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 新的征途
好~~~
虽然张大将军被压制的死死的,观战者们还是喝彩连连。
这当然不是喝倒彩,军中本就敬服强者,吕星辰武艺更好,自然有人叫好;
而张大将军稍微落后,也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再说了,大将军只要好好的,能跑能跳,他们就已经很高兴了,就像是又有了主心骨。
这些人都是跟着张越一同长大的,他们跟在少将军身边,听从少将军的吩咐,一起建功立业,但打心底里最最敬服的其实还是张大将军。
嗯,这应该也是一种特殊的濡沫之情吧。
…………
大概打了一炷香的时间,张大将军主动扯手,站在原地一阵气喘,“呼,不成了,太久没练,招数都生疏了。”
吕智赶紧走了过去,生怕吕星辰说出不合时宜的话。
说实在的,张大将军的打法他都看出来了,这是打算拖时间,靠着绵长的气力取胜。
横练功夫嘛,在气力上还是比较有优势的,所以当一个横练高手在招式占不到上风的时候,他一般就会采取拖字诀。
这要是一般比武,对面的内力只要没达到生生不息的境界,那基本就是要被耗死的。
但是用这一招对付吕星辰,只能说是找错人了,呃,好吧,这家伙压根也不是人。
“真是英雄出少年,你这护卫真是可以,厉害!”
张大将军的辈分和地位都摆着这里,自然不会跟一个晚辈计较输赢,再说了,吕星辰又没真的说什么不合时宜的话。
“哈哈,大将军谬赞了。”吕智拱拱手,又示意吕星辰,吕星辰也赶紧行礼,“多谢大将军指教。”
“嗯。”张大将军满意的点点头,“行,有这么一个护卫,你此去金鳞城就安全多了。”
吕智十分认同,“那是,有星辰在,我放心!”
吕星辰内心欢呼雀跃,简直美滋滋,o(n_n)o哈哈~~~
…………
本来还想等张老将军回来,说说话的,人家老将军把家传的绝学都传给吕义了,吕智这个做弟弟的,自然要感谢一番。
只可惜张老将军出门会老友去了,一时半会儿的也回不来,吕智无奈,只能告辞离去。
却说吕智这边刚一走,张大将军就大步流星的赶回房间,还特意喊了张越回屋说话,看起来应该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谈。
老爹喊话喊得有些急,张越隐隐有了一些猜测,应该是跟吕智有关,搞不好就是什么国家大事儿。
但是一到老爹房间,张越就发现不对了,根本就不是他想的那么回事儿。
只见张大将军一手抓着义肢,一手指着门外,“越儿,快,快去弄个垫子,伤口不经磨,都磨出血了。”
是,他是练了大半辈子的横练功夫,可断腿上的皮肉是新长出来的,嫩的很,根本就不抗磨。
出血了?伤口又崩裂了?……张越吓了一跳,赶紧凑上去查看。
啊,也就刚破皮的程度,问题不大。
在张家,只要没缺胳膊,没断腿,又没大出血,那就不算什么问题,张越松了一口气,“我马上就去!”
嗨,人家张大将军急的也不是磨出血的事儿,他就是想继续穿戴义肢。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稀。
你们知道能像一个正产人一样的走路,对张大将军来说是多么大的……妄想吗?
那是只有在梦里才会实现的事情,现在,梦想成真了。
…………
翌日,张家祖孙三代一齐前来拜访,搞的吕智有些受宠若惊。
不过仔细一想,吕智也算是对张家有大恩了,搞这么一出虽然是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
众人一番交谈,吃吃喝喝,自是不必多说。
这其中最精彩的,就要数吕义和张越都穿上外骨骼装甲的对战了,打的真可以说是精彩绝伦。
然后就是他们二人练手对抗吕星辰,呃,不出意外的被暴打了一顿。
有一说一,星辰铁和机关木,一个是铁,一个是木头,根本就没什么可比性,即便是加装了铁质护具的机关木装甲,也是一样。
要说吕义和张越都不是菜鸡,但是这两场看下来,吕智这么一对比,终于是悟出一个道理,原来菜鸡互啄才是最好看的。
毕竟,层次和实力差的多了,那就是单方面的碾压,作为看客来说,就十分没劲了。
你说说,一招就秒了,能看出个什么来?
哎,等等,作为看客没意思,那要是作为碾压者呢?
要不我穿上星辰装甲试试?也让死胖子知道一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知道什么叫沙包一样大的拳头?知道什么叫一拳超人?
吕智的脑子里闪过很多杂七杂八的念头,有画面,也有台词——“认真一拳!”“我要打十个!”“我还没用力,你怎么就倒下了!”
这些想法很快就被吕智的理智压倒了,星辰装甲现在伪装的很好,依旧是他的一张底牌,没理由就为了爽这么一下就翻开吧?
哼哼,死胖子,暂且饶了你,你等着,等有机会的,咱也暴打你一顿,看看究竟谁才是吕家最能打的男人!
…………
又准备了半个月,诸事齐备。
商业交接也在皮猴子和陈有钱的合力下搞了个七七八八,吕智等人这就要踏上新的征途了。
出发前,吕智和太平郡主又进了一趟宫,他们见了越王和王后,还有尚在襁褓里的小王子,小家伙挺可爱的。
然后就是简简单单的摆了一个告别宴,也就三十来桌吧,来的都是高官显贵,亲朋好友。
嗯,是的,这已经很简单了,算是“家常便饭”的级别,没办法,王室的生活就是这么高调奢华且乏味。
翌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正是适宜启程的好天气。
吕智点齐人马,有风林火山四营全员,木牛流马运输队一支,又额外带了一些大越工兵,数量在千人以上,一行人这就浩浩荡荡的直奔金鳞城而去。
嗯,初步计划是沿着河岸走,水陆并行嘛。
尤海出海还没回来,但东海船坞一直没停工,小型水泥船和水手都是不缺的,再加上皮猴子找的向导,问题不大。
510 满门抄斩
一路西行,大部队走的不疾不徐,时不时的,吕智还要叫停队伍,携娇妻看一看沿途的壮丽景色。
再有,凡是视线所及的城池,吕智都必然要进去叨扰一番,吃吃喝喝自是不必多言,还要顺便拿些好处。
当然了,好处也不是白拿的,吕智通常都会帮助当地解决一些疑难问题,就比如山贼水寇啥的,这其中又以山贼为主。
大越水系发达,水寇要比山贼多一些,但吕智手里目前只有陆军,只能说,那些水耗子运气不错。
这一波,吕义算是彻底玩嗨了,有外骨骼装甲相助,平山灭寨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正如探囊取物一般。
有时候,吕智都有些心疼那些山贼。
你说说,一个两米来高的大块头,扛着把青龙大砍刀,然后他还能一跃两三丈,经常是一个大跳就越过阻碍直接进寨子了。
跳进去就是蛮不讲理的一波无双割草,紧接着三刀之内摧毁寨门,后面自有三五百精兵跟上,负责扫除后患,打扫战场,顺便再找一找山贼的宝库,赚些外快!
不过咱五城兵马总指挥,吕智吕大人是个讲究人,找到山贼的财宝也不会全部拿走,一般都是五五分账,也给当地人回回血。
如此一来,吕智的名声就相当好了。
不论是官员还是百姓,一提起他那都是交口称赞,谁都得说一声,郡马爷仁义!
这还不算什么,最感激吕智的还要属风林火山四营的士兵。
却说那些山贼的财宝,一般都是这么“分赃”的,首先是吕家人先过一手,然后就是参与剿灭山贼的精兵分润一些,剩下的交出一半,其余的全部充作军饷。
当然了,吕家几位公子并不贪婪,他们一般只会拿一些看得上眼的宝贝,大头还在军饷这边。
吕义就是兵器啥的,算是战利品;
小信子主要是收集一些功法秘籍,山寨里也没啥高级货,他应该是想触类旁通;
吕智的喜好就比较复杂了,一言蔽之就是——越稀罕越好,越没见过的越好!
你看看这三兄弟喜欢的东西,一般士兵跟他们的追求自然不同,他们无疑更喜欢金银珠宝,对其他东西则不是那么感冒。
所以最常出现的景象就是,士兵们分拣了财宝,总会看见些不认识的稀罕玩意儿,他们一般就会选择孝敬给吕智,万一入了大人的法眼,说不定以后就飞黄腾达了。
当然了,以这些士兵的眼力,他们不认识的东西吕智未必不认识,可他依旧选择收下,总不能辜负手下的一片心意;
再一个,那么多东西,吕智一开始还认真挑,后来就挑花眼了,多多少少的总会有所遗漏,万一这些孝敬里面就有好货呢?
漏网之鱼这东西,不好说的。
该说不说的,吕智这一手“借花献佛”算是彻底收服了军心。
当兵吃饷嘛,跟着吕智有肉吃,那大家伙还不尽心竭力?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太平郡主和谢芊芊出身高贵,那么多战利品愣是没有一样看上眼的。
真不是吕智不给,她们是真不要,也是真的看不上,就很无奈。
…………
另外,大越工兵也没闲着,在吕智的授意下,一直在沿途搜集上好的材料,主要是木材、石料啥的,有木牛流马运输队在,只要不是太离谱的都能带走。
这些工兵属于吕智的嫡系,一个个深知吕智的喜好,所以那些材料里总会混进去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就比如某某村的古怪神像,丑陋的面具,据说有带有诅咒的大铜镜啥的,反正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有。
…………
“将军,前面不远就是金鳞城,咱们就快到了。”斥候汇报的时候,兴致不高,完全没有那种到达目的地该有的兴奋。
有一说一,到了这里就意味着没有外快可赚了,换了谁也是一样的不开心。
“啊,这就到了?”吕义这些日子杀的兴起,一听这话,也是流露出些许的……不舍。
意识到自己的情绪不对,吕义一瞪眼睛,指着斥候呵斥道,“你看看你那副怂样子,怎么?怕了金家?不敢进城?”
“将军说笑了,金家有什么好怕的?”斥候辩解一句,往一旁一看,赶紧挺直了腰杆。
吕义下意识的一扭头,“哎呀,老四来了。”
斥候也紧跟着轻声喊道,“总指挥!”
“嗯。”吕智点点头,胯下正是的卢马。
骑马这东西和开车一样,你得总骑,要不就会生疏,“我听你们说话,还挺有意思,金鳞城在哪儿,还用探马来报?没出京城的时候我都知道。”
“嘿嘿~~~”吕义挠挠头,“这不是没有机会剿匪了嘛,我那大刀还想多砍几颗脑袋呢。”
“这个倒是不用担心,等到了金鳞城,有的是脑袋可砍!”吕智遥望西边,前面不远就是金鳞城了。
…………
金鳞城在望,大部队倒是走的快了些,应该也是想尽早歇息一下。
城门口有些安静,只有吕礼带着十八骑前来迎接,再就没有旁人了。
“看来金鳞城不太欢迎咱们啊!”吕智感叹一句,带队直奔城主府,一路穿街过巷的,没有一点儿阻碍,也没人夹道欢迎。
事实上,经过这大半年的内斗,金鳞城真是没什么抵抗能力了,老百姓也很奇怪,压抑、沉默的时间久了,似乎就真的变成行尸走肉了,整座城都死气沉沉的。
大军驻扎,生火做饭,各自休息,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城主府里,吕智也开始琢磨起如何拟旨。
金鳞城的一应事务由吕智全权负责,怎么处置金家也是他一言可决,只是这个一言可决有个前提,金家人一定要杀,只看怎么杀,杀多少。
“金氏谋逆,该当满门抄斩,挫骨扬灰,今五城兵马总指挥仁慈,特许僧道可以念经超度。”
吕智嘴角一咧,似笑非笑,“一条龙服务,把金家彻底送走,省的烦人。”
吕家的几个兄弟也都在,吕义和吕信都没说话,吕礼却有些急了,“不是,老四,真要全杀了啊,金家还有不少什么都不懂的稚童呢。”
511 开始清理
“呵呵,谋逆大罪,不杀留着过年啊?”吕智笑的有些残忍,但是作为刽子手,他不对金家残忍,那就是对自己残忍。
“要是不把金家斩草除根,等个一二十年,那些现在什么都不懂的稚童长大了,也懂事了,不还是祸害吗?
