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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太上皇全文阅读

作者:苦涩的柿子     贞观太上皇txt下载     贞观太上皇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八章:比试(二)

    “那薛礼就恭敬不如从命,冒犯吴王殿下了。”薛仁贵自信一笑。

    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薛仁贵很清楚,他今后的命运已经和吴王李恪紧密相连。太上皇提出的比试,吴王李恪欣然应下,不仅是满足长乐公主的兴趣,也是要试试他的真本事。他明白,这个世界是冷漠的,没有人会没有缘由选择帮助别人。

    如果有,那么就坏的通透,或者好的发白。

    “那恪儿你和薛礼一同前往某的住处,换上戎装,一同前往校场比试。”李渊笑道。

    两人现在穿的是常装,宽袖长袍,有点不方便射箭。

    “恪儿谢过皇爷爷。”李恪微微一笑,很自然的走过去与太上皇攀谈了起来,而薛仁贵也被茗烟领去弄竹阁换身衣裳。

    待走到弄竹阁走廊的拐角处,太上皇让随行的宫人远离了数十步,也让李丽质先行离开,前去找画屏叫她一同观看。

    最终,只剩下了李恪和太上皇两人。

    “恪儿,明日便是突厥献俘祭天大典。前些日子你父皇那里某早就劝过了,不然京城号称’八斗之才’的马周也不会做你的长史,你也不可能去绛州龙门县找薛礼这个帮手。”李渊踱了几步,缓缓说道。

    李恪嘴角微微勾起,会心一笑,对着太上皇恭敬道:“恪儿多谢皇爷爷鼎力相助,皇爷爷但有吩咐,恪......必定誓死而听从。”

    “誓死?”李渊诧异的看了一眼眼前的雏鹰,虽还是少年英姿,但回到长安后,少了份纯真,多了份虚假。

    而他心里也多了份明白。

    他微微一笑,看着李恪的眼睛明灭不定,寂静了一会,才开口道:“薛礼和马周你照某的吩咐,尽皆收复,一个执师礼,另一人则选择认作兄弟。虽然你做得不错,可是太过急躁了,不过这是少年人的通病,不能怪你。

    明日的祭天大典,是你唯一一次领兵外出的机会,到时候某便会提出外放诸王镇守边疆的提议。”

    “外放诸王?那就意味着从此就无缘皇位了,皇爷爷的意思是以此为条件,让恪儿出京镇守边关,最后......”李恪紧缩眉头,心里十分不甘。

    外放诸王,听起来似乎对皇子美事一桩,实际上却是潜藏在蜜糖下的蜂刺,好吃但是......蜇人。

    皇子外出就藩,放出的政治信号就是从此.......绝缘于皇位。

    吴王李恪心里当然不甘。

    历史上,贞观年间朝臣多次提出要皇子外出就藩,但是李世民心疼他的儿子,今天不是感冒,那么就是肚子疼,反正就是死活不愿出长安城。待在长安城,就有一份染指皇位的希望,而出去,那便真的一点也没有了。

    “不!”李渊高深一笑,他倚靠在雕红栏杆上,随手折下一朵白色月季,淡淡说道:“明日你非但不能提半点想要外出长安就藩的心思,反倒要哭,要哭的惊心动魄,不留在你父皇身边决不罢休。”

    “这......是为何?”李恪脸色一僵,接过太上皇递过来的雪白月季,顿时心乱如麻。

    “等到明日你自然明白。这人啊,想要做成一件事,死冲蛮撞是不顶用的,有时候你就需要向后退一步......

    而有时候,你退的越多......有些人反倒越会推你前进。”李渊道。

    “这是朝堂博弈?”李恪皱眉道。

    “不,这是艺术!”李渊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他牵着吴王李恪的手,走到走廊拐角处,将宫人招了过来,谈笑道:“恪儿,想成为这翱翔在天穹上的雄鹰,仅仅有坚硬的羽翅远远不够,还要有老鹰腹中的沟壑!”

    “恪儿......明白了。”李恪似有所思,低声道。

    说到此,太上皇又转了话题,谈起了李恪前往绛州龙门县的大半个月,到底做了什么,又是怎么和薛仁贵结识的。太上皇先前在医学院门口只是粗略了解到两人结拜,倒是不曾知道其中发生的过程。

    待太上皇走后,李恪自嘲的看了一眼西北方向的皇宫,心底已经有了一份答案。他对着太上皇的背影,深深一拜道:“皇爷爷只知少年年少不自量力,可是不知少年自有傲气,这份傲气就是薛兄唾于小利,不受衣冠之美,仍然坚持布衣相交......

    这份傲气就是孤不愿,再也不甘屈服人下……孤是这世界上最尊贵的血脉啊。”

    他摸了摸他棱角分明的脸庞,轻轻一笑道:“皇爷爷,你到底......还是老了。”

    太上皇到底是老了,当年能雀屏中选,万里挑一的神射手,可是岁月蹉跎下,宝弓已经多少年没曾拿起。

    一朵雪白的月季花凭空凋零,碾落成泥化归土......

    .......

    烈阳高悬。

    燥热的太阳悬挂在看不见半点云彩的天空,空气也干燥的似乎没有蕴含半点水分。

    可是,驻足在医学院校场的观众却丝毫没有半分不适,反倒兴趣昂昂的注视着校场最中间两个骑着骏马,英姿飒爽的少年郎。

    “换草靶,百步的距离太短了,分不开胜负,孤要两百步!”李恪勒紧缰绳,夹住马匹向后跑了几圈,左手举着柘木弓喊道。

    荀子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跬步,便是半步,而一步大约是一点三米。两百步,便是二百米左右的距离,这个距离,已经不是弓箭的有效射程,只能依靠经验射中靶心。

    正常来说,一个合格的军中射手,要求七十步命中靶心,而对于将领的要求则更为苛刻,百步不能显现其勇武。

    百步穿杨便是对射手最大的赞颂。

    “吴王还是太心急些了,他一个堂堂的殿下犯得着和那薛礼比吗?”

    在高处的看台上,画屏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弄竹阁只是太上皇的一处别院,他们在此地居住的时间也不久,要是再过几天,就会回到翠华山,毕竟太上皇本来就不是教书先生。

    正说着,惠日带着一群倭人小心翼翼对着太上皇一拜,说道:“老师,惠日听说此地有人比试武艺,于是过来看看,没想到遇见了老师。”

    可在他还没说完,又走过了吐蕃的外相向囊,还有吐谷浑等各个番邦的使臣,他们各自上前对着太上皇施礼后。

    惠日悄悄的走到太上皇身边,低声说道:“老师,听说明日我大唐举办突厥献俘祭天盛典,鸿胪寺这些异族之人便坐不住,认为大唐此举是在震慑边疆。

    他们想要暗中使坏啊,我倭国向来对大唐忠心耿耿,绝不会与他们同流合污。”

第二十九章:比试(三)

    “倭国的忠心,某是大大的知道。”李渊赞赏的看了一眼毕恭毕敬的惠日,然后宽慰他道:“倭国不同其他番邦,对大唐忠心耿耿,而其他番邦想明日对大唐发乱作难,哪有那么容易?蚂蚁在大象面前耀武扬威,不过徒增笑耳。”

    “惠日心里自然知晓我大唐的威名赫赫。”惠日点头哈腰,那些关陇府兵不仅作战勇猛,而且身材高大,站在他们面前,他就自相惭愧。

    “你且看某教导出来的皇三子恪。”李渊指着校场上的吴王李恪,微微一笑。

    吴王李恪在距离草靶大约两百多步便停了下来,弯腰拉弓,眼睛紧紧盯着前方,只听嗖的一声箭脱弓弦,其速如疾电,箭矢穿透草靶正中,射入后面的杨木树干。

    观看的人群停滞了一会,迅速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

    大唐好武的气氛是任何一个朝代也比不了的。

    “果真大唐好儿郎,倭国上下难以选出一勇士与之相比。”惠日赞赏道。

    “哎,惠日你怎么能这么想?老师很伤心啊。”李渊摸着惠日光溜溜的脑袋,开口训斥道:“现在恪儿也不过十二岁,个子与你差不多......算了,比你高了些。但你也不用灰心,俗话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至千里。”

    惠日顿时会心,向后退了一步,对着太上皇一拜道:“还请老师教导。”

    “首先射箭最注重的是腕力,玩手术刀也是,你的力气太小,最近太常寺那里正在宰猪杀羊,虽然他们不缺人,但是某想举荐你前去,磨砺一下。就是不知,你这个出家人.......”李渊道。

    惠日看到太上皇一副望徒成龙的样子,咬了咬牙,开口道:“猪羊乃是畜生,惠日杀了它们,是帮助它们早日轮回,摆脱今生,佛祖不会怪罪小僧的。

    老师,惠日愿意去太常寺宰猪杀羊磨砺。”

    李渊颔首点头,很是欣慰的看着惠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嘛,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多学一门手艺傍身对你来说是件好事,外科医术首先要熟悉的就是内脏器官位置,这些某早就教导过你,现在缺的就是一次次磨练......”

    惠日领师命告退,心里满是感激。太上皇作为他的老师,每次不辞辛苦的为他开导人生价值。在医学院的哪个学生,能得到太上皇如此的待遇?

    唯有他惠日!

    而且他的磨砺也是最多的,田地里抓过老鼠,荒林逮过鹌鹑,养猪厂给猪洗澡......种种事情说明,太上皇最看重的门下弟子唯有他一人啊!

    当然,太上皇只有他一个弟子。

    等惠日走过,画屏颦着柳眉,小声说道:“道君不是让英国公押送了一批突厥人死尸放在了医学院的地窖吗?”

    剖解尸体,对死者来说大不敬,所以此事医学院上下三缄其口。

    “画屏啊,倭国虽然学习中原礼仪,但是他们狼子野心,弱则学师,强必寇盗,可比突厥人这等游牧民族可怕的多。”李渊道。

    “可......惠日不是道君您的弟子吗?为人师者当尽兴尽力教导学生。”画屏有点不解。

    “此事......你就当某的执念吧。”李渊摇了摇头,不愿在此事多说。

    画屏咬唇,心里虽然疑惑,但也没有多问,道君必定有他的考虑。她再次将目光移到了校场,校场的呼喊声又高了起来。

    只见一只冲破云霄的箭矢接连射穿两只大雁。

    “薛礼!薛礼!”校场上的观众像是炸锅了,疯狂的呐喊,崇拜的看着校场中那个坚毅的身影。

    “薛兄箭法高超,恪不如矣。”李恪笑着驱赶胯下马匹,临近薛仁贵身边,将背上的宝弓卸下,扔给薛仁贵,说道:“这张两石柘木弓就送给你,愿薛兄从此在边疆早立功勋,扬名立万。”

    薛仁贵接过宝弓一笑,暗自将刚才用的铁胎弓隐藏在身后。

    就在他准备抱拳答谢之时,李丽质走下看台,将手上的玉佩扔给他,开口道:“这是皇爷爷的随身玉佩,价值千金,赏给你了,倒是真有几分本事。”

    李恪翻身下马,对着仆从说了声,就准备跑到更衣室换衣裳,他到底是个皇子,穿着一身戎装有点不方便。

    但刚在更衣室更衣时,从远方飘来一股幽香,淡雅而又迷人,他皱了皱眉,“这是兰花香水味道,孤在此地更衣,哪里来的女子?”

    “哎,别急嘛。”兰香迅速捂住了李恪的嘴,粉脸带红,面含羞涩的盯着李恪,说道:“妾身是太上皇的妃嫔,若有得罪,还望吴王殿下恕罪。”

    说罢,放在李恪嘴唇上的玉手迅速回缩。

    李恪这才仔细打量眼前的兰香姑娘,上身束浅白抹胸,外披薄纱明衣,下穿水蓝色褶皱裙,模样颇好,称不上天姿国色,但也楚楚动人。

    不过他倒也没有再细看,急忙绑紧了腰间束带,低声问道:“既然是宫中太妃,为何来此地捉弄于孤,真当孤......是好欺负的?”

