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七章神灵的天使
在距离天主圣母堂不到一里远的地方,就是大明第一代秦王朱引水淹没洼地形成的一个湖泊,作为自己的花园名曰莲花池。
从第一代秦王朱起,这一支朱姓王的脾气都不太好,所以,没有人愿意,也没有敢跟他们做邻居,于是,这一带最多空地,进士王征当初资助金尼阁在这里修建教堂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用神佛的力量感化暴戾的秦王。
而天主圣母堂的修建更是这个原因。
祈祷之后,汤若望的精神变得好了一些,重新戴上兜帽匆匆的回到了圣母堂。
跟往日冷清的圣母堂相比,今日的圣母堂显得相对热闹一些。
至少有一些虚弱的小乞丐敢躺在圣母堂高大的拱璧下避雨。
汤若望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当他走到拱门前边的时候,掀开了兜帽,准备了一个最慈祥,最和善预备跟这些虽然贫穷却活泼的孩子们问好的时候,一个最瘦弱的孩子惨叫一声,其余的孩子立刻跟着那个最瘦弱的孩子一哄而散。
独留下尴尬的汤若望一个人站在拱门前。
这样的事情汤若望经历的多了,也就没有感到太失落,敲响了门环,一个大明仆役打开门,小心的向汤若望问安后,就把他让进了圣母堂。
“吴,如果那些孩子还来这里避雨,不要驱赶他们。”
仆役小心的答应了,就关上了门窗。
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汤若望希望能够记录下来,如果可能,他还想给远在濠境的徐光启去一封信,告诉他自己此刻的彷徨与不安。
做完了这些事情,已经是日落时分了,汤若望打开窗户,一股潮湿而冷冽的空气涌进房间,站在窗前的汤若望脸上露出了笑容。
那些孩子就像是一群容易受惊的小麻雀,在受惊飞走之后,等他们觉得安全了,就又飞回来了。
瞅着那些还在在春雨中冻得瑟瑟发抖,就高声的呼唤自己的仆役。
“吴,给那些孩子一点吃的,他们一定是饿坏了。”
仆役老吴无奈的摇着头道:“神父啊,您不能再跟小乞丐们打交道了,这里有很多愚蠢的人,他们总是认为您吃了那些孩子。”
汤若望笑着摇头道:“亲爱的吴,天上不会掉下玫瑰来,想要更多的玫瑰,就要自己去种植。
这些小天使很可能就是我的玫瑰种子。”
仆役老吴学着汤若望以前教他的西方礼节,挥挥手弯弯腰然后痛快的道:“这就给送,不过,您的仆人老吴要警告您,您的粮食已经不多了,而西安城里的人都在盼望蓝田县能够再运送粮食过来。
在我们买到粮食之前,您的仆人希望您能够再节俭一些,莫要那么慷慨。”
汤若望大笑道:“去吧,老吴,耶稣不会让他的牧羊人没有食物的,我们每天都祷告,如果真的没有了食物,耶稣会赐予我们的。”
老吴嘟嘟囔囔的去给孩子们拿食物了,汤若望就小心的躲在窗帘后面,他很担心自己的模样会吓跑这些容易受到惊吓的孩子们。
老吴出来了,孩子们并没有跑远,见他盘子里端着一些黄色的糜子馍馍,就缓缓地靠近,真的如同汤若望说的那般,这就是一群胆小的小麻雀。
“能让我先尝尝吗?”
一个好听的声音从侧面传来。
老吴循声望去,他发誓,是一个美丽的蓝衣仙女娉婷袅娜的从窄小的巷子里走了出来,她胳膊上挂着一个竹篮,上面覆盖着笼屉上的布。
看的出来,她的篮子也装满了食物。
“我不相信神灵的仆人会伤害一些无辜的孩子。”
老吴呆滞的看着这个衣着朴素,却美的不像话的少女从他的盘子拿走了一个糜子馍馍,她从黑黄的糜子馍馍上撕下一块,吃了下去。
看她皱眉的模样,老吴就非常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在做糜子馍馍的时候放一点糖霜。
美丽的少女品尝了老吴拿来的所有糜子馍馍之后,就粲然一笑,宛若百花盛开一般让人愉快。
“很好地糜子馍馍呢。”
少女夸赞了老吴的手艺,老吴不由自主的挺了挺胸膛道:“放心吃,都是很干净的馍馍,你们要是信不过,以后我先吃。”
眼看着孩子们狼吞虎咽的吃光了老吴端来的糜子馍馍,少女有些羞涩的对老吴道:“我也带来了一些吃的,要不,你也尝尝?”
掀开笼屉布,露出篮子里装的菜团子。
少女有些难为情的道:“我只有很少的一点粮食,就添加了一些野菜。”
老吴毫不犹豫的从篮子里拿出一个菜团子放在眼前看一下,然后就一口给吞掉了。
“好,好吃,姑娘的手真是巧,能把这东西做的这么美味,太难得了。
姑娘,我想给我家神父也拿一个菜团子可以吗?这些年,他总是傻傻的给人家粮食吃,自己却从未得到馈赠。”
少女掩着嘴轻笑道:“如果不嫌简陋,就请你家先生吃一些。”
老吴愉快的从篮子里取了两个菜团子装在盘子里,然后就大呼小叫的回教堂去了。
这一幕完全落在汤若望的眼中,此刻,他的心暖和的厉害,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他的付出,终于有了一些收获,而那个美丽的少女,在他眼中,简直就是天使。
“神灵的仆人一定是善良的……哦,多美的语言啊,赞美耶稣,这就是您给我的启示吗?”
汤若望幸福的吃着老吴拿来的菜团子。
这东西真的很简陋,只有穷人之家在食物不够的时候才会用它充饥。
不过呢,做工很精致,菜团子里面虽然只添加了很少的一点面,在蒸过之后却显得晶莹剔透,一口咬下去,口中满是野菜的清香。
一个天使般的美丽少女,与衣衫褴褛的小乞丐们混在一起显得极为不相称,却又透着一股子圣洁的意味。
尤其是当那个美丽的少女在给一个小乞丐擦干净了脸蛋之后,还重重的在小乞丐的脸蛋上亲了一口,没有半分做作,显得那么自然而温馨。
“姐,你以后不要胡乱亲我了。”钱少少对姐姐的行为大为不满。
“多多姐,你可以亲我。”云卷嘿嘿笑着把脸蛋凑了过来索吻。
“滚蛋,你鼻涕都没有擦干净呢。”
“姐,我估计明天那个耶稣会修士就会出来了,我们是不是还应该继续跑路不见他?”
“是这样的,少爷要摧毁这人的心智,让他觉得这个世界只是一味的用说教的办法是没有救的。
要让他意识到,好人要受到奖赏,坏人要受到惩罚,这才是一个正常的世界。
如此,这人才能全心全意的帮我们制造新的火炮。”
钱少少笑道:“那就把时间拉长一点,把感情积蓄的更加饱满一些,也让他看到惨剧之后,才能更加的痛苦跟愤怒一些。”
汤若望站在窗户后面笑吟吟的看着那个美丽的少女跟小乞丐们玩闹。
直到天色将黑的时候,那个美丽的少女才依依不舍的告别了小乞丐们,走进了那条幽深的巷子。
天黑了,小乞丐们就相互簇拥着躲在拱门下睡觉。
汤若望没有邀请这些孩子进入教堂,而是让老吴给他们送来了两条毯子。
眼看着孩子们缩在毯子下面睡着了。
汤若望就来到教堂的大厅,跪在耶稣像底下,双手交叉抱拳低声祷告道:“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你今天展现的神迹,我已经全部看到,您赐予的天使之灵,破开了我的困惑。
你的威能救我们脱离凶恶。
因为国度,荣耀,权柄,全是你的,直到永远。阿门。”
第一二八章所有美好的感情都是别人家的武器
半夜时分,雨歇云收,一轮明月挂在天空。
细雨压掉了尘土,在明月的照耀下夜色变得如同果冻一般充满了光泽。
换上睡衣,戴上睡帽的汤若望再一次来到窗前,打开窗户,那些孩子们就安静的躺在拱门下睡觉。
他们相互簇拥着,相互依偎着,如同一窝留在鸟巢中的小鸟。
汤若望在胸口划了十字,为这些孱弱的孩子们祷告,希望在主的庇佑下,他能能够长大,能够娶妻,能够生子,能够在家人的簇拥中死去。
年幼时有人照顾,有人疼爱,青年时有人相伴,有人爱,中年之时,有孩子,可以爱人,老年时,可以得到照顾,有人怀念……这就是汤若望认为的幸福。
贫穷,苦难,疾病不过是人生路上的一些阻碍罢了,他们不是生命的主体,生命的主体在于成长就像一棵树明明被狂风吹倒了,它的生命还没有消失,只要给它一点时间,它就会重新昂起头来向上生长。
汤若望躺在干燥的床单上,长长的出一口气,白日里发生的所有不好的事情都被主送去了地狱,只留下一些好的,一些可与与天堂相提并论的美好的事情。
“张老大他们该来了吧?那个番僧已经吹灯睡觉了。”
“再等等,等他睡着之后再让张老大他们出来。”
“快点啊,我真的困了,而且,在石板上睡觉一点都不舒服。”
“等一会张老大他们打我们的时候可是真的打,要小心,别被打伤了。”
“为什么我们挨打,那个和尚会难过?”
“因为他是好人!”
“啊?他是好人,我们算什么?”
“滚,我们是强盗!”
夜色静谧,很适合睡觉,就在所有人享受这个静谧夜晚的时候,一阵囔囔的靴声从远处传来。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惊醒了已经睡着的汤若望,他霍然起身,打开窗户往下看。
仅仅看了一眼,汤若望目眦欲裂。
只见那个最瘦弱的孩子被一个肮脏的大汉单手提起,狞笑着丢向石柱子,在别的孩子的惊呼中,两个同样瘦弱的孩子扑向被大汉丢出去的孩子,三人在半空中滚成了一团,最后重重的掉在地上,一个孩子捂着脑袋大声的嚎哭,显得无助而绝望。
不等孩子哭几声,那个大汉又抬起腿一脚将小小的孩子踢得飞了起来,在坚硬的石板上滑出去老远。
“住手!”
汤若望双手抓着窗户,大声的嘶吼。
大汉狞笑着对汤若望道:“这群小混蛋不去给爷爷讨钱,居然躲在你这里,你要我住手好说,只要给爷爷三十个钱,爷爷今天就放过他们。”
说着话就提着一个孩子的腿将他倒着提起来,还不断地抖动,一双满是贪婪欲望的眼睛却盯着汤若望不放。
“我给,我给,我这就给……”
汤若望看的心惊胆战,他看的很清楚,那个大汉的脸正对着粗大的石柱,他的下一个动作很有可能就是将手里的孩子掼在石柱上。
他手里提着钱袋连鞋子都来不及穿,就匆匆的下了楼,想要开门出去,却被老吴死死的抱住。
“神父,你不能出去,这些人是西安城里的恶霸,他不会是一个人,他们总是一群群的出现,您要是出去,会被他们害了的。”
汤若望掰开老吴的双手,打开大门冲了出去,高举着钱袋道:“这里有一百多个钱,都给你,都给你,孩子是主的天使,你莫要伤害他。”
大汉笑呵呵的松了手,手里的孩子吧唧一声掉在地上,捂着被摔疼的脑袋,张开嘴哇哇的哭。
汤若望抱起孩子,检查了他的脑袋,发现并没有什么大问题,这才抱着孩子站起来对大汉道:“你拿到钱了,为什么还不走?”
大汉贪婪的数了钱,摇晃一下钱袋道:“这是三天的钱,第四天我还会再来。”
跟汤若望说完话,又恶狠狠地对被他摔了满地的孩子们吼道:“这三天好好地伺候和尚老爷,三天后,你们的好日子就到头了,爷爷还会再来。”
汤若望怒火上升,抱着孩子怒吼道:“还不快走!”
大汉诡异的朝汤若望笑笑道:“如果和尚老爷真的喜欢吃孩子的心肝,不用那么麻烦,跟我说一声就是,当然,只要你付钱,你想要多少都成。”
“你这个魔鬼……”汤若望的心悲愤的快要从胸膛里跳出来了。
大汉哈哈大笑一声,就一头钻进幽暗的小巷子跑的无影无踪。
汤若望的心跳的如同擂鼓一般,他怎么都想不到,人居然可以恶毒到这个地步。
不知何时,被他抱在怀里的孩子悄悄从他的怀里溜下去了,几个人抱成一团,瞅着他瑟瑟发抖……
汤若望心如死灰,他知晓,这些孩子害怕他吃了他们的心肝!
恢复了理智的汤若望就想很快就回到了教堂,让老吴出来照顾这些孩子。
“和尚是……好人……”
一个微弱的声音在汤若望的背后响起,就这一句话,让汤若望眼睛变得湿润了。
他朝那个孩子摆摆手,露出一个笑脸,然后就踉踉跄跄的回教堂去了。
这一夜他一直跪在耶稣圣像前面,一遍又一遍的祷告,希望在天上的圣灵可以庇护这些孩子健康长大。
也一遍又一遍的忏悔,希望天之子可以化解他胸中蠢蠢欲动的魔鬼。
重新被毯子包裹起来的孩子们又睡得如同一窝小小的雏鸟。
他们稚嫩的脸庞上还挂着泪水……
“娘的,张老大这家伙没个轻重了是不是,刚才差点把老子吃的晚饭给抖出来。”
“钱少少,你是怎么计划的,张老大这家伙原本就是地痞,他今日是不是忘了爷几个是什么人了?
下死手啊,被他挑出去那次,老子的屁股都被石板摩擦的要起火了。”
“别抱怨了,我刚才为了扑你,不小心碰到了膝盖,这会还疼的厉害。好好睡觉,别把事情弄砸了,坏了少爷的事情,我们没一个有好果子吃。”
众人嘟囔两句,就靠在一起睡着了。
天亮了,鸟雀吱吱喳喳的在枝头叫唤,老吴打开大门,端出来一锅粥,亲自尝试过之后,就邀请这些孩子一起品尝。
“昨日里来的那个小姑娘是谁啊?”
老吴在孩子们吃的最爽快的时候小声问道。
“那是多多姐姐,她是明月楼里的清倌人,总给我们拿好吃的东西。”
“她今天还来吗?”
“不知道,楼里妈妈不准她到处乱跑,听说,过几天要把她卖给一个有钱人,就要过上好日子了。”
老吴失魂落魄的喃喃自语道:“就要过上好日子了吗?”
