马靴看了又看,一拍手。
“达里欧,辛苦你了,你还会男扮女装呀!”
伍德解释道:“不,姐姐,达里欧•达芬奇是个女人。”
朱莉:“???”
她搔头的声响在空旷的大厅里有了回声。
就在此时,薇薇刚赶回庄园,她上气不接下气,拄着膝盖,倚着门,抱着一瓶牛奶解渴,已经喝了一半。
这位亲切可人的小侍女正想向朱莉大小姐传喜讯。
她举着奶瓶,扯着嗓门喊。
“大小姐!大小姐呀!少爷不要那老巫婆!他还是向着我的!我说他怎么可能会和露丝法官结婚嘛!我们都想多了!”
不等薇薇高兴多几秒。
伍德给姐姐介绍着新的未婚妻,牵上丫头的手。
他说:“邵小萱从东方来,姐姐,我答应她,要娶她。”
“不成!”朱莉立马将达里欧的奴契拿了出来,“伍德!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这个女人骗了我!”
伍德说:“她救过我的命,不止一次。”
朱莉又问:“那薇薇呢?”
薇薇跟上:“那薇薇呢!”
朱莉说:“薇薇是你从小到大的玩伴,爸爸生前天天盼着你们能结婚生子,虽然你以前在外边花天酒地,回了家,她还是住你的房。”
伍德拉来薇薇,给姐姐展示着虚假的未婚妻。
“她手脚无力,身体虚弱,满身脂肪,抱着半瓶奶都喘得慌,只会洗衣做饭,钻营心计,善于讨好主子,整日沉迷男色,不思进取,两手好比葇夷,握上农具能见血,稍稍一用力,累了疼了,就哭得像个泪人。”
伍德牵住丫头,给姐姐展示着真实的未婚妻。
“你再看这一位,身材健美,体态安康,能打趴三两个壮汉,能下地干活上房揭瓦,会易容伪装,敢偷钱诈骗,救我于水火,扶我于危难,我死了她会哭着抱着我的尸体回家,屠刀来了都不愿意服软。再看她的手,粗糙的掌纹和茧子是她遭受的苦,她却吞下了苦头,变得更强!”
朱莉哑然无语。
薇薇举起奶瓶。
——吨吨吨吨吨。
萱丫头倒是老脸一红。
“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啦!哈哈哈哈!虽然我挺开心的。”
伍德揉着丫头的黑色短发,单刀直入地讲。
“下周六,王都的督统来了,我们把露丝送上绞刑架,我就娶你。”
紧接着,他从薇薇嘴里“拔”下奶瓶,对侍女说。
“酒窖有酒,不要借奶浇愁。”
伍德拉走了邵小萱,去了卧房商量计策,要应付露丝法官的临死反扑。
薇薇六神无主,问着朱莉。
“大小姐!少爷他怎么可以这样!”
朱莉无可奈何地叹着气。
“伍德说得没错呀,他哪一句不是事实?”
“不不不,我说的不是这个!”薇薇脸上心上都是委屈,眼里嘴里都是迷恋:“我是说,少爷他怎么可以这么果断,这么冷静,连狠心拒绝我的样子,都好迷人。”
朱莉一听,没了帮奴才讨情债的心气,给薇薇把奶瓶灌满了。
“喝!你继续喝!”
第十章 睁开双眼!
单刀直入地讲。
伍德•普拉克先生需要医生。
事到如今,他迫切地需要一位手艺精湛的外科医生。
退而求次,哪怕是法医假冒的也行,哪怕是给尸体做手术的医生也行。
伍德来到椿风镇的第三周。
在星期一的夜里——
——高粱地里传来一声枪响,惊起飞鸟。
空旷的郊野小道围满了家丁护院。
火炬忽明忽暗,人群中央跪着一个男孩,躺着一具尸体。
男孩的脸上满是墨水污渍,年纪不过十三岁,在镇上的报社工作,是个报童,他跪在土路旁,两手搭在篱笆架上,一旁是他行凶用的土铳。
受害者和行凶人年纪相仿,是庄园里一户农奴的孩子,铁丸扯开了这可怜孩子的半个胸膛。
凶案现场像油锅进了水。
尖叫声,喊杀声,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去将杀人犯就地正法。
伍德蹲在杀人者面前,隔着一层脆弱的篱笆,默不作声。
行凶的杀人犯虽然跪倒在地,但是两只眼睛透着凶厉的光,单单扫了一眼普拉克家的护院,指责和谩骂在一瞬间都变得寂静无声,仿佛那颗致命的子弹会从尸体身上蹦出来,再射进他们的胸口。
“哈哈哈哈哈!”报童在笑,在嘲笑这些奴隶——像极了酒窖里的老巴克。
伍德举起香水瓶,将枪口抵在报童的额头。
报童威胁道:“这只是个开始!明天你就要上新闻!”
伍德表现得非常平静,吹红了火帽。
报童气焰嚣张地喊。
“露丝法官要我来取你的性命!她告诉我,只要我没过十四岁生日,杀人就不犯法!”
伍德看着这个小报童。
——男孩尚且年幼,手腕和脚踝有绳索的勒痕,已经进过监狱,是个惯犯。肩膀上有两处深深的凹印,是常年背着报刊,腰背不堪重负导致的畸形。
报童大喊:“你别想收买我!露丝大法官出的价钱你给不起!”
“你说,你是来杀我的?”伍德指着地上的尸首,“怎么就杀错人了?”
报童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像是恶疾在身,久病难医,他疼得红着双眼努着身子,不肯低下头:“我被他发现了!让他不要声张,他却开始大喊大叫,我想,他这不是找死吗?”
薇薇闯进人堆里,心急火燎地寻,终于寻到农户家的孩子。这小侍女又气又急,抱住娃娃温热的尸首,开始嚎啕大哭——死者的妈妈是薇薇的奶娘,他们的关系比得血亲姐弟。
伍德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知道,这只是报复行动的第一环。
五十来号人的呼吸声愈发沉重,他们骂不动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伍德少爷手里的枪。
薇薇哭得累了,唱着小时候,奶娘给她唱的摇篮曲。
她抱着男孩的尸首,顾不上血和泥的脏,眼泪淌进嘴里,呛得她泣不成声。
“明月当空,今天过去。”
伍德抓住报童的头发。
而报童则是一副引颈就戮,悍不惧死的模样,“我的任务完成啦!这下露丝大法官知道,普拉克家的男人都是一群软蛋,他们连一个小孩子都不敢杀,他们不敢犯法,我敢打包票,进来十几个土匪,就能把你们这群孬种杀光!”
薇薇轻轻拍着逝者的身子,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回了庄园,她该怎么和奶娘解释这一切呢?
“睡眼惺忪泪朦胧,一个哈欠到天明……我会保护你,陪你到梦中。”
天上的飞鸟起起落落,乌鸦等得不耐烦,有胆大的主动降在护院的脑袋上,只等枪声一响,食堂开饭。
报童看伍德默不作声的样子,他转而朝着护院们咆哮。
“你不想死对吗?你们都不想死,对啊!谁想死呢?”
他在篱笆桩前挣扎着,指着薇薇怀里的尸体,嘶吼着。
“只要你们把伍德交出来!谁都不会死!要是你们学这个蠢货,坏了我的好事……”
砰——
枪焰喷吐。
砰——
毫不留情。
砰——
薇薇在尖叫,抱紧了尸首,蹬直了腿。
砰——
萱丫头端平了猎枪,一步步走来,每走一步,便开一枪。
砰——
补充火药,塞进铅弹。
动作流畅迅捷,是个专业的刽子手。
砰——
火炬之下,她在流泪。
砰——
子弹轰碎了杀人犯的下巴,打断了报童的脖子。
砰——
伍德提着孤零零的脑袋,脸上全是血。
砰——
不少落在护院身上的乌鸦,叫萱丫头一枪打死,在地上挣扎的,又叫她一脚踩扁。
她学着伍德少爷的语气。
“收拾了,都扔进棺材里。”
将猎枪的火药清空,洒下一地硝粉硫磺。
伍德站起身,扔下头颅。
萱丫头用袖套擦干净眼泪,这种感觉很不好受,但除了这么做以外,别无他法。
她和未来的丈夫说。
“在宪兵队到镇上之前,我们只能靠自己,小少爷,你面对的是披着人皮的魔鬼,她没有底线,无所不用其极。”
伍德环顾着庄园里五十来号青壮年男丁。
就在一记记响亮的枪声里,他们不再恐慌,不再害怕,像萱丫头一样,逐渐变成了狼,眼中只有四个字——叫“血债血偿”。
丫头勾着伍德的肩。
“我不想当寡妇。”
伍德向农场远方眺望,眼睛里反射出火炬的焰光。
枪声吓走了乌鸦,它们掠过农庄的小土坡,藏在夜色的薄雾中,往镇上飞去。穿过喷泉广场旁的钟盘,落在露丝•佩洛西宅邸的院墙上,嗅到腐尸的味道,伸长了脖子往里窥探。
鸾尾花园里,露丝大法官指着大卫先生的鼻子一通臭骂。
“你这个废物!一定是露馅了!”
大卫先生反驳:“不可能,我是专业的杀手,没有感情的杀手。”
“如果伍德找不到我雇凶杀人的证据,他敢拒绝我?”露丝恶狠狠地说:“我想不到其他理由!”
大卫从衣兜掏出手记,给露丝展示着证物。
“你看,我们的合约还在,除了它,没有东西能威胁到你。”
露丝劈手夺下手记,将它扔进了火炉里。
火光照着大卫先生的侧脸,照出他满脸愠怒与抓狂的表情。
“这算违约吗?露丝?”
黑山羊的尸体挂在炉火上,烤得滋滋作响。
露丝像是犯了魔怔,从腐烂的羊腿上扯来肉条,塞进嘴里,细细咀嚼着,试图从魔鬼的肉身中获取更多的“知识”。
她使劲眨巴着眼睛,烂肉带来的致幻效果,还有其中蕴含的魔力让她沉醉其中。
从火炉中飘出一张手记残片。
露丝抓住了它!
她给大卫先生展示着这张碎纸屑。
“是你违约了,寻血犬,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蠢事?”
上边的油墨渍还没干,像是新写上去的。
大卫的脸色剧变,在瞬间想通了缘由。
——是【画眉】干的!
一时间,这位没有感情的杀手深感自责,对自己的“艺术作品”感到深深的羞愧。
“你还有五天时间。”露丝关上火炉的风道,薪炭渐熄,羊尸已经叫她吃掉了大半,“如果你拿不回证据……”
大卫:“没有如果。”
露丝:“我会给你增派人手,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事情要干得干净漂亮!”
大卫:“要不要把伍德绑回来?”
“为什么要绑他?”露丝反问。
大卫:“督统到了镇子上,你还用得到他,他是普拉克家的法定继承人,你指望他家帮你还王都和家族的债。”
露丝骂道:“你的脑袋是生锈了吗?那个小家伙他会怕死?他一点都不怕死,也不会因为死亡威胁就乖乖合作。”
大卫恍然大悟:“哦!要绑他的家人!”
主仆俩心照不宣地交换了钱币与新合约,在夜色的掩护下,大卫先生匆匆赶回占星铺,要磨亮刀子,准备杀人。
星期二的夜里。
伍德先生砸烂了酒窖的门,将家里所有酒酿都弄了出来。
白葡萄酒和红葡萄酒能杀菌,留作包扎用的伤药,高粱酒和蒸馏酒分作四十大桶,交给每家每户的农奴,一个个吩咐过去——不许私自喝,周六宪兵队来了,拿到镇上换钱。
朱莉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弟弟这是要分光家产?他又发癫了?
萱丫头只愁家里没有医生——没有医生,这些劳工哪怕破了层皮都觉得自己会死。面对土匪时,哪里还有动手杀敌的心思?
但是动员大会的情景却出人意料。
薇薇带着几个女仆,给庄子里的乡亲们搬来一张大圆桌,做好饭菜,倒上牛奶。
每家每户的代表脸上愁云密布——大家都明白,大庄园马上要遭难了。
这顿饭吃得很慢,因为大家都在想,时间拖得久一点,就不用那么早去田里放哨。
等太阳完完全全沉进地平线,等奶瓶空了,菜碟和刀叉撤下去,等乌鸦又一次飞上天。
——伍德往桌上撒满了奴契。
他大声喊,要让每一个人都听见。
“你们以前是奴隶。”
他看见有人吃饱了犯困,要睡过去。
“睁开双眼!”
他听见窃窃私语,有几双手往桌上扒合同,拿走的,最后却唯唯诺诺胆战心惊地放了回去。
“拿去呀!拿走了你就自由了!”
一双双眼睛看着他,一双双手开始在桌上寻找【真名】。
“不光是你,你的家人,你的儿女都自由了!以前你们是我的财产,是我的私有物。连家都是我的!现在不一样了!”
很快,桌上干净得只剩下了脏手印。
伍德说:“现在地里的庄稼,屋子里的酒,你们在工厂的劳动合同,都属于你们了。”
篝火照亮了农奴的眼睛,像是天上的星辰。
“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伍德大声问:“知道吗?明白吗?你看看这座大庄园,它以前只是个暂住地,你要向我交租,要受我盘剥,不然只能低声下气的叫我主子,接着当奴隶。”
无数双眼睛里,有怀疑,有忌惮,有不可磨灭的嫉妒与仇恨。
朱莉大小姐一口气没提上来,差些昏厥过去,嘴里喃喃自语:“他是疯了,一定是发癫了。要是爸爸知道了,能从冥府里气得活过来。”
伍德喊:“你们住的房子都是你们的,住到儿孙满堂,住到你厌了累了!还能卖掉它!我现在遭了难,你们都明白,跟着我可能会伤会死。我要是拖着你们陪葬,到地狱里还得赎罪——”
话音未落。
桌上多了一张合同。
薇薇把自己的奴契扔了回去,她憋着一口气,忍着眼泪,嘶声大喊。
“少爷!我的家就在这里呀!”
紧接着,是薇薇的奶娘一家子,都将奴契整整齐齐放回桌上。
大圆桌涌来更多的人,不光是每家的主人,还有他们的妻儿,他们的父母。
“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还能去哪儿?少爷?在庄子里选块好坟才是最重要的事。”
“老婆大着肚子,最近的镇子离这儿有八十里路,路上全是强盗,全是法官雇来的强盗!”
“我跟过四个老爷,逃了四次,差点被打死,小姐是对我最好的那个。”
“薇薇说的没错,我的家就在这里,不管别人怎么选,我们家不会走。”
只过了短短一分钟,桌上又堆满了合同。
朱莉总算缓过一口气,把劳奴的卖身契拢齐了叠好。
在面对伍德炙热的眼神时,朱莉闪烁其词不敢与之对视。
伍德拉来萱丫头,往姐姐身前一站。
朱莉抿着嘴,脸上满是委屈,她把尾指上的钻戒取了下来,不情不愿地送给弟媳。
“够了吗?小萱?”
邵小萱笑嘻嘻地说:“你叫我达里欧的时候,更自信。”
这姐姐突然愣了。
她一狠心,一咬牙。
“日子不过了!”
拿来火把,将奴契付之一炬。
在一场火焰中,普拉克家辛辛苦苦经营了两百年的种植园就这么没了。
火星冲天,让人脸颊发烫。
焰光点燃了圆桌,汹涌的火舌吓得乌鸦往田地里飞,可是它们怎么飞,都好像逃不出这场大火。
——对大卫先生来说也一样。
当他秣马厉兵,带着三十来号“山上的弟兄”,兴冲冲的来到大庄园时。
他给每个兄弟配了马,带好枪,拿上开路的钩镰猎刀,免得被松软的农地和农作物拖慢了冲锋的速度。
他想,照小报童的信鸽送来的信件所说,这将是一场没有悬念的屠杀。
大卫先生还怕弟兄们杀得不够快,三十来人的队伍分作两路。
一路从南边的农地冲进去,见人就杀。
一路从西边的牧场进攻,两面夹击。
然后约定在庄园的花圃汇合,清点人数,要是找到了普拉克家的家眷,那就活捉,接着往东北两个方向剿杀剩下的人。
大卫看着天上的星星,用他业余占卜师的职业技能,给兄弟们算了一场富贵好命。
土匪的队伍变得士气高涨,大家都是露丝法官雇来的人,露丝信鬼神,他们也信!
可是计划开始实施时,却发生了变化。
马儿喘着粗气,从镇上跑来大庄园已经耗了不少体力,蹄子陷进湿软肥硕的农田里,开始举步维艰。
匪帮的弟兄们使劲甩着鞭子,抽得马驹屁股上开始流血,才堪堪算作有了冲锋的力道。
十来位嗜血的匪徒杀气外露,两眼通红。
紧接着,撞上了一根根挑水麻绳做的绊马索。
南边来的队伍里,当场摔死了五个土匪,还有三个让马驹踩断了骨头,需要做截肢手术。
不少落马的匪徒想往前奔跑,继续完成任务,靴子上的马刺挂在杂乱的芒草上,跑得狼狈不堪,不消一会倒下去两三个弟兄,却再也没爬起来——等同伴上前帮弟兄翻身,却发现一根根锋利的草叉,齐柄埋在地里,已经将弟兄扎了个透心凉。
农田开始燃烧。
从地平线的这一边,到另一边。
没有麦穗高粱和棉花作掩护,土匪甚至连藏身之处都没了。
南方小队的士气在瞬间崩溃,枪都扔了,还没落马的兄弟扔下了同伴,调头撤退,可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百来号人。
他们有老人,有孩子,有女人。
所剩无几的土匪仓惶间回去找枪,却叫横飞而来的擀面杖和煎锅打得脑壳开裂。
最后,南方小队唯一剩下的种子选手找到了枪。
他是整支队伍活下来的那个,他端平了枪,面对黑压压的一百来人,却丧失了开枪的勇气,吓得丧胆。
他跪了下来,像是跪在露丝大法官面前那样,痛哭流涕地恳求原谅,求一条生路。
他听见有人问:“你杀过人吗?”
他听见更多人问:“你犯过罪吗?”
他被人团团围住,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他脱下马甲,卸了备用弹药,连身上唯一带刺的靴子都扔了。
他不敢说真话,只知道摇头。
有人捏着他的下巴,要他抬头。
是个姑娘,黑发的,手上戴着钻戒,看起来和蔼可亲。
种子选手终于敢开口了。
他说:“我实话和你说吧……”
砰——
萱丫头开了枪。
乌鸦可乐坏了,它们俯冲而下,迫不及待地冲进农田,连蔓延而来的火势都顾不上,在匪帮的尸首上大快朵颐。
其中有那么聪明的一只,它知道,同伴要是接着留在这里,等待它们的只有灭亡。
它学乖了,从火势渐旺的南边飞向西边,盼着西边能有那么一两个倒霉的家伙成为它的食物。
很快,这头聪明的乌鸦就嗅到了血腥味。
但不是它想的那样,也不是大卫先生想的那样。
在踏进苔原草场时,十来匹马驹边吃边走,主人挥起鞭子的一刻撒腿狂奔,一切都是那么流畅自然。
漆黑的夜色中,肥沃的草场吸收了马蹄的噪音,一切都变得静悄悄的。
突然——
——宛如惊雷一般的撞击声响起。
大卫先生的额头冒着冷汗,他看见自己的同伴连人带马倒飞出去,马驹的脖子像是断了,歪在一边。
等他的眼睛适应了郊野黑漆漆的夜色,等众人勒马驻足,去详看同伴的伤情,却发现一头红着眼睛的公牛,断了一角,刨着土,蓄势待发怒极粗喘的可怕模样。
大卫先生想得没错。
——这确实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他学着那头乌鸦,换了一副聪明的头脑,早早弃马步行,偷偷溜出了这片屠宰场一样的草地。
身后的惨叫声,呼救声不绝于耳。
农庄里的护院涌来,包围圈越来越小,大卫先生在夹缝中找到了出路,毕竟有一片桦木林做掩护,他可以安然退场,静悄悄的离开。
一路上,他像是着了魔,不敢相信今天发生的事。
他念叨着普拉克家的姓。
念叨着【勇气】的含义。
而他自己胸膛里的勇气,却已经所剩无几。
“伍德,伍德•普拉克,你是个幽灵,挥之不去的幽灵,你才是魔鬼,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两眼发直,四肢无力。
他瘫坐在一颗大树下,望着密密麻麻的叶子,月光从叶缝中投下,给他的感觉十分刺眼,哪怕这点光芒,都让他觉着无处藏身。
树干上传来一声声异响。
火势带来的暖流热风涌向树林,发出阵阵厉啸,如不散阴魂的尖叫。
大卫如果能接着写书,今晚的遭遇一定是非常棒的素材。
但寻血犬敏锐的知觉让他察觉到了危险。
他闻到了血的味道,当即翻身取枪,进入战斗状态。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树木繁茂的枝叶
平移。
校准。
扣动扳机!
