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霍夫堡
今天写不完啦,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
的故事)(49)
首先我要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说,我的名字——亡灵的叹息。
当然,这并不是我最初的名字,我最初的时候,被人们称之为永夜海的乳脂,虽然也不怎么好听,但对于阿拉提力特人来说,这可能是他们所知道的最美好的词语了,毕竟在那个就连切开的岩石里也全是冰晶的地方,乳脂是他们借以生存的重要物资——好吧,这个暂且就不提了,总之,当阿拉提力特人把我从海底打捞出来的时候,我有拳头那么大,他们在坚硬粗砺的地方磨我,直到把我打磨到只有鸽子蛋那么大,他们把我奉献给他们的神明,我在一个雕像的口中待了很多年,也许有一千年,然后……然后他们就全都死了。
我一定也不意外,诸位,因为就算是我,一块石头,也知道他们的神已经非常虚弱了,虚弱到无法发出声音,要我说,他们早应该抛弃他,去信仰别的神祗,但你们知道的,阿拉提力特人,在通用语中就是牛筋、硬皮之类的意思,就是说,又不好吃,又顽固不化,而在这个位面,没有一个强大的神祗庇护,一个种族是很难繁衍生存下去的。
杀了他们,夺走我的是塔洛斯的牧师,嗯,你们知道吧,就是那个暴躁家伙,他的牧师虽然宣称风暴之神统御着所有的海,但永夜海他们在巨龙离开前是绝对不敢触碰的,没什么,因为这里曾是白龙与银龙最喜欢的栖息地,但等到它们都走了,当然也会有人开始觊觎这个地方——虽然极北之地只有冰雪,但巨龙的巢穴有时候能够与一个国家的內库相媲美,虽然他们也知道,巨龙们会带走自己最喜爱的珍宝,但哪怕只是留下了百分之一,也足够让那些丧心病狂的暴徒们召开一场贪得无厌的狂欢宴会了。
我的传说大概就是从那些突然频繁出现的陌生冒险者口中传出去的,阿拉提力特人还没有学会怎么防备他们之前,就被他们窥视到了所有的秘密——从衰弱的无名神祗,到他们看似贫瘠实则富饶的部落——阿拉提力特人没有对宝石与贵金属的概念,他们的部落与部落之间依然是以物换物的方式来满足各自的需求,漂亮的石头多半都被他们奉献给他们的神,有时候也会被充作孩子的玩具与少女发辫上的装饰,还有他们在打渔时捞起来的金币银环,这些可能是巨龙们无意失落的,他们把它们穿个孔,和海豹的牙齿,火山结晶等等串在一起,挂在脖子上,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一些漂亮的小装饰品,除了祭坛与神像,如果你愿意和他们交好,他们会直接拿下送给你也说不定。
一些冒险者感激并且保持沉默,但另一些人……
我被塔洛斯的牧师们从神像上拿走,关于我,他们发生了一段小小的争执,因为一些人坚持要把我卖掉,一些人要把我奉献给他们的神塔洛斯——最后是前者占了上风,我被卖给了一个商人,然后几经辗转,我来到了碧岬堤堡。
事实上我还在阿拉提力特人那里的时候,我就有了意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因为他们无处可去的信仰力有一部分还是聚集在我这里的缘故吧,说真的,我不太喜欢,因为……我是说,我每一次更换主人,都伴随着鲜血与死亡——第一次的时候塔洛斯的牧师从他同僚沾满了鲜血的手里把我捡了起来;第二次商人被尖颚港的盗贼活活勒死,盗贼的手没有血但很冷;第三次我被一个法师看中,他把我做成了一个诅咒用具,送给了他无法得到的女人;第四次盗墓者为了我相互拼斗,最终六个人只活了一个,第五次……当一位年长而睿智的施法者得到我后,据说为我身上缠绕着的负能量气息惊愕不已,在设法了解了我的过往后,我被命名为厄运之珠。在这里我很想和我的某位同僚那样高叫敲你嘛敲你嘛敲你嘛!明明都是你们这些人类做出来的事情,为什么要牵涉到我这么一颗无辜的石头?
对于凡人来说,我是一颗不祥的白琥珀,但对于施法者来说,我相当值得研究和使用,那位给了我一个敲你嘛名字的法师最后是被他的弟子杀死的,但我得说这和我毫无关系,他的弟子只是厌烦了他的唠唠叨叨,我也和其他一样有价值的东西被他的弟子带走了,但他也没得什么好,一位等待已久的术士把他丢给了他的魔宠,我落在了那个术士手里,我正在想着他该怎么死的时候——作为代价之一,我被他的魔宠送到了碧岬堤堡,但我保证他的结局也不会怎么样,因为一路上那只小魔鬼都在嘀嘀咕咕个不停,也许他看我只是一块石头,没有耳朵和嘴巴,所以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这位术士施加在他身上的奴役魔法已经快要失效了,就这样。我在碧岬堤堡待了一段时间,新的拥有者是一个灰袍,他似乎想要用我做引子,献祭一批数量可观的流民,但他,嗯哼,不出意外地,当晚就被一群精灵找上了门,他被戳成了豪猪,而我终于有了一个能够与我匹配的主人,一个汉子,嗯,虽然性别为女。
据说这些精灵离开了他们的故土(一个岛屿),往北走,然后去一个被称之为银冠密林的地方,只是在经过碧岬堤堡的时候接到了一份委托,就是那个灰袍,本来我应该和其他据说过于邪恶的东西一起被销毁,但一位精灵先生认出了我……哎呀,这就是生命悠长的好处了,对他如此,对我也是如此,原本应该由他将我送还,但他在之前的战斗中受了伤,所以就有我的临时主人折向西北方去找一位据说也是阿拉提力特人的法师,他应该会知道该把我放在什么地方。
那时候我觉得这个结局还不错,能够与那些信徒们一起安睡在冰雪之下也很好,我很想念他们。
但正如人类所说,命运真是doge养的,就在那位临时主人携着我一起抵达了那座法师塔——阿拉提力特人的法师少的就像是沙漠中的鱼,但说起他没人不知道的,他年纪很大了,蓄着很长的白胡子,与人们印象中的老法师简直一模一样——如果不看脖子以下的部分,脖子以下的部分会让你想起公牛、海象或是白熊,反正就是那种肌肉膨胀到皮肤爆裂的鬼样子,他热烈地欢迎了那个精灵,也认出了我。
他们决定尽快动身,是啊,我也有点担心,因为一路上我的临时主人虽然遇到了变形怪、地精部落、腐化密林、野生有翼蜥蜴群……但她还是顽强地活着,并且四肢齐全,五官无缺——我真担心厄运会不会变本加厉地一起来……
我真不该说的。
虽然我没有嘴,但我真是一个乌鸦嘴,因为就在他们预备动身的前一个晚上,我最后的主人,也就是众所周知的疯巫妖埃戴尔那突然出现了。
他的骷髅与阴尸就像是潮水一样淹没了依文法师(就是那位阿拉提力特法师)的高塔,负能量之火从下方迅速地向着塔顶蔓延,魔法风暴让这里成为了一个可怕的狂乱魔法区,消弭了他们用传送法术逃走的去路。
依文法师十分庆幸因为自己要离开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决定封闭法师塔,他的弟子都已经出师离开,这里就只有一些学徒,鉴于法师塔中总有类似于元素池与召唤法阵这样危险的地方,所以他并不允许学徒们留在这里——作为一个难得的假期,那些孩子们在前一个晚上就高高兴兴地走了,依文法师只因为要闭锁很多地方(一些地方必须他亲手去关)才没有立即离开,所以高塔里只有他和我的临时主人。
嗯,到这里我要先说一句,我的临时主人,虽然我说,她是个汉子,但只指她的性格与力量,可不是她的外貌,我见过的人里,没有一个能够与她相比的,她身材高挑,碧眼黑发,手指纤长有力——即便脚下就是汹涌的负能量之火,身边是暴乱的飓风,眼前是一个强大的巫妖,她也没有露出丝毫畏惧之色,法术施尽了她就射箭,箭囊空了她就拔刀,在刀锋断裂之后,她就弯腰……拔起了法师塔顶端的石砖。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精灵都是这样的,但举着有她手臂那么长,有她腰肢那么厚的石砖与那些骷髅阴尸战斗到最后一刻的她可真是太美了。
虽然我没有眼睛,但这就不必太认真了&我说。
总之她可真是妩媚动人兼威风凛凛,我都要为之倾倒了,依文法师也是如此,只是他在看到自己的法师塔一点一点矮下去的时候眼神总是有点微妙,听说法师塔挺贵的……接下来,就和每个话本上描述的那样,就在依文法师与我的临时主人拆完了观星平台、眺望口、卷轴室与武器室,即将与召唤法阵相对的时候,姗姗来迟的英雄先生终于到了——就和贵妇人们幻想的那样,浅金色长发的精灵之王,头戴冠冕,披着秘银的盔甲,骑着白色的飞马,手挽长弓,一箭就在灰黑色的雾气中撕开了一条空白的道路。
但等等,接下来不应该是被拯救的贵女立即飞奔着投入英雄的怀抱吗?我这里为什么会变成……我的临时主人一见到来人举弓,就立刻伸手一抄,把依文法师抄着膝盖和脖子抱了起来,一跃就跳下了半截高塔,落在被箭矢开出的道路末端,然后等那些不死生物还没能反应过来,立即拔足狂奔,一眨眼间就跑出了法师塔的阴影所能覆盖到的地方。
所以……我……我就像是一个看小说没能看到结尾的读者那样,痛苦地牵肠挂肚起来,我的临时主人大概完全不懂得善解人意这个词的意思,幸好她一发现出了狂乱魔法区,就立刻投下一个锚点,而后撕开卷轴带着依文法师去了碧岬堤堡,在碧岬堤堡的精灵据点里,卷轴如山,箭矢如林,她把自己挂整齐了就又冲了出去。
那时候我还挂在她的腰囊里,虽然中间少了一段,但还是看到了结尾。
就在我的临时主人杀意满满地踏出传送门的时候,精灵之王已经驾着飞马落在了地上,而还不是我主人的主人据说已经离开了。
说谎。
他明明还在密林里。
但我没嘴巴,你们还记得吧。
然后精灵之王就邀请我的临时主人共骑,她的手臂在环住对方腰肢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毕竟有过一百多个主人,我知道她心里还有疑问,但她就算是回到了碧岬堤堡,还是没能问出来——就算是我,也很难去逼迫一个这样的人,尤其是在他双眉之中暗藏忧郁,却愿意对你微笑的时候。
之后的事情就乏善可陈了,精灵之王,也就是银冠密林的主人,我的临时主人正要去谒见与忠诚的人,他和我们一起离开了碧岬堤堡,从星光河逆流而上,直达银冠密林,然后从银冠密林穿过呼啸平原,从呼啸平原的边缘向着极北之地进发。
精灵之王的名字是英格威,据说来自于一个伟大的精灵王者,而我的临时主人,凯莱布丽尔,她的名字与那位王者之妻有一半相似,凯莱是星光之意,布丽尔则是花朵之意,当依文法师有意说出这个名字的含义时,我就知道这位老先生正在有意在他们之间搭桥连线。
我觉得已经不太需要了,他们真是天生地配的一对。
当我被凯莱布丽尔亲手放入神像的口中,然后由三位法师一同召唤冰雪将我和神像一起掩埋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安详的,我以为我的故事就此戛然而止了……
但我说过什么来着,命运就是什么养的来着?
我被埃戴尔那找到了,然后成为了他的一部分,和我的另外三个同僚在一起,我也有了一个新名字,也就是那个俗个大碗的亡灵的叹息。
而我和埃戴尔那一起去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到那个密林里,将还屹立在那里的半座法师塔拆干净。
看着下方的骷髅们忙忙碌碌,任劳任怨,我只想呵呵。
有本事在这里拆塔,有本事……哔——哔哔——啊,待在这里托下颚有啥米用!?
“我也很想哔……哔哔——”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埃戴尔那居然回答我说:“问题是我一定会被英格威扔出银冠密林。”他沮丧地说:“我现在打不过他啊!
第一百六十四章 霍夫堡(2)
且不说孔蒂亲王是如何腹诽奥地利旅店的卫生状况的,他到了维也纳后,所接受的款待也在他的预料之中,简单点来说,就是奥地利人既不愿意真心实意地款待一个法国人,也没有那个条件令得亲王宾至如归,他们的宫廷依然保持着将干花草倾倒在地上以掩藏粪便尿水痕迹的习惯,帷幔虽然绣着金银丝线的纹章,也就是金色底景衬托着的黑色双头鹰,但仔细一瞧就能发现流苏上密布灰尘,宫殿的房间里也没有浴室,只有粗陋的“祈祷间”,一看到这个,孔蒂亲王立即就感觉到屁股上一阵发凉。
按照惯例与传统,法国人的使者总要被耽搁几天才能见到奥地利大公与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只是这次孔蒂亲王担负着格外的使命,这点利奥波德一世心知肚明,他并不愿意就这样应允路易十四的“请求,”因为这也意味着他正在默许法国瓜分西班牙的领地,但他也很清楚,教皇的神学家们已经确定了在与西班牙的特蕾莎公主的婚约中,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确实没能履行约定,王后那价值五十万里弗尔的嫁妆始终没能送到路易手中。
但若说利奥波德一世没有吞并西班牙的计划,那也是胡说八道,毕竟在履行婚约之前,坚持要求他的妻子玛格丽特不曾放弃继承权的也是他,现在他与法国国王路易分别拥有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的女儿,也就是现在的卡洛斯二世的两个姐姐,一个从未放弃继承权,另一个则是因为契约首先被腓力四世破坏,而理直气壮地索要回报,他和路易堪称两只豺狼,只不过看谁更凶猛,更狡猾罢了。
另外,利奥波德一世与路易正是一辈人,又只相差两岁,说起来还有着亲眷关系,要让少年人不相互比较是不可能的,所以虽然利奥波德一世允许孔蒂亲王住进霍夫堡,并不是因为他对这位使者有多么看重,而是有意向这个法国的亲王和使臣展示自己的力量,就像是老鹰骄傲地在敌人面前打开翅膀那样,不仅如此,在孔蒂亲王依照约定的时间,前来谒见利奥波德一世的时候,却被告知,国王突然生了打猎的兴致,和一群大臣打猎去了。
若站在这里的是孔代亲王,他准会转身就走,而孔蒂亲王只是笑吟吟地说,他很愿意在此恭候国王,于是国王的侍从长官就安排了两个仆从服侍他,他被允许在谒见厅前的广场里走动,这座被维也纳人自豪地称之为皇帝广场的地方——霍夫堡正如卢浮宫,也经过了多次改建与扩建,被弧形的建筑群所包围的广场前是一座广阔的十字花园,后方是连绵的密林,如果来之前孔蒂亲王没有见过正在修建中的凡尔赛,或许也会觉得这座殿群确实宏伟,可惜的是见过了凡尔赛,霍夫堡就不免黯然失色。
不过据说利奥波德一世也有计划在老宫的左侧修造新宫,然后将两者连接为一体,并且分为内外宫,内宫用于住宿起居,外宫用于接待使臣,会见总督处理国事等等。
但只一看新宫所在的位置,孔蒂亲王就从心里发笑,即便新宫落成,也不可能有凡尔赛来的壮丽旷阔。
现在孔蒂亲王倒是有些了解国王陛下的用意了,从老宫改建与扩建,确实可以省掉很多费用与麻烦,但老宫的陈旧气息也会不可避免地蔓延到新宫,真不如一座完完整整,崭新明亮的新宫来得令人舒畅与令人快乐——而且比起扩建新宫,孔蒂亲王更想建议利奥波德一世将霍夫堡原先的房间做一下整修,他之前还以为自己分配到的房间完全是出于奥地利人对法国人的捉弄,谁知道走过长廊的时候,他发现其他房间也没有好到什么地方去,楼梯和走廊没有壁龛,没有穹顶,更没有地方安置雕像,壁灯昏暗,房间狭窄,地毯角落里与中心点的颜色完全不对——角落艳丽,中心黯淡,很显然很长时间都没有调换了。
除了广场前的那座十字花园(就是在植被间预留出十字形的道路),宫殿后的密林没有经过任何精心的打理,花朵凌乱,枝条扭曲,蔓草爬的到处都是,他还看到了令人吃惊的荆棘——可怜的孔蒂亲王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只是被他那个又有洁癖,又有点强迫症的国王宠坏了,事实上在这个时代,人们对于享乐的概念还不是那么明了或是看重,又或是说,在很多地方他们没有这个意识,当然也不会去做。
别说奥地利,就连法兰西的人们,普及刀叉都还是在美第奇家族的女儿嫁入法国王室之后才有的事儿呢。
而路易为了空荡的国库,又有意识地将及时行乐的思想从巴黎扩散到各处,而各处的推波助澜又再一次地促进了巴黎的进步,所有的变化来得又快又猛,即便奥地利人愿意接受来自于法国的风尚,他们也不可能如此迅速地拥有巴黎人所有的一切东西。
孔蒂亲王的苛求并不会传达到那些奥地利人的眼睛与耳朵里,说真的,他们更愿意认为,法国使臣时不时的懵懂只是因为被霍夫堡的高大与壮观所威慑,他们的头不自觉地昂高了,唇边也挂起了骄傲的笑容,而就在这时候,他们听到门外长号吹响,又有短笛鸣叫,“啊,是陛下回来了。”他们说,于是孔蒂亲王就和他们一起走到门外去迎接,来人果然是利奥波德一世和他的大臣们,他们都身着着西班牙人的服饰,以黑色为主——黑色的外衣,长裤和皮靴,白色的紧身裤,只在外套边缘与领口缀着花边。戴着的宽檐帽也是灰黑两种颜色,只在一角插着老鹰的羽毛。
