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天下第一异类
“把你的胡子刮刮。”
半小时后,叶承欢已经到了浴室里,湿着头发,摸着好似女人膝盖似的下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少了点儿什么,女人不是都喜欢男人有点胡子茬么,不知道有多少女人都为他的那点儿胡子茬迷得要死要活呢,特别是被他亲吻的时候,被他的胡子茬磨得痒痒的感觉简直让人欲罢不能,真搞不懂林佩珊怎么想的。
忽然,他的右手变成了淡蓝色,一下下的闪着,显得十分诡异。
叶承欢再次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时,好似变了另一个人。
他把手掌按在镜子上,顷刻间,整面镜子变成一块硕大的视频框,一张毫无血色的西方人的面孔渐渐从镜子里淡出……
那人看到叶承欢的那刻,立马怔了一下,“呃……北风之神先生,你好像和上次见面时有点不同。”
“你不觉得我没了胡子显得更英俊了么?”叶承欢自我安慰道。
“呃……有一点点。”
叶承欢皱起眉头,十分蛋疼的道:“什么叫一点点,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我不喜欢听一点点这个字眼。”
对面那人被他莫名其妙的发火搞得一头雾水,苦着脸,好像死了老爸一般。
第二天,和风暖煦,是个好日子,可叶承欢却对这种天气不怎么待见,他不知道有多渴望来场大暴雨,给沈东泽的婚礼泡了汤。
林佩珊刚刚从外面跑步回来,和叶承欢在门口打了个照面,女人一下子就怔住了,定定的瞧着男人,半晌无语。
叶承欢平生第一次被一个女人看的不好意思,“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么?”
林佩珊忽然清声笑了,用手背挡着檀口,转过脸去笑出了声。
叶承欢知道她在笑什么,摸着光秃秃的下巴,满脸不爽的道:“喂,够了没有,是你让我把胡子刮掉的,你笑什么。”
林佩珊抿嘴忍着笑意,看到叶承欢不爽的样子后,终于忍不住又笑了出来,一阵风错身而过,上了二楼。
功夫不大,她换了身香奈儿玫红色束腰外套,一条黑色纱巾在雪颈上打了个恰到好处的蝴蝶结,外套下面是两条黑色丝袜,精致的五官照样不施粉黛,淡淡雅致中多了几分青春跳脱,一边款款下来,一边把长发从衣领捧出来,到了叶承欢面前时,已经换做淡淡的样子。
两个人上了汽车,叶承欢看了眼后视镜里的天仙老婆,咂摸着嘴巴,“老婆,你刚才笑我的意思是表示什么,难道我刮了胡子你不喜欢么?”
林佩珊被他色迷迷的打量着,有点害羞,“你是不是非要知道我的想法,是不是这点对你很重要?”
“当然。”
林佩珊淡然道:“其实你刮了胡子怎么样我根本不在意,我欣慰的是你肯为我改变,哪怕只是一件刮胡子的小事。”
叶承欢心里流过丝脉脉的温热感,体味到那个淡淡的女人对自己淡淡的关怀,淡淡的要求和淡淡的期望。
他精神一振,一脚油门,车子奔着黄金海岸的方向疾驰而去。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不消多时,便来到黄金海岸的婚礼现场。
这场白色主题婚礼可谓聚集了龙都各界的名流和记者,洋洋洒洒,衣着光鲜的人们铺满了整片海滩。
虽说是时下世界流行的草坪婚礼,可这场骑士与公主的金玉结合丝毫马虎不得,光是草坪上的顶级跑车就有一百多辆,而且婚礼上的布置很有味道,纯白色调的婚礼给人很庄严的感觉。所有的布置堆在一起就像身在童话世界。
天气还是相当的配合,不冷不热的,和煦的阳光洒在身上舒服的都不想动弹,迎接新人的是长达20米的鲜花走廊,白玫瑰花球和花柱引领将新人来到海边的圆顶花棚。
一个6人组大提琴乐队组合在签到台旁,正为来宾演奏着美妙的乐曲。
在大自然的怀抱中,翠绿的青草,鲜花和绿叶做成的拱门圈出主会场,整整齐齐的大长桌上铺满了鲜花和美食。珠光牙白的礼服,把伴娘们装扮得无比娇媚。
从小舞台到婚礼主舞台是一条近百米长的白色地毯,两旁分别布置了12个球形鲜花路引,鲜花中插满各式小蜡烛。
主舞台上,还有三个巨型鲜花拱门,和三个重叠放置的高8米、宽约12米的黄色背景帷幕。每个宴桌上都有一捧盛开的马蹄莲,几千平米的婚礼现场被布置成了花的海洋。
为了保证来宾更好的观看婚礼,大厅的四周还有四个高约6米的巨型电子显示屏,一架摇臂摄像机将给来宾“现场直播”婚礼实况。
孩子们在青草地上嬉闹,躺在绿草的怀抱里享受大自然的气息,欢快喜庆的气氛充满着整片空间。
还有蓝色地毯、白色纱幔、银色珊瑚、鲜花、贝壳、沙子、水晶树、烛台……
下了汽车,林佩珊便小鸟依人主动挽住叶承欢的胳膊,叶承欢心里美滋滋的面对一双双诧异的目光,和这样的女人走在一起,任谁都会觉得有面子。
一路走一路接受别人的问候,两人款款来到签到台前,林佩珊从普拉达皮包里取出一只精美的红包包,交给签到台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一看是大名鼎鼎的东方国际总裁,都不敢小觑,恭敬地接过,打开,刷卡,看到屏幕上的一串数字,全都瞪大眼睛,发出一声惊呼,旁边的人们也都好奇的围拢过来一看,立马惊碎了一地下巴。
“林……林小姐,您确定这些都是礼金么?”
林佩珊蹙了蹙眉,根本没理他们,带着叶承欢转身走进婚礼现场。
叶承欢也是一头雾水,不就是上账随礼么,至于那么大反应么,“老婆,你给了姓沈的多少钱红包?”
林佩珊正在想着什么,忽然被他打断,恍惚的转过脸来:“一百万,怎么了?”
叶承欢差点儿惊爆了眼珠子,咬牙切齿的道:“什么!一百万!给他?”
“嗯,很奇怪么。不管暗地里有什么过节,生意场上讲究的是面子,既然来了就不能丢了林家的面子。”林佩珊平淡如水的道。
为了个面子就一次就上一百万的礼,林佩珊是赚钱超人不假,没想到败起家来更狠,娶了这么位败家老婆,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
叶承欢二话不说扭头就走,林佩珊一愣:“你要干什么?”
“我去把咱的钱要回来。”
林佩珊有一百个理由相信,这家伙什么事都干得出来,送出的礼金居然还想要回来,真是天下第一异类,她气得俏脸通红,一跺脚:“你敢!”
叶承欢一看她真急了,马上又换做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搓了搓手:“开个玩笑,你还当真了。”
“佩珊,你怎么来了?”赵雅琳撇下一帮相熟的来宾,捏着香槟酒过来,上下打量着林佩珊,显得有点惊讶。
林佩珊微微一笑:“雅琳,你不是也来了吗?”
赵雅琳脸上一红,局促道:“佩珊,你是知道的,生意场上情面难却,我来参加沈东泽的婚礼并不表示我对他有什么好感。”
林佩珊点头,“我们之间还用多做解释么,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这里都是沈家的朋友,我们这两个沈家的死敌当然要来见识一下的。”
叶承欢这才明白,原来林佩珊和赵雅琳之所以来参加婚礼,面子什么的都是托词,最重要的是来打探状况的,看看谁是沈家真正的朋友,那么就不难知道谁是林家的敌人,要想打败一个人,先要从了解他开始。
“赵总啊,咱别那么势利眼好不好,光顾着和你上司打招呼,就不理你的下属了么?”叶承欢不满道。
赵雅琳这才把目光投到他身上,“哦,刚看到,原来你也来了。”
“我这个大个帅哥,你居然都看不到,真是瞎了你的……”看到林佩珊和赵雅琳同时射来四道冷箭,叶承欢头皮一紧,吞了吞舌头,笑眯眯的把“狗眼”两个字咽了回去。
这时,又有几位声名显赫的名媛走了过来,和林佩珊、赵雅琳热络的聊了起来,叶承欢都不认识,对她们的话题也不感兴趣,于是转身走开,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了几口,过足了烟瘾后,大步来到签到台前,指了指自己的眉心,对几位守礼金的工作人员道:“认识我吗?”
“哦,当然认识,你不就是林总的……”
“老公。”叶承欢替他们说道,“刚才我老婆给的礼金给错了,现在我要换回来。”
几个人顿时有点傻眼,一个个面面相觑,随即畅快的笑起来,“叶先生真会开玩笑……哈哈……哈哈……”
叶承欢脸色忽的一冷,眉心处多了一道黑气,右手在空中划出一道蕴含天地奥义的弧线,嚓的一声,竟将木质桌角齐齐的切了下去,就好似最锋利的刀子切掉刚出锅的豆腐一般。
几个人的笑容立马僵住,鼻尖渗满了冷汗。
叶承欢叼着烟卷的嘴角动了动,冷森森的道:“现在,你们还觉得我在开玩笑么?”
就算是开玩笑,这个玩笑也开得实在太大了,他们做梦想不到居然还有人可以用手切桌子的,暗暗思量着自己的脖子要是被他来这么一下,那滋味儿一定不怎么好受,于是乖乖的找到林佩珊送出的红包交给叶承欢。
叶承欢看了看,满意的点点头,从兜里摸出钱包,从里面翻了翻,最后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一百元钞票,在手里狠狠攥了几下,又扔到地上狠狠跺了几脚,然后才把那张不堪的钞票交给他们,还不忘叮嘱一句:“这是我的礼金,刚才你们记上的一百万就记着好了,谁要是给我改了,咱们就试试是你的脖子硬还是桌子硬。”
第272章 信不信我撕碎了你
他从刚好经过一个服务生托盘里拿起一杯香槟,喝了一口又放下,然后又拿起另外一杯满满的香槟,对服务生举了举,转身走了。冰@火!中文
服务生苦着脸看着托盘里的半杯酒,刚要拿起来倒掉,被旁边一个不长眼的女嘉宾伸手取走,看也没看,一口便喝了个干净。
回到林佩珊身边时,见她正满面疑色的看着自己:“老婆,怎么了?”
“你去哪儿了?”
“是不是去方便也得向你汇报一下。”
林佩珊脸一红,轻声骂了句:“没正经!”
刚要说点儿别的,目光忽然定定的看向场外,叶承欢觉得奇怪,循着她的目光望去,原来林佩超带着东方国际一班高层,蜂拥而至,在来宾里卷起一道不小的骚动。
旁边的一些豪门家的名媛贵妇满眼桃心的瞧着,纷纷做陶醉状,“那个年轻男人是谁,好大的气派啊。”
“连他你都不知道,他可是龙都商界最近风头最旺的人,别看他年纪轻,人家可是林家的掌舵人,手握千亿资产的东方国际。”
“真的吗?那么年轻应该还没结婚吧。”
“这话你可是问对了,他现在是龙都最有名的钻石王老五,也是好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他这么年轻就有了这么大的事业,将来的前途简直不可限量,要是嫁给他,一辈子荣华富贵。怎么样,动心了吧。”
“……”
叶承欢见不得女人们那种牛郎表情,不屑的吐了口唾沫,林佩超算什么东西,东方国际还不是他老爸和林佩珊打拼的么,他不过就是坐享其成罢了,现在居然还敢来臭屁!
忧心的看了眼林佩珊,只见她蹙了蹙眉,脸上闪过一道阴霾,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叶承欢觉得有点奇怪,林佩超是她的痛楚,可看样子她好像并没什么反应,难道她真已经做到了拈花摘叶、吹波不惊的地步么,真搞不懂她心里想的是什么。
林佩超步入婚礼现场,一路上享受着人们的赞美,脸上始终挂着微笑,也难怪,才二十岁出头就坐上东方国际的第一把交椅,他实在没理由不骄傲。
眼睛一瞥,看到了人群的孑孑独立的林佩珊,嘴角浮出一丝冷笑,带着一帮人大步走了过去。
这是林佩珊被逼走以来,东方国际新旧总裁的第一次碰面,只不过彼时的姐弟今日却成了冤家对头。
“林佩珊?呵呵,真没想到这种场合你也来了。”林佩超威风八面的道。
林佩珊抿了抿额前的发丝,静静地道:“我为什么不能来?”
林佩超假装很吃惊的样子,挠了挠后脑勺,“对啊,你为什么不能来呢。哦,对了,因为是你东方国际的叛徒。”
他转过身,提高嗓音对一干新近被他提拔的公司高层道:“有件事你们可能还不知道吧,其实林佩珊根本不是我姐姐,她只不过是我老爸和一个佣人生出来的孽种。哈哈哈……”
他一笑,那帮人也都跟着他笑,周围的宾客听了这话,全都吃了一惊。
叶承欢皱起眉头,两只拳头暗暗捏紧,手心里刺痒的不行,同时忧心忡忡的瞧了眼身边的女人,没想到林佩珊还是很淡定的样子,不悲不喜,不卑不亢,连叶承欢都不免吃惊,这妞是没听见还是怎么了,那种话换谁听了都受不了,可她居然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没想到我老爸那个老糊涂竟然让你继承了家族产业,可你没想到当初我妈妈还给我留了封信,我现在只不过把本该属于我的东西拿过来罢了。你根本不配做林家的人,更不配姓林,我正在查你担任总裁期间的各种账目,要是被我找到半点你中饱私囊的证据,等待你的恐怕就不止这些了。还有,我劝你最好乖乖的搬出维多利亚,交出在你名下的几处房产还有其他产业,很快我的律师就会去找你,将来上了法庭,你照样还得交出来。”
林佩珊淡淡的道:“第一,我是林远东的女儿,当然姓林,也当然是林家的人。第二,那些房产是父亲给我的,有的是我自己买来的,我当然有资格拥有。第三,从你阴谋陷害我那天起,你不再是我弟弟,以后发生任何事情不要怪我不讲过去的情意。”
林佩超哈哈大笑:“就凭你现在的处境居然还敢威胁我,不觉得自己很荒唐么。林佩珊,你知道你在和谁说话么,我,林家真正的也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你,只是一个佣人生出来的孽种。要是你现在跪下来求我,我兴许还能顾忌点体面,放你一马,否则,你就等着去向法官求情吧。”
“我是佣人的女儿,但不是孽种,我为我的母亲感到骄傲,林远东和谢婉华才是真爱,相反的,当初他娶你母亲,只不过是为了偿还白家的债务,没有任何感情可言,你,才是林家不该有的孽种。”林佩珊一字一句的说道,湖水般平静的脸上没有半丝波澜,可她说出的每个字都小刀子似的扎人。
听了这话,林佩超蓦然变色,盛怒之下忽然扬起了拳头!
林佩珊还是那么安静地站在那里,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动我老婆一下试试,信不信我撕碎了你!”叶承欢幽暗的声音响起,仿佛来自九幽世界的靡靡梵音,让人从骨子里发寒。
要说林佩超不怕这位“姐夫”那是吹牛,他手下最彪悍的保镖被叶承欢拍馅饼似的一招拍倒,至今还得靠轮椅活着。
他的嚣张气焰顿时被一股无形的威慑力生生给压了下去。
可他还是不甘的撇了撇嘴,两只鬼灵灵的眼珠闪过一丝狡黠,“大家知道他是谁么,我来介绍下,这位叫叶承欢,是林佩珊的老公。别看他现在衣着光鲜的站在我们面前,过去他只不过是个小小的酒店保安。你们别被林佩珊表面迷惑了,以为她有多清高、多清纯,我告诉大家,她就是在酒吧喝酒的时候勾引上了他,两个人上了床之后,林佩珊觉得没法收拾,这才和叶承欢结婚的。不信你们可以问问他们。”
人们又是一阵骚动,一对对了然且鄙夷的目光投到叶承欢和林佩珊身上,叶承欢没怎么在意,可林佩珊的脸色已经苍白起来,把嘴唇咬得发白。
叶承欢邪邪的一笑:“小畜生,以为你说这些就能气到我么,省省吧你,我玩这套的时候你还是液体呢。你以为别人不知道你是个什么东西吗,就算你坐了总裁还是拆了茅房盖楼……臭底儿!”
他清了清嗓子,一指林佩超道:“大家都知道他现在是东方国际总裁,可你们不知道他这个总裁是怎么得来的。这货吃里扒外,和东方国际的对头暗中勾结,操纵股市,扰乱东方国际的股价,利用自己是公司高层的便利,窃取了大量商业机密,对外出售,还和别人达成秘密协议,只要扳倒我老婆,对方就支持他坐东方国际总裁,然后两家联手垄断整个龙都商界,把其他的大小企业一个个吞掉。这货从小不学无术,游手好闲,猥亵大妈,欺负小女孩,勾引寡妇,坏的头上长疮,脚底流脓,一身阴谋细胞,一肚子大便,要不是林佩珊苦心经营,创下偌大一片家业,他还能这么臭屁么,早被公安枪毙一百次了。”
叶承欢的嘴是饶人的么,骂人这方面他绝对是骨灰级的权威,这番添油加醋、有真有假的评价,搞得林佩超一毛一毛的,别人可不知道他的底细,有的人半信半疑,有的人干脆全都信了,纷纷投来怪异目光。
打又打不过,骂也不是对手,林佩超狠狠的切齿,鼻子里一哼,“你,你小子给我等着……”
“再说一遍,我等什么……”叶承欢歪了歪脑袋,往前跨了一步,刺痒的手忽地扬了起来,这巴掌要是落下去,林佩超不死也重伤。
电光火石间,从旁伸过一只绵软茭白的小手,猛地抓住男人的手腕,叶承欢一怔,那股子血性和杀伐之气顿时被那只手消泯掉了。
“你忘了么,你的手是我的,我不想它被玷污。”林佩珊水润润的眸子里满是软化的物质。
叶承欢拧紧的眉毛渐渐松开,那只手也无声放下,“这混蛋这么对你,你居然还护着他?”
“不!我是护着你,怕你被他的血玷污了。”林佩珊道。
林佩超打个哈哈:“叶承欢,你除了能打之外还有什么,没事多向林佩珊学学凡事动动脑子,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在场的来宾都看的清楚,只要你敢动我一根汗毛,我保证让你下半辈子在监狱度过。”
他满脸不屑,一挥手,带着那帮随从想要转身走开,忽然听背后传来林佩珊的声音:“林佩超!”
