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六章 鲜花和血泪
开发新明,这是一个长期而投资庞大的项目,自大明决定向新明开始移民,同时派驻官员开始管辖,这花钱就如同流水一般。
这还是建立在吸引民间资本和商贸的基础上,如果全部由朝廷来承担的话,就算大明如今的岁收也是承担不起的。
短短大半年的时间,新明项目就花出去了七百多万银元,如果把民间资本也算上去的话恐怕再翻一番也不止,对此王樊身上的压力极大,要知道现在大明用钱的地方多如牛毛,尤其是军费开支是丝毫不能缺少的,如果不是这一次琉球那边趁着机会抄了金正元等人的家财弥补财政话,王樊几乎要愁得头发都掉光了。
这也是王樊对朱怡成这次为江北拨款有所不满的主要原因,不过相比之下,作为商人出身的王樊也比任何人了解新明的巨大潜力。
别看现在的投入巨大,不过一旦新明的第一期移民完成,随着新明的开发和建设走上正规,朝廷对新明的投入支出就会锐减。更重要的是,等到那时候,新明不仅不会再成为朝廷的负担,反而会反哺大明,成为新的财赋来源。
不得不说汪景祺和潘梦园干的着实不错,如今潘梦园远在新明,根据传回来的消息,不仅望海、太阳两城向外扩了十几里地,而且还在其余各处新建了三城,这三城分别为镇远城、定远城和平夷城。
当这三城的名字摆到朱怡成案头的时候,朱怡成差一点儿哑然失笑,尤其是前两个名字,分明就是后世北洋水师的主力战舰名,至于最后的平夷城索性使用了朝廷军职将军的头衔。
不过,当朱怡成细看潘梦园的奏折后,倒也理解了对方之所以起这名字的原因。随着大明在新明,也就是北美大量移民开始,原有的两城已远不能满足需求,再加上中国历来是一个农耕民族,百姓对于土地的渴望从古到今都是无比热衷的。
何况,为鼓励对新明的移民,大明还出台了专门的移民政策,其中就包括凡是大明子民移民新明后自动能够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也正是因为这个政策的出台,使得移民能够为许多百姓所接收,再加上朝廷对新明的农税完全取消,更激发了对土地无比渴望的大明百姓远渡重洋的热情。
所以这些移民一到新明后,按政策就分到了大片土地,平均每人少者拥有百亩,多则几百亩,至于多寡自然是按照土地的情况来划分,比如说靠近南方,土地肥沃而易于耕种的自然少些,至于那些山林或者丘陵之类自然就多。
原本以为这样的分配比较合理,但没想到中国老百姓对于耕种的热衷和狂热出乎意料,许多人情愿要适合耕种的土地,就算拿到分配比例更少也心甘情愿。而至于那些广阔的山林和不太适合耕种的丘陵,就算给他们几倍也不要。
所以除了已经勘探出来的矿地外,大部分移民都选择了适合耕种的地区,也只有极少数想搏一搏,试图自己寻矿发财的冒险者选择了后者。这样一来,就导致原本分配的土地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迫使新明那边只能提前向南和向东进行扩张,获取土地来安置移民。
正是因为如此,自然就会造成新明同地方土族的冲突。虽说新明自落脚以来,为了控制这些地区,新明所采取的政策还是比较温和的,至少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对当地的印地安部落进行大规模驱赶、屠杀和清洗,而是用怀柔和刀剑并用的方式,同时大明人和当地土族无论从肤色还是有容貌近似的优势。
但就算这样,当为了生存空间进行扩张的同时,新明那边和地方部落展开了冲突,这种冲突一开始并不大,可随着来到新明的移民不断增多,大明扩张速度加快,这些冲突也越发激烈起来。
仅仅三个月,新明和地方部落的冲突大小加起来就近百次,导致了明军和新移民伤亡持续上升。为了确保扩张和移民的安全,潘梦园决定在围绕几个移民的重点区域建立新城,这就是镇远城、定远城和平夷城的由来。
除了这三城的建立,潘梦园派出军队对控制区域及外围的印地安势力进行清剿,一连驱逐和剿灭了大小二十多个部落,死在明军手中的印地安人已超过万数,至于那些被迫背井离乡,怀着怨恨和怒火离开这片土地的印地安人数量更多。
对于这点,朱怡成也只能无声地感慨。历史的推动无论是初衷如何,都会带来残酷的经过。就算是相比西方国家血腥手段要温和许多的大明同样也是如此,征服者获得的鲜花和掌声往往是建立在被征服者的血泪和尸体之上的。
但为了新明的发展,朱怡成又不得不这么做,这可以说是历史的选择,也是历史给出的答案。
不过相比之下,大明并没有赶尽杀绝,在带来战争和死亡的同时,大明还是不断吸收愿意成为大明子民的印地安人归化。除了最初几个投靠大明和被征服的印地安部落外,在扩张的同时同样也有好几个印地安部落为之屈服。
对于这些印地安部落,大明采取了历来的政策,也就是针对新明驯服土族的策略。从文字到语言,从衣冠到习惯,灌输着汉文化,使其融入其中。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表面上屈服,但骨子里却依旧企图反抗的印地安人,大明也毫不留情会举起屠刀,甚至还建立了残酷的连坐制度。
自然,这些印地安人只要真心诚意地归顺大明,大明也不会亏待他们。除了文化的灌输外,大明还会教授给他们许多谋生的技能和先进的各项知识,并给予部分土地。在户籍方面虽然归化者户籍和正式大明子民稍有区别,但只要二代归化者得到新明政府的认可,归化者户籍就能转为正式大明户籍,而到那时候就可以成为真正的大明人。更不用说直接通过通婚后取得大明户籍的印地安女子了,这样一来也使得那些被大明政府的印度安部落中嫁女者屡屡不绝。
同时考虑到人口因素和所面临的其他问题,新明还发布了印地安青壮加入明军服役,只要服役满十年并能说流利汉语,或为大明战死者就能获得自己或家人的正式大明户籍的命令,这也在一定情况下缓解了新明在面临移民数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兵力不足的困惑。
第五百八十七章 殷商的殷,英雄的雄
当朱怡成正在南京皇宫内和王樊讨论关于新明的情况时,远在万里之外,大海另一端的新明正在展开一场战争。
战争的一方当然是明军,另一方自然是当地的印地安土族,而爆发战争的位置就距离新建的平夷城东三十里地。
这场战争的爆发主要还是因为新明不断扩张和印地安部落抢夺土地和生存空间的原因。在这几个月来,这些战争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但在先进和精锐的明军面前,印地安部落除了偷袭和小规模战中有所收获外,在其他冲突中都是一败涂地。
毕竟双方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相比精锐和武装到牙齿的明军,印地安战士拥有的仅仅只是手中的弓箭和长矛,更要命的是由于缺乏合格的冶金能力,他们的武器大多还是用尖锐的石头或者动物骨头所打磨出来的。这种武器的杀伤力可想而知,如果和同样装备这种武器的同族战斗的话或许还些用处,可是要知道他们面对的是已经逐步走向热兵器时代的精锐明军,别说装备了火枪大炮的明军了,就算是普通明军都远远不如。
半年以来的战争,使得新明已牢牢掌握了这片土地,并随着第一批移民的陆续到达,移民的高峰期也逐渐过去了。这时候,新明开始消化自己的战果,同时也对治下的百姓(当然也包括归化的印地安部落)进行安置,所以扩张的势头为之一缓。
也许是这个原因,也或者是那些被不肯归化导致战败驱离的印地安部落对大明的仇恨和对自己家乡的思念,这些人并没有另走他乡谋生,而是无时无刻想夺回自己的土地。
就在不久前,十几个部落在东方形成了联合,这些部落中大多是战败离开故土的印地安部落,同时还有东方的几个大部落。在这些部落眼里,大明是侵略者,是残害他们兄弟姐妹的恶魔,是把他们驱离故土的仇人。虽然大明现在停住了脚步,可仇恨和危机却始终挥之不去,为了族人,为了生存,也为了复仇,这些部落联合了起来,并以大明为目标展开了攻击。
这些部落人数可不少,大大小小十几个部落聚集起了上万的战士,在印地安部落制度下,如此庞大的兵力聚集是从来没有过的,所以当这些战士汇集起来后,那些部落首领都毫不迟疑地认为必然能获得胜利,从而把所失去的所有给夺回来。
起初,当战争一开始时,没有准备的大明是吃了些亏的。因为没有料到这些部落居然会集结起这么强大的力量,再加上移民的分散和土地的广阔,导致大明这边不仅被毁了几十处安置点,死伤了近百个移民,就连负责治安的二线部队也受到了些损失。
当得知战争爆发的消息,潘梦园立即就调动兵力,精锐的明军在这时候发挥出了其优良素质,从命令下达到部队集结,前后仅仅只有数日的时间,很快一支三千多人的军事力量就出现在平夷城。
“将军!这次非得给这些混蛋狠狠教训!”
“没错,这些王八蛋毁了老子的地,天杀的!老子的地是好不容易才整出来了,这播种才多少日子呀,粮食才还没熟呢就给这些王八蛋糟蹋了。”
“军爷啊!小人的婆娘和孩儿都被这些土人杀了啊,求军爷为小人报仇啊!”
平夷城内,当见到大军到来,整个城市全都沸腾起来,尤其是那些因为印地安部落的攻击而家破人亡,或者被迫逃进城避难的新明移民们,个个神情愤慨地请求着。
在行过这些人群的军队中,有一个年轻的军士听着四周百姓的哭诉和叫骂,脸色很是尴尬,这个年轻人看起来和普通士兵没什么区别,穿着一样的军服,拿着一样的武器,如果要说不同的话,就是他的皮肤看上去比旁人稍有些黑红罢了。
“乳狼,别在意他们说的,你现在可是大明人。”身旁的战友似乎看出了他神情中的尴尬,顿时笑着说道。
“我不叫乳狼!”话音刚落,年轻人的脸一下子就涨红了,用着流利但又带着些口音的汉语反驳道:“我的名字叫殷雄!”
这年轻人并非纯粹的大明人,而是归化的印地安人,也是大明刚刚踏足这片土地时候第一批和大明打交道并归化的印地安部落中的一员。
相比其他印地安同胞而言,这些人是最幸运的,因为那时候为了取得这些印地安部落的信任,大明给予了他们许多便利,尤其是一点,就是这些印地安人在归化后直接就获得了真正的大明户籍。
这个叫殷雄的印地安年轻人就是其中一员,在他起这个名字之前,他和所有的印地安人一样除了自己出生时的小名外,也只有一个被部落中人称呼的名字,或者说是绰号。
乳狼,从名词来看就是小狼的意思,听起来似乎不错。可在印地安人的习惯中,这却不是一个怎么样的名字。它的意思就是没有断奶,没有锋利牙齿还不会吃肉的狼崽,一向是用来嘲笑那种眼高手低心气高,却无法成为英雄和勇士的人。
所以说,殷雄很不喜欢乳狼这个名字,但又没办法。印地安的习俗就是这样,一旦这个称呼得到了部落众人的认可,这个名字就会伴随着他的一生,除非他未来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得到部落首领的认可后才能更换新的名字,而且新名是什么也不是他能做主的,必须由部落众人认可后才能确定。
所以在归化大明,并且学会了汉语,从大明这里了解了印地安人的祖宗其实是和明人一样的祖先,而且是来自于遥远的西方时,传说中的殷商就成了他心中的向往。
之后,他在新明政府的号召下加入了明军,从而成为了一个明军士兵,也是因为如此,他给自己起了一个汉名字,以殷为姓,以雄为名,读起来就是殷雄,同样也表达了他一直想成为一个和祖辈一样真正英雄的希望。
“好的,乳狼。”战友笑呵呵地打趣道。
“我叫殷雄,不叫乳狼!”这一下,殷雄更生气了,脸上肌肉扭曲,一双眼睛更瞪得滚圆。
“胡说八道什么!”一个军士抬手就拍了刚才开玩笑的兄弟脑后一巴掌,随后解释道:“行了殷雄,老葛在和你开玩笑呢,别生气啊!”
