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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淘     英雌txt下载     英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章 迷信传说人吓人

    袁二家面积不是很大,比起那个大块头所在的大院显然小了许多,牛棚猪圈,鸡舍狗窝,杂物棚子之类全都紧巴巴地挨着院墙根,剩下的空地便算是前院了,而正房是一排约有前院一半宽的房子,两间厢房则分列正房的东西两边,俱都是夯土墙面,茅草屋顶,有门无窗,可谓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一种农家小院。

    穿过前院,一走进堂屋,李曜便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饭菜味道,身为一个吃货,她的目光自然也随之落在屋中一张有着灯火照明的木制方桌之上。

    木桌很矮,不过一尺来高,桌面正中放着一盏瓷油灯,瓷油灯的四方分布着三素一荤,说不上丰盛,却也算不得寒酸,三个陶盘中分别盛着煮熟的苦苣菜、石芥菜、堇菜,都是秦岭地区常见的野菜,唯一的荤食是一碗兔肉羹,虽然加了葱段和姜末,但兔肉处理得有些不够彻底,一股野兔特有的膻臭味,让本来肚皮还处于九成饱状态的李曜当场就打消了品尝一口的念头。

    除此之外,桌上还摆着五只陶碗,里面分别盛着一个面饼,面饼大小各不相同,似乎是根据各人食量而分,烹饪水平虽然暂时不得而知,但可以看出这做饭的人比较会精打细算。

    不过李曜看到这面饼的数量,顿时就发现了问题,随即看向身边的袁二,眼神中明显带着质问之意。

    袁二被李曜盯得遍体生寒,哪还不明白对方的意思,赶紧唤了两声。未及片刻,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拉着另一个六七岁的女童从侧屋里走了出来,两人都是一副战战兢兢,仿佛随时都要哭出来的模样。

    李曜朝这五口之家全体扫了一眼,看到他们浑身打颤,头不敢抬气不敢出的模样,忍不住扶额,暗暗一叹:“他们怎么都这个样子,自己长得不吓人啊!”

    随后,她就突然想起自己刚到这个村寨的情形,那时聚在门口的男女老少,开始还是一窝蜂地迎上来,不料只因袁二的一句话,便如惊弓之鸟,全都不管不顾地掉头就跑,而且她还记得袁二家的这个妇人也在那群人之中,因为当时最响亮最刺耳的尖叫声就是她发出来的。

    思及此,李曜心头就不免有些来气了,又狠狠地瞪了袁二一眼,手指蘸了一些菜汁,在桌面上写出了自己的疑问:“初至之时,你大叫作甚?给我原原本本一字不变从实招来!”

    其实不用袁二交待,李曜也能大致猜出缘由。

    这是一个封建时代,既然封建,就离不开迷信,迷信就更少不了传说。

    兴许她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远远超过了山民们的见识,因此袁二等人很有可能将她当作了山中传说的妖魔精怪。

    只不过,她须得袁二本人亲自给出答案,才能完全确认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而这也是她本人特有的习惯。

    一瞧见桌上的字,袁二脸色登时大变,扑通一声就跪在地上咚咚咚磕起头来,那妇人也赶紧拉着半大小子一起跪下,跟着自家男人向李曜磕头,而两个小丫头却是不知所措,只得紧紧抱在一起,当场就“哇”的一声哭了。

    看到这一家子如此会闹腾,李曜强忍下一巴掌拍烂桌子的冲动,伸手一把将袁二从地上拽到桌前,又蘸了些许菜汁,在桌上写下了八个字:“如实交代,既往不咎。”

    袁二瞧了,哪还敢不从,马上自觉地蘸了汁水,小心翼翼地在桌上回道:“大仙来了,快跑。”

    “嗯?”李曜斜睨了袁二一眼,发出一个表示怀疑的鼻音,她虽然听不懂中古时代的关中方言,但一句话里有多少个字还是数得出来,发现这袁二还想糊弄自己,她的手便不自觉地抬了起来。

    察觉此状,袁二登时惊得脖子一缩,他可不想再在脸上添一个五指山了,赶紧用袖子将“大仙”二字抹去,麻溜地改成了“白额大娘”。

    看到“大娘”二字,李曜嘴角不禁抽了又抽,却还是把准备招呼在袁二脸上的手又不着痕迹地收了回去。

    李曜觉得以当初村民们的反应来看,这个“白额大娘”的名号在此地显然人尽皆知,而且由来已久,断然不会是袁二这厮即兴编出来的。

    “白额”当然是猛虎的别称了,再加上这“大娘”二字,自然便是一个“母老虎”的意思,虽然她今天的确遇见了一只老虎,但那明显是一只带把的虎哥,也不知它和“白额大娘”的传说会有什么联系,不过李曜绝不会小看封建社会群众以讹传讹的本事,不管是把公的说成母的,还是把人说成大仙妖怪,都是极为简单容易的事情。

    由于好奇心和玩心同时作祟,李曜故意装出一副既不会对此名号表示承认,也不想表示否认的神情,在桌上写出一个恶作剧般的问题:“为何称我为白额大娘?”

    袁二瞅了瞅桌上的文字,又瞧了瞧李曜的脸色,登时心虚不已,生怕自己言辞不慎再次触怒对方,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开口作答了。

    看到袁二如此一副为难的模样,李曜也只好摆手作罢,平白无故顶了个“白额大娘”的妖怪名号,又无可奈何地沾了几条人命,看来她必须尽快掌握这个时代的中古语言,毕竟依靠书写方式与人交流还远远不够方便,她可不想再因无法跟对方进行正常的语言对话而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冲突,更不想如此轻易就把原本一般的冲突升级为类似于今晚的这种流血事件。

    于是,李曜不打算再为“白额大娘”相关之事与袁二计较,转而询问袁二一家是否都能识文断字,结果得到的答复令她感到相当满意。

    袁二夫妇自不必说,而那半大小子和他姐姐认的字也不比父母少多少,就连最小的妹妹都识得数百字。

    只不过,李曜接下来的要求,让袁二一家差点齐齐绝倒在地。

    但见她用食指蘸着菜汤在饭桌上飞快地写道:“从即刻起,尔等开始教我学语,但凡所写之言,皆同时说与我听,尔等何时全部教会与我,我便何时离开。”

第十七章 白额大娘难伺候

    夜深人静,雾气氤氲,灯火迷离。水声轻轻作响之处,人影微动,不时传出痛并快乐着的嗯呀之音,这些低吟浅唱中蕴含着羞涩,羞涩中又带着迷醉,就连声音的主人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叫得太洗耳撩心了……

    李曜大半个身子浸泡在水里,一边享受着临时贴身丫鬟现学现卖的按摩术带来的舒快之感,一边欣赏着自己撂在水缸边沿的一双纤细轻盈,小巧精致,粉嫩莹白的脚。

    五天前,她用这双脚狠狠地打击了包括袁二在内的十几只敢于对她“举枪挑衅”的登徒子,端的是小而精悍,妙不可言。

    这样一双近似完美无瑕的天足,正是当初身为男儿时的李曜最喜爱的类型,而后世那些饱受高跟鞋摧残的所谓“美足”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李曜完全无法理解,明清时期的男人为何会喜欢那种又臭又长裹脚布缠出来的什么“三寸金莲”,只觉他们的畸形审美观简直歪破了天际。

    幸好,喔不……应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她穿越的时空是唐朝,而不是女人流行缠足的时代。

    想到这儿,李曜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丝高深莫测的微笑。

    然而,李曜唇角弯出的这一丝弧度,却让一双正在为她按摩脚心的稚嫩小手停了下来。

    这双小手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袁二的长女,也就是所谓的袁大娘。

    是的,一个“大娘”,未满十三岁的大娘。

    本来按照这时的习俗,这个男女的行第是按照同一先祖的同一辈人来排列的,不只是同胞兄弟姐妹,连堂兄弟姐妹也都要算进去,但袁二在十多年前就和过去的亲族失去了联系,根本无法得知子女这一辈人的行第,所以他的长女就只得暂且唤作了“袁大娘”。

    而袁大娘不得不承认,她根本分不清什么是妖,什么是仙了。

    她以前看到的妖怪和神仙,全都是寨主家里画儿上的,而眼前这位被耶娘说成凶恶妖怪的娘子,怎么看都比那画上的仙女顺眼多啦。

    看到袁大娘在莫名发愣,李曜不由皱了皱眉,便将脚掌从袁大娘手中抽了出来,袁大娘突然发觉手中一空,恍若如梦初醒,一时间两只手还悬在半空,都不知该放在哪里才好。

    李曜认为袁大娘一定是有些累了,而且她也觉得自己洗得差不多了,于是起身提腿,从水缸中迈了出来,又向袁大娘指了指叠放在缸边矮凳上的干帕布。

    袁大娘发现自己没有因失神而受到责备,似乎有些受宠若惊,一听到新的指示,就变得手忙脚乱起来,竟然抓起帕布直接朝李曜的胸脯擦去。

    李曜不由大窘,赶紧捉住袭来的莽撞小手,轻轻夺过帕布,又抬手一指袁大娘身后的矮凳,并以颇为标准的唐代关中腔命令道:“坐下。”

    袁大娘不明所以,还是唯唯诺诺地点了个头,老老实实地坐在矮凳上,就像后世那些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头埋得很低,低得都快贴到肚皮上了。

    李曜见到袁大娘这副委屈可怜的小模样,不由暗自检讨自己的谱儿是不是摆得有些过了,可是她也搞不懂自己缘何会有这样颐指气使的势派,仿佛与生俱来一般。

    李曜在初来乍到的那个夜晚,便向袁二非常不客气地提出了自己在饮食起居方面的要求,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教人来贴身伺候于她。

    本来当时袁二听了,脸色就变得相当难看,显然心里是拒绝的,但李曜随手就能灭了他们全家,即使是再不合理的要求,他也只得硬着头皮照办。

    于是在袁二的安排下,袁大娘很不幸地成为了李曜的临时贴身丫鬟,而袁家两个小姑娘平日所住的西厢房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李曜的起居之所,若是将李曜这般行径比作鸠占鹊巢,都算是轻的了。

    李曜自行擦干完了身子,袁大娘便自觉起身上前服侍李曜穿戴衣物,然后待到李曜离开浴房,就把自己剥了个精光,爬进散发着药味儿的热水缸里泡起澡来。

    袁二家中没有皂荚和胰子这样的清洁用品,他们平时所谓的浴身,其实只是用水擦一遍身子了事,并且他们也只能在煮黍米饭有了淘米水之后,才会在当天日头最高的时候濯洗头发,而从未离开过雾谷村的袁家三个孩子,甚至还都是头次听说洗澡需要浴桶这种东西。

    当然了,袁家原来也没有什么浴房,是以袁二一家只得把柴房腾了出来,然后把一个大陶缸洗刷得锃亮锃亮的,再搬进去代替了李曜所说的浴桶。

    至于他们为李曜准备的被枕床单,也全都是新的,而且还是袁大娘未来的嫁妆。

    总之,袁二一家真是怕极了李曜,为了渡劫保平安,似乎作过一场思想总动员,对“白额大娘”的服务不可谓不周到,态度不可谓不积极,尽管他们家里的条件有限得很,但还是尽一切可能做到有求必应,甚至包括了……让袁大娘去陪睡。

    这是因为,虽说此时刚过清明,正值春暖花开的时节,但这个叫做雾谷村的地方,简直就是地如其名,不但空气湿度高,而且昼夜温差极大,即使是屋子里的气温,到了夜里也顶多只有三、四摄氏度的样子。

    李曜对睡眠条件的要求不算高,但也只是相对后世的普通人而言。

    那种填充了精细干草的方枕,除了有点偏高,倒还算软和,可是她对以麻布为面,柳絮为胎的布衾就不怎么满意了。

    “布衾多年冷似铁”,杜甫在诗中的描述真的是一点都不夸张。

    袁二拿给她用的布衾虽说是他家里最好的,但摸起来还是又糙又硬,而且保暖性亦是相当糟糕,李曜曾经试图一个人合衣而睡,不到一会儿就觉得自己冷成狗了,哪怕是后世最普通的棉被,都比那个大麻袋般的玩意儿不知强到哪里去了。

    所以说,李曜让袁大娘来陪自己睡觉,并没有抱着什么不纯洁的想法,只是为了想找个人抱团取暖而已。

    更何况,对疑似有严重自恋倾向的李曜来说,一个豆芽菜般的小身板也没什么便宜好占的,袁大娘在她眼里纯粹就是一小孩儿。

    然而,袁大娘第一天的陪睡工作却以完全失败告终。

    原因无他,就是袁大娘身上的虱子。李曜上辈子哪里遭受过这种小玩意的祸害,当场差点没把床给拆了。

    于是乎,通晓一些中医知识的李曜让袁二采了一些百部草回来,稍加处理便用来除虱,此后不但她自己每日都会洗浴全身,还强令袁大娘也要跟着泡一回药澡。

    至于效果嘛,因为村里除了袁二一家,其他村民早就跑光了,洗澡的时候根本不用担心有人来打搅,只要热水充足,想泡多久就泡多久,当然是顶呱呱的!

