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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话事人全文阅读

作者:听辉     香江话事人txt下载     香江话事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16か 做人就是要绝!有钱就是任性!

    “——呵,青霞,出征了。”不知道是说她还是她两呢?

    赢病已不得而知,或许,越是孤独的路上~越是要潇洒的走!

    不过他感兴趣的是这名字,摸摸下巴,注视着计程车远远行驶而去的影子,眼里精光闪烁:娘希匹,今天真幸运,不但遇见了亦舒这个赤炼仙子,还见到了风靡万千少男少女的林青霞。今天明报之旅,不亏啊!

    赢病已笑笑,转瞬间即将两人抛之脑后了,以后会有机会再见的,他坚信这一点,因为香江藏不下他这种疾病!

    实在话,赢病己对亦舒的感官是挺好的,跟她哥哥倪匡一样,合他胃口,不过他与她有爱吗。

    赢病己对她有爱吗?无,想也知道不可能,此先他已道明,顶多是喜欢与欣赏。亦舒说他懂什么是爱情吗?颠倒头讲,爱情也可以,也可以爱情,以情爱也可,情也可以爱!

    在她眼里,男人和女人,她对待的极是不同,按赢病己恶趣味的话说她是性别歧视。

    对待不同的人就应该用不同的方式交流,所以,刚才才有了赢病己骇人听闻的一幕。

    跟亦舒这种个性非常的人打交道,断然不能用莽夫式的蛮横话语交流,这只会引起她更激烈的反击。更不能用书生气的儒雅礼貌彬彬有礼来打交道。或许年轻时,她会吃这一套,但到了现在这个年龄像她这般特殊成熟、情商高绝的人来讲,对她有过一番了解的赢病己认为,她只会轻视你忽视你,把你当做可有可无的人儿,就像刚才那批人。

    收回视线,抚着李若彤柔柔的嫩发,赢病己道:“彤儿,咱们回去咯。嗯~对了你要吃什么都可以,为了补偿你咱们今天要吃喝个痛快,顺便打包给咱妈和咱姐。”

    李若彤一手抚著颊靥,嗔怪的哼了他一眼,不过听他道咱妈咱姐的时候,又让她面红耳臊,心底里想病己哥的话太羞人了啦。

    少女早熟,这年代的妹子更熟!

    却是选择性地遗忘了那个亦舒大姐姐。

    李若彤她是一个幽默、乐观、漂亮、善良又喜欢挑战的是一个特别坚强勇敢的这么一个人。

    李若彤从小身体弱,她拍戏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艰辛,拍戏时身体很好的人都很难坚持下来的事情她靠着毅力加药物都做到了。

    她以前在一部戏开拍前会吃很多东西,防止到时候身体支持不住。每次外出拍戏都随身带很多药,到未来她也会随身带很多药,治胃痛的,治头痛的,治喉咙痛的,治敏感的……

    她从小就多病,痛起来很难忍的,但她总是坚强面对,或许也是这次股灾从小培养的吧。因此,面对小小难关,她才不会哭,更不会在赢病己面前吵闹,因为她妈妈和死去的爸爸分别的例子,明确告诉过她,不知道失去是什么的人最可怜,因为,他永远不会懂什么叫珍惜。很多东西,都在触手可及之处,但一回头却已不存在。

    小小年纪的李若彤不知道她对他是怎么样的感觉,更不知道应该处理,不过人小鬼大,与其消沉哀叹不如积极进行!

    李若彤嘴甜甜的道:“病己哥,你讲的噢!那我要吃好吃的炒河粉,还有鸳鸯奶茶,还有,嗯还要个那么——那么大个的棒棒糖。”她拖长了音,一手夸张的做着手势,一手摇晃著赢病己温暖的手朝他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笑。

    望著李若彤自然的笑颜,赢病己心中没有感触是骗人的,不过他才不会心软,人只有一颗心,不能同时给两个人,更不能分给更多的人!

    做人就是要——绝!

    坏人有坏人的气魄,规矩有规矩的眉角;杀手有杀手的角度,游戏有游戏的魅力。虽然爱情诚可贵,病己更恋花丛游。

    他的野望人生,不需要任何一个女人束缚!

    刚才在她面前和亦舒调笑,也是提前打个预防针,萝莉养成什么地最好的还是**叻!

    夕阳西下——

    天边有彩霞,有些淡紫、又沁了一点淡淡的粉红。

    沐浴在晚霞中,赢病己高大的身躯和李若彤瘦小的身躯,虽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却分外诡异的谐和!

    一步一个脚印,嘻哈无常。

    明报全体人员,望著刚才还和亦舒针尖对麦芒的赢病己,转眼间又和一个更年轻更清纯的妹子手拖住手,腻歪甜人的不行的样子呦。心下唯剩下叹服,一个字牛,两个字很牛,三个字哥给跪了!!!

    ………………

    …………

    ……

    返程之路,赢病己和李若彤是做着噗嗤哼哼地轮船过九龙的。回去的路上,两人的手里都提着香喷喷地美食小吃,当然还有林芳最爱吃地臭豆腐。

    一路有说有笑的,痛痛快快的吃着美食,逛着风景,一切的感觉都那样好。

    元朗。

    天色已晚。

    林芳杵在大门口,愁上心头,心底里急道:“咋还不回来呐,生个娃都有孩子了。

    李母李衣角,脸孔面向街尾,望眼欲穿道:“咋还不回来呐,生个娃都老死了。”

    ……

    昏暗的街灯、杂乱的巷弄里,一前一后有两个不同比例的人影走来,前方的那个较为高大挺直,后方那个只有他一半身高,也略显瘦小了些。

    “病己!?”“小彤!?”

    “是你们吗!?”

    李衣角始终紧蹙着眉心,此方见了身影,便情急地喊话道。

    老长时间不见人,自家女儿从没外出离自己那么长时间,能不急嘛。

    话音稍落,远远的就听李若彤带笑的回声,道:“妈!是我和病己哥。”

    见果真是李若彤他们,站在门口的两女总算舒了一口长气。这两人都是他们最重要的人,要是有什么闪失,无亚于天塌地裂!

    待两人走进了瞧,李若彤和赢病己两人手上都是大包小包的纸袋,远远的就闻到了各种小吃香味,嗯~还有点臭豆腐的味道,林芳第一时间就闻到了。

    赢病己回到家的时候,背上已经增加了一个包包了,俊秀的年轻脸庞都露出了淡淡的红迹,看来东西相当沉重。

    跟病己哥还没站定在两人身前,李若彤见到老妈,便像飞燕般投入衣角儿怀里,兴高采烈地露出大大的笑容,见老妈眼一瞪,怯怯地唤了一声:“妈!”

    衣角儿又狠狠瞪了她一眼,没好气地道:“死丫头,你没跟妈说,自个去哪了。”

    李若彤见此,没敢顶嘴。不过仍立马听到她口中咕咕哝哝着:“妈,林姨,我们这不是回来了嘛。”

    衣角儿抽出手一拍她的小脑袋瓜子。吓得她一下子后蹦开。

    李若彤可爱的吐吐舌,低下头的瞬间,眼睛却又瞄向了她的病己哥哥。

    她两的眸光在寂静的空气中交会,虽隔著一点距离,但彼此的眼瞳都彷佛只能够映入对方。

    顿了顿。

    赢病己从容不迫的对李衣角以及林芳,语气轻轻淡淡的道:“咱们进去再说。”

    “你……”

    没办法,林芳和李衣角儿对视一眼,转身走进了赢病己家。

    四人旋即进了大厅。

    此时,赢仙凤已经做好了一桌子菜。这妮子不仅长得貌美如花,温柔贤惠、体贴入微、利落仔细、有爱心同情心、明事理。

    而且还有当家庭主妇地才艺:日常生活中的一切事务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厨艺更是精湛,做的一手好菜,菜虽然不丰盛,但经过她的手做出来,都是可口美味的家常小菜。

    这不,刚刚端完最后一叠菜,本有些烦躁的她,霎时眼睛一亮,抬眼一看四人进来,顿时惊喜的叫道:“你们可算回来了,病己你带若彤去哪了,可担心死李阿姨了。”。

    进来以后,林芳和李衣角也在看着赢病己他两,静静地等他们开口解释,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赢病己和李若彤两人四手,提着四个大袋子,将东西放下喘口气儿,赢病己才慢条斯理地解释道:“没什么,今天我出门去明报一趟了,临走时害怕彤儿一个人在家不放心,所以就带着她出门了。诺——这些都是在港东区买的,待会你们都来尝尝鲜。”

    “啊!”三人浅呼了声。

    “明报!?”

    衣角儿愣了下,好像他说的是外星语般难懂。

    林芳口不能言,只好由衣角儿替自己说了去。衣角儿和她相视一眼,顿时明她意思,转过头望著赢病己吐了口气,道:“你没事去明报做什么。”

    赢仙凤先是一愣,即而心中一动,又惊又喜道:“呀!病己,你真去明报投稿啦?怎么样怎么样,你快跟家姐讲,他们怎么说。”

    赢病己瞧她三一脸情急的模样,也不打算钓她们胃口,朝地上的纸袋努努嘴,淡淡道:“这些东西就是用稿费买的。”

    林芳满脸困惑。似再也忍不住,从口袋里掏出本本,在便条上速度极快的写道:“明报投稿?稿费?你们在说什么呢,我怎么不懂呢!?”

    她每次提笔的动作,大家都会留意,这次自然也不例外,看了她写的话,这会儿李衣角儿却已经稍有所明悟。

    衣角儿怔怔地望着落座的赢病己,期期地道:“难道说,病己你写了小说,给明报,他们还同意了?”

    赢病己不急不缓的喝着粥,感觉粥的米饭香在嘴里化开。

    “李姨!”却是赢仙凤,她挟了些许酱瓜放到赢病己的碗里,喜不自禁的替他道:“是的呢,病己很厉害的,你们瞧这段时间他不都是闷在房里么?其实啊这期间他都在写小说。我看了也觉得非常不错,只是没想到那么快就投稿了,而且明报竟然同意了。我到现在都觉得像做梦一样,太不可思议了。”

    衣角儿狐疑的看了看她,又转头望著吃喝着的赢病己,再度出声。“病己……”

    这会儿大家都已落座,围在紫黑色的圆木桌子上,赢仙凤体贴的给众人添饭盛汤。

    咽下一口粥,赢病己目不斜视,望着桌面上的美食,手里从衣服兜里掏出两样用纸保住的东西,放在桌子边缘处。随口道:“这是合同,还有三个月的稿费。”

    说完,将已经吃完的粥碗移开,又接过赢仙凤递来的金针蘑菇汤,深深吸一口,满足的道了一句:“一万六千块!”

    除了李若彤外,三人同着倒抽了一口凉气,道:“那么多钱!?”

    还是衣角儿率先问道:“病己你不会骗我们吧。”

    她的话充满着不可置信,没办法赢病己这句话杀伤力太过巨大了。还是这里有经验,现任文员赢仙凤说道:“合同依我看,是真的。”

    赢仙凤先是从文件夹里抽出那合同,翻了几页,逐句逐句看完,最后双方落款,证明这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

    在赢仙凤说话的时候,林芳已经打开了写著稿费的信封袋。

    整整厚厚两大沓的一万六千元港币!

    望著水灵灵白花花美漂漂的港币,林芳大为愣愣,呆了一阵,和同样愣神的衣角儿互望了一眼,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李若彤好笑的皱起眉尾,自家的病己哥当然是最棒的,嘴甜的不行道:“当然咯,病己哥是天底下最棒的了!你们是没看到呢……”

    “嘻嘻,我跟你们说啊,赢病己哥啊……”李若彤贼贼一笑,咳了两声,清了清嗓,见大家都望著自己,美得就似书是她写的那样。遂对三人绘声绘色的说起这趟明报之旅,只不过不知道是有意的呢还是无意的自动无视掉亦舒这个人。

    李若彤滔滔不绝地讲了一堆,好半会才结束道:“嘻嘻,赢病己就是那么厉害,金庸先生还使劲儿夸他的写的好,说是已经有成大家的能量了。不过也提醒他不要骄傲自满,应该继续前行!”

    事实真相已经浮现,林芳几人脸上不再一头雾水,她们的眼睛愈来愈发亮,眉间的疑虑刹那间消失不见。听完李若彤的叙述都对赢病己刮目相看,连金庸都对他那么重视,还送他一支贵重的随身钢笔,而且表现的也颇为不错。

    赢病己在她们讲话的时候,已经消灭了一碗汤,今天吃了那么多东西,已经心满意足了。

    此时见李若彤这小妮子说完话了,他的眼眯了起来,心情甚好的点头,嘴角勾起一抹微笑道:“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彤儿描述的那样。”

    四女闻言,又将目光转向他,赢病己一脸平静,淡淡道:“这一万六千块,是我三个月的稿费,明天我就会将除最后一卷外,所有内容都通通邮寄给明报,即时每个月他们都会给钱给我,预计刚好连载到明年过年,共计九万一千元港币!”

    九万元,九万元呐,对于衣角儿她们这些普普通通的人来说,无亚于一笔天文数字,足够在香江市中心买一两层楼了。

    虽然赢病己嘴上说的风轻云淡,但对于她们三人的冲击是不可想象的,一年不到就能赚那么多钱,是她们在做梦还是老天爷在开玩笑!?

    上天从不与人开玩笑,赢病己面色也忽而变得严肃起来,郑重道:“妈,这一万块,你明儿个就将欠的钱还了。剩下的那点,等我的书出版了,就能解决掉!”

    林芳接过钱,扯出开心无城府的笑容,愉悦的心情全写在脸上。

    她们欠的钱是算利息的,凭她们的工资偿还,算上吃喝用费,才需要几年偿还,现在直接支付一万六千元,最后清掉大部分欠款,即便以后赢病己没再投钱进去,她们也足以快速付清了。

    赢仙凤也高兴的笑开了嘴,这样这个家以后就能过上好日子,再也不用担惊受怕要债的人催上门了!

    望著笑开颜地一家三口。

    轻拭了拭额上的汗,衣角儿满脸复杂,情不自禁地赞叹道:“芳姐,你有个好儿子啊!”

    李衣角这句话绝对是发自肺腑的感叹,这年头一个月能赚一万块钱的人有几个?而且能像赢病己这么轻松的那更是少之又少,他比之太多太多成年人要来的强了,更莫提同龄人了。

    她现在对赢病己已经无可挑剔,没的说了,心里打定主意想要彻底绑定病己和彤儿,让他们在一起,那下辈子也不用替自个儿娘俩再担心了,女人始终是要有男人依靠的。

    林芳用力地点点头,喜极而泣,眼里掉了两行清泪,回想曾经所遭遇的一切,不禁感慨万分。

    众人忙安慰。

    一家人彻底沉浸在赢病己带来的好消息之中。

    饭桌上,其乐融融,好不和谐美满。

    ......

    ....

    ...

17か 萌贱萌贱的!大胃王猫熊!

    夕阳沉,月东升。

    酒足饭饱后,衣角儿带着眷恋的李若彤回了自家。不等林芳和赢仙凤睡下,赢病己便已躲进了房间里,闭门不出,谁也不能进来,美而言之创作小说!

    他有他的秘密,正如全天下人都有着自己或大或小的秘密一样。

    赢病己有太多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且大多永不能向人倾诉!

    叹息一口气。

    尽情享受孤独吧!这何尝不是另一种美!

    打开电灯。

    眼下四下无人。

    轻轻地放下刚才背著的包包,赢病己朝躲在桌面上和一堆书夹在一起的猫熊轻唤道:“猫熊醒醒,我回来了,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闻声,静了一静。

    猫熊一个翻身,将身上盖住的书翻开,声音传来:“好吃的——!?”

    赢病己翻了翻白眼,这吃货,三两句不离吃。

    不过赢病己带的东西还真的是吃的,而且是特别为猫熊它准备地。

    这是从元朗巴士站旁,一间维修汽车站买来的金属,有坠子形的有针形螺旋形的也有浑圆戒指形地,一大包全是各式各样的小螺丝。赢病己下车的时候,顺道买了一大包,寻思着以后可以将这里当做杂货店,以后专门给猫熊置买食物。

    猫熊嘎嘎笑声飘来,稀里哗啦的就听它从本本的模样变成了熊猫的姿态。

    猫熊的眼里,很活跃的闪动着蓝蓝幽光。整个上下鄂都在磨动,证明此刻它非常鸡冻。

    猫熊手里捧着三炷香,抽了抽鼻子,道:“在哪呢,在哪呢,老豆。”

    赢病己起了捉弄它的心思,清清喉咙道:“你这个大胃王就知道吃吃吃,我哪里有那么多闲钱买这些东西。”

    猫熊一听,它微愣,还以为自己听错了。顿时不满的撇撇嘴道:“这位同学,你再这样我批评你啊!!!”

    见赢病己不像说笑的样子,猫熊顿时泪奔~~

    不可原谅啊!

    “这是我生命中最悲催的一天。迄今为止,无事能及。那是我经历过的,最悲惨、最痛苦、最伤脑筋、最恐怖的时刻,呜呜~”

    猫熊觉得智脑有股狂风大作,犹如台风来袭,只差没加上恐怖的海啸。抬眼望去,委屈的就快要从黑不溜秋地眼袋里飞流直下,横飞三千泪珠了。“坏蛋老豆,你别逗我了。”

    听着它几近低吼的咆哮,赢病己突地轻笑出声。

    赢病己的笑容凝在唇边。

    “不逗你了。”

    赢病己说着,蹲下身子,将捆绑袋子头的绳子解开,漏出鼓鼓满满的螺丝。慵懒的道:“得了,给你这个大胃王吃罢。”

    猫熊见一袋子金属,眼睛立刻闪烁个不停。

    弯弯的眼,猫熊傻笑个不停。

    乐得跟什么似的,一个筋斗翻空跃下桌子,飞快的在地面上跑动,一眨眼就见它已经爬上了袋子上。

    站在高高的袋子边缘,高举着香烟,做了一个高台跳水的动作。

    电子眼狂闪,圆滚滚的身子撅了撅臀,旋即尖叫一声:

    “呀go!”

    噼里啪啦。

    螺丝飞溅。

    ——跳入了螺丝的海洋中的猫熊,乐得找不着北,犹如一只肥胖地海豚一般在螺丝中跳来跳去,有趣的是那三根香烟总是不留遗力的闪亮著。

    从螺丝中将头冒出来,赢病己好笑的现猫熊的模样被沾了车油的螺丝,染了它一身,原本半黑半白的皮毛,变成了一只带着斑点的小熊。

    所谓黑白两不分,潇洒一熊猫!

    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猴头燕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尖——木有!甩开腮帮子,撩开后槽牙。螺丝——如长江流水,似风卷残云,就跟倒土箱子里似的……

    猫熊爽了,张口就能吃下一把螺丝,横吃竖吃,上吃下吃,吃个不停,就是快乐!

    赢病己脸上带笑也不打扰它进餐,看的自己都觉得又饿了,猫熊吃食,分外激烈,山河变色,风雷惊掠——

    正常情况下,猫熊每天需要吃掉的金属质量起码在50千克以上,维持生命与行动力工作力,这也是赢病己不遗余力的给猫熊寻找食物的原因。

    半晌,小不点猫熊,神奇的吞下了大半袋子的螺丝,剩下零星几个恐怕坚持不了几秒钟,恐怕转眼就要被它吃完。

    这吃货,要是穿裤子,估摸它放个屁能把白裤衩儿崩成菊花儿的。

    赢病己笑嘻嘻地问道:“猫熊,吃得舒坦吧?”

    正吃得津津有味的猫熊点点头,瓮声瓮气道:“这铁做的就是好吃,有味道够厚道。”

    赢病己觉着怎么听怎么变扭。

    这又转眼工夫,袋子都空的瘪下来,猫熊用嘴叼住最后一个螺丝,轻轻抛起螺丝用嘴接住,咯吱咯吱地咬着,一边说道:“吃了个三分饱,不错不错。”

    哐当——

    什么东西翻落地上的声音响起。

    猫熊飞快地从麻袋里攀爬出来,然后一个后空翻,跳落地面哒哒哒的跑动,噔噔噔又顺着抽屉爬上了桌子。

    赢病己拍拍身上的灰尘,一脸哭笑不得地道:“猫熊,你刚才说什么,我没清楚,刚才那么多的东西,你就吃个三分饱啊!你这小肚子难倒装的是哆啦a梦的百宝袋啊!”

    猫熊电子眼闪了闪,不屑的撇了他一眼,大惊小怪,少见多怪!

    迈着八字步,摇头晃脑地来到赢病己身边。坐在桌子边缘,两条大肥腿不安分的晃晃悠悠地动起来,瞧它道:“老豆你什么记性,不是说过了吗,我的能量损耗的太多了,这点渣渣还不够我消耗。”

    说着,猫熊闪着电子眼,又腼着脸,一脸期待地看着赢病己道:“肚子老饿了,老豆,你明天继续给我弄点!?”

    赢病己一拍额头,听它再道:“嗯,最好换点口味的吧。老是一种我吃不惯。”

    泥煤,有区别吗有区别吗?金属还有什么味道!!!

    赢病己彻底无语,无力的拍了拍额头,走向了自己的床。脱掉了鞋袜放好,躺下过后,回想今天:“书已经卖出去了,今晚我们就将剩下的一卷熬夜完成吧。”

    猫熊在桌面上哒哒哒的四处乱跳,两首捏着香,身躯四肢乱扭乱舞的打着谁也看不懂地功夫。看来是吃饱了,又恢复了本性了。

    见猫熊没有反应,赢病己不满的嚷道:“喂,猫熊,你听到没呢。”

    猫熊估计是觉得腻了,又改变成在桌面上滚来滚去、滚来滚去。

    赢病己翻了个白眼,道:“我觉得你傻得有点儿好玩。”

    猫熊哼唧了声,躺在桌上撅着臀道:“谢谢哦,不过我觉得你坏得灰常讨厌。”

    “……”。

    “快点!”

    “知不知道劳逸结合呀!老豆,我可累了,要不放假一晚!?”

    “不行,我是人类都没累,你累啥累。”

    “喂喂喂,我是熊猫哎,你这样劳役我,我鄙视你!”

    得,遭到熊猫的鄙视了。

    赢病己没好气道:“胖猫懒熊,你快过来,不然明天没东西吃了啊!”

    “天呐!我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我估计我是本世纪最悲剧的熊猫了。”猫熊满脸的自唠自怨,悲愤的道,不过动作可不敢不快。

    麻溜的站起来,撅着滚圆的大屁股,抬脚冲刺,三步并作两步,飞快而利落的跳到赢病己的床上,蹦的一声弹起来,跳到赢病己的怀里,猫熊摩擦摩擦道:“老豆啊,你就尽情的虐待我吧!”

    这什么熊猫啊这是······

    面对贱萌贱萌的猫熊,赢病已心中腹议的想。

    猫熊说完,已经眨眼间变回笔记本的状态模样,语音道:“能量稍稍补充了,可以继续自主创作了,接下来我一个人还是一起?”

    赢病己咳了声,想了想道:“剩下一卷也没多少,你辛苦些弄完吧,我想想下一部的小说。”

    “那好吧,不过老豆,明天我要加餐!”猫熊答应的到痛快,不过要的也够狠。

    赢病己嘴角微微抽搐,稿费一万七千多,给了林芳一万六,剩下的一小半在今天扫荡时已经花的精光,剩下一点照猫熊这吃法,指不定能撑几天呢。

    不过只要能坚持到下一部小说完成就好。想想萧逸、倪匡他们这些高产作家给十多家报刊同事连载的记录,赢病己心中突然一动。

    “猫熊,你说,你能同时码多本小说吗?”

    笔记本模样的猫熊,已经飞快的进入工作状态,听到赢病己的问话,立马用不屑的腔调道:“你别小看熊猫好不好!我可是高智商的熊猫,ok,老豆!?”

    知道你是高智能啦,不过能不能别老提啊,耳朵都听出茧子了。赢病已将枕头放在背后,躺在床上,道:“既然如此,那就是能咯?”

    “嗯啊!几本都行,你就是要求我同时创作一千部小说都没问题,只不过我现在的状态最多只能每小时一万字,假若更新多本,那么分摊下来,那就是龟速了,只要你无所谓的话。”

    “更重要的一点,一部作品,我就要取你一根头发,假如你要想同时连载一千本,就要一千根头发;假如你要想有所创新,就要一滴鲜血,同样的一千本就要一千滴血!”