砰——
萱丫头从树上摔了下来。
小画眉没能躲过这一枪。
她的大腿中弹,血流不止。
一句多余的台词都没有,寻血犬在挥动手臂,举枪射击的同时,画眉手里的餐刀已经甩了出去。
锋利的刀口划烂了寻血犬的持枪手腕,扎进经络中。
大卫吃痛手软,枪械落地的瞬间,拔刀欺身而上,趁画眉身体失衡,要一刀劈碎画眉的脑袋。
面对来势汹汹的大刀,画眉双掌合十,眼中紧盯那寒冽的刀光,想夺刀脱困。
寻血犬拧腕转刃,锋利的刃口刮下了画眉手掌上的一层皮,她的双手变得血淋淋的。
寻血犬拖刀去割画眉的肚子,却叫对方一腿蹬在命根子上,他佝着腰退了好几步,连刀都拿不稳了。
画眉的大腿失血过多,爬都爬不起来。
两人喘着气,眼里有恨,有无法磨灭的杀意。
——他们过去犯下的罪证,他们留在时光长河中的账单,只能由他们自己来清算。
夏夜湿润且炎热,可两人嘴里呼出来的热气,烫得令人发疯发狂。
寻血犬猛地将手里的大刀抛射出去,吃准了画眉腿上有伤,无法躲闪。
就在萱丫头翻身去避的当口,她的脑袋如遭雷噬,叫寻血犬一脚踢的头昏眼花,当场晕厥过去。
无声的战斗结束之后。
大卫先生擦干净手里的血,免得握刀时手滑,他使足了十分的力,不做任何废话,也不留给敌人还手的机会,仰着身体,几乎要把全身的力气都用上,高举屠刀——
——等一下。
他看见了画眉血肉模糊的手指,看清了那一枚钻戒。
“事情变得有趣了。”
大卫先生捡回了枪,从腕口拔出餐刀。撕下衣服,将画眉双手反绑,双脚也绑上,蒙上嘴,扛在肩头。
“小画眉,你是个桀骜不驯的女人,你会爱上谁呢?”
大卫漫步于林间,欢欣雀跃,几乎要跳起舞来。
“肯定是伍德,这是朱莉大小姐的钻戒,我可是见过的。好呀,真好。你找到了归宿,我这个当弟兄的真为你高兴。”
他忍不住内心的狂喜,因为任务已经完成了,只要带着画眉回去,关于罪证,关于人质,这些合约上的内容,通通都算完成。
没等他高兴太久,就五分钟左右的功夫。
突如其来的马蹄声让他躲进了一间仓库。
他扛着画眉躲到库房的二楼,躲进草料间,隔着半开放式的板房窗户,看着楼下。
伍德像是没头苍蝇一样,在库房下骑马打转,寻找着未婚妻的踪迹。
而大卫先生给“睡美人”唱着摇篮曲。
“明月当空,今天过去。”
伍德心急如焚,他只知道自己那个爱胡闹的未婚妻喜欢乱跑,却跟不上对方飞贼一样轻灵的身手。
大卫压低了声音,在创作一件新的“艺术品”,这是文艺人独有的浪漫,这是他身为作家独有的情操。
“睡眼惺忪泪朦胧,一个哈欠到天明——
——我会保护你,陪你到梦中。”
他抱紧了小画眉,生怕小画眉醒过来。
可惜,他唱得没有薇薇好听。
就算蒙住了嘴,从梦中惊醒的萱丫头,也能用响亮的口哨叫来未婚夫。
伍德闻声冲上了二楼,大卫想带着人质跳楼,肩头却叫画眉狠狠咬住。
——看看她,她烂了嘴,掉了一颗牙,狠狠地撕开蒙嘴布,要吞下仇敌的肉,在大卫先生的肩上磨牙吮血。
大卫自知无路可逃,面对伍德的枪口时。扯着小画眉的头发,提刀横在人质的脖子上。
伍德:“你别动。”
大卫:“你不动,我就不动。”
萱丫头:“开枪。”
伍德:“放开她。”
大卫:“你开枪,我就放不开她。”
萱丫头:“那你还是别开枪了。听他的话,他杀人不眨眼,伍德,我爱你,我不想死。”
伍德:“我也爱你,你不会死的。”
大卫:“???”
伍德:“你站在那里,我马上来救你。”
萱丫头:“不对,你说过,我们得自己救自己。”
大卫:“???”
萱丫头:“我爱你。”
伍德:“我爱你。”
大卫:“???”
在这短短的几句话里。
画眉手里的血水浸透了绑住双手的破布。
她顾不上那昂贵的爱情,用无名指上的钻戒,一点点割烂了布料。
钻石裂成了五六瓣,在她双手得到解放的瞬间。
在大卫满脸问号时,这个冷血无情的杀手,永远也明白不了——那一句“我爱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小画眉对着寻血犬受伤的持刀手狠狠地“啄”了一口,两只灵巧的手从寻血犬的腰上偷来了枪,抵着凶犬的下巴,扣动扳机!
屠刀划开了她的脖颈,可是伤口不够深,不够狠。
大卫先生的身子一歪,下巴一凉,天灵盖开了花,滚烫的劲风扑面而来,在死亡边缘挣扎时,他本能想要闭上眼睛,可这一刻,他要看得仔细,强行睁开了双眼。
他看见了火焰。
是枪口的火焰,是灼热的暗红色子弹。
最后,才听到枪声。
砰——
单刀直入地讲。
伍德·普拉克需要医生。
第一章 红妆
一切顺其自然。
在星期三、星期四这两天,椿风镇风平浪静。
大庄园发了火灾,镇上闹得人心惶惶,大家都明白——
——土匪来了。
治安队派了六个新兵去打前哨,没人回来。
报社里有几个不怕死的书记员闯进庄园里,也没人回来。
最后镇长一合计,还是等到周六,王都的宪兵队来了,再从长计议。
大家伙都觉得镇长说得对,毕竟土匪那么厉害——听露丝大法官说,一个土匪,就能杀死一百个普通人,看郊野泥地里的马蹄印,普拉克家起码进了三十来号土匪。
没了普拉克家便宜的食材和铁矿,镇上的铁匠铺和酒吧歇业停工。
棉纺厂少了工人,裁缝铺和服装店也贴上暂停营业的告示牌。
少了普拉克家几个重要的代理人,管地皮地税和奴隶契约的交易所也显得格外冷清。
虽然饿着肚子,没有新衣,连酒都变少了。镇上的老爷们依然在等,只要大庄园不走出来一个活人,他们绝不会以身犯险。
——那么问题来了。
镇上的伙计们能等到周六。
露丝能等下去吗?
此时此刻,她像极了热锅上的蚂蚁,撕咬着所剩无几的山羊肉。
不光是镇上的治安队和书记员,她派出去的人,雇来的土匪,还有寻血犬,一样没回来,像是人间蒸发了。
烤架上的羊骨头叫炭火熏得焦黑,她的双手沾满了油污,嘴上脸上全是脏渍,俨然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将命运完全交给了魔鬼。
露丝取下骨架,手心叫滚烫的羊骨烫出水泡。
她不怕疼。
“帮帮我!巴风特!你帮帮我!”
她也不怕魔鬼。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肯回应我!”
她更不怕死亡。
“为什么你肯帮伍德?你帮他砍断七条绞绳!却不肯帮我?是我不够邪恶吗?是我不够‘魔鬼’?”
她只怕到了星期六,脑袋让督统砍了,却活不过来——如果安息日的黑山羊能显灵,能眷顾她,能让她像伍德•普拉克一样复活,这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
她可以像伍德一样揭棺再起,也能逃离家族,逃离椿风镇,逃得远远的,不再做任何人的傀儡。
那个时候,她的身与心才算完完全全的自由。
胃袋里堆积的腐肉在作祟。
她腹痛欲裂,冷汗直流,抱着羊骨跪了下来。
怀里的山羊头已经变成了枯骨,露丝大法官的眼睛开始产生幻觉。
无数光斑爬进了她的视网膜中,像是飞蚊症一样,时聚时散的斑点汇做一只只璀璨美丽的闪蝶。
露丝知道!这是巴风特在回应她!
她想伸手去抓,却怎么也抓不住这些幻觉。
山羊开口说话了,还是那个非男非女,宛如孩童的嗓音。
它说:“好呀,我帮你。”
露丝狂喜:“真的吗?!”
山羊答:“是的,只要你能活到周六,我就帮你。”
露丝:“一定得是周六?”
“毕竟我是安息日的值日神。”黑山羊的语气中有惋惜:“我只能管这一天的生死。”
露丝双手合十,感动得落泪。
“老天开眼……老天开眼,宪兵队也是周六来,就在明天!只要我能撑过这一天,只要我……”
这位大法官在做最最虔诚的祷告,最最良心的感恩。
黑山羊打断了她。
“你会报复吗?”
露丝迷惘了。
“报复?”
黑山羊说:“对,报复。你会失去很多东西,包括名誉和财富,就像你得到它们时那样,轻而易举的,转瞬即逝的失去。它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冤有头债有主,是伍德•普拉克让你失去了这些,你会觉得不公平吗?”
露丝的眼睛里透着怯懦的神采。
——她在害怕。
“不,没有……我不想报复,不想。只要你能让我活过来,我绝对不会想着报复,报复没有任何意义,没人愿意帮我了。哈……我能做什么呢?现在我只想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重新开始人生。”
在星期二,普拉克家发生了火灾以后。连土匪都不愿意接露丝发来的“高危订单”了。
黑山羊的语气淡漠无情。
“重新开始?”
露丝用力地点着头,心头有种难以言喻的罪恶感,它们像是一条条毒虫,已经蛀空了她的心。
“对,重新开始。”
她满是泪水的眼里开始诞生“希望”。
“我想我这一辈子,都像是活在一个装满血肉的大染缸里,已经臭了烂了。这一切都得怪我的家庭,怪我的出身,如果我不是露丝•佩洛西,哪怕不是佩洛西,我都能活得轻松一点。所以——”
她抱住只剩下焦黑骨架的山羊头,紧紧抱住了“魔鬼”。
“——我一定可以重新开始。”
黑山羊:“可是露丝大法官,你是学法律的,你知道这不公平,不是每个人都有重来的机会,所以才会有死刑。”
“可是伍德有!”露丝红了眼,语气中满是嫉妒心:“凭什么他能受你垂青?凭什么?”
稚嫩又诡异的魔鬼童声,在这一刻,化为伍德清冷低沉的男中音。
伍德先生说:“你的死期到了,等不到明天。”
不知何时,鸾尾花园的大门前,多了一副棺材。
伍德掀开了棺材盖。
里边放着两个孩子的尸体,
是报社的报童和农民的子嗣。
还有十来只乌鸦陪葬。
棺材旁堆着三十来个人头,都是土匪,当中砌得最高的,就是寻血犬的脑袋。
除此之外,治安队的巡逻兵已经将露丝的别墅围得水泄不通。
露丝大法官失魂落魄,她望着厅堂的钟盘,看着日历,今天是刺眼的“星期五”。
她朝伍德大喊,用尽浑身的气力。
“亲爱的小普拉克!我的小普拉克!”
顾不上嘴上黑漆漆的油污,往脸上添一张新面具。
她嘶吼着,像是一头野兽。
“我是爱你的!我爱你!我们原本可以成为家人!能不能给我一天的时间!就十几个小时!今天很快就会过去!给我唱首摇篮曲好吗?伍德!我害怕……我真的很害怕。我还得接受审判!对吗?开庭的流程非常麻烦!我知道法官有法官的难处……”
“你记得路德维希吗?我的表亲。”伍德将寻血犬的工作手记交给了治安队的士兵。接着对露丝说:“世上悲剧的范式大多来自家庭,就像我与他,对人生、爱情、世界的看法不同,政见也完全不一样。为了维系这段血缘关系,逼不得已做出违心的选择,我想,他将我送上绞刑架的时候,已经解开了我们身上关于‘家族’的锁扣,在这方面,他是个令人敬佩的法官。”
露丝感觉自己不能呼吸,叫对方掐住了要害,咽喉里卡了一块骨头。
“我的表哥用自由心证杀死了我,那么这道司法程序放在你面前时,你会怎么面对它呢?”伍德转而朝身后的执法者厉喝质问。“你们觉得她有罪吗?!把手举起来,让她看看审判书该怎么写!”
数十只手高高举起。
一开始,只是少数。
过了一会,变成了多数。
再过一会,它成为了所有人。
不光是治安队的巡逻兵,凑过来看热闹的,躲在酒吧赌桌后面偷偷窥探的。
甚至还有花园里的园丁,跟着治安队把手举得老高。
他们从屋子里走上大街,从运河码头跑去广场,隔着百米的距离,踮起脚尖,高高举起手来。
还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叫身边的好邻居好朋友用怨毒的眼光怂恿着,鼓动着,迫不得已将手臂揨直了,要抓住太阳。
羊骨架摔在地上。
露丝张着嘴,摇着头,像是在做白日梦。
伍德俯下身,贴去露丝耳旁。
他的声音像是幽谷中的游魂。
“你是椿风镇上的法官,这是你们教出来的——”
他宽厚的手掌揉了揉露丝法官的秀发,它年华不在,已经染上些许白霜。
“——守法公民。”
露丝叫人架了起来,她两眼失了神采。
伍德先生从襟衣的口袋里掏出一张请柬,本想递给露丝,可是婚礼日期是周六,这位贵客没法参加了。
他哑然失笑,为自己的“万全准备”感到不可理喻的荒谬。
“你到底是交了什么狗运!”露丝的表情变得狰狞,咬牙切齿地质问着,“为什么每个人都会死!你却不会!难道老天就那么偏心?!”
伍德撕碎了请柬,任鲜红的纸片随风飘散。
“如果你和巴风特聊过天,你应该知道,我不是北约人,也不是列侬人,我的故乡不在这里,露丝。我原本活在一个太平盛世,它比这里好多了,大部分人能活到寿终正寝,每个乡镇都有医院,你敢想吗?只要不犯法,和家人在一起也好,自己离家立业也行,能受到法律和军队的保护,安心工作,娶妻生子,估计到我老死了,我的故乡也不会发生战争。那里没有老爷,也没有奴隶,每个人生下来,只要愿意睁开双眼,挺直脊梁,就是自由的。你问我为什么死不掉?我还想问清楚老天爷,为什么我要在这里半死不活?后来我想明白了,老天爷它不会说话,我只能问我自己。”
露丝:“不……我不知道这些。”
“哈。”伍德笑出了声,掏出烟盒,给大法官点烟:“那就是你的不对了,我的故乡有句老话,叫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你应该多和它问问我的事。”
露丝对着卷烟用力嘬了一口,呛得掉下泪来。
“你说的,是真的?”
伍德:“我为什么要骗一个死人?”
露丝:“你一定在骗我!”
伍德:“你不相信?”
露丝:“我不相信人性!哪里有那么好的世道!”
“那就对了!”伍德捡起羊骨头,将它绑上腰:“我在和你谈另一个时空发生的事实,你却要和我讲人性有多么可怕,我俩真的在讨论一件事吗?你觉得‘人性’厉害?还是‘时间’厉害?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认为你最厉害,按照你的说法,你就是最厉害的。”
露丝不敢想,也从来没有想过。
不等她多说一句。
伍德准备告辞。
“你的时间不多了,露丝。愿你安息,不光是你,你雇来的人,所有死去的,所有付出生命的,都能安息。”
他边走边唱,唱着摇篮曲。
“夕阳日落,月亮高悬——”
伍德要回庄园准备婚礼。
露丝要去庄园的绞刑架。
“——一天就要过去。”
他们刚好同路。
“睡眼惺忪,泪光朦胧……”
钟盘指向正午十二点。
伍德推开了大铁门,脱下帽,揭开衣,卸下一身的疲劳。
“一个哈欠,睡到天明。”
粗重的绳套挂在露丝的脖子上。
脚下的矮凳摇摇晃晃。
“我会伴你,随你入梦。”
四个行刑人在怒吼,瞪圆了眼。
露丝的眼睛快鼓出眼眶,紧接着!
咔擦——
她的脖子断了。
“保护着你,日复一日。”
伍德关上了庄园的大门,紧紧抱住了萱丫头。
丫头的脖子上缠着绷带,还在往外渗血,大腿里的子弹已经取了出来,可她走路还是一瘸一拐,却挡不住那颗爱闹腾的心。
伍德问:“婚礼上,我真要穿裙子?”
萱丫头喊:“你逃不了!怎么?不喜欢?”
伍德点头:“对,婚纱是白色的,在我的老家,不兴白色,要红色才好。”
薇薇躲在花圃里,嘟着小嘴,脸上的雀斑肿得老高,是被蚊虫叮出来的。
她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小少爷和野女人跑进房,紧接着,庄园上开始做婚礼排练。
少爷居然为了那个野女人穿上了裙子,还是一整套婚纱,连头纱耳环和高跟鞋都配上了。
——凭什么啊!
是的。
凭什么?
和薇薇一样,也有个人躲在普拉克家的花圃里,也是个女人,比薇薇还要胖——她是玛姬。
如果你的记性够好,应该还记得这个佩洛西家的小女儿。
玛姬听了露丝妈妈的话,早早躲去寻血犬的书房避难,收集好证据,带上朱莉的转轮手枪和一箱金币,准备远走高飞。
可她看见露丝妈妈要被绞死时,又跑了回来。
她听见伍德少爷说。
这个世上,悲剧的范式大多来自家庭。
此时此刻,她觉得,少爷说得没错。
她往转轮手枪里塞进铜皮子弹。躲在花丛里,忍受着她不能忍受的虫豸,嗅着她从没嗅过的肥料恶臭,即将扣下她一生都没碰过的扳机。
她远远望着那对男女,噙着泪,枪口从男人身上,转到了女人身上。
看看他们,他们还在跳摇摆舞!
原来伍德少爷也会跳摇摆舞!
她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个女人的错。
如果伍德少爷不认识那个女人。
如果伍德少爷喜欢的是露丝妈妈。
老天保佑小玛姬,伍德少爷要是爱上了小玛姬,那该是多好的事呀。
没有人会死,也没有人会伤心。
——小玛姬更不会掉眼泪。
一切的一切,所有的罪,都应该是那个穿婚纱的女人来赎。
看看现在的小玛姬。
她哪儿都去不了啦。
露丝妈妈叫她逃,可她能逃到哪儿去呢?
用这箱金币找土匪买命吗?
——她能活下来吗?能从露丝妈妈养大的土匪手里,讨到一条生路吗?
砰——
没等她想明白这些,她已经扣动了扳机。
可是她根本就不会开枪。
第一发子弹打烂了厅堂的门牌。
砰——
第二发子弹射穿了仓库的大牛铃。
砰——
第三发子弹射死了一只乌鸦。
有人围了上来,她猝不及防,手里的枪像是一头饥渴的野兽,挣脱了缰绳,带着手臂朝向天上。
砰——
第四发子弹想打下太阳。
砰——
第五发子弹撞在院墙,落下的石灰淋得她满脸脏。
最后——
——最后一发子弹。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拿枪指着护院,枪口扫过去,那些丑恶的男人便退开几步,不敢围上来。
她才明白,原来手里的东西有多么可怕。
伍德提着裙子,跑进人群。
他在大喊。
玛姬听清了小少爷在喊什么,看清小少爷身上的婚纱时,她的内心只剩下了杀人的罪恶感。
小少爷说。
“别伤害她!”