    “怎敢?”兰香连忙摆手否认,她解释道:“妾身养的玉儿天生顽皮,不小心跑到这里,妾身想着这里平日倒是无人,所以就进来寻玉儿,不料意外碰到吴王殿下,不过吴王殿下刚才在校场比试箭术倒是当真绝妙,若是待字闺中的女儿家看见,当真能被迷倒......”

    她捂着嘴偷笑,眼睛在更衣室扫来扫去,边找边说道:“妾身的玉儿是一只大食猫,浑身雪白,吴王殿下若是看见了,告诉妾身一下。”

    听到这番解释,李恪也不疑她,一拢长袖,答道:“若是孤看到了那只猫,定会派人送回太妃这里。”

    看到吴王走后,一个穿着绿色衣裳的丫鬟走进兰香,低声问道:“小姐,这样真的行吗?吴王毕竟是太上皇的孙子。”

    兰香刚才那副娇弱的样子顿时消失不见,她冷哼一句说道:“太上皇将我弄到他的别院,但是一次也没有临幸我,行走皆有宫人看守,跟冷宫又有什么区别?要不是趁着此次校场比试,得空出来,那真的是可怜。

    至于......吴王李恪,一看就是个没**的毛头小子,只要我这颗红杏出墙勤快些,哪会担心路边的行人不会采摘?”

    绿衣语气一滞,看着兰香,苦笑道:“小姐何必如此轻贱自己,你也是清倌人,身子也是清白的......”

    “你吃过炸年糕吗?长安新兴的吃法,年糕炸的两面金黄,唯有里面是白的,是软的。

    兰香被这红尘所染,纵使是清白躯又有什么意义?那个不知道我是凝脂阁当红的大家,一炷香十贯钱。”

第三十章:祭天典礼(一)

    语气一转,她眼眸中含着泪水,绞着手帕,轻声道:“既然当了婊子就要将那牌楼上的贞洁牌坊撕烂了,打折了,因为再立......它也不会再次竖起来!”

    “这是吴王的香囊,你等到吴王回府后就给他送过去。”兰香道。

    “香囊?小姐你偷的?”绿衣惊愕道。

    “兰香凭本事拿的,怎么能算偷呢?那是我有眼光!”兰香转头一笑道。

    ......

    “你叫薛礼,字仁贵?克己复礼,天下归仁,唯仁且贵。”李丽质嚼着字眼,坐在马车,拉开帘子,轻轻一笑。

    吴王李恪回到长安,按照常例需要先行去向皇帝请安,他先去医学院向太上皇请安,一来是曲江坊和明德门临近,路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大唐太上皇最大,也不算失礼。当与薛礼比试完后,自然要去皇宫面见李世民。

    而李丽质也顺便一道回宫,可是小丽质却对刚才英姿飒爽的薛仁贵感了兴趣。

    “公主说笑了。”薛仁贵坐在马车外,腼腆一笑。

    “不过......”李丽质看着薛仁贵寒酸的打扮,顿时脸色不大高兴,说道:“三哥也好生不知趣,也不知道是不是妒忌你的箭术比他高超,竟然连一件衣裳也不肯给。”

    “丽质你在乱说什么。”李恪皱眉道。

    薛仁贵尴尬一笑,坐在马车头缓缓说道:“公主误会了,吴王殿下给薛礼够多了,给家母在龙门县安了家,也送了几个使唤婢子。只不过......”

    他摇了摇头,没有再次作答,只是怀中抱着布囊包裹的铁胎弓细心摩挲,不时用食指拨弄弓弦。

    为了家中老母的安稳,他选择接受吴王的恩赐。可是他薛礼并非四体不勤的废物,功名利禄何须人的怜悯?

    寒衣贴薄躯,心有万仞高!

    非我钱财,自不取食。

    马车很快就到了朱雀门,在接受宿卫检查后,李恪带着侍从下身骑马,而李丽质则再瞅了一眼靠在马车上的薛仁贵,便提着百褶裙朝着皇宫里走去。

    紫宸宫。

    在暖阁中,长孙皇后正在喂养着两个婴儿,听到门外传来的脚步声,一个粉嫩的小婴儿含着的东西一滑,嘴角便溢出奶水,她懊恼的用手帕重新擦干婴儿嘴巴,正准备训斥,可是看到面色呆滞的李丽质心中一软,语气柔缓了许多:“丽质你今后过来时脚步放轻些,城阳和雉奴才被母后哄得昏睡。”

    可是不同往日,李丽质没有撇着嘴辩解,反而定定的看着长孙无垢,说道:“丽质......想学女红了,母后可不可以教丽质?”

    “女红?”长孙无垢一笑,将两个婴儿放到摇篮,重新穿好衣衫,才揉着李丽质的小脑袋,笑道:“丽质平常不是不愿意学这些吗?好了,母后教你。”

    .......

    夜晚,赵国公府。

    长孙无忌小心翼翼的点燃一截白蜡,将它放在桌案上的灯台上,搓了搓手,摊开书卷,瞥了一眼站在角落的福宝,问道:“最近冲儿怎么样了,有没有好点?”

    “大郎最开始几天比较烦躁,动则打骂下人......可是最近好多了,安稳了好些。”福宝答道。

    “是吗?”长孙无忌挑了一下灯蕊,弄得更明亮些,才开口笑道:“一个联姻不能证明什么,只有皇上心里有我,有长孙家,那便够了。换句话说,只要妹妹在一天,那么长孙家永远也不会倒,只要我们原来争储的漩涡,冷眼旁观,那么不管怎么,胜的最终还是流着长孙家血脉的皇子。

    冲儿虽然经过这次打击,但是心性无疑成熟稳重了许多,等再过几年,太上皇驾崩的时候,医学院到时候定然群龙无首,我就请示陛下,任命冲儿掌管医学院事宜,管一国泰半文脉,长孙家也可如五宗七姓一般鼎立千年不衰......”

    福宝轻声嗯了一下,不过稍后他提出了质疑,“诗蕊小姐不是被陛下许配给了魏王,老爷我们想要跳出来可没那么容易。”

    “不......”长孙无忌眼角闪过一丝狠戾,但一闪而逝,反而儒雅的拍了拍衣袖,抖落上面的灰尘,“诗蕊自打出生起,身子骨就不大好,这些年更是落了沉病。”

    “不对啊,诗蕊小姐并无大碍。”福宝惊讶道,他对府中二十多位公子小姐了如指掌,可是却从没听过诗蕊小姐身体不好啊。

    可是说出去之后,他便顿时明了到底是何意思......

    长孙无忌放下手中的书卷,轻声叹了口气,“长孙家容不下第二个皇后......”

    正当此时,屋外传来一声细响,两人相视一眼,刚准备出门去看,却发现只是一只野猫在窗外,顿时松了口气。

    ......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左传》

    四月十五日,大吉。

    古人最重视的典礼莫过于出征和祭天,而今日突厥献俘祭天大典不仅占了这两个方面,更是极大鼓舞了大唐上下的人心,对于大唐和李世民来说意义非凡。

    祭天仪式是人与天的交流,历代王朝都由天子来亲自主持祭天仪式,而祭天的祭坛一般为圆形,象征天圆地方。

    在后世明清的祭天祭坛遗留了下来,就是天坛,而隋唐两代的天坛则毁于历代的战火,不过在今日太上皇倒是亲自目睹了唐朝的天坛,相比明清的秀气,隋唐的天坛修建的格外恢宏,继承了一脉的汉唐大气风采。

    仪式的第一项便是迎神,在天坛上正中摆放的鎏金铜兽燔柴炉内升起袅袅的白烟,象征将人间敬天之意传于上天的寓意。

    “父皇,该向昊天上帝行跪拜大礼了。”李世民拉着太上皇的手,轻声说道。

    在他们的前面,则是竖立着昊天上帝的神主牌位。

    依照礼节,天子身穿大裘,内着衮服(饰有日月星辰及山、龙等九虫纹饰图案),头戴前后垂有十二旒的冠冕,腰间插着淡黄色的玉圭,手持镇圭,面向西方立于天坛东南侧。

    但是因为大唐不仅仅只有李世民一个皇帝,还有一个在他头上的太上皇,因此两人牵手居于正中,面向天坛下跪列两旁的文臣武将。

    鼓乐齐鸣,象征着周礼余韵的编钟响起悠悠声响。

    两名皇帝,齐齐向着昊天上帝的神主牌位一拜。皇帝祭天,祭的不是虚无缥缈的神,而是列祖列祖。

    神由王敕!

第三十一章:祭天典礼(二)

    在天坛正中间的柴垛燃起熊熊圣火,宫人牵着牲畜被两位皇帝宰杀后扔进火焰中间,与此同时,扔进去的还有玉璧、玉圭、缯帛等等献给天帝的献礼,然后李世民用身上佩戴的仪剑挑起柴垛中的柴火。

    积柴中的烟火高高地升腾上天,使天帝能够嗅到气味,这就是燔燎,也叫祀(yin,三声),随后在乐声中迎接天帝降临。

    当然天帝是不会降临的,这时候就会有活人扮饰天帝化身,代表天帝接受凡人的供养,享受祭祀,扮演的人称为“尸”。

    ......

    最后再由天子将祭祀用的牲肉赠给宗室臣下,称为“赐胙。”

    一般而言,到此祭天仪式便宣告结束。

    可是今日的祭天大典不同于冬至祭天,而是象征大唐接受突厥的献俘。

    “将颉利可汗,还有伪隋叛臣杨政道等人押过来。”李世民喝道。

    稍过片刻,便由金吾卫五花大绑的将颉利可汗及杨政道等一干人等押了上来,这些人都是此次灭东突厥之战的俘虏。

    杨政道便是隋炀帝杨广的孙子,隋灭之后落入窦建德手中,被封为勋公,再后来窦建德降服东突厥,于是颉利可汗便将杨政道迎到东突厥。

    因为颉利可汗子承父业,娶了他的后母义成公主作为可敦,于是被枕头风吹的,整天想要攻入中原,做拓跋太武帝第二,或者扶持亲突厥的隋朝势力,所以一来二去,杨政道成了伪隋的皇帝。

    “吾等参见大唐皇帝,大唐太上皇。”颉利可汗等人唯唯诺诺,匍匐在地,面色慌张。

    李世民眼睛露出一丝冷冽,走下天坛,盯着颉利可汗,说道:“武德九年,朕与你签订合约,突厥不得出兵再次侵扰大唐边关,可颉利你背弃盟约,去年攻打并州未能得逞,反被我大唐英国公李药师所灭,何等的可笑,撮尔突厥,敢挑大唐天威否?”

    说到此,他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用仪剑将颉利可汗身上的绳索尽皆砍断,笑道:“朕听闻突厥人表示欢迎友好,通常在大帐为客人跳上一段舞曲,不知道颉利你我乃兄弟友邦,能否一试?”

    “我......”颉利可汗吓得浑身哆嗦,不敢直言。

    可就在这时,耳畔传来人头落地声音,他不由摸了摸项上人头,心里顿时一松,扭头一看发现是他的近臣刹理屈律啜。

    这可是真的杀人啊!

    想及此,颉利可汗也顾不得羞耻,急忙对着李世民点头道:“颉利愿跳,颉利愿跳。”

    说罢,自己登上了天坛,蠢笨肥胖的身体扭动了起来,看起来异样的滑稽,在场的文武大臣纷纷大笑了起来。

    这可足足出了他们一口气。

    从武德元年到现在的贞观四年,不知有多少边疆百姓死在了突厥人的铁骑,不知有多少次妇孺被突厥人凌辱致死,不知有多少将士战死沙场......

    忍了多少年啊!

    “皇帝陛下,我......可以下去吗?”颉利小心问道。

    李世民正欲作答,可在天坛上的太上皇却伸手制止了他。太上皇玩味的看着颉利可汗,开口道:“颉利可汗,某记得你和世民互称兄弟,那你叫某为什么?”

    颉利可汗的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李渊小儿落井下石,实在可恨。他咬着牙齿就是不愿吐出那个字,可是再是不肯,当看到太上皇抽出腰间的佩剑之时,他犹豫再三还是开口了。

    “叫爹,叫爹,您就是我颉利可汗的爹,爹.......”