“是啊,是啊,多多姐姐说,等她有钱了,就能给我们更多好吃的,听说还有肉吃。”
当这个消息被老吴告诉汤若望之后,他沉默了许久,一双大手几乎要把桌子捏碎。
“吴,我们还有多少钱?”
老吴摇摇头道:“像多多那样的孩子,我们买不起。”
“需要多少钱?”汤若望的声音变得高亢。
“至少一千两银子,就这,还是我少算了,神父,我们没有那么多的钱。
王征也拿不出这么大的一笔钱,现在,西安城里的人日子都不好过。”
汤若望悲愤的道:“是啊,我们什么都做不了。”
楼下又传来孩子们的欢呼声,汤若望站在窗前看的很清楚,那个穿着蓝色衣裙的少女又来了,孩子们很高兴。
他们似乎忘记了昨晚的苦难,只是因为看到心爱的多多姐姐就变得高兴起来。
“以主的名义发誓,我要拯救他们!”
汤若望站直了身子,瞅着高高在上的耶稣受难像,心志变得无比的坚定。
第一二九章强盗的办法
“多多姐姐,我们今天是不是不用再睡门口了吧?”
“还不成,我昨晚看了,这个和尚还没有太生气,今天还要催一催他,让他丧失理智最好。”
“张老大昨晚的事情办得不好,干嘛要给那个和尚三天的时间?这种事情一定要快刀斩乱麻才好。
少爷说过,人的胆气大多是一时之勇,时间给长了,人就有了灵智,会考虑得失。
从根源上来说,我们跟这个和尚没有半分关系,假如他肯闭上眼睛,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必须催发这个和尚的怒火。
告诉张老大,今天傍晚他必须再来,姐姐也来,把后面的事情全部安排在今天,让那个和尚彻底的被怒火蒙蔽灵智,看看有没有机会让他主动离开这里,去玉山!”
钱少少把话说完,众人就连蹦带跳的向街市出发,去干小乞丐必须干的事情讨饭。
讨饭自然是不可能,离开了汤若望的视线,一个个就回到了云氏粮店倒头就睡,当然,在睡觉之前,这群人将正在扛麻袋干活的张老大揍了一顿。
太阳落山的时候,孩子们三三两两的回到了教堂门外,在教堂对面的空地上,他们甚至点了一堆火,用一口乌黑的锅煮他们今天讨要来的食物。
钱少少热情的邀请了老吴,老吴表示不跟孩子们争夺食物,又通过老吴邀请了汤若望。
汤若望正在为钱的事情发愁,准备召集一些信徒募捐,救一个天使一样的孩子,所以,也拒绝了邀请。
还特意让老吴再给孩子们送一些糜子馍馍。
“我们是不是有些造孽?”
云卷把一整颗土豆随便切碎了丢进锅里。
“云掌柜给了一些牛肉,正好拿来炖土豆,这样的晚餐居然请不到客人。”
“说实话,在家里吃饭吃习惯了,这西安城就没有几家能看得上的饭铺。”
“少少,你说一会张老大他们会把多多姐姐抢走是不是?”
“是啊,这样才够很,多多姐姐谁看了都喜欢,要是真的,谁敢抢多多姐姐,老子跟他拼命。”
孩子们围坐在篝火边上,窃窃私语的说着话,这一幕落在为钱发愁的汤若望眼中,就显得格外温馨,看到这一幕,他觉得面前的困难都不算困难。
众人吃了满满一锅土豆炖牛肉,一个个撑的不想动弹,老吴出来了,看着被孩子们吃的干干净净的锅,叹了口气,不知道说什么好。
都是正贪吃的年纪啊……
钱多多来的时候,老吴的心情就变得很差,一会儿怜惜,一会儿难过,一会儿血往头上涌,最终蹲在孩子们中间无奈的叹了口气。
“这该死的世道哟。”
就在孩子们玩耍的正欢快的时候,张老大肥壮的身影出现在了孩子们的身后,也不知道是谁抢先发现的,尖叫一声,孩子们立刻就躲在钱多多的身后。
老吴叫一声不好,就想把钱多多推进教堂里,在他看来,钱多多这种明月一般的孩子,就不该出现在张老大这种腌货的眼前。
可惜,为时已晚。
张老大淫猥的笑声已经在广场上响起。
“天啊,这世间还有这样的美人儿,爷爷发了……”
早就发现张老大到来的汤若望匆匆的来到教堂前面,张开双臂拦住张老大道:“你已经拿到钱了,快走开。”
美人在前,张老大那里能听得进入汤若望说的废话,一把推开汤若望就捉住了惊恐的钱多多。
钱少少勇猛的扑了上去,张嘴咬住张老大的手腕子,却被人家顺手一甩,就丢到一边。
“救命啊”
钱多多大声呼救。
汤若望再一次捉住张老大的手,急促的道:“我已经给你钱了,我还可以再给你钱。”
张老大喘着粗气道:“爷爷今天不要钱,要美人。”
“我杀了你!”
被张老大甩出去的钱少少挺着一柄匕首就朝张老大肚子上刺过来。
张老大抬腿踢翻了钱少少,一手捉住钱多多的头发,拖了就走。
钱多多哭得撕心裂肺,钱少少爬在地上死死的抱住钱多多的脚,一个劲的喊着要杀了张老大。
其余的孩子也一哄而上,抱着粗壮的张老大又撕又咬。
张老大怒吼一声,就见小巷子里又钻出两条大汉,他们很快就按住了这些孩子,张老大嘿嘿笑着将钱多多抗在肩上,对在场的人大笑道:“这件宝贝,爷爷不卖了,家里正好缺一个洗衣煮饭的,哈哈……”
老吴站在一边颤声道:“你们这样做是要受报应的。”
张老大来到被一个大汉制住的汤若望道:“和尚,这美人跟你无缘,是老子的。”
愤怒的几乎要癫狂的汤若望用手去推张老大,却看见张老大的胸口插着一柄匕首,匕首周围鲜血正汩汩的往外冒。
趁着大汉们呆滞的功夫,钱少少不知道从那里弄来一柄匕首,也狠狠地刺进了其中一个大汉的肚子,大汉抱着肚子在地上滚来滚去,钱少少却如同魔鬼一般,刺了一刀又一刀。
“神父,你杀人了!”老吴在一边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
剩下一个大汉这才如梦初醒,瞅瞅已经明显只剩下出气的张老大,再看看那个已经被钱少少刺的满身是血的同伴,发一声喊,连滚带爬的跑了,一边跑,一边大喊:“圣母堂的和尚杀人了……圣母堂的和尚吃人了。”
汤若望呆滞的望着满是鲜血的手,再看看被他杀死的张老大,口中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满身都是血的钱少少焦急的抓着汤若望的手不断摇晃,口中急急的道:“跑啊!”
说着话,其余的孩子们齐心合力将死掉的两具尸体推进阴沟,一起跑过来推汤若望,让他快跑。
老吴这时候已经从教堂里收拾出一个包袱背在身上,急急地催促汤若望快跑。
汤若望这时候反倒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瞅着焦急的老吴道:“我们能去哪里呢?”
老吴连忙道:“先离开西安城再说。”
汤若望惨笑一声道:“我这个模样能瞒过谁呢?老吴,看好圣母堂,我去官府。”
老吴连连摇头道:“不成的,道士们恨不得你去死,和尚们也恨不得你去死,官府也把你当成异类,走吧,去了官府,你就没有活着出来的可能了。”
汤若望摇摇头道:“我的罪逃不掉的,即便是官府不审判我,主也会审判我的。
这是我的罪,与孩子们无关。“
也就在此时,钱多多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辆马车来到汤若望的身边道:“快走,你没有罪,有罪的是他们。”
汤若望脸上露出笑意,对钱多多道:“我们能去哪里呢?”
“去蓝田,我听说玉山书院重开了,你可以去那里谋一个职位,等这件事情过去之后,你再回来。”
“官差一样会找到我的。”
“不可能,官差不敢出西安城,只要我们不说,西安城外的人就不会知道你为了救我们杀了人。”
老吴见汤若望不再那么坚持要去官府自首,就跟其余的孩子们一起,把汤若望推上马车。
等所有人上了马车,钱多多亲自赶着马车,沿着青石板大路就冲了出去。
等马车的声音消失之后,满身污秽的张老大就从阴沟里爬上来,对同样正在清理污秽的同伴道:“我就知道这几位小爷不好伺候,这不,报应来了,便宜了马大牙这个狗日的。”
说话的功夫另一个壮汉从小巷子里钻了出来,嘻嘻哈哈的将两个没有点火的火把丢给同伴道:“这才是我们兄弟要干的活计。”
张老大哈哈大笑,点燃了火把,随着两位同伴走进了空荡荡的教堂。
不大功夫就关上门走了出来。
只是,教堂开始冒烟,又过了一会,冲天的大火燃起,一座好好地教堂,顷刻间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炬。
第一三零章该来的都会来
“汤若望神父被杀人了!”
云昭跟徐先生一干人吃早饭的时候,小声的说出了这个消息。
“断无可能!”徐元寿吃了一惊,手里的筷子差点掉地上。
云昭见先生吃惊,就笑着摆摆手道:“被杀了几个泼皮。”
徐元寿叹口气道:“泼皮的命也是命,就跟你这个强盗的命也是命一样。”
张贤亮喝了一口粥淡淡的道:“能把那个老实人逼迫到杀人的地步,那些泼皮也该杀。”
葛春晖道:“他的一身修行算是完蛋了。”
刘章头都不抬的继续吃饭,只是在吃饭的空余小声道:“旁门左道不修也罢。”
欧阳志停下手里的筷子看了云昭跟徐元寿一眼道:“该救的还是要救啊……”
云昭点点头,就放下筷子出去了。
徐元寿心神不宁也跟着出来了,走到一个没人的僻静之处,徐元寿问云昭:“是你安排的?”
云昭摇摇头道:“不是,我只是下了将汤若望请到山上,入主这座教堂的指令。
其余的事情都是多多跟少少他们完成的。
天一圣母堂的也因为此事被找上门的泼皮一把火给烧了。”
徐元寿长叹一声道:“做的好干净,好毒啊。”
云昭道:“这就是小孩子的特点,简单,直接,且有效。”
徐元寿抬眼看了一下亭子里的大秦景教中国流行碑轻声道:“高杰用了五两银子就把这座碑给你完好无损的运回来了,且没有留下任何后患,你的部下真的很不错。”
云昭摇头道:“高杰只是运气很好,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干了一件合适的事情。
这座石碑对景教来说是无价之宝,对于金胜寺来说,就是异端。
所以,这座碑被人偷走了,还能换几个钱花用,有什么不好的呢?
先生,汤若望再有两个时辰就要到玉山了,请先生好好地款待他,让他安心的留在玉山,且不做他想。”
徐元寿叹息一声就走了,他敏感的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跟云昭讨价还价的能力了。
汤若望行尸走肉一般随着一群孩子上了玉山。
尽管这里风景如画,对他来说,此时的世界不论是身在何处,都跟地狱无二。
直到他看到了那座颇有些气势的教堂,浑身似乎都有了力气,踉踉跄跄的走进教堂,在神龛前边跪下来,冲着高高在上的耶稣受难雕像大声疾呼道:“主啊,我有罪!”
老吴倒是对新的环境非常的感兴趣,他不仅仅看到了有很多孩子的玉山书院,也看到了这座宛如神仙之境的教堂。
他很容易就找到了神父跟自己的安身之所。
对于神职人员来说,教堂就是他们的家,且不论是那里的教堂。
屋子很干净,床单也很干燥,虽说身处高山,这里气候阴冷没有蚊虫骚扰,打开窗户就能看见对面的瀑布,触手可及之处,便是热闹的学堂。
厨房里有很多食物,房梁上悬挂着腊肉,青菜就长在外边,就连北方罕见的大米这里也有好大一袋子。
看了这些东西,老吴的心顿时就安定下来了。
汤若望忏悔了一个时辰后,可能是天上的主安抚了他受伤的心,他的情绪慢慢变得缓和。
对于眼前的这座教堂,以及那座失而复得的石碑,他没有多少诧异感,甚至对这里极度优美宛若仙境的环境也没有表现出更多的惊奇。
这,都是主的安排
他在这里还发现了一位好久不见的老友,或许还不止一位。
那个英俊,潇洒的中国隐士,正背着手站在春风里,脸上带着含蓄的微笑,像是在欢迎他的到来。
“亲爱的徐,这座教堂有神父吗?”
见到了徐元寿,汤若望立即抛弃了自己在中国学了很久的与人交往的方式。
徐元寿笑道:“你就是啊!”
汤若望并不感到意外,目光灼灼的瞅着漫山遍野的小孩子,心头微微发烫,朝徐元寿施礼道:“是你把我从地狱拯救到天堂的吗?”
徐元寿笑道:“是你自己拯救自己的,汤,我听了那些孩子说的关于你的故事。
我不得不说,你是一个勇敢,仁慈,善良的人。”
汤若望有些失落的道:“我想以仁慈仁爱之心来传播主的光辉,无奈,人间充满了恶魔,而天使总是遭受诘难。”
徐元寿笑道:“你的主离我们居住的这片大陆过于遥远,我想,你应该多多祷告,勤勉祷告,这样做,你的主才能听见。”
汤若望笑道:“不用,我的主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我相信,我之所以能够来到这里,就是主的安排。”
徐元寿闻言瞅瞅一脸圣洁的汤若望点点头道:“既来之,则安之。”
汤若望笑道:“我喜欢你们大文豪苏轼的一句诗我心安处即故乡。”
钱多多跟钱少少姐弟两将自己西安一行彻底通透的给云昭解说了一遍之后。
云昭就奖励他们姐弟两。
对钱多多来说,什么样的奖励都不如给钱来的实惠,于是,她又得到了五两银子。
五月间,正是禾苗抽穗时期,照顾这些宝贝是一件很劳累的事情,蓝田县的人都很忙。
然而,也就在此时,大路上走过一大群奇形怪状的人,这些人的模样与大明人有着显著的不同。
好在,蓝田县南来北往的客商很多,他们很快就确定这群毛发颜色古怪的人是西人。
男子衣衫褴褛垂头丧气的,女子露着大半个鼓腾腾的胸膛反而昂首挺胸。
他们被蓝田县的团练们押送着,步履蹒跚的向玉山走去。
一路上有好事者跟随,更有蓝田县的泼皮不时地逗弄一下那些金发碧眼的女子。
还以为这些女子会害羞,没想到她们反而会朝着泼皮们眨巴眼睛,有的还会用生涩的大明话向这些泼皮讨要食物跟水。
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两个人倒是衣冠楚楚,一边走,一边用别人听不懂的语言交谈。
“味韶兄,你觉得保罗给我们介绍的这位年幼的大明官员可靠吗?