“我不生气,我只是告诉大家我叫殷雄!殷商的殷!英雄的雄!”殷雄这时候表情放松下来,但依旧极其认真的说道。
第五百八十八章 马长宝
众人顿时哄堂大笑起来,有些人更是大声答应着喊着他的名字,这也让殷雄开心地咧嘴笑了起来。
“再有大声喧哗者军法处置!”正在笑闹之时,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一旁响起,众人一看见是哨长,顿时连忙住了口。
部队穿过人群,很快就来到靠近城东的军营。站在营地高处,一个身着承信校尉制服的军官目光看着这些军士排着整齐的队伍入营,微微点了点头。
在大明确定对新明实施统治开始,新明就采取了等同新军的军衔制度,就连军中编制也基本和新军相同。
潘梦园作为总督,已实授中将军衔,同时作为新明的最高军事长官。大明在新明的军事力量分为两块,一块是海军,另一块是陆军。其中海军的最高统帅自然也是潘梦园,可实际上具体由他的副手负责,同时不包括由汪景祺主持的移民运输船和护航舰,以及民间海上力量。
不过这些海上力量在必要的时候,潘梦园可以以总督的名义进行调集并联合指挥作战,这也是朱怡成考虑到新明的特殊情况给予他的权利。
至于陆军方面,整个新明的陆军总兵力在一万人左右,这人数看起来似乎不少,但实际上以新明的广阔并不够用。所以除了正规陆军力量外,新明还有二线的警察也就是之前的衙役、捕块等准军事力量为补充,再加上新明的特殊性,大明移民往往也会接受一定军事训练,装备自卫武器。
这一万陆军中,分为三个团,每团三千余人。从这个数量来看少于正规新军数量,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新明离开大明实在是太远了,移民又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以新明目前的情况要维持一支庞大的军事力量非常困难。再加上大明现在最主要的敌人还是满清,在神州大战没有取得决定性结果之前,大明并没有太多力量可以抽调去支持新明方面,所以这一万人中真正是由大明而来的正规军也就半数不到,其余人员不是后期从移民中招募后训练或者就是像殷雄这样新归化的印地安人补充。
同样也是这个原因,使其编制并没有编满,但至少这军队的结构框架搭起来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潘梦园能够借用这个框架逐步进行完善,以满足扩编需求。
至于这些部队的装备倒是不差,基本和在本土的普通陆军精锐没什么区别,而且是因为采取了新军编制,部队中的火器比例也不低。至少,每营拥有三门佛朗机炮,一个团拥有五门六斤炮,在直属部队中还有十二斤野战炮十门,这火力就算比不上真正的新军,但至少也能过得去。
不过,火枪的比例就要低了不少,现在一团只配备一队(连)的火枪手,其余战兵依旧使用旧式装备,比如弓箭、长矛、腰刀等等。要知道眼下大明的军队也在逐步进行调整,开始淘汰冷兵器向热兵器进行改变。面对几十万需要调整的部队,就算是大明如此强大的军工力量也是不可能一下子就能做到的,按军部和工部的计算,最快完成也将需要三年的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新明那边自然不可能和新军一样完成纯火器装备,能够做到眼下这步已经相当不错了。何况新明这里的战争强度也远比本土小许多,毕竟新明的陆军所面对的只是装备了用石斧和用磨锐骨尖做成箭武装起来的印地安土人,而非骁勇善战的清军主力。
当然现在的情况也只是暂时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明已在第一座城,也就是望海城开建了不少工厂,其中就有兵工厂,这些工厂的技术人员自然是来自皇家研究所和工部,再加上望海城附近拥有着丰富的矿石资源,足以能够为各个工厂提供所需要原料。
“集结的速度还需提高。”等士兵全部进入大营后,承信校尉对站在他身边,肩膀上少一颗银星的昭信校尉开口说道。
“大人所言甚是,不过这么短的时间里到这个程度已算不错了,大人难道以为那些土人靠着手里的破烂家伙能胜过我们?”昭信校尉笑着说道。
承信校尉不置可否地摇摇头:“兵者凶事,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这句话你不会不知道吧?再弱的野兽同样会吃人,如果你到今天还保持这想法的话,恐怕我得让你回望海城了。”
昭信校尉脸上顿时一红,长官说的没错,他的确过于轻敌了,虽然他从来没有觉得那些乌合之众的印地安人能够给大明军队带来多大的麻烦,可是作为一个军人,尤其是中级军官而言,他却是绝对不能有刚才那种念头的。
“卑职失言了,还请大人责罚。”
“等这一仗打完了,你下队中锻炼锻炼,这对你将来会有好处。”
“卑职领命!”昭信校尉丝毫不敢反驳,连忙应道。
微微点头,承信校尉的目光继续朝着营地望去,这时候入营的士兵已经按编制分别开始休整,虽看上去整个营地内忙忙碌碌,却丝毫不乱,见此他稍稍满意了些。
同失言的昭信校尉不同,作为这个团的最高指挥官,团长,承信校尉马长宝可是从血山尸海中杀出来的老兵。马长宝是大明光复南京时期加入的明军,虽不能和宁波时期从龙的老人相比,但在明军中资格也算不低。
马长宝经历过台州之战,也参加过江西、湖北和湖南各处的战斗,在当初新军从各军抽调精锐的时候,原本马长宝是有资格入选的,不过那时候他不巧在战场上受了些伤,就这样阴差阳错地错过了这个大好机会。
可以说一步错,步步错,眼看着之前军中同僚在新军中如鱼得水,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就升得比自己更高了,更重要的还能冲杀在前线和清军战斗。而他却依旧只是一个普通的守备,甚至因为受伤的缘故被调离一线部队,从而成了后方负责训练新兵的普通军官。
这对于骨子里一向骄傲的马长宝来讲是无法忍受的,在他看来,所谓大丈夫自然要在战场上杀敌建功立业,为自己搏一个留名,躲在后方负责练兵算什么?所以马长宝一直都希望能调回前线去,可却因为各部队整编的原因后方压力同样不小,像马长宝这样有经验的军官本就是抢手货,上级当然不肯放人。
无奈,马长宝只能留着熬日子,之后当他得知大明要开拓新明,需要一批经验丰富的军官前往新明的时候,在后方快闲出病来的马长宝这时候也顾不得其他了,赶忙托了关系直接找到了刚刚归国的潘梦园,主要要求去新明任职。
在他看来,既然无法在本土和满清交手,去海外建功立业倒也是一条出路,更重要的是他去了新明还能独立领军。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已经是守备的马长宝甚至主动提出可以降级使用,再加上他的军中经历和不错的能力,很快被潘梦园看中,随后直接由兵部和陆军部下达调令带走了马长宝。
到了新明后,马长宝的确没让潘梦园失望,马长宝不仅领军和训练能力皆备,而且他在南京时期还入过军校学习,虽说鉴于目前情况马长宝暂时无法担任更高的职务,而是继续以守备之职出任承信校尉,但对于他来讲这已足够了。
第五百八十九章 骑兵
来到新明后,马长宝一方面负责部队的训练,另一方面负责移民的扩张和安全。其中同当地印地安人的冲突可没少经历过,对于这些印地安人的战斗力,他虽然也觉得过于低弱,不过作为一个合格的指挥官,在每次交战中马长宝就如同他所说的那样,战略上藐视敌人,但战术上重视敌人,从来不敢有半分疏忽。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这次平夷城潘梦园特意亲自点将让马长宝率领其部作战,用最短的时间领军赶到平夷城,同时了解初步情况后,马长宝表面上依旧是平静的样子,可他心中却不敢丝毫大意。
这一次他的对手依旧是那些印地安人,但和之前交手的印地安部落相比,这次的对手可不容易打发。
这一次,东方的十几个印地安部落联合起来,并聚集了上万人企图对平夷城发起进攻,而且就在几天前,平夷城外的移民居点也遭到了印地安人的偷袭的破坏,损失不小。
更重要的是,这一次印地安人不仅大张旗鼓而来,还拥有着数量可观的骑兵部队。说起骑兵就不能不说马了,从历史的考究来看,美洲大陆在万年前原本是有马的,后来也许是捕杀过度导致马这种动物从而灭绝。直到欧洲人发现新大陆,在十六世纪带来马后,马才开始在美洲大陆出现。
欧洲人为了占领这片土地,当初和印地安人进行交战,由于印地安人从来没有见过马这样的动物,甚至在战场上被冲锋的骑兵吓得目瞪口呆,从而发生崩溃。
这导致了原本强大的印地安帝国的灭亡,随后整个美洲大陆再也没产生过一个统一的以印地安民族为核心的国家。这也开始了欧洲各国对美洲大陆的瓜分和殖民历史。
随着百多年前的战争淡去,印地安人逐渐失去了他们的家园。但同样,马开始渐渐在美洲大陆开始出现了。最初是欧洲人带来的马逃后后在野外生殖繁衍,然后逐步行成了美洲的野马群,因为美洲并没有大型食肉动物的存在,所以这些野马群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以极快的速度繁衍开来,从而形成了北美野马这个特殊的群体。
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印地安人开始学习欧洲人驯服野马进行捕猎和战争,也使得印地安人的生活和马形成了一种新的结合。而这一次,东方十几个部落里就有几个部落善于骑马,并拥有数量不少的骑兵,在马长宝看来,当战斗正式开始后,这些骑着马的印地安人将是明军所面临的最大威胁。
北美的地势不同本土,尤其是新明所占据的这片土地,除了靠着西边和北边有山脉外,其余大部分地区都是平原。这些平原土地肥沃,气候怡人,再加上水源充足,是极好的耕作地。
可同样,这些平原也适合速度极快的骑兵作战,当拥有战马的情况下,一旦骑兵提起速度以无可抵挡的姿态猛冲过来的时候,就算再精锐的明军在没有完成整型和准备情况下也挡不住。
而就算能够挡住,这遭受的损失也是极大的。这点马长宝心里非常清楚,所以要击破这支庞大的印地安联军,马长宝最重要的就是要先解决对付的骑兵,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才能一战而尽其功。
在冷兵器时代,对付骑兵的一般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是以骑兵对骑兵,以骑破骑。而第二办法就是当年戚家军面对蒙古骑兵时所使用的战车阵,这种阵法在如今的明军中同样也使用过,当年朱怡成和清军交战的时候也曾经使用这种战法而且还获得了不少战绩。
至于在热兵器时代,对付骑兵就是火炮再加排枪战术了,只要列阵,火枪兵在保持完整阵型的情况下先以火炮攻击对方骑兵,然后使用排枪战术在一定距离上连续杀伤,同样也可以遏制住骑兵的冲锋。不过这有一个前提,前提就是火枪兵的阵型必须完整,其次就是必须一定数量的火炮和火枪兵,以保证火力的持续。
一旦无法做到上述两者,从而被骑兵突破的话,那么再强大的部队也会在一瞬间战败。
