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和气
两匹骏马行走江湖,过了雁回关便是回到了那歌舞升平,繁荣昌盛的汉唐王朝了。雁回关就像是一扇大门,门的这边就是一个温室,权贵们夜夜笙歌,灯红酒绿,玩耍得不亦乐乎,闲暇之时也做一些“吃人”的勾当。
门这边的普通平民百姓就要苦上一些,出门在外,即便没有行走江湖,却也难免要到市集城镇之类的地方做个买卖,购买一些吃食或者生活用品,如果在街上遇到一伙市井流氓或者更高级一些的朱门衙内,纨绔子弟,只能够忍气吞声,受一些憋屈。好在无论怎么丢脸,鲜少有性命之虞,总不算是什么大事。
可是雁回关这扇门的外边是什么光景,是门里面处于温室中的娇花们一辈子也想象不到的。便是那说书逗笑的人讲出一些边境故事来,多半也是道听途说,你要是让他们真的去想象尸山血海的样子,那是没有见过的人想不出来的。
过了雁回关,距离昆仑山还有不知道多少崇山峻岭,更不知道还有多少路程。好在云藏锋和胡璃都不着急,既然进了雁回关,即便是暴露了身份,也不必害怕姬不予能够从后面追上他们,相信以姬不予的聪明,也能够猜测到云藏锋是有意躲避,不会前来自讨没趣。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姬修或许在朝野之中能够收到一些有关于云藏锋的消息,毕竟只要是有人的地方,都有可能有这位天底下最大皇帝的眼线。但是所谓天高皇帝远,姬修远在九五城,云藏锋打算直接从雁回关往南走,一路到昆仑山去,根本不会去那南辕北辙的九五城。皇帝可不能够轻易离开皇宫,姬修即便是想要找云藏锋也没法子。
没有了这些牵绊,云藏锋索性就带着胡璃游山玩水,野着自己的性子来,反正身上也不缺钱。
云藏锋早就把一切都想好了,等到了昆仑山,就先去一趟欧阳家,看看那生病的欧阳红袖怎么样了,之前给别人承诺要去治病,这一耽误就是一两年,便是过节,也没有一封信捎去,恐怕这个姑娘等得辛苦。
当然,云藏锋还存了一些自私的心思。他虽然没有真气在身,但是欧阳红袖却是实打实的修仙者。记得当年刚刚走出天奇峰的时候,第一次见到欧阳红袖就是在九玄门,但是欧阳家却不是全部都在昆仑秘境当中,也有一部分外门弟子在昆仑山脚附近的一些城镇替欧阳家打理一些产业。
雁回关到昆仑山,中间相隔了无数的山脉和山峰,光是大的就有两条,一条被称为祖龙山脉,一条被称为西星山脉。祖龙山脉传说中是一条巨龙被一位道法高深的神仙镇压在此,经过多年的打磨,这条恶龙终于死了,一身龙气散开,灵气充沛,所以山上的普通花草都蕴含着充足的灵气,据说还有修仙者在山脉中出没。
其实从道家风水来看,祖龙山脉的确是天下的龙脉起源之地,把天下九条龙脉都一一标注出来就能够发现祖龙山脉是全天下最大的龙脉,龙首高抬,汇集天下气运,一条支脉向东而走,尾巴就落在九五城中,这才是天子之相。
西星山脉就要比祖龙山脉简单很多了,甚至都不能够说是一条山脉。西者,坐落于西方之地;星者,散乱如群星高悬之意。西星山脉就和
它的名字一样,就是一群大小不一,高矮不一的孤峰聚集在此处,如同天上的星星散乱分布,横看成岭侧成峰,勉强能够有点山脉的意思。
这两座山脉之间,人迹罕至,但是又不知道其中分布了多少天材地宝,更是龙脉所在,陵墓众多,导致盗墓贼横行无忌。
同样是因为龙脉的缘故,这两座山脉灵气充沛,水源和土地都很肥沃,有不少人在这里聚集居住,却因为山中凶险,只能够在山脚等冲积平原处建造房屋,缘水而居。山林当中也是有人的,只不过这些人就不是和善的村民了,而是犯了大事占山为王的山匪之类,也有不少武林高手在这里隐居。
总之,这里就像是一个纷繁复杂的小江湖,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能碰得上,这样的世界,最是让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向往。
祖龙山脉的名气过大,胡璃本来一心想要在附近走走看看,无奈云藏锋从小就听他那什么都略懂一些的六师父方天生说祖龙山脉灵气过于充沛,险地更是数不胜数,里面脾气性格古怪的修仙者也多,最好不要在那个地方多做停留,所以自然也就很快走开了。
两人只是在山脚下的一个小城镇当中打了一个尖就能够体会到天下气运汇集之地是什么意思了。明明是靠近雁回关的贫寒之地,在祖龙山脉脚下却是水源充沛,从祖龙山上面融化流到山脚的雪水四季不绝,水量虽不充足,但也足够,更是十二眼活泉在这个城镇当中,足以供居民日常起居使用。
“竟然能在这西北之地见到如同江南的景色,山上融化下来的雪水不知道奔流了多少年,细水长流,竟然也能够灌溉一些庄稼,实在是天下奇景。天下龙脉之首,果然名不虚传。”云藏锋坐在打尖饭店的一个小角落不住感叹道。
这边有一个窗户,正好可以从这里看到外面的街道和远处的景色,郁郁葱葱的各种树类就生长在这座山上,兴许是因为灵气充沛的缘故,街道上面的行人各个都是一脸的和睦,邻里之间一团和气,不论见到了谁都是笑脸相迎,真正是一处天堂。
胡璃打趣道:“人人都说祖龙山脉上面多悍匪山贼,我看各个都是一团和气,人人都比外面的人要可爱许多了。”
云藏锋也不知道为何在此处心情就好了许多,对胡璃说道:“便是有山贼躲避山中,也应当是被这团和气给引导向善了,若真有作恶的山贼,也只敢躲在山上,躲避官府的通缉,怎么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露面?”
话音刚落,一对人马便从城镇外面冲了进来,为首一人手中提着一柄环首刀,持刀向前一指怒喝道:“给老子抢。若是有阻拦的,男的都给老子杀了,女的绑回寨子里,等弟兄们玩够了再给放回来。”
胡璃以前便看不过眼这种行径,只是苦于没有功夫,否则便可以做一回行侠仗义的女侠了。如今身上已经有了不弱的功夫,这群山贼再厉害,只怕也比不上西疆国的数万骑兵吧?
胡璃递给云藏锋一个促狭的眼神,身上罩着黑袍便冲了出去。云藏锋苦笑着摇了摇头,他知道胡璃是在笑他刚刚说完不会有山贼出现便被打脸的事情,但是云藏锋并没有着急动手,因为他看出来了
一点胡璃看不出来的东西。
在这个小酒馆里面,人人都没有带着兵器,但是很多人身上都有不俗的武功。江湖中人行走江湖,兵器是断然不会离身的,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出现?只有两种情况,第一便是这些人都是如同陈龙象一般的拳法高手,不过要同时出现这么多拳术高手,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况便是这些人有约定,在这座城镇或者是这一间酒馆不能够打斗,也不允许出现兵器。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好玩了,这些人到底是什么身份,是萍水相逢的路人,还是早就认识的同路人。如果是后者,目的又是什么?
那边胡璃已经走到了山贼头子的面前。山贼头子骑着高头大马,看起来身手不错,但是云藏锋并不为此感到担心,那山贼头子的身手与胡璃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根本伤不到她。
山贼头子趾高气昂坐在马上,一边监督着自己的手下在城镇当中劫掠,一边说道:“诸位父老乡亲不好意思,山上食物紧缺,大家伙都要吃饭,我保证只拿一些东西便走,只要你们不反抗,我们便不会伤人。若是大家不配合,弄得老子脸上难看,就不要怪我弄得大家都不好看了。”
听到山贼头子这一番和和气气的话,配上一脸尴尬的表情,云藏锋真有些忍俊不禁。看到手下把别人家里的锅给砸烂了,山贼头子下马在那名手下的屁股上面狠狠踹了一脚,然后诚恳给别人道歉,倒是弄得那人很不好意思,一直给山贼头子说着“没关系”。
云藏锋看了看街上的行人,每一个人都不像是被人抢了一样,有时候还帮着山贼往外面搬东西,一伙人和和气气,倒像是邻居来借柴米油盐。
这边胡璃已经到了那山贼的面前,就像是之前在别的城镇当中看到的说书先生讲述的女侠那样风采卓然,站到了山贼头子的背后,大声叫道:“恶贼,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恃强行凶,还不速速束手就擒?”
这一吼让山贼头子和帮忙搬东西的主人家都尴尬了起来。看见山贼头子尴尬的眼神和无处安放的一双大手,主人家准备帮忙说两句缓解局面,不曾想被胡璃拉到一边,然后胡璃对那主人家说道:“主人家,你别怕,有我在,他不敢把你怎么样。”
说完,胡璃便欺身而上,合辙双剑发出一道寒光,朝着山贼头子的面门刺去。山贼头子反应更快,双剑还没有来到身前,手中环首刀便向上一撩,若是胡璃执意出手,必然会被这一刀给斩去双臂。
胡璃嘴角一勾,泛起一丝冷笑,身形微动,眨眼间便到了山贼头子身后,双剑一起出手,一柄对着山贼头子的脑袋,一柄朝着山贼头子的背心。山贼头子慌忙转身,横刀于前,挡住了原本对准背心,现在对着胸口的一剑,却没有想到还有一剑刺了过来。
千钧一发之际,一根筷子,从左侧的酒馆当中飞出,劲道奇大,叮地一声撞在了胡璃的必杀一剑上面,胡璃握剑不住,脱手而出。山贼头子从生死一线中走出来,惊魂未定,大口喘着粗气。
“大家伙,对不住,我们夫妻二人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还希望各位原谅。”一道和气的声音从酒馆当中传了出来。
第三百一十六章 善恶
将近七八天快马加鞭的路程,云藏锋和胡璃终于是到了西星山脉脚下。祖龙山脉那边是一个大乌龙,好在云藏锋一团和气给人又是作揖又是鞠躬的道歉这才算了却了一桩恩怨,也是祖龙山脉下面那个镇子上面的人心平气和,一向与人为善,否则也断然不会如此轻易就放过云、胡二人。
话说当时云藏锋飞筷子挡下胡璃的夺命一剑,救下了在鬼门关前面走了一遭的山贼头子,之后对镇上众人道歉。胡璃被阻之后略微有些不快,问云藏锋道:“公子,这伙山贼多行不义,恃强凌弱,为祸一方百姓,为何阻挠我?”
云藏锋也不与胡璃解释,只是走到山贼头子面前道:“兄弟,行善积德必有善果,内子不识大体,多有得罪,还希望你原谅则个。”
一番话说得山贼头子面红耳赤,活像一个还未出阁的小姑娘,急急忙忙带着手底下的弟兄们一窝蜂地跑走了。目送一伙子山贼远去,云藏锋又对城镇当中的人道歉,还请了一顿酒菜,这才带着胡璃出来,两人翻身上马,速速远去,半刻不敢停歇。
行到城门处之时,一名酒肆中人从城门之上跃下,拦住了二人的马匹,一番解释,才将其中的缘由一一道来。
原来那山贼头子也不是什么大恶之人。数年前,那山贼头子逃难来此,起初是有一些戾气,横行乡里,让百姓敢怒不敢言。江湖中人并不个个都是行侠仗义之辈,人人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作壁上观。
可是此间居民民风淳朴,心地善良,见山贼头子前来劫掠,也并不惊慌,每家每户分出一些粮食酒菜赠与那厮,年老者喜欢讲一些道理,还经常与前来打家劫舍的山贼头子说一些为人处世的真谛,不管是不是真有几分道理,那颗真心倒是不假。
那山贼听了一些老者的言语之后,也不伤人,只是冷哼一声离去。城镇当中有不少前来寻找天材地宝的江湖人士,都觉得此间老者虽活了一把年纪,却如同在世外桃源当中,哪里知道江湖险恶之处,这山贼头子必然也是冥顽不灵之辈,岂能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说服的?
不过在这里住下的江湖人士多多少少都曾蒙受城镇居民的恩惠,耕种粮食,渔樵江渚都不容易。有一点善心之人都怜悯此间的居民,心想若是这山贼再来此处抢夺,也不由得他们不出手相助一番了。
谁知道第二次那山贼头子来却不是孤身一人,也不知道从何处招揽了一群不伦不类的小喽以壮声势。这群小喽年纪都不大,一个个只是八岁到十五六岁的孩子,但是都舞枪弄棒地装作一副强人模样。
原本准备出手相助的江湖人士觉得稀奇,便准备看看究竟能够闹出一个什么花样来,谁知道城镇居民这一次更为过分,主动搬出家中油米赠予山贼。江湖人士大多心想,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买卖,他们凭空多事去插手也不是那么回事,思来想去,也就罢了。
好在这山贼窝里的强盗还有几分道义,只是取了一些吃食过活,便离去了,既不伤人性命,也不打骂侮辱人。如此过了几月,七月流火便是该秋收的时节,人人下地忙碌,家里面只有一些女人做一些轻便农活,山贼即便来也是秋毫无犯,见家中没有男人便匆匆离去了,后来有人问起,却说是为了避嫌。
有些人曾经亲眼看见过那山贼头子见到搬了一把矮凳临街而坐的妇人给不足月
的孩子喂奶便撇过头的场景,说与大家伙听了,人人也都是笑这雄踞一方的大当家竟然是个薄面皮的雏鸟,却也没有往心里去。
秋收时节未过,农夫常看见田坎边上停了几匹劣马,山上的那伙受到居民们照顾的山贼们一个个扎进了裤腿和袖口拿着镰刀帮忙收割庄稼。
有人也曾劝那山贼头子向善,说他心不狠手不辣,行走江湖难免吃亏。倒是有一膀子力气,不如就在这山清水秀的地方搭一间草屋来做个渔樵江渚上的农夫,也算是有个着落,过些日子镇子里面的大姑娘小姑娘都出落得亭亭玉立了,还可以讨个媳妇,怎么也算得上是圆满了。
岂知那山贼头子翻身上马骂道:“娘希匹的,老子一腔热血,注定是要纵横江湖的大人物,岂能和你们这些碌碌无为的草民一般无二。对老子来讲,即便是掉脑袋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要我做一辈子农夫,免谈。”
人各有志,那山贼头子既然这么说了,也就没有人再提起此事,只是那人半月下山一次,手底下的喽兵也不见多,还是那几个,只不过个头都稍微长了一些。下山帮大家干活的时候也多了起来,春耕秋收,夏季担水浇肥,什么都干,也不知道是图个啥。
有人说你当个山大王还是做这些事情,跟我们有什么区别。谁知道那山贼头子呸了一声,道:“大丈夫心怀天下,即便不能做那驰骋疆场的大将军,也应该是个纵横江湖的大人物,侠士老子做不来,就想着做个坏人。拿了你们的东西手软,帮你们做点事情,以后抢你们老子还是心安理得。”
田里人多,那山贼头子说这话的时候脑袋高高扬起,额头上面的汗水滚落在地也不觉着辛劳,只是心里面暖洋洋的,热乎着呢。
只是有一年夏天,傍晚时分,大家伙都在城中一颗大树下面乘凉,有的人家才煮了一碗挂面,端到大树底下唏哩呼噜的吃着,所谓闲话家常,谈论的也不过就是这一个小镇子里面发生的事情。这个小镇里面进来的人多,出去的人却少,除了那注定漂泊一生的人物,大多数都留了下来,相忘于江湖,只愿面朝黄土背朝天做一个农夫。
哪曾想就在这时,一匹快马从山上飞奔下来,这匹属于山贼头子的劣马可能一辈子也没有跑这么快过。大树的背后有一些刚刚生育不久的妇女坐在那里给孩子喂奶,山贼头子纵马跑到他们面前,这个时候才展示出了武力惊人,他一提溜,便将一名正在喂奶的妇女给捉上了马,接着顺手一抄,将婴儿搂入怀中,之后便纵马而去。
将人带走之后,很快便有同行的妇女来到男人们休闲的大树底下叫道:“不好了,那山贼将阿红给抓走了,眼睛红得跟野兽一样,让人看了都害怕。”
大树底下坐着多少武艺高强的江湖侠士不好说,只是人人听见这个消息都散开了,只剩下阿红的男人一脸惊愕,不知道平时人畜无害的一个老实人怎么突然干出这种事情来。
不少男人回到家中,都从家里面的地砖下面或者院子里的某一个角落挖出行走江湖多年的老朋友,拔出鞘来依旧是虎啸龙吟,寒光凛冽。那一晚,祖龙山脉下面的一个不知名城镇当中,十数道黑色的身影兔起鹳落,往山中奔去。
众人齐聚之时,这才发现原来身边有许多交往多年的好友竟然同为江湖中人,也不免是一桩趣事。众人将山寨的破烂木头门一
脚踹开,发现里面密密麻麻坐着十几个小喽,都是山贼头子身边的那些。
一名大汉性子急躁,瞅不得平日里有些交情的女子受苦,手中长刀架到一个小孩的脖子上面,恶狠狠地问道:“你们大当家和抢回来的女子呢?”
孩子哪里见过这种阵势,平时去镇上见这些叔叔伯伯都是和颜悦色的,怎么突然说变脸就变脸了,当时就哭了起来,连话都不会说了。还是一个年级稍长的孩子对那大汉说道:“大当家的在里屋和那位婶婶办事情呢,几位叔叔伯伯远道而来,不妨稍坐,等我前去通报,让大当家的出来待客?”
大汉见那孩子一哭,顿时手足无措,听到大孩子说话中带着办事的话语,这才反应过来是来救人的,当即道:“等不及了,要是生米煮成熟饭了,这还了得?”
众人都凭借着有武艺在手,一阵旋风一般跑到里屋,却看见那山贼头子站在门口,正在系裤腰带,顿时怒不可遏,一刀劈砍过去,这边刚刚闪过,便又有一剑刺了过来。山贼头子大叫道:“诸位兄弟,这是干什么啊?我知道了,一定是我平时打家劫舍,众位来替天行道,为民除害来了吧。也罢,可敢让我取来兵器,我们大战三百回合?”