第十八章 一朵鲜花插牛屎

    清晨,李曜一觉醒来,睁开眼睛,就见到怀抱中的袁大娘依旧睡得像只小猪似的,正发出让人忍俊不禁的可爱鼾声。

    李曜小心翼翼地下了床,再轻手轻脚地打开了老旧的木制房门,温暖和煦的晨曦便立刻倾泻了进来,将原本灰暗的屋内照耀得一片通明。

    李曜呼吸着清新怡人的空气,在房门外舒展筋骨,不多时便瞧见袁二的妻子林十娘端着一个陶盆朝自己走了过来,盆里盛着的清水正腾腾地冒着热气儿,明显是刚刚才准备好的。

    林十娘一看到李曜,脸上立刻挂起一个友善的笑容,微微屈膝福了一礼,便跟着李曜进了西厢房。

    林十娘先把水盆往梳妆台上一放,然后用手重重地拍了拍台面,一夜好眠难自醒的袁大娘突然听到响亮的拍打声,登时惊得从床上蹦下了来,然后母女二人便开始一起伺候李曜的洗漱梳妆。

    李曜讨厌袁二,但不会连带着讨厌他的家人,相反她还特别欣赏这个叫作林十娘的女子。

    林十娘不但有着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姿色,而且非常温顺勤快,若是放在后世,绝对是贤妻良母的典范,正是那种属于心智成熟的男人都会喜欢的类型。

    是以在李曜的眼里,这样的女人嫁给袁二那个猥琐之徒,绝对称得上是“一朵鲜花插牛屎”,再联想到袁二干的行当,林十娘是不是袁二明媒正娶过来的妻子,其实非常难说。

    洗漱完毕,便是到了袁二一家开饭的时间,虽然早在西汉之时就有了“一日三餐”之说,但唐初大多数的普通人家平日里依旧是保持着清晨吃“大食”,傍晚吃“小食”的生活习惯。

    今早的主食是一种干巴巴的面条饼,叫作“寒具”,这东西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一种干粮,冬春季节贮存数月都不会变质,外观看上去有些类似后世北方常见的小吃“馓子”,口感却远没有“馓子”酥脆,味道更是寡淡,只有少许的甘咸味,就着林十娘用各种干野菜和动物肉干熬成的汤水,吃起来倒也不至于口舌太过干燥。

    李曜咬一口寒具,喝一口汤,慢慢咀嚼,慢慢吞咽,唇角不带一点残渣,几乎不发出一丝声音,端的是举止淡然,吃相斯文。

    想当初李曜第一次与袁二一家共同就餐的时候,林十娘特意给她分配了几乎等同于袁二全家五口的主食份量,却不料她吃下的份量居然不比袁二更多,余下全都分给了袁家三个小孩儿,让当时的袁二一脸疑惑,似乎有些不敢相信李曜与那位能一口气吞食两条巨大肥鱼的“白额大娘”会是同一只妖怪。

    不过袁二哪里知道,李曜并非没有教养的人,只要不是处于那种不知多少天没有进食的极饿状态,自是细嚼慢咽和恢复正常的食量了。

    而且,李曜虽不是特别挑食的人,但不代表她喜欢长期吃这些缺滋乏味的食物,她怀疑自己若是不采取行动改善一下伙食的口味,再这样下去,要不了两天,她的嘴里就会真的淡出个鸟来。

    艰难地吃完了这顿索然无味的早餐,李曜决定出一次门,随即回到西厢房挎上横刀,背起弓箭,然后独自走出袁二家,径直来到了曾经被她制造出喋血场面的大院。

    此时,院门大大地敞开着,经过连续数夜春雨的冲刷洗涤,院中地面上的血迹早已消散得干干净净,同样消失的还有原本躺在地上的六具尸首,以及身中数箭的大块头和断了一只手的汉子,就好像几天前那场血拼从来没有发生过。

    院内到处都已人去无影,李曜扯开一张布衾,掏出絮状的被胎,便做成了一个简单的布囊,然后开始在院内各个房间大肆翻箱倒柜,只要见到中意的东西,立马就会收入囊中。

    只要有人类聚居的地方,往往就会存在着贫富差距,雾谷村自然也不例外。

    即使是被人抛弃和遗忘在这个院里的东西,其总价值也远远超过了袁二一家所有的家当。李曜一通扫荡下来,竟也把布囊装的满满当当,而其中真正让李曜感到高兴的,便是偶然搜得几罐调味料和上等好盐,如此一来,她便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在袁二家把嘴巴淡出鸟来了。

    李曜提着这一大包东西,刚走出院门口,就瞧见林十娘正端着一个沙盘站在墙角边上,一脸的焦虑之色,显然是等待了许久。

    沙盘是袁二的儿女们平常用来练字的文具,谁能想得到,在这种穷山恶水的环境下,袁二那厮长得狗模狗样的,居然还是个如此重视子女教育的好父亲,就连李曜都觉得非常难能可贵了。

    纸张在这个时代属于较为昂贵的用品,袁二一家自然消耗不起,不过自从双方用上了这个沙盘,交流起来还是变得方便了许多,加之对方边写边念,这几天下来,李曜就已经掌握了接近五千个字的中古关中方言发音,进步可谓一日千里。

    据林十娘所说,袁二吃过早饭之后,突然感到肚腹不适,随后从五谷轮回之所出来,就怎么也直不起腰了,现在只得趴在床上休息。

    李曜听了,登时有些心虚,自是晓得这是她当初踩在袁二身上那一脚造成的暗伤,本来她数日来一直都没有出过门,正想去山林里打猎练箭,大不了顺道再采些药材回来,于是当场表示自己可以试着治好这个腰伤,并随手将胀得鼓鼓的布囊塞给了林十娘。

    不料她刚一转身,却听得林十娘开口说道:“娘子请留步,奴还有话要说。”

    李曜回头就见林十娘神色羞怩,张了张嘴却像是突然不知该如何开口似的,只是放下布囊不停搓摩着手腕,半天吐不出一个字来。

    李曜察觉到林十娘的异样,悄然一瞥,见到她两只手腕上都有着非常难看的疤痕,似乎是烧烫所致,心中顿生怜悯,不禁关切地问道:“你这伤是怎么回事?”

    林十娘怔了怔,方才用柳枝在沙盘上悄悄写道:“奴是夫君劫来的。”

    李曜顿时了然,不由暗暗咬牙切齿起来:“禽兽!看来自己猜对了,这种蹩脚山贼的老窝,外面怎么可能会有女人愿意嫁进来!”

    林十娘被李曜脸上突现的凶狠表情吓了一跳,急忙解释道:“这是奴自己弄的伤,况且是陈年旧事,如今儿女俱全,奴再也不愿想其他。”

    李曜登时一愣,觉得这说辞怎么有点像记忆中非常熟悉的一个段子命运就像强奸,你若反抗不了,就要学会享受。

    想起这话,李曜神色一黯,觉得自己的命运又何尝不是如此,只不过是方式和境遇不同罢了。

    谁知林十娘忽然又一声叹息,用夹杂着急切、幽怨、难为情、诚心诚恳的目光看向李曜,边说边写道:“娘子,奴晓得你神通广大,能否医治咱家袁郎那儿的伤啊,奴今后定当感激不尽,厚报娘子的恩德!”

第十九章 问我能有几多愁

    那儿,是哪儿?

    李曜怎会不知袁二的那儿是指哪儿!让她顿觉自己眼前似有一群神马奔腾而过,心中禁不住疯狂发表意见:

    “真是见鬼了!老子居然会生出与之同病相怜之感……感激不尽什么的,免了!

    虽说大姐一家穷得叮当响,但每日伙食却是管饱的,你家半大小子长得胖嘟嘟的,你和两个女儿也都长着一副健康模样,可说来也怪,唯有袁二却是面色发灰,眼白发黄,泪堂发黑,唇色发青,还瘦得跟人干似的恐怕这些都是大姐的功劳吧,害得我现在这么一分析,都有些同情那厮了,你知不知道啊!

    问我能有几多愁,恰似被你求助夜生活。老子变成女的差点就气得与世长辞了,而大姐你又能拿什么来回报我啊……”

    当然了,李曜这一堆夹带着后世词汇的牢骚,自是不会从她的口中咆哮出来。

    毕竟天天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睡人家的娃,面对林十娘的恳求,李曜不好意思回绝,只得待到情绪平缓下来,方才开口说道:“此事且待我回来再说吧。”

    因为李曜确实知道一些相关的治疗法子,只是袁二伤在了男人最隐秘的部位,就算李曜有着一颗纯爷们的灵魂,但好歹身体是个女人,最基本的矜持心理还是有的,而且这里一穷二白,所需药材全部都需要她亲自前往深山老林里收集,凑不凑得齐还得另说,她可不想随便作保证,把话说得太早。

    然而,李曜的答复显然没有满足林十娘的预先期望。

    林十娘与李曜的观念完全不同,当初她之所以会认为李曜能治病,并不是因为李曜懂得用百部草除虱这件事,而是因为唐朝是一个巫医不分家的时代,行医治病依旧是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手艺,再加上社会整体医疗水平极其落后,用错药与滥用药完全是一种普遍现象,所以在一些人的心目中,所谓“灵验”的法术亦或某某功法,甚至比正儿八经的医术还更加靠谱。

    林十娘觉得妖怪肯定比道士和僧人强,不用画符,不用灌香灰水,估计只需白额大娘施展一个带着身体恢复功效的妖术,袁二立马就会痊愈如初,甚至脱胎换骨,变得龙精虎猛……

    所以,揣着早治早好的心思,她打算再深情地恳求一番,又拿起了柳枝,准备在沙盘上写字了。

    李曜见状,当即拍了拍林十娘的手,淡淡地说道:“你勿要再言,且待在家中等候即可。”说罢,人已转身而走。

    林十娘听得不太明白,但见到李曜摆出如此鲜明的态度,只得悻悻地放下柳枝和沙盘,目送对方离开,不敢再说一句。

    人心不足蛇吞象,勿论品性好坏,世上的绝大多数人皆是如此。

    袁二的那儿缘何会受伤,林十娘现在不可能不知情。

    相对而言,李曜已经作出了很大的让步,当然不会让人继续顺竿上爬,自己给自己没事找事,让自己更加烦心劳神。

    李曜来到村寨大门口外,手搭凉棚,举目远眺,就见到山道上散布了许多东西,簸箕篓筐,锹铲锄耙,锅碗瓢盆……杂七杂八的丢了一路,让人不难想象得出村民们在落跑时的狼狈模样。

    显而易见,大块头和断手汉子在村民中为李曜这个恐怖分子做出了非常完美的宣传。

    对逃走的村民来说,仿佛这世上已经没有比雾谷村更加危险的地方,而且他们这辈子也不会有同杀人不眨眼的女妖怪住在一起,更加让人感到恐怖的事情。

    望着远方一路狼藉,李曜不禁摇了摇头,悠悠一叹道:“我可没打算屠村啊!吓着大家还真是对不起了。”

    “哇……这么多啊!”

    正当李曜感慨完毕时,她的身后传来了一声小女孩嫩声嫩气的感叹。

    不知何故,袁大娘竟也来到了寨门口,还有样学样,也在手搭凉棚眺望山道。

    李曜转过身来,抬手指了指寨内袁二家的方向,不好气地吐出两个字:“回去。”

    袁大娘怔了怔,随后脑袋就摇得像拨浪鼓似的。

    李曜板起脸孔,瞪了袁大娘一眼,说道:“你阿耶病了,你不回去照顾?”

    “儿是女子,进不得门,有大郎照顾阿耶。”

    袁大娘被瞪得缩了脖子,连忙用李曜最容易听懂的方式一个词一个词的回答,说到“门”字时,还举起一只小手摆了摆,模样着实可爱又可笑。

    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自然没有宋明以后那么保守,所谓的“三从四德”,也没有被人极端化,更不会有女子被男人拉了一下手,就自行剁手之类的极端事件发生,但还是远远没有后世影视剧中表现出来的“盛唐时代”那样豪放。

    无论富贵贫贱,人们都是或多或少遵守着所谓的“男女大防”,只是没有《礼记》上写的那么严格和全面罢了。譬如袁二一家虽然可以男女同桌吃饭,却也有着一些男女有别的规矩,即便是父女之间也不例外。

    “阿娘不会训你么?”

    李曜说着,同时比划了一个打手心的动作。

    “儿去摘菜呐。”

    袁大娘满不在乎地笑了,提了提手中的空篮子,随后像模像样地做了个采摘的动作。

    李曜这才注意到山道两边和谷口确实生长着一些野菜,如此看来,应该是她想多了吧?

