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字好丑
信天游傻傻地站立了一会儿,掀开帘子走出去,吓一大跳。
走廊上挂着一排排亮闪闪的小灯泡,呃不,一排排亮晶晶的眼珠子。
不知道那些人何时从主房退出,安静等候在门口。而他魂不守舍,竟然没有觉察。
董仲满脸堆笑,恭恭敬敬地弯腰深施一礼,道:
“多谢小仙师援手。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董淑敏快言快语,不等她爹的腰身完全直起,便竖起大拇指说道:
“小天,你真行!我娘完全清醒了。能动能说话,还能吃点东西了,估计天黑之前就可以起床。我刚才跟爹偷偷讲过了,诊金你要多少就是多少……”
董仲的面皮顿时僵住了,心道,这还叫“偷偷讲”吗?闺女你这么大声嚷嚷,大家会以为爹不晓得搜刮了栖云郡多少地皮,贪墨了朝廷多少银子。
薛神医不悦地瞟了董小姐一眼,心想,仙师求天道证长生,难道会在乎你那点金银?好好的一桩神迹,被硬生生扯上了铜臭味。
老头儿庄重地一掸衣袖,微笑拱手,道:
“小仙师神乎其技,岂可埋没于山野?听闻将去王城参加春试,何不由老夫引荐给华王,以官家的身份直接进入潇水剑派修行……”
信天游不等说完,便冷冷打断了话头,道:
“薛医生,你的胡子很长,可惜记性很差。刚才我已经说过了,如果谁管不住自己嘴巴,把今天的事情讲出去,结局会变成那块石头。不信,你就试试看……董小姐,你娘的病还需要后期调理,我去开张方子。”
言毕转身离开,视满廊人如无物。
董淑敏轻快跟上,也不管老爹了。
董郡守和薛神医面面相觑,怏怏地跟随二人。
一群人到达明堂门口,只见少年坐在原先的太师椅上,侧转半边身子俯低了,从薛神医的方子里划掉两味药,又增添了一味。董小姐坐相邻椅子上,一边磨墨一边探颈观看。
场面很温馨。
磨墨本是丫鬟的差使,能够为仙师效劳却是一种殊荣,求之不得。
但,总好像哪里不对。
定睛一看,差点让饱读诗书的董仲晕倒。小仙师握毛笔的姿势笨拙,好像抓着一根筷子,直撅撅,**。
其实,董郡守孤陋寡闻了,这属于标准的握钢笔姿势。
董淑敏吃吃笑道:
“呦,你的字好丑,像一堆没骨头的蚯蚓满纸爬……咦,怎么还有这个?”
她嘴里讲“好丑”,脸上的表情却喜滋滋,仿佛高山流水遇到知音。
没啥,董小姐的字彼此彼此。
用董太守的话讲,大开大合,颇具金铁杀伐之气。聚如梅花,散似疏星,好像一堆屎壳郎争抢粪球。扭来扭去,墨坨坨一团一团的。
她老是被讥笑字丑,平素都不敢提笔。这下子总算碰到一个更丑的,太不容易了。
小笺下方出现了一行字。
“煎服,早中晚各一次。七天后药量减半,十四天后停止。操练五禽生化戏,早晚各半小时……”
信天游划掉两味安神药材,增加了一味温补肝肾的降压中药杜仲。
高血压成因复杂,以董夫人的体质加上营养过剩,复发的可能性非常大。况且是药三分毒,光靠汤药调理可不行,必须让她运动起来。
当今贵族以运动为耻,宽袍大袖的衣饰就是为了不方便干活,汗水摔八瓣属于粗人活计。如果一个贵妇人大清早起来跑两圈,举重,深蹲,仰卧起坐……准被认为疯了。
唯独有一个例外。
灵气复苏之后,个个以修行为荣。
民间流行着一套辅助动作,“五禽生化戏”。模仿虎之威猛、鹿之安舒、熊之沉稳、猿之灵巧、鸟之轻捷,以求达到强身健体,提高对天地元气的感应导引。
说白了,类似一万年前的广播体操。
假如董夫人大清早起来,打出一套虎虎生风的罗汉拳,个个都会撇嘴巴,董郡守恐怕要疾呼“关门”了。一旦她摆出五禽生化戏的架势,场面立马变得“高大上”,个个都会露出敬仰的表情。
哇,夫人炼气呢!
听到闺女讽刺信天游字丑,董仲的面孔“唰”地变得苍白。
还好,小仙师没有大发雷霆。如同一个被女伴欺负又不敢反驳的老实少年,只顾安静地写,写,写……
薛神医直勾勾望向小笺,心里好像一万只蚂蚁爬,痒痒得实在难受。
停留了约一分钟,老头顾不上首席太医的面皮,也顾不上根本没有人邀请,不由自主地朝前凑,碎碎念叨。
“这个……这个方子的君臣互济,药材的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相反,老朽反复推敲过多次……小仙师改动方子,化腐朽为神奇。可否容老朽观赏,讨教一二?”
信天游抬起头,不耐烦道:
“你们这帮人怎么啦?吃饱了饭没事干,老跟着我干嘛?”
薛神医热脸贴个冷屁股,一再被怼。即使再醉心医道,即使对方是尊贵无比的仙师,那也受不了,当即拂袖而去。
董仲急忙追到走廊,并肩而行,连连劝慰。
“薛老请息怒,用了午宴再走。”
薛神医长叹一口气,道:
“董大人,你觉得老夫还有心情吃饭吗?从医五十余载,一把年纪全活到狗身上去了。”
董仲不好接这个茬,朝管家丢了个眼色,道:
“薛老不辞鞍马劳顿,前来为拙荆治病。董某感激不尽,略备了薄礼……”
老头停下脚步,勃然大怒,厉声反问:
“董大人,你是不是觉得,老夫还有脸皮收取诊金?”
这……
董仲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应对。
随从们都很乖巧,赶紧拉开同二人的距离,假装什么也没有听见。
薛神医长吸几口气,感觉自己确实有点儿失态了,拉了拉董仲的胳膊朝前走,低声道:
“老夫阅人无数,正有一言相告。”
“请讲。”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请薛老言明。”
“夫人中风,本是大祸,却引来了小仙师治病,从此结下一份善缘。你我非常清楚,他以如此小的年纪踏入超凡境,今后的成就不可限量。董府将因为这份福缘而蒸蒸日上,连王侯都不敢轻易冒犯。
“但老夫观小仙师的行事风格,根本不懂人情世故。必将很快碰到招惹不起的强横存在,甚至引出巡天者。老夫也相信,小仙师的背景同样深不可测,并不是好欺负的。到时候他们神仙打架,咱们小鬼遭殃。董大人应当明白,那些强者抹除一国只是覆掌间,何况抹掉一个小小的郡守府。”
“啊……薛老可有什么良策?”
“老夫觉得,最好顺势而为,留下回旋的余地。把小仙师高高供起来,敬而远之。不能得罪他,也别贴太近。”
第十六章 百花杀
方子写完了,人也全离开了。空空荡荡的明堂里,信天游懒洋洋斜靠太师椅,总算得闲啜了一口香茶。
还好,是清茶。
历史倒退,并没有恢复成真正的古代。否则,像魏晋南北朝时期把茶叶碾磨成粉末,加入姜蒜葱盐进行煎煮,口味重得实在让人受不了。
信天游觉得,那压根就不应该叫茶,而是介于菜汤与药汁之间的一种混合物。
董仲、董淑敏率领管家和三名婀娜的侍女走入。
三名侍女均手端托盘,上面覆盖鲜艳红绸。盘中的东西显然颇为沉重,她们的指节攥得有点儿发白了。
当当当当……
董淑敏轻轻一跳上前,口里得意地哼着,夸张地扬臂揭开了红绸布。
金光夺目,满室生辉。
每个托盘上赫然出现了十锭金元宝,圆鼓鼓,金灿灿,亮闪闪,爱煞人了。一锭十两,十锭百两,三盘总计三百两。
按照一金十银的比价,三百两黄金相当于三千两白银,可以在郡城购置一栋不错的大宅院,两三个小商铺。只要不花天酒地,普通人家能够舒舒服服用一辈子了。
出手确实阔气,对于堂堂的一郡之首却不算多,甚至有点儿寒酸。
君不闻,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为治疗董夫人的病,十几年里郡守府累积花费的汤药钱,就远远不止这个数。
但黄金存世极少,基本上不出现在流通中。郡守府收集所有,也堪堪才三百多两。如果用三千两白银替代,好大好沉的一堆,叫人怎么携带?
灵石轻巧,比黄金还贵重。可惜那玩意属于修士专用,董府只有少量低劣货色。面对高深莫测的仙师,如何拿得出手?
当今天下小国林立,割据一方,各铸各的铜钱。金银属于硬通货,“国际货币”。
像银票、纸钞、信用凭证之类的金融工具,还没有出现。即使聪明人灵机一动发明了纸钞,缺乏统一稳固的政权保护,根本没办法推广。
董郡守思来想去,再三询问了闺女后,还是觉得奉献黄金最合适。珠宝玉石古董什么的,人家未必喜欢。
信天游端坐不动,问,这是什么意思?
董淑敏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嚷道,诊金呀,你最喜欢的。
董仲以为少年人面皮薄,含笑解释。
“不好意思,一点点小意思,意思意思……信师高风亮节,悬壶济世,当然不求回报。不过,为救拙荆耗费了仙药,汤药钱董某还是要出的。”
信天游摇摇头,道:
“我那一滴药,把整座郡守府卖掉也换不了。你们将东西拿走吧,我不要。”
董仲忙道:
“哎呀,那可怎么行?如果被外人晓得,还不骂董某是白眼狼?信师,三百两黄金确实轻飘了,我府里还存放了些珠宝玉石古董……”
董仲放下官架子,将“小仙师”毫无痕迹地改为“信师”。态度恭敬,话语里更是透露出一股子亲昵。
至于“不要诊金”,鬼才信!
小到俚俗人情,大到王位禅让,一个个争抢得头破血流。明明心中想得要命,嘴里却再三推辞,最后才好像不情不愿地收下。
信天游不耐烦了,面孔一板,加重了语气。
“你这人怎么回事,听不明白吗?我说了不要,就不要!”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他不是什么君子,也确实缺钱,但有着自己的原则。
不搜寻溪千里的财宝,是嫌麻烦。临时变卦不收诊金,是因为董小姐把他当作了朋友。
难道治疗朋友的母亲还收钱?
董仲一怔,心想,这也不收,那也不收,难道看上了敏儿?不过瞅他俩言谈无忌,举止无邪,又不像有啥。
董淑敏不清楚她爹会把简单的事情想得如此复杂,爽快地问:
“小天,你自己讲,该怎么谢才好?假如一点儿表示都没有,被我娘知道了,会骂得我绕梁三日。”
信天游点点头,道,行,那就请我吃顿饭吧。
吃一顿饭?太好办了。
原本给薛神医一行准备了丰盛的午宴,菜谱食材都是现成的。
十分钟后,众人来到宴客厅。
信天游洗干净了双手,坚决不肯让董家父女陪伴,也不肯让仆佣侍候。
董仲懵了。
主人殷勤请客,客人却非要把主人从宴席上赶走,一个人留下来吃独食,这算哪门子风俗?
董小姐冰雪聪明,立刻拉父亲离开,乱七八糟解释。
“爹,你就甭管了。小天吃饭有点儿小讲究,小规矩。我路上刚遇到的时候,见他连咸鱼都不吃,咕咚咕咚猛喝蘑菇汤……”
其实,对于信天游的古怪要求,董淑敏感同身受,特别理解。
她经常参加贵妇名媛的宴会,为了保持娟娟淑女形象,只好面对琳琅满目的山珍海味发呆,从来就没有吃饱过。那时候常恨恨地想,假如使个法术让所有人消失,自己可以痛痛快快地吃,该有多好。
听到女儿的解释,董仲自以为明白了。
一个山野少年,能有什么穷讲究?无非吃相不好看罢了,当然不愿意被围观。
他清了清嗓子,边走边问。
“敏儿,你昨天清早去,今天中午回,好好跟爹说一说详情。捕快已经出发勘查现场了,我听赵甲的禀告里疑点非常多。你们在云山到底碰到了什么?一阵风为什么不携带手下,孤身死磕,不逃走?溪千里为什么要舍身一战?我瞧他平日挺圆滑的,不像一个慷慨壮烈人。你们又是在哪里遇到信师,他和一阵风照面没有……”
哪壶不开提哪壶,董淑敏最怕父亲问这个,闻言一溜烟飞跑。
“爹,我去看娘醒来了没有。”
宽大的八仙桌上,摆放了四盘凉菜四碟酌料,主菜还未上。
信天游眼观鼻,鼻观心,进入冥想状态。
脑海里浮现出一根柱子,与水银温度计几乎一模一样。从下往上整整十个大刻度,每个大刻度里又包含十个小刻度,整整一百格。
这便是“百花杀”修炼的能量进度柱,对应了修行十大境界,一百个小层次。
柱子从下往上十个大刻度,对应修士的聚气,凝罡,通幽,开光、化丹、圣胎、出神、融体、渡劫、登天十大境界,即百花杀的杀气,杀罡,杀幽,杀光、杀丹、杀胎、杀神、杀体、杀劫、杀天十境。
柱中的“水银”停留在第三大刻度第九层偏上处,意味着信天游目前是杀幽境第九层的巅峰,属于开光修士之下的无敌存在。
第十七章 有点儿小讲究
人体是一个无比庞大精密的系统。
每分每秒,细胞与细胞之间都会产生联系,交换信息。
人脑没必要,也处理不了这些海量的琐碎数据。只有当信息叠加到一定程度后,才能够被清晰地感知。
比方说摔跤了,大量的神经纤维开始放电,人就会感觉痛。
更高级的,例如黄疸病人在消化系统紊乱之前,经常做与饮水进食相关的梦。因为病灶的持续刺激引发了肌体警觉,以一种形象的方式进行提醒。
“百花杀”修炼不像修士纳真气于丹田,而是将能量容纳于全身。
修士施法,需要将真气转化成法力,其实就是一个能量转换并输出做功的过程。有点像汽油燃烧,电池放电,最后开动汽车。
“百花杀”几乎省略了中间过程,直接输出能量做功。可以瞬间爆发出巨大破坏力,同阶同级情况下吊打修行者。甚至越阶挑战,连法术也禁锢不了。
不是法术,胜似法术。
比如捏石成粉,修士需运用大神通,或者繁琐的施法程序。
“百花杀”却只要释放出一缕能量,破坏掉二氧化硅原子晶体延伸联结的共价键,坚硬的石头顿时变得比酥糕还松脆。
当人体对外界的控制越来越精微,输出能量大到了一定程度后,可以让杂乱的碳原子按照标准四面体结构成键联结,组成无限的三维骨架。那么,黑黢黢的木炭就变成了亮闪闪的金刚石。
再进一步,甚至可以直接改变原子,点石成金,类似传说中的仙人神通。
但能量充溢全身,大脑并不能及时处理来自每个细胞的海量信息,该如何了解修行进度?
