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4
“这是乾隆诗。”弘毅说道。“想起乾隆一生作诗四万多首,规模浩瀚,自比《全唐诗》,又称‘艺林佳话’。而今百余年,诗文之名愈来愈臭。”云心笑着说,“这骄傲的皇帝睥睨李煜,称自己既不曾荒废国政,亦不曾荒废诗文。”“他作诗又快,又多,自然不能又好了!”荀昭说。“有人称陆放翁晚年把诗当日记写,真是随口就来,不求格律,无视意境,果然败笔多多。”李恒说,“常言道,‘好诗多磨’,鲜有‘妙手偶得之’,多是左右推敲,字斟句酌。到底是‘僧敲月下门’还是‘僧退月下门’?‘春风又绿江南岸’亦是从‘到’、‘过’、‘入’、‘满’中甄选出来的,绝非‘洗脚上床真一快,稚孙渐长解烧汤’可比。”众人又笑了一番。“二三年前,我在南京参加一个作家论坛,”弘毅说,“有一个著名作家讲自己的写作习惯,‘人家求多,我偏求少。刚开始我每天写一万字,我缩成五千字。后来我还是觉得多了,到现在,我一天只写一千字。不过,我这一千字抵得上起初的一万字。这一千字,你要是吹毛求疵,也是找不出毛病的。这样,我两三年出一本高质量的长篇小说,很是轻易。’”弘毅话音刚落,云心叫道,“我当时也去了这个论坛!”“你还发言了呢!”弘毅笑道。“你们很早就认识了吗?”凡萱问弘毅。弘毅点了点头。“写这种烂诗,非得来个点睛之笔,不然就当真落入俗套了。你们看朱元璋的‘金鸡报晓’,‘鸡叫一声撅一撅,鸡叫两声撅两撅。三声唤出扶桑日,扫尽残星与晓月。’到还是不错的嘛。”云心说道。“恐怕到了乾隆这儿,后两句必是‘鸡叫三声撅三撅,’,沉吟此处,乾隆帝必要来个点睛,可怎奈没有秒思,只得随口而出‘鸡叫四声撅四撅’或者‘鸡叫四声懒得撅’。”众人又笑一番。“不过,诗写这么烂,乾隆的老师可是杜甫,元稹,白居易。”云心说。“那为什么……”秦博问。“乾隆帝被钱钟书老先生研究了个透,说‘清高宗亦以文为诗,语助磨蹭,令人作呕’,‘兼酸与腐,极以文为诗之丑相者,为清高宗之六集。’”云心说,“这批判的是乾隆的虚词乱用,再者,唐诗以写意见长,乾隆偏偏抛弃之,改之以‘勤政爱民、关系民生、政通人和’等说教,还把诗仙批判一通,正所谓‘李杜劣优何故见,一怀适己一怀君。’再加之,乾隆位权通极,嗜诗成命,为臣者只得一味奉承。失去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乾隆的诗文更在自我膨胀中走向了江河日下的地步。”
行至昆明湖,云心告诉大家,乾隆以汉武帝挖昆明池操练水军为典更西湖为昆明湖。而今湖面凝结,层冰下暗流涌动,红日在冰上反射出耀眼光线。秦博问夏天的昆明湖是什么模样,李恒说,那就像“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昆明湖占了四分之三园区,仿佛无边瀚海,一堤贯穿长湖,正是“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昆明湖北侧,万寿山诸阁群殿密布,其匠心独运,傍地势而居,气势磅礴而不失雅致。轩阁堂殿,依山傍水,与参差山石紧密相接,石阶犬牙交错,好似冲刷形成,登山之余,往下俯望,昆明湖尽收眼底,湖上诸岛如漂浮巨舰,沉浮于东西,东南一长岛若胡须,昆明湖似一人脸,而目、鼻、口皆全。大家摸着棱角分明的山岩,在凹凸不平的石阶上小心翼翼地攀行,仿佛渐渐走向了封建王朝的至高点。欧洲有不少庄园壮美别致,颇为人所称道,但比肩此皇家园林则如烛光见日,盖因前者虽浩大,不过家族之力,而后者举全国之力。“你们看看,”呼吸着山阁高处凉风的云心手舞足蹈,指着脚下的昆明湖说道,“这简直就是‘海岳开襟’!”大家向下俯视,但见草木茂密,层阁时隐时现,长亭错落,古堤横卧,湖面壮阔,像一片明镜。如此一观,使人几觉返古!“乾隆写那么多诗错不在他,错在昆明湖!”云心唤道。“登临万寿山,俯瞰昆明湖。长堤伏明镜,孤岛没浅足。冰封千里浪,日照万重炉。愿卧此山头,山水拥茅屋。”云心吟道。“才上排云殿,又登佛香阁。奇石拥古道,乱木下冰河。松风迎面送,云烟摘手得。不要虞美人,更爱此**。”弘毅吟罢,凡萱娇滴滴地问:“为什么‘不要虞美人,更爱此**’?”李恒替弘毅答道:“非也!非也!弘毅正话反话,本意应为‘左拥虞美人,右抱此**’。”弘毅不知如何解释,也便让大家笑了他一番。荀昭接着吟道:“林似桅杆山做舟,浪花直起下三湖。我欲震破百丈冰,手捧沧海献梦芙。”大家一听,笑着看着凡萱,凡萱脸色微红。“梦芙”正是她的笔名,荀昭此际开始陈白心迹了。何玉娇嗔道:“你,你,你,忘了还有我呢!”说着她张开双手,做阻挡状。荀昭把凡萱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他有些失落,不过表面上他还是期待地等待着凡萱的答复。凡萱只得答诗道:“山下巍巍然,山上不足观。更有滇池水,胜过昆明湖。”两人一唱一和,其中意味,众人看在眼里,只作不解其意状。荀昭叹了一口气,今日之尝试不过是往日诸多失败中的一例,他心有不甘,下定决心绝不放弃,又吟道:“滇池水壮阔,激浪千层高。偏爱昆明湖,风平浪更少。”李恒见此,连忙解围:“山上野风太大,我们还是下山吧,再沿着湖边散会步,咱们就打道回府吧。”一众人这才下山。尽管下山时,云心又意兴阑珊,却只得抑制住。凡萱低着头,脸上的微红渐渐褪去,她拉着何玉的手,满怀心事地一步一步下台阶。秦博和诸葛不停玩闹着,笑呵呵的,丝毫没有被方才一幕所影响。
荀昭走在中间,把目光投向昆明湖,感到自己用心良苦却成空,不觉有些悲凉。他在忍受爱情炙火的灼烧,这种烈火在给予他马不停蹄追求爱情的同时,也给予他灵魂上的灼烫。这种苦恋之果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知悉,追求者起先以为爱情也是一场赛跑,他便快马加鞭,可惜被追求者故作步履维艰,让这场比赛失去意义。但身处爱情藩篱的人颇像井底之蛙,一下子把他的思想从广阔天宇扔到了动弹不得的深井中,他于是无法思考,爱情又落井下石,让他伤痕累累尽管爱情自身在井外装作大声疾呼:快来救人!那么井中人自然也无法相信当初即使爱情自己把他推下去的。爱情,偶尔锦上添花,时常落井下石这是必须承认的既然爱情有它美的一面,这便是它丑的一面。不过,我们也不能完全怪罪爱情,是我们在爱情中受伤的终究是我们自己。可有些人甘愿受伤!荀昭便是其一。很多次他扪心自问:我为什么爱上了凡萱?他自问自答:她美丽,她善良,她亲切,她聪慧,她坚韧,她温柔。接着他又马上否定一切。他不知为什么爱上她,也不知什么时候爱上她的。爱情就像春风里的萌芽,一下子在他的心田里雨后春笋般地长了起来。他甚至能不断退而求其次,哪怕只能看到凡萱一眼,也会觉得那是幸福的可见,爱情不仅与寄主作斗争,而且与环境做斗争。荀昭决定用“爱与表达”来使得凡萱接受他。要知道,爱情要发挥威力,必须在浪漫主义而非现实主义的环境下。荀昭认为自己不能放弃。
回到邮苑,已是日暮。文珊在云心旁边等了多时,见他奋笔疾书,一连写下好几首诗,就像憋了一口气的人需要一吐为快。“走吧!”云心终于拉起文珊的手,两人消失在黄昏里。弘毅拿起《邦斯舅舅》继续读了起来。夜色将至,不知群星准备好绽放其熠熠光华了吗?
第三十二章-1
不知不觉,云心和文珊已经认识了两个月了。尽管云心在一直否认他已坠入爱河,但事实上是不言而喻的。邮苑里的学生纷纷送来祝福,不到半年,大家已经喜欢上这个在文坛崭露头角的青年作家。文珊的音乐天才更是毋庸置疑,自从众人得知她是大名鼎鼎的文洛的孙女后,俨然已是众星捧月,成为邮苑的骄傲。九月时节,邮苑里还到处盛传着“邮苑双娇”的故事,而今在大家口口相传中只剩下云心和文珊,读者们称之为“云心之恋”。倒不是田木让人给忘却了,而是爱情的魅力赋予了他们太多幸福的光辉这真是全人类所欣欣好逑的至纯至美的感受云心之恋则让这一梦幻变成现实。社会上某些效应能够深入人心,便是因为它们符合人们内心最深处的美好追求。自己不能实现的,看到它的成功也值得欣慰,这至少证明这种美好并不是无稽之谈。但反言之,真善美之寄托于圣人,恰似假恶丑之寄生于小人,其表现是相同的,譬如伏脱冷之于吕西安的借尸还魂。邮苑学子在祝福云心的同时念念不忘“冯谦”,因为前者代表“美”,后者代表“真”,进而言之,两人都是文澜报的“双剑”,一个用浪漫主义讴歌生活,一个用现实主义揭露生活。真实的力量足以匹敌美好,两者相互形成悖论,因为鲜见统一。由此可见,秦风所言有理:云心和冯谦分别在自己的道路上已经走了很远的路了,但这是两条不同的路;而事实上,这两条路只应该同时到达一个目的地那就是描摹生活。但显而易见,两者此时的路都不会到达这个终点。很多人在猜测冯谦是何许人也,他行文的真实与他作风的诡异形成了鲜明对比,因为他声称是邮苑之子,一个业已毕业的工薪人士,忙里偷闲耍一下笔杆子,无意透露姓名。多番探寻无果,众人也只好承认冯谦的江湖地位。自称“小杳”的姑娘与弘毅邮件来往频频,曾多次暗示爱上了这位神秘的男子,愿与弘毅一见方休。弘毅起先推辞说自己其貌不扬,小杳称自己喜欢灵魂甚于皮囊。后来弘毅推脱自己穷困潦倒,小杳称自己择友不贵贫富。此后,弘毅只得屡次强调自己已有家世大概因为弘毅说得不够坚决小杳总是笑而不信。
一天,云心告诉弘毅,他的老同学来北京工作了,他得去见一面。“我记得小时候,大家都贪玩。韩武个子大,好动,老是欺负我们。”云心说。“也欺负你吗?”弘毅问。“那要看和他‘结盟’吗?”“你呢?”“我‘不结盟’,挨了他很多欺负。”“后来呢?”“他大概生下来就流淌着野心之血,他喜欢看金庸的武侠剧,想用武功济世。我们那时候真是太傻了。他把我们小区旁边的孩子全召集过来,声称要教大家武术。他喜欢反抗,崇拜孙大圣,他老要把我们召集起来,自己站在一个高高的土堆下来,给我们讲民间流传的孙大圣的故事。我记得,有一天,他讲完孙大圣的故事,我当晚就梦见了悟空。他还要组织我们去郊外玩,去野炊,去小河里游泳。他骨子里满是领导和反抗精神这些都是没有人教他的。可是后来,他闹得大了。他组织班里同学去和邻校学生打架,被我们班主任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他那次大概自尊心收到了很大的伤害因为我们班主任骂他是个莽夫,就像武松一样,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后来我们家搬走了。”“‘孟母三迁’吗?”弘毅笑着问。“也有这个原因,”云心说,“后来过了几年,我又见到他了,令我感到奇怪的是,他身上的桀骜不驯一扫而光,他甚至显得有些疲惫。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戴上了眼镜,有时候他会弯着腰,他告诉我‘社会抽了他的筋’。”“他当时在做什么?”“他几进几出学校,到处瞎混。”“可是你要去见他?”云心点了点头说,“他说自己是一名记者,以后也要留在北京了。他带了未婚妻来北京工作了。”“要我陪你去吗?”“不用了。”“那你小心一点。”