    然而,自从袁大娘发觉这“白额大娘”根本不会伤害自己之后,就一改当初胆怯和乖顺的样儿,仿佛换了个人格似的,现出叛逆期小姑娘最令人深恶痛绝的性子。

    李曜走到哪里,袁大娘就跟到哪里,软硬不吃,赶都赶不走,摆明就是想背着家里人跑出去玩。李曜很想甩掉她,却又担心她会出意外,无可奈何之下,只得一直小心翼翼地领着这个赖皮丫头走在蜿蜒崎岖的山道上。

    袁大娘自是满心欢喜,口中哼唱着不成调的小曲儿,一路都在蹦蹦跳跳,恍眼一看跟后世那些刚上初中的小姑娘并没有多大差别,可李曜前两天从林十娘与袁二的谈话之中,却得知袁大娘只需再等一年就可以嫁人了。

    这让李曜不由心生同情,只觉得古代的女人都挺可怜的,一个个天葵初至,身未长成,就不得不开始孕育生命,亦不知这个时代,每年会有多少个女孩在花季年华痛苦地死在了产床上。

第二十章 鬼使神差射金雕

    与第一次拖着十几个村汉走完这条山道不同,李曜此番是无赘一身轻,只用了约莫一个时辰,便来到了曾经穿行过的山林,若不是一直提防着袁大娘踩到山道上的陷阱,以她的脚力还能省去大半的时间。

    有道是“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此时的秦岭大山完全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和破坏,漫山遍野生长着各种各样的药用植物和美味野菜,可谓是天然的宝库。

    但生机勃勃鸟语花香的山林中也是充满了致命的危险,古老的树木高大而茂密,轻纱般的云雾终日缭绕,春日的阳光只能在里面投下零零星星的光斑,使人不易看清方位,时不时还会有毒蛇从树上或者荆棘丛中探出身来,吐着乌黑分叉的信子,警惕地观察着路过的生物,随时都做好了发起致命一击的准备。

    袁大娘似乎是头一次走出雾谷村,只是走了一条山道,她的脑袋上就已经插满了五颜六色的野花,对山林中的事物更是充满了好奇,这个想碰一下,那个也要摸一把,远远见到了野兽,便想过去看个究竟,可李曜却一直紧紧抓住袁大娘的手,坚决不允许这个严重缺乏安全观念的小丫头到处乱跑,毕竟只有把她放在自己的身边才能保证不出事。

    春雨的浇灌使得山林中的菌菇得到了充足的滋润,一个个都发育得胖乎乎的,李曜背着从山道上捡来的竹篓,一边采集草药,一边教袁大娘如何识别出可以食用的蘑菇。

    华夏人虽然很早就已知道某些野生菌可以食用,但直到唐朝也没有多少人会将其当成日常的食材,主要还是因为没有普及蘑菇的人工养殖,以及懂得辨识可食用野生菌的人实在太少,而且即使是到了后世,仍然常有食用野生菌中毒致死的事件发生。

    尽管袁大娘似乎对某些漂亮的蕈子更感兴趣,但她听到那些都有毒之后,还是自觉地选择长得灰扑扑丑兮兮,却被李曜说成珍馐的秦岭香菇,毕竟就算她再不懂事,也不敢拿自己和全家的性命来闹着玩。

    不得不说,此次出行证明李曜严重低估了这片山林中的物产。

    大树蔽荫下的韩信草,藏于灌木里的徐长卿,疏林处成片的活血丹等等,都是治疗跌打损伤的优良药草,她居然没有用太长的时间,就非常顺利地收集到了自己所需的全部药材,反倒给采蘑菇的小姑娘打起了下手,成了自走式的菜篓子。

    袁大娘虽然是采蘑菇的新手,但是山韭菜、荠荠菜、蕨菜、香椿、黑木耳等秦岭中常见的野菜,却是大多都能认得出来,所以她除了采蘑菇,还采摘了一些自己喜欢吃的野菜,待到装满手中的篮子,就倒进李曜背上的竹篓里,如此反复,乐此不疲。

    二人一前一后,不紧不慢地走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李曜曾经烤鱼的地方,这块溪边空地的视野非常好,李曜环望四野,随即就发现紧靠溪涧的一棵栎树上聚着几只羽毛色彩斑斓的锦鸡。

    李曜心中不免有些欢喜,来到了野生华南虎都不算罕见的时代,谁还管这种鸡是不是属于后世的珍稀鸟类,在她的眼里只是一种美味的食材而已。

    锦鸡的警觉性非常高,听觉和视觉更是异常敏锐,有了过去惊走百兽的经历,李曜自然不会靠得太近,于是就地放下竹篓,从背上取下猎弓,搭上一支羽箭,随即拉满弓弦,瞄准了一只正把鸡屁股对着自己的锦鸡,一松弓弦,羽箭登时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朝目标疾射而去。

    然后,这一箭就射偏了。

    羽箭猛地钉在树枝上,顿时引发一场群鸡乱舞,一只只锦鸡扑棱棱地跳下树去,逃窜的速度似乎比兔子还快,未及片刻,便全都没了影踪,只给李曜留下了一地鸡毛。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本来快要做好庆祝姿势的袁大娘,只得放下举了一半的双臂,随后挠了挠腮,又忽然抬起一手,指着地上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俱全的鸡毛,装腔作势地叹道:“啊!真是好美呀!”

    小丫头说罢,便蹦跳着跑过去收集羽毛,然后全都插在了自己的头发上,其造型竟与美洲土著的头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面对袁大娘天真而奇特的行为,李曜感到无法直视,而且看到这样的结果,她的心中非常苦恼。

    李曜在后世确实也学过箭术,而且射靶技术还算得上是业余爱好者中的优秀水平。

    但那时使用的是高科技材料制成的复合弓,而现在用的是“干、筋、角、丝、胶、漆”六材不齐的古代山民自制猎弓,两者的手感差距非常大,射击精度更是天壤之别,所以她现在挺佩服那几个死在自己刀下的弓手,一般人能将这种劣质弓练到他们那种水准,显然不是两三年的事情。

    李曜看了看天色,此时艳阳高照,刚过午时,觉得距离自己返回村寨的预定时间还早,便决定先射树干练练手,等自己找到了合适的手感,再接着打猎。

    然而,她心里也很清楚,重塑自己的箭术是很难速成的。

    果不其然,即使是射击一尺之宽的固定目标,直到将距离拉近到二十步,她依旧无法做到箭无虚发。

    若是以这样的箭术水平去打猎,无论是谁看了,都会觉得她还要闹出一些笑话来。

    正当李曜有些气馁地打算终止练习时,却听得头上忽然传来一声长啸。

    李曜闻声望去,就见一只秦岭金雕在空中忽高忽低地盘旋,威风凌凌,不可一世。

    不知何故,李曜突然觉得心血狂涌,脑海和眼里都只有那只金雕,仿佛鬼使神差一般,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张弓搭箭,每一个动作都是行云流水,仿若浑然天成。

    弓弦撒放,羽箭顿时如流星般直破苍穹,随着一声凄惨的鸣叫,金雕被一箭穿胸,甚至还来不及扑腾,便直直落地,当场气绝身亡。

    袁大娘手舞足蹈,忘情欢呼,李曜却是惊得呆了。

    因为刚才那一箭,根本不是她在后世惯用的地中海式射法,而是使用了唐朝兵书著作《射经》里记载的“汉法”。

    汉法,又名中国法,乃是一种适用于步弓的射术,其控弦之法便是以无名指叠住小指握拳收紧,中指压住拇指,食指则当弦直竖指向目标。诀窍便在于食指的指间,拉弓之时,除了拇指,其余四指不触及弓弦,并微微外翘,如此释放羽箭时才会更加利索,这种隐蔽的小技巧不但能提高射箭精度,还能大幅提升射程,并增加羽箭的威力,因此在《射经》此书诞生以前,这种箭法一直作为中原王朝步弓射手对抗北方游牧骑射民族的一大秘法,往往不会轻易外传。

    可以说,这种古老的拉弓手法,李曜从来没有练过。

    但,当时她却感觉自己仿佛与这把猎弓化为了一体,哪怕是后世的李曜用上最好的弓,也未必能射出这神乎其神的一箭。

    而且,令她感到无比震惊的,不仅仅是自己射雕时展现出来的神奇箭术,还有她根本不明白为何自己看到那只金雕会变得那般亢奋,更不知道自己的大脑为何会在那时完全失控。

第二十一章 魂兮魂兮莫归来

    “难道自己这具身子里……还住着她的灵魂?”

    李曜狠狠地甩了甩头,似乎想把这个可怕的疑念抛出脑海。

    “娘子,快来看啊,好大一只雕!”

    恰在此时,突然传来了袁大娘的呼唤,李曜收敛心神,闻声望去,就见她已然站在了坠落点,双手高高举着大雕,整个人还一蹦一蹦的,兴奋得不成样子。

    李曜发现这个小丫头趁自己一愣神,就脱离了被保护范围,便赶紧快步走了过去。

    李曜凑近一瞧,觉得自己射下来的这只金雕体型确实很大,两翼展开足有两米,体长也超过了一米,可李曜掂了掂它的重量,结果却是毛多肉少,只有约莫十来斤的样子。

    很显然,这只可怜的金雕在死前还没有进过食,它哪晓得自己出来为了抓个猎物填填鸟腹,居然会被原本连只鸡都没射中的李曜一箭入魂,极其不幸地落了个饿鸟投胎的下场,当真是死得凄惨,死得窝囊。

    本来不到半天的功夫,李曜和袁大娘二人就收获了满满一篓子的药材和食材,还非常意外地打到了这样一只大雕,按理说这个时候她们就可以满载而归了,只是袁大娘玩兴正高,而李曜心事重重,显然都不想太早回去。

    于是,李曜带着袁大娘来到溪边,麻利地做了一根竹矛,并故意把刺鱼的技法有所保留地传授给了袁大娘,打算以此来消耗这个小丫头多余的精力,李曜自己则继续练习射箭,尝试疏解心中的困惑。

    凭着记忆,李曜趁热打铁,按照射雕时的动作技巧和步骤,以三十步之外的一棵小树为目标来反复练习,虽然用“汉法”确实提升了命中率,但直至弓弦不堪重负断成了两截,她都没能找到那种“弯弓射大雕”的感觉。

    因此,李曜已经完全确定,那种高超的射术绝对不是自己即兴发挥出来的。

    那种身体和意识都无法控制的感觉,确切的说,是那种被幽魂附体般的精神状态,让李曜现在感到一阵后怕。

    毕竟,这具身体原本就不是属于她的。

    李曜是真的有些怕了,害怕原主的灵魂觉醒之后,自己就会魂飞魄散,再也不复存在。

    或许,她只有早日看到那穿越前辈所谓的“天道玄机”,才会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才能消除这种可怕的感觉。

    李曜拿定了主意,便再也没了在外逗留的心思,忙不迭地拾掇一番,背起竹篓,提着金雕,抱住捉鱼搞得自己精疲力竭却毫无斩获的袁大娘,撒开自诩小而精悍妙不可言的脚丫子,沿着来路飞也似的往雾谷村方向腾越疾奔,一时间惊得不明所以的小丫头阵阵尖叫。

    不过半个时辰的时间,李曜就抱着袁大娘返回了袁家小院,由于一路颠簸,袁大娘双脚落地之后还在眼珠转圈,好半晌都没缓过劲来,李曜只得先将她送回西厢房里休息。

    随后,李曜秉着“医者眼中无男女”的宗旨,跟着早已等候许久的林十娘来到正房寝居为袁二检查腰伤情况,结果发现这厮还算幸运,只是肌肉损伤,并没有殃及腰椎,为了不再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李曜便主动向林十娘传授相关的制药和用药之法,倒是把原以为李曜会用妖术治病的林十娘给小小的惊到了。

    跌打损伤的中医疗法,不外乎就是外敷患处和煎汤内服双管齐下,而李曜采集回来的草药又都可以直接鲜用,如此一来,相关的制药方法就变得颇为简单,对于林十娘这种精通家务的古代专业主妇来说,可谓是一学即会。

    徐长卿镇痛,韩信草消肿,活血丹散瘀,故而以这三种草药为主的药方,不但可以治疗袁二的腰肌损伤,自然对下面那儿受的伤也是同样有效。

    于是乎,李曜决定“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一咬牙便把某方面的物理疗法也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林十娘,虽然李曜已是尽量说得含蓄,但其中某些不可轻易为外人道的手法,还是让这位对男人身体早已司空见惯且轻车熟路的妇人老脸红了又红。

    安排完琐事,李曜马上就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唐代关中方言的学习当中,并且重新制定了一个加强版的语言学习方案。

    只是林十娘原本家务活就很重,如此这般还要自行治疗和照顾一个卧病在床的袁二,整日忙得不可开交,而袁大郎每天都要到寨子外面割草放牛,要等到黄昏时分才会回家,然后还要帮助母亲照看父亲,也没有多少空闲时间,至于那正处于换牙之龄的袁二娘,说话还漏着风,从一开始就没怎么帮上忙。

    所以,此后语言教学的重任就全部落在了袁大娘的身上,而袁大娘也因此很难再参与家里的劳作,整日都贴在了李曜的身边。

    可袁大娘毕竟还只是一个身子未长成的小姑娘,李曜不得不照顾一下对方有限的精力,每天只能安排四个时辰左右的教习时间,即便如此,袁大娘依旧觉得这个差事远比做家务活累得多,总是美美的吃过晚饭,天一擦黑就倒床睡下了。

