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G血清
门一开,许可儿盈盈进来,一直走到男人身后,勉强挤出一丝微笑:“东泽……哦不,沈先生,你找我?”
沈东泽把最后一支松枝扔进壁炉后,拍了拍手上木屑,笑眯眯的回过头来,指了指旁边的沙发,说了声“坐”。
许可儿怔怔的站在那里却没坐,沈东泽很快就要结婚了,这个时候忽然找自己干什么,一看到男人那种深藏不露的笑容,她就一阵肝颤,这家伙是咬人不露齿的狗,很多时候他对一个人笑,并不表示心里也那么友好。
“怎么了,宝贝,你好像很紧张啊。”沈东泽拿起许可儿绵软的小手摸了摸,女人的手心是冰凉的。
“没,没有。”许可儿干笑一下忙掩饰道。
沈东泽猛地一拉她的手臂,许可儿不由自主倒在男人怀里,惊得她小鹿乱撞。
沈东泽把手伸进女人低胸领口,整个手掌都按上丰满的胸部,静静地停了几秒:“你的心跳说明你现在很紧张。”
许可儿不知哪儿来的一股劲儿,硬是从他怀里挣了出来,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
沈东泽没生气,也没诧异,还是笑眯眯的瞧着她:“你好像很怕我的样子。”
“你快要成为别人的丈夫了,我怕还像从前那样会给你带来麻烦。”许可儿忐忑的道。
“是吗?怪不得我觉得最近一段时间你和我疏远好多呢。”沈东泽的话像是某种试探,表面上又说的很随和,让人真心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却让许可儿心里咯噔一下,自己早就是叶承欢的人了,也一直在帮叶承欢观察沈东泽的一举一动,难道被他发现什么了吗?
“我的心里只有你一个男人,这你是知道的,可我在你眼里只不过是个下贱的女明星罢了,根本配不上你。”许可儿假装很伤心的样子,说着说着眼圈竟然红了,和沈东泽认识这段时间,她的演技简直突飞猛进,再这么下去,估计她都可以去好莱坞闯荡了。
“别傻了,我沈东泽会一辈子守着一个女人么,结婚并不妨碍我们的关系,你也不会影响到我什么。”说着,他忽然起身,一个箭步向女人扑了过去。
许可儿惊呆了,完全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沈东泽抱住女人的身子,一直把她扑倒在沙发上,整个人压在她绵软温热的身体上,下身刚好嵌在她两腿之间,一把抬起她一条白花花的大腿,裙摆也随着撂到腰间,张开手掌在她的大腿和屁股上一通狂摸乱捏,嘴角挂着一道狰狞,露出闪亮的白牙,“忘了你是我的婊子了么,居然还给我装纯,老子今天非干你不可,干死你!”
许可儿掰不开他的手,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有种被魔鬼蹂躏的感觉,眼角不知不觉滑下一丝晶莹。
沈东泽在她雪白的脖颈上一阵狂吻,然后去吻她的嘴,许可儿歪着脑袋,就是不给,沈东泽啪啪给了她两记耳光,伸手握住她的脸,让她不能动弹后,狠狠地吻上女人檀口,还狠狠的咬了咬她的嘴唇。
“婊子,我让你装,看你能装多久!”无意中看到女人在流泪,沈东泽突然停住了,事实证明,女人的眼泪是打击男人肾上腺激素的绝好武器,他盯了半晌,脸上那道黑气慢慢消散,最后终于从沙发下来,就那么脱掉了裤子,“你有多久没给我服务了?”
许可儿脸色变了变,过去她为了借沈东泽上位,很乐意从事这种业务,可自从被叶承欢挖掘了骨子里的奴性后,一心一意都扑到那个男人身上,牢牢铭记着叶承欢的那句话“从今以后你的身体只属于我一个人”,此刻看到沈东泽的那根毛毛虫似的东西,唯一的感觉只有恶心。
可要是不听他的,他会不会因此而怀疑自己变了心呢?
她犹豫着……
“怎么,你不愿意吗?”沈东泽的笑容没那么亲切了。
“我……”
没等她说完,沈东泽忽然一把揪住她的头发,摁着她的头弯下腰去。
突如其来的一下子,忽然点燃了女人深藏的某种东西,她拼尽全力猛地一推男人的胸膛,沈东泽蹬蹬蹬往后退出好几步,一屁股刚好陷进老板椅里。
许可儿被自己的举动惊呆了,白着脸,两手捂着小嘴,瞪大眼睛,怔怔的不知该怎么办。
沈东泽先是一惊,接着脸上闪过一丝黑气,但渐渐的又舒展开来,他点点头,重新把衣服穿好,默默地点上一支雪茄。
屋里的空气紧张而压抑,许可儿不知道那个腹黑的家伙接下来会怎么处置自己,白玉无瑕的脸上渗出点点汗珠。
过了半晌,沈东泽讪讪一笑,“其实我并不是一定想要你给我服务,只是要试试你是不是真的变了,没想到被我猜中了。”
“沈先生,我……”
沈东泽一摆手打断她:“可儿,你觉得我沈东泽对你怎么样?”
许可儿咬着下唇,游移了下才道:“你为我投资拍电影、拍广告,还为我请了国内最有名的经纪人和包装团队,要没有你大力扶持,兴许我现在还只是个三流女星,这些我都深深记得。”
沈东泽点点头:“可你现在大红大紫了,成了神州的一线女星,早就不把我沈东泽放在眼里了,大家都说一句话:婊子无情,政客无义。当初我还不信,不过现在看来这话不假。”
“沈先生,不是那样的……”
沈东泽目光忽然变得犀利如锋,凝眉立目道,“许可儿,还记不记得我曾经说过什么!”
许可儿一阵恍惚,不明白他指的什么,但马上生出不详的预兆。
“我不止一次告诉过你,永远不要企图侮辱我的智商,我能把你捧上天,照样还可以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男人侧目,锐利的脸庞仿佛是一把刀。
“你说的什么,我根本听不懂,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恩人,甚至我的男人。”
沈东泽弹了弹手里的烟灰,望着天花板道:“你的男人不姓沈,姓叶!”
好似一道晴天霹雳从天而降,把许可儿打得七零八落,她呆呆的站在那儿,嘴唇发颤,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沈东泽冷笑:“还记不记得那次东方国际和江海联合举办的基因技术转让仪式?”
女人一阵透心凉,眼前马上浮出那天的画面,仪式之后的那天晚上,在沈东泽的游艇上,他还貌似不经意的问了几句,只是没有深究,现在看来从那时起他就已经起疑心了。
“你趁着人多眼杂,和叶承欢一前一后的去了楼顶天台,你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可一切都瞒不了我的眼睛,我暗暗派人跟上去,你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全都知道。在我的游艇上,我向你提到这事,其实是想给你个机会,让你主动坦白,可你还以为我什么都不清楚,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我的智商。许可儿,知道你错在哪儿了吗,你错就错在跟错了人,你以为叶承欢能保护你么,当然不会,他和我一样都在利用你,而且我很快就会干掉你的主子。”
事到如今,许可儿再也没什么可掩饰的了,她定定的站了一分钟,忽然冷冷的笑了起来:“没错,姓沈的,你说对了,叶承欢就是我的主子,我是他的奴仆,不过一切都是我自愿的。因为他够血性,够男人,自从被他彻底驯服之后,我就宁愿给他做任何事。和他相比,你算什么男人,除了在背后搞点阴谋诡计外,有本事和他堂堂正正的来场较量,我敢保证他一只手就能打死你。哼,我不妨告诉你,他除了开发我的心之外,还有我身上从来没被你开发过的地方都被他探索一遍,他的床上功夫比你好一万倍,我从来没那么渴望和一个男人上床,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作为回报我为他做了所有过去没给你做过的服务。从他身上我才体验到,女人原来还是可以成仙的。你不是觉得你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么,和他比你就是垃圾,我给你戴了个大大的绿帽子,是不是觉得很爽呢?哈哈哈哈……”许可儿发狂的笑起来,到了这时明知自己的下场已经注定,反而无所畏惧了。
沈东泽眉梢挑了挑,嘴角一阵抽搐,自以为是的他怎么能受得了一个女人的奚落,不过他还是强自压了压火气,阴冷的一笑:“你想激怒我让我一枪打死你对吧,你想的太天真了,我不会杀你的,因为我要留着你对付叶承欢。”
许可儿哼了声:“沈东泽,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让我对付叶承欢,你觉得可能吗。而且我很清楚,你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杀我,你怕叶承欢会杀了你。”
“你真的以为叶承欢是天下无敌么……”沈东泽起身走到许可儿跟前,女人视网膜上印着那张阴森的面孔,下意识的往后退,一直退到墙边。
“你怕什么,我说了不杀你,就一定不会杀你的,只不过……”沈东泽忽然一记手刀砍在女人的后脖颈上,许可儿两眼一翻,身子慢慢软倒,男人一把抱住她的身体,狞笑道:“只不过你需要安静一下。”
也不知多了多久,许可儿慢慢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件冰冷的房间里,冷色的荧光灯给到处都涂了层诡异的色调。
自己正坐在一张金属椅子上,挣了挣才发现,手脚都被皮条绑在椅子上,这张椅子好似铸进地里似的,不管怎么摇晃都纹丝不动。
屋子的左边是一排排货架,上面摆着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至少也有上百种,每个瓶子上都贴着英文标签,写着奇怪的编号,只是不知道瓶子里面是什么东西。
第257章 很傻很天真
屋子右边是各种古怪的仪器,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屋子里阴冷潮湿,感觉应该是一间地下室,可奇怪的是,整间屋子里看不到一扇门!
这种情况下,就算七尺高的男人都会吓哭,更别说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她惴惴的想着,自己怎么会到了这里,随即一个可怕的名字立刻跃入脑海:沈东泽。
那个恶魔想要干什么?
她知道沈东泽的性格,凡是背叛他的人绝没有好下场,虽然他明明说了不会杀自己,可那种人的话也能信么?
这是哪儿,这到底是哪儿!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对面咔的一声,整面墙徐徐挪开,从外面一前一后进来几个衣着怪异的人。
他们刚刚进来,又是咔的一声,那面墙应声关闭。
许可儿这才明白,原来屋子里并不是没有门,而是有一道暗藏的机关,这里居然是一间密室!
为首的那两个人穿着一身绿色的塑胶服装,戴着玻璃面罩,一呼一吸,玻璃面罩上便涂了层白色的水雾,随即又消失不见,好像科幻电影里的生化战士,让许可儿有种到了外星球的错觉。
其中一个来到面前,定定的审视良久,从面罩后面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许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许可儿听不出是谁,发狂的叫道:“沈东泽呢,我要见他!”
那人退开两步,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后面那人款款过来,咔吧一声打开面罩,冷冰冰的一笑:“宝贝,你找我?”
许可儿看得清楚,那人赫然便是沈东泽。
他为什么要穿成这样,他到底想对自己做什么!
想到这儿,她害怕的几乎要崩溃。
沈东泽用毫无感情的声线道:“还记得那次签字仪式上那位英俊的生物学家么,上次忘了介绍,这次我正式的隆重的把他介绍给你认识,世界著名生物学家,基因转化定律的创始人,康佳罗先生。”
刚才说的那人做了个标准的抚胸礼,然后打开面罩,露出一张俊朗的一塌糊涂的东西方混血的脸庞,“鄙人康佳罗,很高兴和您认识。”
两个男人都是那么彬彬有礼,说话的腔调就好像在一场高端酒会上彼此寒暄,和这里的诡异气氛完全不搭。
“我很荣幸的向您报告,后面这几位都是我的助手和事业伙伴,我们会共同帮您完成一次世界科学史上的奇迹。”康佳罗露出迷人的微笑,很从容的说道,他背后那几位一动不动的站着,隔着面罩看不到他们的样貌,只能感觉到某种死亡气息。
说到这儿,康佳罗打了个响指,咔吧咔吧声不绝,许可儿坐的那张椅子生出无数小型的金属爪,扣住女人的脖子,双臂,腰肢,臀部,大腿,小腿,还有脚趾。
许可儿再也动弹不得半点儿。
康佳罗扣上玻璃面罩的同时,助手们一拥而上,把一台外姓古怪的机器推来,将上面的金属帽扣在女人头上,立马从光滑的金属帽上生出无数细小的鳞爪,一起嵌进女人的头皮。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沈东泽,你杀了我,我求你杀了我……”许可儿惊恐万状的叫道。
沈东泽满脸忧郁的道:“我这人一向说话算数的,我说了要把你做成我的秘密武器来对付叶承欢,现在我说到做到。”
“先检查身体状况。”康佳罗接到沈东泽的指令后,从面罩后面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
助手们各种忙,扒掉女人身上的衣衫,同时熟练的将各种针头****女人身体的各个部位,熟练的操作着各种检测仪器,很快,一叠声的报出检测结果:“血液pass,心脏pass,中枢神经系统pass,基因检测pass……”
康佳罗露出满意的笑容,对旁边的沈东泽道,“谢谢你给了我如此完美的试验品!”
沈东泽淡然一笑,并没说什么,只是注视着女人的各种反应。
“a1器材准备就绪……”
“蛋白素准备完毕……”
“迷10894准备完毕……”
一叠声的报告声中,一管管的红绿色药剂被机器借助塑料管输送进女人体内,许可儿很快进入到似睡非睡似梦非梦的状态,全身麻酥酥的,使不出半点力气,脑子里也昏昏沉沉一片。
她还保留着最后一丝意识,嘴里喃喃的声音说着:“沈东泽,你不得好死,早晚有天你们都会下地狱的……”
康佳罗观察着女人的各种表现,满意的点点头:“准备,g血清!”
一个女助手从卫生箱里取出一只金属筒状物,两手捧着交给康佳罗,康佳罗接过看了沈东泽一眼,后者点了点头,他才在上面的触摸装置上输入一串数字,嗤的一声,筒状物应声而开。
康佳罗从里面捏出一只湛蓝色的玻璃针剂,放在眼前审视半晌,然后交给旁边的助手。
助手把这只药剂****输液装置里,一切准备就绪,所有目光都看向康佳罗。
“这种药真的会有作用吗?”沈东泽半信半疑的道。
“很快你就会看到全世界最伟大的生物成果,一旦实验成功,牛顿和爱因斯坦都将被历史遗忘,我,康佳罗,将会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科学家,没有之一。”康佳罗明亮的眸子一闪闪的,显得信心十足。
沈东泽扬起手,示意他们稍等,然后来到昏迷的女人跟前,深深的望了一眼,在她的额头轻轻一吻,“我沈东泽从来不会说谎,我说了不会杀你,但并没说不会让你做实验品。还是那句话,我可以捧你上天堂,也可以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你最错误的就是选错了人,你不是叶承欢会保护你么,现在他在哪儿呢,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你是我的第一个实验品,叶承欢很快就会是第二个,然后还会有很多很多,我保证你不会寂寞的。”
“这里的一切都交给你了。”他对康佳罗使个眼色,然后二话不说,径直走到墙边,拍了拍手,整面墙徐徐打开,他毫没停顿,大步跨了出去。
沈东泽走后,康佳罗肃然道:“注入g血清!”
助手按下按钮,自动注射装置充电开启,推着盛满蓝色药剂的针管,徐徐注入许可儿的身体。
康佳罗看了看手表:等了一分钟后,道:“现在开始检查实验品各项生理反应。”
“一切生理状况符合实验要求。”助手在经过认真的仪器检测后报告。
康佳罗点了点头,接下来没再言语,两眼一眨不眨盯着椅子上的许可儿。
三分钟后,女人的身子忽然猛地抽搐了下,随即筛糠似的发颤,越来越快,越来越急,整个人好像触电一般。
“康先生,她的血压和心跳都超出正常三倍!”助手们看着屏幕显示仪器惊呼道。
康佳罗脸色铁青,本来自信满满的他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看着女人越来越剧烈的反应,心一点点沉了下去。
许可儿颤了一会儿,忽然停住了,整个人死蛇样瘫在椅子上,再也没了动静。
助手过去默默地动脉,已经没了一丝心跳,又翻翻眼皮,女人的瞳孔先是收缩然后又扩散开来,液晶显示屏上从刚才的锯齿状线条变成了一条毫无起伏的直线。
康佳罗一阵落寞,有气无力地扬了扬手:“把实验品处理掉吧,她已经毫无价值了。”可就算到这个节骨眼儿,他还是死硬的不肯说出“失败”两个字。
助手们刚刚碰到女人的身体,谁也没想到那个已经被断定毫无价值的实验品忽然猛地抬起了头!
哗啦一下,所有人吓得散开,全都怔怔的瞧着椅子上的那个女人,康佳罗更是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
突然,许可儿睁开双眼,原本已经扩散的瞳孔迅速聚拢,那对眸子泛出诡异的蓝光,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康佳罗。
康佳罗倒退几步,哐当一下,坐倒在地,随即就听到嘣嘣嘣的几声响,那个已经死掉的女人居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龙都国际机场。
豪华的贵宾厅里,只有沈东泽和龙浩昌两个人。
两人坐在宽大的沙发上,面前摆着各式雪茄和红酒,但沈东泽显然心不在焉,不住的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窗望着远处的机场跑道。
龙浩昌笑眯眯的道:“世侄,我还从来没见你这么紧张过呢。”
沈东泽一愣神,微微一笑:“事关成败,我可不如你龙伯见过的风浪多,这个节骨眼儿上还能气定神闲。”
“我说过了,我和威廉见过不止一次了,既是合作伙伴,私下里也是朋友,他信任我才让我掌管大中华区的事务,这是咱们的先天优势。等下我给你们好好介绍一下,晚上你好好款待一下,罗斯柴尔德家族在世界上的地位你很清楚,只要威廉肯和江海合作,龙都这点水可就装不下江海这条龙喽,呵呵……”
“龙伯,你说错了……”
“哦?怎么错了?”