她想开了。
她要对得起露丝妈妈。
但对不起自己。
于是。
她将最后一发子弹留给了自己。
砰——
子弹从枪膛射出去的速度太快。
小少爷的高跟鞋,让他跑得太慢。
鲜血在白婚纱上点缀出一朵朵好似玫瑰的红妆。
一切顺其自然。
第二章 故事才刚刚开始
是的,一切都顺其自然。
周六清晨,初秋时的天空分外晴朗。
薇薇坐在喷泉水池旁,抬起头,看着充满朝气的,刚升起的太阳。
她显得随性又潇洒,两条腿踩在池子里,脚板踏着坚实又滑溜的水藻石块,手上牵着一条绳索。
绳索的另一头,绑住了庄子里的护院犬。
它皮毛鲜亮,体态修长而优雅。是一头喜乐蒂牧羊犬,庄上很多人都喜欢它,在瓜分普拉克家的地产和农田时,薇薇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弄到了自己名下。
毕竟平时那些喜欢摸狗的,他们不铲屎,不喂粮,不梳毛,不洗澡,更不会给狗看病。
这些事情,都是薇薇来做。
大多数人只喊它做“狗”。
薇薇却给它起了个名字。
因为薇薇喜欢看小说,镇上的作家大卫写的书里,也有这么一位带着忠犬冒险的阔剑游侠。
薇薇记得,那本书的名字叫《圣杯往事》。
故事里讲的,是一个掉队的游骑兵,带着爱犬寻找军队的故事,还是个悲剧。
游骑兵花了十六年,最后还是没能找到自己的队伍,因为他的祖国战败了,游骑兵部队也解散了。
十六年里,主人公从十八岁的小家伙,变成了三十四岁的大家伙。
从一个善良单纯的人,变成了阴险狡诈又善良单纯的人。
听上去很复杂,其实很简单。也不是什么振奋人心的好故事。
撇开那些“经历、成长、蜕变”的无趣主线。
一路上主人公和爱犬相依为命互帮互助的事迹深深吸引了薇薇,属实是一部爱狗圣经。
在故事里。
这条小狗崽从小到大,从生到死,跟了主人公一辈子,直到死前,它才对月亮咆哮,高高仰头,啸出狼嚎。
主人公这才知道,自己原来养了一头狼。
薇薇记得非常清楚,也记得大卫先生才华横溢的后记致辞。
【世上会仰望星星、月亮、太阳的生物非常少,许多左右不完全对称的脊椎动物都很难做到“仰望”这个动作。】
【会仰望的,其中包括人与狼——】
【——人从仰望日月星辰中推算星象绘制航图,走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可狼依然是那头狼,只是学会放弃仰望之后,它变成了人最好的伙伴。】
它的名字叫“范克里夫”。
“范克里夫!”薇薇喊,“范克里夫,起来!”
大狗乖乖地站了起来。
薇薇又喊:“转个圈!快!转个圈!”
大狗原地打着转,拴狗绳在脖子上多绕了一圈。
“真乖!”
薇薇拍着手,去摸范克里夫柔软又结实的脖颈,给范克里夫搔下巴。
她突然问:“你会跟我一辈子吗?”
喜乐蒂犬的大眼睛里满是问号。
显然,它听不懂薇薇在说什么,哪怕它再聪明,也不会明白主人嘴里的“一辈子”是什么意思。
薇薇形容道:“就是一辈子!大概十来年,你看,范克里夫,太阳升起又落下是一天,三百六十五天就是一年,十来年差不多得有四千天。咱们合计合计,商量商量。你要是愿意跟我一辈子,我就不去找少爷的麻烦了,我也不粘着他了。”
她边想边说,说得很慢,反正身边也没人,都在给少爷准备婚礼,索性放开了说。
“范克里夫,从小到大,我给小少爷喂饭,帮他刷马桶,给他洗澡,给他梳头发。还陪他睡觉,就和你陪我睡觉一样。
——我还纳闷儿我这肚子怎么就没怀上小伍德呢?我跑去问奶娘,奶娘告诉我,男人要在床上欺负女人,像打架那样,女人才会生宝宝。
——嗨呀!我真笨,每次在床上时,小少爷朝我扑过来的时候,我都揍他,难怪我怀不上。
——可是,等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少爷就死了,我伤心了好一阵子,眼泪哗哗的掉。我想范克里夫你死了,我也会哭。
——后来少爷变得死去活来的,这叫我慌了神,我哪儿有那么多眼泪呀!我是想明白了。”
大小姐经常会说俗话。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俗话都很有道理。比如薇薇学来的这一句。
“养男人,还不如养条狗——范克里夫只会让薇薇我伤心一次,绝不会像少爷那样,像是缝纫机往布料上打洞似的,一下下戳穿我的心。”
范克里夫听懂了这一句,高兴得摇着尾巴。
薇薇嘟着嘴,虽然脸上在笑,可眼睛里全是泪。
“范克里夫,你说呀,你会跟着我,一辈子都不走!对吗?你肯定比少爷更喜欢我!你喜欢舔我的手心,少爷都不肯舔我!”
范克里夫:“汪!”
薇薇问:“你答应我啦?”
——不,这条护院犬只是察觉到有人靠近。
伍德提着裙摆,踩着高跟鞋,画着浓妆。
他的脸酥麻发痒,脂粉里的重金属充满了蛮荒落后的维多利亚时代感。
他感觉喘不过气来,收腰的钢圈紧紧夹住了他的肋骨,几乎要把肾脏憋炸。
他两只耳垂挂上了华丽又累赘的宝石耳环,脖子上的一块金表挂坠比磨盘小不了多少。
他剃光了腿毛,还得露出笑容,因为未婚妻和他的姐姐说过,也和他说过。
“要优雅。”
如果真正的伍德•普拉克还活着,看见这一幕一定能在地上笑得打滚。
薇薇震惊了。
伍德表现得非常冷静。
“我有事要和你说,薇薇,这件事很重要,也很唐突。”
薇薇难以置信:“你怎么可以……”
“督统参加了婚礼,还有镇长和法官,对,是三位法官中的最后一位。”伍德拉上了薇薇的手,“这件事可能你无法接受,但我有义务告诉你。”
薇薇挣开了小少爷。
“你怎么可以……你竟然……”
伍德驻足,还在想,该怎么把情况和薇薇如实道来。
——事实上,他与薇薇有一份婚约。
这份婚约不是薇薇和伍德订的,而是薇薇的奶娘与朱莉大小姐订的,很早很早以前就订好了。
在列侬王国,它受到法律的保护。是封建习俗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在伍德提出与萱丫头成婚时——朱莉的反应会那么激烈,小老弟与萱丫头的婚礼不合法。
这让伍德想起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婚姻是母亲安排的包办婚姻,而在那个时代,离婚或说休妻,对一个女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痛,所以鲁迅先生为了保护这位母亲安排来的妻子,始终只给了妻子一个名分,并没有夫妻之实。与鲁迅相爱相依,生子偕老的许广平女士,也只算鲁迅先生的同居人,并不能算妻子。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伍德在等。
等薇薇开口。
朱莉和邵小萱也在等,这一大一小俩姑娘倚在大铁门边,脖子伸得老长。
萱丫头穿着新郎装,西服笔挺,皮鞋光亮。
朱莉趴在丫头结实的肩膀上,生怕漏看了半点细节。
薇薇依然是那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她说:“你居然……你竟然……”
伍德坦诚道:“我来找你回去,想和法官商量我们的婚约,我知道你很在意这件事。但我答应小萱,她为我出生入死,我不能失诺违约。”
终于,薇薇把那句想说的话说出来了。
薇薇:“你怎么比我还漂亮?”
伍德:“???”
薇薇:“你怎么能比我还热辣性感?”
伍德:“???”
薇薇夸张地形容道:“看看这腰子!这屁股!看看这脸蛋!天哪……你就是镇上最漂亮的!少爷……我还能叫你少爷嘛?”
范克里夫:“汪?”
扑通——
朱莉大小姐压着邵小萱,两人一块摔了个大马趴。
“艹!”朱莉趴在萱丫头身上,缓了老半天都没爬起来,骂骂咧咧的,“死丫头!我还指望你能说出什么话来!?原来你就在乎这个?”
而萱丫头顾不上疼,脖子上的伤都快笑裂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她真可爱!对吗?”
也不知道这句“她真可爱”是在形容薇薇,还是在形容伍德。或者只是萱丫头看见了范克里夫,看上了普拉克家的狗。
虽说伍德是个果断的人。
但他现在却变得迷惘。
因为男人和女人就像是两个星球的生物。
“你就在乎这个?”
薇薇用力地点着头,就像是她每一次洗衣做饭,淘米刷碗时那样用力。
“我就在乎这个!”
伍德问:“你没说谎?”
薇薇:“我实话跟你……”
话语戛然而止。
薇薇轻轻给了自己一耳光,其实她还有一点点侥幸,一点点念想。
现在没有了。
薇薇问:“你不是说要去王都吗?少爷?”
伍德:“是有这回事。”
“那我能跟去吗?”薇薇又问:“庄园都分出去了,大小姐也用不到我。”
朱莉连忙抢答:“用得到用得到!”
“你用不到!”薇薇喊:“小姐!你有那么多佣人,都是你的姐姐妹妹好闺蜜,哪儿缺我这一个呀!虽然产业是分出去了,小姐,乡亲们还得请你给他们做账呢,只有你算得清账。我跟着少爷好呀,不会给小姐你添乱。”
伍德明白了。
“你想和我去王都?”
薇薇学着少爷的语气,叉着腰。
“我没这个能耐吗?小少爷你做不到的事情,我能做到。你打不过的大白鹅,我一只手就能掐住它的脖子。少爷你要是空不出手来护着我!范克里夫可以保护我!”
范克里夫:“汪!”
伍德笑出声来。
“可把你能耐的。”
“不光是这样!”薇薇拉着少爷的胳膊,带上狗,也顾不上少爷那双高跟鞋该怎么走路。
她趾高气昂,充满了自信。把大小姐和“新郎官”从地上拉起来。
“我还要变得更坚强!至少不能像少爷你说的那样,握上农具就见血,受伤就流泪!我才不要这样!”
做完这些,薇薇像是宣布领土主权一样,急匆匆地往宴会赶。
朱莉问:“你干嘛去?!薇薇?”
“我是少爷合法的妻子!你问我干啥去?”薇薇喊:“当然是找法官做主啦!”
朱莉皱着眉,捂着脑袋,感觉头疼。
萱丫头牵起伍德的手,在哈哈大笑。好像不论什么时候,她都可以开心地笑出来。
“你也不着急?不在乎?”朱莉问。
萱丫头笑得急了,旧伤复发又开始喘。
她解释道:“你不知道……哈哈哈哈……咳咳……我老家的民俗,那是一夫多妻,闹大旱的时候呀,家家户户都兴卖儿卖女,儿子还不好卖,我就是被卖到这里来的。你们这儿的婚姻观念还算保守。还有呀。这小姑娘也太可爱了!我就没见过这么可爱的人。”
伍德牵起萱丫头的手,轻轻拍着丫头的背脊,生怕妻子的“笑喘”让旧伤复发,毕竟这个镇上还流传着“医生必死”的谣言,暂时没有医生愿意来这里。
萱丫头作为新郎官,挑弄着伍德新娘的下巴。
向朱莉大小姐炫耀道。
“当然啦,我老婆也很可爱!”
是的。
他们都不在乎,因为这个世界危机四伏,世事无常。
有无数吃人的魔鬼游荡在人间。
有人朝生暮死,也许这几年还好好的,也许这几天就进了棺材。
相比之下,爱情它一点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坚韧果决的心,还有健康强壮的身体。
有了这些,一切都能水到渠成,顺其自然。
伍德说。
“可把你们能耐的。”
第三章 不曾改变
顺其自然来看,伍德认识了两位新朋友。
他们不是镇长,也不是王都来的督统,更不是镇上最后那位奉行利己主义的大法官。
其中一位可能会成为伍德的恩人。
其中一位可能会成为伍德的仇人。
稍安勿躁,让我们一位位来介绍。
经过一周的详尽调查,关于镇上谋杀案的结果,已经尘埃落定盖棺封土。
在伍德先生来到椿风镇的第五周,他带上两位妻子——薇薇拿到了伍德的名分,从此叫薇薇•普拉克,萱丫头拿到了伍德的身子,从此叫少夫人。
再加上一头喜乐蒂牧羊犬,三条枪,一辆马车,六桶淡水,三十包玉米燕麦和葡萄干做的口粮,三百七十个北约通用银币,这些钱都是用强盗的脑袋换来的。
紧接着,踏上往北走的大道,面向王都。
这段路并不好走,一共有一百多公里的苔原走廊,七处适合土匪强盗藏身的页岩峡谷。只有两个补充粮食和马草的驿站。
在早上八点时,伍德刚准备出发,顺着运河走向镇北的官道,让两匹马在沿河蕨菜地里吃饱喝足,拉干净肚里的排泄物,养足力气。乡里乡亲是敢怒不敢言,伍德也不多废话,抛去几枚银币,活得像个强买强卖的村霸。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一个背包客挡在大路中央。
这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伍德即将认识的新朋友。
那是个男人,戴着大檐帽,帽子压住了满头黑色的碎发。
他很高也很壮,差不多有两米高了,肩膀宽得能一个人挡住酒吧的弹簧门,看上去像个练家子。
他戴着一副黑框圆眼镜,镜片厚得能防弹。
他穿着一身厚实的秋衣,上身是一套鳄鱼腹皮裁出来的长衣,很漂亮,也很昂贵。
他的下身则是一条紧实的牛仔裤,小腿开了缝,特地给靴子的马刺留了位置。
除了背包以外,他的腰上有一套胯兜,靠右的位置留了枪囊,却没有枪。
他看上去非常年轻,简直年轻得过分,圆圆的脸蛋配上那高度数眼镜透出来的萌系大眼,像极了一个十六岁的小金刚,但帽子下的青丝中藏着几根霜发。
这位背包客手里捧着一把胡琴,手腕上绑着一根绳,和薇薇牵住范克里夫那样,他也牵着一位“朋友”。
在他撞上伍德少爷家的两匹骏马时,马儿受了惊,差些撩起蹄子,要踩碎这壮汉的脑袋。
可这不速之客立马从嘴边掰下一股猩红色的蕨菜嫩叶,给马儿喂下。露出嘴里两排闪闪发亮的金牙。
他轻声说:“乖……乖,别怕,靓仔登场,救星驾到。”
伍德脱帽致礼。
背包客学着小少爷那副样子,还以一礼。
“何方神圣?”伍德问。
背包客报出名讳:“黒德尔•阿明。”
伍德又问:“明先生拦住我的车,是有事情要谈?”
阿明:“是阿明,不是明。”
伍德:“好的,小明。”
“嗨!小少爷真会捉弄人。”阿明也不在乎这点玩笑。
伍德保持着警惕:“说说你的来意。”
“我刚到这个镇上,在酒馆输了个精光。你看——”阿明拍打空枪囊,表示自己没有武器,又揭开皮衣,露结实的胸肌,说明衬衫都输掉了。“——我从赌桌上打听到小少爷的‘光荣事迹’,小少爷要去王都,刚好咱们顺路,能带我一程吗?”
伍德犹豫不决。
视线从阿明“坦诚相待”的马甲线和六块腹肌上,移到对方手中的绳索。
绳索的另一头,绑着一个人。
伍德问:“这个人是你的奴隶吗?”
阿明摇头:“不是,他是个盗墓的罪犯。”
伍德说:“你可以拿着他去治安队换赏钱,还有你的衣服,你的金牙,你的背包里还有东西能当抵押品。你能凑出路费。没必要来搭我的顺风车。”
阿明将盗墓贼拉到伍德面前,抓住贼人的头发,让贼人的面目完全暴露在伍德面前。
伍德愣神,因为这个贼和露丝大法官一样,有栗色的头发。
这是伍德先生即将认识的第二位朋友。
贼人眼中有胆怯,有不甘,却看不见刻骨铭心的恨。
——他是露丝的丈夫,全名达奇•佩洛西。露丝死后,这个小丈夫被宪兵队的人从地窖里放了出来。
当露丝下葬之后,当天夜里,达奇便将露丝的尸首从坟中挖出,刚好叫偶然路过的阿明抓了个正着
当阿明将事情原委和伍德说清时。
伍德问:“就这么简单?”
阿明答:“就这么简单。”
伍德又问:“他为什么要去挖露丝的坟?”
阿明答:“你不如自己问问。”
不等伍德牌复读机上线。
达奇先生已经说出了答案。
“我是佩洛西家的男丁,在北约算世袭贵族,我带族人的尸体迁坟回乡,体面下葬,想为她落叶归根有什么错?”
面对伍德时,达奇先生心头有种欲辨忘言的错乱感。
他望着马背上的大贵人,望着贵人身后冉冉升起的刺眼太阳,又窥见运河里的倒影,看见自己落魄的模样。
——就像是有刀子捅进了他的心,又红又腥的腐血汩汩流出。
“治安队的人不管他。”阿明将大背包放下,“奴隶市场的人也不要他,我就想来伍德少爷你这里碰碰运气。”
伍德问:“你碰见运气了吗?”
阿明:“碰见了!”
伍德:“你说说,碰见什么运气了?”
“我没有被小少爷的马踩死。又看见小少爷只带了两个人,还是两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姑娘。我就明白,我的运气来了。”阿明揭开大背包,包里是露丝大法官的尸体,已经让殓官做过防腐处理,仿佛还活着一样。
阿明振振有词,谈吐条理清晰:“小少爷你可能不清楚,我来自博克侦探事务所,是一位法外仲裁者,狩猎犯罪者换取赏金,我继承了老师的衣钵,衣服和靴子是绝对不能抵押出去的,依照我的判断,小少爷你往王都的路上,肯定需要我这样专业的保镖来保护你。”
伍德想了想。
他问:“你是个赏金猎人?”
阿明点头:“没错!”
伍德又问:“你认识强盗吗?”
阿明:“不一定全认识。”
伍德:“那怎么证明你的身份呢?”
阿明正准备往兜里掏证件。
伍德抬手示意打住,“不用了,你的证件我未必看得懂,看懂了也未必能分出真假。”
阿明笑得满嘴“金”光。
“小少爷有办法?”
伍德要把萱丫头从马车里拉出来。
没想到丫头扒在车窗的扶手架上,像极了一头树袋熊,脸上都是不情愿的意思。
伍德明白了,转而向阿明说。
“小明啊,你是个好人,上车!”
等阿明爬上车架,将绑犯人的绳索交到伍德手里。
伍德看着达奇。
看着露丝•佩洛西的丈夫。
——他面黄肌瘦,四肢无力,身上的衣服烂了,臭了。指甲盖里全是刨坟时留下的泥巴。
伍德大声问:“你要带着露丝去王都?回佩洛西家交差?”
达奇面露惧色,点了点头。
伍德又问:“就为了这个?”
达奇刚想点头。
伍德补上几句。
“只为了这个?真的只为了这个?你就没有半点侥幸之心?我问你,达奇先生,当你挖开露丝的坟,难道没有想过里边藏着什么金银珠宝吗?”
达奇先生腆着脸,嘴唇干瘪,不知如何作答。
——对妻子来说,他什么都不是。
——他又想起了自己的两个女儿,他甚至不清楚这两个漂亮的小天使到底是不是他亲生的,毕竟近亲结婚生下来的畸形弱智多得数不胜数——可这两个女儿都很健康。
达奇先生明白,伍德小少爷要问的不只是“金银珠宝”,还有“血海深仇”。
“我确实这么想了,如果露丝的棺材里有钱,我就带着钱远走高飞。雇几个佣人,送我去亚米特兰,买一块地,再搞来十几个奴隶,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伍德指着背包。
“背上她。”
达奇的眼中有了“生机”。
“你……哦不,您!您愿意带我回王都?”
伍德扔去一瓶水,他说:“我尊敬信守诺言的人。你把背包绑紧了,尸体腐烂会产生病菌,别让老鼠啃坏了。达奇先生,活在这个世上谁都不容易。她生前的罪过已经清了帐,不用你来承担。
现在你背上背着的,不是露丝•佩洛西,只是一具普通的尸体,她不会跳起来咬断我的脖子,也不会把你关进地窖里。
如果达奇先生你只是为了履行丈夫的承诺,担下家人的责任,那就上来吧,车里还很宽敞,我们送你回家。”
人员齐整,车轮飞转。
马车里分作两列。
左边的两位男士倚着车架,一个是衣着光鲜的赏金猎人,一个是失魂落魄的穷酸贵族。
右边的两位女士神色紧张,一个是洗白上岸的女土匪,一个是飞上枝头的小麻雀。
徐徐秋风抚过伍德的脸颊。
马车的货厢里。
山羊头倚在露丝的尸身旁。
她栩栩如生,但绝不会再活过来——因为巴风特给过她机会,可惜她没抓住。
苔原的野路静悄悄,空旷的天与地之间,只有一片纯粹的绿。
身后的椿风镇越来越远,袅缈炊烟漂上碧蓝天空。
阿明先生突然没来由地问了那么一句。
“伍德先生,你在镇上做了那么多事。一定非常开心吧?”
