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五章 巴士底狱的约克公爵(下)
“您不见得想要英格兰的王位吧。”约克公爵说,然后无赖般地张开了双手:“如果是那样,我还是留在巴士底算了。”
这里要首先简单地说说英法千年以来的纠葛。
在十一世纪中叶,诺曼底公爵在得到教皇的支持后,向当时的英格兰国王哈罗德发起了进攻,并且获得了胜利,在获胜后,他毋庸置疑地成为了这片大陆新的国王,但与此同时,他也没有放弃在法兰西的领地,所以当时——英国国王是法国的诸侯,这一令人匪夷所思的定论是存在的。
从诺曼底公爵这里传承下来的王位经过三代后因为绝嗣而传给了最后一位英格兰国王的外孙安茹伯爵,也就是那位喜欢在帽檐上插上金雀花的风流国王亨利二世,金雀花王朝由此开启——亨利二世统治着法国的安茹伯国、诺曼底公国、阿基坦公国、英格兰、苏格兰、北爱尔兰。
1328年是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去世,他没有直接的继承人,就和现在的西班牙一样,作为查理四世的妹妹,英格兰女王伊莎贝拉,希望让她的儿子爱德华三世成为查理四世的继承人。但查理四世虽然没有儿子,却又一个侄儿,也就是腓力六世,就和路易十四所说的那样,对于国王们来说,口舌之争毫无意义,能够决定王位归属的只有战争。
这就是著名的“百年战争”。
期间的反复我们在这里就不多说,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在路易十三与查理一世的时候,他们依然会不服输地宣称自己同时是英国与法国的国王……
约克公爵孜孜以求的不就是英国的王位吗?如果到头来反给别人做了嫁衣,他倒不如在巴士底狱养老算了。
路易摇摇头,他可没这种奢望,虽然百年战争过去不久,但到了最后,无论是英国国王,还是法国国王,都心知肚明,他们能够用战争博取的成果就只有这些了——英国与法国都取得过绝对的优势,但就像是两只同样强壮的野兽,即便鲜血淋漓,皮肉翻卷,他们也没办法把对方吞到肚子里。
而在路易十四这里,能够将敦刻尔克夺回,也已经是他的极限——英国可不是佛兰德尔或是荷兰,它立国已久,根基牢固,人们有独立的传统、习俗与语言,也有属于自己的文化与思想,尤其是在亨利八世改革教会之后,英国人的信仰已经从天主教会彻底地分裂了出去。
除非路易十四突然发了疯,他是不会企图染指这么一个棘手的猎物的。
“我不要英格兰,苏格兰或是爱尔兰。”路易说。
约克公爵眨着眼睛。
“我让你成为国王,作为回报,我想要英国在阿美利加的那部分殖民地。”路易说。
“哎呀!”约克公爵立刻说:“这是不可能的。”
“真的吗?”路易好奇地瞪大了眼睛,他的问题让约克公爵猛然卡住,“您到底懂不懂如何谈判啊?陛下,”他抱怨道:“您总要给我一个显示勇气的机会。”到了这个地步,他索性也露出了一个政治家应有的本色:“我不想将来人们在书本上看到我的故事,还以为我是吻着您的鞋子答应下来的——给我一点时间吧,亲爱的兄长,让我痛苦地,迷茫地,寝食难安,辗转反侧地深思熟虑一番,然后为了英格兰,为了我那些受苦的人民,才勉强地答应下来。”
“如果您确实要这么做。”路易站起来:“好吧,随意,反正我最近一段时间都还在巴黎。”
“咦?您难道不准备再回到战场上了么?”约克公爵一边殷勤地如同一个仆人般地弓着身体,又为路易开门,又抢先为他举着灯,“据我所知,利奥波德一世一直在期待着与您堂堂正正地一战呢。”
“那大概是您的消息有点落后了,”路易说:“就在一周前,他的使者不但向我转达了对其姨母(奥地利的安妮)的哀思,还向我提出,为了她的灵魂得以顺遂的升入天堂,在复活节到来之前,他与我应该保持和平。”
约克公爵这次的惊讶可不是伪装出来的了,“您是说,”他吸了口气:“他打算与您谈判吗?”
“大概是吧,不但是他,我想查理二世也有此意愿。”路易和气地说:“所以您看,如果我在您这里得不到一个合适的答案,我也可以仿效亨利六世的作为,看看您真正的兄长愿意为了您出多少钱。”
约克公爵顿时打了一个寒颤,当初狮心王理查从圣地无功而返后,不幸被人出卖给了当时的亨利六世,他对这位皇帝来说可谓奇货可居,想要买他的人可不少——法国国王腓力二世,奥地利大公利奥波德(是的,也是利奥波德),就连亨利六世对这位国王也不抱任何好感,还有的就是已经自居为英国国王的失地王约翰,这位王弟虽然无能,怯懦与卑劣,却很擅长耍弄阴谋,施用手段。
如果不是狮心王还有许多忠诚的臣子,筹集了足够的赎金将狮心王理查买下来,理查可就要成为一个没死在异教徒手中,却死在同为天主教徒的同僚或是兄弟手中的国王了。
路易这样说,意思就是,如果约克公爵不愿意舍弃在阿美利加的殖民地,他就会与查理二世达成交易——当然了,如果约克公爵不幸死在了巴士底,查理二世不但除去了一个心头大患,还不用被议员与大臣质疑,免掉了很多烦心事。
“但那样……”
“您是说我会被英国人所憎恨是吗?”路易有点不礼貌地打断了约克公爵的话:“但我的好先生,难道我现在就很得英国人的欢心吗?”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约克公爵顿时哑口无言。
路易十四并不是在虚言恫吓,他回到卢浮宫没多久,就与伦敦来的使者密谈了一番,提出了几乎相同的条件。
“我觉得查理二世只怕不会轻易同意。”邦唐说。
“应该吧。”路易说。随着敦刻尔克的回归,在欧罗巴,英国国王已经没有多少好牌可打了,如果约克公爵在北海的偷袭可以成功,那么南荷兰三省与海上的力量彼此呼应,他们或许还能拿下低地地区,但既然没能成功,还失掉了最后几艘舰船,查理二世的威望只怕已经落到最低。
如果他在让出从1606年英国人在阿美利加建立的殖民地……这件事情也许会比敦刻尔克还要严重一些——事实上是非常严重,几百年后英国人是如何咒骂这对斯图亚特王朝的兄弟国王的我们暂且不提,不过那时候国王们的注意力都还在欧罗巴,英国人可能更多的还是为了意气之争或是某种无法言表的隐忧。
有了这份馈赠,法国人可以将他们原先新法兰西殖民地与之连接成一片,又因为原先的西班牙也已经成为波旁家族的财产,荷兰与其他国家更是不值一提——整个新大陆就全都是路易十四的了。
想到路易十四甚至将自己最小的儿子,虽然是个私生子,册封为蒙特利尔公爵,就知道太阳王对这片土地的野心可能超过了之前每一位君主,英国人怎么能甘心看着他们最大的敌人遂心如意?就算不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也是要坏了路易十四的好事的。
所以查理二世还真是要反复斟酌,通宵无眠的,与他在巴士底的弟弟完全相反。
“那么您希望得到怎样的一个答案呢?”
“站在我的立场上,”路易说:“我当然更倾向于约克公爵。”
“约克公爵只怕要比查理二世更极激进一些。”奥尔良公爵说:“他是英国的海军大臣,又是海军元帅,他还很年轻的时候就在西班牙人的军队里服役——那时候查理二世还只是康沃尔公爵,热衷于追逐女人和赌博。”
“但如果坐在王座上的还是查理二世,他就必须与我为敌。”路易说:“虽然这是每个英国国王的义务,但查理二世向他的臣子与人民透支得太多了,他能够将这笔沉重的债务拖到今天,也是因为他们要面对一个共同的敌人。”
“可他是绝对无法战胜您的。”奥尔良公爵轻声道:“所以他非要约克公爵不行。”他的手指敲了敲桌子,“但您的条件他实在是不敢应允。”
邦唐突然露出了一个奇怪的表情,“恕我妄言,陛下。”
“说吧,”路易说。
“您若是与他们签订了秘密合约,您又怎么能保证他们会愿意履行承诺呢?”
不为人知,甚至连尘封的机会都没有就灰飞烟灭的秘密合约可不少,或许是因为后悔,或许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又或是因为签订合约的一方突然失掉了原先的平等地位,合约被消除,毁掉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甚至查理二世,或是回到伦敦的约克公爵拒绝承认这份合约,路易十四都算是做了无用功。
“如果是查理二世,那么我有约克公爵。如果是约克公爵,那么……我想他应当暂时无力顾及远在千里之外的阿美利加,当然,我更喜欢约克公爵一点,”他向奥尔良公爵眨眨眼睛:“我知道你不喜欢他,但与查理二世相比,他若是成为伦敦之主,要面对的问题绝对要比区区几处殖民地多且重要。”
奥尔良公爵噘嘴,他明白路易十四的用意——如果是查理二世与他们谈成了合约,那么路易十四肯定要等到他们在新大陆的军队取代了英国人的军队才答应处死约克公爵,但若是如此,没有了在继承权问题上的掣肘,查理二世的权力就能再次稳固,甚至超拔,对将来是相当不利的。
可若是回到伦敦,入主汉普顿宫的是约克公爵,那么他就要和当初的查理二世那样,先要鉴别、清理那些曾经的反对者,奖赏追随自己的人,平衡朝廷与宫廷,安抚民众,打造属于自己的军队——这些没个十年做不好,而十年里,路易十四不但可以从西班牙王位继承权战争中脱身出来,也早已将新大陆彻底地收服在麾下了。
“不过,哥哥,”奥尔良公爵突然用一种约克公爵听了会嫉妒到发狂的随意口吻说:“我怎么从未听说过利奥波德一世与查理二世有意停战呢?”在路易十四毫不犹豫且冷酷地拒绝了他们瓜分意大利的请求之后,一位国王,一位皇帝都已经彻底地将路易十四与法国当做了不死不休的敌人,而且他们如今也是骑虎难下,不从意大利或是西班牙,又或是法国那里撕咬下一块肥美的鲜肉,他们就只有拿自己去填满盟友永不餮足的肠胃了。
“啊,”路易十四仿佛恍然大悟般地点了点头:“你说那个啊,”他神色庄严地说:“弟弟,那是我说来骗骗约克公爵的……”
……
房间里先是一片寂静,而后奥尔良公爵的大笑声就充斥了整个房间,邦唐也是一边笑,一边转过头去。
约克公爵怎么也不会想到,路易十四,太阳王,举世无双的王者,竟然会用这种拙劣的谎言来欺骗他,但谁也不能否认这句谎言带来了极佳的效果,一想到一旦停战,他就会被查理二世赎买回伦敦,然后如他们的父亲那样被当众处死,以消弭民众的怒火,让他兄长的王位更加稳固,约克公爵就满心地不甘愿。
他答应了与路易十四结盟,至于如何让出英格兰在新大陆的殖民地,路易十四也已经为他考量周详——不得不说,查理二世的作为也快要逼疯这个可怜人了,他毫不犹豫地在巴士底写了好几封给殖民地总督的信,请求他们支持自己夺取王位,当然,其中少不了慷慨的承诺。
要说新大陆的殖民地确实能够给贵族们带来财富,但会被发配到那里的人就如同远离凡尔赛的法国人,别人看来是权力与地位,他们却始终认为自己是在被流放——凡是被约克公爵邀请的人,十之六七都答应了带着属于他们的军队与舰船兵谏汉普顿宫。
接下来的事情就让查理二世去苦恼吧,英国人才离开,法国人的军队——几乎一半都是法国移民与接受了洗礼的印第安人,就带着武器、马匹与帐篷,迅速而安静地占据了他们的居住点与村庄。
第五百三十六章 来自于蒙特利尔与詹姆斯敦的印第安人(上)
行走在巴黎的街道上,“牛角”依然是人们瞩目的焦点。虽然他已经摘下了羽冠,换上了法国人的外套,衬衫与紧身裤,但那张与欧罗巴人迥异的面孔,红褐色的皮肤,与高大的身材,粗糙的皮肤,还是让他与周围人格格不入。
“牛角”已经不如第一次来到巴黎的时候那样紧张——他们第一次跟随着蒙特利尔的总督前来巴黎觐见国王的时候,”牛角”和其他伙伴心中的弦一直紧绷着,他们之前一直在和英国人打仗,甚至也和白皮肤的法国人打过仗——那时候他们也弄不明白他们有什么区别。
后来在国王的授意下,法国的官员与将领开始试着与印第安人平和地相处,印第安人才知道,原来白皮肤人也是有各自的部落与酋长的。而且就和他们一样,为了野牛、河流与土地,他们一样会打仗。
当初”牛角”愿意到巴黎来,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的同伴与父亲都不同意,因为之前有过印第安人的酋长说是去签订合约,结果一进白皮肤人的军营,就立刻被绞死的事儿发生,他可能连“大酋长”的面都见不到就被他们处死了,但”牛角”很想要尝试一下,他用过那些“太阳大酋长”的商人们带来的武器,虽然他弄不懂里面的技术,但无论是准头,还是威力,后来的商人可比他们原先交易的人诚实多了。
果然,他们见了法国人的大酋长,那是个有着天空般眼睛的白皮肤人,浑身缀满了闪亮的黄金与宝石,住在巨大的宫殿里,但对他们都很和善,他周围的人虽然有点好奇,但还没有如”牛角”之前看到的那些人——像是看动物一般无礼地肆意打量他们。
那次他们来去匆匆,但”牛角”和其他人都得到了一份不菲的赏赐。
这次“太阳王大酋长”的战士们驱走了那些”牛角”以及周围部落不喜欢的白皮肤人,就有人说,应该也将这些白皮肤人一起赶走,不过这种说法很快被如”牛角”这样明晓双方战力的酋长或是祭司责备与压制住了——总有人以为印第安人是一群蛮横无谋的野人,他们可真是大错特错了,事实上,这些阿美利加的原住民非常聪明——他们的战士固然十分英勇,但经过了那么久,和那些外来者打了那么多次仗,他们也已经察觉出来了,很显然,自从有了火枪、火炮,单凭人类的血肉之躯就没办法操控一场战争的胜负了。
要不然印第安人怎么会那么热衷于与白皮肤的商人们交易枪支弹药呢?
而毫无疑问的,“太阳大酋长”所拥有的这种武器,是所有人——无论是红皮肤,黑皮肤还是白皮肤人中最强的,他还有使用这种武器的士兵,成千上万,如同在荒原上奔跑的野牛,他们之所以没有到阿美利加来,只因为他们的大酋长还在与这里的其他酋长争夺一个大部落的所有权——这是”牛角”从他的士兵们那里得知的。
一旦他们做出了那样愚蠢的事情,那位蓝眼睛的大酋长一定会满怀愤怒,将那些如同雷霆般的炮弹倾泻到他们的帐篷上吧。
所以经过慎重的考虑,”牛角”不但答应了继续与法国人之间的合约,还认为自己应当如同朋友那样去向“大酋长”表示敬意与哀悼,他听说了“大酋长”的母亲离世的消息——这种请求当然不会被拒绝,尤其是在这个时刻,于是他与另外几位酋长,就跟随着蒙特利尔的总督来到了巴黎。
与一派平静的”牛角”相比,他身边的另一个印第安人就有些烦躁不安了,虽然他的肤色可能要比任何一个印第安人都要来得浅,因为他的祖父并不是印第安人,而是一个英国人,他甚至有个英国人的名字,叫做罗尔夫。
罗尔夫是在詹姆斯敦海湾地区的印第安部落的酋长,但别看他的祖父是英国人,有着浅褐色的皮肤,一双绿眼睛,但他与英国人却有着深切的仇恨——这种仇恨来自于印第安人与英国人不可消解的矛盾。
为了土地。
后世的人们都很熟悉“五月花”号的故事,英国的清教徒是怎么受了当地的印第安人的帮助才得以在新大陆立足,又是怎么在立稳了脚跟后开始恩将仇报的,我们暂且不提,但他们的的确确不是第一批来到阿美利加的英国人,英国人最早1584年就开始试图在新大陆建造定居点了,只是那时候他们还未学会如何伪装,所以在与印第安人的冲突中,反被这些他们看不起的野人击败了。
后来来到詹姆斯敦的英国人就吸取了这个教训,他们尽量与印第安人维持着和善的表象,甚至与当地部落酋长的女儿缔结婚约——就是罗尔夫的祖父,那几年英国人与印第安人的关系可以说正处于蜜月期,可惜的是假象毕竟是假象,英国人从未考虑过将印第安人视作与他们同样的人类,当因为水源、土地以及野牛等冲突越来越多,越来越激烈之后,已经无需印第安人帮助的英国人悍然与之反目——而还处在原始公社时期,甚至连封建阶段都未能迈入,部落与部落之间不但无法联合,使用的武器还仅限于弓箭,少量的火枪,甚至还彼此倾轧的印第安人根本无法对抗他们曾经的盟友。
罗尔夫之所以对所有的白皮肤人保持警惕,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与他们的矛盾就如同大树在地里纠缠的根,”他说:“只是修剪地上的枝叶毫无作用,除非我们死,或是他们死,不然就没有解决的地方。”
“但如果这里的大酋长愿意……”
“他不会愿意的,”罗尔夫说,“他将他的儿子命名为蒙特利尔,这里的白皮肤人如果有着与某个地方一样的名字,就表示他是那个地方的主人,他将英国人赶走,不是为了我们。”他环顾四周,稠密的人流让他感到一阵阵地窒息:“他的子民也需要吃饭,穿衣服和建造房子居住,在我们的土地上,他们还会狩猎我们的野牛,占据我们的河流,也许还会抢走我们的玉米。”
“但这位大酋长的士兵已经很久没有那样做过了。”“牛角”说:“他的战士向我发誓说,今后会有法律来限制他们的行为,任何罪行都要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份法律同样对着我们。”
“难道在你的部落中,罪人不会受到惩罚,好人只能无辜受罪么?”“牛角”说:“只要他愿意给我们公平。”
“向别人祈求公平不如自己将公平拿在手里。”
“问题是这里的大酋长有着一双无比有力的手臂,”“牛角”说:“你不愿意接受他的礼物,却想要抢夺他的权力,他一定会揍你。”他斜睨了罗尔夫一眼:“而且你肯定打不过他,你的部落和我的部落,甚至所有人的部落所有的战士加在一起都不如他的战士多,他还有数之不尽的武器,小麦和祭司。”
罗尔夫沉默不语。
“要说,你也拿了他的礼物啦,今后还要继续拿下去,每一个印第安人,从女人到孩子,从老人的战士——那些白皮肤人带来的瘟疫,只有他的祭司们施展法术才能予以遏制,他是一个伟大的好人,不管将来如何,现在我要为我的部落向他表示由衷的谢意。”
“牛角”说的是天花。
听到这个,罗尔夫也不由得叹了口气,天花是白皮肤人带到阿美利加,只要染上这种病,部落里的人就会一个接着一个的死去,就连祭司与酋长都无法幸免,幸存者也会变得身体虚弱,容貌丑陋,就像是一个魔鬼般可怕,这种遭受了诅咒的印第安人也不会被其他部落接纳。
是法国人的大酋长允许他们的祭司将“牛痘”带到他们之中,如今环绕着蒙特利尔,已经有许多部落有幸蒙受了赐福,但詹姆斯敦海湾地区,是英国人第一个定居点也是最后一个撤离点,那里的部落虽然和英国人为敌,但也不知道如何能够得到天花免疫,直到”牛角”的部落与他们有了接触。
“牛角”说,如果他们愿意与“太阳大酋长”结盟,那么那位仁善的大酋长也一定会愿意让他的祭司去施放法术,但他也知道罗尔夫正有心重新夺回印第安人的土地——但罗尔夫也一定知道这几乎不可能吧。
没有狼群愿意舍弃口中的食物,也不会有酋长甘愿让出部落的土地,何况詹姆斯敦并不是罗尔夫的部落夺回的。
“我们去和大酋长商量吧,”“牛角”说,“他也许会仔细考虑的。”
“如果可以,”罗尔夫静静地说:“我们也一样可以退让,你说得对,”牛角”,生命与延续才是最重要的。”
“印第安人与我们的矛盾,或者说,与所有移民的矛盾在哪里呢?”路易十四说:“除了那些过于蛮横,或是天真的部落之外,他们和我们曾经的敌人和朋友一样,都是可以交谈与商榷的。关键在于,印第安人的思想与信仰依然处在一个十分纯洁与朴素的时刻。”
“我听说过,他们并不信仰某位固定的神灵,他们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神灵,都应当受到尊重,他们信奉天空、风、流水,山峰,甚至野牛,也因为这个原因,哥哥,”奥尔良公爵说:“他们需要我们遵循自然法则,不可过分掠夺,每一寸土地在耕作一季后就要休养生息,每一处森林在猎捕过后也要留下喘息的时间,每一条河流所投下的渔网也要限制在一定的数量里,他们不容许肆意地砍伐林木,也不容许用火药爆破岩石,更不容许焚烧荒野来开垦土地。”
“而且他们也已经学会了保证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邦唐插嘴道:“原本一切公有倒也方便。”
“私有有时候反而比较容易解决问题,”路易说:“要向一个主人征求许可,总比向一群主人征求许可容易,但就如菲利普所说,最大的矛盾还是在移民与原住民的理念冲突上。”
“那是因为移民的数量,”奥尔良公爵拨弄着匣子里的糖果,“流民为何会令人畏惧?陛下,还不是因为只要是个人,他就免不了吃穿住行,至少要有食物,当移民过多的集中在一个地方,就如詹姆斯敦,据说他们原先与印第安人相处的也不错,但那里正是沼泽地,耕地不多,当英国人的数量最终达到了一个可怕的数字,不得不与印第安人争夺玉米的时候,他们当然就会不死不休了。”
“所以一定要避免这个情况。”路易说:“要避免过于集中,也要提防恶劣的天气,要保证足够的补给,时刻保证与盟友的联系与接触。”
“简直如同一场战争。”奥尔良公爵注视着自己的兄长说:“您是多么地仁慈啊,陛下,如果换了查理二世,利奥波德一世,不,无论是那个国王,都不会如此尽心竭虑地为这么一群无用的原住民考虑,”他带着几分晦暗说道:“您也许不太清楚,您恩赐给印第安人的牛痘疫苗正消除了英国人带给他们的一场危机。”
“那些人做出什么来都不奇怪。”路易十四不会说,每个英国人都是无耻的窃贼与残暴的刽子手,但能够舍弃家乡,漂泊千里,跑到新大陆去的都是什么人呢?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失去了工作的工人,因为宗教迫害而不得不离开的清教徒——现实没有给他们高尚的机会,他们就只能变得卑劣,变得冷酷,变得不择手段。
一条满是天花、伤寒或是痢疾病菌的毛毯算得了什么?总比自己,或是自己的亲人去死要好,何况对清教徒而言,那些不愿意皈依的印第安人也只是一些顽冥不化的异教徒罢了,而我们都知道,虔诚的教徒有时候也是最无情的暴徒。
第五百三十七章 来自于蒙特利尔与詹姆斯敦的印第安人(下)
“我可以大胆地说一句话吗?”奥尔良公爵注视着国王陛下,认真地说道。
“说吧,现在不是在朝廷之上,也非宫闱之中,菲利普,不过是兄弟之间随意地聊聊天罢了,你也不是称我为哥哥,而不是陛下么。”
“那么我要说了,如果我没弄错,您可真是太喜欢那些印第安人了。”奥尔良公爵说道,“不,我应该说,您似乎总是对那些贫弱卑微的人充满了同情心与同理心,您生来就是国王,法兰西最为尊贵的人,但您似乎……”他一下子想不起应该用什么形容词:“您不但能够俯下-身体来倾听他们的呼喊,更仿佛就在他们之中……感同身受……一般。”
“但您从未沦落到那种地步。”公爵紧接着说,“我们一直在一起,哥哥,最坏的时候也不过是在日耳曼昂莱城堡——为了保证能够支付得起仆人的工钱,我们的母亲遣散了一大批佣仆,但我们的待遇并不算很糟糕,而且在富凯来到日耳曼昂莱后,这种情况也没有再出现过。”
“哦,确实如此,”路易说:“一定要说的话,弟弟,也许是因为我的灵魂曾经见到过另一个世界。”
“另一个世界?”、
“是的,另一个世界。”路易说:“一个没有神祗,没有国王,也没有贵族与教会的世界,那里的人们虽然也会因为权力、地位、资产甚至职业出现阶层与歧视,但仍然有一部分底线是永远不允许跨越过去的……”
“譬如?”