“应该说是“我们的江海”,我家老爷子亲口表示过了,只要江海能傍上罗斯柴尔德这艘巨轮,江海马上给你20%的股份,到时候你也是江海的股东了。所以说,江海是我的,也是你的。”
“呵呵,世侄客气了。林佩珊已经下台了,别忘了还有个林佩超,当初你不是和他有过君子协定么,江海和他内外夹攻共同扳倒林佩珊,林佩超坐上家主的位子,也拿出20%的股份给江海。”
沈东泽的眼睛狡黠的一闪:“龙伯,你忘了么,商场如战场,此一时彼一时。林佩超比他姐姐可差远了,那小子急功近利,根本不配跟我合作,你以为他真会拿出拿出那么多股份给我吗,那是他还上位的时候说的,可现在他已经坐上了总裁的位子,以我对他的了解,一定会食言的。”
第258章 威廉先生
龙浩昌脸色微变:“这么说我们被他耍了?你明知道他会食言,为什么还要和他合作?”
“我的目的就是扳倒林佩珊,那个女人太厉害,她要是主掌东方国际,我们很难对付,不过换成林佩超就容易的多了。”沈东泽阴沉沉的道,其实他心里还有别的小九九,他从来就没放弃过对林佩珊的幻想,他要彻底打败林佩珊,然后主宰她,驾驭她,驯服她,可这种想法是他心里的秘密,当然不会说给龙浩昌听。
“放心吧,有了罗斯柴尔德做咱们的靠山,就算林佩珊还在位,我们也照样吃掉东方国际。何况当初林佩珊为了从洛希尔银行贷款,亲自给我签了一份协议,那笔钱要是还不起,就拿东方国际抵债,呵呵,东方国际早晚都是我们的。”龙浩昌一副稳操胜券的样子。
“龙伯,你又错了。”
“什么错了?”
“你错就错在太低估林佩珊了,那是她在位的时候签的,可她现在已经不是东方国际总裁,所以那份协议自然就失效了。”
龙浩昌吃了一惊,玩味着沈东泽的话,越发觉得那个年纪轻轻的女人深不可测。
正在这时,忽听啪嗒一声,龙浩昌和沈东泽相顾变色:“谁!”
停了半晌,传来一个磨磨唧唧的声音:“爸,是我。”
门一开,进来一个非主流的年轻男子,低着脑袋,好像做了错事似的,正是龙浩昌的儿子,龙飞。
龙浩昌一看是他,脸马上垮了下去:“你在外面鬼鬼祟祟的干什么!”
“我……”
“说!”龙浩昌对这个宝贝儿子实在恨铁不成钢,整天除了游手好闲,要么就是到处惹事,是龙都有名纨绔,一点不符合龙家低调做人的原则。
龙浩昌常常感叹,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盗洞,我龙浩昌一代金融巨子,怎么就生出这么个不成器的东西,要是有人家沈东泽一半就好了。
“我……我听说您在这儿,就直接赶来了。”
“是不是又来找我要钱了?”
“嗯。”
“什么!上个星期刚给你账户打了100万,这么快就花光了!”
“爸,您别忘了,我是车手,前几天在龙都车展上看上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您那100万还不够呢,我找别人又借了100万才勉强买下来。”
龙浩昌气得一跺脚,“你又买了辆跑车,你当你老爸是开银行的么!”
“您本来就是开银行的嘛。”
“你!我龙浩昌上辈子做了什么孽,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畜生!”
沈东泽笑道:“龙伯,你也别生气,难得龙飞兄弟有爱好,男人嘛,谁不爱车呢,说不定将来有天在这方面还能成就一番事业。不像我那个不争气的兄弟,整天就知道吸毒,唉!”
龙浩昌摆了摆手,不耐烦的对龙飞道:“好了,好了,你先去吧,回头我再叫人给你打200万。”
“还是老爸对我好。”龙飞兴冲冲的刚要走,沈东泽忽然叫了声:“龙飞兄弟,刚才你在门外听到什么了没有?”
沈东泽的目光好像两道利剑,一下子便刺穿人的心事似的,龙飞心里咯噔一下,这种目光好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对了,是叶承欢,没想到这个男人居然也有和他一样的目光!
“你们说什么了,我完全没听到啊,只是刚才到了门口不敢进来,手机刚好掉在地上,就刚好被你们发现了。怎么了?”龙飞假装很傻很天真的样子抓抓头发。
沈东泽一笑:“没什么,我就是随便问问。”
“好了,我们不聊那些沉重的话题了,我给你尝尝一样好东西,保证你没尝过。”那个不成器的儿子走后,龙浩昌神秘兮兮的从口袋里摸出一支超长雪茄,递给沈东泽:“世侄啊,你也是品雪茄的行家,你瞧瞧这支雪茄是什么来路?”
沈东泽仔细打量了下,又闻了闻,马上道:“正宗的古巴手卷雪茄,极品中的极品!”
“怎么看出来的?”
“龙伯这是在考我啊。好吧,那我就说说,有不对的地方,龙伯尽管指正。一般古巴雪茄所用的烟叶要自然发酵2年左右,而古巴雪茄的烟叶要自然发酵5年以上。古巴的烟草自然发酵的技术是世界上最好的,再加上无法复制的气候条件,使得古巴雪茄的酵香气就成为了古巴雪茄口味中的最精华、最根本的部分。它的味道类似于用焦糖,雪松木,干棕榈树叶,胡桃,桂皮,可可,咖啡豆放在一切燃烧所产生的味道,闻过一次就终生难忘。”
龙浩昌点点头:“说得好,说得好。我在雪茄方面浸淫多年,因为爱好此道,对这方面也有点皮毛的了解。全世界了解雪茄的专家们一致认为,只有古巴肥沃的红土,才能孕育出世界上最好的烟草,而来自古巴的手制雪茄,更是独步全球的雪茄极品。古巴雪茄极致的风味是由特殊的工艺制作出来的,所以最好的古巴雪茄都是手卷的。你再看看这支雪茄是什么牌子的?”
“这么极品的雪茄除了科伊巴当然不会是别的。不过,这款雪茄好像比一般的要长很多,而且上面没有任何标志,不会是古巴元首卡斯特罗那款吧,我听说卡斯特罗只抽这个牌子的雪茄,那可是稀世珍品,全球雪茄市场上一直是有价无市。”
龙浩昌摇摇头:“你只说对了一半。”
“哦?那要请教一下龙伯,你才是这方面的行家,和你比,我的学问可粗浅多了。”
“虽然科伊巴是古巴最好的雪茄,卡斯特罗抽的雪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科伊巴,只是它也是在同一间工厂里制造,但烟叶由雪茄大师阿瑞利诺·拉瑞先生亲自挑选,单独发酵,并存放在单独的地方,卷雪茄的工人在特别的保护下工作,称得上是“雪茄中的雪茄”,味道非常香醇。古巴文化深深地扎根于醉人的烟草香味之中。坐落在哈瓦那郊外一座漂亮的意大利式建筑里的雪茄厂生产世界上最好的雪茄,叫做trinidad,就是这种超长雪茄,专为古巴元首菲德尔·卡斯特罗制造,卡斯特罗曾把它作为礼物送给外国的外交官和达官显贵。所以说,古巴世界闻名世界,其最伟大的推销员应该是卡斯特罗。”
“龙伯,这么好的东西给我不觉得可惜吗?”
“可惜什么,红粉赠佳人,宝剑送烈士,在龙都配得上这种雪茄的人除了我就是世侄你了。呵呵……”
捏着那支雪茄,沈东泽放在鼻端,深深吸了下,思绪又到了林佩珊身上,幽幽的道:“我听说这种雪茄都是在18岁少女的大腿上搓出来的,本身就带着少女的体香,所以每一支trinidad都是有生命的,每时每刻都在自由呼吸,如果把它比做女人,那真是再贴切不过了。”
龙浩昌似乎听出什么:“世侄,是不是想女人了?今晚等一切办妥帖了,我带你去找找乐子。”
沈东泽苦笑了下:“我沈东泽虽然不是什么柳下惠,可对女人是有要求的,就好像龙伯你对雪茄的要求,不是极品的不要,沾了一点儿风尘味的女人我都觉得恶心。”
“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就这么有操守,难得啊难得。你说的那位极品不会就是你的那位市长千金的未婚妻吧,楚文轩生得我见犹怜,又是市长的掌上明珠,这下你可是权色兼收了,哈哈……”
沈东泽淡然一笑,心里暗暗感叹,你这个老色鬼懂个什么,就算一百个楚文轩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林佩珊啊!
接机的时间马上要到了,沈东泽和龙浩昌起身,带着江海以及洛希尔银行一大批高级行政人员来到候机大厅。
功夫不大,外面一阵骚动,一个年轻男子在十几个高级经理人的簇拥下,十分排场的走进候机大厅。
那个男人正是东方国际现任总裁林佩超!
他穿了身米色的阿玛尼休闲西装,外面套了件黑色毛呢风衣,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捏着雪茄,神色格外潇洒。
在他身后则是以林远瞻为首的东方国际高层,一个个表情淡漠,簇拥着林佩超,好似赌神出场!
东方国际的气场一下子便盖过了大厅里的所有人,惹得人们纷纷议论。
林佩超一直来到沈东泽和龙浩昌面前,弹了弹手里的烟灰,十分倨傲的说了声:“龙伯,东泽兄,原来你们也来了。”却一点儿没有要和他们握手的意思。
此时的林佩超位高权重,手握龙都最大商业帝国,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貌似青涩的年轻人了。
沈东泽带着几分玩味的目光瞧着他,林佩超刚刚上任还没怎么样呢,能耐不大,架子不小,就冲这一点,他就和林佩珊差了十万八千里。
“佩超,先要恭喜你荣任东方国际一把手。”沈东泽笑道。
林佩超淡淡的道:“沈先生说错了,以后请叫我林总。”
龙浩昌看不惯他的样子,忍不住道:“林佩超,我看你是太狂了吧,别忘了你过去是怎么尊敬我们的。”
林佩超撩起眼皮瞅了他一眼:“龙先生,此一时彼一时,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我现在是东方国际行政总裁,请你面对现实点儿好。”
“你!”龙浩昌指着他的鼻子,气得脸色发青。
“龙伯,你这几天火气太大了,我们的确应该面对现实。”沈东泽始终保持着礼貌的微笑。
林佩超这才点点头:“还是沈先生识大体,龙先生,虽然你大了几岁年纪,但礼貌这方面真该向沈先生学学。”
一个后生晚辈居然敢当面教训自己,就算龙浩昌涵养再深也忍不得了:“林佩超,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子,要不是我们帮忙,你能坐上这个位子么,当初你是怎么承诺的,一旦你当上东方国际总裁,就把20%的股份转让给我们,这些你都忘了吗!”
第259章 龙象
林佩超脸一黑,“龙浩昌,我劝你说话之前想想清楚,小心我告你诽谤。我是林家正统继承人,由我主掌东方国际是再合理不过的事,再者说,我们林家的股份怎么可能给你,我看你是老糊涂了吧。”
还是沈东泽有先见之明,他早料到林佩超会翻脸不认账,事实果然如此。
沈东泽一看闹僵,马上转移话题:“林总今天来机场是接机还是要外出?”
林佩超冷笑一声:“沈先生明知故问,谁都知道今天有位重量级人物要来龙都,你们江海都来了,我们东方国际怎么能落后呢。”
“罗斯柴尔德可是洛希尔投资银行的老板,换句话说,也就是我们江海的朋友,你们东方国际来接机是不是有点画蛇添足了?”
“我相信罗斯柴尔德家族永远青睐有实力的一方,而东方国际则是龙都首屈一指的龙头,画蛇添足的不是我,而是你们。”
两方面唇枪舌剑的打着机锋的时候,扩音器里播报:“请工作人员和接机的朋友注意:法兰克福到龙都的班机已经抵达……”
沈东泽和林佩超互使一个眼色,两人走向出机通道,林佩超猛地撞了下沈东泽,沈东泽一个踉跄,差点儿摔倒,马上还以颜色,两个人你来我往的互相撞击,都想把对方撞倒,自己第一个迎接尊贵的客人,完全没了大公司总裁的风度,倒像两个街头流氓,为了争个妞儿而大打出手。
乘机的游客呜呜泱泱涌出通道,直到头等舱和商务舱的人们走完了,还是没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影子,两个人心里都犯了嘀咕,不会是消息有误吧,难道威廉先生坐的不是这次班机?
正胡思乱想的功夫,只见最后从通道里出来的是一帮衣着古怪的外国人。
他们全都穿着欧洲十九世纪的服饰,男人外面是黑色风衣,文明棍,手提包,方方正正的黑色礼帽,有大胡子的男人,也有光下巴的男人,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其中还夹杂了一个女人,身上穿的是欧洲古典风味的蓬松裙,带着宽檐帽,黑纱罩面,她搀扶着一个身材瘦弱的男人,只是帽檐挡着看不清他的面目,况且他还低着头,佝偻着背,一副病歪歪的样子,但露出的小半张脸来看,居然白的没有一丝血色。
“这是威廉先生么,难道坐经济舱来的?”沈东泽差点儿惊爆了眼珠子,再怎么也想不到,堂堂的罗斯柴尔德家族的继承人居然会这么寒酸出场。
一个大胡子的管家模样的人来到他们面前,板着脸,冷冰冰的用生硬的中文道:“你们是来接机的?”
龙浩昌马上挤到最前面,指着自己鼻子道:“我是洛希尔投资银行大中华区总裁龙浩昌……”
大胡子白了一眼:“威廉现在和他的家人已经很疲惫了,不管你是谁,我们不希望有任何人打扰,再见。”
说着,大胡子跟着那帮人一窝蜂的出了候机大厅。
“你确定你和威廉很熟么?”沈东泽和林佩超一起转向龙浩昌。
龙浩昌尴尬万分:“那个……是啊,我们确实很熟,只不过可能威廉先生忘记了吧……”
赵雅琳和林佩珊聊起工作来就没完没了,叶承欢根本插不上嘴,越发觉得没趣了,他打了个呵欠,索性不理她们,一个人下了天台。
现在时间还算不晚,他决定去看看丁香,最近风声太紧,烟雨堂和青红帮的总舵先后被炸,龙都黑道每天都在有暗杀和绑架这种事发生,他真担心丁香会遭遇不测。
于是一个人出了维多利亚,驾车赶往丁香在郊外的秘密住所。
汽车出了市区,灯光越来越稀少,一轮弦月挂在中天,给大地蒙了层白蒙蒙的薄莎。
尽管已是深秋,晚上的气温已经很冰冷了,叶承欢还是觉得有点闷,于是打开车窗,任由夜风大把大把的灌进来,肆意搓揉着他的头发。
叶承欢的目光在黯淡中好似两点星火,灼灼生辉。
车子开着开着,忽然从风里飘来一个虚无空洞的梵音:
南无喝啰怛那,哆啰夜耶,南无阿唎耶,婆卢羯帝,烁钵啰耶,菩提萨埵婆耶,摩诃萨埵婆耶,摩诃迦卢尼迦耶,唵萨皤啰罚曳……
叶承欢微微一愣神,忽然就看到前面站着个破衣啰嗦的和尚,手捏佛诀,低眉躬身,好似入定一般!
他吃了一惊,刚要踩刹车,那个和尚忽然又不见了。
可是那种绵绵的梵音却从来不曾间断过:遮啰遮啰,摩么罚摩啰,穆帝隶,伊醯伊醯,室那室那,阿啰嘇,佛啰舍利,罚沙罚参,佛啰舍耶,呼嚧呼嚧摩啰……
叶承欢揉揉眼,真是活见鬼!难不成最近几天肝火太旺,感官出问题了吧?
心念弗动,就见前面忽地又冒出那个光头和尚,还是手捏佛诀、低眉躬身的样子,叶承欢这次看的清楚,那铁定是个人。
他深深一脚刹车踩下去,车子扬起一片黄土,吱呀一声,车头刚好斜在和尚面前。
那个和尚连头也没抬一下,就好像什么也没听什么也没看到一般。
叶承欢憋着一肚子邪火下了车,皱着眉头过去,打量了几眼。
和尚样貌清瘦,满脸都是老人斑,眉梢奇长,一直垂到鬓角,穿着身灰布僧衣,洗的早已发白,上面补丁摞着补丁,还有好多地方破了随便揪起来,好像挂了一身疙瘩,看起来十分滑稽。
一双僧履前面露着脚趾,后面露着脚后跟。
肩上挂着油布口袋,鼓鼓囊囊不知里面装的什么。
和尚虽破,可随便一站,便如渊停岳峙一般,俨然一身大天尊气魄。
“破和尚,大半夜的不在庙里待着,跑出来拦车玩,你想干啥!”叶承欢道。
和尚低眉道:“不宽恕众生,不原谅众生,是苦了你自己。”
叶承欢冷笑一声:“看来你是冲着我来的。”
“三千大道,不二法门,诸法因缘生,我说此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
叶承欢脸上闪过几分明澈,“别玩拽了,世上有三千大道,和尚你是什么道?”
“和尚是天道,你是妖魔道!”和尚的声音中气十足,饱满柔和,好似一口千年老钟。
叶承欢不屑的嗤笑:“世上有三大坏,和尚,老道,尼姑,最可恨的就是你们这些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天道,总是打着佛家的幌子去判断是非,不管人家是不是错了,反正左右都是你们有理,人家不服你就搬出一大套讨厌的佛经出来,烦都被你烦死了。”
和尚撩起厚重的眼皮,射出两道精光,在这对目光下,仿佛世上一切都无所遁形:“孽障呈口舌之利,你窃取我佛门宝典,还拿来乱杀无辜,难道你不是妖魔道么!”
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宽大的僧衣无风自起,长眉荡起,仿佛天尊降临!
叶承欢抱起胳膊,嘴角挂着玩味的笑意:“没猜错的话,你是云龙山来的吧?”
“算你有眼力,和尚是云龙山住持,神州十二生肖守护神,法号龙象!”
叶承欢微微有点变色,前面有一个楚云轩刚刚被自己的收服在床上,居然又冒出个龙象找上门来,看来自己在神州的麻烦越来越大了。
“别以为你是和尚就能诬赖好人,你那只眼见我偷你家东西了,那只眼见我滥杀无辜了。”
和尚哼了一声,竟然从鼻子里冒出两道白气,“你盗我佛门至高宝典无为神诀,难道还想抵赖不成?无为神诀一向是云龙山至宝,也是佛门三千大道的总纲,从我师祖以来,这道神诀便失传了,师祖曾告诉我,世上掌握无为神诀的除了他只有一个人,就是你!”
