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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葡之萄     群哗txt下载     群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五章-2

    过了一会,凝薇进来弹琴。在缓缓的肖邦的练习曲下,音符就像扑鼻的气息在每个人的鼻尖萦绕。“我常常告诉文珊,文学和音乐是没有区别的。她总是笑着告诉我,总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一名音乐家的,只是到时候不要被我的天赋压垮就行。我常想,作品中的篇章好比节奏,字里行间好比韵律,一字一句好比音符。我承认写作很容易,但好的作品实属罕见,就好比天才作曲家十分稀少。我在想,我们能否找到文学和音乐之间的桥梁我相信它是存在的,或者说文学和其他艺术之间的桥梁从而实现艺术形式的过渡。我觉得,艺术天才是可以通用的。秦老师常说,我们作家要善于借助其他艺术的力量,我们要借画家之眼,音乐家之耳,雕塑家之手,来从各种角度来刻画我们的作品;正如他们也可以借吾作家之笔。我此前听文珊弹琴,我假象那便是我在写作。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忽长忽短,忽快忽慢,我在控制情节的节奏;声音清脆、低沉、厚重、轻薄这是不同的人物在说话;格律轻快、消沉、活泼、跳跃这是人物的心情;还有诸如矛盾的爆发、发展、调和都在其中。我常常想,假如人类失去了语言,那将用什么表达思想呢?!而音乐亦是语言的一种。我觉得我可以找到其中的融通之处。”云心闭着眼睛,欣赏着凝薇的琴声,慢慢地说道。“你只是从理论是证明了其可能性,但实践就未必如此了。”李恒说。“鲜有人实践。”云心说。

    “那么,你懂乐理吗?”角落里传来清脆的声音,像水晶的掉落在地上一般。

    “不懂。”云心说。

    角落传来一声轻笑。

    “我觉得,”云心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看着角落里还在弹琴的凝薇说道,“只要有对艺术之美最至纯至粹的追求那是心灵最冰清玉洁的呼唤就能迸发出最伟大、最美丽、最辉煌的力量。这份力量直接来源于艺术本身,只是通过我们的器官来进行重现。你所说的乐理不过是人类近几个世纪主流的研究和学习音乐的方法假如现在流行的是另一套理论和方法,那照样也能呈现出音乐本身,不过是呈现形式罢了。而我所说的是追求艺术的唯一道路纯粹,这在文学、音乐、绘画、雕塑中都是同等重要的。不过,要做到纯粹很难。大家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高于生活的部分不过是多了份艺术性,少了份生活性而这正是纯粹的功劳,”云心转过身来,“因此,我坚信,假使我愿意成为一个音乐家,那并不是十分为难的事情。”说着他向着弘毅笑了笑,因为弘毅的信条是“任何人可以做任何事。”李恒踱步到钢琴旁,听见凝薇低声对他说:“你的朋友真是一个高傲自大的人。”李恒笑着说:“我的朋友个个如此。”

    云心坐了下来,聆听凝薇弹奏的钢琴曲。完美的节奏,像坠落在地的珍珠项链,一粒一粒与宝石地面接吻,发出清脆的响声。肖邦的钢琴曲像是一首缓缓写就的诗歌,它并不追求突如其来的灵感,而是把整份灵感分割成数份融入到每一乐句,这样,原来潺潺流动的小溪上掉下几片红枫,浅底上的小石头亮得像一面镜子,也映出片片残红。有时候慵懒,就像恋人缱绻,依偎在春风之中,两颗心的柔情瓦解了所有刚毅的显露,宛若清风,恰似细雨,正是大自然的真实写照。有时候冒出一丝轻快,就好似行吟诗人在舒畅、缓行、静谧的独自旅行中望见了山中泉涧,究竟还是有些兴奋。有些钢琴曲流露出他与乔治桑同居时候的爱情,精神上的交流、谐和、萦绕、共鸣、依存、碰撞完全流溢在黑白琴键上。音乐家终其一生在描绘自己的生活和时代。凝薇的指法有些华丽,以至于超越了肖邦故意有所收敛的灵感,仿佛变成了李斯特式的抒情或者莫扎特式的天才,至于他们三个,肖邦好比白居易,莫扎特好比李白,李斯特好比李贺。弹琴好比写作,手法的表现力可以更好地展示对象的特征,也可以掩映,完全在于对于手法的掌控。而凝薇显然表演心切,忽略了作曲家当时的心境和曲子的用意,变成了手指的舞蹈。这美中不足的地方连李恒也听了出来,便让她来弹奏李斯特的练习曲。凝薇正适合李斯特的风格,她多情,风流,有着很多爱情的幻梦,所以她尽力表现出自己的美,自己身体的美,自己心灵的美,她本是一颗宝石,如今用爱情之盒把自己的灵魂装在其中,待价而沽,不过,她又有自己的小心思,她希望爱她的人买椟还珠。一个美少女追求爱情的渴望解放了她的价值观,以至于她像枝头的鲜花一样静静等待春归来,等着春风拂面便可以与百花争艳。而今,她的所有心声就写在她的手指下,随着流动的钢琴曲像一条小瀑布一样垂落下来。文珊教会了云心听琴辨音,云心便轻易地知道了姑娘的心事。

    弘毅看着窗外的绿色,聊起了自己最近的感受:“已经三四月时分,我犹然感觉仍是秋冬之际。”“你看不到树叶变绿了,花儿变红了,鸟儿在歌唱吗?”凡萱歪着头问。“我看到了,我感到自己无动于衷。我的意识还停留在去年秋冬,这个意识甚至变了某种潜意识,以至于有一天,早晨我在宿舍窗前站了一会,看着把胳膊伸到阳台里的树枝,阳光在树隙跳跃,我回去穿了一件毛衣,出了门,才恍然大悟春天早已经到了。”云心笑了几声,他亲眼目睹事情的经过。“就好似我对现实的意识转化成了潜意识,从而使我丧失了对现实的洞察力和判断力。这就好比一个患了妄想症的人分不清现实和虚幻,我不过是把虚幻朝着现实的方向前移,同时把现实朝着虚幻的方向后移。”弘毅继续说道,事实上他并没有说出自己的全部感受因为他也没有辨清这些扑朔迷离的感觉。从金门村回到邮苑后,弘毅一直处在茫然之中,几乎每一天都在思考中度过,这一段时间,他没有读过多少书,也没有写出多少文章。他的忠实读者经常邮件催他写作。很显然,他的身体适应着外部时间的流逝,而他的思想被禁锢在思想的探索之中。有一次,秦风问弘毅最近在研究什么。弘毅说,我一早到晚在思考。有时候,他也会去邮苑里散步,但他的思想实际上足不出户。这就好比一个埋头读书的人一抬起头,发现天色已晚,但他的精神并没有在这个白昼里随着身体感知时间的变化。因此,弘毅错过了整段春光。和凡萱去花儿姐店里的时候,他总是眉头紧锁,目光凝重,一言不发,和客人说话时十分生硬。花儿姐回了家一趟,向村长打听了弘毅的身世,对他充满了怜悯。看他心不在焉的,也便没有责备。凡萱常常和弘毅一起走,她觉得他像一堵墙一样沉默、安静。常常进行思考的人便会有这样的感觉,尽管我们思维的目光试图洞明生活的迷障,但是思维活动本身却在慢慢把现实推得越来越远以致于随着思考的不断深入,我们会坠入某种虚幻当中,而这种虚幻往往带给我们高于生活规律的错觉,加之一旦想象汇入其中,思考便会创造不计其数的图景,我们也因此离开了思考的初衷。这次,尽管李恒多次邀请,弘毅总是婉拒。他想继续思考,不愿意和别人交流。他是被云心半托半拉进李恒别墅的。来的第二天早晨,当弘毅睁开眼,他有一瞬间陷入了失忆,他喃喃自语道:“这是哪里?”

第三十五章-3

    “我觉得你需要休息。”李恒看着弘毅紧锁的眉头,端过来一杯橙汁递给弘毅。“你别再多想了。”凡萱关切地说。弘毅喝了一口,端着杯子回到自己的卧室去了。弘毅走后,几个人悄悄地聊起弘毅。“我爸爸说,弘毅哥哥从小就在一种矛盾的思想中度过。他跟平常人不一样。”秦博小声说。“他的家庭怎么样?”李恒问。“不太好……”犹豫了一下,秦博说道。“这次回家,他们家出什么事了吗?”秦博摇摇头,说自己和父亲没有回老家。一伙人闷闷不乐地坐下来,凝薇也无心弹奏了,坐在一旁听他们聊天。

    弘毅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他又回到了金门村,他看到村里变化一新。四处砖瓦红墙,之前的土路变成了新铺的柏油路,甚至能闻见一股柏油味。他找不到伯父的新家在哪里。这些院落全是一模一样的。过去分散各处的窑洞全被夷为平地,当他走到村头的时候,发现文辉家的窑洞还在,孤零零地坐落在一片旷野之中。旷野长出了半人高的艾蒿,成片成片,远远望去,像是麦田。奇怪,冬天的冷风四面吹拂,野草却还是绿色。再往前走,是一个山头,沿着山路往下走,那是黄河支流流过的地方。半山腰里没有一个人。七八年前,这里还有两三个小村子。村民们在半山腰开垦了很多麦地,这里的地又干燥又没有养分,收成欠佳。后来,国家推行退耕还林补助,村民们才渐渐放弃了这里贫瘠的土地。二三年前,山沟里的居民搬了上来,不过,他们被当成蛮野之民对待的。邻村的都说,他们愚蠢得出奇,扣得出奇。山上蒺藜很多,仿佛一支大军从河畔涌上来。风猛烈地呼号着。他慢慢地走下坡来。沿着山道一直往下走,必是宽阔的河畔。他从来没有走近这条大河。山路越来越崎岖,碎石滚动,风涌尘翻,他停在半途,犹豫着要不要走下去。他站在一个巨大的岩石上面,再往下走,还有一条小路,小路两边就是大江。路两旁长满了野蒿,艾草,寒江在望,水流湍急,雄壮浑浊,弘毅甚至能感到水拍崖石的溅起的水花。迎面而来一股寒气。弘毅下定决心往下走去,通过一道狭窄的小径,弘毅看到一个山洞。洞里伸手不见五指,弘毅惊惧,没有进去。村里人说,很多年前,这个山洞里有很多金银财宝,后来全被土匪抢光了。伫立良久。他正打算离开,突然他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吓得他差点栽进水里。一个披头散发的野人从洞里钻了出来,一把推开弘毅,从小径上狂奔过去,沿着山路疯狂地跑着。弘毅只得原路返回。又回到村子,方才的野人竟然端坐在老池岸抚掌大笑,弘毅凑过去一看,觉得他模样十分熟悉。但一时间想不起来他是谁。金门村三面环山,只有一条主路通往镇上。弘毅信步而行,不知不觉走到了另一个山头。这是一个垃圾山,村里人把垃圾全倒在这儿。一个人端坐在崖边。弘毅走近一看,原来是旺财。旺财呆的这个山头从来也住在不少人家,崖底有不少废弃的窑洞,被土掩埋了不少,山坡上已经生出不少林木。几年前,人们还在这儿逮蝎子。村里人用手电筒照着岩壁,拨开土块,撬动石块,荀昭蝎子的黑影。可这儿好多地方都是空的,一不留神踩空就会摔进土沟了。自从村里有人掉下去摔死之后,就没人去这儿逮蝎子了。弘毅问,旺财叔,你在这儿干什么。旺财说,吹风。旺财目光如炬,完全没有之前的病态和懈怠,他盯着弘毅看了半空,说道,弘毅,我找镇上算命的算了一卦,他说,我的书能火。说着,他笑了几声。你一辈子不就等着这一天吗,弘毅说。旺财摇摇头,说,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弘毅突然想起自己在路上思考的一个问题,他问,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旺财说,责任。弘毅皱眉,想让旺财解释一下。但旺财把头扭向另一边,不再说话。沉默了片刻,旺财说道,我把书稿全给了老秦头,由他代我出版。弘毅点了点头。旺财突然说道,你走吧。弘毅只得起身。还没走两步,弘毅一角踩空,从崖边掉了下去……

    弘毅睁开眼睛,看见云心惊慌地站在他旁边。他皱着眉头,被云心拉了起来。“我做了一个坏梦!”弘毅故意拍了一下手,在这个时刻他还不忘模仿卡尔马左夫。“你从床上滚了下去!”云心叫道。“我梦见了我们村子。”弘毅说着。云心扶着弘毅重新回到床上,弘毅刚打算对云心讲方才的梦境,却一下子忘得干干净净。他感到梦境化成碎片飞快地消逝了,就像他站在现实的海滩上,梦境之水一下子冲上海滩,浸湿了他的双脚,等他弯下腰来,要掬起一滩海水的时候,海潮迅速地退去了,而且再也达不到他的脚边。每当我们醒来时,梦的力量就像朝霞遇到了漫天强风一样被吹得干干净净,只留给我们一片轮廓,不久,这块轮廓也消失不见。曾经,在梦里,一切也和现实那样清晰毕现,而且触手可及,(不过在我们仔细地分析下,梦里的逻辑关系极为紊乱常常出现这种情况,梦中我们竟然也会动用思考力),可是一旦现实之光敲开眼帘,梦境便像溃散的士兵一样到处奔逃。在这个瞬间,当一切现实的回忆涌入我们的大脑时即现实之力重新夺取被浑浑噩噩占领的城堡(这个瞬间好似计算机开机时迅速读取硬盘里的数据)我们的身体与灵魂重新与外界建立联系,我们能察觉到一种天差地别:真实和梦幻的区别,即一旦真实出现,梦幻必定消亡。这些正是弘毅在试图回想梦境的时候所强烈感受到的有的时候,感受太过磅礴,仿佛也具有了理性的思维能力,一下子把自身剖析得清清楚楚。弘毅叫云心不要担心,自己想一个人静静。他看了看时钟,差一刻三点。云心马上入睡了,他披上衣服,轻轻推开门,来到花园里。