利奥波德打扮的就像是一个凯旋而来的将军,他的身上挂着金色的肩带(也是唯一有颜色的地方),腰带上悬着短剑和短柄火枪,两个一看就知道乃是国王仆从的年轻人骑着一匹马,牵着一匹马,两匹马上都堆满了猎物,从色彩斑斓的野鸡到皮毛丰厚的野兔都有,还有一只肥壮的公鹿,见到孔蒂亲王,利奥波德一世只一跳就跳下了马,稳稳落地,“欢迎!”他是见过孔蒂亲王的,在第二次投石党暴动之后,孔代与孔蒂都在西班牙军队中做事,孔蒂特意来觐见过他,只是那时候的孔蒂与现在的孔蒂根本就是两个人了。
要说孔蒂那时候见到的利奥波德一世——那时候他还只是王太子,一个孩子,甚至还要比今天的利奥波德一世羸弱一些,谦卑一些,今天的利奥波德一世显得格外兴奋,强壮,甚至有点傲慢,他向孔蒂亲王抬了抬手,故作亲密地说:“唉,请站过来,我亲爱的朋友,”他一边说,一边带着孔蒂往里面走去:“我或许讨厌所有的法国人,但您或许可以例外,还有您的兄长,因为您们曾经站在我的堂兄身边,和他一起与法国人作战呢。”
这句话可真是让孔蒂亲王哭笑不得,又不由得心生警惕,看来这位陛下也不是一个容易相与的人,他借着鞠躬心里的机会拉开了与利奥波德一世的距离,用眼角的余光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位陛下,要说这位陛下比他的好国王还要年轻上两岁,但从面容上来看,利奥波德一世已经完全褪去了少年人的青春气息,是个彻彻底底的成年人了——相比起来,路易有时候还会显露出一些孩子气——他的面容(尤其是下巴)和有些佝偻的身躯也显露出了一些哈布斯堡遗传病的端倪。
在柯尔贝尔成立了法兰西学院之后,为了能够与国王说得上话,孔蒂亲王也曾经参加了几次学士界的沙龙,只是他能听懂的很少,唯独一件事情被他记得很牢,那就是近亲婚姻对子嗣的伤害,毕竟死胎、畸形与遗传病的实例实在是令人触目惊心。
而作为一个国王,子嗣有多么重要就不必多说了,如今他的国王与利奥波德一世如此急切,甚至懒得去托一托脸上的假面具,不就是因为使臣们都在加冕仪式上看到了西班牙的新王,卡洛斯二世,那位国王登基的时候几乎与路易十四差不多大,但看上去和一个被魔鬼诅咒了的婴孩没什么区别,不能走路,不能坐稳,说起话来词不达意——一只如此脆弱的幼兽,身边又只有见识浅薄的母亲,和一个野心勃勃的私生子哥哥,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末日已经指日可待。
哦,对了,孔蒂亲王在心里说,这位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也还没有子嗣呢。
孔蒂亲王可没幻想过利奥波德一世一听他的来意,看了他们国王的信件,就满心欢喜地应允下来,路易十四的提议,就是要与奥地利一起瓜分西班牙,但若是可能,孔蒂亲王敢保证,他的好国王一定会有意吞下整个西班牙以及其属地,利奥波德一世难道就不那么想?但很显然,他对利奥波德一世的判断是正确的,但还正确的不够,在只有几个人参与的会议上,利奥波德一世没有丝毫迟疑地拒绝了连襟的提议,而且还相当严厉地斥责了法国国王,因为照他的话说,依照上帝的旨意,他们原本是应该保护卡洛斯二世这个弱小的亲眷,而不是来劫掠他的,法国国王的这个议题显然超越了一个国王应有的道德边线与一个骑士应有的道义准则。、
孔蒂亲王只得悻悻然的离开,之后他的觐见请求一再被拒绝,连续一周后,他都怀疑起自己或是他的国王是否犯了什么巨大的错误,譬如利奥波德一世确实是个活圣人什么的……
当然,这位对于察言观色再擅长也没有过的亲王殿下,即便只有一次,也察觉出了利奥波德一世并不如他所说的那样磊落,但他是个法国人,奥地利人又普遍仇视法国人,所以这里几乎没有可以被他利用的眼线和探子,他不能确定,利奥波德一世是因为已经与西班牙有了盟约,还是有意于其他国家联手?又或是再次与罗马教会站在了一起?这些他都不知道,自然也不敢轻举妄动,免得将事情推向了无可挽回的方向。
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的仆从说,一位夫人想要见他。
“那位夫人?”孔蒂亲王问。
“那位夫人,”他的仆从回答说,这种回答很容易让主人提起鞭子来抽他几下,但仆从有意加重的发音让孔蒂亲王立刻想起了一个人,是的,夫人,在法语中它的发音就是米莱狄。
“欢迎!”孔蒂亲王把她引入到一个密室里,而后将她的手放到自己唇边:“是什么风儿把您吹到这儿来啦?”对这位夫人孔蒂亲王也是有所耳闻,她身份卑贱,曾经进过监狱,所以无法取得人们的认可,成为被正式承认的“王室夫人”,但她确实是极受国王宠爱的女士,其他不论,她有着随时觐见国王的权利,这点和拉瓦利埃尔夫人与王弟菲利普都差不多了,不过孔蒂亲王也听说,这位夫人原先是马扎然主教密探头目,在马扎然主教去世之后,她就连同整个密探网络一起被国王继承了夏利。
米莱狄只是微笑着让亲王殿下吻了吻自己的手,她的今天可是昔日那个小女孩怎么也想象不到的——她也很清楚,这一切是谁给她的,她或许是主教先生发觉的,但谁也比不上那位尊敬的陛下给予她的权力——“国王陛下知道您遇到了一些小问题,”她反过来握住孔蒂亲王的手笑意盈盈地说:“所以就让我来啦。”
孔蒂亲王不但没有感到欣喜,反而涌起了一阵阴森的寒意。一周看似漫长,但在路途遥远,两国又相互敌对的情况下,这样迅速的反应只能说国王只怕一直在注视着他。
第一百六十五章 霍夫堡(3)
今天还没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前言——筱原千绘的《苍之封印》中的罗宣与高雄是我心仪的人物,但不知为何,作者却将重生的罗宣写的十分懦弱无能,实在令人扼腕!……
谨将此文献与真正的鬼王罗宣!
***
食人!食人!
我乃鬼王罗宣!
我发如黄金,肤似白石,美丽双唇艳色比过人类鲜血!
我为我族最尊贵且强力者,全族之骄傲、荣光、希望!
我乃鬼王罗宣!
***
LUOXUAN
我有些骇异,继而大笑。
“西家之首领白虎,你真的不是在说笑?你说你与这人类是朋友?”
白虎脸色铁青,沉默不语。
我亦收起了笑容来。
“西家,我早有听闻你们西家中有人悄悄与人类来往通婚,但因为并无确实证据,所以我也一直没有召你前来询问。而现在在我--东之苍龙罗宣、北之玄武高雄,及族内长老的面前,你竟然公开宣称人类是你的朋友?”
白虎苦涩而倔强地抬起头来。
“不错,这个男子虽然是人类,却是我最好的朋友。”
族人们一片哗然。
“西家,你可知道你在说些什么?你称呼我们的食物为朋友,那么视我族人为什么?猛兽、洪水?西家的族长,你现在的言行,已可确认为叛逆,只要我一声命令,就可以将你直接交与南家的朱雀行刑!”
“我今天既然来这里,就已经预料到这个结果。只希望您可以放了那个人类!”
“西家!”
冥顽不灵的白虎真正激怒了我。
“无可能。这个人类是我的食物,如若你作为我的臣子向我请求分食,我或可允诺。但是你要我抬手轻易放过他,决无可能!”
“苍龙!”
“你若那样想救这个人类,就按鬼的方式来。西家!向我攻击,从我的鬼火下抢夺我的食物!”
我傲然站立,燃起我专属的青色鬼火。
“站起来!西家!莫非你不再以为自己乃鬼族一员?!”
族人沸腾起来。
“西家!”
西家的白虎身体一震,迎向我凌厉的眼神。
“苍龙......你认为我们西家的人还真的是鬼族的一员吗?”
“何时西家不是鬼族的一员?”
我伸手阻止了族人的喧扰。
“如果族人当真视我们西家为同伴的话,我们也不会与人类通婚。
但是苍龙,我们西家的能力就是荼毒同族。您也知道吧,族内的鬼与西家鬼通婚的话,能力相同或弱的一方会失去鬼的能力,那对于任何一个鬼来说,都是比死亡更加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受到族人的歧视疏远,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可......我不愿意也不能看着西家绝灭。
苍龙罗宣,您是一族之长。如果有一天,鬼族也面临着灭亡,在那个时候,您是要让族人继续维持权威与尊严而死,还是忍受着屈辱与冷漠继续生存呢?!
回答我,苍龙!”
他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
白虎。我凝视着这个我没见过几次的西家首领,在我成年之前,西家已经被鬼族有意无意地排除在外,不是逼不得已的情况,没有谁会邀请西家聚会。比起与我行影不离的玄武高雄和南家朱雀比较起来,他对于我实在太陌生了。
淡色头发碧色眼睛,白色鬼火。
他有些不自然地重又低下头去,躲避我的目光。
我突然地微笑了起来。
“西家,那个人类还给你!”
“!”
白虎与我身边的人都讶异了。
“还有,你说过,鬼族对你们西家不公平,那么这样吧,我就给你一次机会。”
“苍龙!?”
“对,我给你一次以实力争取权利的机会,白虎。好好听着,在下一次圆月初满的时候,圣地中会有一对一的决斗,最后的优胜者就是我的王夫。如何,你要来参加吗?”
“苍......”
“苍龙罗宣!不可以......”
一旁的长老惊慌的阻止:“他是西家......”
“噤声!”
我厉声喝止那无谓的担心:“你以为我的能力会低于西家的白虎吗!”
我再转身向西家的白虎。
“西家,你愿不愿意?”
“谨尊上命!”
“罗宣,你又顽皮了!”
“你说什么?”
我毫无仪态地躺在柔软的卧榻上,对于高雄的话只报以狡猾的一笑:“是因为我给几乎是稳胜的你找了一个强劲的对手吗?这样才好玩呀,作为鬼族女王的王夫,应当让所有的族人心服口服才对。”
“罗宣啊......”
高雄无奈纵容地微笑着为我拉起掉落的长袍。
很冷静呢,我仔细想一想,好象从我很小的时候起,就没有看见过这个玄武情绪失控的场面。
“你不在意我会真的爱上那个白虎吗?”
“爱上也不要紧。”
“唔?”
“因为你的王夫是在所有族人面前确认的最强者,这个与是否为你所爱没有关系。”
我*…………%
“你那么有把握成为最强者?”
“那是绝对的。罗宣,就象你的存在一样毫无怀疑的可能。”
连语气都没有一丝一毫的起伏。
我,我还是不应该对他的反应有什么幻想的。
这个人固执、理智、冷静地令人疯狂,我却爱他。
北之玄武高雄。
我希望看见他为我挣扎痛苦,满身鲜血泥泞,匍匐在地上亲吻我的双足求我垂爱。
可是如何他才会这样做?
他只会偶尔轻轻触碰我的双唇,连笑容也罕见。
***
GAOXIONG
那个人狂热、倔强、任性地令人恐惧,我却爱她。
东之苍龙罗宣。
我希望为她挣扎痛苦,直至满身鲜血泥泞,匍匐在地上亲吻她的双足求她垂爱。
可是我不能这样做。
我只有偶尔轻轻触碰她的双唇,而后沈静地离开。
一如现在。
“我先告退了,罗宣,请您好好的休息吧。”
没有回音。
我静静地走出罗宣的卧房。
罗宣的用意我不是不明白,她希望的事情我也不是作不到,但是我是玄武,鬼族的祭司。
苍龙是鬼族的希望、荣光,是唯一的方向与首领。玄武则是唯一不能沈醉在那眩目光芒中的鬼,他必须冷静与中立,随时随地,为苍龙去除哪怕再微小的阻碍,在她涉足危险之前阻止她的行动,或者,挡在她的身前。
“你可以尊敬她,爱护她,崇拜她,但是高雄,你决不能爱她。”
父亲--上一代的玄武,临终时的话语犹在耳边,但是……
我爱她!
我爱她!
我爱罗宣!
我爱她黄金波纹一般的长发,爱她圣水一般清澈的眼睛,爱她时而狂放时而凝静的性情,更爱她淡淡粉色的手指,当它们若即若离地搭在人类的胸口或颈项上,将那炙热汹涌的生气化做身体的食粮,罗宣就会出现微醺的神情,双目迷离,肤色晕红,那是至今为止我看见的罗宣所有表情中最美丽的。
我爱她!
没有人察觉,当罗宣当众宣布西家的白虎有竞争王夫的资格时,我心中的嫉妒之火是如何瞬间吞没了我的全身!
西家!鬼族之中的叛逆,与人类通婚的贱种!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控制住自己的黑色鬼火,没有让它们扑向下首的白虎,将他包围,吸取他的生气,就在苍龙与族人的面前,吃了他!
我,真的,真的很想……
手指的指尖泛出血色,黑色的鬼火在我四周现身,我的身体与心,都在渴求,渴求那甜润、充沛的生气。
食物,那在柔弱身躯中奔流的血液,甘甜的肉和脆香的骨!
微些的气流在已经成为巍然黑影的山谷中飘荡,我循着它们飞跃在山林之间,扑向尚未察觉死亡即将降临的愚蠢人类!
食人!食人!
我乃鬼族玄武高雄!
我的发与眼比黑夜更黑,肤色却苍白,我乃鬼族祭司,仅次鬼王罗宣之人!
我的一切,均属于罗宣!
***
FEIZI
食人!食人!
我乃鬼族南之朱雀绯子!
我发色血红,淡金肌肤,一双眼睛犹如琥珀!
我乃鬼族最严厉冷酷者,凡有害于鬼族及苍龙的一切事物,我都将予以诛杀!
我只向苍龙屈膝,听从她的命令!
“北家,让开!”
我伸出一只脚踏住地上的人类,红色的鬼火挡住了他的来势。
“南家!你要与我争夺食物?!”
黑夜中,高雄的眼睛生光,语气中失去了平常的冷静与理智,他手中的黑色鬼火蠢蠢欲动,随时就要扑上来。
“南家!”
“北之玄武高雄,这个人类你不可碰触。”
我抬起脚,拉起地上的人类,他立刻顽强地挣扎起来。
“北家,他乃是苍龙罗宣亲口允诺放弃的食物,属于西家白虎。”
“如果那样就让西家自己来要!”
高雄的黑色鬼火不退反进。
“哦?这个人类这样美味?让北家这样固执,看来只有令苍龙罗宣言而无信了……”
我笑吟吟看着高雄咬紧了牙关转过头去。
这个小孩子,如何斗得过我?
他与罗宣,年岁都大大小于我。在他们尚在圣水中沈睡时,我就在上任鬼王的首肯下,亲手抱过他们,每每午夜梦回,那稚嫩的肌肤触感仍然残留在我的指间。我是南家的最后一丝血脉,却失去了生育的能力。也许是一种冒犯吧,在我的心底,高雄与罗宣,就是我那看得见却得不到的孩子。
“去!北家。食物有很多,假若你饥饿的不仅仅是身体,那就在月圆的圣地拿西家来充饥吧。但是现在,这个人类,你不可碰触。”
黑夜中,鬼的眼睛看得见那最细微的异变。
我看着年轻的鬼族祭司,看着他慢慢地,慢慢地,不堪重负般地向后退却,消失在黑暗中。
很嫉妒吧,很憎恨吧,很不甘心吧……
那样的话,就在月圆的那一夜尽自己所能地争斗吧。作为鬼族的朱雀,我会和苍龙一起,从容地看到最后……
“走吧!”
那个人类看着我,也许对他来说,没有被鬼四分五裂地吃掉,实在是太奇怪了。
“向南走!那里是我的领地,我管辖下的鬼不会再来袭击你。一直走上百十里左右,就可以回到人类的地方了。”
我向他指出方向。他仍然不动。
“枥,怎么样了?”他问我。
枥?那是什么?
“白虎……”
原来,西家在人类那里,连名字都有了。我冷冷地一笑。
第一次与“食物”说话,我感觉奇特。这个人类并不十分畏惧我,他站立着,与我对视,
虽然双脚仍然有一点颤抖。
“他安然。”
得到我的回答之后,那个人类露出了安心的表情。
“白虎,与你是朋友?”
“是的。”
人类给了我一个绝对的答案,:“他是我妹妹的未婚夫。”
哈哈哈哈哈哈!
当那个人类的身影从我的视野中消失之后,我终于忍无可忍地靠在一棵树上,尽情地大笑起来。
未婚夫?人类的女人?
我可没忘记,就在今天,白虎第一次见到苍龙罗宣时,他的神情……
我想,或许有件很有趣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哈哈哈哈哈哈!
***
LI
我第一次看见罗宣。
对于她,我早已经听到许多传闻,鬼与人类都在传说她的美貌与聪慧。
但我没有想到,没有想到,她有这样美……
她的美丽,与我所见的任何人类与鬼都不同。那种美丽,不局限于眉眼与肌肤,虽然它们精致地胜过任何一件天然或人工的饰物;但是更加令人迷惑是她与生俱来自然的威仪和隐藏在美丽身躯下残酷嗜血的本性。
苍龙罗宣,见到她的人,在一瞬间,就被夺取了生命与灵魂……
我的灵魂已经不再属于我。
我究竟是如何保持了在她面前的镇静?我在说话的时候,有没有因为低垂的眼睛看见了她纤细的脚而言不及意?当她命令我抬起头来时,我的眼睛有没有泄露我无可自拔的迷恋?
她要我向她攻击,抢夺她的食物;我却更想拥抱她的双脚,亲吻她的裙裾。
当她说出她的决定时,比起归还我的那个人类,更加令我欣喜若狂的是有了通过实力之争来得到她的机会!
我爱她!
我要得到她!
横在我面前的唯一障碍,就是玄武高雄!
就像我初见苍龙罗宣时就知道她是我不二的爱人一样,见到高雄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他是我今生今世最憎恨的敌人。
同样的,玄武高雄也应当这样觉得吧。
那个时候,如果不是罗宣与其它的族人在场,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扑下来,将手指按在我的胸口,吃掉我!
而我……
也许会比他更快地出手!
西家所拥有的能力,就是吃鬼!