叶承欢点头:“没错,我是掌握了无为神诀,可你师祖有没有告诉你,我是怎么掌握的?”
“他只说了一句佛偈,一切无碍人,一道出生死。和尚至今还未参透。和尚猜想师祖宅心仁厚,早已没了争斗心,因此不愿追究此事。和尚还猜想,你除了巧取豪夺,还能是什么。难道师祖会白白把佛门经典送给你不成!”
“这话你说对了,的确是他送我的,你信你可以亲口问他。”
“师祖早就闭关在千缘洞,化身成佛,不见任何世人。”
叶承欢耸耸肩,“我说了你又不信,那老和尚又躲清闲去了,那我就没法子了。”
“你要不是靠着无为神诀,根本不可能打破诸神封印。可是你居然还用它滥杀无辜,戕害性命,你到神州以来杀过的人还少吗?自古以来,一代代十二生肖守护神专门负责保卫神州,决不许你这样的妖孽染指半点儿。今天,和尚一面索要佛门至宝,一面用你为那些死去的亡灵超度。”
嗷。
龙象仰面咆哮一声,从口鼻里冲出一声长长的啸声,声震四野,在空寂的黑夜里久久不绝。
一股气浪海啸般袭来,将地上的一切植被和黄沙统统掀起,翻卷着纷纷扑向叶承欢。
叶承欢的发丝和衣服被那股霸道之极的气浪鼓荡起来,但整个人却如中流砥柱,岿然不动!
叶承欢吐了口沙子,皱了皱眉头,搓了搓手:“你呀,和你师祖一个德性,都你妹固执的要死。当初我不想要那劳什子的无为神诀,你师祖说什么也非要给我,现在你又来索要,你们是不是玩人呢。实话告诉你,我这两天心情不好,别惹我,不然你连云龙山都没得回。”
龙象不闻不问,低眉下眼,手掐佛诀,嘴里念念有词:“天上天下,唯我独尊,自观自在,守本真心。”
阵风猎猎中,和尚忽地出手,面前的空气隐约凝成一尊巨大的手掌,五指捏紧,拇指扣压在掌眼之上,根节有力,宛如一个巨大的浪头,铺天盖地般拍去。
“玩真的是吧!”眼看那只大手掌就要兜头拍下,叶承欢的声音还在原地,可人已经到了二十米之外。
第260章 大世界粉碎
轰!
天崩地裂的一声,叶承欢刚才所在的那块地面平白塌了下去,碎石横飞,草木乱溅,顿时腾起一大片黄尘,弥弥漫漫,伸手不见五指。
烟雾中,一个篮球场大小的手印隐然可见!
叶承欢皱了皱眉:“大明王手!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在三千大道中至少排在前五十,佛门里能将三千大道练到前五十的人,最多不会超过五个。”
龙象捻眉长笑,显然对自己这手秘技十分得意:“你的大挪移术也出神入化,只不过你修为还浅,体内还有七道封印限制,要是换做和尚有了无为神诀,现在早已到了小无相境界。”
叶承欢拍拍身上的土,歪着脑袋瞧他:“我好像没说你这手有多了不起吧,和尚吹牛的功夫可比你的大明王手强多了。”
龙象甩开长眉,双目一瞪,犹如射出两道金箭,“和尚不会吹牛,和尚只会度化妖孽!”
话音刚落,他长袖一摆,一道浑然元气凝成的大手印,铺天盖地的拍下,叶承欢翻眼瞧着从天而降的大手印,整个人忽的化作一道残影,毫无顿挫感而又十分突兀的到了三十米开外。
轰!
这一击的浑厚力量比刚才有过无不及,一下拍在路边的麦田里,黄沙飞荡中,无数草芥随风四溅,脚下的大地都跟着震颤了几下!
见叶承欢又好端端的站在远处,龙象脸上闪过一丝异色,他这一生都浸淫在这手佛门绝招上,有着十足的自信,相信只要出手,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让叶承欢挂掉,没想到两次出手居然都被他轻描淡写的躲过了。
他长眉一挑,再也不是刚才那般慈祥的样子,两只大袖齐舞,掀起猎猎风雷之声。只见虚空里好似幻化出无数个巨大手印,绵绵密密,数也数不清,一下下兜头拍去。
不用想都知道,要是被和尚的大手印拍上,滋味一定不好受。叶承欢当然不想被拍,所以他不住的往麦田深处滑去,速度越来越快,残影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他的快速,一刹那的时光,他的人已由残影化作一道流电,背后的大手印一下接一下的拍到脚后,拍出一个又一个硕大的佛手,仿佛两万丈高的巨人的脚印在一步步追赶。
大手印越来越密,叶承欢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可他的大挪移术再快,也终究快不过龙象的大明王手,一个大手印拍下方圆几十米内一切花草人畜全都化为齑粉,何况有无数的大手印接连不断的袭来。
叶承欢的鼻尖冒了汗,可见他躲的一点儿都不潇洒,看起来更像是逃命,这么下去早晚要被拍上。
余光一瞥,只见和尚大袖飘飘,枯瘦的身影好似御风而来,一眨眼就近了十几米。
叶承欢被他拍来拍去的招式实在拍得蛋疼,这时,他的人已到了几百丈外,脚下是一望无际的麦田,头顶繁星点点、皓月当空,回头长长一大片麦田都被大明王手拍成粉末。
风声呜呜的吹着,到了这片空间,却全都化为了乌有。
叶承欢最怕麻烦,可麻烦偏偏总会找上他,不是一个,而是一个接一个,而且这次看样子还是个大麻烦,搞不好就有被拍成馅饼的危险。
这老和尚表面上吃斋念佛,真动起手来一点儿不比自己仁慈,只不过自己比较坦率,不爽谁就直接干掉,而他居然打着替天行道这么老土的口号来杀人。
叶承欢索性站住,一动不动的瞧着从天而落的大手印,连眼都不眨一下。
龙象吃了一惊,他还没老到出门忘吃药的地步,刚才只是虚张声势,为的是让叶承欢知难而退,乖乖交出无为神诀,没想到他居然在等死,真要是拍死他,佛门至宝岂不是跟着他一起灰飞烟灭了,他收起大袖,落下的那只大手印也随之消散。
龙象手掐佛诀,铜钟般的声音清晰入耳:“妖孽,你怎么不逃了?”
“逃你妹啊,我是人不是豹子,就算是豹子也有跑累的时候,再者说,你这么坑爹的招式我跑得了吗!”叶承欢一脸黑线的骂道。
龙象慈眉一挑,方便眼一翻:“那就别让和尚为难,乖乖交出无为神诀来。”
“龙象老和尚,别给我装天真了,表面上你是为了佛门,其实你要了无为神诀还不想获得无上修为么。别说我没有,就算真有也不能给你这种人,天知道你要是修成无上大神通后会不会打着佛门的旗号去干些罪恶的勾当。何况当初我和你师祖有约在前,无为神诀不能随便示人,否则不知要招来多少是非。识趣的就赶紧给我滚回云龙山好好敲你的木鱼,刚才我是看在你师祖赠我神诀的份上不还手,你再破裤子缠腿没完没了的,我可要捏死你了。”
龙象念了声“阿弥陀佛”,眼眉低垂道:“妖孽,和尚给你一条生路你不走,那和尚就给你念一段往生咒,送你去西方极乐吧。”
南无阿弥多婆夜,哆地夜他阿,弥利都婆毗,阿弥利哆,悉耽婆毗,阿弥唎哆,毗迦兰帝,阿弥唎哆,毗迦兰多,伽弥腻,伽伽那,枳多迦利,娑婆诃。
他嘴里念念有词,声音好像蚊子哼哼,却一个个钻进人的耳朵里,再往心里钻,渐渐地,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多,仿佛漫天诸佛在一起吟诵,密密麻麻一片,一起往叶承欢的心里灌。
叶承欢叹了口气:“省省吧你,你的大摄魂术对别人有效,对我根本没用。再给我念这些破玩意儿,我可要抽你丫的!”
龙象果然住了嘴,不是他害怕被抽,而是惊讶于叶承欢竟能抵挡住三千大道的正宗法门大摄魂术!
“不可能!不可能!你一身封印,抵挡住和尚的大明王手也就罢了,万万不可能抵挡得住佛门心法大摄魂术。”
“你在云龙山做和尚做傻了吧,这个世界每秒钟都有奇迹发生,等下还有更吃惊的东西给你看呢。”
龙象有种被戏耍的感觉,这下他真的恼了,额角的青筋根根暴起,他浑圆的性情,被数十年修为压住的恶念陡然爆发,这次出手再不容情,只见他双袖齐舞,两只浑厚的大手印一起拍下,方圆近百米的范围尽在那股浑然的掌风之下,任何生灵都无所遁形!
这一招已经远远超越了刚才的大明王手,而是被称为三千大道中最犀利的秘法:大世界粉碎!
据说,这一招练到极致时,山河社稷,乾坤八荒,统统化为粉碎。
原来刚才他一直在隐匿自己的实力,这,才是他真正的佛门绝杀!
自从有了这种破天动地的秘术以来,从来没人在对敌的时候用过,也从来没人真正见识过它的威力,因为能练成这种功法的人古今只有一个,更没人有实力享受一下,没想到一直在云龙山避世修行的龙象居然已经达到如此高深的境界,成为古今第二人!
这一手天下无双的大世界粉碎有鲸吞山河的威力,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叶承欢这次都死定了,简直死的妥妥的。
叶承欢躲也没躲,就算他能躲开也懒得去躲了,能躲过几百下的大明王手,他已经逆天了,再让他去躲这一手震烁古今的大世界粉碎,显然是难为他了。
他不是家用电器,插上电源就妥了,他是人,一个有血有肉的男人,几百下的大挪移术不是吹出来的,用来对付下大明王手还勉强凑合,可对付大世界粉碎的话,完全是鸡蛋碰石头。
更何况,他已经累了。
那股浑厚的强力隐隐透着龙吟虎啸,犹如整个苍穹都压了下来!
轰轰轰!
一击之后又是无数个劲力层层叠叠,一道比一道强,绵绵不绝的落在地上,这次没有任何黄沙和草木碎屑,一大片物质化的气浪将方圆数百米之内的草木、沙尘和碎石全都化为乌有,整片土地深深塌了下去,只剩下一层透明却可见的气场在涤荡。
就在这片气场的中央,叶承欢竟然还那么安之若素的站着,眼神还那么明亮,嘴角还挂着道邪魅,脚下还是一小片麦田,可周围的土地却全都深陷下去,好像刚经历了场核武攻击。
“阿弥陀佛!”龙象蓦然变色,捻眉长吟,一个不留神差点儿把眉毛拔了下去。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大世界粉碎下,就连山岩都能化成齑粉,更何况是具肉身?
这一刻,心如若水的龙象凌乱了,他实在想不到世上还有谁能抵挡住佛门的绝杀一击!
叶承欢翻翻眼睛,“好久没这么爽过了,这巴掌好解痒啊,比按摩小妹拍的舒服多了。”
叶承欢居然把云龙山住持和按摩小妹放在一起说事,幸好龙象就在山上,不明白按摩小妹是什么东东,不然非气得当场吐血不可。
“你……你怎么可能练成万法不破,诸邪不侵的大金刚术!”龙象的表情很荒诞,一生的修持统统被叶承欢打败。
叶承欢歪歪嘴角,“大金刚术,三千大道中防护第一,排名前二十,就算是一个大世界粉碎也不能动摇其分毫,专门克制大杀戮、大切割、大崩灭术等等一切粉碎性的神通。刚才我不是说了么,我还有好多惊喜给你呢。刚才的确有点低估你了,等你真正拿出大世界粉碎的时候,说实话,我真心好怕怕,可是你的绝杀只是比葫芦画瓢,距离真正的大世界粉碎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否则,我真要考虑要不要求你别杀我呢。”
“不可能!有封印限制,你不可能修成大金刚术!”龙象把头一摇,怎么也不敢相信。
叶承欢皱了皱眉,“扯这些有意思么,我还有好多事做,没工夫陪你扯淡,我的妞还在床上等着我呢,你还打不打,我可没时间陪你破和尚玩。”
第261章 无为神诀
龙象拧眉立目,关键这家伙说话太气人,当着和尚的面居然说什么妞不妞的,还床上等着,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跺脚摇头,全身颤来颤去,好像生了虱子似的,深吸一口气,猛地捻口狂啸。
这一下的咆哮和刚才完全不同,一道浑厚的声浪好似一道道利剑,清啸之下,犹如讯雷疾泻声闻数里,令人肝胆剧烈,心惊胆战,震慑人心的不可思议之威力,股股音波风起云涌,把空间都震的支离破碎,凝成千万刀枪铁骑,金戈铁马,气吞万里,乾坤颠倒,江山破碎!
叶承欢嘴角泛出一丝淡然,他知道这是三千大道中十分霸道的一种秘术,大咆哮术,音波一入脑海,把灵魂都震荡粉碎,一声龙吟就可慑服万灵。
他闭上眼睛,脑子里一片空冥世界,丹田提起一口气息,在身体里快速游走一个周天后,从头顶漫散而出,隐隐形成一道玻璃罩似的物质存在。
澎湃的声浪一股股的荡在这面罩子上,又全都被弹了回去。
龙象马上止住声音,呆了呆,心里喃喃的道,难不成他居然修成了上古不世出的密宗功法:冥想!
可还容不得他多想,一道道声浪已乱箭般反射回来,音波冲进他还未准备的耳朵里,层层跌宕下,龙象口鼻耳眼全都冒出丝丝血痕,他大吃一惊,忙收敛心神,手掐佛诀,嘴里念念有词,即便如此,他的大定心术可没冥想那么高深,只能暂时护住心脉,可其他经络却不同程度的被自己的大咆哮术伤到了。
过了好半晌,绵绵不绝的音波才消失掉,龙象刚收了大定心术,哇的一口老血喷洒出去,刚好喷了某人一脚面。
叶承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到了他跟前,看着两脚的苦血,连连咂舌:“狗血喷脚,倒霉倒霉!”
龙象抬头,变成一副老眼昏花的样子,定定的瞧着面前的男人,颓然道:“佛高一尺,魔高一丈,大千世界,正道不兴。”
叶承欢摇了摇头:“咱别扯淡了,你那些哄小孩子去吧。告诉我,谁派你来的?”
龙象用大袖擦掉嘴角的血丝,惨然一笑:“自古正邪不两立,对你这种邪门歪道,人人得而诛之。”
叶承欢低眉瞧他,脸忽然一黑,“我现在给你好好说话,你再给我扯那些劳什子的废话,我马上送你上西天!”
龙象脸色微变,不怕死是假的,佛爷也是肉做的,也全都怕死,此刻在这个男人面前,自己好似蝼蚁般微不足道,对方只要一扬手,自己一生的修为也许就交代了。
“难道和尚受沈施主的委托也要告诉你么!”龙象翻着怪眼凶巴巴的道,可还是乖乖的交代了来历。
叶承欢仰面大笑,和尚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没有不怕死的,可和尚和别人不同之处在于,总喜欢打着冠冕堂皇的口号来干所谓替天行道的事,这个还不够好笑吗?
他带着几分调侃的意味问道:“你那位沈施主给了你多少好处,居然能让佛爷都动了凡心,是不是给了你几个大美女,顺便破了你和尚的色戒,这才心甘情愿给人家当爪牙呢?”
龙象气得面色铁青,按摩小妹什么的他不懂,但破不破色戒他可明白,“你,一派胡言!和尚出家六十年,不敢说有多么高深的禅性,可至今还是童子身!不久前,沈施主的公司在云龙山搞旅游开发区,占了我古刹周围300亩地,我们大小僧侣都靠着那块地吃饭,如今被他占去了,却迟迟不给钱,如今寺里上上下下没了衣食来源,寺里的香火也因为开发旅游区的项目淡了下去,再这么下去,我们这些出家人还有活路么?和尚是寺里住持,当然不能坐视不管,这才下了云龙山,来找沈施主要钱。”
叶承欢促狭的一笑:“我还以为和尚满嘴阿弥驼佛,都是普度众生、悬壶济世的人物,没想到为了钱也会做人家的爪牙,跑出来干伤天害理的事。”
龙象脸色青了青,最后叹了口气:“和尚也是人,和尚也要吃饭,曾经众比丘圣僧下山,曾将大乘教法在舍卫国赵长者家对他讲了一遍,保他家生者安全,亡者超脱,只讨得他三斗三升米粒黄金回来。佛祖就说他们卖的太便宜了,教后代儿孙没钱使用。大家肚子空空,还怎么去传讲佛法。”
“以你和尚的本事,要想逼沈家还钱,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么。”
龙象连连摇头:“和尚讨钱可以,但绝不能逼债,那不是和尚,那是强盗。”
“人家可以不仁,就不许你和尚不义么。”
“他可以不仁,但和尚绝不能不义。和尚给你讲个故事,当年释尊有一次外出,正好遇到一只饥饿的老鹰追捕一只可怜的鸽子。
鸽子对老鹰说:“你放过我吧!你现在是在捕食,错过我还有下一个;我现在是在逃命,我的命只有一条啊!”
老鹰说:“我何尝不知道你说的道理呢?但我现在饿坏了,不吃了你我没法活。这个世界大家活着都不容易,不逼到绝路上我也不会紧追不舍的。”
释尊听了慈悲心起,就把鸽子伸手握住,藏在怀里。
老鹰怒火冲天,只好跟释尊理论说:“释尊你大慈大悲,救了这鸽子一命,难到就忍心我老鹰饿死吗?”
释尊说:“我不忍心你伤害这无辜的鸽子,也不想你白白的饿死。有道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于是释尊就取出一个天平,一边放鸽子,另一边放上从自己身上割下的肉。
这鸽子看上去虽小,但无论释尊怎么割,割多少肉似乎都无法托起它的重量。
当释尊割下最后一片肉的时候,天平终于平衡了!
