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か从黑暗中诞生的王者!潮起潮落。
1973年7月20日香港。
这一天注定是个值得万民悼念的日子,因为一代功夫片巨星、龙的传人李小龍如日中天之际,却突然于这日暴死,使整个香港乃至全球一片哗然。
事发突然。
原本李小龍还在拍摄新片《死亡游戏》不料突然仙逝,其师叶问曾戏言李小龍是个“短命种”,不想一语成谶。有时候命运就是这样叵测。李小龍只拍摄了五部功夫片,却将“中国功夫”推向世界。在短暂的时间内既开创了一个时代的武侠电影模式,也成功开创了武侠电影的明星制模式,并促进了港片日后围绕明星为中心来订制剧本和宣传的电影生意经。
因而对于满港华人而言,是个悲哀之日。
晚间八点。
灯光与霓虹交错,车流与人流众多。白天因骄阳下烤得瘫软无力的梧桐,也仿佛被这夜的激情和喧嚣带动,在五彩光的映衬下也顿然焕发了生机。这夜,人在光里,如在画中。眼里望着这个五光十色,流光溢彩的大都市,站在天桥上的赢病己感慨万千。
“娘希匹,玩个游戏也穿越,这是啥世道啊。穿越就穿越吧,穿到八十年代的大陆也好啊,至少哥有先知先觉,刚刚改~革开放,那时候机会大把大把,做什么都行,黄金遍地呐!在自个家发展的机会怎么也远比在这香港更大啊。”低头自言自语的叫唤着,脸上却一脸平静,比刚开始彷徨,慌乱时好多了。
没错,赢病己穿了,提到穿越...俗!只是赢病己自己也很俗的穿越了。既然都已经来到香港,那就学习小强精神吧!
至少自己年轻了不是,而且还白得了一副好皮囊。想想,赢病己有些捡到便宜一样,嘎嘎偷乐了,这具身体,长得剑眉浓黑,星目胆鼻,俊逸秀丽,不单止长得英挺,身躯刚毅壮健,正是堂堂七尺男儿,一米八的高帅哥。
他笔直的站在天桥上,沐浴在最后一抹霞光里,就跟一根擎天柱似的,顶着天,踏着地!
晚风吹起了他的衣衫,吹动了他的长发,他静静的挺立着,风拂在脸上感到凉快也让他清醒。
既然苍天给我亿万中人才能难得一遇的重生,我必要应天,扶摇直上肩并天!
正所谓人生感意气,名利谁复论!
必做到醉卧美人膝,醒掌杀人权!
正在yy的赢病己,眼里闪烁着欲焰,野心尽显,嘴角还贼兮兮地偷笑着。
人的欲念其实很简单,环境的不同也会造成**的不同。在不能温饱的年代只会想着如何温饱,在同仇敌忾的年代只会想着如何对付共同的敌人,在平常的松散生活中只会是慵懒的生活状态。一切东西都不可能在所有环境下都能显现,**这个东西只是个随环境变化的变色龙而已。只是变色龙没有那么的“狡猾”。所以说到底,人要适应社会就应该首先能够改变自身。
赢病己已经有所觉悟!
正荡笑着。
桥头里突然出现一条人影,往这边奔了过来,而且还发出一种惊骇的呼声。
远远的从轮廓看,是个纤细苗条的女子,此刻正单肩背挎着一个黑色小皮包包,在竭尽全力地放势飞奔,夜风吹起了她的衣衫,从楼梯底下往上急促奔来,使得她整个人就像腾空飞行的仙女一样。
好吧,……从发丝飞扬,遮蔽脸面的程度来看,不像仙女,更像鬼女倩影。。
赢病己的视线在她的身上一闪而过,越过她便见到五个长头发,打扮的花里胡哨的古惑仔。
那些人追到距离赢病己十几二十步光景,便见那女子一时不察,仆倒在水泥灌溉地天桥道上,泪带梨花地望着自己,眼里满是希望,嘴里急呼道:“救命!你们不要再过来,等下警察就来了。”
最后一句是对身后几个古惑仔说的,似是哀求,似是恐吓地说道,确是对赢病己一个人不抱太大希望,这几人牛高马大地,腰板后还隐隐约约带着几把足以杀人行凶的利器,一看就不是善茬。
没看天桥下地行人都避之不及,或是跟他们一样出来混的古惑仔么。此刻他们甚至都运用视力,抬头眼橙橙,紧紧盯着这边看热闹,一点插手的意思都没有。
女子心中酸楚,本来是想跟细妹一起买些私人用品的。不料在大街上逛着逛着,忽然被蜂蛹的人潮挤到了另外一条街上,跟细妹失散,自己则迷失到了这附近,有名的混乱地带,好人好姐都不会来这个地头了。好彩不彩又撞见几条酗酒的古惑仔,被他们缠上,尔后自己疯狂逃串至此。
“哈哈,今晚哥几个有的爽了,这靓妹比那些站街女清纯、漂亮多了,瞧这皮肤滑溜溜的,哎呦那滋味肯定没的说!”望着栽倒在地的女子,楚楚可怜柔弱无助的可怜样,其中唇边长著一颗黑痣古惑仔突响起尖锐嗓子,爽悦的唤道。
“对对对,今晚哥几个就轮了她,不过头一炮就交给大哥,嘿嘿嘿。”两个勾肩搭背的古惑仔吹着口哨跟在后头,嚷嚷的一声噻一声高道:“嘎嘎,然后咱们在一起上!啊嘎嘎嘎!”
说着,目光一怔,突指向前方一条迅快人影,突然提高了声浪,道:“谁?”这会儿赢病己身形已疾闪而杳。
见有人出头,女子的身子微微一震,抬起眼睛,眼眶中包含着晶莹的泪珠,却不说话。
几人微微发怔之后,一齐怒骂道:“冚家铲,不要挡住啊!找死躺街边啦!”
赢病己从容的站在几人面前,挡住那女子。意思很明显要保住这个女人,犀利的目光扫视着几人。
“呸!你们才冚家铲,今日你们够胆动我条马子,我教你们死字怎样写!”望着眼前一头黄禽禽,一张脸黑古勒特的家伙,赢病己满脸不屑,相比这些游离浪荡的家伙,赢病己这具身体食过夜粥,知道我师兄是谁嘛!知道我师傅是谁吗!说出来不吓死你!宜家定过抬油,镇定得很。
身后的女子听见他说自己是他的马子,神色一怔,面红耳赤的在地上。不过没想到会有人为自己出头,还是有些懵盛盛的望住他的背影,一语不发。
眼崛崛地望住面前的赢病己,几人顿时哈哈大笑,四肢乱舞,熠熟狗头地笑着。“就你!就你?!”
望着这几个都是膀大腰圆的汉子,领头的更是满脸横肉,方面大耳,虎目狮鼻,而赢病己再强也就一个人,两相对比,桥下地众人也乐了,纷纷叫嚣起哄着。
赢病己也笑了,笑口噬噬的有些阴森恐怖。天桥下,过道两边望着上面似要开片的样子,一个个都兴奋的嗷嗷大叫:打啊打啊打啊!
看戏的站着不腰疼,天桥上的众人没理他们,形势紧张。
“既然你找死,那你就……”
“去死吧!”
率先出手的是领头的古惑仔正巧是个炮仗颈,火爆脾气。这个年纪正是争强好胜,好出风头的岁数,强污一个靓女爽虽爽,但再有人捧脸给你漏两手那更带劲了。
念及此,那带头的面色一喜。
面前帅气的靓仔,虽然身体看起来挺壮,但对上我鸡仔明,一个拳头就足以撂倒,哼哼叫你当出头鸟,明哥就教你变成濑脚鸟。
一句喝声过后,人已经跃向了赢病己,双手握拳,气势汹汹地一拳击向赢病己的面门上。
赢病己不闪不避。
在别人眼里他是吓傻了,在他眼里虽然有些紧张,却没有惧怕,反而满满战意!
在拳头袭上差不多距离的时候,赢病己也是一拳轰出,打算硬碰硬!
拳对拳,只听咔嚓轻微到微乎其微的一声,什么东西碎裂了。
领头男子,那黑黝的脸上泛起一个痛苦的表情,嘴里凄厉的大叫出声,那声音跟被滚烫的烧水撒泼到的猪一样。右手再也提不起来,身体连连后退,最后张开大口,发不出声音,砰然仰面栽倒。
而原本被认为傻下傻下的赢病己则雄赳赳气昂昂的站立着,望着自己的拳头沾沾自喜。
剩下四人顿时懵住了,所有人也懵了。
事情发展太过离奇,太过快速,以至于所有人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就在这略一犹豫间,几人只见那个小煞星,脸色冰冷阴森,一瞬不瞬盯着自己等人。不禁机伶伶的一齐打了个寒噤。
不过到底是出来混的,四人均都狂傲悍鸷,偏不信邪,八道目光投望赢病己而去。“夹手夹脚,一起扁他!”
几个大块头面色狰狞,一起蜂蛹围上的场景,还是有些可怖的。
“领死!”赢病己神情亢奋,迎风冲上,身形疾如离弦之弩般扑去,又一拳打出,刚才一击得手,顿时血液沸腾,兴奋的不能自己,势必要出劲,卸了这把劲儿。
这一次,比起刚才气势更猛,其威猛凌厉之状,确实令人触目惊心。
就听嘭嘭嘭一阵连续的闷响声,赢病己的拳击像雨点一样,又快又猛的击打在几人上半身,几个人只觉得眼睛一花,就被眼花缭乱的拳头痛揍在身上。
一阵哀鸣。扑愣愣的先后惊嗥出声,纷纷倒地不起。
赢病己最后一个赏了一记飞腿,将最后一个古惑仔踢飞,如脱弦怒矢般的向后倒射出去,极速的噗棱棱飞倒在地,身躯在地上打着横,在光滑地天桥上又滑出数米,直至撞到栏杆才停了下来,同时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人已经晕死。
蓦地——
一声霹雳大吼,一道寒光从身后闪出,飚生电奔,极速的砍向那条硬挺身影。
看你拳头硬,还是我的刀利!
“啊!!!小心!”一颗心几乎从口里跳了出来,女子急忙脆声惊呼。
闻声,赢病己吃了一惊,源自于身体本能的力量,生生让赢病己拧身闪向天桥左侧,身子尚未站稳,刀已化成一面死神镰刀般的拦腰横扫过来。
侧身躲过第一记刀锋,已经有所觉悟,原来是刚才第一个被自己打断右手骨的领头男子,此刻插准时机,忍痛提刀杀来!又见冷电般的寒芒耀眼生花,斜飞的剑眉上扬,凭借身体地本能,腰腹用力后缩,双脚用不可思议的度,电闪流星的一蹬一跃,发丝飞扬,确是跳出了危机。
“必死!”赢病己虽然躲过了攻击,但英俊的脸,脸色是阴沉的,目芒凌厉得怕人,趋步若飞,身法似行云流水,瞬息间又欺至了上去,饱含怒火的一拳打出,力沉劲猛,势如雷霆,那卑鄙小人发出一声凄厉惨嚎,鼻头血箭飞出,面目全非的飞倒,晕死过去,当场不省人事。
这情景,让几个还有意识的古惑仔及桥下众人顿时为之骇然变色。
赢病己怒目扫过,剩余清醒,受了点轻伤的三人当即胆寒魂落,知道撞板了,而且是刚硬的铁板,偷鸡唔到反蚀揸米,不但占不到便宜反而吃了大亏真是倒霉至极。再不敢有停留。立即忙不迭地,跌跌撞撞的连爬带走,转身拼命向桥下逃遁,连老大也不管了。
赢病己蔑视的看了他们一眼,嘴角有些自得,又对刚才的惊险有些后怕,不过面对桥下欢呼地口哨,佩服声,还有身后娇人热切的目光,高兴还是暂时忘却了一切。
玉蟾高悬天际,冰魄照射之下。
大街人群海海,一人傲视桥上。
腾飞般地转过了身,一身长衫的赢病己面色风轻云淡。
风过,发扬,衣也扬。
好一副高手的模样。
见美人起身,剑眉朗目,露齿微笑,但见一列编贝,神采十分迷人。
此情此景,短短一秒,让已经俏生生站起的女子,芳心快晕倒,霞飞双颊。
赢病己看的真切。
这小美女,年龄好像还不到双十,上身穿一件白色小花的短衫,下边是一条黑色的短裙,朴素而端庄。伊见两条秀眉,一双慧眼,配着细长的鼻子,非常美丽,娟秀的脸庞上原本满是委屈、兢惧等神色在这对视的瞬间化为绯红,有似出水白莲样,让人看了禁不住浮起一股怜爱的感情。
赢病己越看越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这张玉容。
见他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女子脸更红了,不过却没有丝毫责怪的意思。
“你好,我是赵雅芷。”语音娇脆,宛如珠落玉盘,好听已极,正是赵雅芷所发。
这一来,赢病己可傻了眼。
赵雅芷!竟然是赵雅芷,而且还是这么年轻,就像少女那般大地赵雅芷!
这三个字就像有魔力一样,令面对一群古惑仔眼睛眨都不眨的赢病己,呼吸竟然为之一顿,继而急促地喘息着。
1971年,17岁的赵雅芷毕业于香港天主教崇德中学,毕业那年,正赶上日本航空公司在香港招聘空中小姐,梦想环游世界的赵雅芷便去面试。最后如愿当上了从香港飞至日本的航班飞机上的一名空中小姐。之后赵雅芷所在的航班转为长途,由香港飞至加拿大。因为厌倦了做“空中飞人”的日子,两年后,赵雅芷正式辞去航空公司的工作。而当时正巧香港无线电视台派人来找她作节目主持人,于是赵雅芷便开始专心向娱乐圈发展。
1973年,香港无线电视台选举首届“香港小姐”,共选出五位,标准是“美貌与智慧”并重。19岁美丽婉约的赵雅芷在妈妈当提名人的支持下,参加了竞选。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阿芝最终获得了这届“港姐”竞选的殿军。
随后从这年开始,一部部影视剧,热火朝天的拍出,她以武侠剧走红,以神话剧常青。从金庸到古龙,从名门正派到邪教魔道,从古代到现代,都有她的传说,在仙侠的世界里,她成就了自己的演绎传奇。戏外的她热心公益,从内到外都美得像仙女。
赵雅芷在1992年以天价片酬出演台湾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当时赵雅芷已经38岁,却将少女的娇羞可人拿捏得非常精准,一人分饰白娘子、胡媚娘两个角色也各有千秋,演技大获好评。神话音乐剧的模式是《新白娘子传奇》的一大创举,赵雅芷边唱边轻翘兰花指,以袖遮面浅浅一笑,千娇百媚,风情万种。
赢病己眼中的这位白娘子虽是妖,却天性善良、菩萨心肠,从蛇精修炼成人,在人间与丈夫许仙一起悬壶济世。被困雷峰塔二十年后,其子许士林孝感动天地,终让白娘子归位仙班。“白娘子”成为赵雅芷的代名词,也奠定了她古典女神、大众女·神的地位。白娘子历经千年终于得道成仙,赵雅芷也在这部戏之后成为荧幕神话。
岁月对她温柔相待,让她足足美了60年。女侠已不在江湖漂,但江湖仍有她的传说。
从前的第一女神,就那么……突然的出现在眼前,自己穿越的第一天还来了一出英雄救美,世事就那么奇妙,让赢病己傻了眼,也是醉了。
半晌,陷入回忆中的赢病己在赵雅芷异样的目光中清醒过来。
低下的头,霍然抬起,嘴角勾起一道完美的弧线,邪邪一笑,自我介绍道:
“我叫赢病己,人生赢家赢病己!”
赵雅芷听得妙目中,情思无限地斜睨这男儿,恍惚间,他看上去有着非同寻常的魅力!
梨涡双现,微笑说道:“你好厉害啊,今次都是多得你啫,真是多谢你。”说着,一面螓首微抬,望着赢病己一瞬不瞬。各花入各眼,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此时的赢病己在她眼里就是这世间最帅最强的!
赢病己失声笑道:“不用客气,对我来说小事一桩,这班飞仔都是一群人渣,打他都是略施惩戒。”
赵雅芷闻言,一本正经的问:“你那么厉害,是学武的么?”
赵雅芷就见他俯过身子,贴近头,对自己故作神秘的悄声说:“我师傅啊很厉害的,而我师兄就更有名了,或许你也听过他的名字也说不定呢。”
我怎么会认识嘛,又不是大明星。赵雅芷在心里嘀咕着。这是赵雅芷的调皮一面。
不过他真的好靓仔啊,不是样子,是一种由内到外的气质,迷一样的人物,对视着他有些深邃的眼眸,赵雅芷娇羞地转过头,受不了了。
见她小女人样地表现,赢病己看了一会,在这一会工夫里,他的眼中神情变化了不知有多少次。觉得好有意思,这就是那个荧幕上仪态万千,尊贵无比的女神嘛!?这一刻,原本因为固有身份的距离,而有些自卑的赢病己笑了,是啊!我是赢病己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天下无双的、绝无仅有的存在啊!
我不比任何人差,我是赢病己!这是这一个男人的信念。
面对赢病己的轻笑,赵雅芷在他的凝视下,刚开始似乎有点不自然,但是很快地便已回复正常,此时俏生生的脸上带着薄薄的嗔怒,使她整个人显得更加动人。
赢病己不想让她对自己降低好感,于是微微笑着。
扫视了一眼底下有些不正常地人潮,不想招来条子的赢病己说道:“风清月冷,这么夜咯,快点回去了,这头危险,我送你回去啦。”
赵雅芷也低垂眼眸望了望下方的人,似乎微怯夜寒,紧了紧衣衫,轻声答道:“好啊,听你话,我是同我细妹一起出来的,你送我到我家,她应该急了。”
赢病己点点头,率先向天桥另一端走去,步履之间宛若行云流水,似慢实速。赵雅芷落后半步,紧紧跟在他身旁,离得太近,赢病己都闻到了阵阵香气,淡淡的很好闻的香气,估计是女孩的体香。
熙攘的人群,似乎因为尊敬强者,刹时间,鸦雀无声,而且齐向两侧倒退,让出一条隙长的路来。
直到两人身影逐渐走远,一人忽然惊叫道:“我想起来了!我知道他是谁了,元朗七怪中的老大,哪里有他哪里就有疾病得疾病赢!”
“是他!原来如此我也听说过他的名头。”“原来是他,带来疾病的赢病己。”“嗯,传言他不是被赖皮蛇干掉了嘛?”
一语惊世人,赢病己的绰号以及各种小道消息被人们互相传颂,黑色世界中的人与人之间大多没有秘密。刚才利落的身手受到了人们的赞扬,从这种程度的反应来看,赢病己无疑是个角色。
不管人们的议论,远离了事件中心的两人,都没有受此影响。
这条街不算长,不过因为这里复杂地地位关系,人挤人的,也够人走上好一阵。在街的尽头,有数家大排档,可以坐下来吃海鲜,也可以尝尝印度风味,或者干脆站在路边,嚼上几串牛丸、鱼蛋什么的。
随处可见,热闹非常的麻雀馆,部分已有些历史了,甚有传统文化特色,光顾者鱼龙混杂,三教九流,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有。
除了五花十色的赌档,红灯又现,吵杂声又是一转,一派靡靡之音,人耳心动,欲念顿起,整条街上随处可见一些站街女,只见她们穿着暴露的衣服,洋装旗袍样样都有,一起在大街上扭摆,丰臀肥乳,妖艳迷人,白花花的嫩滑大腿曝露在空气中,深深的事业线是男人们犯罪的深渊。
见赢病己走来,引得这里的站街小姐们争相引颈张望,一颗颖芳心全都被那抹俊挺身影给吸引住。
她们化着艳丽妆容的脸上大多洋溢着兴奋的红晕,眼中更是闪动着仰慕的光芒,完全无视了身旁的赵雅芷,青涩的小丫头完全没有她们有魅力,两个摩登女郎忍不住吹了声口哨,朝赢病己频频抛媚眼,赢病己目不斜视,给她们来了个不理不睬,这是加分的好机会。
果然——
一路走过,赢病己的表现赵雅芷都看在眼里,欢喜赢病己不是见到美女就走不动道的男人,又对自己的身材有些自卑。低头凝望着自己那里的娇小,一张宜喜宜嗔的脸,没有表情,唇裂齿露,似笑非笑,似哭非哭,让人见了觉得好不奇怪。
赢病己没多想,他也还有事要处理,有人要见,所以只是闷声直走,一路无言。
这里是庙街,坐落于榕树头,把一条街生生地一分为二。靠着庙的南墙,比较寂静,一溜儿都是看相、算命的摊子。摊主们一个个摆出一副半仙的模样,还真有人坐下来问前程,也有青年男女来问姻缘。
赢病己对这些不闻不顾,唯有赵雅芷在那些算命摊上看了几眼,默默跟随着他往前走,一路上再没有人来搭讪骚扰。
这里很黑。
夜道像是永无尽头的黑暗隧道。
黑暗的深处,突然出现了幻影似的亮光。
很平静的只要穿过这条街就是赵雅芷熟悉的地带了,外面有计程车,一座就彻底回程,打道回府了。
走着走着,赵雅芷却觉得太快了,她有些后悔的想早知道别那么快答应那么早就回去了,或许…嗯嗯…摇摇头打消了小脑袋瓜里的胡思乱想。
十字路的正中央,到处都是人,马路上也满是停迫的的士,计程车。随手招了辆的士,赵雅芷坐在后座,赢病己也坐了上去,别看是的士就掉以轻心,在大香港混黑的各行各业都有,尤其是这种的士哥,很多都是各大社团的马仔,是要送贡的,因而你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见色起异做出什么事来,开到渺无人烟的地方,一个小姑娘家,那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计程车在马路上停停走走,很快行驶到了赵雅芷家的公寓楼下,街边人潮汹涌,偶尔还能见到几个绿皮警,一边是毗连的公寓,到了这里就不用担心了。
下了车,远远的见到一个比赵雅芷略小的身影在门口焦急的四处张望。
羞红晕飞上颊,赵雅芷单纯地回看赢病己。目光干净而又温凉,溢过来,替他梳洗掉遍身的尘埃,或许是错觉吧。
她紧抿着嘴唇,呼吸了一口气儿,脸颊红晕不散,道:“请留步,不好送了。”
赢病己出来后。转一个圈。回头看看她,说:“这样,那不阻你了。”
在计程年上时,两人也没有多交流,现在是该短暂分别的时候了。
没成想到赢病己那么果决的道别,赵雅芷面上一怔。
“我该怎样报答你好呢?”轻柔低语的声音。
赢病己已转过身去,闻声住脚,道:“真要这么说的话,下次见面,请我吃餐大餐了。”
交换了联系方式,赢病己不在停留。
瞬眼即隐入人海,苍茫夜色之中……
“家姐在做什么……喂,家姐!”
赵雅芷幽然一笑,挥挥手,小妹赵雅珍两手提着纸袋奔过来。
“家姐你可回来啦!我担心死了!”
小妮子跑得气喘如牛,精神头倒是十分好。
赵雅芷望向赢病己刚才走开的方向。当然,赢病己的影子早已被人潮吞噬,夜色淹没不见了……痴痴望着赢病己消失了的身影,满面依恋之色,发了一阵怔,直到细妹的喊声又从背后传来,似是不胜重负般轻叹了一口气,缓缓向家,赵雅珍走去。
道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俱往已,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2か 江湖最后一个大佬,都是我小弟!
墨云——
月下——
东方之珠,某栋旧楼。
房间里充满了袅袅荡荡的烟雾,棕色的窗帘紧闭着,不透一丝风气。
这里是一处隐蔽的地下赌馆,更恰当地说这是一个被厚布窗帘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靠着灯光照明和外面截然不同的简陋地下室。
不算大地一间地下室,现在坐满了人,位子不够的则站着,几乎每个人都有伤在身,最严重的满身绷带,绷带上染满已经变成黑色的鲜血。
屋内六人,大多不修篇幅,满脸愁容。
一个雄伟的恶相男子,满脸横肉的脸上满是悲情恨意:“冚家产,病己哥怎么会死的如此不明不白。”黑而浓的眉毛,像两把剑斜插入鬓,因为怒容而更添三分可怖,很是骇人。
说着又狠狠的用手敲打自个儿的头,力气之大远远的都能听到清脆的蝈蝈声,他独自一人自怨自艾,“都怪我,当时要是我跟着病己哥的话,他或许就不会出事了。”
他们的领头羊死了,所有人都沉默了,一时之间,这个小小队伍很可能就此分崩离析,很现实,这也很正常,人都是自私的生物。
......
大哥死了,死就死了,人?总是会死。天使与魔鬼在他们心底里打着架,他们为自己辩解到,假如大哥没死一切都好了,无力的弱者们这样想着,尽管不甘那又如何呢。
这个时候一点动静都会打破他们的心房,只是需要有人带头而已。
在几人想着未来的抉择的时候。
房门却徒然嘎啦一声打开,一个穿黑衣的男人举步跨进堂屋门槛,走了进来,望着房屋里的人发怔。
一时间——
齐刷刷的操家伙,噼里啪啦声,转过头来望着来人。
众人为之骤变。
这名突然出现的家伙,引起所有人的注视,拥有健壮的身躯似乎已经超越了他的年龄,高大的他像是被局限在窄小的笼子里面的野兽,强而有力的硬实胸膛在贴身的衣服下依然厚实得让人难以忽略他的身体线条。虽然一脸面瘫的脸庞,虽然并不粗犷而令人深刻的五官给人几分狂野的味道,抿紧的唇角,浓密的剑眉,深远幽邃的眸珠,自然流露出一种神秘的吸引力……就连乱飘的几缕头发也带着不驯的味道。
他穿着合宜,一件衬衣加一件薄风衣,紧贴在他的身上,不过从他轻微乱动的有些不安的举动能看出,他不像平时就习惯这种打扮的人。
或许应该是他眼神的缘故吧!像困兽,还略带着几分懊恼……
六人纷纷叱呃了一下,然后惊喜的大吼大叫起来。
“病己大哥!”“病己大哥!”“病己大哥!”“病己大哥你没死,太好了!”
赢病己清楚的看到,躺在右侧沙发的一人,身体因为激动的站起,巨动之下导致鲜血溢出,如断线滴落,只觉得全身骨骼拆散了似的,眼前金花乱涌,却用满脸欣喜的表情面对着自己,赢病己能看出那是真心诚意流露出来的感情。
一个激灵,忙挣脱众位兄弟的拥揽,用巧劲按下流血的弟兄!
再次注目看时,这人腹下的上衣,已被腥血染成大块鲜红,捂抚在腹部的双手,十指缝间,仍在不停的滴流着血水,显然伤势极重,不过却咬牙尽量不痛呼出声……
赢病己红了眼,尽管真实的他对于他们没有相处多久,但源自于记忆深处的回忆,能清楚的知道他们对自己的兄弟情!