第三十五章-4

    今夜月光明朗,简直像日光一样。弘毅站在一棵苹果树下,抚摸着它的叶子,终于想起它是绿色的。“”的一声,一种奇异的感觉诞生了,他觉得自己的忧郁一下子被驱散了。他用力呼吸了一下,夜里的清爽空气一下子填满了它的肺腑,他感受到春天的气息在低矮的绿草里氤氲。他如释负重地长舒了一口气。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重新赋予了他灵魂的自由,就好似曾经有一个枷锁套在他的头颅上,而今思想的重负被一只神奇的造化之手卸下了。他一点也不想去思考人生问题、哲学问题(尽管他感觉问题依旧没有解决),他只想读书、写作。那个使他病入膏肓的思想妙手回春的医生究竟是什么?弘毅便散步便思考。虫鸣此起彼伏,像是肖邦的小夜曲。那显然是一种高于意识的力量因为这种力量不曾受他的控制。弘毅认为这是一种潜意识,就和曾经导致他时而消沉,时而亢奋、时而懒散的力量一样,彼时都是断断续续的,而近期它曾爆发出洪水猛兽的源源之力,持续将他紧锁在高加索山上。弘毅此次深受其苦,仿佛他曾为之付出近一旬的思考是身不由己的(而且这种长时间的思考一无所获)。他叹了一口气,也搞不懂自己到底怎么了。

    第二天,大家看到弘毅神采奕奕的,都不禁高兴起来。“别墅里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李恒说。近期,弘毅收到小杳很多邮件。她问候弘毅的健康情况,猜测他是不是陷入了中年危机。她不失风趣地说自己能解开弘毅的烦恼,只要他肯见她一面。写了很多封,她看到弘毅一直没有回信,在最后一封的时候,几乎丧失信心,问道,他们还能做笔友吗?弘毅一一回复了小杳。他告诉小杳,最近几个月,沉迷在一些思想困境中难以解脱(这些问题并未得以解决,只是暂时被隐藏了起来)。小杳热切地回复了弘毅,认为他不妨以自己近期的经历来构思一篇小说。弘毅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

    在别墅里,荀昭又闹了一起风波。他写了一首情诗,想读给凡萱听。他再三邀请凡萱月下散步,以便可以趁着月色表露心声。凡萱最终拗不过荀昭,答应了他。可是晚上,荀昭在花园徘徊良久,始终不见凡萱出来。这时,晚钟才刚敲了九下。荀昭遇见了何玉,问她凡萱的下落。何玉说,凡萱已经睡下了。他感到生气,昨夜她刚答应和他共赏月光,现在又推脱不来。何玉说,凡萱身体不舒服。荀昭十分生气。事实上,凡萱的确身体不舒服,她有些发烧。荀昭无法相信这一事实,认为这是凡萱在欺骗他。在爱情里,年轻人常犯这两个错误:一蹴而就和猜疑。他们凭着爱情不可熄灭的火焰之力,无法控制内心的炙热,非要把这磅礴雄壮的爱慕之情溢于言表,溢于指端,这份爱慕的冲动促使他们伺机而动,试图把所有的内心世界展现给对方。他们最渴望的就是对方给自己一次机会,来听自己一场饱含热情的肺腑之言,在这份演讲稿里,他们发出了爱情的最强音。这冗长的长篇大论往往在对方听来大倒胃口。很显然,寄希望于一蹴而就,无论在爱情或是其他方面,注定胜算渺茫。再者,猜疑正是熊熊的爱情之火本身爱情给予他们最美好的憧憬、最炙热的感情、最纯洁的愿望的同时,用滚滚的火舌撩拨着他们的理智和感情,感情率先着火,理智继而失去作用,于是拥有着最活跃、最自由、最丰富的想象力的年轻人继续用与这无穷的爱情之火等量齐观的猜疑完成最爱情中失败的诠释。很显然,爱情像一把火焰,靠得太远,感受不到温暖;靠得太近,又会烫伤彼此。荀昭想到凡萱避而不来,猜疑之心马上骚动起来。她已经不再接受我的友谊了吗?她开始厌烦我了吗?她为什么要欺骗我?他想起前几日,他和凡萱进行了一次谈话,他说自己爱着她,如果她不能接受他的爱情,那请她至少在友谊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和他交往,他不希冀于爱情的温柔缱绻,他只求友情的温暖细腻。在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暗地里想着,友情和爱情并没有什么严格的界限,就两者所能引起的精神享受而言,其实相差无几。经过了对爱情的猛烈追击而节节败退后,他开始向凡萱宣称,他将退避三舍,事实上,他正是这样做的,为的是以退为进。可是他知道,爱情从来一个只有两个对立答案的问题,而今他希望寻求一个中间解,那就是既能让凡萱觉得那不是爱情(假如凡萱不爱他事实上他不会承认这个假设),又让自己觉得那是爱情。显然,这种爱情只能打着友谊的旗号而进行活动,这才是他的初衷。

    荀昭怀着悲痛的心情在花园里徘徊,他想象着凡萱会从窗口伸出头来给他打招呼,于是他踱步到凡萱和何玉的卧室外,静静聆听着。客厅的凝薇在弹奏《月光奏鸣曲》,头顶的月光也跟着悠扬灵动的琴声慢慢移动,如果凡萱能够和他在月光下漫步该多好啊。自古以来,凡能和恋人在月光下相伴相形,共话夜色,是爱情里最浪漫的事情。荀昭望着自己的孤影,恨自己做不到李太白和苏东坡的飘逸洒脱,成为爱情里一个守株待兔的猎人。默默地等待了一会,他在内心的呼唤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他在想,假如凡萱可以给他一个肯定的答应,他宁可等一辈子。可是这便是爱情,绝无答案。他继续等着,把目光望向天空,空中的风追着云儿,云儿追着明月,到底有情人不得眷属。他想起爱情里的把戏,感到一阵失望。他记得有一次,他和凡萱约好一起吃饭。凡萱口口声声答应了。到了约定的时间,他心花怒放地向吃饭的地方走去。爱情的种种幻想给了他的想象天马行空的翅膀,带着他在浪漫的空中楼阁中忘怀游览。他和自己的美梦一起跨步,走着走着,突然看见凡萱迎面走来。距离比较远,凡萱低着头,没有看见他。他躲在一边,想看看凡萱去哪儿。他看见凡萱走进了食堂。他有些生气,凡萱欺骗了他。不过,他又安慰自己,凡萱不过是去找何玉。可是他看见凡萱带了饭出来了。荀昭愤忿地看着这一幕,觉得凡萱深深地伤了他的心。不过,他仍保有幻想,他希望这是凡萱给何玉打的饭。不过晴朗的天空蒙上了阴云之后,再强烈的大风也无法吹散。荀昭怀着阴郁的心情联系凡萱,凡萱坦言自己已经吃过饭了。荀昭不好反驳,也不想反驳凡萱没有诚信,他为这些爱情的把戏感到厌烦、失望、沮丧。他记得自己闷闷不乐的走在街上,路上来往的学生并没有影响他的注意力,他几乎要痛下决心不爱凡萱了。每次当意志的力量达到顶峰这几乎是我们要下定决心的时刻任何风吹草动(虽然它们看似很渺小)都能轻易撼动这份坚决,这是因为意志需要绝对的、无条件的、毫不妥协的力量来完成决定。而爱情的决定更是如此。下决心去爱一个人和下决心不爱一个人同等艰难,非得我们拿出抽刀断水和釜底抽薪的勇气和力量才能像亚历山大一样解开格尔迪奥斯绳结。任何一丝的犹豫和迟疑将会像蚁穴一样使得意志的千里长堤溃塌。艾略特曾说,“人的决心不是万里长城”,正是这个道理,何况,纵使万里长城,其之崩溃,可易如多诺米骨牌。最终,荀昭还是卸下了愤恨,对凡萱爱得更深了。事实上,为此,他还寻找了不少理由。他想,爱情需要的便是包容和原谅,只有接受她的缺点,给她最大的自由,这才算真正的爱情。爱情里的自我猜疑和自我解释是两大致命的错误,前者得以在煎熬而不是快乐中追逐爱情,后者使得格尔迪奥斯绳结愈发迷乱。

    荀昭在树下等了一个小时,十点的钟声敲响了。他心潮难平,他来回踱步,终于他下定了决心,他要对着凡萱的窗口说出他爱的誓言。他掏出了准备好的纸片,开始大声念了起来:

    月色清朗

    星辰耀明

    可它比不上你的眼睛明亮

    哦,可爱的姑娘

    轻风长舒

    蔚然绿株

    可它比不上你的长发飘柔

    哦,可爱的姑娘

    翠鸟啼鸣

    蜂蝶吟诵

    可它比不上你的柔声朦胧

    哦,可爱的姑娘

    彩云追日

    朝霞变成了晚霞

    芳菲追风

    缤纷化作了残红

    唯我青松

    永远岿然不动

    哦,可爱的姑娘

    倘若你不言语

    昨日,今日,明日

    我亦缄默

    然却无声胜有声

    荀昭诵读完,连夜色仿佛也沉默了,月光不动,晚风不摇,虫鸣寂寂,大自然憋了一口气等待所爱的回音。

    许久,凡萱的屋子传来何玉的叫声:“荀昭,你吵死啦!”荀昭叹了一口气,转过身去,月亮也为他流下泪来。

第三十六章-1

    自从jack来见过陆凤琪后,他在万通公司的地位每况日下。吉米成为李万通的助理后,公司里人事变动极大。平心而论,吉米的工作能力很***ack自从被排挤出局之后,作为李万通的老搭档,在名义上仍然高职,不过手无权利。他常常来见陆凤琪,抱怨说老李已经被鬼迷心窍。不过,当陆凤琪从李万通那里得知公司业务蒸蒸日上时,不得不收回了一丝对jack的怜悯。她是前夫的绝对崇拜者,婚前丈夫对她精神上的绝对统治力也延续到了婚后。她甚至认为离婚也并不是李万通的错,而是因为自己愈发毫无用处。她愿意做一个阿特丽娜斐希,不过女人的嫉妒天性也是她默默低吟“以色事他人,能有几时好?”她对吉米的怨恨不过如此,她在冥冥之中总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李万通会重新回到她的身边。倘若李万通知道陆凤琪愿意不惜一切代价挽回自己哪怕他的生意失败,他决计要与陆凤琪一刀二断的。自从李万通把自己的商业帝国发展到海外之后,越来越无暇顾及陆凤琪,便与她的感情越来越淡。陆凤琪收的是封建的女性教育,至今还念念不忘夫唱妇随之道,她并不觉得这其中的荒唐之处。她愿意做李万通的嫁衣。她仿佛当代的于洛男爵夫人,怀着感恩之心,一味纵容李万通,不仅对他言听计从,而且绝对忠诚,她希望用自己的善良、温柔来感动李万通。可惜,李万通从未和于洛男爵一样称赞过她:“他是一个神圣的女人。”相反,他觉得她是一个极其封建的女人(虽然她从不会伤害别人)。只要见过陆凤琪一面,马上就能意识到她是怎样一个人。她向往九十年代的穿着,向往九十年代的陈设,向往着慢悠悠的生活,这些想法、意识、信仰完全从她的眸子里看得出来。她总是在出神那是她在望向过去的生活。新时代不适合自己,陆凤琪经常说。放在过去的年代,她是一个美人,李万通对她这样评价。她倒是有一些琴瑟琵琶的手艺,不过因为李万通早对这些艺术失去兴趣,她也便放弃了这一爱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陆凤琪在离婚前后过的生活是一样的。她甘愿把自己变成透明,不愿意影响任何人,哪怕变得可有可无正是这样的想法和付诸于行动使得李万通越来越体会不到她的存在。然而,在爱情里,正需要这种强烈的存在意识。陆凤琪至今不明白自己是为何失去了李万通。她觉得二十一世纪的女人都太美,而李万通自然会被她们吸引。奇怪的是,这样一个忠贞的女人对于李万通采取完全容忍的态度,甚至以此为骄傲。她每天的生活就是看着李万通离开家和等她回来。而今,这个长达十几年的习惯依旧是她生活中最重要的安排。可惜,空阔的别墅里早已没了李万通的身影。

    jack如今五十多岁了,一直未婚。但他对嫂子一直念念不忘。他站在墙外,墙里的红杏分外香。陆凤琪还没结婚的时候,jack并不常常见到陆凤琪。离婚后,jack伺机而动。但他马上意识到陆凤琪与李万通的特殊关系。原来对于陆凤琪来说,离婚只是从法律上结束了两人的婚礼,但并没有从感情上终结这段关系。对于李万通而言,进陆凤琪的家就和进自己的家并无二致。这愈发使得jack尊敬陆凤琪。这两个闲来无事的人也便常常聚在一起。对于jack来说,这便是约会了。