第二天,云心按着韩武给的地址出发了。房子在朝阳区,靠近六环的地方。城市地域的发展似乎隔着时间的延迟,随着半径向外的扩张,目中的光景也随时间的河流逆水行舟。这就好比电子周围的电场强度总是随着离心径递减,客观规律使然。下了车,来到一个旧小区。附近的风景已经趋向乡镇化,小店林立,宽阔的柏油路上行车很少,低矮的门面房在街道两旁一字排开。那条东西走向的公路是通往更远的郊外的。云心望了几眼,便进小区了。小区破旧斑驳的铜铁拱门仅有一车之宽,设计也极为随意,而今风吹雨蚀早早露出颓态。一个大娘打扮的提着纸箱子出来倒垃圾,弘毅盯着她看了半天。也许意识到什么,她转头也看了云心一眼。原来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她披着头巾,穿着臃肿的肥大衣服,裹得严严实实,仿佛衣服里藏着几床棉被似的。姑娘脸红着快步走回去了。云心等韩武下来接他。不一会儿,一个穿着夹克的青年跑下楼来,云心几乎没有认出他了。“云心吗?”韩武嘴蠕动了一下,咧开嘴笑了笑,看见云心笑着点头,他走过去和云心握了握手。上楼来到房间,一团糟糕。“别介意,我们昨天刚搬进来,今天还在收拾,”韩武把云心带进来,云心看到方才的姑娘真坐在床边。姑娘脸红了一下。韩武笑了笑,脸上的胡渣马上像潮水一样涌动了起来,“刚才她倒垃圾去了,你应该看见了。哦,忘了介绍了。这是我未婚妻,呈叶,”呈叶站起来打了个招呼又坐下了,韩武又对着呈叶说,“呈叶,这是咱老乡,都是南京人。云心,我的老同学。”“你也是南京的?”云心惊异道。“他还是南京大学毕业的呢。”韩武得意地说。“好啦,云心,我们先收拾一下,让呈叶去做饭,咱们好好聊聊。”韩武说。
第三十二章-2
几个人忙活一阵,终于让这个新居看上去适宜居住了。呈叶去做饭。留下韩武握着云心的手坐在床边喘着气坐着。一张双人床差不多占满了整件屋子,床垫很薄,上面堆着两床新被子。枕头大概忘记买了。床靠墙边放,另一边只剩下半人宽的地儿堆着一摞书,多是些《人性的弱点》、《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新闻写作技巧》、《为人之道》……唯有一本薄薄的经典文学书籍《百年孤独上》。床头的缝隙里勉强塞进一个小板凳,上面放着一个闹钟,几分报纸,笔记本和笔。进门这一侧的里头放着一个简易衣柜,门半开着,里面稀稀疏疏地挂着几件女装和一件西服。门后是一把拖把。地板不甚干净。这正是他们三人好几个时辰整理的结果。看起来,韩武对此还是比较满意的,镜框下的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四处打量着这间毫无特色的小屋子,嘴边挂着笑,那样子仿佛在说:“但凡在京闯荡的人,都必先挺得住生活的考验。任何一个成功者,都要从这屈指可数的几平米上奋斗自己的梦想。”
“唉呀,”韩武颇为感慨地说,“小的时候我就梦想着长大了能和好朋友来一场‘大人’之间的谈话。你看今日,我的梦想就要实现了!”韩武一只手捏着云心的手,另一只手轻轻在他的手背上拍了拍。云心也笑了笑,他觉得颇为诡异。他甚至觉得与他同床共坐之人不是韩武!他简直属于另一个灵魂!但毋庸置疑,他必是韩武!云心觉得与自己相伴的光阴时快时慢,但与韩武相随的岁月却是一日千里。无疑,他的变化太大了。十年不见,一个人也不可能有这么大变化。正如骨骼支撑我们的**,性格支撑我们的灵魂一个人的性格极难改变,正是如此,大多数人的一生都在在一条老路上度过。而六年之前,那个病态奄奄的韩武倏然而逝,“社会抽了我的筋。”云心想着,那时候社会让他驯服了,他就像未醉之武松失去了那股劲儿。可现在,一个崭新的灵魂取而代之,这里既看不到童年时期的莽撞,也看不到青年时期的颓废他变成了一个全新的人,甚至连相貌也发生了变化。云心暗暗惊奇。
“你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云心。”韩武拍着他的云心的手说道,仿佛在拍打一本厚厚的书牍,从云心身上飘散出来的书生气质激荡在这间小小的屋子里,掩盖了屋内的冷清和寒酸,恰似一本打开的书。如果说这种气质正是韩武多年前追求的,那么恰恰就是他今日深恶痛绝的。“文人!”他的潜意识里几乎这样想到,“他们有什么用!”他追求的是实践!新闻!真正的新闻!不过,韩武倒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想法。“你恰恰相反。”云心说。“正是!正是!”韩武一下子站了起来,头几乎要顶到天花板了。从他踌躇满志、志得意满的表情来看,他的自我崇拜已经达到了极点,可以说他而今的性格就像被雕镂出来的而这个雕塑家正是他本人。这真是年轻气盛的出生牛犊的气势,他们曾经被社会击败过,于是他们卧薪尝胆,练了一声本事回来继续挑战社会他们自以为可以凭此名满天下了。云心看着老友慷慨激昂的神色,想到这正是一个初上北平的青年人必不可少的傲气。那浓密的眉头、那灼灼的目光、那坚毅的声色仿佛在向生活、社会、命运、人生发起挑战,他渴望名利,他渴望财富,他渴望地位。而这样的人最容易成功,也最容易失败!
“你和呈叶怎么认识的?”云心问。
“哦,”韩武把眼光收回来,仿佛从溺水的池塘里露出头,年轻人热衷于对梦想的幻想,这既是他们追梦力量的源泉,也是将他们慢慢吞噬其中的迷障,“说来可巧了。”韩武做了下来,脸上挂起一副幸福的笑容。对于这种笑容,云心最熟悉不过了这正是爱情里一尘不染、冰清玉洁的微笑。提起爱情,韩武逼人的气势立刻隐匿不见,温柔袭上心头眉头。年轻人似乎准备了两种面孔,一种是对待生活的,怒目圆睁,一种是对待爱情的,柔情似水。不幸的是,年轻人往往忘记了,爱情也是生活的一部分,而生活恰恰选择从这个位置攻击他们,这不会引起他们抗争爱情因为爱情总是美好的却会引起他们内心的矛盾、挣扎、彷徨、苦痛。哦,生活。它虽然又蛮力,却又不是莽夫;我们要和它搏斗,就必须拿出十二分的专注和二十分的努力。
“我们去外面走走,边走边说。”韩武在云心耳边说道。韩武和呈叶打了一声招呼,两人相互亲吻了一下。二人走出小区,韩武小心翼翼地掏出钥匙,慢慢地打开过去的时光盒:“有一天晚上,我在巷子里走着。几个混子喊我名字,你也知道,我之前瞎混,闹的事情不小,附近的都喊我‘武哥’。我当时就住在南京大学附近。他们问我:‘今晚去吗?’我没有搭理,我知道他们问的是去不去抢大学生。我已经很早不干了,”韩武露出痛苦的表情,云心看到韩武业已清清如许灵魂之池又开始蓄满了黑色雾气,看来这些过去的毒素并没有消匿,只是潜藏其中伺机待发,这颇像病菌,无论我们是否健康,它们总是潜在威胁,“我回到住的地方。那些老伙计都说我变了。他们想让我领着他们做坏事(因为我的经验比较丰富),我可不干了。我不想再堕落下去了。我感觉空虚、寂寞、无助,我觉得自己时常在犯罪的边缘试探。我多么羡慕校园的学生啊,(对,他们正是我们下手的目标),可是我悔恨,我悔恨我的过去,我愚蠢,我自私,我一无是处。这样的日子像一个黑洞,而日出日落像一个可怕的魔咒,黑洞里的我浑浑噩噩,正像失去了灵魂的行尸走肉。我讨厌这样的日子。我三年没有回过家。我觉得对不起我的父母。我想起小时候班主任说的话,‘我是一个莽夫。’我的的确确,千真万确是这样的。我那天回到床上,越想越气愤,我何去何从,昨天的日子是个黑洞,我不想回忆,明天的日子也是个黑洞,我来回堕入其中。是他们害了我!就是在这些流氓无赖!想当初我刚进城的时候,我也准备干一番大事业的!可是他们诱惑了我!我越想越气愤,我要发泄怒火,我要揍他们一顿。我猛地奔下床,穿上鞋,我计划假如刚才那一伙人还在那儿,我就狠狠揍他们一顿,”韩武的脸上露出狰狞的神态,恐怕当晚的情形也不过如此,“我绕着我们小巷子转了一圈,却没有找到他们。我气愤地站在原地打转。我握紧了拳头,恨不得把拳头砸向破砖堆。可是,慢慢地我平静了下来,‘唉,’我既失望又无助,‘可能命中注定我要成为一个废人。’我绝望地往回走。‘无所谓了,日子爱怎么过怎么过,我放弃了。’当我走到一个墙角的时候,我听见了尖叫声,我的大脑‘轰’的一声,‘他妈的又干上了!’我冲到墙背后,见着三个废物把一个姑娘团团围住,他们叫道,‘武哥,你不是不来吗?’我二话不说,看准说话的鼻梁就是一拳,然后又猛捶剩下的两个人。他们还想说话,又被我揍了几拳。‘滚!’他们三个叫道,‘妈的,武哥想单吃!’他们滚了。”韩武的脸上露出虔诚的神色,舒了一口气。
第三十二章-3
“那个姑娘就蹲在墙角处,吓得瑟瑟发抖,我了解这种情况,她们会吓得不敢叫喊。我看着这个姑娘,月光正好洒在她的长发上,她的长发盖着脸,上衣给撕得有些破烂。我看着她,静静地看着她,我这才意识到过去的自己有多么荒唐!我望向天空,方才几片游云遮挡了月亮,现在却完全显露出来,明亮的月光倾照下来,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救赎!我的父母信仰基督教,我不信,但是在那一刻我觉得圣主耶稣降临了!**凡胎也可以得到拯救!我望着这个圣洁的姑娘,她仍然像落难的小鸡一样蜷缩在墙角紧张地呻吟着。我觉得我与过去的自己一笔勾销了!我差点忘掉姑娘要走开了。那一刻,我觉得内心溢满了阳光。我问道:‘嗨,我已经把他们打跑了。我送你回去吧。’姑娘慢慢抬起头,她看了我一眼,又低下了头,又继续呻吟起来。怎么?我打量自己一通,发现自己的模样实在不堪,怪不得姑娘不信任我。可是,我决定好人做到底。姑娘可能被吓傻了,她不敢起来。我一把拉她起来,看到她脸上垂着泪花,多么漂亮的姑娘!月光照在她的脸上,就像婵娟附在她的身体一样。我不禁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都怪我不好,姑娘一下子又吓得缩了回去。我说,对不起,我送你回去吧。”
韩武叹了口气,擦了擦脸上渗出的冷汗,继续说道,“她终于相信我了。我和他并排走着,回学校的时候,街上有个咖啡厅。我知道她们平时喜欢来这种地方,便叫她也进去喝一杯暖暖身子。她大概是没有主意的,没有拒绝就跟我进去了。我们点了咖啡,她一口也没喝。我也一口都没喝。她始终低着头,而我始终看着她。她那么漂亮。我第一次发现了生活的美好,那是从前在小巷子里从来不曾想到的美好。她的眼睛,啊,她的眉毛,她的嘴唇,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好像珍珠一样在闪闪发光。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可是我内心激动难平。我这才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坐在一个女士的对面。‘爱情!’我想到这个词。我爱上她了。我被自己感动地哭了起来。我们谁也没有说话。我只顾好好地看着她,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忘记问了。我不知道我们坐了多久。我送她回去了。唉,说什么好呢,我恨自己找不到一句合适的话。送到她们宿舍楼下,她突然给我说了声谢谢。我们交换了姓名和电话。那一天,我感到自己获得了重生。后来,我自学了两年,找到了工作,等她毕业,我们来到了北京奋斗。你看,我们都订婚了。”说着,他亮起了手上的戒指。“她知道你的过去吗?”云心问。韩武摇了摇头,“我准备结婚后再告诉她,我怕她不能接受。”