    “娘希匹!那我不成秃头加干尸了。”

    “嗯,可以这么说,假若你想同时更新一万本,十万本,要的越多失去的越多,到时你可能瞬间变成秃驴,吸成干尸。”

    赢病已汗了一个,不过也不错了只要缩减数量就行。

    想起股市的惨淡,引起的悲剧动荡,市民的哀怨,赢病己心中一动,周星驰为什么红起来,为什么那么火?仅仅因为他的电影搞笑无厘头么?是!也不是!在八十年代整个香港都沉浸在悲哀的状态,市场低迷,正是周星驰的无厘头电影,搞笑的表演让香港解脱,在周氏电影里麻痹自己,忘却苦痛,他的电影就像一壶壶酒,醉了人正是极美的。

    此时的香江不正是在沉浸在哀伤的洪流之中吗?

    或许自己创作搞笑幽默类的小说是个不错的主意。

    转瞬,赢病己又将这个想法泯灭掉了,因为他虽然也喜欢看喜剧,可是那绝大多数是放松心情时,看的电视连续剧和电影,小说嘛真的少得可怜。哪怕有也肯定没看完,因为这厮认为搞笑小说始终不如画面感加配音的影视剧来得强!

    想了一阵,玄幻、奇幻、武侠、仙侠、都市、历史、游戏、科幻、灵异,各大类小说,有些举棋不定,赢病已的一张脸阴晴不定,好书真的太多了!不适适宜的小说也太多了,怎么挑选是个问题!

    赢病已只有先挑选好各大类的小说,再分小类挑选那些既好看又好卖的小说。

    赢病己陷入了挑书一途中,心里面百爪挠心。躺在床上抬眼望去天花板间一片污垢。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天大地大,好书那么多?我该挑哪个呢?若果让后世那些手残党和苦逼党知道,赢病己竟然为此而迷茫,非得羡慕嫉妒恨死不可!

    写啥呢·····

    猫熊没搭理他,继续动作。

    想着想着,赢病己脑袋里徒然浮现亦舒清新纯净的面孔。

    亦舒?

    亦舒?

    亦舒!

    “哈——嘞!”赢病己终于想到自己该写什么了。

18か 和空姐同驹的日子!言情,就玩纯爱

    天上一阵黑古冬,好似白面往下扔。

    屋外忽然下一场大雨。雨声未绝,发出稀里哗啦的声响。

    房内静然。

    人一旦生活在一个无任何杂念的地方,脑中便会专注於一个思想。赢病己双手轻轻抓住猫熊,眼里失神。

    亦舒亦舒,这个名字究竟代表什么呢?给世人带来更多印象,记忆之中她是一个写言情小说的著名小说家,看她的言情小说就足以大概看出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不同于金庸写的小说,真正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老金和他书中的主角们差距甚远,而亦舒却将自己彻底融入进了她UU小说的言情小说之中,看完她的全部书,差不多等于看完她的一生!

    那么言情小说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言情小说啊,这言情是中国旧体小说的一种,又称狭邪小说或才子佳人小说。以讲述异性或同性之间相爱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具体的环境描写来反映爱情的心理、状态、事物等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

    言情小说类型很多主要分为古代,现代等题材。其中又有重生文、穿越文、反穿越文、科幻文、宅斗文、宫斗文、玄幻文等不同题材。当然后现代的大多要发展多几十年。

    只不过言情小说的近代辉煌史却不是大陆,而是港台,它和武侠小说半分天下,男人看武侠,女人看言情。

    1949年前后,鸳鸯蝴蝶派的主力军离开大陆,转往港台,这是由时代的大背景决定的。由于大陆文艺的阶级性,言情小说当时在大陆并没有取得发展,流传的主要是手抄本,一不经意间就会沦落为禁-书。

    港台的言情小说在二十世纪**十年代,达到发展巅峰。八十年代以琼瑶、亦舒、岑凯伦、姬小苔为代表,九十年代以席绢、于晴为代表,这一时期也催生了花雨出版社。

    大陆改-革开放后,随着开放程度的提高,培养了一大批言情女读者群。然而,2000年以后,港台言情失落了。

    没落与否,是时代的问题,不归赢病己管,他才不管那些呢。

    道有千种,路有万条,赢病己只选择最有利者。

    他看重的是,自己或许写言情小说一途也不错。

    这是大有搞头的工作,想想琼瑶这个词,就知道多赚钱了。

    目前香港武侠横行霸道,亦舒暂时沉寂,正是自己发展的好机会啊!

    即赚男人的钱,也能赚女人钱,这才叫大杀四方俗称——通杀!

    千百年来,女人对现实的失望,所以,看超唯美或者超不现实的言情小说。

    只是加深对现实的失望。

    使这种了解更加深刻。

    明明清楚地知道,这世上不会有这样那样的爱情。

    但还是想看一下,哭一场,笑一场,梦一场。

    聊以慰·藉,使人生不再那么无趣、单调,尽管——它本身就是这样!

    《楞严经》说“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事实是,女人不太可能和男人一世缠绵,也不太可能和她们地孩子一世缠绵,但至少她们可以选择与言情一世缠绵。

    对于现在很多的港台女人来说,只有言情小说,才是她们这一生最好的朋友,它让她短暂地忘却尘世烦恼,它永远不放弃她,它永远陪伴她。

    为什么不?只花几元几分,买一次心灵按摩,让美丽的文字,凌乱的幻想再度如雨盘地落下,轻轻击打那一颗沧桑的心。

    这是这一群聪明的女人所知道的最省时省力和省钱的滋养方式,她们清醒地选择一个童话改变自己的心智状态,让言情故事里惊涛骇浪打湿自己的心,让那感情的巨大蒸气把她们被生活打磨得粗糙硬朗的心再次浸润,它让女人的生命再度柔软和芬芳。

    时间一到,合上书,起身,干活,生活还要继续。

    这就是女人与言情故事之间最秘密的关系:她们爱它、喜欢它、利用它但又离得开它。

    走近它,可以用最微小的代价换来最大的满足感以及继续生活的勇气。

    无疑,赚女人的钱最是好赚,赢病己写书赚钱,大家各取所需。

    不过赢病己很少看言情小说,因为他的男人心!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在曾经的大浪潮下也看过一点。

    亦舒只是其中之一。

    亦舒写的言情小说,是香江三大流行派之一,在年轻时也曾喜欢过。

    加加减减也就那么几本,不过确基本上全是经典之中的经典!

    赢病己微微思虑便将小说方向选好了!

    嗯,特别点,就写纯爱小说吧!

    这年代纯粹的纯爱估计还没出现呢。

    赢病已左思右想,最终拍板决定撰写和空姐**的日子!

    这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相信绝大多数网络时代刚刚出现的时候,很多那个年代的八零后九零后网民都看过。其曾在网络上一夜风行,它讲述的是上海白领陆飞与空姐冉静的纯爱生活。野蛮而温柔的空姐冉静,失恋喝醉,被白领陆飞“捡”回了家。因为陆飞的傻气与幽默,冉静开始主动与他接触。之后又意外拿到了陆飞家的钥匙,不久便开始了匪夷所思的“同·居生活”。

    自《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之后,2001年以来,毫不夸张的说,网络上再也没有出现过让人看一眼便不可自拔、干净剔透的纯爱读本!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改变了这一切。它在网络上一夜风行,立刻在白领和大学生中引发起“空姐狂潮”。两个月内,阅读量过亿,堪称神话。大概唯有这本书,可以带你重回久违的感人时刻!

    虽然类型稍有不同,与之差不多一个高度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赢病己不曾看过,不过这本书却始终记忆犹新和悟空传一样,曾经给予他太多震撼!

    空姐是一部言情小说,言情小说言情小说,有些男人也偏爱看言情小说,这不是假话。

    遑论男人,回归刚才那个话题,女人为什么爱看言情小说呢?这个问题好像有点蠢,男人们回答:女人嘛,天生爱胡思乱想到处幻想嘛!

    女人们也以为是这样,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女人为什么好幻想,那是因为女人想往的东西不存在嘛。

    正如和男人爱看武侠小说一样,憧憬那种仗剑天涯,英雄式的浪漫。女人也一样,对在现实不存在的浪漫爱情的一种憧憬。

    正因为不存在,女人才会要白日幻想的,女人最想往的东西是什么呢?

    很简单,就是爱!

    爱啊!赢病己和许多人一样,也憧憬过,后来……将它丢进马桶里,冲到太平洋深处和未知生物生存了。

    女人女人,她们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便是这世间最单纯和美丽的动物,她们绝大多数惟一的命门在天性善良,容易相信,勇于追寻。

    真正的纯洁的,高尚的爱,赢病己认为,它就像传说中的依云矿泉水,根本就并不存在于这个污浊的世间,苍天为了安慰伤心的女人们,于是,创造出了言情小说这一个东西,然后人类又因此而自行发明了言情电视剧、言情话剧、言情电影、言情下载、言情小说……

    05年网络最火的言情《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之所以能如此席卷网络,令万千读者牵挂结局,核心就在于一个字:纯。赢病己曾经也纯过······正因为此,在作者信手拈来看似**的书名下,却是健康得一塌糊涂的描写,全书与性无关,与同·居无关,淡淡的纯粹的爱恋,如同一道道涓流,曾在赢病己心田流过,渗入五脏六腑,遍布神经末梢,最后通体百骸,已经全被淡淡的感动打通。放下此书时,赢病己才知道欲罢不能,清新的爱的体验已经成为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神往风景。

    这种因渗透而感人的力量,叫纯爱!

    作者使用俏皮而秀丽、委婉而深入的独特文笔,造成了一种不可言说的力量。而此书的魅力正在于不可言说之中。如果任何一种写作的独特性,可以被言说,被普及,被复制,那它肯定不是独特的魅力。

    赢病己很少看言情小说,因为,绝大多数煽情型的纯爱小说让人从眼泪中拔出之后觉得有点假,恍如一梦。而《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这样自然型的纯爱,则在读后,有如花香弥漫在心间,内心也开出了一个春天。

    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感人的故事接踵而来,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也常常被感动得泪流满面……美女冉静是家里的“公主”兼“女主人”。陆飞喜欢冉静,却从不给她任何压力,只是淡淡地出现在她身边……淡淡的温馨与甜蜜,构成了一曲荡气回肠的爱情神话。作品中流露出来的清晰、健康气息,搅动了每个人心底尘封已久的爱情向往……

    赢病己拥有不了爱情,所以对爱情的感人,让人觉得美好的爱情永远得不到圆满,伤感的流畅,往往留下只是一句叹息。

    收拾一下心情,赢病己唤了一声:“猫熊。”

    猫熊答:“干嘛,老豆。”

    赢病己说:“我又给你找件活干了。”

    猫熊答得很干脆,说的也很直接道:“哦,明天加餐。”

    “……”。

    《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全书也就十三万字多点,赢病己即便不用猫熊光凭手抄,要是记忆清晰,不多天便能自个儿搞定。

    当然了,本着利益最大化,善用工具的原则,这项任务还是交给猫熊吧!

    稍后,猫熊的声音传来:“不过,你是打算全部交给我么?……”

    赢病己用胸腔鸣声道:“嗯。”

    赢病己打了个哈哈道:“你不是说对你来说一切都是小菜一碟吗?搜神记还有一个礼拜才正式刊载,等火的时候再发新书就太晚了,趁热打铁,你这个礼拜辛苦点二十四小时赶制几本小说出来吧。”

    笔记本晃了晃,赢病己可以理解成它刚才打了冷噤嘛!?

    猫熊没再说话。

    气氛显得十分诡谲。

    赢病己登时星目大张,嬉皮笑脸的道:“猫熊啊!千万别泄气,千万别泄气。一定要坚持到底,下季度就是你。努力努力再努力哈。”

    半晌,猫熊用合成音沉凝着道:“一根头发,如果不想创新维持原著的话,血不要也行。”

    赢病己嘿然一笑。

    随手从脑后拔下一根又粗又硬又亮又黑的头发,猫熊从笔记本的状态粒粒声,瞬间分解,重新变成熊猫烧香的模样。

    它燃香拜天的模样,总是让赢病己不解。

    赢病己忍不住,问:“猫熊啊!你这成天捧根烟,是干嘛!?”

    “唉,不知道啊,我上面有人!”

    “上面有人,有什么人?”

    “无聊人!”

    “咳,好了,不开玩笑了。给你——”

    赢病己将头发丝,递上前让猫熊吞下。

    又从床沿摸索出一根银针,将一根手指刺破,滴出一滴殷红的鲜血,喂了猫熊吃下。

    毕竟空姐是几十年后的产物,很多背景是不能照搬的,唯有让猫熊加点改变。

    然后不待它言,猫熊已飞快的变回笔记本。

    赢病己抓住猫熊书页两侧。

    按照以往的经验,平心静气,以差大雄那么一丁点的速度瞬间入梦!

    蓝天白云——

    风清日朗——

    繁华的大都市。

    瞬间进入状态的赢病己,用男主角陆飞的视觉展开。

    不过赢病己这家伙蔫坏蔫坏的,这次直接将陆飞的形象变成了自己,而且还无耻的篡改了名字,将陆飞变成了赢风辉。

    今世的姓,前世的名。

    赢病己心中的打算用屁股想半秒钟都知道,这书给谁看的啊?

    嗯……

    却说啊!

    赢病己不但将男主角的外貌变成了自己,还将女主角也做了点细微改变。

    原著的女主角冉静是一个有些俏皮、有些温柔、很聪明、善于做家务、内心十分敏感的女孩。

    她是天使和精灵的化身,一日喝醉回家被男主陆飞“捡”回了家,误打误撞开始了与陆飞共**住的生活。“霸道”的她定下了一条条合租规则,原本以为这个没有杀伤力的男生,也慢慢走进了冉静的心中,可就在这时,选择即将收获的爱情还是前途,成了冉静困扰的事情……

    想起空姐这个名词,赢病己不假思索,最先想起的是,那晚——天桥上那道靓丽身影。

    赵雅芝!出道前她就是一个标准的空姐。

    冉静个性也带有几分李若彤的调皮可爱。

    想起这两个可人儿,心中的想法顿时翩翩飞舞,彻底舞动起来。

    赵雅芝——李若彤——冉静——

    在猫熊的帮助之下,将三个人的外貌性格气质,和谐的搭配好。赢病己笑了。

    蔫坏的赢病己心眼多多啊,这以后完全可以将这本书当做‘泡妞秘籍’给那些妹子看了。

    心中的想法转变,下定了注意,猫熊自然老实的照办。反正这并不怎么影响文中的剧情和感觉,细微的形象变化对空姐没有太多问题,本书的重点不全在这。

    剧情在发展。

    一切很顺利。

    这是一个不错的小区,虽然只有几栋高层,但是物业管理依然很好,所以这里居住的多是一些有经济基础的人,虽然我不是其中一个,但是由于我肯把钱花在“刀刃”上,所以也成了其中的一员。

    我每天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间走出居住的大厦,但是我知道只有到深夜甚至凌晨我才会回到这里,每次回来的时候基本上都碰不到人,但是让我碰见了她。

    第一次遇到她也就是一次很普通的相遇,当我上了电梯准备关门时,她在后面呼喊着赶了上来,我以最快的反应速度按住电梯开门的按钮,给了她一个和我同搭一趟电梯的机会。

    “谢谢。”她是一个很有礼貌的女孩,赵雅芝和冉静结合的面貌出现,也许是职业的缘故吧,因为任何人都可以从她的装束和她身后拖的那个小皮箱看出她的职业——空姐,这是一个对于我这样普通男人具有相当**力的职业,虽然有人形容她们只不过是服务员而已,只是服务地点的海拔高了一点。

    ……

    …………

    ………………

    屋外,飞沙走石,细雨绵绵。

    长夜漫漫。

    无心睡眠。

    赢病己已经彻底化作了男主角,他就是赢风辉,赢风辉就是他。

    与空姐赵雅彤的喜喜悲悲,恩恩怨怨,打情骂俏,都在真实的发生、过去。

    直到夜尽天明,时值正午,阳光播撒之际。

    当猫熊在稿纸上写下,“老公,等我回来。(全书完)”的时候,赢病己便顶着一对和猫熊一样的眼袋,跳入了睡梦中,找周公的女儿幽会去了——经历了漫长的一天,又陷入了一夜与空姐的爱恋。不仅身体疲惫,心亦有些累。

    今也谈谈,古也谈谈。

    日上三杆尤在眠,

    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19か 搜神记启航!让狂风来的更猛烈些吧

    应书友要求,特别2更!

    ····

    光阴茬再,不觉又攘过了几日。

    这天,炎炎夏日,蝉声唧唧。

    上星期就下了两场雨,第一场三天,第二场四天。好家伙,今儿个终于雨过天晴,老天爷啊都估计是看上搜神记要登场了!

    虽然天空没有一声巨响。老子依旧闪亮登场。就算没有灯光。我也要抹黑登场的赶脚!

    明报这日的周刊也按往日的惯例,准时排版完成,然后从报馆外放到香港的各大固定摊点,全港销售!

    20世纪50年代初的香港,报纸副刊兴起武侠小说热。50年代,查良镛、梁羽生、百剑堂主同写武侠小说,人称“三贱客”。梁羽生的《龙虎斗京华》、金庸的《书剑恩仇录》在《新晚报》和《大公报》连载,引起轰动。金庸自《书剑恩仇录》后,一发不可收。

    到了这年头,香港已经迈入了无连载不报纸的时代,基本上人手一张报纸。

    无论国庆假期,还是地震火山爆发,港民都会一如既往地看报纸,这好像已经彻底融合进了他们的生活与骨髓般。

    香港的报纸有很多,每个港人都有固定的报业选择,明报便是大众的选择之一。

    蔚蓝的天幕下,湾仔上空,远远见,纸鸢风筝随风舞扬,形形色色,是为壮观。

    早晨七点半湾仔巴士站,现在刚好是上班的高峰期,带着厚厚圆框眼镜,穿着笔挺西装的阿明,左手夹着公事包一路晃晃荡荡的走向站点。举目望去,突然间发现一个奇怪的情况,平时熙攘的人群,不再闹哄哄的挤在车站。反而一反常态地安静着。

    走近一看,咦——不对啊!

    周围扫视一眼,运足目力审视,人还是同以往一样的多人,依旧是络绎不绝的上班族,或是坐在座椅上,或是站立在附近,都在等着巴士的路过。唯一不同之处在于,这里几乎人手一份报纸,他们一个个的分散在四周围,或是挤成一团团都在聚精会神的看着什么,没人发出一丁点声音,这情况使阿明大感困惑,好奇之下,凑到旁边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阿叔身边问道:“阿叔,这是怎么回事啊,你哋都系看紧乜嘢啊?”

    中年阿叔没料到会被人打扰,微恼的抬起头看,喔!

    原来和自己一样是个上班族。虽满脸斯文却带着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这会儿正使劲往自己报纸拱的后生仔,见此忙举起手里的报纸,伸的老高不让他碰到,说到:“你再这样我批评你了啊!!!”

    哼唧了下,见他没敢再挤过来,才没好气的说道:“衰仔,报纸没看过啊?这个是明报连载的新武侠小说,内容有够正点,你小子要看自己到旁边报亭买去。别打扰我,你叔正看的爽呢,别闹我。”

    碰了一鼻子灰的阿明,以为他说的是在武侠与历史刚刚连载的古龙小说。心下嗤之以鼻,我早就知道了,而且还看了几期了还用你说啊。

    于是习惯性地转过身,也走向旁边的报亭。此刻这报亭周边也是站满了人,个个都是手捧报纸埋头苦看。

    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吁口气,直接了当地道:“老细,同我来份武侠与历史。”

    “好嘞,给你!”老板接过他手中的港币,非常熟练的从最显眼的地方拿出一份《明报》副刊,将它递给阿明。

    这些年,《明报》一直是港岛销量最高的报纸之一,每天基本上都能卖出数万份,是每个报摊必须购进的报纸之一。

    阿明拿着报纸和大家一样,直接站着看。

    阿明打小也是读着老金、梁羽生的作品,茁壮成长。直到近年来古龙横空出世,《绝代双骄》、《楚留香》更是让他为之大呼过瘾。

    然,做为一个拥有着十多年小说阅读经历的资深读者来讲,看过的小说没有上千,少说也有几百部,正因为如此,眼界也逐渐渐长,变得极其挑食,文笔太差不看、情节老套不看、逻辑太差不看、漏洞百出不看、没有趣味不看。

    总之,其极其挑剔的眼光,已经令他苦不堪言,变得无书可看的窘境,这对于书虫来说,简直是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这种境地里,唯一的办法便是将这些武侠小说家的小说反反复复地阅读。话说最近,已经沦落到只能拿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还有民国时期还珠楼主的《蜀山奇侠传》系列之类的古典名着打发时间了。

    这一种书荒的烦恼,就像瘾君子没有毒品吸,嫖客没有女人可上一样。他是多么希望有一部水平不错的小说尝尝鲜,解解馋呢!

    可惜可惜,恨港武不给力啊!

    看完最新一期古龙的陆小凤传奇,估计又要挨老书了。

    古龙这坑货有时候也水的很,可惜更新依旧不给力啊最近!

    发出一声特长叹息。

    便摊开报纸,阿明随便瞄了几眼,挑出明报的历史与武侠这个栏目。

    这期除了有许多名家着作的小说连载外,最引人瞩目的自然还是远在台湾的古龙所撰写的陆小凤传奇了。

    这些所谓名家所撰写的小说,绝大多都是一味的一直重复那简单的血海深仇、巧遇名师、奇遇、打宝、复仇的模式,千篇一律的模式只会让人厌倦,创新是近乎没有。

    与他们不同,古龙的小说已经将武侠小说提升到另一个层次。

    完全摆脱了简单枯燥的打斗。

    已经在写人生、人性、哲理。

    在加上他妙笔生花、言简意赅、诙谐幽默的文字。

    这样的武侠小说怎么能不好看?。

    唯一的缺点字数太少,阿明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看这期古龙写了多少字,寻思着在巴士里能不能别一口气看完,至少得让我坚持到上班吧!

    眨眨眼。

    咦,这是什么?

    却见古龙小说的卷尾,突然加入一篇推荐行文。让阿明颇感惊讶。

    “搜神记,实为石破天惊的一部大作,堪称武侠经典!

    说,搜神记中的三皇五帝时的蛮荒时代,随着天下公认的领袖神农氏的去世,各族群雄都开始蠢蠢欲动,就在此波涛暗涌的动荡时代,一位少年横空出世,在机缘巧合下开始了一段惊心动魄的传奇历程。长篇神怪小说《搜神记》会带你进入一个充满瑰丽山川,珍禽异兽,神功法术,爱恨情仇的梦幻般的古代神话世界。……群雄逐鹿,各领风骚,在这华夏最为瑰丽莫测的破晓,搜神记实打实的谱写出一曲波澜壮阔、气壮山河的蛮荒史诗……只是看过第一卷,已觉老了。诸位,搜神记思想之浩瀚、行文之奇诡、文笔之瑰丽、言辞之诙谐、情节之跌宕,已使其从纯粹的娱乐式的赏析中跳脱出来。特别是其博采众长,将神话、魔幻、武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历史糅于一体,以史诗般的笔调再现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洪荒时代,重构瑰丽雄奇的中华神话。让人欲罢不能。就连我也期待后续故事发展。在我封笔的时候,能够看到搜神记的出现,吾心甚慰!”

    一大篇扬扬洒洒的赞颂之词,只将它夸的死去活来,活来死去。

    微愣了下,落笔是老金的亲笔签名!

    呦勒个喂!

    老金谁啊!?谁要不认识他,谁就没吃过猪肉!

    更何况买人家老金的报纸,看人家的报,能不知道这查老大是何许人也吗?

    老金发表评论、文章,是只多不少,但专门针对一本武侠小说发表文章,却是极为罕见!因为老金本身就是一位武侠宗师,一本武侠小说能够让金哥亲自发表文章点赞!而且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境界,那这本武侠小说该有多经典?

    阿明眉毛一扬,心中狂震!连在明报连载的古龙都没有受此美誉,照他这话说的,这本书岂不是好看过古龙!?

