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血夜(六)
这种安排,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谁也想不到,这种好事,最终落在了鲁家身上。一个尚书家的千金,最后居然嫁给了一个傻子,大家想着大柱的模样,有不少人心里,开始为这鱼网里的女人感到不值了。
马占魁开始对于这种安排颇为不服,可是见沙千里并未说话,他自己也不好发难。可等到想了一阵,却越想越觉得白明光安排的有道理,除非这样安排,否则不管怎么做,这庄子里总是会有问题。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所有人都服白明光,这白疯子看来并不是真疯,相反倒是真有心计。
白明光既然安排好了,其他人也就没法说什么,他又吩咐道:“咱们恶虎庄怕是待不长了,劫了个尚书家的闺女,这事不会这么算了。大家怕是得躲到山里藏一段日子,等官军搜过去之后,再出来也不晚。今天晚上先把喜事办了,让柱子兄弟成婚,明天把带着她落洪的白布送到船上,找他们要银子去。今天晚上给柱子哥办喜事,其他人也别闲着,把彩号安排一下,再把灵牌刻一刻。”
恶虎庄这地方,对于死亡看的并不严重,他们这些人原本就是活不下去的一群汉子。生命于他们而言,随时都可以牺牲掉。对他们来说,操办丧事的行为,太过奢侈,也无必要。那些彩号有人送到各自的家里,由各自的家里人照应。
至于那些死的,有一部分死尸没能抢出来,而背回来的死尸,也不会有什么棺材成殓之事。只是用芦席一卷,再集中焚烧就是。他们唯一留在人世的迹象,就是祠堂里那些灵牌。
女人们去照顾彩号,或是把自己死了的男人拖到一起等待焚烧,有的家里没了壮丁的,就得等着被分给哪个新男人。有几个女人则被喊进来,将鱼网拿下来,拉着孙小姐,走向鲁老实的家里。
那些男人们则留在祠堂里,开始为死者刻灵位,这种事要忙一晚上。等到明天天一亮,大家就要着手准备转移的事,一个致仕的尚书也是尚书,地方官府肯定是要有所动作。
恶虎庄虽然凶悍,可是也不具备和官军正面抗衡的能力,官府动了真气的前提下,他们也是要逃的。这些年里,他们其实也习惯了。为了生存就要惹麻烦,麻烦惹的大了,就钻进山里避风头,等风头避过去再回来。
白明光要出去负责一下烧尸的事,眼看死尸被集中在一起,有人将木柴堆上去,接着是油,再后面便是火把。烈火熊熊,伴随着哭声阵阵,恶虎庄里从不为死人举丧,就像从不为喜事庆祝一样。
于他们而言,能活下去就是最大的喜事不需要庆祝,需要继续活下去就是最大的悲哀,也不需要哀悼。最多就是当事人哭几声,纪念一下自己家死去的丁口,于其他人而言,不过是少了个劫道的伙伴,多了个可以考虑讨过来的寡妇,别的也没什么区别。
在角落里鲁老实对白明光道:“庄主,我那傻儿子,能配的上这么好的老婆么?趁着现在还没圆房,有些事还来得及,我看这次多出不少寡妇,似乎还是她们比较合适。”
“干爹,我记得您以前不是这样的啊。咱们快刀夺命鲁煞神的儿子,配她一个尚书家的丫头,其实是抬举她们了,怎么会有配不上一说?”白明光指了指那些在火堆前哭哭啼啼的妇人。
“干爹,这些女人,哪个不是抢来的?当初成亲的时候,谁不是哭天抢地,用刀子逼着才肯脱衣服。现在怎么样,不还是在火堆前面哭么?我记得当年还是您教我的,对女人就是打她睡她,没有不服气的,即便是金枝玉叶也不例外。何况尚书家的闺女,还算不得金枝玉叶。您待我恩重如山,我却一直没有机会报答您,就连这庄主的位子,说来也该是您来坐。”
鲁老实摇头道:“什么鲁煞神不鲁煞神,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现在只是鲁老实,一个没用的老朽而已。我不喜欢我当初的一些身份被人知道,这是咱们的约定,你应该遵守。”
他叹了口气“大柱其实是个好后生,厚道,老实,比起那些官宦人家的混帐小子纨绔子弟,他才更适合当丈夫。那姓孙的丫头跟了他,才是享福呢。只是她出身名门,想的就是嫁个门当户对的,将来当个诰命夫人,不懂得什么叫好歹,需要一段时间把这个弯绕过来而已,不知道我那老婆子能不能劝住她。”
“明光,这次虽然你行动失利,折损了不少人手,不过庄里的人,还是认你这个大当家的。老汉也不会出来反你,所以你也不必讨好我。咱们恶虎庄想活下去,就得你带着大伙干。不就是败一次么,没什么大不了,等过几年,咱们就能恢复了元气,依旧过好日子。”
白明光哈哈一笑“我就知道,不管到什么时候,干爹都会支持我。走,干爹,儿子陪您喝几杯去。今天不管怎么说,也是我大柱兄弟娶老婆,大家不热闹,儿子得给您热闹热闹。刻灵牌烧尸体的事,用不到咱们了,咱喝一夜酒,明天动身进山。到了山里,还得您老这位山神爷给大家带路找饭吃,离了您,我们在山里可是活不下去。”
另一边,孙小姐被几个妇人带着,来到位于村子偏僻处的几间草房之前。歪斜的篱笆墙,低矮的草房,说明着这一家人的生活条件。
一个满头白发,衣服上满是补丁的老妇人显然知道了这事,正满脸笑容的在门口等着。见几个妇人送人过来,先是过去道了谢,接着一把抓住孙小姐,手攥的异常用力,生怕人跑了似的。
这老妇人生的面容慈祥,只是脸上布满了皱纹,让人看不出她有多大年龄。明明是个又矮又瘦的干瘪老妇,可是力气却大的惊人。孙小姐别看正在妙龄,可是从小没吃过苦的她,被这妇人一抓,手上就仿佛带了个铁箍,根本挣脱不了。
那老妇人举起一盏破油灯,在她脸上照着,仔细打量一阵之后,吸了口气道:“乖乖,不愧是城里人,尚书的闺女。果然生的细皮嫩肉,又白又胖,一看就是个福相。我家柱子有福啊,讨到你这么好的老婆。你啊,从现在开始,就是我家的人了,好好跟我儿子过日子,我家是不会亏待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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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漠笑春风,柳絮池塘风二位大大的打赏。
第三百零一章血夜(七)
这房间漆黑一片,唯一的光源,就是那如豆的灯光。在这昏暗灯光晃动下,老妇人那慈祥的五官也显的有些狰狞,让孙小姐觉得周身发冷。房间里,有一股不明来源的臭味,或许这房间的主人自己已经习惯了这种味道,并不怎么在意。
可是孙小姐在安陆的闺房,都是用上好的香料熏了又熏的,人一进去,就有似兰似麝的味道扑鼻,让人心旷神怡。这种臭味熏的她头昏脑胀,几欲做呕,忍不住哀求道:
“老妈妈,求求您放了我吧。我是安陆孙氏之女,我爹是户部尚书,您只要放了我,我家会拿出一大笔银子来酬谢你们的。您的儿子如果想要讨老婆,我家里有很多丫鬟婢女,都可以的……”
那老妇人却依旧紧抓着她的手道:“傻姑娘,别想那些了。你家里不管是这么人家,都已经是过去的事。进了恶虎庄,就是恶虎庄的女人,这是规矩,从来没变过。我们庄里也有过城里的女人,结果不还是一样?女人啊,早晚都是要嫁人的,其实嫁谁不是嫁呢?我家的儿子心好,人实在,嫁了他是你的福气。你放心,我是个信佛的人,心善。只要你安心过日子,家里的活不用你干,有什么好吃好穿,也会都给你的。虽然比不了尚书家的日子,但是比起一般的女人,那就是到了天上。”
她一想到自己那痴傻的儿子,能娶到这么个好老婆,心里也格外舒坦。生怕这女人寻了短,想着待会圆了房之后,还是得拿铁链子锁起来,等到她生了孩子再把链子解开。不过嘴里依旧说着好话
“相信我,我是为了你好,你是大家闺秀,一定懂得三从四德的。女人么,就该是嫁了人,安心过日子才是正道,不管丈夫什么样,都该从一而终,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等你生了孩子,我会让柱子送你回家的,还得带着孩子拜外公呢。其实柱子人很好,若是做个官啊,比那些贪官污吏强多了……”
孙小姐的心已经渐渐凉了下去,她毕竟是出来为家里收过租子,放过印子,也挤兑过不少人家典儿卖妻,卖房卖地的当家小姐。脑子并不糊涂,这老妇人的态度很明确,是不大可能放过自己的。她已经放弃了哀求,既然哀求没用,那何必再丢掉自己孙家的脸?
眼睛已经渐渐适应了一些黑暗,她四下看着,想找到一条逃生的路。可是这老妇人却在此时拉着她一路走出这件草房,而来到另一间草房门前,朝里面喊道:“柱子,开门,娘把媳妇给你送来了。”
破旧的木门打开,从里面钻出一个赤着上身,下面只穿一条犊鼻裤的汉子。饶是孙小姐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等借着星月之光看到这人时,依旧惊的“啊”了一声。
这是怎样一张面孔啊。这汉子年纪大约在三十上下,面如黑炭,五官丑怪,鼻涕一直流到了口边,却也不懂得去擦。在口边还淌着口水,张着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牙。
身形倒是颇为高大,两条光腿上生着浓密的黑毛,一身肌肉突起。见了孙小姐,那汉子嘿嘿笑着,嘴里发出戆戆的声音“媳妇儿……娶媳妇儿。”伸手就要去抓她的手。
那老妇人气的在他身上拍了一巴掌“急什么,既然是你的媳妇儿,人就飞不了。娘不是告诉你,进了房再脱么,怎么现在就脱了,也不嫌弃丢人。给你的那个娃娃,你看明白了吧,今晚上,争取就给她种上。人交给你了,可别让她跑了。”
她一边说,一边用力一推,孙小姐脚步踉跄的向力跌去,结果马上就被两条生满体毛的臂膀接住,紧紧搂在怀里。一股刺鼻的汗臭味,让她差点吐出来。而那生满茧子的手在她脸上抚摸着,仿佛是有几万条毛毛虫在她身上爬,让她感到恶心。
这样的呆傻粗蠢汉子,就算是当孙家的下人也未必够资格,难道自己就要被他……。
那大汉这时已经抱起孙小姐走入房中,用力将人朝床上一丢。硬床板咯在孙小姐的腰上,让她觉得腰仿佛都要断了,还不等她反应过来,那汉子已经如同恶虎一般猛扑过来。
不管再如何见过世面,她也无法在这种情形下大而化之,双手拼命的推搡着,口内发出一声又一声的尖叫。
“走开……救命……来人啊……别碰我”
随之而来的,还有阵阵裂帛之声,她那身衣衫和微弱的气力,根本无法抵挡这大汉的狂暴。衣服化做片片碎布,被胡乱扔在地上。
“这孩子,那衣服也是钱啊,怎么说撕就撕了。做这事,连门都不关,作孽啊。”老妇人骂着从外面带上了门,见孙小姐的反抗根本全无作用,也就放下了心。看着桌子上那对龙凤蜡烛,有心进去吹灭了。但又怕耽误了儿子的好事,只好摇摇头,随它去吧。
那汉子在这事上确实有天赋,不用人教,就知道该如何去完成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孙小姐的反抗击打,对他而言,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臭烘烘的嘴在她身上乱亲,鼻涕口水蹭的到处都是。眼看就连小衣也要被他撕去,孙小姐似乎任命似的放弃了反抗,双目微合,两行珠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
她的手在那大汉身上脸上挠出了不知多少血痕,可是根本阻止不了对方的行动,她也放弃了这种抗争,而是悄悄将手伸到头上,拔下了那根发簪。
这簪子样式小巧,是藏在发髻里面的。白明光这些土贼,根本就没见过这种精巧的首饰,也就没想起收缴。它虽然体积不大,但是银制的,顶端打磨的锋利异常,她紧紧抓住这根簪子,将它对准了那大汉。
眼睛……太阳穴还是不管是哪胡乱刺下去,不管怎么样,最后一下,一定是要留给自己的。一声轻响,小衣已经被撕碎,紧闭的双腿大力分开。
要来了么?孙小姐咬着牙,将全身的力气集中在手上,可就在这时,那大汉的手已经移到她的手臂上,紧紧按住了她的手。
怎么会这样……。她没想到事情会突然发生变化,被这巨力一握,她这簪子怎么可能刺的出?难道连最后的机会也不给自己?她心内又一丝绝望?只能等到这蠢物毁了自己的清白之后,再行刺了?可如果是这样,那自己孙家的颜面何存?