我的指尖,燃起白色的鬼火……
一直等待到了月圆的时间。
今天是最后的决战。
不意外地,圣地的中央,只剩下了我与高雄。
他与我都经过苦战,衣衫褴褛,形容狼狈。但是形势上我要比高雄更加有利,因为在他之前与我比试的鬼无一例外,统统成为我补充生气的最佳来源。真没有想到,我被族人厌恶的能力,竟然也有一天成为我的有力武器。
高雄也发觉了这一点,他谨慎地选择着进攻的时间,寻找着我的破绽。
我微微地笑了,我不会给他恢复的时间。
“玄武!”
黑色的鬼火与我白色的鬼火交杂在一起,一触即分!
我们两个迅疾地给予对方无情地一击。
高雄的实力不容小看,我轻轻地触摸了一下自己的胸部,肋骨好象有断裂。
但是踉跄的高雄唇边已经溢出鲜血,内腑破碎了吧。
下一击,我要让他无力站起,然后将我的双手按在他的咽喉,吃了他!
这个时候。
黑暗的一角,有着轻微的响动。
甜润的生气!
人类?怎会?
我无暇他想,扑向生气的来源,就算杀死这个人类,我也决不会给高雄补充生气的机会!
“枥!”
是他?!
我伸向人类颈项的手指曳然而止。
他怎么会,在这里?
黑色的鬼火猛然间流窜进我与人类之间!
是高雄!
他果然没有放过这个机会!
杀了这个人类!
我的理智告诉我。
保护这个人!
我的感情这样说。
我犹疑了。
几乎在同时,我就知道我输了。
这个人类在饥饿的高雄面前不亚于是最及时的美餐,高雄的手指接触到他的肌肤不过弹指之间,那个人就化做了灰烬。
我没有救到他,也失去了杀死高雄的最后机会。
我只有冷静,面对已经完全恢复了的高雄。
苍龙罗宣,见到她的人,在一瞬间,就被夺取了生命与灵魂……
罗宣。
就让我把生命连同灵魂一起献给你!
食鬼!食鬼!
我乃鬼族西之白虎枥!
我发色淡如月光,碧绿瞳仁,浅麦肤色。
我乃鬼族叛逆,与人类通婚交往,发誓灭亡鬼族!
苍龙罗宣,我将期待来世再见,到那时,你必将爱我一如我爱你!
(完)
第一百六十六章 霍夫堡(4)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今天更新完了,明天一章赠送两千字以表歉意。
首先要说的是,我是……一个死灵骑士。人们对我们的印象总是充满恐惧并且刻板无趣的——如果他们没有在见到一个穿着灰袍,能走会说话的骷髅就立即聪明的逃走的话——有时他们是不能,而有些时候他们是不想,不得不说,我始终无法理解后一种人,他们总觉得能与一个巫妖做交易并且从中取得可观的利益。我必须真心的说(虽然我可敬的主人就是这么个该诅咒的骨头架子),作为一个无有外力干涉时寿命顶多只有一百年的凡人,是什么让他们认为自己能够与一个至少曾经们的高祖父出生的不死者讨价还价呢。就算是无尽深渊中的魔鬼都会尽量避免与一个巫妖打交道。
卡蜜拉,一个不幸的,与我在同一个主人麾下为之效力的女性魅魔就喋喋不休地抱怨过无数遍自己的坏运气——作为一个巫妖,那么他首先得是一个法师,而法师必然精通各类口语与书写以及它们的衍生物——像是记录啦,文书啦,契约什么的……总之,想在一个施法者面前于文字或是措辞方面玩些不该有的小把戏只会是自取其辱;其次,他肯定是个不死者,这句话听起来十分地多余,但我还是要特别申明一下,诸位,不死者可不是生者的同义词,相反的,它们背道而驰,距离相当的遥远,无论哪个巫妖都只能说是一具骨头架子(等成为半巫妖后那就是一些骨头架子),他们没有舌头,没有鼻子,没有肠胃,也没有你知道的那个重要器官,所以不需要美味的小蛋糕,也对香醇的葡萄酒没兴趣,身材曼妙的美人儿对他们更是毫无意义,不,能够劳烦他们走出实验室与书房的只有金币宝石,罕有的施法材料,乃至你的躯体,你的后代与你的——最不可或缺的灵魂。
也就是说,他们谋求的可能正是你不想也不能失去的种种事物。或者有些人觉得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失去些许财产甚至孩子也没什么不可以的,问题是你得记得一个巫妖总是位于守序邪恶阵营的,对,你不能只记得守序而忘记了邪恶,他行事的方法与思考的路径都是常人无法揣测的,很多人确实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但他们旋即发现,自己失去了更多。不,这不是最糟糕的地方,最糟糕的是和一个不死者中的佼佼者做交易可不是向个偶尔遇见的行商买淡酒,你给他一个铜子儿,他给你一瓶淡酒,银货两讫,之后你们就自然而然地将彼此忘得一干二净;巫妖的记忆力总是非常好,而且在他们的字典里没有适可而止这个单词的存在。懂吗,即使交易完成,而你还有幸保有着你的脑子与灵魂,你也别指望你能就此与这个位面上最为邪恶的施法者一刀两断了——他们总会将曾经与他们有所纠葛的人类视为备用的工具钱币或是食物,在你被他抓住塞进灵魂宝石之前你绝对无法想象得到那张该死的契约上还有多少你尚未完成的内容。又及,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作为不死者,他们的存在会延续上很多年,甚至你的家族都已经断绝了血脉,而他们还在他们的地下宫殿里捣鼓个不停——你的罪孽将会延续到你的子孙身上,只要他们流着你的血,我就曾作为我主人的使者向不下一打的可怜的小鬼宣读他们从来也不知道的契约上的内容,这都得怪他们的某个祖辈,虽然他们可以说是完全无辜的,但该偿还的还是得偿还,巫妖的利息不比主物质位面的高利贷者更低些,而且他的手段要比后者更为高明与快捷——你不会想要知道的。
唔唔,等等,让我想想,我好像走得太远了,抱歉。那么,让我们回到开始的议题,是的,我们要说的是人们对我们的错误不过这也不怪他们,因为他们只能扇通往无尽黑暗的门无声无息地打开,赤色眼睛,踏着灰白色火焰,高大如同独角兽的梦魇从中缓步踏出,它们的骑士总是穿戴着将全身遮盖到一丝不露的黑色盔甲,手持长枪,腰悬宽剑,寡言少语或索性自始至终保持沉默,而我们总是为邪恶者效力的,于是凭借着他们贫瘠的想象力,他们认为我们在无需完成任务时会被我们的主人放在箱子里,又或是埋在泥土里,就像是一柄剑或是一株植物。这个想法不仅错误而且十分可笑,我们不是缺乏智慧的骷髅,甚至可以说,在这方面我们还有所增长,另外也同样地保留着作为生者时的一部分情感,虽然它们是扭曲的(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变得邪恶了),所以说,即便我们已经被转化成了充溢着负能量的黑黜黜的一堆,还是会希望能有个不那么狭隘肮脏的栖身之所——一般而言,那将会是个施加了恒定术的半位面。这种半位面不是接近负能量位面就是接近阴影位面,我们的居所位于阴影位面,主人为我们设置了一个永久性的传送门,好让我们在执行他交付的工作时可以自由往来于两个位面之间,当然,这个传送门一般而言都会有限定,譬如说只容许不死生物进出之类的,一如这个半位面必定有增强死灵系法术,死亡领域以及安息领域相关法术,或者与之相反的设置——简单点来说,如果真有某个白袍追赶着我们回到这里的话,那么他会发现自己就像是被黏结在蛛网上的昆虫,即便没有我们,他也很快就会变的虚弱以及死去——至于他的躯体和灵魂能够残存多少要的主人是如何安排此地的时间的。
不过为了减少麻烦,我们的时间是被凝结的,就像这个永恒且死寂的位面。当然,这是以前。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们的邻居与同僚之间多了一个新人。当然,我们当然会有邻居,这有什么可值得奇怪的,我们的主人是个半巫妖(半神巫妖,不是转化失败的脑残巫妖),而他的弟子也是个半巫妖只是资历尚浅,但他也有着自己的死灵骑士,以及半位面。
两个半位面非常接近,就像是一对分挂在平衡杆两端的摆锤,在平时它们是互不相干的,但偶尔地,星界之间的乱流会将它们推近和重叠起来,这样我们也能和另一个半位面的死灵骑士说说话,比比武,或是一同狩猎——我养了两只幽影獒犬,用来追捕那些误入此地的生者与灵魂。与我们最为接近的一个半位面是我们主人的一个弟子,然后他的半位面又与他唯一一个弟子的半位面相接近,所以偶尔,会有三个主人的死灵骑士聚在一起,因为最后一个位面位于负能量位面的关系,我们经常会集结起来去负能量位面去欺负尸妖或是吸血鬼——倒不是说阴影位面没有生物,有,但所有的生物就像是主物质位面的投影那样空虚不定,狩猎它们不但带来乐趣,反而会让你就像是受到了手段低劣的欺骗那样心情抑郁。哦,你是说死灵骑士不会心情抑郁,这可真是一个了不得的误解,任何一种有智力与记忆的存在都会抑郁,恶魔会,魔鬼会,巨龙会,不死生物当然也会,就连我们的主人的弟子,对,就是我之前提到的,将半位面设立在负能量位面的那一位的导师,用塔内的秘银墙壁摩擦爪子来排解负面情绪可是他的拿手好戏——已经猜到他是谁了。
的确,这位在这个位面相当声名显赫——是的,就是那个意思,请不要曲解,也不要说出他的名字,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死灵骑士而已,我不想与任何一个神祗的视线相触。而且我今天想要说说的并不是那一位,而是他的弟子,更正确点说,也不算是他的弟子,应该说是他的弟子所有的,也是仅有的一个死灵骑士。我和我的兄弟们都十分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死灵骑士,他很强大,我承认,他拥有一匹高大而危险的梦魇,还有负能量位面的矿石结晶凝结而成的整套铠甲,如果你觉得这些本就是一个死灵骑士的标配,那么一柄灵魂武器呢?
有很多人会误解所谓的灵魂武器就是你去找精灵或是矮人,又或是侏儒打造一柄可以用来附魔的精金抑是秘银武器,再找上一个好说话的灰袍来为你捕捉一个灵魂,再把这个灵魂塞进那柄武器就万事大吉了,错,亲爱的,你大错特错了,如果灵魂武器能够这样制造,会有灰袍以及巫妖昼夜不息地为自己装备这么一个军队的。
不,想要铸造一柄灵魂武器,首先需要的就是一个坚贞顽强并对使用者充满深厚爱意的灵魂,前面的要求也许不难达到,而后一种,有谁会对一个空洞的盔甲产生,或是保留原先的爱情呢?我们最常感受到的除了憎恨就是厌恶,即便是我们的父母,也不会承认一个不死生物是他们的儿子。不,我并不会因此感到哀伤,虽然我们仍然会愤怒或是,就像之前说的,抑郁,但我们很清楚我们自从再一次醒来后就已经成为了另一种存在,我们是与生者截然不同的东西,甚至与行走在哀悼荒原上的灵魂也毫无干系,和魔鬼与恶魔也非同类,我们只能听到主人的召唤,而不是无论哪一个神祗,我们的道路漫长而黑暗,只有去路而无退路。
所以我们只是有着那么一点点的,一点点的,轻微的……羡慕,虽然那个混蛋居然还在抱怨他无法再和爱人做些,当然,你我尽知的事情,并且为此不止一次地被他自己的武器殴打——每次位面重叠的时候我们都能目睹这一壮美的景色,想像一下,在阴沉死寂的负能量位面上,一个抱着脑袋奋力徒步飞跑在尘埃与碎石之中的死灵骑士,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暂且这么说吧,至少它们还没能对这位造成什么罪孽——或许你会产生疑问,他的梦魇呢?这也是一个让我们深感困惑但也不妨碍我们为之感到喜悦的问题——他的梦魇喜欢他的武器,嗯,武器中的那个灵魂。对了,这位可敬的兄弟有着一个陌生的名字,维尔德格,他从未说过他的姓氏,我们也不,毕竟我们与生者的联系已经随着转化完成而断绝了,不过他的主人和他的武器在他不那么——疯狂的时候会叫他维维,这个昵称听起来可真是甜蜜,是不是?
他武器中的灵魂是一个身材曼妙,容貌美艳的女性,她无视维尔德格近似于喋喋不休的抱怨,时不时地出现在我们面前。虽然我们都很清楚她只是在为了自己的爱人试图从我们这里获得一些必要的讯息与经验,但那又如何呢,死灵骑士迄今为止也从未出现过女性,而且魅魔或是女妖也不太能够忍受得了我们——她们总觉得我们会让她们对自己的魅力失去信心,但至少你得让让自己的爪子和舌头安分一点。
另外,我们也很想知道一柄灵魂武器是如何形成的,我们的主人也很感兴趣。在这个过程中,唯一让人(死灵骑士)不快的大概就是维尔德格糟糕的性格与恶劣的脾气了,但我觉得比起那位女士带给我们的美妙感受来说,这些小瑕疵还是能够获得原谅的。至于那些幼稚的炫耀……我也是有过爱人的,蠢货,只是她再一次和我重逢的时候竟然是在我主人的高塔下,这可真是太糟糕了,在我和她真心实意地打了个招呼之后,她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准备用我给她配置的那柄宽剑斩下我的脑袋。你说我还能怎么样呢?我只得抢先一步把她的脑袋砍下来。
第一百六十七章 霍夫堡(5)
今天没有写完,明天更替。更替章节赠送两千字。
尼禄
马库斯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就在这个时候,罗马的皇帝已经走了进来,所有人都在向他行礼,马库斯也不例外,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却感到了十二万分的迷惑,那是谁?坐在主位上(按理说,坐在主位应当是最尊贵的客人,但皇帝终究是不同的)的应该就是尼禄,马库斯甚至辨认出了跟随在他身后的那个少年正是布里塔尼库斯,但尼禄……根本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尼禄!
第一百六十八章 霍夫堡(5)
今天也写不完了,明天更替,赠送两千字以表歉意。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就在这个时候,罗马的皇帝已经走了进来,所有人都在向他行礼,马库斯也不例外,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却感到了十二万分的迷惑,那是谁?坐在主位上(按理说,坐在主位应当是最尊贵的客人,但皇帝终究是不同的)的应该就是尼禄,马库斯甚至辨认出了跟随在他身后的那个少年正是布里塔尼库斯,但尼禄……根本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尼禄!