伍德:“不。”
阿明笑了:“为什么呢?这些都是好事。我像你一样,去过很多地方,也抓过很多罪犯,为民除害的感觉很棒,完成任务时,有种难以言喻的愉悦感。”
“那是催产素的作用。”伍德解释道:“当你完成工作的时候,或者说,你劳动完毕,一项工程完成了,你的脑袋就会分泌出这种激素,给你成就感,给你愉快的感觉。
阿明迷糊了。
“它叫催产素?男人也会有这种……激素吗?”
伍德:“是的。”
“难道伍德先生在绞死这位和土匪勾结的法官时,没有分泌出催产素?”阿明不解。
伍德摇头:“没有,确切来说,我没有绞死她,也没有从这件事上收获任何成功、快乐或者愉悦的感觉——是她自己绞死了自己,她派来的报童,送来的三十多个土匪人头,留下的证据,这一切一切,都让她给自己编了一条绞绳。”
阿明连忙追问,急不可耐,因为伍德嘴里蹦出来的东西,和老师教他的完全不一样。
“难道你不觉得这些是好事吗?像故事里说的那样,正义战胜邪恶,公理得到伸张?”
伍德:“不。它什么都没变。”
阿明:“为什么?难道它没有变好?”
伍德:“法官死了,还会有新的来。”
阿明:“难不成新来的法官会和露丝一样坏?”
伍德的语气冷得令人遍体生寒。
“我在坟里,被两个盗墓贼挖了出来——”
他从兜里掏出烟盒,给两位新朋友一人扔去一根。
又给自己点上火。
“——那是上个礼拜的事。”
青烟浮荡,时聚时散。
“到了这个礼拜。露丝也一样。”
阿明想去衣兜里掏火柴,可是他没想到,自己连火柴都输掉了。
反倒是达奇先生还留着一盒火柴,准备在寒冷的秋夜里寻柴生火取暖,防止自己冻死在前往王都的路上。
“故事只是故事,我不能活在故事里,上个礼拜的椿风镇——”
达奇先生给阿明先生点上火,他俩听着伍德少爷讲。
“——和这个礼拜没有什么不同。”
顺其自然来看——
——伍德先生认识了两位新朋友。
其中一位可能会成为伍德的恩人。
其中一位可能会成为伍德的仇人。
第四章 它一点都不自然
北境苔原的旷野自然,它是一片绝美的风景。
一百来公里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按照驮货马车的速度,八个小时就能到达王都。
旅途的前半程里是伍德驾车,说实话,在大西北做长途旅行时,车夫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计。
首先他得拉紧缰绳,免得两匹调皮的小马驹让苔原鲜嫩的草叶迷了心。其次他要看好官道的道砟,看清马车的风向标,免得选错道路,最后,他需要在天空出现积雨云的预兆时,提前选好一处可以避雨的峡谷或驿站,提前做好避雨的准备。
万幸的是,今天不会下雨了。
不幸的是,伍德可能迷路了。
空旷到看不见边际的苔原之上,马车就这么停在一条孤零零的石子路前。
它像是大海中孤独的航船,在一条地图未知的航道上戛然而止。
阿明钻出车厢。
“伍德先生,你遇上麻烦了?”
伍德给魁梧的客人让了个位置,两人并排坐在车夫椅上。
他指着前方突然消失的道路,同阿明说:“不对劲。”
阿明接走一条缰绳:“哪里不对劲?”
伍德解释着:“我看着风标,跟着石子路走了快一个小时,又走回来了,每条岔路我都试了一次,只有这条死路没走过。”
“唔。”阿明皱眉,拉着缰绳抽打马驹,催促马儿往死路走。“是强盗干的。”
伍德索性将剩下一条缰绳也交给阿明。
他问:“强盗为什么要这么干?”
阿明是对付劫匪的老手,自然明白那些狂徒会使什么花招,和伍德说着其中细节。
“早些时候,交通部还喜欢在行省和城市之间插路牌,后来他们不这么干了。”
伍德听明白了。
“土匪会换掉路牌?”
阿明点头:“对,这么做能把车队引到适合设伏的隘谷里,然后推石头下去,在下雨天有奇效,事后只要吩咐手下进谷收货就行,而且也适合黑吃黑。”
马车往漫无边际的草地驶去。
伍德回头看,身后的道标越来越远。
阿明接着说:“后来路牌都不能信了,成了摆设。劫道的换了新花样,把官道上的石子路铺上草,再用道砟造出几条假路,让车队在里边绕圈,这样可以消耗猎物的马力,等猎物找到正路了,也跑不远了,得停下来休息。”
伍德问:“然后呢?”
“然后啊。”阿明舔着嘴唇,朝伍德笑,笑得露出满嘴金牙。“然后会叫几个小孩子,或者女人、老人把车拦住,通常有经验的车夫会直接碾死这些可怜虫。不过土匪都学聪明了,现在喜欢用小孩子作饵,因为这两年立了新法,杀奴隶小孩不止要赔钱,还要坐牢,所以换成小孩了。只是……”
伍德打断:“你说的小孩子,是那个吗?”
他指着旷野中,极远处的几个黑影。
它们不像人。
“恐怕不是孩子。小少爷。”阿明问:“要接近它们吗?”
伍德攥紧了阿明的衣领。
“你带我走的这条路。”他咄咄逼人,眼里有怒。“现在,带我绕过去。”
阿明做了个深呼吸,牵扯着马驹,要绕开那几个漆黑的影子。
——可它们就像是嗅到了猎物的味道,紧紧跟了上来。
阿明推着眼镜,开始紧张:“少爷,给我枪,我的眼神不好,看不清它们,你能看清吗?”
隔着百来米的距离,伍德看清了。
“不是人,是狗。”
没错,那是三头黑背犬。耳朵竖得高高的,吐着舌头,朝着马车狂奔而来。
阿明喊:“给我枪!”
丫头应着阿明的命令,从车厢里扯来一杆滑膛枪,扔了过去。
阿明接枪瞄准,站了起来。
伍德接走缰绳,勒住马驹。
三条大狼狗见了枪,像是明白了什么。
它们趴在三十米外的草丛里,这个距离,滑膛枪很难精准地命中目标。
阿明咬牙:“狡猾的畜生,和它们的主子一样诡计多端。”
伍德问:“能打中吗?”
阿明眯着眼,要画出准心与目标的三点一线。
“别出声。”
这个赏金猎人犹豫不决。
因为马车里的薇薇和范克里夫往外探头看戏——喜乐蒂牧羊犬的眼睛水汪汪的,在阿明眼里实在显得过于可爱。
“有时候,你不得不感叹。”阿明抬起枪,朝天开火示警。“不得不感叹这群罪犯的精明之处。”
原本趴在草里的黑背犬听见枪声,立马调头鼠窜,一溜烟跑得老远。
范克里夫叫枪声吓得躲回了女主人的怀里,再也不敢多看一眼。
眼看黑背犬要逃了,丫头握着朱莉的那支转轮手枪,踩上车架,屏息凝神。
砰——
子弹穿过膛线,做着自旋运动,飞得又快又稳。
一头大狼狗应声倒地。
紧接着,萱丫头调转枪口,将子弹打得只剩最后一颗。
剩下两条狗像断了脊梁,摔在草里疼得直叫唤,不一会就没了声息。
丫头调转枪口指向阿明。
气氛在一瞬间变得剑拔弩张。
她质问:“想不到你还是个爱狗人士?”
“是的。”阿明缴枪投降,“我做不到。”
伍德问:“你敢杀人,却舍不得杀狗?”
阿明无奈地答:“我不忍心在范克里夫面前杀死它的同类,它叫这个名字,对吗?”
薇薇女士拉开布帘,神色复杂地点了点头,她蒙着范克里夫的双眼,安抚着怀里的忠犬。
事实上,在大西北,大部分有钱人都舍不得杀狗。
养奴隶很简单,养狗却很难,因为奴隶会逃跑,会背后捅刀子,但狗不会。
阿明也养过猎犬,只养了一头,在猎犬老死之后,他就不养了。
“你明白放走它们的后果吗?”萱丫头大声怒喝,她和寻血犬以命相搏时断了两颗牙,说话都漏风。
阿明先生捂着脸,有种羞愧难当的感觉。
天上落下一头乌鸦,脑袋一片血肉模糊。
正是阿明刚才鸣枪示警不小心打下来的。
它落在阿明的帽檐上,血将白色的鳄鱼皮帽染得赤红。
阿明说:“它会回巢,向主人报信,它的嗅觉比人要灵敏得多,速度比马车快多了,可以追踪很久很久。”
“你知道?你真的知道?!”萱丫头听得火冒三丈,心中暗想。
——天底下为什么会有这么蠢的赏金猎人!他到底是怎么活到这个岁数的?
“抱歉,伍德先生。作为一个保镖,我失职了。”阿明脱下帽子,将乌鸦的尸体踢下马车。语气诚恳,却完全没把小萱的话放在心上,俨然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萱丫头转而向丈夫发难。
“你看看他!伍德!你听听!他哪里有认错的意思?他在给我们找麻烦!”
伍德沉思不语,没有表态——他心想,这个赏金猎人的所作所为实在反常。
小萱一开始害怕见到黒德尔•阿明——说明这个人有真本事,是个威名远扬的赏金猎人,能把萱丫头送进监狱。
再看刚才,黒德尔·阿明见了三条狼狗,却舍不得开枪。明摆了是想把土匪引来。
那么问题来了。
引来土匪做什么?
无非两种结果。
——第一种,阿明和土匪里应外合,今天晚上开人肉宴会,饭前凉菜是范克里夫,主菜是伍德,点心是两位普拉克家的少夫人。
——第二种,这个家伙身手不凡,想把伍德当做诱饵,再找伍德借几把枪,引劫匪上勾,拿了人头去王都领赏。
“我明白了。”伍德按着黒德尔•阿明的肩,将对方按回车夫的位置。
他对阿明说:“你来驾车。”
紧接着从腰包里掏出银币袋,全都交给阿明。
“这是你的工钱,我去睡觉。”伍德拍了拍阿明的肩,留下一盒烟,一盒火柴。
阿明又惊又喜,诧异地问。
“你就不怕我出卖你?”
小萱又急又气,要抓花丈夫的脸,像当初在法庭上的“笼里笼外”那样。
“你就不怕他出卖你?”
伍德不在乎,他指着两匹马,和阿明说。
“在镇上,你给我的马喂了一把蕨叶,如果你是个坏东西,它们现在应该中了毒,跑不动了。可现在它们还健健康康的,说明你没有那么做。你也知道,我杀了不少人,你还敢爬上我的车,看来你觉得我是个好人,我们走的是一条路。这么说——我相信你,就像你相信我一样。”
这些话,让黒德尔•阿明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他收好钱袋,银币哐当作响的声音敲在他的心房。
这不是什么简简单单的雇佣关系。
阿明摘下眼镜,想把伍德看得清楚些,可他怎么看,都觉得那个人身上笼罩着一层稠厚神秘的浓雾。
他想——这位椿风镇上的小少爷,已经将性命托付于我。
他心情激动,想扯来胡琴,想奏上一曲。
就在刚才,就在他漫长的狩猎生涯里,这种朋友堪称稀世珍宝。
他刚刚认识了一个生死之交。
他喊:“普拉克先生!”
伍德不理他,坐回车里休息。
他又大声喊:“普拉克夫人!”
萱丫头应道:“你喊什么?!”
薇薇跟着说:“你喊什么?!”
阿明先生拭净脸上因为激动而冒出的热汗。
他很开心,开心得不得了。
“你们的丈夫,真是个了不起的人。”
萱丫头嫌弃地翻白眼。
“又来了一个小贱人!”
薇薇也是这般脸色。
“和兄弟打情骂俏倒是一套一套的!”
阿明先生大笑,笑声传出去老远。
两位普拉克家的少夫人自讨没趣,也一刻没闲着。
不过几十秒的功夫,萱丫头往脑袋上淋着染发剂,喝下幻形咒的魔药,变成了达里欧•达芬奇。
薇薇吓得脸色惨白,嘴里止不住地嚷嚷着。
“你这是作弊!你犯规呀!”
达里欧双手互抱,臭不要脸。
“我打不过他!还不能加入他了?”
只有懵懂无知的范克里夫歪着狗头。
“汪?”
马车一路往北,越来越远。
草地只留下了死乌鸦。
它叫一个刀疤眼壮汉捡起。
壮汉的腋下,夹着三条土狼犬的尸首。
这位铁骨铮铮的汉子落下泪。
“我的小宝宝呀,我的孩子们……”
他皮夹克的胸口处,有一枚绘着血红骷髅的皮章,上边全是划痕,是骷髅会衰败解散时,匪帮余党珍藏的旧物,好比士兵的狗牌。
他抱着三条狗的尸体,几乎泣不成声。
“你们都是我的骨肉至亲!——怎么说没就没了呀!”
汉子吹起尖锐的哨声,声响引来了数十位匪帮成员。
有人大喊:“头儿!他们的枪,能打一百多米!”
有人询问:“现在就追上去吗?【妈妈】的尸体还在车上!”
有人厉喝:“我看见黒德尔•阿明也在车上!那家伙不好对付!”
有人着急:“抓紧时间!再往北二十里地,就是别人的地盘儿啦!”
有人附和:“对啊!头儿!谁拿到【妈妈】的尸首,谁就是大家的新头领!”
刀疤眼攀上马背,从兜里掏出一条小手帕,擦着眼泪。
如果伍德在场,应该能认出这条手帕。
——它做工精美,上边绣着露丝法官最喜欢的鸾尾花。
一点都不自然。
“我们走——”
刀疤眼说。
“——去给【妈妈】和【孩子们】报仇!”
第五章 往前看,你绝不孤单!
阿明先生口中的北约历史,在伍德看来自然却也不自然。
自然的地方是——它由三个大国和七个小国组成,最近的一场战争结束于四十年前,是列侬王国的内战,战争一方是王室,另一方是代表平民的工人结社团体。
这次战争打断了工农的脊梁,也让列侬王室更加警惕普罗大众的力量,修订新的奴隶办法,实行素质教育,却取消了三十多个技术型工种的证件考试,学历和学位由王都大学和教育部说了算——已经颁出去的技工证书也作废处理,让农奴工人的地位变得和没有任何技能专长的奴隶一样卑微,几乎断绝了寒门子弟的上升通道。
列侬王室的做法看起来很自然,属实是个畏惧民意的独裁弟弟政体。
但不自然的地方还有很多。
——首先就是北约的经济结构,各国的国有银行各自发行国内使用的货币,又可以与北约的通用银币兑换,所有货物的交易和结算一律使用北约银币,在各国银行的汇率与利率保持同步,同涨同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方便各国商贸来往。
这也是北约币在萱丫头和阿明先生眼里如此值钱的原因——它的信用度非常高。
这让伍德同学回想起地球上的“欧共体”和“欧盟”。
——这才是不自然的地方。
列侬是什么国家?
是封建农奴制!
欧盟或欧共体在地球上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最早是地球历,西元一九五一年。
——伍德想不通。
为什么北约国与国之间能有如此高效先进完善的外交商贸和货币政策,却在奴隶制上死磕到底呢?
他想到了答案。
“阿明!”伍德从车厢里攀回车夫的位置,他焦虑地问:“阿明!我问你,你在博克侦探社长大对吗?”
“是的,我原本是老师收养的弃儿。从东方来,你看,我的头发是黑色的。”阿明驾着马车,时刻警惕着大草原上的风吹草动,下午的太阳晒得人昏昏欲睡,“怎么了?伍德先生?“
伍德喊:“丫头!”
萱丫头已经扮作“达里欧”的样子,应着小少爷的话爬到车夫椅上,三人排排坐。
伍德问这两位东方来客。
“你们小时候,是在故乡长大的吗?”
达里欧点头。
阿明跟着点头。
伍德又问:“那个地方叫大夏?很多东方人都被卖到大西北来了?”
阿明:“不止是小孩子,列侬建了一个大码头,叫做‘东都’,由王室的两位爵爷做代理人,通过轮船海运,专门购买东方人。他们不光贩卖人口,还做香料、蓝靓果和咖啡豆的生意,用当地的原材料和东方的奴商队换奴隶。”
达里欧:“当初把我送到东都的人口贩子,收了一桶酒,就把我卖了。”
伍德沉默了。
这一切,都像极了地球上贩卖黑奴的东印度公司。
尽管很不情愿,伍德还是将最后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们从东方来,到了北约,用的也是……汉语?”
黒德尔•阿明问:“汉语?汉语是什么意思?我们从小说的就是这种语言。”
“没什么……”伍德心事重重,思考着“全世界都在说中国话”的客观事实。
达里欧开着玩笑:“我明白少爷的意思,这个世上有猫猫狗狗,就有猫语,狗语。汉语的意思,是男人才会懂的语言?哈!少爷,你又开始性别歧视了?”
伍德:“不,你就当我没问过。”
是的,汉语。
这是伍德来到北约之后,一直不愿主动提起的事情,直到今天,黒德尔•阿明这位从小接受精英教育,熟读列侬历史的赏金猎人出现时,伍德才开始正视这个可怕的事实。
——为什么说它可怕?
伍德现在接触的每个人都在使用汉语。
——这代表着什么?
无非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冥冥中自有天定,陈玄穹从地球跑来这片陌生的土地时,老天爷就给他留下了汉语的土壤。
可能吗?
他认为不可能,他不信老天。
第二种可能——早在远古时,就有外来旅客踏足这片大地,并且将汉语作为第一母语,一步步传了下来。
如果这是真的,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神迹。
语系经过更新迭代,经过地缘方言俚语化,还要经受住文化习俗传承的洗礼,它早该变得面目全非。
假设有那么一个人,一个地球人。
和陈玄穹一样,穿越到了这片陌生的荒土上。还能将汉语从数千年前,一路完整的保留到现在。
伍德认为,就“统一并且保留语言”这件事,远比“时空穿越”本身更加令人匪夷所思。
当“自有天意”和“事在人为”两个可能性都被排除之后。
他内心暗想,想得入神,只剩下最后一个答案。
——这个世界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地球人光顾。
是的,他并不是唯一的那个“幸运儿”,也不是唯二的“同行者”。
保存完好的语言文化,先进的商贸货币体系,野蛮落后的封建农奴,超越时代的工业设计,还有时刻吐露着恶意的政体。
这一切,都是一个个突然闯入落后文明的访客们留下的证据。
或许有技术断代,或许有思维差异。就像是一个现代文明中诞生的人,无法向古代人解释电动机的原理一样。
但他们来了,利用技术与知识,踏上前辈用语言铺好的路,在这片土壤上称王封疆。然后继续用这种语言来巩固统治。
只有这么做,语言才能传递下来。
伍德认为,在北约的史书上一定能找到他们的名字。
这些人无法改变历史的进程,不然现在的列侬王国绝对不是现在这副模样。
仔细想想吧!
有个人来到了野蛮落后的异世界。
他拥有改变一个行业的知识,或是衣食住行,或是工业农业,对这个时代来说,这种“知识”堪比“魔法”。
运气差点的,恐怕在发迹之前,就死在了宏图伟业的幻象中。
运气好点的,或许能靠着手中一技之长,爬到一国之首,乃至世界之巅的位置。
有人跪拜他,甚至称他为神,
那么,接下来呢?
前辈留给他的汉语告诉他,路只有这么点远,接下来得靠自己了。
前方是一条孤独的迷途。
他能干什么?
带领一群迷信“知识”的人,继续走去哪?
将“知识”分享出去吗?
他敢吗?
屋里有妻女子嗣,屋外是一国臣民。
有多少人想侍奉他用“知识”夺来的权柄,就有多少人想杀死他的肉身,取而代之。
抛开基因中留下的“自私”,抛开伍德毫不在意的“人性”。
这位旅客,真的有这个觉悟吗?