就在这紧关结要的当口,房门猛的被人撞开,凉风顺着门吹进来。大汉下意识的回头望去,却见自己的母亲,那位佝偻的老妇人,以一个奇怪的姿势走进屋里,胸前似乎还多了一块污渍。再仔细看去,在老妇人的身后,还多了个陌生的男人,这男人自己没见过,不是村里人。
而他和自己目前之间的姿势非常奇怪,似乎是他在扶着母亲,又或是架?他虽然脑子不灵,但也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在母亲面前,把这一切继续下去,就那么赤着身子起来,回身似乎想问些什么。可不等他张口,那白发妇人的身子,就那么直挺挺的朝着汉子扑过来,汉子方伸手一接,就只觉胸前一疼。两只环眼怒张,嘴张的大大的,想喊些什么,却什么也喊不出来。
老妇人身后的男子不知何时已经抽了刀出来,长刀前刺,先是刺过了老妇人单薄的身子,接着刀锋就刺入这大汉的小腹。那大汉由于双手扶住母亲,不让母亲倒地,所以根本腾不出手来招架或闪避,就那么生生的被单刀捅入。
来人步下极快,一刀得手,手下不停,单刀在大汉的肚子里一搅,趁对方巨痛的当口,另一只挥出,一柄匕首带着劲风,直贯入这大汉的太阳穴内。
恶虎庄内的第一滴血,滴落。
第三百零二章血夜(八)
房间里的龙凤蜡烛并没有熄灭,这场杀戮由始至终,都被那位孙小姐看在眼里。可是她并没有发出什么大喊大叫,也没有昏厥过去,相反,一双杏眼内反倒越发的明亮起来。
等到那柱子的身躯也倒在地上,进来这人才抽出单刀,看了一眼床上。杨承祖一路摸进庄子,为了不被发现,耽误了一些时间,总算还是在紧要的关头赶到。可是他也没想到,孙小姐此时,竟然已经被剥成了一个白羊。
这样的女人他看的多了,倒是没什么问题,可是被看的问题就大了。惊鸿一瞥之间,只见一片白皙。真个如同羊脂白玉一般,这样的好女人,差一点就被这个傻大个给睡了?他举起刀,又朝死尸戳了两刀。随后低着头道:
“我叫杨承祖,大家见过的,你们坐的那船,本来是我雇的,结果遇到这种事,大家都不开心。不过你不要担心,今天的事,我不会对别人说的,我们锦衣卫,嘴很严的。你哥哥请我来救你,幸亏我还没来晚,你要想开一点。发生这种事,谁也不想的,一家人重要的是整整齐齐,要不要我下面给你吃……算了,总之你穿上衣服,我带你离开。”
他一边说,一边解下外衣扔过去,说实话,他心里是有点担心的。虽然依他的经验,这孙姑娘的贞洁还在。可是这个时代很多事并不是那么简单,女子失节的范围大到吓人,尤其是这种大户人家的闺女,规矩更是多的不得了。就算是这种被男人脱光又亲又摸,也同样算做失节。
如果遇到心思窄的,很可能就此一头碰死。所以他一方面不敢去看她的身体,可一方面,还是要偷眼观望着,准备随时阻止对方自杀。如果这女人就这么寻了死,那自己的努力,不就白费劲了?
不得不说,这女人与他的审美,真的有很大出入。除了声音沙哑以外,她似乎太胖了一些?当然这倒不是说蠢胖,应该叫做富态。属于身材微胖的类型,可是他家里的女人,除了郝青青那种健美的之外,其他基本都是苗条类型,像这种环肥的,还真是从未有过。
两只纤足窄窄三寸,倒是这个时代的标准,可是配上这身体,就说明她一定走不快。待会可能还要自己背着她,背上这么个分量重的,也是个不小的负担。
月盘似的圆脸蛋,鼻梁挺直,一双圆眼形似杏核。樱唇略厚,整体上倒是不让人讨厌。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她也能算是美女,可是杨承祖的审美,是喜欢那种瓜子脸的女人,这种面如银盆的,不管有多少人说福相,他也没什么兴趣。
这种英雄救美的场合,非常适合让两人发生点什么,可是孙小姐既然生的不和他心思,他也就没起那些念头。孙小姐对他的态度,明显不是太正常,至少她没有刻意掩盖自己的身体。虽然用一块破布单挡住了要紧部位,但露在外面的地方还是太多了。
接过长衫时,杨承祖还担心她手脚无力穿不上衣服,那就不大好办,又怕她寻短。可是见她快速的将这男人的长衫在外面一罩,表现的大方洒脱,似乎这种遭遇,并不能击倒她。
她那两只官靴里垫的软木已经不知去向,这鞋就穿不上。她干脆皱着眉头赤着脚走下来,来到杨承祖身前盈盈一拜道:“小女子孙雪娘,给恩公见礼了。大恩不言谢,今日之恩,他日必报,如违此誓,天地不容。”
这个时代,女人的脚隐秘性相当于第二姓征,她不在意把脚露在外面,又肯把本该秘而不宣的闺名相告,心里未尝没有托付终身的意思。杨承祖若是施展出自己的手段,想来若是想拿下这个名门千金,也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听着她这嗓音,杨承祖只是刻板的回答道:“姑娘言重了。令尊是朝廷的忠良,在下仰慕久以,能为他老人家做点事,是我的荣幸。姑娘不必如此多礼,我带你离开这。”
“恩公,可否借刀一用。”
杨承祖小心的将自己那口长刀递过去,眼睛紧盯住她,虽然她表现的很冷静,但谁知道会不会突然发疯,然后一刀抹了脖子。
他的身量比孙小姐高大的多,这件衣服穿在她身上,并不合身,显的有点宽大。而在烛光摇曳下,这么一身不合身的宽大衣服,反倒产生了一些独特的风情。这种场合本来就有些尴尬,男人的注视,就更有些放肆。
可是孙雪娘并没因此而发怒,只是双手紧握住刀柄,朝着那大柱和那老妇人的尸身,一阵乱捅乱砍。也不知砍了多少刀下去,才停住手。抬起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香汗,却发现方才抡刀时,胸前露开了一个口子,将那一抹白皙露在了外面。
她脸上微微一红,但并没急着掩上那里,而是将刀递了回去,说了声“谢谢。”接着不显山不露水的,将胸前重新掩好。又对杨承祖道:“能给我把匕首么?如果待会再被堵住的话,至少可以让我走的清白一点。”
一柄匕首塞到她手中,杨承祖大方的蹲下身子“上来吧,我背着你。我会尽全力保护你,不过我不保证你用不上那匕首。只是按我的意见,那东西能不用,最好还是别用,很多时候,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孙雪娘大方的爬上了他的后背,胳膊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一对柔软贴住了他后背,不论如何,这种接触,总是会让女人有些不舒坦吧。杨承祖站起身来,他练了这么久武艺,背个人,并不算太费劲。
那对龙凤蜡烛还在燃烧着,伸手将蜡烛拿起来,看着上面跳动的火苗,杨承祖轻声道:“这火……真干净。”
甩手投出,蜡烛落在了床上,火苗兴高采烈的与幔帐、床单发生接触,迅速的扩张着自己的领地。
“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份,居然妄想强抢名门闺秀,烧吧,把这整个庄子烧个一干二净,什么都不要剩下才好。”
孙雪娘乖巧的趴在他背上,轻声问道:“杨公子,我们现在是要离开村子么?”
“按说是应该,不过现在走,恐怕不太容易。如果现在出去,很可能别他们堵住,我一个人,打不过那许多人。咱们先和他们躲躲猫猫,你放心吧,我不是一个人来的,我们有救兵。这些人,一个不剩都要死。”
“没错,他们都要死!”孙雪娘趴在杨承祖的耳边重复了最后一句话,语气异常的坚定。
第三百零三章血夜(九)
白明光的房中,两个酒壶已经空了,但是对饮的两人酒兴正浓,酒就像水一样倒进去。鲁老实的眼中,也有了些精神,不像往日那副窝囊样子。
“干爹,您老人家其实就该出山了,要是大家知道,当年名动边关的鲁煞神就在恶虎庄,在军中,蒙古人不知道被您砍了多少,这点江湖人算球?把您的名头一亮,不知道有多少人要吓的睡不着觉。”
“算了,当年那些事,我已经不想了。我现在是鲁老实,日子过的虽然苦一点,可是可以睡一个安稳觉,这对我来说,比什么都好。做鲁老实很好,已经不想再做什么鲁煞神。我当年做鲁煞神,老天就给了我一个傻儿子,现在只想多做些好事,为自己的后代积点德。其实你也是,老大不小了,该考虑成个家,留个后。”
“少年子弟江湖老,我跟您老比不了,我这双手拿的动刀,却扶不动犁。成家不适合我,还是现在这样,比较适合我过的日子。”
两人正说着,忽然外面一个庄客跑了进来,在白明光耳边嘀咕几句。白明光脸上的那缕笑容渐渐褪去,模样逐渐变的狰狞起来。“有这等事?真他娘的邪门。好吧,你去吧,我自有主张。”
鲁老实待那庄客退出后问道:“出什么事了?难道仇家找门来了?”
“干爹好见识,咱们换岗的人发现,有两个外面放哨的儿郎被人摸了。不过没事,应该是一个人过来的,这会想必已经逃走了。您接着喝您的,我出去一下转转,待会再回来,陪您接着喝。”
鲁老实却把那酒壶一丢,脸上的神情也从方才的慈祥变的凝重“不可大意。你也是老江湖了,怎么净说外行话,你见过官府一个人来摸上门的么?来了一个,后面必然是一群人,我跟你出去看看。”
“干爹,你坐您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本地的衙门里,有咱恶虎庄的后生,不管衙门有什么举动,都会有人先过来通消息。既然消息没通,想来是没什么大事。再说几个公门的里的差役,也不会到咱的庄上讨没趣。”
“你见过差役敢杀咱的巡丁的?”鲁老实酒喝了不少,可是目光却依旧清澈,此时更是显的有些阴冷
“上来就动手杀人,这根本不是地面衙役的作风。即使是附近的趟将,也没这个胆子。前不久调来河防的勇锐营,是新建营兵,从外县调来防宁王的。跟咱没什么往来,如果是他们动手呢,我们根本得不到消息。还是先去看看为好。”
白明光也知鲁老实说的是个道理,如果孙家真的请动了营兵出手,完全可能隔过地方衙门这道手续。不过这种事属于犯忌讳,而且黑夜之间,官军能动员的这么快?
他安慰道:“干爹,没什么大不了。我想即使是官军,也是先头的探子,这回多半找不到人。等我们明天进了山,就算是千军万马,也奈何不得……”
他边说边起身,收拾了一下身上准备出去看看,可是当他的目光落在窗户上时,神情登时僵住了。隔着窗户纸,也能看到那冲天的火光,而那个方向,显然不是烧尸体的地方,村里……走水了?
“那是我家!”鲁老实也顺着他的目光回头望去,神情登时一变,紧接着,这看似步履蹒跚的老人,仿佛上好了发条的机括一样陡然激发,足尖点地,人已经如同炮弹一般射出屋去。
等白明光冲出房间时,鲁老实已经出了院子,而村子里已经响起阵阵锣声,还有人喊着“鲁家走水了,鲁家走水了。”
水火无情,即使是恶虎庄这等凶恶所在,也一样要在祝融的面前退避三舍。大家未必多在意鲁老实一家的死活,可是一旦火烧连营,那自己的房子也要受损失。所以锣声一响,除了放哨的庄丁外,大多数人都主动拿着家伙过来灭火。
只是鲁家本来房子就小,等到把火扑灭时,整个院落已经烧的七零八落,剩不下什么。马占魁对于自己家没能得到这个女人,心中颇有些不满,这时候自不免幸灾乐祸。
但还是故做大方道:“老实,别担心,不就是房子么?回头我们帮你盖起来,咱不帮你谁帮你,你说是不是。估计是你儿子今晚上乐大发了,一个不留神……哈哈,火烧旺地,说不定你家这是要发财啊。”
鲁老实这种人,在村里平日被嘲讽的也多了,大家没当回事。可是鲁老实此时的目光,却与平日大不相同,那退让游移的眼神,变的如同刀锋般犀利,直盯着马占魁道:“庄主,你看到我家大柱和孩他娘了么?”
马占魁并未察觉什么异样,依旧笑道:“我这刚来,你问错人了。不过我想没什么关系,你那儿子虽然傻,可是着了火,他总知道跑吧?就是不知道你儿媳妇出来时,穿没穿衣服?哈哈,你说要是个光着的尚书千金跑出来,丢的是她家的脸,还是你家的脸……”
他话没说完,却觉得眼前一花,鲁老实的人猛的向他冲过来,还不等他做出反应,一口锋利的短刀已经横在他的喉咙处。
刀锋那刺骨的凉意,让他的脖子感觉微微发疼,不知道是错觉还是真的破了口子。事实上,如果鲁老实方才真的想要他的命,他现在已经成了死人。
鲁老实的驼背已经渐渐挺直,这才发觉,他的身形竟是如此高大。两只昏花老眼内,闪烁着危险的光芒,这种光芒,以往只在白明光身上看到过。“三庄主,你听好了,我儿子只是老实,不是傻,明白了么?还有,我家着火的时候,不是很喜欢看到别人笑,希望你记住这一点。”
“明……明白。我……没……没笑。真的,没笑。”马占魁感觉到,自己一只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一个回答不好,很可能就要死在这,额头上已经见了汗。
幸亏白明光此时发话道:“老实,算了吧,三弟不是有心的。还是找找大柱子和柱子娘要紧,我所,你们谁看到人了?”