    天坛下的文武百官再次大笑,俘虏的突厥人像是失去了主心骨,萎靡在地,而在鸿胪寺一旁观看的西突厥使臣脸色僵硬,异常的难看。

    大唐这是将突厥羞辱到了骨子里,今日过后恐怕再无番邦敢出头挑衅大唐虎威,若有下次,那么眼下的颉利可汗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自古有番邦称为兄弟者,却从未见称为父子的。

    遇到如太上皇这般的,一般称之为伯母或者什么就可,但爹这一个称呼实在太重太重了,相当于从骨子里打碎了突厥人。

    李世民欣然点头,乐于见到此情此景。太上皇能有今日这么威风,凭的是什么?是他李世民,他的二儿子努力,而不是大儿子,也不是三儿子,就是二儿子。

    李渊说完,感受到万众瞩目之后,砸了咂嘴,心里那份瑟啊,简直难以想象。想着一国领袖跪在你面前,含泪喊着爸爸的感觉,那是何等的满足,他的小小虚荣心被满足的不要不要的。

    他走下天坛,可是忽然感觉如芒在背,回头一看,竟然是一个被禁锢站在地上的妇人在看着他。

    这妇人看起来年龄颇大,但风韵犹存,媚骨天生,一举一动都有着万分诱惑,在看到她穿的束胸宫装,以及眼里含的复杂情感.......

    太上皇顿时明白了什么。

    眼前的妇人可不是他的表嫂,六味地(帝)黄(皇)丸(玩)。

    萧皇后,萧美娘。

    不过他没有多看,便迅速转移了目光,他又不是之前的李渊,和眼前的萧美娘可是半分关系也没有。

    过了午时三刻,有宫人便宣布诏令,将突厥的颉利可汗封为右卫大将军,禁锢在长安城,而杨政道还有一干伪隋臣子,李世民却很大方的将他们分别释放了。

    其实华夏自古以来,开国皇帝就格外优待前朝皇族,断然没有到明清那种杀个一干二净的做法。

    魏代汉,封汉献帝为山阳公,允许他在封地建汉宗庙以奉汉祀。西晋代魏,曹奂被降为陈留王,食邑万户,宫室安排在邺城,与皇帝无疑,只是国土限制在了皇宫之内。到了南北朝时期,也是相同,南朝陈叔宝也在长安醉生梦死,享年五十二岁。

    当然也有些倒霉蛋的亡国之君,被暗自处死。

    不过总的来说,亡国之君都会过的不错。至于明朝宗室被屠戮殆尽,更多是因为满清以少奴隶多数,一旦有朱明皇室出现,那么就是不断的起义叛乱。可怜皇三太子朱慈年老七十被康麻子活生生处死。

第三十二章:宴会进行(一)

    突厥献俘祭天大典过后,太上皇被宫人带了下去,重新换上了常服,收拾了一番,才准备前往麟德殿。

    麟德殿一直是皇宫最大的娱乐场所,向来用来举办酒席宴会。

    皇宫宴会的主角也向来是那十几人,配角每次都会改变,而今日的主角却增添了数十人,那便是各番邦使臣以及颉利可汗、前隋萧皇后。

    坐在上首处,李渊感觉文官那列有些奇怪,经过旁边茗烟告知,才了解到杜如晦杜相今早不适,在祭天之后就急忙回府了。

    酒宴酣畅,众臣围着英国公李绩、卫国公李靖,还有此次的猛将苏定方他们,纷纷敬酒,谈论几人到底是如何大展神威灭掉突厥云云。

    再加上有些武将喝高了容易吹牛,肆意贬低突厥人,终于惹恼了在旁的西突厥使臣莫可多,他用蹩脚的汉语说道:“尊敬的唐朝皇帝,我阿史那部的肆叶护可汗虽不及唐拥及四海,但阿史那部拥众百万,仍有三十多万突厥狼骑,东起阴山,西到大食,南触吐蕃,北达天山皆是我阿史那部的草场,颉利那个蠢货虽然败了,但还不意味着肆叶护可汗败了。”

    东西突厥分家时,西突厥还比较弱小,可是西突厥在经过这数十年的发展,以及囊括了整个西域。

    而且唐朝大败东突厥,靠的是奇兵,他们并不认为唐朝府兵能正面突厥狼骑,所有想在突厥狼骑面前阻挡他们,都被撕得粉碎!

    说完之后,莫可多语气放缓了一些,微微欠身,说道:“统叶护可汗曾经在贞观元年曾想与贵国和亲,但因为莫贺咄这个阿史那的叛徒,所以你我两国留下遗憾,在下奉肆叶护可汗的命令前往唐国愿与皇帝陛下继续两国约定,进行和亲。”

    贞观二年,统叶护可汗被其伯父莫贺咄杀死,然后莫贺咄自立为可汗,但因为阿史那部大多人并不服从于他,于是拥立了统叶护可汗的子嗣,也就是肆叶护可汗。

    而这场西突厥的叛乱,直到贞观四年才堪堪结束,因此西突厥也无法顾及东突厥被李靖剿灭,可以说此次唐朝征伐东突厥,胜利得之不易。

    “和亲?阿史那部果然是突厥的叛逆,本汗早就认为你们不可靠,可恨当时没能率领大军将你们灭掉。”颉利可汗脸色涨红,指着莫可多大骂不止。

    但他还没骂上多久,被李世民眼睛一瞪后顿时就缩回了蠢笨的身体,手里揉撕着烤全羊,不时灌上一口酒。

    今后想要再吃一场这么好的宴席,恐怕不容易了。

    “和亲?”李世民看着西突厥的使臣微微一笑,他可是准备修养几年,就再次覆灭西突厥,西突厥盘踞在西域不知多久,将丝绸之路这项财源抓的死死的,他早就看不惯眼了。

    至于和亲女子,到时候随便挑选一个宫女嫁过去就行。

    不过他也不准在宴席上谈论这些事情,摆摆手说道:“阿史那部向来亲附大唐,朕自是知道,然和亲之事事关两国邦交,等容后再议。”

    “既然如此......”西突厥使臣莫可多微微一笑,眼睛扫向吐谷浑使臣,然后说道:“素问唐国猛将辈出,苏烈将军更是有万夫不当之勇,曾以两百兵将直面颉利的三万亲军,三刻钟而不败。

    可是不知有我阿史那部的勇士厉害?”

    在一旁的李渊也提起了兴趣,看着这个披左衽的突厥人很好奇,他哪来的胆子敢和苏定方比?

    苏定方虽然此刻在唐朝没有其他武将的名气大,但也是一颗冉冉升起的将星。

    能以二百骑兵破颉利可汗的牙帐,这等战绩简直恐怖。

    “不错,唐国皇帝莫非不敢和突厥比?”吐谷浑使臣站起来,饮了一杯酒,言语挑衅道。

    现在的吐谷浑和西突厥正是对峙阶段,前段时间西突厥的肆叶护可汗刚刚被吐谷浑大败。

    但是饿狼相博,总有胜负,他们可不想在一旁有一只猛虎虎视眈眈,随时抢走他们口中的肥肉,甚至将他们吞杀。

    此刻,站在一起犹为重要。

    “此事......”李世民正当犹豫之时,苏烈站起来,一拱手道:“末将愿意出站,以振我大唐雄风!”

    “彩之!苏将军果然是国中英豪。”群臣抚掌叹道。

    “既然如此,朕将备下美酒等待苏爱卿获胜归来。”李世民站起来赞赏道,他目光一转到旁边的太子李承乾身上,“太子承乾诗词绝佳,可做诗篇以助壮行。”

    李承乾微微色变,不由将目光看向李渊,不过看到太上皇轻轻点头后,心里纵然慌得一批,但仍旧朗笑道:“儿臣自当从之,备纸砚。”

    万事有太上皇,稳如老狗。

    待宫人摆上笔墨纸砚之后,太上皇走到李承乾身边,老脸抽了抽,干咳一声道:“既然承乾要写诗,某这个老头子也帮他磨磨墨。”

    他们两人鼻观眼,眼观心,大些的尴尬。

    文抄公最怕的就是写应景诗,李渊虽然心里有腹稿,但是在众目睽睽下,实在也开不了口,但又不能不让李承乾答应下来。

    所以这墨磨啊磨,磨了好久.......

    “皇爷爷,怎么办?承乾坚持不住了。”李承乾换了个角度,躲避众人的目光,压低了声音说道。

    “母鸡啊。”李渊道。

    “......”李承乾。

    怎么办?实打实招明显不可能。

    江郎才尽的江郎就是因为写了一首诗,水平下降,整整被黑了一千年。

    本来该喝酒的喝酒,该吃肉的吃肉,但由于两人耽误的时间有些久了,目光纷纷注视在两个祖孙身上。

    李渊心里也慌,帮人作弊被抓的惩罚可比作弊好不了多少,他心里慌得一批,但是脸上却挂着恬淡的笑容,当他看到颉利可汗闷头喝酒,顿时心生一计。

    骤然脸色一变,走到颉利可汗身边,眼睛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说道:“颉利,你瞅某干嘛?”

    颉利拿着烤羊肉的手呆滞在半空,呆呆的看着李渊,心里大怒,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小声说道:“太上皇,颉利没看你,我就喝喝了酒,没干啥,真的没干啥。”

    “真的?可是为啥瞅某?”李渊又问道。

第三十三章:宴会进行(二)

    “颉利真的没干啥啊。”颉利可汗快哭了,油兮兮的手拿着的羊腿也掉在了地上。

    李渊不置可否的闷哼一声,看着颉利可汗的目光和不善,说道:“好你个颉利可汗,在天坛是怎么叫某爹的,这个时候就不认了?还不是对朕不满?”

    正说着,他适当的将嘴巴稍稍张大了些,将嘴里的唾沫星子溅到了颉利可汗身上。

    颉利可汗被唾沫洗了一脸,他抹了一把油腥子,脸色随即大怒,再也忍不住了,骂道:“好你个李渊,不要欺人太甚,待有本汗回归草原一日,定提十万狼骑踏破长安,将你千刀万剐,以解我心头之恨!”

    听到这句话,李渊心里顿时乐开了花。

    好你个颉利可汗,就等你这句话,终于逼了出来。

    他什么都不怕,就怕颉利可汗不上当。

    但是事实证明,颉利可汗果真是个蠢货,叫爹都忍住了,唾沫星子吐在脸上就忍不住了?

    这样的人果然难成大事,也难怪将一个强盛的东突厥拖入深渊,自己也被俘虏。

    “你!你!你.......好你个颉利,这是要活生生气死为父啊。”李渊“虚弱”的向后退了一步,喘了几口气,还适当的咳嗽了几下。

    他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指着颉利可汗,边说边向后退:“颉利,你竟然打某,你竟然打我......某的腿被你踢的好痛,好痛啊,恐怕余生就要在床榻上度过了,某不甘啊,不甘啊~”

    说话同时,他的眼睛也忽的涌出了些许晶莹的泪花,显得极为真切。

    在旁的颉利可汗楞了一下,呆滞的看了一下的靴子,刚才他坐在胡凳,起身,脚记着没动啊,怎么会踢到太上皇,还会踢的如此之重?

    似乎有点不可能?

    可是太上皇堂堂一国之君,人也七老八十的,怎么看也不像是奸诈之徒,何况弄自己对他也没好处啊.....

    难道自己喝酒喝多了,脑子模糊了?

    应该是这样吧...

    颉利连忙摆手解说道:“颉利绝无故意伤害太上皇的意思,一切都是碰巧,绝对是碰巧......”

    “碰巧?不是故意的?那你就是有意的!”李渊反唇道。

    话音一落,颉利可汗想再次开口辩解,坐在一旁的皇三子李恪立马上前,一脚踢在颉利可汗的小腿上,然后类似蒙古摔跤,将颉利可汗放倒在地,殴打了起来。

    太子承乾懵了一下,瞬间也反应了过来,直接提起腰间的佩剑,将剑鞘扔在地上,走向颉利可汗,边走边说道:“好你个颉利可汗,竟敢欺负孤的皇爷爷,孤今日不砍死你,孤就不叫李承乾!”

