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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月     猛卒txt下载     猛卒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十一章 突生变故

    众人在岩石上等了近半个时辰,大家都焦急不安时,郭宋才带着一大群马从远处奔来。

    梁武立刻催马迎了上去,有些埋怨道:“你怎么现在才回来?”

    “我当然要看看战果!”

    “战果如何?”李季在后面沉声问道。

    郭宋笑道:“我等大火将整个军营都吞没了,确定不可能有士兵活着逃出来,又去清点了逃出来的士兵,只有一千四百人不到,如果军营内真有三千人,那么这把火至少烧死了一千六百人。”

    众人都一片惊呼,李季又沉声问道:“那你自己觉得呢?你心里应该有数,是不是大部分士兵都逃出来了?”

    郭宋沉吟一下道:“南面士兵稍微逃出来多一点,北面士兵基本上都完蛋了,我个人感觉,烧得非常惨烈,大部分士兵都没有能逃出来。”

    “那就对了,我相信我的判断没有错,从战马的数量也能知道,应该是三千士兵。”

    “郭宋,这是什么?”梁武指身后一个大包裹问道。

    ”那是送给你们的礼物,都是军牌,有千夫长,有百夫长,大部分都是士兵。”

    众人纷纷围上了,包裹里竟然有两三百块军牌,段三娘惊讶地问道:“火势那么大,你哪里来得及一块块捡军牌?”

    郭宋呵呵一笑,“千夫长是我干掉的,我出来时正好遇到一群士兵,我对那些逃出来的士兵说,要统计生还者,要求他们把军牌交给我,结果就收到了一大堆。”

    众人都听得膛目结舌,居然会有这种事情?

    李季脸色露出欣然笑容,“你不从军,简直太可惜了。”

    郭宋淡淡一笑,“在河西的时候,已经有人说过这话了,我们走吧!只是可惜这些马匹了,近两百匹啊!”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我们本来就无法一起回去,皮筏子不够了。”

    李季回头对林泰道:“你带梁武、梁驹儿、林杨以及段三娘四人直接沿黄河西岸南下,把这些马匹带回去。”

    “卑职遵令!”

    李季的话就是军令,必须服从,梁武上前拥抱一下郭宋,“伙计,看来我们要分手了,明年我们梁家还指望你当外援呢!你得来灵州。”

    “我尽量吧!替我向灵儿说声抱歉,她还以为我会回去。”

    “小丫头别管她,你自己一路当心。”

    郭宋拍拍他的肩膀,“你也自己保重!”

    郭宋又见段三娘望着自己,似乎想说什么,他举起匕首笑道:“段姑娘,今天多亏它了,我非常喜欢,替我向令尊问好。”

    段三娘点了点头,这次经历让她明白了很多事情,她也渐渐走向成熟。

    这时,林泰上前拍拍郭宋的肩膀,“遇到危险就来灵州,灵州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

    “林大哥保重!”

    “你也一路顺风!”

    郭宋向众人一一挥手告别,五人带着一百多匹战马向南疾奔而去,他们还带了十几只羊,作为路上的粮食。

    剩下八人渡过了黄河,与对岸接应他们的队友汇合,郭宋牵到自己的马,天空忽然传来一声清脆的鸣叫。

    众人一抬头,只见一只鹰就在他们头顶上盘旋,倏地冲下来,精准落在郭宋头上,它伸出爪子猛抓两下,郭宋顿时披头散发。

    郭宋恼火地道:“是你自己有了新欢,还居然怪我?”

    猛子也恼火地在郭宋头上轻轻啄了两下,尾巴一翘,一泡鹰屎拉在郭宋的肩膀上,振翅飞上天空。

    众人一阵大笑,郭宋哭笑不得,连忙拿出水葫将肩膀上的鸟屎冲掉。

    “臭小子,回头再收拾你!”郭宋向天空挥了挥拳头。

    “啾”猛子长鸣一声,向东方飞去。

    众人也纷纷上马,骑马沿着树林外围向东面宿营地奔去。

    郭宋需要再和施童告别,然后他就会沿着黄河向东行走,直接前往长安。

    中午时分,一行人终于回到了宿营地,离宿营地还有两里,只见几名留守队友从树林里奔出,向他们跑来。

    个个面带惊慌,为首孟健大喊道:“李校尉,出事了!”

    “出了什么事?别急,慢慢说。”

    “施童和韩顺儿被人掳走了。”

    众人大吃一惊,郭宋急声道:“怎么回事,他们被谁掳走了?”

    “今天一早,他们三个去湖边钓鱼,说是中午吃烤鱼,后来杨俊慌慌张张跑回来,说一群骑兵来了,我们赶过去时,施童他们已经不见了,骑兵也没有了。”

    “是薛延陀骑兵?”

    “我们也不知道。”

    “杨俊在哪里?带他来见我。”李季厉声道。

    不多时,另一名后勤队员杨俊被带了上来,他脸上惊魂未定。

    “你说详细一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杨俊低下头小声道:“我们三个在湖边一边钓鱼一边烤鱼,发现没带盐,我就回去取盐,等回来时,见一群骑兵把他们包围了,我吓得跑回来求援,等大伙儿赶过去,人都不见了。”

    “你确定他们是被掳走?”

    杨俊点点头,“我看见韩顺儿被抓在马上,施童想逃,被他们拦住了。”

    “有多少骑兵,是什么打扮?”

    “大概三十人左右,都是一身黑,披着大氅,头戴好像戴着像火焰一样的东西。”

    他话音刚落,李季便脱口而出,“是思结部的人!”

    郭宋有点急了,追问道:“什么思结部,他们在哪里?”

    “我们去湖边看看,然后我告诉你,不过你放心,施童二人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众人催马向湖边奔去,路上,李季对郭宋道:“思结是铁勒九大部落之一,牙帐位于阴山北面,距离这里大概有近一千五百里,他们最大特点就是穿黑衣,头戴火焰徽,是薛延陀人的死对头,和唐朝关系一直不错。”

    “那他们掳走施童做什么?”

    李季沉吟一下道:“我猜测应该是一队骑哨,前来打探薛延陀入侵灵州的情况,可能是他们想了解灵州的状况,便把施童二人带走了,过段时间应该就把他们放回来。”

    “你能肯定他们二人会被放回来?”

    李季苦笑一声,“我只能往好的方面想。”

    “如果是坏的一面呢?”

    李季踌躇一下道:“铁勒诸部年年战乱,各部普遍男丁不足,曾经有汉人在开元年间被掳去漠北,在草原上成家生子,后来回来时已经是老翁了。”

    郭宋心中一沉,如果真是这样,自己怎么向胖婶交代?

    众人奔至小湖边,钓竿还在,炉子被打翻在地,四周都是密集的马蹄印,李季跳下马,沿着一长串马蹄印走了十几步,又趴在地上研究良久。

    他站起身道:“确实是三十名骑兵!”

    “他们去了哪里?”郭宋急问道。

    “我给你说过,向东走百余里,一段黄河叫做浅水滩,马匹可以在那里泅水过黄河,然后再直走,北面的黄河也很浅,马匹一样可以过去,他们从那里北上回思结部。”

    郭宋当机立断道:“他们才走了半天,我们还可以赶上,现在就立刻出发!”

    “不行!”李季断然拒绝。

    “为什么?”郭宋愕然。

    “我接到的命令是任务结束后,无论伤亡,立刻带领大家返回灵州,我不能节外生枝,郭宋,很抱歉!”李季歉然道。

    “可施童是我们的兄弟,是你的部下,他被掳走了,你怎么能丢下他就回去?”

    “我是斥候校尉,我只知道军令如山,就算是我亲兄弟,我也必须执行军令。”

    “那他们呢?”郭宋看了一眼其他人,“他们也必须跟你回去?”

    李季点点头,“这是军令!”

    “那好吧!我一个人去,我不是你的部下,也不是朔方军备将,我和节度使说好,任务结束,我就离去,我去把施童追回来,麻烦你告诉他母亲,我答应过她的,就一定会做到。”

    说完郭宋转身牵马要走,李季忽然道:“等一等!”

    郭宋拉住战马,回头冷冷地望着他,李季叹了口气,从脖子上取下一根细绳,上面有一截玉管一样的东西,他上前把玉管塞进郭宋手上。

    “我也曾有一只信鹰,陪伴我十年,就是我的兄弟,前年我遭遇到薛延陀骑哨,身中数箭,它为了救我,死在薛延陀骑哨箭下,我就用它的一根骨头做成这支鹰笛,送给你,它能帮你找到自己的鹰,无论它在千里外,只要你吹响这支鹰笛,它都能找到你。”

    郭宋心中感动,取出野猪牙解腕刀放在李季手中,“这支野猪牙是我亲手所猎,愿它给你带来运气。”

    说完,郭宋翻身上马,奔行几步,他又回头注视着李季道:“你是大唐最优秀的斥候,没有之一,能与你并肩战斗,是我郭宋莫大的荣幸!”

    他双腿一夹战马,战马撒开蹄子,向东方疾奔,头顶上,一只鹰雕跟随着他冉冉向东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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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阴山遇狼

    郭宋一路向东,黄昏时分,黄河忽然变成数里宽,他在河边找到了不少马蹄印,这里应该就是浅水滩了,他捡起一块鹅卵石,远远投进河内,从水花看,河水不深。

    郭宋脱去衣服,将衣服、兵器和马袋都顶在头上,牵着马缓缓向黄河内走去。

    河水平缓,渐渐淹没到他的胸前,这就里就是最深处了,郭宋索性将物品放在马鞍上,扶着战马而行。

    这时,猛子从空中落下,落在战马背上,歪着头打量郭宋,郭宋没好气道:“有什么好看的,又不是初次见面,赶紧去找吃的。”

    猛子展翅飞起,从水面掠过,爪子上竟扣住了一条两尺长的大鱼,向对岸飞去.......

    入夜,在河套平原腹地,一片渺无人烟的荒凉旷野里,一堆火燃烧正旺,郭宋手执一根粗树枝,树枝上穿着一条大鱼,一阵阵烤熟的鱼香扑鼻而来。

    火炭马安静地站在一旁,在河边的草地上吃了青草,而不远处的一株参天大树上,猛子舒服地卧在一只大鸟窝内,可怜的原主人不知被它赶到哪里去了。

    在灵州呆了近一个月后,郭宋又重新找回了从前那种熟悉的生活,这种感觉竟令他甘之如饴。

    郭宋用匕首切下一块块鱼肉放进嘴里,鱼肉细嫩,烤得很香甜,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盐。

    他所有的给养都在另外一匹马上,走的时候忘记了。

    郭宋目前所在的地方是河套平原,也就是丰州,面积至少有两万五千平方公里,灌溉便利,土地肥沃,丰州在唐朝有三座县城,分别是西面的永丰县,中部的九原县和东部的丰安县,人口最多时有十几万人。

    和灵州一样,这些年由于薛延陀骑兵的肆虐,以及内地安史之乱平定,百姓们大都迁徙回了内地,只有万余人聚居在九原县附近。

    郭宋和丰州没有什么接触,唯一的一次接触就是来自丰州的冷氏家族爆出冷门,杀进武会前四,可惜敌情来袭,他们又连夜赶回了丰州九原县。

    天刚亮,郭宋又翻身上马继续向北奔驰,奔出数里外,才看见猛子从大树上冉冉飞起,盘旋几圈后向自己追来。

    中午时分,郭宋已经到了河套平原的北面,他沿着一条废弃的官道疾奔,忽然,前面竟然出现了一座市镇,着实令他又惊又喜,他催马向市镇内奔去。

    镇子前面立了一块石碑,上面刻着‘丰北镇’三个已经褪色的大字,石碑四周长满了三尺高的野草,一片荒芜。

    他缓缓走进镇子,才发现这是一座已经被废弃了不知多少年的镇子,残破的门窗,坍塌的屋顶,破碎的屋檐,道路两边长满了荒草。

    郭宋翻身下马,一连找了十几家店铺,都失望地走出来,他想找一点盐,但除了灰尘和瓦砾外,所有的建筑内都一无所有,连霉烂的麦子也被野鼠吃得干干净净。

    这时,最前面镇口的一座茅屋上方似乎冒着青烟,郭宋大喜,连忙催马奔去。

    一看便知道这是有人居住的屋子,四周收拾得很整齐,还种着蔬菜和萝卜。

    “有人吗?”

    郭宋喊了两声,没人答应,他推开了门,房间里空空荡荡,有桌子和一张破旧的床榻,床榻上有几床被褥。

    房间里依旧没有人,他快步来到灶台边,一只陶罐内居然有半罐盐,郭宋顿时大喜,他取出竹筒装了一半的盐,又摸出一锭重约三两的银子放在灶台上,这才转身离开屋子,翻身上马,双腿一夹,战马向北方疾奔而去。

    就在郭宋走了不久,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才战战兢兢摸回了屋子,老者在镇子里住了一辈子,老妻和小儿子都埋葬在屋后,他不愿离去了,只有住在九原县的长子每隔一两个月过来看望他一下,留给他留点粮食和其他生活用品。

    郭宋进镇子时老者就看见了,吓得他赶紧藏起来,此时老者进了房间,见东西没有少,他顿时松了口气,又走到灶台边,却发现少了半罐盐,这可是五十文一斤的盐啊!他气得刚要大骂,忽然看见旁边的一锭银子,老者一下子呆住了。

    .........

    数日后,郭宋进入了狼山,这里已经属于阴山了,绵绵不绝的阴山山脉就像一条巨龙横卧在苍茫的草原上,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却不见牛羊,方圆数百里都看不见人烟。

    阴山占地辽阔,穿越阴山至少需要十天时间,郭宋在阴山内走了三天,依然还在阴山边缘打转,他心中着实恼火,自己居然迷路了,走了两天,他竟然走回了原处。

    连猛子也帮不了他,猛子虽然能找到方向,但他眼前却是悬崖峭壁,根本过不去。

    后半夜,郭宋忽然被一声低沉的嗷叫声惊醒,他伸手拔刀,双目微眯,身边三十步内除了身后的战马和猛子外,再没有其他异常动静。

    他身处一个山洞内,山洞不深,只有二十余步,位于山顶,正好可以容纳他和战马。

    看看天外的微光,五更已经过了,大概五点钟左右,距离天亮不远了。

    他没有了睡意,提刀走出山洞,这时,远处又响起一声低沉的嗷叫。

    是狼,郭宋终于确认了,这一路上,他都能感觉到狼的存在,但并没有遭遇到它们,听声音,它们应该离自己不远。

    这时,郭宋忽然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火点,在黑沉沉的夜色中格外醒目,火点大概在两里外的山下。

    郭宋心念一转,他立刻意识到,这极可能是有人被狼群围住了。

    郭宋迅速回山洞,取了弓箭背负在身上,又嘱咐猛子几句,让它看好马匹。

    郭宋奔出山洞,攀着岩石迅速向山崖下赶去。

    翻过一座低岗,他意外地发现低岗下面竟然是一条长长的峡谷,峡谷蜿蜒曲折,通向北方,郭宋暗骂自己愚蠢,走出阴山的峡谷道就在自己身边,自己还到处寻找。

    他没有下山谷,而是沿着山脊向前走,走出不到一里,十几头狼赫然出现在他眼前,这些狼都在他脚下几丈外,全神贯注地盯住山谷下方,并没有发现头顶上出现了一个人。

    郭宋成功避开了外围放哨的狼,小心翼翼向前移动了百余步,他发现了狼王,体型庞大的狼王站在一块突兀的大石上,冷冷地盯着山谷下方,在它身后还跟着十几头狼,体型都明显要比狼王小一号。

    这时,郭宋也看见了山谷下的情形,是一支很庞大的商队,数十名刀手围在一起,护卫着一辆马车,马车旁还有几名商人,马夫也聚在一起,手中拿着火把,火把聚成一团,刚才自己看到的就是这团火光。

    火光中,马夫们的脸庞上充满了恐惧,甚至还有一种绝望,看得出他们都是汉人。

    在他们周围一丈外,两百余头狼将他们团团包围,残酷的眼睛盯着他们,露出尖利的牙齿,发出低沉的吼叫。

    这支商队遭遇到了阴山中最庞大的一群狼,足有四五百只,凶残的狼群足以将他们撕成碎片。

    郭宋有点头大,他对狼性不甚了解,仅仅知道射杀了狼王后会对狼群有影响,但影响究竟有多大,他就不知道了。

    但无论如何,他要试一试,尽自己所能挽救这支商队吧!

    郭宋背靠一块大石,缓缓抽出一支箭,目光一眨不眨地盯着下方三十步外的狼王,狼王左边是悬崖峭壁,右边还有一点空地,如果狼王躲闪,一定是向右跳开。

    他手心有点出汗了,射杀了不知多少人,他第一次有一种紧张感。

    这一瞬间,郭宋做出一个冒险的决定。

    他搭上狼牙箭,拉弓如满月,瞄准了狼头,但箭头向右略略偏了一寸。

    ‘崩!’