鲁老实缓缓收起短刀,用目四望,见所有人的神情都是一脸茫然,仿佛都对鲁老实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厉害更为关心。他见火势已经基本熄灭,二话不说,转头就冲进院内。过不多时,院子里响起一阵尖利的号叫声,那声音如同一只绝望的狼在对空长嚎,在黑夜中,令人毛骨悚然。
第三百零四章血夜(十)
两具尸体被拖到了院子里,鲁老实就那么守在两具尸体旁,对着天空捶胸怒嚎。时不时的,还会扯落自己的头发,或是对着胸口猛打几拳。
平日里大家都不大看的起他,这庄子里绝大多数都是横行霸道之人,唯一信奉的规矩就是拳头。对于这种老汉加傻子的人家,缺乏同情或尊重。
可是今天见到他差点砍死马占魁的情景,不管是谁,都不敢再对他等闲视之。无法之地也有无法之地的规则,简单总结就是四个字:强者为尊。既然他已经是个强者,那就没人敢去冒犯。
饶是他的举动看上去有些古怪,也没人有胆量过来劝解,只有白明光上前道:“干爹,是儿子做的不好。如果我不拉您去喝酒,这一切,也就不会发生了。这事是我惹出来的,我会给您一个交代,凶手和那个女人我负责找出来,带到您的面前,任您处置。”
这些杀人杀的惯了的主,一眼就看的出来,鲁老实的老婆孩子,明显不是死于火灾。显然是有人先杀了他们,顺带放了把火,而那孙家小姐下落不明,也可推断出,来的是孙家的护院或是他家请来的高手,是来救人的。
鲁老实听他一说,这才渐渐停止了号叫声,用嘶哑的嗓音道:“这不关你的事,你也不必揽在自己身上。这是报应,是我断子绝孙的报应。那只老鼠带了个女人,如果想要离开庄子,不可能无声无息,如果我是他,现在一定不会走,而是藏在这里某个地方,等着机会。他必须被找出来,但是是由我找出来,跟你没什么关系。”
“干爹,你这就是在怪我了。我们是一家人,干娘和兄弟受了暗算,我难道能袖手旁观?不管您同意不同意,这事我都得管……”
白明光话没说完,眼前一花,脸上已经挨了鲁老实一记耳光。自从他成为大庄主以来,已经不知道多久没人能把巴掌落到他脸上了。只是鲁老实显然没把他当成一回事,耳光接二连三的挥出,而白明光却连躲避的机会都没有,只有干挨着。
一口气打了六七记之后,鲁老实才道:“蠢材!我说过了,官府不会派一个人动手,尤其是这种救人的事,根本不可能是一个人来的。你以为就我一家遭难么?现在整个恶虎庄,都不安全,你这个大庄主,得负责全庄老少爷们的安危,而不是给我报仇!”
似乎是要印证他的话,一声爆响,一支旗花火箭在空中炸开。漆黑的夜里,这火树银花分外显眼。
“边军的穿云炮,果然奸细还在庄里。”一见那穿云炮响,救火的人颇有些慌乱,马占魁提起自己的弯刀道:“我去把那人捉出来,先砍了再说。”
“晚了。”鲁老实制止住他“那人又不是傻子,难道放炮之后还会待在原地等你砍?他多半是用了什么机关之类,人早就离开了。现在找人没有意义,集合村中所有人,连夜转移。”
“现在太黑了,转移怕是不方便吧,要不然还是等到天亮?”马占魁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明白这个鲁老实的身份显然不简单。以往自己是小看了他。恐怕这是白明光在村子里布的一手暗棋,如果有人要反对他,他随时可以用这个不招人注意的老者来逆转局面。
可这个时候夜色已深,即使是官府行军,在夜间也不容易掌握部队。如果是这些乡民连夜进山,不知道要损失多少财物,又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掉队。所以他还是想要争取一下,这种行军损失太大,如果能拖延到天亮,损失能减少很多。
鲁老实冷声道:“等到天亮的时候,村外就都是官军了,到时候一个也走不成。现在鸣钟,集合老少,立刻开拔。带不走的东西,就都砸了。告诉大家,这次要做好长期进山的准备,官军这次不会像以往一样走个过场,说不定要折腾很长时间。”
白明光道:“干爹,离开您老这位山神爷,在山里怕是不好活……”
“我要把那只老鼠找出来,解决他。然后,再去找你们,我一个人速度快,找你们不费劲。”
他说完这句话,就不再理人,而是从废墟里寻了把锄头,直接来到一处烧塌的草房之前。用锄头分开那些废物,接着在地上刨了起来。
马占魁还想再说什么,白明光已经挥手道:“立刻敲钟,集合所有人。在场的,回去收拾东西。每人只有一顿饭的时间,能带多少就带多少,加紧行动。”
祠堂前面那口大钟被敲响,整个村里的人都行动起来,往祠堂前面聚集。对这一切鲁老实混若未觉,只是在那里刨着地。直到他的锄头碰到一件硬物,他才顿了一顿,接着连续几锄,再一猫腰,从这土坑里,抱出一口铁箱来。
这箱子已经班驳不堪,砸开上面的锁,掀开盖子。里面乃是一件半新不旧的皮甲,一顶赤帻,一条皮制头带,而在皮甲下面,则压着一口连鞘钢刀。这套东西他已经埋起来多年,如同当年的一些记忆,也都随着箱子的出土,而渐渐苏醒过来。
“鲁头儿,使的好刀法啊,一个人干了十三个鞑子,夜不收里,你得算第一条好汉。回去之后怕不当个队官?”
“打完这一仗,我只想回老家成亲生娃,这兵,咱不当了。”
“当家的,我知道我的相貌丑,可是我会好好伺候你,一心一意的跟你过日子,不管是穷是富,我都认了,等过几年,我想我们也能富裕了。到时候多收几斗粮食,你还能娶个小的。”
“当家的,吃饭了。”
“这种活都是女人的活,怎么能让男人做。放着,我来就可以了。”
“当家的,我给你缝了衣服。”
“孩他爹,你快看,咱的娃生的多壮呢。”
那个虽然丑,但是跟他一心一意过日子,为他生儿育女的女人,现在就躺在院子里,头被砍了下来,身上烧的乌黑。而同样发黑的断头尸,则是他鲁家唯一的香火,自己那虽然有些呆傻,但仍被自己看做心头肉的儿子。
在这乳白色的月光中,他仿佛看到了儿子小时候,张着大嘴憨笑着朝他跑来,用那不太清楚的口齿叫着“爹!爹!”自己曾经认为美好的生活,就这么……都没了。
手点绷簧,单刀出鞘,虽然尘封多年,宝刀锋利依旧。鲁老实胸中只觉得积累了无数郁气,忍不住仰天一阵长啸。当年名动三边,荒草谷夜战,单丁破围,手格蒙古鞑兵十三骑的快刀鲁煞神,在今夜醒来!
第三百零五章血夜(十一)
猛然间听到几个人的脚步声向这边掩过来,他一手扶刀,身子警觉的回过去。见白明光、沙千里二人也已经收拾的利落,各自提了兵器就站在倒塌的篱笆墙外头。
白明光道:“干爹,我好歹也是这恶虎庄的大庄主,捉老鼠的事,怎么也得有我一份啊。”
“大家兄弟一场,这种事,怎么能扔下我?”沙千里手中的双刀互相敲击着“来了庄上这么久,今天晚上才知道,老爷子原来就是大名鼎鼎鲁煞神,说起来,我当年进江湖时,就是想要学着您的样子,做您做过的事。不就是捉老鼠么,这事算我一个。”
“你们……你们啊。”鲁煞神二目含泪,半晌后才摇头道:“你们这几个小子,真是不听话。既然你们决定了,那咱们就一起出手,把这老鼠找出来,千刀万剐!”
几个人在院子里,鲁煞神此时并没急着去找人,而是问道:“刘三家那两条狗牵来了么?要找人的话,最后还是得用那畜生。它鼻子灵,得用它找人了。”
“刘三和他家里的,都没来。”白明光道:“方才敲钟之后,集合人手时,发现村里少了两户人家。一户是刘三,一户是王牛子的家,两家人,一个没来。”
“一个没来?”鲁老实目光一寒“那两家人里还有女人和孩子,这是下的绝户手么?官府中人,一般不用这种绝户计来着,难不成是江湖上的?刘三家里养着两条好狗,王牛子是有名的夜眼。看来他对村里的情形清楚的很,收拾的都是有用的人,咱们过去看看。”
村民转移的工作,已经由马占魁全权负责,这三个人提了兵器一路来到刘三家外。白明光小心的走入院中,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刘家那两条狗,已经被人割断了喉咙,倒在血泊里。
他飞腿踢开房门,发现房门并没有闩死,只是虚掩着。刘三倒在门首,手还扶着刀柄。想是他看到火头,听到锣声,想去救火的,结果一开门,就被人迎头劈了一刀结果了性命。
刘三的女人被砍死在床边,在她的手里,还拿着一张弩。只是刚刚上好了弩矢,还没来得及发射。这女是村里有名的母大虫好箭手,可惜没来得及施展,就被人给解决了。
而刘三的几个孩子都未成丁,但是找了几圈也找不到人,不知道到哪去了。鲁老实道:“去牛子家。那是村里的神射手,如果能伤了这个老鼠,那咱们就好办了。”
可等到王牛子家时,发现的也只有尸体。王牛子的头脸上满是石灰,显然来人知道他的手段,为他特意准备了石灰包,用暗算的伎俩,解决了这位优秀的箭手。而他的父母都被砍死在房里,两岁的孩子被摔成肉泥,他新过门不到一年的老婆,则不见了踪迹。
“牛子的这个婆娘,也是去年刚抢来的,好象是那个跑单帮的老客带的土娼?”鲁老实回忆着那女人的身份,那是个土娼还是个什么身份的说不清楚,总之不是什么正路数的女人,否则不会跟着男人到处跑买卖的。
那老客不知道这里的情形,雇了恶虎庄的人当挑夫,结果人就被沉了黄河,那个模样还算周正的女人,被分给了王牛子这个射手做夫人。
“这孩子,是那女人杀的。真是个狠心的贱人,连自己生的都杀。”鲁老实检查了一下,做出了论断“王牛子的爹娘,也是那女人动的手。她拿着石头,生生砸死了这两个。早知道当初就该宰了她,免了这个祸害。”
他检查了一番之后道:“仓房的钥匙也被他们拿去了,我想,人应该就在那里吧。”
恶虎庄也曾经建有一个库房,用来存放平日劫掠所得的物资,包括他们会存一些粮食,预备着渡过灾荒和没有生意的时节。只是后来围绕着库藏的多少,以及分配问题,大家爆发了不少矛盾,甚至差点内讧。
到最后,战利品只能随劫随分,那仓库也就废弃了下去,连钥匙都有好几个人有。没想到,来的人,居然就藏在自己这些人眼皮子下面?