“干什么!”他愕然回身,刚甩过来,万万没想到迎接他的是一记火辣辣的耳光。
啪!!
这下打得他满眼金星,半张脸顿时没了知觉。他吐了口挂着血丝的口水,捂着脸抬起头,就见林佩珊傲然站在面前,动手打自己的居然是她!
这个从小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这个连毛毛虫都不敢碰的女人,这个时常晕血的女人,居然当着这么多人面,给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
连叶承欢都有点儿发毛,这妞平时连恐怖电影都不敢看,打起人来居然眼睛都不眨一下,这一巴掌打得真够狠的,眼睁睁看着林佩超光溜溜的半张脸红肿起来。
“你,你敢打我!”林佩超用手指着,上气不接下气的道。
林佩珊平静的道:“这个耳光是为我老公打的,我不想他忍得那么辛苦。”
叶承欢呆住了,心里一阵感动,这个从来不会骂人更不会打人的女人,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第一次动手打人,而且打得还是她的弟弟。一刹那,他热血上涌,就算为这个女人做再多的事也值了。
第273章 哪阵台风把您给吹到海滩上来了
被一个女人打本来就挺丢人的,而且那个女人还是他名义上的姐姐,当着这么多人面,他要是还手打那个女人,那么东方国际总裁的脸面往哪儿搁,何况女人旁边还站着一位杀人不眨眼的主儿,林佩超实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支吾了半晌,狠狠一跺脚,转身走开了。
叶承欢眨眨眼睛,咽咽喉咙,愕然审视女人半晌:“老婆,你不让我动手,你怎么动手了。真没想到平时那么娇滴滴的大美人一下子变成悍妇了。”
林佩珊瞪他一眼:“你才是悍妇。我打他,他不敢怎么样,因为我是个女人,你要是动手性质就不同了。何况,我看不惯他嚣张的样子……”
说到这儿,她黛眉紧蹙,一张俏脸气得通红。
“乖,咱不生气了啊。”叶承欢笑嘻嘻的拿起她的小手,又捏又是吹气的,“疼吗?”
林佩珊又羞又气,这家伙一点儿正经没有,自己打了别人,他居然还问自己的手疼不疼。
“佩珊,谁欺负你了吗?”随着这个声音,只见康佳罗穿着一身洁白笔挺的伴郎装,皱着眉头忧心忡忡的从人群里冒出来。
叶承欢楞了他一眼:“人都走了,你才冒出来,不觉得晚么?”
康佳罗努着淡蓝色的眼瞳,一股火顶上来又压下去,“我在那边忙,听到这边有人争吵就赶过来,叶先生说话未免太刻薄了吧。”
他对叶承欢真是五味杂陈,自己心目中的女神被他抢走了不说,上次的同学会被人家打得满地找牙,早就心怀怨恨,可恼恨里还掺杂了很多害怕,叶承欢是典型的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自己这位大科学家在他面前简直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
叶承欢才不会管他什么大科学家,还是大色狼家,只要惹怒了他,全都是一巴掌了事。
林佩珊抿起耳边的发丝,勉强挤出一丝笑意:“老班长,你也来了。没什么,刚才只是不巧碰到一条疯狗。”
“那人是不是欺负你了,他是谁,我帮你找他算账。”康佳罗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恨不得马上找个邪恶势力同归于尽似的。
叶承欢一点儿不配合人家把戏做足,一指远处的林佩超,“就是那小子,快去找他算账吧,等下他要是走了可就不好找了。”
康佳罗面色一僵,林佩超,东方国际现任总裁,这种角色他可惹不起,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他还只是个科学家,搞学术辩论还可以,学别人玩单挑他可不行。
“早晚我会要他好看。”康佳罗实在没法子,只好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早晚要等到什么时候,现在就去找他单挑,给你的校花同学报仇。”叶承欢一点儿不考虑人家感受,在旁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
康佳罗心里气苦,姓叶的这家伙阴魂不散,怎么到哪儿都能碰到他,他只好转向林佩珊:“佩珊,你说句话,只要你让我动手,我马上就去找他。”
林佩珊当然看得出他的软骨头,苦涩的一笑:“这是我们的林家的一点家事,就不必老班长费心帮忙了。”
康佳罗这才松口气,还是佩珊善解人意啊。
“老班长,你这是……”林佩珊把话题转到康佳罗身上,纳闷的瞧着他一身伴郎服。
“哦……”康佳罗整了整领口,拔起胸膛,一身的俊朗和帅气,“现在我和沈先生是合作伙伴了,他的婚礼我不能不参加,他请我做伴郎,实在不好推辞,只好来帮衬一下。”
叶承欢冷哼一声,撇过脸去,拽拽的样子在想,今天是帅哥大聚会么,林佩超,沈东泽,还有这位最帅的康佳罗悉数登场,长得帅了不起么,你最喜欢的女人还不是成了我老婆。
康佳罗那双迷人的蓝眼珠深情脉脉的望着林佩珊,怎么也看不够的样子,刚想再说点儿什么,就听一个刺耳的声音道:“康先生,既然你担任伴郎这么重要的工作,那边肯定还有好多事等你帮忙,就不必费心陪我们聊天了。”
康佳罗尴尬的笑笑,“哦,是啊是啊,佩珊,那我就先失陪了,回头有时间再聊。”
林佩珊点了点头,看着康佳罗的背影,微笑着对叶承欢道:“你真霸道,老同学想和我多说一句话都不成。”
叶承欢撇撇嘴:“他不是老同学,他是大色狼,我没为民除害就已经很克制了。”
“叶大哥,真高兴见到你!”
叶承欢掏掏耳朵,回头一看,说话的正是龙飞,只不过今天难得的穿了身西装,打着领带,油头粉面的,身后那帮纨绔玩伴也都笔挺的很,简直换了个人似的。
叶承欢笑眯眯的过去,捏捏他脸蛋,拍拍他肩膀,哈哈大笑:“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们这帮货也会穿西装打领带了,哈哈哈……”
龙飞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叶大哥,这么多人看着呢,给兄弟点儿面子。”
叶承欢点点头:“哦,原来是龙公子驾到,哪阵台风把您给吹到沙滩上了,哈哈……”
龙飞翻翻眼睛,搞了个大红脸,喃喃道:“人家不就穿了身西装么,至于那么大惊小怪么。”
他目光落到林佩珊身上,忙找个机会转移话题,“这位是……”
“还用问吗,这么漂亮的女人当然是我老婆了。”
龙飞肃然,带着那些朋友一起鞠躬:“大嫂好!”
林佩珊木讷的瞧了一眼,扯了扯叶承欢:“他是谁?”
叶承欢神秘兮兮的笑道:“龙浩昌的崽子。”
林佩珊吃了一惊,怎么也没想到龙浩昌的儿子会对他这么恭敬:“你们怎么认识的?”
没等叶承欢说话,龙飞就道:“大嫂,你忘了,上次我和叶大哥飚车,他带的人不是你么。”
林佩珊的小脸一下就垮了下去,冷若冰锋的眼神马上向叶承欢割去。
叶承欢讪讪一笑,暗地里一脚踩到龙飞脚面上,疼的他一呲牙,这才恍然,马上道:“大嫂,你千万别误会叶大哥有别的女人,当我没说好了。”
林佩珊目光更冷,脸色更冰。
叶承欢揪住龙飞的耳朵,狠狠地道:“你小子想害死我啊。”
龙飞一时心急,神智有点不清,连忙解释:“我敢保证那个女人绝对不是叶大哥的情人,十有**是他花钱包来的小姐……”
没等他说完,林佩珊一个字也听不下去,一阵风似的飘远了。
叶承欢摸着鼻子,一脸黑线的瞧着他,龙飞满头冷汗,苦笑一下,“那边还有我几个朋友,先失陪一下……”
没等叶承欢发作,他带着那帮玩伴一溜烟跑了。
林佩珊不理叶承欢,索性把他凉到边上,和赵雅琳以及一干相熟的朋友聊天。这片名利场上没几个叶承欢认识的,他蹲在一边抽了几支烟,又在场上无聊的转了几圈,来参加婚礼的人几乎囊括了龙都上流社会。
以前谈论婚礼排场,只注重吃、穿、喝与婚礼地点,婚礼上拉到的赞助给亲们包个邮,已经夺人眼球了。
但沈东泽的婚礼格外不同,那些都太表面,婚礼排场的角逐远远不仅如此。
以沈家在龙都的地位,这场婚礼远远不是普通婚礼那么简单。嘉宾要跨界,证婚人要拉高婚礼档次,伴郎伴娘要充分体现新人的人缘人脉。嘉宾的来头,就是婚礼的噱头;来者的座次,就是新人的档次。所以这不是包邮层面的问题了,婚礼要的,是秒杀社会地位!
上流社会的圈子就是这样,小人物努力想成为大人物,大人物拼命想搭上上层人物,上层人物想要的更多,不仅仅是圈中一哥一姐的地位,更想晋升成为社会上数一数二的人物,在更宽广的领域引人关注。
于是,上流社会的一切都不再简单,婚礼也当然会被众人所注视,既然事已至此,何不办得让满堂宾客和普罗大众大饱眼福,秀婚纱钻戒,秀新郎新娘,更重要的,秀嘉宾排场。
婚礼现场请来的嘉宾是圈中好友,就昭告各位来宾,我们两口子平时都是和这群人在一起的!
不管感情是不是真的这么好,上流社会需要传达正能量……我是一个有良好社交圈的、健康积极的人类。
在叶承欢看来,这场婚礼更像是一场好莱坞明星的盛大party,沈家将婚礼妥善经营,做成一次妥善的公关包装,把自己的身份和道扩展到社会的更多领域。邀请政商界领域人物出席,拉拢彼此距离。这也和的地缘食物链有关……政商界人士希望自己形象亲民,全民娱乐的氛围更加浓厚,现代社会中平等的观念得到强调,没那么多尊卑等级,所以开开领导的玩笑,拉拉的手也不算什么。
这些都是经过六亲不认的激烈厮杀和上亿万脑细胞的快速死亡得来的啊!
叶承欢在领略了沈家的用心良苦后,可奇怪的是偏偏没看到一个人,许可儿。
叶承欢有点犯嘀咕,这么重要的场合她怎么没来?
正捉摸着,今天的重量级人物沈东泽的父亲沈天成到了。
沈天成在林远瞻和权哥以及一大帮江海高层的簇拥下步入会场。
他今天的精神格外好,满面红光,穿着身大红色的唐装,配合那张胖嘟嘟的大脸,笑眯眯的小眼,显得十分喜庆,来宾们纷纷上前祝贺,一口一个“老喜公”,把沈天成笑得合不拢嘴。
叶承欢冷眼旁观,虽然和这老家伙没打过什么交道,可沈东泽背地里干得那些见不得人的事八成都是他主使,栽赃陷害,借刀杀人,一石二鸟,坐收渔利,反掌之间就让龙都两个最大帮派灰飞烟灭,这位简直一个孙子兵法的高手。
沈东泽就一肚子阴谋,整个一个小阴人,有其子必有其父,沈天成表面上笑呵呵的对谁都很客气,可有谁能想到他才是名副其实的大阴谋家。
第274章 某种热度
丁香的失踪会不会和他有关系,叶承欢暗暗的想着,一股深藏的杀机陡然一闪!
一个走神,忽然看到从沈天成背后冒出一双阴冷的眼睛,直勾勾的射了过来,叶承欢一眼就认出来,正是沈东泽那位瘾君子的弟弟沈冬青。<冰火#中文
他拧拧眉毛,眯了眯眼,寒电般的目光直接把沈冬青给逼回沈天成背后,再也不敢随便“放电”过来了。
沈天成正在和众人寒暄的时候,忽然从场外急匆匆跑来一个随从,凑近了小声嘀咕几句,只见沈天成那张喜滋滋的脸顿时没了笑容,好似霜打的茄皮一般,“你说的是真的?”
“千真万确!”
沈天成的脸色变化多端,低眉思索了半晌,忽然回过神,皮笑肉不笑的道:“哦哦,没事,没事,大家开开心心的喝酒,聊天,哈哈哈……”
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沈天成显然是在强作欢颜。
周围的嘉宾极少看到沈天成失态的样子,不明白到底什么天大的事能让沈家的家主一秒钟就没了主张,一个个都住了声,气氛显得极不自然。
别人没听到,可瞒不过叶承欢的耳朵,那种传说中来自古印度密宗的名叫“冥想”的神奇秘术,可以让一个人毫不费力的听到半里地外的蚊子,更何况是说话的声音。
作为这场婚礼主角的楚雄居然不来了?
连叶承欢都觉得十分诧异,到底是因为什么让楚雄连自己女儿的婚礼都不能参加呢?
很快,叶承欢嘴角就浮起一道不易察觉的弧度,不管怎么想,今天这场婚礼一定非常热闹。
大家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楚雄的缺席,沈天成的失态,还是给婚礼来了点儿不大不小的波澜。
沈天成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短暂的震惊后马上恢复了平静,婚礼照常举行。
邀请来的神州著名主持人宣布一声,“婚礼正式开始!”全场立刻一片肃然,所有嘉宾都把目光投向鲜花铺就的道路尽头。
叶承欢不声不响的来到林佩珊和赵雅琳中间,一手揽住林佩珊的腰肢,一手则整个按上了赵雅琳白色纱织裙的圆滚滚的俏生生的香臀。
两个活色生香的女人同时被叶承欢吃着豆腐,但挨着彼此在场,都只能隐忍不发。
林佩珊怕赵雅琳看到,赵雅琳更怕林佩珊看到。
这家伙胆子也太大了,当着这么多人还有林佩珊,居然敢摸自己屁股!
最苦的就是赵雅琳,又羞又恼,可偏偏还要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这一刻真恨不得把这个可恶的家伙扔进大海里喂了鲨鱼,然后再把他的骨头捞出来鞭尸。
好在周遭的人们都看着婚礼现场,没人注意到这边。
渐渐地,赵雅琳忽然有种怪怪的感觉,当着这么多人被叶承欢摸着屁股,那种危险感带来的小小刺激,令她阵阵心惊,那种感觉就好像脱光了衣服在大街上隐身行走一般。
一股电流飞窜全身,她两腿间竟传来某种湿热……
她下意识的伸手遮住半张红透了的脸颊,恨不得马上扎进沙子里去。
金黄沙滩,蓝天碧云,一大批婚礼车队,浩浩荡荡的直奔黄金海岸。
今天,海域以及周边度假区已经被沈家包了下来。
绿水百沙,和风煦语,在这里沈东泽马上就要带着他美丽的新娘举行一场无可挑剔的婚礼。
此刻,在这里不仅可以感受内心幸福,同时还能与自然界的轻灵来一次深深的水乳交融。
浅绿色的海水里漂浮着用粉红色、奶百色玫瑰扎成巨大的心型花环,一个挨一个的漂浮在水上,犹如一条铺在水面的花路,通往海底的神秘世界。
沙滩上遮阳棚的边角都被缠上了粉红色的轻纱,百色的玫瑰和银色的小风铃给婚礼增添了所谓的浪漫气氛。
沙滩上立着的几排花纹繁琐的铁架子,有蜿蜒的牵牛花缠绕在上面,满眼柔和的绿色,淡紫色的小花宛若一幅天然的幔帐,隔绝了有些灼热的阳光。花幔下面整齐的排着纯百色的椅子和小巧的桌子。
每一张桌子上都摆放着甜美的粉红色玫瑰和带着螺旋花纹的全套玻璃餐具,这些餐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婚礼开始了……
神秘美丽的新娘头戴着百合花环,身披白色露肩长裙,大大的轻纱裙摆迎风飘起来的时候,像极了轻盈的水母,这一切已经与海滩自然界融在了一切。
美妙快乐的奏乐响起,和海浪的声音融汇为天籁。
风铃叮叮咚咚的凑起热闹。
空气里飘散着玫瑰和青草的淡淡自然味道。
身穿燕尾礼服的新郎挽起花仙子一样的新娘从海滩的一边走上舞台,在众人的呼喊声中轻轻的呢喃。
这一切都像甜蜜的童话。
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大家都在欢呼着,快乐着。
沈东泽站在一脸肃穆的神父对面看去,狭长的眸子里,映照着的是那被耀眼的灯火照得透明的可爱小脸,娇俏的容颜在神圣的气氛下更显得唯美可人,欲滴的红唇扬起一抹幸福的角度,剪裁合体的婚纱包裹着她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段,细腻润白的肌肤如水蜜桃一般扣人心弦。
由于楚雄缺席,只好临时由神父代替,纤细的手乖顺的放在神父的臂弯里,由他带领着她向新郎缓缓走来,沈东泽深情的目光一瞬不瞬地注视着她,等着她的到来。
叶承欢眯了眯眼,仔细看去,不是楚文轩又能是谁。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难道楚云轩给自己说谎,楚文轩根本没有出走?
楚文轩娇羞的跟着神父的步伐往前走,越过一排排注目的宾客,她晶亮的眸仁里全是前方那张俊朗的容颜,他是一种让人上瘾的蛊,温柔霸道、狂野不羁,潜藏在他身上的种种,都令人难以忽略。
神父慎重的将女儿的手交付到眼前那成熟稳重的男子手心,重重地将二人贴合的手紧紧地收进宽大的掌中,鼓励的朝那手背上拍了拍,接着隐忍着微微抖动的嘴角,到了旁边站定。
沈东泽嘴角噙着一抹温柔的笑魇,眼角幸福的光芒流泻,走到庄严的神父面前。
看着神父庄严的宣读着誓言,林佩珊心中感慨万分,马尔代夫的海岛婚礼上的一幕幕又浮现在眼前,那次婚礼因为自己的缘故中断,不知道此刻叶承欢看到别人的婚礼时会不会想到那些。
她瞧瞧看了眼身边的男人,却见他表情空洞,完全没被眼前的场面感染到,她微微有气,这个没心没肺的男人估计早就把那件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自己居然还抱着歉然。
来宾们眉眼甚是激动和欣慰,每个人都默默地注视着前方,为一对新人默默地祝福。
“我愿意!”
“我愿意!”
