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分手的突然
隆冬的雨,说大不大,说不长却很缠绵。
“符阳,怎么了,垂头丧气的?”方一帆回寝室看符阳苦闷地抽着烟,眼神透着悲痛。
符阳没有回答,吞吐着烟儿。
一边的张超说:“他失恋了,心里苦着呢。”
方一帆默默地坐在符阳的旁边,也点了根烟。
寝室静得出奇,遇到在此种问题,沉默是共同的默契。
“走,喝酒去。”符阳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
张超应声道:“好,兄弟们陪你喝。”
……
符阳喝着酒,流着泪说:
“老人说,缘分前辈子就已定了。而我却因为有幸和你相识,不幸与你相爱。
梧桐树下,柔情月色,见证你我的恋情。你说你改变不了我,你喜欢奶茶,特别是柠檬的,柠檬香气可以让你清爽,兴奋。
于是,我的洗发水由绿茶味调成柠檬味。你喜欢白色衣衫,我把黑色放入了衣柜,每天陪你上自习到十多点,为了你,扯着头皮,背那些发毛的单词。
说我不上进,看看没遇见你之前,我是多么的懒散,为了讨好你,我把自己心爱的爆炸头改为了平头。
说我自私,我是想每时每刻看见你。每次陪你逛到脚发酸,还嬉皮笑脸的逗你玩,每次你心情不好时,我讲笑话,扮小丑逗你开心,虽然那样看起来很窝囊,而看见你欢乐的笑脸,一切似乎值了,因为我心里装着你的幸福和憧憬。
想紧紧握着你的手,让你的指纹印在我手心。可是,爱情就像一杯水,不满让人怀疑,太满就会溢出。
给你的爱,满了,你却倒掉,一点不剩。为什么分手要在梧桐树下,你可曾知道,这里有我最美好的记忆,难道你一定要在这里给我烙上苦痛吗,你以为一句和不来就是理由吗?难道我不知道你喜欢他吗,他不就是有些钱,可以让你找到好工作吗,难道他会真心对你好吗,他会为你改变这么多吗?”
方一帆拍了拍符阳的肩膀,自己灌了一杯,现在能做的也只有一些。
“他妈的,我真他妈的犯贱,竟然毫无保留的爱上你,一发不可收拾,而你却像扔用完的化妆品一样甩了我,我还为你闷闷不乐,为什么?”
符阳说话带着醉意,他真的用心了,曾经自诩为美女杀手的他,这一次爱得毫无保留,也许真印证了那句话,在爱里,你认真了你就输了。
“我一定会忘了你,你不就是一个女的,有什么了不起,分了就分了,老子以后更快活呢,更自在,不会再为你做那些无聊的试卷,不会半夜三更接电话,没你我会更好,更像符阳。”符阳重心不稳的站起来,拿起酒杯,醉醺醺的吼道。
“哐”符阳的酒杯自由落体的牺牲,符阳也开始歪了,几人匆匆付了帐,向老板赔了不是,扛着符阳回寝室。
躺在床上的符阳还在嗷嗷叫,还在愤怒。大家静静看着他,发泄也许是目前最好的解药。
夜深了,恶心的公猫还在窗外叫春,符阳因酒的作用,开始打呼了,方一帆却迟迟不能入睡。
他思索着李思的未来,害怕符阳的故事会在自己和李思身上重演,他们的分手就是这么突然,一想到这,方一帆紧紧地拽着拳头,暗誓:决不让它发生。
缘起缘灭,这就是时间的力量,希望符阳当她只是上天的一个玩笑,能好起来。
第二天,符阳胡乱的洗刷完,头发也没打理,和恋爱的样儿有了很大的反差。一天他都闷闷不乐的,一个人呆滞地望着窗外,仿佛刚进来的插班生,在消化自己的孤单与悲伤。
课,和瞌睡很沾边,众人就像判了死刑的囚犯,空洞的眼神,看不到明天。
下了课,看符阳和大家走在一起,方一帆奇怪的问道:“符阳,今天怎么没有骑你的自行车了。”
“车,昨天就被偷了。”
“你那车还有人偷,那贼眼光还真是奇特。”
张超开学时买了辆新自行车,在众人面前挖苦符阳,说他的车是垃圾堆了组装的车,很是得意。
可是过了当天就被小偷拿去用了。符阳则乘势说,你那车长得不安全,哪像我的老古董,安全可靠。
“也许是铁涨价了。”符阳耸了耸肩。
“看样子,你倒是无所谓。”
“爱情都没了,那车也就没有意义了。那时,我和她,骑着车,看夜景,看人来人往,现在就是有车,一个人还不是很寂寞。偷了好啊,可以让我快点忘了她。”
车被偷了还可以再买,可是心被偷了,怎么办?
是不是爱情真的像写小说,想继续,可怎么都不是写不出,就是写出了,自己又觉得不妥,自己满意了,读者却不读了。
“伤过后,才发现幸福的起点和终点,总是那么近,来不及享受沿途的风景。”
“符阳,看开点的吧。”
“我会努力的。”
符阳的话语吐露出无奈和决心。
……
日子悄然而逝,实习的日子索然无味,苛刻的要求,低廉的工资,好像回到了奴隶主时代的压榨,不过最后二个月的毕业答辩,终于将这炼狱般的日子结束,高傲的仰着头,炒了老板。
回到学校的第一件事,方一帆脑海想到是李思,实习的日子断断续续的联系,也许是大家都累,但是思念却与日俱增。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连续的拨号,电话的那头传来机械的没有任何感情的声音,让方一帆心中有些焦躁。
“喂,陈杰吗?”
“方一帆,什么事?”
“你知道李思在哪吗,还有两个月就毕业答辩了,我打她电话一直打不通。”
“李思好像请假了,我也不知道原因。”
“哦,那打扰了。”
方一帆失望的挂掉电话,脑海中拼命的组织,想不出李思有什么理由请假,更想不出她为什么连通知也不通知自己。
没有李思的日子,好像天空一直是灰色的色彩,方一帆整个人也陷入了浑浑噩噩。
天可怜见,终于收到了李思的短信:“一帆,现实的残酷在于它的残酷,我想了很久,我们之间不合适,我们分手吧。”
好像晴天霹雳,自己日思夜盼,却盼来的是这样的结果。
——思思,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告诉我,我改。
飞速的编辑了条短信,换来的是无尽的等待……
方一帆拨通了对方的电话,依然是那——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的提示。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没有任何的预兆。
方一帆如行尸走肉般的挪回了宿舍,寝室里兄弟在一起打闹,一起思念,方一帆的不正常很快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老幺,什么事?”姚刚率先问道。
虽然这个老幺是纸牌抽到的,方一帆也一直没有承认,但是在他垫底的情况下,所有人的意见出奇的统一。
方一帆没有心思回答任何问题,独自躺在床上,想起与李思的点滴,一切恍如眼前,却变成了梦幻般的不真实。
也许是兄弟的默契,他们选择了沉默,没有追问。
晚上,周磊提议大家去喝酒,这样的日子在以后越来越少,应该珍惜。
没有人反对,这一次,方一帆没有跟姚刚拼酒,而是自顾自的喝着,一杯接一杯,看着让人心疼。
那一晚,方一帆醉得人事不省,可是借酒消愁只是短暂的,痛苦会伴随着自己走过很长一段时日。
第二天醒来,头痛欲裂,可是比起心痛这点痛算得了什么?