仓库外头,三个人看着这座废弃破旧的仓房,沙千里摸出了火折子“我放一把火,看他出来不出来。这人带着两个女人,走不快的。外面所有的出路,我们都放了人,如果他想溜走,我们这里一定可以得到消息。关门打狗,我最喜欢了。”
鲁老实按住他的手“别放火。我要亲手把他的心挖出来,给柱子和柱子娘报仇,如果放把火,就没意思了。你们跟着人进山吧,这人我一个人就能对付。”
村里的人,已经在马占魁的带领下,开始向村外转移。鲁煞神武艺高强,来人又只有一个,以一对一,他自问不会打输,所以也就没想过找人帮忙的事。不但不叫几个庄丁过来帮手,就连白明光两人也想逐走。
白明光手上戴着一对铁爪,这铁爪打造的巧妙,活动自如,与真手并无什么区别。他活动了一下铁指的指节,摇头道:“干爹,您说的这是什么话。我们既然是一家人,这就是咱家所有人的事,怎么能让您一个人进去?把人抓出来,我们帮您剐了他,再一起进山。”
“是啊,我说过了,跟老大是兄弟么。老大怎么选,我就怎么做了,不知道这个人个子高不高,把高个子砍矮这样的事,我最喜欢做了。”
那门上的锁已经被人打开,门半掩着,显然人就是在里面,沙千里道“老规矩,我打头阵,我个子小,不容易受伤。”他一边说一边轻轻试探了一下,发现门后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顶着,退后两步斜着肩膀对那门使力一撞。
门后顶着的撑木太过老旧,敌不住他这大力,一下子断为两截,人如一个圆球般滚了进去。就在他撞断门闩滚进去的刹那间,从门的上方,一包石灰如同下雪般落了下来。可是沙千里久在江湖经验丰富,见那门半掩着,就已经防范到可能有埋伏。
人进去之时,已经运足全力,整个人仿佛一只被全力踢出的皮球一般向内滚去,那些石灰并没落在他的身上。仓房内并没点灯,漆黑一团,沙千里人一进去,白明光、鲁煞神二人,就待跟着冲入。可二人刚一到门首,就听里面沙千里传出一声惨叫,接着这个肉球以更快的速度,从里面滚了出来。
双刀雪亮,在他身前左右绽开一朵朵刀花,即使是鲁煞神这等人物,此时也只能先行退避。直退到离仓房一箭地时,沙千里才不再抡刀,双刀落在地上,人却依旧滚个不停,口内发出阵阵痛苦的叫声。这个肉球,这个时候已经变成了刺球加血球,在他身上,竟是插了不知多少枚铁蒺藜。
这些四角铁蒺藜的尖刺闪烁着寒光,嵌在沙千里的头上身上,连带着眼上也有。在漆黑的环境里,这种暗器确实难防,不过一般人最多是伤到脚。他练的地行功夫,最讲翻滚出刀,结果伤的也就格外重一些。
“那石灰是虚招,真正的埋伏,是这些蒺藜?”白明光与鲁煞神对望一眼,心里都产生一个念头,这只老鼠,恐怕并不是那么好捉的。
第三百零六章血夜(十二)
行走江湖,各种陷阱机关阴谋诡计见的多了,比这更凶残毒辣的也见的多了。可是能在仓促之间,布置这样陷阱的,一是说明他心思够阴沉,二是说明,他对于庄上几位当家颇为了解。很清楚沙千里临阵多为先锋,临敌时又必以地趟刀取胜。这蒺藜可以说是专门为他量身定做的。
没心思管那个还在滚来滚去的血球,白明光对鲁煞神道:“干爹,多加小心,这家伙看来不好对付。现在我觉得,即使我们放火,也未必真能把他烧出来。”
“像这种有心计的人,不会把自己放到死地里,他选择这所仓库,肯定是有着自己的逃生之路。我们放火,说不定反倒趁了他的心思。不过喜欢用脑子的人虽然厉害,但是这样的人通常有个弱点,只认为自己是聪明人,把其他人都当傻子。他们喜欢用脑子,就不大喜欢练身手,所以这样的人,比较好杀。”
鲁煞神一边说一边已经取出了一支火把点燃了,有了火把照明,那些蒺藜刺就伤不到他。又看了看沙千里“你自己忍一忍吧,等我们把老鼠捉出来,再来救你。”
白明光那里也点燃了一支火把,两人一前一后走入仓库之内,鲁煞神小声道:“沙老四多半是不成了,一会给他个痛快吧,不要让他走的太痛苦。”
“明白。毕竟兄弟一场,待会我亲手送他上路。”两人一边说,一边小心的走着,有沙千里前车之鉴,谁也不敢保证,这仓库里还有没有埋伏,因此走的格外小心谨慎,生怕一个大意就踩动了什么。
在火光映照下,果然发现地面上还插着不少铁蒺藜,从距离上看,显然是估算好了。人如果没被那袋石灰撒中,必然前扑,在这种情况下,很少有人还会注意脚下,也就别想躲开这些蒺藜。
忽然,一道金风响起,鲁煞神想也不想,举刀急劈,一支弩箭被他一刀劈落。果然,来人就藏在这库房里,只是这库房虽然破旧,但依旧面积不小,想找到人,并不容易。
鲁煞神道:“小子,你今天杀了很多人,其中有家正在办喜事的。你杀的那个新郎,是我的儿子,那个老妇人,是我的女人。杀妻灭子之仇,不共戴天,这个道理,我想你应该是懂的。所以你要想躲过去,被我追上的人,从来没有一个能躲过去的。当年太行十八刀比你人多,比你凶狠,比你这无名鹰犬的名声也亮。结果被我盯了三年,一个一个,全都被我杀的干干净净。你又怎么能例外呢?即使今天杀不了你,我也会跟着你,找到机会杀你。不但要杀你,还要杀掉你的全家,所有跟你有关系的人,他们都要死。”
“如果你不想死全家的话,就站出来,像个男人一样,咱们一个对一个。你看看,我已经很老了,说不定不是你的对手。如果你能砍死我,那所有的过节,也就都过去了。出来啊,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用刀来砍我。像杀我娘子,杀我儿子一样,来杀掉我这个老人啊。”
他一边说一边小心的向前摸索着,又有两支弩箭射来,只是他一有夜眼,二有一对神耳,这两支箭并不能奈何他。他想要顺着弩箭的来路找到攻击者,也同样不容易,这个人看来也很狡猾,行动的很快。不管是脚步声,还是弩箭的方位,都很难找到人。
按说他带着两个女人,不管怎么样,即使自己找不到他,也能找到他带的女人。可问题是,到了现在,以鲁煞神的耳力,也一样听不到两个女人的动静。这小子有什么神通,把人藏哪去了?
他知道,自己和白明光手里的火把,就是个活靶子,很容易遭到攻击。可是如果把火把熄灭,天知道对方又在哪设下什么陷阱等着自己踏进去。他朝白明光使个眼色,白明光摇了摇头“找不到。他动作很快,咱们跟不上……”他说到此,手臂猛然向旁边猛抓过去。
在他身旁乃是一堆破旧的木箱垒在了一起,这些箱子里原本是有东西的,现在已经空了。只留下箱子没人要,还放在这。他手上的铁爪锋利异常,那些腐朽的木料,在铁爪面前,与纸片没什么区别。被一抓抓了个透。
木屑纷飞,烟尘荡漾,本来该空无一物的木箱里,不知何时,被人放了几个陶罐。罐子在这一抓下,全都碎了,里面的液体落到铁爪和衣袖上,弄的到处都是。
白明光收回手臂,提鼻子一闻,就连忙将外衣脱了下来扔到地上,露出里面的一件崭新皮甲“这小子在箱子里放了火油,他身上,居然带着火油?”
这两人都觉得心里发凉,什么样的疯子,会随身带着火油进村?白明光向来以疯子狂人为自我标榜,可是也不曾干过这等事。
鲁煞神也知,这样的人物,是最难以应付的。不在于他武功有多高,而在于这种人简直是个疯子。既然能带火油,就能带其他东西,天知道他身上还带了什么,万一这疯子身上带了几枚飞天击贼石榴炮,那说不定就是个同归于尽。
两人的步子在不自觉中,都变的缓慢了,即使如鲁煞神这等复仇心切的,也不想盲目的冲进去和仇人同归于尽。更别说,对上这种没事还要设个蒺藜陷阱的,盲目的冲锋,很可能是仇没报了,自己还白白搭上了性命。
忽然,仓库内灯光大盛。十数个灯球被同时点燃,房间内陡然一亮。由于之前黑的紧了,这突然亮起来,这两人反倒有点不适应。齐齐向后退了一步,却见灯火照应下,一个年轻人身上穿着一件皮甲,手提长刀,就那么立在灯火环绕之中,看着两人,叹了口气。
“真是的,本来应该我是正面人物,把你们这些反派挨个打倒杀掉,这才是正常的剧本进行。可是现在搞的,好象是角色易位了,弄的我比你们更像反派。几个人为了给死去的家人报仇,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杀死凶手,这行为怎么看,怎么也更像正派。”
“对了,似乎还要加上老兵不死,或是兄弟同心之类的题材,会更好卖。不知道你们这算是致命武器,还是咖喱与辣椒?自我介绍一下,在下杨承祖,世袭锦衣卫,现任锦衣卫千户之职。今天你们袭击的,就是我的座船,所以,我就是来杀你们的,你们恶虎庄每个男人都会死,女人大概要死一半吧。一家人么,最重要的就是整整齐齐,要死就都死光,你们同意不同意啊?”
第三百零七章血夜(十三)
他方才的行事一来诡异,二来处处透着邪门而且还有不少陷阱,现在又莫名其妙的出现,弄的白明光和鲁煞神摸不清情况,反倒不敢急着出手攻击。两人四目相对,只紧盯着杨承祖,生怕一不留神就叫他逃了。
白明光道:“就是你一个人,进了我的恶虎庄?”
“什么你的恶虎庄,明明是大明朝的恶虎庄,这地方什么时候成了国中之国了?也不怕风大闪了你的舌头,不过是个大号土棍,还真拿自己当了草头天子了,简直笑掉人的牙。”杨承祖不屑地弹弹刀脊“你们这地方呢,太穷了,官府所以就懒得管。真把你们收拾了,对官府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好处,如果从算帐的角度上看,可能还是亏本生意。”
“地方上的衙门么,总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真把你们端了,搞出一堆大案来,他们自己脸上也不光彩。所以只要你们别出大格,他们也懒得管,左右混个彼此无事就是了。所以就把你们养成气力,弄的不知道天高地厚,还真以为自己是主人了,简直可笑。你们这次,死!定!了!”
他用刀一指白明光“人都叫你白疯子,看来确实没叫错。连孙尚书的千金也敢绑,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啊?我一个人一把刀,当然斗不过你们这么多人这么多把刀。可是如果加上官军呢?对了,这还得加上周边的村子,地方上的帮会,甚至于趟将。你们是老虎掉山涧里,伤人太众了。所到打恶虎庄,很多人愿意出手的,你信不信,不用动员,都可以喊出许多汉子来要你们的命!”
鲁煞神沉声道:“你是官兵,救人天经地义,但是为什么要杀掉我的老妻和孩子?他们又有什么错?花票进了寨子都是这个规矩,跟我儿子成亲,总比她被一群人轮了好吧。”
他嘴上说着,步下悄悄移动着方位,向着杨承祖所在的地方,一点点靠过去。作为一名老江湖,他并不缺乏耐心,尤其他这种曾经在山里生活多年的优秀猎手,更懂得一个道理。越是要消灭猎物,越是要有充足的耐心,等到时机,抓住机会发动致命一击,才能保证成功。
杨承祖似乎没发觉他的意图,只是冷笑道:“是啊,一个尚书的千金,给一个强盗家的傻儿子做老婆,对她来说,居然是个不错的归宿。总之事到了自己身上,总是能找到各种奇怪的理由,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这么想,很正常。不过我不这么想,她是尚书的女儿,应该嫁的是侍郎的公子,阁臣的孙子,那才叫门当户对来着。强抢尚书家的千金,他还想活?至于你老婆,她确实够老,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够老又不是免罪的理由。她助纣为虐,就一并杀了,就那么简单。我现在把你送下去,你们一家子就团聚了呢。”
“那刘三,王牛子他们呢?”