    然而,李曜必须加快自己的学习进度,待到袁大娘就寝之后,她便会独自来到前院,在泥土地面上刻写自己次日将要学习的内容,她的字都刻得比较深,即使夜里下雨也不用担心字会变得模糊不清。因此她在白天的学习时间里,只需要求袁大娘按照地上排列有序的字词,依次念出读音即可。而对于双方来说,这种办法可谓是既省时又省心。

    学完一批字词的发音之后,李曜便会用脚将地上的字迹全部踏平,然后再接着刻写下一批次的学习内容,如此日复一日,李曜再次耗去了整整三天的时间,终于掌握了约莫八千个常用汉字的古方言发音,而这正是能够汉语交流无障碍的底线,虽然李曜还没有学习唐朝的河洛官话,但至少她与这个时代的关中人再也不会出现对话交流方面的问题了。

第二十二章 择日不如撞日

    有道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通过十来天的朝夕相处,袁二全家已然不把李曜当作传说中的女妖怪,而是将她看作一个力大无穷且精通奇能异术的高人。

    高人和他们这些普通人一样,也要食人间烟火,不但每日都需要饮食,而且生活比他们更加讲究。贤惠主妇林十娘还因此直接或间接地提升了自己的烹饪水平,在高人指点之下作出来的美食,不仅饱了口福,还打开了眼界。

    然而,天下无不散的筵席,少不得有个离别之日。

    这天一大早,李曜未等林十娘过来伺候,便已然自行整束完毕。

    李曜高挽道髻,髻插碧玉簪,头戴莲花巾,身穿青碧道袍,脚踏苍云远游履,仙姿玉貌,出尘脱俗,浑似神话传说中的姑射真人,让深受迷信思想荼毒的林十娘见到了,当场高呼“仙姑”,若不是李曜及时阻止,林十娘都要拉起赖床的袁大娘齐齐跪拜磕头了。

    只不过,在李曜背起一大包鼓鼓的行囊、手持一柄鞘柄老旧的横刀之后,整个人就如同女仙从天界栽落凡间,不但散去了大半的仙风,还沾染了些许地气和邪气,变成一个“生人莫近,碰我者死”的女游侠样儿。

    此前,李曜本来是打算穿男装出行的,却是想到自己曾经细心装扮出来的男儿模样,居然连袁二那厮都糊弄不过去,经过一番深刻的检讨和反思,她不得不承认自己过去确实小觑了古人的眼力,与其扮作西贝货弄巧成拙,倒不如大大方方地穿上这一套从墓中带出来的女冠服饰,最起码她扮作一个方外之人,在造访道家圣地楼观台的时候,也比较容易蒙混进去。

    “仙……仙姑,你这……这时便要走了么?”

    袁大娘似乎有些紧张,问得支支吾吾,语气中明显带着不舍和依赖的味道。

    李曜点了下头,肯定道:“我曾有言在先,完全学会了说话,就一定会离开这里。”

    话音一落,林十娘就接着问道:“仙姑还会再来么?”

    “不会。”

    李曜回答得很干脆。

    尽管按照李曜自定的“小隐”标准,雾谷村可以算作一个不错的隐居地,但这里远离文明社会的生活,实在太过于朴素和乏味,让她这个来自后世繁华世界的人总感到各种不适,即使她确认自己只能生活在这个时代,也不愿意再到这里来了。

    林十娘脸上闪过一抹了然的神色,又小心翼翼地问道:“不知仙姑要到哪里去?”

    李曜若有若无地看了林十娘一眼,方才开口答道:“。”

    她当然不会直接说出自己真实的目的地,不过楼观台地处县境内,倒也不算是说谎。

    林十娘闻言,神色变得有些犹豫,张了张嘴却是什么话也没说出来,只是随手将一个布袋递给李曜,一旁的袁大娘见状,连忙讨好地说道:“儿已是尝过了,咸辣适中,仙姑且带在路上吃,滋味美得很咧。”说起吃的来,小丫头的口齿一下子就变得利索了。

    李曜不用看也知道,袋子里装的食物,便是用她从大块头家得到的上等好盐和香料腌制出来的金雕肉。

    俗话说“宁吃天上飞一两,不食地上走半斤”,雕肉的味道当然远远强过鸡鸭鹅之类的普通走禽。前些天林十娘按照李曜所讲的法子搭着香菇炖了半只,结果满满一大盘,李曜只吃上几口便没了,而且连盘底残留的汤汁都被袁家的三个孩子轮换着舔了个一干二净。

    说起来,能尝到后世华夏一级保护动物的味道,也算是给了她这个穿越千年的吃货一个微不足道的福利。

    不过,李曜总觉得这娘俩在自己面前旁敲侧击、东拉西扯,似乎是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说,却又有些踌躇不知该如何开口。

    于是,李曜决定下一个“猛药”,趁着将布袋塞进行囊里的时候,又顺手从行囊中取出一小块晶莹剔透的白玉,然后一把塞到林十娘的手里,郑重地说道:“把这块玉拿去卖了吧,将来不能再让你家大郎也去做强盗之事,要好自为之,懂么?”

    李曜说得很慢,吐词也是格外清晰,显然希望对方能听懂她说的每一个字。

    懂懂懂!当然懂了!响鼓无需重锤敲,林十娘其实也是个伶俐人,脑筋一转就明白了李曜话中的深意,一番感激涕零之后,便将这块足以让袁二一家安身立命的玉石小心翼翼地揣进了怀里,随后顺着李曜的话头,语气恭谨地说道:“仙姑说的极是,这个地方确实无甚值得留念的,其实打从咱家袁郎知晓当今已改朝换代,就合计着带咱们出去寻找袁家宗族谋个正经营生,既是如此,择日不如撞日,正好咱们也要路过,要不仙姑再等等,跟咱们一道走,可否?”

    李曜不禁暗暗一叹,好一个“择日不如撞日”,好一个“正好”啊!听到林十娘终于把心里的打算给抖了出来,便颔首道:“可以。”

    其实,李曜早就发现了袁二家的一些端倪。

    兴许是当初李曜表现得太过头的缘故,直到现在那些逃走的雾谷村村民还是没有一个人敢回来,反倒是两日前袁大郎在放牛时发现了几个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在雾谷村外出没。

    林十娘知道了,当天就宰了家里唯一一头猪乃至所有的成鸡雏鸡,食盐和调味料就好像不要钱似的,全部都被林十娘用来制作腌肉,而且她和袁大郎昨日半夜里都在修补着一辆破破烂烂的车架子,看起来好像比李曜还急着离开似的。

    其实原因也不难猜到,有道是“穷山恶水多悍民”,相邻村落里的山民与大块头、袁二等人根本没有任何区别。在这个乱世尚未完全结束的年代,秦岭深山之中只有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就像东海某岛国自称的“战国时代”那样,各村之间为了占山头抢资源,不是你抢我,就是我打你,彼此结仇者数不胜数。况且谁不想多得一块地盘,一个空空荡荡且保存完好的村寨,简直就是一块诱人发狂的肥肉。

    可以说,那几个陌生人的出现,便是预示着袁二一家有了大麻烦,说不定李曜前脚刚走,严重缺乏自保能力的袁二一家就遭了灭顶之灾。

    对于袁二一家来说,如今到得这个地步,在雾谷村已然呆不下去,只得另谋生路,并且只有跟在李曜这个“仙姑”的身边,自身安全才会得到一定的保障。

    而李曜当然也知道带上这一家人,对自己造成的影响,绝不止是拖慢行程那般简单。

    但,人心毕竟都是肉长的,李曜做不到真正的无情无义。

    因为她心里非常清楚,其实正是她的到来,才使得袁二一家不得不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雾谷村,又想到他们还是自己在这个大唐时空最早相识和相处的人,终究还是不忍完全弃之不顾。

    果不其然,正如林十娘所说的“择日不如撞日”,当李曜领着袁二一家刚进入雾谷村外的山道,就迎面撞上了一支二十多人的队伍,对方来势汹汹,个个手持兵刃,俱都是一副杀气腾腾的模样,还真真是一语成谶了。

第二十三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狭路逢敌,后有累赘,唯有先发制人,速战速决。

    就在双方目光相碰的瞬间,李曜已然拔刀冲了上去,其疾如风,动若雷霆,为首一个虬髯大汉本来想要张嘴发话,却不料对方根本不按他熟悉的流程来,结果一时反应不及,连迎战的姿势都尚未摆开,便遭李曜一刀砍倒在地。

    李曜如虎入羊群,左突右击,一刀一个,全无一合之敌,一时间惨叫连连。

    只不过,她可不想当着袁二的家眷大开杀戒,也不想弄得自己一身是血,所以她的每一刀都砍向对方的腿,刀刀都砍在了筋骨上。

    即便如此,不消半刻功夫,这二十来个汉子甚至连挟持人质的机会都没能创造出来,便全部都蜷着身子抱着腿倒在了地上。

    李曜擦净刀身,收刀入鞘,又满意地看了看自己没有染上半点血渍的道袍,然后一手提起一个,就如同清理挡道的杂物似的,毫不客气地将这些新鲜出炉的瘸腿汉子全都扔到了路边。起先第一个被她砍倒的虬髯大汉捂着腿上不断冒血的伤口,一边用力吐着啃进嘴里的泥巴,一边阴阳怪气地道:“呸……好个厉害的女道士!呸……够辣!呸……够烈!呸呸……”

    李曜理都不理这个管不住嘴的汉子,朝身后招了招手,示意躲在不远处的袁二一家赶紧跟上自己,然后头也不回地放步前行,便是不想再在这些乌合之众身上耽搁自己赶路的时辰。

    可李曜没走出多远,就忽然听得身后一片惊呼声,不由顿住了脚步,转身回头一瞧,就见袁二一手提着一把滴血的长刀,一手提着一个血淋淋的东西,赫然是那虬髯大汉的头颅。

    李曜微微一惊,不由柳眉倒竖,厉声质问:“这是作甚!他与你有仇?”

    李曜完全没有料到,昨天才能下床自理,刚刚还躲在牛板车之下,一副心惊胆战模样的袁二,居然会突然暴起,一声不吭就抄刀宰人,而且还是杀死一个已经没有威胁的人。

    在这些日子里,李曜与人畜无害的林十娘、袁大娘等人接触的时间比较多,几乎都要把袁二给忽略了,尽管这厮已是打算从良,但做了十多年山野恶民养成的凶残习性,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丢掉的。

    刚才还一脸狰狞的袁二,一见李曜叱呵自己,马上就变成了一副畏缩的模样,怯怯地应道:“回禀仙姑,此贼唤作邹大,与鄙人本无甚仇怨,只是这只丑货狂妄邪戾,睚眦必报,残忍无常,完全是个祸害,况且……”

    袁二说到这里,忽然顿了一下,将手中的人头提得高了些,再接着说道:“他在我们这一带凶名极盛,故而鄙人以为,这颗人头有大用处。”

    “哦?”李曜闻言有些讶然,视线落在这颗丑陋的人头上,一脸嫌弃,口中却道:“此物能有何用?说来一听吧。”

    袁二听得李曜语气略缓,不由暗暗松了一口气,忙不迭道:“是,仙姑且稍等片刻。”

    袁二说着,一双细小的眼睛直往地上扫视,临近的瘸腿汉们不知他将欲何为,吓得拼命朝四方匍匐着爬开,生怕自己在下一刻步上邹大的后尘。

    袁二弯腰躬背地搜寻了一会儿,拾起一根看上去还算锋利的长矛,便往虬髯大汉头颅上血淋淋的脖颈窟窿眼插了进去,直至数寸长的矛头没尽为止,然后不顾自家妻子儿女惊骇的反应,将这支插着一颗大脑袋的长矛竖直地固定在了牛车的车架上,方才开口说道:“仙姑的本领,鄙人一家自是知晓的,但别人不知啊!这方圆百里之内的山寨皆有强人统领,鄙人在山中生活了十数年一直无法出去,便是拜他们所赐,这些强人一旦看见咱们一行,就定然会行剪径之事,无论是明着来,还是暗着来,皆要劳烦仙姑对付一番啊!鄙人不过是想教那些强人忌惮咱们一些,就算遇到了愚钝的人,仙姑亦只需比划两下,教他相信自己是来作死,哪还有不跑的,如此一来,总归是能避免一些麻烦呐。”

    听完袁二的解释,李曜略一沉吟,便点头道:“好吧,就依你说的办。”说罢便转身继续前行。

    李曜当然明白,袁二将他这般先斩后奏,杀人如杀鸡般的行为,说得理直气壮,天经地义,其目的不过是想要在路上行一个“狐假虎威”之事,倚靠李曜的威风来护得自己全家的周全。

    虽然袁二不敢明说,但李曜却也知道“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哪怕她再厉害,也不可能每次遇到强人时都能占得先机并保证袁二一家不会受到伤害。

    袁二一口一个“强人”,说得脸不红心不跳,直说得好像他以前跟那些强人不是一类人似的,不过李曜对此并不介意,毕竟袁二非常了解他过去的同道冤家们,如此这般倒是让“恶人自有恶人磨”这句话增添了有趣的注解。

    不怕死,并不代表喜欢送死。这种枭人首级用以“杀鸡儆猴”的做法,虽然让人觉得血腥残忍,却是非常直观,容易教人看个明白。

    兴许真的能让某些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知晓李曜是不好招惹的,兴许真的能够警告他们莫要作出飞蛾扑火、螳臂当车的愚蠢之举。

    既然有可能为自己省去一些麻烦事儿,她李曜又何乐而不为呢?