方一帆嘴角泛着苦笑,思索着:幸福是什么?是过往,是回忆,还是小小的满足。
小时候,看着别的小孩嘴里叼着根一毛钱的冰棒,周围都是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似乎有一根冰棒就很幸福;初中时,看着别人火辣辣的吃着泡面,感觉幸福就是一辈子吃泡面;高中时,看见体育生有篮球,可以任意在球场上挥洒汗水,感觉幸福就是一球场;恋爱时,只要两人相守白头,永不分离,就是幸福;但是幸福一直都在变,是我们追求的在变,还是本身的**在变,可这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却又那么难,毕竟世界永恒不变的是变化,难道幸福只是用来缅怀,不是用来继续的吗?
符阳分手了,他还是他自己,照旧逃课,照旧睡懒觉,照旧赤膊的玩游戏,只不过多了几分忧郁中的邋遢。
方一帆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与李思有一天也会步上符阳的后尘。
第十二章 跨界的思念
论文答辩让每个人都很紧张,四年不管努力与否,成败在此一举,专注让人暂时的忘记了忧伤。寝室一直都是弥漫消极与颓废的气氛,其实心底都有想要的未来,都想去奋斗。
晚上,五个人的座谈会开始了。
“你说考试完,你们打算去哪儿?”张超先打开话匣子。
“哎,农妇、山泉、有点田。”周磊还是不正经道。
“我回老家,看老爸能不能托人找份工作。”姚刚似乎早有打算。
“诶,你们说说你们小时候都想过做什么吗,兄弟聊聊看,反正现在就是个等学校判死刑了,不如谈谈我们以前想过的未来。”
“未来?我看算了,我记得有个笑话很有意思,你们听听看再说。”符阳倒是卖起了关子。
符阳倒是无所谓道:“听听,也许有所领悟。”
“有一天老师问下面的学生,你们的梦想是什么,有的学生说长大后当医生,有的说长大后当科学家,反正各个的理想都很伟大而高尚,可有个学生说,我长大后帮别人打工,当时大家都笑他,可现在想想,他的梦想才是最现实的。”
大家听完,都沉默了,死一般的沉寂,仿佛世界末日到了,在临别时的默哀。
沉默,就一直这样沉默,没有谁爆发,也没有谁想过去爆发。
回味下刚才符阳讲的所谓的笑话,现在才明白,笑话有两种,一种让人笑得很开怀,一种让人笑得很悲惨。
……
毕业的散伙会终于开始在所有人不情愿的意愿下举行了,那一晚,天下着小雨,也许是老天也被这悲伤的氛围感动,暗自神伤。
男生、女生包成一团,哭成一团,有依依不舍的惜别,有对未来的恐惧,酒成了大家最好的发泄品。
方一帆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宿舍,第二天才知道自己在厕所里睡着,是姚刚给自己擦的身子,扶自己到的床上。
大学在这里画上了休止符,可是人生却才刚刚开始……
“你知不知道你是我最爱的人,为你赴汤蹈火也不是不可能……”手机铃声《最幸福的人》响起,与李思相爱后,方一帆一直用着的铃声,此时将方一帆的思绪拉回来了现实。
“喂,你是?”
“方一帆,我是陈杰,李思也给我留了封信,我找了班导,要到了她家的联系方式,李叔叔告诉我,李思在三个月前已经……”
电话的那头已经泣不成声,方一帆无力的垂下手,任凭手机狠狠的摔在了地上,整个人好像一下子被抽空了灵魂。
为什么当初我不霸道的让她带我去她家,她的离开甚至让我找不到任何方向?甚至见不到她最后一面。方一帆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无限的悔恨,泪水不知觉的流淌。
南方的冬天多数霜冻比较厉害,但是很难看到下雪,不过今年的冬天雪却特别大,特别白。
“思思,你说你不喜欢玫瑰的娇艳,感觉美得不那么真实,喜欢百合的纯洁、庄严,想想曾经,我居然没有送过你一次花,这次算是给你的补偿,希望你能喜欢。”
方一帆温柔的将一束百合花放在李思的坟前,呼吸了口冰冷的空气,坐了下来。
“思思,看着漫天的雪花飞舞,好像小精灵一般,是承载着你的思念从天而降吗?”
“思思,我的思念你在天国是否收到?”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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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
天音王府的暖风郡主冷暖幽居于未谷,忽然一天,香消玉殒。
聚集在未谷中的武林人物个个别有所图,谁才是真凶?
明起放送《未谷杀机》~
东蜀旧事(一)
题记:本文是姨级人马1为[bookid=2488557,bookname=《穿越之霉女的春天》]所写的同人小说。分四节,周末两天每天双更贴完。:)
1。
平行世界。西京。冬夜。大雪翻飞。
旌将军府中,彷如两重世界。东边,是灯火辉煌的琼楼玉宇。西边,是冷冷清清的破败小院。
此刻东边,歌舞升平。歌姬妖童正在暖如春阳般的奢华厅堂里风|骚起舞,文臣在大作奉承献媚之词,武将则不住地躬身敬酒。为这个东蜀国第一权势者——旌将军略解冬夜之寂寥。
凭谁都知道,此时在东蜀国,根本没有人再把宫里那只猪皇帝放在眼内,生杀予夺,一切大权,尽在旌将军的一手掌控之中。
既是如此,为何将军的眼里,竟有深深的寂寥之意?
“将军功高今古,威震四海,小人认为,将军大可以南面而坐,取而代之,何须再向那厮行君臣之礼?”宴会高|潮,总有一两个热心门客上前进言。
然而旌将军的神色极是冷淡,眼睛盯着妖童歌舞,并不理睬。
两个门客立即拜倒:“将军仁慈,若是不忍将其屠之,不若登位之后,把他流放到极北之地,任其自生自灭,也不算是有损功德之举。”
旌将军脸上神色阴暗不定,声音如风碎残冰,“本爵行事,须由你等定夺否?”
所有人一起跪倒,颤声道:“属下不敢!还请将军三思!”