回到住处,呈叶已经做好了简单的饭菜。韩武问云心,你的书写的怎么样了。云心笑着说,在慢慢地写,急不得。吃着,韩武突然提出一个教育问题:“而今寒门学子,越来越难以成才了,你说是不是,云心?”不过,对于这个问题,云心体会不深,他甚至从未关注过此类现实主义问题。“我以前就觉得不公平!”韩武嚼了一口饭说,“直到我看了呈叶的论文我才知道,这个问题艰深。”“什么论文?”云心问。“关于当代大学生家庭背景的调研。”呈叶说。“令我悲愤的是,三千多大学生中,只有几十个出自寒门。什么是寒门?我对它的定义式严苛的:那就是解决了温饱但没有余财的家庭。这样的家庭数目不少。咱们当时在郊区小学读书,后来你们搬家了。我觉得我们家还不算。我表叔的家在乡下,他的儿子是他们家的希望,你知道吗,全村七八十户人家,这十多年来,就只有他一个考上大学。这件事情轰动了整个乡镇!这才是寒门!为了上学,我的表叔贷了好几万块。表叔的一个老同学是个教授,他专门请教授来给孩子做思想工作:‘孩子,穷是一时的;但是没有抓住机会,却是一世的。你这样的穿拌在学校里肯定会受到嘲笑,因为学校大多是有钱人的孩子。攀比心理是人之常情,但是要比在好处。寒门再难出贵子,而且半途而废的居多。你要知道,做自己的事,那就是学习,努力,奋斗。不要管旁的。’可惜,表叔的孩子还是堕落了,最终辍学,在小县城里找了份差事。出现这样的事,孩子的怪错肯定首当其冲,但整个社会的背景、整个时代的背景也无容忽视。”云心点点头。
“呈叶的论文里,有数千份家庭情况调查表,而父母的职业多是教授、医生、公务员、老师、工程师、行长、所长、企业家、律师可以说都是社会上有头有面有地位的职业,而继而则是工人、农民、清洁工、职员、司机等。后者屈指可数。我震惊万分,因为依我之见,应当是穷人的孩子占多数。”韩武说。
“这个道理就像民间科学家再也难以掌握前沿科技了,他们将慢慢沦为业余爱好者一样。社会在往精细化发展,专业化越来越强,现在再也不是单凭闭门造车、埋头苦干就可以成功的年代。时代发展,导致资源分配的倾斜,这个现状如今更加尖锐地凸显出来了。现代绝非古代可以比拟,这是时代的特征。何况,互联网给了寒门学子致命一击这把双刃剑显然以其锋利戳破了使用者。”云心终于说道。
韩武听了,沉默片刻。云心所言,确是事实,这就好比当画家从追求意象到追求具象,天才与灵感的作用慢慢被技巧和训练所代替了。时代正是这样前进的,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将更加扩大这个相对平衡之间的差距。韩武心想,时代和社会是不友好的,这才让寒门之子的机会渺微。他自幼家贫,从小知道反抗,但依旧坠入魔障,而反观云心,一路走来一帆风顺(虽说他的天分很高),未来也必是如履平地。他想到自己身边的伙计们,起初都是不错的小伙子,可是互联网让他们变质了,他们全变成了贪图享乐的庸人,他们换取享受,用什么?用梦想和青春。他们是新时代吸鸦片的人!可惜世上再无虎门销烟。不过对于自己来说,“寒门”反而激起了他的斗志。
第三十二章-4
“总之,我认为状况是岌岌可危的。”韩武说。
“不过,还要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云心说,“很多**者多是寒门弟子。”
“有这回事吗?”韩武问。云心点点头说,“这跟我国的传统思想有关。在古代,‘学而优则仕’是主流思想,‘当官发财’是长辈给晚辈的箴言。这些封建思想就像泡沫一样随着封建帝国的倾覆破灭了,但它们的影响仍在当代人的血液里发挥作用,成为一种古怪的潜意识。有些人位高权重却要**,这就像一个亿万富翁还要偷盗一样荒诞,是错误的潜意识在指引他们。如此‘多此一举’的源头甚至可以追溯到童年时期的父亲的一次训话:‘只要……就能发财’。人性高于一切。每每关键的时刻,不是感性也不是理智在发挥作用,是人性。这样说来,仿佛寒门子弟有不少弱点不过客观的说,的确是这样。他们奋斗、抗争、学习、进步,这正是人类向上的阶梯,但他们也更加贪婪、急功近利、嫉妒、短视(这是环境引起的),倘若这阶梯的根基不稳,则马失前蹄,功亏一篑。这归根结底又到了修身的部分。你还记得咱们小学班主任吗?”
“对,他一直说我很鲁莽。”韩武笑了笑说,“他每天早上上课先将五分钟君子之道。他总是说,不问成事,先问修身。大家当时笑他是个老书橱、古封建。”“我可没笑。”云心说。“不过,这么多老师,我只记得他。一个六十岁的老先生,德高望重。平日不苟言笑,言语间总关乎修身、齐家、人生、天下。我没想到他说的有些话,我还记得住。”韩武说。“你当时让老先生最头疼了,”云心说,“你记得有一次,你有玩闹过分,和高年级同学起冲突。老先生让你站在黑板上。他气得胡子都发抖了!他问你:‘如果以后在社会上,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你扬起拳头,喊道:‘那我以牙还牙!’老先生又问:‘那法律呢?’你又喊道:‘哪有什么法律,都是有钱人的法律。’你又挨了一戒尺。‘钱,钱,钱。满脑子都是钱。’于是老先生让你面壁思过。”“我现在已经不那么觉得了。”韩武说道。“修身,要从娃娃抓起。诚然,对于寒门学子,路阻且艰,任重而道远。”
呈叶说:“我觉得自己很无知。当我拿到调研结果的时候,我认为理所当然,这表明我国农民数量减少了。但韩武却告诉我,情况并非如此。我现在在一家教育机构,我希望自己可以尽一份绵薄之力。我们面向的是偏远山区的孩子,通过他们,我才了解了更多的世界。”云心点头称是。“你现在做哪部分的新闻?”云心问。“明星。”“明星?”云心诧异地看着韩武,默然不语。韩武也不多加解释。
两人又闲聊多时,多是童年琐事,便不一一赘述。临了,韩武从超市买了不少用品,两人一起往上搬。云心这才有功夫仔细打量这间公寓,狭窄的楼道,只有两人之隔,扶手上的绿漆掉了大半,露出生了锈的红铁,拐角处躲着不少破烂,有少了一只轱辘的儿童自行车,穿了破衣服的化肥袋子,烂了一半的塑料脸盆,一角破了洞流了一地的米袋,几条破裤子,几块烟熏过的转头,地里干活用的老笼,一个破旧煤气罐,一堆无人收拾的垃圾,水泥台阶开了缝,灌进去不少脏东西,石灰墙壁油腻腻的,被用粉笔涂了很多污秽的图案,声控的钨丝灯时好时坏,就在云心第三次上楼的时候,二楼的铁门开了,几乎被云心撞倒。“你们这个在搞啥子嘞!吵死了!”一个秃顶的头颅伸了出来用北方某省的方言喊道。“我们刚搬进来,买了点东西往上拿。”云心解释道。“声音放小点。”关门的那一瞬间,云心看见屋里一个小女孩跪在瑜伽垫上吃饭,米饭糊了她一脸,她却傻乎乎地给云心笑了笑。上到四楼的时候,房子里突然吵了起来,继而是摔东西的声音和不堪入耳的叫骂声。彪悍的女声像连珠炮一样噼里啪啦地响起来,继而是一声耳光响。墙角的通水管贴满了办证、修理漏水、保险的广告,像一个被五花大绑的瘦弱汉子惊恐地望着云心。来到顶楼,正是韩武的住处,狭小拥挤,地板上贴的地纸被蹭得露出了乌青色的水泥地,像一个过度劳累的中年人。窗户很小又朝阴,窗下正对着三个起了裂痕的垃圾桶,可怜的小园圃只有巴掌大,三棵槐树又占了其中一多半,小区里其他公寓也是这般光景。不过,这儿地偏,房价不贵,正适合韩武这种有梦想的年轻人。小小的屋子带个小厨房,也算是一个家。大大的梦想甚至装不下呢。梦想正需要在这样的土壤里生根发芽,愈是艰苦卓绝,愈是穷困潦倒,愈是步履维艰,愈能激起他们的斗志、磨砺他们的意志、锤炼他们的灵魂、坚定他们的信仰、涤荡他们的心灵,让他们敢于和命运呐喊,绝不向生活屈服,与世界发出挑战。多少怀揣着梦想的年轻人夜里披衣起坐静看星阑,他们的梦想化作一种神秘的信念,给予他们无限的勇气,让他们高傲地喊出:“我是太阳!”“我即宇宙!”对于立足的弹丸之地,他们视而不见;对于空空如也的穷酸,他们不以为然;对于每况日下的形势,他们不屑一顾。梦想让他们得以看到未来和当下一样清晰毕现他们并不是在创造崭新的生活,他们不过是把既有的命运之书翻上几页,就足以让梦想和现实重合。他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尽管虚幻经常遭到批判而梦想,归根结底正是虚幻的一部分但其于精神世界亦有裨益,人类的追求总是在物质和精神之间来回跳跃。不过,现实如沙漠,梦想如玉芙蓉,后者得以在前者的环境中得到锤炼方能绽放异彩,换言之,温柔乡、伊甸园、避风港都是梦想的天敌这其中爱情难逃其咎。云心看到韩武身上兼而有之的梦想和爱情,他知道两者的矛盾足以让航行在现实河流的前者倾覆,继而是后者的毁灭;前者高瞻远瞩,后者目光短浅,两者注定是天生的矛盾。
临走前,云心多看了呈叶一眼。她是很漂亮的姑娘,带着小鸟依人的倦意,有无限的似水柔情,她的笑很甜,像是掬了一把清冽的甘泉,她显得很自由,一种典雅端庄的美在她的身上肆意流动,这种美注定要变成贤惠,她将会是一个好母亲,也会是一个好的情人。她含着笑依偎在韩武的胳臂上,把云心送到门口。几人就此作别。
云心走在路上,犹觉一梦。他仿佛走在梦幻的街道上,方才遇到的也是梦幻的人,他产生了在梦中那种想要自问是清醒的感觉。长期浸淫在艺术创造的人们,总会产生这般幻觉,因为大多数时候他们都是在虚幻中度过的(尽管他们借用的是现实的素材),这种不断肯定虚幻地位的潜意识定然会对要把现实和虚幻泾渭分明地对立起来的意识渐渐稀释。他们整天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来回穿梭,纵然会产生一些错觉,诸如以此为彼,不加分明。事实上,尽管艺术家们曾借以现实的土壤生根发芽,但他们真正的养料乃在精神世界里精神世界法则之一是,没有绝对的真实与虚幻由此,很多艺术家生活在迷离梦境的原因就不言自明了。前不久,云心的精神世界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所谓虚幻,不过是没有被承认的现实;所谓现实,不过是被承认了的虚幻。云心在第一时间给这个想法加上了“诡辩”的标签,继而又贴上了“似是而非”的标签。这大概是每一个成长中的艺术家都必须经历的,他们必须认清现实和理想而前提是他们必须在两者的矛盾中痛苦挣扎一番,才能让顿悟之光降临。是否接受这个挑战?云心慨然同意。云心想,生活才是最好的小说家,让我们得以“于无声处听惊雷”。他从来没有想到会再次见到韩武,也从来没有想到他会起此般变化。他想起韩武的脸,硬硬的胡茬像几排刀锋竖立在两边侧脸上,让他的脸变得过分犀利,这种气质和神态正是童年叛逆和反抗精神的残存,借以青春的光辉再次发出另一种炫目的光芒。想到此处,他才觉得韩武并没有什么变化。他骨子里的血液依旧在奔腾、激荡,不过已经从童年的懵懂无知、蠢蠢欲动中跳跃出来,借以梦想和爱情的力量跃跃欲试,人性的法则丝毫不差地在他体内悄悄运转。不过,云心以作家的直觉觉察到,韩武这个突然而至的好比是小说中被废弃的人物角色闯入他的生活,定然是生活这个残酷(云心已经看透了生活的本质)的小说家又有了某些新的灵感,而这个看是不起眼的灵感注定会对自己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因为生活总是不吝笔墨却又惜字如金)。