尽管不知道他们刚才还在迷茫于要不要替自己复仇的思想,但哪怕知道了,赢病己也不会对他们有所不满,责怪他们,现实的说他们也没错,大家都有家室牵挂,不可能抛弃一切不顾为了自己拼掉小命。
换句话说,赢病己无须质疑他们的忠诚,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新生的自己!
赢病己整好心态,环视众位弟兄,道:“我回来了兄弟们!”
短短一句话,让他们心中一定,一直以来他都是他们在道上的心头骨啊!
又是一阵热火的寒暄。
赢病己的目光定睛在这小小蜗居内最高大最引人注目的家伙身上。
赢病己微笑著,笑如湖水般清澈透明,没想到我的小弟会是他。这厮不是路人,正是人称大傻,本名成奎安的大恶人。
江湖最后一个大佬,大傻是我小弟!?还是排行老七!
每每想到此,赢病己都有些荒诞和有趣的感觉。
大傻见大哥饶有兴趣地望着自己,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傻笑着摸着他的脑袋瓜子,乐笑不语。
大傻也就是成奎安,是新界原居民,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子弟。1968年,因家境贫寒而交不起学费,13岁的成奎安被迫辍学。辍学后,因家中兄弟在电影公司做技术工而把他带了入行,他由此在邵氏电影厂的摄影组做小工、临时演员,但做了一段时间后他觉得做摄影没前途就不做了。1972年,17岁的成奎安混进了黑社会做舞厅打手,随后过了一年多,也就是说再过多几个月就被抓进监狱关了四年。
这次牢狱之灾,彻底转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出狱以后就回到邵氏当武行,凭着大块头和凶恶的长相,很轻松的展开了演艺事业。
成奎安是内地观众最熟悉的香港艺人之一,他一生虽然多演配角反派,但因“凶相”出众,“大傻”形象早已深入人心。他在多部电影里饰演傻里傻气的**份子“大傻”,由于演得惟妙惟肖,名头深入人心。这个外号也跟随了他一生,成为他独一无二的代名词,观众在街上碰到他,都会亲切的喊他一声“大傻”或者“大傻哥”。
在香港电影的黄金时代,成奎安创下六年拍片100部的记录,堪称港片经典符号。
这些为人所熟知的事情很多人知道,赢病己也了解。
值得一提的是,其实,成奎安人生最重大的转折也即是17岁那年,未成人,在旺角,很多歌舞厅夜总会,一个老板请佣人,他去做。原来老板是让他当打手,老板说要去砍人,就砍人,当时当打手,赚钱也蛮多的,差不多600一个月。
某日大哥赢病己逝。
众兄弟分崩离析,各自温食。
大傻便继续以往的工作,每天站在夜总会门口,当时是四个人,其中的两个人就是赢病己七兄弟中的老四和老五。有些小姐,欠公司钱,因为她养小白脸嘛。几人去要钱,小白脸比成奎安他们人多,几个人身上肯定有把刀,没说的不付钱就砍啊。结果警察来抓,因为面貌出众就抓了他一个。警察问,你们四个,还有谁。为了义气,大家一起衰不如让自己扛,果断阻止了几个要出头的兄弟,说就我一个。那好,不说就判你,结果就是大傻一个人全包了责任,判刑。
可以说,他虽然面恶,却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好汉子。
....
时已夜深,屋外夜风凝肃,万籁俱静。
顾盼间,老三金光,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两缕青色的烟雾在静穆的小房间中袅袅地荡漾着,交织成不规则的烟幕。烟雾里,他问:“病己哥,现在咱们该怎么办!”
其余诸人也将目光注视在他身上。眼神火热的望着他,老四金太极哈哈一笑,就坐着之势,扬了扬手,道:“哈,在我们哥几个的眼中,你一向强悍无比,世上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倒你,打倒你。”
赢病己心中苦笑,暗忖:强悍吗……哈,原来你们对我这么有信心,难怪刚才回来看到我这一身狼狈,你们竟丝毫不曾讶异,赢病己啊赢病己……。
对于原赢病己,赢病己除了佩服还是佩服。没想到在如此危难之际,他们还能如此信赖自己,坚信能挺过难关。
真是亚历山大啊!一到紧要关头就挺不住的人不能信任!
如果要看一个人的能力就必须将其置于绝境,古人有谓:“父子之间观其孝慈,兄弟之间观其和友,君臣之间观其忠惠,乡党之间观其信诚。省其居处,观其义方,省其丧哀,观其贞良,省其出入,观其交友,省其交友,观其任廉。设之以谋以观其智,示之以难以观其勇,烦之以事以观其治,临之以利以观其不贪,滥之以乐以观其不荒,喜之以观其轻,怒之以观其重,醉之酒以观其恭,从之色以观其常,远之以观其不二,昵之以观其不狎,复征其言以观其精,曲省其行以观其备,此之谓观诚。”如此种种,才能看出一个人的才能,而所谓伟人就是在关键时刻能做出最恰当的人,所谓庸人就是在关键时刻只能听从别人命令的人。再厉害的ceo也只是一个高级工人而已,如果他不能在关键时刻决断,那只能是一个雇员而不能进入真正的决策层。对于一般人而言,只要能把握自己的命运,对自己的选择做出合理判断的话,想来,就已经是一种合格的“管理者”了。
同理,对于他们这些出来温食的,在关键时候,绝对不能掉链子!
赢病己深吸了一口气儿,不过既然问到他了,也只得开口:“深居简出。”
众人没说话,闻听下音。
赢病己面色不变,徐徐启唇道:“当下正是暴风袭港的时候,廉政公署新官上任三把火,我们现在的状况就像暴风雨中,飘荡在汪洋大海的竹排,弱小的随时会被颠覆。”顿了顿,他继续道:“我想过了,等过一段时间,咱们再捞正行吧!”
“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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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因为黑色情节,已经删除六千字,大部分内容。不过和下面剧情没有太大链接与冲突,大家可以直接略过,继续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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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か 我与熊猫在家,筹划未来!
凄风!苦雨!
地惨!天愁!
香港伊莉莎白医院,一颗巨星从此陨落。
李小龍的死犹如晴天霹雳,没人敢相信这是真的——他的身体犹如钢铁铸成,他的武功盖世天下无敌,他的昨天还是那么生龙活虎,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死了呢?但事实告诉人们:巨人倒下了,龙真的死了。
李小龍静静地躺在灵枢里,身体和思想停止了运转,他安息了。香港举行了盛大的葬礼,香港万人空巷,人人一脸哀容,那种场面只有伟人总统逝世才会出现。
几日里媒体全篇幅,满满当当地都是李小龍的消息,任何新闻在他的死讯面前纷纷让道,无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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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
正午!
这个时候的元朗许多地方都还未开发,在市中心外围,随处可见的是农田菜地。
即便是市中心很多地方还是古建筑,类似西关大屋的房子也不少。
虽然几十年后现代化城市的建设,遮掩了古屋的风采,但是在这个年代,随处可见和高楼公寓并立在一条街道上的古屋。漫步在那纵横织梭、百转柔肠的幽陌曲巷,巡梭、摩搓着每一条石脚水磨青砖铺就的秃颓滑润的窄道老街,能将人的记忆带到古朴优雅,优游自得的境界,让你领略到从未有过或者已经久违的市井情怀!
短暂的领略了这个时代的独有风采。
一个雄姿英发,神采奕奕的青年男子来到了一栋不大不小的宅第门外,青砖石脚高檐深宅。门只有半截,木框竹心,漆成了好看的朱红色,看上去亦相当别致。
赢病己静浏了片刻,曲指重重地叩了几下小红门。朗声道:“我回来了。”
很快,大门嘎吱一声打开。
“病己么?”柔柔袅袅,就像是适时而来地春雨打透了人心,一个婀娜好看的身影伫立在门口。
一身素衣,简单到了极点的淡绿色长衫衣裤,不减风姿,她肤白如玉,意态安闲,似一枝凌寒青梅,向隅而开,不求闻达,却自然清芬自散。
过往的街坊熟悉的打了个招呼,一些人眼神炙热的望着她,二十出头的年纪,尤物一枚,周身似乎都在散发着一种无形的火,可以使任何男人溶化的火焰。不过赢病己在此,却不敢太露骨。望了会,又从两边行过了去。
她的头发很长很长,是那种快到腰际的有些凌乱的细小鬈发,些许的发丝不时被轻风吹拂到脸上来,让她显出一点妩媚和神秘的模样。她的眼睛就那样透过那些发丝,像隔着雾一般,看这个世界。秋波流转,见得确实是赢病己,女子面色自然的喜形于色。
"真的是你!病己,病己,你没事吧?病己你可回来了,吓死姐姐了。"一把飞扑到赢病己面前,抱著赢病己边说边哭,边哭边说,那叫一个梨花带雨惹人怜哪!
赢病己脸上的神情很奇特,嘴上宽慰道:“姐,别哭了我没事儿,我回来了。”
这是这具身体地姐姐,不过不是亲姐,因为赢病己是这家里领养的儿子,因为这家庭只出女不生男的缘故。
一家四口,这具身体地父亲去年因为脑癌去世,剩下了孤儿寡母三人,母亲林芳,性情温和且善体人意,容貌娇艳,体态姣好,对人无心机,内心却是刚毅坚持,苦心坚持着这个破败的家。非常疼爱自己的儿子赢病己,除了关于儿子的事外,对任何损害伤害儿子的事绝不留情,连自己的丈夫也不例外。丈夫可以不要,女儿可以不要,儿子却是不能不爱,母性伟大的体现淋漓尽致,或许有些畸形就是了。
姐姐赢仙凤,容貌绝艳唯美,个性温柔纤细,是个聪慧机敏、善解人意、聪明伶俐、蕙质兰心的优雅女子,体贴知心且坚强有主见。同样和母亲林芳一样对赢病己甘愿付出一切,是赢病己体贴窝心的小棉袄。
赢仙凤情真意切地哭了好长一段时间,这才抽抽搭搭地止住了泪。赢病己一直冷静地注视着,不闪不避,心中却在想,爱是什么?明明是需求与依赖,却被包装成纯粹无理由的伟大情操。自己便配合这世间的荒谬,做出最忠诚的表现吧。
轻轻推开,和赢仙凤拉开了些距离,伸出手将她脸上的泪珠啵擦开,赢病己不理周围街坊指指点点和窃窃私语声,视之不见,听如不闻。连看他们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对于他来说他们只是路人,陌生而无所谓的过客而已,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逼著自己记住那些不想记住的面孔。
温柔的擦拭了赢仙凤脸上的泪珠,安慰了几句便拉住了她温婉的芊芊玉手,进了屋内。
感受着赢病己从所未有的温柔体贴,赢仙凤初初还有些发愣,继而脸腾地一下变红,霞飞双颊有些羞涩,又想,弟弟长大了,脸上挂着一抹笑意,这种笑意最迷人。
屋内。
后房。
一个容貌艳丽的女子,瘫到躺椅上不动。
突然一阵心惊肉跳,终是惊醒过来。
当日闻听自家儿子出事了,立马急得只蹙眉,苍白的脸上顿时爬满了惊惶和无措,要知道她可就这么一个相依为命的宝贝儿子,剩下的女儿终究是女大不中留地,儿子可是自己的命啊。
一辈子……林芳仿佛已看到自己老来无依的情景。
单穿着件月白绡衣。毫不思索的带着女儿外出寻找了整整一天,却打听不到半点消息,只听到一点流言蜚语,说赢病己已经被人沉尸抛下海里喂鲨鱼了。本就心烦意乱的她昏昏沉沉的被女儿搀扶回了家。
连续两日,赢病己还是了无音讯。
万念俱灰下,闷在家里已经绝望。
赢病己来到林芳面前,略看下这个女人发上梳着两发髻没什么缀饰,白皙的脸庞,耳上戴着式样简单的耳环,衣着也是朴素至极。这位母亲显然有心事,见她蹙着柳眉,怔怔地立在藤椅前,那心事重重的模样好不可怜,见到忽然出现的人影,身子蓦地僵住。
近前来伸出纤长细指,白玉无瑕,摸了摸赢病己的脸,又看看上下,现确实是自个儿的宝贝儿子,没像以往那样带着伤,活生生的无伤无碍。
林芳一笑,秀丽容颜如花般绽放,只要他没事就好!
衣下的身子有些颤抖。伸手比划着,用唇语读诉着!
没有错,她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人的命,天注定。苍天不由人,恨命莫怨天。
在她用她特有地方式诉说什么地时候,赢病己也在打量着这位爱子胜过爱自己的女人!
一身布衣难掩姣好身材,一只手臂很自然的抬起,骨节分明的手指利落的捋起脸上散下来的发丝,然后一手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便笺铅笔,在便条上飞快的写着字。
她是个哑巴,根本无法跟人通话,因此用纸笔沟通是必要的选择!
可怜可敬的女人,望着她回想起记忆中的她,赢病己脑中一片清明,道:“妈,…放心吧!我以后不会再让你担心了,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辱你们,我会用尽我的所能照顾你们地,我向你保证!”
赢病己说这话的时候,自信非凡,坚定霸气。
朋友,爱人,彼此总是信誓旦旦,但倘若谁付出真心,谁就是天下第一笨人。而亲人比前两者只是多加了一层脆弱地血缘关系罢了,赢病己跟她们甚至连血缘的关系都没有,因而绝不会轻易付出感情。不过他却必须还债,为了谁都好。
林芳呼吸蓦地一紧,眼珠里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见赢病己注视着她,遂缓缓点点头,唇边泛起一丝笑意。
赢仙凤挽着母亲的手,小嘴微张,美目流转,不知道在想什么。
赢病己稳了稳,展现一脸笑容,柔柔的说:“相信我!”
赢病己的成熟让两人的愁苦之心稍稍慰藉,原来当年赢病己的养父因为治疗癌症,花费了大笔钱财,掏空了全部家产也不足以支付那笔天文数字,到最后随着病情的恶化,东借一笔,西求一笔,不知不觉中到老头儿死的时候,欠的债款差点压垮这个家,终日像一颗大石压在三人头顶。
林芳在外面工厂打短工,赢仙凤在外给人当会计,到最后每月工作所得的微薄工资,算上利息,用来还债需要偿还十数年!
关键人家可不给你那么多时间慢慢还,每隔一段时间催债的都在绷着恶脸要债,逼得全家人快要走投无路。
或多或少的缘故,想要赚大钱的赢病己也踏上一条充满着血雨腥风的不归路。
吃了午饭,林芳便与赢仙凤出了家门开工了,她们因为赢病己的这档子事儿已经旷工两天了,再不回去肯定炒鱿鱼吃咸鸭蛋了。
走了两女以后,空旷的家中更加寂静,留下来的赢病己没有挽留,眼里满满的全是斗志。
家有内患,外有仇债。
赢病己却没有被打倒,遇到难以解决的事,是让自己成长与磨练,在安逸的环境中,永远不会进步,人只有受困,在经过一筹莫展的阶段之后,才会得到通达的智慧。
一夜冗长,回到赢病己的蜗居里,坐着冷板凳,眼望着天花板,赢病己轻轻吟唱道:“是有真爱吗世间若有情
暴雨头上打就当淋花
为知己我做奸仔阿己
我奸心奸面”
说实话,赢病己没有多少音乐天赋,空有这具身体不错的嗓子,唱出来的确是走音的曲调,不过他才不管那么多呢,只管放开嗓子任情任我的高歌:
用我阴招去打低妖魔鬼怪
但断臂脚跛输哂亦照噬
厚道浮名脚下泥
长夜晚空觅知音一个
是否错
独处天地尽抛开顾忌
是有真爱吗让我尽情吧!”
哈哈哈……
一曲唱完,回想前世今生,不紧纵然大笑,道:“猫熊,给我去拿杯水来。”
话音刚落,桌上的漆黑笔记突然漂浮了起来,飞快地分解成九十五个小方块,接着这九十五个方块再一次分解,变成了九千五百个细小方块。
随着这一过程不断快速重复,笔记本的细小碎块如水银般化开,在赢病己的注视下转瞬间便分裂成了数不清的纳米级别的微小机械,然后再飞快重组,不过煞那间,笔记本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二十公分高的小熊猫。
日照香炉升紫烟,疑似熊猫在烧香。
是的,眼前是一只机器熊猫,手里还拿捏着袅袅青香。
一只熊猫,三炷香,憨态可掬。
“知啦~”
烧香地熊猫一个筋斗从桌上飞跃下来,双手仍高捧着香烟,屁颠颠地跑出房门,不一会儿厨房里响起了金金哐哐的鼓捣东西的声音!
远远的还能听到,一语让人菊花一紧的声音,也吼唱道:“我要烧得更香~~~~~~~~烧得更香~~~~~~~~~~~~~~”
赢病己打了个冷颤,不禁感慨道:“烧香的不一定是和尚,也可能是熊猫!烧自己的香,让别人去说吧!”
想起初次见面,那只貌似憨厚可爱的小熊猫,在冷月下对自己一本正经的介绍道:“姓熊猫名烧香,熊猫烧香。”
猫慢慢拜,暗黄色的香,自己瘫坐在岸塌上,精神错乱。
赢病己无奈一笑。
因为家人都睡了,赢病己很放心的让它自由活动,而且就算家人出现,赢病己一点也不担心隐藏能力极深的小熊猫会被发现。
不一会儿,小熊猫双手锲而不舍地拿着香,胸口环抱着一杯白水,一蹦一跳地飞奔回赢病己的蜗居,手脚极其麻利地在接近书桌的时候,延顺着打开的抽屉一路借力,咯噔噔几下就爬了上去,蹲下身子轻放下水杯,然后一屁股坐下来喘着气,抬起头用它的电子眼眼巴巴的看着赢病己。
拟人化地样子,要不是见了刚才一幕,任谁也不会相信这是一个机器熊猫。
这会儿,赢病己正用双手支着下巴,盯着它看。小熊猫大概只有赢病己的下巴到眉毛那么高,或许在它眼里,他就像个巨人。
“安啦安啦,等赚到钱我是不会亏待你的。”似乎看出了它眼里的渴望,受不了它那水汪汪的眼睛,随手从兜里丢了一块印刻着英女王模样地硬币给他,瞧它一张嘴,准确的一大口吞吃了硬币。
饶有兴趣地瞧着它鼓鼓囊囊的脸蛋,然后很快地吞落肚子里,小肚皮却不见丝毫起伏。赢病己咂咂嘴,伸手拿过水杯,引杯就唇,一倾而尽,叹了口气笑道:“我真是一个悲催的穿越者。”
小熊猫皱皱鼻子,瞪着幽蓝的机械圆眼睛,一边锁视着赢病己,一边用肥大的手掌手指,抓着烧不完的香,时不时还用解剖刀般锋利的爪子挠一挠自己的雪白肚皮,嘴里不满的道:“我肚子又饿了。”
………………
赢病己彻底被猫熊打败了。
相处的这段时间,赢病己能看出,这头熊猫性格随和、天真、好动、贪玩、孩子气,可以说一点也不像个机器人。除此之外,它对吃十分迷恋——这一点从它这一下午时间将赢病己家中的大半东西,消灭在它怎么吃也不见起伏的肚子里就可以看出来。
猫熊喜欢吃金属制品,对任何金属都来者不拒…,仅仅几天,它就像个活脱脱的饕餮族一样贪吃,将整个屋子里所有含有金属制品的东西吃了个精光,无论是汤勺,铁丝衣架等等都无一幸免,甚至到最后赢病己都沦落到喂食硬币的地步,没办法它只吃这些‘怪东西’,到最后林芳母女回来的时候,看着扫荡一空的家里还以为失窃了,到最后还是赢病己硬着头皮给了个牵强的解释,尴尬的不行。
这几天都是变成原始状态的笔记本,放在赢病己的衣服兜里贴身躲藏着,这是赢病己最大的秘密谁也不能告诉,奈何这家伙实在很不安分哪怕是笔记本的模样还爱在赢病己的怀里乱动。
来到赢病己家闹得更疯了,一没人就变成机器熊猫的模样到处乱串。
正愁着时,猫熊一个起跳,从桌上凌空跳跃到了相隔不过半条腿距离的床头。
猫熊坐在赢病己的床上,眼睛紧紧地盯着收音机,此时正在播放着娱乐版块的新闻,然后突然扭头对赢病己道:“老豆,你以后想做什么。”
赢病己躺在椅子上喝水,闻言怔了一怔,口齿欲动的,忽又代之以一丝的微笑道:“嗯~猫熊你给了一个好问题,值得我想一下。”
猫熊的电子眼闪了闪,盯着桌角的收音机一动不动的。幽幽道:“如果再不给我足够的食物,补充我消耗的大量的能源,我就要沉睡了。”
但是赢病己却一点也不为所动,眸光闪烁,同时伸出了拿着水杯的手,重新放置回桌面上,耳边响起收音机里发出的吵闹声,这些对他都没有丝毫影响。
赢病己心念电闪,一连打了好几个主意,沉默了会道:“我最熟悉的是游戏行业,但现在这个年代还不足以开发我想要的游戏,而且即便能够完美研发出我想要的游戏,我也没有那个资金。”
赢病己想的很清楚,虽然他并不知道在去年,也就是1972年,雅达利创始人之一的诺兰·布什内尔才推出了首款街机pong,不久便轰动全美,这时微处理器正诞生不久,第一台微电脑“牛郎星”尚未出世。
年仅19岁的苹果教主史乔布斯和苹果公司的另一创办人沃兹尼克都曾加入雅达利,负责开发电子游戏,参与设计了经典的打砖块游戏。
直到史上第一台真正意义上的家用电视游戏主机系统atari2600的出现,更是引爆全球游戏狂潮,截止到八十年代初,销量2500万台,普及度更是达到了美国家庭三户一台的程度,单一年就创出30亿美元的销售额纪录,领先苹果、英特尔、惠普等公司一步,成为硅谷创业神话,一时间风光无限。
当时就连港台地区也有不少人顺应潮流瞄向了游戏市场这块大蛋糕,负责生产atari2600的兼容机,其中较为知名的就有威龙7000、皇冠等品牌。
八十年代初年,美国街机游戏业收入高达近80亿美元,由25美分硬币堆积而成,超过流行音乐40亿美元,好莱坞电影30亿美元,可见其恐怖的吸金能力。
游戏产业是一个暴利产业,这不用多说,八十年代就是它的高峰时期,可惜现在时间还太早了,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没钱啊!连研发基金都没有呢,设备需要钱,开发需要钱,推广也需要钱,而且最后一点是很重要地,很多公司拥有不错的产品,却没有多余的钱推销铺展,到最后落得泯然于世界的一角,结果只有——淘汰!要不然凭着赢病己对这一行的了解和猫熊的辅助之下,还不是手到擒来,赚到打断腿下半辈子都衣食无忧,好好享受生活了。
猫熊一听这话,直觉地摇了摇脑袋。
赢病己也叹息了一下把这想法暂时尘封了,现在当务之急是用最快的速度赚到第一桶金,将欠的钱都还光,安顿好这一家子,要实施的计划没钱可不行。
赢病己首先要认知自己能干好什么,当下该干什么。
有目标的人会完全地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可以分配到自己的每个器官上。大脑要记什么事,眼睛要看什么东西,双手要干什么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事先——起码是开始一项工作前都是完全计划好的。有人抱怨自身的条件不足,认为自己没什么特长,要知道盲人还有触摸的书看,哑巴还会打手语,对于一个健全的人来说自己本身的健全就已经是极大的资源了。又会有人抱怨家境不好,需知世界上还有为数不少的人依旧活在贫困线下,依旧每天只为了温饱而不得不浪费大量的时间,而对于一个衣食尚不用担心的人来说,他的拥有的一切未免也太多了一点。
赢病己在社会上摸爬打滚那么些年,深得一套自己的体会,这世界上的资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需要同时是必须要努力地去挖掘,不费力气的挖掘只能挖掘到随处可见的矿藏,努力且运用工具、头脑地挖掘才能挖掘到贵重金属。对于自身有一番理想的人来说,这种挖掘恐怕就不那么吃力,因为他们能很好地分配工作;而对于盲目的人来说,做的更多的是无用功——即使给他再好的资源。
赢病己完全不认为自己是个穿越者就可以随便想做什么事情,什么事情就会如自己所愿顺风顺水,神挡杀神佛档灭佛,规则都不是事儿~
一切都那么简单就好了,梦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现实不是小说,不可能以为你一个穿越者的身份胡乱来都可以功成名就,别把前人当傻瓜,你并不比前人聪明多少,对未来所了解的多一点而已。
赢病己见过很多重生文,当歌星的,就在七八十年代唱起小苹果,一万个舍不得,死了都要爱,等等现代歌,还唱得很嗨,自以为天下无双,独一无二了,怎么样怎么样我这可是未来几十年的神曲好歌,你们还不拜服脚下,尖叫连连啊!
可笑的是一个个评委和观众都赞誉有加,好评如潮,什么经典好歌啊,好听到爆,这歌太好听了云云。
每每想起这些狗血剧情,赢病己都想一口盐汽水喷死他们,见一次打一次,揍得连他妈都不认识,妈了个香蕉士多啤梨的,在七八十年代拍夜店,疯狂的石头,写网游之恶魔猎人,暗黑破坏神之毁灭。一点也不考虑时代背景,当时人们能不能够接受的问题。
就像周星驰说的剪头发不应该看别人怎么剪就发神经跟流行,要配合啊!你看你的发型,完全不配合你的脸型脸型又不配合身型,身型又和发型完全不搭,而且极度不配合啊!!
你写的一点也不靠谱,一点也经不起推敲,人家怎么看的下去,活该被人喷!
4か 剽窃也是一种技术活!!!
赢病己最大的特长在游戏行业,在现有的情况下暂时延缓这个项目,那么值得他参考的是许多娱乐小说里经常出现的内容!
无他,无非是影视歌曲,动漫小说,再来炒炒股**猜球也就那样!
首先,赢病己将电影电视这一行排除,虽然从前对这一行有一段时间很感兴趣,在网上看过一些剧本也看过很多影视节目,但他根本没有制导过,连微电影都没拍过,更没上过专业的传媒学校,可以说连门槛都没跨过,何谈拍电影搞电视!
至于说赢病己拍影视剧不行,但不是看过很多影视剧本么,将剧本写出来卖给邵氏、嘉禾这些大金主不就得了?少说千八百万吧!
呵呵,别闹了,香江和大陆有着根本性的不同,为什么占大多数香港电影是在没有剧本的状态下完成?答案很简单:由投资者到导演都相信,观众买票入场不是为了看剧本!
