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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鱼     我乃路易十四txt下载     我乃路易十四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三章 敦刻尔克的船坞

    敦刻尔克的船坞工程中,雇佣巫师的行为,可以说是路易对里世界以及与里世界相关的表世界势力的一个试探,在这之前,即便有君王垂涎巫师们的力量,也多看重他们在阴谋和战争中的作用,像是里世界的大家族们那样,将巫师们视作工匠或是农民,几乎是不可能的——人们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总是怀着几分忌惮,路易则不同,一来他也几乎成为了一个巫师,在吸血鬼圣器的帮助下,他甚至也学习了如何施放魔法,只能说,在揭破了最后一层幕帘之后,展示在国王面前的躯体也不如想象中的那样曼妙动人。

    也因为是第一次,曼奇尼家族也很谨慎,大约只有五十位巫师——他们只是非常普通的巫师,没有侍奉在国王或是大臣身边的殊荣,也没有任意出入表世界的资格,还有的就是,他们也有作为巫师的骄傲,绝对不会轻易为凡人屈身效力,对于其中的大部分人来说,他们还是第一次离开那个狭小的岛屿,这些身着长袍的年轻人们,挤挤挨挨地从船上下来,一边抬着头,打量着黑色的城墙,一边略有些不安地抚摸着藏在袖子里的施法材料与药草。

    这些人,按照国王的吩咐,是深夜至此的,带领着他们的正是科隆納公爵的女官米莱狄夫人,一看到在火把的照耀下愈发艳丽动人的面孔,达达尼昂伯爵的脸就一下子挂了下来,米莱狄对此只是咯咯一笑,当然喽,除了她,还有谁能够控制和安抚得了这些年轻的巫师们呢?幸而哪怕是巫师,他们也依然是男人,而米莱狄从不畏惧任何男人。

    呃,也许他们的国王陛下例外。

    “这些人你们打算怎么安排?”米莱狄夫人问道。

    “一群从意大利来此朝圣的学者。”达达尼昂伯爵说,他们两个都是国王的密探头目,像是这种无论是身份,还是理由又或是目的都是假象的事情他们当仁不让,达达尼昂在片刻气恼后也恢复了以往的翩翩本色,毕竟他也不能让私人情绪破坏了国王交付的工作,“敦刻尔克哪儿来的圣迹?”米莱狄低声问。

    “为什么不能有,”达达尼昂伯爵用微小的声音回答说:“敦刻尔克的名字本意就是沙丘上的教堂。”

    米莱狄闻言笑了笑,达达尼昂伯爵见此有礼貌地伸出了自己的臂膀,她就上前挽住,两个人肩并肩地走入了这座城市,在深夜之中,这个时代的城市通常都是一片死寂,今日也不例外,火把的光线只能照亮肩膀以上的部分,潮湿的地面回荡着软底鞋的踢踏声,这群巫师已经十分疲惫了,只是因为到了一个新地方,兴奋劲儿还没过去之前,他们还能勉强支持,幸而达达尼昂为这群巫师们准备的宅邸也距离城墙不远,那是一座有着十几个房间的大宅,虽然即便在黑夜中也能看得出它尽力地被装饰过了,但还是能看出其中的粗糙与嗅到那股簇新的味儿——很难形容,但所有的新建筑都会有那种气味。

    这些巫师被带领着回到他们的房间时,只怕没注意到,他们的房间居于最高的三层,下面两层……说是佣仆,事实上应该是达达尼昂的密探,他们需要保证这些巫师不会轻易地接触到外人,也需要保证敦刻尔克的军民们不会察觉到他们的异样。

    胡德被乌鸦啄出的伤口已经好了,但还是有点发痒,尤其是在入睡和醒来之前,他被这阵轻微的瘙痒唤醒之前,首先嗅到的就是一股浓郁的咖啡香味。

    1661年的时候,咖啡还是一种被称之为黑色黄金的珍贵饮料,它的产地在非洲,要来到英国,意大利或是法国都不容易,产量也少,在里世界,大家族中也有种植咖啡树的,毕竟巫师的魔法可以解决许多种植中遇到的问题,但这种深褐色的饮料依然不是每个巫师都有资格享受的,胡德只在一次盛大的宴会上尝到过一小口。

    等他急匆匆地套上长袍,跑下楼梯的时候,就看到涂刷着白垩的大厨房里,旺盛的炉火上正吊着一个大壶,沸腾的蒸汽中混杂着厚重的芳香,表明壶里正是翻滚着的咖啡,一个女仆吃力地想要把它从炉火上提起来,但她显然高估了自己的力气,铜壶危险地摇晃着,滚烫的液体从盖子和壶口里泼洒出来,溅在女仆的手上,她尖叫了一声,本能地松手,眼看这壶珍贵的咖啡就要喂了厨房的地面,胡德连忙丢出一片羽毛,念诵咒语,于是一只透明的手立刻稳稳地托住了铜壶。

    伴随着又一声尖叫,胡德才想起这些仆人都是凡人,他一边苦恼地回忆着消改记忆的咒语是怎么念的,一边试图安慰这个惊惶万分的小女仆,此时又有一个男仆走了进来,在宅邸里,男仆的身份总是要比女仆高,女仆们甚至不应出现在客人面前,他也看到了那个悬挂在空中的铜壶,但他的表现可要比小女仆好多了,他向胡德行礼,告诉他早餐很快就会送上去,并且保证不会再有人打搅到尊敬的客人——这当然是指那个小女仆。

    对了,胡德羞愧地想,贵人们确实都是在自己的房间里用早餐的。他带着一些窘迫与渴望地看了一眼铜壶:“我想我大概可以要杯咖啡?”

    “当然,先生,一杯咖啡。”那个男仆说。

    等胡德离开了,确确实实地回到了他的房间里,那个小女仆才放下了遮盖着面孔的手:“我不太明白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巫师们是很警惕的,”那个男仆说:“或者说,他们更乐于看到凡人对他们战战兢兢,哪怕一点儿小事也会大惊小怪,呼呼喊喊……不然怎么能够凸显出他们的特殊与尊贵呢。”说到这儿就有些尖刻了,这位男仆想起他们毕竟还是国王的“客人”,就闭上嘴,不再多说。

    这个要求正是米莱狄提出的,她了解男性,也了解巫师,一场好戏更利于他们操控这些年轻人,之后这些巫师们果然尽可能地表现出了一个贵人应有的风范,也就是……非常地大度,像是一些只能在深夜做工的请求他们也答应了,这倒不是国王有意折磨他们,而是要让巫师们施放魔法,只有仰仗黑暗来阻挡平民和其他国家密探的眼睛。

    让巫师们参与其中,也是迫不得已,毕竟除了需要营造一条长度可容纳三十条战舰停泊的船坞之外,他还想要造两条干船坞,也就是所谓的修船船坞,这样他们就不必辛苦地将船只拖上岸来维修,但这样的干船坞,三面连接着陆地,一面连接着航道,在与航道之间,还必须设置挡水坞口——单纯的停靠用船坞只需要将陆地向海中伸展,干船坞却需要将大海暂时性地阻隔在船坞外,并且要将海水排除到船坞之外——这个,当然,单凭凡人,也能做到,问题是,无论是工程的抛费还是修建时间都会被无限地增加。

    国王雇佣了这些巫师,就要看看巫师们是否能够触及凡人所无法触及的地方。

    这些巫师们休息了几天后就开始工作了,在居民们都在熟睡的时候,他们带着装在可爱小银壶里的咖啡,慢腾腾地来到了船坞的修建地点,这里距离发生沙丘之战的地方并不远,最长的那条船坞在外,干船坞在里,从上方俯瞰,就像是一个侧倒开口朝外的大写字母E,干船坞的U型基座已经准备妥当,海水在月光下波光涟涟,银光闪烁,这个景色无疑很美,可惜的是,无论是巫师还是负责这里防务与船坞建造工程的沃邦先生,对此都无动于衷。

    巫师们首先查看了一下他们所要做的工作,他们也不知道是应该先设下无形的障碍,阻隔外面和船坞中的海水,等到坞门抵达位置再将海水驱赶出去;又或是先将海水驱赶出去,然后再设下屏障,保证凡人们可以如常工作。而米莱狄与这里的负责人沃邦先生商量之后,决定先让巫师们尝试一下,魔法可以劈开海水搬动重物,但这样的行为对巫师们来说也是第一次,果然,他们在失败了几次后,还是决定先将海水驱赶出去,然后设下屏障,第一个需要与凡人合作的时间太长,难保他们不会发现什么端倪,而后一种……:“我可以设法多弄一些麻布来,”沃邦说:“那个……魔法屏障虽然是看不见的,但还是有形体的,对吗?”

    “确实如此,”米莱狄说,“若没有真实的形体,它怎么能够阻挡海水呢?”这个魔法最初被创造出来是为了阻挡箭矢或是火焰的侵害,但现在更多地被用在隔离雾气、虫蚁和难闻的气味上了,这些巫师们都为大家族的宴会服务过,所以都横娴熟地使用这个法术。

    可怜的塞巴斯蒂安.沃邦还是一个纯洁的年轻人,他没有见过巫师,对他们依然充满了畏惧,他之所以还能顽强地站在这里,和一群巫师共事,或更直接地说,监督他们工作。

    这些巫师们,有一些人甚至没有自己的法杖,毕竟法杖也很贵,从原材料到制作费用,幸而这些都可以向国王赊欠,于是在月光下,沃邦看到的就是一群如人们在睡前故事中所说的,身着黑袍,手持长杖的巫师们,鱼贯地走到干船坞的两侧,向着海水中投入大理石块和金属块,这些都是施法的媒介,沃邦看不懂,但在媒介被投入,巫师们开始念诵咒语后,海水开始如同沸腾了一般地翻滚他是能看见的,一开始海水只是出现异样,要到了好一会儿,才能发现船坞的墙壁突然升高了一点,不,不是墙壁升高,而是海水在降低,正如这些巫师所说,海水正在被驱逐出去。

    这对于凡人们来说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对于巫师们也不简单,海水的压力众所周知,在数千尺的海水之下,就连钢铁也会因为沉重的水压弯曲,这里的水面距离海底只有一百多尺,但也让巫师们惨白了脸,一旁的预备巫师们见了立刻上前分担压力,才不至于让他们前功尽弃——海水只降低了很小的一部分,之后甚至有所回升,谁也不知道那道缝隙是如何,何时产生的,沃邦只看到自己的脚下突然出现了一道比海水更深的颜色,之后他才发现那是无法发射光芒的沙地,如同魔法,哦,不对,就是魔法驱使着海水向后退,从一寸,到一肘,到一杆——在露出了大约有五十法尺的沙地后,巫师们终告理解,他们累得连话都说不出,甚至举不起手和脚,还是米莱狄让仆人们把他们带了回去。

    沃邦大胆地下到了沙地上,他一落地,就直接陷入了及膝深的沙子里,举步维艰,砂砾里还有来不及逃走的鱼,虾和贝壳,但沃邦丝毫没去注意它们,他的眼睛就如同一个孩子那样闪闪发亮,明亮的鲸油灯照亮他眼前的情景,如同在一片宽阔透明的玻璃后面,是夜色中的大海,不是海面,是海底,被灯光吸引过来的鱼群紧紧地跟随着沃邦,沃邦在屏障前走来走去,甚至伸手触摸它,摸上去也像是玻璃,他在心里说,但也只敢轻轻地触碰。

    但这样也已经是最大胆的行为了,其他被允许知情的军官们敬畏不已,甚至不敢直视魔法造就的奇特景象,他们将沃邦拉上来之后,就问他,明天该如何向人们解释这件事情,这倒无需解释,沃邦早就做好了准备,数百袋沙子被堆放在了透明的屏障前,柔软的沙子在浸透了水之后就紧紧地靠在了一起,不留一点缝隙,里面虽然潮湿,但足够人们做工——只要告诉人们,这道屏障阻隔着海水,不要随意碰触就行了。

    正如他所预料的,虽然人们无不面色古怪,难以置信,但考虑到自己就在里面做工,他们可不敢去破坏或是移动沙袋。

第一百三十四章 随心所欲的洛林公爵

    今天写不完啦,明早更替,抱歉。

    一九二六年的纽约阴沉潮湿,雾霾低垂,看上去更像是英国的首都伦敦而不是美国的核心之城。

    薄荷灰的天空让人倍感压抑,人们的脸上看不到笑容,来去匆匆之间带着无法隐藏的沉闷与惶恐一一九二三年到一九二六年间的弗罗里达州的房地产泡沫的大崩溃,已经成为了之后持续了将近十年的经济危机最为隐晦的前奏,虽然最后的审判要到一九二九年才会出现,但如今较为敏锐或是聪慧的人已经能够从空气中嗅闻到那份令人焦躁的可怕气息一几乎所有买卖似乎都在变得不景气起来,银行还在进一步地收缩贷款,煤炭、电和水的价格一直在上涨,工厂却在不断地减少人手或是索性直接关门,但相对的,农产品却在一天胜过一天的不值钱,破产的农民与失业的工人随处可见,他们披着深褐色的外套,佝偻着脊背,茫然地站在街道上,希望能够找到一丁点儿属于他们的希望。

    这些人当然是不会去在意一张质地轻薄,印刷粗糙,就连油墨都在粘手的传单上在说些什么除非他们正需要什么来擦屁股,但还是有些无需担忧肚子的人会去接过传单,不为别的,只因为散发传单的人都是些可爱的小孩子,其中一些简直可以称得上美丽,如果不是太过瘦削的关系,但一看就知道,他们不是来自于孤儿院就是某个慈善团体,在那些地方,能够让他们不至于活活饿死就是最大的恩惠了。

    散发成绩最差的是一个年龄介于男孩与男人之间的大孩子,他剪了一个古怪的发型,看上去像是一个黑色的马桶倒扣在脑袋上,而且他看上去就是那种懦弱又畏缩的可怜虫,他甚至不敢向人们露出笑容或是大声叫喊,就像其他孩子那样,他站在街道上,形单影只,几乎不挪动脚步,递出传单的时候连手臂都不敢伸展开,没人能够看到他完整的脸一那是张清秀的脸,但不知为何充满了惶恐,就像是一只被人虐待过的狗,如果他还是个幼小到可以被抱起来的孩子,这种表情或许可以得到一点怜悯,但他实在太大了,大的应该去保护别人而不是被别人保护。

    一只戴着手套的手突然伸到了他的视线里。

    克雷登斯拜尔本低着头,麻木地将一张传单送到对方的手里,对方的黑色小羊皮手套让他想起那个人,那个人让他畏惧,又让他敬慕,但他不被允许接近对方,通常他们保持着的距离大概就和现在差不多。

    传单飘然落地。

    这也不是第一次,但让克雷登斯惊吓到差点大叫起来的是,那只戴着手套的手翻转过来,直接抓住了他的下颌,强迫他抬起头,克雷登斯的眼睛立刻被灰白色的天光刺激的想要流泪。

    克雷登斯首先看到的是一双黑色的眼睛。克雷登斯看到过许多双黑眼睛,从清澈的到浑浊的,从小的几乎看不见到大的几乎凸出眼眶的,但它们都没有那样的黑,那种黑甚至不是最深的子夜时分的那种黑,它里面没有一丝光,与这双眼睛对视,就像是俯瞰着无尽的深渊。

    这个可怜的男孩张了张嘴巴,他或许是要说些什么的,但一声暴怒的呵斥打断了他们。

    第二塞勒姆复兴会,也就是反巫师的狂热组织的倡导者,一个从容颜上就可以看出其刻板无趣的老妇人,以一个与其年龄与外观完全不相配的敏捷身手从不远处的阶梯上窜了下来,她没有敢去碰触那件看上去就很昂贵的外套,而是一把抓住了克雷斯登的衣领,将男孩拖向自己,克雷斯登的帽子落在了地上,他想要把它捡起来,但他的母亲玛丽女士并不允许,她牢牢地抓着他,就像是抓着一只不经过主人允许就轻易向他人献媚的小狗。

    “你是什么人?!“玛丽女土的语调中充满了敌意,她憎恨这些人,这些一一不按照圣经与法律,以及正经人应该遵循的法律过活的人,与她处于两个截然相反的世界里的人一-就像是巫师,还有那些有钱与有权势的人。“谁给你这个权利碰我的儿子?”

    先前无所事事(当然,忙于养家糊口的人又怎么会去听一个老妇人的胡言乱语般的演讲呢)的人们跟随着玛丽女士转移到了这里,玛丽的话让他们起了一阵轻微的骚动,毕竟在三十年代,同性恋还是一桩不可饶恕的罪行或是危险的精神疾病,他们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克雷登斯,还有那个陌生人。

    没错,就算是从未来到过这条街道上的人,也知道那是一个陌生人,他的穿着与容颜,以及神态风度都与他们格格不入。

    那个陌生人穿着两件大衣,或许有人会觉得奇怪,但在二十年前这种装扮在绅士身上还极其常见,一些执着于身份与教养的绅士即便房间里着了火,也会记得在已经足够整齐的装束上先套上一件undercoat(里大衣),再套上一件overcoat(外大衣),overcoat有可拆卸披肩、单排扣、长度到小腿,再羸弱的男性被这两件宽大厚重的外套一托也会显得高大且威严。

    还有那顶高顶丝质礼帽,圆筒状的外形被黑色的丝缎包裹着,从手工到材质有很高的要求,相对的,要价也十分昂贵,但这只起源于十八世纪末的帽子已经逐渐在普通的人群中失去了流行一来是太贵了,二来保养艰难,三就是帽身深度虽然可以让绅士们在骑马时无需担心自己的帽子被风吹走,但在低矮的房间、茂密的果林或是布满了管道线路的工厂里它就是一只令人惋惜的鸡肋。现在固然还有人戴着它,但几乎只有远在大海那端的旧式贵族,还有一些附庸风雅的暴发户工人与农民只需要一顶结实的圆顶帽或是鸭舌帽,又或是索性光着脑袋,让风吹过自己稀疏的头发。

    不过人们更多的注意力还在那枚别在丝绸领巾上的别针,别针的式样非常简单,也许是因为那颗宝石过大的关系,有人悄声嘀咕那也许是块玻璃,但没有人,也许就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因为没有玻璃能够如同宝石那样绽放出这样诱人的色泽。

    有些人甚至希望被他抓住的是自己,就算对方真的是个偏爱男性的魔鬼又如何,在空荡荡的胃都快要把自己消磨干净的时候,还有谁会在乎身体与信仰所要遭受的一些伤害?

    但他们一看那个人的面孔就失去了信心,除非那个人每天看着自己的脸已经看得有点厌倦了,甚至产生了逆反心理,否则他们一点也不觉得他们之中的哪一个能够得到他的青睐?瞧瞧自己,粗粝的胡子茬,凹凸不平的皮肤,还有那些四处蹦鞑的虱子和臭虫!

    克雷登斯是玛丽女士收养的众多孤儿中的一个,但玛丽女士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把孩子们浸在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的柏油桶里,克雷登斯与一些大孩子去弄来河水,然后找来树枝和煤块在下面烧,虽然一个又一个孩子在里面浸泡过之后它会浑浊的像是一锅子油汤,但经过这样的一番洗濯后,玛丽女土的孩子们总也要比用污垢做盔甲的乞儿来的干净。

    而且克雷登斯,尤其是克雷登斯,这个男孩让所有的人叹气,不知道为什么,玛丽女士不允许他到别人那里工作,也不允许他和别人随意交谈,或是接受别人赠送的东西,不然就狠狠地打他,久而久之,这个曾经极其聪明的男孩变得迟钝又卑微,就连只有三四岁的孩子也敢欺负他,大声呵斥他,而和他同年龄的孩子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就像他根本不存在_有些熟知内情的人说,这是因为克雷登斯的母亲是个娼妓的关系,或许她还狠狠地得罪过玛丽女士,玛丽女士至今未婚,可能就和克雷登斯的母亲有关。

    就算是这样,一些心软的人会说,她这样做也太过分啦。

    但正义的卫士,勇敢的殉道人以及纯洁的处女玛丽女士可不这么想,她用力扭动手指,克雷登斯的衣领在她的手指里转圈,一点点地勒紧,而克雷登斯,这个卑微的大男孩,他已经长得比玛丽女士更高,并且肩膀宽阔,四肢颀长,就算有些瘦弱,也不会对付不了一个衰弱娇小的中年女性,但他一点也不敢反抗,反而低着头,耸起脊背,好让玛丽女士能够更方便地抓住他的衣领。

    那个有着黑眼睛,黑头发的人只是安静地站在原地。对啦,还有一点让这里的人们不断地诟病(羡慕)的,他有着洁净而乌黑的头发,没有因为营养不良而枯黄脆细,也不曾常年不洗所以粗糙污浊,不但光洁柔滑,在灰白色的天光下闪耀着绸缎般的光芒,还一.直垂到腰部,要知道男人们,即便是在英国,或是欧洲,自打十七世纪,贵族和国王被送上断头台后,他们就不再蓄留惹麻烦的长发了。

    一根细细的银绳系着它,银绳的末端还挂着一个只有大拇指头大的银球,银球上镶嵌着红宝石,比领结上的还要鲜艳与纯净。

    克雷登斯猛地睁大了眼睛,因为他听见那个人在问:“你要离开吗?”

    他会挨揍的!这是男孩的第一个想法,但他发现还在威胁那个人,要把他送进监狱的玛丽女士并未对这句话做出反应,要知道平时她听到这句话就会立刻歇斯底里起来,比现在严重得多。

    “你要离开吗?”

    他又听见了,克雷登斯看向四周,但没有人表示出听见了这句话的样子,那一张张充满了嘲弄和好奇,唯独没有怜悯的面孔,就和以往的每一次-样。

    “你要离开吗?“

    不,克雷登斯说,他是想要离开的,但离开了玛丽女士,他能到什么地方去呢,也有孩子,或自愿或是不自愿地离开那个简陋的庇护所,但没过几天,玛丽女士就会带着孩子们去看他们的尸体一是哀悼,也是警告,他曾经被迫为他们守灵,他看到过那些不堪与狰狞的伤痕,比玛丽女士留下的更多,他不敢。

    陌生人转身离去,毫不犹豫。

    “哦,该死,“纽特低声喊道,一边手忙脚乱地把嗅嗅按进皮箱:“那个不行!

    但那只嗅嗅就像是疯狂了,它一挺身体,猛地从纽特的手指缝里窜出去,向着那个陌生人的方向跑过去。纽特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撞倒了好几个人,结果一转弯,那个人没了,嗅嗅也没了。

    我的世界里可没这种东西。

    一根细银绳系着嗅嗅的一只脚,把它倒挂在空中,不断地有零星的珠宝金币从那身光滑黑亮的皮毛里掉落,而它的爪子还紧紧地抱着那只镶嵌着红宝石的银球。

    至少这里让你感到熟悉。

    无底深渊在下,确实有点熟悉,在我的历史课本上。除了有口袋的鸭嘴兽和巫师。

    一唔嗯,我想,大概是雾霾误导了我们。

    一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雾霾。一个二十一世纪初的雾霭。

    为什么你的口气听起来很有点悲凉?

