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平等王安(上)
泰山顶上的小庙,依旧存在于那里。
那一天,泰山上下了很大的雨,据说,常侍们都来到了泰山底下,却没有登山。
雨停了后,常侍们也就离开了。
那一天的雨,在这阵子,成了阴司上下议论纷纷的话题。
关于此中猜测,更是众说纷纭;
有说,菩萨已经看破虚妄,于雨夜之中成佛了,且已经回归到了佛界之中。
地狱之中,不少比较敏感的鬼魂或者擅长推演查看的判官们,在那一日,都曾感受到了来自佛界的震颤。
有说,那一日九常侍准备逼宫,迫使菩萨退位。
毕竟,这一两年来,常侍们对整个阴司上下的清洗已经基本完成了,唯一的缺憾,可能就是最上面坐着的那位菩萨了。
还有说,菩萨在阳间和某个神秘的存在交手,结果输了,已然圆寂!
这个可以被颁发小红花的推测,却被主流舆论所抛弃。
在听到这个猜测后,大家的神情往往都是不屑的,菩萨是谁?
那可是坐在阴司上端垂帘千年的强大存在,无论城头如何变幻大王旗,菩萨依旧坐得安稳如一。
千年以来,菩萨这两个字,对阴司众人的影响,绝对是深入骨髓的。
冯四穿着一身藏青色的长袍,坐在凉亭里,凉亭的四周,碧波荡漾,周遭还被红红绿绿的植被所覆盖,要知道,撇除黑色和灰色这俩基本色调外,其余任何鲜亮的颜色,在地狱里,都弥足珍贵。
一个小煤炉已经被点燃,上头烧着水。
翠花站在石桌旁边,摆放好了砧板,正在切着酸菜。
翠花腌的酸菜,很奇怪,你天天吃,真的会腻歪得不行,但偶尔有个两三天没吃上一口,还真是想得慌。
“四爷,今儿个奴婢又遇到对家的了,那个小厮,可是对着女婢说了不少难听的话呢。”
“你生气么?”
“气呢。”
翠花倒是没丝毫遮掩,在四爷面前,她永远都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四爷,那小厮说四爷你过气了,还说什么,这世上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但长得好看的鬼遍地都是;
说四爷你假装清高,如今的冷落,是你应得的。”
其实,冯四还真谈不上冷落。
那一日,常侍们临泰山,他还在里面帮常侍们撑伞呢。
只是,比之当初“选美”时一起出道的那批人,他确实就失色了太多,要知道,那些人一个个地早就蓝带子加身了,担当起了各个要害职能的一把手。
和他们对比一下,冯四起步是相同的,但发展路线,确实是落下了太多太多。
看似依旧能够继续陪伴在常侍们身边,算得上是“天子近臣”,但再好看的颜,看久了也会腻的,终究得趁着热乎劲儿还在的时候,赶紧抓到一些可以让自己安身立命的东西。
“随他们去吧。”
冯四看得很开。
这时,
府邸上方,九道流光飞逝,应该是去的常侍们所在的大殿。
翠花叉着腰,
抬起头,
指着上面那九道流光,
“呸!”
冯四则是翻开了手中的书,继续随意地翻阅着。
“四爷,你不去么?”
“怎么,就这么喜欢你家四爷去卖脸讨生活?”
“不是的,就是觉得四爷明明长得那么好看,却…………”
“随他们去吧。”
看样子,应该是常侍们要出门了,按理说,每个常侍身边,都会有一个负责撑伞的人服侍,就在前阵子,冯四还是有这个资格的,但是今日,明显是那九个人一起联合起来,将自己给排挤出去了。
“四爷,是下粉条还是下面条?”
“面条吧,别煮太烂。”
“我晓得,四爷。”
很快,
两碗酸菜面被端了上来。
主仆二人面对面地坐着,一起拿起筷子,“呼哧呼哧”地吃了起来。
“哟,吃着呐?”
一道声音,从府邸深处传来。
冯四继续吃着自己碗里的面,没理会。
翠花则是放下手中的筷子,站起身,对着那道身影呵斥道:
“不问而入,是为贼也!”
来人丹凤眼,身上流转着一股子魅惑气息,气质极为阴柔,有点算是标准的小鲜肉模版,甚至其娘的气息,让那些小鲜肉们都望尘莫及。
“呵,也就只有你冯四,才能养出这么不知天高地厚的贱婢。”
冯四宛若没听见,继续吃着自己的面。
“我说,都这时候了,你冯四还有心情继续吃饭?”
冯四继续不理会,端起面碗,开始喝汤。
汤是高汤,浸润过酸菜,喝起来,畅快,过瘾。
“呵呵,看来真的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冯四,你吃里扒外的证据,已经被我找到了,尤其是这几个月来,你可是对着阳间传递了好几次消息啊。”
冯四放下了面碗,
看着面前的来人,
道:
“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传递消息。”
“这,我就不晓得了,但是我很好奇,等常侍大人们看见我手中的证据后,你猜猜他们会做何感想?”
翠花站在旁边,又气又急。
冯四则是不紧不慢地拿起旁边的毛巾,擦了擦嘴。
“我也是奇了怪了,冯四,你说,下面的那些人,为了以后好混一点,抱个团,遥相呼应一下,也就算了。
你,也算是被常侍们选拔中的那批人,这以后的日子过得如何,只需要费点心思抱紧常侍们的大腿就是了。
又何必,做这种犯忌讳的事儿呢?
难不成,这阴阳两界,还能找出比常侍更大的靠山?”
“如果我说有的话,你是不是也想过来?”冯四笑道。
来人摇摇头,“贪心不足蛇吞象,抱歉了,这批人里,一个萝卜一个坑,对于我来说,能先拔出去一个就拔出去一个。”
冯四点点头,“行吧。”
“我以为,我能看见你对我跪地求饶的画面。”
“抱歉,让你失望了。”
来人作势欲走,但见冯四依旧稳如泰山,不禁有些好奇道:
“能告诉我,你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还有,你最好能把自己向阳间谁传递的消息,也一并告诉我,省得被常侍大人发落时,还要去遭受那地狱酷刑的痛苦。”
冯四缓缓地站起身,目光,看向了远方。
来人微微皱眉,却也顺着冯四的目光向那边看去,但那里,什么人都没有,不由得有些懊恼,
道:
“若是你此时跪下来,向我效忠,我手里的这些证据,说不得还能暂缓上交上去。”
冯四叹了口气,道:
“上一个我发誓效忠的人,最后被我给告发了。”
“…………”来人。
“倒是听说过一些,那位当初是和你一起做的巡检,你们俩,可算是臭名昭著的典范。”
“见笑了。”
“行吧,虽说我也不晓得你到底是吃了哪门子的疯果子迷了心智,但既然你油盐不进,也别怪我了。
你,
冯四,
就等着发落吧!”
“别介啊,喂,再等等啊。”
这时,
一道慵懒的声音从院墙那儿传来。
“嘿哟,我去,小四啊,不得了了啊,这府邸院墙可真够高的,高得哥哥我都快爬不上来了。”
“噗通”一声,
安律师从墙上摔了下来。
好在,安律师还是很注意形象的,起身,拍拍身上不存在的尘土,往冯四这边边走边问道:
“我说,四儿啊,你是越活越回去了,争宠媚上可是咱们的老本行啊,怎么,先居然被排挤了,啧啧。
你以后可别再说和我认识,我可没你这种连上峰马屁都不会拍的兄弟!”
那位蓝带子判官饶有趣味地看向安律师,
道:
“你就是,安不起?”
“混账,安爷的名讳也是你配叫的!”
翠花气鼓鼓地呵斥道。
“嘿。”
安律师对翠花竖起了大拇指,走到凉亭里,看了看小煤炉,道:
“还有酸菜不?”
“有的,这就给安爷准备。”
翠花抓紧时间忙活去了。
安律师则是用肩膀撞了一下冯四的胸口,道:
“怎么着了啊,问你话呢。”
冯四无奈地摇摇头,道:“也不知是哪个混账带了个头,给自己灵魂阉割了,然后那帮人,也都效仿,灵魂阉割了自己。”
“嘶…………”
安律师听了,下意识地倒吸一口凉气。
随即转身看向那位蓝带子判官,道:
“他也阉了自己?”
“阉了。”冯四替对方回答。
“哈哈哈,我也是笑了,人阳间的太监,死的时候还会惦记着把自家的宝贝给缝回去安葬,这做了鬼的,倒也真能舍得。
这他娘的,要是成了风气,岂不是想进鬼门关,想过奈何桥之后,还得入乡随俗地先净个身?
还有,我说,你是不是早知道我来了,所以刚才才那么硬气地不做他的狗?”
“是。”冯四直接应了下来。
“也是苦了你了。”
“总得先活着,活着,才能继续矫情。”
“不是,我说,我就不能是来串串门吃完酸菜面的?可能我吃完就溜回阳间去了。”
“你怕死的。”
“咳咳咳…………”
“没舔出果实来,你不敢主动来地狱,更不可能跑到这里来。”
“得。”
此时,被二人无视了的蓝带子判官手指向安不起和冯四的方向,
只是,
不待他开口,
安律师就先一步取出了一张符纸,
这是一张明黄色的符纸,
符纸上还夹着一根柔曲的黑色毛发,
袅袅白烟升腾而起。
“令牌在此!”
蓝带子愣了一下,但马上意识过来,呵斥道:
“敢问你手中拿的是什么令,我可从未见过常侍大人颁发过这种令牌!”
“呵呵,自然是府君令,泰山府君令!”
蓝带子判官闻言,近乎笑疯了,
捂着肚子,
喊道:
“哈哈哈哈,你们俩莫不是失了智,居然敢拿前朝的剑斩今朝的官儿!”
第六十九章 平等王安(中)
蓝带子判官笑得很猖狂,很得意,站在他的立场上,这般表现,确实没错。
虽说菩萨消失了,泰山顶上的小庙也空了;
但不管接下来风云该怎么变,阴司上下,还真没什么人去幻想过府君时代的重新归来。
要知道,当初象征着府君一脉最后一层裱糊纸的泰山王,也在上一次的动荡之中直接陨落了,可以说,府君一脉,连最后一件遮羞的裤衩也都没了。
千年过去了,哪怕是对于阴司的这些存在来说,千年,也已经足够漫长了。
更别提,九个常侍依然高高在上,稳坐如山。
见对方在笑,安律师也不由地笑了起来。
对方笑得越开心,安律师也就同样越开心,
这就是铺垫,
铺垫做得越好,
接下来,
反转时的打脸,
所带来的快感就越是强烈。
你们越是想不到,你们越是嘲讽,
不就越是能反衬出我安不起当初的“目光深远”么?
做牛做马这几年,为的,不就是今朝这一出衣锦还乡么!
笑吧,笑吧,
接着笑吧。
一念至此,
安律师也懒得和对方打嘴仗了,
蓝带子判官,若是放在以前,那可真是了不得的人物了,相当于古代的二品大员,但自打常侍们开了“选美”的先例后,这一批最近一两年刚上位的带子,明显水分太多。
安律师小心翼翼地将符纸重新收好,连带着上面的那根黑色的毛发也都细细地包裹进去。
因为他一直觉得,符纸,似乎是可以复制的,否则你怎么去解释老道那可以论斤卖的符纸数量?
而真正能够让这符纸价值倍增的甚至可以说是真正体现出价值的,
可能真是这根黑毛。
无怪乎老道每次都要把符纸温养在裆部!
冯四站在安律师身侧,面容平静,他其实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安律师的人了,自然清楚,若是没有十足的把握,安律师是不可能以身犯险跑到这里来显摆的。
“安爷,面好了。”
翠花奉上了酸菜面。
安律师接过面碗,拿着筷子,对翠花道:
“再帮我剥几瓣蒜。”
这吃面的时候,不带着几口蒜下去,是真的没滋味;
以前,安律师是没这个习惯的,但那是以前,今儿个,他就想重口,想多享受点儿滋味。
蓝带子判官笑罢了,
摇摇头,
道:
“可是差点把我笑活了过去;
你们现在是继续在这儿说胡话呢,还是主动跟我去常侍面前伏法?”
“呲溜呲溜。”
“吧唧吧唧。”
安律师端着碗,吃着面。
翠花将蒜丢入到了安律师的面碗里,安律师咬了一口蒜,对身边的冯四儿道:
“我这些年,除了吞了个大妖的内丹,也就没其他长进了,你呢?”
“还成。”
“那还傻站这儿看个屁,就这么放任着这个傻货在本王面前肆意放肆不成?”
冯四嘴角露出了笑意,
道:
“平等王?”
“安!”
“晓得了。”
冯四走出了凉亭,
左手摊开,
一条青色的皮鞭从其掌心中延展了出来,
沉声道:
“奉王爷命,让你闭嘴。”
“…………”蓝带子判官。
这会儿,蓝带子判官是真的笑都笑不动了,只觉得好玩,眼前这俩大男人这是真的玩儿过家家走火入魔了?