信天游经过多年刻苦修炼,终于默念观想出这根虚拟的柱子。
以他的德性,当初是计划观想出一个电脑屏幕的。除了能量显示外,还要囊括身体物质的动态变化,精神力状况等等。可惜工程太浩瀚复杂了,只能望洋兴叹。
他的能量摄取方式,眼下还只有三种。消化食物摄取化学能,与环境进行冷热交换摄取热能,晒太阳摄取光能。
光能是三者之中最高级的。
意味着只要阳光照耀,就饿不死。将从吸收可见光开始,逐步进化到涵盖所有电磁波,如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紫外线、爱克斯射线、伽马射线……
黑夜没有阳光,冷热交换却可以随时进行。
当信天游练功时,皮肤会与环境产生温差,热量便自动向身体附集。
所以他喜欢烤火,而火焰因为热能流失过快在掌下俯低。山神庙中,当马翠花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手时,会感觉冷得像一坨冰。
光能虽然高级,收获却最小。
信天游曾经对师父抱怨,暴晒一整天,黑成了煤碳,储能还不够烧开一锅水。
其实他说的那口锅,并非煮饭炒菜用的小铁锅,而是一口巨大石锅,三条壮汉同时游泳都没有问题。
信使在锅底凿出了灶坑,烧火把水加热。信天游躺在里面舒舒服服地吸收热量,像极了温水煮青蛙。
以他这只小青蛙的功力,熬不到水开就得跳出来,怕体表蛋白质在高温下凝结。如果有一天,身体达到了登峰造极,跳进翻滚的熔岩也将毫发无伤。
吃东西最简单,人人都会,依旧是目前最主要的能量摄取方式。
进食过程就是他修炼的过程,当然不希望周围存在一圈大眼珠子瞪着瞧稀奇,影响消化与吸收了。
过了三十多分钟,董淑敏探望完母亲,拐向宴客厅。
没走多远,奇怪地发现厨房的帮工居然胆大包天溜出来,踮起脚躲在一根柱子后窥探,手里握着的一把小白菜正“吧嗒吧嗒”滴水。
那厮见小姐走近,赶紧脚底抹油跑了。
她纳闷地走了十几步,又望见父亲与管家立在廊下,像鹭鸶似的双双伸长了脖子,情形特别诡异。
“爹,瞅啥呢?”
听到小姐的声音,管家连忙闪避到一旁,目光惊恐如同见了鬼。
郡守大人眼歪嘴斜,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摆摆手示意闺女别说话,指向宴客厅低声问:
“这……这就是你说的,‘有点儿小讲究’?”
他们的样子颇为古怪滑稽,董淑敏总感觉在哪里见过。
这时候,送菜肴的仆人从厅里跌跌撞撞走出来。像一只没头苍蝇般转了好几圈后,硬没找到正确方向,“砰”地撞到廊柱,木托盘“哐当”脱手。这货使劲甩了甩脑袋瓜,慌忙蹲下地摸索,动作笨拙迟缓。
董小姐看呆了,脑海里灵光一现。
咦,这不就是自己早晨在暮云镇见过的情景?
用完早点后,出门见到客栈对面是一家小饭馆。三三两两的人立在屋檐下,目光恍惚,好像没完全清醒。
想到这里,她迫不及待顺着父亲手指的方向望去。
噢……
天不怕地不怕的董大小姐发出了半声短促惊呼,赶紧掩住嘴巴,眼珠子瞪得溜圆。
宴客厅门窗大开,映入眼帘的一片白亮,是餐桌上堆积如山的碗碟。另外还有一堆低矮却体积庞大的灰不溜秋,是堆积如山的骨壳残渣。
“两座大山”中间,一个小小的人影正在大嚼。
只见他拈起一条寸半长的红烧鲜鱼,嘴巴含住鱼身,手捏住鱼头向外一拉。于是乎,一副白森森的完整骨架像变戏法一般出现了,连刺都没有少一根。
时间不超过三秒,灰色山丘又增加了一点点高度……
十几条小鱼吃完,信天游把盘子往白亮的“山丘”顶部一摞,拿毛巾擦干净手,又端过来一碟油炸花生米。
不用筷子一粒粒夹,而是径直抓起一把舀汤的大勺朝嘴里倒。咀嚼速度之快,让人产生了腮帮子根本没动的错觉。
一大碟堆冒了尖的花生米,仅仅抵抗二十几秒,就悲摧报销了……
他看看眼前没菜了,喝口茶稍微休息,随即又抓来一桶米饭。不用碗盛着吃,而是直接抓起了饭铲……
形象很粗鄙,少年的神情却很庄重,动作一丝不苟,如同君王在国书上加盖玉玺。
董淑敏眼前直冒金星,仿佛看见了饭桶界的一颗巨星正冉冉升起……
明白了,她全明白了!
早晨在暮云镇的客栈里被一阵喧哗吵醒,迷迷糊糊听到外边数“……十五……二十……二十五……”,到“三十”轰一声,许多人同时喊叫起来,夹杂着桌椅翻倒碗筷跌落的声音。
当时稀里糊涂,现在回想,分明是信天游一口气吞下三十个大馒头。那货在卖掉马匹前没一个铜板,恐怕与店家打赌,成功地吃了一顿白食。
乖乖,那可是馒头耶!进肚子以后要发胀,一个变两,两个变四,三十变成六十。我的个天,好大一堆,怎么装得下?
想到这里,董小姐颇有点儿忿忿不平。
自己连吃三个馒头都要躲藏起来,其实,饭量还是蛮小的嘛……
第十八章 该叫公子
那么,信大饭桶到底吃下去了多少呢?
小鱼儿和花生米虽然鲜美,却不是什么大菜,历来不上招待贵客的正席,怎么也给端上来了?
董淑敏疑惑地望向管家。
管家不等小姐询问,先哆哆嗦嗦开口了。
“……预备给薛老和朱医生的宴席被吃掉了,内府人的午餐被吃掉了,护卫们的午餐刚刚被吃掉……我已经安排厨房加紧做……”
所谓内府人,即郡守府里的高级人员。如董夫人的侍女,董郡守的跟班,董小姐的丫鬟,此外还包括教习、管家、采办等等,加起来总共十几号人。
也就是说,在半个多小时里,信天游一口气吃掉了二十五六人的分量,还没有停歇的意思。
董淑敏微蹙蛾眉,道:
“现在加紧做?明显来不及。瞧,小天都在吃白饭了,你们的菜还没端上。仆佣们的午餐,还没有分派下去吧?”
“厨房只来得及做一半,我就叫他们改做信师的饭菜了……”
“把已经做好的一半端过去,小天不挑食。”
“啊,小姐,那些饭菜太粗糙……”
“啊啥啊呀,就这么办……叫厨房别停歇,把晚上的食材也用掉。让他敞开了怀吃,不停地吃……嘻嘻,本小姐倒要看看,他到底能够吃下去多少?”
说到最后,少女兴高采烈地笑起来,露出唯恐天下不乱的好奇神情。
这,这个……
管家不敢答应,为难地望向郡守大人。
董仲轻咳一声,道:“行,就这么办。”
言毕转身背手而去,丢下一句话,“敏儿,你跟我来。”
到了书房,董郡守也不坐下。踱步转了两圈后,用指头“哒哒哒”轻敲桌案,沉默良久才开口。
“敏儿,不会出事吧?你去年养的金鱼就是这么撑死的。”
“才不会呢,小天又不是傻瓜。”
“你怎么叫信师为小天?”
信天游刚才的表现,仿佛“蛇吞象”,比起在后花园里捏石成粉更加震撼,不由得让人从骨子里生发出一股寒意。
道藏典籍里,从来没有哪位仙师吞下了一头牛的故事,倒有妖魔“日啖百人”的传说。
那些远远超出身体容量的食物,哪里去了?
这不像正大光明的道法,倒像是暴虐诡异的妖术。
董仲隐隐约约感觉,信天游不是修士。
可假如不是修士,世间会有这么厉害的俗人吗?
镇南军与云山的生番作战多年,一直大占上风,打得他们从山区边沿退入了深处。那些生番异常悍勇,可惜不懂炼气,战斗力要比炼过了气的军士差。若非熟悉地形,凭借天险,早就被消灭了。
说明即使天赋异禀者,如果不修炼,最终也要泯然众人矣。
而信天游,则是人间异数。
瞅其凌厉霸道的行事风格,迟早要与大修士发生冲突。谁家里来了一尊强者都是靠山,自家却是来了一座火山。稍不慎便灰飞烟灭,实在不敢消受。
纵然他救了夫人,那也不能因此把整个郡守府都搭上吧。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当务之急,先得搞清楚自家闺女和信天游的关系。
董淑敏很忐忑。
山神庙之夜,众人只商讨了一个大致的掩盖策略,对细节并没有琢磨。她以为老爹又要问这个,满脑子自圆其说,没料想却是一个不相干的问题,呆了一呆后答道:
“他比我小呀,当然叫小天了。”
她才不管自己并不大,也不管信天游有多大。见马翠花那么叫,就跟着叫了。
董仲哭笑不得,道:
“敏儿,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整天舞刀弄剑,赶跑了好几任教习。可诗书礼仪,多多少少还是读了一些。自古尊卑有序,长幼有别。信师虽然年少,却是咱们家的救命恩人。像你这么乱叫,很不恭敬。”
“哪该叫什么?”
“该叫公子。”
“嘻嘻,他算哪门子公子?爹你没瞧见,他那一笔字写得像蚯蚓爬,比我还丑呢。”
“胡闹,有你这么讲话的吗?瞧,信师进咱们家后就没有笑过,明显不高兴。”
“那也不是被我叫出来的。一路上都这么叫,也没见他不高兴……咦,爹你好像蒙对了。他还真没对我笑过,只对一个卖咸鱼的姐姐笑过。”
“哦,卖咸鱼的姑娘是不是信师旧相识,长得很好看?”
“才不呢,只比我早认识半天。”
董仲沉吟了一会儿,道:
“无论如何,你不准‘小天小天’的乱叫了,对恩人得恭敬。”
人与人之间只要恭敬起来,关系自然而然就会疏远。董仲并不想把背后的深意点明,见闺女撅起嘴巴,语重心长道:
“你知道,为什么信师对卖咸鱼的姑娘笑,不对你笑吗?因为他俩的生活环境差不多,存在共同话题,你就显得格格不入了。另外,你锦衣玉食长大,在栖云郡里无人敢惹。连自己都没有觉察,语气里天然带着优越和颐指气使。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一旦春试通过了,侥幸进入潇水剑派修炼。千万要收敛,别脑子一热到处打抱不平。即使公子王孙入了修行门,也得像一条虫趴着。身份不起作用,一切以实力为尊。以信师的强大,根本不需要春试,对你说过师承来历吗?”
董淑敏闭紧嘴巴,脑瓜像拨浪鼓似的摇个不停。
董仲深深看了女儿一眼,道:
“人家不愿意说的,千万别好奇。信师的来历是一个谜,任何门派都不会让他进入。春试如果发生冲突,你千万别瞎掺合……”
虽然董仲感觉女儿和信天游只是一对普通朋友,少年伙伴,终究心里不踏实,想再点醒点醒。可瞧董淑敏心不在焉地望着墙上的九九乘法表,一脸不想听,只好喟然放弃。
女孩子的心思,做父亲的终究不方便询问,任务只能交代给她母亲了。
类似情形,正在栖云郡城的一间客栈里上演。
马空咳嗽两声,重重道:
“丫头,你以后不能小天小天的乱叫了。”
马翠花困惑地眨巴眼睛,问:
“爹,不叫小天,叫啥?他还叫过我姐姐呢。”
“人家那是客气,你还当真了。信天游救了俺们的性命,爹想为他立个生牌供着。记住了,别没大没小,得叫信少爷。”
“嘻嘻,有生火生得那么顺溜的少爷吗?再说,我又不是他的下人,叫啥少爷?”
马空觉得也对,一拍大腿想出了个绝对正确的称呼。
“哎,就叫天游。俺见那些读书人不管年龄大小,碰面了都是这么叫的。”
“哎呀,就爹事儿多。天游天游的酸不溜秋,别扭死了……”
……
第十九章 我有一瓢酒
初民逐水而居,逐渐发展出大大小小的城池,将各种资源聚集于此。因此,乡村人想搬入镇子,镇上人想挤进县城,县城人削尖脑袋往郡府钻。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令人啧啧称奇。
栖云郡城的仵作班头孙栓当差三十几年,积攒了不少金银。前年孙子出世之后,他把城内一间旺铺卖掉,在城外置办了庄园,让老婆儿子媳妇孙子统统搬过去享福。
捕快本是贱业,仵作又是捕快中最卑贱的,成天与横死之人打交道。
他们身上的阴气太重,无人喜欢。工食银也不高,一年才十五两。尽管来钱的路子窄,比不了捕头风光,照样少不了茶钱、酒钱、力差钱。
比方说,仵作迟迟不肯查明死因,死者就入不了殓。或者查验的时候,将遗体胡乱肢解。亲属为了逝者入土为安,只好进行打点。存在隐情的,更少不了大笔封口费。
只有碰到无主的血案时,仵作才没啥油水捞,还要累成狗。
孙栓像蚊子积血似的一点点攒,老来竟然置办了庄园,不能不让人夸一句,好手段!
奇在他年过花甲,金盆洗手卸下差使,该好好享受田园风光,天伦之乐了。不,孙老儿连临近主街的宅院也卖掉,搬去城南偏僻的烂屋,一个人独住。
难道和家里人有矛盾?也不像。逢年过节时,儿子媳妇总会带着孙子探望。
他偶尔出城,从不肯在自家的园子留宿,天黑之前必定回转。
真是个怪人!