“都一样,恶虎庄里有几个无辜?算了,我不想知道这个答案,我只知道被你们杀的无辜,比你们恶虎庄的丁口都多。所以我杀光你们,也不会有什么负罪感,早晚都是要死的,早一个时辰死晚两个时辰死,没什么区别的。他们死,就算自己倒霉好了。谁让他们恰好犯到我的手里呢。”
“孩子也该死?”白明光见干爹的角度已经差不多接近理想位置,生怕被杨承祖发觉,这人天知道有多少手段,居然能在破旧仓房里布置了那么多陷阱。一旦被他发觉之后,还不知道要出什么事,因此连忙发话,吸引杨承祖的注意力。
“那孩子跟我没关系,是他娘摔死的。连那对老夫妻,也是那女人杀死的,她动手很利索,也很决绝。我之所以选择赵家,固然因为他是个好箭手,威胁太大,也因为他的婆娘抢来时间不长,还有可能挽救一下。事实证明,我猜对了。”
“你猜对了又怎么样,你以为你出的去?”白明光的一双铁爪,示威似的活动着铁制的指关节。“这些年里,想要动恶虎庄脑筋的人很多,你不是第一个,可是有成功的么?一个没有。你知道我会怎么对待你么?我会挖出脏腑,再剥下你的皮。还要在你的面前,干了那个尚书家的表子!让你明白明白,得罪恶虎庄,是一个什么下场。”
“你也许很厉害,但是你只有一个人,而我们只有两个人。徐风林那个软骨头,他一定招了吧,不过没用。我干爹的事是秘密,即使是徐风林,他也不清楚这一点。所以你能用陷阱伤了沙千里,可能也有什么手段等着对付我,但是对付我干爹的手段是没有的。你一个人,能斗的过我们两个?放下单刀投降,把那孙家的女儿交出来,你可以死的痛快一点。”
“我没打算……”杨承祖似乎想说什么,可是就在此时,鲁煞神已经慢慢的摸到了理想的位置,人身形微微一顿,猛的足尖点地,整个人如同一发出膛炮弹一般,向着杨承祖撞了过去。
白明光与他搭配的熟了,甚至不需要言语,只看干爹转的位置,就知道该动手了。步下点地,连人带铁爪化做一道死亡旋风,向着杨承祖席卷而去,铁爪带风,在空中化起一道残影。
杨承祖似乎并没有想到他们会突然发动进攻,直到两人猛扑过来时,他才做出反应。他一手握刀,另一手始终背在背后,仿佛是在那里指点江山,没把这些人看在眼里。可等到他们冲过来时,他这才忽然将那只藏在背后的手伸了出来。
一声如雷爆响,火光一闪,烟雾弥漫。几十声尖利的金铁交鸣声传来,半截断刃凌空飞起,接着又打着转下来落在了地上。在这一轮激烈的对撞中,那些灯球被劲风熄灭了过半,至于白明光和鲁煞神拿的火把被丢在地上,其中一支已经被劲风仓库内的光线黯淡了不少。
鲁煞神半身浴血,人倒在地上,头脸上满是石灰,眼睛紧闭着不敢睁开。白明光身子靠在仓壁,铁爪向下流着鲜血。而杨承祖的身子也被打的飞了出去,落在数尺远的地方一动不动。
而另一支没被熄灭的火把,则引燃了地上的干草,开始在缓慢的燃烧。火苗渐渐的由小变大,由于缺乏支撑,焦急的跳跃着,急切的寻找着身边一切的可燃物,拼命让自己壮大……壮大……再壮大。
第三百零八章血夜(十四)
鲁煞神的刀虽然也是一口所谓的宝刀,但其仅仅是江湖上的宝刀而已,比起普通的军械略好一些,并不能与杨承祖手中这口真正的御赐宝刀相比。尤其在冲过来时,他已经中了一枪,不管如何骁勇的老人也依旧是个老人。枪伤加上流血,足以让他的体力受到巨大影响,一轮对砍后,单刀被砍成两段也是情理之中。
那面白明光的情形实际也不好,那宝刀太过锋利,他的铁爪往日里夺抢别人兵器无往不利,这次却在对攻中吃了大亏。而杨承祖方才点灯笼也好,说话也好,实际都是为了掩盖他手中短///枪点火的这个动作。
他在黑暗中宁可选择射箭也不开枪,就是因为火绳的燃烧,很容易让人听到生意,或是看到火光。再加上这种手铳的威力实在太弱,只要让这两人有了防备,肯定就成功不了。
当鲁煞神悄悄移动方位时,他故做不知,却已经将火绳调整的差不多。不过这两人联手也不容小看,纵然杨承祖处处设计,开枪后又拉动了某根绳子,从墙壁里飞出三枚短矢,但自己仍然受了伤。
那件犀甲防御力很好,白明光的铁爪根本破不了防,只是这甲不能覆盖周身,露在外面的地方,还是被划开了口子。白明光知道自己伤的不轻,但是此时不是养伤的时候,他踉跄着爬起,但并不站起来,而是像狼一样伏在地上。就这么手脚并用,以这种奇怪的姿势,向着杨承祖急扑而去。
而杨承祖这时似乎已经没了力气,眼看着白明光就那么冲到自己身前时,才动了动左手。他左手的火铳已经丢掉了,手里空无一物。他也没去抽出什么兵器,只是在旁边一拉,可就是这一拉,白明光就像见了鬼一样,身子拼命的打了个滚,向着一旁躲去。
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他只是做势一拉,其实什么都没有。杨承祖哈哈笑道“白老大,原来你也有怕的时候啊?要不要再扑过来试一下?还有这个老头子,你也别试图再跟我拼命了,没用的。你身上既有枪伤,又有刀伤,最重要的是流血。你年纪不轻了,不管武艺有多好,你的血始终是那么多。不是说你功夫好,你的血就比别人多一些的。而一个人不管有多本事,他有多行,血流多了,一样头晕眼花,手软脚软。就算你再怎么不服气,也是没用的。”
“白老大,要不要你再来试试,不要怕,只管试。也许我这里什么手段都用尽了,你扑过来就能杀了我,也说不一定。毕竟你很厉害,而我只是个锦衣卫,按照江湖故事中,朝廷里的人,都是打不赢你们这些江湖好汉的,你说是不是?”
他越是这么说,白明光就越不敢轻易发动攻击。他虽然知道对方负了伤,但自己同样也受了伤。随便动手,就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只有找准机会,才能追求一击奏功。
两下对峙良久,那边鲁煞神的气息似乎在逐渐变的微弱,杨承祖道:“我说过了,老人家么,不管你怎么厉害,你的血比起年轻人还是差了点的。你看,这就快不行了吧。我说白老大,你好象喊他做干爹的,难道不准备帮干爹一把?”
白明光用铁爪撑地,人半仰起身子,嘿嘿一笑道:“帮?我最想帮的,就是帮他上西天。干爹,我呸!骑在我头上,作威作福这么多年,我早就想干掉他了。恶虎庄的庄主是我,可是只要有他一天,我这个庄主,就只是个牌位,这种滋味,你没尝过,是不会清楚的。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他死了,我开心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帮他。”
他说了这几句话,气力有点不够用,喘息了一阵道:“我说,你姓杨是吧?我们之间应该没仇才是吧。那个姓孙的女人,又不是你老婆,我们就算把她怎么样,跟你也没什么相干。总不会她是你的未婚妻吧?”
“用脑子想想就知道,没可能的,她家是户部尚书,我只是个锦衣卫,攀不上的。”
“那就好了。既然她不是你未婚妻,我们之间就有的谈。咱们和谈吧。”
白明光语气十分真诚,为了表示诚意,他甚至将自己的一对铁爪解下来,丢在了地上。“你看,我们这样打个你死我活,又有什么意义呢?你来救人,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差使,加一个孙家的人情。人你救出去,大家一了百了,何必对我们赶尽杀绝?恶虎庄这么多人,你是杀不光的。只要有一个人活着,就会跟你没完没了,你为了公事结私仇,犯不上的。”
尝试着一点点站起身来,白明光甚至还挤出了一个笑脸“你看,我们就此收兵多好。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大家井水不犯河水。恶虎庄这地方穷,名声也不好,好人家的闺女不愿意嫁进来,庄里那么多光棍要老婆,我又有什么办法?毕竟我是大庄主,有一些该我扛的事,必须得我扛,你说我不帮他们找老婆,还有什么脸当这个大庄主?这件事,我们没什么错的。”
杨承祖也慢慢站起身来,他的伤不轻,到现在仿佛也没恢复气力,身子不住的踉跄,用刀维持着平衡。“你说的有道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奈,我能够谅解你,也觉得你说的对。其实正如你所说,你抓的人里既没有我的女人,也没有我的家人,跟你不死不休,似乎不大犯的上。不过你真能保证我离开恶虎庄?要知道,我有两个女人呢,可是两个大包袱。”
白明光笑了两声“看你说的,我不放你还能怎么样?庄上的人都撤了,现在能动的就是我。与其做了你,还不如我想着该怎么离开。”他说到这语气顿了顿,这仓库内的火,似乎烧的有点大?就在说话的当子,他感觉热浪已经袭向了他的后背,这仓房里,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多燃料,可以支撑这么一把大火?
“对了,最后还有一个问题,这仓库里的机关陷阱,都是哪来的?这么复杂的东西,不可能是你这么会工夫就做出来的吧。”
借着熊熊火光,视线比方才好了一些,可是那烈火带来的灼热,让两人都不怎么舒服。杨承祖点头道:“是啊……”
他似乎想说出这机关的事,可是就在这时,白明光似乎是站不住,向下一倒。就在这瞬息之间,他已经完成了那奇怪的姿势,手足并用,如狼似虎一般,朝着杨承祖扑来。
而躺在地上看上去已经没了气的鲁煞神,也就在这时,如同诈尸一般一跃而起,藏于袖中的短匕在空中划出一刀亮光。
惨叫声起,血雨漫天!
第三百零九章血夜(十五)
白明光与鲁煞神配合的默契,只在他扔下铁爪时,鲁煞神已经知道他要做什么。他伤的很重,不过凭借着为家人复仇的信念,以及多年的勤学苦练,虽然头晕眼花四肢无力,但他依旧保留了一击之力。
“柱子,柱子娘,我给你们报仇了!”他挥出袖中刀的那一刹那,脑海里就只剩这一个意识。按照他的想法,自己这一刀,一定可以轻松割开这个锦衣官的喉咙,然后,自己就可以放心的去死了。
受了这么重的伤,流了这么多的血,他不认为自己还能活着出去。再说这库房里的火太大了,已经封住了门,即使是白明光,能否安然离开,现在都在两论。不过只要能报的了仇,自己的死活,又有什么关系呢。柱子胆子那么小,到了下面会不会被鬼欺负啊,他还在等着爹去给他撑腰呢。
他这一刀,可以说是用尽自己残存的生命力,以燃烧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挥出心中最完美的一击。此时的他在心境影响下,出手流畅自如,即使是他全盛之时,这一刀也未必有这么完美。
可接着,他就看到杨承祖那本来连站着都有些费劲的身子,猛然间动了起来。就仿佛是被机括激发一样,他的身子猛然弹起,在空中团身,又连翻了几个筋斗。这种翻跟头的动作,在格斗中基本没什么作用,所以武林人没几个去练。大多是江湖耍马戏的人,练来招揽顾客打场子用的花招。
可这几个跟头翻的正是时候,不管是鲁煞神的刀,还是白明光的一扑,全被这几个跟头躲开。原来他方才那副鬼样子,全都是装出来的么?
而就在杨承祖跳起的同时,他手中的宝刀在空中一斩,似乎又斩断了什么,接着,在几人的正上方,一块巨石就这么生生的落了下来。其所落的方位,正是杨承祖方才站的地方。可方才一轮交手中,大家位置变化,现在已经成了白明光和鲁煞神的所在。
那巨石来的急,两人几乎都没什么时间反应,鲁煞神用尽余力,将白明光死力朝外一推,可是自己无论如何也躲不开。
一声闷响,接着就是一阵如狼嗥般的惨叫声,鲁煞神虽然用尽全力,但终究失血过多,不复平日之勇。这一推,并没让白明光彻底脱离险地,他的一条腿还是被石头压住,传来一声令人绝望的脆响。
从那钻心的剧痛中,白明光能感觉到,自己这条腿保不住了。而比这更可怕的是,不论他如何悍勇,眼下一条腿被压住,他想要抽出腿来都做不到,又如何应付杨承祖下面的攻击?
可是杨承祖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跟身进步出刀,而是朝着地面狠命敲击了几下,过不多时,地面上竟然有几块砖头移开,接着一个脑袋就探了出来。这里……几时有了地道?
“你不是问我这些机关是谁设的么,虽然你背信弃义,但是我还是要说话算话的。你既然问了,我就要告诉你,我不喜欢制造冤死鬼。”杨承祖边说边将宝刀还鞘,伸手,从那地洞里扶出两个女人来。
这两个女人一个是王牛子的婆娘,另一个,想来就是孙尚书的千金了。她被捉来时穿的是男装,现在已经换了一身粗布衣裙,想来是王牛子女人的衣服。而在她手中,还拖着一根烧火棍,王牛子的女人,手里则拖着一根草叉,两个人一前一后,向他一步步走过来。
“这里的一切机关,连带这条地道,都是徐风林的杰作。你这个大庄主做的很威风么,自然就有别人眼红,这很正常,不是么?所以他想火并掉你,其实也不奇怪,我想你一定能谅解的。这库房一直闹丢东西,其实都是他闹的最凶,后来渐渐没人愿意往这里放东西,也就任由他折腾。他想的很简单,就是有朝一日,可以借这个地形,干掉你,干掉马占魁,干掉沙千里。”
两个女人已经来到白明光身边,四只好看的眼睛里,喷射着怒火与杀意。王牛子的女人举起了草叉“你当初杀了我的男人,逼我嫁给了一个我压根就不喜欢的男人,然后又趁他不在时来睡我。我当时就说过,如果我有机会,一定要弄死你!老天有眼,这个机会让我等到了。”
这女人不会武艺,那柄草叉也钝的很,上面满是锈迹,连件兵器都不能算。在平日,不管是这个人,还是这所谓的武器,都不放在白明光眼里。可是今天他却从骨子里觉得阵阵寒意,本能的意识到,或者自己的死期真的要到了。
“那孩子……孩子是你杀的?”他嘶哑着嗓子问道:“他还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
“不但孩子,那对老不死,也是我杀的。当初我求他们放我走时,他们对我做了什么?今天的一切,都是他们应得的。至于那孩子,我不会让你的孽种活在这个世界上,当然,那也许是王牛子的,不管是谁的,都是孽种,都该死!”