冯四没等他再说话,皮鞭直接挥舞了出去。
蓝带子判官身形迅速后退,双手摊开,一把黑色的铜锤出现在手中。
然而,没等其有任何反击的机会,院落上方,当即出现了一尊石门的虚影,虚影轰然落下!
“咔嚓!”
蓝带子判官身体直接被砸落在了地上,
这破碎的声音,是来自于其本身的灵魂。
重压之下,灵魂已然不堪重负,开始支离破碎了。
“你这里,居然设置了阵法?”
“我,又没请你来。”
冯四走到蓝带子判官身边,对方现在身体驼背,正在极为勉强地支撑着重压下临。
“冯四,你听我说,你如果…………”
“噗!”
皮鞭,被冯四握在手中,直接转到了对方脖颈位置,没有丝毫地犹豫,也没有任何想要叙旧的心思。
“咔嚓!”
对方的头颅,被冯四很干脆地绞断了下来。
连带着其灵魂,也随之在阵法重压之下,开始崩溃。
安律师喝了一大口面汤,
有些好奇道:
“这他娘的还是蓝带子?”
简直水得不要不要的。
“既然能靠脸吃饭,干嘛还要努力?”
“这话我不爱听,靠脸吃饭,终究没办法长久。”
“那靠什么吃饭才能长久?”
“舌头。”
冯四深吸一口气,点点头,道:
“受教了。”
“欠缺点真诚。”
冯四默默地仰起头,做出了恍然大悟之色,若有所思一番后,
怅然道:
“原来如此,受教了。”
“勉强过关,但还需进步。”
“有年头没在一起了,确实生疏了。”
“慢慢复习就是了,你真当我只是喜欢听你吹捧?”
冯四点头说:“不是。”
“我这是为了锻炼你,日后,要是再风云变幻,好歹也能有个资本去东山再起不是?”
“嗯,你说得都对。”
“敬语!”
“王爷说的是。”
“嘿嘿。”
“接下来呢?”冯四问道。
人,也杀了,事儿,也干了,总该有后续了吧?
“轰!轰!轰!轰………………轰!”
一连九道轰响传来,
九道光柱直接冲上了天幕。
很显然,这不是冲着自己这边来的,因为冯四自认为,无论自己做了怎样大逆不道的事儿,哪怕再砍个四五个蓝带子判官,也不可能让九位常侍一起出动前来兴师问罪。
“喏,这不,开始了么。”
安律师扭头,看向身侧站着的翠花,
“翠花儿,麻利点儿,再剥点儿蒜。”
“蒜吃多了嘴巴会臭的,王爷。”
“既然是王爷了,那放屁都是香的。”
………………
九位常侍确实不是因为一个蓝带子判官的死而出动的,事实上,在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无暇去顾及这些小事了。
一切只因,
空置的泰山顶上,
忽然出现了紫光。
往年,泰山顶上也会偶尔发发光,但基本上都是佛光普照,意味着菩萨对佛法的理解,又精深了一层。
紫光,却是从来没有过的,确切的说,是自千年前开始,就没有再在泰山顶上出现过了。
因为,
府君一脉尚紫!
许是因为初代身边紫金神猴的缘故,紫金神猴为初代打下这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但自身却于厮杀之中被污染,一身紫色化作了墨黑。
初代为了弥补它的缺憾,遂将府君一脉的官袍,全都定为紫色。
就是如今阴司的判官带子,赤橙黄绿青蓝紫,也是以紫为尊。
真正的原因是否如此,已经不可考了,但有一点很明确,那就是泰山顶上出现了紫光,肯定意味着有大事发生了。
九位常侍,集体降临在了泰山前方。
每位常侍身后,都有一名亲近判官为他们撑伞。
其后方,更有数之不尽的阴司判官巡检正在成建制地赶来。
虽说九常侍这两年搞了选美,导致他们身边的那批人,紫带子蓝带子开始变得跟清末时期的黄带子红带子一样开始不值钱了。
但九常侍对阴司中下层的控制力,却是完全超出了十殿阎罗时期,最起码,当年那种楚江王厉被赢勾追杀得满地狱乱逃却没人敢出门搭把手的情况是不会再出现了。
九位常侍宛若九座擎天之柱矗立在那里,
而虚空之中,
又出现了几尊阎罗的法身,他们是已经退下来了,有的,在颐养天年,有的,则是舔舐着伤口,虽然失去了往日的荣光,但在这个时候,出来瞧瞧热闹的资格还是有的。
“大哥,看,那上面。”
小九站在大长秋的身侧,小声提醒道。
小九原本是小十,当初因为赢勾,十指断其一,小十也就成了小九。
小九是常侍里最小的一个,也是最弱的一个,但其灵觉,确实最敏感的一个。
大长秋放眼天幕,
在那里,
有几道极为古老的气息正在流转着。
其实,
地狱里一直都潜藏着一些老不死的东西,其最久远的,甚至触摸到过上古的尾巴,也有不少和初代以及二代府君同时代的巨擘。
这些老东西,在当年初代横扫地狱时,选择了蛰伏,没敢去硬扛,所以一直苟了下来。
苟到了如今,苟到了近乎连心脏多跳一下多呼出一口气都是一种天大的浪费的地步。
所以,对这帮老菜帮子,地狱的每一代执掌者,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无视。
一帮只除了苟其他都不会的老东西,硬要去咬他们也牙疼,且也没那个必要。
但在今日,
连那些老东西居然都苏醒了!
泰山顶上,小庙前方的那块由菩萨千年以来静心侍弄的花圃里。
老道抱着小猴子坐在那儿,
随手就摘下身边的一把几百年花龄的根茎,放在小猴子的面前。
“吃不?”
小猴子摇头。
“得吃饭啊,可不能挑食。”
小猴子不理,宁死不食周粟!
“不吃你那老爷爷就回不来了。”
当下,只能接过老道手里递过来的根茎,放在嘴里咀嚼了起来,明明吃的是地藏千年心血种植出来的仙灵之物,但却硬生生地吃出了一种屈辱感和苦大仇深。
不管外面到底来了多少人,动静有多大了,
老道依旧坐在那儿浑然不觉,
还很无聊地伸手翻弄着小猴子的毛发,
像是在帮它抓虱子。
但抓来抓去,
都没找到一只。
“嘿!身上连只虱子都没有,还算什么猴儿啊。
你们那个老板,也忒不讲道理了,这洁癖弄得连猴子都不敢长虱子了!
呸,事儿逼。”
第七十章 平等王安(下)
摸来摸去,老道最终不得不选择了放弃。
就像是跟有些人非常喜欢帮人掏耳朵一样,要是掏出了大块大块地耳屎,嘶,那种成就感和满足感,别提了。
抓虱子也一样,你要是抓来抓去,一只虱子都抓不到,你也会感到无趣乏味的。
外头,聚拢的人越来越多,这天幕上,更像是开了好几个窗子,好多个老不死的也探出了目光来查看这里的情况。
这些老菜帮子为什么忽然舍得动弹一下了,老道心里门儿清。
都是在枪毙名单上排着队的,
轩辕剑迟早会一个一个地去找他们点到的,
本来,
大家伙都绝望了,
但一看到他居然活蹦乱跳地回来了,
自然就开始激动得不能自已,认为自己看见了希望的曙光!
对于这些老菜帮子来说,为什么活着,活着要做什么,可能真的已经不重要了。
苟,
苟下去,
不惜一切地继续苟,
才是他们现在存在的真正意义。
像是大家在玩儿比谁活得久好去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似的,
至于活得有多痛苦,是否是生不如死,是否需要安乐死,他们真的浑不在意了。
可能,他们之前还没看得透,或许也是没精力分出来去看,但阳间三亚的那一战,獬豸降临,菩萨飞升,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是不可能瞒得住他们的。
再加上自己现身此处,
他们自然是一想就明白了。
对他们,老道是懒得理睬的,他们也只是敢看看,不敢真的出手做什么,非要较真动起手来,是自己“年富力强”,难道还干不过他们那帮骨头渣子?
倒是眼前的这九尊擎天柱,倒是让老道产生了不少兴趣。
这九个,就是当初赢勾斩断的仙王十指所化么?
地藏带大了他们,是想着能够透过他们可以看见真正的仙之含意。
呵呵,
仙,
那片废墟,
也能叫仙庭?
老道笑了笑,说实在的,因为搬山猿猴的关系,这个世界上,他算是少数几个对当年的仙庭了解最深的几个人之一了。
当年,黄帝持轩辕剑飞升,人主之姿,一剑下去,天下无仙。
那尊仙王,在目的了轩辕剑之威后,自知无法在那时去抵挡人主之威。
所以将自身满腔的怨念和不甘,散诸于虚无。
本来打着的算盘,是惹不起,我还躲不起?
既然是仙人,又是仙王,总能有点儿压箱底的手段的,否则岂不是白瞎了这一身“仙”皮?
反正黄帝自己给自己同时也是给全天下立了个规矩,一个“人”的规矩。
黄帝自己也没去破坏这个规矩,阳寿已尽后,自此消散。
故而仙王回归,
但运气不好,
怼上了当时坐在幽冥之海中央白骨王座上的那个男人。
那是一场惨烈无比的大战,地狱之中,各路凶兽巨擘在仙王气息的感应下,一起向地狱当时的头狼发起了反扑。
甚至可以说,自家祖宗——初代,
之所以能重整地狱山河造就府君根基,
也算是沾了赢勾当年的光。
那一战,赢勾将大半的刺头直接挑干净了,要知道,那可是敢于反抗赢勾的巨擘凶兽啊。
若是没有那一战,自家老祖想要一统地狱,难度会高很多很多,时间也会长很多很多。
单纯地从战果上来看,
赢勾陨落,
仙王被断十指。
有点像是赢勾吃亏了,他人都被打没了,但对方只是断了十根手指。
实际上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儿,
且不说赢勾到现在还“活着”,
单纯地从那一战的结果来看,
有个词儿,叫“染指”。
赢勾将仙王十指斩落,等于是彻底断绝了仙王继续染指阴阳的可能,自此之后,仙王几乎和游离于三界外的孤魂野鬼,没本质上的区别了。
如今,眼下这九个手指,都长大了啊。
老道回头,又看了一眼那座小庙。
他没去毁了它,因为这或许是地藏留下这阴阳间,最后一点痕迹了吧。
可能,放在以前,他觉得自己归来之时,这座小庙,必然是会被铲平的,属于府君的宫殿,又会重新矗立在这泰山之巅。
但这会儿,他没那个兴致了。
讲真,
若不是那个事儿逼老板,做买卖时心太黑,
自己借他一堵墙用用,他居然感拿一个阎王的位置来做交换,
他可能连地狱,
都不会再踏入。
终于,
老道站起来了,
小猴子含着眼泪,在老道怀里继续啃食着这些天才地宝,无比的委屈。
远处天上,
大长秋向前一步,
一步,
就出现在了老道的面前百米的位置。
大长秋躬身作揖,
下拜下去,
问道:
“敢问,尊驾可是府君一脉的传人?”
实在是府君一脉断绝太久了,不认识,也很正常,哪怕大长秋心里大概猜测出了一些东西,但也不是很敢确定。
远处,宋帝王余站在秦广王身边,两位昔日的阎罗对视一眼,彼此之间,都能看见一抹深藏的畏惧。
“咳…………”
老道清了一口嗓子,
但清了半天,也没清出足以重重吐出的浓痰,
不由得放弃,
摇摇头,
道:
“回家,看看。”
此言一出,等于确认了身份!
下一刻,
残余的那些阎罗们,有的惊慌失措,有的干脆直接收起了自己的法身跪伏了下来。
大长秋身后的八位常侍们,则是向大长秋靠拢了一些。
新老霸主的对碰,摩擦,是必不可免的。
老道却似乎完全没有回来争霸的意思,
只是很平和地道:
“这泰山,反正本府在的时候,它在这里,本府不在的时候,它也在这里。
老实说,本府今儿个,还真没兴趣过来抢班夺权什么的。
本府还有其他的事儿,今儿个,只是为一件小事儿过来。”
大长秋脸上依旧挂着慈祥谦卑的笑容,
躬身道:
“您说,我们,定会照办。”
此时,认怂,是应该的,能不打架,就不打架。
因为谁也不清楚,这位千年后归来的府君大人到底有多可怕。
为不可控,才是上位者最忌讳的东西。
常侍们已经坐在这么高的位置上了,再往上,也没地儿了。
所以自然会把绝大部分的心思放在如何让自己这个位置坐得更安稳的方面上,
不要摇,不要晃,要稳。
老道右手抱着猴砸,左手小拇指伸入耳朵里掏了掏,然后放在面前,吹了吹,
道:
“有个小家伙,想让我给他求一个平等王的位置,我应了。”
“我们也是应了!”