天地风云为之变色,真正的佛祖诞生了。
唉,所以说:佛爱众生,不离众生,就是这个道理。”
“这么说,是沈家让你来杀我,只要能杀了我,他们就把钱给你,是吧?”
“唉,和尚不杀人,和尚只想讨还佛家的至宝。还有,云龙山上百和尚都眼巴巴等着那笔钱糊口,和尚要是拿不到钱,只好追随佛祖去了。”
叶承欢心里暗笑,这和尚可真够迂腐的,人家哄小孩子的话他居然也信了。
“实话告诉你,就算你真能杀了我,沈家也不会给你钱的,他们玩你呢,懂?”
龙象一摇头:“和尚不打诳语,沈施主也绝不会诳和尚。”
叶承欢无语,这家伙真是固执的可以,他不骗人,就以为世上的人都不会骗人呢。
“这样吧,只要你不给我找麻烦,我替你把这笔钱要回来,如果要不回来,我亲自掏钱给你,怎么样?”
龙象眼前一亮:“你没诳和尚吧!”
“谁诳你谁是孙子!”
龙象刚有点喜色,忽然又平静下去:“你要真能帮和尚讨来钱,和尚给你磕三个响头,可无为神诀和尚早晚还是得讨要的。”
叶承欢无语,一般都是他把别人搞无语,可是今天遇到龙象和尚,他彻底无语了。
堂堂的十二生肖守护神,云龙山住持,当今佛门第一高手,居然去向别人讨饭吃,居然还那么很傻很天真的样子,叶承欢能不无语么?
幸好龙象的大明王手没拍到自己的汽车,不然荒郊野外的,真不知道该怎么赶路。
有时候他自己都不明白自己怎么想的,差点儿被和尚拍死,到最后居然还放和尚走了,而且还答应和尚一定会找沈家把那笔债要回来。
龙象固然是很迂腐,可叶承欢看来,他迂腐的可爱,一个人可以为了上百个人的身家性命着想,哪怕做出再迂腐的事都是可以原谅的,甚至是感动。
和尚临走时郑重其事的说了一句话,“叶施主,你可知你打破封印的后果?”
叶承欢点头,没人比他更清楚这件事。
“你可知在神州,只有十二生肖守护神可以动用异能,因为我们的职责就是拱卫神州的安全,如果有其他人贸然闯入,随便动用异能的话,我们将得而诛之。更何况你打破了封印,不光是我们,你将会引起诸神的愤怒。”
“龙象,我告诉你,不管我过去做过什么,对也好错也好,也不管什么狗屁诸神愤怒不愤怒,我都会留下来,因为神州是我的家,要是你觉得一个人会愿意动用异能破坏自己家的安全的话,那随便你们好了,我叶承欢随时接着。”
龙象定定的瞧他半晌:“和尚这次信你的话,也更希望你说到做到。”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忽然伸手在和尚光溜溜的秃脑袋上摸了摸,“我和你师祖是朋友,按理说你是我晚辈,最好回去问问你师祖,无为神诀为什么会在我手上。”
龙象的脸红了红,这么大年纪除了当年受戒时被师父摸过脑袋外,还没被别人摸过呢,尤其是被这么一位年轻后生摸,他僵了下,冷哼一声:“和尚会的!”
叶承欢驱车来到丁香所在的秘密别墅,下了车,就见小白龙正在望风,看样子没什么异常,于是笑吟吟的过去,一巴掌拍到他裤裆上,小白龙哎呦一声,弯下了腰。
“丁香呢?”叶承欢随口问道。
这一句问出来,没想到小白龙一咧嘴,“老大中午出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
叶承欢一皱眉,如今的龙都乱得很,黑道仇杀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更何况丁香这么显赫的人物,稍有差池势必招来杀身大祸。
他心里一紧:“她去哪儿了?跟谁去的?为什么出去?”
小白龙吞了口唾液,道:“老大一个人在二楼房里的时候,我们没人敢打扰,我只听到中午她接了一个电话,高一声低一声,不知在说什么,然后她就匆匆的要车要出门,我们都拦着,可老大的脾气你最了解,谁敢不听她的,何况那时她眼都红了。她要了一辆车,不许我们任何人跟着,就这样一个人开车走了,我们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可是一走大半天的时间,我们都很担心,疤哥已经带了几个得力兄弟去龙都打探去了。留下我在家看门……”
第262章 我要的幸福
话没说完,叶承欢一把抓住他的前胸,把他整个人提了起来,脸上满是暴走的凶气,“你特么怎么不早告诉我!”
小白龙手跑脚蹬,上气不接下气的道:“叶大哥,你……你听我说……老大……老大她事先叮嘱……不许我们任何人……告诉你……”
叶承欢撒手把他扔到边上,静静地琢磨着,按理说丁香不是这么草率的人,她本不应该贸然出去,这个反常的举动到底为了什么?
可是龙都偌大的地方,上千万人口,找一个人好像大海捞针一般,在没有得到事实真相之前,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冰@火!中文
“明天我还过来,手机24小时不关,有了消息第一时间告我。”叶承欢随口撂下句话,没等小白龙回答,便出了别墅。
开着车,叶承欢满脑子复杂,他曾经说过,他不许丁香死,丁香就永远不能死,这次要是丁香真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他才不管龙象的告诫,无论如何要找出那个幕后黑手,把他碎尸万段!
正胡思乱想的功夫,手机忽然响了,他抱着一线希望以为是丁香,可拿起电话来却是个陌生号码,“谁?”
“大哥,我是龙飞!”电话里的声音显得十分急促。
叶承欢皱了皱眉,马上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不同寻常的成分,“说!”
“大哥,你告诉嫂子一声,你们要小心了。今晚我无意中听到江海的沈东泽和我父亲的谈话……”
“说的什么?”
“嫂子之所以被排挤出东方国际,全都是因为沈东泽、我父亲还有林佩超串通一气,里应外合,故意借毛公镇的事搞空东方国际,然后林佩超再拿出嫂子不是林家正统的证明,其实一切的一切都是他们事先策划好的!”
“还有吗?”叶承欢皱了皱眉道。
“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家主今晚来龙都,江海和东方国际都在机场迎接,恐怕他们都没安好心,具体想干什么我就不懂了。大哥,你告诉林总,要早做准备啊。”
听了这话,叶承欢有了一丝丝感动,原以为龙飞是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可现在证明他想错了,起码龙飞是个响当当的男人,所有有正义感的男人都值得叶承欢钦佩。
“聋子,你告诉我这些,就等于出卖了你老爹啊,你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叶承欢问道。
龙飞咬咬牙道:“叶大哥,你可能以为我是个败家子,可是我龙飞起码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很早以前我就听说过你的种种事迹了,你不光是林佩珊的老公,还是龙都第一扛把子烟雨堂老大的男人,而且你还和龙都第一美女主播有特殊关系……”
叶承欢乏味的抿抿嘴巴:“那个……这些花边新闻就别扯了……直接说正事吧。”
“我也曾听说你一拳打碎保险柜,一个人杀了几十个刀手,而且你会开车,还会开飞机,大哥,说真的,我要是女人,一定也会爱上你!”
叶承欢语塞,这已经是他今天第二次语塞了,第一次是龙象,这次是龙飞,一天当中被两个男人搞得无语,还是他人生第一次。
“我声明一下,虽然我是帅哥,可我喜欢女人,对其他帅哥不感兴趣。”
龙飞踟蹰了下,道:“大哥,为什么我会出卖自己父亲,其实道理很简单。我觉得你是真男人,我父亲不是。他……他是伪君子!其实当初我也想有一番抱负,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可是……我都是被他逼的……”
叶承欢静静地听着,没有插话。
“他,作为洛希尔投资银行的行政总裁,表面继承了罗斯柴尔德家族的低调,可是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他做假账,收受别人的贿赂,用手里的权力和别人做利益交易,这次沈东泽就是为了承诺给他20%股份他才会和江海沆瀣一气的。更重要的是,他生了我,可是他从来没履行过父亲的责任,在我出生的第二年他就和我母亲离婚了,原因只有一个,他看上了别的女人。可是天公不作美,他玩弄再多的女人,也从来没生过儿子,所以,我这个唯一的儿子就顺理成章的被留在了龙家。可是我从来没把他当父亲,我恨他,我恨他!作为报复,我疯狂的花他的钱,我要搞垮他的事业,搞垮他的一切,让他一分钱都不值!”
听了这话,叶承欢默然良久,最后终于说了一句话:“龙飞,谢谢你这么信任我,谢谢你能把自己心底的秘密告诉我。”
龙飞一阵哽咽:“大哥,你以为我很有钱么,你以为我无忧无虑么,其实我比任何人活得都痛苦。我不知道以后的路是怎么样的,也不知道我的前途是什么,好多人都羡慕我,其实他们怎么知道我内心的感觉。”
说到这儿,龙飞竟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叶承欢听不得女人哭,更听不得男人哭,他皱起眉头道:“你特么哭什么!想引起我同情吗!告诉你,你的身世一点儿都不悲惨。至少你有钱,活得也有面子,有些人和你根本没法比。有的人连父亲都没有,从小就被所谓的父亲打骂,然后被送到人贩子手里,从此他不得不靠自己来挽救自己。当你没饭吃的时候,没人会因为你是小孩子而可怜你,你他妈的会因为别人随手扔掉的一根骨头,而不得不和狗争宠。狗,摇摇尾巴也许就能得到一大碗丰盛午餐,可是你是人,你没有尾巴,必须要把自己变成狗一样的存在,可你毕竟不是狗,你还不如一条狗能得到主人的喜欢,所以,你只有等狗吃完了才能轮到你……兄弟,我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要想成为一个人首先要把自己变成狗!”
说了这番话,龙飞讷讷的说不出话来,也许他被对方的话震惊了,也许他从中领悟了什么,总之,他终于明白了世界上还有比自己更惨的人。
“大哥,你是说你吗?”
叶承欢十分无奈的道:“我举《读者》的例子行不?”
“哦哦!”
沈家!又是沈家!
叶承欢挂了龙飞的电话后,早把一切置之度外,要是换上他在国外,从来都没这么费事过,不就是一个沈东泽么,他随便一个电话,就能叫风暴第七区的特遣小队把那家伙灭了。
可是现在不行,这里是神州,他的矛盾就在于既想在这里待下去,又不能按照以前的做事风格办事,可他也是人,也会有常人的思想和情感,这么憋下去,他非发疯不可。
回到维多利亚的时候,赵雅琳已经走了,从天台上的一线灯光来看,林佩珊还在那里。
叶承欢上了天台,就见她正坐在天台的椅子上,穿着碎花花的棉质睡衣睡裤,两手捧着本书低头在看,灯下的她青丝如墨,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白嫩的皮肤有种近乎透明的质感。
叶承欢知道观音姐姐脸皮薄的很,所以就没说“这么晚不睡是不是又在等我”之类的废话,直接把刚从龙飞那里听到的消息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也不知道林佩珊有没有在听,一点儿反应都没有,看样子这妞好像又进入停机模式了。
“我在和你说话呢,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沈东泽和你那个王八蛋弟弟,还有王八蛋叔叔早就相互勾结,这次你是被他们联手给坑了。”叶承欢一肚子恼火,自己为了她急的火上房,她倒沉得住气。
林佩珊一声也没出,就好像叶承欢不存在一般。
叶承欢一步跨过去,一把夺下她手里的书,丢在地上,捧着她的脸抬起来,“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话刚说了一半,他忽然一怔,只见林佩珊眼圈红红的,茭白的脸上挂着晶莹,在灯下一闪闪的,煞是动人,一枝梨花春带雨,玉容寂寞泪阑干。
看到这儿,叶承欢热血上涌,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你要去哪儿!”林佩珊似乎从他脸上看到一层黑沉沉的杀气,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去把那些惹你不开心的王八蛋都杀了!”叶承欢头也不回的继续走。
“你杀的人还不够多么!”林佩珊忽然叫道。
叶承欢站住,慢慢转过身来,眉头挤成个川字,讶异的看着她:“你听谁说的!”
“你以为你做的事可以瞒过我么,你的眼里除了杀人还有什么,你觉得杀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么,假如全世界的人都是你的敌人,你是不是要把他们都杀了?我想要的是一个可以体贴我、疼爱我、可以给我幸福的男人,而不是一个杀人机器!”
一连串的发问,让叶承欢哑口无言,眼睛里的火焰也渐渐消失。
“我见不得你被那些王八蛋欺负……”
“你是经历过战场的人,其实人生何尝又不是战场呢,就算你现在杀了他们,将来还会有第五个,第六个,第七个,甚至更多更多的敌人,难道你的一生就要在无休止的杀戮中度过么!”
叶承欢吧唧吧唧嘴,那股邪火彻底被浇灭了,心里那种压抑不住的魔性居然被林佩珊三言两语给克制住了,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
林佩珊静静地走来,拿起他的手,用那张温暖的小嘴亲了一下,带着妻子般的娇嗔道:“我说过,你的手是我的,我不许你用它杀人。”
叶承欢心里一荡,杀气刚刚压下去,猛地又喷出一道**的烈火,看着那张绝美的脸,闻着那股野百合般的暗香,他忍不住一把将女人紧紧抱住,伸手在她后背轻轻抚摸。
一道红云从脸上一直烧到脖根,等男人的手正要不安分的往下移时,忽然被林佩珊握住了,她低着头,羞涩的道:“更不许你用它欺负我。”
一贯都冷冰冰的天仙老婆,偶尔给你娇嗔一下,换谁能受得了,叶承欢就被她一句话搞得浑身小火苗,那股痒痒的感觉简直无处安放。
第263章 疯劫
林佩珊挣开叶承欢的双臂,一抹秀影,快速的消失在门口。冰@火!中文
叶承欢呆了半晌,最后拿起自己的手瞧了瞧,叹了口气:“又不让杀人,又不让欺负你,那留着它们还有什么用,难道用来打飞机么,真是的。”
第二天一早,叶承欢惦记着丁香的事,马上给小白龙打了电话,对方回复丁香还是没回来,烟雨堂已经派出好几拨人去查,至今一点儿音讯都没有。
叶承欢试着打了丁香的电话,提示对方关机,他强迫自己静下来,把丁香可能接触到的各种人想了一遍,找不到半点儿头绪。
他索性驱车去了趟大富贵酒楼,抱着一线希望,兴许能丁香和她老爹司马风云在一起,可去了一看,酒楼门口挂着暂停营业的牌子,里面冷冷清清,连个看门的都没有。
没法子,他只好闷闷的上车,开车回维多利亚。
放在副驾驶座上的电话在震动,他以为是小白龙那边打来的,没看号码就直接按了接听键,可电话里不是小白龙,而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的声音:“你叫叶承欢,对吧?”
“嗯,你是谁?”
“你不配知道我的名字,我限你二十分钟之内赶到协和医院来见我。”男人的声音十分沉稳,沉稳中带着不可拒绝的威势。
叶承欢心里正不爽,忽然冒出个人给他下命令,给胸膛里的那把火又浇了盆热油,腾地一下就烧到脑门子上,眉头上那个标志性的川字又起来了:“我要是不去呢?”
“你最好主动过来,如果你不识抬举的话,无论你在哪儿,我都保证在24小时之内让你从神州彻底消失!”
“那我先消失好了。”叶承欢二话没说,直接挂了电话。
刚过了片刻,那个电话又打了过来,沉稳的声音里明显多了几分阴沉的味道:“都说你很牛,现在我终于见识到了。你就不想知道我是谁?”
“我没兴趣了解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
“如果我告诉你武潇现在就在协和医院,你会有兴趣么?”
叶承欢心里一突,忍不住会往不好的地方想,那位铁血女局长虽然总是喜欢找自己麻烦,两个人的关系也总是不怎么对付,可他骨子里还是比较欣赏她那种风格的女孩,有时候那妞在他心里俨然是美貌与智慧并存,英雄与侠义的化身,更何况她给自己帮了不少忙,平时不怎么觉得,现在一听说她在医院,眼前马上浮现出美貌的女孩子躺在冰冷的手术室里的情形:“她在协和医院干什么!”
“被人暗杀,中了两枪。”
叶承欢的眉头立马拧紧了,“我现在马上去协和医院,你要是敢骗我,小心老子爆你的菊花!”
挂了电话,一脚油门踩到底,汽车利箭般飞驰而去。
一路的红灯全都被他无视掉了,林荫大道好似他身体的一部分,在拥挤的街道上一次次上演甩尾漂移的惊险动作,他一点儿秀车技的意思都没有,那些个好莱坞电影里才能看到的危险场面,仿佛在提醒路人:不想死的都闪,哥赶时间!
最近发生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堂堂的公安局长居然被人暗杀,那个枪手的胆子有多大,这也令他不得不和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联系起来,揣测着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阴谋!
可等到他驱车赶到协和医院时,这里的气氛和往日相比却透着一丝丝古怪。
叶承欢没有马上下车,透过车窗拿眼往外扫了下,只见医院门口停着几辆挂着军牌的汽车,车边和门口有一些身着便衣的男人警惕的注视周围,鬼鬼祟祟的打量着来往的人们。
本能马上告诉他,这些人不是警察就是军人!
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便衣,就算是武潇也不该有这么大规模,难道协和医院有什么重要人物来了么?
他惦记着武潇,没工夫继续观察,下了车,十分淡定的从那些人眼前走过,敏锐的感官清楚地听到他们在用无线电耳机报告:“楼上的人注意,人已经到了。”
叶承欢不光不紧张,反而觉得有趣了,毕竟也不是谁都能享受这种特殊待遇的,看来对方早有准备,这些便衣全都是冲着自己来的。
这么一来,他更要上去,看看他们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坐电梯一直来到外科部,电梯还没打开,他就隐隐有种危险的预感。
门外不是一般的安静,而是安静的有点不同寻常。
叮……
电梯门一开,果然不出他所料,立刻从外面伸进好几把黑洞洞的枪口,把整个出口堵个严严实实。
叶承欢一点儿也不吃惊,被人用枪指着这种事他早就见怪不怪了,摸了摸几天没刮的胡子茬,幽幽的说了声:“武潇让你们这么干的?”
最前面一个黑衣人冷冰冰的道:“你猜错了,我们不是公安,我们是国家机器!”