    “这可能嘛……”阿明脱口而出的话尚未说完,耳边呼呼,就听一人道:“想不到这武侠还可以这样写,炎黄蛮荒时代啊,想想就让我心神向往。”

    另一人颇为赞同道说:“是啊,这神农大帝死后居然可以化成石头。这赢病己绝对素一个天才,我真想撬开他的脑袋瓜,想看看他究竟是怎么想出那些酷呆了的法术的,而且里面的花湖草草,洪荒猛兽都描写的像真的一样,深入其境的感觉让人妙不可言,这是一部一顶一,别具风格的超级好书啊。”

    阿明闻言,大为惊奇,因此心弦立刻起了震颤。

    那人的话又响在耳边,听他道:“老友记,你有看过楼主的《蜀山剑侠传》吗?”

    还珠楼主代表了民国武侠荒诞怪异的一派,他信奉吕祖的伍柳天仙法脉,融合神话、志怪、剑仙、武侠于一体,进行高度哲理化、艺术化的想象发挥,尤其是各种剑仙神术、奇幻法宝,显示了天纵奇才的大气魄,为中国小说界的千古奇观。对后世武侠作家影响巨大,几乎无人可以企及,如台湾武侠泰斗古龙,就曾说到他受还珠楼主的影响颇深。

    “看了,不过那文风还没这搜神记好,内容创新上也要给力多了。”

    “反正我宜家系嚟嗰赢病己的铁杆书迷了,实在有鬼好梯,只要是他出版嘅我二话不说,全买——!这本《搜神记》绝对是神作,可惜一期只有几万字,不知道主角能不能够从雨师妾手中逃走。”

    “嘿,嘿嘿嘿嘿嘿,我看呐!肯定是雨师妾喜欢上了拓拔野,正所谓美女爱英雄嘛。说不定这雨师妾还是本书地女主角呢。”

    “我确定以及百分百肯定不会,这里不是说雨师妾已经不是处·女了么?我估计女主角是那个白衣女子。”

    “哈,这有什么,那神雕里面的小龙女还不是处·女呢。”

    “……”

    阿明茫然四顾一遍之后,这才发现大家手里大多拿得报纸竟然并不是想象中的武侠与历史,反而是明报周刊。

    副刊文字一向放在新闻、广告之后,被戏称为“报屁股”。副刊文字也曾一度被放在报首的,在香港首推《华侨日报》。1925年创刊的《华侨日报》,第一版是“香海涛声”副刊。《明报》在创刊之初,也是以副刊放在第一版的。

    副刊的范畴非常广泛,传统的副刊文字有小说、诗词、戏曲。现代的有影剧、读者服务、漫画、摄影、妇女、青年、旅游、时事新闻之背景介绍及评论,往往也被列入副刊的范畴。

    《明报》的副刊,从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末期,一直维持两个版位,一版为小说,另一版为杂文。马经、足球、读者信箱等,当时并不被视为副刊。到了八十年代,《明报》副刊迅速扩张,过去只有一栏的篇幅如妇女窈窕,扩展成为七八栏字的窈窕版,一栏的读者来信也扩充成一个专版。《明报》的副刊内容,有校园、窈窕、明知、读者、娱乐、体育、名廊、消费情报、马经。对《明报》管理层来说,“副刊”一词有特定的意义,并不是像其他中文报社一样,泛指非新闻文体和广告即为副刊。

    创刊前金庸想办一份偏重新闻性的周刊,但从一开始便是以娱乐性为主,创刊号的封面人物是一位不知名的日本模特,穿着黑色泳装。内容有港闻,有国际新闻,有经济,有娱乐,有戴天、陆离、亦舒等人的专栏,娱乐是重要特色,这期的新闻有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的大孙女结婚、香港影星洪波在台北自杀等。

    1969年下半年,因为“明周”主编潘粤生要筹办《明报晚报》,故由《明报》采访主任、娱乐版主编雷伟坡接任“明周”主编。一开始雷说“明周”是潘编的,不能接受。金庸说,潘已经不编周刊了,你是他临走时举荐的,不信可以马上打电话问问他。就这样,多加点薪,也多加点辛,雷伟坡编起“明周”来了。当时销路只有一万多本,有一点亏蚀,编辑部只有四个半人,金庸实行精兵政策,再减一人,省下来的薪水,用来补贴稿费开支,稿费提高一倍,同事写稿可以另得稿酬,多劳多得,增辟封面特写,加设封面标题……几个月下来,收支就平衡了。

    雷伟坡是资深的娱乐记者,《明报》娱乐版的专栏拥有不少热心读者。为了扩大销路,增强周刊的刺激性,他大胆创新,大量聘用女记者、女编辑来采编娱乐圈新闻。

    在雷伟坡手里,“明周”逐渐变成一本娱乐周刊,重点报道娱乐圈的消息,开创了香港娱乐周刊的先河。

    金庸最初不大赞同登情书,他把编辑找来骂,说人家的**不能登。“如果传媒只为赚钱,倒不如开个舞厅、**赚得更多。那时人家买《明报》,便是因为它不咸湿,不下流,不侵犯**。”1971年1月17日,“明周”114期刊登《陈齐颂的情书》,说是“情书”,其实是26岁的女演员陈齐颂写给家人的信,关于她和黄天佑在美国恋爱、订婚的事。

    1973年4月15日,“明周”的封面人物是香港功夫巨星李小龙。7月,李小龙猝然去世,雷伟坡立即动用全部力量进行采访和搜集资料,在最快的时间内编了一期《李小龙专辑》,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几次再版,都卖到断市。从8月到9月,“明周”好多期都有李小龙的内容,不乏独家报道,如《两个软化李小龙的女人》《林燕妮为李小龙伸冤》《李小龙事件牵连第三个女人》,252期的封面标题是《从医学观点看李小龙死因》。李小龙的死,使“明周”攀上一个高峰。这一年,19岁的台湾美女林青霞也首次出现在“明周”封面。

    “明周”偏重娱乐,但娱乐不是低俗;强调生活,而不止于吃喝玩乐。“明周”与香港市民共呼吸,他们所关心的社会大事在“明周”也都有体现,只是角度更生活化和娱乐化。

    1976年9月老毛去世,“明周”9月12日这期甚至还刊载《毛每月薪水几何?生前最喜欢吃些什么?》

    正如“明月”的成功离不开胡菊人,“明周”的成功也离不开雷伟坡。

    70年代是《明报周刊》的年代,香港人每星期日一家人上茶楼饮茶,都会带上一本,以作谈资。明星都很配合,谁要离婚,谁跟谁好,都自动在‘明周’报料,狗仔很友善,主编雷伟坡在明星社交照片下的按语,抵死幽默。当时还有《新知》等多份大开本周刊,各有卖点,但动摇不了‘明周’霸主地位。”

    “明周”成为香港历史最久、发行量最大的娱乐周刊,1982年起香港的“八卦”周刊满街都是,也没有威胁这份周刊的销路。它不仅报道娱乐消息,也报道大众关心的政治和经济事件。“明月”“明周”如同《明报》的一对翅膀,有了这两本刊物,明报集团粗具规模。金庸说,《明报》机构中,最赚钱的是《明报》,其次就是《明报周刊》。

    身为港人,自然不会不知道这本周刊,抱着看看八卦周刊也好的心思,阿明哼着轻快的旋律,转过身又买了一本明周。

    “一本武侠小说竟然上了明周,你到有够把炮,够威水,不过就不知内容有没有那么犀利了。”随口的感慨中,阿明从裤兜里掏出烟来,娴熟地一抖跳出一根香烟,叼进嘴巴里歪头点燃。脸上挂着漫不经心地神色,一手胳肢窝夹住公事包,右手已经打开了报页,直接略过了几条八卦新闻和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

    “对了,我靠,该不会是艳情小说吧!”阿明突然嘴角抽搐,又想想不可能,—颗心登时收紧了,只有看内容了。

    翻到最后一版的时候。

    让阿明神情一震的一幕发生了。

    《搜神记》——赢病己--上古神侠小说力作!

    报纸一小块地方,还配有一副图。

    一个骑着白龙鹿,腰上悬着一把断剑,在风中横吹竹笛的少年,从山涧一跃一跃而过,道不尽、说不出的潇洒。

    画的下方还附带有长长的简介,和金庸前面说的差不多,却不是金庸写的。

    字写的极为不错,寥寥数十字书写出来哪怕给书法不怎么好的人看也能看出其字体笔力之雄劲,又好看得很,这就很厉害了。再加上,一副精致而不同于这个时代画风的彩色插画,仙气扑鼻的感觉也直接的勾起了他的阅读兴趣,这张画写实的画法就像照片一样真实,说是栩栩如生也不为过,在现今漫画界还不成熟的时代,是极为养眼的,甚至让人有股将其撕下来放回家好好珍藏的念头。

    发了一阵呆,再次翻开一页,却仍是金庸写的一篇书评,他不同与在武侠与历史的简单推荐,这次直接从文学和创新的角度将这本书夸得天上才有地上全无。

    如此种种,阿明从最初的不以为然,以为是晋代甘宝的那本志怪小说,此刻才发现是个美丽的误会,此书非彼书也。前以《搜神记》为古文,晦涩不易通,难于尽兴。惜其上古风貌,六朝轶事不可尽察为憾,搜神记华而通俗,阿明到现在已被勾起了强烈的兴奋。

    空气静。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小说也一样,好的开篇如同水之源头,源头丰富自然顺流而下,吸纳细流,汇成大江大河。因而这第一章,至关重要,这决定大家看不看下去的重要筹码。

    然而一看下去,却神奇的一发不可收拾。

    “夕阳西下漫天晚霞映得海面一片金黄微波摇荡浩浩数千里尽是金光。晚风煦暖吹过这万仞绝壁上的杨树林卷起漫天白絮洋洋洒洒四处飘荡落在他的鼻上脸上。

    温暖而刺痒的感觉让他突然想起了小时的诸多事情。”

    从一段开始,精彩的篇章就将魅力撒漏!

    阿明兴奋了,虽然简介提起的洪荒神马的还没有看出来,但光凭这文笔和真实感就不枉自己特意买周刊了。

    阿明恨不得将眼珠子贴到报纸上,仔仔细细一字不容错过的看起来。

    全书开头神农对自己一生的回忆。感觉很有气势让人生出“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之感。

    阿明首先觉得最妙的是,这是属于中国的玄幻,虽然他目前还不知道这个名词,却很有一种历史感这点比《蜀山剑侠》好,武侠走到今天,诚然单纯的武侠被金、古、温写尽了而我们也没必要得从西方神话借鉴,搜神记告诉我们中国能写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

    此时此刻,他的脑子之中已经分泌出一种名叫做兴趣的东西,自从金庸封笔,古龙拖更之后还没有什么小说能让他产生这种感觉,不过现在这种感觉又再次浮现了。

    阿明的这股子兴奋劲仿佛是吃了很多兴奋剂,鼻孔之中喘着粗气,那种模样就好像是一个色·狼看见了床上躺着一位半裸的绝世美女,在诱·惑着他,半遮半掩的最是急人却使人忍不住一窥究竟。而对于阿明这个老书虫而言,这本搜神记比之美女的诱·惑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也难怪被憋坏了的阿明会这样喘着粗气,脸红脖子粗的。

    人生聚散离合,如浮云变幻,宇宙万物,尽皆如此,何必难过?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昨夜风吹处,落英听谁细数。九万里苍穹,御风弄影,谁人与共?千秋北斗,瑶宫寒苦,不若神仙眷侣,百年江湖。

    这三天流的眼泪竟然比十六年间加起来还要多。

    这一生一世都要与他做最好的朋友。

    他奶奶的紫菜鱼皮,连粗口都爆的那么可爱。

    等等经典语录台词,也让他感慨万千,迷得一塌糊涂。

    阿明对搜神记心中下了个断论——精品。对于用词遣句的水平炉火纯青,有时候寥寥几笔,便刻画出无边神韵。故事有起有落,跌宕起伏;情节时而急,时而缓,时而张,时而弛;阿明觉得用笔最好的则是对于周遭的描写,环境与心境相交,以实写意,到尽处,无需动笔而自成一体。搜神记都做到了,还做的很从容,让人在体会情节的奇诡之时还随作者到上古时代旅游了一番.。阿明作为一个老武侠迷,认为本书和其它传统武侠相比最有特点的想就在于它的大气和夸张的想象,赢病己富而夸张的思感,与猫熊汩汩而流的文笔,堪称一代大家。浊浪排空,怪兽横行,俄尔风气、未知总是给人无限遐想啊!

    正当阿明忘情于搜神传之际。

    粑粑~~~~

    巴士穿过一辆,直到第二辆到来,又响起第二道喇叭,不待他上车,便已启动开车,阿明这厢才清醒过来,忙不迭火急火燎的追车。

    而且周围不仅独独他一个人,有许多同道中人都因为看书看的太入迷,以至于错过了一班车,都撕心裂肺的大叫:“大佬大佬,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停车,停车,你快停啊!”

    这让人忍俊不禁的一幕发生在香港的各个角落,据不完全统计,香港这一天因搜神记而迟到的上班族,是看明周的十分之三!被因此连累臭骂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人们却一致神奇的乐此不彼,都为这本奇书而震撼!

    搜神记的魅力初初展开,就引起这等风浪可见一斑!

    ....

    .....

    .......

    一个学生拉着旁边的一个学生,洋洋得意说:“《明报》你看过没有?”

    “什么!你居然没有看《搜神记》”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旁边一个小个子夸张的瞪大双眼,张着嘴巴看着那个没有看过的人儿。

    “你丫的居然没看过《搜神记》,简直是凹凸曼,丧心病狂i还能愉快的玩耍嘛!走走走,不跟他一起玩了,哥丢不起这人啊。”

    “…………….”

    “………………..”

    不止小学生,许多中年武侠迷们也积极推荐这本好书,很多港人都闻风而动,被搜神记所吸引。

    就这样,《搜神记》在现实中不断的被宣传,老老少少都尽皆有之,然后更多的人抱有各种原因去看,毫无例外的被这个明报推出的作品所俘虏了,一传十,十传百,渐渐地不断地疯传,不用媒体宣传就有了滔天名气。

    石破天惊!

    整个明报似乎成了香港的中心,成了香饽饽,红得发紫。

    一名新人突然崛起也让众多人大为不解。

    梁羽生在武侠小说领域成名之前,便已经是小有名气的作家。

    古龙也是在台湾拥有一定名气,才被老金邀稿到香港发展。

    倪匡、亦舒、李碧华等等尽皆都是香港知名作家,也大多是一步一个脚印发展起来。

    像赢病己这么突兀冒起、一本而红的,真的很罕见。

    但不管如何,赢病己的搜神记如跌落了滚烫油锅的火星,瞬间燃点开,轰隆隆引爆了整个香港!

    搜神记一战扬威名!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a><a></a>

20か 红遍香江海川,搜神记扬威名!

    搜神记红了!彻彻底底的红了,而且一天比一天红!!!

    新一周的到来,天朗晴空。

    小报点开门了,人们赶忙一窝蜂的涌进去。

    很多不明觉厉的人也随着人潮被挤了进去,然后开始抢书。

    “给我一份明报,赢病己的《搜神记》”

    “我也要一份《明周》,这是钱,老细赶紧的别磨蹭了。”

    “五份《明周》,我给我同学一起买的。”

    ……在书店、报点的柜台之上这样的声音络绎不绝。

    这一幕只是香港的一小视角。漫步在香港街头,到处可以看到出售报纸、杂志的摊档。一些繁华的商业区的路旁、茶楼酒店的门前、码头车站的出入口处,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些五颜六色的报摊。它们占据着大片空地,相互间隔只有二、三十米。早晨上班的行人,脚步不论怎样匆忙,总有不少人在报摊前停下来,掷下几个硬币,拣出自己爱看的报纸才走。而当我们将目光升高,拉远,扩散辐射到整个大香港时,会发现整个香港所有这些卖报的地方,有幸接触到《搜神记》的无不为之着迷,人挤人的风潮在现人间。

    他们中有学生、职员、工人、无业青年都汇聚在一间间书店或者书摊报点当中,手中相同的捧着一本《明周》,每个人都津津有味,忘乎所以的看着。仿佛书,就是自己的世界。却也因过于着迷,让人错过了上课,上班的时间,迟到者不知凡几。

    《搜神记》火了!!

    第一批神迷开始出现,然后带动第二批,推荐第三批,《搜神记》在香港彻底开始火了!

    又一个礼拜过后,搜神记已逼近街知巷闻的地步,新一轮的抢看风波上演,只要是看武侠小说的就没有不关注地。

    仅仅两个礼拜,明周刊的销售率就明显上涨,卖报的小老板们开心了,因为明周卖火了,他们进的明周每次刚刚上架,不多时就被热情的顾客扫荡一空了。由于老金也没料到搜神记会这么好卖,那么多人追捧,所以并没有增加印刷,所以之后有人不断的询问有没有明周。如此一来,卖报的和书店的老板们都是大手一挥,直接通过关系,迅速联系上了明报,要求道:“我要定今天的报纸,对。新界元朗,再给我送100份过来。”

    这些老板们都是见风使舵的主,此时见搜神记的火爆风潮,哪里还会傻等着,都知道一定会很好卖的,因此他们十分豪气的加定了明报。

    100份。

    500份。

    1000份,数据接连不断的攀升着,明报内部的工作人员都是闻讯欣喜。就连老金也眉开眼笑,他是个生意人,公司赚钱能不高兴嘛!毕竟从眼前的形式来看,他们的明周将会再一次的引起了狂潮,就好像老金时代连载新小说的景象。接连上升了数千份,可望,再连载多一个月,甚至可能让它达到了新一个高度,而且随着剧情的展开,到完结时恐怕明报已经到了更高的层次。

    成报——

    特约记者王文。

    据小道消息称:今天学生迟到的人数大增,甚至出现了逃课的现象,学校先生都惊慌失措,还认为是什么电影上映导致逃课的学生增加,结果经过调查才发现逃课的人数变多,仅仅是为了想比别人更早的看到一本名为《搜神记》的小说,风骚如斯……

    整个香港刮起了一阵神怪风,在极短的时间之中成为了讨论的热潮,特别各大高校和办公室,这种情况更加的明显。

    《东方日报》《成报》《信报》《经济日报》《星岛日报》等各大媒体报刊都对此给予高度重视。

    “最新现象级小说,搜神记闪亮亮相,据统计目前已经快达到在武侠迷中人手一本的记录。”《新港报。》

    “《搜神记横空出世,你准备好了吗?》——《天天日报》。

    “一本书引发的逃课风波,上班迟到的奇观。”——《香港时报》

    ……

    当然,更多有水准的报刊都对搜神记给予了全方面的扫描,探讨这本书为何如此迅速的形成一场旋风暴,这是很多读者们好奇的事情,同样也困惑着他们。

    新报:“虽然是新奇的神怪小说,但这部《搜神记》与幻想、并不沾边,更多的则是取材于古老的民间传说,从中华五千年的文化发展起源入手,其人物魅力则是其最吸引人之处。不论是主角或是配角,都写的有血有肉,人物个性鲜明,无一相类,且情节铺陈张弛有度,人物的出场与情节的发展丝丝入扣,并无半点突兀之感,由此可见作者赢病己UU小说的搜神“取材与众不同,情节铺陈得当,以及人物描写细致之微”就是此小说的三大卖点了。”

    文汇报:“观搜神记,熬夜捧读;

    有想。

    一、《搜神记》包含的历史、社会内涵具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显示了作者的才气与修养。我在第一篇中已有较详尽的叙述。

    二、《搜神记》依然突出了武侠小说的精神主旨:侠义精神--并非旧式的江湖帮会之间的恩恩怨怨,而是一种浩然正气,一种强烈的正义感和是非感。这使得《搜神记》中的一些英雄人物,具有一种豪气干云、一往直前的气概。

    三、《搜神记》的文学性。不仅行文流畅婉转,也不仅是有古曲,更重要的是作品中时时展现出一种诗的境界。换句话来说,就是有各种各样的意境,读后令人身临其境,感到是一种艺术的享受,一种令人陶醉的美感,我想看过此奇书的读者们已经不需要我举例了吧。这标志着《搜神记》的文学素质已经达到相当的水准,不仅仅如一般侠义小说利用情节紧张来吸引人。尤其应当指出的是,《搜神记》场面之阔大、意境之奇丽,决不亚于金庸的几部著作--特别是大场面斗争的描写。

    四、《搜神记》对传奇性较好的把握。传奇性是武侠小说本身应有的不可或缺的特点。应当说,《搜神记》中情节的柳暗花明,绝处逢生,令人拍案叫绝的地方还是很多的。关键是这种奇峰天外飞来之笔的可信程度,前后情节连接的合理程度,也就是传奇性与可信性完美结合的一致程度如何。从这一点来说,《搜神记》存在可以继续完善的地方。但瑕不掩瑜,更多的则是让我们感到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情节。

    五、《搜神记》恰到好处的情感描写……

    六、《搜神记》中所体现出来的追求自由的精神。这是个有点西方化的问题……”

    快报:“鄙人连续两夜两日读书,见大家讨论。心中也不尽瘙痒难耐,特此向诸位侃侃而谈一回,搜神记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波澜壮阔,充满神秘色彩的上古风貌。如果说金庸小说叹为观止的一突出特点是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上包天文,下括地理。那么《搜神记》所表现出来,则是颇带一丝神秘色彩的上古风情。淡朴自然的山水,奇风异俗的民族,包容了山海经,搜神记等丰富神话内容的本书又以别一样的样貌重组还原着这些最原始的素材。就算不为人,不为事,单单只是了解一下这些内容,饭后闲余一读此书,也不失一种闲暇。”

    ……

    “搜神记最大的特色不在于其文笔,不在与其构思,而在于它是以中国神话为基调的庞大小说,这在现在的武侠小说中不得不说是一种另类。作者赢病己给我们构建了新的思路,或许他将创造一个流派,或可使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不专美于前。透过作者华丽的文字,细腻的感情描写,庞杂的人物关系,我们来通篇俯视搜神的走向,那么它的整体思路其实已经呼之欲出。几经推敲,越来越觉得作者对全书情节线索的宏观掌握能力之强,不由得非常非常的佩服。

    有趣的是,《搜神记》中所反映的这些思想内涵,如人性、侠义、自由等,都与我们今天香港的道德准则和我们希冀在生活中体验相暗合。搜神记无疑是一部杰出而特别的作品……。”甚至就连梁羽生也在大公报写了一篇文章,大肆赞扬了搜神记一番。

    “在人们为搜神记讴歌的时候,我们可曾想起本书的作者是谁?据本报独家内幕消息,搜神记的作者赢病己此人其实是尚为不满二十的少年郎。”——《真栏日报》

    “搜神记的作者竟然是个后生仔?这是否是某人开的国际玩笑吗?”——《红绿日报》

    这一下媒体也跟着彻底爆炸了,一方轮番点评搜神记,从里里外外的解析本书,讨论文中的内容和人们对此书的观想,一方他们对搜神记的作者展开了疯狂的调查,试图挖掘一切有料消息。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很快的各大报社便在明报调查到蛛丝马迹,两个礼拜前一名非常年轻,高大帅气地青少年男子带着个少女上门,由著名编辑审稿,然后逐层上报最后连金庸都被惊动的消息都被他们一一挖出来,更可怕的是连赢病己和亦舒在电梯里不得不说的故事也被爆料出来……

    这下子真的彻底热闹了,不但武侠迷看的津津有味,连言情小说一派的人,亦舒的粉丝们都被惊动了,亦舒竟然被人当众求爱!事后的反应也颇为不寻常,其中的对话细节也被各大报纸连载,其中东方、星岛等报刊闹得最大。

    以至于到最后发展成了全民关注,都被周围身边的人所影响,全都在好奇是什么样的人写出了这部奇书,让整个香港为之起舞。

    无数媒体报刊的高层、老板纷纷下令,让手下的记者务必找到有关赢病己的一切讯息。“赢病己身上全部都是新闻。必须找到关于赢病己的新闻。”这个命令绝对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现在这个神秘的作者,赢病己这三个字就代表着爆点,就代表着销售率。

    《东方日报》老板办公室。

    漂亮风骚荡漾的女秘书双手捧着一叠报纸恭敬地推门而入,低声对正靠在老板椅上闭目养神的马惜如说:“老细,这是今天的报纸。”

    马惜如煞那间睁开眼睛,微微眯著的眼睛精光闪烁,时刻不停地想着各种问题与诡计,挥挥手对秘书道:“你给我冲杯咖啡来。”

    女秘书闻言,赶忙低眉顺眼地领命冲咖啡去了。

    《东方日报》于一九六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创刊,是东方报业集团的旗舰报刊,是马惜如、马惜珍兄弟创办。

    20世纪50-70年代,香港贪污受贿严重,黑帮势力庞大,整个社会混乱不堪,那时香港有三大潮州帮海`洛`因大亨,分别是绰号“白`粉`马”的马惜如、他弟弟“金马”马惜珍,以及绰号“跛豪”的吴锡豪。而马家兄弟占其中两席,更是黑帮四大家族之一,其实力可见一斑。

    马惜珍在香港负责收白`粉、洗黑钱,再把赚来的钱投资在一般贸易公司,1969年,他又创办东方报业集团,旗下主要报纸即是极力亲台的中文东方日报,后来发展成为全港第一大报。报纸除了用作洗黑钱外,又作毒品消息通传。

    1973年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一批批官员警队高官,**头目相继落马,其中著名的有四大华探长、跛豪,跛豪案则牵出了与其有关联的马家兄弟。

    不过两兄弟由于证据并不充足,因此还没被抓,却是很被动。

    现在弟弟正在外面收风处理事件,马惜如则坐镇东方,未免发生动荡。

    马惜如也对东方产生了忧虑,现在公司事业也因此受到了波及,一些对手见风起义,竟然大肆进攻马家兄弟的产业,导致生意有了不小的影响。

    马惜如嘴角冷笑,等这段时间风头过去,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打起精神来,马惜如拿起几份报纸看了起来,其中第一份便是自家报社发布的内容,其中重点除了李小龍的八卦内容外,另一个重磅新闻便是搜神记和作者赢病己的出道了。看到明报因此获利的新闻,马惜如完全没有反应,这点钱哪怕整间明报在他眼里都可有可无,不过对赢病己倒起了心思,东方还没有什么镇场子的武侠作家,或许该找人震震雄风了,不然谁都踩在自家头上拉湿拉尿,自己的脸还要不要了?!!