到时候再让他们伤害咱们的亲人,然后咱们再报仇?傻不傻啊?
反反复复的报仇,你杀我,我杀你的?然后再来个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哼哼,与其那样,倒不如干脆些,给他们个痛快,也省得金家后人麻烦了。”
吕智长叹一口气,“三哥啊,仇恨就像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啊!”
“嘶,哈~~~”吕礼做了一个深呼吸,“老四,你说的对,这金家必须满门抄斩,务必不能留下后患。”
“嗯,还行,不迂腐。”吕智点点头,“情报工作做的怎么样?金家人都在监视当中吗?”
“黑甲卫早就到了,有他们和机关飞鸟在,应该问题不大。”吕礼主要负责挑动金鳞城内斗,情报还是黑甲卫在负责。
“是这样。”吕智大喊一声儿,“吕大,去把黑甲卫的头头叫来。”
“老四,那我就先去休息了。”吕礼的情绪还是不高,自保杀人无可厚非,但心里这一关还是不好过。
不过也不难理解,读书人嘛,是这样的,甚至有的比女人还要多愁善感。
你就像吕义和吕信,他们就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
很快,黑甲卫的负责人就到了,等级很高,是个副将,可见朝廷对金鳞城的重视。
黑甲卫也不是那种适合寒暄的对象,吕智直接开门见山,“金家情况如何?”
“主要人员都在监视之中,各分支也都有人潜伏,但是说实在的,很难一网打尽。”黑甲卫那边显然跟吕智也是一样的想法,也是打的斩草除根的主意。
“本打算将金家满门抄斩,以绝后患,现在看来是不行了。”尽管早有预料,吕智还是有些遗憾。
黑甲卫副将拱拱手,“还请郡马爷谅解,金家在金鳞城经营多年,不是那么好除根的。”
“说的也是,咱们只能尽量了。”吕智双眼微眯,思索片刻,“未免大军清扫的时候遇到激烈反抗,本指挥准备先暗中斩首一些人,你有什么建议?”
黑甲卫副将从袖子里取出一份名单,也不再称呼吕智为郡马爷,而是喊的总指挥,“这上面都是金家重量级的人物,身边的护卫都不弱。”
吕智看都没看,直接冲着吕信招招手,“小信子,这件事儿就交给你了,如何?”
“四哥,你就放心吧。”吕信剑气已成,早就想替家里做些事儿了,此时自然不会推辞。
“小心些,我会让十八骑跟你一起去。”说着,吕智又看了看黑甲卫副将。
黑甲卫副将赶紧拱拱手,“末将也会派高手一同前去执行任务。”
“很好!”吕智挥挥手,小信子和黑甲卫副将一齐退去。
…………
“二哥?”吕智又招呼吕义,看他有些出神。
吕义回过神来,挠挠头,“小信子也不小了,是该让他做些事儿,我都明白的。”
吕智:“……”
这死胖子怕是才想明白,刚才还魂不守舍的呢。
事实上,想要对付金家,直接大军碾压行,让黑甲卫独自执行暗杀也行。
之所以派小信子去,只是想锻炼一下他,反正有十八骑在,保住性命不成问题,再说了,不是还有岳老嘛。
想着想着,吕智突然笑了,“二哥,你说金家会不会有宗师高手?”
“应该有吧?有!”吕义先是怀疑,而后笃定,宗师高手不算太多,但以金鳞城金家的权势和地位,有也不奇怪。
最重要的是,宗师高手一般都很有性格,越是危急的时刻越是不能逃跑。
嗨,其实也不全是性格的问题,关键他要是跑了,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立足啊?
扬名立万几十年才扬出来的名声儿,面子上怎么过得去?
正所谓,死要面子活受罪,这一波可能真的要为了面子而死了。
吕智不仅没有佩服的感觉,反而觉得这样的宗师有些蠢,好死不如赖活着,何必呢?
“哈哈,我现在就想知道,当金家的宗师遇到岳老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吕义愣了一下,实话实说道,“能有什么光景?不过是一剑的事儿。”
“嘶,说的也是。”吕智喃喃自语道,“以岳老的能力,百步飞剑应该练成了吧?”
所谓的百步飞剑自然是吕智从《秦时明月》里借来的名字,用来描述岳老使用星辰剑正合适。
岳老当时一听也觉得不错,于是这个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
…………
大军进城的第三天晚上,吕智和吕义的猜测成真了。
这天,小信子在刺杀金家大公子的时候,终于碰到了宗师级别的高手,而且一下还是两个。
“吕家的,今天我幽冥二老也不要你们的性命,速速退去吧,记得一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
你还别说,虽然名号不是很好听,但他们说起话来还真有那么些宗师的味道,合音也合的好,整整齐齐的,十分默契。
吕信拱拱手,“多谢二位前辈!”
这种高手,凭他自然解决不了,十八骑也只能勉强做到带着他一起逃跑。
“小子,你这两天也杀了不少金家人,还是得留下些什么。”显然,仅靠一句话就劝走吕信,逼格是够了,但是面子还不够。
吕信再次拱手,“留下什么?”
“吃上一记幽冥掌,你若不死,我们就放你离开!”说话间,两人站成一排,摆好架势,这什么幽冥掌应该是一招组合技。
说实话,架子摆的很足,只可惜还有岳老这个“徒弟控”一直在暗中观察。
嗖~~~
一道流星划过,老人家一招百步飞剑直接把两位宗师串了糖葫芦,连个反应的时间都没给,更别说求饶了。
吕信大惊又大喜,高声喊道,“师父!师父你怎么来了?”
“路过,凑巧路过。”
“那您为什么出剑了?”
“他们站成一排,站的太整齐了,为师一时没忍住。”
吕信:“……”
512 一个不留
吕信凑到岳老身边,难掩兴奋,“师父,经过这两天的生死搏杀,我发现自己的剑术很有长进。”
“好,有长进就好。”岳老朝着身后一伸手,星辰剑划过一个弧度,剑柄稳稳落在他的手中。
剑体星光内敛,滴血未沾,十分干净。
站在幽冥二老身边的金大公子呆呆的,下意识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水,整个人有些恍惚,就像是活在梦里。
刚才那是什么?
幽冥二老是宗师,宗师也是人,是人就会死,技不如人被杀了也属寻常。
但那把杀了二人的剑是什么东西?妖怪?成精了?
方才,星辰剑诛杀幽冥二老,沾了不少血迹,然后它就这么飘着,在金大公子眼前飘着。
一边飘还一边猛烈的抖动,抖的幅度不大,频率却很高。
金大公子听的真切,就是那种“嗡嗡嗡”的声音,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剑身上沾染的血迹竟然就抖干净了,还甩了金大公子一身,脸上也有不少。
吕信师徒叙话,十八骑自然要盯住金大公子,吕十八看到其一脸懵逼的样子,好心的解释了一句:
“主人说那叫什么超声震荡清洗,后来又说不是超声,就是震荡清洗。”
吕十八的解释并没有让金大公子清醒,不光是震荡,问题是那把剑会飞,好像还通人性?
“金家公子,我看你好像有很多疑问,可惜,我们并没有没时间为你一一解释。”
吕大走了过来,轻轻摇头,“有什么想问的,等到了下面去问阎罗王吧。”
“哦,对了,我家主人说了,阎罗王是掌管阴曹地府的,是下面管事儿的。”吕十八补充道。
“妖剑……阴曹地府……阎罗王……”金大公子喃喃自语,就像某个山沟里走出的土鳖,第一次接触到外面的世界,算是开了眼了。
“十八,他一个将死之人,你解释那么多干什么?”吕大拎起硕大的铁拳,就准备来个爆炒公子头,“反正他也听不懂。”
“大哥,你等等,还是我来吧。”
吕十八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匕首,“这位金家公子,临了了也没哭爹喊娘的求饶,应该让他死的体面些,留了个全尸吧。”
“哈哈~~~”吕大笑了笑,“看来你还挺喜欢他的,行,就按你说的办。”
噗呲~~~
金大公子还没回过神来,心口疼了一下,肝好像也疼了一下,脾胃肾……都疼,然后就没有意识了。
吕十八完成最后的肾击,满意的点点头,这才扶着金大公子慢慢躺下。
“撕拉~~~”一把扯下一块儿金大公子的袍子。
嗯,是上好的丝绸,吕十八这就开始擦拭匕首,一边擦一边自言自语:
“主人说了,有些人天生就异于常人,心脏什么的都不好好长,长左边的正常,有的长右边,还有的长中间。
哦,对了,主人还说了,这世上还有一种什么气运之子,或者说是天命之子,
这个就比较厉害了,说是他们即便是被捅穿了心脏也未必会死,所以嘛,为了给你留个全尸,我就把五脏都捅了个遍。”
“又是吕智那小子的歪理?”岳老耳力超凡,听罢揪了揪胡子,“补刀就补刀嘛,也没人说你做的不对。”
“不,不是歪理,主人说的才不是歪理!”吕十八替吕智喊冤叫屈,“主人说的肯定是对的,歪理也是理……”
岳老很是无奈,“是是是,他说的都对,你们赶紧收拾一下,咱们该回去了。”
你跟十八骑也讲不了道理,那一个个的,就不是讲理的人,他们就信一条——主人说的对!
…………
金大公子和那两位宗师一死,时机也就成熟了。
当天傍晚,残阳如血。
吕义率领大军直接开进金家大宅,是废话也不多说,旨意压根不念,只有一句对士兵下达的命令,“满门抄斩,一个不留。”
噌蹭蹭~~~
一阵拔刀的声音,接着就是无数男人、女人、小孩儿的哭喊声儿,锅碗瓢盆摔碎的声音……十分凄惨。
这鬼哭狼嚎的声音一直持续了小半夜才消停,然后城中其他地方接着鬼哭狼嚎。
金家人无处可逃,但也不会傻到聚在一处让吕义杀,谁都不想死,应该还是心存侥幸吧。
可惜,不管你住在哪里,只要是金家人就逃不过这个下场。
…………
翌日清晨,朝阳升起。
金色的阳光照耀大地,洗清了所有的罪恶与杀戮,只有金家大宅的门口还在往外溢出血水,那是辅兵在洗地。
吕智一身白衣胜雪,在金家大宅的门口站了片刻,然后开口说道,“被诛杀的人都需要登记造册,要做到不重不漏。”
“已经在做了,很快就能完成。”回话的是黑甲卫副将,类似抄家灭族这种事儿,他们都是老手了,可以说是十分擅长。
“嗯,那就好。”吕智双眼微眯,继续吩咐道,“为了预防瘟疫,金家人的尸体要全部火化,这也是为了城里的百姓好。
嗯,金家在金鳞城多年,应该十分热爱这边土地,骨灰就扬了吧,想来他们会感激我的,含笑九泉也说不定。”
吕智呵呵一笑,“最后再找些僧道来超度亡魂,做场法事,到时候还可以多召集一些百姓到场观看,导人向善本指挥是认真的。”
黑甲卫副将嘴角微微抽搐,说的倒是好听,不就是挫骨扬灰,杀人立威嘛,明眼人谁还看不明白?