    弓弦声响起,狼牙箭闪电般射出。

    狼王极为敏锐,它听到弓弦声响起的瞬间,它便意识到了危险在头顶,它本能向右边一跳,如果郭宋是瞄准狼头,那这一箭狼王就躲开了,偏偏郭宋押了一个赌注,箭矢射中目标时会向右偏半尺。

    就在狼王四脚落地的瞬间,箭已经到了,狼王向上一扭头,‘噗!’这一箭从左眼射入,力量强大,箭尖从后脑透出。

    狼王低低嗷叫一声,倒地毙命。

    狼王死去,狼群顿时大乱,从四面八方向后奔逃,郭宋蹲在一丈高的大石上,无数只狼从大石下方飞窜而逃。

    只片刻,数百只狼逃得干干净净。

第九十三章 李氏皇商

    郭宋见狼群已远去,这才从大石上跳下,直接来到狼王尸体的身边。

    狼王头下流了一摊血,确实已毙命,但它的身躯却很庞大得吓人,简直像一头老虎,光尾巴就将近一米长,郭宋意外发现,这头狼王居然是白色体毛,刚才还以为是月光照在它身上,没想到真是通身雪白。

    “上面是哪位朋友仗义出手?”山谷里有人高声问道。

    说得是汉语,口音和郭重庆一样,是长安那边的人。

    “在下灵州郭宋,路过阴山,发现你们被困,略略出手相助。”

    郭宋一用力,将一百余斤重的狼王扛在肩头,单手攀附着石壁,缓缓向下爬去。

    峡谷里的两名大汉都看得呆住了,居然有人能扛着这么大的狼尸攀下山崖,而且还是单手。

    “两位兄台是长安人吧!”

    两名大汉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抱拳道:“在下长安韦平,这位是我同伴张权勇,我们是商队护卫,感谢兄台仗义出手相助。”

    郭宋见他们身材魁梧,体格十分强壮,便笑着摆摆手,“不必客气,请问你们是去哪里?”

    “我们护卫商队去思结部!”

    郭宋顿时大喜,他就是要去思结部啊!正好可以顺路。

    这时,一名伙计上前施礼道:“我家主人请壮士过去一叙!”

    郭宋点点头,跟着伙计来到大车前,商队领头是一名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身材瘦高,容貌清朗,刚才虽然被狼群包围,但他并没有惊慌失措,表现得很冷静。

    男子抱拳行礼,“在下长安李安,感谢壮士出手相助,壮士可是阴山猎户?“

    也难怪别人以为郭宋是猎户,他从山崖上下来,只带着弓箭,也没有行李之类,而且箭法精准,明显就是在阴山里讨生活的猎户。

    郭宋微微一笑,“我的马和行李在上方山洞内,我和各位一样,也是路过阴山,只是第一次来阴山,有点迷路了,刚才看到你们的火光,才赶过来。”

    “原来如此,公子要去哪里?”

    商人口风一变,改称郭宋为公子了,他确实有点难为情,居然以为人家是猎户。

    “我是去思结部!”

    这时,旁边马车里有人低声道:“还真巧!”

    马车里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郭宋又笑道:“我第一次去草原,也不知道思结部在哪里?刚才听两个护卫说,你们也去思结部,能否结伴同行?”

    中年男子道:“我请示一下主人!”

    男子走到马车前低声说了几句,他又回来问道:“不知公子去思结部有什么事?”

    郭宋淡淡道:“我的兄弟被思结骑兵掳走了,我去思结部赎人,如果不方便就算了,狼群很快会回来,你们赶紧上路吧!”

    只听马车里年轻男子道:“安叔,一起走吧!”

    中年商人点点头,对郭宋抱拳道:“公子误会了,我们还要去阴山受降城停留两三天,我怕公子有急事。”

    郭宋想到思结骑兵已经走远了,追也追不上,他也不急了,便点点头道:“我无妨!”

    “那公子去取马,我们稍等片刻,另外,这头狼尸,公子可是要带走?”

    郭宋笑道:“我见它皮子不错,想找个地方硝制一下。”

    “明白了,阴山受降城就有专门皮毛店铺。”

    郭宋立刻攀上山崖,向自己的山洞奔去。

    这时,马车车窗开了,露出一张苍白的脸庞,是个二十余的年轻人,他惊讶地望着郭宋如猿猴般攀上山崖,半晌道:“安叔,我们恐怕遇到一个奇人!”

    李安点点头,“殿下说得没错,这头巨狼应该是狼王,否则狼群不会撤退,能一箭射杀狼王,天下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办到。”

    年轻人眼中的兴趣更浓了,这趟草原之行还真没有白走。

    .........

    唐朝击败突厥后,在北方边境上修建了三座受降城,东受降城、中受降城和西受降城,其中西受降城就在丰州以北的阴山南部,原本驻扎五千唐军,称为横塞军。

    安史之乱后,受降城的唐军都南撤了,受降城已经没有军队驻扎,不过大唐余威尚在,受降城并没有被异族占领,反而成为一个热闹繁华的商业城。

    北方的铁勒商人、西方的粟特人、南面的大唐商人,还有辽东过来的契丹商人,数股商流在这里交汇,成为著名的边境商品集散中心。

    郭宋一行是当天上午走出峡谷,前面是一望无际的草原,郭宋才知道他迷路的群山虽然也属于阴山山系,但并不是阴山主脉,而是狼山,是著名的狼群出没之地,他们还要再走近百里才到阴山。

    他无意中救下的商队居然是皇商,皇商并不是官方商队,同样也是私人商队,只是它的投资者比较特殊。

    皇商是由李唐宗室皇族私人投入资本组建的商队,获得的利润按照投资比例分配给各家,算是他们的一个财源,李安也不隐瞒他,他告诉郭宋,甚至连天子和孤独贵妃也把自己的私房钱投资到商队中。

    不过商队并不是从灵州过来,而是从延安府沿着黄河北上,皇商队这次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受天子委托,考察东、中、西三座受降城的现状,所以才千里奔波,转到西受降城来。

    “安叔,既然皇商并不属于官方,和私人商队没有什么区别,那为什么还要去调查受降城现状,这应该是地方官府的事情吧!”

    李安捋须想了想道:“天子也想了解地方上的真实情况,就需要很多自己的渠道,皇商也算是天子的耳目之一吧!”

    郭宋更加不解,“竟然还需要天子自己去了解实情,难道地方官的报告就是虚假的?”

    李安叹息一声道:“公子有所不知,地方官府报给朝廷的很多事情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但也不能说它虚假。

    举个例子说,胜州官府曾经上报朝廷,说中受降城城池坍塌,城中百姓十不存一,大半城池已被风沙淹没,对不对呢?完全正确,我们看到的就是这个情形,所以朝廷就觉得既然中受降城废弃了,那就没有必要再驻军了。

    可实际上,如果你仔细询问当地人,你才会知道,中受降城一直就是这种情况,只要到了春天,半个城池就会被风沙淹没,至于城墙坍塌,驻军的时候就经常坍塌,只要稍微修葺一下就行了,还有城中百姓十不存一,城中百姓绝大部分是随军军属,军队南撤了,军属当然也走了,朝廷如果再驻军,军属就跟着来了。”

    郭宋笑道:“看来地方官是在捣浆糊了。”

    李安呵呵笑道:“捣浆糊这个词用得很形象,就是这么回事,一方面是地方官怕麻烦,有了军属后,各种物资要地方官府解决,加大他们负担,另一方面是也是官员们怕死。”

    “怕死?”郭宋不解地笑问道:“怕死不就更需要驻军吗?”

    “那你就不懂了,如果没有军队,游牧民族杀来了,地方官可以弃城逃跑,反正没有驻军嘛!谁也不好指责他们,责任由朝廷承担,可如果一旦在中受降城恢复驻军,你地方官再逃,责任就重大了,你明白了吧!”

    郭宋点点头,“怕死,又不想承担责任,所以就糊弄朝廷,说中受降城无法驻军云云。”

    “说对了,用你的话说,就叫捣浆糊。”

    郭宋笑了起来,他用眼角余光迅速瞥了一眼身后的马车,马车里的年轻人很神秘,从天亮到现在一直拉着车帘,只有猛子落在自己肩膀上时,他才感兴趣地拉开车帘看了看,露出一张略带病态的脸庞,他到底是什么人?

    既然跟随皇商北上,郭宋便猜测他有可能是某个皇族子弟。

    这时,前面出现了一座很大的城池,李安笑道:“西受降城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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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西受降城

    西受降城是一座大型军城,城池周长宽二十里,高两丈,城墙宽厚坚固,城内居民约两万余人,大多是各族商人,或者是从事相关服务行业,不少人都是从丰州过来。

    薛延陀骑兵虽然时常入侵骚扰灵州和丰州,但因为粟特人对葛逻禄的影响较大,在粟特人的施压下,薛延陀人对西受降城的存在也采取了默认态度,从不来骚扰。

    西受降城内属于朔方节度府管辖,朔方节度府在这里设置了部落安抚使,另外,朝廷在这里设立了互市监,主管贸易税收,保证贸易的有序繁荣。

    众人从南城门入城,一股喧嚣热闹的气息便扑面而来,两边店铺密集,各种商品琳琅满目,叫卖声、吆喝声起此彼伏,一队队满载着货物的骆驼在大街上招摇过市,可以看到各种民族的面孔,一个个热情洋溢。

    郭宋看得眼花缭乱,回头对李安笑道:“安叔,你们的货物完全可以在这里出手嘛!不用再千里跋涉去草原深处。”

    李安摇摇头笑道:“这里只是普通货物,买不到真正的好东西,比如羊皮,这里都是出售一两年的羊皮,你想买十年以上的老羊皮,这里就买不到,必须去大部落的牙帐所在地,而且你也必须拿出这里买不到的货物。人家才肯交换,还有生长了百年的老药材,也只有去牙帐才能买到。”

    “安叔这次带了什么货物?”

    “郭公子,很抱歉,这种情报不能外泄,我只能告诉你其中一样,货物中有蜀锦。”

    郭宋点点头,他能理解,商业机密岂能轻易外泄。

    这时,身后引发了一阵骚动,郭宋回头,只见一大群人围住了他们的一辆大车,发出一阵阵惊叹声,郭宋顿时想起来了,大车放着狼王的尸体。

    郭宋拨马回去,一名伙计指着郭宋道:“是这位公子的东西,你们问他好了!”

    十几名唐朝商人立刻将郭宋围住了,七嘴八舌嚷道:“这位公子,这头白狼能否出售,我愿出五百贯钱买下!”

    “我出六百贯!”

    “我出一千贯!”

    郭宋见他们眼中充满了热切,便知道这只狼王恐怕非同寻常,他抱拳笑道:“各位,狼皮我要带回长安的,恕我不卖!”

    这时,李安过来对商人们道:“大家散一散吧!这只是普通的白狼,体型大一点而已,草原人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李安也是商人,他了解商人的心理,这些商人当然不会认为这是白狼王,而以为只是普通的白狼,而他们买回去后,可以冒充白狼王糊弄草原贵族,再卖个高价。

    “若是白狼王,我们还能活着出狼山?”

    商人们想想也有道理,他们围着狼尸又转了一圈,心中估计这是头染色的巨狼,这支商队也准备运去糊弄草原部落,既然认定了是假货,众人便没有了兴趣,各自走了。

    “安叔,这只狼王很名贵?”郭宋笑问道。

    李安低声道:“其实我也是第一次走这条路,我只是听到向导说,这只狼可能是传说中的白狼王,但究竟怎么个名贵法,我也不知道,刚才我只是糊弄他们一下,用你的话说,就是捣捣浆糊。”

    郭宋点点头道:“安叔要去找客栈吗?”

    李安向前方一指,“向导说,前方有一座新平客栈,我们会在那里投宿,等会儿你也过来吧!”

    这时,马车车帘拉开了,车内年轻男子对郭宋笑道:“郭公子,这只白狼王卖给我吧!我出五千贯钱。”

    郭宋看了看他,笑道:“还没有请教公子尊姓呢!”

    年轻人歉然一笑,“是我失礼了,我叫李晋阳,长安人,昨晚郭公子救命之恩,我铭记于心。”

    李安在旁边解释道:“李公子是我们商队的东家之一,在路上感恙病倒,九原县的医士说不能见风,我们西受降城停留两三天,也是为了休养治病。”

    “原来如此,李公子喜欢的话,这只白狼王就送给你了,只是需要公子自己找地方硝制。”

    李晋阳一愣,立刻微微笑道:“这样吧!这只白狼王我先收下,回头我也送给郭公子一件礼物,能认识郭公子这样武艺高强的侠士,是我的荣幸。”

    郭宋淡淡一笑,“彼此彼此!”

    李晋阳向郭宋抱拳行一礼,又将车帘拉上了,这并不是失礼,而是他染病不能见风,郭宋倒也理解。

    这时,李安命人把韦平和张权勇叫来,指着狼尸吩咐道:“你们二人去客栈把狼皮剥了,小心一点,是主人要的东西,然后交给老吴头,他会硝制,需要什么材料,让他在受降城内购买。”

    两人答应一声,把狼尸抬到最后的马车上去。

    郭宋见他们自己会收拾,便和李安告辞,自己到城内游逛去了。

    城内各种商品琳琅满目,基本上都是他没有见过的东西,他原本是打算买点名贵的纪念品,但李安告诉他这里卖的都是大路货,他便没有兴趣了。

    这时,他见旁边有家皮毛店,便走了进去,店里墙上挂着各种各样的兽皮,甚至还有长着长长尖角的羚羊头。

    但最多的还是羊皮和牛皮,高高地堆在店中间的几张木榻上,这才是唐朝商人采购的大宗货物。

    店主是一名铁勒人,铁勒人就是突厥以外的草原民族的统称,比如回纥、思结、薛延陀、契芯、仆骨、拔野古、黠嘎斯等等。

    他热情迎上前,用一口流利的汉语问道:“公子想要买点什么货物?”

    “店里有十年以上的羊皮吗?”郭宋问道。

    店主呵呵一笑,“公子若只买几张的话我有,但要大量购买,我就没货了,现在的行情就是以两年的羊皮最多,好一点就是三到五年。”

    “十年以上羊皮有什么好处?”郭宋忽然问道。

    店主挠挠头,居然有人问这种常识性的问题,不过看郭宋身材少见,相貌不凡,他还是认真问答道:“老羊皮对老人最好,冬天用一张十年的老羊皮裹腿,整个冬天就不会受寒腿疼。”

    郭宋点点头,“我明白了,另外,我想再请教一下,昨晚我们在狼山遭遇一群狼,狼王好像是一头白色巨狼,店主有听说过吗?”

    店主顿时哈哈大笑起来,“年轻人,你是看花眼了吧!你若真是遇到白狼王,你还会站在这里,早就被撕成碎片了。”

    “白狼王很有名吗?”

    “当然,前面的山脉原本叫小青山,就是因为出了白狼王,才改名叫狼山,白狼世世代代为狼山之王,我们称它为银狼,金狼是可汗之神,银狼就是大酋长之神,我进出狼山二十年,还从未见过它,但见过它的人都死了,所以它只是在传说中存在。”

    郭宋忽然意识到自己恐怕惹下了大麻烦,居然把草原之神给干掉了。

    .........

    郭宋又在城内逛了一圈,才来到了客栈,白狼王的皮已经剥完,狼尸被深埋处理,一名老车夫正在院中处理狼皮,需要用水泡上两三天,使皮子变软,然后再进行硝制。

    郭宋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他刚进屋坐下喝水,便传来了敲门声,“郭公子,是我!”

    是领队李安的声音,郭宋连忙上前开了门,外面果然是李安。

    “安叔找我?”

    李安笑道:“郭公子,我刚才打听了一下,这只白狼王还真是稀罕之物,平均五十年才会出现一只,号称狼山之王,我家主人愿意送你一座长安的宅子,希望你能接受。”

    “安叔请进来说吧!”

    郭宋将李安请进屋坐下,又给他倒了一杯水,对他道:“白狼王的来历我也知道了一点点,据说它是草原之神,我建议最好不要带去草原,我担心会给你们带来麻烦。”

    李安呵呵一笑,“看来公子对草原还是不了解,狼确实是草原各部落崇拜的神灵,但同时也是他们最大的敌人,牧民杀狼从来不会心慈手软,否则他们就无法生存了,这和崇拜狼是两回事,思结人看到白狼皮只会崇拜,而绝不会埋怨你杀了它。”

    “我明白了,草原部落只是崇拜狼的精神和魂魄,而不是崇拜它们的**。”

    李安大笑,“说得好,就是这么回事!”