第三十三章-1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半载春秋在指尖、笔尖悄悄溜走,留下的痕迹无非是几个日记本,几篇文章,几首诗歌,但过去作为一个庞大的时空被整体平移到一个我们无法触摸到的地方,这种巨大的空洞感侵蚀着每一个人哪怕他不枉光阴流逝仿佛我们的生命长河一部分干涸了,等我们勉强奔腾入流的那一刹那那正是生命的尽头我们只剩下最后一滴水。仿佛自从人类发明了时间的概念,恐慌被统治了我们,我们由此知晓了生命的尽头,在这屈指可数、弹指一挥的滴答声中,便是我们独有的时空。不过,后来时间似乎也发生了膨胀,以至于大家都在抱怨,时间不值时间了。静思的时候,我们仿佛能感受到时间的流动,它就像黑白琴键一样来回起伏,不过弹奏的都是一些断章,我们伸出手来,那即是未来,不过它自言已是过去;于是我们冥想,我们非得洞穿思维的黑洞,来看未来时空(这并不是不可能的),其实这正像荆轲献给秦王的江山图,当画布慢慢展开那被遮挡住的正是我们的未来我们发现里面藏着或是一把匕首,或是一个奖章,或是一个毛绒玩具,我们感到意料之中,又觉尚在情理之中。人们总是尽力扑向未来无论期待或是惊惧但它总会变成一个古怪的东西,我们紧握不住,因它以化作青烟,我们叫它回忆。若不是这个梦境还留下了可供触摸的痕迹,我们难道不把它和梦等而化之?很显然,未来不过是未知的已知,而过去时已知的已知,时间全部的奥秘就在于揭开帷幕的那一瞬间有人称之为当下。”
弘毅和秦博已经坐上了火车,他们读着云心的文章,看着蓝黑色的荒野在窗外奋力奔逐。去往北方的火车一路潇潇,如巨蟒腾挪逶迤,刺破夜色的帷幕,把身体伸向更加遥远的时空。车厢里的乘客,多是进京的农民工,拖着劳累一载的疲惫,靠着座位呼呼入睡,有的坐在地上,身前身后放着几个蛇皮袋,耷拉着头颅,心思早已飞进故乡了。“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这么多生命集结在疾驰的列车上,却都是差不多相似的灵魂,他们辛苦,他们爱家,他们在劳累中度过一生。旷野低垂,出了北京,星星多了起来。夜深了,车厢的灯都熄灭了。秦博倚在弘毅肩膀上睡着了,弘毅无眠,把思想伸出窗外,打量着这寂寥的荒野。有时路过小城,小城的街灯昏昏欲睡般发出黯淡的光辉,抬眼看看飞驰而过的庞然大物又垂下眼帘;有时路过小镇,农用的拖拉机、三轮车、收割机、耕地机停在院子里,就像枕戈待旦的士兵。星星不知疲惫地眨着眼睛,这浓密的星空跟金门村的别无二致,但却唤不起他那种熟悉的土生土长的家乡柔情。茫茫的星空正似茫茫人生,他不知归处。弘毅觉得一阵悲凉,潜意识中的孤独又唤醒了他对自己身世的悲哀,那是种持续不断的阵痛,就像沐浴在烈烈秋风中的人,身旁的一切都成为悲伤的陪衬。很久以来,弘毅几乎忘记了家。他没有想起过他的叔父和婶子。当大家像燕归巢一样在春节前夕归家时,他才想到这个词,“家”。他仿佛感到怦然一击!孤独才是他的家。他甚至一下子感到金门村变得无比陌生,像个羁旅之所,而他则是其中过客。这个村落和火车途径的小村毫无区别。那里似乎没有一个真正关心他的人他也不需要别人的关照。他叹了一口气,他觉得自己的过去时一个谜,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他生活过的痕迹;而未来则是另一个黑夜,这让他惊慌,因为他定是一个人跋山涉水,去寻找最后的归宿。哦,文学。哦,思想。这才是他的友人。他们不离不弃,和他一样孤独,甚至就是他本身。夜里的寒气爬上窗头,结成了冰花。有时候,他也意识到自己的消极和忧郁,但他把这种感觉藏在心里,当成珍宝,像一只美丽的孔雀一样顾影自怜。悲伤或是才是自己的全部,他这样想道。独处时的弘毅和平日里判若两人。孤独感借着思想悄悄爬上心头,就像夜云在明月旁慢慢移动直到掩映了月光。可这并不痛苦。平日品尝干醴的人不会觉得它清甜,同样,品尝苦水的人也不会发觉其中苦味。这倒是像落寞处,一个人月下独酌,对影成三人,仰天长笑。孤独深处,并不是痛苦,而是一种愉快。这是习惯的力量。不过弘毅从未展现过自己的孤独,孤独就像闹市的隐士,平日里谈笑风生,寻亲访友,每至孤影相随,这才露出冰山一角。他觉得自己的孤独是天生的。这种可怕的孤独让他几乎失去了对未来的渴望,也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他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一种习惯;但是,只要他活着,他就不会放弃和思想、文学两个友人谈笑风生。想着想着,他也睡着了,梦里他也变成一颗星星,但是他忽而发现这才是更加永恒的孤独。
回到金门市,老秦头把弘毅二人接到自己住处。老秦头做了半年的小区保安,还打算继续干下去。最外面的大楼的一层是保安队的住处,队长把一间大屋子用隔板分成三间,每间放三套架子床。老秦头住的那一间兼做为他们吃饭的地儿,屋子中间放了一张褪色的黑色木桌,桌子上有一口大盆,盆里全是拌好的凉菜,旁边放了一个大塑料袋,装满了馒头。刚进去的时候,保安们正聚在一起就着凉菜吃馒头。“这是你儿子?”队长指着弘毅问。“我不是。”弘毅摇头。队长笑了笑,转过身夹了一个馒头:“吃一个菜夹馍吧。”他们的行李不多,都堆在老秦头床前。队长招呼弘毅自己动手。其他保安用家乡话问起弘毅和秦博的情况,显得很热情。老秦头把队长拉到一边,大概希望他能留俩孩子住两天。队长认为没问题。
第三十三章-2
吃过饭,老秦头领着他俩在附近转了转,他就在大门口值班。班儿有白班、夜班。其他保安都乐意做白班,唯独老秦头自愿做夜班。夜里十一点之后基本就没人出入了,老秦头可以安心地读书、写作。队里的保安知道老秦头爱看书、好写写画画,住的时间长了,也了解了老秦头身世,暗地里都可怜他,不过表面上敬意颇多。工作是民生的朋友介绍的,自然不会亏待老秦头。老秦头算是有求于民生,也便不能像此前在金门村那样不冷不热了。民生常来讨教问题,老秦头得一一解答。老秦头自觉得欠民生人情,只得用这种方式来补偿。他觉得民生变了不少,对他的尊敬也在慢慢减少。这一切老秦头都在默默忍受着。快过年了,老秦头挺怕回村里的。回去了肯定得被村里人笑话,这倒罢了,他满不在乎;他怕回去了,秦博母亲又不能回来,怕孩子伤心。在法律上,老秦头和王娟还是夫妻。前不久,老秦头没忍住,和王娟联系了一下。王娟管现状叫“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老秦头也不愿把这件事扯到法院,尽管民生对王娟深恶痛绝,多次挑明说:“老秦,这种人就得治,叫她遗臭万年!只要你肯办,法院有我认识的人。”老秦头总是以为秦博着想而拒绝。
第二天,民生过来吃了个饭。民生问弘毅和秦博,学到了什么。弘毅说,自己学会了使用“人物联动”的方法来增强作品的戏剧性,譬如说《卡斯特桥市长》开篇偷偷卖酒的女店家,在几十年后也成为一种伏笔,此种设计情节的方法明显优于“不断出现走马观花式的新人物”,后者多是庸碌之才为了丰盈作品容量而不得已取之的方法。“人物联动”要求作家本身对作品中的人物极其了解尽管他们出自作家之手,但作家未必对他们做出过透彻的分析仅凭这几个重要人物的矛盾来搭建整部作品世界的架构,这能体现出一个作家做情节设计的功底。民生听此,产生了削减自己正在创作的《一千种生活》的人物数量(老秦头曾给他提过建议,不要加入太多的角色进去)的想法。秦博说,他学会了“矛盾法”的使用,即作品中矛盾的伏笔、发展、激化、延续、**、解决、隐患。老秦头点点头,表示对他们成绩的肯定。
过了两天,弘毅回村子里去了。老秦头以“假期工资高”为由留在金门城。回到伯父家,原来哥哥和嫂子都回来了。嫂子生下一个大胖小子,身材丰满了不少。“都怪你坐月子的时候吃得太多。”明涛笑着抱怨。“营养总得跟上。”伯母抱着孙儿,疼得跟怀里捧着块元宝似的,笑着替儿媳妇还嘴。嫂子亲自给弘毅下了面吃。一股熟悉的味道从舌尖流出来,继而是小麦面的气息,清澈的面汤,辣椒、醋、盐、凉拌黄瓜,这些童年里常年为伴的味道一下子打开了记忆的匣门。弘毅把面挑在空中,愣住了,他看到了童年的快乐,而此前他已经将其遗忘。他想起一年级的时候,他偷偷跑到高年级的教室门口偷偷看他们背书的样子,被从后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老先生(他果真穿着的是古代的大袍子)用老旱烟在头上敲了一下,疼得他哭着跑回自己教室了。他想起,每天放学,他们要排成几列纵队唱着歌儿回家。他想起,小时候他总会和村头的小孩下象棋,他总是下不过他,因为那个小孩的父亲时村里的象棋高手。他想起,有一次,村里年龄大的领着一大堆孩子去山沟里玩,他和哥哥明涛也在其中,结果半路被他的婶婶拦回家了,后来明涛自己一个人又偷偷溜去了。往事的宝库一经开放,就能找到很多惊世的宝藏。弘毅哭了起来,泪水滴到了碗里。“傻孩子,你咋哭了起来?”他婶儿因为抱了孙子也变得和蔼了许多,摸着弘毅的头“啵”的一声在宝贝孙子的额头亲了一口,哄孙子道:‘你是不是把小伯伯惹得不高兴啦?小乖乖。’弘毅像一个找回了过往记忆的失忆之人,马上对自己的思想有了颠覆性的认识。原来,他的童年并不像后来他黯然神伤时那样孤独、痛苦。不过,他又想起自己学会思考之后时常体会到的痛苦和孤独,那就像两个朋友一直陪伴着他。想到这里,他再次陷入了矛盾之中。或许,潜意识一直在阻止他承认,正是自己使自己陷入了这种境地。他忍住情绪,吃完了饭,和哥哥聊了会天,又亲了亲侄子,问哥哥孩子起了什么名字。“君鼎。”明涛说。叔父从炕上起来,高兴地说这是他起的名字,“这君呢,就是君子的意思,爷爷希望你立志成才,成为一个君子,”弘毅的伯父眉开眼笑,看着媳妇怀里的孩子,笑眯眯地说,“鼎呢,有两层意思。第一方面呢,是希望孩子能做一个讲信用的人,一言九鼎。第二一方面呢,鼎又有革新的意思。现代社会行行业业讲究创新,所以希望孩子呢,也做一个会变通的人。弘毅,你学问多,你看这个名字怎么样?”弘毅笑着称赞名字起的极好。听到这话,在奶奶怀里的孩子也笑得张嘴笑了起来。明涛做了父亲,也开始蓄起了胡须,看上去稳重多了。嫂子比结婚时胖了些许,明涛就常常拿这个和她开玩笑。
第三十三章-3