一名身材纤瘦的儒生站了出来,说道:“我呸,你也配。”
话音刚落,一名婴儿的啼哭声从屋中传来,那儒生道:“平日里看你忠厚老实,没想到是个禽兽。待我等救出嫂子,再听她命令,看把你是杀是,生吞活剥,总少不了你吃苦。”
山贼头子一脸茫然,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便众人推门要进,急忙堵住门口,道:“诸位兄弟,要杀要剐,我不皱半点眉头,只是这门,现在进不得。嫂子片刻便出来,须得你们等候一盏茶的功夫,若是硬闯,就别怪兄弟不客气了。”
一人仗着一双铁掌了得,将山贼头子拦腰举起,置于地上。年长儒生担心女子被山贼糟蹋之后衣衫未整,自己年老兴许可进,其他人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看了不该看的,或许传出闲话,便先一步进了门口,将所有人挡在外面。
只看了一眼,儒生便退了出来,将门关上,说道:“别进了,小媳妇好得很。”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其中道理。见那儒生走到揉腰呻吟的山贼头子面前问道:“我问你,你抢那小媳妇来究竟所为何事?”
山贼头子被那铁掌之人一摔,只觉得浑身疼痛无比,听见问话,也脏话连篇,回答道:“我今日下山准备劫道,不曾想在官道边上捡到一个不足月的小孩,我倒是也捡过一些被人遗弃的孩子,这么小的还是第一次见。捡回来就哭,都已经苦了一晚上了,我哪里会照顾孩子,却也想到兴许是孩子饿了,一时半会又去哪里给孩子找奶喝?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众人这才恍然,接着又问那厮:“那你为何在门前系腰带,让人误会?”
山贼头子更是满怀冤屈道:“嫂子喂奶,我不好在场,便在门口等候,一时之间尿急,不敢走远,便到屋后撒了一泡野尿,刚回来,便看见诸位来了。”
一众好汉这才知道是一场误会,纷纷大笑,幸好是虚惊一场,还不免责怪山贼头子没有跟大家打个招呼。山贼头子也解释是一时心急就给忘了。
一番故事讲完,那来人问道:“你们说这么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第三百一十七章 白衣
世间的事情哪里是用好坏就能够评判清楚的,云藏锋对此也不过笑着对拦路人说道:“是好是坏,在下不敢妄言,好也罢,坏也罢,这山贼头子倒是可爱得很,活泼得紧,也算得上是一个性情中人。”
那人听了云藏锋的话之后仿佛有些赞同,微笑着说道:“小兄弟言之有理,弟妹出手也是为了时间公理,惩恶扬善,也算是一片善心,我们都不会怪罪。此番出城追来,也是念在二位心地善良,不想让二位被奸人所残害,特地赶来提一个醒。”
云藏锋纳闷道:“我道这祖龙山脉人杰地灵,各个都是如同阁下这般英武不凡且宅心仁厚的大侠呢,不知道有什么恶人或者魔物盘踞于附近,竟让各位也十分忌惮?”
来人笑着摆了摆手道:“这个小镇当中也不过是一些无名之辈罢了,行走江湖无非求一个声名显赫,要不然就是为了世间正道,还世界一个朗朗乾坤而挥动手中兵器。可是江湖之大,小鱼小虾不少,能够独占鳌头却没有几个,时间一长,难免心灰意冷,兴起了隐退之意。来到此处也不过是顺坡下驴罢了。”
两人骑在马上,也不下马,听来人一字一句述说过往之事,也不着急。这城镇当中居民的性子他们也算是见识了,自然知道民风淳朴,并不会兴起什么害人之心,一时也不着急向南而行,索性就站在原地听来人娓娓道来。
那人似乎也知道自己话多了,便有些尴尬地说道:“人一闲下来话就多了。还是说正事吧,见二位是要朝南边而去,不巧南边有一骠真正占山为王的匪徒,拦截官道,夺人钱财,希望二位多加小心,不要着了那伙贼人的道。”
“多谢阁下提醒,只不过我看诸位也都是武艺高强之辈。此间居民卧虎藏龙,只需要集结十来个好手,纵然是五六十人的山贼营寨,也不会是诸位的一合之敌,为何诸位不携手前去剿匪?”云藏锋听完那人的叙述,眉头一皱问道。
那人听到这个话,也没有因此而脸红,反而是洒脱笑道:“江湖之大,处处都在水深火热之中,手中剑可斩百人千人,又岂能够斩尽不平之事。更何况我等早已经退隐山林,江湖之事无心参与了,只要那伙贼人不来犯,我等自然不会出手。言尽于此,再多说,恐怕对你我都无益,二位要出城,这便请把。”
一番话说完,那人侧身让开了一条路,等云藏锋他们驱马走过之后,缓步走回城中。
云藏锋和胡璃这才一路难行,片刻不敢停歇。光是一个小小的城镇便有如此多的高手,这祖龙山脉不仅鱼龙混杂,更是人杰地灵,他们可不敢保证人人都如同这个小镇的居民一般良善,如果遇上麻烦,小鱼小虾还好说,一路打过去便是,若是遇到真正的高手,恐怕两人都要交代在这个地方。
按道理来说,一般在武艺上面超过了云藏锋和胡璃的高手都不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与他们眼中的蝼蚁为难,这种高手要么找到了世家大族挂靠,要么独行天下,不会轻易出手。但凡事无绝对,云藏锋就听说修仙界和世俗界江湖都有吸食人血或者以人炼制法器的阴狠人物,祖龙山脉天材地宝丰富,说不得就遇上一个,那就倒了大霉
两人一路狂奔,胡璃不明所以,只是见到云藏锋不停歇,自己也就不敢停歇,直到完全脱离了祖龙山脉的范围才放慢了速度。
放慢了速度之后,胡璃才敢问云藏锋道:“公子,我们一口气走了将近三十多里地,也没有见到那人说的强人,莫不是诓骗我们?”
枣红马正好和胡璃的马匹挨得很近,云藏锋只需要一伸手便能够摸到胡璃的脑袋,听到这个话,他难免玩心一起地揉了揉胡璃的脑袋,看到黑袍之下露出的一丝烫伤的皮肤,心里面又是几分愧疚。
“诓骗我们有什么好处?或许是我们运气好吧,这才没有遇见那些家伙。不知道那伙强人人数多少,功夫又如何?最好还是不要遇上,否则又是一件麻烦事啊。”云藏锋心疼了一下之后便如此缓缓说道。
胡璃又问:“这伙强人如此胆大,竟然敢在官道上面杀人越货,难道官府就不会管一管吗?莫非汉唐王朝的官兵都已经如此无用?”
云藏锋道:“所谓天高皇帝远,这种偏僻的地方纵然是灵气充沛也不会成为庙堂上面的老爷们关注的对象,只有醉心于修行的江湖中人和道门大家才会关注。江湖人士齐聚之地难免就会多有纷争,这样的事情一旦多起来便是想管也管不了了。”
其实云藏锋这些话只是说了一半,还有一半藏在肚子里面没有说出来,他还不想让胡璃觉得世界上的人都是十分恶心的,不如留下一些,无能总比无心要好得多。
guan 逼 民 反的事情云藏锋并不是没有见到过,官匪勾结的事情,云藏锋就看得更多了。这样的地方,老百姓们自给自足尚且有些难,还要年年向朝廷进贡,层层剥削下来还有多少油水可以捞?
稍微有些心思的官员都不会愿意到这样的地方当一方父母官,江南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膏腴肥厚,刮了一层还有一层,哪怕是一个小小的衙门师爷都能够锦衣华服,是个人人都想去捞一把的好地方。京畿附近虽然不比江南的富饶,但是出门有面子啊,在天子脚下干活,升迁的路比那通天大道也没有什么差别,地位也要比地方官高一等,也有不少人挤破脑袋都想要去分一杯羹。
但是祖龙山脉和西星山脉这两块地有什么呢?天材地宝?那又有什么用,不能够换成黄白之物,更没有美酒美食,平日里清苦也就罢了,兴致来了的时候连一个勾栏娼馆都没有,谁愿意来啊。
这种地方俗称就是被贬谪之地,多半都是其他地方的地方官或者京官被贬谪之后发配到此处受苦,这就让落难此处的青天大老爷们更加没有心思加强地方管理了,这倒是更倾向于道家的“无为而治”理念。
一路想着种种与自身不相干的屁事,云藏锋和胡璃一边缓缓向南而行。距离西星山还有将近三日的脚程,云藏锋也不着急了,祖龙山脉还有能够让他害怕的邪魔外道或者修为高深的仙魔巨擘,西星山脉这边就什么都没有了。
面对着远远强于自己的对手,别人如果要命,没有修为在身的云藏锋逃都逃不了。西星山这边就不同了,山脉如同群星散落,杂乱不堪,让一地的灵气也连带着变得散乱
起来,并不适合修仙人士修炼,不过江湖上面的高手还是很多的。
江湖强手云藏锋就不怕了,一般人都打不过他,打得过的一般都留不下他,甚至还可以借助天时地利等等不确定的因素伺机埋伏反杀。
远远看见前方烟尘滚滚,看起来一伙人数并不少的人马狂奔而来,这种速度比奔袭还要快上许多,看起来像是在逃命。
云藏锋和胡璃看见那一群人的时候,那一伙人也发现了云藏锋和胡璃二人,为首一人一脸横肉,须发如同钢针根根直立,左眼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砍了一刀,一条歪歪扭扭的伤疤竖着延伸下来,还隔着一段距离,云藏锋就能够感受到那股澎湃的杀气。
见云藏锋二人如同木偶一般站在道路中间,不知道是被吓傻了还是有意阻挡,那疤脸大汉怒吼道:“前面的两个小崽子给老子让开,否则别怪爷爷心狠手辣。”
一边怒吼,那人一边朝后面观望,好像正在被什么可怕的事物给追逐。云藏锋和胡璃自然听到了这个话,为了避免惹祸上身,云藏锋双腿一夹马腹,想给迎面冲来的一队人马把道路让开。
那疤脸汉子看到云藏锋的动作刚有些喜意,便感觉身后一冷,一道白衣身影从后方款款而来,踩着队伍中人的头颅一步一步到了队伍的最前方。每一个被踩踏的无名小卒都是脑袋一歪,便摔下马去。
马匹冲势不减,那人已经落到了云藏锋和胡璃的面前。胯下枣红马好歹也是上过战场的中上品战马,面对对方马匹的挑衅,一时间也上来了火气,不愿意退步半分,直到云藏锋不断扯拉缰绳才不情不愿缓缓转身。
这个时候,那道白衣身影已经到了云藏锋二人的面前。十数匹马冲锋而来,见到面前之人竟然有些惊惧,急急减速,不曾想距离已经过近,即便减速也已经来不及,迎面朝着那道白衣身影撞了过去。
虽说不能够铲平天下不平事,但是眼见一桩惨案就要发生在自己面前,云藏锋也来不及多想就准备要弃马救人。
只不过这个念头刚刚升起,便看见那疤脸汉子的一骑直直撞在那人身前半尺之地,仿佛那里有一堵厚墙,撞得疤脸汉子连人带马摔了出去,胯下马匹脑壳迸裂,脑浆四溅而死。后面的马匹也纷纷如此,前赴后继,如同江潮。
云藏锋面露惊愕之色,然后自嘲一笑。先前那伙驱马奔逃的人马显然是被人追杀,白衣人从后方而来,显然就是追杀之人,这人功夫之高可见一斑。这人既然选择了落于马前,显然是不惧奔马的威势,可笑自己还准备下马救人。
马匹撞到气墙上翻倒之后,并不是所有人都失去了一战之力,许多人眼见性命不保,心下更横。一时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全部都持刀攻来,刀是劣质的铁刀,剑,却是一柄不同凡响的好剑。
疤脸汉子翻落之后,身上多了几处擦伤,但是命悬一线,显然已经忘记了身上的疼痛,立马持刀从后面偷袭,配合前面攻来的同伙,也算是出乎意料的杀招。
可是那柄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鞘,隐藏在那人的袍袖之中,只露出半截寒刃,弧光一闪,无比惊艳。
第三百一十八章 退走
那剑光惊鸿一现,却是无比惊艳,白色袍袖当中藏一半露一半,只是一道寒光乍现,从四方跃起纵劈的一伙人马纷纷被截为两半,几个是从腰间斩断,两三个从胸口被切开,疤脸大汉稍微惨了一点,一般脑袋从左耳下方开裂,在右边太阳穴被砍飞了起来,里面露出来的东西恶心至极。
那人一袭白衣,三尺青锋,做足了江湖侠士的派头,更有一些飘逸绝伦。三尺青锋上面的鲜血滚滚而落,剑锋之上竟让一丝鲜血都没有残留,足见白衣侠士手中长剑是何等罕见的江湖宝物。
云藏锋和胡璃看了一阵,从来都是秉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心思的二人白白看了一场热闹,也不算吃了亏,眼下大戏唱罢,锣息鼓停,看戏之人自然也该散场了。只是那白衣侠士挡在二人的道路上已经有一阵子了,只是谢谢提着手中剑,并不动作。
云藏锋和胡璃对视一眼,也不知道面前这人是不是除了功夫厉害之外也病得厉害,也不去理会他,两人将手中的缰绳一扯,马头想着官道一边一偏,从白衣男子右侧绕过,马蹄声嘀笃的笃地向前走去。
刚刚走出几步路,那白衣侠士在二人身后一个翻身,跃到了二人身前。两人这才看到了白衣侠士的脸,那份世家子弟养尊处优才能够养出来的柔嫩白皙,还有雍容华贵的气度已经足够不凡,偏偏长相还是一等一的好看,总之是要比云藏锋好看上许多了。
只是纵然容貌不错,阻拦别人去路这种事情放在哪里都是不受待见的。如果是一些情窦初开,没有品尝过情爱滋味的少女或许因为此人风度和容貌俱佳而心生爱慕之情,但是云藏锋和胡璃早已经是江湖老手,胡璃或许阅历浅薄一些,但是多年来大漠疆场的历练足以让胡璃轻视一般的高手了,更何况这种惺惺作态的公子哥。
两人这一次依旧没有管眼前人的无礼行径,一来是不想惹麻烦,二来是此人初一露面便展现了一手妙到毫巅的惊艳一剑,实在是让人不想与之打交道。
尸体随意丢放在这人迹罕至的官道旁边,夜幕降临之后便会有许多食腐动物从山林当中爬出来,将这些尸体拖回到恶臭的洞穴当中储存起来慢慢享用,或许会被当场吃得骨头都不剩,剩下的东西也会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慢慢腐烂,最后一点痕迹都不留下。
但是这样一个杀伐果决的人,如果不是为了自保,那就太过于残忍了,心理多半都是有一点这样那样的病症的,反正不是什么善类。既然如此,还是早早远离比较好,免得惹祸上身并不自知。
不曾想,两人的一再退让,让这位不知道何处来的白衣侠士变得有些得寸进尺了。云藏锋只听闻身后一阵袍袖抖动之声响起,一道黑影从天而降,就要落到胡璃的马上。云藏锋嘴角一勾,便是明白了这位白衣侠士心里面的念头。
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能够让一个男人如痴如狂呢?江湖中的男人最感兴趣的无非就是宝马、美人和兵器,上乘武功可以让人发疯,但那毕竟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唯有前面那三样里面总有人喜欢的,无论贫贱富贵,武功高地都会喜欢的。
那白衣侠士或许是一个刚刚走进江湖的富家子弟,也可能是某一个深不可测的密宗大派的少帮主之类的人物,武功和狠
辣都已经够了,但是还缺少一点阅历。方才露出那一手难免有些显摆的嫌疑,或许就是因为看穿了胡璃的女子身份,想要卖弄一番,难怪之前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原来本来就是在卖弄自己的风姿。
那人想要骑上胡璃的马匹,然后从后面搂住胡璃,占一些便宜。在云藏锋的眼里,这种手段比那些夜间出入女子闺房的采花贼好不到哪里去,都是一些下流行径,不管此人的身份如何高贵不可攀,这人的心性就不适合来往。
云藏锋一念通透,牵引枣红马朝着胡璃的马匹那边靠了一靠,原本就挨得很近并且缓缓行走的两匹马这个时候更是并驾齐驱,几乎都要贴到了一起。云藏锋抓住胡璃的脖颈,轻轻一提,便将胡璃捉到了自己的马上,枣红马身上多了一个人,也是有点不满地打了一个响鼻。
白衣侠士翻身落下,碰巧云藏锋刚刚把胡璃捉走,怀里扑了一个空,满盘心思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心中不免有些恼火。但也正是因为如此,白衣侠士看出来两人关系不浅,若不是胡璃配合的话,男相貌平平的男子没这么容易就能将一个大活人从一匹马上捉到另一匹马上面的。
“既然阁下想要与我二人同行,我们也不妨让一匹马出来供阁下驱使,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为了避免麻烦,阁下还是早日离去好些。”云藏锋看到已经坐到马上的白衣公子哥,嘴角和煦一笑,声音温柔却又暗藏一些机锋。
白衣公子哥眉头一皱,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他御女无数,见到胡璃的第一面就知道这是一个绝世美人,光是那股无风自来的奇香便让他无法自拔。这是他独门的本事,或者说是一种天赋,在白衣公子哥小的时候就会嗅到各种各样的味道,后来才知道是身边的女子身上散发出来的,只不过这种味道只有他能够闻到,其他人闻不到。
即便是白纱遮面或者带着黑帘斗笠的各式女侠,他也能够凭借这手本事分辨出到底是美女还是丑八怪。越是漂亮的女子味道就越是浓厚,越是丑陋的女子味道就越是清淡,并且性格淡雅的女子身上香气如同水仙、野菊一类的清雅花朵,性情如火的火辣女子或者是妖冶的女子味道就好比牡丹、蔷薇等等艳丽花朵。
如此总总,不一而足。凭借这一手本事,白衣公子哥在这个江湖上也是摘了不少花朵,可以说光是和他有过鱼水之欢的女子就不下双手之数,更别提只是花前月下、赏雪游园的其他小花。
即便如此,他也从来没有见过如同今天这般味道浓烈的女子,那女子身上罩一层黑袍,却仍然挡不住身上一些部位的圆润弧度,光是瞧上一眼就让他狠狠咽了几口口水。而这女子身上的味道让他在数百步之外便嗅到了,那肯定是一朵世界上不存在的花,这个味道让他如痴如醉,有百合的纯,更有蔷薇的烈,也有腊梅的香,总之是世所罕见。
那个时候他正在追杀这一群聚集劫道的强人,本已经杀了一些,可是突然间嗅到这一股香味自北边而来,便放任这一伙贼人往北而逃。
一切本就是他早已经计划好的。仗着自己轻功了得,白衣公子哥远远坠在队伍后头,等接近了那位女子这才翻身超过最前方的马匹,先是一手半尺气墙展示了自己雄浑的内家功夫,之后又是一剑斩十人,显露
他无双的外家功夫,相信已经足以让那女子咋舌。
之后便有站在那里搔首弄姿,只等那女子开口说出一声:“公子,敢问高姓大名?”