    李安从怀里取出一份叠好的黄纸放在桌上,推给郭宋,“这是宣阳坊一座三亩小宅的房契,送给公子作为谢礼!”

第九十五章 思结内乱

    离开西受降城之时,李晋阳的身体明显好了很多,也常常开窗与郭宋有说有笑,他尤其对猛子感兴趣,几次暗示愿意买下猛子,但都被郭宋一笑婉拒。

    郭宋已经猜到他是皇族一员,但一场安史之乱已经将大唐皇族的尊严撕得干干净净,杜甫在诗中描绘了长安城破后皇族子弟的惨相。

    腰下宝青珊瑚,可怜王孙泣路隅。

    问之不肯道姓名,但道困苦乞为奴。

    所以就算他是皇族,郭宋心中对他也没有太多敬畏,其实不仅是郭宋,就算是李安、韦平这样的随从,对李晋阳的尊敬有之,但要说对李晋阳畏之如虎,或者说把他当神一样高高供起,那也绝对不可能。

    安史之乱彻底打乱了大唐的尊卑秩序,连普通老农也能骑毛驴进大明宫含元殿里走上几圈,还能指望大唐百姓对皇族们有多少敬畏之心?

    郭宋之所以把白狼皮送给李晋阳,还是因为他开价五千贯钱,白狼皮对郭宋本身意义不大,他也不需要,他就想拿去长安卖个好价钱,既然李晋阳愿意出高价买下,郭宋又何乐而不为?

    至于他嘴上说把白狼皮送给李晋阳,那只是客气,就比如你很喜欢朋友戴的和田籽玉,说想花钱买下,朋友肯定会很大气地取下来说喜欢就拿去,绝不会谈钱。

    当然,人家只是客气话,可别真以为朋友是送给你,这是人家含蓄地告诉你,籽玉不卖,当然,如果只是几十块钱的东西,那就另当别论了。

    郭宋当然知道李晋阳不会好意思白要自己的东西,所以李晋阳把一座三亩的小宅作为谢礼送给他时,他也毫不客气收下了,既得了人情,又交了朋友。

    三亩宅子在长安可不便宜,尤其是平康坊、宣阳坊这样的核心地段,更是有钱也买不到宅子。

    商队一路北上,穿过阴山,进入大草原,朝行夜宿。

    这天下午,一行人终于抵达了浑义河,这是一条清澈透底的大河,但河流并不长,只有五百余里,但河流两岸却是最肥美的草原。

    李安用马鞭指着河水笑道:“看到浑义河就知道距离思结牙帐不远了。”

    牙帐就是大酋长的王帐,相当于思结部落的都城,要知道思结部占地辽阔,疆域超过千里,分布着数百个小部落,而牙帐总是会设在草地最肥美之处。

    郭宋见远处分布着一群群的羊,骑马的牧民不断飞驰而过,还有一顶顶穹帐,靠近河流的人口确实比别处要稠密一些。

    就在这时,远处隐隐传来了连续急促的号角声,众人不由一怔,怎么会有号角,难道思结大酋长知道他们到来,准备迎接他们?

    还是李安的经验丰富,他脸色一变,立刻道:“赶紧掉头后撤,快走!”

    “安叔,发生了什么事?”护卫队正韦平问道。

    “这是表示有敌人入侵的号角声,很可能北面发生了冲突,我们先退避,然后再了解情况。”

    这显然是明智的决定,车队立刻调头,向南面而去。

    郭宋却没有跟随南撤,他回头对李安道:“安叔,你们先走吧!我去看看情况。”

    不等众人回应,他催马便向北面疾奔而去。

    李安大急,刚要叫喊,李晋阳却阻止了他,“安叔,让他去吧!他不会有事的。”

    李安无奈,只得眼睁睁地望着郭宋奔远。

    …………

    郭宋纵马疾奔,奔出二十余里,却见千余名骑士在草原上激战,他们装束都一样,穿着黑色皮甲,戴着火焰状头饰,只是一方披着黑色大氅,而另一方是白色披风。

    郭宋的目光盯住了披着黑色大氅的一方,就是他们掳走了施童。

    黑氅武士一方明显是入侵者,而且占据了人数优势,他们杀得对方节节败退,白色披风武士不断吹响急促的号角声。

    郭宋也是穿着黑色武士服,他飞马从地上一名战死者身上扯下白色披风和火焰头饰,装扮成了败退一方。

    一名黑氅武士大喝一声,挺矛向郭宋疾刺而来,郭宋闪身避开长矛,两马交错,拔刀劈去,刀快如闪电,只见寒光一闪,对方人头被一刀劈飞,骨碌碌滚落下地,无头尸体也栽落下马。

    郭宋心中杀机已生,他纵马从侧面疾奔,绕到黑氅武士后方另一侧,相距约百步,郭宋引弓搭箭,从后面一箭射向对方首领。

    黑氅武士一方的首领是一名千夫长,他带着银色头饰,胸前有护甲,正大声指挥手下包围对方。

    他做梦也想不到冷箭居然会从后方射来,这一箭力量强劲,速度极快,‘噗!’一声从他后颈射入,箭尖从咽喉透出,千夫长身体晃了晃,翻身落马。

    首领被射杀,局势立刻反转,黑氅武士无心恋战,他们纷纷调转马头向西逃离,不多时,七百余名武士渐渐奔远了,留下了一地的尸体。

    这时,白氅武士飞奔上前,用手按住胸口躬身行礼道:“感谢勇士出手相助,护佑牙帐首领不失!”

    郭宋也微微欠身道:“在下是唐人,跟随大唐皇商队伍北上,适逢交战,略微稍助一力,不必客气!”

    白氅武士首领顿时又惊又喜,“是李安的商队吗?他在哪里?”

    郭宋向南方一指,“他们在南面暂避!”

    白氅武士首领立刻招来两名手下,让他们去迎接大唐商队。

    这时,北方传来一阵阵号角声,只见远处出现了无数旗帜,一条黑线出现在十几里外,白氅武士首领顿时大喜,“都督回来了!”

    …………

    李安一行受到了思结部的热烈欢迎,尤其是郭宋,更是享受了贵宾待遇,住进了仅次于王帐的叶护大帐,不过郭宋最终还是婉拒了,他实在不习惯那种四个少女陪侍,连喝水也要用黄金宝石杯的奢侈生活。

    他最终住进了铺着羊皮的普通客帐,下午,一名三十余岁男子走了进来,手按在胸前,向郭宋躬身行礼道:“在下木满合,是萨勒都督帐下梅录,用你们唐人的话说,就是内务总管,很愿意为郭公子效劳!”

    木满合看起来很精明能干,在长安呆过很多年,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

    郭宋请他坐下,对他道:“我这次来思结虽然和皇商结伴同行,但实际上我另有要事!”

    “我知道,李安已经对我说了,好像公子是来赎人,我们这里是有二十几个汉人,但最近的一个汉人也是去年到来,而且不是掳掠过来,是一个铁匠,带着一家人跟随商队过来后,就在思结部定居下来,是去年九月的事情。”

    “我的两个朋友是在丰州南部被掳掠的,掳掠他的骑兵有三十人左右,身穿黑皮甲,头戴火焰饰物,每人都披着一件黑色大氅。”

    木满合点点头,“那就是是阿布思部,公子也看见了,我们的士兵都穿白色披风,而且阿布思部的军队则披黑色大氅,大氅带红边者为百夫长,银边者为千夫长,金边者为万夫长。”

    “是黑色大氅带红边!”郭宋补充道。

    “那就没错了,应该是阿不思的骑哨百夫长,一般都是以三十人为一队。”

    郭宋沉吟一下问道:“阿不思和思结是什么关系?”

    木满合淡淡笑道:“阿不思又称为西思结,是思结的一支,我们最早是一家人,他们都督阿不思.穆特还是我们都督的岳父。

    但从八年前开始,两家逐渐交恶,时常有冲突,这次对方趁我家都督去东面巡查之时,派兵来偷袭牙帐,企图掳走都督的妻儿,牙帐护卫不多,多亏公子及时出手相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家都督感激不尽。”

    郭宋脸色露出失望之色,原来施童是被阿不思部掳走了,和思结部没有关系。

    他忽然想起一事,又连忙问道:“阿不思部和薛延陀是什么关系?”

    木满合一脸愤恨道:“他们是盟友,正是薛延陀部从中挑拨,才使东西思结分裂,薛延陀部还承诺过阿不思.穆特,帮助他们吞并思结部!”

    郭宋负手走了几步,又回头问道:“今天阿布思派兵偷袭思结部牙帐,难道就这么算了?”

    木满合摇摇头,“我们当然要报复,这一次我们要彻底灭了阿布思的牙帐,都督希望你也能参战!”

    “为什么会想到让我参战?”

    郭宋着实不解,虽然他之前助了思结部一臂之力,他毕竟是唐人,草原各部落之间的战争一般都不喜欢外人参与。

    木满合沉吟一下解释道:“我们和阿布思部落斗了八年,一直在等待机会灭了阿布思的牙帐,而你的到来,使我们看到了希望。”

    “我还是不理解?”郭宋更糊涂了。

    木满合目光中闪烁着神采,他注视着郭宋道:“阿布思所供奉的神灵就是一只银狼,而你射杀了白狼王,你就是长生天派给我们神使!”

第九十六章 婉拒拉拢

    郭宋着实有点无语,他猎杀白狼王不过是为了救人,最后却变成了思结内战爆发的契机。

    木满合已经告辞而去,郭宋心中闷得慌,他走出大帐,望着天空翱翔的十几只苍鹰,猛子似乎如鱼得水,不断发出清脆的鸣叫声。

    “你的鹰好像找到了故乡!”

    李晋阳出现在郭宋身边,眺望着天空的鹰群笑道:“看得出它很兴奋,如果它要留下来,你舍得吗?”

    郭宋淡淡笑道:“我的鹰和我一样,都是自由的,我从来没有挽留过它,只要它愿意,它可以留下来。”

    “郭公子,我们走一走吧!”

    郭宋知道他有话对自己说,便点点头,背着手向不远处的河边走去。

    “我很抱歉,白狼皮我并没有打算拿出来,是韦平向对方吹嘘时说漏了嘴,我也没想到他们会看得这么重,竟然会涉及到战争。”

    郭宋摇摇头,“你不用道歉,在西受降城时我就预感到会有今天,这是天意!”

    “那么说,你答应他们了?参加他们的战争。”

    郭宋还是摇摇头,“他们的战争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要去阿布思救我的兄弟,正好可以借助他们的力量。”

    两人走到河边,望着眼前白亮亮的大河,李晋阳又缓缓道:“你应该猜到我的身份了吧!”

    郭宋笑道:“安叔说你是东家,那你当然是皇族,这个不用猜,只是我想不通你来草原做什么?开始我以为你是出使,但后来想一想,出使可是很正规的事情,哪里会像你这样,简直就是出来游玩。”

    李晋阳苦笑一声道:“其实你说对一半,我确实是出使,奉天子之令,来调查边疆和草原的情况,薛延陀的重新崛起让天子深感忧虑,一旦薛延陀称霸草原,大唐北方就不会安宁了。”

    “既然如此,皇帝为何不增兵灵州,直接把薛延陀消灭在灵州城下?”

    “你以为天子就可以随心所欲,想出兵就出兵?”李晋阳冷哼一声道。

    “难道不是吗?”

    李晋阳摇摇头,“就算天子想出兵,也会受各个方面的掣肘,文武百官反对、兵源不足、财力困难、军资短缺、粮草不足、百姓厌战等等,天子想加强北方边疆的军事防御,一群宰相就会跑来哭诉,朝廷财力即将崩溃,实在负担不起,或者痛诉边疆军权过大,会出现第二个安禄山,否则,天子又何必让我这个皇族亲自来调查边疆和草原的情况?”

    虽然李晋阳没有明说,但郭宋却听懂了他的弦外之音。

    “你的意思其实是说,朝廷其实是担心朔方军兵力过重,段秀实会成为第二个安禄山,所以才不肯给灵州增兵?”

    李晋阳叹口气,“我说过,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也是原因之一,不过安禄山倒不至于,但灵武那块土地确实很容易产生割据势力。”

    “晋阳兄找我,不会就是和我谈这些吧?”

    李晋阳沉吟良久道:“其实我是来劝你答应思结部的请求,思结都督找到我,希望你能参加他们的战争,我告诉他,我只能尽力劝一劝你。”

    郭宋笑了笑道:“实际上我已经答应他们了,我给他们开出的条件是,战争结束后,将所有汉人释放回大唐,当然,如果他们不愿走,那也不勉强,对方也一口答应。”

    李晋阳又道:“其实我也很想了解这场思结部和阿布思部之间的战争,我希望能得到最详实的一手资料。”

    “晋阳兄太高看我了。”

    郭宋淡淡笑道:“其实你让韦平、张权勇参与也是一样,何必指望我这个不太靠谱的外人?”

    郭宋很委婉地拒绝了他的要求。

    李晋阳眼中闪过一丝愠色,自己说了半天,郭宋居然不答应。

    但想到要自己草原之行要给父皇一个交代,他只能忍住心中的不满,继续放低身段。

    “韦平和张权勇他们实际上是皇城侍卫,有公职在身,他们不能参加异族之间的战争,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这件事只能委托贤弟,就当是我恳求贤弟帮忙,这场战争无论对大唐,还是对草原局势都很重要。”

    郭宋沉默片刻,对李晋阳道:“这场战争结束后,我很可能不会再回思结部,直接从阿布思部返回大唐,这样吧!你让安叔把京城的地址给我,回头我会写封信交给他。”

    “贤弟也会去京城?”

    郭宋点了点头,李晋阳微微笑道:“我在京城开了一家武馆,叫做晋阳武馆,学武的子弟基本上都是皇亲国戚,我想请贤弟去做总教头,一个月五百贯钱,贤弟可愿意给我这个面子?”

    郭宋笑了笑道:“我的武艺在崆峒山不过是三流水准,紫霄天宫人才辈出,强者济济,他们受皇家恩养,自当为皇家效力,殿下一纸召唤,相信会有真正的强者猛士前来为殿下效力。”

    李晋阳碰了个软钉子,但他不甘心,又进一步加码道:“那是贤弟太谦虚了,其实武艺高强之人长安确实也有不少,但我更看重贤弟的胆识和魄力,如果贤弟愿意,我可以推荐贤弟进天英阁,那里聚集了大唐最优秀的武士,待遇极其优厚,还有机会得到天子的赏识,我推荐了五人,他们都成为了天英阁的首席武士,我希望贤弟能成为第六人。”

    其实不管武馆总教头也好,天英阁的首席武士也好,都是李晋阳笼络人的一种手段,他看中了郭宋,一心想把他拉拢到自己身边。

    郭宋望着天上盘旋的猛子,悠悠道:朔方军想将猛子训练成最优秀的斥候鹰,不惜以美色相诱,但猛子还是义无反顾地北上了,它崇尚自由,不愿受人控制,什么样的人就养什么样的鹰,殿下,很抱歉了!”

    说完,他转身便向自己的大帐走去。

    李晋阳站在河边望着郭宋背影走远,他心中着实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失落。

    ........

    当天晚上,思结都督萨勒举行盛大宴会,招待来自大唐的贵客。

    草原上点燃了数十堆巨大的篝火,数千名思结部的牧民聚集在火堆旁载歌载舞。

    主宴会是一顶占地约两亩的巨帐,烈烈火把将大帐内照得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四周摆着一圈桌子,桌上肉山酒海,各种瓜果堆积如小山,在大帐中间,一群少女长歌善舞,气氛十分热烈。

    近百名主人和客人都坐在桌后,包括李晋阳的三十几名侍卫也在座,每人面前放着一只银光闪闪的大杯子,这是来自大马士革的银杯,每一杯酒至少有一斤,看得侍卫们直咋舌。

    坐在主位的是思结都督萨勒,他的全名叫思结萨勒,官任卢山都督,这是唐朝给每个铁勒部落酋长的封号,久而久之,都督便成了草原各部落酋长的官方称呼。

    萨勒年约四十岁,长一张宽大的脸庞,声如铜钟,豪爽好客,他端起酒杯高声道:“今天我们招待远到而来的大唐贵客,长生天也给我们带来了非凡的勇士,这一杯酒我先敬给我们的老朋友李安,感谢他给我们带来了财富和喜悦。”

    萨勒显然并不知道李晋阳的真实身份,还以为他是来草原寻找诗歌灵感的大唐文人,草原部落重武轻文,他没有坐在主客位也能理解了。

    李安也不是坐在主客位,他是坐在主次位,他给思结部带来的是财富和喜悦,而不是草原人最看重的胜利和勇气,所以主客位也轮不到他。

    李安起身感谢,他酒量也就一般,不可能一口饮下一斤马奶酒,只能象征性地喝上几口,其他唐朝客人也做不到一饮而尽,最多是韦平,但也只喝了半杯,而草原勇士们全是一饮而尽,同时将喝干的酒杯往头顶一倒,表示滴酒不剩,众汉子一起得意的大笑起来。

    这时,坐在主客位上的郭宋不露声色端起银杯,将一斤奶酒一饮而尽,面不改色,他曾在黑山部落一口气喝下五斤奶酒,这点奶酒对他不算什么。

    他将酒杯往头上一扣,大帐内刷地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萨勒大笑,亲自给身旁的郭宋斟满一杯酒,豪爽道:“这杯酒我要敬给长生天送来的非凡勇士,请郭壮士饮了这杯酒!”