    小胖子李泰也诧异的看着自己的两位兄长,现在好像不上有的......不孝敬自己皇爷爷的感觉,胖胖的脸上挤出些许笑容,端了一个铁盘也走了过去。

    “嘶!三位皇兄都上去了,我们不去好像也不适合。”剩下的齐王李佑、蜀王李还有几个娃娃大的皇子,越王李贞、蒋王李恽等也在旁边摩拳擦掌。

    就连在长孙无垢怀里的婴儿小李治也咿咿呀呀的挥舞着小拳头。

    兄弟们,就要整整齐齐。

    而一旁的群臣面面相觑,也不敢说些什么,这是欺负到了太上皇头上,是人家皇家的家事,这是孝道,他们也阻止不了。

    李世民脸抽了几下,他想上去叫停,但是想了想还是没上前去。

    而番邦使臣也无所谓,尤其西突厥的使臣,他们越看越兴奋,恨不得上前给几位皇子喝彩。东突厥还在的时候,颉利可汗可是没少威胁他们,简直当他们为部属一样,不给他们面子。

    但是西突厥使臣莫可多顾忌突厥颜面,硬生生的忍住了笑意,颉利在突厥里面还是有些威望的,肆叶护可汗正在收拢东突厥逃到西域的残军,他可不能现在除了岔子。

    等到颉利被众皇子殴打的昏厥过去,李世民才叫停,让宫人将颉利抬出去,让太医赶紧去医治。

    颉利可汗虽被俘虏,可是东突厥的百万部族还在,大唐才刚刚维护了统治,现在的颉利还不能死。

    “某被颉利那货踢了一下,身体似乎有些不适。”李渊似乎真的被踢出了毛病,身体左右晃悠,李承乾看到连忙扶住太上皇。

    “父皇,儿臣先扶皇爷爷在后面歇息会。”李承乾对着李世民道。

    李世民不疑有他,轻轻点了点头,随即就让和番邦使臣交谈起来,询问他们的勇士到底是何人.....

    刚转过走廊,弱不禁风、宛如林妹妹的太上皇顿时就好了起来,他略微整了整袍服,将李承乾叫到了一处偏殿,迅速写了一篇应景诗,递给了李承乾,让他先拿去交差。

    “皇爷爷大恩,承乾没齿难忘。”李承乾抽噎了一声,感动道。

    在他看来,皇爷爷这么大年龄,但是仍然为了他险些遭遇危境,多么纯真的爷孙感情啊!

    他擦了擦眼泪,揉着太上皇的小腿,问道:“皇爷爷,是这里痛吗?”

    李渊提了提裤子,脸色一黑,看着这个孝顺的大孙子,也提不起训斥的心思,说道:“你皇爷爷我没事,如果有事也是颉利那个倒霉催的,赶紧向你的父皇交差,顺便也多读读书,老叫你皇爷爷我作弊有意思吗?

    你皇爷爷我也是熟读四书五经,再加上99%的汗水,以及那一丁点的天赋才能创造出如此优美的诗词,你觉得良心不会痛吗?”

    李承乾讪讪一笑,告退一声便掩上了门前往了麟德殿。

    “也不知西突厥是啥勇士,竟然有信心和南孚电池苏烈比,话说这苏烈看起来似乎有点瘦弱,弱不禁风啊。”李渊坐在床榻,揉了揉腿。

    他这也算是史无前例的碰瓷了。

    不知到时候会不会给大唐的风气产生冲击,毕竟贞观年间的大唐可是路不拾遗的,要是多几个他这样碰瓷的老人,也不知道.......

    “罪过啊,不过就算有错,也是李二啊,谁让他误判的啊。”李渊脸不红心不跳,嘿嘿一笑。

第三十四章:萧皇后

    李渊略微休息了一会,打算再次前往麟德殿,他对一会苏定方的决斗还有好奇心,可是刚打开半扇门。

    他顿时吓了一跳。

    虚掩的半扇门,在门槛站着另一个人,他说熟悉,可又不熟悉的女人萧美娘。

    “臣妾可以进去吗?太上皇?”萧美娘轻轻一笑,虽粉脸未施半点颜色,但是媚骨天生,竟然带点丝丝魅惑。

    “不可以,谢谢。”李渊迅速关上门,靠着门胸口剧烈的喘息,忽上忽下。

    “完了,完了,萧皇后找上门来了,怎么说当年也是李唐对不起隋朝,未免有点心虚。”李渊心里暗忖道。

    等等?心虚?

    他踱了几步,突然想抽自己大嘴巴子,他心虚个毛?

    原来的那个李渊已经死了,他跟一切都没有牵扯。

    咚!咚!咚!

    门外又传来细碎的敲门声。

    “唐国公,太上皇,你难道不念及昔日恩情吗?”萧美娘在门口柔声说道。

    恩情?呵呵!我信你鬼!

    你个糟婆娘!

    “叔德,你要是不反对,我这就进来了。”萧美娘幽幽一叹,伸手轻轻推开了房门,素手将门反锁。

    听到这句话,李渊下意识懵了一下,叔德是谁?可是随后便记起来,叔德就是他的字。

    可是太上皇的字很少人提及,就算有人提及也不大可能是萧美娘,这个杨广的皇后啊,他越想越感觉奇怪。

    难道唐高祖李渊和萧皇后有一腿?

    这可是重大发现。

    不过现在的李渊心里也是十分郁闷的看着眼前关上门的萧美娘,说实话萧美娘长得不丑不老,有股半老徐娘的韵味,再加上那双媚眼,若是一般男人见到,恐怕骨子都会酥了。

    但是太上皇不同,他现在虽然是六十三岁,可他真正的年纪还是二十五岁左右,真真切切一个小鲜肉的年龄。

    萧美娘都有六十多岁了,一个老太太含情脉脉的看着你......

    恐怕不是骨头酥了,是骨头颤了......

    “萧皇后有事?你我平生素不相识,我断然不认识你,休想纠缠某。”李渊斩钉截铁道。

    “萧皇后?”萧美娘美眸目光一黯,抿着朱唇,捏着手帕,低声哭泣了起来,“叔德,你我也算是曾经旧人,何苦说出如此断然之话,你不知道妾身的这颗心......可是七上八下的。”

    她指了指宽阔的胸脯。

    接着说道:“当年妾身随先帝乘龙舟来到江南,那宇文化及犯上作乱,谋杀了先帝,也将妾身掳掠了过去,之后颠沛流离,先是到了寇建德的夏朝,又是突厥处罗可汗的大帐,幸好,现在的陛下灭了突厥,妾身才得以重新回到长安。”

    “你我当年在月下相会,虽相处短暂,但你我之间却情愫暗生,这么多年,你难道没有再想念妾身?”

    李渊听后眉头一皱,萧美娘的话透露出了他们当年并不由身体上的密切交流,而是在月下相会,可是又匆匆一别,难道当年的李渊情窦初开?

    不过这已经过去多少年了?

    既然两人之间并没有实际交流,那么萧皇后之意又在何指?

    而且今日看萧皇后这架势是准备“委屈”献身给他,不过太上皇想想就知道,萧皇后自从杨广死后,几经易手,要是长相差还罢了,但是偏偏年老还是这么漂亮。

    想想都明白,宇文化及、窦建德、处罗可汗、颉利可汗哪个没有想染指曾经一国之母的娇弱身躯呢?

    “经历”的多了,那么对于此事便看淡了许多,反正都是臭男人,就当被蚊子叮了一口罢了。

    只不过在被太上皇这只蚊子叮的时候,萧皇后会提出的条件是什么?

    而他一个废弃的太上皇,有什么值得萧皇后交换的地方?

    “萧美娘,你直说你到底想做什么,某拥有后宫三千佳丽,可看不上你这身子。”李渊想通之后,冷笑道。

    话说完之后,他语气柔和了些,说道:“杨政道已经被世民封官释放,他和你定然无性命之忧。”

    萧美娘听罢,脸色微变,盯着李渊细细看了一会,她似乎又恢复了当年母仪天下的雍容华贵,没有半分婊子的风尘气,说道:“唐国公,先容妾身这么称呼你,武德九年九月,妾身曾在突厥听到彭国公王君廓叛乱,而在此之前他加官为正二品左光禄大夫,对也不对?”

    “对,王君廓是被尉迟敬德俘虏的,在贞观元年秋后问斩。”李渊点了点头,当年此时他和封德彝正在开撕,不过倒也听说了这件事情。

    听到此,萧美娘微微一笑,恍若牡丹盛开,她凑到太上皇的耳畔,说道:“妾身曾经听说玄武门之变后,唐国公可是做了后手想要翻盘,可惜那崔敦礼终究还是太弱,唐国公有没有想过,再留后手?”

    “再留后手?”李渊一愣,不过顿时反应过来,反笑道:“某为何要信你?而且现今某只有世民一个嫡子在世,不论传位于谁也是世民继承,再说建成等人没有世民心狠,有时候心软是当不了皇帝的......”

    “是啊,心软是当不了皇帝的。”萧美娘似有所感,略微伤感的顾自伤怜,但是这份失落也是骤然一逝。

    她笑着说道,提出一个令太上皇反驳不了的理由。

    “唐国公有没有想过报复背叛过你的李世民,太子李承乾纵然不错,可他是李世民所选定的太子,而玄武门未必不能再盛开一场血腥盛宴。”

    “你的意思是?”李渊讶然。

    萧美娘莲步轻移,如麝如兰的香气萦绕,她朝着太上皇的脸上呼了一口香气,笑道:“唐国公应该想到的,现在的大唐如日中天,想要重新复隋实在太难太难,而我杨氏子孙也没有一个长进的。

    既然如此......有时候换一个思路去想,若是皇三子李恪继承了唐朝的皇位,那么.....和大隋又有什么区别?纵然有,但也比彻底泯灭所有隋朝的印记,所有先帝的痕迹好的多。

    而对于唐国公,这是你复仇的机会,扶持皇三子李恪,得到皇位,报仇雪恨!”

    说到最后四个字,她咬牙切齿,纤纤素手在皓腕扣出道道血痕。

第三十五章:糟老婆子

    萧美娘说的很认真,是的很认真,一个亡了国的女人还有什么不可信呢?

    她已经失去了一切。

    当敞开双腿迎接下一个恩客之时,她的思想是麻木的,她的身体是僵直的,尽管那很欢愉,欢愉的让她遏住喉咙,低吟出靡靡之音。

    “萧皇后,纵然你说的再动听,再动容,但是冒然换太子,换储君,大唐的朝纲难道会不崩?”

    李渊不假思索的拒绝,他有足够的时间来织下一道又一道罗线,有足够的耐心等待罗线成网。

    看起来和萧皇后合作好处多多,但对于他来说,却有如入虎滩,非但捞不到好处,反而会打草惊蛇,惊动罗网里的猛虎,未成网时,它是极为脆弱的。

    一爪子,可能撕得干干净净!

    但他又不能太过拒绝萧皇后,她身后的力量足够李渊正视。

    “为什么?妾身看的很清,宫变的秦王能夺得一次皇位,那么其他皇子未尝不可以,自你退位后,这祸端早早就隐藏在了大唐骨子里。

    刚才在麟德殿之时,唐国公你身体有恙的第一刻,出现的不是太子,而是吴王李恪,坊间早有传闻,太上皇与吴王走的向来亲近。

    可见,皇三子李恪也是唐国公你喜欢的皇孙,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合作一把呢?”

    萧美娘有些激动,紧紧攥着太上皇的手,不愿放开。

    感受着指尖上的柔软,李渊脸皮一抽,轻轻一咳,撇开萧美娘的手,淡淡说道:“某和你合作断无可能,太子承乾和吴王李恪都是朕的皇孙,传位给谁都是某的嫡系血裔。

    而且!”

    李渊转过头,仔细瞅着萧美娘,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似是嘲讽。

    萧美娘娇躯一颤,面色紧张问道:“唐国公所说何意?”

    “曾经有人告诉某一个道理。”李渊望天,好像是追忆以前发生的陈年旧事,他微微一叹,神情变得萧索了起来,轻声说道:“这世间上的女子,越是漂亮的越不能相信,某深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万千花丛过,片叶不沾身,到现在还保持着清白之躯,

    所以你的话......”

    他哀叹般的摇了摇头。

    “原来是这样......”萧美娘听到这句话,顿时失去了浑身所有的力量,瘫软在地上,眼底的最后一丝希冀也恍若残烛,渐渐寂灭。

    太上皇所说的清白之躯,她是半点鬼话也不信的。而前一句漂亮的女人不可信,可不是就是指的她吗?

