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UU小说科幻灵异影视先锋TXT下载影视先锋章节列表全文阅读

影视先锋全文阅读

作者:龙升云霄     影视先锋txt下载     影视先锋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66:如果生命没有遗憾没有波澜

    “你是怎么想的?”

    看到林耀面带喜色,如饮仙泉,李维民便知道这事稳了。

    林耀也没让他久等,当即便回答道:“不走了,不走了,我这一百多斤,就交给老大你了。”

    李维民笑着点头,吩咐道:“我给你放半个月的假,把要处理的处理一下,半个月后来我办公室报道。对了,塔寨你不要回去了,虽然我们抓捕了大批骨干份子,可难保不会有漏网之鱼,他们可能会找你复仇!”

    “放心吧,我明白。”

    林耀点点头答应下来,随后推开房门向外走去。

    “林耀!”

    刚出办公室,林耀就发现有人叫他名字。

    抬头一看,来的是两个熟人,一个是东山的李飞,一个是他的搭档马雯。

    再次相见,还是以同行的身份,李飞显得很尴尬。

    他在之前,可是十分坚定的认为林耀是敌人,是坏人,突然眼中的敌人成了自己人,还是破冰行动的大英雄,李飞的心情要多负责就有多复杂。

    “最近怎么样,还是警队舒服吧?!”林耀笑着跟马雯打招呼。

    马雯笑的有些不自然,她可是在林耀手中当了十多天的俘虏,没有林耀她早就盖国旗了。

    “那个,谢谢你哈。”

    马雯说话的声音很低,感谢却是发自内心的。

    “都是自己人,可别拿我当救命恩人,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不如调到我手下吧。我下个月会出任dp科的科室主任,现在手下无人可用,你的身手和枪法少有人及,给人当搭档可惜了。”

    林耀明目张胆的开始挖人,毕竟汉东他熟悉的人不多,马雯是其中之一,而且实力很不错,要不是被李飞连累,林灿他们未必能抓到她。

    “我会考虑的。”

    马雯没有立刻答应,而是看了眼身边的李飞。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已经喜欢上了李飞,回总署的心并不强烈。

    “行,有想法了给我打电话,我先走了。”

    走了五六步出去,身后传来了李飞的呼喊声:“林耀,袁克华被抓了你知道吗?”

    林耀脚步微顿,微不可查的点点头。

    破冰行动已经结束,该抓的人都抓了,袁克华当然也不会例外。

    不管怎么说,袁克华都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上面不可能对他放任不管。

    “他想见你!”

    李飞的表情很感慨,继续道:“他和我们说,只要见到你就什么都招。”

    林耀陷入沉默,袁克华想见他,应该是想向他求证吧?

    在他手下这几个月,袁克华做的不错,林耀也知道他很忠心。

    说林耀是卧底,他绝对难以相信。

    可是站在林耀的角度,他真的不想跟袁克华见面,也不知道该跟袁克华说什么。

    一个是贼,一个是兵,黑白不两立。

    没什么好说的。

    “告诉他,耀哥已经死了,我说的。”

    林耀用耀哥已经死了,来暗示今天的他,已经不是昨天的他。

    袁克华是个聪明人,应该能听懂这句话的含义,以后不会再要求跟他见面了。

    “还有事吗,没事我要去度假了。”

    林耀伸了个懒腰,嘀咕着:“当卧底就怕入戏太深,很多人入了这行就出不来了,因为他们近朱者赤,当卧底当的久了,再也不是从前的自己。”

    “我还好,顶得住,不过接下里的时间,估计也要接受心理评估。”

    “你要是没事,就不要浪费我的时间了,我准备去趟马尔代夫,沙滩,靓妹,大长腿,能更好的治愈我的心灵。”

    “等等,还有一件事!”

    李飞来到林耀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林耀东是个喜欢未雨绸缪的人,他早就想过有一天塔寨会被端掉,为此,他准备了很多秘密账号,用以作为东山再起的资本。”

    “这些账号,掌握在各房的房头手中,我们一共查到了七个,共计12亿美金的海外资金。”

    “可是我们怀疑,还有秘密账目不在我们的掌握中,有些账户,可能是各房的独立账户,除了房头外谁也不知道,就连林耀东也不清楚。”

    “三房,有这种秘密账户吗?”

    说到这里,李飞的目光无比锐利,仿佛要将林耀看穿一样。

    林耀耸了耸肩,回答道:“有一个,账号是在芬兰注册的,里面是价值1.5亿欧元的不记名债券,我已经给上面写过报告了。”

    “只有一个?”

    李飞寸步不让:“我不信你们三房,只有一个秘密账户。”

    “你想说什么,怀疑我中饱私囊,贪黑钱?我是那样的人吗?”

    林耀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李飞,沉声道:“你不会想让我跟你解释吧?你还不够资格问我这个问题,下次说话想一下自己的身份,二级探员李飞!!”

    “你的回答呢?”李飞针锋相对。

    他本就不是个随波逐流的人,蔡永强作为他的大队长,他还不是一点面子不给的当年顶撞。

    而且,他的怀疑不是没有理由,狡兔还有三窟,这种掌握在各房手中的独立账户怎么会只有一个。

    如果他是塔寨的三房房头,起码会为自己准备三四个账号,里面放上数量不等的存款以备不时之需。

    这样一来,就算有账户暴露出去,也不至于被一竿子打死。

    “我的回答是,三房在塔寨中实力最弱,大房可能有三个秘密账户,二房可能有两个,但是三房只有一个,我已经将它写在报告里了,这就是我的回答。”

    林耀不等李飞再问,又道:“李飞,我知道是我破坏了你进塔寨抓捕林胜文的机会,让你出了丑,但是你不应该这样来问我,我在这次行动中,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这样做会让人心寒的,咱们不能将私人情绪代入工作中。”

    马雯脸色有些不好看,拉了拉李飞的衣袖,小声道:“你可能是想多了,师兄不是那种人!”

    李飞深深的看了眼林耀,没说话,带着马雯推开了李维民的办公室大门。

    目送他们的背影,林耀目光微眯。

    片刻后,他转身向外走去,皮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清脆的脚步声。

    ......

    如果生命,没有遗憾,没有波澜。

    你会不会,永远停在,说爱我的那天?

    外面,过来了一辆洒水车,车上播放着徐誉滕的《等一分钟》。

    林耀站在那听了听,多么熟悉旋律啊,记得在警校时,一位大三的学姐最喜欢哼这首歌。

    学校,真让人怀念!!

    单纯,天真,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177:轮回不止

    死亡后是什么样,人死如灯灭,还是进入轮回转世再来?

    生与死,是否轮回不止?

    花旗国,蒙大拿州。

    1888年...

    散发着恶臭,霉味,肮脏又简陋的帐篷内,坐着一位犹如乞丐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叫林耀,祖辈是唐国那边的沿海居民。

    1856年,科罗拉多州发现大型金矿,一个名叫霍格斯的商人,在唐国港口招募矿工,给出了一个月十两银子的天价,一名叫林志舟的年轻人,瞒着家里给自己报了名。

    摸爬滚打几年后,林志舟在花旗国安稳下来,成为了一名小牧场主,还娶了个金发碧眼的老婆。

    二人后来有了个孩子,并给孩子取名为林耀。

    “我又活了!”

    林耀坐在帐篷内,茫然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准去的说,这是他的第三世。

    第一世,他是个协警,死在了车祸中。

    第二世,他是破冰行动中的卧底,费尽心机夺去了东叔的信任,一举断掉了整个塔寨。

    最后,他功成名就,就当准备走向人生巅峰时,被车撞死在了上任的路上。

    这是一次有预谋的报复行动,动手的人是塔寨村村民,这个人林耀很熟悉,他叫林胜文。

    林胜文没死,被人救下之后藏了起来。

    他将一切的过错,归结到了林耀身上,认为如果不是林耀的出现,塔寨不会走动今天这一步。

    最终,他策划了这次袭击,用一辆砂土车,撞上了开车赴任的林耀。

    憎恨吗?

    没有,林耀此时回想起来,发现他一点不恨林胜文。

    不管怎么说,塔寨都是他的家,那里有他的族人,他姓林。

    因为他的卧底行动,上千人被逮捕,几十人被枪毙,站在塔寨的角度,他死不足惜。

    只是他没有想到,对他下手的人是林胜文,死后还会第二次复活。

    他依稀间记得,自己飘呀飘,好似没有重量的氢气球一样。

    很快,天空中闪过一道蓝光,再清醒过来,他就从塔寨林耀,变成了现在的林耀。

    一名出生在花旗国,因为在老家混不下去了,来到蒙大拿州讨生活的年轻人。

    “开工了,开工了,快点出来你们这群懒鬼!”

    正想着,外面传来喧杂声。

    说话的那人叫泰勒,是一个喜欢酗酒,管着制皮匠的工头。

    说起来,林耀也是制皮匠中的一员,他受雇于皮草商人亨利,以制皮匠学徒的身份,跟着大家来到了这片印第安保护区。

    他们的目的很简单,猎杀野兽,收集它们的皮毛,卖给法兰西那边的大商人。

    “林耀,你醒了没有?”

    帐篷被人掀开,一个身材高大,戴着皮帽子的中年人,拿着个酒壶闯了进来。

    看到林耀醒了,他脸上多了几分笑容,开口道:“谢天谢地,你可算是醒了,你都昏迷两天了,再这么昏迷下去,我们就只能放弃你了。”

    “早上好泰勒先生,我感觉好多了,就是有点头疼。”

    林耀从床上站起来,摸了摸脑袋上的纱布。

    泰勒灌了口酒,用独特的大嗓门说道:“你既然已经醒了,那就准备开工吧,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今天会给你安排点轻松的活计。”

    听着泰勒一副我在照顾你的语气,林耀真想在他的鼻子上打一拳。

    如果没有他的转世,真正的林耀已经死了。

    这个可怜的孩子,两天前被命令去山上砍伐木头,用以搭建临时营地。

    拉木头回来的路上,脚下一滑滚下了山坡,一头撞在了石头上。

    这些人给他包扎一下,就把他丢在了帐篷内等死,要不是林耀鸠占鹊巢,估计前身也就凉了。

    “怎么不说话,你不会想再休息一天吧?”

    “我的上帝啊,你已经休息两天了,这两天大家都在干活,别忘了你是拿工钱的,想休息你该留在家里。”

    看到林耀不说话,泰勒的态度立刻变了。

    那副样子,像极了黑心工厂的老板,在跟员工讨论工资的时候。

    “谢谢您的好意,我会去干活的。”

    林耀整理着前身的记忆,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最好如此。”

    泰勒临走前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在他的印象中,这个有一半唐国血统的小子,温顺的就像小绵羊一样。

    今天是怎么了,语气中居然带着敷衍,以前在他面前可是吓的大气都不敢出。

    “21岁,家住德克萨斯州,有个叫艾玛的青梅竹马的恋人,因为女方的母亲反对,发誓要出去闯荡,混出名堂来再回去。”

    “在外面混了三年,一事无成,现在是亨利皮草公司下的一名制皮匠学徒。”

    “性格方面,不爱说话,缺乏自信,没朋友,总是被人欺负。”

    “家里有个小牧场,只是牛羊不多,在当地比穷人好过些,又比不上中产家庭。”

    简单的整理一下前身的记忆,林耀发现他来到了一战前的花旗国。

    此时的花旗国,国力正从南北战争中复苏。

    石油大亨,约翰洛克菲勒

    银行家,jp摩根。

    铁路大亨,科尼利尔斯范德比尔特。

    钢铁大王,安德鲁卡内基。

    汽车大王,亨利福特。

    他们是改变时代的一批人,而现在,除了铁路大王下线以外,其他人还活跃在商业王国中。

    其中,卡内基钢铁公司还未达到鼎盛,jp摩根也未权倾白宫。

    洛克菲勒正准备进军海外,亨利福特此时还是个工程师,一心想给爱迪生打工。

    而他,则是大时代浪潮下的一滴小水花,在外混了几年一事无成废材。

    “林耀,泰勒让我喊你去厨房帮忙。”

    一阵冷风吹进来,来的是泰勒的侄子威廉,一个十五岁,脸上有些雀斑,喜欢听别人讲故事,又分不清别人是在吹牛,还是确有其事的小伙子。

    “好,我们走。”

    林耀没有拒绝,因为他是拿工钱的。

    亨利皮草公司给他们开的价格很高,类似他这样的皮匠学徒,每个月也有30美元。

    不要小看这个数字,现在是1888年,花旗国的人均gdp才500美元。

    人均这种东西看看就行了,实际上月入30美元,一年360美元,在眼下的花旗国绝对是中等偏上的收入。

    不信可以算一下,1美元是100美分。30美元就是3000美分。

    一杯普通啤酒2美分,一斤面粉5美分,一斤蔬菜4一8美分,一个奶油蛋糕是5美分。

    普通的五口之家,以一天五斤面粉,三斤蔬菜来计算,五十美分足够了。

    林耀的收入,完全可以养活一家人,富余下来的钱,还可以让他晚上去酒吧喝一杯,或者攒点积蓄给家里添个桌椅。

    这还是学徒的工钱,师傅就更多了,一个月起码能有50美元。

    当然,最赚钱的其实不是这些工人,而是负责保护工人,猎杀野兽的狩猎队。

    那些拿枪吃饭的家伙,每月能有80美元,猎杀到灰熊,丛林狼,狐狸,豹子之类的动物还有奖金。

    前身刚加入亨利皮草公司时,就准备当一名猎人,可惜他的枪法实在不靠谱。

    没办法,只能当了制皮匠学徒,每天的任务就是帮着师傅们清理猎物的皮毛,再由师傅们将皮毛硝制,防止腐烂。

    五天前,他们来到了这一区域,准备大干一场。

    要是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将在这里待上三个月,直到冬季才会离开。

168:1888年的十万美元目标

    “皮子处理干净之后,将它们捆得紧紧的,然后放到仓库中去。”

    “每捆是30张皮毛,不是29张,也不是28张,一定要数清楚,别在交货的时候找麻烦。”

    “嗨,说你呢,一样的皮毛捆在一起,有价值的珍贵皮毛放到亨利先生的帐篷里,谁也别想着私藏下来,不然小心你的手!”