    “吉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陆凤琪问。

    “很漂亮。”jack喝了一口饮料,给了一个简单的回答。

    “万通还没有讨厌她吗?这都有半年多了。”

    “她有一些手腕,”jack看着陆凤琪说,“不像你这么简单,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就知道她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陆凤琪叹了一口气,像个小姑娘一样。

    “我隐隐感到这个女人身上的一种危机,她仿佛是有备而来。以往的那些女人我说这些琪姐你不要生气她们的确紫色不错,不过她们就像风儿一样,吹过一阵就吹往别处了,我们知道在上流社会这类交际花很多,她们居无定所,所谓爱情不过是个销金窟。可吉米不一样,我听说她不要钱起初是这样,我觉得有些诡异。因为我私底下听说,她曾是一个创业老板的情妇。交际花以姿色侍人,又不求金钱李万通刚认识吉米的日子,她几乎穿着很朴素。这不太符合她们的套路。”

    “她也是一个够聪明的女人。”陆凤琪盯着杯中的鸡尾酒,缓缓喝了一口说道。

    “琪姐,你怎么能夸她。她,是我们的敌人!”jack说,“在一次互联网论坛上,吉米端着一杯红酒一下子撞进刚转过身来的老李怀里,红酒洒了老李一身,她索性倒了下去,老李一把抱住吉米。这就是两人的初识。看看吉米耍的小计俩,这跟曾经在老李身边的风流女子别无二致。这是个暗号,一个投怀送抱的暗号。可耻!”jack把杯中果汁一饮而尽,要了一杯红酒拿在手中慢慢摇荡,透过红酒丝绸般的色彩看陆凤琪,她美得无可挑剔,“红尘女子大多都蠢得出奇,仿佛上帝把美貌和智慧进行了交换但一个狡猾的、懂得利用美貌的女人却是可怕的。吉米就是后者。我最怕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吉米想独揽公司大权。”

    “这是绝无可能发生的。”陆凤琪像梦中惊醒一样突然说道。李万通对于陆凤琪来说是个谜,但她却看清了李万通的一个重要性格,那就是对权利的绝对掌控。李万通曾经和她聊过,他甚至不愿意让儿子来分担自己的权利,这让他有一种危机感。他曾经宣布这个家族企业不会留给任何一个儿子来掌舵,但作为代价,在他任职期间,家族的董事得对他言听计从。对于权利,李万通有着最灵敏的嗅觉,陆凤琪深知这一点。

    “我倒是希望吉米能打草惊蛇,早点让老李意识到危险。不过,像她这样有备而来的聪明女人我担心她早早设好了局。”jack说。

第三十六章-2

    “jack,你多劝劝万通啊!”

    “我压根联系不上老李!我被排斥在外了。”jack摊开手,又灌下一杯红酒。

    “杰,他对我们是忠心的,他现在还是司机吗?”陆凤琪问。

    “杰哥啊,他现在不大敢说话了。上次,我请他出来喝酒,他给我吐了一肚子苦水。想当初,杰哥送我和老李去谈项目,我们一路上有说有笑的。这也是很多年的交情。杰哥听了我的话,对老李稍微提了一句吉米。老李当场说道,不要再提这个话题。杰哥说,吉米很会拉拢人,甚至给他送过两次礼。第一次他没有收,第二次收下了。琪姐啊,我们是在孤军作战。”jack边说趁机把手放在陆凤琪的手上,陆凤琪一下子把手抽开了。

    “上次你不是说要调查吉米吗?情况怎么样。”

    “我遇到了一些阻力。吉米背后有一些背景,很难查到具体的信息。”

    陆凤琪叹了一口气。

    “你知道像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最怕什么吗?”jack问道。

    “疯狂?”陆凤琪笑着说。

    jack咂了一口酒,点了点头,笑着说,“尤其是爱情的疯狂。”听到这句话,陆凤琪的胸口好像中了一枪,脸色一下子变得灰白,她想到一个可怕的可能,那将对她是一个噩梦。“假如万通和吉米结婚了?”陆凤琪的心里冒出这个难以抑制下去的想法。事实上,支持她空等余生的希望正是她和李万通的复合。有时候,一个渺茫的希望并不能打击期望者的信心,而这个格局下凭空出现的另一种可能却能轻易摧毁他们的蓝图和愿景。

    “他们不可能结婚吧?”陆凤琪在长时间沉默后突然问道。jack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但突然意识到这种可怕的可能性。

    “我会拼命阻止万通的。”陆凤琪仿佛下定了决心。jack沉默不语。他明白,一个成功的中年男人一般不会对爱情动心,但一旦他们疯狂起来,那可比年轻人离谱得多。他们将以一个德高望重者的身份不容一切否认和拒绝(年轻人反而受制于资源和环境),他们有了疯狂的资本,而这份原属于青春的激情亢奋长期被压抑已经变成死灰,而今一点火星,就点燃了他们的放纵,而这份疯狂将以加倍的荒唐呈现出来甚至无视道德和伦理。

    有些话一经说出(尽管说者无意),听者马上能感受到这句话在现实中的分量,好似天机泄露一般。陆凤琪愈来愈觉得她所担心的马上要变成现实,她甚至担心一旦她的电话铃响,便是李万通向她通知他要与吉米结婚的消息。陆凤琪全身上下紧张起来了。她神色匆忙,jack只得把她送回别墅。

    一个女子坐在镜前,熟练的化着妆。她的眼睛闪闪发光,瞳孔里映现出另一个自己:淡黄色的长发坠在左肩前,纤长白皙的左手抚在一旁,右手拿着名贵的木梳慢悠悠地梳理着这条落日瀑布般,露出半截的红色宝石在粉色的灯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她的鼻尖挺翘,既有东方人的婉约,又有西方人张扬的特性,显然她是一个混血儿,她穿着高级丝绸睡衣,像一个异域公主,她的眉毛修长,像夜幕一般在两颗黑色水晶似的眼睛上眨来眨去,她对着镜子做着各种表情,妩媚、温柔、静默、典雅、清新、高冷、朴素、乖巧、专业、哀伤、幽怨、孤独、嗔怒、疯狂,她好像一个天生的表演家。镜子里映出另一个男子,他静静地坐在窗前,看上去三十岁左右,裸露着上半身,露出年轻人的肌肉。镜子里的他是一个俊朗的男子,眼神犀利,象征着他行事雷厉风行,他望着镜子里的女子,抿着嘴。男子所在的双人床旁是一个灯柜,男子拿过柜子上的一盒烟,抽出一根抽了起来。烟圈缭绕,散成一片迷境,看来他心事重重。

    “别抽了,朋锋。”女子叫道。

    “如果我快快乐乐的,我要这害人的尼古丁干什么!”男子听了,怒气冲冲地把半截烟扔到了地毯上。女子回头望了一眼,走过去把烟头踩灭了。

    “你生气什么!这还不都是因为你。”女子踩灭了烟,站在男子面前,双手一摔,一不小心腰带开了,露出白皙的身体,她不加理睬,继续看着男子。

    男子没有说话,把目光迎向女子的目光,那意思是说从前你对我百依百顺,现在竟敢和我顶嘴!

    这对峙长达一分钟。

    女子突然温柔地笑了,慢条斯理地把腰带系得松松垮垮,她坐在男子旁边,抓住男子的胳膊,娇声娇气,好似变了一个人。她把头靠在男子粗壮的胳膊上,靠了一会儿,抬起头说道:“我们不能每次见面就吵架啊。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我不会爱那个老鬼。”

    “我看你假戏真做、入戏太深!”男子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涨红了脸说道。

    “可是,我们这样不挺好的吗?锋锋,我们这样只是暂时的。你现在管理着一个新闻公司,也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哼。这个公司是个傀儡公司。我也只是一个傀儡,一个替罪羊。”

    “只要我们能快速完成这个计划,我们就能很快重新在一起的。”

    “我们中了魔鬼的圈套!当初就不应该签订魔鬼协议!”男子猛砸了一下床板,咬牙切齿地说道。女子撒娇般地倒在男子的怀里,眼睛一眨一眨地仰头看着男子。

    男子低下头,把额头印在女子的额头上,说道,“想当初,我们多快乐。我们向往着美好的生活,我们有着最热烈的梦想,我们享受着最纯洁的爱情。可现在,我们成了傀儡演员,你扮作别人的情妇,我扮作没有权利的董事长。”

    “我们也学到了很多,”女子伸手抚摸着男子的脸,可以感受到男子侧脸上像刀锋一样的胡茬,“之前,你教我怎么诱惑男人。这个方法真灵。他们呀,哪怕老了,迟钝了,对美人还是不能视而不见的。大厦建得再高,春风也拂得进去。你说,爱情呀,可真奇怪说实话,这玩意儿有市无价,但家伙泛滥成灾。我不正是把真货留给了你,把假货留给别人嘛。”

第三十六章-3

    男子没有说话,女子摸着他宽阔的胸膛,感受着他猛烈的心跳。

    “吉米,”男子终于第一次叫出了女子的姓名,“你答应我。”

    叫吉米的女子像小女孩一样抬起头。

    “永远只爱我一个。”

    “你也答应我,”吉米抬起头在男子侧脸上亲了一口算是肯定的答案,她目光流连,仿佛要看透男子的内心,“你说。”朋锋说道,回亲了吉米一口,“你也要只爱我一个人。”两个人仿照幼时的儿戏拉个勾。

    “我们下次什么时候见?”朋锋问。

    “可能得下个月。这个月我要和李老头去欧洲谈项目。”话中的李老头正是李万通。

    “想到不能完整的得到你,我就觉得心痛。”男子说。

    “昔有西施辞范蠡助越灭吴,今有吉米替真朋锋还债。”吉米怀着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说。

    “如果有一天,你要和他结婚呢?”真朋锋问道。

    “这不可能!”

    “万一那老头鬼迷心窍?”

    “不要担心,方辉成昆的计划也就两年多时间。我们做坏人坏事,也就这段时间。不用担心留下什么把柄,如果有,我们也握着方辉成昆的把柄。大不了,同归于尽!”

    “你听听,吉米,这简直不像你!你以前能说出这样的话吗?”

    “都什么时候,朋锋,你真是一个眷恋着过去的人。忘掉吧。我们要的是未来。”吉米说着,用力紧紧握了握真朋锋的手。此刻的她已不再是方才像只小猫一样蜷缩在他怀里的女子,而变成了一个战士。真朋锋把她搂在怀里,叫道:“你看,你都变成了什么模样!”吉米心里想着,为什么有时候男人比女人还要优柔寡断。

    “我快要走了,”吉米推开了真朋锋,说道,“哦,对了,我妹妹凌曼正在准备全国音乐大赛。”“真的吗?”“以她的天才,绝对让世人震惊。”真朋锋摇摇头,想起她的模样,说道,“可是她并不适合这种比赛。”“不,这次是我给她报名的。曾经我想保护她,但我不想埋没她的天才。医生说她的时间不多了。”“可是,万一?”“她会夺冠的!”“真的吗?”真朋锋问。“我想给她留下一个最美好的回忆,”吉米说着,眼中留下一滴泪来,“在她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

    不一会儿,空荡荡的房子里只剩下真朋锋一个人了,他坐在床头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宛然觉得生活中确有两个自我,真实的自我隐去,虚假的自我取而代之。在最富有灵感和激情的年代做了傀儡,他心有不甘。然而他已经感到生活像一只网将自己笼罩其内,还有一张大手无情地操控着这一切。这张大手正是站在更高处的方辉成昆。他是一个天才,也是一个疯子。两年前,他们做了魔鬼交易。而今,当他戴着虚伪的面具,披着作恶的夜行衣,不是在月黑风高的时候作恶,而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表演。他摸摸自己的侧脸,仿佛果真有这样一副丑陋的面具戴着脸上,他把手放在心口上,心脏砰砰地跳着,善良与虚伪正在激烈的搏斗。一年以来,每当他扪心自问,他应该如何在这个困局中保持初衷即人性的真善美,然而他的行为在起步之时已经偏离了道德。一个人要出淤泥而不染,绝非接受淤泥的磨砺,而是要远离淤泥。因为意志之城再固若金汤,总有破缺之处,何况人性的准则高于意志。真朋锋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悖于德道,但却不得不为,刚开始内心光明的一面对此十分抗拒,两者见面宛若仇敌,渐渐地,他融入了自己的角色之中,竟然有些接受了这种黑暗。这就好比一个人从外界进入漆黑的洞穴,起初他的眼睛一片漆黑,想要逃离,可是渐渐地他的眼睛和黑暗融为一体,竟然也能看清一切。真朋锋觉得自己已经跨入暗黑洞穴好几步了,不再像起初那样惊惧事实上正恰恰引起他最大的惊惧。