华王登基后改年号为天启,沿用阴历。一二三月为春,四五六月为夏,七**月为秋,十十一十二月为冬。
这一天正是天启二十年的二月初一。
夜空静谧,繁星闪烁。
初一俗称朔日,月亮隐没。童谣云,初一看不见,初二一根线,初三初四蛾眉弯……
星光下,地面模糊成一片,阴影浓黑。
信天游在树影里滑行。
他的消化能力是常人几十倍,食物全部转化为纯能量储存,而非皮下脂肪,所以长不胖。但暴食之后,也是相对虚弱的时刻。恹恹的提不起精神,有点像吃撑了的大蟒蛇。
现在就好多了。
脚尖一点,人轻轻飘行出一丈多远。不发出一点声响,与夜色融为一体。
黑暗中,出现了一团模糊光亮。
等距离不到百米了,信天游藏身于一棵柳树后,仔细观察。
前方是一个破落院子,土坯围墙倒塌了好几处。茅屋檐下挂着一盏“气死风”灯笼,朽坏的篱笆门大敞开,院中摆放一张小桌。
一灯如豆,一个白胡子老头正在星光下独酌。夹一颗花生米“咯嘣”嚼半天,“咕咚”灌下一盅酒,时不时以四十五度仰角忧郁地望向夜空。
气氛阴森,特像鬼怪狐精出场时的情形。
这里位于南城的低洼处,不仅偏僻,一下雨就成涝。春夏蚊虫肆虐,秋冬寒风凛冽。几乎没什么人家愿意住,除了一些穷苦人来此开荒种菜。
信天游微闭双目,将听力提升到极致。确定方圆三百米范围内,只有老头一个人。
今天中午,他在郡守府大嚼了一顿后,没去安排好的客栈。
董淑敏需要调节身体适应“进化一号”的改造,把陪同他与马翠花逛街的计划推迟到明天上午,也没有出门。
少年直奔书肆。
窝在云山十六年,信息闭塞。
这一次,他想从源头到源尾梳理出一条清晰的世界演变脉络。
郡城的书肆多,规模不小。
掌柜们往往带点书卷气息,见他不买书只翻阅,以为是谁家的书童来此恶补。乐于提供方便,不明白的地方还要解说一番,过过嘴瘾。
信天游发现,确实存在一个消逝的文明。
零星见到了从先秦至汉、唐、宋……的典籍与史料记载,虽然残缺错漏颠倒,毕竟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那些闪耀星空的名字,老子、庄子、孔子、释迦牟尼、李白……依旧熠熠生辉,被冠以“古贤”的头衔。
然而,历史发展在明朝的中期戛然而止。
传说天神愤怒,以烈焰灭世。永夜降临人间,烟雾笼罩大地。彗星陨落,天降酸雨。冰雪覆压千年,迎来史上最严厉的寒冬……
看到这里,仿佛一道电光划破长空。信天游目瞪口呆,差点惊掉了下巴颏。
这这这……
不就是核战争的场景?
烈焰、浓烟好理解,永夜就是长久不见阳光,彗星就是导弹。核爆炸将岩石土壤气化,卷入天空。大颗粒携带放射性降落,形成灭杀万物的酸雨。小尘埃弥散至整个平流层覆盖地球,遮挡阳光,形成寒冷至极的核冬天。
记载笼统模糊,更像神怪小说。称生灵涂炭,万不存一……
接着,是长达五千年的黑暗混沌时期。妖兽横行,先民茹毛饮血,苟延残喘。
此后两千年,渐渐出现部落、氏族、城邦、国家。
直到三千年前,天地灵气复苏。强大修士的出现,才让人类主宰了整个世界。
……
信天游看得头晕脑胀,摇摇欲坠。
一切都与他知道的历史合榫,严丝密缝,没有一点儿偏差。
但是,巨大的恐怖降临。
即使从小受到严格精神训练的他,也不禁脊背生寒。
如果把历史比作一幅绵延不绝的画卷,那么存在一只无形巨手,将明朝中期至高科技时代的六百年直接撕掉了,连渣都不剩。
为什么会这样,其中隐藏了什么秘密?
明朝中期到底发生了什么,需要选择这样一个时间节点?
少年茫无头绪。
吧嗒……
厚重的线装书册从手里掉落。
书肆掌柜连忙扶住他,唤伙计端一碗酸梅汤来。心叹小小书童如此用功,真是难得。可惜出身太卑微了,终究难成大器。
信天游更换了几家书肆,见内容大同小异,便果断放弃了对历史的无效探索。
管它过去有什么,中间又出了什么妖蛾子,我只管一路杀向前。
十五年前,刚刚入夏,栖云郡城外的羊肠谷总计死亡二十多个人。他是唯一幸存的婴儿,被师父带入云山。
当年应该是轰动一时的惨烈血案,无人不晓。
可信天游旁敲侧击了好些人,甚至动用了心理暗示、催眠术,得到的答案惊人一致,没有这回事。
傍晚回到客栈,兀自不甘心,又找来掌柜的询问。掌柜清楚他是郡守府贵宾,唯恐巴结不周,自然知无不言。
不过,作为土著,连掌柜都不晓得当年发生了那么大案子。只记得夏初时生番暴乱,朝廷向镇南大营增兵,扫荡云山。
有的番人在山边开垦,有的进城讨生活,无论语言服饰习俗都与华国人差不多了,被称为熟番。呆在山中的就死板野蛮,不服从王法,被称作生番……
关于云山里面的生番,信天游比任何人都了解,当即打断话匣子,问:
“一十五年前,谁是仵作班头?”
掌柜笑道:
“可巧是孙拴,我还认识。客官问的那桩案子,别人不晓得,仵作一定晓得。不过,那厮怪得很,不好打交道。”
找到了线索就好办,有的是办法让一个人开口。
信天游趁着夜色潜入城南,远远望见孙栓的院子里杂草丛生,长得齐腰高。几棵树枝条横斜,花苞绽放。
一壶酒。
一个人。
一声悠长的叹息。
“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门来万里客,问君何乡人?”
嗡……
少年被雷得头发直竖,外焦内嫩。
尼玛,这是仵作,还是诗仙?
第二十章 条件反射
池塘黝黑如深渊,倒映着粼粼星光。
偶尔有鱼儿跃出水面,发出“毕拨”声响。一圈圈波纹荡漾开来,摇晃着岸边的芦苇,嚓,嚓,嚓……
虫鸣啾啾,萤火点点。
一条黑影飘飘忽忽,一弹便近了丈余距离,直向破院。
孙栓瞪大眼珠子望着,重重冷哼一声,伸手按住了桌上的一杆铁尺。
身为仵作,尸体不知道解剖了多少,岂惧鬼怪?
那杆尺子由坚硬的生铁铸造,长一尺,宽半寸,重达一斤,刻度精细。虽然是测量现场的工具,关键时刻亦可当武器使用。一尺重重拍下,定叫人骨断筋折。
他原本是聚气五层的武者,年老体衰后又跌落至第四层。却耳不聋,眼不花,两三条壮汉根本近不了身。否则,哪里敢独住荒郊。
黑影在篱笆门前略作停顿,然后“嗖”一声,肩不动腿不迈,直接平移到了酒桌前。
呼……
疾风将油灯扑熄。
孙栓的面孔骤变,本能地一把抓紧铁尺,随即慢慢松开了,站起来低头弯腰抱拳,恭恭敬敬道:
“小老儿参见大人。”
对方动若电闪,他心里反倒踏实了。
确信几十年谨小慎微,纵然得罪了一些人,却不像刑捕缉盗追凶,免不了要厮杀结下血仇。以来客本事之高强,小小的仵作根本接触不了,只除了十五年前的那位异人。
看到孙栓一副惊惧的样子,信天游明白所谓“门来万里客”纯属瞎咧咧,这厮先前根本没有发现自己。
首先,得确认身份。
少年冷冰冰的声音响起。
“你就是孙栓?”
老头闻言一颤,忍不住抬头看了看,回答道:
“正是。”
信天游的心里泛起一丝疑惑。
孙栓的反应,太奇怪了。
身躯不由自主一颤,说明很吃惊。然而回答迟疑,脸上又流露出了喜悦。由惊而疑再喜,短时间里冒出了三种截然不同的情绪。
人类的伪装控制不住低级神经,掩饰不了各类神经反射。当一个人嘴角上扬眼睛变小时,是真笑。仅仅咧开嘴巴,眼部周围的肌肉却不收缩,属于假笑。
孙栓,是真正在笑。
暗夜来了不明客,应该忐忑不安才对,有什么好高兴的?
那个笑意明显是条件反射,属于后天刺激培养出来的。也就是说,自己的问话与他建立了一种暂时性神经联系,触发了埋伏的指令。
比如“望梅止渴”,士兵必须知道梅子是酸的,听到或者望见之后才能流口水。又如“谈虎色变”,必须知道老虎的厉害,甚至差点被吃了,才会一谈起就变了脸。
问话简单,并没有附加其它信息,难道是作为载体的声音起诱导作用了?
他何曾听过自己的声音?
这些瞬间感触与分析推理在脑海一闪而逝,信天游懒得去分析深层次原因,单刀直入。
“一十五年前,你担任栖云郡城仵作的班头?”
“是。”
孙栓的腰身躬得更低了,维持抱拳姿势的双臂微微颤抖。不晓得出于害怕,还是激动。
信天游冷眼旁观,继续盘问。
“十五年前初夏的羊肠谷,是不是发生了一桩惨案?”
这句话一问出,老仵作的反应出人意料。放下手臂,挺直腰杆长吁一口气,缓缓道:
“请大人恕罪,小人无可奉告。”
信天游冷笑,道:
“不说,你就得死。”
孙栓哈哈大笑道:
“人生七十古来稀,老夫今年六十有四,够本了。即使大人用家人威逼,也不起作用,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老仵作强硬的态度,并没有激怒信天游。反而眼睛一亮,觉得有戏了。
家人不知道,说明他是知道的。
少年加重了语气。
“我再问一遍,十五年前初夏的羊肠谷,是不是发生了一桩惨案,死了二十几个人?”
孙栓沉默不语。
见对方始终不回答,信天游的手掌慢慢扬起。
老头的境界不高,人却极固执,好像受过什么意念暗示。催眠术太消耗精神,先让他试一试神经痛吧。
孙栓慌忙连退三步,下意识伸出手掌挡在前面,结结巴巴道:
“请……请大人息怒。要小人开口不难,须先答应一桩事情,否则死也不能讲。”
信天游啼笑皆非。
靠,刚才还像一块滚刀肉似的油盐不进,一看要受刑就求饶,变脸也太快了。说死也不能讲,而非死也不讲,证明其中存在外力胁迫。
“说,什么事?”
“小人斗胆,想看一看大人的尊容。”
信天游立刻反应过来。
孙栓听到第一句问话后迅速抬起头,是想看清楚说话人模样,以作为对声音判断的佐证。但油灯熄灭了,近在咫尺也未如愿。
“行。”
信天游无所谓。
麻雀攥在掌心,还怕它飞了?
孙栓从屋檐取下“气死风”灯笼,慢腾腾凑到信天游的面前,照了又照,看了又看,喃喃自语。
“果然没错……是一位英武非凡的少年仙师,十六七岁……”
信天游不动声色。
原来孙栓的条件反射,是基于自己声音所显露出的年龄,恰好是血案距离现在的时间。
老仵作咳嗽两声,慢腾腾把灯笼挂回去,将油灯重新点燃,殷勤摆手道:
“请小仙师落座,喝一杯薄酒……”
信天游早发现酒桌旁多摆了一把椅子,但随着油灯重新点亮,才注意桌面多摆了一副碗筷,一个斟满的酒杯。
看来,“门来万里客”并非瞎扯,孙栓确实在等人。刚才把“大人”改称“小仙师”,说明他心态放松了,有倚老卖老的味道。
“哎,说来不信。小仙师,孙某整整等了你一十五年零八个月……”
我勒个去!
信天游差点跳起来,心里冷笑。
放你娘的春秋大屁!
如果你丫未卜先知到这种程度,完全可以与师父信使比赛吹牛,交流经验了!一个看到了十五年后,一个看到了太阳即将毁灭……
他依言坐下,却不端酒杯,不拿筷子。
并非嫌弃,而是想到这些食物出自一双成天翻弄尸体的手,倒胃口。即使在高科技时代,殓师也属于一个不怎么受欢迎的职业。
孙栓心知肚明,不劝酒。先自干了一杯,缓缓道:
“小仙师方才询问,十五年前初夏的羊肠谷,是不是发生了一桩惨案。这件事情,孙某真的不知道……”
绕了半天,敢耍我?
信天游再也忍不住了,阴沉脸,手猛地一劈。
咔嚓……
坚硬的杉木桌角被切下了。
切口平整如同刀削,在昏暗油灯的映照下发出白森森寒光。
第二十一章 迷雾重重
孙栓毫无惧色,笑道:
“小仙师,请勿急躁。孙某的确不知道,但有一个人……可能知道。”
信天游冷冷盯着他,不吱声。
孙栓突觉寒意袭人,不敢卖关子了,加快语速。
“话说十五年前,也就是天启四年的四月初三,刚刚入夏。上午下了一场暴雨,闷热减少些许。孙某汗流浃背忙乎一整天,到黄昏了才匆匆往家里赶。半路碰到一名文士,只见他四十岁上下年纪,面白无须。头戴青绶,手拿羽扇,月白长袍掩至脚,腰扎玄丝绦……”
信天游一边听一边分析,感觉不寻常。
这段话很流畅,用词文雅,挺像背台词。要不有底稿,要不然就经过了长久琢磨。否则,以区区仵作的水平怎么讲得出?
“文士叫住孙某,问可是栖云郡城的仵作班头。与他一路闲话,不知不觉跟入小树林。文士站住,问昨天羊肠谷是不是发生一桩血案,死了十几个人?我说不可能。那儿离郡城太近,顶多出个把打闷棍套白狼的,专挑落单客人下手。倘若出了这样的大案子,捕房得跑断腿,孙某肯定会知道……”
信天游忍不住插话,问:“文士告诉了你姓名来历吗?”
“没有,孙某不敢问。”
“再仔细想想,是不是记错数字了?”