大长秋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还是您老人家会体贴人,知道咱们兄弟九个,还缺一把交椅,您这可算是给咱们解决了老大一难题了,帮我们凑了个十全十美。”
“得,你这小东西,也算是识趣儿,倒也能为你们挡灾。”
大长秋俯身道:“您说的是。”
其实,大长秋理解错了。
大长秋认为,是因为自己的识时务,所以让自己避免了一场不可预知的交锋。
然而,实际上,老道说的是,正是因为大长秋的存在,他的怂,他的市侩,他的识时务,让其以及其身边的那些兄弟们,脱离了仙王的关系圈。
若是他们一直以来,都继续以仙之传承者的身份自居,可能这次轩辕剑点名的名单上,也就会有他们了。
他们也算是运气好,先分成了十个,又自我进行了脱离,这才能免于大难。
可惜了,自己就没这种好运气了,因为自家老祖宗给自己挖的这个坑,太大了。
愉快地交谈,
虽然一方有些盛气凌人,
但好在另一方是个棉花脾气,直接认怂,而且心甘情愿地把空的那把交椅放出来。
下方的,阴司众人,虽然还稀里糊涂的,但大概知道,不用开战了,也不禁长舒一口气。
没办法,实在是这几年来,被赢勾隔三差五地下来打草谷给打怕了。
这种真正大人物的交锋,他们上去,真的只是去凑数的,连当炮灰的资格,都不太够。
下方不远处,
冯四儿看向安律师,
道:
“恭喜,王爷。”
安不起高升,他冯四,自然是少不得好处的,也当王爷是不大可能了,但能成为王爷的左膀右臂,可远远比自己继续去“以色愉人”要好得多得多。
“还没好呢。”
“怎么?”
“这椅子,就这么空出来了,我也坐不踏实啊。”
“哦,缺了一样东西。”
“对,所以,府君大人是个厚道人,既然他答应老板了,就肯定会让我在那把椅子上,坐得踏实的。”
………………
“得,这椅子,我也不白让人坐,省得你们说我,欺负人。”
老道抱着猴子说道。
大长秋以及众常侍们闻言,一惊。
大长秋就差喊出:“求欺负,我们需要欺负,我们乐意被欺负”的话语了。
“本府做人,向来敞亮,做事儿,就追求个心服口服。”
说着,
老道左手指向了面前的众常侍们:
“你们,得死一个。”
而后,
又遥指远处的观看这一幕的残余阎王们:
“你们,也得死一个。”
最后,
眺望天幕,
“你们,也得死一个。”
一边死一个,
就是立威!
这就是,
府君一脉讲究的,心服口服!
言罢,
老道伸手从小猴子后脖颈位置拔下了三根猴毛,
一根是黄色的,一根是紫色的,一根是红色的,
掌心摊开,放在嘴前,
轻轻一吹!
“噗!”
顷刻间,
于这泰山之巅,
出现了三尊伟岸恐怖的身躯,
一尊,紫金神猴!
一尊,搬山猿猴!
一尊,赤尻马猴!
老道提拉起了嗓子,
大喝一声:
“麻利地,砍人!”
第七十一章 我要!
到底是家学渊源,虽说曾做出过为了自己活命而将家族基业直接丢下的败家行为,但要论起权谋手段以及对权力规则运转的洞悉,这些,可都是浸润在骨子里打从娘胎出来就自带的。
没办法,
他要捧上位的是安不起,而不是他自己,又或者是赢勾。
若是他自己,直接在这儿住下,根本就不用去谈论什么交椅的事儿,直接就能取代先前菩萨在地狱的位置了。
若是赢勾,哪怕是现在虚弱的赢勾,赢勾在那里,也没人真的敢去真的试探他到底恢复了几何,至少,底气,在那里摆着。
但安不起……
说实话,
可能对于诸位常侍以及在场的阴司真正高层一众来说,
安不起,嘶呐锅?
毕竟,安律师的名气只局限于中下层,而且还不是什么好名声,实力嘛……那就更别提了。
所以说,捧一个英明神武的人上位,你只需要在一开始时推他一把,他自己就能把这道儿越走越宽。
其实,并不算难。
真正的地狱难度在于,你得把一头猪推上位,还得保证这头猪能够把位置坐得稳稳当当的。
安律师当然比猪优秀,
但在老道这个层次的人眼里,
安律师约等于^(* ̄(oo) ̄)^
既然答应了那位书店老板做这场交易,
总不能自己把人家送上去之后,
自己转头一走,安不起就被人直接砍了,头颅悬挂在了城门楼上开始随风摇摆。
而且,安律师比猪优秀的地方就在于,你要是就这么聊聊天谈谈话在睦邻友好氛围的引导下就给他腾出了位置,
他安不起,是打死都不敢坐上去的!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答应人家的事儿,也没必要去刻意缩水偷懒什么,否则反而不美。
外加,
离家千年,
地狱早已物是人非,
前人故事早已在风中零碎,
老道觉得,自己需要做点什么,让府君一脉的威望,在地狱万鬼心中给重新刷新一遍。
可能,还有这么多年的沉寂,自己的手,也有些发痒的缘故吧。
紫金神猴,
直接上天,
怼上天幕上的一只眼!
搬山猿猴冲向了常侍之中的一位,势如山崩!
赤尻马猴则冷笑着身形一闪,刹那间就出现在了五官王的身后。
九常侍中,杀一个,是为了立威!
剩余阎罗中杀一个,则是为了立戒!
至于那些老菜帮子选其一开宰,则是为了立规!
其实,总结下来一句话,
本府手痒痒了,想打架,想砍人,
咋滴?
这三尊神猴,自然不是真正复生了,但它们都曾将遗泽送与这小猴,确切地说,是老道在此时以自己的大神通,将这三尊神猴给“激活”了。
有老道的加持,
这三尊神猴纵然不能恢复到以往巅峰水平,
但短时间内,也能挥洒出个七七八八。
唯一遗憾的,可能就是这小猴子,还是太小了,若是等其成年,三尊神猴的遗泽再被其吸收融合;
啧啧,
搬山恐怖之力,赤马狡黠之智,紫金不灭之躯,
想想,
都会让猴觉得恐怖!
但也正因为天赋被加得太高太高了,外加小猴子本身就是功德猴儿转世,等于是别的正常猴子,几年就能成年了,它,得花费比别的猴儿多十倍数十倍的时间才能成年。
在成年之前,就只能拿来当个信号发射器了。
紫金神猴雄威震天,直接冲入了天幕之中,选择了一只独眼,直接一拳砸了下去。
此时,其余看热闹的老菜帮子几乎在同时选择了退却。
反正人家说了,就杀一个,行,你就杀一个吧,转盘转好了,自家没中彩,自然不可能会去为了那个中彩的兄弟大家一起同舟共济了。
对于他们来说,稍不留神,心脏多跳个半拍都是一种天大的罪过,还想让他们出来帮人打架?
那位也不晓得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太背的老菜帮子被紫金神猴直接从虚空之中抓出了本尊,赫然是一具身上泛着金色的骸骨。
这骸骨有些年头了,当年据说是人间一位部落勇士死后骸骨产生灵智所化,不同于僵尸,他属于骨妖一类。
至如今,这一身骸骨早就彻底转变成了金色,然而,这金色之暗淡,非但没有熠熠生辉之相,反而给人一种死气沉沉之感。
“孽畜,尔敢!”
“砰!”
紫金神猴,懒得和其多哔哔,外加它现在,其实也没有哔哔的功能。
这得让下面的老道给他们开个权限。
但对于老道来说,
打架就打架,专心致志地打,瞎比比什么玩意儿?
“砰!”
“砰!”
“砰!”
天幕之上,
金色的骸骨和紫金神猴开始了厮杀,宛若一道道炸雷在苍穹中接连响起,此等之威,让远处的奈何桥以及黄泉路上的亡魂队伍们也都不由得陷入了一种停滞。
而看管维系这些地方的鬼差捕头巡检们,也是一脑门子的冷汗看着这边的天幕。
他们这会儿很庆幸,庆幸自个儿身上有个差事,同时,对那些不得不集合去泰山那边的同僚们抱以幸灾乐祸的态度。
要知道,这几年,地狱已经几度风波了,别看每次都有大人物陨落,但实际上,底层的炮灰们被灭得更多。
第一次来,在奈何桥前,阴司大军和赢勾来了一波正面硬刚,后来,赢勾直接召唤出了自己的最初肉身,以燃烧肉身换来的力量,将那些个阎罗的法身都打爆的同时,下方的阴司大军,更像是被一台恐怖的挖掘机,直接犁了好几遍。
第二次来,赢勾扛着月亮当板砖,楚江王的宫殿直接被砸塌了下去,这一月亮下去,固然很唯美,但月亮之下,熔岩之中,到底有多少下层官差湮灭其中,是数都数不清楚了。
确实,
此时泰山下面的由判官和巡检们组成的方阵里,已然是一片哗然,尤其是看见紫金神猴的身影后,大家内心深处,再度回忆起了一年前被支配的恐惧。
当初这只猴子,从极西封印之地引着一群凶兽出笼,围攻阴司主城。
为什么后来无论是老张头还是冯四都很快就能升官了?
就是因为那次死去的官差太多了,上面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几波横扫下去,萝卜没了,就剩下漫漫无边的坑了。
可以想见,那尊金色的骸骨全盛时期应该很强大,其肉身,应该不逊紫金神猴多少的,但现在,他只剩下骨头渣子里还剩下的那一点点养分了。
交锋下来,他的气力已经在逐渐不支,已然被逼入了绝境。
而这边,搬山猿猴冲向了常侍之中。
大长秋先行一步,挡住了搬山猿猴,双手下去,和搬山猿猴的巨大拳头硬拼了一记。
大长秋周身衣服开始破碎,身形也是在不断地颤抖着。
同时,大长秋的余光也注意到了,泰山顶上,老道已经在甩动着自己的手掌了,像是在做着热身动作。
府君大人,这是准备要亲自下场了,而且,看起来,很跃跃欲试的样子。
大长秋很无奈,因为他一开始,就认怂了,选择了妥协,哪怕为此分割出部分权力,他也认了。
但对方是如此的步步紧逼,不讲道理!
其身后的八位常侍,已经准备好一齐出手助阵了。
十常侍虽然只剩下了九个,但到底是出自于当年一开始的十指连心,又有大长秋这样子的一个老大哥在这里,彼此之间的感情,自然是极好的。
然而,
在这个时候,
大长秋咬了咬牙,
以满腔的悲愤和屈辱,吼道:
“老二!”
排名第二的常侍主动上前。
“你不是一直觉得,老二这个称呼不好听么?”
“是的。”老二直接回应道,同时,脸上露出了笑容。
“今儿,就成全你!”
其余七位常侍们仿佛已经明白了要发生什么,大家一时群情激愤!
大长秋一声怒喝让其余人不敢再有动作,
怒骂道:
“本来,该我去死的,第一次时,就该我去死的,但我得带着弟弟们继续活下去。
我不能死!”
“我明白的,哥。”
老二身形向前。
大长秋身形后退,
双方,
互换了位置。
搬山猿猴再度一拳下来,
老二昂首而立,
没做丝毫的抵挡,甚至故意撤开了所有防御!
“砰!”
一拳之下,
直接湮灭!
大长秋深吸一口气,双眸赤红,身后的七位常侍们,则是悲愤交加。
但总共八位常侍,还是一起拱手,向老道行礼。
见到这一幕后,
老道似乎是有些失望,这感觉,很像是前几个月和安律师一起兴致勃勃地去钻发廊结果碰上了严打全部关门。
从地上抓了一把灵芝仙药,一股脑地往小猴子嘴巴里塞去。
“吱吱吱!”
小猴子被噎得直接翻起了白眼。
而另一边,赤尻马猴对上五官王后,原本和五官王在一起看热闹的前代阎罗们,居然一起出手,背刺了五官王。
可怜的五官王只是作为遗老遗少出来看看热闹,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剿杀了,法身崩溃,灵魂湮灭。
背刺完了的诸位前代阎罗们,更是直接跪伏了下来,
“恭迎府君大人归位,天佑泰山!”
…………
远处山坡上,安律师开始吃第二碗面,翠花在旁边继续帮忙剥蒜。
冯四伸手指了指远处那些个阎罗法身,道:
“他们,可真够果决的。”
“本来就不是什么忠臣,反水不很正常么?”
“还有可能是觉得,府君既然是想再要一个平等王的位置,让他们看见了重新走到前台的希望。”
“呵呵,其实,忽然觉得挺没劲的,当你以前得不到时,做梦都想要,但当那东西就放在你面前时,就像是刚哆嗦完之后,有点索然无味了。”
“那你到底还要不要?”
“我要!”
第七十二章 送行!