    入夜,晚风习习。韩武趴在窗前,看着对面的公寓。几个月的工作已经使他厌烦,初至北京的饱满热情已经消退了不少,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重压。短短几个月,他便感受了京都强烈律动的脉搏,这股脉搏带动这成千上万的人拖着逐梦的步伐披星戴月,同样使他们的血液浮躁起来。从前堕落的生活对于他来说就像一层厚厚的帷幕盖住了生活的本质,他在黑暗中呐喊彷徨,而今,他揭开了这层帷幕跃跃欲试,这才发现映在眼前的是一座拔地而起的大山这便是他要征服的生活。他站在山脚,看到有很多人上山,有很多人下山,有很多人停在山脚,有很多人停在山腰,越往上越云雾缭绕,人影渐稀,他们位居高位,是多么神秘,多么令人心驰神往!韩武下定了决心要等到巅峰之处,可是走着走着空气越来越稀薄,举步维艰,寸步难行,在路上他碰见了一些人,上山的嘲笑下山的,躺在地上的嘲讽所有人。可是他走着走着,听到了一些传闻。听说并不是所有人都从山下出发,有的人一生下来就在山腰。听了这个,他越发气愤。他再也不想公平的竞争了。他认为,没有公平!这几天,他左思右想,终于想到一条快捷之径。

    “我明天要去见董事长。”韩武自信十足地对呈叶说道。

    “董事长召见你了?”呈叶为韩武得到重视而感到高兴,跑过来亲了韩武一口。

    “不,他没有,”韩武关上窗子,把飞舞的柳絮留在外面,自嘲地说,“我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记者,他怎么会知道我。不过,我要毛遂自荐。”

    “可是?”呈叶没有说出后半句,不过她的意思是说,这样或许有些不妥。

    “你不要担心,我仔细研究了公司的业务和当前新闻界的普遍趋势,我觉得两者之间是不符的。我不知道高层为什么没有注意到这点。我要像应候范睢一样,用伶牙俐齿让他们觉得满意。”韩武的眼睛里闪出一道亮光,亮光里映射出他的未来。他想象着他会在电梯里遇见董事长,他会在办公室遇到他,他会在餐厅遇到他,他会亲自去董事长办公室,这些场景他不止一次在头脑里推演,如今已经逼真得淋漓尽致。

第三十六章-4

    呈叶听了,露出雀跃的表情。韩武想出此策,倒不是凭空而来。幼年时候看过的电视剧深深影响了他。电视剧的名字他已经忘记,大概叫做《远大前程》,讲的是一个热血奋斗的年轻人在见了一面总裁之后辈总裁所赏识,从而大放光彩。而他则要主动出击,会一会这个位高权重的人物。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给我机会,”韩武说着张开手掌,然后猛地握紧拳头,“我绝不让它溜走。”

    这正是年轻人所面临的困境,他们得用青春来和成就进行交换,但后者却并不是一个诚实的交换者。然而青春却是不断燃烧的过程。他们原本打算脚踏实地,步步为营,可是慢慢地有人乱了阵脚,因为有人说前头的路不好走。有人开始想走小路,不过这是条危险的道路。血气方刚的青年不想在普通的路上耗费青春,便寻找近道。可惜,近道的守护神总会叫他们留下什么东西来放他们同行一般来说,交换出去的正是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这似乎无可厚非,因为走大道是一种考验,走小道是另一种考验。

    韩武在璀璨的迷梦中睡着了。梦里,他实现了夙愿,接过了新闻公司董事长的交椅,把腿搭在办公桌上左支右使,呈叶坐在他的旁边,已经变成了一个浑身打扮得珠光宝气的高贵女人。起身,踱步到窗前,向下俯瞰,大有凌云之感,而今,他已经站在这座大厦的最高层,拥有了无可撼动的地位,是的,此刻,他才可以心满意足地躺在宽敞的座椅里,享受成功的快乐。

    “我做了一个好梦!”早晨六点的时候,韩武醒了,梦里的得意洋洋照旧残留在脸上。呈叶还在梦中,被他吵醒了。他高兴地从床上跳起来,站在梳妆镜前,仔细地打量着镜子的男人,说道:“这是一个快要成功的男人!”生活仿佛又换了一种颜色。原先灰色、阴郁的、昏暗的格调都不见了,变成一种金黄色的、梦幻般的、充满希望的颜色。前几天,他还为自己住进了这样一所楼梯破不洁、墙壁充满裂缝、住处窄小拥挤的公寓而感到垂头丧气,当他晚上回来的时候,再也不会大声跺脚让楼道该死的钨丝灯亮起来,他在故意在黑暗中行走,这恰似自己现在的生活。在地铁上,他看着如潮水般涌动的人群像蚂蚁一样匆忙,而自己正是其中一员,他感到了一种苦味,好似尝了中药,这是曾经他在堕落时期也没有品尝过的痛苦滋味。有时候,地铁穿过一段漆黑的隧道,他害怕车厢里的灯也一下子熄灭了。可是,突然,他感觉一切都变得不同了。这讨厌的住所不再那么丑陋,使人厌烦,它是他进步的基石,象征着他曾经奋斗过的日子。闪烁不定的钨丝灯,你自便吧,我们将要离开你了。他对着镜子,像第一天上班时那样充满自信。那时候,他对茫然的未来和不定的命运发出了挑战,正是蚍蜉撼树的不自量力让他充满了自信,而现在,命运之手已经给了他成功的蓝图,他看得见,而且感受的到这即将实现的成功。

    认认真真穿好西装,再三询问呈叶他是否显得很精神,很专业(他尤其强调“专业”)。今天,他特意下厨煮了两个鸡蛋,热了两杯牛奶作为自己和呈叶的早餐。

    从下楼梯的那一刻,他便产生了一种错觉他在哪里都可以遇见真董。在六环外的大街上走着,他感觉迎面而来的每一个人和背后的每一个人都是真董,这使得他竖起耳朵,小心翼翼。坐上地铁,他严密地关注着上车人,时刻为真董的出现为提心吊胆。到了公司,他提着电脑包的手已经在颤抖,他的心怦怦直跳。电梯门口堵了一群人,有些员工等不及已经向楼梯口走去了。他感觉自己冒出汗来。要是在电梯里遇见真董,他第一句该说什么好,不,他现在太紧张了,他需要回到工位歇息一下,亲自去真董办公室找他,他这样想着。

    回到工位,他已经无心工作。尽管小组经理派给他一个任务,但是他以身体不适为由暂时未执行。到了十点钟的时刻,他才镇定下来。他是用了严厉的自我批判才做到这一点的:一点也不理智!都是做大事情的人了,难道要被一次见面吓倒吗?男子汉,大丈夫,不要怕!即使他不认可我们,我们还是一条好汉!我们甚至可以在心里发誓,等着瞧!别紧张了!你这样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连自己这一关也过不了吗?还谈什么上位!

    他觉得自己恢复了平静。靠着鬼使神差的力量他敲了敲最高楼层董事长的办公室。

    “请进!”

    在几秒钟的迟疑后,韩武看清楚了这个比自己大几岁的董事长,他正是真朋锋。

    两人对峙了数秒。他们互相打量着对方,可以看出,他们有着太多的相似,陡峭的眉峰,犀利的眼神,严肃的表情,干净利落的举止,一本正经的表情。真朋锋甚至认为,这正是几年前的自己。而韩武同样打量着真朋锋,一下子把他定义为“从山腰出发的人”。看着和自己年龄差不多大小的真朋锋,他感受到了同样激励的锋芒,正是这份“势均力敌”使得他更加平静了下来。

    “请坐!”真朋锋看着韩武拿着一大堆文件,误以为他是来汇报工作的某部门新上任的经理(的确,他也有这个派头)。

    “你好,真董,我是韩武,”他郑重了握了一下真朋锋的手,“这是我的简历。”

    “哦,原来是一名普通的员工,”真朋锋心里想到,“难得他又这份闯劲,”他点了点头,算是赞扬韩武和自己年轻时一样很有想法,“你在南京做得不错,为什么要来北京?”真朋锋问。

    “北京是个有梦想的地方。”韩武说完,笑了笑。

    “你找我有什么事情?”真朋锋放弃了严肃,把背靠在座椅上,腿放在了桌子上,手里端着一杯新砌的咖啡,换了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俯瞰着韩武。

    韩武取出厚厚的一沓纸,说道:“这是一份报告。我研究了国内新闻市场以及我公司的新闻产品,从而提出了一些意见。您可以看看。”

    真朋锋把腿从桌子上放下来,接过这份报告,笑着说,“我早就注意你了,韩武!”说完指了指他。这是一句假话,他的意思是说,我现在开始注意你了。真朋锋想起方辉成昆叮嘱自己要培养一名心腹的话,便想来试探下韩武。

    坐在对面的韩武在不断的自我肯定之下,信心十足。他听见真朋锋问道:“你觉得新闻公司发展的核心是什么?”他在霎那间的犹豫中果断的选择了“利益”一词作为回答。

    “那么利益违反道德呢?”真朋锋问。

    “所谓道德,不过是一个角度问题。”韩武说。

    “不,我们传播真善美。”一个很长的停顿后,真朋锋说道。至于这段沉默,两人无不心知肚明,那便是签订暗黑、罪恶、邪恶法则的过程。

    “你现在住在哪里?”真朋锋问。

    “六环?”

    “太远了。”

    韩武面露难色。

    “好办!”真朋锋猛一拍手掌,从座位站起来,来到韩武旁边,拍拍他的肩膀。两个人一起吃了午饭。韩武对如此变化还不及适应,尤感在梦中,真朋锋却与他称兄道弟了。事实上,方辉成昆是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者,而真朋锋,不过是传达命令的人。自然,这一切做的天衣无缝,使人看不出纰漏。自从位居高位,真朋锋实则少了很多快乐。很多时候,他在偌大的办公室里发呆,想象着两三年后的生活。那时候,他将获得自由。他无法想象一个人的内心有多阴暗,乃至与用一生的光阴来报复他人。然而此时,他只能乖乖做好“吕西安”,完全服从于“伏脱冷”。不断重复的美好生活常常叫人觉得平淡,而不断重复的黑暗生活中的痛苦却是不断累积的。这就好比叫一个人一直往黑暗深处走,他会觉得越来越黑,不仅如此,无穷的压抑也随之而来。有时候,真朋锋会想起方辉成昆那张与道林格雷的画像一样丑陋的脸,不禁觉得毛骨悚然。然而,他已被压在这个邪魔的魔掌之下。而今,他要再拉上韩武,成为这条漆黑路上的伴侣。

    晚上,方辉成昆来到了真朋锋的别墅。别墅时方辉成昆买的,成了真朋锋名义上的家。方辉成昆个头很小,像个小老人一样走路蹒跚,满脸皱纹像是满腹心事,他的鹰钩鼻红红的,仿佛时刻都在算计别人,头顶的头发只有可怜的几簇,却被他从一边拨向另一边,不大看得出他的年龄,因为虽然他目光浑浊像个画家老人,他瘦小的身躯有时候却表现出年轻人的敏捷。他总是让真朋锋瑟瑟发抖。他拥有我们传统认知中恶鬼邪魔的相貌、气质和举止。怎么看,他都像一个极其失败的人。相反,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在商业界甚至享有很高的声誉。不过他为人低调,朋友少得可怜,所以几乎没人认识他。假如他伪装一下,说不得还能看上去像个慈善的老头。他可不愿意这么干。他把自己内心的邪恶也暴露在外,仿佛整个人都是乌烟瘴气的。真朋锋正是与这个人相处了两三年。有时候,真朋锋觉得自己做了违反道义的事情,内心忐忑不安。但只要见了方辉成昆一面,就会觉得世间所谓的阴暗面全集中在他的身体和灵魂里的。他是个投资家,偶尔做些慈善,不过这些都是表面文章。前几年,方辉成昆收购了真朋锋所在的新闻公司,他意识到,当今社会舆论力量的发展如洪水猛兽,如果能控制舆论、引导舆论、制造舆论,事实上就能将民众牢牢地掌握在手中。他认为当今社会的民众更加愚昧,而这正是他可以为之利用的。他像蜘蛛一样在编织一张大网,而他的目标实则非常渺小,可是想起他,他觉得自己全身上下、灵魂内外都能爆发出无限的愤恨。方辉成昆可以随意出入别墅,并随时要求真朋锋汇报情况。对于真朋锋而言,他是一个现时代的魑魅魍魉。然而,他不得不服从。

第三十七章-1

    春天是个适合散步的季节。拥有爱情的人大可不必去别处寻找绿色,邮苑里的初生的葱茏就足以滋润渴望幸福的心灵。主楼前的杨柳青葱葱的,把广场装点的像个花园,主道上的梧桐树、杨树叶不甘示弱,召唤出内心最纯粹的力量,路旁的小园圃里,草色青青,伴着暖春的泥土香在空气中随着春风流动,讨厌的乌鸦飞走了,喜鹊们开始欢快地唱歌,头顶这一片无边无际的天宇倒像平素一样变幻莫测,云彩儿来了,又走了,蓝天照旧淘气,一会变蓝,一会变灰,不过,这一切都给人一种快乐的感觉。哪怕悲伤,沮丧,失落,仿佛也能被春风一样自然,前提是你需要用心感受春光。很多人劳心费神寻找美丽的风景,在春天可不用这么费事,只要心系春色,哪里都能沁人心脾。