安静的场地响起两人互换誓言的应允,沈东泽为新娘戴上从鸽子蛋大的钻戒,告诉所有人,这是他母亲生前最珍爱的一枚樱花钻戒,那颗独特的樱花钻身设计,霎时震撼了沈天成坚硬的心。
他开心的咧开嘴角,看着那枚昔日他为妻子戴在手上的钻戒,心,第一次被填得满满的。
天空洒满了冷焰火,无数挂着祝福的白色气球被放飞,彩带飘舞,将这片沙滩渲染成欢快的海洋。
沈东泽意气风发的站在台上,目光在人群中扫过,可落到林佩珊身上时却微微停顿了下,他拿起麦克风,对着在场的嘉宾们朗声道:“感谢各位朋友来参加我的婚礼,首先,我代表我和我的妻子文轩由衷的感谢在座每一位的光临,孔子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在此,我要先向大家汇报一下,我和文轩的结婚证书编号是:xxxxxxx,所以,我们是名正言顺的合法夫妻,所以今天婚礼也应该算是顺利圆满的吧。
请允许我感谢文轩的家人,感谢他们对文轩多年来的养育之恩,今天,他们将文轩托付给我照顾,我觉得他们真的很有眼光。当然,我也不会辜负他们对我的信任,一定会好好的照顾文轩的。其次,我还要感谢我的父亲,尽管我是一个又乖又听话的好孩子,但是,为了抚养我长大成人,他也付出了全部的心血。没有我的父亲,也不会有今天的我。
最后,我要特别感谢站在我身边的这个女孩子,楚文轩,她抱着如此大的勇气以及自我牺牲的决心,下嫁给我,另我诚惶诚恐,在此我要说的是,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以一百二十分之干劲,让你成为幸福的小女人。
从今天开始,我和楚文轩小姐将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中庸里有句话,妻子好合,兄弟既翕,宜尔室家,乐尔妻帑。父母顺已。也就是说,夫妻恩爱,兄弟和睦,家人的关系也会和谐,心情也会愉快,那么,父母也会顺心而快乐。所以,我希望不仅仅是我和文轩,而是在座的每一个家庭,在此后的日子里,都可以和和睦睦,家和万事兴。
最后,我们夫妻再次真心的感谢在座的每一位嘉宾,出席我们的婚礼,和我们一起分享这一份的喜悦。
谢谢大家!
最后补充一点,大家可以鼓掌了。”
人群里爆发出一片会心的笑声和掌声。
婚礼现场,沈东泽除了向新娘献出爱的承诺外,还送给新娘一件特殊的礼物,自称是他亲自作词写了一首《爱情之歌》:“无论你走到何处,都有我相依相偎,上帝与你我同在,幸福将永远伴随……”
当唱诗班唱出新郎的心声时,整个婚礼现场洋溢着幸福祥和的气息,歌声中,可以看到新郎真诚的目光和新娘甜美的微笑!而这场婚礼也被誉为“最浪漫的婚礼”,因为这首歌,让在场无数女人的心都碎了。
“有贵宾到!”场外忽然传来一嗓子,把大家的目光都吸了过去。
第275章 不速之客
一辆加长版的黑色林肯缓缓驶入婚礼现场,在草坪上停下,车门一开,第一个下来的竟是龙浩昌,下了车,他并没走来,而是小心的打开后面的车门。
龙都赫赫有名的财神爷居然会为别人开车门?这一点就连林佩珊都觉得奇怪。
不言而喻,车里人的身份有多尊贵!
车门打开,从上面先下来一个大胡子,居然打开一把伞遮住出口,随即又下来一位年轻穿着欧洲中世纪蓬松裙的女人,最后下来的则是一个手拄文明棍,头戴礼帽、身子瘦削的男人。
大胡子一身管家的服饰,在前面开路,那个女人搀扶着瘦弱的男人打着伞缓缓步入婚礼现场。
看到这三个衣着怪异的外国人,在场的人们一阵窃窃私语,纷纷揣测着他们的身份。
龙浩昌快步走到沈天成身后,小声嘀咕了几句,沈天成顿时一惊,马上恭恭敬敬的迎了过去,微微一躬身,笑呵呵的道:“真没想到威廉先生大驾光临,犬子的婚礼实在是有光彩啊!”三个人一句话都没有,连瞧都没瞧他一眼,径直擦着他的身子走了过去。
威廉!
在场来宾都是龙都有头有脸的人物,早就听说大名鼎鼎的世界金融巨擘罗斯柴尔德家族来到龙都,难道这个人就是他!
在所有人心里,罗斯柴尔德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张永不封顶的支票,谁要是能和这个家族合作,那么将来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只不过人家门槛太高,连沈天成这么大的人物都被无视,掂量下自己的地位,估计就算百米助跑都入不了人家的法眼,只有眼巴巴干着急的份儿。
林佩超一看是威廉先生,怎么能错过这个结交的机会呢,马上从人群里出来,陪笑道:“鄙人是东方国际总裁林佩超,今天见到威廉先生十分荣幸……”
威廉和那个女人的脸都被雨伞遮着,看不到他们的面貌,不过林佩超同样也吃了个闭门羹,三个人错过他继续往前走。
在场的人面面相觑,搞不清这位是聋子还是哑巴,沈天成和林佩超那么大的人物他们看不见么?
沈天成面色一沉,对龙浩昌道:“浩昌兄,这是怎么回事,他们不是来参加婚礼的么?”
龙浩昌脸色也变得十分难看,支吾道:“我……我也不知道。”
“哼,你陪他们一起来的,你会不知道?”
“日月可鉴,我真不知道。刚才我去拜访威廉先生,刚好碰到他们要出门,一问才知道他们要来黄金海岸,我还以为是受了你们沈家的邀请来参加婚礼的,当时我还暗自埋怨你老沈,这么大的事事先怎么不给我打个招呼,这才派了辆车带着威廉先生一起来了。可是……我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来做什么……”
三个人穿过人群,在林佩珊面前停了下来,那个大胡子管家深深鞠躬,用一口标准的神州话道:“林小姐,您好,威廉先生和索菲亚小姐是专程来拜见您的。”
说着往旁一闪,那个瘦削的男人拿掉雨伞,摘掉礼帽,对着林佩珊同样深深一躬,“美丽的林小姐,能一睹您的芳容是我毕生的荣幸。”
他慢慢抬起头来,面颊如削,颧骨突出,白的好像张纸,没有半点血色,乌黑的卷发抹了头油,一丝不苟的梳成中分形状,薄嘴唇上留着两撇小胡子,多了几分老成,看样子也就是三十几岁的样子,可举止优雅而从容,声音不大也不小,拥有一派迷人的绅士风度,相貌俊美得好似希腊神话里的雕像,美的简直不像人类!
这个人一经亮相,那张绝世的男子容颜直接把沈东泽、康佳罗之类的大帅哥全都给比的黯然无光,很轻松的便成了全场瞩目的焦点。
男人,竟然还可以有这么美的,美得惊心动魄,美得令人心碎!
林佩珊捂着檀口,怔怔的不知所以,她做梦也没想到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家主威廉找的人竟然是自己!
旁边那位美丽的女孩子这时也摘掉红色的针织帽和面纱,露出一张同样惨白的脸庞,同样白的没有半点血色,同样是一头蓬松的黑色卷发,只不过身材比威廉要匀称得多。
微微挑起的双眉下,是一双深邃如潭水般的黑色眼眸,鼻子修长而挺直,两瓣樱色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身上一袭束腰泡沫裙将她美好的身段衬托的无比优雅,洁白无瑕的脸颊镶嵌着两颗宛如星辰的,闪闪发亮的碧蓝色双眼,一目望入还以为是清可见底的湖水,但当往里看时却发现如深不可测的深潭,轻易就能将人的心魄吸进里面。也许不应该称之为女子,应该称作女孩,女孩只有十六、七岁的模样,可她的举止优雅高贵,举手投足间都流动着端庄典雅、超凡脱俗的气质中却又带着一股巾帼不让须眉的帅气。
她捏起裙角微微蹲身,行了个中世纪的礼节,嘴角微起,在脸上勾出一道迷人的笑意,“林小姐,您比想象中还要美,我是威廉的妹妹,索菲亚。”
林佩珊两眼失神,一头雾水,好没搞懂眼前的状况,叶承欢小声的提醒:“老婆,你怎么了,人家问候你呢,就算你不爱搭理他们,起码也表示点儿基本的礼貌吧。”
林佩珊当然不是不想搭理人家,关键这一切来得也太突然,太超乎想象了,让她一点儿思考的余地都没有,她勉强用一个恍惚的笑容表示回敬,可满面疑云反而越发浓重了。
看到这些,沈天成,龙浩昌,林远瞻,权哥,林佩超,赵雅琳,以及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得目瞪口呆。
这位威廉先生和索菲亚小姐到底是吃错药了,还是让驴踢了,放着这么大人物不理,偏偏去问候一个佣人的女儿,可看他们的样子,一点儿都不像被驴踢过,相反的,带着无比的庄重和虔诚,似乎那个淡淡的小女子就是他们的主人!
最让人无语的就是叶承欢那家伙,抱着胳膊,摸着下巴,一副大爷的样子,好像人家是冲着他去的。全世界不要脸的人加起来也没他那么强的底蕴啊!
威廉谦恭的说道:“林小姐,这次我们为您带来三件礼物。”
叶承欢立马两眼放光:“是吗?是什么稀罕宝贝,快拿出来瞧瞧。”
威廉没理他,继续说道:“第一,罗斯柴尔德家族将要与东方国际合作,帮助东方国际扩展海外业务。”
场上的人们一片骚动,沈天成气得老脸铁青,指着龙浩昌的鼻子:“这是怎么回事,你给我解释一下。你不是信誓旦旦的保证,罗斯柴尔德家族一定会和江海合作么,现在怎么变成东方国际了!”
龙浩昌一脸冷汗,苦着嘴巴:“老沈啊,我……我也不知道啊,威廉怎么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决定。”
谁都知道和世界金融界的“第六帝国”合作意味着什么,东方国际犹如踩上巨人的肩膀,从此以后瞄准的将是整个世界!
“第二,我的家族决定向东方国际注资800亿美金,作为合作之后的第一笔投资。”威廉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炸雷般在人们耳边轰响。
800亿美金是什么概念?相当于一个世界级企业的总资产,或是某个中等国家全部国民生产总值。对他们这些人来说简直是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何况还只是第一笔投资而已,罗斯柴尔德来龙都的第一个牛刀小试,就把这帮上流社会的家伙们给砍蒙了。
林佩珊稍稍回过神,淡淡一笑道:“谢谢威廉先生的好意,不过我想你找错人了,我已经不再担任东方国际任何行政职务,换句话说东方国际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
威廉点了点头,还是毕恭毕敬的道:“这一点我已经知道了,不过我可以保证,您很快就可以恢复所有职务,这也是我要送给您的第三件礼物。”
说着,他从怀里摸出一枚磨得锃光瓦亮的金壳怀表,叮的一声打开表盖,看了下时间,喃喃道:“时间刚刚好。”
话音刚落,场外传来一阵汽车引擎声,由远及近,车子在草坪上停稳后,从车上下来一位年过花甲、一头红发的白种男人,西装革履,戴着金丝眼镜,手里提着只黑色手提包,下了车整理了下领带和袖口,健步朝这边走来。
随即,车上又下来三个年龄不一的白种男人,也都是西装革履,手提黑色提包,跟在红发男人身后。
红发男人来到威廉面前,两个人握了握手,又简单的拥抱了下,然后用一口标准的英伦英语说道:“威廉先生,希望我没有来迟。”
“正相反,你总是那么准时,米勒先生。”威廉转过身向林佩珊介绍,“尊敬的林小姐,请允许我怀着十分荣幸的心情向您介绍,这位是世界银行首席财务总监约翰·米勒先生。”
刚来了个罗斯柴尔德家主威廉还不算,现在又冒出个世界银行首席财务总监,今天的婚礼可真热闹了,只是谁都猜不明白他们到底要干嘛。
威廉和米勒交换下眼神,米勒径直来到林佩超、林远瞻等人面前,扶了扶眼睛,一字一板的道:“请问您是东方国际现任总裁林佩超先生吧?旁边这位是副总裁林远瞻先生,对吗?”
林佩超被他搞得一毛一毛的,“米勒先生,咱们好像并不认识。”
“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米勒打开手提包,把一叠厚厚的资料交给他。
林佩超拿过来刚翻了两页,脸色登时就变了,刷的一下出了一身冷汗,“你……这是什么意思?”
“林先生,如果你不懂英文的话,我不介意为你翻译一下,哦,出于对被调查者的信息保密原则,我看还是不要了,为了让你明白一点,我可以用几个例子来启发一下你的回忆。
第276章 威廉的礼物
第一个例子,最近,美国一家企业的财务主管杰米·欧利斯,被发现前些年曾将公司贷款报为收入,借此为公司争取到47万美元的奖金和加薪。为此,杰米被司法机关查处,并被判处12年徒刑。过去美国金融犯罪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经理人,最多被判3到5年徒刑,在美国对企业财务做假集中揭露后,实施对白领层违法犯罪惩处加倍,更为严厉。
第二个例子,前不久,美国纽约州司法部会美国26个州的司法部长和联邦检察官,对默克旗下的药品福利管理公司默得克公司进行司法审查,诉该公司违反了各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药品经营许可法等法规,存在商业贿赂的嫌疑。原因是默得克公司经常给有处方权的医生打电话,并通过给予相关医生药品回扣的方法,扩大默克公司处方药品邮购市场份额。如默克公司的哮喘病处方药欣流的邮购销售额达76%,高于其市场占有率67%;另一种处方药舒降之的邮购比例为41%,超过了其在全美市场实际占有率的22%。同时这些药品的价格也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侵占了消费者公众利益。
第三个例子,前些年,美国对安然、环球电信、安达信、美林、世通等多家公司的会计造假丑闻进行了大面积的揭露,运用新闻媒介等对其违法行为与对公众利益的侵占进行曝光。从被揭露的公司欺诈案看,美国企业财务做假与商业贿赂紧密相关,许多美国上市公司贿赂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虚假会计信息欺骗小股东与投资者,骗取社会对企业的投资,实施金融诈骗,危及社会与国家金融安全。美国能源巨人安然公司为隐瞒巨额亏损,多年来采用两本账的方式欺骗公众。施乐公司当年虚增税前利润14亿美元、虚提公司股票账面价值13亿美元。世通公司通过会计做假虚报利润38亿美元,使本来的巨额亏损变为了高额盈利。在美国诸多大公司财务造假被揭露后,华尔街股市直线下挫,投资者损失惨重。世通的股票每股从最高时的64.5美元跌到每股仅有83美分,公司发行的280多亿美元的债券,面值1美元仅能兑到15美分左右。”
林佩超一阵心惊肉跳:“你说的那些和我有什么关系?”
米勒摘掉眼镜,在手里不紧不慢的擦着镜片,“因为这些例子和你所做的事情几乎完全一致!”
“你,你胡说!”
“你觉得作为世界银行首席财务总监的我有对你说谎的必要么?商业贿赂,财务造假,金融欺诈,这些当然不是一个人可以做出来的,在你旁边的这位先生给你提供了大量便利。你们合伙对马尔代夫司法部门进行商业贿赂,企图以境外非法筹资的罪名逮捕正在那里度假的林佩珊小姐,你们暗中制造了虚假财务信息,并将这项罪名安放到前总裁林佩珊的身上,企图让她承担你们的一切犯罪后果,还有你们联合龙都几大家族,暗中操盘龙都股市长达数年,大量盘剥中小股民,赚取了大量资金,还肆意打压东方国际股价,企图给林小姐造成负面影响。”米勒说到这儿,顿了一下,接过助手递来了一大叠资料,随手散到地上,“在我的电脑里还保存着五百多页的调查资料,全都是你的犯罪证据,只不过你没必要看了,我已经转交给神州的经济调查部门。”
这番话好似当头一棒,林佩超眼前一黑,差点儿晕倒。
“佩超,你告诉他们,那都是你做的,和叔叔没有半点关系……”林远瞻一看要惹火上身了,马上转了性子,气急败坏的叫道。
林佩超眼里布满血丝,转过脸盯着林远瞻,忽然哈哈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好像再没见过这么好笑的事,“瞻叔,你可真会见风使舵呀,这么快就和你没关系了,你收钱的时候可从来没说过啊。”
林远瞻颤手指着他:“你,那都是你逼我做的!”
“都说人老精鬼老灵,你当初不是第一个站出来决心要扳倒林佩珊么?”
“你小子血口喷人!”
林佩超一摆手,“好了,瞻叔,别演戏了,你那套对别人管用,对我根本不好使。”
到了现在他反而平静下来,转向米勒,道:“米勒先生,就算你说的都是事实,别忘了这里是神州,就算你是世界银行行长,也管不到神州的事。”
“当然,我只是提供司法证据,诉讼和调查的事当然要交你们神州的司法部门。你听,他们已经来了。”
随着一阵警笛声,七八辆警车冲进婚礼现场,从车上下来二三十个警察,为首的那位中年男人穿着笔挺的警服,肩上挂着一级警监的警衔,黑着脸背着手,健步走进人群中央。
林佩超一看这人,立马笑不出来了,来的正是龙都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宋学。
“林佩超,林远瞻,你们涉嫌多起商业犯罪案件,请跟我们去警局接受调查。”宋学面无表情的道,一挥手,上去几个警察,咔吧咔吧两声,冰冷的手铐铐在这对叔侄手上。
林佩超一边走向警车,一边回过头来,对林佩珊一阵狞笑,“林佩珊,你真够毒的,我不知道你用了什么手段,居然找来这么多大人物给你撑腰,这次我认栽了,不过你等着,只要我不死,回来一定不会放过你!”
林佩珊一片茫然,眼前的一切都好像场梦,她对这些半点都不知情,想来想去也不明白是谁能有这么大能量把这些重量级人物悉数找来!
宋学接着又道:“沈东泽,康佳罗,涉嫌非法从事不道德基因研究项目,一并带回局里接受调查!”
又是一个重磅炸弹在人们心头炸响,事情来得太多突然,沈东泽、康佳罗都大吃一惊,怎么也没想到这种事会降临自己头上。
沈天成一把拉住宋学:“老宋,你要干什么!”
宋学面无表情的道:“刚才我说的已经够清楚了,康佳罗的涉嫌不道德基因研究,沈东泽购买研究专利,涉嫌非法研制基因药物,这些都违反了神州法律,现在请他们回局里协助调查。”
“宋学,咱们可是老朋友了,你怎么事先不通知我一声,居然要在我儿子的婚礼上抓人!”
“沈天成,请你说话注意点儿,现在我是以市局局长的身份来抓人的,我是国家执法人员,不是你的朋友。”
“好,好,真没想到你竟然翻脸不认人,你别忘了现在我儿子可是楚市长的女婿,这件事你请示过他么?”