那是一个身形纤细,如同少女一般的年轻男子,他有着一张与小阿格里皮娜极其相似的脸,神情严肃,但在看到鲁齐乌斯的时候,他的视线就变得稍微温和了一点,“请坐吧,诸位。”他说:“只是一个如同家庭般的宴会,请不要过于拘礼。”那是马库斯从来不曾听见的语调,低沉而又温和,充满情感,与尼禄粗鲁嘶哑犹如野兽嚎叫的声音完全不同,如果尼禄有这样的好声音,那么他不必依仗着皇帝的权势,金子的诱惑,也能在歌唱或是戏剧表演中轻易夺得桂冠。
带给马库斯陌生感的不仅仅是他的面容和声音,他的衣着称不上奢华,饰品也很简单,摆放在他和众人面前的食物,酒,甜水也是量少而精致,而且多半以水果和蔬菜为主,值得称道的是海中的贝壳与鱼类十分新鲜,肉类虽然少但都非常地酥烂可口,马库斯一心记挂的汤有两种,豌豆汤和鱼汤,无论哪一种都一点也不咸,清淡适口。而且整场筵席中,尼禄都没有饮用过葡萄酒,只喝加热后冷却的泉水。
不过最让马库斯意外的是,布里塔尼显然十分地敬爱与依赖他名义上的兄长,一直紧紧地靠着他,而尼禄也竟然纵容地允许他和自己共享一张餐榻,和自己在一个杯子里喝水,在一个盘子里吃东西。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在回去的路上鲁齐乌斯说:“为了避免小阿格里皮娜毒死布里塔尼,尼禄在克劳狄乌斯死前就开始与布里塔尼共享食物了,”说到这里,这位长者意味不明地微笑了一下:“你注意到皇帝只喝泉水,食物都很清淡,趋向原味,除了盐之外很少加香料了吗?因为他中过毒,不知道是小阿格里皮娜的失误还是有人有意让他和布里塔尼共赴冥界……那次中毒几乎夺走了他的性命,从那之后,他的身体就变得非常虚弱,寒冷与炎热,疲劳与激动都会让他生病,不能骑马,不能长途跋涉,不能吃得太丰盛,太油腻,酒也不行……还有……”鲁齐乌斯低声说道:“不可纵欲……”他本不想让孙子知道这些,但如果孙子贸贸然地将皇帝拉去了妓院就糟了。
“那他一定少了很多乐趣。”马库斯喃喃道。
第一百六十九章 霍夫堡(6)
今天没写完,今天更替,抱歉。明天加更一章。
————马库斯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一百七十章 佛兰德尔攻略
路易所必须与这些贵胄重臣商讨的,正是佛兰德尔战役中最为重要的一环,用近十年时间来打磨属于自己的利剑之后,路易从未觉得佛兰德尔粉碎性的军事力量会是自己的阻碍,主要是法国夺回佛兰德尔地区之后,究竟应该如何对待佛兰德尔,才能保证佛兰德尔继续得以成为法国国库的骡马,而不是一头发狂的鬣狗。
首先,法国对佛兰德尔的诉求,从法律和神学上,都是合情合理的。佛兰德尔地区的历史也相当古老,最先居住在这里的是柯尔特部落,公元前一世纪罗马人的马蹄踏进了这里,在之后的两百年间,弗李斯人与法兰克人逐渐移居到这里,而法兰克正是法国的前身,五世纪的时候,这里就开始被成为佛兰德(也就是平原之意),九世纪的时候,佛兰德尔正式成为法国国王的附庸与臣子,属于法国六大贵族之一,其余五个分别为诺曼底、香槟、图卢兹、勃艮第和阿基坦。
在佛兰德尔伯爵统治佛兰德尔的时候,伯爵以及其后人对领地上的子民并不怎么关爱,甚至十分残暴,佛兰德尔的暴动也因此此起彼伏,似乎永远没有平息的时候,但作为佛兰德尔伯爵为之效忠的人,法国国王可不会倾向于那些平民,每次佛兰德尔的求援总是能够带来法国人的军队,极具嘲讽意味的是,原本只是对领主的抵抗运动,到了最后反而成为了佛兰德尔人仇恨法国的理由——在十四世纪的时候,勃艮第公爵与佛兰德尔伯爵之女的婚姻将佛兰德尔合并进了勃艮第公国,也可以说是法国王室,因为当时的勃艮第公爵正是法国国王的四子。
被合并入勃艮第之后,佛兰德尔人并没有得到多少宽慰,相反的,连续三位勃艮第君主,又因为想要将勃艮第公国从法国独立出来,又或是因为十字军圣战,以及对神圣罗马帝国的战争等等缘故,对佛兰德尔横征暴敛,对于佛兰德尔人来说,他们并不能清楚地将勃艮第公爵与法国王室区分开来,所以他们就一并将法国国王与勃艮第公爵一起钉上了仇恨的十字架。
相对的,佛兰德尔人与英国,以及神圣罗马帝国的关系倒是相当融洽,因为佛兰德尔人要从英国进口羊毛,才能继续自己的纺织业生产,以及神圣罗马帝国的商人们要从佛兰德尔进口呢绒,贩卖到欧罗巴各地的缘故,,佛兰德尔人不是倾向于英国,就是倾向于神圣罗马帝国,这点也相当令人头痛,甚至可以说,佛兰德尔的抵抗情绪可能要比洛林或是阿尔萨斯来得凶猛。
路易可以授意奥尔良公爵无情地驱赶洛林与阿尔萨斯不够温顺的民众,因为无论是先前的畜牧、伐木与矿产开采等等,并没有多少的技术含量,哪怕是对此一无所知的新手,只要略加知道就能够做什么,至于后面的新产业,玻璃、,煤炭等等,一开始雇佣的就是奥尔良以及巴黎等地的工人,洛林人离开后,国王大可以用国内的民众填充这一空白,但对于佛兰德尔,这种方式是行不通的,其他不说,那些熟练的工人就不是一般人可以充任的,如果可以,国王更愿意用柔和的方式安抚佛兰德尔的民众。
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减免赋税,但这样发动佛兰德尔之战的军费就要成为财政上的一大亏空,国王摇了摇头,即便要减免,也不会是征服佛兰德尔之后,因为有柯尔贝尔在,所以他对现在的商人还是有些了解的,后世的人们将资本主义斥之为一诞生到这个世界上来,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就溢出着罪恶的臭味,这句话可没说错,尤其是现在,商人们要比几百年后的同类更加不择手段,也许是因为他们也看到了那些真正的商人,也就是那些异教徒的下场,所以对政治额外敏感,只要给他们机会,他们就会不惜一切地亲身或是推举代理人上台。像是英国议会,以及现在法国围绕在柯尔贝尔以及学院院士周围的一群人。佛兰德尔的战争,不仅仅出自于国王的野心,也有商人们从中推动,毕竟他们对佛兰德尔的呢绒以及北海-波罗的海地区贸易早已垂涎三尺。
而且有洛林与阿尔萨斯的前车之鉴在前,国王也不想那么快地让佛兰德尔变得更加昌盛——发自内心地说,路易对洛林的叛乱一直耿耿于怀,为了避免洛林的民众因为洛林公爵所要求的沉重赋税压垮,他一连拿出了玻璃、瓷器与染料,以及煤炭这四样珍贵的新产业,这样的产业,哪怕只有一样,放在其他地区,都会令得那里的人感恩戴德,但对于一直抱有戒心的洛林民众来说,这些只代表着国王的贪婪与残酷,他们不断地诅咒着,因为矿井中的事故,烧窖时的意外与染料工业带来的河水污染等等——并且在教会的暗中怂恿下,将瘟疫的起源归咎于法国国王对教廷的亵渎。
所以路易一早就决定了,他不会对佛兰德尔太过和善,但也不会允许他们随意逃离——只留下一个空壳给国王,所以这个房间里才会集中了几乎所有的将领,国王一个个地看过去,绍母贝格将军已经被他任命为洛林总督,控制洛林与阿尔萨斯两地,沃邦则是一个比起进攻,更擅长防守的人,所以,如果按照国王预先的计划,多面,迅速地出击的话,他们至少需要三支军队,孔代亲王,蒂雷纳子爵以及奥尔良公爵,他们会是国王的三头猎犬,从左右中三个方向奔袭佛兰德尔,而他虽然说是御驾亲征,但路易还没天真到以为自己真如人们吹捧的那样无所不能,对于自己的军事天赋路易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所以:“我会先跟随中军行动,”路易说:“也就是蒂雷纳子爵。”
他这样做是也有着自己的考量,奥尔良公爵身为王弟,身份与资历上都已经足够威慑住佛兰德尔人,孔代亲王不必多说,在这三个人中,倒是蒂雷纳子爵的出身有些尴尬,首先他是次子,兄长色当公爵已经被剥夺领地,虽然在国王亲政的第一年,他就被册封为了法国的大元帅,但路易一开始的时候就组建起了了陆军部与海军部,其中的海军大臣正是柯尔贝尔,而陆军大臣是路弗伊斯侯爵,这两位,一位是商人,另外一位则以沉稳保守闻名,很显然,国王并不需要两个可以与他一同发声的人,这两个位置都可以说是属于国王的。而在军队中,孔代亲王的威望又不可动摇,或者说,只要有他在,蒂雷纳子爵的光彩就变得黯淡了许多,所以国王在蒂雷纳这里,可以说是给他增光添彩,也是加重砝码,这点蒂雷纳子爵是知道的,于是他听到国王这么说,就立刻站起来,向国王微微鞠躬表示荣幸。
孔代亲王轻轻蹙眉,虽然他对分军还有些疑惑,但因为国王也已经提前说过了如此做的理由——他们要像罗网那样,将佛兰德尔的领地连同民众一起紧紧地博包裹起来,不允许有任何一条漏网之鱼,但是,他更想让国王留在巴黎,在战场上死去的国王可不在少数,而且谁也料想不到会发生怎样的意外,就像是之前的敦刻尔克,战争已经结束,城市已经被控制,即便如此,国王还是受了差点无法挽回的重伤,而且这场战役,国王还让奥尔良公爵成为了主将之一。
这样的考虑,让孔代亲王在会议后又折了回来,请求与国王单独谈一会儿话,国王对他的来到倒不是那么惊讶,主要是他猜到了孔代亲王的来意,或者说,一部分来意。
对于孔代亲王的担忧,国王只是笑着说,他的长子小路易已经六岁了,和他即位的时候一样大,而且他有母亲也有祖母,他与王后的第二个孩子也在孕育中,还有的就是,他也保证说,绝对不会轻易靠近前线——他很清楚,自己只是一个吉祥物,而且有了修士和巫师们,他会让他们先行一步,清理整座城市,保证敦刻尔克的事情不再发生。
但国王必须在佛兰德尔,此时的人们是很奇怪的,他们一面仇恨国王,一面又情不自禁地将其神话,对君王有着一种天然的敬畏,就如主教在加冕仪式上所说的那样,在成为国王的那一刻,一个凡人就脱胎换骨,成为另一种神圣的存在,如同圣灵一般那样统治国家,治理万民,所以说,无论是孔代,蒂雷纳和奥尔良,都无法取代路易,只有国王接过城市的钥匙,他的脚踏在敌人的旗帜上,才能说明这片土地已经彻底地属于法国。
“还有奥尔良公爵,”孔代亲王沉吟良久后,轻轻问道:“您考虑过吗?”
“他也正在与奥尔良公爵夫人努力中。”国王说了一句不那么好笑的笑话,孔代瞪了他一眼。
路易顿时收起笑容,“亲王先生,”他轻声说:“我知道您在顾虑什么。”
“我曾经背叛过您,”孔代亲王直言不讳地说:“陛下,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他看了一眼国王的椅子,虽然那不是宝座:“当他距离那个位置那样近,近到一抬手就能碰到……”
“他甚至可以直接坐在上面,在敦刻尔克的时候,”国王不容置疑地说:“我相信他。”
“人是会变的。”
“那就等他变了再说。”
“也许到了那时候就什么都来不及了。”孔代亲王说,“我并不要求您处死或是囚禁他,我只说,您不该给他如此之大的权柄,如此之多的军队,已经无以复加的荣誉。当他已经到了顶峰,陛下,您还能赏赐给他什么呢?”
“信任,”路易说:“永远的信任。”
第一百七十一章 法兰西的巫师
写在前面——修改补充,不计入字数。
首先向读者大人们猛虎落地式道歉!
这个,之前电脑屏幕突然出现花屏和黑屏,然后又恰逢春节期间……之后又遇到了大家都知道的疫情……父母不允许我出去,网上快递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万幸的是最后还是设法把它修好了……现在就希望别再出问题了……现在快递都不允许进小区了……电视网络上也在一直呼吁非必要不要出门,商场也不知道开门了么……
总之真的很抱歉,不好意思,让读者们久等了,接下来的一周会每章增加一千字(免费)作为补偿,九鱼在这里鞠躬了。
最后,年还没过完,所以祝愿大家万事如意,身体康健,财源滚滚!
让路易没有想到的是,在孔代亲王之后,前来劝说他最好不要给自己的王弟,也就是奥尔良公爵菲利普更多权利与功绩的是拉里维埃尔主教,这位红衣主教一向是以墙头草而闻名的,他能够披上主教肩带也完全托了国王的福,按理说,他都不应该出现在直言相谏的人群里——不过路易只是稍一思忖,就理解了主教如此作为的缘由——拉里维埃尔正是因为清楚自己的主人是谁,才会毫不犹豫地站在了国王这一边。
想起在敦刻尔克的变故中,这位红衣主教竟然也按捺住了自己的本能,没有急切地倾向奥尔良公爵,国王就愿意听听他想要说些什么,果然,这位主教大人即便提出了劝诫,言语之中还是相当婉转和温和地,简单点来说,他建议让奥尔良公爵留在巴黎镇守,而不是与国王一同出征,这也是为了波旁王朝的传承着想。
这也很有道理,虽然说御驾亲征——国王与公爵同时殒命的情况很难发生,一般来说,这都只会是意外,若是被俘,国王和公爵也只会受到符合他们身份的待遇,而不会被处死,甚至不会受到伤害和羞辱,但意外就是人们所无法预料到的情形,谁也不能保证,在混乱的战场上,国王和公爵都能安然无恙,何况针对他们两人的刺杀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路易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就在拉里维埃尔主教以为他已经改变主意的时候,他还是摇了摇头:“下次,”他说:“下次,我会让奥尔良公爵留在巴黎,但这次,我已经答应了他,让他和我一同出征佛兰德尔。”
“但是,陛下……”拉里维埃尔主教可以说是相当难得地坚持了一下,路易望着他微微一笑,他可不会自作多情,认为这位主教先生有多么忠诚,他只是……很有自知之明,因为除了路易之外,在宫廷中欣赏他的人并不多,他确实平庸,无能,胆小如鼠,孔代亲王甚至王弟菲利普都对他颇为不屑,但路易的想法与这个时代的人并不同,他从不奢求自己的下属要有多么出众的才能,或者说,比起智慧与道德,他更看重那个人是否适合他的位置,就像是他力排众议让一介小小商人柯尔贝尔成为了大臣,让他的女人成为公爵夫人,一个温顺而寻常的红衣主教才是他需要的巴黎总主教。
实话说吧,如果拉里维埃尔有着黎塞留或是马扎然主教的能力,他可能早就和富凯成为最亲密的室友了。
所以说,拉里维埃尔确实是为了自己而来的,因为他是最不愿意让除了路易之外的人成为法国国王的,别说成为红衣主教就可以安枕无忧了,作为巴黎的总主教,在国王做出了围攻圣天使堡,差点重演阿维农事件的时候,他就注定了无法再从罗马教会取得哪怕一点点的支持了——不过他也不是一个彻底的蠢人,国王这么说,他也只得叹了口气,向国王保证他会在他们出征前为他们祈祷,就离开了房间,去和王太后商量究竟要举办几次大弥撒几次中弥撒几次小弥撒的事情去了。
拉里维埃尔主教先生离开之后,天色依然全黑,国王的房间里已经点起了不下十二枚蜡烛,它们让这里如同白昼一般明亮和温暖,国王一边让邦唐熄灭其中的大部分,一边亲手将一些重要的文件放进匣子——在这个时代,书记官们已经学会了用不同颜色的盒子来装载重要性与紧急性不同的文件,国王亲手装起来的文件当然是放在红色匣子里——然后国王俯下身,将几支信筒放进一个精美的皮匣里,这个匣子看似寻常,但事实上它是一个魔法用具,箱盖上的小锁里有着一根细针,除了路易的血,谁也打不开这个箱子,若是要使用暴力,这个箱子就会自动焚毁,这里面就有路易与孔蒂亲王数次往来的信件内容。想到心惊胆战地回到了巴黎,私下里不止一次地说再也不会离开自己的官邸半步的人是他,但等到佛兰德尔战略初步确定,不断地在国王面前出现,百般阿谀的人也是他的时候,国王就不禁莞尔。
这也是为什么路易一定要在出征的名单中加上菲利普,这是路易.迪厄多内.波旁第一次御驾亲征,意义绝对不会与之后的任何一次相同,可以说,在这次出征中有幸出现的人,都是国王的心腹与密友,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的何止孔蒂,几个月来巴黎的人们纷纷扬扬,钻营处处,不都是为了这个?
想到孔蒂,路易就想到了遵照他的命令,前去迎接或说是援救孔蒂的拉瓦利埃尔夫人,又从拉瓦利埃尔夫人身上想到了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也许正所谓想着谁谁就会到,就在果国王陷入沉思的时候,房间的窗户忽然轻轻一响,而后伴随着一阵无形的狂风,窗帷被推向室内,蜡烛的火焰晃动了一下,熄灭了,打开的窗户里倾泻而下的月光顿时取代了人造的光明,而后仿佛就在一瞬间,银白色的月光成为实质,一股来自于荒原的气息笼罩了下来。
“啊,”路易说,“我正在想你什么时候回来。”他说。
拉瓦利埃尔夫人,也就是狼人露易丝,轻轻地抖动着身上蓬松的毛发,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而后慢慢地坐了下来。
距离露易丝第一次在国王面前展露狼人的真身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也不止一次,但每次看到这样一只漂亮的野兽匍匐在自己面前,那种感觉即便是路易也很难抗拒的,他没有召唤邦唐,自己去关上了窗,回到银色的巨狼身边的时候,他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把梳子——要说工匠还很奇怪国王为什么会需要一把大到可以用来给马梳鬃毛的梳子,而且这还是一把精美的银梳,镶嵌着珍珠——他们当然不会知道拉瓦利埃尔夫人喜欢珍珠更甚于宝石。
当国王亲力亲为,为巨狼梳理毛发的时候,巨狼原先紧绷着的身体逐渐慢慢地放松了下来,她亲昵地伸出头,湿润的鼻尖探入路易的怀抱,欣慰地发现里面并没有太多属于其他女人的气味,她知道这恨不应该,无论作为狼人,还是作为王室夫人,她都不应该有嫉妒之心,而且从一开始,国王和她之间就是一个交易,但她就是无法控制自己,她该怎么控制自己呢?在干渴的人面前放上一杯水,在饥饿的人面前放上一块面包——她与国王身份悬殊,说是天差地别也不为过,她现在能够得到一个王室夫人的位置完全是侥幸,国王那时候手上几乎没有可以用于里世界的力量,而塞尔维亚狼人在遭受了两次背叛和驱逐后已经再也没有再次寻找栖身之处的力量和勇气。
但作为魔鬼的眷属,狼人生来就与贪婪相伴——在露易丝还是亨利埃塔公主的侍女时,牌局上偶尔的对视,游戏时指尖或是肩膀相触,就足以让她满心甘美,万分愉悦,那时候她所祈祷的也不过是亨利埃塔公主能够成为法国王后,而她可以留在宫廷,侍奉王后与国王,也许王后要有什么口信给国王的时候,她也能够与国王说上一两句话。
亨利埃塔公主没有成为王后,她倒是成为了被认可的第一位王室夫人,这让她欣喜若狂的同时,又不由自主地渴求起国王的爱来。
路易为自己的王室夫人梳理皮毛的时候,发现露易丝比第一次他见到的时候又长大了很多,它横卧着的时候,几乎占据了房间里所有的空地,甚至将椅子都推到了房间的角落里,厚重的银色毛发铺在地上,就像是一张巨大的毯子,国王现在要给她刷背上的皮毛,都需要举起双手来了,她的长吻很少在国王面前张开,但路易一点也不怀疑,她可以一口吞掉他的整个上半身。
为这样的一头巨兽打理实在是件危险而又吃力的事情,但那种成就感也是为可爱的猫狗梳理所无法达到的,路易也将这件事情当做了案牍劳累后的消遣与放松,还有着锻炼的功用——说真的,如果不是路易的剑术课程与武技课程始终没有断过,要完成这项工作还真是不容易,他将这只可怕的野兽打理的足够光鲜后,才走到里面的房间里,取出一件宽松的丝缎斗篷,让它轻轻地落在巨狼身上。
“好啦,”他摸了摸那只大耳朵:“变回你原先的样子吧,”他说:“不然我怎么和你说话呢?”
“我倒宁愿是这个样子,”露易丝在恢复成人类的样子后,说道:“因为我感觉陛下似乎更喜欢我的狼型。”
路易罕见地心虚了一下,事实确实如此:“别这么说,”他的视线落在露易丝身上,我们前面说过,露易丝并不是人们通常认知中的那种美人,她的面容若是放在一个男性身上,可能与拉罗什富科公爵或是奥尔良公爵不相上下,但在一个女性身上,这就成为了一种悲剧,关键在于,对于路易来说,他是可以接受这种奇异的美感的,毕竟在几百年后,中性美也同样大行其道,而且随着时光流逝,露易丝的身躯愈发有了一种特殊的野性之美——强壮的身躯,修长的四肢,有力的腰肢,饱满的胸房,这对于男性来说,也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路易轻轻移开了眼睛,露易丝神色黯淡,因为她时常需要消失很长一段时间的缘故,对于不知情的人们来说,她就是因为腹中的孩子不幸夭折,而去独自伤怀和休养了,但谁又知道,直到几天,国王和她之间,还只是如同朋友一般的关系。
路易听到了一阵悉索声,而后露易丝走到他的身前来,已经衣着整齐,“坐吧,”国王说,没有让邦唐进来点起蜡烛,因为狼人的眼睛更喜欢月光,蜡烛的光会让她感觉不舒服,就算她戴着用于遮掩身份的魔法用具也是如此——看到露易丝已经恢复了平静的脸,路易也在心里轻轻说了一声抱歉,“孔弗朗如何了?”