    大帐内顿时一片哗然,原来都督说得非凡勇士竟然是指这位汉人,而不是思结勇士。

    一名魁梧的年轻汉子腾地站起身,冷然道:“都督且慢,这杯酒我也要喝!”

    “阿勒库,这是我给客人敬的酒,你想干什么?”萨勒怒视他道。

    这名叫做阿勒库走出来道:“酒客人可以喝,但长生天送来的非凡勇士只有一个,绝不会是汉人!”

    郭宋慢慢眯起了眼睛,这位萨勒都督是在故意挑起矛盾来试探自己吗?

    不过眼前这个年轻人也太嚣张狂妄,什么叫做‘绝不会是汉人’,郭宋心中被挑起了一丝恼火。

    不仅是郭宋,其他在座的侍卫们都被他这句极为傲慢无礼的话激怒了,韦平站起身高声道:“在下韦平也是大唐一介武夫,愿意领教这位草原勇士的身手。”

    阿勒库的目标是郭宋,而不是别人,不过这个汉人要向他挑战,他倒要试试。

    这时,郭宋淡淡笑道:“韦兄稍安勿躁,这位草原勇士的目标是我,不如让小弟先陪他玩玩,如果小弟输了,韦兄再出手也不迟。”

    郭宋看出阿勒库力量很大,恐怕韦平不是他的对手,在草原栽了面子,恐怕他回大唐也抬不起头。

    韦平心中其实也有点没底,这个草原大汉腰比自己粗,膀子比自己粗壮,身材比自己高,自己还真不一定是他对手,既然郭宋这样说了,他趁机下台。

    “有郭公子出马,自然就不需要我们多事了。”他抱拳拱拱手,坐了下来。

    萨勒见郭宋要接受阿勒库的挑战,便高声道:“我出一百两黄金做彩头,只允许出题破题,不准以命相博。”

    阿勒库眼睛一亮,居然有一百两黄金的彩头,他立刻脱去外衣,光着膀子跳到大帐中央。

    李晋阳依旧保持沉默,但他眼中的兴趣却越来越浓,这个年轻人表面上比较冷淡,但他骨子里却恩怨分明,不容挑衅,他倒很看看,郭宋究竟是怎样的武艺。

    这时,郭宋走了出来,微微笑道:“在下灵州郭宋,这位勇士怎么称呼?”

    “我是阿勒库,你出题,我来破!”

    郭宋点点头,“从现在开始,你能碰到我身体一下,就算我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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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酒宴较技

    阿勒库大怒,“既然你要自取其辱,我就成全你!”

    他话音刚落,便猛地向郭宋扑去,郭宋身体一个旋转,向右跳出了一丈外,双脚刚刚落地,身体又腾空而起,像只鹰一般飞起,四周顿时一片惊呼,阿勒库再次扑空,郭宋却轻轻落在他身后两丈外。

    “这样比没有意义!”

    阿勒库大吼道:“我们只比力量和勇气,不比你们汉人的身法,你敢跟我摔跤吗?”

    郭宋左脚抬起,保持一个金鸡独立,冷然道:“你若把我推倒,或者我脚移动一步,那就算我输了。”

    四周再次哗然,阿勒库是思结有名的大力士,一匹马都能被他摔倒,这个汉人轻功虽高,但在力量上还这么狂妄,未必太自不量力了。

    阿勒库被彻底激怒了,他满脸通红,大吼一声,像一只熊一般向郭宋冲去,用右肩狠狠撞向郭宋,这一撞之力,至少有五百斤。

    所有人都在惊呼中站起身,只听‘轰!’一声巨响,郭宋像根铁柱一般,纹丝不动,阿勒库却被强大的反弹力撞得蹬!蹬!蹬!连退十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郭宋当然不会和他硬撞,他用了剑器中‘卸’技,在阿勒库撞上他的一瞬间,他身体略偏倒,使阿勒库的力量撞空了,就在阿勒库急收力时,他猛地反弹撞回,使阿勒库瞬间吃了大亏。

    只是这个变化过程太快,旁边人都没看清楚,还以为是阿勒库被自身之力反撞回去,顿时轰然叫好。

    阿勒库心知肚明,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该认输,还是不该认输,半晌,他指着郭宋道:“你在使用妖术!”

    郭宋大步上前,一手抓住他的腰,另一手抓住他的腿,一下子将他高高举起,大步走到帐门口,竟将他扔出了大帐外,冷冷道:“输不起就不要比!”

    这是摔跤中最屈辱的一招,被对方举起,偏偏一向摔跤极为厉害的阿勒库竟像只绵羊一样,被对方抓住举起,毫无半点抵抗,让众人都看得目瞪口呆,阿勒库今天是怎么回事?

    这时,阿勒库狂吼一声,手执一把刀从外面一阵风似的冲进来,双眼通红,整个人变得疯狂无比。

    “够了!”

    萨勒一拍桌子吼道:“输不起的混蛋,你要给思结丢脸到什么时候?”

    “我不管,我要杀了他!”阿勒库已经疯狂了,任何人都喊不住他。

    他迎头一刀向郭宋劈来,郭宋也动怒了,一把抓住他执刀的手腕,身体一侧,一记肘锤狠狠击在他胸口,阿勒库痛得浑身都萎缩成一团,郭宋夺下他的刀,双臂较力,‘崩!’一声,将刀掰成两段,扔在地上。

    “连白狼王都死在我的手中,你也配和我斗?”

    说完,郭宋走回了自己位子,阿勒库像一堆烂泥一样瘫在地上,放声痛哭,周围的思结大汉们都沉默了,在他们的目光里看不到对郭宋的敬佩,更多的却是一种无法掩饰的畏惧和不满。

    萨勒没有听见肋骨断裂的声音,便知道郭宋没有下狠手,饶了阿勒库一次,他指着阿勒库大骂道:“你这个不知好歹的混账东西,别人已经饶你三次性命,你却不领情,从此以后,勇士这个称号和你无缘,给我带下去!”

    两名大汉上前将阿勒库扶了下去,萨勒刚要大声宣布,郭宋却摆摆手,断然拒绝他的宣布,“我和长生天没有什么关系,更不是什么非凡的勇士,请都督不要再为难我!”

    今天的比武使郭宋看清楚了一个事实,一场安史之乱,使草原游牧民族对大唐已由无比崇敬的天可汗,变成了骨子里的轻蔑,他们更是瞧不起唐朝的武者。

    自己的强大只会让他们又恨又怕,却无法再让他们对自己产生敬服之心,既然如此,那索性就让他们怕到底吧!

    入夜,郭宋坐在大帐内,用匕首在自己箭杆上刻下了‘鹰箭’两个字。

    …………

    五天后,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思结各部约三万骑兵齐聚牙帐,这些骑兵平时都是牧民,遇到战争召唤时,他们随时变成骑兵。

    数十支骑兵如一支支洪流汇聚在草原上,声势浩大,旌旗铺天盖地。

    都督萨勒头戴金色火焰装饰,披着绣有金边的大氅,手执战剑纵马疾奔,他竭力高声大喊:“八年来,阿布思部抢掠我们的羊群,杀死我们的战士,凌辱我们姐妹,让老人和孩子在绝望中哭泣,我们受够了,今天,我们要复仇,消灭他们的王帐,勇士们,胜利和荣耀属于你们!”

    三万骑兵振臂大喊,“复仇!”喊声震天动地。

    郭宋立马在一杆大旗之下,今天他也换了一身思结骑兵的盔甲,黑色皮甲,白色的大氅,头上戴着火焰头饰,腰佩战刀,手执强弓,后背四壶羽箭。

    萨勒战刀一挥,“出发!”

    三万骑兵如洪流一般向西浩浩荡荡杀去,他们需要走四天的行程才能抵达阿布思部的王帐所在地。

    远处,一支商队已经做好了启程准备,李安轻轻叹息一声道:“殿下,我们走吧!”

    由于战争爆发,安全已得不到保证,在李安的再三坚持下,李晋阳只得同意提前离开思结部,返回大唐。

    至于这场战争的消息,郭宋已经答应他,会把一份关于这场战争的书面报告送给京城的皇商驻地。

    李晋阳又眺望了一眼已经远去的骑兵大队,他也忍不住叹道:“怎么也想不到,这场战争竟然是由一名大唐勇士引发,而这人我们居然从未听说,可见我大唐天下藏龙卧虎,英才济济。”

    李安微微笑道:“殿下不是给了他一座宅子,还怕将来找不到他?”

    李晋阳却摇了摇头,“我曾经想过让他为我所用,可现在我发现,任何人也无法控制他,算了,控制不住的人,就算武艺再高强,我也不会用,我们走吧!”

    商队出发了,离开了思结部牙帐,迅速向南方而去。

    .........

    三天后,三万思结骑兵抵达了郁督军山南面的天鹅河上游,沿着着天鹅河再向西南走一百余里便抵达阿布思的王帐所在地。

    夜晚,三万思结骑兵在天鹅河边的草原露营休息,头顶上是无尽的苍穹和满天星斗。

    在军队的酣睡中,郭宋牵着战马悄悄离开了队伍,这是他和都督萨勒的事先约定,他答应将参战攻打阿布思牙帐,但他绝不会成为思结军队的一员,他会安排自己的战术,进行一个人的战争。

    天还没有亮,一名万夫长急报都督萨勒,郭宋昨晚连夜离开。

    几名大将异常愤怒道:“汉人就是靠不住,关键时刻离开了,难道他要去向阿布思通风报信?”

    梅录大将木满合连忙低声道:“都督,我们答应过他的。”

    萨勒半晌缓缓道:“他是汉人,不愿成为思结军队一员可以理解,我们也不指望他能发挥多大作用,灭掉阿布思牙帐还得靠我们自己强大的骑兵,至于他去向阿布思通风报信,这点大家不用担心,他这人虽然不愿与我们为伍,但也不会背叛我们,你们记住,他是杀了白狼王之人。”

    众将大吃一惊,那个汉人竟然杀死了白狼王,众将豁然明白了,为什么都督要在这时候发动对阿布思的大战?为什么一定要那个汉人也参加攻打阿布思?这不就验证了三十年前的预言:银狼王灭,阿布思亡。

    众人顿时激动万分,“都督,出发吧!”

    萨勒点点头,“出发!”

    ‘呜’低沉的鹿角声响彻草原。

    三万骑兵纷纷翻身上马,催动战马向南方奔去,他们已经胜利在望了。

第九十八章 灭族之战(上)

    阿布思部也是铁勒大部,位于思结部的西北方向,由二十几个小部落组成,其中牙帐所在的本部约万余人,是阿布思最大的一个部落,就位于天鹅河中游。

    阿布思原本和思结部是一家,它被称为西思结,虽然阿布思部和思结部在数十年前正式分裂,但两家关系一直很密切,通过最紧密的联姻来维持双方的关系。

    不过就在八年前,薛延陀部通过一系列的挑拨离间,终于成功使阿布思部和思结部反目为仇,薛延陀部更是不断地怂恿阿布思部进攻思结部,削弱思结部的力量,为它东扩创造条件。

    阿不思的都督叫做穆特,年约五十余岁,他的女儿就嫁给思结部都督萨勒,虽然两家是翁婿关系,但穆特却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占领思结部的草原,吞并他们的人口,使东西思结在自己手上再度统一。

    大帐内,体重足有近三百斤的都督穆特正全神贯注吃早餐,他一天要吃六顿,才能满足他庞大的胃口。

    清晨起来是晨餐,上午是早餐,还有午餐、下午餐、晚餐、夜餐,他每天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吃上面。

    他的野心和他的胃口一样大,吃饱喝足后,他就会开始盘算,如何夺取思结部的土地。

    这几天他心情不太好,前些天他趁萨勒不在牙帐的机会,派一千骑兵偷袭思结牙帐,不料却遭到对方军队的顽强抵抗,而且自己派出的千夫长居然被射杀了,其他骑兵仓惶逃回。

    心情不好,胃口也就不好,每顿饭都吃得十分恼火。

    “都督,羊肉饼来了!”

    一名士兵将一盘刚刚煎好的羊肉饼放在桌上,穆特精神一振,这是他最喜欢的一道菜,面饼煎得又松又软,里面厚厚的一层羊肉沫,美味无比,还有鲜酸爽口的罗汉汤,还有烤得焦黄细嫩的小牛肉等等,都是让他胃口大开的好菜。

    这还多亏去灵州的骑哨掳回了一名汉人厨丁,才让他享受到如此多的人间美味。

    他一边大口吃饼,一边含糊不清道:“去告诉小胖子,中午我要喝罗汉汤,不准他再找借口,否则小心他的脑袋!”

    穆特所说的小胖子,自然就是从丰州抓来的施童了,他凭借会做菜的特殊本事,免去了劳役之苦,成为阿布思都督的专用御厨,但他的待遇也好不到哪里去?

    施童每天只有一件事,从早到晚累死累活做菜做饼,累点他倒也不怕,但他遭到了严密监视,每天做饭时被监视就不用说了,他自己吃饭睡觉也被监视,甚至去上茅厕也被监视,使他痛苦不堪,两次逃跑就被抓回来,要不是穆特喜欢他做的菜,他早就被砍掉了脑袋,但一顿鞭抽却免不了。

    他昨天被狠狠抽了一顿鞭子,赌气不做罗汉汤,但穆特却不肯放过他。

    一名凶神恶煞的大汉大步走进厨房,将一把斧子重重砍在案板上,恶狠狠道:“都督中午要喝罗汉汤,你若不做,就用这把斧子砍掉你的脑袋,把你剁成十八块喂狗!”

    施童不敢顶嘴,半晌嘟囔道:“我和狗又有什么区别?”

    “少屁话,现在离午饭时间已经不远了,赶紧做,午饭做不出来,老子再抽你三十鞭子。”

    施童着实被打怕了,他不敢再闹情绪,连忙开始准备食材,大汉就在旁边抱着胳膊,冷冷地看着他忙碌。

    ............

    上午时分,郭宋潜入了一片森林内,这里距离阿布思牙帐已经不远,攀在高高的树上便可以清晰地看见十余里外那顶银白色的蛋形巨帐,周围的草原上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千顶帐篷,他们是都督穆特的直属部落,约有一万两千人。

    思结骑兵的目标就是灭掉这个部落,然后并吞其他二十余个部落,阿布思部就消失了,思结便成为仅次于回纥的第二大铁勒部落,足以和不断东扩的薛延陀部抗衡。

    这场战争看似偶然发生,但它却有着深刻的背景,葛逻禄的势力利用薛延陀部的力量不断向东扩张,不仅威胁灵州的安危,也严重威胁到了草原铁勒各部的利益。

    因此联手阻止薛延陀部东扩,便成了铁勒各部的选择,这场战争就是思结部联合阿布思部的一次行动,只是方式有点特殊,是用吞并的方式形成事实上的联合。

    郭宋忽然听到南面有叮叮当当的声音,他凝神细听,好像是有人在伐木。

    他将马匹藏好,在森林内灌木丛的掩护下,向南面疾奔而去。

    奔出百步后,他便看到了伐木的情形,大约有数百人在挥斧砍树,大多衣着褴褛,里面居然绝大部分都是汉人,约二十名士兵坐在大树下休息吃饭,他们是监工,快到中午,监工士兵也有点疲惫了。

    这时,郭宋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果然是他,和施童一起被掳走的另一名后勤,大家叫他小丁。

    郭宋顿时大喜,看到小丁,那施童肯定也在阿布思部,只是人群中没有看见施童的身影。

    这时,铜锣敲响,吃饭休息的时间到了,伐木工纷纷放下斧头和锯子,快步向一块空地走去,他们的午饭是一块干马肉和一碗汤,别的就没有了,伙食十分粗劣。

    小丁刚经过一片灌木丛旁,忽然一个黑影闪出,一把将他拖了进去,不等他叫喊,黑影捂住他的嘴,低声道:“别喊,我是郭宋!”