“剧本”与“电影”本来就如骨和肉,但追溯香港过去四十年的电影发展——特别是在它的全盛时期,香港人对电影的“爱”,绝对是建立在另一个元素之上:演员或明星。
过于细致的剧本会冲淡观众与他们爱戴的演员之间的默契,试想下——当周星驰饰演的不再是周星驰时,再好的故事也填补不了捧场客的惘然若失。
深深了解港产片观众心理的导演干脆抓住演员当编剧——在他身上找寻创作灵感,总比为他打造角色与情节之后,才发现“衣不称身”来得省时省力又有效果。“剧本”,因此不再是推进戏剧发展的引擎,而是展现个人魅力的各种小零件。它们包括:口头禅、小动作和俗称“性感”的性别气质——如果“剧本”叫“叶子楣”或“彭丹”,情节必然围绕她的身材做文章。
这证明喜剧之外,动作片、爱情片、灵异片和艳情片也可依法炮制。所以,在别的电影文化里“角色定型”是种弊端,港产片却将它视为“票房保证”——
简单的说,有剧本和没剧本的最大区别在于,不用剧本可以让一部电影更加有灵性,反之则没有,这也是为什么港片只能继续在一个小世界中兜兜转转走不出去的原因。
有得有失,很公平。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在香港编剧永远是底层的存在,他们所创作的剧本价格是非常廉价的,很多导演甚至不屑看剧本,完全依照自己脑袋的想法去拍。
这也是为什么赢病己丝毫不考虑走影视的路子,至少在他有信心吃足了这一圈子才会参与进去!
赢病己很明智的将影视这一路弃掉,连剧本这一路也想都不想。想当初,赢病己看过很多港穿的穿越者,就靠拍电影写剧本扬名赚钱,尼玛一个个**丝自以为看过很多影视剧就自大的去拍电影,结果不必说一个个吹到天上有地下无,票房千万都是丢份,至少上亿才配他们的身份呐!!!写的剧本给人看,一个个都惊为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一部小说里的主人公,写了一个剧本打算卖给**头子向华强,尼玛赢病己当时都快笑哭了,不但支付了一千万剧本费,而且堂堂一个大佬竟然会为了一个剧本低三下四,礼敬三分,还对手下夸这剧本绝了,拍下来保证赚,大杀四方脚踩邵氏拳打嘉禾有木有!!!!!
想到这里,赢病己一口气吐出满胸义愤,赶忙摇摇头摆脱这些不想回忆的记忆,既然这一行不行,剩下的唱歌自然也不行。
同理,赢病己实在没有音乐天赋,虽然喜欢听歌,但轮到自己唱就不行了,要是出唱片还不叫人笑掉大牙啊!不说掉面子这点,面子,赢病己可以不要,多少人愿意为这虚荣的外衣付出一切,甚至性命,赢病己却不愿为此付出太多代价,重点在能不能赚钱!
毫无疑问,要是自己出唱片,用一秒钟去想连自己都不会买……换个思路,还是写歌,赢病己可以选择给人写七八十年代正当红的好歌,经典好歌,殿堂级的!
可这会轮到赢病己不干了!不同于影视剧本在香港的不重视,写出好歌,一旦出名,卖的价格可不是剧本几百几千块的地摊价了,背后衍生的利益以及影响远不是剧本可比,寥寥数十百来字,当真是一字千金!
与其自己没有实力,贱卖给大公司,还不如以后自己开公司,写歌培养旗下的歌星,到时候赢病己赚到的钱会比卖给别人远胜千百万倍!
这个时候许冠杰的粤语歌还未成熟,黄霑与顾嘉辉,两人也未出名,说不得赢病己可以取得粤语歌鼻祖之类的称号也说不定。
总而言之,影视歌都被赢病己排除了,至少在自己拥有个人公司之前,都不会考虑涉及这些跟各大公司争食的状况出现,剩下的漫画赢病己不会,那么最后结果只有最常见的写——抄小说一途了!
这是一个相对操作简单,只需要将小说抄下来,然后挑选报刊杂志,商议具体价格利益分配,然后直接发表的轻松过程。
反反复复的想,赢病己觉得现在写小说大有可行。
于是赢病己便琢磨起现在应该创作什么小说,综上所想很多题材在这个年代是不可取的,甚至在大部分人眼里可能看天书一般,凡事都要有个过程,步子迈得太大小心扯到蛋!
赢病己家在养父老当益壮,无病无灾的时候虽然是开武馆的,从小赢病己都在养父的熏陶下学武,打三四岁开始就在外厮混,总之没个正行,比如他喜欢斗鸡走马,比如他像个没笼头的马,爱四下转悠,常常一出家门就没了踪影,不过天生聪慧学什么都轻松上手,常常举一反三想出很多常人想不出的点子。
因而赢病己同时也被养父强制性的拉进学堂读死书,小学是在元朗,中学在荃湾官立中学就读,这是一间男女校,不比名头响亮的香港国际中学,和李小龍许冠文黄霑等名人就读的香港喇沙书院差,值得一提的是大明星米雪也是赢病己的同班同学!而且巧合的是两人都是同一年出生的!
因而赢病己不大不小的房间里,触目所及的空间除了一张床还算整洁外,所有空间都堆满了杂物,这个地方说是住家,不如说像是战场比较合适。
满房间的海报、报纸、小说课本都通通散落在房间里的各个角落,近一面墙大的书橱里塞了满满的衣服和书,叫人分不清楚那到底是衣柜还是书柜。不过,这对赢病己了解当代社会、香港都有很大的帮助,避免撞车的风险,对未来投资也有所帮助!
从中午到现在,赢病己已经吸取了很多有用的讯息。赢病己仔细地回忆关于武侠小说的历史,金庸已经在去年封笔,最爱的古龙正在巅峰,如果要剽窃的话,最好的选择是黄易、温瑞安等人的作品!
不过想想赢病己最后还是无奈的放弃了抄这些小说地设想,不是他不想实乃这些人创作的作品对于赢病己来说还是有些久远了。许多书没看过或者说被彻底遗忘又且无太多新意,赢病己是抱着一炮而红大赚一笔的想法,能够实现的也就黄易的寻秦记,双龙了吧。
提起穿越等名词,类似禁忌的存在又让赢病己碰了都觉得烫手。
翻阅着放满大半个书桌的书籍资料,赢病己一边检视着内容一边忍不住的皱起眉头。
许是听腻了收音机的谈话性质的节目,恍似鬼魅幽灵般的猫熊,悄无声息的爬回到桌面上,随着‘啪嗒’一声,整个房间从新融滙着静和幽。
赢病己面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看着猫熊亮闪闪的眼睛,看得出那是一种渴望。这货才不是因为听腻了,赢病己腹诽的一把抓过收音机,放到一边。
这货的圆脸,始终缺乏表情,大大的黑眼圈,胖嘟嘟的身体,不单只是喜欢跳来跳去,好动而且富有好奇心,对每件新事物都先嗅嗅,想咬咬来研究一番。。
赢病己可不想将了解这会儿时政新闻的重要工具轻易给这货吞进肚子里呢!
猫熊见‘食物’被抢走,顿时撇撇嘴,四处张望,试图寻找有没有漏网之鱼的踪迹。
见总算保住收音机,赢病己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猫熊的电子眼闪了闪,似乎在鄙弃他的小气,扭过身子挺着圆滚滚的屁股,不再理会他。
赢病己瞪着它的背影,暗自嘀咕既然现在的没有适合的,后现代的总一把抓吧。
不小不大的房间突然一片沉寂,良久——
“就他了——!”赢病己脸上恢复和煦的笑容。略略一顿,然后在一个本子上书写上三个大字。
猫熊闻言,微感好奇,便转过身探过头瞄了一眼,见上面写着字迹颇为潦草,却挺有风格的三个字,《搜神记》?!
猫熊并不在意赢病己要做什么,它关注的是赢病己既然终于下定了注意,那么只要赚了钱,相信就能买很多食物给自己恢复能量了吧。
想到这里,它脸上浮现甜甜的笑容,脑海里勾勒出自己未来幸福日子的远景。
猫熊重新落座,翘着二郎腿道:“想好了?”
赢病己心潮如涌,热血沸腾的小小激动了一阵,把一张脸涨得通红,扫了眼坐在书桌边缘吊儿郎当的猫熊,又讪讪的咳嗽一声,道:“嗯!我想好了!我的第一步就从这本搜神记开始叻!”
猫熊无所谓的点点头,接下来就轮到它出场了,吼吼。
抄书绝对没有重生小说里说得那么简单,那些几十几百万字的书,有几多个人记得全部细节?又有多少人能一字不差的记下来!
赢病己自认为没有能力完美复制下来所有作品的详细内容,那不现实,最多大致情节抄写下来,但只凭自己的文笔,赢病己估计悬……
因而唯有借助猫熊能力,赢病己并不想勉强自己,这儿不是还有只智能生物在么,自己何苦来哉?
猫熊杵着下巴,眼珠乱转,面上忽而坏坏一笑,注视着赢病己电子眼连续闪了闪,身体发出哗哗磨刀一般的响声,这是它表达兴奋的一种方式。
见赢病己坐着不动,猫熊嘴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赢病己双手环胸居高临下的看着在他面前做猥琐动作的机器熊猫,磨了下牙。猫熊骨碌碌的大眼睛不甘示弱地对着他,露出希冀。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赢病己掏出了口袋里剩下的全部硬币,有十多个,有2元,1元,50分,10分,5分的都有。
‘啪’!
赢病己将所有的资产全部拍在桌面上,无奈道:“算利息,全都给你了啊。”
“嘿嘿……”它抬起头,回给对方一个装无辜的笑容。
不过转瞬就将他抛弃了,猫熊两眼放光,对它而言,最快乐的事莫过于吃数不尽的金属了。盘坐在桌上,埋头吃硬币!
说是很多但叠加起来也没多少,它把硬币一股脑儿塞进嘴里,鼓着嘴巴咀嚼了几下,才满足地咽下去,打了个饱嗝道:“都不够塞牙缝呢,老豆。”
赢病己被噎了下。闷哼一声,没有顺着他的意接话!
猫熊虽然嘴巴这么说,它的脸上仍是漾起了开心满意的微笑。
一把站起来,猫熊昂着头对赢病己道,“老豆。你现在准备好纸笔墨水吧!”
赢病己傻傻弄不清楚这是闹哪样啊!
5か 搜神记的王姿,由我抄写!!!
一把站起来,猫熊昂着头对赢病己道,“老豆。你现在准备好纸笔墨水吧!”
赢病己傻傻弄不清楚这是闹哪样啊!
猫熊见他满脸问号也不奇怪,张口解释道:“我吃金属,是为了维持行动力和寿命,就像你们人类吃米饭鸡鸭鱼肉一样。而所需要的纸笔墨水就相当于创作的基础材料,没有这些你也没有办法取出你想要的东西。”顿了顿,见赢病己都听进去了,又道:“还有,给我一根你的头发,还有你的一滴血液,嗯,血液可以给我也可以不需要!”
前面的还好,后面的头发和血液又是闹哪样啊,想想要抽以自己的鲜血赢病己就头皮发麻。
赢病己气道:“我的常识告诉我,你在胡说八道,为什么要这些七七八八,乱七八糟的东西啊!”
猫熊撇撇嘴,一脸不屑的道:“这是你的常识,不是我的常识,以你的智商,我很难跟你解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赢病己被它气的大笑不止,道:“好家伙,那你倒是给我说说,要我的头发和血液做什么!”
“一根头发提取记忆,一滴血液创造创新。”猫熊简单的道,低沉的嗓音缓缓在空气中散开。
赢病己的笑容僵在脸上,一脸被你击败的神情,说不过这家伙,瞧它一脸义正言辞的模样,言之凿凿的还真没办法说它的不是。
眼见为实,赢病己于是道:“好吧,你赢了,我给你准备好材料。”
说完,赢病己从散乱的房间里找到一大本空白的笔记本,笔记本上还残留有素纸的淡淡清香。又在抽屉里找到一罐黑不溜秋的墨水,将两样东西递给猫熊面前放好。
赢病己目不转睛的望着它,期待它的下一步怎么做。
“撕啦~~”“撕啦~~”
猫熊将纸页,几张几张的撕下来,然后将纸揉成一团,像吃金属硬币一样塞进嘴巴里生吞活咽了下肚,赢病己的表情却立刻变得错愕不已。
‘咕嘟~’
猫熊挤眉瞪眼,看起来似乎不喜欢吃这种东西,时间彷佛凝结在这一刻,赢病己沉默的看着。
猫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又继续撕着白纸,将纸重复刚才的一幕揉成团,然后在赢病己沉默的注视下,双目圆瞠、嘴巴张得大大的将纸一口吃掉。
赢病己的眉头轻轻皱起,默不作声,将他袖口高高挽起,帮忙将纸揉成一团,猫熊在赢病己的帮助下将素白轻薄的纸一口口吃落肚里。
一分钟……
十分钟……
似乎过了相当漫长的时间,赢病己的手都揉到抽筋了,躺在椅子上,嘴角牵动,无奈道:“为什么要用那么原始的方式呢,你不是智能机器熊猫吗?猫熊!”
这时,终于吃完最后一团纸,都已经数不清吃了多少本笔记了,终于结束了。猫熊脸上掠过一抹喜色,可算是吃完了。
听到赢病己的问话,猫熊没有回应,一边擦着额际不存在的虚汗,将嘴巴对准墨水瓶的瓶口,一边灌进嘴巴里咕噜噜的猛灌,好一会儿才喝完“饭后酒”。
“嘭~!”放下空无一物的瓶子,猫熊仰起光滑的小脸蛋,打了个饱嗝,这才哂道:“你以为我想啊!因为上一次的损耗,我的能量都快见底了,九成九的功能都停止运行了!要不然你以为我想用这种笨办法啊!”
赢病己无语,这是拐弯抹角的怪自己没养好它嘛!
不满意的撇了撇嘴,却还是接受了。
猫熊眼睛闪了闪,踮起脚尖,闭着眼凑近他的脸,说道:“剩下的就简单多了。”
赢病己没好气地瞪它。不过还是亲自动手拔了一根弯曲的头发,递给了猫熊,毫无疑问的又被它吞进肚子里。
咬咬牙,又将手指头放在嘴里用力咬破一层皮,亲自移送到它的嘴巴前,没办法,21世纪什么最宝贵?熊猫!
猫熊这次到没有将赢病己的手指吞食掉,轻咬住他的指头,吸了一口便翻着白眼,连吐了几口,啐道:“脏死了脏死了,老豆你是不是不常洗澡吖!”
赢病己满脸黑线,深呼吸深呼吸老子不跟它一般见识。
虽然是装模作样的表演,不过见赢病己的表情,猫熊还是乐不可支,嘿嘿笑道:“老豆,材料都收集完成了,接下来看我的表演!”
话音刚落,赢病己低着头咽了口唾沫。
只见熊猫猖狂,燃着三根香,那香烧的比以往更香烧的更旺。熊猫世界,无限可能。
金光一闪。
宝物出世……
耳边响起嘘嘘的微弱声音,紧接着赢病己突然听见“咚”地一声闷响,把他吓了一跳。
“啪”,紧跟着又是第二声响。
这一次,连桌子都被震得籁籁而动,赢病己剑眉一皱,双目紧盯着桌面,原来猫熊已经变回了笔记本的模样,只是动静有些大。
正目视间,又听得一连串“咚咚”之声,震得桌上书本纸笔,不住叮当撞碰。
咚咚之声突然一敛,猫熊停下了动作。
赢病己直楞楞地瞪着桌面上的笔记本猫熊。
哗!——
忽然笔记本的书页动了,一页翻过了一页,犹如一阵微风拂过草原,发出细微的沙沙沙的摩擦声响,赢病己的目光停留在了不停翻滚的书页上,瞳孔中正在倒映着一行行文字。
本来洁白如雪的书页,浮现了一段段用铁划银钩、椽笔浓墨狂野好看的字体书写出来。
赢病己讶然的举起双手,揉了揉双眼,睁眼再看。
简介:
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的洪荒时代,随着天下公认的领袖神农氏的去世,各族群雄都开始蠢蠢欲动,就在此波涛暗涌的动荡时代,一位少年横空出世,在机缘巧合下开始了一段惊心动魄的传奇历程。长篇神怪小说《搜神记》会带你进入一个充满瑰丽山川,珍禽异兽,神功法术,爱恨情仇的梦幻般的古代神话世界。
赢病己现在乖得象个懵懵懂懂的小娃娃,愣愣痴痴地不动。
这是搜神记的简介没错,赢病己翻了一页看,和记忆之中的第1章——神农使者!分毫不差,不,应该说文字更加精炼了,本来这部小说就以瑰丽而闻名,猫熊却将他提炼的更加完美了,而且绝对没有任何错别字,赢病己一页一页仔细的检阅着,满意的点点头。
实际上后世大陆有着许多不错的作品,其中凤歌的昆仑,沧海、灵飞经,孙晓写实主义的武侠巨著英雄志等等。
反复斟酌后,赢病己却选择了树下野狐的搜神记,不但因为这本书文笔华丽,想象奇瑰,最重要的是其是他最早看的类型网络小说之一,有着独有的偏爱。
《搜神记》的故事发生在炎帝、黄帝所在的蛮荒时代。那正是群雄逐鹿中原之际,神农氏、黄帝、蚩尤、西王母、夸父、刑天、祝融、赤松子……传说中的神话人物尽数登场,不仅有英雄游侠、妖女灵兽、奇门异术,作品对亲情、友情、爱情及恢宏的战斗场面的描述亦丝毫不逊于古今之大家。
搜神记对文学界的影响,其《搜神记》不仅继承了《山海经》《西游记》《封神演义》等中国古典作品的优秀特质,更博采众长,将神话、魔幻、武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历史糅于一体,以史诗般的笔调再现华夏民族文明起源的洪荒时代,重构瑰丽雄奇的华夏神话。其思想之浩瀚、行文之奇诡、文笔之瑰丽、言辞之诙谐、情节之跌宕,已使其从纯粹的娱乐式的赏析中跳脱出来,令人不得不叹服华夏文化的博大精深,而作品本身亦成为奇幻文学史上不得不浓墨重彩书写的一笔。这其中,读者可以看到武侠和玄幻前辈的身影,而少年人的无羁想像和豪放心灵,更加使其青出于蓝,从而奠定了作者新生代两大奇幻天王之一的至尊地位,成为东方新神话主义奇幻的开山之人。
应当说,《搜神记》的背景选择是非常经典的,金庸先生的历史小说之所以畅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文化背景的丰富内涵,而这样的写法又使作者有了小说构思大的框架,省力又讨好。《搜神记》也是如此。如果采用“个人化”的写法,将很难构建出一个宏大完整的武侠系统;如古龙,他的所有作品几乎都在努力构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武侠天地,尽管他可以在这个天地里任意驰骋,却也难免作品背景的空洞,只是在讲述一个个可以自圆其说的故事而已,还常常不得不用“天生就会武功”、“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之类的招数,总让人莫名其妙。
然而,与金庸小说不同的是,《搜神记》的文化背景是上古历史,那时并没有大家熟知的众多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物。为了在更大程度上获得读者的心理文化认同,作者更多地通过五行相生相克原理的运用、极具传统文化意味的武功招式的命名、上古典故宝刀神器的自然融入等方法传递中国文化气息。
总的来说,作者树下野狐于2001年7月开始创作的《搜神记》,开创了中国新神话主义的东方奇幻风格,被誉为“本土奇幻扛旗人”、“北大蒲松龄”、“当代新神话主义浪潮的领军人物”。比起洪荒巨著佛本是道创造的更早,搜神记是二十一世纪早年最著名、最畅销的网络奇幻经典之一。搜神记是一部畅销小说,一部很有文化内涵的著作,值得人们好好地去挖掘,也值得赢病己付出精力推出这本经典巨著!
名财兼收,赢病己不满意都不行了。
继续看下去,当这书页上一排排的五号小字油然而生,一目十行的匆匆浏览,简直像做梦一样。一眨眼的工夫,页面上已经用飞一般的速度,自动出现了至少200多字的正文,照这个速度下去,1个小时8000字绰绰有余呀!
即便以赢病己的稳重,也不禁兴奋的不行。
搜神记全文一百六十万字,在这年头算是一部长篇著作了,原本靠赢病己手写,不说内容对不对得上,就算对上了也至少几个月的时间完成,现在照这个进展,二十四小时运行下去,赢病己估摸一个礼拜就可以完结了!
这不禁令赢病己想起,号称人类码字机的倪匡,此君一贯风格,先收稿费再交稿子,他最令人佩服的就是,一天写出几万字后,人家要写几天,他都在一天内完成,且慢慢交稿,还搁几天,多余的时间就能去玩,他很**,跟古龙是极好的哥们,而且他写稿子,稿费比古龙高,一周就能拿几万的钱,想当年是60年代,能有一年几百万的收入是个天数,相当于后世的几亿了!试问后世能攒几百万都已经是很不错了。
这也是赢病己有理由兴奋的缘故,要是给外面的人知道,一个礼拜一百几十万字,这也只有神才办得到吧!
眼见赢病己的姿态,桌上的猫熊停止了动作,在新一页,用粗粗的比划写着斗大的字,道:“想的挺美!”
6か 全息景象写作,狂拽酷炫吊炸天!
猫熊的声音从笔记本或者说从他身体里传出,懒洋洋地道:“老豆,你想的太美了点,做人要现实点。”
被打破幻想的赢病己顿时怔住,困惑的蹙蹙眉不解的问道:“猫熊,你这话什么意思?”
想了想,猫熊用尽可能浅显的意思,解释道:“简单的来说,我跟你索要头发和血液是提取你的基因记忆,而在这提取的过程中以及破解的过程中是需要耗费能量的。”
猫熊见赢病己用心听,于是继续滔滔不绝的道:“而且这些基因记忆是有生存时间的硬性要求,完整的保存时间基本上在一个礼拜七天,过期报废则需要重新提取基因来破解。满状态的我来说,破解的量是百分之一百,现在的我仅能破解提取一天的时间,剩下的基因会被损毁,这是基于保护基因不流失的协议。”
赢病己用心的听着,不过仍是觉得有些云里雾里的。挑了挑眉,凝着它的眼里浮出兴味,“我是有听没有懂啦。”
猫熊装作没听见,自顾自地用十分罕见,严肃慎重的语气道:“也就是说,现在状况的我,每采取一根头发和血液的基因记忆,仅能够维持一天的提取创作,而且剩下的能源顶多支持我连续持续的工作一个星期不到,超过能量点我就将永久沉睡,甚至就此报废直接死亡。”
赢病己闻言,蹙起眉头,忙摇头大声道:“那还是算了!你可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宝贵的猫熊,绝不能有事!”
房内顿时一静。
猫熊没说话。
赢病己将身子舒适的靠向椅背,拿起水杯暍了口水,润润唇,放松的状态下能让他更冷静地思考。
赢病己心道,虽然自己急钱心切,但就为了一本书牺牲了猫熊,这种赔本买卖怎么看怎么亏,他要是傻了才这样干,做人别太贪心嘛。
猫熊见到他紧张的表情,不由的感动不已,没想到他这么在乎自己,自己说到底其实只是一个机器人而已。
顿了顿,猫熊自信满满的道,“放心吧,其实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只要我一天工作八小时,而且你也加入创作,我的工作进展将事半功倍。”
赢病己一脸错愕。瞪视着笔记本形态地猫熊,不由的跃跃欲试了起来,微顿了下,声音听起来有丝迟疑,道:“怎么说!?”
猫熊顿了顿,用类似合成音的声音,有滋有味,有条不紊的讲解道:“我这是一种全息景象处理技术,简而言之就是可以根据人的思维,将人脑所想的景象画面自动生成文字或者图画!
你脑海里想什么,画面感或是景象,我就将以文字的方式描绘出来,打个比方说,你以前看搜神记的小说时候,是不是都会将文字的一幕构想在脑海里,以自己的观点想象出当时的一幕幕场景。”见赢病己呆呆的点点头,猫熊继续绘声绘色的说道,“那么基于这种能力,我会用我的技术以及提取你的头发血液基因的协助,把你所构想的画面景象重新用我最快的速度编写成文字,而且笔锋以及剧情完全和原著一样甚至——超越!”
笔记本姿态地猫熊晃了晃,轻松的说:“你脑海的记忆加上给我的基因,我同时可以生成漫画,而且比原著绝对更加真实瑰丽,梦幻好看,只要你想,我都可以用你所设想的表达方式绘画出来!甚至你可以成为世界级的大画家,在我们通力合作下,一切都不在是问题!”
听完整篇介绍,浅显明了的道理,赢病己完全将其吸收了,听得一愣一愣的,真没想到这种好像只会发生在小说漫画里的情节会出现在他的面前。
赢病己被猫熊所描绘出来梦幻一般的蓝图所折服,这太牛了,低喃了声:“卧了个槽!太给力了,这真心高科技啊!”
猫熊听见赞美自得的哈哈大笑。
“那,具体该怎么做,不会又要抽血什么地吧。”赢病己扯扯唇道。
猫熊笑了笑,轻声道:“老豆,你只需要双手抓紧我,静下心来就好。”
“这样嘛?”
赢病己闻言,老老实实的伸出双手,将桌面上的猫熊抓住,拿捏住两边的书页。
抓紧。紧握著冰凉的猫熊笔记本。
下一瞬,赢病己就觉眼前一黑,明明睁大一对双眼,却现自己什么也看不见,就像置身于一个浓雾迷漫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
突然一阵感绪的音乐或者是电波,赢病己并不清楚,但那种感觉象潮水一样涌来,他的每一根弦都因为这种情绪紧张的绷起来。
黑暗因为未知,所以骇然,让赢病己觉得毛骨悚然,四周围安静的吓人,死静死静地。
赢病己试图呼唤猫熊,道:“喂!猫熊是你将灯关了么?快打开啊别玩了,好黑啊!”
没有回应,四周围仍是一片寂静,静的吓人静的令人骇然。无论赢病己如何叫嚷,他的声音都好像没有任何人听到,更不见回应,就似已传到了万丈深渊!
那种情绪,放的越来越大!
赢病己忽然瞪大眼睛,周围的情景变了,还是一片黑暗的空间,只是眼前忽然至极地多了一条怪物,一只吓死人不偿命的超级大蛇怪!
稍微扫一眼,就清晰可辨,它拥有九颗头!
它或者说它们地身躯有如九座山峰、九条山谷般巨大,身上长满着青苔、桧树和杉木,身体直将把八个山谷和八个山岗都填满。赢病己甚至能看清它的每一片黑霖霖地鳞片,每块都有一头大野猪的身体那样大。它的肚子是血淋淋,像是糜烂了似的,眼睛像红灯笼果,血红的慎人,九个头,每一个都狰狞可怖,嘴里滴流着恶心的黏液,发着让人呕吐地酸臭味!
在这个超级怪物面前,赢病己渺小的像只蚂蚁,不、在它面前他简直连蚂蚁都算不上,因为差距实在太过巨大了!
