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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藏锋记全文阅读

作者:渡舟野客     云中藏锋记txt下载     云中藏锋记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五十章 两帮之争

    云藏锋走之前给小虎交代了许多事情,其中有一件翻来覆去总是说不完,那就是让小虎练习刀法的时候一定要慢,欲速则不达,一定要心若止水,一定要沉下心来。

    他们两个联合起来给刀法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残念刀,有的人身残了不算残,只是心也残了才算是真正的残了。

    翻开刀谱第一页,上面也就一个残字。没有名字,没有招数,小虎甚至不知道应该称这本刀法为什么。两人也想过给刀法取一个其他的名字,比如天残刀之类听起来就十分威武霸气的名字。云藏锋说这种名字太大了,刀法虽好也配不上,还是简单一些的好。

    所以就定下了残念刀,此刀一出,身残念残,甚至只需要残念产生,便可以伤敌于无形。这残念刀取刀法之中的一个残字,念自然是念头、念想的意思,给彼此一个念头,给大家一个念想,这就是残念刀。

    小虎自然也遵从云藏锋的话,因为经历过残念刀幻境的他知道这刀法中的凶险之处,甚至每练习一招,小虎就会经受一次幻境的煎熬。

    幻境也发生了许多的变化,有一些酒色财气的东西开始侵入小虎的大脑当中,更有许多让其痛苦不堪的回忆,甚至有的幻境能够让小虎身体产生一种真实的疼痛,让小虎就像身处于十八层地狱当中,经历着万世轮回、刀山火海、油煎火烧之苦。

    幸运的是,小虎自己从许多的酷刑当中熬了过来,他一次又一次战胜着自己的心魔。

    关于那把刀,在云藏锋送出的时候,两个人就曾经在一起商讨刀的名字。云藏锋让小虎自己想一个名字,说小虎才是刀的主人,一把刀的名字自然应该是由主人来赐予的。后来因为种种事务缠身,给刀取名这件事情就又一次搁置了下来。

    等云藏锋和阮步义两帮人分别离开之后,龙虎帮总舵又清净了下来,小虎才重新把这件事情给想了起来,有时候摩挲着手里的刀,小虎望着西北方向,不知道赠与他这把刀的人是否在那里平安健康。

    最后,小虎还是决定用云藏锋曾经提到过的一个名字,也是当初与云藏锋大打出手的白面黑熊卫所称的那个名字,烧火棍,这个名字恰到好处地说明了这把刀的特点,黢黑的外表不就如同烧火棍一般吗?

    降龙伏虎帮是被龙虎帮打散的那些帮派里面游离在市面上的人为了联合起来对抗龙虎帮而组织起来的一个不算小的帮派。

    这个帮派的首领是一个只有七根手指的混混。当时在东街菜市口一战之中,一战成名,让这个小混混在众多混混当中有了自己的威望,七指混混也凭借着这股威望和自己的一些手段让自己登上了降龙伏虎帮帮主的宝座。

    只可惜,烂泥扶不上墙,即使强行将其扶在墙上,等太阳出来,将它晒干了,它也会一块一块的落下来。

    云藏锋和阮步义在江宁郡城的那段时间里,七指混混也正好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想方设法地要找龙虎帮的麻烦,所以那一段时间,阿龙也十分忙碌,基本上白天都没有时间待在龙虎帮总舵里,反而是一直在外面东奔西跑。

    阿龙一直想要找到一个机会与降龙伏虎帮大规模开战,希望可以借着这个机会一举将这个不大不小的帮派拿下,把这个火头摁熄在火苗的阶段。

    可惜那一段时间,龙虎帮总舵守门的都是杀气凛然的黑熊卫,皇帝身边的亲卫队展现出来的气势和降龙伏虎帮的那帮小混混自然是不一样,光是那股杀气就足以吓死人。七指混混虽然草包,但是也不是一个完全不谙世事的雏鸟,自然早就派人打探好了消息,知道龙虎帮总舵最近有大人物坐镇之后,当然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在背地里面搞一些小动作。

    冬天很快就到了,江宁郡城虽然比春夏两季寒冷了一些,但是也不至于裹着大棉袄出门,只是身上穿的、披着的都要比平日里所穿着的衣物要厚实一些。皮草是很少见的,江南多水少山,水里游的东西比地上跑的要多,比不得北方,所以皮货往往是要从北方运过来的。

    从夏天到冬天,降龙伏虎帮给龙虎帮找了不少麻烦。毕竟当初七指混混等一干人等建帮的初衷就是专门和龙虎帮作对。面对这些麻烦,阿龙和凤至也都一一化解了,越到冬天,北方到南方来走货的富商就越来越多,前来打点关系的人也是络绎不绝,与降龙伏虎帮的恩怨也就暂时被忘在脑后了。

    但是也有其他地区的大帮派看中了江宁郡城这块大蛋糕,江宁郡城乃是水路和陆路的交集之地,是汉唐王朝运输的一个点,在这里中转货物等等的富商巨贾更是如同过江之鲫,数不胜数。

    至于这一块的油水有多少,恐怕也只有凤至这一个龙虎帮的大掌柜才心知肚明了,反正是少不了的,能够让龙虎帮上上下下吃饱穿暖,逢年过节还有大块大块的猪肉送出,单单是这一笔支出都不算少了。怎么着,也该算到龙虎帮的油水里面吧。

    无奈,江宁郡城被龙虎帮统一之后就成了铁板一块,火烧不侵,水泼不进,就连一只苍蝇的出身都得明明白白,外来的势力想要插手其中分一杯羹实在是太难了。更何况,凤至接手龙虎帮事务之后,黑白两道,周边势力哪一处没有照顾到?这些帮派实在是找不到理由下手啊。

    难道眼睁睁开着这么肥的一块肉被龙虎帮独自叼走?那自然是不可能,在降龙伏虎帮成立之后不久,众帮派就感觉到自己的机会来了,纷纷差人秘密潜入江宁郡城和降龙伏虎帮搭上了线。

    每一个帮派派来的使者都是喜笑颜开,美滋滋地离开了降龙伏虎帮的地盘,不知道与七指混混达成了什么样的协议。

    年关将近,龙虎帮更加忙碌了起来,包揽了水

    陆码头的生意,自然是在这个时间送货、接人的最是忙碌了。

    七指混混是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人,即便是有外来势力支撑着,自己也已经被帮主的安逸生活腐蚀了。从那些帮派那里骗来了不少金钱之后都找了美女,买了美酒了,甚至自己开发的新码头那里找来的一点点利润,都成了他肚子上的肥油,下面的人是一点没有捞着。

    “帮主,马上就要过年了,当初跟那些帮派谈好了,过年之前,一定搞一个大动作给他们看。即便不能让龙虎帮动摇根本,也至少要大出血,不会让龙虎帮过个好年的。这段时间兄弟们过得都不好,人人眼睛都饿绿了,为了这一仗都忍着,如果您再不有点什么动静,恐怕不只是外来势力找咱们麻烦,兄弟们都要反了。”

    说话的人是七指混混在之前的帮派就结识的一个朋友,还算是讲义气,被七指混混找到之后就做了降龙伏虎帮的狗头军师。

    七指混混躺在虎皮座椅上,头枕着一双滑腻的白腿,喝了一口酒说道:“兄弟,这件事情你安排下去了就好了,不用来麻烦我吧。”

    狗头军师冷哼一声:“帮主,如果您这次不亲自出马,恐怕帮内人心散乱,之后这降龙伏虎帮还随不随你的姓就不好说了。”

    一番话将七指混混吓了一个激灵,酒也醒了许多。立马坐起身来说道:“传令下去,准备三日,犒劳大家伙,等大家伙吃饱喝足,三天后的夜里咱们去洗劫龙虎帮的码头。”

    听到七指混混这么说,狗头军师这才得令下去了。狗头军师一走,七指混混揽过身边的女人,不安分的手放在其身上某处柔软之地一边揉搓一边喃喃说道:“这降龙伏虎帮倒越来越像是土匪窝了,管他呢,先享受了再说。”

    狗头军师离开之后不久,就离开了七指混混的府上,七拐八折来到了一处比较偏远的小房子里面,里面还有几个人,都是降龙伏虎帮的元老,正凑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讨论着什么。

    “看那个脓包那副样子就知道胸无大志,脑子都到了女人的身上了,必须得找个机会把他给做了,否则咱们兄弟全部都得饿死。”一个抽着旱烟杆的瘦弱汉子吐出一口烟雾说道。

    另外一边是一个壮实的莽汉,看起来不像读过书的样子,双手都是茧子,恐怕之前也是下地的庄稼汉,他说道:“是这个理,咱们在外头打生打死,和龙虎帮斗智斗勇,他倒好,自己躺在总舵的虎皮椅子上面睡女人,哪有这个理?”

    这个时候站出来一位年纪稍长的男人,说道:“话倒是不错,不过我们不能就这样直接下手。做咱们这一行的讲究的就是个江湖道义,下面的大多数都是些不懂事的孩子,最信的就是这个,有了个叛乱夺位的名头,没人会听我们的。”

    “嘘,都别说了,军师来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东街菜市口之战

    三天之后的东街菜市口挤满了来自于龙虎帮和降龙伏虎帮的小混混,周边的住户和商贩早在三天前就收到了龙虎帮的警告,所以在今晚也都早早地收了摊,回到了自己的小破旧屋子里面。

    窗外不停地传来喊打喊杀的声音,胆子小一点的只敢裹着被子在床上瑟瑟发抖,胆子稍微肥一点的,也只敢站在自家窗户后面偷偷支起一个小缝,从小缝里面偷看这场两大帮派的决战。

    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但是东街菜市口已经被两帮的混混给挤占满了,甚至路口还有一些人没有挤进来。站在前面的,自然是两个帮派的头领,龙虎帮的龙虎豹三兄弟各自领着一批人马站在了最前面,凤至是一个女人,即便大家都认可她的能力,也不会让凤至站到最前面来的,甚至不允许她走上战场。

    另外一边是降龙伏虎帮的一群首脑,有当初见到的七指混混,还有一个山羊胡子的狗头军师,一个胖子,一个瘦子,如果仔细看看的话就会发现,三天前在那个破屋中的人基本上都站在了降龙伏虎帮的最前头。

    这群人各自心怀鬼胎,彼此之间互相看了一眼,就已经明白了对方想要传达的意思。大家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三天前在破屋里面相聚的那一个晚上。

    当晚,这一批除了七指混混之外的所有降龙伏虎帮头目都来陆续来到了破屋之中,之所以避开帮主,不为别的,因为此次聚会就是为了除掉现任帮主,让降龙伏虎帮改头换面而召开的。

    最开始的时候,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了七指混混的种种不是,甚至对于七指混混登上帮主之位后的种种恶行进行了口诛笔伐,很好地调动了在场所有人的义愤填膺的情绪,很多容易被煽动起来的家伙都有了一种恨不得对七指混混食其肉、饮其血、拆其骨、枕其皮的强烈恨意。

    可惜,要说对于诛杀七指混混的具体事宜,所有人都莫衷一是,没人能够提出一个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来。别说是建设性的意见了,甚至连一个大体上的方案都没有,只有满腔的热血和恨意。

    直到有一个人推开了小破屋的木门,这个人便是在降龙伏虎帮内七指混混最为信任的一个人,也是降龙伏虎帮的狗头军师。

    木门发出“嘎吱”的一声响,在座的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把目光投向了从木门背后走进来的狗头军师身上。

    狗头军师也有一点故作姿态地抖了几下身上的水汽,说道:“江南这个夜里水汽也是真重,才在外面走了不多久,就沾了一身的水。诶,大家都别愣着啊,我一个小辈,几位叔伯还在这里呢,该说什么就说什么,小辈就是来旁听的。”

    抽旱烟的汉子贴到狗头军师身边,轻手轻脚地将他手里的斗篷给接了过来,笑嘻嘻地说道:“大家商量了半天也没有商量出一个什么法子来,这不就等着军

    师来出谋划策吗?正好说曹操曹操到,念着您,您就来了。您先请上座。”

    一通马屁拍得狗头军师心情十分愉悦,笑意吟吟地从在座的几位叔伯的脸上一一浏览而过,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挂着谄媚的笑容,示意着他坐到屋子里面最尊贵的位置上去。

    旁边莽声莽气的庄稼汉也不像看上去那么粗鲁,实际上是一个会来事的人,从桌子上面拿出了一个破碗,然后掏出腰间的酒葫芦,先是用身上的衣服将碗细致地擦拭了一圈,然后再小心翼翼给倒满了酒葫芦里面的酒。

    将装满好酒的破碗递给了狗头军师,庄稼汉嘿嘿笑道:“军师,别着急,先喝一碗酒去去寒。”

    狗头军师虽然享受这种虚荣的感觉,但是他是一个聪明人,他知道这群人要的是什么。在这里装可以,但是不能一直装,稍微占点便宜就行了,如果一直这么装下去,恐怕会适得其反。

    破屋里面的所有人都是社会最下层的人,突然站到了高位,还没有适应过来新的身份,所以一举一动总有一些谄媚的感觉,就像他们以前巴结其他的帮主的时候那样。但是,等这些人回过味来,狗头军师这样一个本来就算不得帮派元老的人,自然讨不了什么便宜了。

    所以在喝完那一碗酒之后,狗头军师十分爽快地就把自己的计划全部都给说了出来。他先是说道,在自己的进谏之下,七指混混已经决定在三天之后还是在东街菜市口与龙虎帮决一死战了。

    但是依照七指混混的性格,恐怕等战斗一打响就会找一个地方躲起来,等战斗结束再跑出来逞威风,如果降龙伏虎帮这边落了下风,要先跑路也方便许多,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一个人死死盯着七指混混。

    狗头军师说道:“东街菜市口一战,输赢都不重要,按照实力,我们肯定是干不过龙虎帮的。上次人多欺负人少,捡了个便宜,这次正面对干,肯定会输。所以,等帮主大人一躲起来,大家伙就悄悄溜过去,跟在背后就结果了他,然后再把尸体拖回战场。”

    如此一来,这七指混混的尸体就会在不经意之间被某一个人发现,由于是在战场上,情况混乱,也不会有人注意到拖行的血迹,注意到也没有关系,反正只要骗过那些当帮众的半大孩子就行了。

    七指混混落了一个好名声,而降龙伏虎帮不能一日无主,之后的利益怎么分配,就看破屋里面密谋的那几位是怎么商量了。

    说完了自己的计划,狗头军师还提出了一个问题:“你们,敢杀人吗?”

    不得不说这个计划非常的简单,而且极其容易实现,最重要的就是战场之上,情况混乱,没有人会去深究怎么一回事。对龙虎帮来说,少了一个劲敌是一件好事,对降龙伏虎帮来说,所有的元老都一条心想让帮主死,下面的人怎么想还不是上面

    的人说了算。

    只不过这些混混头子之前就一直是没出息的小混混,让他们杀鸡可能还行,让他们杀人,没人干过这些事。就算以前再怎么打得凶,再怎么闹得厉害,都没有出过人命啊。

    要说**是最令人膨胀的东西呢,当一个人有了想要追求的东西之时,就会做出平时不敢做的事情,甚至会觉得这是一种自我突破的实现,会对自己催眠,认为自己有了进步,是一种难得的成长。其实不过是掩护自己**的一种不干净的手段罢了。

    回到东街菜市口战场之上,阿龙和小虎看着降龙伏虎帮一群半大的孩子,不由得摇了摇头,想起了当年。好多年前,他们也还是这么大的孩子,就不得不因为要保护自己的家人而出来闯荡江湖,那个时候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整个江宁郡城的黑道之首。

    “孩子,你跟我回去,你是家里的独苗啊,怎么能在外面做这种事呢?这是要掉脑袋的事情啊,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我和你爹可怎么活啊?”正当龙虎二人感慨之时,一道凄厉的声音从降龙伏虎帮的背后响起,听起来是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妇在呼唤自己的孩子。

    那孩子看起来也不大,也就十五六岁,搂着老妇的肩膀说道:“娘,等我打赢了龙虎帮,帮主就会给我们赏赐,到时候就有钱买房子了,有钱给爹治病了。娘,你别拦着我,你回家去,等我回来。”

    七指混混不耐烦的看了一眼,手一挥,自然就有几个小混子出列,将老妇推搡着赶走了。老妇泪如雨下,那孩子也频频回首,看着自己的母亲被帮里的兄弟殴打,想要上前阻拦,却被旁边的同伴死死拉住,不由得发出了一声呼唤:“娘!”