    小丁眼睛一亮,他认出了郭宋,顿时心中狂喜,自己有救了。

    郭宋放开手,低声问道:“施童怎么没有和你在一起?”

    “他被看中,去给阿布思都督当厨子去了,不用干苦役。”

    郭宋想了想又问道:“看管你们的士兵就是外面这些吗?”

    “就是他们,一共二十人,他们马匹在外面。”

    郭宋眼珠一转,心中有了定计,他对小丁道:“你大喊大叫,往树林深处跑!”

    小丁吓了一跳,“逃跑的话,要被杀死的。”

    “有我在,他们杀不了你,你尽管跑就是,看我怎么把他们全部干掉。”

    “好吧!我跑。”

    小丁心一横,站起身跑出灌木丛大喊,“我不干了,我要回灵州去了。”

    他连喊数声,转身便向森林深处跑去,看守士兵大怒,立刻有十几人起身追了过来。

    郭宋利用灌木丛和树林的掩护,动作迅速,一个个将士兵干掉,不到一炷香时间,十几名奔进树林的士兵全部被杀死。

    外面还有六名士兵正聚在一起吃饭,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森林内已经出事了。

    这时,郭宋绕到他们身后,如豹子般扑进人群,手起刀落,劈掉了两人的脑袋,反手又砍死两人,眨眼间就杀掉了四人,剩下的两名士兵惊得呆住了。

    不等他们反应过来,黑影已冲到眼前,只见寒光一闪,两人的喉咙皆被劈断,扑倒在地上,郭宋各补一刀,结果了两人。

    数百名伐木工都呆住了,郭宋高声道:“你们不要害怕,我也是汉人,特地来救你们回家乡!”

    数百名伐木工霎时间欢呼起来,小丁也跑了出来,就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急促的号角声,这是集结军队号角声。

    ‘呜’号角声十分急促,阿布思部也已经发现了危险将至。

    郭宋脸色顿时变了,他当即对众人高声道:“思结骑兵很快就要杀来了,你们快躲在森林中去,等战争结束后再出来。”

    “这位壮士,我们是不是要向南面逃命?”一名中年人问道。

    郭宋又道:“思结都督答应过我,战争结束后放大家回大唐,现在不能向南走,会被误杀的,躲在森林内是最好的办法,大家快去!”

    众人不再犹豫,拾起士兵的战刀和斧头向森林内逃去,小丁也跟着众人一起逃走。

    郭宋向北面疾奔,片刻便找到了自己的战马,他带上了火焰头饰,披上一件阿不思骑兵的黑色大氅,脸上被锅灰涂黑,翻身上马,双腿一夹,战马便向森林外奔去。

    ........

第九十九章 灭族之战(下)

    阿不思部的总兵力超过四万人,但部落分布各地,全部集结至少需要五六天时间,本部的兵力不多,除了常备的两千军队外,其他士兵就来自各家各户的青壮,极短时间内,阿布思本部迅速集结近四千青壮骑兵,加上常备的两千骑兵,阿布思部的骑兵已达五千八百余人。

    牙帐外,都督穆特坐上了一辆由二十匹马拉拽的宽大马车,两百名士兵护卫左右,他在车窗口对长子铁合台道:“给我拼死抵抗,争取最多的时间!”

    “遵令!”

    铁合台调转马头,带着十几人向军队集结处奔去。

    这时,几名士兵将施童架了过来,穆特指指马车后面,“让他坐在后车厢!”

    宽大的马车就像一套房子,还有好几个小车厢,主要是放置行李以及重要物品,施童是他最看重的厨子,当然也要带走。

    几名士兵将施童推入小车厢,从外面反锁起来。

    穆特又大喊:“别忘了还有食材,统统给我带上,一样也不能少!”

    几名士兵又奔回了后帐,马车启动,在数百名骑兵护卫下,向南方驶去。

    这时,三万思结骑兵已经杀到十里外,迎面遇到了铁合台率领的五千余名阿布思骑兵,两支骑兵在天鹅河东面辽阔的草原上展开了激战。

    郭宋也赶到了巨大的蛋形王帐,王帐前到处是收拾物品奔逃的仆人和侍从,他们在争夺穆特遗留下来的大量金银器皿,到处混乱不堪。

    “厨房在哪里?”郭宋抓住一人问道。

    那人指了指巨帐后面,郭宋丢下他催马向后帐奔去。

    厨房很好辨认,帐门口堆满了各种食材,郭宋直接骑马冲进了大帐,只见大帐内有五名士兵在收拾打包食材,却不见施童的影子。

    “那个汉人厨子呢?”

    郭宋急问道:“都督让我把他带走!”

    五名士兵惊讶地看着他,一人道:“那人不是被都督带走了吗?你不知道?”

    另一人感觉不对,悄悄去拿搁在一旁的长矛,郭宋一眼瞥见,手一挥,一柄飞刀射穿了这人的头颅,这名士兵惨叫一声,当即毙命。

    其他四人大乱,纷纷拔刀,郭宋伸手抓过长矛,挥矛便刺,他在休屠湖畔练过长矛,用剑器九式作为基础,一样能将长矛使得出神入化。

    眨眼间,他便刺死三人,用长矛抵住第四人的咽喉,冷冷问道:“都督把汉人厨子带到哪里去了?”

    士兵吓得魂飞魄散,结结巴巴道:“他们去黑齿部了!”

    “黑齿部在哪里?”

    “在西南方向!”

    “走了多久?”

    “刚走没多久!”

    “多谢了!”

    郭宋一矛刺死他,掉转马头冲出大帐,他取出挂在胸前的鹰笛,用力吹响,鹰笛发出一种低频声音,人听不见,但它能让十几里外的猛子听到。

    不多时,一只苍鹰出现在空中,收翅落在郭宋肩膀上,郭宋向南方一指,“往南面去寻找骑兵!”

    猛子歪头看了他片刻,忽然振翅飞起,向南方飞去。

    猛子毕竟只是一只宠物鹰,缺乏专业训练,有时间它能听懂自己的话,有时却听不懂,对它不能期望太高。

    郭宋最终还得靠自己,他催马向南方疾奔而去........

    此时阿布思骑兵寡不敌众,开始溃败,穆特之子铁合台死在乱军之中,都督萨勒厉声高喊道:“拿到穆特人头者,赏羊五万头!”

    剿灭阿不思部的关键就是抓住或者杀死穆特,一旦让他逃走,他就会迅速集结大军反扑,如果到了那一步,就意味他们的突袭计划失败。

    数万骑兵奋起追杀,铁蹄在草原上翻滚、奔腾,杀戮和掠夺席卷了整个部落。

    郭宋在沿着天鹅河奔出二十里后,忽然听到空中猛子的鸣叫,猛子竟然在自己西北方向,郭宋犹豫了一下,还是调转马头往回疾奔,大约奔出两里,他才明白自己错过了什么,河边有大片水渍,一直延伸到对岸,对岸还有两条深深的车辙,原来阿布思都督是从这里过了河。

    他毫不犹豫催马冲入河中,这里的河水确实不深,刚刚淹没到马肚子,河水也只有十余丈宽,片刻,他纵马跳上河对岸,继续沿着两条车撤追去。

    只追出不到十里,他便远远看见了大群骑兵簇拥着一辆宽大的马车停在一片树林边上,车轮好像坏了,一名身材肥胖的男子正从车窗里探出头大声吼骂。

    猛子就在他们头顶上盘旋,不断有骑兵张弓搭箭,射向天空的猛子。

    思结都督萨勒路上给他说过,阿不思部的首领身材极为肥胖,到哪里都能一眼认出。

    但郭宋关心的不是阿布思部首领,而是被他带走的施童,他现在在哪里?

    这时,前面的骑兵发现了后面追赶上来的郭宋,立刻有十几名骑兵掉头迎了过来。

    尽管郭宋穿着和阿不思骑兵一样盔甲,但他们一句话便让郭宋露了馅。

    “通报口令!”一名百夫长大喊道。

    他娘的,居然还有口令,郭宋张弓便是一箭射去,百夫长措手不及,被一箭射中咽喉,翻身落马。

    其他士兵大惊,大喊道:“是思结部奸细!”

    穆特大怒,喝令道:“杀了他!”

    又有十几名骑兵增援上来,使郭宋面对的骑兵竟达到三十人,但郭宋早就发现他们的弱点,和思结部一样,他们的弓箭都是单弓,射程普遍只有五六十步。

    他只要保持足够的距离,便可将这些骑兵一一射杀。

    草原上,郭宋箭无虚发,一连射杀了二十余人,绕到了马车另一边,这时,郭宋看见马车后面囚禁着一人,脸正好被遮住,不过从身材和轮廓,郭宋便强烈感觉到,此人就是施童。

    穆特见郭宋箭法强劲犀利,杀人如麻,他顿时暴怒,大喊道:“上去一百骑兵,杀不了他,你们都别回来!”

    百名骑兵冲了上去,郭宋却调转马头奔进了树林,进入树林百余丈,他轻轻一纵身,跳上一棵大树,战马继续向前奔去。

    “从四面包围,不要让他跑了!”

    一名千夫长大声叫喊,百余名骑兵四散开来,向郭宋的马匹包围而去,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人已经不在马上了。

    郭宋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轻轻跳下树,藏身在一丛灌木后面,张弓搭箭,用连珠箭一口气射出十五箭,也不看战果,立刻纵身西面疾奔,奔出百余步,靠在一棵大树上,轻轻按摩双臂,射箭耗用力量太大,他的双臂也有点酸痛了。

    十五名骑兵发出一连串的惨叫声,纷纷落马,有士兵大喊:“他在我们身后!”

    十几名骑兵向箭矢来处冲去,却没有发现郭宋在哪里?

    这时,千夫长也看清马上无人,他心中大怒,狠狠连射三箭,射杀了郭宋的战马,厉声大喝道:“给我兜底搜,把他搜出来!”

    他话音刚落,西面也传来一片惨叫声,他催马刚奔出数十步,紧接着西南面也传来惨叫声。

    忽然有人大喊:“我们围住他了!”

    千夫长立刻催马冲过去,只见一棵大树下躺了七八名士兵的尸体,而对方却不见踪影。

    千夫长这才开始惊恐起来,七八人围住他都杀不了他,反而被对方杀死,思结部什么时候有过这么厉害的人?

    这样打下去,百名士兵都要被对方一一猎杀。

    千夫长有点退缩了,他调转马头刚要奔走,一支狼牙箭从侧面疾射而来,快如闪电,‘噗!’这一箭射穿了千夫长的太阳穴,千夫长连惨叫声都没有,直接翻身落马........

    树林外,穆特足足等了一刻钟,杀进树林的骑兵没有任何消息,他的马车也迟迟修不好,他心中又是紧张,又是烦躁,喝令道:“不修了,把马给我牵来!”

    穆特的身体太肥胖,至少重达三百斤,所以他的马也是万里挑一,浑身赤红,体型高大,四肢粗壮强劲,马尾修长,全身没有一根杂毛,起名火龙王,是草原上极为有名的战马。

    几名亲兵拼命将他推上战马,穆特骑上马,长长喘了一口气,一指施童,“把他带上,我们走!”

    施童一直在细看头上盘旋的苍鹰,他觉得这只鹰很眼熟,很像郭大哥的猛子,但他不敢相信,这里距离灵州有数千里之遥,郭大哥怎么会来这里?

    但刚才那个骑射极为厉害的思结骑兵,倒真的有点像郭大哥。

    “快上马!”

    看守他的士兵狠狠推了他一把,他和另一名士兵直接像拎小鸡一样,把施童推上了战马,看守他的士兵就骑在身后,将他控制在马上。

    数十名骑兵簇拥着穆特向西南方向奔去。

    他们奔行不到一炷香时间,郭宋从密林里出来了,他换了一匹白马,他的马匹被射中七八箭,死在了树林中。

    当然,他损失了一匹战马的战果便是,百名骑兵都被他一一猎杀,全部死在树林中。

    “啾”猛子在前方天空中鸣叫。

    郭宋催马追了上去。

第一百章 草原夜猎

    一个多时辰后,思结都督萨勒率领三千骑兵追到了密林旁,他们看见了满地尸体和丢弃的马车,马车的轴断了。

    “都督,马车里还有一些财宝没拿走!”一名士兵发现马车里还有十几口箱子。

    萨勒立刻判断出,这里发生过激战,他喝令道:“给我四处搜!”

    数十名士兵催马向密林中奔去。

    这时,一名千夫长拿着一支箭上前,低声道:“都督,这些阿布思骑兵都是被同一人射杀的。”

    “何以见得?”

    “都督看这支箭!”

    千夫长呈上一支箭,只见箭杆上刻着两个汉字‘鹰箭’,所有被射杀的骑兵,箭杆上都有这两个字。

    “莫非是郭宋?”

    萨勒忽然醒悟过来,这场战争唯一参战的汉人就只有郭宋,他只知道郭宋杀了二十名看守,救下数百名汉人苦役,然后就不知所踪了。

    难道他也在追杀穆特?

    这时,有士兵从树林里奔出来大喊:“都督,树林里有一百多具阿布思骑兵的尸体,我们还发现了郭宋的战马。”

    萨勒霍地转身,高声问道:“可看见郭宋?”

    “他的战马已经死了,但他本人却不见踪影。”

    萨勒顿时肯定了,郭宋也在追杀穆特。

    萨勒忽然倒吸一口冷气,他一个人居然杀了一百三十余人,简直不可想象。

    这时,所有的思结将领都呆住了,郭宋竟然独自一人搏杀了一百三十余人,怎么可能!

    .........

    夜幕悄然降临,在一条小河边,一堆篝火燃烧得正旺,数十名阿布思士兵正在忙碌地烤肉,不远处,身体肥胖的穆特坐在一张羊皮上,正狼吞虎咽地吃着烤肉。

    他的午饭没吃,下午饭也没有吃,如果晚饭再不吃,他真的就要饿死了,明知后面可能有追兵,但他还是必须吃饱肚子。

    施童躺在草地上,他双手被反绑,正痛苦地来回挣扎,草原上的蚊子太狠,现在还不到蚊子大量繁殖的时候,但蚊子还是把他咬得体无完肤,浑身痒得发狂。

    这时,施童忽然听到一个低沉声音在他身后道:“施童,不要叫喊,也不要说话,我是郭宋!”

    施童身体顿时僵直了,半晌,他颤抖着点点头,郭宋又低声道:“我把你绳子割断,然后你慢慢爬到黑暗处,再向北奔跑,越远越好,天亮后猛子会来找你,明白吗?”

    施童连连点头,他忽然觉得手一松,绳子已被割断,他慢慢翻过身,迅速向黑暗处爬去,爬出十几丈远,他起身便向北方狂奔。

    一个黑影躺在施童躺的地方,蜷缩成一团,片刻,看守施童的守卫快步走过来,踢了施童一脚,“快起来,都督让你去烤肉。”

    他忽然觉得不对,地上的人怎么变得这么高?他刚要叫喊,只觉得喉咙剧痛,浑身力气都消失了,扑通跪倒,郭宋坐起身,冷冷一笑,“居然敢踹我,去死吧!”

    他一刀捅死了看守,让他替代施童躺在草地上,郭宋身影一闪,快如鬼魅,向都督穆特所在方向奔去。

    穆特吃完了人生的最后一块羊肉,他忽然发现身边的两名侍卫像枯枝一样倒在地上,捂着喉咙拼命挣扎。

    穆特顿时吓得魂飞魄散,想大声叫喊,但喉咙里的羊肉还没有咽下去,他挣扎着要爬起身,身边忽然出现一个黑影,高高举起战刀。

    穆特恐惧万分地瞪大眼睛,只见头顶上寒光一闪,他脖子一阵剧痛,眼前变得一片漆黑,他什么都不知道了。

    郭宋一刀剁掉了穆特的人头,又从他身旁拾起一根长矛,便拎着穆特的头迅速消失在黑暗之中。

    不多时,一名士兵过来送烤肉,发现了都督的无头尸体,顿时惊恐地大叫起来,一支箭从黑暗中‘嗖!’地射来,正中他眉心,强大箭力将他仰面掀翻倒地。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连七八支箭射向篝火旁的阿布思士兵,士兵们纷纷中箭倒下,众人一阵大乱,调头便向二十几步外的战马聚集处狂奔,那边有一棵柳树,所有的战马都拴在柳树上。

    但众人却扑了个空,看守马匹的士兵倒在地上,他们的马匹都不见了踪影。

    数十名士兵顿时惊慌失措,对于游牧民族而言,没有马都等于没有了腿,他们寸步难行。

    马蹄声在他们身后响起,一名高大的黑影杀到了眼前,有士兵认出了眼前战马,竟然是都督的火龙王。

    骑在这匹火龙王上之人正是郭宋,他手执一支长矛,直接杀进了人群,长矛如雪花一般飞舞刺杀,杀得血肉横飞,士兵们哭爹喊娘,拼命向西奔逃,但他们却跑不过战马,不断在奔逃中被杀死,或者被箭射杀,人越来越少,最终被消灭殆尽........