“实不相瞒,这是楚市长亲自授意的,沈天成,你和楚市长有交情不假,和我宋学有交情也不假,但你别忘了,你是商,他是官,私下里大家是朋友,可真要是到了节骨眼儿上,官就是官,商就是商,一切都要公事公办。”
沈天成这才明白,怪不得楚雄没来参加婚礼,原来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只不过他不甘心也想不透,楚雄为什么要这么做,“老宋,我一万个不相信这是楚市长的命令,你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宋学眼神淡漠的道:“老沈啊,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还说糊涂话,当然不是楚市长的意思,可你别忘了楚市长再大还能大过燕京去吗?”
沈天成怔怔的道:“你是说这是楚市长上面的人……”
“当然,看在咱们平时的交情上,我明白着告诉你一声,你们沈家干了蠢事,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究竟做过什么你们心里最清楚,就不用我多讲了。另外,楚市长叫我告诉你,以后你是你,他是他,过去的事一切都过去了。你要是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说的事,别怪他翻脸无情!”
“老宋……哦不,宋局长,你等一等,我能不能问一句,你说的上面那个人到底是谁?”
“对不起,他的身份属于国家机密,我无可奉告,你要是想安安稳稳的活下去,就别胡乱打听。”
沈东泽经过林佩珊身边时停住了,他冷冷的一笑:“佩珊啊佩珊,怪不得你会那么痛快的把康佳罗的专利转让给我,原来你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所以你就嫁祸于人,只怪我光看中了这项专利巨大的市场潜力,却没猜到你的险恶用心。你,好狠的心啊!”
林佩珊十分平静的道:“沈东泽,要说心狠我比不上你,你暗中勾结林佩超,挑拨我们姐弟反目成仇,怂恿他们罢免了我,要说心狠我可比不上你。商场如战场,今天你死,明天我活,要怪就只能怪你自己不够聪明。”
沈东泽点点头,苦笑道:“佩珊,要是换做别人的话,我肯定不会上这个当,谁让我喜欢你呢,喜欢一个人往往就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不过能栽你手里,我沈东泽也认了。”
看着沈东泽的背影,他的话还在耳边萦绕,“谁让我喜欢你呢”,林佩珊的心仿佛被什么碰了一下,复杂不堪,她当然知道沈东泽喜欢自己,也能想象到他此时的感受,假如自己也被自己心爱的人陷害,那种滋味也一定难受极了。
这时,叶承欢不合时宜的插话:“老婆,你心疼了,就他那种人的话你也信。他要是真心喜欢你,为什么还三番五次的拆你的台,这种事就连小孩子都看得出来。”
林佩珊轻轻的叹了口气:“我没有心疼他,只是觉得他很可怜……”
“可怜?”
“对,可怜。他这种人永远没有真正的朋友,也永远不会有真正的爱人,难道这种人还不算可怜么。”
“什么叫可怜,我看他是可恨才对。他对你的那种感情不是爱,而是占有,他这种人我太了解了,越得不到的东西他就越想得到,他恨不得全世界都是他一个人的呢。”
第277章 林佩珊的拒绝
林佩珊思忖着他的话,渐渐地有所触动,忽然抬头看着叶承欢:“他对我是想占有,你呢?”
叶承欢顿时愣住了,自己对林佩珊是怎么样的感情呢,究竟和沈东泽有没有区别,有多大区别,连他自己一下子都说不出来。
一场婚礼就这样不欢而散,沈家突遭厄运,那些沈家请来的亲朋好友都怕惹火上身,恨不得马上撇清关系,于是连个招呼不打就纷纷散去,只剩下偌大一片凌乱。
沈天成来到林佩珊面前,阴冷的一笑:“林佩珊,好样的,一朝一夕的功夫我们沈家就被你搞得家破人亡,就连老夫都不得不佩服你啊。不过你别高兴的太早了,有我沈天成在,东泽就不会有事,我们沈家就不会输给你们东方国际,好戏还在后头,老夫就亲自陪你这个黄毛丫头玩一玩,咱们走着瞧。”
林佩珊抿嘴一笑:“那小女子今后就向沈先生领教了。”
沈天成一甩袖子,怒气冲冲的走了。
沈东泽和康佳罗的基因专利固然是林佩珊设计的圈套,可对于威廉会突然站到自己这边,她一点儿都没想到,到现在揣着满腹谜团,急需知道整件事的原因:“威廉先生,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来帮助我?”
威廉抚胸微躬,“对不起,林小姐,在没有得到某人的授权之前,我不能告诉您,总之,以后罗斯柴尔德家族是您的朋友,洛希尔银行永远是东方国际的资金储备。”
林佩珊淡淡的道:“威廉先生,米勒先生,对于你们的帮助,我深深感谢。对于罗斯柴尔德家族向东方国际伸出的橄榄枝,我也深感荣幸。但是我从来不接受别人的馈赠,在我不知道真相之前,800亿美金的投资我一分不要,我有办法让东方国际起死回生。”
威廉和米勒面面相觑,林佩珊果然不同凡响,800亿美金啊,别人就算求也求不来,她居然一分不要,真是个让人猜不透的奇女子!
索菲亚明媚的笑着,“林小姐,您长得真美,我一看到您就好喜欢,为了表示对您的仰慕,今晚我们想请您一起吃饭,可以吗?”
话音刚落,威廉那边连连咳嗽,又是叹气又是捶胸的,还连连给这位不懂事的妹妹使眼色。
叶承欢一听马上来了精神:“好啊,好啊,佩珊啊,反正他们有的是钱,咱不吃白不吃。”
林佩珊白他一眼,“实在抱歉,东方国际遭到这么大的变故,我还有好多事要做,这样吧,有时间我请客,向威廉先生表示谢意。”
“我老婆不能去,我这个当老公的代表就行了,谁去吃不是吃啊,大不了我一个人吃双份的。”
“咳咳咳……”威廉又是一阵咳嗽。
入夜,月如钩,树影在窗帘上来回摇曳,晚风不时将阵阵暗香送进屋来,正是洞房花烛的好时候。
沈东泽很晚才回来,咣当一声,扎进新房里,同时带来一身刺鼻的酒气。
自从被带到公安局一直被审问到晚上,堂堂的沈家大少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待遇,他心里苦闷,找了个酒吧和康佳罗两个难兄难弟喝个烂醉,这才回来。
他看到坐在床边的楚文轩,顿了顿,揉了揉惺忪的醉眼,满腔的怒火立马顶了上来,“千金大小姐,还没睡呢,是不是等我呢。”
他一边说一边脱掉外衣,随手扔在地上,拿来一瓶威士忌满满的倒了一杯,“来,市长千金,陪我喝酒。”
楚文轩轻声道:“你已经喝多了。”
“胡说!你怎么知道我喝多了,我从来没像现在这么清醒过。”沈东泽把杯中酒一口喝个干净,发红的眼睛瞪着女人:“今天是咱们结婚的日子,可你的市长老爸却摆了我一道,你说我该怎么谢他呢?”
“他一定有他的苦衷。”
“不愧是父女情深啊,我沈东泽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你居然还替他说话,真是你们楚家的好女儿。”
“沈东泽,你不用话里藏针,想说什么就直说吧。”
“好!我就喜欢直爽的人!”沈东泽眯了眯眼道:“你以为你真有个好老爸么,以为你老爸真是个两袖清风的好官么,告诉你,你错了。你看到只是他的表面,可你一定不了解他。你知道他是怎么坐上市长的宝座么,当初他落魄的时候要不是我们沈家资助,他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呢。这些年他之所以能在官场上顺风顺水,还不是我们沈家给他帮衬的么,龙都市的几个主要基建项目都是江海搞得,还有新民居建设项目,还有新港码头,要是没有那些个政绩,他能在官场上走多远呢。当然,还有我们给你个人的好处,你永远也想不到加起来有多少。”
“你们沈家不也是靠着我父亲的支持才能做到龙都第一大地产商么。”
“哈哈,没错,一点儿没错,不愧是楚雄的女儿,说话一阵见血。自古以来,一个官员要想干出一番政绩,没有商人的支持是不行的,相反的,一个商人要是没有官员支持也不可能做大做强。官和商是天生的事业伙伴,这一点楚雄比你要明白的多。别以为你父亲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其实他比谁都狠,都毒,只要有人妨碍了他的利益,他就会毫不留情的一脚踢开。他要真是个好父亲,他会不顾你的反对把你嫁给我么,他要真把你当女儿,会在我们结婚当天就抓走你的丈夫么,过河拆桥,兔死狗烹,这种事才是他的拿手好戏。”
“我不管你说什么,他再怎么样也是我父亲,这一点改变不了。你说的没错,我一点都不喜欢你,你不是也一样么,你心里早就有别人了。”
沈东泽眉梢一紧:“对!我心里早就有别人了,我过去现在和将来心里只有一个女人,她就是林佩珊!”
他很快又变得颓然,长长叹了口气:“可惜啊,她不喜欢我,还三番五次的设计害我,今天我就刚好着了她的道。”
“那你一定很恨她吧?”
沈东泽无力的摇头:“不恨,一点儿都不恨,我恨所有人,甚至恨我自己,可偏偏对她恨不起来。”
楚文轩不屑的道:“真不想你这样腹黑心肠的人也有真心喜欢的女人。”
沈东泽哈哈大笑:“好,骂得好。就冲你这一骂,我敬你一杯。”
说着他又满满的喝了一杯,他从来没像今天喝过这么多酒,渐渐地觉得头重脚轻,舌头发直,说话也不利索了,平时的那点小内涵、小城府,全都被酒精给蒸发掉了。
“你一方面喜欢林佩珊,另一方面又拆她的台,你不觉得自己很矛盾么?”
“林佩珊那个女人可不是轻易就能驯服的,要想让她死心塌地的爱上我,就必须彻底打败她!”
“恐怕是你自己的幻想吧,你打败她只能让她更恨你、更讨厌你!”
啪!
沈东泽把手里的酒杯摔个粉碎,“楚文轩,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你以为你就那么清白么,我早知道你喜欢叶承欢,所以咱俩半斤八两,痴男怨女,天生一对。哈哈……”
楚文轩脸色一变,“沈东泽,你这个畜生!你就不怕叶承欢早晚有天杀了你!”
沈东泽仰面大笑:“你真以为他天下无敌么,就算是那样,现在他的女人丁香在我手里,那才是我的王牌。很快我就要用那个女人做诱饵,把叶承欢干掉,然后再对付林佩珊。”
楚文轩吃了一惊,目光低回着略有所思。
沈东泽淫笑着过来,“你不是喜欢叶承欢么,可你现在是我的女人,今晚我要狠狠上你,报复叶承欢,报复楚雄,以后把你变成我的性奴,专门找一些满身臭汗的挖煤工人和乞丐来上你,干完了我就把这些视频都发到网上去,让堂堂的楚市长好好欣赏她女儿是怎么被人蹂躏的,我呢,照样去外面找女人,找乐子,照样千方百计获得林佩珊的芳心,我让你守一辈子活寡,一辈子活在痛苦中,等将来把林佩珊搞到手,我还要当着你的面上她!”
看着男人一脸邪淫的样子,楚文轩怕极了,一点点挪到床角,“你别过来,你别过来……”
沈东泽一边过去一边解开领带,脱掉衬衫,露出一身饱满遒劲的肌肉,脸上挂着狰狞,一个箭步冲过去,楚文轩恰好向旁一闪,男人酒醉眼神发花,这一下扑了个空。
楚文轩缩在墙角,“你再过来,我……我就喊人了……”
“喊人?哈哈……这是沈家,不是你们楚家,何况你现在是我的女人,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就算你喊破嗓子也没人理会。”沈东泽又一扑,没想到又扑了个空。
他微微一楞,一转身,发现楚文轩已经到了房间另一头,一身红装已经忽然不见了,上身明黄色线衫,下身蓝色牛仔短裤,一双红色运动鞋,齐眉的中长发下明媚皓齿,灵动有神,眉眼间还是楚文轩的样子,可整个人的气质全都变了,好像一眨眼的功夫变成一位清纯可爱的邻家女生。
沈东泽揉揉眼睛,却怎么也瞧不清楚,“你……你怎么变样了?”
女人背着手,人比花娇的站在那里,露齿一笑:“沈东泽,你真以为自己很聪明么,连是不是新娘子都认不出,我看你应该叫天下第一大笨蛋才对。”
沈东泽有种被愚弄的感觉,他一向自以为是,决不允许被人愚弄,不由得攥紧了拳头,黑沉沉的道:“你不是楚文轩?到底是谁!”
女孩指着自己鼻子,“我是楚文轩的孪生妹妹楚云轩。”
“为什么要冒充她?”
“说你笨你还真是笨啊,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么,她一点儿都不喜欢你,更不想嫁给你,所以很早之前她就离家出走了,我为了让她顺利离开,才假扮成她的样子,骗过了你们这些大笨蛋。”
第278章 暮光之城
沈东泽脸上的肉一阵抽搐,“我不管你是楚文轩还是楚云轩,总之嫁给我就是我的女人,今晚我先上你,等以后找到你姐姐之后再上她。我沈东泽什么样的女人都玩过,还没玩过双胞胎姐妹花,想想就让人沸腾。”
楚云轩依旧挂着灿然如花的笑容:“好啊,只要你能打过我,我就让你……那个……”
这个女孩虽然不是楚文轩,但清纯可爱别有一番风味,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勾的男人欲火难耐,他慢慢抽出皮带,在手里啪啪的抖了抖,“原来你喜欢被虐,正好合我的胃口,我先打你再上你,非干得你求饶不可。”
一道线影抽过去,又陡然凝固。
沈东泽怔住,模模糊糊中只见女人脸上还挂着明媚的笑意,一只手握着皮带的一头,一副混若无事的样子。
楚云轩素腕一翻,一股潮汐般的力量陡然传来,沈东泽的胳膊拧成麻花,扑通,一条腿硬生生跪了下去,疼的他哎呦一声,皮带也到了对方手里。
楚云轩也把皮带抖了抖,淡淡笑着,“沈东泽,今天你落到我手里算你倒霉,幸好我姐姐没嫁给你,也没人愿意嫁给你这种蛇蝎小人。今天我要替那些被你残害过的女人好好教育一下你。”
刷!
一道暗黑的鞭影印在沈东泽的瞳孔上,他的酒一下就醒了大半,瞪大眼睛,仿佛看到死神正张开双翼,猎猎的扑向自己!
皇庭食府?
叶承欢瞧着手里的名片,上面写的正是“皇庭食府”四个字,隔着车窗望了望外面不起眼的小街道,对出租车司机道,“司机师傅,你确定皇庭食府就在这里么?”
司机信誓旦旦的道:“我跑了十几年出租车,别的不敢说,龙都每个犄角旮旯都走遍了,下了车斜对角就是你要去的地方。”
叶承欢有点儿纳闷,罗斯柴尔德家族请客,怎么也得是全龙都最奢华的酒店吧,光听名字“皇庭食府”,一派皇家风范,多气派,多豪华!出租车怎么把自己带到这么个鸟不生蛋的地方!
他半信半疑的下了车,刚想再问一句,司机一脚油门,出租车一溜烟儿跑没了。
旁边传来一通狗叫,叶承欢一回身,就见几条野狗正在路边的垃圾堆里刨食。
他自嘲的一笑,径直来到斜对面的一排大排档前。
虽然已是深秋,可这里依旧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气氛。
门口一盏盏大灯泡,把四下里照得一片亮堂堂,好多汉子有的赤着膊,有的穿着背心,踩着拖鞋,三三两两的围在桌前,一边大说大笑一边喝着啤酒,旁边砌着土灶台,一身油污的大师傅把黑黪黪的炒锅耍的上下翻飞,空气里立刻弥漫起爆炒虾仁的香味。
叶承欢咽了咽喉咙,一抬头就看到熏黑的牌子上写着“皇庭食府”四个大字。
他不甘的扯过一个端菜的师傅,“哥们儿,问一下,这里就是皇庭食府么?”
那人翻翻怪眼:“你认字么,没看到牌子上写的什么。”
这下毫无怀疑了,这里就是威廉请客的地方,只不过“皇庭食府”这个名字是否有点坑爹呢?
叶承欢径直穿过那些横七竖八的桌子进到里面,一股子油烟味呛得人睁不开眼,推开所谓“雅间”的门,还没看清楚里面的状况,斜刺里冲过一道暗香,一个女人八爪鱼似的攀住他的身子,伸出闪亮雪白的獠牙,一口咬住他的耳朵,咬得他一呲牙。
叶承欢是饶人的么,管她是谁呢,马上还以颜色,一口咬到对方又香又嫩的脸蛋上,给她留了两排清晰的小齿印。
女孩子嘤咛一声,用肉肉的小手背去揩脸上的口水,嘟着小嘴,用一口流利的德语道:“霍尔德哥哥,你好淫邪啊,总是喜欢欺负我。”
叶承欢看着她那张明媚的小脸,无语的耸耸肩:“咱们到底谁喜欢欺负谁啊,索菲亚小妹妹。”
威廉在大胡子管家的陪同下款款而来,脸上永远都挂着淡淡的忧郁样子,微微鞠躬道:“北风之神,我代表罗斯柴尔德家族全体成员向尊贵的您,表示我们最诚挚的问候。”
说话的同时,还用严厉的眼神制止顽皮的妹妹。
索菲亚扮个鬼脸,拉住叶承欢的胳膊,样子十分亲昵。
叶承欢皱了皱眉:“索菲亚,我记得上次见面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怎么你还是十六七岁的样子?”
“你猜。”索菲亚神秘兮兮的笑道。
叶承欢二话没说,撩起女孩的秀发,看到雪白的脖颈上赫然印着四个整齐的红色圆点,脸上闪过一丝明悟,“你已经接受初拥了么?”
女孩闪着清澈的蓝眼睛,几分羞涩的点了点头。
叶承欢忽然一把抓起威廉的衣领,提起他上半身,就好像提着一只瘦巴巴的病猫,眼睛里闪着血光之灾,一字字道:“她才只有十六岁,你们居然就对她施洗,你们还是不是人!”
威廉一点儿都没反抗,脸上的忧郁更浓了:“北风之神,你好像忘了,在我们高贵的蓝血贵族里,十六岁就已是成年了。”
叶承欢叹口气,这才放开他,还展了展他的衣服,对索菲亚道:“你是自愿接受初拥的么?”