在将孔蒂亲王送回巴黎之后,狼人们就继续去做之前的那项工作了——也就是国王授意的,清理与逼迫法国的巫师们——他们在国王最需要的时候没有出现,对国王的召唤更是置若罔闻,国王当然也不会允许他们就这样继续随心所欲地在自己的领地上繁衍生存,加约拉岛让国王知道,里世界并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另一个世界,只是里世界的魔怪,魔法生物以及巫师们从表世界划分出来的一个地区罢了,他们的法术遮蔽了凡人的眼睛,但事实上它依然属于法兰西或是任何一个国家。法国并没有岛屿可以让这些巫师们栖身,所以他们所在的地方可能还在内陆,所以国王的狼人们就如同驱赶地里的田鼠那样,将这些巫师一群群地翻找了出来,在这方面狼人有优势,因为狼人和巫师从很早开始,就是敌人。
孔弗朗就是法兰西的里世界,它位于法西边界,曾经是一个自由城市,不知从何时起就变得默默无闻起来,现在看来正是巫师们玩的把戏。
“她们祈求您的宽恕。”露易丝说。
“就这些?”路易冷漠地笑了笑,“还有,她们?”在法语中,她们和他们是有区别的,但人们更常用他们,因为女性并不被视作一个完全的人。
“是的,陛下,”露易丝停顿了一会,好像一时间无法找到合适的词语,“她们,我所见到的,都是女巫。”也许也有男性巫师,但即便有他也不曾处于主导位置,无论是使者还是首领,都只是女性。
“她们如何向你解释之前的渎职?”路易问,别说巫师们是没有责任的,虽然他们一向以不同于凡人的天赋自得,但他们也不会愚蠢到无视世俗间的权势,或者说,在里世界还能支持的时候他们还能自我蒙蔽,但等到里世界无法继续满足他们的索取时……曼奇尼家族与罗马的科隆納家族一直有牵系,可惜的是科隆納家族无法提供给他们足够的容身之所,而那不勒斯也有着自己的巫师,他们几经辗转,才终于找到了马扎然,而后通过马扎然接触到了法国宫廷。
第一百七十二章 贞德之事
今天没能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这两天小区封锁,快递不上门,但需要的东西还是要买,作为最年轻的成员只能出去跑了,所以有些精力不济,在这里向诸位读者大人致歉了。
——————喜爱食肉的文艺复兴人(上)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人每天消耗着大量的肉食,甚至大大超过了现代美国人的食肉量,这个量对现在以面食为主的意大利人来说,足以引发蛋白质休克。比如,在1532年曼图亚(Mantua)的一次“家庭晚宴”上,用餐者为八位绅士,除却沙拉、面包、水果和甜点,上桌的菜式包括十八盘野鸡肉沙拉、五只阉鸡、九十根香肠、肉丸子、美味肝脏料理、五只鸭、三条舌、五份意大利熏火腿(prosciutto)和摩泰台拉熏香肚(mortadella)馅饼、十五只鹌鹑、十五根米兰香肠和一只雄鹿——而这些只是第一道菜。
——五乡地的贝伦加里奥(Berengariodellequeterre)
据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记载,在那时,厨师们都竭力购买各种市面有售的香料。英国有两本书名不详被称为“哈雷抄稿”279号(theHarleianMs.279,约1430年)和4016号(theHarleianMs.4016,约1450年)的烹饪书,建议厨师们在烹饪百分之九十的鱼肉类菜肴时都毫不吝啬地添加大量香料。这两本书中最常提及的香料是姜、黑胡椒、肉豆蔻皮、丁香、肉桂和山姜(galingal)。“中世纪统治阶级酷爱味道浓郁的菜肴,”沃尔夫冈?施菲尔布施评论道,“社会地位越高的家庭,使用香料的量越大。”作为贵族阶级成员的马蒂诺和普拉蒂纳,也在他们的菜谱中强调大量香料的使用。这绝对是上流社会炫耀性消费的一种形式,因为我们明显地可以从他们的菜谱中看出香料的使用与财富、地位和声望是密切相关的。确实,在厨房里豪放地使用香料是常有的事,但这绝不是偶然发生的。香料的用量是在等级制度之下经过精心安排的,并且与食物的等级是并列的。
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早期人们大量使用香料的事实之下还有另一个原因——香料具有药用功效。每一种厨用香料最早都是作为药物引进的,随后才用于烹饪。从十三世纪到十七世纪之初,几乎所有医师都建议在烹饪肉类时加入大量香料,以便人们更好地消化它们。在这一时期,人们普遍认为消化也是一种烹饪形式,它发生在胃里,辅以人体的“动物热能”而完成。正因为如此,被视为“热”性的香料,正好可以帮助消化。人们判定胡椒有第四级的“火热”与“干燥”度,而丁香、高良姜、小豆蔻属于第三级;肉桂皮、孜然、荜澄茄和肉豆蔻为第二级,以此类推。
有趣的是,尽管香料有助于消化,但是患病的人却是被禁止与之接触的。发烧的病人不能使用香料,因为又热又干的香料会使病情恶化。病人的食物一般是煮熟后添加糖来代替香料,因为糖是“最温和的”调味品。
当然,任何一个时代在烹饪中使用香料的基本原因都是它们可以增添菜肴的风味,使清淡的食物有滋有味;不过香料也可以杀菌——如上两个理论是不可分割的。詹尼弗?比林(JenniferBilling)和保罗?W.谢尔曼(PaulW.Sherman)在他们的著作《香料的杀菌功能:为什么人们爱吃辣》(Anti?MisofSpieLikeItHot)中提出食谱上记载的实则是一场永无休止的竞争,这场争夺食物的竞争发生在我们和寄生虫之间。我们在烹饪中所做的一切:洗净、烘干、烹煮、加盐、调味,都是为了避免食物被这些寄生虫污染,毕竟调味用的香料大都有杀菌的作用。两位作家总结道:“我们认为烹饪时使用香料的最根本原因是消灭食物产生的细菌和真菌。”
在达?芬奇的时代,香料受欢迎的程度空前绝后,但这一状况并没有持续太久。有个问题一直制约着威尼斯香料贸易,那就是运送胡椒等香料的曲折路线——从印度到埃及和叙利亚,取道苏伊士地峡至亚历山大港,完成装载和运输到威尼斯后,还要花费昂贵的运输费翻越阿尔卑斯山抵达中北欧。当威尼斯人在这一贸易中赚取了过高的利润时,其他国家的商人就开始进入香料贸易这个领域。显然,消除贸易中间人的方法就是开辟一条从印度直达欧洲的海路。因此当通往印度的航线被发现之后,葡萄牙人以及其后的荷兰人从威尼斯人手中抢走了香料生意。而这一事实导致了香料价格的大幅下跌,更多的人有能力购买这些香料了。这样,香料不再如以前那样神秘而富有异国情调,它们变得寻常起来。此外,文艺复兴中晚期的营养师建议要更加慎重地使用香料,如此一来,风靡一时的香料在欧洲渐渐衰落了。
可供文艺复兴时期厨师选用的香料种类很多,胡椒就有三种:黑胡椒(Pipernigrum)、长胡椒(Piperlongum)以及荜澄茄(Pipercubeba)。厨师的橱柜里面可能还会有肉桂皮()、天堂之谷(摩洛哥豆蔻,melegueta)、孜然()、肉豆蔻(nutmeg)、肉豆蔻干皮(mace)、藏红花(saffron)和丁香(cloves)。厨师们通常使用的是磨成粉状的香料,将它们加入菜汁或者酱汁之中,经过滤再重新浇于菜肴上。使用这个方法可以保证香料不会在与食物一同烹煮的过程中失去其原有的?味,从而最大限度地保留香料浓郁的味道。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使用的其他调味品及香草还有欧芹(parsley)、茴香(fennel)、墨角兰(marjoram)、薄荷(mint)、鼠尾草(sage)、迷迭香(rosemary)、牛至(ano)、百里香(thyme)、莳萝(dill)、罗勒(basil)、大蒜(garlic)、青葱(shallot)和洋葱(onion)。虽然最后三种被认为是蔬菜中最不“高贵”的,但它们也曾出现在贵族的餐桌上。
动物肉类的等级
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但凡受过教育的人们都认为世间万物皆生于土、水、气、火,且由“存在之巨链”(GreatofBeing)决定其秩序。而自卢克莱修(Lucretius)时代起至哥白尼**和文艺复兴时期,大多数文化人都接受这一关于宇宙结构的概念。“存在之巨链”由许多存在着等级关系的链接构成,囊括从最基本的低级元素(如岩石)到“至臻的完美”(指上帝)的各种事物。依照这个观点,动植物的等级取决于它们在这个链条中的地位。诸如洋葱这类的块茎植物列位最低,而像凤凰这样的神秘生物,因其属火生类且仅次于上帝的地位,则高居链条的顶端。每一种动植物都比其上级低等,同时比其下级高贵,因此,没有任何两种动物或植物享有相同的尊贵度。
水生物中最低等的生物是底栖喂食型的壳类水生物,如牡蛎和蛤;居于其上的是虾、蟹及龙虾;鱼类在其上一级。最高等级的水生动物是鲸和海豚,那时人类已经掌握了捕获它们的技术。鲸和海豚会游现于海洋表面,因此人们认为它们是在奋力呼吸空气,正因为这样,它们被赋予了一定程度的高贵性。
在存在之链中,居于海豚和鸟类之间的是陆生动物,这些动物中在最底端的是猪,羊肉居中,牛肉,特别是小牛肉位于这一系列的顶端。按此理,空中的飞禽便是最高档的食物,其顺序是,鸭肉和鹅肉(水鸟)在底端,鸡肉居中,鸣禽在顶端。艾伦?格里科(AllenGrieco)对这一等级体系在宫廷宴会中的运用做了如下说明:
在宴会上,例如1466年以南尼娜?美第奇之名为贝纳多?卢彻莱(BernardoRucellai)举行的那次盛宴上,主人用小牛肉招待在两家乡下的地产名下的客人,而最重要的宾客享用的是阉鸡肉、鸡肉以及其他禽肉。按肉类的等级来划分,羊肉(极有可能是当时商人阶级的日常食品)居于小牛肉之下,猪肉的地位最低。猪肉,特别是经过盐腌的,在当时颇受轻视,其中最可能的原因是,猪肉是底层阶级最经常食用的肉类。
492年1月,在费拉拉(Ferrara)举行的安娜?斯弗查(AnnaSforza)与亚法若?埃斯特(Alfoe)的婚宴上,人们在一周之内吃掉了四万五千磅肉。如何才能负担得起这一庞大数量的肉呢?亚法若的父亲埃尔科莱?埃斯特公爵采取了一些提高收入的非常措施,以保证这场盛大豪华的婚礼顺利完成。这些措施包括:征收额外的税款以及强制性地从偏远地区运回艺术品和装饰品。
所幸这些等级区分并没有阻碍烹饪和菜谱的发展;事实上,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著作都深入地研究了当时已有的大部分食材,而没有受制于与原料相对应的贵贱等级。马蒂诺的大多数肉类菜谱都是关于小牛肉的,但是他并没有忽视那些等级较低的肉类:
关于香肠的制作
如果你想要用猪肉或其他肉类制作美味的香肠,所选用的肉必须肥瘦兼有,去筋并且剁成小块。十磅的肉需添加一磅盐、两盎司洗净的优质茴香籽及两盎司经粗磨的黑胡椒,将它们搅匀,静置一天。取适量清洗干净的肠衣,将肉灌入后,挂起来用烟熏干。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猪肉的地位低下,人们却认为它适于制作香肠。有钱人食用除猪肉外的各种肉类,甚至包括医师们认定会对人体产生伤害的那些,其目的只是为了炫耀和满足他们自身的优越感。这些被认为是“有害的”食物还有水果、鹿肉、河鲜、七鳃鳗(lamprey)和鼠海豚(porpoise),不过,人们在烹制和调味时,会采用各种方法来降低它们的危害性,使它们变得适于食用。对于居住在海岸线以内六十英里的人们来说,他们日常食用的等级最低的动物是水生有壳类;而人们能吃到的最高档的食物就是经烹制后重新饰以七彩羽翼的孔雀肉,有时还带有喷火的装置,详见第六章中马蒂诺的食谱。
除禽肉和小牛肉之外,一些用乳猪(最高档的猪肉)、小山羊肉和羔羊肉制成的春天特有的风味菜肴也大受欢迎。夏天人们最常吃羊肉。关于文艺复兴时期人们食用野味的情况,从各种资料看来,研究者们各执一词。其中,一位研究者认为野味在当时是并不常见的,而另一位则声称野味在农村广为食用,只是很少见于宫廷之中。而笔者本人在研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食谱中发现两位大师经常提到野猪、熊及狍,但是如果不算鸣禽肉和野兔肉,以野味为主料的菜谱就很少。不过该怎么烹制这些肉类呢?下面是马蒂诺的建议:
阉公牛肉和母牛肉都需煮食。牛犊肉适于煮食,不过其里脊部位最好烤食,腰腿肉则适于做肉丸子。绵羊肉适于煮食,但其肩肉和腿肉适于烤制。阉公猪肉不论经过怎样的烹制,都不利于健康。在一月食用配以蒜汁的山羊肉尤其美味。所有种类的兔肉都适合烤制,而熊肉最好做成派食用。
在大斋期以及每周三、周五,因为禁食肉类,鱼类便是最佳的选择。人们最常食用的淡水鱼(包括新鲜的和盐腌的)是欧鳊(Bream)、鲱鱼、鲤鱼、鲑鱼、梭子鱼、鳗鱼和鲟鱼,而餐桌上最常出现的海鱼是鳎(sole)、鲭鱼(mackerel)、金枪鱼、鳕鱼和红鲣(redmullet)。当时,鲜鱼的货源不是很稳定,加之长途陆运会使鱼的新鲜度难以保持,因此,住在内陆的人们吃到的鱼几乎都是经盐腌制的。
学者们研究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各皇室和修道院的食物开支情况以及所购买食物种类所依据的主要是当时的账簿,而这些账簿中却没有出现关于蔬菜的记录,因为蔬菜的消费并不是那时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如同鸡蛋和蜂蜜、蔬菜都是自产自销,很少与鱼类肉类一起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在地位低下的农家的菜园里和精致的皇家菜园里都普遍种植了如下蔬菜:卷心菜、韭菜、菠菜、蚕豆、生菜以及欧洲萝卜。其他有些蔬菜则与阿拉伯文化有着密切联系,比如芦笋、洋蓟、南瓜、甜瓜和茄子。当然,还有另一些蔬菜,比如玉米、土豆、西红柿和辣椒,虽然它们在1500年以后就被引入意大利,但却经过了一段很长的时间才被意大利人用于烹饪。
第一百七十三章 女巫们的屈服
今天没能写完,明早更替,还是一样赠送一千字。
“在佛罗伦萨,列奥纳多?达?芬奇正处于最精练的人文主义的中心。”历史学家阿列桑德罗?维佐西(AllessandroVezzosi)写道:“那是一个文学艺术热潮飞扬激荡的精彩世界,一个非比寻常的大熔炉,在那里人们对古典主义的兴趣的复兴,连同来自北方的全新的影响力一道极大地丰富了托斯卡纳传统。”达?芬奇在世时,佛罗伦萨的人口约为十五万,并且拥有足以和欧洲其他强国(如法兰西、英格兰、神圣罗马帝国及米兰)匹敌的实力。当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意大利或者通用的意大利语;在现在的意大利版图上,那时存在的是一些城市国家,包括佛罗伦萨共和国、米兰公国、威尼斯共和国、锡耶纳共和国(theRepublia)和热那亚共和国(theRepublioa)等等。每个城市国家都有自己的方言,不过这一情况从十四世纪时但丁?阿里基里(DanteAlighieri)同时使用托斯卡纳语和西西里语写作《神曲》时开始逐渐转变。在这些城市国家之间不断上演着一场场结盟改变、边界变换、外交关系风云莫测变幻无穷的好戏,持续了好几个世纪之久。最终,作为后果,积极的一方面是贸易和金融业得以繁荣;消极的一方面是,各城市国家之间无休止的战事带来了无数毁灭性的后果。
在中世纪,意大利各城市国家之间,以及它们与其他地中海和北方的港口之间的贸易极大地衰落了;而在文艺复兴初期,因为奢侈品需要通过海路到达比萨、热那亚、威尼斯等意大利港口,贸易回升了。这一贸易增长促进了大量现金流入各城市国家之中,相应地也刺激了银行业的繁荣。佛罗伦萨成为它所在地区金融业的中心,而那些在佛罗伦萨蓬勃发展的银行也在其他城市开设了自己的分行,其中就包括了强大的美第奇家族的银行。
还有另外两个重要因素在意大利文艺复兴之初影响深远。在中国,明朝统治者停止了与外国的通商,因此原本用于购买中国奢侈品的资金转而投向意大利的各城市国家,使得富裕的并且占统治地位的商人阶级,还有腰包比以前丰硕的教廷有足够强大的经济实力来资助大量艺术作品和建筑作品的创作,也使不少像达?芬奇这样的艺术家深受其惠。
在1452年,达?芬奇出生的那年,人们见证了两项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革新的出现:印刷机的发明和古腾堡圣经的出版,它们极大地推动了文化的发展。接下来的几十年间,随着各城市国家的出版社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大量平民化价格的经典著作和其他各类作品得以出版。这样,不仅是像藏书馆这些充当知识宝库的机构,甚至包括达?芬奇那样长期做研究的个人,也买得起印刷的书籍,而不用对昂贵的手抄本卷轴望而却步了。
然而意大利文艺复兴之初确实欠缺一个重要的因素:和平。混乱、不稳定正是意大利政治的特性。十五六世纪的意大利正如一个微缩的大洲,那些城市国家实则是交战中的国家。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知识界和文艺界的巨大成功却发生在一个充斥着暴力和战争的世界里。米兰与威尼斯,佛罗伦萨与比萨,罗马与佛罗伦萨,那不勒斯与米兰之间都战火不断。结成的联盟最终都落得分崩离析,掠夺、抢劫和大小战役持续不断地给各个城市国家带来创伤。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期间,中世纪社会的旧秩序被打破了,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形成了。
第一次意大利美食复兴
第一次意大利美食复兴