…………
吕智想了一下,“哦,对了,抄家也是你们在做吗?”
黑甲卫副将摇摇头,拱手道,“王上有令,金鳞城一应军政事务全权由总指挥负责。”
“啊,那本指挥就懂了。”吕智双眼微眯,这个可以啊,真的可以,越王没有既让马儿奔跑,又不给马儿吃草。
相信吞下整个金家的财富,吕家不仅能够回血,说不定还能小赚一笔。
这里面的小赚指的不是银子,单论银子,吕智在京城那几年赚了不少,就算金家也未必赶得上。
但金家在其他方面就很有底蕴了,就比如最重要的土地和粮食,那可是吕家一直未曾大量拥有的。
京城那环境,寸土寸金呢!
513 魏勋陶华姜小白
金家的产业有些多,还有些复杂,不是很好清算,所以一连几天吕智都陷在幸福的烦恼里,拔都拔不出来。
多,太多了,抄出来的东西真是太多了!
…………
却说金鳞城的其他家族,在知道金家被灭门之后,也是陷入了极大的恐慌之中。
来的这位没什么顾忌,是个杀伐果断的主儿,谁的脖子都没有刀剑硬,能不怕吗?
金鳞城,魏家,家主的房间。
“勋儿,爹的身体是越来越差了,这魏家啊,以后就交给你了,你可得上心啊!”
“爹,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让咱们魏家更进一步的。”魏家公子魏勋初掌大权,正是心气儿最高的时候。
“哎,你有这个想法很好,只是眼下时候不好,可惜了。”
魏勋拱拱手,“爹,恰恰相反,我觉得时机正好,金家倒台了,合该咱们魏家兴起。”
“咳咳~~~勋儿啊,哪儿有那么容易?金家是倒了,可是新来的这个吕家更不好惹。”
“为什么要惹?”魏勋一脸疑惑,“吕家四公子是郡马爷,是朝中的新贵,咱们不止不能招惹,还要攀附上去。”
“嘶,勋儿的意思是……投靠吕家?”
“正是。”魏勋拱拱手,“爹啊,吕家初到金鳞城,若是真想做些事儿,肯定需要很多人手,咱们现在投靠过去,正是时候。”
“吾儿可是真心的?咳咳,你真的这么想?”问的太急切,气短,魏家主还咳嗽了几声。
“那是自然。”魏勋点点头,“孩儿估计,吕家最多在金鳞城待上三五年,等这里的风波平息了,他们还是要回京的,到时候……”
魏家主一听,连连点头,“嗯,是这个道理,吾儿长大了,好,那你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吧。”
“是,孩儿定不让爹爹失望!”魏勋迈步走出房间,步伐坚定。
…………
金鳞城,陶家,家主的房间。
“华儿,金家眼看着就要死绝了,这个吕智是个狠角色!”
陶华附和道,“是啊,真是够狠的,明枪暗箭样样都来,还样样精通,是个不好对付的。”
“嗯,华儿,爹有一样重要的任务交给你,你可敢接?”
陶华一撩袖袍,“有何不敢?”
“好好好!”陶家主连道三个好字,“我要你忍辱负重,混到吕智身边当间人……
嗨,也不知道他对咱们陶家的态度,你身上任务艰巨啊!”
陶华沉吟片刻,“爹,这事儿确实有些难度,但您儿子也不是一般人,一定能完成的。”
“好,为了方便行事,这段时间,我陶家的资源全部向你倾斜,好好干!”陶家主上手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你受苦了。”
“不会,一切为了家族!”陶华口号喊得震天响,却也有着自己的小心思。
卧底在郡马爷身边,顺势再来几波猛如虎的操作,那陶家的下一任家主不就是他了吗?
陶华可不是傻子,风险这么大,利益必须得与之匹配才行。
当然了,对于这一点,陶家主和陶家的族人也都是认可的。
这就相当于一个潜规则,为了家族立功,地位肯定要得到相应的提升,要不家族就会失去凝聚力,那可就毁了。
…………
金鳞城的一处酒楼。
城中并不安稳,前来吃酒的不多,但三三两两的也有那么几桌,此时都在讨论城中刚刚发生的大事儿。
“唉,这新来的五城兵马总指挥是真狠啊!”
“谁说不是,金家少说也得有几百口人,一夜之间就全处死了。”
“嗤,金家谋逆,还不该死啊?”说话这么直,应该是和金家有仇。
“说是这么说,但是不是也杀的太狠了,就连小孩子都没放过啊!”
“嘶,你这么一说,确实有些过分。”
有一桌坐着一位少年,是个剑客,此时他正一边饮酒一边侧耳倾听。
混江湖的,最忌轻信人言,姜小白深知这一点,所以他就养成了这么一个习惯,每到一处地方,他都会在酒楼里打听市井消息。
这市井消息可信度一般不高,但经过一番分析,还是能看出些什么。
这不是嘛,自诩侠士的姜小白已然收获不小,他幽幽留下一句,“吾辈侠士,路见不平,自当拔刀相助!”然后转身就去城主府应聘家丁了。
韩知兵不是送了吕智一处宅子嘛,就在城主府对面。
那宅子久未有人居住,虽然有人在做日常维护,但还是略显凌乱。
皮猴子就琢磨了,在入住之前还是重新打理一遍最好,于是就在城门口贴了告示,准备招些吃苦耐劳的低级家丁。
所谓低级家丁,就是打杂的,干苦力活儿的。
即便是这样,皮猴子的要求也不低,必须得经过重重选拔才行。
真要是聪明能干的,也不是没有机会升级,未必不能真的加入吕家正式家丁的大家庭,毕竟皮猴子手下是真的缺人。
哦,对了,选拔家丁的地点就定在城主府外面的一处空地,那里还搭有一个简易棚子。
…………
又几日,像是商量好的一样,金鳞城的家族子弟到城主府拜见吕智,言说准备讨个封赏,做个佐官、小吏啥的。
哎,吕智打眼一看,这是来示好来了,赶紧亲切的招待一番,热茶半盏,都安排上。
这帮人带头的是两位公子,吕智在黑甲卫的情报里都看过,一位是魏家魏勋,另一位则是陶家陶华。
给这两位金鳞城知名的公子安排了佐官,其他人等一律小吏,这就算是吕智的回应了。
这是双方的一个试探,表明态度用的,
这些家族子弟在城主府挂了职,但是并不做事儿,就只是单纯的示好;
而吕智同意他们挂靠,这就表示不会太为难他们,以及他们背后的家族。
当然了,要是吕智接纳了大部分人,但有几位却不接纳,那其背后的家族就该害怕了。
好在,吕智还是挺随和的,并没有为难任何人。
最让家族弟子意外的一点,吕智安排出去的两个佐官竟然不是闲职,而是在城主府有办公场所和住宿资格的。
相应的,作为佐官的权利也是有的,当然了,职责和义务也有。
514 见面礼
金鳞城,城主府。
讨了小吏名额的家族子弟们各自散去,只留下魏勋和陶华两位公子。
吕智坐在城主宝座上,眯着眼睛审视了一会儿,发现两人都挺坦荡的。
嗯,不管是不是装的吧,起码看起来没有明显的心虚,心里素质都不错。
一看眼神攻击没用,吕智挺直身子,终于开口说话了,“作为我城主府的一员,你们都知道以后应该怎么做吧?”
魏勋和陶华对视一眼,一齐拱手道,“唯总指挥马首是瞻。”
吕智哈哈一笑,“好,说的不错。”
说话间,他还从怀里掏出两个银项圈,“初次见面,也没什么好送的,这个你们收下吧。”
“多谢总指挥!”不过是一个银项圈,小玩意儿,两位公子自然收下,各自抓在手中。
不戴上吗?不戴可不行!……吕智双眼微眯,计上心头,“哈哈,见笑了,这东西是我闲来无事亲手打造的,是不太好看,你们可千万别嫌弃啊!”
“不嫌弃,不嫌弃。”两人赶紧摆手解释。
这怎么可能嫌弃呢?他们心底甚至还升腾起一股小小的荣幸,你看,总指挥还是蛮重视我们的。
那陶华更是机灵,领悟能力超强,他瞅了瞅手里的银项圈,往脖子上比划了几下,竟然直接一套头戴上了。
魏勋一看,也赶紧有样学样,一边套一边心里还感慨呢,“陶公子真是聪明人,反应真快,这一次是在下输了,慢了一步。”
吕智满意的点点头,心说,“真上道,你们的路走宽了。”
却说陶、魏两位公子银项圈一戴,打眼这么一看,还真有些……异域风情?
呃,不是摇摆至上那种异域风情,就是很少数民族那种感觉,说实话,还挺好看的。
“本指挥还有要事在身,你们没事儿就先退下吧。”吕智抓起一本文书,装模作样的,这是下逐客令了。
陶华赶紧拱拱手,“总指挥,不知这佐官的住处在哪里?”
“是啊,烦请总指挥派个人带路。”魏勋又慢了一步,不过这次慢的就很有限了,他已经打定主意要住在城主府。
“啊?你们不回家住啊?”吕智有些吃惊,都是有家有业的人,公家的住处怎么比得上私宅?