叶承欢目光一凝,灰暗的眸子里陡然折出两道暴戾的精光,“我才不管你们是什么东西,我给你们十秒钟时间,把枪乖乖收起来,再想想有什么遗言!”
那帮人全当他在说大话,也根本没认真考虑叶承欢的建议,从四面八方递来暴风骤雨般的拳脚!
叶承欢正憋着一肚子火没处发泄,他甚至都有点感激这帮人给自己出气的机会,唉,苍天啊,再没比你更善解人意的了,难道你知道我不爽,专门派这帮蠢货让我爽爽么?
机会永远给那些有准备的人,面对这个白给的机会,叶承欢当然不会轻易放过,要是白白放弃了,他连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他两脚在电梯一蹬,一个前空翻从那帮人头顶越过,两脚稳稳的踩在地上,他的速度太快,一群人的拳脚打了个空,还没明白叶承欢的人去了哪里。
就在这时,叶承欢在背后已经把鞋脱了,扬起他的大脚丫子,对着距离最近的一个屁股,咣的就是一脚。
这一脚把那人踹进电梯里,当场爬架,还连带着几个同伴,脑袋一起撞上了电梯壁,立马晕了过去,手里的枪也纷纷落地。
其余的人们这才回过神,转过身,扬起手枪就要射击,可叶承欢陡然化作一道清光残影,忽前又后,忽左就右,好似一团琢磨不定的磷火,根本无从辨别!
叶承欢脚步一个顿挫,嘴角挂着丝邪魅,猛地扬起了巴掌。
啪!
一声脆生生的耳光,打得那人身子转了两个圈,被那股强力生生的旋进电梯。
一记看似软绵绵的膝顶,把旁边那人也顶进电梯,后背重重的撞在金属壁上,口吐白沫,目光涣散,慢慢软了下去。
打到兴头上,叶承欢也不管什么章法,扬起两只巴掌来,一巴掌一个,把其余的五六个家伙也全都给扇进电梯。
这时的电梯里,那帮人全都到了里面,叠了好几层,一个个鼻青脸肿,再也没了刚才的嚣张。
叶承欢按了下电钮,做了个拜拜的手势:“这下多好,你们也爽了,我也爽了。”
电梯门徐徐关闭,载着那帮凶狠的“国家机器”,供人下一层人瞻仰。
叶承欢低头看到手上沾了点儿血,皱了皱眉头,直接把沾血的手指放进嘴里,使劲吸了吸,搞得刚从对面冲来的一帮便衣一阵犯傻。
“不想死的话就别反抗,乖乖双手抱头蹲到墙角。”那帮人虽然手里举着枪,但自从看了叶承欢的奇葩身手后,全都显得底气不足。
“对不起,我不会……”叶承欢每说一个字,人就近了几米,一个诡异的滑越,忽的就进了那帮人中间,对说话的那人嘴角一歪:“你教我。”
在那人看来,叶承欢的笑容一点儿都不可爱,更谈不上半点友善。
叶承欢在人群中间,变成了敌我难分的状态,因为他们手里的枪也没了作用,谁也不敢贸然开枪伤到同伴。
可并不妨碍他们雨点般的拳头一起砸来。
叶承欢冷冷的瞧着,一动都没动,他的心里没有悲喜,只有感激,感激上天刚给了个热身的机会,现在马上又给个舒展筋骨的小契机。
就在这时,旁边的紧闭的房门里传来了那个沉雄的声音,即使隔着一道门,每个字还是异常清楚的送进耳鼓:“全都住手!让他进来!”语声里带着某种令人无法拒绝的威势,好像天生就习惯了对人发号施令一般。
听了这个声音,所有便衣的拳头全都僵在空中,差不多都变成了挠痒痒的动作,然后哗啦一下纷纷散开,黑着脸一瞬不眨的看着叶承欢。
叶承欢摸摸下巴上的胡子茬,“还是那厮聪明,怕你们后半辈子会在轮椅上度过。”
说着,他毫不犹豫的推开了那扇紧闭的房门……
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功夫,眼睛还没适应屋里的光感度,可是他的鼻子耳朵嘴巴就一起预知到斜刺里有股雄浑的气浪飒然而至!
那种速度和力量已经超越了叶承欢的想象,而且攻击的角度异常刁钻,整个气浪一下子就将他裹在里面,到处都是死角,避无可避,闪无可闪,完全具备秒杀的实力!
叶承欢吃了一惊,他想不到还有谁能有如此实力,只是一招竟让自己的没了法子。同时那股子排山倒海的威压感一下竟令他的呼吸艰涩起来。
这是怎样的对手,怎样的功夫,想想都觉得可怕。
叶承欢全身上下距离心脏最近的地方就是他的两根手指,他没时间去看对方是谁,更没时间胡思乱想,甚至连如何防御的技法都来不及去想,可电光火石间,他的两根手指却仿佛是两个有自我生命的个体,宛如一道极天蛇电,啪的一下就搭上了那人的手腕。
更匪夷所思的是,他那两根连精钢打造的兵器都能捏断的手指,搭上那只手腕后,那股锁力居然忽然就被对方冲开了,震得虎口隐隐作痛,同时,那股气浪已经逼上叶承欢的喉咙。
第264章 燕京来的首长
气浪逼的叶承欢喉咙一紧,连呼吸都已停顿,这个时候已经万分紧急,连他的手指和大挪移术都来不及使出,在和死神打多无数次交道后,看样子这次他是难逃一劫了。
叶承欢不是什么正统的修真者,可他听说过修真者都要度过的一种东西:劫!
无论是四九小天劫和六九大天劫,还是号称世界大灾难的九九重劫,叶承欢统统当那些都是放屁,他只知道这次他遇到了自己的疯劫、死劫。
此刻,心思再快,也快不过这个死劫,唯一可以祈祷生效的除了本能,再无其他。
在他感觉喉咙被即将被某种东西戳穿的一刹那,他深藏的本能在这个时间节点上陡然爆发了。
就好似一块废弃很旧的蓄电池突然通电一般,里面的一切死气沉沉的电离子瞬间被激活了。
也好像电脑游戏里的某大神,在生死一线时突然打开外挂,能量已不可知的层级一下飙到最高点。
下一刻,他的人猛地倒翻出去,不是什么夸张的打击术,也不是什么奇葩的防御术,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后空翻,这个筋斗翻得甚至还没孙悟空翻得潇洒,简直可以用狼狈来形容,但就凭着这手狼狈的筋斗,让对方的绝杀一击落空!
对于从不按常理出牌的叶承欢来说,他才不要炫目,也不要漂亮,更不要潇洒,哪怕躲的再狼狈点儿也没关系,只要能保命就是最好的招式。
两脚刚刚落地,还没站稳,那股气浪如影随形,再次飒然而至!
叶承欢没法子,只好又是一个不怎么漂亮的筋斗,可两个筋斗根本没法阻止悲剧,对方似乎铁了心的要自己小命,根本不给他回旋的机会,速度快的惊人,没人性的绝杀一下接着一下。
叶承欢一连翻了十六个筋斗,那人也攻出了十六次绝杀。
这下,叶承欢不耐烦了,蛋疼了,怒了,第十六个筋斗刚刚翻到一半,他根本没打算起身,而是忽的伸出了两只脚,一下就夹住了对方的胳膊!
天上地下,恐怕再没人使过这么奇葩的招式,天上地下,也没人能使出这么诡异的招法,甚至都没人能想象!
可叶承欢偏偏使了,而且一击必中,死死夹住了那人的胳膊,随即一个踢踏的动作,等那人往后退出时,刚好借力翻身站起。
这下终于可以松口气了,他擦擦满脸的冷汗,顶了一脑子官司,眉头的那个川字挤得很深。
冷眸一扫,这才发现这是间十分宽绰的院长办公室,整齐的桌椅擦得锃亮,窗台上的绿植微微摇曳,墙上挂着“养心”两个书法字,银钩铁画,直欲破纸而飞。
目光落在那人身上,看样子年近古稀,一头抖擞的短发,麦芒般根根直竖,两颊如削,长眉圆眼,笔挺的浅绿色衬衫一丝不苟的插在裤腰里,袖子和领口的扣子都认真的扣在一起,背着手侧身而立,一股无形的深沉弥散开来,泰山一般凝重!
叶承欢翻阅了记忆,貌似从来见过这个人,不过以他刚才那几手漂亮的绝杀,其实力甚至已不在龙象之下,看来神州高手如云,加上自己人品大爆发,惹得这么多高手找上门来,看样子这次的麻烦又不小!
那人凝着眉头,古铜色的脸上浮起一丝愕然和恼火:“你这是什么招式,翻跟头,还用脚。”
叶承欢不屑的一哼:“保命的招式!起码比你玩偷袭来的光明正大吧。”
“招式不分光明不光明,能打倒对手的就是好招式。”
叶承欢一挥手,“我现在很负责的告诉你,你已经惹我生气了,现在我已经手痒的不行了,快过来让我拍死你!”
“狂妄自大!”四个字还未说完,他已经裹挟一大片浑厚的气息海啸般压了上来,一眨眼的功夫,根本没看清他如何出手,五指如钩,已搭上叶承欢肩头。
他只要稍稍发力,叶承欢的这条胳膊就算是废了。
那人脸上挂着丝狞笑,刚要发力,可不知怎么的,叶承欢的肩膀就好像抹了层油似的,他的手忽然就滑到一边。
叶承欢刚卸掉对方手劲,可那人出手如电,五指如影随形的再次搭上肩膀。
叶承欢再甩,他再搭,就这样反复了数次,叶承欢皱起眉头,扫了眼他的手:“你觉得这种打法好玩么?”
“当然好玩。”那人应了一声,五指蓦然发力,他对自己这手十分自信,就算岩石都能捏碎了,可万万没想到,叶承欢的肩膀不再粘滑,一瞬间竟变得比铁还硬!
叶承欢歪歪嘴角:“你这么喜欢摸我,我就让你摸个够。”
那人微微变色,扬起另一只手往叶承欢头顶砸去。
与此同时,叶承欢也已扬起了巴掌,和那人的手掌撞到一起……
奇怪的是,两只手掌相撞,居然没有一点儿声响,那人的脸色在变,叶承欢也微微皱眉,两人的手心就好像粘住了似的,再也分不开!
片刻后,两人的脸色一青一白,然后又一白一青,彼此的脸色快速的青白交换着,两人的手掌心里也一青一白,一白一青,隐隐泛着青白交织的微光。
陡然间,那人只觉得对方的手心好似一道漩涡,自己体内的气息源源不断的涌去,被他的手掌大口大口的吞噬掉,那人古铜色的脸颊充满了惊诧,忽然一声惊雷般的怒吼,借着那股反作用力,整个人倒飞出去,咔吧一声,两个脚尖深深扎进钢筋水泥的地面里,这才停住。
整个房间里的空气仿佛被抽空了似的,一切都安静下来。
啪!
窗台上的一支花瓶忽然碎裂,玻璃碴子和鲜花泥土撒了一地。
紧接着,啪啪啪啪声不绝于耳,第二支花瓶,玻璃窗,桌上的水杯,屋里一切的玻璃制品砰然碎裂,碎的全都变成了渣!
那人定了定神,额角满上细密的汗珠,半晌才稳住呼吸,可是身子里竟然有点发虚。
“大吞噬术!你怎么会这门功夫的?”
叶承欢摇摇脖子,摆弄下手腕,冷冷的说了声:“关你屁事!”
“你和云龙山是什么关系?”
叶承欢不耐烦的道:“我现在不想和你扯淡,想打架的话改天,要是把人家医院打塌了,我可赔不起。”
那人目光如刀,冷飕飕的投过去:“我再问你一遍,你和云龙山什么关系?”
“我只问你一遍,武潇现在在哪儿?”
听到“武潇”两个字,那人眼里的精芒顿时消散了,“在监护室里,刚刚动完手术,还在昏迷中。”
“谁干的?”
“我正要问你,她中枪昏迷之前打的唯一一个电话,就是打给你的!”
“打给我?”叶承欢心里一颤,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默默地在想,她中了枪为什么还要给自己打电话,现在看来似乎只有一种解释:说不定她认识那个放冷枪的人,特意打电话告诉自己小心。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她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在生死一线的时候还要惦记自己,为什么,为什么……
想着想着,叶承欢一阵失神。
“和你要好的那个名叫丁香的女人现在在哪儿!”那人一声问话打断了叶承欢的思绪。
丁香?这件事蹊跷的很,让人不得不将丁香的失踪和武潇的中枪联系起来,可是丁香有什么理由那么做呢?要说是丁香干的,可以假想出一百个解释,但没有一个解释能说服他自己的。
“丁香是你的情人,你想包庇她,对吗?”
叶承欢把自己从纷繁的思绪中强拉出来,定定神道:“第一,丁香是我的女人,这点没错,但她不知什么原因忽然失踪,我也很纳闷,也正在找她。第二,想要得到真相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找到丁香,二是等武潇醒过来。第三,我说的这些你爱信不信,我对于你是谁,从哪儿来的,根本不感兴趣,我要提醒你的是,在我找到丁香之前,你要是敢先动她一根手指,我就把你大卸八块!”
叶承欢再也不看那人一眼,转身出了房间,刚拉开房门,迎接他的是一支支冰冷的枪口!
叶承欢顿了下,头也不回的道:“这里是医院,我不想做打扰病人休息的事。”
“让他走!”背后传来那人的声音:“叶承欢,不管你说的真的也好假的也好,我等你给我一个解释,否则,就算你和丁香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随时找到你。”
叶承欢淡淡的道:“我警告你,以后不要给我说威胁之类的话,更重要的是,我一定会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但不是给你,是给武潇!”
叶承欢下了楼上了自己的汽车,飞驰而去,刚好和几辆市府牌照的车错身而过,他只是稍稍留意了下,并没怎么在意。
那几辆车在协和医院停下,从车上下来一帮官派十足的人,为首那人仰面瞧了瞧正座医院,对后面那个一身警服、手拿公文包的男人道:“你确定他在这里?”
“千真万确。”
问话的那人正是龙都市长楚雄,答话的则是龙都政法委书记兼市局局长宋学。
楚雄整理了下西装领口,带着政法委和市局一大帮领导走进协和医院。
来到外科部,刚出了电梯,立刻就被几个鼻青脸肿的便衣拦住,狼狈的样子令楚雄吃了一惊,虽然狼狈可他们还是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你们已经进入警戒区域,请说明身份!”
宋学马上客气的解释:“这位是龙都楚市长,我是市局局长宋学,想拜会武局长……”
几个便衣互相交换下眼色,生冷的说了声:“等一下。”
其中一个很快进了那间休息室,功夫不大又回来,“首长叫你们进去说话。”
楚雄和宋学刚过去,便衣把手一推,对着剩下的随同人员冷冷的道:“你们在这儿等着。”
第265章 牵手
那帮人苦了苦脸,一个个面露遗憾。
楚雄和宋学进了休息室,就见那个老人正背着手在屋里踱步,楚雄一摆手,两人在门口停住,然后小声说道:“首长……”
老人定身,转脸,两道压人的目光投去,“你们的风声好快啊,亏你们能找得到协和医院来。”
楚雄面色僵了僵,怎么听着这口气怎么觉得话里不善,“首长大驾光临龙都,我们这些做下属的当然要来汇报下工作。”
那人冷笑一声:“大驾光临?哼,要不是我孙女出事,你以为我愿意来吗?”
楚雄和宋学面面相觑,不明白他指的什么:“您孙女也在龙都?”
“不光在龙都,还是你们的下属,而且就在这家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
楚雄吃了一惊,他怎么从没听说过武局长的孙女在龙都工作,“敢问您孙女是……”
“她就是这个辖区公安分局局长,武潇!刚被你们免了职务,就被暗杀,连中两枪,托你们的福,手术还算顺利,刚刚度过危险期。”
楚雄冒了一头冷汗,武潇是有名的警界之花,也是龙都唯一的女公安局长,上任以来身先士卒、屡立战功,在政法委是挂了名的,他怎么能不知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武潇居然是这个人的孙女。
龙都黑道正在洗牌,他和沈天成已达成秘密协议,让沈家继续统领整个黑道,别人都好说,唯独武潇初生牛犊不怕虎,查来查去居然查到沈家头上,还找到了沈家从事黑社会活动的大量证据,再这么下去,说不定会波及到自己,于是他暗中授意宋学,以政法委名义免去武潇一切职务,暂时让她放假回家。至于理由嘛,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随便找几个武潇刑讯逼供的例子搞掉她并不是难事。
“至于武潇该不该被免职的事,那是你们市政府和政法委的决定,我不会干涉。我现在就站在一个普通父亲的角度质问你们,为什么她刚被免职就遭到暗杀?她任职期间铁面无私,从不讲情面,为了龙都的治安得罪了很多人,你们免了她的职务后,为什么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一个堂堂正正的警察光天化日会遭到暗杀,你们龙都的治安是怎么搞的?这和国民党时期的白色恐怖有什么区别?警察的生命都不能保障,龙都老百姓的生命靠谁保障?龙都这么多年取得的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谁来保障?”
这几个大帽子扣的,直接把他孙女个人的事上升到国家层面,说得楚雄一毛一毛的,得罪了这个人,自己的乌纱帽都难保,这事要处理不好,搞不好要被整得身败名裂也说不定。
事到如今,为了自保,他也只好把这口黑锅丢给宋学,“武局长,这件事我有责任,都怪我督导属下不严。宋学,你作为政法委书记又是公安局长,应该承担直接责任。”
宋学这个苦柿子吃的,自己巴巴的跟着市长来讨好人家,没想到背了这么大一口黑锅,可在场的就自己官小,打破牙也得往肚里吞,汗颜道:“武局长,我向您保证,以前是我的工作失误,现在马上恢复武潇同志一切职务,我亲自牵头调查真凶,一定给您一个满意的交代。”
那人哼了一声:“不是给我交代,是给龙都人民一个交代。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我看你这个政法委书记也不用做了,楚市长的前途我也很替你担忧。”
楚雄一阵肝颤,这位一发威,连燕京都得颤三颤,更何况自己这个地方官,要是别人说着话兴许是吹牛,可这个人说话的分量,比泰山都重。
“请首长放心,我们一定尽全力侦办,一定给您和龙都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两个人怀揣小鹿刚要出门,那人忽然又说了一句:“楚市长,听说你和一个姓沈的商人走的很近,对吧?”