新的社会形态形成的表现之一就是不断改变的饮食习惯。文艺复兴之前意大利各城市国家的食物主要是:小麦面包、橄榄油、鱼类、蛋类、各种蔬菜、肉类如羊肉和羔羊肉,以及丰富的酒类;法国南部、西班牙大部分以及北非的饮食结构也是如此。食物史学家罗伊?斯特朗(R)对文艺复兴时的新变化评价如下:“基本上,传承于中世纪的准则都完整地保留了下来,不过,在十六世纪近一百年的历程中,它被扩大了、改进了、完善了。人们还是在使用那些香料,只不过使用的范围变小了。这些香料的使用正是人们炫耀自身财富的重要手段,因为它们体现了价值——对宫廷烹饪来说,这就是其灵魂。”
意大利的美酒
意大利素来出产优质的美酒,普通的红葡萄酒就有非常丰富的营养。在意大利,最美貌的女子都会以红葡萄酒佐餐,并且蘸上一小块面包,因为她们认为这样可以使身材更为丰满(同等条件下,丰满的女人是威尼斯人的最爱),而且,还会更明艳动人。
——费恩斯?摩利逊(FynesMoryson),《旅行日记》(AnItinerary),1617年
几百年来,烹饪手法不断翻新,而我们对此的相关讨论几乎都只针对富有阶级,因为只有富人才可能自由选择他们的食物。富人们的选择可以是面包和水,也可以是蛋糕和酒。至于那些贫困的农民,他们当然没有如此选择的权利。
在中世纪,人们一度认为牛肉只适合下层阶级食用,而完全不适宜在富人的餐桌上出现。而在文艺复兴时期,因为小牛肉(取自未成年就宰杀的牛)备受青睐,牛肉的地位有所提高。贵族们宰杀牛犊的权利象征了他们的财富和声望。相反,有些现在我们反感的食材在那时却是典型的珍馐:动物的鼻、眼、颊肉、肝、肠、头、肾、肚、舌、胰杂、冠顶以及鱼身上类似的部位,这足以解释当时两部经典的意大利烹饪书籍的作者何以都提到了古怪的“鲑鱼肠餐”(DishofTroutIines)。
意大利美食复兴还受到了来自中东的影响。在十字军东征期间,欧洲人发现了阿拉伯世界的撒拉逊烹饪法(Sarae),其中有些配料在西欧鲜有人知,甚至闻所未闻。美食史学家C?安妮?威尔逊(eWilson)写道:“在西方,最早引入受撒拉逊烹饪法启发的菜肴的是贵族或者皇室家族”。这些全新的配料包括糖、杏仁、开心果、米、海枣、柑橘、石榴、玫瑰露和菠菜。一项新引入的技法就是将浓稠的酱汁与碾碎的杏仁一起炖煮——由杏仁糊裹上糖制成的杏仁蛋白糖(Marzipan)成为一道常见的餐后甜点。
此外,那时食物的烹制方法也深受古典作家思想的影响。在中世纪医学界占统治地位的“四液说”,也以将食物和医药联系起来的形式被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沿用。这套学说可以追溯至古希腊的内科医师盖伦(Galen),他的基本观点是生物都具有四种元素,或者说四种“体液”:血液、黄胆汁、黏液、黑胆汁。这四种体液分别与空气、火、水、土对应。因此,厨师在烹饪时需要均衡与这四种体液相关的四种特征:火热、干燥、潮湿与冰冷。人们认为,食用没有考虑到这四种体液均衡搭配的食物是不健康的,同时还有某些食物是专用于平衡体内的四种液体的。比如,人们把牛肉煮熟食用是因为它“干燥”而“冰冷”;将猪肉烤熟是要去掉它“潮湿”的特质;而鱼类则是既“潮湿”又“冰冷”,所以人们希望通过炸的方法使它们干燥而温暖起来。
“大体来讲,”美食史学家让-路易?弗兰德林(Jean?LouisFlandrin)写道,“最‘冰冷’和最‘天然’的肉类需要配上最火辣滚烫的酱汁。”而家禽肉在食物链上占据着最尊贵的地位,因此烹饪它们时只需要加上“Jance”,一种由白葡萄酒、苹果醋、姜和丁香混合的酱汁。“四液说”也适用于处理食物的质地,很多菜肴中就有碾碎或剁碎的配料,这样可以使多种体液均匀混合,也更易于消化。
“四液说”之所以在文艺复兴时期得以发展,那些借鉴了大量过往经验的烹饪书作家功不可没。这些人同时也受到当时舶来食品贸易的影响。美食史学家肯?阿尔巴拉(KenAlbala)评价道:“他们对食物抱有相似的态度——开放大方、兼收并蓄并且非常国际化。”
文艺复兴时期的基本食品
文艺复兴时期的基本食品
有些研究文艺复兴时期食品的作家认为那时意大利人的食物可以分为三大类:面包、酒和所有其他的。实际上这只是对农民阶层饮食结构的准确描述,而各公国宫廷里的饮食并非如此,其构成更加丰富多样。美食史学家艾伦?格里科(AllenGrieco)指出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在当时,与肉类相比,小麦粉的价格昂贵得惊人。如今肉类的价格几乎是面粉的十五倍,而在文艺复兴早期的意大利,猪肉只比小麦粉贵两倍,小牛肉也不过贵二点五倍。这里同时也存在着一个直接的社会关系:“社会地位越低的人,其收入消耗在面包上的比例就越高。”
类似的联系还适用于酒类的消耗。路易?斯图弗(LouisStouff)在研究位于普罗旺斯的教皇学院(StudiumPapal)于1365年左右的食物预算时发现了如下的百分比:
葡萄酒:41%
面包:32%
肉类:15.5%
鱼类及蛋:5.3%
香料、烹饪油及奶酪:3.1%
水果蔬菜:3%
美食作家克里弗德?A.莱特(Cliffht)对此提问:“这些数据可以告诉我们什么呢?毫无疑问,答案是,在普罗旺斯,美酒就是食物,那些被大肆吹嘘的‘地中海蔬菜’几乎就不存在。”不过,在这里,蔬菜比例偏低可能是因为大部分蔬菜都在自家的菜园里种植,人们并不需要花钱去购买它们。
美酒之乐
我惟一一次看到你欢欣雀跃……是我们品尝那红酒的时候,你可记得?你忘却了你所有的哀伤……那一晚,我们欢笑,我们畅谈……
——弗朗西斯科?达梯尼(Fraini)致赛尔劳?马泽(SerLaoMazzei),约1400年
尽管上流社会花在面包上的预算比例并不太高,不过,宫廷的御厨房里仍然烤着飘香的面包,就像农民们也自己烤制面包一样。关于烤面包,普拉蒂纳有如下建议:
我建议所有的面包师傅这样烤面包:面粉需选择小麦粗粉,精研后,经优质的筛网过筛,置于装有温水的面包烤盘中,然后像意大利的费拉里(Ferrari)人那样撒上盐。添加适量酵母后,放置于任何一处你能找到的潮湿的地方令其发酵。这样制作面包简单易行,惟一需要注意的是,酵母的用量一定要适中。过多,烤出来的面包会带酸味;过少,面包成品不会蓬松,而且难以消化也不利于健康。面包需要经烤炉仔细烘焙,最好多花些时间;千万不要一天烤制过多,因为只有用新鲜的面粉制作的面包才是最营养的。
上面提及的面包与酒类的预算数据并不适用于“面包搭配品”()(那些使饮食结构多样化的其他杂食)。社会地位低下的牧羊人在这方面只花费其食物总开销的百分之十四,而管理他们的监工们则会花费接近百分之四十。“简而言之,面包在社会下层人民的饮食结构中占着日益显著的比例,”格里科写道,“相反,这一比例随着社会等级的升高而减少。”
不同于啤酒,葡萄酒一直被视为贵族的饮料。饮用水的地位最低。有个故事这样讲到,一位旅人在埃米利亚(Emilia)省向当地农民讨口水喝。“我的先生,”那位好心的农民答道,“水啊,连栅栏都会被它侵蚀,不过你要葡萄酒的话,我倒是乐意给你一点。”
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起,人们开始赋予葡萄酒更多的含义,而不再只是将它作为搭配面包的饮料。罗伊?斯特朗(R)解释道:“现在,人们会精心挑选不同的葡萄酒来搭配各种菜肴——度数低的白葡萄酒配开胃菜,红葡萄酒配烤肉,浓烈致醉的葡萄酒则用来配甜点。”当然,不同阶层的人们选用不同品质的酒。农民们就只好凑合着饮用廉价酒,这种酒的原料是经压榨的残余葡萄,而初榨后的原汁用来制作专供上等阶层享用的高档酒了。“人们根据自己的社会地位、职业、年龄和体质来选择相应的葡萄酒。”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这样写道。白葡萄酒和干红葡萄酒更适宜于上流阶层,因为它们更具“精致”“柔和”的口感;红葡萄酒则适宜于体力劳动者,因为它营养丰富,而且“正好”价格低廉。当时人们还经常用水来稀释葡萄酒,借以增添分量和降低酒精含量。
第一百七十三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
今天没有写完,明早更替。抱歉,加更赠送一千字。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佩科里诺罗马DOP干酪(PeanoDOP,罗马硬质羊奶酪)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奶酪之一,发源于古罗马时期的拉提姆。它是罗马军队每日定量口粮的组成部分之一。现在每年出产的佩科里诺罗马干酪超过六千七百万磅,大多是由撒丁岛生产的。
和欧洲其他地区的人们比起来,意大利人更喜爱在烹饪中使用各种蔬菜,而此倾向一直为人所诟玻科斯坦佐?费利奇(zoFelici)于1569年完成一篇以可食用的植物为主题的专论——《关于成为人们食物的沙拉和植物》(De?iequalunquemodovengonopero),他在书中提到:“居住在阿尔卑斯山脉另一侧的人们认为沙拉是贪婪的意大利人的专属食物。正是意大利人抢夺了那些以绿叶青草为食的低等动物的粮食。”尽管如此,自马蒂诺起,所有伟大的烹饪书籍作者都记录了以蔬菜和香草为主的菜谱,比如用卷心菜、茴香、南瓜、生菜、蚕豆、豌豆、墨角兰(marjoram)、薄荷或欧芹制作的汤、派和油炸馅饼(fritter)。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是一位意大利人,因为他的新教徒身份流亡到了英国。他于1614年著成了一本关于“意大利人食用的根茎类蔬菜、绿叶蔬菜和水果”的书籍,该书直到他去世后才得以出版。在书中,他声称“意大利人食用的蔬菜和水果多于肉类”,同时给出了如下理由: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可爱的意大利对肉食的着迷程度远远低于法国和这片岛屿(英国)。因为我们意大利人必须花费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新的食物以养活在如此小的一片土地上居住的众多人口。还有一个因素,与前面提到的那个原因一样具有不可抗力,那就是意大利一年的九个月都处于高温之中,使我们变得厌倦吃肉。
文艺复兴晚期最受人们欢迎的蔬菜是洋蓟。虽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书中没有提到洋蓟,它却出现在梅西斯布戈和斯嘎皮的著作中。科斯坦佐?费利奇在上文曾提及的那篇专论中写道:“它们是草丛刺间生长的果实,到现在已广为人知。人们对它们的狂热一直不减,所以现在大家对它们都很熟悉。在那些伟人之中,它们是有口皆碑的蔬菜。”这些伟人们吃洋蓟的方式包括生吃,也会“用烤架或炉火烤食,或者与味道浓郁醇厚的肉汤一起炖煮后”食用。保罗?扎克基亚(PaoloZacchia)在他1636年的著作《四旬期的美食》(FoodforLent)中写道:“煮食的洋蓟宜于吞咽;烤制的洋蓟宜于消化吸收;与松露一起烹调的洋蓟(按厨师们的介绍,是指经野薄荷、少量剁碎的大蒜、胡椒、油和盐调味的做法)可以唤醒人们的味觉。”
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烹饪书中都有很多纯素食的菜谱,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种显著的进步。在中世纪,人们认为只有穷人才吃蔬菜,而且大多是煮成汤来食用。而在文艺复兴时期,为了保持健康,人们开始提倡吃蔬菜——据说,蔬菜可以使用餐者的胃从消化肉食的重负中解放出来,以便保持他们心智的自由。意大利的烹饪书籍作者们颠覆了自中世纪以来富人吃肉、穷人吃菜的古老成见,因此在烹饪史上开辟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显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最为重要的一种素食是意大利面。有些种类的意大利面自古罗马时期起就已经存在了,比如lagana,就是现在的宽面条(lasagna)。在中世纪,厨师们尝试着以不同的方法烹饪不同形状的意大利面,这种类似的尝试一直持续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古罗马人是将意大利面烤熟食用,而文艺复兴的厨师们用水、牛奶或者肉汤将现和的生面团煮熟。他们还使用经干燥处理的意大利面,这样更便于保存。也正是脱水干燥这一工序使得意大利面从一种手工制作的食品变成了商业产品。生产商品化的意大利面的中心城市主要是西西里、利古里亚(Liguria)和热那亚;而不少早期的烹饪书籍中提到意大利面都是说“热那亚的”。关于通心粉(mai,脱水的意大利面的通称)的详述请参见第三章。
马蒂诺是第一个提出如何制作和烹饪细面条(vermicelli,也叫“小爬虫”)的厨师:
按如上方法揉好面团,然后用手指做出像小爬虫一样的细条;将它们置于阳光下晒干,这样可以保存两三年。烹饪时,先用肉汤或者浓郁优质的鸡汤将细面条煮半小时,装盘后配上磨碎的奶酪和香料。如果是在禁肉日,就用加糖的杏仁乳或者山羊奶来烹煮。不过因为奶的烹煮时间没有细面条长,所以可以像煮米饭那样先用水煮细面条然后再用奶煮。烹饪宽面条、特里亚面(tria)、佛蒙蒂尼面(formentini)的方法也是如此。除了用奶液烹饪的之外,所有的意大利面菜肴上桌时都需呈现出藏红花般的金黄色。
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师们煮意大利面的时间都很长,因为似乎他们还没有aldente(指煮熟的面的口感“弹牙”,有嚼劲)的概念。直到十七世纪,厨师们才建议在煮意大利面的过程中,可以在水沸腾时倒入冷水,通过这种暂时性中止煮制的方法,使煮出来的面条带有坚韧的口感。当时厨师们在烹饪中使用意大利面的方式跟现在截然不同,比如斯嘎皮建议“将煮熟的家鸭配以通心粉,就是古罗马风味的菜肴”,以及“将肥鹅煮熟填馅,浇上小开口包(annolini)”。当然,这些都是只会在当时的宴会上出现的佳肴,其中,意大利面或者作为配菜出现,或者就只是主菜的一个部分。而对农民来说,配以黄油、奶酪、糖和肉桂皮的,或者是浇上香辣酱汁的意大利面就是他们一餐中的主菜,同时也是一份典型的素食。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先炖阉鸡肉、鹅肉和塞尔维莱特肉肠(cervellate,猪肉肠)的高汤,用此高汤将去壳的米煮熟。用陶质、银质或锡质的碟子盛好煮熟的米饭,并且撒上奶酪、糖和肉桂皮。再铺上一层新鲜的“布提洛”(butiro)奶酪片、鸭胸肉片和鹅肉片,以及切成大片的塞尔维莱特肉肠。再在其上撒上一层奶酪、糖和肉桂皮,形成三层。最上面需铺上一层润泽的刚融化的“布提洛”奶酪。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储藏柜
食盐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房必需品,而且相对较为昂贵。常用的盐有两种,一种是餐桌上使用的精盐,另一种是适用于烹饪或者腌制鱼和肉的粗盐。意大利的绝大多数食盐都来自伊比沙岛(Ibiza)的矿山,此外北欧的食盐也由此处供应。关于盐的重要性,普拉蒂纳如此写道:“餐桌上不可缺盐,否则所有的食物都会淡而无味;这就如同我们将一个没有品位而又令人乏味的人称作傻瓜一样,因为他的品性之中缺乏精华之处。”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菜谱中很少提到盐。虽然当时人们在煮意大利面时可能将盐加入了煮面用的肉汤之中,但是很显然,两位大师都认为应当等菜肴上桌后再由用餐者自行加盐。
说到意大利面,美食史学家克里弗德?莱特(Cliffht)提到:“有足够多的证据表明,通心粉在十四世纪就广为人知了……通心粉早期的历史大都和西西里密切相关。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西西里是否为通心粉的诞生地,但是我们知道在那里作为特权阶级的贵族们和犹太族裔都食用通心粉。”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食用意大利面的风潮是从西西里扩展到整个亚平宁半岛的。另一位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补充说:“我们一直认为使意大利面广受欢迎的是马可波罗,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大家钟爱的传说,因为我们在马可波罗出生以前的文献资料中发现了关于mai(现代意大利语中的mai)的记录。”在中世纪,佛罗伦萨还有一个意大利面制作者的行会,叫做宽面制造者同业会(Lasagnai)。第三章将对意大利面做更详细的介绍。
提到奶制品,牛羊奶是极易腐烂的。因此,由城中的小贩出售的牛羊奶,有时是经加水稀释的。总体来说,山羊奶和绵羊奶的产量比牛奶多,特别是在意大利半岛较南部的地区。比起意大利南部地区,北部的人们更经常使用黄油;在南部,人们更多使用橄榄油烹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中都没有提到奶油,个中缘由至今仍是个谜。蛋类的使用比较广泛;而且有时候人们烹饪它们的方法也相当简单,有一个菜谱甚至提议将它们直接打到炉火的余烬中烹制。