“罢了!我的酒,你们都不愿意喝了么?”旌将军手腕一翻,那只龙纹玉碗立时碎在地上,鲜艳的西域美酒流满一地。没有人敢再说一句话。刚才进言的两个门客,身子早已抖作一团。
“全部给我滚。”旌将军手掌一挥,所有人即刻缩着身子退出暖宫之中。不多时,盛着两个门客颈上人头的金盘已摆在旌将军的面前。
“扔去喂狗。”他厌烦地道。
生杀予夺,大权在握,原来是这般的空虚。
瞬息之间,刚才还热热闹闹的暖宫此刻只剩下一个寂寥幽深的大将军,继续自斟自饮。
恍惚间,一条白色的身影轻盈地站到他的面前。旌将军抬起醉眼,朦朦胧胧,她脸上带着他熟悉的笑。她浅笑倩兮的样子,一如他第一次在宫宴中见到的一样。令他迷醉,令他不可自拔。
“你怎么又喝醉了?”她怅然若失地凝望着他。淡淡的哀愁。
“你管得着?”他冷冷道。
她摇了摇头。“以前我管不着,现在,也管不着。”
“那你回来作甚?来看着我生不如死么?”骄傲蛮横的将军盛怒,一手把酒壶掷了过去。
酒壶穿过那女子虚空的身体,跌碎在地。
女子的脸容越来越淡。她的身体也在慢慢消失。旌将军这才惊惶起来,“茉儿,不要走——茉儿,留下来——茉儿……”
无论他如何撕心叫喊,低声呼唤,他的茉儿,是不会回来了。她死了。是他亲手砍下她的头。
这个雪夜,令人窒息。
东蜀旧事(二)
2。
窗外,寒意峭然。
“公子,你还冷么?”西边的小院内,吴女正为躺在床上的瘦弱公子添加被褥。再多的被褥也抵不过刺骨的寒气从破旧的夹缝里霸道地钻进来。不受父亲宠爱的孩子,下场就是如此。
“吴女,整个家里,只有你一个人还会问我冷不冷,饿不饿。其他的人,都恨不得我早点死去。”躺在床上无力动弹的公子鹫悲凉地道。
“公子,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只能为公子喂饭添衣,其他的事,吴女……却无法为公子分忧。”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把你当做是我的姐姐。你,可不可以让我叫一声‘姐姐’?”
“公子……”吴女大为感动,眼泪落下。“吴女如何承受得起?”
“有什么承受不起?我只知道在这世上,唯有你一人对我好。我虽生在锦衣玉食之家,却像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公子鹫动情地道。
若然他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倒也罢了。顶多缺衣少食,流浪街头。至少不用受人讥笑。不用受此刻之苦。
“公子……”吴女低语。
“姐姐。”公子鹫低声唤道。
吴女的心都碎了。自从她被指到这间偏院里来照顾这个不是孤儿却比孤儿更可怜的公子时,她就对他心生怜悯。这些年来,终是换得他的一声“姐姐。”
他的模样日益清俊,除了脸上的一道疤痕外,几乎就是个翩翩美男子。那道疤痕,是他三岁那年,由他的父亲旌将军亲手所赐。
那一年,旌将军完成了他的宏图霸业,以“清君侧”之名把猪皇帝的十万禁军杀得片甲不留,把整个王宫铁桶般重重围起,把猪皇帝圈养在一个小小的宫闱之中,只保留基本的君王待遇。
那一年,他亲手砍下了他的爱妻黛茉夫人的头。然后,把她亲生孩子的手脚统统折断。让他从此成为废人,流放在旌将军府的偏院。再不相见。
“你们都给本爵好好看着!”那时,在大堂之上,吴女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小小的公子鹫被旌将军抓在手上,喀喇喇喇四声。惨叫着晕过去的公子鹫被狠狠地扔在地上,额上撞到石阶之上,鲜血一地。
所有侍妾都跪在地上,战栗不已。她们不敢去看那颗兀自滴血的人头,也不敢去看那个从此变成废人的小小公子。
“姐姐,我想问你一件事。”公子鹫低低地道。
吴女爱怜地抚摸着他的头发,柔声道:“公子请说。”
“我妈妈,到底有没有与猪王私通?”
“啊!”吴女惊呼起来。随即,是极大的惶恐。
“公子,为何这样问吴女?”吴女战战兢兢地问。
公子鹫眼里露出悲沧之色。“姐姐,求你告诉我。我的身体已经一天不如一天,也许,我已经等不到春天的到来。我只想知道真相。然后,死亦无憾。”
“公子……”吴女想安慰他,却被他的求恳之色所动。“我……”她吞吞吐吐。
“姐姐,求……”
“公子,你是尊贵的主子,吴女是下贱侍女。‘求’字从何说起?我……不错,我当时是黛茉夫人的贴身侍女。猪王到将军府的那一晚,我是负责端茶的……”
东蜀旧事(三)
3。
“府上简陋,请皇上多多包涵。这是外子在关外使人带来的雪莲香茶,虽然比不上皇宫的御用茶,总算是稀罕之物,请皇上试品。”黛茉夫人脸上带着温暖的笑意,亲手把茶端到肥胖如猪的皇帝面前。
果然不愧是猪皇帝。吴女心想,看那样子,伺候他的妃妾不是被压死,就是被这块肥猪肉腻死。
“嘿嘿,我想品的何止是这一杯茶,黛茉夫人,你知道我这次来是为了什么?”猪皇帝一如外界所传,荒淫无度,好|色贪婪。
更可怕的是,他已经捉住了黛茉夫人的柔荑,细细摩挲。
“皇上此来,莫是问罪?”黛茉夫人盈盈一跪,趁机把手抽出。
“这是自然。”猪皇帝把脸一板。“有人密报,旌汲在外拥兵自立,大有逼宫之势。我已削去他的兵权,羁押回京。现在,应该快到西京了罢?”
“皇上。请勿轻信谗言!旌将军他绝不会有不臣之心。相反,他对皇上忠心耿耿,一直为国镇守边关,不敢有一丝疏忽。是非曲直,请皇上明察秋毫!”黛茉夫人苦苦求恳道。
“你要朕如何明察秋毫……”猪皇帝一双肿胀的手,不安分地在她的脸上抚来抚去,黛茉夫人的脸上不由露出了痛苦的神情。
“吴女,你出去罢。”她终于道。
“是。”吴女自然明白主子的处境。但是,她没有走远,她暗暗贴在窗下,倾听着里面的对话。
“黛茉,你是知道的,朕的心……”猪王喃喃地道。
“是。黛茉知道。”黛茉夫人的声音既无奈,又委屈。
一阵索索之声,吴女知道那是脱衣解带之声。
“茉儿……茉儿……”猪王的声音越来越急切。
又是一阵索索之声,忽而,却听见猪王窘迫的声音:“茉儿,你……你怎么哭了……我……压着你了么?我这几天都没吃过什么东西了,还以为能轻上一点,你……你先别哭……”
这是怎么回事?吴女大奇。这尊贵傲慢的王者,虽然色心大起,但对黛茉夫人似乎有着某种异常的尊重。
黛茉夫人的哭声幽怨之极。简直把猪王吓得话都说不连贯。
“茉儿,别哭了……行行,我不杀旌汲,我不夺他的兵权,我也……我今晚也不要你受委屈了,好不好?”他简直在求她了。
可是她仍然在哭泣。一丝一缕,连窗外的吴女都悲戚起来。
“茉儿,你知道的,你不愿意,我……我是不会强迫你的。”猪王好像也在哽咽。“茉儿,我还记得,那时我在诸王子之中,是最被人瞧不起,最受人欺凌的。因为我胖,我笨,我永远都得不到父皇的宠爱。我的母亲出身低微,根本无法为我说上一句话。只有你——”猪王的声音拉长,好像在回忆一段悲伤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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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蜀旧事(四)
4。
“那一年,你到宫中玩,看到我被他们喊作潲水猪,还被罚跪在烂泥之中,你挺身而出,大骂他们是短命的小鬼,还跟他们对扔泥团。你被他们弄得满脸泥污,你那身粉红色的衣裳,被他们弄得不成样子。
可是你却一点都不在乎,还去安慰我说,猪才可爱呢,我就喜欢白白胖胖的猪。所以,从那以后,我被人叫做猪王子,猪皇帝,我一点都不生气。因为我知道,世上始终有一个人,是喜欢这样的我。”
“你……”黛茉夫人的声音有些惊愕,却,有些感动。“你还记得?”