“譬如生命。譬如尊严。譬如自由。”路易说:“也许会有一些利欲熏心,或是狂妄自大的人想要摧毁它们,但也总有一些平凡与具有良心的人如同涌起的浪潮那样一同奋勇上前,誓死捍卫牺牲了无数崇高的圣人才终于得到的安乐盛世。”
“但没有国王,没有贵族,没有教会,”邦唐失声喊道:“他们如何能做到呢?”
“先有人取来了火种,有人将它们点燃,有人将它们引向别的地方,有人以身躯遮挡寒风,有人舍去了自己的财产,有人用鲜血当做燃料,数之不尽的义士前赴后继——他们也曾走错过,也曾踌躇过,但最后他们还是往前走了,一边走,一边呼号,召唤人和他们一道走,他们身后聚集起了越来越多的人,哪怕他们的道路越来越崎岖,越来越危险,最终,他们一直走到光明里,走到了他们向追随者承诺的福地。
这块福地并不是他们从什么人手中夺过来的,也不是用欺骗的手段得到的,它的每一分,都是由他们自己一点点地开垦出来的,追随他们的人在那里平和地劳作,幸福地生活,怀抱着希望——无论如何,他们都认为罪恶会消失,阴影会消退,不公正的判决最终会被匡正,那些可贵的牺牲能够得到报偿。。”
“这就是天国吧。”邦唐说:“这就是天国吧,”他忍不住重复了一遍:“但这怎么可能在现实中发生呢?”
“谁知道呢,”路易说:“菲利普,你好奇我从未作为一个平民生活过,却懂得他们的痛苦,那正是因为我在另一个世界中,就是一个普通的人啊,想想吧,当我回到这里,看到我的人民如同猪狗一般生活着的时候,我的心中是如何悲痛与惊骇呢?!”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我不否认我对一些人——十分残忍与冷酷,但菲利普,我也要骄傲地说,自从我亲政以来,我的民众只有往更好的方向走,而不是往深渊坠落。”他往外看去,正能看到巴士底狱:“我厌恶巴黎人,喜欢凡尔赛人,人们都这样说,但这是错的。我厌恶的是那些混混沌沌,任由别有用心的人摆布,或是冲动,或是有意做下种种恶事的坏人。”就像是两次投石党暴乱中,那些暴徒们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
“我喜欢的是那些好人,那些愿意遵守法律,心怀良知,勤劳可信的好人——至于他是胡格诺派教徒,清教徒又或是波西米亚人,印第安人或是别的什么人,都无关紧要。”
“您总是能够看到我们看不到的事情,具备我们无法触及的思想与理念。”奥尔良公爵说:“母亲与马扎然主教都说过您是一个天生的王者。”
路易微微叹了口气,笑了笑,他知道就算他说出来了,也不会有人相信那样匪夷所思的事情,邦唐和菲利普也只认为他们的国王陛下只是臆想出了一个他所期待创造的新国家,新罗马,新的地上天国。
公爵思考着这个答案是否能够略微安抚一下凡尔赛人脆弱的玻璃心——他们听说一群新大陆的野人即将登堂入室,可能还有幸成为国王的军官,得到一两处封地,他们就不由得大惊失色——这种行为大概也和国王要将他心爱的马匹、猎狗颁册爵位,赏赐领地差不多了,说实在的,那些印第安人还比不过国王的马和狗呢。
这也是因为路易十四已经是大权在握的太阳王的关系,如果在他亲政前,或是在亲政的早几年那么做,贵族们轻则公开拒绝参加他的宴会、演出以及御前会议,重则就要改奉公爵为新王了。
“好吧,那些印第安人也可以说是高大强壮,容貌端正。”公爵说,一边思忖着是否应该拒绝那些奴隶商人的拜访,他们是来向公爵寻求庇护与支持的,他们从上一个世纪开始就在买卖黑皮肤的人,现在又打算买卖红皮肤的人,但如果国王陛下有意驱使那些印第安人,作为王弟他就要更尊重他们。
“我这样做也并不全是出于怜悯,”路易说:“虽然我的学者们还在新大陆,但我听巫师们说,新大陆可能要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富饶。”巫师们要比凡人更早地移居到新大陆,简单地说,就是他们和清教徒一样,被宗教裁判所追得无处藏身——他们的里世界都是从陆地上切割出来的,当欧罗巴的人口还不是那样稠密的时候,地图上的空白还不那么显眼,但随着人口增多,巫师们的领地一点点地被侵蚀,他们也就不得不退出了原先的领地。
他们与印第安人的关系,有些十分紧张,有些还算温和,主要看他们是否会在土地、信仰或是行事方式上冲突,所以一些巫师被印第安人们视作祭司,一些巫师却成了恶灵,邪魔……
那些被视作祭司,与印第安人相安无事的巫师们所能触及的范围也更大,在加约拉的巫师们受国王派遣,与他们见面之后,他们也和国王的巫师说了一些他们的发现——煤炭、钢铁、黄金白银……无边无际的野牛与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荒野,还有水量充沛的大河,炙热的沙漠与湿润的沼泽,现在还没人准确测量过这块大陆的面积与周长,但它很有可能胜过现在的任何一个国家——除了奥斯曼土耳其。
但就为了那些土地,就值得他们做出一些让步,何况,如今在这片土地上的殖民者——荷兰已经是强弩之末,英国也是独臂难支,至于西班牙、葡萄牙等,要么早已让出自己的份额,要么只占据了很小一块区域——现在就算是说阿美利加属于法兰西,也不会有人否认的。
如果依照查理二世,或是其他任何一个除了路易之外君主的想法,既然获得了新大陆的所有权,对那些原本居住在那里的住民,那些愚昧的,落后的,无知野蛮的印第安人,无需给予任何待遇,或者说,给野兽什么待遇,就给他们什么待遇。最好能够如同抹掉尘埃那样将印第安人从这片大陆上抹掉。
万幸的是,掌握这个新大陆的人是路易十四,他愿意将印第安人如同其他民众那样看待,只要他们愿意遵守他的律法。
“所以您才改变了注意,容许那些印第安人来凡尔赛觐见您。”
“嗯。”路易点点头,凡尔赛与巴黎的人总是愿意跟着国王的指挥棒翩翩起舞,从绍姆贝格开始,到他麾下的军官与士兵,如果只是简单地要求他们尊重、对等地看待印第安人,只怕不太容易,但如果是国王册封的爵爷,在凡尔赛宫的宴会上出现过的人,他们就不会太在乎对方皮肤的颜色了。
“牛角”与他的伙伴也是第一次在凡尔赛宫的宴会上正式露面,他们原先的衣服是不能穿的,若是穿着野牛皮外套,踏着流苏的靴子,头上插着羽毛来到宴会上,他们准会被当做一群小丑。
他们在仆从的帮助下换上了陆军上尉的军礼服,这时候的军礼服没有多少军队的成分,除了肩章领章与纽扣之外,就只有一条宽大的浅金色腰带在皇室蓝色的长外套间格外引人瞩目。他们经过的地方,免不了引起一场接着一场的窃窃私语,男士们蹙着眉头,谨慎地打量,女士们的视线中则多了一些暧昧的成分——谁让牛角,以及罗尔夫这些作为代表的印第安人都超乎常人的强壮高大呢。
毕竟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向另一个部落派出使者,那个使者肯定是最强悍无畏的战士。
就算国王的将领们也是风度卓然,仪态出众的好人,但他们身上必然缺乏那种在凡尔赛与巴黎都十分罕见的野性。
罗尔夫与“牛角”等人居然表现的极其从容,出乎邦唐的意料,他特意派在他们身边的侍从只需要略微提点一下位置与动作,既然他们只是生客,而且很快就要离开,那么哪怕略微有点差错也没关系,但如果他们和一些第一次踏入凡尔赛的外省官员与贵族那样仓皇失措,四肢僵硬,就要殆笑大方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牛角”与罗尔夫只是……无法理解。
那些会让陌生的客人战战兢兢的东西在印第安人的眼中,不比一枚纹路清晰的羽毛更美丽,也不比一座陡峭的悬崖更惊人,或是能够与雾气散开后,阳光洒落在大河上的金光粼粼相媲美,蜡烛的光也不如月光与星光柔和,昂贵的没药与檀香让他们更加怀念自己的皮毛与帐篷。
等到国王与王后跳过了舞,又与蒙特斯潘夫人跳了一首小步舞,就有人走到“牛角”身边,低声嘱咐他应该向蒙特斯潘夫人提出邀请,之前已经学过了如何跳舞——并不比学习如何使用火枪更难——的“牛角”立即站起来,来到蒙特斯潘夫人面前。
蒙特斯潘夫人曾经试探地向路易提起了那天的事情,她被邦唐毫不留情地关在门外,路易的回答简直称得上是个警告,一意识到这不但是邦唐的意思,更是国王的旨意之后,这位夫人总算是找回了一些理智,就算是向她邀舞的是个野蛮的印第安人也没露出什么不快的神色。
“我的一个儿子将会是蒙特利尔公爵。”路易对“牛角”说:“这是他的母亲。”
印第安人对婚姻与爱情一向抱持着乐观与自由的态度,男女只要有好感就能在举行一个简单的仪式后成为夫妻,如果婚后不愉快,也可以重新举行一个分别的仪式来宣告婚姻的死亡,然后丈夫与妻子也可以重新寻找合适的配偶,对于贞洁并不如人们以为的那样看重。
“牛角”和罗尔夫的部落里是施行一夫一妻制的,但他知道有的部落里是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知道他们的“太阳大酋长”有两个妻子的时候也不意外,如果大酋长愿意让他的儿子来做部落的管理者:“我希望他能和您一样强大睿智。”牛角说。
“他会在我身边学习到十四岁,成为一个战士后,才到你们那里去。”路易说:“我保证他也会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愿我们与你们的神灵保佑我们的友谊如同大河一般悠长。”“牛角”说。
见到国王的王室夫人竟然和一个印第安人跳了舞,有些人就不由得神色暗淡,或是变幻不定起来。
“准备收手吧。”柯尔贝尔说。
“那太可惜了,”他的女婿之一说:“国王也会需要奴隶吧。”
“有国王的信任,你随时可以重开贸易,但如果没了国王的信任……”柯尔贝尔虽然只是个商人,而他的女婿各个都是公爵,但他斥责起他们的时候却是丝毫不留情面:“你们大可试试,没关系,诸位,陛下可以在凡尔赛给你们保留一个房间,当然也可以在巴士底给你们预留一个。”
第五百三十八章 白色与红色(上)
就算是柯尔贝尔,从国王尚未亲政的时候就陪伴到走到今天的人,也无法理解路易十四如何会对这些野蛮人如此和善,他之所以严肃地要求他的女婿们,下属们以及朋友们将投注在奴隶贸易的资金收回来,也是因为国王希望他这么做,国王不喜欢奴隶贸易,他就这么做。
法兰西人中的大部分,几乎都是如此,太阳王的威信已经达到了一个令人无法企及的地步,即便国王要让他们去死,他们也会的,哪怕路易十四并没有颁布旨意,宣布奴隶贸易非法,他们还是逐渐收敛了手中的买卖,或者不再收买红皮肤的奴隶。
要知道,奴隶贸易中,白人们最初确实是亲自去“狩猎”的,但无论他们的武器有多么先进,总也有人手折损,于是一些聪明人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利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矛盾,他们用廉价的玻璃珠子、被淘汰的刀剑、劣质的布匹来获得一些部落首领的信任,然后告诉他们说,以往只会被处死的战俘,可以拿到他们这里来换取物资与武器。
到了后来,他们甚至会主动去挑起这个部落与那个部落的矛盾,鲜血、死亡与痛苦的嗥叫他们是看不见与听不见的,就算能听见看见也无所谓,他们犹如秃鹫,守候在战场边缘,争斗一结束,就有大量的预备奴隶被押送到他们手上。
如果法国人继续奴隶贸易,那么在新大陆上,印第安人部落之间的争斗就不会休止,对路易十四的计划是种妨害,所以能窥见国王心意的人几乎都罢了手,就算有人利欲熏心,也在不久之后被国王的特使与蒙特利尔的总督绍姆贝格以叛国罪的罪名处死了,他们聚敛的财富全都归了国王,讽刺的是,国王又将这笔钱款用在了新大陆的建设中,等同于那些曾被他们吸吮血肉的印第安人又反过来受到了他们的滋养。
不过这些事情都是好几年之后的了,就像英国人如何迫不及待地接过了被法国人舍弃的奴隶贸易——我们在这里就暂且搁下吧,在宴会结束之后,两个分别来自于蒙特利尔与詹姆斯敦的印第安人又受到了国王的接见。
国王在巴克斯厅一旁的小厅里见了他们,巴克斯厅是被用作饮宴所用的,装潢与摆设富丽堂皇,却不像是其他大厅那样端正肃穆,气氛也较为轻快,旁边的小厅是为了备菜与处理撤下的碗盘所用的,有时候也被作为休息厅,里面摆着两三套漂亮的巴洛克式样家具,上面繁复的雕刻、鎏金、螺钿与印第安人那里常见的朴素风格完全不同,“牛角”好奇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不断地触摸着那些栩栩如生的雕像,“他们看起来就像是活的。”他高兴地对罗尔夫说。
“坐下吧,牛角,”罗尔夫说:“白皮肤的人很在乎自己的财产与礼仪。”
“牛角”坐下了,与罗尔夫不同,他的部落对于私有制度依然有点陌生——他们或许会防备白皮肤人夺走他们的圣山与大河,战士也会慎重地对待自己的武器与马匹,但他们的占有欲不是那么强烈,有时候面对着一个新朋友,他们也会慷慨地赠出自己最喜欢的东西。
如果一个战士,只是因为有人摸了摸他的椅子,箱子或是帐篷就勃然大怒,他会被所有人嘲笑。
但罗尔夫就不同了。
最初的罗尔夫,也就是那个与部落酋长的女儿结婚的英国人,他真不是一个坏人,甚至称得上心胸坦荡。只是他是个白皮肤的人,又是个新教徒,就不能不受到长官与同伴的制约——在他之前,与印第安人结婚的移民有吗?还真有,但这些人呢,一旦被发觉,就会被拴在马匹后活活拖死。
伦敦的报纸上,新大陆的原住民一向被描述成为野兽和恶魔,有心人时常指证他们会劫掠白人女性,以激发民众对他们的仇恨,以及显示奴隶贸易,大屠杀与散布瘟疫的正确性,看了报纸的人们自然群情激奋,却不知道那些被作为证据的混血儿要么来自于善行要么来自于罪恶——印第安人会收容流落在外的孩子与女人,有时候男性在接受考验后也会被接纳,他们在部落长大,自然也是部落的一份子,会与部落的人结婚生子;至于罪恶,那些自诩高贵的恶人倒不介意在他们的奴隶甚至“牲畜”寻找快乐……
之前法国也有这样人和报道,但在路易十四表示出反感之后,这种情况就很少出现了——只是不能绝迹,毕竟国王的心力多半还在这里的战场上,幸而一向被路易十四与奥尔良公爵把控着的报纸与刊物,国王的旗帜与喇叭,是绝对不会与陛下唱反调的。
说回来,那个英国人罗尔夫,虽然靠着种植烟草积累了一大笔财富,但他这一生,一定不太好过,他的道德与良心时刻鞭策着他向印第安人说出真相,他的信仰与背后的威胁又在不断地阻止他,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与酋长的女儿生了好几个孩子,他将他们带出部落,让他们在弗吉尼亚生根成长,却也将自己一个儿子连同教育留在了部落。
他嘱咐部落的酋长——那时候已经是他岳父的弟弟担任这个重要的职务——说,一定要将他的名字传递下去,而不是如印第安人那样看着天空、大地与动物取名字,也要求无论如何,哪怕是到了最糟糕的时候,也要让这个小儿子与他的家族保持联系。
这份嘱咐救了他们的部落。
罗尔夫14年与印第安酋长的女儿结婚,这份和平只维持了八年,22年因为英国人迁入了大量的移民,他们需要更多的土地,更多的玉米,更多的野牛,他们的索取简直如同深海中的黑洞,永不见底,这无疑激怒了印第安人,他们与英国人开战了。
这场战争一直持续到46年,罗尔夫的部落即便联合了周围的部落,也依然落得个分崩离析的结果。罗尔夫岳父的弟弟在战场上阵亡,他的部落被迫迁移与流亡——幸而他们还有英国人罗尔夫留下的生路,罗尔夫的兄弟与侄子们设法把他们藏了起来,他们才能苟延残喘到今天。
直到今天,罗尔夫依然在孜孜不倦地寻求结盟与谈判的机会——与其他的印第安人,他很清楚地看见了,印第安人如果不再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你,只有被白皮肤人各个击破的结果,但这真是太难了,部落与部落之间在之前的一千年里积累的仇恨足以蒙蔽酋长与祭司的眼睛;或者有通达,敏锐的首领愿意与他和谈,却因为突然遭到了袭击、瘟疫或是恶劣的天候而不得不中止;更有被英国人收买的部落反过来想要剥掉他的头皮去卖个好价钱。
最让他感到荒唐与滑稽的是,就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转机来了。
不是印第安人为自己争取到的转机,而是白皮肤人彼此间的仇恨酿成的转机。
法国人赶走了英国人。
他们都是白皮肤人,信奉上帝,一样需要这片土地,那么他们与之前的仇敌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仿佛一只强壮的老驱走了一只贪婪的鬣狗,对印第安人来说也不算是什么好消息,但很快地,“牛角”——他们之所以相识就是因为罗尔夫总是竭尽全力地寻觅任何一个可能的朋友,还有罗尔夫的兄侄们,都为罗尔夫带来了法国人的善意。
罗尔夫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相信法国人,但在与“牛角”的交谈中,他还是不免升起了一丝奢望,也许呢……
印第安人的思绪被传令官的单簧管打断了,它宣告着国王的贲临,国王带着自己最小的儿子,也就是在襁褓之中过就被册封为蒙特利尔公爵的奥古斯特,他还是个孩童,比起国王他更像蒙特斯潘夫人,有点过于精致,路易十四索性在印第安人抵达巴黎之前就为他行了象征着迈向成年的“吊裤”仪式,将小裙子换成了紧身裤,以免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误会。
不过一见到这孩子,“牛角”和罗尔夫还是吓了一跳。
“今天你来为我接待这个客人。”路易低头与奥古斯特说道,小公爵听了,顿时挺起胸膛,和这个年龄的所有孩子一样,他很高兴能被当做一个有用的人看待,肩负职责,他彬彬有礼地邀请“牛角”去看他的马,一匹来自于奥斯曼土耳其的黄金马,被作为赎金送来的——这种马产自土库曼斯坦,最著名的特点就在于皮毛如同金丝一般闪闪发亮,拥有无穷的耐力与惊人的速度。
若是其他,“牛角”或许还会犹豫,但一说起马,他简直就拒绝不了。
“这样单纯的人真是令人羡慕,对吧。”路易说。
罗尔夫转过头来,他不知道该不该向国王鞠躬,最后他不伦不类地弯了弯腰,在国王的笑声中窘迫地坐在了他的下手。
“‘牛角’是个勇敢的战士,他很喜欢马,因为马是我们的另一条性命。”罗尔夫说。
“对于战士确实如此。”路易声音轻缓地说道:“您也是个战士。”
“我应该无法与‘牛角’相比,”罗尔夫说:“也许是因为我的血脉,又或是因为我接受过的教育,我时常觉得我在所有人之外,我不是印第安人,也不是英国人,我无处可去,也放不下身边的一切。”
“这几年您确实十分劳累。”
罗尔夫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被讥讽了,他不是“牛角”,英国人给他的教训就是应当将这些白皮肤的外来者全都赶出去,但他也知道自己做不到,或许所有的印第安人都做不到,他们的战士成千上万,又有着雷霆般的武器,这点连“牛角”都能看得出来。
“那么您知道为什么您与‘牛角’有着这样大的不同吗?”路易问道:“不,不仅仅在力量与思想上,还在你们对待白皮肤人的态度上,很显然,他要更温和,更更期待着与我们的联合,但您忧心忡忡,顾虑丛生。”
“白人让我们感到恐惧。”罗尔夫说:“你们也是白人。”他抬起头:“而且你们也需要吃东西,喝水,你们也有很多人,”他往外面看了一眼:“您这里有一千的一千的一千个人,他们都说您的士兵就和河里的沙子一样多。”
路易笑了,他现在倒要感谢路易十三与黎塞留主教对新大陆的不甚在意了。
最早见到与征服新大陆的是西班牙人与葡萄牙人,然后才是法国人与英国人,但他们谋求的都不是一样东西,西班牙人寻求的是黄金,葡萄牙人也是如此,法国人则热衷于皮毛与木材的生意,也因为法兰西人口总量不是那么乐观,国王们也没打算将罪犯流放到新大陆,法国的移民并不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士兵,冒险者与商人,哪怕前两者会与印第安人有冲突,也不会酿成巨大的灾祸,而商人么,没有商人会在乎交易的对象是一只狗或是一个虔诚的教徒的。
但英国人是最不同的。
英伦四岛——无论是多么大的岛屿,岛屿就是岛屿,注定了缺少耕地与居住地,自从十五世纪末,英国的领主与乡绅们发现,放牧羊群能够获得比耕作更快捷,更充沛的收益后,他们就开始将公有地与私人土地用篱笆圈起来,改成牧场与农场,发展到现在这个时候,英国有一半土地都是牧场,农民连自有的小片耕地也无法保全,贵人们总有办法把它们弄到手里。