    没什么,另外,你知道吗?

    什么?

    你犯了什么错的时候就会在句子里用到我们....

    ……别在意那些无关大雅的细节问题,亲爱的。

    十九世纪是豪华酒店的发展高峰时期,这个浪潮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中期才因为商业酒店的兴起而逐渐消退了过于旺盛的势头,但即便是在美国,在经济大萧条初见端倪的现在,这座有着百年历史的酒店里依然随处可见衣冠楚楚的绅士与衣香鬓影的贵妇,由于工厂与农场里都在大量削减人手的原因,劳力极其低廉且泛滥,这里的服务人员几乎是住客的两倍,并且都经过了极其苛刻的精挑细选。

    所以一只嗅嗅可以在午夜时分,空无-人的珠宝商店里肆意捣乱,为所欲为,但在这里,几乎同一时间,就有好几双眼睛注意到了它,一个侍者立刻走了过去,在行李车的下面,嗅嗅飞快地跑向楼梯的底部,虽然这里有着无法计数的珍贵饰物,但那个也比不上它之前嗅到的那个

    那种令嗅嗅魂牵梦萦的美妙气味,它抽动着鼻子,露出本不该出现在一个嗅嗅脸上的表情,普通的金子与宝石与之相比,那就是压缩饼干与满汉全席的区别!(就算它不知道什么是压缩饼干,什么是满汉全席)。

第一百三十五章 船坞之后是海船

    今天也没能写完,明早更替本章,抱歉。

    夜晚宣告着白天的辛劳终于结束。黑夜让无数体力劳动者不仅从社会监督中解脱出来,也从工作的惩罚性的时间中解脱出来。《约翰福音》上说:“夜晚到来,人们不再需要工作。”英国某些地区的“盲人的节日”这一说法,习惯上标志着夜晚的到来,此时天色太暗,无法工作。西班牙俗语也说:“太阳落山,工人们自由了。”

    在中世纪的许多行业中,上夜班是非法的。市政规定严禁夜晚继续工作,甚至在冬季宵禁钟声前的几个黑暗小时里也不行。1375年,汉堡市政当局要求,在秋天“太阳变成金色”时以及冬季“夜晚到来时”,蹄铁工人必须停止工作。这倒不是说中世纪官员们非常关心工人的身体健康。而是因为夜晚加班除了亵渎神灵外,还有引发火灾的风险。此外,将行业活动限制在白天,在制订税率和制订价格上便于对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工匠自己也常常限制工作时间。工匠艺人发现,夜间烛光太暗,根本无法使用凿子、锉刀和其他精密工具,为了荣誉和利润,也得停止工作。一名熟悉的格言说:“夜间干活是对白天工作的捣乱。”从12世纪开始,英格兰的行会就严禁夜晚干活。首当其冲的是那些需要聪明才智、敏锐视力和充足照明的熟练行当。法国13世纪出版的一本《行业手册》严禁金匠和银匠在夜间干活,因为“夜晚的亮光无法让他们真正把活干好”。在法国第戎发生的一起街头骚乱中,有位刀具商就因为让工人加班到很晚而被捅了几刀。对夜间任何商贸活动,人们更多的是根深蒂固的怀疑,这不仅是因为黑夜总是与魔鬼联系在一起,而且因为不知情的顾客只能听凭那些不诚实的店主的摆布伦敦马刺行会就在1345年谴责过不法商人的“弄虚作假”。有句古话说:“千万不要在烛光下挑女人,也不要在烛光下挑布匹。”

    尽管如此,中世纪里,并非所有城市和村庄的工作都会在黄昏结束。例外的情况很多,如乡间一些必须赶快干完的活或不需要技术的活计。14世纪佛罗伦萨一家大型织布公司的帐本中就有“夜”这个词,表明工人们一直干到半夜。在圣奥梅尔,1358年规定的那些可以在钟声后继续劳作的人就包括水手和织布工。一位中世纪诗人曾抗议不愿意熄灭锻铁炉的邻居:“从未在夜间听到过这样的噪声,/无赖的叫声和叮当的敲打声!”就连裁缝和鞋匠偶尔也会借着烛光干一些粗活。他们通常都是为贵族赶制衣服和鞋子,因而可以不受禁令限制此外,为第二天的集市而忙碌的工人也不受此限。有一年冬天,路易十四特许巴黎的手套工人工作到晚上十点。那时,手套定单堆积如山,而且师傅们抱怨,如果不让学徒和仆人晚上干活,他们就会赌博。除了带来利润,劳作还是一种社会控制方式。

    不过,到近代,夜间劳作的现象开始呈现上升趋势。随着新市场和新生产商的出现,地方经济开始向四周扩展。尽管仍然担心引发火灾,行会和市政当局仍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政策。例如,在瑞典,啤酒生产变得异常重要,啤酒商们可以整夜工作。阿姆斯特丹的情况也一样。1573年某天凌晨两点被巨响惊醒时,沃尔特雅科布森修士怀疑这是附近啤酒厂“将啤酒倒进大缸”的声音。但是,大多数行业的作息时间仍然与城市中产阶级的作息时间相同,一天的工作总在天黑时结束。严格地说,按照英格兰1563年颁布的《工匠条例》,所有工匠和其他劳工春夏两季的工作时间为早晨五点到晚上七八点钟左右,秋冬两季为黎明到黄昏(每天休息和吃饭的时间为两个半小时)。在17世纪的法国,词语“白天干活的人”指那些从日出工作到日落的人。在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对大**前巴黎的生动描述中,记录了每天日落时大批木匠和石匠回家时的情形,街上会留下白色的石膏脚印。

    总而言之,大量证据显示,工业化以前的夜间劳作情况非常普遍,尤其是在秋天到春天这段白昼最短的日子里。尽管黑夜里没有了亮光,无数人仍然在城市和乡间辛勤地劳动着。一位英格兰作家在1680年写道:“在这个时代,工匠们以及那些手头有活的人都养成了熬夜干活的习惯。”有些人只延长几个小时,而另一些人则一直干到午夜过后。17世纪的一句格言证实了这一点:“白天想干多少就干多少,晚上能干多少就干多少。”苏格兰也有一句老话:“如果晚上有活干,就赶紧让马进马厩,让妻子上床睡觉。”

    都是谁在夜间劳作,为的又是什么呢?劳动究竟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于无奈?这些问题的答案之一便是劳作时间的不固定。工人的劳动强度因为日期、时间而有所不同。安息日是休息的时间,其他日子里劳动者也没有严格遵守固定的作息时间,而是自己决定完成农舍、小作坊活计的速度,或者农场的劳作的速度。据e.p.汤普森说:“在他们掌控工作方式的地方,工人们总是时而猛干一阵子,时而闲散一会儿。”我们无法确定这些人在当时劳动力中占多大比例,不过,显然许多人将本可以提早干完的活推迟到了晚上,不管晚上的节奏是不是也像白天那样慵懒。白天的时间不仅用来干活,还用来闲聊和喝酒。有些行业,如面包烤制业,由于行业特殊的要求,必须整夜劳动,另一些行业则会因为突然增加的定单而忙碌起来。当时商品都是按需生产。赫福德裁缝店的学徒约翰戴恩,曾“一连熬了三个通宵”,因为他的师傅“必须赶制出许多军大衣”。玻璃工雅克-路易梅内特拉整整忙了一夜,给旺多姆的一座教堂制作玻璃窗户,因为第二天他必须交货。1722年,一位伦敦鞋匠在店铺中一直干到将近午夜,“因为当晚他必须做好一双鞋。”

    不过,生存压力既不是个人好恶、干活的速度,也不是“工业化以前的道德伦理”才是夜间劳作最常见的原因。有句英国谚语证实了这一点:“白天的时间太短,要干的活太多。”夜晚让家境不好的人在一天的辛劳后仍能找到赚钱的机会。伊丽莎白时期的作家托马斯德克尔在一篇描写烛光的文章中问道:“你的身边有多少贫穷的工匠过着舒适的生活?”伦敦的托马斯隆一连干了两个晚上才“挣到钱”交房租。詹姆士克莱顿牧师说:“一天当中最苦的活常常落在穷人身上,而且是在上帝和大自然分配的休息时间里。”同样,在弗兰科萨切蒂14世纪所写的一则故事中,一个名叫伯纳米科的人问邻居:“你真的穷到非得在晚上干活吗?”

    城市里的各种体力劳动者都是夜里干活的穷人。英格兰各个家庭里都有时刻听候主人使唤的仆人。有些家仆,如内侍和女仆,天黑后还要完成分派的活,比如锁门窗、铺床、剪烛花。一位荷兰作家说,如果有客人到来,家中的女仆可能一直要忙到凌晨两三点钟才能睡觉。家庭之外,搬运工和送货工这样的体力劳动者偶尔也会忙到深夜。凌晨两点,伦敦工人约翰汤姆逊被叫去将压舱货物运到泰唔士河旁的一艘船上,因为决定泰唔士河装货时间的不是亮光,而是潮汐,渔民也跟搬运工一样。夜晚的城市街头到处都是小贩,如每天晚上在巴黎出售蛋奶烘饼的年轻小贩。我们可以在贾塔诺祖姆皮尼的威尼斯版画中看到,大人和小孩借着月光在叫卖一些容易变质的食品,如牛血和新鲜牡蛎。一个少年叫喊着:“快来买我的贻贝,非常新鲜。”在罗马,小贩们在夜间出售白兰地,以驱散夜间的“湿气“。“拾荒的人”会出现在任何地方,他们在小巷中寻找遗落的破衣烂衫和可以卖给造纸厂的物品。有时塞缪尔佩皮斯会在晚上回家的途中遇到一个提着灯笼“捡破布”的男孩“有时他一天能捡三四蒲式耳破布,每蒲式耳可以卖三便士。”捡到的马粪也能带来小笔收入。有些人则在人群散去的市场摊位上翻找着,希望能找到面包、蔬菜和肉屑来卖钱。其他人则走街串巷地收集粪便,卖到乡间去做肥料。粪便也能变成钱。歌德在那不勒斯发现街头的男孩和农夫们“天黑后仍不愿离开”,因为“骡马的粪便”也是座“金矿”。

    普通百姓会在夜间从事各种简单的技术活。为了满足不断发展的制衣业的需求,英格兰织布工会在织布机前一直忙碌到晚上十点,甚至冬天也是如此。欧洲大陆的情况也差不多,例如,里昂市的织布厂的男工、丝绸厂的女工会从早晨五点钟一直干到晚上九点。裁缝、鞋匠、制毡工和染工也是长时间工作。苏格兰有句谚语:“自由民睡觉的时间也是鞋匠们的晚餐时间。”在海牙,大卫贝克1624年1月某晚九点钟回到住处时,他发现“裁缝亚布拉罕还在我家干活。”18世纪一本介绍伦敦各个行业的手册说,制作羊油蜡烛的人,“工作时间不分白天黑夜,只看季节是否允许,或者人们是否需要。”因患天花而双眼几乎失明的少年汤姆庞达尔每晚都要为一个做蜡烛的人切割蜡烛芯。

    石匠、木匠和其他建筑行业的工匠晚上干活是常有的事。在佩皮斯位于希辛巷的家中,干零活的工人们一直干到深夜。1660年圣诞前夕,佩皮斯家中的油漆匠一直干到晚上十点如释重负的佩皮斯在日记中写道:“今晚终于将他们全都打发走了。”北安普顿的乡绅丹尼尔伊顿在1726年写道,到了秋天白昼变短时,细木工人常常在烛光下干活。面包师大多都在晚上干活,为的是能在早晨给顾客提供热面包。梅西耶在描述巴黎的面包师时写道:“他为我半夜点灯干活。”午夜过后啤酒商们开始辛勤地劳作,他们将麦芽碾碎,在水中煮开变成麦芽浆,再抽出麦芽汁,掺入啤酒花,加入酵母。

    在玻璃炉和炼铁炉旁干活的工人常常分成几班,轮流工作在熊熊燃烧的熔炉旁。为了保持炽热的高温,熔炉24小时燃烧,炼石灰的窑以及用泥煤封住后炼焦炭用的柴墩也都24小时不断火。西莉亚费恩斯曾经观察过海滨小城利明顿的工人们用大锅煮海水熬盐的情形。“只要炉膛里的火没有熄灭,他们就得日夜照料着……星期六晚上他们熄灭炉火后回家,星期一早晨重新将火点燃。照料炉火责任重大。”除了颁布了限制噪音规定的伦敦,其他城市的铁匠们常常干到深夜。为了充分利用风能和水能等自然力来驱动碾轮,磨坊也需要有人整夜干活。正如法国南部的橄榄油榨油厂会“日夜”工作一样,英格兰的磨坊会24小时不间断地工作。约克郡一位农夫在1642年说:“只要有麦子,他们就会整夜让磨盘转动(由于常常在夜里干活,有谣传说磨坊工会使用魔法)。”矿区也通宵运作,因为在有矿灯照明的矿井中,有没有阳光根本不重要。瑞典中部的铜矿和弗莱堡城外的银矿就是这样。按照一位作家的说法,科恩瓦尔的“穷人靠日夜从地下挖锡和其他金属矿石来维持生计。”从近代欧洲的磨坊、锻铁厂和矿区这些刚刚起步的企业中,我们已经能看出,夜晚工作将对生产率的提高作出重大贡献。

第一百三十六章 瑞典王位的变动与法国宫廷中的一些小事

    今天也写不完了,明早九点之前更替,抱歉。

    最为辛苦的要数妇女。与通常在户外干活的普通男人不同,除了跑腿、干户外家务或去某位近邻家串门外,城市中的妻儿们基本上整天呆在家中。到16世纪后期,人们越来越反对妇女“挨家串门去听别人闲聊”——如《坎特伯雷故事集》(约1387)中的巴斯妇所言。贤惠的女人不能“外出”,而要“在家中干活”。女人是否贤惠关系到家庭的名声,毕竟她的所作所为都在更为严密的监控之下。妻子虽说不上是一家之主,至少也是管家,她需要料理家中的一切事务。每天要做饭、洗涮和照料孩子。虽然大多数妇女起得比丈夫早,但白天休息的机会却比丈夫少。托马斯·图瑟尔在16世纪写道:“恶劣的天气能让丈夫休息,可妻子的活却永远没有尽头。”

    夜晚也无法让妇女轻松。按照当时某人的说法,无非是一种活计换成了另一种。一天的辛劳之后,还有无休止的家务活。威廉·鲍德温在《当心猫》(1584)中写道:“称职主妇的蜡烛总是亮着。”1650年7月的一个深夜,马萨诸塞州的简·邦德做了一个蛋糕,还捡了柴火;伦敦的简·莫里斯则从下午开始补衣服一直到将近午夜。17世纪的民谣《女人的活永远干不完》家喻户晓,缅因州的接生婆玛莎·巴拉德一天深夜也在自己的日记中引用了它——她写道:“那些能保持旺盛精力直到一天结束的女人真是幸福。”当威尔特郡的斯蒂芬·达克于1739年发表他那首著名的诗作《打谷者的劳动》时,立刻引来了女诗人玛丽·科里尔的反唇相讥。“夜晚到来时,我们已精疲力竭,/连落到我们身上的活有多少已数不清。”科里尔反驳道,与男人们的辛劳不同,“我们的辛劳永远没有尽头。”

    衣服永远也洗不完。这种活既不舒服又累人。水得一盆一盆用车运进家门,再烧热;衣服必须用力刷洗、上浆、熨平。由于没有肥皂,常用的清洁剂便是用冷水兑开的碱液、尿、甚至马粪。在富庶家庭中,女仆们承担了这类活。由于洗涮占用的时间太多,为尽量减少对白天家庭生活的干扰,只能在深夜做。某个11月夜晚回到家时,佩皮斯将家中的混乱称作“洗衣带来的狼藉”。贫困妇女常常靠在家或上门替人洗衣服为生。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凌晨两点,寡妇玛丽·斯托尔还得去利兹的一户人家洗衣服。伦敦的安·蒂姆斯说:“我靠给人洗衣服维生,晚上十一二点还在干活。”

    妇女还要想其他办法来增加家庭收入——酿啤酒和做奶酪,这些都是晚上干的活。科里尔在提到酿造啤酒时解释说:“我们要是敢睡觉的话,煮开的麦芽浆会溢得到处都是。”更多时候,妇女们会在晚上纺纱、织毛衣、梳棉、织布。从14世纪起,欧洲许多地区出现了外派加工制度,城市中的商人会提供羊毛、亚麻和其他原材料,妇女们在家完成工作。纺纱织布是乡间和城市中许多家庭的主要活动。在漫长的冬夜,从瑞典到意大利半岛,母亲、女儿和女仆的手都忙碌在纺车或织机上。苏格兰一位地主的管家指示道:“只要女仆没在洗东西或干其他必须干的活,一定要让她们纺纱到晚上九点。”让·保罗回忆自己在巴伐利亚的童年岁月时说,挤奶女工“借着昏暗的松木火把坐在仆人房间的纺纱杆前”。这些活计都不需要太多的照明。至于编织,阿伯丁的一位牧师说许多教民“在冬夜借着泥煤微弱的火光就能编织衣物”。在德国的一些地区,纺纱是非常重要的收入来源,在变卖所有家产来还债时,寡妇们惟一保留的财产就是纺车。根据1570年左右的人口普查,在东英吉利亚的诺威奇市中,94%的贫困妇女都在纺纱织布。当家庭出现经济危机时,纺纱织布的收入能给家庭提供重要的支援。1782年苏格兰庄稼歉收,当地一位居民报道,妇女们“每天晚上熬夜干活”,在维持家庭生计方面“作出的贡献大于男人”。

    家畜也需要精心照料。奶牛从牧场赶回来后,早晚都要喂饲料、喂水、挤奶。牛棚打扫干净后,需要铺上新鲜干草。马匹、猪和家禽都需要喂食并安顿睡觉。坎伯兰的仆人约翰·布朗在三月的一个夜晚一直忙到十一点才给主人的马“搬来干净的干草,让它睡觉”。家禽也会生病,而马或牛产崽时更需要长时间守候在牲口棚旁。早春刚出生的羊羔时刻需要照料。牛群会跑散,踩坏庄稼地和菜园。1698年一个春夜,约翰·理查兹的奶牛“红色贝克星顿”掉进了一条沟里。由于奶牛跌伤站不起来,只好整夜派人看护它。

    有些农活特别适合在夜晚,比如消灭鼻涕虫和更换蜂窝。天黑后也是焚烧马蜂窝的最佳时机。夜晚借着灯笼和捕鸟网捕捉椋鸟、麻雀和其他“害鸟”,也很容易。虽然夜晚潮湿、凉爽的空气被认为对健康有害,但某些农业书籍的作者和农夫却认为它也有一些益处。迪·贾科姆·阿戈斯蒂内第就建议人们“在空气凉爽的夜晚”播种小米,“以利用夜间的露水”。于是1648年4月的一个夜晚,约克郡的亚当·爱尔便在菜园里撒下了芥菜和萝卜种子。夜晚也是浇水的好时机,可以避免水分蒸发。弗吉尼亚兰顿·卡特种植园的奴隶们会在夜间认真地给嫩烟苗浇水,让它们早一点成熟。这位富有的种植园主在日记中吹嘘道:“我们有足够的人手,可以立刻派到田中去。”埃尔姆斯维尔的亨利·贝斯特所写的农业书籍建议,在准备草屋顶时要在夜晚给干草浇水。

    夜晚的天空,还能带来次日天气状况的征兆。天空中到处都是气象征兆,能够预示包括雷暴和霜冻在内的各种天气情况。正如《农活》的作者在1616年解释的那样,称职的农夫“虽不需要精通各种书籍,却必须掌握一些知识,以预测雨水、大风、好天气和其他季节变更。”虽然各种征兆四处可见,大多数人似乎更信赖夜晚的天空。一位伦敦人在他所写的《永恒的预兆》(1605)一书中说:“注意那些熟悉的星星。如果它们显得比平时更亮、更大,那么能看到它们的地方就会出现强风或强降雨。”

    月光能够帮助人们完成许多农活。只要有可能,男人们就会借着月光锄地、播种和除草。贝斯特说,盖茅草屋顶的人“只要还能看得见就会在夜里一直干下去”。桑格会在冬季借着白雪反射的月光运送木头。一天夜里天上只有月芽儿,他将一蒲式耳黑麦送到磨坊去时,哀叹道:“晚上回家时我只能在泥泞中挣扎。”月光真正起到关键作用的时候是收割季节,这时田野中的农活最为繁重。在每年九月最接近秋分的几个夜晚,由于月亮轨道角度特别小,满月投下的亮光也比平常更持久。英格兰人将这称作“获月”,苏格兰人则将其称作“米迦勒节月亮”。大西洋两岸的农夫们都会借着这种月光来收割庄稼。杰斯帕·查尔顿在1735年写道:“人们整夜忙着收割玉米和秸秆。”同样受人喜爱的,还有接下来的十月份的满月——“猎月”。有位作家写道:“九月的满月让夜晚变短,十月的满月则是猎人的最爱。”

    捕鱼将乡村居民们带到了夜间的户外。除了给家里增加食物外,晚上捕到的鱼还可以用来换取物品或者卖掉后贴补家用。有些鱼(如鳟鱼)天黑后比较容易捕获,尤其是在有火把做诱饵的情况下。在地中海,意大利农民划着小船用鱼叉捕鱼。在苏格兰的湖泊中,从夏末到早春都可以用渔网捕捞到大量鲱鱼。一位住在湖边的居民说:“鱼总是在夜间捕获,天越黑,渔民们越容易捕到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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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智波一达你妹

    盛唐隆宋8

    小偷带来同样的威胁。一位造访法国的游客发现,农民们为了保护庄稼不被偷走,整夜看守着,直到庄稼收割完后用车运回家。一个冬夜,被雇去看管一小群羊的彼德·巴特勒,在一块田中的树篱后看到四个小偷抓住了一只羊。当时月亮刚刚升起——“明亮得如同白昼”——巴特勒的枪没能打响。小偷们反而将他痛打了一顿后又捆了起来,然后扬长而去。1555年10月的一个夜晚,一对意大利兄弟巡逻时遇到的事在田头则比较常见。罗伦佐和吉亚科伯·伯卡蒂两人午夜起床,整夜在橡树林和几片田地中巡逻。兄弟俩没有兵分两路,而是为安全起见并肩巡逻。平常他们只是携带战斧和剑,但这天晚上他们带上了枪。他们制止了一些胡作非为之徒,还吓跑了几个故意将马放到他们家葡萄园中进食的打谷者。