    这一声就像是战斗打响的号角,七指混混说了一声:“上!”阿龙也脱下了身上的袍子,跟着小虎一瘸一拐的步伐往对方的阵营中冲杀过去。

    果不出狗头军师所料,战斗打响的前面一段时间,七指混混还十分有劲的四处冲杀,之后就慢慢往战场后方退去,伺机离开战场。

    小虎苦修残念刀多日,早就为了这一天不知道准备了多久,不过烧火棍一直没有出鞘,残念刀残忍至极,重则取人性命,轻则断人手脚,所以能不出鞘还是不出鞘的好。

    修炼的这段时间让小虎的五感也增长了不少,所以他立马就看见了想要逃跑的七指混混,他与七指混混的仇早就结下,就等一个报仇的机会。此刻机会就在眼前,岂可错过,小虎递给阿龙一个眼神,兄弟两心意相通,阿龙点点头就接着对付起眼前的敌手了。

    小虎虽然残了一条腿,但是这些天的锻炼,让他在拄着烧火棍的情况下速度也不算慢,他倒是不急躁,只在后面跟着。

    降龙伏虎帮中抽旱烟的老鬼和那个胖子见状,也慢慢退出了战圈之中。

第一百五十二章 暗巷

    阴沉的天空下面,东街菜市口的战斗正如火如荼的展开。龙虎帮这边对于手底下兄弟的日常训练有素,加上有阿龙、阿豹两大高手坐镇,即便是小虎暂时脱离战圈,龙虎帮对战降龙伏虎帮的这一仗也已经呈现了一边倒的态势。

    龙虎帮这边打得火热,每一个人都士气高涨,呈现出一种越战越勇的状态。反观降龙伏虎帮那边,在战斗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内部就已经出现了分歧,帮派大佬根本就没有想要打赢的想法。

    战斗之前,降龙伏虎帮的一众元老就已经在合计着怎么弄死现任的帮主,好让自己上位,谋取更多的利益。而降龙伏虎帮帮主呢,早在三天前说出与龙虎帮在东街菜市口决一死战的那一刻,就开始计划着怎么在战斗当中逃跑,然后再站出来笼络人心。

    一个是帮派上下其乐融融,平日里也有许多日常训练,战斗力卓绝的龙虎帮。一边是暗地里有无数的内部矛盾,骄奢淫 逸的帮主只知道吃喝玩乐,每个人都心怀鬼胎的降龙伏虎帮,高下立见,没什么悬念。

    降龙伏虎帮之所以可以坚持这么久的时间,完全就是因为大部分的帮众都是一群半大的孩子,这些孩子是最好骗的。

    在这个年纪的孩子,只要给他们一点点热血的目标,顺便许诺给他们一点虚无但是看起来触手可及的利益,他们就会不计一切的为之卖命。这个年纪的孩子,是真正最讲义气的一群人,因为他们的心里,还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算计别人。在孩子的心里,所有的荣华富贵都是可以靠着自己一手一脚打拼出来的,阴谋诡计是小人行径。

    有了这样一股生力军,有着这样一股不怕死的中坚力量,降龙伏虎帮和龙虎帮之间的战斗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竟然有一种呈现出白热化的趋势。

    可惜啊,龙虎帮在战斗之中拥有绝对的压倒性力量,配合也比这一群只知道蛮干的孩子默契得多,所以降龙伏虎帮的落败还是必然的,只是多了一点令人钦佩的色彩。

    就在降龙伏虎帮的那群孩子为着自己心目中的家,心目中的大英雄而拼命的时候,降龙伏虎帮的帮主,也就是那群孩子心目中的大英雄已经逃到了战圈之外很远的地方,那是一个暗巷,这个暗巷里面有七指混混曾经的居所,是一个没人知道的秘密所在。

    疲于奔命的七指混混在逃离战场之后不久就已经发现了小虎的身影,因为小虎根本没有隐藏自己,不管是身上的气势还是自己一瘸一拐的身形。不过,七指混混没有发现小虎的后边还跟着自己帮派里面的两位元老。

    小虎却是发现了这一点,那两个人自从七指混混离开之后就一直跟在七指混混的后面。小虎认得他们,旱烟老鬼和胖子,在江宁郡城这个不大点的地方,这些帮派里面数得上名号的人物没有几个,旱烟老鬼和胖子就是其中的两个。

    这两个人以前就是那种损人利己的人,

    混迹于多个帮派之中,旱烟老鬼浑浑噩噩当了三十多年的混子,无论是在哪一个帮派都能够混得一个头目的位置坐一坐,身边总少不了跟着一群小弟帮他撑场面。

    年轻的时候喜欢上了抽旱烟,只不过这玩意总是让人心肺衰竭,所以旱烟老鬼一年瘦过一年,到了他这个岁数,已经是一副真正不人不鬼的模样了。

    胖子跟旱烟老鬼也差不多,只不过胖子在一个帮派打出了自己的名头之后就没有跳过槽,那个帮派被龙虎帮收编之后,胖子也就作为一个散人在市面上游走,流连于各大赌坊和酒馆,常年赊账。

    仗着自己孔武有力和以前的帮会背景,在街面上也欺负了不少人,许多酒楼都怕他,捏着鼻子认了这笔糊涂账。实在是没有钱用的时候,就会到码头上面找一点苦活累活做两天,换几个铜板,不敢在龙虎帮的地盘上耍威风就自己接一点私活,也过了这么一段时间。

    就这么两个人,一直跟在小虎的身后,小虎即便是发现了也不会在意。小虎自己心里清楚,这两个人本来就不是跟着他的,是跟着七指混混的,只是自己跟上来之后,旱烟老鬼和胖子才放慢了脚步,落到自己后边去了。

    小虎这段时间修炼了残念刀,已经入了门,即便比不上江湖上那些成名已久的高手,但是要对付着江宁郡城一江一河里面的臭鱼烂虾还是不在话下。所以,小虎觉得既然这两个人喜欢跟着那就跟着吧,到时候一起动手,他也不怵。

    就这样,小虎一步一步地跟在七指混混的身后,即便是被对方发现了也没有在意,他就是想看看这个降龙伏虎帮的帮主到底能跑多远。七指混混心里也是慌得很,此刻的小虎已经比几个月前的小虎厉害了许多,那股练刀而养成的气势,让七指混混生不起反抗之心。

    只是想要逃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七指混混脚下快,小虎也就跟着加紧脚步,七指混混脚下慢,小虎自然也就放慢了速度,总之就是保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七指混混可以看到小虎可就是不能甩掉他。

    七指混混心想,天知道一个跛子怎么能有这么快的速度,还是不去想这些,赶快逃命要紧。

    终于,逃了一路的七指混混走进了这条暗巷,气喘吁吁的他已经无处可逃,因为这是他能够想到的唯一去处了。小虎的速度七指混混也看在眼里,他早就想明白了,小虎就是像猫捉老鼠一般戏耍他,他不可能逃得掉。

    “怎么了?不跑了?这就是你为自己选的好地方吗?空气清新,环境虽然差了点,但是胜在清净,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地方了。”说着话,小虎就从暗巷口转了过来,巷口的月光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正好覆盖住了七指混混的身体。

    对比七指混混杂乱的呼吸,小虎这个跛子反而像是吃饱了出来消食的人一样,身上只有一点微微的热气,呼吸均匀,谈吐流畅,根本看不出来有吃

    力的迹象。

    七指混混被吓得跪到了地上,爬到小虎的面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道:“虎哥,不,虎爷,您放我一条生路吧,以前是我不对,我混账,我知道错了,您别杀我。”

    小虎弯腰,用仅存的那只手臂的手背替七指混混抹去脸上的泪水。为什么不用手掌?因为那只手还拿着刀呢。小虎说道:“别这样,好歹是一帮之主,逃走就已经够丢脸了,再这样没有骨气,实在是太难看。而且,我好像从来也没有说过要杀你。”

    这一句话就像是在三途河中的人听到了来自天界的仙乐一般,七指混混抬起头看向小虎的眼中都闪着难以置信的光芒:“您,您不杀我?”

    小虎点了点头,微笑着说道:“不杀。”

    “嘿,嘿嘿,”七指混混急忙抹干净脸上的鼻涕和眼泪,傻笑了两声,又像是想起来什么,当即对着小虎就是几个响头,额角都磕出了血来,“谢谢,谢谢虎爷。我回去以后就解散什么狗屁降龙伏虎帮,我算个屁啊我,与龙虎帮作对是我干的最蠢的事儿,谢谢不杀之恩,我当牛做马,我…总之,我一定不报答虎爷今日恩情。”

    小虎将烧火棍横在七指混混脖子前,卡着他的喉咙慢慢向上移动,七指混混也只能跟着小虎的动作慢慢站起身来,疑惑的眼神里面藏着他要问的问题,因为他实在是不明白小虎要做个什么了。

    “还是那句话,我不杀你。但是你当初在东街菜市口说我是个废物,还往我身上撒尿的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我断你一只左手,给你留着右手吃饭,你有没有什么怨言?”小虎的声音更轻了,就像是在对着自己的帮众说话。

    七指混混也是市面上混迹的老人了,自然知道江湖规矩,开口说道:“没有怨言,虎爷,您动手吧。”

    小虎用烧火棍的另一头点了点七指混混的肩膀,就好像在拍他的肩膀一样,然后说道:“别担心,我的刀,很快,不会太疼。”

    说完,暗箱之中一道白光闪过,小虎已经收刀回鞘,转身离开,没有再多说一句话。不过他临走之前,往旱烟老鬼和胖子藏身的地方瞧了一眼,想不通这两个人到底在盘算一些什么。

    七指混混开始还没有感觉,直到小虎的背影消失在巷口,那断臂的疼痛才从伤口处传来,手臂从肩膀上掉落在地上,还在抽搐,从伤口处喷涌而出的血液肆意的喷洒在墙壁上。他自然是熬不住这样的痛苦,开始躺在地上哀嚎着。

    痛苦之中,他看到两个人向他走了过来。七指混混认得这两个人,是降龙伏虎帮的元老,他伸出另外一只手,强忍着痛苦叫道:“救我!救我!”

    可是回答他的只有一柄捅入心口的刀子,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向他捅刀子的胖子,嘴里“嗬嗬”地吐气,却已经发不出声音来。

    暗巷里面回荡起了一道尖利,一道粗莽的奸笑。

第一百五十三章 后续

    龙虎帮与降龙伏虎帮的东街菜市口一战引来了不少的关注,也许平常老百姓是注意不到的,只知道是江宁郡城里面现存的两个大帮派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但是在官府和很多外来势力的眼中却大不相同。

    官府见过很多江宁郡城里面江湖势力的割据,江宁郡城就这么大,可以捞的油水也就这么多,要想吃得更多,就必须打生打死。在龙虎帮整合江宁郡城的地下势力之前,江宁郡城的小帮派也有十数个,成天打来打去,官府不得不对其加以管制,否则天天闹出人命,老百姓人心惶惶的,这个县老爷的乌纱帽就保不住了。

    龙虎帮和降龙伏虎帮一战并不算什么太大的战斗,江宁郡城官面上的人算是见得多了,只需要安排一些人手在旁边盯着,不要惊动了老百姓,不要出了人命也就罢了。

    其余的外来势力也早就派出手底下的人来一边观战,不敢光明正大地在前面看,找一个地方偷偷摸摸地暗中观察还是很容易的。这些人从几天前就陆陆续续地秘密潜入江宁郡城,就为了知晓一个答案,江宁郡城以后是龙虎帮说了算还是降龙伏虎帮说了算。

    这些帮派的老大们都跟降龙伏虎帮有暗中的协定和交易,也算是一种买冷门的豪赌,赌赢赌输,这个结果自然是要好好关注一下的。

    官府的人就不用像这些人一样麻烦,直接就站在东街菜市口的两边,看着龙虎帮和降龙伏虎帮打生打死。

    “头儿,我们真的不用插手吗?看这个情况,恐怕明天早晨城东医馆的生意要好上十倍啊。别再闹出了人命。”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捕快站在一个年纪稍长的捕头身边对他说道。

    捕头看了一眼年轻的捕快,就像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忠义热血,心地善良,有理想有抱负。那湛蓝色的捕快制衣,简直就像是曾经的自己再现于眼前。

    捕头替年轻捕快整理了一下衣领,说道:“兄弟啊,你还太年轻,这种局面你就看着就行了。黑道上的事,我们不是不管,而是尽量少管。今天我们阻止了,下一次可能他们就会换一个地方,没有消息的话,我们连他们在哪里打都不知道,就更难控制了。”

    “可是两个帮派持械互殴,我们完全可以把他们全部都抓到大牢里面去,还给百姓们一个清平盛世,一个朗朗乾坤。”捕快有一些激动,他一直觉得自己的头儿是自己的偶像,没想到在这个问题上如此的不分黑白。

    “是是,你说的都对。”捕头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我们先不说就衙门的那个牢房能不能装这么多人,按汉唐律,这群人也就关一个几天就放出来了,他们的生意都是合法的。不能从根上面断了他们而去抓他们就是在浪费时间,而且有一些我们看不到的地方,的确需要他们来管。”

    年轻捕快似懂非懂,只能闷着脑袋不说话,他总感觉老大说的话里

    面有哪里是不对劲的,但是自己又说不上来。

    捕头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理解你年轻气盛,想要办一件大案证明一下自己。可是你想错了,我们身上的这身衣服是为了保护一方百姓,只要让百姓安居乐业,用什么手段都行。没有案子可以办就是最好的消息,有案子办才是我们的失职。”

    被过来人用一种过来人额语气教训,本来就是年轻人很不喜欢的一件事。年轻捕快还有些礼貌,借口要去撒个尿,就躲到了一边,不再跟在捕头的后面,免得再听一番说教。捕头对此心知肚明,却没有拆穿,他相信这些话已经扎根在了年轻捕快的心里,总有一天会发芽的。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与料想的没有差别,龙虎帮以压倒性的优势战胜了这一次的对手,就像以往很多次一样。不,比起以往艰辛的战斗,这一次更加的轻松。

    没有人打扫战场,有人抓住了降龙伏虎帮的一些帮众,都是一些半大孩子,请阿龙来发落。阿龙扫了一眼,就说道:“把他们都放了吧,都是一些年轻孩子,还不懂事,别跟他们计较。”

    不懂事的孩子往往不敢听真话,听不得别人说他们不懂事,他们觉得自己什么都懂,觉得自己什么都对。大人们给他们说的话都是用一种古板、陈旧的思想来看待他们,觉得是大人们不理解他们的做法。

    这些孩子也不例外,有胆子大的朝着阿龙吐了一口唾沫,说道:“别说老子不懂事,老子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等着,等老子有了本事,非要回来将你千刀万剐。”

    阿龙也没有生气,年轻人有一点不服输的精神是好的,就像当年的他一样。当年的剃头三也是面对着督军公子也丝毫不怵,也不留情面的人。他拍了拍那个孩子的脑袋说道:“我就在这里等着你,你什么时候准备好了,要单挑还是要干仗,要文斗还是要武斗,我都随你。只是,千万别让我失望。”

    说完这些话,阿龙就离开了,他没有什么再要跟这个孩子说的了。环顾了一下四周,终于在一个黑黢黢的巷子口看见了那个一瘸一拐的身影,阿龙如释重负露出一个微笑,立刻迎了上去。

    “怎么样?那刀法可有你想象中那么强大?”阿龙笑着对小虎说。

    小虎看见来人是阿龙,自然也笑了。这个时候他并没有走得太快,比起追赶七指混混的时候慢了很多,因为他并不需要赶回东街菜市口,他相信阿龙他们一定能赢,而且不难。

    看到阿龙走过来,小虎自然是加快了两步,过了这么些时间,他已经习惯了用烧火棍当拐杖用了,已习惯了自己一条腿的生活。

    走近跟前,他回答阿龙道:“卸了他一条胳膊,也没做什么,算是留了一线了。战况怎么样?”

    阿龙嘿嘿一笑道:“边走边说吧。”

    两人都没有把东街菜市口一战放在心上,因为这一

    次与他们经历的大大小小的战斗相差还是太远了。龙虎帮一众人都有说有笑的回到了龙虎帮总舵。谈判?那都是后面的事情,至少也要给别人一点休养疗伤的时间不是?