    两更时分,萨勒率领三千骑兵追到了篝火处,篝火已经快熄灭了,但依旧在草原上显得很醒目。

    “都督,满地都是尸体!”一名千夫长惊呼道。

    萨勒立刻下令,全部把火把点起来,很快,三千支火把点燃,顿时将四周照如白昼,只见篝火四周到处是尸体。

    “都督,这是穆特的尸体!”一名士兵大喊。

    萨勒连忙催马上前,只见地上躺着一具肥硕的无头尸体,除了穆特外,没人会有这种体型。

    他急声道:“他的人头在哪里?快快寻找!”

    “不用找了,在我这里!”外面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队伍纷纷闪开,只见郭宋骑马缓缓上前,手中提着一颗斗大的人头,他身后还跟着一名骑马的少年男子。

    他把人头交给了士兵,士兵连忙将人头呈给萨勒,萨勒一眼便认出,正是阿布思部都督穆特,他心中大喜,竖起大拇指赞道:“公子一人之力搏杀两百骑兵,不愧是天鹰之将!”

    郭宋微微笑道:“猎取穆特人头,可有赏赐?”

    “有,我曾下令,获取穆特人头者,赏羊五万头,我绝不食言!”

    郭宋笑道:“以后再说吧!我总不能赶着五万头羊回大唐。”

    萨勒大笑,“那就记在帐上,公子什么时候想要,随时来草原支取!”

    郭宋收起笑容,又肃然道:“之前都督答应过我,只要我参战,都督将释放所有阿布思掳掠的汉人,都督可能守信?”

    萨勒冷然道:“草原人说出话就如射出的箭,绝不会收回,我答应你的事情一定办到。”

    郭宋点点头,“阿布思本部的汉人我会带走他们,其他各部的汉人就烦请都督放了他们。”

    萨勒一口承诺道:“我答应你,我会让木满合全权负责此事。”

    .........

    十天后,一支千余人的队伍抵达了丰州九原县,这支队伍正是郭宋从草原带回来的唐奴,基本上都是丰州人或者灵州人。

    一千余人中男女老少都有,他们骑着千余匹马,赶着三千头羊,一路风尘仆仆,心中充满了回家的渴望。

    郭宋看到了十几里外的县城,招手将施童和小丁叫上前,他从马袋里取出两个小包,递给他们二人,“这里面各有五十两黄金,你们二人拿去,回去好好孝顺父母。”

    一百两黄金是郭宋在火龙王的皮囊中发现的,正好给两人回去改善生活。

    他在火龙王的皮囊中还发现一包金首饰,他用不着,估计也就值两三百贯钱,他打算送给甘雷,他们师兄弟中也就甘雷有了妻子。

    郭宋又指着马匹和羊,对二人道:“马匹和羊就分给大家了,这件事我就交给你们二人,你们务必要办好。”

    施童黯然低下头,“郭大哥真要走了吗?”

    郭宋拍拍他胳膊,“我们说好的,到九原县分手,我要去长安了,你们自己保重!”

    小丁低声道:“郭大哥还要来灵州吗?”

    郭宋微微一笑,“我一定会来的。”

    这时,有人大喊:“郭公子要走了!”

    一千多人纷纷下马跪在地上,给郭宋磕头,放声大哭,郭宋眼中也有一丝酸楚,他向众人挥挥手,“大家保重,以后有缘再见!”

    他催马向东方疾奔而去,渐渐地远去了,只见一只苍鹰在头顶上盘旋,长鸣一声,振翅向东方飞去。

    ........

    【第二卷灵州风云完,请看第三卷《长安蛟龙》】

第一百零一章 同官夜客

    同官县是京兆府最北面的一个县,也是从洛道进入关中的第一县,商旅往来众多,同官县也因此兴盛,商业发达,仓库众多。

    这天傍晚,在同官县北城外的官道上来了一人,骑着一匹异常雄骏的战马,腰佩横刀,马鞍上挂着弓箭袋,穿一件半旧的淡青色武士服,后披一件黑色斗篷,看起来人高马大,威风凛凛。

    来人正是郭宋,他沿着黄河东行,到东受降城又转道向南,进入关内道,从绥州进入延州,又沿着洛道南下关中,足足走了半个月,一路风餐露宿,终于抵达了同官县,进入同官县也就意味着进入关中了。

    郭宋见天色将晚,便打了个唿哨,让猛子自寻宿处,他见不远处的官道边亮起了一盏灯笼,上面写着斗大的‘酒’字,他便轻轻催马走过去。

    刚刚点亮灯笼的酒保,也远远看见了郭宋,他探头看了片刻,见骑马武士正向这边走来,他连忙迎上前笑道:“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郭宋一路上都听的是浓重的陕北腔,到了同官县,忽然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京城口音,很悦耳,略带一点卷舌音,倒有点像后世的普通话,给他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你们这里还能住店?”

    “当然可以,小店占地很大,前面是酒馆,后面就是客栈,公子住店的话,酒水还能便宜两成。”

    郭宋翻身下马,将马袋搭在肩头,又将弓箭袋背在身后,把缰绳扔给酒保,“我先吃饭,然后住店,把马匹用上等黑豆喂好,回头有赏!”

    “好咧!公子这匹马好雄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酒保倒不是恭维,他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高大雄壮战马,不光是战马雄健,这个年轻人也长得这么高,快七尺了吧!

    唐朝的七尺就是两米,郭宋虽然没有两米高,却整整一米九,并不像狗熊那样胖壮,而是身材匀称,肌肉结实,一对肩膀格外宽阔,这在男子普遍长得高胖的唐朝,也是比较少见的身材。

    郭宋走进酒馆,酒馆里灯火通明,有七八张桌子,只有一半坐了人,基本上都是高足椅,客人们都是三五结伴,看样子都是商人。

    郭宋在靠墙边的一张空桌前坐下,把东西放在旁边椅子上,另一名酒保迎上来笑道:“客官想吃点什么?”

    “我也不知道你们这里有什么好吃的,你自己安排,首先让我吃饱。”

    酒馆倒不欺客,酒保想了想道:“我们同州的冷泉羊肉最有名,我给您来一盆红烧羊蹄,再给您来十张胡饼,再烫一壶米酒,再来几碟下酒小菜,两百文钱,您看怎么样?”

    郭宋在灵州听刘基说过,同州的冷泉羊肉最有名,但只有京城大店或者达官贵人才吃得到,别的地方都是普通羊肉冒充,这家店显然也不能免俗,不过看在价格不贵的份上,郭宋也懒得和他计较了。

    他点点头,“就这样吧!给我先上酒。”

    “好咧!公子稍等,马上就来。”

    酒保飞奔而去,片刻就送来一壶烫酒和杯子,又端来几碟下酒冷菜,“公子先喝,酒冷了我帮你热!”

    郭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小口喝了起来,比起草原上的奶酒,这酒就实在有点淡寡,不过带一点后世酒酿的味道,这却是郭宋很喜欢的。

    “三郎,听说飞天鼠越狱跑掉了,以后洛道恐怕就不得安宁了。”

    说话是旁边一桌的几名商人,一名商人重重在桌上捶一拳道:“同州官府还真是没用,连个盗贼都关不住,我看就是监狱牢头被收买了,故意给他创造越狱的机会。”

    “听说官府悬赏三百贯,不知会便宜了谁?”

    几名商人说着,还偷偷向郭宋这边看了一眼,郭宋这身打扮就是典型的游侠儿,很多游侠儿就是专门给官府缉盗领赏,但郭宋心中想到的却是另一件事。

    这时,酒保端来一盆羊肉,郭宋笑问道:“在哪里可以看到官府悬赏缉捕的榜文?”

    酒保笑道:“城门旁边有一块很大告示牌,官府的所有通告都贴在上面,什么悬赏缉捕都有。”

    郭宋其实是担心自己,段秀实承诺替他消去原州颁发的天下缉捕令,也不知有没有办到?虽然告示上的画像和他完全不一样,但他也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因崆峒山之事而名扬天下。

    这时,酒馆外走进一人,步履踉跄,他摇头晃脑道:“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老子我囊中羞涩,去哪里搞一匹好马来换酒呢?”

    郭宋迅速瞥了此人一眼,见他年约二十余岁,长得又瘦又小,尖嘴猴腮,左耳只有半截,脑门有一道长长的伤疤。

    再看掌柜和伙计,都惊恐地躲在一旁,郭宋心生警惕,恐怕来者不善。

    男子扫了一圈店里的人,赫赫笑道:“先报个万儿,大爷我便是飞天鼠,准备去中原,但缺一匹脚力,刚才我看见好像有一匹好马,兄弟我就先借走了,容后再还。”

    他刚要转身出门,郭宋冷冷道:“你若能活着走出此门,那马就送你了。”

    男子打了一个激灵,对方语气毫无感情,冷得就像寒冬的冰雪一样,使他脚下有点迟疑了。

    “呵呵!我只是开个玩笑,我真要偷马,还会来这里说吗?这位朋友误会了。”

    他正要出门,一支箭擦着他半截耳朵射过,钉在他眼前的门上,郭宋用箭来当暗器,再一次警告他。

    年轻男子顿时恼火了,转身怒视郭宋,“这位朋友,你到底要做什么?”

    “留下一只手,你就可以滚了。”

    年轻男子大怒,从腰中拔出剑,“我飞天鼠在关中也是有头有脸的,那容你如此羞辱,吃我一剑!”

    他三步并着两步,一剑向郭宋劈去,身形疾快如闪电,郭宋并没有拔刀,而是一把抓住他手腕,将他拖到自己面前。

    “疼!疼!疼杀我也!”

    年轻男子只觉骨头要被捏碎了,痛得他失声惨叫起来,手一松,长剑‘当啷!’落地。

    郭宋心中的杀机在升起的一瞬间,又被他强行压住了。

    他冷冷问道:“教你这一招的人现在在哪里?”

    郭宋忽然认出了男子刚才迎头一剑,竟然是四师兄甘雨的‘砍柴招’,也正因为这个缘故,男子才从鬼门关打了个滚回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杀了我吧!”男子忽然硬气起来。

    郭宋凝视他片刻,放开他的手,淡淡道:“既然你认识我故人,这次我就饶你一命,不要打马匹的主意,否则我不会再给你第二次机会。”

    说完他拾起男子的剑,用力一折,剑‘崩!’地断成两截,两截断剑合在一起,再次用力一掰,这柄剑断成四截,随手一甩,四柄断剑全部钉在对面墙上,墙上一只壁虎竟被斩成了五截。

    “你走吧!”

    郭宋不再理会他,只管喝自己的酒,年轻男子脸色变了数次,他走到门口,又挠挠头道:“教我剑法的人是我师父,但我不能说他在哪里?阁下有什么话要我带给他吗?”

    “你告诉他,甘月下山了。”

    年轻男子抱拳行一礼,又心有余悸看了一眼墙上断剑,这才匆匆走了。

    郭宋的心情忽然变好了,刚到关中,居然就得到了四师兄的消息。

    他忽然感觉不对,抬头看了一眼,见所有人都像泥塑一样呆坐在那里,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气。

    郭宋微微一笑,“酒保,把我酒菜送去我房间,我要住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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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初入长安

    飞天鼠果然被他镇住了,一夜没敢再来,次日一早,郭宋结算了房钱,牵马离开了客栈,顺着官道向两里外的县城走去。

    离县城越近,官道两边逐渐热闹起来,都修建了房屋,各种小店一家接着一家,很多农民在路上摆着地摊,卖各种蔬菜瓜豆和鸡鸭鱼蛋,不断有穿着布衣荆裙的妇人从城里出来买菜,和农民讨价还价,颇有生机。

    这时,郭家看见路边有家估衣店,便将马拴在门口,走了进去,不多时,他从店里出来,顿时换了一身装束,穿一件七成新的青色细麻衫,腰束革带,头戴皂纱帽,纱帽前端还有块玉佩,看起来温文尔雅,颇有点像读书人的打扮。

    横刀依旧佩戴在腰间,唐朝的读书人也要佩剑佩刀,作为装饰,不过以佩剑为主,佩刀不多,就算有,也基本上是横刀。

    他手中还拎一口柳条书箱,武士服、斗篷和弓箭都放在箱子里,把箱子绑在马鞍背后,完全就是一个游学的士子了。

    在陇右、朔方以及北方的大部分地区,很少能看到读书人,一般读书人大多是世家子弟,基本上都是文武双修,就像梁武那样,平时都穿着武士服。

    但在京城,郭宋这种打扮极为常见,可以说满大街都是,中等阶层的普通男子都穿这样的衫,腰束革带,戴皂纱帽,只是年轻人比较喜欢穿武士服,而穿衫、带书箱的年轻人往往就是士子。

    换了这身衣服后,没有了之前那种雄姿英发的气质,注意他的人明显少了。

    郭宋牵马来到城门,城门外确实有一块很大的告示牌,上面还有雨檐,上面贴满了各种官方告示,两名皂衣官差拿着水火棒一左一右站在告示牌两边,不面站了不少人,若不识字,还可以请旁边官差念给众人听。

    郭宋扫了一眼,正中间是一份刚贴不久的告示,是传达朝廷旨意,允许商人骑马、穿袍衫,允许商人子弟习武,在此之前,商人都只能穿短衣,只能骑毛驴、骡子之类,不允许骑马穿长袍,商人子弟偷偷练武是可以的,但不允许进武馆,看来朝廷对商人的限制放宽了。

    他目光落在左上角,那里贴着一溜七八张通缉告示,第一张应该是最新的,就是昨晚酒馆遇到的飞天鼠,叫做孙佑,长安人,罪名是盗窃官银,悬赏三百贯,画像确实也是尖嘴猴腮,倒有点像他。

    郭宋虽然和三百贯赏钱擦肩而过,但他并不缺钱,他马袋里就有在灵州挣下的三百两黄金,价值三千贯钱,况且他还有一座价值五千贯钱的小宅子。

    看了两遍,都没有看见自己的悬赏通缉令,看来段秀实真的帮自己消去了案底,他顿时长长松了口气。

    他牵着马直接向县城内走去........

    两天后,郭宋终于抵达了长安城,一座规模宏大的城池出现在他眼前,长长的城墙望不见头,几座巍峨壮观的城楼矗立在城墙上,外面是又宽又深的护城河。

    虽然曾经爆发了安史之乱,但无论安禄山还是史思明,他们都想在长安建都,所以并没有破坏这座天下第一雄城,经过十年的恢复,长安城重新变得繁华富庶,人口密集。

    此时已是盛夏,天气炎热,两边柳树上的知了在拼命地嘶叫,中午路上行人不多,官道两边店铺基本上处于休眠状态,郭宋在一家胡饼铺前买了几张胡饼,又灌了一葫清水,一边吃着胡饼,直接从春明门进了长安城。

    城门两边有士兵把守,一般不会盘查,但会拦住抽查,士兵们眼睛都很毒,他们看得出哪些人不是本地人,哪些人会有问题。

    唐朝普通百姓也没有身份证,只有当官后才会有鱼符,不过郭宋有一份灵州官府开具的户籍证明,证明他是灵州正常编户,凭着这份证明,他一路穿州过府,没有受到任何刁难。

    士兵们一般也不会查普通编户,他们的盘查重点是商队,每次都会有点油水,这也算是靠山吃山了。

    长安城大街十分宽阔,铺着整齐的石板,两边看不到沿街店铺,也看不到朱门大户,看到的都是长长的坊墙,长安呈棋盘式结构,东西十四条大街,南北十一条大街,这些大街将长安城分割为一百一十座坊,每座坊墙和坊门,晚上亥时正,就开始宵禁关门,金吾卫士兵布满了二十五条大街,不准百姓外出,只能呆在各自的坊中。

    从春明门进城,距离郭宋小宅所在的宣阳坊不远,不过他现在暂时还不想去收自己的小宅,他要找到京城的清虚观,大师兄甘风就在那里当住持。

    清虚观位于晋昌坊,据说离大雁塔很近,郭宋一路打听,终于找到了清虚观,但着实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清虚观占地最多只有三亩,周围比较荒凉,左面是一条小河,河对岸是一座废弃的城隍庙,占地很广,杂草丛生,背后是一片松林。

    而且晋昌坊内大都是底层百姓的民居,房子用泥土夯成,屋顶是茅草,家境稍微好一点的,会围一座小院,但大部分人家都没有院子,只看见黑漆漆的窗洞和破旧的木门。

    虽然清虚观的地段很糟糕,不过郭宋也能理解,师父的儿子也不是豪门巨富,家境只能算中上,当然要选土地最便宜的地方给父亲修建道观。

    清虚观倒是砖木结构,黄墙黑瓦,尽管占地面积小了点,但看起来还是不差,而且门口有一株至少上百年的大槐树,把道观古色古香的气质映衬出来了。

    大门开着,里面香烟缭绕,有香客在院子里烧香,大门上方挂着一块银边黄底的牌匾,上面龙飞凤舞写着‘清虚观’三个大字,郭宋心中一热,清虚观三个字和崆峒山的清虚观一模一样,都是师父的手笔。

    郭宋刚走进院子,迎面来了一个小道童,向他抱拳施一礼,“施主可是来烧香?”