    营地内,身为工头的泰勒,犹如将军一样的进行着训话。

    类似这样的话,这几天他不知道说了多少遍,看大家见怪不怪的样子就知道,大家都当他是放屁。

    “走吧,厨房在这边。”

    在威廉的带领下,林耀来到了厨房。

    厨房的活相对轻松,整个营地有57人,28名制皮匠与皮匠学徒,22位猎人,4名后勤人员,2个厨子,再加上老板亨利,准备好这些人的饭菜就行了。

    都是大锅饭,以肉汤为主。

    印第安保护区别的不多,就各种猎物多,再加上印第安人有很强的领地意识,不允许其他人进入他们的区域,猎物简直多的吃不完。

    厨房内,厨师有两个人,一个是威廉,一个是老头子。

    老头子是主厨,威廉则是帮工,帮他切切肉,烧烧柴之类的。

    “我们的任务很轻松,主要负责一天三顿饭,在有就是为狩猎队的人准备热汤。没事的时候,我们要去山上捡木头,要那种能烧的枯枝,不然晚上营地没火可不行。”

    在厨房内转了两圈,威廉给林耀做着介绍。

    听到这样的话,林耀一点不奇怪,厨房的活计相对较少,可也不会让他们整天玩。

    只是相比狩猎队,制皮匠,他们的自由度高些,只要按时完成任务,很少有人会管他们。

    比如威廉,下午通常会睡个午觉,换成制皮匠和皮草猎人,敢睡觉,就等着被工头踢屁股吧。

    “整个营地看似简单,实则分成了三派,制皮匠是一个派系,皮草猎人是一个派系,后勤和厨师又是一个派系。”

    “制皮匠以泰勒为首,学徒是一个圈子,师傅是一个圈子,两个圈子的人都不怎么跟猎人说话。”

    “猎人也一样,以工头杰拉德为首,看不起这群工匠,认为他们赚的比工匠多。”

    “老板亨利,置身事外,掌控大局。”

    “没事的时候他会一直待在帐篷里,保持神秘的同时也不会轻易介入矛盾,反而默许皮匠与猎人间的对立。”

    “后勤人员,应该是亨利的亲信,和我们这些半路出家的人不同,跟老板的时间应该很长了。”

    “尤其是负责统计猎物与皮毛的安格拉女士,与老板态度暧昧,保不准就是情人之类的身份。”

    林耀结合着前身的记忆,还有自己的观察,冷静的分析着这群人的身份。

    只是最让他感兴趣的,其实不是老板与两个工头,而是向导兼猎人格拉斯父子。

    休格拉斯,是猎人队的一员,同样也是他们的向导。

    他有个儿子,大家都叫他霍克,他有着明显的印第安人外表,同样也是一位小猎人。

    林耀对两人很好奇,因为格拉斯的长相,居然有些类似小李子。

    他15年的时候看过一部电影《荒野猎人》,这里就有小李子,恰巧,电影讲的也是一群皮毛猎人的故事。

    当然,眼下的林耀也不太肯定,二者是不是有所联系。

    那部电影他早忘记了,只记得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更因为进入保护区偷猎被印第安人追杀,逃跑中还起了内讧,有同伴杀了小李子的儿子,并将受伤的小李子丢在了野外。

    至于故事中都有谁,他们都叫什么名字,除了复仇还有什么剧情,林耀一点印象也没有。

    所以他不是很肯定,眼前的这个小李子,是不是荒野猎人中的小李子。

    或许,格拉斯只是长得跟小李子有点像。

    就这样,转眼间,一个上午过去了。

    林耀观察整个营地,同时也在思考自己的未来。

    他死了又活了,还复活到了1888年,另一个叫林耀的人身上。

    两次复活,两个载体都叫林耀,这个名字,是不是跟他的复活有所联系?

    另外,复活前看到的蓝光又意味着什么?

    他的复活,是否与蓝光有关?

    比如说,名字是坐标,蓝光是程序。

    死亡后,锁定坐标,启动程序,成功转生?

    如果是的话,是不是在这里死了,他还会继续转生成另一个世界的林耀?

    想到这里,他真有给自己一枪,看看会不会再次转生的冲动。

    只是很快,这种冲动又被他克制住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能活着谁愿意死了,万一他真死了,不再进行转生怎么办。

    意外死亡他无话可说,自杀,真的没有这种勇气。

    “一块怀表,外加60美金,这是我的全部家当,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的林耀,以后的路又该怎么走?”

    林耀还在思索眼前的局面,他对十九世纪的花旗国没有太多印象,此时的花旗国还是穷困的象征,国际地位甚至不及比利时这样的二流国家。

    花旗国真正的崛起,是二战中后期的事了。

    英、法、苏、德,这些控制着欧洲经济的老牌帝国,在两次世界大战下被打的千疮百孔,花旗国趁势而起。

    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花旗国顶多算新兴经济体,更多的时候,主要工作是当日不落帝国的舔狗。

    就连洛克菲勒,都以能参加英王室的派对为荣,更别说其他的泥腿子了。

    现在的花旗国,还算不上天堂,只能说是通往天堂的路上。

    至于回唐国,林耀想想就放弃了。

    现在的唐国正值光绪年间,掌权的可是妖后,回去干什么,难道要跟她一起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自己干就更没谱了,分分钟让你四零四。

    思前想后,还是要从眼下出发。

    既然到了万恶的资本社会,不见证下资本的魅力怎么行。

    比如卡内基钢铁公司,现在还没有达到鼎盛时期,如果投入一笔钱进去,十年翻个三五十倍很轻松。

    还有亨利福特,1896年他造出了世界第一辆汽车,开始了自己的汽车王国。

    现在是1888,距离1896还有8年时间。

    到1903年的时候,福特拉着11位股东,合伙凑了2.8万美元注册了福特公司,开始生产汽车。

    自己要是有钱的话,提前结交福特,等到福特开办公司的时候进行投资,以后肯定赚的钵满体满。

    这不是夸张,从1903年创办福特公司开始,一直到1927年,福特在短短24年中,一共生产了1500万辆福特t型轿车。

    当时,福特公司的市值超过了十亿,而在福特公司最艰难的创业阶段,他们甚至为了购买设备,开出10万美元给百分之30股份的闹剧。

    最让人可笑的是,没有一个人看好他们,那次危机差点让福特破产。

    后来,福特公司的市值超过十亿,很多人都在后悔当年没有答应福特的请求。

    不然那十万美元,到1927年的时候会翻三百倍,变成三亿美元。

    光是依靠福特公司的分红,就能让你在花旗国成为十大富豪。

    林耀觉得,人生该有点目标。

    比如,1900年之前赚到10万美元,然后加入福特公司。

    又或者,自己弄一个福特公司。

    所谓的汽车,不就是四个轮子加一个沙发么,有那么难吗?

169:荒野猎人

    1888年的十万美金,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在这个月工资30美元的时代,这笔钱放在130年后的2018年,起码能膨胀八十倍到一百倍,相当于八百万美元,甚至是一千万美元。

    想要在十年内,积累这样一笔财富,并不是容易的事。

    毕竟,前身不是富二代,林耀虽有先知先觉,可没本钱什么也干不了。

    索罗斯曾经说过,当你有一百万时,想赚一千万会很容易。

    雄厚的资金,会为你抹平多数门槛,同样也会成为壁垒,阻挡那些穷人的窥视。

    林耀就是被挡在壁垒外的穷人,思前想后,他并没有好的原始资金积累手段。

    第一桶金该从哪来?

    林耀陷入沉思。

    他只是拿30块月薪的学徒,还没有提成。

    提成?

    想到这个词,他又想到了皮草猎人。

    这些端着老式步枪,穿山如林猎杀野兽的猎人们,不但拥有80美元的月薪,比他的工资高了将近三倍,还享有珍惜皮毛的提成。

    蒙大拿州,印第安保护区。

    最多的猎物是野鹿,兔子,狐狸,野猪,野牛,猎杀这种动物没有提成。

    但是,如果你猎杀到了狼,熊,豹子,狮子,并将它们的皮毛完整的带回来,老板会在你薪水之外,额外支付一笔奖金,以鼓励猎人去猎杀凶猛的野兽。

    一张完整的狼皮奖励两美元,特殊的雪狼皮奖励五美元。

    豹子皮奖励五美元,雪豹奖励十美元。

    熊皮奖励二十美元,狮子皮奖励二十美元。

    这些凶猛野兽的皮毛,是富裕阶级的最爱,尤其是完整的黑熊皮,没有贵族能拒绝一件熊皮大衣。

    就连中产阶级,也源愿意花费一笔钱,在自己的木屋中装饰上狼头,这在民风彪悍的西部代表着武勇。

    “你在想什么?”

    林耀在思考时,威廉从后面走了过来。

    “想怎么才能加入狩猎队。”林耀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加入狩猎队?”

    威廉吃了一惊,他虽然年龄不大,却是第二次跟随营地出来狩猎了。

    他很清楚整个营地中,最危险的职业就是皮草猎人。

    他们穿山入林,在方圆数百公里内狩猎,谁也不知道自己会遇到什么。

    野兽袭击,暴风雪来临,迷失方向,印第安人的陷阱,甚至是同行的恶意,都可能导致皮草猎人有去无回。

    基本一个季度下来,出来二十几位皮草猎人,能回去三分之二就不错了。

    失踪是常有的事,就算你失踪了,营地也没人会去找你,除了少数幸运儿以外,失踪往往代表着死亡。

    与皮草猎人相比,营地内的工作简单而安全。

    大家哪也不用去,几十人聚在一起干活,喝着热乎的肉汤,除非被保护区内的印第安人发现,不然没有性命之忧。

    “你疯了,皮草猎人都是两人一组,你只有一个人,遇到麻烦也没人帮你。”

    “再说了,营地内多安全,我听泰勒叔叔说,去年有个猎人在山上狩猎,就因为一脚踩空了,结果就从山上滚了下来,被发现的时候只剩下来一滩血迹。”

    “被野兽袭击的就更多了,要是遇到出来觅食的黑熊,我们的武器很难对付它,碰到基本有去无回。”

    “我还听人说,有人陷入过狼群的包围,一群狼将他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威廉煞有其事的介绍着,希望打消林耀的念头。

    但是林耀的态度很坚决,他计算过了,一名普通的皮草猎人,底薪加上奖金,三个月下来起码有300美元的收入。

    好的猎人,比如专门追踪野兽的格休斯,一趟更是能赚500美元。

    林耀并不贪心,如果他有500美元,就可以为自己买一支好的步枪,一匹普通的代步马,外加一把柯尔特m1873左轮手枪,成为一个更有前途的牛仔。

    当上牛仔之后,他就能在小镇上接一些通缉令,以赏金猎人的身份积累到第一桶金。

    如果当不上皮草猎人,他就只能拿30美元的学徒级薪水。

    三个月之后,老板亨利带着人返回时,他最多只能拿到120美元,别说价格不菲的步枪和马匹了,光是买左轮枪就要花个七七八八。

    别看一些西部片中,牛仔拿着左轮对射很威风。

    实际上,类似柯尔特m1873这种经典型号,有效射程也只有25米。

    它更适合街头的遭遇战,而不是有预谋的追击战。

    想当赏金猎人,你最少得有一匹马,一杆71式毛瑟栓动枪,一把左轮成不了气候的。

    “你不会成功的,我从未听说皮匠学徒能在营地里转行为猎人,猎人瞧不起皮匠,他们不会同意你的无理要求。”看到林耀的态度很固执,威廉又换了种说法。

    林耀轻轻摇头,开口道:“是很难,想要从学徒转为猎人,起码要两个人点头,一个是你的叔叔泰勒先生,一个是猎人队长杰拉德,外加一个合适的机会。”

    他是皮匠学徒,归工头泰勒管理,泰勒不想放他出去,成为皮草猎人便无从谈起。

    杰拉德也同样重要,光是泰勒放人还不行,还得有猎人队长的同意。

    队长都不同意,你怎么加入猎人小队,要知道营地内的枪械都归杰拉德管理。

    不给你枪,你拿什么出去狩猎,总不能用石头吧?

    “威廉,你说我们的关系怎么样?”

    林耀看着威廉,他相信让泰勒放人的希望,就在他的侄子威廉身上。

    “要是我没有记错,我们今天才刚认识!”