赢病己在注视着九颗头颅,那十八只红如血的眼睛也在紧紧盯着下方这个渺小到跟细菌都差不多的人类!
赢病己瞬间手脚冰冷,如坠冰窟!僵硬着身体犹如僵尸!
其实每一个人的身体里打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都住着一只怪物,你可以称呼它为魔鬼或者恶魔,不管怎么称呼它们它们就是存在着,每天每夜每时每刻,日以继夜的拍打着封锁着的大门,试图击破那个囚禁的大门。一旦因为某种缘故,或是利益或是权势或是美色,总之一旦某种利因触动,出现了一丝裂缝,它们就会更加疯狂地冲击牢门,一旦放出,它们便会将你控制做出你想做或不想做的事情,大多数人将这个怪物放出来的结果都是被对方控制,直至崩溃死亡!只有少数强者,心理素质极高的人能压制它们,收服他们,而能将它们收服为自己所用的人就是强者!向上攀爬到极巅的强者!
赢病己体内的怪物早就放了出来,人生二世,在社会上摸爬打滚数十年,不说大彻大悟,心理素质在大多时候,赢病己都是以压倒性的力量压制身体中的怪物,但他毕竟不是神,终究会有疲惫松懈的时候,在这时,名叫恐惧的存在偷袭而来!
人是感情生物,而只要是有感情的生物,无论是男女,人虫花草,都会有名为恐惧的东西存在!这个时候恐惧加冕了怪物,怪物在恐惧的协助下终于占据了——上风!
顿时兵败如山倒,赢病己的心神彻底慌乱了,被恐惧的怪物所打倒,发出了歇斯底里的惊叫声!——
“老豆,不要想这些你害怕的东西,快想想你喜欢的东西,想想蓝天白云,想想自己在最想要去的地方愉快度过吧!”就在赢病己就快要到崩溃的边缘之际,猫熊有如天籁一般地声音在天空,又或在赢病己的耳边传来!
就像溺死前,抓到了最后一根稻草一个救生圈那样,赢病己试图哆嗦地闭上了眼睛,依照猫熊的建议去想想那些美好的事物!
成功,那就是救生圈,失败那则是一根稻草!
赢病己不想再看到那只恐怖的怪物,那也是自己为数不多最怕的东西,太真实了,一切都真实地就像他就是真的一样。越是不想,可他越是事与愿违,挥之不去,恐惧总是在你不想要撞见的时候纠缠着你,抵死也不放手!
多想是一场梦!
过了几秒钟,浑身大汗淋漓、面色煞白的赢病己再次睁开眼睛,还是它,还是它们,这群怪物还在,而且眼神更加凶桀,口舌滴落的黏液更多更刺鼻了,它们大山一般的身体动了,地震山摇,因为赢病己的心也动了,恐惧的怪物仍占据著上风!
恐惧扩大蔓延开来,一发不可收拾!
赢病己危已!难到我要成为第一个,或许也是最后一个可笑至极的被自己吓死的重生者吗!
深黑的天,血腥的月,幽密的暗黑世界里!
吼!!!——
九道汇聚成一声深沉的龙吟声!
沉焰如冰的九头大蛇张大血盆大口,朝着赢病己杀来!
“才不要,才不要,我赢病己怎么可能容许自己被可耻的吓死!啊!!!——”赢病己疯狂咆哮,再一睁眼,冷光一凝,厉声喝道:“我还没有完成我的愿,何以耻死!我此生誓要喝最烈的酒,睡最美的女人,胜最强的敌人!赢得权势财富,江山美人,我是赢病己!!!!!”
啊!——
赢病己发出来到这个世界上最愤怒的怒焰长吼!
随着这一声长啸,瞬息间,什么黑暗,什么大蛇纷纷烟消云散!
天堂容不下真相,地狱关不住狂傲,确是这抹狂傲拯救了赢病己的命!虽然赢病己至始至终并不知道猫熊的这场‘游戏’会不会害死自己!
“老豆。”
一声轻唤,一道银光,正是僵局遽变。
淡漠、双眉紧锁的赢病己睁大了眼眸,心底里一片火热,四肢百骸似乎都在燃烧沸腾!恐惧的情绪早已烟消云散,心中只有万丈豪情!
蓝天。
碧空。
白云。
幽静的山谷。
一面美丽,清澈见底的湖泊。
湖畔生着许多不知名的花儿,五颜六色,而澄澈的湖水中有许多奇形怪状,好看已极的鱼儿悠游着。
一阵徐徐的清风拂来,吹皱了原本平静如镜的湖面,也撩起了赢病己的衣衫,头顶的发丝,衣扬,发也扬——
好不悠闲潇洒,这是赢病己的良辰美梦!
柔柔的日光映照在赢病己的脸上,转瞬就浮在半空中,座下便出现一金碧辉煌地王座!
周围出现了许多如花美眷,环肥燕瘦,无一不美,赵雅芝,汪明荃,潘迎紫,林青霞。钟楚红,李若彤,李嘉欣,王祖贤。
数不清的香江名媛明星,在他的脚下臣服,用最恭敬的眼神视自己为帝王,用最情深款款的眼神视自己为她们唯一的男人!
这是梦嘛,仙境嘛?!赢病己不知道,可是他很享受,这享受的时候,猫熊的声音又缥缈地传来。
“从你双手触碰到我,被我的电波所锁定影响,从情绪撩动开始。这里其实就是我说的全息景象,由心生成的景象,它是真实地,假如你的心相信这是真的那它就绝对真实,只不过仅对你而言。”猫熊虚拟半透明的身影,浮在赢病己面前几米远的湖面上,慢条斯理地说道:“这里的一切都因为你而改变,你可以把这里当成你的梦境,梦里你就是上帝!想什么就会出现什么,醉生梦死,洪荒猛兽,什么都会出现,只要你想!”
猫熊一直重复着只要你想,这句话让赢病己嘴角抽动,不过心理愈加火热,只要我想,我就是全能的上帝么!世界因自己而舞动的感觉实在太好了,众生都在自己的一个意念里,哪怕知道这只是一个梦,可太真实了,因而——太爽了!
凝视着赢病己兴奋的神情,猫熊撇撇嘴,继续说道:“当然,这是为了创作小说,映画;换言之,这是你放松的梦境,也是你的历练修罗场!就像刚才……你在这里可以打磨你的心性,战胜你的心魔、恐惧!对你来说是利多于害的!”
赢病己站起来,仰着天,笑对地道:“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娘希匹,我喜欢,好!猫熊我们就从这里开始,打出一个朗朗江山,让我的春秋大梦变为实实在在地产物!”
权势、霸业、坐拥江山;事业就是体现男人最好的诠释品,赢病己想要,在这一刻比之前都要来的无比的想要!
时间不会对任何人留以情面,即便是神!它从不等人,停留原地便是落伍,落伍的后果便是淘汰,作为一个有志青年,赢病己绝不允许自己停下脚步。
赢病己照着猫熊的提醒与说教,从搜神记第二章开始,用最认真的心态回想搜神记的内容,比世界上所有影视都要来的震撼的景象在他的心下出现。
第2章,谪仙人——
拓拔野的身影骑在珍兽白龙鹿地背上,只觉耳边风声呼呼,两侧树影急速倒退,宛如在云端飞行。
比电影还要好看,还要真实,原生态的一幕幕。
拓拔野脸上的神情都真实地表现出来,初时深怕被甩出去,一手反握无锋剑,一手死命抱住白龙鹿的脖颈。但白龙鹿飞奔时极为平稳,毫不颠簸,过了些须时候,拓拔野已敢松手,随着白龙鹿的节奏前行。
出了龙潭谷,便是一片平原,草长莺飞,白云飞舞,迎面吹来的初夏午风,带着阳光的温暖气息。用上帝视觉,在天空俯视这片天地,看一场露天大电影的赢病己,用微笑幻想观之,黑衣少年,危机铁剑,石壁诗歌,一个个风景人物,惊心动魄的剧情徐徐展开,在赢病己的梦里幻想里,真实中,天湖竹亭,悠悠扬扬的萧声清越婉转,哀而不伤的传来。
梦里看花。
白衣女子低首垂眉,素手如雪,一管玛瑙洞箫斜倚于唇。
月色淡雅,竹影班驳,宛如梦幻。
拈花笑对日月星辰的意境,萧声逐渐高亢,如午夜潮生,浪急风高。
云里云雾里,赢病己情不自禁也高歌吟唱道:“
啊,啊,啊。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
当河水不在流。
当时间停住日月不分。
当天地万物化为虚有。
当太阳不在上升的时候。
当地球不再转动。
当春夏秋冬不再变换。
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
我还是不能和你们分散。
不能和你分散。
你的笑容是我今生最大的眷恋。
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歌毕,萧声也随着赢病己的心情陡然急转而下,萧瑟如秋风,淡泊如冬雨。曲声越来越淡,略有回旋,余音袅袅,终于复归寂寥。
现实世界中,赢病己端坐在椅子上,神态安详,一直保持着古井无波地状态。
仍被他两手紧紧抓住的猫熊,还是维持著笔记本的模样,书页翻滚,纸上千百浩瀚的字体用飞快的速度浮现,印刻在残留着墨香的纸面上。
昏黄的灯火也仍陪著它们奋斗着闪亮着!
这是一场战争,我会使出浑身解数,倾注一切心力!直到最后的胜利!!!
抱着共同的信念,随着赢病己全身心投入专心致志的用心下,猫熊依照提取而来的基因辅助之下用目前最快的速度,创作出了注入新活力的搜神记。
赢病己在梦里,全息景象中用不急不缓的速度,回想起搜神记第二章及至往后的内容,而他所想象的内容用文字描绘出来却需要至少数百字的描述,一些庞大而惊心动魄的想象甚至需要数千字精细的描写,假如是正常人是不可能跟得上这种思维的,猫熊却可以!
而且是百分百,不,应当说精炼了一个层次!
猫熊的速度是非常快的,小半天时间就创作了好几章了,这还是因为搜神记每章节字数较多的缘故。
时间缓缓流逝,赢病己在亢奋中不断的构想搜神记的内容,一个个美轮美奂、风格多变的角色,一道道奇诡山河,绚丽风景,多种形式多样东西被猫熊用最恰当的文字,最瑰丽的文字所娓娓写来!
杂乱无章而窄小的房间,一直被那股淡淡的青春飞扬的气息所笼罩,给人增添了一股热血地生气。
直到夜尽天明,早晨和煦的日光和徐徐的微风,为崭新的一天揭开充满朝气的序幕。
创作是一场持久战,赢病己必须养精蓄锐,接下来还得继续战斗下去,怀揣着熊熊斗志,脑袋枯竭用脑疲惫的状态下,赢病己很快便陷入了深沉次的睡眠当中,正所谓物我两忘,整个身体只剩下着细胞在不停的自行运动。
静悄悄的卧室回回荡荡,赢病己有规律的心脏跳动声,嘭嘭嘭的响起,强健的韵动,和谐而又充满节奏。
在赢病己睡下的时间里,猫熊自主进行创作搜神记的工作,直到工作满八个小时后,直接关闭机主功能,跟着赢病己暂时沉睡,这种模式下可以节省百分之99%的能源,唯一的缺点是猫熊不能玩耍了。
晚上开始,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之外,赢病己基本全泡在全息景象之中创作搜神梦!猫熊不离不弃地陪着他,共创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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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か 姐闻弟写书惊笑;天马行空醉游中!
平平淡淡中的不平淡,时间在紧张而忙碌与激情迸射中过去,连续几天,赢病己都呆在家里,闷在房间里头写小说,哦不,更恰当的说是在家中梦中著书。
一盏孤灯,一个书架,一方桌椅,一个略显寂寥的身影,面含微微笑,捧着一本书,舒舒服服地盘腿坐在床上,似在假寐云游见周公。这就是赢病己每日的基本常态。
目前搜神记在赢病己和猫熊的通力合作下,已经进展到了第三卷。经过开头的一帆风顺,浪叠浪的急冲猛刺后,具体的情节刻画发展却不得不再三斟酌,经过反复思考,虽然有猫熊从基因记忆中撰写下来的搜神记主线大纲,但很多细微的地方已经与原著的版本脱轨,毕竟赢病己不是猫熊,依照天马行空的幻想谱写出来的搜神记,已然有了些改变,例如搜神记中描述的洪荒猛怪,仙侠法术,赢病己就长会幻想成佛本是道,诛仙、等精彩描述中的四神兽道法。
赢病己幻想的产物发生了改变,那么自然而然的以他的思想为第一要准的猫熊所描绘出来的东西,自然也是同他所想的形象相当。
不过赢病己版本的新版《搜神记》在赢病己看过之后,觉得相比原著相似度已**不离十,味道也略带一丝诛仙、佛本是道等百家神书地袅袅韵味,在猫熊这位巅峰大家的精雕细琢之下,绝对不比原著差分毫,用原著的笔锋笔法,大纲情节内容,再集合百家之精华,赢病己如仙如幻、亦真亦假地想象,百分百是超一流神作啊!
至少在赢病己看来是这样地,无论是用上帝视觉看,或是创作作者来看,又或者是用观众的平常心来看,数十年书龄
的经验告诉赢病己,这书比起原著,比起佛本是道等等后来神作,绝不掉分!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没有经过市场鉴定以及肯定的作品,不管你是小说还是电影歌曲,说它是神作也好夸的天花乱坠也行,别人也只当你是自吹自擂,黄婆卖瓜自卖自夸,吹牛逼嘛谁不会啊!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给观众瞧一瞧,看一看,由他们主持好坏,他们说你是好东西,那你就百分百是好东西,他们说你是臭鸡蛋破玩意,那就铁定是臭的发霉的臭鸡蛋,破的惨不忍睹的破玩意!为什么啊,半认真半开玩笑说,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因为观众就是上帝!
云淡风轻,一个暖洋洋的午后。
林芳一身素衣从家中走了出来,她抬头看了看天,温暖的阳光洒落在她那张已不在年轻却仍旧美丽的脸上,给她带来了舒服温暖的感受,家中虽有外债,可子女孝顺懂事,总算是一喜事儿,这让她的唇儿不禁扬起一抹愉悦的微笑。
“今天也是个好天气。”她在心底里自言自语地说着,没忘记转身关好大门,打算去厂房继续打工了。
这会儿,隔壁邻居家的大门哐哐声,突然间也打开了。
赢家,赢病己的房中。
赢病己虽然不会写小说,但认为只有先感动到自己,才能感动读者,也只有把自己全心全意的带入到搜神记地世界之中,猫熊也才能用最真实地写法写出让读者们感同身受的优美情节。
赢病己试图将自己带入主角拓拔野的角色,梦里实景中,大多时候他就是拓拔野,拓拔野就是他,两者彼此不分离,不过实话实说,赢病己和拓拔野完全是两个人两种性格,为人处世都不尽相同,可以说是两个极端的人。
搜神记根据树下野狐地设定:拓拔野英俊洒脱,善良正直,随和、极富亲和魅力,也非常有女人缘,有一个外号叫“拓拔磁石”。什么意思呢?意思啊就是女人心如海底针一般难以摸寻,但遇到这磁石就全都自动地吸到了一起了。
这技能可真是对付女人,梦寐以求的两大必杀技之一啊!
按常理来说,拓拔野不愧是一个完美的男人。但是在女人眼中,他多情,而且处处留情,在赢病己眼中他两不谋而合。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相似之处,在蛮荒的时期,拓拔野他没有城府,与之相反赢病己城府极深,注定不会向人坦露心扉,更不会被寻常人骗,拓拔野注定要被骗。
赢病己有心计,算己算人,拓拔野他没有心计,注定要输人一筹。赢病己薄情寡义,拓拔野则太重情重义,注定会信错人,并且为情所累。赢病己做不到铁石心肠,但对凡不是自己人的外人却绝不心慈手软,拓拔野正好相反,他太容易心软,注定没有雷厉风行的霸气。提起野心,赢病己的野心是永无休止,不死不灭的!而正相反,同样的拓拔野也没有半点野心,注定容易颓废,成就不了千秋霸业!
可假若将赢病己与拓拔野放置在同一本小说,同一个空间世界里,人们铁定会将赢病己当做大反派,把拓拔野当做正义使者,圣母之流。
因为拓拔野虽没有赢病己的性格,可是他就是因为没有城府,所以单纯,所以那么多人甘愿为他丢掉性命。他没有心计,所以礼贤下士,对别人信任,也得到别人的信任。他重情重义,所以才会有真正的兄弟,才会有人为他出生入死。他心软,所以他心胸宽广,能忍人所不能忍。他没有野心,所以他可以和爱人雨师妾一起牧马南山,过逍遥快乐的生活。这才是他想要的,对于他这样人来说才是他真正应该得到的。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说到底拓拔野这种人对于大多数常人来说是没有危害地,或是同情心也好英雄情怀也可,总之赢病己这类人和拓拔野这类人性格对比,是为人所不喜地,有心天下,却输一笔多情。
不过随便啦,做自己,永远永远坚信这一点,赢病己不会比任何人差!
想归这么想,为了照顾这本书赢病己也尽最大的努力构想拓拔野这个人物,代入这个角色,不过不可避免的加入一点点赢病己的私货就是了。
随着赢病己和猫熊的默契合作,书的详情进展只会越来越通顺越来越快,现在想的就是他的各种经历,杀杀杀,跑跑跑、快一点、要再快一点,赢病己心中在高空狂啸,忘我忘他,无法无天!
发自内心的高兴,嘴角流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姐姐赢仙凤每次回家,都会偶尔过来看看他每天都在房里搞什么,神神秘秘的样子就像猫一样挠人。
每次她或者林芳的敲门声出现,猫熊都会当机立断解除自己与赢病己脑海的链接。
赢病己在思绪的海洋中遨游,徒然间被打断,自然懊恼不已,没办法你偏不说你在干什么,赢仙凤便偏偏要缠上你,每次赢病己刚要发作,她便笑靥如花地上前安慰着他一坐了下来,追问这追问那的,本来她也不想这样的谁教他鬼鬼祟祟的做着见不得人的事,别人能不好奇嘛!
今儿个,赢仙凤叮叮清脆笑声再次传来:“呵呵,细老你今日又躲在房间里搞什么鬼!?”
随手敲了敲门,赢仙凤迈着小碎步,走了进来,赢病己端坐在床上,抬头看去,见她今天穿了件淡青色地长裙子,将她那点赞的身材勾勒出来,两条修长的**露在外面,波浪状的秀发散乱着,些许遮住了她的眉梢,在光火的照耀下,就如同滋养的青莲一般,看起来清丽脱俗。
“好啦,服了你了,我能干什么,当然是做能赚钱的事儿了。”见了来人,赢病己这次并没有将猫熊藏起来,反而大大方方地拿在手里直接道。
本来赢病己是想投稿成功后再告诉她们,给她们一个惊喜地,但总是这样什么创作的思绪都给抹杀掉了。
在一个屋檐下相处,有些东西坦白出来或许更好,人与人之间就如机器齿轮一般,只有彼此之间相互适应,不断修正彼此的磨擦,到最后才能完全的契合,这样才能保持顺利运行。
赢病己将猫熊吸收的书页,早已编制好的文稿小心翼翼地撕下来,全部递给她,挥了挥手,示意请过目。
从不爱读书的小弟写小说了!?这对于赢仙凤来说,这事足以称上本世纪最好笑的笑话了!
赢仙凤简直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轻轻接过搜神记的小说稿件,望了眼没有丝毫表示的赢病己,心道:“无论怎么样,我都得看看。”她涌起了强烈的好奇心。
白皙的手掌,拿捏着纸张一副兴致勃勃地模样,扫了眼书名,视线转向了那已经写了不少地小说。小说翻开,眼眸在字里行间穿梭,随着一字字映入她的眼瞳,她的神情时而惊讶,时而猜疑。
当她的目光随着字飘动时候,赢病己也不打扰,略眯起了眼,一手撑颚地看着她。赢仙凤脸上那不置可否的表情也戛然而止消失而去,取而代之则是新鲜与一丝沉迷。
第一章,完完全全是猫熊破解赢病己的基因所复制出来地原文。
“夕阳西下,漫天晚霞映得海面一片金黄,微波摇荡,浩浩数千里尽是金光。晚风煦暖,吹过这万仞绝壁上的杨树林,卷起漫天白絮,洋洋洒洒四处飘荡,落在他的鼻上,脸上。温暖而刺痒的感觉,让他突然想起了小时的诸多事情。
这里是他初次看见大海的地方,想不到时光飞逝,造化弄人,他今日竟又来到这东海南际山。此处正是南际山的正峰,他身边的山顶溪流汩汩流过桃树林,汇成激流,从龙牙岩飞泻而下,形成声势惊人的万丈瀑布。由于山势过高,瀑布倾落到半山腰,便被海风吹得飞花碎玉,各散西东。在山下龙潭边,早已见不着瀑布,只可感受漫天的毛毛细雨。
景物如旧,逝者如斯。然而当年的壮志少年早已变成了鹤发老者。
再过几个时辰,春天就要过去,他的人生呢?老人心中泛起淡淡的哀伤。落花飞舞,蝴蝶盘旋,晚霞如火,涛声隐隐。他躺在崖边草地,聆听耳边流水,天际海鸥,心中一片澄静。”
读完开头这几段描写景色的优美句子,赢仙凤心底暗暗咋舌,平静的心潮,不免荡起一圈圈涟漪,眼睛目不转睛的望下看,越看越是震惊,她发现这小说写的是行云流水,酣畅无比,而且不光词澡优美且不显得华丽造作,正是恰到好处。
原本以为只是一个小孩子的涂鸦,可是渐渐地,她被小说给迷了进去。她渐渐地被里面的惊心动魄地文笔和文中的天马行空给打动了,如同一个普通书迷一般。《搜神记》厚厚一沓,足有三卷二十多万字地小说不是一时半会可以看完,赢仙凤渐渐被小说情节沦陷,随着剧情或喜或悲,确是有无可自拔地意思。
有一种炽热想要把小说给看完的冲动,乃至于她忘记了上班的时间快要到了。
还是赢病己忍不住打断她,提醒了句让她猛然回过神来。这是不是赢病己的报复就不得而知了。
赢仙凤坐在赢病己的椅子上,不可思议的话声终于传来:“这本书真是你写得?”
她的声调或许是有些大啦,不过也不怪她怀疑,毕竟赢病己虽然天生聪明,却对读书习文却一点兴趣都没有,常说见到书就困,那又怎么可能写出如此这般成熟的句子呢?而且即便这小子深藏不露好了,那又怎能在这小小年龄就把通篇词句运用的如此娴熟啊?
“虽然你家姐我不是小说家小说迷,不过鉴赏力还是有的,这本书文笔瑰丽,情节曲折、人物鲜明印象深刻,特别是文中的法术神怪如此鲜活而又真实的不可思议,整本书的世界就好像是真真个存在一样,世间竟然有如此奇特之书,比起古龙金庸也不遑多让呀……”说着说着,赢仙凤的眼眸变得愈加明亮了起来,最后双眼犹如炙热的烈日,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说完,她抬起头后望着饶有兴味地观察自己对这本书反应的赢病己,忍不住再次道:“这书是谁写的?”
尽管前面赢病己已经直直白白的说过这是他这几天的劳动成果,而且搜神记的简介作者笔名上已经清清楚楚的写了,赢病己三个铁笔银勾的三个大字!她却仍有些不可置信!
“这是我从不爱读书的弟弟写的小说?”那瞬间,她内心涌起了一丝不可思议的念头。
赢病己面容一肃,脸不红口不喘地说道:“咳咳,正是本尊。”
经过赢病己亲口再一次确认后,赢仙凤终于信了。没得说的,赢仙凤对他完全刮目相看,赞赏连连,看了短短几篇,虽然后续还有很多没有挖掘,只论文笔与想象已经非常不错了,就是连她自己都自叹不如,她虽不是小说家,但常年看琼瑶张爱玲等名家所撰写地言情小说,耳闻目染受此熏陶之下,忍不住也在私房提笔撰写过短篇小说。
提起这文笔,其实辞藻什么满脑袋都是,但像赢病己运用到这种境界,里里外外透出的自然优美,雅俗共赏,却绝对达不到。
而且自我批评的说,赢仙凤的小说华丽有之,内容却不实质,比起赢病己的搜神记要空洞不知多少,完全没有可比性,这下子彻底打击到了她。
不过继而赢仙凤面色一喜,慧黠莹亮的眼睛圆胶的想。以弟为荣,弟弟能不喜读书。仍能写出这种大作,可见天纵奇才!她怎能不欢喜!
“好呀,细老你这小子,藏的可够深啊!我估计你以后可能要成为大名鼎鼎的小说家了,不错不错,给姐长脸了。”赢仙凤促狭的朝赢病己露出了个大大的笑容。虽然是用调笑的语气说,但这话可不完全是无稽之谈,她有种预感这篇小说只要整篇文笔都以这种水准,再加点立意,或许会大卖也不一定。
赢仙凤尚不清楚这小说地实际威力,赢病己却真个清楚,看的通透,嘴上却道:“虚名,一切都是虚名,浮云而已。”
嘴角噙着笑,赢仙凤柔亮的眼瞳中闪过一道黠光:“嘿,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啊!惨了!上班要迟到了!”
赢仙凤喊了声不妙,手忙脚乱地丢下搜神记的原稿,火急火燎的奔了出去,一点都不顾忌淑女的形象。
赢病己不以为然的睇了眼跑掉的姐姐,唇边泛起一抹笑意。突然心中一动,扯扯唇畔下了一句话,道:“既然都知道了,晚上有空找她给自己参谋参谋也好!”
想到赢仙凤怎么的都是个文员,而且对这时代小说颇有了解的样子,找她问问自己的小说发表在哪家报刊也好,而且让她先看看小说,看有什么不妥之处提前打个底也不错。
猫熊没回声,继续无声的表演,跟个死物一样。赢病己暗自奇怪,耳朵一动。
房间外,两道笑声响彻了整个客厅,打破了一室属于赢家的静默。
赢病己无奈,只好小声道:“猫熊,那你便自个儿创作吧,时限到了便暂定,等我回来。”
赢病己想看看是谁来了这久不见客的家,成天闷在房里也不是事儿,动动筋骨也是要的。
才踏出房门,一个娇滴滴的女声由远而近地朝赢病己逼近,对面是姐姐的房间,两间房间的中央即是走廊,穿过走廊转角就是大厅了,来到这里就发觉本已经出门的林芳竟然在家,和一个年纪相差不远的妇道人家,一起聚在客厅中商量着话。
赢病己眼尖,老远的就见那女子细瘦的条身段,苗条的身子上穿一件蓝色土布衫裙,云鬓蓬松,面上不施半点脂粉,素颜下能清晰的见她白嫩细腻的肌肤,和凤目蛾眉看来,朴实衣饰,是掩盖不住她天生丽质的。
轻咳了一声,赢病己将短暂的美丽影像赶出脑海。
赢病己从记忆中回想一下,很快想起来这是隔壁邻居李阿姨,是个亡夫养女的可怜女子,好像是最近才刚搬过来的,他们加起来也没见过几面。听她对林芳芸芸说道:“赢家心袍,你听妹妹的话准没错,这支股票就是一辣子鸡,市面上红的不得了呢。”
“……”回答她话的人,踌躇了下却是没说话。
李阿姨高高挑起一眉,勾唇一笑继续道:“我建议你也买几手,不要买碎股,不要怕亏这是稳赚不陪的买卖,股票正正高水,再不买就买不到了。”
赢病己拉回思绪,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心忖怎么回事呀?这是找我们家买股票嘛?