我总感觉的一个不到十岁就担任知县的孩子,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邓玉函轻轻咳嗽一声问身边的罗雅谷。
罗雅谷道:“保罗是一个谨慎而缜密的人,他既然认为我们来西安要比留在京城要好,我们不妨信任他。
如果好,我们再离开就是了。”
“真正支撑我来这里的信心,是这个年幼的知县购买了大批的奴隶,有这些人,至少能支撑起我们的初级研究。
如果这位有着庞大家族支持的年幼县令足够富足的话,我想,我以前很多没有机会实施的想法,就有了实施的物质条件。”
“涵璞兄,我虽然也抱着同样美好的愿望来到了西安,可是呢,就我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我认为,你太乐观了。”
邓玉函笑了一下道:“我们的故乡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约翰佛雷德里克与当地的诸侯们组成了施马尔卡尔登联盟对抗哈布斯堡,已经十年了,在我离开德意志的时候,他们在打仗,十年后的今天,他们还在打仗。
农夫们连种粮食的空闲都没有,贵族们又忙于战争,又有谁能支持我们的理想呢?
无论如何,这一次我也要乐观一次,否则,我的生命将没有任何意义。”
罗雅谷回头瞅瞅背后的奴隶群微微叹口气道:“你真的认为我们身后的这群海盗有用处?”
邓玉函笑道:“至少能陪我们说话,免的让我在这个东方世界里忘记了遥远的欧洲。”
第一三一章 生命的价值
云昭并没有跟罗雅谷,邓玉函多做交流,这些事都是徐元寿在做。
一来,他的年纪太小,这些人没有跟他详细交流的愿望,只希望他能保证自己研究过程不要因为金钱一类的琐事给打断。
二来,云昭并不知道他们的研究方向,现在就贸然的希望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到火药,火炮,枪械的研究中来,还有一些问题。
云昭觉得这些人都有用处,只是,需要自己跟他们混熟之后,才好下手。
那些海盗,妓女就很可爱了,尤其是那些妓女,才来到玉山,洗漱过后就准备做生意,并且积极地询问她们赚到的钱该分给哪一位可以保护她们安全的首领。
而那些海盗,在得知自己不会被绞死,而且即将成为一名工匠之后,就很自然的询问云氏强盗,自己的工钱几何!
每一个海盗其实就是一个合格的工匠,这是自然环境决定的,而海盗船上没有闲人,每一个人都需要在船上展现自己存在的价值,最重要的是,这些海盗会开炮!
会开各种各样的炮。
他们见过各种落后的大炮,也开过很多大炮,最重要的是,他们也被这个世界上最先进的大炮轰击过。
也就是基于此,徐光启才会把这些看似无用的战俘给云昭买下来。
妓女们是随着海盗来的,她们在海上的时候是跟海盗属于共生体,不论海盗之间斗争的多么厉害,最后都不会伤害这些妓女,当然,在交火的时候不小心死掉的不算。
打赢了的海盗首领自然拥有向妓女们收人头税的权力,同时也获得强盗首领的保护。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女人并非是奴隶。
云昭没打算在玉山开办一家青楼,尽管云虎觉得可惜,云昭还是准备把这些女人当女仆使唤。
至于那些讨要工钱的海盗们,云虎有一万种法子让他们忘记工钱的事情,一心一意的干活。
不管怎么样,云昭在玉山的安排已经初步完成。
剩下的交给时间就好,他会慢慢的将所有松散的,不合时宜的,乃至错误的事情最终糅合成一个整体,并且随着糅合时间加长,而变得更加结实。
五月二十四日,天气晴朗的让人觉得厌烦。
吝啬的张道理这一次在西安城里大摆宴席,云昭自然也参与了,酒宴上水陆纷呈,难得的奢华!
酒席最中心的位置上摆着一颗惨白的人头!
当然,这颗人头并非真正的人头,而是用豆腐雕刻成的。
这颗人头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王嘉胤!
张道理举着筷子殷勤的招呼官员们吃饭,,他自己第一筷子就掏出了王嘉胤的眼珠子,放进嘴里大嚼,他吃的极为爽快,以至于被充作眼珠的葡萄在他的嘴里爆开,汁水四溅。
“王嘉胤的人头被曹文诏将军得了,诸位同僚,我们只能在这里吃一吃这颗豆腐做的人头,稍解我辈心头之恨。”
云昭也吃了一口王嘉胤的人头,没什么特殊的滋味,就是充作头发的发菜还算有些特点。
王嘉胤是被自己的部下干掉的,曹文诏捡了一个大便宜,得到了王嘉胤的人头之后,等待他的就是升官发财的命运。
这颗脑袋带来的好处远不止这一点,也惠及陕西官员,张道理的调任文书终于下来了,再有两个月,他就可以带着家眷回南京吏部担任左侍郎了。
就因为如此,才有了这场丰盛的大宴。
人都是一样的,过日子的时候总是恨不得自家的省着,别人家的别放坏了。
到了不考虑过日子的时候,就恨不得天天酒池肉林,补偿一下昔日穷困的自己。
官员离开职位,如果不把库房里的钱花完,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官员。
这几乎是一种报复性的行为,毕竟,他的上任官员就只留给他一个能饿死老鼠的空仓库。
王嘉胤毕竟已经死了,哪怕是他的人头真的被皇帝拿去煮着吃了也无所谓,可是呢,王嘉胤的部下却没有被第一时间消灭,他们在山西阳城继续集结,准备酝酿一场规模更大的战斗。
蓝田县的人没有人造反。
大家现在都忙着做收庄稼的准备呢,顾不上造反。
等庄稼收割完毕之后大家又要忙着碾场,然后要晾晒粮食,更没有时间去造反了。
夏收之后还要种秋粮,秋粮收割之后要娶媳妇,去年冬天种下的孩子这时候也该出世了,人整日里忙忙碌碌的哪里有时间去造反啊。
不仅仅蓝田县人是这样,就算是进入蓝田县讨生活的流民们也是这么想的,每日里都要干活挣钱,挣粮食,每天都想多积蓄一些粮食。
人们在干这些事情的时候就很容易忘记自己以前经历过的那些不公平的事情。
这就是希望这个东西在作祟,于是,也就有了磨难是财富这种诡异的说法。
对于这种说法,云昭是不信的,他认为,人以前吃过的苦其实都是个人的灾难,是倒霉,是坏事,唯独不是什么财富。
官员出身的云昭从不相信希望,他只相信出现在眼前的东西,对不了解,不知道的东西毫无了解的意思。
希望属于学者,属于学生,属于受苦受难的人,唯独不能属于官员,因为官员是把已经成熟的东西推广下去的执行者,太超前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有各种各样的缺陷的。
官员基本上是不谈希望的,如果有官员跟你讨论希望的时候,那就是你快要倒霉了。
张道理现在就开始跟云昭讨论陕西的未来了!
“大贼授首,其余巨寇也剿灭在即,陕西即将迎来大治时代,可惜啊,老夫好不容易盼来了安定最终却便宜了别人。
小昭你好福气,再熬几年,就能得到重用,哈哈哈,以后啊,不是老夫等人照顾你,而是你小昭要照顾我们这些老朽了。”
云昭皱着眉头道:“蓝田县现在刚刚能吃饱饭了,就算是有点剩余,也要还前两年欠的债……”
张道理最终叹息一声道:“果然是人走茶凉啊。”
对于这句话,云昭是不肯接的。
张道理想要一些贿赂,云昭自然不给!
哪有给离任的官员送礼的?
几百年前没有这个道理,几百年后也没有这个道理!
云昭当晚就离开了西安,直到云昭的身影消失张道理也没有得到自己期望的东西。
不过,他还是很理解的,如果把他放在云昭的位置上,他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王嘉胤之死,对云昭没有多少触动,这本来就是历史上应该发生的事情。
对云猛,云虎这些人就不一样了。
云昭回到云家庄子的时候就被这些长辈拉去开会了。
“云氏以后不能再去抢劫了。”
这是云猛定下的调子。
“我们家如今不用依靠抢劫也能活的更好。”云虎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朝着地面,没有半点不满。
“王嘉胤这样的大贼都死了,看来贼寇这伙计不能多干,我们家干了数百年,也该收手了。”
云昭看着两位将抢劫当做终生事业的长辈,不知道说什么好。
能让两个老强盗决心洗心革面,看来王嘉胤之死对他们的触动太大了。
“好,我们就不抢劫了。”
云昭同意了两位长辈的建议,看的出来,他们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以前穷的时候,生命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抢劫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现在富裕了,生命变得值钱了,抢劫就变得不划算。
云昭笑了,他觉得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二个功绩。
提升了每一个人的生命价值!
第一三二章看起来似乎已经有了模样
大明朝的政治管理从未下到过乡村。
历朝历代的王朝的统治也从未能够下到乡村。
这就给了豪强地主坐大的机会……
云昭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写下这段文字之后,就有一种深深地无力感充斥全身。
休息了片刻,他就起身换上一张笑脸陪同母亲一起去参加云河的婚礼。
云河不是云氏的亲族,在云氏族谱上没有他的名字,只是一个住在村子里的老庄户。
可能在很多年前,他的父亲或者爷爷,或者更远的祖先发现,在这个庄子上生活,姓云比姓别的姓能够获得更多的一点帮助,所以就果断的改了姓氏。
虽然在改姓之初,必定会被人鄙视的,也会受到云氏本族人的嘲笑。
但是,当他们顶住这些嘲笑跟鄙视之后,他的后代总能享受到外姓人享受不到的好处。
云昭不知道这样的远见对不对,可是,这样长时间下去,整个村子姓云就指日可待了。
尤其是在这两年,改姓的人尤其多。
人多了,也就没人嘲笑了,云氏本族只有云昭一个,阴族人从来都不掺和本族的事情,能说的上话的人只有云旗这一支族人。
可是,云旗这一支人跟本族的关系太远,也管不到这些事情。
因为云河姓云,所以,云娘给他们家的贺礼也就比别人重一些,比如,多了一枝银簪子。
一桌蓝田九大碗的豪奢酒席上,只坐了云娘跟云昭,年迈的主家坐了半个屁股,等菜肴上齐之后,就敬了云娘一杯酒,就陪着小心离去了。
一桌九大碗的宴席置办下来至少要一两银子,这已经是乡民们办酒宴的最豪奢的标准。
云河家里的人丁多,也只能支撑起这一桌,其余的都是大锅菜。
云昭对九大碗的宴席很是好奇,逐一看过之后也忍不住胃口大开,准备大吃一顿的时候,却被母亲瞪了一眼。
只见母亲从每一个碗里挑了一筷子装在一个粗瓷碗里放在云昭面前,低声道:“这桌席一两银子呢,你看看,做饭的大师傅就等我们娘两吃完,好把这桌子的菜肴倒进大锅里让大家好,你那么贪吃做什么。”
听母亲说了这样的话,云昭立刻就没了胃口,跟母亲匆匆的分享了那一碗混合成的九大碗,就告辞回家。
“这一次云河算是有脸面了,主家大娘子跟大少爷吃了一碗,上一次在刘老八家,主家大娘子可是一口水都没有喝啊。”
“是啊,确实有脸面,不过,这一桌子没一两银子下不来,云河这也算是下血本了……”
母亲回去了,云昭却带着钱少少留了下来,他喜欢看这样的喜庆场面。
钱少少不知从哪里混了一碗大杂烩就着锅盔吃的香甜,云昭却看着云河那个有些木讷的新郎官被众人捉弄。
新娘子进来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好惊艳的,农家娶媳妇,以身体壮,能干为第一要素。
当新娘子走路的时候不小心露出了一双大脚,顿时,就有好事的哄堂大笑。
搀扶着新娘子的喜婆婆不断地指着起哄的汉子们咒骂,新娘子却恨不得在这一刻把脚给剁掉。
眼看着云河的老爹跟老娘的脸就要变成锅底了,云昭走进人群,瞅着新娘子的一双大脚道:“太好了,我以后娶老婆一定要娶大脚的!”
钱少少左右看看艰难的把嘴里的食物吞下去,也跟着大喊道:“裹小脚难看死了,还臭,少爷,以后我老婆要是有一双小脚,进门我就一杠子敲死!”
前来吃酒席的云杨也皱着眉头道:“我也不要小脚的。”
至于云卷,云舒,云飞,云树一干云家庄子最有出息的孩子们自然也是同气连枝的发声。
“不要小脚老婆!好好地一双脚硬是给弄成那样,走起路来像肥鸭子一般,不要!”
“小玉,你不要裹脚啊,每天见你连路都不能走的模样,我看了心疼啊……”
听云卷喊出这句话,人群里一个半大的丫头嗷的叫了一声捂着脸就跑了。
至于云昭一群人看着素来不愿在人前说话的云卷齐齐的张大了嘴巴……
云昭从袖子里摸出二两银子放在喜婆婆端着的木盘里算是给新娘添了嫁妆。
新娘子感激的目光即便被红盖头挡住了,云昭还是能感受的到。
一句话就能拯救一个人,云昭当然会做,更何况他本身就对裹小脚这事深恶痛绝,他连母亲的小脚都非常厌烦,遑论其它。
云昭相信,自己这群人放出了这样的话,不论年岁大小,以后云氏众人不裹小脚会成一种习俗。
这就是乡绅在乡里的作用,能够移风易俗,如果拿出县令的身份,在这种场合屁用不顶,说不定还会招来一顿臭骂。
“我其实是喜欢小脚的。”
钱少少跟云昭出了宅院之后就小声的嘀咕。
“好啊,先让你姐把拆掉的裹脚布重新缠上!”
“那还是算了,我们以后都娶大脚老婆吧,不过,也不能太大了吧?要不然晚上睡觉的时候坐起来数脚指头,看到一双比我的脚还大的脚,我该是一个什么心情?”
“咦?你晚上不好好睡觉数什么脚丫子啊?”
“我总得知道我姐姐还在吧?”
“数脑袋不成吗?”
“这你就不知道了,数一遍脑袋发现我姐在,再数一遍脚丫子发现我姐还在,这岂不是双重的快乐?”