    威廉耸了耸肩,一副你在逗我笑的样子。

    林耀对此不置可否,安然的回答道:“有人认识了一辈子,却连朋友都算不上,有的人只是刚刚相逢,却能好的跟亲兄弟一样,时间会证明一切。”

    “也许吧。”威廉没有太多表示。

    说起来,他是营地中最小的人,因为他叔叔是皮匠工头泰勒,他在皮匠中的地位很特殊。

    大家既不敢得罪他,又觉得他仗着自己的叔叔,给自己找了个最轻松的活计,对他有些排挤。

    如果可以,威廉并不介意在营地内多个朋友,前提是他们相处的来。

    时间转眼过去了一周。

    林耀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皮匠学徒。

    工作中,他沉默少言,任劳任怨。

    工作之外,他跟威廉相处的很不错,每天早上甚至会比别人早起来半小时,就为了去厨房给威廉帮忙。

    帮助威廉,不只是为了威廉的感激,同样也有另一个目的。

    营地内的伙食,都是由厨师分配的。

    早上一勺肉汤,一块面包,就是一顿早餐。

    分配食物的时候,盛的汤多些,还是肉多些,就要看给你打饭的人了。

    林耀借着帮忙的机会,总会给猎人队长杰拉德多放些肉,不求他对自己另眼相看,起码要在他面前混个脸熟。

    别人说起他的时候,他会有种印象:“哦,是那个小子,他好像还不错的样子。”

    时间慢慢流逝,林耀也在等待机会。

    半个月后的一天,他等待的机会来了。

    格拉斯的儿子,中了印第安人留下的陷阱,被捕兽夹夹伤了右腿。

    他注定无法再外出捕猎,所以格拉斯要求狩猎队,重新给他安排一个搭档。

    狩猎队的队长杰拉德,跟格拉斯的关系可不好。

    他认为格拉斯不尊重他,也眼红他每每都能猎到珍惜皮毛,对这件事有些推三阻四。

    林耀觉得,这就是他跳出皮匠组织,成为荒野猎人的机会。

170:寻求出路

    “杰拉德队长,听说格拉斯的儿子受伤了?”

    一大早,林耀找上了杰拉德,故作不知的向他问道:“狩猎队有规定,最少两人一组外出狩猎,格拉斯一直跟他儿子搭档,现在他的儿子受伤了,他以后怎么出去狩猎,找别人搭档吗?”

    “他找不到搭档,没人愿意跟这个怪人合作!”

    杰拉德看上去很高兴,昨天格拉斯就找他谈过了,想要个新搭档。

    找了一圈,也没人愿意跟他。

    这不奇怪,格拉斯的狩猎技术虽然高明,可他做人的技术真的很一般。

    每次狩猎回来,格拉斯的猎物都是最多的,很多人嫉妒他。

    偏偏,他又有个印第安儿子,谁也不知道这是他亲儿子还是干儿子,在这个孤立印第安人的年代中,大伙自然对他缺乏好感。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每个猎人都知道队长不喜欢格拉斯,需要站队的普通猎人谁会站在他那。

    “狩猎队中的珍惜皮毛,有一半都来自于格拉斯,他知道该去哪狩杀食肉型动物,要是不给格拉斯配备一个搭档,导致他无法参加狩猎,老板知道后会很不愉快的。毕竟,在这样的鬼地方,根本没人敢单独行动。”

    林耀意有所指的说道。

    听到这样的话,杰拉德显得很不高兴,他怀疑林耀在帮格拉斯说好话,于是沉声道:“你要清楚自己的立场。”

    “我当然清楚,你是队长,我们都应该听你的。”

    林耀将手伸进怀里,在杰拉德的凝视中,掏出了一支银怀表:“队长,我想加入狩猎队很久了,狩猎队的工资那么高,足足是我当学徒的好几倍,不如所幸成全了我,让我跟格拉斯做搭档吧。”

    “你跟格拉斯做搭档?”

    杰拉德拿过怀表,看了两眼之后不动声色的放入怀中:“我为什么要同意,光凭这个可不够!”

    “因为你很清楚,你拒绝不了格拉斯的合理请求,再闹下去,老板也会出面,让你找个人来帮格拉斯。我就不同了,我以前没当个皮草猎人,格拉斯带着我,相当于带了个新手上路,一定会大大拖延他的狩猎速度。”

    “而且有了我之后,他就再也没法跟你要求,配给他一个成熟的老猎人了。”

    “你不想看到他每次都满载而归,对吧?”

    面对林耀的回答,杰拉德沉默许久。

    半响后,他若无其事的点点头,回答道:“如果泰勒同意这件事,你就可以来狩猎队报道。”

    “我会征求到泰勒先生的同意。”

    “等等!”

    林耀说完这话就要离开,不想杰拉德又叫住了他:“你当学徒只有30美元,做荒野猎人却有80,你不觉得该做点什么吗?”

    在林耀的疑问目光下,杰拉德小声道:“如果你在每个月的工资内,拿出20美元给我,我想我会同意这件事的。”

    林耀嘴角抽搐,自己小瞧了杰拉德的贪婪,没想到一块银怀表都堵不住他的嘴。

    这块怀表可是银制的,在城市内起码能卖30美元,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

    “如你所愿,我的队长!”

    林耀痛快的答应下来,他现在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至于拿到工资后,会不会履行这个约定,就要看杰拉德的本事了。

    “林耀,你跑哪去了,别的学徒都开工了,只有你还没到。”

    林耀找到泰勒的时候,他正在对着工人发脾气。

    见人回来了,也没给他好脸色,不直接骂人,都是看在威廉的面子上。

    “工头,我刚才被杰拉德队长叫去了。”林耀小跑着过来,主动跟泰勒解释道。

    泰勒眉头微皱,问道:“他叫你做什么?”

    “杰拉德说狩猎队缺人,问我愿不愿意过去给格拉斯当搭档。”

    “你怎么说?”

    “我说要回来问问你。”

    听到林耀的回答,泰勒的脸色好看几分,嘟囔道:“该死的杰拉德,他们狩猎队缺人,难道我这就不缺吗?”

    说完,又看向林耀“你想去还是想留下?”

    “狩猎队的工资高点。”

    林耀没有直接答复,而是让金钱说话。

    有这个回答,泰勒就知道他的态度了,短暂的犹豫之后,点头道:“好吧,我答应了,你要注意安全,威廉在营地里就你一个朋友。”

    这半个月来,林耀虽然没有跟泰勒攀上关系,却跟他的侄子威廉相处的很好。

    想到二人的友谊,泰勒没有多说什么,要不然换成别人,他可不会轻易开口放人。

    皮匠是皮匠,猎人是猎人。

    这个口子轻易不能开,不然谁都知道猎人的工资高,不想安分干活了怎么办。

    “谢谢您,泰勒先生,如果我有幸猎到雪狼,一定给您准备一串狼牙项链。”

    林耀没想到在泰勒这边如此顺利,相比跟他索要好处的杰拉德,泰勒的人品无疑凸显了出来。

    这也跟二人的职业有关,杰拉德是信奉丛林法则的猎人,考虑事情的时候更看中实际利益。

    所以表现出来,杰拉德更贪婪一些,为了钱他什么都肯干,跟这种人无法讲道义。

    泰勒先生不同,他是皮匠,饿不死的手艺人,而且收入稳定,只要不是世界末日,哪怕下去二百年他也有饭吃,所以他对金钱的诉求要低于普通人,总体来说相对简单一些,更容易打交道。

    有了泰勒的首肯,再加上杰拉德的同意,林耀成为猎人的事基本板上钉钉。

    当然,最后还有个小小问题,他是给格拉斯当助手的,格拉斯不能强烈反对他。

    这个问题,林耀觉得不会是大问题。

    狩猎队成员对他的态度,相信格拉斯已经清楚了。

    他很难找到别的搭档,除非他愿意独自狩猎,或者放弃狩猎转去给皮匠们当学徒,不然他没有选择机会。

    皮匠学徒的工资,林耀都嫌低。

    格拉斯这样的精英猎人恐怕更看不上。

    至于单独狩猎,别闹了,这里是印第安人保护区,里面野兽遍地,不乏极具攻击性的黑熊和狼群。

    相信我,你绝不会想孤身一人,拿着一杆破枪,在山林中与黑熊遭遇的。

    因为障碍物众多,你很难对黑熊一击致命,而对方,只要靠近你十米之内,很轻易就能杀死你。

    “请问,你是格拉斯先生吗?”

    得到了双方的应许之后,林耀来到了格拉斯的帐篷。

    帐篷内,躺着格拉斯受伤的儿子,印第安小男孩霍克。

    林耀进来的时候,格拉斯正在给儿子换药,看到有人来了,抬头道:“我是格拉斯,有什么事吗?”

    格拉斯认出了林耀,记得他是个皮匠学徒,偶尔会去厨房帮忙。

    “杰拉德队长跟我说,你需要一个新搭档,我认为我很合适。”

    林耀看着格拉斯,信誓旦旦的开口道:“我的枪,快的你难以想象!”

171:猎人

    四目相对,格拉斯的目光中充满怀疑。

    一个皮匠学徒,居然说他的枪快的难以想象,你确定不是在开玩笑。

    “你的枪呢?”

    “还没有发给我,管理库房的人出去了,据说要晚上才能回来。”

    格拉斯静静的看着他,许久不发一言,仿佛想看看他够不够格。

    他的儿子霍克也在看着他,说起来霍克的岁数应该跟威廉差不多,只是因为跟随格拉斯走南闯北,受到了不少锻炼,看起来要比威廉强壮不少。

    “他的伤怎么样了?”

    林耀看了眼霍克的腿,只见上面血肉模糊,明显伤的很严重。

    在这个缺少抗生素的1888年,又是印第安保护区这种荒凉之地,受伤的代价着实不轻。

    “不太好,伤他的是印第安人的捕兽夹,那种夹子专门用来对付大型野兽,一下能夹断人的骨头。”格拉斯叹了口气:“我给霍克上了药,如果不感染的话,休息三四个月就好的差不多了,感染就麻烦了。”

    格拉斯态度凝重,营地内医疗设备简陋,甚至没有专门的医生。

    生病,全靠这帮久病成医的猎人自己解决,最怕的就是伤口感染。

    林耀上去看了看,发现霍克的伤口被简单的清洗过了,还敷上了一种不知名的白色药膏。

    他并不是医学院出身,只知道保持伤口清洁,能有效的避免感染发生,更多的就不知道了。

    格拉斯是个老猎人,显然做过上述处理,并不需要他额外提醒。

    “霍克的武器你先用着吧,狩猎行动结束前,不用指望他出去了。”格拉斯走到帐篷里面,穿上熊皮大衣,将戳在木箱上的武器递了过来。

    林耀接过来看了看,这是一杆老式的前膛枪,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这个枪的型号叫夏普斯1856,狩猎者型号。

    射击前,要先将火药跟弹丸塞进枪口里,然后以扳机触发火石的方式发射。

    随着技术革新,这款枪在1862年就彻底停产了,转而被更新型的后装式步枪取代。

    这完全是一把跟不上时代的古董枪,出了参加过南北战争的老兵,正常人很难见到它们了。

    “这是我们的武器?”

    林耀拿着老爷枪,难言道:“它起码有三十五岁了吧,比我的年纪都大!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连发枪都在1883年出现了,早期的后装式步枪,更是在1856年就列装部队了,我们到现在居然还在用这种老爷货?”

    “老板提供的武器你想有多好?最新型的1888式委员会步枪,一杆就要368美元,你以为老板会给我们准备那个?算了吧,那东西比我们的命都值钱,我敢说如果老板发下来,明天一早营地就会空了!”

    格拉斯的回答很直接,他们都是不用自带武器的自招猎人,老板给什么就用什么。

    不说别人,就是他,给他一把1888式委员会步枪,没准他也会携枪私逃,更别说普通猎人了。

    营地内的普通猎人,辛辛苦苦三个月下来,也就是300美元的收入,还不如这把枪值钱。

    “营地内有更好武器吗?”林耀虽然知道可能性很小,可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有,老板有一把卡尔卡诺,黄金版的,起码值800美元,你想要吗?”格拉斯语气微顿,又道:“杰拉德还有把利奇菲尔德连发步枪,一次装弹五发,自动上弹,你可以问问他会不会给你。”

    林耀一时语塞,没想到格拉斯还有这种幽默。

    别人都说他不爱说话,平时总是围着儿子转,不是很好相处。

    现在看看,他这人实际上外冷内热,并没有想象中的傲气。

    “霍克,照顾好自己,爸爸要去工作了。”

    分配好武器,格拉斯亲吻了一下儿子的额头,带着林耀出了帐篷。

    此时,已经是早上七点,猎人们大多出发了。

    营地对猎人有规定,每人每月最少要带回60张皮毛,不合格的要登记在册,狩猎结束后统一清算。

    如果你完不成规定任务,你的薪水就会被扣除一部分,所以没有人会在早上偷懒。

    林耀和格拉斯骑着马,向着几十里外进军。

    他们的狩猎范围,包含了方圆数百里的区域。

    这一区域内,据说属于印第安人中的克里族,这是一个人口数千人,在眼下已经算是大部落的族群。

    他们生活在划归给他们的保护区中,每当秋季便会向南方迁移,直到春季才会返回。

    理论上,这片足有1300平方公里,比港岛还要大些的保护区,是不允许外人进入的禁猎区。

    亨利皮草公司,就是钻了克里族会向南迁移的空子,偷偷过来非法狩猎。

    他们的狩猎范围,以北部的山脉为屏障,一路向南延伸,覆盖着数百平方公里的范围。

    眼下,狩猎队在这个方向,已经猎杀了半个月之久,营地附近几十里已经没有猎物了。

    为了获取皮毛,他们要向更南端前进,那里气候更温和,生存着更多的鹿群和河狸。

    前者,是鹿皮靴的主要材料,后者是河狸皮帽子的代名词。

    “我们要去哪,追踪鹿群,还是去河边找河狸?”

    骑在马上,抱着老式前膛枪,林耀一边注意四周环境,一边头也不回的对格拉斯问道。

    格拉斯走走停停,不时留下记号,头也不抬的说道:“都不是,我们要对付的是两个大家伙。昨天我跟霍克,在这边发现了一只带孩子的黑熊,就是因为追踪它们霍克才中了陷阱,今天我要杀死它们,为我的儿子报仇。”

    “两只,你确定能对付?”