皱皱眉头,赢病己正想跨步走进去打断她们的时候,伊见一道水汪汪的眼睛,此刻正眼巴巴,目不转睛的瞪视着自己。
那双晶亮的黑眸直直望进了赢病己的眸底。
好一对清澈无垢的美丽瞳眸啊,赢病己不由得在心中赞叹了一声。
这妮子因为身子过于娇小,躲藏在那妇人的左手旁下乖巧的坐着,使赢病己没有第一时间发现,这会儿瞧她好奇的瞅着他猛瞧。
估摸十岁光景的年纪,弯弯的柳叶眉、迷人的小眼睛、樱桃般粉嫩的小嘴,再加上不盈一握的小细腰和吹弹可破的肌肤,因为是短发像个假小子,给人爽朗、清秀的感觉,很活泼,也很懂事的样子让人印象很好。
见赢病己发现了自己的动作。然后“啊……”地一声,小女孩发出了就好像是小奶猫一样的轻轻惊呼。
这一声惊呼惊醒了聊的火热的两女,打断了她们的对话。
她这一出声,林芳好似大梦初醒,转过头见是赢病己出来了,立马儿巧笑倩兮地朝赢病己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咦——”眸光一闪,李阿姨见到赢病己的身影,顿时收起了嘴角的笑,神情一变。
“这是病己小子吧,好久不见人影,现在回来陪你妈妈她们啦,真乖,快让阿姨瞧瞧。”她睇了赢病己一眼,用哄小孩的语气,对赢病己再次笑着说道。
“喔!对。”赢病己浓眉一扬没说话,提起儿子,林芳立刻绽开笑容,在自己的小便条纸上飞快写字,接过话茬道:“前几天刚回来。”
赢病己与林芳互看了一眼,李阿姨依旧轻柔的举止,咧开好看的唇,道:“嗯,走近瞧瞧看,长得高高壮壮,而且俊俏的很哩。”
“若不是我家彤儿年纪还尚小,我现在就将她许配给你儿子。”
她真诚的话语没有打动赢病己。
没有理会她的这句话,走往桌椅,赢病己顿觉浑身不对劲。
直觉告诉他,有大事要发生了!
果然,他的屁股都还没来得及坐上椅子,那李阿姨又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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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か 香江史上第一支跳楼股!
果然,他的屁股都还没来得及坐上椅子,那李阿姨又开口了——
向林芳好言好语的游说道:“林芳姐,那就那么说定了,这只股票我看还有阵子升,再过段时间咱们啊什么债都能还清,而且大赚一笔也不是不可能啊!”
“那。那……”林芳在纸上举棋不定的写着字。心里终于被打动了,缓慢地抬起脸,眼中闪着无比光彩,活像个冒险者,发现了满坑满谷的宝藏一样,兴奋和激动轮番在她脸上闪现。
“什么说定了?”赢病己瞬间被一股不好的预感吞噬,掩藏不住心里的疑惑,大声地说。
赢家已经没有经济基础了,甚至还负债累累,哪里还有钱买股票,用屁股想也知道剩下的唯一可能便是头顶脚下的这栋大屋了。
卖掉这栋房子,钱多多少少能卖个不菲的价格。可卖掉了,一旦亏空了怎么办?
“这股票,绝对不能买!”
赢病己的话才一出口,就有四对瞪得如牛铃般大的眼睛同时看着他,就连小丫头也壮大胆子,用好奇的眼神看着他,奇怪他为什么反对自己妈妈的话。
赢病己如刀刃般锐利的光芒将她由头至尾缓缓的扫过一遍,似笑非笑的扬起唇角,道:“你为什么这么热切的推销这股票,让我们家买这股呢!?”
赢病己眯了眯眼,双手横叉在胸口,一副质问的气派。
李阿姨被激怒了,咬牙切齿地,用口气更冲的语气道:“病己你这话什么意思,好像我图什么似得,告诉你我是看你妈跟我一样才来好心提醒的,不然我…。”
瞧着她义愤填膺的模样,赢病己不以为意地一笑。
林芳见两人要吵上了,口不能言,只得忙伸手制止住。
“不管如何,总之我们家绝不参与这股票。”赢病己越说越重,整个人更是显露出一种沉着稳重且不怒而威的气势。用决绝的口气,对林芳道:“妈,你要想想,要是股票跌了,我们卖了房子住哪睡哪?别被利益熏了心!”
林芳待他说完,仍瞪大双眼,半晌合不拢嘴,几秒之后,她回过神。
赢病己的话如同当头棒喝打醒了林芳,偏头想想,对这股票顿时迟疑起来,打铁趁热,赢病己继续道:“我刚才听李姨说的这只股,说的那么好,稳赚不赔。静下心用脑袋想想,世界上用稳赚的生意嘛?没有!世界上有输有赢,有赚有赔是绝对没有包赚的生意!”
市场没有专家,只有赢家和输家,赢病己对李阿姨的话是嗤之以鼻的。当然他也相信英雄是时代的产物,龙头是行情的需要,但他绝不打没准备的仗,自欺欺人是最愚蠢的。
“相信我,你的儿子赢病己一定会挽救这个家,将所有欠款还清,给你们一个舒适的家!”赢病己的声调一下子转沉,郑重其事的道。
“我……”林芳一手写着娟细的小字,一手抚了抚额头,一副快昏倒的模样。心里迟疑着,陷入了天人交战中。
理智告诉她儿子说的对,此事不可,但情感却怂恿她前进,不可错过这难得的机会。
赢病己没说话,李阿姨也未吱声。
过了半晌,林芳终于开“口”了。
豁出去了!
天大地大,儿子最大,不想忤逆了儿子的心,林芳也当即下断了主意,对李阿姨满脸歉意的写道:“李姨你看……这事我就不参与了吧,在这儿我也诚心祝你发财!”
扬了扬便条,林芳满脸歉意。
“林姐我……”李阿姨感到有点泄气,双肩微微垂下。想说点什么,却发现声音卡在喉咙,心脏也激烈跳着,虽然不认可赢病己的话,但话说到了这个份上,再多说什么就是自己不开眼了。毕竟自己找上门来,也是因为看林芳和自己一样是个单亲家庭,生活举步维艰,都是苦难人才登门游说的,既然人家不肯跟自己买票,自己又何苦来哉。
赢病己的话百犹在耳——
我们倒是可以拭目以待,看看是你的坚持准确,还是看我的看法较绝。
叹了口气,这就打算告辞了。道完别,拉着女儿的小手便一头不回的走出了这个家,她的脚步是坚定的,正如眼里熊熊燃烧的眼睛,这股票是只赚不赔地,坚信着这个信念!
与她背道而驰的林芳也叹息了口气,没说什么也跟着出门上班去了。
望着她们离去的背影,像在叫嚣我们走着瞧一样,赢病己酷酷的扯扯唇,俊脸上满是敬谢不敏的神色。又觉著好笑的摇摇头,心道,走著瞧就走著瞧,哪个人不是边走边瞧?不瞧就撞墙喽——
在这件事上赢病己绝不妥协,也不认为自己对这件事情上有何不妥。
吃葱要吃心,听话要听音,不捞过界鱼,不炒过家厨。赢病己虽爱钱,可理智提醒自己对股票不了解,更没有准备完全不靠谱的事儿,是绝不会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地。
这是一场没有意义的赌博,如果没有赢病己这场赌注注定将是孤独一注,九死一生地!赌,始终是个复杂而又邪恶的字眼。也许能换取一个光芒万丈的未来,也许要付出一生沦陷地狱的代价。
1972年地股市已经炒热了,步入今年的73年,市场继续疯狂,于三月九日高见,于几个月内再上升1.1倍,政府为冷却股市,曾出动到消防员以消防条例禁止股民进入华人行买卖股票,即所谓的“消防员到交易所救火”。同时市场出现一些如“鱼翅捞饭”、股民辞工全职炒股、“鲍鱼煲粥”、“用老鼠斑制鱼蛋”、“用大牛,港币500元钞票点烟”、老师上堂用收音机听股票节目、“股市病”等疯狂现象。
这种不正常的股市泡沫是疯狂的,也注定让许多人家破人亡。
虽然赢病己不会炒股,更不懂香港股市,然而看过的重生小说没有几万也有几百几千的他来说,什么重生文没看过,港娱港穿自然必不可缺少的。这些娱乐小说中有相当一部分靠炒股票发家,然后混的风生水起,一个赛一个牛掰轰轰地。
虽则小说小说不能当真,但里面确实涉猎到一些股市资料,小的不说,一些重要时间段的大小股灾记录的非常详细,尤其是八十年代,在八二,八七这两年。
大多数中国人直到1991年之后才知道股票市场里有这么多名堂,其实,早在清朝1882年中国人就开始炒股票了,同样玩得心跳。
而港岛是在六十年代一群富豪创建的股市,末年恒生指数由406.32调整至1972年1月27日的323.95后,继续扶摇直上,到年尾12月29日上升至843.40,不足一年时间上升1.6倍,其间多种现时的蓝筹地产公司上市,值得一提的是华资地产五虎将长江实业、新鸿基地产、恒隆地产、合和实业、大昌地产。当中以长江实业及新鸿基地产发展最为远大,前者后来多次挑战英资地位,后者超越置地成为全港最大型地产公司。
1972年10月30日并发生香港开埠以来最大规模的收购战:英资置地与牛奶公司主席周锡年爵士及华资地产商华懋王德辉争夺牛奶公司控制权,即所谓“置地饮牛奶”事件:置地以两股面值五元现金,交换牛奶股东手上一股面值七元五角的股份,双方于报章上作出广告战,一时成为市场焦点。
市上又有传外资利获家集团利用香港市民对股市的认识不足,作出财技在市场制造炒风,即所谓“过江龙饱食远扬”事件。而由于当时对于公司上市监管不足,大量空壳公司上市混水摸鱼,最典型例子莫过于有“香港痴线”之称的香港天线上市。
迈入1973年中旬,也就是这个阶段,市面已经疯狂到即将无法挽回的地步,假如这个时候幡然醒悟,壮士断臂的话还不至于亏死,可惜被金钱蒙蔽了双眼,被炽烈火热的金钱之舞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人们,可悲的将要迈入坟场。
赢病己继续在家赶制小说,日子到颇逍遥自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说不上,但三餐温饱是不用自己去想,每天在幻想中遨游便可,偶尔和姐姐聊聊剧情小说,以及香港目前各大出版社及报刊,时间很快过去。
星期一,当日天清气朗,写字楼职员如常上班,工厂工人一如往日照常开工,香港没有不利的经济新闻出现,中英关系空前良好,可是当日香港股市却出了乱子。十点钟联合交易所刚开市,强大的抛售浪潮便告出现,所有股纷纷低开好几个价位,接着沽盘排山倒海般出现,许多股份牌下更只有卖家,没有买家。
不均衡的跟风行为是剧烈的市场崩溃所必须的要素,这是早就注定的结局。
1973年香港股灾是香港股票普及化后第一次股灾,亦是香港股市史上最大规模的股灾,恒生指数于一年内大跌超过九成,数以万计的市民因此而破产,甚至为此自杀。
可以说,1973年是香港最波荡起伏的一年,华人的骄傲巨星的坠落,黑白两道的彻底洗牌,股市的疯狂崩盘。这种种状况加起来,影响了全香港各行各业,任何人都无一幸免,这是香港最重要的转折年。
中午时分,中环一如往昔,各酒家食肆依然人头涌涌,但可以看到许多人面上都失去了笑容,神情相当凝重,银行的股票报价机前站满了人,电台、报刊都以头条来报导这宗新闻,传播媒介不但把消息传了开去,也把恐慌传了开去。此外,不少人把噩耗告知亲友,恐慌迅即间蔓延至香港每一角落。下午二时三十分股市重开,卖盘排山倒海般涌至,整个下午短短一个钟头,恒生指数再跌185点,许多股票甚至是蓝筹股均只有卖家,买家牌下空无一人,股民欲沽无从、欲哭无泪,市场投资情绪就在这一日内从绝对乐观转为极度悲观。
行情在绝望中诞生,在犹豫中成长,在欢乐中死亡。
赢病己不炒股,管他崖上下的是金银雨还是魔界风,住崖上的人去操心,崖下的气流自然不受影响,专心在家创作,好不火热。
赢病己虽不理这档子事儿,风云莫测的股市却自然而然的进行著最后一首死亡之舞,终于第一个跳楼者出现,然后随之彻底引爆了整个香港,媒体都在不时报道某某自杀身亡的消息,其中甚至有许多公职人员。这个时候,看着跟乱世没什么差别的香港的林芳暗自庆幸自己听了儿子的话,不然不单止血本无归,而且还要没了房子,连瓦遮头的地儿都会消失,那真是不跳楼都捱不过了。
赌,输输赢赢自有它腐朽的一面,却也可能是小人物力争上游的救命稻草。其间所折射出的人性与残酷,俨然就是社会的缩影。
隔壁邻居的李妈妈到最后虽然幡然醒悟却已为时已晚,悔不当初、不听信赢病己的劝解,导致现在将全家的积蓄都抛进了深不见底的杀人股市。现在倒好,钱没赚到,最后连渣都没了,以后的日子连喝白米粥都难了。
心里霎时又充满罪恶感,对自己曾经拉林芳下水惭愧自责,幸好赢病己的阻止,不然不但害了自己还害了别人一家三口,这罪过之大让她后怕不已。
这让林芳好长一段时间在呢喃,对赢病己和赢仙凤写著一句话:“人生的变化往往使人无法意料。想起当初与现在,变得太多太多了!。”
赢病己笑笑,只在心里说道:“这就是人生,谁也不能否认!”
9か 有龙女名若彤,想装逼就做龙骑士!
午后,和煦的阳光撒落在元朗上空。
赢家——
窝房——
仍旧被杂乱的世界所包围的中央,赢病己用自己最舒适的姿势倚着床头而坐。
他目光敏锐、一阖一启间耀动着深湛的光芒,无数的过往自阖上的眼前闪过,仿佛走马灯似的一遍一遍重新上演。
微抿的嘴角轻轻上挑,显出了他的自信与睿智,交握双掌紧抵着的高挺鼻梁,泄露了他的野心,一对飞扬剑眉,尽显他惯于冒险犯难的精神。
眨眨眼,赢病己从幻境中清醒过来,咬咬牙,自齿缝间迸出一句,话道:“已经差不多了,再想我头都大了。”
“老豆,我饿了。”猫熊表现出一副毫不在乎,只对自己的温饱感兴趣。
赢病己不置可否的扯扯唇。微微瞠大双眸,睇了变回原状的猫熊一眼,双手交错撑着下巴道:“再等等,面包会有的,金铁也会有的。”
猫熊幽幽的双眼,闪了闪,苦笑的撇撇唇,没想到迄今它还要捱受著这段漫长苦涩的岁月。
赢病己拿起厚厚一沓数十万字地原稿,扬了扬后,霍的下了床,站起身,将脑中的思绪全数甩开,现在重要的可不是回顾过去,而是积极的解决眼前的麻烦,该到了投稿的时候了。
见赢病己的动作,猫熊满意的漾起了笑容,手中原本有些黯淡的三根香烟也随之烧的更闪耀了。
猫熊贼兮兮的弯起电子眉眼,压低声音追问:“你这是打算出门了吗?回来的时候记得给我带来好吃地。”
赢病己闻言,顿觉奇怪,这是什么意思?不跟我一起出去么?赢病己顿了下,下意识又睐了桌面上猫熊一眼。
这一眼,赫然发现猫熊也正盯着他,四目交缠的瞬间,猫熊哗啦啦的又从熊猫的形态转变回笔记本的模样,语音道:“能量已经快要见底了,我需要完全停止机能,等你回来再告诉我一声。”
“嗯。”赢病己心里打了个突,没说什么,肩膀却微微颤动,这段日子猫熊的辛苦他很清楚,拜托林芳两人买来的生铁也不够它的能量损耗,快到极限了。
不过脸上马上又挂回了笑容,微微一笑,只要把这小说卖出去一切都会向好的方向走起来地。赢病己轻松的耸耸肩,将稿件通通放进自己的衣服兜里贴身保管好。
整好仪表才施施然迈步走出房间,打开门没走几步便见上次的小妮子迎面碎步走来。“呼呼~~”
原来是李阿姨的宝贝女儿!
少女留着一头削得短薄的发,一身纯朴纱制白衣,脚上套著一双白布鞋,双手环抱著持一本台岛言情小说册。整个人朴素平淡,容色端庄沉静,但神情却相当冷漠,像一朵云谷幽兰,不过尚有几分稚气!
自从李家破产以后,李妈妈更加努力赚钱了不然非得饿死,本来她女儿也要帮忙工作的,最后经过赢病己的游说和林母应下托为照顾才幸免于难。
正所谓登天难,求人更难;黄莲苦,贫穷更苦;春冰薄,人情更薄;江湖险,人心更险。
赢家能够在这困难之时给予援助,对李家母女两来说自然感激不尽,甚至在多次场合里李母都言:我家彤儿跟病己真是绝配,以后啊就要嫁给病己做心袍,这样就算我死了也安心了。
赢病己倒还好,每次都让她女儿闹了个大红脸,扭捏害臊的小女儿姿态尽显,林母确是有些意动,李家小女确是不错的胚子。
“若彤你来啦。”赢病己率先开口,漾起充满兴味的笑容!
终于知道这小妮子是谁了,正是最深入人心、最经典的小龙女:李若彤。tvb95版《神雕侠侣》中李若彤塑造的小龙女被公认为是众多小龙女中最为成功最为经典的一个,其凭借着出尘的外表、精湛的演技将小龙女清冷绝世的气质演绎的淋漓尽致,可以说演活了小龙女。从扮相上看,李若彤的小龙女是那样的简洁,没有玲琅满目的头饰,也没有飘飘欲仙的好似风吹动的衣服,有的只是那一条白丝带将头发系起,一身再简单不过的白衣。但只要她在那简简单单的一站就让你无比确信,这就是那清冷绝世的小龙女!
李若彤的小龙女冷到了骨子里,与之相比后世盛吹的刘亦菲的小龙女,冷在眼神里;陈妍希的小龙包,冷在馅儿里。。。
相比较,孰高孰低可见一斑。
无需多言,李若彤演的龙女古典内敛,她完全演活了小龙女,小龙女的很多面都被她活灵活现的演绎出来,有坚毅果决的英气,有古墓生活中出来的纯真与不适应,古典笨拙天真,冷默心无旁骛的感觉,赢病己喜欢她,喜欢的眼里容不下其他任何龙女扮演者,曾几何时,她缥缈嫡仙的出场就虏获了他的心!
寥寥仙姿绝天下,冷冷睨眼傲红尘,是她、是她、小龙女李若彤!
提起小龙女就不得不提那个臭道士,提起那个臭道士就不得不令赢病己想起了前世许多大名鼎鼎的人物,和许多人一样他也对这些人羡慕嫉妒恨!
唯看——
剧毒术士柯震冻,冥界亚龙房组名
山顶巨人郭敬茗,蒂穴刺客陈冠希。
全能骑士李天一,驭母之猪罗直祥。
遍体精淋郭煤煤,魅惑魔女罗浴凤。
风暴之锤马加爵,娜迦海妖龚莉娜。
末日守卫金正恩,虚空假面都敏俊。
大魔导师麻花藤,闪电幽魂萧敬疼。
众神之王杨永锌,树精卫士药家锌。
地狱领主李永,祈求者杜海涛。
哪个不是响当当的人物,他们人前人后的勾当虽大多为人所不齿,但赢病己不得不佩服不得不羡慕嫉妒恨啊!
望着身下的幼女版小龙女李若彤,赢病己两眼放光,没想到自己的邻居是她,这香港还真是小。以后养成成功说不定,我也摇身一变成了龙骑士——赢病己!
想想就鸡冻的耳红脸骚,说出去都觉得风骚霸气啊!赢病己虽然心理年龄已经差不多是个大叔了,但是梦寐以求的追求除了权势金钱,快马江湖的潇洒生活,另外一个就是美人了,特别是记忆中印象最深刻的港美女子,白娘子赵雅芝,小龙女李若彤,都是其中地最爱啊!
额,你说赢病己竟然对一个小萝莉有想法这是不对的?我可以说你——就是个贱人么!
谨守著道德的底线,限制自己、困住自己,这种行为方式,赢病己从来不认可,更不会强加于身。像顶着一颗大山一样做人,那太累也太假,我赢病己只会做自己,最真的自己!
后世那边的人,他们早被一种名叫道德的东西压抑了本性,因为一但违背了道德,就会被一股更强的群众力量制裁,所以压抑了自身的贪婪、**,更可悲的是,这些人被这股力量压得喘不过去之后却自愿成为这股力量的帮凶,再将仁义道德束缚在其他人的身上。看看这个世间,看看自己,多少东西是自己想要却是不敢去取,只因道德两字。我赢病己,只是比天下间所有的人更敢做敢为而已!
面对赢病己的注视,李若彤隐隐感到不妙,他的视线让她有点不自在,被他扫视过的肌肤仿佛着火似的灼热着。
静了静。
昂着头好奇的看了看比自己高上半截身子的病己哥,不解的瞪视着他觉着好怪。轻轻皱起眉头,扯起唇瓣奇怪道:“病己哥你要出门么?”。
心中却在想著男人没一个是好的。这是妈妈打小便在她耳边谆谆教诲的名言,小若彤偷偷在心底里叹口气儿,不过她还是挺喜欢跟这个给人很特别的感觉的病己哥处在一起的。
赢病己脸上漾着抹宠溺的微笑道:“是啊!你妈妈出去打工了吧,嗯估摸这个时段我妈和我姐还有好长一段时间才回家,你一个人待在家也不好。”顿了顿,沉吟了声,又道:“要跟病己哥一起出去嘛?”
李若彤闻声,立马笑了,笑的极是好看。望着赢病己,她那对荧荧发亮的眼睛,灿烂得太过不安分,也太过光彩,喜孜孜地道:“嗯,我听你话病己哥。”
赢病己眼中闪过一道极淡的光晕,不动声色的瞅了李若彤半晌,略勾起的唇线泄露着深浓的玩味,第一次在现实中发觉她那么好看的笑容。
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有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李若彤当在此列。
大多数人对李若彤的印象,都是神雕侠侣中冷若冰霜的小龙女,仿佛笑神经坏死一样没表情。其实现实中的李若彤还是挺活泼开朗的,笑起来比很多女人都要来的好看,《大内密探零零发》里,这妮子笑起来那媚劲简直迷死人。
一步、两步、三步,李若彤很快地走到赢病己的身边,却也非常谨守男女之间地防范与他保持著一、两步的距离。
相比较以往,她虽然表面上文文静静的,但真实的她和赢仙凤一样,极其淘气,整个人古灵精怪的,真个接触起来便知道她是野马一匹,若没几分本事,根本难以驯服。而现在自从李家输光家产后多了分哀愁。一向神采奕奕的眼眸少了些光泽,小小的脸蛋和精致的五官全皱在一起,看上去不仅没精打采,还可怜兮兮。
知道她的感受,现在见她活泼了些,赢病己还是挺高兴的。
赢病己凝视了她一会儿,然后将视线拉回,看向前方。率先往前走,李若彤落后半步紧紧跟着,关上门便朝着镇上公车站走去。
两人走着,踏在柳巷行道的地砖上,传来哒哒、哒哒规律的轻响声,听来似石磬敲击般悦耳。
这条街路人不多,多是一些老头婆子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打著花牌,那牌呈长条片状,约一小拃长,半寸宽,用硬纸刷清漆制成,它的玩法与麻将类似,但比麻将更加简捷方便,变化多样,几个老头儿东一伙,西一团玩的很热闹的样子。
由于缺乏娱乐,而且相对简单,大多数老人都爱玩这个游戏,赢病己饶有兴趣的看了一眼,扫视过后脚步不停,相对于他,打小在这种氛围生活的李若彤早见怪不怪了,却没料到那些老头子很热络的向赢病己打着招呼,有的甚至扬言坐下来一起打牌。
“赵大叔好啊,玩着呢。”“陈姨早啊,没在家看娃啊。嗯,刚回来没几天。”赢病己对每人都很熟悉的样子,或是鸽首或是扬手总之很亲和的打招呼,遇到热情的也会委婉的拒绝道:“今天有事,我要出去一趟,下次再战三百回合。”
李若彤转侧过头,凝望了赢病己一眼,照人的粉腮上,展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相当迷人。
见赢病己拒绝,老头老太太们也不恼,瞥见他身旁有些眼熟的少女,相视一笑,都像个小孩子一样起哄道:“噢~我们懂,懂!年轻人拍拖,拖手仔嘛确实是个重要事儿。”
说罢齐齐哈哈大笑出声,乐不可支的样子,却令李若彤闹了个大红脸,红彤彤的像个苹果,让人分外想咬上一口这粉嫩嫩的脸颊。
这年头早结婚的一大把,童养媳什么地也不少,早婚早育。不像后世被束搏住人性的大陆,因而大家都没对他们的年龄感到不好,反而乐见其成。
赢病己笑而不语,不过脚步确是加快了许多,远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紧赶慢跑,抱著同样心思的李若彤跟上去,偷偷瞟了他一眼,又迅速的低下头。
待出了这条街,李若彤天生樱红的口唇动了动,掩不住好奇之念,开口道:“你跟他们很熟?”
挨近她,赢病己随口解释道:“那是自然,打小在这里住,都是街坊邻居能不认识嘛。而且,嘿嘿我也喜欢玩两手,也懂得哄人开心,所以啊跟他们混的很熟,因为我年少他们对我也颇为照顾。”
“哦。”点点头,她冲着他笑,双手后背,一副看来乖巧柔顺的模样。
赢病己嘿然一笑,跟她调笑了几句,一路有说有笑的感觉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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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か 和小龙女游车河,暧槑暧槑很暧槑!