楚雄打了个冷战,讷讷的没有说话。
“全国一盘棋,国家对于打击**的力度和决心你是知道的,很多落马的官员怎么失足你也清楚,奉劝你一句,别往枪口上撞!”
“是,是!”听了这话,楚雄一身的官派被打得半点儿不剩,他心里很清楚,在这个人面前,任何人都没有秘密,就算有,这位挖地三尺也能给你刨出来。
最近发生了那么多事,叶承欢没心思去上班,赵雅琳也建议他在家多陪陪林佩珊,公司的事由她来处理就好。
回到维多利亚,就见林佩珊换了一袭白色包臀绒衣,下面是条肉色的长绒袜带着粉色的毛线帽,上面还印着她最喜欢的柯南图案,很有种都市小清新的味道。
叶承欢眼前一亮,这种装扮配合她平素冷冰冰的气质,给人的感觉别致极了。
“佩珊小宝贝啊,你是要返璞归真了么。”叶承欢一看到美丽的老婆,一切坏心情都没了。
林佩珊脸微微红了下,小声说了句:“今天有空么?”
“以后你不用问我有没有空,我的人随时归你支配。”
林佩珊抿嘴一笑,“陪我出去走走,好吗?”
“我的荣幸。”
两人步出维多利亚,谢婉华来到门口远远的嘱咐道:“佩珊,记得早点回来。”
林佩珊怔了怔,然后默默地点了点头,这句话仿佛颠倒了时空,让她一下回到小时候,出门玩耍的时候,每次谢婉华都会站在门口叮嘱一声,那时是佣人的叮嘱,现在则是母亲的叮嘱。
林佩珊心里暖烘烘的,从小到大都没感受过母爱的她,此刻才体悟到了那种来自母性的温暖。
两人默默地走在人流稀少的长街上,林佩珊不说话,叶承欢也不知该怎么开口,就那么不停地走着,仿佛这条街永远都走不完似的。
看来这妞又进入停机模式了,叶承欢可不是那么喜欢安静的主儿,走着走着觉得有点闷闷的,下意识的摸出烟卷,用手捂着去点。
伸来一只素白的小手,拿过他手里的烟卷,丢进垃圾桶里,然后就看到林佩珊带着几分不悦的瞧着自己,“不抽烟会死么!”
叶承欢摊摊手:“不抽烟当然不会死,但会闷死。”
“真不明白你明知道抽烟有害健康为什么还要去抽?”
叶承欢抓了抓头发,干脆摸出一根牙签,叼在嘴里来代替:“哥抽的不是烟,是寂寞。”
看他叼着牙签的样子,林佩珊忍不住捂嘴笑了笑,从口袋里拿出一盒口香糖,倒出一粒给他,“忍不住的时候,就嚼嚼这个,我听说会很有效。”
叶承欢放进嘴里嚼着,“佩珊小乖乖,你知道和我出来久了,我会忍不住想抽烟,所以就专门给我准备了这个,是吧?”
按照林佩珊过去的性格,明明是如此可表面上她也不会承认的,可是这次她居然没有否认。
“就给一粒,是不是太小气了点儿。”
“剩下的由我保管,真要是都给了你,谁知道你会不会扔掉。以后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每次我都给你一粒,提醒你不要抽烟。”
叶承欢心里一荡,涌起丝丝暖流。和第一次认识那会儿比,林佩珊对自己的态度已经改变了不少,至少她学会关心人体贴人了,如果她要是什么时候同意圆房,那才真正完美了。
他假装没事人似的握住女人的小手,软软的,滑滑的,手感一流棒!
林佩珊被这个突然的冒犯吓到了下,下意识的想缩手,可叶承欢紧紧握着,她根本挣不开,面颊绯红着,默默的咬了咬唇瓣瞧了他一眼,叶承欢只是看着前面,假装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那只手温暖而宽大,一道道刀劈斧砍般的掌纹,仿佛在向她诉说一个个沧桑过往,被这样的手握着,她的心一下就安静下来,渐渐的,生出一种很奇妙的想要被拥抱的感觉。
叶承欢的声音刚好打断了她的思绪:“老婆,咱们当初是定过契约的,对吧?”
“嗯。”
“你给我一年的时间,如果我能让你爱上我,你就真的嫁给我,是吧?”
“是的。”
“现在几个月过去了,你有没有考虑真的嫁给我?”
林佩珊有点猝不及防,没想到他会忽然提起这个问题,思忖了下,忽然道:“不能!”
“为什么?”
“不是你的问题,而是我。我连爱情都不知道怎么去把握,更没准备好怎么去经营一份婚姻。而且,我不能容忍你的一些做法。”
“什么做法?”
林佩珊转过脸盯着他:“我没那么宽容,不会和别人分享一个男人,你要是真心想娶我的话,你会为我放弃你的那些女人么!”
他能吗,不到一秒钟他就得出肯定的结论,当然不能。
让他放弃为了自己连命都可以不要的丁香么,还是要他放弃生命中那些和自己有过种种刻骨铭心记忆的女人,他做不到,因为他已经成了那些女人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林佩珊看出了他的犹豫,心里浮起一丝伤感,“其实我知道你不会放弃的,我不能说你的女人不好,只不过每个人对待感情的态度不同,我不会和别人分享一个男人,也不会把‘妻子’当成我的符号,我要的是我丈夫的全部,我要他全心全意的爱我,把我当成他生命里的唯一。”
叶承欢讪笑一下,巧舌如簧的他此刻却找不到自己的舌头。
林佩珊淡然一笑道:“但我还是想说一声谢谢你,你是第一个走进我生活的男人,也是第一个真心帮助我的男人。谢谢你帮我走出最近的阴影,如果没有你,我想我可能会垮掉。”
叶承欢最讨厌的就是女人给他说谢谢,当一个女人对你说谢谢的时候,只能说明你们之间还有距离。
“你真的从那些事里解脱出来了?”叶承欢道。
林佩珊若有所思的道:“其实现在我才明白,人生根本不是靠自己主宰的,总有某种力量在背后推着你往前走。我过去一直以为妈妈就应该像白芝美那样的,爸爸才应该是慈爱的,可是随着我渐渐长大才明白,一切和我想象的刚好相反。现在,我明白了,妈妈应该是什么样的,说白了我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不管她身份高贵也好,低贱也好,如果没有她,我不可能来到这个世上,更何况她对我的良苦用心。这么多年来,她忍辱负重,一心一意的把我照看成人,她的辛酸,她的痛苦,远远比我这个东方国际的总裁要多得多。既然她有勇气认我这个女儿,我为什么没勇气认她这个妈妈呢。”
第266章 捏来捏去
说到这儿,林佩珊眼圈泛红,看着满地萧瑟的落叶,不能自已。
听了这话,叶承欢有点恍惚,仿佛自己一下子回到自己历史的某一时刻,可是他经历的太多了,回头一看,过往经历的种种又算得了什么。
走着走着,他们来到龙都中学门前,林佩珊面露温婉,“我和我父亲曾经都在这所中学上过学。”
“那我一定要进去瞻仰下我老婆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叶承欢拉起林佩珊的小手就往里走。
从传达室冒出个老大爷,推了推眼镜,“你们干什么的?谁让你们进来的?”
叶承欢微微一笑:“我们来瞻仰下母校……”
老大爷一摆手,一副不能通融的样子,“不行,现在学生们还没下课,谁也不能进!”
这老爷子要是知道这两个人的来历,不知会作何感想?
“师傅,通融一下,我老婆好容易回来一趟,麻烦你给行个方便,我们进去看看,很快就走。”
“好了,别说了,你们这种小年轻我见多了,都说是想来看看母校,其实还不是来搞对象么,我老头子也从年轻时候过来过,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林佩珊扁了扁小嘴,扯扯叶承欢的手:“算了吧,我们走吧。”
“既然来了怎么能说走就走。”叶承欢说着凑到老大爷耳边嘀嘀咕咕的说了点什么,只见老人满是皱纹的脸渐渐舒展开来,不住的点头:“要是这样嘛还可以考虑,你们进去吧,时间别太久了。”
“谢谢。”叶承欢也不明白自己从哪儿学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居然学会了人类的一种生存技能:通融。
叶承欢拉着女人进了大门,还不忘回头给传达室老大爷做个ok的手势,老大爷居然也扬了扬手,信誓旦旦的给叶承欢回了个同样的手势。
一边走林佩珊一边不解的问道:“你和老大爷说什么了,为什么他会让我们进来?”
“问那么多干什么,总之能进来就行了。”
话虽这么说,可林佩珊总觉得有点不妥,但见叶承欢不管用什么法子总算可以带自己进来,也不好拂了他的心意。
这时,学生们还没下课,不时从教学楼里传出朗朗的读书声。林佩珊扬起脸失神的望着明亮的窗户,幽幽的道:“有时候做梦我也会听到这个声音,这么多年过去了,在我的印象里,这里从未改变过。听到读书声,你会不会也有这种感觉呢?”
叶承欢涩然一笑,暗暗的摇摇头,他的梦里除了恐怖的东西从来就没有过别的,只不过他可不想把梦里的那些黑暗的东西说出来,否则一定会吓到女人的。
他暗暗地想着,不知从哪儿飘来一个蒲公英,他伸出手就刚好落在掌心上。
他一抬头,就见满天的蒲公英纷纷扬扬的撒下,林佩珊闭上眼,忘情的沐浴在里面,任由一个个蒲公英擦过美丽的脸颊。
林佩珊迎着蒲公英走去,一直来到宽阔的操场,操场边上一丛丛的全都是蒲公英,被风一吹,四处飘散,将这一带变成缤纷的世界。
“学校的蒲公英还是这么美。”林佩珊感叹一声,轻轻吹走了面前的蒲公英。
“蒲公英不是春季才有吗,怎么现在还没凋谢。”叶承欢有点不解。
林佩珊明媚的一笑:“我也不知道,从我在这里上学的时候,这里除了冬天蒲公英一年四季都会开花,每年都有感兴趣的植物爱好者前来观看和研究,可至今也没人能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叶承欢刚想说什么,就见操场边的看台上坐着一个男人,一个满头银发的男人,他眯着眼睛,看着漫天的蒲公英,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叶承欢看那人十分熟悉,于是下意识的走了过去,忽然失声道:“怎么是你!”
那人看到叶承欢时反而没怎么诧异,脸上还是挂着很闲适的表情,淡淡的道:“朋友,我们又见面了。”
这时,林佩珊也走了过来,“詹叔,我们终于见面了。”
叶承欢无论如何没想到,台湾的电子业巨头詹洪基居然会在这里!
詹洪基打量了下面前的美貌女子,笑眯眯的点点头:“嗯,像,太像了。”
林佩珊嫣然一笑:“什么太像了?”
“我是说你太像林远东了,相貌长得像,关键是那一身林家的傲骨,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恕小女冒昧,听说您来到龙都,所以专程来拜访。”
叶承欢这才明白,原来林佩珊根本就不是想来散心,也不是要缅怀什么学生时代,而是她早知道詹洪基在龙都中学,所以找个借口专程过来见面。
只不过詹洪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恐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这妞做什么事都精打细算,什么事都在她的计划中,包括叶承欢!
想到这儿,他一脸黑线,没人敢欺骗他,更没人敢利用他,可现在他有种被人欺骗,被人利用的感觉,要是林佩珊要拜见的是别人也就算了,她居然巴巴的赶来拜见詹洪基,一个连冷血到骨子里的商人。
“你们慢慢聊吧,我是来打酱油的,现在打完酱油我可以走了。”叶承欢多呆一秒钟都不能原谅自己,他不确定自己待下去会不会干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来。
他刚刚转身,手臂一紧,被林佩珊拉住,“你生我气了,对吗?”
叶承欢撇撇嘴:“你不配让我生气。”
林佩珊咬着嘴唇,一字字道:“叶承欢,你是个骗子!”
叶承欢一脑门子官司,她骗了自己居然还好意思说自己是骗子,这个女人真有一套:“为什么这么说?”
“忘了你曾经对我说过的话了么,你说你永远在我一转身就能看到的地方。”说到这儿,林佩珊的眼里多了几丝晶莹。
听了这话,叶承欢再也走不了了,没错,这话是他说的,而且是在女人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说的,他从没认为自己是个正人君子,长这么大他骗过的人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有些是善意的,有些是恶意的,但这句话却是真的。
此刻,他从对方的眼神里读出了林佩珊的苦心,她为什么会处心积虑的来拜见詹洪基,目的只有一个,她绝不是那种可以随便被人踩在脚下的女人,她要东山再起,而詹洪基是她目前唯一的希望。
“叶先生,看来你对我的成见还很深啊,不过既然见面了,不妨坐下来聊两句,你也不会损失什么吧。”詹洪基在看台上说道。
叶承欢一皱眉,“虽然我不怎么待见你这种人,但我老婆既然在这儿,我当然要陪她。”说着捏了捏林佩珊的小手,示意她别担心。
林佩珊脸上掠过一抹绯红,毕竟当着别人的面,被他捏来捏去的,成什么样子。
他们上了看台,叶承欢习惯性的伸手摸烟,看到林佩珊冷冰的眼神后,又把手拿了出来,讪讪的搔了搔头发,摸了摸鼻子。
“四十年了,这里的蒲公英还是那么美。”詹洪基瞧着漫天飞舞的蒲公英,眼神里露出少年一样的清澈。
叶承欢撇撇嘴,暗暗腹诽着,林佩珊不了解你,我可知道你是条十足的老狐狸,居然还有脸演戏!
“詹叔,您来龙都怎么也不打个招呼,我好尽尽地主之谊。”林佩珊若有所思的道。
詹洪基摆了摆手,“佩珊啊,大家都是商人,我知道你想要什么,可我这次来不是为了和你谈生意的,是为了我的私事。”
“私事?”林佩珊眼里闪过一丝啄磨。
詹洪基笑了笑,把目光投向叶承欢:“叶先生上次见过面了,上次他和赵小姐一起,我还以为他们俩是一对,不过现在看来你们才是吧。”
林佩珊脸一红,没等说话呢,叶承欢就开口了:“我是她正牌老公,怎么样,羡慕了吧。”
林佩珊狠狠瞪他一眼,这叫什么话呢,实在不伦不类。
詹洪基当然听得出他话里的刺儿,也知道他在借此讽刺自己这么大年纪还单身一人,却显得不怎么在意,“我知道上次在台湾的事,你对我有很深的成见,不过说实话我欣赏你。詹某人历经浮沉四十年,别的不敢说,看人从来没错过,你绝不是寻常之辈,而是人中之雄,只要给你合适的机会,早晚你会一飞冲天。佩珊能找到你这么一位丈夫,我真替远东兄感到欣慰。”
叶承欢无聊的瞥了他一眼:“老家伙,别给我套近乎,大爷从来不和没感情、没人性的人过话。”
林佩珊急的连连给叶承欢使眼色,自己把希望都寄托在詹洪基身上,现在是放低姿态来求人家,他居然又捅起篓子来了。
叶承欢翻翻眼睛:“老婆,你怕什么,他这种实力派老演员,不管你怎么骂他都没事,我骂他他也得受着,他最怕的是我把他做的那些个丑事抖出来,到那时,他这个新任的台北市长一定会身败名裂。”
詹洪基深以为然的点点头:“你说的不错,我的确有这方面顾虑,但你不会那么做的。”
“为什么?”
“因为现在唯一能帮佩珊的人就是我。”
叶承欢皱了皱眉:“我发现你不光冷血还很臭屁啊,佩珊需要你帮忙,我可不需要。”
詹洪基眼望虚空,幽然道:“怕我就不来,来了我就不怕,来之前我就已做好最坏的打算了。”
“明知我是个火药桶,一点就着,你怎么还敢来?”
“为了一个等待四十年的约定,就算身败名裂我也必须要来。”
叶承欢冷笑一声:“姓詹的,收回你的演技吧,你以为我是小孩子,随便编个故事就能骗到。”
林佩珊听他说的越来越不像话,暗地里掐了他一下,叶承欢看女人急的快哭的样子,心里一软,也就不再言语了。
“詹叔,别听他的,我想你们之间可能有点误会。”林佩珊道。
第267章 屋檐下躲雨的女孩
詹洪基摆了摆手:“不是误会,而是事实。我最欣赏他这点,像他这么直率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我的确是一个没感情、没人性的人,四十年的岁月已经把我打磨的棱角全无,我学会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还有人世间的一切险恶用心。可是他也看错了一点儿,一个人不管怎么变,内心深处总有一份纯真是一辈子都没法改变的。我之所以这么多年没有结婚,就是为了这个等了四十年的约定。”
林佩珊目光闪动,一点儿不相信他在说谎,为了一个约定可以足足守候四十年,这是一个怎样的约定,这里面又藏着怎样感人的故事?
“佩珊,听说你也是这所学校毕业的,你知道这些蒲公英的来历么?”
林佩珊摇了摇头,从她上学时这些蒲公英就在这里了,可从来想过它们会有什么不寻常的来历。
詹洪基缓缓的道:“曾经这里还不是操场,而是一大片花圃,是学校新来的一位年轻职工自己建的,老师们都叫他小刘,是学校请来的花匠。但是当花园鲜花争奇斗艳的时候,在花朵中间也张出了一株株不受欢迎的蒲公英。小刘望着这些不速之客很烦恼,每天都在设法除掉它们。他向很多园丁们打听到各种铲除野草的妙招,但是没有一种方法能够彻底见效。
最后,小刘想到了一位博采多识的老园丁,便去向他求助。
然而,当和善的老人把自己知道的全部除草诀窍毫无保留地说出来后,小刘失望极了,因为这些法子他早都一一尝试过了。
小刘苦思冥想,很长时间过去了,依然没有一个灵感出现。
最后,那位老园丁对他说:“嗯,我这里还有唯一的解决办法推荐给你试一下。”
小刘惊喜地问:“请您快告诉我那是什么?”
