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孔代亲王很快知道了蒙庞西埃女公爵被软禁在自己房间的消息,他丝毫不以为意,这位大郡主和他之间只能说是互相利用的关系,或者说,因为女性本身的软弱,蒙庞西埃女公爵或许确实对他动了真情实感,但对于任何一位有身份与道德要求的男性来说,真的与一位还未步入婚姻的女士发生些什么,是一件令人唾弃的事情,如果他没有结婚,还可以用婚姻来遮掩搪塞,但孔代亲王很早就结婚了,虽然他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妻子,黎塞留红衣主教的侄女。
克莱拉.科莱芒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嫁给孔代亲王的时候还只有十三岁,现在她已经为孔代亲王生了一个儿子,七岁,但这个儿子不幸地继承了她矮小的身材与驼背,这让孔代亲王从漠视她变成了憎恨她,相对的,她对孔代亲王的爱意反而更浓烈深沉了,她从黎塞留主教先生那里继承的遗产,无论是钱财还是人脉,都用在了孔代亲王身上,而且她也继承了黎塞留另外一件遗产,那就是刻毒的心肠与敏锐的洞察力。
今天的孔代亲王脸上阴云密布,无论是亲王的母亲(人们都尊称她为老夫人),还是他的姐夫隆格维尔公爵,都认为这是因为遇到了刺杀的缘故,亲王与两位公爵虽然平安,他最喜欢的一个仆从,也是最忠诚的,却因为要跑着去向国王一行人求援,死了,还有另外几名可靠的仆从,他们都是从与西班牙人的战役中一直跟随着他到这里的。
“殿下,”克莱拉亲王夫人这样称呼自己的丈夫,有时候也叫他先生,因为他从来不愿意在任何公开或是私下的场合与她过于亲昵:“你是在担忧那些忠诚的人留下的妻儿么?”
“这件事情交给你去做我是很放心的。“孔代亲王说:“我担忧的并不是这个。”
“如果不是为了死了的人,”亲王夫人这样说:“那么就是为了活着的人了,那么我要告诉你,您带来的那两位军官我都安排妥当了,他们住在距离这里最近的旅社里,我的仆从每天会给他们一个大埃居,好为他们准备饭食,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二十个金路易的奖赏,以您的名义,他们对此感激不尽。”
孔代亲王那张仿佛掩着厚重云层的脸终于露出了一丝晴朗的笑意:“哎呀,”他说:“我的夫人,这可比国王许诺的多得多了,他只给他们每人五个金路易呢。”
“这是理所应当的,”亲王夫人说:“他们并不是国王的军官,而是您的,我就是看到了那条浅栗色的肩带才决定给他们这么多,不然的话,我宁愿他们去向国王请赏呢。”
“这可不行,夫人,”孔代亲王说:“无论他们的肩带是什么颜色的,他们都是勇敢的人,并且救了我的性命,二十个金路易并不多呢。”
“我倒觉得忠诚要比勇气更可贵,”亲王夫人说:“你可以在一百个人里挑出一个勇敢者,但一万个人里未必能够选出一个忠诚的人。”
然后她看到自己丈夫的脸色又灰暗了下来:“是啊,”亲王喃喃道:“你说的对,夫人,忠诚是比勇敢更珍贵的品质,也更罕见。”
亲王夫人观察了一下她丈夫的神色:“您看起来神色憔悴,殿下,但我相信在图尔比格街上的小小争斗并不能令您动摇,说吧,若是您有什么苦恼,请告诉我,我或许并没有什么能够帮助到您的地方,但您尽可以向我倾诉,哪怕是最可怕的事情,我可以指着十字架发誓我会守口如瓶。”
“唉,”亲王说:“难道不就是那两个军官的事情么?”
“他们难道不是您的军官,他们难道不忠诚于您么?”
“问题就在这里,”亲王说:“您看,我的夫人,他们之中的一个正是我命令他到巴黎来的,因为他在洛林的攻防战中设计了很好的防御工事,又在香槟地区的战争中表现杰出,所以我决定要亲手给他赏赐,授予他正式军官的身份。”
“那是件好事啊。”
“但国王一召唤他,他就跑到国王身边,听从他的命令去了。”亲王苦恼地说:“虽然他愿意这么做,可能也有我的一部分原因在里面他和他的朋友带着国王和国王的火枪手们穿过只有他们知道的小路,一下子就找到了我们,还与我一同击倒了三名刺客。”
“是啊。”出乎亲王意料的,他的夫人表现的十分冷静:“他仍然是愿意忠诚于您的。”
“没错。”
“但在他的心里,国王的分量是要重于您的。”
“很显然。”
“这就是啦,”亲王夫人说道:“这就是关键所在了,殿下,您认为您的力量会逊色于此时的国王陛下么?”
“这怎么可能?”
“那么在战场上的功绩呢?他能够与您相比吗?”
“不,他还是个孩子呢。”
“那么在书房与会议厅里,他表现的比您更出色吗?”
“当然不能,”亲王说:“他还不被允许接触政务。”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妻子:“您究竟要说些什么啊,夫人?”
“您还不明白吗,”亲王夫人微笑着说:“殿下,我的意思是,您与国王陛下相比,唯一欠缺的也就是一个名义罢了。”
这句话让孔代亲王从椅子里跳了起来,他瞪着他的夫人,就像是她突然脱去身上的人皮,在他面前呈现出属于魔鬼的真面目:“您在说些什么啊!”他大叫道:“告诉我吧,您并不知道您在说些什么!”
“恰恰相反。”亲王夫人说:“我很清楚我在说些什么,您也是,殿下,您只是一味地被所谓的忠诚迷惑住了眼睛,就像是那个年轻的军官那样,您难道没能看出来么?现在的巴黎,乃至于整个法兰西的民众,比起臣服在一个教士的袍子和一个外国女人的裙子下面,他们更愿意服从您的意旨,这点从您进入巴黎的那天我就看出来了,若不然呢,您让我们的国王陛下率领着八百个士兵,不,哪怕是八千个士兵去面对十万个暴民,他能够如您这样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么?
殿下,如果他能做到,那时就不会被巴黎的民众驱赶出来了!”
“上帝啊!”孔代亲王发出一声大叫:“您正在怂恿我去做一件罪恶的事情!就像麦克白夫人那样,您正在操纵您的丈夫,去抢夺本不属于他的东西!”
“大错特错,”亲王夫人站在壁炉前,通红的火光成为了她的背景,而她的面孔几乎完全沉浸在了浓重的影子里,“麦克白只是一个大臣,而您的先祖在1601年前一直就是假定的王位继承人,而您的祖父,您的父亲和您,也一直是王室首席亲王,您距离王位从来就只有一步之遥……”
“永远跨不过去的一步。”孔代亲王说:“我绝不会成为一个卑劣的谋逆之徒。”
“那么这样的情况就会一再而,而在三地发生,”亲王夫人从黑暗里发出声音:“他会夺走您的一切,殿下,他是国王。”她上前一步,亲王则后退一步,跌倒在椅子里:“虽然您现在能够顶撞主教,嘲笑王太后,漠视国王,那是因为这头狮子还很年幼,但总有一天它会长成庞然大物,到那时候,需要向他哀求,求取一点慈悲的就是您了。”
第三十二章
孔代亲王夫人走出房间,在走廊上遇见了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两个女人在昏暗的光线中对视她们曾经是两见两相厌恶的仇敌,黎塞留主教当权的时候,还是昂吉安公爵的孔代亲王有着恋慕的女性,就连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也视对方为未来的嫂子,克莱拉.科莱芒斯的突然插入虽然并非她的本意,但从实质上来说可谓对整个孔代家族的羞辱,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不幸的婚姻又让她对克莱拉除了厌恶之外还有着深刻的嫉妒之情,孔代亲王对自己的妻子冷漠刻薄,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不但不设法劝解,甚至在一旁推波助澜,火上浇油。
但此时两位尊贵的女性却有着相同的目的,也许孔代亲王也会感到惊讶,她们没有如往常那样用视线与口舌厮杀,而是移开目光,平静地错身而过,亲王夫人已经种下了种子,隆格维尔公爵夫人要设法让它蓬勃成长。
在这个房间里发生的事情暂时无人知晓,但有心人还是能够推测出其中一二,王太后安妮吩咐侍从们将蒙庞西埃女公爵软禁起来之后,就又和马扎然主教先生会谈了整整一个下午。
“你是说他们想要拘捕孔代亲王。”路易说。
“是的。”玛利.曼奇尼说,“还有孔蒂亲王与隆格维尔公爵。”她担心地看着路易,因为国王的神情怎么也算不上好看。
“他们有说过拘捕了亲王之后要怎么做吗?”路易问。
玛利蹙眉,摇了摇头,但她马上说:“我再去听听?”
“不了。”路易说:“我现在……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用。”难道他还能去给孔代亲王示警,叫他赶快逃走吗?他敢发誓,只要孔代亲王一离开巴黎,就会立刻举起反王室的旗帜。
玛利和许多女孩那样,对政治不敏感,但她能够明显地感觉到国王情绪低落:“我还能帮您做些别的吗?”她试探地问。
“没什么了,”接下来只有等待了:“如果你一定要做些什么的话,”路易说:“可以整理一下你的小包,还有重要的行李。”
“为什么?您想离开巴黎吗?”
“我不想,”国王苦笑着说:“但很显然,这不是我能够决定的事情。”他看着自己的手,第一次觉得时间过的是如此缓慢。
国王觉得时间缓慢,拉罗什富科公爵却觉得时间飞逝如同流沙一般迅速,他随着孔代亲王回到他在巴黎的府邸,一转眼就过去了两三天,孔代亲王仍然迟疑不决,他是个战场上的勇士,在政局中却像是个软弱的女人,没有人推着他走,他就宁愿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但要说他甘心于此……哈!他就不会对王室充满怨言,喋喋不休,完全不想自己还能获得怎样的奖赏,难道这让他成为首相,或是摄政国王不成?若是那样,和公然反叛又有什么区别?
不,可能还是有区别的,大概就是他还能保有一个好名声,但这样遮遮掩掩的行事,却让拉罗什富科公爵为了难。
他这几天一直愁眉不展,就算隆格维尔公爵夫人抛下了还在修养的丈夫跑到他这里来大加安慰也无济于事,黄昏时候,一个陌生人给他送了一封信,于是公爵的双眉几乎就没有再舒展来的时候。但无论怎么不情愿,他还是要赴约的,于是在送走了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之后,他好好地打理了一下自己,穿上一身黑色的便装,披上斗篷,单独一人策马离开了宅邸,这对于一个有身份的绅士来说,实在不应该,他甚至连一个仆人都没带,实在不成体统,但若是有人看到他的去向,马上就会露出一个理解的微笑因为公爵是往布洛涅树林去的。
布洛涅树林位于巴黎的左侧,属于王室,国王时常会率领着贵胄重臣到里面狩猎策马,消磨时光,久而久之,就像是凡尔赛与枫丹白露,环绕着这座翠绿色的天堂,就有了一些旅店与戏院,有些纯粹是为了照顾贵人们的饮食起居,有些却是为了满足另一种需求有趣的是,因为这里距离巴黎更近,后者,也就是无法为外人道的交易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来势汹汹地发展了起来,完全越过了人们的初衷,不过鉴于它给他们带来的利润着实惊人,连续两任首相,也就是黎塞留与马扎然,在收取了巨额的税金后也保持了沉默。
整个巴黎乃至半个法国的人都知道,布洛涅树林的“名姝”们品质上乘,服务道地,收费虽然昂贵却也称得上公道,男人们都爱往哪儿去,甚至只是普通市民或是小商人,一些丈夫甚至挪用自己妻子的嫁妆,或是强迫自己的妻子去做同样恶心的事情弄钱来照顾这些女孩的生意,一时间,这里的夜晚甚至比白昼还要热闹,马车与马匹川流不息,往来难绝,就算是之前整个巴黎都在暴动,这里也没少过士兵、屠夫或是法官的踪迹,或是说,正是因为时局不安,人们也更需要麻痹与安抚,也更有挥霍的冲动,毕竟在这个时代,就连国王也不知道是不是能够看到明天的太阳。
所以说,无论是拉罗什富科公爵的夫人(和他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的表姐),还是也与他有了一个非婚生子的隆格维尔公爵夫人,都没有权利干涉他在这方面的作为,也不会有人好奇他的行踪,男人们到布洛涅树林,还能做什么呢?
拉罗什富科公爵骑着马,在日落之前赶到了布洛涅,他所要去的地方乃是一处隐藏在沼泽与树林之间的爱情庙堂,这座建筑要让别人来看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因为这里不但在房间外环绕着延绵不断的长廊,它还延伸到了四方的庭院里,将庭院分割成四个部分,与现在人们喜好的低矮植株不同,庭院里触目所及都是高大的乔木,它们的枝叶遮天蔽日,可以想象,在盛夏时节,赤日炎炎的时候,哪怕一个人不戴帽子,不打伞,他也不会受到阳光的侵害。
公爵走进这里的时候,一场盛大的宴会方才开始,有人为他卸下了斗篷,有人帮他收起了帽子和手套,有人端上了盛着玫瑰水的黄铜盆让他洗手,他一进到房间里,扑面而来的就是燥热的空气与浓郁的葡萄酒香气。
“今天是谁在主宰这里?”拉罗什富科公爵问道。
“酒神巴克斯。”有人这样回答,这是名姝们为了保持人们对她们的新鲜感而玩弄的把戏,酒神巴克斯因为其隐秘与阴暗的象征意义,出现的频率几乎仅次于维纳斯。
于是公爵也从善如流地换上了罗马人的交叉绑带鞋,披上了宽松的亚麻袍子,戴上了常春藤与葡萄枝绞缠的冠冕,一位露着臂膀的少年给他斟了酒,他拿过酒杯一饮而尽这几乎就是一种暗示,他跟着这个少年往庭院深处走,经过的每个房间都可谓春光满室,公爵心想,若是有人要做神圣的裁判,与其让他从烧红的十二柄铁犁上走过,倒不如让他从这里走过,若是他能够不起任何欲念,那么也与圣人没有什么区别了,当然也不会有罪。
这样的想法直到长廊的尽头方才消散,公爵的导引者一伸手,就推开了沉重的铜门谁也看不出那只纤小白皙的手竟然有这样大的力气。
里面是几个连在一起,只用帷幔间间隔的房间,每个角落都有正值青春年少的男女或坐或躺,尽情的饮酒作乐,任凭猩红的酒液倾倒在昂贵的丝毯上最后一重帷幔是厚重的蓝紫色天鹅绒,点缀着早已被人遗忘的纹印,少年在这里止步,拉罗什富科公爵以一种对着国王或是孔代亲王也没有过的恭敬态度屏息静气地等待着,直等到被召唤,才低着头,一步步地走了进去。
第三十三章
一位从外表上看,只在三十岁左右的男性正坐在一把高背椅上等着公爵,这把约在十三世纪完工的高背椅正是最典型的“教皇”椅,也就是说,靠背格外宽大,并且由三个尖尖的拱顶组成,然后在椅脚与椅脚形成的三个面上也各有三个尖顶的拱门,这样在椅子上人们可以看到总共十二个拱门,数十根细柱,椅子的扶手上方是卷曲的线条,不能扶手,座面上铺着织锦的软垫,软垫的四个角都垂着金丝的流苏,除了这把椅子,房间里就没有其他的家具了,只有帷幔与挂毯,墙板是深黑色的,垂挂下来的黄铜支架上,散发着馥郁香气的蜡烛正在燃烧。
拉罗什富科公爵看到对方向他伸出了手才敢走上前去,吻了那只手上的戒指,那只手传出的森冷寒意让公爵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殿下……”公爵嗫嚅着说,而那只手抽了回去,摆了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那位殿下说:“但没必要,公爵,没必要,因为我们一直在注视着你,我的好先生,”他戏谑地说:“我们知道你做了些什么。”
公爵顿时双膝发软,不由自主地跪在了地上,“殿下……唉,殿下……”他哀求道:“我发誓,我可以向上帝发誓……”
他听到有人在吃吃发笑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好啦,”那位殿下说:“难道你真的做了什么嘛,我相信你,公爵,要说你有多么忠诚可不见得,但要说你有这样的胆量,我是不相信的。”
这句话对于大部分男人来说堪称羞辱,但对于拉罗什富科公爵来说,却无异于一道赦令,他感激地抬起头来,但在看到那双妖异的红色眼睛时又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去。“抬起头。”那位殿下命令道,他只得再次看向那双眼睛,他看到那双眼睛里倒映出自己的影子,就像是被浸没在了鲜血里的拉罗什富科公爵,这个景象让他满怀恐惧又难以控制地被吸引。
“靠近点,公爵。”那个声音说,于是公爵立即遵命,他挪动膝盖,几乎碰上了椅子前的脚凳,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嵌板上的浮雕,上面是四片橡树叶和鸽子,以及百合花,四叶饰象征着四部福音;鸽子与百合花分别代表圣灵和圣洁多么讽刺啊,这样庄重神圣的一把椅子,却被一个吸血鬼占据着。
阿蒙,魔党中的茨密希族的族长,按照血族里的传统,他是亲王,也是茨密希家族所有吸血鬼的家长,拉罗什富科公爵正是因为臣服于他,才能够保持青春,拥有秀美的容貌,强壮的体魄与灵活的身手,以及对女性甚至部分男性的吸引力,也正是因为如此,阿蒙不认为他能够背叛自己,因为相比起钱财、荣誉与信仰,他能够给公爵的东西对公爵来说,可重要与珍贵的多得多了。
“你没有背叛我们,”阿蒙说:“那么我只能这么认为,你是因为无法达成我的要求,才一直拖延与我的会面。”
“是的。”公爵低声说。
“你大可不必如此,”阿蒙笑吟吟地说,虽然黑暗生物,包括血族中的密党与中立氏族,都认为魔党中的茨密希家族全都是一些疯子,但单纯的从外表与态度来看,只要别看那双赤红的眼睛,没人会以为这位温文尔雅,总是笑容可掬的好好先生会是一只无比残暴与冷酷的怪物,但事实上,就连茨密希家族中的吸血鬼,丧命在阿蒙手里的也不在少数。公爵或许不知道,但他偶尔也能感受到但对于权力的渴望又让他无法拒绝阿蒙的赐予,哪怕对方要他去做的事情越来越危险,“你知道我对你一向宽容。”阿蒙说:“而且有时候我也会非常地想念你,虽然你还不是我的孩子,但我身边并没有多少能够与我讨论文学的人。”
他顿了顿:“有些太古板,有些太轻佻。”
“我倍感荣幸,殿下。”公爵说。
“我知道你一向谨慎,”阿蒙说:“也许你只是不愿意双手空空地来见我,但没关系,公爵,哪怕只是和我说些什么有趣的传闻呢,我也很愿意听听的。”
“您想要听些怎样的传闻呢?”