更有甚者,为了破产的农民不至于大批地流入城市,造成动乱,国王与国会还发布旨意,逼迫他们同意以一个极其低廉的价格被农场主与工厂雇佣,如果他们不愿意,就会被视作潜在的罪犯,抓起来服苦役或是坐监牢。
没有了田地,还要被无情剥削的农民正如之前所说的,为了生存,只有拖儿带女地向新大陆迁徙,身后就是悬崖,也不怪这群羔羊变成了豺狼,他们不敢与老爷们作对,却能将连枷与斧头对准接纳与帮助了他们的恩人。
与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法国人不同,英国人与印第安人注定了不死不休。
罗尔夫没说错,法国也需要新大陆,但法国本土势力要迁移到那里,那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可能在蒙特利尔公爵成年之前,法国移民的数量依然不那么可观,那么,为了与英国人抗衡——别以为约克公爵即位后就会继续与路易十四的盟约了,他肯定是要出尔反尔的。
所以,在人数方面居于劣势的法国人依然要如之前那样,与印第安人保持一个相互扶持的关系。
第五百三十九章 白色与红色(下)
罗尔夫还在迟疑,就在此时,国王却说了一句话,让他一下子就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路易仿佛恶作剧得逞一般毫无掩饰地哈哈笑起来,而罗尔夫的神情则是复杂到如同餐后的蛋糕拼盘——因为路易十四说的既不是英语,也不是法语,而是詹姆斯敦地区的印第安人所用的玛雅语。
阿美利加面积广阔,印第安人又是以部落为单位的分散型社会,所以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他们分出了几十个语系,数百种方言,一个部落的印第安人遇到了另一个部落的印第安人,有时候竟然需要如同野兽一般用喊叫与手势来交流——他们的生活又相当朴素,没有私有制就注定了没有商业的土壤,也就没人会从这个部落到那个部落,当然也不会衍生出类似于通用语的东西。
等到白人来到了他们中间,将私产与交易的概念贯注在他们简单的头脑里后,首先成为通用语的竟然是英语与法语。
当初“牛角”与罗尔夫对话就是用的英语。
罗尔夫在语言方面更具天赋,他先前使用英语就如同他的母语玛雅语,等到国王的使者来邀请他到巴黎来,他就在船上向随从与船员学习法语,这种法语虽然用词粗俗,但若只是简单的交流是不成问题的。
但他,或是“牛角”学习法语都算不了什么,一个法国国王,拥有他们无法想象的战士与马匹,火枪的大酋长了,却能够用他们的语言说话,这种意义就非同一般了。
“就算是小小的示意吧。”路易说,他刚才说的是一句玛雅语中的箴言,大概的意思就是——别在开弓的时候犹豫,鸟儿会飞走——就是提醒人们应当时刻警惕,捉住机会,别因为犹犹豫豫而错失良机:“我愿意公平地对待你们,我不是查理二世,我的人民不是英国人。”
“你们会有什么区别呢?”罗尔夫说:“你们的商人也在詹姆斯敦贩卖印第安人。”
“但只要我发出旨意,就无人胆敢不遵守。”
罗尔夫没有收起紧蹙的眉头:“可敬的大酋长,我并不想要质疑您的权威,但为什么呢?您为什么要对我们……这样仁慈?”白人来到他们的土地上可能不过一百年,但就在这一百年里,他们已经让印第安人们受尽了骗,吃够了苦,印第安人的语言中所有表示邪恶与残酷的词用在他们身上都嫌不够,都要创造出更多的来,他实在不敢轻易相信一个白人。
“因为我想要让我的家族,你也可以想象成一个部落,来统治这片大陆。”路易轻声说:“您不是‘牛角’或是别的那种固执到不愿意睁开眼睛看看现实的印第安人,所以我能和你说,我会让我的元帅率领着军队到你们的土地上去,剿灭所有不愿意接受我们的人和事物;然后是我的官员,他们会建起矿洞、房屋与街道,还有水库、仓库与学校,或许还有几座教堂。
但与英国人,与那些盎格鲁撒克逊人不同,你应该已经发觉了,罗尔夫先生,英国人不懂得合作,也不懂得退让,他们永远只想要高高凌驾于所有人之上,奴役与欺压别人,剥削他们劳作的成果,肆意享受,却不愿意给那些受苦的人一丝喘息的机会。”
譬如英国人弄出来的“羊吃人”,路易完全不明白英国国王,国会以及那些贵族的想法,就算他们发觉羊毛比小麦更值钱,想要从农业转向养殖与纺织业,又为何要将那些失地的农民逼到四处流亡的地步呢?他们已经在羊毛上发了大财,只要略微拿点残羹剩饭出来,就足以让民众的愤怒平息了。
他们可好,农民因为失去了土地而不得不抛家舍业的流浪,他们的国王与法院居然还制定法律说,那些流浪者都是因为懒惰才失去了自己仅有的财产,不但能不给救济,还将他们抓起来,送到采石场与苦役船上去——那些还能干活的人为了不遭到这样可怕的惩罚,不得不接受工场主与农场主低廉得过分的酬劳。
低到什么程度呢?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年轻人都拒绝结婚生子,女性因为受到了更多的歧视与苛待(最低的工资与最繁重的工作),为了有一席栖身之地与一口面包,还要在深夜跑去做游女,而她们的主顾就是那些应该成为她们丈夫的男人——路易看到这份报告的时候简直不敢置信——他亲政的时候最苦恼的问题之一就是法兰西的人口。
人口的急剧下降事实上已经影响到了征兵的工作,这也是查理二世一直无法向法国发起大规模进攻的缘故,哪怕他有小半个荷兰。不过在这之前,这位国王陛下应该是毫不在意的,一来是因为外省会向伦敦输入人口,二来是因为对工厂主与农场主来说,并不需要太多的人手。
谁都知道在未能全面机械化之前,要照看十来亩田地就可能要一家子好几个劳力一同出动,这还是有耕牛的情况下,没有耕牛的人家就更别说了,但放牧羊群,哪怕是要放几百只,需要几个人?一个,两个还是三个?顶多加上几条狗。草地更是只要随手撒点草种就行。
一旦舍弃了农业,转向养殖业,劳动力一定会满溢出来,可路易也要说,既然如此,作为国王,国会议员,大臣,你们难道不该先做好准备,定下计划,用行政与暴力手段让工厂主与商人吃下这批人口吗?甚至只要略微提高一点工资,一个纺织工人就能养家活口,接下来,只要二十年,或是三十年,人口就会随着经济体系的变化而缓慢下降到一个合理的数字的。
但英国的大人们就不,就不,路易甚至要怀疑,他们是不是依靠着践踏民众来获得那种犹如上帝般能够随意操纵他人命运的快乐感觉的。。
路易轻轻摇了摇头:“所以,我之前所说的所有的一切,都会是法国人与印第安人共享,你们可以在我们的矿洞中做工,也可以居住在我们的城镇里,可以用我们的煤炭与净水,你们的孩子可以在我们的学校里接受教育,你们的病人可以在我门的医院里接受治疗,你们可以走进我们的商店买东西,也可以向我们的官员寻求帮助与支持,向我们的士兵与将军并肩作战,你们甚至可以让我们的银行为你们保存珍贵的资产。”
“但这片土地原本就是我们的。”罗尔夫说:“你们将它们夺走,然后还给我们一部分,这难道不够奇怪吗?”
“我听说印第安人时常会聆听风的声音,关注烟雾的颜色与去向,接受来自于自然的赐福与惩罚,你们不会去干涉命运的安排,阻止残酷的生存竞争——那么,现在请您告诉我,当你看到一群灰狼正在狩猎野牛,那些虚弱的,年老的,幼小的或是残疾的野牛翻滚着倒下,发出毛骨悚然的惨叫,鲜血从伤口中喷出,你会觉得它们是不道德的吗?”
路易举起一只手,阻止罗尔夫继续说下去。
“现在的印第安人就是那群野牛,而我们,无论是英国人还是法国人,都是捕猎你们的人,很不幸,也许给你们足够的时间,你们能够走出封闭的藩篱,成就自己的文明,但——命运如此,先生,你们没有先进的武器,没有足够的战士,没有充足的补给,你们四分五裂,各怀心思,哪怕在这样危急的时刻,你们都没有糅合在一起,成为一股仅对外的力量。”
“你们没有时间了,”路易低声重申道:“所以,你们只能选择一个不那么贪婪的猎手。”
他与罗尔夫说了有关于那些“羊吃人”的事情,“这是英国人对他们的同胞做出的事情,你如何还能对他们抱有幻想?你也应该察觉到了,与西班牙人,与法国人都不同,他们从未想过与你们共存,他们——当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彻底地将你们从版图上抹去,你们的文化,你们的语言,你们的子孙后代,都将消失在历史的河流里,不会有人记得你们的辉煌,也不会有人记得他们的罪恶。”
“但我们是不同的,”路易接着往下说道:“罗尔夫,法国人也许也不算什么好人,但我们要比英国人多一点底线,道德,与一些浪漫的思想,这点你只要与巴黎的人们多接触一下,就能知道了。”
这点路易还真不是在说谎,法国人现在对印第安人的印象——除了那些热衷于奴隶贸易的少数人,都还停滞在报纸与刊物上,也不知道是英国人有意为之还是怎么,他们描述的印第安人几乎和野兽没什么区别——他们从来不会说,印第安人有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文字,自己的图腾(纹章),自己的传统,自己的法律,以及爱情、亲情与友情——他们一力将印第安人丑化或是淡化,以至于最初不那么在意殖民地的法国人也受到了很深的影响。
但从今天起,因为路易十四的恩赏与亲近,法国人一定会一拥而上,急切地想要和他们接触,罗尔夫能说英语与法语,“牛角”与其他印第安人也会说法语,他们之间的交流不会有什么阻碍,而人与人一旦有了交流,就很难如之前那样毫无负担地做出残酷的行为了。
就像是两国交战的时候,一定会彼此疯狂嘲讽与诋毁,将对方的军队速写成一群死有余辜的魔鬼。若不然呢,人都是有同情心与同理心的,若是意识到对面战壕与队列里也是一个与自己一样活生生的人,士兵们只怕很难扣下扳机。
还有如之前所说,法国的移民要比英国的移民更多了一份从容,他们是去谋一份额外的财产的,并不是毫无退路,到现在,国王的佛兰德尔与北荷兰还不算是被完全填满呢。
“您要我们做什么呢?”罗尔夫说。
“对你们会有些艰难,”路易说:“我说过,我的律法将会如同阳光一般照耀在你们的土地上,每一寸,我会尊重你们的传统与文化,与你们商榷、交易或是讨论,看看事情应当如何发展与安排,但……”他停顿了一下:“我知道有一些印第安人,”他意味深长地瞥了罗尔夫一眼,“只想把所有白人赶出去。”
“很可惜,这个你们可能永远无法做到。”他向罗尔夫伸出手:“但你们至少可以选择一个愿意与你们并肩而立的朋友。”
罗尔夫胸口一阵翻腾,这个白人的大酋长说的没错——而且,他也没有必要骗他,他还能看不清英国人吗?
与英国人,法国人仿佛会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但,他能做出这个选择吗?他知道,如果他决定了与对方结盟,他的敌人就不单是英国人,还有那些顽固透顶,绝不变通的部落——其中可能还有他曾经的盟友。
他伸出了自己的手。
正如路易十四所想的,罗尔夫与“牛角”等印第安人果然在巴黎掀起了一阵又一阵愉快轻松的波澜。
如今的法国人,有睿智的国王,勇猛的将领,有能的大臣,百战百胜的军队与钢铁巨兽般的舰船,钱囊饱足,生活充实,他们不免就生出了一种在大国臣民中时常可以见到的傲慢姿态,简单点说,在他们身上看不到骄横、无礼与无谓的抛费,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从容不迫,宽容温和的气质。
他们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因为有着许多可以选择的买卖,商人们舍弃国王厌弃的奴隶贸易时也没有多少惋惜的成分。当巴黎的人们,惊讶地发现,罗尔夫等印第安人也不是动物,而是和他们一样有思想的人类时,也不由得升起了几分了解的心思——虽然这种心思就和追逐一幕新戏没什么区别,但这就足够了。
佛罗伦萨曾经是文艺复兴的中心,巴黎也是“第二次文艺复兴”的中心,而文艺复兴的中心思想是什么呢?
以人为中心的人文主义。
这样,将来在他无法亲至的新大陆上,白色的河流才能与红色的河流真正的交汇在一起。
第五百四十章 浪漫的法国人
“母亲!”拉法耶特侯爵一跳下马车就忍不住大声喊道。
印第安人来到巴黎,进入凡尔赛宫,觐见国王的事儿已经发生了有近一个月,巴黎人从漠不关心、略带轻视变成了兴致勃勃,说起来也挺可笑的,他们的态度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变化,是因为他们的国王陛下对这种红皮肤的野人,不,印第安人很感兴趣,而且不是那种对小丑与新奇东西的兴趣,是那种将他们如同法国民众一般公正看待的兴趣。
等到国王赐给了他们爵位,又拔擢他们做了军官,封赏了领地——哪怕是在新大陆,即便是在凡尔赛宫的人,也不免嫉妒起他们了——嫉妒这种情绪,从来就是一方仰望另一方时才能造成的,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这两个印第安人可能会是国王的新宠。
有了这种想法打底,哪怕是最排外的巴黎人,也不由得想,这些人一定有着什么他们看不出的好处,才能得到国王的庇护,他们看不出来纯粹是因为自己太蠢,反正国王陛下是不会犯错的。
这也和路易十四对爵位与领地颁赐一向十分吝啬与谨慎有关,所有能从这位陛下手中取过勋章与权杖的人,如今无不都是声名显赫,功勋累累之人,从最初不过一介御前商人的柯尔贝尔,到属于纯粹的外来者与异端的雇佣兵首领绍姆贝格,所以哪怕他的新宠儿皮肤的颜色不太对,也没人以为国王是在任性妄为。
但路易十四确实是在任性妄为。
有时候他看着罗尔夫欲言又止的眼神都觉得挺可爱的,这个印第安人永远都没法猜到路易十四在想什么,他一直在苦恼弄不明白这位国王陛下的优待是为了什么,为了金子,为了土地,还是为了野牛?但无论为了什么他都可以如英国人一般,凭借着先进的武器,残酷的心性,毫无道德可言的行事,来彻底地摧毁阿美利加的原住民。
而不用……这样麻烦。
甚至比英国人更容易,因为英国人是法国人的手下败将。
但他没有。他提出的条件,正确地说,他愿意提出条件,都是对印第安人莫大的恩赐了,别说罗尔夫妄自菲薄,如果他原先还抱着一线微薄的希望,那么等到国王的大臣带着他们去看了南特的造船厂(也是军械厂),看了轰隆作响,如同野牛那样大的蒸汽机,还有巨大如同帐篷的车床,以及被它们同心协力造出的火枪,火炮以及其他他们连想象也想象不出来的各种武器之后,他就彻底地沉默了,就连他身边一向乐观,粗率的“牛角”也是如此。
印第安人已经不是一百年前的印第安人了,他们现在使用火枪的战士早就超过了使用弓箭的战士,他们太清楚这种人造的钢铁猛兽能够造成多大的伤害,假如这些大船,这些轮车,这些如同巨雷般的武器被用在印第安人身上,他们能有多少机会反抗?
柯尔贝尔的儿子塞涅莱侯爵甚至带着他们去看了水泥厂,这种能在一夜之间就凝固如同岩石的灰泥,既能为平民们提供一座接着一座的廉价而又安全的居所,也能成为一座借着一座的堡垒与城墙,而印第安人引以为傲的骑兵与纵火,对这种水火不侵的造物几乎没什么作用。
罗尔夫几乎要放弃反抗的心思了,但与此同时,另一种让他痛苦不堪的情绪又不免缠绕了上来,路易十四究竟想要什么呢?他们能给他什么呢?他日以继夜,反反复复地思考着这个问题,整个人都显而易见地萎靡了。
路易十四真想告诉他说,自己这样做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
要满足如路易十四这样一位王者的yuwang如今已经很难了,因为他什么都有。但他不是没有遗憾的,在他来到这里,亲政之后直到现在,为了波旁与法兰西,他做出了许多会让他自责或是懊悔的事情,到了今天,他已经不愿意再这样迁就下去了——历史也好,现实也好,他如今有能力,也有意愿将自己的底线从法兰西延伸到新大陆,延伸到另一种肤色的人类身上去。
“这样,”他在心中悄悄地说道:“当我的良心在深夜拷问我的时候,我还能为自己辩解一二。”
就这样,既然路易十四已经下定了决心,要让印第安人摆脱那条似乎注定了要落入深渊的悲惨道路,那么他的大臣,将领与子民就没有不迎合他的,作为印第安人的首领,“牛角”与罗尔夫也从凡尔赛宫的宴会上,逐渐地走到了贵族的沙龙里。
当人们屠宰牛羊的时候,他们只在乎牛羊的肉质是不是足够鲜美多汁,但除了极少数人,都很难对同类做出那样冷酷的事情。虽然最初邀请“牛角”与罗尔夫的贵族们也许只是为了阿谀国王,尤其是在宴会上,国王很愿意听听那些印第安人在他们的沙龙里或是家里受到了怎样隆重的款待——能与国王说上话的机会可是价值连城!一点也不夸张,相比起上千成万的金路易,向一两个新贵发出邀请就不是什么大事了。
而且他们很快发现,这些印第安人并不如英国人所说的那样野蛮无知啊。
就算“牛角”与罗尔夫向水手、商人学习的法语并不能算作最优雅的(带着明显的外省口音),但他们的谈话内容却足以弥补这点缺憾——他们当然不能和巴黎人与凡尔赛人谈什么最新的时尚、嗜好或是流派,但他们都和英国人打过仗啊。
法国人与英国人的仇恨我们就无需一再重复了,查理二世在还是康沃尔公爵,以及初即位的时候,与路易十四有过几年柔情蜜意的日子,但即便是这个时候,英国国会也没少了对法国的敌意,等到查理二世稳固了手中的权柄,英国就明火执仗地站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一边,不断地挑衅起以往的敌人了。
现在是英国人屈居下风,但要是听英国人的坏话,无论是他们是如何无耻下作,忘恩负义,还是在战败后发出的哀嚎,甚至如何被印第安人残忍的剥了头皮,被悬挂在旗杆上做了旗帜,法国人都很愿意听。罗尔夫与“牛角”正是与英国人打了好几年仗的,就这样还是不免被搜刮一空——他们又不愿意随意编造谎话,只能将那些事情说了一遍又一遍,那些达官贵胄,绅士淑女居然还很愿意一遍遍地听着。
其中最热衷于此的竟然是一批从军事学院里出来的学生,以及年轻的军官们。
那位大喊着母亲,从外面冲进来,满脸兴奋与骄傲的正是这些人中的一个,也是我们熟悉的人,拉法耶特夫人的儿子,拉法耶特侯爵。
拉法耶特侯爵能在这样的年纪成为国王身边的人,一半是因为他的忠诚与英勇,一半则是因为他有拉法耶特夫人这位美丽而又学识的母亲,在凡尔赛与巴黎,这位夫人的追求者多过河之鲫不说,在贵女中,这位笔尖生花的作者也有着许多女爵与夫人的拥趸。
国王对她的欣赏则来自于拉法耶特夫人一听说王后建立了女子学校,就立刻自请来做教师,还拉来了同样天赋卓著的塞维尼夫人——因为当时人们的思想中,教师还是一种卑贱的职业,仅略高于女仆,拉法耶特夫人能这样做实属难得。
她还将这份工作坚持到了现在,也没放下写作,又收养与资助了数十位家道中落,或是不愿舍弃学业投身婚姻因此与家里反目的年轻女士继续学习与研究。
就连王太后的慈善事业也有这位夫人的一份,她本人却是过得十分朴素,如果不是她依然在凡尔赛与卢浮宫有着一个房间,也得到特许,能够随时觐见国王与王后的话,居住在一幢位于巴士底附近,安静到有些寂寥的二层小楼的这位女士,大概很少会有人相信她竟然是个不折不扣的贵女。
如果说她还有什么挂念的,可能就只有她的儿子了。
拉法耶特侯爵的手还挂在三角巾上,虽然喜爱风流的年轻人将白色的亚麻三角巾换做了暗蓝色的丝绸,但他还是个伤员是不争的事实,一看到他莽莽撞撞地从外面冲进来,夫人不由得一叠声地喊道:“慢些慢些!”只怕他不小心又跌了一跤,加重伤势。
拉法耶特侯爵因为母亲与姓氏获得了国王的青眼,也因此得以在国王御驾亲征时伴随在他的身边,但对这位雄心勃勃的年轻人来说,这样的荣耀完全不足以满足他的进取心,他希望人们提起拉法耶特的时候,想起的不是他是母亲的儿子,而是恰恰相反。
只是太阳王身边的星辰太多,也太亮了,不说大孔代,蒂雷纳子爵,沃邦,绍姆贝格等人,在军事天赋与家传渊源上,拉法耶特不但无法与如让.巴尔,旺多姆的约瑟夫,或是维拉尔相比,甚至无法与更年少的小欧根,或是曾经因为富凯受到国王冷落的克雷基相比……
拉法耶特侯爵倒没因此沮丧或是暴躁,可惜的是在不久之前,国王陛下在意大利的战争中,他不幸马失前蹄,跌落后被坐骑踩断了肋骨与右臂,国王立刻派人把他送回了巴黎,万幸如今有巫师和他们的药,他才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还能在短短十来天里就到处跑,除了骑马狩猎不能做之外,什么都做了。
他年轻有为,地位超然,又是一个实权爵爷,正受国王喜欢,没有那座沙龙会不欢迎他,就连蒙特斯潘夫人的沙龙也是如此。他在这些沙龙里听了罗尔夫与“牛角”的叙述后,仿佛一道雷霆打进了他的脑袋里,“我的事业就应该在那里啊!”他这样说。
“母亲!”