这次明涛回家,伯母桃花交给掌柜的一个任务,那就是动员明涛赶快生个二胎。在北方的乡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并没有消失尽管时代和社会的新观念在冲击这颗封建主义顽石,但效果甚微经过多年来城乡文化的融合,乡村里普遍认为二男一女或者一男一女是最好的选择。在弘毅伯父云龙这一辈结婚的时候,他们在婚育方面和家里长辈保持着统一的思想,他们恨不得多生几个儿子。且不说养儿防老尽管在村里,有着四五个儿子的老两口依旧无人管养村里的做人做事也得靠兄弟们一起出力。金门村里比较横的家庭,至少都有四个儿子。等到明涛这一辈去了城镇,接受了城市的思想,和父辈的想法就不太一样了。他们认为可以只要一个孩子或者不要孩子。要问这些年轻人做出这种决定的理由,他们会不约而同地告诉你,养不起。父辈们就不乐意了,他们那个年代,七八个孩子,照样吃不起,穿不起,那还不是活了下来。年轻人就开始反驳了,看看你们的文化水平,就知道当年的做法有多么错误。弘毅的伯父起先认为搞定儿子很容易,却发现每次他只要暗示要个二胎,儿媳妇立马跳出来替明涛答话。做父亲的自然不能和儿媳妇拌嘴,这时候弘毅的伯母就出马了。两辈之间的交锋,总是势均力敌、不相上下。明涛回来已经好几天了,父母二人旁敲侧击、左右游说,却不能让儿子的观念动摇丝毫。弘毅回来这一天,云龙坐在炕头一盘算,侄子年龄也老大不小了,要不是念书耽误,早该结婚了。掌柜的给婆娘说了声,这件事和明涛的二胎同等重要。
第二天,弘毅早起锻炼完身体,在炕上架了一张小桌子,伏在上面看书起来。伯父洗完脸溜到窑里,为避免打草惊蛇,先寒暄了几句。“弘毅,学校那边有没有对象?”伯父切入主题。弘毅抬起头来,笑着摇头。伯父刚要开口,弘毅接过话头说道:“伯父,你就不要为我操心了,我心里有数。而且,这事也强求不得。”伯父只得放弃游说。老池岸的一帮老汉围在一起打牌、下棋的时候总是叹气,儿女们不听咱这一帮老骨头的话了。有些睿智的老汉就笑他们,当年你不也是这样对你老子的。
弘毅回来了三天,足不出户,把埋在书里面从早到晚的读,只有吃饭的时候,他才应一声。回家的时候,弘毅带了《人间喜剧》的几本书,准备好好研究一番。第三天晚上,伯母叫弘毅帮忙哄哄侄子,他这才放下纸笔,第一次把侄子揽入怀抱。伯父在看新闻联播,党中央政策多次提及反腐倡廉,“打老虎,也打苍蝇”,云龙每看到此处,就赞同地摇三下头。当新闻上出现治理基层**的政策时,金门村的村民们几乎都欢欣鼓舞了起来。有了这个武器在手,倒不怕老村长后台多强硬了。
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原来是村长进来了。“为民,上炕来。”云龙叫道。为民没有客气,三两下脱掉鞋子,上炕一摸,笑着说:“炕美得很。”在村里,这种简单的应承也是有门道的,有的问话仅是客套,答的人便应该推辞,算是大家都下个台阶;有时问话是真心诚意的,答的或略作推辞或不拘小节。要是搞混了其中关系,便弄得双方尴尬。基层的领导也是农民的一份子,他们更要比常人懂得这种进退之道,有时候用积极主动打破冷漠,有时候用故作深沉来强调政策,有时候也要和群众打成一片。为民当村长这多年,摸索到不少经验,真正的实事没有办几件,表面文章却做得头头是道。一个村长要做好基层工作,那就得做好这个工作可以随意出入村民的家门。为民深得这个道理。私底下,大多数村民都在骂村长**。平日里,却还要硬着头皮和为民打交道。为民这才瞧见抱着孩子的弘毅,问道:“啥时候回来的?”弘毅说:“回来四五天了。”“咋没看见你?”为民问。“一直在家看书呢。”云龙说。为民咧起嘴晃了几下头,表示对此十分赞赏。
“今儿个来呢,还真有点事。”为民说。云龙笑了笑,知道他“无事不登三宝殿”。
“你也知道,咱们村的形势,经过了我近半年的动员,大多数家庭已经同意在新开辟的空地上统一建设新农村。地已经征好,是土蛋、狗蛋、风旗、建工家的地儿,当然镇上领导亲自做了思想工作。各家各户差不多把地皮都分了,庄子差不多夯实一下就可以动工了。当然咱尽量统一。要盖一起盖。请个工队承包了咱们村的工程,既省事,又省钱。咳,村里人精明得很,以为这事里面有鬼。行,行,行,自己找包工头得花更多钱,还得摊上家里人帮忙这是一方面,还得盯着,怕这些大工小工偷工减料。总之,咳,还是说正事。”云龙笑着问:“村长,你要给我什么任务?”为民说:“村里现在就剩下文澜、旺财、文辉、明辉、老鸟、建工、昆明这七家了。你跟咱村里人关系都比较好,我寻思着你趁着过年大家在一起谝,顺便跟大家聊聊。”
这时候,桃花进来了,带着笑说:“为民啊,我掌柜的又不是啥村上干部,你整天让干这干那的,你好个没良心的!”说着,给云龙使了个眼色,意思是不要接这个烂摊子。妇人带着轻怒的笑容,一般人可不敢接。不过,为民这种场面见多了,立马搬出他的理论来:“咱是为大家谋幸福,是干部还是群众都无所谓,咱们一起建设新农村嘛。”桃花心里骂了村长一句,“嘴上功夫,表面文章,”又笑着说,“你可真拿俺云龙当村高官了。我看啊,这棘手的事情,你应该多和泉子商量。你问云龙,他啥也不懂,光知道些种庄稼的事情。没有这方面门道,就做不成这方面的事情。”为民皮笑肉不笑地回了头,指着新闻联播说:“你看,云龙不也是关注国家大事嘛?”
第三十三章-4
恰好在这个时候,新闻中再次强调“打苍蝇”,为民的右脸猛地抽了一下。这一下马上被云龙和桃花看在眼里了。桃花心里骂道:“哼,做多了亏心事,迟早要挨捶。”为民收回目光,用余光快速扫了下夫妻二人的表情,桃花还带着笑,云龙还是一副沉思的样子,便又放心起来,不过脸上残留的惊惧伏在皱纹的沟壑里,像随时都能爬上来的怪物。
“云龙,就凭咱们这关系,你说这忙帮不帮?帮了,这也不是为我,是为村里老百姓。”为民拉出“关系论”。“咱们可没有什么关系。”云龙开玩笑说。“你去和泉子商量嘛,你看村里的事都是你一个人跑,总不能所有事情都亲力亲为嘛。”“嫂子啊,你不是不知道,我和泉子已经五年没有说过话了。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这次他到底凭啥还能连任村高官。”为民说。
桃红和云龙,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把为民架上架下,不过为民并不气馁,他知道攻城之道。他要像一个狡猾的将军,正面强攻不成,便从侧面的漏洞处进攻而这个漏洞名字叫“贪婪”。倘若抛出这个诱饵,方才还坚决御敌的桃花会比云龙更先溃逃。“当然,让云龙做这个也不是没有好处的。”为民故意轻描淡写地说道。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为民可不想扔出手头这块肉。“咋?”桃花马上来了兴趣。这时候,桃花和为民的位置又发生了变化,前者开始用讨好的语气,而后者则欲拒还迎、犹豫不决。桃花问了几遍,为民一直不肯吭声,倒像是说出来会要了他的命似的。终于,他像下定了决心一样,猛一点头,压低了声音说:“这事,你们可不要向外传。”“咋?到底啥好处?”桃花表现出了妇人之急躁。“咱一院地方,国家补助三万,自己出四万。我可以叫咱家少出二万。”为民说。“哼,看来按政策来说,国家的补助不止三万。这里面油水多得很。”桃花心想。“你们要是说出去了,其他村民就不乐意了。本来,大家就说我从国家工程里捞了不少不过,说实话,我从哪里捞,”为民一摊手,意思是自己很清白,“这事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三万?”桃花突然来了一句。“什么?”为民一愣。“少三万!”桃花咬住不放。“我的好嫂子呀。你以为这钱是国家的,这钱是我从自己钱包掏出来的,”为民说话的时候就好似心头掉了一块肉一样心疼,“这不,我想着把新农村建设这件事情办好。我今年也快六十了,干完这一届,争取再干一届。等到退休那一天,我可以说无愧于咱村民,确确实实为民众办了好事。不过,前提是,让咱们村每家每户盖好房子,不叫任何一户落单。”为民放慢了语速,慢吞吞地说道,似乎丝毫没有听见桃花屡次叫板的“三万!”
桃花发挥出彪悍妇女的特长,拧了为民一把,叫道:“三万!村长,你说行不。咱可说好了,一毛一厘都差不得。俺家到时候只交一万。说实话,村里要动员群众,除了云龙再找不出第二个人来。云龙在村里谁也没惹过,也没人惹他。为民,你的眼光挺到位的。”为民一脸无奈,他要给桃花一种错觉,那就是是桃花的死缠烂打让他松了一口气、狠下心来、终于同意了这笔口头交易。果然,桃花志满意得,因为村长已经点头同意了。
“本来是八家。现在国庆的问题解决了。”村长说。
“怎么?国庆穷得咣当,整天混吃混喝。还有钱盖房子?别说交四万,一千块钱也不一定拿得出手啊。”长时间沉默地云龙开口问。
“你不知道,国庆算是沾了大光了!命太好!他媳妇回来了!”为民说。
“什么?他媳妇不是一走十几年,咱都以为改嫁了怎么的,咋还能想起国庆?”桃花也吃惊不小。
“他媳妇人家混得很不错,听说在北京开了一个餐厅,每天营业额好几万。儿子也长大了,不过腿瘸了。昨儿个,专门来看我,给我带了不少老北京特产。这女的现在打扮地珠光宝气的,说话有模有样。现在成了大老板。真是没有想到。”为民说。
弘毅听到后,皱起眉头,他心里产生一个念头,但不太确定,也就没有吱声。
“看来媳妇还是有良心,发达了不忘老同志。我听媳妇的意思,她这次回家帮国庆盖完房子,就回北京了。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看媳妇现在说话很强硬。”为民说。
“那当然,人家做大老板的。”桃花的妒忌之心从心头起来了。
“不过,国庆那也不是好惹的。我倒是觉得她媳妇不明智。”云龙哼了一声,“国庆是个啥人,咱都知道。一个偷腥的下流胚。穷倒好,还能管得住他的手。一旦有钱,就是一个惹事精。当年你还记得不,国庆撵着媳妇满大街跑,把媳妇打得鼻青脸肿。要我说,媳妇是个有能耐的人,命不好。现在发了财,这是好事。但你又从北京跑到咱这山沟里来,显然是没有考虑清楚。国庆怎么可能听你话?至于所谓的夫妻,虽然十几年前,媳妇从家里跑掉的时候,婚没离,实际上已经恩断义绝。再走回头路,我看着媳妇八成没有想明白这其中利害关系。对待什么人,就要用什么方式。这国庆本来就是一头吃人的狼,还是一头色狼,好言相劝、和和气气是可笑的。唉,你说好不容易脱离了苦海,又要跑回来遭罪,岂不是自己给自己寻事情做?”云龙愤忿地说,提起国庆,他就满肚子气,因为有次国庆竟把主意打到桃花身上来了。
“现在这事嘛,谁说得来。人家媳妇现在强硬了,谁知道国庆还是不是媳妇的对手。”为民说。“爱咋办就咋办,咱管人家闲事干什么。自己家的事都管不清。”桃花的语气中带有幸灾乐祸的味道。“这人啊,俗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国庆是个什么样的人,一辈子也改不过来。他媳妇是个啥样子的人,别看她现在好像变了,其实我觉得不会变,”云龙在憋着嘴摇头中说出这句定论,“看着吧,还是一个烂摊子。”“别人家的事,咱凑合不上。”桃花一副看热闹的心态。
第三十三章-5
弘毅心里产生了怀疑,但终究没有确定,所以抱着小侄子一直皱着眉头。“还是回到正题,”村长掰回话题,“反正国庆的房子不用我再闹心了。剩下文澜、旺财、文辉、明辉、老鸟、建工、昆明这七家你给我解决了,云龙,咋样你觉得?”桃花哼了一声,说道:“你说的这几个人个个都不是好惹的。老秦头的钱全让媳妇拐跑了,而且是穷文人,根本说不到一块。旺财简直比老秦头还犟,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当然也很穷。文辉、明辉人家在金门县、金门市都买了房子,他们绝不稀罕在村里再盖一院房子;再说了,就文辉、明辉兄弟二人,谁惹得起?老鸟也是村里的横人。倒是建工、昆明是老实人,就是穷了点。”村长嘿声笑道:“对于文辉、明辉的工作,不是让他们重新盖,而是让他们同意咱把他们的老庄子推掉。”“难!”云龙哼了一声。“文辉家的窑洞挨着旺财家的,老秦头家的窑洞挨着明辉家的,老鸟在村北头一片地儿单独开辟了几间窑洞。这五户人家,说实在的,镇长来了也不一定催得动。”云龙抱怨道。村长挤了挤眼睛,意在提醒云龙“三万”。三个人像是同流合污的作案者,都心领意会地笑了笑。