路上两端的人都投入荫凉汇聚,脱衣服、拭汗、喝凉茶、摇扇子,玩牌赌博什么样的都有,两人不顾旁人目光,很快来到了元朗的巴士站。
说是巴士站,其实也不过几辆车。但这确是重要的交通工具,一边廂受惠于政府从这两年起兴建新市镇的规划,从前新界的农地陆续被发展为新的卫星城市,来往新界及九龙的交通需求亦急增。而这些新市镇早期又未有完善铁路网络链接,九广東鐵的电气化也是到了1983年才全面完成,加上红磡海底隧道於1972年通车,來往维多利亚港两岸的陆路交通又出现了新的市场和需求。故在这段時期,巴士服务绝对成为了不少市民的必需品。
赢病己有些感慨自20世纪初起,手拉车、出租车、公共汽车在香港相继出现,一个世纪以来,它们在不同的历史時刻扮演著不同的角色,登台、表演、退出、重新亮相……为我们不断上演著一台气势恢弘的历史好戏。
赢病己还记忆犹新早些年,一首方言广告歌:“搭上巴士拿,快趣好世界;行路摩得多,车仔無甘快;一粒银之馬,快搭巴士拿。”朗朗上口的歌,有趣得来又觉新鲜,让他很是喜欢。
车站上等车的人不多,赢病己拉着跃跃欲试的李若彤跟着人流登上车,随处找了个位子坐下。车厢是铁质的,颜色上半部为奶黄色,下半部为深绿色。由於此车是车廂形态而且车身短,所以市民形象地将它们称为“火柴盒”。
这个时候的巴士每车员工8人,分两班制,每班4人一个司机、一个助手、两个售票员,虽然为了节约成本,巴士公司已经尝试将巴士改进,试图将巴士带进一个全新的時代。全车只由一位司机操作,不设售票,乘客上车后自行把车钱投进钱箱里,不设找赎,不过这个举措要直到八十年代初才全面普及,现在仍用固有的方式运营。
车分前后门上落乘客,车门是推拉式的门,由售票员人工拉动。驾驶室与车廂之间也是用铁板隔开,车廂内设有硬凳,有靠背,两人一排,有座位20个,连站位可载客40人左右。赢病己虽然脑海中的记忆做过这类巴士,却没有真个体验,现在倒是有滋有味的享受起来。
李若彤坐在窗户边,靠内的位子,赢病己坐在她旁边紧紧挨着。闻着少女身上香喷喷的清芳体香,他双手抱胸,笑睇着眼前的李若彤,轻轻说道:“我们去港岛东逛逛,顺便办点事情。”
李若彤瞅瞅他,不咸不淡的点点头。将眸光扫向窗外四周,所看过的景物,不管是窗外街道的景致,还是巴士,都饶有兴致的样子。
等了几分钟,见时候到了人也够了,女售票员出身的女司机风风火火开着冲啊!
穿过啲哒作响的石板路、清凉的老榕树、以及老旧电影院、两人坐在架载著自己等人的巴士,望着窗外快速越过的风景,静静地谁也没有说话..。。
长路漫漫,坐着坐着,在安静的环境里小妮子李若彤忍不住乏了,困呼呼地打着瞌睡将头低垂着,越来越低,到最后将头倚靠在了赢病己的手臂肩膀上还不自知。
呵,合着当我是枕头啦!
不过被一个小靓女枕着,贴着她软软的身子,赢病己倒没有半分不介意她亲昵的动作,望着她酣睡的样子,心想从新界元朗起步,到香港东区需要大概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中途需要转车荃湾区葵新区,再到深水埗和九龙一路都是一个累人的事,因而也难怪她累了。
“看来,以后或许该搬家了。”考虑时间问题,赢病己忍不住想,毕竟未来的中心是在九龙香港岛那边。
又过了相当的一段时间,眼看目的地快要到了,赢病己也从假寐中清醒过来。
轻轻拍拍李若彤嫩滑的脸蛋,赢病己叫醒她道:“彤儿,快醒醒我们到了。”
李若彤迷糊的吸了吸鼻子慢慢睁开眼。
不在乎的掀掀嘴,她说道:“我们这是到了哪儿了啊。”
待她将头拿开,赢病己才扭扭脖子,发出爆粒的响声,再伸了个腰,活络了身子舒服道:“已经过了九龙,咱们现在在香港东区。”
“呀!”李若彤俏皮的吐吐舌道:“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醒来就到九龙这边啦。”
眼看大部分乘客都下去了,赢病己没有应话,起身道:“下去再说。”
两人旋即慢步蹬蹬下车了。
两人下了车,走马观花的逛了眼东区的风景,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洁净的大街,这里可比新界的元朗要繁华多了,人流和车流量都不成正比,特别是这里的商店影厅戏院都是极大的,一切的一切。
这里才是香港的中心!
倘若给香港的近代史划出一个“分水岭”,那么或许应该是1973年。在此之前,香港只是个普通的城市;在此之后,鱼跃龙门逐渐成为国际大都市。
对于香港人来说,整个七十年代都被赋予了一种神话般的意味。后世香港的所有,似乎都起源于这个时代。
1973这两年有两件对香港产生深远影响的事情。第一件是廉政公署正式成立,这象征了“香港社会走向理性化与进步”。众所周知,香港在廉政公署成立之前,亦是贪污成风,社会溷乱不堪,小到街头摊贩,都要行贿才能“安稳”经商。廉政公署成立后,出重拳打击贪污,香港才开始步入文明社会。
第二件是明年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亦正式成立。事实上由于香港贪污之严重,病入膏肓,此时的香港市民对港英殖民地政府打击贪污没怀有信心,而仍是半信半疑。市民真正热切关心的问题,是民生方面的。1973至1974年,在民间最热烈讨论的是通货膨胀、白米价格暴涨、加价、加费、商户牟取暴利等问题。于是,这些问题便促成了消费者委员会的成立。73这年开始谁都没有预见廉政公署的“革命”会成功。在一般市民眼中,更迫切和更有机会可以产生一点实际作用的,可能是消费者委员会。
事后证明,无论是消费者委员会还是廉政公署,都为香港的现代化转型做出了巨大贡献。而随着香港在1970年代的经济起飞,市民普遍开始过上较好的生活。
但这一切最重要的一环,是依靠港人一代又一代的努力,没有勤劳敢拼敢干的香港人一切都是空想。香港可谓繁华与艰辛同在!
置身于这个年代的香港,无疑赢病己是幸运的,只要有努力和才华,未来是属于香港人的同时也会是属于他的!
香港!我来了!
不比赢病己熊熊燃烧的斗志,虽然这里的一切都令李若彤觉得新鲜,毕竟她在新界很少出来,这次难得跟赢病己出来也让她开眼了。不过走着走着,脚就有些软了,摸摸肚皮,这儿已经咕噜咕噜叫唤上了。李若彤可爱地咽了口唾沫,望着街边的小吃有些眼馋。
走了没多久,赢病己的眉尾不禁扬了扬,若有所思的眯起黑眸。口角一抿,开口道:“肚子饿了吧,我们也出来一段时间了。”
赢病己的话让小若彤的肚子更加饿了,这个家伙提吃饭自然是看出了她的囧状,李若彤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放到了肚子部位。
察觉到赢病己的注视,李若彤不敢正视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不停的绞着手。低了低头,期期地道:“饿?嗯,有点儿。”
赢病己偷偷一看,心里发笑,还真是小女孩呢。
人生是什么,这题拢想无,天生臭皮囊,不吃就要饿。
有的吃大餐,有的啃馒头,有的新西装,有的旧衣破。
天生分男女,自然要那个,有的妻和妾,有的单一个。
有的享全福,有的闯大祸,有的名和利,有的进监牢。
在肚子饿的咕咕叫的时候,只会想,人生在世,吃喝二字!。
咧开嘴角。
身处香港已经有一段时间,赢病己对这时代的香港已经有了相当深入的了解,例如他明了奶油冰棒5分钱就可以买到一根,奶油瓜子2角钱一包,早晨有马车来收垃圾,听到摇铃声就都拎着垃圾出来倒,然后拎着篮子买油条。摆一块砖在那里就算排了队,没人会把你的砖踢到后面去,插队会被鄙视,搞关系叫走后门,也会被鄙视,不像后世,叫什么社会资源。
不过最让他感兴趣的还是香港美食,这里也可以说汇聚了全中国的大部分美食,许多经典的特色小吃,烹饪方法花样百出,是名副其实地“美食之都“。
通常在路经的地铁站、巴士站、街头巷尾会看到一档档小贩档摊,卖的是一串串的鱿鱼、鱼蛋、煎酿三宝、鸡蛋仔、砵仔糕、炸萝卜丝饼、碗仔翅、炸鱼皮、鱼肉烧卖、沙爹串烧、煨蕃薯,有卤味、油炸的,有甜的、有咸的,但不论是穿西装打领带的上班族,或是穿著学生制服的学生,总是见他们人手一串地站在摊子前或角落吃。
赢病己和李若彤眼前的一幕幕便是如此。
两人徐徐走近一家摊点,因为靠近马路边,人来人往,赢病己便扬声直言道:“老板,给我来两份牛肉丸河粉,打包带走。”
小吃铺老板微带沙哑的声音道:“好嘞,您稍等。”
店老板手脚麻利轻快,很快的打包好两份牛肉丸伴河粉,塑料盒直接打开就能吃了。
香港牛肉丸以筋道多汁闻名,咬劲十足,在周星驰的电影《食神》被夸张到可以用来当乒乓球打。传说清顺治年间,江南王家精心研制出了特色牛丸,后王家后人辗转来到香港,牛丸也就成了香港的名小吃,甚至得到英国女王的喜爱,也称“贡丸”。牛肉丸一般与河粉一起煮食,也可以用虾仁、腰果等配料烹熘,或是佐以鹌鹑蛋、芙蓉球一起油炸,吃起来外酥里嫩,甜润可口。
将身上唯一一张纸币递给了老板,找了零钱接过盒子,赢病己首先递给李若彤。
“谢谢。”李若彤不好意思地腼腆一笑。
各色人等俱全,吃喝各自随意。
李若彤是真饿,小口地啃着肉丸和河粉。
赢病己笑笑,咬了口肉丸,口感脆爽弹牙,汤味鲜香醇厚确实不错。
很快的将东西吃了个干净,底子已经垫实,李若彤的精神振作了起来。
两个人都是站着吃的,吃的很快却并没招来旁人讶异的眼光,大家彼此彼此。
赢病己将空盒子丢进边上的回收垃圾桶,酒足饭饱,抬眼望著面前不远的明报大楼,嘴上戏吟低唱道:“与生俱来喝凶酒,唯我与天结冤仇,双脚曲弯在跑路,一肩担尽债与愁。”
望著露出一个笑看天下英雄的微笑的赢病己,简直举手投足迷倒世间女性,秋波转送疯狂天下裙钗。
李若彤眼睛闪耀着莫名的光彩。
赢病己越走越远。
“等一下嘛,病己哥。”李若彤跑步上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拉住了他的手。
赢病己霎时一怔,眼睁得圆大,侧头看去这小妮子头更是低得不能再低。
哟嗬!害羞啦?赢病己挑挑眉,手中抓得更紧了。
旖旎四起。
李若彤窒了窒,赢病己的脸庞依然盘旋在她的脑海——她无法否认她对病己哥确实有着超出其他男生的好感,因而在陌生的地方本能的产生依赖。
赢病己却没多想,虽然是少女,但毕竟未长成嘛不是。而且男人当以事业为重,现在该办正事的时候了!
11か 登门明报,初步审核。
香港岛,东区。
下午,天朗气清。
湛蓝的天空,白云舒卷,清风轻拂,鸟行振翅,高翔天地,雀鸣朗空,把东区街道衬托得无比之美。
艳阳照射下的明报大楼,银光闪闪,清晰的从枝叶浓密的榕树背后一点点渐露峥嵘。
明报创立最初是在中环,然后再变迁,随着报纸业务的发展,湾仔谢斐道399号的社址显得太狭小了,1966年9月19日,《明报》搬到东区北角英皇道651号的南康大厦,先租用十楼全层及地下半层,后又陆续租用了两层,地下和二层放机器,十楼是编辑部,员工餐厅在顶楼。到现在73年已经发展的更加壮大了。
明报大楼前门。
李若彤基于好奇,也是无聊,紧紧的被赢病己拖着手仔,四手空空的走过去。
经过门岗,执勤的老保安虽然已是满脸的风霜,但一身崭新的保安制服却异常整洁。
虽说这里只是一间公司大楼,站岗执勤也经历过几百个昼夜,但老保安也不敢丝毫马虎大意,展现着一种独特气质与韧性。
赢病己朝他温和的打了个招呼,并示意自己没带其他多余的东西,礼貌道:“你好,老先生,我是来投稿地。”
老保安起先先是讶然赢病己的年轻,觉得小小娃娃,毛都没长齐吧就写小说了!?虽然心里是那么想,不过明报自有专门的审稿人,稿子好坏还轮不到他评论,只要人没什么问题直接放人就行了。
因而提醒了几句,便放过两人了。
赢病己携手李若彤冲老人微微一笑,向明报大门,龙行虎步,潇潇洒洒走去。
《明报》,香港最有影响力的报纸之一,1959年查良镛即金庸,与中学同学沈宝新合资创办。创业初期,异常艰难。靠武侠小说、煽情新闻和马经的“小市民报章”勉强维持。
60年代大陆政治变局为金庸的出人头地提供了机会。《明报》此时推出社论,特别是1962年“难民潮”事件的报道社论。1962年,受“大.跃.进”影响,内地有大批人员偷渡香港,被香港警方堵截于上水梧桐山。由于事件敏感,《大公报》、《文汇报》等报都不予报道,《明报》却“莽莽撞撞”,大声疾呼,从是年5月12日起,几乎每天都作头版全版报道。此后《明报》给自己定位“一份为读书人、知识分子接受的报章”。1962年7月销量跨过3万份。到1963年,《明报》已完全摆脱财政窘境,平均日销量是5万份。
《明报》“言论独立”的形象在圈内赢得清誉。特别是开辟“北望神州”版,每天刊登有关大陆的消息,满足了香港人对大陆一无所知的需求。六七十年代,《明报》成为报道中国消息的权威。从此,金庸成为自由知识分子的偶像。
为延续中国传统文化,金庸1966年创办《明报月刊》,自任月刊总编。后胡菊人出任总编,长达十三年。胡菊人将《明报月刊》经营成一份综合性的高水准读物,形成了一个全球高级学术刊物。
1968年,又创办《明报周刊》,经数年发展,也成为香港历史最悠久、最权威、销量最大、读者层面最广的娱乐周刊之一。
后世的成就自不必说,许多著名专栏作家宁愿牺牲稿费都要来这里镀金便可见一般。
不过事实上,《明报》早期头版头条几乎都是猎奇、**的社会新闻,以凶杀、奸情、女色等内容为主,字号很大,标题很醒目,以夸张的形式吸引眼球——
少女单恋成狂,鲸吞滴露命殒??
**男女艳窟做-爱
惨遭炸药定时爆杀,两人下体同被炸碎
零沽爱情吞响尾蛇,艳女身旁男子昏绝
在这些标题之上常配有“人间花草太匆匆”“暮去朝来颜色故”等诗句作为眉题。副刊“银百合”也充斥着“女明星的性-生活”“性-犯罪”等专栏文字。
为了增加读者,《明报》还推出有奖填字游戏、先送报后收费等活动。他们处处想迎合市民,格调并不高。查良镛的社评时断时续,一般只有几百字,没有引起太多关注。
香港报界有一句老话“挨得就得”。如果说《明报》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支撑起来的,诚然没有错,最初的三年,武侠小说、马经、电影消息以及他短小的评论,对香港新闻的详尽报道,都算是特色。被誉为“铜笔铁算盘”的沈宝新也在不断摸索、改变报纸的经营手法,拉拢广告客户。他说自己是“顶硬上”,印刷、发行、广告一脚踢,第一年有过每天工作十八到二十小时的纪录。
后来经过长期的磨合改版才有了后来名满香江的明报。
整栋大楼,因为分工不同。有的人行走的急匆匆,像赶着投胎一般,凶神恶煞的模样让人不禁急忙远离躲避。有的人走的慢悠悠地,和同事商议着下班去哪里喝下午茶,两个字:悠闲。
不过,一路凡是遇见赢病己和李若彤的工作人员们,都一脸讶然的盯注着他两,好奇哪里来的小鬼。李若彤这个小丫头还好,面对高大英俊帅气,气质相当独特的赢病己却让一些女文员满怀欣喜的搭讪,哪怕是男职员们看着赢病己温和的笑容,如恍春天来了,伸手不打笑脸人,都伸手或是点头客气的打着招呼。一路热情的招呼声中,赢病己风度修养俱佳,一一微笑回应,赢得众多明报人好感。
一层专门筛选小说稿件,初审部门。
整个办公室挺大的,一张张放满书籍、稿件、报纸的桌子前,坐着一个个风格迥异的编辑,他们或是摇头晃脑,评语谩骂某本小说不知所谓,或是津津有味的观赏某部小说,又或者安安静静的看稿件,脸上古井无波已经麻木的编辑,更有施施然看报纸喝茶唱小曲的,总之好不热闹。
赢病己已经问清楚应该找谁了,从怀里掏出稿子,跨步走向门口左边一位廋骨嶙峋的中年编辑。
赢病己之所以直接拿着稿子上门投稿,而不是选择投到《明报》的邮箱里,主要基于两个原因。
第一嘛,邮箱投稿基本是听天由命,亲自上门投稿的话,有了当面交流的余地,稿件被录用的机会要大上很多。
老金和老潘这两位大忙人,肯定不会把所有的稿件都看一遍,他们也只会选择看被普通编辑筛选出的稿件。
而第二嘛,赢病己可没有那么多时间等待明报的消息,要是排队轮到自己要花上十天半个月怎么办,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卧了个槽。
吵杂的办公室里。
死板板的中年编辑,面孔其色黎黑,似乎对任何人都抱有敌意,向打扰他工作的赢病己,冷眼扫去,眸光先是落在他的手上的稿子,然后拉向他的脸、他的眼,最后又回到他的手稿。眨了眨眼,十七八岁的年纪,虽然是衣着普普通通,但仍可看出他气质不俗。
他挑了挑眉,语气舒缓了下来,疑问道:“怎么了,小兄弟打哪儿来,有咩也事情!?”
赢病己的眸光飘向他,脸上轻松道:“你好,我打来处来,此番到贵宝地是来投稿地。”
赢病己的话有些调笑的意思,那编辑对此不以为意,只在乎最后一句话。
“嗯?你?你写的小说。”这编辑的目芒利上加利,像是要直戳入人的心腑内。
毫无疑问,赢病己这个小年轻又一次被轻视了。赢病己也不恼,心若磐石,八风不动,语气转为严肃道:“是的,打扰你的宝贵时间我感到很抱歉,但我相信看过我的小说后,你一定不会失望!”
“哦?”编辑细细的眉结微微往上挑,说大话的人他见多了,本就不以为意,如果赢病己的回应令他不满意,意思可以滚了。
瞧赢病己又带着笑回答道:“要是觉得不满意,我立马掉头就走,绝不叨唠。”
中年编辑心里有些感慨,表面上看,这小伙子不像说大话的人,嘴上旋即道:“最好是这样,我可是很忙的后生仔。”
到底是觉得人年轻,这位编辑大人微不可觉的将唇角讥笑的扬了起来。
唉,这年头真是越来越多自不量力的人了……
他坐在椅子上,一手接过稿子,瞄了一眼书名,没有太大反应,不过对这字确是由衷的赞可道:“颇有古风,字不错。”
这一来,他到有了几分兴趣,抬头看了一眼微笑面对的赢病己和满脸紧张的李若彤,又将头抬下,轻翻了一页简介。
李若彤是没想到赢病己会写小说啦,而且竟然上门交稿,这怎么能不让她惊讶,觉得佩服的同时也觉得这事不靠谱,毕竟赢病己太年轻了,写的小说人家看得上嘛,虽然她不没看过金庸的小说,却也知道大名鼎鼎明报的声势的,在学校她的很多男同学都爱看这家报社的小说呢。心中想虽这么想,不过扫了眼赢病己,只好在心中为他祈祷小说能被这位明显很精明的编辑大人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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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か 二次审核,明报月刊。
时间分分秒秒的流逝,看完简介,这位编辑翻页的速度更快了,直接翻到正文。李若彤见此,心中哇凉哇凉的暗忖完了完了,看的那么快,肯定是不喜欢打算赶快翻几页便要赶人了。
李若彤紧张的拉了拉赢病己的衣袖,满脸替他焦急的神色,一副皇上不急宫女急了的感觉。赢病己看了觉得好笑,又觉得微微感动,不过对这小说他自始至终抱以十二分的信心,不同于一般的寻秦记翻云覆雨等艳情小说,对明报这种正统报刊来说,这本小说文笔内容质量都没有问题,要是这都不通过,他认为明报真的有眼无珠了。
这位编辑的表情从无所谓到饶有兴趣,再到严肃一一变化而过,过了一段时间突然拿起稿子,霍然站起来,在李若彤颓废的低头赢病己微笑的表情中,直言道:“请跟我来!”
他的表情变得很慎重,对待赢病己的态度也有了极大的改变,周围的同事也被他的举动惊到了,纷纷讶然的注视这边。
忍住面皮上激动的神色,中年编辑目不斜视周边的同事,带着赢病己两人自顾自的走了,离开了办公室他的脚步徒然加快,赢病己两人只好加快速度跟上,三人一语不发。
赢病己拉着迷惘的小妮子李若彤上了一层层,繁忙中而透着积极向上的澎湃活力的楼房。
三人很快来到一层要安静上许多,拥有一间间独立办公室的一层楼里。
拐弯转角,又走了一小段路,中年编辑领着两人停留在明报月刊总编的大门前。
中年编辑礼貌的敲敲门。
“笃笃——”
里面很快传出一声,颇具威严的声音:“进来。”
中年编辑伸手示意请进。
赢病己松开了一直抓着李若彤的手,对她轻轻点点头,整好仪容。轻轻扭转门把,沉静的走了进去。
进来后,赢病己现这是一间非常简洁的办公室,除了一张办公桌,一个摆满书籍资料的书柜,和几张椅子外便没有多余的装饰品。
主位上坐着一个身形并不高大,国字脸的男子,这位男子的双目炯炯有神,面带庄严而肃穆的表情。
中年编辑面对此人,甚是恭敬,小心翼翼的道:“胡总编,刚才我发现了一部相当精彩的小说,经由我评定下发现内容非常不错,特带来给您鉴赏、雅正。”
男子点点头,缓缓开口:“拿来吧。”
中年编辑于是双手将赢病己的稿件恭谨的奉上,待那位总编辑接过后,睐了他一眼后,道:“那我先下去忙了。”
说完,转过身朝赢病己两人,轻点点头便跨步出门,顺带将门关上,让他们几人交流。
面对赢病己二人,这胡总编在下一瞬变得温和和蔼起来。对赢病己他们含笑道:“小友,你们坐。”
“多谢。”闻言,赢病己拉着李若彤坐在他面前办公桌前的两张椅子上。
赢病己瞄了下桌上写着职位跟名字的立牌,《明报月刊》总编辑:胡秉文。
赢病己这段时间不是白过的,查过很多港台报刊类资料,自然不会放过投稿首选明报的情况,这位胡总编,本名虽是秉文,为人所知的确是菊人这个名号。
当年明报月刊草创,胡菊人在美国政府在港宣扬美国文化的刊物《今日世界》编辑部任职,月薪1200元港币,被视为优差,薪水高,而且假期多,职业稳定,人事简单,做满十年可以移民美国,还有退休金。金庸开出月薪2000港元、总编辑、全权负责编务不受过问等优厚条件,诚恳地邀菊人加入“明月”,菊人不肯,拖不过金庸的再三邀约才投身于明报,任职总编。
历史上其人在明月任职十多载,被众多港人视为菊人即是明月的高度赞誉,他将《明报月刊》办成了一份高水平的综合性知识分子读物,殷海光、徐复观、牟宗三、周策纵、余英时、夏志清、李欧梵、聂华苓、陈若曦、刘述先、汪荣祖、林毓生、夏济安、金耀基、余光中、陈子藩、唐德刚……港台及海外许多有影响的学者、作家经常为“明月”撰稿,是明报名副其实的金字招牌。
据龙应台回忆,就连70年代台湾的大学生,大多都是吸收“明月”的文化养分,在这养分中成长起来的,“香港对于我们那个时候的台湾,简直就是一扇自由的窗口,唯一有自由空气的地方”。
种种载誉,菊人能力可见一斑。
这中年编剧将赢病己带到他这儿来,也是有意思的事,明月刊登的内容是什么他不会不知道,显然是看中了搜神记小说的文风内容比较贴合这个栏目。
顿了顿。
胡主编待他两落座后,深深打量著赢病己。
第一印象往往很重要,只有极少数人才不在乎这点。
虽然编辑大多只看重作品,不看人,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以貌看人,待人接物交朋友是他们自由的选择。
胡菊人仅一眼,就觉得这个少男很迷人,不只是他不错的面相,特别之处在于他有一对眼瞳炯炯有神,眸中绽放着能摄人魂魄的深邃光晕,让人有些舍不得移开与他对视的眸光,却又有些不适他隐隐形成的王者气势。
至于他旁边幼小的小萝莉,胡菊人没怎么在意。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小姑娘长得还挺抢眼。
纤盈的身子,腰细得不盈一握;特别是一对清澈的瞳仁,再加上鼻子脸型唇瓣,组合一起确是难得的美人胚子。
咳咳,胡菊人朝李若彤多看了两眼后,便全神贯注的将心神放在赢病己身上,毕竟他才是正主话事人,这点,身为老江湖的他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老邢很少带人直接见我,看来你很特别。”他首先说了这么一句话,又和蔼可亲的笑问道:“你叫赢病己?”
看过赢病己在搜神记的署名,知道他的名字并不奇怪。
赢病己目光正视着他道:“是的,胡编辑,我是这部小说的作者,还请您雅正!”