奶酪则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像瑞可塔奶酪ricotta,乳清奶酪。——译者注那样的软奶酪,通常它们都在春天制作,并且多用作炸馅饼的填馅。另一类是磨碎后撒在蔬菜和意大利面上的那种硬奶酪——多用绵羊奶制作。奶酪也通常做成派来食用,其制法就像做芝士蛋糕那样,将“所有在你看来适于混在一起吃的各色奶酪”一起融化,再与蛋黄和搅打好的蛋清完全混合,最后灌入饼皮中烘烤即成。
烩鸡肉块(Gratonata)
切好鸡肉,用猪油和洋葱煸炒。炒时加入少许水,以帮助炒熟;并且不时用大勺翻炒;加入香料、藏红花和酸葡萄汁后,开始煮。另一边,按每一只鸡四只蛋黄的比例取来蛋黄,与酸葡萄汁一起搅匀,在另一锅中煮蛋黄液。其后,将所有材料放入平底锅里搅打,并与鸡肉块一起煮熟。此时便可关火享用美味的烩鸡肉块。
——选自《十四世纪的厨房》(LibrodellaadelsecoloXIV)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柜中自然还有各种形式的猪肉油脂:新鲜的或者盐腌的猪五花肉(培根肉)、猪背肥肉和猪油。它们多用于油炸和制作派的酥皮,还可将猪油涂抹于瘦肉条的切口之上以便烤制。
当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缺少了橄榄油的食品柜是不完整的。橄榄油不只是在烹饪中无处不在,而且还被用作照明的燃料、药膏和润滑剂。达?芬奇一生的大多数时光都在橄榄园环绕的环境中度过,在他的笔记中还出现过橄榄榨油机的草图。他试图设计出一种更好的榨油机以便榨出适用于他绘画创作的橄榄油。他还写了一则关于橄榄的“预言”(prophecy):“从天国的方向一泻而下,赐予我们光和食物。”这则预言所对应的解答便是“从橄榄树上落下的橄榄”。尽管许多人在其住所附近就栽种了橄榄树,但橄榄油的商贸活动以及专业的橄榄油商人在当时也是存在的。
在本章中,马蒂诺和普拉蒂纳有了一个简短的出场亮相,随后,笔者将要展开对这些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厨们以及他们**性的烹饪书籍的详细介绍。
甜味香料粉
甜味香料粉
《烹饪艺术集》(Operadell?artedeare)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最具影响力的烹饪书之一,其作者巴托洛米奥?斯嘎皮是教皇圣比约五世(PopePiusV)的御用主厨。斯嘎皮在书中推荐了这种糖和香料的混合调味料,以增添菜肴的风味。现在,用这种甜味香料粉搭配肉类和禽肉仍然十分美味。
24支桂皮枝
1盎司丁香
1/2盎司糖
1/2盎司干姜
1/2盎司磨碎的肉豆蔻末
1/4盎司天堂之谷(摩洛哥豆蔻)
1/4盎司藏红花
将桂皮枝捣成小片,与其余配料一起混合装入香料磨粉机,然后碾成细末。用密封的罐子储存这种混合粉末,可以保存3—4个月。
最后出产量为1/2杯。
第一百七十四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2)
今天没有写完,明早更替,继续加更赠送一千字。抱歉。
————素食主义的回声
素食主义的回声
从前面我们已经知道,像洋葱和大蒜这样的根茎作物的地位一直比较低,但它们也会出现在上至宫廷下至平民的餐桌之上。不过,当人们用大蒜与某种颇受青睐的肉类(比如禽肉)一道制作菜肴时,大蒜就不再低廉,而变得“高贵”起来了。任何一场奢华的盛宴的焦点都是肉类佳肴,十六世纪的蒙田却在他的《意大利旅游日志》(TravelJournalofItaly)中写道:“这个国家的人们不习惯吃太多肉。”意大利的厨师将水果、蔬菜和意大利面提升到与肉类同等的地位,而在英国、法国和德国,肉食是绝对的主导。在斋戒日人们吃鱼,因此,某些种类的鱼被视作肉类的最佳替代品,比如说鲟鱼。斯嘎皮在《Opera》里面记录了二十三个烹饪鲟鱼的食谱,而书中提到的斋戒日宴席也都是以鲟鱼这种特殊的鱼类为主的。鳗鱼也备受重视,因为捕获后装在草编的篮子里,它们还可以存活数日,给运送带来便利。“比起那些最能满足人们的味蕾的肉类,鱼类并不逊色,”斯嘎皮写道,“实际上,鱼是自然赐予我们的最鲜美可口的食物。”
奶酪是另一种可以替代肉类的食物。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这个曾经的“农民食品”地位不断提高,在从最初的斋戒日到后来的四旬期四旬期(Lent),从圣灰日至复活节前的40天。——译者注里愈发受到重视。《SummaLa》(1469)是最早一部关于乳制品的著作,其作者潘塔莱奥内?达?孔菲恩扎(Pantaleonedaza)在该书中写道:“国王、公爵、伯爵、侯爵、男爵、士兵、贵族和商人(都食用奶酪)。”奶酪通常也是皇家宴席的一个组成部分;梅西斯布戈(Messisbugo)推荐的是“硬质、脂肪丰富的奶酪”,比如佩科里诺(peo,羊奶干酪);而斯嘎皮喜爱的是“现削片儿的帕玛森奶酪”和马苏里拉(mozzarella,意大利白干酪)。他们的前辈普拉蒂纳早在十五世纪中期就提到有两种奶酪在意大利“平分秋色”,它们分别是托斯卡纳产的玛佐里诺奶酪(marzolino)和帕尔玛产的帕玛森干酪。有趣的是,牛羊奶在当时并不是用作日常饮料,而是作为烹饪或者制作奶酪的配料之一。普拉蒂纳认为:“山羊奶最佳……母羊奶次之,而牛奶居第三位。”这可能是因为当时没有冰箱,牛奶难以长期保存。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佩科里诺罗马DOP干酪(PeanoDOP,罗马硬质羊奶酪)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奶酪之一,发源于古罗马时期的拉提姆。它是罗马军队每日定量口粮的组成部分之一。现在每年出产的佩科里诺罗马干酪超过六千七百万磅,大多是由撒丁岛生产的。
和欧洲其他地区的人们比起来,意大利人更喜爱在烹饪中使用各种蔬菜,而此倾向一直为人所诟玻科斯坦佐?费利奇(zoFelici)于1569年完成一篇以可食用的植物为主题的专论——《关于成为人们食物的沙拉和植物》(De?iequalunquemodovengonopero),他在书中提到:“居住在阿尔卑斯山脉另一侧的人们认为沙拉是贪婪的意大利人的专属食物。正是意大利人抢夺了那些以绿叶青草为食的低等动物的粮食。”尽管如此,自马蒂诺起,所有伟大的烹饪书籍作者都记录了以蔬菜和香草为主的菜谱,比如用卷心菜、茴香、南瓜、生菜、蚕豆、豌豆、墨角兰(marjoram)、薄荷或欧芹制作的汤、派和油炸馅饼(fritter)。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是一位意大利人,因为他的新教徒身份流亡到了英国。他于1614年著成了一本关于“意大利人食用的根茎类蔬菜、绿叶蔬菜和水果”的书籍,该书直到他去世后才得以出版。在书中,他声称“意大利人食用的蔬菜和水果多于肉类”,同时给出了如下理由: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可爱的意大利对肉食的着迷程度远远低于法国和这片岛屿(英国)。因为我们意大利人必须花费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新的食物以养活在如此小的一片土地上居住的众多人口。还有一个因素,与前面提到的那个原因一样具有不可抗力,那就是意大利一年的九个月都处于高温之中,使我们变得厌倦吃肉。
文艺复兴晚期最受人们欢迎的蔬菜是洋蓟。虽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书中没有提到洋蓟,它却出现在梅西斯布戈和斯嘎皮的著作中。科斯坦佐?费利奇在上文曾提及的那篇专论中写道:“它们是草丛刺间生长的果实,到现在已广为人知。人们对它们的狂热一直不减,所以现在大家对它们都很熟悉。在那些伟人之中,它们是有口皆碑的蔬菜。”这些伟人们吃洋蓟的方式包括生吃,也会“用烤架或炉火烤食,或者与味道浓郁醇厚的肉汤一起炖煮后”食用。保罗?扎克基亚(PaoloZacchia)在他1636年的著作《四旬期的美食》(FoodforLent)中写道:“煮食的洋蓟宜于吞咽;烤制的洋蓟宜于消化吸收;与松露一起烹调的洋蓟(按厨师们的介绍,是指经野薄荷、少量剁碎的大蒜、胡椒、油和盐调味的做法)可以唤醒人们的味觉。”
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烹饪书中都有很多纯素食的菜谱,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种显著的进步。在中世纪,人们认为只有穷人才吃蔬菜,而且大多是煮成汤来食用。而在文艺复兴时期,为了保持健康,人们开始提倡吃蔬菜——据说,蔬菜可以使用餐者的胃从消化肉食的重负中解放出来,以便保持他们心智的自由。意大利的烹饪书籍作者们颠覆了自中世纪以来富人吃肉、穷人吃菜的古老成见,因此在烹饪史上开辟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显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最为重要的一种素食是意大利面。有些种类的意大利面自古罗马时期起就已经存在了,比如lagana,就是现在的宽面条(lasagna)。在中世纪,厨师们尝试着以不同的方法烹饪不同形状的意大利面,这种类似的尝试一直持续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古罗马人是将意大利面烤熟食用,而文艺复兴的厨师们用水、牛奶或者肉汤将现和的生面团煮熟。他们还使用经干燥处理的意大利面,这样更便于保存。也正是脱水干燥这一工序使得意大利面从一种手工制作的食品变成了商业产品。生产商品化的意大利面的中心城市主要是西西里、利古里亚(Liguria)和热那亚;而不少早期的烹饪书籍中提到意大利面都是说“热那亚的”。关于通心粉(mai,脱水的意大利面的通称)的详述请参见第三章。
马蒂诺是第一个提出如何制作和烹饪细面条(vermicelli,也叫“小爬虫”)的厨师:
按如上方法揉好面团,然后用手指做出像小爬虫一样的细条;将它们置于阳光下晒干,这样可以保存两三年。烹饪时,先用肉汤或者浓郁优质的鸡汤将细面条煮半小时,装盘后配上磨碎的奶酪和香料。如果是在禁肉日,就用加糖的杏仁乳或者山羊奶来烹煮。不过因为奶的烹煮时间没有细面条长,所以可以像煮米饭那样先用水煮细面条然后再用奶煮。烹饪宽面条、特里亚面(tria)、佛蒙蒂尼面(formentini)的方法也是如此。除了用奶液烹饪的之外,所有的意大利面菜肴上桌时都需呈现出藏红花般的金黄色。
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师们煮意大利面的时间都很长,因为似乎他们还没有aldente(指煮熟的面的口感“弹牙”,有嚼劲)的概念。直到十七世纪,厨师们才建议在煮意大利面的过程中,可以在水沸腾时倒入冷水,通过这种暂时性中止煮制的方法,使煮出来的面条带有坚韧的口感。当时厨师们在烹饪中使用意大利面的方式跟现在截然不同,比如斯嘎皮建议“将煮熟的家鸭配以通心粉,就是古罗马风味的菜肴”,以及“将肥鹅煮熟填馅,浇上小开口包(annolini)”。当然,这些都是只会在当时的宴会上出现的佳肴,其中,意大利面或者作为配菜出现,或者就只是主菜的一个部分。而对农民来说,配以黄油、奶酪、糖和肉桂皮的,或者是浇上香辣酱汁的意大利面就是他们一餐中的主菜,同时也是一份典型的素食。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先炖阉鸡肉、鹅肉和塞尔维莱特肉肠(cervellate,猪肉肠)的高汤,用此高汤将去壳的米煮熟。用陶质、银质或锡质的碟子盛好煮熟的米饭,并且撒上奶酪、糖和肉桂皮。再铺上一层新鲜的“布提洛”(butiro)奶酪片、鸭胸肉片和鹅肉片,以及切成大片的塞尔维莱特肉肠。再在其上撒上一层奶酪、糖和肉桂皮,形成三层。最上面需铺上一层润泽的刚融化的“布提洛”奶酪。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储藏柜
食盐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房必需品,而且相对较为昂贵。常用的盐有两种,一种是餐桌上使用的精盐,另一种是适用于烹饪或者腌制鱼和肉的粗盐。意大利的绝大多数食盐都来自伊比沙岛(Ibiza)的矿山,此外北欧的食盐也由此处供应。关于盐的重要性,普拉蒂纳如此写道:“餐桌上不可缺盐,否则所有的食物都会淡而无味;这就如同我们将一个没有品位而又令人乏味的人称作傻瓜一样,因为他的品性之中缺乏精华之处。”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菜谱中很少提到盐。虽然当时人们在煮意大利面时可能将盐加入了煮面用的肉汤之中,但是很显然,两位大师都认为应当等菜肴上桌后再由用餐者自行加盐。
说到意大利面,美食史学家克里弗德?莱特(Cliffht)提到:“有足够多的证据表明,通心粉在十四世纪就广为人知了……通心粉早期的历史大都和西西里密切相关。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西西里是否为通心粉的诞生地,但是我们知道在那里作为特权阶级的贵族们和犹太族裔都食用通心粉。”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食用意大利面的风潮是从西西里扩展到整个亚平宁半岛的。另一位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补充说:“我们一直认为使意大利面广受欢迎的是马可波罗,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大家钟爱的传说,因为我们在马可波罗出生以前的文献资料中发现了关于mai(现代意大利语中的mai)的记录。”在中世纪,佛罗伦萨还有一个意大利面制作者的行会,叫做宽面制造者同业会(Lasagnai)。第三章将对意大利面做更详细的介绍。
提到奶制品,牛羊奶是极易腐烂的。因此,由城中的小贩出售的牛羊奶,有时是经加水稀释的。总体来说,山羊奶和绵羊奶的产量比牛奶多,特别是在意大利半岛较南部的地区。比起意大利南部地区,北部的人们更经常使用黄油;在南部,人们更多使用橄榄油烹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中都没有提到奶油,个中缘由至今仍是个谜。蛋类的使用比较广泛;而且有时候人们烹饪它们的方法也相当简单,有一个菜谱甚至提议将它们直接打到炉火的余烬中烹制。
奶酪则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像瑞可塔奶酪ricotta,乳清奶酪。——译者注那样的软奶酪,通常它们都在春天制作,并且多用作炸馅饼的填馅。另一类是磨碎后撒在蔬菜和意大利面上的那种硬奶酪——多用绵羊奶制作。奶酪也通常做成派来食用,其制法就像做芝士蛋糕那样,将“所有在你看来适于混在一起吃的各色奶酪”一起融化,再与蛋黄和搅打好的蛋清完全混合,最后灌入饼皮中烘烤即成。
烩鸡肉块(Gratonata)
切好鸡肉,用猪油和洋葱煸炒。炒时加入少许水,以帮助炒熟;并且不时用大勺翻炒;加入香料、藏红花和酸葡萄汁后,开始煮。另一边,按每一只鸡四只蛋黄的比例取来蛋黄,与酸葡萄汁一起搅匀,在另一锅中煮蛋黄液。其后,将所有材料放入平底锅里搅打,并与鸡肉块一起煮熟。此时便可关火享用美味的烩鸡肉块。
——选自《十四世纪的厨房》(LibrodellaadelsecoloXIV)
第一百七十五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3)
今天没有写完,明早更替,赠送加更一千字,抱歉。
达;芬奇的厨房设计和厨用发明