送走了为民,桃花低声给云龙说:“怪不得村里人说为民贪了很多。你听听,这村官油水大得很。这怂我看给口袋揣了不少公家的钱。”云龙说:“那当然,要不然,为民为什么要一直霸着村长的位置呢。”云龙长久以来奉行“中庸”之道,因此村里人大多对云龙持尊敬态度。云龙家道殷实,但他既不像腾辉那样飞扬跋扈,也不像老秦头那样偏执不化,身上没有一丝强硬的气息。不仅如此,逢人还要客气三分。这样一个人,活了五十多年,没和人打过架,也没和人闹过矛盾,自然在村里落了个“好好先生”的名头。金门村里头的每个家庭几乎都有矛盾,老子和儿子的,掌柜的和媳妇的,唯独云龙家一团和气,这也让人高看一等。农村有句话,叫“闷声发大财”,说的就是云龙这类人。弘毅小的时候,伯父家还十分清贫。可是十几年间,他一下子把当初在同一条道路上致富的老乡们撇得老远。这倒是件奇怪的事情,就好比同在一个教室上课,有的人考得高,有的人考得低。自然,表面现象总是充满了神奇,其本质原因却又十分普通。云龙抓的住致富的时机,他总是咬咬牙做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果然赚的多,赔的少。村长走了之后,云龙和桃花商量了一下,他们一致觉得这三万块可不好挣。这是一桩吃力不讨好的买卖。
晚上,弘毅终于出了家门,在金门村转了一圈。村里变化不大。他在国庆家的房子周围转了两圈,想探探他们家的消息。不料,国庆家门紧锁。路上遇到了昆明,弘毅向他打听国庆的媳妇。人回来了半天,就走了,穿得跟妖怪一样,不知道去哪了,昆明说。那他国庆呢,弘毅问。他呀,一天跟神魔一样,哪有影子啊,昆明说。弘毅有些失望地回到伯父家。
年前的最后一集是村里每户人家都要去的。大家怀着捡漏的想法买点便宜的蔬菜、猪肉、小吃,殊不知卖货也怀着处理剩货的小心思,买的人把价格一压再压,卖的人把价格一抬再抬,结果讨价还价半天,最终双双握手言欢。在镇里农贸市场买东西,要价、还价有很多门道。精明的摊主看顾主一眼,就大概晓得他是个诚心要买的,还是打听价格的,也知道他是个好说话的,还是个犟人,让价让一元还是五毛也得考虑清楚。大多数买主非得把整个农贸市场转两三圈才下定决心买年货,不过,即使讲好了价钱,买主掏钱还得磨蹭半天。常年不在家的年轻人在集市上总是要吃亏的,卖主一看他们的面孔,就知道怎么要价了。年轻人买了年货拿回家,自己觉得占了便宜,却要被母亲数落一顿。弘毅跟着伯父和哥哥去赶集。三个人转悠了三四个小时,终于买了一袋花生米、三斤冻豆腐、十二斤猪肉、两斤牛肉、四斤冻冻肉、两斤玉面、一袋粉条。刚把大包小包放上三轮车,准备回去,云龙想起忘买白糖和红糖了,便又和明涛跑了一趟。弘毅在车旁边等。他看着闹哄哄的街道,把思绪伸向了远方。突然,有人背后戳了他一下,他一抬头,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心良?”弘毅笑着叫道。心良倒是不太意外地笑了笑,说,“真没想到还能在镇上看到你,”心良笑着说,他站得笔直,蓝色西装笔挺有致,皮鞋锃亮发光,让弘毅又看到了餐厅里的大堂经理的影子,“我们明天就回北京了。”弘毅皱了皱眉,心良知道他的意思,淡淡地说:“给他留了十万块钱。在我眼里,根本没有这个父亲。我和我妈走后,我和他,一刀两断,一了百了,老死不相往来。其实,这次回老家,我是不同意的。我妈非得要回来还人情债。既然这样,那就做得干脆一点。我叫他以后滚远点。他还想跟我装亲切,要拿出父亲的模样,不,绝不!在我眼里,他还不如一头牲口!”心良怒气冲冲,仿佛国庆就站在他的面前。说到此,云龙和明涛过来了,心良说了声:“过了年,北京见。”就匆匆离开了。
第三十四章-1
今年的春节有些冷淡,虽然每家放了很多炮和烟花。十年前,村里只有腾辉、老鸟家舍得花钱买烟花。每到除夕和元宵,他们就把两箱烟花拿出来放在大门口。村里人知道要放烟花的点儿了,都围站在老池岸,围了好几圈,小孩架在大人脖子上,等着腾辉庄严地把长香靠向引子的那一刻,霎那间,随着火星像小蛇一样钻进炮筒,迎来一声巨响,接着冲天的长鸣,这些满怀希望的火焰升空,继而分裂,又形成新的图案。首次见到这种烟花的村民都会惊异万分,他们本已垂下目光,等待崭新的火焰再次升空,却不料那几乎本已湮灭的火星从旁炸裂,又形成更加壮阔的图案。大家欢呼着,目光早已随着遥不可及的璀璨飞上了天空。一弹又一弹,冲出炮筒的时候,会发出开香槟时的声音,那简直是一种神圣的声音,接着是不断升攀地发射声,在最高点,它们撕裂自己的身体,把片片絮洒落下来。在村民们看来,这比星辰大海更璀璨夺目。孩子们会为了争抢留下的炮筒而打架,那些霎那芳华,那是永恒回忆!村民们两只手伸在袖筒里,火光把他们半黑半红的脸映得发亮,看着夜空中的星星点点,燃起他们心中的渴望,那便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村民就像意象画师,他们不必勾勒出未来的图景,但是未来生活所能引起的感情已经在内心深处油然而生。生活是值得期待的。他们已经等了大半辈子。他们这时会想起父辈里口中的六十年代,那个年代让所有人绝望,饥饿让理智处在人性的边缘,他们牢记父训,早已认为这是最好的年代。烟花有升腾起他们新的憧憬,他们寒袖里的拳头慢慢握紧了,他们必须再次和土地斗争。当建设小康社会的号角吹起来的时候,他们蜂拥上前,很多人并不知道这究竟指什么,金门村的民众大多初中学历,没上过学的人比比皆是,但他们坚定地认为,这是一种更加美好的生活。
除夕夜,不少家庭搬出了烟花。点燃烟花的是五十多岁的老父亲,而不是儿子,因为儿子在县城没有回家过年。从金门城回来的孙子们说着普通话,让爷爷不敢轻易抱孙子,因为昨夜孙子告诉儿子,爷爷的脚好臭。烟花比过去的好看多了,却不会引起老乡们的围观甚至自家人也懒得多看两眼。他们有时会想起多年前的刹那光华,这时候,他们的心中总会升腾起一种温暖的火焰,他们激动地摆着小臂,眼中闪着泪光。到底少了些什么东西,让生活变得黯淡起来。说实话,他们有钱了,但同样失去了一些东西。金门村里,这几年致富的家庭不少,旺财家不是其中之一。
村里人提起旺财,心酸之余又颇多无奈。他和老秦头是一类人,大家总这样说。自从九十年代,旺财从学校回到家里,就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一个农民。肚子里的墨水白糟蹋了,大家背地里说。旺财的母亲前几年去世了,封建的老太太临死前也没有意识到自己让儿子耽误了锦绣前程。在家的这二十几年来,旺财侍奉母亲兢兢业业,完全任劳任怨。老母亲来离世的前一刻,正躺在床边,他告诉旺财,打开电视。旺财打开了电视。她又觉得太吵,旺财关掉了电视。她口微微张开,旺财知道母亲要喝水,旺财把热水在两个碗里倒凉,送在母亲手边。老母亲艰难地举起玻璃杯,刚送到嘴边,又放到了炕边。接着她蜷缩成一团,头朝着墙,呻吟着。旺财恭敬地坐在炕边,一言不发。看着老母亲越发瘦小的身子,他几乎落下泪来。老母亲完全是个封建时代的女人,她裹在小脚,谨遵“三从四德”,一辈子虽说没做什么大事,却过了圣洁的一生。旺财对母亲是极为尊敬的。他想着,突然听到母亲在迷迷糊糊地叫他的名字,旺财热泪滚烫地迎上前去,把母亲的手紧紧握在手里。老母亲已经睁不开眼睛了。旺财的妻子桂香摇摇旺财,在他耳边轻轻地说:“别叫了,娘快要走了。”旺财还是哭着喊着“娘”,桂香又说:“你再这样叫,娘最后一口气走不了,要变成阴阳人了!”桂香又加了一句,“你就让娘安心地走吧!”这时,他才停止了呼唤,但眼中泪水已经如泉涌动。不久,桂香摸了摸她娘的手臂,已经凉了,再一看呼吸,已经停止了。旺财放声哭嚎起来。当时正值午夜十二时,旺财的哭声格外明显。桂香也哭了起来,但她还有一些理智。趁着她娘刚断气,她给她娘穿好了新衣,这时她娘的身体已经慢慢变硬了。旺财只顾得伏在地上哭。桂香给她娘的一只手里塞了个红布巾,一只手里塞了个馒头喝筷子。就去叫村里人了。不多时,村里的东来、猪娃、狗蛋、瓜怂、红山、昆明过来了。七日之期过了,旺财还整日恸哭。有时候,泪流干了,他便呻吟边哭。丧事完全靠着桂香和同情他们的村里人办起来的。这么多年来,旺财固执倔犟,不与人往来,渐渐所有的亲戚都不与他往来了。白事上,寥寥几个老亲戚也是看了面子才来的。旺财的儿子卓明木讷迟钝,对祖母的离去没有太多感情,他愣愣地看着这一切,仿佛与他无关一样。前来凭吊的客人看到做父亲的哭得失去了理智,做母亲地蓬头垢面惊慌失措,做孙子的呆若木鸡,家里穷酸,心里凉了一截。鲜有人去安慰旺财。村民们怀着可怜地心情看着这一个穷困潦倒的家庭,给予了过客和看官的同情,但无人真正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帮助。旺财母亲去世的第四天,旺财突然从窑洞里冲了出来,扑到院子里,用指甲扣着地,哭嚎着,又滚来滚去,把两只手奋力击打地面。他的全身沾满了泥土,像个乞丐一样。他哭着,喊着,直到昏厥了过去。村里人虽然可怜他,但他这样有失体统地像个顽童般的行动还是引起了来帮助他的村里人的反感。当天,帮忙的人少了一半。大家认为他活该。窝囊的一辈子,像一个废物,是命中注定的牛羊命。不知哪一天,他的头发全白了。留下来帮忙办白事的好心人对他既可怜,又讨厌。他似乎失去了理智。安葬地那一天,有人看见他流出了血泪。大家叹息着把这个封建的老太太葬入土中,导致旺财一生困顿的根源终于入土为安了。但是根源导致的结果却难以再挽回了。这是一个极其不幸的家庭。
第三十四章-2
过分的悲伤好似耗尽了旺财大部分生命,他变得像个孤魂野鬼一样没日没夜地游荡。桂香平日除了照看旺财,还要管儿子的学习。每天晚上,桂香就到处找旺财。村里人避免提起旺财一家。听说,桂香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到了旺财家后,慢慢地也沧桑了起来。农家女的美丽本来就不能长久,但桂香在失去这份美丽的同时又染上这个家庭的封建、固执和神经质。外人正是这样冷眼看待他们家的。后来,旺财好似恢复了神智,他不再哭了,也不再到处游荡了,可以和媳妇正常下地干活了。不过,见了他的人都说,他仿佛失去了灵魂,目光空洞,像一块木头。大家对他的厌弃慢慢地变成一种同情和可怜。