“不回家,省的总指挥有命的时候,还得跑来跑去的,耽误时间就不好了。”这一次是魏勋说的快,终于是扳回一城。
开玩笑,他们就是来套近乎的,怎么可能回家?当然是住在城主府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有心了!”吕智做出姿态,指派小吏前去带路。
大家都知道,金鳞城原来的城主因为五城叛乱的事儿被处决了,他的一应属官也都差不多,死的死,贬的贬,流放的流放……
但小吏就不一样,他们位卑职小,又没有名气,基本属于官场小透明。
理所当然的,这些人就连连坐的待遇都没有,所以城主府还剩下不少,基本处于放养状态。
透明到这种程度,也不知道究竟是好是坏,升职没机会,被贬也没机会。
嗨,反正吧,他们终究是留下了有用之身,还能继续为朝廷效力。
这不是嘛,一看吕智入住城主府,这帮人就都回来了,一个个按部就班,早晚点卯,决不迟到早退,争做城主府好职员。
吕智也是乐见其成,打算先凑活着用,实在不合用的再另外找人替换。
眼下人才缺乏,百废待兴,一切都得一步一步的慢慢来。
…………
半个时辰不到,魏勋、陶华两位公子就已经入住了佐官的房间。
这里条件一般,但胜在干净,似乎是刚刚打扫过,还有微弱的熏香味儿。
这就得说说带路的小吏了,像陶、魏这样身份的人,似他们这种小吏,那都得是陪着笑脸,把人伺候的舒舒服服,丝毫不敢得罪。
所以啊,就像临时清扫房屋这种小事儿,那肯定要安排妥当,最好能让二位公子产生宾至如归的感觉。
甚至于,以前还发生过小吏为了讨好留宿城主府的客人,呃,特意去城中青楼招姑娘的,可以说是很没有低限了。
当然,那都是以前了,在摸不准吕智的想法之前,小吏们不会贸然行事。
哎,别看他们都是职场小透明,但经验还是很足的。
你要问经验怎么来的?血淋淋的教训受的多了,自然就有经验了。
…………
魏勋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儿,往床上一趟,准备先睡上一觉,平复平复心情。
接近总指挥的第一步已经达成,这就算是完成了一个小目标,魏勋难免有些兴奋。
最关键的是,根据他最新收集到的情报,郡马爷语录里面有一句话,那句话是这么说的——万事开头难
“嘿嘿,最难的开头已经过去了,后面还不是一帆风顺?”魏勋躺在床上一挥拳,自信满满。
只不过他辗转反侧了半天,愣是睡不着。
“郡马爷语录里还说了,睡不着就数水饺,一个水饺,两个水饺……”魏勋催促自己赶紧睡觉,只有养足了精神,明天才能更好的为总指挥效力。
他打的就是抱大腿的主意,自然要体现自身和魏家的价值。
…………
陶华随意摆弄着脖子上的银项圈,也有些志得意满,“哼哼,什么吕家?什么郡马爷?一点儿防备心都没有,竟然让我这么容易的就混进来了。”
吐槽两句,他的注意力就全部转移到银项圈上,“嘶,这项圈倒是不错,造型别致,打造也好。”
找了一面铜镜,陶华这就仔细端详起来,“嘿嘿,你还别说,这东西有点儿意思,戴着意外的精神。”说着,还臭美起来。
这银项圈是吕智送的见面礼,陶华本来就打算一直戴着,现在外观漂亮,看着好看,那就就更没有不戴的理由了。
你想啊,戴着就代表重视,这要是再戴着在吕智面前转一转,那好感度还不得噌蹭蹭的往上窜啊?
陶华想着美事儿,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他甚至已经想到自己接任家主,迎娶娇妻,纳妾无数,金银满屋……就差没幻想遇到老神仙,赐予一粒仙丹,然后长生不死了。
515 粮仓选址
却说皮猴子这边招工搞的如火如荼,因为月钱给的多,前来报名者是络绎不绝,队伍已经排了老长。
朝廷杀伐太过,这五城兵马总指挥也不是什么好人,但那毕竟是市井之言,我还得近距离观察一番,这才不至于偏听偏信。
眼下吕家正在招家丁,正是吾辈侠士的好机会!
能有如此想法的,自然是姜小白,他特意弄了一身普通老百姓的衣服,此时正混在长长的应聘队伍里。
…………
金鳞城,城主府。
吕智这甩手掌柜手里正掐着一份成册的文书,罕见的没有装模作样,他是真的在认认真真的,一条一条的看。
他手里这份是金家的抄家记录,基本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登记在册,而且再三查验过。
说实在的,即便是吕智这种见惯了金银财宝的人,也有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
其实这都不算什么,不就是钱嘛。
昨天还发生了一件更让吕智震惊的事情呢,他去看了金家的粮仓,大大小小的足足八个。
这一看啊,吕智才真正理解了马尚书的《稻米论》,就那堆积如山的稻谷,要是早知道,还买什么梁家的粮食啊?简直就是浪费银子。
与此同时,吕智也终于知道了韩尚书的聪明睿智,变法好啊,必须得变,这一变朝廷就什么都有了,钱粮和兵源问题一下就解决了。
呃,当然了,吕智就只是想想而已,像金家这种情况,几乎是无法复制的。
朝廷就算真的变法成功,也不可能像他一样,这么干脆的就除掉了当地的大家族。
哦,对了,当初叛乱的共计五城,吕智还有四次复刻的机会。
仔细一想,这是要发呀!
…………
“嘶,呼~~~”吕智长出一口气,放下手里的册子,就这么手肘拄着桌子,轻轻按压太阳穴。
“就快入冬了,得抓紧时间建个大粮仓,到时候把金家的稻谷都归拢起来,挑挑拣拣的,把坏掉的收拾收拾,应该足够城中百姓吃上几年了。”
事实上,吕智的猜测也没什么太具体的依据,都是马尚书《稻米论》里写着的。
说到就做到,翌日,实干家吕智就广召人手商量建粮仓的事儿。
像是吕智的几个兄弟,皮猴子、陈有钱、工兵代表……甚至是刚刚到任的魏勋和陶华也来了,还带着几个家族子弟身份的小吏。
首先是选址问题,一经提出,以魏勋和陶华为首的家族子弟就赶紧站出来发言,这个很好理解,初来乍到,急于表现嘛。
不过人家也不是胡乱表现,他们家中都有屯粮,纵使没实际操作过,也都听家里人说过,提出一些实用性较强的意见还是没问题的。
他们看法一致,粮仓肯定要建在城外,大概意思就是城内寸土寸金,盖什么都比粮仓好。
而且除了玄武城等几座极少数的城池,大越多数的粮仓也都是建在城外的,有这个传统。
但吕智是何许人也?
他可是看过不少历史故事和小说的,粮仓这种能够左右战争胜负的东西,它是必须建在城内的!
这就不得不提一下被称为古代历史上最大粮仓的含嘉仓了。
含嘉仓约为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迁都洛阳所创建,唐代继续扩建沿用,是隋唐两代储存和转运粮食的大型官仓之一。
因为其有城墙,所以古称“含嘉仓城”,一个“城”字,可见其规模之大。
…………
却说隋炀帝迁都洛阳并修建隋朝大运河后,天下交通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作为一条生命线,隋朝大运河的主要使命就是漕运,漕运最主要的物资就是粮食。
含嘉仓就是当时大运河最重要的配套设施之一。
关键的一点就是,含嘉仓位于城内,这样的选址,又和回洛仓不无关系。
这个回洛仓也是一个超大的粮仓,它建于隋朝,位于城外,是前第一大粮仓。
隋末,天下大乱,李密趁机夺取回洛仓,洛阳城一时间陷入无粮的窘境,手握粮草的李密顿时底气大增。
更让隋朝统治者恐惧的是,粮食成为瓦岗军吸附民心的资本,大量饥民和缺粮的义军纷纷投奔瓦岗军,这使其很快羽翼丰满,成为一支很强的势力。
虽然后来因为多种因素,瓦岗军起义没能成功,但李密抢占粮草的成功战略,却成为另一个有心人的“教训范本”,这个人就是李世民。
哎,李世民就是看到了粮仓在城外的弊端,这才决定在洛阳城内建立粮仓,以免重蹈覆辙。
这个被李世民精心设计了地理位置的粮仓,自然就是含嘉仓。
含嘉仓不仅供应洛阳城里的粮食,还起着关东和关中之间漕米转运站的作用,后来,它逐渐取代当时最大的粮仓——洛口仓,成为天下第一大粮仓。
…………
都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得失,那种把粮仓建在城外的鬼事儿,吕智可不做,傻不傻啊?
于是,在经过一番深入浅出的解释之后,吕智把选址定在了城内,就在城主府旁边。
“总指挥说的对!”陶华赶紧站出来响应,“还是总指挥考虑周到,我等实在不及也。”
“周到,周到,不及,不及……”一帮子捧臭脚的,这就附和起来。
见势,吕智赶紧摆手谦虚道,“也不行,也不是太周到,就说城主府附近就住着不少人,光是地皮的问题就不好解决。”
时间紧任务重,实在不行就只能动兵强征了,至于人心的问题,以后再说吧!……吕智瞄了一眼吕义,死胖子正在神游天外。
可能是察觉到吕智在看他,这厮还无耻的点点头,好像什么都听懂了一样。
“地皮?”魏勋和陶华对视一眼,“地皮问题也不算太难,我们就能解决。”
这一波就看出他们的作用了,作为本地人,魏勋和陶华可以采用相对柔和的方式搞到地皮,嗯,相对柔和。
吕智暗自一笑,哼哼,入套了吧,等的就是你们这句话!
“好!”吕智拳掌相击,“只要此事办成了,我给你们升官加饷!”
魏勋和陶华一阵无语,这奖赏……也没什么吸引力呀。
516 金鳞粮仓
选址问题基本就是吕智的一言堂,等到具体建造问题,呃,更是一言堂。
只见吕智从怀里掏出一沓子文书,然后挨个发给参加会议的人。
工兵代表愣了一下,咦,不是应该是轮到我表现了吗?这是啥意思?
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工兵代表感觉背后一凉,心里有些发毛,抬头这么一看,发现场中很多人都在盯着他。
“呃,看,看文书……”被整的有些小紧张,工兵代表赶紧低头看文书。
与其说是文书,不如说是图纸更合适,工兵代表搭眼一看,左边是粮仓示意图,右边是一些文字标识。
这一看就是典型的吕智式图纸,跟越人的习惯不同,这个得从左往右看,才更容易看得明白。
工兵本就是吕智的手下,类似的图纸也见过不少,但习惯这东西一时间还是很难改变的,所以工兵代表先看的还是右边的文字。
字迹有些潦草,加大加粗写着——仓窖的结构与构筑方法
先在地面上挖一个口大底小的圆形土坑,周壁经过加工修整,底部用夯打实;
接着投入木柴,把坑底及周壁用火烤干;再将底部横铺或交错铺两层木板,板上垫糠,糠上铺席;
窑壁也围砌木板,紧贴木板竖苇箔一层,苇箔内有席,箔席之内填以麦糠;壁席与底席相连接,上下构成一体。
粮窖为密封土顶,即在储粮上迭次盖两层糠席,最后加封黄土,高出地面,以利排水。
“好!”工兵代表一拍大腿,“不愧是郡马爷,真是厉害!”
“确实厉害!”这次说话的是魏勋,他看的是图纸最下方的注意事项——
窖里粮食一经取出,要在窖口上搭一个伞形的临时草顶保护空窖,以防雨雪损坏。
做好登记,在人员管理方面,要有明确规定,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从入库到出库,要有明确记载。
图纸魏勋是看不懂的,但从注意事项就能看出来,总指挥足够细心,是个能做大事儿的,这更加坚定了他追随的想法。
吕智忍不住微微一笑,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这些人就再也不敢说什么了,开玩笑呢,这么条理清楚的处理办法,这可是大大的内行。
其他看不懂的众人恍然大悟,啊,原来是这样,总指挥牛皮!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这是梁重总结出来的经验,都是写在《治仓十策》里的。
…………
小秀一波,顺便收服一下人心,吕智这就让魏勋和陶华赶紧去做事儿了,图纸画的再好,地皮问题也得先解决。
“老四,那我就先走了。”“我也……”打了一波酱油,吕家这几位也都更忙各的去了。
不一会儿的功夫,屋里就只剩下吕智和工兵代表大匠鲁有手了。
所谓的大匠就是指在某种技艺上造诣极高的人,而这个鲁有手就很厉害了,是个全才。
“鲁工头,其实我这里还有一套图纸,咱们探讨一下?”吕智又从怀里掏出一张纸,两人这就研究起来。
这是一张粮食筒仓的设计图,原料上,吕智打算使用水泥。
目前金鳞城的一些设施还不完善,没有烧制水泥的条件,所以吕智这才私下里拿出来讨论,毕竟公布出去的意义不大。
“你看啊,预防稻谷发霉,主要是控制水分和温度……”鲁有手不懂,但吕智却很清楚发霉的原理。
食物中含有一定的淀粉和蛋白质,而且或多或少地含有一些水份,而霉菌和虫卵生长发育需要水的存在和暖和的温度,再就是不可或缺的氧气。
所以只要事先晒干稻谷,然后再放置到真空、低温的环境中,基本上就能解决其发霉的问题,而筒仓完全符合条件。
“嗯嗯,说的有理,这筒仓应该是可行的。”你别看鲁有手不懂发霉的原理,但人家懂得举一反三。
你看这筒仓,它像不像是倒置过来的仓窖?