阴阳分两界,人鬼皆殊途。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不管地狱的动荡,到底有多厉害,阳间,依旧是该刮风刮风,该下雨下雨。
经过了昨晚的炮火连天的一夜,
人们还是得继续开始投入新一天的忙碌。
阳光,准时地照射进了书屋;
而书屋的老板,也很准时地躺在那里,来赴自己和朝阳的约。
一窗之隔的南大街,哪怕是早上,暑味也已经弥漫起来了,行人只要稍微走得快一点,汗珠子就会不自觉地往下落。
周老板坐在凉气充足的书店里,手中的报纸头条则是关于全球变暖日益严峻的报道。
莺莺端着咖啡走了过来,将杯子放在了周泽面前的茶几上。
周泽默默地挪开报纸,伸手进兜里,取出了一个小礼盒。
莺莺的视线,不自觉地跟着礼盒走。
“送你的。”
莺莺打开了礼盒,里面放着的,是一枚戒指。
上头的钻石,并不是很大,但你要硬说小,也太昧着良心。
无论是造型还是款式,都算是新潮,当然了,这克拉数,也在奢华中不失简约。
“老板,谢谢你。”
周泽点点头,继续用报纸遮挡住自己的脸。
远处,
白狐对着这边翻了个白眼,
不管眼前的这个男人,在别的事情上是多么的心狠手辣,但在面对男女之事儿上,却总是生硬得让人窒息。
这还是面对自家的女仆,要是面对其他的女人……
白狐一念至此,微微皱眉,似乎,那个有着一双大长腿的女人,也挺吃这一套的。
是的,戒指,是白狐帮周泽买的。
至于为什么在七夕过了之后的第二天才送,白狐能够理解。
对于别的男人来说,七夕当天不管送什么礼物献什么殷勤,都是为了当晚的打靶。
但眼前这个看报纸的男人……
嗯,所以今天送礼物,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
拿到老板的礼物,莺莺很开心。
莺莺不缺钱,这几年,虽然一直拿自己的陪葬品在倒贴自家老板,
但现在正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阶段,太平盛世,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
正所谓盛世古玩,所以,莺莺还剩下很多很多的陪葬品。
但,自家老板穷啊!
送个礼,真的很不容易。
就像是人家有十块钱,给你十块钱,另一个人有一千万,给你十块钱,能一样么?
虽然大部分人还是会选择有一千万的那个……
但不管怎么样,
这一枚戒指,足够莺莺开心很久很久了。
“老板,我去后面摘点菜回来。”
“嗯。”
等莺莺提着篮子走出书店后,白狐当即跳到了周泽面前的沙发上。
“还有一枚小一号的戒指,这是打算送给那个医生的么?
吃着碗里瞧着锅里,
呵,男人。”
“对戒。”
“两个不一样重的对戒?”白狐反问道。
“钱不够呗。”
钱不够,第二枚自然就缩水了。
白狐愣了一下,一时间,似乎也真的不好分辨到底是真是假,毕竟,眼前这位书屋大BOSS,是真的穷。
“你不去地狱么?”
书屋的很多人,都去地狱了。
“地狱,有给妖开的职位么?”
“你现在抹脖子还来得及。”
“呵呵,话说,你手底下一大帮子人,都去改换门庭了,你就一点都不吃味?”
周泽懒得搭理她,自顾自地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瞧着外面的人流。
“还是,你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还不如让跟着自己好几年的手下们,都能奔一个好前程?”
周泽继续不发一语。
“不回答就算了。”
“你今天话有点多。”
白狐跳到周泽面前的茶几上,
弯腰,
张口,
一枚白色的内丹被其从嘴里吐了出来。
“这是我这一年来刚凝聚出来的内丹,你收着吧,没办法和龙脉比,但关键时刻,哪怕多吃一枚糖豆还能多一点儿力气不是。”
周泽伸手,把这一枚内丹拿起来。
这内丹,看起来跟夜明珠似的,估计能卖不少钱。
“怎么今天的画风,有点迷眼?”
“别以为我们白狐一族除了勾搭穷酸书生就没其他本事了,其实,我们精明着呢,我进来得晚,没什么特别大的交情,这个,就算投名状吧。”
周泽笑了笑,
把妖丹丢回给了白狐,
道:
“心意收了,礼拿回去。”
白狐将内丹重新吞咽了下去,随即道:
“瞧不上?”
周泽摇摇头,道:“是用不上。”
“这么消极绝望?”
周泽默然不语。
白狐转身,回到自己最喜欢待的角落位置去了。
周泽重新摊开报纸,
心里则是想着,
这会儿,
安律师,
已经得偿所愿了吧?
安律师当上平等王的话,书屋下面的一大批人,该升官的自然也就能升官,至少,这前程,算是有了。
他这个当老板的,也不算欠他们的了。
外面,
起风了,
不同于夏日里的暖风,吹得人心头更加焦躁,这一股风,却带着一种沁人心脾的凉意。
门口,
出现了老道的身影。
小猴子还被他抱在怀里。
推开门,
老道走了进来,
先看向了周泽,
周泽放下了报纸。
“成了?”周泽问道。
“成了。”老道回答道。
干脆简单得,像是路边摊上卖肉夹馍的大婶儿。
“来俩馍。”
“十块。”
在二人的语境里,安律师心心念念的那个平等王的位置,和一份肉夹馍,差不离。
周泽伸手,指了指对面的墙壁,道:
“裱上了。”
老道先前和安律师带回书店的那幅山水画,周泽在昨晚就让莺莺给贴在了墙壁上了。
不大不小,面积刚刚好。
其实,一幅水墨画贴在墙壁上,反而能给书屋的装修上,增添一股书香气息,毕竟,这幅画,确实画得很好。
唯一的缺点,
可能就是里面只有景,却没有人和物,未免显得不够生动,稍显清冷了一些。
老道把小猴子放下来,自顾自地走到了那幅画前。
小猴子挺着个圆滚滚的肚皮,一晃一晃地走到白狐身边,还不时地打个嗝儿。
白狐鼻子灵,从这嗝儿里,它嗅到了恐怖的灵气。
一时间,目光里,全是艳羡!
而小猴子眼里,只有残余的惊恐和绝望。
是的,地藏种了几百年的灵芝仙药,被老道一股脑地全都塞进它嘴里了,得亏它本体是一尊妖猴,身躯强悍,但就这样,依旧被撑得够呛。
“不舒服的话,可以吐点儿出来,我帮你接着。”
白狐关切地说道。
这时,
老道忽然“呵”了一声,
白狐整个人如遭电击,毛发都竖直了起来,马上吓得匍匐在了地上。
小猴子又打了个嗝儿,走过去,抱住白狐,回瞪了老道一眼。
老道这才不作理会。
要晓得,
在前一刻,
老道可是曾在泰山顶上,
连灭三巨头,
硬生生地把一头^(* ̄(oo) ̄)^,
哦不,
是硬生生地把一头安不起给推上平等王的位置上的。
此时,
哪怕是身上还残留着的些许硝烟气息,
也绝不是这小小一只白狐能消受得起的。
“我说啊。”
老道回过头,看向周泽。
周泽放下咖啡,看向老道。
“轩辕剑,该找你了吧?”
“轮到我了。”
昨晚周泽又做梦了,
轩辕剑,
已经在其眉心位置了。
老道笑了,
“那是真的快了。”
周泽不语。
老道抿了抿嘴唇,继续道:
“其实,地藏的那会,我是被比下去了,这一点,我心里清楚的。”
“哦。”
“所以,我现在有些犹豫。”
“犹豫什么?”
“犹豫着,我是否应该先留下来,等着看你被轩辕剑砍的景儿,还是为了避免再被比下去一次,早早地,不如归去。”
“随你吧。”
“他们大概晚上就回来了。”
“这么仓促?”
“谁才是真正的老大,他们心里,还是有点数的。最起码,在你被轩辕剑一剑劈死之前,他们在你面前,还是会乖巧得跟狗一样。”
“我不是很喜欢这个比喻。”
“哦,我忘了,你们喜欢把狗说成朋友。”
说罢,
老道往后退了几步,
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道:
“那我,还是再等等吧。”
周泽笑道:
“还是想看我的下场?”
“不看的,不看的。”
老道忙摆手,
继续道:
“我这人,胆儿小,最怕见血了,看得会心发慌,眼发晕,一辈子啊,最见不得这惨烈的事儿。”
“呵呵。”
“先留下来,陪你们聚个餐,再走,至少,在你上路前,得先给你敬杯酒。”
“谢谢好意。”
“应该的,至少相伴一场的缘分,总不能看你走得太孤单,这阳间谁家里走人了,还得比比哪个单位哪个大人物送的花圈更够分量呢不是?”
“是这个理。”
“就是嘛,有我这泰山府君在这里给你送行,至少不能算是寒酸吧?”
“将就。”
接下来,
是长久的沉默,
沉默之后,
是老道的一声叹息,
像是在问周泽,
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指着自己的鼻子,
道:
“我明明已经躲过了轩辕剑了,
但怎么还是有种,我已经被它杀死了的错觉?”
还有最后一个大高朝,书屋就该结尾了。
可能,差不多是月底吧。
第七十三章 老人的……指甲
宫殿,是旧的,因为这是平等王陆以前的宫殿。
安律师选择以这里开府建衙,也算是全了自己这个新晋“平等王安”的内心圆满吧。
可能是冥冥之中的缘分,
在那一天,
一位咸鱼老板将平等王陆的玺印丢给了自己,
自己把玩了好一阵子后,
这玺印也就被收走了。
就像是一个科学家写自己回忆录时说自己为什么会走上这一条路一样:
因为小时候,他被陈景润抱过。
安律师觉得,以后地狱肯定也会流传起关于自己的传说,
传说里,
大概率地会剔除掉那位没多少存在感也太影响故事趣味性的咸鱼老板,
呈现出的是:某年某月某日平等王陆于冥冥之中选中了自己的接班人安不起,
因安不起胸怀天下…………(一万个褒义形容词)。
无论是人还是鬼,大家都喜欢听故事,那种“天上掉馅儿饼”的故事,往往是最受欢迎的。
因为每个听故事的人都可以去幻想自己也能成为故事里的那个主角,
毕竟,
比起寒窗苦读或者卧薪尝胆这类非大毅力者而不能为的事儿,
抬起头,
张开嘴,
等馅儿饼掉落进自己嘴里,
这个谁都会。
宫殿需要重新整修,人手也需要重新招募。
常侍们那边虽然被逼着让自己的老二牺牲了,但大长秋却选择了极大的克制。
既然该牺牲的已经牺牲了,自然就得让老二的牺牲有价值,接下来再报复或者下绊子弄些小手段什么的,实在是太上不得台面了,也没意义。
所以,在资源方面,完全是对新的平等王大开方便之门,无论是编制还是人员又或者是其他的资源,都可以让安律师随意取拿。
剩下的六位阎罗,更是主动献殷勤,说是平等王殿重新开启,是他们阎罗们共同的盛事。
阎罗们一起营造出了阎罗一家亲的温暖、守望互助的氛围!
似乎完全忘记了,当年平等王陆被十常侍追杀时,他们是如何无动于衷,也似乎真的忘记了就在先前不久,他们还联手背刺了五官王。
事实上,赤尻马猴之所以选择五官王作为目标,也正是看中了其人缘最差,和好几位阎罗都有着很深的龌龊。
“事儿太多了。”
冯四面前放着一大桌子的卷宗,不由得有些头晕。
下方,
依次坐着的是小萝莉,老张头,庆,刘楚宇,庚辰、良和佑等人,
一人得道之后,自然也是鸡犬升天。
但哪怕是先前官位坐地最高的冯四,忽然被推上了平等王殿大管事领紫带子的位置上时,也是有些无所适从。
至于庆他们仨,曾经地位确实不低,但你让他们去当疯狗咬人,没问题,要让他们管事儿,也真是太难为他们了。
眼下的一切一切,宛若做梦一样。
仿佛,前一天自己等人还在书屋,摸鱼;
今天,就直接光耀门楣了。
嗯,这里的“仿佛”,是可以去掉的。
好在,大家还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学习,可以慢慢适应。
在书屋老班底们都在忙活的时候,
安律师走到了大殿门口,
伸手敲了敲门口的青铜钟,
喊道:
“都别忙了,回家恰饭了。”
………………
许清朗今天买了很多菜回来,让周老板误以为老许今晚要开满汉全*******的圆桌,早就已经布置下来了。
厨房里,更是忙活得热火朝天,老许掌勺,莺莺打下手。
不是过节也不是啥生日的,
但今晚,
就是想吃顿好的。
一些话,其实已经没必要说了,因为说了也没用,徒增烦恼。
一如面对一位病入膏肓的病人,你再去和他探讨什么养生和病情,真的没什么意思了,不如陪他聊聊钓鱼、炸金花外加发廊里的某个大妹子。
因为老道的存在,导致书屋的氛围,有些压抑。
同样的一个模样,甚至是同样的一具身体,但展现出来的感觉,却是截然不同。
老道在墙壁前,站了一个下午,就盯着那幅画,看着画中的山山水水。
没人会去打扰他,他也不会去找人说话。
事实上,自打府君大人苏醒后,对安不起,也只是呼来喝去,唯一能以平等地地位和其说上话的,也就老板一个。
报纸,早就看完了,咖啡,也换了三杯。
周老板眯着眼,在沙发上葛优着。
岁月静好,但这静好上,却蒙上了一层令人窒息的薄膜。
哪儿也不想去,谁也不想见,
就想这么躺着,躺着,躺着……
这一刻,周老板的思想境界仿佛已经和路易十五达成了一种共鸣。
安律师回来了,
安律师带着书屋一大帮人回来了。
地狱转一圈,大家都草鸡变凤凰,走起路来,还带着风。
各位观众,
现在迎面向我们走来的,是书屋代表队,走在第一个的,是平等王安。
安律师推开了书屋的门,
因为是玻璃门的原因,所以在进来前,老道和周泽的位置,安律师都看见了,但一推门进来,安律师直接转向周泽这边。
“老板,我回来了。”
接下来,
进来的每个人,
都要和周泽打个招呼。
周老板真的觉得,若是此时把自己这个人换成一幅比较大的黑白相片似乎更应景。
此情此景,真像是在给自己开追悼会似的。
一大帮人,屋子里,也就热闹开了。
老道依旧站在那儿,继续看画,大家也就都默契地将其放在一边。
不是没人愿意去舔,事实上,大家从昨天去地狱到今天回来,身份的转变,还是得归功于老道。
泰山顶上,
直接砍了仨巨头,
这事儿,
就这么干脆利索地定了。
周老板是懒得在这里继续被大家“瞻仰”和“哀悼”了,
起身,
去了楼上。
由于莺莺还在下面忙活着做饭,周老板哪怕是想睡一会儿也是睡不了的,干脆躺在床上,把莺莺正在看的《女仆的自我修养》拿过来,翻了翻。
别说,里面记载的东西还挺详细,换个书名叫《如何抓住一个男人的内心》或者《女人,你该如何驾驭男人!》也丝毫不违和。
“嘶嘶嘶…………嘶嘶嘶…………”
卧室的缝隙里,传来了摩擦声。
听到这声音时,周泽很想对楼下的莺莺喊一声,今晚加个炝炒莲藕。
半张脸出现在了周泽的床前,后退一步,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然后,
两个大男人,
在同一间卧室里,
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沉默。
周泽继续翻动着手里的书,半张脸继续安静地坐在那里。
似乎,没人愿意主动说话。
这种沉默,
一直持续到了天已经开始黑了。
周泽放下了手中的书,伸了个懒腰,然后看着坐在那里像是在COS沉思者的半张脸,
道:
“有事儿?”