如今的列侬王国,它的模样时时刻刻提醒着伍德。
——上一位旅客,没有走完这条路。
这位旅客没有解开农奴身上的枷锁,反倒有可能已经变成了剥削者的帮凶。
“喂……普拉克先生!”阿明摇晃着伍德。
伍德从臆想中惊醒。
阿明问:“你在想什么?普拉克先生?从十来分钟之前你就开始发呆了。”
“没什么。”伍德说。
阿明狐疑地看着伍德,心有芥蒂。
“我不信。你脸上明明就是有什么。”
达里欧也这么认为,伍德表现得过于反常。
“你以前可不会发呆,也不会犹豫,连一瞬间的犹豫都没有,少爷,你怎么啦?你怎么……”
伍德不耐烦地挥着手。
“我只是想到了伤心事。”
阿明笑着:“说来听听?”
达里欧友善地说:“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分享出来让我们开心开心?”
伍德讲:“你们有理想吗?就是那种,可以实现的,通过双手,创造出来的理想。不是什么梦想,做梦是不一样的。”
黒德尔•阿明沉默了很久很久。
达里欧反倒是心直口快。
“把你抓住,跟着你发大财,然后找个人少的地方,不那么乱的地方,听你说话,逗你开心。有没有宝宝无所谓,你晓得嘛,十个女人生孩子,女人失血难产得死三个,宝宝早夭得病得死五个,我可没那么大的胆子。”
萱丫头的理想很现实,也是每一个列侬王国的女人会面对的事情。
黒德尔•阿明是个浪漫的人。
说出来的理想也非常浪漫。
他讲:“我想认识更多的朋友,值得将性命托付出去的友人,和他们骑马打猎,在侦探所里玩牌喝酒,就这么过上一辈子,如果有一天,罪犯都抓光了,我们就退休了。世上没有坏人……哎哟。”
阿明拍着脸蛋,自己赏了自己一耳光。
“这个世上怎么可能没有坏人呢?是我想偷懒!该打!”
薇薇抱着范克里夫凑了上来,她嚷嚷着,迫不及待想发言,手举得高高的。
她说:“我要给少爷生宝宝!然后死掉!”
伍德:“你傻啊?”
薇薇点了点头,嘟着嘴,激动得红了脸蛋。
“不!我才不傻!给小少爷生宝宝,宝宝就是小小少爷,就算不是男孩,也是小小姐,肯定比我过得好多了,我要请五个仆人!不!要请十个!十个像我这么能干的女仆围着宝宝转!如果我还活着的话!”
伍德:“你也犯不着死呀!”
薇薇用力地摇摇头。
“我从书里看来的!女人要是难产死掉啦,那男人会变得成熟又能干,一定是个负责任的好爸爸。好多好多故事都是这么开始的——而且这个难产死掉的老婆,永远都是丈夫的正妻,这样子,少爷你就永远都忘不了我啦!”
“你少看点儿奇怪的东西。”达里欧对着薇薇的脑门狠狠弹了一下,疼得薇薇钻回了车厢里。
等达里欧去看伍德,表情变得诧异。
等阿明跟着达里欧,去细看伍德的脸。
在他们的注视中。
伍德•普拉克这个冷静又残忍的人红了眼眶。
他说:“我很想家。”
阿明问:“你想回去啦?不去王都了?”
伍德摇摇头:“不是这个家。是另外一个。”
达里欧气得七窍生烟:“好呀!你还有几个好妹妹?不对!你还有几个好兄弟?”
伍德只是摇头,他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些人生中的“珍宝”,将心中的理想解释清楚。
“我想把我家,带到这里来。”
阿明问达里欧:“他是怎么了?”
达里欧说:“小姐讲,少爷经常发癫。”
伍德接着说:“这就是我的理想。”
“你想搬家啦少爷?”薇薇又冒了出来。
伍德一把抱住薇薇,止不住地往外冒眼泪。
——他哭了。
这是达里欧第一次见他哭,却像是看了很多遍。
这不是薇薇第一次见他哭,却像人生第一次见。
“薇薇,在我家,你不会因为生孩子就死掉。要是你怕疼,我会请最好的医生来,医生会在你肚子上开一刀,把宝宝取出来,你们都会平安无事的。”
薇薇心如死灰:“那我是死定了。要流好多好多血才会死。”
伍德猛地摇头:“不会的,薇薇,不会,会有人来给你送血,如果条件允许,我能把血输给你。答应我好吗,薇薇。别想着这些不切实际的傻事,你要好好活下去。”
“哈哈哈哈哈。”薇薇光是笑,不答话,拍着少爷的脊梁,等少爷放开她,她又乖巧地钻回了马车里。
伍德像个精神病患似的,又和阿明说。
“我的家里也有罪犯,不过不用侦探社来抓,有人民警察。他们抓罪犯可厉害了,破案率能达到百分之九十九。”
阿明尴尬地笑着。
伍德讲:“你可以放心大胆的和朋友们聚会玩牌,也不用担心哪天突然有个好朋友被罪犯杀死。警察会保护你们。”
达里欧:“救命啊!警察先生!这里有个疯子!”
伍德又抓住了小萱的手,抓住那只满是老茧的,粗糙的手掌。
“你在我家里,不用考虑别人的目光,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没有人来强迫你,也没有人锁着你,我家没有奴隶……”
达里欧轻笑,满脸匪气吊儿郎当:“那你就是奴隶咯?”
伍德:“不,我不是。”
达里欧:“有人出钱要买你怎么办?”
伍德说:“我可以拒绝他,自由固不是钱所买到的……”
达里欧若有所思。
伍德又说:“但能为钱所卖掉。”
达里欧恍然大悟:“哦!这个道理我喜欢!这么说,你那个家,除了不能【强买强卖】以外,好像和列侬的家没啥不同呀?”
伍德低下头,擦干净脸上最后一点泪。眼神从迷惘,变得坚定。
“对!它就差那么一点,就差一个【强买强卖】。”
范克里夫:“汪!”
这条老狗闻到了异味。
阿明指着远方,指着草原边际靠来的十来匹马驹。
——闲聊时间结束了。
阿明扶着眼镜。
“你看得清吗?普拉克先生!”
伍德看清了。
“他们脸上蒙着布,带着枪,是土匪!”
达里欧取出枪械,准备抗争。
阿明更加冷静,他喊薇薇将车上的水桶丢了,只留下一桶水,让马儿跑得更快些。
紧接着,阿明掏出银币袋子,看着越来越近的敌人,隔着数十米的距离,对着太阳,亮出手中闪闪发光的钱币,用银币折射阳光,要闪瞎土匪的狗眼。
他吹着响亮的哨声。
达里欧听明白了哨子的意思。
阿明吹出来的意思是。
“拿上钱走吧!我们要去王都。车里是贵人!”
从匪帮的队伍里传回哨声。
达里欧一听,脸色变得难看。
哨声的意思是。
“不要钱,留下尸体,否则赶尽杀绝。”
伍德:“他们要什么?”
阿明:“他们要尸首!要露丝法官的尸首!”
伍德:“为什么?”
“露丝养大了他们。”达里欧解释道:“这是骷髅会的传统,给上一个头领送葬盖棺的人,才有资格成为新头领。”
伍德:“能甩掉吗?”
阿明从车架的马草粮袋旁抽来鞭子:“我试试看。”
马车陡然提速,变得颠簸。
达奇先生从梦中惊醒,他透过车窗看见了外边的土匪。
薇薇蹑手蹑脚地摸到露丝法官的尸首旁,正准备偷偷把尸体丢下车。
达奇一下子红了眼,对着露丝的尸体猛扑过去!
薇薇慌了神,眼看达奇先生抱着妻子的尸身,滚到货厢的角落。
范克里夫护主心切,一口咬住达奇的大臂。
薇薇大喊:“少爷!少爷你快来!”
伍德闻声钻进马车,看了一眼,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他喊:“范克里夫!”
牧羊犬乖乖松口,回到女主人身旁。
达奇浑身冒着冷汗,哀求着。
“我不能丢下她,我不行……我做不到。我得带她回家,小少爷,你也想家,对吗?我睡得半梦半醒的,听见了,你说你想家了……”
达里欧拉起门帘问:“少爷!我们要闯进峡谷!躲到乱石滩里,找地方抓稳了!露丝的尸首该怎么办!”
薇薇怒道:“当然是扔掉啦!犯不着为了这个老巫婆以身犯险!”
伍德问:“如果把尸体交出去——”
“——他们会变得团结一心!”达里欧不假思索立马答道:“就像是有了新头领的狼群一样,椿风镇外近百里的土匪会重新联合起来。”
阿明大声喊:“普拉克先生!他们追上来了!我要和你暂时做个道别!我的朋友!你将性命托付给我,我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你的恩义!”
伍德对薇薇喊:“不许扔!”
紧接着,他钻回车夫的位置。
而阿明为两头马驹分好缰绳,准备骑着其中一匹,去引开敌人。
整个天地都暗了下来。轰隆隆的马蹄声从头顶两侧的崖壁传来。身后不时飞来一两颗子弹,发出刺耳的啸叫。
伍德扯住阿明的衣袖。
阿明只是摇头,不说话。
伍德拿出枪,指着阿明的鼻梁。
阿明乖乖回到了车夫椅上。
伍德拿到了阿明手里的缰绳。
“保护好她,保护好他们。”
阿明想跟上去!
——叫伍德一脚踹了回来。
阿明先生很难想象,那个瘦弱的小少爷身体里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他摔在车架上,感觉胸口叫人打了一枪。
他喊:“朋友!你还会回来吗!”
伍德踩上马镫,紧紧贴着马颈。
他答:“朋友!我去去就回!”
风声呼啸,头顶落下乱石。
砸在马车的车顶,砸烂了窗楣上的小油灯。
砸在伍德的肩上,砸断了他的骨头,他身子一歪。
砸碎了马驹的脑壳,它往地上瘫,马头在石滩里划得稀巴烂。
伍德在石头里撞断了大腿,胸口凹了进去,吐出一口脓血来。
他提着枪,找了个坳口绝路,勉力往里单腿跳去。
他感觉到钻心的痛感,脑袋天旋地转。
他用力地呼吸着,每次吸气,都觉得自己活得无比真实。
他看见有人来了。
零零散散有五六匹马,停在他的枪口前。
他认不出是五匹马还是六匹马,他的眼睛有了重影。
他毫不犹豫扣下了扳机。
打下一人。
紧接着,往滑膛枪里填雷汞和子弹。
砰——
刀疤眼手里的枪冒着硝烟。
伍德的大拇指断了。
他把药包挂在嘴上,用舌头舐着弹丸,给枪械装弹。
有敌人要弃了他,要去追马车。
他第二枪打在马的屁股上,那马儿脑袋往地上栽,压在土匪身上。
“伍德,我听过你的名字,你是条汉子。”刀疤眼说:“不如加入我们吧?”
伍德红着眼喊:“我杀了你妈!你这个不孝子在说什么?!”
有人附和:“对啊,头儿!他杀了妈妈!”
有人恨得牙痒痒,手里的枪刚抬起来,叫刀疤眼挥手打落。
刀疤眼说:“你搞死了露丝,在狼群里,就像是新狼代替旧狼,我们的生意见不得光。得有一个明面上的代理人。”
伍德往石坳深处躲。
——他不是害怕。
他快没力气站起来,他得找个地方扶着。
就在这一刻。
他想——
——有多少同伴,有多少和他一样的旅行者。在枪口前面,在屠刀面前服了软?
他喘着粗气,呼吸声越来越沉,心肺的起伏越来越慢。
他的眼皮越来越重,眼睛慢慢发黑,开始出现失血性失明的症状。
他听见有人说。
“头儿!你看他,他快死了。”
他听见刀疤眼感叹。
“上面的兄弟下手太狠,应该是没救了,世事无常啊。”
他努力地睁大眼,从峡谷一线天上,落下一道光。
他跟着这道光,趴在阴冷的石墙边,他的手抚摸着墙上的纹路。
他看到了一行行字。
身后的马蹄声渐行渐远。
实属巧合,实属必然。
这面古老的石墙上,刻着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字,刻着一行汉语。
在同一片天空下,不知多久以前。
也有个人,栖身在这处狭窄的凹坑之中。或是为了避雨,或是为了避难。
或者和伍德一样,选了块风水宝地。准备刨坟下葬。
临死前的回光返照来了!
伍德猛地深吸了一口气。
他看清了。
【亲,我好孤单,我想回家。】
【我来到这里,已经八十年了,这里的人很好,我也很好。】
【我经常会想,如果有个机会,如果哪一天我回去了。】
【英特纳雄耐尔实现了吗?】
【如果你看到我。】
【别灰心,别丧气,我知道你很难。】
【往前看,你绝不孤单!】
第六章 封口费
顺着死亡这条路。
陈玄穹回到了星界巨山的顶峰。
再一次点燃蜡烛,他思考着,这一切是自然?还是非自然?
“啊哈!”伍德•普拉克像是神话中的灯神一般应召而来,“我就知道你会回来,还记得我怎么说来着?多来串串门!”
青烟缭绕,烟雾变得凝实,再次给这两位旅客披上衣服。
陈玄穹:“好久不见。”
伍德揽着小陈的肩,也是客套。
“好久不见!我可想死你了!”
陈玄穹:“我活了大概多久?”
伍德说:“如果按照生者世界的时间来算,是四周,二十八个自然日。”
陈玄穹说:“我还要等多久才能复活?”
“这得看你是怎么死的,如果你的尸首已经火化,挫骨扬灰,恐怕得等上一整天。”伍德一伸手,凭空变出两支香烟来。
两人就着蜡烛点了火。
陈玄穹抽着烟,感觉到不可思议,心头的疑问越来越多了。
“你能变出东西来?”
“是的,毕竟我在星界坐牢的时间远超你的想象。”伍德从容不迫地答道:“在这片类星体宙域中,我可以试着用精神力去控制超新星爆发时产生的能量。用质能转换的方式,将能量转化为物质。”
陈玄穹盯着手里的烟卷。
——纸包装和烟丝与真实的香烟没有什么两样。
“像是……魔法。”
“不是的。”
伍德一个响指将手里的烟卷打碎,一时光斑激荡,它像是萤虫归巢,汇入了星界巨山的溪流中,慢慢沉入山脚漆黑的海洋里。
“它只是障眼法,组成我们身体的是物质,你应该知道,物质可以通过原子裂解来释放原子能,你老家喊这个叫‘核裂变’——而我只是在使魔术,是手艺活。这不是什么魔法,魔法和神迹从来都是无中生有,这是科学。”
陈玄穹:“你说是就是。”
“哈哈哈哈……”伍德大笑,像个学会新花招的小孩子,在给同班同学展示玩具那样得意,他说:“很神奇对吧?很难想象对吗?只要这座巨山的河流还在,我就是造物主。这可太令人难过了。如果我没有这些魔术,没学会这些小把戏,我可能不会那么难过。人是一种群居动物,每当我创造出为人时用过的旧物,食物也好,衣物也好,我都会感觉到孤独,我难以承受这种酷刑,一件件熟悉的东西像是钝刀子,在割掉我的肉,抹去我的人性,小陈呀——”
伍德拍着陈玄穹的脸蛋。
“——你记得多来串门。”
陈玄穹问:“你当真那么厉害?”
伍德点头:“我就是这么厉害。”
陈玄穹又问:“那你为什么不试着创造生命?如果你可以用这些能量造出一根香烟,造出原木纸浆的纸张,造出草本植物,还熟知它们的基因构成。为什么不试着创造生命呢?你感觉孤独,不如试试养育一个文明,来陪你度过刑期。”
伍德听了直摇头,他干脆做给小陈同学看。
他招手从巨山的河流中取来暴乱的纯净能量,将它们转为构成“生命汤”的原始化合物,最后他高高举起双手。
轰隆——
一道雷霆落下。
人工合成的有机物诞生了。
紧接着,伍德和陈玄穹开始等。
按照陈玄穹的体感时间来算,只过了短短的十来秒,伍德手里那捧有机物饮料出现了原胞。
就在这个瞬间,伍德又往生命汤里加各种各样的“佐料”。
原胞开始演化为生命。
它在以极快的速度转变形态,利用繁殖的方式更新迭代。
由于没有自然选择,一切都是人工培育。
过了五分钟。
他手里多了一只异形生物。
——看上去像个肉球,没有五官,没有四肢,只有一些用作感知的纤毛器官,由于没有天敌,这些纤毛也在慢慢退化,繁殖的方式也只有自体繁殖一种。
它就像个人参果,放在地球上,是所有生物的高蛋白营养餐。
——像极了《山海经》里描述的怪兽,叫【混沌】。
最终,伍德失败了。
他做着投篮的姿势,将自己亲手培育出来的“生命”,轻描淡写地扔进了大海中,激不起半点浪花。
陈玄穹看着黑海之中数之不尽的巨山,每一座山都代表着一位困在地狱刑房的居民,他抓准机会吐了个槽。
“你下边的邻居,你的狱友会投诉你乱扔东西的。”
伍德毫不在意:“你看,现在我做不到,如果有一天我能做到了,变成真正的造物主咯,估计就刑满释放啦!”
陈玄穹若有所思。
“小伍同学,你要这么想。”
伍德两眼一亮:“哦!兄弟你有高见?”
陈玄穹转而勾搭上伍德的肩。“如果你做到了,你可以把地狱,变成天堂。”
“啊哈!你说得真他妈有道理。”伍德笑嘻嘻的,手舞足蹈地说:“你是不是有问题想问我?你死得这么勤快,一定有很多难题!它们难住你啦?来吧!兄弟!来,尽管问!你伍哥哥已经迫不及待要给你指点迷津了!是缺钱了?还是不知道怎么过下去了?”
陈玄穹摇摇头。
伍德:“那就是感情上出问题了?我可以从人类的演化角度来和你说说繁殖行为和雌性的择偶标准,还有家庭这个概念到底是怎么来的。”
陈玄穹说:“没有任何问题。”
伍德:“那你做好准备了吗?拿到【勇气】了吗?”
陈玄穹:“随时都行,它一直都在。”
伍德:“那就回去吧!”
……
……
再次睁开沉重的眼皮。
陈玄穹换上了伍德•普拉克的肉身。
他坐卧在石壁旁,脸上又热又湿。
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舔他的脸,等身体的心肺功能重新开始运转,脑神经开始工作。
他嗅到了浓烈的臭味。
他看见了一头狼。
野狼的毛发淋雨打结,显得脏乱,腰上腿上都有伤,还有皮肤病,背脊和脖颈处露出带着红斑的烂肉。
它两眼冒着绿光,漆黑的鼻子在伍德脸上蹭来蹭去,脏兮兮的猩红长舌舔舐着伍德的脸,像是狼妈妈在给新生的子嗣舔去胎衣一样。
它的耳朵突然开始抖动。它察觉到了,眼前这个人类好像还活着,听见对方身上传来的呼吸与心跳。
伍德与它对视着,气氛变得异常尴尬。
但它很快就打破了尴尬,它看了一眼伍德的手,又看了一眼地上的枪,夹着尾巴,一步步往后退,退到坳口边缘时,它却走不动了。
不是它舍不得伍德这个“人类宝宝”。
并非它放不下伍德这块“上好腊肉”。
而是峡谷外的寒风吹得它一个哆嗦,身上的水渍立马扑上了一层霜。
它狠狠打了个喷嚏,鼻腔里迸出来的黏液带着血。它绕了一圈,又绕回了坳口里。
伍德检查着自己的身体,衣服上除了血,没什么外伤,原本断开的拇指现在长了回来,皮肤像婴儿一样白嫩。
他拿回枪械,填充雷汞和弹药,举枪指向那头狼。
野狼似乎明白了什么,僵在原地,哈着气。
过了很久,过了很久很久。
伍德突然能明白阿明先生的感受了。
他明白阿明先生在面对那三条狼犬时,会舍不得开枪的原因了。
他用枪指着野狼的脑门,一步步往外走。
漆黑的峡谷里涌来的寒风,在一点点夺走他身上的温度。
他走到坳坑的出口时,大狼退回了坳口里,退到石壁下,卧在最暖和的位置,那个位置尚且还有伍德身体的温度。
他退到犬牙交错的乱石滩中,终于敢回头,峡谷的缝隙中投下一道月光,让他看清了前路,让他吓得寒毛直竖。
黑漆漆的崖壁凹缝里,有无数双眼睛盯住了他。
——全都是狼。
白天随他出生入死的马驹,已经变成了一具森森白骨,连肠子和排泄物都没留下,连丁点血迹和毛发都没留下,四散的骨头干净得令人头皮发麻。
他重新举起了枪。
却不知道要射向何方,射往何处。
阴冷的山谷风将他额头的汗吹成了冰珠。
狼群只是看着,不愿挪动一步。它们蜷缩在狭窄的页岩缝隙之中,冻得闭上嘴,冷得发抖,三三两两抱作一团,勉强维持着体温。
伍德一步步往出口走去。
他不敢走快了,也不敢走太慢。
直到他走出峡谷,才觉得自己的魂魄回到了身体里。
走出谷口的瞬间,视野豁然开朗。
天上的星星太多。
按伍德这个没多少文化的人来形容。
那就是“巨他妈多”。
它们朝伍德眨眼睛。
一轮满月挂在天边,它投下的光,照亮了简陋的石砟路。
伍德顺着这条路走下去,他才走了不到一里地,就有了新发现。
在荒凉的苔原上,他发现了不少骸骨。
有人的,也有马的,从衣料来看,大多是土匪的。
没有发现子弹,都是被狼吃掉的。
他内心暗暗庆幸,也在隐隐担忧。担忧着阿明和两位妻子,担忧着达奇先生与露丝的尸首。
再往走,他远远看见马车停在大路中间。
他开始奔跑,内心发憷。
有种能把人逼疯的孤独感,像是一把大锤撞进了他的心。
他开始害怕,几乎怕得落下泪来。
拉车的马儿只剩下了头骨,车夫椅上空无一人。
一脚踢开车门,货厢里什么东西也没有!