当热兵器时代发展到后来,也就是机枪的出现后,骑兵这个古老的兵种这才开始退出了历史舞台。不过这是后话,至少在现在机枪这种武器是没办法短时间制造出来的,哪怕朱怡成满脑子装的全是后世的知识也搞不出来,如果他真有这么大的能耐还用得着那么麻烦?直接关起门来猛干几日,捣咕一箩筐蘑菇弹,随后满世界地种蘑菇,今天灭了满清,明天干掉俄罗斯,后天占领欧洲……转眼就能统一世界了。
明军虽然精锐,但明军中骑兵极少。这是因为大明的光复是由南向北而不是由北向南的。
南方原本就不产马,再加上产马的北方一直被满清控制着,所以明军除了斥侯和极少部分骑兵外陆军基本全是步兵。这也是朱怡成大力发展火器,并且稳扎稳打北伐的原因。
缺乏大规模的骑兵,明军无法施展大规模运动战和包围战的战法,不能不说这是一个遗憾。不过现在明军已占了北京城,并且把触角向更北出延伸,从而得到了获得部分战马的来源。所以在北方的明军已开始组建了成建制的骑兵部队,可相比数量庞大的明军来讲这只不过是开始。
在新明,由于野马众多,马匹来源可以说要充裕许多。可要捕捉和驯养并非是一时间就能完成的。新明的明军已经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但毕竟时间太短,所以骑兵在明军中的比例也极少。
所以摆在马长宝面前的问题其实就是骑兵的问题,对此他精心布置了几个方案,当第二天马长宝率部主动出营,来到城东三十里地的时候,他一方面耐心等待散出去的斥侯回报,另一方面已开始调整部队整型,以做好随时变阵的准备。
第五百九十章 为了部落
这是一片极大的平原,放眼望去,原本半人多高的杂草和灌木已基本被除去,露出了黑色沃土的地面。再远处,是一条不宽的河流,弯弯曲曲地淌过这片平原,同时在几个低处形成分支,在另一处又汇聚起来。
而在其他地方,有着几片森林,但已是较远的位置了。此外,还有几处残破的低矮建筑群,这些建筑群已被破坏,但从它们的残骸来看原先应该是房屋。
这里原本是新明移民的安置点,就在不久前已被印地安人完全破坏,除了被杀害的移民外,其余人已全部逃回平夷城。而土地上原来还有几片庄稼地,可现在已同四周没什么两样了,还未收获的庄稼已被印地安人一把火全烧了,站在平原,空气中似乎还能嗅到燃烧后淡淡的烟气。
马长宝的部队背靠着平夷城列阵,正面朝着东方。阵形摆在最前的是步兵,而在阵的两侧是火枪兵,另外还有部分骑兵在步兵后列阵,除此之外还有炮兵和车阵随时待命。
三千人的大明军队鸦雀无声地站着,严格的训练和素质让这些明军没有丝毫动静,如果闭上眼,仿佛这一切都不存在一般。耳边传来的只有阵阵风声,还有隐隐约约的马蹄声。
在这种战场上交战同其他环境不同,毕竟这里是平原,能够藏身的也只有远处的森林方向。所以这也是马长宝如此列阵的主要原因,只要发现印地安人的迹象,他完全可以有充裕的时间进行调整。
一柱香的时间过去,放出去的斥侯在远处挥舞着手上的三角旗向本阵方向而来,见到此,马长宝心头放松了许多,因为这代表着已发现了敌踪。
看来自己预料的不错,这些印地安人自以为聪明,把自己藏在森林里,企图给自己突然一击。不过,经验丰富的马长宝早就猜到了对方的用意,毕竟这些印地安人不是满清精锐,头脑简单的他们打起仗来仅仅只会凭着一腔血勇而已。
“传令!让军阵前移一百步!”马长宝平静地下达了命令,接到命令后的军阵从静止到开始动了起来,整个军阵如同一台精密的仪器般开始向前移动,当移动一百步后,军阵一下子就又停了下来,恢复到了刚才的样子。
“疯狗,看!他们动了!”森林中,一个脸上涂着鲜艳色彩,戴着插满羽毛头饰的印地安男子当见明军开始向他们所处的位置移动的时候,顿时兴奋地对身边的人说道。
印地安人的习惯,脸上画的色彩越鲜艳,头饰的羽毛越多越漂亮,就代表着他在部落里的地位越高。至于那在刚才说话的印地安男子身边的另一个中年印地安人,他的头饰的羽毛更多,而且脖子上还挂着代表他勇猛和地位的金银和骨制挂件。
“不要急!先等等。”疯狗要比他的伙伴沉着许多,双目透过森林的间隙死死盯着远处的明军。
在他们身后,潜伏着密密麻麻的印地安战士,这些印地安战士就是集结起来的印地安部落联合大军。
作为指挥这支军队的疯狗,他是联合部落中最大部落酋长的长子,也是下一任部落当仁不让的首领,同时也是远近闻名的印地安勇士。
据说疯狗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独自杀了一头成年野牛,这可是了不起的战绩。要知道北美野牛的凶狠程度不亚于其他猛兽,就算部落中最厉害的勇士要想杀掉一头野牛也得几个人配合才行,而且还不能保证能够完全成功。
可是疯狗偏偏就做到了,至于怎么做到的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讲疯狗是得到了太阳神的眷恋,也有人说疯狗是靠着无人能比的力量生生干掉了野牛,还有其他一些传得更离谱的说法,但实际疯狗当时几乎是九死一生,依靠他强壮而敏锐的身体还有冷静的头脑,周旋了足足两个多小时,在付出差一点儿丧命的代价下这才把那头发狂的野牛干掉。
但不管怎么说,能够独立杀死一头成年野牛,这足以让疯狗成为所有印地安人眼中的勇士了。而且,他身上的伤疤和挂在脖子上镶嵌着野牛牛角打磨的饰品,也代表了他这足以骄傲的战绩。
目光盯着前进的明军,疯狗心里暗暗计算着,随着明军向森林的方向越来越近,他脸上就越发兴奋。
在他看来,只要对方抵达离自己一定距离的时候,印地安大军就可以开始从森林而出向对方展开攻击了。这些号称明的异族部落虽然强大,而且还拥有印地安战士所没有的武器,但是在他看来,对方并非不是不可战胜的,何况在他的眼前对方的人数并不多,相比自己一万多人的大军,胜利一定会是自己的。
这时候,疯狗甚至仿佛看见了对方的阵型被自己的骑兵冲破,印地安勇士在对方恐惧的目光中来回纵横驰骋,势如破竹。等赢了这场战争,疯狗就能趁胜直接拿下西边的那座城市,俘虏这些叫明的异族部落的人。
等到那时候,那座城市将是他疯狗的,而这些人也将是他的奴隶!而且得到了这些,不仅可以拥有那些令所有人心动的战利品,更重要的是他可以通过这些收获得到异族部落制造武器的技能。
有了这些,未来对于疯狗来讲将是无比广阔,一个部落并非是他的终点,或许他可以和传说中的太阳神一般统一这片土地,从而管理一个前所未有而无比庞大的部落。
可疯狗没想到,明军仅仅只是向前一百步后就又停下了脚步,继续保持着之前列阵的姿态。
看到眼前这一幕,有些出乎意料的疯狗顿时皱起了眉头,他着实不明白明军这样做的用意,可从一个战士敏锐的天赋而言,疯狗隐隐约约有些心中不安。
“怎么不动了?”之前印地安战士见明军停了下来,顿时忍不住骂了一句,随后问疯狗怎么办。
“先等一等。”疯狗想了想说道,可是他们继续等了一会儿,明军依旧还是不动,而且明军的那些斥侯却离森林这边越来越近了,这些穿着盔甲的斥侯分明就已发现了藏在森林里的印地安部队,有些人甚至拿出弓箭来一箭没一箭地朝着森林深处射去,虽说准头不怎么样,再加上茂密树木的遮挡,这些箭没给印地安战士们带来任何损伤。
看到这一幕,刚才还兴奋的疯狗脸色顿时难看起来,他明白过来自己的行踪早就被对方知道了,继续躲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眼下,除了战斗也只有撤退,但后者根本就不在疯狗的词典里。
“准备出击!”疯狗咬咬牙,终于下了出击的决定,他跳上等候在一旁的战马,抽出了一把雪亮的砍刀,这把砍刀是之前同明异族作战时缴获的,疯狗一拿到就爱不释手,因为这武器远比之前他使用的石斧好用的多。
“勇士们!明异族就在那边,印地安的勇士们,为了部落!所有人跟着我,去杀光他们!杀啊!”
“为了部落!杀光异族!杀光他们!”
“嗷嗷……杀啊!”
“呜里呜里……嗷嗷嗷……。”
一时间,森林里喊杀声响成一片,所有印地安战士跟随着疯狗跨上了战马,随后挥舞着手中各式各样的武器,嘴中嗷嗷乱喊中发出稀奇古怪无法形容的声音,如同潮水而出,朝着森林外的明军开始冲去。
第五百九十一章 冲锋
当森林中喊声一片时,马长宝的脸上终于露出了轻松的表情。
如果疯狗一直藏在森林里不出,马长宝倒也没太好办法拿对方怎么样。毕竟自己的军队数量有限,而且缺乏骑兵,在这种平原作战依靠的只能是战阵。
就算明军放火烧林,对于疯狗一方而言也没什么用处,一来如此大的森林要点燃着是不容易的,二来对方也不是傻子,看见着火不会骑马跑?
这一仗,马长宝要的是淋漓尽致的胜利,而不仅仅只是驱赶对方。如果这支联合起来的印地安军队不在自己手里遭受重创的话,那么对于平夷城,甚至其他地区的移民都是一个潜在的巨大危险。
所以说,马长宝此战的选择并不多,而且这仗也不好打。假如疯狗继续按兵不动,那么留给马长宝的也只有撤退一条路了。
可偏偏疯狗或者说头脑简单的印地安人经不起挑动,马长宝只是以简单的两招就挑起了疯狗的怒火,再加上自以为胜券在握的疯狗觉得以一万多人攻击区区三千明军不在话下,这使得战场的主动权从印地安人主动出击的瞬间就转移到了明军这边。
“变阵!”马长宝神色不变地下达命令,命令下达后一瞬间静止的明军第二次开始动了起来。
这一次,在最前的步军开始缓缓后退,在后面的车阵向前移动,同时随着移动的还有炮兵。
仅仅几分钟的时间,明军就完成了变阵,整个阵开始呈现为三个正方型,中间自然是马长宝的中军所在,而两侧分别由他两个营长指挥。
这三个正方形,外围是用轮车连起来的车阵,主要是用来阻拦骑兵冲锋的,而在车这后面是一字排开的佛朗机炮,至于在后面阵中有着六斤炮,步兵在火器四周列阵,骑兵早就远远去了后方另外组队,至于最重要的火枪兵,马长宝把他们摆在步兵后面,以作为补充火力来使用。
新明的军队中火器比例比起正规新军火器不算高,所以这也是马长宝所想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应战方式了。当然,假如是面对和明军多次交手的清军精锐,这种阵法其实派不上太多用处,而且因为缺乏机动力会陷入被动的局面。
不过在眼下,面对这些已经陷入疯狂的印地安人,这种战法倒是很适合的。就当明军变阵完成后,森林那边的印地安人已经和潮水一般涌出了林中,出现在了明军面前。
“车阵注意!炮火准备!火枪准备!步军准备!”当看见密密麻麻的骑兵从森林中而出,马蹄敲打着地面越来越响,甚至感觉到地面强烈的震动。训练有素处惊不变的明军也不由得有些心慌起来,不过马长宝早就预料了这一点,明军军官不断穿梭在阵中,大声喊着话为所有士兵打气,同时逐一下达准备开战的命令。
双方的距离在战马的奔腾之下越来越近,当距离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已能隐隐约约看见那些印地安人脸上涂着的鲜艳色彩了。
“乌合之众!”马长宝冷眼看着冲锋而来的印地安人,虽然对方的数量远比明军多许多,而且拥有大量的骑兵,可这时候马长宝非但没有丝毫惊慌失措,相反他甚至笑了起来,因为印地安战士虽然勇猛,可打仗没有丝毫章法,就这样聚集起所有力量直接冲锋,难道他们以为这就能打赢这场战争么?