“想你了。”
“…………”周泽。
周泽很难受,可能,半张脸的说话没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他自己。
毕竟,你不能让一个前几天刚复活且被以惨无人道地方式关押囚禁了上千年的家伙去马上懂得时下流行的文化和各种暗示。
可能,半张脸也是觉得自己的叙述有些不妥,开口继续道:
“我想见他。”
半张脸最爱的,还是赢……
周泽抬起头,
深吸一口气,
这一刻,
周老板感觉自己需要对自己那罪恶污浊的灵魂进行一次忏悔。
“我也好几天没和他说话了。”
从三亚回来开始,周泽就没怎么和赢勾对话过。
事实上,在去三亚之前,赢勾冒泡的频率,就已经减少了很多很多。
可能,
是因为轩辕剑下一个目标就是自己了,
在这个时候,
说太多对话,
也没什么意义了吧。
“我有件事,想问他。”
“我帮你喊一下。”
周泽闭上眼,
就是闭上眼,
也没干嘛,
也没在心里呼喊,
然后睁开眼,
对半张脸道:
“他说懒得理你。”
“…………”半张脸。
半张脸无法判定周泽说的是否是真的,因为赢勾和周泽住在一起,自己进不了门。
哪怕,那个门,曾经也是他的家。
“你去看过心理医生了么?”
“去看了,挺有用的。”
“嗯。”
半张脸起身,
道:
“就这几天了吧?”
“快的话,可能就在今晚。”
“在你被劈前,我都会在这附近。”
言外之意是,
他会就待在旁边,
到时候,
要拿来当替死鬼还是拿来当“祭品”,都随意。
周泽舔了舔嘴唇,
忽然想到了什么,
开口道:
“有件事,我以前一直忽略了,你或许可以帮我参谋一下。”
“何事?”
“我死之前,就是我上辈子,是死于车祸的,那场车祸的原因,我已经知道了。”
那场车祸,涉及到徐乐、林医生和自己之间极为狗血的三角恋,且因为有小姨子鬼差的身份,为这段狗血的剧情还套上了灵异悬疑的画风。
可惜了,要不是现在政策上严打封建迷信,光是这段故事,若是周泽写出来,那些拍言情剧的导演肯定会扑上来。
但,这里面,有件事,周泽一直忽略了,或者说,是之后既来之则安之,伴随着小姨子体内的鬼差灵魂被赢勾一口吞了,自己也木已成舟了,也就没再去细究了。
只是,这会儿忽然想起来,还真是有些……想不通。
“到底是何事?”
“我出车祸死前,曾救治过一个老人……”
第七十四章 溯源(上)
“我出车祸死前,曾救治过一个老人,救治过程中,我的手臂,曾被他的指甲给抓破过。”
半张脸一只手拖着自己的脸,
似乎是在强打着精神听周泽说话,
问道:
“然后呢?”
“那个老人没救回来,死了,抢救结束后,那一晚,是六一儿童节,我晚上得去孤儿院看小朋友们。
在那个十字路口,我出了车祸。”
“联系,在哪里?”
周泽伸出自己的手掌,
五根黑色的指甲缓缓地长出,散发着慑人的光泽。
“黄泉路旁,我遇到了一个无面女。”
“无面女?黄泉路旁边由怨念凝聚出来的一个怨灵么?”
“算是吧。”
“我用指甲抓伤了她,然后我就得以脱离了黄泉路,还阳了。”
“我还是没能理解,你到底要讲个什么。”
显然,
半张脸一直没get到重点。
“制造我车祸死亡的,是一个以前通城的鬼差,然后…………”周泽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头,“她这里,似乎是有了点问题,所以,她想弄死我,然后让我借尸还魂,目的,是为了成全她宿主的姐姐。”
“所以,你现在是在和我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半张脸脸上露出了极为荒谬的神情。
都什么时候了,
他能理解周泽此时的咸鱼,不是喝着咖啡就是躺着,仿佛一点都不在乎大限将至一样。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愿意浪费时间在这里听周泽讲新版的人鬼情未了。
“我的意思是,我觉得,我的指甲…………”
周泽再次举起自己的指甲。
“指甲,怎么了?”
半张脸也举起自己的手,同样的五根指甲显露了出来。
毕竟,
大家师承一脉,
或者说,
都是狗村里走出来的崽;
只不过半张脸更拉轰一些,他有很多自创的功法,不会和周泽一样,只是强行改了个名字,听上去把翻云覆雨改成了咖啡报纸,但实际上还是换汤不换药的东西。
有点像是,一个高中就辍学的和一个已经进中科院的,相同的是,大家都接受的是九年义务教育。
半张脸之所以没能领会周泽的意思,不是因为他粗心大意,而是每个人,其实都有一个视觉盲区。
那就是,
在半张脸看来,
这指甲,
是标配。
身为一个僵尸,你没一手靓丽的黑指甲,你还算哪门子的僵尸?
“我觉得,我的指甲,是那个老人触发的。”
周泽终于说出了自己心里的想法。
半张脸,
沉默,
沉默,
沉默,
沉……
哈哈哈哈哈哈哈!
半张脸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哦不,他是莲藕汁。
紧接着,
半张脸走到周泽面前,
弯腰,
看着周泽手指上的五根指甲,
一本正经道:
“虽说,我一直对那位,不是很服气;
但有一点,我不得不承认,
他,以及他的东西,
哪怕小到这些指甲,
可都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就能等同出来的。
很大的可能,是你车祸死后,灵魂受到了刺激,运气比较好,在黄泉路上,激发出了他的力量;
换一种能够更让人容易理解的说法,就是激发出了你的血脉天赋。
和什么老人,完全没有关系,而且,和那个发了疯的鬼差,也没有任何的关系。”
“不是的。”
周泽摇摇头,
他清楚半张脸说得很有道理。
但他还是觉得有些地方,真的不对劲。
“事实上,这里面还有一个逻辑性的问题。”
半张脸皱了皱眉,
老实说,
他宁愿再去找那个王轲医生聊聊天,
也不想再在这里和眼前这个狗村后辈玩儿小学的脑筋急转弯题了。
周泽却越发地来了兴致,
虽然这兴致来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冥冥之中,
周泽又觉得,似乎有些顺理成章。
当下,
周泽起身,走到书桌旁,拿起了一支笔,再把一张纸撕了下来。
他先在纸上画了一个人,
一个圆头,一个圆肚子,再加四个椭圆。
半张脸在旁边露出了惊愕之色,
周泽有些意外地抬起头,问道:“怎么了?”
“真是糟糕的画技。”
“…………”周泽。
“这是我。”周泽拿笔尖在人身上指了指。
“抽象的你。”
“我忽然发现,你似乎变开朗多了。”
“多亏你那位发小。”
“你的赞美,我会转告给他的。”
“你真的可以建议他今晚回去就上吊,说不定还能马上混个阴司高官当当。
楼下站着的那位,似乎也很欣赏他。”
“偏题了。”
“哦,那你继续。”
周泽又画了一个相似的“人”,只不过,这个人给他加了一个拐杖,又加了一些胡子。
“这是个老人。”半张脸说道。
“我可以把事情,从头到尾,再理一遍。”
半张脸闻言,抬头看了一下时间,不耐烦想走的情绪,已经明示了。
周泽装作没看见,
继续道:
“首先,我先在医院里,救治了他,然后手臂被他抓伤了。”
“嗯。”
“然后,我开车去孤儿院的途中,被蓄谋已久的卡车司机撞死了。”
“嗯。”
“我参加了自己的追悼会,被火…………总之,我下了地狱。”
“嗯。”
“我和那些黄泉路上的亡魂不同,我还有自己的意识,我被无面女吸引了过去,她想把我永远地困在那里,我用我的指甲,打伤了她,然后我得以脱困,还阳。”
“嗯。”
“我还阳后,正好路过了当时在五洲国际商业区下的一家书店门口,碰见了恰好被人刚刚一棒子敲死的徐乐,我就上了他的身,也就是我现在的这具身体。”
“嗯。”
“最后,我以徐乐的身份,继续活着。”
“嗯。”
半张脸眼睛已经眯了起来,
他,
困了。
每说出一个环节,周泽都在纸上画了一个圈当作标记。
这时候,
与其说是在说给半张脸听,倒不如说是周泽在自己分析给自己听。
以前,没当一回事儿,甚至你当一回事儿其实也不算一回事儿的事儿,
在眼下,
似乎隐藏着什么巨大的秘密。
“我说过,我的还阳,和这具肉身,都源自于那位发了疯的女鬼差的设计,她的意识已经和宿主的意识,产生了混淆,本能地把林医生也就是我现在名义上的妻子,当作了自己的姐姐,打算满足她姐姐的希望。“
“呼…………呼…………呼呼…………”
“那个当天敲死徐乐的人,事后我去调查过,他死了,被人镶嵌在墙壁里,体内还被注满了水银,是那个女鬼差的杰作,她想把一切都处理得干干净净。”
事实上,作为一个鬼差,尤其是在十殿阎罗时期那个宽松的环境下,想搞出这种“借尸还魂”的把戏,真的不算难,只要做好收尾处理工作别被发现就行了。
因为之后,周老板也曾对老张做过一样的事情。
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瞧基层公务员的智慧,否则每年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拼着命地要去考公务员?
“这是一个圈。”
周泽说着说着,又在纸上画了一个圈,然后看向半张脸。
半张脸缓缓地睁开眼,
有气无力地,
“嗯。”
“但这个圈,有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以前没有发现,也懒得去细究,现在却觉得,很不对劲。”
“嗯。”
“在这个圈里,那个发了疯的女鬼差,她是这个圈的设计者,从我出车祸身亡到我最后借尸还魂的选择,都契合了她设计的那个圈。
最终,我也变成了她名义上的‘姐夫’,她的目的,也算是完成了。”
“嗯。”
“但这里,有一段真空区域……”
半张脸猛地睁开了眼,眼里出现了一抹震惊之色!
他明白了!
“你懂了么?”周泽问道,同时,拿起旁边的水杯,喝了一口水。
“她参与了开头,也参与了结尾,但是这个中间过程,她没参与,问题,出在这里。”
半张脸的脸上,终于显露出了严肃。
因为有一件事,很清晰,也能很确定。
那就是,那个女鬼差,不管她发疯了还是没发疯,她终究,只是一个鬼差!
哪怕她因为发疯而打通了任督二脉,你说她有捕头的实力了,可以,你说她有巡检的实力了,也可以,你甚至说她有判官的实力了,也可以!
但真正的情况是,
哪怕是现在楼下站在墙壁前看了一整天山水画的那位,
你让他去和赢勾谈合作,谈交易,还得腆着脸,喊一声哥呢,你让他去算计赢勾,让赢勾成为自己计划中的一部分,
这不可能!
半张脸不是为了维护赢勾,
而是因为,
他深刻地清楚,
“赢勾”,
这两个字,
到底意味着什么!