    最后,农夫还要将庄稼或牲口运到集市上去,而且必须赶在黎明前到,留出时间跟商贩们讨价还价。黑暗中,一车车装满了蔬菜和水果的马车往城市方向走着,旁还跟着一小群一小群的牛羊,个个脖子上挂着铃铛,以免走失。夜晚,乡村就这样涌进了城市。在威尼斯,从凌晨三点开始,农民们划着“装满了大自然所有产品”的小船纷纷到来,而一位造访里昂的游客则在凌晨四点被“驴叫声以及人们的嘈杂声”惊醒。出发时间取决于集市举办的日期以及是否有月光。平时固若金汤的城池会在黎明前打开城门。城市对食品的欲望永远都无法满足,露天市场从清晨一直开放到黄昏,甚至更晚。1750年有人估计,一个星期内,就有一千头公牛、两千头牛犊、六千只羊、三千只羊羔、三千五百头猪以及将近两万只家禽进入伦敦城。萨拉·柯伯感叹道:“一天究竟要干多少活,走多少路,夜晚动身,才能将这么多食品运进城!”甚至遥远的吉索尔和奥玛勒的农民也会一路走去巴黎。梅西耶写道:“凌晨一点,六千农民带着这座城市所需的蔬菜、水果和鲜花赶到了这里。”他这样描述中央菜市场:

    尽管几乎看不到一盏灯,嘈杂的人声却从未停息过;交易大多在黑暗中进行,仿佛他们是另一个人种,躲在洞穴中逃避着阳光。最先赶到的是卖鱼的人,他们似乎从来没有看见过日光,总是在黎明前街灯开始忽明忽暗时回家;不过,如果说黑暗里眼睛不管用的话,耳朵绝对管用;每个人都扯足了嗓子在叫卖。

    一旦气温下降,乡间居民就进入室内干活。法国老话“冬天伴着炉火,夏天去田地森林”不仅适用于白天,也适用于夜晚。早在公元1世纪,科鲁梅拉就在《乡间》中写到“许多人工照明下的活计”。像城市中的家庭一样,乡间也会纺纱织布。一位造访瑞典的游客认为,到了夜晚几乎每个农民都成了织布工,有些农民穷得连蜡烛都没有,只能借着月光梳理羊毛。商业活动渗透到内陆地区后,农村妇女常常为当地的纺织品市场织布。乔赛亚·塔克1757年写道:“在约克郡的许多地区,小农场和有不动产的人家都进行羊毛生产。这些羊毛有的是自家产的,有的是收购的;妻子、女儿和仆人则在漫长的冬夜纺线。”

    还可以在夜晚补衣服和鞋子,要么修理或磨快农具,可能还有亚麻要捶打或者有谷子要脱粒。另外,还可以在夜里捣碎苹果酿制苹果酒,碾碎麦芽酿制麦芽酒或啤酒。二月的某一天,伍德福德牧师凌晨三点起床来“酿制一大桶啤酒”。三天后,他又在凌晨一点前起床,酿制两大桶啤酒。雷斯蒂夫·德·拉·布雷顿在短篇小说《庄稼汉的妻子》中讲述了冬夜“男孩们一边聊天一边制作撑起葡萄藤用的篱笆桩,女孩们则剥亚麻皮或纺纱”。除了自家农场的活外,桑格还在夜晚为朋友和邻居干各种杂活,站在敞开的门口,借着月光剥玉米或劈柴。他在4月初的一天写道:“我整夜都在帮蒂利熬汁。”在切萨匹克殖民地,庄园主们偶尔会叫奴隶们借着月光或烛光给烟草去梗或者剥玉米。在南卡罗莱纳种植园中,奴隶们常常在冬夜舂米,一些奴隶便趁机冒着严寒逃跑。农村其他一些夜晚干活的人,甚至一些农夫,无疑也有过类似的逃跑念头。

第一百三十七章 法国宫廷里的一点小事与瑞典王位的变动

    今天没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蝴蝶梦同人

    就在刚才,一个男人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向我求了婚。

    如果我还是那个二十一世纪的妹子,准会抡圆了一巴掌让他和他的果酱面包相亲相爱去,可惜的是我现在正在十九世纪,女人还是男人的财产与附庸的年代,我只是范霍夫太太的“女伴”,家庭教师与佣人的结合体,名声上好听点,但对于我空荡的钱包与衣箱来说毫无意义。

    能够承蒙这位先生眷爱真是让人受宠若惊,如果他的名字不是梅西.德文斯就好了。

    我当然是很高兴地接受了他的求婚啦,诸位,如果可能,我也想自尊自立自强,可惜的是这个年代女人穿裤子都会被投入监狱,我这只小螳螂还是别去挑战社会的车轮了。

    接下来的事情都很顺利,在返回曼陀丽庄园的前一天,德文斯先生发现我异乎寻常的兴奋,“你怎么啦?”他问。

    还能是什么,任何一个看过《蝴蝶梦》的都知道接下来就是撕逼接着撕逼啊!我兔国的开国太祖就说过“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我虽然斗得不怎么样,但还是会感到热血沸腾。

    当我坐在车子上,看见那片几乎变成了吕蓓卡象征的血红色石楠花的时候,德文斯先生问我:“喜欢吗?”

    “不喜欢,”我轻蔑地瞟了那片玩意儿一眼:“再没有比这更庸俗的颜色和花了。”

    而且石楠气味浓烈,如果不是还要装成小绵羊,免得德文斯先生受到太大惊吓,我会告诉石楠花的气味简直就像是那个什么液,你们知道的。

    德文斯先生听了,马上收起了微笑,说真的,如果不是看过书,我都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爱吕蓓卡了,或者也有可能,斯德摩尔格症嘛……不过说真的,我有点看不起他,虽然年纪那么大,却还是像个小孩子,遇到问题不去解决,只会逃避。

    在看见房屋的时候,他低声咒骂,说什么他不喜欢这一套之类的,我真想问问他是不是在这里干清洁工的,作为一家之主,我也不指望他一个眼神就能征服宇宙什么的,至少不该有人阳奉阴违,故意给他难堪吧。

    他咕咕哝哝地说着什么交给他解决什么的,别,这时候不耍威风什么时候耍,谁都能给我一个下马威还要我接着?

    我甜甜蜜蜜地婉拒了他的“好意”,有人为我打开车门,我昂首挺胸地下了车,我没有带着毛毯和小化妆箱,这些都有我的贴身女仆拎着。那个管家似乎想和德文斯先生说话,我伸出一只手,挽住了他的胳膊,上前半步,侧着头,用一个征询的眼神提醒我的丈夫。

    很好,他终于记得介绍我了,我冷淡的哦了一声,没有试图和管家握手什么的,一路上,因为我的存在,管家也没能和德文斯先生寒暄个不停。

    可怜的原女主角之前只穿了紧身衣,不太明白,大概是连衣裙之类的吧,我不太理解她为什么要给德文斯先生省钱,我喜欢丝绸的裙子,还有丝绒的斗篷,在这个时代,贵夫人购置衣物,如果不是定制就是让百货商店送货上门,还有模特代为展示,我暂时填满了十一只衣箱,之后或许还有更多。

    我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钻石和祖母绿的项链,与墨绿色的裙子与斗篷相得益彰,大厅里聚集着仆人,我想我知道德文斯先生为什么不喜欢这种迎接方式了,这么多人,空气都变得浑浊了。一个黑衣女人向我走来,她或许认为我会先和她握手,但不,我连手套都没摘。

    德文斯先生看了我一眼,他或许有点误解,“这是丹弗丝太太。”他以为我不知道那混球是谁。

    “抱歉,”我语气安详地说:“我从不和陌生人太过亲密,丹弗丝管家。”然后我环顾四周:“我很高兴你们来迎接我们,”我说,扫视过一张张神情各异的脸:“但我更希望你们能够以尽心尽职地在你们的位置上工作这一方式来完成这个仪式。”

    “您觉得呢?”我问德文斯先生。

    好笑的是,德文斯先生似乎有点高兴的样子,也许出于教养和懦弱的性格,他不能说出我刚才的话。

    我对德文斯先生的观感刚好了了一点,他又给我出了纰漏,他告诉我说,要我去和丹弗丝太太做朋友,“朋友?”我惊讶地问道:“我以为她是个管家?难道她是你的某个亲戚?”德文斯先生马上又含糊了起来,甚至有点恼羞成怒,不过只要他还想要维持体面,他就不可能那么快地和我离婚,我在床头的梳妆盒里藏着一枚尖锐的钢剪,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之前已经干掉了一个老婆。

    不过我总得给丹弗丝太太一个机会。

    我当然不会感到害怕,这座宅子虽然大,却不可能与故宫或是凡尔赛宫相比,我悠闲自在地走来走去,任凭丹弗丝太太跟在身后,听听她说些每周参观的鬼话,我已经决定了,之后要取消这项活动,搞什么!自己的家竟然会有些陌生人进进出出的……我又不是暴露狂路易十四。

    丹弗丝太太开始还很从容,但跟着我走,她没法把我带到她想让我去的地方,最后我向我和德文斯先生的房间走去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她松了口气。

    (以下均为原文)“原来,从这儿望出去根本看不见大海,”我转身对丹弗斯太太说。

    “是的,看不见。从屋子的这一头不但看不见大海,甚至连涛声也听不到。在这一侧,你根本想不到大海就在近处。”(以上均为原文)

    “嗯,我也不喜欢看到海,”我说:“有些倒霉鬼就喜欢跑到海里自杀,被海水冲上来的时候泡得像头发涨的死猪。”

    丹弗丝太太一下子僵住了,我坐在梳妆台前,百无聊赖地玩弄起我的珠宝,作为二十世纪的虚荣女性,一套发刷当然满足不了我贪得无厌的胃口。

    她过了好久才能说话,果然,说要给我安排什么助力死做女仆,是在嘲笑我根本没有贴身女仆吧。

    “我的女仆今晚就能到。”我说:“给她安排一个距离我最近的房间,我少不了她的服侍。”

    丹弗丝太太认为我的要求不太得体,我的回答是将一整个梳妆台上的东西全都扫在地上。打破的香水瓶飞溅得到处都是,我不在乎那些仆人会怎么看我,难道我温柔体贴,小心翼翼就能让他们成为我这边的不成?吕蓓卡还有丹弗丝太太留在这里的遗毒太深了,不让他们多做点事情,他们大概想不起我才是这里的女主人。

    之后一系列有关于吕蓓卡的谈话也因此不了了之,丹弗丝太太没能炫耀她在这里待了多久,也没能炫耀她的女主人有多么能干。

    “您还有什么吩咐吗?”她问。

    “有,”我说,她又一次僵住了,她或许认为一个穷困低下的小姑娘根本不敢使唤她,但我才是德文斯夫人不是吗?我随心所欲地吩咐了一大堆的事情,她想要打断我,讥讽般地告诉我这些应该分别和谁说,以及仆人各有职责之类的等等,“我记得你是管家,”我说,将那句你做不好,我就换一个的话吞下去,我可不想把她刺激的狠了,今晚就来个火烧大宅:“德文斯先生对你赞誉有加,一点小事而已,你应该没那么无能,对吗,丹弗丝管家?”

    我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我的第一条命令就是铲除所有的石楠,换上玫瑰。嗯玫瑰很俗,但我他么的就是喜欢。

    丹弗丝太太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她和德文斯先生告了状,石楠是曼陀丽庄园的象征,他是这么说的,“但这个象征不好啊,”我温柔地说:“在遥远的东方,石楠是邪恶的象征,有人写过这样的诗句……”接下来我就吟了蹩脚诗一首,德文斯先生的脸色发白,是我不好,像是石楠花的红色来自于荡妇之血之类的似乎太刺激他了,好在他再也不提象征什么的了。

    当晚我的贴身女仆到了,她吓了很多人一跳,人们都在窃窃私语,我一如往常地根本不在乎。

    这个女仆……她是一个屠夫的女儿,和她的父亲那样身高体壮,力大无穷,她确实做过女仆,但只是厨房和庭院里的,不过她之所以那么晚来就是因为我雇佣了几个教师教导她如何成为一个称职的贴身女仆,我给她的薪水几乎占到德文斯先生给我的“针线钱”的十分之一,相对于此时的女佣,这是一个难以想象的价钱,这会让她变得很难收买我买的就是我的安全。

    我今后还会设法雇佣更多的仆人,吕蓓卡用过的仆人我一个都不会留。

    对于原先的女主,有茶,有咖啡,有炒蛋,有腊肠,有鱼,有煮蛋,有面包果酱的早餐简直就像是国王享用的那样丰盛,但抱歉,来自于能好怎大吃货帝国的我只能说是==……“以后我的早餐里不要有鱼,”我不客气地说,早上吃煮汤的鱼是怎么回事?“去找些不过一根手指长的小黄瓜,用醋和盐,还有糖来腌,记住,不能有一点点的油在里面。肉松会做吗?不会?那是很简单的菜,尽快去学。真让人意外……炸蘑菇会吗?鸡蛋和面粉,打在一起,裹在蘑菇上,然后油炸,油不要给我用两次,不能看见焦掉的地方……最后撒上磨碎的花椒和盐。”

    德文斯先生一直在看我,皱着眉头,也许是觉得我有些粗鲁,而我只是向他微笑,我从不委屈自己。

    今天德文斯先生的姐姐比阿特里斯会来,据说她性情直率,好吧,我也很直率,而且她是亲戚,不是佣人。

    之后的一些小插曲,像是吃早饭的时间过长啦,向管家(男)道歉啦,在阶梯上绊倒啦,都没有发生,我走起路来一向昂首阔步,不到十厘米的高跟鞋也没有什么难以驾驭的,偶尔有些小差错,我不是没意识到,就是不去搭理。

    我的女仆跟在我身后,我回到房间换衣服的时候,女仆们正在清扫房间,嗯,这也是所谓的曼陀丽规矩之一,什么什么清扫时间主人必须退避,我的女仆玛丽向前走了一步,气势汹汹地向外一指,那些女仆就乖乖地滚了就连三星级宾馆都可以挂上免打搅的牌子,在家里居然还要主人避开女仆?我真不明白这里的人是怎么想的。

    我换了衣服,很快就下了楼,和德文斯先生在一起,既然确定了客人要来,我当然不会到处闲逛,耽误时间。

    德文斯先生看了看我。

    我一看到三个人中唯一的女性,虽然她看起来很像是个男性,不过给我的第一印象还好,等到德文斯先生向他们介绍了我,我伸出指尖,和他们轻快地碰了碰手指,也许有人想和我更多接触一下,但我的动作可比他们想象的快多了。等到比阿特里斯的时候,我不但握住了她的整只手,还拥抱了她,又和她行了吻面礼,“哎呀,”我热情地说:“欢迎!”然后紧紧地挽着她,她一开始有点紧张,然后逐渐放松了下来。

    “你喜欢曼陀丽吗?”在一通寒暄后,她问。

    “你说建筑?尚可,”我毫不客气地说:“但之前装饰它的人显然缺乏应有的艺术修养,只懂得堆砌,累加,无意义的锦上添花。而且人造的东西太多,让这里失去了原有的天然氛围,我看过曼陀丽之前的图纸,太可惜了,简直是暴殄天物。”

    比阿特里斯目瞪口呆,当然,我在信口开河,但那又怎么样?难道还有人会跳起来喊吕蓓卡万岁吗?有可能,这里可是有她的疑似姘头在。

    书里面有描述到接下来会发生很多事情,嗯,有关于德文斯先生的健康情况什么的,看在他现在也是我丈夫的份上,我把他姐姐拐去厨房边的小餐厅品尝新菜了,法国人的品味比英国人强,但也缺乏创新性,自从早餐后,我就不再那么详细地指定菜谱了,我喜欢甜,喜欢柔软或是香脆,可以有奶油,但三道菜里只允许出现一道有奶油的菜,材料要新鲜,滋味清淡或是浓郁,不准油腻……每天要有菜谱,我签过字才准拿下去制作,厨子我会给他机会,但如果他掌握不住,那么就别怪我换人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国王的决定与洛林的出路

    今天本章没有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蝴蝶梦同人(下)

    比阿特里斯看了我的菜谱,上面有着我的签名,非常的……狂放,她的表情复杂,准是想起了吕蓓卡似乎也很喜欢在各处留下各自的痕迹,但没关系,很快她就看不到了。

    男士们或许讨论了赛狗,或许讨论了海水浴,这些就和枪与雪茄那样远离女性,某些女士或许会争取与男士一样的权利,但我根本不在意,第一我原本就不喜欢和男人在一起,烦;第二我从来不认为和异性讨论过于隐私的东西有什么趣味——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搭理这种人都只会自寻烦恼。

    哦,对了,因为我对一日三餐精益求精的要求,丹弗丝太太已经让出了厨房的指导工作,今天的午餐他们吃的全是我的新菜,那个不长眼色的贾尔斯提起了什么蛋白牛奶酥,呵呵,追忆故人啊,我诚恳地告诉他,鉴于他人所皆知的体型,过甜的蛋白牛奶酥对他来说无疑是一剂毒药,吃多了准有一天要血管爆裂而死……你们看我做什么,我的新菜绝对健康,营养,看看德文斯先生,他现在可是一派红光满面,早晚两次的牛肉汤果然起了不小的作用。

    下午我和比阿特里斯一起去庭院散步,在看到大片白色,粉色的玫瑰后,她深深地,欣慰地吸了口气,“我还是比较喜欢玫瑰。”她委婉地说。对于这个女人,我还是很有些好感的,虽然她和这个年代的人一样,什么都不愿意说清楚,像是在元宵节猜灯谜,什么都要你自己去摸索,不管你会不会掉坑——她和我说了很多无关紧要的话,祝我和德文斯先生幸福,就在我们的谈话告一段落的时候,那只小狗跑过来,求抚摸,德文斯的姐姐摸了它,而我没有,我一直没有。

    “你不喜欢狗吗?”比阿特里斯问道。

    “不喜欢,”我说:“我喜欢猫,猫很可爱。”

    “但狗很忠诚。”

    “是啊,”我说:“但忠诚的人不是我有什么用?”

    我要的猫很快就送来了,嗯,大猫,确切点说,两只幼年的猞猁,它们看起来还相当无害,但它们比一般猫咪大得多的爪子说明它们仍然是猛兽,它们的饲养我从不假手于人,在我忙碌的时候,它们就在我身边的篮子里。

    我不喜欢狗,反正它们老了,很快我就能替换掉它们,当然也不会在狗跑走的时候去追,我相当讨厌在雨里走,所以也没能碰上那件吕蓓卡穿过的雨衣,有一天晴朗的时候我去花房,吩咐男管家清理一下里面的东西,像是雨衣之类的东西,全都给了园丁,花房里的预备雨衣换上我要求总管家从巴黎带来的新款。

    我似乎……看到了一块团起来的手帕,我的反应是一脚踩了上去,踩到了污泥里。

    来拜访的人越来越多,大部分人都很好应付,毕竟他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所谓的礼节,有些人很讨厌,但二十一世纪或许没什么好,但信息资源永远是十九世纪的人们无法相比的,有人或许会提起我不懂的事情,但我也会提起他们不懂的事情,像是热力学与电磁学理论、化学原子论、生物进化论与细胞学说,他们大概没想到一个女人会去研究这些事情。

    事实上我也是只知皮毛,但对付那些人就够了。

    让我厌烦的莫过于他们不断地提起曼陀丽原先是怎样的热闹喧哗,宾客盈门,“会有宴会的,”我说:“但先得等我将手上的书结尾。”

    他们大为惊讶:“您在写书吗?”

    “为什么不呢?”面对大海,春暖花开,书房大又安静,还能撸猫,难道不是一个写手最大的奢望吗?

    等到那位主教夫人提起化妆舞会的时候,我终于点了点头,“因为这是您的要求,”我说:“所以我不得不先将我的书放下啦。”

    她看上去有点感动的样子,但她还是提起吕蓓卡举办的游园会,说是什么一张张小桌,在玫瑰花园里进茶点什么的……我马上睁大了眼睛:“但那不是很平常吗?”

    她明显地卡了一下:“很……很寻常吗?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或许……”

    我可不想听到那个名字:“几百年前中国人就有这样的游园会了,美国人在五十年前也这么做过,”我再一次胡说,反正没人能去求证:“不过这种方式已经落伍了,因为不太雅致,又有些混乱,我听说最近只有暴发户们才会那么干,三五成群的好谈生意嘛……”

    “对了,”我转换了一个话题:“说到化妆舞会,我想要以东方的圣人王为主题……我正在写这么一个故事……”

    主教夫人顿时有了兴趣,东方在这个时间段内已经失去了原先的神秘,但马可波罗所谓的圣人王时代还是很有点吸引力的。

    第三天的时候,我想试试插花对室内氛围的渲染作用,在我命令弗李斯去拿花瓶的时候,他提起了那个令我讨厌的名字:“那是谁?”我紧接着问:“我是谁?”他立刻不说话了,我马上让我的女仆之二,一个原本不属于曼陀丽庄园的姑娘去叫男管家来,“我不需要一个会对主人指手画脚的仆人。”我说,然后转过身去,不想听任何辩解。

    “还有,”我说:“把这个石膏花瓶扔了,它旧了,难看了,不配待在曼陀丽。”

    之后我算了算日子,在德文斯先生离开庄园的那天,换上了一双带有黄铜鞋跟的高跟鞋,这还是我特制的呢。在吕蓓卡的情夫,私下里和丹弗丝太太相会的时候,他果然发现了我,不过我可不会和他说那么多,当他靠近我的时候,我将狗扔向他的脸,然后踢了他的两腿之间,我用的力气很大,在人们听到惨嚎跑来的时候,他的裤子里渗出血来。

    我叫了警察,为什么不叫,我又不认识这个人,无论丹弗丝太太说些什么,我都不认这个亲戚,开什么玩笑,如果是正当亲戚,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和别人那样送名片预约呢?