在马长宝看来,这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如果是他率领这样庞大的骑兵部队绝对不会用这种方式。这样作战的方式看起来声势浩大,可实际上漏洞百出,而且一旦冲锋受阻,非但无法得到预料的效果,反而会因为自己前面的骑兵导致后面的部队无法继续前进,从而彻底失去骑兵机动和攻击的作用。
摇了摇头,马长宝心中升起一股明珠暗投的念头,这么好的骑兵这么用真是瞎了,假如在本土,大明拥有如此强大的骑兵部队,哪里还会和满清在各战场僵持?早就势如破竹彻底光复神州了。
疯狗挥舞着手中的砍刀,骑在战马上耳边风声呼啸,看着前面的明军越来越近,他只觉得自己鲜血沸腾,似乎要从身体里跳跃出来一般。
在他四周都是部落中最勇敢的战士,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无比兴奋和渴望,同时大声疾呼着向敌人冲去。
就在疯狗计算着还需要多久能够冲到敌人面前,从而彻底解决对方的时候,突然间一阵阵霹雳一般的响声从正面传来,和响声一起的还有一股股白烟从明军阵列中腾空而起。
疯狗一愣,还没反应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只觉得一股锐利的风从他身边呼啸而过,这股风就像是一支射出的箭一般,同时身边就传来一阵阵惨叫声。
毫无预兆之下,在他左右几个印地安战士包括他们的战马瞬间就翻倒,在高速奔跑之下,这样摔下马去几乎是不可能活的,而且摔倒的马在悲鸣声中在地上翻滚,同时带倒了避让不及的其他战士。
“发生什么?怎么回事?”疯狗呆住了,一瞬间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如果只是一匹马因为失蹄或许可以说是意外,可是一瞬间不仅是在他的附近,就连离他较远的几处同样发生了这样的情况。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炮声又开始响起,刚才发生的那一幕继续又出现了。而且这一次,随着炮声的清晰,他的战马似乎有些不受控制地受惊了,疯狗连忙安抚着座下的战马,驱使着战马继续向前,可同时也看到了又一个个战士连同他们的战马莫名其妙地倒了下来。
“六斤炮霰弹预备……放!”
佛朗机炮的发射是极快的,因为佛朗机炮使用的是类似后世迫击炮的子铳装填方式,所以发射后可以直接装入准备好的子铳进行第二次发射。但骑兵的冲击速度太快了,三次发射后骑兵就到了很近的距离,这时候明军战场炮火指挥官一声令下,一直沉默着的六斤炮终于发出了轰鸣。
第五百九十二章 大乱
霰弹在战场上威力强大,但它有两个弱点,一是距离短,相比普通的炮弹,霰弹是放射性发射,从而获得最大的杀伤扇面,所以也造成霰弹不像其他炮弹拥有的远程射距。二是霰弹的发射对于步兵会有一定误伤,由于现在的火炮发射速度较慢,就算是大明经过严格训练炮手,从点火发射到冷却到装弹、装药再到第二次发射,最快的时间也需一分钟左右,而且随着发射的次数越多,这个时间也会越长,而在战场上,一分钟的时间并不短,以冲锋的骑兵为例,一分钟足以使骑兵跑过极长一段距离了。
但在这场战争中,马长宝的部队并没有密集排列,而且在阵前还摆了车阵,所以在发射霰弹的同时前列的步兵完全可以先行躲避以确保安全,这也是马长宝特意使用霰弹,等印地安骑兵抵到近处时候给对方来一个狠狠一击。
的确,当霰弹开始轰鸣的时候,高速奔跑的印地安骑兵如同狠狠撞上了一堵无形的墙,仅在一瞬间,正面的骑兵阵型就被生生打出一个个巨大的缺口,无数印地安战士和他们的战马在轰鸣声中翻滚着倒下,甚至有些人连惨呼声都来不及喊出,就被高速而来的霰弹扫去了肢体,摇晃着跌落尘埃。
之前的炮击虽然给印地安战士遭受一定损失,但对于数量众多的骑兵来讲这个损失还是可以承受的,可是现在一瞬间几百甚至更多的战士和战马被金属洪流所扫落,再加上血腥无比的惨状,这让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些的战士和战马一下子慌乱了起来。
人或许可以凭着勇气和血性继续前进,但战马却无法控制。印地安人的的战马从马种来讲当然是好马,要知道欧洲殖民者带到美洲的马都是不错的马种,经过百多年的自然繁殖形成了夸特马、阿帕卢萨马、花马等各种不同的马种,但无论是那一种马种,作用军事用马都是极好的。
不过,再好的马在战场上表现也需要经过训练,印地安联合部落战士们的战马虽说也经过驯服和训练,但它们却从来没有经历过在炮火中进攻的场面。
在刚才佛朗机炮的打击下,已经有些受惊的战马如何还能在杀伤力和轰鸣更强大的霰弹炮下保持从容?整个战场上,瞬间许许多多的战马惊恐万分地再也不听主人的使唤,嘶鸣着或前蹄抬起,或掉转方向四处乱跑,甚至还有战马拼命原地跳跃着如同发狂一般。
这时候,明军也没闲着,此时此刻早就做好准备的火枪手也开始了射击,一排接着一排的火枪朝着面前的骑兵发射,至于佛朗机炮的又一次开火也再继续给对方造成杀伤。
“怎么会这样?”疯狗的战马疯了一般向右边跑去,骑在上面的疯狗差一点儿就被自己的战马给掀落,亏得疯狗骑术精湛这才没有掉下马,但他拼命地试图想恢复战马的操作却始终未能如愿。
整个战场,印地安骑兵乱成一团,四处都是乱跑的战马,更多的战士已被自己的战马掀落在地,疯马的马蹄踏下,这些战士连喊都来不及喊出一声,就被无数马蹄给活活踏死。
而且因为冲在前面的战马掉转头向后奔跑,导致从后面继续冲上来的战马发生了冲撞,到处都是印地安战士和战马的惊呼声和惨叫声,还伴随着明军不断打击的炮声和枪声。
在这种情况下,疯狗哪里还能掌握骑兵的冲锋?他甚至连重新集结骑兵都无能为力。只能由着自己的战马朝着右侧飞奔着,咬着牙冲着四周的族人大声呼喊,同时焦虑异常努力安抚自己的坐骑。
霰弹发射完毕,六斤炮换上了普通炮弹,开始有节奏地朝着对面骑兵的密集处进行炮击。当呼啸而来的炮弹飞向骑兵的密集处,虽然从杀伤范围来讲比不上霰弹,可是所带来的震撼和恐怖却是让印地安人更为惊恐。
携带着巨大动能的炮弹根本就不是任何东西可以抵挡的,就连强壮的战马也无法做到。当炮弹带着尖锐的呼啸横扫而过的时候,所有拦在它面前的一切都被生生摧毁,而留下来的只是带着已看不清原状的残肢断体和一地的无比血腥。
“大人,这仗我们胜了!”一个军官欣喜地对马长宝说道,在开战之时大家都觉得这是一场苦战,可谁想如此强大的骑兵在还没挨到明军阵列之前就被打得这么惨。
现在,冲锋的印地安骑兵完全乱了套,东一堆西一堆,在广阔的平原上到处都是,无数战马四处狂奔乱闯,只有极少部分骑兵才勉强朝着明军的方向冲来。可是,这些骑兵并没给明军带来多少问题,在有着车阵掩护下,明军躲在车阵后轻轻松松地就解决了他们。
其实从开战到现在,明军所真正杀伤的印地安骑兵数量并不多,毕竟这不是后世的战争,明军无论是那种火器直接杀伤的力量远达不到真正密集和有效的程度,如果真的计算的话,大概也就是给对方带来了数百的伤亡数字吧。
这个数字,从印地安骑兵的总数来讲根本不值一提,可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战争的印地安联军却被这种打击吓坏了,更多的是他们自己乱起来后所造成的伤亡,而这个伤亡甚至更多于明军所带来的直接杀伤数。
“让各部做好准备,传令给骑兵,准备包抄杀敌!”马长宝放下手里的千里镜,神情和开战时没什么区别,依旧是一副淡然的样子。
但他心中,对于目前这个战果是极为满意的,不过和之前说的一样,他需要的是歼灭而不是仅仅击溃,所以尽最大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且把这支联合力量彻底解决才是他最重要的目的。
在印地安骑兵依旧混乱的同时,一直静止不动的明军终于开始动了。整齐的阵型缓缓展开,连成一片的车阵也在明军的推动下朝着骑兵方向运动。同时,后方的炮火依旧不断轰鸣,大炮朝着印地安骑兵的后方开始延伸,以用来驱散和杀伤试图集结的敌人。
第五百九十三章 疯狂的疯狗
殷雄是前进部队中的一员,他的目光紧盯着战场一端,手中握着武器,在他身边是同他一样的战友们。
耳边不断传来的炮声和枪声中,那些不可一世的印地安骑兵已成了待宰的牛羊,完全成了一盘散沙,
看着同样的印地安战士在这种情况下被屠杀,殷雄心中却没半丝愤怒和悲哀的感觉,相反他有着无比的渴望和自豪。
在他看来,这些人已早就不是自己的同族,而是敌人和需要消灭的目标。他们是抛弃了自己的祖先,甘愿沦落为低下土著的垃圾。作为一个战士,现在他需要的是把手中的武器送进这些人的身体中,为自己的祖先和大明赢得这场战争,从而证明自己新拥有名字的资格。
作为步兵,在面对骑兵的战场上所发挥的作用其实并不大,就算有车阵和火器的配合,要消灭这支庞大的骑兵是极难的。
所以,马长宝的真正杀手锏是他安排的明军骑兵部队,这支部队负责切断对方逃往森林方向的后路,随后用步兵阵和火器不断压缩对方的空间,然后一举歼灭。
但要这样做是非常难的,毕竟敌人是一支庞大的骑兵部队,虽然现在的敌人已在混乱中基本失去了进攻的能力,可是战马一旦奔跑起来,这也不是靠着数千步兵和车阵就能死死拦住的。
所以当明军的骑兵开始出现在战场,从两翼飞奔而过,划过两条弧线开始切断对方后路,步兵不断向前逼迫的时候,殷雄的目光却转移到了阵列的左边,快速搜寻着目标。
和自己的明军战友不同,殷雄是归化的印地安战士,所以他能够轻而易举地辨认出那些印地安敌人的身份和地位。尤其是他看见疯狗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目光之中后,殷雄更是再也移不开了,他死死盯着这个已看上去有些狼狈不堪,骑在马上奋力控制并大声疾呼的人影,因为他知道这个人是战场上敌人中最重要的人物。
普通的明军虽然知道一些印地安人的习俗,但他们却不会像殷雄那样准确地分辨出对方的身份和地位。大多人仅仅只能靠着从对方的打扮和服饰猜测,可殷雄不同,因为他看到了疯狗身上佩戴着代表地位身份的东西,这时候他忍不住就喊了起来。
“这人一定是骑兵的首领!抓住他!”殷雄大喊道。
“首领?你确定?”哨长顿时一愣,顺着殷雄指的方向望去,看到了疯狗的位置。
“看起来没什么两样呀,都是花里胡哨的。”
“不!不一样!”殷雄焦急地喊道:“看他头上的那根蓝色的羽毛!还有胸前的镶嵌野牛角的饰环,这是只有大部落继承人和最勇敢的战士才能有的!而且你看,他正在召集部落的勇士,我肯定他就是骑兵的首领!”