哎,要不人家咋是大匠呢?这洞察能力真不是一般的厉害。
吕智满意的点点头,有人认同的感觉不错,满满的成就感。
工兵那么多,吕智偏偏喜欢和鲁有手讨论,为啥啊?还不是因为鲁有手能听懂,不会一直追着他问这问那的,简直烦死个人。
当然了,最主要的问题是吕智对很多问题都是一知半解,一旦问的深入了,他就说不清楚了。
万一被问住了,你就说尴不尴尬吧?
…………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千篇一律的日子转瞬即逝,一转眼就是两个月过去。
这天,吕智站在一片刚刚施工完毕的工地上,双手叉腰,微笑,以为妙绝,“哈哈,一不小心就创造了一个历史!”
金鳞粮仓,驱虫除潮?30,五谷丰登?30
简简单单两个属性,毫不花哨,但是作用非凡,尤其是这个五谷丰登,这东西搞不好就是个天气调节器,怕是能让金鳞城风调雨顺?
粮仓还未投入使用,效果也有待验证,但吕智已经有所预感,自己的猜测怕是真的。
再一个,还有一件不用验证的高兴事儿,吕智破纪录了,创造了一个新的历史。
这就不得不再次提到含嘉仓了,现代考古证实其仓城东西长612米,南北宽710米,总面积43万平方米,共有圆形仓窖400余个。
大窖可储粮1万石以上,小窖也可储粮数千石,唐天宝8年总储粮量约为5833400石,被称为古代最大的粮仓。
而吕智主持建造的这个金鳞粮仓呢?
它无疑更大,更高,更强,挖的坑也更多,完全可以用“牛掰”两个字来形容。
肯定有人想问了,有那么多粮食吗?
吕智肯定是没有的,哪怕是把金家的所有存粮全部调集过来,怕也是杯水车薪,占不了几个仓窖。
但大越的世家大族那么多,要是挨个灭了,想来填满这偌大的粮仓不难。
哈哈,开玩笑的,世家大族可不都是金家,是不能轻动的,一个不慎是要动摇国本的。
吕智虽然有些小膨胀,但也不至于如此大胆,不过嘛,等过了年,倒是可以着手收拾收拾其余四城。
嘿嘿,正所谓,杀人放火金腰带!
517 人心初定
“四公子,是不是可以放年假了?”眼看吕智心情不错,跟在一旁的皮猴子趁机说话。
“嗯,是该告一段落了。”吕智大手一挥,“有什么事儿,明年开春再说,放假!”
皮猴子有些兴奋,“好,我这就去安排!”
“去吧,哎,等等。”吕智叫停皮猴子,“从账房支些银子,大家伙都忙活这么长时间了,年终奖可不能少了。”
“放心吧,小的都算计着呢,这几天就能到位,保管误不了事儿。”
皮猴子这回没急着走,而是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见吕智没有新的吩咐,这才迈着轻快的步伐离去。
“这家伙!”吕智摇摇头,有些好笑,不过他也明白,皮猴子身为吕府的大管家,这些日子实在太辛苦了,想偷个小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却说这两个月,吕智可不止单单建造了一个金鳞粮仓,还办了其他不少事情呢。
仗着抄家所得,花起来不心疼,吕智大兴土木,把天工坊,铁匠铺,玻璃、水泥工坊等等,全都照搬到了金鳞城,而且规模更大,几乎是京城的十倍。
没办法,吕智现在是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土地问题还有魏家和陶家帮忙摆平,没理由不好好搞一波建设。
商铺方面,依旧由陈有钱负责,目前,金家的产业已经被吸收的七七八八,还与魏家和陶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真可谓是,金家跌倒,大家吃饱。
这里面获利最大的除了吕家,就是魏勋的魏家和陶华的陶家了,跟着吕智喝汤,短短两个月就赚了个盆满钵满。
…………
城主府对面的吕府新宅,吕家一家人已经住了进去,而且这里也是经过升级改造的。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有属性的宅子,那种普普通通的豪宅又怎么能满足吕家的需求呢?
手下人都放假了,吕智自然也要休息几天,这不是嘛,他此时正赖在吕夏的宝宝房里。
宝宝房或者说是儿童房整体偏向暖色系,粉粉嫩嫩,还有很多可爱的小布偶,这里整体空间不大,却是吕智亲手设计并建造的,满满的都是父爱。
“温柔月光轻轻洒进来,照在床上我的小宝贝,星星月亮轻轻对你说,小宝贝快入睡,幸福生活永远陪伴你,小宝贝快入睡~~~”
吕智哼唱着摇篮曲,手里轻轻晃动摇篮,吕夏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一旁的太平郡主长叹一口气,显然有些无奈,就在吕智接手之前,她也试过摇篮哄睡,可惜吕夏宝宝丝毫不给面子。
虽然他们都不常在吕夏身边,但显然宝宝更喜欢吕智这个爹爹。
完美!……吕智暗暗一笑,扭过头,冲着太平郡主不断仰头,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
“哼,冬儿,咱们走。”太平郡主不满的一跺脚,小声招呼着,带着贴身丫鬟离去。
秀的有些过了,娘子生气了,吕智摇头失笑,赶紧招手示意夏儿和秋儿过来接手摇篮,他得赶紧出去哄一下。
夏儿和秋儿相视一笑,赶紧从命。
因为追赶及时,太平郡主并没有走远,吕智笑眯眯的跟上,“别生气嘛,孩子太小,还不懂事儿……”
“孩子小,不懂事儿,你还小啊?”太平郡主怨气满满,不过也就发泄了这么一句,接着赶紧询问起了育儿经。
吕智也是初为人父,哪里懂得什么育儿经,“娘子,要不咱们还是去问奶妈吧,她应该知道。”
“也好。”太平郡主答应一声,夫妻俩这就准备去找小宝贝的奶妈,那是一个挺漂亮的小妇人。
嗯,主要是那个大,奶水很足,比太平郡主这个飞机场可强多了。
贴身丫鬟冬儿有些挠头,不知道应不应该继续跟着,那奶妈平时还是跟她们这几个丫鬟接触的更多,总说些让人脸红心跳的话。
这就是过来人和雏儿的区别了,随便说些什么就害羞的不行。
吕智走了两步,对着冬儿说道,“你去看着点儿,不要让孩子一直睡在摇篮里,大概一炷香的时间就差不多了。”
这主要是因为宝宝的脊椎还很柔软,尚未发育完全,而摇篮的硬度通常是不够的,如果让宝宝长时间的睡在里面,很容易引起脊柱变形,每天只睡10分钟或20分钟左右比较适宜。
冬儿如蒙大赦,赶紧溜了。
太平郡主意会的抿嘴一笑,“奶娘总是喜欢讲些房中秘术,难怪冬儿她们几个都不怎么敢见她。”
“呃,呵呵~~~”吕智这才想起,他似乎也不是很适合去请教育儿经,面对一位动不动就开车还不自知的老司姬,他也有些hold不住。
“怎么了?”太平郡主眉眼都弯了,一看就是明知故问。
“没什么,就是有些尴尬。”吕智摊摊手,“要不,我就不去了吧。”
“不去啊?”太平郡主调高了语调,故意逗弄吕智,“不去就不去吧。”自觉算是报仇了。
“那行,我先回房了。”
有一说一,其实人家奶妈也是好心,像吕智这样的身份,那必然是要生二胎甚至三胎的,身为经验丰富的过来人,人家就只是简单的提点几句。
…………
噼里啪啦~~~爆竹声中一岁除。
大年三十到了,闲下来的众人开始琢磨心事儿。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陶华慢慢的“想通”了,跟着总指挥有肉吃,能赚银子,简直太好了!
魏勋,呃,这家伙本来就是真心实意的,现在得利了,更加坚定了他抱大腿的想法。
通过考核的姜小白正式成为一名低级家丁,跟吕家的下人混了这么久,也知道了很多内情。
于是乎,这位自诩正义的卧底被吕智“感化”,觉得四公子为国为民,是个好样的!
耗时两个月,总算是人心初定。
好吧,其实这里面银项圈的功劳最大,那其实就是驭兽环。
吕智心中有底线,像驭兽环这种可以操控人心的东西他基本不用,但正所谓事急从权,现在正是缺人手的时候,就不能再穷讲究了。
再说了,也不是吕智逼迫他们来的,全凭自主自愿嘛。
518 粮队进城
正月不只是过年,还是冬闲的最后一个月,因为今年的惊蛰就在二月初六,很快就要忙活起来了。
这时天气转暖,渐有春雷,动物入冬藏伏土中,不饮不食,称为“蛰”,而“惊蛰”即是上天用打雷的方式惊醒蛰居动物的日子,这时大越的大部分地区就会进入春耕季节。
春节一晃过去,今天已是惊蛰日。
清晨,金鳞城东门缓缓打开,休憩日久的老百姓开始排队,准备按照节气出城办事儿,这“惊蛰”惊的不止是动物,同时还有人。
“各位父老乡亲,今天这东门是出不去了,大家还是改日吧。”
城门是开了,但是城门官竟然不让走,这就让老百姓们很郁闷了,私下里自然是议论纷纷。
“城门又封了,也不知道又是抓的什么贼。”
“嗨,谁说不是呢,自打换了吕城主之后,这金鳞城是越发的不好了。”
吕智虽然挂着一个五城兵马司总指挥的名头,但老百姓们可不懂这些,看他日常在城主府办公,就安了一个城主的名头。
实际上也差不多,吕智目前行使的还真就是城主的职责,毕竟五城中还有四城没掌握在手里,五城兵马总指挥的名头才是真的名不副实。
“你们在那小声嚷嚷有什么用?”
一个背着包袱的汉子很是光棍,直接扯着嗓子喊道,“戚家的,你们兄弟也是大家伙看着长大的,
怎么的?那城主给你个小官儿当,这就忘本了?”
“就是~~~”没人带头,绝大多数老百姓是不敢高声言语的,但现在有人带头了,他们就敢跟着附和了。
毕竟法不责众嘛,即便是挨收拾,也是那背包袱的汉子挨收拾。
“嘿嘿,你们倒是听我说啊,今天可是好事嘞!”戚威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此时赔着笑脸,有无奈,但是更多的却是欣喜。
此人和其弟弟戚猛都是金鳞城的城门守将,两者都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目前领的百夫长的头衔和俸禄,是吕义从金鳞城原来的城卫军里选拔出来的。
“什么好事儿?”背着包袱的汉子一看就心情不好,语气很冲,“俺还急着出城投奔乡下的亲戚呢,这金鳞城老子是一天也待不下去了!”
“莫急,莫急……”眼看着乡亲们又要吵嚷,戚猛高喊一声,“安静一下,都听我大哥说话!”