“你的国王路易十四,如何?”
“我只能说他还是个孩子。”
“内心,还是身体?”
“身体。”公爵说:“他还年幼,但已经是只狮子。”
“听起来可真是令人惊讶,”阿蒙说:“有传闻说他还未接受正统教育。”
“有些人似乎是天生不要学习就能做国王的。”公爵说。
第三十四章
这句话让阿蒙笑了起来。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金雀花的理查,虽然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还不是国王,而是阿奎丹公爵,那时候他与你的国王一样大,拉罗什富科,只有十一岁,刚刚与法国国王的公主阿莉斯订婚,他是国王的第三子,人们都说,他不可能成为国王,但我只要一看他,就知道这个红头发的孩子,就如你所说的,会是一头狮子。”
“而未来正如你所看见的历史那样,“阿蒙接着说道:“他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杀死了自己的兄长,杀死了自己的弟弟,用沾满鲜血的手捡起王冠戴在自己的头上。
他大掠了西西里的墨西拿,夺取了塞浦路斯,攻克了阿克,在阿速夫重创了萨拉丁的军队,收复了雅法,阿什凯隆和达鲁姆,在距离耶路撒冷只有十二英里的贝特奴巴驻军。
他连续两次,一次在韦尔依纳,一次在弗雷特瓦拉,击败了法国国王腓力,俘虏了他的王家唱诗班,缴获了数不胜数的马匹、帐篷、珠宝与文书。
他在塞纳河上修建起了盖扬城堡,现在你还能看到它。”
“天呐,天呐,”公爵低声说:“您说的就像是这一切都是您亲眼看到的。”
“唉,你若是能到阿奎丹的城堡去,就能看到我,在挂毯上,在书籍的插画上,在文字的记录上。
当他逼迫西西里的国王坦克雷德缴纳两万磅的黄金作为墨西拿的赎金时,我就站在他身边。
他在塞浦路斯决定让美貌的贝莲加成为他的王后时,正是我为他们作证。
他几乎能够看到耶路撒冷,即将夺回圣城的时候,也是我,写信给千里之外的约翰,让他掀起叛乱。
最后,他在利摩赞的沙露堡中了箭,几乎快要死了的时候,我问过他是否愿意背弃他的信仰,归于黑暗,他拒绝了即便如此,公爵,我还是发自内心地爱着这个孩子,”吸血鬼突然向前倾身,拿出了一个有着婴孩手掌那么大的圣物盒,打开给公爵看,虽然这里的光线足够充足,但公爵还是只能看到发黑、收紧的一团东西,很难说它是什么,他的鼻子嗅到了浓烈的麝香与没药的气味,这种气味他仿佛在什么地方闻到过,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死了之后,有三位骑士遵照他的吩咐,分别将他的心脏、头和身体分别送往三个地方埋葬,身体埋在他父亲亨利二世的脚下,以示忏悔,头颅留在阿奎丹,心脏送给他的王后贝莲加,但我留下了他的心脏,就如你看到的,用秘法榨出里面所有的血,用香料填充和腌制,把它缩小,带在身边。”
拉罗什富科公爵睁大了眼睛,几乎说不出话来:“但那是违反秘法的啊,”他失态地喊道:“那是一个国王,一个伟大的国王,您们是不能让一个国王,甚至不能让一个可能成为国王的人转化成血族的!”
“茨密希从不需要遵循任何陈规旧律,”茨密希的亲王晃了晃手里的圣物盒:“拉罗什富科,你让我失望,我原本以为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你能够为我奉献出一场精彩纷呈的演出……但没有,公爵,什么也没有,你,还有孔代亲王,散发出来的气味比诺菲勒的还要腐朽恶臭,死气沉沉。”
“你看,我曾经有个国王,”阿蒙说:“但最终我还是失去了那个孩子,我现在仍然想要一个国王,一个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注定了要成为一整个国家的主宰的存在你知道的,迄今为止,我仍然没有合心意的继承人,我想要个继承人,他也许会理查更合我的心意。”说到这里的时候,阿蒙简直可以用兴致勃勃来形容了,也许一开始他只是因为公爵的无能而出言恫吓,现在呢,新的想法竟然让他不由自主地兴奋了起来。
相比起吸血鬼的泰然自若,拉罗什富科公爵却要吓坏了,他来的时候,所抱着的最坏打算也不过是失去阿蒙的青睐,他甚至没有想过对于阿蒙来说,他也只是一个人类,一个在吸血鬼的眼里只能算得上工具与食物的“东西”。
公爵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这个时代的人们从来就认为一个尊贵的人应当受到额外的优待,无论他是否已经走投无路,或是犯下了怎样可怕的罪行,即便已经有个国王被送上断头台,他们仍然固执地认为,血统与出身要胜过才能与智慧现在他才真的感到了恐惧,因为他平时所依仗的那些东西突然都失去了作用。
如果不是还有最后一丝残存的理智维持着公爵的仪态,也许他今晚真要死在这里,就像那些从不被他放在眼里的卑贱之人。
“但如果您这样做,”公爵低声喊道:“他是会憎恨您的啊。”
阿蒙斜睨了他一眼,公爵的预感没出错,当一个新的念头攫住了这位疯狂的血族亲王后,拉罗什富科,这个他曾欣赏过的人类立刻就变得索然无味起来了。
“你会这么认为,”阿蒙以打趣的口吻说道:“那是因为你还是一个人类,公爵。而且我并不在乎我的孩子是否憎恨我,我需要的是一个继承人,又不是需要一个爱人。”
“当然,”吸血鬼伸出手,按住了公爵的肩膀:“不是现在,你的恐惧来的太早了,我的朋友,就像是你说的,他的灵魂或许已经显露出了动人的光彩,但他的躯体还十分年幼,我们还需要等待,时间会把他打磨的更好,就像是我的理查这样说来,公爵,你的任务就变得更为紧迫了,告诉我,你是否遇到了困难,或许我应该让另一个人去完成这份工作……”
“不不不,殿下,不,”公爵急切地说:“我已经有了办法。”对于死亡的恐惧一下子就让他迟钝的思维猛地运转了起来事实上在来的路上,他就有过这个想法,但很快就被他自己推翻了,因为对他来说,这太危险,但现在他已经站在悬崖的边缘,随时都会跌落,他也就顾不得这些了。
“什么样的办法?”
“我会去投靠马扎然主教。”公爵说:“我会设法说服主教尽快拘捕孔代公爵等人,等他到了监狱里,无论声誉,地位还是性命都在他人掌控中的时候,他就不会像是现在这样固执了。”
“这倒不像是个坏主意。”阿蒙说:“但若是泄露了,你可能会被视作叛徒处决,又或是马扎然不愿意庇护你,你仍然不免一死。”
所以这并不是我原先的打算,公爵苦涩地想。
“那么就去吧,”阿蒙说:“别忘了,我所期望的,是一处足够出色的好戏……等等。”
拉罗什富科公爵站住了,“别忘记你的酬劳。”阿蒙说,他拍了拍手,一个少年就举着一只银杯走了进来,里面盛装着黑色的药水,阿蒙用指甲割开自己的手腕,将自己的血滴在里面,只有三滴,落入药水后,药水立刻变成了浓烈的猩红色,公爵虽然余悸犹存,但看到这杯药水的时候还是露出了贪婪之色。
他颤抖着手端过杯子,一饮而尽,又一次向阿蒙鞠躬行礼。
第三十五章
拉罗什富科公爵忧心忡忡地走了,一旁的少年看着他离开,马上回到他的主人身边,他的眼睛在烛光下闪闪发亮,欲言又止,阿蒙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伸出手,尖利的指甲轻轻地捏了捏他的耳朵,“想要什么?”
谁都知道茨密希的亲王殿下阿蒙最喜欢出身尊贵,漂亮又聪明的少年,他的“孩子”们最常进贡给他的也是这样的“礼物”,而这个少年,曾经是一个伯爵的幺子,虽然注定了无法如兄长那样受到重视,但在母亲的裙子下他就像是一只甜美的小猫那样过得无忧无虑,就算被带到了巴黎,远离了父母,在黑暗中服侍一个危险的吸血鬼,他仍然是所有同类中最特殊的,这让他的胆量非比寻常:“殿下。”他激动地说:“您们刚才是在说我们的国王陛下么?”
“是的,”阿蒙笑吟吟地说:“正是我们的国王陛下,路易,路易.迪厄多内.波旁。你也听过他的名字?”
“怎么可能没有听过呢,”少年见他没有生气,就更加大胆地说:“我五岁的时候父亲还为他的出生举行了一场隆重的欢庆仪式如果我没有来到这里,殿下,我原本有可能继承我叔叔的职位,去为陛下做藏衣官的!”
“哎呀,”阿蒙说,“我可从来没听你说过,那么,”他的指尖轻轻地为少年整理着他蓬松的秀发:“你是不愿意再留在我身边了喽?”
“我是宁愿服侍您的。”少年机敏地说:“但如果您想要知道有关于这位陛下的事情,我是很愿意为您探听的。”
“啊,你愿意做我的墨丘利。”墨丘利是罗马神话中的商业之神,但也是窃贼与骗子的保护神,不过人们最为津津乐道的还是他时常为众神之主朱庇特传递讯息,完成各种细小繁琐但重要的工作,阿蒙这样说,少年的心就跳得更加激烈了,他固然受到了阿蒙的宠爱阿蒙的血让他拥有了比原先更美的容貌,与胜过一个强壮的屠夫的力气,但作为一个伯爵之子,他不可能就此满足,一听到有关于国王的消息,他就按捺不住自己的野心,前来恳求阿蒙了没有谁能够明白国王身边的职位意味着什么,他的叔叔,只做了几年路易十三身边的藏衣官,就获得了等同二十万里弗尔的丰厚收入以及一个富有并且有身份的妻子,他的叔叔也是幺子,而且不幸地只有女儿,如果他还能获得拉罗什富科公爵,孔代亲王的姐姐隆格维尔夫人的推荐,想要站到国王身边并不是什么难事。
这可比单单地服侍一个吸血鬼,被困在布洛涅树林不得动弹,或只是在母亲的裙下做一个乖顺的小孩子,等着他的长兄恩赐给他一些残羹剩饭要强得多了。
种种念头与幻想在他的小脑袋里一闪而过,当阿蒙的手轻轻地在他的后颈用力的时候,少年毫不犹豫地献上了自己的喉咙,熟悉的轻微刺痛感传来,伴随着失血带来的晕眩感,璀璨的光在他眼前闪烁和旋转,他漂浮了起来,飘得越来越高,越过了吊灯,飞过了屋顶,一直升向了明亮的银月,他向它探出双臂……他要拥抱它,虽然它是那样的冰冷与坚硬……
少年的手无力地跌落地面,阿蒙慢慢地从他的颈肩间抬起头,不知道为什么,人类总是有着一种错觉,那就是认为他们有着与吸血鬼同样的地位,无论是怎样危险的存在,都可以用属于人类的手段,像是欺骗与敷衍来对付,殊不知对于这些生存在黑暗中的异种来说,除了少数几个被他们选中的人之外,其他的人类不过是他们的食物和玩具而这个少年,也不过是阿蒙在巴黎暂时停留时用来打发时间的消遣……而他现在已经有些多余了。
阿蒙最后一次抚摸了少年的脸,少年的脸苍白发青,阿蒙几乎吸干了他所有的血,以至于原本丰润的皮肤都有了一些皱褶,血族的亲王略带着一丝厌恶地握住他的下颌骨,直接扭下了他的头。
“这个是你们的了。”阿蒙说。
他先将少年的头抛入了帷幔后面,黑暗中立刻传出了格嚓格嚓,咬碎骨头的声音,然后是身体。
这些被阿蒙饲养在影子里的小生物属于魔法与吸血鬼天赋的产物,已经不知道为阿蒙,以及茨密希族,还有他们的盟友勒森魃处理了许多“渣滓”与“废料”,对于阿蒙来说,它们要比大部分人类可爱多了。
一只小怪物探头探脑地伸出了爪子,也许只是出于血缘上的亲近,又或是出于过分的贪婪,阿蒙挪动了一下脚,直接踩住,几乎没有施力就碾碎了它,他现在的心情,又好,又坏。
他几乎想要立即跑到黎塞留宅去,去看那个少年,是不是如他所想的那样,又或是会令他又一次的失望?