云昭摇着脑袋匆匆的走了,他总觉得钱少少这孩子脑子不对劲,现在确定了,他的脑袋是真的不对劲。
玉山上的造枪作坊还是没有多少进展,造出来的东西别说跟戚家军的飞鸟铳比了,就连云昭从洪承畴那里弄来的三眼铳都比不上。
即便是最好的鸟铳手,也没办法掌握玉山造出来的鸟铳,明明指的是靶子,铅弹飞出去之后往往就跑去了别的地方。
还炸膛……
云昭知道什么样的枪才是好枪,可是呢,让他自己造枪,他还不如玉山上的工匠。
不过,纸壳子弹的研究倒是有了很大的进展也就是把火药跟铅弹定量装在一个纸壳里,用的时候咬破,把火药跟铅弹一起倒进枪管就成。
尽管这个发明在云昭眼中简直就算不上发明,可是,当云福自己试验了这种纸壳子弹之后,就强烈要求云昭大量生产这种弹药因为,在敌人进入有效射程之后,他以前能开三枪,有了定装火药之后,他能开五枪。
“千万别小看多出来的两枪,他能决定一场战斗的胜负!”
云福的表情异常的认真。
“我总觉得应该有更好的。”
“我不要更好的,我就要这个!”
云福的话语毫无商量的余地。
“好吧,我们可以大量生产这个。”
云昭算是认同了云福的看法,事实上他也知道,想要枪弹再进一步,就需要研究出雷汞这东西出来。
他之所以大费周折的将汤若望,邓玉函,罗雅谷这些人弄来,就是为了这些东西。
“昨日收到冯英小姐的来信,说她们全部去了夔州。”
云福说这话的时候多少有些伤感。
云昭淡淡的道;“告诉冯英,夔州不是一个好地方,不适合族居。”
云福惊诧的道:“为何?”
云昭瞅着对面的墙壁,有些伤感的道:“孙承宗督军辽东,兵进大凌河,准备重修大凌河堡垒。”
云福不解的道:“辽东的事情跟夔州有什么关系?”
云昭瞅了云福一眼道:“会有关系的,你以后会知道。”
第一三三章 不合理的要求
蓝田县变化很大,野猪一家的变化也很大。
两年前,母野猪身边带着八个崽子。
今年,她身边带着十四个崽子。
她没有变的更老,少了一只眼睛反而越发的彪悍。
云昭走上秃山的时候,她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就继续躺在巨石上量晒肚皮,云昭看的很清楚,有无数的跳蚤在她的毛发间穿行。
云昭皱皱眉头对身边的钱少少道:“告诉乡民,以后不许霸占野猪洗澡的地方。”
钱少少抽抽鼻子瞅着云昭惊讶的道:“少爷,你不会真的是野猪精附体吧?”
云昭叹口气道:“我也想当野猪精啊,啸傲山林其实也是不错的一种选择。”
“你经常来看这头大野猪?”
“嗯,有时间就来,毕竟它是我的第一个朋友。”
“它的眼睛怎么了?”
“有一头大公猪爱上它了,它不愿意。”
“哦,好贞烈的一头猪!”
云昭点点头道:“不一定是贞烈,要是换一头公猪,它的小崽子就会没命。”
“是这样的吗?”
“不知道,是我猜的。”
“我记得野猪都是一群,一群的,这头母猪好奇怪啊,自己带一群小崽子。”
“猪群大不大跟周围的食物多不多有关,也跟周围的人良善不良善有关。
你看啊,别的野猪会被乡民捕杀,这头野猪因为我的关系没人敢动,所以,它知道自己在这里是安全的,所以啊,它的活动范围就固定在秃山上了。
同时呢,别的野猪也知道,它们要是敢留在这里就会被乡民捕杀,所以它们就不敢来。”
钱少少想了半天慢慢的道:“你是在说我们还是在说这头野猪?”
云昭叹口气道:“都是一样的。”
“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啸傲山林?”
云昭拍拍钱少少的肩膀道:“等你们这群小野猪全部长大了,就到我们探索新世界的时候了。”
“也就是说我们这么辛苦的做事情,最终跟这头野猪做的事情是一样的,听着都让人丧气。”
云昭笑了,朝大野猪招招手,拒绝了邀请他跟钱少少去喝奶的好意,背着手就下了秃山。
只要看到这头野猪,云昭的心情总会好一点。
他觉得自己已经初步战胜了灾难,虽然仅仅是蓝田县一个地方,这还是让他有了很浓的成就感。
然而,他还知道,这个世界并不会因为他在蓝田县做的这些努力就会变得更好。
他知道,就在八月,孙承宗将会在大凌河遭遇最惨烈的一场失败,从这一战后,大明朝将再也没有能力进逼黄台吉,黄台吉会趁着这个好机会,进军朝鲜,进军蒙古,完成自己的初步布置。
从今往后,黄台吉就能轻易劫掠中原,而大明毫无还手之力。
他还知道,崇祯八年“北旱南水,飞蝗遍野,多地大饥”。
崇祯十二年“自淮而北至畿南,树皮食尽”。
崇祯十三年,全国“大旱、大蝗、大饥、大乱,人相食”。
崇祯十六年“大疫,南北数千里,北至塞外,南逾黄河,十室鲜一脱者。
他更加知道,李洪基,张秉忠,曹操,这些人将会真正的登上大明朝的舞台,直到将整个大明朝搞的天翻地覆。”
云昭以为自己是历史的参与者,在这些大事面前,他悲哀的发现,自己仅仅是一个历史的旁观者。
虽然深入其中,却无回天之力,明知道灾难就要发生,却说不出一句话。
就像是另一个空间人,隔着一座结界大声嘶喊着“危险”却无人倾听,眼看着他滑向深渊却无能为力。
回到庄子上,云昭终于见到了前来商议用盐换取粮食的张家口的巨商黄永发。
原以为此人会是一个白面胖商人,等云猛跟此人见面的时候,云昭化身小厮在一旁观看,才发现,只要是一个成功的人物都有他不凡的一面。
此人身高八尺有余,行动坐卧极有法度,即便是端坐在椅子上与云猛谈笑言欢的时候,依旧把腰板挺得笔直。
浓眉大眼,鼻直口阔,声音洪亮,像马贼多过像一个商人。
“他就是一个马贼。”
云昭出门的时候正好遇到养好伤的出溜爷,听见云昭的嘀咕声,出溜爷仅仅看了一眼坐在大厅里的黄永发就一口断定他是一个马贼。
出溜爷的左臂受伤了,现在依旧活动不便,不过,这好像并不妨碍他骑马。
“何以见得?”
“你看他坐椅子的方式像不像在骑马?”
云昭回头看看点点头。
“你看他的腰板是不是挺得笔直?”
“没错。”
“你在看他的脚放置的位置是不是有点内八字?”
云昭再次点头。
出溜爷嘿嘿笑道:“我也是一样!”
“他为什么不能跟您一样是骑兵出身呢?”
“张家口那地方的骑兵本身就是马贼!兵贼是不分的,所以啊,说他是马贼半点都不冤枉他。”
云昭以前只知道黄永发这人是张家口的大商人,跟建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是一个马贼,这就很有意思了。
至于出溜爷有没有冤枉他,云昭觉得不重要,反正是要好好地坑这家伙一把的,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借口,坑起这样热情做生意的人真是有些内疚。
会做生意的人只要出手送礼,必定会直击收礼人的心窝。
很多时候,从送礼的手笔就能看出一个商人到底会不会做生意。
很明显,黄永发是一个会做生意的,眼看着秋凉了,给云娘赠送的一套白狐裘大氅,让云娘爱不释手,钱多多用嘴一吹毛皮,洁白的毛皮上就出现了一个漩涡。
“姐,我以后买给你!”
“瞎说,不过日子了?这样的一件狐裘在扬州没有五百两银子拿不下来。”
钱多多恋恋不舍的放下白狐裘,只是渴望得到的神情怎么都掩饰不住。
“黄永发参观了蓝田县的水利工程之后,准备把我们蓝田县定为产粮地,并且愿意以高出市价一成的价格,每年收购粮食五万担。
其中麦三成,小米两成,糜子三成,高粱二成,如果其余的粮食不足,可以用高粱替换。
只有两个要求,那就是必须一次拿出五万担粮食,而不是零敲碎打的给。
另一个要求是粮食必须是当年的新庄稼,高粱不能脱壳。”
云猛跟黄永发商谈之后,就来到中庭找云昭,福伯商议这件事的可行性。
西安府的云掌柜也在,听完云猛说的话之后,就皱眉道:“我们蓝田县并不是高粱的主产区,他为什么一定要在粮食里面加上高粱呢?
这东西用来酿酒是极好的,把高粱米蒸熟之后吃,多少有些剌嗓子,比不上麦子,更比不上小米跟糜子。
不用脱壳而价格相当,这是为何呢?
难道说,这是黄永发给我们的好处?希望我们用糜子,麦子跟人换成高粱米之后再卖给他?
少爷,我觉得这不可能,生意没有这样做的!”
蹲在门口的出溜爷笑道:“有什么不好解释的,高粱磨成粉熬成粥就是喂养小马驹子的好东西。”
“小米粥岂不是更好?”
“比不上高粱糊糊。”出溜爷虽然说不出一个道理来,却非常肯定自己的回答的正确性。
云昭隐隐觉得不对,却想不出哪里不对。
不过,这笔生意明显对蓝田县的百姓大有好处。
“高粱一定要脱壳吗?”对于这些东西云昭还是不懂的。
云掌柜连忙道:“高粱打下来之后外边又一层硬壳,这一般是要去掉的,去掉了外壳就能当种子,却不好吃,想要高粱再好吃一些,就要去皮,把高粱变成高粱米。
以前咱们家店里卖的高粱一般都是这种高粱米。”
“高粱米的外壳好去掉吗?”
云昭似乎有了发现,继续追问。
云掌柜道:“高粱脱壳不容易,要经过多道工序,如果不把外壳以及硬皮去掉,实在是难以入口。”
云昭笑道:“知晓了,人家想要一批高粱种子,而不是什么高粱米。”
第一三四章谁是官,谁是贼
“种子粮可就不是这个价格了。”云掌柜有些愤怒,在他看来任何不说明原因的买卖就是欺骗。
对于云掌柜这种察言观色后的说法,云昭一笑了之。
云掌柜不知道云昭真正的目的,以及云昭对张家口这些商人的看法,所以,只能从利益方面去考虑。
希望将事情化小,最终达成这笔利润丰厚的买卖。
不仅仅云掌柜这样看,就连云福跟云猛也对云昭明显表现出来的敌意有些困惑。
自己家主要以合适的价格把高粱卖出去就好,至于人家是要喂牲口,还是要当种子,那是人家的事情。
“这件事就这样吧,你们负责筹粮,把生意做成,我们以后依靠口外的这些商人的地方还多。”
云掌柜非常高兴,连声道:“少爷,交给老奴去办,只要今年秋粮收获,五万担粮食不难筹集。”
云昭点点头就离开了大厅。
五万担粮食中的七成,应该是供应给大明九边军卒,用来换取盐引,这是一定的。
而剩余的三成,也就是高粱这种既能当牲畜饲料,也适合人吃的东西,才能脱离边军的监控,最后运往何方就很难说了。
云昭本来打算把高粱齐齐的炒一下的,后来发现这样做太明显了,于是,他就准备把高粱用硫磺熏一下,然后再用蜡抛光让它的颜色看起来更好,更富有光泽。
他不知道用硫磺熏过用蜡抛光后的高粱会不会发生什么变化,只是想单纯的用后世的经验来破坏一下。
反正用硫磺熏过,用热蜡抛光的东西应该吃不坏人,最多就是对人没什么好处就是了。
如果这一批高粱最终还是进了边军的嘴巴里,问题不会太大,如果不小心流进了其余人的手里,也不知道这样的种子还能不能钟出来?
这个法子还是云昭以前帮买了假种子导致颗粒无收的农民打官司的时候知道的法门,且是最恶劣的一种。
用硫磺熏过的种子不生虫,用蜡抛光过的种子色泽艳丽饱满,至于会不会出苗,那就要看农夫的运气了。
这件事一定要做的隐秘,最好不要让云掌柜这样的人知道,如此才能把事情掩盖过去。
对商人一定要保留足够的警惕心,哪怕是自己家的。
历朝历代,不管是什么时候,商人都是官府眼中不可信任的那一批人,且绝对没有例外!
跟张道理做生意就不必这么麻烦了,张道理打开了府库,将里面的钱全部提了出来,连铜子都没有放过。
他以低于市场价五分的价格购买了蓝田县二十一万担的粮食,浩浩荡荡大张旗鼓,在西安府全体官员,陕西督抚两院以及秦王府差官以及无数百姓的监督下,将二十一万担粮食装进了粮仓。
此举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声望。
做完这件事,张道理就带着老婆孩子,以及两辆马车的行礼,以一个清廉官员的姿态离开了西安府,去南京吏部上任。
马车还没有离开西安城,他的马车上就被万民伞,万民旗给包裹里一遍。
临出西安城的时候,更有老叟亲手脱下张道理的靴子,以示人去靴留之意。
被西安城的美人儿换上新靴子之后,张道理从护城河边上的垂杨柳上折了一枝杨柳插在车上,连饮了三杯酒,就决然,毅然的上了马车,与西安百姓洒泪而别。
云昭在灞桥目送张道理离开,亲眼看到了这场声势浩大的送别场面,即便是知道张道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此时此刻,也只有钦佩的份。
同时,也对大明百姓对官员的要求之低感到触目惊心。
“没错,就是这个样子的,张道理算是一个聪明的,临走前结结实实的给西安百姓干了一件好事,所以有这样的场面,也是应该的。”
洪承畴懒散的坐在席子上,打了一个哈欠慢吞吞的对云昭道。
“你是特意来堵我的是吧?”
“我堵你做什么,我如今是一个闲散官员,回西安修养几日有何不妥?”
“你不是在延绥剿匪吗?”
“延绥地连人都快没有了,哪来的匪?”
“不是都去山西了吗?你就不跟着去?”
“有曹文诏在,某家可以歇息一下了。”
对于洪承畴的郁闷之情云昭还是能理解的,众人忙碌了好几年,最后,大便宜被远道而来的曹文诏给占了,心里自然不是个滋味。
洪承畴邀请云昭坐到席子上,给他倒了杯茶继续道:“别乱想,洪某不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更不是眼红曹文诏的那点功劳。
你可能还不知道,陛下问过山西按察使杜乔林、陕西参政刘嘉遇,山西,陕西两地的状况。
一个说:寇在平阳,或在河曲,近闻渐已渡河。河曲尚阻,须大创之,但兵寡饷乏耳。
一个说:山、陕隔河,倏去倏来,故河曲独被困。
陛下说:“王左挂既降,何又杀之?