“我怎会忘记?茉儿,这件事,我是永远永远都忘不了啦。只是不敢跟你说罢了。那时我地位低微,你是当朝丞相之女,我不过是个弱势王孙。我又怎敢心生奢望?不仅是你,连帝位,我亦从不敢有此奢望。”猪王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那……你那时是如何登上帝位的?我听说,你曾经得到过山中大巫的相助?”黛茉夫人迟疑的问。
“不错。传言是真的。当时,有个叫做逍遥寻的大巫,替我作法,把其他的王子统统铲除。只剩下我一个人,父皇当然不得不传位于我。”提到那场残害兄弟的巫术杀戮战,猪王的声音变得有些阴冷起来。不过,既然兄弟不仁,又怎能怪他无义?
“原来如此……”
猪王的声音又变得诚惶诚恐起来,“茉儿,你为什么颤成这样?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今晚我决计不会再碰你一丁点了。其实,我也不想像现在这样,用这种手段,迫你就范……我这些年,过得太寂寞了!你知道么?满朝文武,妃妾宫娥,面子上都对我恭恭敬敬,其实,他们心里都在嘲笑我,愚弄我。这样,与当初那时又有什么分别?我……我实在是……”他说着说着,竟而哭了起来。
“你不要哭。别哭……”黛茉夫人小声地哄起他来。
“如果不是父皇指婚,我是不会让你嫁给旌汲的!”他恨恨地道。
“为什么,当初,你没有勇气说出来呢?”
“茉儿,你……我不会介意的。你跟我回宫吧。我立即废后,让你……”
“已经晚了。猪,已经晚了。我现在是旌夫人。我已经怀了他的孩子。”
“茉儿……”猪王痛苦地道。忽然,他狂叫道:“我杀了旌汲,你跟我入宫,这个孩子我一样让他登上帝位,如何?”
黛茉夫人沉默了一会。两人好像僵持了一阵。
“茉儿,你为什么摇头?你是不是……爱上了他?”猪王问。
“他是我的夫君。”黛茉夫人只有这个回答。
这次轮到猪王沉默了。
良久,吴女才听见他轻轻地道:“茉儿,我回宫了。你的意思,我明白。”
“对不起。”黛茉夫人也轻轻地道。
“对不起?”公子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为什么妈妈不说出来?为什么被那个男人用剑逼问有没有失贞,她一句都不肯说?”
“吴女不知……”吴女拜倒在地。
那一天,举国皆惊。
他一直隐忍不发,韬光养晦。三年了。就是为了今天。
那一天,一雪前耻的旌汲将军手执利剑,一手拎起黛茉夫人的衣领,眼睛逼视着她,冷声问:“说,有没有?”
黛茉夫人一句话都没有说,只用哀伤的眸子看着她的夫君。
全天下都知道,如果不是夫人出马,他这个将军早就身首异处。要自己的女人出卖身体来换取自己的头颅,这是多大的耻辱?他宁可被那昏君五马分尸,也不愿听见这种谣言。
他是如此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即使远在边关,他也每日思念着她。有时候,甚至会在冰冷的夜里,掉下英雄的眼泪。
可是,与这种爱相比,男人的尊严让他无法忍受那种屈辱。他执剑相问,只是想问个究竟。只要她说“没有”,他就会抱她入怀,软语安抚。然而,她竟然什么都不说。
她向来外柔内刚,如果使起性子来,会十分倔强,让他极是无奈——不过,那是在他对她爱怜有加之时,现在,情形不同了。
“最后一次,有没有?”他把她扔在地上,执剑的手竟在发抖。
她依旧沉默。
难道说一句“没有”有那么难吗?至少,骗骗我也好啊。为什么你就是什么都不肯说呢?难道你真的……
“黛茉!”他叫道。
她抬起头来看他。他手中宝剑挥落,她死不瞑目。
“为什么她什么都不说?”这个疑问,十几年了,存在着大权在握的旌汲将军心中,也存在着刚刚得知秘密的公子鹫心中。
“为什么,你不为我妈妈说一句话?”公子鹫问吴女。
“我……”吴女说不出来。她不敢说,因为有一次她与暗中相恋的守卫高枫合谋偷卖府中之物,被黛茉夫人捉住,高枫被逐出将府,从此与她再无音讯的事。
“姐姐……”公子鹫亦不再追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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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蜀旧事(五)
“姐姐……”公子鹫亦不再追问下去。叹了一口气,“我的手好冷,你能不能拉住我的手?”
“好啊。”吴女细心地先把自己的手搓暖,呵了好几口气,这才把手伸向被褥内,握住他的手,慢慢摩挲起来。
他的手指很纤细,很像女孩子的手。可是,却有一种特别的感觉。
“姐姐。”他忽然看着她,眼里有种很特别的神色。
“怎么了?”
“再见。”他轻轻地道。一条粗壮的蔓藤从他的被褥内嗖然伸出,像有生命的物体,瞬间缠上了她的颈脖。越缠越紧,她惊恐地瞪大眼睛,呼吸困难。她快要窒息了。
他的身体猛然长出很多的蔓藤来。他便在那些有生命的蔓藤的搀扶下,站起身来。这个自幼便手足俱废的孩子,现在在巫术的助力下,拥有了别样的力量。
喀拉。吴女的脖子断了。然而藤蔓仍旧紧紧地磨勒着她的脖子。直至她的头颅像一颗苹果那样掉落在地。死不瞑目。
他果然是将军的亲生儿子。手刃至爱,毫不手软。
“父亲?”这怪异的藤蔓人慢慢走出破烂小屋。多少年了,他未曾见过阳光。他的生命充满黑暗。他需要的是报复。
“现在就去杀了旌汲?”身后,一个阴冷的声音问。
“大巫,逍遥寻?”公子鹫低低地问。
“愿意为您效犬马之劳。”那个声音带着几分恭谨,几分调侃。
“当初为什么要扶猪王上位?这次又为什么要帮我?”
“也许是,因为寂寞吧。你知道吗,一个人的能力若是太强,却无用武之地,总是很容易寂寞的……”那声音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真是一个不错的理由。
“杀了他,不如控制他。反正我此身不便,由他来出面主持国政,我则在背后操纵。”公子鹫冷冷地道。
“真是个聪明的公子。”背后那个声音赞许道。
看着这怪异的藤蔓人攀过围墙,消失在茫茫雪中时,那声音终于恢复了女声。
“真不愧是我生出来的孩子。”
灰色的斗篷掀开,露出一张美丽的,温柔的,本应属于黛茉夫人的脸。
历史长河流淌。权谋与爱情。到底谁才是躲在阴暗角落,真正的操控者?
大雪翻飞,明天,白茫茫的大地,一定会很干净吧?