    心念急转,便朝大门喊道:“丧标,你小子快快脆的给我滚进来!——有活干了扑街仔!”

    ……

    而被人们疯狂寻找,暴风的起源赢病己呢?

    却说。

    赢病己此刻正陷入了美人胚子的攻心撒娇中,一阵阵扑鼻的清香钻入他的鼻中。

    躺在床上被一个音清体柔易推倒的好萝莉扑倒啊……

    “行啦行啦,小笨蛋不要假装眼泪汪汪的了,大不了明天我就全天候陪你逛街了。”

    “我就知道病己哥哥你是最疼彤儿的了。”

    “啵~!”

    “好哇!竟然敢偷袭我,不行我要惩罚你,两下……啵啵啵啵……”

    ”嗯嗯嗯~~~~~“

21か 萝莉调敎成功;香港播音皇帝。

    微风凉飒的午后。

    扑腾在赢病己身上的李若彤,瞅着赢病己调皮的眨眨眼。

    不过转瞬被赢病己如雨点击落的亲吻下,娇滴滴的脸庞立马变得红彤彤的快要滴出水来了。整个小心肝啊心如鹿撞,面色绯红的将自个身子微微扭过去,一颗螓首埋在赢病己地被褥之中,不敢抬头再和赢病己对视。

    由于李若彤整个身子都坐趴在赢病己身上,一手环抱著她雪白丰润的圆翘小屁屁,虽着著衣衫,却仍觉光滑有弹性,浑圆丰满,加上吹弹可破的如脂肌肤,全身上下的每一根曲线,都满了和谐之美。

    一手摸着李若彤的一头青丝,赢病己感觉生活真是充实。

    两人的关系在这段时间,进展飞快,在赢病己的攻势下,插科打诨、甜言蜜语、全部一股脑地一通乱炸,李若彤这小妮子地心房早已全线击溃。全身上下,就差最后一层窗户纸,等过上三四五年,这条小龙女就可以任君采撷了。

    常言道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财是惹祸根苗,气是无烟火炮;

    又可言无酒不成宴席,无色人类灭绝,无财寸步难行,无气反被人欺。

    做人,还是需多些酒色财气的好!

    赢病己的心思虽然没有写在脸上,不过他毕竟不是活了几十年几百年的老妖怪,还做不到完全的不动声色,上次就给老金看出了破绽。

    现在享受在安逸的家中,稍稍露出破绽,李若彤这妮子望著他火热的眼,很轻意便看出来了。

    躲在被窝里,扭着头抬着脸颊,见赢病己色色的眼睛,当然这是对小萝莉未来长成的色。李若彤两弯秀美如画船,一双眼睛仿佛皓月,开朗而阳光地轻笑着。见赢病己的眼神飘过来,虽然仍是羞涩,不过见他对自己喜欢,不由得再次得意的一耸小琼鼻,一挺胸,示威似的将一双跟飞机场差不多地小白兔,以自己最完美地姿态展现在赢病己眼前,一副小小姐的神情,向赢病己无声诉说她的好。

    赢病己轻轻一笑,也不以为意。

    两个人成天待在家里,林芳和衣角儿一点也不担心,反而一副乐见其成,想要撮合的意思,赢病己聪明如他哪里看不出来。一来,李若彤年纪尚小,两人也不可能发生什么出格的事,二来衣角儿她们是真想让他两处在一起,就差正经八百的说托付终身了。哪怕现在赢病己将她拿下,两人顶多怪罪一下,便可自由他们了。

    不过总呆在家里,会呆傻地,赢病己重活一辈子,也不想成天待在家里当宅男,浪费了花花世界花家姐,对自己并没有多大好处。

    赢病己心思急转,托起李若彤,将她拉起来道:“彤儿,你不是要出去玩么,那准备好,咱们走人。”

    闻声,李若彤姣好的脸蛋因唇畔漾起的一抹笑花,更显绝丽。

    不过转瞬即逝,她的喜悦只在心中停留了片刻,很快地,她像想起什么似的,对赢病己道:“病己哥,我有个事想跟你说。”

    赢病己嗯了声,有些倦懒地瞅着她问:“嗯。什么事啊,你想说就说咯。”

    虽然赢病己表情慵懒,但和他的目光交会,李若彤的心跳仍然是无法控制地加速,整个魂儿几乎都要被深深吸入那双深不可测的黑眸中。

    这男人简直有着蛊惑人心的魔力!

    可惜,贪婪如他,注定不会因为哪个女人所停留,要么远离他要么死死咬住他不放口。李若彤还年轻不懂得太多这些男女之间的微妙关系,可自打亦舒出现后,她的女人第六感,就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不妙。

    她想永远跟赢病己绑在一起,那股危机感自始至终没有消失过,她不想失去那么优秀的病己哥。这么一想,心底的阴霾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希望。

    望著赢病己的眼睛,她期期艾艾的道:“那你要答应我。”

    赢病己不置可否,躺在被褥上,舒服的道:“你说说看。”

    静默片刻,李若彤小声道:“你看啊,我家住的房子千疮百孔,一下雨算要了两条小命了。你是不知道呢,外边小雨屋里中雨,外边大雨屋里暴雨,有时候雨实在太大了,我和我娘都得上街上避雨去了。”

    赢病己咧唇一笑道:“净瞎扯,那上个礼拜,连续下了一个星期,你们怎么没过来咱家避雨呢。”

    李若彤低低的道:“哎呀,病己哥儿,你就跟我妈和林姨说,让我们搬过来一起住嘛,吃饭的时候也不用咱走过来走过去啦。”

    呦呵,合着原来在这等着我呢。

    赢病己神情古怪,听了心中得意非常,这小萝莉看来被自己敎调的越来越没羞没臊了,我还没说呢就急着往情郎家奔了。

    见赢病己不肯,李若彤舔舔嘴唇,拿出杀手锏又道:“那要是我待在家里,没人照顾,我突然生病了咋办。”

    赢病己在她唇上偷了个香后,一本正经的道:“病就病呗,你病己哥我有牛黄解毒片,清热解毒、消淤化痰,一般人我都不告诉他。”

    李若彤轻锤了一下他硬的跟青冈石一样的胸膛,啐道:“病己哥你坏死了。”

    赢病己摸摸额头,然后伸直两腿,又晃动着双臂,嘿嘿笑:“嗯,这个下次我再跟你妈说吧。你不是说要出门逛街嘛?上次我答应了你,现在就还了吧。——要是再不走,我可改主意啦!”

    见他这样,她也无法。

    下床,瞧李若彤她娇嗔道:“喔,那待会。”

    等赢病己整整衣服上的褶皱,站起来,便听李若彤微噘着嘴道:“我要7米线!!!”

    ……

    …………

    常言道:“佛是金装,人是衣装。”世人眼孔浅的多,只有皮相,没有骨相。

    赢病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乐于打扮自己,为人为己,至少不影响市容市貌不是。

    在浴室内洗了个净浴,打扮得整齐好看,衣衫簇簇。

    没让李若彤等几分钟,冲洗干净的赢病己便神清气爽的走出来,笑道:“走吧,我的彤儿。”

    李若彤亲昵的挽上他的手,喜滋滋的跟着他,两人来到大厅。

    人未到,远远地便听见赢仙凤和几个人地话语声。

    “钟大哥你们请进。”

    “仙凤,这就是你家啊,面积不错,挺大。就是呢——什么都没有,看着有些空荡荡啊。”一句让人忍不住皱眉的嗓子和话语道。

    他话音稍落,便听一人声音洪亮的低喝道:“你怎么说话的呢。”

    赢仙凤好听的声音,带着微笑传来道:“没事没事,寒舍让张先生笑话了。”

    赢病己眉头微皱,带着李若彤迎了上去。

    赢病己刚冒出头,赢仙凤眼尖,一眼就看见。不由展颜笑了,她就像服下了一颗顺心丸那般惬意,愉悦道:“病己你在呢,正好,我跟你们介绍,这就是我的细佬赢病己。”

    赢病己行到客厅的正中央,一一打量著他们。

    赢仙凤带来的是三男一女,女的相貌普通,见了赢病己他们立刻友善地咧嘴一笑。和赢仙凤一样穿着她们公司的女员工制服。至于剩下的三名男子,走在正中央的一看便是几人之中带头的,这是一个气质不俗的中年男子,他身上不是书生气质的儒雅,而是见惯江湖的淡定,让人便觉着容易相信他,亲近他地一种气质。

    第二个人当属几个人之中年纪最小的,瞧他打扮的身光颈靓,西装笔挺手里还带着一个金灿灿的手表,那股飞扬跋扈的味道,充满着目中无人的自大,好像全世界就数他有能耐似地。从进屋就扫了赢病己两人一眼,一对眼珠子旋即便紧紧顶住赢仙凤曼妙的背影,眼里透着不知名的光彩。

    最后一个手里提着公事包,跟在几人后头一语不发。年龄大概介于前面两者之间,沧桑的气质却是长著一张平凡至极的大众脸,丢进人群里生不起半点浪花,转眼间便找不着的主。

    在赢病己扫视几人的时候,渡到双方中间地赢仙凤,殷切的道:“来,病己,我跟你介绍一下。”

    接着,她逐个逐个的向赢病己介绍道:“这位是我们编导钟伟明钟大哥,这位是我们的实习编导张剑云,还有兼职播音地郑康桂、何燕燕,都是我们钟大哥的人……”

    听到钟伟明这个名字,赢病己大脑记忆中的信息迅速报响了警钟,这是个很熟悉的名字。

    带头的中年男子,正是香港资深广播人,人称“钟大哥”的香港播音皇帝。生于1931年,是广东新会人,在香港土生土长。1947年投身广播界,先后在丽的呼声、美国新闻处及香港电台任职,声演首个广播剧作品是《复活的玫瑰》,其单人讲述的国术小说如《韦伦探案》及《洪熙官》等均脍炙人口,其一人分饰多角的技艺,更令他有“播音皇帝”美誉!几十年中电视机未普及前,他声演的广播剧成为不少升斗市民的最大娱乐,伴随不少港人成长。

    赢病己虽算不上听他的广播长大的,但确确实实听过他不少的主播,他的声线沉厚动听、悦耳嘹亮,咬字清晰,播音时一丝不苟,朗读公告实不作他人之选,是为小时候得一乐。赢病己视为眼中物地汪明荃都说,每当她遇到很深的字,都会请教钟伟明,当年拍摄《武则天》时,也是请教他帮忙录音,真是一本活生生的字典。

    除播音外,钟伟明还出任节目编导,参与广播剧的制作,有令听众既惊且怕又捱夜收听的《夜半奇谈》、侦探小说《郭林探案》、言情文艺伦理剧《结婚十年》《鱼雁曲》《彩虹湾之恋》等。

    本来他年前还呆在丽的呼声的电台里,当艺人地。没想到受到商业电台的启播影响,丽的呼声的电台广播就在几个月前停播。已经将电台当做一生事业的钟伟明,甚至曾笑着说:“没有什么比死在电台好的。”,最后和赢病己师傅叶问一样,一语成谶在2007年死在电台了。

    于是现在,目前他已经来到了商业电台工作,既做播音主持,还出任节目编导,目前的节目有《夜半奇谈》和另外一个刚刚创建的栏目----《华夏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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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か 电台上门求书,朋友多多益善。

    本来就愁新栏目没有好的节目,在上班路过时听到赢仙凤在跟同事不经意间,夸耀她的弟弟如何如何了得,写的小说搜神记现在是全港最当红的小说,跟古龙的小说有的一拼。

    瞬间,钟伟明就起了心思,琢磨这个搜神记是不是有利用价值,因为这些天里他的同事也曾跟他提起过这部小说,这搜神记讲述的是充满传奇与魔幻的大荒时代,会将人带进入一个充满瑰丽山川,珍禽异兽,神功法术,爱恨情仇的梦幻般的古代神话世界。

    后来读了一卷后发现,搜神记不单只用小说的形式,用来播音主持当节目表达,也是大有可为的。因为它不仅继承了《山海经》《西游记》《封神演义》等中国古典作品的优秀特质,更博采众长,将神话、魔幻、武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历史糅于一体,以史诗般的笔调再现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洪荒时代,重构瑰丽雄奇的中华神话。对于仍在听武侠小说的听众朋友们来说,也是极为有吸引力的,何况钟伟明本来就擅长讲武侠小说。

    要知道,想当年他钟伟明这位播音皇帝,说武侠小说时,全港的凉茶铺每每全场爆满,为的只是听他的武侠!

    所以钟伟明对于此是最有发言权地,连他都觉得这搜神记好看的彻夜捧读,便可想而知搜神记的魅力有多大。钟伟明越想越是可行,便寻了赢仙凤,问她有关赢病己的事情。赢仙凤琢磨着能给自己细佬揽生意,而且对这部小说也有推广作用,毕竟广播的范围是不可小视的,全港只有两间电台,能得到他们推广好处绝对大于坏处,财名兼收,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双方一拍即合,钟伟明先是命人上报,然后再当场叫来人马,又让赢仙凤暂时放下手头工作,跟她一起回了家,就想跟赢病己要来搜神记的转播权。

    为表示重视此次前来,他就带上手底下的所有人上门求书了。

    此刻见了本人,钟伟明的瞳孔闪过一丝奇特的光彩。

    这道含藏惊讶和赞叹的眼神,是因为赢病己的稳重老成,更因为其让人一眼便觉得很特别的气质。那双扫视的眼睛隐藏不住深邃的神采迸射。这抹神采之中,又带着无以言喻的野性!

    人与人之间,是有微妙而不可言说的感觉地。

    至少钟伟明感觉良好,并没有因为他的年纪有任何轻视,当即上前伸出手,郑重其事道:“赢先生,你好。”

    赢病己微微躬身,伸出手跟他轻轻一握,淡淡笑道:“呵呵,钟先生,病己可是久仰大名了。几年前的台风消息、您对越南船民的呼吁等录音,我还记忆犹新呢,可谓一个时代的声音啊。”

    提起这个钟伟明面上也不紧升起一抹红光,不过毕竟是老江湖了,摆好心态,谦虚淡定道:“哈哈,都是陈年往事了,不足挂齿。倒是赢先生,您的新作搜神记,我可是有幸观赏,没说的,两个字好看!”

    赢病己跟他互相打了个哈哈,客套了几句后,便拉着他和众人坐下。

    一桌子坐着,赢病己、李若彤、赢仙凤、钟伟明、张剑云、郑康桂、何燕燕。一共七人,共坐一堂,气氛还算不错。

    外面阳光普照,灿烂耀人。

    赢病己坐在那里,那般沉静,那般安详,那般雍容,又那般威武!其率先开口问道:“钟先生几位,此番前来所为何事?”

    “事情是这样的……”

    “事情是这样的……”

    确是赢仙凤和开头那个语气颇为恼人的张剑云一齐说的。

    赢仙凤张了张口,向那对面的张剑云道:“那,由张编导说吧。”

    也不向钟伟明请示,直言道:“嗯,那恭敬不如从命。我就直接说吧,我们这次来是买你书的,就是那本什么搜神记,我们愿意买来由钟大哥主播。”

    赢病己瞟了他一眼,微皱皱眉,嘴角勾起一抹略带嘲讽的笑意,说道:“我其实,并不缺那点钱。”

    “你在说什么。”张剑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见他不给自己面子,顿时一拍桌子,怒视着赢病己道:“哎,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这可是我们电台亲自上门,你可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很多人想要我们还看不上眼呢!别给脸不要脸啊!”

    赢病己只是冷冷地瞥了他一眼,根本不用自己动嘴,自然有人收拾他,不然就别怪自己翻脸逐客了!

    李若彤见有人骂病己哥霎时间发怒>:<。旋而双目滴溜溜逼转,见赢病己表情淡定,便没有插嘴说话,赢仙凤也是一副全由赢病己做主的表情。剩下的郑康桂、何燕燕为人圆滑,两边都不得罪,也没吭声。

    见这小子出言不逊,加上赢病己难看的表情,钟伟明赶忙低吼:“你闭嘴——!”

    赢病己对于这种人可不给他好脸色,手指头敲着桌子,冷冷道:“你谁你,我们说话的时候,什么时候轮到你插嘴了。——钟先生,你御下不严啊,回头可得好好管管你的人。”

    被对方当面羞辱,张剑云脸上怒火烧颊,恨声道:“你……”

    钟伟明大为光火,脸上的喜悦顿时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脸阴惊,朝他大吼:“我叫你闭嘴听到没。”

    声如洪钟的钟伟明霎时间镇住了场子。

    张剑云愣了半晌,咬牙,深呼吸,没敢再顶嘴。

    赢病己算是看出来了,这家伙估计是谁家的小开,给放出来历练的,就像何家的超琼妹子那样。

    要么是他们公司管理层的亲戚之类的放到公司里凑资历,混吃等死的。

    赢病己没再看他一眼,这种小角色根本不值得他费心思,来了个不理不会,不然其只会得寸进尺。要是再不识相赢病己也有的是办法废了他。

    赢病己安坐在主位,左右赢仙凤和李若彤,对对面的钟伟明干笑一声,道:“呵,我话刚才还没说完呢就给人打断了。”

    “呃……是啊……”钟伟明有些尴尬地点点头,见姓张的没敢再吭声,才转过头,朝赢病己扬起一抹友善的微笑道:“您说,您说,这次保证没人敢再打扰您说话。”

    霍了眼闷声不语,阴沉著脸在扫视着赢仙凤和自己的张剑云,赢病己彷佛置身事外似地扬着一抹笑。相对于张剑云的气急败坏,他显得格外的气定神闲、优雅从容。心中却不住的冷笑,什么垃圾敢在我面前横,就你那怂样还想泡我姐。

    赢病己转瞬间,对钟伟明笑道:“本来我是不打算将这书交给其他人做任何商业用途,只给明报全权负责地。不过看在我姐姐的份上,这忙我帮了。”

    没想到赢病己那么痛快答应,几人都是一愣,那张剑云刚才又是何苦,要不是他出言不逊,好言好语的话也不会丢人了。

    郑康桂苦笑,何燕燕也苦笑。

    钟伟明跟着苦笑。

    不过讲到底,现在主动权在赢病己那边,钟伟明含笑望着眼前淡定的年轻人,咬咬牙道:“谢谢赢先生,我可以做主,付出和明报同价位的稿酬。并且我们只需要比明报相隔一期的连载便可。”

    “好!既然你痛快,我也不会不懂得做人。只要准备好相关文件,签订好合同,再通告明报一声,你们就可以播报了。”赢病己满意极了。得到意料之外的稿酬,他点点头。

    钟伟明播音多变,各种人物到了他的嘴巴里都说的恰到好处,其音量雄浑激荡人心,吐字清晰,且抑扬顿挫,让人听来津津有味,对于讲搜神记这部小说来言可谓不二人选,赢病己并没有抗拒的意思。

    同时赢病己认为,兄弟就如蜈蚣的千足,女人就如过冬的衣服,那是多多益善呐!

    多个朋友多条路,而且这是互惠互利的事情,钱到礼到,赢病己完全没有拒绝的理由。并且这对赢仙凤在公司工作相处也有好处,何乐而不为呢。

    轻而易举的得到最好的结果,钟伟明高兴地说道:“好好好,这次真多谢赢先生了。”

    说着钟伟明带着三人站起身,对坐在凳子上地赢病己讲道:“改明,我就派人拿合同给赢先生你,只要签订好合同,再过一天我们就播放广播版的搜神记,让全香港人都能听到搜神记的魅力!”

    赢病己面色不动,朝他目注一瞥,道:“你们这就打算走了?”

    钟伟明和三人一愣,试探问道:“您什么话要说?”

    赢病己示意几人重新落座,朗声笑道:“搜神记说起来确实不错,用小说看,用广播读都可以,甚至拍成电视剧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我坚信只要是华人他就会感受到它的魅力,它的魅力是无边无际的。——不过嘛,我认为它却并不是最适合电台播放的。我有问题问。”

    钟伟明几人对视一眼,都对赢病己的话感到好奇,就连赢仙凤和李若彤都觉得好奇。赢病己一笑,问:“你们商业电台什么频道,或者说什么时间段收听率最差。”

    几人中还是钟伟明话事道:“这个嘛。我们商业电台,最差的节目当属夜半奇谈,这是深夜时分的播音节目。其实不止我们商电,香港电台的这个时间段的节目,到早上五点以前都是全天最差的节目档。”

    听他提起夜半奇谈,赢病己有些印象,并不是自己听过这个电台,确是看过。谭咏麟和曾志伟曾经拍过一部小生怕怕的鬼电影,他们就待在这个节目当主持人。

    不过这不是重点,原本赢病己是打算看能不能拿空姐给电台推书的,现在闻言起异。

    微微一顿,赢病己伏下身子,压低声音道:“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

    几人都被赢病己紧张兮兮的模样给勾起了好奇心,忙问:“听说过什么?”

    赢病己一字一字,从口齿里蹦出来道:“鬼吹灯!”

    “鬼吹灯?”

    众人???????

23か 青天白日鬼吹灯,吓人程度五颗星!

    艳阳高照。

    赢家宅院。

    宽敞的大厅中,鬼故事的钟伟明问:“这鬼吹灯,按字面上的意思是鬼,吹熄灯吗?”