孙栓搔头道:
“不会有错的,这些话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十六年了,怎么可能记错?小仙师说死了二十几个人,文士说十几个……十几,二十几,中间差了十人左右……后来有报人口失踪的,加起来也不满十人……清水乡……我说到哪儿了?
“你说到十五年前入夏,碰到一个文士。”
“对对对,瞧小老儿这记性……只见那文士头戴青绶,手拿羽扇,月白长袍掩至脚,腰扎玄丝绦。被他看一眼,小老儿就稀里糊涂跟着走了……”
尼玛,你丫是多久没跟人说话了,车轱辘废话连轴转。
信天游再也不敢打岔了,生怕老仵作断片。
“……文士问了近两日捕房的人员调动情况,思索一阵子,手掌朝天空一伸,再往下一抓……”
孙栓的脖子不由自主地回缩,停了停才继续说道:
“……嘭……树叶下雨般往下掉,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才入夏的叶子结实,不像秋风起时可以摇下一大堆。就是用一个筢子去薅,也薅不了这么干净。见小人吓坏了,文士从腰间摘下一个带钩递过来,说值几百两银子。要我从此不得离开栖云城,等待十几年后一个小仙师来询问羊肠谷血案。”
信天游注意到孙栓的坐姿松弛,心跳平和,眼神不飘忽,不回避……
说明,他并未撒谎。
但听到最后一句,少年浑身的寒毛炸开,一股凉气从天灵盖直贯脚底。
靠,真有预知未来的人,简直是神经病一样的男子!
这个人智慧深沉,法术高强,精神力量强大,只看一眼就控制了孙栓。
“……文士要我转告小仙师,记住一首诗。‘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门来万里客,问君何乡人’。然后去王城朱雀大道的栖云酒楼,自然什么都明白了。
“小人回家后,生怕忘记诗句,花十个铜板请账房先生写下来,早晚背诵。十几年过去,小人一直在等,一天都不敢离开。文士留下的带钩是罕见羊脂玉,真当了二百五十两银子。那时候郡城的物价不贵,小人便购置了新宅,盘下铺面让家人做点小生意。慢慢积攒一些钱,加上房价一直涨……”
信天游耐心听完牢孙栓的发家史,见实在没啥好问的,**丢下一句,“你可以去乡下抱孙子了”,径直离开。
谁知,此前倔硬的老汉竟“扑通”跪下了,哽咽磕头道:
“谢仙师恩赐!小人十几年来吃不香,睡不好,胆战心惊,就等着这一天。又不知是祸是福,生怕牵连家里,才将他们送到城南郊外的牛角塘……啊,等一等……”
信天游在门口站住了,转身问:
“你还有什么没说的?”
孙栓一溜小跑上前,用衣袖擦了擦混浊老泪,道:
“文士走后,小人利用公门的关系明察暗访,发现没一个人知道羊肠谷出了大事。第二天特意跑去现场勘查。但昨天下过暴雨,一切都冲刷得干干净净,没找到什么线索。好像那桩案子,根本就不存在。但是从下半年开始,府衙陆陆续续得报人口失踪。
“其中最骇人的,当属清水乡夏老太爷与亲家一起报官。夏老太爷靠几亩薄田,供养了儿子夏星一路读书。天启元年,二十二岁的夏星中进士入翰林院,三年做到编修。他不忘本,娶了同村一起长大的女子,在王城安了家。
“从王城到郡城才三百里,有宽敞的官道。快马加鞭仅一天,坐马车慢慢走也超不过三天。头三年的春节,夏星都带着妻子回乡看望爹娘。十五年前的春节,也就是天启四年,却没有回来。
“两公婆没在意,知道官家人过节不得闲。儿子年轻,正是求上进的时候,本来就不该老往家里跑。可到了第五个年头,夏星连信也没一封。眼瞅着又秋深了,今年到底回不回呢?公婆俩想念儿子,托人去王城询问。这不问不要紧,一问问出个晴天霹雳。
“原来头一年的四月初一,夏星得了一对双胞胎。便告假携带妻儿回乡,好让家里人照顾。谁知从那一走,杳无音信。这件案子报官后,非同小可。小人听师爷讲,夏星第一年是庶吉士,第二年是检讨,第三年成为编修,属于正七品。如果外放为官,至少做个知县。加上身处王城,近水楼台先得月,前途不可限量。
“郡府派人彻查,四处寻访,还上报了朝廷。却找不到任何痕迹,好像那一家子凭空消失了……除夏星外,其它失踪案子也集中在天启四年的夏初,由王城方向回转郡城,必经羊肠谷。有做小买卖的,有探亲的,有赶大车的……
“从栖云郡穿过羊肠谷,就进入了白沙王城下辖的登丰县地界。一年之后,听闻在天启四年的四月初二,那里的辛集马场发生了一桩惊天血案。几十口人死绝,地下还挖出了累累尸骨。我郡的刑捕久久不能破人口失踪案,挨了不少板子。得到消息,一算时间正巧对上,急忙赶过去。
“谁料到,登丰县衙根本不肯透露半点情况。它虽是个县,却归王城管辖,同栖云郡平级。如果硬要调阅卷宗,需上报刑部。一帮伙计怏怏回来,最后不了了之。到如今,没有几个人晓得当年情况了……”
等老仵作停歇,信天游问,夏家后来怎么样?
他明白,自己必是双胞胎里的一个,其他失踪人口则是信使见到的横死路人。
文士说十几个也没错,正是羊肠谷中间最狭窄地方倒下的三条蒙面大汉,一位书生一位少妇,一个丫鬟一个婆子一个车夫一个襁褓中婴儿,四名劲装武者,总计一十三名。
信使保留了一件证物,可以证明自己身世。但那件东西,恰恰是夏星不可能拥有的。
文士又凭什么预言,十几年后会有一个小仙师来找孙栓?
栖云酒楼,到底是回家路,还是陷阱?
孙栓继续道:
“两公婆只夏星一个独子,听到消息万念俱灰。宁愿病死,也不肯用宅子换取汤药,说儿子总有一天会带着媳妇孙子回来,不能让他找不到家。旧宅子托付给亲家,亲家过几年也去世了,后面不是很清楚。”
信天游沉默了一会儿,转身欲走。
孙栓忙唤,等一等。
信天游不耐烦了,道:“又怎么啦?你就不能一次把话说完呀?”
老仵作嗫嚅道:“这桩事颇为蹊跷,小老儿不知真假,所以不知道该讲不该讲。”
“你只管讲。”
“是这样,小人早些年去过王城,知道朱雀大道直通王宫,是最富贵繁华的地段。自从文士撂下栖云酒楼的话,小人便多了个心眼。凡是去王城的,都要询问一下。蹊跷的是,十几年问了怕不下六七十人,偏偏没一个晓得。小老儿怀疑,那栋楼……其实不存在。”
信天游终于微微一笑。
见老人佝偻腰身,满头白发,想起他先前装强硬自称老夫,后来说嗨了改称孙某,最后害怕了又变回小人、小老儿,不由生出一丝怜悯,道:
“你等了十六年,很不容易。我得酬谢……”
孙栓慌忙摆手道:
“使不得,使不得。小人收了文士的玉钩,本来就应该等待。”
信天游道:
“不,玉钩只值他前面托付的,后面说的那些该由我来感谢。你不是担惊受怕吗,我就送出一个承诺。谁敢杀你,我就杀他。谁敢杀你全家,我就……算了,还是只杀他一个。”
言毕,转身离开。
孙栓愣住了,哭笑不得。腹诽道,这不是让老汉放心去死吗?
待走出篱笆门张望,哪里还看得见人影。
第二十二章 龙抬头
二月二,龙抬头。
阳气萌动,春雷炸响,一年的耕种由此开始。
民间酿春酒,撒灰熏虫,相互赠送装满谷物瓜果种子的青布袋。朝廷举办各种宴会或者仪式,大王亲自下田,以劝农桑。
天才麻麻亮,马翠花就被惊醒了。
原来日出之前的卯时,也就是五点至七点间,许多人跑出门,面对着东方长吸一口气,长啸不已,这叫采龙气。
好不容易等“采龙气”的人停歇了,噼里啪啦的声响又传出来。左邻右舍用竹竿木棍敲打房梁木柱,以惊走蛇、蝎等毒虫。
马空、马翠花、信天游住的是上等客栈,眼下不敢惊扰客人,呆会儿肯定也得敲。
马姑娘迷迷糊糊,气得用被子捂住头。
八点钟,父女俩洗漱完毕,用过早点,董淑敏带着丫鬟小香、小兰、护卫赵甲赶到了。
马翠花见她一夜不见,人又漂亮许多,面孔白里透红,吹弹可破,不觉有些气馁。摸了摸自家的脸,感觉几颗痘子小了不少,窃喜不已。心想照这个速度,把灵石吸纳完毕,面庞也该光洁清爽了。
她们约好一起逛街逛庙会,可一敲信天游的房门,无人应。再一问店小儿,说早出去了,留言不必等。
董大小姐才不担心信天游的安全呢,谁能伤得了他呀,不伤别人就阿弥陀佛烧高香了。只是有点小遗憾,昨天叫裁缝赶制出的几套衣裳,不能在第一时间见到他换上了。想必穿上后,还蛮俊俏的。
信天游六点多钟就出门了。
自己的身世内幕,越来越血腥,诡异,复杂,线索也越来越多。
昨夜里,“我有一瓢酒”总在脑海里盘旋。觉得有点印象,可就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今天好歹查证一番。
他不喜欢诗词,却并不陌生。
信使属于标准糙爷们,哪有耐心带孩子?信天游才几个月大就被丢进“梦枕”接受教育。也不怕婴幼儿的神经系统尚处于萌芽状态,从此人格分裂,变成神经病。
在虚境里,信天游两岁上蒙学。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增广贤文》什么的……当时一一硬背了下来,根本不懂啥意思。
后来接触唐诗宋词汉赋元曲,渐渐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
比方说“杏花春雨江南”这句,到底美在何处?“渺万里层云,千山暮景,只影向谁去”,到底伤感到何种程度?
无法量化,只能想象,他感觉比量子数学还让人头痛。
出门后,才发现起早了。
书肆的开张总要比其它店铺迟许多,一般日上三竿了才会出现顾客。有大清早买菜的,可没有大清早买书的。
信天游慢慢悠悠逛了逛,天光逐渐大亮。
遥遥望见铁匠铺子前,两个人正在争执。一条赤膊大汉从板车上抓起一根东西朝街角一丢,轻蔑说道:
“呸,一车废料锈成这个样子了,也值一两银子?瞧瞧,这根细铁条都他妈的锈得快没铁了,也敢拿来充数?”
老汉慌不迭拱手,哀求道:
“小老儿走村串乡,风吹雨淋,将近半年才积攒了这点东西,指望靠它度过饥荒。掌柜的行行好,六百文钱如何?”
“你当老子傻呀,两百文。”
“五百文钱,唉……实在是再也不能少了。”
“二百五十文……要不你就原路拖回去,老子不稀罕。”
“掌柜的,最少也得三百文钱呀。瞧瞧,这柄锄头虽然豁了口子,却实沉得很,锈也不厚,俺跑了好几个乡才找到。还有,这把破铡刀……”
“滚,别耽误老子做生意!”
“好好好,二百五就二百五。能不能给点碎银子,铜钿少一点?”
“没银子,只有铜板,你要不要?”
“要,要,要……”
虽然官定一两银子兑换一千文铜钱,但银子携带方便,存量又少,在流通中往往可以抵一千一百文铜钱使用。
老汉想占点小便宜,铁匠当然不会让他如意。
当……
啷啷啷……
锈铁条撞到墙角石头上,滚了几滚,仿佛一条死鱼似的凄惨挺着。
信天游的耳朵竖起来了。
听到一片混浊沉闷声响里,存在着一线极其清越的声音,久久不绝……
那根废铁,不简单!
他装作若无其事走过去,见铁匠与老汉都进了屋。当即弯腰捡起铁条,快步走到了巷弄口的拐角,停下来仔细打量。
黑黢黢的一根锈蚀不堪,中间一条浅浅的槽。扁扁的,两指多宽,约十七八厘米长,像极了南方江河中的刁子鱼。
他越看越熟悉,又掂了掂分量,半晌之后猛然醒悟。
靠,这不就是自己在虚境训练用的“狼牙”吗?
狼牙是核战爆发前夕,顶级特种战士佩戴的短剑。采用高强度钛合金制作,论坚韧与锋利,达到了冷兵器巅峰。
更恐怖的是,最后一批狼牙丧心病狂,在刃身内还隐藏了一把锋芒达到纳米级别的匕首。连金刚石都可以一劈两半,堪称无物不斩。
据说,这批狼牙是为“完美战士”特制的,可惜核战争很快爆发了……
信天游一直以为,除了虚境里的剑影,世界上并不存在狼牙。做梦都没有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
虽然经过高科技抛光镀铬处理的狼牙外刃锈蚀得不成样子,完全不像一柄短剑了。最锋利最精华的匕首却保留了下来,藏在厚厚的铁锈中。
信天游攥紧铁条,体会着掌下的粗粝与刺痛,连身子都微微颤抖。
他太需要一件神兵了。
把铁条朝腰间一插,想想不放心,又掀开衣襟塞入怀里,快步往回走。
老汉正唉声叹气拖着空板车,被迎面叫住了。
“老人家,刚才有一根废料被铁匠丢掉了,是在哪里收的?”
老汉闻言,陪笑道:
“实在记不清在哪里捡的了……哥子,是不是想打什么东西?下回俺弄到好铁,就给你送来。天杀的铁匠压价太狠,怎么也得给三百文钱呀……”
“你换了二百五十文吧。”
信天游望向板车上的一个破包袱。
一千钱为一贯,用皮绳串起来,俗称一吊,好大一堆。二百五十文钱就是二百五十个铜板,也不少了,盘在包袱里鼓鼓囊囊。
老汉暗暗叫苦,今天诸事不宜,就不该出门。
才被铁匠狠狠剁一刀,又撞到了一个打秋风的小地痞。如果不出点血,他一旦叫嚷,城狐社鼠全赶来,自己这把老骨头实在不够啃。
于是,赶紧从怀里摸出了三枚油腻腻的铜板递过去,低声下气道:
“哥子,俺请你吃早点……今儿龙抬头,庙会很热闹,不去看看?大早晨就碰到好几拨差役了,平时他们可起不了这么早。”
切,拿差役来吓唬我?