    ……

    ……

    山坡上,密林间,翠绿缤纷,莺歌燕语。

    一个头戴束额巾,身穿猎装的少年郎,藏在一棵大树背后,屏气凝神,张弓搭箭。而在他视线前方的不远处,正有一只歇在矮树上“日里朝彩”的朱。

    随着一声弦响,羽箭破空而出,险险地擦着朱曲线优美的长脖飞掠而过,于是这只常被人当作吉祥象征的美丽鸟儿,便惊飞远映碧山去,唯留那少年郎风中凌乱了。

    “呸!兀那痴鸟,算你走运!”

    少年郎看着那朱在山中渐飞渐没的优雅身影,恶狠狠地朝前方啐了一口。

    “呵呵,阿郎莫急呀,今日时辰还早嘛!”

    一位身穿窄袖袍衫,头发稀疏花白的老人,笑盈盈地朝少年郎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十数个箪衣短褐打扮的壮汉,皆是手持矛叉,腰挎长刀,背负弓箭,威风凛凛。

    “韩掌事说的是。”少年郎悻悻地收起弓箭,随后望着远方,忽然又朝地上跺了一脚,恨恨地道:“我就是心里难受啊!”

    韩掌事看着这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心中不由幽幽叹息,这孩子突然在一日之间失去父兄,刚到束发之龄,就接手了一个人口多达三千,有控弦者五百的大寨,其间的麻烦和困难简直一言难尽。而今他这个寨中元老能帮的忙,除了尽职尽责出谋划策,处理事务,便是助其早日走出丧亲之痛,重新打起精神来了。

    “咦?”

    刚刚还在闷闷不乐的少年郎突然发出了一个惊疑声,随即指着山坡下一条土路的远端,兴奋地叫道:“快看,有人来了!”

第二十四章 阴差阳错做恩人

    众人顺着少年郎手指的方向看去,便远远见到了行来的六个人,当先一位女道士,腰板挺直,步伐沉稳,其身后是一个男子,手拿鞭子,正赶着一辆车架上堆满杂物的牛板车,紧跟在牛板车后面的是一个妇人以及被她两手紧紧拽着的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儿,而掉在队伍最后面的,则是一个手持长矛,时不时手搭凉棚东张西望,时不时倒退着走的胖小子……让人看得忍俊不禁。

    待得对方一行人走得近了,少年郎强忍笑意,看清那女道士的样貌,登时两眼为之一亮。

    “嘿!好俊俏的女冠!”

    “咱家寨主的压寨娘子有着落啦。”

    有两个汉子竟忍不住失声低呼,显然比这少年郎还要激动。

    “那你们还等什么,都跟我上!”

    少年郎抽出腰刀,从藏身的密林中一跃而出,十数个全副武装的汉子俱都跟随其后,如同一群见了苜蓿的马驹,纷纷往山坡下泼喇喇地冲刺过去。

    “别放箭!先围上去!”

    看着少年郎极度亢奋的样儿,韩掌事不禁笑着摇了摇头。年轻人啊!就是这样率性而为,情绪变化得太快了,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韩掌事负手而行,慢悠悠下着山坡,却不料他只是下意识地往牛车的车架上扫了一眼,目光就突地一凝。

    就见车架上立着一根木杆,顶端上插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而人头居然长着一张无比熟悉的脸,一张让他恨不得生啖其肉的脸!

    韩掌事登时欣喜若狂,当场就要豁出老命似的,甩开老胳膊老腿,发力朝少年郎一众人等追去,同时扯开老嗓门,连连高喊:“站住!都站住!住手!都住手!”

    李曜其实早已注意到了山坡上的动静,里面的大呼小叫,她早就听了个清楚,本来看到一个嫩头青领着一群肌肉猛男冲下山来,便捉住了腰间刀柄准备迎战,却又忽然见到一个老苍头,像只大马猴似的,手舞足蹈地窜了出来,还用破锣般的嗓子大声吼叫,顿时感到困惑不已这个老大爷是在闹哪样啊!

    少年郎等人起初都被女道士出色的样貌给吸引住了,根本没有去注意其他事物的心思,随着韩掌事的连声喊叫,俱都清醒了过来,由于冲得近了,一个个便把车架上格外显眼的人头瞧得一清二楚,哪还不知道韩掌事为何不惜老命如此疾奔大喊的原因,于是纷纷刹住了脚步,收起刀枪弓箭,与李曜一行人驻足而视。

    韩掌事气喘如牛般地跑到少年郎身边,抬起颤抖的手,指着插在木杆顶端的人头,老泪纵横地道:“这……这就是……袭杀……阿郎父兄的仇人,邹大!”

    “什么!就是他?真的是他……”

    少年郎目眦欲裂,盯着那张五官几乎变形,丑陋而扭曲的脸孔,突然“啊”的一声大叫,举刀朝李曜的方向冲了过来,李曜却是一动不动,而那少年郎竟也是从李曜身边绕了过去,直扑牛板车,猛地一刀将邹大的人头如开瓢葫芦般劈为了两半,随后就嚎啕大哭起来。

    韩掌事看了看李曜,又打量了袁二一眼,方才开口问道:“敢问二位,不知邹大此狗为何人所诛?”

    袁二略带瑟地回道:“砍下邹大狗头的,正是鄙人。”突然话锋一转,又向李曜讨好地说道:“但制服邹大这只疯犬的,却是汝等面前这位神通广大的仙姑!”言外之意,他杀死邹大只是打了个下手而已。

    韩掌事本来就觉得李曜姿仪气度非比寻常女子,闻言肃然起敬,不由分说,便迈步上前拉来哭成花脸猫般的少年郎,向李曜深深一揖,道:“老夫韩远,是银梁寨的掌事,这位便是我们银梁寨的宋寨主,而今不过十五岁,还望仙姑看在他年纪尚幼的份上,原谅他刚才的……”

    涕泪横流的宋小寨主还不等韩掌事把话说完,便是“扑通”一声跪倒在李曜身前,“咚咚咚”连磕三个响,无比恭敬地道:“仙姑的大恩大德,我宋君明永世不忘,仙姑若有所求,虽赴汤蹈火,也决不推辞。”

    李曜心里简直哭笑不得,赶紧将宋小寨主扶了起来,故作正气凛然地说道:“宋寨主勿需如此,这不过是贫道的举手之劳而已。”

    那十几个银梁寨的壮汉见此情形,也都纷纷上前行磕头大礼表达感激之情。李曜忙不迭地将他们一一扶起,更有甚者,被扶起来复又跪下,竟然比宋小寨主还要激动,一时间场面好不热闹,让躲得老远的林十娘和袁大娘母女瞧见了都是面面相觑,而袁二更是早就看明白了,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却是不好说出这些人做得不对的地方,反正仙姑一向行为豪放,不懂虚扶礼应该没甚么关系的……

    自己阴差阳错地被一群原本准备干坏事的盗民奉为恩人,还被他们行跪拜大礼,这跟原来设想的场面完全不一样啊喂!

    李曜想到此处,便不着痕迹地朝杀死邹大的真凶,并被人完全忽略,却还老神在在的袁二扔了一个白眼你这厮还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歪打正着了!

    一番千恩万谢之后,宋小寨主邀请李曜一行前往银梁寨作客,结果遭到婉拒,于是他也不多说什么了,当即就与韩掌事等一众手下自发地跟随李曜一行,做起了临时护卫的工作。

    这一路上,韩掌事心情大好,似乎是话头劲儿上来了,特别的唠叨,不过李曜和袁二一家却也因此得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

    原来年初的时候,这方圆百里最大的一家山寨被稷州的唐军官兵端了老窝,可寨民们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都被赦免为良民,有籍者各归原籍安家落户,无籍者就在稷州各县分得田宅之地,不少青壮亦因此成为了朝廷的府兵,而那个寨主好像也是有些来头的人,故而作了个什么校尉,专为朝廷招辑山中各村各寨的流民野人,如今已有数个人口上千的大寨闻风而降,并且那些归顺朝廷的山民受到的待遇竟都是不差的。

    当然了,韩掌事也提到了李曜所作的事情,只不过到了他的耳中,却已然变成了另外一回事。说是大山深处的雾谷村去了一只妖怪,吃了好几百口人,韩掌事对此表示自己完全不知真假,却也发现一些深山里的村落的确开始往外迁徙了。

    总而言之,天下渐渐安定,山外人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而山里既危险又艰苦,他们亦民亦盗的日子也是过不长了。

    若不是为了方便给前任寨主报仇,韩掌事早就建议宋小寨主带领银梁寨的人向朝廷投降了,而今仇人已然身死,自是再也没了顾忌。

第二十五章 身无分文不自在

    行至临近县官府管辖的地界,宋小寨主、韩掌事等临时护卫就不方便继续陪行了,只得折返而回。

    在离别之前,韩掌事向李曜一行告知了一处距离最近,亦是最安全的歇脚之地,而宋小寨主与银梁寨的壮汉们却凑出了两贯铜钱,非要塞给李曜以作报答之资。李曜不太喜欢推来拒去,便以不做“挟功要赏”之事为由,强硬地拒绝了。看到亮锃锃的铜钱,袁二倒是喜欢得很,但他一点都不敢要,毕竟再借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去打仙姑的脸面。

    临近黄昏时分,李曜一行人终于来到了韩掌事所说的歇脚之地大坪寨。

    这是一个坐落在山坳里,拥有集市、客栈、作坊的大寨,往北十数里便是一马平川的渭河平原,距离这个时代的县城也不过四十余里。

    此时此刻,寨门大大敞开着,行人车辆皆是随便进去,却也是无人再从里面出来。

    门口有几个身着短褐,腰间挎刀的汉子,或站或蹲,各个端着食盒,正在埋头扒饭。待得李曜一行人走到门口,有一个靠在在寨门边的汉子,看到一身道袍的李曜,连忙用油腻的手指擦了擦眼睛,呵呵一笑,道:“这位女道长,我们这里可是专门做买卖的地方,你该不会是走错路了吧?”

    李曜到了人多的地方,自然就需要认真投入到自己的角色扮演中来,一听到这话,当即顿住脚步,身形忽地一正,像模像样地唱了一声“福生无量天尊”,微笑着回道:“贫道正是前来做买卖的,难道不行吗?”

    “当然可以。”壮汉闻言,朝寨门内一摆手,便不管李曜身后的袁二一家,埋头继续吃饭了。他只是寨中一个普通的门丁,又不是检查通牒的官府公差,大坪寨也不是只让买卖人进去,不过是因为他从未见过女道士,而且还是生得如此俊俏的女子,为了多看两眼,是以才故意一问,毕竟门丁多寂寥嘛!

    一走进寨门,李曜立刻明白为何那些门丁都会聚集在寨门外吃饭了,只觉有一阵阵恼人的臭味扑鼻而来,熏得她急忙屏住了呼吸,就见沿着寨中主道两边的土屋外杂乱地堆放着大量的皮毛和动物尸体,为了避免踩到地上的粪便和不明秽物,她不得不走得小心翼翼,简直如过雷区。

    所幸的是,往里面走了一阵,便渐渐换成了清新的植物气息,李曜终于可以正常呼吸了,路边规规矩矩摆放着一筐筐的草药,而且路面上的污秽物也少了许多,与之前看到的景象可谓是泾渭分明。再走了一阵,李曜便见到了通往县城方向道路的北寨门,邻近北寨门处,有一座双层木质建筑,便是大坪寨中唯一一家客栈,而在客栈外的飘飘酒旆上只写着简单直白的两个字:客舍。

    看到李曜一行人站在客舍外面左顾右盼,四处打量,一个灰衣灰帽“小二”模样的青年汉子从里面迎了过来,挂着微笑拱手道:“几位可是来歇脚的?本客舍房间充足,皆可任选。”

    李曜突然想起自己和袁二一家都是身无分文,便想要拿出一两块珠宝出来换些铜钱作为盘缠,可她又担心这里人口复杂,不慎露富引来麻烦。

    李曜正犹豫间,却见袁二从车架里抱出一大条足有三十来斤重的腌猪肉,往那小二怀里一丢,傲然道:“住三间房,一夜够否?”

    那小二将猪肉扛在肩头,又偏着头在猪肉上深深地嗅了一口,貌似满意极了,就见他连连点头应道:“够了,够了,便是住三天三夜都够了。”

    小二说罢便朝客舍大堂招了招手,跑出来三个打杂伙计,先帮着袁二一家卸下牛板车上的东西,然后领着李曜和袁二一家从侧门上了客舍二楼。

    李曜一行选好房间的时候,牛车上的东西便也被伙计们送了上来,各自收拾一番,便到客舍大堂中吃饭。

    大堂喧闹非常,摆放在里面的三十来张矮桌,大部分都已经坐了人,李曜一行人在墙角处找到相邻的两张空桌,分男女各自坐下,就见踞席而坐的袁二拉住小二,阔气地道:“某饿了,快些拿好酒好菜上来,都算在我那块肉上面。”

    小二忙不迭地点头道:“晓得,晓得了!”