他不知道。
从一个生者的身体汲取的血在冰冷的血管里疯狂地奔流着,竟然也给吸血鬼那张苍白的面孔上带来了一抹奇异的嫣红,他闭上眼睛,人类的欢笑声与叫喊声从不远处传来,这里是布洛涅,一个堕落的地方,一个……随时可能成为地狱的地方,亲王站起来,伸出手臂,帷幔后的黑影就像流水那样迅速地流向他的影子,高大而瘦削的身躯瞬间膨胀又迅速缩小,然后伴随着一声轻轻的爆裂声,一缕黑色的雾气从人们看不见的缝隙里冲了出去。
这缕雾气几乎融入了巴黎的黑暗,它沿着塞纳河一路向东,越过罗浮宫,最终盘旋在黎塞留宅的上方,宗教裁判所留下的“印痕”在吸血鬼的视野中清晰地刻印在这座行宫内外,是警告,也是威慑阿蒙可以撕裂它,但必然会惊动以拉略,新的审判长,比起之前有些刻板,循规蹈矩的审判长,这个年轻的野心家更让血族们警惕因为他有时比黑暗生物更下作,更不择手段。
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
阿蒙以为自己还要等待,但他竟然很快地就看到了年少的国王,现在正是子夜时分,万籁俱寂,但王太后还是带着国王,王弟一同徒步走到黎塞留宅的小礼拜堂里,让他们和她一同跪在天主前。
“您要我们祈祷什么呢?”路易问。
“祈祷马扎然主教今晚的行动能够成功。”王太后说。
“他在做什么?”国王问。
“拘捕叛贼。”
“给我名字。”国王坚持道,王太后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
国王从王太后这里得到的三个名字让他情难自禁地闭了闭眼睛,虽然他早有预料,但进展果然如此的时候,他还是不由得升起了一股深重的沮丧之情。
他深深地叹息了一声:“然后呢?”他问:“您要处死他们吗?”
王太后猛地跳了一下,就像是被火炭烫着了,“这怎么可能呢?!”她叫道。
路易的眼睛顿时黯淡了下来。
孔代、孔蒂与隆格维尔,这三个人,马扎然主教与王太后安妮想要用类似于阴谋这样的手段把他们拘捕起来,但只是囚禁,而不是直接绞死或是斩首,国王并不能确定后者会比前者好,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很快就要迎来孔代亲王如同飓风暴雨般的报复。
第三十六章 意外的拜访
凭借着女巫的天赋与王太后近身侍女的身份,玛利能够掌握许多旁人无法得知的秘密,有趣的是,这些情报是玛利的父亲与叔叔,或许还有如雷斯主教等人,以及一些大臣们所亟需得到的,但现在这份力量反而成为了国王的武器,虽然他如今还什么都不能做,但他将每个有关的名字都牢牢地记在了心里,大到国务参赞勒内,小到拉罗什富科工具的一个跟班古尔威尔,他们都在这场好戏里扮演了各自的角色,红衣主教马扎然与王太后安妮俨然自居主角,事实上却不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小丑,国王一眼就能看到他们的结局,却只能充当一个旁观的观众。
一定要描述一下的话,马扎然主教的计谋事实上非常简单,他先是在给孔代亲王的公务文件混入了一张对投石党人的拘捕令,因为之前对亲王的刺杀已经被确定了正是投石党人为了挑拨亲王与王室的关系所为,所以孔代亲王毫不犹豫地就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但在这份文件上犯人的姓名主教用一种特殊的墨水书写的,只要放在火上烘烤就可以隐去字迹,留下空白,以便填上新的名字。主教先生用这张拘捕令拘捕了对亲王最忠诚的两名宪兵队长,然后又用相同的手法换来了一张调令,将卢浮宫里的卫队换成主教的军队,这样,孔代亲王等于自己给自己套上了沉重的枷锁。当他带着孔蒂与隆格维尔,还有一身疲倦从卢浮宫的办公厅里走出来的时候,主教先生的卫兵一拥而上,把他们抓住,套上头套,送上马车。
当然,正如王太后安妮所言,就算是对孔代亲王芥蒂颇深的马扎然主教,也没有那个胆魄直接处死孔代亲王,甚至连孔蒂与隆格维尔也是一样,他们三人被连夜送往万森纳城堡,那座城堡位于巴右下角的万森森林,最快的抵达方式可以通过塞纳河,这座王室军事城堡约在三百年前建成,有着迄今为止最高的城堡主塔高度在一百五十六法尺左右,“只有飞鸟才有可能与里面的犯人对话”,这里的军官是这么说的,孔代亲王三人就被囚禁在这里,无论马扎然主教还是王太后都极其安心。
也许整座王宫里唯一不能安心的就只有路易,如果他现在有那么一点点属于国王的,真正的权力,也许他会直接派人绞死孔代亲王,但他没有,他只能等待着必然的结果到来他注视着深重的黑夜,等到明天天亮,孔代亲王遭到拘捕的消息就会流传到巴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也许孔代亲王对王室来说只是一个无礼不逊的暴徒,但对于巴黎的民众来说,他是个英雄,只要那些始终心怀叵测的人暗中加以推动譬如奥尔良亲王加斯东,王室与马扎然主教就要迎来第二场危机。
国王的第一侍从与寝宫总管邦唐走上前,为国王卸下肩带、配饰与外套,脱下靴子,之后他可以感觉到国王有个轻微的停顿,“给我倒一杯酒来。”国王说,邦唐就走到门外去,吩咐男仆给国王端上一杯酒,等他回来,国王已经赤着脚坐在了椅子上,手边摆着一本沉重的金边圣经。
“房间里可不暖和,陛下。”邦唐说,在国王身前跪下,想要为国王穿上一双柔软的平底拖鞋,这种拖鞋是羊皮做的,因为柔软舒适而受到大臣们的青睐,国王只在卧室内穿,偶尔还会和摩纳哥的异教徒那样踩着鞋跟。
路易看着那只熟悉的脑袋,从圣经里抽出一柄细巧的短剑,快速而用力地向下刺去!
房间里的烛火忽地跳动了一下,熄灭了。
月光透过还未放下的垂帘投入房间,邦唐的手牢牢地握住了匕首,黑色的血从他的指缝间溢出,流到白银的剑身上,就像是烧红的火炭碰到了冰块,滋滋作响,混浊的雾气瞬间升起又瞬间消失邦唐抬起头,露齿而笑,这可不是会出现在国王所熟悉的那个邦唐脸上的笑容。
“您是怎么发现我的?陛下,”“邦唐”好奇地问,他受了伤,却像是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巨大的力量从短剑上传来,国王松开了手,邦唐握紧拳头,在可怕的吱吱声中,黑血将短剑腐蚀成两截,它们落在地毯上。
路易垂下眼睛看了一眼,那柄据说用圣人佩戴过的十字架熔炼而成的银剑看来并不如教士描述的那样可靠,沾染到黑血的地方,坑坑洼洼,就像是被烈性的化学药物腐蚀过不,也不该这么说,因为路易试过,无论是硫酸还是盐酸都无法对它形成这样的损伤,只能说……这个人,不,这个怪物的危险性非同寻常。
“我从来就是自己更换内衣的。”国王说,现在的贵人们会让贴身仆从为自己做到最后一步,就像是总有人想要为他端着便盆,但注重个人**的路易简直无法忍受,在他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就算了,等他能够自如表达了,第一件事情就是拒绝侍女的过分殷勤,虽然起初的时候并不顺利邦唐是他举行了“吊裤”礼之后才来到他身边的,也许在侍从中,邦唐不算是最好的,但路易看重他就是因为他愿意遵从自己的命令,而不是用所谓的传统,或是王太后安妮的命令来制约他。
所以邦唐绝不会突然做出这样冒失的事,虽然路易不知道在没有整容手术的十七世纪怎么会有人能够与邦唐拥有同一张脸,但既然这个世界是魔幻的,想来有心人也能有他们自己的手段年少的国王并不想探寻对方的来意,还能有什么呢?无论是谁,这种丝毫不含善意的行为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我对您没有恶意。”来人和善地说,仿佛是为了证明这点,他向身边的蜡烛轻轻地吹了口气,蜡烛呼地一声腾起了火焰,暗红色犹如凝固血液的火焰,幸而很快地,它的颜色就变得明亮起来,照亮了国王与“邦唐”的脸。
那人从国王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他轻轻地啧了一声,那张属于邦唐的脸就像是水面的涟漪那样轻微地颤动了起来,等它凝固了,国王看到的就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他不久之前才见过拉罗什富科公爵,公爵的面孔会让许多女人为之倾倒,但与这张面孔相比,顿时相形见拙,那双赤红色的眼睛注视着人类的时候,只怕很少有人能够挣脱但路易正是少数人之一。
“那么,”年少的国王问:“不请自来的客人,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呢?”
来人笑了,他的笑容十分地放肆,并且邪恶,“不,陛下,”他说:“您应该说,我可以为您做些什么。”
“您是什么?”国王轻轻地问。
这个问题如果是别人问出来的,阿蒙定然会勃然大怒,但对着路易,他一点也不生气:“我是茨密希家族的族长,陛下,”他俯下身体,鞠了一躬,姿态优雅实属罕见:“我是一个……当然,您们称呼我们为吸血鬼,但我们更喜欢血族这个称呼,虽然我觉得其中区别也不是那么大。”
路易不知道对方是否有所指:“据我所知,你们有十三个氏族,你是……”
“魔党,”茨密希的族长说:“您可以叫我阿蒙。”
他轻轻上前一步:“我知道您正在被一些小问题深深地困扰着,”吸血鬼说:“我可以为您解决,非常简单,而您,只需要付出一点小小的报酬。”
“你想要什么回报?”
“血,陛下,”阿蒙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渴望,两支尖锐的牙齿微微地伸出了嘴唇:“只要三盎司,陛下,只要三盎司。”
第三十七章 梵卓
路易还没来得及回答,一股强劲的气流就从他身前卷了过去,黑色的飓风将吸血鬼高高卷起,然后将他掷向胡桃木墙板装饰的墙壁,木头在吸血鬼的身体下粉碎凹陷,几乎与此同时,不等阿蒙做出反应,一柄尖利的手杖刺向了他的喉咙闪烁着微光的银色杖尖贯穿了那苍白的咽喉,来人却微微一惊,因为他在刺下去的时候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假象在他面前瞬间消失,他一手继续握着手掌,半悬浮在空中,一手拔出身侧的细剑,正与阿蒙与的利爪碰撞在了一起。
“这可真是有点令人惊讶,”不知道什么时候倒悬在天顶上的阿蒙说道:“您也有这样有失风度的时候。”
来人没有回答,他冷漠地抽回了手杖,在下一个瞬间,两个非人类迅速地在国王的寝室里战斗了起来,国王的寝室虽然不小,但阿蒙与外来者都是超过六英尺的瘦长身材,所以几乎可以说,他们是围绕着国王相互厮杀的不但是利剑、手杖还有他们的獠牙利爪,蜡烛再次熄灭,月光忽隐忽现,路易的眼睛根本无从捕捉到他们的身影,只能从偶尔的停顿里才能看出他们更具优势后来者虽然握有武器,但国王仍然可以发觉他相当有节制,他不是来杀死阿蒙或是给他一个惨痛教训的,而只是想要把他驱赶出去,但阿蒙显然要更疯狂,或者说,他一战斗起来,就像是根本无法控制自己他的影子此起彼伏地鼓动着,想要从里面爬出来。
阿蒙也注意到了,他突然停下了所有的动作,任凭那根手杖刺入自己的肩膀他笔直地站着,遗憾地看向路易:“看来我们只有等待下次的再见了,陛下。”他说,向后退了一步,举起了双手,沉重的黑铁框条玻璃窗蓬地一声向着室内打开,冰冷的晚风随着雾气猛地涌入,路易本能地看向窗外,就在这一瞬间,阿蒙化成了数以百计的小蝙蝠,呼啦啦地向外飞去。
那位同样陌生的先生没有阻拦,等到阿蒙彻底消失了,他才走过去,像是一个人类那样亲手关上了窗户,点燃蜡烛,蜡烛的光照亮了房间的时候,路易才发现房间里就像是有两头大象在这里玩过摔跤,墙板凹陷了不止一个地方,壁布撕裂,家具歪斜,玻璃破碎,里面的饰品与衣物都被抛在了外面,床柱连同帷幔一起颓然地倒在榻上,和地毯一样铺满了尘土碎屑。
这个景象实在是令人无语,路易看了看周围,只有围绕着他的一个约有三尺直径的圆圈是干干净净的,他真不知道是不是该称赞一下非人类们稳定的手腕与锐利的眼神?“我想我该感谢您,先生,”国王说:“但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我想说我的名字无足挂齿,”那位先生说:“但我并不想要愚弄您,则是对您的不尊重,我是提奥德里克,陛下,也是梵卓的族长。”
“提奥德里克?这不是一个常见的名字,”路易慢慢地说:“它曾经属于国王。”
“假如您要问我是否曾经头戴王冠。”梵卓的族长希尔佩里克一个吸血鬼这样说:“是的,我的确曾是个国王。”
“但我听说,里世界与表世界是分开的。”路易说:“是有人在对我说谎,还是另有原因?”