    有时候,美丽也是一种错误。

    “哎,萧皇后你快点起来,某又没说不答应你,只是这一件事要长远谋划,某保证,在我的有生之年,绝对会助吴王李恪一臂之力,帮助他积蓄力量。”

    李渊顿感无奈,怎么女人这么难伺候,眼前这老婆子都七老八十了,怎么还摊在地上?

    莫非太上皇这份碰瓷的优良传统,就这么简单的传递了下去。

    呵呵!女人!

    “唐国公莫非重新改变了主意?决定扶持妾身的那个外孙。”萧皇后擦着眼角的泪水,心里顿时就有了活下去的动力。

    万万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不错,某说的是在我李渊有生之年,必让李恪有足够颠覆大唐的实力。”李渊认真道。

    “有生之年?”萧皇后起来,细心打量着太上皇的身体情况,看他双鬓斑白,脚步虚浮无力,不时的咳嗽几声,再加上李渊就比她大几岁,肯定提前走在她前面。

    “唐国公心里早有定意,只是碍于面子,不好开口直言,虽说有生之年,现在看来应该是竭尽全力。”她心里暗忖道。

    没等萧美娘细想,李渊便打开了屋门,看着屋外明媚的天气,淡淡说道:“今日某便会从世民那里将你讨过来,你也不必再后宫蹉跎年华,要知道我那个龟儿子可是比某还要好色的多,不是谁都有某这份定力,不碰你的。”

    说罢,李渊便拢了拢衣袖,从屋外叫来了随行的内侍,他倒无需担心他们多舌,一是这里隔音不错,他说话声小,二是谁敢在皇帝面前提太上皇有不臣之心,那是作死,挑拨父子感情!

    有点心思的人都会明白该怎么做。

    待太上皇走后,萧美娘倚在床榻上,细喘了几口气,轻轻用手帕擦拭着皓腕上的鲜血,刚才情绪激动的时候,不小心被指甲划伤了,不过她的心底总有点活下去的希望了。

    李恪是她的外孙,可自从他出生起,她就没看过他一眼......

    正当她想着宴席上李恪的俊眉星目,酷似杨广的模样时,她忽然脸色一黑,咬牙切齿的看着屋外,屋外早已经没了李渊的身影,“李渊这厮既然选择相信本宫,但是之前却那样说,是在说......本宫丑!

    本宫和你没完!”

    ......

    走在回麟德殿的走廊时,李渊便叹道:“某可真是好人,送上嘴的六味地黄丸都没有咬下去,虽然年纪有些大,但看她的长相也蛮不错。”

    “算了,算了,总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怎么说某的心里年纪也才二十五岁,还是个宝宝,啃老太婆还是有点难度的......”

    正当李渊叹息“君生我未生,君生我已老”之时,忽然从麟德殿听到了一声兽吼。

    他顿时懵了一下。

    这叫声似是狮子,又好像是老虎?

    不过他敢肯定的是,绝对是猛兽,这么有威力,有穿透力的穿透力,不是猛兽还能是什么?

    “糟了,惠日对我说过,番邦使臣决定给大唐来一个下马威,再结合刚才西突厥说的勇士,莫非......那勇士是猛兽?”

    “真不要脸。”李渊呸了一口,脸色顿时兴奋了起来,加快脚步朝着麟德殿走去。

    他记得古代的武将向来都是万人敌,虽然有夸张,但是一个全副武装的大将,在战场上杀死一二百人的话还是有这种可能的。

    而且水浒传不是还记载着武松打虎,李逵杀虎这两个典型吗?

    欺负老虎跟欺负小猫咪似的。

    就是不知道这演义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可就在此时,迎面走来一老太监,低声说道:“太上皇,这是吴王殿下送您的东西。”

第三十六章:大唐定会让四方来贺

    “东西?”李渊皱着眉头点了点头,伸过手接过老太监给的东西。

    那是一个纸条,卷的很严实,跟婴儿手指差不多大小。

    他用宽大的衣袖遮挡住,然后打开纸条,看了起来,里面写的是:苏烈不敌狻猊,薛礼可否?

    狻猊:龙生九子之一,狮子别名。

    看到这句话,李渊心里也打起了鼓,谁知道薛礼武艺到底怎么样,他倒是在电视剧上看过薛仁贵射死老虎,救了程咬金,但是不用看就知道那是演义。

    “薛礼何在?”李渊定眼看着眼前这老太监,看他的模样有些相熟,想了想便知道这是杨妃宫中的前隋太监。

    既然是杨妃那里的老人,也能让李恪选择相信他,太上皇也不得不选择暂且相信他。

    老太监微微欠身,低声说道:“老奴早就奉殿下的命令,派人前往吴王府请薛礼过来,只是薛礼现在被困在承德门无法过来。”

    皇宫正门是朱雀门,顺着中轴线走就到了宫城的正门承德门。

    吴王李恪权利有限,顶多让薛礼走到承德门前,毕竟这里是官员办公的地方,看管倒是不严密。

    然而再到宫城里面,吴王李恪就没有那个权利,或者说太子也没有这个权利。

    正因如此,李恪才派老太监前来找太上皇。

    “既然如此,你就拿某的腰牌,算了......还是某亲自过去。”李渊开口道。

    他这个太上皇虽然在官方甚至有权利带军队入宫城,但想想都不可能,仅凭腰牌带人,想想都有些难,守城的将领或许有时给皇子面子,但是太上皇的面子那是必须驳回的。

    话音一落,老太监恭敬的点了点头,拍了拍手,就从宫墙拐角处有人牵着一匹骏马走了过来。

    “他倒是想的周到,就是太会折磨某这个老头子了。”李渊自嘲一笑,为了李恪这档子事,他都快成了妈宝男。

    皇子之间的夺储,对于他这个皇爷爷来说丝毫影响也没有,不管谁上位,都会好好待他,将他当祖宗供着。

    当一个咸鱼那是足足的。

    但是如果想要凭此改变大唐,让华夏的封建王朝不在陷入‘三百年’这个诅咒,让大唐真正的实行类似英伦邦国的资本主义制度,或者提前一步步入社会主义阶段,仅仅当一个咸鱼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没有一个远大的理想,那么与咸鱼又有什么区别呢?

    而帮助吴王李恪,则是太上皇实行计划至关重要的一环,自古以来枪杆里出政权,没有兵权他怎么能实现一切?

    李渊摇了摇头,将脑海杂七杂八的想法抛之脑后,今日的目的就是让李恪外出就藩成功,那么将薛礼弄过来就至关重要了。

    ......

    麟德殿,外殿的蹴鞠场。

    蹴鞠产生在战国齐国临淄,荀子所说的齐技击所熟悉的也有蹴鞠这一项运动。

    自古以来蹴鞠便应用在了军队的训练,而在此之后的唐代更是盛行蹴鞠,甚至产生了女子蹴鞠队伍,不得不说中国女足领先世界。

    可是在今日的蹴鞠场,气氛不同往日,更加剧烈的些。比起人与人之间的厮杀,无疑是人与野兽之间的搏斗更能动人心弦。

    更别说......这是大唐刚刚得胜归来的将军,苏定方!

    苏定方喘了口气粗气,半跪在地,肩膀上绑的皮甲刚刚被活生生撕开,在甲胄下面的臂膀一片血肉模糊,那深深刻在皮肉上的爪痕让他心颤不已。

    眼前的狻猊实在太过可怕,他刚刚一刀劈砍在它的头颅上,但是仅仅是割伤了一小道口子。

    “怎么办?”苏定方咬紧牙齿,有条不絮的从衣衫撕了一块布条将手中的横刀绑在了手上。

    刀不稳,就是死!

    “看来苏将军恐怕凶多吉少啊。”西突厥使臣莫可多对着李世民笑道。

    他微微一欠身,说道:“眼前的狻猊是我西突厥从大食国那里购买而来,性情凶悍,非十人不可制也。

    原本以为唐国猛将辈出,苏将军更有万夫不当之勇,但......万万没有料想到,却不敌十人之勇,恐怕整个大唐也是徒盛虚名罢了。”

    番邦使臣听后顿时哈哈大笑。

    虽然此举略显卑鄙了些,但是能挫一挫唐国锋芒比什么都重要。

    “你们卑鄙的很,好个突厥人,给俺老程拿八卦宣花斧来,俺今日要活生生劈了这狻猊!”程咬金闷哼一声,目露不屑,苏定方之所以迟迟不能决胜,再与狻猊纠缠,在他看来是因为用的是横刀。(程咬金用的是马槊,遵从大部分人。)

    横刀虽然锋利,但并不是重兵器,力量不足以将狻猊制服。

    只要他这三板斧下去,管他是狻猊还是大虫,分分钟劈成两半!

    “卢国公当然厉害的紧,在唐国谁人不曾听说过卢国公大名,然而狻猊只有一个,而卢国公又是沙场宿将,按照你们中原人说法。

    那是胜之不武!”铁勒使臣道。

    “你们!”程咬金脸色涨的通红,看着在蹴鞠场苦苦支撑的苏定方担心不已。

    正准备拿着宣化斧下去,却被李世民制止住了,他绷着脸说道:“先静观其变,不可让蛮夷得逞。”

    “是,陛下。”程咬金叹了口气,紧紧攥着宣化斧,就想在这群番邦使臣脑袋砸个大坑。

    当看到低矮的惠日缩头缩脑,他面色一狠道:“给俺小心点,不然砍死你!”

    惠日心肝吓得巨颤,连连点头,看向程咬金的目光带着羡艳。

    “老师教给小僧的知识我还没有融会贯通,杀猪杀狗多了,终有一天小僧也会变成如同卢国公这等豪杰,老师果然诚不欺我也,就是不知道到底是樊哙厉害,还是卢国公厉害......”

    “吼!”狻猊一声咆哮,近两米的身体瞬间向苏定方冲击过去,它的双爪仿佛带着倾山之势压在了苏定方的横刀上,将苏定方狠狠地按在地上摩擦。

    “贵国这是无人了吗?”西突厥使臣莫可多戏谑道。

    “无人,你确定?”李渊匆忙走进蹴鞠场,望着场下的激烈斗争,略带着嘲讽,说道:“我大唐泱泱大国,定会让四方来贺,莫可多你何其无耻,不让朝中宿将帮忙出站,便笑我大唐无人。

    然而大唐民殷万万户,随便出一白身都会降服场下的小猫咪。”

第三十七章:射杀狻猊

    “一介白身?”吐谷浑使臣一笑,蛮横的看着太上皇,自大道:“此狻猊乃是兽中之王,中院虽地大物博,能人辈出,然而想要打败狻猊确实想也别想!”

    在蹴鞠场的苏定方在吐谷浑使臣和各个番邦使臣心目中,已经算是当世猛将,可是他现在也只能堪堪与狻猊战个平手,还有谁能出场?

    白身?多么可笑!

    这就好比军区司令都只是这水平,然后有人说一个普通老百姓比他厉害,想想都不可能。

    “小心有诈!”吐蕃使臣尚囊面色严肃,抓住铁勒使臣的手臂,提醒道。

    看气氛烘托差不多了,太上皇也担心拖久了生变,一激道:“莫非莫可多你不敢比?果然蛮夷就是蛮夷,行事卑鄙不说,一点也不豪爽,干脆将你们的公主给某送过来,当某的妃嫔,还想着迎娶大唐公主,门都没有!”