金门村里另一个公认的不幸的家庭是老秦头的家。自从他的妻子跟镇上的五金老板跑了之后,他几乎没在家呆过。唉,那也是一个怪人,大家总是这么说。幸亏他的儿子上了大学,算得上后继有人了。村里两个念书真多的人活了窝囊的一辈子,实在叫人可惜,这成了大家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他们是不会为人处世的典型代表。宁可不读书,也不要变成他们那样的人,这是村里人的普遍观念。尽管大家同情他们,但一旦与二人打上交道,可把人气得要死。大家总会气得咬牙,说他们是个书呆子,没有人情味,满嘴的之乎者也,一股穷文人的酸臭味,死犟,看不懂脸色。因此,只有在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时,众人才会对他们施以怜悯。有时候,大家甚至忘了他们。不过,这似乎也无所谓。
初三,弘毅想趁着新年拜望一下旺财。他来到旺财家门的时候,马上被它的破败吓了一惊。上辈人凑合搭的木门松松垮垮,木缝大得能塞下手指,在弘毅印象中,这大门是黑色的,可现在被风化成了灰色。两扇大门上用浆糊粘着秦琼、敬德像,贴的歪歪扭扭,好像随时都能被风吹走。左右门棱上贴着一副对联,“福照家门万事兴,喜居宝地千年旺”,横批“喜迎新春”,照例贴得歪歪斜斜。旺财家门前有一段小坡,坡上长着几丛草。草已经枯了。按照农村的风俗,过年的时候,门前一定得干干净净的。推开了门,弘毅又是一惊。狭小的院子里堆满了树枝。一个窑洞里浓烟滚滚,可以听见手摇风箱的声音,可能是桂香在做饭;另一个窑洞安静异常,突然传来几声咳嗽。听那撕裂心肺的咳嗽声,仿佛患者得了重病,气息奄奄想把喉咙里的浓痰吐出来。弘毅提着点心先走进了冒着浓烟的窑洞,他看见一个脸上沾满锅黑的妇女,浓烟呛得弘毅流下泪来。中年妇女在奋力地摇动风箱拉杆,似乎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了。弘毅走上前去,看见妇女往锅下塞了一把硬柴。凭着想象中的痕迹,弘毅认出她正是桂香姐。“桂香姨?”弘毅弯腰叫道。桂香仍在怔怔地拉风箱。“桂香姨?”弘毅提高声音问道。桂香吓了一跳,盯着弘毅看了半天才认出来。“弘毅,是你吗?”弘毅点点头,看着桂香姨憔悴的脸,呆滞的眼神,禁不住要落下泪来,生活的痕迹在她的**和精神上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弘毅叹了一口气,觉得他写的所有现实主义抵不过这个窑洞的这个中年妇女身上所体现的真实。有的时候,真实就像抽丝,一点一点地呈现出来;有的时候,真实则像毫无保留地舞台剧,瞬间降下幕布,台上的一切都淋漓毕现。而此刻弘毅感受到的真实正是后者。“旺财叔呢?”弘毅问。桂香把头向一边一扬,意思是他在旁边的窑洞里。弘毅点了点头,提着点心进了隔壁的窑洞。
踏进门,弘毅才发现窑里亮着一盏老式桌灯,灯泡用得还是被淘汰了的钨丝灯。灯光昏暗,一个小伙子趴在写字台上看书。不过,他一只手撑着脑袋,眼睛似乎已经闭上了,这应该是旺财叔的儿子卓明。弘毅走了进来,旺财正躺在炕上,头枕着三个被子,左手拿着小本子,右手拿着笔,在望向半空。听到有人进来,旺财往门口看了一眼。
“你怎么来了?”旺财冷淡地问道,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语气让窑洞里马上寒冷了起来。事实上,旺财说得时候更像在训话,一下子把打盹的儿子从梦中惊醒了,马上转过头来看了父亲一眼,又看到了站在炕边的弘毅,含含糊糊地打了声招呼,因为他没认出来是谁。
“我来看看您。”弘毅把点心放在柜子上,笑着说。
“我很好。”旺财语气生硬,丝毫不给弘毅面子。
弘毅一时间把准备好的话全忘光了,一下子沉默了起来。
“你挡住我了!”旺财突然厉声叫道,那刺耳的声音吓得弘毅直发抖。
弘毅往身后一看,原来他的背后是旺财母亲的遗像。他马上换了个地方站着。
“您的书写得怎么样了?”弘毅问。
“老样子。我已经再也写不出来什么东西了。”旺财把手悬在空中,表情变得没有方才严峻了,又看了看弘毅,说道,“我已是一个将死之人,无欲无求。“话里有股奋斗一生却穷无所获的无奈和斩断挂念不再为之牵肠挂肚的冷漠的气息。
“可是您的梦想?”弘毅皱着眉头,没有想到他的心已如死灰。
“我无愧于我的梦想。写写画画一辈子,当年我把文学看得比一切都重除了我的母亲可现如今发现,所谓我系之一生,为之痴迷的东西也不过几本万字册子。人要善于肯定自己,也要善于否定自己。我的一生,每一天都在肯定自己,我肯定自己的作品,我肯定自己的生活,我肯定自己的梦想这不断地肯定慢慢变成了空中楼阁。我是一个浪漫主义作家,这空中楼阁正是我所要的。然后,当我母亲去世后,我发现,我爱得不是文学,是我的母亲。她是一个平凡的人,但这丝毫不减损她的伟大。而文学却再也使我提起这样的兴趣,”说着,旺财放下纸笔,坐了起来,往日的情愫又使得这个挚爱文学一生的人复活了,“它可以说是我过去的情人,可我再也不爱它了。我知道外人对我怎样评价,可是我毫不在乎。在这个世界上,我没有朋友,我也便不在乎敌人的数量。我活在我的世界里,远比他们想象的要丰富很多。你知道吗?看自己的作品,我才发现其中没有一丝一毫真实的。我本不欲描写现实,真实也便离我而去。我曾经说过,总有一天,我的作品会名满天下。可是现在,在我看来,它们化成灰烬,对我而言也全无所谓。它们代表了我日日夜夜的思考,可是这代表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我想起,过去我和老秦有不少龃龉,那都是我故意挑起来的。我感觉如果一个村子有两个作家,那么那里的空气是不够他们呼吸的。所幸我们的风格迥异。我知道他耗尽一生,也为了实现和我同样的梦想那就是有朝一日,他得到读者的认可。这也是作家存在的意义。这么说来,这便是追名逐利吧。如今,我不再希冀这身后之名,当我仍然希望过去的那些水墨能给后人一些温暖和光辉。唉,我的一生,也差不多到尽头了。是的,我累了。”
第三十四章-3
弘毅这才注意到老人头发已经全白,眼神空洞,无神地望着自己。“弘毅,我还是挺喜欢你的。你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要成为金门村第三个作家。有天才的人能被人一眼看出来。天分写在你的脸上,未来也写在你的脸上。你要记住,为作家切不可图虚名。作家需要的是纯粹。纯粹的心灵,纯粹的作品,纯粹的力量。我正是这样创作,也是这样生活的。其次,生活可苦,心不可苦。外人认为我过得很窝囊,很痛苦,事实上,我过了快乐的一生,我的心每天都在歌唱。自然,坚持不懈是你将奉行一辈子的信条。不要让手中的笔感觉陌生,陌生的UU小说文字,也将和你判若两人。作家看似在写别人,其实都是在写自己。我们和别人,并没有什么区别。我就是我对你的忠告。”
弘毅毕恭毕敬,感激地拜了一拜。“要不是我手头还有最后一本小说,我怕是也撑不了多长时间了。这本书写的是我的母亲,是献给我的母亲最后的礼物。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作家写我的生平,我希望他不要写出我一生所受的苦难,只写出我一声的快乐因为我对所有的苦难都视而不见。”听到这里,弘毅掉下泪来,连忙答应自己会为他写一部小说。“要让读者知道,像我这样的作家都是怎样生活的!表面上,我穷困一生;但我的精神生活却无比快乐和充实。”旺财也掉下泪来,但他却笑了起来。
一时,两人沉默了起来。方才升腾起来的感情熔炉又把苦命人的一生重新淬炼了一番,继而淳朴、善良、坚持、快乐、感动的气息在这间小小的窑洞里弥漫起来。人类最美好的感情使这两者最为敏感的作家产生了共鸣,人生和命运之山的千钧之力同样让两人感受到了一种顶礼膜拜的感触。旺财意识到,自己作为个体的命运虽然在人类整体的历史长河里作为一起微不足道的小浪花无声轻重,但他在属于自己的短暂流域里并不是无波无澜。这一切已不重要,这是两人同时意识到的。
“前一阵子,我让镇上的算命先生给我算了一卦,”旺财又恢复了凄惨的模样,“他说我命不久矣,”旺财苦笑了一声,沉默了片刻,又说,“还有其他的灾难等着我。”弘毅皱起眉头,看着这个命途多舛的人。“来吧,”旺财无奈地说,“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说着说着,旺财哽咽了起来。不久,他又空洞地看着半空。
临走之前,弘毅问了一个问题,他说自己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旺财问他,他有喜欢的纯粹的东西吗。弘毅说,文学和思考。旺财说,这是两件伟大的瑰宝,单单为了追求其中一件就可以求索一生。弘毅摇了摇头,他觉得生活和这两者是对立的,他无法把这两者融入到生活中,他感到茫然无从。旺财问他,你是真正的热爱文学和思考吗。弘毅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你只能自己寻找答案,或许答案已经在你心里,你只是不愿意去承认它,旺财说。
有一天,弘毅在村里走着,有人叫了他一声。他回过头一看,一个穿着小西装的青年在叫他的名字。他对此人却没有太多印象。“你认不出我来了?”年轻人问道,好看的眉头形成一道拱桥。他披着一头漂亮的烫发,显得十分英俊。弘毅皱了皱眉头。“我是爱国啊。”年轻人走了过来。“哦!”弘毅才想起他就是村长的儿子,慢慢地他对爱国的记忆解冻了。他想起六七年前,他有次在果树地里和伯父干活,突然从旁窜出一个年轻人,穿得很潮,和他打招呼,他们聊了很久,(其实多半是爱国在讲自己的经历,他再听)。他想起小时候明涛经常带着他去爱国家看电影,爱国总是炫耀自己家的又买了新的盗版碟片。那些香港的、美国的电影曾经深深地震撼着他。可是,后来他仿佛把这些记忆连同爱国都锁进一个盒子里了,再也没有打开过。这时候,他产生了与普鲁斯特作品中猛然找到过去的同感。“爱国哥。”弘毅叫了一声。“你现在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了。”爱国走过来拍拍弘毅的肩膀,现在的他在弘毅面前显得有些清瘦。“你现在在外面干什么工作?”弘毅问。“工作?我到处跑呢,没啥稳定的工作,”爱国又搬出与几年前一模一样的说辞,“还是念书好啊,我听我爸说,你又读了一次大学?”弘毅点了点头。“这人嘛,只要过得开心就好,哪怕念一辈子书呢。”爱国说。“你哥在家吗?我找他打牌,我都好多人没有见过他了。前几天,我才从金门市回来。”“在家。不过嫂子可能不让他打牌。”“男人嘛,还能让娘们管住不成。哈哈哈。”路过老鸟家门口的时候,一个年轻的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地从门里出来,倒了一盆脏水。弘毅看了她半天,想不起来她是谁。爱国看到他的目光,笑着说:“这不就是老鸟儿子骗过来的女大学生嘛,听说已经订婚了。你瞧那样子,像个婊子,纯卖肉的嘛。老鸟儿子喂了她不少钱。也不是啥名牌大学,我甚至都怀疑老鸟让人骗了。上回,我碰见老鸟儿子,他说他已经降不住那娘们了,他估计这这娘们根本就没在上大学。老鸟精明算计了一辈子,我看十有八成要栽在这娘们手里了。好面子的老头,爱往自己脸上贴金,一个上过大学的儿媳妇能让自己牛多少?也是一个老疯子。这娘们没少折腾老鸟一家人。钱已经出去不少了。可是婚事却迟迟办不下来。老鸟横了一辈子了,碰到一个妓女也是没有办法的。这就叫不要脸的人总有更不要脸的人来治他!”