可惜这个世间的所有事情往往都是事与愿违,那女子不仅没有开口叫住他,更是对他视若无睹,让白衣公子哥心里面无比恼火。情急之下,原本准备直接骑上那女子的马匹,在马上好好端详端详这女子的音容相貌,不曾想又被旁边的男子搅了局,这怎能让他不觉得恼火。
“在下公孙靖涂,两位称我为公孙便是。路途遥远,方才又经历了一番大战,实在是疲惫不堪,既然两位愿意借马给在下,在下也就却之不恭了。不知道二位前往何处,是否同路啊?如果同路,还可以一同前行,也算有一个照应。”公孙靖涂展颜一笑,竟然比女子更有几分颜色,只不过这些花样在云、胡二人面前都是给瞎子看了。
在这种时候,胡璃一般都不会说话,主要是怕说错了话,让云藏锋感觉到难堪。人世间的规矩实在是过于复杂,其中的弯弯绕绕也太多,人的感情和思想更是让她这只小妖捉摸不透,索性就少说少错。
她本能地对这个面容不错的男子感到厌恶,身体微微朝着云藏锋靠近了一些,并且轻轻用她的手肘碰了碰云藏锋。云藏锋自然知道胡璃的意思,是想让他快点把这个烦人的苍蝇给赶走。
于是云藏锋说道:“公孙公子?我们好像还不太熟吧。我们二人去哪里也和你无关,你这强行抢马的举动我便不多说什么了,如果你在纠缠不休,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你自己什么目的,我想咱们都心知肚明。”
公孙靖涂说道:“哈呀,我最喜欢的就是别人对我不客气了。实话告诉你吧,今天我是看上了你的女人了,你若是乖乖拱手让与我,你要什么,爷就给你什么,若是不从,那一伙山贼便是你的下场。”
那伙公孙靖涂口中的山贼云藏锋也已经看到了,即便是其中技击功夫最强的疤脸大汉也不过略微比阿龙强上一点,要说炼体的法子,一点也没有。要论起来生死相搏,说不得还比不上阿龙呢。
好歹阿龙从小有个做总镖头的师父传授功夫,身上的底子也是一点点扎马站桩练出来的,可不是这一伙山贼这般凭借心狠手辣,仗着人多就能够与之相比的。
“公孙公子的功夫不错,半尺气墙离体而出,一剑斩十人,都是很唬人的把戏。”云藏锋没头没脑地称赞了这位公孙一句。
倒是公孙靖涂听出来了云藏锋的弦外之音,说道:“阁下的意思是比我更加厉害了?那我可真要见识见识了。”
胡璃悄悄问道:“公子,这人怎么回事啊,怎么见面就要打打杀杀的?”
云藏锋这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他的猜测言简意赅地讲述给了胡璃,结果没有想到胡璃“噗嗤”一笑,将罩在头上的黑袍取下,那被火燎灼过的皮肤还没有恢复,看起来没有起初的狰狞恐怖,但也绝不好看。
公孙靖涂一见之后,暗道了一声失手了,然后拱手道:“打搅了两位,公孙靖涂告辞。”
公孙靖涂说完便飞身而走,转眼便消失了在了树林之中,倒是云藏锋和胡璃二人同乘一骑,哈哈大笑,笑声传遍四野,无比爽朗。
第三百一十九章 黑店
看到公孙靖涂仓皇逃窜的背影,云藏锋哈哈大笑,对胡璃说道:“小胡璃啊,不战而屈人之兵,天底下我看就你一个可以这么厉害了。”
胡璃重新把黑袍罩到头上,笑容苦涩,眼神却无比清澈,看着云藏锋说道:“公子这是在夸赞胡璃呢?还是在挖苦胡璃呢?”
云藏锋这才想起来自己做了一件多么蠢的事情,恨不得狠狠给自己两个大嘴巴子,这张贱嘴总是不合时宜说出不合时宜的话来。回想了一下,这一路走来胡璃的心情好了不少,主要是因为一路上只有二人相依为命,就好像是回到了刚刚从九五城离开的那一段时间。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云藏锋下意识的认为胡璃对于之前的伤已经释怀了,更可能是他已经习惯了这个样子的胡璃,甚至连胡璃身体受伤,心灵也受伤的事情都给忘记了,所以才能够做出这样的蠢事,说出这样的话来。
“小胡璃,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云藏锋想要向胡璃解释一下,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做错了说错了就是错了,无论是解释还是陈述一个事实,听上去就像是一个个借口,让人生厌,更何况云藏锋根本想不到什么好的理由来解释。
胡璃善解人意地笑了笑,说道:“也没有什么啊,这段时间从西疆国走到祖龙山脉,我早已经习惯了别人的眼光。公子,其实我想了很多,甚至让我自己感觉现在的我不是我了,而是一个十分陌生的人,但是我还是想通了一件事,我这张脸本身就是给公子看的,只要公子不嫌弃,无论它是丑陋还是美丽,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对吧?”
听了这些话,云藏锋点了点头,咧嘴一笑。他自己心里面很清楚,最开始在西疆国王都,那个时候胡璃刚刚受伤,他其实心里面还是有点接受不了的,因为毕竟有一种落差。后来经历的生生死死越来越多,一直待在一起,云藏锋就开始觉得这个样子的胡璃和平时的胡璃也没有什么差别。
红粉骷髅,有时候佛家的禅语还是很耐人寻味的。喜欢一个人究竟是喜欢什么呢?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出一个标准的答案来,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吧。或许有人会因为外表去喜欢一个人,但是永远不会因为外表跟一个人在一起吧,能够厮守缠绵的,终究是两个互相吸引的灵魂。
云藏锋摸了摸胡璃的头,说道:“知道了,我以后也不会这么乱说了,有些时候是有一些得意忘形了,这对我自己的修为也不好。走吧,还有一段路就要到西星山脉了,西星山脉过去不远应该就能够看到昆仑了。”
两人再次驱马前行。人永远无法预知未来的事情如何,即便是世界上真的存在着造世主,造世主也不能够完全掌控着一个人的命运,否则我命由我不由天就成了一句笑话。世界上有太多需要去深思,却越深思越感到恐怖的东西,好在身边总会有一个或者两个人那么坚定的陪在身边。
西星山脉乱如星盘,由于山峰太多,大多数又是各不联系的孤峰,所以让人很难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聚居下来。不过,人类的智慧总是无穷的,在西星山脉脚下,村庄和民居
也像是星盘一样散乱分布,依山傍水,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穷山恶水多刁民,说的可能就是西星山了。跟齐名的祖龙山脉不同,西星山脉并没有那么充沛的灵气,很多山都是光秃秃的,只有一些低矮的树木,灰暗的树皮光是看上去就死气沉沉,让人心里面不舒服得紧。
数年前,在江南的一座小城,云藏锋在一家酒肆里面曾经见到了一群游历汉唐的马队。云藏锋喜欢饮酒,也喜欢结交朋友,那一群人坐在那里不断吹嘘着自己游历的所见所闻,云藏锋听得有趣,借着酒劲便到了那桌上,与这群各行各业十分混杂的人攀谈起来。
那一次就说到了西星山脉这边有一家做人肉包子卖的黑店。讲述这个故事的人是一名负笈游学的年轻人,据他自己说,他的理想就是要走遍汉唐王朝的名山大川,写下一本可以流传千古的游击,如果可以,也要在山水之间寻仙访道,看看那仙人的世界。
那年轻人不知道怎么就说到了那西星山脉。那一天,天色已晚,天色昏昏沉沉,又热又湿,恐怕有暴雨将至,年轻人放眼四野,也没有可以落脚之地,身后的竹制背囊当中装着许多这些年来一点一点攒下来的书稿和贴身衣物,如果是在大雨当中走一趟,恐怕墨迹晕开,不仅仅是书稿不能看了,衣服也毁了。
好在没有走出多远之后,他就碰上了一个担柴赶路的老樵夫。山中寻路,不是问道于山中猎户就是问道于老樵夫,年轻人暗道自己的运气好,在这紧要的十分遇上了一个熟悉这边地形的人。
年轻人上前拜会道:“老人家,小生这厢有礼了。”
那担柴老人根本不理会这个操着外乡口音的年轻人,只是从他身边径直走过。年轻人看得真切,那担柴老人并不是一脸的戒备,而是不屑,根本打心眼里面不愿意和这个年轻人打交道。
但是眼看着天色越来越黑,那个时候正处盛夏,即便是申时过了,也不应该是如此黑不溜秋的天。年轻人心里面着急得很,也就不在意那担柴老人是不是对他有什么偏见了,索性快步上前,短了那担柴老人的路,问道:“老人家,我不是坏人,拦路也是无奈之举,我想请问这附近是否有什么可以避雨的地方,如果没有,能否到老人家家中歇一会脚?”
那老人抬头看了看天,黑云翻涌,滚滚向东南而去,叹了一口气,还是没有说话,用肩膀开路,挑着的柴火将年轻人推开之后便继续前行。年轻人无奈之下大喊了一句:“老人家若是能够指点两句,小生这边还有两粒碎银子,愿意孝敬老人家。”
听到有银子,这老人终于是回过头来,单手伸出,那意思是再明显不过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年轻人对老人家如此见钱眼开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是终究没有口出不逊之言,并且还挺能够理解的。
从怀中摸出两粒自己也并不多了的碎银子,约莫一二两,放到了老人家的手心。老人家用牙咬了咬,才开口说道:“你一直往山上面走,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就能够见到有一家客栈,你到那里去住吧,老头子家里又破又小,恐怕容不下你这个后生。
担柴老人说完了就走了。年轻人顺着老人家指的道往山上走,没有想到还真的就碰上了一家客栈。见到客栈之后,年轻人的脸马上就黑了下来,这山上山下只有一条路,只要年轻人接着往山上走,必然就能够见到这个客栈,平白无故花了将近二两银子,就换来了一个只要自己走一走的就能够看到的消息,实在是亏大发了。
不过年轻人的心态着实不错,想了想,破财消灾,没准这丢了的二两银子就能够给他换来一场福缘呢。
那客栈是靠着山体修建的,有一半都隐藏在山体当中,客栈的大门就藏在两块巨石的中间,难怪年轻人之前没有看到。客栈门口半闭,想来是因为此处人烟稀少,并没有什么生意,所以干脆开一半掩一半。
门口巨石上面不知道靠着什么高人给开了一个洞,洞中插着一杆酒旗,油腻得很,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散发着一股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烧过之后的腥臭味道。门前一滩血迹,遍地鸡毛,想来是客栈当中刚刚杀了一只鸡。
想到马上就能够喝上一碗香浓的鸡汤,吃上两个鸡腿,年轻人肚子不禁咕咕叫了起来,摸了摸怀中仅剩的几粒碎银子,年轻人舒心地笑了笑。敲开大门,开门的是一个丰腴的中年妇人,模样生得俊俏,眼眉含春,那股子只有成熟女人身上才有的韵味更是勾人,穿着也十分暴露,胸前两团白花花的肉都露出半球,让饥渴的年轻人狠狠咽了一下口水。
在台前办了手续,交付了押金,年轻人才有余力去打量这个开在半山腰的客栈。客栈分为上下两层,因为挖空了山体修建,天顶上面都是一些石头,用男人腰杆一般粗的巨木横竖支撑着,上面还有一些铁钩子,年轻人猜测是用来熏制熏肉腊肠一类东西时使用的。
上面一层是客人居住的房间,都是在孔洞里面,用木块一类支撑起来的。将东西放好,看了一下周围环境,肚子更饿了,索性下楼唤来老板娘,问道:“有没有什么吃食?”
老板娘很快便端来一碟酱牛肉,一份小笼包,一碗打卤面,到也算是丰盛。年轻人对吃没有什么讲究,只要填饱肚子就行,这样上菜反而是最实惠的。上完菜之后,老板娘还顺势往年轻人的怀里一倒,声音绵软地说道:“吃饱了饭,要不要吃一吃我啊?”
年轻人面皮薄,急忙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多说一句。兴许是见年轻人无趣,老板娘笑呵呵地扭动着腰肢走了。
负笈游学的年轻人家里面也是有些底蕴的士族,吃饭讲究一个细嚼慢咽,年轻人即便是出门在外也改不了这个从小养成的规矩。先吃了两片切薄煮入味的牛肉,然后把包子掰开,不曾想这一下子,差点让他把吃进去的东西全部都吐了出来。
那包子中间包着的还有一根人的手指,不如同成年人的手指粗壮,反而纤细,像是一个婴孩的手指。
一股翻江倒海一般的恶心从年轻人肚子里面涌出来,但是看到了那老板娘含春美目朝他看过来,他心里面一慌,生怕被发现了,将那包子囫囵吞下肚子。味道还是不错,只是再也不敢多吃,急急忙忙回了房间。
第三百二十章 搏杀
那年轻人战战兢兢回到房中,怎么也睡不安稳,老板娘的一颦一笑慢慢浮现在脑海当中,怎么也不能将其和杀人如麻,食人血肉的魔头联系在一起。他只感觉躺在竹席上面,一股股的热气从背后冒出来,仿佛躺在蒸笼上头,这山体内部的石壁之上也有无数只眼睛在暗处窥伺着他,只等他深夜入眠之后,黑暗处便有一把不知道屠杀了多少性命的钢刀会抹了他的脖子,将他剁成肉馅。
即便如此,负笈游学的年轻人也不敢现在便离去,若是被人知道他发现了此间的秘密,恐怕黑白无常索命的时间来得还会更快一些。这一晚,又是惊惧,又是恐怖,耳畔不知道从哪里传来阵阵风声,如同百鬼黑夜出行,悲恸哭嚎。
房间内只有一盏昏暗油灯照亮,约莫是客栈老板不舍得那昂贵灯油钱,只装了半盏灯油,时至子午之间,只听得油灯灯结被烧尽爆出一声响,油尽灯枯,整个隐藏在山腹之中的房间就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原本就昏暗的房间变黑之后,人的眼睛突然从光明的环境到了一片漆黑之中,可谓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年轻人听到自己胸膛当中咚咚咚的响声还有无比沉重的呼吸声。光是这一片黑就让他喘不过气来,喉咙里面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那是因为紧张和害怕发出的吞咽口水的声音。
客栈分为两层,中间用木头和竹子搭建起来一两层不高的楼梯,因为材质的缘故,在上面走起路来总有一些吱呀吱呀的声音,就是年轻人此刻听到的那种声音。不知道是什么缘由,年轻人不仅看不清了,就连手脚都一起僵住了,半分也动弹不得。
门外穿来沉重的脚步声,就好像是一个原本体重就不轻的人拖着更加沉重的器物慢慢走了过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马上就要敲响房门。
“咚咚咚”三声沉闷的敲门声响起,之后便是一段长时间的静默。门外人兴许是想起来了些什么好笑的事情,发出一声类似自嘲的笑声。“吱呀”,木质小门被缓缓推开,适应了黑暗之后的眼睛可以看到一些东西模糊的轮廓,年轻人看到一个瘦弱如同小猴子的孱弱男子走了进来,倒拖着一柄跟他的身材十分不搭配的钢刀,一股腥臭味道扑面而来。
门外人走了进来也不说话,更没有朝年轻人这边看上哪怕是区区一眼,而是径直向年轻人放着背囊和随身物品的地方走去。在书箱和衣衫之间来回摸索了一阵,将几粒碎银子放入自己的怀中,仿佛是嫌弃有些少了,轻蔑一笑之后才走到床前。
借着来人手中昏黄不定的烛火,年轻人看清了那人的容貌。瘦若枯骨,颧骨高耸,两只三角眼很大,几乎占了一张巴掌小脸的一半,嘴唇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咬掉了,牙齿露在外面,看上去尤为可怖。
心中正疑惑这么一个瘦弱男人怎么会有这么沉重的脚步声,便看到那人坐到了自己身边,一只脚抬起来搁在床头,这才解了年轻人心中的疑惑。那人脚上是一双巨大的铁铸靴子,借着闪烁的烛火可以看见上面有数朵云纹。
云纹铁靴的瘦猴子看见年轻人尝试挣扎,呼出一口白烟,缓缓说道:“不必费劲了,你房间里面的油灯掺了
万年醉,饭菜里面给你加了一点梦长眠,这都是弟兄们起的一些俗名,本身这两味药叫做什么,我们这些没有读过书的人是不知道的。”
年轻人想要说点什么话,可是张口都很难,瘦猴子再吐出一口白烟,要知道这个时候本来就是酷暑时节,怎么能有这种呵气成烟的奇闻异事?
瘦猴子接着说道:“你不必说话,也不必担心,每一次这种脏活都是我来,熟稔得很,稍后给你一下痛快的便是。我知道做我们这一行的都是罪孽深重,可惜没有办法,我只能够跟你们说说话,让你们多活一阵。”
“我们在这里做这个营生也有些年头了,附近的村民百姓都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我们也不可能对他们做什么。大当家的善于经营,常常给缺衣少食的村民送一些吃穿,他们也就会介绍一些外来人上门做两脚羊。这种白手起家的营生一本万利,来一个杀一个,兄弟们半月不愁吃喝。可是总会碰上一些硬茬子,你瞧我这脸和这双脚就是失手导致的。”
“人呐,死活都有些命数,活得久的人怎么都活得久,没这个命的人,怎么也强求不来,看得多了也就这么回事。我们这些人拿着别人的命让自己过活,迟早遭报应,这原本也是怨不得别人,只是谁都想活啊。”
“家里面有一个有点本事的大夫,那两种药就是他给的,没有办法才落草为寇,做一些草菅人命的勾当。两味药本来也是没什么大的效用,只是混合起来,便能够让人动弹不得,又能够保持清醒,挺好的,一个人一辈子没有什么机会能够体会死的过程,这个药倒是成全了很多人了。”
“原本其实是用蒙汗药把人药倒之后下手的,可是这样的人肉松散少了一些滋味,后来才想了这样一个法子。这也是我的一个恶趣味,每个人被我剁成肉馅之前那种恐惧的眼神让我十分受用,像你今天这个眼神,我见过没有八十也有五十了。”
“好了,话也说得差不多了,这就送你上路吧。”
话毕,那云纹铁靴的瘦猴子将手中跟他人一样高的钢刀和烛火放到桌上,从怀里掏出一柄磨得铮亮短柄尖刀来:“杀人和宰杀猪牛羊也没什么差别,先放个血,一会就好了。”
那柄无比锋利更不知道夺取了多少人性命的短柄尖刀飞速刺来,正对着负笈游学的年轻人的脖颈动脉处。说时迟那时快,一道人影从门外闯入,人影使两枝短戟,在烛火昏暗的橘黄色光华当中带起两道黑色匹练,朝着瘦猴子的脑门削去。
此谓攻敌所必救,乃是围魏救赵之计。那瘦猴子反应极快,本已经触及年轻人皮肤的短柄尖刀迅速抽回,架住黑色短戟中的其中之一,另一只被他那一双云纹铁靴踢开,之后迅速后翻,拉开一两个身位。
“你是什么人,怎么进来的?”瘦猴子一个后跃就到了那柄大钢刀的旁边,警惕地看着眼前身份不明的神秘人。
那人把黑色短戟往肩上一扛,说道:“我自然替天行道的人,此等污秽的人间魔窟,我自然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怎么,难道还需要你的允许不成?”