    只是龙虎帮上上下下没有人想到,第二天就有捕头带着一群捕快找上了门来,指名点姓要找小虎,说是他杀了降龙伏虎帮帮主七指混混。

    小虎自然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他深深地记着自己只出了一刀,这一刀卸掉了七指混混的一条膀子,人怎么就会死了呢?他问捕头道:“这到底怎么回事?麻烦官爷详细说一下,草民的确没有杀人,其中恐怕有什么误会。”

    “误会?哼。昨夜东街菜市口一战,你中途离去,降龙伏虎帮两大元老,旱烟老鬼和胖子一直跟着你,亲眼看到你将降龙伏虎帮帮主杀死,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先是砍掉胳膊,然后当胸一刀,令其毙命。可有此事?”捕头坐在大堂之上的一把椅子上,手里把玩着一只白瓷青釉的茶杯,然后将事情一一说来。

    小虎琢磨了一阵,说道:“原来如此。官爷,小的我的确砍掉了那厮的胳膊,之后便离开了。后面当胸一刀绝不是小人所做,恐怕是有人图谋不轨,背地里陷害于小人,还望大人明察。”

    “行了,虎帮主,不要装模作样了。杀人手段干净利落,刀法迅猛如雷,看不出来,虎帮主虽然是残疾之躯却仍然拥有一身好武艺啊,在下佩服佩服。不过,该带回衙门受审还是得回衙门,如果虎帮主想要与在下动手的话,愿意领教高招。”捕头也没有再多说什么,直接就表明要将小虎带回衙门。

    小虎脑子飞快转动,只想要找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来。如果不反抗,那么就会被带回公堂之上,到时候生死就不在自己手里了,如果反抗,就是拒捕,罪加一等,不只是自己,恐怕整个龙虎帮都会受到牵连。

    到底何去何从,小虎也莫衷一是。

    阿龙倒是义气,拦在小虎身前说道:“官爷,我相信舍弟是不会做出这等鲁莽之事的。可否给在下一些时间,待龙虎帮查明真相,一定给官爷、给大老爷一个交代。”

    捕头有些不耐烦了,冷哼一声说道:“查明真相?那好像是衙门的事情吧,你们还是跟我走一趟吧。”

    此刻小虎心中已经有了计较,说道:“好,我跟你们走,不过我一个残疾就不需要戴这些手铐脚镣了吧?”

    捕头挥了挥手,让准备给小虎戴上手铐脚镣的弟兄们退下了。

    出得门来,小虎拄着烧火棍走在最中间,几名捕快都围在四周,防止他逃跑。刚走过了一座桥,小虎就拔刀出鞘,刀光一闪,几名捕快的裤腰带尽应声而断,等几人提起裤子来,小虎已经不见了踪影。

    “这小子竟然敢拒捕,咱们回龙虎帮候着,等他自投罗网。”捕头提着裤子,声音冰冷地说道。

第一百五十四章 暗中勾结

    江宁郡城的郊外有几座茅庐,这也是曾经的阿龙带着一群弟弟妹妹所栖身的地方,那个时候的阿龙还不是龙虎帮帮主,只是江宁郡城街面上的三只手,被俊相公成为剃头三的一个小混混罢了。

    清晨的雾气尚未散去,一个步履蹒跚的身影缓缓从外面向这座茅庐走来,他的身上还带着昨夜跳河逃走之时的河水,湿漉漉的。

    此时已经将近年关,天寒地冻,一般人早已经受不了这种冰冷刺骨的河水贴在身上的寒冷了。只是进门来的那个跛子好像一个没事人一般,自己架起了一个火堆,对着火堆烘烤着身上湿漉漉的衣物。

    躲进这个茅草屋里面的人正是小虎。昨夜他为了不在龙虎帮总舵拒捕,所以假意投降,让江宁郡城的捕头和衙役们将他带走,在路过一座石桥的时候,用刀法将所有人的腰带斩落,乘着混乱跳入了水中,藏于石桥底下。

    捕头带着衙役们将裤子提起来的时候,自然知道犯人跳水逃走,但是左顾右盼不见有人从水中游走的身影。人人都以为天寒地冻,河水更是冰凉刺骨,小虎不可能长时间待在河底,肯定是声东击西之法,所以捕头当机立断,决定回到龙虎帮总舵守株待兔,等着小虎回到龙虎帮去自投罗网。

    只不过小虎从小在河边长大,熟悉水性。自从云藏锋走后,小虎更是刻苦修炼残念刀法,不仅仅是刀法一日千里,连带着内功修为也增强了许多,这在水底的一口气竟然憋了许久,等到众官差离去才从水底冒出头来。

    好在小虎的内功不算深厚但是也足以抵御河水之寒,只是寒气入体,终究让他感染了些许风寒。精神状态紧绷的情况下还不觉得,等抵达茅庐,架起火堆,就开始感觉身上忽冷忽热,人也不停地在打摆子。

    这个地方,那些官差是绝对无法想到的。茅庐已经废弃了很久,年久失修,很多地方都透风漏水,别说是官差了,恐怕很多龙虎帮帮众都想象不到自己家的副帮主会躲在这么一个已经废弃的地方。

    但是小虎自己心里面清楚,别人想不到,阿龙一定想得到。官差回到龙虎帮去要人,阿龙就会知道小虎已经在半路上逃了,等打发走了官差,阿龙就会揣测小虎的去向。

    小虎身有残疾,即便是修炼了上乘刀法,孤身一人又能跑去哪里呢?只需要稍加猜测,就能够知道小虎能去的地方不多。最多两日,阿龙就会从外面寻过来,到时候是走是留还是有什么其他的打算,等商量过后再做定夺便好。

    不出小虎所料,没等两日,只过了几个时辰,在黄昏时分,阿龙和凤至便携手前来了。为了安全起见,小虎还是先熄灭了火堆躲了一阵,听到的确是阿龙的呼喊声,才从藏身之处出来。

    “小虎,你怎么弄成这个样子?你告诉我,你是不是真杀了那七指混混?我要知道

    真相才好着手处理这些事情。那些衙役已经贴出告示,全城缉捕你,我们需要尽快想出一个法子来,不管是洗脱嫌疑还是打点关系,都已经刻不容缓了。”阿龙一见小虎,就紧张地问道。

    小虎身患风寒,但是精神状态还是不错,说道:“阿龙哥,我真的没有杀人,你相信我。我只是砍掉了那厮的一条手臂,至于人是谁杀的,恐怕就是旱烟老鬼和胖子为了上位,乘虚而入,杀了七指混混然后嫁祸于我。这些事情,他们两个还做得少吗?”

    阿龙看得出小虎的状态不对,将手背覆在小虎的额头上,过了一会说道:“有些发烧,你得赶紧把衣服换下来,一会我让帮里的大夫过来给你瞧瞧。”

    “别,阿龙哥,不妥。眼下是非常时期,除了你们二人,我谁也信不过,大夫来瞧病,恐怕不出三个时辰就会有衙役来抓我。还是探查真相要紧,我这边只是普通风寒,我运功疗养两天自然就好了。”小虎拉住阿龙的手臂说道。

    凤至也蹲下来察看了一下小虎的病情,然后说道:“即便如小虎所说,人是旱烟老鬼和胖子杀的,我们无凭无据,也告不倒他们。人家是一个帮派的人,同气连枝,说起话来也比我们的话有力得多。恐怕,小虎这个罪名是洗不掉了。”

    “那怎么办?”小虎和阿龙同时将目光投向了凤至,眼下也只有这个龙虎帮的大掌柜才有办法挽回颓势了。

    凤至将落在额前的发丝别到耳后,说道:“很简单,一个字,逃。马上天黑了,此处又是郊外,小虎连夜向北奔逃,在北边找一个城镇看大夫,等病情好转,去北边战场上找云兄弟。待上两年,等风声过了再回来。”

    虽然不舍得,不过眼下也只有这么一个法子。阿龙犹豫了片刻说道:“行,就这么办。媳妇儿,你马上回去收拾一些金银细软和换洗衣服,不要再回茅庐来。从这里向北五里有一个路口,路口那里有以前烧砖的土窑,你把东西藏在那儿。我和小虎趁着夜色去取,我明天早晨天不亮就赶回来。”

    凤至点点头,然后就站起身来,回去了。

    后面的事情也进行得十分顺利,阿龙和小虎两人看天色还早,就多聊了几句。眼见月入中天,趁着天黑就从茅庐背后的林子摸了出去,走到阿龙所说的路口已经是三更天了,阿龙去把东西摸了出来,回过头来,那逮捕人的捕头已经举着火把站到了二人身后。

    “龙帮主,虎帮主这是要上哪儿去呀?”捕头脸上一副玩味的笑容,就像是胜券在握,所有的一切都没有脱离他的掌控那种感觉。

    小虎横刀在前,说道:“麻烦差爷让一让,我不想和差爷动手。今天我小虎遭人陷害,难以翻身,不得已奔走他乡。等我归来之时,一定给自己一个公道。”

    捕头将火把插在地上,缓步走近小虎:

    “我知道人不是虎帮主所杀。昨夜虎帮主刀法之快,我也只来得及见到刀光一闪。像这样的刀法,杀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第二刀,更何况,七指混混胸口的刀伤宽厚,不像虎帮主所用的薄刀。”

    “那为何还要执着于追捕舍弟?既然不是舍弟所为,官爷就应该还我们平民老百姓一个公道才是。”阿龙听完站出来对着捕头说道。

    “我知道,虎帮主受了冤屈。”捕头缓缓说道,“可惜,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捕头,功夫不高,权力不大。这些事情我都说了不算,断案自然有县令大人来做,我只负责抓人。所以我才暗中跟随凤至夫人来到此处,我料想虎帮主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一定会选择出去避避风头,今日,我是来送行的。”

    小虎疑惑道:“你不抓我?”

    捕头笑着说道:“虎帮主说笑了。你刚才也说了不想和我动手,我也说了,在下武功平平。要想抓你,就是再来十个人恐怕也不是此刻的虎帮主的对手吧。如果我真想抓人,此刻就不会带这么一点人来了。”

    说完这些话,那捕头深吸了一口气,面色凝重起来,对着小虎抱拳道:“虎帮主,你放心,此番你先出去,在下一定尽心查办此事,等到水落石出,证据确凿,我一定还你一个公道。”

    面对突然献殷勤的捕头,小虎更是小心了几分,一个昨天还要抓你回衙门受审的人,今天就说要还你一个真相大白,还你一个公道,怎么听也是有蹊跷的事儿。小虎问道:“官爷为何突然对此事如此上心?”

    捕头回答道:“虎帮主也太客气了,其实是想问在下为何突然殷勤起来吧。实话告诉二位,我年纪已经不小了,想要高升,至少也需要破获几件大案子才行。现在的县令老爷踩在我头上,我就爬不上去,得找一个机会把他拉下马才行。”

    阿龙又接着问道:“那与我或者与舍弟又有什么关系?还是说官爷有什么需要龙虎帮效劳的地方?”

    “哈哈哈,与聪明人说话就是爽快。”捕头突然大笑起来,“我想要高升的话,这件案子是一个契机,不出所料,县令受贿,只要抓住尾巴就能拉下马。即便是不能,错判冤案也够他喝一壶的。而我,自然是需要贵帮人力物力的相助,官民情深,才能和谐啊。”

    听到这里,阿龙和小虎就明白了,不禁感叹这世界上还真是没有白吃的午餐。这捕头一定是功绩卓绝,却一直被现任的县令给压着不上报,所以无法高升。导致捕头心生怨恨,想要把县令拉下马。

    之后步步高升,自然少不了钱这块敲门砖,要做业绩也少不了需要龙虎帮暗中扶持和协助,所以此刻站出来做一个顺水人情,顺便把交易谈妥了是最好。

    明白了这些事情之后,阿龙抱拳说道:“那今后就仰仗官爷多多庇护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雁回关

    把时间倒回到几个月前,云藏锋从江宁郡城离开,一路向北,过了三关五隘,最后终于到达了这一次的目的地。

    与以前的每一次闲庭信步的出游都不相同,这一次云藏锋带着胡璃是马不停蹄的赶往了新兵征集之地。路上自然也有许许多多的奇闻异事还有江湖奇遇,这些事情总是能够让人耳目一新,甚至能够让人觉得十分刺激,但是云藏锋这一次没有因为这些有意思的事情而逗留,所有的事情都是一笑而置之。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只要做出了承诺就会尽快去完成,更会尽心尽力地做到最好。

    雁回关是汉唐王朝通往西疆之地的第一关,它并不是与西疆最为接近的一座关隘,相反,比起在它前面的黄沙城和拒北城来说,雁回关要安全得多了。总体来说,雁回关还处于汉唐王朝腹地,要过了蛇喉崖和鹰嘴峰才到达黄沙城。

    蛇喉崖和鹰嘴峰两处地形都是易守难攻,只要略有埋伏,别说是不善于下马战斗的西疆铁骑,即便是最善于陆战的青州兵在这种地形上也很难发挥优势。

    边关战事练练,烽火不熄,每一天都有大量的人因为战争失去生命。但是也不是每一天西疆和北域都会联合起来对拒北城进行猛攻,毕竟即便是在全民皆兵的情况之下,西疆和北域的士兵数量也比不上汉唐王朝。

    只是小股的部队在拒北城四周游曳骚扰周围村庄的百姓,甚至有一些西疆的骑兵会绕过拒北城,拦在黄沙城和拒北城中间屠杀汉唐王朝的平民。姜老将军曾经多次派遣队伍出征,在草原之上要和西疆的骑兵部队分一个胜负,结果,汉唐王朝的骑兵往往五个人才能换掉西疆骑兵一个人。

    死人是战争之中最常见的事情,也是最不缺的东西。可是每一个骑兵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培养,甚至给骑兵配备的战马也是需要很长时间的磨合和驯养才能上战场的,汉唐王朝的人和西疆或者北域的人不一样,西疆的人每一个都是天生的骑手,只要给一匹马,就是天底下最优秀的骑兵。

    因为种种先天因素的限制,汉唐王朝的军队也不敢走出城门与敌人决一死战,只能够守住城池。骑兵在这种攻防战的作用就变得十分微小了,西疆和北域的联军日夜不停地攻了两天,在损失了大量士兵的情况下,选择了蛰伏起来,伺机而动,想要找一个机会攻下城池。

    就是因为边境兵力损耗严重,所以边防大营才选择在雁回关这样一个稍微安全一些的地方训练新加入军队中的年轻士兵。

    雁回关因为靠近西疆,风景自然也就和江南之地或者是幽州、青州这样的平原地带不同了。漫天的黄沙,树木都显得十分的枯瘦,空气干燥,光是站在这一片土地上面,就有一种豪情从胸口满出来,即便是满目疮痍的土地在河流和雨水的冲刷下变得满是沟壑。

    因为树木稀少

    的缘故,雁回关的泥土总是流逝得特别快,天上下的雨也不像江南那般是朦朦胧胧的一场烟雨。雁回关的雨总是那么大,那么急,就像是迫不及待要从天上落下来,把地面砸一个稀巴烂。

    它们也常常是做到了,将地面上附着着的泥土都冲刷干净了。雁回关的地面也像是一个在沙漠之中快要干死的人,那些落下的雨水很快就被这块土地吞噬了一个一干二净,最后什么也没有留下,除了雨水造成的伤疤。

    如果非要用人来比喻的话,益州就像是一个风流倜傥、面容俊逸的侠客,他潇洒、从容,不显山不显水,却什么都有。江南更像是一个婉约的小家碧玉,做什么都是轻轻柔柔的,连说话的声气都是那么细微,只是这心里面藏了多少小九九,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京畿附近的那些地方就像是马不停蹄的豪绅,有一掷千金的洒脱味道,永远都是那么直来直去,让人一眼就看了个通透。

    雁回关以西,就像是一个性格粗鲁的大汉,鲁莽豪迈,长得是丑了一点,但是在这里永远能体会得到豪气干云的感觉。

    “呼,到了,雁回关。”赶着马车,云藏锋就远远看到了这几个大字,但是他并没有选择进城,而是将马车头一转,直向西而去。

    或许雁回关以前真是一个繁华的地方,地处汉唐王朝和西疆交界之处,两地的商人在这里互通有无,进行大量的以物易物的贸易,甚至将汉唐王朝的货币传入到了西疆去。汉唐王朝的人民也因此能够享受到西疆特色的油茶等等特产,西疆也因此可以获得精美的丝绸和瓷器。

    但是不管如何,当两地开始交战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停止了。所有汉唐王朝里面的西疆商人,甚至是西疆更加西边一些国家的商人都被军队用武力软禁起来,为了防止里面有奸细会向西疆的敌人透露汉唐王朝的情报,没有一个人可以出城。

    西疆方面自然会采取相同的措施,汉唐王朝也不会再允许有西疆或者北域的人进入汉唐王朝边境,万一里面混了一个细作,那么给汉唐王朝带来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