哨长定睛望去,虽然因为距离看的不是很清楚,但的确看见了殷雄所说的那些,他仅仅迟疑了片刻就选择相信殷雄的话,而且这时候马长宝要求步兵全线进攻的命令恰好也下来了,哨长顿时指挥本哨部队朝着疯狗的位置前进。
失去冲击力的骑兵等于失去了最大的优势,而且骑兵的混乱也导致了印地安人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集结。再加上明军的炮火不断延伸,精确地打击着印地安骑兵的集结处,而且明军的骑兵此时此刻也到了后方,开始在印地安人背后发起了突击。
连续的打击,使得印地安骑兵已经快无法坚持下去了,当明军步兵压迫上来后,这些骑兵根本做不出太多的反抗,战马在不断压缩的圈子里徒劳无益地东奔西走,最终却被步兵轻而易举地杀翻马下。
“集结!集结!”疯狗终于控制住了坐下的战马,拼命朝着四周大喊着,可是这时候在他身边的战士已经不多了,庞大的骑兵已散落在各处,被明军分割包围,四处都是哀嚎和惨叫声。
看着自己族中勇士一个个倒下,疯马的眼中几乎要喷出怒火,如果这怒火能凝成实质的话,甚至可以把目光所及之处全部点燃。
“疯狗,怎么办?”在疯狗附近的一个印地安战士焦虑无比地问道,他的目光中满是惊恐和不安。
“冲过去!让大家跟着我一起冲过去!”疯狗不愧是疯狗,在这种情况下依旧还想着要面对敌人,他不仅没有丝毫逃跑的想法,因为他在的字典里从来没有逃跑二字。
虽说现在损失巨大,可战场上印地安骑兵还是有不少,而且那些明异族的战士已经出战了,对于战场敏锐的疯狗觉得这是唯一反败为胜的好机会,只要集结力量继续冲锋,这胜利还在印地安联军的一方。
“杀啊!”随着疯狗的大喊,四周的几十个勇士聚集了起来,在他们精湛的骑术下这些骑兵形成了一股力量,朝着明军左侧方向开始冲锋。
同时,疯狗的举动也给慌乱无比的印地安战士们带来了最后勇气,一些因为勉强稳住阵脚的印地安骑兵见到疯狗重振冲锋,他们同样发出了嘶喊,不断向着疯狗这边汇集而来,以跟随疯狗冲垮明军。
但印地安人没想到,明军早就严阵以待,疯狗开始集结骑兵的瞬间,明军的火器部队已做好了准备,随着疯狗的带队冲锋,包抄上来的明军非但不惊反而大喜,步兵以最短时间内用车阵进行掩护,后方的炮火继续开始轰鸣。
印地安骑兵在付出极大代价勉强冲到明军阵前,虽然车阵在骑兵的冲锋中被撞出了缺口,可是骑兵同样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失去了机动力,再加上明军步兵的顽强反击,一个个骑兵接连不断地倒在了明军阵中。
疯狗是幸运的,他跟随着前面冲破车阵的骑兵直接冲进了明军阵中,手中的砍刀挥舞着,以极快速度掠过后方的明军步兵,同时躲开了朝着自己刺来的长矛和利刃。
随着几声惨呼,四五个明军倒在了血泊之中,当砍刀挥过明军士兵的脖子,鲜血喷涌而出,感受着被飞溅的血湿润的脸庞,嘴角有股腥咸时,疯狗整个人无比兴奋和疯狂起来。
冲锋、挥刀、闪避……机械性地动作,当疯狗拨转马头带队从另一侧飞跑而去时,在他身后已倒下了数十个明军的尸体,而跟随他的还有十几个印地安战士,他们个个全身浴血,神情狰狞,仿佛刚刚从地狱中杀出来一般。
但疯狗同样也是不幸的,虽然他这一次冲锋终于杀进了明军军阵,并给明军带来了损失,可同时他勉强集结起来的骑兵却大半损失在了明军手下。
第五百九十四章 破阵
“哨长!您没事吧?”殷雄扶住摇摇欲坠的哨长,刚才疯狗带骑兵猛冲,给明军带来不小的伤亡,殷雄所在的哨生生被冲破阵列,在对方的马蹄下倒下近十个士兵,就连哨长也差一点儿被当头砍死。
亏得哨长身手敏捷,这才逃过一难,不过还是被冲锋的战马擦了一下受了不轻的伤。
“老子没事!”擦去嘴角的血迹,哨长努力站直身子,随即就冲着四周大喊:“注意阵列!不要慌乱!”
步兵对骑兵,一旦阵列垮了,那么就会沦为被驱赶和屠杀的目标。哨长是老兵非常清楚这点,何况现在明军已是大胜,一旦因为他的这哨没有堵住骑兵,那么弄不好就是功亏一篑。
有些慌乱的士兵听到哨长的喊声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被骑兵冲出的缺口也重新堵上了。哨长指挥队伍再一次列好队,继续朝着疯狗所在的位置压上去。
这时候,跑出一段距离的疯狗已拨转了马头,嘴中呼呼叫喊着,召集着近处的骑兵汇合。
刚才一番冲杀,让疯狗看到了胜利的希望,虽然开战至今损失惨重,可对于步兵而言骑兵依旧有着极大的优势,他相信只要自己再一次集结冲锋,一定能够冲垮对方的阵列。
“开炮!快开炮!不能让敌人集结!”哨长这边也发现了疯狗的企图,呼喊着炮兵支援。
可是这时代的炮兵根本就不可能做到随时支援的程度,再加上随着战争时间的延长和阵线的推移,后面的大炮无论从射击速度还是跟进已做不到开战之初那样及时了。
至于哨中也未装备佛朗机炮,这只有营本部才有的火器装备。何况现在战场各处都在混战,谁还能顾得上一个哨的情况?
眼看着疯狗在试图集结骑兵,哨长却无能为力。再加上他本哨中并没有火枪兵,有的也只有弓箭手。这时候再等支援已经来不及了,哨长一咬牙,呼喊着兄弟们快速朝着疯狗所处的位置压上,企图用这种办法防止疯狗再发起又一次冲锋。
可是,步兵的移动远比不上骑兵,哨长指挥步兵刚完成阵列移动,疯狗那边已经重新聚集起了几十骑,随着骑兵人数的增多,疯狗也未做太多等待,他已经从战场中看明白了明军的打击意图,那就是凡是骑兵聚集越多的地方就是明军打击的重点,一旦他继续集聚骑兵必然会成为明军重点打击目标,所以疯狗这时候已呼啸着指挥已初步集结起来的骑兵又一次开始冲锋了。
“列阵!前排车阵注意冲撞,后排长矛手准备!弓箭手……预备……射!”哨长大喊着,额头渗出了豆大汗珠。因为转眼间,疯狗的第二次冲锋开始了,目标依旧是殷雄所在这哨,他试图用这次冲锋彻底击溃这支百来人的步兵。
哨长的反应不慢,甚至可以说训练有素的这支明军在最短时间内做出了最合适的举动。可是,疯狗的冲锋来得太快了,而且相比正面而来的骑兵,这支步兵的人数也不占优。
仓促的弓箭只来得及射出两轮,快速的骑兵就冲到了跟前,同第一次冲锋一样,排列的车阵和高速而来的战马狠狠撞到了一起。第一排坚固的车体瞬间变成了碎片,被撞翻的战马和战马上的骑兵哀鸣地翻滚着向阵前而去。与此同时,跟随在后的印地安骑兵以雷霆万钧之势顺着冲开的缺口朝着阵内杀去,后面的步兵拼命用着手中的长矛、刀剑甚至自己的身躯阻挡着骑兵的进攻,两股洪流狠狠撞在一起,一时间血肉横飞。
折断的武器、失蹄的战马、被撞得口吐鲜血的明军士兵、还有从战马上飞滚而落的印地安战士……。一时间,厮杀声响成一片,哨长红着眼拼命带人阻拦着,手中的刀用力朝着扑面而来的骑兵挥去。
“哨长小心!”殷雄只来得及喊上一声,但话音未落就见刚砍倒一个骑兵的哨长身前就猛然冲出一匹飞奔的战马,而这匹战马比其他战马显得更为高大和英武,骑在马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疯狗。
被鲜血浴红全身的疯狗犹如地域来的魔鬼,脸上的色彩早就变成了鲜红色,而他那鲜艳夺目的头饰也沾染了无数血迹,有些他的自己的,但更多的是一路被他砍杀明军的。呼啸着发出阵阵怪叫,疯狗裂着大嘴的笑容是如此恐怖和兴奋,手中的钢刀来回翻舞,哨长根本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疯狗就一下子到了他眼前。
一阵风声中夹着一片耀眼夺目的亮光,哨长没来得及反应瞬间只觉得天旋地转,随后突然间发现自己的视线变了。似乎自己飞上了天空,能够从空中向下俯瞰着一般。他看见疯狗握着砍刀在空中挥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驾着战马如风一般飞驰而过,同时留下一阵阵狂笑怪叫。
而在他掠过的一边,一个异常熟悉却没有脑袋的身体勉强站立着,手中还握着一把腰刀,哨长起初是诧异,紧接着是惊愕,随后又是恍然大悟。
“原来从天上看自己是这样的呀……。”最后一个念头从哨长的脑海中飞速闪过,随后就是无比的黑暗来袭,当哨长的身躯开始倒地,他的人头也从空中落到地上,一颗人头在地上滚了几圈缓缓停止,脸上却依旧凝固着最后一瞬间恍然的表情。
哨长阵亡,殷雄的本哨受到前后两次冲击伤亡极大,就算是精锐的明军在这种程度下也不免得开始动摇起来。当马长宝发现这里的情况时,顿时心叫一声不好,一旦这个哨全面崩溃,必然会影响到战场的全局,马长宝这时已来不及调整战线了,急忙让自己的亲兵快速向那边增援。
“哈哈!哈哈哈!”又是一次淋漓尽致的冲锋,疯狗冲破明军军阵,回望着身后已被冲得稀里哗啦的明军,顿时大笑起来。
胜利终究还是属于勇猛的印地安勇士的,是属于他疯狗的!这些该死的明异族们,占领了他们的土地,驱赶着他们的族人,而现在就是他们将受到太阳神和它的子民怒火惩罚的时候了!
第五百九十五章 反冲锋
马长宝的直属亲兵已朝着即将崩溃的阵列赶去,在另一处马长宝的手紧紧握着千里镜,同时焦急地回望着另一头明军骑兵的情况。
此时此刻,战争已打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从战损来看自然是印地安人更为严重的多,万余印地安骑兵部队,在远少于他们数量的明军多重打击下已混乱不堪,整个战场还有近半的印地安骑兵在四处奔跑着,同时又处在明军不断的炮火、火枪、骑兵和步兵的杀伤之下。
但是,相比明军而言,印地安人实在是太多了,就算受到了如此大的伤亡,他们的人数依旧是明军的一倍。更要命的是,印地安骑兵在如此围杀中依旧还未完全崩溃,明军的骑兵虽已经掐住了印地安骑兵的后路,但由于明军骑兵人数太少,要一下子彻底打垮对方还需要时间。
除此之外,疯狗更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在战场上嗅觉敏锐的疯狗依旧还在坚持,甚至在这种情况下还组织了连续冲锋,冲破了明军一部分阵型。如果再给疯狗继续反击机会的话,就连马长宝也没有绝对把握能够彻底击败对方,一旦稍有疏忽,甚至弄不好反胜为败。
究竟是继续强攻,一战以尽其功?还是适当地后退,重新组织军阵周旋?两个念头在马长宝脑海中闪过,一时间却无法做出最终的决断。
如果是前者的话,只要咬牙挺过去,虽然付出一定的代价,那么全歼这支印地安联军还是有可能的。只要这支部队被彻底消灭,那么大明在新明的统治区域就彻底没了对手,至少在短时间内,印地安人是根本不可能再组织这样强大的力量和明军抗衡。
可是这样的话,同样具有风险。如果疯狗的再一次集结起骑兵冲锋,而明军又没有及时拦住的话,那么明军的阵线就会摇摇欲坠。虽然明军是精锐部队,同样还拥有超过对方的武器和装备,可是一旦阵线崩溃,明军就会导致大败。不仅会失去现在所拥有的战果,甚至还有可能因为这场战败导致平夷城和整个新明移民点的陷落。
如果选择后者,固然会稳妥许多,不仅可以保证这场仗的胜利,还能继续想办法给敌人带来一定损伤。可是这样一来,马长宝最初决定全歼敌人的策略就彻底落空了,印地安人虽然遭受了极大损失,但依旧保留着他们一定的战斗力。那么在之后,明军还将继续和印地安人不断交战,到时候印地安人还能用这种方式和明军决战么?