人既然已经进来了,云纹铁靴的瘦猴子自然也就不在多问
,客栈门口守着的妖娆老板娘,还有当账房的老大夫,在后厨负责红案白案的大当家,客栈里面扫地跑堂的瘸子,都到哪里去了也无需多问,今日这房里死一个人之后便会有一个结果。
若是来坏了客栈好事的神秘人死了,同伙的下落自然会慢慢浮出水面,剩下的事情也就不必理会了,不过是多了一份包子馅,一盘肉菜。如果是云纹铁靴的瘦猴子死了,大家伙就算是一起下地狱也只是因果报应,怨不得人。
年轻人躺在床上把一切都看得真真切切,那两人仿佛是心有灵犀一般,同时拿着自己的兵器向对手冲杀过去。瘦猴子将短刀投掷而出,抄起钢刀,紧随短刀之后奔袭而出,能够穿着这么沉重的云纹铁靴行动自如,说明这瘦猴子原本就有不弱的功夫,此刻奋力一劈之下,威势更加骇人。
后来的神秘人大概也是自信到了极点,不仅不闪不避,反而对向冲出,先是一戟撇开被当做暗器的短刀,之后一戟朝前直刺,竟然是以命换命的凶悍打法。两人都是打起来便不要命的凶残人物,见对方来势越凶,心里面越是欢喜。
长刀寸长寸强,不仅沉重,而且锋利无比,重重砍在神秘人的肩头,霎时间,神秘人血如泉涌,滴在地板上头。这地板也是神奇无比,鲜血落在上面如同被活物吞噬,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神秘人的短戟还差了一些距离,他硬是咬牙忍着钢刀入体的疼痛前进一步,将短戟狠狠刺入瘦猴子的腹中。
两人又是默契后退,均不理会身上伤势,蓄力一番之后继续前冲。后来的神秘人双戟如风,一枝短戟横扫,一枝短戟竖劈,在空中画出一个十字,巨大钢刀更是大开大合,舞动之间掀起道道劲风。
又是负伤后退,继而再次向前,流血越多,两人越是凶猛,短短几息时间便已经交手数合。神秘人怒喝一声,手中短戟相继掷出,身影紧跟着短戟而出。那瘦猴子哈哈大笑数声,一脚将旁边短刀踢出,钢刀快若闪电,只见光影,不见刀身。
“当啷”两声脆响,一枝短戟与短刀对撞落地,另一枝短戟被瘦猴子一刀劈开,弹到墙上,死死钉住。神秘人手中已经没有兵器,瘦猴子面容狰狞,对着冲来的神秘人一刀砍下,神秘人侧身避开刀锋,手中已经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柄短刀,一刀捅出。
此时神秘人的身影陡然加速,已经欺身到瘦猴子跟前,瘦猴子再也躲闪不及,被一刀刺进心口,鲜血泊泊而出,如同泉涌,只发出“嗬嗬”两声之后便轰然倒地。
烟尘渐歇,神秘人蹲坐在地,等年轻人恢复之后才携手离去,一把火将那处吃人魔窟烧了个干干净净。
此话也只是云藏锋游历之时在酒肆之中听人闲聊时谈及,事情真伪早已经不可考究。可这世上的事情原本就是如此,越是光怪陆离之事越是能够吸引人的眼球,至于是否属实,没人有兴趣去探究。
云藏锋觉得倒是不必深究,人生在世会遇到多少事情,有些看起来不可能的事情未必就不会发生,真实的江湖远比故事要精彩得多。
两匹马路过西星山脉,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客栈之中住了一晚,马不停蹄向昆仑山去了。
第三百二十一章 望仙
昆仑山脚下面有一个小镇,约莫是沾染了昆仑山上面那说不清道不明的仙气,也有了一个飘逸绝伦的名字,望仙。
汉唐王朝太子太傅大人阮步义曾经游历百川四海,走遍了汉唐王朝的不少名山大川,自然也来昆仑寻觅了一番那传说当中的仙人。只是仙人没有找到,却机缘巧合来到了这个望仙城,听闻此名之后,微笑着抚须说道:“望仙,处人世而望仙府仙人,可望不可即,当真是贴切。”
拥有着阮步义阮大人一番不知道是美誉还是嘲讽的望仙城今日走进来两匹高头大马,在仙山脚下的望仙城自然少不了前来寻访仙道的人,高头大马更是常见之物,没有人对此事感到惊讶,更没有引起万人空巷的轰动。
让人略微有一些惊讶的,不过是两人同乘一骑,不仅不符合这个王朝所谓的纲常伦理,更是被人耻笑空留一马不用,实在是脑子不好使。街上的大姑娘小姑娘们都羞红了脸跑到街角巷尾窃窃私语,言谈之中也不过是“他们怎么敢”、“有伤风化”、“羞死个人了”之类的无趣言谈,六感敏锐的男子听见这些话也不过是淡然一笑,继续驾马在街道上面缓缓徐行。
昆仑山在汉唐王朝的地位一直都不低,传闻当中曾经言道昆仑山上面有仙人府邸,更有群仙汇聚共襄盛事的盛大集会,只不过这个传说也只是一个传说,究竟有没有仙人也从来都没有见过。
这也是为何昆仑山能够吸引这么多江湖人士前来寻访,只是因为它一直都是一个神秘的地方,让人神往。
街头巷尾的市井传闻也未必都是空穴来风,即便是空穴来风也未必无因,否则怎么解释昆仑山上面真有一个仙人的秘境。只有知晓这一处的人听到这个传闻或许才能够将其和昆仑秘境联系起来,然后感叹这传闻的厉害之处。
不过凡人哪里能够知道这仙人真正的容貌,肉眼凡胎岂能识得仙人变幻?十数年前,云藏锋跟随者九玄门无尘道长也曾经来到过这繁华的望仙城,那个时候的无尘道长在普通人的眼中应该也是仙人一般了,可是谁又知道站在他们面前的一个穷酸如同乞丐的牛鼻子老道就是他们日思夜想都想要找到的仙人呢?
也正是因为如此,有仙缘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由此可见一个修仙门派想要成气候,将是需要多少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奋斗才能够做到的事情。每当这个时候,云藏锋就不禁感叹九玄门先辈们的大毅力大智慧。
进城来的两人自然便是穿过了西疆国和汉唐王朝两个大国家,经过了祖龙山脉和西星山脉两处流传着各种鬼怪传闻的诡谲之地的云藏锋和胡璃二人。至于为何两人要同乘一骑,实在是因为两人对于这人世间种种陈规颇为不齿,所以随心而行。
一个修仙门派或者豪族世家想要发展,不仅仅需要道法修为颇为高深的内门弟子或者核心弟子,更加需要数量庞大的外门弟子来经营这凡尘俗世间的种种产业。欧阳家族不仅仅坐拥欧阳堡的庞大区域,各种势力也已经渗透到汉唐王朝西部各省道府,甚至远在西疆国的一些偏僻区域也有这个庞大家族的身影,只是云藏锋还没有发现过。
来到这望仙城,便是因为这一处城镇里有着一处欧阳家的产业,这是多年前第一次进入欧阳家的时候,欧阳家主曾经告知云藏锋的所在。
那个时候云藏锋和欧阳家主各有所求,明里暗里都有一些相谈甚欢的感觉。酒席之中,欧阳家主曾经让云藏锋有时间便来到欧阳家做客,并且言明欧阳家从不缺少各类酒水,让云藏锋不要拘于礼节。
这本来只是到别人家里做客主人家都会谈及的一句客套话,结果让在席间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云藏锋的厚脸皮,竟然直接问道:“欧阳家主修为高深,自然看得出在下是一个没有丹田无法修炼的凡人,如果在下离开了昆仑秘境,那么应当如何才能到欧阳家做客呢?”
欧阳家主当时也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这事情也十分简单,只需小友去昆仑山脚下的望仙城当中寻找到一处欧阳家的产业,直言是我欧阳家的客人就可以了。”
四大家族根深蒂固,虽然十分庞大,但是在经年累月的经营之中并没有大肆宣扬,时间一长,能够知道世间还有着这几个家族的人就已经不多了。外门产业都是用着店铺老板的自己的名号,即便再外人看起来是换了老板,实际上也是换汤不换药,作为一个联络点而存在,顺便可以捞一些黄白之物罢了。
所以,能够找到联络点并且说出产业所属家族的人必然不会是什么招摇撞骗之人,这样的人往往都会被产业所属的老板当做座上宾来招待。
但是那个时候,欧阳家主并没有言明这处产业究竟在何处,叫什么名字,是做什么的。云藏锋凭借着脸皮厚的优势也追问过,只是那老头故作高深地说道:“相信凭借着小友的聪明才智,必然能够找到这个地方的。”
当时云藏锋也没有追问,原本就是为了好玩和故作憨态云藏锋才不断追问的,他的心里面可从来都没有觉得有一天是真的能够用到这个联络点的。也是因为这样,在欧阳家主这么说的时候,云藏锋才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此时站在望仙城人群拥挤,熙熙攘攘的街道上面,云藏锋真的有一种想要狠狠给自己两个耳光的冲动,他想要质问自己当时为何如此做作,为什么不追问到底。
“公子,这人山人海的,我们究竟到哪里去找你口中所说的欧阳家产业呢?”胡璃坐在云藏锋的前面痴痴地笑,云藏锋根本不用看都知道她眼神里面的促狭。
云藏锋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怎么知道,要知道这望仙城这么大,我那个时候就应该问问清楚的。嘿,倒是你啊,小胡璃,现在都学会嘲笑我了,长进不小嘛。”
胡璃马上说道:“没有这个意思,公子。”
云藏锋并没有在意其中的事情,但是也知道胡璃一直跟在他的身边,除了温柔可人,丝毫不曾间断地照顾着他的生活起居之外,还一直小心翼翼,谨小慎微,生怕云藏锋一气之下便无情离去,到时候这天地之间就又只剩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叹了一口气之后,云藏锋抚摸了一下胡璃的脑袋说道:“现在只能够走一步算一步了,那老头说凭借我的聪明才
智,自然能够找到那一处联络点,不知道是吹捧了我两句还是真的如此看得上我,不过既来之则安之,这里聚集了这么多的江湖人士,恐怕也有不少的趣事发生。”
云藏锋心里面很清楚胡璃的那种心态,当年跟在无尘的身边,他又何尝不是如此?年仅八岁的云藏锋第一次离开父母的身边,跟着一个只见过一两面的邋遢老道,这老道便成了年幼的他唯一的依靠,如果无尘撒手不理他,云藏锋还真不知道何去何从。
那个时候的云藏锋也是十分谨小慎微的,无尘老道邋里邋遢,不顾及自己的饮食起居,甚至两三个月都不洗澡,还是云藏锋打好了热水给无尘洗脚。面对无尘老道的无理要求,比如上街卖艺之类的活计,云藏锋从来都没有一次是拒绝了的。
其实跟在别人的身边,怎么也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如果不是无尘老道也是一个不错的人,云藏锋现在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模样呢。后来跟无尘老道的没大没小,心照不宣,那是云藏锋凭借着机灵和可爱,无尘老道的耐心和责任,这才有了一对感情不浅的师徒。
有过相似的经历,云藏锋对胡璃就更加的珍惜。妖兽化身为人的小胡璃比人类更加的敏感,她可以不在意世界上很多人的感受,但是对于云藏锋的感受,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动作都十分在意。
云藏锋也十分想要改变这种局面以及胡璃的想法,但是妖兽本性比人性更强的胡璃显然对于某些想法有着一种难以言状的固执,这也让云藏锋十分无可奈何。改变不了胡璃,云藏锋心里面的疼惜就更增添了一分,索性转移一个话题。
原本以为寻找欧阳家的联络点是一个十分困难的事情,毕竟在这样一个人满为患的巨大城镇当中,各行各业都挤满了原本就十分拥挤的街道。沿街叫卖的小摊贩以及有一隅之地的店面都不少,想要在万千店铺当中找到一家不知道什么名的店,无异大海捞针。
没有想到只不过住了一天,寻访过了几十家店面之后,云藏锋就找到了那一家欧阳家所谓的“产业”了。
来到望仙城的第二天,云藏锋领着胡璃照例出门闲逛,并且如同痴儿一般每逢店铺便进门问道:“在下云藏锋,曾与欧阳家有过一些缘分,老板可否带我去欧阳家?”
此类话语在某一条街上面流传了不知道有多么远,总之,每一个店铺老板都被骚扰了一次,并且无一例外地没有给云藏锋好脸色看,毕竟一个走到店里面胡言乱语却什么都不买的人并不受人待见。
好在店铺都是打开门做生意的老实人,讲究的就是一个和气生财,这才没有将云、胡二人用棍棒给赶出来。
到了后面,云藏锋这么厚的脸皮都不好意思再去询问,坐在街边垂头丧气。这个时候看到了一位挂幡行走的道人,是个算命的。云藏锋心想反正自己都找不到这家店铺,还不如去算一算,死马当活马医吧。
不曾想刚一走近便发现那道人所持长幡颇有异样,竟是有两面旗帜,一面是白虎煞星,一面是阴阳双鱼,云藏锋顿觉豁然开朗,行到道人跟前,将说了几十次的话又说了一遍。
第三百二十二章 吃茶
望仙城里面有一座太安茶馆,两口子从小在这里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男人十三四岁便跟着一名大侠出门闯荡,后来浑身负伤一个人回来了,那之后就再也不愿意去涉及江湖,只是在这里开了一家店铺门面不算大的小茶馆,养活一家子人。
茶馆这样的地方光是在望仙城内就有不下三十家店铺,整个汉唐王朝更是数不胜数。柴米油盐酱醋茶,琴棋书画诗酒花,不管是大俗还是大雅,这茶和茶道在汉唐王朝早已经形成了一股风气,饮茶和品茶更是成为世人日常生活中不可少的一项活动。
上到豪门富贵人家,下到贩夫走卒手艺人,都喜欢喝茶,有钱的人家喝好一点的,明前或者雨前的龙井,抑或者是普洱、碧螺春,这中间又有数种品级,闻则生津,饮则留香,回味无穷,总是令人享受,茶汤或是碧绿,或是暗红,总要清澈才好,特殊些的不谈。
贩夫走卒的下等人,一年到头来也挣不了几个银钱,喝得便不那么上档次了。汉唐王朝南部的人喜欢喝的一种凉茶,外人也不知道配方是什么,总之生津解暑,清热去火,对人的身体大有裨益,加之有一些祛毒的功效,倒是成了寻常人家里招待客人的佳品,家家户户都有一种属于自己家的配方。
不盛产茶叶的地方也有自己的喝法,好比渝州城中就有一种红茶,用最下品最下品的树叶子煮,甚至是别人不要的茶叶碎末冲泡,冷热咸宜,虽然没有百越凉茶那般神奇的效用,解渴倒是一流,饮之则神清气爽,是挑夫和纤夫最喜欢的饮品之一。
江南那边的小茶馆距离龙井出产地比较近,顶级的龙井佳品每一年都要如数上贡,次一等的也要送到京城和各处州府官员的家里,再次一品的都被富商巨贾收购,要么做人情,要么做生意,走茶马古道,远销楼兰等国。留下来给本地人和平民百姓的茶叶都是最末两等的茶树叶子了。
倒数第二次的茶叶倒也还行,用手翻炒过后蜷缩如同一颗细小药丸,用三根手指轻轻拈起一些放入壶中,看茶叶慢慢舒展开来,撇去浮沫,倒入茶碗,便是第一道茶,味道也算是香醇,主要是闻起来沁人心脾。
喝茶也分为讲究的和不讲究的,讲究的人,这头一泡茶是不会要的,一般被称为洗茶,不讲究的人往往直接将茶放入杯中或者茶碗之内,倒入沸水,待茶叶舒展开,香气四溢,茶汤放温之后饮用,只是难免味道上面差一些。
总之,这里面饮茶的弯弯绕绕实在是太多了,爱茶之人和不爱茶之人对待茶的态度也截然不同。寻常人对待茶道中人,只觉得太过于繁琐,磨磨唧唧,一点也不爽利,懂茶的人看到如牛饮水的外行人也不免腹诽暴殄天物,其中的道理又有谁能够说得清呢。
这最后一等茶就是各种茶叶的碎末了,长得难看不说,味道也十分苦涩,所以才是下品。但是用这种茶招待客人的店铺最多,喝这种茶的人也最多,这又是什么道理呢?没有人说得清楚。
说到底,这要开茶馆,必须得有稳定的货源,每一年的春茶从哪儿来,什么品种又从何处去进货,价钱几何,如何运送,其中的门道
都需要一步一步去踩出来。
望仙城虽然地处西边,倒是距离多产山茶花的滇南比较近,滇南也产一些茶,进货倒是十分方便,不过更远一些的龙井,普洱或者铁观音,碧螺春从哪里来就需要一些明里暗里的手段了。好在老板行走江湖多年,积累下来一些人脉,结交了不少朋友,每一年都会有一些新茶送到望仙城中,倒也算是生意兴隆。
靠着数年如一日的勤奋辛劳,老板总算是凑足了一份不小的彩礼去给女人家里面下了聘书。他父母早亡,没有长辈,什么事情都是他自己一个人说了算,即便如此,结婚生子这样的大事却一点也不马虎,明媒正娶,婚书、礼聘半点也没有懈怠。
总算把妻子娶过门,本以为好日子就这样来了,以后平平淡淡,半生茶馆,半生养育儿女,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便罢了,谁知道人到中年也没有一子半女。女人以为是自己的肚子不争气,对男人感到亏欠,男人倒是没心没肺,一天天乐呵得很。
今日这茶馆当中迎来了一位道士,道士身后跟着两个人,一身山野之人装扮的云藏锋和黑袍笼罩的胡璃。老板识得云、胡二人,先前打探消息的时候两人来叨扰过此处,老板一直和颜悦色,即便是云藏锋并没有坐下喝一碗茶也没有翻脸。
此时见到三人进来,老板忙不迭走过来,说道:“几位用点什么,这位小兄弟要找的人是不是找到了?”