看到拉法耶特侯爵这样笑容满面地呼唤自己,拉法耶特夫人就感觉不妙——一个长大的儿子要说什么时候才会这样亲热地叫着母亲,只可能有两种状况——一种有要求,一种闯了祸。
拉法耶特侯爵两者兼而有之。
他要去新大陆。
“哎呀!上帝啊!”拉法耶特夫人不由得倒在蒙庞西埃女公爵的怀里,放声哭叫道:“这难道不是要了我的命去么!”
路易露出了一个尴尬的微笑。
原来如拉法耶特夫人这样理性沉稳的女士也会这样……不拘小节的……在关系到她亲爱的儿子的时候,她也是能够毫无顾忌的。
不过侯爵这样想也不奇怪,原本国王还担心军官与士兵们不愿意离开法国,去到千里之外的新大陆,与红皮肤的人一起做事,而且这段时间还不会太短,至少也要十年左右,或是更久,那就等同于在一个陌生荒僻落后的地方度过整个下半生。
罗尔夫与“牛角”能够如此受欢迎已经出乎他的意料,而他们的演讲居然能够激发出法国人对新大陆的热情……就更是让国王惊讶了,不过“法国人具有的人文主义与浪漫思想”正是他说出来的,也没说错。现在的法国人在精神与物质上都十分富足,路易又一直在有意铸造民族与国家的概念与意识,这些人正是将自己与法国看做最完美无缺的存在的时候——听到英国人竟然如此卑劣无耻地对待曾经对他们施以恩惠的印第安人,他们当然是要匡扶正义,维护道德的……
啊,这么说吧,聪明人总是看的长远,当初国王陛下第三次御驾亲征为什么会有人愿意用上万里弗尔来买一个机会随侍?不就是因为在这之后,法兰西应该不会再有对外的大战了,对内也应该没有,百年之内,太阳王创造的盛世中就不会再有人借着军功被迅速拔擢……但那些有野心的年轻人怎么能够甘愿接受这个结果呢?
他们看到了遥远的新大陆,也看到了国王对那里的重视,一片崭新的土地,对他们的家人来说是一个诡异莫测,险象环生的陷阱,为他们来说就是机会!
而且,如果印第安人能够得到封地,他们呢,他们更应该受到册封吧,在法兰西的领地只有收回王室没有颁册出去的现今,要为家族与后人留下基业,也只有这个时候了。
而且除了巨大的利益之外,他们也愿意和宿敌继续决一胜负,或者只是让他们难过难过也行。
第五百四十一章 五年后(上)
尚帕涅缓步行进在皇后大道上。
自从他的父亲离世之后,这位尚帕涅先生终于可以去掉那个“小”字,直接被称之为尚帕涅先生了。
尚帕涅这个姓氏在巴黎算不得多么尊贵,却很重要,因为即便到了今天,他和他的家族依然牢牢地掌控着从位圣安万托市政街的尚帕涅美发美容沙龙——辐射出去的假发、香水、胭脂、粉饼等等一系列与美有关的事业。
只有少数人知道,太阳王的第一箱子金路易正是从这些色彩艳丽,气味馥郁的小东西里得来的,作为国王陛下事实上的第一助手,尚帕涅无法站在朝廷上实在是有点遗憾,作为补偿,在佛兰德尔战役结束后,国王就给了他相当可观的一笔股份,又特许他经营国王的玫瑰与紫茉莉产业,又能在国王的玻璃与陶瓷作坊里得到近似于成本价的好货,他的财产迅猛地增长了起来,他的父亲原本想用这笔钱为他谋个政府里的职位,但被尚帕涅拒绝了。
他原本就是依靠着为国王陛下效力,侍奉夫人与先生们而发达的,难道他去做一个书记员或是税官,人们就会不记得他们曾经只是国王的理发匠了吗?他已经有了这个手艺,就不应该埋没自己的才能,于是他不但没有拿着这笔钱去为自己谋求一个官职,还背道而驰,跑到国王陛下面前,去恳求陛下允许他继续为其经营产业,果然如尚帕涅所猜测的,陛下欣然同意,还特意将奥尔良公爵的一份小资产——也就是位于圣安万托市政街的一座房屋赐给了他作为褒奖。
这座房屋是一座五层公寓,巴黎新建后的产物,它的基础正是污浊不堪的贫民窟,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几乎没人愿意在那里置办产业,最后还是被既不愿意让自己的兄长颜面受损,也不甘心看着自己的努力白白耗费的奥尔良公爵拿下了很大一部分,当然,后来那些人都后悔了,随着国王的权威日益高涨,巴黎从政治中心变成了金融与艺术中心,人群从四面八方而来,这条街道上的所有建筑都成了他们可望不可即的珍宝。
这些建筑底层是面对街道的商铺,有着巨大的玻璃窗户,人们只要抬眼一望,就能将里面的货物看的清清楚楚,到了夜里,就算店堂里不点灯,外面密集的煤气灯也能将路面与橱窗照的如同白昼。
二层到五层都是可以任意切割的套间或是单间,宅邸的主人可以自居,也可以出租——这条街道的房间租金可以说是整个巴黎最高的。不是说上下水与卫生设施,这在巴黎的任何一幢新建筑或是整修过的建筑里都有——那些贵族、艺术家或是演员甘心情愿地付了大价钱住在这里,只是因为尚帕涅在这里。
有人开玩笑地说,尚帕涅的沙龙就是第二个凡尔赛,最尊贵如太阳王,最风流如奥尔良公爵,最美艳如蒙特斯潘夫人,都时常在这里出现,其他的贵女重臣就更不用说了,虽然尚帕涅也可以上门侍奉,但在国王陛下的提点,与尚帕涅夫人——一位没落的贵族之女的竭力运营下的沙龙,已经成为了一处如同幻境的美妙之地。
在男士们可以到像是布洛涅树林这种地方轻松的年代里,女士们除了剧院,教堂,自己的家与庭院,或是别人的家与庭院,几乎没什么可以去的地方,但以上几个地方,她们想要如自己的丈夫一般享受与放纵几乎不可能,一些贞洁夫人,如拉法耶特夫人与塞维尼夫人,她们做不出与爱人寻欢作乐的事儿来,只能从写作与子女中寻找慰籍,这种生活方式值得尊敬,但也不免令人总是觉得缺少了一些什么。
尚帕涅的沙龙就弥补了这个空缺。
虽然说女为悦己者容,但无论男性,还是女性,生来就乐于看到自己更美,更年轻,更时尚,没人会希望看着自己在镜中逐渐老去,腐朽丑陋,令人一看就心生厌恶。
尚帕涅的沙龙里,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油膏、香水、细腻的粉与艳丽的胭脂,还有舒适安静的长榻,从天顶垂落的纱幔,侍女们温暖柔软的手指,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的,若有若无的乐声……还有一年四季永不凋谢的花朵,精美的糕点与甘甜的泉水……
贵女们如果喜欢一个人,那就一个人,甚至连侍女都可以退避在外,如果要与朋友联袂而至,也能有一个隐秘的小房间供她们说说心里话,除了不能与男伴同在一处之外(为了避免麻烦),在这个地方消磨时间实在是要比别处好得多了。
可惜的是尚帕涅聪明地将他的公寓全都设成了这样的房间,也免得那个权高位重的人要来租借,他就要为难了。
尚帕涅之所以是从王后大道走回自己的公寓,是因为国王的生辰在即,王后提前几天到了卢浮宫,召来尚帕涅为自己卷头发,如今药剂师与尚帕涅已经研究出了一种可以将卷曲的头发保持很长一段时间的药水,也不用火钳烫,很受贵女们的欢迎,唯一的缺点就是在刚卷好的时候,它会显得有些僵硬。
如何准确地把握时间,就算是尚帕涅最灵巧的学生与最宠爱的儿子也无法与他相比,他只要一捏头发,就知道应该用多少药水,提前几天,才能保证在正式出场的时候卷曲的头发弧度明显又跃动自如,“像一只张着翅膀的小鸟儿。”他这么说,能让王后满意的也只有他。
想到这里,尚帕涅不禁高高地抬起了头——没人知道王后这么喜欢他,除了他能够为她卷出最漂亮的发卷之外,最关键的还是他秘密带去的染发剂与嫁接用的假发。
人人都知道国王陛下有着一头令人羡慕的浓密秀发,但这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幸运,王后的头发就稀疏得多,原先白发还少的时候勉强还能遮掩,但到了现在,她的头发正在慢慢褪色,那些难堪的色斑也就暴露了出来,她又不愿意用假发,免得人们一眼就看出她已经是个老太婆了。
尚帕涅懂得王后的心思,从容貌上来说,王后就不如国王陛下,说实话,国王陛下那张常人罕见的幼年画像,拿到不知情的人面前,也会有人想象“她”长成后会多么动人。而王后呢,她不幸出自于哈布斯堡的家族,没有继承那张大下巴就足够幸运了,你再要求她如何美貌,着实不可能。
等到年纪渐长,她与国王在容颜上的距离不但没有拉近,反而越来越远……生育后的女性必然要比丈夫衰老得更快,而路易十四与她同岁,就更容易看到出来了,而且他们还不得不时常站在一起给人比较。
王后相信她的丈夫与国王不会做出令她难堪的事情,但如果能,她还是会希望自己能更美一些的。
尚帕涅苦思冥想了很久,才想出了染发剂与嫁接头发的办法,这也不是什么新奇的主意——在古罗马的时候,女性们就会用狮子的尿液来漂白头发,用指甲花的汁液来染红,或是剪下日耳曼女奴的头发,接在自己的头发上面。
王后现在所用的染料是染黑的,成分与墨水相似,维持的时间很短。
尚帕涅额的巧手可以让王后看上去年轻五六岁,免得一些饶舌的蠢货胡言乱语——好吧,就是蒙特斯潘夫人,据说她在自己的沙龙里毫不掩饰地将王后与王太后混淆起来,因为“她们看上去一样的老。”也幸而在场的几乎都是她的仰慕者,又或是不愿意将事情推到国王面前的好心人,才不至于让王后更加难过。
“尚帕涅先生!”
尚帕涅听到有人叫他,就侧转身体过去看,他看到了一个精神奕奕的年轻军官——虽然年轻,但也是满面风霜,他在身上披着一件油光水滑的黑貂皮大氅,从他的肩膀一直垂到脚跟,戴着一顶帽檐很窄并且卷起的河狸皮帽子,系着宽大的腰带,分别在两侧插着一把火枪,挂着子弹带,脖子上悬挂着粗大的黄金图腾首饰,脚上踩着又厚又重的牛皮靴子
一看到这样的装扮,尚帕涅就能猜到这是个才从新大陆回来巴黎的军官。
自从法国人联合印第安人将英国人赶出了新大陆,法国人就能从容探索这片陌生而又奇妙的新领地了——原先就有商人与印第安人做皮毛与木材的生意,如今还有黄金、煤炭与钢材,还有数之不尽的野牛与鱼群。
在这里要提一句的是,在一开始的时候,能够将对欧罗巴之外的地方都不甚在意的法国人吸引过去的就是皮毛。
新大陆的河流中栖息着一种奇特的动物,它们看上去像是狐狸,但能够在水里生活,所以被人们称作河狸。皮毛厚重并且不进水,是最好的制作帽子的材料,做好的帽子可以防雨并且质地柔滑轻盈,无论是法国人还是英国人都十分热衷于此。
印第安人从很早的时候就开始狩猎河狸,吃肉,着皮,用骨头制作工具,于是当法国人试探着与他们交易的时候,印第安人最容易拿出来的就是河狸皮。
河狸皮能够带来多大的利润呢,简单地说吧,最高可达成本的两百倍。
因为原先在欧洲,在羊毛与棉花还未普及的时候,贵人们垄断了皮毛,皮毛也因此成为了身份与地位的象征。到了今天,虽然国王们不再对皮毛有太多严苛的规定,但上好皮毛的难得与昂贵还是成为了一种限制,商人、军官与政府官员们想要弄到一件称心如意的皮毛,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国王与他的家族成员们就更不必说了,如果一位国王或是王后没有足够漂亮厚软的皮毛来妆点他们的身姿,负责其衣装的官员就要被追责,大臣们也会感到羞愧,使臣们则会质疑他的实力。
而且皮毛这种东西,是很容易损坏变旧的。
在这五年里,从新大陆源源不绝地流入法兰西的皮毛,尚帕涅是略微知道一些数量的,单单河狸皮就有十万张,还有三万张貂皮,五万张浣熊皮,一万张熊皮,还有好几万张野牛皮与松树皮。
有了这些,就算是商人们也能够身着皮毛了,但如这位军官这样奢侈随意地将黑貂皮做成大氅,河狸皮帽子又是在新大陆流行的款式——因为那里多大风与密林,所以宽檐帽并不合适,还踩着厚重的牛皮靴子——在巴黎,风流的年轻人都喜欢穿着绸缎的高跟鞋。这几乎就说明这位先生必然是刚从新大陆回来,并且已经习惯与爱上了那个地方,才会丝毫不做衣着上的修饰。
“抱歉,先生……”
“哈啊,”那个军官摘下帽子,向尚帕涅行了一个礼:“我是拉法耶特啊,先生,您大概没怎么见过我,但我的母亲很喜欢你夫人的沙龙。”
“啊……!”尚帕涅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拉法耶特夫人的儿子,当初这位夫人被蒙庞西埃女公爵引入沙龙的时候就是因为儿子去了新大陆而郁郁寡欢,那时候她的面色和精神都很差,过了好久才在按摩、香氛与装扮,还有朋友的安慰下恢复了一些。
“你母亲见到你,准会高兴得跳起来的!”尚帕涅真心实意地说道,他在新大陆的商业公司里也有投资呢,正因为有了如拉法耶特这样的军人,他才能安安心心每年拿一大笔红利。
“希望她别揍我就行。”拉法耶特说:“您的马车是坏了吗,或者我来捎带您一段?”
“没呢,谢谢你,好心的先生,我的马车好好的,我只是想要安安静静地走一会儿。”
“确实。”拉法耶特侯爵说,:“这里多美啊。”
经过修整后的皇后大道已经可以从卢浮宫直接贯穿巴士底广场,直到沙朗通门,它一边就是塞纳河,两侧种植着绿意盎然,婆娑多姿的悬铃木,到了深秋时节,它们的叶子会发黄,落下,在大道上铺设出一条黄金的地毯。
塞纳河的河水早已变得清澈见底,游鱼丛丛,河堤上时时可以看见逃课的学生与约会的男女,间隔百尺就有一座围绕着座椅的花坛,花坛中的山茶花在十一月的时候还是开得很旺盛。
第五百四十二章 五年后(中)
既然尚帕涅先生婉拒了拉法耶特侯爵的帮助,那么侯爵也不会再三强求,毕竟一位军官献殷勤的对象总不会是一个肥胖的老头儿,虽然尚帕涅先生身上如今挂满了各种时髦的要素——不比任何一位贵女差。
要侯爵说,他也愿意慢慢地策马走在悬铃木大道上,一边享受着枯叶碎裂的时候发出的沙沙声,以及干净的水流与茶花的芳香,一边左右张望,他在第一次踏进巴黎的时候还是一个孩子,因为母亲受到蒙庞西埃女公爵的喜爱,才从父亲来到她身边(那时候夫人已经与他的丈夫分居),以便在国王的宫廷中谋得一份前程。
他是亲眼看着巴黎重新变了一个模样的,就如同一个不幸堕落的女士重新被拉回到天光下,它变得那样美,那样有序,充满了人性与爱,在这里你看不到任何会让你感到痛苦与悲伤的东西,每个人走过,不管他是徒步,还是骑马,又或是乘坐马车,都是笑嘻嘻的,开朗的模样。
而五年前的巴黎又和现在的巴黎不一样,人们的精气神显然又上了一个层次,你甚至可以看到不少如尚帕涅先生这样肥胖白嫩的人,还能看到色彩鲜艳的呢绒与丝绸鞋子——丝绸鞋子一向是贵人们的专属,因为这种材料太容易磨损了,但如今十个人里就有六七个人穿着光泽动人的丝绸鞋子。
原本他还能看到鹅卵石或是小块石砖的路面,现在也都改成了灰白色的水泥道路,如皇后大道这样的要道的宽度足以容纳两部马车,两匹马,两队手挽着手的行人一同行走,侯爵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如今国王的法律已经细密到教导人们应该如何走路——灰白色的大路用铜线与黑色的石块进行分割,五十尺或是一百尺就有的大理石箭头标明了他们前进的方向,街道两侧的建筑在三层左右的高度搭建起了轻便的拱桥,建筑里的人可以在上面行走,穿越道路,或是下到地面。
侯爵听到身后传来了摇晃铃铛的声音,往后一看,是一辆红橡木车厢,塞拉马的四轮马车,他立刻向着右侧靠边,让出去路,那辆马车在经过他的时候,玻璃车窗上的纱帘拉起,露出一张娇艳的面孔,在发现此人正是侯爵的时候,这位也许在凡尔赛宫与侯爵跳过舞的女士莞尔一笑,摆了摆手帕表示感谢。
侯爵躬身还礼,纱帘后的女士停顿了一下,看出他没有继续交流的想法,就重新拉起纱帘,将漂亮的脸隐藏在精致的蕾丝后面。
如果他愿意,刚刚就可以赶上去,或是与这位女士同乘,或是骑马护送,等到了她家里他就能受到邀请,喝杯茶,说说话,之后的事情么,也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不过……
他收回了思绪,将视线与注意力集中在了门牌号码上,他母亲一开始根本不理解他为什么要如此固执地要求前往新大陆,要建立功勋,他可以去意大利,荷兰甚至波兰,为什么要走到那么远而荒凉的地方去呢?不过等他上了船,母亲的信件也追了上来——孩子们的任性往往都是因为有恃无恐——侯爵不但接到了信件,还接到了两三箱子行李的时候,不由得想起了国王陛下曾说过的话。
之后他们的通信一直持续着,虽然每次间隔时间都很长。上次母亲来信说,他们所在的街道又一次进行了整修,甚至可以说是整个重修了——因为巴黎本来就是盆地,所以很容易产生洪涝灾害,国王陛下虽然之前已经铺设了如同地下河流一般的下水管道,但一层的居民还是时常会在一场气势汹汹的大雨后以为自己被魔鬼搬到了阿姆斯特丹。
所以这条街道上的房屋都被整体抬高了。
侯爵抬头看着黑色木门上的金色门牌号码,这不算什么新鲜东西,在奥尔良公爵负责公共项目的时候就有了街道名称与门牌号码的统一规制,为了显眼,门牌都是纯铜鎏金,公寓门则都涂刷成黑色——艺术家们对此抗议过,当然,没人理睬他们。
他望着那个熟悉的数字,甚至有点踌躇,不过很快,门就被打开了——侯爵夫人一定知道他今天回来,在二层或是三层的窗幔缝隙里往外看,一看到是他,就早早下了楼,亲自给他开了门。
侯爵立即翻身下马,快步上前,带着冲力的拥抱让侯爵夫人一阵摇晃,“天啊,”她说:“你闻起来就像是一匹马!”
他顿时大笑,将侯爵夫人一把抱起,在侍女们的惊呼声中,连着转了好几个圈儿,摇得侯爵夫人头昏目眩,最后也不得不断断续续地发出了响亮的笑声。
不过几分钟后,侯爵还是被侍女们七手八脚地按在了浴缸里,他舒舒服服地躺着,侍女们故意把那些华贵的皮毛送到侯爵夫人面前,引来一阵不体面的尖叫——这些皮毛虽然珍贵,但都是在新大陆鞣制好的,新大陆的鞣制技术与药水还是不如巴黎与佛罗伦萨的工人,气味与革面处理都差强人意,侯爵夫人强忍着翻动了一下,就吩咐管家将它们拿去熟悉的作坊重新加工。
侯爵惊奇地看着直接从黄铜的龙头里流出的热水:“妈!”他大叫道:“现在我们竟然能够与罗马人那样在家里洗热水澡了吗?”
“只是锅炉而已。”侯爵夫人在门外喊道:“我不是写信告诉你了吗?”
“我不知道是这种……太妙了。”侯爵说。
他如一个古罗马贵族那样享受了热水、香油与浴液后,重新刮了胡子,穿上镶嵌着蕾丝的衬衫、紧身裤与丝绸鞋子,总算像是个巴黎年轻人的模样了,才来到依然十分熟悉的小厅里——这间小厅可能比侯爵夫人的寝室还要舒服,因为夫人每天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消耗在这里。
如果一个陌生人来到这里,准会觉得这是一位先生,并且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先生才能拥有的书房,这个房间四面都是从上到下的书架,可以移动的长梯子挂在最高的一层架子上面。面对着窗户的书桌上除了一小部分空白之外,到处都是各种信件与册子,地面上也都堆满了书,侯爵习以为常地挪开几本书坐了下来,侍女们又挪开更多的书好摆放小桌与茶点。
不是侯爵有意这么麻烦她们,侯爵夫人从很早之前就只有在这个房间里能够安下心来,不受幻听与幻觉的滋扰——侯爵只听说过,似乎与某个巫师有关,更涉及到某种不名誉的事情,所以他虽然很想亲手杀死那个人,但还是忍耐了下来,不过蒙庞西埃女公爵还是隐晦地暗示过他,那个卑劣的小人已经为他的罪过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看到母亲伸出手,侯爵立刻伸手握住。
对一对离别了有五年之久的母子,无论说多少话都是说不完的,不过才提到侯爵带给母亲的礼物,侯爵夫人才忽然察觉到,侯爵竟然是单身一人回来的。
“你的仆人呢?”