黑夜钢琴(一)
一.学院
站在这个高高的大门前,我知道这次的机会极其难得。
进进出出的人的身上都仿佛带着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连骑着自行车的保安,都高高地昂着头,眼睛都快长到额头上去了。
“站住!”他喊道,“你是新生吗?通知书拿出来看一下。”
我把沉重的蛇皮袋放在地下,从贴身衣兜里拿出入学通知书,递了过去。
“张红艳……钢琴系?”保安狐疑地上下打量了我一眼,这身寒酸的打扮,活象是刚从哪个山沟沟里钻出来的小妮子,居然学得起钢琴,甚至还考上了这所全国最有名的音乐学院?
我窘迫地缩起了双脚,因为我怕他去看那双崭新的白球鞋。虽然只是一双最普通的白球鞋,却是爹妈送的最昂贵的礼物。然而不知为何,我仍然窘于显露人前。
“嗯,先来岗亭签个名吧。”他递给我一支笔和一个本子,让我在上面签名。
我甩了甩笔,有些紧张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张红艳”。
“啊!”抬头一看,保安用一种极其惊骇的眼神直直地瞪着我,仿佛我身上带着什么可怕的东西。他僵硬地朝我指来:“你……”
“怎么啦?我、我写错地方了么?”我怯怯地问。
保安噤然,我看见他脸色都变青了。过了好长一会儿,才慢慢恢复过来,朝我一挥手道:“新生报道处就在那栋房子的后面转左,地方大着呢,不要走错了……”
“谢谢你,我都记住了。”我拖起蛇皮袋往里走,嘴角悄悄微笑。
你为什么要如此慌张呢?太早暴露的目标,一点都不好玩。
我想起了我亲爱的姐姐,她写字前也习惯性甩一甩笔管。三年前的那个秋天,她也是如此满怀着憧憬和激情走进这座巍峨学院的吧?==============================================================
ps:七月半。。。鬼门开。。。。周末鬼点子时间由姨级人马1掌舵~~
《风尘雪》未完待续,周一重现哦~~~~~===================================================================================
黑夜钢琴(二)
二.黑夜钢琴
“张红艳!不要去碰那架钢琴!”
欧漱芳悄悄地把我拉到一边,指着墙角那架尘封的三角钢琴,慎又慎之地告诉我。
我不解地看着她,傻乎乎地问:“那琴很贵重吗?”
“才不是呢,听说三年前有个师姐就在站那架琴上用钢琴丝上了吊!”欧漱芳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中流露出恐惧的神色,却又那么津津有味,“你想,钢琴丝多锐利啊,那头都被掉到地上了,听说发现的时候,眼睛还睁着呢!”
我浑身一抖,怀里的课本哗啦一声掉落一地。欧漱芳大概喜欢以吓人为乐,更压低了声音,故作阴森地道:“更骇人的还在后头呢,听说后来那头竟在殓房里失踪了。守房的老头说,那天夜里,迷糊间隐约听见有东西滚了过来,还觉得耳朵上冷嗖嗖的,因为睡得太沉也没起来看,第二天那头就没了,大门的钥匙就扔在地下,可是他明明记得昨天晚上把钥匙放在枕头底下的……后来那老头就死了……”
“别说……别说啦!”我捂起耳朵,不想再听。
欧漱芳见我脸都白了,便越发添油加醋地渲染起来,她贴到我的耳边神秘地道:“听说以前那个师姐长得又漂亮又勤奋,每天晚上大家都休息了,她还在这里练习。她自杀后,好多人晚上都听见那琴在自个儿响了起来,大家都说……有鬼……”她把“鬼”字拖得长长的,还作势地把舌头伸得老长。
“漱芳,这些话都是谁告诉你的呀?”我问。
“我师姐啊。”我们这学校的规矩是由同乡的老生来照顾新生,照顾漱芳的师姐是个大四女生,脸圆圆的。我记得。
“她是不是叫梁妙?”
“对呀!她以前还和那个师姐同过班呢,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哦!”她郑重地保证道。
我微微一笑,直起身来,对她说:“我知道。”
她有点诧异于我的变化,不由颇为失望地道:“原来你一点都不怕嘛……”
我轻轻地拉起她的手,笑着对她说:“我有一样东西想让你看一看。你来一下好吗?”
“有什么好东西看?”好奇心会害死一只猫,可惜她不知道。
“就是放在我寝室床下,蛇皮袋子里面的东西啊。”
她欣然随我去了。
第二天她的尸体被发现飘浮在学校的人工湖上。有人看见她一路狂奔,双手不住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嘴里乱嚷着“有鬼”,朝那湖上冲去。可是没人看见她身后有些什么。
不久的夜晚,在那间幽静的琴室里,叮叮咚咚地响起了旋律。是拉威尔.莫里斯的《夜之恶魔》。
黑夜钢琴(三)
三.老师
我没有想到,第一个来的居然是我们的老师。冯一森教授。
“拉威尔,莫里斯,生于1875年,瑞士和巴斯克血统的法国作曲家……因作曲观点进步而三次得不到罗马大奖,并不准第四次参加竞赛。1937年患脑肿瘤,手术失败而死……最著名的钢琴曲是《水的游戏》、小奏鸣曲和《夜之恶魔》。你演绎得很棒,张红艳!”
我手足无措地站了起来,尴尬地道:“老师,我只想多练一会儿……大家家里都有琴,我怕星期一回来,落下功课……”
“所以今天周六你也不出去玩,留下来练习?”冯一森扶了扶厚厚的近视眼镜,闪过一丝诡密的神色。
“嗯。”我竭力憨厚地点着头,拘谨地小声问道:“冯老师,听说学校每年都有选派交流到维也纳音乐学院的名额,是吗?”
“呵呵,原来你是为了那个啊……”他乐呵呵地笑着坐在琴椅上,胳膊差不多就挨到我的身上了。“是有几个名额,所以每年都举办一次钢琴比赛嘛,我也当过几年的评委,象你这样又有天分又肯努力的学生,是最有希望的啦!”
“真的吗?”
“当然当然……”他忽然捉住了我的手,我反射性地颤了一下,他便把它们按在琴键上,揉着。钢琴发出刺耳的噪音。
“以前,也有一个象你这么又漂亮又勤奋的女生,经过我的一番指点,赢了比赛,不知有多风光。哎,她的侧面还跟你有点象呢!”他的手开始不安份地蠕动起来,纤长的手指让人联想到十条蛆虫。
我慌忙缩起身来,一脸通红,不知所措。
“冯老师,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
“沈皓雪……哦,”他可能知道自己失言了,忙道,“也许你也听到了一些关于她的风闻,那孩子最后因为恋爱上的一些小挫折就轻生了,可惜、可惜……”
他又温言劝道:“刚才你弹的,我都听见了,虽然你很勤奋,但是没有名师指点还是不行的。其他教授的眼里只有家长的红包,谁会管你这个穷妮子呢?”
我六神无主,好久才下了最大的勇气,轻轻地点了点头,一滴眼泪兀自挂在腮上。冯一森急不可耐,伸手要打开我的衣襟,突然瞥见我脚下的那只蛇皮袋子。
“咦?你来练琴还带着这个?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书啊,笔记什么的。都是以前用过的,我舍不得放家里。”我道。
“这么大的袋子,都能装得下一个人了!”他自以为幽默地道。
我躲开了他,撒娇地道:“那你就打开瞧瞧呀,说不定会吓你一跳呢!”