云藏锋颇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拉过老板的手,从怀里摸出两粒碎银子,约莫三四两,足足抵得上这茶馆一两月的流水了。老板宠辱不惊,疑惑问道:“小兄弟这是何意?我们的店小,可没有值得上这么些银子的东西。”
“老板言重了,这些银子您就收着,有什么好东西就尽管上来,算是我的一点心意,也算是我来沾个喜气。”云藏锋急急忙忙把这老板推开,找了个位置坐下,这才舒了一口气。
老板还在莫名其妙,不过想到这个人之前的无稽言论也就没有所谓了。云藏锋才是郁闷得很,先前在市集上面遇到这个欧阳家的道士,他也承认了,但是这个道士不仅没有招待云藏锋,反而让云藏锋出钱带着他四处享受,最后一定要来这一家太安茶馆,并且让云藏锋拿出三四两银子,说沾个喜气,具体喜在哪儿也没有说。
“别问,问就是天机不可泄露,你坐着就是了。”老道士将两面幡置于一边,确认放妥当之后直接开口对云藏锋说道。
云藏锋“嘿”了一声,觉得这老头还真是神了,不说道法如何,也不论修为是否高深,单单是这一手未卜先知的能力就知道他算命算得不错。
仿佛看透了云藏锋的心思,那道士说道:“算命这种事情是做不得数的。人的命盘就跟天上的星盘一样,时时刻刻都在变化。如果是星盘还好,即便是细枝末节之处一直变化,大的方向和格局也不会如何改变,倒是人的命才是最难测算的,因果牵扯太广,算得了一两天,算不了一两年,难说难说。”
这一番话倒是让云藏锋有些觉得神妙了。一般行走江湖的道士,特别是摇签算卦的道士都是招摇撞骗的人,绝对
不会和客人说你的命我算不出来,怎么也要胡诌几句把客人荷包里面的银子骗过手了才好,这位倒好,云藏锋想什么能够被猜到不说,直接就告诉云藏锋算命不可信,真是一个怪人。
“莫非这道士有他心通的本事?我与龙灵心意相合是因为有契约在,更有同心环让我们二人心意相通,这道士是如何知晓我心中想法的。”云藏锋一脸不解地盯着那道士,道士却不再说话。
不一会,老板便端来了一壶茶和几盘茶点,桂花糕、松子糖、绿豆裹红枣,卖相都还过得去。
老板从袖口中间掏出一粒碎银子和几枚铜板,放到桌上道:“诸位,实在是抱歉,小店只有这么些玩意,值不了这么多钱。内子说了,该挣几分钱就挣几分钱,若是贪了,拿了不该拿的钱,恐怕折了我们的气运。穷人家本身就命薄,还请几位收回这银子,几枚铜板是给诸位的找钱。”
话一说完,太安茶馆的老板转身要走,道士一把抓住老板的手,说道:“老板可姓陈?”
见是一位行走江湖的算命道人,又报出了自己的姓,老板当即来了一些兴致,点头道:“是啊,道长,这不稀奇,我在这里安家落户十几年了,人人都知道我的姓名。”
“老板不觉得愧疚吗?”道士丝毫不在意那老板的话,单手拈须说道。
那老板不知道什么意思,扯了扯自己的手,却发现那老道的手如同一个大钳子,将他的手牢牢钳制住了,半分动弹不得。许多年前老板跟着一名侠士行走江湖,也学了几手本事,见老道有意与他为难,当即运上内力,被拉住的手陡然发力,却发现那些内里悉数如同泥牛入海,半分不见,不由得双目圆睁。
“还请先生赐教。”经此一手较量,老板知道这道士是个高人,急忙回过头来,躬身拱手,求一个明白。
道士说道:“你年轻时好勇斗狠,不知变通,这才招致祸患,被人一掌击在小腹,断了子孙命脉。每月初一十五,你会阴处隐隐作痛,就连行房事都十分不便,是否有此事?”
老板皱眉,道:“这...回先生的话,在下的子孙根并没有遭损,能屈能伸,好用得很。除此之外,先生说得一点没错。”
道士也不恼火,缓缓解释道:“这子孙命脉不同于那器物。须知繁衍生息是阴阳结合,须得男子阳之精华落入女子阴之沃土,方成人种。你精华被毁,便是有那器物,也无用了。”
“这...还请先生明示,我夫妻二人成婚多年,一直想要一个子嗣,却未有所出。内子一直以为是她的肚子不争气,对我心怀愧疚,我怕她想不开,一直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不曾想竟然是我自己出了问题,我实在是无颜再面对她。如果先生有法子,请一定告知在下,承蒙恩情,没齿难忘。”
道士摇了摇头,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喝了一口,说道:“我没有法子。”
云藏锋一直在旁边听,突然听到这道士这么说,不免心中大怒,道:“你这道士,怎么玩弄人?你明明将这事情都算好了,却又不告知别人解决的办法,究竟是何居心?”
第三百二十三章 药浴
每个人的江湖都是不一样的江湖,每个人都有一些难以启齿的故事,就好比现在在云藏锋面前的太安茶馆老板。他身体是怎么弄成这样的,云藏锋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也有一点震惊,五脏六腑受损多年,全靠一口真气游走全身才不至七窍流血暴毙而亡,也是这严重的内伤导致老板生育能力出现了大问题。
先前在那太安茶馆当中,云藏锋直指着道士的鼻子骂他故弄玄虚,没有想到那道士微微一笑说,他这道士虽然没有办法救助这位有些可怜的老板,但是他带了一个人过来,这个人便是能够救助老板之人。
听到这高深莫测的道士这么说,云藏锋没有来由的感觉到一股寒意,一种不好的预感慢慢从心底浮起。果不其然,那道士立马就说道:“小子,不用猜测了,这个人就是你啊。”
但就是这样一句话让云藏锋心里对这个道士的忌惮更甚,先不说这个道士怎么知道这太安茶馆的老板罹患顽疾,只说他怎么知道云藏锋懂得一些青囊之术。思来想去,无论是在天奇峰还是在登龙城,抑或者是行走汉唐王朝各州府道,都没有和这道士有过一面之缘。
既然是萍水相逢的过路人,这道士是如何知道云藏锋有治人之能?而且,云藏锋的医术并不算精通,放在江湖上面也只是上等,算不得顶尖。最顶尖的那一撮人也不少,云藏锋的师父马侯隐世多年不算,单单是行走江湖专门医治疑难杂症的神医,幽州马家的核心弟子,九五城中的太医,还有久闻大名却未曾谋面的青囊草堂苏仲。
如果这道士只是看着眼前的老板可怜,并且因为自己能掐会算,算到这太安茶馆老板命中有此难题,只需要孤身前往,告知老板详情便是,并不需要如此大费周章等云藏锋到了之后才领着云藏锋来这里为人治病。相信以老板的经济实力和人脉关系,要想治好顽疾,并不是难事。
一时间种种疑问在云藏锋的脑海当中翻来覆去,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更何况面对的还是一个仿佛知晓天下事的老道士,这道士如果要给云藏锋下套的话,恐怕云藏锋会被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道长,是否可以借一步说话?”云藏锋不敢直接将心中疑虑问出来,毕竟他来望仙城的目的就是要找到欧阳家的联络人,还有求于人,别人要收一点小恩小惠也并不是说不过去。在很多名门望族中,门房眼高于顶,如果没有备好礼物上下打点,恐怕但是等一个通报就要耗费许多时日,这事情,欧阳红袖也与云藏锋讲过。
那老道士听到云藏锋有此一问,单手抚须,点了点头。桌上一壶绿茶还没有凉透,承蒙老道士点拨的老板又送来一些瓜果点心作为茶点。茶馆虽小却是五脏俱全,最中间有一处不大不小的高台,上面坐着一个古稀老者,长衫大褂,说着两江狂侠的故事,旁边有一个怯生生的小姑娘拨弄着一面大阮,技艺娴熟。
茶馆之中本来就有这么许多门道。要想留住客人,便要弄一些说书的、唱戏的站在台上,否则别人坐在茶馆里面干喝,不免少了几分风雅。但是茶馆也需要客人流动起来,要有人走有人来,这才能够盘
活这门生意,否则一个人进来点一壶茶就坐一天,茶馆老板就亏出眼泪来了,只不过如何让茶馆的客人变成一股活水,就是老板自己的本事了。
从客满为患的中堂穿过,云藏锋和道士来到一处偏僻角落,云藏锋问道:“先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我会一些青囊之术的,但是不育之症在大多数大夫手中都不算是什么疑难杂症,为何偏偏要我来?”
道士看了一眼云藏锋,说道:“这客栈老板原来是行走江湖的人,只是后来差人一招,所以变成了眼前的模样。他虽然好勇斗狠,但是宅心仁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倒也周济了许多的穷苦百姓,甚至帮商家保住了货物,所以路子才这么广。”
云藏锋纳闷道:“这些事情与我无关吧,我还是不知道为何非我不可?即便他是一个良善之人,从一个医者的角度来说我既然遇上了就要尽全力医治,但是难免耽搁时日,恐怕我不能够答应。”
道士拍了拍云藏锋的肩膀说道:“年轻人,结善缘,做善事,必有善报。难道你就不可怜这么一个人吗?”
云藏锋也不是一个绝情之人,医者仁心,见到这么一个病患就在自己的眼前,总会有些技痒难耐,更有一份恻隐之心。但是老道士这样安排是不是给云藏锋下了一个套着实难说,云藏锋也不敢放心大胆医治病人。
看着云藏锋将信将疑的眼神,老道士哈哈大笑道:“年轻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有这份防备之心,老道也不怪你。不过天机不可泄露,我并不能替你解答心中的疑虑,我只能够告诉,我老道要是想要害你,还用不着如此大费周章。”
老道士的话刚刚说完,云藏锋便感觉身边的场景天旋地转,让他来到了一座刀山之上, 刀山顶峰有一位老者正在打拳,感觉到云藏锋的目光看去,回头一看,露出一丝笑容,云藏锋便又转了回来。
“看到什么了?”老道士枯瘦的脸凑到云藏锋的面前,笑嘻嘻的问道,眼神里面着实是十分好奇。
云藏锋明白过来那原来是老道士的手段,目的就是为了让云藏锋明白他这个老道士看上去风吹便倒,实际上还是有几把刷子的,他老道士要想阴云藏锋,实在是用不着如此大费周章的欺骗。
即便如此,云藏锋心里面还是十分忿忿不平,这种居高临下一般的下马威,让云藏锋的心里面感觉很不舒服,有一种被践踏了尊严的感觉。倒是对于道士的话多信了几分,能够有这些手段,至少也是入了仙家之门的道士,不至于这么放低身段来陷害他一个小辈。
就是因为这种种原因,才有了最开始的那一幕。客栈老板在城中另有一套房产,这边的太安茶馆不过是两人维持生计的店面而已。
老板给云藏锋和胡璃安排了房间,这处宅院不算大,倒也不小,四四方方,别有一番雅致味道。当夜老板将一些私房话讲给了妻子知道以后才算是能够安心养病,茶馆里面的生意也暂时停了下来,平时老板娘到茶馆里面去也只是招呼一些每天来的熟客,那站台说书的人不请了,生意自然就清淡了几分。
原本是一件无聊且劳
累的事情,但是老板娘没有一丝怨言,也算是有情有义了。茶馆的生意不能够完全放下,一个人又忙不过来,这几天老板娘回来都是无精打采的,云藏锋看在眼里什么都没有说,倒是胡璃同为女人,对这个十分坚韧的女子有些同情,拜托云藏锋给老板娘开了几幅安神的方子。
日子就这么过了好几天,那老道士也不见了踪影,这让云藏锋老是觉得自己被这老道士给耍了。
仔细想想两人相遇到答应替茶馆老板医治的种种细节,那老道士从来都没有承认过他是欧阳家的联络人。云藏锋一天到晚就是坐在院子里面煎药,要不然就是去街上的药铺替茶馆老板抓药,上午替茶馆老板行针,下午替茶馆老板药浴,总之,时刻都没有闲着。
倒是云藏锋自己的功夫落下了一些,思来想去也不是个法子,云藏锋索性想出了一个《化龙诀》和《炼魂诀》一起修炼的法子。原本茶馆老板药浴的时候,云藏锋是要在旁边看着的,后来发现简直就是多此一举。
从第三天开始,云藏锋就多付了一分钱抓药,都是一些强身健体的药物,只不过这样的城镇里面并没有什么天材地宝,药效实在是不忍心看,不过也算是聊胜于无吧,总比待在旁边闲着要好。
修炼《化龙诀》动静太大,云藏锋倒不是害怕被这个曾经是江湖中人的茶馆老板看出什么端倪,而是确确实实考虑到病人需要静心,最忌躁动。如果他一个负责医治的大夫都在院中吵吵闹闹,怎么让茶馆老板静得下来。
倒是《炼魂诀》的修炼只需要打坐便好,不会发出太大的动静,自然也就不会影响到病人的心境。
两人在房间里面放置了两个木桶,一人一个,浸泡在药液当中,云藏锋运行《炼魂诀》一个周天,便有天地灵气汇聚而来,好在只要入了药液,茶馆老板很快便会沉沉睡去,否则必然会被吓得不轻,恐怕不出几日,城中便有更多的仙人传闻。
练了多日的《炼魂诀》,但是并没有什么起色,自从那一次见到了那个白色小人之后,云藏锋就再也没有办法内视了,兴许是自己识海中的白色小人封闭了识海。云藏锋也没有在意这些问题,反正回到了天奇峰,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出乎意料的是云藏锋的《化龙诀》突破瓶颈之后竟然稳步提升着,虽然进境缓慢,但是总比那丝毫不动的《炼魂诀》要好得多。
这一天,云藏锋药浴完毕,按照往常的习惯走到茶馆老板的木桶旁边观察药液的吸收情况。他自己的那一桶药液已经被全部吸收完毕,原本浑浊的药液已经被吸收完毕变成了一桶清水,感受着身体每一个毛孔都打开,如饥似渴的吸收着天地灵气,云藏锋一脸的舒爽。
房内狭窄,放置两个大木桶已经没有什么空闲的地方了。茶馆老板的木桶就放在门边,与云藏锋的木桶相对,云藏锋看了一眼,用手指试探了一下温度,感觉还有一段时间才能够将药液的效力洗手干净,淡淡地点了点头。
没有想到房间的木门突然被打开,云藏锋避之不及,被撞得一头栽进了茶馆老板的木桶里面。
第三百二十四章 红袖
红袖添香,一袭红衣一点也不淑女的推门而入,便见到了一幕令人脸红心跳的场景。
茶馆老板被一阵大动静给惊醒,迷迷糊糊按住了浸在水中的脑袋,那脑袋正是属于被外面红衣一推给推入茶馆老板药浴木桶当中的云藏锋。云藏锋双手不断挥舞着,两瓣属于男人的健硕臀肌暴露在外,在药浴桶中咕噜噜冒着泡。
木桶中的草药浴液药力强盛,阳气十分重。茶馆老板这种病就是因为身体当中负责生育的经脉断裂,那属于男人的阳之精华不能够通过身体传导到女子的阴之沃土当中,需要用温和的针灸手法使经脉复苏并重新修复,更需要强大的药力冲击疏通经脉,所以这药浴桶中的药力都是至阳的猛药。
茶馆老板浸泡在药浴木桶当中,充满盛阳之力的药液被茶馆老板的身体吸收,这不仅仅对于茶馆老板的伤势十分有好处,对于以后夫妻二人的床笫房事也裨益非常。但也正因为如此,茶馆老板浑身通红如同被煮熟了的虾米,脸上更是如同火烧。
不巧的是云藏锋的动作和茶馆老板的样子结合在了一起,实在是有些不雅观,更容易让人误会,毕竟看起来就像是有龙阳之好的两人正在玩耍一些别出心裁的小花样。更不巧的是这样的情况被进门而来的红衣女子看在了眼里。
“啊...”一声尖叫突破天际,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声摔门之声。来的人来的时候是悄无声息的,毕竟日日修炼《炼魂诀》的云藏锋,神识没有什么长进,但是功夫对于自身某些特定能力的加成还是十分显著的,就好比云藏锋的六感。
修炼了从月阴秘境带出来的功法之后,云藏锋的六感已经十分敏锐,即便是十米之外的蚊子飞舞声音他都能够听得见,但云藏锋竟然没有听到红衣女子走到门口的声音。虽然因为刚刚修炼完毕分心在外,更因为房内各种药材的药香实在是过于浓郁,云藏锋连来人身上那独特的香味也没有嗅到,却也足以说明来者轻身功夫卓绝了。
云藏锋刚刚才把他的脑袋从茶馆老板的药浴木桶当中拔出来,边听到门外传来一阵软糯而又妩媚撩人的娇嗔声:“云藏锋,我没有想到你竟然是一个这样的人,你给本小姐滚远一点,枉我这么远跑过来接你。”
这个声音有一些熟悉,甜到了云藏锋的心坎里面。胡璃和云藏锋一直住在一个院子里面,每日云藏锋陪同茶馆老板药浴的时候,胡璃就会在自己的房间里面打坐,练习吐息和冥想。冥想能够让一个人集中精神,更加能够平心静气,在很多时候,包括但不限于战斗当中发挥很大的作用。
红衣女子的一声怒吼惊醒了冥想当中的胡璃,她眉头一皱,拿起放置在旁边的合辙双剑便冲了出来,没有想到来到院子当中,却看到了一位容貌上乘,身段更是不可挑剔的红衣女子如同一个受了欺负的小女孩一般耍泼。
自己家的公子是一个什么德性胡璃还是知道的,就云藏锋平时展现出来的样子来说,他是一个十足的好色之徒,但是这个好色之徒往往就只是停留在了眼珠子和嘴皮子上面,就算是胡璃在云藏锋的面前,云藏锋也不见得敢吃了
只是有很多次,路过很多个城镇街道的时候,云藏锋会看着街上丰腴的女子摇曳生姿的前凸后翘发一会呆,若是那女子容貌也过得去,更是会让这个好色之徒流下不少口水来。只不过,云藏锋从来都没有主动招惹任何一位女孩子,难不成这一个是之前什么时候云藏锋招惹的大家闺秀?