    没过多久,酒食便上了餐桌。袁二看到漂浮着渣滓的绿色酒水,眼睛似乎都有些红了,端起酒碗就豪气地喝了一大口,露出一种让人感到无比肉麻的陶醉神情,然后抓起一条鸡腿,带领全家胡吃海塞起来,唯有李曜不得不正襟危坐,吃一小口菜,呷一小口酒,扮作斯文人的模样。

    这一番住店吃饭,李曜算是见识了一回古代以物易物的真实过程,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后世观念的潜在影响,身无分文的状态还是让她心里有一种不自在的感觉,于是唤来一个跑堂伙计,将随身携带的横刀摆在了桌面上,问道:“敢问这里能卖刀么?”

    跑堂伙计想了想,答道:“自是可以的,但请稍等片刻,容小的去带个人过来。”

    跑堂伙计说罢,朝大堂外走去,不多时就折返归来,身后还跟着一个身穿褐衣,腰系皮围兜,头戴软裹,一脸络腮胡的中年壮汉。

    中年壮汉瞧见卖刀者竟是一名身姿纤秀的女冠,不由得呆了片刻,方才上前拱手道:“鄙人曹十九,可否借刀一看。”

    李曜颔首道:“可。”说罢,便是主动将横刀递给了曹十九。

    曹十九接过刀,看到老旧的刀鞘,只是皱了一下眉毛,便拔出刀掂了掂重量,随后开始仔细查验,时不时用手指叩击刀身附耳倾听,时不时用拇指刮擦刀的锋口,又看得良久,方才收刀入鞘还给李曜,并开口说道:“此刀乃前朝仁寿年间由官坊所铸,长约三尺七寸,重约一斤十三两,其所用铁料为上乘,锻工也是一流,柄鞘髹黑,并缠有银箍,护格图纹为金彪,应该是一位前朝校尉的佩刀。”

    袁二自然认得此刀的原拥有者,凑到李曜身边低声道:“他说的没错,此刀原主死去的父亲,正是一名参与前朝叛乱的武官。”

    李曜点了点头,难怪她当初看到这把疑似隋朝制式的军刀就觉得顺眼,原来真的是有些来头的。

    曹十九扫了一眼交头接耳的李曜和袁二,继续说道:“这虽然是一把好刀,但保养得着实差了些,而且锋口残损处较多,你看这护格上还有条细细的裂痕,还有这个银箍……”

    李曜不想再听对方这种鸡蛋里挑骨头的砍价言辞了,连忙出声打断道:“你就直说此刀值价几何吧!”

    “这刀其实就是老了点,这样吧……”曹十九略一沉吟,伸出四个手指,试探着说道:“某出四贯,如何?”

    本来李曜卖刀只是为了换点零钱,却是这时想到自己扮成女冠,显然还差了一样相应的随身器物,便开口回道:“贫道只收你三贯钱,但你须得附送我一样物件,不知可以否?”

第二十六章 花腿闲汉赛承恩

    曹十九微微一愣,好奇地问道:“什么物件?”

    李曜认真地道:“拂尘。”

    有道是“三清洞里无端别,又拂尘衣欲卧云”,正如佛教僧侣手中的念珠,基督教士胸前的十字架,拂尘亦是道士云游四方经常随身携带的器物之一。

    一个女道士身上带着一把戾气横生的隋朝军刀,怎么看都很违和,而且李曜最初想到自己扮作女冠的形象,便该是后世影视中手持拂尘的翩翩女仙,是以她才会想到卖刀换拂尘这个主意。

    一个不会讨价还价的主儿,一把翻新便能卖到十贯以上的百炼好刀,一支能抵消一贯钱的拂尘……若是连如此买卖都做不下来,某就是瞎驴生的!曹十九只思索了片刻,便拍着胸脯,爽声笑道:“女道长可找对人咧!曹某做的就是杂货买卖,只是某那里没有现货,需要些时辰来制作,亦不知女道长急用否?”

    李曜闻言微微有些讶然,此前曹十九对刀的鉴定点评,条理清晰,可谓是深谙刀剑锻造之道,再加上他一身做工的派头,因而李曜还以为他是一个手艺不错的锻造师傅,却没有想到,居然是一个卖杂货的……

    难不成这个大坪寨还是一个不可小觑的藏龙卧虎之地么?

    李曜略一沉吟,诚恳地道:“贫道明日便要离开此地,确实急用。不过……”说着突然话锋一转,故意用略带怀疑的口气说道:“曹当家,我们道家的拂尘应该不是寻常匠人能做得出来吧?”

    曹十九闻言却是身板一挺,振振有词地说道:“那是当然了!常人用来扫尘驱蝇的拂尘,不过是一根木柄系上丝麻杂毛而成的器物,虽说皇家高门用的拂尘,材料也是挺好的,可还是远远没有你们道家那般讲究,须得按照周易、八卦、太极、阴阳这些规矩来做才行。曹某不才,做了二十年买卖营生,这点门道还是通晓的,虽说时间紧了些,却也无碍。”

    李曜心中已然有些信服,这姓曹的哪里是卖杂货的,简直就是一个知识涉猎广泛的技术达人啊!当即点头道:“成交。”

    交易谈成,曹十九欢喜地跑出客舍大堂,不一会儿就扛着一个麻袋回来,朝李曜身边一放,说道:“这是三贯钱,请女道长点验。”

    李曜记得很清楚,武德四年,唐高祖李渊下令废隋五铢钱,仿秦方孔圆钱形制,开铸“开元通宝”,定一文重一钱,十文重一两,一贯千文重六斤四两。这一袋三贯钱若是足重的话,便有十八斤十二两,换算成后世国际通用的重量单位,即是约合12.85公斤。

    于是,李曜放下竹筷,捋起衣袖,单手轻轻提了提麻袋,感受了一下钱的重量,便已然知晓数额不差。随后她将桌上横刀递给曹十九,却见对方正盯着她的手发呆,不由蹙了蹙眉,提醒道:“曹当家快些回去赶工吧!莫要误了时辰才是。”

    曹十九回过神来,登时老脸一红,忙不迭地接过刀,告辞转身而走,心中却依旧惊疑不定,也许别人都注意不到,可他却是瞧出来了,这位脸儿俊俏,身段苗条的年轻女冠,只用三根手指就能拈起装有三贯铜钱的麻袋,而且动作居然可以如此随意,完全看不出用力的样子,轻轻松松的,仿佛跟她手拿竹筷一般无二。

    走出客舍大门,曹十九又低头看了看手中这把刚刚购得的隋刀,脑海中倏然闪过一个疑问:这女子究竟是如何得到这把伤人无数的凶器呢?

    思及此,曹十九顿时心头一震,不由得喃喃自语道:“说不定她还真的是一位得道的仙姑,看来自己来不得半点敷衍啊!”

    ……

    ……

    当曹十九回到自家作坊准备通宵苦干的时候,客舍大堂内,一位正胡吹海侃的食客渐渐引起了李曜和袁二一家的共同关注。

    就见一个身穿缺胯袍衫,头裹小包巾的年轻汉子向几位比邻而坐的食客,故作神秘地说道:“某跟你们说一件发生在南边雾谷的怪事,不过嘛,你们先猜猜看,会是何事?”

    话音刚刚落下,便听有人笑骂道:“你这花腿闲汉,休卖关子,还不快些给某道来。”

    “好好好,在座的各位可要听清楚了。”花腿闲汉朝笑骂自己的人翻了个白眼,拿起一根筷子,一边敲击餐桌上的陶盘,一边用极具时代特色的戏腔调儿,郎朗唱道:“山妖袭村~先奸后杀~生吞活吃~诶呀呀呀~怎地一个惨字了得呀!”

    “奸”字一出口,袁二当场喷了坐在对面的儿子一脸的酒水和肉渣,而李曜则猛地呛了一口酒,咳嗽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

    不过,马上就有人提出了异议:“可是某怎地听人说,那山妖是个雌儿模样呀。”

    花腿闲汉正色道:“雌儿又如何!没听说过牝鸡司晨吗?雌的一样能干那事儿,而且这只女妖,可是大有来头的!”

    李曜很想诚恳地对他说:来头什么的,先暂且打住!女的怎么干那事儿啊!还请高人指点迷津,我急!

    花腿闲汉用筷子有节奏地敲击着桌碗盘碟,抑扬顿挫地唱道:“她就是生于上古开天辟地时,千年之前威震八百里秦川的~斑~子~大~仙呐!”

    花腿闲汉唱腔似乎不错,声音一落,便是满堂喝彩。期间默不作声的人,除了李曜这位故事的真实原型,就只有埋头默默吃饭的袁二一家,气氛好不热闹啊。

    李曜心中不好气地嘀咕:“不错,不错,斑子大仙,这名字取得比‘白额大娘’好,很有《西游记》里妖怪的范儿,我就特想知道你这厮到底能编出个什么花儿来!”

    花腿闲汉再接再厉,眉飞色舞道:“所谓斑子大仙者,实为大妖也。话说当初,斑子大仙被三天扶教**师张道陵镇压于秦岭大山之下,迄今已有五百余年,法器符受水土侵蚀,残破缺损,终失效力,让那大仙挣脱禁锢,重现天日!且那雾谷本不叫雾谷,而是叫……咳咳……那啥谷,大仙欢天喜地回到雾谷,却见自家洞府,竟成人畜居所!大仙一怒,村毁人亡啊!”说到这里,他又很可恶地卖了个关子:“你们可知,那些山民是个甚么死法咧?”

    “先奸后杀,定然死得惨呗!”有人接口笑骂道:“你这泼才,若是敢在某吃酒食的时候,口中吐些恶心事物出来,某也会让你得个‘惨’字。”

    “恶心?君不见某也在吃酒食么?”花腿闲汉不以为意,往嘴里塞了口菜,继续绘声绘色地道:“那大仙本为母大虫化形而成。众所周知,大虫好淫,妖亦如此。于是村中老的幼的丑的脾性不好的,被她一口一个裹入腹中,剩下来的小娇娘和俊郎儿,大仙便跟他们磨镜擦枪,水路旱道,并驾齐驱,日日宣淫,夜夜**啊!诶呀呀……”

    李曜听得啼笑皆非:“这厮还真他娘的是个人才,居然能把一个可以写进《西游记》里的妖怪故事讲出《金瓶梅》的味儿,只可惜早生了数百年,若是再啃些宋元话本和明清小说,恐怕吴承恩和兰陵笑笑生加起来都没这厮会编故事,我就默默给你加个油吧靠!”

    讲到末尾,花腿闲汉故作一副沉痛的模样儿,捶胸顿足地道:“谁知大仙玩得倦了,就把那些精神耗散的小娇娘,骨髓焦枯的俊郎儿,全都吃了啊!诶呀呀,当真是惨绝人寰,骇……”

    就在李曜已经无力吐槽的时候,花腿闲汉的话音戛然而止。

    因为一位高如铁塔,壮如熊罴的魁梧大汉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里,而搭在这个大汉肩头的东西,竟赫然就是一张血迹斑斑的虎皮!

第二十七章 巨灵仗剑下凡尘

    魁梧大汉身穿一件青色道袍,头上戴着一顶硕大的竹笠,竹笠往前压得很低,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孔,只露出颌下一大把如钢针般根根竖立的虬髯,除了肩头搭着一大张虎皮,背上还负着一柄长剑,他立在客舍大堂的门口,夕阳的余晖洒在了两米多高的庞大身躯上,泛起一轮淡淡的光芒。

    此形此态,犹如巨灵神降临凡间。

    客舍大堂中一片静寂,呼吸可闻,绝大多数人都在打量着“巨灵神”,唯有一个跑堂伙计上前怯生生地问道:“这位道长,敢问是来吃饭……还是歇脚?”