    “这个.....我是来找你们住持!”

    小道童恭敬道:“师父出去做法事了,要下午才回来。”

    “这样啊!”

    郭宋又笑道:“我是从崆峒山清虚观过来,你师父如果叫甘风的话,那他就是我大师兄!”

    小道童眨眨眼睛,“莫非你是甘月师叔?”

    郭宋大喜,甘月就是他的道号,只是从未用过,只有师父和几个师兄知道,他连连点头,“我正是!”

    小道童笑了起来,再次施礼,“原来是师叔,我叫清风,是师父的第十二弟子,师父给我们说过,这几个月师叔会来,让我们留心。”

    郭宋心中暖烘烘,大师兄一直没有忘记自己,他竟然有一种找到亲人的感觉。

    “请师叔随我来。”

    小道童清风一摆手道:“我们去后院!”

    “我这马怎么办?”

    “不妨,后面有牲畜棚,里面也有一匹马,好像还是师叔送给我们的。”

    郭宋会心一笑,那是自己从甘州回崆峒山,没法安置马匹,请张明春送到了京城,还是去年春天的事情。

    道观不光有马,还有七八头毛驴,还请了一名马夫来照顾,郭宋把马交给了马夫,这才跟随小道童来到后院。

    后院约有一亩地,房舍密集,至少有二十余间,道士们的宿舍、厨房、仓库都在这里,还有五六间客房,不过房间都很小,里面刚好能放一张床,还居然是上下铺,里面靠墙再放一张小桌子。

    靠墙还有一株参天大树,猛子从天空冉冉落下,落在大树上,好奇地打量着四周的环境,道观背后好像就是一片树林。

    “这是我们的宿舍,道童两人一间,道士一人一间,师父的道房在最里面,师叔,这边走!”

    他们走到隔壁院子,这里就是客房了,一共有六间屋,一般都是其他道观的道士过来借住。

    “清风,你见过三师叔没有?”郭宋最惦记的就是三师兄甘雷。

    清风笑嘻嘻道:“那个很胖的三师叔啊!上个月他还来过,我们很都喜欢他,每次来都会带糕饼给我们,他好像就是开糕饼店的。”

    郭宋差点一个踉跄,他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师兄甘雷开糕饼店?

第一百零三章 清虚新观

    郭宋的房间不窄,至少有十个平方,里面床铺蚊帐、坐榻桌柜,各种日常用品都齐全,清风拎来一桶井水,笑道:“师叔洗脸吧!师叔肚子饿的话,我去厨房下一碗面片。”

    “不用了,我在城外已经吃过,清风,道观里就你一人吗?”

    清风点点头,“师父和师兄们都去做法事了,道观里就只有我一人看家,大家都在努力赚钱。”

    郭宋一怔,问道:“你们很需要钱?”

    “以前不需要,但师父上个月想把道观后面一片五亩的空地买下来,说要修金身阁,供奉师祖。”

    郭宋心中猛地一紧,他随手将门关上,连忙问清风道:“师祖的金身现在在哪里?”

    “现在供奉在玄都观,被它们借去了。”

    郭宋眉头一皱,“怎么会在别的道观内?”

    “没办法,我们请人做金身时,消息泄露出去了,玄都观是京城最大的道观,它们观主几次上门,官府也来人了,后来东家也来了,师父实在扛不住压力,只得答应借给玄都观。”

    东家就是木真人的儿子,是清虚观的真正主人,连他都来劝说,难怪师兄顶不住压力。

    “玄都观说过什么时候还吗?”

    “他们说借去供奉三年,但如果我们的金身阁建好,也可以提前还,当时还写了契约。”

    郭宋点点头,“你去忙吧!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提出来。”

    “不用,师叔先休息吧!”

    清风刚要走,郭宋又想起一事,问道:“你知道你胖师叔在哪里吗?”

    “我只知道在新丰县,具体地方得问师父。”

    清风抱拳行一礼,匆匆去了,前面的香客都要他照顾,他还真走不开。

    郭宋躺在床上,双手枕在头下,目光注视屋顶的房梁,他原本很好的心情已经被师父之事给破坏了,也让他从最初的兴奋中冷静下来。

    多少年前他就想着来京城,而现在他已经躺在京城清虚观内,很快会见到大师兄,然后呢?他可能还会去看看甘雷,再然后呢?他已经不是道士了,清虚观也不属于他,他的下一步又该何去何从?

    郭宋当然不是清心寡欲之人,他若清心寡欲,还不如当一辈子的道士,他有着很明确的目标,否则他就不会放弃河西的机会,放弃灵州的机会,放弃李晋阳的招揽。

    现在自己终于来到长安,又该怎么接近目标呢?郭宋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很好的思路。

    也罢,先在长安城安定下来再说吧!

    在胡思乱想中,他竟迷迷糊糊睡着了。

    醒来时,已是黄昏时分,他感觉到外面很热闹,郭宋坐起身,走出了房门,只见院子里几个道士在打水,小道士清风看见他,点点头笑道:“师叔起来了!”

    “你师父呢,他回来没有?”

    “师父回来了,就在外面呢!”

    这时,脚步声响起,一个中年道士急匆匆走进,满脸笑开了花,“老五,你终于来了!”

    来人正是多年未见的大师兄甘风,师兄二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甘风又打量他一下,给他胸口一拳,“臭小子长这么高了。”

    郭宋不好意思挠挠头,又笑问道:“师兄,这些都是你徒弟?”

    “都是!我刚来的时候,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慢慢收了十二个弟子,都是京城贫寒人家子弟。”

    甘风又回头喊道:“大家都过来,给小师叔磕头。”

    一下子跑进来十几个道士,最大的也有十七八岁了,众人跪了一院子,给郭宋磕头,“拜见小师叔!”

    郭宋没想到一下子有这么多师侄,心中有一丝感动,他便笑眯眯对众人道:“大家都起来吧!回头我给大家见面礼,每人一领新道袍,一件法器,不过我是给银子,你们自己去买。”

    众人大喜,“谢谢小师叔!”

    甘风又挥挥手,“去收拾饭堂,准备开饭了。”

    众人一哄而散,郭宋这才对甘风道:“大师兄,我已经还俗了。”

    甘风点点头,“我知道,你们几个都还俗了,但不管怎么说,你们都是我师弟,先去吃饭,吃完饭我们再好好聊一聊。”

    清虚观的晚饭是粗茶淡饭,基本上看不到荤腥,不过能吃饱,在崆峒山生活了十年,郭宋对吃饭没有任何挑剔,只要能吃饱就是最大的幸福。

    吃罢晚饭,两人来到后堂,甘风请郭宋坐下,郭宋问道:“铁木剑收到了吗?”

    “收到了,是一支商队送来,师弟要用的话,可以拿去!”

    郭宋摇了摇头,“师父要求我们把它一代代传承下去,在我手中迟早会毁掉,还是放在师兄这里,作为道观的镇观之宝,这把铁木剑实际上是黑衣大食和波斯的结盟证明,是一把祭剑。”

    甘风点点头,“我会把它传下去!”

    沉默片刻,郭宋又问道:“师父的金身是怎么回事?”

    甘风长长叹了一口气,“这件事师兄我无能啊!没有权势后台,导致师父的金身被玄都观强行请走,现在我们拼命攒钱,早日修建起金身阁,把师父请回来!”

    郭宋沉吟一下问道:“师兄修建金身阁需要多少钱?”

    “买地两千贯左右,修建三层阁楼大概要一千五百贯,一共需要三千五百贯,老四上个月送来五百两银子,老三家境不宽裕,但也送来三十两银子,我们自己也攒下两百银子,我会努力,争取三年内请回师父金身。”

    “师兄,还有我一份呢!”

    郭宋走出去,片刻拿来一个沉重的包裹,放在桌上,把包裹解开,里面是三十锭黄灿灿的金子,他把黄金推给师兄,“这是三百两黄金,师兄收下吧!”

    甘风呆住了,半晌结结巴巴问道:“师弟,这....这是从哪里弄来的?”

    郭宋微微笑道:“师兄放心吧!是我在灵州参加武会获得的奖励,都是干净的收入,不是为非作歹得来的。”

    “可是......”

    “没有可是!”

    郭宋打断他的话头,正色道:“师兄,这是为了请回师父金身,每个做弟子的都应该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师兄也在拼命挣钱,这些黄金对我作用不大,为什么不拿出来?”

    甘风眼睛一红,泪水涌了出来,半晌,他克制住自己的情绪,点点头道:“好!我明天就去买地,争取半年内把金身阁修建起来,然后去迎回师父金身。”

    “玄都关肯还吗?”

    “由不得它,白纸黑字写着呢!还有宗正寺担保,不行就打官司,我就不信他们敢公开徇私枉法。”

    “这样就好,明天我想去看看三师兄,师兄有他地址吗?”

    “我有他地址,不过我要先问你一件事,前两个月,你怎么会被通缉了?”

    “这件事还真是一言难尽。”

    郭宋便将因为灵寂洞之事,他们和紫霄天宫产生矛盾,然后因紫霄天宫强占灵寂洞而使矛盾激化,他杀死了白云真人,烧毁天殿等等,大致告诉了甘风,甘风听得目瞪口呆,半晌才道:“然后呢,后来通缉又怎么撤销了?”

    “我后来不是回灵州了吗?正好遇到薛延陀军队大举进攻灵州,我立下了功劳,段节度使便替我消掉了通缉。”

    甘风叹了口气,“当时明春护送师父金身过来时,我就猜到你被通缉之事一定和师父的金身有关,没想到白云真人这么卑鄙无耻,还居然毁掉了二十多具不腐肉身,若消息传出去,他们要被天下道士的唾沫淹死的。”

    “师兄,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你把甘雷的地址给我,还有,他怎么卖糕饼了?”

    “是他娘子的意思,他娘子不准他再舞刀弄剑,要平平静静过日子,两人就在新丰县开了一家糕饼店,生意很一般,毕竟是小县城,就那么回事吧!”

    甘风写了一个地址递给郭宋,这倒让郭宋想起一事,他连忙回屋取来一封信,递给甘风道:“大师兄,这封信等会儿安排个弟子帮我送一下,就按照信封上的地址。”

    甘风接过来看了看,在务本坊,便点点头,“没有问题,马上我让大弟子去送。”

    “另外还有一件事!”

    郭宋从怀中取出一份房契,“这是宣阳坊的一座三亩小宅,我在阴山猎了一块比较珍贵的毛皮,有人用这座小宅和我交换,不知该怎么收这座宅子?”

    甘风看了看房契,眼睛瞪大了,“我说老五,你怎么会有这么多让人惊讶的事情?先是黄金,现在又是房宅,而且还是官宅,你知道宣阳坊的一亩小宅现在值多少钱吗?五千贯钱!你这三亩宅,一万五千贯都不止啊!”

    “它的来历师兄就别再问了,我想知道它怎么过户?”

    甘风便不再多问,笑着解释道:“民宅买卖过户就比较简单,但你这是官宅,转成民宅的话,手续就会稍微复杂一点,不过好处是可以免税,交给我吧!我来帮你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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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家有悍妻

    次日清晨,郭宋出发前往新丰县,马厩里有两匹马,一匹是他的火龙,另外一匹是他的河西得到黑金刚,这是甘风给它起的名字。

    火龙王太招眼,他正要牵出黑金刚,马夫连忙上前道:“郭公子,黑哥儿这两天拉肚子,身体有点虚,能否过几天再骑它,让它好好休息两天。”

    “怎么会拉肚子?”郭宋眉头一皱问道。

    “天气太热,牲畜拉肚子很正常,前天兽医来过了,也喂了药,再三嘱咐要好好调养几日。”

    郭宋担忧地看了一眼的火炭马,问道:“那泄肚会不会传染给我的火龙王?”

    “应该不会,昨天已经止泻,只是身体还有点虚。”

    “好吧!让它多休息,我骑火龙王去。”

    郭宋不太想骑自己的火龙王,主要是火龙王体格过于高大强壮,格外引人瞩目,他不想节外生枝。

    不过郭宋也是爱惜马之人,既然黑金刚身体虚,他还是决定骑火龙王,自己当心点就是了。

    他牵马出了道观,翻身上马,催马向春明门奔去.......

    新丰县位于长安以东约四十里,是汉高祖刘邦因为父亲思念家乡徐州丰县而下令仿建。

    新丰县属于畿县,驻军较多,负责拱卫京城,尤其县城以西的灞上,更是传统的驻军重地。

    郭宋抵达新丰县时已经快到中午,甘风给他的地址,甘雷开的糕饼店就在西城门附近,叫黄鹤糕饼店,招牌很容易看到。

    只是这个店铺名字让郭宋有些不喜,让他想到了黄鹤观,显然是李温玉起的店名。

    进了城门,郭宋便四处张望,新丰县虽然也是以街坊为主,但城门附近还有不少沿街商业铺面,不像长安那么严格。

    郭宋很快便找到了他的目标,黄鹤糕饼屋,在一家杂货店旁边,门面很小,招牌却很大,只见一群人围在店门口,不知在张望什么?

    郭宋翻身下马,牵马走上前,只见一名身穿粗布裙的年轻妇人一手叉着腰,一手指屋顶大喊:“死胖子,有本事你就别下来,老娘也不做饭了,我看你今晚吃什么?”

    “这声音......”

    郭宋一下子听出来了,这不就是李温玉的声音,他有点不敢相信,那个令甘雷如痴如醉,温柔如小鸟依人一般的李温玉怎么变得这么泼辣了?

    “李师姐!”

    妇人一回头,果然是李温玉,才四年不见,感觉她似乎老了不少,眼角居然出现细细的皱纹,她最多二十四五岁吧!

    李温玉一下子认出了郭宋,她脸上顿时露出大喜之色,随即又想到了什么,脸上的喜色消失了,变得十分黯然。

    她看了一眼郭宋,眼中迸射出一种感激糅杂着痛苦的神情,又回头对屋顶喊道:“死胖子,你兄弟来了。”

    她低下头,也没有招呼郭宋,神情黯然地回屋去了。

    郭宋却被李温玉一系列复杂的神情弄糊涂了,这时,头顶上传来一声口哨。

    郭宋抬头向屋顶望去,只见一张熟悉的大胖脸从屋顶探头出来,嘴上说着哑语,向后面指了指。

    郭宋顿时会意,连忙牵马向后面走去,刚到后面,只见甘雷从围墙上跳下,一把抱住了郭宋,欢喜得快要炸开了。

    “我的好兄弟啊!你终于来了,哥哥可想死你了。”

    “师兄,你怎么比以前还胖了?”

    “死胖子,你把事情交代清楚再走。”后院里传来李温玉的怒吼声。

    吓得甘雷拉着郭宋便跑,转了两个弯,从一个破墙洞钻进一个街坊,他拍拍胸脯道:“今天母老虎发威,咱们惹不起,只能躲起来!”

    郭宋见甘雷居然穿着短衣,裹着腿,一副武大郎的打扮,他眉头皱成一团,“师兄,你是怎么回事,混成这个样子?”

    “哎!一言难尽,我们去喝杯酒,坐下慢慢说,不过哥哥身上一文钱都没有,只能你请客了。”

    斜对面就有一家小酒馆,郭宋将马拴在外面,跟随甘雷走进酒馆,一名酒保笑道:“哟!胖哥今天有钱了?”

    “滚一边去,我兄弟来了,当然要喝杯酒,去把你们店的清酒拿一壶来。”

    “酒没问题,就怕胖哥回去被罚跪,嫂子可交代过的,不准你喝酒,出了事别怪我们。”

    “不怪你们,赶紧去把酒拿来。”

    酒保跑去拿酒了,两人在桌前坐下,郭宋迟疑一下问道:“师兄,李师姐是怎么回事,看见我很矛盾的样子?”

    甘雷苦笑一声道:“她前几年天天念你的好,夸你有情有义,她一直对你很感激,但几个月前她听说师父被你杀了,她就沉默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提到你。”

    郭宋这才恍然,连忙问道:“她师父是哪个老妖婆?”