胡璃百思不得其解,更不愿意去猜疑云藏锋是不是在外面还有什么红颜知己,也不会去管云藏锋的事情。胡璃对自己的身份和定位十分明晰,她就是云藏锋一个小小的丫鬟,云藏锋想要做什么都不是她一个丫鬟能够管的。
即便云藏锋不止一次和胡璃说过打心眼里面不把她当丫鬟这种话,但是云藏锋可以这么说,胡璃心里面却不会这么想。这不是云藏锋有没有把胡璃当做丫鬟的问题,而是胡璃把云藏锋当做了这个世上唯一的依靠,只希望时时刻刻跟在云藏锋的身边,既不愿意和云藏锋的妻妾争宠,也不愿意让云藏锋为难,一个丫鬟,便是最好的选择。
静静地靠在一根红漆圆柱上,胡璃一只手扣住另外一只手的手腕,合辙双剑在手中摇摇摆摆。她看着庭院中间的那位女子,称不上是羡慕,因为胡璃很知足,能够跟在云藏锋的身边便是最大的恩赐了,她从来都不会再奢求什么,只是有点喜欢这个女孩子的性子,能闹能撒娇,公子或许便最喜欢这样的性子吧?
“刚刚发生了什么?推门把我撞倒了的那个人是谁?”云藏锋并没有怒不可遏,也没有哭笑不得,只是有些意外和有些懵,一脸茫然地问刚刚苏醒过来的茶馆老板。
茶馆老板摇了摇头说道:“我也没有看清,只看到了一身红衣,估摸着是一个女子吧。”
云藏锋实在是想不到这个时候会有哪一个女子来找他,要知道行走江湖这些年,时间不算长,但也绝对不短了。这样的一段时间里面可以让多少江湖豪杰功成名就,又有多少英雄好汉厌倦了江湖争斗而退隐山林。
如果志向在于结交天底下的美人,那么也足以写满一本书了。可惜云藏锋虽然是一个好色之徒,但是并没有跟几个女孩子说过话,满打满算也不超过双手之数,算上和自己有一些情缘的女孩子,恐怕也就不到二十人,这些人要么远在天边,要么近在眼前,在这望仙城,究竟是哪儿来的女子?
忙不迭穿好一条浆洗了很多次已经有些泛白的裤子,还有一条贴身的短裤穿在里头,好歹没有光着身子出门来见人。
胡璃看见那边推开门出来,急忙回屋拿起云藏锋的衣服,一路小跑到了云藏锋的身边,这才有模有样。这个时候,云藏锋也已经看清楚了来人,的确是一个很久不见的故人,这个人原本就应该是远在天边的其中一个,却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出现在了这里。
“欧阳姑娘,你,你怎么会在这儿?我还准备去找你来着。”云藏锋的惊喜多于惊愕,毕竟这一趟走望仙城就是想要找到欧阳家的联络点,如今欧阳红袖就在他的面前,他心里面怎么能够不开心。
欧阳红袖一袭红衣,脚上穿着一双草鞋,这还是在跟着云藏锋游历江湖的那段
时间里面云藏锋送给她的礼物。那个时候的欧阳红袖总喜欢光着脚丫在地上走,好看是好看,就是时间长了难免长出茧子来,可怜了这一双天生丽质的清秀小脚,云藏锋就做了这一双草鞋,没有想到她还保留着。
右脚脚踝上面一对银环,是跟着云藏锋在益州锦绣城里面买的小玩意,据老板介绍是从百越那边传过来的小银饰,足足卖了二两银子。云藏锋颇为心疼,但是欧阳红袖只是说她有钱,她喜欢就好了。
衣服倒是比起以前保守了许多,胸前的两团累赘也被紧紧包裹了起来。头发挽了一个好看的发髻,用一根价值不菲的簪子插着,十分好看。
欧阳红袖见云藏锋说完话便从下到上仔仔细细将她打量了一遍,便是天生的媚气外放,也不免有些羞涩,脸色绯红地说道:“当初你那么绝情绝义要本姑娘离开你云大公子身边,不是看我不上吗?这个时候又回来找我干什么?”
在云藏锋的心里面,欧阳红袖就是那种死要面子的大小姐,只要顺着她的心意,在欧阳红袖的面前说两句好话,她的气也就消了。但是云藏锋又岂是这样的人?跟欧阳红袖闯荡江湖这么长时间,早就已经摸透了欧阳红袖的脾气。
“我来找你自然是因为有事情要求你,我有求于人,这口气认了。那欧阳大小姐突然出现在这里又是为了什么呢?横不能是为了一个小小的太安茶馆老板吧,欧阳家要收购太安茶馆了?这种小事难道还需要欧阳大小姐亲自出马?”云藏锋嘴角一勾,如同吐珠一般吐出一连串话来。
欧阳红袖闻言指着云藏锋的鼻子道:“你...哼!”
一直缠绕在欧阳大小姐光滑手臂上面的赤练小蛇吐着信子,一脸恨意地盯着云藏锋,云藏锋见到这个小东西也高兴,一把捏住赤练小蛇的脑袋,将其扯到自己的手中,即便是被赤练小蛇一口咬在手臂上面也不打紧,反正这小东西的毒对他无效。
“小红啊,好久不见,有没有想我啊?”云藏锋如同摸猫猫狗狗一般摸赤练小蛇的脑袋,看得胡璃脸上发麻。
欧阳红袖吹了一声口哨,赤练小蛇急急忙忙回到了欧阳红袖的身边,从露出来的小腿处钻了进去,再也不敢露头。不知道为什么,云藏锋只要想到那一条小东西在那凹凸有致的光华躯体上面游动,便觉得口干舌燥,一阵躁动。
好不容易冷静下来,久别重逢的两人除了斗嘴,却不知道应该说一些什么好了。好在尴尬的时候总会有人走出来化解这个尴尬,这个人没有让云藏锋等得太久,很快便从门外走了进来。
来人便是那个道士,道士一走进来,欧阳红袖便贴了上去,娇滴滴地说道:“三叔,就是这个小子,他欺负我,你一定要替侄女儿做主啊。”
道士一脸苦涩,看了看人高马大的云藏锋,然后又看了看自己这小身板,委屈巴巴地说道:“侄女儿,这件事情跟你爹说或许有点用处,你跟你三叔说这些,也不是个办法啊,我也打不过这个混小子啊。”
看着两人在那里说话,云藏锋一脑袋的黑线,这又是个什么情况?
第三百二十五章 闲趣
距离云藏锋住进太安茶馆老板的家中已经过去了半旬,这半个月以来,云藏锋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说是痛并快乐着,要说哪一种更多,大概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其中的深浅了。
那一天欧阳红袖突然出现在了这个小小的院子当中,给这个并不大的小院子增添了几分难能可贵的活力。一名丰腴妖娆的妙龄女子出现在了一个充斥着草药味的地方,自然总能够给人带来愉悦的心情,连带着茶馆老板的病情都好了许多。
好处是很多,但是坏处也不少,茶馆老板娘见到了欧阳红袖之后,每一天都在担心着自己的男人,她只是一个没有见识的乡下女子,相夫教子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可是她也希望自己的男人心里面只有她一个人。可是那一袭红衣的女子出现之后,自家男人的眼珠子恨不得就挂在这个女人的身上,让茶馆老板娘受够了气,导致云藏锋替客栈老板行针的时候,发现他身上总会多一些莫名其妙的淤青。
“云少侠,那名红衣女子究竟是什么身份,莫不是少侠你的红颜知己?这种艳福,令人艳羡,也不是一般人消受得起的啊。”这一天两人又在药浴,云藏锋泡在木桶当中,感觉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都打开了,那一股药力被吸收进身体里面,不停冲刷着筋骨和血肉,却突然听到茶馆老板说出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
在最开始的那一段时间里面,茶馆老板浸泡药浴的确需要很大的剂量,庞大的药力会让茶馆老板昏昏欲睡,很快就进入一个好梦当中。到了现在这个阶段,已经不需要这么大量的药液来帮助茶馆老板的身体恢复了,所以剂量也就相应减少,茶馆老板也不会昏睡过去。
正因为如此,才有了两人面对面聊天的场面。
云藏锋苦恼地说道:“邓老哥说的这是哪里的话,我一介山野村夫,哪里能够和那位小姐的身份相配,纵然我有这个心,也自知没有这个福分啊。欧阳姑娘也就是在下的一个普通朋友,一起经历过一些事情,算得上是知交了。”
邓姓老板说道:“你也不必骗我,想当年我行走江湖,也算是风华正茂,玉树临风的翩翩少侠,那个时候有不少的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都迷恋我迷恋得痴狂呢。也曾经在不少场面见过了那些江湖成名的女侠,只可惜,练武之人,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些痕迹,比不上这样的豪门女子。”
云藏锋这才是觉得有理无处说,明明跟欧阳红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甚至连感情都谈不上,偏偏欧阳红袖与生俱来的病症让她对云藏锋有一种异样的暧昧,这种事情最是容易让人误会。
或许云藏锋的功夫比这位早年间行走江湖的邓大侠要高一些,但是作为行走江湖的长辈,最希望看到的便是晚辈因为男女之事而面红耳赤的样子。
见云藏锋为难,茶馆老板也不再继续逗弄云藏锋,哈哈大笑着说道:“云少侠,如果你真的没有这个意思,还是先要与那位姑娘言明,她家世显赫,最忌讳的就是丢了面子。如果她真的倾心于你,但是你又不解风情,让人家姑娘受了伤,恐怕会遭到报复。”
这句话说得就有一些以小人之心
度君子之腹了,如果被欧阳红袖或者门外的老道士听到了非得炸了毛不可,可是云藏锋并没有生气,欧阳家对他也不错,他对欧阳家的印象也比较好,原本听到有人如此诋毁欧阳家,他应该多多少少有些不舒服的,可是云藏锋也明白,这邓姓老板知恩图报,如此提醒,也不过是行走江湖多年的谨小慎微而已。
云藏锋叹了一口气,没有说话。欧阳红袖的家世背景还不是最让云藏锋为难的,最棘手的问题在于如何处理他自己个与欧阳红袖之间的关系,毕竟两人没有夫妻之名却必然要行夫妻之实,否则欧阳红袖恐怕会变成欧阳家的三公子了。
欧阳家出了一个不男不女的妖人,纵然欧阳家主喜爱女儿,可以供养自己的女儿一生一世,不让她嫁为人妻。但这种事情传到江湖上,终究是一个笑话,不仅仅笑话欧阳家的这件事情本身,更会笑话欧阳家连这么一个病都治不好,罔为四大家族中药理第一。
即便云藏锋作为一个“人形药引”拯救了欧阳红袖,治好了她的病,及时挽回了欧阳家的脸面,欧阳家这么大一个家族难道会让自己的掌上明珠失了身嫁给云藏锋做小吗?
这件事情欧阳红袖已经不止一次地跟云藏锋说过,欧阳家家大业大,有多少人做着梦都想要入赘欧阳家,排着队要迎娶这个在修仙界中名声并不好的欧阳家大小姐,不管欧阳红袖是一个作风放荡的女子还是待字闺中的大家闺秀,都不会有人在意,不缺要娶她的人。
可是,云藏锋怎么想怎么不对劲,他怎么可以忍受一个曾经和自己同床共枕的女人再去和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男人同床共枕,光是这么想一想,云藏锋就觉得自己的整个胸膛快要炸开了。
“走一步看一步吧,这个时候,谁也说不准。”云藏锋喃喃自语。
“云少侠,你说什么?”邓姓老板听见了云藏锋的这一句话,但是因为云藏锋的声音实在是太小了,没有怎么听清,所以追问了一遍。
云藏锋急忙道:“没什么没什么,只是想一些问题走神了。”
捧起一水,云藏锋狠狠搓了搓自己的脸,这几天欧阳红袖来了之后就没有离开过这个小院。搞得云藏锋既要当大夫又要当厨子不说,晚上还要搂着两个如花似玉,各有风情的女人睡觉,简直搞得云藏锋生不如死。
事情就发生在欧阳红袖来的那一天晚上,胡璃一直都被当做是云藏锋的妻子,即便不是妻子也是小妾一类有着亲密关系的女人,在这种情况下,院中房间不太够的邓姓老板自然安排两人睡在了一间房中。
那天晚上,胡璃照旧来到了云藏锋的房间里面,却发现欧阳红袖早就已经翘起了双脚坐在两人睡觉的床上。草鞋已经被蹬落在床下面,两只盈盈一握的玉足在床沿边上摇摇晃晃,两只银制的脚环叮当作响。
云藏锋尴尬地坐在旁边的一张椅子上,双手有点无处安放的感觉,放在自己的身前一直不断地搓着。
胡璃“吱呀”一声推开了门,云藏锋和欧阳红袖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了过来,看得胡璃的脸“唰”地一下红到了脖子根。这本来是没有什么的,
胡璃却不知道怎么有一种小丫鬟与大少爷勾勾搭搭被大少奶奶抓了个现行的感觉,急急忙忙说道:“我不知道公子你们在说话,我先出去了。”
“诶,妹妹你别走。”欧阳红袖来不及穿上鞋子便跳下床来,也不管地上的灰尘会不会弄脏了她干净的脚底板,一蹦一跳的来到胡璃的身边,牵起了胡璃的手,可是就在那一瞬间,胡璃和欧阳红袖都愣住了,云藏锋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也就是那一愣,胡璃抽出了手,说道:“对不住了,姐姐,我吓到你了吧。”
欧阳红袖急忙重新把胡璃的手抓了回来,真切地说道:“妹妹,是我对不起你才是,我不知道你...是我没有照顾好你的感受,我没有想到声音这么好听的女孩子竟然受了这么严重的伤,来,给姐姐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边把胡璃往床边拉,欧阳红袖一边瞪着云藏锋怒吼道:“云藏锋,你怎么回事,怎么保护一个女孩子都保护不了。”
云藏锋已经渡过了那一段沉痛苦闷的时期,对于欧阳红袖的责怪也已经没有太强烈的感觉了,只是那种自责还消不去。对于陌生人,胡璃一直都保持着一种警惕,大概是猎妖人给她留下来的阴影,但是欧阳红袖是云藏锋的朋友,并且是一个如此美貌的女子,大概美貌的女子总是在任何时候都占据着优势的。
云藏锋无奈道:“的确是我没用,让小胡璃跟着我出生入死,让她受了这么多苦。灵儿离开之后,我就遇到了小胡璃,经历了很多很多事情,一时半刻说不完了,但是我发誓,今后一定会对胡璃好,不管生或者死。”
胡璃一直娇羞地低着头,这种懵懵懂懂的感觉像极了人类孩子情窦初开之时,她感受到从云藏锋那里传过来的炽热目光,如同蚊子一般呢喃道:“我只是一个丫鬟而已,我去,我去给公子打洗脚水。”
如同飞奔一般落荒而逃,留下了一脸无奈和宠溺的云藏锋还有一脸好奇的欧阳红袖,欧阳红袖跳下床来,将云藏锋压倒在椅子上面,两张脸距离不足五寸,那汹涌澎湃的的高峰就在云藏锋鼻息下面晃悠着。
欧阳红袖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恶狠狠地说道:“你说,你究竟是在哪里骗过来的这么一个可爱的女孩儿,实在是太过分了。”
云藏锋一只手按住了欧阳红袖的肩头,说道:“你别离我这么近,小心我色性大起,将你就地正法。”
“哼,我才不怕,正好替我治好了病,我就可以走了。”嘴上虽然是这么说的欧阳红袖脸红得就像是猴子屁股一样。
早就看清了欧阳红袖本性了的云藏锋微微一笑,说道:“都给你说了这件事情说来话长了。你还记不记得当初在蜀山上头,龙辕世叔带来的那个紫衣美妇?”
欧阳红袖好像是十分用力一般地想了想,然后才确定地点了点头,说道:“记得啊,那个样子就跟一个狐狸精一样的女人,我看得都心动呢。”
这句话说完,欧阳红袖已经钻进了云藏锋的怀里,双脚悬挂在椅子的扶手上头,一双因为双脚踩地而脏兮兮的脚丫随着身体用力而晃动着。
第三百二十六章 夜话
对于这种程度的撩拨,在从昆仑到蜀山的路上云藏锋不知道已经遭遇了多少次了,最开始的几次或许还会忌惮一些男女有别,轻柔将欧阳红袖推开或者轻轻放到地上,再不济也会尴尬地摸一摸鼻子,挠一挠脑袋。
但是任何刺激的事情经历多了之后都会变得十分寻常,对于云藏锋来说,欧阳红袖这样的挑逗已经是家常便饭,实在是不值一哂。到了现在,云藏锋若是不调戏回去,反倒说不过去。
玩心大起的云藏锋将手轻轻搭在欧阳红袖的肩头,原本穿着已经变得保守一些的欧阳红袖这个时候又换回了一件红色的薄衫,只不过相对于以前大半肌肤都裸露在外的穿着还是要好上很多了。那若隐若现的沟壑在衣衫相叠处藏头露尾,很容易就让人产生了无限的遐想。
云藏锋将手搭在欧阳红袖的肩头之后,两根手指轻轻将那一层薄薄的丝质衣物捏住,继而轻轻向后面一扯。衣服前襟原本就扣得不近,被这么一拉,便分开了一道小口,露出了不少的旖旎阳光。
欧阳红袖受到那与生俱来的体质所控,行为看似放荡,实则心里面还是保守得紧,她打心眼里面觉得她想要露出来给别人看的,那是她作为一个漂亮的女人的权力,但是她不想给别人看的,谁也别想着占到一点点的便宜。
自打欧阳红袖变成了一个大姑娘以来,她也是这么践行着自己的想法,尽管她的穿着越来越暴露,甚至开始在修仙界和俗世江湖中都开始觉得她的衣着和行为有悖于礼法的情况下更加我行我素。作为一个从小在一个大家族受尽宠爱的掌上明珠,欧阳红袖最喜欢的便是看那些男人好色的眼光,却得不到她的样子,就好像是看到了骨头的野狗,尽管恶心,却十分可笑。
曾经有一个胆大包天的好色之徒见过年仅十五岁的欧阳红袖一面,就丧心病狂到一定要得到欧阳红袖的身子。不得不说这个人也算是一个天才,经过他精心的策划,成功地把十五岁的欧阳红袖从欧阳家扈从的保护之下拐走了。
可是这个天才千算万算都没有算到欧阳红袖并不是一般家庭的大家闺秀,而是欧阳家的女儿,欧阳家的人,哪一个是不带毒的?