    话音一落,番邦使臣各个面面相觑,尚囊的立场也瞬间变了,威胁道:“倘若突厥使臣不答应,行此卑鄙之事,本相将请示赞普,出兵讨伐突厥。”

    尚囊,是吐蕃的外相。他可是记得松赞干布向来仰慕中原文化,一直想向中原唐国和亲。要是这个突厥败类影响了和亲大事,他可不会轻饶。

    “吐蕃人!”西突厥使臣莫可多憎恶的看了一眼尚囊,现在突厥失去了东部草原,实力大减,以前势均力敌的吐蕃渐渐有所不敌。

    擅自开战,可对现在的西突厥不利。

    “突厥同意唐国再派出一人对付狻猊,不过......此人必须是白身,若是......此人有官职在身,我等必不会善罢甘休。”莫可多和其他使臣对视一眼,缓缓说道。

    李渊点了点头,对着茗烟耳语了几句,让她通知薛仁贵上场,然后坐在了李世民的身边,开始观看了此次人与猛兽搏斗。

    “父皇,你派的那人有把握没有。”李世民扭过头,轻声问道。

    “有六成把握,至少能让苏将军缓口气。”李渊道。

    “六成把握,那还算不错。”李世民笑着颔首点头,医学院英才遍地,或许真当有一个沙场猛将的苗子,而且太上皇向来‘稳重’,应该不会在这件事开玩笑。

    就在此时,薛仁贵才真正上场,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布衫,略显寒酸,背着一张铁胎弓。

    “是艺高人胆大?还是......”众人心生疑惑。

    正当他们惊讶之时,在蹴鞠场门口的薛仁贵突然弯弓搭箭,而且三支箭同时搭在了弓弦上。

    狻猊见状,撇开了已经受伤的苏定方,朝着薛仁贵狂奔而去,眼前的此人给它带来从未有过的心悸,心脏突然沸腾了起来。

    吼!

    可是薛仁贵不紧不慢,脸色淡定的看着眼前的狻猊,隐藏在衣衫下的肌肉瞬间鼓起,他拉的很紧很紧,铁胎弓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嗖嗖,三支羽箭划破天穹,风驰电掣,仿佛带着不可抵挡之势,因为箭矢的速度太快,空气顿时也变得凌厉了起来。

    三支羽箭速度不一,封锁了狻猊所有的前进路线,不过狻猊毕竟是草原之王,左躲右闪躲过了两支箭矢,可是正当它抬起头颅准备再次发出冲刺之时。

    剩下的那支姗姗来迟的羽箭射穿了它的耳朵,脑袋上顿时血流不已。

    吼!吼!吼!

    见血后的狻猊更加暴躁了,隐藏在肉垫下的利爪足足有三寸长,堪比小型轿车的猛兽冲击力,足够将眼前的人类撕得粉碎。

    它快速的奔跑了起来,呈迂回曲线,虽然躲避了三四支箭矢,但幸运的是它终于接近了眼前的人类,距离他仅仅只有三四米远。

    狻猊的身长足足有两米多,它的后腿微微弯曲,全身的力量凝结在一点,迅速一跃。

    眼看着就要扑在了薛仁贵的身上,只要被它一咬,再坚硬厚实的皮甲都会化为残渣,脖子的脊椎骨也不能承受这么大的冲击力。

    可就在此时,薛仁贵无比娴熟的从背后箭壶取出一支箭,仅仅几秒钟不到,一支箭就横穿了狻猊张开的狮口。

    但狻猊向上扑的余势不减,直接压在了薛仁贵的身上,鲜血从喉咙涌下来,溅了他一身。

    薛仁贵擦了擦脸上的鲜血,看着蹴鞠场看台上的达官显贵,拱手道:“草民薛礼贸然射杀狻猊,还请陛下恕罪。”

    “何罪之有?”李世民起身,哈哈大笑,转身看着那些面色难看的番邦使臣,开口道:“还请诸位使臣勿怪,薛礼一介白身,不知礼数,没曾料想眼前如此庞大的狻猊,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仅仅数箭,就让这从西域来的狻猊命陨黄泉,不过诸位使臣心里也别在意,待会朕就让庖厨烹制此狻猊,算是不辱没了它的身份,草原之王啊!”

    说到最后草原之王的时候,李世民心里就只有一个字,畅快!

    憋屈了这么久,为了不失大国风范,硬忍着不让程咬金下去帮场,他的心里憋屈的难受。但是没有料想,太上皇随便带来的一个毛头小子竟然数箭就结束了眼前的狻猊。

    “既然唐国有此勇士,我突厥服了。”莫可多咬着牙齿对着李世民一拜。

    然后他们几人相互看了一眼,同声说道:“此次多谢皇上招待,我等先行告退。”

    说罢就准备匆匆告退,而在一旁的惠日却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太上皇身边,小声问道:“老师,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

    ”什么?”李渊一愣。

    惠日附在太上皇耳畔小声说道:“既然老师喜欢番邦公主,倭国也有几位公主,待今日小僧就修书一封,让我王给老师送来。”

    说完之后,面露喜意,加快着脚步离开了。

    太上皇是何等身份?泱泱大唐的太上皇,是中原最尊贵的人,送公主给太上皇,他们有荣与焉。

    要是能诞下一两个子嗣,那么倭国皇室从此之后的血统无疑更加尊贵。

    不过......

    李渊面色一黑,他和惠日想到的不同,他犹记得前世看到一个典故,倭国向唐玄宗奉上倭国女子,然后他的玄孙李隆基看到那黑齿白面顿时吓得不轻,直接扔进了大牢,过了好几年才放了出来。。。

    没曾想,堂堂太上皇的清白之躯要被玷污。

第三十八章:外放诸王(一)

    等番邦使臣走完,只剩下大唐的文武百官之时,李世民才开口问太上皇:“父皇,刚才那薛礼到底是何人?这般射术,古今罕有啊。”

    他毫不吝惜的赞赏道。

    李靖、李绩、秦琼等武将也不由得点了点头,射术不仅是君子六艺之一,也是军中考核最重要的项目。

    大唐军中,不可不重视射术。

    评判一个武将是否合格,射术也是息息相关,刚才薛礼射杀狻猊时的那股精神气,就让他们这些沙场宿将心中顿生喜爱和结交之感。

    “薛礼曾是隋朝大将薛轨之后,乃是河东薛氏名门之后,后因薛轨早死,家道中落,某曾在医学院招生时听闻此人声名,因此让恪儿前往绛州龙门县将薛礼带回长安,让其早日建功立业。”李渊按照早想好的说辞,对着众人解释道。

    “原来如此。”李承乾心里有点吃味,皇爷爷太过偏心,但是忽然想到自己是太子,怎么能亲自前往绛州,心里也渐渐释然,不过心底还是有点见怪太上皇。

    提及吴王李恪,太子李承乾还没怎样,可是对于东宫的属官来说却是大大的危机,尤其是得知吴王李恪又得到这么一员猛将。

    太子太傅李纲轻轻咳嗽一声,说道:“陛下,如今诸皇子日渐年长,皇三子李恪和皇四子李泰虽已经搬出皇宫,在宫外营建王府,然按照国中惯例,诸王必须外出长安,前往封国,以安天下。”

    心情正好的李世民听到这话,脸色一僵,他向来宠爱皇子,尤其是长孙皇后所出的青雀。

    骨肉分离,何等人间惨剧。

    然而若是不外出就藩的话,那么对于太子之位的稳固就是种冲击。李世民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法理在他心里永远大不过亲情。

    自从皇三子李恪和皇四子李泰年满十二岁之后,这种提议屡见不鲜。十二岁看似还小,实际上在汉代封国盛行的时候,汉文帝刘恒是八岁封代王都于晋阳,其他的皇子大多也是十岁上下就要离开皇宫,前往各地封国。

    十二岁,真的不算小了。

    “朕知矣,此事容后再议。”李世民不明面拒绝,避重就轻道。

    “世民,东突厥刚灭,然突厥部族仍在,其礼仪风俗文化与中原格格不入,若是不移风改俗,那么......久必生乱。”李渊强调道。

    “父皇何意?”李世民皱了皱眉,虽然不喜太上皇插手朝政,但是太上皇说话他就得听着。

    李渊眼睛微微眯起,在众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扫了长孙无忌一眼,解释道:“牧野之战后,周灭大邑商,领殷之旧地,然周公恐武庚之乱再起,于是在宋国之东分封齐国、鲁国,在宋国之北营洛邑,在宋国之南分封虞之后裔曰陈国,再以关中之地临于故商......故此宋国七百年再未生乱,而东夷之地,也归为诸夏。

    姜尚五月易齐国之俗,伯禽三年不能革俗。虽时间有差异,但至今东夷之地归于华夏。

    此之后汉拥辽东,设汉四郡,灭匈奴、楼兰,得西域都护府,然今日却不见唐有辽东之地,亦不曾闻高句丽谈曰汉语,至于西域仍旧列国林立......

    此为何故,一者辽东、西域太过偏远,二者则是汉不能移风改俗,虽今日尊于长安,但明日便可反叛......”

    其实太上皇说的很现实,在先周的时候,周公实行分封制,看西周的地图很有意思,先是分封各个诸侯国,诸侯国如同一个个小点插在地图上,可到了东周的时候,这些小点纷纷化成了面,最终华夏文明笼罩了整个中原地区。

    这就是分封制的伟大之处,潜移默化的将地区文明变为华夏文明。

    太上皇后世的英国很有意思,虽然从大英帝国没落到了英伦三岛,但是英国女王仍然很有地位,世界上加入英联邦的国家有多少?

    以点为面,辐射文明,向来都是不变的先进思想。

    “父皇何意?”李世民眼睛微微眯起,再次问道。

    太上皇的手似乎伸的有些长了......

    李渊脸不变心不跳,很是淡然,但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说道:“外放诸王是必须的,但是何必将中原肥美之地裂土封国?

    世民,某之意,当效仿周公,以唐固有之领土为基,分封蛮夷之地作为封国!”

    在一旁的李恪小脸一抽,他的封号是吴王,封地是在江南繁华之地,本来回到封国是个好去处,但是听太上皇这话,非得把他赶到蛮夷之地。

    江南风光无限好,风吹草地现牛羊!

    但他努了努嘴,却没有说啥,想想皇爷爷向来对他也是蛮好,应该不会在此事上坑他。

    而太子太傅李纲看向太上皇的眼光顿时不同了,太上皇和他是统一战线啊,都赞同将皇子赶到封国。

    但与他不同的是,一个是赶到内地,另一个赶到边塞。不过只要将皇子从长安赶走,到时候李承乾的太子之位必定稳如泰山,所以这点小差别也就无所谓了。

    他拢了拢衣袖,对着李世民一拜道:“微臣附议太上皇之意,将皇子分封在蛮夷之地,为朝廷镇守边疆。”

    剩余的文官见状,有一部分押宝在太子这里的,顿时也开口道:“臣等附议太上皇之意。”

    “如此?”李世民颔首点头,亲生沉吟,将李泰和李恪两人叫到了跟前,开口询问道:“你二人可否改封地为边塞,从此镇守边疆?”

    李泰脸色一变,脑子一机灵,咬着唇说道:“父皇居于长安,而青雀封地在河东,虽遥远但也不过快马两天可到,然而若是处于边塞,恐三年都有可能不见,青雀实在舍不得父皇啊!”

    李世民含笑点了点头,摸着李泰的脑袋,将目光转向了李恪,他对这个儿子的期待也还算不错。

    困难说都怕,说出来不丢人。

    “恪......”李恪紧锁眉头,死死咬紧牙关,他和李泰不同,乃是庶子,但......留在长安真有机会吗?

    他不确定,真的不确定。

    他的思绪不由得飘到了太上皇给他布局的那一天,眉宇渐渐舒展开来,笑着说道:“恪愿为大哥羽翼,永久屏卫边疆!

    不过......恪还年幼,还想再父皇膝下略尽孝义,外出就藩实在太过.......”

第三十九章:外放诸王(二)

    听到李恪这番表忠心的话,李世民的笑容更深了,将他的手放在自己的掌心摩挲,“这朝中的大臣各个以为皇子们新生异端,可是这做管叔、蔡叔的也有,可做周公的也有,安能混为一谈?

    在朕看来,皇三子恪为人英果,武艺超群,可为大将矣,而青雀自幼文采斐然、五经冠绝,为一良臣也未必不可。”

    管叔、蔡叔是周武王的群弟,联合武庚叛乱周王朝,被周公剿灭。

    “吾皇圣明。”群臣内心叹了一声,恭维道。

    今人已经不同于古人,指望周公这样的人出现,难啊。

    而在一旁的长孙无忌心思诡谲多变,眼睛看着吴王李恪月白色的背影阴晴不定。吴王李恪不仅善于结交下属,马周和那个薛礼便可证明,而且更恐怖的是……陛下喜欢这个类他的儿子。

    他略一沉吟,心里顿时就有了主意,微微一笑道:“微臣为陛下贺,膝下皇子皆聪明伶俐,才思敏捷,非一般人可能为之。

    然……驷马之车,轴松而轨易变,十人之(车),弦弛而目者远。

    陛下之家室,臣本不欲多言,然天子不同于宅父,性亲而子易近,性疏则子惶恐,与国不得安宁。陛下若有果断,需早日决断!”