“哎,对喽。”戚威也发挥出自身的优势,身体倍棒那是中气十足,“今天有一批粮食要进城,要走东门,所以对不住了。”
“粮食?”“运粮进城?”
一听这个,老百姓们就消停了,还自觉的让出了很大的一块儿空间,基本也都没走,眼巴巴的等着看粮食进城。
民以食为天,天大地大粮食最大,这可真不是开玩笑的,即便是看一天的粮食进城,这些老百姓都不会觉得腻烦。
而且,他们今天很可能会梦想成真。
…………
等了大概半个时辰,就在戚威有些不耐烦的时候,运粮队终于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同样高大的戚猛也看见了,连忙高呼道,“来了,来了,运粮队来了!”
“哪儿呢?哪儿呢?”一听粮食到了,百姓们一拥而上,差点儿涌出城门。
“后退,大家后退,别挡了道!”戚猛见势不妙,赶紧招呼手下维持秩序。
因为有重要任务,今天城门口的守卫比以往多了不少,很容易就控制住了这场小骚乱。
“哎,大哥,看什么呢?”维持好秩序,戚猛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这才发现自家大哥一直在发呆。
“啊,你自己看,看那边是什么?”戚威伸手指了指,戚猛顺着手指的方向一看,然后整个人都呆住了,“卧,卧槽?”
真不是戚猛没文化,因为实在是太震惊了。
运粮队他见过,但是绵延十几里的运粮队,一眼望不到头的运粮队,他是真的没见过。
“大哥,是不是我看错了?”戚猛揉了揉眼睛,再一看,运粮队更近了,但是依旧看不到尽头。
“没错,你看那领头的,不正是疾风将军嘛。”随着运粮队远走越近,两人终于是看清了来者,负责押运的正是吕义。
吕义这边金戈铁马的,一水儿的精锐,守门的两兄弟一看,赶紧忙活起来,“让让,再让让,把整个城门口都让开!”
城门守卫又是一通忙活,把围观的老百姓又往远处清了清。
…………
“还真有粮食啊!”望着打城门穿过的车队,背着包袱的汉子啧啧嘴,开始点算,“一二三……”
这一点算就点到了下午,至于一共经过了多少粮车?
说实在的,不知道,因为这背包袱的汉子文化有限,他就只会查十个数。
不过这人也不傻,他手里抓着一根麻绳,每数十个数就系上一个扣子,然后扣子也超过十个了,他就彻底不会算了。
“太多了,真是太多了!”数了大半天的数儿,背包袱的汉子麻木了,终于连一到十都数不清了,眼睛也发花,整个人头晕的不行。
“可不是,这得多少粮食?也不知道都是从哪里运来的。”
“听说那新城主是越王的女婿,你说这粮食是怎么来的?”
“切,你们这什么都不懂,一天天的就知道瞎说、胡说。”
“怎么就胡说了,像你知道似的。”
“嗨,我咋不知道,就这么说吧,再生稻你们知道不?那就是咱们城主搞出来的,这应该是人家自己家种出来的粮食。”
“再生稻?好像在哪里听说过。”“我也是,听着耳熟。”
“还耳熟,不就是去年开春的告示嘛,种地的那个。”
“啊,是那个啊,你这一说我就想起来了,就是去年,去年惊蛰日的告示,真不敢相信,那什么再生稻竟然是真的?”
“粮食都摆在眼前了,还能是假的不成?”
这里距离京城有些距离,户部的文书虽然到了,但是却没人敢轻易尝试再生稻,这都不是心存疑虑的问题,是他们压根就不信。
不过嘛,现在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不信是不行了。
“你们继续发傻吧,我可得走了。”
众人:“???”
519 捕快装备
“说你们傻,你们是真傻。”这人一指城中央,那是城主府的方向,“当然是去打听打听城主是怎么种再生稻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对啊,一位神农就在城中,还不赶紧去学上几手?
呼啦啦,一帮人这就直奔城中而去,城主府他们自然是进不去的,但是可以找人打听啊。
就像吕家的家丁之类的,特别是那些新招的,那可都是金鳞城的本地人,很多人都认识。
“嘶,再生稻?粮满仓?”背着包袱的汉子拎了拎挎在肩膀上的布带,“不成,不能走了,得先把怎么种地学会,要不到了乡下可活不下去,更讨不到媳妇。”
“兄台说的在理,我也不走了,先呆上一阵子,等把手艺学到手再走!”“俺也一样!”
原来啊,打着离开金鳞城注意的人竟然还不少。
这事儿吧,其实也不怨他们想走,实在是事出有因。
就说金家覆灭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就像龙卷风,辣么大的家族,一下就没了!
金鳞城的老百姓一时间真的接受不了,本就心思不定,再加上吕智所谓的基础建设又侵占了不少土地,加重了民怨。
咱们说的基础建设可不止金鳞粮仓,别的杂七杂八的东西还有不少,不光是城内,城外也占了不少地方,你说百姓们能高兴吗?
这也就罢了,住在城里还不安稳,常有贼寇四起,官兵动不动就到处抓人,治安可以说是十分紊乱。
这么多问题集中起来,也就难怪有老百姓生出逃离的想法了,就比如那背着包袱的汉子吧,他就不想继续呆在金鳞城了。
可以说,完全就是这些数都数不清的粮食,再加上再生稻,这才暂时稳住了民心。
…………
哎,这还不算完,你别看只是简简单单一个粮食进城,不出三五天,吕智的名声保准就会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这就不得不提起吕家这些年积攒起来的名声了,那真可谓是美名远扬,就连金鳞城本地也有不少忠实的拥趸。
以前风向不对,没人敢替吕家说话,但现在就不一样了,你就像刚才,那不就有人站出来说话了嘛。
讲道理,就算用膝盖想,吕家也比金家要强吧?
是,土地纠纷是很严重,但人家也没侵占谁家的田地吧?也没欺男霸女吧?大家都在非议的时候,人家也没杀人灭口吧?
再说了,吕家霸占的土地不是用来搞基础建设,建粮仓了嘛,那也不算糟蹋。
有这些心里向着吕家的人,到时候吕智再搞些收服人心的小手段,推波助澜一下。
嘿嘿,保管啊,是洗的白白净净的。
人心这玩意儿,它就像水,水无常势,不到最后关头,你还真就不好说。
甚至还可以再稍微腹黑一些,你们不是想要再生稻的种法吗?吕智这边也不急着说,就吊着,吊住了胃口。
老百姓们越急,就越是会说他的好话,下意识的忘记旧账是基本操作,甚至还会替吕智找理由,只要把握好分寸,不吊过度喽,就不愁他们不乖乖就范。
总而言之,这里面套路深着呢!
…………
金鳞城,城主府。
吕智抱着暖和的茶杯,小口滋溜了一口,安逸的很。
站在一旁的小信子经过几次的欲言又止,终于还是开口了,“四哥,二哥那边正忙着运粮呢,咱们不过去看看吗?”
“不去,不去。”吕智摇摇头,又滋溜一口热茶,“啊~~~一个运粮有什么好看的?”
“四哥,你就不担心吗?”小信子意有所指,“那帮人可一直盯着咱们呢,怕是会趁机捣乱。”
吕智摇摇头,十分笃定,“那么多精锐士兵看着呢,他们应该不敢。”
“也是,都是些无胆匪类。”小信子放下心来,又询问起其他事情,“四哥,说好的七天,今天可是惊蛰日了。”
不是放年假嘛,吕智手下的工兵和天工坊的工匠们都是统一放到二月初一,而今天是惊蛰,已经是第六天了。
工匠做工讲究个提前量,工期七天他们一般四五天,最多六天就完工了,一般不会拖到规定时间。
吕智心中有数儿,装模作样的掐指一算,“差不多了,应该已经在路上了。”
话音未落,鲁有手鲁工头就带着工兵和成品上门了,老远都能听见他的大笑声儿,“哈哈,郡马爷,成了,成了,这些东西简直太好用了!”
吕智闻言,嘿嘿一笑,“你看,说曹操曹操就到。”
小信子喜上眉梢,赶紧迎了出去,“在哪儿呢,让我先看看……”
真是个急性子!……吕智摇摇头,抱着茶杯跟在后面。
其实也都不是什么新奇玩意儿,就是常见的玻璃防爆盾,木质头盔,三棱军刺,袖箭,还有就是吕智认为的捕快必备之铁尺。
这不是嘛,这两个月吕智一直让小信子当捕头,带着一班由精锐士兵转职成的捕快维护金鳞城的治安,而这些物件就是专门配给他们使用的。
…………
小信子目光一扫,最先看见的是一面盾牌,这东西约莫三尺来长,不到两尺宽,大部分是铁质的,只在上部有一个小开窗的材质不同,是玻璃的。
小信子没急着上手,而是站在一旁等着吕智示范。
吕智笑了笑,顺手把茶杯递给他,“你看把你急的,现在知道着急没用了吧,你又不会用。”
小信子有些尴尬,只能用微笑掩饰。
吕智不再多说,而是示意工兵把玻璃防爆盾转过来,刚才小信子看见的是正面,这东西正面对敌,使用者是躲在背面的。
背面就比正面复杂一些,在中部多了一个用来掌握的把手,是经过防滑设计的,就是那种自带握痕的。
这个把手处于中部偏右的地方,中部偏左还有一条皮的腕带,防爆盾的正面一般会遭受重击,必须得双手才能掌握。
哦,对了,在腕带下面还有皮垫子,这是用来缓冲巨大冲击力的。
“小信子,你看啊,用的时候,咱们就把左手缠到腕带里,当有人击打盾面,就用肩膀和手臂抗住,另一只手抓着把手……”
小信子听的连连点头。
520 三棱军刺
“来,你试试。”玻璃防爆盾的使用并不困难,小信子很容易就上手了。
吕智一比划,从城主府守卫的手里要了把制式腰刀,“小信子,抗住,我要来了。”说话间就是蛮力三刀。
铛铛铛~~~吕信轻松抵挡,甚至还玩儿了个花活,秀了一波单手持盾。
他把腕带缠在左手手臂上,又用左手反握住把手,这样就空出了右手,还可以伺机进攻,使用盾牌的灵活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嗨,忘了你还会武功了。”吕智活动活动被震的生疼的手腕,赶紧把腰刀还了回去,“其实吧,这盾牌主要是给力气大一些的普通人用的。”
小信子一听四哥有话要说,压抑住继续探究的心思,把盾牌还给工兵。
“现在是特殊时期,城里的捕快可以是精锐士兵,但是咱们要往长远了考虑。”
吕信点点头,吕智继续说道,“平时城里不会有什么大案,一般也就抓些小毛贼,充其量也就是捕个大盗啥的,到时候找些粗通武艺的壮汉充当捕快就行。”
“这盾牌就是给他们准备的呗?”小信子只是好奇,事实上,他用盾牌的战斗力远远不及用剑。
“是啊,而且一般情况也用不到,制作几面存着就行,以备不时之需吧。”
吕智其实就是照着特警队的配置来的,当捕快需要围剿高手的时候,这盾牌将会发挥出极大的作用,关键时刻能保命。
这么一说,小信子对防爆盾的兴致就不大了,他转而拿过袖箭查看,“嘶,四哥,这怎么装的不是箭头,而是钩子啊?”