那妇人说着,草叉向下就捅,只是此时火势渐渐大了,浓烟呛的她看不清东西,准头大失,一叉并没有叉在白明光的肚子上。而是扎在他的腿上,因为太用力,叉嵌在地上,反倒拔不出来。
杨承祖这边,已经用水浸湿了三块布,自己脸上戴了一块,另外两块递给两个女人“戴上这个,要不容易被呛晕。赶紧走,这烟太大了。”
他又对白明光道:“你不是奇怪么?其实没什么奇怪,这里面的火油,都是徐风林为你准备的。我又不是疯子,随身带这么多火油干什么。你们恶虎庄的人穷也好苦也好,娶不到老婆也罢,都是你们自己的问题。想要让无辜的人为你们的问题付帐,就是最大的该死。就让这场火,烧掉这里的一切,让这罪恶之地,烟消云散吧。”
孙雪娘接过湿布扣在脸上,举起了手中的烧火棍,恶狠狠道:“你杀了耿护院!”木棒在空中带着风声落下,重重的落在白明光那条没被束缚的腿上,正中迎面骨,喀嚓一声,这条腿,也废了。
“你摸了我!”
“你要让我嫁给一个傻子!”
“你还想要将来也来祸害我!”
“这下没什么理由,就是我想打你的!”
第三百一十章屠虎(一)
地道内,孙雪娘和那妇人还是在不住的咳嗽,两人的眼睛,都被烟熏的通红。事实上,要不是杨承祖一左一右,抱着两个人强行离开,说不定她们还要继续戮尸,最后弄巧成拙,被烟呛死也不是没有可能。
赢了开头输了结局的蠢事,杨承祖自然不会干,他一边让两人喝水,一边道:“何必呢?在第四下的时候,脑浆子就出来了,就算当时走,他也不可能活过来。你说说,把自己呛成这样,何必呢?”
“我高兴!”那王牛子的女人本就是乡村脚店里的粉头出身,并不是一个检点的女人,对于杨承祖这种英俊威武的锦衣官,不介意对方对自己做点什么。她恨这些人强迫自己接受自己不想接受的婚姻,而不是想给死鬼守节,所以也就不介意有肢体上的接近。
“能看到白明光死,我就心满意足,哪怕是跟他同归于尽,我也不在乎。”她一边说,一边紧咬着牙关,想起这两年所过的日子,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
“没错,我高兴。”孙雪娘也道,她一边说,一边拉住那妇人的手“这位嫂子,不管怎么说,恶人已经死了。你的大仇已报,我们该考虑今后的事了。”
“今后?我这种人还有今后?”那妇人摇了摇头“我不比你,你是尚书的千金,我只是一个做没廉耻勾当的女人。有个男人稀罕我,娶我做小,我就跟了他。没想到被这群天杀的强盗害了性命,硬逼着我给那个王牛子做老婆生孩子。现在,我也不知道我的今后在哪,或许再找个要粉头的小店,再做那份营生就是了。”
不管是她,恶虎庄里不少女人,都有同样的问题,即使是被救出来,也未必有地方接收。即使有一些是附近村里的女人,可是已经被捉来,失了节,跟别人成了亲生了孩子。
原本的夫家,未必就肯接受这一切,说不定回到家去,反被逼着上吊投井。还有的家里已经换了女主人,现在回去,也没法安顿。
杨承祖道:“放心吧,只要能够明辨是非的,我还是能够安置一些的。漕帮的汉子里,有许多是光棍,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是和他们成个家。这些人并不见得有多富裕,也不见得有多好。喝酒,赌钱,打老婆,他们也许都会做。我只能保证一条,你们的婚姻绝对是自愿的,没人能逼你们嫁给谁,也没人能逼你们嫁。一切都由你们自己选择,不愿意嫁人的,我可以给一些钱。钱不算很多,但是省着花,也勉强可以活几年。”
“我也可以帮忙。”孙雪娘在一旁接口道:“家父为官清廉,宦囊不丰,但是孙家好歹也是安陆望族,安顿你们还是做的到的。如果愿意嫁人的话,一些嫁妆,我也愿意资助。”
虽然从她的角度看,孙交是个清官,可是不管怎么说,他也是做了户部尚书的人。即使自己不从中拿些好处,就是正常往来中的常例,也足够让他拥有惊人的财富。安顿一些女人,还是不成问题的。
按说以她的身份,像这个女人,她是看不在眼里的。可是如今,她与这个女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勉强算同病相怜,大家还一起杀过人,这感情总是更亲近一些,能帮,还是帮一点吧。
这地道修的不算太长,几人钻出去时发现,是离仓库不远的一棵大树下面。等出了地道,只见仓库那里已经成了一片火海,而绵延的火势,已经烧着了附近的房子,即使他们所在的位置也不保险。
杨承祖叹了口气“没文化真可怕,为了个白明光,至于放这么大一把火么?赶紧走吧,要不然被烧死在村里,那就太冤了。”
“走,怎么走啊?孙小姐身娇肉贵,可走不得这长途。这些人既然搬家,也不会有脚力剩下。”那粉头显然看出了孙雪娘对杨承祖有些不明不白的意思,按她的想法,这尚书千金的身子已经被这锦衣官看过了,那就只好嫁给他做老婆,否则的话,可怎么交代?
至于这锦衣官是否有原配,那都不是问题,一个尚书的女儿,还不值得你休妻再娶?出于对孙雪娘的报答,她也愿意为两人制造机会。果然杨承祖一听这话,将身子一矮“孙小姐,你上来吧,情况紧急,讲究不得许多,我背你出去。”
“咱们的人马呢?”孙雪娘也不抗拒,她的意识里,与那粉头想的差不多。自己未来的良人,就只能是眼前这个男人了。虽然按她过去的想法,自己未来的相公,应该是个满腹经纶饱读诗书的才子,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既然事情已经如此,自己就没有别的路走了。
这男人至少相貌不错,人也挺好,和他相处的感觉还不错。要说毛病,就是家里的女人多了一些,不过没关系,自己是大妇。那些小妾,不过是自己随意拿捏的货色,将来或卖或打死,总归收拾掉她们,再换上一些自己信的过的丫头,终归是能把相公的心笼在自己这边。
她是从小就受过这种教育的,自然知道该怎么做一个大妇,趴在杨承祖的肩上,这种肢体上的接触,她已经并不在意。早晚都是他的人,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就如同一对成亲多年的夫妻一样,她随口问着问题。
“人马?哪来的人马。我不过是放了一支穿云箭而已,至于人马能不能来,我哪有什么把握。不过我确实是让我的妾室去调动漕帮的人手,而漕帮在本地,还是有一些势力的,也认识一些人。希望他们可以把人调动出来,否则的话,出村时,也是个麻烦。”
“你是说,你一个人就来救我?”孙小姐的声音在风中,变的有些颤抖。可是她的嗓音本来就有点哑,杨承祖就没往心里去,只是觉得对方跟自己身体接触的有点近,似乎……还有点料?
不过想想她那微胖的体型和圆脸,还是算了吧。他心里在孙雪娘的名字上打了个叉,口内应道:“除了我自己,也没什么人能来。这种事,人多不一定有用,有时反倒是累赘。人少,行动更灵活,也更方便。那位嫂子,你跟紧一点,别掉了队。”
背后,那位孙小姐听了他的话之后,身子似乎靠的更紧了一些,头朝着他的的头靠了靠,随即又像受了惊的兔子一样往回缩了缩。接着又靠了靠……缩了缩。
“这些官宦家的女人,真麻烦。难道看不出,我对你没意思,就算脱光了,我也未必……好吧,如果没后果的话,可以考虑一下。”杨承祖心里胡思乱想,步下不停,已经离恶虎庄越来越远。回头看去,恶虎庄方向已经变成一片火海,烈火熊熊,在这黑暗的夜里,带来一丝温暖与光明。
第三百一十一章屠虎(二)
出了村子走不多远,对面就见一条火龙蜿蜒而来,那名粉头先是一惊,只当是恶虎庄的人回来。可很快就喜道:“这不是恶虎庄的人,不是。来的人打头的是个女人,恶虎庄从不让女人走在男人前面,我们得救了。”
其实在眼下这个时代,她一个女人,深更半夜遇到大队人马,终归是不安全。可是对她而言,只要不是落到恶虎庄手里,随便落到什么人手里都好。因此表现的最为欢喜。
而说话之间,那队人马已经离他们近了,为首之人手掌火把,身旁还有丫鬟举着灯笼,照射之下,看见杨承祖身上的犀甲,再看他的脸。那队伍的领头女子一声娇呼“夫君。”接着就把火把塞给旁人,不管不顾的扑过去。
等到了近前,才看到杨承祖背上还背着个女人,来人显然甚为不快,不过并没有发作出来,而是朝后吩咐道“奉剑,还傻站着干什么。没看到相公背了人么,赶紧过来,把这位姑娘接过去。”
孙雪娘也认出了,来人是杨承祖的妾室之一,好象是赵氏?见她一身劲装,背着弹弓挎着单刀,一看就是个武行,心里更生鄙夷。一个女人家,舞刀弄剑的,成什么样子,就这样,也敢来争宠么?
可是她脸上却带着笑容道:“是赵姨娘吧,多亏杨公子出手,才救了我。如今你又带领这许多人马前来,大恩大德,感激不尽,日后我定要报答你们。我身小力弱,难以行走,多亏杨公子一路背着我出来,还望赵姨娘不要介意。”
“孙小姐客气了,这没什么可感谢的。只是男女有别,既然我带着丫头了,还是让丫头来背您吧。相公……你受伤了?”
她是个武人,对于血腥味道最为敏感,发现杨承祖身有血腥气,就特意看的仔细了些。身后人马越来越多,火把灯笼照的也亮堂,她发现杨承祖身上也带了伤,不由紧张起来。
“别害怕,没什么大不了的。都是皮肉伤,不妨事。一口气杀了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不受伤呢?先把孙小姐安顿好要紧,其他的事都不急。”杨承祖一边吩咐一边问道:“这次带了多少人手来?如果人手不够,该调兵还是得调兵。我说过了,恶虎庄全都要死,怎么可以说了不算呢?你相公是江湖好汉,说到做到,说杀他全家,就是要杀他全家的。”
赵幺娘手忙脚乱的为杨承祖处理着伤口,按说她是久走江湖的,对这是轻车熟路。可是事不关心,关心则乱,一旦受伤的变成自己的亲人,不管她的手法多么熟练,此时也变的忙乱起来。
一边包扎处理一边道“夫君放心,我们这次动员很是顺利,漕帮的人马,附近的乡民,连带勇锐营,这次都出动了。你放心吧,那些人别想逃进山里,居然敢打伤我夫君,我要他们一个不剩,全都死光!”