他哈哈一笑,伸手拉开了蛇皮袋子的拉链。
首先映入他眼幕的,是一把乌黑光滑的长发。
我站在他背后,冷笑。
他的尸体是在校墙下发现的。全身赤|裸,生殖器不知被什么东西咬得溶溶烂烂的。有人说昨晚仿佛听见那里有猛犬的噬咬声,但是太黑了,就没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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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钢琴(四)
四.师姐
有人说女人一定要漂亮,如果不漂亮,就一定要有气质,如果没有气质,就一定要温柔,如果不温柔,就一定要有性格,要是没有性格,就一定要有钱,如果连钱都没有,就只好去工作了。
梁妙师姐就是属于那种既不漂亮又没气质,不太温柔偶尔使使小性子,且没有钱的女生。
她在这个趋炎附势的学院里只有一次的成名机会。那就是作为校花沈皓雪的同室密友,并亲眼目睹了她的陨落。
“师姐,”我走到她面前,钦佩道,“你弹得真好,这德彪西的《梦》我就是弹不出那感情来,你能教教我吗?”
在学院里请前辈指教是平常的事,可是她满面愁容,显得有些心不在焉,道:“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平常多练练,也就行了。”
“是吗?”我叹了一口气,道,“可是为什么我再怎么多练,冯教授和漱芳都说我感情还不够呢?”
她怵然一颤,大概看见我微笑中露出了冷森森的牙齿,浑身软了下去,无力地呻|吟道:“不……”
我渐趋渐近,在她的耳朵边低低道:“今天晚上,请到那个琴室来……”
“咚!”她全身瘫软地靠在琴键上,可是我看见她眼中的瞳孔迅即变小。这是猛兽即将发动袭击的信号。同时也是死亡的信号。
夜还不算深。当我还独自留在琴室练习我最喜爱的《夜之恶魔》的时候,灯突然灭了。
一条长长的凄清的影子倒射在地上。我知道她来了。
“不来指教一下吗,师姐?”我淡淡道。
她倚着墙,慢慢关上了门,嘶哑道:“你为什么不姓沈?张红艳!”
我背对着她,亦不回头,又弹起了《梦》。德彪西号称印象派音乐大师,作品离奇古怪而充满了东方的神秘色彩。可是我并不喜欢他。
“我们生于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五岁的时候,爹妈把她送了人——一对很富有的远房亲戚。后来她就随他们改了姓。”我一边敲着琴键,一边道,“可是她还是经常回来看我,给我带来许多连城里的小孩都稀罕的东西。有一天,她给我带来了一架钢琴。在那个小山村里,许多人还是这辈子第一次看见的钢琴。”我变得有点自豪起来,“姐姐她教我弹,还说,等我们一起考上了音乐学院,就可以开一个姐妹二重奏音乐会……”
我感觉一阵阵阴冷的风从背后吹来,窗外的月光被乌云夺去了光芒,正变得惨淡起来。
我换了一首曲子,莫扎特的《d大调奏鸣曲》,著名的四手联弹作品,据美国神经科学家的研究,当大学生听了10分钟这首曲后,在空间推理测试中的得分有了明显的提高。
她脚步如猫,几乎滑过地面而来,悄然伏在我的身后。可是隐匿不住的紧密呼吸声,出卖了她的位置。
利刃犹如黑暗中的毒蛇,无声无息地噬向我的后颈。我猛然朝旁一闪,正好劈在中音“4”的琴键上,整个琴室仿佛翻滚出一波杀气。
黑暗中,她双眼通红,挥舞着利刃,发疯似的追着我,呼呼地向我砍来,“不错,是我们三个人合伙杀了她,又伪装成自杀的现场……可我恨她!我恨死她!她为了要赢,竟然在比赛前那晚在我的杯里下了安眠药……又去跟冯一森睡,还威胁不让她赢就要把事情闹大。还有郭岚岚的手指……”
我一边灵巧地躲避,一边皱起了眉头,郭岚岚?没听说大四有这号人物啊?
忽然,她的脚好象被什么东西绊住了,差点就摔了一跤。她气急败坏地把那东西往上一扯。
于是她便看见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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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钢琴(五)
五.保安
梁妙的死状非常安详。听说而已。
她倒在钢琴旁边,以自刎的方式表达了她对钢琴的心爱之情。
这结果是我躺在宿舍的被窝里听她们说的。第二天早上,我又发现自己好好地躺在床上,半点都不象半夜里曾经出去过的样子。
“三个人……还有谁呢?”我自言自语地道。
我问过其他师姐,她们说那个郭岚岚也曾经是那场比赛的有力竞争者之一。但是后来她的手指出现了问题,不能弹了。早退学走了。
由于最近学校里接连出现了三宗血案,校里的领导都紧张起来。每到夜里,不住地有保安四出巡逻,又有校工组织的小分队,熄灯后,窗外还不时射来一道道刺目的手电光。
入夜后便不能待在琴室了。我只好坐在草地上发呆。天上的星星促狭地朝我眨动眼睛,活象《指环王》里的魔眼。
忽然,一只手在我的肩膀上拍了两下。
我急忙回过头去,原来是入学时碰到的那个保安。
“张红艳,岗亭有一封你的挂号信,啥时候有空去拿了?”他牙齿发黄,看来吸过不少烟,也许因为频频值夜的缘故,脸色发黑,双眼肿胀,严重睡眠不足。
“现在就有空,走吧!”我道。
岗亭里没有其他人。他拿出一封信,却把签名本递了给我。
“签个名吧,拿挂号信都要这样。”
我毫不迟疑地拿起了笔,习惯性地甩了甩,刚要签名,他忽然阻止了我。
“你为什么写字前总要这样来一下子?”
“我跟我姐学的啊。”我故作轻松道。
“你姐是谁?”他的声音不知为何竟变得恶狠狠起来。两只眼睛直瞪着我。
我微微一笑,道:“沈皓雪啊……”
他骤然朝我扑过来,不容分说便掐住我的脖子,死狠狠的,那神情仿佛要把我吞下去。
我手脚乱蹬,费劲地想把他的手扳开。但无济于事,看来他是一心要把我置于死地。空气越来越稀薄,呼吸越来越困难。听说人临死前,一辈子所发生过的事都会向过电影似的流过眼前。
可是我没有那幻觉。我只听见他喃喃地道:“她不是人……我从牢里出来,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份工作,以为可以养活老娘……那次老娘病了,我没法了,才偷她几百块……她便逼我去掰断人家女娃的手指……那女娃一辈子全废了……”
我在微弱的反抗中流出了不甘的眼泪,不,不是这样的,我的姐姐不会是这样的恶魔!
然而我自己,不也是一只恶魔?
恍惚中,我依稀看见在那保安的肩膀后幽幽地垂下一股柔软的乌发。
黑夜钢琴(六)
六.现形
是夜。我偷偷地打开了琴室的门。
我打开了蛇皮袋子,从里面取出沈皓雪的灵牌来。
我弹起《d大调奏鸣曲》,二重奏的曲子,只有一双手是怎么也弹不好的。不一会儿,旁边的钢琴键自动弹奏了起来,好象凭空多了一双灵巧的手。
我仿佛看见那个雪白的身影又坐在旁边,那么熟悉,那么亲密。
曲终了。我停下了手指。
“姐姐,”我一个人自言自语地道,“你是真正的恶魔吗?”