    提到这,赢病己自得一笑。

    赢病己所要讲的便是被号称为盗墓流两大圣经之一鬼吹灯之中的故事。这部小说卖的超级火爆,而且做为有声小说也是一绝,在网上的版本全国各地的都有,内地的粤语的,男的女的,味道都是大不相同却都为人所追捧。这几天赢病己除了和猫熊鼓捣和空姐,还弄了两本长篇小说,和几部短篇小说,都尚在龟速连载,这就是其中之一。

    鬼和笔记。

    从对人物的描写来说,鬼吹灯稍胜一筹。盗墓笔记对主角思想上的描写和行动的刻画有点罗嗦,反之鬼吹灯就比较简洁点,并且笔记中的主角好象水平有限,很多事情说不出所以然来。让人感觉很不专业,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有意让主角在后面的章节中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这样处理的。

    并且赢病己对比这两个主角,很明显看出鬼的主角在每次行动中起码在风水上的研究比其他主要人物水平要高,但笔记的主角体现不出他在哪方面有更好的发挥。对于其他人物,鬼中的胖子,s杨,以及其他出现的人物,鬼的处理都比较出色,胖子满口子革-命口号,看到了冥器就忘了危险,大大咧咧的个性很是突出,s杨话不算多,但说的每句话都让人信服,一看就知道是个专业人士,遇到事情非常的冷静,这些人物的刻画可以说是成功的,再看笔记中的人物,在笔记的主要人物中竟然也有个胖子,说话也是革-命口号,也是贪财大胆的主,可惜这个人物给鬼占了先,再用就落了下风了;还有个闷油瓶这人物,冷漠、水平高,他的两个手指很厉害,算是写的较好的一个人了,但因为笔记中的奇异事件揪心的情节交代的不够清晰,让赢病己常有作者怎么不给说清楚的郁闷,直接限制这个高手发挥,个人感觉这个人物还可以在挖挖,缺乏鲜明的特点是笔记中人物的一个硬伤。

    从内容来说鬼也比笔记强些,算的上是做到了鬼话连篇,在整体的构思来说其实笔记并不比鬼逊色,但是具体到了墓地与灵异的描写就比不到鬼了,因为鬼在描述这些东西的时候更能满足读者的好奇心,就好比你听八卦新闻,你总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而鬼能告诉你,可笔记还是不够,说的不大清楚,让人有些干急。所以赢病己才觉得笔记没让闷油瓶这人物发挥好。

    另外说到这类小说,就一定是要看其诡异的程度,在这方面,赢病己认为笔记倒真能做到长江后浪推前浪了,比鬼写的更好点。鬼其实在献王墓这章写的就不够揪心,因为总让人感觉太过于强求科学合理的解释所遇到的奇人怪事了,反而疏忽了,所谓灵异,所谓惊悚其实就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有些事情说的怪异点反而更能激发读者的阅读的兴趣,并且鬼中的矛盾一般都是敌我矛盾,就是盗墓与反盗墓的对立,主角等人与墓地中的机关、粽子等斗智斗勇。但笔记中除了敌我矛盾外,还有人民内部的矛盾,不单只闷油瓶身世未明,是人是鬼未知,相貌竟然和20年前的照片没什么两样,而且连三叔这个与主角相处多年的长辈也出现这样的问题,竟然可能在20年前就给妖怪控制了,或是就是怪物转化的,连同行的女子阿宁好象也与20年前的事情挂钩了,这种写法是非常东方式的鬼故事,确实值得一看。

    赢病己没有将盗墓笔记看完,仅大致看过一遍,总结来说,赢病己更偏爱鬼吹灯,因为他以前是在家酷狗的时候,无意挑中的这部有声小说,当时青天白日的就被吓出一身冷汗,好听程度和吓人程度以及故事趣味性,那就是一绝!

    赢病己是非常佩服原作者亦真亦假,鬼话连篇的本事。因而赢病己选择了这部二十一世纪盗墓流开山之鬼书!

    “这鬼吹灯究竟是有何讲究!?”

    赢病己没有直接回答,调整了一下呼吸道:“这是我在孩童年间从街坊四邻哪里听到的事情。传说历史流传至今一共有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而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一个门派。”

    赢病己模仿张震讲故事的语气、语调和节奏道:“据说在三国时魏王曹操由于没有军费,所以在手下集齐了一支军队专门筹集军饷,而筹集军饷的方法就是专门挖前朝王公贵族的陵墓,甚至连汉代的陵墓都不会放过,这支军队的头就被称为摸金校尉,据说摸金派也就是这样流传下来的,曹操就是摸金派的祖师爷。”

    “摸金校尉?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个名词。”何燕燕闻言,忍不住对身旁沉默寡言的郑桂康问道:“郑大哥,你对历史熟悉一些,咱们中国有这个官职?”

    张剑云嘀咕了一句:“装神弄鬼。”

    大家没理他,都将视线投住在郑桂康的身上。

    郑桂康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历史上曹操的确是盗过墓,摸金校尉的确也有这个词,东汉陈琳曾经写过一篇《为袁绍檄豫州》其中记载:操又特置发球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按照这个史载来说,应该确有其事,不过我并不太确定,因为资料太少了。”

    见大家都被吸引住了,赢病己紧接着愈发小声,似在诉说著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一般道:“我们故事中的主角儿便是这摸金派的人,而摸金门派有一条铁一般的规矩,人点烛,鬼吹灯。我们的这个故事题目的来历也就来源于此。”

    “人点烛,鬼吹灯?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点烛,而且鬼为什么吹灯,难道是为了吓人。”这是赢仙凤忍不住好奇心问的问题。

    赢仙凤问出了大家的疑问,便听赢病己闭了一次眼睛,然后猛的睁开,不急不缓地向大家诉说道:“所谓人点烛,鬼吹灯这是传说之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是在身上带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口中含玉,身覆金玉,胸前还有护心玉,手抓玉如意,甚至连肛门都塞着宝石。在这个时候动手,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的从头顶摸至脚底,最后必须给死者留下一两件宝物。”

    赢病己边说,众人边听边点头,都觉得有意思,这是涨姿势了。

    重点来了,赢病己加重了语气道:“在此之间,如果点在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务原样放回去——然后必须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响头,按照原路退回去。”

    这话说的,为什么呢?大家都感觉到奇怪。接下来,赢病己给出了解释道:

    “因为啊!传说有些墓里是有鬼的,至于这些鬼为什么不入轮回,千百年中一直留在墓穴内,那就不好说了原因各异,不过很有可能是他们舍不得生前的荣华富贵,死了还天天盯着自己的财宝,碰上这种舍命不舍财的主,硬抢他的东西绝对没好。因此相传人点烛,鬼吹灯这是祖师爷所定下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赢病己的语言决不累赘,阴森迷离的感觉一路展开,让钟伟明等人心惊胆战的同时,又急欲探索故事的一个个谜团。

    这会儿,赢病己用最低沉,最沉静的腔调缓缓念道:“有谚语为证: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堪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这段谚语念出来,这就不得了了,真实性立马上升一个高度,众人都不觉信了几分,连已坐在最边上原本还有些漫不经心不以为意的张剑云都靠过了身子,一双手紧紧抓著桌面,竖起耳朵倾听赢病己娓娓道来。

    赢病己所讲的东西,在钟伟明等人听来,犹如面对一盘精致的家常小炒,不仅让人食欲大增,而且绝对让人吃得舒服。

    钟伟明也算个文人这个活字典肚子里没点干货怎么行,见赢病己说完,也搭上腔道:“其实这个在东南角点灯,如果灯熄灭就退出其实是有一定的科学依据的。你们想啊,那可是千年封闭的古墓,历经千百年来都没有空气流通,这样突然闯入,人或许会因为空气不好而中毒。”

    钟伟明不动声色的小小拍了一个马屁,笑着伸出大拇指道:“赢先生果然是有真本事的人,光刚才这些知识我钟伟明就可说声佩服!”

    一直憋住没说话的李若彤再也忍不住,脱口而出道:“那是,我病己哥是全天下最厉害的。”

    “哈哈~”李若彤的话让众人一乐,发出轰然大笑声,紧张的气氛也因此稍稍缓解。

    赢病己不急,主菜还没上来呢。继续讲道:“摸金校尉主要是依靠观风水,辩气象,以《易经》为宗旨,以定为古墓的穴位,所以说这个派别是四个盗墓派别之中,技术含量最高的。”

    赢病己打一开始就挖了一个坑,接下来所有人一不小心就会掉入恐惧的陷阱而无处可逃。

    虽然有点落面子,忍不住好奇心的张剑云就当挑刺而道:“那照你这个说话,其他地三个盗墓门派分门别类的又是怎么个讲究,又是依靠什么来盗墓。”

    “四大派之一的发丘派被人称作发丘天官或者是发丘中郎将,这传说啊!这一派的祖师爷是一个道士,这人俗家姓柳,身材矮小,祖传的缩骨功练得更是炉火纯青,全身筋骨关节柔软如绵,伸放自如随心所欲,因为发丘天官大多是身材矮小者,而且缩骨保命的功夫是一流,盗墓时用洛阳铲所打的盗洞,洞口之小几乎连孩童也难以钻下,他却能像土拨鼠一般轻松自如,这就是发丘天官的方法。”赢病己说完,又接连讲述其他派别和盗墓的一些常识也是黑话。

    赢病己说完这几段引子过后,裂开了诡笑的嘴唇。围在一张桌子的六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冷战,离得最近的李若彤和赢仙凤更忍不住抓著赢病己的衣袖和手臂。

    从经典的第一章白纸人开始。

    “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其间也曾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清的粮台、槽运的帮办.......”

    实在话,刚开始包括钟伟明在内都不是太过在意,因为盗墓嘛毕竟是缺德事,对该故事的内容也没有一点期待,不过对于赢病己讲的知识还是颇有兴趣的也就耐住性子继续听,没想到越往下听,那种莫名的阴寒在这青天白日越逐渐涌上身心。

    当赢病己说到一个糊纸人纸马的匠人糊出的纸人,徒然活了过来并开口吐真言说想嫁给胡国华的时候,何燕燕三个女生,由于天性胆小,忍不住率先打了个寒颤,李若彤两女更吓得紧紧捏住赢病己的两根胳膊,见多识广的钟伟明眼神也认真了起来,整个屋内的气氛一下子阴冷了许多!

    当赢病己阴沉着脸,讲到白纸人让胡国华去她的坟地挖坟,胡国华贪心地去了,结果被白纸人吃了心肝。

    情节到这里顿时紧凑,大家的呼吸都跟着紧了一紧!张剑云听得一愣一愣的,脸色煞白起来,赢病己信手拈来的恐怖桥段叫人忍不住脊背发冷,轻而易举地冲破他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在惊悚氛围中不能自拔……

    越来越曲折离奇的情节,让人无意识地深入其中不能自拔。匪夷所思的逻辑,使人绞尽脑汁而不得其解。如深夜里镜子偶尔折射出的幽冷光线,动人心魄!

    就连接触这些鬼神怪谈的钟伟明,听着听着,在不知不觉之中已察觉到身上的汗毛孔都收缩了,一股寒意仿佛从赢病己笑口噬噬的嘴巴里喷射出来,故事一下就将他和所有人抓住了!

    随着剧情继续推动,一章两章缓缓过去。屋子里的所有人再也感受不到屋外的炎热,竟都全身冒出黏答答的冷汗。

    预料之外的恐怖,命中注定的恐怖,都不至于让他们如此害怕——明明外面阳光灿烂,明明幸福平安,明明没做亏心事,明明在听着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恐怖故事……突然,像有一只不怀善意的手背后颤巍巍地伸过来了,它是来要命的。

    从这天开始,钟伟明便开始感觉到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赢病己的小说;也就是从那时开始,赢病己这个名字就刀刻般地深深嵌在他的脑海里——虽然钟伟明一向不喜欢记作者的名字,但是赢病己这个名字却因为他的文章而变得美丽而复杂,充满魅力以及神秘感。

    鬼吹灯!

    人动心!

    冷冷戚戚,吓死我了!

    “啊啊啊啊啊啊~!!!!!”

    ………………

    ………

    ……

24か 广播道四台山!TVB遇见追星族!

    广播道位于香港九龙`城`区北部之九龙塘,是香港两间电视台、及两间电台的所在地。因此时香港合共只有四间电子传媒,兼且全都集中在该处,地理上亦位处小山丘上,因此该处被称之为“四台山”,至于后来的五台山称号还得等几年后丽的电视台入住以后才出现。

    起初港英政府对广播机构选址方面并无任何政策,香港商业电台更一度计划迁移。然而1967年香港发生六.七.暴.动和大陆的呵呵之后,港英政府认为将所有广播机构集中于一个地方会更加安全和方便,逐于1969年,把位于狮子山下,浸会学院校舍对上的一个小山丘里一大片土地,发展为香港的广播业中心,政府更拨出地段给予广播机构作为其总部及把广播道修筑成只有一个出口的道路和于窝打老道设立军营防暴。

    “轰轰轰———”引擎的轰鸣,震颤着山路与空寂的山岗间,当路面的一层层沙砾和灰尘被划过的轮胎一扫而去的时候,两辆飞速行驶的车已经拐弯望不到尾。

    赢病己和李若彤以及赢仙凤、钟伟明等一行七人是坐著钟伟明和张剑云两人的车来的。比上次赢病己出去做巴士要快上不少。

    这次赢病己出来,一来抱着签下搜神记以及鬼吹灯,授权的意思,二来是想见识见识这个年代的四台山是怎么个意思,更想见见这个时代的tvb,神话一般的tvb。

    坐在风驰电掣的车上,“呜呜呜———”引擎的轰鸣节奏传进耳朵里就像是打击乐,懂得跑车的人,可以找到它的旋律,找到它最美妙动听的起伏。赢病己望著窗外,一边赞道:“行啊,钟大哥,技术不错,这小轿车在你手里愣是开成了小跑了。”

    几个人在这段时间已经混熟了,称呼也变亲昵许多。

    “咔嚓!”变档,一只手灵活的转动档位,钟伟明面对他的夸赞,这回却是没有再谦虚。呵呵一笑道:“你钟大哥我,在工作中是个录音狂,在生活中的爱好就是跟人赛赛车,寻求一点刺激,也是一种释放。”

    说话间转向,刹车,脚下的动作行云流水,手上的配合之快,让人暗赞。银灰色的车身在阳光的照耀下十分闪亮,车身携着凛冽的风,在钟伟明的驾驶下,活脱脱的灵活如兔,快的跟猎豹一样,身后跟着的张剑云驾驶技术也不赖,紧紧咬住他的车尾不放,开的很轻松。

    知道赢病己跟他不对付,钟伟明也不会不识趣的聊起他。一边驾车,目不转睛地望著前方的路,一边跟他聊道:“我已经请示过高层了,搜神记已经铁板钉钉不用说。至于你的新书鬼吹灯,他们想录播两期后看看效果再决定,假若听众反应良好,这合同自然没跑,如果……嗯——铁定没如果,这么好听的节目,我们都听过了,一定会被大家接受的。”

    钟伟明说着说着,哈哈大笑起来,对赢病己笑着说道:“到时候,赢老弟你可要请客吃饭了。照你说的,鬼吹灯拢共八部,不提出版,光在我们电台签授都能狠赚一笔啦。”

    跟着,他不无担心道:“不过同时写两部小说,你受得了嘛。”

    赢病己眯着眼还没说话呢,坐在后座上跟赢仙凤挤在一起的李若彤,脆生生的哼道:“哼!你别小瞧人。”

    钟伟明开着车没敢回头,嘴上奇道:“呦!若彤,你这话说的什么意思?我哪里小瞧你的病己哥了。”

    李若彤眼底有明显的骄傲,想必是得意病己哥的能耐。抓紧车把门的扣扣不让自己晃动道:“还说不是小瞧人,你们谈的那本搜神记,我病己哥早在两个礼拜前就写完了。还不止呢虽然我不知道鬼吹灯这本书,不过我见过一本书已经写完,以及几本正在写的小说,都可好看了。”

    对于这些赢病己并不忌讳,也就由她说了,反正最大的秘密藏在心里。赢仙凤则微微笑没说话,对于李若彤这妮子她也宠溺的很。

    钟伟明握着方向盘,车窗外的风景明媚,阳光透过玻璃照射在他的脸上,能明显见到他面上的惊疑不定,抬眼望了望车上照后镜,忙追问道:“哦!若彤说的都是真的?病己,你也太能耐了吧,合着我今天又撞见一个倪匡了哈。哈哈,对了,不说还没想起来,前天我还见报纸上,倪匡他可是使劲的夸你的书好看,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出去喝几杯呢。”

    “喔?”自打重生以来,赢病己也常看报纸,这是了解香港社会的重要渠道。关于大家对自己与搜神记的反响也稍有了解,基本上大多数人对于搜神记都给予肯定,这些人中不乏武侠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普遍给予正面的评价。

    钟伟明提起倪匡,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说起倪匡,后世很多拥党者和人云亦云的人都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踩他,好像他就是天底下最肮脏的人那样。

    赢病己不敢苟同,不过也不会对此说什么,毕竟他也没有真个接触过此人,但不管如何,赢病己认为有机会见见总是好的。

    赢病己稳稳的坐在属于自己的位置,脸庞上没有神情,这么想着。

    时间慢慢的流逝,车身内的空间重新转回寂静,安静的像是干涸的溪流。

    车子已经进入了九龙塘。

    因为九龙塘是香港市区罕有的低密度发展区,以平房及别墅为主,环境清幽。一路所见除了公共屋邨便是高尚住宅,越往里面豪宅越多,赢病己稳稳坐在车上欣赏著。

    很快两辆车飞快的驶进了广播道。

    广播道见证了香港电子媒体的萌芽,造就了四台山的神话:一条不足一公里的道路上齐集四个电子媒体,四台山的美名就此而来。

    透过车窗玻璃,车身两侧的事物如同不断删减的画面,飞快的流逝。赢病己入目所见除了传播机构,则是满目豪宅。

    也因为明星们经常在此出没,故此吸引到大批影迷在此徘徊,赢病己一路上也偶尔撇到一些应该是明星的人,至少有些路人甲粉丝们在起哄着,怎么都算个人气人物呗。不过基本上赢病己都不认识,毕竟年代隔着太远,哪怕是后世见惯了的明星,相隔几十年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加上赢病己本身认识的大明星也就那么几个,也全都没一个露面的。而且说实话,望著一群土包子模样的所谓这时代的明星,赢病己大为摇头,不是哥审美不行,而是完全没吸引力啊。

    不过怎么都来一趟了,便看一看吧。

    抱著这个心思,坐在车前座的赢病己,拉了拉安全带,转过头来道:“钟大哥,能稍微停一下嘛,我想下来看看三色台。”

    “嗯?”钟伟明有些不明白赢病己的想法,因为目前的tvb还不是这媒体界的龙头老大,论名气今年,“丽的映声”正式更名为“丽的电视”的“亚记”,名气在香港民间比tvb可大多了,人家正经八百的经营多了十多年,早已深入民心。而且论明星tvb也不是最多的更不是最红的。

    这让人很费解啊。

    或许是各有所好吧。

    钟伟明也不以为意,因为他们是商业电台,跟他们电视界的没有竞争关系。于是打了打车尾灯,让身后跟住的张剑云跟上。

    “嘘......”

    因为这条路基本是空旷的直道,钟伟明瞬间再次加快了速度。车子的轮胎顿时擦起了无数的细小的石子沙砾,宛如风扇一般,那卷起的风浪惊醒了大地,那急剧转动的声音加上马达的轰鸣,吸引了人们的目光。

    眼睛眨动的一瞬,后头行驶的张剑云已经一踩油门,载着不明觉厉的郑桂康和何燕燕紧紧跟了上去。

    车影如梭,划过了无数人的眼眸。

    转瞬即逝,已经越过了商业电台……

    街上的人们目送两辆车在奔腾暴走。

    这一条街上,置业著亚洲电视,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教育电视,香港电台。

    tvb地电视城就位于九龙塘广播道77号。这间后世大名鼎鼎的电视台,于1967年11月19日由利孝和、祁德尊、邵逸夫等人创办正式开业,是香港首间商业无线电视台,也是世界第一大华语商营电视台。一般被称为“香港无线电视台”或“无线”、“三色台”,全天候24小时为香港237万个家庭提供免费及多元化的电视娱乐。在香港,无线电视的经营的五个免费电视频道在平日黄金时段占有八成的收视份额,旗舰粤语频道翡翠台更是全港收视人数最高的电视频道;明珠台也是全港收视人数最高的英文电视频道。

    开台以来,培养**前幕后的华语影视制作团队和演艺明星数以百计,其中最著名的有周润发、周星驰、梁朝伟、刘德华、汪明荃等。

    有“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香港无线电视的节目”的美誉。

    眼角望著tvb的大楼。

    伴随着方向盘的扭转,钟伟明车子的车头顺势改变了方向,将车停在马路边上,一行人有条不紊的下了车。

    赢病己抬头。

    天空之上,鸟儿叽叽喳喳的飞过。

    并不是太过高大的演播大楼呈长方形,内部共有七个厂,分三层。平时演员活动的地方都在一楼,从外面挂着注目的“40”大招牌下面进去,是“一厂”。

    走进一厂的门口,首先看到的便是一排长长的杂物柜。上面贴满了一些经典剧集的贴纸。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一文钱”、“三求凤凰”等。这些杂物柜总计有一两百个,占据了长长的走廊。

    一号厂便是tvb最大的演播厅。

    赢病己他们不是这里的员工,按规定是不能进去的。不过有钟伟明他们在却是可以带人进去的,毕竟都是这一行的都有过接触,而且在这个年代,传媒界钟伟明这个播音皇帝有哪个人不认识,哪个人不晓?又有哪个人不给三分薄面?

    不过赢病己并不算进去。只是望一眼大楼便可。

    心中静默道:“tvb,不出十年,你就是我的对手!”

    冷静的眼睛,闪烁着淡淡的眸光。

    钟伟明从他的脸上,看不出半点见到钟爱的事物所应该表现出来的兴奋感和喜悦,如同沉入了一滩清净的湖水,没有引起丝毫的涟漪和波痕。

    他真的只是一个十九岁不到的少年吗?钟伟明打第一眼见到他时,这个念头就不断地涌现心头。

    “哗……”tvb的大楼前,右手边的停车场外围突然沸腾起来。

    几十米远的距离,一群小女生,十多个的样子,很多都穿著校服,举着写著黄元申的牌牌,对着一辆刚刚行驶进来的金龟车尖叫道:“黄元申!黄元申!——黄元申!”

    “我喜欢你——啊~”

    “哎哟!……你别挤我,我也喜欢他。”

    “黄元申你出来。”

    “黄……”

    赢病己放眼看去。见到一个脸像苹果,眼睛像葡萄,鼻子像洋桃,嘴像樱桃。长一个果盘的脑袋的小胖妞叫的最欢畅,尖叫而**的神情,让赢病己也是醉了……。

    谁说这年头没追星的啊!

    后世有多少人看过《霍元甲》就开始绑沙袋;看过《射雕英雄传》就开始练降龙十八掌;看过《陈真》就开始练飞腿;看过《济公》就开始整天摇扇子。看了《排球女将》后,逢中日排球赛就紧张万分,生怕日本队真练成了睛空霹雳、螺旋飞球。看全了山口百慧的《血疑》系列,天天查看自己手臂上有无红点、担心自己也得白血病。

    六七十年代的人同样追星,他们虽不知道“粉丝”为何物,但是却已在潜移默化的扮演着粉丝的角色。他们同样喜欢这个年代的影视和明星,男生悄悄的爱着林黛、尤敏、夏梦,女生默默的钟情于谢贤、狄龙、姜大卫,也喜欢亦舒、琼瑶、古龙,用笔记录一些青涩的感悟。

    赢病己笑看这一幕,有些怀念。

    赢仙凤和何燕燕在一旁突然也叫道:“哇!黄元申出来了!”