就算印地安人是土著,可他们也不是傻瓜。吃一堑长一智的道理凡是人都懂,如果到那时候印地安人改变策略,以小规模骚扰和交战为主,那要彻底解决印地安部落联合的问题就不是短时间可以的了。
所以这也是马长宝为之为难之处,如果他手中的兵力再多一些,哪怕就算再多一千人,他想都不会多想必然选择前者。但现在,从目前情况来看,选择前者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正当马长宝咬咬牙,打算下令调整战术的时候,猛然间刚才被冲破的阵列那边出现了令人意外的一幕。
就在疯马冲破阵列,带着他的骑兵奔腾而去时,阵列中一匹战马突然间冲了出来,一开始谁都没有注意,在如此混乱的战场上大家也只以为是一个落后的印地安骑兵跟随前面的战友冲出罢了。
但很快,明军中有人发现骑在这战马上的人和那些印地安骑兵不同,那是一个身着明军军装的士兵。只见士兵以极其矫健的身手骑在这匹已失去原有主人的战马上,一手握着长刀,另一手提着一杆长矛,以极快的速度朝着远去的印地安骑兵追去。
“是殷雄?”很快就有人认出了马背上的那明军是谁,顿时惊呼起来。
“殷雄!”
殷雄的战友们抬头望去,只见殷雄策马飞奔,以闪电一般的速度就冲到了一个落后的印地安战士身后,他身躯猛然向前探去,整个人似乎从马背上一下子飞腾而起,与此同时右手握着的长矛精确而如电光向前一刺,前面的印地安骑兵连呼声都没来得及喊出就落入马下,转眼掉入尘埃,殷雄瞬间又稳稳坐回了马背上,双腿一夹战马继续飞驰向前。
“殷雄!干的好!殷雄!”
见此一幕,所有明军顿时发出了沸腾的呼喊,刚刚低落的士气瞬间被提起了起来,所有人神情中的惊恐和不安全部被这一幕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心中的热血沸腾。
谁都不知道殷雄居然会有如此精湛的骑术,仿佛座下的战马如同和他联成一体似的,仅靠着双腿自身控骑,双手各持武器,连续追赶着前面的印地安骑兵,只见他在极短的时间内一连就挑落了三个印地安骑兵,简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从殷雄翻身上马,冲出阵杀出去的时候到他一连挑落三个印地安骑兵仅仅只有极短的时间,当印地安骑兵发现问题所在,连忙掉转马头准备拦截的时候,殷雄骑着马并没和他们过多纠缠,左冲右突,又干掉一个印地安骑兵后,继续向前飞驰,因为他的目标并非是这些普通的印地安骑兵,而是已离他距离越来越近的疯狗。
第二次冲锋,疯狗集结的骑兵只有几十骑,经过冲阵的厮杀同样造成了一定损失,所以这时候疯狗身边的骑兵并不多,加起来也不过二十骑。
殷雄出阵追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挑四骑,眼下疯狗连他在内只剩下了十六骑。更要命的是这十六骑中有十三骑见到殷雄追来后试图阻拦,却没想到被殷雄快速突破,当殷雄冲过这些骑兵的时候,疯狗身边就两个人了。
“杀!”殷雄的战马冲着疯狗而去,此时此刻疯狗已知道对方的目标是他,但作为一个勇士,疯狗非但没有丝毫害怕,反而从骨子里燃起兴奋和期待。
“杀!”
又是一声喊,殷雄的长矛朝着拦在疯狗之前的印地安骑兵刺去,那骑兵只来得及躲开要害却还是被刺中了,剧痛让那骑兵大喊出声,同时双手牢牢抓住了矛杆。
殷雄也不去抽,直接放手松开矛杆,任凭长矛和那骑兵一起跌落马下,随后继续向疯狗冲了过去。
第五百九十六章 复仇的呼啸
猎猎的风声从身边而过,座下的战马速度已提到了极高,殷雄低伏着身子,整个人和战马几乎合成一体,双眼微眯,手握长刀,帽子已在刚才的剧烈战斗中不知落到了哪里去,散开的长发迎风飘扬。
从小,殷雄最为崇拜的人是长老口中描述的勇士,那位存在在传说中,曾经所向披靡,征服了无数部落,带着族人走向辉煌的先祖。这位先祖是太阳神的骄子,是部落仅次于神的人物,殷雄不知在多少次的梦中曾向往自己一样可以成为这样的人物。
可惜,殷雄长大后,虽然他有强壮的体魄,还有精湛的骑术和武艺,但是他的性格却并非他所向往的那样坚毅和勇猛,反而有些懦弱和胆怯。这也是他最终只收获到一个“乳狼”称号的原因,在族人眼里,殷雄永远也无法成长为真正的头狼,只是一头看起来强大却没有真正实力的乳狼。
这对于一直想成为先祖一样人物的殷雄是巨大的耻辱,但他却又无法改变。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相比其他族人,他有更强大的力量,也有更敏捷的身手,可在每次狩猎和作战中却始终发挥不出来,甚至在有些情况下他还会下意识地退缩。
如果一切未有改变的话,也许殷雄这辈子就会带着乳狼的名字逐渐老去,等到老的头发花白、牙齿脱落甚至连路都走不动,只能躺在低矮的茅草屋里静静等待死亡来临的那日,殷雄或许会再一次想起自己少年时的理想,而对自己这平凡又失败的一生感到悲哀,从而走向生命的终点。
但这一切从大明的出现开始改变了,一年前,一群看起来和他们差不多相貌,但穿着奇怪的衣服,拿着不一样的武器人的出现在自己部落附近,起初殷雄和其他族人一样对这些人的到来报以极大的警惕和敌视,可是很快就被对方的一切所渐渐吸引。
这些人并没有像其他部落表示出攻击性,而是比较友好地和殷雄的部落,包括周边的部落进行交流沟通,同时他们还拿出许多新奇的东西和各部落进行交换,另外这些人不仅学习着他们部落的语言,还教授了他们许多新东西的使用方法,和向他们传授一种叫汉语的文字和语言。
从最初的小心翼翼,到后面的频繁接触,再到后来的融合和交流。殷雄才渐渐明白这些人来自于一个叫明的国家,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因为在他们印地安人脑海中并没有国家的概念,只有着部落这个名词。
殷雄逐渐从那些明人那边学会了汉语,这才搞明白什么是国家,更渐渐明白了明的强大。更重要的是,殷雄还从这些大明人口中得知了他们印地安人的来历,原来他们这些人的祖先和自己的祖先是同一个先祖,而他们这些印地安人只是遗失了记忆,远离故土的一群人。
大明的到来给予印地安部落带来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随着太阳城的建起,殷雄的部落几乎每天都能看到这种变化。被雇佣的印地安人从大明人手中获得了许许多多梦寐以求的物品,其中食物,有精美的布匹,还有一些从来想象不到的精巧器械。
更重要的是,他们还获得了一些武器,这些武器无论从质材还是锋锐远远超过之前所用的石斧和骨矛,使得印地安人无论在狩猎还是和其他部落战争中都获得极大的优势。
部落开始富裕了,拥有了更多可分配的财富,而且他们的生活也在明人的影响下发生着变化。很快,他们不仅依靠明人给予的武器打扮了世仇的敌人,同时更因为和明人的交流中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
之后,族里的女孩开始和那些明人中的年轻人进行交往,就这样通婚就开始了。自然从一开始,族中的长老提出了反对,可是随着部落的兴旺和同明人之间交往越深,长老的影响力也在不断下降。
当第二批明人到来,不仅带来了巨大的船只,更带来了更多更丰富的新奇东西。与此同时,明人开始直接征求部落的意见,询问部落是否原因加入大明。这对于部落而言是一件大事,甚至因为这件事造成了部落内部的冲突,在付出一定代价后,殷雄的部落成了大明第一批在新明的归化者,不仅享受正式明人的身份和地位,同时还完成了从部落走出来的改变。
原本殷雄可以在太阳城生活,这座新建起来的城市如今是这片地区最为繁华的地方。作为第一批归化民的殷雄无论是干些什么,都能在太阳城里生活地比在之前部落更好,甚至以他的身份迎娶一个被征服部落的酋长女儿也是轻而易举的。
不过殷雄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的妹夫,一个娶了他妹妹的大明人告诉他,在大明最重要的就是依靠军功。如果一个人想出人投地,最简单也是最有可能达到目的的就是从军。
只要进了大明的军队,上了战场运气好又敢杀敢拼的话,那么几战下来就能从一个普通士兵成为正式军官,如果你还有天赋,那么在军中升迁的机会就会更大,甚至成为将军和高高在上贵族也不是不可能的。
只是普通把总的妹夫眉飞色舞地向他讲述了大明天子在宁波崛起,横扫天下的故事,同时也讲述了如董大山、王东、马功成甚至新明总督潘梦园的经历。这些故事,让殷雄听得如醉如痴,一时间他年少时梦想成为勇士的梦想又在心中沸腾起来,从而下了从军的决心。
就这样,他给自己起了一个叫殷雄的名字,以作为同过往分割的决定,并在妹夫的帮助下很顺利地加入了大明的军队。
经过一段时间艰苦而严格的训练,殷雄成了一个真正的大明士兵,在军中,他的长官,也就是刚才牺牲在疯狗刀下的哨长给予他的帮助是极大的。不仅在训练中严格要求,同时还在日常中因为他的身份给予不少关照,从而使得殷雄极快的融入了这个新的集体。
在殷雄看来,哨长虽然没有过人的武力,同时也没有像妹夫口中描述的那些将领们的卓越才能,但是看起来平凡却又有些死板的哨长却如同长兄一般受着所有哨中兄弟的尊敬。
他手把手教会了殷雄许多军中技巧,更在平日的交往中教了他不少做人的道理。这些东西,是之前殷雄从来没有接触过的,更当他在部落中的名字被哨中其他人知道,平日里拿着它开自己玩笑的时候,这个看起来不苟言笑的哨长却用另一种方式维护着他的尊严。
殷雄没有其他明军士兵那样有见识,或者说他的出身和环境导致他和其他人有所不同,但是殷雄不傻,甚至可以说他比许多人都聪明,无论是自己的族人还是军中的兄弟们。
谁对他好,谁才是真正爱护自己的人,殷雄心里很清楚,这也是他一直把哨长当成自己的兄长一般尊敬的主要原因。但是,就在刚才!自己所尊敬的人在他的注视下被砍去了头颅,当那具失去头颅的尸体摇晃着落到地上的时候,殷雄只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充满了自己的胸膛,仿佛要像火山一般喷发出来似的。
“报仇!一定要报仇!”
当看见那具无头尸体倒下的瞬间,一个声音就在殷雄的脑海中反复响起,他那充满怒火的双眼望向疯狗远去的身影时,殷雄就发誓就算自己死也要为哨长报仇。
正在这时候,一匹无主的战马从他身边跑过,殷雄想都没想就飞快翻身坐了上去,用他无比纯熟的马术控制住了这匹惊慌失措的战马,随后从一旁拔起一杆插在地上的长矛,另一手握住他的长刀,飞驰着朝着疯狗而去的方向追去。
第五百九十七章 尘埃
一连击杀了几个敌人,殷雄已能清晰看见疯马的身影就在前方不远处,他深吸口气,口中发出如同狼嚎一般的啸声,当听到这个啸声,在不远处的疯狗忍不住愣了一下。
作为印地安人,疯狗当然明白这啸声的含意,这啸声代表着复仇的意思,只有身负大仇的印地安勇士当面对自己的仇敌时才会这样呼啸。
可是,这些明异族怎么会懂得这些?而且回头望去,当他看见殷雄披散着长发骑在马上飞奔而来的姿势时,他下意识地就认出了对付肯定是一个印地安勇士。
“这……是我们印地安人?怎么会在明异族的军队里?”疯狗顿时愣了愣,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可是时间已来不及容他多想,只见已经抛开长矛的殷雄已突破了最后的阻拦,像飞一般冲着他来了。
疯狗是族中最强的勇士,他的战斗经验不是普通人能比的,那怕是现在同样也是如此。他承认对方或许不好对付,可是他却有信心自己更强。疯狗冷笑一声,脸色狰狞地拨转马头,双腿用力一夹,驱赶着座下战马迎着殷雄的方向而去。
“不管你是谁,在这里,我才是真正王者,我才是最强的勇士!”疯狗狞笑着,手中的钢刀已经飞舞起来,他甚至已经看见当两骑相交的瞬间,对方的头颅如同被他砍掉的那些明军头颅一般落入尘埃。
等解决了这个复仇者,疯狗将再一次集结起更多的骑兵反复冲击明军阵营,到那时候,真正的胜利就属于印地安部落联盟,属于他疯狗!