身后传来吹气若兰的冰冷声音:
“是的……妹妹,对不起……请原谅我的自私和残忍,姐姐现在很寂寞,你能来陪陪我吗?”
我忽觉颈上剧疼,有一条细而锋利的东西正慢慢地勒紧了我的脖子。
“姐姐……”我无声地哭泣了起来。那条东西越勒越紧,我几乎能闻到自己颈上的血腥味,还有骨头格格作响的声音。
我终于抓起沈皓雪的灵牌狠狠地向后摔去。只听见“啪”的一声,木头碎裂的声音,颈上的那条东西松了,颓然滑落在地。
雪白的,锋利的,钢琴线。
我扭头一看,对墙的镜中,只有自己苍白而惨淡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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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爱(一)
方雨洛小心地将一束玫瑰插入水晶瓶,捧起花瓶轻手轻脚来至餐桌前,动作轻柔得近乎虔诚。洁白的桌布上,香槟酒高脚杯,餐盘餐具俱已布置好。当当当……时钟敲了七下,他快回来了!
方雨洛抚了抚胸,不觉有些好笑,她心头居然怦怦乱跳,仿佛第一次约会一般。
今天是他的生日,她要给他一个惊喜,也是……为自己的婚姻作最后一次挣扎吧。
凝视镜中的自己,松开束发的手帕,任柔顺的发丝流泻在肩头。六年了,岁月并没有在她眼角刻下多少痕迹,清澈的眼,平滑光洁的额,小巧的唇瓣。她的五官端正清秀却并不抢眼,身高不到一六零,纤纤弱弱的。太普通了!她给自己评分。
打开平日里不太有机会用的化妆包。他曾说她的眉毛弯弯的,很美,不用再修饰。眼睛画上眼线显亮,她比较了一下选了一支红色的,唇色很莹润只要提亮一点就好。衣橱中拿出那件海蓝色吊带裙,上星期女友陪她买的,试穿时朋友戏称她穿得像海洋女神。
时钟指在七点四十五分了,他怎么还没回来,堵车了?还是临时加班,还是……
叮铃铃——手机提示信息。
方雨洛几乎是冲过去的。抓过手机的手有些发颤。不要陪客户!不要加班!她闭目默祷。
信息[公司来了重要客户,不回家吃饭,不必等我。]
方雨洛慢慢在沙发中坐下,一颗心渐渐沉了下去。茶几上未拆的蛋糕盒映入眼帘。
是了!告诉他等他回来切蛋糕。果断按下回拔“对不起,您所拔打的号码已关机。”
秦朗轻轻打开玄关的灯,看一眼黑沉沉的卧室,踩着无声息的步子迳直走向浴室。
一颗颗解开衬衫的钮扣,胸口颈上肩头一点点一片片瘀迹和抓痕。今夜——应该说是昨夜太疯狂了。秦朗苦笑一下,也许是到该解决的时侯了……可是要怎么跟她说?
对不起雨洛,我不是有心伤害你的,实在是情非得已。你知道的感情的事很复杂,我已经离不开她了……嗐!算了,再说吧。
沐浴罢,秦朗轻手轻脚走向主卧,行至门边又立住,要不去书房睡?她向来眠浅,醒了就难再入睡……不经意往门内一瞥,秦朗楞住了。借着玄关柔和的灯光,只见床罩整整齐齐铺在床上,她在哪儿!
啪!打开客厅的大灯。香槟,玫瑰,红烛,蛋糕,凉透了的丰盛的晚餐,和蜷在沙发中女人。
她蜷在那里睡着了。丝质吊带长裙贴合着她娇小的身子勾勒出玲珑的曲线,纯净的蓝衬得她颈肩的肌肤奶油般稠白,淡淡的妆容有泪湿的痕迹。
出门时她并没提起,只是要他早点回家,他以为她不记得了,原来——
心念一转,秦朗拿出手机,还在关机状态,忙按下开机键。
‘老公,你在开会吧,早点回家,我等你切蛋糕。’
‘你在哪?为什么手机一直关机,我很担心你。’
‘秦朗,你还爱我吗?如果不爱了,一定要告诉我,别让我是这世上最后知道的人。’
秦朗的心头一阵发紧:她为他精心妆扮,精心布置彻夜等待,他却在另一个女人的床上缠|绵。
头痛,眼皮也好沉重,可是该死的生物钟影响下,秦朗还是精准地在这一刻醒来。
睁开眼,发现方雨洛正斜倚在枕上托腮怔怔望着自己。
“怎么了?看什么……”秦朗下意识往上拉拉睡衣的领口。
方雨洛移开视线。“你的手机怎么一直关机?”声音柔柔淡淡一如平日。
“手机……啊,是电池松了,接触不好。”秦朗想松开领口的第一颗纽扣,想一想又作罢。
方雨洛点点头没再问,一面起身下床。
“那个——对不起!我不记得昨天是我生日,我……不是故意的……”秦朗清了清喉咙干涩道。
她回眸浅浅唇笑一下没作答。
“这件衣服很漂亮,适合你。”
方雨洛脚下一滞。“谢谢。”这次没有回头。
…………………………
接下来几日,秦朗每天准时下班。
方雨洛在一家报社做编辑,她负责的那个版块工作量不大,时间宽裕,收入自然也不高,秦朗供职一家外企,收入高业务忙,每日早出晚归。方雨洛一如往昔每天做好两人的早餐,目送他开车上班,晚上等他回家一起吃晚饭。秦朗却总觉得那晚之后两人间的气氛变得有些微妙,到底是哪里又说不上。
又几日,渐渐一切如往常一样了。
公司又开始隔三差五的‘加班’,不一样的是他会给她打电话,而不再是发信息,也没关机。然而她一次都没有打扰过他‘加班’,打电话给她,她只轻轻淡淡的一句“好的,别太累了。”便挂掉了。
秦朗有点困惑,心头这种空落落的感觉是什么?
以前也不追问诸如和谁一起,做什么一类问题。她是一个感情内敛的人,很少主动向他示爱,虽然偶尔忘情时也作小女儿之态,但大多时都表现得不温不火的,他从没见她没心没肺地大笑大哭过。脑中浮出另一张面孔:言语刁钻,机变百出,浑身充斥着青春的弹性和张力。这是一个与方雨洛完全不同的女人,一次偶然的邂逅他被她张扬的青春和四射的热力所吸引。在她面前他可以纵|情地放浪形骸,可对自己的妻子……他觉得自己绷得很疲倦。
秦朗坐在餐桌前,望着来来回回忙碌着的女人。
“放假了有什么安排吗?”方雨落状似不经意地问,给秦朗盛了一碗麦片粥。
“呃!约了几个朋友打高尔夫。”
两人都沉默着,慢慢低头吃早餐。
“我想回趟老家。”方雨洛突然说。
秦朗顿了两秒“那里,好像没有什么人了。”
“是啊,我想去他们墓前看看,都三年没回去了。”
“要我陪你吗?”