提奥德里克向前走了两步,他就像一个盛行肃穆的大臣那样穿着黑色的外套,面容俊美但带着一丝阴郁。
提奥德里克曾是法兰克王国的第一个王朝梅罗文加王朝的国王,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与法兰西王室始终保持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牵系不知道为什么,路易总觉得他的眼睛里带着几分考量:“陛下,首先,这条律法,”他解释道:“即便只是未成文的,也只能追溯到十世纪左右。但即便它被写在羊皮纸上,印在木板上或是蚀刻在铜板上,里世界也总有无视律法的叛逆之辈您或许知道,英格兰国王约翰.雷克兰是在1216年被变成狼人的加之里世界与表世界之间的关系并不稳定……我是说……”
“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路易说他知道巴黎一直流传着一个笑话,路易十三的时候,有些大臣因为忍受不了国王的苛刻而向红衣主教黎塞留抱怨,而黎塞留直言不讳地说,等国王年幼的时候你们就可以欺负回来啦。
很明显,里世界与表世界也是如此,在表世界的王权强大的时候,里世界会蛰伏,遵守所谓的律法,但如果表世界的王权变得虚弱,那么里世界的非人也一样会显露出自己的野心不过想想英格兰的国王查理一世都已经被暴民砍了头了,路易也不是那么意外。
“那么您是为了什么而来呢?”路易问,他并不认为梵卓的族长只是偶尔经过这里,又突然想要行善事。
“梵卓与茨密希的理念不同,”提奥德里克说:“他们渴望混乱,而梵卓需要秩序。”
这个回答让国王露出了一个难以言喻的笑容:“只怕您要失望了,”他说:“巴黎的平静很快就要不复存在了。”
路易的预言很快就兑现了。
在孔代亲王与孔蒂,隆德维尔公爵三人被捕之后,王太后安妮又向孔代亲王的母亲、妻子与姐姐隆德维尔公爵夫人发出了驱逐令,将她们流放出巴黎,但孔代亲王的母亲,老夫人不但悍然拒绝离开巴黎,还在一群士兵的簇拥下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诉状其中的内容不必多说,而孔代亲王的妻子与姐姐迅速地逃到了波尔多,在那里拉罗什富科公爵与布荣公爵迎接了她们,据说他们一见到两位尊贵的夫人,就立刻开始高呼反对王室的口号,并且邀请亲王夫人与他们一起呼喊。
而在巴黎的街道上,暴徒的游行队伍又一次充盈了街道与小巷,市民们呼喊着,要求立即释放孔代亲王与孔蒂,隆格维尔公爵三人。
第三十八章 国王第二次离开巴黎
相比起第一次,第二次离开巴黎的时候,无论是路易,还是王太后等人都要从容了许多,虽然对那些可恶的暴徒,贵眷近臣们还是免不得大骂不止,这次贵人们倒是心平气和了许多,在打牌的时候国王稍许探问了一下,才啼笑皆非地明白过来——相比起在一些他们根本没有放在眼睛里的贫贱之人,掀起了第二次投石党人叛乱的孔代亲王也是一个贵族,并且也有着王室血脉,哪怕孔代亲王的威胁性更大,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受到了羞辱。
不过这种宽容只对贵族们而言,毕竟就算孔代亲王做了国王,他们顶多也只会遭到冷遇和厌弃,封地与爵位不会有丝毫动摇,而且谁知道呢,也许过了几年,国王就会改变注意,又或是有了另一个新国王呢,看看拉罗什富科公爵吧,因为卷入了宫廷阴谋,他还被流放过呢,现在还不是成为了孔代亲王的座上宾,在波尔多他毫不掩饰地与隆格维尔公爵夫人出双入对,俨然是一对合法夫妇——虽然隆格维尔公爵夫人就是为了救出自己丈夫与弟弟才长途跋涉到波尔多求援的。
但王位的变更对国王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其他不说,近在眼前的就只有英格兰的爱德华五世,这位可怜的少年国王,他继位的时候和现在的路易一样年岁,但他的叔父摄政王格洛斯特公爵(就是后来的理查三世)宣布老王爱德华四世与他们的母亲伊丽莎白.伍德维尔的婚姻不合法——一个主教主动站出来声明自己为爱德华四世与另一个女子证婚,而这个女子在爱德华四世与伊丽莎白结婚的时候还在世,所以之后的婚约不成立,爱德华五世与弟弟约克公爵也成为了私生子,被剥夺了继承权,两个孩子被关入了伦敦塔,几个月后就神秘地失踪了。
路易还特意去翻找过这两个孩子的下落,有人说,都铎王朝的亨利七世在对一位理查三世的支持者詹姆斯•泰莱尔严刑拷打的时候,他承认是他在理查三世的授意下杀了两个王子,他们依然在伦敦塔,尸体被装在一个小小的衣服盒子里,封在一个壁龛里。
当看到这个结果的时候,不由得路易不遍体生寒,他一点也不怀疑,如果事情真的发展到了孔代亲王或是奥尔良亲王加斯东成为国王,他和菲利普的下场也不过如此。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在法国国内,国王的敌人固然有,愿意支持与忠诚于国王的人也不少,其中甚至包括了来自于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位年轻将军,他率领着大约三百名步兵来为国王作战。
路易曾经询问过马扎然主教,是否可以带走孔代亲王,孔蒂以及隆格维尔公爵,至少应该带走孔代。现在对他的国王已经有些了解的主教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但作为一个教会人士,比起在战场上明刀明枪的厮杀更擅长阴谋与交易的主教又左右为难了起来,他告诉路易说,就算他们把孔代亲王带走,那么在路途中,他们必须如同对待一个亲王一般地对待孔代,因为他并没有实质上的罪行可言,但这样,一些人或许会因为孔代的言语与行事而动摇,又或是直接帮助孔代逃走,倒不如还是让孔代三人继续被囚在万森纳城堡,那座城堡仍然是整个法国最坚固的军事堡垒,而里面的看守者们也是主教先生最可信的下属。
对此路易没再说些什么,反正很快就会有事实代替他给这位有些时候过于刚愎自用的主教先生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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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国王的车队蜿蜒离开巴黎的第七天,在一个深夜里,一行人乘坐着马车来到万森纳,夜晚的森林就像是一袭不透光的斗篷,吞噬了所有的光线,只偶尔能够听见夜枭拍打着翅膀飞过的声音,马车的哒哒声在一片死寂中是那样的刺耳,城堡的看门人被惊醒了,他一跃而起,拉响了小钟,守卫们睁开了眼睛,他们也有好几晚没能好好睡上一觉了,毕竟谁都知道孔代亲王和他的弟弟,还有隆格维尔公爵就在万森纳,巴黎的暴民,那些忠诚于孔代的军队,或是如加斯东这样的野心家,都有可能冲破城门,好将孔代亲王援救出去。
但等到他们来到城墙上,又安心了许多,这样厚重的城墙,只有火炮才能打穿,光滑的墙面没有任何可以攀爬的地方,就算有人能够凭借着梯子爬上来,狭窄的窗户仍然会让他们进退两难,他们提着灯往下看去——下面的来人也举起了火把,在熊熊燃烧的火把带来的光亮下,他们首先看到的是红衣主教们外出时常戴的宽檐帽,然后对方摘下帽子,交在一边的教士手里,抬起头。
“哎呀,老天,”为首的守卫立刻叫道:“怎么会是您呢?主教先生!”
是的,来人正是红衣主教儒勒.马扎然,他和离开的时候几乎别无二致,在等待守卫们搬开堆在城门后的石块土袋的时候,他一直蹙着眉,露出不耐烦而又不得不忍耐的神情,眼角的纹路也因此严峻地下垂,曾经注定了无数人命运的薄嘴唇更是抿得紧紧的,守卫或许还想说一两句恭维话,但一见这样的情形,立刻聪明地低头不言,只按照主教的要求把他带到三个贵人的房间里。
作为万森纳最重要的三位“客人”,孔代亲王、孔蒂与隆格维尔公爵理所当然地被关押在万森纳城堡主塔的最高处,从塔上往下望去,几乎可以俯瞰整个巴黎,就如守卫所说,能够与这位亲王殿下对话的只有飞鸟,在主塔周围还环绕着四方的城墙,塔身的石砖没有一丝缝隙,窗户细窄而稀少,在孔代亲王到来后,守卫们还封起了一部分位于三十尺以下的窗户。
在见到马扎然主教的时候,孔代亲王也是惊讶的,但除了惊讶之外,这位骄傲的亲王与将军并没有表露出太多的情绪,也许在他的心中,马扎然无论爬到了这样的位置,都永远只是一个出身寒微的教士;相比起孔代亲王,他的弟弟孔蒂的表现就差多了,他一见到主教,就想到了主教可能是带着人来处死他们的,当主教要求他们跟他走的时候,孔蒂甚至高声叫嚷起来,拒不从命,他抓起一枚烛台挥舞着,发誓自己绝不会如同一个懦夫那样默默无声地死去。
蜡油裹挟着火星落在地毯上,差点造成了一场小小的火灾,幸好隆格维尔公爵也在,他用一瓶葡萄酒避免了先被烧死的悲剧,然后用空瓶子让孔蒂亲王安静下来,至少像是个体面人。
主教马扎然带着他们离开了主塔,离开了城堡,在登上马车的时候孔代亲王看了看周围,发现主教带来的人并不多,他看了一眼隆格维尔公爵,虽然不至于像孔蒂亲王那样丢脸的又喊又叫,但也不是说,他们就会甘心束手就死。
当马车的速度越来越慢,终于在万森纳森林中的一处空地中停了下来的时候,孔代亲王被请下了马车,他跳下马车,在城堡里,他得到的待遇仍然与一个亲王应有的相同,丝绸衬衫,葡萄酒,肉排,金黄的面包与地毯,柔软的床铺等等,没有琐事烦心,没有刺杀与暗算,他甚至还胖了一点,他现在十分健康,而且精力充沛,马扎然主教就站在他对面,距离不到六尺,孔代亲王完全可以抓住他。
隆格维尔公爵也是这么想的,他挪动脚步,走向一侧,挡住主教的去路。
主教先生似乎毫无察觉,他向着孔代亲王微微一笑,抬手掀开宽檐帽,随手把它丢在地上,然后解开纽扣,脱掉鲜红的法衣,踩在脚下,这时候就算是最蠢的孔蒂亲王,也知道事情有不对的地方了……就算再荒唐的教士也不会这么做,因为法衣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最好的装饰、武器与盔甲。
最后,马扎然,或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家伙举起手,按在自己的脸上,而后轻轻地移开,就像是移开了一张隐形的假面具,孔代亲王等人看到的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他的头发垂到肩后,几近于灰白,一双眼睛就像是他们见到过最为幽暗的红宝石。
孔代亲王在意识到自己面对着一个非人类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后退了一步。
“没什么可怕的,殿下,”吸血鬼说:“能够为您效力很荣幸。”
说完,他就发出了一声尖利的长啸,伴随着这声长啸,那些随从纷纷掀起斗篷,和他一起变成了无数蝙蝠,飞走了。
第三十九章 魔药大师
孔代亲王在原地站了一会,深深地感到惊讶,因为他虽然知道里世界的存在,也亲手猎杀过狼人,也结交过巫师,但对吸血鬼这一种族还是十分陌生,而且他也不认为身边的人会与吸血鬼有什么关系,他想到了马扎然主教,怀疑吸血鬼的出现是否与里世界与外世界的相互倾轧有关,但就在这时候,森林中传出了不祥的簌簌声,三个男人立刻紧绷起来,孔代亲王一个箭步捡起了一根树枝,把它对着声音发出的地方。
但很快,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人就让他们喜出望外地笑了起来,因为那正是孔代亲王的姐姐,隆格维尔公爵的妻子,她穿戴着旅行时的便装,却依然光彩照人,她一见到自己的弟弟就猛扑了过去,孔代亲王甚至来不及丢掉树枝,他可以感到姐姐滚热的眼泪滴落在自己的肩膀上,这让这位英勇的将军也不由得软下了心肠。
隆格维尔夫人紧紧地抱了她失而复得的弟弟好一会儿,才投向丈夫的怀抱,也许是因为他们确实遭到了可怕的威胁,一向对有着自己两倍岁数的丈夫不假辞色的隆格维尔夫人也变得和善可亲起来,她吻了吻自己的丈夫,又宽容地拥抱了那个自己并不喜欢的小叔子孔蒂亲王,孔蒂亲王倒是一直笑嘻嘻地,毫不在乎,正确些来说,自从他醒悟过来,知道自己不会再被囚禁或是处死的时候就又有了那种花花公子的轻浮劲儿。
紧随在隆格维尔夫人身后的是孔代亲王的妻子,也就是黎塞留的侄女,她曾经是孔代亲王等人的敌人,但等到黎塞留死了,她又因为他们共同的敌人马扎然而成为了亲王的同盟,今天遇到的事情实在是太令人意外了,孔代亲王也无法继续保持以往的冷漠态度,他向自己的妻子伸出手,她立刻欣喜地跑过去,亲王轻轻地吻了他,比起爱情更像是一份赏赐,但也足以令她热泪盈眶。
“我不想打搅您们,殿下。”
孔代亲王抬起头,看到了拉罗什富科公爵正笑吟吟地从稠密的枝叶投下的阴影中走出来,当然了,这个时代的男人们除非不知情,不然绝对不会仍由妇孺单独上路,两位夫人身边一定有保护她们的人而拉罗什富科公爵可能是最合适的人,而且那些吸血鬼……那些里世界的人,只怕与这位公爵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孔代亲王曾听身边的教士抱怨过拉罗什富科公爵可能与一些黑暗生物有染,但作为一个男人,他觉得可以理解,只是就算孔代亲王不太关心里世界的事情,也知道刚才的那些“人”不是一般的小角色,也许他也重新衡量拉罗什富科公爵在心中的分量。
拉罗什富科公爵看了一眼吸血鬼们留下的马车,马车宽敞,马匹健壮,装下四个男人没有什么问题,但既然隆格维尔公爵在,他就不能再和来时那样与隆格维尔夫人坐在一起:“我带了两名车夫,”他说:“陛下,请您与您的夫人,还有隆格维尔公爵与他的夫人坐在一起,我和孔蒂亲王坐在一起。”
“这很好。”孔代亲王此时才感到了一丝疲倦,“就按照你说的办,弗朗索瓦,我的朋友,但请先告诉我,我们要去哪儿?”
“先去波尔多,”拉罗什富科公爵跳上了马车,暂时充当了车夫:“昂吉安公爵(孔代亲王之子)与您忠诚的臣子与士兵正在那里等待着你们。”
“等等。”孔蒂亲王突然问道:“我们的母亲呢?”按照他对老亲王夫人的了解,她应该在这里的,这里有他的两个儿子。
“老夫人在巴黎。”拉罗什富科公爵说。
“她为什么还在那里?”在一个没有国王,没有王太后,没有主教的巴黎,到处都是暴徒与阴谋家,孔代亲王将妻子推开,向她投以愤怒的目光,“她为什么没有和你们在一起?”
“因为……”
“因为母亲她已经时日无多了。”出乎意料的是,这次为亲王夫人打破僵局的是隆格维尔夫人,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这让它们在月光下就如同波光粼粼的湖面一般:“母亲坚持留在巴黎。”
“你怎么能允许?”
“她是为了您,殿下。”拉罗什富科公爵说:“国王离开巴黎没几天,奥尔良公爵加斯东就出现了,据说他正在努力从高等法院这里争取获得‘代理国王’的称号。”说到这里的时候,拉罗什富科公爵露出了一个轻蔑的笑容,而后又变得严肃起来:“在你浴血奋战的时候,殿下,她不会容许别人轻易地夺走您的成果,她必须留在巴黎。”
孔代亲王沉默了,他知道老亲王夫人,他们的母亲,夏洛特.德.莫朗西曾经是亨利四世不名誉的恋人,因为这个,前一任孔代亲王还不得不逃到了国外,免得被嫉妒的情敌迫害,夏洛特.德.莫朗西最受宠爱的时候甚至与当时的王太后玛丽.美第奇正面对抗,她从亨利四世这里得到了数之不尽的财富、人脉与权力,就算是孔代亲王也不能肯定她是爱着亨利四世,还是恨着他。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位老夫人一定很爱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孔代亲王,她已经被医生与教士注定了很快就会离开这个污浊的人世间,但她不但没有安然地踏上最后的路程,反而就像是燃烧到尽头的蜡烛那样,疯狂地以自己最后一点力量,成为奥尔良公爵加斯东与保王党们在巴黎的擎肘。
“让我们走吧。”隆格维尔夫人说:“别白白耗费了母亲的一番心血。”
孔代亲王沉默了一瞬间,终于放弃了抵抗,踏上了马车。
拉罗什富科公爵轻轻地嘘了口气,说来侥幸,就当他从布洛涅树林回到了卢浮宫,准备向红衣主教马扎然投诚的时候,他的仆人就跑着送来了孔代亲王三人已经被主教拘捕起来的消息,这让他忍不住当即跪在了地上,感谢起天主了,但感谢天主归感谢天主,当隆格维尔夫人前来恳求他救出孔代亲王等人的时候,他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天主的敌人。
他也没有想到,事情竟然会这样容易,阿蒙,他在另一个世界的主人竟然那样简单地答应了他的要求,对于那场没能看到的好戏毫不在乎,这种可以用瞬息万变来形容的心性让拉罗什富科公爵忧心忡忡如果此时万森纳城堡的看守们发觉了他们的计谋,追出来的话,他留在这里的侍从未必能够保证亲王殿下的万全,而要让阿蒙再次允诺他的请求,拉罗什富科公爵可不认为自己有这样的运气。
载着孔代亲王的马车驶出了森林,驶进了黎明的薄雾,驶向了波尔多。
同一个夜晚,法国的王太后与国王也已经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镇,因为圣日耳曼昂莱已经被几个叛乱的城镇包围,这次他们不得不选了其他的道路,幸而这次离开不是那么匆忙,他们尽可能地带走了所有的珠宝与汇票。
这座小镇的人们原本应该对这样的贵人感到好奇,但因为最近从巴黎逃出来的重臣贵胄太多了,经过这里的也不少,所以他们更多的还是希望能够从他们这里弄到钱,在获得了一些赏赐后他们就心满意足地走开了在这座镇子上,能够容纳国王一行人的只有一座兼做酒馆与旅店的破烂地方,侍从们去看了房间后都认为王太后与国王最好还是在马车里休息,至于他们提供的食物,邦唐之前他只是幸运地被扔在了一个储藏室里,除了有点失血以及被老鼠咬了几口之外没有遇到什么很大的伤害按照国王的要求做了检查,发现只有生鸡蛋可以在清洗与煮熟后放在贵人的餐盘里,国王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到镇子里,找更多的鸡蛋来,并且请求他的火枪手与侍从们不要食用那些粗劣的木屑面包、漂浮着草梗与牛粪的牛奶或是历史悠久的干肉条,他所能够拥有的护卫力量只有这些了,实在是经不起非正常的损耗。
就在国王难得地不顾仪态,直接咬着鸡蛋,回到马车上的时候,看到王太后身边的女官正站在马车边,对玛利说着些什么,小女巫低着头,一脸不快。
玛利一看到走过来的国王,就在女官不赞同的眼神里扑了过来,抱住了国王的腰,路易摸了摸她蓬松的头发,“怎么啦,夫人,”他向王太后的女官点头致意:“玛利犯了什么错吗?”