不光人,连干粮也没了,只剩下一桶水,还有几把蕨叶。
伍德这才松了口气。
他里里外外将马车彻底清查了一遍,才完全放心。
——他们没事,只是弃车逃了。
这么想着,伍德少爷往车夫椅旁的马草袋里一阵倒腾,弄出来留作备用的弹药。又从车上拆下一块长柄木把,从土匪的骸骨上搜来一把破布,从窗楣上的碎油灯里,弄来最后一点煤油。
气温很低,他想生火,却找不到工具。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最后一盒火柴,已经送给了黒德尔•阿明。
这么下去可不行。
他看着无边无际寒风呼啸的大苔原,如果就这么走出去,他绝对活不到太阳升起。到时候,就不是去星界喝茶抽烟聊天串门这么简单了——在周六这一天,在这条冷酷的道路上,他会冻得“死去活来,循环往复”。
这么想着,伍德爬回了车厢里一阵好找。
在达奇先生的位置下,他找到了几根点过烟的火柴梗,已经不能用了。
他不死心,接着找,就算找不到,至少在马车里,还能避避致命的寒风。
结果出人意料。
他找到了!
就在达奇先生的座位下,他找到了十来根火柴,是易燃干燥的硫磷火柴,在任何地方都能生火。
伍德立马点起火把,他冻得大脑迟钝,快失去意识了。
温暖的火焰赶走了他身上的寒意,有一个瞬间,他的内心开始动摇,他想一直在车里呆着,就这么一直一直呆在舒适区。
看看外面,夜空下的大苔原安静得可怕。别说吃的,连虫子都很少。
伍德琢磨着达奇先生留下火柴的用意。
——达奇先生背着露丝上路时,只带了一盒火柴,他想靠着这盒火柴走到王都简直是天方夜谭。
达奇先生只是不甘心,只是想找个合适的理由与妻子合葬。如果有人捡到达奇先生的遗体,捡到了火柴,不论这个人是什么身份,贫穷或富有,落难或安康。这都是一件好事。
流浪者拿到了火种,好歹能多撑一会。
路过的商队拿到了火种,能将达奇先生和露丝法官的尸首火化,把骨灰留在这片故土上。
不管是不是自作多情,伍德就是这么想的。
达奇特地留在车上的火种,此刻救了伍德的命。
点燃火把之后,为防火把中途熄灭,伍德带走了两根火柴,剩下的全都留在座椅上,盼着它们能被找到,也盼着没有什么可怜虫需要它们。
他取下车架上的风向标,又一次闯进苔原,寂寥的天地间,没有人对他说话,他也一言不语,单单往前走。
刺骨的寒风从衣领,从长袖的破口,从裤管的接缝钻了进来。
他开始奔跑,免得自己的血液跟着温度下降,每当冷得受不了,他就贴近火炬,让熊熊火光晃花了眼。
与此同时,通往王都的道路上,有一处驿站。
说是驿站,只是一座普通的小农庄。
它为来往的旅客提供临时食宿,标价昂贵而且时常宰客。
这里说的宰客,是真的宰客。
和宰猪的宰是一个意思。
阿明先生一行人闯进农庄,敲开了木屋的大门。
店老板笑眯眯地打着招呼。
“几位啊?”
阿明不说话,脸上有血,往木屋的火炉旁去,找了个位置坐下了。
薇薇和范克里夫紧跟其后,也是不敢说话,进门就蹲在壁炉旁,贴着温暖的石砖。
紧接着,达里欧和达奇先生走进来,两人托着露丝法官的尸首,一人捧着两腋,一人抬起双腿,要往店里闯。
店老板一下子急了眼。
“哎!我这儿不招待死人!”
达里欧厉喝:“她死了吗?!”
达奇先生立马回道:“她没死!她没死呀!”
可尸体不会骗人。
店老板吹胡子瞪眼。
“她明明就是死了!你们糊弄谁呢?我看起来像傻子吗?”
达里欧还想狡辩:“有些人死了!但她还活着!”
达奇先生跟着阴阳怪气地骂道:“有些人活着,他还不如死了!”
店老板看着这俩活宝将尸体扛到餐桌上,内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疼痛感。
这种疼痛感无比真实,原因无他。
范克里夫饿得晕头转向,咬住了他的脚脖子。
等薇薇把自家恶犬喊回来。
店老板破口大骂:“滚出去!都滚出去!”
一时,几个旅客僵住了。
但很快,阿明就打破了僵局,他摇晃着手里的银币袋子。
“你们家有地下室吗?”
店老板听见北约币的声音立马变了脸,脸上的老人斑和皱纹快挤成了一朵超过保质期的向日葵。
“有!有有有!不光有地下室!我这还有顶级的客房!能住下六个人!也能藏下尸体!”
阿明在壁炉旁烤软了冻僵的手掌,站起身,巨大的身躯挡住了火光,影子几乎要把店老板吞进去。
阿明先生说:“不要客房,只要地下室。”
店老板说:“那不行!不行的!客房是最贵的!也是最舒服的!要五个银币。”
阿明先生说:“不不不,不行,你家的地下室是最贵的。”
说罢,他往桌上扔了十个银币。
“客房是五个银币,地下室是十个银币,明白吗?”
店老板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
“是是是!客人说的对,客人想住哪儿就住哪儿!”
阿明先生又说:“地下室要有棉被,还要有吃的和喝的。”
店老板依是点头,眼里闪过一丝歹毒的神。
“没错!一定一定!”
阿明先生摸着范克里夫的狗头。
“我们家里狗是最尊贵的,你不许欺负它,有了吃喝,我们也是先侍奉狗。到了第二天,狗要是吃饱喝足了,健健康康的,我们这些奴隶才敢下嘴。你明白吗?”
范克里夫:“汪?”
店老板面露失望之色,收起了最后一点歹心。
“明白!明白!”
阿明先生又说:“你今天见过我们吗?”
店老板讲:“见过!”
阿明拍下五个银币。
“没见过!”
店老板立马答:“没见过!”
阿明:“今天你家住了几个人?”
店老板说:“没有住客,都是空的!打扫过的新房间!”
阿明点头,跟几个伙伴吩咐道:“下去躲着。”
店老板问:“食物什么时候送过去?”
阿明答:“越快越好,如果有人来了,就别送了。”
店老板眼珠子骨碌碌地转。
薇薇和达里欧打开地下室的盖板,往潮湿温暖的地窖里钻,等露丝的尸体送下去,阿明正准备走。
店老板喊住了客人。
“嘿!客人!还有账没结!”
阿明掏枪问:“我给少了?还是给多了?”
店老板脸色变得惨白。
但他不服气,不甘心。
他说:“封口费没给。”
阿明先生讲:“封哪个口?刚才不是封过了吗?你今天没见过我们,店里没住人,你亲口说过的。”
店老板讲:“今天我店里来了个死人,我以为她死了,其实她没死,还会走路,走到我地下室去了。”
“哦!是这个封口费。”阿明先生恍然大悟,不得已之下,又送了五个银币过去。
店老板舔着嘴唇,揉着手指。
阿明:“不够?”
店老板点头:“死人有时候比活人值钱。”
阿明先生翻了个白眼,一股脑倒出去二十个银币。
“如果你说出去,留着买棺材吧。”
阿明正准备走,店老板又大声喊住客人。
“还有呢!还有封口费!”
阿明问:“还有?”
店老板说:“今天来了条狗……”
咔擦——
阿明举枪,扳动撞锤。
店老板不说话,冷汗直流。
过了半响。
店老板求饶:“不要了不要了!不要了没有狗!没有狗!我没见过狗!”
阿明先生说:“你能活到今天真是奇迹。”
店老板慌得不行,他对天发誓。
“我一定不会把你们供出去,谁来了都不行!我用我的性命向亚蒙神发誓!”
阿明先生放下枪,面无表情准备下地窖。
店老板说:“能不能把小费给我?”
阿明非常讲道理:“什么小费?”
“除了封口费以外,我还要面对别人的撬嘴费呢,要是别人出的钱比你们多怎么办?那可是一大笔钱,如果没有小费,我能经受住这种诱惑吗?我保证,只要给了小费,我就绝对不会告密。”
阿明扔去一块银币,走下地窖,拉上盖板。
店老板笑嘻嘻地接住,捧在手里,宝贝得不得了,他在客人“回房”之后,立马拉来一层厚实的地毯,把地窖的盖板蒙住,又将餐桌挪了过来,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
不过五分钟的功夫。
刀疤眼闯进驿站。
他鼻头耸动,嗅着空气中的味道,扫视着屋子里的每个角落,最后目光定格在店老板身上。
店老板问:“住店还是吃饭?”
刀疤眼的身上全是血,他分不清是兄弟们的,还是狼崽子的。
他说:“住店。”
店老板开始献殷勤:“是贵宾房?!一定是贵宾房!看老爷身上的血量呀!一定是个有钱人!没血的都是穷光蛋!”
刀疤眼说:“不住贵宾房。”
店老板又问:“那是单间?单间不配饭。老爷你不吃东西的吗?”
刀疤眼:“在路上吃饱了,狼肉太酸,有酒吗?”
店老板立马端来啤酒,将啤酒杯上的泡沫都刷干净了,态度恭恭敬敬。
刀疤眼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店老板问:“客人到底要住什么房呀?”
刀疤眼问:“贵宾间多少钱?单间多少钱?”
老板报价:“贵宾间十个北约币,单间十五个北约币。”
刀疤眼的眼皮跳了跳。
“为什么单间比贵宾间还贵?难不成,你们这里宰客?”
店老板笑嘻嘻地说:“不能说,这是秘密。我们这里,越烂的屋子,卖的越好,越贵。”
刀疤眼点了点头。
“哦!是这样,那你给我说说,你们这里最烂的屋子在哪儿?”
店老板讲:“要收封口费。”
“封口费?我没有什么秘密要你来封口呀。”刀疤眼拔出猎刀。
店老板立马认怂,不过他还是不甘心,他的心早就被钱蒙上了一层猪油。
他说:“今天,老爷你根本就没来过我的店,关于这件事情,我绝对不会说出去,只要你给我封口费。”
刀疤眼问:“多少钱?”
店老板:“五十个银币。”
刀疤眼把钱扔了过去,又问:“你还要收小费对吗?”
店老板收好钱,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对,你给我小费,我就告诉你,我们这里最贵的屋子是哪间。”
刀疤眼想了很久,他想,王都的宪兵队还没走远。要是把这个贪婪的小老头分尸喂狗,会不会引来更多的赏金猎人。
他感觉自己的手脚冻得发麻,一路上杀狼杀得气力尽失。
不如先睡一觉?
——黒德尔•阿明肯定在这栋木屋里,他们跑不了。他们应该更害怕,更疲劳,要是饿上一晚,绝不敢轻举妄动。
刀疤眼说:“给我开个单间,原价的单间。”
“十五个银币就是原价。”店老板笑嘻嘻地说。
刀疤眼怒道:“你真敢宰我?”
店老板:“我发过誓。”
啤酒里的麻药开始产生作用。
刀疤眼脑袋天旋地转。
“你敢!你居然敢!你好大的狗胆!——”
他嘶声厉喝,连刀都拿不稳了。
店老板依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你要是有条狗,我真不敢。不过我答应你,一定帮你保守秘密。我收了你的钱,得讲商业信用。”
扑通——
刀疤眼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店老板手脚麻利地把这大土匪运到厨房五花大绑。
紧接着,等这狡猾的小老头回到前厅。
伍德身上披着霜,冒着寒气,闯进屋子。
店老板问:“住店还是吃饭?”
伍德说:“我要一间地下室。”
店老板:“没有地下室,你不用吃东西吗?客人?”
伍德又问:“厨房呢?”
店老板:“也没有厨房。不吃东西可以喝点什么,酒管够。”
伍德明白了,他和这鸡贼的小老头说着阴阳怪气的话。
“我不要吃的,也不要喝的,不过我可以帮你保守秘密,不要封口费。”
店老板给了自己一耳光,破口大骂。
“妈的,完蛋。”
第七章 偿还血肉
伍德顺其自然地想——
——官道上的郊野驿站,既没有地窖来藏粮食,也没有厨房来做饭。
这不符合常理。
很明显,店老板在撒谎。
至于对方为什么要撒谎?用枪问问就明白了。
在枪口下,店老板魂不守舍地盯着厨房,盯着半掩的木门后边,刀疤眼的那一双大靴子。
伍德说:“给我倒酒。”
“好说!好说好说!”店老板找回了一条生路,他连滚带爬,在枪口下颤颤巍巍地拿来啤酒杯。
伍德接着问:“你有事瞒着我?”
啤酒满上,店老板细心地刷掉杯缘的泡沫,他脸不红心不跳地答道。
“没有,我哪儿敢瞒着您呀。”
伍德:“接着说,渴了就喝。”
店老板浑身一僵。
伍德:“听明白了吗?听不明白我再说一遍。你要是渴了,说不出话了,就喝了它。”
从云端跌落谷底的心理体验,彻底击碎了店主的内心防线,他愁眉苦脸的,心中琢磨着。
——我这是遇上什么煞星阎王了?!这个家伙简直比狼还狠!
无奈之下,这个鸡贼的小老头只得将自己知道的全盘托出。
不过五分钟的功夫,伍德和阿明先生从农庄的麦地里弄来大把茎秆,心灵手巧的薇薇指导下,达里欧与薇薇将茎秆编成草绳。
众人用草绳将刀疤眼和店主五花大绑,绑在前厅的椅子上。
店老板大喊大叫,只觉得冤枉。
“你们绑这个土匪!是和他有仇!我帮你们避难,虽然收了钱,也是守口如瓶,没有透出去半点风声呀!老爷们!为什么要绑我呀?我一把年纪了,没什么念想!就想赚几个钱!我容易吗我?!”
没人理他。
伍德问:“大家都没事吧?”
几人摇摇头,脸上都是心有余悸,狼群它来得快,去得也快。
薇薇说:“你走以后,我们弃了车,丢了干粮,往西边跑。”
阿明说:“我割开马儿的脖子,给它放血,它疲于奔命,跑得特别卖力,马血热气腾腾,味道又腥又烈,把狼引来了。”
达里欧说:“马匪和狼杀作一团,我和达奇先生绕了个大圈,除掉圈里的草,薇薇和阿明放哨。然后在圈外点上一把火,狼群就不敢追来。到了晚上,等天气寒下来,火灭了,狼群把死狼的尸体叼走,躲进峡谷避寒,我们才敢回来。”
伍德听了心里不是个滋味。
他和一个个伙伴逐一拥抱,连范克里夫都没落下。
“辛苦了,朋友们。”
阿明先生指着刀疤眼:“他怎么办?”
店老板嘶吼着:“你们倒是关心一下我啊!我是看明白了!你们这群没良心的白眼狼!土匪都比你们好!”
伍德说:“弄醒他,他醒着比睡着了有用。”
又指着店老板说。
“给他喝酒,他睡过去肯定比醒着好。”
阿明捏着店老板的鼻子,强给小老头灌下黄汤,等店主睡过去。又用一条带着冰渣的湿毛巾,捂上刀疤眼的脸。
当刀疤眼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时,他的脑袋还处在麻药的作用下,不太清醒。范克里夫蹲在他的大腿上,用舌头狠狠地舔着他脸上的水分。
刀疤眼是个爱狗人士。
面对喜乐蒂牧羊犬的舌头,他是又惊又怒,却舍不得亮出尖牙还嘴。
他像是一头被戏耍的土拨鼠,只能吼出无能狂怒的啸叫。
“啊!!!”
他红着脸,扭动着身体,带着椅子一起摔倒在地上。
范克里夫回到了女主人身边,薇薇看它的眼神多了几分嫌弃——这狗怎么什么人都舔的?傻乎乎的。
等伍德和阿明合力将刀疤眼带着椅子一块扶起来。
刀疤眼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看着身形魁梧诡计多端的黒德尔·阿明,又死死盯着死而复生的伍德·普拉克。
这两个男人真是难缠。
一个打不过,一个杀不死。
他低下头,像是受刑的囚犯,已经认命伏法,只是没想到,自己会栽在一杯酒里。
伍德:“你的名字叫什么?”
“骷髅会的枭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不是每个土匪都有名有姓的,我们没有名字。【妈妈】不会给工具取名字。”刀疤眼笑着答道:“你会给你的铁锤取名吗?会给一颗钉子,几个齿轮取名吗?你会给你的枪取名吗?”
达里欧举手:“我以前有两把枪,都给它们取了名。”
“我知道你是个重情重义念旧的人,不过现在我们讨论的不是这个,达里欧。”伍德转而问刀疤眼:“那我该怎么称呼你?”
刀疤眼:“随你喜欢,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我兄弟们的名字。连这个小老头的名字都不需要知道,它不重要。”
“不,它很重要!”伍德按着刀疤眼的肩,语气坚定:“我得把你们区分开,一个个认出来,我去王都以后,要把你们都找出来,然后送进监狱。”
刀疤眼的表情,从嘲笑转为失落。
他的语气变得失魂落魄,变得信誓旦旦。
“我说的是真的,伍德,我们都没有名字,是无名之辈,与草芥一样。”
伍德问:“你没有骗我?”
刀疤眼点头:“我为什么要骗一个死人?”
此话一出,达里欧掏出枪,往枪里塞子弹,是动了杀心的意思,他从来不是什么脾气温和的老好人。
伍德拦住了萱丫头。
他问刀疤眼。
“你说我死了?”
刀疤眼讲:“对呀。我们都会死。我是椿风镇周边八十里地以内的头狼,管着六十多个兄弟。除了我们以外,往王都的路上,还有四拨人。各管各的地盘,如果有兄弟不守规矩,到了别人的地盘……”
伍德:“就会被杀死?”
“对。”大土匪点着头,从断眉疤的凹痕里,落下一滴泪来,“除了今天,我没有跑到这么远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软弱。
他觉得自己要死了,人到临死时,要往回看,往身后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径不过五十公里,这就是他一辈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们不能越界,四岁以前,露丝妈妈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许我们互帮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们聚成团。
我不敢和兄弟们说露丝妈妈的坏话,每个孩子都觉得,露丝妈妈在给他们送车队,送粮食,她说,有勇气挥动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队伍里活过二十年,就能回到露丝妈妈身边,和妈妈永远呆在一起。
一开始,我们队伍里年长的哥哥们还算听话,到后来,往外的车队越来越厉害,我们打不过了,就变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远就被狼吃掉。露丝要我们卖命,也没几个人肯听。
离椿风镇越远,离露丝妈妈越远,消息就越闭塞,而外边的人反而越忠诚,因为距离产生美,他们长大以后,没几个人见过露丝妈妈,心里想的,只有在孩提时代,躺在露丝妈妈怀里时那种温暖的感觉。
他们不会靠近镇子,恪守着杀死越界人的职责,狼来了不会开枪,反而能对同胞扣动扳机,而且杀得又快又狠,因为在他们眼里,我们是第一批抢到猎物的人,他们只能跟在我们屁股后面喝汤。他们恨我,比起商队,比起狼,他们更恨我们。”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样大,小少爷。”刀疤眼瞥着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板,他说:“不过看得出来,你比我要强,要聪明得多。”
比起伍德的冷漠无情。
黒德尔·阿明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这位赏金猎人在博克侦探社里受到的教育,老师说过的话都告诉过他。
——罪犯是什么人?