虎死威犹在,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哪怕是最弱小最虚弱时期的赢勾,他,也是赢勾!
而在这中间的一环里,竟然出现了周泽的黑色指甲,这已经是牵扯到了赢勾力量的复苏了,可以说,属于赢勾的因素,已经被加入了这个圈里。
那个发了疯的女鬼差,她能连这个也设计到?
她怎么可能提前瞧出周泽体内那沉睡着的恐怖灵魂,
就是地藏,
哪怕是地藏,
当他站在周泽面前时,也不能一眼瞧出周泽体内那位的确切身份!
“她应该是有布置的,但她的布置,可能因为你自己体内力量的苏醒,所以,没有派上用场。”
半张脸给出了这样子的一个解释。
周泽摇摇头,继续道:
“那个用指甲抓伤过我的老人,怎么解释?”
“或许……只是一个巧合。”
“如果只是巧合,那么,那个老头儿,应该就和她没关系了,毕竟,竟然已经谋划好用卡车撞死我了,也没必要在那之前,去画蛇添足了。”
“嗯,应该,就是这样子了。”
“但不对,因为当时,那个老头,说过一些话,让我一度以为,那个老头,也是那个女鬼差的手下。”
“什么话?”
“下面……下面……下面太可怕了……”
第七十五章 溯源(中)
“具体一点的呢?他还有说过其他的话么。”
半张脸开口问道。
周泽摇摇头,“好几年前的事儿了,怎么可能一字不落地完全记清楚?”
尤其在那一天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老头儿的那件事,只能算是那一天很小很小的一个缩影。
“那就回忆起来。”半张脸很平静地说道。
“怎么回忆?”
“回忆?”
半张脸伸手指了指周泽手指上戴着的那枚青铜戒指。
老实说,这枚来自于三乡村的戒指,在周泽手指上戴着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一开始,也曾被赢勾苏醒后用来抓捕那些倭寇武士的亡灵过。
但之后,这东西的装饰作用就开始慢慢大过实际运用了。
毕竟,有赢勾在,万事之前把赢勾喂饱,
接下来,
也就一拳头的事儿,
哪里用得着那么的多的弯弯绕绕?
敌人在准备粮草,
我在喂赢勾;
敌人在勘测地形,
我在喂赢勾;
敌人在励精图治,
我在喂赢勾;
敌人在深谋远虑,
我在喂赢勾;
这也就不难以理解周老板会疏忽很多自己本就拥有的其他东西了,因为大部分的时候,都用不上。
其实,周老板还挺喜欢把这枚戒指戴在手上的,造型古朴、考究,比戴钻戒多出了一分内敛比戴珠玉则胜出了一丝内涵。
此时被半张脸指出来,
周泽抬起手,指尖在戒指上轻轻揉搓着。
一丝意念渗透进了其中,
紧接着,
这枚戒指开始出水了。
记得《西游记》里大圣去天庭搬救兵,就有一位神仙手里拿着一个小盒子里,说里面装又多少多少的水。
此时,周老板也有相似的感觉。
水开始越来越多,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这间卧室里堆积了起来,但却没有浸泡到任何的家具,没有造成地板漏水等危害,
可以说是,水得极为有逼数了。
周老板一开始还有些诧异,随之像是想到了什么,也就释然了。
等到这水面已经将整个卧室给填充满时,于前方,光线开始逐渐扭曲起来。
很奇怪的是,在水底,周泽一点都没有感觉到呼吸困难,甚至还感到了一股区别于夏日的清凉。
呼,
这惬意,
让周老板不禁有种好东西在手没早点用的惋惜感。
书屋自打装修后,是装有中央空调的,平日里也有死侍在这里的布置,绿色制冷。
但在这炎炎夏日,怎么着都没有把自己直接丢水里来得舒服宜人。
况且,在这夏日里,自己躺在水里,看着报纸喝着咖啡,再扭头看看窗外受太阳炙烤的行人,
这得是多么令人愉悦享受的一件事啊。
前方,扭曲的出现里,出现了一个人影,人影正在逐渐凝实。
转而,
出现了一个身穿蓑衣的少年形象。
少年面色平静,但眉宇之间,却带着一抹深沉的哀怨。
他看着周泽,
微微躬身作揖,
道:
“您是否早已把我忘记了。”
还真是,把你给忘记了。
“哪儿能啊。”周老板如是说道。
这个少年,是当初自己在那位婆婆赌坊里取走的那条湖,算是个湖妖,因为想看看真正的大海,所以才入了周泽戒指之中。
但进入之后,
就没然后了。
可以说,眼前这位,是一个追梦少年,被周老板一句:
请说出你的梦想!
忽悠到了家里。
事实再度证明,那种找工作时,领导一直和你说公司未来如何,梦想如何,前景如何,为你描绘壮阔前景的,
千万别去。
因为这类的老板,往往给不了你好的待遇,只能拼命给你灌输梦想和鸡汤。
今日,若不是半张脸提醒了周泽,周泽可能还会一直把他给遗忘下去。
半张脸对此情此景倒是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他这辈子,大风大浪地早见识得多了,更别提那些老菜帮子和仙人遗民加之于他身上的手段,眼前这点儿和那些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这枚戒指,有自带结界的效果,加之有这个器灵,你和其心意相通之后,就能将那一日的记忆进行追根溯源了。”
这些话,倒是很好理解。
哪怕是现代科学,也早就证明了人脑内部结构之复杂,而一个正常智力的成年人,对自己大脑的开发和运用其实真的很少很少,天才如爱因斯坦,也只是比常人多一点点,但相较于整个大脑来说,也依旧是很小的一部分。
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情景,一些早已经忘记的事情和细节,忽然某一天,要么是看见什么东西触发又或者干脆是做梦,居然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这足以可见,人的大脑,或者说是人的灵魂,更像是一个储存条,你见过的,你听过的,你看过的,不管你是有意无意的,都会被记录下去。
有些人天生记忆力好,那就是意味着他的读取和检索能力更强。
眼下,有这只湖妖外加这青铜戒指在,相当于一个3D投影,可以将周泽的记忆中的画面,给完全地投射出来。
它能自动地帮你检索,读取,补全,以及进行呈现。
“做事吧。”
半张脸看了湖妖一眼。
湖妖对半张脸也是躬身一拜。
在这种强人环绕之间,他除了伏低做小,也没什么其他选择。
也因此,被主人近乎遗忘的幽怨,也没什么资格去继续倾诉。
一旦入瓮,接下来如何,就已经不是小小的一个湖泊所能掌控的了。
周老板对此还是有一点愧疚的,但也没办法,这几年来,周老板时不时地在外面捡东西往家里带的习惯,导致书屋里是“人满为患”,身为大领导,日理万机之下,对手底下一些人和事物有所遗漏,也是在所难免的。
虽说,赢勾早就对周泽这种往家里疯狂堆垃圾的行为表示过不止一次的不满了;
捡了东西,回来都能用上,那才叫取之有用,若是单纯为了囤积而囤积,是病,叫囤积病。
但因为周老板一直继续我行我素,赢勾也只能无奈地听之任之。
毕竟,自家的这条狗,数来数去,好像除了这个,也没其他什么爱好了。
湖妖走到周泽面前,跪了下来。
同时,他伸出双手,抓住了周泽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上。
一时间,周泽感知到有无数根触手,在极尽温柔地挠着自己的掌心。
有点痒,有点舒服。
周泽也随之放开了自己灵魂上的防御,让那些触手可以更深入一些,更深入一些,更深入一些……
“您还记得,是哪一天么?”
湖妖开口问道。
他是很有逼数的,事实上,任何人对于那种窥觑自身隐私的行为,都会有一种本能地抗拒和反感。
湖妖也不敢去胡乱翻阅和呈现周泽的记忆,否则,以后就不是自己被遗忘那么简单了。
虽然当初和老者见面时老者说的话一字不落地记下来是不可能了,但当天是什么日子,周泽却能一直记着。
毕竟,那是自己的忌日;
在那一天,自己的上辈子,结束了,那是自己人生的,一个重要的分水岭。
所以,
在面对这个问题时,
周泽毫不犹豫地给出了答案:
“2018年2月9日。”
很快,
被水所浸润的卧室开始发生剧烈的变化,宛若进入了一个极为逼真的虚拟幻想世界,这里的一切,真的都足以以假乱真了。
医院的走廊,
病房,
医生的办公室,
所有的陈设,
都开始清晰起来。
此时的半张脸和周泽,就宛若正站在医院的那个环境里,周遭不时有病患和医护人员走过,各种现实里的声音,也在不断地传来。
只不过,大家行色匆匆,速度比往常快了不少,就像是在看视频时,按了快进键。
湖妖正在找寻着,那天那时确切的时间段。
半张脸神情自若,其实心里上,倒是又一点点的好奇。
古往今来,赢勾养了不知道多少条狗,但大部分的狗,其实都“平凡”地度过了一生,不说和赢勾交流了,但说那种能够激发出赢勾力量的狗,都是凤毛麟角。
而作为狗村历史上最靓的崽,
半张脸在看待周泽时,那种目光,真的是有些和对待其他的“狗”很不相同。
有一点,周泽是属于极少数的那一批可以知道赢勾存在且能够和赢勾交流的狗,但这对半张脸来说,真不算什么。
但比起自己当年直接反出赢勾,顺带掠走赢勾几千年积累的事迹,
他反而对周泽和赢勾眼下的这种相处模式更为好奇。
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过河的方式不同,
很难说到底孰优孰劣,
但有时候回首凝视,
自己,
是否也会吃味?
若是自己当初,没有那般选择,结局,会不会不同?
也因此,也就不难理解半张脸对周泽是如何开启赢勾力量产生兴趣的了。
终于,
四周的画面开始放缓了,
慢慢的,
逐渐恢复到了正常的播放速度,
周泽看见了,正在卫生间里洗脸的自己,那时自己的脸上,是急诊科医生标配的疲惫。
“周医生,有新病人马上就到,好像是从楼上摔下来的,不知道是不是自杀!”
第七十六章 溯源(下))
再看见那天的画面,一切又那么的真实,周老板心里,还真有一种眼下正翻阅自己传记的感觉。
硬要说恍惚了,不知今夕是何年了,那也太假了,毕竟这辈子已经过了好几年了;
该习惯的,也早就习惯了;
该看开的,也早就看开了。
要再继续提捏着过去死死放不开手,每闻故事就哭哭啼啼泪沾巾什么的,也太矫情了一些。
半张脸似乎对上辈子周泽的长相挺感兴趣的,站在“周泽”身后,一直打量着。
周老板也就陪着半张脸一起打量着,
老实说,
上辈子的自己,长相,还算可以;
和丑是不搭边的,身形英挺,也有气质,白大褂一穿,还真不赖。
当然了,比起能吃上赘婿这口饭的徐乐,还是差了不少。
“知道了,马上就来。”
听到通知后,“周泽”马上离开了卫生间,而那边过道里,受伤的老者已经被送了过来,正在咳着血。
“准备手术器械,快!”
老者的形象,也很清晰,一身灰色的唐装。
“我…………我…………不想死。”
“放心,你不会有事的,我们会帮助你的,你死不了。”
“不…………不…………下面…………下面…………下面真的太可怕了…………”
周老板一直死死地盯着这个老者,多年之后,再度看见这个老者,周老板很想在此时看出他的秘密。
接下来,
应该是老者要用指甲抓破自己的手臂了。
“你稳定一下情绪,放轻松,你的生命不会有问题。”
“我不想……不想再下去了……他们……他们发现我了……我……他们发现了我……”
周老板的目光当即放在了“周泽”的手腕位置,
老者说话时情绪很激动,而这种重伤的病人,其实最害怕的就是情绪激动,因为这样很容易牵扯到伤口以及其他病灶,给救治带来更多的麻烦。
果然,
老者手上的黑色指甲开始刺入“周泽”的手腕。
“嘶…………”
“周医生,你的手!”
“我不下去了……不下去了……不下去……哈哈……咳咳咳…………”
老者的指甲,并没有特殊的气息环绕,但那种深沉如琥珀的色泽,还是让人难以释怀。
画面,在此时开始定格。
无论是担架车上的老者,还是“周泽”以及身边的一干医护人员,都停滞住了。
湖妖的声音传来:
“需要,重放一遍么?”
周泽抬起头,老实说,还是没看明白,因为,真正有价值的过程,就这么一小段时间一小段的对话。
老者的话,听起来,像是从地狱里逃出来的恶鬼,正在躲避阴司的追查。
周泽抬起头,想看看身边半张脸是否发现了什么,却发现站在自己身侧的半张脸,嘴巴微张,双拳紧握,眼里,开始泛起一抹赤红。
像是,受到了什么极为恐怖的刺激。
他发现了!
他肯定发现了什么!