女官先向国王行礼,才无可奈何地说:“她和一个平民说话和接触了。”
国王立刻就明白了,对于宫廷里的人来说,一个地位低的人随意与一个地位高于他的人搭话会被视作一种相当无礼的行为,而一个贵人更不应该直接与一个平民说话,她应该让她的仆从代为转达或是示意,玛利现在的身份几乎等同于一个郡主甚至是公主,只有这个身份的人才能够被允许时刻侍奉在王太后身边这正是她的父亲与舅舅期望的,这样出身寻常的玛利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公爵或是亲王的妻子所以,像这样过于……轻佻的行事不免令人诟病。
“她还是个孩子呢。夫人,”路易说:“她以后会明白的。”
既然国王这么说了,那位夫人也不能再追究下去,只能再次向国王屈膝后走开,玛利在国王的耳边嘻嘻地笑,然后拉着国王,来到那个平民面前,那是个面容愁苦的中年人,却有着一双细长白皙像是贵人般的手。
国王投去了询问的眼神,玛利用很小的声音说:“陛下,他是个魔药大师。”
第四十章 战争造成的饥荒
这让国王大感意外,他不能确定对方究竟是不是他理解中的那种魔药大师,但就现在的医学水准,如果真有那种可以让感染了痢疾的人即刻痊愈,又或是让缺损的肢体重新生长出来的药物,只怕巫师早就被人们奉做了天使的化身,所以他在轻微的激动后就迅速地冷静了下来,“那么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低声问,“又怎么会找到你?”同时没有错过那个男人眼底掠过的一丝讥讽之色。
“他曾是我的老师。”玛利说,“之前……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
“请让我来说吧,玛利,”那个男人打断了玛利的话:“没什么不可告人的,国王陛下,这确实是个意外——我是说,我在这里遇到了我曾经的学生,这并非我的本愿,因为我早已厌倦了侍奉权贵,这也是为什么我被驱逐出了里世界的缘故——里世界不再接纳我,还有我的家人,而我们在表世界又没有身份,守卫们将我们视作流民,我们被驱逐,甚至被殴打和囚禁,而最不幸的是,表世界正在不断地变坏,我制造的药物无人信任,即便有人愿意购买,我从里世界带出的材料也不多了,我的妻子生了重病,我的女儿即将饿死,所以我见到了玛利,就放下了愚蠢的自尊,跪倒在她面前祈求一块面包。
就是这样,我的目的并不单纯,陛下,但也不贪婪,我只想要和我的家人一切活下去。”
说完,他向国王深深地鞠了一躬,直起身来的时候险些摔倒,路易看着他,给了他一块巧克力,“把这个吃了,”他说:“然后和我说说,你能做到些什么。”
那个男人是见过巧克力的,巧克力在表世界,是由西班牙人从美洲带回来的,而奥地利的安妮,虽然被人们这么称呼,却是西班牙的公主,她嫁到法国的时候,也将巧克力带到了法国王室,但对于里世界的人们来说,这种黑黝黝的果实早就是魔法药物中的主要成分了,对于一个魔药大师来说更是常见,他一接过来就狼吞虎咽的吃了,然后终于有了一点精神和力气。
他在黄昏时分又来到了国王下榻的客栈,这次因为国王已经吩咐过身边的侍卫,他没有受到阻扰,在一个房间里,他将自己制作的药物一样样地摆放在摇摇欲坠的桌子上,正如国王预料的,其中大部分都没有什么用,或说只有对里世界的人有用——譬如说,用来代替仪式中的血液的药水,可以诱发幻觉的粉末,天仙子做成的爱情药,可以让你变得受人喜欢的蒲公英,用作毒杀药剂的毛地黄、曼陀罗等等……唯二能够让国王感兴趣的只有飞行药剂与隐形药剂,它们不但可以用在巫师身上,也可以用在凡人身上,但问题是,前者主要成分是颠茄,后者主要成分是夹竹桃,而这两者都是需要涂抹全身才能发挥效用的,且不说紧急时刻是否有这样的空闲时间,单就颠茄与夹竹桃的有毒成分都是能够被粘膜吸收的,巫师的特殊体质保证了他们不会因此受苦,但对于凡人来说,随时都有可能因此而死,而且维持的时间也要比巫师更短暂,更低微。
但国王还是买下了这两种药剂,还有玛利认为她需要的那些,但要让这位魔药大师跟着他们离开不太现实,第一他们的队伍也并不安全,第二主教的耳目一直注意着他们,玛利是他的外甥女,当然可以得到宽容,但对于一个被里世界驱逐出来的魔药师可就未必了——虽然玛利一再申明她的老师是个极其有才华的人,但国王和那个男人都很清楚,真的独一无二的大师是不会那么轻易地被里世界抛弃的,他或许有才华,但还不是那么不可或缺。
在国王临行前,那个巫师带着自己的妻子与女儿们来向国王致谢,除了满满的一袋子金路易外,还有国王吩咐这里的官员为他们签署的一套身份证明,这样他们就可以安然地选择一个不被人所知的地方住下来来了。
国王见到了他的妻子,据说这位魔药师被驱逐出里世界与他的妻子有着莫大的关系——路易一看到她就明白了,他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已经见过了不少美人,从男到女,但魔药师的妻子与其说是美,倒不如说是一种接近荼靡的娇艳,就算她现在大腹便便,面容枯槁,还是无法掩住那种令人心惊胆战的美,要让路易形容,她就像是一朵花瓣干枯的深红色蔷薇,就算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生命力,却还是有着无以伦比的颜色。
但她显然只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她的丈夫也是如此,他们站在那儿,就像是身边没有第三个人了。
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女儿,还有一个正在妻子的肚子里,长女五岁,却已经可以从五官与面部轮廓上看得出她几乎完全继承了来自于母亲的美貌,她的妹妹还是个连路都走不稳的孩子,长女阿泰纳伊斯十分大胆,她的眼睛几乎离不开国王,她的父亲让她向国王行礼,她行了礼后就走上前来,拉了拉国王的衣襟:“大人,”她说:“等我长大了,我可以嫁给您么?”
国王还没来得及回答,“不行,”他身边的玛利就斩钉截铁地说道:“不行,将来要做王后的是我,我要嫁给国王。”
阿泰纳伊斯看上去并不十分遗憾:“没关系,”她说:“做您的爱人也行。”
“不行,”玛利继续阻止道:“他的爱人也只有我。”
“但您并不美。”那个女孩认真地说:“贵人们总是该得到最好的,你不是。”
玛利差点气成了一只河豚,路易忍着笑,给了女孩一枚金路易:“你应该好好地和你的父母生活在一起,等你长大了,”他说:“你会遇到一个爱你的年轻人,然后和他结婚,生子,度过美好的一生。”对于阿泰纳伊斯的话,他丝毫没有放在心上,一个五岁孩子的话,谁会在意呢?倒是玛利的想法,让他在行事历上勾了一笔——要记得和她谈谈。
只是之后遇到的事情,让路易再也想不起这场小风波了。
此时国王的军队可能还不如他父亲路易十三的护卫多,而且他每到一个地方,不一会儿就能听到叛乱者的口号与枪炮的声音,主教的使者就会把他们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去,他们渐渐地越走越远,也越走越荒瘠。
路易曾经以为巴黎的贫民已经相当可悲,但此时他才发现外面的贫民过着更悲惨的日子,巴黎的面包虽然贵,但至少还有面包,他们之前经过的小镇也至少还有烘烤面包的木炭。这里却没有面包,也没有木炭,人们依靠祈祷与“面包”(白土和最后残余的一点面粉和麸皮搅拌后做成)来挣扎求存,街道上到处都是僵硬的如同骷髅一般的死者,有一辆马车和两个杂役专门负责把他们扔上车拖走,那两个杂役也同样面黄肌瘦,但拉起那些骸骨的时候轻松的就像是女孩摆弄自己的玩偶。
车队根本不敢在这样的镇子上停留,他们就像是逃跑一样地穿过广场和街道,只在无人的树林或是溪流边驻留,只是这里同样有许多处于饥饿之中的人,在快要饿死的时候,这些低贱的人就再也顾不得法律或是规矩,他们先是杀了耕作用的牛,马和驴子,然后吃掉了留下的种子,老人和孩子是最先被丢弃的,然后还有力气的人们进入了领主的树林,树林中的动物被捕捉完毕后,他们就开始采集果实、叶片,等到果实和叶片都被吃完了,他们只能依靠树皮与坚果为生。
路易无法让他的仆从去打探消息,幸而他身边还有玛利,小女巫在夜晚的时候,乘着扫把去打探周围的情况——这种现象并非天灾,而是人祸——第一次投石党叛乱虽然令得国王与王太后十分被动,但被影响到的城镇与省市并不多,但第二次投石党叛乱的首脑是孔代亲王、孔蒂秦王与隆格维尔公爵,首先应召唤而起的就有波尔多、吉埃纳、普瓦图以及昂儒等重要地区,而它们之外的省、城市与村镇,有支持路易十四的保王党,也有愿意向红衣主教马扎然效忠的虔诚之人,还有宁愿听从一介妇人使唤(亲王夫人以及隆格维尔公爵夫人)的可笑之辈,又或是被奥尔良亲王加斯东收买的卑劣小人,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相同之处,除了狂热而茫然地召集军队与收敛钱财之外——却丝毫没能发现原本就微薄至极的储备被他们在短短几个月里就消耗一空。
这场运动从1650年的1月开始,到1650年的7月,之前被收集起来的小麦与干肉,以及在田野里耕作的农民都像是在一天里突然消失的,——目光敏锐的人或许早已预料到饥荒的出现,但更多人只能懵懵懂懂地眼看着末日降临。
路易能够做到的事情不多,他只能保证自己与王党军队的供给,虽然随驾商人提出的价格几乎令人窒息,但这个时候只要有面包就胜过了一切,这让跟随着国王的军队不但没有流散,还愈来愈多了,王太后安妮曾经要求国王驱散一些人,但路易这次无论她怎么恳求都不愿意答应,哪怕这些人给他带来的压力令他夜不能寐,现在他简直就像是一个握着剑锋的顽童,而数千人空荡荡的肠胃就是悬挂在剑柄上的顽石。
路易曾寄希望于英格兰的查理二世——他已经登基了,可惜的是这位国王老兄,在8月的时候与叛军的军队在伍斯特打了一仗,打到全军覆灭,就连自己也像是一个乞丐般地在外面游荡了四十多天才被忠诚的臣子找回,他还在盼望着路易能再给他一点援助呢——想要从英格兰这里弄点小麦看样子也成了不可能的事情,路易唯二能够依靠的就只有富凯与柯尔贝尔,之前柯尔贝尔不负众望地从意大利弄来了好几船玉米,让巴黎的平民们终于有了填饱肚子的东西,这次他们又分别往意大利、西班牙以及希腊去,希望能够从那里弄到足够的小麦,或是任何可吃的东西。
第四十一章 魔鬼的苹果
而就在国王苦苦期待的时候,富凯与柯尔贝尔的信使居然在同一天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们带来的都是好消息,富凯不但购买到了重量约在一千马尔托(一马尔托约500升)的小麦,还设法从西西里人那里走私来了火炮与火枪,国王立刻召唤了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他就是受马扎然主教召唤,率领着大约有一千人的步兵来保护国王的将领,他出生在海德堡,是个新教徒,因此王太后安妮对他从来就不假辞色,幸好他与这位贵妇人的往来也并不多——他听从国王的安排。
虽然在前来的时候,主教先生说他除了行军作战之外尽可以听从国王的命令,绍姆贝格将军还有些迷惑,因为国王还未成年,只是个孩子,而且据说他在应当学习的年纪就一直流亡在外,没有受过正统又连贯的教育,他做好了迎接一个暴躁又天真的幼童的准备,现实情况却要比他想象得轻松许多——那位国王对他十分宽容,几乎不曾干涉他在军事行动上的任何决定,对于那些跟随在王驾后的流民,虽然陛下有着他的想法,但还是第一时间与他商量。
对于国王的决定——绍姆贝格是说,不是驱赶,而是收容,站在将领的立场上,他是赞成的,没有别的缘故。这里要提一提欧洲古怪的募兵制度。
众所周知,国家常备军团的数量应当与一个国家的国力相匹配,才能保证军队的给养与俸金,以及装备、马匹以及营地等必然的消耗,但我们也同样能够注意到,现在的法国简直就是整个欧洲的缩影,每个国家都在与另一个或是好几个国家打仗,有时候是为了威望,有时候是为了地位,有时候是为了钱财与领地,更多的时候是为了保卫自己与家人——继承权法的混乱更是加重了这一状况,所以就算是最小的国家,也会拥有与其体量完全不相称的庞大军团,为了保证满足士兵与军官的需求,减轻自己的负担,从很久之前开始,就有国对国的雇佣兵交易,也就是一个国家将自己的军团与装备租借给另一个国家使用,最负有盛名的莫过于意大利,但神圣罗马帝国、英格兰或是曾经的法兰西也不例外,所以若是有人来到这个时代的战场上,他会惊讶地看到,一个神圣罗马帝国的将领,他的炮兵来自于意大利,他的火枪手来自于法国,他的步兵来自于丹麦或是其他日耳曼国家,或许还有来自于异教徒地区的骑兵。
绍姆贝格的军队也不例外,因为时间拖得太长,已经有些士兵掉队或是逃走,他亟需补充兵力,在他看来,那些因为饥荒而不得不抛弃家园跟随在王驾后的流民们是最好不过的对象。
第一:他们几乎都是年轻的小伙子——饥饿是最残忍也是最好的筛选机器,孩子与老人总是第一批倒下的人,而女性甚至宁愿饿死,也不愿意离开村庄或是城镇,因为她们很清楚自己会遇到什么。
第二:这些人只需要一个面包就能被招募到军营里来,而不用俸金诱惑或是暴力逼迫,而且他们不会轻易逃走,虽然留在军营很有可能在战场上死去,但离开军营却必然会活活饿死。
第三:比起神圣罗马帝国的士兵,这些法国农民当然更愿意相信他们的国王,不然他们就不会第一时间拖着疲惫的双腿跟在王驾后面。
但绍姆贝格也很清楚,就像是王太后安妮极力反对(甚至与国王大吵了一场)的那样,容留这些人就代表着必须让他们有东西可吃,而现在的法国,到处都在闹饥荒,他们手上虽然有足够的金路易,但未必能够换来大量的食物,到那时候,这几千人反而要成为他们的威胁了——尤其可恼的是,他们经过的地方,那些爵爷,不但没有按照法律与传统,奉上供国王与他的随从们享用的食物,还授意商人将食物的价格提高到一个可怕的地步。
只是——绍姆贝格想到这里就要发笑,就算是主教先生,或是王太后大概也没能想到,他来到这里的第一场,以及许多场战役竟然不是先与叛贼的军队打的,而是与那些囤积居奇,毫无道德与忠心的商人打的,虽然一些商人也雇佣了看守,但这些看守对付一些手无寸铁的可怜人还行,对上这些经历过三十年战争的士兵就毫无还手之力了。
这是国王让绍姆贝格去做的。
一开始绍姆贝格还有些犹豫,但他很快就发现这种事情做起来还真是有趣又痛快,尤其是一些蠢到无可救药的爵爷还胆敢喊叫着请求国王为他们做主的时候——国王的第一侍从邦唐睁大了眼睛,好奇地问他们,之前他们还在向国王哀告,说是城堡里只剩下麦麸了,那么他们现在所说的小麦又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如果他们是为商人求告,法国是有法律与法院的,请到巴黎去,向那些高等法庭的法官们申诉吧,想来这些可敬的大人会给他们一个公道的。
这些爵爷和商人又怎么敢去呢?谁都知道,现在的巴黎,无论是高等法院的法官,还是奥尔良公爵加斯东,都在疯狂地敛财,他们进了巴黎,不被剥掉几层皮根本出不来。
可惜的是这样的行为可以一再而,却不能而在三,尤其是之后的爵爷与商人都变乖了,他们虽然不能完全支撑起这支庞大的队伍补充全部的给养,但至少可以做出一个应有的姿态,问题是这样一来,如山的小麦又像是河水那样延绵不断地流淌了出去。
不过这位将军一进房间,一看到国王那张愉快的脸,就知道他们寄予重望的两个人不负所托,他连忙摘下了自己的帽子,向国王深深地行了礼,然后在得到允许后走上前去,接过已经打开的信件,他先看了富凯的信,笑容从头到尾就没消失过,一边还在深深地吸气,像是能够从字里行间嗅到小麦的清香气息。
“那些火炮,火枪?”