“我想念您,所以就孤身一人先走了。”侯爵没敢说他是如何日夜兼程地走完了最后的一百法里,只说:“他们还在后面,大概……”他含糊地说了几个字,但还是被侯爵夫人拧了一下,她虽然不是军人,但有个军人的儿子,本人又足够聪慧,一下子就能猜到这是什么缘故。
侯爵叫了几声——他当然不在乎一两根小手指的拧拧,但这是一种儿子应有的态度,然后他又笑容可掬地移开话题,与侯爵夫人说起他怎么做了“牛角”儿子的教父的事情了。
侯爵的仆人是在三天后才赶到的。
侍女们惊讶地盯着他们看了一会,“有什么可好奇的,”侯爵夫人说,“现在的巴黎不是有很多凯尔特人吗?”
“但他们实在是太高大了。”而且粗鲁,简直就像是一块没有打磨过的红褐色花岗石,看着就让人生畏。
“他们都是好人,”侯爵说:“忠诚,又可信,妈妈,您要如同对待我的朋友那样对待他们,他们在战场上救了我的命。”
“这是我们的本分,”那对一模一样的红头发男仆说:“您救了我们一家人。”
当他们被带到厨房里吃饭的时候,“你怎么可以让恩人做你的仆人呢?”侯爵夫人问道。
“他们非常坚持,他们的父母与妻子也这样认为——他们根本不愿意离开我身边——唉,妈妈,您真不知道他们有多惨。”
“我怎么不知道,”侯爵夫人说:“我正在写有关于爱尔兰土豆大饥荒的事情。”
说来这还是奥尔良公爵的委托呢,他这么做,是为了报复言而无信的詹姆斯二世,对,就是约克公爵,他还在与查理二世打仗,但已经迫不及待地在苏格兰的爱丁堡登基了……一登基,他就谴责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无耻地夺取了属于大不列颠的殖民地。
对此路易十四只觉得可笑,并不放在心上,但奥尔良公爵可是那种睚眦必报的家伙,他的报复一向来得如同暴风雨般又快又猛烈,他的战场也不仅限于大海、港口或是新大陆。
“那么您倒可以问问他们。我大概没法将这件事情重复给您听,唉,母亲,若不是知道您有着一双妙手,我也不想让您听到这么悲惨的事情。”
侯爵夫人听了,不由得更生出了几分怜悯,“让他们好好休息几天吧,”她说:“你可以先去帮我问问他们是不是愿意向我倾诉。”让一个受罪的人重新复述他受过的刑罚,如同在瘢痕上切割,实在是件残忍的事情,但这件事情,侯爵夫人还真是没有亲自接触过受害者。巴黎固然有不少爱尔兰人,但他们通常都是杂工,仆人或是士兵,侯爵夫人贸贸然与他们接触,只会让他们感到恐惧。
就算是侯爵的两个仆人,也要管家与男仆们劝说了很久,才敢坐在夫人面前。
——爱尔兰大饥荒发生在四年前。
就在约克公爵——詹姆斯二世与查理二世打得如火如荼,不可开交的时候,一种会让土豆在地下霉烂的病菌在黑暗中悄无声息地蔓延开了。
我们都知道,最先将土豆这种高产作物引入欧罗巴的不是别人,正是路易十四。当民众们发现这种作物不挑拣土壤,不在乎干旱,只要肥力足够,就能长出成百上千磅后,就立即如路易十四期望的那样热烈地追求起了这位来自于新大陆的淑女,可以说,能够将法兰西内部的动乱安定下来,土豆功不可没。
等到了法兰西人无需靠着土豆维持生命的时候,这种作物也就流向了外界——本来也算不得什么机密,它们救了无数穷苦之人的性命,让无数人将其看做了天主的恩赐,但世上的事物似乎总有两面,一面是天堂,一面是地狱,土豆也不例外。
土豆在青色的时候可以致命,还有的就是,当它如同人类那样罹患疾病的时候,疾病的传染速度也快得惊人。
前一种还能提防,后一种无法轻易察觉,更无法遏制。
1542年,亨利八世成为爱尔兰国王,之后虽然爱尔兰人反抗过无数次,但始终没能成功。
就如曾经的佛兰德尔、布列塔尼或是任何一处殖民地,爱尔兰,这座曾经生机盎然的绿岛,最终也不得不成为英国人的钱囊与血袋,在“羊吃人”的风潮逐渐蔓延到爱尔兰的时候,英国人更是不会对这些红头发的凯尔特人有什么怜悯之心。
当时爱尔兰的土地几乎都已经被英国人用各种方式兼并、吞没或是强占,爱尔兰人只能沦为佃农,作为佃农,他们的份地只有相当小的一块,当英国人允许他们种植麦子的时候,他们还能勉强活口,等到英国人拔掉麦子,开始种植羊草的时候,他们难道还能去啃草吗?
为了最大化地获取食物,几乎所有的爱尔兰人都不再种麦子,而是种土豆,这种作物可以让他们继续活下去。
第五百四十三章 五年后(下)
“土豆每亩的产出是六千磅,”爱尔兰人这样说道:“夫人,小麦只有一千磅。”
让拉法耶特侯爵夫人感到惊奇的是,这两名红头发的凯尔特人并不是人们以为的穷困潦倒之人,他们是罕见的,在英格兰侵占了爱尔兰后,依然凭借着高贵的血统与显赫的姓氏继续保有自己的庄园与耕地的家族之一,“不过在这里您就允许我不再提起那个荣耀的姓氏吧,”爱尔兰人说:“我们实在是令祖先蒙了羞。”他看了看侯爵夫人:“不是做了仆从的关系,您的儿子是个好人,又是一个忠诚的骑士,我们向其效忠,没有一点惭愧犹豫的地方。”
他露出一种痛苦的神色:“我感到难过,夫人,是因为我不得不舍弃我的子民与我的领地。”
“啊,是的。”侯爵夫人喃喃道,她应该猜到贫苦的百姓不会有这样高大的身材,这种作为武士存在的魁伟身躯,没有足够的小麦、肉与乳脂是养不出来的,“你们一定遭到了非常可怕的灾难。”
“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爱尔兰人说:“英格兰人并不承认我的爵位,因为这个爵位是从爱尔兰国王手中得到的。”
“是威廉.华莱士吗?”
“是的,英格兰人拒绝承认他是一个国王,但在我们的心里,”爱尔兰人做了一个手势,“他永远是我们的国王,我们的首领。”他接着说道:“在我曾祖父的时候,英格兰人就编造了许多罪名,将他拘押在监牢里,逼迫他用财产来赎罪,即便如此,在我从父亲手中接过产业的时候,我们依然有大约五百三十亩的田地,而且是那种很好的耕地,爱尔兰人都愿意来佃我的地,因为我不会如英格兰人那样残酷地盘剥他们。”
“一直有人想要从我的手中夺走仅有的土地,我竭尽全力,夫人,但我支持反抗军,我需要更多的食物,土豆的产量是小麦的六倍,而且英格尔人不喜欢土豆,他们不会来抢走小麦,所以——我在我所有的土地上都种了土豆,只有很小的一块用来种小麦。”
“土豆病事实上从六七年前就开始了,我记得很清楚,不过那时候只有几处田地受害,我将样品送到伦敦与爱丁堡大学去,向学者询问这种疾病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爱尔兰人说到这里,露出了一个讥讽的笑容:“他们告诉我说,这是因为田地里浇水太多或土壤太热造成的,只是偶尔产生的现象,让我无需杞人忧天。”
“然后,就在一个夏天,”他抬起头来望着天花板,仿佛又回到了那天:“一群农民跑来和我说,他们的土豆无论是枝叶还是茎秆都出现了霉变的情况,我连忙赶去看,看了之后,就把它们都拔起来,结果一看,地下的土豆也都产生了霉变的情况。我当时就知道不好,立即架起火堆把它们都烧了,连旁边的土豆也未能幸免。但我这样做了,别人去未必,他们的土豆大片地死去,并且将瘟疫四处传播,我的田地也不能幸免。”
“我向伦敦,还有爱丁堡发去了陈情的信件,当时我想,不管是查理二世,还是詹姆斯二世,只要他们之中有一个愿意眷顾我们的人,我就愿意向他屈膝效忠,真心实意地,但无论是谁那里,我的求告都是石沉大海。”他停顿一下:“我甚至亲自去了伦敦,不但没有见到查理二世,还被下了监牢,之后就有人要我用我仅有的土地来赎回性命与自由。”
“我当然是不情愿的,但夫人,如果我死在了伦敦,我的妻子,孩子还有朋友,我的佃农,他们就再也没有一个可靠的人了,他们会被立刻吞吃殆尽,我只能舍弃了我的耕地,遂了那些人的愿。”他轻轻喘了口气:“我的买主还算是个有着一些怜悯心的人,也有可能是因为他用一个过分低廉的价格拿到了一大片地,心情愉快,就如同一个朋友那样,劝我尽快离开伦敦,至于我原先的祈求——别说是不是能传到查理二世的耳朵里,也别说他会不会愿意关心一个穷人,一个爱尔兰人,环绕在他身边的大臣与贵族也不会愿意,他们还想要乘这个难得的好机会拿走爱尔兰人手中残存的土地呢。”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侯爵夫人无法理解地问道,要说法国也有不少殖民地,如荷兰,如佛兰德尔与阿尔萨斯,如阿美利加,还有西班牙,路易十四在这些地方执行阶段税收,劳役与不同的法令,但就算是最为桀骜不驯的荷兰,如遭受了这样的天灾,路易十四也不会袖手旁观,乘火打劫的。
“这就是陛下与查理二世的不同了。”爱尔兰人乘机恭维了一句:“也是我过于天真了,夫人,不过当时我和您的想法是一样的——至少要让人活下去,我们的要求是多么的卑微啊,但我们早该知道,在‘羊吃人’的现象发生的时候,看看他们是如何对待那些穷人的吧,是的,也许只要一先令就能救下一条性命,而那些先生们与女士们只要少系一条蕾丝丝带,就能挽回上百个破灭的家庭。”说到这里,他的声音突然高亢了起来:“但夫人,他们为何要这样做呢?穷人,爱尔兰人,与他们根本就是不同的生物啊,不,应该说,不但不同,还是那种如同老鼠蟑螂一般令人厌恶的存在啊,死掉一些难道不是更好吗?”
这个时候,他的眼眶里已经盈满了泪水:“啊,夫人,我急忙回到了爱尔兰,我的家里,我在离开的时候,虽然已经出现了因为饥饿而死的人,但那些人都是老人与孩子,官员们也承诺我说,将会放发食物,但一等我踏上陆地,我看到却是被焚烧与荒废的村庄,警备森严的城市,还有道路上到处躺卧着的尸体——他们就这样躺着,野狗大快朵颐。
我像是疯了一般地往家里赶,路上竟然遇到了好几拨盗匪,他们什么都要,钱财,食物和水,甚至是你的尸体,幸而我在伦敦的时候,还是得到了一些资助,我饱壮有力气,将他们全都杀了。
我回到家里,我最小的女儿已经死了,还有好几个亲眷,对啦,我不是说过我还种了一些小麦吗,它们都被强行收走了,被当地的官员,我的妻子只能带着佃农与仆人,借着还未完全霉变的土豆过活——但那能有多少呢?夫人,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吃野草,吃木屑,吃泥土,我的长子吃了有毒的荨麻,死了,死的时候十分安静,我想一定是因为没有呻吟和哭叫的力气,因为我也是这样的。”
他的语气极其平淡,侯爵夫人却免不了毛骨悚然。
“就在我准备去死的时候——我甚至想过在还有一点力气的时候杀了我其他的儿女与妻子,免得他们遭受折磨。”他举起双眼,炯炯有神:“突然之间,就有人走进来,问我要不要去阿美利加做活儿。”
“啊!”侯爵夫人拍了一下膝盖,仿佛就此拍掉了那股寒意:“是啦,他和我说过。”
“是的,是您的儿子,他需要一些人手来帮他打理他在新大陆的产业,受他委托的商人带走了不少人,其中就有我的一家,还有我兄弟的一家。”
“那样说,您完全不必要称他为恩人,”侯爵夫人柔和地说道,“他只是雇佣了您。”
“拯救了我,还有我的家人。”爱尔兰人反驳道:“您看到有人雇佣仆人,连带仆人的一家全都带走的么?”他摇摇头:“他给了我们一个新的五百亩。”
“新大陆的土地资源是非常丰富的。”
“但他完全不必到我们这里来,不必雇佣我们,他可以买一些黑皮肤的人,就像是英国人所作的那样。”
“我们的陛下不喜欢奴隶贸易,这可能是他最不像罗马人的一点。”侯爵夫人说道。
“他如旭日,您们则如皎月与星辰,”爱尔兰人说:“他的光辉经由您们照耀在了爱尔兰人身上。”他站起身,端端正正地鞠了一躬:“虽然我没有那个荣幸见到陛下,但夫人,如果您能见到他,还请向那位圣人转达爱尔兰人的敬意与感激。”
他们大概不知道,正被他们提到的国王陛下正乔装打扮,在达达尼昂伯爵——的表兄皮埃尔.孟德斯鸠的陪伴下,坐在咖啡馆外的椅子上,在深秋的阳光里,注视来来往往的人群。
从古罗马的帝政时期开始,皇帝与国王们就有了在钱币上镌刻自己头像的嗜好,路易十四也不例外,他的造币厂又因为采用了蒸汽机带动压床打造的方法,铸造的钱币又清晰又精美,以至于人们对国王的面孔轮廓十分熟悉——有谁会不喜欢钱呢?
这就让国王陛下的自由受到了很大的约束,他今天心血来潮地想要走上街头,还特意为自己按了一把胡子,来往的人都不由得看他一眼,但他身边是个生面孔——皮埃尔对巴黎人不算是张熟悉的面孔,虽然他也时常随侍国王身边,但他是个与达达尼昂截然不同,沉默寡言,生性保守的人,连歌剧院都少去,更别说沙龙或是宴会,能够一眼认出他的人寥寥无几。
如果换了奥尔良公爵,达达尼昂伯爵,或是让.巴尔,克雷基侯爵这几个巴黎人最熟悉的花间高手,国王定然一下子就被认出来了。
“他们肯定认为您是一个俄罗斯人。”皮埃尔笑着说。
“现在巴黎很多俄罗斯人吗?”
“不多,但陛下,巴黎现在几乎只有俄罗斯人留胡子。”一开始是因为上行下效,后来巴黎人,乃至整个法国人,欧罗巴人都发觉,没有胡子更显得年轻,干净,留胡须的人就不多了,至于俄罗斯人为什么这么顽固,据说是他们认为胡子是男子气概的象征。
这把胡子确实给很多人造成了阻碍,有几个军官驻足良久,还是犹犹豫豫地离开了。
“一定要说的话,现在的爱尔兰人也不少了。”路易说。爱尔兰人的特征还是很明显的,有点粗野,大胆,面孔宽平,粗长的眉毛与杏子形状的眼睛,尤其是他们之中有很多人都是红头发,这种发色要归功于爱尔兰长期没有外族侵入——除了英格兰人,鞑靼人和罗马人都没有,它才能被保留下来。
“蒙特利尔的爱尔兰人更多。”皮埃尔轻松地说,事实上,他应该说整个新大陆上爱尔兰人都很多。
在与约克公爵达成“协议”后,绍姆贝格元帅就带着一群热血沸腾的年轻军官去了新大陆,在他们与印第安人结为盟友,将英国人彻底地赶出去后,一个问题摆在了他们面前——新大陆的面积几乎可以与欧罗巴相媲美,如果单计印第安人的人数,粗略的统计下来可能只有一百五十万人,而对离开自己的国家与家没有太大兴趣的法国移民更少,他们也缺乏留下来的动力——商人只为了赚钱,军人只是为了建立功勋。路易十四不得不向他们承诺土地,于是这些年轻的军人,或是被国王认可的商人,还有许多印第安人,都一跃而成了大地主。
那么谁来为他们种小麦、种玉米,种烟草,种棉花和土豆呢?一些法国商人只能又回到巴黎来,向国王身边的人行贿,希望国王陛下允许他们继续奴隶贸易。在这里路易也不想掩饰,葡萄牙、荷兰、英国和法国都做过奴隶贸易,甚至丹麦、瑞典和勃兰登堡也有插手过……但这种买卖路易大概永远喜欢不起来。
就在路易斟酌着,是不是应该将一部分佛兰德尔或是布列塔尼的居民,胡格诺派教徒先迁移到那儿去的时候……
爱尔兰的土豆瘟疫爆发了。
对此路易并不想要感谢上帝,这后面是无数条血淋淋的性命,不过他的反应还是很快的,他立即分别给查理二世与詹姆斯二世去了信,为法国商人买下了雇佣爱尔兰人与进出爱尔兰的特许权。这两位“国王陛下”正打得如火如荼,只差典卖自己的宫殿了,当然不会拒绝这笔意外收入。
何况他们也在担心继续下去,数百万饥肠辘辘的爱尔兰人会掀起暴乱,他们可没多余的兵力来剿灭他们。
柯尔贝尔与商人们一开始还以为国王在开玩笑……等后者真的拿到了许可证,船队也在英国舰队的虎视眈眈下开进了圣乔治海峡的时候——简直各个目瞪口呆——因为路易十四对人口一向很在意,他们大概没想过有一国之主会按人头把自己的子民给卖了。
是的,按人头,每个爱尔兰人,他们要从自己的佣金中抽十分之一交给英国国王。
第五百四十四章 红色与白色(上)
当路易十四的使臣询问英格兰人,爱尔兰的人口大约有多少的时候,对方只能给出一个大略的数字,五百万。、
在十六世纪初的时候,爱尔兰的人口还在五十万到六十万之间徘徊,之所以如此猛增,具有讽刺意义的居然还是因为土豆,土豆高产,适合爱尔兰的气候,没有天敌,所以,即便爱尔兰人大多都沦为了佃农,他们居然还是能够仰仗这种上天恩赐给他们的食物,使得人口畸形的激增。
之所以说是畸形,是因为依照正常的市场经济,甚至封建统治体系,如果一个地方有了如此稳定的食粮供给,充足的人口,一定会渐渐地繁盛与兴旺起来,但爱尔兰却恰恰相反——在爱尔兰拥有大批土地的英格兰人几乎都不会住在爱尔兰,对他们来说,爱尔兰也只是一片殖民地,殖民地上的民众应当如何生存,与他们无关,因为小麦不值钱,不如饲养牲畜,他们就能摧毁爱尔兰的农业,将大部分土地都改做草场。
哪怕也有一小部分种了小麦,英格兰地主们不但不会在危急时刻赈济难民,还会将小麦运往不缺食物的英格兰——因为清苦的爱尔兰人买不起他们的小麦,更让人又是愤怒又是可笑的是,这些小麦运到了英格兰后,还因为大量积压而贬值,甚至霉烂。
一边是吃不完发霉的小麦,还有新鲜的羊肉、牛肉,一边是遍地饿殍。
爱尔兰人因为土豆增加的十倍人口,在短短一两年间就活活饿死了一百万人,想想吧,就连拉法耶特侯爵的仆人这样,有资产与庄园的爱尔兰人都沦落至此,那些普通的民众呢?
那个幸运的爱尔兰人没有告诉善良的拉法耶特夫人,他们受了商人的帮助,勉强恢复了一些力气,在罗斯莱尔港聚集,等待登船出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在爱尔兰人暂时栖身的地方爆发了一场暴乱。
暴乱的源头是一个女人指证她的丈夫——不,也不是她的丈夫,只是一个乘乱打劫的暴徒,不但夺取过无辜人的性命,还吃了他们的血肉,那个暴徒见机不妙就想要逃走,当然,没有成功,他很快被法国商人的侍从抓住,送上了绞刑架。
结果当晚那个聚居点一下子就逃走了好几十个人。原因不用问,他们都曾经吃过人。
拉法耶特侯爵是怎么与他的仆人见面的呢,就因为当时侯爵隐瞒身份,作为商人的侍从,依照国王的要求,亲眼去看看“爱尔兰如今的状况”的,他一听就不由得怒发冲冠,决意要将那些人抓捕回来,一一处死,毕竟一想到竟然会有这样的魔鬼留在世上,稍有良心的人都会辗转难安。
爱尔兰人就是这么成为侯爵的向导与仆人的。
这些情况都已经被侯爵写成了报告递交给了国王陛下,所以路易在看着街道上走过的爱尔兰马夫、工人与女仆的时候,不免就有一种心满意足的感觉——这些人不但是他从死神,从查理二世的苛政夺下来的,也是从暴徒的牙齿下夺下来的。
能够被巴黎人,甚至被法兰西人长期雇佣的爱尔兰人固然是最幸运的,但那些长途跋涉被送到新大陆的爱尔兰人也不曾有过一丝抱怨,不,应该说,他们就如侯爵的仆人那样,对法国与它的主人充满了感激。
在巴黎的爱尔兰人现在的生活远超过去,在新大陆的爱尔兰人也满心期待——他们一样不必担心被再次驱赶,有固定的居所,足够的炭火与丰富的食物,他们的薪酬虽然微薄,但新大陆的地也不贵啊,如果他们在军队里做事,还有可能被分配一块土地。
法国的商人们一开始还有顾虑,奴隶贸易如此兴盛,就是原本的白人雇农不愿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干活,或是因此索要很高的价钱。
爱尔兰人就没这顾虑,他们虽然也是被雇佣的,但爱尔兰的土地他们是熟悉了,能有一分一寸属于他们吗?
人们之所以眷恋故土,是因为那里有他们最后的退路,爱尔兰人的退路却在另一个大陆上。
于是,爱尔兰人在辛勤干活的时候,商人们也不免计算起他们与黑人奴隶的性价比——现在一个黑人奴隶已经不便宜了,直白点说,一个黑人奴隶在五十年前做十年工就能抵足他的身价,现在则需要做三十年,甚至四十年工才能抵足身价,而且奴隶主还要承担他的衣食住,这样算起来——竟然与长期雇佣一个爱尔兰人没什么区别。
而且黑人奴隶干活,要镣铐、鞭子和监工,要提防他们逃跑,还要提防他们破坏工具,焚烧仓库。后一种行为放在路易十三或是查理一世的时候没关系,但现在,国王的工厂不但能够造出武器,舰船,还能造出可以替代耕牛与人力的大机械,这些机械十分昂贵,也十分有力,更……十分容易被破坏。
爱尔兰人却不会,不但不会,还会小心呵护,因为这些机械也可以被他们用在自己的田地里。
五年里,爱尔兰人向新大陆迁移了足有一百万人,几乎与当时的北阿美利加印第安人与法国人齐平,但后来法国的胡格诺派教徒向新大陆移居了一部分,又有中南部的印第安人向北移动,才在总的人数上占有优势。现在新大陆上已经有了九个大省,绍姆贝格元帅作为总督代蒙特利尔公爵管理与统治他们。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原本属于爱尔兰地方势力的阴影也在缓慢滋生,曾经的爱尔兰本土宗教德鲁伊教团,议会与诺曼,或是维京人的遗留力量——忘恩负义总是最常见的戏码。
但总得来说,这件事情不算什么大问题,五年的时间足以让绍姆贝格将军演练出一支强大的军队,这支军队中以法国人与印第安人为主,爱尔兰人只是少数,并且几乎都只在中低层。
不是绍姆贝格元帅多疑,或是有意打压,而是在他们打仗的时候,爱尔兰人才到新大陆,等到爱尔兰人终于安定下来,有余力观望情况的时候,阿美利加已经没有英国人了,除非他们要与法国人打仗,不然他们从哪里获得功勋呢?