    春光滋润了爱情。云心常常和文珊散步。有一天,邮苑的春光又把他们牵引在一起。“忘掉一切。忘掉过去,忘掉未来,忘掉现在。忘掉朋友,忘掉亲人,忘掉记忆力所有的人。忘掉烦恼,忘掉快乐,忘掉一切情绪。”云心这样对文珊说道。“要闭上眼睛吗?”“下次再闭上眼睛。”“去感受自己。感受自己的双手,感受自己的胳臂,感受心脏的跳动,感受静静的步伐,走得越慢越好。试图和环境融合在一起,好似自己是孤立的,又是和万物互联互通的。不要注意路边的任何人,也不要注意我。把脑海放空,把心灵放空,去感受自我。”云心牵着文珊的手,说道,“我要松开你的手了。”

    他们两个人在操场并排走着,走得那么慢,又那么安静,但每个人的心里都充满了爱和平静。在他们周围,跑步的,散步的,一个个都那么匆忙,而他们似有还无,静悄悄的,就像拂在大家脸上的春风,痒酥酥的。跑道好似一条浅浅的河水,他们赤着脚,把裤腿挽到膝盖处,脚底的鹅暖石凉嗖嗖的,小鱼儿亲吻着他们的脚背,河水像一条平静的长镜,他们低下头可以看见自己的脸。忘记了一切之后,似乎连快乐也显得多余,云心的内心有一种无欲无求的安恬,恰似那些游云乘鹤的山中隐士,而这份涤荡心灵的平静也表现在他的脸上。文珊望着云心,他的眼睛微微闭着,唇边带着笑,仿佛灵魂早已逃逸出了身体不,灵魂和**更加契合,他的双臂在摆动,他的双腿在慢慢迈步,但仿佛他像静止一般。文珊相信云心达到了一种绝对平静的状态。文珊试着让自己慢下呼吸,放空身心,和云心一样感受自我,但她总觉得脑海里飞出很多画面,心里有一块混沌很难涤荡开来,这块混沌仿佛从上而下越来越厚重,正是这份重量让她的心灵难以变得轻盈起来。你能控制自己的心灵吗,文珊想起云心曾经问她的话。走了两圈,文珊大多数时间都在观察云心和思考。

    “我觉得我的心静不下来,像一块铁石,我的脑海里又尽是各种画面。”文珊重又拉起云心的手,看着云心说道,“你是从哪里学来的?”云心笑着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两年前,我在南京游学了一个月。到了一个村里,我问村里的乡亲们,这地方哪里有文化名人。一个老婆婆告诉我,村里没有,山头有一破寺庙,庙里有一个老和尚,他像是个高人。村里人说,这个高僧平时下山不多,也不与人来往,但有人上山求佛求占,老僧心情好了还会卜上一卦。我便上山了。山上铺了一条可单行的石阶,两边是长满了野草的荒山。上了山,看见一破旧的寺庙。大概这是许多年前某个寺院的旧址,有些房间已经坍塌,改建后的寺庙显得有些落魄。此处已是山巅,山上凉风习习,山下一片苍黄,都是野草。山腰依稀雾霭,村庄几柱炊烟,唯独此高处巍巍独立,颇有飘飘成道之感。庙前有一道石阶,两旁种有几棵柳树,石阶一尘不染,直通寺门。我扣门拜见了高僧,他说自己是这里唯一的僧人。

    他问我:“施主,缘何而来?”

    我答:“求心。”

    高僧指了指自己的左胸,说道,心在此间,求内而不求外。

    高僧问我,施主可有伤心事。

    我说,无。

    高僧说,施主有茫然之色。

    我说,我在寻求一种状态,一种绝对的平静。

    他说,没有绝对的平静。

    我改口说,一种几近于绝对的平静。

    他说,你看这门前的柳树,它平静吗?

    我抬起头,看到清风吹拂,绿枝轻摇,山巅之处,云彩涌动,而它静卧一隅,不言不语。我点了点头。

    高僧说,柳树并不孤立,它依赖山头贫土,天上红日,空中轻风,云下星雨。不孤者静。

    我决定在山上住一周。高僧说他教我几个道理。他想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教,想起来了没心情也不教。高僧唯独和我对语的时候像个高人,放下了这个架子就像个俗人。不过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当天晚上,我睡在一张草席上,看着四周空荡荡的陈设,觉得好似到了另一个世界。到了半夜,我醒了。凉风从窗缝里吹进来,让我一下子清醒了。山上没有钟表,不过我估摸时间是凌晨两三点。我提不走到庭院中央,院子里有一个石桌,旁边围摆着几座石凳。我坐在石凳上,看着夜空。圆月像明镜一样把庭院照得空净如雪,头顶的星空繁星点点,密密麻麻,甚至能看见一条若隐若现的银河贯穿其中。星月高悬,清风徐来,庭院幽幽,虫鸟低鸣,简直像一幅画卷。我随口吟了几句:“星痕连长天,月影动山巅。举头星河图,低头太玄镜。天地一画卷,我是其中仙。”我在这样清新脱俗的夜色中伫立良久,又渐觉困意,重又入睡。

第三十七章-2

    第一天,我们去山下割草。半山腰的野草长得茂盛,有半人高。高僧干活的姿势真不雅观,像个莽夫一样。我欲言又止。我在想,高僧的“道”去哪里了。我戴了手套,但还是慢吞吞的。他很快割完一捆。他见我慢腾腾的,就笑着吟了一首打油诗,“做活慢腾腾,小累叫哼哼。是个大丈夫,还是小姑娘?”我听了便扔了手套,学着他的模样,用力割草,他在旁边提醒我要贴着地皮割,我的手被草割破了,于是我更加不顾了,慢慢地也快了起来。回去的路上,他问我,为什么慢吞吞的。我不好意思地说,怕伤了手。他便说,心有所惧,如若羁绊,行事不果,踌躇不前。有所惧,难得平静。

    第二天,他叫我闭着眼睛从寺前石阶上往上走,我走上一步就不敢上前,走后几乎跪着趴着走完了最后的台阶。他说,他来示范。我看他从容不迫,闭着眼睛走下去,有走上来,如此反复有几次,绝无一点犹豫和失误。我问他怎么做到的。他说,因为熟了,所以如履平地。他说,这台阶和平地走起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其实你在平地上闭着眼睛走,也走不了多远。我们又去了庭院。我闭着眼睛果然也走不了几步。而高僧双目虽闭却有如心眼洞开,从这头走到那头,从那头走到这头。我问他,这是怎么做到的。他说,熟,这院子的每一块砖都印在自己的脚下,无惧而已,所以要破除恐惧,要熟悉自己恐惧的东西。第三天,我们枯坐了一天,几乎没有言语。到了中午,我问高僧索书。高僧不予,他说,有书和无书不是一样么。晚上我们喝了粥。喝粥的时候,我想到一个问题,我便问高僧,既然佛家讲不杀生,可是吃瓜果蔬菜不算杀生么。高僧打趣说,那你说我们应该吃什么。我笑笑,也该如此。高僧又说,所谓生,乃有情众生,植物非有情众生。我问,这植物怎就不算有情众生。高僧说,有心神者有情,无心神者无情。我问,这植物怎就算作无心神。高僧说,你是学过科学原理的,也该知道植物原理罢,这含羞草,食人花的反应,可不算“灵性”,而是“机理”。我不再言语。

    到了第四天,高僧给了讲了“戒、定、慧”,我说,这“定”就是我所求。他问我,你所求“定”为何?我想了想,说为了“慧”。他便说,何不求“慧”。下午的时候,我又问他,这“戒、定、慧”说来本质和道家、儒家也别无二致。他便说,大道同源,并无区别。关于这大道同源,他又讲了一个故事。他说,之前村里有个人找他占卜。占完,村人问他灵不灵。我问,信则灵,不信则不灵。村人说,那和没占有什么区别。我说,假如不信的话,是没什么区别。村人走得时候,又问我,你说这占卜学到底是真是假。我心里想,他又把每一个占卜者想问的说了一遍。我说,你仔细想来,这跟科学也并没有什么区别嘛。这占卜学、面相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经验主义的产物,和科学的归纳总结一模一样。现代人将信将疑,又去用科学研究占卜,这不就可笑嘛。我这么一说,村人就听不懂了。他一听,这高深了,就又信了。我听了,又把村人的最后一问问了一遍。老僧似乎料定我要问这个问题,便笑着说,文化人也想不通嘛,我告诉你,占卜是推演,真实是现实,这不是等式,这是一种可能性,说来,这并不神秘。

    第五天的时候,高僧打了一天的坐。到了晚上,我问他,这样的生活他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他说,何谓这样生活那样生活,之所以有区别是因为心在不断考量,无欲无求之心则不顾心外之物。心,他指指自己的胸膛说,这是关键。临睡的时候,他又告诉我“苦节不可贞”。我便问他,怎么才能以苦为乐?他又说,所谓对立,所谓苦乐,区别不大,苦就是苦,乐就是乐,以之为苦则苦,以之为乐则乐。若是觉苦,又咬牙坚持,不是久长之计。我就问他,你快乐吗。他说,无所谓快乐无所谓悲伤,这即是你所追求的“定”,这是一种平静,不苦不乐。他作了一首打油诗,“凡人皆谓生活苦,我道日子也不乐。苦中作乐一忍者,不苦不乐方上人。”入夜,弯月悬照,群星璀璨,我也做了一首诗,“吴钩清光澈,星芒银辉华。对吟见六逸,饮酒逢七贤。清风拂五柳,门前又东坡。我若为太白,此即蓬莱山。”

    不知不觉,已是我要离开的倒数第二天。高僧决定传我“心之外”之法。那天早晨,风高气爽,我和高僧站在山头,俯瞰人间烟火,顿觉飘飘欲仙,凡俗难奈。他问我,世人皆忙忙碌碌为何。我说,皆有所求。他又问,怎能无求。我说,无欲则无求。他又问,怎么能无欲。我摇头不知。他说,心之外。我求告解。他说,心为心,心之外为心之外,人多不求诸己,反求心之外。求时,心之外已渐渐走进心,或半外半内,故搅乱视听神识,心燥也。若将所求置之心之外求之,则心为心,心之外为心之外,我即我,物即物。如此说,所求者不为所求,而为所需,所求为情,所需为理。我问,所需和所求区别在哪。他说,所需必求,所求未必需。他便教我“散步法”。他说,忘记一切。我便在庭院里静静地走了一圈。我问高僧,要忘掉自己吗?高僧大笑,说道,忘记万事万物,也莫忘了自我,这是强我弱他之法。我又走了一圈,我问高僧,什么时候就叫忘记了一切。他说,当你能感觉到自己,你的呼吸,你的步伐,你的心跳,你的身体,当然,思想里也莫有东西。我又走了几圈,渐渐悟出一些道理,我觉得自己身体轻盈,内心净澈,但仔细感觉,还是心里好似一片石块,石块很重,一半淹没在水里。我问高僧,坐着也可以吗。高僧说,坐着更难。

    我又走了几圈,渐渐觉得自我的感觉越发明显,而外界万事万物渐渐朦胧,自我意识越来越清晰,几乎忘记了一切,终于我沉浸进去了。高僧叫了我一声,说道,我看你是有悟性的,但凡事光有悟性还不够,恒性更重要,尤其,“定”绝非一日之功。他称,这便是“我之法”,需要先找到自我,承认自我,感知自我。他说,当代人浮躁忙碌,没有功夫寻找自我,其实好比“磨刀不误砍柴工”,即使凡俗之事,发挥一些佛性,也多多裨益。

    午后,高僧又传我,“万我之法”。他称,可学可不学。他说,我即众生,众生即我。你我他并无区别,倘若由我及你,由我及他,我即是你,我即是他。我弃之未学。有一次,我将这番道理讲给李恒,他颇感兴趣。高僧说,这比起“我之法”更上一层楼,我却坚持不学。高僧不再坚持。

第三十七章-3

    晚上,凉风习习,但天色阴沉,阴云阵阵,弯月忽暗忽明,星辰隐退。我和高僧站在山头眺望,但见山下影影绰绰,漆黑一片,山下村庄孤灯摇曳,颇觉冷清。高僧做了一首打油诗:山头漆黑山下黑,草木不动影重重。天上星月不照明,我自心中有星月。我也作了一首诗,“层云遮星月,重影移草木。山风过长袖,孤灯落耕户。寂寂无虫鸣,暗暗未移步。如若天不明,静待雄鸡唱。”我们静立许久,不曾说话。后来,高僧开口了,“白日里,你学了遗忘之道,现在该学记忆之道。忘记即不忘,不忘即忘记。”我问这是什么道理。高僧说,尽忘则斩断凡俗诸事,不忘则重连红尘之绳。身为红尘人,不可忘之。我问高僧,什么时候该忘。高僧说,该忘则忘,不该忘则不忘。我颇有疑问,却不曾再问。

    最后一日,我吃了斋饭,便离开了。高僧送我至山前,指着心道,“凡间事,在此间。”我辞别高僧,走下山来,但觉心性清凉,快慰颇多!