“随你安排。”国王说,没人能比绍姆贝格了解他的军队了,据邦唐回报,这位将军对自己的士兵极其尽心尽力,所以就算已经过了雇佣期,又正逢收割期,军队里还是留下了大部分的士兵,那些新招募来的士兵绍姆贝格也一个个地看过,并且委派了他最信任的军官去指导和训练。
“我已经有了一个想法了。”绍姆贝格兴奋地说。
“还有这个,是柯尔贝尔的。”国王示意邦唐将第二封信交给绍姆贝格,绍姆贝格打开看了,柯尔贝尔的收获比富凯还要大些,但其中有一船,也就是大约十马尔托的货物他有些看不懂,“请原谅,陛下,这个‘庞姆斯’是什么呢?”
就是土豆。
但路易并不能这么直接说,因为当初最先发现土豆是发现了美洲的西班牙人,但他们直接生吃了土豆,当然,不但涩口还有毒;苏格兰人从一开始就是拒绝的,因为圣经上没有提到过土豆,而且它们埋在地下,像是魔鬼的苹果;至于法国人,他们另辟蹊径,去尝了土豆结出的浆果,可想而知,那种酸涩的味道简直就不是人类能够忍受的。
还有像是发青的土豆直接导致死亡啦,以及切开的土豆发黑因此被人认为与麻风病有关啦——就不说了,反正土豆从此之后就成为了最让欧洲人反感的植物了,只有一些贵人因为它的花儿挺好看的,少许种了一些在庭院里。
柯尔贝尔的土豆还是从美洲那儿弄来的,他是个有想法并且有魄力的人,在给国王的信里,他说他已经按照土著的方法烤和煮了一些土豆,并未发生任何事故,同样精力充沛,神思敏捷,而且这种果实只要很小的一块就能让人吃饱,烹饪方法也要比小麦简单,哪怕不洗,直接投入篝火也能弄熟入口。
“一种新奇的食物。”路易说,“但弄得好会非常好吃。”他对还是有些迷惑的将军笑了笑,已经决定了,等到土豆送到这里,王室成员将会以身作则,鉴于人们的好奇心,他们也许会愿意尝试一下这种现在和将来都能拯救他们于饥饿之中的块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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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此时正在赫泰勒,它位于埃纳河右岸的一处高地上,从十世纪开始就是一座重要的军事要塞,城墙坚厚,火炮犀利,幸而这里的爵爷是个不折不扣的保王党,他一见到了国王的使者,就跟着使者一路奔驰来觐见国王与王太后,对于王室们以及随员的侍奉也十分周到,整理出一个让国王满意的厨房更不是什么难题。
土豆么——是一种又可以作为主食,又可以作为零食,更可以作为菜肴的好东西,国王的第一侍从邦唐珍重无比地拿出的精装菜谱更是让厨房里的人屏息静气,连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敢说——他们按照邦唐大声读出的命令,将这种看上去活像是一团泥巴的东西洗干净,削了那疙疙瘩瘩的皮,然后切成块,削成片,切成丝……和鸡肉一起烧,与猪肉一起煮,放在鹅的肚子里一起或是和奶酪夹在一起烤,又奢侈地起了一大锅子油,把用盐水浸过的土豆条放进去炸……
金灿灿的炸土豆条是最先被端出来的,当然,它首先被送到国王的面前,所有的人都盯着国王看,看他捏起一小撮盐,慎重而均匀地洒在上面,用叉子略微翻了翻,就用手指捏起它们痛快地大嚼起来。
那浓郁的香味不由得引人食指大动,等到他们的那一份也被放到了盘子里,每个参与宴会的人都学着国王的样子,撒了盐,用叉子翻了翻,拿手指——一些心急的人直接用手去抓,结果被烫到了,幸好几乎所有的人都沉浸在了炸土豆条外面酥脆里面绵软的口感里,以及淀粉带来的甘甜味,没几个人注意到他们出了丑。
之后还有土豆烧鸡,猪肉炖土豆,奶酪烤土豆……新的美食让人们猜测纷纷,有些人猜到了与土豆相似的甘薯——有趣的是,甘薯与土豆几乎没什么区别,但甘薯却早在几十年前就进入了欧洲王室并且受到欢迎,但土豆却命运多舛。
等到国王宣布了谜底,人们虽然有些惊讶,却也没有陷入恐慌,毕竟他们在宴会上已经吃了很多次土豆了,没人中毒而死,也没人生了麻风病,而且尊贵如王太后与国王都吃了,他们还担心什么?
第四十二章 赫泰勒一战最有价值的斩获
夜晚来临的时候,路易还特意去了王太后的房间,即是向她致谢(为了土豆),也是向她道歉,毕竟之前争吵的时候他的固执伤了王太后的心。
但就像过去与未来,一个母亲是永远不会憎恨自己的孩子的,王太后安妮与国王发生争执也只是不愿意看见自己的孩子遇到危险,而不是为了权力或是别的什么,路易一跪倒在她的膝边,靠到她的怀里,她的心就像是遇到了火的冰雪那样融化并滚热起来——之前路易有好几年没有这样做了,毕竟他的身体里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而此时的人们对于童年又几乎没有什么概念可言,一切全看母亲或是孩子本身的想法。
“主教先生给我来了信,”安妮说:“万幸,我们在这里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路易,你即将成人,亲爱的,我要为你举办一个隆重的仪式与宴会。”
路易从母亲的膝盖上抬起头,这才恍然想起他确实快要十四岁了,但现在的情况着实没什么好在意的,按照主教先生的安排,他至少要等到二十岁,足够成熟后才能介入政事,而他自己也并不急于掌握权柄——他连自己的朝廷都没能建立起来,身边的人也未必可信,在黑暗中出没的非人生物更是进出王宫如同无人之境——身为国王可不是不死的理由,如今所有人的视线都在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身上,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我倒更希望得到一个胜利,”路易喃喃道:“来庆贺我的成年礼。”
“那有什么难的呢?”王太后立即慷慨地说:“我会直接命令绍姆贝格将军出战,在遇到敌人的时候。”
“只怕已经遇到了。”国王说:“我在来您这里的路上,遇到了信使,他告诉我说,一支由蒂雷纳子爵率领的军队,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这句话一下子就让王太后瞪大了眼睛,这也是为什么国王没有一进门,就告诉她这个消息的缘故,即便如此,她还是颤抖着手取出嗅盐,使劲儿地抽了几下鼻子,一股强烈的氨气味儿与香料味儿混合在一起,就连站在王太后身边的玛利都忍不住做了一个鬼脸,国王按住王太后的手,“我说过别多用这个,”他用亲昵的责备口吻说道:“这种东西对健康的损害很大。”
“但没有它,”王太后说:“我就要昏厥过去啦。”她将嗅盐放回到腰带上的小包里:“蒂雷纳子爵,唉,我是知道这个人的,对他做出这样的罪孽来说也不意外。”
“我没有听到过,”路易问:“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色当公爵的次子,按照传统,他的兄长继承了爵位与领地,他到军队里为国王效力。”
“那么他应该是忠诚于我们的。”
“曾经是,”王太后气恼地说:“在1642年的时候,他的兄长色当公爵,因为反对黎塞留而被投入了监狱,为了赎回自己的姓名与荣誉,他交回了色当公爵领地,蒂雷纳子爵作为他的弟弟当然也不免受到一些牵连,但就在你即位后,马扎然主教先生为了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是授予他元帅权杖,并给了他价值一万里弗尔的赏赐。”
路易没有反驳,这就是所谓的上位者思维,但在法国,至少在这位蒂雷纳子爵身上,这种作态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然后他想到了一个可能:“他与孔代亲王的关系如何?”
王太后看起来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说了:“他与孔代亲王一起在军队里服役过。”
这就对了,路易想,没有什么能够比并肩作战过的朋友更值得尊敬与信任的了,蒂雷纳子爵选择了站在孔代亲王的阵营只怕除了色当公爵领地被王室收回之外,他与孔代亲王的友情才是最沉重的那枚砝码,“如果我能见到这位将军,”路易说:“我会和他谈谈,也许他会改变原先的主意。”
这句话让王太后笑了起来,路易终究还是一个孩子,他并不懂得政治,王太后想,“若是能,”她就像是许诺一件玩具般地说道:“我会让他来见你的。”说完,她就吻了吻路易的脸,把他送出了自己的房间,路易一离开,王太后就召唤了绍姆贝格,绍姆贝格将军一开始还奇怪国王的侍从邦唐为什么会给自己送来这么一封口信,等他见了王太后,就明白了,他恭恭敬敬的接受了王太后的命令,当然,之后就放置在一边了,毕竟国王的旨意在前——作为一个将军,他也不认为一味遵从王太后的命令是对的。
至少他不会指挥着军队冲出去和蒂雷纳子爵作战。
有趣的是,在开战之前,蒂雷纳子爵的使者还前来觐见了王太后与国王,转交了蒂雷纳子爵的信,信里恳切地要求他们投降,免得遭到意外的不幸,蒂雷纳子爵愿意保证他们的安全,并且遵照一个国王与王太后应有的待遇来对待他们。这封信当然被王太后付之一炬了,国王则和颜悦色地对使者说,如果蒂雷纳子爵愿意投降,他也会给他一个子爵应有的待遇。
这张或许并不是完全虚伪的含情脉脉的面纱在第二天的黎明被就被真正的战斗撕碎了。
赫泰勒老城原本就是一座坚固的军事要塞,在进入热兵器时代后,它的城墙上也有了六门火炮,蒂雷纳子爵却有十二门,他命令工兵筑起了高高的土丘,将火炮推上丘陵,以达到能够与城墙上的火炮对射的地步。
火炮轰鸣,烟雾蒸腾,绍姆贝格胜在城墙厚重,居高临下,蒂雷纳胜在无论是士兵还是火炮的数量都占优势,在十二门火炮几乎不间断的轰击下,古老的城墙终于暴露出了软弱的内在——这座城市始建于公元940年,那时候可没火炮这东西,随着时间流逝,层层剥落的城墙终于彻底地崩塌,露出一个缺口,蒂雷纳的士兵们欢呼起来,但双方的统帅知道,这才是真正战斗的开始。
绍姆贝格指挥士兵们在城墙后立起了工事——这还是国王的建议,也许是出于孩子的童心,他让工匠们做了一个类似于木马的东西,下面有轮子,可以推着走,要绍姆贝格说,又有点像是古老的撞门槌车,因为它也是一个三角棱形,木板下是堆满土的袋子,这种粗糙的工事即便在两三百年后,对威力强出好几倍的机枪也能起到挡护的作用,更不用说现在这种简陋的火绳枪了。
国王军就躲藏在这样的工事后对叛军开枪,叛军还击,但战绩寥寥,他们自己却遭到了致命的打击,这让原本就不怎么高涨的士气进一步低落了下去——毕竟他们是知道自己正在将枪口对准他们的国王,蒂雷纳子爵也发现了这点,但事已至此,他无法后退,只能命令士兵们继续向前,好用自己的血肉撕开对方的防线。
就在这个时候(大约下午两三点钟),从埃纳河的上游驶下了两艘三桅船,这件事情十分寻常,但一些熟悉船只的人一定会大叫起来,因为这两艘三桅船都带有炮口,是战船,每艘船都有十二个炮口,此时炮口的窗板已经被打开,炮口正对着赫泰勒老城外的叛军们。
没有等到别人发觉,那些黑洞洞的炮口就腾起了只有在炼狱中才能看到的密集的火光,而它们也确实是把人带到地狱里去的,蒂雷纳子爵的军队前方寸步难行,后面血肉横飞,士兵们哀叫着,到处乱跑,只希望能够摆脱这张会发出尖啸声的罗网,军官虽然努力维持着秩序,但很快他们也变得有心无力起来,就在叛军里的每个人都心生绝望的时候,炮击突然停止了。
战场突然安静了下来,起初的时候还有一两声火枪,几分钟后也消失了,只有那些受伤了的士兵还在悲惨的哭叫与呻0吟,着火的地方还在噼啪燃烧,烟雾升腾,但仿佛上帝伸出手来,叫他们停止,他们就都停下了,从野兽变回了人。
然后蒂雷纳子爵就看到距离他只有一百尺的工事里走出来一个军官,他举起手,免得他的士兵因为紧张而走了火,这个人他不认识,但应该比他更年轻一些,即便面对着数百支的火枪,也没有露出恐惧的神色。
他向蒂雷纳子爵走去,蒂雷纳子爵也向他走去,他们虽然互不相识,但只要一见面,就知道对方正是自己的敌手。
“幸会!”他们之中更年轻一些的那个,也就是绍姆贝格大声地说,一边摘下帽子,并且挥动它,向蒂雷纳子爵鞠了一躬。
“幸会!”蒂雷纳子爵说,虽然他的军队才因为这个人受到了摧毁般的打击,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公爵之子应有的仪态与胸襟,怒火在他的眼睛里燃烧,却没有蔓延到他的言语和行为中。
“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来人这样说。
“这并不是一个法国人的名字。”蒂雷纳子爵说:“你是一个外国人。”
“是的,一个外国人正在护卫法国人的国王,一个法国人却在进攻国王的军队。”绍姆贝格说。
“那是因为国王做下了错事。”蒂雷纳子爵说:“而我是来请求他纠正这个错误的。”
“用火炮与火枪么?”
“若是国王愿意听从其他的劝告方式。”蒂雷纳子爵硬邦邦地说。
这样的话无疑让绍姆贝格将军生了气,虽然他与路易接触的时间还不那么长,但要他说,年少的国王已经尽力做到了他现在所能做到的,“那么你知道是什么人命令我停止了炮击么?”