其实说起来,夜里调动人马并不容易,对于夜战,大家普遍的选择也是能免则免。好在这里还在河南境内,赵九雄的名字好用的很,本地的漕帮的头目很是给面子,动员完成的很顺利。再者就是本地勇锐营里一位千户衔把总,居然在孙交盖的书院里听过几次课。
这个时代文贵武贱的格局已经逐渐形成,即使正德重视武功,也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把整个社会的认知调整过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军汉对比文人,先天上就处于弱势地位。孙交归隐林泉之后,在家乡建了个书院,闲暇时,也去讲一些课,说一些道理。
这种书院的讲学门禁并不森严,很多人都可以去旁听,这位千户在那里听过课,将孙交视为恩师。事实上,孙交对于有这么个门人,压根就不知道,于他而言,自己讲课时来听课的多了,谁记的住是否有这么个人啊。
但那位千户一向是以有孙交这么位恩师而自豪,连他这个官职,都与这关经历有极大关系。因此在孙良登门拜见之后,他不顾天色已晚,仓促点起人马,第一个出动前往恶虎庄。
他手下能调动的部队大概有四百余人,实际到达战场的不到两百,兵力并不算多。可是一听说有官军出面对恶虎庄动手,周边的村庄全都炸了锅,串锣阵阵,钟声飘荡。附近村庄里的后生在自己村里的乡老里长带领下,拿起各色农具,或是棍棒刀矛,朝着恶虎庄方向冲来。
赵幺娘这一路,带的是本地漕帮的人马,这里面既有苦力,也有护漕的官兵。这些官兵倒不是说对漕帮如何忠诚,但是一听说勇锐营上了手,就知道干硬架的事轮不到自己头上,出来还能拿三两银子,倒是踊跃的很。
这边刚刚包好伤口,已经有人把消息报回来“那些恶虎庄的人已经被堵住了,两下里打成了烂仗,场面乱的很。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这次都死定了。四面八方来的人太多了,一听说开恶虎庄,有不少人往这边赶,这回够他们受的。”
杨承祖听罢点点头“我就说过了,他们老虎掉山涧,伤人太众了。现在也是他们该遭报应的时候到了,咱们先歇一歇,我估计这仗打到天亮也打不完,等到天亮时再过去看死人的也不晚。孙小姐今晚受了惊吓,赶紧送回船上,安排人好生照应着,若是自家人手不够,咱家的丫头先过去几个服侍。还有,这位嫂子也一并送过去。”
他的命令自然都得到了不打折扣的实行,等孙雪娘一回了船上,孙良正焦急的走来走去。他一个读书人,是没胆子去战场的,心里既想着杨承祖快把人救出来,又怕万一去晚了,后果不堪设想。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见妹子被人送回来,先是一喜,可见妹子身上的衣服已经换了,复又一忧。急忙把妹子拉到舱里,小心的打量,见妹子似乎没有什么异常情况,神色间也并不见绝望或悲痛的情形,心里略微安定了些。
可是一想到她的衣服,终归是不大放心,只好小心的问道:“妹子……你……你没被那些恶贼,怎么样吧……”
第三百一十二章屠虎(三)
“怎么样?兄长的意思是说什么呢?还是你觉得,我该怎么样?”孙雪娘毫不客气的反问过去,让孙良反倒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想来这种事总归不该是自己问的,将来只有请母亲问话了。
相反,妹子现在平安无事才是最重要的,只要她人能顺利的回到安陆州就什么都好。如果她在路上出了什么意外,自己回到家里,反倒不好交代。现在最重要的,是妹子不要寻短见,其他的都是小问题,无关紧要。
“贤妹说的是,是愚兄问的不当了,你人没事就好。这一番你受了惊吓,我这就让人给你备茶,为你压惊。”
“兄长,若不是杨壮士搭救,小妹怕是与你就见不到了。你现在别忙着为我压惊,而是该想着,怎么报答杨壮士的恩德才是真的。你啊,人家现在都在前面围剿恶虎庄的强盗,你却待在船上,真是……”
孙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转身出了船舱,他心里有数,前方兵凶战危,自己吃多了撑的才去那边啊。
恶虎庄那场大火,似乎成了一个信号,附近的村庄见恶虎庄被人烧了,又听说勇锐营一位把总爷带兵围剿,想必是抵挡不住的。不管这个村庄多么厉害,对上官军,总归是死路一条。再看这大火,这不就是证据么,既然恶虎已经成了死虎,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即使有一些过去和恶虎庄没有发生正面冲突,等确定了这个消息后,也都带起村里的后生,向着交战的地方冲了过去。整个晚上,交战声,火光,始终没有断绝过。赵幺娘依偎在杨承祖怀里,两人在一起说着情话,至于那些撕杀和死伤,跟他们就没什么关系了。只要恶虎庄的人别逃走,其他的,杨承祖才不在乎。
等到天亮时分,地方上的衙门也动作了起来,本地的县令,与孙交也是有些关系的。大明文人的四同关系网下,很多人彼此之间,都能扯上些关系。这位县令治下有恶虎庄这等所在,也算不幸,以往对于这个地方,他实在是懒得过问。
倒不是说官府惹不起恶虎庄,而是要铲除这个地方,必然要惊动官兵。可是这个村子油水又不大,惊动了官军得不偿失,没好处的事,没人愿意做。
公门里,也有一些恶虎庄的人,有大行动,他们也会事先通报消息,让官府一无所获。所以这地方,拿恶虎庄非但没什么办法,反而在很多时候,还会提供包庇。
就像他们捉女人做老婆的事,县衙门也不是没接过状子,但是又能怎么样呢?穷山恶水的刁民,县衙门的权威也影响不到那里,失踪的妇人又没有了不起的身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这些光棍汉闹起来,围着县衙门要老婆,那才是大问题,因此从县衙门的角度,反倒是要把状纸压一压,把告状人安抚下去。
可是这回这事实在闹的太大,孙家的女儿,不是那些村姑农妇可比,恶虎庄实在是惹错人了。如果前任户部尚书的女儿在自己治下出了情况,将来孙家一旦发力,其亲朋故旧联手发力,县令这个官就做到头了。
夜晚之间,衙役三班是动员不起来的,饶是县令急的到处乱转,也吆喝不起这些衙役马快行动起来。直等到天亮之后,听说恶虎庄被围住了,还有大金主愿意出大价钱犒赏,这些衙役才有了干劲,先是把衙门里恶虎庄的几个人捆了,接着就护卫着知县赶往事发现场。
既然在行动上落了后,就得从别的地方补。县令从地面上征了十几匹脚力上来,杨承祖与赵幺娘一人骑了一匹坐骑,一直赶奔交手的地方。沿途只见不少村民打扮的后生,手里举着各色武器,如同抢水一般,纷纷向着自己这个方向奔去。
还有一些是从前面抬下来的伤号,也有一些是死尸。仗打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打出了真火,两下里都没了顾忌,出手就是死手。那些下来的彩号里,有人还喊着“孩他娘,我为你报仇了。”
“爹,你在下面瞑目吧,孩儿打死了一个恶虎庄的畜类!”
沿途之上,能看到一些没来得及掩埋的尸首,大多都是恶虎庄的。内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这一架是实打实的屠村,恶虎庄的女人里有不少也是能够上阵撕打的,所以打起来的时候,也就无从区分,只能赶上谁是谁。还有些原本没死,只是受了伤,但是掉了队,接着就被附近村民发现,一窝蜂的围上去,活生生打死。
等到了围困的地方,只见那里已经乱成一团,任何战术或是队列都已经失去意义,人群一团一团搅在一起,想要区分敌我都不大容易。只是那些进攻的人里不时大喊着“恶虎庄的畜类,你们也有今天,给我兄弟偿命!”
“白明光,出来受死!”
这些人论战斗力,实际上是远不如恶虎庄这些村民的,以往的械斗中,他们也都是吃亏的一方。可是这回是所有在恶虎庄手下吃过亏,或是忌惮恶虎庄的武力,而不敢与之争斗的势力都联合了起来。除了村民和帮会外,甚至连趟将都参与进来,这些人在人数上,就占了上风。
恶虎庄的人在转移的过程中遭到攻击,也是拼了命,沿途转战,一直突围到了这里,就实在走不动了。这一战一直打到天亮,恶虎庄的防线已经岌岌可危,马占魁的本领和威望都不能和白明光相比,在这种场合下,也缺乏解决的手段。只能举着九环大刀冲在前面,饶是他武艺了得,在这种撕杀下,他的体力已经接近了极限,也撑不了多久了。
作为这些反恶虎庄人马主心骨的勇锐营,反倒是成了旁观者,二百余人列成阵势,倒是颇为整齐。但是其他的作用,什么都发挥不了。那位千户衔的把总所能做的唯一的事,就是派出部下去收容沿途溃散的士兵,一边看一边道:“这帮恶虎庄的刁民还很能打,这事看来有点麻烦。”
他这些人马是没令出来打仗的,如果死伤太多,回去跟军营里没法交代。所以即使到了现在,他也下不了用士兵发动冲锋的决心。杨承祖哼了一声,对赵幺娘吩咐了几句,赵幺娘又对漕帮的人吩咐了几声。
过了时间不长,向恶虎庄冲锋的人里,就多了几十条精壮大汉,手中拿着一根长木竿,上面挑着一副铁爪,还有人大声喊道:“白明光已经被烧死在村里了,连他吃饭的家伙,都被我们缴了。你们这些恶虎庄的人,还在打什么?你们以为,自己还有活路么?丢下武器,否则,一个不留!”
第三百一十三章屠虎(四)
一群人玩的都很尽兴,直到半夜才回家,丁丁也早就玩累睡倒在妈妈怀里,丁安平跟众人打了招呼,上车提前一个多小时回家了。
其余人等也都在进入市区后各奔东西,李薇姐弟三个加上三师兄和纪小倩坐着一辆车。罗大先把李薇姐弟三个送回了家,然后和三师兄一起回武馆去住了。
李薇回到家里几乎困倦的没有力气洗澡,随便脱了衣服就上床睡觉了,明天还要上学,姐弟三个都各自倒头便睡。
第二天早上高姨早早的来做早餐了,李薇也被闹钟叫醒,这闹钟一般不用,是昨天早上临走时特意上好条定了时间的,就怕晚上回来晚了忘记,第二天早上起不来可就影响一天的精神,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周之计在于周一。
所以李薇每逢周末一般都不会安排什么活动,尽量早睡早起,精神百倍地迎接新一周的学习生活。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心理暗示,时间久了,暗示就会变成一种习惯和自信。
李薇现在也就是处于培养习惯的阶段,距离自信还差得远,也正因为是缺乏自信,才这么努力地培养好的习惯。
那谁不是说了么,好的习惯就像存钱,平时多多零存,将来可以整取,而且取之不尽,简直是无本生意。
貌似罗大起的也不晚,早早的来吃早饭了,李薇看他那里吃地香。一个人能吃她和李琳的双倍,现在李连辉食量也是猛增,也不知道是运动量过大还是要长身体。
李薇实在忍不住了:“我说,你是不是该交点儿伙食费啊?你都吃了我家多少年的饭了,要不改姓李也行。”这事儿以前就讨论过,但是后来好像不了了之了,貌似现在也这么个结果,可这家伙也太理所当然了吧。
看这家伙吃饭。搞的他们姐弟三个都跟着食欲大增,这太浪费粮食了。
罗大塞进去最后一个馒头喝了口汤。咽下去才有空儿说话:“我爸不是给你交了伙食费么。你忘啦?”
李薇:“别胡说。那可不是伙食费。那是...红包。基于我过去那么些年对你们家地突出贡献奖。不然你以为小二小三还有小大你。能这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么?”
噗!噗!
李琳和李连辉同时喷了。
他俩可记得很清楚。人家罗二不爱学习。她姐怕他干扰大家学习。硬是让人家坐那儿抄写语文书和数学书。不抄?打死你!--
李连辉就奇了怪了。忍不住问罗大:“华哥。当初我姐总打小二。还有小三吧。你怎么不管管啊。要是有人打我和小琳。我姐早找人拼命了。”
罗大擦擦嘴,很不以为然地:“我为什么要管。正好有人帮忙管教他俩学习,我乐得省心省事儿。不然我奶奶可告诉我了,让我好好看着他俩。我正懒得理他们呢。”
李薇:“罗建华,你明天开始交伙食费外加住宿费!”ND,自己居然一直帮人带孩子而不自知,难怪别人都说她傻,原来这罗大这家伙从小就是个人精,从那么早就开始利用人了,忒气人了。
现在李薇虽然自信不足,但是在小时候一直都是以大人自居的,看身边的小孩儿,跟看蚂蚁差不多,从来就没放在眼里,没想到从那时候自己就被算计了。
不过想想,罗大也没少给她当保镖押送货物和货款哈,勉强还算有所贡献。
对了,自己还曾经看他表现良好,说过将来要给他娶媳妇的说...噗!
三人目瞪口呆地现,李薇自己在那里嘀咕两句,忽然激动地喷了--
周一早上照例要举行升旗仪式地,李薇又生出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前些日子冒出她脚踏高劲和耿新阳两条小舢板的时候那种感觉。
一边听人做演讲,一边偷偷跟后面的林晓嘀咕:“最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地事儿了么?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你有没有?”不会是她过敏了吧?
林晓偷偷笑道:“当然有啊,因为最近大家忽然现我班有同学跟隔壁班男生有了JQ了,所以大家都兴奋啊,你难道不知道我们学校惩治早恋的手段么?”
李薇有种不妙的感觉:“什么手段?”
林晓这回有点儿严肃了:“戴高帽子剃阴阳头游街!”
“啊?不会那么夸张吧,又不是文革那会儿。”
林晓:“...当然不会那样儿,但是据说以前有被押到前面领操台上当众罚站的,老师校长找谈话写检讨表决心誓老死不相往来...情节严重地退学!”
“啊?真的啊,这也够严重的啦...那个...什么叫做情节严重的啊?最近那个跟隔壁班级的绯闻,是谁啊?”李薇觉得有些喘不过来气了,背后直冒冷汗,不过还是抱着侥幸心理。
林晓瞅了瞅李薇:“唉,所谓情节严重的,就是某女生忽然胖了,肚子也大了,疑似怀那啥。作为你同桌,我真不想刺激到你,可不早告诉你让你早做准备的话,怕你会吃亏啊,我跟你说实话吧,我估计我班曹老师一定是听到风声了,你有点儿心理准备吧,这一两天他还不找你啊。”
林晓很是同情地拍了怕李薇地肩膀,可怜的孩子,估计全校不知道这事儿地除了烧锅炉的没几个人了,被批斗那是迟早地了,一高一向对这事儿控制极严,那个罗建华居然还敢大庭广众的跟李薇搂搂抱抱。简直不要命了。
估计被家长知道了,像李薇这种乖女,还不被家长扒层皮啊。
林晓一向跟李薇关系不错,所以很是同情她。
课间下课地时候,蔡莲花也偷偷跟李薇说:“你赶紧想点儿办法吧,我估计今天放学曹老师就得找你谈话,你快想好说辞,别让老师找了家长了。”
然后下一节课丁安妮和周小燕也来了。把李薇拉出去没人的地方,周小燕嘀咕:“我班老师通告全班了,有谁像那二班那个学习好地女生那样儿,搞对象的。她就把谁开除班级,省的影响班风。”
丁安妮后嘀咕:“我班老师今天早上找罗建华谈话了,谈了一节课,然后老师回来了,罗建华失踪了。估计是在办公室罚站呢,你也准备准备吧,估计你班老师马上要传讯你了。”
李薇觉得,本来她要是有点儿害怕,那么,现在让这几个人一吓唬,她能变成十二分的害怕。怕的要死!