两骑的速度越来越快,就如同两道闪电一般朝着相互的位置而去。骑兵的交战哪里有像说书中的大战三百回合那样麻烦,胜负只是在一瞬间而已。一转眼的功夫,双方的距离已拉到了仅仅几十米远,以两匹战马的速度相交也就是最后一个呼吸而已。
疯狗的目光盯着飞速而来的殷雄,他手中的钢刀已做好了最后的准备,高高举了起来。
终于,双马交错,骑术精湛的疯狗在第一时间就把钢刀挥下,刀声划过空气发出了低沉的呜咽声,这声音就像是死神的呼唤,召唤和收割着生命。
一时间,疯狗甚至感觉自己看到了对方的头颅被砍下,鲜血从无头的身躯中喷涌而出的样子,他笑得更开心了,同时这笑容中还带着不屑一顾的神色。
但是,当刀挥舞出去后,只见对面的殷雄突然间身子一矮,整个人从马背上瞬间消失了一般。疯狗瞬间还没反应过来,钢刀就挥了个空,什么都没有,没有高高飞出的头颅,也没有倒下的无头尸体,更没有飞溅的鲜血和血腥弥漫的气息。
疯狗愣了愣,电光火石中双方已交错而过,挥刀的手也已收了回来。当疯狗试图驱马回转,找寻敌人踪影的时候,他突然觉得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而就在此时,剧痛从他的腰间袭来。
低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腰间被什么东西给斩破了,左腰连着大腿被生生切了一大片,红色、黑色还有绿色的东西被白色的肠子牵扯着,混着大量血液不断向外冒着,疯狗瞬间就瞪大了眼,他的双眼中满是不可思议和绝望。
一声凌厉的惨叫从疯狗口中呼出,这惨叫是如此尖锐和绝望,仿佛一头凭死的头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吐出生命中残存的气息。
战马渐渐慢了了下来,疯狗高傲的头颅无力的垂落下来,他引以为傲勇力已随着伤口的鲜血和内脏消失得无影无踪,手中的钢刀早就掉落地上,身体也只能勉强坐着,但摇摇欲坠随时都会倒下。
意识逐渐模糊,听力也渐渐褪去,只依稀得似乎有什么啸声由远而近向他袭来……。
突然间,他感觉自己飞了起来,最后瞬间疯狗的意识恢复了,他看见了蓝天,看见了白云,接着又看见了在不远处在混乱中依旧厮杀的战场……最后,他居然看见了自己的身影,自己没有头颅的身影……。
“原来会是这样……。”疯狗脑海中闪过最后一丝念头,和哨长一般,他的头颅终于落到了地上,但还没来得及滚向一旁,一只有力的手就抓住了他头上的辫发,把它给提了起来。
“呜……呜……呜……。”
一声长啸从殷雄的口中呼出,这声音带着无比的凄凉,同时又带着复仇后的快意。
当啸声响起,在不远处正在赶来的印地安骑兵顿时全愣住了,尤其是他们看见疯狗的头颅被人高高举在手中,惨白的脸上那半闭的眼睛已失去了往昔的光芒时,那些印地安骑兵个个脸色大变,随后不约而同地掉转马头朝着四面八方奔逃。
疯狗的死,成了压垮印地安联军的最后一根稻草,所有印地安战士们当得知疯狗死亡的消息后,他们的勇气也随之而散。
整个战场上,印地安联军再也组织不起像样的反抗,到处都是四散而逃的人,而这时明军趁此机会开始横扫战场,不断压迫对方的空间,当最后崩溃来临时,印地安战士们全都绝望了,除了少数还有几个能回头死战的人外,其余人已成了待宰的羔羊。
此战直至日落终了,近万印地安联军最后仅有千余人勉强逃脱,而其余人不是战死就是被俘。其中战死者,包括印地安联军首领疯狗在内的共有三千四百多人,被俘和受伤者超过了五千。
此战,联合起来的印地安联军彻底失败,并因为这场失败导致十几个部落的印地安人失去了他们部落中最好的勇士。没了这些勇士,靠着部落中的老弱妇孺又如何能生存?不要说打猎了,就连生存都不太可能。
给予他们最后的结果不是被更强大的部落所吞没,或者就是在下一个冬季来临时悄无声息地死去,从而彻底灭亡。
当他们惶惶不安,不知如何的时候,获胜的明军派来了使者,在经过一番接触后,这些部落最终无奈地答应了大明的条件,为了生存投降了大明。而那些为了所谓尊严不肯就范的部落,大明自然不会放过,在大明强大的军队,还有那些投降的部落配合下,这些少数部落不是被灭就是远远逃走,从而消失在更东方的茫茫沙漠之中再不知下落。
第五百九十八章 授职
此战之后,新明各城周边的威胁一扫而空,至少在几年内新明的移民点不会再受到大规模的袭扰,至于对付那些零星逃散的印地安人,装备了精良武器,甚至有些还购买了旧式火铳的移民们完全可以自行解决。
“打的不错!”太阳城的总督府,潘梦园对站在他面前的马长宝嘉许道:“原本督以为打赢此战就行,没想到最终打出了这样的结果,着实打出了我大明的天威!”
“虽战果尚可,但由于卑职冒进,此战我军损伤也是不小,卑职实是不敢居功,还请大帅责罚。”回来述职的马长宝的神色中非但没有欣喜,反而很是惭愧道。
“打仗哪里有不死人的!”潘梦园一挥手,不以为然道:“一战灭万骑,仅付出了三成半的代价,如在本土你以此战足以震动天下。本督已奏报本土,想来圣上接消息后定会欣喜,至于你……。”看了看马长宝肩膀上的银星,潘梦园伸手点点大笑道:“你小子就等着肩上加星吧。”
作为总督,潘梦园在新明的权利不小,可以说一手把持新明的军政,并且朱怡成还给了他便宜行事的权利。
这一战平定印地安部落联盟的反抗,使得新明后期发展得到了保障,对于大明来讲当然是不小功劳,尤其马长宝以三千多步骑和不足的火器部队直接打垮了万余印地安骑兵,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如果是在本土,这场胜利足以名震天下。
不过,马长宝面对的不是蒙古骑兵,也不是八旗精锐,而是新明这里未开化的土著联盟,自然这功劳要打点折扣,但就算打折扣马长宝作为首功,升职嘉奖是必然的,但就算是潘梦园作为总督,以他的权利也无法直接提升马长宝的军衔,关于这点兵部和军部都有明确规定,领兵大将如提督、新明总督对于下级军官有权进行直接提升,但对于马长宝这样军衔的中层军官一律要通过兵部和军部审核后执行。
对此,马长宝自然清楚的很,当即谢过潘梦园,随后说起了对此战伤亡人员的抚恤和安置。
这些,作为主官的马长宝已列了个名单,并且在后面进行详细备注。潘梦园取过看了看,微微点头提笔在上面签字,放下笔后道:“此事按规矩来办,另外总督府再拨款五万以作安置。”
“谢大帅!”马长宝露出感激之色,连连道谢。
“五万虽不少,可再多的银子也弥补不了已死的兄弟们,此事必须办好!”
“请大帅放心,卑职如办不好此事,大帅尽管摘了卑职人头就是!”马长宝斩钉截铁道。
赞许地点点头,当初马长宝主动要求来新明,潘梦园就此收下了他,并带至新明委以重任,如今看来他并没有选错人。马长宝的确是一员良将,给自己挣了脸,此战之后不仅扫清了移民和扩张的障碍,同时也使得潘梦园这个总督因为此战而地位越发稳固。
接下来,马长宝又取出一份名单,这份名单和之前那份不同,而是功劳簿,上面记录着这战中各人的功劳,对于其中有些功绩突出者还注明了嘉奖和提升的建议。
潘梦园接过翻看着,看了一眼,他手指着其中一个显目的名字笑道:“此人为首功,是否就是此战斩敌首脑的归化士兵?”
“正是!此人叫殷雄,此战如不是他脱颖而出,力斩其首脑的话,恐怕这仗最终如何还未得知,故卑职以他为首功。”
“殷雄,英雄?呵呵,这个名字倒是起的不错。”潘梦园笑道。
马长宝也笑了起来,当即解释了以下殷雄起这名的前因后果,听完马长宝的讲述后,潘梦园笑的越发开心了。
“一战单身只骑取敌将人头,并积功为队长,的确不负殷雄之名。”潘梦园赞叹道,关于殷雄的情况,他在马长宝来之前已经从其他方面了解到了,对于这个归化的印地安士兵,潘梦园既有惊讶,同时也有着惊喜。
“不过,以他的功劳相比,队长之职有些委屈他了,这样吧,给他一个哨长之职。”潘梦园如此说道,随后提起笔在殷雄的名字后面修改了一下,随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新明的军队编制和新军编制基本相同,以伍、队、哨、营着四个基础构成,然后在其上又设置了团、师、军三阶,各阶军事主官统一称“长”,与实职类同。换句话来讲,队长等于是排长,而哨长就是连长。
殷雄作为普通新入伍不久的士兵,说白了连后世的一等兵都不是,充其量就是二等新兵。而在兵上面还有士官和尉官,再上去就是校尉了。比如马长宝,如今就是承信校尉,军职为团长,如再升就能摸到将领的边缘,甚至可以领一师为主官。
从士兵到士官,这个幅度并不算大,只要立下功劳或者服役一定年限基本都可。但从士官升至尉官就难了,非大功不可,或者只有进入军校武学深造后才可担任。
马长宝考虑到殷雄此次立下大功,特意破格提升他为尉官,并授队长之职,等于说一步从大头兵跨入了军官的行列,此提拔之快在军中已是罕见,但谁想潘梦园直接改成了哨长,这等于更进一步,让马长宝实有些意外。
“大帅,这似乎不妥吧?”马长宝迟疑地劝道:“殷雄固然有大功,可毕竟从军日短,而且其人虽勇猛,但多经阵仗,更无领兵经验。如今一下提至哨长,固然是大帅厚爱,但卑职觉得有些拔苗助长之嫌,所以卑职以为让他先任队长,待往后再提拔也不迟呀。”
马长宝这番话倒不是要打压殷雄,毕竟作为一个归化士兵,殷雄的确有他所说的问题,就算立下功劳,如一下子提拔太高,这对于他将来成长是极为不利的。所以马长宝思来想去,觉得以队长之职是最合适的,一来可以让殷雄完成从士兵到军官的跨越,二来也可以让他在队长的位置上逐渐学会如何指挥作战。至于军衔的问题,只要殷雄有能力,再加上一定时间的培养,将来自然有大把的机会。
第五百九十九章 人心
“你这么说倒也不是没有道理。”潘梦园笑笑,接着话锋一转道:“如是普通士卒,你如此安排没任何问题,可是殷雄不同,他是归化士卒!”