    “先吃饭,再歇脚。”

    巨灵神的声音很低沉,却犹如闷雷作响,那跑堂伙计似乎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压力,顿时打了个机灵,身子不自觉地一让,结结巴巴地说道:“小的晓……晓得,请跟……跟我来。”

    此时的大堂内,每张矮桌边都坐了人,却非全部坐满,有几张桌子边上还有位置,跑堂伙计显然是要领着巨灵神与人拼席而坐,一些胆小的食客见状赶紧结账溜之大吉,而其中腿肚子转筋转得最早,消失得最快的几位,正是此前口若悬河,声行并茂,为众人免费说书唱曲儿的花腿闲汉,以及跟他同桌吃酒笑闹的伙伴们。

    于是乎,巨灵神便顺理成章地独占了整整一张桌子。

    巨灵神所坐的席位距离李曜和袁二一家的位置并不远,只隔桌子两三张,李曜心生好奇,便忍不住透过人缝悄悄打量起来。就见巨灵神坐得端端正正,一举一动,如同受过长期训练似的,俱都极有规矩,身形虽然威猛雄壮,却不失文雅大气的风范,显然绝非鲁莽粗鄙的糙汉可比。

    长剑被巨灵神放在了桌面,李曜一眼便认出那是一柄两晋时期形制的古剑,其剑柄与隋唐流行的云首剑在外观上有着明显的差别,乍看上去有些像东汉铁剑,却比东汉铁剑的剑身还要短,怎么看都不像一件与巨灵神形象相匹配的兵器。可以说这把剑更应该算是一柄便于随身携带的装饰剑。但此剑作为装饰品,似乎又太过于朴素,一根掏空的原木套上几圈麻绳便组成了所谓的剑鞘,简陋得仿如孩童即兴制作出来的玩耍事物。

    巨灵神吃饭的时候,依旧带着竹笠,竹笠依旧压得很低,蒸豚蒜酱,炙鸭点椒盐,去骨鲜鱼脍,兼皮熟肉脸,俱都摆上了他的餐桌,简直无肉不欢。可是他却不喝酒,也不吃米饭、面饼之类的主食。而且他吃东西的动作虽很讲究,但大嘴一开一合,却也吃得不慢,所以未等李曜吃到半饱,晚来许久的巨灵神便已经将自己餐桌上的菜消灭得一干二净了。

    饭毕,巨灵神从席上长身而起,双手将虎皮展开,再高高举起,然后在原地徐徐转起身来,以便周围的人都能将整张虎皮瞧个清楚。

    大堂内很快又喧闹起来,不时有人交头接耳,对巨灵神的虎皮的品相进行点评。

    “如此大的一张条斑白额,可是活了好些年岁啊,只是这位道长扒皮的手艺着实差了些,还弄得这么脏。”

    “皮毛上那条口子,老夫一看便知是用剑斩出来的,只是砍的位置不甚好,可惜了这张难得的好皮毛啊!实在可惜了!可惜!”

    “毕竟此人不是猎户嘛!想来他定是突遭大虫袭击,拔剑保命,是以顾及不得毛皮的好坏吧。”

    “是啊,能斩杀大虫,也算是好本事,换成你我,怕是早已被大虫裹腹喽。”

    …………

    巨灵神向周围的人展示一番之后,便说出了四个字:“价高者得!”

    随着话音落下,几个行商模样的人立刻叫起价来。消息似乎传得很快,不一会儿,又有几人从外面跑了进来,纷纷加入了竞拍的行列。

    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买,这张虎皮最终以二十贯“开元通宝”的价格卖给了那位曾经连叹“可惜”的老行商。

    这个时代自然还没有诞生“飞钱”之类的汇兑方式,而且二十贯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但虎皮的购得者却是个极讲效率的人,不到半柱香的工夫,就让随从抬来了两口装满钱的箱子。巨灵神打开箱子也不验数,抓起一串钱就往腰上缠。缠好了之后,他又将剩下的钱全都倒出来,当场从一食客身上买下一件衣裳,直接打了个包,然后往背上一扔,试着走了几步路,竟是一副不费力的样子。

    唐朝是一个尚武的时代,世人皆崇拜力量,因此众人纷纷叫好,一时掌声雷动。

    其实,不少人都希望巨灵神能够讲一讲弑虎的过程,以便增添一些饭后谈资,但碍于巨灵神庞大身躯给人带来的一种无形压力,再加上他是一副沉默寡言、生人勿扰的模样,所以直到巨灵神离开大堂,都无人敢上前与之攀谈。

    李曜亲眼目睹了这场突如其来的拍卖会,不由暗笑自己卖刀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这种方式,不过她也不在乎那把刀能多卖几个钱,只希望曹十九能把她的道具做得像样一些,因为她心里很清楚,唐朝的女道士可不是这么容易假扮出来的。

    幸亏现在是武德年间,大唐朝廷对出家人的管理不够规范,还没有李曜这具身子原主的好二弟李世民依附内律,参以金科而定的《条制》,更没有后来更加细致完善的“道僧格”,否则没有“度牒”的她将会耗费更多的心思。

    热闹看完了,饭也吃饱了,李曜便适时地向袁二一家说明自己不会去县城,决定直接前往终南山,而袁二则表示他们需要先托人去联系袁家的宗族,打算在这家客舍暂住些时日以便等候消息,故而双方将不会再同路而行了。

    夜幕降临,行客各自归房,由于一房仅有一床,李曜和袁大娘依旧如往常一般睡在了一起。

    一向倒床就能睡着的袁大娘,这一晚却是无心睡眠,大概是对未来尚未明了的生活感到忐忑不安,亦或者是因为知晓面冷心热的仙姑明日就要和自己分离而依依不舍,是以小姑娘在半夜里时不时就会唤醒李曜,问一些明知故问的问题。

    而李曜瞧见她楚楚可怜的小模样儿,却是生不起气来,只得一一作答,便是如此这般,一起熬到了天明。

第二十八章 同道中人同路行

    翌日一早,李曜认为自己背着个大包裹出行,终究是不雅观,便在客舍伙计的推荐下,在大坪寨买了个游方道人和行脚僧惯用的竹箧,然后返回客舍收拾自己物品的时候,就见曹十九顶着一双黑眼圈,亲自上门将一支连夜赶制的拂尘给她送过来了。

    李曜见到这件外观朴实无华,实则精工细作,极具道家神韵的器物,也不得不被中国古代手工艺的水平所折服,准确的说,是对曹十九的匠人精神感到敬佩。

    这支拂尘的制作材料全部是由曹十九在大坪寨中就地取得而来。

    拂尘手柄的材质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一根老山藤,没有做多余的人为加工,粗细均匀,曲中求直,浑然天成,颇有“大道至简,道法自然”的意味。

    拂尘柄的顶端嵌有一颗黑白相间的石珠,手柄的上下两端还专门缠有两圈宽窄圈数不同的细绳,与拂尘尾组合在一起,既代表“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阴阳学说,同时亦象征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道家思想。

    拂尘尾的长须则是由比马尾更珍贵的麈尾长毛制成,虽然颜色为棕黑,并不是李曜记忆中印象最深的白色马尾拂尘,但她拿在手上,却与自身所穿的青碧道袍,显得极为相衬,当真有一种“手拿拂尘非凡人”的范儿。

    李曜整备停当,便背上竹箧,手执拂尘,在袁二一家的默默相送之下,缓步走出大坪寨,头也不回地踏上了通往终南山楼观台的道路。

    正如人与人之间总免不了注定离别的时刻,同样也有躲都躲不过的相逢。

    没有走出多远,李曜就意外地发现自己有了一个同路相伴的人。

    这个人便是巨灵神。

    一个窈窕纤秀,发披莲巾,手搭拂尘,身背竹箧的女冠,一个魁梧雄壮,头戴竹笠,手持长剑,肩扛大包的道士,一前一后,一矮一高,行走于苍山翠林之间。

    虽然他们的形象差异甚大,且一路无话,但行动却是出奇的一致,均是步伐沉稳,行走如风,又俱都是道家打扮,无论谁看到了这样的情景,怕是都会以为这二人是一起出行的伴儿。

    然而,两人同行了约莫两个时辰,天公却不作美,突然打破了这种结伴同行的和谐画面,毫无征兆地下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春雨。

    走在前面的李曜登时抱头鼠窜,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逃也似地冲进路旁一片青翠茂密的竹林中躲起雨来。

    看到前者的狼狈模样,走在后面的巨灵神依旧迈着沉稳的步调,不慌不忙地在道路上继续前行。

    由于双方对比着实强烈,李曜顿觉十分尴尬,这并不是心性相差,而是李曜不想让雨水和湿泥弄脏她的行头。

    她就只有这一套道袍,没得换啊。

    好像那上天注定了李曜要在别人面前丢脸似的,就在巨灵神从李曜身前经过的时候,李曜的肚子非常不凑巧地发出了一阵响亮的抗议,一时间回声激荡,余音绵长。

    “哈哈哈哈哈~!”

    巨灵神没有去看李曜,也没有停下脚步,却是长声大笑,笑声有如雷动,惊得竹林中的鸟儿一阵骚动。

    他笑得很开心,仿佛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比这个故作正经的女道友出洋相更加搞笑的事情。

    听见这震耳欲聋的笑声,李曜深深地感受到了自身形象的崩塌,不由心中咆哮:“笑个毛啊!肚子饿了,就会发出响声,这是身体的自然反应好不好!”

    饿了就该吃东西,更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李曜破罐子破摔,把竹箧往身旁一块干燥的青石上一放,取出干粮袋和酒葫芦,就着从大坪寨客舍中买来的酒水,抬起一脚大喇喇地踩在青石上,气呼呼地嚼起了肉干。

    巨灵神不再笑了,脚步也停了下来,竹笠下发出了一阵鼻腔制造的抽息声。

    突然,本已走过数丈开外的巨灵神猛地转过身来,向吃得正欢的李曜大步流星奔来,势如脱缰之马。

    李曜大惊,立即把酒葫芦一放,下意识地伸手摸向腰间,却是摸到了她的拂尘!

    糟了个糕!这人可不像等闲之辈,自己把刀卖掉,简直是作大死啊!

    就在李曜思考如何用拂尘来抵挡对方的长剑之时,巨灵神却在她的面前硬生生地刹住了脚,然后规规矩矩地施了一礼,用略带难为情的语气说道:“福生无量天尊,敢问这位道友,你吃的这个……这个是何种肉啊?”

    这个……是什么情况?情势变化来得太快,李曜不由得呆了一下,方才缓过神来,感觉对方的视线似乎定在了她手中的肉干,顿时明白了这家伙是个吃货,同道中人啊!

    李曜没有再多想,朝巨灵神递去一根肉干,挂起一张善意的笑脸,开口回道:“这是金雕肉,道兄尝尝吧。”

    “好。”

    巨灵神求之不得,忙不迭地应了一声,接过肉干就往大胡子包围的嘴巴里面一丢,细细咀嚼了许久,方才咕咚一声咽下,点头赞道:“好吃!”却听他随后又感叹道:“我以前也吃过雕肉,为何就没品尝到过如此美味啊!”

    李曜闻言,想也不想就从干粮袋里抓了一把肉干,直往巨灵神手中塞去,豪气地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想来现在这个时辰,道兄也该当饿了,咱们就一起吃吧!”

    “谢过道友,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巨灵神也不客气,赶紧放下大包,伸手捧过肉干,边吃边问道:“道友,请恕我冒昧一问,不知此种肉干是如何做出来的?”

    说起吃的来,同为吃货的李曜登时来了兴致,便如当初教授林十娘一般,耐心讲解道:“制作这种肉干,需要九种佐料,即豉油、盐、姜、葱、越椒、豆蔻、谷茴、花椒、胡椒。首先把姜、葱切碎,放入水中与雕肉同煮,其次把越椒去核捣成酱,与盐一起加入豉油中,至于加多少越椒,就要看你是否喜辣了。再将煮熟后的雕肉去骨,切成一指大小的肉条,放在调和好的豉油中腌制,一日之后,置于过风处吹干,然后将豆蔻、谷茴、花椒、胡椒碾成粉末,洒于其上,再晾晒数日就可以吃了。”

    巨灵神边吃边听,却是忽然疑惑道:“道友说要用胡椒,请恕我愚昧,为何半点胡椒味都吃不出来?”

    李曜拿起葫芦,饮了口酒,略带遗憾地说道:“道兄果然吃得仔细,做此肉干时,可惜没有胡椒可用,否则口感定会更佳。”

    虽然胡椒自南北朝时期就传入了中国,也是常吃羊肉的唐朝人最喜爱的佐料,可大唐本土却很难种植,往往只能通过“丝绸之路”进口。物以稀为贵,初唐时的大多数普通百姓都是吃不起胡椒的,即使在盛唐,胡椒仍然是价高量小,而后还发生了唐代宗从权臣元载家里抄出八百石胡椒这种让后世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是以李曜没有胡椒可用,其实一点都不奇怪。

    巨灵神吃得津津有味,赞道:“先煮后腌,再风干晾晒,倒似西域胡人的一种制法,味道却犹胜之,道友在烹饪一道的造诣真是了得啊。”

    “过奖,过奖。”李曜得意地一礼,然后突然转移话题,试探着说道:“我也有一个问题要问道兄,不知当讲不当讲。”

第二十九章 道兄!道兄!请留步!

    巨灵神微笑着说道:“道友但说无妨。”

    李曜沉声静气地问道:“道兄为何一直不愿意展示面目呢?”