蒂雷纳子爵并不愿意回答,但他也知道这种挣扎是无用的,于是他说:“是陛下。”
“法国的国王陛下,”绍姆贝格说,一边尊敬地行了个礼:“他让我来问您,您是否愿意投降。”
“我还没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呢。”蒂雷纳子爵说。
“但国王却不愿意看到又一个法国人死去,”绍姆贝格说:“无论是哪一方,他说,都是他的子民,上帝指派他来统治他们,所以他顾惜他们的性命,就像是看待自己的儿女一般。”
蒂雷纳子爵并不说话,绍姆贝格看了他一眼,就走了回去。
只有蒂雷纳子爵知道,他已经败了,败得一败涂地。
蒂雷纳子爵的军队撤退后就在河岸边扎营,丝毫不在乎那两艘三桅船就在距离他们不过半个河面的地方,蒂雷纳子爵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望着漆黑的河水发呆,一个深受他信任的军官为他送来了一杯热茶,他拿在手里,并不去喝它:“士兵们都在说些什么呢?”
军官没有回答他。
蒂雷纳子爵已经从沉默中找到了答案。
——————
第二天一早,蒂雷纳子爵就来到城门前,向国王投降。
第四十三章 国王是如何说服蒂雷纳子爵的(上)
蒂雷纳子爵一开始对国王的承诺并不怎么相信,倒不是他不相信国王,国王在他的心中一直只是个孩子,而一个孩子,无论多么高尚,他的话都是做不得数的,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更是深深地憎恶着每一个与孔代亲王有关的人,他对于自己可能有的下场早有预料,并安之若素。
哪怕他被要求解除所有的武装也是如此,他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地就摘下了自己的刺剑,卸下了火枪,将匕首与短剑都取出来摆在桌子上,让他高兴的是,监督着他的军官也没有失礼地要求搜身。
他今天穿着他最喜欢的一套衣服,因为他猜想,一旦被送入监牢,或是经过审判后绞死,他未必能够获得更换衣服的机会,这样他至少可以体体面面地躺在棺材里。
等他见到了国王的第一侍从邦唐,他就更意外了,但一想到王太后对国王的宠溺,这样的行为也不是没有可能,于是他从容地感谢了邦唐,跟着他一路来到一个幽静的房间里,他一进到房间里,就本能地打量周围,尤其在窗户上停驻了一会,窗户上有着护窗板,但打开着,玻璃由黑铁条分割成十六个小块,他遗憾地收回了目光,就看到国王正微笑着看着他。
蒂雷纳子爵就走上前去,手势轻盈地脱下了帽子,向国王深深地鞠了一躬。
“我是不是可以猜测一下,”还是个少年的国王笑着说:“您之前是不是想着逃跑呢?”
“如果可以,”蒂雷纳子爵坦率地说:“我是愿意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继续站在城外,和我的将军战斗,而要站在这里,然后考虑如何逃走呢?”
“因为绍姆贝格先生说了那样的话。”蒂雷纳子爵说:“一下子就把我士兵的心给收买过去了,我如果坚持作战,也许他们之中就有一些人会像是喝醉了的傻瓜那样,不是将枪口对准他们的敌人,而对准他们的指挥官了。
我没有在城外就离开也是因为这个缘故,他们把自己交托给我,那么现在要把他们交托给别人,那么除了我之外就没人能够做到,所以我就只好来啦,但我是相当不情愿的。”
“你将绍姆贝格将军的话称之为收买,在这方面我要保持我的意见,因为先生,这正是我要他去说的,而这是我的心里话。”
“您的心里话?”
“可不是么,将军,法国人在打法国人呢。”
“我就知道您是要指责我的。”
“看来您认为您没有什么做错的地方。”国王说:“看来我必须好好地与您说一番话,才能说服您了。”
“我建议您就别白费这般功夫了。”蒂雷纳子爵气哼哼地说:“您是说服不了我的,上帝选择了您,而我选择了我的朋友,孔代亲王,陛下,您若是足够残忍呢,就将我挂在院子里,对啦,就是您一歪头,就能看到的地方,这就是每个叛贼所要面对的下场——您若是仁慈呢……”
“怎样?”
“您就应该放了我,就像是所有仁慈而又宽容的君主那样,”蒂雷纳子爵说:“给我一匹马,一件斗篷,以及一个装满了金路易或是银埃居的钱袋,归还我的武器和仆人,让我高兴去哪儿就去哪儿。”
“那么你一定会回到孔代亲王那里去了。”
“那是肯定的,他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主人呢。”
“那可不行,”路易一本正经地说:“我可不能让你回到孔代亲王那里去,因为你站在敌人的立场上时,总是会令人感到相当棘手的。”
这句话让蒂雷纳子爵那张严肃的面孔上也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神色,不过很快它就被羞惭掩盖了:“我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您的恭维,”他说:“事实上我败了,就在城外,”他悻悻然地说:“我也只是一个败军之将罢了。”
“我并不这么认为,”国王说:“我听过您之前的事情,您是一个英勇的人,您十二岁就进入了军队,我出生前十年,您就在莱茵河战场,协助伯恩哈德公爵用八个月的时间攻克了布雷沙赫要塞,又在第二年,在皮埃蒙特之战中夺得了都灵,四三年的时候,您顺莱茵河而下,直取对岸的战略要塞菲利普斯堡和美因茨地区;等到了四六年,在第二次诺德林根战役中,您又逼迫巴伐利亚退出了三十年战争,在四八年,您攻占巴伐利亚全境,最终兵临莱茵河,直指维也纳,逼迫一位国王向您屈服……这林林总总,子爵先生,难道不值得令您成为一个值得他人忌惮的对手么?”
对于自己的功绩竟然能够被国王陛下如此了如指掌而又如数家珍,子爵先生无疑是倍感自豪的,但他在情不自禁地挺起了胸膛的同时,又升起了满怀愤懑,“既然如此,”他大声道:“您就不该忽略另外一个人。”
“您是在说孔代亲王。”
“可不是么?”蒂雷纳子爵说:“他的功绩要更胜于我,但您却丝毫不放在心上呢。”
“那么他没有受到应得的奖赏么?”国王问。
蒂雷纳子爵沉默了一会,当然有,不但是孔代亲王,就算是他,也一样在兄长卷入了反对黎塞留主教的案件,色当公爵领地被收回后被授予了元帅权杖,“那么,”他说:“亲王殿下所被指责的罪过,难道就是他应得的么?”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国王直言不讳地说:“是的。”
“什么叫做从某种程度上说呢?”
“就是说,”路易说:“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不去促成,也不阻止,但要他接受的时候,他一定会接受。”
“但如果他确实有这个资格呢?”蒂雷纳子爵反问道。
“若是您也这么认为,“国王说:“那么我真的要失望了。”
“怎么说?”
“您觉得孔代亲王更适合坐在这个位置上,是因为他正当壮年,又具有完整的思想,理智与逻辑,赫赫的功勋,比一个小孩子更好吧。”
蒂雷纳子爵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承认了:“您是一个好人,”他说:“但现在的法国更需要一个手腕强硬,意志坚定,不会受任何人影响的国王。”
“我明白你的意思。”路易说,这真没什么好分辨的,谁都知道现在的王权并不在国王手里,而是在王太后安妮与马扎然主教手里:“但蒂雷纳子爵,就算孔代亲王是圣人再生,他依然有个永远无法抹去的弱点。”
蒂雷纳子爵鞠了一躬,“愿闻其详。”但他的脸色可不是那么说的。
路易想了想,突然将话题转到了一个看似毫无关系的地方。
“您知道我们是一路从巴黎过来的。”他说。
蒂雷纳子爵点了点头:“可不是么,陛下,我一直追着您们呢。”
这句俏皮话让路易都忍不住一笑:“那么您也看见了吧。”
“什么?”
“那些吊死的人。”
“嗳,您要说这个,我看到了,陛下,希望您没有受到惊吓。”
“并没有,子爵先生,”路易说:“因为这些人正是我亲自审讯,亲自判决,亲眼看着他们吊上去的。”
这句话倒是真让蒂雷纳子爵吃了一惊,他不明白国王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告诉他,他是一个残酷的人,而非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一个温和的统治者么?“假如这句话出现在几分钟前,”他说:“我准以为您是在恐吓我。”
“所以我才要把它放在这里说,”路易说:“另外提一句,就算您不愿意服从我,我也不会吊死您,只会把您万分严密地囚禁起来。”
“我该说我真是荣幸么。”蒂雷纳子爵无奈地说:“但我想您并不是那样的人。”
“那样残酷的人?”
“不,那样愚蠢的人。”蒂雷纳子爵说:“没有比用死亡来威胁一个本就不在乎生死的人更可笑的了。”
“所以我才要用别的来威胁您,”路易说:“您追赶我们的时候太匆忙了,子爵先生,您没有去查问过这些人的罪名。”
“他们一定十恶不赦。”
“比您以为的更可怕,”路易说:“就算进了炼狱,用火焰烧上一千年也烧不干净。”
“请告诉我吧!陛下,我已经做好准备了。”
“最先的两个是劫匪。”
“果然可恶极了!”
“可恶的还在后面呢,在战争还未开始的时候,他们劫的是金路易与丝绸外衣,而我经过的时候,他们劫的是人。”
“他们要人做什么?”
“吃啊,子爵先生,就像猪羊一样烤着吃。”
“天杀的!”蒂雷纳子爵惊叫道:“愿天上降下雷霆来把他们打死!”
“还有呢,还有呢,一个父亲吃了他的孩子,一个妻子吃了丈夫。”
“难道不是魔鬼在作祟么?”
“我倒想要这么认为,”路易说:“之后我们见到了一座教堂,多么神圣的地方!”
“可不是么?”
“王太后坚持要进去祈祷,然后我们在里面发现了一群农民。”
“不奇怪,主保护每个人,无论穷富。”
“但他们的慌张引起了我的怀疑,最后我的火枪手在储藏室、圣物室与忏悔室里找到了一大堆骨头!”
“上帝啊,别说啦!”
“这正是我要和您说的,子爵先生,他们藏在小教堂里,等到有路过的人走进去歇脚,或是祈祷,他们就冲上去把人抓住,然后把他们煮成汤。”
“简直令人无法置信!”
“没什么无法相信的,”国王咄咄逼人地说:“饥饿是能让人变成魔鬼的。”
蒂雷纳子爵站在那儿,面色苍白:“您是在指责孔代亲王吗?”
“我说过,也许他没有做任何事情,但争端正是从他身上而起。”
“那么您就不能结束这个争端么?”蒂雷纳子爵大胆地说——国王知道他仍然保持着原先的想法,也是许多支持孔代亲王的人的想法,那就是一个拥有自我思想的成人总要比一个受人操纵的孩子好。
“这就是我要告诉您的,您所愿意为之忠诚的人,最大的弱点。”
“我听着呢,陛下,我听着呢。”
“之前有位国王,”路易说:“他在成为国王之前,与孔代亲王有着非常相似的地方。”
“谁?”
“您也应该感到熟悉,”路易说:“因为他距离我们并不远,他就是英格兰约克王朝的最后一位国王,理查三世。”
第四十四章 国王是如何说服蒂雷纳子爵的(下)
就在蒂雷纳子爵急切地想要洗耳恭听的时候,国王向邦唐看了一眼,这位深受国王宠信的第一侍从立刻为他倒了一杯来自于艾培涅的低度酒,这种酒里修道士们加入了桃子和香料,以及更多的糖,而国王选择它不过是因为它的酒精含量要低于一般的葡萄酒,毕竟他深知酒精对人体并没有什么好处——他只啜了很小的一口,就将杯子递给蒂雷纳子爵,蒂雷纳子爵连忙从坐凳上站起来,双手接过,也许是因为察觉到了许多之前没有察觉到的东西,他心不在焉地一口就把它喝干净了,这样的行为略微有些失礼,他再一次站起来窘迫地行礼致歉,但国王只是摆了摆手。
“您知道,我一直是很喜欢阅读的。”路易说:“书籍能够启迪人类,探明思想,如同镜子一样照亮我们自身——您是知道理查三世的。”他看向蒂雷纳子爵,蒂雷纳子爵是色当公爵的次子,一样接受过完整的教育,虽然十二岁就离家进入军队,但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也没放下,他当然是知道理查三世的,“他是国王的次子,是国王的弟弟,也是国王的叔叔,他曾经三次与叛乱的大臣交手,在王位争夺中始终如一地站在他的兄长爱德华四世这边,他英勇善战,思想敏锐,施政公正因此深得人民的爱戴,他建立了议会,造起了大学与教堂,颁布了对民众有利的法律,还从苏格兰人手中重新夺回了被侵占的领地……子爵先生,像是这样的人,即便生前不是圣人,死后也是要封圣的,那么,还请您告诉我,他最后是怎样的一个结局呢?”
蒂雷纳子爵当然读过有关于这位国王的记载,若是路易直接责备理查三世乃是一个卑劣的窃国贼,他倒能以这位国王之前的功绩来做辩解,但路易先行列举了理查三世的善行,只问他的结局,以及这个结局的缘由,就不得不让他感到为难,因为正如路易所说,理查三世在废黜他的侄子爱德华五世之前,确实就如同一个圣人一般,他的德行无可指责,他的功勋不容动摇,与现在的孔代亲王有着许多重叠的地方。
但要让蒂雷纳子爵如实地说出理查三世为何会遭受到那样的命运,又如同逼迫他亲自指责孔代亲王一般——因为理查三世的兄长爱德华四世去世的时候,封他做了拥有摄政权的护国公,他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又有着北英格兰的大片土地作为领地,无论在权势、地位还是钱财上都已经无人可比,但当时还是格洛斯特公爵的理查还是生出了万恶的贪婪之心,正如之前提到的,他设法收买了一个主教,声称爱德华四世与现任王后的婚姻并不合法,以此剥夺了两个侄儿的继承权,废黜了爱德华五世,自己作了理查三世。
只是这样得来的王位并不牢固,他曾经的两个支持者,也就是白金汉公爵亨利.斯塔福德,与里奇蒙伯爵亨利.都铎都起来反对他,在第一次叛乱中,白金汉公爵败给了理查三世,并被斩首,但亨利.都铎逃走了,并且与他的叔叔掀起了第二次叛乱。
在与亨利.都铎的战斗中,理查三世的三个最亲信的臣子,托马斯.斯坦利(即第一任德比伯爵)、威廉.斯坦利爵士以及亨利.珀西(即第四任诺桑伯兰伯爵)齐齐阵前倒戈,倒向亨利.都铎,哪怕后者的继承权并不如理查三世靠前,但他们还是这么做了,以至于原本在人数与战场上都占有优势的理查三世最后一败涂地,甚至死在了战场上。
虽然他到了最后一刻还在战斗,无比骁勇,但人们始终只讥讽地提起他最后的吼叫,也就是“叛国!叛国!叛国!……”
理查三世认为亨利.都铎正是那个叛国贼,但事实上每个人都知道他才是真正的叛逆,他的尸体被赤露露地示众,放在马背上被运回来时候,还在一块石头上被砸到开花,他被葬在莱斯特的圣方济各教堂,他所有功绩都被一笔抹消,他的过往无人提起,他被人们称之为最邪恶与最丑陋的国王,哪怕是最微小的缺点也被人放在口中反复评说,扩张,哪怕这些人在理查三世在生的时候想要见他一面都不可能。
“他们是不一样的,陛下。”最后蒂雷纳子爵只能这么说。
“有什么不一样呢?”
“亲王殿下不是这样残酷的人。”
“理查三世也不是,”路易说,“您不是一个愚昧的人,所以我并不对您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我只能说,您看轻我只是因为我还是一个孩童,但子爵先生,能够被人操纵的可也不单单只有孩童——您认为理查三世难道就没有想要做一个磊落的人么?难道他一出生就是个恶人么?或者是地狱中爬出来的魔鬼引诱了他么?不,绝不,他也许也曾经又是悲哀,又是喜悦地接过了兄长赋予的权柄,想要一心一意地教养自己的侄儿长大呢,但是什么改变了他呢?