    赢病己闻言,也和大家一起看去。

    一个身形高大的年轻男子从停车场风骚的走出来。

    他是tvb的当家小生,黄元申。

    赢病己记忆中也见过他的电影。

    黄元申最初从没有想过会走上演艺道路。但是他清秀的外形,硬朗的身段确实是块演戏的好料子。1971年吴思远开拍《饿虎狂龙》请来黄元申试镜,被吴思远一眼相中,担纲主演男一号之一。由于外形俊朗不凡,加上本身练就的一身好功夫。1972年《饿虎狂龙》一经上映,黄元申顿时成为香港影坛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片约接踵而至。也让很多港人记住了这位明日之星。

    他刚一出来,那群粉丝们就一窝蜂的蜂蛹上去,要签名要拥抱的一腔热血什么样的都有。

    —阵骚乱。

    钟伟民站在赢病己身侧,笑哈哈道:“黄元申,他······”

    “……请问……可以给我一个签名吗。”他的话尚未说完就被人打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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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か 给粉丝首签名,电台录播鬼吹灯。

    这明显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清脆之中略带沙哑,但仍是动听之极。

    众人环顾四周。

    原来一个年轻的十七八岁模样的女孩子竟然脱离了人群,朝赢病己他们这边走来。

    她刚站定在赢病己面前没多久,就闻到了一阵清幽的檀香气。

    一身简约的连衣裙。

    就那般亭亭玉立着,犹如雨中绽放的海棠花,清新淡雅,古韵悠然。

    瞧她那精致的五官、白皙的肌肤,简直像一个无瑕的完美瓷娃娃。

    大家都惊讶于她的长相。

    低垂螓首,完全无视于在场的其它男人,对于那一双双望著她的眼眸完全无动于衷。

    徒然。

    仰着小小的头颅看着赢病己,想要鼓起勇气,一张小嘴微微动着想说着什么。

    赢病己忽含着笑容,斜过脸来瞧她。

    “你好,你叫什么名字。”

    将略带磁性的声音送入了女生的耳中。

    “签名!”她的神情好像很紧张,似乎想要说很多话,到了嘴边却只硬邦邦地蹦出两个字来。

    众人顿然愣住。

    下意识地扫了眼远处穿着拖到脚后跟的直筒牛仔裤,花花碎衬衣,一头留到肩膀的长头发的黄元申。

    再对比赢病己同样高大的身材,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更加挺拔,脚下更加稳当一看就是个练家子。而且一身硬朗帅气的呢大衣搭配白色衬衫,下装黑色的牛仔裤搭配黑色潮男短靴,整体搭配俊朗帅气,简约时尚休闲而不失潮男风度,配上赢病己恬静时的样子还带着些许文艺气息。这是赢病己依照全球杂志论坛记下的新款服装,让猫熊画下,衣角儿裁剪的打扮。

    假如这里有全球任何一个时尚界的知名时装设计大师在场,见到此时的赢病己,一定会飞扑过来搂住赢病己,打量他身上的衣服的每一寸裁剪与设计,超越至少四十年的时尚打扮,绝对可以征服他们让他们自卑的求教。

    而且这里假若有任何一个有眼光的星探或者导演也绝不会放过赢病己。棱角鲜明的脸孔,一双眼眸充满了睿智的神韵,立体的五官,以及淡淡的微笑,和特别的气质让旁人感受到一股亲切的感觉。无论他的气质装扮,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除非有第二个穿越者。

    两者一经对比,大家顿时觉悟,都是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有了对比,才产生了差距,正如只有黑暗便不知光明的好一般,才发现赢病己真的是个非常与众不同,很特别的男人。

    说完那女生的脸上更加紧张了,双肩都有些微抖。

    不待他言,青葱般的玉指拿着一个淡青色地小本子,双手紧紧地抓著,忙递过来给赢病己,生怕他突然转身消失了一般。

    赢病己刚接过她的本子,女孩突然张大了眼睛,呆了一呆。好像想起什么重要的事情似得,忙伸回手在自个儿身上上下摸索起来,找着什么东西。

    边上李若彤噘着嘴没说话,大家都静静看着也没吭声,只有右手边站在最边缘的张剑云最不岔,什么好事都让这小子占尽了,凭什么啊。

    却说赢病己轻笑一声,从怀里掏出一杆带黑曜花纹的金笔来,明晃晃夺人眼目,冷森森耀人胆寒。

    轻接过她的本本,在笔记本上龙飞凤舞的写道:

    “祝福你!虽然我们之间接触的不多,但是你是一个非常勇敢,优秀的好女生,不管以后的路程有多么艰难,希望你能够一帆风顺,祝福在以后的道路上都能够按照自己的目标一个一个脚印的,快快乐乐的达到。”

    赢病己写的很长,时间花的却很短。落款写上大名之后,将本本重新递回给这个女生,赢病己温和的笑道:“你是第一个找我签名的女生,也是我第一个签名给你的女生,谢谢你,也祝福你,有缘再见!”

    人以礼貌待之,还以一个灿烂的笑容。

    赢病己冲着她再次轻声一笑,然后潇洒的转身,背对着女生挥了挥手,头也不回的转过身朝众人道:“走,时间也不早了,我们现在就去商台。”

    望着混入了人群中渐渐消失的身影,女孩感到一丝丝的失落从心间涌起,秀脸黯然低垂,齐耳的短发只披散在风中。

    几个女孩子朝这边跑过来叫着女生的名字。

    那个小女生像没听见似得,和着一阵阵凉风弄叶的沙沙声音,在清风吹拂中,低头飞快地看了眼祝福语,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容,最后望了眼落款的名字,瞳孔突然一缩。

    再次抬起头时。

    赢病己一行人已重新上车。

    嘶嘶嘶,两辆车摩擦的声音连成了一片,八个轮胎与地面香吻着,熟练的转车,往刚才来的方向驶去,商业电台早就过了。

    商业电台的大楼也才刚刚在今年落成,总部地点位于:香港九龙区广播道30号广播大厦。

    走进广播大厦。

    赢病己一路走来,便现。

    这里的员工普遍很年轻,个个素质高,干练,工作起来雷厉风行,一丝不苟,是一群朝气蓬勃,积极上进,有思想、有头脑,能吃苦、挑大梁的优秀青年,在这样一个群体中工作,相信受益匪浅。

    下午两点钟。

    2号直播室。

    这是钟伟明这队雷霆881广播地专用直播室,设备相当齐全。

    直播室对面是一块透明玻璃,那边还有一个隔音的房间,平常是电话编辑何燕燕的位置。

    赢病己一行人却是先走进了直播室。

    休息没多久,郑康桂和张剑云首先调试设备,一人试耳机,一个试音。

    “病己,你是这本书的原作者,而且我们也听过你讲的鬼吹灯,虽然有点为难。不过我们真的很想由你来掌麦,讲鬼吹灯!”

    “不多,只要录播一两期的量就可以,绝对不耽误你多长时间的。”

    “病己,你看?”坐在椅子上,对着坐在旁边的赢病己,钟伟明满脸恳切地说道。

    噱头炒作嘛,赢病己自然比他还懂。望着郑桂康两人摆弄着设备,随口回应道:“既然是钟大哥要求,我哪里能拒绝?”

    赢病己说的轻松,也真是乐意。对于电台,赢病己无疑是挺感兴趣的,以前都是听人家讲,这回轮到自己了,还是挺高兴的。

    这次受邀前来,亲自录播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经过工作人员郑康桂的指导,赢病己初步熟悉了录音工作的使用,而且亲眼见到、亲耳听到,播音皇帝亲自掌麦,“天地有正气,声音拥抱真理,雷霆881,商业一台,不离不弃。”听听、听听、光光一句话,瞧人家那声线,不服是不行得了,绝对的颗粒饱满,送达力强,优美动听,富于表现力阿!!!!!

    接下来,钟伟明在直播室向他传授播音的一些要诀,和自己的亲身经验,赢病己用心的听着记着,俗话说男儿技多不压身,能被播音皇帝教授播音,这也是难得的机会,很多人求都求不到呢。

    过了漫长的一段时间。

    整个直播室只留下了赢病己和钟伟明两人,其余闲杂人等全都挤在了隔音室,透过透明玻璃观察著赢病己的表现。

    深呼吸一口气,赢病己坐下来,两手轻轻抓住耳朵上的耳机。

    赢病己脑海搜索着记忆中一些电台的经典台词,等钟伟明伸出手,打好手势后,正式录播道:“又是一个深夜,置身在这个喧嚣嘈杂的现代化城市,似乎只有深夜才能让彼此忙碌的灵魂与疲惫的身躯获得片刻的宁静与放松。”

    赢病己的表现让包括钟伟明在内的大家都点点头,虽然刚开始可能因为有点紧张,话音有些抖,但很快的便沉稳下来,毕竟不是经过系统训练的,而且加上他自己设计的台词,明显加分润色不少。

    赢病己不会唱歌,却生得一副好嗓子,比起钟伟明虽然青涩不少,却独有他的性感,动听道:“你们好——我是来自大城市香港新界元朗的小村落,我名字叫病己,今天心情非常的冲动,今夜阳光明媚,今夜多云转晴。”

    赢病己的话让大家忍俊不禁,这人也太逗了。

    赢病己却是一板一眼的讲道:

    “很好,宜家我哋开始——今晚有鬼!”

    正菜登场!

    赢病己心性成熟,能迅速的摆正心态,所要做的是一场游戏更是挑战,展现的是雄心和霸气,一棋,一天下,胜势在握。更在意从心所欲的姿态。

    赢病己打算用比较经典的周建龙版腔调,和粤语版林劲版本的结合。

    坐在靠背椅子上,赢病己沉稳的讲道:“引子,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精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

    赢病己对准麦,不徐不疾,娓娓道来道:“这诸般事迹须从我祖父留下的一本残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讲起,这本残书下半本不知何故被人硬生生扯了去,只留下这上卷风水秘术篇,书中所述,多半是解读墓葬的风水格局之类的独门秘术。”

    每个人讲故事都有各自的风格,赢病己的风格就在于大气沉稳霸道。

    赢病己讲的文字很稳,语气也很稳,表情也越来越从容。比起在赢家向钟伟明他们讲鬼吹灯,要更加从容动听,很快的大家都不再关注他讲播的技术如何,而是沉浸在他嘴下创造的世界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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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か 鬼吹灯的恐怖浪潮袭卷全港!

    没有星星!

    没有月亮!

    夜空,静静地,一锭墨黑,周围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突然一阵隐隐的雷声过后,接着是一道耀目难睁的闪电,给这片漆黑的大地,带来了刹那的光明!

    西贡。

    这里山清水秀,农田葱翠,有山也有许多个屋村群落,相对来说,还算是繁华和交通便利之地。附近也有不少小的别墅区,稀稀落落的。

    周红红一个人在家。这套房子是他男朋友陈冲的,很老的复式楼。陈冲是个吉他手,他去酒吧演出了。周红红由因患有轻度失眠症,没事做,一个人坐在床上听着收音机等男朋友回来。

    几十平方米的家,只有她一个人呼吸,显得有些旷荡。

    外面的风很大,树枝在大幅度摇摆。

    路灯照着人行道,幽幽地亮着,不见一个人。

    两旁黑咕隆咚,什么都看不清。

    现在是深夜十二点,独自在房间,周红红拉上窗帘熄了灯,赢病己的声音在收音机里缓缓道来。

    “胡国华鬼主意最多,为了应付舅舅,他回家之后到村里找了个扎纸人纸马的匠人,就是烧给死人的那种。这个扎纸师傅手艺很高明,只要你说得出来的东西,他都能做的惟妙惟肖。

    他按要求给胡国华扎了个白纸糊裱的纸女人,又用水彩给纸人画上了眉眼鼻子、衣服头发,在远处一看,嘿,真就跟个活人似的。……”赢病己从钟伟明哪里学会了一些讲鬼故事的要诀,再结合前世张震讲故事的法门,讲故事该快该低,时慢时重的节奏把握的极佳,一篇比较枯燥的篇章,愣是被他讲的动人心魄,诡异莫测。

    周红红听着也是津津有味,全香港有过很多灵异的事件传闻,公开程度比较高或在民间流传比较多的更是不计其数,比如港九铁路广告灵异事件、香港大学灵异事件、辫子姑娘鬼魂传闻、沙田猛**屋等,更是有一些八卦媒体统计香港十大闹鬼地方等,她大部分都听说过。她天生胆大,听鬼故事她就从来没觉得太害怕过,午夜的时候一个人在线听鬼故事,反而觉得是一件特别刺激,能够振奋人兴,让人神经紧绷,是她一个释放心理压力的特别不错方法,在线听鬼故事能帮排忧减压。

    于是周红红,一边等男友回来,一边继续听着。……午夜听鬼故事,就当是醒着做梦吧,她在屋中恣意徜徉竟然相信亘古不变的除了恐惧,还有享受毛孔迅速扩张的刺激,挑战自己的恐怖极限!

    却不知道自己就如同打开潘多拉魔盒一样降临灾难。

    收音机里那个年轻却非常沉稳的声音,徒然间低沉起来,说道:

    “胡国华把纸人抗到家里,放在里屋的炕上,用被子把纸人盖了,心里想的挺好,等过几天舅舅来了,就推说我媳妇病了,躺在床上不能见客,让他远远的看一眼就行了。想到得意处,忍不住哼起了小曲,溜哒进城抽大烟去了。

    没过几天,舅舅就上门了,买了一些花布点心之类的来看外甥媳妇,胡国华就按照预先想好的说词推脱,说媳妇身体不适,不能见客,让舅舅在们口揭开门帘看了一眼就把门帘放下来了。

    舅舅不愿意了,噢,你小子就这么应付你亲娘舅啊?不行,今天必须得见见新媳妇,生病了我掏钱给新媳妇请郎中瞧病。

    胡国华就死活拦着不让见,他越拦越显得有问题,舅舅更家疑心,两下里争执起来。正在此时,里屋门帘撩开了,出来一个女子,长得白白净净的,大脸盘子、大屁股小脚,胡国华心里咯噔一下,哎呦,这不就是我找人糊的纸人吗?它怎么活了?”

    周红红越听,眉头皱的越紧。当听到,她的脸很白,一点血色没有,脸上的红润都是用胭脂抹上的这句话时,印照前文,她的心底也跟着咯噔一下。

    周红红心底同时觉着这夜半奇谈也真行,虽然换了个钟伟明,却来了个更有意思的人,讲的鬼故事不错嘛。

    心里在紧张与忐忑刺激中,继续听到:

    “屋里黑着灯,那个白纸人一动不动的躺在自己的床上,蒙着被子,之前的好象一切根本就没发生过。

    胡国华一想留着她晚上再变成活人怎么办,不如我一把火烧了它干净。把白纸人抗到院子里,取出火摺子,就想动手烧了纸人,这时纸人忽然开口说话:“你个死没良心的,我好心好意帮你,却想烧了我!”

    胡国华吓了一跳,深更半夜中周红红也吓了一大跳。

    房间的气温似一下就降了下来。

    剧情从这刻开始,一直铺展下去,贯穿始终的除了紧贴皮肤、深入骨髓的恐惧。就是让人兴奋的睡不着觉的刺激!

    ……

    香港中西区。

    黄磊站在窗前,扭动着脖子,抽搭着香烟,刚才正赶着一份文件,却总是理不清头绪,工作没有太大进展,想放松一下,听听广播。

    收音机里此时此刻正播放著商业电台的午夜档节目,夜半奇谈。

    他已经听过很长一段时间了,都是一个人讲些老掉牙的鬼故事,都听腻歪了,不过这时候确真没什么好节目能听了。

    耐着性子,黄磊意外的听见收音机传来一个年轻人深沉的嗓音,“第二天赵萍萍去军官的家里送信,接待她的是一位老妇人,老妇人把信取出来读了一遍,然后热情的把赵萍萍请到家中,给她倒了杯茶。赵萍萍喝了几口茶,和老妇人闲谈几句,突然感觉眼前金星乱转,一头晕倒在地。一桶冰凉刺骨的冷水浇醒了赵萍萍,她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被绑在一条剥人橙上,墙壁上挂满了人皮。”

    “周围站着几个人,正是那老妇人和她手下的几名彪形大汉。她把那封信拿到赵萍萍眼前让她看,信上只有一句话:“送来第一百张美女皮,敬请查收。”老妇人冷笑着说道:“你死到临头了,让你死个明白,我们都是潜伏的特务,剥女人的人皮是为了在里面装填炸药,一共要准备一百张人皮,今天终于凑够数了。”说着取出一把刹利刀交给其中一个手下,让他动手活剥赵萍萍的皮,刹利刀是专门剥皮用的特制刀,那大汉用刀在赵萍萍头顶一割,在她的惨叫声中……”

    窗玻璃上传来细密的雨点敲打声,随着赢病己变得细碎的低沉话声,仿佛黄昏时的潮汐,一阵阵地席卷上心头。黄磊静静地站在窗前,注视着一片烟雨中的城市,此刻从大楼的顶部,高空鸟瞰而下,只见宽广无垠的停车场犹如一张灰色的大桌布般,平整的铺在大楼西侧的广场边上,而地面上一道道的白色区域分隔线,就像是那桌布上的图案一般,带着纵横交错、线条分明的立体感,恰到好处的铺在了灰色的桌布上,只不过因为已经夜深,地面上已经不见几辆车子,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景象,现在看起来是那么苍凉空寂,偶见的孤零零的一辆轿车,此刻也像一个人影在阴森森地冷眼与之瞪视着一般。

    光线在乌云下变得无比暧·昧,配合着窗外淋漓的雨声,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黄磊被手中燃点的烟烫了一下,手一个激灵,惊醒过来,缓缓地长出了口气,在玻璃上留下了一片水汽。

    赢病己的嘴,还在不停地不停地说着,传到黄磊的耳里像个幽灵一般在呢喃。

    这是什么感觉?

    静静地细密地咬啮你的恐惧,不是鬼,不是犯罪分子,不是外星人,不是任何身外之物,而是你自己。他的恐怖不需要解释,万籁俱寂,长夜孤灯,你倒吸一口气的时候,那口气凉到骨髓里,恐怖就来了……

    屯门。

    某高校。

    随着夜幕的逐渐延伸刚才还喧哗的学校,瞬间变得死气沉沉。

    在这暗夜下的绿化树貌似像一只只张牙舞爪的怪兽,随时可能会突然冲出来。白天还人来人往的道路,此时唯独夜风卷着路上的纸张隐隐作起。

    楼道里灯如远炬,一间间宿舍里,荷尔蒙旺盛的几个学生仔,看小说的看小说,看公仔画的看画,一个人却是安静的趴在床上,听着今晚的最新节目,鬼吹灯——

    一人看着小说拍案叫绝道:“好一句妖魔小丑,也敢与我争锋!蚩尤太霸道了,够帅够有型,我好like!”原来又是一个神迷。

    上铺一人敲了敲铁栏杆,骂道:“扑街仔,四眼田鸡,搜神记你不是已经看过三遍了嘛,还激动个屁啊!”

    那人也不生气,忒自贱笑道:“嘿嘿,不爽啊!不爽也没办法,我就爱看,别说三遍五遍十遍我都觉得不过瘾,太少了看着,这真是贼好看了,你们说那赢病己究竟是怎么想的。”

    对面床上趴着听收音机的家伙,咬牙切齿的道:“打住——打住,没听我听收音机嘛,你们就行行好,让我听完好睡觉。”

    “什么破节目,有什么好听的……”

    说话间,赢病己又急又快的嗓音从收音机里极速而紧张的传来,“好不容易蹭过九层妖楼,向前走了不到两百步,忽然脚下一软,象是踩到了什么巨大的动物,我用手电筒一照,在我脚下是一只从来没见过的巨大爬行动物,它吐着长长的舌头,肤色和地面的颜色十分接近,样子有点象是巨蜥,外形又很象鳄鱼,但是没有那么粗糙的表皮,而且前吻没有蜥蜴那么尖锐,长得比较圆,舌头象蛇一样,又红又长,前面分个叉,全身皮肤漆黑,长满了大块的白色圆癍,单从外貌上形容,基本上可以说是一只有条长尾巴的超大型青蛙。

    他越往下讲,宿舍里的人愈加觉得恶心了。都纷纷然臭骂起来,这扑街也太能恶心人了。

    话虽如此,赢病己却是成功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这一听下去,每个人心中隐隐的泛起了一股好奇,却是纷纷不可自拔,恶心过后便是忒长的压郁,过后便是刹那的恐惧。

    楼道两边黑漆漆的一片,宿舍里也给黑压压的没有一点光亮,唯独剩下一宿舍人或快或慢,或粗或重的呼吸声,以及收音机里的人,仍旧喋喋不休的讲着鬼吹灯。

    赢病己讲的故事扣人心弦,十分惊悚,十分留意声音的搭配,他用声音演绎出恐怖最特殊的魅力……。

    房间里突然一亮。

    又下雨了,还打起了雷。伴随着沉闷的雷声,这时,又一道闪电照亮了这漆黑的宿舍楼。

    赢病己在这时,刚好也讲到了,九层塔里一个恐怖段落。

    几人心里越来越发发毛,心跳加速,似乎有一个魔鬼正在靠近....当赢病己随内容大叫一声之际,几个人的头嗡的一下木了,“啊————”

    一个胆小的人险些叫出声来,宿舍里瞬间恢复了黑与暗。

    此刻,宿舍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啪--啪--啪--’好像,是有幽怨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彭--彭--’不是远处,就是从楼梯口‘啪--啪--啪--’那脚步声缓慢而清晰,而这让他们更加恐惧了,终于脚步声停下,“笃笃笃,笃笃笃”,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从门外传来。“喂,你们几个死仔大半夜还不睡觉,瞎咧咧的干什么呢。”一声嘶哑的嗓子怒道。

    原来是留守的老师,众人都忙舒了一口长气,一人赶忙降低了收音机的声响,没敢回声。

    就那么的,时间在赢病己讲述的鬼吹灯中缓缓流逝。不过这一夜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漆黑的高校安静极了。漫长的一夜终于快熬到头了,有点死气沉沉。

    鬼吹灯却在赢病己的嘴巴下,似乎已乘着恐怖的翅膀,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飞到众人的窗下,倾听人们的惊声尖叫。然后猖獗大笑——哈哈哈!!

    ……

    清晨。

    因为刚下过雨,天还阴森森的,空气湿漉漉的,不过天气总算稍有好转,雨过天晴。

    “老马,昨晚听《夜半奇谈》了吗?”“当然听了,我每天睡前必听的节目啊,只不过奇怪那钟伟明竟然没讲这节目,让另外一个后生仔讲了,哎,你可别说,这后生仔讲的故事也别有一番滋味。”

    “嗯,不仅讲的好,这故事更好,这这,对这鬼吹灯啊!真是绝了。没想到一个盗墓的还有那么多门道,不得了啊,你说这些盗墓贼真是胆子不大的绝对干不了啊!”

    “是啊,撞见这么多不干不净的东西,常人早吓的魂都没了。”

    “我昨晚是跟我老伴一起听的,那吓人的啊!哎,我可没说我怕啊,只是听的不是滋味,毛毛的一夜睡不着,我老伴昨晚更是瞎咧咧尖叫了一晚上,隔壁的也喊了一宿,你倒他说什么。”——“说什么?”

    “那叫声呦,叫我们两消停点,一夜一夜的也不怕我闪着腰——”

    “噗嗤哈哈哈……”

    ……

    一夜过后,香江有关鬼吹灯在昨晚的各种事迹全部爆了出来,人们纷纷在讲述着鬼吹灯各种离奇古怪的事件,更有许多人风靡盗墓的那点事儿,都在讨论那个地方讲的最恐怖最恶心最有味道。

    无论男女老少,只要听过赢病己讲鬼吹灯的都迷上了这部有声小说,写信到商业电台的一天里突然多了几百封,吓得商台的人以为那个节目出了岔子被听众谩骂投诉了。

    总之,鬼吹灯火了,跟搜神记一样,搜神记是一日之间火了,鬼吹灯是一夜之间火了!火爆的一塌糊涂!

    最后大家对于赢病己的鬼吹灯给予了总结:

    一、在晚上听《鬼吹灯》非常费电,因为你会吓得把电灯开上整夜;二、可以和女朋友一起看,前提是你胆子足够大,如果你被吓得抓着她的袖子瑟瑟发抖的话,效果适得其反;三、如果想害人,可以选择三更半夜把收音机传给对方。可见鬼吹灯之恐怖程度。

    又一夜,各家收音机再次打开。

    鬼吹灯的幽幽鬼火亮起来了,那晦涩的鬼言鬼语又响起来了,恐怖弥漫在这个城市的上空。

    整个城市里有更多的听众心惊胆战地守在收音机旁!

    每晚每晚,香港各地就像电脑染上了最可怕的病毒一样,变得越来越恐怖了……

    鬼吹灯的恐怖浪潮袭卷全港!

27か 在夜总会的庆功宴!

    直播室里,钟伟明先慢慢带头,拍起了手掌。

    接着,啪啪啪~整个直播室和电话编辑室里的所有人都陆陆续续地响起了掌声,在商业电台内部惹起了不小的动静。

    赢病己本来打算录上一两个小时就返程带李若彤她们去玩的,没想到越是录越是停不下来,简直录上瘾了。

    从小到大,从小学升到中学,中学升到高中,然后一路直到毕业,出来社会以后都仍然是听著别人在高台阔论,无论讲的有的没的,自己都要站着如喽罗一般听他们说说说。

    期待到无奈,有话要讲却得不到装载,心情犹豫像樽盖,等被揭开,咀巴却在养青苔,人潮内愈文静,愈变得不受理睬。歌词浮夸里说的好,赢病己得到向很多人说话的机会,无疑是件让人振奋的事情,尽管算不上坦露心扉说出心里话,但已经让人满意。

    赢病己是说上瘾,说爽了,录播室的工作人员还好,都习惯了,可苦了李若彤这妮子,本来还很期待跟病己哥出去玩的说,不料他这一坐,却是一录录到七八点钟,嗓子都快说哑了才停下来。

    在场唯一兴奋的唯有钟伟明了,赢病己这一录的时长,足够电台播上几晚,也足够吸引大众的目光了。只要往市面放出点风声或者直接在电台公告全港,搜神记的作者赢病己受邀到他们商业电台,亲自录播新书鬼吹灯,一定会趁着搜神记热载和对作者的八卦热捧的。

    钟伟明当即大手一挥,笑咪咪地望着大伙儿,豪气道:

    “好!今晚的帐全部算我的,我请你们去不夜城玩。”

    闻言,顿时响起一片欢呼声:“好耶!钟大哥就是豪爽!”