老园丁说:“你从现在开始,学着去爱你园子里的那些蒲公英吧。”
从此,小刘就再也没有铲除过它们,这些蒲公英便保留了下来,而且越来越多,越来越繁茂。这,就是这些蒲公英的由来。”
看着林佩珊露出痴痴的表情,叶承欢心里好笑,女人终究是女人,原来如此强势的女人也有喜欢浪漫的一面哪。
詹洪基叹了口气,看了看林佩珊,又瞧了瞧叶承欢,“我很羡慕你们,有情人可以终成眷属,可是我却为了一个不确定的约定从黑发等到了白发。”
林佩珊和叶承欢对望一眼,彼此心里感动一丝暖意。
“詹叔,你到底在等谁,能不能讲出来?”林佩珊有点急切的想知道这个关于蒲公英的约定。
詹洪基眼望着天空,道:“事情还要从四十年前说起……”
林佩珊手托香腮,眼睛一瞬不眨的看着这个满头华发的男人,水汪汪的眸子里满是清澈。
看到她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叶承欢扑哧一声笑出来,刚刚酝酿起的浪漫氛围这下被他给打破了。
林佩珊蹙起黛眉,打了他一下,嗔怪道:“你干什么!”
“他随便编个故事,你居然还当真了,居然还像小学生听课一样。”叶承欢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林佩珊撅起小嘴:气得鼓起粉腮:“不愿意听你可以堵上耳朵,像你这种人根本不懂得什么叫浪漫。”
叶承欢耸耸肩,很听话的用手塞住耳朵。
“詹叔,别理他,你继续讲。”
詹洪基笑了笑,也没在意,这才娓娓道来:“四十年前,我和我的父母在这个城市居住,上高一的时候,我被送进了龙都中学。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单纯、老实的孩子,长相也很普通,因为我是台湾人,到了这所学校经常受到同学们的欺负,由于众所周知的政治原因,同学们经常骂我是汉奸走狗,骂我的父母是国民党的特务,还搞各种恶作剧来欺负我。那段时间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不过现在想想,我感激那些经历,正因为有了那种经历才让我懂得了很多东西,那些都是鞭策我快速成长的财富。”
林佩珊默默地点头,她从小的经历也不愉快,虽然有父亲的关爱,但父亲常常在外忙碌,那个所谓的妈妈白芝美对自己非打即骂,可是正因为有了那段经历,才让她学会了独立和坚强。
“呵呵,在这里不得不提到远东兄,当初他看我常常受欺负,实在看不过去,便出头为我打抱不平,把那些欺负我的人全都教训了一通,从此那些人再也不敢对我恶作剧,我和远东兄的友谊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说到林远东,林佩珊的眼圈有点泛红,她真想把自己经历的这些苦难和挫折向爸爸好好倾诉一下,可是林远东人在他乡,林佩珊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不知道远方的他是否还安好。
詹洪基并没注意到林佩珊的变化,他已经随着思绪飘回到四十年前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里,“我现在清楚地记得,那天早上下起了大雨,我打着伞穿着雨鞋照常去上学。
经过一间杂货店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子正抱着书包在屋檐下避雨。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的样子我永远也忘不了。她长得娇小玲珑,和我一样也穿着龙都中学的校服,一头乌黑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两个小辫,额前则是长长的刘海,她的皮肤异常的白,白的好像雪,可最吸引我注意的是,她竟然戴着一副墨镜,那副墨镜宽宽大大的遮住她半张脸,一看就是大人们常戴的那种,一点儿都不适合她小巧的脸型。
说实话,那时的我很内向,也常常自惭形秽,见了女孩子会脸红,更不敢和女孩子说话。可是在看到那个女孩的一刹那,我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主动过去问候她。
女孩开始也很害羞,不过看出我是好意也就宽心了。她告诉我她是龙都中学的初一新生,今天第一天去学校上学,因为害怕迟到所以出门的时候太急忘了带伞,没办法只好在这里避雨。
听了这话,我想也没想就说要送她上学,她开始还有点犹豫,最后还是在我的坚持下接受了。
就这样,为了让她第一天上学光鲜亮丽的出现在老师和同学面前,不被雨水脏了鞋子,我背着她,她打着伞,我们两个人就这样走上了去学校的路。
那一次,我第一次知道了她叫秀秀,父母都是外地人,以陪读的身份来到龙都中学上学。
听了这话,我忽然对她有种说不出的亲近,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也是外乡人。
可奇怪的是,我问她为什么要戴墨镜时,她总是犹犹豫豫的不想说,我不想她为难也就没有再问。”
“后来呢?”趁詹洪基停顿一下的时候,林佩珊插了句嘴,很显然她已经被这个故事深深吸引住了。
“从此我们就认识了喽。我们每天都约好了在那个杂货店的门前一起上学,我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待,帮助她,保护她,爱护她,她受欺负的时候,我去帮她解围,哪怕我被打得头破血流也毫不在乎,总之,认识她以后,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有了一种要保护她不受伤害的责任。我还带她去我朋友家玩,我们一起玩牌,一起吃路边小吃,一起去海边踩沙子,总之那一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林佩珊明澈的笑道:“一定是后来你们接触多了彼此互相喜欢,经历了一段浪漫的恋情……”
詹洪基淡然一笑,摇了摇头:“呵呵,那都是漫画书上的东西。那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对她的感情是不是喜欢,总之看到她或者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很快乐。看得出来,她也是一样的。如果我们继续相处下去的话,我不知道会怎么样,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把一切都改变了……”
林佩珊蹙眉道:“什么事?”
“尽管后来我们很熟了,她也始终戴着墨镜,从来都不肯摘下来。我常常问她为什么要戴那个,她总是含糊其辞,好像有很难以启齿的苦衷。
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我想给她个恶作剧,那天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忽然冒出那种想法,当时她和同班的几个同学一起走,周围还有好多学生,我从背后一下就拿掉了她的墨镜。一刹那,她惊呆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和周围的同学也都惊呆了。
怎么形容呢?那一刹那她带给我的震撼,一直到现在都惊心动魄。”
“你看到什么了?”
“原来她有一双湖水一样幽蓝的眸子,深深的眼窝,高挺的鼻梁,她的眼睛是那么美丽,美得让我那一刻都忘了自己的存在,我怎么也没想到她有一双那么迷人的眼睛,为什么还要用墨镜掩盖起来呢?”
“可是没想到就因为我这个草率的举动,给她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我们这才知道,原来她是个混血儿。其实我早该猜到的,普通的神州人怎么可能有那么白的皮肤。可是那时的我还是太傻太笨了。
从那儿以后,她再也没有在那家杂货店门前等过我,我们再也没有一起上学。后来我听说她班里的同学知道她是混血儿,全都嘲笑她是假洋鬼子,连老师都奚落她。我这才明白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我想找她道歉,希望她能原谅我,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可她总是躲着我,上下学也总是早早的来晚晚的走,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我的心里好像被掏空了似的,我千方百计打听到她家的住址,可是等我鼓足勇气去了之后,没想到她和她的家人已经搬走了,具体去了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
她知道我总有一天会来找她,所以托邻居带给我一张明信片……”
说到这儿,詹洪基的眼圈红了,颤着手从怀里摸出一只精美的水晶盒子,打开后从里面拿出一张保存完好的明信片。
第268章 秀秀
林佩珊小心的接过一看,上面是几行稚气的文字,一看就是女孩子写的:“洪基哥哥,对不起,我走了,请原谅我走之前没和你打声招呼。冰@火!中文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总是戴着墨镜了吧,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是一个混血儿,因为我会觉得耻辱。我的妈妈是日本人。在我妈妈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被一个驻扎在当地的美国水兵强暴了,于是就有了我。我和妈妈一直在日本生活,可是我们受不了人们的冷眼,这才来到神州。可是到头来什么都改变不了。洪基哥哥,我没有怪你,应该怪的是我自己,也许我还不够坚强,给我十年时间,我会让自己坚强起来的,十年之后的今天我还会回来,如果那时我还不够坚强,那么就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回来。秀秀。”
林佩珊仔细翻看了下,这才发现明信片背面还黏着一只蒲公英。
“四十年过去了,我从来就没忘记过这个蒲公英的约定,从来就没忘记过那个女孩,每隔十年我就来到这里,希望能再见到她,可是她一直没有来过。”詹洪基神色有些黯然。
林佩珊默然良久,没想到如今的电子巨头詹洪基会有这么美丽的故事,谁又能想到一个商界巨擘会为了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约定而苦苦守候了四十年呢。
“言情小说看多了吧,你是不是没事就喜欢自己yy一下,不过到了你这个年纪除了yy别的也做不了什么了。”叶承欢在旁冷言冷语的道,要他相信詹洪基的话,他宁愿相信火星上有人。
詹洪基满面风尘色的一笑:“这件事我从来没给人说过,也从来没想要别人相信,你觉得是假的,我也无所谓,总之,它在我心里就好了。”
叶承欢冷笑道:“你这样的人也会有感情,你说的要是真的,我就把头给你。”
“够了!”林佩珊忍无可忍,瞪着叶承欢:“你说完了没有!”
“佩珊小宝贝,凭你这么高智商的人也会相信他的鬼故事,我真是服了你了。”
詹洪基苦笑一下,摇了摇头,看了眼落日余晖,“好了,太阳要落山了,看来今天她又不会出现了。我该走了。”
他刚要起身,忽听远处传来一阵汽车笛声,他脸色一变,循声看去,只见从远处开来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徐徐来到那一大片蒲公英前稳稳停住。
詹洪基霍然站起,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嘴里喃喃的道:“会是她么,会是她么……”
叶承欢也是一愣,下意识的摸摸脖子,这家伙不会说的是真的吧,难道真是他的秀秀来了,刚才大话吹出去了,看样子没准真得把头输给他了。
车门一开,下来一个女人,穿着一身淡蓝色毛呢连衣裙,高挺的鼻梁上架着副墨镜,一头泼墨似的青丝随风飘散,气质庄重而高贵。
下了车,她并没注意到看台上的三个人,面对着一大片灿漫的蒲公英,静静的站着。
整个时空仿佛都凝滞了一般,偌大的操场静到落针可闻!
詹洪基仿佛变回到那个青涩的少年,那张满是沧桑的脸隐隐泛着红晕,所有呼吸都被压在喉咙里,紧紧地,满满的。
不知多了多久,下课铃响彻一片,一大帮身着校服的学生涌进操场,踢球的,聊天的,玩笑的,闹哄哄的,顿时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叶承欢看看詹洪基,又看看下面的那个女人,愕然道:“那个不会真是你的秀秀吧?”
詹洪基完全没听到他在说什么,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个女人,眼睛里隐隐泛着泪花。
看到这儿,叶承欢才不得不承认,自己这次真的被打败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能把儿子当政治筹码的人,居然会保留着一份最原始、最纯真的感情,而且一直保留了四十年!
林佩珊的眼睛也微红,眼睛里泛着盈盈泪光,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她无比希望那个女人就是让詹洪基等了四十年的小女孩。
四十年的岁月过去,当初的小女孩已经变成端庄美妇,可在詹洪基的心里,秀秀还是当年的那个样子。
见詹洪基迟迟不说话,也没表示,林佩珊有点着急:“詹叔,还等什么,过去啊,哪怕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是她,你也要过去啊。”
可停了半晌,詹洪基还是那么直愣愣的站着,不说话也不动弹,好似一根欠扁的冰雕。
詹洪基心里也清楚,万一那个人真是秀秀,万一她走了怎么办,难道还要再过四十年么,估计那时候自己已经成兵马俑了。
他曾经无数次设想过见到那个女孩要毫不犹豫的抱住她吻她,告诉她自己苦苦等了她四十年,自己为了她至今还是孑然一身,甚至告诉她自己有多爱她。
可到了此时,他却懵圈了,别说大脑,甚至全身没有一个部位是自己的,这个纵横商海游刃有余的男人,连台湾所谓总统都敬畏三分的电子巨头,在面对自己的初恋情人时,居然如此狼狈!
林佩珊急的直跺脚,“詹叔,你怎么了?”
詹洪基终于迈了半步,可就在这时,从那辆黑色轿车上又下来一个英气十足的白种中年男人,挺拔的身材,俊朗的相貌,温文有礼的举止,还有那一头金黄色的浓发,怎么看都比詹洪基要强得多,只见他款款几步来到女人身边,两个人没有一句交流,一起望着漫天飞舞的蒲公英,浪漫的气质瞬间爆棚。
看到这儿,詹洪基的脚又缩了回去,如果那个女人真是秀秀的话,那个男人一定就是她丈夫,当初的一个约定在经过四十年之后也许她早就忘了,也许他们夫妻是一起来学校玩赏蒲公英的,自己过去又算是什么呢?
叶承欢再也看不下去了,这位老爷子的扭捏让他蛋疼的实在不行,对付那些个政商界的大人物都能游刃有余,居然对付不了一个女人。
他才不会像林佩珊那样一遍遍的劝说,遇到这种事他会直接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他的方式是什么?也就是从来不按常理出牌!
下一刻,他一把抓起詹洪基,像拎小孩似的一只手就提了起来,然后直接扔了出去……
林佩珊捂着檀口,差点惊呼出声。
詹洪基更是仨魂儿没了俩,整个人被从看台狠狠掼下去,两脚落地后一个踉跄,十分狼狈的趴到那个女人身后,还好有惊无险,没受半点儿伤。
他恼恨的回眸瞧了叶承欢一眼,后者则没事人似的对他呲了呲牙。
那个女人听到动静后,猛地回身,看着地上的詹洪基惊愕不已。
丢人啊丢人,这下想躲也没法躲了,詹洪基心里把叶承欢骂了不知多少遍,对那个女人干笑一下:“请问……”
“是你!”那个女人后退一步,忽然失声道。
詹洪基顿时失色,忘了自己的尴尬和狼狈,怔怔的瞧着对方,良久才道:“你是……秀秀?”
女人目光闪烁不定,她对旁边的男人说了声:“你先到车上等我吧。”
那个男人答应一声,转身走开了。
女人慢慢的摘掉墨镜,露出一双湖水般淡蓝的眸子,四十年的风霜也没有改变它的清澈。
不是秀秀,又能是谁呢?
那个让他苦等了四十年的女人,岁月并没在她脸上留下多少痕迹,一头流瀑般的青丝没有半点银色,可詹洪基已是满头华发,满面风霜,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不敢认自己,没想到对方一下就认了出来。
久别重逢的两个人,本以为会多么热烈,多么火爆,可两个人呆呆的都是一阵失措,那份四十年前的懵懂感情随着岁月的流逝早已沉淀如温酒。
“我现在叫和田秀美。”女人率先打破了沉默。
詹洪基讪讪一笑:“哦,你看我都糊涂了,现在应该叫你和田秀美女士了。”
女人微微一笑,“四十年过去了,没想到我们还会再见面。”
“是啊,四十年了。其实……我按照你明信片上写的一样,每十年就回来一次,今天已经是第四次了。”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是第一次回来。”
和田秀美望着漫天飞舞的蒲公英:“四十年过去了,这里的蒲公英还是那么美。”
“是的,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可有些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
两个人又沉默了很久,和田秀美把目光转到看台上的林佩珊和叶承欢,笑道:“那是你的子女吧?”
詹洪基噎了噎声,干涩的道:“是啊,刚才那位是你的丈夫吧。”
和田秀美点了点头,并没否认。
见车上的男人刚好探出头来,和田秀美微笑道:“看样子他已经等的不耐烦了,还有什么事吗?”
詹洪基忙道:“没有,没有,既然这样就请便吧。”
和田秀美转身刚走了两步,忽然又停下,平静的说了声:“詹洪基先生,很高兴再次见到你。”
说罢,便加快速度上了汽车。
坐在驾驶位置的男人看了眼面色苍白的和田秀美:“和田秀美女士,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你也是每隔十年就回来一次?”
“我是按照写明信片的那天来的,可他却是按照接到明信片的时间,所以我们前后只差了一天,可就这一天,就足足多了四十年。命运,是个爱折磨人的东西!既然我们已经错过了四十年,为什么还要去做解释呢。能看到他现在有了家庭,有了子女,过着幸福的生活,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是你为什么要骗他说我是你的丈夫,为什么不告诉他,这么多年来你为了等他一直都是单身?”
和田秀美默然。
“我听说他现在是台湾的电子业巨头,您创办的蒲公英株式会社是全日本时尚业巨头,从事业上来看,您比他一点儿都不逊色,从我这个西方人的角度,我实在无法理解。”男人耸了耸肩膀。
第269章 蒲公英的约定
“那是因为你永远不会懂得东方人的感情。<冰火#中文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感谢你每十年就陪我回来看看。”
“我是您忠实的司机和保镖,能陪您重温过去的时光完全是我的荣幸。”
“可是……”和田秀美露出几分思索神色:“以后我们不用再回来了。”
男人皱了皱眉:“您想好了吗?”
和田秀美隔着车窗看了眼詹洪基:“一切都过去了,我只希望他永远幸福的生活下去,而不是打扰他。开车吧。”
男人叹了口气,发动汽车……
叶承欢和林佩珊已经来到詹洪基身边,看着汽车徐徐开动,又看看詹洪基那副呆呆的憨厚表情,叶承欢恨不得给他两个大耳瓜子,这货要是有自己十分之一就不至于连个女人都摆不平。
“还愣着干什么,去啊,把你想说的话都告诉她,现在还来得及,要是你不说,这辈子都没机会了。”叶承欢皱眉道。
詹洪基天人交战,眼看汽车已经开出很远,他忽然跑了起来,直到跑不动才停下,对着那辆车放开嗓子叫道:“秀秀,四十年过去了,我还是最喜欢你的眼睛……”
车里的和田秀美听得一清二楚,忽然身子一震,眼睛里闪过几丝晶莹,“保罗……”
“什么事,女士?”
“我想,十年以后还要麻烦你回来一趟。”
保罗点了点头:“我的荣幸!”