    云心讲完故事,又说道:“此后,我就常常使得诸事停在‘心之外’,来获得极大的平静。你方才说,你觉得心似铁石,我觉得你的心没有通畅起来。我常常追求这样一种境界,那就是保留自己,心无旁骛。就好比我是一叶轻舟,我并不去注意长风破浪,我也不注意两岸浪拍云崖,我只是一叶轻舟,你要说在动,我说也好,你要说我不动,我说也罢,在这个天地间,一切都静止了,唯有一叶轻舟。”“这么听来,这种心境对艺术追求很有帮助。”文珊说。“创作时要忘记一切,只有作品,在这个时候,我是作品,作品是我。”云心说。

    之后,他们便常常散步。在在纯粹的爱情里,这种轻松的、单纯的、简单的活动往往能让人最大程度感受到爱情的魅力。爱情本是一种**,它有浪潮迭起的时刻,但大多时候风平浪静。**的第一个特点便是喜新厌旧。而爱情却是**的不断重复,爱情作为人性的一部分必然受制于作为更高准则的后者。而后者多是在平静的爱情里兴风作浪。倘若把爱情当成**去追求,固然可以得到它的形式,却难得它的本质因为更多层次的享受应该来源于**,而高于**。这两颗心灵之间的交互绝不能在弹指之间完成。恰好,**的第二个特点是来去匆匆。显然,以**为基础的爱情不得长久。爱情应该升华到更高的精神层次。有人曾经到过那里,他便会说,爱情之道淡如水。没错,这便是站在爱情最高处的风景,两个思想之间的爱情。倘若在热恋的爱情初期,双方很难发现对方的缺陷,因为对彼此的爱情弥补了这份缺陷,但天长日久,倘若爱情没有升华到更高层次,这缺陷便成为爱情之堤的蚁穴。爱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坚韧,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脆弱这样说,并不矛盾。在爱情里的人懒得思考,唯愿将身心交给**指引。很多时候,他们将**误认为是爱情,这爱情之舟也便随着**之水一起一伏。爱情扼杀了思考,这是人性的第三个特征。

    不知不觉中,云心将自己和文珊的爱情提高到更高的境界。在这个更高的思维之境里,仿佛两者的心有灵犀是相互独立的。他常常感知爱情里的甜蜜对他而言,感受即思考。正如在文学流派里出现的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前者极其强调思考的价值,而后者则指向感受。云心以感受力代替思考力,事实上在前者运用娴熟之后可媲美后者(自然两者思考的结果颇有迥异)。云心在爱情里也常常动用这份力量。他常常想,爱情扼杀了思考,倘若感情也具有思考能力(他自认为自己的感情是具有此特征的),便不再悖逆人性法则,更好地与爱情同行。在最初的日子里,云心觉得文珊是完美无缺的正如文珊对他的感觉但慢慢处之,但感受力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加之人性中吹毛求疵的特点,他感到了这份美受到了一些挑战!对美的挑战将是对爱情的挑战!有的人选择忽视。云心选择用焕然一新的美代替那已是锈迹斑斑的美。“生活中并不缺少没,只是缺少一只发现美的眼睛。”每当云心重又发现文珊身上另一道光采闪烁的美丽时,他都激动不已。仿佛在他的心中有一道爱情的泉眼,如今这泉眼不再像从前那样井喷泉涌,而他总能荀昭到新的爱情源泉来使之维持到最饱满、最热烈、最完美的状态。倘若爱情由平庸的平淡变成了一条探险之路,这对我们聪慧的浪漫主义诗人无疑具有最大的诱惑那是一种思维之境的最大宴。

    一天晚上,云心照例与文珊在邮苑散步。那时,已是九、十点左右。云心陪着文珊从北门踱步到中门,路上行人纷纷,在夜色里穿梭。夜之春色也毫不懈怠地表现着自己的美。橘黄色的灯光照亮了朦胧的浪漫主义迷蒙,与春日的琉璃梦境相映成趣,四处的杨树、槐树、松柏、梧桐披着这件快活的米黄色纱衣,露出里面的黑色丝绸短衣,她们无意争春,却早已化作春。走在流转着灯光的柏油路上,像是星光大道。春夜里的柔和灯光涌动着一种让人沉醉的快乐,它,平和,静默,愉悦,温柔,梦幻,无垠,这种静悄悄的快乐正和涌动在云心和文珊心中的爱情是相同的。云心伸出手去触摸这夜色,闭上眼睛舒畅地呼吸着春光里的气息,文珊也把手张开,把手扣在云心的手上,仿佛通过这两只手,就能将另一边的春色传递给她这边来。春天和爱情激发着云心的灵感,他常常感到心潮涌动并非浮躁一种感激之情,一种激赏之情,一种赞叹之情从他的内心深处喷涌出来,以至于他常常伫立在窗口望着蔚然绿色就流下泪来,哦,生活这么美好,那种犹如把自己浸泡在幸福的泉水中的快乐包围了他。今晚,他再次感受到这种快乐,这夜色,这灯光,这长街,犹如一个个梦幻冲击着他那敏感细腻的心灵,他把文珊抱进怀里,哭了。“我流泪,并不是因为我不快乐,而是乐极生泣。”云心没有说话,但是他的笑容做出了回答,他拥着文珊,就好比拥着这夜色,这春光,这幸福,一时间,他所有身心都感受到自己与大自然与文珊的精神共鸣所能达到的最大快乐,这并非平素静下心来那种暗暗涌动的、源源不断的快乐,而是往日潺潺的快乐之溪突然汇成河川磅礴激进的快乐。“哦,生活!哦,爱情!”夜色仿佛在轻轻的呢喃。这种莫大的快乐并不平静,但它却是在极其平静的心境下获得的是一种突然爆发的力量。云心感觉自己站在原地,但周围突然涌起了星光,他和文珊进去了一个奇妙的世界,组成这个世界的材料是快乐。他想,一个人要是能随意出入这种快乐的境地,该是多好!这才是最纯粹的心灵!这才是最纯粹的灵魂!文珊也留下泪来,她未能理解云心的快乐而感到高兴,好似快乐其实已在她的身边环绕,只有当她发现了这种快乐,她才能享受这种快乐。这让她想起了经常弹奏了钢琴曲,这种快乐不是属于舒曼,就是属于舒伯特,具有一种飘脱的田园之气,就像中国的山水画,在追求意象的道路上走到了巅峰。

第三十七章-4

    两人走着,看了看天。文珊指着天高兴地说:“今天的云真美。”云心抬头一望,立刻为云天的伟奇瑰丽震撼不已。一条条雄奇的红云如练横贯东西,颇像金鼓相闻的战场,婵娟绰约半遮玉颜,群星隐退,城市之光喧天而起,天际犹如舞台,人间却似海底。这瑰奇的红云堆砌出春天的梦境,表现出春日柔情中激荡的一面,云堆似仙家城堡,纵横错立,高高低低,其上仙气缭绕,绝非普通仙家。看那滔天气焰,气吞万里,势夺千山,仿佛兵家之地。层云掩映在南边天空上,从东至西,又如战舰扬风破浪在宽阔的蓝海色大海上,而东边,朝日浮升,顿时把这巍巍战舰照的红光万丈,尽显东方之气。头顶的美丽画卷徐徐展开,而皓月化作红日,不爱红妆,偏爱武装。文珊拿起口琴轻轻的吹奏起来,在她的琴声里,这千里东方图另有一番风味,一切变得柔和了,那张扬的、粗犷的、雄壮的滔天气势变成一种婉约的、柔美的、含蓄的秀丽,而其中的瑰丽、雄奇、浩然则变成了一种氤氲着的、流动着的、漂浮着的美,仿佛是美的本体上旁的美。云心吟了一首诗,“赤练天上来,半遮瑶台镜。舒卷乱沧海,沉浮动九天。夜光摇云汉,星影没深渊。举手撕云,添香为红颜。我欲乘风去,直卧彩云间。”两人一唱一和,甚是欢颜。

    不久,红云渐隐,灰云暗现,不多时,明月残缺,路边昏暗。再看主道长街,寂寂无人。云心拉着文珊的手,慢慢地走着。这渐变的阴云也渐渐影响了他的心绪。他沉思片刻,吟道,“密云遮月晚行人,长灯随影心寂寂。

    漫天沧海不见水,残星迹难辨。

    松风轻踏浅浅草,崖鹰直指暗暗天。

    我愿手持孔雀翎,一扇高呼见月明。”见云心心情略微低落,文珊便建议回宿舍休息。她和云心散步,云心常常在突然之间变得沉默无言,好似方才还激情洋溢,转眼悲伤成河。这便激发了文珊心中无限的母性温柔,云心越走越慢,眼睛湿润了起来,文珊看得出,这的确是伤心动容。她用柔软丝滑的手抚摸着云心温热的脸,看着他眼眶中愈来愈多的泪水,也渐渐湿了眼眶。云心站着不动了,她把云心抱住,不停地吻着他的脸,云心的泪从脸上流下来,咸咸的滋味让文珊觉得苦痛,她愈发抱紧云心,仿佛他要离去。云心也抱住文珊,文珊的飘柔长发带着春天的香味裹进他的脸,他也不去撩拨,把自己的脸贴着文珊的脸,不说话,通过这个仪式,她们的心又触碰到了一块。他们慢慢地接吻了起来。春天的微雨慢慢地滴了下来,主道的街灯从南向北闪烁着温柔的光芒,为这一对亲密无间的恋人在爱情中的幸福默默祈福。

    有一天,云心看见李恒又牵着另一个姑娘的手,便问他,她是谁。李恒说:“她叫玉曼春,是我的新对象。”云心惊诧地问,怎么又换了。“爱走了,心走了。”李恒说。云心问他是怎么看待爱情的。李恒说:“我不谈爱情。曾经我爱一个女孩,后来我失去她了。我觉得她无可替代,可是这无可替代成为了过去。后来我还曾见过她,可是她再也不理我了。她变了,她认为这种变化是我引起的。她甚至恨我,不,她的确恨我。”讲讲她的故事吧,云心说。

    “那是我们的高中时代,”李恒趴在阳台上,目光望着远方,好似故事正是从目光所触之处开始的,“我遇见她时,她什么也不懂。但是她漂亮端庄,可爱清新,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就爱上了她。我明白,那就是爱,不是旁的东西。我记得我曾经告诉过弘毅,爱情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程度,有了感觉,在乎,喜欢,爱我们不能因为‘有了感觉’的这种爱情稍纵即逝而不把它归入爱情的范畴我见她的时候,我觉得我已经来到最后一个程度。那时候,她还小,个头小的可怜,但却是一个小美女了。”“追求爱情,你也要高瞻远瞩一番。”云心打趣道。

    “我知道她喜欢我。那时候,每当下课的时候,她就趴在桌子上,看着我。哦,我们离得那么远,但是我感觉我们的心却离得很近。她的人儿很远,她的目光却很近。我一本正经地看她,她却总是偷偷看我。她是一个有天分的女孩,有很多艺术才能。我知道她很刻苦。唉,我们还不曾说过一句话,却已经相爱了。有很多女孩喜欢我,向我告白,我懒得搭理她们。我觉得她们庸俗可笑,根本比不上我的小公主。每天我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她在不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在寻找对方。那时候的我们真的好可怜,都不敢去和对方说话,只敢用眼睛看着对方,那种怯懦真正的爱情使人怯懦我记忆犹新。有时候,我们的座位靠的近了,我的心就砰砰地直跳,我觉得自己也能听见她的心跳。我觉得我们都是小可怜,在爱情的萌芽里不敢成长。我喜欢整体看着她,看着她的侧脸,那真是一种梦幻。有人批判初恋的准确性,认为那不是爱情就像有人这样描述认知,‘人的认知就像一个圆,当你懂得的东西越大,圆就越大,而圆越大,接触到的圆外环境就越大,就发现自己越无知。’爱情也是一样的可我觉得我生命里就只有过那样一次爱情。”云心没有说话,静静的听着。李恒的爱情体验和他的是多么的不同,而他的爱情体悟又是多么不同。世间万事万物皆能求得其理,唯有爱情众说纷纭,千古莫辨,而那些自称对爱情了然于胸的终究难过爱情关。但之所以爱情如此扑朔迷离,又令人魂牵萦绕,在于它作为高于**的一种高尚感情,它拥有众多的表现形式,它就像一个具有庞大身躯的大象,旁人只能用盲人摸象的形式来理解它的存在,同时,爱情又如出自名家之手的绝世珍品,引来众多复制的赝品,这些赝品鱼目混珠,倒也叫眼力十足的鉴赏家难辨真伪,这些伪制品到了列位收藏家手中被封为珍宝受宠若惊,也算过足了一把爱情的滋味,但可笑之处就在于一大群收藏家常常互相炫耀各自的爱情珍品,却又不许别人过目,便互相嘲笑。