周泽抬起手,示意湖妖可以结束了。
四周的画面开始荡漾和虚幻起来,像是颜料被水枪给冲刷,而后归于湿漉漉的褶皱,到最后,水雾很快散去。
卧室的情景再度浮现而出,除了鼻尖似乎还残留着些许的水汽,房间里,已经不见丝毫的潮湿。
湖妖依旧跪伏在周泽身前,周泽的手,也依旧放在其头顶。
而半张脸,
哪怕是这“虚幻”的画面已经结束了,
他却依旧愣在那里。
老实说,周泽很难想出,到底是怎样的事情,可以让半张脸失态如此。
首先,半张脸无牵无挂,且他的性格和行事作风,也更像是一个极端放大版的铁憨憨。
这样子的一个“莽夫”,有什么事儿,第一反应都是直接莽过去,懒得多哔哔丝毫。
他的一生,可以说很漫长,但要是剔除掉在峨眉山下被囚禁封印的那段时间,其实,也不算特别的长。
真正的脱离赢勾,无拘无束的岁月,可能时相当的短暂吧。
所以,
你到底是发现了什么?
“喂?”
周泽伸手,在半张脸面前挥了挥。
半张脸的目光,开始重新聚焦,但聚焦之后,却死死地盯着周泽。
“怎么了?”
如果不是清楚,不唤醒赢勾根本打不过眼前这位,甚至可能就算是唤醒了赢勾也不见得真的能打过眼前的这位。
周老板真的恨不得上去直接给这家伙一巴掌,
卡在这里装震惊,
却不说一句话,
你想断死谁?
“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半张脸忽然大笑起来。
周泽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因为在半张脸的周身,已经出现了一股股黑色的气旋,显然,这是真正的有暴走失控的倾向,否则断不至于连自身的气息都无法收敛了。
…………
书屋一楼,
正在准备着哀悼宴……正在准备聚餐的书屋众人依旧在有条不紊的忙碌着。
哪怕平时不进厨房的那些个,在此时也都在找个力所能及的机会帮忙打个下手。
颇有一种,唉,不管怎样,上柱香吧的感觉。
大圆桌上的硬菜,也是一道接着一道,许清朗的厨艺,在此时得到了真正的呈现,宛若一个老艺术家,正在展现自己的一生所学。
安律师则是凑到了老道身边,
老板现在人不在楼下,他自然可以和老道亲近亲近了。
毕竟,自己现在的这个位置,还是人家老道帮自己打下来的,如果不是老道的存在,那些阎罗们又怎么可能会对他称兄道弟?
其实,老道站在那儿,书屋里,不想舔一下的人,真的没几个。
但如何舔,以何种方式去舔,敢不敢去舔,却成了困住大家的最大要素。
好在,深谙舔道的安律师对于这些困难,自然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他从吧台下面,取出了一个小包裹,打开包裹,里面又一个木盒。
安律师端着小木盒,走到了老道身边。
“大人。”
老道没理会安律师。
虽然在前不久,是他把这头安律师送上了阎王的位置上的。
但这仅仅是他和书屋老板的交易,现在,自己的画,也已经挂在这堵墙上了,这交易,也算是完成了。
“大人,您看看,这成色,如何?”
老道闻言,低下头,看向安律师盒子里的东西。
那是一块块看起来像是石头一样的玩意儿,色泽晶莹。
老道嘴角浮现出了一抹笑意,似乎被勾动了过往的心绪。
安律师一看,知道自己猜对了,这也算是投其所好了。
这个东西,是安律师根据老道的衣着款式外加大概推算出的老道所生之年代选出来的。
就像是现在不少成年人看见“纸板儿”和“铁环”时,也都会被勾起自己小时候的思绪回忆一样,安律师也是用这个方式,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这玩意儿,叫五石散,也可以叫为寒食散。
听起来,像是药,主要成分是钟乳石、赤石脂、硫黄、紫石英、白石英等天然矿石以及一些中草药。
曾一度被拿来当作治疗伤寒感冒的药物,但就像是伟哥一开始是被拿来当降血压药研发的一样。
这个东西,在魏晋时期,成了风靡之物,因为这玩意儿服用之后效果上就跟嗑药了一样,有致幻的效果,所以,可以说是那个时期的d品。
为什么一直说魏晋时期多风流狂士?
大多,就是服散服出来的,一群贵族,天天嗑药,天天飘飘欲仙,能不风流能不不羁么?
当然了,这玩意儿副作用很大,服散提前成老年痴呆的不知多少,甚至直接嘎屁了的也有很多,书圣王羲之,就是此道的深度爱好者,同时,也深受其害。
不过,这些副作用对普通人来说,确实危害很大,但对于老道这个级别的存在来说,就真的可以说是……雅趣了。
“服一剂?”
安律师谄媚地问道。
老道笑而不语,抬起手,又停住了。
“我这儿器具齐全,这就给您拿去。”
魏晋风流,讲究一个仪态潇洒,哪怕是聚会嗑药,也得有一大套的工具,和流程。
大家就算是嗑药,也得嗑出个仪式感,仿佛在举行祭祀一样。
若是让魏晋时期的一个服散发烧友穿越过来看见当代人是怎么吸D的,
估计会马上面露鄙夷之色,骂一声:
“粗鄙下贱之举,不配与吾等为伍。”
只是,正当安律师拿着器具同时在为自己这次创新意的拍马屁的成功而沾沾自喜时,
上方,
忽然传来了一阵笑声,
紧随其后的,
则是一股恐怖的威压,
当即倾轧了下来!
老道的身形直接自原地消失,出现在了二楼卧室里。
此时,
半张脸身上已经露出了血红色的铭文,身上暴戾的气息已经难以压制下去。
老道一见,
当即上前一步,
一只手抓住了半张脸的肩膀。
下一个瞬间,
老道和半张脸的身形出现在了通城边上长江入海口的位置。
“哈哈哈哈…………啊!!!!!!!”
半张脸近乎癫狂地咆哮而起,在此时,完全释放了出来!
一时间,
于这江海之面上,
掀起了滔天巨浪!
雷蛇于天幕中疯狂游走肆虐,
狂风如凶兽般奔腾呼啸冲击。
于周遭不明真相的凡人看来,
此情此景,
宛若台风过境!
第七十七章 我是个什么
“好端端的,大家都等着开饭吃好说不定是最后一顿的团圆餐,你这又是发得哪门子的疯痴。”
老道看着自己前方跪伏在海面上的半张脸,有些没好气地指责道。
先前,
若不是他及时出手,以先前的声势和波澜,要是直接宣泄在南大街那种人口稠密的市区中心,那所带来的伤亡将是极为可怕的。
当然了,也不是说老道忽然心怀苍生了,而是既然自己已经和那位书店老板达成了协议,自己这边也完成了承诺,自己的这幅画也才刚挂上那堵墙还没多久,要是一遭被毁,那自己先前所做,岂不是全成了白费功夫?
“呵呵…………哈哈哈…………”
半张脸继续在那里发出着这种笑声,只是这笑声,已然越来越冷。
老道微微蹙眉,他感受到了,先前的引爆,并不是宣泄的结束,可能,只是暴走失控的真正开始。
即使是老道,也很难以想象,一个虽说被关押封印了很久但寿命也能够以“千年”来作单位计算的存在,
到底是遇到了什么事儿,
才会使得其癫狂若斯?
一缕缕暗红色开始自半张脸身上溢散出来,以肉眼可见地速度将四周的海面所覆盖。
这种“红”,红得让人触目惊心。
绝望、愤怒、死寂……种种负面情绪开始倾泻下去,此时此刻,已然形成了一种属于自己的磁场,宛若结界。
“还不克制!”
老道口吐真言,字字铿锵!
之前的那位“老道”,确实是书屋的员工不假,但眼下的他,可绝没有为书屋鞍前马后擦屁股的自觉。
也不想将自己的时间,虚耗在这里,陪着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受了打击的人在这里发泄脾气。
然而,
半张脸到底是半张脸,
其实,
自打复活以来,
虽说吞了那位女獬豸分身,
但你要说已经复原了多少,还真谈不上。
只是,
底子,层次,身份,境界,
到底是摆在这里。
老道的真言没能震慑住其心神,反而等来了对方极为清冷的回应:
“克制?我为何需要克制,我算是个什么东西,居然能用上‘克制’二字?”
老道眉毛一挑,待欲言语时,却又被半张脸抢白:
“活了千年,活出了一个笑话,自以为活得潇潇洒洒,却终究是别人眼里的笑话。”
“谁会去笑话你?”老道问道。
“我自己。”
半张脸双手猛地一拍身下海面。
“轰!”
刹那间,
下方,
出现了一张赤红色的巨脸,巨脸的表情氛围狰狞,而老道本人,则正站在巨脸的鼻尖位置。
恐怖的海啸,在此时被掀起。
巨脸张开嘴,
发出了咆哮之音,
欲要将老道直接吞噬!
真正的强者对决,一举一动,都堪称毁天灭地!
老道虽惊却未慌,
单脚下踏,
苍穹中,似乎也有一道沉闷的响声传来。
这一脚下去,
其身下的赤红色巨脸也是为之一颤,冲势阻滞。
然而,在下一刻,四周海面下方忽然窜出了两只粗壮无比的巨臂,直接抓向了老道。
老道双手撑开,两道紫色的光圈出现在其身体两侧。
“嗡!”
巨臂来势汹汹,却终究还是被这光圈所阻挡。
而老道的眼里,已经流露出了不耐烦之色。
“切勿放肆!”
若是赢勾本尊亲至,老道倒是不介意给赢勾一个面子,毕竟他当初一口一个哥又不是没叫过,就算是自家家祖和赢勾都是平辈论交说不得还得坐一个下手,自己这儿稍微热情敷衍一下,那是真的没什么心理压力。
但眼前这厮又是个什么鬼?
说好听点,算是一时枭雄,说不好听点,不就是赢勾的一件遗蜕么!
不过,老道话刚说完,下方坐在海面上的半张脸身躯直接炸裂开来,直接没入了海面之中。
随即,就是顷刻间的大海沸腾,先前被老道一脚踩断势头的那张巨脸,再度发出了一声咆哮,开始迅猛的向上。
随之而出的,则是下方的脖颈以及更下方的胸膛,两只巨臂的力量,更是增加了数倍!
老道身侧的紫色光圈在此时竟然已经开始了扭曲,显然是难以为继了。
“呵呵。”
先前在地狱,常侍的认怂,十殿阎罗们的背刺,老菜帮子们的死道友不死贫道,让老道没能亲自出手过把瘾,导致那一口在三亚面对地藏时的憋屈之气还没地方可以撒出来;
再加上眼下这厮三番两次地撩拨自己,
老道终于不打算忍了。
“天地浩浩,吾神自立,苍穹为柄,雷霆为势!”
自苍穹之中,顷刻间出现了一道赤色的雷霆,于乌云之中疯狂地游走,同时在吞噬着其他的雷霆。
下方的红色巨人则是更为狂暴的开始击打撕咬老道的防御,
在防御破损前的刹那,
老道周遭空间一阵扭曲,
其身形更是在转瞬间挪移出去数百米。
食指和中指一夹,
先举过头顶,
再向下指去!
“轰!”
粗壮如柱的赤色雷霆直接被接引了下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直接轰在了居然身上。
顷刻间,
巨人的左半边脸直接被轰成了渣滓,连带着左侧胸口位置也被一并削除,磅礴的巨人身躯,被老道所接引下来的赤色雷霆直接融掉了一大半。
末代之威,恐怖如斯!
“吼!”
然而,
只剩下半截身躯的巨人却再度发出了一声嘶吼,其剩余的身躯开始随之融化,鲜血、骨肉,直接飞升上天,竟然直接在这片天空上将老道给包裹了下来。
远远地望过去,像是又一轮旭日升起!
老道目光凝重,他从不担心自己会打不过这厮;
事实上,
真论起战力,
整个阴阳两界,能打得过他的,真的寥寥无几。
能打的,没他能苟;
能苟的,没他能打;
若非忽然对那一幅画痴迷,意气不复,只要他想,顷刻间就能重新缔造出一个超过自家祖上的基业!
只是,
眼下的这颗肉球,却已然触动了他的敏感神经。
僵尸,最为强横的自然是其可怕的体魄,而半张脸脱胎自赢勾,本身基础自然是属于僵尸之中最为拔尖之列,且自己更是在某方面青出于蓝,其意不灭,其躯不朽!
哪怕是当初一个人拿着刀去当了个泰日天,被围剿之下,那帮老菜帮子和仙族遗民依旧没办法将其杀死,只能削其骨肉,只留半张脸存其念将其封印下去。
如今,半张脸自家人知道自家情况,如果说赢勾是杯子漏底的状况,那么他便是那个无根浮萍。
而真正的强者对决,往往比拼的是底蕴和积累,在这方面,他完全不占优势。
唯有此时,以自己不灭之念,以自己的不朽之躯,化为牢笼,将这末代府君直接封死!
将自己化作牢笼,去封锁别人,这何尝,又不是在封死自己?
能做出这种举动,这也足以可见半张脸此时的疯狂!
他是真的无所谓了,没什么不能舍弃,也没什么不能放下的了,他先前本就无意在乎周遭凡人性命,眼下,发泄时又遇到了老道的阻拦,所以,这股子疯念,自然就落在了老道的身上。
而这其中,老道是最为尴尬的,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莫名其妙地,
自己只是站在书屋楼下看了一整天的画,
结果却落得个眼下这般结局?