又有人说:此乃洪承畴之过也。
陛下说:寇亦我赤子,宜抚之,不必专。”
云昭笑道:“然后你这个延绥总督便回西安休息了?”
洪承畴叹息一声道:“我的上官杨鹤上奏陛下曰:边兵生于塞上,舍从军别无事事,父兄子弟死者阵亡,生者补伍。
冲锋陷阵,常悬带血之刀,卧雪眠霜,半作沙场之骨。援辽之后,从来征战几人回。此边兵所共苦也。
臣防秋出塞,亲见延西一带,极目黄沙比之中东二路更苦。从前历过月饷实时,缺欠四年,地本不毛,不产一物。频年抗旱,粟贵如珠。欲其不做贼,不可得也!”
“咦?你是说,朝廷剿匪剿着剿着开始同情贼寇了是吗?”
洪承畴点头道:“是这样的,现在朝廷正在招抚流寇,猪啊,做好陕西再次大乱的准备吧。”
云昭笑道:“我只需照顾好蓝田一地的百姓即可,而蓝田一地没有贼寇了。”
洪承畴看着云昭的眼睛道:“会有的,会有的,再这么下去会有很多贼寇。”
云昭从洪承畴的眼中看到了严重的焦急之意,喝了一口茶水道:“我只是一个县令,而且是一个不想把自己弄得跟炮仗一样的县令。
我现在就想带着蓝田县的百姓过点人该过的日子,不想参与过多的事情。
现如今,只要是个官,就想问我要粮食,问题是,他们还不肯给钱。
官,你不会也想从我手里白白要粮食吧?
实话告诉你吧,你想要粮食就要等到三年之后了,在这之前,蓝田县的每一粒粮食都有了安排。”
洪承畴笑道:“见了我没必要先捂口袋。”
云昭摇头道:“现在的官比强盗还可怕,张道理用他京城的座师压我,硬生生的用低于市价五分的价钱从蓝田县弄走了二十一万担粮食。
又有张家口的商贾黄永发有用盐跟高于市价一成的价格从我这里弄走了五万担粮食给边军。
官,你觉得一个小小的蓝田县能支撑几何?”
洪承畴笑道:“张道理的事情谁都没法子,他的座师着实厉害,你我都惹不起。
倒是这个黄永发……你准备怎么把粮食运送给他?”
云昭瞅着洪承畴的眼睛一字一句的道:“我只送出蓝田县境,其余的就不关我的事。”
洪承畴笑道:“盗贼如麻啊,先前就有贼寇劫粮于少华山,这一次不知又有何人可以拿走这五万担粮食?”
云昭笑道:“黄永发自己就是一个马贼,不会让别人有可乘之机的。”
洪承畴端起茶杯邀请云昭共饮,然后就让老仆收拾起一概陈设,背着手沿着灞河向上游走去。
看的出来,他胸中的怒火正好需要这灞河水来浇灭!
第一三五章永远都卖不完的粮食
聪明人之间的谈话很无聊。
因为他们每一句话都不说正事,但是每一个字都在努力的告诉你他真正的想法。
洪承畴告诉云昭,他准备抢劫这批粮食,准备把这些粮食储存起来应对将来更加严苛的局面。
他对杨鹤的招抚的主张是极力反对的,也对皇帝执意将天下所有百姓当做赤子子民的想法深深地忧虑。
读书人都认为面对天下洪流的时候,堵不如疏,他们却忘记了,只要是洪水就会四处流淌,就会四处破坏山洪过处,大水漫灌之后,地面就不可能再回归原来的模样。
洪承畴准备铤而走险!
他知道少华山的事情八成是云昭做的。
现在,他明明白白的告诉云昭,他也准备做一票,做一票更大的。
这种想法太危险了。
当一个官员不准备按照规矩行事,也不愿意动用自己手里的权力来达到目的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变得危险了。
不过,对大明来说也不算什么了,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再添加一点伤患无所谓。
云昭认为,李洪基,张秉忠这些人其实只是疥癣之疾,如果大明朝可以解决自己身上的事情,处理掉这些人几乎是分分钟的事情。
只是统治者集团里只有皇帝一个人在宵衣旰食,其余的人对改变世道没有多少兴趣。
因为,现在的所有制度跟秩序都是最有利于他们的。
就像一群愚蠢的老鼠,正在拼命地啃咬自己存身的木船,而这艘木船如今恰恰驶入了激流。
洪承畴是一只想要维护这艘船的蠢老鼠,为了达到这个女目的,他想咬死别的正在啃木船的蠢老鼠。
然而,从木船上空飞的苍鹰知道,一艘巨大的木船上爬满了啃咬木船的老鼠,偶尔有那么一两只划船的,扳船桨的,扯风帆的,对即将崩裂的木船没有任何帮助。
黄永发将盐巴送来的时候,云昭已经准备好了粮食。
今年,对于蓝田县的百姓来说是一个极好的年景,可惜,今年,蓝田县的百姓们只能以红薯,土豆,玉米充饥……
别的粮食都卖掉了,只有这些新粮食没有人买。
没人要的粮食只能自己吃,就像商家卖剩下没人要的货物只能自己用一般。
云昭依旧没有跟黄永发正面接触,以前是害怕被他看到真实面目之后不好在暗中对他下手。
现在不用了,洪承畴已经决定入场了,以洪承畴老辣的算计,这个人基本上没有活路。
对于一个脸上布满死气的人还是要少接触,于是,在整件事情上,云昭就迅速退出了。
粮食到了洪承畴手里,可能还比落在九边的边军手里更好一些。
粮食都被卖掉了,也被换成了盐,加上蓝田县的粗布,蓝田县的百业开始出现了兴盛的苗头。
一个地区变得好起来就跟一个地方开始变坏同样的迅速。
只要根基打坚实了,以后自然会因为经济规律自己指引着地方经济前进。
眼看着一车车的粮食被别人拉走,蓝田县的百姓们就站在路边。
每个人的脸色都不好看。
虽然吃红薯,土豆,玉米也能吃饱,见别人拉走自己家的粮食,还是感到极度的不安。
旁边的几个县的人削尖了脑袋想要钻进蓝田县,长安县这种以前几乎是西安府最富裕的县的人也想进入蓝田县。
眼看着县里的土地越来越少,以前废弃的土地上都开始有人种庄稼,蓝田县里的人如果说没有一点紧迫感是不可能的。
银子倒是回到手里来了,粮食却出去了,瞅着空荡荡的粮仓,以及装了一地窖的红薯,土豆,心里那种空荡荡的滋味实在是难以对人言表。
蓝田县没粮食了,也就没人惦记,十月的时候,蓝田县人收获了最后的红薯,砍了依旧在疯长的红薯藤蔓,就家家户户准备过冬了。
趁着天气还没有彻底的变凉,云氏庄子的人就开始烧炭,秃山脚下浓烟滚滚,灰尘漫天。
玉山上的树是不准砍的,秃山上的杂木子却是最好的烧炭原料。
这东西两年就能长起来,砍掉一批,再种一批,这样的循环,在云氏庄子已经维系很多年了。
蓝田县有煤炭,就是没有多少人爱用,主要是这东西烧起来烟太大,还能熏死人,所以,还是以木炭为主。
这个道理放在云昭这里就说不通了,煤炭跟木炭一样都能熏死人。
反正,在云昭以前的时代里,人们如果烧炭自杀,首要选择就是木炭,而不是煤炭。
仔细研究了这个东西之后,云昭发现,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蓝田县的煤炭不好,是大。烟煤,二来是炉具很差,差的让人很想发火。
把煤炭往四面漏风的土炉子里丢,晚上还把屋子堵得严严实实,这样的做法根本就不是取暖,而是自杀。
好在这东西难不住云昭,经过两天的改良,最简陋的铁皮炉子就正式进入了云家庄子人的家里。
这东西好是好,不仅仅能取暖还能烧水煮饭,数九寒天的日子里一家老少围在炉子边上,再给炉子上架一口铁锅,煮上满满一锅土豆,美好的日子就在眼前。
红薯这东西不能多吃,吃多了会放屁,跟吃黑豆一个效果,倒是玉米粥是个好东西。
经过云家庄子的人吃了两个月的土豆,红薯,玉米之后,他们很快就总结出来了经验。
卖了粮食人人有钱造成的后果就是敢花钱。
这里有堆积如山的盐巴,有各种各样的小杂粮,有各种各样的铁器,导致蓝田县成了方圆两百里之内除过西安府之外,最大的一个货品集散地。
即便是西安府的人也习惯来蓝田县的草市子购买杂粮。
此时,在云氏的大厅里,黄永发依旧坐的如同一株老松。
只是左半边脸一片焦黑,就连一直眼睛也变成了黑洞,直挺挺的坐在椅子上,对云氏仆役端上来的茶水糕点,毫无兴趣。
“在那里出的事?”云猛也没有假惺惺的问候黄永发,而是直接问根苗。
“杀虎口!”黄永发回答的简单凝练。
“杀虎口啊,那几乎到了鞑子的地盘了,老黄,你怎么会走那条路呢?太不谨慎了。”
黄永发叹口气道:“这次是我的错,本来应该过韩城走侯马的,是我担心那里流寇太多,特意饶了远路,没想到还是被贼给惦记上了。”
“贼?不该是鞑子祸害你的么?”
“不是鞑子,是贼寇,某家这些年与蒙古王公做生意,还是有些交情的,抢劫我们粮队的是贼寇,一群有成堆火器的贼寇!”
云猛摊摊手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黄兄遭了难,还是在云氏小住一些时日,我看你身上的伤还未痊愈,其余的事情以后再说,天大的事情,也没有贵体安康来的重要。”
黄永发忽然站起来,噗通一声跪在云猛面前道:“云兄,如今只有你能救我了,我想再从蓝田县购粮三万担!”
云猛赶紧起身搀扶黄永发,嘴里连连道:“快起来,快起来,这如何使得。”
黄永发戚声道:“云兄,你若不救我,黄永发今日就跪死在这云氏大堂上。”
就在黄永发跟云猛在大堂上纠缠的时候,云昭也迎来了自己的客人。
洪承畴从小火炉上取过一枚烤好的红薯,剥掉皮美美的吃了一口道:“你家大堂上来的是谁?”
云昭笑道:“张家口巨贾黄永发。”
“所为何来?”
“听说他从云氏购买的五万担粮食在朔州杀虎口被人被抢了,为了给边军凑足粮食,他还想从蓝田县再购置三万担粮食。”
洪承畴将滚烫的金黄色的薯肉吸着凉气吞了下去,轻声问道:“你蓝田县还能拿出三万担粮食?”
云昭摇头道:“除非我剥夺百姓的口粮。”
洪承畴点点头道:“口粮不能夺,你怎么回复这个黄永发呢?”
云昭摊摊手道:“爱莫能助!”
洪承畴笑道:“我手里还有三万担粮食,你帮我卖给黄永发,你可以抽两成利。”
第一三六章忧国忧民洪承畴
对于洪承畴的要求,云昭仅仅愣了片刻,就笑道:“如此甚好,只是,你把粮食运来,我把商南县的粮食卖给黄永发。”
洪承畴似乎迷上了红薯,吃完了一个,又拿起一个继续吃,对云昭的建议似乎没有听见。
“两成的收益对你来说应该足够了,你不要太贪,我要给很多人分钱。”
云昭道:“我的利益会去跟黄永发拿,你的利益你全额拿走。”
洪承畴吃完最后一口,慢慢站起身道:“黄永发从你这里买走的粮食并没有抵达边军手中。”
云昭道:“在杀虎口不拦截,这批粮食就进入草原了。”
洪承畴笑道:“你是一个明白人,如果再年长些,我们就能一起干大事。”
“什么事情能把你刺激成这个模样,连你最看重的秩序都不顾了?”
洪承畴慢慢坐下来,对云昭道:“有酒吗?”
钱少少很快就端来了酒。
洪承畴道:“跟我对饮一杯,我实在是找不到可以说话的人了。”
云昭就坐了下来,端起酒杯跟洪承畴碰了一杯酒,而后一饮而尽。
“我的酒量不好,你有什么牢骚就快点说,免得一会我醉过去。”
洪承畴接连喝了三杯酒,这才吐一口酒气道:“自杨镐兵败辽东之后,朝廷派去经略辽东的数人中,据我观察,几乎没有一个酒囊饭袋。
熊廷弼受命巡按辽东,以兵部右侍郎代杨镐经略辽东,招集流亡,整肃军令,造战车,治火器,浚壕缮城,守备大固。
在辽东巡抚任期间督造军器,修缮城堡,调兵遣将扼守各冲要地点,互为应援,守备大固。他还亲巡沈阳、抚顺,相度形势,召置流移,安定民心。
虽有辽阳之败,那也是王化贞先逃的,算不上错。”
云昭道:“我不了解这些事情,不知道该怎么说,你继续!”
洪承畴似乎并不在意云昭的评价,他似乎也没有想从云昭这里得到答案的意思,继续道:“孙承宗天启年间督师辽东四年。
前后修复九座大城,四十五座堡垒,招练兵马十一万,建立十二个车营、五个水营、两个火器营,八个前锋后劲营,制造甲胄、军用器械、弓矢、炮石等打仗用的装备有几百万。
开疆扩土四百里,屯田五千顷,年收入十五万担军粮。
你认为做了这样的事情算不算功绩?”
云昭点头道:“难得!”
洪承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说完又喝了一杯酒,云昭也举起酒杯沾沾嘴唇。
“袁崇焕这个人啊,本事是有的,早年间连连获得”宁远,辽远两场大捷,当时真的是让我辈胸怀激荡,耳目一新。
后来,后来……算了,真真假假的没法子明辨。
以上三人哪一个不是一代人杰。
只可惜,全部葬送在辽东这块土地上了。”
“咦,人家孙承宗如今正在进逼大凌河呢,你怎么就说人家葬送了呢?莫非……”
云昭端起酒杯主动跟洪承畴碰一下。
“没错,今年七月,因先前高第尽撤宁锦防线,右屯、大凌河等城被毁,孙承宗派人对其进行重新修筑。
八月黄台吉却突然来围攻。孙承宗赶赴锦州,派遣吴襄、宋伟前往救援……可惜吴襄、宋伟在长山被黄台吉打败。
只剩下孤军守大凌河的祖大寿,
如今,黄台吉围城已经两月有余,他军中并无多少粮草,就算是吃战马,吃人,也维持不了半月。
不出十月,祖大寿必投降建奴……”
洪承畴说着话又喝了一杯酒,一口喝干之后,不知哪来的脾气将杯子重重的摔在地上,拿起酒壶咕咚,咕咚的痛饮起来。
云昭等洪承畴喝完了酒,从盘子里抓了一个肉丸子对洪承畴道:“我们打个赌如何?”