倒是印第安人中的酋长,或是勇士,在与法国人联盟之后,作为平等的朋友,他们一样可以得到拔擢与赏赐。再加上路易十四应允,与法国人结盟的部落可以留下自己的领地,也可以用一个合理的价格购买峡谷,森林或是山地,所以几乎每个印第安人都有了一笔可观的资产。
这笔资产让他们吸纳了大量的爱尔兰人,毕竟印第安人的人口也不是那么充足。起初的时候,一些爱尔兰人也不怎么情愿,在五年前,詹姆斯敦的港口市场上还有印第安人奴隶买卖呢!英格兰人的报纸又总是将印第安人描述为会剥头皮的野人;二来,他们也担心红皮肤的人会如同白皮肤的人对待他们那样对待白皮肤的人……
值得庆幸的是,也许不是每个印第安人都是好人,不然法国人就无需与印第安人结盟了。但他们之中大多数确实都如同孩童一般纯稚,当他们与英国人在一起的时候,学到的几乎都是不好的东西——讹诈、欺骗、弱肉强食、酗酒以及狭隘的信仰,以及,总是被一种急切的窒息感压迫着。
而他们见到的每一个法国人,除掉那些一直被称道的好处,最让别人喜欢的就是他们都带着一种满不在乎的轻松劲头,仿佛没什么能为难得住他们,这种思想与情绪迅速地感染了印第安人,然后是受雇于印第安人的爱尔兰人。
人类最为畏惧的莫过于未知的恐惧,与不存在的希望。当爱尔兰的民众承认,不但法国人,就连红皮肤的印第安人也可以是个好雇主的时候,那些不知感恩的恶人还未能掀起风浪,就先湮没在同伴的沉默与戒备里了。
“唉,陛下,您看。”皮埃尔突然说。
路易从沉思中惊醒过来,定睛一瞧,原来是个在巴黎也相当罕见的场景——一个做贵女装扮的印第安人女士,举着一把精致的蕾丝伞,正从街道的末端走向他们,她身后紧紧地跟随着两个女仆——一个大点,一个小点,容貌相似,都有着红头发与白皮肤,看来也应该是爱尔兰人。
这也是雇佣协议中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如果可以,长期雇佣的情况下,一个雇主会尽可能雇佣一整个家庭,不拆散他们,这对侍女很有可能是姐妹,长者提着箱子,年幼点的女仆则东张西望,她在寻找什么?啊,她找到了,是马车的停驻点,为了免得街道上到处都是阻碍行走的马车,马车的停靠地点是被规划好的。
一个同样是个红头发的爱尔兰车夫从马车上跳下来,打开马车的门,服侍他的印第安主人上车,但那位印第安女士恰好往这边瞥了一眼,在停顿片刻后,她向路易走来,在距离国王还有三步的地方屈膝行礼——因为动作飞快,除了紧随其后的仆人之外居然没人发觉。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路易在确定了对方是真的认出了他,而不是莽撞行事之后,好奇地问道:“我没见过你,女士。”
路易的记忆力一向很好,但凡觐见过他的人他准记得,何况这还是一枚红琥珀,而不是一枚白欧泊呢。
“绍姆贝格元帅的会议室里悬挂着您的画像。”
“他实在不该继承英国人的坏毛病。”路易说:“不过你是怎么看出我来的,我做了伪装呢。”
“我是‘牛角’的女儿,陛……先生,我的第二个印第安名字叫做小隼,朋友和父亲都说过我的眼睛无比犀利。”
“那么我见到就是一只落在牛角尖上的小隼。”路易微笑着说道:“作为第一个认出我来的人,我应该给你一份奖赏。”
“我原不该向您索要奖赏,”小隼说:“我也不应当是第一个认出您的人,但有人也许是敬畏,又或是怕打搅了您,才不走过来的。”
“那么你应当是有所求了。”路易温和地说,他对女人和孩子一向耐心,小隼占据了两者。
“是的。”小隼说,她毕竟不是一个法国人,而是一个印第安人。
“你这次可以在巴黎待几天?”拉法耶特侯爵夫人问道。
“嗯,三十天左右。”拉法耶特侯爵说道。
侯爵夫人一顿,放下茶杯,露出了满怀疑窦的神情:“那您想干什么?”
“别用您,”侯爵说:“让我心慌,妈妈。”
“如果只是为了我这个老太婆,你可用不着三十天。”
“唉,您怎么可以这么说呢,事实上,我正要和您商量,您愿不愿意去新阿姆斯特丹?”
新阿姆斯特丹是一座港口城市,顾名思义,原先属于荷兰,后来荷兰都属于路易十四了,路易十四也没去改名,依然叫它新阿姆斯特丹,新阿姆斯特丹从1625年开始兴建港口与各种建筑,如今也颇有规模,居住起来也很舒适,因为是个港口城市,物质方面也不是那么匮乏。
“我可不去,”侯爵夫人说:“除非您答应我……”
“答应您什么?”
“结婚。生孩子。”侯爵夫人干脆利索地说:“你都三十岁了。”
侯爵沉吟不语。
侯爵夫人心头一沉。
“母亲……”
“你上次这样认真地喊我母亲还是说要去新大陆,然后消失了五年。”侯爵夫人硬邦邦地说。
拉法耶特侯爵抿起嘴唇,握住了母亲的手,“我已经认识了一个想要与之缔结婚约的……女士。”
侯爵夫人在心里说还好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平民?”
“也不能说是平民,她的父亲是一位伯爵,也是军团里的骑兵团长。”侯爵深吸了一口气:“她很年轻,很健康,也很漂亮,有修养,品德高尚,嫁妆丰厚……”
“缺点。”
“妈妈……”
“嘿!我才不觉得会有这样一个姑娘看上你。”
“好吧,”侯爵说:“她是一个印第安人。”
第五百四十五章 红色与白色(下)
“是这样吗。”
让拉法耶特侯爵害怕的是,他亲爱的妈妈听到这句话后,没有当即昏厥过去,也没有尖叫起来,更没有歇斯底里……反正他以为的反应都没有,他还以为拉法耶特侯爵夫人没有听明白他的意思,或是故意不去理解——女士们时常采用这种方法避免尴尬与她们不愿接受的事实。
他担惊受怕地等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侯爵夫人的平静不是装的,也不是没反应过来。
“哦。”她说。
“您不……反对吗?”拉法耶特侯爵问道。要知道,虽然英国人与法国人都有和印第安人结婚的人——法兰西的商人们更是热衷于两头做媒,一头对印第安人说,如果他娶了你的女儿,你就不用担心他们压低价钱;一头对法国人说,你想看到上好的毛皮被定时定点地放在收购站门口吗,和酋长的女儿结婚吧!
这样达成的婚约不在少数。
但这些法国人与英国人都是最普通的平民,或是最底层的士兵,或是没有身家的商人,他们并不介意妻子与女儿的肤色,反对金币的成色很在意,上面的人也不管他们要做什么,有时候还会有意促成。
但对于拉法耶特侯爵这样的贵族,其意义就大有不同了。在英国与法国,不,应该说,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君主制国家,阶层泾渭分明,逾越阶级的婚姻——除非国王特许,不然不会被承认——或者说,国王特许也只是在法律层面上得到承认,在他们的阶层中,这些不合法的婚姻就像是被剥了皮的青蛙那样,赤露露的,没有一点可掩饰的地方。
像是莫特玛尔公爵执意要娶一个不明身份的女性为妻,就算有国王的册封,这位公爵夫人依然很少出现在公共场合,甚至没有进过凡尔赛宫,哪怕她的女儿蒙特斯潘夫人成为了国王的王室夫人,人们也只会用她丈夫的姓氏与爵位来称呼她,而不是她名义上的父亲莫特玛尔公爵。
国王最喜欢的玛利.曼奇尼甚至没有得到王室夫人的头衔与薪俸——虽然她与国王都不在意就是了。
还有著名的“平民夫人”,伊娃,弗尔内女爵。她是因为要伴随大郡主嫁到遥远的普鲁士去,才得到这个爵位的,而科西莫三世的长子费迪南,也是在她获得爵位后才得以公开追求她的。
直到现在,即便是在金字塔的顶尖,一个国王依然不能与公爵以下的贵族之女结婚,结婚也可以,他们的孩子和私生子一样,是没有任何继承权的。
别说那位印第安人女士的父亲是伯爵——说到这里,侯爵夫人大概也猜出这位女士是谁的女儿了,毕竟当初的两个印第安人伯爵可是震惊了整个巴黎,她不但见过他们,还和他们交谈过呢。
但……单就阶级就足以让一桩婚事被所有人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更何况是不同的种族呢,这还不是一般的不同,印第安人的红褐色皮肤是不容辩驳与混淆的特征。
夫人轻蔑地瞥了他一眼,“我还以为是个男人呢。”
“您怎么会这么想。”也曾经驰骋在烟花柳巷,百战不败的拉法耶特侯爵下意识地反驳道:“我以前……”
“以前怎么样?”侯爵夫人说:“你没染上意大利病可真是上天保佑。”她拍拍手:“但你一到蒙特利尔就突然安分下来了,那时候我就猜测你是不是有了心爱的人,但你一直没和我提,那么一定是个不太容易说出口的人……那个,”她和蔼地说:“据我所知蒙特利尔在爱尔兰人开始迁移前男女比例悬殊,而且我觉得,你大概不会喜欢上那些……女士的。”
她从报纸上看到过插图与描述——蒙特利尔在最初的那几年情况如何恶劣就不说了,在艰苦的生活条件下,脆弱的小花儿很快就会枯萎,留下的只有强壮的熊和老虎——不是有意轻慢那些可敬的母亲与妻子,只是你一看到她们,第一个念头就只有这个。
蒙特利尔的游女都是个个能在暴风雪中徒手架设帐篷的好手……
至于印第安人,侯爵夫人必须承认自己没想到,她是个喜欢阅读与写作的人,这代表了她不会如某些女性那样只将视线停留在家庭与子女身上,巴黎掀起了印第安旋风后,人们也对另一个种族的信仰、理念与传统充满了好奇,夫人更不例外。
印第安人以部落区别彼此,年轻男女往往只在部落内寻找配偶——因为部落与部落之间经常会有战争,就算没有战争,部落也会跟着野牛四处迁移。印第安人在选择将来的妻子与丈夫时,女子要健康与勤劳——这才是美的,男子要英勇,要强壮,善于打仗与狩猎。
他们的天性中更是保持着一种原始的忠贞,除了少数部落,一个丈夫只有一个妻子,如果一方不幸早早去世,另一方往往会用刀子割开自己的面颊与手臂来表示悲痛,直到伤口愈合,瘢痕脱落,他们的痛苦才会被时间消磨殆尽,开始重新寻找新的配偶。
如果双方缔结婚约的时间更久,感情更深厚,还在世的一方甚至会孤身走进荒野——这几乎等同于自杀。
拉法耶特侯爵夫人当然很爱自己的儿子,也与所有的母亲认为他又可爱,又漂亮,但在这个时代与地点,在大臣们会像是讨论国家大事那样讨论国王的床榻之事,王室夫人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作职位,有俸金有等级——的情况下,她对无论哪一个法国男性的节操都不抱任何希望。
包括她儿子。
五年时间,她几乎可以确定自己的儿子是真心实意地看待这个姑娘的,但拉法耶特侯爵可是在巴黎这个大染缸里浸润了快二十年的人,之前也是布洛涅树林的常客,“你知道印第安人的女士们都是会用刀子的吧……”她试探地问道。
拉法耶特侯爵无奈地黑脸,“您在说些什么啊……”
“我说的是,法国的女士们如果在婚姻中等不到幸福,那么她们就会到婚姻之外去寻求幸福,但我听说,印第安人的女士们有着仅属于她们的处理方式,而且据说她们从很小的时候就要学习如何阉马……”
“妈妈!”
“我挺愿意相信你的,儿子,”拉法耶特侯爵夫人终于收起了那份戏谑之心,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的孩子,“你应该不会是如你父亲那样的人,”夫人可是很早就与丈夫分居了,她伸出双手,捧住他的脸:“告诉我,你想要怎么做。”
“我想和小隼结婚,我们会留在新大陆,您和我们在一起。”
“领地呢?”
“要么交还给陛下,要么留给弟弟。”侯爵不明白自己的母亲如何会流露出一丝失望:“这样不好吗?母亲,我相信我不会逊色于我们的先祖,我一样可以为我的子孙留下一片广阔的领地,小隼也不必受人嘲笑。”
“哎呀……”侯爵夫人怀念而又伤感地说道:“我的好先生,关于这件事情,你有问过这桩婚事的另一个人吗?”
侯爵迟疑了一下,他的母亲顿时明白了:“回头看看你身后的书架,第四层的右侧第十二本,抽出来看看。”
侯爵遵命做了,他翻开那本装订精美的书本,原来是个剧本,是著名的兰斯特洛与女巫的故事。
(注:即——女性最大的渴求莫过于决定自己的命运。)
“是的,陛下,我与吉尔伯特(拉法耶特侯爵)的想法不一样。”小隼说。
“因为你们的爱情没有伤害到任何人,没有违背伦理,没有有损道德,也不是出自于利益与政治意义的交易。”路易说,在少女好奇的目光中笑了笑,“我也年轻过,渴望过纯洁的感情,孩子,我了解你们,也尊重你们,‘牛角’的部落遵循一夫一妻的制度,男人要忠于妻子,女人要忠于丈夫,你们在婚姻中是平等的,远胜过其他部落,也只为了爱情,又远胜于法国人或是英国人。”
“但即便是我,也不能随心所欲,尤其是你与拉法耶特侯爵的婚事,是第一桩……印第安人与白人之间的婚事,会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们,你们的婚姻甚至可能会促成一两条法令,成为后来人的依仗或是桎梏,影响可能长达数百年。”
“竟然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吗?”小隼问道:“大酋长,您的领地如此辽阔,您的子民却有着一个狭隘的心胸。”
“看来您犀利得并不仅仅是眼睛。”路易说:“不过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回凡尔赛宫去。”
小隼是个美丽的印第安女郎,也是一个英勇的印第安战士,很显然,对拉法耶特侯爵的做法,不但他的母亲不赞成,就连他的爱人也不同意,虽然印第安人对所谓的阶层、社交与种种潜规则并不怎么感兴趣,如侯爵所说,他们婚后一样可以长居蒙特利尔——但对小隼来说,这种做法简直就如同不战而退那样,令人感到耻辱。
她已经跃跃欲试,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不过他们,还有拉法耶特侯爵夫人在关于这个问题上的思考深度是远远不如国王的。
小隼与拉法耶特侯爵的婚事看似很小,却直接提起了路易十四对阿美利加的一些心事。
法兰西已经注定了会是一个君主专政的国家,波兰、西班牙也是如此,意大利则是联邦王国,那么……由第五个波旁执掌的阿美利加呢?那片旷阔富饶的大地,将会造就怎样的一个庞然大物?
路易十四从来不曾告诉任何人,甚至邦唐,菲利普的是……在他所期望的将来,也许就在一两百年之后,他希望波旁的子孙能够从一个实权的君主转化为一个崇高的象征。
他说“朕即国家”,是在宣告自己对法兰西的独一无二,因为那时候的法国,濒临分裂,暴乱处处,各方势力为了权力、信仰与钱财争斗不休,民众犹如生活在地狱,忍受煎熬却看不到前进的方向,他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引导者,至于是国王,还是凯撒,又或是别的什么都无所谓,只不过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君王才是最具有正统性与说服力的。
但就算是太阳,也有西坠的时刻,将来的路易十五应当可以很好地继续路易十四的政策,贯彻他的理念,但路易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小路易不是那种杀伐果断,具有魄力的君主,他是守成之人,对法兰西或许是件好事,毕竟在路易十四的时候,法兰西这部马车一直在日以继夜的奋力奔驰,为路易十四缔造了注定了无人可以超越的功业,它广阔无垠的国土与殖民地已经让一些诗人喊出了“日不落”,因为按照法兰西直接与间接控制的地域计算,若是有人可以在上面行走,是可以做到追逐着太阳直到尽头的。
路易十五的保守可以让这部马车等到休憩的机会,问题是,躯体或许会安歇,灵魂与思想却永不停止。
路易还记得他曾经和马扎然主教开玩笑说,就算能成为一个国王,也不会有人愿意去统治一群黑猩猩。亲政后他就着手普及教育,开启民智,好吗?当然,谁都能看出教育的巨大作用,波兰、神圣罗马帝国的诸侯,英国与葡萄牙等都在他之后争先开办初中级学校,而不是如以往一般,认为愚蠢的民众才容易统治。
可一个懂得思考,判断的人,又怎么会轻易停下脚步呢?
笛卡尔就在与国王聊天的时候,说起过哲学家芝诺是如何解释为何学识渊博的人为何总是感叹自己太过无知——现在的人民就和芝诺一样,他们在没有接受教育之前,看到的不过是地狱天堂,田地作坊,但等到他们接受了教育,他们看到的世界就要比他们的父祖多得多——里面不乏有原先的统治者不希望他们看到的。
但他们总会看到的。
现在巴黎已经有了许多新奇的观念与政见,其中一些极其激进,激进到敬爱国王的巴黎民众会冲进咖啡馆与酒馆把人拖出来痛打一顿——因为他们居然说——这个世界可以不需要国王这种存在的。
“是啊,诸位,”路易在心里对他的大臣与将领说:“总有一天,人民会发觉他们不需要国王的。”
还有一些想要对我的读者说的话,因为超过了五百字不能放在作者的话里,等发布后我放在本文后面,不计入字数,明天我就删除,请见谅。
第五百四十六章 蒙特斯潘夫人向我们告别(上)
人们听说一个印第安人在凡尔赛宫有了一个房间,还成了王后的女官,不由得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不过很快,他们就从拉法耶特侯爵殷勤的造访中窥见了他们以为的缘由。
谁也不能否认太阳王路易十四是个对女性满怀柔情与爱惜的好人,他不但爱她们,也尊重她们,甚至给她们与男人争锋的权力,每个伴随在他身边的女性,都必然会得到最好的安排,又或只是一些平凡卑微的女性,但凡国王知道了她们的忧虑,也必然会想法设法给她们解决的。
所以他们都认为,也许很快,国王陛下就会给这位印第安伯爵的女儿一个爵位,做他们的证婚人,让这桩婚事变得足够体面,不至于被拉法耶特侯爵所在的阶级排斥在外。他们果然很快得到了国王的旨意,但几乎与甜美的爱情或婚姻无关——国王颁布的旨意确实与小隼有关,但她只是其中最微乎其微的一小部分。
受这道旨意影响的又何止上百万人。
路易十四在这份旨意中宣布,他要将阿美利加分划成十七个区块,分作都督辖区与总督辖区,其中四个总督辖区与六个都督辖区由法国派去的官员与将领统治与管理,主要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的石油、钢铁与煤炭产区,另外七个都督辖区则属于原住民,也就是现在在阿美利加最大的七个部落的酋长,让他们来担任都督一职——还有一部分法国的新贵,会被作为省督被派往法兰西过去与现在占据的岛屿执政治军。
“牛角”作为最先与法国人结盟,功勋赫赫的酋长,他的名字——印第安名字,还有法国名字,都清清楚楚地写在了国王的旨意中,如此,都督的女儿与拉法耶特侯爵的婚姻自然那也是水到渠成,合情合理——总督,都督与省督在他们的辖区中,拥有对军事与行政两方面的权力,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任免官员,简直就如同一位大公或是公爵,公爵的女儿当然可以成为侯爵夫人。
以往这些职位都是交给皇亲国戚,要么就是国王最信任的人的,太阳王如此做实在是令人难以相信……
不过一如既往,路易十四的旨意无人敢悖逆,只是在之后的宴会上,人们除了看王后身边那位红褐色皮肤的少女,就是在看蒙特斯潘夫人……她的儿子可是蒙特利尔公爵,但问题是,在国王的旨意中,蒙特利尔公爵居然不过是蒙特利尔总督辖区的总督,这简直就是一下子从天堂坠落到了地上,据说这位夫人听了这道旨意,就发了狂,把房间里所有能砸的东西都砸了,连帷幔都被撕裂了。
这位夫人的神情果然很糟糕,可以看得出,她在竭力忍耐,但怎么都压不下那份不甘心,蒙庞西埃女公爵友好地挽着她的手,也不去跳舞就和她说话,都无法让她开颜。
“王后也亲自过去和她说话了。”
“国王邀请她跳舞了……她拒绝了,好大胆!”