信天游暗觉好笑。
接过铜板,故意举起一枚凑到眼前,大惊小怪道:
“啊,居然是上古时代的铜钱。品相完好,一个可以换几十两银子呢。不行,我不能占这个便宜。”
说完,摘下腰间的荷包朝老汉手里一塞,如飞而去。
老汉听说过上古,这上古铜钱却是第一次听说。将信将疑解开荷包的系绳朝里面一瞧,差点惊叫。
白光耀眼,赫然是两锭大元宝,五个小银锞子。
老汉当街凌乱了一会儿,摸出一枚小锞子塞进嘴咬了咬,顿时脸色大变。
当机立断,把荷包揣进怀里,把板车拖到路边。小心翼翼掏出身上所有的铜板,一枚一枚对光细看。
第二十三章 狼牙
无神论者信天游产生了一种玄而又玄的感觉,似乎,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狼牙经历了一万多年的曲折,辗转来到最后一个完美战士,它在世间唯一的主人手中。只要稍微想一想里面的因果关系,就不能不让人一阵阵晕眩。
他很想马上除掉锈蚀,一睹真容。犹豫了再三,径直走入铁匠铺。
锈蚀的外刃套住了锋芒,在配好刀鞘之前,不能随便摘除。纳米级别利刃可不是好耍的,割断脖颈人都没有觉察。一动,脑袋就掉下了。
上午凉爽,适合打铁,铺子里的炉火早已经生起。
伙计们正忙乎呢,见到一个陌生的少年闯入,小厮不像小厮,农户不像农户,连招呼也没有打就直奔后院,不由得愣住了。
铁匠连忙追到屋檐下厉声喝问,有意无意抖动了数下硕大的胸肌。
“喂,干什么的?”
回答他的是“笃”一声……
少年连头也不回,屈指向后一弹。
黄光闪过,整间铺子微微一颤,尘灰簌簌而落。
铁匠茫然偏过脸,见到身侧坚实的木柱上,一枚铜钱陷入了其中,只剩下一点点边沿露在外面。
乖乖,这要是打在人身上……
彪形大汉的眼珠子鼓凸,连屁也不敢放一个,蹑手蹑脚退回。
随即,鼓风声、的搬运声、锤子敲打在铁毡上叮当声……彻底消失。
一切都安静了下来。
院子里堆放好大一堆破铜烂铁,最外侧的一小堆烂犁头、破铁锅明显是老汉才送到。
废料回炉,比生铁胚精炼差了许多,却也便宜许多,一般用来打造笨重器具。如果做刀剑的话,恐怕撞击几十次就会折断。
信天游看了又看,毫不客气地用脚扒拉,弄得叮铃哐啷好一阵乱响。片刻后,终于扫兴地放弃。
靠,这堆破烂,原来真的是一堆破烂!
不可能找到狼牙的兄弟姐妹了。
二月二也是土地公的诞辰,掌管五谷生长和地方平安。
乡下闹社火祭祀,栖云郡则由官府在城北土地庙举办盛大的庆典。百姓狂欢,郡守董仲率领郡丞、主簿等大小官吏参加,连镇南将军石坚也受到邀请出席。
时间尚早,书肆冷清。
信天游熟门熟路,终于找到了那首诗的出处。
“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出自唐代韦应物的《简卢陟》,全诗如下:
可怜白雪曲,未遇知音人。惶戎旅下,蹉跎淮海滨。涧树含朝雨,山鸟馀春。我有一瓢酒,可以慰风尘。
“门来万里客,问君何乡人”,则是三国曹植的诗句。
把原诗“门有万里客”的“有”,替换成“来”,避免与上面“我有一瓢酒”重复。
这么一拼接,便成为了一首崭新的四言五绝,堪称天衣无缝。并且,一扫两首诗中的凄惶之意,隐隐露出了豪迈雄视的气概。
那名文士,不简单!
书肆外传来铜锣声和此起彼伏的“加油”,少年一怔,放下书籍跑出去。
只见街边的人群围出了一个大圆圈,中间一条汉子左右手各执一根细棍,棍头上顶着一个滴溜溜旋转的盘子。身躯连带脖子拼命往后仰,正慢慢把右手的细棍挪到额头上去。
原来是个顶盘子卖艺的。
这种场面,对信天游而言只能算小儿科。
可瞧见一群穿着古代服装的人大喊“加油”,总感觉怪怪的,仿佛置身于拙劣的拍摄现场。扭头见书铺掌柜正津津有味看热闹,便问道:
“先生,请问‘加油’是什么意思?”
被少年郎尊称为“先生”,掌柜的很受用。用手郑重地捋了捋胡须,感觉自家一肚皮学问也该晒晒了。
“哥子,加油加油,咱们得先弄明白‘油’字啥意思。像炒菜用的油,点灯用的油,润滑车轴的油……等等,现在多半用豆子榨,最初全从肉里面熬出来。凝成一团时,有角的叫膏,没角的叫脂。比方说,牛膏,蛇脂。把它们加热成水一样流动,就统统叫作油。
“菜炒一半没油了,会糊。灯点一半没油了,会熄。马车赶一半没油了,轴承干磨,会断。所以‘加油’的意思,就是千万别掉链子,‘使把劲’,‘努力’……”
靠,这样解释也可以?居然还他妈的显得特别有学问,严丝合缝!
信天游目瞪口呆。
师父说得对,存在即是合理。一旦追根溯源,便会陷入荒谬。
午时,即上午十一点钟整,官府的祭祀庆典将要开始。
信天游跟随熙熙攘攘的人流往北走去,准备与董淑敏马翠花会和。
街对面,三名女子逆流而行。领头的姑娘身材娇小,帷帽轻纱被风吹开了一条缝,甜美面容一闪而逝。
信天游站住了。
那个女孩子他认识,正是七岁时一起玩耍过的阿莎,番人部落的公主。
栖云郡对她而言,不异于龙潭虎穴,跑来干嘛?
千里云山,原来生活着十万生番,分为前番部与后番部。
经过镇南军长达十六年的血腥征伐,六万多人的前番部落只剩下五千多人,苟延残喘。
后番部落蜷缩在云山后半段,紧邻瘴气弥漫的南蛮森林,基本上没有承受什么攻击,还剩下三万人。
番人输多赢少,唯一的一次举族出山,失去了地利优势,差点被镇南军全歼,青壮死绝。
信使为了培养少年的铁石心肠,从小就带着他观摩血淋淋的战场。
曾严厉警告,不许介入镇南军同生番的厮杀。如果不小心暴露了,必须杀光现场人,不留下一个活口。
信天游懂。
十五年前,镇南军突然征讨生番,极可能是为了搜寻羊肠谷失踪的婴儿。后来,则以掳人抢财为主,叫“打草谷”。
番人对吃穿住不讲究,偏偏喜欢金银首饰与器皿,几千年的积淀不是一个小数目。番女灵秀,在奴隶市场上属于抢手货。
信使心肠硬,看两拨人厮杀就像看蚂蚁打架。但信天游总觉得自己亏欠了生番,害他们陷入灭顶之灾。
于是,六年前他终于出手。
当时是灭族之战。
番人残存的青壮顶在前方,老人妇女夹中间,孩童率先撤退。然而,镇南军的一支千人队提前绕了一个大圈子埋伏于退路上,前后夹击。
信天游放出了獠牙初成的小花。
不到一小时,绝大部分军士被小花干掉了,小部分被增援的番兵干掉。剩下的漏网之鱼,被信天游消灭了。
后来又零零星星出手了若干次,没有放走一个活口,也没有让任何一个番人见到自己。
信使对此保持沉默。
经此一役,镇南军再也没有开展过大规模攻击,小规模的“打草谷”还是照例进行。
第二十四章 幽冥钟
小花威震云山,被番人封为巡山神兽。
为了获得庇护,他们在村落外种植大片的竹林。真吸引了几只流浪熊猫过去,作为主角的小花却再也没有出现。
这货是个“宅男”,懒得很,贼聪明。
信天游和信使隐居的地方灵气浓郁,嫩竹子一咬几乎流出灵液,它才舍不得离开呢。
小黑就一根筋,喜欢雄赳赳秀肌肉扮演大王。即使挨揍,过几天便忘记了,满血复活又是一条好汉。
在六年时间里,信天游出动了三次小黑,以化解番族的危机。这货杀性重,一嗅到血腥就兴奋不已,常常主动跑来讨任务,少年却不肯让它多现身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任何一个朝廷都不会允许卧榻之旁,有他人鼾睡。如果自己出手太多,肯定引来强大修士,反而让生番更快灭亡。
黑虎名声大噪,盖过了熊猫,在番人嘴里成为山神爷座下的第一巡山大将。
尽管信天游暗中支持,前番部挺过了灭族。但青壮死得太多,又被年复一年“打草谷”,人口不可遏制地直线下滑。
他们退往云山深处,与后番部只隔一条汹涌的银沙江。
不过江,覆灭依旧只是旦夕间!
前番王战死,公主阿莎尚未成人,部落由祭祀的老巫主持大局。
老巫向后番部落请求多次,希望过银沙江讨一块小地盘栖身。得到的答复是,必须让阿莎嫁给后番王做第七房小妾,部族拆散并入。
阿莎坚决不同意!
族内青壮少,少年人慢慢挑起了大梁。亲人惨死,他们要报仇,要像火焰一样燃烧。不愿意一退再退,像狗一样卑微地活着。
去年秋天,又一次“打草谷”,阿莎和十几名少女被几十条军汉逼入悬崖绝壁。
之前她们连续突破了两道封锁,无力再战。
从高天下视,可见白云袅袅,怒涛翻滚的银沙江如同一根细带,缠绕着满山苍翠。
少女们的脸上露出了决绝神情,手挽手,一步一步走向了万丈深渊。碎石子被脚踢动,簌簌而落,不闻回响。
就在她们准备跳下时,雷鸣乍起。
一道白虹从侧旁的山岗射下,挡者披靡。
在一片“山魈来了”的惊恐呼喊中,军汉们只恨爹娘少生了一条腿,四散乱逃。
然而,没有用。
被白虹追上,如被攻城大铁槌撞击。人像断线的纸鹞一般飞起,在空中时往往就已经气绝。
传闻山魈力大无穷,行走如风,声若雷鸣,可以身化白虹。
事实上,雷鸣是因为信天游的速度太快,行径之处出现了真空,空气填补回去发出爆裂声。而白虹,则是空气被击穿之后产生了湍流。
番人不叫山魈,尊称为山神。
少年在密林边沿干掉最后一条军汉,背后传来了少女气喘吁吁的声音。
“啊,啊,你……”
信天游知道阿莎到了十几米外。
这到底算不算暴露呢?
犹豫了两秒,他凭空消失,白虹穿山而去。
自从青梅竹马分别后,阿莎只见到一个背影,信天游却见过她很多次。
山居孤独,他偶尔会远远观看番人生活,劳作,战斗。前番部被镇南军逼得一退再退,非常接近隐居地了。
也见到阿莎出落得一天比一天漂亮,在月光下徘徊,在曾经玩耍的小溪旁呆呆独坐。甚至还听到她冲着山谷大喊“信哥哥”,他却从来没有回答过。
没想到,自己前脚刚走,伊人后脚就出现在栖云城。
信天游远远吊着三名少女,开始思考一个重要问题。离开了云山,还需不需要遵守师父的规定?一旦暴露,杀光所有人。
答案是,不需要。
人流渐渐稀少,不知不觉到了城南。
街道宽敞,右边是一家家店铺,左边则是归化寺的围墙。
墙根下,卖香烛、占卜算命的摊位一长溜,夹杂着摆地摊卖古董奇石药材的,一个个目光炯炯盯住了路人荷包。只要有谁望上一眼,立刻热情招呼。
“上好的崖柏香呀……”
“大兄弟,我看你印堂发黑,近日必有血光之灾……”
“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正儿八经的老山参,虎骨,鹿茸……”
“金疮药,大力丸,应有尽有。小儿咳喘枇杷露……”
喧嚣声中,阿莎三人匆匆来到一家大白天却不做生意的山货店前,很有节奏地敲了五下,三长两短。
门板打开半边,将三女迎进。一位年轻男子警惕地探出头朝外看了看,又飞快关闭。
那人信天游也认识,叫阿贵,是前番部落的第一高手。
第二高手是阿莎。
她虽然力量弱点,身法却极灵动,一柄长剑挥舞得快速绝伦。
镇南军对云山的封锁严密,前番部不可能一次潜出太多人。就这么几个,想干什么?
山货店对面的围墙内,是大名鼎鼎的幽冥钟。昨天客栈掌柜对信天游介绍时,还特意提起,说它敲起来声闻全城。
这是一口大钟,重达两千斤。一般叫梵种,洪钟。
它与提醒斋粥、参禅、诵经、法会的行事钟不一样,只在早晚敲两次。
所谓,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觉昏衢,疏冥昧。警醒世人从长夜里觉悟,于昏暗迷惑中保持清明,又被称作幽冥钟。
民间习惯用钟声对时,老跑去城门口看官府的铜壶滴漏,太麻烦了。
早晨听到幽冥钟敲响,知道七点辰时至,该起床洗漱吃东西了;黄昏听见,就知道是七点酉时了,太阳马上下山,该干嘛的动作快一点。
钟楼共三层,幽冥钟悬挂于顶层木架下……
啊,不对!
那口大钟居然被取下来搁在地板上了,满街人竟没一个觉察。或许觉察了,没当回事,反正天天见的。
信天游往后退两步,再瞧。
视线被塔身和围栏遮挡,看不到全貌,只见一个钟纽。把目光在幽冥钟与山货店之间来回扫了扫,又望了望南边,隐约猜出阿莎要干什么了。
真是一个天才的计划!
他甚至猜测,呆会儿楼顶将出现两个番人,眼下正躲藏在第二层。
那是两个双胞胎,叫大傻和二傻。脑子不灵光,武功也不高,一身力气却无人能及。
年初,信天游离开云山前,曾见到两兄弟将一块巨石吭哧吭哧抬上十米高陡坎,抛下去,再抬上来,再抛下去……玩得不亦乐乎。
真是两个傻子!