    何燕燕几个人激动的互相击了个掌。

    李若彤赢仙凤两女以赢病己为主和他慢悠悠地踱出了直播间,唇角一弯,听他闲闲开口:“钟大哥可真豁出去啦。”

    何燕燕双手插着腰,笑吟吟道:“那当然,这次电台要是因为病己的鬼吹灯火了,那我们组的这个月的奖金就丰厚了。而且钟大哥初来乍到就干出了一番功绩,何老世还不更加看重钟大哥他了,我们啊也不用受其他组白眼了。”

    赢病己翻了个白眼,敢这么讲何大老板,胆子不小啊。

    郑康桂他们大都连连点头,一脸赞同和高兴,其中也包括赢仙凤。

    “哼,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知道听众能不能接受认可呢。”张剑云不阴不阳的说了句,不过他的话注定让人当做耳旁风,左耳进右耳出,人都直接无视了。

    赢病己温润淡定的神色微微一哂,也不理他。

    电话编辑室里,站著一圈子人。

    略停一停,钟伟明走近了些,朝赢病己笑着说:“病己,你可是我们组的大功臣,可不能不去啊。”

    大家都一起附和出声,赢病己才是今天最大的功臣和主角。

    赢病己脸上闪过几不可见的波澜,敛眉道:“钟大哥你太客气,鬼吹灯能不能引起反响还不得而知呢。而且……”

    钟伟明乜了他一眼,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原来是李若彤几个小妮子。顿时笑出了声,眼睛眯着,十分喜乐。解释道:“嗨,我当什么呢,你放心我刚才说的不夜城,他的本名叫帝豪,就是我们附近一带的一个大型休闲场所,喝喝酒划划拳,听听歌,不会不干不净,你老哥我能没这眼力劲嘛。你要去,我改天也只带你一个人去啊。”

    赢病己微微一怔,旋即笑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那种笑容爽朗而灿烂,在暗夜里仿佛光芒盈目,李若彤几人也是笑颜如花。

    “哈哈哈……哈哈哈……”不过等几个臭男人都哈哈大笑出声,几个女子又都一齐啐了声:

    “啐。”

    ……

    月色如水,银辉满地。

    今晚偶有阵风,听说深夜有台风来袭,不过现在对市区的众人并没有太大影响,该干嘛干嘛,生活照过无阻。

    仍旧是钟伟明开着他的爱车,车窗外的景色,似俱在凛冽的风声“唰唰唰”闪过。车胎划过九龙山道的马路,刺耳的嘶鸣声,响彻内外。

    眼里的世界,不断的被拉近距离,不断的在延展,不断的开阔,透过车窗去俯瞰山脚下的美景,让人感觉无与伦比的速度正在突破中,赢病己甚至有股如坠云端,踏着丘壑山岭,迎着凛冽威风的气概,车窗外的强劲气流所卷起的树叶或者是石子,飞溅如矢......

    男儿当掌车,车疾如烈酒。

    激情与热血,驰骋天地间。

    或许该买辆车了……

    先是想买房,现在又想着买车了。赢病己心中洒笑,不过,会有的,一切很快都会有地,只要我想要!

    赢病己安静的没有说话。

    他坐在前座上,后座上赢仙凤和李若彤,两女小声的说着悄悄话,时不时还能听到她们清脆好听的娇笑之声。

    这时,一簇彩色烟火在城西绽放,瑰丽华美。

    “哇!好漂亮,仙凤姐你快看!”贴近窗户旁,李若彤伸出手,指着窗户外的花火,惊喜的道。

    透过玻璃,美景尽收。

    “是啊,好美。”靠过来的赢仙凤明显内心也稍有几分激动,语调却如四月微风,轻淡温柔。

    烟火断断续续的,赢病己凝目看了一会,又转过头来,望向前方的道路。

    又疾驰了一阵,两辆车开出了九龙塘,来到了九龙-城东内。

    现在正是这座不夜城最热闹的时间段,灯火辉煌,人车俱多。

    因为人流和车流增多,所以也不能再快速行驶,稍微花了点工夫才抵达目的地。

    这是一条相对比较僻静的街。

    盛夏的夜,比水凉,露水般轻盈。风里有种清淡的味道,一趟人下了车就感受到了自然的清爽。

    迎宾处旁,威风凛凛的关公像前香火兴旺,红色地毯两侧挤挤挨挨地摆着两行明灿灿的盆景菊花,刺眼的灯光恍如白昼。仍然精神倍棒的印度人抬抬手,与客人道晚安和欢迎。

    大批酒意未消的男女聚集在店门口,然后径直走向三楼铁板烧——店内消费最高的区域。

    站在门口驻足几秒钟,钟伟明带头开路。

    钟伟明熟门熟路的介绍道:“这里的台菜料理结合广东、潮州口味。像台南鲁味、蚝油肠旺、猪肚乌鸡胡椒汤都是店内颇受欢迎的菜色,胡椒汤为冬天店内的招牌菜,不过现在这个季节还是让我们来一份金皮盐香鸡。待会你们可要好好品尝下。”

    赢病己等人一边点头,一边跟他走进这间中式酒楼夜总会。这次一行人中又增加了一个女孩,是何燕燕的妹妹,长着一张娃娃脸,也是电台的工作人员,是个性格大方好玩的女生,跟着凑热闹来着。

    中式酒楼夜总会是从西式夜总会演变过来,并揉合了华人的习惯和爱好,不设舞小姐,只是吃晚饭、欣赏表演或跳舞的地方,装修华丽典雅,光顾的除生意人外,还有家庭老幼、情侣,气氛亲切随和而又热闹,节目也老幼咸宜。中式夜总会均设有中央舞台,表演的嘉宾多是本港或台湾的知名歌手,另外还有杂技、民族歌舞、粤剧折子戏等表演,顾客可边吃饭边欣赏表演。

    缓缓走进这间颇为高档的夜总会,就连见惯后世夜店酒店的赢病己也不禁点点头。

    两人刚走进去就忽闻一阵香风忽地袅绕而至,有两名迎宾小姐过来非常之亲切而有礼貌地打著招呼。

    她们一个个衣鲜有如烈焰,身姿更是曼妙窈窕。

    彼时的小姐穿着典雅旗袍,谈吐得体,从音乐到人生,什么都能聊。客人亦懂规矩,很少会对小姐做过分举动,“碰杯不干杯”。带小姐出去吃饭,吃完饭就送回家。小姐呢,也很有原则,陪客人出去吃饭,从来不先讲价,却懂得体恤人,吃饭时拉个椅子,客人喝醉了递块热毛巾。不像后世乱七八糟的夜总会,和这个年代的小姐真的完全没有可比性。

    在她们的带领下,一行人上了中高档,也是最热闹的二楼,这间帝豪远近驰名,虽只有三层楼,早中晚却都每每爆满,真个热闹又赚钱。

    灯火通明----

    进入大厅,赢病己的眼睛四下横扫一圈,便见整个大厅里一张张或大或小,分布排列在各处的圆桌上,大部分都坐着人,他们普遍是中青年人,这个点了也没有多少小孩和家长在这里逗留。由于地利和商业关系,在场绝大部分都是社会上的文化、精英人士,当然三教九流也有之,都在各自的圈子里玩耍。

    白酒红酒、中西菜肴甜点,这里都应有尽有,尽量照顾到所有人的饮食习惯。酒客们的猜拳行令和笑谈喧嚣的声音非常热闹。在这种氛围里大家相处的很和谐。

    当然暗地里一些僻静的角落仍是有着其他动静。例如赢病己左手边不远处,一女郎正在施展着她的“温功”,整个上身躺在一位客人的怀里,双臂环搂着对方的颈项,使他的头低下来,尽情地吻着她。

    接吻的同时,女者还故意装出不胜其痒似的,混身不住的扭动起来。并且发出那诱人的笑声,使邻座的情侣们,不禁都好奇地探出头来张望。

    好在这里普遍是“各自为政”的,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所以这些根本不足为奇。尤其是这种特别位,座旁置有高大的盆景掩护,不致春·光外泄,再加上昏暗的灯光,大家看也看不见!

    笑笑,赢病己拉着有些羞红的李若彤和赢仙凤,跟住钟伟明他们走,选了一张靠近舞台,不过较为僻静的桌子。

    众人刚坐上各自的位置。钟伟明就让大家看看菜单,想吃什么点什么,看来今晚他真是想大出血一次了。

    “小姐,还有给我们来一份金皮盐香鸡。”

    这间帝豪的菜肴可谓水准不俗,特别是其秘制的“叉烧王”,肉嫩而多汁,号称全港最“靓”。此外,“金皮盐香鸡”亦十分驰名。钟伟明说:“这道菜又名‘罕有黄金’,鸡用上等秘制的特别卤水喂过再炸,这样色泽才会金黄。”

    “好的,先生女士们,各位请稍等片刻。”一个唇红齿白的小姐登记了他们所要的东西,恭谨地开口道。

    这人的声音十分好听,赢病己觉得她的声音如同一只偷偷爬到邻家树上,摘过一次的熟透了紫葡萄一般,是这般圆润柔和,极其动听,划过耳朵的同时能滋润人的心底。赢病己对这间夜总会真的没话说了,确实不俗。

    很快酒水饮料,菜肴生果在几位小姐的手中送来,她们一个个都动作轻盈,娴熟飘逸。

    人均一菜,有荤有素,有冷有热,男士喝酒,女士喝果汁或者果酒。

    仍然是刚才那位小姐,但见她万分优雅地回站在赢病己他们面前,眉如清黛,颜如莹玉,宛若晨曦芙蓉,娉婷娇娆。听她张开小口,道:“各位请慢用,有什么要求请尽管开口。”

    “谢谢,暂时没什么事了。”

    "那绣红先失陪了。"那名叫绣红的小姐眉眼一弯,唇边笑意不减,声音直如空谷的莺鸟般叫人听得浑身舒畅,却是慢慢退了下去。

    众人没再理会。

    有钟伟明这把金口的哄炒,气氛一下子带动起来。谈谈说说,倒也杨怀有趣。

    酒桌上永远是交朋友和尽释前嫌的好东西,感情深不深,能喝多少是多少,感情深一口闷这些词语不是说说而已。

    吃了几口小菜,钟伟明稳坐着,伸长手朝赢病己敬酒道:“病己,来,干一杯。”

    赢病己笑模笑样地端起白色透明的酒杯,也豪气地笑道:“春风吹战鼓擂,喝酒谁怕谁?”

    “好,来来来,别光我喝,大家走着嘞!”

    “好,咱们奉陪到底!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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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か 在夜总会嗨唱男人歌!

    .......

    “螃蟹一呀,爪八个;”

    “两头尖尖这么大个儿;”

    “眼一眨,脖一缩,爬呀爬呀过沙河。”

    过了一段时间了,一桌八人都各自熟络,玩的兴起。

    四个女人玩在一起耍起了两只小蜜蜂啊,最后变成了一群小蜜蜂嗡嗡嗡啊,四个男人玩在一起则在玩螃蟹,螃蟹遍地跑啊!这是酒桌游戏,划拳过程中一边念口令一边配合着做著相应的动作。比如:念到螃蟹一,就用手比划一;念到爪八个,就两只手分别比四,做错者罚酒。口令一遍遍反复念,而且会越来越快!众人都玩的不亦乐乎。

    赢病己反应灵敏,往往赢多输少,所以喝的最少。

    又一局。

    胜负分。

    赢病己保守心灵,面上哈哈一乐笑道:“路见不平一声吼,你不喝酒谁喝酒?”说话间端起一杯酒递给张剑云。

    “干了!虾!”张剑云也不扭捏,这回很干脆的接过酒,一口饮尽。

    “啪!”

    将酒杯放下的响声,众人的气氛更加活跃了。

    几个女生念着词:两只小蜜蜂呀,飞在花丛中呀,飞呀……

    两人一组,两人面对面,用手在头上装两只触角。两手作兰花指状展开双臂上下飞舞,左飞飞右飞飞;

    跟着两手换掌状于胸前交*飞舞;喊道:“飞啊”瞬间一起出手锤子剪刀布;

    赢者伸掌作摔巴掌状,口念"啪啪";输者和声"啊啊"然后假装被打,头随着打你的人手左右摇。不输不赢则同时努嘴作"咋咋"亲嘴状。

    瞧她们亲嘴的举动,有一股淡淡得女同的感觉让赢病己暗乐。

    和男士们一样玩的不亦乐乎。

    ……

    又过了一段时间。

    酒足饭饱。

    喝的已经有点晕头转向,醉呼呼的张剑云,终于胜了一回,不过没让赢病己喝酒,打了个酒嗝道:“病己,你小子确实厉害,我是撑不下去了,这次别喝酒,因为我肯定干不醉你。……这样……”

    他的话让玩的已经有些疲倦,浑身大汗淋漓的众人神情一震,忙问:“怎么样?”

    赢病己放下手中的酒杯,靠向椅背,伸展一下手臂,也微笑著看他怎么说。

    张剑云最后提议道:“这样,你给我们大家表演个节目怎么样?什么节目都可以,呃,怎么样?”

    何燕燕的妹妹起顿时和她姐姐一样一样的起哄道:“唉?这个主意好,这个主意不错,病己你就来一个吧。”

    赢仙凤知道他花招和鬼点子从小就多,所以也不怕他会出糗,于是也跟着大家一起笑附和道:“对啊,知道你小子多才多艺,就给我们表演一个吧。”

    “病己哥!加油!”李若彤抬头看赢病己,目光一瞬间深得让她无法自拔,复又错开目光,却是直接将赢病己‘推’出去了。叫的最欢的就是她,“病己哥我想听歌,那个人唱的难听死了。”

    轻笑一声,说完。

    赢病己跟著大家的目光,投注在离着不是很远的舞台上,四个疯狂地摇头晃脑,满头长发、脸上打着各彩眼影的男子,他们穿着黑红色的衣服,普遍腰带衣服上都打着方钉,还有的锥形钉。一身金属感很强的服饰搭配,几个人又以狂野、愤怒的印象带给人们的视觉感官,不过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更深层次的精神。

    只是流于表面,在舞台上竭嘶底里的模仿、演奏歌唱著披头士的摇滚乐。仅仅做到了形似而神不似,且水准还很差,真的很差,自顾自的表现着他们自认为的音乐,让在场哪怕不懂音乐的众人也跟着摇头,却不是因为欣赏,只差自己会忍耐不住丢啤酒罐和刀叉了。

    望著这批视觉系的家伙,赢病己听着也是大为皱眉。

    香港是华语地区最先出现摇滚乐和摇滚乐队的地方,早在本世纪70年代,这两年里,中国摇滚乐最初的萌芽就出现在了香港和台湾。

    受西方影响,香港在70年代和80年代初出现了一些地下摇滚乐队,但真正具备公众影响力的却很少。香港的摇滚乐以英式为主。作为英国的殖民地,七八十年代,处于黄金时期的英国摇滚乐直接传播到香港。

    直到80年代中期,一支叫beyond的地下金属摇滚乐队,趁着香港流行乐的黄金年代,尝试走商业与摇滚相结合的路线,坦然登陆公众视野。

    凭借着主创黄家驹的杰出才华,80年代末90年代初,beyond乐队创作的《大地》、《光辉岁月》等非情歌一路走红。beyond乐坛的成功还表现为,成名的同时一直未放弃摇滚乐所倡导的独立思考,使商业和摇滚乐有机结合,从而创造了香港乐坛的神话,唱片销量一直高居华语乐队榜首。

    赢病己寻思着是不是能寻找黄家驹,不过想想就立马放弃了这个念头,此刻的他估计还穿着开裆裤喊妈妈呢。

    短暂的沉默。

    舞台上那队不知名的摇滚乐队终于在大家伙儿一片嘘声中黯然落幕。

    酒家的老板或者经理估计也是抱著一种新尝试,才让他们上台表演的,不过从观众的反应看来,这次的如意算盘打歪了,扑街扑得让群体想碾死他们。

    在他们正筹措不已间。

    赢病己也耐不住他们这一桌子的热情,也不抗拒,他才不会为这点小事推三阻四的呢,没那必要。

    微微推了推桌子,起了身,赢病己走出座位,道:

    “那我就唱首歌吧。”

    他的声音飘忽,像细致的羽毛,盈盈落在众女心上,一阵酥痒。

    大家热烈鼓掌。

    ……

    赢病己背对着他们和钟伟明他们潇洒的摆摆手,然后带着微醉,昂首阔步,潇潇洒洒地走上了舞台。

    见又有人上了舞台,工作人员不管不顾,掌声稀稀拉拉的,大家都各忙各的,喝酒的喝酒、吃菜的吃菜,聊天猜枚和妹子聊聊人生理想什么的都有之,却都对这个年轻人没抱以什么期待。

    赢病己也不以为意,台下不远处的一桌子,钟伟明、郑康桂、张剑云、赢仙凤、李若彤、何燕燕、何雀雀都对他加油打气,起哄的喊道:“哦哦哦~~~大帅哥赢病己登场咯!来一首来一首!来一首来一首!”

    被众人的喊话声吸引了一些人关注,虽有惊疑及喁喁私语,不过更多人该干嘛干嘛。

    杵立在台上,赢病己没有第一时间开腔,而在思考自己应该唱什么歌,他的沉吟被众人误以为他怯场或者唱不出什么好歌来,以至于引起一片嘘声。只有钟伟明一桌子朋友在力挺他。

    赢病己没有歌唱天赋,所以很多歌曲都唱不出来,更恰当的说唱出来不着调,在专业的人眼里无疑是不堪入耳的,唯一的优点在于他有一副好嗓子。加上他练武拥有雄壮的气,所以他打算唱比较豪迈大气的歌曲。

    最终他选择了在ktv很多人点唱的经典歌曲男儿当自强,他对这歌又熟悉得很,在ktv和家里独自自娱自乐唱了不知道多少遍了,演唱起来应该是没什么太大问题的。

    当然,问题也是存在的。

    要是没有伴奏,全凭清唱的话,效果会大打折扣。没有曲谱,夜总会也没有专门的乐队帮他提供伴奏,只能靠他自己把歌唱出来了。

    说时常,其实也确实挺长。

    嗨,赢病己才不在乎众人的目光,自己上来本来就是娱乐玩票性质的,还怕他们砸场子啊?!

    想归想,想完以后,赢病己的动作却不慢,豁然伸出一手抓住话筒铁杆。

    见赢病己终于有了动作,大家都稍稍打起了精神,想看看这小子出糗的人,抱着玩乐的心态的人可不少,他们来这里也是潇洒放松的,这点心态也不足为奇。

    站在看台,赢病己对准唯一的差不多一人高的有线话筒,深吸一口气,腹部运气终于吼唱道:

    "傲气、傲笑、万重浪

    热血热胜红日光"

    他这一唱不要紧,把台下的人却吓了一大跳,实在是声音太大了。

    一些正在吃菜喝酒的男女更好巧不巧的被吓了一大跳,猛地喷了一口,或者呛了一口,霎时间整个夜总会沉闷的风气被带动起来。

    一些人纷纷咒骂,死衰仔,大半夜的想吓死人啊!

    赢病己酒壮心肺,他一开腔,气势如虹,所有人一下子被震撼到了,旋而将目光纷纷然注目到台上形影孤单的赢病己身上。

    歌词与声音融合,随而迅速传递在众人的耳膜里,有一股浑身热血在沸腾的感觉。当他们听清他唱的什么之后,立刻就被他的声音给震撼了。

    他的声音刚强有力,气息调整得也颇为不错,绵延而悠长,且饱含感情,听起来的感觉异常慷慨悲壮,随后倒是渐渐显露出豪爽豁达,夜总会里那些小声窃窃私语都全部消失了,继而全部都将重心转移到台上一脸刚强的赢病己身上。更多人注意到了他的歌词是用粤语!而不是普通话,更不是唱英语歌!这一下子,众人的目光都移到了看台。

    全场瞩目!

29か 他就是巨星!

    瞩目!

    焦点!

    最耀眼的存在——赢病己在放声歌唱,只是自由自在的高歌一曲:

    “胆、似、铁、打、骨、似、精钢

    胸襟百千丈

    眼光万里长

    誓奋发自强

    做好汉——呼——哈!”

    唱到这里,赢病己突然发出一记低声怒吼,后退一大步,看他身形如风,快步打着拳,以强力的扫腿、踢腿和快拳攻击着虚空不存在的对手,这里面有咏春拳的影子,也有形意拳和一个不知名的拳法套路,衔接起来是那么凌厉、刚强威猛,又是这般好看,恍如一起舞蹈,像古人项庄舞剑一样优美好看。

    且最让人惊讶的是,在打拳的时候他依然唱着歌,虽然远离话筒,可由于他的声线有够强,仍然能够清楚的传递到已经变成寂静的夜总会中在座的每一个人,而且大家都能看出虽然在打拳,他的气息却丝毫不乱,唱歌依旧铿锵豪情,还是那种特别豪情万丈的类型。

    一些对音乐鉴赏有相当水准的人却已全部呆愣住,完全陌生,热血满怀的歌词,豪情万丈的旋律,最重要的是这是一首地地道道、原汁原味的粤语歌!

    这份冲击力对于这个时代的港人来说简直不可想象!

    所有人都紧紧的盯住台面上那个舞打的身影,每个人都竖起了耳朵,不肯放过任何一句歌词与旋律。

    最震惊的还是台下钟伟明他们一桌,没想到赢病己真的能唱好歌,而且还是那么震骇的全新粤语歌,这还是人嘛,能写小说,能播音,能打功夫,还能唱歌写歌,还让不让他们地球人活了!这丫肯定是外星人的说!

    许多女士,刚才的绣红等小姐,包括何燕燕姐妹以及赢仙凤和李若彤等女子,望著风骚霸气的赢病己,睁大眼睛都不敢多眨,心都醉了一般,痴痴的望著。

    台下的男女激动雀跃,呐喊助威。

    赢病己打了一组随意打著的短拳,然后飞快而协调的跨步上前,重新抓住有线话筒。

    在人们赏心悦目中,他没有按照他们的常识继续站着唱,而是骚包的将整个有线话筒拿起,一端抓着话筒前端,一手抓住尾端,然后协调放开一手来,一个低扫,俯下身、边拖话筒,边走边热血怒吼道:"做个好汉子

    每天要自强

    热血男子

    热胜红日光

    让海天为我聚能量

    去开天辟地

    为我理想去闯"

    是个男人就有武侠梦,每个人都在这首武风浓郁的歌里颤栗。

    赢病己浑身霸气侧漏,天皇巨星风范聚拢在身,绕着宽长的舞台边走边唱,不时还向大家互动,全场彻底嗨爆!

    从来没有哪个歌星,像他那样风骚,一直以来的歌星在舞台上的表现都是比较呆板的,哪怕是开演唱会,此刻的邓丽君、罗文,仍是就那么呆楞楞地站着唱歌就好,完全没有台风可言,要知道人在舞台表演中,从视觉方面所显示的气质和风度,是塑造生动形象的重要一环。演员出场后只一亮相,就已把自己的台风展露出来,从而给观众留下至关重要的第一印象。也就是常说的“好演员一出·台就能拢住观众的神儿”,这就是台风。

    如果所表演出的气质和风度与角色的身份相吻合,给人以俨然肖似,神彩照人之感就叫作有台风或台风好,不仅能使观众有兴味地欣赏下去,而且能在观众心理上形成一定程度的光环效应,甚至对表演中的某些不足之点也能起到一定的掩饰作用。

    赢病己的举措在当代的香港是罕见和震撼的,更不用说和观众互动了。在雷鸣般的掌声中,在尖叫的气氛中,赢病己继续耍帅装酷,煽动气氛在当下绝对天下第一。

    夜总会的灯光都打在了赢病己身上,熄灭了其他地方的一切灯火。

    这让他在观众的眼中越发闪耀!

    哪怕放下话筒,站在话筒前,赢病己仍然不忘做着动作!

    他一边高歌唱着,双手高举有节奏的打着节拍。观众们起初还不知道这个动作的意思,一些懂音乐的人却看出他在和节拍,也一并跟着他的动作拍起手来,旋而全场跟着他的节奏拍打着合拍。

    “用我百点热

    耀出千分光

    做个好汉子”

    一遍又一遍,精简的歌词和易记的旋律让全场观众渐渐熟悉,在跟随赢病己的节拍中,大家的口中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唱起来。

    到最后许多人激动得忍不住站起来,绝不是乘龙版病秧子的腔调!随着赢病己竭嘶底里,纵·情任我的高歌,高·潮·迭·起!