一条赤练小蛇从欧阳红袖的衣襟里面窜了出来,如同一道拇指粗细的红色闪电,在那人的咽喉处咬了一口。见血封喉的蛇毒很快让那好色之徒喘不过气来,可是死神来得比想象当中更晚一些,有些修为在身的欧阳红袖并没有就此放过这一个不自量力的匪徒,她一掌轰击在那人的胸口,折断了他的四肢之后替他解了蛇毒。
欧阳红袖最后被欧阳家扈从找到的时候,那名劫持大小姐的匪徒已经被捆绑在了一棵大树上,浑身上下都是刀伤,欧阳红袖的脚边围着数条鬣狗,翘首以盼地等待着从天上掉下来的人肉。
“你们来啦,嗯,剩下的交给你们了,一定要将这些小可爱喂得饱饱的啊。”欧阳红袖看到了寻找而来的扈从,将刀子随手一扔,对下人们说道。
丢了小姐已经是十分严重的罪过,如果小姐说的话再不听,还不知道要接受什么样的处罚。其中一个灵巧一些的下人飞身扑上,在刀子落地之前将刀握在手里,娴熟一刀划过,一片
肉就掉了下来,被他扔给了一边候着的鬣狗。
谁知道欧阳大小姐并不满意,从下人手中抢过刀子并一脚将其踹开,说道:“你这样子可不行,这么厚一块,能够切几刀啊。你看我的。”
果然,欧阳红袖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练出了如此超凡入圣的片肉技巧,从那人腿上切下来的肉片薄如蝉翼,几乎可以透过肉片看到另外一边的景色。只见欧阳红袖运刀如风,一柄小刀在欧阳红袖的手中起起落落,那肉片也如同下雨一般掉落下来,直到一口气呼出,欧阳红袖才说道:“看到了吗?这可是我切了整整两条腿才领悟到的,本小姐心情不错,免费传授给你们了。”
就是这样一个心狠手辣的豪族大小姐,此刻就如同一只小猫一般蜷缩在云藏锋的怀中,小脸红扑扑的,眼波如水,害羞得要命。如果被欧阳家的下人们见到了自己家小姐的这个样子,恐怕下巴都得掉在地上。
云藏锋把脑袋往前面凑,鼻尖若即若离地触碰着欧阳红袖的鼻尖,就好像是在索吻。欧阳红袖缓缓闭上自己的眼睛,原本就白里透红的脸蛋变得血红,连耳垂的变得炽热无比起来,颤抖的睫毛就好像是欧阳红袖的心,怦怦直跳。
这一幕自然没有落到云藏锋的眼里,凑得过近的云藏锋其实什么也看不着,但是他能够感觉得到,更能够闻得到,欧阳红袖因为紧张不安还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开始躁动起来,身上的味道也变得更加浓郁。
云藏锋悄无声息地抬起头来,才看了那可爱的一幕。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明明是一个害羞的姑娘,还非要装作是一个老手来撩拨他,实在是让云藏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不过这似要非要的可爱模样,让本来只是想逗逗这个姑娘的云藏锋倒真有点想尝尝那红唇上面的胭脂是什么味道了。
胡璃从外面打了水进来,没有手敲门,也就用屁股将门顶开,两只袖子卷得老高,左肩上面还搭着一条毛巾,是给云藏锋洗脸的。擦脚的毛巾一直都放在房间里面,挂在旁边的架子上。没有想到胡璃一转身便见到了之前那一幕,直到云藏锋抬起头来,才发现了胡璃的存在。
“公子,我是不是打扰了?要不胡璃先出去,等公子你们忙完了再叫我。”胡璃说这句话的意思的确很单纯,她并不是很懂男女之事,只是莫名觉得那件事情应该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做得,不能被人打扰,因为云藏锋也亲过她。
想到这里,倒是让胡璃也害羞起来,她并不知道后面会有什么羞人的事情发生,也不知道她出言打断了什么好事,只是那一脸的真切和无辜,让云藏锋怎么也气不起来。
欧阳红袖一直等着那一个吻的落下,她从未如此心急,也没有这样主动地对待过任何一个男人,可是,想象中的感觉一直都没有出现。旁边响起了胡璃的声音,欧阳红袖这才急忙睁开眼睛,慌慌张张从云藏锋的怀里面爬起来。
没有恼怒胡璃搅了两人的好事,而是有一点窃喜,因为一切都来得太快的话,欧阳红袖并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在少女的想象当中,一切应该是在一个灯红酒绿,红纱帐,金软床,红盖头,凤冠霞帔的情况下发生。可是少女并不知道,在一切都已经准备
好的时候,就少了很多的惊险刺激和水到渠成。
还有一点点的失落,如果那个时候胡璃没有进来的话,云藏锋会不会亲她呢?如果云藏锋亲了她,那之后又会发生什么呢?欧阳红袖并不是和胡璃一样不谙世事的少女,自然知道男欢女爱是一件什么事,可是怎么光是想想就觉得这么羞人?
见欧阳红袖爬起来躲到一边不敢冒头,尴尬地笑了笑之后对胡璃说道:“啊,刚刚我跟红袖姐姐在玩一个游戏,哈,就是那种胡璃还不明白的游戏。”
“嗯?公子不是亲过我吗?我知道你们在做什么啊?”胡璃见欧阳红袖躲了起来,虽然不明所以,却也没有多问,只是把水盆放在了地上,云藏锋说话之后,胡璃才更加疑惑了,抬起头问出了这么一句话来。
突然从被子里面传出了一句:“云藏锋,你果然是一个混蛋,灵儿不在你就乱来,我要给灵儿狠狠告你一状。”
云藏锋翻了一个白眼,有时候有些事情就是越描越黑,云藏锋这个时候才十分深刻地明白了什么叫做欲盖弥彰。了解了这个道理之后,云藏锋索性不去解释他和胡璃之间的事情,他相信灵儿也是能够理解的。
在云藏锋的眼里从来都没有认为三妻四妾是一件正确的事情,只是在这个时代的北京下面,三妻四妾是被社会已经掌权者所普遍接受的事情罢了,女人在很多时候都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和消耗品,如果有需要,很多自称男子汉的人会毫不犹豫将自己手中的女人拱手让人。
但是一直以来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云藏锋都没有觉得这是一件正确的事情,常见的事情就一定正确吗?但是,只要是每一方都能接受并且相互妥协的结果,难道就不正确吗?就好像最开始的时候云藏锋所思考的那样,走一步算一步吧。
云藏锋没好气地把欧阳红袖从被子里面抓出来,说道:“好歹洗完脸再上床啊,再说了,你今晚睡哪?”
“你睡哪儿,我就睡哪儿啊?那茶馆老板又没有给我安排住的地方。我不要洗漱啦,在家里都有小环服侍我的,我不要,我不要。”欧阳红袖一边说一边翻滚撒娇起来。
云藏锋刚要说什么让欧阳红袖一个人在外就要自食其力的话,就看到胡璃拿起一张毛巾,小心翼翼拧干之后递到了欧阳红袖的面前,说道:“红袖姐姐,那我来服侍你好了。”
欧阳红袖本意只是耍一下小脾气,没有想到胡璃竟然会这么做,急忙坐起来,从胡璃手中接过毛巾,说道:“怎么能让妹妹做这样的事情,我自己来就好了。”
胡璃笑着说道:“没有关系啊,我本来就是丫鬟。”
洗完脸,欧阳红袖将毛巾扔进水中,胡璃要云藏锋先洗,没有想到云藏锋蛮横不讲理给她洗了个干净之后才洗。
临睡之前,云藏锋将死活不肯洗脚的欧阳红袖的素足直接拉进水盆里面,欧阳红袖一开始还挣扎不停,最后莫名安静下来。云藏锋说道:“你看看你,一双脚踩得这么脏,真不知道小环是怎么受得了你的,一个女孩子家,能不能爱干净一点。”
温暖的水从脚背上面划过,欧阳红袖的心也是暖暖的。
第三百二十七章 行针
大被同眠却什么都没有发生,这让云藏锋觉得难受至极,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都饱受折磨。毕竟作为一个发育正常的青年男性,年幼之时还吞食过蛟蟒血肉和九彩龙灵果,生物的本能让云藏锋比正常人有更强烈的生理冲动,可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云藏锋只能够做一个禽兽不如的人了。
倒不是没有想过趁此机会一举拿下欧阳红袖,反正迟早都要和欧阳红袖圆满行房,帮助欧阳红袖以阳气滋养体内阴气。但是云藏锋内心的纠结点又岂在于这一点之上,如果要吃掉欧阳红袖,云藏锋就不会等到今时今日了,还有一点就是胡璃也卧于身侧,不可能当着胡璃的面胡天胡地的胡来。
也许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动物为了繁衍生息,不管在哪里都会和被他吸引的异性动物开始做一些生育下一代的必要步骤,这是兽性的本能。但是人不一样,人类因为本身受到的教育和思维模式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在实行这个伟大计划的时候,总会考虑更多的事情,这是人的理智控制的。
做了多天的和尚,云藏锋体内压抑的**越来越强,身体偶尔也会产生巨大的反应,导致云藏锋开始把药浴变成了冷水澡。
回到和茶馆老板药浴的那一刻,云藏锋站起身来,身体蕴含的热量将身上的水蒸发变成了水蒸气,整个房间都变得雾蒙蒙的。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只不过是云藏锋偶然间想起了前一天欧阳红袖亲了胡璃一口。
胡璃表面上虽然不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但是面对欧阳红袖这样高高在上并且十分美貌的女子,多多少少有些自卑。这种自卑并没有被胡璃十分明显的表现出来,但是在日常生活当中,总会不经意流露出来。
欧阳红袖害怕胡璃会因此对她产生间隙,毕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欧阳红袖的的确确是被胡璃一身的伤疤给吓到了。所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欧阳红袖为了向胡璃示好,趁胡璃不注意,将胡璃的黑袍子掀开,在胡璃被火灼烧过的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这件事情不仅仅是把云藏锋给吓了一跳,就连胡璃也脸色红红的跑开了。只不过这些事情都是日常生活当中一个小小的插曲,算不上什么大事。倒是两个女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好了许多,就算是云藏锋也不得不承认欧阳红袖的手段。
药浴之后便是正常的行针,云藏锋先打了一个坐,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从之前的旖旎幻想当中脱离出来。
行针走穴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要求施针者百分之百的专注,但凡有一丁点错误都有可能酿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好不容易才让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云藏锋就唤来客栈老板,对他说道:“好好躺着,这可能就是我最后一次为你施针了,已经经历过很多次这样的事情了,我想你也不会紧张了吧。”
“嘿嘿,云少侠,我还紧张什么啊,都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了。只不过最近我那个地方总是又胀又痒,难受得很。不怕云少侠你笑话,我最近老是在想着那事,一晚一晚地睡不着觉。”老板年纪虽然大,说起这个人人都避之不谈的话题,总是有些赧颜。
云藏锋一阵下在客栈老板的背脊大穴上,掰开老板的大腿,在大腿上面的一条经脉上面继续行针,说道:“这是正常的。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药浴和针灸,你因为受伤而断裂的那一处经脉开始缓慢愈合,麻痒都是正常的现象。”
老板就像是一块烂肉一般任由云藏锋摆弄,嘴上还不忘记如同开玩笑一般对云藏锋说道:“云少侠,你知道我最喜欢前人说的哪一句话吗?”
云藏锋道:“不知道,老哥不妨说来听听,前人的话,终归是有些道理的。”
老板咧嘴一笑,倒是十分促狭,说道:“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啊。”
话音刚落,老板便因为疼痛大叫了一声,这是在之前行针的时候都没有出现过的情况。这种意外的出现让客栈老板立马想翻起身来,不料却听到云藏锋说:“老哥,你别动,全身上下都是针,稍微动作,恐怕气血逆行,暴毙而亡啊。”
老板不知道这句话是开玩笑还是真话的,但是从云藏锋说话的语气当中,茶馆老板还是觉得不要轻举妄动为妙。
“老哥的话不是没有道理,小子受教了。方才福至心灵,听到老哥的教诲,犹如当头棒喝,让我手上不禁一抖,没有下错针,只是在旁边一个不紧要的穴位上面插了一下,只是疼一些,并不伤及要害,对人体还略有裨益。老哥请宽心。”云藏锋一席话说得不紧不慢,却听得茶馆老板背后冷汗直冒,却因为身上银针无数,不敢妄动,只能陪笑。
老板虽然不敢说话,心里面却暗自腹诽道:“古人言莫欺少年穷,诚不欺我,让我别招惹大夫,也不曾诓骗于我啊。”
人人都听过许多的老人言,但是真正能够听进去一些道理的,又有几人?古人说的话虽然并不全对,却也不是全部都不对。这个世界上总是不缺乏反叛者,他们质疑古人的观点,然后不断创新,这也是世界进步的源泉。
人们常说长江后浪推前浪,也就是这个道理了。但是时代的进步总是缓慢的,一些观念的产生会因为时间的推移慢慢变得落后,但是这个过程很长很长,长到或许要几代人的努力,甚至上百年的努力才能够发生一点小小的改变。
更有一些道理是亘古不变的,就好比人都是趋利避害的,也有道义久存于人心当中的大道理,只不过这些道理都不比切切实实的利益来得真实。
两人从房中出来,炽热得有些晃眼的太阳高悬在天空当中,让云藏锋有些情不自禁地遮了遮自己的眼睛。
“这是最后一次替老哥治疗了,相信经过了这些日子的治疗,大哥不日之后就会增添一位子嗣。到时候可能老弟我也不能够到场祝贺了,这些银子拿着,就算是做弟弟的给自己家侄子的一点心意。”云藏锋从怀中摸出一张银票,数额或许比老板半辈子挣的都要多。
老板急忙推迟道:“这可使不得,老弟替我治疗多年顽疾已经是天大的恩赐,我怎么能够再收你的银子呢?这杯水酒就给老弟你留着,什么时候要能够来我这里喝上一杯,便是最好的礼物了。”
两人都不是婆婆妈妈之人,既然话都
说到了这个份上,云藏锋也就没有再推来推去,将那一张数额大到让人瞠目结舌的银票重新放回怀中。
那名道士的身份云藏锋已经知道了,并不是欧阳家的长辈,只是一个早年间与当代欧阳家主结拜的外姓人,只是性子直爽,对欧阳家也曾经有过一些不大不小的恩惠,欧阳家主和这位道士算合得来,便给了他一件差事做做。
老道士根基不稳,天赋更差,不适合修仙这一条路。年轻一点的道士倒也在昆仑山上面寻仙访道过,想要问问这天下是不是真的有神仙,遇见了从山里面出来游历的欧阳家主,两人相谈甚欢,烧黄纸结拜成了兄弟,也算是一桩美谈。
只不过老道士一直都无意长生之道,倒是对天下变换莫测的命途一事颇为好奇,多番研究之下,倒也琢磨出了一些门道。不仅是面相手相一类,更可能有慧眼观人气运的通天本领,只不过是否属实,也不是云藏锋能够知道了。
至于老道士为何要帮助这名不知道有什么本事的茶馆老板,或许也将成为一件秘闻。根据后来老道士自己的话,这名茶馆老板是他一生当中的重要机遇。如果说命运如棋,那在老道士的棋盘上面,这位名不见经传的茶馆老板就是棋盘上面的活眼,而落子之人,必须得是云藏锋才行。
天地气运如同一条条的丝线,命运就像是一台织布机,将天下所有人的命运都交织在了一起,至于谁跟谁纠缠在一起,谁又和谁难解难分,早就不是一个人,一件事情能够分辨清楚的了。
回到房中,云藏锋有些踌躇,更有些激动。算起来已经离开家两三年有余,云藏锋倒是真的有些想家了,严厉中带着温柔的龙战,不善言辞却细致入微的白发剑圣,憨厚老实的铁匠段武,玩世不恭却总能够在小处有大智慧的马猴,还有如同母亲一般的仙音以及万分有趣的方天生,一张张面孔在面前不断划过,只是想想便让云藏锋微笑起来。
“云藏锋,你在傻笑些什么?听三叔说这几天就是我们离开的日子了,那茶馆老板的病情究竟如何了?我们什么时候能走啊?”欧阳红袖见到云藏锋在那里傻笑,骄横地瘪起了嘴。
云藏锋这个时候心情大好,捏了捏欧阳红袖的小脸,又摸了摸坐在一边的胡璃的脑袋,说道:“收拾东西,明天一早就走,怎么也要在这里吃最后一顿饭吧,有始有终才行啊。”
这一天,茶馆老板亲自下厨操办这一顿离别宴席,早早地把老板娘从茶馆叫了回来帮忙打个下手。云藏锋和欧阳红袖两女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要收拾,两人都是知道云藏锋身上有宝物的人,什么东西往云藏锋那里塞就好了。
欧阳家家大业大,从来都不缺什么黄白之物,云藏锋收拾东西,她却带着胡璃去街上采买去了。走上昆仑之后便是一片一片的山林和雪原,人烟罕见,必须要好好置办一些干粮和衣物才行。
宴席开始之时,老道士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出现在了别院里面,摸着几缕白胡子说道:“老朽前来讨要一顿酒菜吃吃,不嫌我碍眼吧?”
这一夜,宾主尽欢,酒没有多吃,饭却没有剩下多少。
第一章 雪顶狼窝
三人信马由缰到了昆仑山上面,走过了半程便弃马不用,再往上面走,便是终年积雪不化的雪峰,西疆国的战马虽好,却也不能够长时间耐寒,恐怕走不出几日便会冻死在这雪山之上,到时候就真是可惜了。
人与动物之间相处时间一旦久了,便容易产生感情,胡璃是动物化作人形,最是会与动物心意想通。虽然体内还残留着作为狐狸之时捕猎的心性,但那也只是为了果腹,如今化作了人形,每天能够吃饱穿暖,已经慢慢将兽性抹灭干净了,自然也就不会吧这些战马啊,兔子之类的牲畜当做猎物来对待。
“今天就给你把马鞍和嚼子给下了,后面的时候没有我们照拂,你得自己小心行事了。人世间的江湖险恶,不知道你们马世间的江湖会不会稍微好上一点,总之,马心险恶,出门在外一定得要小心谨慎,不要被别人暗害而不自知,独善其身。”云藏锋一边抚摸着枣红马的马脖子,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一些神经质的话,让欧阳红袖翻了好几个白眼。
胡璃也在那里抚摸她座下战马,只不过相对于云藏锋的千叮咛万嘱咐就要简短正常许多了,她只是说道:“从今天开始你就自由了,在战场上面都能够活着,在野外也要好好活着。这段时间谢谢你了,老兄弟。”
枣红马和胡璃的战马年岁都已经不小了,再过个一两年就算是马世间的老者了,这一声老兄弟倒也是当得起。云藏锋两人退后几步,两匹战马好似通人性一般人立而起,长嘶一声,用脖子蹭了蹭两人之后,便迈开步子朝着山下飞驰而去。
“人们都说老马识途,你们说这两匹马会不会离开了我们之后自己就跑回西疆国去了啊。”云藏锋看着两匹马身后烟尘滚滚,不无感慨地说道。
欧阳红袖走到云藏锋的身边,拍了拍云藏锋的肩膀说道:“云老哥,儿孙自有儿孙福,你就放心的让孩子们去吧,那之后,是他们的江湖。”
胡璃看着两人逗趣,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云藏锋佯怒道:“明明是这么伤感的分别时刻,你们竟然还笑得出来,真是没心没肺。女人都这么绝情无义吗?”