    因为这件事情,我也没去见比阿特里斯的祖母,也就是德文斯先生的祖母,对于一个老年痴呆的人我觉得我没什么好说的,稍有不慎又是我的过错,我也不会把她接到曼陀丽,她只会不断地提起吕蓓卡,我可不是一个喜欢受虐的人。

    这件事情也有了一点不好的效应,听说那位仁兄算是废了,之后每个来到我面前的男人,无论是德文斯先生,还是不知名的园丁男仆,都会下意识地紧紧双腿。哦,还有件小事必须提一下,丹弗丝太太受到了训斥,因为她不遵守命令,擅自将不欢迎的客人放进了庄园。

    我在一边得意洋洋地听着,丝毫不掩饰我的幸灾乐祸,我还提醒了一下德文斯先生,对于那个同样眼里只有丹弗丝太太没有德文斯先生的门房一家,也应该换换了,不然谁知道下一次他们会放进什么人呢。

    我以为这下子丹弗丝太太会偃旗息鼓一阵子,没想到她又开始唆使起我去仿制吕蓓卡曾经穿过的舞会衣服,我看着她,就像是看着一个傻瓜:“圣人王,东方,”我说:“这两个词你有什么无法理解的吗?好吧,”我打量了她一会:“看来你确实不懂,可以理解,你毕竟是个佣人,看来这次舞会的事情不能让你插手了。”

    她变了脸色,似乎还想要争取一下,但我已经吩咐女佣把男管家叫来。

    我把事情全都交给了男管家,没关系,舞会的日期从一开始就没定,我们可以慢慢来,我一直很喜欢在电影汉尼拔中看到的一幕场景,在这里也是如此,我不用花瓶,或是用,但将它们藏在抽屉里,许多地方造成了花枝流泻的景象,我没有整修地板,而是让人们在上面铺上柔软的丝毯,四处抛掷着丝缎的枕头和靠垫,我定制了三套富有东方韵味的华美长袍,交给我的女仆保管,即便如此,我还增添了数件带有东方符号的新衣,免得万一出了状况无法收拾。

    就在我懒洋洋地坐在大厅中看着仆人们来回奔忙的时候——什么,我在这里耽误搬运东西了?怎么可能,和女佣一样,在我这里,没有主人避让仆人的道理,在连续开除了弗李斯与门房一家后,仆人们似乎已经适应了我的坏脾气,曼陀丽的薪水很高,事情很少,他们不会想要换一个主人的。

    化装舞会很成功,当然,我傲慢,我无礼,但节目都很有趣,准备的小点心美味可口,而且不用叉子和勺子就能入口,又不会弄脏妆容,每个宾客还得到了可以别在身上或是挂在手腕上的茉莉花球,我邀请了几个有名的歌唱家,演奏家与小丑,在没有预告的情况下出现在各个角落,吓了那些喜欢在角落里非议主人的家伙们一跳之余,也获得了满堂喝彩。

    他们对我的衣物与首饰也是赞誉有加,在这方面,我从没给德文斯先生省钱过。

    但就在舞会即将结束的时候,丹弗丝太太突然冲进了大厅,她从未这样狼狈过,发髻散乱,满面灰尘,“你把它们弄到哪儿去了?!”她大喊道:“小偷,你把它们弄到哪儿去了?”

    宾客们顿时喧哗起来,他们大概还记得这位能干的丹弗丝太太。

    “你怎么啦?”我漫不经心地抽出一支雪白的玫瑰放在鼻子下面,“是疯了吗?这样和自己的主人说话?”

    “我问你把吕蓓卡小姐的东西弄到哪儿去了!”

    “什么李贝卡罗贝卡?”我看向德文斯先生:“我们有这个亲戚吗?”

    对啊,人人都知道我可能已经知道了有那么一个人,可我就是不承认,反正也没人提到过。

    “西边的屋子!”丹弗丝太太大叫道:“真正的女主人的屋子!”

    “哦,”我按住德文斯先生的手臂:“你说的是那个杂物间?我们需要更多招待客人的房间,看里面堆得全都是垃圾,所以就派人把它们整理出来,扔了。还有什么叫做真正的女主人?我不是你的妻子吗?”

    德文斯先生面色铁青,一言不发。

    丹弗丝太太可能真的疯了,她朝我扑了过来,我快手快脚地逃到了德文斯先生的背后。

    “唉!”我大声说道:“你还和我说过,她是一个能干的人,先生。”

    丹弗丝太太理所当然地被解雇了,没人能为她求情,那个可怕的样子会让他们做噩梦吧。

    丹弗丝太太滚了,我觉得曼陀丽的空气都变得清新了。但敏感纤细的德文斯先生却又忧心忡忡起来,就在这个时候,警探找上门来,载着吕蓓卡尸体的船只搁浅了,他们发现了尸体,丹弗丝太太和吕蓓卡表兄一致指证德文斯先生是杀了吕蓓卡的凶手。

    但在法庭上,法官询问医生,吕蓓卡有无可能自杀的时候,医生说,吕蓓卡不但因为子宫畸形无法生育孩子,还罹患了无法治愈的癌症,是的,她有理由自杀。

    德文斯先生是无罪的,那两人看上去像是要生嚼了我们。尤其是看到我的女仆玛丽竟然套着吕蓓卡的黑貂皮披肩时。

    “我们应该去度假!”我故意大声说道。

    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后,我宣布要和德文斯先生去温泉胜地度假,管家随行,我们离开了,又回来了,然后顺理成章地抓住了想要放火的丹弗丝太太和吕蓓卡的表兄,纵火的罪名可是很重的,哦,还有,玛丽的屠夫父亲和罪犯们有着说不明道不白的关系,他们不会再来打搅我了。

    我和德文斯先生一共有了三个孩子,两子一女,他们就像是吕蓓卡描述过的那样,在曼陀丽庄园幸福地长大,但他们的出生是受祝福的,没有一丝黑暗与污浊。

    德文斯先生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抓着我的手问我爱他吗?

    我不爱他,但我对他充满了怜悯,而且我是相当有职业道德的,一个好妻子应该怎么说?

    当然是“是”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瓦罗的真正用途与国王的实验结果

    今天没有写完,本章明早更替,抱歉。

    《妖魔的封印》的同人旁观者

    写在前面:你看,里面所有的角色以及剧情统统属于原作者,我不拿来赚钱,就是这样……

    我之所以知道我是在一本漫画里,是因为我有着一个叫做里鲁多的朋友。

    当然啦,妖魔之间的友情,也就是那个样子。何况里鲁多是个标准的死忠迷弟,迷的对象就是他跟随了无数个岁月的妖魔君王虚无之君多利亚斯(简称万人迷的那个)。而他之所以会和我成为朋友,也是因为我有着一张与多利亚斯有着五六分相似的脸和同样的黑色长发在他的君王不允许他跟随的时候,他就跑到我这里来看大型活动手办,嗯,也就是我。

    “你这里还是那么寥落,”里鲁康说,“如果不要妖魔的下属,就连人类的奴仆也不要吗?”

    啊,对了,还需要提一句的是,在我还是一个不知道自己在漫画里的漫画人物时,我就不太喜欢身边有着其他什么人,嗯,人和妖魔都不要。总觉得有什么突然从身前身后冒出来完全就是日式恐怖鬼片的套路,就连里鲁康,也在被我胖揍了上千次后终于学会了敲门。

    “因为并没有什么需要他们去做的事情啊。”我说。

    “你的容姿可以让成千上万的妖魔为之臣服,”里鲁康说:“为了求得一个侍奉你的机会他们会甘愿献出所有的。”

    就像你那样吗,我在心里说,不过还是没有把它说出口。也许因为曾经是个人类的关系,我的脾气在熟悉我的妖魔中可以说相当的好。但讲真,再好的脾气在遇到那群无底线上来就要抱腿的颜狗时也会爆发的。

    所以说,在妖魔中我也是一个异类。每个想要成为我的随从和下属的妖魔都会被我痛扁一顿后扔出我的黑色森林,然后森林中的树木、藤蔓和细草会记住他们的气息,他们一旦再次靠近就会变成一连串的妖魔粽子,至于什么时候被释放,那要看我哪天心情好。即便如此,我也不会轻易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一群残忍暴虐,力量强大的可以瞬息之间干掉一座城池里所有人类的妖魔玩儿什么甄传啊。

    “啊,”不知道里鲁康是不是突然感应到了我想要把他踢出去的心情,他很及时地给了我一个我一直想要听到的消息:“你问起过的那个人类,我的下属捕捉到他的消息了拉宾斯,一个魔术使,虽然因为研究出了降魔术而得到了人类的推崇,但也只是一只可怜的小虫子而已,”他突然露出了不太高兴的神情:“天啦,千万别告诉我你是看中了那个人类想要成为他的妖魔吧,如果是那样……”

    “如果是那样……”我说:“里鲁康,你想要怎么样呢?想要让我消亡吗?我比你更美,里鲁康,你不会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在妖魔中,容貌与实力都是成正比的,里鲁康如果敢做些什么,我也不介意现在就让虚无之君换个近侍。

    不过若是我真的成为了某个人类的妖魔,里鲁康一定会不择手段只为了杀死那个人类或是我的吧,他可不会容忍一个人类成为我的主人的,就算我和多利亚斯只是有着一张我认为并不那么相似的脸。

    “我只是觉得太可惜了,”里鲁康说:“如果你不是每年睡上三百天的话,那么你哪怕想要成为某个君王的近侍也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不会向任何一个存在屈膝,称他为主人的,”我说:“关于这点你就放心吧,里鲁康,自由对我而言是最重要的。”和那个居然在番外里爱上了一个人类的伪自由爱好者绝对不同!

    但里鲁康在被我踢出森林之前还是有点忧心忡忡的,毕竟我在这座森林了呆了一千多年了,也没对什么感兴趣过,妖魔不,人类也不,拉宾斯还是我提起的第一个名字呢。但我真的对那张面糊脸没兴趣,里鲁康,我的朋友,如果可能,我真希望你能明白我现在的心情这家伙就是个炮灰,但这个炮灰却是引动了整本漫画的关键所在啊、

    我知道你的爱豆将来会爱上一个人类呢!

    我还知道因为你你的爱豆还会玩上一场失忆梗呢!

    我还还知道你会被你的爱豆勒令出局,之后因爱成恨转黑粉了呢!

    我还还还知道你之后还会救了你爱豆的爱豆的迷弟,不惜将自己封印了只为了增强你爱豆的爱豆的迷弟的力量,不,我不是在编顺口溜,事情就是那么复杂这个虽然你不爱我不看我不接受我不理解我但我还是爱你为了你不惜付出一切即便你神马都不知道只求你万事无忧幸福安康的男二梗你玩的那么六真的大丈夫?

    你知不知道我一把台剧中的女猪脚代入虚无之君多利亚斯就是一身冷汗?

    ***

    就在里鲁康离开不久,一个深夜里,我突然从床上跳了起来,而整个森林都在瑟瑟发抖。

    wtf?

    这个就像是当胸一击的压迫感除了虚无之君,畏怖之君多利亚斯还有哪个?而且其他的妖魔之君可不会突然降临到这个人世间来。我盘着双脚,以一种里鲁康看见了会尖叫的不雅姿态坐在床上,等到那股可怕的力量离开之后,才慢吞吞地去查看哪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之前说过,这片森林是我的领地,然后大约一百几十年前一些人类在我的森林边定居了下来,繁衍至今也是一个村庄了因为这里被妖魔占据了的关系,没有苛刻的领主也没有贪婪的盗贼,而且我也不在意他们进森林捡拾点燃料或是捉鱼和小动物,所以他们的日子要比其他地方的人类舒服得多。

    对于他们来说,唯一的困扰大概就是在森林与村庄之间有个水沼,水沼里面原本只有鳗鱼和水蛭,但因为,咳咳,我的追求者之一,一个好像叫做伊利还是叫做耶利亚的妖魔预备长期作战的关系,在水沼里定居了下来,然后和村庄里的水术师勾搭成奸哦,不不不,这里应该怎么说,互通有无?还是别的什么?抱歉,我不做人类已经有段时间,对于成语确实已经有点不那么熟悉了。反正他们相互之间达成了默契,伊利还是耶利亚的存在让人类不得不以一村之力供奉那个徒有虚名的水术师,而水术师将会为妖魔免费提供新鲜的肉食。

    水沼边还残留着妖魔君王的力量,我挥动袖子,将它们驱散,不然它们很快就会引来其他的妖魔,到时候事情会变得很麻烦我在乌黑的沼泽中捡到了属于水魔维利耶卡(哦,原来我还是记得他的名字的)的封玉,妖魔们在死亡后留下的力量核心。

    事情很好推测,我记得漫画的开头就是里鲁康爱豆的爱豆席巴,一个火属性的术师被双重封印所以变得衰弱无能后仍然无所忌惮的到处趴趴走,走过沼泽的时候救了一个人类的小男孩,小男孩把他带回家里,家里还有个漂亮的姐姐如果这是一本港漫,那么接下来肯定就是美女以身相许了,可惜这本漫画顶多就是个扶他文,所以对席巴一见钟情的不会是个姑娘只会是个妖魔,虽然维利耶卡钟情的大概只有他的比妖魔贵族更漂亮的脸,但你们知道的(耸肩),席巴有只召唤兽。

    别责怪我对妖魔之君如此不敬,你还要我怎么样,我曾经还是个人类呢,但我真的不喜欢人类,人类有美好的地方,但腐烂发臭的地方更多,以至于我在成为妖魔后就连食谱上也不愿意出现人类的选项……,是的,随便你怎么说,就妖魔而言,我的三观真是再正确也没有了。

    所以我的看法和大部分妖魔是一样的,喵咪的,我宁愿多利亚斯和深颚之君西瑞尔厮混到一堆去(随便里鲁康哭死在厕所里吧),也不要看到他和一个人类共同奏响河蟹的进行曲。

    嗯,但我或许还是要对维利耶卡说声抱歉,如果不是我不记得他这个拗口的名字,我应该提前提醒他别去招惹一块看上去很不错实际上被恶犬守着的肥肉的,让我想想,席巴应该有着浅紫色的头发(对,就和那个名为战争女神实则总是在微风中颤抖等着别人来救的小白花同一个发色),灰蓝色的眼睛,用多利亚斯的话来说“如同火焰般高贵美丽的人儿”,反正遇到这么个家伙就赶紧逃跑吧,如果你不想正面刚上畏怖之君。

    人类的村庄正在举行庆典,当然喽,他们以为妖魔已经死了,那个不怀好意的水术师也死了,再也没有人会成为水魔的祭品这个想法不错。

    但这个地方,人类,是属于我的,我不会为了维利耶卡杀死任何一个人类,但我也记得此后漫画似乎也没再提到过这个地方,那就对了,作为将来要拯救整个世界的席巴救世主来说,这个地方未免太不值一提了,而且他也已经做了所有他能做的,妖魔消失了,人类理所当然的应该得到安宁。

    藤蔓与荆棘从地面升起,它们要比人类或是妖魔的奴仆更听话,也不会让我感觉总是在被人窥视,它们冲破了人类的房屋,把他们从里面驱赶出来,其中有两个人,一个弟弟,一个姐姐。

    “福龙(这个名字很值得商榷一番),诺拉。”我指了指他们,村民们推搡着,把他们推到我的面前,姐姐紧紧地把弟弟抱在怀里,喊着要吃就吃我之类的话,不,我才不要吃你呢。

    “我要你们记住一件事情,”我说:“正是因为这两个人,你们才会被驱逐这个地方。”

    说完我就走了,森林会完成之后的工作,而森林之外,是盗贼,是税官,是暴戾恶毒的贵族与领主,是永无休止的劳役与饥饿,对于他们应受的惩罚,我相信人类会比妖魔做得更好一些。

    故事已经开始,而我觉得,我应该有一两个下仆了。

    人世间正在发生异变,妖魔界与人世间的隔膜被打破了,不仅仅是低级妖魔,就连妖魔的贵族与君王也可以凭借自身的意志随意出现在人世间而无需召唤,两界也未此出现力量盈满后产生的龟裂对于妖魔来说,这将是一场盛宴,到处都是战争、疫病与饥荒,人类一个村庄,一个城市,一个国家那样的死去,秃鹫盘旋在血色的天穹之上,野狗在殿堂之上巡梭,肚子里塞满了人肉。

    我从漫画上的时间来推算,从我的森林离开后,大约一晚,或是一夜后,席巴在多利亚斯的看护下睡了七天,这是确实写明的,然后他就来到了尼尼贝,一个国家的首都,疫牙之君拉瑞尔和他的贵族侍从降临在那里,带来疫病,整个首都的人因此几乎都快死完了,席巴竭力拯救他们但还是徒劳无功,在这个时间段里,多利亚斯为了席巴而驱逐了拉瑞尔还有拉瑞尔的仆从,但他爱上席巴的事情也因此引起了其他妖魔之君的注意。

    啊,我不是在骗字数,我说过我不靠这个赚钱,我想要说的是,正因为如此,梦魇之君西菲尔的下属马芙斯做了一件不可谓不绝妙的事情他假冒多利亚斯在梦中骚扰席巴,让他夜夜不得安宁。

    当然,畏怖之君现在虽然有着一个恋爱脑,但狂霸酷帅拽的总裁气质还是被保持着的,他怒气冲冲地去找西菲尔的麻烦,在这之前,他唯恐有其他妖魔乘机危害到我们的小白花,将自己的头发变成护符让席巴佩戴在身上。

    这是多利亚斯的力量,足以让所有妖魔都不敢靠近。

    也是我一定要得到的东西之一。

    另外插一句,多利亚斯取下自己头发的方式是用拔,你知道这让我想起了什么吗?啊,对,就是那个“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

一百四十章 洛林的民众们发现自己正在忙碌起来

    洛林公爵的行为不可谓卑劣,不过随机善变一向是他的优点,他是这么认为的,虽然他也觉得,这件事情可能不那么顺遂,但国王与高等法院的法官们装模作样地讨论了几天后,给他的回答是相当令人满意的,国王用一百万个里弗尔买下洛林的使用权,还有洛林公爵百年之后的所有权,但这一百万里弗尔要分做三年分期,作为利息,一年洛林公爵可以拿到三十五万里弗尔,这个数字也几乎可以满足洛林公爵的大胃口了。

    还有国王行宫,原黎塞留宅的使用权,国王一次性给了洛林公爵十年的权利,他尽可以在这里如同一个君主般的生活,享受巴黎的种种便利与时尚,他第一次来觐见国王的时候,还按照传统,穿着深色的外衣,佩戴着厚重的珠宝腰带,头发在涂抹了油脂后束起来,身上的香水味浓烈得可以杀人。

    等他第三次或是第四次来觐见国王的时候,他的头发已经如同海藻那样舒展地打着卷披在肩上,他的外套颜色是明亮的湖绿丝绸,衬衫雪白,袖口与翻领边都镶嵌着精美的蕾丝,他的帽子上缀着很长的鸵鸟羽毛,几乎可以垂到背后,因为每天沐浴的关系,他的皮肤也不再那么粗糙了,擦了粉后甚至有点透亮发光。

    他还耗费重金雇佣了一个据说原本是御医的厨师,向国王的理发师尚帕涅献殷勤,好让自己拥有先于那些贵夫人的权利,对于那些据说不会伤害皮肤却能让人变得更为白皙的紫茉莉粉和玫瑰胭脂也很热衷,国王首次看到男性使用胭脂还是在这位洛林公爵身上,据他说,这是为了掩盖因为罹患疾病而造成的疤痕,这话可能一分真九分假,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打扮居然也成了一种宫廷中的风气,也许是因为男士们发觉,使用胭脂并不会妨碍他们展示自己的勇武是的,没错,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如同饮用烈酒,或是进行了激烈运动,像是狩猎或是决斗后形成的昂然之态显得又健康,又强壮。

    幸好这种装扮的程度还不是很深,至少没有深到超过女士们,路易在他的座位上俯瞰那些贵族们翩翩起舞的时候,看到原先泾渭分明的两条线在路易正式执政之前,法国男士们的衣着与西班牙人类似,也就是以深色外套为主,但现在隐约已经出现了非常显眼的亮色,尤其是菲利普亲王,他不喜欢任何让他感到沉重的东西,王位如此,服色也是如此,看着在小步舞队里身姿优雅,行动轻盈的弟弟,国王却在想着瓦罗.维萨里。

    路易隐约记得,人造染料的出现是在十九世纪初,主要原料苯胺出自于煤焦油,但在这个有魔法的世界里,一个巫师提前了两百年提炼出了近似于苯胺的东西,他的原意是用它来帮助国王鉴别土壤和矿石,没错,这也是路易现在需要的,要知道,一个地方的土壤究竟适合种些什么,谁也不知道,就像他虽然一直在竭力推广土豆和红薯,但土豆与红薯在一些地方的产量并不令人满意,但如果有了这种试剂,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变得简单了,只要寻找那些对于一些作物格外友好的土地,采取土壤投入试剂,记下颜色,然后将新地里的土壤与之比较就行了。

    而且它还有着一个不亚于试剂的重要作用,那就是工业染料,虽然在几百年后,工业染料已经从被人们喜爱变成了被人们厌弃,植物与动物染料反而被极力推崇,但要说到便利、廉价和稳固,谁也比不上人造染料,工业的产物就是如此,它是自然的敌人,但在短时间内,却是人类的救世主,没有工业,人类绝不可能在短短几百年间发展得如此迅速。

    而在这里,魔法的存在又提供了另一个可能性,说来可笑,唯心的魔法却能大大促进唯物的科学的发展,因为沿着结果倒推,研究的步骤可以加快甚至跳跃国王想到这里,不禁微微一笑,不,现在说这些为时过早,科学院现在不足双手双脚之数的学者们,每周只有两次的探讨式会议,如果强行将发展工业的期望放在他们身上,无疑是在拔苗助长。

    不过今后几年,即便巫师们配置的染料不足以供应整个市场,至少在宫廷里,那些多样而又艳丽的色彩一定会成为主角吧。

    “那会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景象啊。”国王自言自语般地说道,然后他身边的王后投来疑惑的一瞥,而后她展颜一笑,“是的,陛下,这里都是一些又可爱又美丽的年轻人。”

    路易看向厅堂中央,伴随着乐声翩翩起舞中的人,确实有几位容颜秀美的女士在向他羞涩而又激动地微笑,虽然这样对自己的伴儿有些失礼,但一看她们的面孔,国王就知道她们正是最近出现在王后身边的侍女,着重提一点,法国人这个传统也让国王感到无可奈何,从英国到法国,从弗朗索瓦一世与亨利八世开始,似乎所有的王室夫人都必须做过一段时间的王后侍女,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想的,非要将两个敌人安排在一起不可。

    王后也未必如此大度,她一来是为了在法国人中寻找盟友,将他们的女儿或是侄女,外甥女推荐给国王不失为一种手段,还有就是她也不愿意看到国王身边有一个固定的爱人,她和大臣有着一样的想法,他们宁愿国王风流薄情,也不愿意他将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一个女人身上。“接下来是爱尔兰舞,”王后侧身轻声问道:“陛下难道就不想与一只喜爱的小鸟儿一同起舞吗?”