“那是爬墙用的,一按这里的机扩,钩子就会带动绳子一起射出。”吕智单独把钩子取了下来,“到时候这钩子就会勾住墙头,捕快们就能借力翻墙了。”
“又是给一般人准备的?”小信子随口说了一句,随即摇摇头,“也不是,我觉得很多地方都能用到这个,还是挺实用的。”
鲁工头连连点头,“小公子说的不错,特别是进山捕猎的时候,用处不少。”
吕智耸耸肩,他只是随便画了一些图纸交给工兵们,至于成品是否真的能用上,反而不是很关心。
不过嘛,接下来的两样东西,那可就是他的心血之作了,其一,三棱军刺;其二,铁尺。
…………
吱吱吱~~~
一只兔子被工兵倒提着,吕智拿过三棱军刺上去就是一下子,似乎是没捅死,他还拧着手腕搅了搅,这才拔刀。
小信子看的直拍脑门,四哥什么都好,就是不会武功,倒也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就是手法太差,怕是一下都刺不死那只小兔子。
然后事实跟吕信预料的并不一样,吕智一刀下去那兔子血流不止,很快就毙命了,死因是大出血。
吕智满意的点点头,这个情况跟他预料的差不多,“一会儿加餐烤兔子,不过咱们还是先看看这具为了技术改革而献身的尸体。”
拎着兔子的工兵递上早就准备好的丝巾,吕智摇摇头,随意的甩了甩手,因为天蚕丝手套的缘故,没沾什么血。
“看尸体?”因为鲁有手和工兵们都事先实验过,所以兴致不高,所有人里还是吕信最有探知欲。
“啊,原来是捅了个窟窿,难怪血流不止呢。”很快,小信子就发现了盲点。
吕智得意一笑,指着三棱军刺展示给他看,“匕首要有足够的杀伤力,除了重量、重心、曲线、锋利程度以外,尤其重要的就是造成伤口的严重程度和刺进之后拔出的难易程度。”
小说里就常常有这样的片段——某人中刀之后还能苟延残喘,而一旦拔刀立马就会gg。
网上也很容易找到各种“世界n大名刀”的图片,它们都是通过各种细节不同的设计来达到相同的目的。
所以,前窄后宽的体型、刀身侧面的血槽、刀刃根部的锯齿……这些特点都为此而存在。三棱刺曾是最厉害的军刀之一,这大概也是由于它的结构造型。
哎,这也正是吕智复刻它的目的,多帅啊!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件冷兵器。
…………
“郡马爷,再给我们多讲讲呗。”
鲁有手看过图纸,已经大概知道了原理,他说这话是想让吕智再讲的通透一些,顺便和他带来的这些好苗子多多交流,亲近亲近。
又到了装……不是,是讲道理的时候了,吕智清清嗓子,有些小窃喜。
“嘿嘿,咱们先看这里,这个叫血槽,它除了放血外,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进行下一步动作。”
吕智比划了一个突刺的动作,“当它刺进入人体后,血液会随血槽排出,这时候伤者的肌肉就会剧烈收缩,
但因为是三棱嘛,肌肉从两边挤压,始终无法贴紧刀面,所以它就不会轻易的被‘吸’住。”
工兵们理解起来有些费劲儿,但小信子却咋咋呼呼的,这种情况他熟悉啊,很常见的。
吕智笑了笑,示意吕信安静一些,“哎,这样咱们刺了一次之后就可以很从容的拔出来,再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再捅一次,拔出来,再捅……直到敌人死亡。
试想一样,如果没有血槽,因为血压和肌肉剧烈收缩,匕首就会被‘裹’在肉里拔不出来,进而影响下一步的动作,
哈哈,相信任何人都不愿意因为拔刀而浪费时间。”
工兵们也随之一笑,实际上,依旧是一头雾水。
像什么血压、肌肉收缩,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有些超纲了。
目前他们尚且不具备鲁有手那种举一反三的能力,洞察力也差的远。
吕智眉头一挑,望向鲁有手,直言不讳道,“鲁工头,你选拔出来的这些苗子,可是不太行啊。”
工兵们一下就不笑了,全部沉默起来,情绪低落,被打击的不行。
鲁有手笑了笑,“郡马爷,他们的头脑还是不错的,就是太年轻,缺乏经验和见识。”
“哈哈,说的也是。”吕智一仰头,指了指工兵们,“你们毕竟不是我,像本郡马这么天才的工匠,终究是凤毛麟角,
或许,整个天下也不会再有了!”
521 捕快铁尺
“是啊,是啊!”“郡马爷之天才,灿若繁星,我等实不及也!”“是极,是极!”
别看吕智话说的不客气,甚至有些目中无人,但是一班工兵包括鲁有手都是认同的。
且不说吕智手上功夫一等一的高超,就说他脑子里的这些奇思妙想,那就不是一般工匠能想到的。
如果说鲁有手是大匠,那吕智妥妥的神匠级,是超越了时代的存在。
…………
“哎,咱们继续讲啊。”吕智抓住大家的注意力,继续讲解。
“刚才小信子也说了,三棱军刺扎出来的伤口,大体上是方形的窟窿,
这样的伤口就导致各侧无法相互挤压,最终达到一定的止血和愈合作用,啊,对了,这一条咱们刚才讲过,
嗯,换一个角度来说,这种伤口很难进行包扎止血,再简单点儿说,就是它不好做应急处理。”
吕智拿着三棱军刺扭动了一下手腕,“相信有眼尖的已经看到了,我刚才刺兔子的时候有刻意的扭动匕首。”
“确实有。”这次说话的又是小信子,他刚才看的很清楚。
吕智点点头,“嗯,在实际应用中,匕首刺进对方身体后,使用者一般都会顺势旋转刀身,甚至会搅一搅,以追求伤害最大化。
这样就会造成组织大面积破坏,属于战斗经验和基本常识,不止是刺客,军队里也有类似的技巧。
因此,用了我手里这个三棱军刺,其致死率是非常高的,只要中了招,基本就是一具尸体了。”
吕智指了指小兔子,“就像它一样。”
大越的医疗水平有限,即便受伤部位不致命,再加上治疗及时,救回来的可能也很小,几近于无。
小信子一抬头,望向兔子的眼神亮晶晶的,似乎有些想法。
“哈哈~~~”吕智摇头失笑,“这个就先讲到这里,快拿去烤了吧,免得浪费。”
“是。”自有城主府的守卫将其拿走,到时候交给后厨一料理,齐活儿。
…………
“那这个像叉子一样的东西是什么?”小信子上手试了试,“还这么短,打起架来怕是不太好用。”
“这叫铁尺。”吕智严肃不少,事实上,这个才是正经的捕快工具,是今天真正的主角儿。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它的大名,其一般出现在明清剧集里,特别是探案类的,像什么六扇门啊,大理寺啊,都有。
铁尺,也叫“点穴尺”,它的形状就像圆柱、圆楞和尺,四面不内陷,上粗下细,两侧有向上旁枝或两侧没有向上旁枝,
旁枝多用于格挡时卡住敌人的兵器,既可以用于攻击又可以进行防守,可以灵活使用,因此对付刀剑或更长兵器有较大的优势。
当然了,因为整体短小,十分易于携带,可以插在腰的两边,捕快们通常一手一个,使用一对铁尺,所以还可以叫做“双铁尺”。
铁尺的中柄有好几种形状:六棱柱形、八棱柱形、圆柱形,形状多样。
在铁尺的手握柄头处有个穿绳的孔,穿上绳子缠在手上就可以起到牢固的作用,在打斗的时候不容易掉落。
吕智这么一解说,大家纷纷赞扬其想的周到,小信子脑补了一下,发现交战的时候,这铁尺确实十分克制刀剑。
…………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想的能不周到吗?……吕智只是谦虚一笑,今天已经膨胀过一次了,低调,要低调。
铁尺大约起源于唐宋时期,但是当时并不是用来抓人的,直到明朝的时候,它才出现在捕快手中,因为其不尖而且也不锋利,正适合用来抓人而不至于伤人。
其独特的“叉子”造型,十分针对刀剑,擅用者用其卡刀,断刀,攻喉,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堪称是长武器克星。
在技法上,铁尺可正持也可反持,运用灵活,防不胜防;
还有很明显的一点,铁尺的防御力强于攻击力,也很符合捕快的身份,所以才说它是正经的捕快武器。
一把武器,竟然还能讲出这么多道理,一众工匠对吕智那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细,真细,想的实在太细了,简直就不像是人类的脑子!
…………
其实鲁有手他们还带来一样东西,是木质的头盔。
这东西很自然的受到了小信子的冷落,头盔嘛,很常见的东西。
关键那个还不是给他的,事实上那头盔的真正名字叫安全帽,是工人干活的时候戴的。
…………
下午时分,吕智吃过新鲜的烤兔子,心情十分美丽。
鲁迅曾说过,自己动过手的食物最好吃,果然说的有道理。
这人啊,一旦吃饱了就会犯困,所以吕智决定提前回家,整个金鳞城就属他的职位最高,权利最大,翘班翘的是毫无顾忌。
吕府新宅门口,吕智一进门就看见了刚分开不久的鲁有手,“鲁工头,你怎么来了?”
“有事儿……”鲁有手指了指后院,没有细说。
吕智点点头,示意两人一起走,那里正在秘密建造深井大狱,正好去看看进度。
却说韩知兵送的这座宅子,它后院本来有一个花园,还有一口不小的鱼池。
可能是因为维护不利,或者是什么别的原因,那鱼池就干了。
皮猴子一看,这不行,鱼池干了不吉利,于是就找来专业人士问问应该怎么办。
收拾吕府新宅,那可是一等一的大事儿,于是工兵代表鲁有手就来了。
实地这么一检查,挖了个浅坑,又点了一把火,鲁有手就断定此地有水,不用引流,也不用灌水,只要在干涸的鱼池里面打个洞就行。
那还说啥了,工兵们直奔吕府,这就开始挖呗,别的不说,这些人挖洞的能力那可是一等一的,是既有经验又有技术。
一连挖了好几天,得有好几丈深了,还是没出水,皮猴子总去查看,这就引起了家丁们的关注。
他们一打听,原来是怎样怎样,可是都这么深了,还是没水,是不是压根就没有啊?
哎,大家就都等着看鲁有手的笑话。
很快,事情就传到了吕智的耳朵里,他也是强烈关注。
专家变砖家,人民群众最是喜闻乐见,吕智也不例外。
522 深井大狱
不出水,工兵们就挖,一直不出水,他们就一直挖……事实证明,鲁有手绝非浪得虚名,地下确实有水,就是藏的有些深。
一丈是三米多,最后大概挖了得有十几丈深吧,要不是工兵们有挖掘地下宫殿的经验,还真就不行,光是缺氧就能要了人命。
“鲁工头,你是怎么看出地下有水的?”吕智一边走,一边请教,“毕竟藏得那么深。”
“郡马爷!”鲁有手拱拱手,“按说这是秘密,是不能外传的,但若是郡马爷想知道,我也就不隐瞒了。”
吕智点点头,做出倾听状,眼睛是一眨都不带眨的。
鲁有手想了一下,念了一段秘籍,“凿井之处,山麓为上,蒙泉所出,阴阳适宜,园林室屋所在。
向阳之地次之,旷野又次之,山腰者居阳则太热,居阴则太寒,为下。
凿井者,察泉水之有无,斟酌避就之。”
这是说根据地貌和泉水出露情况来选择井址,一般情况山脚最好,不止适合打井,也适合居住,水温也不会过高或过低。
吕智根据鲁有手的说法,结合自己浅薄的地理知识分析了一波,觉得这里面学问很深,不由得站直身子恭恭敬敬的拱了拱手,“智受益匪浅,鲁工果然大匠也!”