南街口传出呵斥与鞭打声。
“镇南将军出行,闲人回避……让开……不长眼睛呀……”
啪,啪啪……
一队人马大摇大摆开进街道,甲胄鲜明。
行人赶紧往店铺里躲,摆地摊的小贩慌忙卷起包袱皮,贴住墙根。
喧闹的街道立刻清净,只有风卷了几张黄纸在地面一飘一飘。
队伍前,一名校尉率领四名排成两行的骑士开路。
随后是一辆双马驾辕车,顶盖的边沿下垂形如乌龟壳。厢壁没有华丽纹饰,好几处包裹了铁皮,镶嵌铜板,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
整辆车高大厚实,仿佛一座移动的小城堡。
车后,二十名士兵手执长枪,腰挂军刀,排列成整齐的左右各十。
就在队伍不紧不慢行至山货店前,钟楼顶出现了两条壮汉。迅速抬起“幽冥钟”走到围栏边,高高举起来往下抛。
领头的校尉非常警觉,勒住马,扭头斜往上瞧。
嗖……
一支弩箭直取面门。
那校尉一声冷哼,出手如电,一把抓住了箭身。但另外一支箭仅差半秒杀到,生生穿透了他的脖颈。
再坚固的马车,防护也只在厢壁做文章,谁也不会把顶盖弄成铁板。
瓷杯砸不烂木板,从高空下坠却可以洞穿重甲,撕裂楼宇,更何况两千斤的大铜钟!
下一个瞬间,尖叫四起。
啊呀呀……
咔嚓……
砰……
哐……
当……
滋啦……
在各种复杂声响的爆鸣中,马车四分五裂,散碎木料与细小的金属物件呼啸着射向八方。
一条人影冲天而起。
第二十五章 见血封喉
嘭……
幽冥钟将落未落,山货店的两扇门板被大力拉开,重重撞到内侧墙壁,震得檐灰墙皮簌簌而落。
一彪人马从里面杀出。
为首的阿贵手执一根镔铁棍,势如猛虎下山。
拖后三步的是阿莎,帷帽摘除,手提长剑。虽然目光冷厉,却是一张甜甜的娃娃脸,总之让人害怕不起来。
撕碎的布条尚在空中飞舞,一个身穿锁子轻甲的人从车后斜冲上天。
奔跑了几步,阿贵一声怒吼劈向空中,镔铁棍划出了一道黑光。
风声猎猎,杀意澎湃,如怒涛席卷。
那人的上冲之势竭尽,正往下坠落,半空中拔出了腰刀,瞬间光华夺目。
人群轰然炸开,狼奔豕突,各家店铺以神一般的速度关门。
“哎呦……”
“妈呀,快跑……”
“狗日的瞎子好眼神,真有血光之灾……”
……
小孩子哇哇哭叫,被大人抱起了飞跑。被飞溅的碎物刺伤者一瘸一拐,有的以手按胸,有人晕头转向撞到了围墙。
领头的小校被一箭穿透脖颈,身躯一僵,只来得及嘶吼了一句“见血封喉”便栽倒。随即铜钟砸下,坐骑惊得猛窜。他的脚未离镫,被拖地而行。
四名骑士飞快抽出军刀,猛勒缰绳。胯下的惊马却正往前窜,被勒得前蹄腾空,人立而起,咴聿聿长嘶。
待马蹄落地,才转过半匹马身,轰隆……
两匹拉辕的马使出洪荒之力狂奔,与横在道中的四匹同僚撞到了一起。顿时人仰马翻,乱成一团。
马车的厢底被铜钟砸穿绊住,腾空飞起,翻转倒扣。
碎木条、小物件、桌案、毛毯、茶具、帷幕等等如暴雨倾泻,车厢如乌云笼罩,将手舞足蹈的车夫和摔得七荤八素的骑士吞没。
哐当……
一个车轮旋转飞出,撞开了一家店铺。里面的人还真不少,七手八脚丢出破轮子,飞快地关门抵住。
嗡……
幽冥钟滴溜溜斜转,撞塌了围墙。声响竟是从未有过的洪亮悠远,振聋发聩。
从它抛向街心开始,时间仅仅过去五息。
三息前,冲天而起的那人霹雳般断喝,刀身吞吐出半尺长白芒,一劈而下。
铮……
尖利啸音刺得周围人耳朵生痛,镔铁棍头竟被生生削断。
那人的下坠之势微滞,身躯被刀棍相交的反震力带得侧转,察觉出一点微芒在眼角急速放大,却来不及闪避了……
阿莎出了山货店后就一直在加速,越来越快,到后来如离弦之箭,衣带飘直拖在了身后。恰好及时赶到,一剑刺中那人的右肋。
宝剑削铁如泥,加上凌厉的前冲势头。别说轻薄锁子甲,即使厚实的重甲也要被洞穿。
怪事发生了!
甲外凭空生出一片光幕,隐约可见符文流转,抵得剑身弯曲成弧形,无法深入。
剑身瞬间绷直,阿莎连退三步,手臂震颤几乎握不稳,用番语惊叫道:
“符甲!”
那人平移出一丈多远落地,哈哈大笑。
“呸,几个云山番子也想刺杀本将军,简直白日做梦!”
马车炸裂,木刺铁钉等细小物件呼啸四射。排最前面的几位士兵倒霉,脸被扎得鲜血直流,倒不太影响战斗力。
他们均是军中悍卒,立即擎枪转身。
年轻的四男两女从山货店冲出,手执弯月形番刀杀向街中。两男二女插到了阿莎阿贵身后挡住反扑的兵丁,剩下的二男则参与助攻。
呜……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黑黢黢的一物蜿蜒如蛇,从天而降,重重砸向街道中央,正是悬挂幽冥钟的铁链。不枉大傻二傻在寒冬腊月里操练抛石头,落点非常准确。
乖巧的兵丁弹跳避开,一个胆子大的举枪去挑,却如螳臂挡车,当场扑街。
杀声震天,街道变成了修罗战场。
从五匹马和破车厢堆成的小丘里艰难爬出三名骑士,顾不上还压在底下挣扎的袍泽,拔刀前冲。他们均是凝罡武者,一出手立刻改观了局面。
中箭小校的惊马奔跑到长街口,慢慢停下了,转身低头,想嗅一嗅躺在地下的主人。可它一动,小校就挪动。无论怎么伸长脖子也嗅不着,急得团团乱转,拽得尸体也团团乱转。
两名弩手从钟楼跳落围墙,大傻二傻从幽冥钟撞塌的破洞钻出,加入战团。
叮当叮当……
啊呀呀……狗娘养的……杀……小心暗箭……
嗖嗖……
噗……
刀枪磕碰声,怒吼惨叫声,弩箭破空声,锋刃入体声混杂在一起,如大锅煮沸,血腥气息弥漫升腾。
一名差役懵懵懂懂跑进了街口,见状吓得一个踉跄缩回去,歇斯底里叫喊:
“不得了啦,快来人呀,石将军遇刺……”
石坚狼狈从车内蹿出后,顶住了数轮猛攻。虽然还是继续后退,姿态却很从容,一边战一边调侃。
“小姑娘,你就是番人的公主阿莎吧?”
“送货上门,很好。”
“拿下你,前番部也该瓦解了。”
“听说你们驯养了一头大黑虎,怎么不带出来?”
……
他仗着符甲无物可破,刀罡无物不斩,迅速占据了上风,却不趁机反攻。
头盔遗落在马车里了,对他威胁最大的不是眼前四人,而是蹲在墙头放毒箭的弩手。通幽六重境的武道高手,也不敢轻易尝试见血封喉。
交手了十几回合,阿贵长长的镔铁棍又被削去一截,变成了一柄不伦不类的短枪。
阿莎险而又险地避开刀锋,刺中了对方两剑。却跟挠痒痒似的,石坚根本就没认真躲。
助战的两人全部挂彩,一个胳膊差点被砍断,露出了森森白骨。
实力差距摆在那儿,任他们怎么努力,怎么拼命也没有用。
对方刀如游龙,一挥便白光一大片,完全靠近不了。
局面开始倾斜。
大傻二傻及两男二女均不同程度受伤,弩箭也失去压制作用。敌人顶盔掼甲,又是混杂在激烈的搏杀中,并不好射中裸露部位。
众亲卫训练有素,撑过了最初的慌乱后,渐渐彰显战力。
尽管又倒下四人,却在三名校尉的率领下逼得番人节节败退,与堵住另一端的石将军形成了包饺子之势。
阿莎心里一沉。
这场刺杀筹划了半年多,训练了半年多,动用了潜伏在栖云城里的暗桩,对细节推演过无数遍,简直无懈可击了,依旧杀不了眼前的恶魔。
对方明显是在拖延时间,等待增援,好一网打尽。
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阿莎当机立断,一声呼哨发出了撤退信号,彻底放弃防守,疯狂抢攻。
石坚连退五六步,轻蔑冷笑。
急攻之中,少女动如脱兔,突然转身奔向了街边的小胡同。
雕虫小技,何足挂齿?
石坚早料到如此,纵身飞扑,半空中一刀斩落。
光影炫目,凛冽无双。
纵然是观音菩萨的莲花台,恐怕也要被一劈两半。
阿莎的反应,谁也没有想到。
奔跑之中猛地扭身,一剑斜刺苍穹。
目光决绝,两条腿呈坚定的前弓后箭姿势,身躯依旧在滑退,靴底与青石板地面剧烈摩擦冒出了青烟。
她要以命换命,掩护伙伴撤离。
两拨激斗的人见此一幕,不由自主停下了,惊叫不已。
众亲卫心里拔凉拔凉的。
打赢打输都不要紧,可如果将军出了事,他们的脑袋瓜统统搬家!
石坚的脸上犹挂着轻蔑冷笑,在电光石火之间无法变招,好像用面门去撞那支剑的紧急情况下,把劈向少女肩膀的刀锋斜偏,刀头罡气猛烈喷射出一尺多,切向了纤纤皓腕。
当……
一声巨响。
谁也看不清怎么回事,犹如苍鹰扑落的彪悍身躯凌空来了个垂直拐弯,斜飞出去一刀劈中了归化寺的围墙。
轨迹诡异,出离了想象,如被隐形之物撞开。
阿莎一剑未中,头也不回地窜入小胡同。她知道,如果自己不走,族人就会死战。
番人们纷纷撤离,众兵丁只象征性地挡了几下,便一窝蜂围住石坚。作为卫士,未得长官的命令私自追敌,是大忌。
隔壁街道哄乱起来,远处隐隐有警哨与铜锣呼应,马蹄声……
南边街口涌入一群人,皂衣革带悬腰刀。
北头街口,那匹哀伤的马儿依旧拖着主人转圈,无休无止……
三名校尉率领众亲卫单膝跪地,低头惶恐道:“属下防护不周,请将军治罪。”
石坚面孔铁青,不说话,缓缓拔出了陷入砖墙的宝刀。
一枚铜钱赫然贯穿了刀身,好像天生就该长在那里似的,完好无损。
第二十六章 若有人兮山之阿
狭窄的山道前,陈列着一支五百人的军队。
布阵严谨,甲胄鲜明。
最前面是两排弓箭手,其后则是盾牌兵,长枪兵,步卒,轻骑。
距离一百多米远的田野上,十四个骑马的番人围成了团。
大部分身染鲜血,手握弯刀。两人端着弩,一人将疑似短枪的兵刃横搁鞍前。中心位置的姑娘拿着剑,明显是首领。
再去一百多米,是列好冲锋阵型的五百精锐骑兵。
阵前凸出三骑,居中的石坚顶盔掼甲,面容严峻,沉默不语。
左边是一位中年道人,神态悠闲。右边则是一名偏将,手臂伸直。掌中圆柱形的琉璃沙漏里,细沙如线,正由上层源源不断地流入下层。
青草疯长,杂花生树。
正是一派明媚的好春光,田野上却杀气弥漫,一触即发。
一炷香前,镇南军终于在最偏僻的入山小道前合围,堵住了这批冲出栖云城的番人。对方宁死不降,石坚下令一刻钟后发起攻击。
为什么要等一刻钟?偏将颇觉奇怪。
优柔寡断,实在不是将军往日霸道凌厉的作风。况且,面对十几只陷入了罗网的野兔子,他怎么脸色凝重得好像面对十万天兵,还把沙道长也请出来了。
阿莎朝两边望了望,还剑入鞘,灿烂笑道:
“中原朝廷说番人如猪狗,愚昧野蛮,孱弱卑劣。但今天,我们这些野蛮人深入龙潭虎穴,也斩杀了几十个士兵闯出来,说明他们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可惜运气差了点,幽冥钟没砸死石坚。提前在城外埋伏了马匹,却没有料到栖云城里升起狼烟后,镇南大营便封锁了所有通往云山的道路……
“不过没关系,我们还年轻,还可以成长……你们不要再劝了,镇南军的目标是阿莎。我如果继续逃跑,大伙将统统跟着陪葬。死并不可怕,但是,必须有一个人回山告诉巫老,我同意族人并入后番部。待会儿听号令,两三个一组分散逃跑,潜入山林。虽然照样九死一生,终归存在一线脱身的希望……”
番人一阵骚动。
大傻二傻瓮声瓮气道:“俺们不走……”
阿贵急道:“要走一起走,要死一起死……”
……
阿莎俏脸一板,叱道:
“死很容易,难的是怎么活下去。我以公主的名义下令,你们也不听吗?”
众人一凛,齐声道:
“是。”
静默了数息,阿贵嗫嚅道:
“公主,我有一句话一直憋在心里,怕以后没机会讲了……”
“说。”
“阿贵只要有一口气,必将为公主报仇,终生不娶……我还想告诉你,其实,我,我,我……”
阿莎笑着打断了话头,道:
“阿贵哥哥,阿莎一直把你当亲哥哥看待的。你不必为我复仇,但必须为族人而战。族里的姑娘喜欢你,人口又越来越少。你必须娶亲,生下一大堆娃娃。我们年轻气盛,一再同巫老顶牛。其实他牵挂的是整族兴亡,看得长远,以后不可以那样了。”
“是……”
两名姑娘插话,齐声道:
“我们在神灵的面前发过重誓,一生不离开公主。公主要走,我们必须跟随。”
阿莎闭上眼睛,再睁开时挂满了泪花,缓缓道:
“好……阿草,阿苗,此生是姐妹,来生还是姐妹……我们三个留下,为哥哥们断后。死没有什么,可以回归神灵的怀抱,可以见到阿爸阿妈……如果阿莎战到没有力气自杀时,你们必须动手,不要让我落入敌人掌中承受侮辱。大家准备,把圈子散开些……”
十三骑朝外散出一个大圈子,背对镇南军。
阿莎下马摘剑,脱掉靴子,张开双臂,对着天空大声呼喊。
“你在吗?”