这句话一说出来,胡璃笑得更加开心了,连带着欧阳红袖也笑了起来。云藏锋恼羞成怒,对着自己的双手哈了一口气,以无双之势对战两女,不断朝着两人身上的腰部和胳肢窝发起进攻,一边挠着两女的痒痒肉一边说着:“我让你们笑,我让你们笑。”
两人哪里经受得住这样的攻势,一边躲闪着避开云藏锋来势汹汹的攻击,一边不住大叫着讨饶:“公子,我错了,我不笑了。”
欧阳红袖的语气自然是要霸气许多了,也是咯咯娇笑个不停,但是嘴里面却说道:“云藏锋,你给我等着,等我喘过气来,找到机会,看我不好好收拾你。胡璃妹妹,我们两个对付一个,他打不过我们的,我们一起上啊。”
可是欧阳红袖哪里考虑到了实际的情况,胡璃跟云藏锋才是一条心的人,岂是她能够说策反就策反的?即便胡璃真的有这个意思,她也不敢对云藏锋动手啊。所以无论欧阳红袖怎么计划组织反击,却收效甚微。
三人笑闹了一阵,却
没有耽搁赶路,直到全部都气喘吁吁云藏锋才罢手。欧阳红袖小脸红扑扑的,妩媚之中凭空多了几分可爱,小嘴一嘟,对胡璃说道:“胡璃妹妹,你怎么就这么怕这个坏人,哼,不公平,你心里面向着他,都来针对我,否则我不可能输的。”
云藏锋和胡璃对视一眼,均能够看到对方眼中的笑意。云藏锋昂起头来,一脸骄傲地说道:“现在知道本少侠的厉害了吧?叫你们取笑我。”
欧阳红袖哼了一声,说道:“这不公平。不行,云藏锋,你不许动,我要挠你痒痒。”
面对着欧阳家大小姐的小脾气,云藏锋也是颇为无奈,谁叫他是一个男人呢,自然需要让着这两个弱女子嘛。他倒也是光棍,索性双手一摊,说道:“你来吧,不过我怕你累着,也对付不了我。”
欧阳红袖哪里会听信云藏锋的话,哈了一口气,就去挠云藏锋身上的痒痒肉。云藏锋暗自运了一口气,身上的肌肉全部都坚如钢铁,无论欧阳红袖怎么努力,云藏锋都不动如山,闹了半天,欧阳红袖只是做了无用功而已。
终于是风雨暂歇,战事消停。赶了一天的路,也不过刚刚踏入雪顶当中,云藏锋皮糙肉厚,更有《化龙诀》和九彩龙灵果护住全身,寒暑不侵,没有多大的感觉,但是对于胡璃和欧阳红袖来说就不是这么容易吃得消的了。
欧阳红袖酷爱红色衣服,并且喜欢清凉的打扮,但是来到雪顶之上,即便是她有接近筑基期的修为打底,也不敢穿着清凉的装扮长时间在雪顶上面驻留,所以在望仙城的时候,欧阳红袖就带着胡璃去市集上面挑选了几件大氅和锦袍,在这山上倒也合适,只不过注定是给瞎子看了。
停脚歇息是必要的,雪山上面赶路,最重要的就是保存体力,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好在雪顶之上,只需要吃雪就能够保持一定的水分,倒也不需要多少的淡水。
但最艰难的往往并不是雪顶上面的低温,而是因为海拔升高而渐渐变得稀薄的空气,刚刚笑闹的那一阵已经让大家极度缺氧,即便是仙人也需要喘气的啊,胎息的功夫也不是人人都会的,所以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息来平复自己。
幸好三人都是修行之人,胡璃本身就十分强健的体魄让她有了在雪顶上面如鱼得水的资格,云藏锋更是不必说,《化龙诀》的强大功效几乎让他可以无视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极端环境,除非是那些不出世的秘境当中的险恶陷阱,欧阳红袖则是凭借着一身接近筑基期的修为强撑,也不算难受。
升不起火堆来,云藏锋他们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一些肉干和干粮,三人分食一块就已经够了。
“等明天到了壁障结界那边,我陪你回家看看吧,都回来了,反正都是要见的,正好和欧阳家主商量一下我们的事情。欧阳姑娘,我还是想给灵儿说一声之后再帮你治病。毕竟,这件事情对于我们两个来说都不是什么很容易就接受的事情,但是没有办法,不能够接受也必须要去接受。不过我是有家室的人,这件事情还是需要让灵儿知道的。”
欧阳红袖脸红了一下,不知道是因为山上温度太低给冻的还是因为云藏锋的话害羞了
。她喃喃说道:“这件事情不着急,距离病情发作的那一天应该还有不少时间。你也不必着急去我家见我父亲,因为天府那边的事情,父亲已经去天府参加那个大会了。”
云藏锋这才想起来之前在西疆国的时候,洪四也跟他说过天府召集天下群雄开的那个大会,好像就是要对付域外魔族。云藏锋想起了屠龙坡上面见到的那两个人,是不是就是天府口中所说的魔族,魔族跟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想到这里,云藏锋总感觉背后有一张大网在慢慢张开,将他笼罩在其中,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己在这张大网里面充当的是一个什么角色,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棋子还是一条无足轻重的小鱼小虾。
“那也无妨,欧阳镇远和欧阳威远两位兄长也是许久没有见过了,总是要造访一番的。离家多年回去,总要见一见邻居,否则别人要说我不懂礼数了。”云藏锋说道这里,语气突然变得温柔了许多,“你亲自出来接我,你大哥二哥总是知道的,无论如何,都要给二位兄长一个交代。”
不知道是为什么,欧阳红袖觉得今日脸红的次数比她这辈子加起来的次数都要多。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云藏锋突然就转性了,要知道在以前,就算是欧阳家家主威逼利诱都没有让云藏锋回心转意。
云藏锋好像是看破了欧阳红袖的心思,说道:“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可能是突然之间想通了很多事情吧。有些事情我看得出来,你一个女孩子家都不婆妈,我还婆妈什么呢。抱得美人归,是多少天下英雄想的好事,就想你自己说的,想要娶你的人都从昆仑秘境排队到了东海秘境了,我这是占了天大的便宜啊。”
欧阳红袖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最后还是闭上了嘴巴。
“抓紧时间吃吧,吃了赶路。傍晚之前必须得找到一个山洞避避风雪才行,否则明天早上起来,说不定就被埋在大雪里面了。进入了雪顶,就不要大声说话,也不要大喊大叫了,引发雪崩,纵使有通天的本事都跑不了。”尽管欧阳红袖不是第一次跟着云藏锋走雪顶,但是云藏锋对于很多事情还是不停嘱咐。
三人的运气都还不错,在太阳落山之前便找到了一个可以容人避风的山洞,走进洞中便有一股恶臭从里面传了出来。云藏锋眯起眼睛看,里面有数对拳头大小的小灯笼,不仅如此,还有阵阵低吼之声传来。
“看来我们来到了一个不该来的地方。”云藏锋回过头来朝着两女一笑,说道,“这是进了雪狼窝了啊,地上都是他们的粪便,所以这么臭,那些小灯笼都是它们的眼睛,看大小,或许站起来都有两人高了。这洞不小。”
欧阳红袖家里面就是驱使各种毒虫的行家里手,云藏锋更是从小和各种野兽混迹长大,只有胡璃,不管是身体的本能还是自己的见识,都让她产生了深深的恐惧。
“今晚吃一顿狼肉?”欧阳红袖抽出鞭子一挥,发出啪的一声响。
云藏锋拦住她:“你吃得完吗?我们进了别人家里借宿,还要打杀主人家,谁能够干出这事?往里面走走,找个干燥的地方待着吧,只要它们不来找我们麻烦,我们住一晚救走。”
第二章 雪狼
昆仑山灵气充沛,也算是得到天地眷顾的一个好地方,这也是昆仑山历来就被称为仙家之地的原因。凡尘俗世的人们肉眼凡胎或许看不出来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没有神仙,但是什么地方或许有神仙还是看得很准的,毕竟这样一个灵气充沛之地,光是待着就能够让人感到浑身舒泰,可惜昆仑山地势太高,终年不化的积雪让凡人很难踏足此处。
也正是因为灵气充沛,昆仑山上面的动物终究都有一些普通动物不具备的特点,就好比眼前的雪狼,站立着壮如牛犊,两只眼睛大如拳头,散发着幽幽绿光。如果是一个凡夫俗子在此处,光是雪狼那股子腥风煞气就能够给他吓出尿来。
可是这匹雪狼不知道为什么眼前的男人根本就不害怕它,反而更像是它成为了猎物,而面前的男人才是准备展开一场猎杀的动物。云藏锋从小跟着墨林当中的种种珍禽异兽摸爬滚打长大,更和妖族中的王者有着亲密关系,身上自带一股令所有动物都战栗的王霸之气,这也使得雪狼不敢靠近。
好在门口的人类并没有过激的举动,只是在洞穴入口处铺开了两层毯子,准备安稳睡下。雪狼不住朝着洞口那边张望,好像在期盼着什么,云藏锋目力极好,即便是在山洞如此漆黑的状况下也能够看得很清楚,那匹雪狼的神情,又是惊惧,又是愤怒。
洞穴之内有许多雪狼排泄出来的粪便,靠在外面的一些都已经变得十分干燥,看得出来是已经排泄出来许久的粪便,里面的相对潮湿,应该是才排泄出来不久。
云藏锋有些不明白为什么雪狼的洞穴之中会如此污秽。昆仑山上面的雪狼和雪狐一样是十分注重干净整洁的动物,这些动物排泄都会选择距离自己的居住地比较遥远的地方,怎么会就这样任由狼窝变得这般的肮脏。
动物排泄不仅仅是如同人类一般因为生理的需要,还有更加深层的意思,那就是对领地主权的宣告。野兽对于气味是十分敏感的,所以会在自己的领地范围界线的地方排泄,这就是在告诉其他的野兽,此地有主。
如果其他野兽并不在意这个地方的味道,决心闯入其他野兽的领地,必然会引发一场大战。
这种动物习性其实和人类的许多举动都十分相似,划分领地、瓜分利益,对别人的无理侵入视作挑衅,将领地内的所有一切都视作私产,加以保护并在需要的时候肆意掠夺,这就是所有动物的天性。
但是在野兽的世界当中并没有这么多的规则来限制这种兽性的发展,在动物世界当中,就是弱肉强食,天生的资质和种族就决定了谁是食物谁是主子,这就跟人类不同了,毕竟人类还能够依靠着本身的努力成为拳头大的那一个人。
违背常理的现象着实让云藏锋有些想不通,沉闷的低吼不断传出,恐惧不断在狼窝当中蔓延开来。云藏锋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这件事情,动物始终是动物,即便云藏锋对其充满了喜爱,也不会好心到去查明事情的真相。
不嫌弃狼粪污秽的云藏锋将相对干燥的狼粪都聚拢在了一起,然后吹燃了一支火折子,将面前成堆的狼粪点燃,为了不让整个洞窟都燃起来,云藏锋特地隔开了内
部和外部,至少他们坐着的那一块区域都变得干净了。
鸠占鹊巢的三人并没有一点点作为客人的觉悟,云藏锋甚至从同心环当中取出了一个铁制的大盆出去舀了一盆子雪,用几根木棍支起一个简易的架子,烧了一大盆水,好歹喝点热的东西,否则光吃干粮也噎得嗓子眼难受。
温暖和火光霎时间充满了整个洞窟,惧怕火焰是动物的天性,那匹躲在暗处的雪狼躲得更远了,呜呜的低吼者,如果说刚才是对云藏锋的恐惧,这个时候就是本能的害怕。
“叫什么叫,你再叫唤,把你宰了吃肉。”欧阳红袖正忙着铺上毯子,本来就因为燃烧狼粪的巨大味道而心情不好的她听到雪狼的叫声,忍不住怒吼了几句。
云藏锋急忙拉住欧阳红袖说道:“没有必要这么凶嘛,这小东西还是挺可爱的,它不来烦我们,我们就没有必要去招惹它。只不过...”
“不过什么?”欧阳红袖白了云藏锋一眼,心想,不过是一只好看一点的畜生,这么大一只,比起她的赤练小蛇来差远了,有必要护着么?
云藏锋眉头一皱说道:“你看没看见那匹狼一直趴在地上,即便害怕火光也没有向后面挪动。”
欧阳红袖道:“看到了啊,这又有什么稀奇了?你去管一只畜生的事情干什么。”欧阳红袖越发的不能理解云藏锋所关注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了。
云藏锋说道:“欧阳家豢养千百毒虫,御兽的本领应当是不弱,那你应该也知道狼是一种群居动物吧?可是这里只有这么一匹雪狼,孤零零地在这里,你不觉得实在是太过于怪异了吗?”
听到这里,欧阳红袖也发现了一些不对劲了。豢养各种灵兽和珍禽异兽是每一个世家都会做的事情,这并不是闲得无聊或者钱多了烧的慌,而是因为灵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增加一个修仙者的战斗力,更是一个家族脸面的体现。
百越之中某些巫族动辄便能够召唤来成百上千的兽群,在那种混乱的战斗当中,无形之中便可以增加许多的战斗力,许多修士在面对百越巫族之时,往往都是未战先败。更有灵兽的战斗力可以比肩元婴期修士,挥爪怒吼之间便能够山崩地裂。
欧阳家族几代人钻研毒术,豢养毒虫灵兽何止上千,不管是哪种动物或者灵兽均有涉猎,对于家门口的雪狼更是颇有研究,只是欧阳红袖身份特殊,无心钻研书本,所以了解得少了一些,如果是欧阳二公子在此,恐怕早就发现了其中的端倪。
“你的意思是说,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还有狼群?”欧阳红袖原本丝毫不害怕,听到云藏锋这么一说,竟然开始变得紧张起来。
云藏锋摇了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如果有狼群的话,我们这边浓烟滚滚,应当早就被发现了才对。或许这匹狼是一个例外,脱离了族群独居。总之,我们还是应该小心一些,毕竟身处雪顶,要避过这一夜才行。”
话音刚落,一只硕大的身影缓缓出现在了洞穴口。比起洞穴当中的这只雪狼来,洞口处的这一只雪狼显然要大很多,如果说洞穴中的这一只雪狼只是小牛犊大小的话,洞口处的那一只恐怕就有一头水
牛的大小,铜头铁骨,双肩高耸,便是一般的虎豹也显然不是这匹雪狼的对手。
云藏锋瞬间就警惕了了来,只是信手一招,长刀便出现在了手中,映照着火光,寒芒凛冽,让人不敢直视。上一次云藏锋半兽化之后,这柄长刀饮血无数,显然杀气更重了一些,也有更多的业力缠绕其上,只是比起曾经见到过的蜀山细剑还差得远了。
后来的那匹雪狼明显感受到了敌人的强大,两条后腿微屈,前足直直拉伸开来,发出更加沉闷的低吼声,龇牙咧嘴,一口铁牙展露出来,从口中传出来一股腥臭之气。只不过三人已经在这个洞中待了有一段时间,早就适应了这洞中的很多味道,这股腥臭之气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小心些,来的这匹雪狼虽然害怕,但是它这个动作并不是要逃跑的动作,而是要进攻的动作,恐怕今天遇上麻烦了,不知道它后面还有没有其他的雪狼跟着。”云藏锋略微将手中的长刀转了一个方向,如果那雪狼敢扑上来,云藏锋能够保证将它一刀毙命。
三十里沙海当中被群狼重重包围的恐惧感开始重新浮上心头,被追杀的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昆仑山上面虽然因为气温的原因,使许多的动物都不能够在此存活,但是能够活下来的野兽都可以堪称猛兽,不比沙海群狼好对付。
雪狼犹如水牛一般的庞大身躯就堵在洞穴口,看不真切外面的状况,正是这种未知才是让人最为恐惧的。
一声怒吼从雪狼身上传来,雪狼后足发力,没有选择跳跃一击,而是从地面上奔了过去。看来这匹雪狼十分聪明,知道腹部是它最为柔弱的地方,如果靠着跃击压倒敌人,恐怕有经验的人都会选择从它腹部开刀,直接将它开膛破肚了,从地面攻过来,虽然不能够立马取得巨大的优势,却能够保住性命,慢慢缠斗,这也是狼比许多动物都难对付的原因。
云藏锋一个闪身挡在胡璃和欧阳红袖的前面,横刀拦住雪狼的血盆大口,将雪狼往旁边一甩,飞速跟上,一脚踹在雪狼头部,所谓铜头铁骨,正是说那狼的脑袋坚硬无比,换做是其他动物,云藏锋这一脚就要了它们的性命了,可这匹雪狼仍然能够屹立不倒。
“小心。”两声娇呼先后传来,云藏锋福至心灵,往一侧一躲,原来那一直趴着不动的另外一匹雪狼也站起身来,从后方扑过来,幸好云藏锋反应快,否则被扑到地上就落入下风了。
一击躲过,两女也各持兵器在手,三五下便将两匹雪狼压制在了墙角。争斗间云藏锋早已经发现那只身材较小的雪狼受了伤,前左腿反着吊在空中,应当是被什么人给打断或者出过什么意外,所以处处针对,很快便将其击倒。
心下一横,云藏锋便要下杀手,卧榻之侧有这两只畜生,恐怕睡不安稳,若是半夜这两匹雪狼悄悄咬掉了他们的脖子,该如何是好?
长刀高举,正要落下之时,几声奶气的呜咽之声响起,竟有两三只只巴掌大小的雪白狼崽冲出来不断撕扯云藏锋的裤腿。受伤的雪狼不顾云藏锋仍然高悬的刀锋,冲到云藏锋的身边将几只狼崽子叼起来,运到安全的地方之后,将它们护在身后,不住嘶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