    所以,即便是再繁华的雁回关,此刻都如同一座死城。而且这也不是云藏锋此次的目标,云藏锋这一次来雁回关,是要加入道汉唐王朝的军队当中,成为汉唐王朝军队里面的一名新兵的。

    雁回关往西不到十里,就依稀可以见到汉唐王朝训练新兵的营地升起来的炊烟了。眼看着目的地就在前方,云藏锋嘴里呼了一声“驾”,马车的速度又加快了几分,急速向着飞驰着,带起了一地的烟尘。

    在报到处的前面排着一条长龙,所有人都将目光转向了云藏锋的马车,毕竟没有一个人见过赶着马车来当兵的。

    既然已经到了地方,云藏锋自然也不会去赶一点点的时间,去玩什么特殊。他老老实实将马车停放

    在了一边,然后拉着胡璃就站在队伍的最后方开始排起了长队。

    此刻天色已晚,陆续赶来的人已经不多了。云藏锋歪着头看了一眼前面排着的那些人,约莫还有二十来人,想来很快就回轮到自己,所以并不着急。胡璃自然是不用说了,她见到过的东西本来就少,这个时候已经完全被雁回关的景色所吸引了,哪里还有着急地说法。

    事情的发展也没有出云藏锋所料,他一直是最后一个人,直到轮到他去报道注册的时候,也再也没有一个人赶来。

    “姓名。”办事的士兵看起来应该是一个队长之类的官,这种事情已经做了很久了,眼见着云藏锋人过来,连头也没有抬一下,只是流程一般的询问道。

    云藏锋心里嘀咕了一下,怎么感觉像是在审问犯人,嘴里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云藏锋。”

    这个时候,那名老兵才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然后就看到了胡璃,他看云藏锋和胡璃的举止亲密,两人基本一直是拉着手的。而从胡璃黑色斗篷之中露出来的半截手指,雪白纤细,一看就是娇生惯养的女人的手。

    老兵将笔杆子放下,戏谑地说道:“有趣有趣,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出来当兵还带着自己媳妇的,你回去吧,这儿不适合你。”

    听到这番话,云藏锋先是一愣,而后就反应过来了。知道是这位老兵看到自己和胡璃过于亲近,又不知道从哪一个细节发现了胡璃的女儿身,所以才有此一说。

    云藏锋也回答道:“你说得没错,前辈。军营里面的日子的确不太适合我,我也不太想来的,可是有人非要让我来,我也没办法。你看看能不能办吧,你要是不能办,就换一个能办的人来。”

    话音刚落,老兵就一拍桌子,举手便要打云藏锋,却被后方的一名士兵拉住,士兵低声说道:“老王,别这么大火气,他还不是你的新兵。”

    老王悻悻然放下了拳头,他在这里给来参军的新人负责注册登记做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有人敢这么跟他说话。但是眼前这个年轻人衣着并不光鲜,反而有一些破旧,身材高大见状,孔武有力,一看就是吃过苦头的,不是练过功,就是下过地,不像是那个豪门出来的公子哥。

    老王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绪,说道:“对不住,我的确不能给你办。军营里面有规定,禁止女人出入军营重地。你带着一个女人,我是绝对不能给你办登记的,除非,你让这个女人自己回家去。”

    云藏锋也无奈地说道:“没办法啊,她无处可去,我也放不下她。对于我来说,她的安全很重要。如果你不能办的话,把这个东西带给说了算话的大人,我就在这里等。”

    从云藏锋怀里掏出来的自然是之前向阮步义讨要的那一张纸,老王接过那张纸,只看了一眼,呼吸就急促了起来。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张纸

    当这个军营里面说得上话的人拿到老兵手里面的东西的时候,也是一脸震惊之色。

    雁回关的这个军营说白了也只是一个训练新兵的地方,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这些新兵也会被抽调到前线,与西疆北域的联合军进行生死较量,不过这种情况还没有出现过。一个新兵训练营的最大的官能是什么呢?也就是一个校尉罢了。

    校尉手上拿着前面老兵送来的东西,那是一张纸,一张很普通的纸,只是材料比平时所用来传递消息的纸张略微好一些,不会因为对折或者其他的什么处置不妥当而造成纸张的严重磨损。

    这也是为了保证纸上的消息能够长时间的保存,就像用来书写纸张上面的字所用的墨一样。打开那张纸,便可以嗅到一股檀香味道,那种墨雄厚浓郁,经久不散,即便是被水浸泡过了,墨迹也不会散开。

    校尉拿着纸张的手在微微颤抖,上面只有三行小字“持书者乃从军特使,全军上下,便宜行事。”这句话已经足以昭明云藏锋的身份,至少这个无品无阶的人因为这样的一张小纸片已经成为了这个军营里面权利最大、地位最高的人。

    不用质疑着三行字的分量,虽然字很小,但是这纸上面还加盖了几道不寻常的印章。一道是汉唐王朝皇帝玉玺,上面猩红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体大字尤其夺人眼球,比起这一道印章来,剩下的印章分量虽足,却也是小巫见大巫了。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之下,是并列的两个印,这两个印均属于同一个人,那边是二皇子姬不予。二皇子姬不予加盖的这两道印章,一道是二皇子的公印,也是被当今皇帝姬修赐予实权官级之时的印记,也是处理军务的公章。

    另外一道就是姬不予私人的章了,上面只有四个字“姬不予印”,兴许有许多人不知道二皇子的名号,但是在军中这种情况就不同了。姬不予作为新上任的左前卫统指,掌管着西疆以及北域一线的所有军务,在军营中,除了姜老将军这个三军统帅之外,就数他的地位最高。在军营里面要想不知道这个名字,恐怕难如登天。

    再向下,便是两道官印了,一道是太子太傅的官印,印记上面写得明明白白,另外一道印章,在军营之中,或许比太子太傅的官印更加有用处,那便是姜老将军的元帅金印。

    这几道印记,一道比一道重,一道比一道猩红。每一个印章加盖之人的身份和地位都要比这个校尉崇高百倍,甚至其中不乏这个校尉钦佩之人。这个常年拿刀与人拼杀的汉子竟然有一种举不动这张纸的感觉。

    “速速将特使请进帐中来,吩咐伙头军,埋锅造饭,尽全力做一桌上好的酒宴上来。”校尉也算是战场上的老兵了,此刻拿着手里的一张纸竟然不敢用力,生怕将其折损,在营中来回踱步,也吩咐了那个老兵。

    老兵得了军

    令便出去了,一路小跑找到了还在原地等候的云藏锋,到了云藏锋的面前,老兵竟然隐隐有些不相信这件事情的真实性。毕竟这些大人物可能穷尽老兵的一生他都不会见到,更别说只在一张纸上面看到这么些人同时加盖的印章。

    这种因为强烈的真实的冲击带来的不真实感让老兵觉得虚假,可是他的理智也告诉他,这是不可能作假的。别说是皇帝玉玺无法伪造,伪造更是一种重罪,单单就说为了把一个女子带进军营里面去伪造这么多印,是否值当就是一个问题。

    所以当老兵再次回到云藏锋面前的时候,他的神情很复杂,他只能用一种高深莫测的幽怨眼神看着云藏锋,然后说道:“公子,校尉请你进帐一叙。”

    “带路吧。”云藏锋只是淡淡一笑,并没有说太多的话。

    当初他自己拿到这张纸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这张纸寓意着什么,会给看到这张纸的人带来多么大的冲击。云藏锋的本意只是让阮步义找姬修给出一个承诺,就是不限制云藏锋在军营里面的自由,并且能够给胡璃提供一个安身之所。

    没想到阮步义办事如此细致,仅仅几天时间,传递消息的苍鹰就来回飞了两次,一次是从九五城飞到了拒北城,一次又是从拒北城飞回九五城。这来回两次耽搁的时间,加上八百里加急送到江宁郡城来,终于让云藏锋见到了这一章可以值千金的纸。

    要说云藏锋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没有什么背景的人,他总是小心翼翼地在江湖上走动,又经常为了自己的一点想法与人大动干戈。他总觉得这样快意恩仇才是江湖,比起那些家世背景大得惊人的公子哥,云藏锋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其实不然,云藏锋的身世背景无论是在凡间还是在修仙界都不算事普通了。在凡间江湖上,云如龙这一个响彻京城数年的京城七侠是他的爹,京城七侠排名老二的当朝天子是云藏锋的二伯,二皇子与其私交甚密。幽州马家这样一个偌大的家族,家族老祖也要称其一声师祖。

    在修仙界,九玄门虽然普普通通,但是怎么也是在修仙界说得上话的门派,这样一个门派的掌门是他的师伯,一个元婴期老怪是他的挂名师父。天奇六怪不怎么出世,但都名声在外,本领高强。

    一府二院三教四家族中的欧阳家已经内定了云藏锋是他们欧阳堡的准女婿,妖界未来的妖王是他的结发之妻。

    这样的一个背景怎么看都已经是可以碾压天底下大多数人的了。除了天府来客之外,恐怕没有人可以和这样一股联合起来的势力相对抗。

    只是这样的背景虽然真实的存在着,但是云藏锋自己却没有细细想过,只是好像在不知不觉之间就与这么一些人,一些事情有了交道。他也不是一个习惯于依赖别人力量的人,否则早就应该盘算着怎么将自己手里面的资源最大化地发挥其效用了。

    踏进帐篷,桌子上已经摆满了一桌子的菜,还散发着香喷喷的热气。云藏锋只是扫了一眼,没有说什么,倒是胡璃性情耿直,略微瘪了瘪嘴,只是这个微笑的动作在黑色斗篷的掩盖之下也变得微不足道了。

    胡璃跟着云藏锋去过不少好地方,作为一个爱吃之人,云藏锋所到之处,美食是必然不可少的。

    九五城里面御膳房做的皇帝御用家宴自然不必说,那已经是在人间能够找出来的最高规格了,即便是西疆和北域的首领科察尔沁因为地理条件的限制也不可能享受得到和姬修一样的待遇。

    二皇子府邸上面的美食只能算是次一等的,好在厨子手艺到家,加上有许多食材还是比较少见,味道也是不错。

    江南自古富饶丰裕,美食更加不缺。莫说凤至本身就是厨房妙手,单单是龙虎帮总舵里面那几个颠勺的师父,都是曾经在江宁郡城有名有号的大厨,只是不知道阿龙用了什么手段将几人骗到了龙虎帮总舵为其做饭。

    比起这几家来,军营里面一直都是大锅饭,偌大的铁锅炒一大锅菜,管饱就行,也没有人在意菜的味道了。火头军突然就接到校尉的军令说要整一桌子好菜,那才是有一些不知道如何下手的意思。

    只不过军令如山,说办也就办了,费尽心力做成这个样子已经是殊为不易,不过这最好的样子在胡璃的眼里也差不多是最次的宴席了,所以胡璃才有一点瞧不上的意思。

    “特使大人你也别嫌弃,我知道这贫苦之地比不上您曾经待过的那些富饶地方,吃得差了一点,您多担待担待。”校尉满脸堆笑地和云藏锋解释着,能让汉唐王朝和军营里面最上面的几个人都加盖印章的人,不是他一个小小校尉能够得罪的。

    云藏锋还是那个平易近人的笑容,说道:“不妨事,吃食而已,能够填饱肚子就行。不过在军营里面,能弄出这样一顿饭来,也算是费心费力了,其实大可以不必如此浪费,一切如同大人平日里吃的就好了。”

    校尉不敢接话,他也不知道眼前大人这番话到底是满意还是不满意,或者这话里有没有什么其他的深意。

    云藏锋看他不接话,就接着说道:“不过,菜已经做出来了,如果不吃就浪费了,大人你也坐下一起用饭吧。”

    听到这个话,校尉才点点头坐到了云藏锋的对面,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块带毛的猪肉放入嘴里,要知道如果是在平日里,这猪肉也要逢年过节才能吃到,毕竟要饲养一年,这猪才有足够的肉供人食用。

    平时尚且如此,更何况这战火纷飞的地方,别说带毛的猪肉了,便是一只活猪都是罕见的东西。

    校尉美滋滋地咀嚼着,然后从牙缝中间将那毛扯了出来,满嘴的油花都在彰显着他的满足感。如果不是云藏锋到来,他自己也不曾如此享受过。

第一百五十七章 胡璃改造计划

    酒足饭饱,校尉美滋滋地离开了自己的营帐。军营里面物资紧张,比不得内地的繁华,因为战场往往处在边境上面,而边境多是一些荒芜贫瘠之地,所有的吃喝用度物品都要从战区后面的地区运过来,并且每个人每天能够享受到多少,都应该有专人负责统计和规划,这也是为了防止物资的短缺或者是浪费。

    军营里面多是搭建帐篷,因为一支军队很少长时间驻扎在一个地方,往往在这个地方打几天仗就会被调走,所以帐篷成了一个方便的选择。

    即便是军营里面的长官也不可免俗地住在自己的帐篷里面。帐篷里面还算宽敞,摆了一张办公的几案,吃饭的桌子平时不用就靠在帐篷的边上。几案的右侧往往就置放着可以为军营长官的休息所提供的床榻,通常也不是很远,因为帐篷就这么大,但是也不算近,毕竟让人看到也不好。

    所以说这个当官的和当兵的住的条件其实也差不了多少,都是一样的帐篷一样的床。只不过当兵的睡的是大通铺,十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面,每天晚上不是被自己的汗味熏醒就是被别人的脚臭味熏醒。

    校尉不知道云藏锋到底是个什么身份,吃饭的时候多次旁敲侧击地打听他的来历。知道这些事情其实也是方便校尉自己办事。别看一个校尉在这样一个新兵营地里面算是特别高的职位了,放在全军那也是成百上千的,他只是庞大军伍之中一个微不足道的人。

    但是能够靠着自己的本事爬上来的人,或许有着铁打不动的卓越战绩,彪炳功勋,一步步靠着自己的实力和战场上的人命当上了校尉,又或者是心眼通透,上下通达的人。

    很明显,云藏锋遇到的这个新兵营最高长官,在军营之中属于第二种人。这种人人情练达,又会揣摩上意,拉拢了一帮下面的人,上面有人拉着上位,下面有人帮扶出功绩,想不高升都难。

    面对着一个不知道从哪里突然杀出来的云藏锋,拿着一张加盖皇帝玉玺、皇子四印和文武庭柱官印的信笺就找到了他,什么要求也不提,什么也不说,校尉也是费尽了心力。

    校尉拐弯抹角地问云藏锋身份,也不过就是为了给云藏锋安排一个合适的位置。就凭云藏锋手里拿着的那张信笺,除了三军统帅,什么位置他不能干?

    姬修在信笺里面写道“全军上下,便宜行事”,什么是便宜行事?就是只要不太过分,应该满足得了的要求就满足了。连当今圣上都如此对待的一个人,他一个小小校尉又怎么敢怠慢了?

    可惜云藏锋什么都不说,人、言谈举止也不像是一个大门大户出来的官宦子弟,这倒是让校尉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最后还是云藏锋自己给了他一个台阶下,提了几个要求,这几个要求让校尉放下心来,既然是云藏锋自己开口了,那么之后如果有什么怠慢的地方,那也怪

    不到他的头上。

    云藏锋让校尉不用给他安排职位,一切就按照流程来,既然都是刚刚进门的新兵,那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新兵,该怎么训练就怎么训练,该吃一些苦头就吃一些苦头,不用特殊照顾。

    第二点,胡璃是云藏锋必须要带在身边的人,要给胡璃也准备一套衣服,方便胡璃在军营之中的活动。

    第三点,给胡璃以及云藏锋专门准备一个单独的帐篷,不需要大,但是需要两张床。提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云藏锋又想了想,把两张床这个要求给取消掉了,因为胡璃已经习惯了和云藏锋睡在一起,两张床也是浪费。

    云藏锋要求校尉明令禁止所以官兵靠近二人所住的帐篷,他也不会和其他的新兵一起居住。不管怎么说,这里是一个新兵营地,来的人都是来当兵的不错,但是鱼龙混杂,每一个人都是睁着眼睛的牲口,胡璃这样一个身份要是被发现了,恐怕一个不小心,就会被这群饿狼分而食之。

    上面的人或许有校尉管束着,知道云藏锋身份不简单,有贼心没贼胆害怕云藏锋的报复。但是其他的人是不会知道的,到时候如果出了什么事情,云藏锋一定会追悔莫及,即便是将犯事者拖出来五马分尸、凌迟处死,一切也都不可挽回了。

    交代完了这些事情,云藏锋便要起身离开校尉的帐篷,却被那校尉一把拉住,校尉说道:“那个,云兄弟,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先在我这里将就一宿。”

    云藏锋面露难色,君子不夺人所好,他怎么可以鸠占鹊巢,占了人家主人家的住处了, 所以云藏锋说道:“大人,这似乎不太好吧?”