“这是第一次吧。拒绝陛下,真是太荒唐了,她以为……”
“她太傲慢了。”
“忘乎所以,令人厌恶……”
每一双眼睛都看到了蒙特斯潘夫人是如何不去看国王向她伸出的手的——这是一种极其严重的失礼行为,没人可以拒绝国王,如果换做普通的贵女,就算被当即逐出宫廷也不会有人为她求情——王后合上了扇子,奥尔良公爵从人群中穿过向他们走去,气势汹汹,显然要教训一下这个竟然敢对自己兄长无礼的人。
不过有个人比他更快,那就是莫特玛尔公爵,莫特玛尔公爵当然比贵女们更早地知道了那道旨意的内容,一听就知道这个名义上的女儿会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只是没想到她竟然敢在这种场合不给国王好脸色,他冲上去握住了蒙特斯潘夫人胳膊,一把把她拽到在地上。
人们发出几声低低的惊呼,然后是国王的御医走了过来,蒙特斯潘夫人的亲生父亲只一抬手,就让她昏厥了过去。
比起“不接受国王的邀舞”,“因为身体不适而昏倒”显然对在场的人都有好处,虽然路易不是很在意,他对蒙特斯潘夫人以及他们的儿子奥古斯都将来的蒙特利尔公爵是有点不公平,她要生气也很正常,何况她在帮国王做事,一个父亲是国王信任的医生,一个父亲则是“善战者无赫赫之功”的最佳代表,莫特玛尔公爵没有什么值得诗人传颂的战功,但他是罕见的那种擅长防守与固镇的将领,无论是沃邦,还是蒂雷纳子爵,甚至曾经的大孔代,都称赞过如何将自己的后背交给莫特玛尔公爵就不必再有顾虑。
奥尔良公爵只慢了一步,他气呼呼地看着兄长只是对他摆了摆手,就随意地向蒙庞西埃女公爵伸出手,女公爵连忙接过,两人就一起走向了大厅正中,吕利向国王鞠躬致意,而后举起了自己的权杖——在这个时候,指挥棒还未被发明出来,乐队的指挥使用一种沉重的金属尖脚权杖敲打地面来指挥……
“殿下,到我这里来吧。”
“旺多姆公爵。”奥尔良公爵说。
旺多姆公爵是波旁中罕见的长寿之人,今年已经九十多岁了,这个年纪就算是花园国王也不敢让他去,更别说战场了,幸而他的儿子虽然无用,孙子约瑟夫却已经担起了家族的重任,他也可以放下心来了,如今他就在凡尔赛宫安心养老——除了随着年纪增长,他愈发喜欢热闹之外,还因为凡尔赛有可信的巫师与医生,还有医院。
医院毕竟不比学校,不是增设官员与教师,配备场地就能随意开设的。
这位老公爵时常在走廊上慢吞吞地拄着手杖走来走去,见人总是笑眯眯的,就和人们喜欢的那种老人那样柔软温和,尤其喜欢孩子与漂亮的女士——所以他与蒙特斯潘夫人的关系一向很不错。、
而这位与蒙特斯潘夫人经常共进下午茶,散步与聊天的老人,在奥尔良公爵在自己身边落座后的第一句话就是——
“我们该为国王挑选一位新的王室夫人了。”
奥尔良公爵微微一顿,而后就看到旺多姆公爵身边的显贵们无不露出了赞同的神情。
“那位夫人在国王陛下身边也有好十来年了。”
“她不那么年轻了,虽然还很美。我们应当为陛下考虑,总是对着一支花儿,肯定会感到厌倦的。”
“陛下也许还会要她去做一些事情。”
“有什么事情是别的贵女做不好的吗?”旺多姆公爵平静地说:“诸位,战争很快就要结束了,蒙特利尔公爵也即将成年,等他离开了凡尔赛,他的母亲继续留在宫廷里就不太合适了,而且这么多年,她也没能再给国王陛下生下更多的孩子来。”
他摩挲着自己的纯银杖头,杖头的顶端是一枚大钻石,也是国王的赏赐,国王对旺多姆公爵一向有两重看中,一是因为他是个波旁,二是因为旺多姆公爵的儿子与国王是半个连襟——他娶了玛利.曼奇尼的姐妹,即便如此,当初旺多姆公爵也没停止过为国王寻觅淑女。
发自内心地说,旺多姆公爵觉得他们的陛下十全十美,除了一点——就是在看女人的眼光上实在是……
不说玛利.曼奇尼,她虽然是马扎然主教的外甥女,但她的父亲却是一个平民,本人又过于轻佻、蛮横;后来的拉瓦利埃尔夫人呢?是个军官之女就不说了,她还是英国的公主亨利埃塔的侍女;之后就是蒙特斯潘夫人了,旺多姆公爵一开始还觉得的她应该不错,但现在看来,她也快被国王宠坏了。
如今的蒙特斯潘夫人还不如前两位夫人呢,至少前两位没有她这样贪婪暴躁。
“我们应当为国王挑选一位血统高贵的女士。”
“年轻,漂亮,没有生育过。”
“温顺听话。”
“没错。”“我赞成。”“等宴会结束我们就着手准备。”“公爵,您能告诉我们陛下现在对怎样的女士感兴趣吗?”、
“印第安人?”说出这个答案的人被所有人瞪了。
年轻人都去跳舞了,这里围绕着旺多姆公爵的都是一些与波旁家族有着或远或近的亲眷关系的年长者,他们一边大嚼着蓬松甜蜜的奶油小蛋糕,一边若无其事地谈论着应当为国王陛下挑选怎样一位新的王室夫人——奥尔良公爵环顾四周,国王的床榻和办公桌有着一样的意义,如果站在这里的不是太阳王,这些宗室甚至连王后都能操纵或是更换。
历史上这种事儿也不在少数。
“那位女士可不是什么温和的人啊。”奥尔良公爵说:“不过我赞成您们的意见。”
这桩微小的风波在国王陛下造访了蒙特斯潘夫人的寝室后就消弭了,或者说,看似消弭了。
蒙特斯潘夫人是笑着送别国王陛下的,唯有她的侍女战战兢兢,不敢发出一点多余的声音,她们熟悉蒙特斯潘夫人,知道她正在怒火中烧——她想要再有一个孩子,但国王不愿意给她。
“奥古斯特已经快成年了,健康,漂亮,聪明,难道还不够吗?”
当然不够!
国王陛下已经决定要让蒙特利尔公爵在成年后去新大陆履行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蒙特斯潘夫人要么跟他离开凡尔赛,要么与自己的孩子相距千里。
蒙特斯潘夫人是否爱过奥古斯特,这是必然的,只是在最初的几个月后,眼看奥古斯特无法为她带来更多的荣耀与利益,她就如同这时的大部分贵妇人一样,将孩子丢给乳母,自己投身于无尽的舞会、赌博与饮乐中,尽情享受国王承诺给她的一切乐趣。
奥古斯特与路易十四的其他儿子又有点不同,因为他出生后不久路易十四就开始了长久的亲征,他一直被王太后与王后抚养,直到八九岁才回到路易身边,万幸的是只要他没有被蒙特斯潘夫人扭曲过,他就是一个好孩子,哪怕有点过于天真——王太后,王后有意如此,而路易也觉得,比起小路易,卢西安诺与哈勒布尔公爵,他得到的东西是最少的,所以国王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在领地与收益方面给他补偿,譬如允许他不向国王缴纳任何税赋,给予商业方面的种种特权,允许他自己铸造货币等等。
现在他正脚步轻快地走在长廊上,见到门外的侍从已经离去,就知道父亲已经不在母亲的房间里了,他就端正了一下衣领,叩了叩门,得到许可后才走了进去。
一进去,他就看到门厅(蒙特斯潘夫人的套间仅次于国王,王太后,王后与公爵)的桌子上摆着一个很大的丝绒珠宝盒子,一看就知道是按照传统与礼仪送来的珠宝,他想了想,打开看了一眼——是一套镶嵌着钻石与红榴石的珠宝,价值估计在一千五百里弗尔左右,略微超过正常情况下的礼物价值,于是奥古斯特,蒙特利尔公爵就安了心,看来父亲没因为昨晚的事情生母亲的气。
“夫人请您进去。”一个侍女走进来说道。
奥古斯特先是走进寝室,然后才发现母亲正在与寝室相连的浴室,这个时代在浴室里待客也是一种司空见惯的事儿,只是奥古斯特才进浴室,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奶味儿。
“您又在用骡子奶洗澡啦?夫人?”他问。
蒙特斯潘夫人要比国王陛下年轻很多,但总有比她更年轻的女孩,她依然可以说是整个凡尔赛乃至法兰西,甚至欧罗巴最美的女士,但青春始终无法挽留也无法伪装的东西,她虽然是个女巫,又有着特殊的血脉,却依然不得不心惊胆战地维护着身体的每一部分。
骡子奶就是她找寻到的办法之一,事实上她还应该饮用骡子尿,用牛粪擦脸保持肌肤光泽有度,嚼蜡烛来亮白牙齿,但谁让路易十四是个人所皆知的洁癖呢,如果她这样做了,连墙壁都长了耳朵和舌头的凡尔赛一定会将流言传得到处都是,到时候国王肯定不会再碰她哪怕一下。
第五百四十七章 蒙特斯潘夫人向我们告别(中)
事实上,作为一个女巫。蒙特斯潘夫人有更多的手段来保持美貌——如曾经的伊丽莎白.巴托里,她用少女的鲜血来沐浴,在四十岁的时候依然如同娇嫩的花蕾一般,但这样的事情绝对会触碰到国王的底线,到时候别说路易十四还愿不愿意与她亲密,她也许会被驱逐出凡尔赛也说不定。
“我没有叫你,”蒙特斯潘夫人说,“你怎么想到来拜访我呢?”
“是这样的,”奥古斯特礼貌地说:“夫人,我听说您对国王的旨意有所不满。”在通常情况下,他应当称蒙特斯潘夫人为母亲或是妈妈,但无论是出于尊重,还是源自于亲密,他都做不出来,所以就和其他人一样尊称她为夫人——这个称呼蒙特斯潘夫人应当习惯,但今天听来却格外刺耳:“我想让您知道,虽然我晓得您是为了我才如此失态……做出了那样的牺牲,但夫人,我觉得,陛下做的决定并无什么不妥的地方。”
蒙特斯潘夫人转过头来,瞪大了眼睛,浴水滚热,她却觉得遍体生寒:“你没看过那份旨意吗?”
“我看过,”奥古斯特说:“我将会在明年或是后年,往蒙特利尔去,担任那里的总督。”
蒙特斯潘夫人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确定他是真的明白而不是懵懵懂懂,受人欺骗,就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喊叫:“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难道还不够吗?夫人,”奥古斯特说:“我甚至没有踏入过战场一步,也没有如柯尔贝尔或是卢瓦斯侯爵那样的才能,就要去做一个总督了。”
“但那只是总督!不是公爵领地!你的封号是蒙特利尔公爵!那里原本就应当属于你!”
“陛下确实恩赏了我一处领地。”
“一点残羹剩饭。”
“……就算是大孔代,又或是旺多姆公爵,也会为这份赏赐欢欣鼓舞的。”
“你是太阳王的儿子!”
“要不然呢?”奥古斯特耐着性子解释道:“夫人,正因为我是国王的儿子,才有这样的殊荣与恩典呢。”
“你有四个兄弟,一个即将继承整个法兰西,洛林与阿尔萨斯,一个已经是西班牙的国王,一个哈勒布尔公爵——在蒂雷纳子爵回到巴黎后,他就是毋庸置疑的荷兰之主,还有一个,在一年或是两年后,在你狼狈不堪地被发配到蒙特利尔去的时候,他却可以成为意大利王!”蒙特斯潘夫人低声吼叫道,如果小路易与夏尔她还能忍受——毕竟他们是婚生子,母亲是西班牙的大公主,那么哈勒布尔公爵与科隆纳公爵是她最不能忍受的!
前者的母亲只是一个在巫师界中只能充当角斗动物与实验材料的狼人,后者的母亲则是她的死敌——哪怕玛利.曼奇尼大概没正眼看过她,蒙特斯潘夫人却对她充满了嫉妒与仇恨,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是了。
“这件事情说来有点复杂,”奥古斯特苦恼地说,他的母亲远比其他女性,甚至一部分男性聪明,但她狭隘的视野与心胸却让这种聪明变成了一种刺向别人与自己的武器:“您要看报纸,看书啊,母亲,陛下做出任何决定都不可能与国家,乃至整个世界毫无干系的。”
蒙特斯潘夫人果不其然地露出了愤怒之色,而后是轻蔑:“也只有你这样的傻瓜不知道吧,那些东西从来就是国王的喉舌,他要它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她从浴缸里站起来,奥古斯特连忙转过头,再回过头来的时候,蒙特斯潘夫人已披上了轻薄的寝衣,光亮柔滑的丝缎如同水流一般从她的肩膀上流淌而下,集聚在她蜷起的双腿间,“他只是偏爱……那些卑贱的货色罢了……”她咬着牙齿说道,每个字都又低沉,又锐利。
奥古斯特抬着眼睛瞥了自己的母亲一眼,深感棘手与烦恼,他很少与蒙特斯潘夫人长时间的相处,不是王后或说是他自己不愿意,而是蒙特斯潘夫人太忙了,每天用来妆扮与装束上的时间就有好几个小时,然后还要在沙龙里招待她的客人们,接受他们的谄媚与追求,当然,还有贿赂,到了晚上,她要么就是在烛光与音乐中翩翩起舞到黎明,要么就在赌桌边一掷千金,又或是喝香槟喝到酩酊大醉,反正能让她留出时间的也只有国王陛下——奥古斯特?有王后与乳母还不够吗?
如此行为让这对真正的母亲变得颇为疏远,虽然在王后的要求下,奥古斯特每隔一段时间就回去看望自己的亲生母亲,可就算蒙特斯潘夫人偶尔有空暇与奥古斯特说话,他们得到的也只有越来越深的尴尬与无奈——奥古斯特身边的女性,从王太后、王后到蒙庞西埃女公爵等贵女,都是那种理性绝对大于感性的类型——毕竟她们在丈夫、儿子与堂兄的支持下已经做出了一番事业,而有自己的理想与目标的人又怎会目光短浅,心性虚浮?
“你真不像我儿子,”蒙特斯潘夫人说,又恶毒地加了一句:“也不像是你父亲的。”
这句话成功地刺激到了奥古斯特,他的出身原本就不那么荣誉,伤害他的还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实在是让他难以接受,只是他的脸都涨红了,还是说不出一句恶劣的话,或是做出什么暴力的举动,就连起身离开这个房间的意思都没有。
蒙特斯潘夫人并不感到高兴,反而愈加气恼,她仔仔细细地打量着奥古斯特的脸,奥古斯特是她与国王唯一的儿子,但从性格到面目上都和他们没什么相似之处,他不如小路易以及另外几个兄弟漂亮,反而有点平庸,如果是王太子小路易曾经被忧心过太温和,那么他就是懦弱迟钝。
一种似乎存在已久的声音在蒙特斯潘夫人心中响起,这真的是自己与国王的孩子吗?或是王后把他和其他孩子调换了?这种想法在奥古斯特说出最后一席话后几乎化作了无法动摇的确定。
“总之……”奥古斯特难过地说:“您别再违抗陛下的旨意了,我很愿意接受国王的调派,一点也不觉得委屈。”
说完,他就像是完成了一项重要又艰难的任务般,飞快地跳起来,跑走了。
奥古斯特苦恼于亲生母亲的……贪婪与短视,才不得不尽快到她面前,说了那么一通会令她不快的话,他也是无可奈何,
蒙特斯潘夫人之前的行为已经激怒了在场所有的人,等到流言扩散,情况会更加对她不利——他尤其担心自己将来去了蒙特利尔,从中转圜的人都没了。
蒙特斯潘夫人认为她的儿子是个蠢货,不折不扣的,但她大概不知道,在凡尔赛的人眼里,她才是那个不知好歹的白痴。
蒙特斯潘夫人也许是个聪明的人,可在凡尔赛宫里,那个人不是七窍玲珑,万般精通?她幼年的时候跟着瓦罗.维萨里与母亲颠沛流离,之后的少女时代又在封闭的修道院里度过,就算她再机敏,再有野心,又能从书籍与祈祷中获得什么样的知识与经验呢?她凭借的不过是后来几年罗马教会的主教对她的教导与冷酷的心肠罢了。
她将曾经的主人出卖给路易,而路易也恰好需要这么一个角色,才得以达成夙愿,但她之前所有的一些浅薄的经验,在如王太后,旺多姆公爵这样的人面前,就像是一张轻薄的犊皮纸那样一戳就破,不看她这边才与国王陛下发生冲突,旺多姆公爵就决定要为陛下重新寻觅一个王室夫人了么?
奥古斯特要比蒙特斯潘夫人看到更多,也听到更多,因为dudu可能从不往下看,她的视线不是落在国王身上,就是如奥尔良公爵,蒙庞西埃女公爵,旺多姆公爵,孔蒂亲王这样的实权派人物身上,就连王太后、王后也不被她放在眼里,地位略低,如布雷基侯爵、让.巴尔或是维拉尔这样的人,她是连瞧也不瞧上一眼的。
至于凡尔赛宫的侍从与仆人就更别说了,蒙特斯潘夫人把他们看做工具与牲畜,却不知道,这些侍从,女官都是有姓氏的,仆从也是盘根错节——尚帕涅,莫里哀的家庭就是那种为王室效力了数百年还要继续效力下去的家族,他们在凡尔赛宫的势力就连邦唐也不敢小觑,奥尔良公爵更是在其中安插与收买了不少“鸟雀”。
可以说,在凡尔赛宫,在巴黎,真心喜欢这位王室夫人的人可真是少之又少,路易是出于对女士的尊重与对下属的宽容,
王太后是轻蔑,王后是无所谓,至于蒙庞西埃女公爵——蒙特斯潘夫人大概不会信——是出于怜悯,她一眼就看到了蒙特斯潘夫人的下场,才会施舍给她一点善意,可惜的是,蒙特斯潘夫人毫无察觉,还以为自己将这位女公爵把玩于股掌之中呢。
在国王陛下的又一次集体狩猎中,可能有一百五十名贵族连带数百位家眷与仆从参与了,而这些人里,可能只有两个人不知道,国王的新王室夫人已经挑拣与甄选妥当,她正按着剧烈跳动的心脏,藏在旺多姆公爵的马车里。
旺多姆公爵这个年纪,当然只能做个吃客与看客,不过他今天的心思也不在打猎上,虽然他年轻的时候不但是个好手,还十分热衷于追逐狐狸与兔子,但……他微微一笑,就算在七十年前,有这么一位佳人和他在一辆马车里,他的心思也不会在打猎上了。
这位淑女是波旁们精心挑选出来的,年方十六,是古老的卢塞勒伯爵之女,有着良好的教养——传统型的,意思是,足够蠢和天真,她还很小的时候就被看出未来可期,就和每个有女儿的家庭那样,她的父母也希望她将来能够成为国王陛下的宠儿,得到法律承认的王室夫人。
从秀发到肌肤,从指甲到脚趾,这位可爱的安热莉克女士几乎就是依照着男士们的喜好被打造出来的,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瑕疵(这是蒙庞西埃女公爵亲自检验过额的),她还没说的但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是,安热莉克在神态上还有点像玛利.曼奇尼,带着一点天不怕地不怕的姿态,旺多姆公爵一点也不怀疑国王陛下一下子就会被她吸引住。
唯一的问题就是她还没结婚,不过没关系,一旦国王动了心,他们就会让应该早已被安排好的人与她结婚,然后她会到蒙庞西埃女公爵身边做侍女,而她的丈夫会到蒙特利尔服役,没有十年回不来——他们可能连见面都没有这个必要,也省去了蒙特斯潘夫人这样的麻烦。
蒙特斯潘夫人的丈夫是怎么突然在正当壮年的时候死了……也是现在没人愿意去提,一提就是丑事,尤其是她终究还和国王陛下有了一个儿子。据说当初蒙特斯潘夫人的丈夫是知道她有意谋取王室夫人的位置,才在一怒之下舍弃了前程回到了家里,并发誓说,绝不放过这个女人——他对蒙特斯潘夫人可谓又爱又恨,他的朋友与亲眷都知道。
“我这样……可以吗?”安热莉克不安地说道,一边摸了摸自己头上的丝带与玫瑰。
“可以,我保准国王陛下一下子就会爱上您的。”旺多姆公爵知道安热莉克为什么会心神不定,从马车的窗口看出去,外面的贵女们可是各个都妆扮得如同一朵盛开的花——随着法兰西逐渐变得安定繁盛,从民众到贵族,都开始尽其所能地打扮自己,男士们都在向奥尔良公爵看齐,女士们则是裙幅越来越宽,褶子越来越多,刺绣越来越密,假发越来越高——原先只是为了掩饰少发与秃头的假发现在都被用来堆砌高髻了,上面装饰着各种各样或是精美或是新奇的东西……
小隼眯着眼睛让开一位贵女扫过来的发髻装饰,她还以为看到了一位酋长,还是一位大酋长,不然不会有那样大的羽冠,那位贵女在同伴的提醒下转过身,笑吟吟地向小隼道了声抱歉——在几天前,她会当做什么事儿都没发生。
但现在就不同啦,这个印第安女孩将来是可以被称作“夫人”的。
第五百四十八章 蒙特斯潘夫人向我们告别(下)
这位贵女一开始还眯着眼睛,随后却突然睁大了,因为她看见了小隼的裙子。
这里要提一下的是,蒙特利尔的着装风格与凡尔赛是截然不同的——就像之前我们描述过的拉法耶特侯爵的大氅与靴子,一眼就能被人看出他来自于什么地方。
蒙特利尔离巴黎太远了,不仅是先生们,女士们到了那里,也会改变自己的许多习惯,衣着也在其中——蒙特利尔四季分明,到了冬天就格外的冷,最低温度在零下十几度左右,又经常有暴风雪和飓风。在凡尔赛与巴黎风靡的服饰在那里都只能做收藏用,不然就等着被狂暴的恶劣天候夺去性命吧。
在国王才见到小隼的时候,她如同一个常见的贵女那样装扮,卷起头发,戴着宽檐的帽子,提着层层叠叠的裙摆,举着精致的小伞……但今天,她虽然没有穿着印第安女性的牛皮裙子,却也将宽大的裙摆从膝盖前方提起,露出里面的紧身裤与靴子——与男士们做一模一样的打扮,靴子还镶嵌着马刺。
也不怪贵女们会受到惊吓,不久前女子身着男子服饰还是一种不小的罪名呢。
路易也看到了,王后向他侧过身,说了一些话,让他不由得面露不快。
这桩事情居然还是与蒙特斯潘夫人有关。
在凡尔赛,王太后没有去世的时候,毫无疑问地她是宫中贵女的第一人,所有人都会随她的调派,她之后应当是王后,不过蒙特斯潘夫人一直在不断地与之争斗,想要篡夺仅属于王后的权力,王后对此不以为意,别说蒙特斯潘夫人了,就算是玛利.曼奇尼当初也没能撼动她的地位,因为对于路易十四来说,她也是波旁,旁人挑衅王后,就等同于挑衅国王陛下,动摇他的权威,他怎么可能允许?