    林耀紧了紧手上的武器,黑熊可不容易对付,哪怕是用更现代化的连发枪,也很难保证几枪之内击毙黑熊。

    这里可是树林,到处都是植被,根本不用妄想在三十外内发现猎物。

    三十米的距离,对黑熊来说从发动攻击,到抵达目标只需要几秒,开枪的容错率非常低。

    通常这种情况,聪明的猎人会选择退让,除非对自己非常自信,不然不会选择在树林中跟黑熊硬碰硬。

    你几枪没打中它,或者没把它打死,它冲过来就会打死你。

    “我有这个!”

    格拉斯掀开皮衣,露出了下面的一把大口径手枪。

    火山牌狩猎手枪,是这把武器的名字。

    火山代表着杀伤力,狩猎代表它的针对性。

    两者组合在一起,就是一把专门用来猎杀大型猎物的单发大口径手枪。

    好东西!

    林耀看一眼就知道,这把武器不是老板白送的垃圾货,而是格拉斯自己带来的强力装备。

    保守估计,这把枪的价值,不会低于250美元,足够在外面买一匹普通战马了。

    甚至再添点钱,能买一杆1888式委员会步枪,这款枪可是经典型号,科技水平代表着当下的极限。

    哪怕放到后面的抗战时期,各项属性也不亚于唐国的汉阳造,被评为二战前最好的步枪之一。

172:林耀的实力

    “下马,前面是熊的领地,马匹闻到熊的气味容易受惊,会把我们从背上摔下去。”

    格拉斯翻身下马,左手拿着老爷枪,右手拿着火山手枪,腰间还佩戴着一把匕首。

    相比之下,林耀的装备简单的多,一把不能连发的老式前装步枪,除此之外身无长物。

    说实话,这样简陋的设备,再加上要挑战大自然的霸主黑熊,很难让他有足够的安全感。

    他都怀疑,这玩意能打破熊皮吗,钢珠弹会不会被卡在肉里?

    “我还是想再确定一下,你认为我们两个没问题,对吧?”

    林耀的担心不是没理由,他们只有两杆老式前装枪,一把大威力火山手枪。

    让人绝望的是,不管是前装枪,还是火山手枪,装弹量都是一发。

    这意味着,他们决不能失手,三枪,起码要干掉一大一小两只熊。

    失手的话,看了眼格拉斯身上的匕首,或许就得来一场男人间的较量了。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这一枪,必定能要了那只熊妈的命。”格拉斯扬了扬手上的火山手枪,又道:“你只需要打中那只小的,瞄准脑袋打,子弹最好从眼睛里射进去,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要是打不中呢?”

    林耀紧了紧自己的衣领,反问道:“是不是就不用回家了?”

    格拉斯没有笑,而是看着林耀的眼睛,眨眼道:“如果你打不中,那你最好祈祷我能打中,相信我,你不会比我跑的更快,曾经想跟我赛跑的人都死了。”

    哈哈哈!!

    林耀哈哈大笑,仅有的一点坎坷,也被格拉斯的幽默赶走了。

    好一会,他才忍住笑声,正色道:“我要试试枪!”

    “可以,但是别花费太多时间,我没太多时间来等你。”

    格拉斯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制造陷阱。

    他的陷阱很简单,就是两棵树之间弄一道绳子,如果猎熊不顺利,他们可以原路逃跑。

    熊的视力很差,追逐中,很难发现这些绳子。

    要问管不管用,那就不太好说了,应该有点用处吧,哪怕帮他们争取几秒的时间也是好的。

    收回目光,林耀掂量着手上的老爷枪,先是倒进了一个标准单位的火药,然后又往里面倒了颗钢珠。

    钢珠的大小是有规格的,拿枪刷往里面捅一桶,正好能卡在最佳位置。

    这时候只要扣动扳机,扳机就会击打火石,点燃里面的火药,从而将钢珠喷发出去。

    砰!!

    林耀对着大树开了一枪,看着子弹所在的位置,他发现这把枪要比他想的还难操控。

    “三十米,能打中已经很不错了。”

    格拉斯抬头看了看,发现林耀的枪法并不差,起码有普通猎人的水平。

    看来,他说自己是个快枪手的说法或许不是吹牛,这种老爷枪都能玩的人,用精准度更高的左轮或者栓动步枪,必定能打出更好的成绩。

    “二十米之内,我应该能打中熊的脑袋,能不能将子弹打进眼眶不敢保证。要想百分百将子弹打入熊的眼眶,恐怕得在十米之内,因为这把枪实在是太烂了!”

    林耀对手上的老爷枪一点也不满意,他的枪法虽然不算一流,二流上半段还是有的。

    要不然,他也不敢在港岛中跟雇佣兵火拼。

    他的真实实力,大于2名普通雇佣军,或者2名职业军人,或者3一4名普通枪手。

    小于一名著名雇佣兵,兵王级职业军人,省级射击冠军。

    因为林耀转世之后,灵魂不变,还能摄取被他转生者的记忆,所以各项技能不但没有退步,反而有所增益。

    他相信在1888年的花旗国,自己的枪法也是拔尖的,哪怕比不上后世的那些著名牛仔,估计也相差不多。

    对上这帮猎人,除了格拉斯让他有些吃不准,其他人应该都不是他的对手,包括狩猎队的队长,精锐猎人杰拉德。

    当然,这是指他的实力能正常发挥的情况下。

    眼下,他刚接触到这种前膛枪,不清楚武器性能,一身实力最多发挥六七成。

    给他半个月时间,让他熟悉了这种枪械,他自信能在一对一的较量中,击毙杰拉德队长。

    这就像刀塔大神玩家,转战lol一样,反应速度和意识摆在那,不存在刀塔里面是大神,lol里面就是咸鱼,最不济也得是大师。

    砰!!

    林耀不断熟悉枪感,并通过精确的点射,了解这把枪的子弹落点情况。

    一连开了五枪之后,林耀对格拉斯点点头。

    差不多了,基础性能他已经熟悉,再往后面,就是长时间的摸枪,用时间来磨合出更高的操作。

    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起码三五天内不会再有太大进步。

    “我们走,希望你刚才的那几枪,没有把我们的熊宝宝吓跑。”

    格拉斯双手持枪,带着林耀往山林深处而去。

    通常情况下,熊有自己的领地,它们的领地中包含着河流,洞穴,树林,以及避难所。

    这个范围不会太大,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一般也不会发生迁徙。

    眼下还是秋季,它应该就在领地范围内的某个地方,直到初冬才会考虑冬眠。

    “发现什么了?”

    走了十几分钟,林耀发现格拉斯停了下来。

    “小树,看这棵小树折断的痕迹,应该是熊宝宝玩耍的时候压断的。”

    格拉斯在观察一棵折断的小树,这棵树大概有手腕那么粗,以人的力量很难将其折断。

    再加上断口处粗造不堪,一看就知道不是人弄的,只能是贪玩的熊宝宝。

    “好大的力气,这只小熊得有多大?”

    林耀用手腕比划了一下小树,能将手腕粗的小树撞断,这只小熊不会快要成年了吧。

    “直立的话,估计能有1.6米,是个一岁左右的小熊,明年初夏就该独自觅食了。”

    “它妈妈呢?”

    “立起来绝对有2.4,甚至更高,它的爪子比你的手指还长,能轻易将人撕碎。”

    随着格拉斯的介绍,林耀对黑熊母子有了初步印象。

    它们应该是美洲黑熊,一种极具攻击性的熊类。

    相比棕熊,它们的体格要小一些,但是更加凶残,领地意识也更强。

    它们会主动攻击进入领地的大型动物,人类在它们眼中赫然是大型动物的一种,而且人类是直立的,在熊的世界中直立意味着挑衅。

    它们不丰富的脑容量,会将人类当成是入侵者。

    野外相遇,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运气好你会被驱赶,运气不好就等死吧。

    装死是没用的,只会让你死的更彻底点。

    如果时间来得及,可以爬树试试,成年熊因为体重原因,会丧失爬树本领,只有体重轻的小熊会爬树。

    爬到树上后,通常这种情况下,熊会守你一段时间,然后等它觉得无聊了就离开。

    这是在野外中,没有武器的情况下,逃离熊口的唯一方式。

    跑不行,熊看似笨拙,其实跑得比博尔特还快,短距离冲刺甚至能追上驯鹿。

    要不然,林耀也不会觉得格拉斯的绳索陷阱没什么用了。

    他们根本跑不过黑熊。

173:猎熊

    “熊就在这附近,不会超过一公里。”

    检查了一下周围的痕迹,格拉斯信誓旦旦的开口道。

    林耀端着枪,保持警戒,头也不回的问道:“我们怎么做?”

    “熊的鼻子非常灵敏,比狗的鼻子都不差。一般的狗,能在1一3公里内闻到主人的气味,并主动追踪过去。熊也差不多,一公里范围内有食物的气味,它们就会被吸引过来,我准备了特质的诱饵,对熊来说它非常香,一定会过来看看的。”

    格拉斯打开携带的工具包,里面有很多的瓶瓶罐罐。

    他能经常猎杀到食肉性动物,不是没有原因,他携带的瓶瓶罐罐中,有专门针对狼,狐狸,雪豹,熊,美洲狮等食肉动物的诱饵。

    这种刺激性饵料,不说每次都能成功,十次中也能成功个五六次。

    除非在大风天,雨雪天,或者野兽吃饱的时候,不然它们很难抗拒刺激性饵料的诱惑。

    “这是怎么做的,你用了什么,闻着真恶心!”

    诱饵一出现,迎面就飘来一股怪味。

    林耀一脸的嫌弃,看着格拉斯将一小罐黑乎乎,不知名的东西涂抹在树皮,树叶,乃至于石头上。

    这种不知名的东西,好似是发臭的海鲜酱,还带着些许血腥味,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

    “这是我的独家秘方,我不会告诉你的。”

    格拉斯神情专注,狩猎队的其他人也询问过他的配方,有人甚至愿意出50美金购买,全都被他拒绝了。

    就连他的儿子霍克,目前也不知道配方的底细。

    不是他不信任儿子,而是霍克的年纪太小了,怕霍克守不住秘密。

    “你的诱饵真有效吗?如果真有效,很好用,我们或许可以合作办厂,一家专门生产诱饵的小型加工厂,肯定有人愿意掏钱买。”林耀在乎的不是配方,而是配方代表的商机。

    这个时代的花旗国,还不是后世中的世界霸主,人口只有五千万,比一战时期少了一半。

    在这片大路上,尤其是西部与北部地区,野生动物多的吓人。

    再加上花旗国不禁枪,每个中产阶级家庭,应该都愿意花几美元,购买两瓶食肉动物诱饵,在休息日的时候出去打猎。

    “再说吧。”

    面对林耀的蛊惑,格拉斯显得很平淡。

    他并不认为两个小猎人,凭借一些猎物诱饵,就能建立工厂当老板。

    看格拉斯的兴趣不大,林耀也就没有再说下去。

    只是把这事记在了心里,未来如果有机会的话,拿着格拉斯的配方,开办个投资小,门槛低,利润又不错的猎物诱饵加工厂,或许是个不错的赚取第一桶金的机会。

    当然,那时候他起码得有点名号,不能像眼下这样默默无名。

    如果是营地的老板亨利先生,来跟格拉斯讨论开办工厂的事,格拉斯肯定不会如此敷衍。

    敷衍他,只因他是个小人物,位卑言轻。

    “格拉斯,别弄你的诱饵了,有动静!”

    格拉斯那边还没弄完,林耀就在身后的半山腰上,看到了一大一小两只熊。

    两只熊,距离他们大概有七八百米,可能是闻到食物的味道,正直立着向这边看来。

    “我的天!”

    格拉斯赶紧丢掉罐子,把枪拿了起来,跟林耀一起向山上看去。

    入眼,两只熊正往山下走来,很快没入了一片灌木丛中。

    “埋伏好,等它们出现在二十米之内后,我会开枪攻击母熊,看到我开枪了,你就开枪打那只小的。别紧张,打不中也不要紧,我会补枪的。”

    格拉斯握着火山手枪,另一杆老式前膛枪,则被他放在了脚下。

    林耀端着步枪,半跪在地上。

    他们身边有一棵大树,二人藏在树后,枪口向着山的方向。

    吼!!

    很快,伴随着灌木摇晃,一只成年黑熊走了出来。

    它用鼻子嗅着气味,不紧不慢的向诱饵走去,悠闲的像在自己后花园散步。

    丝毫没有注意到,两个名为人类的不速之客,已经盯上它们了。

    看着舔舐着诱饵的黑熊,格拉斯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小熊还没有出现,黑熊确定安全之后,会把小熊叫出来,那时才是攻击的最佳时机。

    一秒,三秒,五秒...

    小熊没有让二人久等,它闻着食物的味道,甚至没等妈妈的呼唤,就迫不及待的走了出来。

    林耀保持着射击动作,准星锁定在小熊身上。

    情况有些不妙,小熊被成年黑熊挡在了身后,从他的角度上无法锁定小熊的脑袋。

    “我瞄不到它的脑袋!”

    林耀用非常小的声音,开口跟格拉斯说道。

    下一秒,没等格拉斯说话,黑熊就好似听到了这边的动静,直立起来向林耀二人的方向看来。

    吼!!

    好似是闻到了陌生气味,又或者看到了他们。

    黑熊嘶吼一声,放弃了嘴边的食物,小跑着往二人的藏身地点而来。

    砰!!