    校尉看云藏锋没有断然拒绝,心里也是一乐,嘴上说道:“没什么不妥,你看啊,我们也不知道你今天要来,没有准备。帐篷就这么一些,此刻天色已晚,你想住恐怕得弄到很晚去了。今夜先不兴师动众,你暂且住下,明天再说如何?”

    见云藏锋略微迟疑,心里面已经有些动摇,校尉便趁热打铁说道:“别犹豫了,云兄弟,你就在这里住下。明日全营向西开拔三十里进入沙漠中进行沙漠战斗的讲解,我特许你在营地里面自己弄自己的帐篷,顺便还要给这位姑娘找合适的盔甲才行啊。”

    听到校尉如此说,云藏锋转头看了一眼胡璃,这才点了点头。校尉得到首肯,美滋滋地走出了帐篷,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摇摆着肥大的臀部,在军营里面唱起了歌。

    “这个长官好奇怪啊,明明是丢了自己的房子,但是却这么开心。”云藏锋看校尉走远,转身便去整理床铺,看看有没有什么怪味,这才弄了两下,便听到胡璃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他哈哈一笑,接着抖弄被子,一边弄一边说道:“这也没什么。他觉得我是一个大官,想要巴结我,然后我以后在姬兄弟或者姜老将军面前会替他

    美言几句,如果我真的有那个能力,他高升也就有望了。即便是没有任何回报,他损失了什么呢?不过节就是一顿饭和一宿的冷风而已。”

    胡璃似懂非懂点了点头,就不说话了。云藏锋整理被子弄了半天,还是觉得不放心,索性将校尉床上原本有的东西都折起来放到了地上,从同心环中拿出了自己惯用的那些用具,等铺置妥当了,往上面一趟,竟然发出了一声舒爽的叫声。

    “啊,这才是我想要的感觉啊。”云藏锋躺在床上,眯着眼,一脸的享受。

    胡璃看着云藏锋的样子也跟着躺了过来,感受了一阵之后说道:“这感觉是挺舒服的,虽然不比其他的地方那些床要软和,但是这种窝心的踏实感觉,让人觉得很舒服。”

    这个时候的胡璃已经把斗篷给脱了下来放到一边,两只耳朵因为没有完全化形而竖立起来。胡璃的毛发是越来越油亮顺滑,看得出来她跟着云藏锋走遍大江南北,却没有吃过什么苦头。

    云藏锋揉了揉胡璃的脑袋,将她的头发给弄乱了。胡璃与常人不同,因为没有化形完全,耳朵是在头顶上,而不是在脑袋的两侧,所以实际上胡璃脑袋两侧是没有耳朵的,全靠一头长发遮住了脑袋的两边,才不会被看出来。

    胡璃也从不因为云藏锋弄乱她的头发而生气,她总是在云藏锋恶作剧之后自己坐起来,用自己的手慢慢将头发梳理整齐,后来因为这个,云藏锋还给胡璃买了一把小梳子,让胡璃整理头发变得更加方便。

    今天这一次也不例外,胡璃坐起身子来,从腰间的一个小荷包里面将梳子取出来,然后就开始自己给自己梳头。云藏锋看着她的样子,心里面的担心越发厚重,他不禁对胡璃说道:“胡璃,从明天开始,你要加入到这些新兵的训练当中,而且要比他们更加厉害才行,知道了吗?”

    面对这样的要求,胡璃也没有问为什么,只是肯定地“嗯”了一声。但是云藏锋自己心里面清楚,柳问情为了搭救他**于何松涛的事情给他的打击太大了,也许不是直观地让他的心里崩溃,但是对云藏锋产生了很严重的影响。

    这个新兵营地里面全部都是男人,很多更是没有见过几个漂亮女人的男人。胡璃不是一个女人,但是她的漂亮是毋庸置疑的,更何况这种人与妖的禁忌更让人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

    云藏锋可以想象到,如果有一天在这个军营里面胡璃的身份被揭破,他们二人将要面临着怎么样永无休止地纠缠和麻烦。甚至云藏锋觉得只要自己一转身,胡璃就会被一群看不清相貌的人拉到一个阴暗角落做一些不能原谅的事情。

    这样恐怖的想象云藏锋不敢继续下去,他知道自己这是一种眼中的心理问题,但是他阻止不了这种不安全感,他决定,要让胡璃成为一个高手。

第一百五十八章 战场情况

    军营之中,向来以号声为令,经过检查和收录的新兵进门之前便会有军营里面的老人告诫他们,清晨号声一响,便需立即早起,在演武场中集合,要么等待着训练,要么等着校尉等官员前来训话。

    今日也是一样,天色才蒙蒙亮,起床号声便响彻军营。校尉很守约定,昨夜向云藏锋承诺今天带着大军向西开拔三十里,此刻天还没有完全亮起来,便开始实践了。

    大军开拔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命令层层下达,火头军准备锅碗瓢盆,管理辎重的后备部队备好战马粮草。三十里地,倘若是一两个人或者是几匹快马,也就一两个时辰便到了。军队却是不同,人多马少,也不是人人都会骑马,速度便慢了下来。

    云藏锋听见号声也从床榻上起来,看见手脚还压在自己身上的胡璃睡得正香,也不愿意就这样将她吵醒,打算让她多睡一两个时辰。轻手轻脚地将胡璃手脚移开,便起身走出营帐外,却已经看到校尉守在门外。

    校尉一大清早便已经守候在此,端着一盆水,躬身等着云藏锋起身。此刻见云藏锋起身出门,立即走上前,将水盆向前一递,说道:“云兄弟,起得早啊,先洗把脸吧,洗完脸我带你去那边搭自己的帐篷。”

    云藏锋将脸朝着水盆凑过去,只见那一盆水浑浊不堪,一盆水不满,至少也有半盆泥沙沉在盆底。这也说明了校尉已经站在这里很久了,雁回关河中流沙,从水井里面或者是河水里面舀出来的水都混着大量的沙子,此刻这个盆子里面的沙子已经静置沉底,只能证明已经放了很久。

    校尉看着云藏锋若有所思的样子,知道这水实在是不太干净,但是也没有办法,这已经是他能拿得出手的最好的东西了。校尉不好意思地说道:“实在是对不住啊,云兄弟。西北边陲水源紧张,平日里,军营都是黄沙洗面,水都是饮用的。只能拿出这样的水了,你就多担待担待。”

    云藏锋没有接过水盆,而是问道:“这个黄沙洗面是怎么一个洗法?”

    “黄沙洗面啊,说白了就是用沙子洗脸呗。”校尉嘿嘿一笑,“西北边陲别的什么都不多,就是沙子多,这两天还算是天气好的,有时候遇到大风,漫天黄沙,吹得眼睛都睁不开。当地居民遇到风季,都不敢出门。”

    后面那些话,云藏锋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他自顾自蹲下身子来,在地上捧了一黄沙,然后把脸埋进去,用力搓洗,最后用衣服将脸上的沙子都抹了个干净。

    做完这些,云藏锋回头问校尉道:“可是这样做的?”

    校尉看着云藏锋的动作,惊诧无比,他还以为这个从后方来的年轻人是娇生惯养的呢,万万想不到竟然会主动去尝试黄沙洗面这种看起来比较脏的做法。一时之间,校尉也说不出话来,听到云藏锋问询,这才点了点头当做是回答。

    “好

    了,你把水拿回去吧,既然到了这里就要守这里的规矩,我也没这么娇贵,就是粗人一个,以后不必专门为了我准备一些东西了。大家什么样,我就什么样。”云藏锋站起身来,甩了甩手上的沙粒,然后说道。

    校尉也很快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说道:“其实这沙子洗脸也没有想的那么不干净,这里天气干燥,沙子都是干的,用它也可以将脸上的污垢搓下来,比起用水洗也差不了多少。只是云兄弟,你可以吃这个苦头,弟妹皮肤白嫩,恐怕这个用这个沙子搓两天,便会变得又粗又糙,你看看还是?”

    云藏锋想了一想,只道女孩儿爱美,恐怕真如这个校尉所说,让胡璃用沙子洗脸会把脸给搓破了,便让其将那盆水留了下来。

    “行,今天的水就留在这儿吧,之后的水我就自己负责了,你只需要告诉我在哪里能打到水就行。辛苦你了,我替内子谢谢你。不过,眼下还要麻烦你带路,我想去看看我们的帐篷,顺便将其搭建起来。”云藏锋还是十分客气, 别人对你好,你不能把这个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情。

    “诶诶,这边请。”校尉把水盆放在了门口,就带着云藏锋向另外一边走了。

    因为胡璃的身份特殊,而且云藏锋又不得不把胡璃带在身边,所以对外,云藏锋总是宣称胡璃是自己的女人。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云藏锋有那么一点点的私心,好在胡璃本身是一只妖兽,对于尘世间所看重的女人的名节并不太明白,所以也就让云藏锋这么说了。

    这里面恐怕还隐藏着一些其他的因素,比如说云藏锋已经对胡璃有了好感,但是自己还不知道,或者不敢去承认,因为云藏锋自己一直觉得他自己的风流债已经够多了。而胡璃一直把云藏锋这个救命恩人当做主人,把她自己看作云藏锋的附属品,有没有一点点的喜欢,恐怕这只妖兽也不太明白。

    总之,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糊里糊涂,不明不白,等到了某一个时候幡然醒悟,恐怕已经是身不由己,被逼无奈,继而追悔莫及。

    云藏锋和校尉两人边走边聊,不一会就走到了一个空地前面。不得不说,这个校尉真的是准备得很充分,不仅仅没有展开的帐篷,各种生活日用的用具也是一应俱全,还有一张竹编的床铺。

    要知道,在雁回关这样的地方,竹子做的东西可比木质结构的东西要难找十倍不止。如果不是机缘巧合的话,光是这张竹床便要花费大量的心思才行。

    云藏锋回头看去,从这个地方正好可以看到昨夜住的那一个帐篷,想来也是校尉有意安排,让自己平时办事的营帐与云藏锋的营帐相近,不管是平时巴结还是有一些其他什么事情要偷偷摸摸地去做,都方便了许多。

    估摸了一下自己最快的速度在两个营帐之间往返一趟所需要的时间,云藏锋就确定了胡璃的安全,只要自

    己注意点,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去,就能够阻止任何事情发生。胡璃起来之后,也只需要站在门口就能够看到自己在何处,所以云藏锋也就不怎么担心了。

    既然已经确定好了各方面的事情,接下来就是动手准备搭建帐篷了,云藏锋本来没有打算让校尉帮忙搭把手,毕竟这个校尉的身材让人觉得他不能够胜任太重的体力活。但是校尉的热情实在是没有办法阻挡,做起事情来也超出了身材的限制,云藏锋索性就不管他了。

    “大人,我初来乍到,很多事情都不懂,你给我讲讲战场上的事情吧。光干活,也没多大意思,边聊边做,很快就做完了吧。”云藏锋一边做事,一边对校尉说道。

    校尉直起身子来,锤了两下腰,再抹了一下头上的汗水,说道:“行啊。我也就是受了点伤,要是没受伤啊,我也还在拒北城和那群狗崽子打仗呢。”

    两人一问一答,云藏锋很快就知道了战场上的大致情况。从雁回关往西,依次经过黄沙城、拒北城两地便是西线战场了,西疆和汉唐王朝之间隔着一大片沙漠,沙漠过去就是西疆人的草原。

    西疆人属于游牧民族,几岁大的孩子都会骑马,一般超过了十岁,那马术都比汉唐王朝这边的成年人强上不少。虽然人口稀少,但是西疆人全民皆兵,在科察尔沁上位之后,更是鼓励生育,就为了和汉唐王朝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前几年,科察尔沁北征北域,从大草原翻过了天女山,用武力和自己的口才说服了北域雪原上面的各个部族联合起来,与西疆一起攻打汉唐王朝。

    但是北域与汉唐王朝之间隔着一座天女山,还有一片广袤的大草原,北域的军队要翻过雪山、跨过草原到达汉唐王朝的边境,恐怕早就已经丧失了战斗力,粮草队伍的补给也是大问题。

    科察尔沁也是真正的枭雄,他让北域的部族军队从西疆借道,两地联合起来,一起攻打汉唐王朝的西北边陲。甚至从西疆的地方出发,可以绕过天女山,从大草原上长驱直入,攻打汉唐王朝的北方。

    只是这样做战线太长,虽然给汉唐王朝添加了麻烦,但是西疆北域联军的后勤补给也陷入了大麻烦之中,只要有一点跟不上,恐怕大草原上的部队就成了一支孤军,没有一点生还的机会。

    北域的人都是天生的猎手,尤其擅长山地战和伏击,与西疆军队配合诱敌深入,也曾经给汉唐王朝的军队带来了不少麻烦。

    虽然之后姜老将军长了一个心眼,不允许任何部队追逐残兵超过十里,但是北域人依旧仗着天生神力在战场上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前一段时间,拒北城那边迎来了大沙漠上面的风季,双方不可能在这样的天气下继续作战,也算是给双方一段喘息的时间。接下来,风季一过,可能又会迎来一场又一场的硬仗、

第一百五十九章 黄三

    帐篷搭建的工作并没有持续太久,也就是将近晌午的时候就接近了尾声,胡璃醒来之后加入了搭建帐篷的工作当中,速度就变得更快了。

    帐篷搭建完毕之后,云藏锋和胡璃也没有享受多久自己的劳动成果就被鸣钟声从帐篷中拉了出来。之前云藏锋从校尉口中了解到,在这个军营里面,所有的行动都是通过击打物件或者号角声来传达的。

    比如早晨起身训练就是用牛角号,晌午停训是敲击金器,放饭时间都是击打演武场中央的大钟。云藏锋之后还不知道要在这个军营里面训练多久,所以了解这些日常的生活习惯是十分必要的,这关系到以后是不是能够在这个军营很好地生活下去。

    生存倒是不必考虑的。下午的时候大部队就如同羊群一般被几位骑马的老兵给赶了回来,不得不说新兵营的状态很差,每一个人都是东倒西歪的,衣服也都是穿着得十分凌乱。或许是老兵们见惯了这一副懒散的德行,或许是因为在沙漠当中的训练太过艰苦,走回来的路途当中也没有人对这样的风貌进行呵斥。

    军队的盔甲是将士们作战的首要保证,也是一个团队的标志,也许军盔并不能挡住敌人的刀枪,但是可以给每一个将士的心一个安慰,这很重要。

    制式的盔甲样式都是一样的,包括大小和长短,所以军营里面对于参训者的身高、体型之类的往往也有所限制。但即便是这样,也不是每一个人穿着盔甲都合身的。所以那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看起来有些滑稽。

    队伍抵达之后只修整了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就开始了新一轮的训练,都是一些基础的对于意志力的考验,所有人都排列整齐地跟着演舞台上面那个看起来身经百战的老兵一刀一式的比划着套路。

    学会了刀法套路之后,老兵就只是站到一边喊口号去了。新兵们每一个人都拿着十多斤的重刀练习着劈砍动作,一次又一次,直到手臂酸痛。之后也进行了一些其他的训练,譬如搬动圆木、垒石,跑步训练什么的,这些也都是基础的体能训练。

    云藏锋看了一会就兴趣缺缺去休息了,不是说这些训练在他眼里一文不值,而是他已经度过了这样一个阶段。曾经的云藏锋是在天奇峰墨林里面与野兽日日为伍,在生死一线之间训练自己的,这种基础训练在修炼化龙诀的时候不知道每天要做多少。

    所以说在军营里面,他的生存问题是不用考虑的,这一点训练量对云藏锋来说实在是太轻松了。

    入夜时分,钟鸣之声响起,这是军营里面的将士最开心的时候,全部都蜂拥至火头军用木桶挑来的饭食面前,捧着形态各异的碗盆,由火头军盛上一大盆饭菜然后就端到了一边,或者是蹲在某一个武器架的旁边用饭。

    打眼一瞧,云藏锋发现了一个问题,这军营里面肉食竟然比菜食还要多一些。云藏锋有一些不明所以,悄悄把这个事情记下,然后就拿着一个钵

    盂去盛饭了。

    胡璃自然是要跟着云藏锋一起的,校尉连夜让管理辎重的部队做了一件略微小一些的盔甲出来给胡璃穿戴,不得不说,一群孤身在外的大老爷们竟然活生生在军营里面训练出了一双巧手,胡璃穿起来竟然十分合身,