索菲亚很坚定的道:“嗯,霍尔德哥哥,我向仁慈的您发誓,我是自愿的,毕竟我的身体里流淌的是罗斯柴尔德家的血。经过施礼的人容貌和身体会永远保持在施洗的年龄,这就是我还是十六岁的原因。”
叶承欢感叹一声,“那么久不见,你们罗斯柴尔德家族还是那么臭屁。”
威廉的忧郁气质里终于多了几分自傲,用优雅的手势道:“用最华丽的语言来描述我们种族是最好不过的了,我们在月光的照射下显现出最完美的脸庞与身姿,我们拥有贵族的气质;永恒的岁月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生;黑夜给了我们不同颜色的眼睛;我们却用它们寻找鲜艳的血。
我们肌肤冰冷碰触时好似触摸冰块一样,我们洁白的牙是我们的利器,一切在我们的白牙之下都会显得脆弱无比。我们天生神力,蚂蚁可以搬动他们自身5倍的重的物体,我们亦然可以甚至比那更强。
我们的强大是基于我们存在的时间所定义的,基于时间越长那么我们的能力也就越强大。
当我渴望鲜血时,我会失去人类的意志进入暴走状态。我即使痛恨着我的血统,即使不想伤害人类,可是,还是无法阻止自己嗜血的本性。这已经不再只是对血液的渴求,虽说血液是所有生命**的官能化身。但是,最蛊惑的感受就在於吸血那一刻的缠绵:吸饮、杀戮、华美的心脏****舞蹈。当猎物软化溃倒时,我觉得自己仿佛饱满起来。我所咀嚼下的死亡,在我迷醉恍惚的瞬间,好像燃烧得和生命等量齐观。”
叶承欢不耐烦的摆摆手:“好了好了,别再拿你讨厌的吸血鬼之歌来炫耀了。”
“不,北风之神先生,我必须再次声明,我们不是一般的吸血鬼,我们是吸血鬼中高贵的蓝血贵族,尽管我们喜欢在夜晚出来散步,但我们同样不惧怕阳光。”威廉固执的解释,似乎叶承欢要不承认他们家族的高贵血统,他就要一直啰嗦下去,直到对方被他啰嗦得毁掉三观和大脑为止。
叶承欢眨眨眼睛,“你说完了没有?”
威廉讷讷的道:“说完了。”
“咱能吃饭了吗?”
“当然,当然。”
叶承欢瞧着桌上几样寒酸的饭菜,皱了皱眉头,“威廉啊,这就是你请我吃的东西?”
威廉讶道:“怎么了,我的神,是不是太奢侈了?”
叶承欢一阵无语:“咱好歹也是被英王册封过的伯爵,好歹也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家主,请客就吃这个你会不会觉得寒酸?”
威廉不好意思的道:“不瞒您说,我们罗斯柴尔德家族一向遵循避世教条,家族成员必须要简朴,从不允许去豪华酒店,从来没有请过别人吃饭,就算一定要和朋友吃饭,也一定是aa制。”
“所以这次你们能慷慨请我吃饭就已经是很破例了,对吧?”
“嗯。”
“别告诉我,你们身上的衣服也是从祖辈传下来的?”
“没错,您怎么知道的?一方面表示对祖辈的怀念,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简朴。”
叶承欢这个蛋疼,堂堂的第六帝国,随便一笔投资都几百亿美金,没想到这帮家伙居然这么抠门,本来还想借机大快朵颐呢,现在看来还是人家林佩珊有先见之明啊,他扁扁嘴巴:“算了吧,今天还是我请客吧,把这些萝卜青菜都给我换了,我不是兔子。”
威廉一本正经的道:“北风之神,我们罗斯柴尔德家族最讲诚信,既然说好是我们请客,就不能改变。”
叶承欢叹了口气,原来这家伙不光抠门,还特认死理,他们是上天派下来折磨自己的么?
他无聊的吃着东西,简直味同嚼蜡,威廉,索菲亚,大胡子笑眯眯的瞧着自己,一点儿要吃东西的意思都没有。
“你们怎么不吃?”
威廉摇了摇头:“您忘了,我们不吃这些,我们有我们的食物。”
“那就拿出来一起吃吧,大家都是老朋友了,还客气什么?”叶承欢热情的张罗着。
三个舔舔嗜血的唇边,同时从口袋里摸出三只血浆袋,插上吸管,滋滋的吸食着,空气中立刻弥漫起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儿。
叶承欢呆呆的瞧着他们吸食血浆的样子,顿时没了胃口。
更没胃口的是,被三双嗜血的眼睛来回打量,搞得叶承欢一毛一毛的。
他索性放下筷子,摸了摸嘴巴,“我记得蓝血贵族的人是不伤害人类的,对吧?”
威廉咽了咽喉咙,舔掉嘴边的血液,露出一闪一闪的獠牙,道:“没错,英明的神。我们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从来不掠夺生命,这些都是我们花大价钱从停尸间买来的死人血。”
第279章 伯爵德古拉
好像有根无形的针一下刺进叶承欢的胃里,让他的迷失了味蕾,肠胃一阵抽搐,“麻烦你们,吃东西的别说这么恶心的事,好不好?”
三个人已经吃光了一袋血浆,妥贴的将空袋子收好,威廉十分绅士的擦了擦嘴,刚刚从美妙的情绪中解脱出来,又换成一脸忧郁表情,“我们虽然吝啬了些,但对于您的恩情是永世不忘的。多年前,那些可恶的狼人企图消灭我们血族,要不是您一手摧毁巫族,恐怕我们罗斯柴尔德家族已经不复存在了。所以在接到您的命令后,我们马上来到了神州。”
叶承欢点了点头,思绪仿佛又拉回到过往的某个时间:“巫族凶狠残暴,妄想吞掉其他异族,还大肆捕杀人类,所以这个种族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威廉脸上浮起丝丝忧色,那张本就惨白的脸显得更白了:“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更大的灾难也许不久就要降临……”
叶承欢拧起眉毛:“这话怎么说?”
威廉微微叹了口气:“为了让您更好的理解几大异族的纷争,事情还要从千年圣战开始说起。”
叶承欢表情肃然,静静的听着。
索菲亚显然也没听哥哥说起过那个古老的传说,内心充满好奇,眨着碧蓝色的大眼睛,两手托腮认真的倾听。
“一切要从一个古老的传说开始,那是我们蓝血贵族一代代口口相传下来的。在整个世界还未诞生的时候,天地连成一线,没有尽头,也没有界限。
有一位神,从山岩出生,他所开创的神宫取名伊甸园。
神为自己创造仆众,这些神的仆众就是人类。那时的人没有自由意志,世界平静,神的预想左右一切。
后来泥藻所生的神幻化成蛇潜入乐园。神迁怒于人,将人逐出伊甸,另造天使日夜守护,使人永世不得重归故里。人来到一无所有的荒原上,不得不为自己寻找栖身之所,并四处狩猎以伺后代。他们对创造了自己的神心怀敬畏,残存着为神招回膝下的一线希望。
不久,第一个人类家庭出现,亚当、夏娃是父母,两个儿子,大的叫该隐,小的叫亚伯。
亚伯比该隐更聪明,深得神的宠爱。一天,泥藻之神幻化为行尸将亚伯扼死。该隐放牧归来,见到这个惨状,立刻告之于神。神质疑该隐的说辞,该辩解不清,于是被神驱逐至腐疫丛林。
神说:“你犯了罪。我罚你不生不死,永受煎熬。我要给你一个记号,令人类唾弃你,仇视你,隔绝你于种群之外。”
该隐孤独的徘徊在密林深处,既想念父母,又想念死去的兄弟。
这时泥藻之神又幻化为女人来到该隐身边,教会他如何依靠吸食活物的血以获取神力。
女人将自己的血喂给该隐喝,该隐喝了她的血,顿时觉得力大无穷、能预知未来。女人流干了鲜血,忽然坠身于火光之中,把该隐灼伤。该隐明白自己的弱点是惧怕火焰,因此昼伏夜出,再也不见太阳。该隐就是第一代血族。
血族将祖先该隐得到启示的一天划为血启元年。约在公元前一万七千年至一万九千年之间。
女人消失以后,该隐十分想念,于是便依着女人的形象,取羊的五样脏器创造五条生命。
他们就是第二代血族。
此后该隐与孩子们一起远涉重洋,到了丰泽平原寻找父母。没想到亚当夏娃已经去世,他们的子孙果然如神所愿,视该隐为异族,纷纷要杀他。
该隐悄然离去,留下五个孩子三个被人类杀掉,剩下两个隐姓埋名育有十三个后代,后世称为血宿。他们就是第三代血族,血族传说的核心,末日的祸首。
十三血宿争勇斗狠,为了提高神力而大肆屠戮生灵。其中之一天赋异禀,不怕太阳,懂得暂停时间。他将父母杀死,并吸食他们的血,发现血族的血可使凡人永生,使血族登圣。这十三血宿由此反目,连年征战不休,血族称这场战争为千年圣战,战争的受害者,多半是人类。
神眼见造物遭受灭顶之灾,遂以洪水夷平大地,仅使一个忠实的信徒挪亚逃进方舟,人类方得延续。
洪水虽未取血宿性命,但却使之身受重创,不得不转入休眠。为了继续圣战,十三血宿各拥一族,每一氏族都继承了创造者的特质,因而各不相同。出乎意料的是,氏族沉迷安逸,彼此结盟,将先祖抛之脑后。重伤未愈的十三血宿气恼难当,发誓在重临天下之时将背叛者铲除净尽。
手拭双亲的血宿曾说:“当我觉醒时,世间再没有黑夜,烈日高悬,化凡人为蒸气,化血族为松粉。神将收回的,只有一片焦土。”
十二世纪前后,血族的一支蜕为魔族。魔族同样以鲜血为食,但他们血统污浊,相貌丑陋、神力怪异。他们的血液如毒浓般无法给人以神力与永生,但凡被他们嘶咬过的人类立刻变为行尸。行尸没有任何意志,完全听凭创造者的摆布,与它的创造者结为一体,共享生命。魔族背叛了芙芝的宗教,受到芙芝的诅咒,永坠恐惧感的深渊不得超脱。因此,魔族转而崇拜血宿阿波罗和火焰。它们深信,只有焚炉末日的到来,才能使灵魂得到解脱。
魔族自诞生之日起,便将血族与人类卷入了无休止的混战之中。他们认为,履行圣战的承诺是使血宿提前复苏的唯一方法。
魔族后来演化成巫族,还未发展强大时遭到一场血族的大清洗,被赶出城镇,从此在荒野上生活。
为了提高他们的战斗力,他们与狼交配,经过不断繁衍,就成了后来的狼人。
血族中有的家族对血宿的传说又恨又怕。虽说他们表面上否定血宿的存在,心里却对末日传说的临近坚信不移。但有的却不愿卷入未来的浩劫,采取避世教条,和人类和睦相处,成为了介于巫族和血族之间的中立族,我们罗斯柴尔德就是其中一支。
随着巫族的强大,他们大举向血族发动清洗,血族遭到重创,可是他们的野心越来越大,竟然将魔手伸向了中立族和人类。
多年前,您一手摧毁了巫族,可是这个族群并没有完全消失,侥幸活下来的几大长老为了报复,他们来到罗马尼亚的特兰西瓦尼亚的锡吉什瓦拉城,拜访了传说中最可怕的魔鬼,也是十三血宿之一的德古拉伯爵的古堡。
据说他们在上帝武装中的长矛上找到了天使留下的古老咒语,并用咒语以及自己的血唤醒了德古拉,德古拉成了巫族的主人,而且发誓要向血族和人类发动报复。”
说到这儿,威廉难掩悲伤,声音一度哽咽。
索菲亚也受到威廉悲伤情绪的感染,红着眼圈问道:“哥哥,那么伊莲娜公主是被巫族抓走的吗?”
威廉点点头,颤着嘴唇却说不出话来。
“伊莲娜是谁?”叶承欢问道。
索菲亚道:“是哥哥的女朋友,冰雪之国的公主殿下,一个美貌温柔的女人。”
叶承欢不解的道:“你们血族不是为了保持高贵的血统从来不和人类通婚的么?”
威廉压了压悲伤道:“我们中立族不是这样的,为了保持和人类的友好,从第一代中立族开始就打破了血族的禁令,允许和人类通婚,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可以不掠夺人类生命还可以在阳光下存在的原因,血统一旦被打破,我们的力量将会一代比一代弱小,而且我们还被其他血族的视为异端,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虽然力量越来越小,但是我们从人类那里吸取到了爱、和平、温暖,和这些相比,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了。”
威廉带着几分神往继续说道:“伊莲娜是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的小女儿,我们是在英国牛津大学读书时认识的同学。她像是从安徒生童话中走出来的女孩子,虽然贵为公主,但一向低调、朴素、亲和,我一直以为她是平民家的孩子,直到我们认识很久后我才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爱情与身份无关,从我看到她一眼时,我就爱上了她,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这个女孩子就是我的夏娃。后来,我们相爱了。我像她爱我一样的爱她,她也像我爱她一样的爱我。有一次,我壮着胆子告诉她,我身体里有一半的人类血统,另一半则是血族。我原本已经做好了分手的准备,可她竟然一点都没害怕我,还是像过去一样爱我。没有了她,我的生活就像没有了空气和水一样,再也没法支持下去。”
说罢这些,威廉痛苦的用手捂住脸。
“她失踪多久了?”叶承欢拍拍他的肩膀表示安慰。
“到现在整整三年。”
“有机会我会去趟欧洲,瞧瞧那只老不死的德古拉是个什么德性。”叶承欢淡淡笑道。
“可是您身上有七道封印,无法施展原力,万一……”
“你们怕我万一不是他的对手,反而被他变成吸血僵尸,对吧?”
威廉忙道:“不,您是我们心中万能的神,只不过您一旦施展原力的话,恐怕会引起诸神的震怒,我担心古老的悲剧会重演。”
叶承欢眯了眯眼,露出几分思索神色,半晌才道:“这样吧,回头我会把这件事告知血族的各个家族,只有全体血族的人联合起来,才能抗拒巫族的清洗。同时,我还会命令风暴第五区必要的时候给你们提供支援。你不用担心,他们既然抓了你的伊莲娜公主,在他们提出进一步要求之前是不会伤害她的。”
这顿饭吃的一点儿不愉快,谁吃了几盘青菜萝卜之后都不会愉快的,没法子,世界上最有钱的人却是最抠门的穷酸,谁让他遇到这位一毛不拔的威廉呢,可以一把丢出几百亿美金支持林佩超,居然连一顿像样的饭菜都请不起。
第280章 钢爪级狼人
出了那家坑爹的“皇庭食府”,叶承欢瞅了瞅黑漆漆的周围:“你们的车呢?”
“我们是从旅馆步行来的,您知道,现在的油价这么贵,租车费也很高昂,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晚餐之后刚好散散步。”威廉解释道。
叶承欢还以为他们会安排那辆加长林肯接送自己,听了这话,连想打车的话也咽了回去,这个铁公鸡一定又要找出一大堆借口搪塞,烦都烦死了。
他现在除了后悔之外没别的想法,早知道是这样,就算这家伙用八抬大轿来请自己都不会来的。
除了对活泼可爱的索菲亚小妹妹十分想念之外,他现在最讨厌看到就是威廉那张永远的苦瓜脸,还有大胡子管家莫顿一脸死了亲娘的哭丧德性。
索菲亚拉着叶承欢的手不放,一边走着一边摇着,不停的问这问那,好像天生就是十万个为什么。
一阵晚风吹来,将地上的落叶层层掀起,街道越发显得冷清,昏黄的街灯将四个人的影子拉的好长。
明月正圆,在树梢和屋顶洒下点点清辉……
只有索菲亚叽叽喳喳的声音,叶承欢叼着烟卷,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着声,凄迷的眼神在黯淡里闪烁不定。
威廉一脸忧郁的想着他的伊莲娜公主,大胡子管家则面无表情,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叶承欢暗暗的想,幸好是晚上,要是大白天自己和这三个奇怪的外国人走在一起,不知会让多少人三观尽毁、大脑崩溃呢。
“先生,给点儿钱吧,求求你,给点儿钱吧。”正走着,忽然从斜刺里冒出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一把抱住威廉的大腿,满脸的鼻涕眼泪全都抹了他一身。
威廉他们一向都有洁癖,冷不防被抹了一身黄白之物,眉头皱巴巴的,心里厌恶极了,优雅的蓝血贵族还是保持着最大的风度道:“对不起先生,我没有钱,请你躲开!”
那个乞丐不管不顾的抱着他的腿,就是不放,一边哭一边哀求:“我孩子得了重病,没钱去医院,要是再不救她,她就会死的,求求你行行好吧……呜呜呜……”
要怪只能怪这个乞丐不长眼,放着别人不找,偏偏找上这位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威廉摆出一副誓死不从的架势,哪怕为了一块钱,他也决定和乞丐耗下去了。
两人僵持不下,场面十分难堪。
索菲亚实在看不下去了,狠狠瞪了哥哥一眼,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金币,正要过去给了乞丐,被叶承欢伸臂拉住,“索菲亚小妹,下次施舍之前先看看清楚,这种挂着羊头卖狗肉的货我见多了,何况他还是一头狼!”
此言一出,威廉、索菲亚、莫顿以及地上的乞丐都是一惊。
乞丐的哭声刀劈般的止住了,他低着头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
威廉以血族的敏锐嗅觉马上闻到一股奇怪的腥味,他张开双臂,整个人忽地倒飞出去!
乞丐两手一抓,抓了个空,然后慢慢的抬起头,露出一双绿芒四射的双瞳。
他的面目渐渐扭曲成一团,张开血盆大口,嘴里伸出四颗锋锐闪亮的獠牙!
一切裸露的皮肤上,快速生出一根根又粗又黑的毫毛,嘴巴也吐了出去,身子好似冲了气似的膨胀。
刺啦,刺啦声不绝于耳,胸口的衣服全部崩裂,鞋子也断成两片,露出粗长的脚趾。
不到五秒钟的时间,乞丐已经幻化成一头狼和人的结合体,凶悍且异常可怖,他张开血盆大口,喷出一道长长的白气,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嚎“嗷。”
整个场面仿佛科幻电影里的存在,却偏偏如此真切的在眼前发生了。
叶承欢斜睨着那个怪物,一点儿都不显得吃惊,相反的,还带着几分乏味的道:“你妹的,长这么丑还敢出来装神州的乞丐,我们神州乞丐可比你英俊多了。”
“嗷”那头狼人听了这话刺出獠牙,竟然人立起来,手还是手,脚还是脚,只不过人已不是人!