洪承畴抬起脑袋,用微微发红的眼睛瞅着云昭笑道:“你想打什么赌?”
云昭道:“我赌祖大寿这次即便是投降了也是诈降!”
洪承畴嘿嘿笑道:“你不了解黄台吉是个什么人。”
云昭也嘿嘿笑道:“你这种从升斗小民一步步走到如今高位的人,根本就不了解我们这种地方土豪。”
洪承畴斜着眼睛见着云昭道:“何解?”
云昭摇摇头道:“这是我们这种人的秘密,不能告诉你,你只需要知道只要祖大寿的老巢锦州没有丢掉,他就不会投降,即便是投降,也是诈降!”
“赌什么?”洪承畴没有追问,而是直接问赌注是什么。
“你下次再从黄永发手里抢来的粮食我要一半!”
“你如果输了呢?”
“我给你十万斤红薯,补充你的军粮。”
洪承畴摇摇晃晃的站起身,跟云昭击一下掌,吐一口酒气道:“但愿你能赢!”
说完,就被亲将搀扶着走出了云氏大宅,乘坐一辆马车朝着夕阳的方向走了。
云昭瞅着远去的洪承畴轻声叹口气道:“再挺挺啊,别垮掉啊,你总要支撑到我长大吧?”
直到洪承畴不见了踪影,云昭才回到家里。
云猛匆匆的走进来道:“黄永发还要买三万担粮食,我们没有,要不要回绝他?”
云昭摇头道:“不用回绝,告诉他,商南县还有一些存粮,应该够三万担,可以卖给他,但是,也要告诉他,这是商南县百姓的口粮。
价钱要上浮八成!
你还要告诉他,这是我们在拿命在帮他。”
云猛的手哆嗦一下道:“我们不能拿走百姓的口粮!”
云昭看着云猛道:“我从洪承畴那里弄到了三万担粮食,可是呢,这批粮食不能给黄永发,只能从商南县百姓手里倒一手。”
“洪承畴怎么可能有粮食?”
云猛惊叫出声,见云昭似笑非笑的样子,怵然一惊道:“你是说?”
云昭道:“我什么都没说。”
云猛只觉得双腿发软,幸好有钱少少把椅子给他推过来这才没有一屁股坐在地上。
平静了片刻,云猛站起身道:“我这就去告诉黄永发,小昭,你以后打交道的人都是洪承畴这样的奸贼吗?”
云昭苦笑一声道:“可能还要比洪承畴厉害些。”
“比如呢?”
“比如过几年就要跟孙传庭打交道!”
云猛颤声道:“就是那个……”
“没错,就是抓了你们去修路,还把咱家的兵刃全部拿去铸造成锤子,锄头之类工具的那个孙传庭。”
云昭眼看着云猛额头上瞬间就渗出来一层白毛汗,就小声道:“猛叔放心,有我呢。”
云猛默默地点点头,擦试一把汗水,就去了花厅找黄永发商量卖粮食的事情。
钱少少轻声道:“这个孙传庭比洪承畴还要厉害吗?”
云昭轻声道:“各有所长,都是一代人杰,算是很厉害的人物了。”
钱少少砸吧一下嘴巴道:“我们碰见的都是妖怪吗?这个洪承畴已经厉害成这个样子了,那个孙传庭还抓过猛叔他们,那该厉害成什么样子啊?”
云昭嘿嘿笑道:“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不找些厉害的人物来过过招,如何能彰显我们这群要干大事的人呢?”
钱少少被云昭阴森的笑声给吓了一跳,连忙给他倒了一杯茶道:“快润润嗓子,都笑出乌鸦的声音了。”
云昭喝了茶水,就准备带着钱少少上玉山书院去看钱多多,这个死孩子最近跋扈的厉害,据说,在玉山上她都快成祸害了。
至于云猛跟黄永发的交易,他是不关心的,这一次黄永发没的选择,哪怕他知道这批粮食原本就是买来的,在现实面前,他宁愿再出钱买一次,也不愿意跟云昭闹翻。
果然,就在云昭跟钱少少骑上毛驴上路的时候,云猛匆匆的跑出来,拉住云昭坐骑的缰绳,低声道:“黄永发感激不尽!”
云昭笑了一下,又对云猛道:“猛叔,如果你喜欢这个黄永发,就多说说话,这一次,他不可能再有命回到咱们家来买粮食了。”
云猛这一次可没有钱少少往他屁股底下放椅子,忍不住惊声尖叫道:“还来?”
第一三七章准备,准备,再准备(第一卷终)
云昭并不是一个喜欢同情别人的人。
至少,他不愿意同情张家口的那些商贾。
资本是有原罪的,这句话很适合用在黄永发的身上,他们父子两代人就积累了常人可望而不可即的财富,这是有原因的他们父子都是马贼。
边关一带的明人马贼并没有去草原劫掠那些鞑靼人,或者北元的余孽,相反,他们会跟那些草原上的人沆瀣一气的来劫掠明人。
那些很小的,推着小车载着货物离开杀虎口商贩们,才是他们的目标。
杀虎口外的黄土下面,也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冤魂在夜夜哀嚎。
云昭看待黄永发就像是在看一头待宰的羔羊。
不论他的实力有多么强大,也不可能强的过延绥总督洪承畴手下的九千四百名战兵。
对于这些战兵们来说,只要上官能给带来食物跟军饷,让他们干什么,他们一般不会拒绝。
所以,这一次,黄永发死定了,不论他能想出什么样的诡计,在强大的延绥总督面前,他依旧弱小的如同一只鹌鹑。
云昭跟钱少少两人骑着驴子上了玉山,并不需要护卫。
因为,此时的玉山,已经被云霄给彻底的封闭了。
因为孩子们多的缘故,云霄甚至带人将玉山主峰彻底搜索了一遍,确定没有什么大型野兽。
天黑的时候,云昭钱少少终于抵达了玉山书院。
一些没有睡觉的学生们见云昭来了,一个个都会露出笑脸,跟他打个招呼。
这些孩子云昭全都认识,在买这些孩子的时候,云昭特意让他们知晓了拯救自己的人是谁。
这些孩子的适应性很高,不用徐元寿这些先生们安排,大一些的孩子就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小孩子的任务。
每当云昭看到这五百个孩子的时候,心情就好的厉害,仅仅是今天,这些孩子就给云昭种植了四百亩的玉米。
尽管年纪小,他们干农活似乎都很在行,哪怕是最小的孩子在间苗的时候也绝对不会出错。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不是因为他们比其余的孩子更懂事,而是生活所迫,不得不如此。
当一个人从生下就身处饥饿的环境,生存的本能自然会教会他该如何面对困局。
因为,不能适应的孩子活不到现在。
所以,这里的五百个孩子,其实就是五百个坚强的生命!
云昭见到钱多多的时候,一个皮肤跟牛奶一样白,声音如同夜莺一般动听,胸膛鼓腾腾的女奴正在给钱多多洗脚。
此时的钱多多是慵懒的,披散着头发坐在书院的木头床板上,一手捧着一本书,一手抓着一根煮熟的老玉米在啃。
云昭跟钱少少进来的时候,钱多多自然是看见了,只是,她懒得起来,只要不是在云氏庄子,只要身边没有外人,云昭对她来说就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云氏大少爷。
钱多多的脚很白,甚至有一些畸形,这是缠了两年脚留下的后遗症,不过不要紧,她毕竟年纪还小。
云昭懒懒的坐在木头椅子上,摇晃着双脚道:“你昨日下令把所有的奴隶都抽了一顿鞭子?”
钱多多道:“是啊,抽断了两根鞭子。”
云昭道:“罗雅谷,邓玉函对你的意见很大,你干了什么让他们两个人跟疯子一样的咆哮?
你就不怕汤若望知道你的身份后会失望吗?”
钱多多把脚丫子从那个白皮肤的女人手里抽回来,用脚丫子点着那个女子道:“他们想要洛丽亚做他们的女仆。我不同意,给了他们两个喜欢他们的女仆。”
云昭点点头道:“汤若望呢?”
“他把自己关在教堂里,没日没夜的忏悔,有时候还会露出后背用麻绳抽自己。
我没有让罗雅谷跟邓玉函与汤若望接触。”
钱多多擦干净了脚,就盘腿坐在床上,虎视眈眈的看着云昭,她觉得云昭似乎信不过她。
云昭见那个异族女仆出去了,就指着她的背影道:“罗雅谷跟邓玉函喜欢这个女人?”
钱多多道:“不是你想的那种喜欢,他们想要保护这个女人,他们以为你还要把她当妓女一样对待。”
钱少少在一边冷笑道:“怎么不见他们保护别的妓女?长得好看的就需要保护,长得不好看的就该去死?”
云昭看看钱多多气呼呼的样子,笑道:“你真的认为你可以操控这三个番僧?”
钱多多道:“邓玉函,罗雅谷这两个番僧凡心不死,他们想要工钱!”
云昭皱眉道:“多少?”
钱多多笑道:“一年五百两银子。”
云昭笑了,歪着脑袋道:“他们真的喜欢银子?”
钱多多道:“没错,邓玉函多少还矜持一些,罗雅谷就直接摊开来说了。”
“他们要钱做什么?”
“盖教堂。”
“那就给他们,给了他们钱之后,请他们去火器作坊去看看,告诉他们,我需要这个火器作坊能在明年年底造出合格的火枪出来,否则,没钱。”
“汤若望呢?”
“这个人先不用管,罗雅谷,邓玉函会去帮我劝说他的,他迟早会加入进来。”
对于这些传教士的传说,云昭听过很多,他们背负着传教的使命,准备把主的光辉传播给世人,让每一个人都获得主的庇佑,让每一个人的灵魂在死后都会进入天堂,让堕落的灵魂获得救赎。
当然,以上都是可以大声向信徒们宣告的,实际上,这是另外一种侵略,以占领人的思维为目的得一种侵略。
这样的想法在普通人眼中或许狭隘了一些,在官员眼中就是这样的。
毕竟,维持统治,才是官员的天职,不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
跟这些人打交道,无异于火中取栗。
钱多多的做法没有什么失误之处,不论是分派侍女,还是整顿那些奴隶工匠,她的做法无可挑剔。
跟海盗讲道理那就太可笑了,只有让他们发现自己被一群更加恐怖的人统治者,他们才会乖乖的听话,最后变成一体。
敬畏强者,臣服强者,窥伺强者的位置,等待取代强者这就是强盗文化。
徐元寿先生的房间灯火如昼,八位先生都聚集在这里,不知在讨论什么,气氛热烈而紧张。
云昭跟钱少少在窗下倾听了一阵子,就悄悄离开了。
“《几何原本》《泰西水法》《农政全书》这些书都是谁写的?”
钱少少低声问道,生怕声音大了会影响到屋子里的人谈论学问。
在他看来,只要是讨论学问的人都应该获得尊重。
“都是徐光启的写的。”
“很厉害吗?”
“很厉害,非常的厉害。”
“我们以后都要学吗?”
“必须要学啊,不学可怎么了得啊。”
“刚才听刘章先生说泰西之学不宜太多,否则会乱了根基,让学生无所适从,最终不能为往圣继绝学,这真的没关系吗?”
“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我们那些往圣的学问也不全都是好的,全部都是正确的,相互印证,参详一下,或许会另辟蹊径,另有所得。
如果真的有所得,那就厉害了,重新开辟一个新时代也不是没有可能。”
云昭,钱少少主仆一边说着话,就沿着小小的碎石铺就的小路走向了书院的深处。
在他们的背后,那间由原木跟巨石混合搭建的屋子里的讨论依旧激烈,甚至有瓷器碎裂的声响。
道路两边的原木搭建的小屋子里,油灯依旧亮着,一间,两间,三间……无数间。
让漆黑的玉山上终于有了一片繁星。
云昭停下脚步,眼泪忍不住蓄满眼眶,他很确定,这一点点如同星光的灯火,在不久的将来必定会形成熊熊的燎原大火……
第一卷终
第一章第八寇——云昭
烈日下,一只短小的沙漠蜥蜴用三只脚撑地,抬起一只脚让风吹走脚上的热气,待得这只脚变得凉爽了,就落下这只脚,然后抬起另外一只,依次循环……
突然间,这支蜥蜴猛地蹿了出去,闪电一般爬上高高的沙坡,倏然不见。
不大功夫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一个惊惶的大汉便被战马驮着从沙丘的另一边转过来,战马狂奔,踩得地上的杂草乱飞,他的脑袋却一直看着后面,就好像背后有恶魔在追击一般。
战马的蹄子猛地陷落,踩进了一只旱獭洞,沉重的身躯轰然倒地,嘎巴一声,它脆弱的蹄子立刻被折断了,战马低沉的哀鸣一声,就痛的在地上打滚。
壮汉一脑袋杵进沙地里,快速的把脑袋从沙子里拔出来也不分东南西北拔腿就跑。
好不容易跑出了流沙区,见前面有一汪水,不管不顾的一头扎进水潭里,将脑袋埋在水里咕咚咕咚的喝。
等他喝饱了水,抬起湿漉漉的脑袋,隐约看见水塘边上蹲着一个人。
他怵然一惊,再一次在水里狂奔起来,撩起大片的水花。
一个青衣少年皱着眉头看这个家伙把清水搅浑,烦躁的将手帕收起来,怒气冲冲的看着这个狼狈的男子。
壮汉终于上岸了,跑了两步忽然停下脚步,转过水塘来到那个少年面前,二话不说就探出手去掐少年人的脖子。
少年人闪身躲过,愤怒的道:“你要干什么?”
壮汉狞笑道:“老子要你马!”
说着话,壮汉又扑了上来,少年人继续躲过,壮汉又扑,少年人又躲,壮汉再次扑上来的时候,只听一声清脆的枪响,壮汉大腿上就多了一个血洞。
壮汉难以置信的瞅瞅少年人手中依旧在冒烟的枪口,然后就惨叫一声倒在地上。
少年人吹吹枪口上的硝烟,抬起手朝壮汉的另一条腿打了一枪。
壮汉的惨叫声就越发的大了。
这柄手枪只能打两发,少年人遗憾的收起枪,掏出一尺多长的匕首,又在壮汉的两只手臂上各自捅了一刀。
如此,壮汉只能把身体蜷缩成一团哀声道:“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某家有大礼献上。”
少年人坐在壮汉的身边,从旁边的草地上拔下一根青草,将发白的草茎含在嘴里,悠悠的道:“黄成富,你到现在还没有弄明白吗?”