现在曹老师就是悬在李薇头上的一把胖胖地秃头刀,不定什么时候就掉下来。大家都觉得李薇这小样儿,还不被砍个半死。
李薇自然也是担心害怕的。丢脸是小,万一学校震怒。把她和罗大给开除了怎么办,她可怎么去考大学啊!
不过当务之急不是考虑这个。而是看看罗大怎么样了,不行了得想法营救啊!她可是知道他班班主任可是个极其厉害不讲情面的女老师,这么早就把罗大软禁或硬关起来了,可见其态度之坚决手段之强硬,事情有点儿难办了。
李薇决定先偷偷去狱中看望下罗大再说,别是搞错了,老师只是找他干点儿体力活才好。
李薇趁着间操时间,和林晓丁安妮两个,偷偷去了老师办公室,另外两人是负责望风给李薇打掩护的。
很快到了老师办公楼高一年组办公室,在一楼,高一一班班主任是教物理地,李薇她们直奔物理组办公室,结果现老师办公室的门只在门的上面有个小小的玻璃窗,丁安妮身高高兴,垫着脚尖趴门上给望,结果看了半天才道:“看不清啊,不过我感觉窗户那里靠墙站着的那个人像罗建华,可有其他老师在啊,我班老师好像不在。”
李薇一听有些泄气,她可没那胆子就这么冒然进去,可不进去怎么探监啊?不探监怎么跟罗大了解情况好串供啊?
李薇觉得,这事儿,他们咬紧牙关死不承认,学校也是无可奈何,难道还能严刑拷打不成。所谓坦白从严抗拒从宽,反正不会把他们开除什么地就是了。
三个人都有些沮丧地出来,李薇回头看了一眼那办公楼,外面花圃里倒是花木扶疏的生机盎然,可她这心呐,简直...等等!
李薇一把拉住丁安妮:“你知道那个物理办公室是哪扇窗户不?”没门儿咱还有窗户啊,这每扇窗户可都是大开着的,爬进去怕不现实会被现,但是偷偷看看什么的倒是挺方便,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上帝关上了办公室的门,一定会打开办公室的窗嘿嘿。
丁安妮和林晓对视了一眼,这么一大排的办公室,还真不能确定到底是哪扇窗户,貌似这些办公室还大小不一,更不好计算了。
丁安妮忽然道:“我去办公室假装找我班老师,然后我偷偷把什么东西从窗户扔出来,这样不就是有记号了么。”
李薇也豁然开朗:“安妮,你真聪明,我们在外面看着,你扔给显眼点儿地东西吧,我这里有个小花手帕,给你了,不要辜负了我对你的期望啊。”
丁安妮拿着小花手帕,一边走一边想,这桥段怎么这么眼熟呢,貌似古代不少丫鬟都爱干这事儿,那她是拿这手帕去给罗建华呢?还是随手丢垃圾一样丢出窗外?要不要再跟罗建华要个信物什么地,回去给她家小姐李小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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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晚上九点
第三百一十四章女儿情(一)
李薇在办公大楼外面胆战心惊地等了半天,也没见丁安妮出来,不禁奇怪了,难道这物理办公室成了龙潭虎穴不成,就去一个报销一个?
李薇还怀疑自己眼花了,问一边也有些不耐烦的林晓:“看见丢手帕了没有?”
林晓没好气地:“屁手帕,连块卫生纸也没看见啊。”这丁安妮不是据说很有本事的么,怎么办事儿这么墨迹。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丁安妮盼出来了,不过老远李薇和林晓就现丁安妮面色很古怪,而且走的不快,貌似有点儿磨蹭。
李薇忍不住快走几步跑过去,一把拉住丁安妮:“怎么回事儿,没扔手帕啊,我瞪的眼睛都变绿了,也没见你扔给零碎出来啊。”
丁安妮很是为难地:“那个...小薇薇啊......”
李薇忙打断她:“停停,这个时候别套近乎,说正事儿,到底看见罗建华没有啊?”
丁安妮继续顾左右而言他:“小薇啊...我吧看见那个...罗建华了,他挺好,让你别挂念他,很快就放出去了...让你该干嘛干嘛,他说老师看他认错态度挺良好......”
李薇听不下去了,再次打断丁安妮:“你甭瞎掰啊,罗建华要是像你这么说话,太阳就在晚上出来了,你给我说实话,到底怎么回事儿,在糊弄我。我跟你绝交!”
这丁公主可真气人,什么时候了还在那里胡说八道,也不看看形势。
丁安妮一看糊弄不下去了,垂头丧气地:“小薇薇啊,你打我吧骂我吧,我打不还嘴骂不还手......”
李薇受不了了:“快说。再嗦我你!”
丁安妮哆嗦了一下。偷眼瞧了瞧李薇。向林晓地方向挪了挪。感觉差不多了才道:“其实吧。是那什么。罗建华在厕所把一个男生给踩蹲坑里了。然后人家班级地老师找到我班老师。然后吧,我班老师把罗建华弄办公室罚站。那个。就这样......”
李薇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问道:“就是说。是因为打架被老师叫去地?”
丁安妮怯怯地点点头:“恩.....”唉。都怪她。一看见罗建华被老师抓走了。就想起李薇来了。结果......
李薇悬了半天地心终于放下来了。有些虚脱地喃喃:“丁安妮。我要跟你绝交!”
回身扶着林晓:“在绝交之前。帮我办件事儿。去跟我班老师给我请假。说我不舒服。不上间操了......”
丁安妮小心翼翼地:“那要是问起来到底什么病怎么说啊?”
李薇咬牙:“就说我大姨妈来了。要他有意见厕所提去,爱咋咋地。哎呦,林晓你扶我回去。我腿软......”
林晓--
回到教室,李薇一下趴书桌上了,呼个欠抽的丁安妮,竟敢谎报军情,听事儿也不听个完整的,真是人吓人吓死人啊。
中午午休,罗大终于被放了出来,李薇和他一前一后回了家,这距离可是李薇严格规定的,就是怕露出什么马脚,被一群眼睛雪亮的群众给现点儿什么。
一进入李薇家的居民楼,李薇就忍不住了:“唉,今天到底怎么回事儿啊?你怎么会被老师叫去罚站的啊?赶紧实话实说。”
罗大地总结能力超强,一句话:那家伙背后说我们坏话被我踹了两脚。
因果都交代清楚了,也都没交代清楚。
李薇再问,这吖就什么也不说了,李薇一向也知道,罗大一般不轻易惹事儿,只要事儿别轻易惹他。
反正只要不是事关他们求学大计的事情,李薇也没那么紧张,反正罗大下脚也有分寸,站也罚了,再有什么严重的,顶多罗三舅花钱消灾,其他的应该没什么影响了。
但是李薇现在经此一吓,也长了个心眼儿,叮嘱罗大:“要是老师找你谈话问跟我什么关系,你死活不能承认啊,就说我们是亲戚...哦对,亲戚,那个什么我姓李你姓罗三舅妈姓赵我妈姓程......这可怎么办呢...你就说我俩是表姐弟,恩对,表姐弟,只是我妈和你妈不是一个姓么...你就说你妈跟着你姥姥姓,我妈跟我姥爷姓,记住啊,我俩表姐弟!”
罗大--
从此李薇和罗大在李薇地做主和拍板下,成了亲戚,姨表亲。
李薇很怕罗大忘记他俩新近确定的亲戚关系,上学路上又是苦口婆心叮嘱了一番,直到罗大僵硬地点头才作罢。
第二天下午李薇刚刚上完越越的化学课,上的真是如沐春风,正在那里一边欣赏化学课本一边哼歌,好不惬意,丁安妮急吼吼地跑来了。
“李薇不好了,这回罗建华真是被我班老师关办公室了,我班高劲回来说的,假不了!”
李薇抬头皱着眉看着丁安妮:“不是又犯了什么事儿吧,跟我关系不大吧?”与其他俩J被老师现,还不如让罗大没事儿去踹踹人呢,还能活动活动筋骨舒筋活血。
丁安妮道:“没听高劲说他打人什么地啊,一定跟你有关系,我可是好心来告诉你一声儿,让你有个思想准备,我还得回去上课呢,我走了啊。”
丁安妮急匆匆走了,李薇她们下节没课,上自习,正坐那里若有所思惊疑不定,林晓回来了:“李薇。我去化学老师办公室送练习册,现罗建华被他班老师叫去了办公室,我看罗建华和他班老师脸色都不太好,是不是有有什么事情啦?”
李薇坐不住了,林晓可比丁安妮靠谱多了,在那里如坐针毡,一会儿担心罗大会不会忘记他俩的亲属关系了?一会儿担心待会儿曹老师别弄不好会来叫她啊。
到时候她说他俩是亲戚,罗大说他俩没亲戚。那乐子可就大了,不但搞不正之风,还欺骗学校师长,二罪归一。开除!
李薇越想越不安,浑身跟长了刺似的,可算挨到一节自习课下课,正想跟林晓借口去向越越请教化学问题,打听一下虚实。丁安妮鬼鬼祟祟地蹩进来了--
李薇看了她一眼,每次这家伙都没好事儿,遂没好气地道:“不用报告罗建华被老师叫去办公室了,我已经知道了。”
丁安妮谄媚地笑:“那个嘿嘿...其实吧,那个什么,我班高劲又说了,罗建华把七班地两个男生塞卫生间里了。所以......”
李薇大叫:“丁安妮,我正式宣布跟你绝交
晚上放学。李薇先一步跑去隔壁班等罗大,然后一前一后出了学校。一转弯李薇就按耐不住了:“我说你是不是不怕学校厕所的下水道堵塞啊,干嘛没事儿总往里面塞人。你知不知道人吓人是要吓死人地。还有啊,人家都是有言论自由的啊。你别听见点儿什么就暴跳如雷的,谁爱说让他们说去吧,平时不敢在课堂上说,难道人家上厕所排泄一下你还要禁止啊,以后别弄这种事儿了!”
罗大......
李薇继续教育叛逆少年:“你打了人家一下倒是挺爽地挺出气的,你知道我什么感觉吗,我还以为我们地事情东窗事了呢,担心的要死,所以你以后要尽量低调低调再低调.....”
罗大......
李薇半天地郁闷感觉不吐不快:“我跟你说啊,谣言止于智,人家要是说的事实你就不能不让人家说,至于说什么难听地,我以后建议你一次性解决,别堵塞学校下水道了,直接拎操场上暴打一顿,让大家看看你多么英明神武,以后看谁敢背后说你坏话!”
罗大......
李薇:“你越是这么折腾,人家背后越是要说三道四,对了,这几个人背后到底说什么了啊?你给我说说清楚?”
罗大......
李薇气急了,抬腿就是一脚踹罗大小腿上了:“你倒是说话啊,这么半天你一个字也没蹦出来,你倒是吱声儿啊!!”
罗大被李薇踹了一脚,下盘稳的很,一动都没动,继续往前走,奔他地车子去了。
李薇气极,一跺脚,回家了。
罗大除了不说话,什么都照旧,中午还是去李薇家里吃饭,李薇不搭理他,他也不说话,两人跟两个世界里的人似的。
李薇课间没事儿托林晓跟别人打听了下,罗大到底为什么要打人啊,他不是那种爱随便打架的人啊。
结果林晓不负众望,带回了李薇要的消息,据说,男生们在厕所那啥地时候,议论李薇长相什么的来着,说的反正不大好听,被罗建华听见了,结果......
李薇有些惊讶:“为什么要议论我啊,我都不认识他们?再说,有什么好议论的啊?”
林晓上下扫了李薇几眼,清了清嗓子:“咳咳,其实吧,我觉得两个原因,一个是最近你跟罗建华貌似有点儿新闻,再一个就是,你不知道么,你跟宋雪娇某些方面挺像的啊,她好像也经常被男生在背后议论,只是没人替她打架就是了嘿嘿......”
(#)靠
“我哪里跟她像了,这帮家伙什么眼神儿啊?跟她一比,我可是文武全才来着,我有那么花瓶么,我有她那么肉多多么,这帮家伙简直是近视加老花加白内障的平方,气死我了!”
林晓:不是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
第二天下午,李薇从班主任曹老师那里拿来英语测验卷子,回到教室给同学们了下去,自己也正拿笔在那里做着,丁安妮在门外冲李薇招手,李薇本来不想搭理她。
可这家伙跟招财猫似的,不停地招啊招啊地。
李薇索性转过身去冲着窗户的方向,继续做题。不一会儿,传过来一个纸条,林晓递给李薇地,冲李薇笑:“丁安妮给你的嘿嘿。”
李薇拿起来打开一看:东窗事速速想法。
李薇想也不想,提笔在后面加了个批语:先看看我校下水道堵了没有,谢谢!
李薇拜托林晓去给隔壁丁安妮送回去了。
林晓又拎回来一纸条:这回是真滴!
李薇想也不想,搓成一团,嗖地扔老师讲台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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