    “有一天晚上,我走得很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那天走得很晚。教室里一个人都没有了,差不多快要锁门了。她匆匆忙忙地跑了进来,好像她忘记了什么东西。她看见我在教室里,一下子就愣住了。我们拥抱在了一起,结束了曾经无言的爱情。那时候她个头很小,像我的妹妹一样。我记得《陆犯焉识》里曾提到这样一种爱情,那个男人的女友起先什么也不懂,就像杯子里的水,而这个男人所给予的爱情恰似这盛水的容器,他培养了她。事实上,她对于我正是如此。起初,我们都没有发现。直到后来,有一天,我意识到,她变成了我想让她成为的那个样子。可是,我们已经爱得无法自拔。在爱里,她确是无法发现这一点的。”李恒叹了一口气。

    “爱情也和旁的事物一样求新立异。现实中的爱情一旦和想象中毫无差别追求爱情的人往往在这份落差中沮丧同时感到一种希望,而这份希望正是建立在无法实现的鸿沟之上的。爱情中的诸多法则让人往往陷入一种错觉,而这种错觉最终会埋葬爱情。于是,我觉得我不再爱她了。她哭着喊着求我。但是,我铁了心不再爱她。我寻找了一份新的爱情。可是,一旦我站在这新的爱情里,我才发现,同样的法则照旧成立。我爱的还是她。”李恒说。

    “但是她变了。她变得判若两人。我让她摆脱了依赖和弱小,她变得独立了。她学会了思考。总之,她离开了我。”李恒有些失落地说着。

    “那你何不继续追求她?”云心问。

    “不,我现在发现,当爱情处于这样遥望的距离,它才能越发显示出它梦幻般的一面。”

    唉,云心叹了一声气。

    “我现在也追求爱情,可我觉得那些都不是爱情。它从来没有上升到这个层次。这就像有的人第一次登山就登上了珠峰,以后,他总是觉得所有的山头都是低矮的。你看,有时候第一次遇见的爱情太完美,就扼杀了其他爱情的萌芽。”

第三十八章-1

    生活中总有一些值得铭记的时刻,其中灵感乍现的时刻往往能引起我们最大的重视。在这个独特、神奇、巧妙的时刻,一道光穿越我们的思想之桥照亮了整个黑寂的思想之境,我们在瞬间醍醐灌顶,妙手偶得一些最高贵的感受和经验。好比我们的精神曾经在苦苦寻找一个适合灵魂的齿轮以重新运转精神系统,但突然间鬼斧神工创造了这个最完美、最契合、最神奇的齿轮。我们感受到残缺回归完整的美,那是一种本源的力量。而爱情,恰是这其中最精致的一道灵感。我们长期在现实生活中寻找能够拥有美好灵魂的**拥有者,他们必须与我们心心相印、心有灵犀,然而我们常常感觉到现实在丰富之余的枯竭就像我们冥思苦索寻求灵感的闪现。“砰”的一声来之不易,并非所有人都有这样的机会。

    弘毅需要查阅一些书籍,图书馆规定只能在室内浏览。拿着一本破旧的《康素爱萝》,弘毅坐在了自由阅览区。这本书已不多见,曾与肖邦同居十余年的情人的才华在这本书中展现的淋漓尽致,她手握三四个浩大的素材,却宁愿把其糅合成一本巨著供读者飨用。云心向弘毅推荐了这本书。弘毅坐下来,就进入了书中的世界,康素爱萝吸引了他,他想,她和文珊多么想。许久之后,云心抬起头来向旁边一看,他看到一张面庞,他几乎惊叫着:“纳斯塔西亚!”他的手匆忙摆弄着,差点把书扔到地上。旁边的女生也在看他,笑着问他:“你刚在说什么?”他皱着眉头,心砰砰地跳着,怔怔地看着女生的脸。对于我们想象中的角色,我们常常会意象法来描绘他们的面貌(事实上他们有着无数张面孔),每次当我们看到这个角色在现实中的映射时,我们常常感到失望,仿佛在意象中他们是完美的,在具象呈现中他们却已经千疮百孔。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能了解弘毅的震惊之深了。尽管他不是梅诗金或者托茨基,他却一眼认出了纳斯塔西亚!他感到心潮澎湃,在这一刻,他观念中的虚幻和现实的真实达到了完美无缺的重叠。真的是她吗?她很喜欢这个俄国女子,尽管她的命运很痛苦。弘毅再看了一眼旁边的姑娘,他更加无比确信纳斯塔西亚千真万确就是她的模样。

    她正在看《飘》,棕黄色的头发在窗缝里溜进来的微风中轻轻跃舞,她的眼睛专注、冷静、孤傲、独立,从两个冰清玉洁的眸子里射出两道冷彻的光,像是雄壮的狮子在宣告自己的领地,不过,她的眼神一闪,弘毅看到这只狮子的身上有一道伤疤,也许正是这道伤疤使她在精神上成为了纳斯塔西亚。她过的是富足的生活,这从她的举手投足间看得很清楚;不仅如此,她看起来很平静,这自然是幸福快乐的家庭生活给予她的;她身上流露一丝典雅高贵的气息,这来自于她平素进行的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弘毅一下子被她吸引住了。她的美和文珊截然不同,文珊的美让人去仔细欣赏她的美,而她的美在于这层美丽之下的深邃。在同一瞬间,弘毅又觉得她又是斯嘉丽,这个坚韧美丽的女子。慢慢的,纳斯塔西亚和斯嘉丽的形象重合在一起,以至于弘毅下意识地猛拍一下手,喃喃道:“正是如此。”

    姑娘还在等待回答,却看着弘毅皱起了眉头看着她。有那么一刹那,姑娘甚至也产生了似曾相识的错觉。见弘毅保持沉默,姑娘开口说道:“你好,我是田木。”弘毅猛地从想象中抽身而出,好似没有听清般重复道,“田木?”马上,他又好似一下子回想起来的样子,说道,“就是去年和文珊……”田木打断了他的话,点了点头。

    “你刚才说什么?”田木问道。

    “我说你像纳斯塔西亚。”

    “哦,我可没有她那样痛苦的童年。不过,她确实应该是一个漂亮的女子。”

    “不过,我又觉得你特别像斯嘉丽。”弘毅说。

    “你可真会说话。”田木笑着说,“你叫什么名字?”

    “弘毅。我的笔名文孤,不知道……”

    田木打断了他的话,唇间带着笑说,“我读过你的文章,我觉得你可能适合写现实主义题材的。”

    “我把这句话当做批评。”说这句话的时候,弘毅觉得心里的铁树开花了。他的心里涌现了一种奇怪的感情,这让他想起呈叶这时候,他打量中手中的爱情沙漏,他对呈叶的爱情已如细沙全部坠落沉底同时,他感到一阵惊悸,自己难道爱上了田木?田木临走之前给了弘毅一根口香糖,一盒牛奶,一根巧克力。弘毅看着旁边空空的座位,感到自己的心里也空了一般。

    在爱情里,我们最常想的一个问题便是对方是否也怀着同样的爱,但往往我们的思想成了一面镜子,我们错把自己的爱在这面镜子中的投影错认为对方对我们的爱,这便给了我们希望。爱是靠希望存在的,正如虚幻依赖于想象。现实中失落的爱情痛苦正是靠着这面镜子得以重获征服爱情的勇气和希望,可归根结底不过是错觉。这就像我们发射信号,对方或者回复信号或者反射我们的信号,但我们经常将这些反射回来的信号(其实是我们自己发出的)当成对方的反馈。在爱情里,有的是这样的把戏。

第三十八章-2

    次日,弘毅又来到图书馆。田木坐在同样的位置上。这不免给了弘毅胡思乱想的机会。看到弘毅皱眉,田木仿佛猜到了他的心思,脸上浮现了笑容,那意思仿佛在说,“别多想,”田木说道,“我一直在这个位置上看书,好几个月了呢。”“那我可以一直坐旁边这个位置吗?”弘毅把这个问题当成对爱情的第一次进攻。田木笑了笑,意思是说,如你所愿。

    接下来几天弘毅都坐在田木旁边看书。他们并没有说太多话。因为弘毅不知道说什么,而看样子田木是不会主动开口的。弘毅已经得到了接近田木的机会,他后来了解到他的位置空空如也长达数月,因为田木总把身边的人赶走。看上去他似乎离幸福更进一步了,更有机会接近爱情的本质,但弘毅的心中却生出一种由衷的叹息,他并没有为此感到高兴,相反他被赋予了一种奇特的伤感,这种伤感笼罩了他的生活。有时,他走着走着停下脚步思考,是因为自己找不到通往爱情殿堂的路了吗?还是因为自己爱的太汹涌却得不到一个宣泄的口?或者是因为自己已置此身爱情中、此心犹在爱情外?

    他试着和田木聊天,但田木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初见时的热情早已消失不见。她仿佛变了一个人。其实爱情之轻舟行至此处还算有惊无险,沿途那看似险滩险阻的危机竟然一个个主动避易。多次扬帆,发誓在爱情之海扬帆破浪,又一次次船毁人坠,但并未打击到弘毅追求爱情宝藏的炙热渴求。弘毅约田木喝咖啡,田木竟然同意了。弘毅把这当成一次曙光,不过他认为不能掉以轻心,一是命运喜欢捉弄他,二是爱情女神也屡次让他难堪。不幸的事,或者说意料之中,田木欺骗了他。事后,她以自己有事在身解释自己未至之由。

    有一天,弘毅想看田木又在看什么书,就拿过她旁边的书过来看了看,正好田木进来了。在那一刻,弘毅脸红得像偷吃糖果被母亲发现而不知所措的小孩,愧疚地看着田木,委屈地说道,“我只想看看你在看什么书。”田木倒像一个故作威严的母亲,双手叉腰,板着脸憋着笑说道:“下次可不许偷看了。”接下来几天,弘毅感到只要田木一走近他,他就有一种“不敢问来人”的忧惧。事实上,他想仔细看看田木的脸。他觉得自己已经认识她好几天了,但却没有看清她的模样。现在,他已经不再认为她是纳斯塔西亚,也不是斯嘉丽了。前些日子,正是这两个女人的灵魂让他爱上了田木,而现在她们又从田木的精神中逃跑,留给他一个已然深爱着的田木。弘毅对田木有着诸多幻想。他认为她是这样一种女孩出于某种神秘的自信,他坚信不疑自己的猜测他只需要默默的守候,不需要去思虑什么,她只是表现得很孤傲、很冷静,但她的内心温暖和善,他的一举一动她都看在眼里,也记在心里,她会给他加倍的快乐作为回馈。她是一个至善至美的天使。自从陷入了这段感情,弘毅几乎懒于思考,以致于他的现实主义作品写得一塌糊涂。小杳小心翼翼地问他,为何他的笔锋生锈了?相反,他写了越来越多浪漫主义作品。秦风曾经说过,弘毅没有浪漫主义天赋。云心每次看了弘毅的文章都能笑出声来。这些文章蹩脚,无病呻吟,满纸荒唐,感慨颇多,俗不可耐。弘毅坚持要给田木读他的文章。第一日,田木只赞道,“妙啊!”第二日,田木又赞道,“高啊!”第三日,田木已不再听他的文章了,她说:“你的文章写的确实不如云心。”弘毅听了一阵气馁。

    爱情对于弘毅来说,属于枯木逢春。自从遇见呈叶之后,他便对爱情失去了兴趣。田木让他变得像谬法一样疯狂。长期克制的生活如果不是导向更贞洁的巅峰,它只能在某个瞬间分崩离析,这是因为意志再坚定总是建立在人性的基石之上的,而人性总不是那么稳固。弘毅想了解她,以表达自己的关心,这种关心不是刻意为之,而是在爱情中油然而生的一种细腻而琐碎的情感;但似乎她总是排斥这种无微不至的物质和精神关怀对此,弘毅一方面赞赏她的特性独立,一方面又在暗自揣测她已经十分厌烦自己。

    爱情里的海市蜃楼太多,以致于我们看到真正的风景也会产生怀疑。弘毅觉得她多变,捉摸不透,他在爱情的探索中不知所向,不知所往。他觉得她忽近忽远,这种冷淡和淡漠叫他心中的爱意挥发不少。弘毅在想象中绘制出色彩斑斓的爱情蓝图,但现实却总是在他的爱情画卷中乱涂乱画。