    “我更愿意与您一起跳舞。”国王说,不过这只是恭维罢了,因为按照传统还是传统,国王与王后在领舞后继续一起跳舞,是一件相当不得体的事情,国王的其余时间,应当被他的王室夫人,或是那些跃跃欲试的女士们占据。

    但国王这么说,王后却浮起了一丝酸楚的不甘心,她容貌平庸,又是外国人,在迎接她到法国来的时候,路易的大臣中就有人嘲笑过她只怕不但无法获得国王的爱慕,也无法拥有自己的爱人,他们以为她听不懂,但特蕾莎既然拿到了路易的信,当然会好好学习法语,但她什么也没说,她能做什么,看看现在的王太后吧,即便有了两个儿子,一个是国王,一个是奥尔良公爵,她的权利依然被限制在卢浮宫以内,甚至无法触及国王的婚姻这样的大事。

    她在这段婚姻中最庆幸的就是有了路易这个丈夫,他并不爱她,却尊重她,无论何时何地,而且在爱情上,他也不是那么热衷,或者说,现在的国王一心追逐的只有王权,这让她不至于太过痛苦。

    但她今天是必须要说这句话的,因为就在不久前,查理二世的使者来到了巴黎,向国王提出了一个请求,那就是设法缔结英国的亨利埃塔公主与法国的奥尔良公爵王弟菲利普之间的婚事,延续英国与法国的“友谊”,这个请求哪怕让特蕾莎来看,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查理二世,也难得英国的议会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也许是因为英国现在正与荷兰陷入了不死不休的战争中,并且明显地居于劣势他们是来寻找盟友的。

    这桩婚事很有可能成功,因为国王需要战船、海军军官与士兵,还有造船与修船的工人,但可想而知,这些英国是不可能轻易交出来的,看似天生地设的两个年轻人,他们的婚姻事实上也就是两个国家之间的交易,谈判可能持续一段时间,应该不会太长,不过现在就有人担心起国王身边的人了拉瓦利埃尔夫人虽然名义上属于法国,她的丈夫也只是一个身份符号而已,与她之间并无感情,她是一个英国人,又做了好几年亨利埃塔公主的侍女,谁也不知道,等到亨利埃塔公主嫁过来之后,这位王室夫人会不会重新连接起她与公主之间的情分,两个英国人分别在国王和王弟身边,这可真是太让人感觉不快了。

    只是特蕾莎所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她与路易有了一个孩子,而这段时间的相处,她首先领会到的,就是这位陛下虽然温和谦卑,但唯有一样,是绝对不允许人们僭越的那就是他只会按照自己的决定去行动,尤其是关乎他自己,而非国家和民众的事情,任何人想要主导或是劝诱,只怕都难逃国王的怒火。

    路易也看到了那几位可爱的小女士投来的失望的目光,他不以为意,他甚至不愿意让自己的弟弟在个人情感上遭到一丝一毫的欺骗,或是逼迫,他自己更是不会软弱到屈服在无谓的传统上更正确地说,他认可的传统才是传统,至于其他的,要么是他认为可以利用的,要么就是他认为无需在意的,要么就是根本就是不屑一顾。

    在舞曲停歇的时候,人们看到国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离开了大厅。

    在宫廷中的大臣们还在向国王的背影鞠躬行礼的时候,国王的特使与瓦罗.维萨里已经来到了洛林。

    “这里有煤炭。”维萨里说。

    国王的特使,也就是达达尼昂的表兄,皮埃尔先生,他不如他的表弟达达尼昂那样有着一条巧言善变的银舌头,但胜在沉稳可靠,忠诚宽厚,寡言少语在其他地方是一个劣势,但在与一个巫师同行的时候反而成了优点,“这里原本就有许多煤炭,”他说:“洛林这里的采石工人有时候也会挖掘煤炭。”只是在这个时代,只有穷苦到买不起木柴的人家才会使用煤炭来取暖煮饭,只要稍有身家的人还是会在壁炉边堆上足够的柴火,这种景象甚至延续到了数百年后,虽然那时候的木头只是一种视觉上的假象。

    “陛下告诉我说,他需要大量的煤炭。”维萨里略带着点兴奋地说:“这里就有许多煤炭,超乎你的想象。”

    “好吧,如果这是陛下的期望。”皮埃尔说。

    “还有铁。”维萨里让皮埃尔看黑色的溶液,皮埃尔大胆地接过了魔药瓶,但就这点,他和达达尼昂伯爵还是有些相似之处的。

    “你还发现了什么?”

    “这里的土壤与新大陆的很相似。”维萨里说:“我们要测算一下气候,也许这里会适合种植土豆。”

    事实证明,洛林适合种植的不是土豆,而是棉花。

    棉花这种作物,进入欧罗巴人的视野时间并不长,但比起只有少数人能够享受的丝绸与呢绒,棉布无疑取代了亚麻成为中下阶层的人们最欢迎的织物,只是棉花这种作物,在欧罗巴或是英国都很难盛产,所以迄今为止,棉布织物主要还是从印度进口,英国人为此吵嚷了很久,不断地提高印度进口织物(棉花亚麻和丝绸)的进口税,但因为物美价廉,这种倾销的势态还是显露出了一种不可遏止的劲头。

    这倒是出了路易的意外,但棉花这种东西只要操作得当,也是一项容易获利的资产,而且棉花可以与羊毛,与蚕丝混纺,编织出不同的织物来,这点又是单纯的丝绸或是棉布,毛呢无法相比的,还有国王以及列入计划中的纺织机……、

    除了这些,煤炭,钢铁则影响到之后的蒸汽机计划,还有,有了煤炭,玻璃和瓷器的制造业也能提上日程了……这些产出都需要大量的燃料,原先国王想,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只能对洛林的森林说抱歉了,但有了煤炭,这些树木就能逃过人类的毒手了,毕竟这时候的森林全都属于领主,之后则属于国王。

    还有,有关于煤炭的使用,国王需要将它提上自己与民众的日程,看看能不能取代木柴以及,还有巫师维萨里的药剂,果然是从煤玉里提炼出来的,但这种魔药,如果国王没想错,一般的煤炭也能提炼。

    那么还要加上染料。

    洛林的民众要开始他们忙碌不已的痛苦生活了,国王想。

    明日本章加更一千字。

第一百四十一章 枫丹白露的一些事情

    上一章加更千字达成。

    虽然名义上,这是一次国王与王室夫人拉瓦利埃尔的单独出行,但事实上,只有他们和护卫寥寥几人是不可能的,这个单独只是指王后与其他(如果有)的王室夫人而言,王太后安妮留守巴黎,而宫廷与朝廷的大部分人,从奥尔良公爵菲利普开始,到最卑微的花木女仆,都跟着国王涌入了枫丹白露,幸而枫丹白露从十二世纪开始就是国王的行宫,这里已经发展成了一个相当成熟的村镇,不至于让这些达官贵人以及仆役无处借住。

    像是如孔代亲王等人,甚至在附近还有产业呢。

    说到孔代亲王,国王之所以特意让菲利普去邀请他到枫丹白露来,也是为了设法平息他的愤怒比起洛林,国王觉得,一个不久之后就要消失的头衔没什么值得看重的,但对于以孔代亲王为首的持剑贵族可大不相同,国王怀疑,他们就是担心此例一开,之后国王会像是在市集上卖卷心菜的小贩那样,将爵位成打地卖出去,毕竟这位国王,可能是法兰西历史上最慷慨的国王了以前的国王若是想要打仗,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向民众们征税,要么就是寻求贵族的支持,从而做出一些政治上的让步,而这位国王,他悍然在两面开战(西班牙与罗马教会)的时候,既不愿意向自己的臣子屈服,也不愿意压榨自己的民众,竟想一个人推动西西弗斯的石球(注释1)。对此,贵族们有钦佩的,也有感叹的,更多的还是遗憾或是轻蔑,因为他们认为,到最后国王不是因为精疲力竭而被这份沉重的债务压死,就是不得不收回赐予民众的恩惠,引来近似于毁灭性的后果,就像是曾经的查理一世对那些善变又卑劣的平民好是没用处的,他们没有道德,也没有忠诚,更是缺乏责任感。

    对此路易从来就是不置一词,要和他们商讨所谓的民心是没用的,持剑贵族连穿袍贵族都视作暴发户,更别说是平凡的芸芸众生了,只是在教育尚未普及的时候,他依仗的确实只有这些贵族,东方有句话叫做“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一点也不错,在民众们还在饥饿中挣扎的时候,他们的兽性必然要多于人性,而他们能够饱足,并且相信之后还能继续饱足的时候,才会开始慢慢地滋生出最基本的道德感,而要他们产生出对国王,对国家的忠诚,这些还远远不够最少的,要到达现在的凡尔赛人的程度,在衣食无忧甚至收入多于支出的时候,他们才会去学习,去思考,接受教师灌输给他们的理念。

    所以孔代亲王等人的话也不算有错,只是路易是绝对不能接受一群混沌的民众和一个永远无法稳定的国家的。

    相比起其他地方,阿尔萨斯与洛林反而成了两处最好的试验场所,首先,它们在几十年前,还站在法国的敌人的立场上,那里的民众,发自内心地说,在路易心中,是无法与凡尔赛人甚至其他地方的法国人相比的;其次,那里的混乱是必然的,之后的残酷镇压也是必须的,而之后,无论出现了怎样奇怪的要求,那里的民众只要没有被压榨到无法生存下去的地步,就一定会接受,这反而要比在法国其他地方推行新政好得多;最后,也就是瓦罗.维萨里的发现,这两个地方都有着丰富的煤铁资源,还有成熟的畜牧产业,手工艺产业,将来可发展的玻璃与瓷器、染料产业……国王不必往里面投入太多,只要保证洛林的产出被洛林所用就行了。

    想到瓦罗.维萨里,这位巫师终于被国王召到身边,重新成为一个御医了,只是他的走向显然发生了错误,所以现在这个御医只是个名头,他更多的还是在他的私人研究所里。

    所以这次他没有随行,也许是件好事,因为国王还召唤了莫特玛尔公爵鉴于这位公爵先生一定会带着自己的继女来到宫廷,好让国王兑现自己的承诺,将这位身世不清的夫人的女儿们正式引荐入宫据说这位夫人在七年前生下了莫特玛尔公爵的继承人,一个健康的男孩。

    国王大概估算了一下,无论是公爵还是那位夫人都没有浪费一点时间,他是在快要成年的时候遇到瓦罗和他的夫人的,那时候瓦罗的长女只有五岁,幼女还在蹒跚学步,另外一个还在母亲的肚子里,他们离开没多久,瓦罗.维萨里和他的妻子就遇到了莫特玛尔公爵,这位公爵以卑劣的手段得到了这位夫人之后,就立刻派遣使者前往巴黎贿赂国王用钱财和忠诚,而对于那时的路易来说,不,哪怕是现在的路易,莫特玛尔公爵确实要重于瓦罗.维萨里。

    虽然莫特玛尔公爵得到维萨里夫人的过程着实恶毒无耻,但他对这位夫人的爱意也是真实的,或者说,对那些不谙内情的人来说如此,事实上,他的作为有很大一部分被维萨里夫人的魅魔血统推动着对此国王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要说维萨里夫人有错吗?她是被曼奇尼家族特意培养的联姻用具之一,缺乏独立意识,服从性倒是很高,她服从了家族,服从了瓦罗.维萨里,当然也可以服从莫特玛尔公爵……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要责怪莫特玛尔公爵吗?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他简直罪不可赦,但问题是,他在做出这些事情的时候,头脑也未必清醒;我们更不能责怪瓦罗.维萨里,他孤注一掷也只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家庭若是追根溯源,看来就只有责怪曼奇尼家族了。

    不过曼奇尼家族一定不会在乎这点小问题。

    国王轻轻地笑了一声,他身边的王弟菲利普好奇地看了他一眼,若是别的大臣,一定会保持沉默,不对国王的行为妄加猜测,更不会问出来,但菲利普的胆量来自于他兄长的宽容,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问了,“只是想起了一群蠢人罢了。”国王说。而后他向身后点了点头,“诸位,我想与我的王弟单独说几句话。”

    他们的身后浩浩荡荡地跟随着的一大群人立刻或是屈膝,或是鞠躬,用视线恭送国王与王弟走向了弗朗索瓦一世大画廊。

    之前我们说过,枫丹白露宫早在十二世纪就存在了,但那时候,就像是卢浮宫,它是一座坚固的堡垒,建造它的人是路易六世,但后来,大鼻子弗朗索瓦一世,亨利四世,路易十三都曾经在这里住过,宫殿也一再改建与加建,直到现在这个样子。

    这是一座庞大的建筑,灰黑色的屋脊,朱红色的烟囱,柔润的乳黄色石砖墙面,庄严又不失典雅,在宫殿的一侧是无比静谧的深蓝色湖面,在湖中有一座八角小亭,里面不断地喷涌出甘甜清冽的泉水,枫丹白露这个单词就是从“美泉”引申而来的,当初路易六世决定在这里建造城堡也有利用此处水源的想法但对于路易十四来说,最好的就是他在改建枫丹白露,增设卫生设施的时候,可以不用考虑供水。

    他们所走向的弗朗索瓦一世大画廊,顾名思义,正是弗朗索瓦一世建造的,这座画廊从腰部以下,是精美的胡桃木雕花护墙板,边框鎏金,上方是被大理石的人像与柱子环绕而成的壁龛,壁龛中是色彩绚丽,取材丰富的油画这些油画来自于意大利与法国画家,当时的弗朗索瓦一世对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十分推崇,所以就从意大利邀请到了两位著名的画家来为他建造这座大画廊。

    也正是因为这座画廊是弗朗索瓦一世所建,所以人们视线所及之处,有许多曲线优美的蝾螈,它们多数被表现为正在火中诞生这里涉及到欧罗巴的古老传说,在传说中,这种表皮明艳的蝾螈,是从七年也不腐烂的木柴所迸发的第一缕火焰诞生的,因为它能够征服烈火,所以被人视作持久忠诚的象征,当初的弗朗索瓦一世就是以蝾螈为自己的标志,所以这里到处都是蝾螈。

    “您预备选择什么作为您的象征呢?”菲利普也注意到了,他以一种轻快的语气问道,“我还没想好,”路易坦诚地说:“也许是……猫?”

    菲利普想了想,露出一个不敢恭维的表情,国王笑了起来,他们之间的气氛就变得更加轻松了,“那么你呢,菲利普,”路易问道:“你想要什么样的动物作为象征?”

    “我想要选择狮子。”菲利普说。

    狮子和猫都是猫科,但它们的力量和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堪称天差地别,说真的,要不是路易一直在培养菲利普的胆魄,他是绝对不敢在国王面前这么说的,人们一向将狮子视作动物中的君王,许多君王的纹章上也有狮子,但路易相信,菲利普所期待的乃是狮子的胆量和力量,而非勃勃野心。

    “好啊,”菲利普听到他的王兄说:“那么我可以特许你在纹章和旗帜上使用狮子。”

    这句话让王弟一阵毛骨悚然,不是他相信自己的兄长,而是他“我并没有这样的期望!”他急切地说:“只是一个想法而已!”

    “我知道,”国王安慰地将手放在弟弟的肩膀上,在发觉虽然都有牛奶和充足的肉类加强,但自己的弟弟还是比自己矮了一点的路易欣慰地说:“我明白您的意思,”他耐心地抚摸着弟弟因为紧张而绷起来的脊背:“不过我是发自内心地觉得,狮子与您是极其合适的。”

    “狮子应该属于您,陛下。”菲利普说,“请原谅我之前的胡言乱语。”

    “我已经有决定了。”路易说,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要开玩笑,坚持自己的象征是猫,不过看见菲利普的样子,他可能会马上选择兔子做自己的象征物,所以还是不了,“我选择太阳。”

    “太阳?”

    “是的,弟弟,太阳。”

    “但太阳……”

    “太阳才是毋容置疑的最强者,”路易说:“在它炽烈的时候,人们畏惧他,在它温暖的时候,人们渴望他,在它离开的时候,人们怀念他菲利普,它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这正是我希望我所能达成的奢望。”

    “不会是奢望的,”菲利普说:“您现在就是,我畏惧您,但也渴望您,离开您的时候,我也会思念您。”

    “我希望我的子民也能如此,只是任重道远。”路易挽住了弟弟的胳膊向前走去,画廊如此精美,宏大,但比起这座画廊,弗朗索瓦一世在人文与战场上取得的功绩才是最应当被人赞美的。

    “我想你已经知道了。”

    “是的,陛下。”

    “我需要一个人去洛林。”

    “我,陛下,请让我去。”

    “但母亲更希望你留在巴黎。”

    “她既担心我的安危,也烦忧着我的野心。”

    “我同样担心您的安慰,但我不认为您有野心。”

    “我有野心,陛下,我有,但不是对那些从来不曾属于我的东西,我的兄长,我还在穿着裙子的时候,我就在期望为您效力,您也曾给过我承诺。”

    “是的,我给过您。”

    “那么就兑现它吧。”

    “也许有一天我会为今天的决定而懊悔。”

    “如果您不作出这个决定,您才会感到懊悔,当您看到自己的弟弟只能在宫廷与女人之中消磨掉最后一丝生命的时候。”

    “嗳,您在威胁我。”

    “姑且这么认为吧。”菲利普说:“那么您是否要接受这份威胁呢?”

    “您明明知道我从来是不受威胁的。”

    “我觉得您可以破例一次。”

    “迎接您的可不会是鲜花,只会是刀剑。”

    “我喜爱鲜花,但刀剑同样会令我热血沸腾。”

    “您在让我为难。”

    “您在说谎,陛下,”王弟乐滋滋地说:“您才不会为难呢,洛林虽然危机四伏,但我至少不会立即对上一支强大的军队,我可以在那里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将领,我想,您应该已经为我安排了一位好老师。”

    本章明日加更千字。

第一百四十二章 枫丹白露的一些事情(2)

    “那时候你还软乎乎的呢。”路易感慨地说:“就像是一块加了奶油的面团。”

    “我听说您正准备用您小时候的教材作为普及教育的教材,”菲利普担心地提醒道:“但在文法上您还是多多考虑一下吧。”

    “那是因为你忘记了自己在那个时候的样子,我却记得很清楚,菲利普。”路易说:“你知道,若是我派你去了洛林,而你就死在了这道旨意里,那么我会用我的余生来痛苦和懊悔。”

    “我发誓我不会,我会像是保护您那样保护我自己。”

    “那么记得你的誓言。”

    “绝不忘记。”

    前面就是国王与王后套间,谈话与同行就此为止。

    大臣们暂时还不知道国王做出了怎样的一个决定,不过对国王来说,奥尔良公爵菲利普是他最中意的一个人选,首先他不必怀疑菲利普对他的忠诚阿尔萨斯与洛林之前的几百年一直只是名义上属于法国却无限地倾向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如果去到那里是一个有野心,或是愚蠢的人,阿尔萨斯与洛林可能就如那些落入了罗网却又从打开的缝隙中跳出去的鸟儿那样,脱离国王的掌控;其次,奥尔良公爵在还未继承加斯东公爵的领地之前,就已经是个富有到足以向国王放贷的人,既然如此,他对金钱的渴望就不会太过热切,国王可以放心让他去管理洛林与阿尔萨斯即将展开的新产业,不用担心出现第二个富凯或是马扎然;最后,正如菲利普所说,洛林危险,但比起真正的战场,一两场小叛乱倒是可以作为王弟的试炼,像是如菲利普这样,有身份,有爵位,有才能的人,只把他放在巴黎或是凡尔赛就太可惜了,但在战场上以身殉国的年轻人太多了,就连统帅也无法幸免;洛林和阿尔萨斯都可以作为在大战之前的磨刀石,这样,若是以后有更危险的工作,国王也可以放心地交给菲利普去做。

    国王和一行人道了晚安,大家就各自去休息了,毕竟明天还有一件大事。

    路易即便来了枫丹白露,也不可能真的沉浸在青纱碧水之间,除了政务,英国使团在数日前抵达巴黎,今日正是他们被允许在枫丹白露觐见过国王的日子所以虽然国王和奥尔良公爵已经讲定了,但奥尔良公爵还不能走,年轻的勒布伦画师最近被引荐到国王面前的一个年轻人,要为他做一副精美的画像,好让使者们拿回英国,给查理二世与王太后,以及亨利埃塔公主看,虽然后两者离开巴黎也只有区区几个月,菲利普在一次舞会上嘲笑了亨利埃塔公主的新发型,让她不由得在人后啕嚎大哭的事儿仿佛还在人们的耳边,不过既然这是传统和不成文的规定,菲利普也只能乖乖听从国王的命令,从他宝贵的时间里抽出一两个小时来充当画师的模特。

    勒布伦画师还不足三十岁,他的老师是普桑,之前曾经在意大利游学多年,他一回到巴黎,就有幸被大法官塞吉耶举荐给国王,塞吉耶正是最先遵从国王的命令搬迁到蓬图瓦兹的十四名法官中的一个,所以在国王回到巴黎后,他毫无疑问地受到了重用,甚至得以在国王与王后的婚礼上充当使者和傧相,这位也可以说是宠臣的人物,也如当时流行的那样,不断地向国王举荐各种各样的人才。

    勒布伦之所以被国王看中,除了他是个法国人,家中世代都忠诚于国王之外,其写实和温润的笔触也要比其他画师更得国王的喜欢,他亲手将王弟菲利普带到画师面前,告诉他说,他希望画师能够尽可能地描绘出王弟最高贵而又温情脉脉的一面,画像的地方被安排在弗朗索瓦一世的王室夫人爱普当公爵夫人的房间,这里光线充足,又因为被搬走了大部分家具而显得格外旷阔。

    王弟对此相当的不以为然,他可不认为亨利埃塔公主的记性会那么差,他一等到国王离开,就对画师做鬼脸。

    勒布伦听说大殿下对这门婚事不但不热衷,甚至毫不在意,看来是真的了,但就算他只是一个画师,也知道这门婚事非成不可,国王已经有了一个西班牙公主做妻子,达成了与西班牙的盟约,奥尔良公爵菲利普的婚事就不会被轻易浪费,同理,他们也不会再允许一个哈布斯堡的女儿进入卢浮宫,这样奥尔良公爵的选择面就变得非常狭窄了,虽然也有荷兰、匈牙利等国在试探,但在犹豫良久后,国王和王太后一致认为,曾经在他们身边长大的亨利埃塔公主会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但就和任何一种约定那样,国家与国家之间永远不会有所谓的小事,情感放在后面,利益放在前面,英国的使团由路易久闻其名的乔治.蒙克为特命全权大使这位可敬的先生,他先是查理一世的大臣,后来又对护国公克伦威尔屈膝效忠,等到克伦威尔失去了人们的信任,他又转而投向查理二世,或许有人要嘲笑他就像是一支公鸡风向标那样随心所欲地转来转去,那么如果你知道,在奥利弗.克伦威尔已死,而查理二世还在外流亡的时候,就有人怂恿他登上国王的宝座,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呢?