胡菊人下意识地避开了目光,他发觉这年轻人目光深邃如九幽,而深邃之中渗和着两缕银线似的精芒,使与之对望的人产生一种强烈的压迫感。胡菊人暗自汗颜,这小子怎么一点也不像个同龄人,极像个混世多年的老江湖,中年大叔一般。
赢病己面不改色的端坐没动,只是那么短暂的片刻,唯有李若彤冷艳的粉面浮现无聊的样子。
沉默了一会,胡菊人打开了稿子,细细观赏起来,他也是很忙的,不过他确实很想看看由资深编辑推荐的小说有何独到之处。
作为一个撰稿人,一个主编,一个写过小说论文的大主编,文学素养,鉴赏能力自然毋容置疑地。
时间滴答滴答的流逝,赢病己和李若彤则安静的等他赏析完毕。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搜神记开篇的《刹那芳华曲》就将喜欢使用排比句的胡菊人震住,他简直无法想象一本应该是武侠类小说,居然会以这么古典的诗词开始。
胡看书一向很快,因为赶时间嘛,可这回不同,他渐渐地入了迷,被里面新奇的上古世界所吸引,不知不觉之中就看了十万字,直到脖颈酸痛,双手酸软之际,才霍然抬起头,瞪视着赢病己,脸上涌现激动而又迷惘的表情。
在报纸上连载小说,其实颇像后世的网络连载,即要保持著每天数千字的更新,又要去构思情节,文笔词藻经常会因此照顾不到,甚至就连情节上前后不连贯、各种bug之类的都是常有的事。
老金算是武侠宗师了吧,可即便是轮到他连载的时候也避免不了这各种状况的发生,一经连载,同样需要反反复复的想,反反复复的修改。在赢病己那个时代,看到的金庸小说基本全是经由人家精雕细琢出来的精品了。因而,用纸质媒介,报纸连载小说,其最重要的一点还在于故事情节本身,文笔反倒成为其次。
观赢病己这部小说,从逻辑上来说,并没有太大瑕疵和不可圆说之处,且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华丽中显示出非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
在他眼里,搜神记已经不仅仅是一部文笔非凡的小说,其中的神话剧**物,对于胡菊人这位主编大人来说,搜神记在这年代,足以堪比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都一样一样的是一部奇书,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他如饮甘露。
透过猫熊深邃的文字,菊人仿佛看到了赢病己运用上帝视角,鹰视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一双不可捉摸的神秘之手,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态;仿佛看见了赢病己按剑四顾,江山无数的英武气概!......
此书必须点赞,而且要给十二个赞!
菊人眼神火热的想,这部小说一旦刊登,在这武侠世纪小说里,保证让人眼前一亮,赞不绝口。
菊人文青病又犯了,好半晌才向赢病己问出了心中的疑问,这真的是赢病己写的么?这是个疑问。
好在赢病己知无不言,对这搜神记的意思大纲等等都如数家珍,让胡菊人不疑有他。点到为止之下,又闲聊了几句后,接下来就是真正的肉菜了:
协商签约!
13か 着书为稻粱谋;欲转投报社!
在报社经营的各类生产成本当中,稿费占了报社一个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各报社对稿费开销,会控制得比较严谨。
《明报》在稿费上的开支,逐年上升,但是并不表示报社的副刊稿费比同行高,《明报》也没有一套厘定稿费的标准。《明报》在创办初期,确是以高价向个别名记者或专栏作家约稿,每千字十元。五十年代末期至六十年代初期,香港报界稿费大约每千字五至六元。进入七十年代,《明报》已经成为香港一份大报,副刊稿费却不是同业内最高的,许多副刊的稿费还多年没有调升。不少在《明报》副刊撰写专栏的专业作家和《明报》员工,知名度大大提升,如倪匡以卫斯理为笔名的科幻小说、倪匡之妹倪亦舒以亦舒为笔名写的爱情小说、…等等。这些专栏作家,同时也成为香港其他中文报章争相挖角的对象。由于《明报》在香港以至海外华人知识分子当中有着较高的地位,专栏稿酬虽不高,专栏作家也以能在《明报》有一专栏为荣。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且不谈,台湾之所以出现超过四百位的武侠小说作家,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从事武侠小说创作的门槛很低,且能得到相对丰厚的物质回报。换言之,很多作家选择撰写武侠小说,并非是因为有什么崇高的理想,只是为了能够很好的生活,正如诸葛青云的夫子自道:“此世虽无**”,“著书仍为‘稻粱谋’”。
那么,武侠作家到底能赚多少钱呢?这是个很大的话题。比如金庸,他之所以能跻身“亿万华人富豪榜”,虽然一部分原因是依靠他的武侠小说,但更重要的是源于他掌控的明报市值。再比如古龙,他所收取的影视改编费用,较之小说收入有过之而无不及。
赢病己本人更感兴趣,在乎的当然也是稿酬问题,因为这才是绝大多数武侠作者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自己起步的关键时刻。毕竟金庸只有一个,古龙也只有一个,他们的成功是很难复制的,能够有幸看到自己的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的作者并不多,更不要说如金庸那样通过办报而得到近乎天文数字的收入了。
根据查证统计,太远的赢病己没工夫查,也不清楚,依靠这段时间的关注,他追溯上查,知道1960年左右写1本数量可观的武侠小说,基本稿费是500元。
1960年也正是港台武侠小说发展的蓬勃期。当时的武侠小说多是薄本形式,每册大概七、八十页,两、三万字,一部完整的武侠小说,往往是由数十册薄本组成。每册500元的稿费代表着什么呢。
通常一位初出道的新手月撰两集,即可获得一千元以上的报酬,大约相当于1960年代一个中级公务员的工资。现在是七十年代初头和在六十年代的香港差距并不远。当时香港人,无论白领或蓝领的平均工资每月大概二三百港币,房租约二三十港币,上万港币已够买一层楼做业主。
500元仅仅是起步价,应该仅适合于初出道的新手和一些虽然写过一些武侠小说,但仍籍籍无名者。但稿酬是死的,人是活的,有的新手通过讨价还价,还是可以跟出版社要到相对高的回报,秦红就是个例子,其《无双剑》写了八个月,十几万字左右,大概只有一半,就拿去家附近的大美出版社,五天后出版社给他答复,答应他一册约二万余字六百元,讨价还价后改为八百元,可见赢病己完全是可以寻找更好的报刊,商量更好的价格,他的底气就在于高质量的搜神记!
从那年代到现在,武侠作家的稿酬大概是五百至三千。
六七十年代的台湾,有5位武侠小说作家可称‘一流’:‘卧龙生、司马翎、诸葛青云、古龙、萧逸。判断的标准是稿酬两万字左右的一本书,稿费一般是800元,能拿到2000元新台币以上,就算是最高酬劳,只有他们5个人。
六七十年代的稿费一般是在500元到800元之间。赢病己调查过,新手和无名作者在最低的数字徘徊,有了一些成绩之后稿费开始水涨船高,但一般不会超过800元。其间当然还少不了作者和出版社地讨价还价,具体金额要视情况而定。当然还有更低的,如柳残阳的**作《玉面修罗》第一、二册才400元。
以上说的是单行薄本的稿酬,与薄本并行的报刊连载一般而言,报刊连载的稿酬都会高于单行本,到了72年以后,稿费就很难计算了,因为可以一稿数卖,这对赢病己来说也是一个重要参考指标,所以调查的很详细。
出版三万字的单行本,稿费在800元以内,但被杂志采用,则为1200元。如此算来杂志连载万字为400元,千字为40元。
当时文坛小说创作的一般稿酬标准为每千字五十元至百元不等,单位计算虽较武侠书为高,但因不能多产、量产之故,自无法与武侠创作的吸引力相比。
赢病己和赢仙凤毕竟不是体系人,仅大概估摸此时文坛小说创作的起步价50元,故此这个数字应该合乎一般武侠作家的稿酬。连载稿酬肯定还和作者受认可的程度息息相关,某些超一流的作家,在他们创作的巅峰期,千字百元还是可能的。
从事武侠创作的月收入。以平均每天写三千字计,一个月就是九万字,能出三册薄本,可得2400元每册800元。如果有两处报刊连载,又得7200元。总计近万元,足以达到小康之家的收入。实际上这种算法很保守,论写作速度,温瑞安一小时就可写四千字。论报刊连载,萧逸有十七家同时发文的纪录。
除了稿酬,许多作者还能收到版税,如果愿意的话,亦可向出版社卖断自己的作品。种种收入,造就了许多成了名的作家结驷连骑,金迷纸醉。以四大名家——古龙、司马翎、卧龙生、诸葛青云为例,在身家上都曾辉耀同辈,但最后无一不千金散尽——这或许正是文如其人吧,武侠小说中侠士豪客也多如此。但现实就是现实,侠客梦醒之后,还是要回归于俗世。司马翎剑气千幻,终为五斗米折腰;诸葛青云文采**,仓皇作香江之犬;古龙豪情盖世,身后还有债主上门。潮起潮落,花开花谢,当赢病己回顾这些人的末路之时,不禁要发出声叹息:英雄不爱财,还是留些为好。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据赢病己的追查下,台币和港币换算下,在港1973年,目前来算,最低价格保底500元,报刊连载武侠小说以港币计算,每部千字最低五十元至五十五元,一般作者能得到五十五元这个数字起伏,以后名头闯出来了,还可以出版薄本那又是另外一笔相当可观的白花花的银子。而赢病己给自己小说的最低标准是六十元到七十元,别看差价只是几元钱,字数越多所得的金钱差别也越大。
面对胡菊人,赢病己咳嗽了一下。
文人羞于谈钱。其实,人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谁又离得开钱呢。当然,君子爱钱,取之有道。文人,以艰辛的脑力劳动,为报纸为期刊为出版社提供诗文书画作品,他们按劳支付稿酬是天经地义的事,文人没有什么好难为情的,赢病己更不是文人。故而赢病己可以理直气壮的向胡总编问:“那,胡总编,这书你看了,品质如何你心中也有个底了,最后我想问问你看我的稿费是以多少计算。”
胡菊人闻声,立马绷紧了颚线。一名编辑不管大小,欣赏一个作家,理由不单止是看上这个作家有才华。
站在报社管理层的角度去看,有基本眼光的往往都会看重一名记者一名小说家他们的商业价值,赤、裸、裸的表达说,那自然是看重他们的赚钱能力。赢病己的小说能替公司赚钱吗?答案是肯定的。
可是同样,他虽然很欣赏这部小说,不过他要以明报的立场来想,自然不会做不赚钱的买卖,有利逐利方显商人本色。
于是胡习惯性的想了想后,哈哈笑了笑,将身子靠近一点,说道::“嗯,赢先生,我跟你说啊,考虑你还是新人,刚刚出道的缘故,理应以行规千字50的条约的,不过我本人还是很看好你这本搜神记的。所以,我做主决定给你千字55,你看怎么样啊!?”
末尾,他又歪嘴一笑,道:“你看,外面一般人一个月才赚几百块哩,你这千字五十五,只要字数写多点可不少啦,够买很多东西了,给家里买点添置点东西礼物啥的,自己用省着点花也够啦。”
瞧他这话说的,是,自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香港物价是很稳定的,因为大量的平价国货供应没有通胀这回事,工人也没有什麼加工资的事,很像大陆改革开放前的样子物价便宜,工资低微,但没有什麼生活压力很优悠的,虽然很穷!!
话虽如此,普通人平均每月有千元收入是很好的了,赢病己却也知道当然随着时光迁移到七十中后后期,经济腾飞了,物价飞升,生活压力也随之沉重太多太多..........
而且更重要的是,自己是写小说的能拿来比嘛,真当自己是个愣头青什么都不懂呐,赢病己心底想的通透胡菊人是当自己是小年轻什么都不懂忽悠呢。
搜神记赢病己绝对不会贱卖了去的。他心底有些不爽,却没有喜形于色的表现出来,微傲地说道:“胡总编,咱们真人不说二话,搜神记好不好,你知我知,你这点钱打发叫花子可以,却别讹上我!”
原本脸上带笑的胡菊人,瞬间被赢病己噎了一下,略一沉吟,心道:看来虽然年纪还是个小年轻,做事确是老成的很,估摸着看来是调查清楚这行了。蒙是蒙不过去了。不过,心下又琢磨该给他加多少合适呢,依照明报惯例,可不管你多大牌,想加钱可难了,加多了不合适,加少了他不干,这可咋办呐。
胡菊人在思索这事该怎么衡量,赢病己面皮上也稍稍泄露出心中的不满。
赢与胡对峙,李若彤旁观,偷偷摸摸的伸出娇嫩小手掩在嘴上打了个哈欠,心中想下次可不跟赢病己这样了,哼哼,下一次非得让他带我好好出来玩不可。
终于,冷了小半会儿场子,胡菊人开口了,说从千字55的稿费提高2点,然后列举新人和一般作者刚出头的窘境和艰难,这个数字如何如何好,又从稿费谈到在明报刊载的种种优势。
赢病己咬着牙,目不转睛的瞪视着他。
胡菊人仍旧滔滔述说着待在明报的好处,又用明褒暗贬的控说着其他刊报的不是,那嘴巴一套一套的利索的很。
只是赢病己根本听不进去。
办公室里全是胡菊人滔滔不绝的说话声,赢病己真没想到还真有和老金一样抠门的家伙。
过了一会儿,觉着没意思了,赢病己突然对李若彤顾左言他的打岔道:“今天月亮多好唉,菊花展漏,我们晚上赏日吧。”
李若彤和胡菊人两两无语。
“时候已晚,那就这样了吧,彤儿咱们也该走了。胡先生告辞,还有事,不奉陪了,再见,不送。”赢病己从椅子上站起来,一手拉着等闷了的李若彤的小手,从胡菊人手中拿过小说,起身作势欲走。
胡菊人惊跳了下,当即急了眼,他怎么能如此容忍自己将一本杰出大作,从自己手心轻易溜走呢。
这老胡也是个妙人,霍然站起,越过办公桌来到两人面前胀红了脸,好忙用愈加温和的口气,安抚道:“哎,停停停,赢先生留步,你怎么就走了呢,价格不拢,我们可以慢慢谈嘛,慢慢协商哈别急着走。”
赢病己和李若彤也略感惊讶,一个堂堂大编辑不至于为了一本小说那么自降身价吧。却不知这老胡也是个拿的起放的下的人,只是谈起金钱问题,上有所好,下有自觉,他也不能过多干涉坏了规矩,即便是堂堂总编。
赢病己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冷哼一声道:“不蒸馒头我争口气,彤儿咱们走。”
话虽如此,但这并不只是赢病己的意气用事,一来这价格实在太低了,对不起搜神记这本书,也对不起这段日子连日连夜和猫熊艰苦的奋斗。二来嘛他还有很多选择,明报只是因为名头相对较大,其中一个选择而已。
在赢病己来到这个时代前,香港有40多份登记在册的日报,但这其中包括很多主要刊登马经的日报,这些马经日报严格意义上都不算是真正的报纸。剩下的真正意义的日报有20份。
一个七百万人口的城市拥有20份左右报纸,在我们的想象中,竞争肯定是异常火爆,同质竞争不可避免,一些弱势报纸的倒闭也不可避免。但令人惊奇的是,香港报人则都认为香港报纸同质竞争的情况很少,而且读者们也都有各自青睐的报纸,多份报纸共存的局面已经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报纸倒闭的情况在早几年比较多,但后两年也没见哪家报纸倒闭,即使有些报纸很艰难。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么激烈的市场,为什么能存活这么多报纸?
我们可以将这些报纸分门别类,这是一件轻松的事情,种类多、风格不一样、立场差异、态度不同,等等,都可以成为分类的依据。比较清晰而又简便的分类方式如下:
第一类是大众报纸。如《东方日报》《太阳报》《新报》《成报》《苹果日报》,他们是香港发行量最大的收费报纸,内容迎合大众口味,社会新闻、娱乐新闻分量比较重,新闻手法煽情,喜欢炒作。
第二类是严肃报纸。自诩为精英报纸,如《明报》《信报》《经济日报》《星岛日报》,相较于大众报纸,比较严肃,文化味浓一些。这其中,精英报纸还可以再细分,《信报》和《经济日报》偏经济新闻,《明报》则注重迎合知识分子。
第三类是中资机构或中资背景所办的报纸。如《大公报》《文汇报》《香港商报》。以内地的视角报道香港新闻,以香港的视角看内地新闻。坚持爱国爱港的立场,是香港一支重要的舆论力量。
第四类是英文报纸。香港英文报纸比较普遍。有《南华早报》,英文《虎报》,《中国日报》香港版,《金融时报》,《华尔街日报》亚洲版,纽约时报办的《国际先驱导报》亚洲版。
第五类是免费报纸。这是香港报业二十一世纪近几年的新宠,拥有的发行量已经超过收费报纸。共有6份:《都市日报》《头条日报》《am730》、英文《虎报》,还有刚刚创办的《晴报》《爽报》。
这种分类仅仅是个粗略的分法,如果按照立场、风格、态度等分,这些报纸还会重新结队。分类的轻松简便告诉我们一个信息,香港的每一份报纸都与其他报纸有较大不同,所以它们的存在代表香港报业的繁荣独立与自由。
实际上,越是所谓精英报纸,就越不好生存;越是大众化报纸,发行量就越大,影响力也越大。
从香港报纸的读者构成来看,基本以中下层市民为主。而且,读者需求多元,即使是所谓精英人群,也同样有大众文化的信息消费需求。对于多元文化接受程度更高,这是一种特定的文化状态,越是混沌的报纸反而越能生存。
70年代是香港的中文报纸最繁荣的时期,巴掌大的香港半岛,竟然同时拥有近70家报纸。经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到1982年还剩下55家,1997年剩下38家。日发行量1989年底为180多万份,以当时580万人口计算,平均3.2人一份报纸。在亚洲仅次于日本占第二位。
那么关键来了,如此之多的报纸,如此之激烈的媒体竞争,赢病己手里有一部好的小说,又怎会担心卖不出去?
既然《明报》不给力,赢病己大可以不鸟他,换一家报社便得了,香港别的不多,就报业特别多!他对搜神记有那个自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星岛、成报、东方等等,大众口味,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也是一把抓,真比起来也不比明报弱多少,就是有许多写小说的爱捧老金的臭脚,赢病己见多了才来走这趟。
就在赢病己拉着李若彤转身欲走之际。
嘎吱——
总编兼社长的金庸,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不苟言笑,漫步走了进来。
14か 渣男镛老查;老金你够狠!
这老金一出场顿时让赢病己和李若彤怔住了,胡菊人也奇怪查老板今天来的有点早啊!
通常来说,老金白天待在报社的时间并不长,现在手底下的人才一把一把抓,除了副刊武侠与历史,凡事都不用他亲力亲为了。
每天晚上约十点到十一点,老金到报馆写社评,秘书已下班,工人送上一杯清茶,他按例会先翻阅当天的电讯、本地新闻,然后翻书查资料。往往要等到排字房副领班翁荣芝来敲门,大喊:“你的‘粉肠’搞掂未?”他才会下笔。稿件到排字房先被剪成一小段一小段,好似剪粉肠,所以他们把稿件叫作“粉肠”。社评一般写两张稿纸,金庸写完一张,排字房就要赶紧拿去排字,他想看一下、改一改也等不及,等发排了再让他来改。通常他离开编辑部是凌晨两点,排字房工人为了等他的社评常常要延迟收工。
老金的作息时间还是比较晚的。
不过这并不影响三人,胡菊人维持着抓住赢病己右手衣袖的动作,赢病己抬脚拉着小若彤,转身欲走的姿势,李若彤则被赢病己拽着小手儿,有些迷惘的眼神,三人都瞪视着突然闯入的金庸。
“哈哈哈,老胡啊你们三做咩也啊!?”见三人模样,老金被逗乐了,像个顽皮的孩子似的笑个不停。瞧他笑的样子,还真有点弥勒佛的意思。
别看金庸老贼在外表看,谦谦儒雅,像书生,像师长,像领导,不过普通状态的他还是挺容易与人相处的,他的很多朋友都认为他是一个不错的好朋友。
查男镛,不对,查良镛笑过后自来熟般,让三人重新落座,自己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办公桌侧边,他不是个能说会道的人,他的话通常依靠便条纸和写信来表达的。
胡菊人坐在主位和老金眉来眼去的,做着无声的哑剧。
深吸一口气,赢病己和满脸无奈的李若彤重新落座。不过这会都一起好奇的观察著老金,心里一跳,唉呀妈呀,终于见到真人了!
老金嘛,名头响亮,众所周知,金庸出自曾经”一门七进士,叔侄两翰林”的海宁查家,同辈族人包括诗人穆旦查良铮,查良钊等,表兄是同为渣男的云中鹤。琼瑶还是他的远房亲戚,可能叫他叔叔吧。
这么个人,出身名门世家,对自己的家世门楣有着严重认同感归属感的人,在感情上,金庸是个渣男,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不过赢病己对这点倒没什么,大家都是男人嘛,都懂都懂。
现在除了大陆,华人鲜有不知他的名字和他的书。九十年代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丽君小姐的歌声,有风吹过的地方就有张学友先生的音乐回荡。金庸虽然比邓差了那么丁点,却足以说句有华人的地方就有人看过他的小说了。
赢病己对他实际上没抱以太多感官上的好与坏,他本质上前身是政治学校出身,金庸的身影近几十年来,频繁在大众视野出现。他一直都是一个极度积极入世的人。然后投身商海,作家只是他的副职而已,在生活上,金庸的确是一个顶尖的传奇人物,他混迹商界、政界、学界,不敢说一帆风顺,但的确风生水起。不得不说,赢病己是极佩服他的,因为他孜孜不倦,锲而不舍,而且所追求的东西,几乎都得到了,世上,恐怕没有几个人做得到。
不过佩服虽佩服,赢病己还谈不上崇拜之类的观想。
本世纪几十年后,90年代末,老查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是毛的时代,……李名柱、司徒哗就不知到哪里去了……”
这句话登在1999年的报纸上,不知道老查当时出于怎样的一种心情,讲出这样的话来。从这一点来讲,查先生还真是不了解某党,他的政治思想为什么服务,本质上在赢病己看来也是笑笑。
说出这番话以后,从此开始,被很多本来十分敬仰他的香港市民跌了眼镜。
尽管金庸在世俗社会获得了巨大的名声、财富,鲜花和掌声笼罩了他整个生命的黄昏,但由于他没有达到现代人格的高度,以至一个比一个高贵的“花环”中沉迷不醒了,毫无疑问给他的人生留下了遗憾,这是令人深思,甚至是每一个知识分子必须直面的问题。
呼~!赢病己对金庸已成追忆中清醒过来。
会议室里闷沉的气氛压得人快喘不过气来,等查男镛和老胡交流完,微微沉吟。
从菊人哪里大概问清楚赢病己的事情后,老查对赢病己道:“咳……我,刚才从编辑部哪里听到了今天我们明报来了一位小少爷啊。”
他的话令气氛稍微缓和了些,赢病己同他面谈恳谈,促膝长谈道:“查先生,还是那句话,明人不说暗话,您看过书后咱们再诚心诚意的谈。”
赢病己锐利眸光扫视着他,黑亮亮的眼瞳中燃着两盏火炬,有点骇人。正所谓输人不输阵,在老查的场子不硬气点就给人压制,主导权就全归人家了。
空气刹那间被抽空了一般,冷寂冷然。
一秒——
两秒——
三秒——
不善言辞的老金没再说话,面带微微笑,在三人的目光中接过搜神记十万字的稿件,默默看起来。
唉呀妈呀,这是第三审了。赢病己嘀咕着,李若彤却精神头涌上来了,用有点崇拜的目光望着大龄中青年老金。
金庸这人的传奇事迹对涉世未深的李若彤来说还是挺有杀伤力的,不过等过三四年,金庸与发妻朱玫正式离婚,之后与小他29岁的林乐怡缔结第三段姻缘。到那时李若彤对他还会不会一味崇拜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患难之妻不可弃的观念在这年代还是极重的。
刚烈的朱玫始终没有与金庸往来,并于1998年病死,晚景凄凉。赢病己抱以同情心想,对渣男还是有些诟病地。
不过对朱玫,金庸也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表达他的惭愧,不管经过多少风雨,不管两人结合到分手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还是承认,他是对不起朱玫的。这一点,并不会因为他的失败婚姻及丧子之痛而转移。
金庸曾言:“别人怎么看我不管,但我对不起她。我的爱情观不够道德。一个人一辈子的爱情,只爱一个人,一生一世只爱一个人,我做不到。”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除了花心,还包括他身为商人的逐利与世故,身为政客的趋炎附势,这些,很多是为生活、形势所迫,都无损于他的个人成就及社会贡献。简单而言,瑕不掩瑜。键盘侠声名俱灭,也不废江河万古长流。
赢李两人对视一眼,对于金庸的尊重都老实的没有打扰。
办公室里重新变的安静下来。
时间——
滴答。
滴答。
金庸捧起手稿,带着金丝眼镜,看了一眼卷首又放下。不慌不忙,没有照赢病己说的话做。胡菊人从桌角办公桌上的小茶几上,重新倒了几杯茶给三人,老金深吸一口气,把飘起的茶雾吸进腹中,随后慢条斯理的一口喝干杯中的茶水,闭上眼睛,一副飘然享受的表情。
老金一生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在不同的时空里,他一直走位风骚、话题万千,在生活中圆滑世故、追名逐利,花心痴心像段誉,中年晚年像韦小宝,甚至岳不群。对付赢病己这种人,老金自有他的一套方式,摸准了赢病己的脾性,凉了赢病己没多久,他又拿起稿子仔细的捧卷细读起来。
从第一章,第一段开始,搜神记就展露了他的无穷魅力,至此老金一发不可收拾的看了下去。
金庸的武侠小说和社评之所以受到读者喜欢,也离不开汉语的魅力。他多次说自己喜欢《资治通鉴》,古文简洁高雅,文字之美,一直是他希望学到的。?他的社评文字浅显明白,深入浅出,不仅见解独到,判断准确,而且语言富有个性便是因此。纵观搜神记全文,每段落每句话,都在散发着魅力,金庸心下没有半点怠慢。
面对搜神记,即便是他也舍不得一目十行,而像嚼橄榄一样细心品味起来。
搜神记虽仅仅一卷,但已经稍显端疑。那些让人血脉贲张,心潮澎湃的华夏远古逐鹿史诗,让人神往心醉,金庸更是为书中早早现身的《刹那芳华曲》久久萦绕不去。
朝露昙花,
咫尺天涯,
人道是黄河十曲,
毕竟东流去。
八千年玉老,
一夜枯荣,
问苍天此生何必?
昨夜风吹处,
落英听谁细数。
九万里苍穹,
御风弄影,
谁人与共?
千秋北斗,
瑶宫寒苦,
不若神仙眷侣,
百年江湖。
虽未为之感动涕泪,却感触匪浅。
查良镛阅世愈深,也便渐渐觉得,所谓神话鬼话,其实都是人话,写情写景,写的都是人生。所以抛开小说,这首词亦有道不尽的隽永。“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千秋北斗,瑶宫寒苦。”只这两句,便不知是多少人一生的写照。
他是越看越爱,众所周知,《三国演义》有自己的咏史诗,但更多的、更经典的还是他引用的前人之作;以金庸之功力,也只不过引用前人成句,来加强作品意境。而搜神记的两首曲子《刹那芳华曲》和《天睿灵韵曲》,虽然遣词造句多有前人痕迹,但全篇意境浑然天成,自成一体,放在作品中俨然一笔画龙点睛,是不可多得的佳作。金庸没有看到之后的灵韵曲,但仅刹那芳华曲便可称之为是全篇之眼,主题所在。
金庸看书是安静的,面视此书更不愿被打扰也不肯多说半句废话,眼中只有搜神记!