    格拉斯开枪了,相隔十七六米,火山手枪发出咆哮,巨大的弹丸在火药的推动下,直奔黑熊的脑袋而去。

    黑熊应声倒下,仿佛失去了生机。

    小熊愣了一下,仿佛不知道妈妈是怎么了。

    林耀没有发愣,他们是荒野猎人,吃的就是这碗饭。

    瞄准,射击!

    子弹呼啸而出,在林耀的视线中,从小熊的眼眶打入。

    不用想他也知道,这一枪肯定摧毁了熊的大脑,熊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下次注意点,熊的听力是人类的三倍,我们所谓的小声说话,在它听来跟大喊大叫差不多。”

    格拉斯一边说着,一边给火山手枪装填弹药。

    装填好,他将猎枪背在身上,拿着火山手枪走向黑熊。

    他走的很慢,以至于林耀也得很慢的跟在后面,疑惑着:“我们在小心什么?”

    “小心黑熊诈死,黑熊是很聪明的野兽,会用石头破坏陷阱,我祖父曾告诉我,他遇到过一只会装死的熊,它假装被子弹打字死,实际上没有死,而是等猎人自己走过来。”

    格拉斯只走了一半路,距离黑熊还有七八米时停了下来,对着黑熊的脑袋又补了一枪。

    这一枪下去,他才肯定黑熊真的死了,跟林耀解释道:“补一枪,并不会浪费多少子弹,却能降低风险,我们身为猎人,第一个想法不应该是怎么猎杀动物,而是如何保护自己。”

    “行了,你负责警戒,我负责给猎物剥皮。”

    “这两只熊,我们能拿到20美元的奖励,熊爪我们可以自己留下,一支用熊爪做成的项链,是每个猎人的追求。”

    猎人,不是会用枪就行。

    优秀的猎人,起码要精通十几种与狩猎有关的技能,还要有丰富的生存经验。

    格拉斯可以负责任的说,随便将他丢在哪个野外,他都能保证自己活下来。

    放到现代社会,起码是贝爷和德爷的水平,野外生存能力,不见得比保护区的印第安人差。

174:克里人来袭

    熊爪格拉斯没要,都让给了林耀,算是对他那一枪的肯定。

    林耀用熊爪做了个项链,纪念自己的第一只猎物。

    就这样,他成为了一名猎人,并得到了格拉斯的认可。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与格拉斯搭档,猎杀着方圆数百里内的食肉动物,等到食肉动物猎杀的差不多了,才开始和普通猎人一样去河边猎杀河狸。

    猎杀河狸没有危险,而且河狸的数量巨大,多的杀不完。

    但是猎杀河狸,没有额外的奖金,这对习惯了猎杀食肉动物,天天拿奖金的林耀来说很难受。

    他计算过了,成为猎人的第一个月,底薪加上奖金一共是218美元。

    第二个月少点,因为猎物少了,他只赚了174美元。

    第三个月更少,几百里内,很少能见到食肉动物的身影,只赚了122美元。

    三个月加起来,一共是514美元,如果他还是皮匠学徒,拿着一个月30美元的底薪,起码要十七个月才能赚这么多。

    果然,他的选择是正确的,荒野猎人比皮匠更有前途。

    当然,也有坏消息。

    杰拉德对他很不满意,他认为让林耀跟格拉斯搭档,能大大削弱格拉斯的狩猎速度。

    却不想,林耀的表现并不比普通猎人差,二人相互配合,赚了个钵满体满。

    杰拉德知道格拉斯的实力,不敢拿他怎么样。

    对于林耀,他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杰拉德认为,林耀能成为猎人是他的功劳,林耀没有像他说的那样给格拉斯找麻烦,相反,他们合作的很好。

    这是一种背叛,所以在林耀面前,杰拉德不但整天冷着脸,还私底下威胁他说,回到城镇后林耀必须给他两百美元,不然他不会放过林耀的。

    林耀的回答很简单:“我像个傻瓜吗?”

    事实上,林耀根本不怕杰拉德,别说两百美元,之前说好的20美元他都不准备付。

    杰拉德看他年轻,认为能吓唬住他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可以很肯定的说,他杀过的人比整个营地加起来的还多,如果你想与我为敌,最好睡觉的时候都睁着一只眼睛。

    那天谈的不是很愉快,杰拉德临走时放下狠话,回城镇后要让林耀好看。

    林耀很清楚,杰拉德不是开玩笑。

    这件事没那么容易了解,同样他也在考虑,要不要让杰拉德活着回到城镇。

    初冬...

    “格拉斯,今天是不是不开工了,我看大家都没出发?”

    “是的,不用开工了,老板统计了一下,现在大概有两万张皮子,天气也冷了下来,我们要准备回家了。”

    随着初冬的到来,天气越来越冷。

    林耀搓着手,看着还在忙乎的皮匠们,看样子再有几天,等到这批皮子处理好后,他们就该离开保护区,返回温暖而舒适的城镇。

    “霍克的情况怎么样?”

    “好多了,谢天谢地伤口没有化脓,他现在已经能下地行走了。”

    霍克伤到了骨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是唐国的一句老话。

    经过三个月的修养,霍克现在能拄着拐,绕着营地干点零活。

    估计再有半个多月,他连拐杖都能扔掉,又是一个棒小伙。

    “格拉斯,老板叫你过去。”

    二人正说着话,有猎人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发生什么事了?”

    “有人看到了印第安人,是克里族的斥候!”

    “不可能!”

    格拉斯脸色大变,按照克里人的习惯,此刻他们应该在数百里外的南方过冬,明年开春之后才会返回。

    正因为克里人有迁徙传统,他们才能在秋天来保护区偷猎。

    不然,按照蒙大拿州跟克里族的协议,他们有权猎杀进入保护区的偷猎者,保护区内的猎物,严格来说都是克里族的私有物。

    “是真的,只有克里人会用鸟粪涂抹额头,没人敢拿这个开玩笑。”

    “走,我们去看看。”

    格拉斯叫上林耀,脚步匆匆的向着亨利的帐篷而去。

    亨利爱德华,营地内的**oss,他们雇主,亨利皮草公司的老板,一个从法兰西而来的小贵族。

    他的年纪并不大,看上去只有二十六七岁,穿着立领的贵族风衣,里面是红色夹克,胸口上还挂着一支金表。

    与平日里彬彬有礼,风度翩翩的样子不同,今天的亨利看上去很慌张。

    看到格拉斯进来了,他当即开口道:“格拉斯,我们可能被克里人盯上了,巡逻的人跟我说,他们看到了克里族的斥候。”

    “以我对克里人的了解,这个时间点他们不应该巡视北方领地,除非发生了什么。”格拉斯想了想,回答道:“亨利先生,马上准备转移吧,不管克里人是什么目的,我们都要小心他们会来攻击营地。”

    保护区中,克里人才是老大。

    他们或许没有先进的武器,值得赞扬的文明,但是他们的实力不是狩猎营地能够比拟的。

    按照格拉斯的说法,克里人足足有六千多人,因为种族习性,他们过半都是战士。

    只要他们想,随时可以拉起一支人数超过两千,装备着火枪,弓箭,马匹,长矛的军队。

    这样的军队,或许对联邦没有威胁,对蒙大拿州的驻军也没有威胁。

    但是放到下面,单独的郡县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营地内这几十杆枪老爷枪,几十号人,都不够一人一口吐沫的。

    “转移的事情好办,我已经下令让泰勒去准备了,只是我很担心,他们是不是为了我们的皮毛,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

    亨利知道转移的重要性,可他更怕克里人的目的是掠夺。

    格拉斯皱着眉头,克里人也是智慧物种,不是野人,他们甚至会跟蒙大拿州的议会谈判,以不惊扰城镇为理由,换取让自己生存的保护区。

    现在,克里人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在他们狩猎到了足够多的猎物时出现了,目的是什么真的很难说。

    皮毛的珍贵性,不需要再重复了。

    其他季度,也会有蒙大拿州的商人,来跟克里族的人交换皮毛。

    如果说,这些出现的克里人,是为了他们手上的皮毛而来,他们恐怕就是立刻转移营地,也会受到克里人的追杀。

    “上一次克里人追杀偷猎者是在六年前,那一年,他们的部落染上了瘟疫,需要足够的钱购买药品。”

    “为了钱,他们杀死了两波偷猎者,抢走了他们的皮子跟外面的商人换了药。”

    “这说明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他们哪怕知道有人偷猎,只要数量不让他们不安,克里人是不会主动猎杀偷猎者的,因为他们很清楚偷猎者也是白人,现在印第安人的处境并不好,要学会克制,不能给自己找麻烦。”

    “我觉得,可能是我们这次猎杀的猎物太多了,引起了他们的反感,派出斥候是让我们知难而退,并不一定会对我们做什么。”

    格拉斯有点底气不足,与其说是解释,不如说是安慰亨利。

    亨利听到这样的话,深深的松了口气,就跟说给印第安人听一样,大声道:“这次回去后,三年之内,不,十年之内我都不会再来了。”

    格拉斯耸了耸肩,回答道:“如果没有其他事了,我准备回去收拾东西,霍克的腿上还没有好利落,我得给他准备一副担架。”

    亨利摆了摆手:“快去吧,我们收拾好东西就动身,不会耽搁太久的。”

    格拉斯对林耀点点头,二人离开了亨利的帐篷。

    站在外面,格拉斯不等林耀开口,直言道:“克里人是行动派,斥候出现了,他们的袭击就不远了,快点回去准备一下吧。”

    “他们的实力怎么样?”林耀反问道。

    “很强...”格拉斯指了指周围,沉声道:“这片土地不是蒙大拿州赏赐他们的,是克里人用三千条人命,逼着州议会不得不答给他们一块地盘。”

    林耀点点头:“我明白了。”

175:撤离

    现阶段,印第安人的日子很不好过。

    他们大体可以分成三种,一种是人死族灭的,一种是卑躬屈膝的,还有一种是实力很强,有些头脑,懂得以打促和的。

    克里人显然是第三种,他们的先辈们用鲜血,让蒙大拿州议会的老爷们明白,消灭他们会付出很大代价,得不偿失。

    于是,他们有了这片土地的控制权,在印第安裔日渐稀少的今天得以幸存。

    连蒙大拿州议会,都觉得他们很棘手,说明克里人的战斗力并不低。

    “手上的工作都放一放,把所有的皮子搬到船上去,先搬珍贵皮毛,然后是普通皮毛,我们马上就要离开了。”

    泰勒指挥着皮匠们,开始往船上搬运皮毛。

    他们的营地,早以不是最开始的位置,为了能更好狩猎,他们将营地搬到了有河狸居住的河流边,并利用保护区内丰富的林木资源,打造了三艘与其说是船,不如说是大型木筏的东西。

    “狩猎队的人检查武器,保持警戒,我们可能遇到麻烦了。”

    狩猎队的队长杰拉德,也带着猎人忙碌起来。

    他们要防范克里族的袭击,并在袭击来临前给予预警,以免被人打一个措手不及。

    伴随着两道命令,整个营地都忙碌了起来,恐慌的气氛在弥漫。

    林耀抱着自己的老爷枪,看了眼身后的树林,如果克里人对他们发动攻击,树林就是最好的掩护。

    而他们,肯定无法战胜克里人,只能借助水路撤退。

    克里人是狩猎民族,不是渔猎民族,他们没有打造船筏的习惯,河流是他们唯一的逃生路径。

    “威廉,你在哪,跟我到船上去!”

    林耀大喊着威廉的名字,开始向木筏的方向靠近。

    “你要去哪?”杰拉德发现了林耀的意图,大声道:“猎人要去巡逻,我命令你去北面的树林里警戒。”

    “老板让我跟威廉去船上帮忙,如果你有疑问就去找老板吧。”

    林耀根本不理会杰拉德的命令,北面的山林是克里人的必经之路,现在去山林中巡逻跟找死有什么区别。

    克里人是骑马的,他们只需要一分钟,就能从一里外的树林深处冲到营地,然后用火枪轰掉你的脑袋。

    “我会去的,别让我发现你在骗我!”

    杰拉德气的不轻,他发现猎人队伍中,除了格拉斯以外又多了个不尊重他的人。

    等到这边的事情结束,他一定要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谁在叫我?”

    正在厨房内洗碗的威廉,不明所以的走了出来。

    林耀一把拉上他,开口道:“有人发现了克里人的斥候,我们随时可能会被袭击,现在马上跟我到船上去。”

    “克里人?”

    威廉被吓了一跳,再也顾不上厨房里的活计了,一阵风般的跑向了木筏。

    他的叔叔泰勒,此时正在指挥着皮匠们,将捆好的兽皮搬上木筏。

    看到威廉跑来了,他有些惊异的看了林耀一眼,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有说,任由林耀和威廉上了木筏。

    “快帮忙干活!”

    上了船,林耀推了推威廉,深知此刻不是闲着的时候,哪怕装装样子也不能闲着。

    不然,威廉或许不会被赶下去,他可就不好说了,他现在可不是皮匠学徒,而是猎人中的一员。

    猎人有职责在营地面临危险时负责警戒,他这种提前逃到船上的行为可不会得到其他人的认可。

    嗖!!

    也就一炷香的功夫,空气中便传来了锐利的破空声。

    一名站在树林边上的猎人,伴随着响箭声应声倒地。

    下一秒,西北面的树林深处,传来了杂乱而统一的呼喊声:“窝窝窝窝!!”

    那是一种口中发出啊啊声的同时,用掌心拍打着嘴巴发出的特殊声音,也是克里人的进攻口号。

    “克里人,是克里人!”