    路易现在就是国王,所以他很清楚,这个位置有多大的吸引力,他可以扭曲任何一个意志坚定者的心智,让善良的人变得邪恶,让宽容的人变得恶毒,让天真的人变得奸猾这是他的亲身经历,所以对这位蒙克先生,现在的阿尔比马尔公爵,路易是怀抱着一份钦佩和警惕的。

    果然,整个谈判过程漫长而又艰辛,英国看准了现在的法国不想把自己弄得四面皆敌,而法国也看准了英国国内的情况并不如阿尔尼马尔公爵所描述的那样平稳,查理二世虽然终日沉浸在筵席、舞会和狩猎里,但他从来就没放弃过夺回被自己的父亲丢掉的王权,阿尔尼马尔公爵又想要支持他,但又担心国王的权势过重,以至于查理二世继承了他父亲的狂妄激进,弄得民不聊生……

    但法国国王的要求,英国人实在无法同意,无论是购买战船,商船或是修造船只的工人,设计师,或是借用海军军官,士兵等等,都不行,别忘了,之前他们才卖了一个敦刻尔克给法国人,据说法国国王正在敦刻尔克建造足以容纳三十条战船停泊的船坞,还有两个用于维修和建造船只的干船坞,他们就不由得提心吊胆,想想曾经被西班牙人折磨的不轻的英国商船吧,难道走了西班牙人,他们还要迎来法国人不成?

    “战船绝无可能。”英国的使者们交头接耳,“我们正在与荷兰开战,之后还会有不断的战舰被投入战争。”加上在护国公时期被荒废了的部分船只,他们自己都有些捉襟见肘了,更别说是给法国人了。

    “但亨利埃塔公主的嫁妆……”这句话让使臣们都有些赫然,与法国国库即使国王的私人金库不同,查理二世只能可怜巴巴地从议会那里索取一些所谓的王室用度金,这些还要保证宫殿、城堡、领地与军队的运作,别说是给亨利埃塔公主筹备嫁妆,查理二世不向公主借贷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就算他想借,公主也没这个钱。”真可怜,一个使者这么叹息说,相比起他们见到的法国贵女,以蒙庞西埃女公爵为首,无不打扮的花团锦簇,珠光宝气,据说女公爵每天都会换上几套衣服,而每套衣服都只穿一次,其他贵族们也纷纷仿效,据说在枫丹白露外面的那些随驾商人,有不少都是买卖二手衣物的,这些贵族的衣服到了他们手里,改改换换,甚至纹丝不动地送到外省去,每一件都能卖出大价钱。

    而亨利埃塔公主,她的珠宝能不能填满一个首饰盒还很难说,虽然离开巴黎不久,但显而易见,巴黎的衣服款式在短短几个月里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女士们的胸口袒露的更多,裙摆更大,而且在国王的王室夫人拉瓦利埃尔小姐的带领下,贵女们身上毛茸茸的配件也开始多了起来。

    英国人们用眼睛记录着这一切,就算议会不愿意拨出更多的款项来保证亨利埃塔公主的嫁妆不会太难看,他们也要保证公主的嫁妆虽然少,但还不至于被人嘲笑来自某个穷乡僻壤。

    “怎么样?”菲利普看到自己的兄长,难得地伸着懒腰从第二大厅走出来,就知道今天的谈判只怕又是空耗了宝贵的几小时时间,路易向他颔首,一边还闭着眼睛打哈欠,“给我咖啡。”他对邦唐喊道,“我这里就有,”菲利普说:“我让仆人为我准备的……您要吗?”

    “给我吧。”路易说,“我又渴又累……天主,菲利普,你放了多少糖?”

    路易自从能够说话起,就对宫廷里的菜品做出了不少改变,但有点他是怎样都改不了,而且无论是马扎然主教,还是王太后,又或是王弟菲利普一力劝说他不要改的就是对甜味剂的滥用,在蔗糖的提取方法还没出现的时候,贵族们嗜蜂蜜如命,几乎什么都可以来点蜂蜜像是蜂蜜鸽子肉,蜜桃子,蜜奶油汤之类的,等到十字军从阿拉伯人那里弄来了糖,糖又成为了餐桌上的常备佳品,一个贵族招待客人的时候,没有足够的糖,是会被嗤笑的,而国王的筵席上,则需要出现更加惊人的东西像是不久前路易才看到的,用凝固的糖分雕琢的枫丹白露宫……

    “我来给您加点咖啡。”菲利普说。

    路易摇着头,好把那股子可怕的劲儿推到一边去,作为冗长会议后的弥补与安慰,他用欣赏王弟肖像的法子来消磨晚餐前的时间,也算是一种奇妙的休息方式。

    这幅画像正在半完工状态,也就是说,奥尔良公爵菲利普的脸已经几乎全都完成了,但身上的衣服,手和脚,身后的背景还模糊,细节亟需添加,但公爵的秀美确实被切切实实表露了出来因为他身形颀长的原因,勒布伦没有用往常画师们的手段,让他坐在椅子上,或是骑在马上来混淆身高,而是让他站在一根高大的柱子旁边,柱子后是一蓬茂盛的白色和粉色蔷薇花,深蓝色的帷幔从他身后垂下,绣着金百合,他身着一件乳白色银绣的外套,配着鲜红色的肩带,腰间是黄金缀宝石的腰带,挂着火枪和刺剑,看上去确实异常的器宇轩昂,在俊美之余也不缺男子气概。

    “会有很多美丽的夫人对你一见钟情的。”路易笑着说。

    “我更宁愿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菲利普说。

    路易看了他一眼:“亨利埃塔是个好孩子。”

    “我知道,”菲利普说,虽然他总是欺负亨利埃塔,但真正不讨公爵喜欢的人,他根本不会去看上一眼,但让菲利普感到不快的是,亨利埃塔公主更愿意成为他兄长的妻子,但要说是出于爱情,又不是,她一直默默地忍受着菲利普的欺负,只是想借此求得国王的怜悯,但她不爱国王,只是想要成为法国的王后,在路易不幸在敦刻尔克遇刺的时候,她甚至隐约地提到过……查理二世可能会支持菲利普成为摄政国王或是真正的国王,这种近似于落井下石的行为让菲利普彻底地感到了厌倦。

    但问题是他们现在必须结婚。

    这是法国与英国的事儿,不是菲利普与亨利埃塔的事儿,只希望她嫁到法国来后,菲利普想,能够变得聪明和理智一些。

    “要说一见钟情,”菲利普说:“倒不如说说您自己呢,爱您的人肯定要比我多,即便您不是国王。”

    “这可不一定,”路易说:“我是一个非常无聊的人。”

    路易知道自己并不丑陋,但对于自己有多大的吸引力,他觉得还是因为他戴着王冠,穿着冕袍的缘故,菲利普比他更会跳舞,也更懂得如何欣赏音乐和舞蹈,他做这些纯粹是出于礼仪,而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也不擅长。

第一百四十三章 枫丹白露的一些事情(3)

    今天没写完,明天早上更替,抱歉。

    妖魔的封印同人(下)

    唔嗯,至于说我如何拿到那个护符,漫画上已经给出了错误以及不那么错误的方法。

    漫画上有明确的指出,席巴将护符丢在西边的莫原,虽然我完全可以追寻着力量的根源而去,但既然有方位,那么我就不必多费力气,我到达那里的时候,已经聚集了很多妖魔,他们都是被力量吸引而来的。

    “如果您需要,我可以将他们全都驱逐走。”维利耶卡说。

    “还不到时候。”我说。我当然可以提前拿走那枚护符,但这样一定会引起虚无之君的注意,我可不是席巴,没有他的幸运,多利亚斯毁灭我也就算了,就怕他和对付那个拉宾斯那样把我封印在永恒的现在,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单单这么一想我都会情不自禁地颤抖不已。

    话说回来,那个错误的方法就是我之前提到过的马芙斯,她直接抢走了护符的大部分,对了,那根护符看上去很像是一串华美的宝石项链,就是镶嵌完毕的宝石用链子连着的那种,或者你也可以把它看成一串儿肉枣状的东西。这个我需要提一下,因为马芙斯抢走了大部分,但另外一个低级妖魔里维则抢到了其中的一个或是两个。

    之前你或许会以为那个错误的范例是里维,很抱歉,不是,是马芙斯,她将这枚护符献给了梦魇之君西菲尔,由此引起了后来的事故,我的朋友里鲁康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手黑的,但马芙斯也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她的身体因为被多利亚斯的力量所伤害而腐烂,无法继续侍奉西菲尔,至于她后来怎么样了,几乎没人关心。

    可惜了,那可是个大美人儿,而且她出现的时候就是个女性,而不是如大部分妖魔那样是个男性。

    而人类魔法使蒂亚的妖魔,叫做里维的那个,只是个低级妖魔,但运气很不错,他虽然因为抢夺护符而几乎被多利亚斯的力量所侵害,几乎死去,但还有个席巴愿意为他求情,所以……

    只不过似乎他和他的主人也没能活上多久,毕竟整个人间界都毁灭了。

    你说什么?哦,是的,我好像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段,毕竟人间界不是网兜里的鸡蛋,只一下就会突然碎光了。

    首先要说的就是我那个作大死的所谓朋友里鲁康。

    多利亚斯之君的护符被西菲尔之君带到西瑞尔之君那里去了,当然,别指望那两个作为妖魔之君还是很迷多利亚斯的家伙能够做出什么好事儿来,妖魔本来就是一种极其自私而又残忍的存在。

    我不会提醒里鲁康,毕竟我还不想正面刚上两个妖魔之君,而且我怀疑里鲁康的脑子里除了嫉妒之外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东西我知道他释放了席巴的妖魔,并借此将多利亚斯之君引向自己,或许多利亚斯之君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下属会背叛自己吧,就像是他也没有预料到他会被自己的力量控制。

    不过西瑞尔之君,我对那个头冠……没什么很大的意见,毕竟原身的护符形状就不怎么样,但那只头冠除了看上去不但很娘而且很大……西瑞尔之君的审美观难道还在以大为美吗?还真是相当朴实的一种观感呢。而且让我感觉违和的是里鲁康,我可以理解您的急切与迫不得已,但问题在于,你好像没把多利亚斯之君原先的那个头冠拿下来吧,所以说,我们的畏怖之君,虚无之君,多利亚斯脑袋上实际上是重叠戴着两个头冠的……这个……

    请容许我笑一下。

    这个事情发生在,额,大概就在人类的魔法师前往利拉聚集的两个月之后吧漫画上清楚地注明,以人类的时间计算,两个月之后……之后似乎没有具体的时间说明,我不记得了,不过现在我只要追查拉宾斯的下落就好,我记得正因为拉宾斯的介入,当然,更多的是一个人类,也就是虚无之君多利亚斯的爱豆席巴……的……一句话……

    望天,对,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爱过。

    多利亚斯之君就摆脱控制恢复记忆了。

    为我的朋友里鲁康点蜡。

    为西瑞尔之君点蜡。

    为西菲尔之君点蜡。

    不过即便如此,人间界仍旧无法避免彻底崩溃的命运,即便席巴将被拉瑞尔之君施加了不死封印的拉宾斯永远地禁锢在了“现在”,就是我之前提到过的,没有未来,没有过去,只有永远凝固着的现在的“现在”他动用了多利亚斯赐予他的“时之封印”,因此他的肉体完全地溃散了。

    但漫画中没有详细描写妖魔界的情况,唯一可以明确的是,在最后的混沌碰撞中,西菲尔之君也曾被波及。

    我一直无法确定妖魔界是否也会受到相应的冲击,毕竟妖魔界与人间界在那时还紧密相连着我很快得到了答案,妖魔界果然不会如我所期望的那样安然无恙,低级妖魔死伤无数,妖魔的贵族们,没能离开人间界的跟着人间界一起崩溃了,一些被凝固在通道里,而另一些……即便回到了满目疮痍,动荡不安的妖魔界,也找不到休养生息的时间与地方,只有带着累累伤痕苟延残喘,一部分坚持了下来,但更多的还是在挣扎了一段时间后无奈地消亡。

    借助两枚来自于妖魔里维的主人蒂亚的护符,与那只被多利亚斯挣脱后破碎跌落的额冠,我支持起一个小小的庇护所,收容了几个幸运的妖魔。虽然我经常开玩笑说这位虚无之君,畏怖之君是个有恋爱脑的霸道总裁,但我必须承认,我的确折服在了他的力量之下我不知道在漫画没有描述到的地方,这些仍然蕴含着强大力量的碎片会落在哪个人或是妖魔的手中,不过在混乱之中,取得它们的过程简直就是轻而易举,而且似乎也没人来追究我“非法所得”的样子。

    “妖魔之君为了一个人类,耗费了数亿年创造了一个新的人间界。”这是维利耶卡在妖魔界终于平静下来之后带给我的第一个情报,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维利耶卡茫然的神情让我有点感伤,感伤到允许他暂时跟着我多利亚斯明明是妖魔的君王……

    或许有人,以及妖魔们会为了那份深重到无法找寻到一个形容词的爱意而有所触动,不过我肯定不包括在内,哪怕它比“我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这只鱼塘,被你承包了!”之类要强大得太多了。但我在感伤之后只想着我可以回到人间界去了(如果妖魔们也有造物主,他在造我的时候肯定一失手将整包的“自私”丢进我的和泥盆了),嗯呐,妖魔界对我来说很危险,别问是什么,往下看个几百字你们就知道了。

    我在一个荒僻的山谷里安定下来,原本这个山谷除了石头就是石头,但我不喜欢,而且既然我是一个水魔,那就表明我可以重新催发一整个森林,很快我就回到了几亿年前的生活,继续做我的宅男妖魔。若说有什么不同,那大概就是在我的森林边缘,多了一个维利耶卡,还有几个我说不上名字的妖魔。他们都是我在妖魔界动荡的时候收容在那个小小庇护所里的,动荡结束之后也没有离开,虽然我已经告诉他们那个庇护所之所以存在并不完全是因为我的力量,但妖魔们固执起来简直就不是人,嗯,等等,他们好像原来就不是人。

    最后还是维利耶卡一语戳穿了不堪的真相,“啊,大人,”他说:“您忘记了您除了力量之外,还有脸吗?”

    我还真忘了,那些妖魔很快就被藤蔓们系在一起扔出了森林。还有维利耶卡,你以为你装作一派悠闲地弹竖琴我就不知道你是在不动声色地排除异己吗?

    当我看到席巴的转世,是啦,转世之后他仍然叫做席巴,身边还有个遭受诅咒的人类席特,才知道剧情已经发展到了这里妖魔对时间的不敏感真是让我讨厌,但我更讨厌的是他在我的地方伤害我的妖魔。

    “米特里恩!”

    “罗贤。”

    别这样大声叫我的名字,我当然不会愚蠢到去伤害虚无之君多利亚斯的禁脔……只是……“你们想要的就是这个吧……”

    “可丽丝!”

    可不是这个人类女性吗?她有着一具美丽的姿容,即便在妖魔中,也可以算作中上,而且与水魔西瑞尔之君有着几分微妙的相似按照剧情,她本应该成为我的俘虏,或者说,那个米特里恩的,谁让他始终无法忘怀遗弃了他的君王西瑞尔呢。但很抱歉,不要说成为西瑞尔之君的侍从,我身边甚至看不见一个妖魔下仆,一和妖魔有做过任何需要屏蔽的行为立刻就会变成高级智能声感硅胶娃娃的人类我更是不感兴趣她现在只是一个低级妖魔的俘虏而已,不过就算是低级妖魔,也足以毁了这个人类。

    “罗贤。”我说。

    多利亚斯之君的近侍警惕地看着我。

    “和我打一架。”

    “什么?”

    什么什么,你向我索取这个人类难道还要我什么都不做吗?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只要保证席巴安全就ok,但你觉得这家伙在看到那个人类,还有他的妖魔被烤成三分熟还能在一边等着吃烧肉吗?既然注定了一个都留不下,那么我就揍你一顿出出气好了,反正你在原先的剧情中也是要和我打一架的。

    人类还给席巴,还有那个没用的骑士席特,反正会有“可丽丝”代我虐他们,罗贤倒是被我结结实实地收拾了一顿,漫画里我们可以说是平分秋色,都吃了对方不小的亏,但现在我可不是那个米特里恩,多利亚斯之君大概不知道动荡的妖魔界制造了多少封玉……吃了它就能获取被封印的妖魔的力量虽然我不怎么喜欢,但我确实需要尽快变得强大起来。

    “如果里鲁康大人知道,”维利耶卡说:“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瞥了他一眼,这小样儿的就是在打探里鲁康在我心中的位置,如果有威胁,即便是妖魔中的贵族,他也一定会想法设法地除掉。

    但按照剧情发展……里鲁康现在,大概正在作第二次死吧……

    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人类对人类的爱,妖魔对妖魔的爱,人类对妖魔的爱,妖魔对人类的爱,同样热衷于作大死的拉塞亚和拉鲁瓦等等……总之这个新人间界差点又因为妖魔之君而覆灭,但因为他永恒的爱人席巴的请求,所有的生命都被保护了下来(我想一定会有人希望能够将老鼠和蟑螂删除掉),所以,这只能说是一个迪斯尼式大结局。

    “这是谁?”维利耶卡问。

    “艾莎。那个人类,席巴的妖魔仆人。”我说:“怎么样,很可爱的小鹿耳朵呢。”

    维利耶卡如今的力量也可以称得上是妖魔中的佼佼者了,不过对上吞了里鲁康获得强大力量的艾莎……他还有所顾忌,虽然与其说是畏惧她的力量倒不如说是畏惧它的主人席巴,更正确地说,席巴身后的畏怖之君多利亚斯。

    里鲁康正在她的身体里沉睡,不过即便是在永恒的长眠中,偶尔可以听到多利亚斯之君的声音,也足以让他露出宽慰的笑容吧。

    祝你有个好梦,里鲁康,我的朋友。

    今天起来的时候就觉得左眼在跳,那时候是怎么说的,我是该发财还是遭殃?

    应该是后者。

    为了躲避拉鲁瓦和拉塞亚,我带着维利耶卡回到了妖魔界(反正不带他也会跟),现在人间界安静下来了,我就该回人间界了,但很不幸地,我的好运气好像出了一点故障。

    “抬起头。”妖魔界最为古老的一个王,也是我躲避了不知道多久的水魔西瑞尔之君,外表就像是个甜美的萝莉,喜好沐浴,力量强大,在喜欢着多利亚斯之君的同时宣称要和他竞争,拥有最多的妖魔下仆,大约有八百多名,清一色的贵族。

    他一出现我就一屈右膝跪在了地上,这是妖魔之君对于妖魔们的自然压制,没有五体投地还是因为我那几亿年都没能好好睡上一觉另外用磕封玉的方式来打发时间的关系。

    我在抬起头的过程中一边后悔没把头发染成少女粉色(多利亚斯的头发是纯黑色的),一边满脸然地看着那些近侍一脸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说出你的名字。”

    “米特里恩。”

    “愿意跟随我吗,米特里恩?”

    当然不愿意,原先那个米特里恩多忠诚多强悍啊,不是被你这个渣渣说甩就甩而且你就算貌若好女但还是个性别男啊,本人钢管直,哪怕妖魔们只要高兴做男做女都可以,但我可不认为妖魔之君会愿意为我改变性别,我又不是席巴……“我很抱歉……”真的很抱歉,就算是您身后的贵族近侍们用眼神凌迟我上万年也不,只是如果您能够收回您的力量就更好了。

    “为什么?”

    西瑞尔之君一定很好奇有妖魔会对他说“不”,但我可以向虚无之君发誓,我绝对不是在欲擒故纵……

    “因为我已经将我的爱奉献给另一个妖魔了。”我神情真挚地说,把维利耶卡提到身前。

    不用看也知道维利耶卡的脸上清楚明白地写着“我*!”

    ……

    (完)

第一百四十四章 来自于米莱狄的提点

    今天没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番外

    这个番外与本文完全无关——就这样……23333333。

    &&&

    在某个位面中,有一个女性作家写下了这么一句话——但凡财运俱佳的单身汉,必然想要娶妻成家,这是举世公认的道理。

    那么,在我们这个充斥着神祗、魔鬼与巨龙的位面里,也有着一句与之相似的箴言——但凡有盾有剑的勇士,必然想要成就一番伟业,这是举世公认的道理。

    幸好在我们的位面里,想要达成这个目标并不困难,只要你愿意——向北走是被以人类为食的,残暴嗜血的兽人所占据的呼啸平原,每年严冬到来之前,你只要站在雷霆堡的双重城墙上,就能一睹成千上万的兽人挤满龙腹隘口的壮观场面,除了与那些有你三倍高两倍宽的兽人正面对抗之外,他们崇敬的兽神卡乌奢的祭司也是值得欣赏的奇景之一,你永远也想不到这些祭司会拿出什么样的新鲜玩意儿,有些是能让兽人们瞬间变成真正的野兽的药粉,有些是被他们召唤而来,被刺一下就会溃烂出一个银币大血洞的黑色蚊子,又或者你正在专心致志地搏杀时,一个诅咒突然降临到你的身上,不是把你变成女人就是把你变成一头哼哼叫唤的野猪——好吧,你的宽剑很漂亮,但你能坚持多久?我是说,在你不间断地挥舞着它的时候,需要多久才会消磨掉你最后一点力气?别告诉我你只能坚持到我把这杯热茶喝完,兽人们的侵袭是不分昼夜,永不止息的,当然,你能够获得喘息与修整的机会,但那必须等到你的同伴来接替你,不然你就只好永远地躺下去了。

    足以煮好一锅野猪肉汤,好吧……可敬的勇士,高地诺曼的军队欢迎你!

    你说南方?