同马长宝不一样,作为总督的潘梦园不仅要从军事方面考虑,还要从政治点出发。尤其是他着重点出了殷雄不同普通明军士卒的身份,他是一个印地安归化士卒。
仅次一点,重赏殷雄就一点不为过。虽说大战已尘埃落定,明军基本扫平了四周的印地安部落,就算有漏网之鱼也不为患。但是,此战虽使新明从移民和扩张上得到了稳定,可同样也带来了其他问题。
首先,明军的大胜使得周边印地安部落为之胆寒,如此强大的联军都被明军轻而易举地消灭了,那么一旦明军向他们下手,直接并吞和消灭他们的部落将如何?其次,虽说这些部落和联合反抗的印地安部落不是同一部落,但同作为印地安人,难免有兔死狐悲的感受。再加上明军在此时展现出如此强大的力量,那些还未完全归化印地安人是否还会保持原来的心态,谁都无法预料。
在这种情况下,把立下大功的殷雄抬出来,作为一个典型,这也是新明方面给印地安人释放的一个信号。这即能让这些印地安人消除心中的顾虑,同时也可以借此收拢归化印地安人的人心。更重要的是,殷雄的升迁还给了许多印地安人一个榜样,告诉他们,只要你们自认为明人,能为大明作战或者在其他方面出力,履行一个明人的义务,那么大明必然会一视同仁。
这点,正潘梦园所考虑到的,所以无论殷雄的功劳是否符合,或者说他的能力是否可以达到独立统兵的程度,这份嘉奖是必须的。
见马长宝若有所思的表情,潘梦园知道他有些明白过来了,当即笑着说道:“再说,一个区区哨长又如何?相比收拢这些人心完全值得。何况本督见殷雄此人不仅是可造之才,更是骑兵的好手,当步军哨长或许不合格,可训练一下担任骑兵的哨长倒是最合适不过的。”
这句话顿时提醒了马长宝,此战过后,他对此战的经过仔细琢磨了下,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如果不是殷雄意外砍了疯狗的脑袋,那么这场仗最终打成什么样子连他心里都没把握。
从训练和装备,再到战术和指挥,明军不知要超过那些乌合之众的印地安人多少倍,但是不要忘记,印地安联军的主力是骑兵,面对骑兵,步军从先天就有着不足。
虽说马长宝在开战前和开战中无论是准备还是指挥都极为得当,可面对如此多的骑兵,明军在一开始大占上风的情况下还是吃了不小的亏,伤亡三成,其中还包括了好几个基层军官,这足以看出了明军的问题所在。
相比印地安联军,明军一是没能达到像新军一样的全火器配置,无法形成密集而连续性地打击。新明的明军中装备的火器仅只有一部分,并非作为真正主力而使用,充其量只是协助。
二是明军没有一支强大的骑兵部队,虽说在新明的明军不像本土的明军,战马对于他们来讲并不缺少。在新明许多地方,都存在着野马群,这些野马群少则几百,多则几千,而且都是上好的战马血统。
但是就算有这么多的野马,明军要在短时间内组成成大建制的骑兵也是不可能的。毕竟野马不是圈养的战马,要捕获它们并不容易,而且就算是捕获了,训服野马成为战马也需要许多时间,然后再加上骑兵的训练、装备等等,打造一支强大骑兵并不容易。
所以直到现在,新明的骑兵加起来也不过不到千骑,这千骑还是分散在各军之中。就像马长宝的话,整团配备的骑兵也不过仅仅两哨而已,之前的交战假如不是他拥有这两哨骑兵,恐怕不仅会被印地安联军脱逃的机会,甚至连彻底战胜也不一定能做到。
但现在不同了,平夷城一战,明军不仅歼灭了印地安联军,同时还从此战中得到了大量合格的战马。除去在战场上被大炮和火枪还有其他武器射杀、射伤的战马外,最后打扫完战场,明军获得了三千多匹完好无损的战马。
有了这么多战马,明军完全可以以此为基础组建一个完整的骑兵团,等这个骑兵团组建完毕,那么明军在新明的最后一块短板就不再存在了。到时候以明军的实力,不要说之前那万余印地安联军了,就算有再多一倍的敌人应付起来都是轻而易举的。
当然,要组建这么一支骑兵部队也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目前新明的军队人数已近万,相比整个移民数量来讲这支军队的人数已经非常饱和了。如果从移民中抽调人员加入骑兵,这就成了本末倒置的举动,所以潘梦园必须要在下一批移民到达之后才能正式组建,而现在殷雄的这件事启发了他,作为原本就精通骑术的印地安人来讲,他们几乎是天生的骑手,那么就不如直接从归化的印地安人中招募骑兵。
潘梦园的想法令马长宝茅塞顿开,顿时表示赞同。之后,潘梦园以总督的名义下令,马长宝暂时卸任原团长的职务,改任新组建的骑兵团团长之职,同时负责骑兵团的整编和训练一应工作。
殷雄,这个原本在部落中被他人所嘲笑,甚至被称之为“乳浪”的小子,由于在这场战争中立下了大功,一跃从大头兵就成了新建骑兵团的哨长,从而跨入了正式军官的行列。
不仅如此,为了表彰殷雄的功绩,总督府还授以他一级战斗勋章,这是一枚以新明政府颁发的勋章,以用来表彰在战斗中立功的英雄。一级战斗勋章,是战斗勋章中最高的级别,同样也代表着获得这枚勋章主人的英雄和功绩,殷雄是第一个获得这枚勋章的人,也是到此为止唯一获得者,拥有它不仅有着足够的荣耀,同样还有着类似于民爵的特权,不要说那些印地安归化者了,就连真正大明人听到这件事后都羡慕不已。
正是有了殷雄作为代表,再加上新明各级政府和军方在总督府的授意下大力宣传,使得原本因为战胜印地安联军使得其他印地安部落心中惶惶瞬间即逝,取而代之的是对此无比的羡慕和渴望。
所以当新组建的骑兵团明确表示要在印地安归化者之间挑选合适的骑兵时,仅仅三日,招兵处就已人山人海,无数带着憧憬和希望,要成为像殷雄这样人的印地安年轻人屡屡不绝,把大门围的是水泄不通。
第六百章 增援
相比遥远的新明,在大明本土,明清的战争依旧还在继续。
岳钟琪主动放弃江北后,胤禵大惊失色,立即派兵开进徐州,以抗明军,同时做好了随时从山东撤离的准备。
徐州,地属中原,历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可以说徐州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占据徐州,向东北是山东,向东南是江北,向西北是直隶,向西南是徽州,由此可见徐州连通各处,为交通要道。
一旦徐州丢失,那么满清在山东就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军,从而将陷于进无门退无路的境地。这也是胤禵第一时间要控制住徐州的主要原因,为此他几乎把手中近半的力量都调往徐州,以确保徐州安全。
驻守徐州的是达哈苏,此人为登州镇总兵,还是胤禵的旗下奴,可以说是亲信中的亲信。
达哈苏抵达徐州后立即布置各处城防,同时抓紧收集物资和训练士卒,以确保徐州万无一失。之后不久,副将富灵阿、姚万春等人陆续带兵汇合,在徐州东南和西南两地驻扎,同达哈苏的部队形成一个互为犄角的姿态。
这一日,总兵张士歧也到了徐州,作为先来一步的达哈苏亲自迎接,两人寒喧了几句,随后进了堂中。
上了茶,达哈苏挥手让人退去,随后就询问起胤禵的情况。
“王爷恐还需些时日才能抵达。”张士歧道了声谢后答道。
“还需要些时日?怎么?山东那边有变?”达哈苏焦虑地问。
张士歧叹了口气道:“山东那边倒是没太大变化,如今明军主要的方向还是在开封那边,天津的明军依旧和之前按兵不动,至于其余地方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王爷在山东经营多年,这一下子要弃山东而走恐怕心中这槛过不去,所以依我看来,王爷是打算再瞧一瞧再定。”
“什么!瞧一瞧再定?”达哈苏神色顿时难看之极,之前决定南下之时,山东清军就定下了撤离山东的策略,这也是达哈苏来徐州的主要原因。如今他已经牢牢控制住了徐州,而且还给胤禵打开了通往徽州的道路,只要清军顺徐州而下,就能直接进入徽州,接下来无论是和隆科多汇合或者同已在徽州西部的岳钟琪部合军都是不错的选择。
而现在胤禵居然又舍不得丢弃山东了,这自然让达哈苏极为意外,当即神色难看之极。
“怎么?难道徐州周边有变?还是江北的明军已有异动?我来前怎未接消息?”张士歧见此连忙追问。
达哈苏摇摇头:“这倒没有,眼下江北明军刚占了淮安,暂时还未有立即北上的迹象,不过张兄,你可不要忘记徐州是什么地方,此地以我看来绝不可久守,王爷如此瞻前顾后,一旦明军北上切断徐州退路,那么到时候就成关门……之势了。”
达哈苏的话顿时引起了张士歧的警觉,但他依旧有些疑惑不解,直到达哈苏说了个地名这才恍然大悟。
“哎呀!我怎么把这给忘记了!”张士歧拍着脑袋自责,作为领军大将,他的确应该惭愧,一直以来他总是以明清双方的兵力和局势来进行判断,而没有想到还有一个其他因素。
这不是别的,正是在徐州附近,也就是靠近徐州以南的凤阳。要说起凤阳,这个地方对于大明而言是异常特殊的,因为这是明太祖朱元璋的老家,同样也是赫赫有名的大明“中都”。
大明开国后,立国都在南京,但同时朱元璋按南京京师的格局在凤阳建了中都,随后成祖迁都北京城,至此大明一共有三个都城,分别为北京、南京和凤阳中都。
虽然相比北京和南京,中都的地位随着时间推移大为不如,但它的政治意义却是始终存在,甚至在大明皇帝心中,中都的重要性不亚于南北两都。
明末后,中都被攻破,一把火把中都几乎烧成了废墟,接着百年的战乱,当初的中都已近不复存在,而凤阳也成了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留给世人的只有中都传说和凤阳花鼓这些印象。
而现在,随着朱怡成的崛起,早就死挺凉凉许久的大明居然死灰复燃活过来了,如今大明中兴,由江南崛起横扫天下,打得满清满地找牙,就连北京城也丢了。
在这种情况下,早就废弃的中都就再也不是之前的凤阳,拿下中都政治意义远大于军事意义。更何况,一旦凤阳丢失,徐州清军就等于瘸了一条腿,如果明军趁势西进,就会导致达哈苏所说的关门打狗之势。
“不行,我得劝王爷尽快南下,要是凤阳真的丢了一切都晚了。”想到这,达哈苏哪里还坐得住,当即就站起身来。
作为徐州主将,他暂时无法离开此地,所以达哈苏写了封信交由亲信火速送往胤禵处,等做完了这些,他这才松了口气,但依旧有些不安。
“达兄不必过虑,想来王爷接信后定当立即南下。”张士歧在一旁劝道。
“希望如此吧。”达哈苏叹了口气,接着似乎想起了什么:“如今凤阳那边仅有富灵阿部在,张兄手中如兵力可抽调的话,还请张兄大力协助。”
“这……。”张士歧迟疑了下,他领兵南下主要任务是到徐州后继续向西南而去,以稳固徐州至徽州的通道,而凤阳的方向在南边,如果分兵就会给张士歧部带来问题。
但达哈苏的顾虑并非没有道理,而且从地理位置来看,凤阳到徐州和到淮安的距离相差不多,一旦明军在淮安完成集结进攻凤阳,那等徐州清军接到消息后再救援已来不及了。
琢磨了一会儿,张士歧点头道:“我部可勉强抽调二千人,不知……。”
“足够了!”达哈苏闻言顿时大喜过望,有了张士歧的二千兵马,凤阳那边就多了几分把握,至少一旦明军来攻清军也能多守几日,只要胤禵接到自己的信快速南下,就不会被明军堵死在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