众人一呆,连精通番语的镇南军偏将也莫名其妙。忖道,她这副样子挺像祷告神灵,可语气怎么那么古怪,倒像是呼唤朋友。
阿莎转了一圈,再次呼喊道:
“信哥哥,你在吗?看得见我吗?看得见你的小妹妹阿莎吗?”
一片乌云飘来,遮蔽了晴空。
少女的面孔流露出羞涩,却不管不顾道:
“六岁时遇到了你,信哥哥。阿爸战死,我是唯一的后裔。被族人保护得严严实实,一个玩伴都没有。那天和你在一起,是阿莎最快乐的时光。后来,鱼儿满溪乱蹦,飞禽遮天蔽日,猛兽翻山越岭。我吓坏了,哇哇大哭。你抱住我说,有哥哥在,不怕,不怕……
“我脑子里‘嗡”一下,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时躺在寨子里,哭喊着要去找你。但族里老人讲,那是山神爷变化成小孩子陪我玩,还送出了漫山遍野晕厥的飞禽走兽作礼物。后来,祭祀时见到神像,我哭得好伤心。好怕你变成白胡子老头,再也不是信哥哥……
“三年后,黑虎与熊猫两员神将开始保护部落,满山都是你的传说。我总感觉,你一直就在身边,却怎么也看不见。我在山溪之间徘徊,在月圆之夜溜出寨子,在每个生日想象你也大了一岁,该是什么模样……
“那些幽暗的日子,伴随着厮杀,逃跑,伤痛,死亡……每当撑不下去时,一想到你与我同在,心里就亮堂,就充满希望……找呀找,整整找了九年,终于见到背影闪过。原来,你也长大了。不管是不是山神爷,始终是我的信哥哥……今天,阿莎要走了,永远离开这方天地。什么也不想,只想为你跳一支舞,唱一阕歌……”
番人们集体下马面向中心,还刀入鞘,拜服于地。
偏将隔得遥远,听得零零碎碎,稀里糊涂。觉得阿莎一会儿向神灵祷告,一会儿又哥哥妹妹,莫非脑子错乱了不成?
番女多情奔放,不拘中原礼俗。爱就大声说出口,甚至一场篝火后就跟意中人走。不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聘礼吉期……被士大夫斥为荒唐淫荡,不知廉耻。
偏将剿匪多年,深知不是这么回事。
她们多情却不滥情,刚烈贞节。认定一个人,便一生不变心。男人如果负心,她们也不哭哭啼啼做怨妇,而是拿起钢刀、蛊毒……
空灵甜美的歌声飘荡田野。
“若有人兮山之阿,
被薜荔兮带女萝。
既含睇兮又宜笑,
子慕予兮善窈窕……”
阿莎静静立了片刻后,探足延颈,折腰回旋,一边唱,一边跳起来。
歌词古朴雅致,意思是有个人儿走过山凹,我身披薜荔腰束女萝偷偷瞧。含情凝眸嫣然一笑,你会不会喜欢我的漂亮窈窕?
所有人均呆住了。
此前少女一直讲番语,但这首歌,却是用字正腔圆的中原官话唱了出来。
……
“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
……
“君思我兮不得闲……”
……
“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
……
“风飒飒兮木萧萧,思公子兮徒离忧。”
歌曲讲叙深山中一个美丽纯朴的少女,爱上了一个见不着的男子。她痴情等待,甚至替对方想理由,他可能也思念我但没有空闲。芳华一年年消逝,云飘过,雨,叶落下,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
一曲歌舞毕,满川人俱静。
征战厮杀是一回事,眼睁睁看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惨死又是另外一回事。军士们神思恍惚,惟愿沙漏流慢一点,好让阿莎唱完歌跳完舞,完成最后的心愿。
歌停,舞住。
沙漏已不知道何时流完了,偏将悚然一惊。
将军为什么不发令攻击?
他赶紧扭头,发现石坚与沙道长根本没注意沙漏,也没有望向番人,而是死死盯住左前方。
一个少年身形的蒙面人,正一步一步走向场中。
第二十七章 雷来
我在!
阿莎耳中钻入了一线清澈坚定的声音。
她身子一僵,泪眼婆娑。望见一袭熟悉的衣裳从路旁一棵大树后转出,不慌不忙走到了番人和五百骑兵的中间。
整片区域被封锁,外面还有两千士兵围得水泄不通。连栖云郡的捕快也进不来,怎么会凭空冒出了一个人?
偏将先是惊讶,继而摇头。
多一个人改变不了局势,不过是人间又多一个枉死鬼。军队列阵冲杀,连仙师也要暂避锋芒,何况一个手无寸铁的人。
兵丁们纹丝不动,沉默如铁。
他们不知道怎么回事,也不需要知道怎么回事。只等军令下达后,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石坚微皱眉头,开口道:
“沙道长,我未感应出他身上的气场澎湃,好像不是武者。你可感应出法力波动?”
“贫道未感应出法力波动,似乎不是法师……也可能用法宝隐蔽了气场与法力。先看他准备干什么,呆会儿贫道再上前摸摸底。”
镇南大营出动了整整三千精兵,如果只为抓捕十几个刺客,确实杀蚊子用牛刀。
但石坚非常清楚,对付凭借一枚铜钱就击退凌厉一刀的可怕高手,必须摆出这么大阵仗。
前番部落则属于挂在枝头的干瘪果子,随时可以摘取,吃下去又没什么肉。所以,追捕刺客并不重要,目的是引诱、逼迫隐藏的高手现身。
不灭了他,寝食难安。
一想到这里,石坚就不寒而栗。
他确信,符甲未必挡得住那枚铜钱,自己的脑袋瓜更加不行。要知道宝刀也算半件法器了,坚硬无比。却像豆腐一般被穿透,铜钱居然没有碎裂!
信天游温和地望向阿莎,微微一笑,再次传音入密。
“有我在,不怕。”
他不是想笑,而是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笑一笑,以缓解她紧张的情绪。
番人们懵里懵懂,簇拥着阿莎。公主对着天空呼喊,他们晓得是祷告山神。后来唱的歌一句也听不懂,还以为念咒语。
番人崇拜的神灵多如牛毛,有创世神,有远古神,山有山神,水有水神,树有树神,洞有洞神。女子喜欢某个神灵,往往会把它当作完美情郎;男子敬畏某个神灵,往往会把它当作严厉父亲。
咒语之后,果真冒出了一个奇怪的人,可惜不是从天空降临。
阿莎一扫之前的坚强,浑身颤抖,泪如泉涌,连站都站不稳了,得由阿苗阿草搀扶着才不倒下。
她试图走过去,但少年摇了摇头。
乌云散开,晴空万里。
信天游转身面对杀气腾腾的军阵,思索怎么解决眼前的棘手问题,为前番部落争取一两年的缓冲时间。
对他而言,消灭整支镇南军都不困难。
只要杀掉将领,每天再杀几百。不消三五天,剩下的绝对炸营逃窜。尽管当了兵就不怕死,等死却没人愿意干。
不过,这将招致华国朝廷的疯狂报复,甚至引来强大修士。
因此,还是低调一点好。
上策当然是逼迫石坚让步。
但那厮被铜钱击退后依旧敢追出城,说明威慑力还远远不够。
如果今天阿莎不在栖云城搞刺杀,信天游的原计划是夜晚潜入镇南将军府……眼下事情闹大了,难度也加大了许多。
沙道人翻身下马,走到距离蒙面人约十米的位置作了个揖,恭恭敬敬道:
“朋友请了……贫道沙勾,出自潇水剑派。”
信天游皱了皱眉,问:“你干嘛的?”
沙勾先是诧异,继而恼火。
听声音是个少年,看身形是个少年,难道真是个少年?
想必对方故布疑阵,改变了嗓音。黑巾遮面,当然不会大刺刺自报家门。但连见面礼也不回一个,太不把人放在眼里了。
“小友,贫道是镇南将军府的供奉。不知你插手朝廷剿匪……”
信天游一听,顿时没兴趣了。
靠,原来这货只是石坚聘用的私人顾问,根本指挥不动镇南军。
他把目光越过沙道人,望向军阵,语气森冷。
“石将军,请你下令让开道路,放番人走。否则……我就杀光你们这里的一千人!”
石坚冷哼了一声,不搭话。
哗……
军阵内笑声四起,可一瞅将军的面孔严肃,又飞快闭嘴。
沙勾也跟着嘿嘿笑了,道:
“小友宅心仁厚,神通广大,不晓得出自哪位高师的门下……”
信天游不耐烦道:
“咦,你这个人怎么还赖着不走?去,叫石坚过来说话。”
众目睽睽之下,沙勾的颜面一再扫地。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再三确认眼前只是一个凡人,镇南将军明显小题大做了。他向前迈出了几步,如沐春风一般微笑,拱手道:
“小友说的是,贫道即刻就走。你若有空,可以来城南喝一杯清茶。贫道虽然不理军务,但在栖云郡里,还是有小小薄面的……”
说话之间,左手大拇指悄悄掐住无名指第三节的左边捏了个火诀,储积威能后向前一指,喝道:“敕!”
一团鸡蛋大的火球离手飞出,转眼到了少年身前。
偏将不由得打了一个寒噤。
这火球术,他是亲眼见识了威力的,可融金铁。沾身之后,如果没有施术者施法解除,不烧光皮肉毛发骨骼不罢休。
前几年抓住了一个番子头目,死活不肯招供。沙道长弹指飞出一点火星,从脚趾头开始慢慢往上燃烧。番子熬不过,胡言乱语。说部落受到了云山之神庇护,座下的黑虎与熊猫两员大将日夜巡山……
当然没人信。
他最后变成了一堆白灰。
石坚见沙道人不等回到阵中商议,突然出手了,当即右臂伸直斜举向前,准备发令攻击。牛鼻子贼精,既然敢单挑,就说明对方不是很强大。
吱呀声中,山道前的弓手扣箭,拉开了弦。
铮,铮,铮……
石坚左右两翼的百人队拔出了军刀。
久经训练的战马躁动不安起来,前蹄刨地,直欲冲出。
军队杀伐不比江湖斗殴,即使面对一小撮敌人,也有章有法,讲究配合。
像眼下的局面,等到一声军令下达后,弓箭手将先进行压制,然后骑兵冲锋。同时游骑四出,警戒外围,防止对方逃窜。
番人已经是砧板上的鱼肉,又缺乏盾牌防护,偏偏还愚蠢地密集一处,将在箭雨之下损伤惨重。等到第一轮箭雨停歇,残存的人回过神时,骑兵已经呼啸而至,收割他们的性命。
对付诡异冒出的蒙面人,则相当于搂草打兔子。即使他侥幸从沙道长的法术下逃生,也会被来回冲杀的骑兵收拾掉。
石坚右臂斜举,是叫各方面做好准备。接着往下一劈,大喊一声“杀”或者“冲”,才是命令最终下达。
然而,他的胳膊停在空中僵硬了。如同老树分杈,长出了一截直挺挺的枯树枝。
只见少年一抬手,将火球凌空抓住。指缝间冒出缕缕青烟,火光却消失了。
这是怎么回事?
沙勾道人发出火球后,迅速退离丈余,见状也傻眼了。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少年双掌一合,厉声叱咤。
“雷来!”
虚空生电,满川白亮。
平地惊雷,排山倒海。
第二十八章 信哥哥
伴随一声“雷来”,天地色变。
头一瞬白光耀眼,下一瞬黑暗降临。巨响开天辟地,余音穿云裂石……
所有人本能地闭上了眼睛,耳内轰鸣不已。
不能动,看不见,听不到。短短一息,却仿佛悠悠百年。
一息后,功力最深厚的石坚隐约又听到了少年叱咤的声音,风起!
他浑身的肌肉如同岩石一般僵硬笨拙,努力翻起眼皮。
触目惊心!
天地间只剩下了黑白、明暗,景物模糊,忽近忽远。
一百个弓手在一惊之下释放出的箭雨正攀升至顶点,黑压压覆盖,像极了水中密密层层的芦苇。
一点微芒闪亮,紧贴着下方炸开。
砰……
声势比方才小了许多,灌进余音未消的耳朵里,听不太真切。仿佛罡风呼啸,从极高远的天际飘来。
白色气浪从闪亮处陡然扩散,将落下的利箭推偏了。
呜……
狂风乍起,从半空横掠而过。
人不动,马不嘶,均成了泥塑木雕。
少年左手电光跳跃,右臂斜指穹宇,状若天神。
这一切,仅仅发生在一秒的时间内,只够石坚眨两次眼睛。
随即,群马嘶鸣后退。骑士们也苏醒了,拼命拽缰绳。步卒弓手一排排倒下,有的弯腰呕吐,有的摇摇晃晃找不着北。
嗖嗖嗖嗖嗖嗖嗖……
一百支利箭整齐插入草地,在番人周遭的两丈远处围出了一个大圆圈。
少年的身前已经看不见沙勾道人,只见黑黢黢的一段人形物体倒下了。“嘭”一声,头颅、胳膊、腿与躯干摔得分离,四分五裂,冒出阵阵浓烟与焦臭。
天地又恢复了本来颜色,耳不鸣眼不花,感觉清晰回归本体。石坚惊恐发现,自己居然还保持着右臂斜伸准备发令的找死姿势。
他当机立断,把本该向前劈下的胳膊机智地往后倒转半圈,滚鞍下马半跪于地,双手抱拳,运足平生最大的力气喝道:
“镇南军听令,参见真人!”
哗啦啦……
甲胄叮当碰响,刀枪争先恐后丢弃于地。
一川士兵黑鸦鸦跪下了,头颅低垂,冷汗涔涔。
修行十境,聚气,凝罡,通幽,开光、化丹、圣胎、出神、融体、渡劫、登天。前三境是凡俗境,中四境为超凡境,后三境为神通境。
开光、化丹境界的修士尽管被世俗尊称为仙师,面对千军万马也得闪避,因为真气和法力总有枯竭的时候。
曾有化丹剑修镇守城门,一剑枭首二百八。可面对十万大军的轮番攻击,三日之后力竭,尸体被践踏成泥。
但从圣胎境界开始,法术进入了另外一个范畴,弹指间可令千百人灰飞烟灭。
诸法之中,以雷电最为霸道。
天雷一出,阴魂散,阳神碎,谁可抵挡?