    “她师父是定玄,被你一剑割断了喉咙,我们认为她是老妖婆,但温玉对她的感情很深,她听说师父被杀,哭了好几天。”

    郭宋无语了,他杀三个老妖婆的时候,压根就没想到过将来会面对李温玉。

    这时,酒保送给一壶酒,甘雷连忙抢过酒壶给两人的酒杯满上。

    他端起酒杯‘吱!’地喝了一杯,一脸陶醉,“很长时间没喝这么好的酒了。”

    郭宋注视了甘雷良久,问道:“师兄,你怎么会混得这么惨?”

    甘雷低下头,半晌道:“我就没接触过世俗,不懂得人心险恶,四年前和人合伙做生意,结果被人骗了,所有银子都被骗得干干净净,还欠一屁股债,我只好去干苦力,去灞水码头搬运货物,温玉则给人浆洗衣服,熬了整整两年,又不好意思去找大师兄,后来老四来了,给了我一百贯钱,我们才还清外债,又开了这家糕饼屋,生意也不太好,勉强糊口吧!”

    郭宋心中着实恼火,他用拳头敲了敲桌子,“师兄,你可是练了十五年的武艺,居然去干苦力?”

    “我向温玉发过誓,平平静静过日子,绝不在刀头上舔血,她其实是为我好,这年头世道很乱,会武艺虽然一时风光,但最后都没有好结果,她怕我出事,被人杀了。”

    “你就这么怕她?”

    甘雷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叹息一声道:“其实不是怕她,是真的觉得对不起她,有时候下雨我赚不到钱,她怀着身孕还给人浆洗衣服到深夜,她跟我四年了,没享受过一天好日子,你也看到她了,比从前老了很多,被生活磨成这样。”

    说着说着,甘雷的眼睛红了,含着泪水道:“听说要给师父修金身阁,她把这两年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三十两银子全部给了我,这样的好女人,我当然要稍微让着她一点。”

    郭宋沉默了,他内心深处也藏着最柔弱的感情,这么多年,他从不敢去碰它,将它层层包裹起来,但甘雷的一番话,却在不经意间又触动了他内心深处的柔弱之弦。

    “师兄,你有孩子了?”

    甘雷点点头,“有一个女儿,刚刚三岁,长得很像她母亲,取名张羽儿。”

    “那师兄以后一辈子就在这里卖糕饼?”

    甘雷摇了摇头,“我肯定要找事情做,我自己苦点没有关系,但我不能让女儿......她、她连件新衣服都没有。”

    郭宋想了想道:“既然我下山了,我就不会让师兄这样窘迫过下去,反正三个老妖婆已经死了,没人再追究你们,你们回长安吧!”

    “我们拼命攒钱,其实也是想回长安,只是现在银子没有了,又不想给大师兄增添负担。”

    “没关系,我在长安宣阳坊有座三亩的小宅,你们搬进去住,我自己住在道观里,也很自由。”

    甘雷瞪大了眼睛,“老五,你可别吓我,你在长安城有宅子?居然还是宣阳坊!”

    “师兄,你没用武艺,但我用了,我还给了大师兄三百两黄金,包括宅子,都是我在灵州和草原上挣来的,我发现挣钱真的很容易,只是钱财对我而言并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挣钱很容易?”

    甘雷嘴角抽搐一下,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可觉得挣钱很艰难,我每天挑着担子去卖饼,嗓子都喊哑了,一天才卖两三百文钱。”

    郭宋微微一笑,“要不过几天,我们去一趟终南山,猎几张上好豹皮回来。”

    甘雷还是摇摇头,“你想得太简单了,要是打猎能赚钱,那些猎户早就发财了,还轮到我们?”

    郭宋探身压低声音道:“去终南山只是给你回家交代的借口,咱们去皇家禁苑,那里面珍禽异兽比较多,咱们猎一头老虎回来,光虎皮就能卖几百贯钱。”

    甘雷从前也是个胆大妄为的主,只是这几年被娘子压抑住了,不敢想、不敢做,郭宋一席话让他眼里亮了起来,这倒是个好主意,给娘子好好磨一磨,说不定她会同意。

    这时,从外面笑嘻嘻跑进来一个小胖子,趴在甘雷耳边悄悄道:“李婶子到我家里去借了大号搓衣板,张大叔今晚要惨了,赶紧逃命去吧!”

    说完,小胖子办个鬼脸,一溜烟地跑了。

    “滚!滚!滚!别坏我喝酒的心情。”

    甘雷见郭宋一脸同情地望着自己,摆摆手道:“你别信这些捕风捉影的传言,我娘子是刀子嘴豆腐心,我家里搓衣板被我跪坏了,所以她要借块新的洗衣服。”

    郭宋摇了摇头,又好气又好笑,他对甘雷道:“看来今天不是喝酒的日子,师兄先回去吧!宅子正在过户,过几天师兄去趟京城就知道了,我们在京城再痛快喝酒。”

    “你什么意思,要走?你还没去我家呢!”

    “我今天就是来看看师兄,下次我再来探望嫂子和侄女。”

    说着,郭宋从马袋里摸出一包沉甸甸的珠宝首饰,大概有二三十件,这是他在阿布思都督的皮囊中发现的,他拿着没用,原本就是打算送给几个师兄的,既然大师兄那边给了三百两黄金,这包首饰就给甘雷了。

    他将布包塞给甘雷,“这是我给侄女的见面礼,是我在草原上骑射比赛赢的彩头,师兄拿着!”

    甘雷看到包裹缝隙里露出一颗指头大的蓝宝石,他顿时吓了一跳,连忙推却,“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师兄,这是我专门留给你的,要不然我早就散给草原上的唐奴了,你若不要,我就散给城门口那群乞丐,你信不信,我现在就给他们。”

    “去!去!去!我只是和你客气一下,你还当真。”

    甘雷一把将包裹抢过来,毫不客气地塞进怀中,“我家现在比乞丐还穷,还欠着十几贯的面粉钱和糖钱,那帮混蛋整天来要债,简直要把我逼死了!”

    郭宋怀中虽然还有十几两碎银子,不过这包珠宝首饰至少价值几百贯,随便拿一件就能换到二三十贯钱,郭宋就没必要再给他银子了。

    “那师兄先回去吧!我们说好了,过几天来长安清虚观找我,我们去禁苑打猎,然后好好合计一下,看师兄能在京城做点什么营生。”

第一百零五章 人穷志短

    甘雷生怕娘子不要郭宋给的首饰,他先去了一家珠宝铺,将一对镶有红宝石金手镯兑了七十两银子,这才兴冲冲回家。

    回到家,他先把在院子里玩耍的女儿抱在怀中,随手塞给她一朵金花玩耍,这才进屋去了,有女儿做护身符,娘子也不会对他下狠手。

    “死胖子,你是不是喝酒去了?”李温玉一把揪住他耳朵,满脸怒气问道。

    “娘子轻一点,我师弟来了嘛!我就去抿了一小口。”

    “你的一小口恐怕至少是半壶吧!”

    甘雷低眉顺眼道:“娘子,我认罚,搓衣板在哪里?我现在去跪。”

    “哼!别想糊弄老娘,事情不交代清楚,你跪搓衣板也没用,上午你卖糕的钱怎么会少三十文,你老实交代,是不是给哪个狐狸精了?”

    甘雷怀中有了银子,对那点小钱也看不上了,他便老老实实承认道:“娘子,我怎么会找女人呢?其实我是想给妞妞和你各做一件新衣服,这两个月我都攒下了三百文钱了。”

    李温玉冷笑两声,“呵呵!你居然还有私房钱,赶紧把钱交出来,这次就饶你了。”

    甘雷只得从一只破鞋子里倒出一堆铜钱,李温玉拿来一只铁盒子,一把将钱扫了进去,三十文钱变成了三百文钱,她心中的怒火终于消泯了。

    “你师弟呢,怎么不让他来家里坐坐?”

    甘雷小心翼翼辨别娘子的脸色,这话到底是真是假?娘子说话真真假假,他自己都糊涂。

    “这两个月你不是生他的气吗?我怕请他来家里,你摆脸色给人家看,那就不好了。”

    “你真是个榆木脑袋!”

    李温玉在丈夫额头上戳了一下,“我生他的气,是因为他杀了我师父,但他以前那样帮助我们,我会不记他的恩?这是两码事,而且他毕竟是你师弟,我会一点面子都不给你吗?”

    甘雷绞尽脑汁替郭宋开脱,“其实师弟也是误伤你师父,他杀了白云真人,几百人要杀他,他根本就没有选择,他若不自卫,他也被你师父杀了,归根到底,白云真人才是罪魁祸首,如果不是他毁了清虚观,毁了灵寂洞,我师弟也不会找他寻仇。”

    甘雷真真假假说了一通,反正娘子只知道师父死了,但怎么死的,她却不知道,他们也是看得郭宋的通缉令,才托人打听一下,只知道紫霄天宫一场混战,死了很多道士,其中就包括黄鹤观的三个老妖婆。

    李温玉沉默片刻道:“说到底,师父是因我才恨清虚观,也是因我而死,责任应该是我来承担,确实不能怪在你师弟头上,从现在开始,我不感激他,也不恨他,你不要担心,他以后来我们家做客,我不会摆脸色,最起码的待客之道,我不会失礼。”

    甘雷心中很为难,他怀里还有一包师弟给的首饰呢!自己怎么开口呢?

    这时,他怀中的女儿捧着一朵花笑道:“娘,爹爹给我的花花,真好看。”

    李温玉脸色一变,她才注意到,女儿手中拿的竟然是一朵金花,她连忙接过来,金花至少重二两,用纯金打造,花心还镶嵌着几颗红宝石。

    “这.....这就是他给妞妞的礼物?”

    甘雷脑海里灵光一闪,对啊!是给妞妞的礼物,别人给妞妞的小礼物,她从不会拒绝,总是很开心的接受,女儿就是最好的借口嘛!

    “其实还不止这朵金花,他给了妞妞很多见面礼,将来妞妞的嫁妆都有了。”

    他连忙把重重的一包首饰都摊在桌上,一共二十三件,光镶嵌有宝石的金手镯就有四对。

    关键是还有很多名贵的宝石,一颗杏子大的祖母绿挂坠最为值钱,甘雷看见珠宝铺也有卖,但比它小不少,就要三百贯钱,他估计光这颗祖母绿挂坠就至少值五百贯钱了。

    其实郭宋也不清楚这包首饰究竟值多少钱,他是从穆特的马袋里找到的,便决定把它作为礼物送回师兄。

    李温玉呆住了,半晌才哆嗦着嘴唇问道:“这些珠宝首饰是你师弟从哪里抢来的?”

    “这话这么说呢,我师弟从不去干偷鸡摸狗的事情,他说是在草原射箭赢的彩头,但我估摸着他在草原一定经历了什么大事,他还给师父金身阁捐了三百两黄金,在宣阳坊还有座三亩的小宅。”

    李温玉要比丈夫识货,她连连摇头,“三郎,这些首饰太贵重了,这么大的蓝宝石,至少值几百贯,还有这颗祖母绿,没有上千贯钱根本买不到,我们拿一朵金花,就算是他给妞妞的见面礼,其他首饰咱们得还回去。”

    甘雷叹口气道:“你以为我真会收下这么名贵的珠宝?就算是亲兄弟我也不能收,他现在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现在还给他,他也不珍惜,迟早全部都送人,我在想,咱们帮他保存起来,以后等他成了家,再交给他娘子,不过这四对金手镯咱们可以收下,我的意思是说,既然是他送给妞妞的心意,咱们就多多少少收下一点。。”

    人穷志短,尽管李温玉对郭宋杀了师父始终有点耿耿于怀,但她也实在是被生活挫磨得没法子,她便点点头答应了,“你等会儿把一对手镯拿去卖了,先把欠的面粉钱和糖钱付给人家,还有房租钱也欠了大半年,咱们一并给房东。”

    甘雷吞吞吐吐拿出五十两银子放在桌上,“其实我已经卖掉一对金镯子了。”

    ..........

    郭宋离开了新丰县,纵马一路疾奔,经过灞上镇时,倒是有十几家酒楼、酒馆,但里面的客人几乎都是驻扎灞上的士兵。

    郭宋早饭就没吃,中午只喝了几杯酒,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酒楼吃饭最大的问题就是马匹要拴在外面,客人往往看不到,这边军人太多,着实让人不放心。

    郭宋其实想买点馒头、肉饼之类的小吃,可以边走边吃,但他没有找到这样的小吃店。

    穿过了灞上镇,只见前面一株大柳树下有一座很大的食棚,棚子下摆了十几张大桌子,厨房是一间茅屋,两名伙计不断从里面端出烤好的肉饼和热茶。

    拴马桩就在大棚旁边,两根拴马桩拴了不少骡马,最边上一根拴马桩还空着。

    郭宋催马奔到大棚前,翻身下马,高声道:“伙计,给我来五个肉饼,再来一碗热汤!”

    一名伙计跑上来歉然道:“公子,肉饼刚刚下炉,要等一会儿,要不公子先吃点别的。”

    郭宋见旁边有人在吃面片,便道:“先给我下一碗面片,要羊肉末的,再来一碗羊杂汤。”

    “好咧,公子稍坐,马上就来!”

    伙计跑进屋内吩咐下面,郭宋将马匹拴在木桩上,在一张方桌前坐下。

    这时,驶来一辆马车,跟着五六名骑马随从,一名随从走进大棚内喊道:“伙计,来二十个肉饼!”

    “哟!对不住这位爷,肉饼没有了,要等下一炉。”

    “要等多久?”

    伙计回头看了看,歉然道:“大概要等一盏茶左右吧!”

    一盏茶十分钟,等十分钟就出炉了,这个时间不算长。

    随从来到马车前禀报,马车里是个老者的声音,透过车船,隐隐可见他满头白发。

    “从这里去长安,路上就没有食铺了,我们就等一会儿吧!”

    随从去付了钱,这时,郭宋的羊肉末面片端了上来,又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羊杂汤,郭宋饿坏了,拿起筷子便大吃起来。

    这时,马车里的白发老者忽然看到了拴在马桩上火龙王,顿时眼睛一亮,惊讶问道:“这匹马是谁的?”

    “老爷,好像吃面片那个年轻人的。”

    老者看了一眼郭宋,又看了看马,赞不绝口道:“这很像回纥可汗那匹大宛天火马,就算在草原也是万里挑一,居然在大唐有这样的极品好马,阿虎,去问问年轻人,这马有没有转让的意思?只要他肯转让,随他开价!”

    随从来到郭宋面前抱拳施礼道:“公子,打扰一下!”

    不等他开口,郭宋摇摇头,“很抱歉,这马是我的心爱之物,多少钱都不卖。”

    老者说的话他听得清清楚楚,开玩笑,居然要买自己的火龙王,这是有钱能买到的吗?

    随从不甘心,又道:“你可以开个价格试试看嘛!这个机会不是一般人能遇到的。”

    郭宋冷冷道:“这马也不是一般人能遇到的,它虽然不是回纥可汗的马,但也差不多。”

    “阿虎,算了,人家既然不卖,就别勉强了。”

    白发老者还算是知礼,虽然很喜欢郭宋的马,却没有死缠烂磨下去。

    不多时,一炉肉饼烤好,随从拿了二十个肉饼,簇拥着马车走了,郭宋又吃了两个肉饼,把羊肉汤喝完,见马车已经远去,便对伙计道:“多少钱?”

    “肉饼十文一个,面片是二十文,羊杂汤十文,公子,一共八十文。”

    郭宋在钱袋里找了半天,最轻一块碎银子也要三钱重,他递给伙计,伙计笑道:“稍等片刻,我给公子找钱。”

    伙计进店铺去了,这时,远处奔来一队人马,足有四五十人,都骑着战马,声势十分浩大,为首是一名穿着锦袍,头戴纱帽的年轻男子,他腰束玉带,佩戴一把剑鞘十分华丽的宝剑,一看便知道是豪门子弟。

    一群人从食棚前疾奔而过,但奔出不到百步,一群人又调头回来了。

    伙计正好给郭宋找完钱,他连忙迎了上去,陪着笑脸道:“各位大爷是要在小店用餐吗?”

    为首黑衣大汉不理睬伙计,用马鞭一指火龙王,“这匹马是谁的?”

    郭宋站起身,冷冷道:“是我的马!”

    大汉将一锭银子扔给郭宋,“这匹马我家公子买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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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迷失在乱世中的大唐,中原藩镇割据,边疆危机四伏,内忧外患,长安却夜夜笙歌,罗裙慢舞。他是一个独孤的猛卒,鹰镝千里,强悍的游牧勇士闻之丧胆,但大唐却没有他的荣耀。他拔剑茫然,英雄无觅归处。。。。。。猛卒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猛卒,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猛卒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