    营地内一片杂乱,近乎是同一时间,守在外围的几名猎人就被干掉了。

    林耀猛地扑倒在木筏上,藏身于皮毛之后,抬眼向着西北方看去。

    入眼,足有数百名骑着马的克里人,手持弓箭,火枪,长矛,浩浩荡荡的杀向营地。

    “往河边撤,河里有船!”

    杰拉德身边聚拢着十几名猎人,他们边开枪边向河边撤退。

    相比克里人的人数,十几杆枪显得微不足道,很快又有猎人在对射中被打倒在地。

    “上船,快上船,别管皮子了!”

    有人在营地内大吼。

    “我中箭了,谁来帮帮我,我不想死!”

    有中箭的人在哀嚎。

    “谁看到我的猫了,我不能失去它。”

    有爱猫人士在怒吼。

    整个营地混乱极了,在克里人的屠刀面前谁也顾不上谁。

    林耀隐藏在兽皮后面,拿着老爷枪随意开火。

    他只打冲向木筏的克里人,对于在营地内掠夺的人看也不看,因为后者不会威胁到他。

    “安格拉,谁看到安格拉了?”

    亨利先生披着披风,拿着一杆华丽的镀金步枪,站在河岸边上大吼大叫。

    他在找自己的情人安格拉女士,对于他来说,安格拉是除了皮毛外最重要的东西。

    “亨利先生,快上来!”

    泰勒不愧是皮匠工头,克里人都杀来了还不忘跟亨利表决心,生拉硬拽,把亨利拉上了船。

    “开船,快开船!”

    杰拉德也上船了,他此时很狼狈,身边只跟着四名猎人。

    “再等等,营地内还有很多人。”

    亨利不同意开船的命令,目眦欲裂的看着营地。

    “不能再等了,我们必须到河道中间才能保证安全。”

    杰拉斯招呼着几个人,用船桨死命将木筏推离岸边。

    林耀还在射击,他一边狙击企图靠近木筏的克里人,一边寻找着格拉斯父子的下落。

    最终,木筏即将离开河岸时,格拉斯抱着他的儿子霍克赶到了。

    “威廉,帮忙照顾霍克。”

    林耀对着威廉大喊一声,同时一枪击毙一名企图向他开枪的克里人。

    “等等我,等等我!”

    木筏渐渐离开河岸,还有更多的人企图登船。

    在林耀的目光下,三名结伴跑来的皮匠,被一阵乱枪打倒在地。

    他们的鲜血染红了河面,做出这些暴行的克里人,反而显得更加兴奋了。

    “猎人向河岸射击,为其他人提供掩护!”

    木筏行驶到河流中心后没有远去,而是犹如据点一样,对着岸上的克里人发动攻击,试图给其他人争取机会。

    在众人的目光下,十几名皮匠带着三名猎人,登上了第二艘木筏。

    只可惜,留给他们的时间太少了,木筏还没等驶离河岸,就被紧随其后的克里人冲了上去。

    足足十几人,就乱刀砍死在了木筏上,有人临死前还撑着船桨。

    “完了,全完了!”

    看着眼前的一切,亨利双目无神。

    整个营地一共有57人,上船的只有13个,其他人都死在了营地内。

    更惨的是,因为缺少时间,其他两艘船没有开出来,百分之九十的皮毛被遗落在了营地内,他们辛辛苦苦几个月才积攒下来的两万张皮毛,大多便宜了克里人。

    恐怕这次回去,亨利皮草公司别说赚钱了,不申请破产都是老天保佑。

    当然,相比那些已经死了的人,他们这些活着的无疑很幸运了。

176:追杀

    尘归尘,土归土。

    当黎明降临,上帝的子民将与耶稣相逢。

    阿门!!

    伴随着祈祷声,又有一名队员升入了天国。

    他是一名猎人,林耀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他喜欢收集昆虫,很多人都叫他昆虫博士。

    他挣扎着来到船上,却不幸的被流弹打穿了肺部。

    大家救不了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死去。

    十二个人了。

    还剩十二个人活着,林耀,老板亨利,杰拉德,格拉斯和他的儿子霍克,泰勒与他的侄子威廉,外加两名皮匠,三名猎人。

    此外,船上还有20捆,总计600张皮子。

    之前有50捆,为了减轻重量,他们不得不抛弃了30捆。

    所幸,剩下的20捆皮毛,都是珍惜动物的皮毛。

    用老板亨利的话说,这600张皮子起码值1万美金,总算给他们带来了些许安慰。

    只是很快,希望又变成了绝望。

    不知从何时起,河道两旁的丛林中开始出现克里人的身影,他们骑着马,追逐着河流上的木筏,显然不打算放过他们。

    “老板,岸上都是克里人,他们要将我们赶尽杀绝,我们该怎么办?”

    泰勒抱着一支崭新的,刚问世不久的毛瑟1888栓动步枪,脸上写满了担忧。

    亨利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转头看向格拉斯,开口道:“格拉斯,你对这片区域最熟悉,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河里不安全,我们的木筏甩不掉克里人,当我们进入狭窄河面时,一定会遭到他们的攻击。”

    “想要活命,只能弃船上岸,我要是没有记错,五公里外有个激流湾,从那里上岸,向西是克里人口中的赛尔山脉。”

    “这条山脉,一直向北延伸,足够顺利的话,我们能一直穿行,直到离开保护区为止。”

    格拉斯不仅是猎人,他还有个身份是向导。

    他是除了克里人之外,最熟悉保护区的几个人之一,如果说有人能带领他们避开克里人的追杀,这个人非格拉斯莫属。

    “弃船上岸,然后背着六七十斤重的皮子,在山里跟克里人玩藏猫猫吗?”

    杰拉德第一个表示了反对,他拉着亨利的胳膊,沉声道:“皮子太重了,我们根本无法背着它们在山林中穿行,更别说甩开克里人的追杀。我建议,大家继续乘船往前走,克里人没有船,只能眼睁睁看着我们顺流直下,离开保护区。”

    一时间,众人的目光全部看来,等待着亨利的决定。

    亨利脸色变了又变,内心经历了短暂的挣扎,最终长出一口气:“听格拉斯的安排,他会把我们安全的带出去。”

    “那皮子怎么办,你拎拎它有多重,你以为我们带着皮毛,能在山林中跑赢克里人的战马?”

    杰拉德并没有给老板面子,他认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上山根本是送死,与其去送死,不如留在船上奋力一搏,没准还能在水上找到出路。

    “格拉斯很熟悉保护区的环境,相信他是眼下最正确的选择。”

    亨利语气微顿,又道:“至于皮子,我们可以将它们藏起来,等到安全了,天更冷了,我们再派人回来拿。克里人讨厌寒冷,冬天会生活在更南边的位置,如果他们认为我们离开了,不会再回来了,肯定会放松警惕,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天啊,将皮子藏起来,说的真简单!我们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你说怎么藏,他们会给我两个小时的时间挖洞,然后把皮子藏在地底下?”

    “克里人可没有那么笨,这么做就相当于放弃这些皮子了。”

    “亨利,你是老板,我不该跟你大声说话。”

    “但是请你告诉我,如果拿不回这些皮子,你用什么给我们发工资?”

    “你的全部身价,都砸在了这次狩猎行动中,没有皮子你就会倾家荡产,我们这几个月也都白忙乎了。”

    杰拉斯狠狠的踢了下捆在一起的皮毛,恶狠狠的咒骂道:“该死的克里人,全都该去见上帝,那群划给克里人保护区的议会老爷更该枪毙!”

    “够了,杰拉斯!”

    亨利的心情很不好,他才是皮草公司的老板,杰拉斯这些人不过是给他打工的。

    他难道就不知道,损失皮子的下场吗?

    很清楚,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因为生命比皮毛重要。

    “我们要团结一致,别总想皮子的事,你要皮子还是要命?”

    “命?你告诉我什么叫命,我就是烂命一条,这些皮子是我活命的唯一出路,皮子没了还要什么命?”

    看到大家都在看着自己,杰拉德深吸几口气:“我在赌场欠了2000美金,拿不出这笔钱,他们一定很乐意杀死我,死在赌场老板手上,还是死在克里人手上有什么区别?”

    杰拉德跟泰勒一样,都是队长级人物,分别管理着狩猎队与皮匠。

    他们跟亨利不只有雇佣合同,还有额外的分成协议,加起来是一大笔钱。

    没有皮子,亨利就会破产了,他的钱也会打水漂。

    回到城镇之后,赌场的收税人来找他,可不会在乎他是不是为了活命,才将价值连城的皮毛给丢掉的,依然会要了他的小命。

    “留点力气吧,翻越山脉,会极大增加我们的行程,想要离开保护区,起码要走两个星期。”

    格拉斯冰冷的开口,为这次纷争画下了句号。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船上的气氛寂静的可怕,大家坐在船上,拥抱着手上的猎枪,谁也不能肯定自己能不能活下来。

    林耀到了这里,基本可以确定,他所在的剧情是荒野猎人。

    因为关于要皮子还是要命的话题,在剧情中让人印象深刻,是少数给他留下深刻记忆的片段。

    不言不语,林耀抚摸着猎枪,努力回忆着荒野猎人的剧情。

    时间太久了,当时他看电影的时候也没有走心,能回想起来的东西不多。

    只是依稀间记得,克里人追杀主角一行人,其实不是单纯的为了皮毛,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

    法兰西的一伙皮草商人,偷偷绑架了克里人族长的女儿。

    原因是,克里族减少了他们的份额,用一个新的皮草商人取代了他们的地位,不打算再给他们提供皮毛了。

    为了报复,也是为了制造克里人跟蒙大拿州的矛盾,进而孤立克里族,他们策划了这次行动。

    而在女儿失踪之后,酋长在现场发现了亨利商会的会标。

    他理所当然的认为,是狩猎队的人拐走了他的女儿,所以才攻击了他们的营地。

    皮毛,并不是这场纷争的导火索。

    当然,林耀虽然想到了一些剧情,可他发现这对目前的处境于事无补。

    酋长不会相信他们的话,甚至相信了,该做的都做了,难不成还能放任他们离开?

    那是不可能的,只有把他们全部杀死,然后推脱说杀死他们,是因为他们违反了规定,才能堵住议会中那群大老爷的嘴。

    绝不会让他们活着出去,到处宣扬,给本就紧张的局势再添波澜。

    “格拉斯,霍克的伤势怎么样了?”

    眼看激流湾快到了,亨利突然问起了霍克。

    格拉斯楞了一下,很快想到了亨利在问什么,开口道:“还有些影响,很难进行翻山越岭的长途跋涉。”

    “你准备怎么办?”亨利问道。

    格拉斯陷入沉默,许久后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又道:“我不会放弃我的儿子。”

177:杀意

    “上岸,快点上岸!”

    激流湾,是两条河流的交汇处。

    两条河道组成了一个y字型,大地被划分为了三个区域。

    因为复杂的地势,林耀他们暂且摆脱了克里人,得以弃船上岸改走陆路。

    “快点将皮子背上来,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帮帮我,我的绳子断了,帮我将皮子放到肩上。”

    “前面的人快点走,克里人要来踢你们的屁股了!”

    在亨利的指挥下,众人放弃木筏,背着皮子进入丛林。

    从这里向西是赛尔山脉,复杂的山地环境与茂密的丛林,能为他们提供最佳的掩护。

    “停一下,我们得分成两队,一队人负责掩埋皮子,一队人要制造动静,引开克里人的追兵。”

    亨利站在丛林中,手上拿着一块指南针:“如果计划顺利,两个星期后我们会在马耳他城会合,美酒与羊排在城里等着我们。”

    留下来藏好皮毛,意味着他们在一两个小时内,甚至更久的时间中不能离开这片丛林。

    运气不好的话,被找来的克里人发现,很可能会把他们全都杀掉。

    当然,引开追兵同样危险重重。

    他们要一边向山上跑,一边开枪吸引克里人的注意,给隐藏皮子的人提供时间。

    不用问也知道,克里人会像猎狗一样撵在他们身后,睡觉都得睁一只眼睛。

    “我要留下来,我得知道宝贵的皮子藏在哪,别人办这事我可信不过。”

    杰拉德第一个要求留下,他谁也不信,只相信的自己的双手和眼睛。

    “我们也留下!”

    第二个响应的是泰勒和威廉。

    林耀看了眼泰勒,有些明白他为什么会留下了。

    泰勒身材臃肿,体重起码有240斤,而且多年以来的过度酗酒,让他的身体情况十分糟糕。

    让他在第一梯队,跟随众人引开克里人的追兵,估计跑不了多远就得累趴下。

    留在第二梯队则不同,他们要在树林中停留一段时间。

    那时,克里人早该被第一梯队的人引走了,到时会出现第一梯队在前面跑,克里人在后面追,第二梯队位于最后的情况。

    只要保持隐蔽,运气不是太差,克里人绝对想不到,他们身后还会有一伙人。

    “霍克需要留下,他腿上有伤,无法承担引开追兵的责任。”

    格拉斯看了眼霍克,随后又看向泰勒叔侄:“我想请你们两个帮我照顾霍克,只要你们能带领霍克前往马耳他城,我会支付给你们一千美金。”

    一千美金,在1888年绝对是个大数字。

    普通人,每月拿三十块左右的工资,不吃不吃要两年半才能攒下这笔钱。

    “没问题,我们会照顾好他的。”

    泰勒一口答应下来,在他看来这跟捡钱没什么区别。

    “霍克跟我来过几次保护区,他对这里的地形也很熟悉,他会带领你们走出去的。”

    格拉斯不是不想留下,而是他身为向导,必须的跟在第一梯队。

    不然,让亨利这些人走在前面,谁知道他们会走到哪去,两个星期横跨赛尔山脉,是他估算出的最理想时间,前提是有他带队。

    如果没有,让亨利一行人拿着地图乱跑,他们可能一个月也走不出去。

    “四个人了,还有人要留下吗?”