方雨洛抬头深深地看他一眼,微微一笑“可以吗?”
秦朗刚要作答,桌上的手机突然欢唱起来,瞄一眼显示的号码,秦朗拿起走到阳台上关上门,再进来脸上写满歉意“对不起……”
“不要说对不起!”方雨洛起身激动道。
秦朗被她激愤的语调震慑了一下。
但下一瞬,方雨洛的语气又归于平静。“别说对不起……有没发觉,最近你特别爱对我说这三个字。”
秦朗笑得有点牵强“那……你什么时侯走,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去机场?”
“不用了,你去吧。”方雨洛坐回椅中轻轻说。
“好的,你哪天回来?”
方雨洛低头沉默着,额前的刘海遮挡了她的半张面孔,秦朗看不清她的表情。“不知道,看情形吧。”
秦朗不自觉扯了扯领带,他又觉得有点喘不过气的感觉。“那我先走了,有事你打电话。”说罢他捞起外套往门口走去,可清晰地感觉她的目光一路追随着他,手搭上门把,腰间骤然一紧,其上多了两只纤白的素手,温温湿湿的感觉在背上慢慢晕染开。
“雨洛……”秦朗转过身,软软的身子抱了个满怀。
“朗,你……”她环着他的脖子,看进他眼中,口唇微启却未发出声音,眼中却水气氤氲起来,就在秦朗以为她就要落泪时,她却笑了“我不在时,你要照顾好自己。”她踮脚略显生涩地在他唇上印上一个的吻,秦朗一楞神的工夫,怀中人已挣开他的环臂跑掉了。
把着方向盘秦朗神思仍有点恍惚:刚刚那个人真是雨洛?主动吻他……他的记忆里这种事似乎没有过。是他幻觉吗?可背上湿湿凉凉的感觉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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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月辉尽落眸心。
作品[bookid=3023466,bookname=《休妇》][bookid=2088302,bookname=《琴心若兰》]。两本都已完本,是很正统的古代言情小说。过程是有点虐的,结局是圆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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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爱(二)
方雨洛静静立在墓前,因为久无人打点,这两座墓碑快被藤蔓松针掩埋了,此时不是扫墓时节,公墓里寂无一人,唯有松涛阵阵。
方雨洛轻柔仔细地清理着杂草,墓碑上母亲的照片有些斑驳了。
“妈!我回来了。”方雨洛偎着冷硬的碑石泣不成声。
她还记得当初第一次带秦朗回家,街坊邻里都跟母亲说,小伙子长得帅,又有本事,雨洛丫头太有眼光了。
晚上娘儿俩躺在床上母亲问她“丫头!确定就是他了吗?”自己养大的女儿自己最了解,不是心里认准的人不可能带他回家。当时她羞惭地点头。母亲长叹一口气“你有勇气带回家,说明你们彼此都很了解了,女儿,妈觉得这秦朗不是一个容易掌握的男人,外型条件又好。跟这样的男人,心会很累的。你脾气又这么温吞,能驾驭得了他吗?”
那时秦朗刚回国,是一家外企的it职员,而其时的她大学还没毕业。又过了三年,秦朗从职员攀到了开发部门经理。因为他,她毕业后留在了北京。
当两人终于攒足一套一居室的首付款,他们结婚了。
结婚时她说“妈,你已经退休了,来和我们一块儿住吧。”
“哎呀这里什么都贵,现下你们条件也不好,等等吧,等你们有了孩子我再来。”
回想起来,其实那时她也没真心挽留母亲。房子太小了,小两口除了上班时间,都巴不得长在一起,实在也容不下第三人。后来换了大房子,她诚心想接母亲过去,
母亲又婉拒了她。“妈在这住不惯,再说你爸爸在这儿,他离不了我。”父亲是一个中学教师,在十多年前因车祸去世了。
她便也将这事搁下了,以后再说。跟很多儿女一样,工作忙,约会忙,假期的空档排得满满的,陪父母永远是计划之外的事,总以为进孝的机会以后有的是。
婚后每年她回去不超过三次,夫妻两个一块儿回去机会更少。记忆中每次回家母亲都远远地迎到巷口,开口的第一句总说“怎么又瘦了?”。然后餐桌上都是她爱吃的菜,夹得她碗里都堆不下,追着她问这问那。她也跟小时候一样跟在母亲身后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这时母亲就不说话,就那么微笑静静地看着她,仿佛瞧不够似的。离开时,每一次回眸,母亲总在那里朝她挥袖。格外清晰的是最后一次挥别母亲,她穿着一件银灰色的线衫,孤独的身影几乎融在灰色的水泥背景里,在她身后,是幽深的青石小巷。
怎么知道那是最后一次?都没能好好地看她一眼……
…………………………
方雨洛回江南老家了,这几天秦朗也都没有回家,揽着女友纤细紧致腰肢,出入各式高档餐厅,也流连街头小吃摊,胡同里、皇城下、美人笑靥如花。
望着眼前春花般娇艳的笑靥,他在想,那天她的吻,好像是一种告别的仪式,还有那忧伤的笑……心头忽流过一丝不安。她一定是知道了!依她心细如发的个性,怎么可能一丝没发觉?她会不会出事?在那里她已经没任何亲人了。
“朗!朗!你这两天怎么了,老是心不在焉的。”耳边的娇嗔扯回他的思绪。
“没什么,睡吧。”秦朗微笑。
“嗯……我要你抱着我睡。”娇躯偎过来,湿漉漉的发蹭在他颈间,似一只撒娇的猫。
“快睡吧……”秦朗搂紧怀中的娇躯。青春弹性的身躯,有着热烘烘的阳光的气息,与她不同,她体温偏低一点,冬天总要在怀里捂一会才会暖起来,那样小小的软软的,发间有种似有似无的甜香。
许是方才‘运动’得过于激烈,怀中人睡着了,发出小小的鼾声。秦朗慢慢抽回自己的手臂,坐起身。看着身畔女人甜美的睡颜,他毫无睡意。
七天了,不知她回来没有?除了到达后那通报平安的电话,他已经一星期没听到她任何消息了。长假结束了,她许是已经回来了吧!摸出枕下手机,第一个号码,却迟迟没有摁下拨号键,这个钟点,她或许已经睡下了。忽然强烈地想回家,想看到她。
钥匙插入锁孔,秦朗有点好笑,因为他意识到自己居然在紧张。要是她还没有回来怎么办?很渴望此刻开门就能看见她。
她没有回来。站在玄关,秦朗没有开灯却已感觉到,她不在这里。
果然,点亮大灯,屋子还是七天前的样子,一切都干干净净,整洁有序。她是个爱干净的女人,从前两人住的不到四十平米的小屋,她也收拾得纤尘不染。
转了一圈,来至主卧门边,柔光下,两米的大床铺陈得一丝皱褶也没有。秦朗解开衬衫领口的第一颗纽扣,明明很疲惫,却看到这么整洁的床铺一丝躺上去的欲|望也没有。
又晃到客厅沙发中坐下,也不想洗澡,就怔怔地坐着,忽觉得有点口渴,他起身打开冰箱给自己拿了一罐啤酒。
嗯!那是什么?冰箱的角落一个用保鲜袋和透明胶层层包裹的信封映入他的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