他一个虎扑奔向叶承欢,叶承欢呢,慢条斯理的把嘴里的烟头吐出来,在鞋底子上蹭灭,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索菲亚娇叫一声,躲到男人背后,两手紧紧抓着他的裤腰,让他上下都没法施展。
叶承欢皱了皱眉:“索菲亚小妹,你到底想帮谁?”
索菲亚怯怯的道:“当然想帮你了,霍尔德哥哥。”
“帮我为什么要扯我裤子,那个丑八怪要是扑过来,我是打还是不打?”
索菲亚脸一红,忙松开他的裤子,两只小手靠下了点抱住他的大腿。
叶承欢又皱了皱眉:“索菲亚小妹,咱能不能换个地方抓啊?”
“怎么了?”
“不怎么,因为你抓到了女孩子不该抓的地方。”叶承欢闷闷的道。
“哦哦,霍尔德哥哥……”
“怎么了?”
“你真讨厌。”
叶承欢一阵尴尬,摸了摸鼻子:“你好歹也是蓝血贵族的人,而且还经过了初拥,就算见到个狼人也不至于这么胆小吧,亮出你的小獠牙,让那个杂碎知道你们罗斯柴尔德家的厉害!”
索菲亚弱弱的道:“霍尔德哥哥,我好怕,你保护我!”
叶承欢一阵无奈,气又气不起来,被这个惹人疼的小姑娘一句话惹得全身火苗子乱窜。
“狼人!”
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那头狼人立刻僵在地面,两只荧光绿的眼睛,和呼哧呼哧冒着臭气的嘴巴,一同指向面前的那个大胡子。
莫顿的眼睛一刹那变成血红色,脸色却无比苍白,两只耳朵高高竖起,伸起两条又短又粗的胳膊,扑棱扑棱几下,那个肥胖的身体便一下扑到人们头顶。
他的面目同样狰狞,裂开嘴角露出四颗雪亮的獠牙,对狼人一呲,两臂扑扇的力量奇大无比,直接将索菲亚扑到后面,叶承欢却依旧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默默地点上一支烟,好似眼前的场面和他没半点关系。
莫顿一伸脖子,张口血口,亮出獠牙,发出“嗤”的一声长啸。
那头狼人引颈高叫“嗷。”
“莫顿,干掉它!”背后传来威廉冷冷的声音。
大胡子管家一摇脖子,嘴里喷出一道血剑,整张脸狰狞不堪,变成猎食的猛兽状,两臂一扇,胖大的身体忽的一下飞窜而下,卡巴卡巴一阵骨裂声中,从腋窝下伸出两只锋利的爪子,径直抓了过去。
狼人呼出口白气,显得被对方的威势吓了一惊,眼看着从天而降的吸血鬼,两脚不住往后退去。
啪!
莫顿的爪子如影而至,一下便抓上狼人的两肩,刺啦一声,连血带肉抓下两大块活生生的血肉。
狼人又是“嗷”的一声,抡起两条锋锐的爪子,胡抓乱拍,恨不得一下把对方拍死。
莫顿扑棱着胳膊,身子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在黑沉沉的空中犹如一头灵动的大鸟,狼人抓了十几下都没抓到。
莫顿口中陡然发出“哇”的一声尖啸,整个人在空中一道回环,绕到狼人背后,伸出腋下的两只锋爪,扑的一下,穿透了狼人的胸膛!
霎时间,鲜血四溅,碎肉横飞!
可是莫顿的右爪上却多了一个活蹦乱跳的东西,他深吸一口气,吭哧吭哧的两口把那团血肉模糊的东西吃掉。
与此同时,狼人的身子砰然栽倒,抽搐几下,再也不动弹了。
索菲亚吓得花容失色,扑进叶承欢怀里,身子瑟瑟发抖。
威廉恼怒的道:“莫顿,为什么要杀了他,至少我们可以问问伊莲娜的下落!”
莫顿刚饱餐了一顿,满嘴是血,听了这话,才知道自己失误了,刚要说话,就见叶承欢打了个手势,淡淡的说了声:“别着急,还有很多留给你审问的。”
黑漆漆的街角忽然多了一对对碧油油的光亮,好似午夜坟场里的磷火,一对,两对,三对,四对……威廉用眼一扫,至少有八对!
那些磷火越来越近,从黑暗里慢慢窜出八条已经变身的狼人,即使趴在地上,比一般人还要高大,锋利的爪子地上划着,柏油路面好似豆腐渣般卷起碎屑,刺啦刺啦,十分刺耳,嘴里喷出一道道冰刀般的白气,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嚎叫。
莫顿双臂一展,整个人再次悬空,对着那些狼人刺出獠牙,发出一声断刃般的尖啸。
一对八,就算莫顿的杀伐力再强大,也不免被狼人撕碎的命运,可他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到了这时也只有拼了。
“伯爵,你们先走,这些狗娘养的交给我了!”
威廉凄冷的面孔在月光下有些狰狞,声音却沉稳无比:“莫顿,别忘了在你面前的都是钢爪级狼人,你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最前的狼人嘴里发出一声冷笑:“是的,力量越强,等级越高,这是狼人的生存法则,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你不战斗就只能等着被消灭,你不变强就只能等着被淘汰,你不吃就只能等着被吃,这是世界不变的定律,我们的特性是改变,改变是进化的本质,进化是变强的法则,唯有强者才能生存,唯有力量才是权力,唯有进化才能变强,唯有存活才是赢家,战斗吧!为了生存而战,为了荣誉而战,为了迈向明天而战斗。各位狼人战士们!我们要成为最强的掠食者,万物生灵都将尊敬我们的力量恐惧我们的力量!”
嗷。
狼人们一起嚎叫,声震四野。
“莫顿,拔出你的银刃!”威廉命令道。
莫顿脸色一僵,苦了苦嘴:“伯爵,您怎么忘了,来神州前您不是把银刃都收进保险柜了吗?”
莫顿苦,威廉更苦,他为什么要把银刃收进保险柜,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铁公鸡,因为银刃起码也是银子做的吧。
叶承欢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用银刃,狼人总是在月圆之夜变身,变身后呈极度暴走状态,攻击力和速度暴升,凶残且无畏,极难对付。
第281章 水银子弹
但他们也有弱点,银制品或液态硝酸银可以使他们丧失战斗力。
其实被称为神圣金属的银的作用不过是阻止伤口的细胞再生,使狼人那惊人的生命力无法发挥再生的能力,普通武器造成的伤口通常在一到两秒之内就会完全愈合,换句话说,银制武器唯一的优势就在于它造成的伤口几乎不可愈合。
钢爪级以上的狼人都有着钢铁般的皮肤和柔韧得连刀都无法斩断的体毛,而银的质地又比较软,换句话说心脏当然是狼人最致命的要害,但要想把银刀****狼人的心脏,恐怕还是比水果刀****花岗岩或者大理石比较容易一点。
那么究竟哪里才是狼人容易下手的致命处呢?答案是咽喉。
颔下的咽喉部位是狼人全身上下皮肤最薄的要害部位,而且几乎没有粗长坚韧的刚性体毛,而是些短短的柔软茸毛,无法阻挡银刃的切入。
狼人的颈动脉部位和人的几乎完全一致,所以用银刃划开他们的颈动脉是技巧型吸血鬼的最佳选择。
银刃造成的创口会令狼人在数秒中之内大量失血失去所有的力量并迅速倒毙,在他们体内心脏的巨大压力下从动脉的伤口喷出的血液甚至会喷到六米以外,即便是钢爪级的强悍狼人也不可能在颈动脉被银刃划开后撑过二十秒。
事实上,血族通常会使用特制的银刃,前半段刀身是坚硬的合金,而后半段刀身则是银,这样的好处是坚硬的刀尖可以撕开坚硬的皮肤,****狼人的身体,而后部从伤口跟进的刀身可以起到和纯银刃一样的作用阻止伤口愈合,给狼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这种银刃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用来补刀,血族们会细心的分开重伤或者刚刚死去的狼人胸膛上丛聚的胸毛,把银刃****他们的心窝,将心脏刺透割裂,这几乎是唯一彻底杀死狼人方法,如果心脏不被破坏的话,即便是大量失血死去的狼人也仍然是有办法救活。
除非那些奇葩的力量型家伙,才根本不需要银刃帮助,而是直接折断他们的颈骨或者捏碎他们的喉结,但弊端是用这种方法杀死的狼人,在断气前通常都会因为巨大的痛苦而疯狂挣扎,对猎杀者来说,这种挣扎是非常危险而致命的,使用这种方法杀死对手的猎杀者中,曾有近三成在狼人“最后的挣扎”中与之同归于尽。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太难了。
狼人可不会乖乖让人捏断喉咙,更不会给你机会让你用银刃刺穿心脏,更何况悲催的莫顿根本没有带银刃。
面对那群步步逼近的狼人,嘴里喷着白气,嘴角挂着馋涎,在他们眼里,那个在半空玩威亚的大胡子,已经成了他们的美餐。
一滴冷汗从莫顿的额角滑落,可他并没退却,为了威廉伯爵,为了索菲亚小姐,他决定战至最后一口气,最后一滴血!
月圆之夜,晚风猎猎,魔鬼们已经张开他们的爪牙,随时等待享受一场生命的飨宴!
呼。
斜刺里一头狼人窜起五米多高,伸出精钢般锋利的爪子,冲着半空中的莫顿飞扑而去!
莫顿双臂一震,两条臂膀陡然生出黑色的鳞羽,变成两只数米之长的巨大翅膀,一个开合,刚好拍在狼人身上,狼人的身子远远的飞出,重重摔在路边,把柏油路面砸了个大坑。
没想到他原地一滚,又人立起来,张牙舞爪的再次逼近,一点儿不像受伤的样子。
莫顿暗暗心惊,没来得及思考,三头狼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了上来,人还没到,一股强烈的腥臭味便后发先至,三张血盆大口刺着獠牙,一眨眼的功夫就已到了眼前。
他扑棱下翅膀,整个人拼命往左躲闪,人躲了过去,可左翅却被狼人们一口咬上,刺啦一声,鳞羽飞散,他勉强才收回血肉模糊的翅膀,随即整个人也落到地上。
三两个过往,莫顿的衣服已经湿透了,狼人的攻击力已经远远超出他的想象,更何况到现在为止那只头狼还没发动进攻。
七头狼人再次在头狼身后排成一线,他们一边把爪子往后刨,一边一步步向莫顿进逼。
血族一旦没了翅膀就等于没了一半战力,更何况是面对这么多凶悍的狼人,莫顿把牙一咬,把心一横,已经决心拼死一战。
头狼发出一声嚎叫,似乎是某种进攻的命令,六头狼人同时向莫顿扑去!
另外一头则扑向了威廉。
凌厉的劲风裹挟着一片腥味将威廉的衣服都鼓荡起来,把他的油光光的头发也给吹得一塌糊涂。
一刹那间,威廉的双瞳好似血块,忧郁的表情化作可怖的狰狞,张开嘴巴,露出血红的口腔和锋利的獠牙,张开双臂,砰砰两下,死死攥住狼人的胸毛,用极度压抑的声音道:“我最讨厌别人搞乱我的头发!”
话音未落,双臂一挥,将两头狼人狠狠抛了出去,一头砸折了路边一棵碗口粗的树干,另一头则将路边的水泥护栏砸个粉碎!
两头狼人挣扎几下,就地一个翻滚,竟又跳了起来。
威廉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小梳子,一丝不苟的把散乱的头发梳好,看来没什么比这位自恋狂的吸血鬼保持优雅形象更重要的。
莫顿已经到了背水一战的地步,况且他根本就没想着躲避,他要用自己的身体阻挡狼人的进攻,好给主人争取时间。
此刻,威廉的拳头已经握紧,叶承欢瞳孔已经凝结,要不是为了保护怀里的索菲亚小妹妹,他早就出手了。
电光火石间,黑沉沉的虚空里陡然多了无数道银芒,落雨般纷纷刺进飞扑中的狼人身体,消失不见!
狼人的爪子急速收缩,瞳孔急速放大,飞扑的速度一顿,立刻慢了下去。
同时,不知从哪里冒出一抹明黄,经过莫顿身边时,大胡子的身子不由自主的飞了出去,砰的一声,揣在路边的草丛里。
砰!砰!砰!砰!
落地的声音此起彼伏,四头狼人无一例外的瘫倒在地,痛苦的嚎叫,挣扎,到最后慢慢萎靡不动。
夜,仿佛有雾!
叶承欢眯了眯眼,清楚的看到狼人们的眉心全都多了个纤细的针孔,汩汩的往外冒着黑紫色的血水,不用看也知道是谁给这帮畜生的礼物。
楚云轩还是穿着那件明黄色的线衫,蓝色牛仔短裤,红色运动鞋,背着手侧身而立,和平时那个邻家女孩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此时的表情有些冷煞!
暴雨梨花,见血封侯!
更何况她用的银针!正是狼人的绝妙克星!
“你不去和沈东泽洞房花烛,怎么大半夜的跑这儿来了?”叶承欢一看到她心情立马好了很多。
楚云轩看到他怀里的女孩,眉梢一凝:“原来你早就看出来了。”
“我也是刚刚开出来不久,真没想到你会为了你姐姐,玩了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游戏,居然连沈东泽都瞒过了。”
“咱们都是一样的,你忍心看我姐姐嫁给沈东泽那个混蛋么?”
“当然不忍心,但更不忍心看着你嫁给那个混蛋。”
楚云轩一愣,男人的话让她感怀,千般滋味,万种风情涌上心头,让她胸膛里火辣辣的,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最后剩下的那只头狼,刨刨爪子,以为楚云轩没注意,猛地飞身窜去。
楚云轩眼眶红红的瞧着叶承欢,冷不防以极快的速度掏枪,看也没看,对着头狼冲来的方向一扬手扣动扳机。
砰!
一枚特制的水银子弹冲出枪膛,在冷空里划出一道灼热,以外科手术般的打击,没入头狼的心脏,扑的一声,血光四射,头狼在空中便失去方向,贴着女人的后背而过,一头歪在地上。
一击必杀!
头狼倒地后,挣扎了半晌,全身的毛发快速退却,血却越涌越多,很快便恢复了人的皮肤和外貌,只不过已奄奄一息。
威廉冲过去,抓起他的身子,血红着眼睛吼着:“告诉我,伊莲娜在哪儿!”
头狼嘴角泛出一缕嘲讽的笑意:“伟大的德古拉君王正在北方废墟等着你们,他将会用你美丽的伊莲娜公主的血来祭奠巫族死去的战士们……哈哈哈……哈哈哈哈……”
威廉忍无可忍,张开血色的獠牙,一口咬上他的喉咙,扯掉一大块模糊的血肉,血水刺刺的溅了一地。
楚云轩的瞳孔在收缩,目光从叶承欢转到他旁边的索菲亚,锋利的眉尖挑了几挑,眉宇间杀气一闪,整个人一个飘忽便到了索菲亚面前,扬起手里的枪,对准了女孩的眉心!
索菲亚这个不经世事的女孩子哪里见过这种场面,顿时完全傻掉了,木木的站在原地,张着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冰冷的手指已经搭上扳机,只要轻轻一扣,女孩势必香消玉殒!
可就在这短暂的一刹那间,一只比铁还硬,比冰还冷的大手握住了楚云轩的喉咙,同时耳边传来一声来自九幽地狱般的深沉嗓音:“放下你的枪,我不是开玩笑的!”
楚云轩的余光捕捉到叶承欢阴冷的侧脸,此刻在她眼里,他再不是那个喜欢咬着她的发丝脉脉柔声的男人,他侧脸上那道冷硬的弧度好似死神的镰刀,竟比秋风还要煞人!
她的心脏仿佛被人狠狠掏了一把,整个胸膛都空了,滚烫的泪水一点点在眼眶里凝结成冰……
“叶承欢,你居然为了一个异族的妖孽要杀死你的女人?”楚云轩哽声道。
“她不是妖孽,和你一样,她也是个有血有肉的女孩子。”叶承欢面无表情的道。
“她是!她是吸血鬼!还有他,他,他们全都是!”
“吸血鬼也分好多种,起码他们是我的朋友。”
“你别忘了,我是神州的十二生肖守护神,铲除侵入神州的各种妖孽是我的职责。”
第282章 金钱的力量
“十二生肖守护神很臭屁么,起码在我眼里什么都不是。知道我最讨厌你们什么吗,最讨厌你们以自己的标准判断善恶,没错,他们是血族人,可他们是善良的血族,人类的好朋友,身体里流淌着一半人类的血液,神州不是你们家的,人家来串串门怎么了,又没有伤害到别人什么。”
“可是那些狗畜生都是他们吸引到神州的!你瞎了么!”
“我没瞎,所以我看的很清楚,那些杂碎是来杀掉他们的,你如果有脑子就想一想,他们会蠢到自愿把他们的敌人勾引来杀他们么?我再说一遍,放下你的枪,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妒忌索菲亚,怀疑我们之间有一腿,所以才要找个理由干掉她。”
楚云轩没有否认,盯着他的眼睛:“那我问你,你们有没有那种关系?”
“有!”叶承欢大声道,连索菲亚都吓了一惊,他可以容忍女人的任性和小孩子脾气,却不能容忍她为了妒忌就随便枪杀一个无辜的女孩子,尤其是现在他正一肚子邪火的时候。
楚云轩的心好像被一把火烧成了灰烬,然后被秋风一点点吹散,她的手臂渐渐无力的垂下,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失落和怨念。
“我本来是想来告诉你一声,你的女人丁香被沈家抓了起来,他们正打算用她做诱饵,然后引诱你上钩,再一举杀掉你。原本我想帮你一起把她救出来的,可是现在没这个必要了。我只想说一句,也许沈家不一定能杀了你,但早晚你会被这些吸血鬼害死。”
楚云轩甩开额前的青丝,露出苍白的脸颊,直直的盯着男人,一字字道:“叶承欢,我恨你!”
每说一个字,她的人就到了几米外,六个字说完,只剩下空荡荡的街道,和黑沉沉的夜色,还有一缕淡淡的茉莉花香。
“她好美,可是你伤害到她了。”索菲亚扬起绝世惊艳的容颜看着叶承欢问道。
叶承欢正在琢磨着楚云轩的话,怪不得这么久都没有丁香的音讯,原来她被沈家抓去了,丁香那种女人如果不是自投罗网谁也不可能抓她做人质,可是以她的冰雪聪明怎么会自投罗网呢?