“郡马爷不必多礼。”鲁有手安然的受了一礼,然后才扶起吕智。
这里面很有讲究,咱们说,“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
鲁有手教吕智东西,吕智自然恭敬,这叫礼贤下士,而鲁有手受了这一礼,就叫成全,如此一来,两人都有面子。
“那我这宅子呢?这里可没有大山也没有泉水。”吕智继续询问,很明显,他这后院不符合鲁有手说的那几种情况。
“也有办法。”鲁有手兴致很高,以前都是吕智教他,现在终于轮到他教吕智了。
他伸出三根手指,“办法有三,气试、盘试和缶试以及火试,我这次用的就是火试。”
气试者:“当夜,水气恒上腾,日出即止。
今欲知此地水脉安在,宜掘一地窖,于天明辨色时,人入窖以目切地,望地面有气如烟,腾腾上出者,水气也。
气所出处,水脉在其下。”
盘试和缶试者:“城邑之中,室居之侧,气不可见。宜掘地三尺,广长任意。用铜饧盘一具,清油微微遍搽之。
窖底用木高一二寸以支盘,偃置之。盘上干草盖之,草上土盖之。越一日开视,盘底有水欲滴者,其下则泉也。”
缶试和盘试只是用具不同的差别,缶试者:“近陶家之处,取瓶缶坯子一具,如前铜盘法用之。有水气沁入瓶缶者,其下泉也”。
若是没有陶坯,还可以用土坯或羊绒代替。
火试者最简单也最不容易分辨:“掘地如前,篝火其底,烟气上升,蜿蜒曲折者,是水气所滞,其下则泉也,直上者否。”
“啊,难怪要挖坑烧火了,原来是根据这个看水汽。”吕智叹为观止,暗赞鲁有手厉害,研究出这些方法的人更厉害!
“哈哈~~~”鲁有手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不瞒郡马爷说,为了方便,我采取了最简单的火试,
结果判断失误,看错了,要不也不至于挖那么深才有水,
一般的水井也就一两丈,三丈就顶天了,再深就容易呼吸不畅,用郡马爷的话来说就是……缺氧了?”
“是,是缺氧,嗨,不过这也没什么,如果没有你这个失误,我去哪里找地方搞水牢?”吕智摆摆手,“所以说,咱们这也算是错有错着吧。”
“也是。”吕智的台阶给的舒服,鲁有手就坡下驴。
…………
深井大狱嘛,自然是在地下,目前一共就两层。
两人和星辰装甲乘坐人力升降梯下去,上面一层是一般牢房,工兵们在井壁上掏了一些洞,关押犯人的时候再加上木笼或者铁笼就行。
吕智简单看了看,这一层又黑,又潮,氧气含量也很有限,谁要是被关进来,那可真是有罪受了。
要是来个怕黑或者有幽闭恐惧症的,那更完蛋,估计一关进来就得发疯。
下面一层就更可怕了,那是由水井改造的水牢,除了上一层的“优点”之外,还有寒冷彻骨的井水。
水牢可是在地下十几丈之深,又没有阳光,其水温就可想而知了。
“鲁工头,咱们这里还得多久才能完工?”此地不宜久留,简单看了一圈,吕智就撤了,在里面呆的浑身不舒服,特别压抑。
“只剩些收尾工作,也就在这三五天吧。”鲁有手其实也难受,一个关押重犯的地方,正常人谁会喜欢?
“三五天啊?长一些,就算五天吧。”吕智双眼微眯,“到时候我就抓几个重犯关进来,也为咱们这深井大狱开个好头。”
鲁有手眨眨眼睛,本能的觉得吕智的话有问题,但细细一想,好像又没什么不对。
…………
五日后,夤夜,通指寅时的黑夜,大概是凌晨3点到5点。
哒哒哒~~~
安静无人的街道上,一匹枣红色的骏马正在小跑,它背上还驮着一个醉酒的大汉。
那大汉壮硕如山,身高最起码也有七尺,看起来就像巨灵神一样,不过此时他奋力的抱着马脖子,身子左摇右摆的,显然是喝的太多,浑身麻痹无力。
街道边的一处房子,其屋顶正趴伏着两个黑衣人,此时他们正在窃窃私语。
“那骑马的是吕家那位将军吧?”
“没错,就是那个叫吕义的,他应该是刚从宴席上回来。”
其中一个黑衣人观察了一会儿,“看起来不似作假,真是喝的不少,咱们的机会来了。”
“那肯定啊,那么多粮食都安全入库了,能不开心吗?”说话的黑衣人语带嘲讽,一副不甘心的样子。
事实上,要不是护卫的军队实在太多,他们早就下手了,又怎么可能让粮食顺顺利利的入库?
黑衣人和其背后的主子都清楚,这些粮食一旦入库,吕家在金鳞城就算是彻底站稳脚跟了。
吕家本来就不好对付,以后再想做些什么就更难了,可以说是难上加难,左右为难,太难了!
523 长街遇刺
这不是嘛,就在日间,运粮队运来的粮食已经全部收入了金鳞粮仓,为此吕家举办了一个大型宴会,用以犒劳护卫的军队和辛勤的民工。
这件事儿阵仗搞的很大,又通宵达旦的,黑衣人们自然知晓,也想趁机搞些事情。
可还是那句话,护卫的军队实在太多了,他们没找到机会下手。
不过嘛,现在机会来了,竟然有人落单了,而且还喝的不省人事。
正像刚才那个黑衣人说的一样,是个好机会,刺杀成功的机会很大!
…………
“动手吗?”“不,先不着急。”两个黑衣人又是一阵耳语,决定再观察一下。
他们事先对吕家进行过调查,知道吕义武功高强,是个好手。
知道他不仅是武状元,还是经过战场历练的实权将军,其战斗力和经验都是一等一的。
这也是他们不急着动手的原因,他们面对的可不是一般人,哪怕马背上那位已经醉的不省人事。
“哎,哎~~~你快看!”“小点儿声,别被发现了,到底怎么了?”
“吕家的那个要坠马。”“嗯?你别说,还真是!”
果然,一直奋力抱着马脖子的醉汉一个不慎,手上一滑,竟然直接摔下了马背。
“踩,踩死他!”黑衣人还在给枣红马鼓劲儿呢,可惜未能如愿以偿。
街道上,枣红马打了一个响鼻,围着醉汉转了几圈,然后就优哉游哉的溜达到一边去了。
那醉汉先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可能是感觉气闷,猛的一翻身,吓的两个黑衣人一缩脑袋。
好在,醉汉嘴里嘟囔了几句,然后就当街睡着了,更过分的是,这家伙睡得还挺香,呼噜打的震天响。
又观察了一会儿,其中一个黑衣人问道,“动手吗?”“上!”
嗖嗖嗖~~~
当先就是一枚闪着黑光的暗器,一看就是淬了毒的,紧接着两个黑衣人电射而出,直取吕义,速度极快。
从身手看,应该是两个一流高手无疑。
醉汉好巧不巧的抻了个懒腰,暗器没能打中,反而“咄”的一声嵌入了地砖之中,有此可见,发出暗器的人内力极为不俗。
不好!……两个黑衣人不信吕义是单纯的好运,他们应该是中计了。
“杀!”虽然意识到中计了,但是他们不仅没跑,速度上反而又提升了一大截。
这两人也是果断,竟是不约而同的提起了全部内力,这是拼了命也要击杀吕义了。
嗡~~~
就在他们距离吕义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沉重的破空声袭来,刚才使用暗器的黑衣人心脏猛的一跳,不好,“快闪!”
轰,哗啦~~~两人闪避及时,这一箭没能射中他们,只是掀起了一旁的几块儿地砖。
“呼呼呼~~~”两个黑衣人猛烈的喘息着,别看好像没怎么样,也没人受伤,但就是刚才那一系列的动作,对内力的损耗却是巨大的,他们险些就虚脱了。
“哎,可惜了,看样子你们没有余力再战了。”
两个黑衣人一看,原来是吕义,死胖子站起身,没再继续躺在冰冷的地面上。
“卑鄙!”“竟然算计我们!”
吕义打了个酒嗝,“你们是刺客,也好意思说我卑鄙?”
做戏做全套嘛,他是真的没少喝,要不是身体好代谢快,早就不行了。
“再说了,又不是我算计的。”吕义嘟囔一句,接着高喊道,“小信子,城里的治安是你负责的,要不要二哥代劳啊?”
“不用,等他们休息好了,我来会会他们。”长街的另一头,吕信怀里抱着剑出现了,正一步一步慢悠悠的往这边走。
两个黑衣人对视一眼,又往四处看了看,别的不说,就光是街道两边的屋顶上就最起码有三个人正抱着弩箭瞄准他们。
放暗器的黑衣人反应不大,另一个黑衣人忍不住咒骂了几句,“架着弓箭,这还会个屁啊!”
“不管你怎么说,他们都是不会放下武器的。”吕信耸耸肩,如此浅显的计谋,他是不会上当的。
“那是十八骑,他们只听我四哥的话,为了保证我和二哥的安全,他们不敢、不能也不会放下大狙。”
黑衣人没回话,其实他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单纯的发泄一下,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会不会的,也不是他能说了算的。
“小信子,这十八骑现在是跟你的吧?”吕义指了指掀翻地砖的铁箭,“这箭术得练啊,准头太差了。”
“已经很准了好吧。”吕信和吕义这就旁若无人的聊上了,“他们毕竟不是军旅出身,射的不准不是正常吗?”
“正常是正常,我就是觉得大狙放在他们手里浪费了。”吕义做了个拉弓射箭的动作,“刚才要是个神箭手,这俩刺客怎么也得死一个,一箭双雕也不是不可能。”
“哼,你也太看不起我们了,我好歹也是一流高手,岂能被区区一支箭射死?”放暗器的黑衣人没说话,又是另一个说的。
嗡~~~又是一支铁箭破空而来,吓的小嘴叭叭的黑衣人一缩脑袋,直接躲在了同伴身后。
轰,哗啦~~~又是几块儿地砖被强劲的力道掀起。
吕义摇摇头,又一指铁箭,“你看,我就说他们箭术不行吧。”
“还真是……”小信子呵呵一笑,转头看向两个黑衣人,阴阳怪气道,“我好歹也是一流高手,岂能被区区一支箭射死?
我呸,牛皮吹的震天响,你倒是挡一箭试试啊,就知道胡吹大气儿。”
这一波,放暗器的黑衣人依旧没说话,至于另一个……也没说,不敢说了,再说还得挨射。
吕信想起了什么,“对了二哥,四哥让我给你带句话。”
“什么话?”
吕信清了清嗓子,“咳咳,金鳞城第三区交通委提醒你,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骑马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二哥啊,以后可千万别再醉驾了。”
吕义打了个酒嗝,“醉驾?也就老四想得出来,不过这不是他的计策吗?怎么还怨到我身上了?本将军又不是那种贪杯之人。”
吕信耸耸肩,“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莫得感情的传话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