    头盔正好掩盖住了胡璃因为没有完全化形而暴露在外的耳朵,后面的尾巴不知道胡璃是怎么做的,也好好地藏了起来。一切看起来也像那么一回事,盔甲厚重,所以胡璃高耸的胸脯也很好地被掩盖了起来。

    如果不是那张小脸蛋过于俏丽,就真的如同诗文中所说“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了。只不过那白皙如雪的皮肤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女子。

    云藏锋耍了一个心眼,悄悄绕到后厨去,用双手在锅底上面抹了一把,然后把手上沾着的锅底灰全部都抹到了胡璃的脸上。云藏锋看着自己的杰作哈哈笑了起来说道:“不错不错,这样就分辨不出来了,有点小兵的样子。”

    再看胡璃,满脸的锅底灰让她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黑炭头,别说是白皙的皮肤了,就连一点正常的肉色的难以看见,寻常人不注意的话,多半在夜里都会撞上去。

    胡璃看不清自己变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看见云藏锋开心,她心里也就开心,跟着云藏锋嘻嘻笑了起来,露出一口洁白得晃人眼球的牙齿来,两颗犬齿尖锐,但是配着胡璃的脸就变得十分可爱了。

    黑炭头露出了大白牙,反而显得更加的滑稽,云藏锋也就笑得更加开心了。

    两人笑了一阵,也找了一个角落蹲着吃饭,云藏锋挑了一个好地方,是校尉帐篷后面的一块大石头,这块石头出现得突兀,就像是一个小丘,上面坐个十来个人都不是问题。

    走到这边,云藏锋有已经发现有人捷足先登了,他也不好做一些霸王之事。云藏锋觉得凡事分一个先来后到,既然有人先在这里坐着了,那云藏锋也就不好再上去了。

    正准备牵着胡璃离开,上面的人就叫道:“诶,兄弟,别走啊,这里又不是没有地儿,大家都是新来的,坐下来一起吃吧。”

    既然别人盛情邀请,云藏锋也的确喜欢这个地方,索性就不跟对方假客气了,云藏锋朗声说道:“既然如此,便打扰兄台的雅兴了,得罪。”

    拉着胡璃,云藏锋脚下一踏,旋身而上,接着稳稳落在巨石之上。以前也这样带着胡璃飞过一两次,入手都是滑腻的盈盈细腰,如今却是冷冰冰的钢铁铠甲。云藏锋正在感叹,就听到旁边那人大喊道:“兄弟好功夫啊,如此俊俏的功夫,来这个地方受罪,真是屈才了。”

    云藏锋只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其实他哪里又有什么功夫啊,一点真气也不会的人,距离那一苇渡江,踏雪无踪的地步还远着呢。这三米多高的巨石也不算光滑,如果要爬上来肯定也是很容易的,只是云藏锋体

    质异于常人,奋力一跳可以跳到五米之高,所以看起来十分轻松。

    “兄弟是哪里人啊?怎么想到来这边当兵呢?”那人问道。

    这个时候云藏锋才朝着那人看过去,此人身材矮小,也不魁梧,模样倒是不错,却有点病恹恹的味道。眯眯眼,薄嘴唇,塌鼻头,如此长相却有两道剑眉,凭空多出几分英气来。嘴里说的官话虽然有几分蹩脚,带着浓厚的地方口音,但是也不难分辨。

    一边观察着对方,云藏锋一边回答道:“我本是扬州人氏,后来家逢变故,流离失所,四处漂泊。所以,我也算不得是哪里的人,算是一个四海为家的人吧。来此当兵也是受人之托,多次推迟未果,也算是了却对方一个心愿吧。兄弟你呢?”

    那人把碗放下,一抱拳对着云藏锋和胡璃说道:“我叫黄秋,家中排行老三,别人都叫我黄三。家里面住在黄沙城,后来西疆铁骑那帮狗崽子来打秋风,一家人死的死,散的散,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了。我无处可去,又想要报仇雪恨,多杀两个蛮夷,就来这里当兵了。”

    云藏锋看得出对方越说道后面眼神就越是落寞,今天是新兵初训,黄三应该也没有什么朋友,不然也不会一个人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吃饭。怜悯倒是谈不上,云藏锋对于这一点看得实在是太开了,每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故事,不管是悲惨还是如何,总之活得都不容易,与其去可怜黄三,倒不如真心把他当个朋友。

    “行,黄兄弟,今日既然有缘在这里相会,相识,咱们就交个朋友。我叫云藏锋,这一位小兄弟姓胡,是我四处流浪之时认识的,话少,以后在这里的日子还长,这个仗还不一定打几年呢,咱们互相帮衬着过吧。”云藏锋有一种直觉,就觉得这个黄三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所以才这样说道。

    胡璃跟着云藏锋久了,自然也就很熟悉云藏锋的各种说辞了,她这一段时间有许多的身份,云藏锋的妹妹、远方亲戚、结义姊妹、妻子或者是姨太太等等,总之面对不同的人,胡璃就会成为云藏锋不同的人。

    这一次听云藏锋说他是一个男的,胡璃也聪明地冲着黄三一抱拳,故意将声音放粗,莽声莽气地说道:“黄三哥,看起来你比我年长一些,以后就叫我老弟就行了。”

    黄三哈哈一笑,说道:“好,承蒙二位高看我一眼,我们就当交个朋友。黄某没有本事,身子骨也弱,但是日后若是有用得上的地方,黄某一定在所不辞。”

    胡璃和云藏锋会心一笑,胡璃习惯性地就拉起了云藏锋的手,这一点小动作落到了黄三的眼里就有点难以理解了。

    黄三疑惑问道:“二位的关系是?”

    胡璃这才想起这个时候自己是云藏锋的一个小兄弟,男子和男子之间是不能拉手的,便急忙将手放开,这也被黄三看了去,在他眼里又是另外一种味道了,这种味道叫做欲盖弥彰。

第一百六十章 逞英雄

    军营之中,一切都有标准,即便是吃饭的时间也被卡得死死的,云藏锋不在意这些,黄三却是把这些规矩记到了心里。

    为了赶上晚操的时间,也是为了不被统领们责备,黄三也只是跟云藏锋和胡璃闲聊了几句便匆匆离去了。之前云藏锋和胡璃之间有一些亲密动作倒是让黄三误会不少,云藏锋想要解释,却被黄三打断道:“没事,云兄,可以理解可以理解。这个世界上稀罕事情不少,我也见过了不少。”

    云藏锋正好也不知道如何解释胡璃的存在,索性就让黄三误会吧,也好过使胡璃暴露于危险之中。知人知面不知心,画皮画虎难画骨,虽然黄三给云藏锋的感觉还不错,但是终究接触较浅,云藏锋绝不会把胡璃置于危险之中。

    黄三吃了饭之后向云藏锋和胡璃告了一声罪,就先行离开了。云藏锋和胡璃自然是不紧不慢,慢悠悠地吃完了饭,再从巨石上面下来,缓缓向营帐走去。

    从巨石到火头军的营帐要经过一大片士兵休息的营帐,士兵享受的待遇自然和统领之类的不相同,十个人挤在一个营房里面,居住的环境自然是要差上许多的。营房挨着营房,两个营房之间只有一些狭窄的巷道,从外面看进去也只是被营帐壁遮挡住的视线。

    拉着胡璃的云藏锋从一个巷道口路过的时候,听到里面传来一声惨叫。按照云藏锋的性格,本来是不想管的,却听胡璃说道:“这好像是黄三哥的声音,他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云藏锋沉吟一阵,还是决定进去看看,毕竟刚刚才说了要跟别人做个朋友,眼下朋友遇见了麻烦,自然是不能不管。

    缓步走进了巷道之中,云藏锋听到了惨叫之中还夹带着一些钝器击打在人身上的声音。打眼看去,竟有七八个五大三粗的大汉手持木棍正在围殴黄三。

    “住手。”云藏锋一声大喝,打断了几人的动作。他的声音并不大,也没有英雄降临的王霸之气,只是像平时和一个朋友聊天一样的语气。那几人也依照着云藏锋的话停下手来,回过头来看着云藏锋。

    经过围着的人这么一让,云藏锋这才看清楚了里面的景象。地上躺着两个人,身上的盔甲已经沾满了地上的黄沙,嘴角被人打出了血丝,两边的脸也已经肿了起来,一看就是被人连续扇耳光所造成的伤口。

    两个人都用双手护住了身体的要害,如同煮熟的虾米一样蜷缩在地上。其中一个便是黄三,另外一个,云藏锋倒是不认识。两人看着云藏锋过来,黄三还准备给云藏锋说什么话,但是只是抬起眼皮这样一个动作就已经耗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看了一眼云藏锋再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两个人,为首的一个大汉站了出来,大汉不算高,并云藏锋矮了一个头,满脸横肉,一条刀疤从右边的眼角划到了左边脸上,歪歪扭扭的缝合痕迹让这条刀口看起来像一只狰狞恐怖的蜈蚣。

    刀疤脸问道:“怎么,小子?你想做一个出头鸟替这两个小子出头?”

    云藏锋向着上面扫了一眼,从走进这个巷道开始,云藏锋就如同动物一般本能地察觉到了不寻常的气息,对于他来说也不算是有威胁,只是那股从战场上面历练出来而自带的杀气是无法掩盖的,从那一刻开始,云藏锋就知道这里至少有一个统领或者班头一般的人物看着。

    一边注意着军营管理层那个人的情况,云藏锋一边问道:“这是怎么回事?我是那个小个子兄弟的朋友,朋友有难,我既然看见了就不能装作没长眼睛,如果是他错了,我替他道个歉,请大哥得饶人处且饶人。如果不是,那么我的朋友也不能白挨这顿打。”

    “嗬,呸!”刀疤脸一口浓痰吐到了云藏锋的脸上,然后不屑地笑着说道,“你算是个什么东西?还敢对老子指手画脚的?劝你立马滚蛋,否则连你一块打。”

    云藏锋没有自己动手去擦干脸上的浓痰,而是胡璃立马从一边凑了上来替云藏锋擦干了脸上的浓痰痕迹。觉得差不多的时候,云藏锋拉住了胡璃擦拭的手,然后朝着黄三走了过去,将其扶起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被无视的刀疤脸感觉自己刚才就像是一个跳梁小丑,他这样去侮辱云藏锋也只是想要看云藏锋那气急败坏的样子,结果云藏锋仿佛根本没有把这一口痰的事情放在心上,反而是无视刀疤脸直接朝着黄三而去。

    “我说,这位兄弟,哥儿几个还有这么些大活人站在这里呢。你是不是太目中无人了一点?”刀疤脸倒提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粗壮木棍,质问着云藏锋,他的脸上仿佛恨不得写上两个字,嚣张。

    云藏锋只是扫了他一眼,这一眼就让他如同坠入冰窖,手上把玩着木棍的动作也停了下来。云藏锋杀的人也不算少了,虽然秉持着能不杀人就不杀人的信念,但是总有一些人要惹到他的头上来,并且命还这么浅薄。

    刀疤脸是一个欺行霸市、横行无忌的货,手上也有几条人命,可是他和云藏锋这样的人想比还是差远了。云藏锋的气势来源于对自身实力的自信,加上身上的杀气,所以眼神才会这么恐怖,而刀疤脸的气势不过是一种自我催眠似的强大,遇上了真正的硬点子,就没有丝毫的作用了。

    云藏锋说道:“我在和我的朋友说话,我劝你最好别自找麻烦,免得出现一些大家都不想看到的情况。”

    “咳咳,人不大,口气倒不小嘛。老子在街头打架混帮派的时候,你小子恐怕还在你娘的怀里吃奶呢。兄弟们,给我上。”刀疤脸是这一群人的老大,心里虽然有些害怕,但是还是强撑着不让自己垮了,更何况只是有些害怕而已,他这一边还有这么多人呢。

    一群人听见老大发令,统统提起手里的兵器就向着云藏锋冲过去。军营里面是发了许多兵器的,而且都是战场上面淘汰下

    来不用的旧兵器,或许这些兵器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是杀伤力是真实存在的。

    这些人拿着的就是军营里面发的这些兵器,只不过他们也只敢拿来唬人而已。这些刀枪棍棒的,对着敌人还好说,如果是对着自己人出了什么岔子,是没有人能够替他们承担责任的。

    按照军营规定,故意伤害战友者,视情节轻重,判处开除军籍与斩立决等等相应不同处罚。这也是这些人拿着武器却只敢用木棍和拳头殴打黄三两人的原因。

    这一次也不例外,虽然都是气势汹汹朝着云藏锋杀过来,但是这些人也只敢用刀背来攻击云藏锋。

    “气势上不错,可惜训练的时间短了一点,根基不太扎实。如果稍微有一点良好的武学基础,恐怕还算得上是个麻烦。”云藏锋的喃喃自语被刀疤脸听了去,刀疤脸只觉得这一次恐怕要糟,以前最有用的人海战术,今天可能没什么用了。

    战斗没有持续太久,这群人和云藏锋之间的差距太大,当第一个人被一拳撂倒在地之后,其他的人心态就崩塌了,由于心态的影响,战斗力更是严重下降。所以很快就被云藏锋打得溃不成军,云藏锋更是用一种戏耍的心态来对敌。

    甚至一边打还一边教胡璃怎么样寻找敌人的弱点,然后对敌人进行攻击,还将曾经在天奇峰学到的那一套“打架是一种在多个要素影响之下的技击运动”的理论搬了出来,他相信在这样一套现身说法的讲解下,胡璃对于打架的见解一定有了长足的长进。

    一套连贯的动作下来,巷道里面终于风平浪静,站着的人就只剩下了胡璃、云藏锋和刀疤脸,剩下的人都和黄三一样躺到了地上,捂着身上的痛处,左右翻滚呻吟着。云藏锋还是只看了刀疤脸一眼,然后蹲下身问黄三道:“黄三,这是怎么回事?”

    黄三的体力已经恢复不少,缓缓说道:“我刚才经过这里,看见他们在欺负这个兄弟,我看不过去了,就上去说了两句。他们就将我也一并打了。”

    云藏锋转过头来问刀疤脸道:“是这么回事吗?”

    “不错,这个小子的确和你一样是出来打抱不平的。先前那个小子将一碗沙子倒到了我的碗里,我气不过,这才叫上自己的兄弟揍他一顿。你这位朋友,一上来就带着粗话,甚至将我奶奶都骂了进去,所以我才对他出手的。”刀疤脸持着木棍,做出一个防卫的姿态,恶狠狠地看着云藏锋。

    黄三听完也没有争辩,只是小声对云藏锋说道:“我没有。”

    云藏锋摇了摇头,这事情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没有办法判断两人话中的真假,他只能选择相信黄三。他对刀疤脸说道:“我现在带着他们两个人走,以后希望我们不会再互相找麻烦了。”

    刀疤脸却是说道:“是我技不如人,如果有一天我能将你踩在脚下,我一定将你踩在脚下。”

第一百六十一章 逞英雄事件原委

    地上躺着的两个人,云藏锋一手一个将他们提溜了起来,在遍地的哀嚎声和刀疤脸的注视中离开了巷道。对于刀疤脸的威胁,云藏锋丝毫没有放在心里,如果有那么一天,刀疤脸可以把云藏锋踩在脚下,那只能说明云藏锋对自己的修行懈怠了,那也怨不得旁人。

    云藏锋自己心里明白,只有弱者才会去怨天尤人,强者都会从自己身上找到失败的原因。一个懂得反省自身的人,即便现在还十分的孱弱,总有一天也会变成被别人仰望的强者。

    刀疤脸是这样的一个人,云藏锋比他强,他也没有说什么就认栽了,只说终有一天会把云藏锋踩在脚下。不管之后是光明正大地与云藏锋对决也好,还是暗地里用什么见不得光的阴谋手段,总之一个强者的基本心理素质刀疤脸是具备的,也难怪才这么短短两天便有这么一些人愿意聚集在他身边。

    出了巷道,云藏锋便要与黄三分道扬镳,一个四处惹麻烦的人云藏锋倒是真要好好考虑一下要不要和这样的人做朋友了。只不过还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云藏锋也不好武断地就认为黄三是一个寻衅滋事的人。

    眼下天色已经不早了,晚课将要开始,想要再询问黄三逞英雄去救的那个人也已经来不及,所以云藏锋对他们二人交代了两句,说等晚课之后,在巨石之下集合,有些事情要询问他们,不见不散云云。

    二人也知道云藏锋替他们出头,惹上了这个军营里面算是比较大的一个势力,也算是讲义气的好朋友了,自然对于云藏锋的要求就答应了下来。

    人是一种独立的社会性生物,喜欢群居,但是又是一个个单独的个体,有的人更享受孤独的感觉,大多数人都有一种自私自利的心,所以是独立的。人类喜欢抱团,这是从远古时期就遗留下来在血液里面的情绪,就像在黑暗当中寻找光明。

    即便是在军营里面也少不了许多的小团体,有的人有权有势,跟统领、校尉这些人打好了关系,在军营里面横行无忌,就有了组织一个团体的资本。有的人则是靠着自己的一双拳头,敢打敢拼,自己一步步走上了高位。

    也有人想要做一个闲云野鹤,但是曾经帮一个人出过头,或者帮一个小团队出过头,就免不了被推上神坛,作为这个小团体的守护神一般的存在。

    每一个小团队成立起来的原因或许各有不同,每一个团队的领头羊或许都有着自己的故事,但是他们都在追逐着相同的东西,那就是在这个军营里面的生存权利。

    这些事情,云藏锋这个初来乍到的人暂时还不了解,直到晚上和黄三还有另外一个被刀疤脸欺负的人见面之后,才知道了原来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这一句话说得是一点没错。

    黄三二人走后,云藏锋又把视线投向方才观察到的一个统领所在的那个方向

    ,人已经不见了,云藏锋有些莫名其妙,难道这个军营里面还有这样的高手?