    不,龙火列岛下面没有龙,我不知道这个大雾的认知是如何流传至今的,它时常震动与爆发只是因为位于地震带而主要岛屿上几乎都有着那么一座不安分的活火山而已——相信我,如果你潜入到足以观察到龙火列岛地步的深海里,那么你只能看到冰冷的岩石,巨龙不喜欢水,尤其是冰冷的海水——或许曾经有龙喜欢过,在很早之前,早到神祗对人类与类人还不是那么友好的时代,据说那时这个位面是有善龙的,它们的鳞甲就像金属那样闪闪发亮,而其中的一部分会将它们的巢穴构筑在碧蓝的海中,但它们都离开了,亲爱的朋友,都离开了,我们都不知道它们去了哪儿,可能那个地方要比这儿更好,更适宜巨龙生存,就连一部分恶龙也跟着它们走了,剩下的就只有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些,邪恶之中的邪恶,火焰之中的火焰,黑暗之中的黑暗,它们在高耸的山脊与酷热的隧道中筑巢,脚下则是有着它们血脉的人类建造起来的宫殿。

    哈,看来你也知道,格瑞纳达这个国家的恶名就算是最为偏僻的穷乡僻壤也在流传,他们有着这个位面最大的黑市,里面无所不卖也无所不买,满手血腥的红袍术士行走在大街小巷——不用鉴别,据说这些术士排成一列,你挨个儿砍下他们的脑袋都免不了有侥幸逃脱的漏网之鱼。而格瑞纳达的王室成员与那些有爵位的人身上都流着邪恶的巨龙的血,当然,作为一个正直的人,你是不会对女性和孩子无礼的,但如果你被一个还不到你腰部的萝莉打成了二哈,你也不要太过惊讶,巨龙的血总是有此特效。

    嗯,什么是二哈?这不重要,不过你真的想要去屠龙吗?屠龙当然是件值得被吟游诗人们写进诗篇四处传唱的好事儿,而且邪恶的巨龙本身就是一件极具价值的珍藏,看看那些有价无市的材料编号……遑论它们的私库,就像女人们的衣橱里总是少了一件衣服,巨龙的私库里总是少了一只王冠或是少了一柄权杖,又或是少了一枚金币——问题是你真的要现在去?在你连有着八分之一巨龙血脉的萝莉都无法应付的当下?

    让我们来略微降低一下难度吧。

    从格瑞纳达最大的港口出发,向西行进三天你就能看到亚速尔岛,一个混乱之地,每个酒馆都挤满了海盗,如果将他们的悬赏额度化作金币可以铺满整个岛屿,重要的是他们之中只有很少几个才是就连巨龙也不愿意去招惹的高阶盗贼或是施法者,或者是灰袍乃至巫妖——啊哈,说到这个你的眼睛就在闪闪发亮,对啦,几乎每个勇士都希望自己能够去摧毁一个巫妖的命匣。在暖融融的小酒馆里,如果一个勇士宣称自己斩下了一个盗贼首领的头,他会获得赞誉与挑战,但如果一个勇士说他曾亲手将一个巫妖的命匣敲得粉碎,那么除了崇敬之外他还能获得一枚“退避三舍”的荣耀光环——嗯,毕竟前者还是在和人作战。

    七十七群岛正在等待着你,孩子,你的光辉终将击破笼罩在黑海海面上的迷雾!!!

    哦,别介意,这句话听起来确实有点像是罗萨达与泰尔神殿招募圣骑士与白袍的招贴口号,不过我还是改了几个字,譬如把罗萨达或是泰尔改成了你,不管怎么说,那个挥着宽剑与数之不尽的骷髅作战的毕竟不是他们,而且这样听起来像能令人热血沸腾?不是吗,请相信我不是有意亵渎神祗的,虽然他们都是些——哔哔,哔哔,哔哔……

    有人说七十七群岛的每块礁石上都站着一个巫妖,这个说法实在是太夸张了——而且巫妖们都很宅,也很忙,他们才不会没事儿就站在礁石上吹海风呢,虽然他们之中确实有几个很喜欢突然打开他们的袍子让不知内情的人一览其中的骨头架子,从而猛地吓人一跳,不过这都是刚成为不死者的小家伙们才会干的事儿,而且这件事情在七十七群岛已经被列法禁止了,因为这看上太像是人类风衣痴汉所作出的下流举动了,是的,巫妖都是邪恶的,但邪恶不意味着低俗,尤其是你的导师绝对不想看到你的通缉卷轴上的罪名里居然还有猥亵人类幼儿一列——听说新进巫妖的指导手册上最低一档是五百人以上的村庄,还得是定居人口而非流动人口?

    哦,抱歉,我不知道这个会影响到你的……嗯,战意,那么我们还是谈谈其他地方咯……

    是的,我们只剩下东方了,你要去瑟里斯吗?不过我听说瑟里斯人虽然温和但不太喜欢外来人——真有意思,他们有自己的神祗、自己的神殿、自己的盗贼工会,自己的法师,自己的战士,他们敬重他们的祖先与传统,思想如同铜墙铁壁,不容许一星半点与之相勃逆的行为,就算是你所行的是善事,那么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被他们礼貌地送出他们的国家。

    好极了,你不想去瑟里斯,这是个正确的决定,不过你还是准备往东走……喔噢,(在这里他握住了自己的双手)我明白了——看来从一开始你就决定了,你的目标是那一位——you……know……who。

    ——一直在滔滔不绝的家伙拍了拍手,闭上了嘴,被他叨叨了一整晚的骑士突然就觉得耳边一静,那种感觉可真是奇妙并值得向他的神祗祈祷一番以表感激——人们常说,失去方知珍贵,今天他才总算是真正地领会到了其中的切实意义。

    &&&

    肩负宽剑的骑士离开他为了避雨而暂时停留的小酒馆时,后面跟上了一个小法师。

    这个小倒不是说他的年龄,或是外貌。他看上去在二十五六岁左右,眼角和唇边都还未出现严厉的细纹,眼睛更是如同一个孩子般的闪闪发亮——骑士之所以说他是个小法师,因为他怀疑后者离开他的导师没多久,至少短暂的还没让法师集聚起足以装备与妆扮自己的金币——他没有法杖,也没有缀着魔法宝石的长袍,手指和脖子上也没有悬挂着符文印章的戒指与项链,他甚至没有卷轴带与药水带,只在腰间悬挂了一只次元袋,他的长袍在他刚进入酒馆的时候吓了很多人一跳,因为它在灯光下像是灰色的,但他们很快就发现那只是一件洗的有点褪色的黑袍,而且这个法师脸上还有皮肤,手掌带着温度,甚至不介意给几个村民们表演戏法来换取麦酒和面包——不会有死灵法师或是巫妖这么干的,那着实有失身份。

    在那么多人中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骑士,然后毫不介意地用微笑与一支魔法凝结的水晶花向一个女半身人换来了骑士旁边的位置。

    接下里你可以说是命运的邂逅也可以说是捉弄,反正他们在一起了,谢谢,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你对那位知道多少?”骑士走在前面,雨停了,阳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投射下来,在他的皮甲上形成闪亮的斑点,他的马排在第二位,不断地拽过路边的嫩枝条来吃,雪白的马尾优哉游哉地甩动着赶走群聚在它屁股后面的蚊蝇,走在它后面的法师屈着手指施放了一个法术,一股微风吹过它们,将虫子吹的无影无踪。

    “不太多。”法师耸耸肩:“一个强大的法师,一个巫妖,有一个弟子。”

    “我以为你们施法者总该知道的多些。”

    “他的法师塔可没建立在任何一块大陆上。”法师说:“他在一个全新的岛屿上建造了他的塔,那个岛屿是在一百多年前才升上海面的,你知道它的名字吗?”他咕哝了一个单词,听起来非常优美,如同歌唱,只是骑士完全不懂它的意思,幸好法师紧跟着就给出了解释:“精灵语,意为神祗的恩赐,我说,这可真是有点讽刺。”

    “但没人反对。”

    “巨龙与魔鬼也会因为听见他的名字而颤抖,这样的施法者可不多。”法师说,一边奋力挣脱一段带刺藤条的拉扯。

    “有传闻说,他曾为魔鬼效力。”

    “他是个巫妖,”法师说:“导师还是个半巫妖,那不是很正常吗?”

    “也许你说得对。”骑士说:“但我还听说他曾是个赎罪巫妖。”

    “赎罪巫妖?”法师说。

    “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说,如果一个巫妖在不存私念的情况下拯救了一个人的性命,就能得到一个机会——他可以重新作为一个生者在世间行走,清赎自己之前犯下的罪过……”

    “那恐怕很难。”

    “漫长而艰险。”

    “那么最后呢,如果他能完成……赎罪?”

    “嗯,作为一个良善之人……安详地死去?”

    这下子可轮到法师有点目瞪口呆了:“老天,这算是什么奖励?”

    骑士做了个鬼脸:“我也这么认为。”

    法师哈哈大笑:“你肯定不是罗萨达或是泰尔的追随者。”

    “当然不是,我只追随我自己。”骑士说。

    “虽然不知道这个传言是真是假,但比起其他巫妖,他确实算不得最坏。”暴雨后林间的小径就像是一条狭窄的沼泽,法师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努力不去想那些渗入皮靴里的水都曾经浸泡过什么玩意儿,是的,法师施法的时候有时甚至需要吞下一只活蜘蛛,但这不意味着他就不爱干净对不对。

    骑士瞥了一眼法师的皮靴,那双靴子看的出质地优良,但已经被穿着很久了。

    “当然,如果他真是善良的,”骑士说:“那么他早就不复存在了——鉴于他被那么多人记挂着。”

    “不是人,”法师气喘吁吁地说:“大部分都是神祗。”

    “难道后者要比前者更好些吗?”骑士反驳道。

    法师微妙地啧了一声:“那么你打算去哪儿干什么?举着你的长枪去挑战他的风车吗?”

    这或许是个梗,但骑士不是很明白,所以他只回答了前半个问句:“我需要魔鬼手指。”他停顿了一下,补充说:“我的一个朋友需要它来拯救自己的性命。”

    “现在大陆上已经没有魔鬼手指了,”法师惋惜地说:“但你确定那座岛屿上有?他和精灵的关系很好,不太会容许这种菌类流通到外面。”

    “我没想经过他的允许。”骑士毫不羞惭地说:“他好像已经离开他的岛了,而他的弟子很少会出现在森林里。”

    “你想盗窃。”

    “不,”骑士说:“我会留下双倍等值的宝石。”他微笑着说:“你看,我不是一个盗贼。”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三年后

    今天咩有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骑士和法师沿着一条如果不是目光敏锐几乎无法察觉的小径走出了密林,密林之外是一片草丘,但并没有被荒芜掉,虽然他们都不是善于农事的人,但草丘上的植物都是一模一样的还是能看的出来的,碧绿的叶子,开着粉红色的花,大小和个头都极其相似,也没有枯萎与过于密集的地方——中间还有一条条如同斑纹的地垄。

    “这是番茄?”骑士问。

    “不,”法师说,番茄也是施法材料之一,所以他还能认得出:“番茄叶子的边缘带有锯齿,而这些叶子边缘都是光滑的,是土豆。”至于他为什么会认得土豆,他喜欢吃土豆不可以吗?

    骑士也吃过土豆,但他没有注意过土豆在地里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但这可不妨碍他顺手一拔,就他的力气,一下子就拔出了一大块泥土,他抖了抖,植物细密的根系中果然掺杂着小小的几块浅褐色果实,法师刚想说些什么,骑士的马一伸脑袋,咬住了那蓬花生,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然后他们就听到一个尖锐的喊叫声。

    骑士抬起头,看到一个只穿着一件破烂袍子的孩子猛地从茂密的田地里跳出来,一边大喊大叫着一边就像是有一打魔鬼在后面追着那样飞快地跑掉了。

    “我想,”面对骑士茫然的神情,法师说:“他是被留下看管田地的。”他停顿了一下:“你觉得我们需要逃跑吗?”

    “为什么?”骑士问,随即发现自己干了一件蠢事,因为他们还没走出土豆田就被一群举着铁叉与连枷的村民围住了,但他们一看到法师与骑士就立刻将这些充作武器的农具藏在了背后或是扔在了地上,为首的人更是在骑士那匹俊美的白马与他的盔甲上看来看去,至于法师,他们犹犹豫豫地辨认了好一会,才确定那不是一件仆役的长罩衣而是一件法师长袍。

    骑士向前走了两步,村民们后退了一些,但还是不愿意散开,为首的那个更是不断地眨着眼睛,像是有话要说。骑士有点不耐烦地吐了一口气,他已经猜到这些村民是因为孩子回去报信有贼——当然,那只是他的马,他只是出于好奇心就那么一拔而已,吃了土豆的是他的马,他将手伸进皮囊里,抓出一块闪亮的银币丢了出去,他虽然不认得土豆,但他知道这块银币可以让他在酒馆里吃上整整一盘子肥美的鹿肉,无论如何,土豆也不会比鹿肉更贵一些吧。

    那块银币在空中翻转着,闪烁着漂亮的光,落在土豆丛中,一个村民把它捡起来,交给为首的那个人,那个男人显然要比其他村民装扮的更为体面,带风帽的呢绒短斗篷,亚麻的衬衫,棉布的紧身裤,牛皮长靴和腰带,还有一枚挂在脖子里的打孔金币,面颊也要比其他人来的丰满。不过其他的村民看上去也要比别处的农民更为健康与强壮一些,几乎所有的人都穿着靴子,还有一些人有帽子。

    “怎么,”骑士稍稍挑起一边的眉毛,看向那些仍然不愿意让出道路的村民说:“一枚银币不足以购买你们的土豆吗?”

    “不,绝不是那样的,”为首的男人向骑士深深地鞠了一躬,“只是几块土豆而已——是我们的孩子不懂事,他有点蠢,是的,他就是一个白痴,他只是因为见到了生人所以有点害怕,”他舔了舔嘴唇:“他叫得那么惊恐,我们还以为……还以为这儿出现了野兽呢——骑士老爷,我发誓我们一点也没有想要对您们做什么的想法……”

    “那么你们挡在我的去路上又是为何呢?”骑士看似和善地说,“难道是想让我到你们的家里去做客吗?”

    “是啊。”让骑士微微一愣的是那个为首的男人立刻这么说:“尊敬的骑士老爷,为了表示我们的歉意,还请您到我们的村子里去做客吧。”他紧迫地说,双手绞在一起:“看看,天很快就晚了,我们是意瑞塔隆的最后一个人类村庄,再往前就不再有可以舒舒服服洗个热水澡,吃点热粥和美味的肉汤的地方了,您们完全可以休息一晚,再继续前行的。”

    骑士看了法师一眼:“我的朋友,”他温和地问:“你觉得他们的提议怎么样?”

    “我觉得……”法师扫视了一下周围的村民们,那些惶恐中带着希冀的眼神:“我觉得还不错。”

    骑士笑了一声:“好吧,”他说:“既然你这么说,我的朋友,”他向村民们点点头,“就一晚。”

    当他们走过村民身边的时候,为首的男人想要把那枚银币还给他,但骑士拒绝了:“就算是住宿费用吧。”他这么说。

    村子很小,或者更应该说是一个定居点,他们在村长的房子里住,这是一个巨大而干净的屋子,屋子分作两层,可能有时候也被用来充作酒馆或是议事厅,底层一侧是个可以围绕八个人的炉床,炉床里早就被架起了两口锅子,每口锅子都可以放得下一整头羊或是小牛,一口锅子里面确实炖着羊肉,而另一口里面是沸腾的热水。

    “你觉得他们想要干什么?”骑士在嚼着嫩嫩的小羊肉时低声说。

    “可能是村庄周围出现了地精或是半兽人,”法师说:“这样小的村子可能雇佣不起佣兵或是领主的士兵,但一个偶尔半途遇到的冒险者就要便宜的多了,如果是泰尔或是罗萨达的骑士更好。”他将酒杯转向火光:“虽然他们也会竭尽全力——我还是第一次喝到这样的蜜酒。”

    骑士皱了皱眉:“不是纯正的蜜酒,而是用黑烈酒加了很多的蜂蜜调配出来的。”

    “难怪喝起来有些古怪。”法师说,为了遮掩黑烈酒那种独特的辛辣味道,他们加的蜂蜜都快让酒液粘稠到几乎凝住嘴唇与舌头的地步了,法师无精打采地放下了杯子。

    “但我看你连小羊肉都没怎么碰,有问题,是死羊?”

    “不,羊肉很新鲜。”法师摇了摇头:“只是味道太……”一言难尽了,尤其是为了不浪费或是习俗,这只羊是连着包裹着杂碎的羊胃,还有满是肥油的羊尾巴一起烹煮的,不但加了盐,加了奶油,加了蜂蜜,加了珍贵的香料——可能是罗勒,但这种烹煮方法根本不是现在的他所能忍受的——羊本身很不错,既然如此,只要挑出羊肋清洗干净,切成小块放盐,生姜和野葱一起煮到酥烂就很好吃了,“我在想念我的学徒。”他的学徒曾经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但他必须说那是一个好孩子,尤其是在家政这一方面,当他终于发现自己无需执掌锅铲只需要等着享受美味的时候,他敢保证自己的欣慰与喜悦丝毫不逊色于那一天。

    “我想念我的学徒。”法师丢下勺子,将下巴放在桌面上,痛苦地说。

    “你有学徒?”骑士倒是毫不介意地吞下一大口羊肉,他也曾经尝过更美味的羊肉,但这种做法是大陆上通用的,所以,顶多就是羊肉更细嫩些,盐更纯净些,奶油更浓稠一些,蜂蜜更多一些,香料更复杂一些而已,所以对他来说,这些羊肉也算可口。“你看上去还很年轻,你的导师允许你收学徒吗?”

    “相信我,一开始我也不想的,”法师说:“做人吗,就要开开心心的,谁会想要个小婴儿做学徒呢?而且他的父亲又是一个杂碎之中的杂碎——但我又不能不管它,毕竟它的出生也和我有点关系,当然,你也可以说没关系,但我确实……犯了一些错误……”

    “……你用那个……杂碎之中的杂碎来形容你那个学徒的父亲……”骑士试探着问:“是不是有点过于……那个了?”要知道学徒与导师之间的关系是非常亲密的,如果学徒的父亲在导师中只是那么个玩意儿,按理说那孩子也不会受到导师的青睐,而且从法师的话里分析,他接受这个学徒的时候学徒还是个襁褓之中的婴儿。

    “那是……因为她母亲的嘱托。”法师深深地叹了口气:“我没法儿拒绝。”

    “但现在看来,你很喜欢他。”骑士说。

    “很难不啊,简直就是一只天真的小狗狗。”法师哀叹着说:“就算被踢了一脚也会呜咽着往你怀里钻的小家伙——那么小,就会自己打理自己,不但给自己寻找食物,还会给你带一份……”他迄今为止都记得一打开门就看到半只鲜血淋漓的嚎兽的感受——而且那个小家伙还继承了他父亲的天赋,这让他很小的时候就能通晓万物,施放法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俨然能成为了法师的代言人与执行者,为他打理所有可见不可见的繁杂事务,小到整备三餐大到驱杀巨龙,那份认真执着的态度与强大的力量,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忠诚,让不少恶魔主君和神祗都为之垂涎,只是即便到了今天,法师也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值得他忠诚的——法师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抚养人和监护人,有时候他甚至希望那个小婴儿能够安静地死去。

    如果不是他的学徒终究还是流着一半他父亲的血。

    从那之后,骑士就没再说些什么,直到几个年轻的女孩在他们用餐完毕后收走了餐具,还有人送来了浴桶,女孩们往里面倾满沸水,再掺入干净的泉水,又往里面投入了干燥的香草和花瓣这是邀请他们入浴,如果说一开始还是猜测,那么现在他们几乎可以却确定这个村庄可能有求于他们。

    骑士在温热的水里舒舒服服地伸展着自己的身体,他看向那个轻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的女孩,她并不十分美丽,但胜在健康,又十分地年少,她的胸膛才有这一点起伏,也许之前已经被明明白白地讲解过她的使命所在,有所觉悟下脸儿一直艳如玫瑰,蒸腾的雾气在她的淡黄色发梢凝结成水滴,让她看起来就像是沾染着露水的苹果那样鲜甜可口——她将骑士的头放在她的胸膛上,让他能够听见她急促的心跳。

    骑士将她拉入怀中的时候,并没有感受到太大的抗拒,她的身体是柔顺的,意识也是,或许她也不觉得和一个骑士老爷春宵一度有多么的难以忍受。

    “你可以告诉我了。”骑士在她耳边低声呢喃:“你们需要什么?需要我的帮助吗?你们遭受到了威胁?还是别的?”

    “您从哪儿来?”少女没有回答他的问题,“骑士老爷。”

    “从高地诺曼。”骑士柔声说。

    “您不像是个诺曼人。”少女说:“您很温柔。”

    “我们的残酷只对敌人。”骑士说:“你是我的敌人吗?”然后他感觉到少女的腰肢突然僵硬了一下。

    “我们没有遭受威胁,也没有遭到灾祸,”少女说,一边伸出手臂,将高大的骑士拢入怀抱,“如果您愿意保守这个秘密。”

    “秘密?”