蒙特斯潘夫人应该知道,只是这十几年来,国王从不限制她的权力与欲望,在旁人的阿谀与追捧下,她连最后的警惕心也丢失了,随着国王将奥古斯特任命为蒙特利尔的总督,嫉妒与贪婪又进一步冲昏了她的头脑,如今,她简直可以说是在明火执仗地与王后对着干。
小隼是国王交给王后的,蒙特斯潘夫人却向她示好,有意将这个还不谙世事的孩子诱惑到自己的阵营,但对于蒙特斯潘夫人来说,小隼并不是一个值得她去耗费心力的人,再加上有心人的欺瞒与愚弄,蒙特斯潘夫人用错了方法——小隼不但没被她吸引,反而被她激怒了。
这个印第安人女孩一开始就和国王说过,对于拉法耶特侯爵的处理方法,她是不赞成的,那种远远地避开的行为,简直与面对着敌人逃跑没有什么两样,她的想法与计划与侯爵背道而驰——她要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地承认这种婚事。
这个孩子的脾性,不但不像法国的女士们,连印第安人也不太像,印第安人对于爱情和婚姻都保持着一个开放的态度,一对男女要结为夫妇,只需要彼此父母与祭司同意就行了,部落的人如何看,是否愿意奉上祝福,他们是不会在意的。
后来拉法耶特侯爵苦笑着对国王陛下说,这可能是因为他让小隼看了太多有关于政治与人文的书籍——蒙特利尔与巴黎相隔遥远,居民也多是粗略懂得书写阅读的商人或是士兵,船长们当然不会让书籍这种东西占据宝贵的舱室,所以侯爵想要教导小隼阅读书写的时候,他用的是自己的书。
所以,当蒙特斯潘夫人想要将小隼引入她那个纸醉金迷的世界的时候,小隼却如同一只真正自由的鸟儿那样,受惊不说,还以为受到了威胁,她毫不犹疑地将蒙特斯潘夫人的侍女全都赶出了房间,并且执著地按照自己的喜好穿戴衣饰。
小隼的古怪装扮迅速被传到了拉法耶特侯爵这里,他正在国王身边,听到人们这么说,他不以为意地点了点头:“没什么,”他说:“从蒙特利尔到詹姆斯敦,女士们在骑马的时候都这么穿。”
“但这可是紧身裤啊。”来人呐呐地说。
“当然是长裤,要不然她怎么跨鞍骑马呢。”拉法耶特侯爵神色如常地说出了更惊人的话:“今天她还要和我们一起打猎呢,我带来了她最喜欢的两把火枪。”
这番话顿时让周围的人大惊失色,虽然在狩猎活动,甚至打仗的时候你都会看到有成群的贵女追随,但她们并不会参与其中的任何一项活动,如果不是小隼,三百年后她们还在侧鞍骑马——也就是将双腿都安置在一侧,有专门的侧骑马鞍,但这种马鞍和骑乘方式,别说是追踪猎物了,就连奔跑也会直接把骑手摔下马,折断脖子,所以女士们哪怕骑上了马,也只是由仆人牵着在平地上走动一会儿。
男士们还未惊讶完毕,小隼就出现了,她将裙摆撩向身后,露出长裤与靴子,双腿分开,高高的马鞍犹如宝座一般把她托起,她从侯爵手里拿过枪,看向国王。
“今天猎物最多的人将会得到我的奖励。”路易说。
随后长号吹响,人们来不及再去质疑小隼——一位女士如何参与到绅士们的活动中来,就率领着侍丛从、鹰隼与猎狗飞奔而去,小隼也在其中,“您觉得那位女士能够打到猎物吗?”王后问。
“当然能。”路易笑着说:“她可是印第安人的公主。”
印第安公主!这个国王亲口给出的名号在几个小时里就传遍了整个枫丹白露,在男士们与小隼还没回来的时候,小隼的身份就再一次被提高了,贵女们又羡又妒,除了国王的恩宠之外,她们还看到小隼的侍女(是的,她带了侍女)的马背上驮满了兔子与狐狸,还有羽毛灿烂的野鸡,她自己的马背上居然还拖着一头血淋淋的公鹿,虽然说,枫丹白露的猎物当然不会如真正的荒野中那么大,但也盖住了半个马身。
一些贵女感到害怕,但更多的女士们则激动不已,她们也在父亲和丈夫的指导下学过骑马和用枪,但说到打猎,永远是男士们的禁luan,她们是没有那个勇气与资格的——不过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先行者,就会有更多的人想要品尝禁果。
蒙特斯潘夫人以为没有她的引导,她的庇护,一个土著女孩将会在凡尔赛寸步难行,别说王后如何,她也许算得上称职,但宫廷中的风向,还是要看蒙特斯潘夫人——她与什么人说话,与什么人亲密,与什么人一起用餐、散步,甚至袖口系了几条丝带,都时刻而被人关注着。
而今天,那些簇拥着她的人全都被小隼吸引过去了,就连蒙庞西埃女公爵也不例外,她大胆地摸着公鹿的脖颈,询问小隼是怎么能够打到它的,又是不是所有的猎物都是小隼的功劳,还有贵女们向小隼索要野鸡的羽毛——她们见到的羽毛大多都是经过处理的,这种犹带余温,颜色明艳,形状完整,姿态天成的羽毛还是第一次见到。
王后看了蒙特斯潘夫人一眼,她身边只有很少的几个人,多半有求于她并且消息不够灵通。蒙特斯潘夫人的神情十分难看,也许对这个倨傲的女人来说,这已经是莫大的耻辱了。
“请容许我向您介绍一下。”
小隼转过身,看到了旺多姆公爵,旺多姆公爵很好辨认,在宫廷里,双鬓银白,眼睛湛蓝的老人并不多,而且他的外套上绣着金百合——虽然没有严苛的法令限制,但除了波旁之外,很少有人会去冒大不韪地去使用这个图案——“这孩子是我一个朋友的女儿,”他将身边的人推向前,“卢塞勒伯爵之女,你可以叫她的名字,安热莉克。”
人们迅速的交换着眼神,彼此心知肚明这就是波旁们拣选出来奉献给国王的新夫人了。
路易一看到这个女孩就笑了,只是这个笑容让熟悉这位陛下的人不禁在心里发出一声哀叹。
“是卢塞勒伯爵的女儿吗?”国王陛下和蔼地说道:“我知道你的父亲,你的家族相当古老而传统。”若不然也不会将自己的女儿完全按照一个王室夫人的模板来塑造——这种想要凭借着不名誉的裙带关系一路攀升的家族在巴黎可不少,可谁也比不上卢塞勒伯爵,毕竟谁也不能这样“为子女长远计”的是不是?
旺多姆公爵等人希望国王能对这位年轻的女士一见钟情,现在看起来倒是这位女士对国王一见钟情了——为了避免计划出错,安热莉克也是在修道院中度过自己的少女时代的,免得她被军官、诗人甚至更糟糕的戏剧演员引发了少女之思——为了便于控制,人们有意让她头脑空空,到时候可别指望她能瞒过国王。
在安热莉克的心中,国王应当是一个如她父亲一样的人物,事实上他们也确实年龄相仿,安热莉克的父亲还要小一些,却已经头发稀疏,身体肥壮,安热莉克以为国王陛下也是这样的,她没有品尝过爱情的滋味,也不是很不情愿——国王的冠冕,尤其是太阳王的冠冕所投射出的璀璨光芒,足以遮蔽掉所有的不足了。
“您真好看啊,陛下。”安热莉克热切地说道:“我还以为画像全都是假的呢!”
这下子路易可是真的笑出声来了:“感谢您的恭维,女士,”他说:“您也很美,格外生机勃勃,青春洋溢,看到您,我就感觉三月已经提前来临了。”
安热莉克又喜又羞地抚摸了一下鬓角的玫瑰,这些只有指头大小的玫瑰还是旺多姆公爵府邸温室的产物,虽然不如盛夏时节的玫瑰大而艳丽,但橙红与粉白的颜色,馥郁的气味正如国王所说,仿佛为严冬中的人们带来了春之女神的呼吸。
然后国王就抬起了头,左右张望了一番,因为他那些年轻得力的下属不是去了阿美利加,就是还在荷兰、敦刻尔克与加来,还有米兰为他打仗,所以他熟悉的人并不多,不过他立刻叫来了自己的弟弟奥尔良公爵:“菲利普,”他亲密却不可违逆地说道:“我知道你那里有很多很好的年轻人,亲爱的,年轻人就该和年轻人待在一起,我的好弟弟,我把女士们交给你了,让他们好好相处,晚上还有舞会,别让谁落空了。”
奥尔良公爵叹了口气,走过去把不明所以的少女牵走了,她一路上还在困惑地回头看着国王陛下,但凡不是那么铁石心肠,都得犹豫犹豫,但路易十四始终没有一点动摇,“多可爱啊,陛下,”旺多姆公爵靠近国王,伸出小指头勾了勾陛下的袖子:“她难道不可爱吗?”
“她比大公主还要小上几岁吧。”路易说:“你们这群老家伙……”
“您正需要一个人来让您疏散心神。”旺多姆公爵毫不掩饰地说,“那位,或是和那位相似的女士,不再适合您了。”
“可我不再需要王室夫人了。”路易直言不讳地说:“先生们,所有的战争都将要结束了,接下来,我要和我的妻子一起度过以后的时光,平静的,悠然的,不受任何打扰。”
“那么您现在的那位夫人呢?”旺多姆公爵问道。
“看她自己的意愿吧。”路易说:“随便她,愿意留在凡尔赛也可以,愿意跟着孩子一起去蒙特利尔也可以。”
“我看那位夫人只怕不会那么听话。”
“我曾经牺牲过我最爱的那个人,”路易说:“而那位夫人,我已经给了她想要的东西,她就不该得寸进尺。”
“唉?”旺多姆公爵突然道:“那位夫人呢?”
他说的正是蒙特斯潘夫人,刚才他还看到她正站在阴影之中,用一种可怕的目光注视着他们,她也应该知道自己被所有人抛弃了,可一转眼,她就消失了。
“要说有什么比房间里有条毒蛇更可怕,”旺多姆公爵说,“就是你找不到她了。”
第五百四十九章 别了,蒙特斯潘夫人(上)
巴拉斯感慨万分。
他在三十年前在教皇的邀请与利诱下离开巴黎的时候,不是没有迟疑过的,毕竟他在巴黎经营了许多年,路易十四当时还是一个脆弱的少年国王,代他执政的马扎然主教却是一个杀伐果断的人——后来他在罗马寸步难行,有那些收买了他的人出尔反尔,不受信诺的原因,也有马扎然主教下定了决心要给他一个教训的缘故。
巴拉斯确实如马扎然主教所说的那样,在罗马苦熬了很多年,如果不是路易十四要将以拉略送到罗马去,他还不一定能回来,走投无路的他会怎么呢?会沦落成为他一直看不起的黑巫师或是苦修士吧。
幸而路易十四那时候正是缺少人手的时候,宗教裁判所是他用来遏制巫师的东西,他当然不会把他们交给巫师,而巴拉斯,除了路易十四之外,也几乎没人会再需要他,他是没有后路的。更别说,以拉略从这位陛下这里得到了多少恩惠?巴拉斯不仅自己懊悔不已,就连他的族人都认为他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为了抓住最后的一个机会,巴拉斯这几年来甚至比以前的以拉略更勤恳,更谨慎,国王给了他一个里昂大主教的职位,他也没有抱怨;让他执掌宗教裁判所,却没有审判权与裁判权,他也认可,总之,他诚诚恳恳地做了十几年,就算国王御驾亲征的时候,罗马教会的使者前来投下丰厚的诱饵,他也没有心动。
就连早已不管事儿的拉里维埃尔红衣主教也为他说了不少好话。
国王曾经玩笑般地问他,想不想回到罗马去。巴拉斯没有一点犹豫地拒绝了,就像他当初离开巴黎那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别开玩笑了,当初他为何背叛?还不是因为当时的法兰西看来已经大厦将倾,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么?二十年后,无可救药的却变成了罗马教会,随着意大利联邦王国的建成,哪怕科隆纳公爵,也就是将来的意大利王对罗马的红衣亲王与教皇始终礼遇有加,但对梵蒂冈的请求——保留罗马的独立权,一向不是拖延就是置之不理。
如果梵蒂冈连自己的圣地与地上宫殿都保不住,他还回到罗马去干什么?一起灭亡吗?
他都没能在罗马留下哪怕一点美好的记忆。
巴拉斯已经能够心平气和地接受国王的任何安排了,他的族人从日列岛离开后,国王授意科隆纳公爵给了他们一处新的栖身之地——因为日列岛已经成为了新十字军与奥斯曼土耳其争斗最为激烈的地方。
年老的人和孩子留在新的家里,年轻人都进了公爵的军队,他们都说,国王与公爵要比主教们更公平,虽然巫师的功勋是不公开的,但他们的待遇和军衔却不会打折扣,他们的家庭随着大军东征而迅速地变得富裕起来,不过有时候他们还是会羡慕加约拉的教士,因为他们是以拉略的族人,他们是在为太阳王效力的。
不过就算如何后悔,巴拉斯也无可奈何,尤其是随着国王的权力愈发强盛,他能为路易十四做的事情越来越少,还出过一次纰漏——就是导致了玛利.曼奇尼死亡的那次,他为此惶恐不安了很久,唯恐国王陛下迁怒……不过后来路易十四一直没有提起,也没有苛待他们,也许会有人以为这是因为玛利.曼奇尼不再受国王宠爱了,不过对这位陛下愈发了解的巴拉斯觉得,这应该是一种畏惧——有些时候,人们会有意忽略与亡者相关的事情,来逃避他\她已经离开人世永不回来的事实。
就像是那间位于巴士底堡的最高层,被水泥与砖头永远封闭起来的套间。
因为这个房间曾经是巫师与教士们共同设下禁魔阵法的监房,也曾经被一位与路易十四有着共同的子嗣的贵夫人居住过——她也是一个女巫。所以当又一个女巫兼王室夫人因为触犯了禁忌与法律被拘捕起来之后,宗教裁判所里竟然有人提议说,应当将那个警备森严,却十分舒适与奢侈的套间打开,才符合蒙特斯潘夫人的身份。
想到这里,巴拉斯就嗤笑了一声,下令将这个有很大可能是蒙特斯潘夫人裙下之臣的下属剥夺力量囚禁起来——蒙特斯潘夫人如何能够与那位夫人相比?国王囚禁玛利.曼奇尼,除了气恼她伤害了科隆纳公爵,又威胁到了王后与王太子之外,也有担心她在冲动下犯了不可饶恕的过错,以至于失去了转圜的可能。
更别说那位夫人是因何而死的了,凡人不知道,作为宗教裁判所的大审判长,巴拉斯怎么会不知道呢?她是为了国王陛下而死的,她本来无需做出这样的牺牲,敌人的阴谋正符合她的渴望,但她对国王的爱最终压过了她的私欲,这样浓烈热忱的感情,也不怪如太阳王这样的显赫人物也会在面对她的死亡时变得脆弱。
果然,巴拉斯去向国王询问,应当将蒙特斯潘夫人关押在什么地方的时候,(需不需要在巴士底重新设一个能够囚禁女巫的房间?)国王陛下说,宗教裁判所里应该有针对巫师的监牢。
当然有,巴拉斯不知道以拉略是否邀请国王参观过那里,不过若说凡人的监牢是泥泞的地狱,虫蚁的巢穴,瘟疫的乐园,那么宗教裁判所的监牢就是连魔鬼都要求饶,圣人也要哀嚎的绝望之地,这里的刑具简直比贵女们的首饰还要多,木头的,金属的,甚至有陶土与砖块,有从古罗马时期流传下来的,也有最新的蒸汽机械——虽然后来被国王陛下毫不留情地取缔了。
这里的牢房倒是很干净,因为虫子能够被巫师用在很多地方,但它没有窗户,厚实的木门上只有一个仅容盘子穿过的活动小窗,平时也关着,牢房里没有蜡烛,没有火把,安静的可怕,一般人进去几天就要发疯。
“您应当感到荣幸,”巴拉斯在见到蒙特斯潘夫人的时候,由衷地说道:“裁判所里的罪犯您的身份是最高的。”
蒙特斯潘夫人尖叫起来。巴拉斯却只是轻轻地拧了拧耳朵,他见过太多罪犯了,在巫师还是魔鬼的随从时,他就在这里审判过不下三四百人,后来在国王的命令下,只有犯罪的巫师才会被宗教裁判所抓捕后,这里的犯人居然不减反增——因为原先巴拉斯的辖区只在巴黎盆地,现在却是整个法兰西。
国王陛下驱使巫师,也警惕着巫师,毕竟他们从思想根源上就与凡人有着最直接的区别,他一边将巫师拉入人间,一边也在他们的脖颈套上不易令人察觉的枷锁。
“我要见国王!”蒙特斯潘夫人大喊道:“我是王室夫人!”
“是啊,”巴拉斯说:“所以这是一场秘密审判。而且,”他在阴暗的走廊上转过身来:“你很快就能见到陛下了。虽然我觉得,您应该希望别见到他。”然后他不意外地看到蒙特斯潘夫人的眼睛里露出了恐惧的神色,看来她也明白了,如果国王不在场,那么这场审判还有可能是别人的阴谋,但如果……那么这场审判就是在国王的授意下被安排的。
让巴拉斯意外的是,蒙特斯潘夫人在恐惧了一会之后,又突然镇定了下来,她站在原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卷发,让它们好好地披拂在肩膀上,又扯下袖子,擦了擦雪白皮肤上的污痕与血迹——不是她的血迹,而是在黑弥撒中堕落的教士洒在她身上的。
“好吧,”她抬着头说:“我会和陛下解释的。”
巴拉斯都感到好奇了,“您觉得陛下会听取您的解释吗?夫人?”
“就算证据确凿又怎么样?我又没有杀过任何一个人,也没有触犯法律——国王的法律中可没有不允许举行黑弥撒这一条,我甚至不是为了想要杀死什么人才这么做的。”蒙特斯潘夫人竟然还能露出一个笑容来,“陛下是个公正的人,他不会因为我破坏他的道德准则的。”
巴拉斯摇摇头,不得不说,蒙特斯潘夫人说的……很对。
审判在一座精致的小厅里举行,虽然说是秘密审判,可不一定非要在黑暗潮湿的地下举行,对吧。小厅里也没有人们印象中的栏杆、审判席与被告、原告席,只有一个很小的平台,平台上摆着一把高背椅,路易十四正坐在那里。
在平台下,还坐着与站着一些人,蒙特斯潘夫人尽可能地逼迫自己不要用仇恨的视线去注视他们——他们里面就有蒙特斯潘夫人的两个父亲。也是他们在昨晚,率领着火枪手与裁判所的教士们围住了墓地,将正在墓地举行黑弥撒的蒙特斯潘夫人与被她收买,诱惑的神父与助祭们一举擒获。
“陛下……”蒙特斯潘夫人叫道。
“我很遗憾。”路易头也不抬地说,他正在看手中的一些资料——“看来我也犯了一些错。”他说。
“我都是为了您。”蒙特斯潘夫人争辩道:“我只想和您再有一个孩子。”
“然后呢?”路易举起眼睛看向她,“这不是理由,夫人,我说过就算奥古斯特在成年后就要去蒙特利尔,您也可以继续留在凡尔赛宫,您现在的头衔、俸金,房间,财产全都可以保留,您可以随心所欲地去任何地方……”
“我只愿能够走到您的心里。”
“你说过不要这个的,”路易放下资料,“也许是因为您以为,有了我的心,才能满足您永不餮足的胃口。”
“您不相信我爱您,”蒙特斯潘夫人说道,“但我没有做过任何对您不利的事情。”
“因为你做不到。”路易毫不留情地说,蒙特斯潘夫人的脸一下子就变得苍白无比,然后又升腾起一阵羞怒的嫣红。
“我们一直在看着您。”莫特玛尔公爵说道,他知道自己的妻子不但是个女巫,还是一个极其接近于人们概念中的魔鬼的女巫,她的力量就连巫师也不能幸免,但她本性不坏,又给他生了继承人,所以即便他意识到了……自己那种不正常的情感,他也忍耐了下来,并对她的女儿们多有照顾。
但他愿意照顾她和她的女儿,并不是说就对尤其野心勃勃的“长女”毫无防备了,虽然他的“长女”确实很适合成为一位王室夫人,但他不但没有想要借此攀升,反而早早让她结婚,然后让她的丈夫直接把她带去了封地,而不是凡尔赛或是巴黎。
谁知道即便有了儿女,蒙特斯潘夫人依然没有放弃原先的野望呢。
他可以毫不愧疚地说自己已经竭尽全力,就像他曾经的敌人,和现在的朋友瓦罗.维萨里。
说起来也真是有点尴尬,他还以为瓦罗.维萨里会和他不死不休,但等到他们真正相处在一座宫廷里的时候,他却发觉事情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无可挽回——比起他和他的妻子,维萨里最为憎恨的可能是自己——他一直在忏悔自己的过错,认为是自己给妻子儿女带来了不幸,真是一个天真的好人。
维萨里对这个女儿,就是蒙特斯潘夫人是有几分愧疚之心的,但即便再深刻的情感,也不免被她的冷酷与薄情一点点地消磨殆尽,何况以一个女儿的身份来说,蒙特斯潘夫人的许多做法都让人感到心寒——不然当初莫特玛尔公爵就不会把她送到修道院去了。
“首先是蒙特斯潘夫人与安瑟莫神父共同犯下的罪行——举行黑弥撒,偷窃与谋杀孕妇与孩童。”巴拉斯说,他暂时充当检察官。
听到这个罪名,蒙特斯潘夫人的神情就变得不太好看起来,她畏缩地看向国王,不过很快又坦然起来。
“您是否认罪。”巴拉斯问道。
“我不认罪。”蒙特斯潘夫人胸有成竹地说,“法兰西的法典里可没不准举行黑弥撒这条。”她接着说道:“国王的头发和随身衣物也是他偶尔留在我这里的,怎么可以说是偷窃呢,至于孕妇与婴儿,更是无稽之谈,我从只见过安瑟莫神父。”
“难道你不知道黑弥撒里要用到孕妇的骨灰与婴儿的血?”
“天啊,”蒙特斯潘夫人傲慢地笑道:“我难道还要关心一个仆从是如何弄干净庭院或是酿酒做菜的么,他杀了人与我有什么关系。”
莫特马尔公爵看了一眼国王,看来蒙特斯潘夫人已经明白得不到国王的欢心了,现在她承认黑弥撒,却宣称自己并不知道其中内情,所有人都知道她在说谎,但就算是她的同谋也无法证明她知晓内情。
路易厌倦地叹了口气,幸好玛利的事情之后,巴拉斯对巴黎里世界的监管愈发严苛,那个安瑟莫神父拿不到新鲜的血肉,只能设法买了一具难产而死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