壮汉停止了挣扎,瞪大了眼珠子道:“你是巴特尔梅林?不,不巴特尔是蒙古人。”
青衣少年人的漂亮的漆黑大眼睛终于露出一丝笑意,轻轻地在黄成富的鼻头上点一下道:“真聪明,告诉你啊,你是第一个见到巴特尔梅林的人。”
听这个青衣少年人如此说,黄成富的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裂出来了,蠕动着身体想要逃离这个被草原牧民盛传为魔鬼的人。
他挪动一下,地上便多了一滩血,青衣人就缓缓迫近一步……
“不要再挪动了,再挪动你就进水里了,这里的水源地不多,不能糟蹋。”
黄传富绝望的看着眼前这个俊俏的富家公子模样的少年人哀求道:“梅林大人,我愿意纳钱赎罪!”
青衣少年人眼睛一亮,重新蹲在黄传富的身边道:“你能拿出多少?”
黄传富像是看到了希望,连忙道:“纹银一万两。”
青衣少年道:“真的?”
“千真万确,只要梅林大人把我送到沙井顺义王那里,我给你一万两银子。”
黄传富瞅着这个青衣少年,很希望他能帮自己裹伤,他觉得自己快要流血而死了。
至于给钱这种事,只要能活命,一百万两银子的许诺,黄传富也敢给。
“你没有一万两银子了,顺义王那里你也讨不到一万两银子,你张家口黄氏从你父亲黄永发被人劫掠两次,还被人把脑袋砍下来卖给你家之后,你们黄家基本上就完蛋了。”
青衣少年用嘴唇摇晃着草茎有些想笑。
“你怎么知道的?”黄传富用腰力坐起来,似乎忘记了疼痛。
“你家那两次的粮食都是我卖给你家的,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你是蓝田云氏?”黄传富的声音似乎是从丹田里爆发出来的一般。
青衣少年笑道:“认识一下,我是云氏当代家主——云昭!”
“是你劫掠了我父亲两次,还把他的人头用五千两银子的价格卖给我们的是吗?”
黄传富的心跳的如同打鼓。
“冤枉我了,不是我,我没有,与我无关啊,我就是把你父亲被人家抢走的粮食再加点钱卖给你家而已,收取一点好处费。
卖人头的事情也不是我做的,是一个赌输了钱,想要捞回本钱的人干的。
说真的,与我无关。”
“是谁?”
“不能说,说了的话你们家就要被满门抄斩了,为你家中的老母妻儿着想,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说真的,你家真的没钱了吗?我也想把你的人头卖给你家一次,你觉得五千两银子的价格你那个当家的母亲能接受吗?”
“畜生啊——”
黄传富须发酋张,一头撞向蹲在身边侃侃而谈的云昭。
云昭单手按住黄传富的头顶轻声道:“这是报应!”
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个古旧的账簿丢在地上道:“这是我那位朋友从你父亲的尸体上搜出来的东西,天知道你黄氏居然有杀人记账好习惯。
不看不知道啊,从你爷爷开始,到你父亲被分尸那一刻起,你黄氏在口外居然杀了两千四百余人……最大的一笔买卖赚了六千四百两银子,最小的一笔买卖赚了九个铜钱。
卖人头的事情我那个朋友原本做不出来,后来从你家的账本上居然发现,你们还把杀死的商贾的尸体,用盐给腌制了,拖回口内卖给人家的亲眷……狗日的,这种买卖老子这种绝世聪慧的人都想不出来啊。
老子今天要是不把你的人头卖给你老母,如何对得起那些被你们宰杀掉的小商贾?
云氏在关中当强盗当了好几百年都没有你们黄氏两代人积攒的钱粮多,我们白白顶了一个强盗名声好几百年啊。
现在,我没打算给你们留下一粒粮食,一个铜子,当初怎么吃进去的,现在就怎么吐出来。”
云昭手上用力,猛地一推,就把黄传富推倒在地。
黄传富艰难的道:“求你看在大家都是绿林一脉的份上,给我一个痛快,把我的尸体丢在这里,只要一晚上,野狼就能帮你毁尸灭迹。”
“呸!”云昭一口唾沫吐在黄传富的脸上,狞笑道:“爷爷确实算是绿林中人,可是爷爷这个绿林中人,没有帮着建奴打自己人吧?
虽然爷爷也讨厌大明的官,大明的皇帝,可是,你让爷爷帮着建奴打他们,爷爷还下不了这个手。
就你这种甘心为奴的狗贼,也配在爷爷面前说绿林好汉?
快点把血流干,否则你的人头不好硝制。”
黄传富大叫一声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身体居然凌空飞起,就要冲进水潭。
旁边伸过来一只脚,用力的踢了一下,黄传富已经飞起来的身体就像一个破皮口袋一般倒着飞回来,一头杵在草地上不动弹了。
云昭郁闷的瞅了一眼比他高出一个头的云杨,再看看他雄壮的身躯,粗大的四肢,怒道:“你挡住我晒太阳了。”
云杨抽抽鼻子道:“这人原本是我的。”
“喜欢就拿走!”
“他的人头真的能卖五千两银子?”
“应该可以,他们最讲究尸体还乡了。”
“那好,一会让那个鞑靼来干这腌臜事。”
“那就快点,这次破坏了建奴的屯田大计,又为牧民们保住了一片草场,有没有愿意跟我们一起在草原上当马贼,吃香的喝辣的蒙古人?”
“有,现在人人都想跟着巴特尔梅林打败王爷,刮分牧场呢。”
云昭站起身瞅着这一半草原,一半沙漠的大地道:“我们总要给草原上的人民带来福祉才好,这就是我们来草原的意义啊。”
第二章办法总比困难多!
“南方飞来的小鸿雁啊
不落长江不呀不起飞
要说造反的巴特尔梅林
是为了蒙古人民的土地
北方飞来的大鸿雁啊
不落长江不呀不起飞
要说造反的巴特尔梅林
是为了蒙古人民的土地
……啊啊啊啊……”
云昭坐在马上,一边轻轻地挥动马鞭,一边深情的唱着一首蒙古歌谣,语调悠扬,让人难忘。
“少爷,这首歌真好听,要不要让速里台用蒙古人的话再唱一遍?”
云昭才唱完这首著名的歌谣,钱少少立刻就凑过来给云昭出主意。
“好办法,立刻去办吧。”
“要不要再找一批马头琴琴师,让速里台教会他们唱这首歌,然后去所有牧民聚居的地方去唱,如果可能那达慕大会上也要唱一下。”
“嗯,很不错,就这么办,最好找机会让王爷们欺压殴打一下唱这首歌的琴师。”
“少爷,没好处马头琴师们不肯冒险怎么办?我觉得也应该给马头琴编造一个故事,也是跟王爷欺压百姓有关。
比如说,有一个穷苦牧人无意中得到了一匹别人不要的小马驹,然后把小马驹精心饲养长大,结果,这只小马驹子居然长成了一匹千里驹。
小伙子参加那达慕大会的时候被王爷看上这匹马了,王爷把穷苦牧人打了一顿,抢走了马。
然后,有一天,马自己跑回来了,可是呢,身上全是箭矢,马支撑了一夜就死掉了。
然后托梦给穷牧人,让牧人用它的筋骨,尾巴造一把马头琴,然后它就永远都跟牧人在一起了,每天只要拉起马头琴,那匹马就会发出欢鸣!”
“太好了,就这么办,把王爷弄得越蠢,越恶毒越好。”
对钱少少的才能云昭大为赞叹,别人最多举一反三,钱少少在很多时候都能举一反十。
瞅着钱少少纵马远去的英姿,云昭忍不住赞叹出声。
五年来,云杨的脸越长越方。
云昭的脸好歹从一个圆形变窄了,多少有那么点英俊的意味。
只有钱少少越长越像钱多多……现在,如果他们姐弟两换了衣裳之后,就很难分别了。
钱多多小时候就是一个美人坯子,长大之后,就彻底变成了狐狸精,云娘甚至不允许云昭再见钱多多,担心儿子身体还没有彻底长成就被这个狐狸精给毁于一旦。
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钱多多这辈子没打算找别的男人,哪怕她弟弟劝说过无数回,钱多多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这群人来草原之后,云娘才允许钱多多回云氏大宅居住,不过,怎么看,钱多多都像是云氏大宅里的小主人。
自从跟洪承畴交谈之后,云昭一直在琢磨自己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他几乎翻遍了史书,也向玉山的几位师傅求证了无数次,再联想自己后世的经验,两厢对照之后,云昭敏锐的发现,黄台吉在今年立国为“清”之后,开始了征服蒙古的大计。
朵颜,泰宁,福余这兀良哈三卫几乎不战而降,可怜的林丹汗连跟黄台吉争雄的勇气都没有,在四年前便摔众西逃,最终因为感染了“天花”死在了青海大草滩,他的额哲继位,也就在去年,察哈尔投降多尔衮,并献出了传国玉玺。
从此,察哈尔覆灭,孛儿只斤黄金家族彻底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征服蒙古的多尔衮此时又领兵追击反叛的朝鲜王,
云昭敏锐的发现,此时的大草原虽然名义上已经投降黄台吉,可是,这片从东到西足足有五千里的土地上居然只有极少数的建州人。
而蒙古王公,因为躲避黄台吉,纷纷向西,此时的蒙古诸部基本上出于自立为王的时代。
这个时候的蒙古诸部,什么都不缺,就缺少一只鲶鱼,一条足以在蒙古掀起滔天巨浪的鲇鱼。
基于此,云昭觉得自己很合适当一条鲇鱼!
天下穷人是一家!不分蒙汉!
这就是云昭打出来的口号。
他很快又发现,无数早年就投靠满清的汉人,开始在蒙古草原上开垦屯田,为黄台吉积累财富。
于是,他就杀掉了鄂尔多斯王公的一名梅林,以他的名义,开始带着自己本部人马,以及招募来的闲散牧民们,斩杀为黄台吉屯田的建州人以及汉奸。
黄传富就是其中的一个。
破坏屯田的目的,就是在挑起蒙古人与建奴的土地纷争……激发蒙古人的反抗勇气。
时间已经过去半年之久了,云昭进入蒙古的时候麾下只有百骑,而现在愿意跟着巴特尔梅林战斗的人已经超过了三千。
大军所到之处,蒙古王公人人惊恐,而留守蒙古的建奴则恨不能将这个该死的巴特尔梅林生吞活剥。
巴特尔梅林云昭是一个慷慨的首领,只要是战士们缴获的战利品,不论是金子,还是银子,亦或是牛羊,马匹,女人,孩子,他统统分文不取,全部归战士所有。
只是,在他身后,有一个姓云的汉人老掌柜,很喜欢用一些汉人出产的好东西跟这些战士们交换战利品,尤其是皮革跟战马,云掌柜尤其喜欢。
于是战士们的战斗热情很高,哪怕是面对王爷,他们也敢发起起冲锋,并且得胜。
云昭执行的这一套东西并不新鲜,甚至这本身就是蒙古老祖宗孛儿只斤铁木真当年用过的法子,他当年就用这一套东西激励蒙古人让蒙古人的马蹄所到之处都成为蒙古人的牧场。
到如今,那些早就被汉化的蒙古王公们已经忘记了,而云昭没有忘记,他做的比当年蒙古人的祖宗铁木真做的更加开放。
铁木真对战士的战利品还要分享,云昭没有,全部给了战士么,他就是要在蒙古人中制造一批因为抢劫蒙古王公跟建州人而致富的人。
蒙古王公们联起手来准备剿灭这个该死的巴特尔梅林,可惜,他们搜遍了蒙古诸部,也没有找到这些该死的贼寇。
说起来可笑,不是云昭这些人躲藏的多么隐蔽,而是那些贫苦的牧人不愿意告发,只要见到蒙古王公们的军队,就有淳朴的牧民们快马来报,让云昭他们很多次都能化险为夷。
晚上的时候,白天参与抢劫的牧民们纷纷把带着战利品回家去了。
庞大的队伍立刻就缩小了很多。
这支强盗队伍也很快从一支军队变成了一支汉人商队。
“我们明天去克鲁部,还是去鄂尔多斯?”
钱少少煮好了面条,给云昭装了一碗,端过来轻声道。
云昭接过面条很快就吃完了,擦擦嘴巴有些无奈的道:“我们深入不进去,在我们还没有培养出真正的势力之前,我们没有力量继续前进。
蒙古人短视而好利,见利益一哄而上,没有利益便鸟兽散,别看我们现在一个个浓情蜜意的,真正面临危险的时候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出卖我们。”
钱少少笑道:“你打算怎么办呢?”
云昭苦笑道:“造反的时候怎么可能只流淌别人的血,而自己不流血呢?
前期的抢劫让他们一个个吃的很肥,总是我们抢劫成功,这样不好。”
对云昭极为熟悉的钱少少叹口气道:“我们这是没有困难要给他们制造困难啊。
这件事我去安排,朵颜部的哈日格已经有了背叛我们的苗头,不如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出卖我们一次?”
云昭拍拍钱少少的肩膀道:“断绝他们的后路才能一心一意的跟着我们造反。
像目前这样,白天造反,晚上回家,这是不成的。
我们明日去朵颜部,这个部族比较小,我们这次碰一鼻子灰,以后也好把场面找回来。”
第三章狡兔三窟之第二窟
蒙古人历来以悍勇闻名于世,是真的闻名于世,这些骑着矮脚马的猛士如同狼群一般从斡难河一路席卷到了天边。
这需要坚韧不拔的意志,以及骆驼一样的耐力,还需要跟狼一样凶残,豹子一般敏捷,以及,神一样的智慧。
徐元寿先生在点评臧否天下人物的时候,就曾经说过,铁木真此人虽然目不识丁,却天生聪慧。
这就够了,这样的人是万万不能读书的,一旦读了书,就没有横扫天下的铁木真了。
所以,他认为这世上真正惊才绝艳的英雄其实就是天生的,比如始皇帝,比如刘彻,比如霍去病,比如李世民,比如赵匡胤,比如铁木真,比如大明的太祖皇帝……
这些人不是先生能教出来的,先生也教不出这样人物,更没有先生配教出这样的学生。
先生能教出优秀的宰相,合格的官员,坚贞的读书人,孝顺的孩子……这已经是先生最大能力的体现了。
所以,他认为,玉山书院的先生们以后再教导孩子,以引导为主。
云昭认为自己也是天生的聪慧……应该也不用读书了,却被学会抽烟的徐元寿用一口带着浓烈旱烟臭味的口水给喷出门了。
云昭坐在车辕上,头顶的天空繁星点点,没有月亮,却不会让人觉得烦躁。
云杨端着一盆子刚刚烤好的红薯放在云昭身边,自己拿起一个就吃。
云昭也拿了一个红薯,这东西已经成了关中百姓的主要食物……
“吃了这么多年的红薯怎么还没有吃够?”云昭见云杨吃的很是香甜,就奇怪的道。
云杨吃红薯是不扒皮的,他喜欢红薯皮上的焦糖味道,听云昭这样问,就笑道:“吃不够,不论是煮的,烤的,晒干的磨成粉的,我都喜欢,如果这东西吃多了不胃酸,不胀气,我每天每顿都吃。
当然,你弄出来的那个红薯粉真是好吃啊……就是有些浪费红薯。”
“等咱们粮食多起来之后啊,我就把所有的红薯都拿出来做红薯粉,不吃它了。”
“那可不成,烤的红薯我这辈子大概都丢不掉了。”
云昭阴郁的瞅着趾高气扬的云杨道:“滚远!你是不是又放屁了?”