    巨灵神收敛笑容,登时变得沉默了。

    李曜与巨灵神的身高相差巨大,两人相距亦不过两步。即使在相谈正欢之时,她也不曾抬眼去偷看巨灵神半掩在竹笠里的面孔,可这并不代表她一点都不好奇,不然也不会有此一问。

    巨灵神手中的肉干洒落在地上的时候,已然变成了粉状,而他身上本来就勉强合身的道袍,仿佛紧绷欲裂。

    李曜感受到巨灵神因情绪变化而释放来出的一种无形压力,立刻意识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问题,似乎是触犯了巨灵神的某种忌讳,可她却也只得努力保持镇定,静静观察对方的反应以便临机应对。

    许久之后,巨灵神缓缓倒退一步,似乎是为了方便他能够居高临下地观察李曜,并使得对方更难看清他的全貌。

    虽然巨灵神此前在路上一直行走在李曜的身后,可是李曜大部分的身形都被背上的竹箧挡了个严严实实,而巨灵神头上过于向前下压的竹笠不仅遮掩了他的面容,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他的视线范围。

    因此,他只在李曜向他递出肉干的时候,看到了一只如羊脂白玉般的手。

    他认为拥有这样美丽的手,对方就算不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也不可能是一个丑女。

    然而,他与对方交谈了好一阵子,肉干也吃了许多,却没有主动报出自己的名号,而对方似乎也同样没有这个意向。

    道门中人,讲究男女平等,所以这与俗家的“男女大防”毫无关系。

    其实原因无他,只不过是双方“萍水相逢”而已,他们甚至连“一面之交”都算不上,因为彼此连对方的脸都没有看个清楚。

    他已经尽量压制自己去偷看对方相貌的冲动,却不料对方突然问出了一个让他最不想听到,却又总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原来,双方都想到一块儿去了他(她)究竟长什么样?又会是什么人?

    李曜察觉到巨灵神在打量自己,心中登时警铃大作,左手不由攥紧了手中的酒葫芦,而右手则放下干粮袋,抽出别在腰间的拂尘,佯装若无其事地搭在左臂肘弯处。

    通过昨日的暗中观察,以及刚才的言语交流,李曜看得出来,巨灵神其实有着比较良好的个人修养,并非像他颇具侵略性的威猛外形那般,会是一个一言不和,就会拔剑伤人的主儿。

    但人心难测,李曜很清楚自己的外在皮囊是个什么水准,而当下又是孤男寡女的情形,她可不敢保证巨灵神是不是在借题发挥,想要在这没有人烟的地方对她做出不可描述之事。

    李曜甚至在臆想,说不定就是因为她刚才卖弄自己那点粗浅的烹饪知识,让这个人高马大的吃货对她产生了某种一劳永逸的非分之想。

    心念电转间,李曜不着痕迹地调整了一下身形,暗中摆好了御敌的姿势,只要巨灵神敢有任何企图扑上来对她动手动脚的迹象,她就会立刻用拂尘抽进他的大斗笠里面,狠狠扫他的眼睛,然后再用酒葫芦猛砸他的脸,最后用几种专攻大个子下三路的招数彻底摆平了他……

    就在此时,忽然有风吹过,竹林一阵摇曳,无数晶莹剔透的水珠脱离密集的枝叶,在巨灵神头顶的竹笠上打得啪嗒作响。

    巨灵神受此影响,整个人似乎放松了下来,就见他稍稍扶了一下竹笠,语气复杂地说道:“道友真是生得好样貌啊。”

    虽然巨灵神没有做出任何可疑的动作,可李曜听到这话,防范之心却是更甚。

    李曜不自觉地后退两步,任由水滴从发髻和脸上滑落,神色坦然道:“多谢道兄夸奖。刚才的问题,若是道兄不愿回答,就当我没说过了。”

    其实,李曜对自己此前的多嘴一问,已是感到后悔了。

    眼前这个巨灵神,毋庸置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怪人,不能以常理来预测他的言行。

    李曜现在只想尽快摆脱此人,毕竟她现在还不想跟这个时代的人有太多的冲突。却听见巨灵神叹了口气,说道:“不是我不愿意现出面目,而是唯恐惊了道友。”

    巨灵神的语气很诚恳,显然不带一丝的恶意和邪念,紧张的气氛立刻缓和了下来,无形的压力亦是消失不见,可紧张了好半晌的李曜简直气不打一处来,心中嗔道:“老兄!你这么大个块头,像坦克一般朝我奔过来的时候,还有你这厮刚才把肉干捏成齑粉的时候,就已经惊到我了!简直惊得不能再惊了!”

    但李曜口中却辞严义正地道:“道兄莫非将我当成动辄一惊一乍的弱女子么?堂堂男儿大丈夫,岂能因顾及他人感观而遮遮掩掩,轻慢父母赐予的相貌呢?”

    巨灵神默然片刻,深深地看了李曜一眼,认真地道:“既然如此,道友见到了,可莫要怪我。”

    “无妨,取下来吧。”

    李曜满不在乎地点了点头,心中却忍不住道:“又不是看大美女!你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扭扭捏捏,惺惺作态,若不是现在给自己找台阶下,我才不想看你长什么样呢!”

    于是,巨灵神终于摘下扣在头上的竹笠,当场现出了他的全部面目。

    李曜登时惊得瞠目结舌,脸色大变。

    面如黑铁,阔额宽耳,豹眼狮鼻,怪肉纵横,双眉一线连,怒发如钢刷……

    这相貌不能说丑,而应该是恐怖,恐怖得惊天动地泣鬼神!

    莫说是人,就算是鬼见了,恐怕都要被他吓得赶紧投胎啊!

    饶是李曜的心理承受能力远大于常人,见到世间还有人能长得恐怖如斯,不但脸上变了颜色,还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两步。

    见到对方花容失色的模样,巨灵神似有些失落,又有些失望,但见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又将竹笠重新戴回了头顶,语气有些落寞地说道:“让道友受此一惊,实在抱歉……咱们就此别过了。”

    说罢,巨灵神一把抓起自己的大包,甩到背上,转身就走。

    一声“别过”,让李曜顿时清醒过来,暗自反省道:“其实仔细想一想,这个人除了长得太吓人,其他方面并不差,甚至还跟自己挺谈得来的。刚才自己的反应有些过分了,委实伤了人家的面子啊!”

    言念至此,李曜望向竹林外面那个冒雨前行的高大背影,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放声喊道:“道兄!道兄!请留步!”

第三十章 金钟九首字正南

    在空旷静谧的山间,女子清丽而嘹亮的声音,不断萦绕回荡着传向远方。

    巨灵神自然听到了李曜的呼喊,却只是脚下一顿,便又继续前行。

    李曜发现巨灵神明明听见了自己的喊话声却没有理会自己,心中微愠道:“这家伙,脾性还挺烈的!难道还要我追出去不成?这又不是在上演‘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的言情片!就算追,那也是男追女啊!他奶奶的,我这是想到哪里去了……”

    李曜心头着急,一不小心就想岔了,顿时感觉浑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赶紧把脑海里蹦出来的肉麻“剧情画面”给及时“咔嚓”掉了。

    “道兄请留步!我有话说!”

    现在正临近“天点纷林际”的谷雨时节,降雨非常频繁,所以李曜的一大疏忽,便是忘了在大坪寨买一把竹伞,当下她确实想追上去,却又不想淋湿自己,只得再次呼喊,可巨灵神却充耳不闻,依旧向前路行去,完全没有半点回应她的意思。

    眼见巨灵神的背影即将消失在雨雾当中,李曜忽然灵机一动,连忙从竹箧中取出那件被袁大娘洗得干干净净的圆领袍,两手抓住衣肩两头,往头顶上一展,就向巨灵神飞快地追了上去。

    李曜奔跑如风,高举在头顶上的袍服被风吹得向后飘扬,一下子就阻挡住了大部分的雨点,不过李曜脚下一双精致的布履却不能防水,因此她为了尽量避开水洼和稀泥较多的地方,只得左拐右绕,腾挪跳跃,曲折前行。

    即便如此麻烦,李曜还是快过了巨灵神的行走速度,不消片刻功夫,便跑到了对方身后的不远处。

    巨灵神察觉身后的动静越来越近,不由停下脚步,回头看去,就见到了雨雾中李曜有如牝鹿般灵快的身影。

    巨灵神先是微微一楞,随后便沿着原路大步走了回去。

    两人聚首,巨灵神未等李曜开口,迎面就是一句:“道友不怕我么?”

    李曜将圆领袍服罩在身上,喘了两口气,一本正经地道:“道兄不过是面相长得奇特而已,有甚么可怕的!”说着,忽然抬手朝天一指:“我只怕这没完没了的雨!”

    话音一落,巨灵神二话不说,立即摘下自己硕大的竹笠,戴在了李曜的头顶,说道:“咱们先回林中避一避。”

    这个举动顿时让李曜对巨灵神的印象改善了不少,所以当她再次看见巨灵神原本难以入目的面容,也没有如此前那般现出失态的反应。

    李曜也不矫情,用手扶住斗笠,抢在巨灵神身前,快速跑回了竹林,脚下刚停稳,就摘下竹笠,回头转身,向巨灵神微微一笑,爽声提醒道:“道兄,接住!”

    李曜说着单手一扬,竹笠如同长了眼睛一般,竟然隔着二三十步之距,不偏不倚地直接飞旋到了巨灵神的身前,巨灵神顺势一接,便把竹笠往头上一戴,哈哈一笑,赞道:“道友好手法!”

    二人又回到竹林里原来避雨的地方之后,李曜向巨灵神恭敬地一礼,微笑着道:“吾李曜,木子之李,‘日出有曜’的曜,方才不敬之处,还请道兄恕罪,却不知道兄尊讳该如何称呼?”

    “福生无量天尊,原来是李道友。”

    巨灵神回了一礼,笑着答道:“终南山钟馗,金钟之钟,九首之馗,表字正南,此前失礼之处,也请李道友包涵。”

    此时此刻,巨灵神脸上笑容不止,显然极为开心。

    终于又有一个见了他的相貌,既不害怕他,也不讨厌他,依旧想跟他结交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如此俊俏的女道友。若说他不动心,那绝对是自欺欺人。但他更有自知之明,对李曜不敢抱有什么过分的奢望,只要自己能多一个朋友,他便心满意足了。

    然而,李曜脸上的笑容,却突然僵住了。

    啥?钟馗……捉鬼天师钟馗?

    李曜震惊不已,瞧着眼前这张鬼斧神工般的面孔,越看越感到奇特。

    对啊!传说钟馗正是唐高祖武德年间的人物,而且还说他是豹头环眼,铁面虬髯,相貌奇异,难不成这个钟馗就是那个在唐玄宗梦中吃鬼,画像被用来驱鬼辟邪的“赐福镇宅圣君”……的原型?

    我明明穿越到了一个真实的历史时空,为何会遇上这种民间传说中的人物呢?

    我觉得自己不像在做梦啊!

    心念及此,李曜下意识地用手去掐自己的胳膊,却忘了控制自己恐怖的怪力,只一用力,就疼得她“哎呀”一声惨叫。

    钟馗见状有些不明所以,急忙关切地问道:“李道友,你怎地了?身体不适么?”

    李曜干笑了一声,慌忙掩饰道:“呵呵,无事无事,只是被不知从何处飞来的竹虫咬了一口,不过我已经把它掐死了。”说完,就朝身后随意做了个弹指的动作,就好像真的弹出了一只虫子尸体似的。

    “诶……”钟馗皱了皱粗眉,郑重地道:“这可不是小事,若是一只厉害的毒虫,李道友便是麻烦大了!”

    钟馗说着,便伸手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双手向前一递,急切地道:“此乃专治毒虫叮咬的奇药,李道友赶紧拿去一用,以防万一!”

    盛意难却,李曜忙道一声谢,接过药瓶,待得钟馗转身回避,李曜挽起衣袖,装模作样地准备擦拭胳膊上已然出现瘀青的“咬伤处”。

    打开瓷瓶,便有一股浓郁的药味扑鼻而来,李曜仔细一闻,便知道这药水中含有金线风、七叶一枝花、鸡骨香、三叉苦、白花蛇舌草五种成分,俱都不是生长在关中秦岭地区的草药,而且能够同时采集齐备这五种药材的地方,只有后世的云南一省。

    因此,李曜不由得怀疑钟馗是刚从大唐西南地区一路旅行过来的。

    事毕,钟馗接过李曜还来的药瓶,便瞪着一对突目大环眼,开始在李曜的周围来回逡视,口中还奇怪地问道:“怪哉,什么竹虫会有如此厉害?竟能隔衣咬人……”

    李曜唯恐被人戳破谎言,赶紧转移话题,摆出正经样儿,问道:“不知钟道兄师从何人,如今又在何处修道呢?”

    钟馗闻言,身形一正,朝着东北方向抱手一礼,朗声回道:“天下修道,终南为冠。我师尊正是终南山宗圣观的巨国珍法师。”

    李曜瞿然一惊。

    宗圣观……不就是那个楼观吗?

    这下可要伤脑筋了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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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雌介绍:
李曜穿越初唐,阴阳倒转,变身已被盖棺下葬的平阳昭公主。惊世骇俗的遗言,隐讳不明的死因,残酷血腥的皇权争斗……在这风云激荡的时代,原主的命运已被历史的巨轮无情碾过,而国祚289年的大唐王朝却才刚刚拉开了帷幕。天可汗李世民踩着玄武门的血迹,开创贞观之治;唐高宗李治稳扎稳打,拓疆万里;女帝武则天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唐明皇李隆基建立开元盛世,将神州的封建社会推向历史巅峰……然而这些天下之主,却也给后世子孙留下了许多历史隐患,最终大唐山河破碎,长安盛景不再。面对未来跌宕起伏的历史轨迹,神秘的穿越客决心走出一条完全属于自己的路,去缔造一个改变华夏文明命运的英雌传奇。Q群:439545048英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英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英雌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