    “又看碧空广阔浩气扬

    即是男儿当自强

    强步挺胸大家做栋梁做好汉

    用我百点热耀出千分光

    做个好汉子

    热血热肠热

    热胜红日光

    让海天为我聚能量

    去开辟天地为我理想去闯!”

    这首男儿当自强的歌词写得气势磅礴,旋律更是激昂动人,加上赢病己可谓完美的演绎,给人的视觉听觉效果当真是绝无仅有。

    经典不经典,看看此刻夜总会观众们如痴如醉的神情就知道了。都知道,像这样的好歌,几十年几百年才终于出现了一首!

    这是香港乐坛划时代的作品!台下一张桌子几个年青人对视一眼,眼神各自传递著心中的震撼,就差热泪盈眶了。

    九十年代粤语歌的大成之作,已经完全将在场的所有人等嗨起来,也镇住了他们的自以为是,原来不止有英语歌,原来我们粤语也能唱的那么好听,热血,感动!人生海海,从来没有过那么动听的粤语歌,赢病己的这首男儿当自强将港人乐观、奋斗的精神表现出来,相比许冠杰许多尚不成熟的歌曲,以前许冠杰在情歌方面都是以古词格式的歌词见长,很少有以地道的粤语写入爱情歌曲的例子。而《锡晒你》则成为在此类歌曲上的一个分水岭,从这首歌开始,许冠杰成功地把粤语的俚语引入到情歌之中,创作一些轻松搞笑的情爱歌曲,其效果和原先那种讲究韵律节奏格式的宋词式歌词不相伯仲。后者虽然动听而且经得起推敲,但是毕竟和广大市民听众的生活联系不是很紧密。在《锡晒你》之中,许冠杰把之前自己成功描写市民百态的手法用到写情歌之中,在轻松幽默的旋律之下,配合仿佛是痴心白话的歌词,反倒讲出了大众的心声,也为更多的人所接受。

    可是真正让他名燥江湖的地道粤语歌还没真正出现,赢病己这首歌比现在状态的他的歌要好的太多了,完全、绝对没有可比性。

    ......

    男儿当自强!男儿当自强!众人的心中只有一首歌,一首旋律,一首用粤语编织的歌词!

    看台与舞池的距离不远,可以营造出热闹、亲切的气氛;而且舞池里没有柱子,跳舞时不用‘东躲西藏’。”一些跳舞的先生小姐被赢病己的歌声感染,他们也都不自觉地跟着赢病己的舞动轻轻摇摆,那洋溢着满满的激·情与活·力的音符,更像是催脑魔音一样,激发著人们的本能,让人心甘情愿跟随着节奏。

    歌越唱越有味,尖叫和掌声更激烈了,舞都跳的更快,更热烈,更带感了。

    当终于最后一句热胜红日光做了结尾,已经汗流满身的赢病己,脸上洋溢着自信微笑就如标杆一样站着,浑身充满男子汉的阳刚魅力。他微微鞠了个躬,道:“谢谢!”刚提脚打算下场回去。

    全场跟着静下来的观众,突然又爆发出新一轮更热烈,更火爆激动人心的尖叫声:“安可!安可!安可!——安可!安可!安可!!!!!”

    所有人无一例外,包括赢仙凤、钟伟明、张剑云等人,都在发了狂一般大喊安可,让他再演奏一遍!

    整个二楼的夜总会早已经成为了整栋大楼的焦点,许多上下楼的人都赶到了这层楼,原本还算宽敞的大厅在此时此刻已经挤满了各色人群!

    他们此刻神奇的都汇聚成了一句声音!甚至连夜总会的妈妈桑和小姐侍应都彻底放开了的大叫著!

    赢病己盛情难却,没想到一首歌会引起那么大的动荡,到现在他还有些不可思议!

    沉默了一会,赢病己将头贴近话筒。

    场面像彩排好了一般,一下子就变得安静下来,都瞪大眼睛支愣起耳朵期待他的话语!

    “朋友,当你感到孤独无助的时候,当你感到迷惘失落的时候,也许你需要一点这样的精神粮食来给你力量,重新点燃你的斗志!最后一首红日,送给在场的各位朋友,希望大家要不畏艰难,勇敢向前,每一个人都不要被困难给压倒,要在困难面前变得坚强,这样你要人生的道路上就有了经验,不再畏惧害怕,而是勇敢的面对它们!。”赢病己的热血也燃烧起来,相当带感的道。

    话音刚落,全场又一次炸起,爆炸了一般的声波,所有人都用自己最激动最赞赏的话讲道:

    “好!”“我挺你!”“靓仔你好靓仔啊,今晚能一起出去玩吗?”“好歌!小伙子,你是我见过最棒的歌星!”“你以后一定会成为大明星的我保证,你要是出唱片,我一定买!”“唱!唱!唱!好汉子!”

    .......

    面对大家的追捧,赢病己说真的有点小小感动,尽管歌不是自己写的,但是能唱出来受到人们的欣赏,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站在舞台上,享受着观众们热情的洗礼,赢病己陶醉的闭上了眼睛。

    大家也尽皆用最期待的目光注视著这个惊才艳艳的超级后生仔!尽管他们都一致认为赢病己的下一首歌恐怕不尽人意,毕竟光凭这一首男儿,只要流传出去,在香港乐坛就有他的一席之地,名动香江绝对不夸张!

    好歌哪里那么容易出的?看看此刻的香港乐坛充斥着一片英文歌和翻唱歌,就可见一斑!

    却说已经沉浸在自己世界的赢病己,已经清醒过来,热血仍旧在,猛地睁开星目,犀利的眼神让大家一惊!

    赢病己将要唱的这首歌原作是日本,乐队凭借这首“それが大事”风头一时无俩。拿奖拿到手软。1992年被李克勤自己填词翻唱为《红日》。可谓粤语歌的成熟之作,和男儿当自强不一样之处在于他是一首少有的粤语快歌,更是永远的华语乐坛经典歌曲!

    “喔哦哦哦哦哦哦!!!~”

    轰隆隆!赢病己一开始就用最原始,最炽烈,最火爆的开场引爆全场!

    放声长叫后,赢病己才在众人讶异的目光中,黄家驹附体一般,带一点沙哑,带点沧桑感,很有磁性,又很响亮地高歌道:“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哦~~”

    前奏一如既往像前面的经典,却是更快更多变,一下子就滑溜到众人的心田,而且让每个人都震惊讶异的是,这虽然是一首全新风格的歌曲,却同样又是一首经典好听的粤语歌!

    红日在赢病己的歌唱下,带领著人们体验音符与心灵碰撞的微妙感觉,全场随而逐渐舞动!

    歌声继续在飞扬,声声入耳,动人心魄。

    台下,张剑云面对此人真的服了,被他的魅力彻底折服!钟伟明等早就被赢病己所倾倒,李若彤的眼睛里更是闪烁着小星星。一直默默关注着台上的他,赢仙凤同样眼中迷离,心生感慨,细佬长大了,真的长大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顽皮的小鬼了。他已经变成一个顶天立地,撑起一个家的男人,一个男子汉!

    台下观众热烈的掌声,也在诉说他们此刻的心情,一些人更是忍不住跟着读唱起来。

    “一生之中兜兜转转,那会看清楚彷徨时我也试过独坐一角,像是没协助。

    在某年、那幼小的我跌倒过几多几多落泪在雨夜滂沱、

    一生之中弯弯曲曲我也要走过从何时有你有你伴我给我热烈地拍和像红日之、燃点真的我结伴行、千山也定能踏过让晚风、轻轻吹过伴送着清幽花香像是在祝福你我让晚星、轻轻闪过闪出你每个希冀如浪花、快要沾湿我哦~~”

    节奏很快,听起来感觉很有动力,有激情,赢病己这会儿即便仍旧是清唱,所展示的东西,带给大家的感觉,在快歌的快节奏下却像是千军万马纵横疆场一样,让每一个人都感觉热血沸腾,心生向往。

    虽然偶尔有些破音走调,但胜在中气十足,瑕不掩疵,更令人拍手叫绝的是,他蕴涵在其中的感情,让他们热血沸腾,恨不得跟随其大展拳脚,一股励志的气氛与感觉也随着歌曲越唱越入味,逐渐流入大家的心田,满满的正能量!

    歌词写得很好,曲谱得更是棒,赢病己的演唱,也让人不得不心服口服,叫一声你是最牛逼的靓仔!

    赢病己没有像唱男儿当自强那样做动作和大家互动,因为这首快节奏的歌不同于男儿的慢节奏,因为没有配乐需要点东西配合,这歌清唱足矣:“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弃我愿能、一生永远陪伴你”当再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的听到这段歌词与旋律的时候,很多人真的就忍不住泪流满面了,大家对未来也竖起了更坚强的信心!这是一首写给每一个在路上的人们的经典好歌!

    歌如心声,赢病己越来越投入,他真是在用心唱歌,这更让赢仙凤李若彤她们这些心理敏感的女生觉得心酸,还有那止不住的心疼。

    一首红日,经典中的经典,赢病己虽然不怎么会唱歌,但其已将激情澎湃的演绎得淋漓尽致。只要心中有一轮火红的太阳那惧前途万丈冰。

    一曲结束后,台下观众只报以他更加热烈的掌声,这个时刻,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把他们的掌声响起来,还送给大家精彩演绎的表演者便可。

    .......

30か 与众不同,才会闪亮!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

    潮起又潮落。

    聚散终有时。

    赢病己的一首红日终于再次唱完,那歌声那旋律以及那歌词,确是可能影响许多人的一生,伴随终老。

    经典的歌曲,最大的魅力就在于此。

    不过毕竟赢病己始终不是一名歌星,一名舞台表演者,即便哪怕是,人也总要散场的。大家也都能够理解,虽然很多人为歌不舍,为赢病己无以伦比的表演不舍,不过人家已经说了来一首,就一首,总不能再勉强人家,这样反倒不美。

    在人们火辣辣的炯炯目光中,赢病己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潇洒的挥挥手跳下舞台。

    刚踏步没走两步,人群中不知道哪位仁兄用尽力气的喊话道:“靓仔,你叫什么名字!”

    是啊!我们还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呢!怎么可以就这么任由让他离开,那简直太对不起他的表演以及带来的感动与激情了。

    一语惊起千层浪,众人闻声跟著喊问道:“对啊,靓仔你还没有告诉我们的名字呢?以后想听你的歌都找不到了啊!”

    “人生赢家,赢病己!”赢病己没有回头,径直往自己的位子上走去,嘴里大声的回应道。

    赢病己?赢病己?好奇怪的名字啊!

    等等!赢病己?怎么那么耳熟呢!

    终于,不约而同的响起一片惊讶声,惊喜声,呼道:“我想起来了!是他,搜神记的作者,那个写小说的赢病己,他就是这个名字!”

    “我也想起来了,听报纸上说那作者才十**岁,刚开始我还嗤之以鼻,根本不信呢。原来他真那么年轻啊!真是个强劲的后生仔啊!一代新人换旧人,我都感觉自己老咯!”

    “没得错!他的搜神记我也看过,确实不错,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基本上都看完了,还在追书呢。”一个邋遢大叔道。紧跟着一个青年也道:“我也是,我的时间除了假期一般都不多,最近却是上班有空就读,下班回去也读,真是折磨人啊,字数还是太少了。”闻言,一人还嘴道:“你就知足吧你,人家一章几万字,比金庸和古龙连载时强多了,估计明年中旬就完结咯,到时候看完就完了。”

    一声极低的咳嗽声后,有人八卦道:“他的书有那么好看嘛?改明儿我也看看,不过他这两首歌,真是绝了,好听的不得了,我现在还浑身带劲呢!在香港,台湾也是数一数二的吧?”

    又一个啧啧称赞的人道:

    “书好看,功夫也打得好看,那个歌更精彩!粤语歌他可谓开创了先河了。”

    偏有人不信邪的道:

    “嘿、嘿、嘿,瞧你们说的似模似样的,不过他真是那个大作家嘛?”

    有人提出了疑问,毕竟赢病己太年轻,而且一个小说家和一个歌唱家,风马不相及吧。

    更多人却是认为,像这么特别个性的名字与姓氏,恐怕在香港也仅仅只有他一个了吧。

    不过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赢病己这个名字注定要火火火,火起来了。却不知道有没有人录下刚才唱的歌?要是流传出去,今晚的盛世,一定会成为香江的一时佳话。

    .......

    在这些人大书特书,热烈讨论的时候,赢病己非常大气的走向钟伟明一桌,由因这里有适中的盆栽阻挡,昂头看高出一大截的舞台能看得清楚,坐下来与众人一个水平线上,大家也就望不太清楚里面的内容了。不过左右两边的过道上,还是空出了很多位置,两边的人有心看还是能看的到的。

    好在这里的人素质普遍很高,所以也没有在这个时候闯过来打扰。

    赢病己才到了他们一桌,便受到了钟伟明他们盛情的迎接。一桌子人全部站起来,走出位子,纷纷聚拢在赢病己身边,将他团团包住个结实。

    望著站在眼前,确实存在又有些不真实的男人,钟伟明激动万分,不过仍吐露清晰的道:“亲娘咧,病己,你唱的也太好了,听完两首歌,我比喝了酒还带劲,全身四肢百骸,热血沸腾啊!拳也是打的虎虎生风,够力道而且好看,你小子当真文武双全!。”。

    赢病己逆着灯光,俊容半掩在阴影下,站姿一如既往地端挺,他七分英气勃勃中夹杂着三分淡然。

    几乎在同一时刻,何燕燕脸上掩饰不住地兴奋表情与语气腔调,急切地道:“病己,哦不!现在应该改成歌神了!你歌唱的真好,而且刚才实在有够太帅了,就好像有一道道光环围绕在你身上,酷毙了!我整个心都醉了。”

    她,神采飞扬,口沫横飞地描述着,她这话说的几分真几分假谁也听不出来,不过应该确实对赢病己非常崇迷。

    清了清嗓子,右手边上,李若彤这妮子迟迟疑疑的道:

    “病己哥,我、我、……”

    瞧她说的半句话没说完,这种感觉最是磨人,我什么我阿?若彤你究竟想说啥,快憋死个人了。众人心中想。

    顿了顿,李若彤转动无辜的眼睛,以柔弱无比的声音吐出一句话道:“我晚上回去还要听!——你一个人唱给我听,好不好……”

    众人栽倒……

    张剑云:“服了,服了,病己,我对你真的五体投地,彻底服了。你简直就是个变·态,以后你就是我的偶像了!”

    众人被他最后一句话说的好不别扭,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赢病己却呵呵道:“我喜欢这个词,不拘于常态,打破常规,走“歪”道,方是我赢病己!”

    打破条条框框,思想才能飞翔,这是赢病己的信念之一。

    赢病己自信于人前说出这句话。

    众人都无法可说,想起舞台上赢病己前所未有的创举,钟伟明他们却是眼睛大亮,想常人之不想,为常人之不为,改变思路,就会峰回路转,好个赢病已,怪不得他能够与众不同!

    何雀雀一句话也没说,直接用行动表示,站在赢病己右手边,突然猛地伸过半个身子,玉手勾住他的颈脖,足尖踮起,不由分说地吻住他的脸。“嗯啊~”

    “呀!”

    “哇!”

    “我去了喂!”

    一个甜甜的香吻重重地印在赢病己的右脸颊上,大家都惊讶于何雀雀的偷袭与胆大。这丫头在大家的异样眼光中一点也不羞涩,张开眼定定看着赢病己,明眸似弦月,她微微一笑,心韵怦然如击鼓,已经笑出了声:“你是最棒的!”

    说完她又吃吃地笑了,半眯着眸,眼里都氤氲着雾气,粉嫩的脸蛋轻染着红晕,一瓣一瓣似日头下初开的芙蓉。边上离得最近的李若彤这妮子有点吃味和后悔,后悔自己的胆子没有这狐媚子那么大!

    赢病己至始至终带着温和的微笑,脸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神采。

    一人接一句话,一直比较沉默的赢仙凤也不甘寂寞的说道:

    “病己,你是我最骄傲的细佬!姐以你为荣!”赢仙凤颤颤地扬起羽睫,一双如水银般清冽的眸中满是骄傲与喜悦,唇角的一缕笑意丝毫不减。

    赢病己温柔地笑着,点了点头,那感觉淡淡的,却很温暖,“我会是你永远的骄傲!”

    赢病己的话语虽轻,每个人却都感受到语气里无比无穷的自信,自信人生二百年,最优秀的人是他自己。

    不过,虽然自信是一种好事,男人就该有这种气概:天机的反射,抱负的流露。但在人前还是不要一直表露出这种形态,不然人家会误以为你太过骄傲自满,谦逊也是有其好处的。

    赢病己的眸子瞬间变得幽黑,令人全然看不出他心里头的想法。他转眼便对钟、张、郑、何、一行人温纯地说道:“大家也别吹捧我了,你们这样,我以后出门都找不到北了好嘛。”

    “哈哈哈~”“真不愧是我偶像。”

    赢病己的表现,让大家都对他的印象和喜爱上升了好几层楼那么高,很少年青人能像他这样优秀。

    “行了,都坐都坐,坐着聊。”赢病己微微眯起双眸,看大家都那么干坐着,便开口道。

    闻言,钟伟明伸手,拢了拢衣袖看了眼手表,忽摇头道:“不了,都晚上十一点了,病己我现在就去先结账。待会要和阿桂先回去,醒醒酒,等晚上十二点就监督监督鬼吹灯的播放情况,可别出了岔子,光拜托别的组的人播放我可不放心。”

    轻抚垂下的青丝,何燕燕一个激灵,闻言顿时咋呼起来道:“啊!时间过得那么快,都这个点了。……没办法,病己,仙凤,若彤我们也要走了,晚上十二点之前必须回家,不然我们家里人非得收不死我们。”

    “啊!姐,那么快就走啊,我还有好多话没跟病己问呢。”何雀雀短路的脑袋终于反应过来了,严肃着小脸说道,右手还不自觉的握了握。

    其实不光她一个,对赢病己有很多话想要诉说、问询、了解。钟伟明他们所有人也都非常好奇赢病己这个人。

    初见他时的悸动在此刻再度窜上心头。他们发现,赢病己全身上下,从里到内都像一个猜不完的谜团,会写书,还是一本封神的神书,他还会播音,会功夫,会表演,会写歌,会唱歌,而且都是常人无法企及的东西,他已经把这些东西吃透了,并且远远超越。这个人还有他不会的,或者他都会什么呢。神秘之处让人禁不住查询个通透,吸引着周遭的人探索。他又像一本书,钟伟明他们对于他上上下下都足以引起注意和兴趣,真像翻开了一本心爱的新书,书页里面一字一句都含着新意,使人的精神上产生无量的愉快。

    赢病己笑了一下说:“没事,明天我还会来录播多一次,到时候再说。”

    闻言,即时开解了何燕燕她们。便打算一起走了,明天再会面。

    张剑云见一个个都要走了,干脆也道:“那我也撤了,顺便开车送她们回家。”

    见他这么说,赢病己只微微一点头道:“好,那你们先走吧,我们也准备打车回家了。”

    “拜拜~”

    “拜拜~”

    赢病己和大家道别,赢仙凤带着李若彤先去趟厕所了。

    赢病己刚想转身走回座位上坐下呢,突地,一阵嘈杂的声音由远而近,他还来不及蹙眉,就听张剑云的声音从舞台上的话筒中传来:

    “嗨!朋友们,临走前,我要跟大家说件事,搜神记的作者赢病己,也就是刚才载歌载舞,让我们所有人都为之动容的那位神奇靓仔——”

    “怎么样?”众人问。

    张剑云肯定是听了钟伟明的授意,再加上已经从赢黑改粉,特别卖力的喊话道:“今晚十二点,他的最新小说鬼吹灯已经授权由我们商业电台播放,并且经由他本人亲自主播这本小说,大家有空可以听听——并且我们电台有可能邀请他到我们电台直播由他所创作的歌曲。”

    “请——敬请期待!”

    张剑云的这几段话霎时间在店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人们再一次不安分起来,个个在交头接耳,或大声或窃窃私语者。

    “赢病己的新小说,鬼吹灯?恐怖小说嘛不知道好不好看,不过光凭由他主播,这个我必须得听,捧个场是必须的。”

    “是啊!我也是那么想,由他出手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我算是看出来了。”

    “他的歌会在电台直播嘛?好期待,心情好激动!”

    这时,张剑云下场了,一个打着白色领带,一副经理人打扮的人上来道:“喂喂喂,各位各位,请先静一静静一静。——我们老板决定,一个小时后的节目变更为,听录音机——赢病己讲的鬼吹灯,大家觉得好不好!?”

    “好——!”

    大家没想到没料到,这店老板竟然来了这么一出,表演的节目竟然是收听录音机?这也太搞笑了,可是大家伙儿都没笑,热情地纷纷买账,很多人甚至还激动的喊道:老板,你太给力了!以后我一定天天来你们店!

    殊不知又一个潘多拉魔盒被打开了……

    ……

    “……”坐在自己位置上的赢病己听着外面的动静,彻底无语了。

    “赢先生您好。”

    “有什么事吗?”

    赢病己转头,眼前美人盈盈而立。

    顿了顿,这时,那刚才的绣红落步极轻的走进来,还是那样缓慢轻盈的步伐,脸上还是那不变的微笑,只不过多露出一股妩媚的风韵。眼底亦是多了份莫名的光彩。

    走近了些,望著赢病己的她笑意盈盈。“我们老板说了,这一单算他的,并且今晚所有的消费全部免费,您需要什么可以跟我们说。而且我们老板还说,以后您在本店的消费一律五折!”

    "哦?"他似乎颇感兴趣,"你们老板?"房内的阴影很完美地隐藏了他的一切表情。

    嗬!合着我现在也有巨星的待遇了啊!这老板会做生意。赢病己稍一笑,心美着,面上却波澜不惊,让这绣红看不出半点讯息。

    绣红描画优美的眉下眼角勾画着妩媚的线条,悠悠启唇道:“是的,这也算是今晚您带动的报酬!”

    “那,您没什么吩咐绣红就先退下了。”

    见赢病己没有表示,绣红微垂下细密的睫毛,唇线一抿,小声道。

    绣红临走前,从胸衣里掏出了一张淡紫色的卡片,上面还残留著应该是她的体香,充满魅惑的香气,轻轻塞进了赢病己的手心里,手与手接触的瞬间,他感受到了她手的嫩滑以及挑逗。

    她忽附着他的耳朵,一语双关的小声道:“有什么事情吩咐,您可以随时找我。”

    由于离得实在太近,她又蹲下身子,从衣领上往下,不看也看了,雪白荧光,她穿着塑胸胸衣,绣纹著一朵夹带金丝的重重瓣瓣的并蒂花,映在灯光中仿若雨后的彩虹,盛开一朵靡靡一片艳色。

    上身披着一件深红色细哗叽的短披,下面露出艳红色条子绸的旗袍,一直盖到她银皮镂孔的鞋背上面。她的衣服很是单薄,因衣匠裁缝精致的技巧,那旗袍和她的肌肉特别熨贴。还有天生丽质,古典美女的长相,极吸引人们的眼球。

    两人静静地相凝数秒,这一度接近,他的鼻管里沾染了一阵迷人的香气。赢病己从她好看的眼睛里看出不知道是爱意还是好奇心。

    赢病己不动声色的转移了目光,微低眼,瞟了眼卡片上原来是写著联系方式以及地址。心中一动,只拿在手中把玩,面上一如既往平静模样,微一颔首:“我会的。”

    绣红福身告退,转身时脸上已笑颜如花。

    赢病己淡笑着望著她离去时轻快的身影,将卡片随手放进了衣兜里,自己送上来的美食,不吃白不吃!

    没半会儿工夫,赢病己就成了这里最忙的人,送走了一拨人又来了一拨人,而且还都这么的的的的热情,一个个看他的眼神都像在鉴赏一件奇珍异宝似的,眼中全都烧着一团好奇的火。正等着赢仙凤两女回来呢,他这一桌子又闯入了一群不速之客。

    “赢先生,您好!”

    “都好,你们是?”

    “花花公子·郑东汉”“花花公子·关维麟”“花花公子·关伟”……“花花公子·古风”“花花公子·陈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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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话事人介绍:
有权力的人,只要轻声细语,每一个人也能听得仔细;没权力的人,就算声嘶力竭,也没人听闻。
重来一次,我的声音就是你们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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