丁香失踪已经好久了,她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受到伤害,一想到这儿,他的心就骤然缩紧了。
索菲亚无邪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无聊的扁扁嘴巴:“索菲亚小妹妹啊,我都怀疑你到底是不是吸血鬼,吸血鬼里有你这么可爱的物种也真够奇葩的了,刚才人家差点儿没杀了你,你居然还同情人家。”
索菲亚委屈的撅撅嘴:“吸血鬼,好难听的名字。她要杀我一定有她的道理,不过我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你。要不是她杀了那些狼人,我们一定会有危险的。”
危险?恐怕索菲亚还不是很了解,叶承欢长这么大还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危险。
如果当初让她看到叶承欢一个人踏平北方废墟的情形,她绝对会对这个男人有重新认识。
可叶承欢却没有解释,也不再吭声,思忖着她的话,渐渐地有点失神。
也许自己刚才做的事说的话真的有点过火,看女人的样子估计这辈子都不会理自己了。
莫顿刚刚对死掉的狼人进行了检查,显得忧心忡忡:“钢爪级狼人,巫族里的强悍派,看来巫族已经开始注意到我们了。不知道在这座城市里还会不会有别的狼人。”
索菲亚从没见过狼人,经过一场血腥杀戮,她吓怕了,“莫顿先生,钢爪级狼人到底是什么?”
莫顿冷着泛白的脸孔,肃然道:“狼人是分等级的,但是只有阿尔法狼人分等级,据说少数的贝塔狼人也可以。狼人和血族不同,他们没有无限的生命,但是他们的血统中流着最狂野的血液。
狼人一般会在圆月之夜变身,并无差别的攻击身边一切有血肉的生物以及他们的天敌血族。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在荒野中的孤独放逐,他们渐渐可以控制自身的狂热和嗜血,在变身以后能够保持自身的理性,并开始可以有控制的自由变形。
这个时候他就进入了钢爪级,钢爪级别的狼人即使在人形状态下也开始获得**强大的回复和力量。
正是这些精锐狼人的存在,才使得狼人这个种族在千年的与血族的黑夜战争中保存下来,而之所以狼人依然处于劣势的原因则是他们的生命。
还有,级别低的狼人从不群居,原因就是变身后他们会不分敌我的无差别攻击。
他们更愿意用气味以及痕迹交流,但是他们有着很强的群体感,当一个同类被伤害的时候,任何狼人都有义务提供一切的帮助,包括生命。
钢爪级别以上还有2个级别,但是因为生命的原因,很少有狼人可以达到。
一种是血爪,他们是血统最纯正的狼人,经过多年的锻炼达成,他们没有权利,对其他同类也没有支配性,只有发生危机全族生存的战争时,他们可以通过血统来召唤附近的狼人,一同为了种族而战,也正是他们,指挥着狼人在黑暗战争中抵抗着血族的攻击。血爪以上的等级我就不清楚了,传说那个级别的狼人已经不再受生命的困扰,已经成为了和始祖同一级别的存在,也是狼人血统的支柱,即使只是被他们抓伤,也会变身为阿尔法狼人。”
“我们不要战争好不好,我们去和他们谈判,以后和平相处。”索菲亚道。
莫顿笑了笑:“狮子和老虎能呆在一片丛林里么,当然不可能,狼人和血族是天敌,双方的仇恨就像我们的血一样不可化解。”
“那么他们会杀了伊莲娜公主吗?”索菲亚又问道。
莫顿没有回答,而是把目光投向了威廉。
威廉脸上铺着一层忧郁,“我现在就要去北方废墟,不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救出伊莲娜!”
叶承欢冷笑:“就凭你那点儿小法力,恐怕连她的面都没见到,你就被狼人撕碎了。”
莫顿宽慰道:“伯爵,北风之神说的没错,整个血族只有联合起来才能打败强大的巫族。”
威廉叹了口气,转过身子,那张苍白的脸对着月光,脸上的表情无比挣扎,“谁会相信我们的话,整个血族早已分裂了,大家只求自保,谁会和我们联合?”
叶承欢施施然的走过来,拍拍威廉的肩膀:“别那么悲观,有一样东西可以让他们就范。”
“什么?”
“钱!在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不是吸血鬼的法力,也不是狼人的凶残,而是钱。你们罗斯柴尔德家族是世界上最有钱的家族,只要你肯出钱,就一定能让别人给你卖力,甚至,你可以考虑用钱和巫族做一笔交易,赎回伊莲娜。”
威廉咧了咧嘴,“不行,罗斯柴尔德家族的金钱都是祖辈们经过几百年的努力积累下来的,我怎么可以随便用来和敌人做交易。”
让这位衣服舍不得买、饭都舍不得请的铁公鸡一下子拿出那么一大笔钱,就好像抽他的肋条骨一般,非活活疼死他不可。
叶承欢耸耸肩:“那就没法子了,我现在担心时间要是拖得久了,你那位白白嫩嫩的公主要是被那帮又臭又脏的狼人咬上一口的话会怎么样?”
威廉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眼神仿佛被掏空了似的。
“她可不是什么血族,她是普普通通的人类,要是被狼人随便咬一口,温柔美丽的公主岂不要变成浑身是毛的母狼么?”
威廉一听,差点没哭了,猛地大叫道:“莫顿!”
“伯爵,有什么吩咐?”
“马上订回程机票!”
“干什么?”
“我们现在就回欧洲,然后立刻派人去北方废墟和巫族谈判!”
莫顿为难的道:“伯爵,您真的要出钱赎回伊莲娜公主么,那可是一大笔钱啊。”
威廉暴躁的叫道:“就算倾家荡产我也要赎回我的公主!”
他转过身,压了压狂躁的情绪,对叶承欢深深鞠躬:“北风之神,再一次感谢您的提点,请原谅我的鲁莽,我简直一分钟都呆不下去了。我要赎回我的公主,没有她我会死的。”
叶承欢心里好笑,这只铁公鸡终于开窍了,“去吧,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我再一次向您保证,罗斯柴尔德家族永远是林小姐的亲密伙伴,洛希尔银行永远是东方国际的资金储备。等我救回了伊莲娜,一定带着她前来看望您和林小姐。”
叶承欢点了点头。
“霍尔德哥哥……”
叶承欢刚刚回过头,就有张软绵绵的小嘴吻上了他的嘴巴,他顿时怔住了!
索菲亚掂着脚尖,吻了良久,才慢慢分开,眼眶早已湿润了。
“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就要分别了,我心里好舍不得你。”
叶承欢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讪讪的道:“这也是你们罗斯柴尔德家族的礼节么?”
“不是。只有爱慕的男女才会这样。”
这算是示爱么,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向自己示爱?叶承欢苦笑:“你才十六岁,也懂什么叫爱?”
“我的容貌和身体是十六岁,可是我的心理年龄早已经不是了。”
“我记得你刚才在饭店里好像刚喝过血是吧?”
索菲亚脸色一变,委屈的道:“你是不是嫌弃我?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向你保证,以后我一滴血也不会再喝了!”
“傻丫头,我怎么能嫌弃你的,不喝血你会死掉的。”
“我的嘴里是不是有血腥味?”
叶承欢舔舔嘴巴,回味一下,“刚才没感觉出来,我再感觉一下才知道。”
说着,他张开双臂,一把将女孩揽进怀里,一口吞住她的小嘴,滋滋滋的吸了起来,远远地看,倒是叶承欢很像吸血鬼的样子。
索菲亚整个人都仿佛融化在他的胸膛里,闭着眼睛,默默地感受着来自对方口腔的温暖。
第283章 让子弹飞
久久的,叶承欢才分开,滑了滑舌头,“一点儿血腥味都没有,香香的,甜甜的,味道好极了!”
索菲亚甜甜的笑了,露出四颗可爱的小獠牙,“霍尔德哥哥,我会想念你的。我不怪那个杀我的女人,她比我更喜欢你,希望能尽早化解你们之间的误会,愿上帝保佑你们。”
索菲亚刚走出几步,叶承欢又叫了一声:“嘿!”
女孩愕然回身,叶承欢风情的一笑,道:“你很漂亮!”
女孩甜腻的一笑,跟着哥哥和莫顿乘着夜色,踏上了归途。
叶承欢抬头看了下天,一轮圆月此时已成半圆,他往手心里呵了口气,搓了搓手,打起几分精神,接下来该办自己的事了,一转身消失在无边的暗夜里……
等他再次出现时,已经来到黄金海岸沈公馆前。
黑暗里一对亮闪闪的眸子紧密的注视着公馆内外的情形,为了怕打草惊蛇,伤害到丁香,他决不能轻易暴露自己。
大门上安着两只360度全视野摄像头,密切监控着公馆内外的一草一木,周围则是一丈多高的围墙,墙上全是红外线警报系统,只有有半点风吹草动,保全系统立刻就会触发。
公馆里悄然无声,黑漆漆的看不到一个人影,公馆外除了两座路灯,没有一个行人,只有晚风吹动树梢,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
叶承欢看好了一切,一弯腰,消失在一棵树后,一分钟后,他的人便已到了公馆后面。
他仰面瞅了瞅周围,原地活动下手脚,一把抠住墙边的一棵树,两脚一蹬,借着这股反作用力,手脚并用幽灵般快速滑上树梢,身子往下一顿,借着树杈的弹力,笔直的射过高墙,耳畔生风,双脚稳稳的站在公馆后院的土地上,没有半点声响,犹如四两棉花一般。
他吐出一口气,贴着围墙一路游走到公馆门口,借着里面透出的灯光,看到三个保镖模样的人正在大厅的沙发上聊天玩牌。
叶承欢拍了拍身上的土,抖了抖衣领,二话不说,径直推开房门,施施然的走了进去,好像新来的邻居前来拜访般。
三个人一转看过去,放下手里的牌,同时站了起来:“你是谁!”
叶承欢嘴角的一抹弧度刚刚泛起,一道飘忽的魅影,已经到了三人跟前,随后扬起的半个弧度刚好拼成一个完整的微笑。
“我是你爸爸!”几个字还未完全送进三人的耳鼓,他一把握住迎面砸来的拳头,重重的砸到旁边那个保镖胸口,拳头原本的力量加上叶承欢导引力,直接把那人砸回沙发上,嘎巴嘎巴的骨裂声中,那人嘴里喷出一口老血,脑袋一歪,顿时没了呼吸。
叶承欢抓着手里的那条胳膊,随手一甩,那人在空中飞旋着壁虎般砸在墙上,把墙面砸出一块凹痕,拖着长长的血迹,软倒地上。
第三个人刚要拔枪,叶承欢的两根手指已经捏住了他的喉咙,一阵窒息伴随着扑哧扑哧的软骨碎裂的声音,胸膛好像一只要被挤破的风箱。
“我女人在哪儿?”叶承欢的声音无比平静,可他手上的力量却一点儿都不平静。
“北郊一处荒废的工地,求你别杀我……”
叶承欢淡漠的一笑:“沈东泽呢,我想找他聊聊。”
“沈先生没在这里,他有很多居所,具体在哪儿我也不知道,所以今晚这里只留了我们三个人看门,不信您可以上去看看。”
叶承欢看他不是说谎,“算那小子命大,我让他多活几天。麻烦你带我去找丁香。”
那人刚刚露出点儿犹豫,叶承欢一把抓起他后背衣服,把他的人提了起来,健步走出沈公馆,把他扔到沈家一辆汽车的驾驶座上。
那个保镖从没见过这么强悍的男人,看他的样子斯斯文文又和蔼可亲的,可骨子里却透着种难以言表的杀气,他哆哆嗦嗦的道:“我……我带你去,但求你别杀我……”
叶承欢笑吟吟的点了点头。
汽车在苍茫夜色中飞驰而去,大约四十分钟左右,便来到龙都北郊。
叶承欢叫他把车子停在一处隐蔽的位置,然后慢条斯理的看着自己白皙的手背,说了声“谢谢”。
那人从对方眼里似乎看出某种死亡气息,惊声道:“你说过不杀我的……”
叶承欢搔了搔后脑:“是吗?对不起,我忘记了。”话音未落,手影划出一道炫目的弧光,准确的切在男人的喉结上。
喀吧!
那人哼也没哼一声,脑袋一歪,便没了活命。
想要一个人闭嘴的最好办法就是:杀了他。
叶承欢深深吸了口气,那种死亡气息瞬间激活了他身上每一个杀伐细胞,再睁开眼睛时,两只灰暗的眸子已璀璨如两点寒星!
他下了车子,又深吸了口冰冷的空气,大脑瞬间清澈了许多,嘴角露出一道弧度,和他寒星般的双瞳,俊俏的下巴,以及眉头的深纹共同拼成两个字:危险!
一转身,原地还留着他的呼吸,可整个人却已融进比铁还沉的夜色之中。
再次出现时,眼前已是一片开阔,到处都是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坑洼,还有砖头瓦砾以及各种废弃的建筑垃圾,好久没人打理,空地上长出一人多高的蒿草,夜风呜咽中吹得来回摇曳,发出呜呜的响声,似做离人悲泣!
远处隐约有座烂尾楼,七八层高的样子,并没有封顶,风雨的侵蚀已经让还未来得及处理的钢筋水泥剥落不堪,孤零零的好像个傻帽,兀自在风中招摇。
两三道残影划过,叶承欢的人已近了数十米。
夜,仿佛有雾!
叶承欢不是那种一开挂就无所不能的人,就算蕴涵天地奥义的无为神诀里也没有什么大透视术之类的存在,那种让男人爽歪歪的东西只存在于狗血的小说里。
但古秘术的修为可以让他的视野达到常人无法企及的地步。
听来玄虚,其实一点儿都不玄虚,但凡习武者各种感官都比常人要敏锐的多,更何况叶承欢这种修习过无为神诀的人。
虽然他不会透视,但隔着一颗9毫米子弹的距离,那栋建筑物一层里的情形还是看的十分真切的。
这栋烂尾的楼里自然都是毛坯的水泥构造,只有一层点着一盏硕大的灯泡,把整个层面照的亮堂堂的,其他各层则一如黑夜,让人猜不到会有人的痕迹。
五个保镖腰里插着手枪,正坐在灯下吃着火锅,热气腾腾的火锅冒出阵阵白气,遮住他们的脸,但他们彼此的喧哗声却一清二楚。
“沈先生可是给了咱们十万火急的任务,让咱们日夜不停地看好人质,连眼皮都不能眨一下,咱们在这儿又吃又喝的,万一出事可怎么向沈先生交代?”
“交代你妹啊。这荒郊野岭的谁会想到人质在这儿。我看你小子是被沈先生吓怕了吧。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傻瓜才会来呢。何况咱们还有家伙,就算有人来,他能抵得过子弹吗?”
“还是大毛说得对,咱们别神经过敏了,干咱们这行还不是为了赚钱图个享受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怎么就那么不信敢有人来救人质呢。人生一世,最重要的是别亏待了自己。来,喝酒!”
五个人举起杯,把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继续边吃边聊。
“不过啊,这妞真够馋人的,要不是沈先生有命令不让动她,我他妈早就忍不住把她办了,啧啧,那小腰身,那小屁股……唉,美啊!”
“千万别瞎想,沈先生的脾气你是知道的,谁要是不按他的吩咐做,谁就一定没好果子吃。”
“是啊,所以我才憋住了,咱们出来混是为了求财,要不然我豁出去把命不要了,也得办了那妞……不过,你们猜猜,沈先生那么重视的女人会是谁?”
“沈先生交代的事从来不说别的,叫咱们干啥咱就干啥。”
“我猜这妞的来路一定他妈的不一般,能让沈先生这么重视的女人,你们想想……”
“我猜啊,一定是沈先生看上的妞,人家不愿意,他才把她关押一段时间,直到她愿意了再上呗。”
“不是吧,沈先生那么优秀的男人,还有哪个女人能看不上他,我怎么就那么不相信!”
“世上什么女人都有,有爱吃萝卜的,有爱吃青菜的,也说不定她能看上你呢,哈哈哈……”
“我操,你别说了,再说我特么真受不了要去办她了。”
“哈哈哈……咱不扯淡了,喝酒,喝酒!”
喝着聊着,其中一个留着浅浅络腮胡子、一头蜂窝状乱发的男人忽然把酒杯一顿,猛地站起身,“今天,你们谁也没拦我,我特么必须办了那妞,哪怕沈先生要我的命我也要办。”
其余的四个人也都喝得醉眼朦胧,惊诧一下,但很快又道:“大毛,你今天要是真敢办她,我出一万给你!”
“我出两万!”
“我出三万!”
“你们真没点魄力,大毛今天要敢办那个女的,我把这次赚的钱全都给他!”
那个叫大毛的男人呵呵一笑,醉醺醺的道:“这可是你们说的,咱可不许反悔。”
“谁反悔谁是孙子!”
“你们就等着瞧好吧!”那个男人摇摇晃晃的走上楼梯,一层的大厅里就只剩下四个人。
嗖……
叶承欢箭矢般射到门口,门是开着的,他却很礼貌的敲了敲门。
四个人看到一个陌生男人背着手,施施然的走了进来,全都吃了一惊。
霎时间,屋里空气如抽死一般,死气沉沉!
唯有桌上的火锅咕嘟咕嘟的冒着气泡,下面的炭火发出刺刺的声响。
四个人下意识间一起拔枪,同时嘴里冒出一句:“你是干什么的!”
千篇一律的对白,从来就没有过新意,叶承欢每次杀人前都会听到这样的问话。
第284章 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他一呲牙,“别掏枪,自己人。沈先生派我来看看人质怎么样。”
四个人互相交换下眼色,沈先生派人来怎么事先没通知一声,怪哉怪哉!
“你是谁?沈先生事先怎么没告诉我们?”
叶承欢一边走过去一边道:“沈先生今天结婚,这会儿在干什么你们懂得。”
其中一个狞笑一声,一把抽出手枪:“可是沈先生当初吩咐过,没有他的通知,任何人来了都格杀勿论!”
最后一个字还未落定,他已扣下了扳机。
说时迟那时快,可一切在叶承欢的速度面前都成了犹如慢镜一般,扣动扳机,枪机撞击底火,子弹出仓,枪口划出那道长长的枪火和白烟,在现实世界里都是无法读秒的瞬间,在相对论的世界里却缓慢如滴!
在那人大脑向手指发出射击指令前,叶承欢就已动了,子弹出膛,他已迈出步子,枪弹没入对面的墙壁时,他的人已斜跨到了左侧。
其余三个人也极快的拔出枪,三道枪火从不同方位射向男人。
砰!砰!砰!