    亨利目光环视,第一梯队只需要强兵悍将,他们又不跟克里人正面冲突,人数多少是次要的。

    理想中,第一梯队最好由五六个人组成,人少机动性强,方便撤离,人多反而容易暴露。

    “我留下。”

    认真思考片刻,又有名皮匠选择留下。

    而就在亨利觉得,应该不会有人再想留下时,林耀突然开口了:“格拉斯,如果你能说服老板把他的黄金版卡尔卡诺给我,我愿意留下来帮你保护霍克。当然,我是保护,杜绝一些麻烦,不是给霍克当保姆。”

    林耀将保护二字咬的很重,还不经意的看了眼杰拉德。

    众所周知,杰拉德跟格拉斯父子的关系可不好,如果有落井下石的机会,林耀不觉得他会放过。

    “好!”

    格拉斯想也不想的答应下来,随后拉着亨利去了一旁。

    谁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几分钟后,他们结伴返回时,亨利不情不愿的交出了那支镀金步枪。

    “记住你的承诺!”格拉斯看着林耀的眼睛。

    林耀重重点头,掂量着步枪和子弹带,开口道:“当然!”

    卡尔卡诺典藏版镀金步枪,是林耀眼馋了很久的高级货。

    它枪管长度为76cm,重3.8公斤,配有内置式弹仓,装弹量六发,精准射程380米。

    唯一的缺点是无法自动上弹,每开一枪,都要拉一下枪栓上弹。

    正规渠道中,这种典藏版的法兰西步枪,起码要850美金。

    就是二手枪,黑市价格也不会低于600美金。

    它的各项性能,相比制式枪械更加精良,毫不夸张的说,这把枪放到一战战场上都不会过时,这是一把当下的传奇武器。

    “如果不是我的枪法太差,我绝不会把这杆枪让给你。”

    亨利拿过林耀的老爷枪,恋恋不舍的嘀咕道:“它就像我的女人!”

    林耀不在意的笑了笑,步枪与马匹,是西部男人的浪漫。

    这么好的武器,应该在高手手中,放在亨利那太屈才了。

    只是不知道,格拉斯跟亨利说了什么,让他不情愿的拿出了武器。

    想来,应该是某种约定吧。

    比如逃出去之后,格拉斯同意冬天的时候,再带人来取皮毛之类的。

    “已经耽搁十几分钟了,现在第一队的人跟我走,我们要到山上去弄点动静出来。”

    划分好队伍之后,亨利不再久留,很快带着人往山上而去。

    林耀他们六人,则连拖带拽,将皮毛搬到了几十米外的灌木丛中。

    大约半盏茶的功夫。

    山上传来了枪声,这是格拉斯一行人在吸引克里人。

    果然,正在寻找他们的克里人,纷纷向着枪响的位置而去。

    林耀他们藏在树林中,安静的等到天黑,前前后后总共看到了三波,上百名克里人追上了山,其中还包括六名头上插着鸡毛,脖子上带着兽骨项链的克里族勇士。

    “希望格拉斯他们的运气不错,我刚才数了数,大概有120一140名克里人上了山。”

    泰勒趴在草丛内,对着林耀几人小声说道。

    林耀几人动也不动,他们用这种方式,躲过了克里人的追踪。

    在格拉斯几人的枪声吸引下,克里人根本没有想到,还有人会躲在山下的树林中。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晚上七点多,深山中的枪声已经遥不可及,世间仿佛又恢复了平静。

    林耀躺在灌木丛中,咬着随手抓来的杂草,看着不远处的杰拉德。

    他会选择留下来,认为留下的生存几率更大是其一,其二则是因为杰拉德的存在。

    过去的几个月中,杰拉德没少给他找麻烦,还警告他回去之后要让他好看。

    林耀从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更不清楚杰拉德在城里有没有势力。

    他觉得在路上解决这个麻烦是个好办法。

    今晚看上去就不错,他不死,林耀晚上怎么睡得着。

    人无伤虎心,虎有害人意。

    林耀可不想交出主动权,幻想杰拉德会放他一马,或者在睡梦中被人稀里糊涂的抹了脖子。

    ps:老龙感冒了,身体不太舒服,今天只有这一更了,请求大家的理解。大家也注意加衣服啊,天冷了,换季了,小心感冒。

178:天黑别说话

    晚上八点,月明星稀。

    林耀一群人渐渐肯定,克里人真的不会再出现了。

    这时,他们才开始忙碌起来,寻找适合储存皮毛的地方。

    这么做主要是预防雨水。

    不要觉得皮毛不怕水,就可以随便淋雨,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尤其是它们这种半成品皮毛,非常容易在雨水中变质发霉。

    现在刚到初冬,保不准还有一两场雨水。

    更何况,他们无法肯定什么时候来取皮毛,可能是深冬,也可能是开春,甚至是明年秋天,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所以大家要做最坏打算,尽可能延长皮毛的保护期。

    在泰勒的提议下,众人四处寻找。

    最终选定了一片烂石滩,作为存放皮毛的位置。

    一阵忙乎下来,很快到了深夜。

    除了没干活的霍克,其他人都身心疲惫,又冷又饿。

    “谁有吃的?”

    林耀看了看其他人,大家谁也没有吱声。

    克里人来的匆忙,没给他们太多的准备时间,更别提惦记着带吃的了。

    “要不,我们用猎枪去打两只野兔?”

    “你疯了,枪声会引来克里人。”

    “那怎么办,我现在又饿又累,都没力气说话了。”

    众人的状态并不好,上一顿还是早上吃的,一整天水米未进,放松下来立刻觉得肚子要造反了。

    “我带了弓,我们可以派人去打猎!”

    那名选择留下来的皮匠,从肩上摘下了一把猎弓。

    “箭呢?”

    在众人的关注下,皮匠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用完了。”

    说的都是废话,有弓没箭,难不成先制作箭再去打猎?

    有这个精力,不如去河边寻找河狸,保护区里别的东西不多就河狸多,印第安人不吃河狸,随便找到个河狸窝就能抓到五六只。

    “去河边太危险了,保不准会被克里人发现。”杰拉德突然开口:“白天的时候,我发现半山腰上有两颗果树,我们或许可以用野果充饥。”

    “我和你去。”

    林耀站了起来,主动承担了这项任务。

    杰拉德看了他一眼,只当林耀是饿得不行了,并没有想到他有胆子对自己不利,点头道:“其他人注意隐蔽,我们很快就会回来。”

    背上猎枪,杰拉德在前面带路。

    林耀跟在后面,二人一前一后往山上走,寻找着杰拉德看到的那颗果树。

    半小时后,他们找到了两棵果树。

    这是两棵蔓越莓果树,蔓越莓果树是一种北美地区的常见果树,多生长在有河流的区域。

    它们看起来跟大樱桃差不多,味道甘甜,带有些许青涩,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可以预防心血管疾病。

    站在果树前,林耀简单的看了看。

    果实已经成熟,只是产量不多,两棵树加起来估计也就二三斤的样子吧。

    六个人吃,吃饱肯定是不现实的,最多用来充饥和补充水分。

    “杰拉德,你知道吗,我们本不该成为敌人。”

    站在果树面前,林耀看向正在摘取果实的杰拉德。

    杰拉德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在月光下露出讽刺的笑容:“是你拒绝了我的友谊,你将钱看的太重了,我的朋友,你这趟下来起码能赚500美元,却不肯拿出200美元来给我,换取我的友谊,这让我很失望。”

    林耀笑了笑,没有理会杰拉德的自恋,也没有问他为什么找上他,而不去威胁同样收获颇丰的格拉斯。

    那样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摘下颗蔓越莓,放在嘴里咀嚼着,感受着味蕾上传来的甘甜,十分平淡的开口道:“我第一次杀人,是在一次追捕任务中。”

    “那是一名监狱逃犯,为了追捕他,我们出动了数百人。”

    “当时我的组长,带领我和另一位辅警,在一栋废弃的居民楼中搜查。”

    “我们当时根本没想到,逃犯就藏在这栋居民楼中,踏上二楼的第一时间,我的组长就中枪了。”

    “他从楼梯上滚下来,手枪掉在了我的脚下,我什么也没想,拿起枪就冲了上去。”

    “当我冲上二楼时,那人正要跳窗逃脱。”

    “我在他背后开了两枪,子弹的惯性将他推出了窗外,摔在了外面的水里路上。”

    “鲜血染红了地面,我没有任何害怕,反而觉得很刺激,一种难以形容的成就感涌上心头,没有任何初学者的不良反应。”

    “这件事过后,队里说要给我放半个月的假,让我好好调整一下。”

    “可我觉得前所未有的好,或许,我是天生适合吃这碗饭的人。”

    杰拉德整个人都是蒙的,疑问道:“你在说什么?”

    林耀叹了口气,快走两步扑上去,在杰拉德反应过来之前将他扑倒在地,同时右手抽出了匕首,猛地刺入了他的胸口:“你不该惹我,我心里住着个野兽,你惊醒了它!”

    杰拉德用力的挣扎着,难以置信的看着林耀的眼睛。

    林耀也那样看着他,一手按在他的肩膀上,一手死死向下推着刀柄,哄孩子一样说道:“嘘,别说话,夜已经深了,说话的坏孩子会被狼外婆叼走!”

    “法...法...法克!”

    杰拉德睁着眼睛,躺在地上没了声息。

    生命就是如此的脆弱,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也能用匕首杀死一个成年人。

    你能欺负一个人,前提是他不能反抗,是个懦夫。

    如果他不是,或者你猜错了,你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杰拉德看错了他,或者说只看对了他的前身,那小子确实是个窝囊废。

    但是他不是,他是个穿越者,还是杀人无算的穿越者。

    在这适者生存的保护区中,他怎么可能让一个对自己有威胁的人活下去。

    “没想到你还挺富有!”

    林耀从杰拉德身上,搜到了一个钞票夹,里面有几十美元。

    除此之外,还有一枚金戒指,一枚银制的胸针,外加他为了成为猎人,送给杰拉德的那块怀表。

    保守估计,这些东西价值一百多美元。

    现在,这些东西都是他的了,果然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随随便便干一票,就顶得上他辛辛苦苦狩猎半个月的收入。

    “这把枪可惜了呀!”

    林耀拿起杰拉德的猎枪,脸上有惋惜之色一闪而过。

    他不可能将这把枪拿回去,那会让大家知道他杀了杰拉德,不利于团结。

    而且,他不想背这条人命,还是让他走的无声无息吧。

    深吸一口气,林耀将杰拉德拖到了远处的灌木丛中。

    做完这一切,他才悠闲的采摘果子,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杰拉德呢?”

    林耀赶回乱石滩的时候,众人即表示了对食物的热情,又表示了对杰拉德没回来的疑问。

    林耀坐在地上,不以为意的开口道:“杰拉德反悔了,他认为跟我们一起走目标太大,他要一个人上路,于是采了些野果就离开了。”

    众人听到后没有太多想法。

    杰拉德选择留下来,是为了确定皮毛的藏匿位置。

    现在他们把皮毛藏好了,杰拉德会离开不足为奇,他本就是个很自私的人,你不能指望他跟你同甘共苦。

    “走了也好,有他在反而不自在。”

    泰勒对杰拉德的离去报以欣喜,同样高兴的还有其他几人。

    在场的五个人中,泰勒叔侄是皮匠,选择留下的布里尔是皮匠,林耀以前也是皮匠,唯一不是皮匠的霍克还是个伤员。

    杰拉德一走,他们就成了皮匠的队伍。

    有什么事大家可以商量着来,总好过一名猎人队长在这指手画脚。

179:难熬的恶劣天气

    吃了点野果果腹,又在丛林中休息一夜。

    第二天一早,他们踏上了归程。

    说起来,天气还是有些冷了,后半夜下了场雾,早上雾气也没有消散,能见度不高。

    但是大家都没有抱怨,反而欣喜不已。

    有雾气,能见度低,代表他们被克里人发现的几率也低。

    至于严寒,对众人的影响反而不大。

    他们是什么人,皮草公司的猎人与皮匠,缺什么都不会缺穿的。

    林耀穿着一身由熊皮制成的皮衣,这是营地的工匠帮他做的,针线活可能不如城镇里的裁缝,用来保暖却足够了。

    其他人也是一样,泰勒叔侄穿着鹿皮大衣,霍克更是有件狼皮斗篷。

    混的最差的无名皮匠,都有一件厚实的河狸外套,想要冻死他们可不容易。

    “停下,前面有炊烟!”

    走了一个上午,中午的时候雾散了。

    林耀一行人站在山上,遥望着远处的炊烟,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什么。

    大概能判断出,烟雾位于十几里之外。

    当然,望山跑死马,这里群山环绕,十几里的山路能让人走小半天。

    “应该是克里人,只有他们敢明目张胆的生火!”泰勒站在旁边说了一句,随后又道:“看克里人的位置,格拉斯他们应该也在前面,我们大概相距20里山路,也就是6小时的路程!”