    有一天,田木的座位一直空着,她桌子上的书也不见了。弘毅特别恐慌,怕她永远不会再出现了。只要有同学来弘毅的旁边坐下,他就提醒他们,“这儿有人了。”这些座位本是公共座位,但田木早晨来得很早去占座。前几天,弘毅看到她桌子上的水晶鞋,便问她,这是做什么的。她说,她每天早晨五点钟起来练舞,一直练到七点才吃饭,这便是她练舞的鞋。弘毅说,那一定很累吧。田木点了点头。到了晚上的时候,依旧不见田木的身影。弘毅的心沉到了谷底,仿佛生活一下子失去了希望。深夜,当他走在主道上,望着橘黄色的灯光,觉得孤独万分,云心曾说邮苑的夜晚风光的美丽有一半要归功于这浪漫的橘黄色灯光,可如今,他却觉得凄清不已。他低着头走着,好似失魂落魄,当他走到时光广场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叫他,“弘毅!”他不用去看,就知道喊他的是田木。田木正站在道路的另一边。他激动地竟没有挪动脚步,他望着街灯下美轮美奂的田木,心潮涌动,既快乐又痛苦,复杂的情感攫取了他的灵魂。“你今天去哪了?”凝视了许久之后,弘毅才开口问道。黄色的光芒落在田木的脸上,仿佛溅起几道星芒,她的侧脸掩映在黑暗之中,黑色的眸子闪现着亮光,微笑着,在这一刻,在爱情的灵感下,弘毅猛然间明白了浪漫主义的意味以往他用思考来度量浪漫主义,他总觉得浪漫主义就像泡沫一样经不起现实之光的照射他感受到内心深处与现实中的艺术美的共鸣,从而使得理智与感情和浪漫主义达成了和解。弘毅的心如同久旱逢雨一般饥渴和快乐。“我去外面参加比赛了。练了一天,好累。”田木说着,跺跺脚。“你明天还来吗?”弘毅忐忑地问。田木点了点头,给了夜色一个精致的背影,弘毅望着这个灯光下梦幻般的存在,觉得她走得越远,他的心就越冰凉。

第三十八章-3

    云心早早发现了弘毅的变化,但他并未向弘毅探明究竟,而是像个侦探一样默默地观察着他。弘毅的话更少了,常常边看书边笑,喜欢去图书馆了,晚上发疯似的写文章,他的眉宇之间多了一种感情,既非快乐也非痛苦,那是一种挣扎的表情。弘毅回来之后,马上写了一篇《邮苑之夜》。他拿给云心看。云心一眼就看出这篇文章与以往作品的不同之处。他惊讶地看着弘毅。弘毅满脸洋溢着快乐走过来把手搭在云心的肩膀上,云心为他这种改变感到高兴,他说,“我终于感受到了!”“那种美!”云心的眼中也闪出同样的光芒。“啊!”云心激动地握住弘毅的手,“感受是打开浪漫主义大门的钥匙,你已经得到了这把钥匙!”作家常常感到自己笔力不足,无法透彻地把握现实世界的本质,其原因就在于他们缺少对应的钥匙,以至于他们无法看到事物的内核,仅限于描摹表层现象。而这把钥匙是得之不易的,且只能通过自己的手来亲自获得。云心也给弘毅看了文珊给自己写的纸条,小小的纸条上写了几个字:唯爱你,云心。云心前番多次请求文珊给自己一个信物,可她就是不许。她说自己宁可把这份爱说出来而不是写出来。可是云心犯了文人的通病,非得叫她写出来。后来,文珊给了他一张小纸条,被他奉为珍宝藏在两本书之间。次日,弘毅把《邮苑之夜》拿给田木看,田木慧眼识珠,一下子也辨别出这篇作品的精妙之处。“这位女子……该不会是我吧?”田木问。“是的。”弘毅点点头。“我哪有你写得这么美!”田木也感受到文中沁透灵魂的美,“是没有。”弘毅开了个玩笑。

    “你昨天去哪里比赛?”

    “北大,”田木提起了兴致说,“等到我进去的时候,里面坐着四个面色严肃的中年男子,他们一言不发,死死地盯着我。我做完了自我介绍,感到十分紧张,”说着她颤抖了一下,“几位男老师说了声:‘开始吧。’我简直都没有看见他们的唇在动。我很快跳完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跳完的。我觉得自己跳得很糟糕。”弘毅安慰道,“你每天那么刻苦地练舞,肯定表现得非常完美。”“哪有,”田木皱起浅浅的眉头,不知不觉压低了声音,“我跳完了,几个老师什么话也没说,我看了他们一眼,有个老师说,‘你可以出去了。’我一愣,另一个老师又叫道,‘下一位!’我低着头出去了。但是我没走,我趴在门口偷听,我听见有个老师说,‘你看看她,这舞怎么能这样跳呢?’”弘毅听着,仿佛看到田木正趴在门口,弱小又无助,可怜地从门缝里偷听老师们的议论,他觉得心像雪一样化了。他看了看田木,她显得那么楚楚可怜,完全不像之前那么独立、孤傲、冰冷,而是像小女孩一样胆怯、害羞、可爱,这个时候她一点也不像纳斯塔西亚,也不像斯嘉丽,她更像幼年的康素爱萝,聪明又可爱。弘毅从未见过田木如此的一面,就好似从前的田木只是一个灵魂的外壳,而外壳之内的她则是如此的温柔、和善、亲切。在她的冰山下藏着一座火山,弘毅心里想到。

    凡萱也发现了弘毅的变化。她问弘毅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吗,弘毅避而不谈田木,谈起了浪漫主义写作。凡萱为弘毅感到高兴,她读了那篇文章。秦风称赞弘毅已经跨上了第一步台阶。关于田木,弘毅只告诉了云心一个人。云心答应为他保守秘密。不过,李恒有一天也发现了这个秘密。

    “你谈恋爱了?”李恒看着阳台外枝繁叶茂的杨树,夏天已经到来,他笑着问弘毅。

    “没有。”

    “没有?”

    “我觉得那不算爱情。她不喜欢我。”弘毅说。

    “但是你在享受这份痛苦,”李恒收回目光,猛一拍手,叫道,“对喽,那就是爱情!”

    “她叫什么名字?”李恒问。

    “田木。”

    “哪个田木?”李恒突然表情凝重地问道。

    “之前,我们曾把她和文珊相提并论,对,就是她。”弘毅说。

    李恒叹了一声气。“你也认识她?”弘毅问。“我也倒想认识她呢。”李恒笑着拍拍弘毅的肩膀。

    田木有时候会给弘毅讲她的家庭。她说,她爱她的妈妈,她是一个最最亲善的人,她们像姐妹一样亲密让她的爸爸很嫉妒。她也爱她的爸爸,他从来没有发过脾气,尽管他看上去很强壮。她是家里的独女,爸妈都很爱她。每年过生日的时候是家里最幸福的时候,大家忙着祝福,忙着许愿,把生活中的烦恼通通忘光。每当田木讲到这些的时候,弘毅就十分专注地听着,想象着他们家的模样,他的爸爸妈妈的模样。这也是弘毅最快乐的时光,仿佛爱情又给了他希望。但在这段爱情里,爱与痛并存,他常常也因此在爱与不爱之间徘徊,而这份痛苦也叫他患上了爱情中人们的通病:猜疑。每当不见田木身影的时候,他总是惴惴不安,怕她离开,再也见不到她。田木有时候穿一件粉色的衣服。有一天,弘毅看到穿着这件衣服的她陪着一位男子在邮苑散步,他顿时妒火焚烧,跟着他们走了一路,后来当那位女子转头的时候,才发现那并不是田木。他顿时笑了,他突然觉得自己像斯万一样充满妒意,他甚至意识到自从遇见了田木,他仿佛变了一个人。从前的生活,他一步一步地走,思考、写作都是脚踏实地的;可是爱情像一片云,他如今踩在云端,思考、写作全是乌虚缥缈的并且,这样的生活充满了痛苦的挣扎。

    不过很快,当弘毅发现自己爱情里更本质的东西,他几乎感到一阵绝望,因为他感到一阵危机,这种爱情中的危机来得尤其强烈(况且是爱情萌芽将要面临灭顶之灾时),他发现自己所谓的爱情的唯一维系之物便是两张紧邻的桌子。田木不在的时候,他就端详这张桌子,可是他只能看到过去和现在,看不到未来。离开了这张桌子,他便是他,田木是田木,再无所谓爱情。如果哪一天这张桌子被剥夺了,那么他也将失去一切,爱情只留给他一个通往终点的断桥。

第三十八章-4

    凡萱听说弘毅最近常来图书馆,她也想和弘毅一起看书。图书馆弘毅去的多了,做兼职也便少了。有时候凡萱整天见不到弘毅。那天,花儿姐问凡萱,怎么最近看不到弘毅。凡萱称他很忙。凡萱回去告诉弘毅说花儿姐想他了,他也便来了。回去的路上,凡萱问他,“你最近在图书馆看书吗?”弘毅点了点头。“我也陪你一起吧。”凡萱说着,露出轻松快乐的样子。弘毅有些迟疑,片刻之后才说道,“我……你先别来了,过一阵子,我们一起自习。”凡萱听了有些沮丧,不过她依然看到了希望。

    过了几天,凡萱准备去图书馆找弘毅。凡萱拿着一本《红楼梦》,上了楼梯。一进门,她就看见了弘毅,弘毅在低头看书。她心里顿时像喝了蜂蜜一样甜。弘毅的旁边有人,她便静悄悄地躲在了弘毅的后面。看着他宽阔的背影,她又感到了一种熟悉感。凡萱不常来阅览室,她开始打量四周,突然她发现弘毅旁边坐着一个漂亮的女子。她盯着女子看了半天,突然感到一阵恐慌,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又看看弘毅,她总觉得弘毅在不断靠近这位女子,而且不断地用余光看她。凡萱捂着胸口,心跳得很激烈。这是不可能的,凡萱在心里安慰自己。她准备从背后轻轻戳他一下这让她想起弘毅常常和她玩的把戏,当他们并排走着的时候,弘毅有时把手伸到她的另一边戳戳她的肩膀,让她误以为有人在背后叫她,前几次他的把戏都骗到了她,后面她虽然意识到了,却还是假装被骗到了。就在凡萱伸手的那一刹那,弘毅突然把头扭向旁边的女子,凡萱猛地一惊。

    “你就不能留下吗?”弘毅问旁边的女子。凡萱听了,这才知道他们原来是认识的。

    女子没有说话,不过转了半个头看向弘毅。凡萱看到了女子的侧脸,立刻被她的气质震慑到了。

    “田木?”弘毅低着叫道,催她回答。“田木。田木。田木。”凡萱好半天才想起这个曾经和文珊闹得邮苑沸沸扬扬的女子,竟然是她,她竟是这般美丽典雅又孤傲独立。凡萱屏住呼吸看着眼前的一幕。

    “我真的不能再在这里待了。以后我的比赛很多,根本没有时间看书。”田木终于开口。凡萱死死地盯着弘毅,他的嘴唇在颤抖,他的眼睛盯着田木,而田木也看着他。

    “我每天给你写一篇文章。”弘毅仿佛下定了决心说道。这句话深深地伤了凡萱的心,因为她曾经请求弘毅为自己写一篇文章,弘毅推辞了很多次才肯下笔。可现在!他竟然卑躬屈膝要把自己最珍贵的文学天赋献出去,而对方或许压根就不屑一顾。他到底有多爱她!凡萱觉得自己很嫉妒田木。

    “不,”田木果真拒绝了,“要说《文澜报》里我最喜欢的作家,第一非‘冯谦’莫属,第二是云心。你的文章……算了吧,你读给自己的朋友听吧。”

    弘毅感到心痛,他又觉得一阵心喜。只要这个时候他承认,他就是冯谦,说不定田木就会爱上他(这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事情)。但他绝不愿说出这个秘密,来换取重新获得田木的青睐。这个秘密只有秦老师知道。自从他打算掩饰这个秘密以来,这个秘密也成了他内心世界的一部分,由这个秘密支撑形成的那一部分内心世界仿佛变成了一个穴居者,一个犬儒主义者惧怕光明,惧怕暴露。年轻人在追求爱情的时候,往往希望让自己变得更普通,他们仿佛处心积虑地掩饰自己的特长,以使得平凡的、普通的的自己获得对方的青睐而事实上,正是被隐藏的那部分自我可以成为博取爱情的筹码就像一个青年富翁往往伪装成一贫如洗来取得爱情。爱情的盲目性导致其宿主必须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无论是表面的还是内在的),来确保自己的价值得到了对等的体现,这倒无损于爱情的伟大与高贵,毕竟这一特**情承袭于更高层次的人性。如果说挽回田木只有这一种可能(承认冯谦即是自己),他也不愿说出来(这个秘密是高于爱情的)。很多读者都在寻找冯谦,而弘毅则声称自己是一个已经毕业的邮苑学生。

    田木等待着他的回答。凡萱则被眼前的一幕所惊倒,她看到了不一样的弘毅。她终于向自己承认,弘毅是不爱自己的,而从前她则是不断地敷衍自己不去思考这个爱情中最本质的问题。不过,凡萱还没有死心。

    “你听我说,”弘毅突然仿佛下定了决心一样,喉结动了一下,一把拉住了田木的手,出于某种震慑性的力量,田木竟然没有挣脱,吃惊地看着弘毅。凡萱看见了,伤心地掉下泪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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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群潮之下,众人之哗】屡次获得诺奖提名的大作家秦风……世界著名音乐家紫怡……世界五百强企业家李万通……全国著名艺术家文洛之天才孙女文珊……二十年默默无闻的乡村作家老秦头……天才青年作家云心……遥远的西北地区普通村庄……北京邮电大学……美国的悲剧……【介绍】《群哗》乃是一部三部曲形式经典文学。三部分别为《远村》、《邮苑》、《履冰》。群哗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群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群哗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