    一边走云藏锋一边就开始想,那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如果真的是军营里面的伍长,什长或者一个小统领什么的,看到新兵互殴的事情应该现身出来管教才对,而且不应该有这样的身手。

    如果不是军营里面的人,这样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家伙又是怎么出现在军营里面的。想来想去,云藏锋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渐渐地就出了神,还是胡璃将其拉了回来,说道:“公子,我们该去晚课了。”

    “啊,对,我们快走。”云藏锋这才醒悟过来,拉着胡璃一路小跑。至于为什么不和黄三二人一起,自然是因为三人所属的队伍不同,军营新兵人数很多,自然不可能一起上晚课,都是被分配为十人一组,由两个伍长监督,一个什长讲解。

    管理军营的校尉为了方便云藏锋和胡璃,将二人分配到了同一个队伍当中,那个伍长和什长也特别打过了招呼,对于二人迟到的事情视若无睹。

    依照着云藏锋现在在军营里面的地位,上不上晚课都是无所谓的,但是就跟之前一样,云藏锋不想在太多的地方让自己特殊,所以能够和普通士兵一样的时候就和他们一样。

    晚课的内容也没有什么新奇的,是一些读书识字的课程,看得出来上课的什长也不是什么有文化的人,只是粗浅地识得几个字,对于文章的内容、涵义等等一概不知,只是带领着大家读书。

    后面又讲解了一些在战场上作战保命的技巧,以及在各个环境当中的生存法则和注意事项。这些项目已经花费了很多时间,最后什长和伍长还带着大家一起唱起了他们家乡的歌谣,讲述他们在战场上的故事,有的人神往不已,也有感性的人落下了眼泪。

    在座的大多数都是不识大字的人,对于他们来说,读书或许是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一件事情,他们也没有想到自己在军营里面还能够有饭吃,有书读,有歌唱。

    在这样的气氛之下,云藏锋心里也有些感伤,他扫视了一下周围坐着的所有战友,这些都是将要和他一起在战场上面拼死的弟兄。也不知道离开了雁回关的这个军营到达拒北城之后,又有多少人能够再活着回到这里来。

    所有人欢乐的唱着歌谣迎接晚课的尾声,什长粗糙的脸上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他第一次给别人上晚课,自己感觉效果还不错。然后朗声说了一句:“解散!”

    听到这一声命令,每一个人都按照一个营帐一个营帐开始扎堆,然后数人一组搀扶着走回到自己的营帐当中。白天的沙漠训练让他们有的人脚下起了血泡,或者在危险地带崴了脚,受了伤,总是需要别人的帮助才能够顺利一些。

    云藏锋也有自己的去处,所以拉着胡璃往巨石那边就去了。到达巨石所在的地方,下面已经有了两

    个人影,便是黄三和另一个人了。

    黑夜里看不清人,直到云藏锋走近,黄三才惊喜叫道:“云兄弟你来了。”

    云藏锋“嗯”了一声,微微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倒是胡璃颔首,放粗了声音叫了一声:“黄三哥。”

    “你们来得这么早吗?”云藏锋疑惑问道。

    黄三“嘻嘻”一笑,说道:“我怕这个小子跑了,我没处说理去。要是让云兄弟误会我是一个喜好惹是生非的人就不好了,对不起云兄弟帮我出头。所以晚课没有结束我就去找这个小子了,然后就给他拉了出来。正好给他们上课的什长闹肚子,我没等多久,就过来了。”

    云藏锋还没来得及说话,另外一人就先说道:“不是这个多管闲事的人非要让我来,小爷我才不来呢,别以为你们多管闲事我就会感激你们,我没有必要听你们的话。”

    “我没这个意思,你在这个军营里面过得好不好跟我也没有关系,只是我今天惹上了那帮人,自然就要知道那帮人的来头,好做应对。说说吧,那帮人是什么来头,你又是怎么惹上他们的。”云藏锋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看,大家各取所需,完事了就快点离开才是最好。

    那人看了一眼黄三,又看了一眼云藏锋,说道:“看你今天对付他们的身手,应该还是不用怕他们的。他们在这个军营里面没有什么势力,对付不了你。至少我看到的,他们没有跟军营里面的统领们挂上钩。”

    “这么说来,只是一群没有背景的兵痞了。”云藏锋一边思考一边问道,“那你又是怎么惹上他们的?”

    那人说道:“这个就跟你没有关系了吧,劝你们闲事不要管太宽,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你们是有瘾还是怎么着?”

    这一次胡璃倒是看不下去了,故意粗声说道:“你这个人怎么如此不知感恩。书上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也不求报,只问你一点事情,怎么就叽叽歪歪的。”

    那人神情复杂地看了胡璃一眼,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道:“哼,他们几个原本是跟我一个营帐的。见我身材矮小,四肢瘦弱,又不合群所以欺负我。在我床上撒尿,我的饭还要被抢走。只不过我一直不服他们,白天就向他们碗里倒了沙子,就有了后面的事情。”

    说着说着,那人就哭泣了起来。本来看起来挺傲气的一个人,突然就哭了起来,让云藏锋有些不知所措。

    云藏锋道:“真是矫情,这样的事情也做得出来,小孩子过家家吗?幼稚!”

    说完这句话发泄了一下心里的不爽,然后云藏锋又说道:“事情我大致了解了,如果没有什么事情,我就先回去了,黄三,如果你没什么事情的话也早点回去吧,明天还要训练呢。”

    黄三笑嘻嘻“诶”了一声,云藏锋听见了,点了点头便拉着胡璃离开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洪家

    大漠之上风沙大,昼夜温差也大。雁回关靠近黄沙城,黄沙城边便是一望无际的沙海,所以每当夜幕降临,对于驻守在沙漠之中的士兵来说,最难熬的就是寒冷的温度。

    云藏锋寒暑不侵,对于冰冷的天气只是觉得有些凉爽而已,胡璃却已经是受不了了。白天天气太热,身上只是穿了一些裹住全身的单薄衣服,外面套了一层铁甲。铁架白天的时候热得发烫,到了夜里就冰冷刺骨。

    看着胡璃不住地揉搓自己双手,朝着两手之间吐热气,云藏锋心里面也是心疼。拉着胡璃一路小跑回到了白天搭起来的营帐当中。

    两人才刚刚回到营帐,房里的灯就亮了起来,云藏锋立马喝道:“什么人?”

    还没有进屋之前,云藏锋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屋子里面有一股不同于他和胡璃的味道,但是又不危险,应该是有生人在。云藏锋仗着自己功夫好,也怕胡璃心里面害怕,所以就大大咧咧地走进了营帐大门。

    没想到那人无声无息之间就点亮了房间里面的灯,如果趁着黑夜对刚进门的云藏锋二人下手的话,恐怕二人已经身首异处了。所以云藏锋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些心慌的,心里面想道,以后一定要多加小心,江湖之大,自己还是太浮躁了一些,难免遭了别人的道。

    点灯之人就坐在桌子旁边, 是一张低矮的小案,云藏锋打眼看去,是一个有一些胡子的中年人,穿了一身的皮裘,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小酒,用脸盘子这么大的碗一口一个地喝着。

    “是你?”云藏锋见过他,就在白天打架的时候,这个人就站在高处观望着他和刀疤脸几人的情况。但是打架结束之后,这个人就不见了。不过那个时候此人还是穿的一身军营之中的盔甲,此刻却已经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就是因为如此,云藏锋一开始还以为这个人是军营里面的统领什么的,直到这个人突然消失,云藏锋才开始对自己的猜测产生了怀疑,即便是到了现在,云藏锋也没有完全将这个猜测推翻。只是觉得这么一个无声无息之人混迹在军营之中别有所图,却根本没有想过此人不是军营中的人。

    云藏锋接连说了两句话,那人却是根本没有开口,或许是看到云藏锋一脸的防备,那人这才放下酒碗说道:“小兄弟莫急,鄙人洪四,是北方洪家的人。”

    “北方洪家,莫非是四大家族之一的北洪那个洪家?”云藏锋眉头紧皱,一个西欧阳就已经让云藏锋应接不暇了,北方洪家的手段今天也已经看到了,恐怕当初在昆仑山欧阳堡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又要回来了。

    或许这一次会更加悲惨,欧阳家虽大,但毕竟还是对云藏锋有所求,眼下这个北方洪家找上门来,双方之间没有利益纠葛,根本就谈不上可以平等对话。如果这个洪四有什么不轨的想法,云藏锋还真不是他的对手。除非云藏锋那半人半兽的

    状态突然迸发,或许可以与洪四一战。

    洪四没有想到云藏锋一时之间心里面已经有了这么多弯弯绕绕,他是一个直来直去的人,不会去琢磨这么多东西。不过洪四这个人对于洪家的骄傲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他听到云藏锋这么问的时候,眼神里面已经满是骄傲,回答得虽然谦卑,但是语气中的那股高人一等的感觉是藏不起来的。

    “不错,就是小兄弟想的那个洪家。”洪四如此回答道。

    确认了答案之后,原本还有半分侥幸的云藏锋心底彻底沉了下去。不过他还是问道:“不知道洪家今日登门,有何贵干?在下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兵,怕是没有什么值得洪家惦记的吧。”

    这句话说得也没有错,欧阳家欧阳红袖的怪病是家丑,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欧阳家自然不会傻到将这些事情和洪家说。所以说,洪家应该是没有理由听说过云藏锋这一个不久之前还是一个无名小卒的人的。

    不过今天洪家的的确确找上了门来,那就说明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洪四说道:“没有提前给小兄弟打个招呼的确是我不对,不过我们之前白天的时候也已经打过照面了。别人或许没有察觉到鄙人的存在,但是我敢打赌,小兄弟一定是看见了的,毕竟小兄弟你可不止朝我这儿看了一两眼。”

    这些场面话,云藏锋可不爱听,他一点也不客气地打断道:“不必客套了,阁下有何贵干就快说吧,我与我的朋友还要休息,明日可是要参加训练的。”

    此话一出,洪四竟然哈哈大笑起来,说道:“爽快,不过小兄弟既然这么爽快就不该欺骗于我吧。小兄弟单凭肉身便可以打出千钧之力,一瞬间身形连续移动五六个位置,这恐怕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兵可以做到的吧。至于什么参加训练,这些训练于小兄弟而言,跟过家家有什么区别吗?”

    被别人当面拆穿,云藏锋脸色不禁有些难看,但是也知道自己毫无办法。既然洪四可以将他的情况说得一分不差,至少证明洪四的眼力就比他要强得多,毕竟不是实力差不多就能够摸清楚对方的情况的,只有在自己比别人厉害很多的情况下,才能够将别人的招数套路等等看得一清二楚。

    云藏锋没有说话,等待着洪四的下文。果不其然洪四说道:“今天来,说跟小兄弟没有关系的话其实也有关系,说有关系但是关系又不大,总之呢,我是为了我们家少爷而来的。”

    “你们家少爷?”云藏锋就更加摸不着头脑了,这跟他有什么关系,洪家少爷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姬不予可能都没有这个少爷金贵吧。

    “哦,小兄弟你还不知道,今天你搭救的那个人就是我们家少爷。”洪四说这句话的时候竟然有一丝尴尬。

    趁着洪四说话的间隙,云藏锋从床铺下面拿出一个包袱,从里面找了几件厚衣服,让胡璃将盔甲脱下来

    换上。他也没有心思去避讳洪四了,就这么一会说话的功夫,胡璃已经开始嘴唇发白,整个人打哆嗦了。

    洪四也是一个观察入微的人,看到胡璃拿着衣服走到了营帐后面,自觉地走出了营帐。离开之前还将真气微微外放一些,让营帐里面暖和了不少。

    云藏锋也跟着洪四走了出来,话还没有说完,洪四不会就这么离开的。既然如此,与其让洪四先在外面等着,然后又进来,还不如云藏锋跟着走出来,两人趁着胡璃换衣服的时间把很多话都说了。

    呼吸了一口夜晚的空气,比起江南的空气来的确是要干燥许多,云藏锋最开始很吃惊,以为黄三就是洪家少爷,毕竟他是去搭救黄三的,后来突然想到黄三也只是去逞英雄的一个人而已,最开始的那个小子,恐怕才是正主。

    即便是知道了洪四说的人是谁,云藏锋还是不太理解,洪家一脚踩在修真界,一脚踏在人世间,不说富可敌国,也是金山银山用之不尽,上好的修炼资源更是一大堆,怎么会跑到汉唐王朝来当一个小兵。

    云藏锋问道:“不知道洪家少爷怎么会屈尊降贵来到此处?洪家又有什么是需要我效劳的?我不一定会答应,如果觉得为难,阁下也尽可以不说。”

    洪四呵呵一笑,说道:“此事虽然尴尬,但是也没有什么不可对小兄弟说的,毕竟有些事情还是需要小兄弟帮忙,小兄弟自然有权利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洗耳恭听。”云藏锋说道。

    “嗯,应该从哪儿说起呢?就从十多年前说起吧。那个时候少爷刚刚出生,只不过少爷的母亲并不是家主的原配夫人,而是一个小妾,家主当时已经年过半百,老来得子,开心得很,恨不得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交给少爷。”洪四脸上开始露出回忆的神色。

    “只不过,好景不长。”说话间,洪四话锋一转,“当少爷到了可以修炼的年纪,便会同其他旁系的孩子一起测试灵根,结果,注定只能是个凡人。”

    “那又如何了?即便是不能修仙,做一个凡人也不赖啊,文成武功,皆出人才。洪家还在意这个?”云藏锋不解道。

    洪四眼神复杂地看了云藏锋一眼说道:“话虽如此,可以少爷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兵器样样不成,拳脚内功,也无起色。琴棋书画,一窍不通,唯独对刺绣兴趣盎然。可是,那哪是男人做的活,更何况也上不了台面啊。十几年下来,家主心灰意冷,也就不管少爷如何了。”

    “好在少爷虽然是家中独子,但是上面还有一个姐姐,便是家里的小姐。小姐聪明伶俐,不仅在修仙一途上天赋非凡,对于琴棋书画方面也小有所成。论起打理家族事务,更是一把好手。”

    听到这里,云藏锋说道:“我知道了,一定是两相比较之下,贵少爷心里不平衡,便离家出走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洪四的请求

    寒冷的夜晚,雁回关城外漆黑的军营里面,云藏锋新搭建的营帐还亮着一盏昏黄不定的孤灯。

    胡璃换完了衣服从营帐当中走出来,轻声唤道:“公子,进来坐吧,外面天寒地冻,小心着凉。”说完,又像是突然想起云藏锋是一个寒暑不侵的人似的,莞尔一笑,侧开身子,给云藏锋和洪四让出一条路来。

    给云藏锋以及胡璃准备帐篷的校尉是一个心眼灵活的人,既然已经觉得云藏锋只是来体验一下生活,那么自然不会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士兵去处理。校尉在营帐里面除了高床软枕,顺便还备下了火炉还有水壶。

    洪四转身走进帐篷,他早就知道了营帐里面备有火炉,所以转进门之后就立马说道:“小兄弟,天气寒冷,不如温上一壶好酒,边喝边聊如何?”