眼看汽车很快从视野里消失,眼看着詹洪基呆呆的站在操场中间,林佩珊感动的流下眼泪。
“唉,女人啊,眼窝子就是浅,从没见过这么窝囊的男人,我都快气炸肺管子了,亏你还会觉得感动。”叶承欢感叹道。
林佩珊剜了他一眼,眼泪还是住不住的往下掉:“你这个又冷血又讨厌的家伙当然不会感动,你觉得他窝囊么,可我觉得他是个伟大的男人,一个男人可以为一个女人苦苦守候四十年,本应得到所有人的尊重,你一辈子也不会懂得这种感情的。”
叶承欢摸摸鼻子:“好吧,我冷血,我讨厌,行了吧。”
林佩珊嘟着小嘴:“你本来就是!”
叶承欢凝起眉锋:“喂,你有没有搞错,这么窝囊的男人你都挺他,像你老公这么有男人味的你反而不喜欢。”
“你以为男人味是什么,是随便杀人么,你错了,男人味代表着坚守、稳健和责任,这些东西你有吗?”
“既然你这么欣赏他,干脆嫁给他好了。”
“你!不可理喻!”林佩珊一阵气苦,感觉自己和这种人完全没办法交流,她气得一跺脚,踩着高跟鞋,飘着秀发,快步走了。
叶承欢抓起自己衣领深深闻了闻,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混着汗味送进鼻孔,这种味道不知道迷倒过多少少女呢,可林佩珊偏偏无感,他自言自语的道:“不懂得欣赏的女人!”
叶承欢来到詹洪基身后,拍拍他肩膀,怔怔的看他半晌,看得詹洪基一毛一毛的:“你……你要干什么?”
刚才随便一只手就把自己从看台扔下去,试问连他手下最强悍的保镖都做不到,现在他又用这种眼神打量自己,就好像一头饿狼在打量猎物,詹洪基这把老骨头可经不住折腾,真是怕了这个男人了。
“你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叶承欢定定的问道。
詹洪基茫然点头。
“你喜欢那个女人吗?”
詹洪基苦笑一下,摇了摇头。
“我问你喜欢那个女人吗?”叶承欢提高嗓音,从他的表情来看,一点儿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詹洪基汗颜道:“喜……喜欢吧。”
“要是你能再见她的话,你敢不敢对向她表白?”
“什么?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叶承欢瞪起眼睛:“我问你敢还是不敢。”
“敢。”
“好,这可是你说的,希望你到时候别给我丢脸。”说罢,叶承欢转身走了,一边走一边还喃喃的道:“这家伙哪儿有半点儿男人味了,我怎么就看不出来。”
詹洪基摸摸冷汗,心想这位是不是吃错药了,要么怎么满口梦话呢?
回到车上没见林佩珊,估计这妞生气一个人打车走了,叶承欢苦笑着摇摇头,点上一支烟,起码没她存在,自己总算能过过烟瘾。
一直等到把这根烟抽完,他关上车窗,表情顿时变得冷峻起来。
他把手伸进上衣口袋,里面居然还有道拉链,他拉开拉链,里面是一个夹层。
他的手伸进夹层里,摸来摸去,最后摸出一根头发丝一样细的针状物体,一端是极其锋利的针尖,另一端则是一个微小的圆锥状。
他把这根针慢慢****手掌心里,那个圆锥状物体立刻发出诡异的蓝色光芒。
随即,他的手心变成透明色,骨骼隐隐泛着蓝芒,还有各种血管的纹路,清晰可见。
他把手掌按在车窗上,原本透明色的玻璃立刻出现一片电子通讯的图案。
在摁了一排古怪的符号后,视频框里马上浮出全息影像。
视频框里是一个十分华丽的卧室,各种摆设以及装潢都散发着欧洲古典主义气息,巨大的落地玻璃窗敞开着,清晨的风一下下掀起长长的白色纱帘,透过窗框正对着的是一片宝石般湛蓝的大海。
阳台上挂着只金灿灿的鸟笼,笼子里有只绿色的鹦鹉,梳着长长的尾巴,歪着脑袋,好奇的瞧过来。
一张硕大的金色大床上,正躺着个美丽的金发女郎,穿着件贴身的纱裙,一头麦浪似的长卷发服帖的散在雪白的床单上,高耸的丰胸随着她的呼吸微微起伏,玉雕般的长腿随着她侧卧的姿态微微蜷起,裙摆在丰润的美臀处打了个不经意的褶皱,刚好能盖住裙里春光。
整个人好似一条沉睡的美人鱼,美得惊心动魄,连叶承欢都不禁多瞧了一会儿。
“美女,不介意我来打扰你的美梦吧。”叶承欢的语调变了,用了一种奇怪的语言说话。
金发女郎蹙了蹙黛眉,慢慢睁开眼睛,一对比窗外那片海水还要清澈的大眼睛怔怔地瞧了过来。
叶承欢嘴角挂起一丝邪魅的弧度,“怎么,我的小猫咪,不认识我了么?”
穿得如此清凉,被一个男人直勾勾的窥视,金发女郎一点儿都不显得羞涩,她慢慢坐起,捂着嘴巴打个小呵欠,等她放下手的时候,一张绝美的西方人的面孔便完全展露在叶承欢面前。
棱角分明的脸颊,微凹的眼眶,挺拔的鼻梁,玫瑰花一般的嘴唇,可当你看到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时,很容易忽略掉她的其他部位,仿佛她的一切都是为了那双眼睛而陪衬的,可是你偏偏又不敢正视她的眼睛,生怕看一眼都像是种对圣洁的亵渎。
可叶承欢偏偏看了,不光看了她的眼睛,还留恋了她的奶白的脖颈,挺拔的双峰,笔直的长腿,最后在喷火的腰臀狠狠戳了两眼,这段眼睛的旅行才算告一段落。
“米兰小猫咪,要是谁见到你的大白天还睡懒觉,都很难相信你是世界顶级的大科学家。”叶承欢调笑道。
回答他的是米兰扔过来的枕头,直接把镜头给打歪了,不难猜测她在看到叶承欢时那种愤怒。
“我真想用你的基因创造出一种人兽杂交的动物!”女人用她的职业习惯告诉叶承欢,生物学家骂起人来没有最狠,只有更狠。
一股子凉气从脚底板窜到脑瓜顶,叶承欢倒抽一口,“小猫咪,咱不带这么吓唬人的,虽然我知道你完全有这种能力。”
“我现在改变注意了,我要把你变成人和植物的杂交体,那一定更有趣。”
叶承欢脑后冷风阵阵,裂开嘴苦笑:“我猜那一定不好玩,起码要有人给我天天浇水才行。”
米兰冷哼一声:“就不给你浇水,我要看着你慢慢枯萎,然后死掉。”
叶承欢摸摸满是冷汗的鼻尖:“咱们好久没见了,你就是用这种方式来问候你的甜心吗?”
“你已经不是我的甜心,你是魔鬼,是魔鬼!”米兰显得很狂乱,胸前的两团美肉也跟着一起狂乱。
“好吧,我承认我好久没和你联系,不过我想这样的话,能让你抽出更多时间搞你的研究。”
“你现在找我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无聊的借口的,对吧?”
“当然不,我为的是告诉你,你永远是我的小猫咪,哪怕再久的时间不见,也改变不了什么。”
米兰瞪大美目:“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我爱你,叶,可我不能接受你忘了我,那样我会死掉的。”
“如果忘了你,我还是给你打电话吗?别傻了。”好久不见,这妞还是这么感性,和林佩珊比简直一个南辕一个北辙,刚才还凶巴巴的要把自己变成“植物人”,一转眼的功夫就变成只乖巧的小猫咪,恐怕沙漠的气候都没她的情绪变得快,她是一只小猫咪,还是一只无比单纯的小猫咪,猫咪当然是最吃哄的。不过她这只猫咪偏偏就吃叶承欢这套,要是换成别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她犯了性,就给你一爪子。
米兰露出玫瑰花的笑靥,迷人的金发随风飘散,闭着眼睛对着镜头深情的一吻。
“叶,你知道的,为了你我可以放弃一切,哪怕是我最钟爱的科学。”
叶承欢点点头,“没人比我更懂得这一点。”
要是换成林佩珊,这种哄小孩子的话就算说一万句,她也不会动容,可米兰完全不同,三言两语过后,她满腔的怒火早已无影无踪了。
根据手掌上的电讯系统显示,叶承欢很清楚地知道她现在所在的位置,可还是习惯性的问了句,“你现在在哪儿?不会真在搞什么荒唐的人兽杂交实验吧?事先说明,你要真搞那种东西,以后别说认识我。”
米兰咯咯一阵娇笑:“瑞士伯尔尼,世界卫生组织刚刚为我在这里建了座实验室,作为回报,我要参加他们在这里举办的无聊的世界基因大会,自从上次我们在泰晤士河畔分手之后,我的生活就像陷入了泥沼,简直糟透了。”
第270章 你是上天派来折磨我的
“怎么是分手呢,按照我的理解,我们从来就没分开过,因为彼此挂念,这还不够么?”
米兰咯咯咯的笑起来,露出一口比杏仁还白的牙齿,“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可我已经把你深深刻在心里了,还有这里。<冰火#中文”
说着,她居然就那么撩起裙子,露出黑色丁字裤的半只丰臀,又挺又翘,实在是臀中极品,看得叶承欢眼睛发直,恨不得一下把手伸过去,给它狠狠“法办”一下。
白嫩的臀肉上赫然纹着一枚火红色的枫叶,叶承欢当然知道那代表什么。
叶承欢皱皱眉头,“咱能不能商量一下,换个地方纹,像这样每天把我坐来坐去的,你不觉得我会生气吗?”
“你生气了?对不起,叶,我马上就把它清除掉。”
叶承欢叹了口气:“算了吧,只要你喜欢就留着吧。咱们认识的时间的确不怎么长,从我把你从黑水的秘密实验室里解救出来到上床一共没超过三个小时,没想到你就会这么在乎我。”
“其实根本没有三个小时那么久,从你冲进实验室的那一刻,我就已经爱上你了。”
“谢谢你为风暴研制的创伤复合制剂,有了你的药,至少我的人不会再因为失血性休克死掉了。”
“我说过为了你,我可以做任何事。”米兰撩起长发,媚眼如丝的道。
“咱别那么牛郎好不好,你这种表情,我会爆炸的。”
“那你什么时候来伯尔尼,我陪你一起爆炸,好吗?”
“不是我去伯尔尼,而是我希望你来神州。”叶承欢正色道。
米兰睁大眼睛,“你不是说过不许我去神州找你吗?”
“那我现在邀请我的小猫咪来神州做客,你会愿意吗?”
“当然愿意,我现在就走。”说着,她忽的从床上站起来,一把脱掉那件白色的纱裙,一具诱人身材,完全展露在叶承欢面前。
从穿衣到梳妆,整个过程没超过一分钟。
她迅速地拿过手机来,用英文道:“康斯坦丁,准备好我的私人飞机,我们马上去神州,我说的是马上!”
叶承欢十分无语的摇了摇头,“你先别急,我话还没说清楚呢。”
米兰定了定眼睛:“那么你说吧,最好快说。”
“你的母亲是叫和田秀美吧?”
米兰讶然:“是的,你怎么知道的?”
叶承欢深藏的一笑:“而且,我冒昧的说一句,你是她的养女,对吗?”
“是的。可是她在日本……”
“我保证你来神州就会见到她的。”
叶承欢回到维多利亚,见林佩珊正坐在沙发上失神。他一屁股坐到她身边,沙发带着林佩珊的身子颠了几下,才算打断了她的思绪。
“老婆,还在想詹洪基的事呢?”
林佩珊淡淡的瞧了他一眼,没有做声,显然还在为刚才的事生他的气。
“还生我呢,你这个大总裁不至于那么小心眼吧。”
紧蹙的黛眉微微舒展,她淡淡的道:“没有。我只是为他们感到惋惜。”
“如果我们帮詹洪基搞到和田秀美的话,他会不会出于感激而愿意支持你东山再起呢?”
“搞到?你说话可不可以不要那么恶心。”
叶承欢人畜无害的笑道:“反正意思你理解就成了呗。”
林佩珊若有所思的道:“我不想看到一个等待了四十年的恋情没有结果,可我只是一个局外人,有什么理由去帮他们。”
“你不能帮,我可以。”
“你真有办法?”
“当然。”
“什么办法?”林佩珊真怕他又捅出什么篓子来。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总之,你安安稳稳的不要担心,这个皮条我拉定了!”
林佩珊脸色绯红,好浪漫的一桩事居然被他说成拉皮条,这家伙永远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她露出几分思索神色,忽然道:“你是不是觉得我想帮他,是为了想得到他的帮助?”
“不是吗?”
“你要是那么想就错了,我是商人,但我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女人,我想任何人知道这件事都会被他们的故事感动,都会希望他们能在一起的,至于詹叔会不会支持我,我已经不在意了。”
“明白,我老婆除了爱耍点儿小性子,心眼有点小,对我有点冷冰冰之外,完全没有别的缺点,又美丽又善良,就好像观音妹妹一样。”
林佩珊嘟着小嘴瞪了他一眼:“你是夸我还是骂我。”
“当然是夸你了。”
“对你这种人就必须冷冰冰的,要不然……”后面的话却不知该怎么说下去。
“要不然我就蹬鼻子上脸,对你毛手毛脚的,对吧?”
“嗯。”
“哪有老公对老婆不毛手毛脚的,就算是和尚都少不了对尼姑做那种事。”说着,叶承欢的手已经搭上女人的肩膀。
林佩珊忙往后挪了挪身子,脸上一红,同时随手拿起一样东西挡在自己胸前,“你,你要是敢再对我毛手毛脚,我就……”
“你就怎么样?”
林佩珊急得脱口而出:“我就告我妈妈。”
叶承欢哈哈大笑,林佩珊一阵羞赧,恼恨自己怎么说了句这么幼稚到无语的话呢。
叶承欢的目光落在她手里的那件东西上,原来是一份请柬,一眼就看到上面清楚地写着“沈东泽”三个字。
林佩珊的表情一瞬间又恢复淡漠:“这是沈家派人送来的请柬,请我们后天参加沈东泽的婚礼,我正准备扔掉的。”
叶承欢脸上浮起一丝疑色,拿过请柬一看,上面还清清楚楚的写着“新娘楚文轩”,楚文轩不是一个人日本避婚了么,怎么可能又和沈东泽结婚,是沈家派人找回了她,还是根本就是楚云轩在欺骗自己?
“你怎么了?”看到叶承欢忽然没了笑容,露出深思的样子,林佩珊不禁问道。
“哦,没什么。”他觉得事情水落石出前,没必要告诉林佩珊。
“你的女主播要嫁给别人了,是不是觉得很失望?”林佩珊淡淡的道。
“咱不带血口喷人的,我失望什么,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叶承欢无辜的道。
“普通朋友会在暴雨的深夜跑来找你吗?”林佩珊的记性出奇的好,现在看来不光在工作方面,不过叶承欢真希望她有时候能笨点儿、傻点儿。
“要是没记错的话,咱俩契约上写的明白,不许干涉彼此私生活对吧?”叶承欢有点小恼火和小尴尬,马上拿出契约做挡箭牌。
“是的,可那份契约的最终解释权归我所有,我现在宣布那条改了,以后我可以干涉你,但你还是不能干涉我。”林佩珊理直气壮的道。
叶承欢皱了皱眉:“咱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吧。”
林佩珊甜甜的笑道:“契约是你同意的,上面明明白白有我们的签字,除非你想反悔。”
叶承欢叹了口气,“原来你是上天派来折磨我的,你真是我的克星。”
“不!你是我的克星才对。”
“好吧,咱不扯那些了,以后我都听你的还不行么,谁让你是我的乖乖宝贝甜心好老婆呢。”叶承欢谄媚的道。
林佩珊脸一下就红了,娇嗔一声:“你……真不要脸!”
“对自己老婆不要脸那才叫爱,对别人不要脸那叫流氓。”
林佩珊默默地转过红润润的脸,长长的睫毛一阵轻颤。
叶承欢弹了弹那张请柬:“还说我呢,你不是听说沈东泽结婚也不高兴么?”
林佩珊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煞白:“我不许你胡说!”
“他一直对你一往情深的,现在他忽然要结婚了,你心里就没那么一点点的小失落,鬼才信呢。”叶承欢翘着二郎腿,得意的摇晃着。
林佩珊最讨厌别人污蔑她,叶承欢这话一下就冲了她的肺管子,她眼里含着泪,虎虎的瞪着他:“叶承欢,原来我在你心里就是这种女人……”
叶承欢本想拿这事打压下她,没想到林佩珊居然会有这么大反应,一时间也有点儿不忍,“那啥,其实我……”
“别说了!”林佩珊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好几个分贝,泪光盈盈的道:“我以前说过,现在再说一遍,抛开事业上的对立,但就感情上来说,我对沈东泽没有一丝好感,他结婚不结婚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所以他的婚礼我是不会去的!”
叶承欢明白,这妞开不起半点儿玩笑,半半点儿都不行,尤其是这种玩笑,看样子再开下去,这妞非自我暴毙了不可。
他讪讪的摸摸鼻子:“好吧,算我胡说了行了吧。不管是契约也好,真的也好,我现在是你老公,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你能不能听我这个老公一句话……”
“什么?”
“明天我陪你去参加沈大官人的婚礼。”叶承欢声色锵然的道。
林佩珊有点吃惊,思索了下,道:“不行。”
“为什么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
要是不了解这妞的性格,和她说话那叫一个费劲,可叶承欢一下就猜透了她的小心思:“沈大官人是我情敌,你怕我要是去了没准捅什么大篓子,对吧?”
林佩珊没有否认。
叶承欢哈哈一笑,灰暗的眸子里忽的透出两点精光:“放心吧,老婆,我给你保证,我不光不会捅任何篓子,说不定还能给你带点儿惊喜。”
惊喜?他还能带来什么惊喜,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只要他别再给自己惹新的麻烦,林佩珊就已经谢天谢地了,“我希望你说到做到。”
“做不到我把头给你。”
“我不要你的头,只要你好好的。”林佩珊温言道,像是一个妻子对丈夫的叮嘱。
叶承欢心里一荡,“放心吧,我会好好的。”
“要去可以,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林佩珊正色道。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