我原本是想不到的,但当我看到了孔代亲王的时候,我就明白啦,先生,正是您,还有他身边的许多人,一个劲儿地撺掇他,唆使他往那条不名誉的道路上走,你们只看见了他成为国王后的显赫,却没有看到他必然要面临的危难,我敢担保,只要他一坐到那个位置上,所有看见他的人都不会叫着‘国王陛下’,而是在心里喊着‘看那个叛贼!’,每一个野心家都会欣喜若狂,因为他并不是国王的儿子,他的继承权也不在我之前,我的父亲路易十三离去的时候,把我的手交在他手里,是要他辅佐我的,而不是要他替代我的……”
“唉,陛下,唉,陛下……”蒂雷纳子爵翻来覆去地喊着,紧紧地攥着那只银杯,却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国王的话并没有能够反驳的地方。
“这就是我要与你说的,子爵先生,作为将军,作为亲王,孔代是没有任何缺憾,甚至可以予以指责的,但作为国王,孔代的弱点就像是悬挂在工事前方的标靶一样显眼,他的敌人会兴高采烈地首先攻击这个位置,把他和他的荣誉,他的功绩一同打得粉碎,而他甚至没有回击的可能,因为他提不出任何能够立得住脚的法律或是人情。
至于我,还有我的弟弟菲利普,随时都能成为他新的罪过,子爵先生,并不是他为人不够高尚,而是因为黑暗中的阴谋总是无孔不入,就像是我们仍然不能确定爱德华五世与他的兄弟是否是因为理查三世的旨意而死,但人们只要提起爱德华五世,就会说,啊,那个被自己的亲叔叔杀死了的孩子国王!
若是您,还有您的主人与朋友,孔代仍然一意孤行,”路易说:“我发誓总有一天也会有人这么称呼孔代的!”
他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所以我并不能理解您们的想法,您们是为了什么呢?为了权势?显然不;为了荣誉?也不是;为了钱财?简直可笑——若是出于荣誉和忠诚,那么您就应当予以劝诫,而非推波助澜,好让自己的朋友走到正确的路上去——若是为了法国,上帝啊,子爵先生,就像您对我说的那样,请转过头,看一看窗外,看一看那些在饥荒中挣扎的子民。”
蒂雷纳子爵无法控制地向着窗外看去,虽然窗外只有空旷的广场与高墙,但他还是想起了一路上遇到的饥民与绞架。
“子爵先生,”路易第一次用质问的语气说道:“您觉得他们还能坚持几次战争?一次,两次还是三次?或是更多次?”
“嗳,陛下,请您不要再说了……”蒂雷纳子爵哀求道。
“我看着我的子民无谓地死去,”路易说:“但就算您们的愿望能够达成,战争仍然不会结束,我的叔叔奥尔良公爵加斯东已经在巴黎请求高等法院宣布他为代理国王,而英国、西班牙以及神圣罗马帝国都是我们的敌人,而我们的盟友,”他说到这里笑了一下:“假如我们有,你认为他们回来帮助我们,还是来欺凌我们?”
蒂雷纳子爵这下子真的为难了起来,他必须承认国王的话是对的,但对于朋友与恩主的承诺又让他无法立即做出决定。
“这样吧,”国王说:“您赌钱么?”
这个问题让子爵先生陷入了迷惑之中,要说国王的话就像是一阵重拳,把他打得晕头转向,那么这个问题又像是给他灌了一杯烈酒,他都觉得自己有些可怜了,“偶尔,陛下,”他回答说:“只要得当,赌钱是一种有益于身心的运动。”
“那么您愿意和我打个赌么?”
“请说,陛下,只是我现在只怕没什么能给您的。”
“您错了,您的筹码多的是呢。”路易说:“我现在想要和您说,子爵先生,您一直在担心我受到马扎然主教的操纵,但事实上并不全是这样,虽然人们都以为他像是一个父亲那样地照看我。
一定要说的话,只能说我相信他,因为他正是父亲交给我的人。”
“那么?”
“我要向您证明我并不是他手里的傀儡,这样吧,蒂雷纳子爵,请您在这里做一段时间的客人,我会给主教先生去一封信,请求他为了我,隐退到列日去。”
“这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呢,”路易说:“他并非加斯东,也非孔代,我的请求他是会愿意遵守的。”他伸出手:“您愿意和我打这个賭么?若是主教先生愿意遵从我的命令,退隐到列日去,您就来到我身边,为我打仗,哪怕必须面对您的朋友。”
“如果不能呢?”
“那么我就给您一匹马,一个仆人,一个装得满满的钱袋,还有您的武器和斗篷,像个仁慈而又慷慨的君王那样放你走。”
“我简直不敢相信!”
“这是国王的承诺。”路易说。
蒂雷纳子爵站了起来,从他变幻不定的脸色就能看得出他正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但国王说的那些话,他在路上见到的事情,让他做了决定,他将手叠在国王的手上,跪下说:“我愿意和您打这个賭。”
路易马上露出了高兴的笑容,他让邦唐送蒂雷纳子爵出去,鉴于他对蒂雷纳子爵的信任,他可以在这座城堡里自由走动,就像是个客人而非罪犯,倒是邦唐,回来后就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路易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但他并不能和邦唐说——在战斗开始之前王太后安妮不是说接到了主教先生的密信吗,因为之后发生的事情,她甚至忘了与路易说——马扎然主教在密信里说,既然叛党们一直声称他才是他们决定反叛的罪魁祸首,那么,为了国王,王太后以及法国,他愿意做出退让。
所以说,马扎然主教已经决定要隐退到列日去了,之前只有王太后安妮得知此事,路易也是今天早上刚知道的,但这并不妨碍他巧妙地利一下这个时间差。
第四十五章 国王与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的谈话
三天后,赫泰勒老城的人们就得到了来自于巴黎的消息,对这个结果蒂雷纳子爵又是惊讶,又是无奈,还有一点无法言之于口的侥幸与喜悦,他换上了国王赐给他的衣服——对于此时的人们,一件华贵的外套来之不易,蒂雷纳子爵凭借着自己在战争上的天赋已经为自己挣得了好一份财产,但比起王室,他为自己准备的,最好的衣服同样不可避免地黯然失色,更不用说,国王赐赏赐的服饰应用了许多来自于荷兰的元素,或者说,这正是一套荷兰人的骑士服饰。
蒂雷纳子爵对于这样的服饰当然会倍感亲切,因为他十二岁进入军队时,就是去到他的舅舅莫里斯亲王那里,在荷兰人的军队中服役,他身边的人都是这样的装束,而他也一直将这个装束维持到他二十四岁的时候决定改为法国的军队效力为止。
荷兰人的服装又与法国人的略有不同,要王太后安妮来说,要更轻佻一些,不过国王倒很喜欢它的轻盈简单——里面的衬衫有着一对长而宽阔的白色领子,犹如天鹅翅膀那样柔软地搭在肩膀两边,边缘有精美的同色花边;外套用厚重有光泽的缎子做成,左右胸与手臂都各有一条细长的切口,长度要超过臀部,用细巧的皮带系着,皮袋上挂着钱囊,短柄火枪与刺剑,衣襟边绣着华丽的花纹,腰线上有扣缝,用来吊住裤子;裤子有些宽松,在膝盖下方用丝带系着,要系成蝴蝶结的形状,鞋子是敞口短靴。
这样的打扮,要让蒂雷纳子爵来说,简直年轻上了好几岁,只是在最后一步的时候,他犹豫了,因为托盘上赫然放着的是一条浅栗色的肩带,这是孔代亲王的颜色,为了对他的朋友表示支持,蒂雷纳子爵之前都是高高兴兴地把它戴上,即便要去觐见国王时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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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依然在原先的房间里等着蒂雷纳子爵,一见到子爵,他的视线就落在了子爵的肩膀上,发现那里空空如也后,他就让子爵到他的身边来——要说,蒂雷纳子爵现在也是忐忑难安,毕竟他还有些羞惭,对于孔代亲王的,对于国王的,又满怀期待,国王的手边没有他以为的红色肩带,让这位正值当年的军人心下一沉,毕竟国王突然改变了先前的主意,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就在他还在怔愣的时候,国王已经摘下了他的红色肩带,将肩带佩戴在子爵的肩膀上,然后又摘下一个很大的钻石别针,将肩带固定住。
这样的殊荣简直要比之前的打击更让蒂雷纳子爵不敢置信,他惊吓到呐呐不成语,或是说,他竭力表示感激,但没人能够听懂他的话,国王啼笑皆非,只能让他坐在自己身边,让他喝了一杯酒。子爵要过好一会儿才能平静下来,他抚摸着柔滑的丝绸肩带,与肩带上闪闪发亮的钻石别针,几乎说不出话来。
“子爵先生,”路易亲切又略带责备地说:“我以为你已经明白,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了,”他伸手挽起蒂雷纳子爵:“您们的行为,对于一个国王来说,固然是不可饶恕的,但对于法国来说,您们也只是保持着正确的想法,走上了错误的道路罢了!也就是说,我或许应当惩罚您的行为,可对您的心,我却是无可指责的,接下来,我并不需要您还什么债务,只希望我能够如同孔代亲王那样,能够成为您的朋友,这就足够令我高兴上啦。”
这句话路易倒真是发自内心,毕竟他身边的人,除了邦唐,玛利之外竟然全都是马扎然主教与王太后安妮的人,哦,或许还要加上一个拉里维埃尔,但这位院长先生过于滑不溜手,你可以用他,但想要倚靠他,还真不如到地狱去打水呢。
蒂雷纳子爵当然也是能够感觉到这份真诚的,他真心实意地再三向国王陛下致歉,国王接受了他的歉意与恭维,就提起了另一件事情,一提起这件事情,蒂雷纳子爵就又从一个蹩脚的廷臣变成了一个理智的将军,因为之前我们已经说过,来自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将军带来了一千个步兵,后来逃走了大约三百个,又补充了五百个,现在是一千两百人,而蒂雷纳子爵带来攻打赫泰勒老城的士兵约有三千人,,还有十二门火炮,这也是为什么他原先认为能够一鼓而下的缘故。
当然,现在这些士兵全都归属国王所有了,总共四千人——因为在之前的战斗中有一些人受伤或是死了,然后,一个大问题就摆在了国王面前,那就是这些人的俸金与补给,要蒂雷纳来说,让这些人感到失望也是极不可取的,但要满足他们的需求就算是孔代亲王也会感到为难。
国王就问蒂雷纳子爵,在他还在为孔代亲王效力的时候,他准备怎么做呢?在攻占了赫泰勒之后?
蒂雷纳子爵坦率地回答说,他会从赫泰勒与国王的行囊中拿出一部分钱财来,就地遣散一部分士兵,然后带着其他人转回巴黎。
他建议国王也这么做,毕竟遣散士兵的费用比起俸金与补给来说要廉宜的多了,但路易并不想这么做,非常遗憾,此时的法国军队,英国军队或是西班牙人的军队,是丝毫没有所谓的道德与条令约束的,士兵就是强盗,无论城市还是田庄,他们所做的最多的就是劫掠与偷窃,按照蒂雷纳子爵的设想,他们要遣散一半的士兵,也就是说两千人,这两千人也许无法奈何赫泰勒老城,但老城周围的农民却要进到活地狱里去了。
“但四千人,”蒂雷纳子爵说,“太多了。”他想建议国王至少可以先遣散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的军队,但沉吟片刻后,他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这让他在离开国王的房间,在走廊上遇到绍姆贝格将军的时候,神色不免带上了一丝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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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并没有宣召绍姆贝格将军,但他也不会拒绝绍姆贝格将军的求见,要他说,绍姆贝格甚至要比蒂雷纳子爵更可信一些,哪怕最初只是交易,但并不是每个受雇佣的军人都能体现出如他一般愿意忠诚于一纸契约并始终保持着顽强的意志的。
绍姆贝格将军事实上要比蒂雷纳子爵更年轻一些,他是15年生人,今年三十六岁,对于一个将领来说,正是年华最好的时候,他在走廊上看到了蒂雷纳子爵的红色肩带与肩带上那颗最起码价值一千个里弗尔的钻石别针,心中艳羡的同时又有些黯然。
“您来见我,”国王秉持着一如既往的和气说道,“又带着这样的愁容,难道是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吗?”
“是的,陛下,”绍姆贝格说,“我确实遇到了只有您才能解决的事情。”
“请说吧。”
“陛下,我是来向您请辞的,是的,我要离开了。”
国王吃了一惊,甚至站了起来:“上帝啊,”他说:“您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念头呢,一路上是您保护了我和我的母亲,又刚为我获得了一场胜利,我正准备给予您相应的回报,您却要说你要走了,是谁对您无礼了么?”
“没有,陛下,没有。”
“那么是谁短缺了您和那些忠诚的士兵的俸金?”
“也没有,陛下。”
“那么一定是有谁克扣了您们的酒、面包和干肉。”
“更没有了,陛下,我们甚至还有奶酪可吃呢。”
这下子可轮到国王感到迷惑了:“那么还请告诉我,”他说:“是什么非得打着您离开呢?”
绍姆贝格将军踌躇了一会,显然他并不想说出那个理由:“您现在已经有蒂雷纳将军了。”
“老天!”路易说:“您见到一个人有了右手就要砍掉左手的么?”
“如果那只左手总是不愿意去蘸圣水画十字呢?(天主教堂入口处必有圣水钵,教徒进堂后蘸圣水画十字,新教教堂则无)”绍姆贝格说。
路易这下才明白了过来,作为一个事实上并无任何信仰的人,他总是不免会忽略掉什么,现在绍姆贝格正在提醒他这件事情,因为绍姆贝格是新教教徒,而法国王室,从王太后安妮,到主教马扎然,以及他本人,都是天主教徒,圣巴托洛缪大屠杀近在眼前,即便绍姆贝格有着一个狮子般的胆量,他也要考虑在法国是否能够得到应有的重用。
“我能够理解您的顾虑,”年少的国王说:“但将军,我也必须要说,我是不准备放您走的。”
“但是……”
“您是一个新教教徒,”路易说:“您担忧的莫过于是您的荣誉与您的性命,或许还有您士兵的俸金,”他走到书桌前坐下,邦唐立刻为他倒了点墨水,拿来了羽毛笔与羊皮纸,路易在上面写了几行字,然后把这张羊皮纸交给了绍姆贝格。
绍姆贝格拿过来一看,上面写着:从我进入巴黎的那一天起,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将军即可被授予法国国籍及元帅权杖,并立即付给他价值五万里弗尔的财物。之后是国王的签名。
绍姆贝格将军的脸顿时变得通红,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来找国王,确实有意从他这里获得一些……承诺,但国王当真那么做了,他又开始羞愧不已。
“您完全不必在意这个,”路易说:“因为这些原本就是我要给您的,而且不止这个,还有呢。”他拉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一个又扁又长的盒子交给绍姆贝格,并示意他马上打开,绍姆贝格遵从了国王的,命令,一打开盒子,他就看到了鲜红色的宽肩带,与压在肩带上的一枚钻石别针,从价值上来看,与蒂雷纳子爵佩戴在肩膀上的并无不同。
绍姆贝格见了,立刻就提起肩带,把它挂在自己身上,然后国王亲手给他别上别针。
“现在您可是必定要留下啦。”路易说,一边拂过对方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着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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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姆贝格将军并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心满意足,如释重负地走到庭院里的时候,正从书房的窗口看着他的国王犹如自言自语地说道:“别说是天主教徒,新教徒,或是东正教徒又或是一个所谓的拜梵天者,只要他有才能,又愿意忠诚于我,哪怕是魔鬼,我也会想要拿来用一用的。”
当然,这句话并不能说给别人听,绍姆贝格不能,蒂雷纳子爵不能,马扎然主教和王太后更不可能,就连邦唐也不例外,唯一的可能大概就只有玛利.曼奇尼,一个女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