同样是守城,曾经有出神修士发出了一个平地旱雷。当时云飞风急,白昼晦暝。只听到霹雳一声巨响,城外三千士兵被活活震死,城中的人又安然无恙。
瞅蒙面人弄出的这场雷电,声势浩大。如果不是他手下留情,说杀光这里的一千人,真还不是开玩笑!
信天游闭上眼睛,迅速检查了一遍能量柱。
我勒个去,竟然掉下去小半格,从杀幽境九层的巅峰跌至中期了。
少年肉痛不已。
唉,得晒半年太阳,泡一个月热澡,吃三头牛才能弥补……
他释放能量,击穿空气伪造出来的雷电,才一万多伏特。对比自然界动辄几百万伏的闪电,其实没啥杀伤力,唯独追求声光特效罢了。利用强光造成人眼短暂失明,巨响让神经系统在一瞬间麻痹。
但一万伏特高压产生的瞬间强电流,也不是沙道人能够承受的,足以将他烧成焦炭。
假如劈向任何一个士兵,反而不起作用,铠甲将形成金属空腔屏蔽。
正如电车漏电了,车里的人会毫无觉察。只有当迈出一只脚落地时,人体成为了高低电势间的通路,才瞬间触电。
那阵风更简单,威力只相当于一个小型热气球爆炸,位置与时机的选择却相当巧妙。
一百支利箭刚刚从顶点下坠,初速并不快。被风推偏后,随着继续飞行,初始误差将被越放越大,以至于偏离目标。倘若在利箭高速坠落时这么搞,十倍强风也制造不出多大效果,番人们将被生生扎成刺猬。
这种华而不实的大排场,比真刀实枪干一场还消耗能量,信天游实在玩不起。哪像修士,今天呼风唤雨损耗了真气,明天就可以吸收灵气补回,照样生龙活虎。
番人也跪下了。
与士兵单膝半跪不同,他们双膝跪倒,五体投地。一个个热泪盈眶,阿苗阿草两个女孩子甚至哭出了声。
只有阿莎不跪,不哭,不笑,表情颇有点儿复杂,忐忑。
少女的心思,谁也琢磨不透。
信天游睁开眼睛,见到阿莎没跪,高兴地传音入密。
“叫他们都起来吧,赶紧走。”
阿莎唤族人站起,庄重地走到了信天游面前。双手叠放在小腹,微微欠身低头,用番语毕恭毕敬问:
“我该怎么称呼您,是山神大人,还是信哥哥?”
这时候,她又从小妹妹重新变回那个肩负部落生存的公主。但语气怎么听,都流露出了一丝不甘心。
少年不想解释,那会越扯越多,越扯越不清白,简单回答道:
“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你就叫信天游吧……”
“不,我要叫信哥哥。”
“啊,你都有决定了,那还问个啥?行,随便你怎么叫,叫曲项向天哥都行。”
噗嗤,阿莎笑出了声。
眼睫毛上挂着的泪珠犹未干,面庞如梨花带雨,娇艳欲滴。
信天游问:
“你怎么会唱楚辞的《山鬼》?”
“父王很早就从山外请来了老师,给头人们的子弟教授文学音乐礼仪……开战以后,有的人没离开。”
“哦,明白了,把项圈给我。”
阿莎一愣,满脸红晕,双手颤抖地解下了项圈。
信天游心道,切,至于紧张成这样子吗,又不是拿了不还。我得在项圈里留下信息,小花小黑小青小黄感应了,才会帮你的忙。
他却不知道,番人女子喜欢上了一个人,才肯将贴身之物赠送,如香囊锦帕。
所有物品中,属项圈最尊贵。由每个父母精心打造,从小佩戴在女童的颈子上,随着年岁增长慢慢放大,从不离身。像今天,阿莎换上华国服饰,手链脚铃什么的全部摘除了。唯独项圈没摘,掩在衣领里。
女子出嫁的那日,才由新郎为她换上新项圈。寓意是尽管离开了父母,从此我会保护你,一生不分离。
信天游接过项圈,一手执稳,另一只手环绕着一勒。
项圈顿时晶光四射,仿佛一轮皎洁的明月,被重新被送回阿莎眼前。
银子容易氧化,无论怎么清洗擦拭,暴露在外一段时间后都会黯淡。信天游的一点能量透入,岂止剥离了氧化层,还让它散发出特殊的磁场感应,永不生锈。
阿莎却不接,低垂颈子抿了抿嘴唇,鼓足勇气,颤声道:“我要……要,信哥哥……你给我戴上。”
切,女孩子就是嗦!
信天游依言为阿莎戴上了项圈,小声嘱咐。
“我得离开云山一两年,不解决一些问题不能回。在这段时间里,前番部要好好休养生息,别再瞎搞什么刺杀了……”
“信哥哥,你一天不回来,阿莎就等一天。一辈子不回来,阿莎就等一辈子。等下次你回来的时候,可不可以不戴面巾?”
“哈,回山当然就不需要了。五天前,我悄悄在你喝的水里滴了一滴药,就是小时候那个。会提高你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快更强。如果最近出现发热麻痒等症状,不要慌,过半个月就稳定了……”
“嗯。”
“打了十几年仗,云山被打得稀巴烂,物资匮乏。告诉我,部落眼下急缺什么?”
“粮食,盐巴,布匹,铁器,医药……”
“行,会有人给你们送去的。”
“信哥哥,你是大修士吗?就像道藏典籍里记载的真人,返老还童,复归少年。”
“切,我只大你一岁。”
“嘻嘻,我猜是。”
“阿莎,我不是什么山神爷,你心里面明白就行。但宣称是山神,对内可以增强凝聚力,对外可以震慑后番部……别考虑并入后番了,不会让你们过银沙江的。只有前番挡在前面,他们才安全。一旦放你们进入就失去了屏障,还让镇南军找到借口开战……前番和朝廷结下了深仇,很难化解。后番挡住你们撤退,是谈判的筹码。我不止一次见到后番的使者潜出云山,你得防备一下……不过,他们也有顾忌。怕前脚夹击剿灭了前番,后脚被镇南军抄家。所以会想尽办法,维持现状……”
“嗯,阿莎听哥哥的。”
……
眼前的一幕,匪夷所思又简单明了,连大傻二傻都看得懂。
貌似,山神大人要娶阿莎……
番人们脸上浮现出狂喜,唯独阿贵闪过一丝忧色。
纵然开口雷来,挥手风起,但一个蒙面的山神爷结结实实现身,他还是不太相信。
况且,嫁给神灵的女子有几个下场美满?
要不疯了,要不死去,要不孤独终老,也不见神灵用花轿把她们接走。
第二十九章 翻云覆雨手
十分钟后,田野上的士兵和生番退得干干净净。
四分五裂的沙道人还在汩汩冒黑烟,气味太大了,信天游嫌弃地朝上风头走。
镇南将军石坚低垂头颅,亦步亦趋跟随在两米外,不敢直视。
正午,骄阳当空。
二月二,进入了仲春。北方的残雪还没消融,南方已经碧草青青。而炎夏又未至,正是一年中难得的凉爽惬意时候。
石坚经过了一番激烈厮杀、追逐,又顶盔掼甲在阳光下杵了蛮久,渐渐燥热起来。惊讶地发现,越靠近蒙面少年,越感觉清凉。
没等他弄明白怎么回事,信天游停下,冷冷开口了。
“石将军,今天的事情不要传出去。”
石坚忙道:
“真人,刚才那一千人是石某的心腹亲兵,绝不会对外吐露一个字。”
“一个月内,有没有办法凑齐一万斤盐巴,一千担粮食,三百匹布,以及铁器医药若干车,送入前番部落。”
“真人,石某保证在半个月里完成。粮食、盐巴,可以从镇南大营的库房里直接调出。铁器、医药,市面上很容易收集。不过,三百匹布送进山后,需要裁剪制作,还不如直接购买衣裳好了。栖云城里的熟番占了将近一成,有四五万人,服饰都是现成的。”
“很好,你这个人办事精细。”
“谢真人夸奖,石某愧不敢当。愿意鞍前马后,肝脑涂地……”
“哼,我如果要你反叛朝廷,你也敢反?”
石坚闻言僵住了,额头冒出黄豆大的冷汗,十数息后咬牙道,反!
“哦,为什么?”
“石某如果不反,肯定会被真人一铜钱咔嚓了。何况,潇水剑派并不待见石某。不如跟着真人,反而可以搏一个出身。”
“这话怎么讲?”
“潇水剑派的道场曾、周、华三国中,以华国的天地元气最贫瘠,不受重视。栖云郡里的元气,更是稀薄到几乎没有。武者缺乏元气修炼,进阶艰难。凡有点门路的世家子弟,绝不肯来……所以在华国诸军中,镇南军的战力最低,最没有地位。刚才那支千人队是石某的亲兵,勉强还算雄壮鲜亮。大部分士兵的铠甲破了,兵刃旧了,也没办法更换。”
“咦,你们不是打草谷,捞了不少金银吗?”
“镇南军的主将,像走马灯一样更换。每一个上任后,都会想尽办法搜刮钱财去贿赂朝廷大员,以离开这里。哪里管军队的配置,士兵死活?”
“哦,是这样……十五年前的夏初,朝廷为什么要向镇南大营增兵,讨伐生番?你详详细细讲,不要有一点遗漏。”
“禀真人,石某绝不敢有一丝一毫隐瞒……生番不服从王法,与朝廷打打和和千百年了。二十多年前,当时的翰林院大学士,也就是现在的相国郭春海郭大人,提出了归化之法。在云山边缘建立村镇,开通贸易,准许番人进入内地定居。如此一来,熟化的生番越来越多,好些年没有出现大规模冲突……”
说来话长。
十五年前,石坚还只是镇南军的一员偏将,主将叫潘忠。
夏初,突然有两位法师进了镇南将军府。谈什么不知道,反正潘忠立即调拨五百亲兵跟随他们进山。
谁知晓,五百亲兵刚入山就与生番冲突。屠灭了对方一个寨子后,自己也被杀得干干净净。仅仅几十个兵潜逃出来,私下讲两位法师在寻访一个初生的婴儿。
前番王大怒,派兵袭击了芦水县。
朝廷紧急增兵镇南营。
战争由此拉开序幕,规模越滚越大。
拉锯场面进入第三年,潘忠诱使前番王出了山,在栖云城外的平原上合围决战。
这一战几乎全歼了生番的精锐,两万人只剩下三千多个逃回去。前番王战死,部族从此一蹶不振。
潘忠中了见血封喉的毒箭身故,由副将顶替位子,进山清剿。
一打,又是十二年。
每当朝廷里的“归化派”占上风时,就会叫停招安。可生番死伤惨重,结下了血海深仇,坚决不肯投降。
当“主战派”占上风时,镇南军就大举进攻,斩草除根。
云山地域宽广,地形复杂,撒几万人进去根本看不到影子。前番部越来越衰弱,人口越来越少,也不跟镇南军死磕了。见你势大便躲藏,见你疲惫就偷袭。
因此,总清除不干净。
随着往深山推进,士兵失踪的事情时有发生。特别是六年前,整整一支千人队莫名其妙消失了,无人不胆寒。
云山剿匪沦为了一个无底洞,一个大笑话。
朝野疲惫不堪,吞不下,又弃不得。
归化派斥责镇南军是一群野蛮屠夫,主战派又认为他们办事不力。
总之姥姥不亲,舅舅不痛。
镇南大营从鼎盛时的三万五千人,减员到现在的一万二。没得到兵源补充,装备和待遇也是各军中最差的。
石坚升任主将,无所事事瞎混了两年。
不料,今年开春突然接到军部的密令。不惜一切代价,务必于秋至前将前番部消灭。
他脑壳都是大的……
……
从石坚的叙述中,信天游依稀见到了一只翻云覆雨手。
谁能命令一军的主将,派亲兵护送法师进山?
任何时候,战争都是成本最高昂的解决问题方式。前番王报复镇南军屠寨,袭击了芦水县,事态并不算严重。朝廷如果安抚一下,议和的可能性非常大。
是谁终止了“归化”政策,谈也不谈就出兵清剿?
即使到了今天,归化派的领袖郭春海贵为相国,依然扳不回局面。六万多人的前番部被屠杀得只剩下五千,是谁依旧不肯放过他们,下达了秋至前灭族的命令?
哼,管他是谁!
信天游冷笑,道:
“伸掌,调息,纳气入丹田。”
石坚不明就里,才立起手掌,就被一指弹在掌心。
顿时全身巨震,瘫软在地。仿佛一道闪电打进了劳宫穴,在经络里轰然炸开,如火线灼烧。
“完了,我命休矣!”
他心里哀嚎,勉强闭目盘坐,尝试将体内的气息搬运周天。却感觉精力暴涨,真气流转的速度陡然加快。下丹田隐约有气旋形成,竟比往日精纯凝实得多。
蹉跎了多年的通幽境第六层,即将突破……
石坚激动得浑身颤抖,目泛泪花。
几分钟后一轱辘爬起,想要纳头就拜,却找不着人影。
信天游早走了。
收服堂堂的一位将军,可不能光凭恐吓。得打一巴掌给颗枣,胡萝卜加大棒子一起上。
武者的武力,修士的法力,本质上都是通过真气释放能量实现。
信天游虽然没有灵根,不能吸收天地元气。但一星半点的能量燃爆,可以将武者真气里的杂质焚烧干净,相当于净化了。
约两点时分回到客栈,不见马翠花与董淑敏,他牵马又出发。
镇南军的封锁,官府的戒严,在中午就已经解除了。大街小巷飞快恢复了热闹,跟啥也没有发生一样。
人们交头接耳,神情轻松。
有的说番匪伏诛,有的讲逃窜进云山了……还有更离奇的,说幽冥钟显灵了,自个从钟楼上蹦下来……
通过两天的闲逛,信天游对栖云城有所了解。策马向城东,半路拐进了一家赌馆。
他呆会儿需要用钱,可身上又只剩下一块铜板,怎么办?
这地方不错。
据说里面的人豪爽大方,乐善好施,最喜欢慷慨解囊,还不求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