三枪几乎同时响起,叶承欢的人又化作一道残影,断续之间又一个跨步,到了右侧,根本看不清他两脚是否着地,紧接着又是一个左跨。
他连续三次跨步,走出一个“z”字形,人便已到了四人跟前。
四个人眼睛有点发花,刚把枪对向面前的男人,叶承欢已经抬起脚尖,在桌沿儿轻轻一挑,桌上的蔬菜,瓜果,涮肉,鱼丸连同那只烧的发红的火锅一起飘上半空。
“大爷请你们吃火锅!”说着,他脚跟一摆,刚好撞翻了火锅,里面的汤汤水水全都泼到旁边一人脸上,那人疼的哇哇怪叫,仰面栽倒。
手腕一翻,抓起两根懂得冰凉梆硬的蟹棒,扑扑两声,居然刺透了两人腮帮子,血水还未来得及喷洒,叶承欢手指一弹,刚好弹上一颗虾丸,好似子弹一般直接射击最后一人嘴里,从后脑带出一道血剑,****而出打在对面的墙上,消失不见!
看着四个人的惨状,叶承欢摇了摇头,从桌上拿起半盒中华烟,抽出一支叼进嘴里,剩下的揣进口袋:“好好的一锅火锅白白浪费了,真是可惜!”
他再也不看一眼,转身走向楼梯口。
随着一阵蹬蹬蹬的脚步声,从楼上又蹿下三个保镖,看到叶承欢,又看到四个倒在血泊里的同伴,马上明白了几分,距离迫近来不及拔枪,他们二话不说,拳脚刀子一股脑的砸下。
叶承欢脚步不停,一巴掌拍倒一个,一脚踢折一人的膝盖,一把攥住刺来的一刀,往旁一引一带,那人两脚便踩到楼梯边上,身子不住倾斜下去。
楼梯还是毛坯状态,没有任何护栏,再下去势必摔个粉身碎骨,那人本能的来回晃着胳膊,身子却止不住的往下载。
眼看就要栽下去的时候,后脖领子忽然一紧,被叶承欢一把抓住。
“她在几楼?”叶承欢吐出口烟,才阴声问道。
“七楼!人质在七楼!”那人为了活命,忙不迭的答道。
“谢谢!”话音刚落,叶承欢便松了手,顺便拔走他别在裤腰上的那把手枪。那人本以为能活命,没成想后背一空,整个人再也止不住平衡,嘴里发出一声长长的惨叫,继而便从楼下传来啪的一声。
叶承欢咔吧一声给手枪上膛,叹了口气:“谁让你下楼梯不小心的。”
只有一层有灯光,上面全是黑漆漆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叶承欢却丝毫没有停顿,脚下生风没多久便来到七楼。
刚到楼梯口,漆黑里冒出一道冷焰,同时响起一声枪响。
他本能的偏身,子弹掀起耳边几根发丝,呼啸而过,在后面的墙上溅起无数刺眼的火星。
“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杀了她!”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从黑暗深处远远传来。
叶承欢果然顿住脚步,眯了眯眼,借着朦胧的月光,隐约看到在大约40米开外的墙角,一个男人一手揽着一个女人,另一只手用枪顶着她的头。
听声音就能辨别出,这小子正是刚才号称要来“办事”的家伙,显然是刚才一番打斗被他听到了,这才事先做了准备。
他笑了笑,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两手一摊,手里的枪挂在无名指上,“嘿,伙计,别冲动,我又没说要杀你。”
“把枪放下!”
“什么?”叶承欢假装没听清,侧了侧耳朵。
“我叫你把枪放下。”啪的又是一声,这枪刚好打在叶承欢旁边的墙壁上,掀起一片白灰。
叶承欢伸手在面前扇了扇,皱起眉头:“我要是把枪放下,你开枪杀我,怎么办?”
“你放不放,不放我现在就杀了这个娘们儿!”
叶承欢眼里闪过一道无法察觉的冷焰,淡淡的说了声:“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吗?就是你这种人!”
电光火石间,他已扬起了手中枪,在能见度几乎为零且四十米开外的射界下,以凌厉无匹的速度,毫无征兆的扣动了扳机。
彭!
瞄准线,空气折射角,子弹风偏率,正负理论差等等这些射击专业技巧统统被他无视,子弹在四十米的射界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微弧,以伽马刀般的精准,一次性贯穿那人的眉心!
那人脑后飚起一道冷雾,一声没哼,整个人便慢慢软倒。
“宝贝,没事了,我来了。”叶承欢把枪扔到一边,向着女人大步走去。
女人手脚和嘴巴都被胶带缠着,缩在墙角,一头披散的长发遮着脸颊,叶承欢蹲身一把抱住她,发觉她的身子十分冰冷,还在簌簌颤抖,“宝贝,一切都过去了,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
他忽然觉得怀里的女人在拼命挣扎,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似乎十分怪异,他捧起女人的脸仔细一看,登时吃了一惊!
这个女人根本不是丁香,而是和他有不共戴天仇恨的青红帮老大,聂小青!
“是你!”
聂小青血红的双眼刀子似的盯着他,叶承欢心里一颤,脑子里一片茫然,两手也触电般的放开她的身子。
这是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
他的大脑如齿轮般高速转动,沈家的保镖说的应该不是假话,借他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开玩笑,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沈家为了以防万一,事先把人质做了转移。
他扯掉聂小青嘴上的胶带,一脸黑线的道:“丁香在哪儿?”
“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你。”这个女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对他除了仇恨就是仇恨,哪怕叶承欢救过她已经不止一次,刚才这家伙居然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开枪,子弹就贴着她的脸颊洞穿了混蛋的脑袋,即便她经过无数腥风血雨,也大吃一惊,何况他一上来还抱了自己,要是她现在手里有枪,早就给他身上来七十八个透明窟窿了。
要是换成过去,这个倔强的小蹄子越是这样就越能勾起他征伐和霸占的**,可现在他怒了,丁香下落不明,这个女人不仅不感恩居然还敢说这种话,叶承欢也不知哪儿来的一股子火气,扬起巴掌给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聂小青头一偏,嘴角溢出几丝血痕,这一巴掌不仅没让她老实,反而把她的斗性给挑了起来。
“别挑战我的底线!”叶承欢满脸煞气,让人没法估计他下一刻会干出什么血腥的事。
“叶承欢,你以为我怕你吗,有种就杀了姑奶奶,丁香是我的仇人,永远都是,我恨不得她被人碎尸万段!”
啪!
又是一记重重的耳光!
“我再说一遍,别挑战我的底线!”叶承欢的声音是灰暗的,整个人也进入了灰暗状态。
这个耳光打得她半张脸都麻了,鼻子一阵酸楚,眼角竟溢出泪来,被人扇耳光,居然还扇到掉泪,这种事对她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叶承欢,你这个王八蛋,有种你就杀了我!”
“你以为我不敢么!”叶承欢再次扬起了巴掌,只不过这次大片大片的死亡气息不知从哪儿涌出,一下子便将女人裹住,那片汹涌的暗潮里仿佛有无数死掉的生灵发出嚎叫,无数双手一起撕扯着她的灵魂。
聂小青闭起眼睛,扬起了霜白的脸颊,这一刻,一切浮躁反而平静下来,叶承欢还未出手,她就已经当自己死了。
可是死亡并没如期而至,叶承欢的巴掌久久也没落下,反而化作一声幽然的叹息。
她睁开眼睛,便看到那张湖水般忧郁的脸,月色般清冷的双瞳,忽然有种莫名的心动,连她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为什么不动手?”
叶承欢皱了皱眉:“想死还不简单,可我从来不杀生病的人。”
聂小青脸上不争气的泛出两抹嫣红,好像被人看破心事的少女般,哪怕有夜色掩护她的心都一阵飞跳:“谁生病了,我没有。叶承欢,你是个孬种,明明不敢杀我还要编个理由出来。”
“随你怎么说好了,我想杀谁,他一定活不过下一秒,我不想杀谁,他也没那么容易死。别装了,你再这么发烧下去会死人的。”
叶承欢站起身,要给她解开身上胶带,聂小青痉挛似的往后一缩,“别碰我,你要干什么!”
“带你走。”
“我不走!”
叶承欢摸摸鼻子,“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的女人,茅房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聂小青毕竟是个女孩子,怎能忍受他这么挖苦,“你才又臭又硬!”
“你要是不走,等会沈家的人来了再想走可走不了了。”
“我宁愿他们杀了我,也不跟你这种人走。”
叶承欢桃花眼一眯:“要是杀了你还不容易么,不过你这么漂亮的女人连佛爷见了都动心,更甭提那帮家伙了,说不定他们会把你先奸后杀,再奸再杀,一边奸一边杀……”
第285章 孤男寡女
聂小青不怕死,可最在乎自己的身子,刚才那个色胆包天的混蛋就要对自己无礼,吓得她胆战心惊,幸好叶承欢及时出现,要不然真不知会酿成什么大祸,现在听他这么一说,倒有几分怕了,可就这么巴巴的跟他走,她岂不是向他服输了么?
“那也不用你管!”
叶承欢没那么好耐性,他可不想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和她磨嘴皮子,他二话不说,一把提起女人的身子,往肩上一扛,转身就走。
聂小青手脚还被胶带绑着,想挣扎都挣扎不得,可嘴里却喋喋不休的骂道:“叶承欢,王八蛋,放我下来,我要杀了你……”
女人尖利的声音远远传出去,在寂静的夜里十分刺耳。
叶承欢皱了皱眉,啪的一下给她紧实饱满的屁股来了一巴掌,打得臀肉乱颤,十分得惹眼。
“你,你,狗娘养的,姑奶奶我……”聂小青气得差点儿晕过去,五花大绑的被他扛着也就算了,他居然还敢打自己屁股。
没等她把话说完,又是啪的一下,脆生生的十分响亮,叶承欢冷冷的道:“你骂一句,我就打你屁股一下,有种你就接着骂。”
听了这话,聂小青顿时闭了嘴,心里苦苦的不是滋味,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亏我聂小青是堂堂的黑道大佬,居然遭到这种家伙的侮辱。
满肚子的恼恨、委屈、屈辱发泄不出,一阵气苦,泪水竟夺眶而出。
叶承欢嘴角挂着一丝冷嘲,聂小青啊聂小青,怪就怪你偏偏遇到哥,就算你是烈性炸药,哥也给你浇灭了,就算你是匹小烈马,哥也给你驯成小绵羊。
就这么,叶承欢扛着女人一路下了楼,聂小青生怕他再打自己屁股,真的像只软绵绵的小绵羊似的,服服帖帖的趴在他肩上,疼她倒不怕,关键是丢不起那个人啊!
到了楼下,聂小青看到地上横躺竖卧的保镖,不难想见这里发生过什么。
冷然中她看到,一个保镖手里握着枪,努力的扬起手臂,黑洞洞的枪口已对准了这边!
“小心!”她下意识地惊叫一声。
叶承欢连瞅都没瞅一眼,刚好路过一把倒下的椅子,他混不经意的用脚尖一挑,椅子便如长了翅膀似的飞出,不偏不倚刚砸到那人头上。
啪嚓!!
椅子碎成无数木屑,那人“嗷”了一声,彻底倒了下去,再也没动静了。
而此刻,叶承欢已经走到了门外。
星光朗月下,一男一女,长长背影,冷硬侧脸,复杂心情……
夜凉如水,汽车在车流稀疏的街道上飞驰,如流矢,如闪电,如极光!
“你要带我去哪儿?”聂小青烧得厉害,她抱进了打颤的身子,可还止不住牙齿发出磕磕绊绊的响声。
“带你找个安全的地方休息。”
这家伙什么都干得出来,如今孤男寡女,自己又生病又被绑,她难免会往不好的方面想,“你敢不敢先解开我的胶带?”
叶承欢干脆利落的回答:“不敢。我怕你杀我。”
“混蛋!”聂小青咬牙切齿,发了疯似的乱踢,其中两脚刚好踢在男人的胳膊上,叶承欢一个不留神,方向盘打滑,车子忽地一下越过隔离带,一头扎进了逆行道。
眼看对面风驰电掣般冲来一辆大客车,两盏大灯仿佛魔兽的眼睛,同时发出一声刺耳的鸣笛,“嘟。”
眼看两辆车就要相撞,避无可避时,叶承欢一脚油门,一脚急刹,然后一下扑倒在女人身上。
车胎在地上划出两道长长焦黑,整个汽车居然斜着钻进大卡车的车底,两相交错,碎溅起无数火星,同时伴随一片咔嚓咔嚓的金属摩擦和断裂声,扎的人耳鼓生疼。
叶承欢的汽车刚好从大卡车的轮子间穿过,车顶被坚硬的地盘整个掀掉,愣是把硬顶车变成了敞篷车,大把大把的夜风灌进来,好像魔鬼的手,一下下撩拨着女人的长发,宛如火焰!
这不是拍电影,叶承欢也不是好莱坞动作明星,虽然他能玩出任何一种特技效果,可他一点儿都不想从事那种危险的行业,至少这次他就不想。
他重新坐直了身子,握着方向盘,将汽车操控稳当后,才狠狠地瞪了女人一眼:“你特么不想活我还想活呢。”
刚才那一幕连聂小青都心惊胆战,不过她可不会轻易向别人屈服,虽然手脚被绑,却不妨碍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她用“佛山无影脚”发泄对男人的愤恨,她又乱踢几下,叫道:“大不了同归于尽!”
叶承欢冷笑一声:“我叶大帅哥才不和你这种又臭又硬的女人同归于尽呢。”
“你!”聂小青又羞又恼,骂了声:“混蛋!”
叶承欢微微凝眉:“我警告你,你要是再给我不老实,我可给你点穴了,要是点到不该点的部位可别怪我!”
说着,他桃花眼一眯,目光直接落到女人两腿之间。
聂小青一阵发毛,这家伙当然做得出来,尤其是那方面,要是真被他点一下戳一下的,自己还活不活了。
这招果然奏效,她立马吓得小猫似的蜷在座椅上,一动也不敢动了。
叶承欢心里好笑,对付这种女人非他莫属。
渐渐地,一阵秋凉,天空竟纷纷扬扬飘起了雪花,一片片晶莹剔透的,煞是好看!
“阿嚏!”聂小青打了个喷嚏,身子缩的更紧了,她好像掉进冰窟窿里似的,根本没心思欣赏雪花。
叶承欢一手扯掉外衣,丢给她,聂小青犹豫了下,还是把外衣盖在了身上,闻到那股淡淡的烟草味道时,不知怎么的,身上的寒冷一下子好了很多。
雪,开始还是一片片的落,很快便越下越大,鹅毛似的大雪铺天盖地,纷纷飒飒,很快便将整个世界披上了一层银装。
汽车一直开到一处很荒凉的地方,便看到一家孤零零的小旅店,叶承欢停下车子,虽然荒郊野外的,好在这地方比较隐蔽,沈家的人应该不会找来。
他下了车,对聂小青伸出了手,聂小青蹙起黛眉:“你能不能先放开我?”
“不能。”
“那什么时候能?”
“什么时候我觉得能了才能。”
聂小青病歪歪的全身乏力,也没力气和他对抗,此刻虽然心里恨透了这个家伙,可他却是唯一可依靠的人。
于是,她任命的伸出了自己的小手。
叶承欢握住她的手,一把将她横抱起来,然后用命令的口吻道:“抱住我的脖子,我可不想失手把你摔到地上。”
聂小青狠狠一努嘴,哼了一声。
“我知道你现在恨不得马上杀了我,至少也要等身子康复了才能杀人不是。”
聂小青默默思忖了下,终于乖乖的抱住了他的脖子。
就这样,叶承欢抱着女人,一脚踢开旅店的门,大步走了进去。
店老板是个大胖子,正偎在椅子上打盹,脑袋一点一点的,顺着嘴角流出好长的口水,猛地听到“咣当”一声,吓得立刻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直眉瞪眼的瞧着一个男人抱着一个绑着胶带的漂亮女人进来,女人昏昏欲睡,显得十分疲惫的样子。
“一间房。”叶承欢随手把几张钞票拍在柜台上。
店老板瞧着古怪,但对方的衣着和气质不容小觑,乖乖的给了钥匙,收了钱,看着男人抱着女人上了二楼。
他越想越觉着不对劲,万一那小子要是坏蛋,在店里干出见不得的人勾当,自己这个店老板吃不了可要兜着走。
他沉吟着拿起电话,刚要拨号,忽然一抬头,便看到叶承欢略带笑意的表情。
他吓了一跳,手一颤,听筒掉到桌上,“有……有什么事吗?”
“哦,刚才你好像忘了找我要身份证了。”
“是吗?哦哦。”店老板接过身份证胡乱登记了下,又交还给他。
“我老婆发烧很厉害,有没有退烧药?”叶承欢的语气很和善,可店老板在这张和善的表情下却一点儿也不轻松,反正已经被先入为主的思想主宰,很容易把这个男人和变态杀人狂、连环强奸者联系起来,貌似恐怖片里都是这样的,长得越斯文越白净的往往都是最凶残的家伙。
店老板一咧嘴:“方圆十几里就我这一家汽车旅馆,要想买药得去十几里外找找看有没有药店。”
叶承欢当然不会为了买点药把聂小青一个人丢在这里,谁也保不齐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会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事。
“你刚才给谁打电话?”他冷不丁冒出一句。
店老板心里咯噔一下:“我老婆。”
“是吗?”叶承欢拿起听筒听了下,里面全是嘟嘟声,他嘴角泛起一丝嗜血的残笑,五指一拧,竟生生的把听筒捏成一把不堪的零碎,哗啦扔在桌上,然后平静的道:“接下来我老婆可能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她需要绝对的安静,如果有人打扰到他的话,你猜猜我会怎么对他?”
店老板咽咽喉咙,连忙点头:“我都明白了,您放心,一定不会有人打扰的。”
叶承欢从钱包里抽出一叠钞票,拍到柜台上,“这些算是以后的房费,多出来的那些给你老婆买点性感内衣穿,就这样。”
说罢,他转身上了二楼。
店老板看看被捏碎的听筒,又瞧瞧那叠厚厚的钞票,一阵失神,这么多钱别说买性感内衣,就算给自己老婆养个小白脸都够了。
回到房间时,聂小青正蜷在床上,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叶承欢来到床边,伸手摸了下她的额头,火一般的滚烫,不由得皱起眉头,手边没有药,又不能出去买,这样下去这妞非烧死不可。
聂小青恨他的轻薄,就那么对自己摸来摸去的,把牙咬得咯咯直响,“叶承欢,我警告你,你要是再敢碰我一下,我就……我就……”
“你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