第三十四章-4
村长的女儿来仪回家了,挺着个大肚子到处晃悠。她已经离婚了。当初在前夫家,挨了丈夫不少打。她曾是一个善良贤惠的女人。可是前夫叫她看透了社会,令她对生活充满了愤恨。她堕落了。她的堕落令人意料。离婚后,她在父亲家里住了半年,有一段时间竟跟国庆混在了一起。国庆在村里无人不知,是个偷花贼,是每个男人眼黑的对象。的确,国庆模样俊朗,没下过田,皮肤不错,像个有工作的城里人,撩拨妇女有一套。那一次,村长拿了把铁锨来到国庆家的破窑里,用铁锨把儿追得国庆满村跑。但仿佛从那个时候起,来仪就变了。儿子的教育是失败的,但为民对女儿的品行还是信赖的。可不久,女儿出去打工,就堕了一次胎。后来,村长才知道,她是为了勾搭男的进的城。她学会了抽烟,喝酒,骂人,整天混迹在金门市的红灯区,接受了一种令人不齿的职业,沦为了所有正派人都躲避的人。她画着很浓的烟熏妆,盘着黄色的染发,嘴里叼着一根女士烟,说话的时候总是翘起一边嘴唇,穿着暴露的服装,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她正是以这副模样出现在金门村老乡面前的。然后她早已没有了廉耻之心,她偶尔会骂父亲。她这次回来是为了向父亲要钱,她准备去广州,而且计划一辈子也不回来。她声称以为看透了男人的心,他们是一群好色之徒。村里人早已知道了她那些伤风败俗的事情,大家认为是村长一辈子压榨老百姓的报应。大家对来仪的认识已经丑化到了极点,认为她是一个荡妇,一个不要脸的女人,一个恶魔。可当来仪打扮成良家妇女来和他们拜年的时候,他们才看清了来仪的模样,她变美了,也听清了她的声音,温柔似水,这几乎让大家怀疑她一个传说在都市里极为放荡的女人是不是来仪。然而,魔鬼正是这样欺骗群众的群众以为魔鬼都是青面獠牙、阴森可怖、杀人放血的模样,而事实上它们往往披上天使的羽衣做着表面善良实则罪恶的事情。这世间,真善美往往高估了大家的鉴别力,它们便横冲直撞,常常收到不虞之隙;相反,假恶丑却拐弯抹角、曲意逢迎、笑里藏刀,竟然足以浑水摸鱼、以假乱真。这就像君子刚正不阿,一尘不染,常常被认为睥睨万物,偏执不化;而小人两面三刀,糖衣炮弹,反而短时间内收到交口称赞。不过,有时候,人的眼睛被蒙蔽了,而理智仍然可以窥破虚伪的迷障。就像大家又看破了来仪的堕落。仅在国庆的媳妇撂下十万块钱一走了之后,她和国庆又混在了一起。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还不知道怀的谁的种又和臭名昭著的风流鬼厮混,这显然是堕落到骨子里的表现。
一对儿女回家之后,为民的日子可不好过。来仪张口就要二十万,爱国张口就要五十万。姐弟之间的情谊早随着各自道德的败坏分崩离析,他们怀着对金钱同样的贪恋回到老家,只为捞到金钱为堕落提供最后的资本。他们变成了罪恶的销金窟,而这份罪恶的财产来自于父亲同样罪恶的手,这只手伸向了村民,伸向了国家,他们仿佛一个罪恶的联盟,在同样的道德败坏中攫取不义之财。这样恶劣、丑陋、鄙俗、可耻的行径正是通过这种阴森可怖的循环在社会上流通的,受害的是老百姓,收益的正是支撑这些鄙陋不堪、泯灭人性的伤风败俗、非法的行业而其中,道德的缺失成为堕落者罪恶的根源,而这样的环境未免不是一些居心叵测的群体有意为之。愚昧的享乐主义纵生了声色犬马的丑陋行业,堕落者从中吸取精神鸦片,而代价是肮脏的金钱然而,这金钱只是到了他们血淋淋的双手上染脏的,而这些金钱正是贫苦大众口袋中的血汗钱,显然,**也在其中作恶,沦为整个社会堕落体系的一份子。这堕落体系正是这样蚕食鲸吞人民美好的生活,其实喝的是人民的血。他们是当今社会看不见的吸血鬼,阴森可怖地活动在太阳照不到的地方。事实上,这些黑暗的力量在运作的时候,往往自发形成一个网络道德败坏者不知不觉地扳动着墨色的齿轮它们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与整个人类的幸福对抗,它们象征着时代的倒退,是人性中恶的集合。然而,正是因为他们愚昧,他们有时看不清这一切就已经深陷其中。显然,这庞大无边的堕落体系攫取了堕落者的灵魂,把他们**的火焰撩拨到最高,用以激发他们和真善美搏斗的勇气,直到他们彻底沦为傀儡。事实上,真善美与假丑恶的斗争自古不息,在新的时代丑恶的一方变得明智了,它们披上了光鲜的外衣,来迷惑善良的人们。但正义的斗争永远不会结束。
姐弟二人少不了争吵。父亲的资金有限。这种疯狂的**已经彻底割断了两人的兄妹之情。为民把一切看在眼里,小的时候,姐姐经常护着弟弟。他有时想,倘若他们一辈子生活在农村的话,还不至于变成这番模样。当来仪挺着大肚子回来的时候,为民既气又羞,他问女儿,这是怎么回事。来仪满不在乎地说,一不小心。为民恨不得上前扇她一个耳光。来仪向父亲解释,说他不能用老眼光看人,人是会变的,她决定要做一个好女子。这番话,做父亲的听过很多次,以致耳朵都生了茧。她说她要去广州,一辈子也不回来了。为民听了不言语,心里却燃起了怒火。他到现在还没明白为什么女儿变成了这样。我们常常以为那些道德沦丧的父亲绝不会让孩子也踏上正路,事实上,正因为深知自己已经陷入了不可自拔地沉沦而自厌自弃,便更希望孩子不要重蹈覆辙。这也是人性使然。人性纵然常常被黑暗所吸引(暗黑力量总是那样轻而易举的攫取人们的心灵),但光明是人性唯一真正向往的东西。为民对此一筹莫展。他答应了来仪,但希望她能真正信守诺言,变成一个好女子。
当爱国回到家里的时候,为民心中充满了矛盾。早年丧妻,他对于家庭的感情完全寄托在子女身上。“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他对女儿倒没有太多的感情了。不过,当他把全身心献给儿子时,儿子一刀一刀地剐他的肉,喝他的血,让他对儿子的爱中又揉进了恨的成分。他又多么爱儿子,就有多么恨儿子。他常常想,如果他忙活一辈子不是为了儿子那还能为谁,但为儿子又是那么不值。他经常陷入这种对立的辩证,他自问不能阻止儿子的堕落和沉沦,便只能纵容儿子为所欲为。爱国告诉父亲,他要去美国。为民吃了一惊,叫道:“你会死在那里的!那个地方,都是些什么人,你不知道吗!”爱国说:“我要去那里捞一笔回来。爸爸,我已经是这么一个人了。哼,这也得亏了你的教导。你不要干涉我。你不要以为我活得很快乐。我只是在麻痹自己。生活,对于我来说,早不是什么新鲜东西。我需要刺激。我需要放纵。我需要享受。唯有这样,我才有活着的感觉。如果你骂我,打我,我无所谓,我知道,我已经禽兽不如。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变成了这个样子,这,已不重要,我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而且,我并不想改。我好怀念过去奋斗的日子,那时候,我们穷,但我们有理想,我们日子艰难,心里坦然现在,我用灵魂的枷锁换取放纵,我恨不得去死!不,就让我在麻痹中度过余生吧。”为民听了,抱着头蹲了下去,像个小孩一样哭了起来。堕落者,沉论者,迷失者,几乎人人都对自己的行径一清二楚,他们陷入过挣扎,他们进行过强烈的自我剖析,他们尝试过弃暗投明,他们了解堕落、沉沦、迷失就像了解自己一样,然而鲜有人染身其中的魔潭里重获自由。这就好比一个人掉进了沼泽,起先他恐惧地挣扎,誓死要与这邪恶的力量搏斗,却不幸越陷越深,等到他只剩下一个头颅,他大概已经化为沼泽。那么如何脱身?显然自助难以解决。
“可是,爸爸没有这么多钱,”为民哽咽着说,“我已经给了你姐二十万。再说,你要是去了美国,那剩下我一个人怎么办?”
“爸爸,她是一个婊子!”爱国毫不留情地揭开了姐姐的面具。为民咬着牙,陷入了沉默,这让他想起来仪说的话,“他呀,他是一个瘾君子。”如果他们当真不是自己的孩子,他一定破口大骂:“社会的败类!人类的渣滓!”
为民叹了一声气,低着头回到屋子去了。
第三十五章-1
行色匆匆的旅人们,大致都会有这样一种感受,那就是他们走马观花式的过客之眼,往往来不及看清生活之书的一字一句,生活已经将其掀到下一页。对于过去的生活,永远是朦胧的,冥思苦想也无法还原当时的细节。但他们确然感受了生活翻页的声音,仿佛下一页已经写好,他们也便匆匆翻完整本书,就算是了然一生。这是一个可怕的时代,所有人都听到了耳畔钟声阵阵响起,仿佛在中年之际已经看到了暮年的光景,一日变成一个时辰,一月变成一天,一年也不过几个刹那。几堵黑色的墙不知何时把他们囿于其中,脚下步履生风,口齿风驰电掣,奈何思想绝不雷厉风行。不过,这个时代仍然让他们觉得缓慢。而且,时代的列车绝不会放慢速度。但就相对论而言,假如不看窗外,我们就好似好停留在原地,生活也像从前那般慢了。
“这是凝薇,”李恒指着旁边的女郎说道,“她是一个模特,我们在展览会上认识的。”弘毅几人笑了笑表示欢迎。荀昭的欢迎倒不是那么热烈,因为他对模特充满了偏见。李恒看出了这一点,故意又添了一句:“凝薇美国哈佛商学院硕士毕业,模特只是她的副职。”荀昭脸上厌弃的表情更甚。李恒微笑了一声,他把凝薇带到另一个房间去了。他熟悉荀昭的偏见,就好比他下了跑车,常常被当成一个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生活的一部分价值观完全建立在偏见之上,这些偏见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相应文化的内核但所谓偏见,不过是审视层次的差异或者审视角度的差异,各执一端的现象屡见不鲜。要了解偏见,我们不妨来解剖一下思想。思想捕风捉影又囿于围障。捕风捉影好比道听途说,闻者如过江之鲫,传者似学舌鹦鹉,片面的、残缺的、局限的充斥以虚构即可形成全面的、完整的、优越的;再者,尽管思想之行,一日千里,又常常囿于墙围,一旦咬定,青山不改。前者来得迅疾,无根无据,后者来得偏执,拘泥不化。这两者一方唱罢一方和,偏见的大厦便基本建成了。这种偏见大多可以追溯到过去,正是偏见的宿主所处的环境给予了他益佳坚信的力量。对女性的、对职业的、对财富的、对爱情的、对地域的、对文化的、对历史的……这只是偏见的冰山一家,但显然这些偏见已经暗中凝结在一起,正以众人看不见的方式默默改造着整个社会。幸而,偏见犹如暗黑的帷幕,但人类踏着知识之梯不断攀登之时,这帷幕便被一点一点揭开人类整体的价值观体系正像一座结构极为复杂的建筑,当我们仰视的时候,层层叠叠,互相掩映,我们便觉得其中矛盾多于和谐(这种矛盾看似不和协调),但当我们居高俯视,我们才发现殊道同归。
荀昭对凝薇的偏见正如凝薇对荀昭这个群体的偏见:“听说文人难居,你的朋友们都是只读死书、摇头晃脑、蔑视世俗的笔杆子吗?”她的观念似乎还停留在上个世纪,这让李恒笑个不停,“我也是他们的一份子,你是说我们迂腐吗?”凝薇说:“你跟他们不一样。”“我比他们更迂腐?”李恒笑道。凝薇红着脸不知道怎么解释。
李恒从房子出来,向云心说道:“你应该把文珊也一同叫过来,她可以给我们弹钢琴。”李恒指着客厅角落的黑色钢琴说道。这是大家第二次来李恒的别墅,他们惊讶于张国荣的海报都被撤去了。“有一天,我读到我读过李敖的一句话,他说,‘我要是想崇拜谁,我就去照镜子’,刚开始,我左思右想,没有想清楚他子啊说什么。于是,我拿起镜子,我看到了‘我’。我顿时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妙又很狂傲,简直堪比尼采的‘我是太阳’,这也和‘宗吾’的笔名是一个道理。那时候起,我觉得我不想再崇拜任何人了当然我也不想自我崇拜。我的父亲经常说,叫我撤去张国荣的海报,我起先很执拗,我觉得在艺术上,张国荣的确有诸多可供学习的地方。直到有一天,我们旁边的别墅着火了,浓烟滚滚,火光漫天。我平日倒没注意到这栋别墅。它燃烧的那一刻,激发了我的艺术审美。我几乎在望见这一幕的同时,脱口而出,‘啊,看,这烟,这火!’那时,我看见浓烟像灰色长龙一样蜿蜒盘旋,冲上天际,蔚为壮观,我又看见火光漫天,人影迷离,价值不菲的家具、艺术品、服饰在茫茫火海中献祭自己的生命,我感受到磅礴的激动之情!突然,我意识到哪里不对。这是一种暗黑的美,一种破坏的美,一个暴力的美它并不是我所追求的纯粹的美!我意识到我仿佛化身成林养贤,化身成沟口,化身成三岛由纪夫我感到一阵恐慌!我向方才我所说的‘啊,看,这烟,这火’发起探寻的目光,这明显是一种怪诞的赞美,仿佛享受在这破坏性的焚烧之中!我有些惊惧。那天晚上,我开始反思自己。我决不允许自己内心深处一丝一毫的黑暗!我把思维的目光伸向过去,我一无所获。我抬起头,看到了满屋子张国荣的海报。我这才发现,我沉迷他已经多年了。我以内心对纯粹之美的绝对力量来迷恋张国荣,我怕这是任何一个他的崇拜者都不能超越的,我攫取他的艺术中的细微之处的美(那是一种略带忧郁的美),我常听他的歌,看他的电影,我被一种淡淡的忧愁这是一种恰到好处的美所吸引。那是任何追求艺术之美享受的人绝不愿意错过的瞬间他的歌声缓缓响起,‘风继续吹,不忍别离’,我便常常陶醉在这样的梦境之中。到我终于从这份摄人心魄的艺术之美的庞大体系中脱身而出的时候,我才发现我那纯粹的内心之池,早已氤氲着这种黯淡的浪漫主义迷雾。这不是我所幻想的美。我在一瞬间卸下了对他的所有热爱。”
“的确如此。”弘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