    “我们没有领主,”少女微微带着喘息说,“也没有国王。”

    “哦,”骑士明白了,“你们是流民——你们建立了自己的村庄……”他俯下头去,嘴唇摩挲着温热的皮肤。

    “但没有缴税,也没有服役,”少女一边忍耐着不要在骑士的亲吻下尖叫出来,一边断断续续地说:“我们……我们选择了意瑞塔隆……”

    “是的,这里距离巫妖所在的塔已经很近了,近到他可能随时出现在这里,但你们还是选择了这里。”骑士了然地说:“因为没有那个领主或是国王敢于宣称这里是属于他们的,没有会强迫你们缴税与服役。”所以这里的人看上去要比其他地方的农民更富裕一些,面色红润,并且有着很多的孩子。

    “我们……以为您们是某位领主或是国王的……”

    “我们不是。”

    “那么……请保守我们的……秘密……请……”

    “当然。”

第一百四十六章 三年后(2)

    今天没有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民国十二年。

    都城的街道,中间是给马车骡车、人力车走的,偶尔也有汽车鸣着喇叭经过,因为两边的住户都往上倾倒煤渣的关系,竟然要比左右的便道高出两三尺之多——凹陷的便道是给人走的,坑坑洼洼,积土盈寸,不过约莫一臂宽的地方,还要给几十上百的浮摊游贩挪出位置——每天都有人因为踩踏了货物,或是刮翻了锅子,桌椅而与小贩争骂厮打起来,于是警察就出来调解。

    还没能分辨个是非曲直来,天色就变了,赤如红丹。

    天气原本极其燥热,老人们一看这状况,就道要下雨了,果然,不过吃个茶的功夫,风便大了,水也来了,原本雾腾腾,灰蒙蒙的路面,刹那间变作了一道混混沌沌的泥浆塘子,一刻钟的时候,浊水只是盖了鞋面,两刻钟的时候,就打到了膝盖,三刻钟的时候,贵人门前的石狮子也没了顶,在野戏台里避雨的人中,就有人问:“不是说公用局已经重修了下水道了么?”旁人就有发出嗤笑声的,但没有人回答他,于是先前提问的人也不再说话了。

    他们便只盯着浊水中的鱼骨、烂布、死猫鼠、粪便发呆。此时不但有卫生捐,还有房捐、船捐、行捐、戏捐、药捐、出境捐、粮食捐、兴学捐、畜头捐、消防捐、公益捐、门牌费、贫民教养费、垃圾处理费,又有民训不敷款、国民兵团修缮款、保警队经临款、新兵征集款、筹集劳军代金款等等,说起来都是最紧要的,不捐就是不爱国,不尊官,不恤民,要挨棍子或是蹲监牢,但究竟用到了那里去,却是没有人敢去追究的。

    这时候又有两点影子在昏沉沉的暴雨中一步一顿地挪了过来,先到的人搭眼一看,竟是一对儿无赖,人称大癞痢,小癞痢的,他们到了这里,就不愿意再去找别的地方。只是这里已经一堆子鹌鹑也似的挤满了人——大癞痢只一瞥,就从人群中提出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来,他紧紧地抓着褡裢,怀中的一段露出截软哒哒的白色纸头来,再一看原来是个报童,肩膊脊背都湿透了,只保住了那些报纸——若是雨过天晴,好好地晒一晒,或许还能换上三五个铜板。只是大癞痢这一拣,便将他露了出来,等被丢到了阶下,不要说是报纸,就连整个人都腌在了水里,顿时就没了顶。

    人们也只看着,神色麻木,唉,不是他们不愿救,只是谁家没有老母幼儿呢,受害的又是一个报童,若是受了冷,挨了打,是注定了得不到回报的,到时候指望着自己的一家人又如何能够活下去呢,那么多的捐,米面又在不停地涨,房东也愈发苛刻了……但当他们之中的一个人跳了下去,将报童从水里拉起来的时候,他们的眼睛中也发出了欣慰与愧疚的光,而后这光在看到对方穿着一身黑色呢子的洋装,就又变成了一份释然。大癞痢小癞痢虽然不高兴看到有人作好,但见到那身衣服也就不再说话,只是将那人留出的位置站紧了一点,不再说话。

    报童一被拉起来,便侧着头,一边呕着水,一边去瞧自己的褡裢,报纸自然是救不回来的了,不但湿透了,油墨弥漫,上面还附着着不知道是人还是狗的粪便——如果没有亲眼看见,只怕是很少有人能够相信那么小的孩子也会露出这种绝望而凄然的神情。那个救了他的人只是顿了顿,就将这可怜的孩子提到戏台上,那里的人骚动了一会,因为报童身上的潮湿与臭气,但在那个人没有继续攀上来的前提下,他们还是忍耐了下来。

    “事情还没有那么坏,”那个穿着黑色呢子洋装的年轻人说道,雨声那么大,但他的声音竟然是极其有穿透力的,在野戏台失色的额枋下訇然回响:“你要好好的。”最后他勉励道,握了握那孩子的手,让他悄悄地收着了一块银元,转身就投入到了无边无际的雨幕中,人们在十一二尺里还能看见他黑色的背影,再多些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陈生一路疾行,雨势愈发的狂暴了,扑进他的眼、口、鼻,让他几乎无法呼吸,又夺取他最后一点体温,已经没到了腰际的水产生了很大的阻力,他感觉自己几乎就要漂浮了起来——他不得不像是一只警觉的老猫那样喘息且四处张望着,而后他就看见了一点明亮温柔的光,来自于一处相当偏僻的街道,如同被吸引的飞蛾一般,陈生情不自禁地便向着那光走过去。

    那是一座西洋式的三层小楼,外墙粗犷大块的灰色花岗石贴面,两侧各有对称的四面半圆拱形长窗,门廊凹陷,前后各矗立着两对石柱,门窗尽是黑铁镂花镶嵌玻璃,金属色泽暗沉,玻璃却铮铮发亮,奢侈的电灯灯光从中投出,不但照亮了这家店堂,就连它两侧与对面的店堂也都照亮了。陈生举起手臂,挡了一挡雨水,就看见这家西洋店面的左右分别是——“本当专收花梨紫檀木器磁片”的一家当铺,与“本堂采办川广云贵地道生熟药材精洁饮片、遵古炮制丸散膏丹零整批发”的一家药铺;对面则是一家挂着“本号收买金钗首饰,珍珠宝石”的金银铺,还有的就是大写着一行“广州秋林烟庄各种香烟分铺处”的烟草铺,只除了这家尚无匾额,也不曾悬挂凸出来的招幌的西洋店家,这些店家都已经上了门板,门口横七竖八地倒着肮脏的沙袋或是木板——用来抵水,门板缝隙不漏灯光,显而易见已经不做生意了。

    那家西洋店面却是干干净净的,它的台基原就比身边的同类高得多,从地面往上,至少有七阶踏跺(这是陈生依照水面的位置与自身的高度推算出来的),踏跺两侧有垂带石,皇帝还在的时候,这是大僭越的,论罪起来是要杀头的,“大清会典”中便有这样的规定——“公侯以下,三品以上:准高二尺。四品以下到士民:准高一尺。”只是现今没有了皇帝,会典也成了一纸空文。

    陈生定了定神,振作精神,即便不允许他这么个湿漉漉的人进到店堂里,他也可以在门廊处暂避一时——他一踏到那花岗岩的地面上,就陡然浑身一轻,不由得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来。从这里便能看见店堂内的细节了,一瞥之下,陈生竟然看不出这家店堂是做什么生意的,只能看出里面极其高大空旷,整墙的十锦槅子,分做许多大小不等的格子,陈设着各种古玩器皿。未等陈生继续看下去,就听见有人笑道:“客人既然来了,为何不进?”

    “一身腌臜,不敢擅入!”陈生高声答道,他也不是扭捏之人,既然主人已经邀请了,他也不会踌躇不敢进,虽然他这淋淋漓漓的,确实有点大煞风景——只一进到店堂里,他就不禁微微一颤。外面虽然风雨大作,但仍然潮热窒闷,店堂里却是一派清凉新鲜之气,仿若身处于繁花幽潭之中,令人十分爽快,只是一阵寒意,从四面八方迫入皮肤,令他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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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十二年。

    都城的街道,中间是给马车骡车、人力车走的,偶尔也有汽车鸣着喇叭经过,因为两边的住户都往上倾倒煤渣的关系,竟然要比左右的便道高出两三尺之多——凹陷的便道是给人走的,坑坑洼洼,积土盈寸,不过约莫一臂宽的地方,还要给几十上百的浮摊游贩挪出位置——每天都有人因为踩踏了货物,或是刮翻了锅子,桌椅而与小贩争骂厮打起来,于是警察就出来调解。

    还没能分辨个是非曲直来,天色就变了,赤如红丹。

    天气原本极其燥热,老人们一看这状况,就道要下雨了,果然,不过吃个茶的功夫,风便大了,水也来了,原本雾腾腾,灰蒙蒙的路面,刹那间变作了一道混混沌沌的泥浆塘子,一刻钟的时候,浊水只是盖了鞋面,两刻钟的时候,就打到了膝盖,三刻钟的时候,贵人门前的石狮子也没了顶,在野戏台里避雨的人中,就有人问:“不是说公用局已经重修了下水道了么?”旁人就有发出嗤笑声的,但没有人回答他,于是先前提问的人也不再说话了。

    他们便只盯着浊水中的鱼骨、烂布、死猫鼠、粪便发呆。此时不但有卫生捐,还有房捐、船捐、行捐、戏捐、药捐、出境捐、粮食捐、兴学捐、畜头捐、消防捐、公益捐、门牌费、贫民教养费、垃圾处理费,又有民训不敷款、国民兵团修缮款、保警队经临款、新兵征集款、筹集劳军代金款等等,说起来都是最紧要的,不捐就是不爱国,不尊官,不恤民,要挨棍子或是蹲监牢,但究竟用到了那里去,却是没有人敢去追究的。

    这时候又有两点影子在昏沉沉的暴雨中一步一顿地挪了过来,先到的人搭眼一看,竟是一对儿无赖,人称大癞痢,小癞痢的,他们到了这里,就不愿意再去找别的地方。只是这里已经一堆子鹌鹑也似的挤满了人——大癞痢只一瞥,就从人群中提出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来,他紧紧地抓着褡裢,怀中的一段露出截软哒哒的白色纸头来,再一看原来是个报童,肩膊脊背都湿透了,只保住了那些报纸——若是雨过天晴,好好地晒一晒,或许还能换上三五个铜板。只是大癞痢这一拣,便将他露了出来,等被丢到了阶下,不要说是报纸,就连整个人都腌在了水里,顿时就没了顶。

    人们也只看着,神色麻木,唉,不是他们不愿救,只是谁家没有老母幼儿呢,受害的又是一个报童,若是受了冷,挨了打,是注定了得不到回报的,到时候指望着自己的一家人又如何能够活下去呢,那么多的捐,米面又在不停地涨,房东也愈发苛刻了……但当他们之中的一个人跳了下去,将报童从水里拉起来的时候,他们的眼睛中也发出了欣慰与愧疚的光,而后这光在看到对方穿着一身黑色呢子的洋装,就又变成了一份释然。大癞痢小癞痢虽然不高兴看到有人作好,但见到那身衣服也就不再说话,只是将那人留出的位置站紧了一点,不再说话。

    报童一被拉起来,便侧着头,一边呕着水,一边去瞧自己的褡裢,报纸自然是救不回来的了,不但湿透了,油墨弥漫,上面还附着着不知道是人还是狗的粪便——如果没有亲眼看见,只怕是很少有人能够相信那么小的孩子也会露出这种绝望而凄然的神情。那个救了他的人只是顿了顿,就将这可怜的孩子提到戏台上,那里的人骚动了一会,因为报童身上的潮湿与臭气,但在那个人没有继续攀上来的前提下,他们还是忍耐了下来。

    “事情还没有那么坏,”那个穿着黑色呢子洋装的年轻人说道,雨声那么大,但他的声音竟然是极其有穿透力的,在野戏台失色的额枋下訇然回响:“你要好好的。”最后他勉励道,握了握那孩子的手,让他悄悄地收着了一块银元,转身就投入到了无边无际的雨幕中,人们在十一二尺里还能看见他黑色的背影,再多些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陈生一路疾行,雨势愈发的狂暴了,扑进他的眼、口、鼻,让他几乎无法呼吸,又夺取他最后一点体温,已经没到了腰际的水产生了很大的阻力,他感觉自己几乎就要漂浮了起来——他不得不像是一只警觉的老猫那样喘息且四处张望着,而后他就看见了一点明亮温柔的光,来自于一处相当偏僻的街道,如同被吸引的飞蛾一般,陈生情不自禁地便向着那光走过去。

    那是一座西洋式的三层小楼,外墙粗犷大块的灰色花岗石贴面,两侧各有对称的四面半圆拱形长窗,门廊凹陷,前后各矗立着两对石柱,门窗尽是黑铁镂花镶嵌玻璃,金属色泽暗沉,玻璃却铮铮发亮,奢侈的电灯灯光从中投出,不但照亮了这家店堂,就连它两侧与对面的店堂也都照亮了。陈生举起手臂,挡了一挡雨水,就看见这家西洋店面的左右分别是——“本当专收花梨紫檀木器磁片”的一家当铺,与“本堂采办川广云贵地道生熟药材精洁饮片、遵古炮制丸散膏丹零整批发”的一家药铺;对面则是一家挂着“本号收买金钗首饰,珍珠宝石”的金银铺,还有的就是大写着一行“广州秋林烟庄各种香烟分铺处”的烟草铺,只除了这家尚无匾额,也不曾悬挂凸出来的招幌的西洋店家,这些店家都已经上了门板,门口横七竖八地倒着肮脏的沙袋或是木板——用来抵水,门板缝隙不漏灯光,显而易见已经不做生意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三年后(3)

    只是绝对不会有人去提醒国王的,如孔代亲王等人,之前就犯过几乎令人无法宽恕的大错,另外一些路易十三时期的老臣,觉得一个年轻的国王犯下这样的错误,不但无可厚非,而且还挺令人愉快的,不,不是他们在幸灾乐祸,而是路易还是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开始,就呈现出了如同一个成年人般的自制力与意志力,甚至在一些地方还相当独立,懂得思考,并没有通常幼儿所有的那些残缺(当时的人们认为儿童就是残缺的成人),这固然让等了二十三年才终于等到一个继承人的路易十三喜悦万分,但也让他的臣子们有些轻微的失望——在国王陛下几乎能够做好所有事情的时候,臣子们再出色,也很难被凸显出来。

    所以国王偶尔的奇思妙想,就在这种暧昧的情绪中被宽容地放纵了,除了麻木到几乎摆不出愁眉苦脸的柯尔贝尔,对了,他的妻子在前年又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也就是说,他得为自己的女儿找到第三个公爵丈夫,国王意有所指的微笑让他心惊胆战,最近甚至都在有意地回避与国王单独相处,就怕国王对他说:“亲爱的柯尔贝尔先生,我给您的小女儿看中了一门合适而又显赫的婚事。”

    到时候难道他还要推托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作为一个呢绒商人的儿子,他呕心沥血地厮杀到现在,不就是为了改换门庭,穿上贵族的长袍吗?只是他觉得,自己所能前进的方向,似乎都没了东西北……只有南了。

    柯尔贝尔此时还不知道有句箴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若是可能,他一定会把它刻在板上,然后悬挂在胸前,好让国王能够时时刻刻地看到它……

    幸好国王也懂得万勿涸泽而渔的道理,柯尔贝尔一进议事厅,看到里面济济一堂,顿时就安心了。

    原来,今天是作为使臣前往西班牙的卢森堡公爵回到巴黎,请求觐见国王的日子,为了不让这位原本就不善言辞的卢森堡公爵重复两次,国王就将他认为应该与将来的西班牙方针有关的臣子和将军全都召到了议事厅。

    议事厅面积可观,就算有二十几人在此落座,也不算挤迫,问题是一些人总是不免被墙壁上显眼的浮雕引开注意力,或是感到尴尬,因为这座议事厅原本属于路易十三的王室夫人,虽然这位王室夫人更近似于一种必须的摆设,但还是不免遭到王太后安妮的厌憎,在路易十三去世之后,这位夫人被驱逐出了巴黎,房间也就被空置了下来——按理说,国王若是需要一个议事厅,那么应该选择另外一些更为肃穆的场所,或是将这个套间完全地翻修一番。

    那么,话说回来,是的,国王没钱,就算有,他也不愿意用在这个地方——卢浮宫虽然在两次暴动后不得不做了一番整修,但主要都在门面上,还有王太后与国王,王弟等人的住所与主要活动地点,像是这个房间……国王只是下令将原先轻浮的朱红色厚绸帷幔换成了端庄的皇室蓝色丝绒帷幔,更替了画框中的画像(也就是那位王室夫人为模特的画像),将他喜欢的一些家具搬到这里来就算是完工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邦唐有意促狭,孔代亲王的座位虽然距离国王很近,但他身后就是一座春之女神的雕像,她背对着众人,回首,伸出手臂,洒下花朵——那座令人遐想万千的尊臀正对着孔代亲王的后脑勺,以至于看到这一景象的人不是扭过脸去暗笑就是窘迫地转开视线,但这确实只是一个小玩笑,国王和孔代亲王都没注意到,卢森堡公爵却有点不适,他低下头,轻轻咳嗽了两声。

    “祝您身体健康。”国王说。

    卢森堡公爵站起身来,向国王鞠了一躬,而后在国王的示意下端正地坐好。

    “好啦,”路易和善地说:“现在就和我们说说吧,你在托莱多见到的事儿。”

    在1561年的时候。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就将西班牙的都城从托莱多转移到了马德里,托莱多的地位自此下落,但作为一个战略要塞与一个宗教圣地,它当然也不可能被完全地放弃,所以,虽然腓力四世在马德里去世,埋葬于马德里附近的埃斯科里亚尔小镇上的圣洛伦索皇家修道院,但王太后还是坚持在托莱多的格拉纳达大教堂举行了大弥撒,新王卡洛斯二世的登基仪式也在这里举行,西班牙的贵族与各国的使臣们自然也云集于此,只是其中有多少居心叵测之人,就不是那个可怜的寡妇与她的儿子所能知道的了。

    我们之前说过,卢森堡公爵原本是孔代亲王最忠诚的朋友和义兄弟,他们是被同一个母亲抚养长大的,之前感情深厚,当孔代在西班牙的时候,他也在西班牙,当孔代回到法国的时候,他当然也不会有丝毫踌躇,不过国王选定他做使臣,是因为这位公爵先生与孔代亲王同在西班牙的时候,未雨绸缪地在西班牙结识了不少朋友,另外,因为孔代亲王竭力为他谋取了卢森堡公爵的爵位,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在暂时还没有什么战役需要他出力的时候,国王就索性把他派到了国外充当使臣。

    这个任务卢森堡公爵在孔代亲王的提醒下保持着一种慎重而又清醒的态度,他可没忘记,现在的法国王后正是腓力四世的女儿,也就是说,现在的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一世的姐姐,而西班牙实行的并不是人们熟悉的“萨利克继承法”,也就是说,女儿以及她的儿女一样是有继承权的——虽然说,特蕾莎王后在嫁到法国之前,已经签下了放弃继承权的文书,但……

    卢森堡公爵抵达托莱多的时候,正逢阴雨绵绵,托莱多在这个季节,原本不该多雨,想到三天后的登基仪式,不免令人有了一种不祥之感,这仿佛就像是在预兆着什么……卢森堡公爵去见了自己的几个朋友,作为西班牙人,他们对西班牙的未来忧心忡忡,卡洛斯二世从腓力四世手中接过的并不是一个强大而又兴盛的国家,恰恰相反,西班牙正在不可遏止地走向衰败,它先是失去了荷兰,然后失去了葡萄牙,而后是鲁西永、富瓦、阿图瓦和洛林,它不再独享美洲,在印度尼西亚又被荷兰遏制,在欧罗巴又被法国威胁。

    而现在它的国王只有四岁。

    腓力四世的第一个妻子并不是奥利地的玛利亚.安娜,而是波旁的伊丽莎白,亨利四世的女儿,路易十三的长女,也就是路易十四的姑妈,他们之间曾经有两个儿子,六个女儿,可惜的是除了嫁给了路易十四的特蕾莎公主,其他孩子都夭折了。等伊丽莎白死了,他娶了奥利地的安娜,他们之间又有了四个孩子,其中的长女玛格丽特曾经与路易议婚,但最后还是嫁给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另外的两个孩子也相继早夭,只留下了最小的儿子,也就是现在的卡洛斯二世。

    在见到卡洛斯二世的时候,他的样子甚至让卢森堡公爵都不由得又是惊愕,又是悲凉,那是一头懵懂的,丑陋的野兽幼崽,他有着一张畸形的面孔,低下的智力从他那双小而扭曲的眼睛里被暴露无遗,他与法国王太子小路易同岁,但在小路易都能开始骑小马的时候,他甚至不能自己走路,就连坐着也是歪歪扭扭,不成样子——在卢森堡公爵觐见他的时候,这位西班牙国王每隔几分钟就要从奶娘那里吮吸乳水,这样的情景简直令人瞠目结舌,所有的对答都由王太后代为处理,卡洛斯二世要么就在昏昏欲睡,要么就在语无伦次的大发雷霆,但房间里的每个人,都尽量当他不存在。

    卢森堡公爵只得匆匆离去,然后当晚,他就接到了唐.璜.何塞的亲笔信,这位西班牙的公爵先生,腓力四世的私生子,意欲与其一会。

    这位唐璜先生,对法国人也能说是一个陌生人,卢森堡公爵甚至在他的麾下与蒂雷纳子爵在敦刻尔克外的沙丘地作战,那次战斗不但葬送了西班牙重新获得欧罗巴霸权的最后机会,还让孔代亲王和唐璜公爵一起成为了国王的阶下囚,在敦刻尔克,唐璜得到了符合他身份的优待,而后在谈判结束之后,他被他的父亲与国王赎了回去,这次战败对他造成的影响并不大,或是说,没有大到他继续掌握着一部分足以对新王造成威胁的军队。

    他的意图昭然若揭,虽然私生子是注定了无法成为国王的,但他可以成为事实上的统治者,只是一个虚名,他并不在意,他现在需要法国国王的支持,为此他不介意让出一部分西班牙的利益。

    这种事情可不是卢森堡公爵能够决定的,他只能沉默,不过唐璜公爵也没有认为这是一个使臣能够决定的事情,他需要的只是让卢森堡公爵将这个意思转达给法国国王罢了。

    “但这种事情,对法国没有太大的好处。”听完了卢森堡公爵的话,孔代亲王率先说道,姑且不论国王是否会支持一个私生子和叛贼,唐璜所答应的条件在他掌握西班牙之前几乎不可能达成,另外……“你觉得卡洛斯二世的身体状况如何?”路易转向卢森堡公爵问道。

    “不太理想。”卢森堡公爵谨慎地说,事实上,是明眼可见的虚弱,这位陛下几乎只有法国王太子路易的三分之二高,瘦削不说,还总是倾斜着身躯,像是谁在他一侧的肩膀上压着一件无比沉重的东西——他在举行登基仪式的时候,几乎无法凭靠着自己的力量站稳,跪在垫子上,坐在宝座上,据说他在戴上王冠(为了迎合这只小小的头颅,王冠包裹着一层很厚的丝绒),抱怨这玩意儿让他头疼,虽然马上就有吓了一跳的侍从阻止了他,但这种不祥之兆——对于笃信君权神授的欧罗巴人来说,在登基的时候,君王抱怨冕袍太沉,冠冕有小刺,或是别的什么让他不舒服了,都是一件令人惶恐的事情,像是这样的国王或是女王,没多久就会因为各种缘由而卸下身上的重任……回归天国。

    “他父母的血缘太近了。”路易说,虽然他与特蕾莎双表亲关系也够近的了,但幸运的是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健康的孩子,这让路易安心了不少,虽然他从不赞成这种过近的血缘婚配,但就如主教先生所说的,国王的婚姻也是国家的婚姻,他们首先必须为国家考虑,甚至超过了对伦理与道德的看重——腓力四世不但娶了自己的外甥女,他自己的母亲也是一个哈布斯堡成员,多层叠加之后,卡洛斯二世的不尽如人意完全就在意料之中。

    一些大臣无法理解国王的意图,因为特蕾莎王后在出嫁之前就放弃了对西班牙王国的继承权,只有柯尔贝尔觉得有些发寒。

    这几年来他和国王都在用心地扶持商业,发展工业,拓展与培植新农业,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国王可谓日进斗金,若是他将这些钱财全都用在自己身上,那么别说是一座卢浮宫,就算是十座卢浮宫也造起来了。但民生、战争与军备就是三座深渊,它们一刻不停地吞噬着数之不尽的金银,转化为国王手中的权力——作为国王的财政总管,柯尔贝尔当然不会忘记,特蕾莎王后还有一笔嫁妆没能交付,西班牙人似乎“忘记”了此事,而国王也从不追讨,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国王受到了“西班牙女人”的欺骗,倍感愤怒,发誓要向国王揭露此事……

    但国王真的是忘记了,或是为了王后的尊严,有意不去提起它呢?

    又或者……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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