十万字阅读完毕,想起书中种种,即使是金庸面对此书,都有股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念头。
好长一段时间,金庸才放下手中的稿子,朝赢病己又笑了起来。见赢病己始终面色不动,克制住自己的不耐,随而对他伸出大拇指,谈笑风生地畅聊道:“沉稳大气,不急不躁,你不像一个后生仔,比许多成年人都要来的稳重!”
见赢病己被老金头夸奖,李若彤比他本人还要高兴,乐的跟什么似得朝赢病己和金庸两人之间来回傻笑。赢病己却没有表示出高兴与否,撇了眼李若彤没理她,女人,需要安静。
赢病己只道:“谢谢,还有待成长磨砺。”
金庸在这刻观察到他脸上存在的无趣与蔑视,见他捉摸不定的个性,坐在椅子上,夹在胡菊人和赢病己李若彤地中间,默视道:“你确实比很多人强,给我的感觉很特别。”
赢病己没有反应。心忖道。时间有限,你的废话引不起我的兴趣,快点步入正题吧。
金庸细一审视,平静的道:“这本书,你写了多少了,恐怕不只这一卷吧。”
赢病己简洁道:“嗯!本书我已经写完了,一百六十万字,只要签约,可以全部送上。”
金庸这会真惊讶了,道:“一百六十万字一本书你都写完了才交稿子?”
这次连胡菊人也都一并讶然的注视着他,毕竟那可是一百六十万字啊,这个年代可没有计算机码字,手写的困难他们不会不懂。
金庸点点头,先是给予肯定,复再问:“毅力不小,能忍住写完才交稿,难能可贵。那你又是花了多长时间写完。”
赢病己没傻到说出来,其实整本书还有一卷未完,但也一百多万字了,一个礼拜的进度能写出来,那太吓人了,即便是倪匡也不行,这个世界上也没人办的到,除非是超人与未知生物。
因而赢病己语焉不详,用模糊的话语道:“今年写的,今天早上才完稿就出门,第一时间便上门明报了。”
胡菊人闻言不由心神大震,彻底不淡定了,对他说道:“你这速度可够快的啊!据我所知还没什么人比得上你这速度!”
赢病己的眼神冷酷狡诈,不带一丝感情的干笑道:“嘿,嘿嘿嘿,我啊和别人不一样,想什么东西都秒想,而且手速够快,从来都是一气呵成,所以写作对于我来说,速度从来都不是问题。”
金庸赧然一笑道:“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像你这么拼命写作,简直就像一个小倪匡了。”
老匡敬业精神是数一数二的,从57年倪匡来香港,十几年来,他除了写稿之外还是写稿武侠书写了几百本,卫斯理系列几十本,后来名气越来越大,电影剧本数百部一年能够创作五六百万文字的牛人,世界史上汉字写的最多的强人,除了国外一个老毛子全球数他最牛了,赢病己非常佩服,所以金庸他这话对赢病己可是极大的赞誉了。
事实上,这个年代,倪匡几乎是纯粹凭稿费收入致富的标志人物他不像金庸那样办报纸,也不像古龙那样主要靠小说改编电影、电视剧本赚钱,老匡谋生手段一直就是靠写作本身,如果纯粹和他比拼稿费的话,在70年代和80年代时期,港台地区还没有谁人能够拼得过老匡哋。赢病己拥有猫熊,倒是想做一个超越此人的汉人!
老金忽一脸复杂的看着赢病己:“病己,你会出名的,你会出大名的!”
对于金庸很肯定的断言,赢病己一怔,在他愣神之际,金庸从衣服上衔着的一只黑金色的钢笔,突然取下,递给赢病己道:“这只笔我送你。”
赢病己迟疑了一秒钟,伸手接过。
礼物是友好的表示,人以礼貌待我,我不能失礼,赢病己心中想到。赢病己没有虚伪的抗拒,这是长辈送的礼物,既然他送给你,你没有理由不收。
赢病己表情带着感谢,又用简单的苍白的话道:“谢谢!”
尽管不知道金庸的用意,不过一句谢谢,这并不折损赢病己的骄傲,弯的下的膝,才能跳得更高。
然后紧跟着,老金从口袋里又掏出纸笔,飞快的写着。
老金只写了一句话。
渣男庸的一句话,却瞬间击溃赢病己的心神,让他脸色一变,心中大汗老金你够狠!
“小赢啊,看你最近很缺钱吧!”
赢病己不知道他怎么看出来的,自己难倒伪装的还不够好么。
见赢病己微微动容的表情,金庸一笑,他从不会因某个人有才华或者名望对稿费问题有所让步,哪怕这是一点点钱对他的身家九牛一毛。送赢病己自己宝贝的钢笔是对他的看重欣赏,这并不矛盾。
金庸好像已经看破了赢病己的想法似的,提笔写道:“看来你很缺钱,很急需一笔钱的样子,从你一开始跟胡总编的反应到现在我能肯定。”
“明报是你的最好的选择,我们可以力捧你。”话说的好听,做出的姿态也好,收人的手软,赢病己蠕动了一下嘴唇,一语未发。
老查手段高明,至少比老胡强得多,循之以利,晓之以理,却对稿费问题毫不让步,最后定在老胡给的千字57的酬劳。其越写越犀利,笔锋更强,在纸上字字珠玑,什么报馆开销大,便是经济不景气,连这次股票产生的动荡都提出来了,让赢病己说无可说,最后道:“在明报你起步会在其他报社飞的更高,将来获得的也绝对比那点蝇头小利要来的强。言尽于此,小友你下决定吧!”
赢病己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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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倪匡跟老查是好朋友,他曾这样说过:“他是一流的好朋友,但他却是最吝啬的老板。”
《明报》的稿费一向定得不很高,至少它没有《东方》与《成报》那么高。
大约七九年,在《东方日报》写稿,订明写三个月的连载,每天七百五十字,稿费是一千元。但在《明报》翻译日本推理小说,每天八百字,稿费只有六百五十三,比《东方》少了三百五十元。别人没有提过抗议。但倪匡和亦舒就不同了。兄妹齐向金庸抗议,电话,信件齐飞,要求加稿费。
金庸总是左推右挡,以太极卸劲化去倪氏兄妹刚猛凌势。
倪匡气他不过,乘住一场宴会,带住几分酒意,大声疾呼要金庸加稿费。
他说:查良镛,你赚了这么多钱,应该加加稿费了吧。
金庸笑笑说:好好,我加!
总算把一场风波平了。
事后,稿费真的加了,是百分之五,聊胜於无。
倪匡不满,打电话去骂。金庸拗他不过,於是杀手铜来了。
好了好了,倪匡,不要吵!给你写信。金庸用近乎哀求的语调说。
一听写信,倪匡昏了过去,大叹:我命休矣!
原来以论口才,金庸口才敌不过倪匡,但讲到写信评道理,倪匡绝对不是对手。
倪匡怕写信,他是一字千金。写信白写没钱收,只有傻瓜才做。
独有金庸是一等一的傻瓜,偏偏喜欢写信。
倪匡说:我从来不曾见过有一个人像查良镛那么喜欢写信的人。
坐言起行,过两天,查先生的信到了。拆开看,附列十几条条文,不是申诉报馆开销大,便是经济不景气,惟有节约。最后例必是吾兄要加稿费,势必引起连锁反应,意即谓你加,人也要加。这笔开销不轻,只把倪匡看得心酸难熬,最后惟有弃械投降,不提加稿费了。
所以,一路到现后世赢病己穿越前,倪匡在明报的稿费都不太高。比起《东方》,《清新》《翡翠》大有不如。
倪匡常自叹:跟查良镛太熟,有时反而不好乱说话呢!
亦舒是继倪匡后第二个敢同金庸谈稿费的天下勇者。
亦舒比倪匡还辣,她在专栏里直接提出,文辞尖刻,几乎在说金庸在刻薄爬格子动物。
面对如此刚猛的攻势,金庸以不变应万变,甚而以静制动,一样把亦舒弄得服服贴贴,到了升任政府高官后,仍乖乖地化个笔名在写稿费不如理想的连载。
本港文化界里,倪氏兄妹素以辛辣出名,居然都给金庸弄得服服贴贴。你说金庸的本领有多大?
最后赢病己不知怎么的鬼使神差之下居然同意了,想不到今儿个我赢病己也降不住豺狼庸的笔杆,赢病己真有些欲哭无泪。
赢病己答应之后,老金也停笔了。
老查笑了,望着他奸计得逞般的狐狸精似的笑容,赢病己面色平静下来,心底有些不岔。
愤怒,奇妙的感情,有时让人强,更多地时候使人弱。赢病己是强还是弱呢?
赢病己面对金庸的注视,很平静。
说到底,有力量,才能阻止改变。
知道赢病己的小说已经完稿了,老胡也没在要求赢病己在这里连载,毕竟月刊是月刊,人家小说都写完了还在这连载算什么事啊,那中年编辑也是看在眼里,搜神记文笔华丽误以为肯定需要长时间码写才推荐到老胡这儿的。
现在月刊不行了,明报剩下的唯有明报晚报,明报周刊,副刊武侠与历史。晚报首先排除,剩下的唯有八卦周刊和一贯的武侠与历史了。其实赢病己的小说也可以在明报周刊连载,有时候武侠与历史最火热的时候,排位排到完全没有的境地之下,也会让这些小说在明报周刊上连载,毕竟八卦花边新闻在这年代远没有后世那么多,很多人连炒作都不会。
武侠与历史自然是最好的,不过一番犹豫过后,老金最后决定,和要求赢病己的搜神记连载到明报周刊上!
《武侠与历史》周刊,是《明报》的第一份附属刊物。这份杂志创刊时,金庸的《飞狐外传》就曾在这份刊物上连载,在杂志的巅峰时期,金庸、梁羽生、古龙等等第一流大师级的作者,在杂志上挥斥方遒也有无数武侠小说锐,踊跃投稿。1972年9月23日,《鹿鼎记》在《明报》连载了1019天,结束时还有个小启:“金庸新作在构思中。明日起刊载古龙新作《陆小凤》。”但从此他的新作再无下文。随后古龙兄的《陆小凤传奇》接棒,宗师传位,堪称佳话。这个时候,《武侠与历史》杂志在香港武侠小说刊物中的地位是如日中天。
因为武侠与历史有古龙镇场子,又有一大批如倪匡之流连载小说,此时正风光无限,根本不愁小说稿子,排位都不够了,而明报周刊最近除了李小龍这档子事儿炒得火热,便没有什么给力新闻了,所以金庸的决定也不无不可,毕竟在周刊连载的事例并不是没有。
对于这些赢病己到没有问题,最后和老查以及老胡友好的协商下,打好合同,认真看清楚各项双方要求和义务后,签下了名字!
与明报公司签订的是不低于100万字的长期连载合同。每期发表3万字,一个月也能得到12万字的稿费。并且强制要求,赢病己的稿子不可以胡充乱塞,质量至少要保持在今天十万字的稿件上。明报也可以单方面撕毁合约,如果销量不佳的状况发生的话……
总之,基本上双方皆大欢喜,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并且赢病己还提前得到了三个月的稿费。
金额——17100!!!
港币!!!!!
………………
…………
……
15か 腐女派亦舒,自然派青霞。
搞定了签约这当子事儿,还提前预支了酬劳,赢病己终于拉着李若彤的娇嫩小手,脸上挂着笑颜,心情愉悦的走了。
连李若彤埋汰自己没带她好好玩,下次要带她玩三天三夜的约定都满嘴应承,含笑答应了。
哎呀,有钱就是舒坦啊。赢病己紧紧牵着李若彤的手,心里美啊,进了电梯,见里面站着四个拿着公事包的搓脸男子,也笑着打了个响亮的招呼,按了按1楼的按钮。
几个人挤在一起,轻微的失重感觉,电梯缓缓下降。
“10。9。8。。”
叮咚~终于,电梯门开了。
一个恍若少女的女人浑身上下大包小包的,风风火火地奔了进来。
本是不经意间的一撇,却令赢病己为此女明昨皓齿,照人艳光所吸引,一双眼睛死盯着这个女人一瞬不瞬。
她拥有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黑漆漆的眼珠子透着灵气和慧黠。
她笑起来,整齐洁白的牙齿,衬着嘴角边两个小酒窝,会让人感觉到很甜很甜。
“亦舒小姐。”“亦舒小姐要走啦,什么时候回来啊。”“亦舒好……”
赢病己猛然想起此人来历,不由神色微变,亦舒,原来是她,倪匡的妹妹,超个性的大小姐亦舒。
1963年,十年前,亦舒便发表了首部个人小说集《甜呓》。十四岁时,已在《西点》杂志上发表其第一部小说《暑假过去了》
亦舒十五岁的时候,已受报刊编辑追捧,在校园里一时风头无两。当亦舒一露头角就迅速成名时,两兄妹就成了香港文坛上的两朵奇花。并将亦舒、倪匡、金庸称为“香港文坛三大奇迹”。“金庸创作流行武侠小说,倪匡创作流行科幻小说,亦舒创‘流行’言情小说。另有笔名梅峰、依莎贝和玫瑰等。她的小说充满幻想色彩——虚无飘渺,却又执着而不肯放弃。她更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与触觉,有擅于将平凡的字眼变成奇句的纔华,她的写作正如她的人,麻利、泼辣,而又快又多,但即使换上十个笔名,读者也容易一下子从作品中把她辨认出来。至今,亦舒的作品已结集出版的有七十种,代表作是《玫瑰的故事》、《喜宝》等。
赢病己这岁数写书,跟她比起来,若真较真,还真自愧不如,要叫声前辈呢。面对此妞,他忽然之间,对自己刚才的自得,觉得好笑的很,那丁点快慰瞬息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你哋几個麻笠佬唔好烦我,我宜家正赶紧时间呢。”电梯里,亦舒却没空搭理他们,满脸不爱搭理的模样。
亦舒的长相是一脸清纯,但亦舒一开口,赢病己便现!她不再清纯,只是一个可爱的小妇人。如果光听她说话,不看她的脸,赢病己甚至会以为是一个男孩子,因她此时此刻,说得又急又快又豪爽。这时候,赢病己明智的没开口,对她稍有了解的他知道,她不会让你插嘴,在她面前,你最好做一个讨人喜欢的、忠实的听众。
但是,也许有那么一天,她会托着下颔,静静地听你高谈阔论。只是,你还没有说完上句,她已完全明白你的下句。而且觉得你太幼稚和可笑,完全不够成熟。她丝毫不客气,眯起眼睛,咬着下唇,然而,终于忍俊不禁,“噗味”一声笑起来。
亦舒是舒明的。
她也是矛盾的。
她会用整月的稿费,去买一套贵的吓人的连卡佛名牌套装。也会穿着蓝色的牛仔短裤,套一件褪了色的t恤,到大饭店坐下来吃饭,左右顾盼,旁若无人。
赢病己就好这口,好姑凉就要:卖得了萌,耍得了二;扮得了萝莉,演得了女王;晒得了下限,红得了脸颊;玩得了小清新,咽得下重口味;穿得了水手服,舞得了小皮鞭;听得了音乐会,吃得了大排档;我吐槽她就能毒舌,我面瘫她就能腹黑,亦舒真是极好得!
不过不是人人都受得了她的挪揄的。如果作为蓝本,被她写进小说中,那么除了是当美丽的女主人公外,你会很不幸。因为不知为什么,她的脑子竟会装满那么多刻薄古怪的名堂。好好一句唐诗宋词元曲,竟被她倾手拈来,嵌进她那令人啼笑皆非的挖苦话中,配合得那样天衣无缝,令人不能不佩服她才思敏捷。
她的生命力非常顽强,虽然有时也满嘴的愁,但这只是心血来潮,要向大众做做情绪表演。转眼间,她又嬉笑怒骂,嘻嘻哈哈,忘记刚刚还在自艾自叹,说这个社会无情无义,“血肉横飞”了……
矛盾是她不快乐的根源,而且照她的苛求,天下不会有合她心意的男子。赢病已怀疑她最成功的小说,便是她自己一生的影子。有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亦舒有追求理想的翅膀,却有爱慕虚荣的泥足。”
然而,这才是人生。
亦舒明白这点,所以赢病己觉得她也是幸运的。
却说林青霞,她为窗外一片最近刚跟宋存寿一起到香港,刚巧是亦舒离开香港的前一天,也就是说明儿个亦舒就要远赴伦敦求学了,不料明报周刊硬是拉亦舒去访问她。
亦舒已在试片间看过窗外,觉得林很清秀很孤傲,可是你让她大清早自港岛过海到九龙的启德机场接一个小女孩,真是怨气冲天,况且又马上得离开老家往英国读书,行李还没收拾,开这种玩笑!奈何中国人总得顾些颜面,于是早上九点居然到达飞机场。
林青霞走出来的时候亦舒上上下下打量她,她也肯定的在那里上上下下的打量自己。忽然之间就觉得不枉此行,从此拜倒裙下,作为不贰之臣,她的漂亮不在五官之间,而是一切皆尽善尽美,连鬓脚、耳珠、眉毛、牙齿、手指、肩膀,甚至是双脚与脚趾,都无瑕可击。于是亦舒爱上了她,尽管她不看红楼梦,尽管她一心一意想嫁美国留学博士,尽管她拍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电影,她仍是同类型中最最好的。
那天见完她之后,亦舒被明报周刊的编辑锁在社长室内写了五千字的林青霞,写完一张便即刻赶着排字,同时自己校对。
这不,刚刚忙活完,亦舒就急忙收拾好东西,火急来火里去的奔出编辑部,让明报的众人看了一出,什么叫做风一般的女子。
进入电梯里,亦舒先是暴躁的说了一句话,冲的里边的四个人赶忙闭嘴再不敢说话,这大小姐他们可没那狗胆惹。
不过,偏偏就有人不信那个邪。
在他们哑口无言,目不斜视之际,一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年轻小子,突然转过身对挤在众人中间,被所有人包围住的倪大小姐,伸出手来,招招手道:“亦舒,我要你做我女朋友。”
赢病己的一句话,瞬间让所有人斯巴达了!
所有人都将眼珠子瞪的滚圆,就快要蹦出来一般,满脸不可思议的盯着他,一动不动,全都倒吸一口凉气啊!什么人啊这是!
亦舒面色好奇道:“真直接。”
明明才第一次见面!
本以为亦舒会将他臭骂一顿,甚至给他一个嘴巴子,没想到她却没按常理出牌,众人瞬间觉得世界快要崩塌了,都有股晕眩感。
赢病己一手握住同样傻眼的李若彤,将头对视著亦舒,一笑道:“目的直接就好,或者,你要一个虚伪的过程。那,我自我介绍,元朗赢病己。兴趣,现在是你;嗜好,你是欣赏有怎样嗜好的人呢?”
亦舒还是那个很不和善的语气,冷笑道:“我欣赏强者,能主宰自己的强者。”
“你欣赏什么,我不想了解。”赢病己贴近脸颊,离她的面颊贴的更近了,轻佻的道:“不过,你让我有点苦恼了,我或许能主宰别人的命运,却不能主宰自己的心绪。”
亦舒硬邦邦问:“你来这里干什么?”
赢病己答:“卖书!”
亦舒满腹狐疑地问:“你卖书?”
亦舒不信,众人也不信。
赢病己淡淡道:“反正都是谎言,听过即可。”
“……”众人全部被秒杀……
“哦。。”亦舒也无语了,没想到临别前见了一个林青霞,现在又见到一个比她还要来的个性的少年。
其实刚才赢病己打量她的时候,她也看到了他,正如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楼上看你。在赢病己眼里,亦舒一身淡蓝色的紧身连衣裙,一条扎成蝴蝶结的淡蓝丝带,系在细腰间,简单的穿着却把她整个不可小瞧的身材勾画的相当婀娜,让人惊叹,嗯唯一的缺点在于,胸-部-不-太-丰-满。一头波浪状的黑色半长秀发,扎成高高的马尾,荡在脑后。她的叶眉,星眸,瑶鼻,没有瑕疵的镶嵌在脸上。衬着她白皙的皮肤,更显青春靓丽,漂亮的光滑脸上,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外貌恬美清纯,当然仅仅表现是外观上……。按照赢病己的审美标准,这个年纪的亦舒满分十分,可以打八分,上等姿容,可惜胸太小……。
在赢病己眼里亦舒是美得,在亦舒眼里同样也是帅气迷人地,而且浑身上下充塞着时代感的魅力。野豹般的刚硬挺拔的身躯,高高的个子结实的肌肉很容易给人带来安全感。
特别是他拥有一对迷人的眼瞳,此时正变得像狼一样注视着自己,以及他过人的气势外,这个家伙还有著一头会让女人妒嫉的浓密黑发。那对微挑的、轻佻的眉,浓密而有型,让人感觉的到他很不好惹。直且悍气的鼻梁、紧抿的唇线,也似在宣示他真的很有个性。
单纯刚看外表而言,无疑他很完美,如果再加上他碎剪掉的碎发来看,那……她可以给他九十几分。这年头的香**年,绝大多数都留着长发,模仿披头士等摇滚青年,一副艺术家的打扮,殊不知这发型在后世的审美观来看,简直丑爆了,没有对比还不觉得什么,现在对上赢病己的英俊帅气的时尚短碎发,那些**头和长发青年都可以去死了,特别是土包了的中分头和打了摩丝散发着臭味的头发。可以在加几分,虽然未能达到满分,他鹤立鸡群的外貌和气质已属难得,可以勉强给他加到满分。
活了二十七年,眼光已经培养的极高的亦舒,都觉得赢病己非常非常有魅力,那赢病己再打扮打扮,出来唱唱歌拍拍电影,写写小说对这年代的普通无知少女,说不定做实力派之外,还可以做个偶像派!
李若彤见两人眉来眼去的样,顿觉委屈的不行,尽管她和他之间并没有什么亲密关系。
亦舒忽然察觉,投在少女清冷的双靥上,暗道:“幼女初长成,沉鱼落雁,人间殊色。”
瞬息间面色一沉,如笼上一层寒冰,眼眸中射出两道慑人寒芒,凛然不可侵犯。
虽然她自认为自己不会喜欢上这个小鬼,可是见他竟然斗胆牵着别的女孩子的手,还敢对自己**,顿时不岔道:“小子,你有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女伴了,还敢招惹我!你想的到挺美!我可没那闲工夫搭理你。”
只听赢病己讶诧道:“我很温柔,从不勉强任何人。”
绕是亦舒也被呛到了,咬着牙沉著脸,冷笑道:“从你口中说出的任何话,我都不会感到讶异。但你若想享齐人之福,我却并无与人共享的雅量。”
电梯继续下降,时不时有人走进来,却没有一个人走出这个电梯半步,都挤在里面目瞪口呆的看着这离奇古怪的一幕。
扑你老母的,这简直比看连续剧还要好看一万倍啊!
赢病己嘴角微微翘起,眨了眨眼道:“我不在意你是否有这个雅量。”
倪亦舒眉头微皱,继续冷眼冷言道:“但我在意。”
赢病己愈来愈轻佻的道:“我不在意你的在意。”
亦舒气的想活撕了他的嘴,咬牙切齿的从口中蹦出话道:“你知道什么是爱吗?或者你又有歪理了。”
赢病己用满脸惊奇的表情和淡定的眼神,讶异道:“嗯哼!?好美丽的情感,爱情啊。爱情,能使人为之痴迷,两个字,就囊括了生物的求偶本能,占有**,与自毁倾向。”
“你,你,仍是满口歪理……”
在亦舒熊熊燃烧的眼睛里,起伏不定的胸膛外,赢病己望着她,眼睛里只有她的身影,一脸情深意重的道:“假如你是问我对你有没有爱的话,我可以直接对你说:我爱你;不用有疑问,因为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我想占有你!”
静——
死静——
非常静——
静的让人无法喘息,完全没有呼吸,完全没有声息,只剩下了电梯滑轨的下降声,满电梯的人都用像见到鬼了一般的表情来回扫视着挤在正中央的两人。
赢病己脸上保持着博爱、深情的表情,至于他心底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在场的人确是真服了,给跪了!
至于亦舒、亦舒大作家、倪亦舒、倪大小姐呢?瞧,她一抹嫣红飞上,绯红了双颊,至于是被气急攻心又或者是羞的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所有人都在脑补,此时此刻此分此秒的亦舒已经气炸了,火山即将爆发!!!
呼啦一下子,所有人都各自拼命往后靠,给足了亦舒空间,期待她拳打脚踢贼胆包天的小伙!
谁知再一次让众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亦舒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没动手也没动脚,更没用她尖酸刻薄犀利吓人的铜牙利齿咬他!
霍然转过身子,亦舒对着电梯门,一瞬不瞬的看起来,久久不动,那专注的神情让人恍惚好像能看出花一般。
满电梯的人,面面相视,纷纷心中大呼:女人心海底针,女人的世界我们不懂,亦舒的心只有神鬼才知了!
“叮咚——”终于,电梯门开了,到了一层大厅。
亦舒满脸宁静的跨步走出门,抬眼,远远的便瞧见一个女子在明报大门口俏生生地等着。亦舒见了来着,徐徐抬起皓腕,根根水葱般玉指,一掠乱发,娇靥上泛出高兴的笑容。
赢病己拉着闷声不乐的李若彤走出来,笑笑。见亦舒激动而略显兴奋的反应,顺着她的目光远远望去!
无疑这是一个美少女!
她拥有清秀的容颜,独特的气质,或许有良好的家教,赋予她一种格外清纯的美丽。然而,十**岁的模样,除了她那美丽动人的面容,还有她身上穿的肃穆典雅、又不失青春活泼校服!
又是一个眼熟的面孔,因为离得太远有些看不清,赢病己却没多大兴趣!
转头回看亦舒,赢病己一脸无害的冲着她笑。
亦舒察觉到赢病己,微不可察的快速瞄了他一眼,他的嘴角虽噙着笑,可笑意似乎不曾达到他好看的眸心!
亦舒不再看他,在后面的明报前同事们的聚拢注视下,恢复了面无表情,往那门口打招呼的女子走去。
瞧她裙据飘曳的窈窕身影,一步一步,提着大包小包朝前走,赢病己望著她的消瘦背影,用最大声的声音,放声喊道:“好姑凉,请你给我支起耳朵听着,从今日起,我要以明铺路,踏出雄途!等你回来的那天,你会见到我赢病己的,香江、霸业!”
赢病己狂傲中带有冷静。
又是沉默。
心事哪没讲出来,有谁人能知。
强烈的邪氛,赢病己的话语,没有让亦舒的动作产生停顿,更没回头,若无其事只跟着那个少女迅快地上了出租车。
远远的听她的声音,隐隐传来,幽幽期期道:“——呵,青霞,出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