    李世民脸色一变,低喝道:“此乃天子家室,辅机不必多言。”

    长孙无忌一笑,正欲开口,没曾想魏征率先开口,说道:“臣复议太上皇之决断,与其让藩属于蛮夷,不如近于诸王,况且……自古以来天子无家事,家事就是国事。

    臣曾听过有三十余岁的男子赖在他父母身边,问他为什么不去耕作,反倒靠他年迈的父母供给。

    其笑曰:生我者父母也,饮食不必竹箸,用以羹勺,父母怜吾孤单,遂至今仍同榻也!

    陛下以为如何?此人被吾等笑话,却不知在其心里这是正常的。”

    “不,父皇,青雀要待在父皇身边,孝敬你。”

    “父皇,恪亦舍不得父皇。”

    两位皇子一前一后,同时发声,抱着李世民的大腿痛哭不已。

    太上皇虽然不知道这两个皇子到底哭没哭,但是听这声音,反倒是挺悲凉的。

    李世民紧锁眉头,心里犹豫不定,外放诸王本就是国中惯例,但是他作为一个父亲,自当是舍不得儿子的。

    可是……正如长孙无忌所说,越是聪明的皇子就像松了轴承的马车,常常偏离轨道,也像车上的绳弦一样,太过松弛就会让目标偏远。

    而他的两个皇子也不是常人,若是年岁小些还好,若是大了呢?

    太子能不能制衡?

    可就在这时,长孙无忌又开口了,说道:“陛下,国之大事,不可不断,吴王稍为年长,可先行前往封地,非陛下传召不得入京。”

    “臣等复议。”

    不管是太子党也好,还是旧党,亦或者中立的臣子,此时都应援了长孙无忌的话。

    吴王,在朝中根基最为浅薄,虽然有个外舅公宰相萧,然而萧是最为圆滑的老臣子,断不会为了这点亲情就将自己陷入囫囵。

    “恪儿不想去封地啊,父皇,父皇,那封地本就偏远,不知多久才能见父皇你一面……”李恪顿时放声大哭,就是不愿离去。

    他记起了太上皇的一句话:“这人啊,想要做成一件事,死冲蛮撞是不顶用的,有时候你就需得向后退一步……

    而有时候,你退的越多……有人反倒会推你前进。”

    朝堂政治的博弈,向来不是直来直去,而是要绕一个弯子,才能取得。

    而这个弯子,就叫政治。

    “臣等……请陛下早日决断!”长孙无忌看到李恪后退,眼角闪过一丝狠戾。

    不过倒也没人看到,也不会有人猜到他心底的想法。

    看到这番架势,李世民心知今日他不决断是不行了。若是仅有魏征、李纲这样的臣子逼他外放诸王,他也就听个乐呵,左耳进右耳出,该咋样还是咋样。

    但是长孙无忌不同,不仅是朝中重臣,更是当朝国舅,他的意见不能不采取,或许太子之位真的会被皇子留京所动摇。

    “哎,恪儿苦了你了。”李世民摸着李恪的头,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

    话音一落,群臣便知吴王外放出京已经是定局。

    而在一旁的太子承乾也在一旁很知趣的没有开口说话,现在不管偏帮哪一方,对自己而言都是不对的。

    说完之后,李世民起身,目光微冷,开口道:“皇三子李恪,年满十三(虚岁)……可留京七日,七日一过,即刻前往封地,非天子亲诏不可返京。”

    “恪……尊父皇旨意。”李恪仿佛耗尽了所有的力气,瘫软在地上内心虽然有股出京的欢喜,但是也生出一丝悲哀感。

    外放出京的只有他一人!

    他年岁是比李泰大,但也不过是几个月而已,但是父皇却闭口不提魏王李泰。

    嫡子与庶子差异竟然如此之大!谁又能心平气和的看待此地。

    “陛下,微臣记得……吴王是要改封地在边疆,驻守边疆,永为太子羽翼。”长孙无忌抚须道。

    有时候,不得不争,纵然让陛下心声不满,但是若能让太子的心腹大患远去边塞,那么一切就是值得的。

    而边疆向来就不安宁,常常出现部族反叛的事情。

    李恪虽然英勇,但长孙无忌却不认为他有能力压制。

    做的多了,错的也就更多。

    刺只会越挑越多,最终绝缘于皇位。

    “不错,恪儿是这样说过。”李渊颔首点头。

    长孙无忌想的什么他当然也清楚,自古以来藩王威胁中央的事情虽然很多,但有几个有能力的?

    明朝的朱棣那么厉害,也险些在清君侧过程中惨死,要不是朱允文实在太废,凭靠朱元璋老爷子留下的政治遗产,怎么也能怼过朱棣。

    而朱棣镇守北平的时候就是沙场宿将,可是李恪呢?

    毛头小子一个。

    长孙无忌心里当然放心一切。

    不过……

    “恪儿镇守边塞确实难,可若有某的帮助,这天下何处不可去。”李渊心里暗忖道。

第四十章:外放诸王(三)

    “恪儿,你的意思如何?是否改封国?”李世民揉了揉太阳穴,有些略微伤感。

    他有点矛盾,既想李恪答应下来,又不想他答应。

    去边疆那是**裸的受苦,哪有江南的风光好。但是他由希望李恪刚才的豪气不是虚言......

    “恪......愿往边疆,镇守边塞,威慑番邦。”李恪抿着薄唇,站起身,拱手道。

    前路迷茫,荆棘拦路,他只需一把利剑,劈砍出康庄大道。

    “很好,很好。”李世民含着笑意,从衣袖掏出一张小纸条,轻声念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此诗乃是太子所做的出塞诗,用以赞扬此次征灭突厥的将领,恪儿你素来英武,亦可做太子你大哥,乃至朕的飞将军!”

    “臣等多谢陛下、太子褒赞。”李靖等将领道谢道。

    刚才番邦使臣还在之时,太子并未拿出助兴诗,他们还以为太子江郎才尽,才思枯竭,却是不曾想做出如此慷慨激昂的诗句。

    李世民颔首点头,看着吴王李恪,心里突生有些不舍,但是随即还是狠下了心,开口道:“传朕旨意,改吴王李恪封地安州于......”

    他想了想,东突厥虽然已经被灭,但仍需边关将领镇压,他的本意是想成立漠北都护府,他想想想还是靠皇子和边关将领一起比较稳靠些,而在辽东的铁勒、高句丽、奚族、室韦、契丹等部落长年袭扰边境,派遣这里在稳妥不过。

    “改吴王李恪封地为丰州,领幽州、定州、镇州都督,可开府建牙,统三折冲府,每府千五人......

    非朕亲诏不可归京!”

    他仍旧强调最后一句。

    唐代的王分为亲王和郡王,一般来说只有李唐宗室才能受封为王,亲王和郡王的区别是一字与两字。例如李孝恭的爵位就是河间郡王,而卫国公李靖携灭突厥的功劳,但仍旧还是国公的爵位。

    不过唐代的亲王和汉代来比,含金量就大大不如了。历史上的李恪受封为吴王,实封只有八百户到一千户之间,算是一个贫困县,甚至不如汉代的万户侯的十分之一。刘邦的长子刘肥受封齐王,实封五十万户,其他的王爵大多也都在几万户左右。

    但是唐朝的亲王还是很惨的,虽然有封地,但并不直接管辖封地,只能收取赋税。

    其实历史上的唐太宗李世民曾经想过给诸位皇子封地立国,但是被朝臣劝阻,最终没能成功。

    而现在的李恪则是实封丰州,大概在内蒙的北边,虽然看起来不错,至少封国了。可丰州向来就是苦寒之地,处于边塞,曾经一度被突厥所占,简直是艰苦不能再艰苦的地方。

    换而言之,就相当京城的一个厕所和西藏别墅的区别,相信大部分人宁愿选择厕所。

    正因封国的情况如此艰苦,所以在场的文武百官都没有提出异议。

    ......

    日落黄昏,太上皇并没有回到弄竹阁,而是重新在大安宫住下了。

    大安宫,一处偏僻之地。

    “皇爷爷,你带恪儿来此地干什么?”李恪略感无奈,他再过七日就要出长安,恐怕一待就可能是好几年。

    这段时间,他要和母妃、小明月等等人好好告别,记住她们的模样。

    时间很紧。

    对于皇爷爷的安排,李恪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不过他相信皇爷爷是为了他好。换句话说,在长安他真的一点机会也没有,父皇虽然对母妃很宠爱,但相对于长孙皇后,那真的就差的远了。

    更别说,太子和魏王哪个不如他了?

    “有你皇爷爷某在长安,还能让你吃亏?”李渊微微一笑,看着李恪稚嫩的面孔,有点不胜唏嘘,十三岁的年纪放在后世也才初二吧,可是李恪就要前去镇守边塞了。

    他摇了摇头,在走廊拉着李恪的手,边走边说道:“皇爷爷的医学院里面分为文理科和医科,其中的理工科,恪儿你了解多少?”

    李恪微微皱眉,他在医学院待的时间不短,但是对于医学院的分科他却是从未听闻,或者说外界很少听闻。

    看到李恪脸上的疑惑,李渊解释道:“医学院的分科并不对外界宣明,在里面的学生学的东西都一样,只是侧重点有些不一样。贞观元年在曲江池竖立的格物致知碑,到现在过去了三年,诞生了新颖的琉璃烧制技术,某称呼此种透明琉璃为玻璃,它就是学生们研究发现的。

    而在长安街头新兴的用猪鬃毛做成的牙刷、牙膏、肥皂等物,也是医学院学生研究出的成品,这些商品所创出的经济效益支撑了医学院的再次发展。”

    太上皇明白,科技的进步不是靠他一个人就能成功的,而他又不能放弃发明值,又不能轻易暴露,只能提供点子,动手操作挂名的还是医学院的学生。

    有时候,后世的生活用品只要太上皇点醒一句,开一个头,那么无数脑洞、点子就会跟着格物致知碑的奖赏不断爆发出来,太上皇只需要选择正确的就行。

    “皇爷爷之意?”李恪疑问道。

    李渊嘴角微微勾起,盯着远处亮着烛光的宫殿一笑,说道:“在医学院有大量的寒门士子,他们科举上升无望,某的意思......就是恪儿你在丰州站稳跟脚,从而大量招揽这些人,要知道......他们可比单纯的兵勇组成的军队强多了!”

    他又想了想,说道:“有时候工匠制造的投石车等等器具,那些理工科的学生都会制作,并且制作的更为精良,而最重要的是医学院的学生都受过最基本的军事训练......”

    现在的皇家医学院大概有一千五百左右的学生,他们的学历都算是大唐顶尖的,而且在医学院的他们不仅仅要学习四书五经,还有学习最基本的算术、兵法等等。

    在军队中,普及教育有多么重要不言而喻。二战横扫欧洲的***德国,他们的士兵至少是高中学历。红军招募新兵的时候,都会有老兵带着新兵认识写字......

    只要医学院的学生能过去十分之一,那么就足以在军队担任基层军官,那么这支军队的战斗力可想而知。一堆拿着最高学历的西点军校毕业生怒怼苦哈哈的蛮夷小伙伴,那不是打战,而是碾压!

第四十一章:抱歉!这亲不认!