是丧尽天良,无恶不作的人。
可这位连名字都没有的刀疤眼是什么人?
——他是露丝买来的儿童。
——从小接受的教育,灌输的理念,都是为了“当土匪”,他早就变成了工具。
伍德问:“我们现在离王都还有多远?”
“你在为难我,我怎么会知道?也许他知道。”刀疤眼看着店老板。
阿明红了眼,他无法接受这种事实。
他是个赏金猎人,是为民除害的人。
他的手下没有冤魂!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如果他的枪,曾经杀死过这种人。
那么他和罪犯有什么两样?
阿明吼道:“你能盼着从土匪嘴里撬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伍德!杀了他!他身上的血债足够杀死他千次万次了!”
阿明迫不及待地想从朋友身上找到认同感,找到归属感,找到那一份“正义”的感觉。
“我也是个土匪。”达里欧掏枪指着阿明先生的脑袋,“你要真那么勇敢,试着来抓我。我可比他厉害多了。”
此时此刻,萱丫头撕下了脸颊上的贴纸,喝下解咒魔药,露出原本的模样来。
她说:“和这家伙不同,我是货真价实的土匪,是骷髅会的余孽。”
阿明眉头紧皱,太阳穴叫人用枪指着,也不敢轻举妄动,心中只盼着伍德先生不要抱着妇人之仁的天真想法。
他轻声笑道:“哈,女人。”
萱丫头面无表情地捧读嘲讽。
“呵,男人。”
这段小插曲左右不了伍德的选择。
他单单只想把事情问清楚,问清这片草原上,还有多少藏在暗处的“狼”。
他捂着刀疤眼的脖颈,将对方的脑袋抬起。
在煤油灯的直射下,受审的犯人睁不开眼睛。
伍德问:“如果官道有车队遇上狼,遭了难,你们最快会花多长时间赶过来。”
刀疤眼想低下头,他想睁开眼,他没有看伍德,却死死盯住了邵小萱。
他很在意这女人口中的“骷髅会”。
毕竟这是他的梦想。
他当了一辈子的“假土匪”,从小听到的故事,都是骷髅会里的“英雄们”如何劫富济贫,刀头舔血,如何在丑恶的军队面前去歌颂兄弟情深,一次又一次勇敢脱困的【英雄故事】。
胸口的旧章,是他向露丝妈妈苦苦求来的。
可“故事”终究是“故事”。
这枚骷髅章的主人正是寻血犬。
恰恰相反的是,寻血犬恨不得抹去身上关于骷髅会的任何痕迹。
伍德干脆拉来妻子,让妻子发问。
小萱照着伍德的话,当了一回复读机。
“我问你哈,你要是嗅着味儿了,啥时候会赶到猎物面前?”
他们想问的是,离下一波劫匪赶到驿站之前,他们还有多少时间。
刀疤眼像个收到命令的士兵,表现得既忠诚又兴奋,他说:“我们有放哨的人,不用一个小时就能换好武装纠集兄弟。如果车队撞上狼,可能会等一会,等狼走了,再派两三个人先去车队里,装作镇上的救援队,看看还有没有没有活口,有几个活口,活口还能不能作战,确认情况之后,会喊上所有的弟兄过来,把猎物撕碎。”
小萱嗤之以鼻,学着丈夫的口吻:“嘁……可把你能耐的。”
阿明冷静下来,他开始焦虑:“时间不够了,我们得走。”
“到哪儿去?”薇薇慌了神:“没有吃的,也没有火,范克里夫会冻死在外边的,我们都会冻死。”
“不能点火。”萱丫头说:“大晚上的,你举个火把出门,想变成靶子吗?”
只能等到天亮,太阳出来时,他们才有资格去和这片寒冷的苔原搏斗。
伍德对刀疤眼说:“你不想死,对吗?”
刀疤眼笑了笑:“我感觉自己活在地狱里,伍德,我早就死了,就算你答应了我,答应我在椿风镇当个代理人,和我们分赃,给我们提供武器和马,就算你接走露丝妈妈的这些活计,我也感觉我也撑不了多久啦,我快疯了,只有在摸狗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还活着,它们就像是我的子嗣,我非常喜欢它们。现在我的【孩子们】也死了,只差那么一具棺材。”
伍德:“我能给你做一副棺材。”
“真的吗?”受审人的眼睛亮了起来,他重新开始用力呼吸,仿佛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所在,“真的吗?小少爷,你说的是真的吗?你不会骗我吧?我的三头小狼犬,真的能像人一样?像你们一样?在生老病死的死亡来临时,得到应有的尊重?”
伍德:“是的,我答应你,我会把它们埋起来。给它们举行葬礼,它们是你的宝贝。”
黒德尔·阿明感觉到不可思议,他开始觉得这个朋友,和他以前认识的朋友有所不同。
他想开口去问清楚。
萱丫头却提前一步,和阿明先生解释了真实的情况。
她将阿明扯到一边,生怕这莽撞的汉子打扰了丈夫。
她低声说道:“我的丈夫曾经杀过人,死在他手上的家伙,是杀人犯,雇凶杀人的假药贩子,还有一个通缉令上的土匪。你觉得他们该死吗?”
阿明:“那是罪该万死。”
萱丫头说:“丈夫亲手把他们送进了棺材里,体体面面地给他们下葬。那个时候我也觉得他是无理取闹……但他和我说,他尊重每一条生命。”
阿明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是他一个赏金猎人想都不曾去想的事,为了方便,他在射杀罪犯时,从来只想着如何保证脑袋能完整的从脖子上割下来,如何让殓官确定这就是罪犯本人——这样阿明先生能稳妥地拿到赏金。
至于后事?
谁会在意罪人的后事呢?
萱丫头说:“很奇怪对吗?”
——是很奇怪。
非常奇怪。
刚刚还剑拔弩张的猎人与土匪。
现在却因为一个怪人,凑到了一块。
原因无他,每个人都会死。当他们站在生者的角度去看死者,自然会凑到一起。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躺进棺材里,不是每个人都有墓碑。
一副棺材,一块墓碑,几乎是这个人的全部了,是这人来到世间的痕迹,是为人的尊严。
在本土宗教中,这是一种向亚蒙神灵归还血肉的神圣仪式,也叫尘归尘,土归土。
萱丫头一开始也想不明白,后来她想明白了。
如果没有棺材和墓碑,就不会有人记得他们是怎么死的,什么原因死的,又为了什么而死。
不记得,就不会改变。
不改变,一百年后,一千年后——故事还会重新上演。
棺材和墓碑,是最廉价的历史书。
刀疤眼说:“有人会记得我对吗?”
伍德:“不一定,因为你还没给自己起名字,除了你的脸有点辨识度以外,如果没了这条疤,我明天可能就把你忘了。”
刀疤眼不在乎,他又问:“有人会记得我的孩子对吗?”
伍德:“它们是狗,一共三头,我记得清清楚楚,但把它们放回狼群里,我也认不出来。”
“是这样哈……”刀疤眼又一次低下头,他想了想,想不到什么更多的东西了。
突然——
萱丫头趴了下来,她的眼神频频闪动,像是发现了什么东西!
阿明先生也是如此,他和土匪做着一样的行为,紧紧贴着地面。
伍德问:“怎么了?!”
刀疤眼说:“他们在听。”
薇薇紧张起来:“听什么?”
伍德明白了。
“薇薇,收拾东西!躲回去!”
他们在听马蹄的声音。
阿明先生不光是眼神不好,耳朵也不好使。
他问:“几个人?”
萱丫头说:“两匹马,狼走了,应该是来望风的,后边跟来扫地的肯定少不了。”
阿明又问:“只有两个人?要干掉他们吗?”
薇薇刚揭开地窖的盖板。
她说:“恐怕不行,我们要躲到早上呀。”
众人沉默,在短短一瞬间达成共识。
薇薇问:“我要带着范克里夫下去吗?”
“不,范克里夫要是怕黑,叫出声来了,就不好办了。”伍德说,“你和达奇两个人,躲下去。”
薇薇:“我怕呀!下边儿还有老巫婆呢!”
萱丫头:“别怕!傻妞,她已经死了,达奇先生会保护你的。”
薇薇大声嚷嚷着,比划着手:“可是,我怎么觉着达奇先生还不如一个死人呐!”
达奇先生说:“这丫头可真会聊天。”
没等他们说完,阿明先生就把她和达奇推进地窖。
前厅留下五人一狗。
店老板让一条湿毛巾给捂醒了。
萱丫头重新扮成达里欧·达芬奇的男人模样,免得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就在店主迷迷糊糊的时候,伍德给几人分配着临时身份。
他问达里欧:“你是什么身份?”
达里欧说:“店主的小工,做勤杂的,我会上房修泥瓦,还能偷客人的东西。”
“完美!”他问阿明:“你呢?”
阿明提起胡琴:“王都来的抄诗官,会唱歌,会弹琴。”
伍德点头,“很好,你呢?范克里夫!”
范克里夫往厨房跑,叼来一根肉骨头,原地转了个圈,脑袋乖巧地往店主的脚脖子上靠,吓得店老板直蹬腿。
伍德:“太棒了!你可真是个天才!然后,你呢!没名字的?”
“哈……”刀疤眼顿时傻了,他搞不明白这群人到底是民还是匪,因为他们此时此刻,像极了故事里的“骷髅会”,像极了那群足智多谋,互帮互助的“英雄”。
“我……”
伍德:“我叫你小刀,这是代号,现在开始,你就是小刀,是我的帮工,我每天会去王都的集市选食材,而你是个切菜工,老板养大了你,红案和白案的工作都会做,刀法犀利娴熟,但学不会掌勺。而我就是店里的厨子,老板需要我来做菜。”
店老板:“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是。”
伍德问:“你想活下去对吗?”
店老板点头:“对。”
伍德说:“那你就是老板。我们都叫你老板,你非常神秘,神秘到我们都不知道你的真名,但我们都明白,你身后有王都的贵人做靠山,能联系到军队的那种贵人。不然你根本就没那个本事来官道上开驿站。我们也是靠着你这份关系来给你干活。”
阿明举手:“除了我!”
伍德点头:“对,除了他,他是客人。”
店老板吞着唾沫,紧张兮兮地点了点头。
伍德给两位新“朋友”松绑。
刀疤眼……
不,这个时候叫他小刀比较好。
他失魂落魄,感觉恍如隔世。
短短的几个小时,他失去了太多,又得到了太多,有种强烈的,不真实的感觉。
等伍德把他身上一件件血衣扒下来,从厨卫弄来几条脏兮兮的围裙。
他才稍稍从那种强烈的,不真实的感觉中回过神来。
火炉里的木柴烧得噼里啪啦。
范克里夫趴在餐桌下,看护着地窖的盖板。
店主已经恢复了常态,死死守住了柜台,守着他今天讹来的钱。
阿明选了个暖和的位置,将脸上的血洗干净,抱着胡琴打瞌睡。
那位骷髅会的贵人,现在已经换回男人的装扮,身上挂了抹布,脸上是脏兮兮的油污。
而伍德先生却一点都不像厨子,反而像个做红案的屠夫。
他的气质就是这样。
冷漠,而且透着一种没有感情的残酷。
“小刀!达里欧!别愣着!”
伍德喊。
“准备接客!”
达里欧凑到小刀身边叮嘱着。
“如果你活下来了,记得,以后一定要给枪起名字。不然它不开心了,就会背叛你。”
小刀若有所思。
就在此时。
店外传来马驹的嘶鸣,一阵冷风从门缝涌进店里,让人遍体生寒。
店里闯进来两个汉子,年龄相仿,都是二十出头,眼睛里带着阴桀又狠厉的光。
店老板精气神十足,顺其自然。
“两位老爷!吃饭还是过夜?”
第八章 偿还灵魂
顺其自然来看,一切都在伍德的意料之中。
——来驿站望风的两个年轻人,也是露丝养大的土匪。
客人叫凌冽的北风冻坏了,钻进前厅之后,就往壁炉旁的椅子里拈靠,也懒得去搭理店老板热情洋溢的问候。
荒原上,土匪不会主动与驿站的人打交道——原因很简单,这鬼地方宰客,老板们一个个机灵得很,都是背了血债的滚刀肉,油水少,麻烦多。
达里欧此时扮演着驿站里的小工,主动为两位贵客添上酒肉,当然,是加过药的那种。
客人们的嗅觉灵敏,性格多疑。
其中一位盯着达里欧的脸看了很久,因为达里欧的下巴有一道浅浅的刀伤,脖子上还缠着绷带,大腿上也有子弹的贯穿伤。
不过,也只是看看而已。他们很自觉,没有多问一句,单单讨论着荒原上发生的事情。
伍德收拾好炉灶,褪下围裙,在前厅找了个位置坐下,两只手让冰凉的井水冻得发硬,他揉着手指头,尽量将它们揉得灵巧,免得等会扣扳机时僵住,就这么抽了条小板凳,坐在两位客人身边。
——伍德听见他们说。
“你亲眼看见了?确实是死光了?没有活口吗?”
“对。”
“你没有骗我?”
“确实死光了,马车上没人,也没货。”
“你真的没有骗我?”
“如果你不相信,大可以自己去看看,那里很冷,那条路上很安全。”
“我怕呀!”
“其实我和你一样,也在害怕……”
“你说,就一辆马车,怎么会有那么多骨头?”
“有很多骨头,是我们的兄弟。”
“兄弟?”
“对,是兄弟的,妈妈养大的兄弟。”
“他们也能算兄弟吗?”
“……”
“朝我们开枪的兄弟?”
“……”
“妈妈说,这些兄弟饿得急了,会把族群里最弱小的那个家伙杀死,然后吃掉,保证族群里没有弱者,简直和一群畜生没什么两样。”
此话一出,小刀握紧了刀子,想从厨房里冲出来拼命——他的眼睛里有怒火,容不得别人来说三道四。
伍德突然站了起来,将壁柜旁的大酒桶抱到火炉边,给客人温酒,也挡住了小刀的去路。
小刀咬牙切齿,怒目圆睁,死死盯着伍德,一声不吭地退了回去。
客人们接着说。
“这下好了,他们死了不少人,一定元气大伤,我们能把他们的地盘抢过来,以后再也不用跟在后边吃他们的残羹剩饭了!嘿!这不是好事吗?你为什么不说话了?”
“……”
“你怎么啦?我的兄弟?”
“我想妈妈了。”
“对,我也想她。”
“我们多久没见到妈妈了?”
“上一回收到她的信,是七个月之前,上一次收到她送来的马驹和弹药,是三个礼拜之前,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问的是,我们多久没见到她的人了?”
“大概十一年。”
“妈妈讲,只要捱过二十年,就能到她身边去。”
“是的,她会给我们授勋,从土匪变成有名有姓的侍卫。”
“真好啊。”
“没错,真好啊。”
“我们的族群里,走了几个?”
“二十几个,我记不清。”
“他们怎么没回来呢?我还想问问,侍卫和土匪有什么不同呐。难道和以前一样吗?替妈妈杀人?只不过从非法,变成了合法?毕竟妈妈是大法官。”
“你说得真有道理,变成侍卫的哥哥们,肯定是不愿意回来。”
“对,要我选,我也不会回来。”
“我感觉自己活在地狱里。”
“我认同你的说法。虽然我没见过地狱。”
“你说,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到妈妈吗?”
“估计很难咯,她是个大忙人。可别太贪心,兄弟。你要理解妈妈的难处,她一定在别处关照着其他孩子。”
话至此处,伍德心神一动。
——这条路上,离椿风镇越远,消息也越闭塞,看来露丝法官的死讯还没传开。
两位客人终于拿来餐盘,准备进食。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伍德不动声色,往壁炉里添柴加薪。
阿明先生在沙发上假寐,突然翻了个身,睁开了眼睛,原本呼噜声大作,却因为那颗躁动不安的杀心而失去了冷静。
达里欧像是做贼心虚,想往楼上去,刚踏上楼梯的前两节台阶。
其中一位客人对范克里夫晃着餐刀,刀上卷着一串五花肥牛。
“来,乖狗狗,来尝尝。”
店老板的小心脏提到了嗓子眼。
范克里夫没空搭理客人,它咬着肉骨头,用前额抵着店主的裤腿,一个劲地蹭来蹭去。
——或许它听懂了,或许它压根就听不懂,谁知道呢?
客人转而朝老板发难。
“我能喂它吗?”
店老板的一张老脸又挤成了向日葵。
“恐怕……不行。”
客人惊奇:“哦?你拒绝了我?你居然敢拒绝我?”
范克里夫慌了,它吐出骨头,开始发出示威的低吼,露出尖牙和舌头。
伍德立刻凑了上来。
“恐怕不行,客人,这是给人吃的食物,狗受不了烤肉里的盐和糖,它要是吃了,会死的。”
“我在和店主说话。”客人立马站起身,与伍德面对面互视,“可没有征求你的意见,你是谁?”
伍德:“我是这家店的厨子。”
客人又说:“你不像厨子。”
伍德:“我也觉得不像。没有这么帅的厨子。”
达里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说得对,你白白嫩嫩的,像个镇上来的少爷。”
店老板开始冒冷汗。
阿明已经完全坐了起来,掏出胡琴,往胡琴后边摸出枪。
壁炉里的火焰烤干了薪柴里的潮气,不时有点点星火蹦到地毯上,冒出一丝青烟,转瞬即逝。
客人盯着伍德看,看了很久。
也许是放心了。
也许是害怕了。
也许只是关心范克里夫能不能吃盐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毕竟小刀也是个土匪,还是个爱狗人士。
客人向伍德递刀子,送肉卷。
“吃了它。”
当伍德咬下食物的一刹那。
客人的刀口往下递了几分,差些划烂伍德的脸。
还好,这把锯齿餐刀不够锋利,只在伍德的牙齿上敲出几声清脆的音符就戛然而止。
正直的赏金猎人还没来得及掏枪。
店老板手里已经多了一把火铳,这个有趣的小老头对着恶客吹胡子瞪眼。
“你他妈居然敢动我的人?!小兔崽子!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两位客人立马高举双手,认怂赔笑。
——紧接着,他们也顾不上伍德那口肉是不是真的吞进了肚子里。往柜台扔去银币,开始心安理得地喝酒吃肉。
不过一分钟的功夫,伍德面无表情地吐出嘴里的肉卷,把两位昏迷不醒的客人扛进厨房。
阿明先生问:“怎么办?”
伍德说:“老板,你说了算。”
小老头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将客人身上的钱财扒了个干净,把一晚上遭的气都撒了出来。
“杀了!”
达里欧:“他们不回去交差报信,会有更多人跟来。老头儿,你拿了他们的钱,他们的哥哥们回来了,要的是你的命。”
店老板立马改了口。
“不杀,绑到天亮?”
伍德:“你家的麻药效果也太差了,要是他们半途醒过来……”
店老板听风就是雨,又变了脸:“那还是杀了!死了比活着好!我当初要单干,就是嫌活人麻烦,嘴巴大,还不好分赃!”
阿明先生凑了上来,拔出了腰上的猎刀。
“对!杀了吧!”
在这个瞬间,伍德恍然失神,他看着阿明。
——黒德尔·阿明。
壁炉的火光照着阿明先生的满嘴金牙,照着赏金猎人脸上可怖又狰狞的“渴望”。
伍德·普拉克问:“你也这么觉得?”
黒德尔·阿明说:“是的!”
伍德又问:“你真的这么觉得?这里没有镜子,你该好好照照镜子再做决定。”
阿明急不可耐,脸上的血擦干净了,却擦不净心里的血。
他答:“不用镜子了,要镜子干嘛?我又不是女人,不喜欢打扮!难道你还想包庇这些罪犯?我觉得他们该死。”
伍德又问:“割下脑袋?”