云杨嘿嘿笑道:“我坐在你下风位,你还能闻见啊。”
云昭看着云杨道:“说真的没让你留在蓝田县,反而陪我来这里爬冰卧雪,有怨言吗?”
云杨奇怪的瞅着云昭道:“我记得你带我们来这里的时候可没说吃苦的事情,你说是带着我们来打天下的。”
“你就这么相信我?”
“干嘛不信?我十三岁就决定相信你了,你是我们兄弟中最有本事的一个,跟着你才能把好日子永远的过下去。”
“我决定发起一场偷袭克鲁王帐的战斗,我不去,你敢去吗?”
“你干嘛不去,难道就不想见识一下蒙古王公们漂亮的老婆吗?”
云昭摇摇头道:“我倒是很想见识,只是这一次的战斗很危险,不适合我去。”
“哦,那你就不要去,我去!”
“很危险,有人出卖了我们,把我们偷袭克鲁王帐的消息给透漏出去了。”
“谁?”
云杨跳下马车,手握刀柄,就等云昭说出那个人的名字之后去杀了他。
“是我们自己。”
云杨闻言愣了一下道:“为什么?”
云昭叹口气道:“因为我们需要一场血战来剔除我们中间的不稳定份子。
你上了战场之后,能撑得住就撑住,撑不住就立刻逃,我们会在一棵树那里等你,不见不散!”
“我能带多少自家弟兄去?”
“三十个!”
“能带短铳去吗?”
“可以,你们每人可以配备两把。”
“我还想再带一些火药。”
“可以,带多少都可以,还有问题吗?”
云杨摇摇头道:“没有了,你就安心的在一棵树那里等我,要是胜利了,我带战利品回来,如果失败了,我自己带着咱们兄弟来找你。”
云昭点点头道:“这是最好的结果。”
云杨道:“我去找兄弟们商议一下,如何攻打克鲁王帐!”
“少少去打探消息去了,等他回来,你跟云卷两个人要安排好先后次序,你在前,云卷在后,退路由少少来安排,如果发现退路有问题,不要理睬蒙古人的伤亡,立刻结束战斗。”
云杨笑道:“如此,我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我这个巴特尔梅林就要让那些王公们看看我们的厉害。”
“记得戴上面具!”
“我不会忘的。”
云杨答应一声就大踏步的去了篝火处。
钱少少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看他的样子似乎跑了很远的路,衣衫上全是尘土。
“走夜路小心遇到狼。”
“遇到了,被我杀了两只,其余的就逃走了。”
“朵颜部的哈日格走了?”
“走了,我带人追了好久,他果然过了牦牛泡子河去了克鲁部。”
“有人追上去了吗?”
“速里台带着四个人悄悄地跟上去了,最晚明日也就该回来了。”
“你现在确定速里台算是我们自己人了?”
钱少少道:“我很确定。”
“那好,等速里台传回消息之后,我就带着云掌柜他们去一棵树等你们。
我已经告诉云杨,由你来给他们安排退路。
少少,这非常重要。”
云昭没有追问关于速里台的细节,他相信钱少少的能力,在过去的五年中,他做事从未让云昭失望过。
天亮之后,云昭的商队就沿着牦牛泡子河溯流而上,在往前走一百多里,就到了著名的朵颜部,这个部族与兀良哈三卫其实有着很密切的关系。
洪武年间,太祖皇帝筹建兀良哈三卫的时候,就是以朵颜部位基础建立的,他抽调了朵颜部大量的人口加上臣服的一些蒙古人组建了兀良哈三卫,而精英被抽调一空的朵颜部,却成了一个很小的部族,以至于,兀良哈三卫变得强大之后,就不再回归朵颜部了,自从叛出大明之后,兀良哈三卫就改称朵颜三卫。
而旧有的朵颜部就成了一个被人遗忘的忽视的无足轻重的一个小部落。
这个部落早就失去了凝聚力,多年以来,人口在不断的散落,估计再有十来年,这个部落就会彻底的消失。
自从洪承畴生生的将黄永发一家弄得破产之后,云昭就在洪承畴这个延绥总督的支持下,接收了黄氏在草原上的商道。
与黄永发他们对朵颜部的看法不同,云昭很看重朵颜部。
黄永发以前的商队基本上是不去朵颜部做生意的,云昭认为,如果可能,要尽量的与朵颜部多做生意,哪怕赚的少一些,也要让朵颜部继续维持下去。
没有部族根底的蒙古人就像没有家的汉人,他们只能在草原上流浪,如果不小心驱赶着牛羊进入了别的部族的牧场,他们的牛羊就会变成别人的牛羊,他们的女人和孩子就会变成别人的女人跟孩子,他们自己也会成为别人的财富。
巴特尔梅林是一个很好的个人英雄,可是,他就是一个背叛了自己部族的浪人,现在,这个浪人需要一个落脚地,需要一个家,而没落的朵颜部,很适合成为巴特尔梅林的家,巴特尔梅林也很适合当朵颜部的王。
这样的手法,云昭跟钱少少,云杨,云卷谈起过,他们对云昭这个主意惊为天人之策。
只有云昭自己知晓,这不过是后世很常见的借壳上市手法。
云昭有理由相信,有强大的,硕大的,富裕的连云昭这个县令都不知晓准确边界在那里的蓝田县支持,朵颜部没理由不变的强大起来。
第四章话术(第二章)
云昭的商队抵达朵颜部的时候,朵颜部的王拉克申就远远的张开了双臂,拥抱他的老朋友云掌柜。
他张开的双手上没有哈达。
当云掌柜与他热烈拥抱之后,就拿出一束洁白的哈达挂在拉克申的脖子上。
“我的安达,我已经没有多余的马送给你当礼物了。”(一束哈达相当于一匹马)
拉克申抚摸着脖子上挂着的哈达,黝黑的脸膛有些发紫。
“我的安达,我不需要你的马,我只要看到你笑脸,听到你这个老东西的笑声,就已经收到了长生天赐予的礼物。
快,快,快,把你部落里最漂亮的小伙子,最美的姑娘喊出来,让他们骑着马去告诉告诉周边的部落,你朵颜部要筹办最大的一场“忽力革台”(聚会)。
我带来了最好的盐巴,最好的茶叶,最好的丝绸,最好的铁锅,最好的陶罐,最好的瓷器,陶器,最好的小刀子,锥子,针线,颜料,麻布,棉布,硝制皮子的硝石,还有你们喜欢的西安调料,更有姑娘们喜欢的胭脂,绢花,首饰,小伙子们需要的酒壶,酒,总之,你想要的我这一次都带来,当然,我还特意给你老婆带来了两百个最好的茶壶,她可以从里面挑最好的拿走两个!”
云掌柜对自己的货物如数家珍,当他滔滔不绝的介绍自己的货物的时候,欣喜若狂的拉克申已经开始用鞭子抽打那些围着货物不肯离去的族人们尽快向四周的部落宣告这个好消息。
举办一场“忽力革台”对朵颜部来说太重要了,他不仅仅可以从云掌柜这里获得一份保护费,还能优先挑选要购买的货物。
最重要的是,他可以通过这场“忽力革台”来告诉别的部族,有大商人愿意跟朵颜部交易,这完全证明,朵颜部依旧是有活力的。
拉克申说的很是热闹,可是,能被他驱使的蒙古人却很少,尤其是见不到云掌柜说的漂亮小伙子,跟漂亮的姑娘。
骑着马四散传递消息的都是些老人,甚至还有很多老妇人……
来马车上取酒的云掌柜掀开马车帘子,对躺在马车里看书的云昭道:“少爷,您估算错了,朵颜部支撑不了十年,最多再有五年,世上就没有拉克申的朵颜部了。”
云昭的眼睛继续盯着书本,淡淡的道:“继续让利给朵颜部,争取让朵颜部赚到。”
“少爷,如果就做生意而言,穷困的朵颜部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就算是不远处的克鲁部也比朵颜部好一万倍。”
云昭翻了一页书,转过头看了絮絮叨叨的云掌柜一眼道:“你以为我不远千里来朵颜部就是来赚取一点钱的吗?”
云掌柜被云昭看了一眼,额头上甚至出了一层油汗,连忙道:“老奴越了。”
云昭露出一个笑脸,坐起身对云掌柜道:“你年纪大了,下一次,让你的儿子来这里做生意,你就守着长安城里的粮店就好了。”
云掌柜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当下膝盖一弯就要拜谢少爷的提携之恩。
忽然想起这里是域外,少爷的身份是万万不能泄露的,就重新挺直了腰板,轻轻地放下马车帘子。
云昭合上书本,心神不宁。
云杨,云卷他们已经走了四天了,算算时间,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克鲁部王帐的位置了。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此时,战斗应该已经打响了。
云昭准备在朵颜部停留三天,然后就去一棵树等云杨他们回来。
再然后,吃了亏的巴特尔梅林就一定要向克鲁部反击,这一次反击一定要以杀死克鲁王为目的,也只有这样才能重新振奋士气,让更多的蒙古人愿意跟着这个伟大的英雄征战草原。
下午的时候,酒气熏天的云掌柜回来了,见云昭正跟一个年轻的蒙古人对坐在一起,
虽然云昭用很好地饭菜在招待这个蒙古人,这个蒙古人却显得局促极了,左手握着一支鸡腿,另一只手端着一个装满酒的银碗,却不敢吃,也不敢动,就那么直挺挺的看着云昭,生怕漏掉云昭说的每一个字。
“拉克申今年已经五十一岁了吧?
他做朵颜部的王已经很久,很久了,这么多年以来,朵颜部不但没有变得更好,都是他的过错啊。”
“你吃,你吃,莫要拘谨,你看看啊,如今的朵颜部最多还能支撑几年?”
“三年?哦,你说的太准确了,拉何奇,从这一点就能看出你是一个有远见的蒙古人。
自从林丹汗病死青海大草滩,他的儿子将传国玉玺,以及二十万帐黄金家族的子孙交付多尔衮之后,你这样有远见的蒙古人已经不多了。”
“我听说你也是黄金家族的子孙?”
“嗯,你说的没错,虽然你只是一个通译,一个给商队带路的蒙古人,可是呢,你也是朵颜部的一份子啊。
你看看你的族人,看看这些破败的毡房,看看这些瘦弱的牛羊,看看那些已经坏掉的勒勒车,看看那个倒在地上向人乞讨的老妇人,你就没有想过为你的家做一点事情吗?”
“来来来,再喝一碗酒,这一次如果不是你把我们这支商队带来朵颜部,你知道的,我们是不会来这个贫穷的部落的。
你看看,这些从四面八方赶来的牧人,你看他们多欢乐啊,只有在朵颜部,他们才能用一只羊换取一个陶锅,也只有在朵颜部的“忽力革台”他们才能见到如此多的货物。
这都是你的功绩啊,拉何奇,一个部族想要兴盛,离不开一个好的头人,好的王。
拉克申实在是太老了……”
“什么?他居然还把部落里最美丽的姑娘安顿在他的毡房里?天啊,他难道不知道本族的女子不能进族长毡房这个老规矩么?
他这样做是不能生育出强壮的蒙古武士的,天啊,长生天怎么不降下一道雷霆劈死他呢?
我不想跟这样一个年迈的龌龊的,肮脏的老家伙做生意了,即便是他给我一千个金巴里失(蒙元货币)我也不想再见到他了。”
“不,不,不,拉何奇,我不想杀死任何人,我们只是一支商队,我们来草原只是为了做买卖,杀人可不是我们的必须选择。
我是一个汉人,所以啊,我不参与蒙古人的事情,当然,我只选择与干净的,年轻的,有能力的蒙古人做生意,比如你拉何奇!”
“你不要冲动,拉何奇!杀死拉克申你怎么脱罪呢?我听说蒙古人对犯上这种罪行,惩罚的很厉害!
我想要你好好地,健康的随我们一起做生意,这样你就能赚到很多钱,就能把拉克申抢走的牡丹姑娘重新赎回来,杀了拉克申对你没有好处。”
“什么?你还有一些兄弟?这太好了,问一下,我们能和他们做生意吗?我实在是受不了这个老迈,肮脏的拉克申了……”
年轻的蒙古人拉何奇喝光了云昭酒壶里的酒,还狼吞虎咽的吃掉了云昭面前的那只鸡。
抹抹油光光的嘴巴,就去了朵颜部的毡房群。
云昭见云掌柜已经等待很长时间了,就回过头问道:“有什么事情吗?”
云掌柜谦卑的伏在地上道:“少爷,拉克申想把部族卖给我们。”
云昭皱皱眉头道:“他怎么想的?”
云掌柜道:“拉克申想把朵颜部的女人,牛羊,马匹,毡房全部卖给我们,他想带着钱随我们去西安过活。”
云昭摇头道:“不行,部族的传承很重要,必须延续蒙古人的习俗,我们不能破坏。
再说了,我需要的是一个完整的,传承明晰的朵颜部,而不是买一个回来,这样会被人笑话的。”
云掌柜小声道:“拉何奇如何处理?”
云昭伸长脖子瞅瞅蒙古人的毡房圈子慢慢的道:“他在这么多人面前杀了他的族长,按照黄金家族的律例,他应该被装进麻袋里,遭受一百匹战马的践踏,如此才能回到长生天的怀抱。”
“既然这样,谁来继承朵颜部族长的位置呢?”
“拉克申那个十一岁的女儿。”
“没有丈夫的蒙古女人不能成为族长。”
云昭看了毕恭毕敬的与他做奏对模式的云掌柜一眼道:“她嫁给了巴特尔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