1482年,30岁的列奥纳多?达?芬奇从佛罗伦萨来到了米兰,投入米兰大公路德维柯?斯弗查的宫廷中任职。在那里,在创作名画《最后的晚餐》之余,达?芬奇身兼音乐家、发明军用机器及防御体系的设计师等数职,并且还担任过制作人,在宫廷盛筵上制造了诸如“天堂之宴”(FeastofParadise)这样的奇观。他甚至还要负责斯弗查家族城堡的改建工作,改造对象最有可能是公爵夫人贝雅特丽齐(Beatrice)的内室。因此,在米兰的达?芬奇一面创作《最后的晚餐》,一面监管着公爵城堡的改造工程,同时还接了一些其他的设计活——可能是为米兰的朝廷重臣马利奥洛?吉斯卡蒂(Mariolode?Guiscardi)设计住宅。在《大西洋古抄本》中,达?芬奇提出了自己关于厨房设计的理念:供仆役居住的大间应远离厨房,以免主人听到他们嘈杂的声音。厨房里应该有地方可以很方便地清洗白镴器皿,这样仆人们将它们在房间里搬来搬去的情形将不再出现……为了更加便利,食品贮藏室、贮柴间、厨房、鸡舍和仆役室应当相互比邻。同时花园、马厩以及肥料堆也应该紧挨着……从厨房传菜出来可以通过宽大低矮的窗户,或者采用带转轴的桌子……厨房的窗户最好正对储物间打开,这样可以方便搬运柴火。遗憾的是,达?芬奇绘制的关于厨房设计的草图已经无从寻觅了,所幸我们可以从《笔记》的其他段落中找到关于他喜爱的食物和他经常购买的食物的信息——请参见本章前段详述。作为一位杰出的发明家,达?芬奇一直致力于节省人力的研究,并且乐此不疲。在《大西洋古抄本》里的素描中,有几幅描绘的是他发明的两种转叉机——在烤肉时用于帮助厨师们省去不停转动烤叉的麻烦的机器。其中一种用到了下降的平衡锤,它是以缚于气缸上的绳索拉住的。当重量下沉时,平衡锤拉动气缸转动,这样就带动了与烤叉相连的传动装置的转动——烤叉便转动起来了。不过这一装置还要求厨师们在平衡锤落地时转动一下气缸,以保证平衡锤重新升起。另一种自动转叉机的设计更为新颖精巧,因为它利用了热空气的能量作为动能。这个机器是有史记载的第一台空气螺杆压缩机(airscrew)。伯恩?迪布纳(BernDibner)在《鲜为人知的达?芬奇》(TheUnknownLeonardo)一书中写道:“就像一位心灵手巧的家庭发明能手一样,他将他的各项发现用于厨房的实际操作……以便将厨师们的手解放出来。”烟道里上升的热空气带动了涡轮机的叶片转动,炉火上装着传动装置的烤叉随之转动起来。“烤肉转动的速度可以由炉火的大小来控制”,达?芬奇补充说。文艺复兴时期的厨房中确实出现过类似装置。意大利食品专家卡巴蒂和蒙塔纳里解释道:“有一种更为先进的串肉扦,其上带有一个风扇,当炉火上的热气散发出来时,风扇就转了起来。风扇的运动会引起圆柱形齿轮转动,相应地带动了与烤肉杆相连的锯齿状轮盘的转动。”看到这段描述,我们很容易联想到这种转叉机的发明是受到了达?芬奇的启发,不过事实如何却难以得知,因为我们无法确认达?芬奇是否曾经把他笔记上的设计稿给别人看过。达?芬奇一贯对自己的笔记非常保密,并且,在文艺复兴时期它们没有出版过。我们可以确知的是,半自动转叉机在升级后的主要成果是怎样。在斯嘎皮的《Opera》中有一幅插图画着斯嘎皮自己设计的一种设备,因其底部的大型鼓轮使它看似形如大钟。解开链条,转轮和齿轮便开始转动,继而带动串着烤肉的三根烤肉叉的转动。因为距炉火距离不同,每一根烤肉叉的转速都不同,这样当厨师们需要在同一时间烹饪不同的肉类时,便有了较大的回旋余地。在插图中,顶部的烤叉串着一条需要较长烤制时间的羔羊腿(或小牛肉腿),而底部的烤叉上串着很易熟成的香肠和小型鸟类。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这种转叉机在欧洲得到了普遍的使用,其中一些样本保留至今,到现在仍可正常运转,只不过需要一台引擎来维护和调试它们。达?芬奇还尝试着控制炉火以便更好地利用它,这一实践的结果被某些学者认为是史上第一台实用的户外烤架组合。该组合的底部用于放置木柴,其顶端有一个开口,除了可以通过它添柴外,这个开口还是个通风口,可以让空气进入以保证火焰燃烧。需要烤的食物就放在烤架组合顶端的炉箅上。这种设计跟现在人们制造的户外烤肉组合惊人的相似。不过就像达?芬奇的大多数发明一样,我们无法确定这些设备是否实际地被组装出来过。对自己的发明,达?芬奇总是不断追求完美。用伯恩?迪布纳的话来说就是:“他不会一直满足于某一种运行方案,设计完成不久后,他又会替换机器上的某一些或者某一组部件来尝试着完成相同的操作任务。”可以与达?芬奇的厨房发明媲美的是他那些包括“坦克”在内的其他发明。这台“坦克”形似UFO,可以向前滚动行进,其上还有向外伸出的枪杆。其他的一些发明有:巨型自动弩弓、大型榴弹发射机、飞行器、潜水器,还有一些比较寻常的机械,比如自动织布机。达?芬奇的传记作者迈克尔?怀特评论道:达?芬奇一贯热衷于自动化的理念,这是他在军事机械设计方面最为突出的一点,同时从他许多的创思和设计中可以看出,这种热忱几乎已经成为一种难以割舍的迷恋和执著。
当我们追思达?芬奇所在的那个时代的实际情形时,他的那种追求就更让人惊叹不已。要知道,在那个时代里,人们可以达到的最快速度是通过马达到的,最先进的交通工具是马车,此外,就算离第一台蒸汽机的发明,都还要等三个世纪。达?芬奇还发明了一种可以让运河通航的船闸,随着时间的推移,围绕着这项发明的争论不断升级。来自米兰的神职人员乔万尼?安博罗奇奥?马赞塔(GiioMazenta,1565—1635)手头有十三页达?芬奇的手稿,他还在回忆录中记录了达?芬奇的许多项技术成就,不过后来的大多数学者都认为这些设计并未真正实现过。拉迪斯劳?雷提(LadislaoReti)在其论著《机器的要素》中提到:“其中包含的信息非常重要,因为它的基点是一种广为流传的传统观点(关于达?芬奇的构想是否投入实际用途),在那时,这一观点仍然非常盛行。”马赞塔还写道:“达?芬奇发明的机器和闸门使通向伦巴第湖的水路畅通起来,并且可以通航。”他还指出:“许多关于(达?芬奇)的著作里提到的在米兰地区使用的设备——比如河堰、船闸、水闸等——实则大都是达?芬奇自己的发明。”如上那些是否只是基于达?芬奇在发明方面巨大的声誉而形成的一种不真实的夸张呢?它们又与食物有何关系呢?这个……就好像和有关达?芬奇的其他许多事情一样,我们没有明确的答案。不过传说还是会继续。华法力?鲁特在他1971年的著作《意大利美食》(TheFoodofItaly)中写道:“达?芬奇的水闸使得在波河(thePoriver)上通航成为现实,也拓宽了水路运输的范畴,这一发明让米兰人可以目睹一船船丰盛的奶油、黄油、玛斯卡邦奶酪(mase)、蜂蜜、蔬菜和水果等食物运入自己的家乡。”逃离米兰我们已经知道在米兰时,达?芬奇经常忙于同时进行着的许多项工程,就算在宴会上他也没有停止过工作。乔万尼?保罗?洛马佐(GiovanniPaoloLomazzo),一位曾经是画家的作家讲述了如下一则关于达?芬奇的小轶事:讲这个故事的人是达?芬奇的仆人们。话说有一次他想要画一些正在发笑的农民(但实际上他最后只画了个素描草图,而没有上色),他就找了些他认为合适的对象,并很快与他们混熟。然后达?芬奇在某些朋友的协助下,为他们开了个派对。在派对上,他与他的农民朋友们相对而坐,给他们讲述了一件件世上最疯狂、最荒谬的事情,想要逗他们发笑。在农民们被逗乐后,他不动声色地观察他们笑起来的表情和动作,还有他们对他的荒诞故事的各种反应,并且将这些情形铭刻在脑海里。在农民们离开后,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那里创作出了一幅精彩的画作——看到这幅画的人都会不禁发笑,就好像自己亲临达?芬奇的派对现场,坐在他对面,听他讲那些匪夷所思的故事。因此我们可以揣测,达?芬奇的购物单上的一部分美酒大抵就用在这个派对上招待客人了。洛马佐提到的这些画像被称作达?芬奇的“怪谈”,或者拿达?芬奇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滑稽的、荒诞的,但实则是值得同情的”。在同一时期,也就是十五世纪九十年代早期,达?芬奇正在完成一座为纪念路德维柯父亲而铸造的青铜骑马像雕塑。1493年的11月,在庆祝路德维柯的侄女碧昂卡(Bianca)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哈布斯堡家族的马克西米连(Maximilian)的婚宴上,为了取悦米兰人民,达?芬奇向他们展示了为大公父亲塑造的青铜马雕像的黏土模型。对此,瓦萨里(Vasari)写道:“见到达?芬奇制作的黏土模型马的人都不禁惊叹,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像这件雕塑这样精致、这样壮丽的艺术作品。”对于浇铸这匹青铜马的细节,达?芬奇作了许多极为详尽的笔记,不过遗憾的是,铸造终究没有完成。1494年,由于担心来自法国的可能的入侵,忧心忡忡的路德维柯大公将好几吨青铜送到了他的岳父埃尔科莱?埃斯特(Ercoled?Este)手里,而这些原本应当用于铸造那件骑马像的青铜,变成了一座座加农炮。这些青铜可能是作为欠款的一部分还给埃斯特公爵的,因为埃斯特是路德维柯的债主——他们之间的借款高达三千达卡特。达?芬奇的传记作者尼科尔在讲述这段青铜被转运的往事时说:“这对达?芬奇和他的工作室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但达?芬奇自己只是轻描淡写地记录道:“关于马的事我什么都不想提了,因为我深知我们这个时代。”的确,显然达?芬奇很清楚当时的形势,并且很快便开始了他的另一项工程——为大公绘制一幅壁画,这幅画就是位于一间多明我会修道院“圣母感恩堂”(SantaMariadelleGrazie)的餐厅墙上的《最后的晚餐》。在绘制这幅作品时,达?芬奇所面对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挑战。不同于当时绘制湿壁画的传统,达?芬奇使用的是一种类似于湿壁画颜料的油彩蛋彩混合物。当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出卖我了”时,众门徒各自是如何反应的呢,在餐桌旁又应当怎样表现?在《笔记》中,达?芬奇写下了自己将如何创作这些表情的打算:其中一位正在饮酒的门徒,端着酒杯将头转向耶稣,愣住了。另外一位也转过头来,手里握着的匕首撞翻了桌上的酒杯……还有一位身体前倾去凝视耶稣,惊愕的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在油画中,达?芬奇所塑造的犹大形象还打翻了一个盐盅。画中所绘的部分门徒是以真实的米兰宫廷朝臣和市民为原型的。《最后的晚餐》的构图不同于以往的画家的做法。在他之前以“最后的晚餐”为题材的画作都将人物围绕着餐桌线性地排列成一圈,而达?芬奇采用了一种波浪形的透视法,正如尼科尔评述的一样:“(画面中)门徒们被分为四组,每组三个,一组组呈波浪形分布的人群突然面临了一个巨大的危机,这使得画面表现出很强的张力——看来达?芬奇找到了这个属于他的戏剧性的一刻……
第一百七十六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4)
嗯,首先在这里说声抱歉。
作者的城市防疫情况突然升级了,因为家里老人是易感人群,根本不敢让他们出去(还为此吵了好几次,又是无奈又是头痛),所有的事情从收快递(家里人是拼多多的拥趸)采买食物到办通行证到领口罩,丢垃圾都需要作者一手操办——一开始作者还天真的以为很快就能做好,抽时间去更新……结果,啊……又不敢像是以前那样熬夜……不知不觉,天啦噜!咕那么久了!
抱歉抱歉,幸而事情办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可以宅下来安心更新了——为了致歉,一百七十五章买一送一,赠送一章……唉,真是对不起大家……
现在才发现主动宅和被动宅有多大的区别……
每天心惊胆战的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
祝大家身体康健,万事如意……(以上修改后加入,不计入字数)
路易十三原先的狩猎行宫已经先于庞大的凡尔赛宫整修过一番,主要是增设卫生设备和洗浴设施,也因为这个缘故,这座狭小的二层小楼所能容纳的人更少了,只有王弟菲利普能够与国王分享这座舒适的新居,其他人,从孔代到被允许觐见国王的尉官,都必须在其他地方寻找住所,幸而就算没有凡尔赛宫,为了那些工人建造的粗陋宅子也足够这些人暂时栖身了,据说还有许多附近的乡绅正在络绎不绝地往这里来,希望能够见到国王一面。
路易在邦唐的服侍下痛痛快快地洗了一个澡,之前他在书本上读到一个君主出行的时候至少有上百驾车辆随行,保证其最基本的需求,他还觉得相当不可思议,但等到他来到这里,成为路易十四,才知道,在一个生存资源极其贫乏的年代,这是必须而非奢侈——在很多地方,贵族们司空见惯的东西,一些平民听也没听说过,遑论配置和预备——而在巴黎的十年,也已经让逐渐向着一个真正的君王进化的路易很难再如年少时那样习惯于忍耐和屈就,而他身边的人,从邦唐,菲利普到孔代,仆役和士兵,也不认为一个国王的行李几乎能够与一个连队的辎重相比有什么奇怪的,或者说,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若是国王愿意与一个士兵同甘共苦,人们不会说他品行高洁,只会认为他有着某种不可言喻的怪癖。
路易不打算去挑战人们的认知,也不愿意——直到今晚,他才知道邦唐竟然为他打包了一座釉面陶瓷浴缸,路易承认他是很喜欢这座浴缸……不过邦唐是怎么做到的?这座浴缸至少有一千磅的重量,后来他才知道邦唐还帮他搬来了另外一些沉重的“设备”……总之,路易不得不承认,他确实离不开这个聪慧而又细致的近侍,他穿上宽松的衬衫,端着一杯滚热的牛奶,准备随意从邦唐带来的书籍中挑选一本度过一段悠闲的时光时,有人请求觐见——邦唐既然为他通报了,就表示这个人必然是国王想要见到的。
来人正是卢瓦斯,他的父亲正是法国第一任陆军大臣,曾经是马扎然主教在军事方面的左膀右臂,在马扎然主教离世之后,面对年轻的国王,这位老道的廷臣明智地选择了观望,他先给自己的儿子谋求了一个监政官的职位,然后在五年前为他找了一门好姻缘,也就是在那一年,他将卢瓦斯调回巴黎,担任他曾经担任过的秘书职务,协助他的父亲工作,但最终把他引到国王面前的还是他与工匠们共同研究出来的“枪刺”,也就是国王用来取代长戟连队的那个,这种“枪刺”国王不准备那么快地把它暴露在众人面前,所以今天巴黎的人们看到的还是长戟,但今晚所有的枪刺都会被分配下去,等到了开战的时候,士兵们才会把它装在自己的枪支上。
路易以为卢瓦斯前来回报的就是这件事儿,或者还有火炮连队——也是没有在巴黎民众前显露的杀手锏,这些火炮被装载在有篷马车上,由士兵们看守着——就在庭院里,国王兴致高昂地和卢瓦斯离开了房间,一直走到它们面前,覆盖在上面的油布已经被掀开,露出冰冷而又精美的杀戮武器——不,这里作者并没有弄错形容词,这尊十二磅的黄铜火炮周身都环绕着华丽的浮雕——靠近炮口的地方是一圈典雅的花纹,花纹后是一副小小的圣人胸像,在胸像下是这尊火炮的名字,名为“独一无二者”,而在这下面,是路易依照传统给出的箴言“王者的最后论据”,这句话倒和数百年后人们所说的“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再往下,是火炮团长的盾徽,两只被塑造成海豚的火炮提手(用来搬运固定火炮时用)簇拥着这枚盾徽,再往下,就是国王的纹章,正如路易曾经和王弟菲利普提起的那样……是一枚太阳,正确地说,是一枚有着五官和面孔轮廓的太阳,虽然路易觉得这个标志实在是有些惊悚,但他实在是拒绝不了自己的儿子,也就是王太子小路易的热情。
额,是的,这个人脸太阳正是小路易的杰作,他的大作毫无疑问地越过了以勒布朗为首的一干艺术家奉上的样品,成为了太阳王路易十四最终选定的纹样。
承托着这枚太阳的是法兰西王室的纹章,王冠下的盾徽中镶嵌着三朵金百合,下面是布边,在王室纹章下,也就是火炮底座,装饰着一圈扇贝与卷草纹的图样,内里是胜利女神像。
虽然路易一早就知道还未完全脱离文艺复兴时期的工匠们不会将一尊光秃秃的黄铜管子送到自己面前,但还是不由得被他们的精益求精吓了一跳——这可是要用来作战的,“这些火炮都试过了吗?”
“都试过了,”卢瓦斯说,他今年只有二十七岁,与国王年龄相仿,但有过监政官和陆军国防秘书的经历,让他比一般的年轻人更沉稳谨慎,他的父亲告诉他说,在国王亲政近十年之后,作为马扎然主教的臣子,他还有许多人都已经做好了退出权利中心的准备,否则不免与曾经的财政总监富凯那样落得一个狼狈不堪的下场,但出于私心,他当然希望让自己的儿子继承自己的位置——现在的陆军大臣已经和高等法院做了交易,他会成为大法官,然后为自己的儿子让出这个位置,但最重要的前提是,国王认可和相信卢瓦斯。
所以说,这场对佛兰德尔的战争,不但是对国王的考验,也是对这座生机勃勃的新宫廷的考验,成功了,就能飞黄腾达,直上青云,失败了,之后的情况就很难说了,至少会在国王心里留下一个很不好的印象。
卢瓦斯当然不会辜负父亲对自己的期望,国王交代下来的每一件事情,他都尽力做到尽善尽美,枪刺是一件,火炮是一件,还有许多暂时未能在国王面前展示的,“现在我们总共有一百二十门火炮,三十门如您所见的十二磅大火炮,六十门八磅的中型火炮,还有三十门四磅的小火炮,”他引领着国王走过去,这些森冷的金属在火把下呈现出如同金子一般的光泽,不过对路易来说,它们也差不多了。
“带轮炮架呢,前车呢,固定架呢?”国王一连串地问出来,而卢瓦斯对答如流,这些器械完成的要比火炮早,他也给国王看了——之后还有另外一样没有显露在人们眼前的可怕武器,国王拿起一个,放在手里试了试重量,沉甸甸的,“这是最新的榴弹?”
“是的,陛下。”卢瓦斯说:“在火药量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尽可能地减轻了它们的重量,就是……”他迟疑了一下,:“我们暂时还没有办法解决您所说的‘安全性。’但您的士兵们勇气过人。”
“勇气不是我们虚掷他们性命的理由。”国王沉吟片刻,因为导火索的不稳定性,很多榴弹还未离开掷弹兵就爆炸了:“这次看情况而定吧。”他说。
他们攀上一座耸起的丘陵,勾勒出丘陵边缘的红光不再属于落日,它来自于国王的军队,他们成批成群地在凡尔赛宫与狩猎行宫之间的平原休憩——这里今后会是一片广阔的庭院,现在这里取代了树木的是士兵,取代了花卉的是帐篷,一群火枪手正在与一群掷弹兵们赌博,掷弹兵因为对力量和臂长有要求,所以都是强壮高大的男性,他们戴着与众不同的无檐高帽,胸前只挂着一条宽阔的带子,而火枪手和其他军官们多半都是两条,在胸前交叉,因为他们要同时戴着弹药和刀剑。
就在国王好奇他们在酒桶上的牌局最终的输赢时,营地边缘突然传出了一阵响亮的喧哗声,国王闻声看去,看到了一群色彩斑斓的人正从黑暗里走出来。
“这正是我要向您禀报的,”卢瓦斯说:“那是一群……身份特殊的女士,虽然我有安排,但她们坚持说,是一位尊贵的大人雇佣了她们。”而且她们坚决地否认自己是靠着皮肉谋生的可怜人,但对卢瓦斯以及所有的士兵和军官们来说,波西米亚的女人和所谓的“可怜人”之间的区别只怕只有小指头那么大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