阿明点头:“方便领赏。”
伍德:“尸体呢?”
阿明:“喂狼吧?”
伍德问得莫名其妙:“狼做错了什么?”
阿明笑得莫名心慌:“哈……”
在这个瞬间,伍德内心无比确定。
黒德尔·阿明和这些土匪一样——活在地狱里,甚至还想往下再去几层,要完全化身为魔。
“你说得对!”伍德指着店老板的鼻梁,“死人比活人有用。”
店老板听了洋洋得意。
“您也这么觉得?我就知道!我第一眼看见您!就知道您是个干大事的人!”
伍德改口:“不杀了。”
阿明急了,掏出了刀子,连忙追问:“为什么?伍德!你不像个心慈手软的人!”
伍德举起了枪,逼得阿明先生连退几步。
阿明手里的猎刀已经架上劫匪的脖颈,就像是匪徒劫持了人质。
两人的体型天差地别,好比人与巨兽的差距。伍德像是在与一头黑棕熊对峙。
他在怒吼,想用枪来说话,如果阿明再往前一步,子弹将成为伍德的语言。
“我不是个心慈手软的人!”
阿明懵了,他感觉热风扑面而来。
砰——
枪口喷吐着怒焰。
子弹擦过阿明那张年轻的脸。划断几根苍髯白发,将壁柜上的酒瓶打得稀碎。
阿明这才意识到,刚才死亡离自己有多么近。
——伍德先生不像在开玩笑。他将地窖的盖板掀开,把薇薇和达奇喊了上来。
阿明先生想解释什么,却有种欲辨忘言的感觉。
他根本就想不通,想不通伍德先生为什么要这么做。在他心中,伍德先生是人生难见的生死之交。
他想追上去问个明白。
“喂!伍德!你说清楚!”
伍德没有答话,时间紧迫,他没空去搭理这头野蛮的“熊”。
黒德尔·阿明开始焦虑。
“伍德!你给我说明白!我难道比不上这两个劫匪?难道他们比我还重要?难道……”
黒德尔·阿明挡住伍德的去路。
伍德抱着露丝的尸体,腰上系着巴风特的头颅。
尸首的样貌栩栩如生,魔鬼的头颅狰狞可怖。
阿明在怒吼。
“难道你已经背叛了我的心?!”
伍德一言不发,冷得像块冰。
他从来不是个雄辩家,也不会用语言收买人心。他将露丝的尸首放在火炉旁,从薇薇腰包里取来脂粉。
阿明只觉得匪夷所思,不可理喻。
伍德在给露丝化妆,做着殓官的活。尸首倚在沙发上,像是还拥有灵魂,还活着,火光的照耀下,仿佛她还活着。薇薇啥也不懂,啥也不敢问,帮丈夫给老巫婆化妆。
小刀看见妈妈时,他跪在地毯上,将血衣上的骷髅会印章扯烂了,撕碎了——坚持了大半生的信仰突然崩塌,他哭得像个半大的孩子,像个畸形的巨婴,完全不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
达奇先生红了眼眶,他看着爱人的尸身任人摆布,但他无话可说,那是妻子生前的债务,得逐一清算。
伍德扶正了露丝法官的尸体。
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达里欧,帮我个忙。”
达里欧·达芬奇撕下伪装,咽下解咒魔药,脸上是嫌弃,嘴上是宠溺。
“好吧!好吧!谁让你是我丈夫呢!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就像露丝生前喜欢的【戏】。
一场荒唐的闹剧开始了。
黒德尔·阿明站在壁柜边,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他不知道这场戏中自己该扮演哪个角色。
但其他人都明白,就像熟读剧本的演员,按部就班,各就各位。
烛火摇摆,青烟浮荡。
两个迷途旅客醒来时。
他们从朦胧模糊的梦境中惊醒,眼中窥见火炉边,沙发之后,【妈妈】的背影,【妈妈】的侧脸。
他们慌了神,立刻爬起,又马上跪下。
有很多事要问,有很多话要说,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他们的神态,就像是主人出门远游时隔多年回到家时,摇尾乞怜的两条小奶狗。
沙发两侧站着伍德、达奇、小刀和薇薇。好比露丝忠心的仆从。
从沙发传来清冷又嘹亮的女声。
“我有事和你们说,孩子们。”
那是萱丫头的声音。
两个“大”孩子扑倒在地,恨不得把脑袋按进地毯里,生怕听漏了一句。
他们已经记不得【妈妈】的声音了。
萱丫头说:“你们听好,我把你们从父母身边买来,教你们学骷髅会成立时那样,使枪、骑马、杀人,现在,也和骷髅会解散时一样,这种好日子到头了。”
他们身子一颤,眼中尽是惶恐。
阿明先生心头一紧,攥住拳头,他的职业操守使然,内心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罪犯。
萱丫头接着说:“我不是你们的妈妈,我的身边也用不着那么多侍卫。我一直在骗你们,利用你们。你们帮我打家劫舍,我就能从乡绅手里拿到剿匪的钱。我拿到这份钱,给治安队造武器,给商队配保镖,同样,也给你们枪和粮,让你们自相残杀,我能渔翁得利。”
事实就像是刀子,将小刀和两个土匪的心彻底扎穿。
跪在地上的两个大男孩里,
其中一个在怒吼。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而另一个,则在苦苦哀求。
“你在骗我……你一定在骗我!妈妈!你一定在骗我!”
萱丫头又说:“现在,我把自由还给你们。”
小刀将骷髅会印章的碎片,洒在地毯上。
其中一个大男孩捂着一片片皮章,想让它重新变得完整,要把它拼拼凑凑,凑出原本的模样。
另一个大男孩开始流泪,开始哭,哭得泣不成声。
“再见了,孩子们。”萱丫头说:“我是个信神的人。你们从亚蒙神那里借来的血肉,也应该原原本本还回去,首先就得找到这笔账的借贷人,也就是你们的亲生父母。”
他们在嘶吼,像是受了伤的幼兽。
“你骗人……”
十来年。
“你在骗我……你在糊弄小孩……”
四千多个日夜。
“为什么要告诉我?为什么你那么残忍!”
每次日出,每次日落。
“你都不敢面对我们!来啊!转过头来!面对我!”
从孩提时代的少年兵军训时所用的枪械玩具,再到十来年罪犯生涯中麻木冷漠的勾心斗角。
都变成一句震耳欲聋的质问!
“为什么要把我养大!为什么啊!妈妈!”
伍德将两个大男孩的配枪扔了过去。
他们毫不犹豫地朝母亲扣动了扳机!要当个大孝子!
可是……
枪里没有子弹。
——像是训练了千次百次,手法娴熟的杀人机器那样,上膛到发射的动作果断又残忍。
只是,他们依然跪着。
没有爬起来。
他们脸上的涕泪淌去下巴,像是累了,倦了。
——年轻的心脏渐渐停跳了,血也跟着凉了。
萱丫头说:“走吧,孩子们,走吧,别回头。”
小刀按照伍德的吩咐,拍打着“兄弟”的肩,留下火药袋和铅弹。
萱丫头说:“你从摇篮里出生,但不能一辈子都活在摇篮里。”
其中一个大男孩,把枪管塞进了嘴。
砰——
果决地将血肉和灵魂一并还给了亚蒙神灵!
另一个,让同伴的尸首吓得丧胆,两眼失了神采,宛如行尸走肉一样,一头撞进了寒风中。
黒德尔·阿明这才惊醒过来。
在这瞬间,不知是真实的,还是幻觉。
从壁炉的火焰中,窜出一只只“闪蝶”,它们拍打着炙热刺眼的两翼,在空中振翅飞舞。在伍德先生腰间的羊头五官中钻进钻出。
有那么一只蝴蝶停在了阿明的手心,马上化作飞灰,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他看见手心血流不止,却找不到伤口。
赤色的血浆喷溅而出,越来越多,阿明先生惊恐地望着双手,想捂住血液的源头,可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
没有人发现阿明身上的异常。
他也不想让别人发现!
——于是他捂上嘴,用咽喉大力吞咽着手中涌出的血液,喉头鼓动,胃袋胀紧,几乎要迸裂。
终于,阿明先生吞不下了。
他的脸色惨白,将胃袋里的食物吐了一地,眼中的幻觉也逐一消失。
萱丫头从沙发下钻了出来,满头的汗。
薇薇说:“达达!辛苦你了!”
伍德指着地上迷途游子的尸首。
“收拾了,做一副棺材,扔进去。”
萱丫头说:“你可真会使唤人。”
伍德拍着发妻的脊梁。
“什么感觉?”
萱丫头惊魂未定。
“妈宝真可怕。”
这话说出口,她就开始笑。
“哈哈哈哈哈......”
小刀背上了“兄弟”的尸首,断眉疤中留着一行血泪,他与阿明错身而过。
在此时此刻,阿明先生想说点什么,想和地狱的狱友谈谈心。
阿明拦住了小刀:“喂……你。”
小刀展示着手上的枪。
“我刚想到了。”
阿明叫枪口指着,让出道来。
小刀说:“我给我的枪取了名字,叫野狼。你的枪有名字吗?如果没有,最好给它取一个,以后它就是我的家人。”
说完,小刀往后厨的库房走。
店里的地毯留着一滩年轻的血。
阿明的头上多了几根暮年的发。
他做了个深呼吸,嘴里的呕吐物让他的牙龈发酸,又吐出一口带血的浓痰。
顺其自然来看。
火炉旁,露丝法官向窗外眺望,这笔账即将结清。
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第九章 还不清的恩与仇
——是的。
一切都顺其自然。
阿明找到了达奇,找到了他的罪犯,虽然这个犯人换不到赏钱。
其他人在讨论着其他事——关于放哨望风的劫匪走后怎样,其他敌人会不会跟来,还有多久天亮,如何去王都。
众人围着露丝的尸首,坐在地毯上侃侃而谈。
他们陷入了“囚徒困境”,暂时算一条绳上的蚂蚱,所以要谈清楚。
——是走是留?
——走几个?留几个?
——走出去的,要不要回来?
——留下来的,怎么活下去?
——往南边走?还是往北?
阿明和达奇一点都不合群。他们坐在门槛上,等着“无所不能”的伍德给他们答案,他们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生死。
达奇先生的心态倒是挺好理解的。
伍德猜的没错,达奇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平平安安地抵达旅途的终点。
椿风镇离王都太远,露丝花了半辈子,才逃出这座冰冷又繁华的城池,代价太过昂贵。
他肩膀上的尸首太沉,有无数头野狼对它虎视眈眈。
椿风镇离地狱太近,人口普查来计算,它的人均年龄只有三十八周岁,人命一文不值。
他腰包里的火柴太轻,北境苔原上的寒风一吹就灭。
至于达奇为什么想踏上这条路,又准备在什么地方“寿终正寝”。
——他想,自己大半生都在阴暗无光的地窖里瞎折腾。他除了出生时“生得自由”,最后的结局也应该“死得随机”。
比起达奇的“地狱单程穷游”,
——阿明的想法则简单得多。
他是个浪漫主义者,从小在老师的指导下射杀罪犯为民除害,做着一场单纯又唯美的梦。
直到昨天,伍德和他说,完成任务时的愉快感,是催产素在偷偷作祟。
直到今天,伍德让他看,世上没有天生的罪犯。只有杀人的和被杀的。
直到刚才,黒德尔·阿明从这个浪漫的梦里醒来。
在梦醒时分,他和人生中的最后一位“罪犯”肩并肩,像学校里的乖宝宝那样排排坐,看着星星和月亮。
第一次,阿明试着去了解“罪犯”的生平。
“你叫什么?”
达奇说:“达奇·佩洛西。”
“你知道我是谁吗?”阿明从兜里掏出烟盒,递烟的动作很熟练。
达奇接走卷烟,摇了摇头。
“一个法外仲裁官,和我的老婆一样,有合法的杀人执照。”
阿明叹了口气,想去摸火柴。
很遗憾,他不光眼神和耳朵不好,一口烂牙早就掉光,换成了金的,除此以外他的记性也很差——他记不得了,身上所有家当都输光了,就和他浪漫的想法一样,透着醉生梦死的浪漫。
达奇摸出火柴,给仲裁官大人点烟。
嘴上的烟卷开始燃烧,阿明这才反应过来,他像是见到了新的“知己”,尽管他们才刚刚“正式见面”。
阿明问:“达奇,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达奇答:“邮差。给人送信。说起来有些不好意思,除了这个姓以外,在我身上找不到任何关于‘贵族’的特征。”
“你为什么会想着……”阿明一时语塞,换了个说法:“带一具尸体回王都?在我看来简直荒谬至极,你在找死。”
达奇反问:“仲裁官大人,你连身上的枪都输掉了,哪儿来的胆子当保镖?还敢和土匪作对?你也是找死?”
阿明有些着急,他知道自己的嘴很笨,连忙解释,要做附加说明。
“我没有冒犯你或冒犯你妻子的意思,只是,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么做?”
达奇说:“不为什么。”
阿明愣了会神。
达奇夹烟的那只手从左指到右,肢体语言非常丰富,语气却十分平静。
“以前我负责送信,这是工作,把书信从一个地方送到另一个地方。我见过两地相恋的情侣用信件维系感情,有父子用书信交代后事,每天信件的类别和用途五花八门数不胜数。或许是家书、录取通知书、服役令、情书还有遗书。
我有职业操守,不能私自去窥探别人的人生,但我能从收信人的表情和语言里,感受到他们的情感。每次抵达下一个邮箱,看见他们收信时快乐或悲伤,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像着了魔……”
阿明打断道:“伍德先生和我说,这是催产素的作用,当完成工作时,或者完成阶段性目标时,催产素可以让人快乐。”
达奇摇头:“不,不是这样。”
阿明:“不是这样?”
达奇解释道:“我会跟着他们同爱同恨。有那么一瞬间,我会觉得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是我的亲身经历。情绪这种东西的传染力实在太强了。你要问我为什么?为什么自寻死路?为什么踏上这条道?为什么?”
邮差回头看了一眼妻子。他的眼神里有眷恋,有不舍,有愤怒,也有仇恨。
“这是我的工作。”
达奇将烟头弹了出去。
“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把寄信人和收信人紧紧相连,让他们隔空对话,感受到彼此。”
烟头在半空打着转,落在阴冷潮湿的苔原草叶里。
“在这个时候,我有一种‘被需要’的感觉。”
盯住烟头,焰光将熄。
“我想这是有意义的,于是就去做了,死在路上也没关系,至少在旅途中,我活得真实又自在。”
达奇先生只是给自己写了一封信。信封里装着露丝,为了这封信,他愿意付出生命。
阿明想通了,他挺直了脊梁。
“谢谢你,达奇先生,你让我想明白了很多事。”
达奇报以微笑。
“你该谢谢伍德先生,他是个大善人。”
“是的。”阿明点头附议,心有余悸:“我为了催产素和赏金险些掉进地狱,是伍德拉了我一把。”
达奇:“现在呢?”
阿明神色复杂,不一会又变得眼神坚定。
“我会擦亮眼睛,仔细聆听,如果有人需要我——哪怕是罪犯在呼救,我也会赴汤蹈火,这是我的工作,我的天职,我就是这样的人。”
对黒德尔·阿明来说。
伍德·普拉克将他从地狱里拉了回来。
达奇·佩洛西用书信把他送回了人间。
就在这对难兄难弟抱团取暖时,围在火炉旁的兄弟们得出了一个相对安全可行的对策。
驿站里的食物和水管够,所有人躲进地窖,躲上两天再做决定。
一切都这么说好了。
如果这两天里土匪没来,说明露丝的孩子们收到了风声,已经就地解散。
如果来了,也能营造出驿站已经人去楼空的假象,就此逃过一劫。
到时候大家各奔东西,从此天各一方。
伍德还有话说——因为他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人,也不愿意窝在地窖里将命运交给别人做决定。
他想,地窖里没有照明,不通风,也不能亮火把,更不知道时间。
——这么躲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
于是伍德提出,必须要有一拨人在天亮时出去放哨,如果有机会,就向王都的卫戍部队送信。
这拨人里不能有店老板,因为店老板抵不住撬嘴费的诱惑。
也不能有“熟面孔”——比如小刀、伍德还有达里欧,在露丝妈妈露面时,这些人已经完完全全暴露在土匪的眼里。
于是乎,破晓时分。
当第一缕阳光融去苔原上的寒霜时。
驿站里只剩下了薇薇和达奇。
他们躲在草料间的水槽旁,享受着早间清新的空气,享受着或许是人生中的最后一点时光。
此时此刻,薇薇看着一望无际的原野。
达奇先生问她:“你是伍德少爷的妻子吗?他就这么把你卖了?”
薇薇坚定地点了点头。
“对!”
达奇先生说:“那你赶快回去,往椿风镇跑,这条路上的土匪让狼咬死大半,你跑回去还能找到帮手。”
薇薇坚定地摇着头。
“我要和丈夫同生共死!像书里写的,要是他活下来,我却死了,这辈子他都忘不了我!”
达奇先生失了神,他能感觉到地面的震动,那是马蹄声。
——有人要来了。
手边只有两条枪,达奇先生可不会开枪。
他毫不犹豫地丢下了普拉克家的少夫人,往南边疯跑,往椿风镇跑。
草料间里只剩下薇薇。
她拦不住达奇,咬着牙,只晓得等死。
她不知道来了几个人,也不知道这些土匪会对她做什么,她只盼着自己能靠着聪明才智活下来,就算会死,也要忍着痛,别叫唤出来,要是范克里夫听见了她的叫声,那就麻烦了。
远方跑来六匹马,一共六个人。
他们身上有血,像是经过一番苦战,眼睛里失了神采,手里抱着枪。
有人对着驿站大声喊。
“妈妈!我们回来了!”
“有人给我们报信,说你不要我们了。”
“我杀了他,把他的脑袋塞进了屁股里,谁叫他只会放屁呢?我想他说的一定是假话。我还杀了好多好多不听话的兄弟。”
“妈妈……你为什么不说话!你真的不要我了?你骗得我好惨......我要杀了你!”
“你在听吗?你还在房子里吗?”
没人回应他们。
他们抽出马腹旁的松脂火把,准备烧房子。
薇薇看得急了眼!那一刻她大脑变得一片空白,从水槽旁爬了起来,正准备举枪。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黒德尔·阿明推开了房门。
他捂着皮帽,苔原的寒风将他的衣服吹开,露出结实的胸膛和六块腹肌。
土匪们扔下火把,想端平枪。
马儿叫火焰惊得撩起了蹄子。
太阳刚刚攀上木屋房顶,刺眼的光亮瞎了匪徒的眼睛。
黒德尔·阿明拔枪,露出满嘴金牙。
一手拨弄胡琴,拇指和手腕敲出急促的鼓点。
属实是个自带BGM的男人。
他手中的枪,是伍德先生送给他的铸铁转轮手枪。
他要行使天职,不过这一次。
——没有催产素,也没有赏金。
瞄准的目标就是头颅,不需要殓官来认领尸体。
他的嘴里塞着猩红色的蕨菜,将它吞下肚子。
他轻声呢喃,和惊慌失措的马儿说。
“靓仔登场。”
扳开撞锤,扣动扳机。
手法娴熟,残忍致命。
枪口迸出死神的吐息。
“救星驾到!”
六枚子弹炸开六朵绯红的蔷薇花。
地上多了六具尸首。
弹轮在阿明大拇指的拨弄下,转了一圈又一圈,铜皮弹壳落在门廊的地板上,溅起扬尘。
他连身上的枪都输掉了,这手射术,这些安身立命的本事,就是他踏足荒原的胆量。
客人们从驿站中鱼贯而出,达里欧和小刀躲在窗户旁持枪待机——按照伍德所说,他们也不愿意坐以待毙,绝对不会放过还手的机会。
只有店铺老板躲在黑漆漆的地窖里瑟瑟发抖。
薇薇抱着枪,哭得满脸鼻涕泪。
她说:“你骗人!伍德!你个混蛋!你骗我!你明明和我说!你不会出来的!”
伍德先生捂着头,拍打着保镖的肩。
面无表情小声哔哔。
“牛逼。”
他又对妻子喊。
“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一句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