    “那自然是最好,刚才阁下出门前一招真气外放,帐篷里面立马暖和了许多,想必阁下是个火属性的修士或者修炼了某一种至阳的心法吧?”云藏锋先是请洪四在小案一侧坐下,而后自己坐到了另外一侧,这才说道。

    云藏锋的营帐里面备得有一些酒,还有一些是藏在了同心环里面。这也是防止有人在旁边但是自己又心痒难耐的窘迫境地,就跟现在一样。不过云藏锋马上就发现洪四也有一个空间法器,他从怀里也掏出了一大坛子酒放到了桌上。

    根本看不见洪四是从哪里拿出来的,只看得见突然手里就多了一坛子酒。云藏锋感到有些惊诧,这还是他行走江湖以来第一次看到有人拥有空间法器,所以不免多说了一句:“北洪家不愧是四大家族之一啊,果然是财大气粗,能够拥有空间法器,想必阁下在洪家的地位应该也不低吧。”

    说到这里,胡璃已经从墙角放着的酒坛子里面挑了一个,然后将其放在火炉子上面用文火慢慢温着。胡璃这个时候穿着一身白色的狐裘,里面是样式新颖,颜色亮丽的丝质衣服,因为没有化形完全而暴露在外的耳朵和尾巴都没有被遮盖起来,从云藏锋和洪四的角度看过去,俨然就是一副美人温酒的画卷。

    也就是云藏锋知道洪四来历不凡,见多识广,对于胡璃这样一个狐女没有什么兴趣,这才敢让胡璃暴露在洪四的面前,正好也可以让一只女扮男装的胡璃喘上一口气。

    这些个有头有脸的家族里面有很多人,甚至是这些家族里面的下人都把这种狐女当作是下贱的污秽之物,供人取乐的小玩意,也只有没有见过世面的凡间富人才会觉得妖族奴仆是稀罕玩意。只是,无论高低贵贱,用途都是一个样子的。

    洪四看着胡璃也说道:“我本以为小兄弟只是凡尘俗世之中某个大家族的子弟,没想到小兄弟竟然有这般见识,还有一个如此美貌的狐女奴婢随从服侍,我倒是对小兄弟的来历更加感兴趣了。不如,小兄弟你先说一说自己的身份如何?”

    听到洪四提及胡璃,云藏锋不禁也把目光投了过去,看着胡

    璃忙碌的身影,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容,说道:“阁下此言差矣,胡璃她虽然是狐女,却不是我的奴婢,我一直把她当作我的妹妹看待。至于我的身份,就是一个普通人有了一些奇遇,算不得什么,都是运气好罢了。”

    洪四哈哈笑道:“命,是弱者的借口;运,是强者的谦辞。不知道小兄弟你是属于哪一种呢。”

    这个时候,酒也已经温好,这坛子酒确是一坛好酒,温热之后不仅香味不散,反而更加浓郁了几分。入口柔顺,聚而不散,一线入喉,唇齿留香。一碗饮罢,洪四不仅大叫了一声:“好酒!”接着便又向胡璃要了一碗。

    这一碗酒端起来,洪四说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这碗酒就和云兄弟一样,看起来平平无奇,喝下去却是味道百转千回,有意思得很。能够将一个狐女当作自己的姐妹,小兄弟也并非凡人啊,在下佩服佩服。”

    见到洪四端起了碗,云藏锋也端起来陪了一碗酒,说道:“咱们还是接着说贵少爷的事情吧,我一个毛头小子,没有什么好说的。”

    “也罢,既然小兄弟不愿意过多提及自己的身世,想来也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我也就不再追问了。”洪四接着说道,“之前说道我们家大小姐,其实与小兄弟的猜测恰恰相反,少爷不是自己因为愤恨而离开了洪家,而是被家主赶出来的。”

    “哦?那是怎么回事?按道理来说,洪老爷老来得子,应当高兴才是,不说对洪少爷多么宠爱有加,也不应该如此狠心啊。”云藏锋又从怀里掏出来一些花生放到桌上,这种东西目标小,也不必担心会被洪四发现是从同心环中取出来的。

    没想到洪四的确是一个高手中的高手,当花生落到桌上的那一刻,洪四就说道:“难怪小兄弟看得出来我有空间法器这回事,原来自己也有一个,还不需要法力驱动,比我这个也要高级许多了。”

    一番话立刻让云藏锋警惕起来,藏于同心环中的长刀也响应着主人的心意,蠢蠢欲动起来。

    洪四也察觉到了云藏锋的警惕,说道:“小兄弟不必紧张,空间法器虽然是个稀罕玩意,但是洪家也真是不缺。而且抢夺你这样的小辈的东西,我洪四还真是干不出来。只是你拿花生的一瞬间我感受到了其中的空间波动,这才如此一说罢了。”

    云藏锋这才放下心来,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个世界上不全都是满怀着恶意的坏人,但也绝对不是人人都是和蔼可亲的好人。面对着一个陌生人的时候,时刻保持一颗警惕的心,才是能够保护自身安全的好办法。

    “既然阁下对我身上的东西没有兴趣的话,还请继续。话说到这里,我还是不明白阁下想要在下做什么事情。”刚刚发生的事情不免让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微妙起来,就连在一边倒酒的胡璃也感觉到了云藏锋开始有一些尴尬和不愉快。

    洪四倒是像一个没事人一样,拿起花生

    就剥开放入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道:“少爷是家主的独子,从小跟着家里面其他旁系的少爷一起学习,但是总是处于最后一名,被人嘲笑,被人捉弄。可以说少爷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

    “这不合理啊,洪少爷的父亲可是洪家家主,谁敢欺负他啊?”云藏锋也开始剥起了花生米,也许正是洪四自来熟的态度让云藏锋里面就将情绪转变了回来。

    此时此刻的两个人才正是像两个多年未见的酒友坐在一起闲话家常。一边剥着花生米、喝着酒,一边说着别人家小孩的故事,讲着八卦。

    两人又举起酒碗碰了一下,洪四喝了一口,然后说道:“正是因为少爷的父亲是家主,所以才这么悲惨呢。小孩子不谙世事,即便是把少爷欺负了也算是小孩子之间的胡闹,上不了台面。家主也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因为这点事情就去找别人的麻烦啊。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家庭,自己家的孩子被欺负了找上门去再正常不过,可惜在家主那儿就是不行。”

    云藏锋也喝了一口,若有所悟地说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是有够悲惨的。”

    “是啊。”洪四长叹了一口气,一边剥花生一边说道,“这样的事情多了之后,少爷跟家主就不是一条心了,朋友也慢慢变少了。只有大小姐,每一次少爷被欺负了就只有找大小姐诉苦,只有在大小姐那儿才敢哭。”

    “所以啊,大小姐与少爷的感情是洪家其他人都比不上的。大小姐有本事,甚至被家主命令打理家族事务,少爷开心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嫉妒呢。”

    云藏锋开始听得津津有味,对于这些故事,他本身就有兴趣,于是追问道:“那洪少爷怎么又会沦落至此呢?”

    洪四回答道:“这还要从几个月前说起。每年家族年轻一辈就要大比,为的就是决定谁能够享受到家族之中更多的资源,不出意外,少爷又是最后一名。而且,少爷马上就要行成人礼,如果不出意外,再也不能参加家族的大事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家主已经对少爷十分失望,但是终究是自己的孩子,想着与其让他以后留在家里面被自家人欺负,不如让他出来闯荡闯荡,至少可以远离家族纷争。于是便当场将少爷逐出家门,并且立马派遣我跟着少爷,暗中保护他的周全。”

    云藏锋问道:“那他在那里被人打得这么惨,你这个保镖也不出手相助,看着自己主子被打,你这不是失职吗?”

    “不是我不想帮,我看着少爷长大的,就像自己的孩子,我能不心疼吗?只是家主有命,除非生死攸关,否则决不能出手,不然少爷永远也长不大。”洪四竟然流下了两滴泪水,看来是真的心疼自己家这个少爷。

    云藏锋拍了拍他的肩膀,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只好说道:“那你想让我帮你做点什么?”

    洪四抬起头来说道:“我想让小兄弟成为我们家少爷的朋友。”

第一百六十四章 思念

    那一夜,洪四和云藏锋深谈了许久,半夜之后,酒过三巡,洪四也就离开了。洪四仙家手段,来无影去无踪,可以看得出洪四的确十分爱护自己家这个少爷,否则以他一个修士的身份是绝对不会对云藏锋这样一个小辈屈尊降贵的。

    这不是实力差距的问题,而是眼界的问题。洪四并不知道云藏锋的身世背景,也不知道云藏锋曾经在九玄门修炼仙家功法,也曾经在天奇峰跟着天奇六怪学艺,更加不知道云藏锋是与洪家齐名的欧阳家的准女婿。

    至于云藏锋自己愿不愿意做欧阳家的上门女婿,这是云藏锋自己的问题,与欧阳家没有关系。反观欧阳家却是实实在在想要云藏锋做上门女婿的。

    所以洪四只会认为云藏锋是一个世俗界里面普普通通的小伙子,只为了吃喝玩乐,为了酒色财气,人间富贵而奔波,不会知道修仙界那些巨擘寻求天道,追求长生的理想。

    故此才说修仙界的人看不上世俗界的人不是因为实力的差距或者其他的什么,而是因为眼界的问题还是心境的距离,两者实在是相差太大、太远,以至于用什么东西都不可能填补这个差距。

    不过人世间也有让修仙界的人刮目相看之人,毕竟不是每一个修真的人都能够踏入结丹期、元婴期的境界,所谓筑基期的修士,也不过比寻常人多了百年寿元,在江湖上最为顶尖的那一批高手,同样可以以凡人之躯斩杀修士。有的人,喜欢称这种行为为“屠神”。

    洪四走后,云藏锋思虑了良久,有很多问题都在脑海里面挥之不去,一直来来回回的绕着圈子。他没有立即答应洪家的请求,因为他不喜欢刻意怀着某种目的去接近一个人,他感觉这样,会让自己在那个人面前低一个头。

    但是洪四既然提出来这样的要求,说明还是对云藏锋有所期待的。如果云藏锋把这件事情办好了,不说洪家会如何,单单是让一个修士欠自己一个人情,这个事情就不算简单了。

    天底下什么债都好还,只有人情债最是难还。能够用钱解决的事情都是小事情,毕竟在那些大家族眼里,真金白银到了最后不过只是一堆冷冰冰的金属,甚至铸造成器具都嫌它太软了。

    可是人情债就不是那么好还的了,当家族认识到人才是一个家族的根本,是一个家族最重要的部分的时候就会想尽办法去还人情,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人情有一天会让他们失去什么,也不知道还了这个人情交好的那个人会给他们带来什么。

    有利可图的事情,云藏锋心里还是想要去做的,因为眼前他已经不是孑然一身的一个人了。以后胡璃的修炼恐怕还要靠着修真界的这些朋友想办法。云藏锋当然也可以回去找到天奇峰的师父或者九玄门的两位老爷子,但是需要的资源也还是要自己去找。

    想不出一个

    好的结果来,云藏锋最后还是决定,顺其自然吧。那个洪少爷的脾气古怪,睚眦必报,想必会在军营里面受不少委屈,如果云藏锋见到了,就帮一帮吧。

    云藏锋也能够理解这位少爷的心态,本来应该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结果不仅在家族里面不能享受到大少爷的待遇,到了对于洪家来说只是一个眼屎这么大一点地方的新兵军营还要被一些下流之人欺负,换作是谁,心里都不好受。

    这些事情云藏锋想了一会,就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因为看见了洪家的人,云藏锋不自觉地就想到了远在天边的那位欧阳家的姑娘,不知道这么长时间过去了,那位姑娘是否还好。

    云藏锋曾经答应她在她病发之前一定赶到欧阳堡去帮她治病,也不知道过了这么久欧阳红袖是否过得好,回家路上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应该是没有病发的,当初在欧阳堡的时候欧阳家族曾经说过欧阳红袖这个病还能够拖很多很多年。

    想起了欧阳红袖,云藏锋自然也会想起已经阔别许久的结发之妻,不知道过了这么久,龙灵这个长不大的小姑娘有没有长大一些,龙辕修为高深,不知道有没有让龙灵的修行一日千里,突飞猛进。

    云藏锋倒是不必担心龙灵会受欺负,有龙辕跟在身边,除非是与曾经追杀紫嫣的血魇一族展开了最后的决战,否则龙灵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想到这里,云藏锋不自觉地握紧了双手,他如此拼命想要能够拥有真气的主要原因又何尝不是想要早日与龙灵团聚?当初在蜀山上面被逼无奈而分手,自己答应了龙灵,等他有了足够的实力,一定会去妖界找她。

    眼下又多了一个胡璃,云藏锋要把胡璃送回到妖界去。见到胡璃的那一刻,云藏锋才知道了胡璃就是当初跟在龙辕身边那个紫衣美妇所说的同族人,想必那个紫衣美妇就是狐族的九尾天狐吧。

    只可惜,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云藏锋的实力却没有明显的进步。炼体一途虽然也能够问鼎武道巅峰,可是淬炼身体速度缓慢,恐怕等到云藏锋老死于人世间,都还没有达到足以帮助龙灵复仇的地步。

    这也是云藏锋迫切想要修炼出真气的原因之一,甚至不惜把自己的五脏当做纳气的所在也要让自己能够修炼仙道。云藏锋的眼神逐渐变得坚定起来,不管前面有多少困难,也不管五脏纳气的方法有多么危险,他一定要追到妖界去,没有人能够阻止这个想法。

    胡璃早已经沉沉睡去,在这样一个夜晚里面,温暖的炉火和守在门口的男人都成为了她最窝心的安全感,她早就已经不害怕一个人入睡了,曾经那些猎妖人给她带来的伤痛都已经被守在门口的男人统统抚平。

    想了很多之后,云藏锋回到了屋里,很自然地钻进了有胡璃的被窝。胡璃感觉到了云藏锋的到

    来,也很自然地爬到了云藏锋的身上,云藏锋和胡璃都知道,他们两个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睡眠方式,即便是什么也没有发生。

    远在昆仑山的欧阳堡内,也有一个妩媚动人的美丽姑娘望着天边的那一轮明月,因为身处昆仑,这轮明月比大漠之中的云藏锋所看到的要大一些,亮一些。

    姑娘的面前放着一个酒杯,杯子里面还有半杯没有喝完的猩红色酒水,酒水香气浓郁扑鼻,必然是好久。只是美酒容易让人醉,妩媚动人的美丽姑娘醉眼朦胧趴在桌上看月亮,嘴里却喃喃自语着:“云藏锋…你这个混蛋。”

    神州大地一处不知名的境界,龙辕带着龙灵正在此处破阵取宝。龙灵修为不深,天奇六怪虽然各个都是千年难得一见的鬼才,但是对于妖族的修炼法则确实不得要领,龙战虽然在行,却苦于没有资源和时间太短。

    妖族的修炼都是跟着自身的成长来的,年头越长,修为越高,只需要每日吐纳,修炼肉身,时候一到了就足够强大了。可是,短短十年时间对于一个妖族来说,确实只能算是一眨眼的时间。

    所以要想让龙灵在短时间内拥有极其强大的力量,就必须下猛药,猛药自然离不开那些虽然凶险,但是藏着众多宝物和机遇的洞天福地了。

    也就是龙辕一生游历四海,走遍了名山大川,足迹遍布神州大地,所以才对这个世界上的每一处都十分熟悉,对于哪一些地方对于龙灵的修炼大有裨益了若指掌。这边龙辕和紫衣美妇一边清扫着这处洞天中原主人留下来的守卫,一边向前飞驰着。

    而龙灵才刚刚对一只因为此处充沛的灵气而发生变异的巨大蜘蛛一剑斩下,使得淡绿色的汁水四处飞溅,就在此刻,龙灵似有所感,回头看见高悬在夜空当中的浩瀚明月,喃喃道:“藏锋哥哥,是你在想我么?灵儿也好想你啊。”

    等回过神来,龙辕和紫衣美妇已然走远,龙灵不得不收回了心神,加速跟了上去。

    这一夜,很寻常,对于一些人来说,只是度过了一个普通的夜晚,只是睡了一觉,只是喝了一场花酒,睡了一个姑娘,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这一夜也很寻常,他们游走在生死边缘,每天都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每天都是如此,所以寻常。

    天天都处在安稳世界的人不会想到就在他们睡了一觉的那个夜里有很多的人失去了性命,被暗杀、被仇杀、被毒杀、被刺杀,也不会想到有很多人为了名声,为了利益又在背地里秘密谈成了多少见不得人的勾当。

    人世间就是这样,人人只看得见自己和身边的人,却又想不到其他的人,所以这个世界上活着的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人都是不完美的。那些时时刻刻挂念着别人,心里想着天下苍生的,恐怕只有佛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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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武侠梦,江湖终成空,红尘扑满面,云中藏青锋云中藏锋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云中藏锋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云中藏锋记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