    李恪点了点头,算是认同,“等到恪儿和薛礼到丰州安稳下来之后,恪儿便修书给皇爷爷,招募医学院士子参军。”

    丰州虽然苦寒,但在大唐文人向来都比较崇尚‘功名马上取’的思想,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边塞诗充斥。

    当基层的军官,对于医学院学生来说是一项不错的选择。

    片刻钟头之后,两人便在一处宫殿停下了脚步。

    “便是此处?”李恪试探的敲了敲房门,不到一会,便有轻微的脚步声响起,房门咿呀一声响起。

    屋内的便是萧美娘。

    她见到李恪喜不自胜,直接抱住了李恪,用宽大的胸怀不停的‘感化’,边揉捏李恪的小脸,边怜惜道:“好外孙,我是你的外婆。”

    但是李恪明显没有那份见到“亲人”的欢喜,皱着眉头推开了萧美娘,冷冰冰道:“皇爷爷,恪儿认得她,这等荡妇羞于活在人世间,侍奉人主不知几何,非但不知赴死,反倒苟活世间,恪儿实在耻于见她。”

    萧美娘脸上的笑容一滞,她实在没想到,被寇建德送到突厥,经历种种磨难回到中原后,第一个指责的不是皇帝陛下李世民,也不是曾经的旧人太上皇,而是她牵挂心肠的外孙。

    一声荡妇,让她如何自处?

    “外孙......尚且容许我称呼你一声恪儿,尽管我知道你的心底大抵是瞧不起我的,苟活在世间的荡妇确实要遭受旁人的白眼。”

    萧美娘脸上挂着凄美的笑容,她强行支撑着身子,依靠在门栏,喘了几口气,再说道:“我和你母妃一样,从小生活在深宫,自从遇见了你外公,或许说是他爱上我的,有时候女人的美貌就是男人眼底的爱慕......

    大隋的余晖在扬州消散,正如这世间的王朝一样,它的所有品都归为后来者所有,其中也包括我大隋的皇后。

    死并不可怕,苟活却更恶心,你需要在蛆虫的蠕爬中度过残生,尽管这显得有些可怜,但是可怜是自己所遭受的一切,并非你我能选择的,或者说从最初的遇见你外公的那一刻,选择就已经出现.....

    行走的峡谷的上的孤狼是不会嫌弃猎物的脏臭,因为它们只需刨开皮囊,品味最美的食物,然而生活的同类,却会嫌弃...厌恶你的肮脏、懒惰、丑陋,因为在心底或许有一丝丝的牵挂......”

    萧美娘这过去二十多年从未说过如此多的话,有些话埋在心底很久很久,她喜欢抚摸李恪的脸庞,因为他长得很像很像记忆中的那个人,虽然随时间的逝去有些模糊,但是拂去岁月的雪霜,便会越来越清晰.......

    李恪抿着嘴唇,轻蔑的看着眼前的萧美娘,如同注视一个陌生人,他很是高傲的俯视眼前比他略显矮小的萧美娘,如同俯视一只怯懦躲在山洞的鹌鹑,他低声,用质问的口吻说道:“可......你还是选择了接受,放弃了自己贵为皇后的骄傲,从一国之母沦为最下贱的娼妇!

    只有娼妇才会委婉的曲求恩客的原谅,因为她们......骨子里是贱的!

    抱歉!这亲......孤不屑于认。”

    他伸出手紧拽住萧美娘的皓腕,毫不怜惜的将其捏出五道血痕,一把推开,将其推倒在门槛上,拢了拢袖子,淡淡的说道:“记住,孤乃是李氏子孙,虽然体内流有隋朝的血脉,但我的父皇,我的皇爷爷才是李恪的亲人,而你不是。”

    说罢,他对太上皇拱了拱手,就准备离去,可到了院门,却停下了脚步,扭过头低喝道:“若是萧皇后当日在江都随炀帝一同赴死,那么孤自然敬佩之,然而......你不配!

    另提一句,休要让孤看到你前去找母妃,不然再见之日,恪必不留情面。”

    李恪说完,一挥袖袍从容离去。

    “多谢太上皇能带恪儿见我一面。”萧美娘脸色略为尴尬,但也是稍纵即逝,一会儿就恢复了温婉的模样。

    “无妨。”李渊略感无奈。

    李恪的心情他能理解,在他的前世也看了不少这样的情感节目。

    子不言父之过,可是谁又知道做后辈心中的苦呢?

    在带李恪前来此地的时候,太上皇便早就想到了李恪的情绪可能会爆发,论谁也不肯认一个这样的女子当外婆。

    何况向来内心骄傲的李恪呢?

    只是他没想到反响如此之大。

    “恪儿的话,某这个做皇爷爷的会劝他几句。”李渊心底有些不忍,开口宽慰道。

    “再过七日,李恪便要离开长安,前往封地就藩。”太上皇交代这一句,就准备离去,他和萧美娘也没啥说的,带李渊过来也只是同情她这么一个可怜人。

    这一次,萧美娘没有再开口挽留和询问。

    而正当李渊拐过此处宫殿时,却在回路看到了李恪,他看到太上皇,迎了上去。

    “皇爷爷,你是喜欢萧皇后?”李恪问道。

    看到李恪眼睛里的复杂情感,太上皇也顿时不太好受了。

    喜欢个毛,他一个祖国大好青年喜欢一个糟老婆子。

    当然,这个糟老婆子虽然蛮好看的。

    “你觉得某有三千佳丽会喜欢她?”李渊反问道。

    李恪听到这话松了口气,要是他皇爷爷真喜欢‘上’萧皇后,到时候他这个孙子......

    不过幸好,看来皇爷爷的道德底线还算不错。

    这件事不能再说下去了,李恪急忙转了另一个话题,问道:“皇爷爷,恪儿听说一月前您向父皇提出了安邦三策,恐怕恪赶往封地后,父皇交给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实施这三项计策,毕竟前些日子,父皇以此为题考核我等皇子。”

    李渊也欲揭过刚才萧皇后之事,于是向李恪解释这安邦三策,具体该如何实施,“蛮夷欲我中华礼仪不同,风俗不同,性情彪悍,部族众多,突厥人口不少,而辽东民族交杂.......若想使其长久归化中原,必须弱其斗志,减其人口,......”

    两人交谈越来越久,直到暮钟敲响,李恪才恋恋不舍的出宫回到吴王府。

第四十二章:送别(一)

    两天后,翠华山。

    武德九年的突厥袭边,烧杀抢虐,关中北部和山西北部大量的流民内迁到了关中一带,因为太上皇在翠华山减免赋税的优渥条件,这里的流民日益增多,其中不乏丰州及周边州县的百姓。

    翠华山,本来是秦时的上林苑,也是皇家的游猎之地。所以纵然荒废,也无人敢越雷池一步,但在太上皇的许可下,翠华山周围的荒地渐渐开发为良田,沃野百里。

    因此,李恪建立折冲府的班底就放在了这些人身上。

    而翠华山聚集的百姓听到去丰州有仗可打,并且还是欺辱当年烧杀抢掠的突厥人,一个个兴奋的像打了鸡血。

    故土难离啊,尽管已经离开丰州三年了。

    征兵处就暂且放在了卫家村。

    卫子扬对照完花名册,对着太上皇和吴王李恪汇报道:“道君,吴王,今天应征的只有一百三十二人,其中十六岁到二十岁的有八十三人,剩下的都是五十岁以下的,对了,还有两三个娃娃兵,十四岁。”

    “这点人......”李恪皱眉。

    “吴王殿下,这些人已经不少了,翠华山下有近五千人,然而其中原来为良家子的并没有多少,也就不到三百多人,能应征这么多人已经算不错了。”卫子扬解释道。

    唐初实行的是府兵制,而府兵不是谁想参加就能参加的,至少也是地主富户家,家里能至少备一张良弓。而关陇府兵之所以能成为天下精锐,与长年与外对战是分不开的,好点的家庭都会有铁甲甚至明光甲等甲胄,甚至有的还有骑兵利器马槊。

    马槊造价惊人,仅用的报废柘木就可以制作十张强弓,制作过程不仅繁复,而且时间漫长,需等待三年,但只有四成成功的可能性。

    “如此......这般也可,明日孤便问父皇讨一诏令,在长安周边县城设置招募点,不然连一个折冲府也难以组建。”李恪担忧道。

    丰州本就是边塞之地,不如关中,在经历数次突厥扰边之后,更是十室九空。

    李世民给了他三个折冲府的建制,每府一千五百人,算是中等的折冲府。

    如果不在关中征兵,那么到了丰州一无兵源,二无精锐。

    “不行,恪儿,这诏令就算你父皇答应,其他朝臣也不会答应。”李渊摇头道。

    长孙无忌等朝臣期盼的是李恪犯错,而不是立功。肯定不会让他顺利的征兵,而且关中府兵也抽调不成,大多已经入了军队。

    想要征调,何其难也。

    “那该如何?总不能坐以待毙吧。”李恪无奈道,丰州按照他的估计恐怕一个折冲府都编制满不了。

    “有一个办法。”李渊抿着嘴唇,心不甘情不愿的说道:“其实可以征募突厥人,以唐人为府兵基层,只不过.....久必生乱,戎狄非我族类啊。”

    大唐并不鲜见征召异族充作兵源,只不过在唐初后,军队的主力从关陇府兵改为了异族,从此关中百姓只管种地,而异族管打仗,由此才导致了玄宗朝边**大的情况。

    当时驻守长安的十二卫就是大猫小猫两三只,而边军那些节度使手中的军队,足以碾压京军。

    当平衡一旦打破,就是安史之乱的爆发。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卫子扬对着两人拱了拱手,笑道:“子扬家在边疆,遂对突厥有所了解,突厥部族众多,许多部族都有旧怨,吴王殿下欲掌管军队,必不能使其齐心,使有怨部族结为一旅,再由唐人担任旅长,各设正副二旅,处事毫无偏袒,久之使突厥之人化为我所用。”

    “如此当可。”李恪点头,随即目光认真打量了一番卫子扬,问道:“子扬兄可了解草原部族仇怨否?”

    道理是这个道理,谁都知道孙子兵法,但是如何具体实施谁又能说的清呢?

    突厥部族心思各异,可若是没有人熟知他们复杂的恩怨史,那么分化打压就无从谈起。

    卫子扬轻轻一笑,说道:“不巧,子扬在丰州之时,就久闻突厥部族内部之事,当年卫家就是行走在大唐和突厥的行脚商,对他们部族的恩怨倒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说罢,他微微欠身,郑重道:“子扬愿为吴王鹰犬,只求吴王能让我手刃仇人,给我大哥报仇。”

    听到此,李渊这才回想起,武德九年的时候卫子扬和他的嫂嫂来到长安,他的嫂嫂险些卖了身子,就为了让卫子扬和她的孩子活下去。

    但是并没有细想,竟然还有这么一出。

    李恪扶起卫子扬,算是认同,他恰好缺一个在丰州的向导,毫无疑问皇爷爷身边的卫子扬是最合适的。

    而在一旁的李渊也调笑的看着卫子扬,开口道:“子扬,你走了,某养猪厂的母猪还在等你,你可不要一去不复返啊。”

    人各有志,李渊也不会强求让卫子扬留在他身边。

    至于......养猪厂,还是让他那个乖徒弟惠日当吧,反正他喜欢杀猪......

    七天的时光,匆匆而逝。在此期间,太上皇也向李世民将萧美娘要了过来,在兴庆坊买了一套宅子,将她安排了进去。

    只不过,这些事情难逃市井流言,长安百姓也流传着太上皇和萧皇后之间不得不说的关系。

    吴王李恪也向他的父皇求诏令,想要在长安周边招募兵马,但是毫无意外,被门下省驳斥,诏令重新回了李世民的案牍上。

    与此同时,太上皇也在医学院提出了有没有愿意跟随吴王前往边疆建立功业,不出所料,这些贫寒士子听说有小吏的官职等着他们,于是纷纷踊跃报名。尽管前路可能路途艰辛,但总比没有的好,大唐可是官吏不分的,努力的话进入朝堂做官还是有可能的。

    这一下子,吴王李恪直接招收了近百人的医学院士子,几乎占了他折冲府士兵的三分之一,这些都将是军中的基层,有了他们,想要建立成熟的军队,轻而易举。

    五月二十四日,灞桥边上。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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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太上皇介绍:
李源穿越了成了唐高祖李渊。
玄武门之变后,
看着已经年迈不堪的身躯,他悲痛不堪;
看着床上娇滴滴的妃嫔,他不胜腰力;
......
于是,他决定做点正当事情,
比如造反。
可是意外的金手指觉醒了,
“恭喜发明一架纸飞机,获得一天寿命。”
望着千古一帝的李二,他决定从孙子辈开始造反,劳资要熬死你,可是谁知熬着熬着,熬了一个大唐工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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