    相比留在后面的第二梯队,格拉斯他们这些第一梯队的成员,因为克里人的追赶行军速度更快些。

    克里人距离他们十几里,格拉斯他们就要在这个距离上再加几里。

    双方今天应该没有碰面,起码林耀一行人没有听到枪声。

    在没有迷雾的情况下,寂静的山林中,枪声少说能传出十几里。

    “我们得换个方向,不能再跟在他们身后了。”

    林耀望着远方的炊烟,对着坐在担架上,由泰勒叔侄抬着的霍克说道:“霍克,帮我们选个路线,要路比较好走的。”

    霍克不说话,拿着地图认真思考。

    过了半响之后,他指了指北边的山头,又指了指东边的山峰:“在前面那座山,我们向东走,要是不出意外的话,那是我们进来的路。我爸爸他们没有选择走这条路,应该是打算把这条路让给我们。”

    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方向不错,怎么都能走出保护区。

    区别是,好走一点,或者曲折一些。

    格拉斯一行人翻山越岭,走的是最危险的路线,而他们身后可没跟着克里人,完全可以走更安全的路线。

    “我们也休息一会,分头去找点吃的。”

    林耀示意大家先停下,自己则带着弓箭出去狩猎。

    他们的弓已经有箭了,箭是老皮匠在路上用树枝削的,足以应付一些诸如兔子,麋鹿之类的中小型猎物。

    至于狼群与黑熊,他们并不太担心。

    方圆数百公里内的食肉性动物,被他们猎杀的差不多了,没死的也成了惊弓之鸟。

    相比野兽,他们更要小心折返的克里人。

    格拉斯他们身后,足足追着一百多名克里族战士,外加几名克里族勇士。

    谁也不敢肯定,他们是否会一直追下去。

    万一追到半路,有一些人选择返回,他们这群跟在后面的老弱病残就危险了,这也是林耀希望更换路线的原因。

    “收获不错,猎到了一只山鸡,我都不知道这里有山鸡的!”

    半小时后,林耀返回临时营地:“你们找到了什么?”

    “一些野蘑菇,这东西在树林里有很多。”泰勒回答道。

    “我找到了一些野菜,要是能生火就好了,山鸡炖蘑菇再撒上点野菜,简直是人间一绝。”威廉百无聊赖的说着。

    “想也别想,浓烟会引来克里人,我可不想被人追杀。”

    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他也想吃山鸡炖蘑菇,但是不现实。

    浓烟会引来克里人,所以他们别无选择,不管是山鸡还是蘑菇都得生吃。

    幸好他们是荒野猎人,吃生肉是他们的必备技能。

    换成城市里的废青,还不得吃多少吐多少。

    “这只山鸡很肥,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不说让大家全吃饱,估计也能吃个七分饱了。”

    林耀将野鸡抛给威廉处理,自己则坐在石头上擦拭起了步枪,念念叨叨的嘀咕着:“我想吃烤土豆了,只要生一堆火,将土豆丢在里面就行,考好之后,剥开外皮,香味能馋的人流口水!”

    “先生?”

    “嗯?”

    林耀抬头,发现叫他的是霍克,于是问道:“有事?”

    “杰拉德队长真的和老板他们会合了?”霍克拄着拐棍,站在一旁看着他。

    林耀面色不变,反问道:“当然了,不然呢?”

    霍克没有再问,只是总觉得林耀的说法有些敷衍。

    换个正常人就知道,前面是克里人,想要跟第一梯队会合,就要越过克里人的防线,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事。

    杰拉德怎么会这么干,他身为狩猎队的队长,很清楚克里人的厉害。

    克里人不止有弓箭和长矛,也有火枪与猎枪作为武器。

    不说能不能追上第一梯队,单单是克里人这关就让人凶多吉少,杰拉德那样的聪明人怎么会冒险。

    “不要胡思乱想,你要多休息,争取早点好起来,我们不可能一直抬着你走。”

    林耀没让霍克继续想下去,与其想这个,不如想想接下来该怎么走。

    他们不可能一直过茹毛饮血的日子,所以要尽快甩开克里人,回归有火焰,有营地的文明社会。

    休息一个小时,下午队伍再次出发。

    这一走,在停下来就是晚上了,他们用一个下午的时间,走了将近十几里的山路。

    算一算,一天大概能走五十里左右。

    或许有人觉得这个数字并不高,比如抗战时期,我军行军速度大概在每日140一160里上下,强行军时甚至能达到单日200里。

    可那是陆地行军速度,而且是有路的情况,换成山地肯定要慢很多。

    他们没有现成的道路,再加上带上霍克这个残疾人,五十里山路已经是他们的极限。

    林耀对眼下的速度还是比较满意的,按照他自己的估算,大概要15一17天就能走出保护区。

    可惜,就在林耀觉得,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时,第一个挑战者来了。

    当夜,山里下起了雨夹雪。

    这是初冬的第一场雨夹雪,也可能是最后一场。

    不管怎么样,这场雨夹雪来的不是时候。

    林耀一行人卷缩在一颗大树下,尽可能的抱团取暖。

    可这并没有什么用,秋天的树叶已经掉光了,光秃秃的树干无法阻挡雨雪。

    实在没办法了,他们只能缩在大衣里,像虫茧一样藏在里面。

    就是这样,也挡不住雨水的倒灌,这一夜真是折磨人。

    后半夜,迟迟没有睡意的林耀,紧了紧自己的熊皮大衣。

    他有熊皮大衣御寒,都觉得这一晚难熬。

    其他人没有他这样的条件,估计会更觉得冷吧。

    也不知老皮匠怎么样了?

    他只有一件河狸皮外套,在平常时候足够保暖,在这种时候恐怕不够啊。

    说实话,他们还是考虑不周,离开前居然忘了在身上带几张皮子。

    如果每人带着几张皮毛,晚上睡觉的时候铺一块,盖一块,或许就不用担心雨水了。

180:马耳他城

    第二天醒来,老皮匠已经冻僵了。

    这两天,大家饥一顿饱一顿,休息也休息不好,吃也吃不好。

    老皮匠岁数大了,身体比不得年轻人,没能熬过昨夜的雨雪。

    “你干什么?”

    “这件河狸皮外套,他用不到了,我们用得到。”

    林耀脱下了老皮匠的外套,丢给了坐在担架上的霍克。

    看到这一幕,众人一阵沉默。

    死的人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他们不能浪费任何资源。

    天气越来越冷了,后面不知道还有多少困难在等着他们,多一身御寒的衣服或许能多一条命。

    “走吧,后面的路还有很长。”

    林耀招呼着大家赶路,这一走便是半个月。

    有第一梯队的人吸引火力,他们的撤离很成功,一路上都没有遇到克里人。

    第十六天,他们走出了保护区。

    第十八天,他们来到了马耳他城。

    马耳他城...

    “我们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再跟当地的地头蛇们打听一下,有没有格拉斯和亨利他们的消息。”

    林耀他们在一家旅馆安顿下来,林耀和霍克一个房间,泰勒叔侄则住在他们的隔壁。

    洗了个澡,吃了顿大餐。

    众人分头行动,林耀去找治安官打听情报,泰勒叔侄则去酒吧购买消息。

    此时的马耳他城,还不是后世那座人口六十万,北部地区数一数二的重要城市。

    它才刚刚建立不久,与其说是城市,不如说是一个大点的镇子,人口更是只有四万出头。

    因为城市不大,打听东西也相对容易。

    林耀找到治安官一询问,很快得知到最近一段时间,除了他们以外根本没有外人来过。

    “格拉斯他们还没到,要不我们在等几天吧!”

    泰勒也从酒馆回来了,他也没打听到有用的消息。

    迫于无奈,林耀一行人只能安心等待,这一等,又是两星期过去了。

    大雪纷飞,马耳他城被染上了银装。

    随着时间的流逝,众人的情绪越来越糟。

    这都两个星期了,按照当初的约定,格拉斯他们早该到这了。

    没有来,很可能是半路出了问题,比如没能逃过克里人的追杀。

    阴霾笼罩在大家心中,一连几天,众人的情绪都很不好。

    伤势渐渐恢复的霍克,更是整天守在城门前,不愿意相信格拉斯已经死了。

    就这样,又过了两个星期。

    这是他们被追杀,放弃营地转移后的第46天,也是来到马耳他城的第30天。

    这一天,林耀一大早就起来了。

    他叫来了泰勒叔侄,三人一起吃着早餐,由他开口道:“距离约定时间过去一个月了,虽然我不想承认,可格拉斯他们很可能已经死了。我这次将大家叫过来,也是问问你们的想法,我们还需不需要等待,如果不等的话,那批货该怎么办?”

    保护区中,还埋藏着价值两万美元的珍贵皮毛,如果其他人都死了,这批货就是他们的了。

    他们完全可以再组织一批人,等上半个月,等雪下的更大一些之后,悄悄从保护区中拿回那批货。

    克里人不可能一直守在山上,他们不是山顶洞人,迟早要回温暖的南方。

    这就是他们的机会,一旦计划成功,每个人都能分一大笔钱。

    “严格来说,那些皮草属于亨利皮草公司,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泰勒面露犹豫之色,典型的当了表子还想立牌坊。

    林耀对泰勒的想法嗤之以鼻,开口道:“亨利皮草公司,还欠了我们不少工钱,现在亨利可能已经死了,我们拿皮草抵工资不过分吧?大家出去几个月,忙前忙后为了什么,你可别说是为了正义!”

    “好吧,我同意这个想法,只是...”

    泰勒还没有说下去,霍克的声音从外响起:“回来了,回来了!”

    林耀三人愣了一下,后面的话憋在了嘴边,赶忙站起来向外走去。

    入眼,灰头土脸的格拉斯,拖着个雪橇从远处走来。

    众人抬眼一看,雪橇上躺着面色苍白,不知道是死是活的老板亨利。

    “亨利怎么了,死了吗?”这是泰勒的话

    “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才到?”这是威廉的问题

    “其他人呢,怎么就你们两个?”这是林耀的疑问。

    格拉斯看了他们一眼,头一歪,倒在了雪地上。

    “救人,快救人!”

    大家被吓了一跳,赶紧请来医生帮忙救人。

    所幸,格拉斯没有大碍,只是营养不良导致的晕厥。

    倒是老板亨利,高烧不断,昏迷不醒,医生也对他的情况束手无策。

    第二天早上,格拉斯醒了过来。

    在众人的询问下,他说出了此行的遭遇:“那一夜的雨夹雪让亨利染上了风寒,为了照顾他,我们不得不放慢了速度。一路上,我们跟克里人打了好几场,其他人都死了,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

    说完,格拉斯看向林耀,询问道:“亨利怎么样了?”

    “不太好,医生说他高烧不断,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

    林耀实话实说,眼下的医疗条件相对简陋,后世的特效药基本没有出现。

    在这个时代中,发高烧是会要人命的。

    再加上亨利的病情被拖了许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很难说他能不能再清醒过来。

    “亨利跟我说,他在这边还有个表哥,如果他没能挺过去就让我将皮毛卖掉,把大家的工资结算清楚,剩下的交给他表哥带回去。”

    格拉斯简单的一句话,彻底打消了林耀几人的期盼。

    果然都是命啊,他这些天不止一次的再想,如果格拉斯他们回不来了,这批货他们四个人分,一人怎么也得分到2000美元吧?

    现在看,想得挺美,可惜老天爷不同意。

    我们的大英雄格拉斯先生,不但带回了昏迷不醒的老板,还带来了他的遗言。

    林耀不用想也知道,按照格拉斯的性格,不管亨利熬不熬得过这一关,他肯定都要完成亨利的愿望。

    “亨利先生说过这种话?”

    泰勒表示了疑问,目光中满是不甘。

    要知道,他可不是林耀这样的独行侠,他跟他侄子是一起的,按照一人一份的分配方法,价值两万美元的皮毛四个人分,去掉一趟将皮毛带回来的往返花费,两个人也能分到4000美元。

    1888年的四千美元,放到2018年,起码要翻上100倍,相当于四十万美元,280万人民币。

    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了。

    如果按照格拉斯的说法,只给他们结算基本工资,剩下的钱交给亨利的表哥,他们可就没什么赚头了。

    “我对上帝发誓,这是亨利先生的原话。”

    格拉斯虚弱的说着,随后面露懊悔之色:“可他没说完就晕过去了,我不知道他表哥叫什么,住在哪里,这些他都没来得及告诉我!”

    呼!

    众人长出了一口气。

    原来没说清楚啊,这下好了,只知道亨利有个表哥,却连他是谁都不知道,钱也不用给他拿过去了。

    林耀在心里埋怨着格拉斯说话大喘气,他的基本工资加奖金只有530美元,只拿基本工资有什么搞头。

    2000美元还是530美元,傻子也知道怎么选。

    “行了,我们也不知道亨利先生的表哥是谁,看来不用那么麻烦了。我们还是考虑一下,怎么将皮毛带回来吧,现在我们有五个人,这笔钱分成五分,每人一份,带回来卖了皮毛就分了它。”

    林耀开开心心的提议道。

    “不行!”

    格拉斯想也不想的拒绝了,否定道:“亨利先生或许能撑过来,在等一个月吧,实在不行我们在想办法。”

    “好吧,我们尊重你的决定,只是亨利先生的情况很不妙,医生不认为他能撑过去。”

    林耀无所谓的说着。

    丝毫没有注意到,一直以老好人形象示人的泰勒,眼神中闪动着别样的目光。
本节结束
阅读提示:
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3385/ 第一时间欣赏影视先锋最新章节! 作者:龙升云霄所写的《影视先锋》为转载作品,影视先锋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①书友如发现影视先锋内容有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我们将马上处理。
②本小说影视先锋仅代表作者个人的观点,与UU小说的立场无关。
③如果您对影视先锋作品内容、版权等方面有质疑,或对本站有意见建议请发短信给管理员,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影视先锋介绍:
上辈子上个警察的林耀,没想到这辈子也是个警察,还是个卧底警察,卧底在这个融合了无数经典电视剧,经典电影的特殊世界内。寄语:死亡非是终结,亦或是无限开端影视先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影视先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影视先锋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