这囚笼,他倒是可以打破,但至少得需一甲子之功!
但他又怎么愿意花六十年的时间在这里“愚公移山”?
要知道,他之所以还留在书屋,只是想最后给那位书屋老板送行罢了,连是否看其对决轩辕剑都没拿捏住主意呢!
然而,对方这种近乎无赖的方法,却又真的让府君大人有些无可奈何。
纵使府君有很多种办法可以十拿九稳地击败眼前这厮,但这种局面之下,却也依旧没有可以迅速破局之法。
“你到底……怎么了?”
老道不得不再度放缓了语气。
“我……到底是什么?”
半张脸的声音自这囚笼四周散发出来。
“本府认识一个不错的医生,是那位书屋老板的发小…………”
“我到底算是什么……”
半张脸,只是单单在重复着这句话。
“你到底因何发疯!”
“我到底算是什么…………”
老道深吸一口气,沉声道:
“你有怨么?”
“无怨…………”
“你有恨么?”
“无恨…………”
“既然无怨无恨,此番疯痴又是为何?
过去终究是过去,当下终究是当下。”
“我到底算是个什么…………”
“…………”老道。
此时,老道是真的有些心累了。
“我到底算是个什么…………”
老道当即抬起头,直接到:
“你就是个屁!”
不停重复地自语声忽然中断,
紧接着,
这恐怖的囚笼也逐渐地散去。
老道有些愕然,这疯癫,来得快,去得也快?
即使是身为府君,对此番变化也是有些始料未及。
再低下头,
老道看见下方的海面上,
半张脸躺在哪里,
眼睛望着天幕上的自己,
眼眶之中,满是自嘲,周身散发出来的,则是那种极尽萧索落寞。
“是啊,我就是个……屁。”
莫慌,今天打算多写点
第七十八章 你已经死了
“老板,晚餐准备好了。”
莺莺推开卧室的门,走了进来。
老道忽然离开了,书屋大部分人其实都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其实,别说是他们了,就是周老板这个当事人,也不是很清楚。
只是,半张脸毕竟不是林妹妹,周老板也不是宝哥哥,
受刺激了,人被老道带走了,
嗯,
带走了就带走了吧。
周老板也没什么兴致说要追上去安慰安慰人家,
毕竟,
眼下,
他才是最需要被安慰的那个宝宝。
“好,我下去。”
到底是书屋上下给自己准备的哀悼宴,不吃也确实不合适,外加自己也确实有些饿了。
下了楼,
大家都已经围坐在圆桌边了,不过首位还是空着的。
也没有那种很肃穆的哀悼送别氛围,大家在安律师的带领下,很热情地说着话,刻意地营造出一种看似很正常的氛围。
就连有社交恐惧症的庆,也在努力地说着一些根本就不好笑的笑话,脸憋得红通通的;
小萝莉则是很兴奋地拿着小男孩从三亚带回来送给自己的新首饰在炫耀着,装作自己很俗气市侩的样子;
唉,真是难为这帮阿姨了。
在这个当口,你过分哀悼也不好,毕竟老板还坐在这儿,还活着;
但你要去主动地加油打气,也不合适。
这种感觉,对于书屋众人来说,仿佛都是爹妈,看着即将奔赴高考考场的自家孩子一样。
叮嘱太多,怕孩子紧张;
宽慰太多,怕出反效果。
“吃饭。”
周泽拿起筷子,说了一声,然后夹起一块海参放入嘴里。
这一道葱爆海参展现出了许清朗的厨艺巅峰,
无论是从味道还是口感上,都堪称完美。
“吃吃吃,大家吃。”
“对对对,都举筷子啊。”
周泽就着菜,吃了半碗饭,又喝了一碗汤。
等吃完后,放下筷子,起身,走到沙发那边躺了下来。
莺莺送上来一杯茶。
其实,刚吃过饭,无论是躺下来还是喝茶,都不符合养生之道,对肠胃都是一种压力。
道理大家都懂,但大部分人还是选择让自己在有限的生命里过得更舒服一些。
更别提,
周老板还习惯性地抽出了一根饭后烟。
圆桌那边,大家还在继续吃着饭,毕竟,坐在饭桌边,还能“砸吧砸吧”着嘴,至少有点事儿做,而且这饭菜,做得也确实好吃。
要是下了饭桌,和老板面对面地坐在那儿,反而拘束,也不晓得该说些什么。
半杯茶下去,一根烟抽完,周泽下意识地想喊莺莺过来给自己再倒一杯咖啡。
颇有一种趁着现在我还在,多奢侈享受一口是一口的感觉。
只是,
刚欲坐起身,
目光却落在了书屋外面的南大街的路灯上,
黄色的路灯里,
映照出了,
一把剑的影子。
这让周老板顿时兴致全无。
或许,可能还真有人不是被轩辕剑杀死的,而是被轩辕剑以这种方式逼得自杀的也说不定。
面对这种近乎无法抵挡的劫难,
站得再高的人,和凡人也没什么区别,
都是一剑的事儿罢了。
所以,有时候一些心理优势一些经验什么的,其实都没什么用。
周泽干脆起身,推开书店门,走了出去。
屋子里太闷,他想去逛逛。
安律师准备起身跟着去,但见莺莺已经抢先一步拿着雨伞跟着出去后,安律师犹豫了一下,还是坐了下来。
老板离开书店后,
饭桌上原本热闹的众人,一下子就又都恢复了安静。
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宛若是一场梦,因为太不真实,且随时都可能醒来。
他们跟在安律师后面,回地狱后,就是平等王府里的真正权贵,在地狱也是说话有分量的角色,但他们自己心里也清楚,真正支撑着他们的,还是那一山一海。
然而,老道先前站在那儿一直盯着画看的举动,让人真的是有些莫名其妙;
而老板也即将迎来轩辕剑的大劫,生死难料。
他们现在蹦跶得又多欢,等这一山一海一旦出了问题,他们以后哭得就会同样的有多惨。
安律师深吸一口气,
拿起旁边的大瓶子装的老许亲自酿制的梅子酒,
一个一个地给他们满上,
同时,
用力地说道:
“愣着干嘛,喝!”
今朝有酒今朝醉,
他安不起这辈子,哪怕只是只能当一天的平等王,
他娘的,
值了!
…………
雨一直下,气氛不算融洽。
南大街街面上人流比以往少了很多,其实,对于通城人来说,台风,真的不算是多么可怕的存在。
比之福建沿海的居民时不时地要面对台风的考验,比之西南地区的人民时不时要面对地震的摇摆,
于身处于长三角地区的通城人来说,这些年,他们唯一真正算得上是有影响的自然灾害,也就是内涝了。
而这充其量也就是导致城市积点水外加农田里的菜被无法排出的水给淹死,固然有损,但还真不至于让人有多么的惊慌失措。
只是这大风天的晚上,也的确没多少人有兴致再来逛街了,这街面上甚至有不少商铺都已经提前关了门。
莺莺帮周泽撑着伞,走在周泽身后。
周老板双手放在裤兜里,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往哪里去;
好在,这漫无目的的乱逛似乎真的和这大风雨夜的氛围很是契合。
前方,
恰好有一辆车驶过,
车主没什么素质,
哪怕看见路边有行人也没有去减速,甚至还故意踩了下油门;
仿佛此时坐在车里的他和在外面雨夜里地行人,处于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份地位。
轮胎溅起了水花当即飞射了过来。
在周泽眼里,似乎是一把把的利剑,正在向自己砍来。
莺莺马上将雨伞挡在老板身前,将这大半水花都挡下了。
周泽则是食指指甲长了出来,同一时间,那部轿车前面的水洼处忽然结冰。
“砰!”
可能有一大半的老司机开了那么多年的车却从来没用过防滑链,
很多人也不明白,在结了冰的路面上开车到底有多恐怖,
这种感觉,是实实在在的——灵车漂移。
轿车在做了好多个托马斯回旋之后撞在了电线杆停了下来,车身开始鸣叫起来。
其实,对于周老板来说,你平时皮一皮,完全可以装一装人生大度顺带可以教育一下自己身边的女仆什么是与人为善,
而恰好在自己心情不好时你皮了一下,
那就,
抱歉了。
身上虽然也湿了不少,但周泽还是选择继续往前走,莺莺继续跟在后面。
周泽觉得,
最好自己走着走着,轩辕剑就真的来了,因为他的内心,早就被这无数次的来自轩辕剑的暗示给折腾得无比烦躁。
能把一个人生目标只是晒太阳喝咖啡的咸鱼,
折磨到恨不得要喊出“快点来吧,大不了二十年后还是一条好汉”,
这就足以可见这轩辕剑到底是多么一个磨人的小妖精了。
恰好,
前面迎来了一个故人。
老道的道袍也在这雨水里湿透了,
其实,
若是他想,
不光是在这大雨天,哪怕是海底两万里一游,也能做到浑身上下依旧干燥。
可能在这一天,在这个时候,想要淋淋雨,让自己静一静的人,确实不止周老板一个。
二人在距离十米的时候,周泽开口了:
“回来了?”
老道点点头:
“回来了。”
紧接着,
老道又道:
“走啦?”
周泽点点头,
“走啦。”
交流时,双方都没有停下脚步。
相遇,相交,再相错。
老道要回书店继续看自己的画,
周老板要继续自己的闲逛。
一直到二人的距离,已经拉伸到在这雨夜里都无法互相看见背影时,
老道停下了脚步。
他看见前面雨帘里,走过来一个撑着红伞的女人。
伞是红色的,但女人身上的裙摆,却是白色的。
白色的高跟鞋,白嫩的皮肤,
透露着一种属于少女的清纯和美好。
老道之所以停下来,并非是为了欣赏美。
虽说末代府君的口味没有真正的那位老道那么重,但也早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层次。
早初还不是平等王的安律师曾调侃过,人末代估摸着不喜欢女人,喜欢猴子。
这种欣赏美的层次,不光是脱离了年龄的束缚,也打破了物种的隔阂;
甚至,还说不得喜欢男猴子,这更是击碎了性别的鸿沟。
当然了,这些话,如今的平等王安是绝不会再说的,谁敢说,他就弄死谁,为府君大人的名誉而战!
撑伞的女人走到老道的面前,
老道忽然开口道:
“不出来,还能苟活,这一出来,也就只剩下半口气了。”
女孩儿微微一笑,道:
“反正,他之后,也就轮到我了。”
老道点点头,似乎觉得对方说得很有道理,但男人到底是喜欢在女人表现一下自己的,就像是雄性猩猩喜欢在求偶时捶打自己的胸膛一个道理。
“你爹的剑,好像不够锋利,没能劈死我啊。”
少女微微抬起下颚,
道:
“为何我感觉,你已经死了?”
晚上还有。
第七十九章 泰山归途
雨水,不停地击打着周围,它们从天上落到女孩儿的红色伞上,再从伞的四周落下,形成了一道雨帘。
伞下的女孩儿,笑靥如花。
聪明的女人,大概只有在面对自己喜欢的男人时才会犯傻。
很显然,眼前的老道,绝不是这一款。
而面对少女的反击,
老道也只是笑笑。
低下头,
鞋底在水洼处踩了踩,溅起了不少水花,
“你何必来?”老道问道。
少女没回答。
“看来,你爹是真准备大义灭亲了?”
少女依旧没回答。
老道挠挠自己早已经湿漉漉的头发,迈开步子,继续往前走。
少女则是继续撑着伞,向自己的那个方向走去。
双方的距离还没拉开多远,
老道就停下脚步,摆摆手道:
“你很了解他?”
少女停下脚步,
老实说,
她并不算了解她,
若是真的了解他,
也不至于先后两次被那个男人无情地甩开,
到最后,
落得个自己从安息之地出来,都已经打上生命倒计时的标签。
无论是之前在峨眉山,还是前阵子在书屋门口,她两次来,其实都输了,不光是输了,还亏损严重。
每一次,都把自己的大半给折在了这里。
连续折个几次,都快把自己给折没了。
但,好在,反正自己也时日无多了。
那把剑,已经悬在那个男人眼前了,落下去的时间,无非就是今晚或者明早罢了。
估摸着,
这场雨,这场台风,
还没结束,还没离开,
这剑,
就能落下了。
下一个,也就是自己了,时日无多加上另一个时日无多,谈不上负负得正,但很多东西,其实都已经可以说是无所谓了。
“比你,了解吧。”
“真的?”老道脸上浮现出了笑意。
“真的。”
“那你说,他会死么?”
“会死的。”
少女没有做什么犹豫,直接回答道。
老道舔了舔舌头,他很想拿自己当例子,但正如先前少女所说的那样,他自己,根本就算不上一个例子。
这种感觉,让人有些不爽,明明自己已经成功了,却终究没能得到成功者应得的鲜花和掌声。
反倒是把自己弄得像是个孔乙己,
一圈人围着自己,就是笑自己已经死了,
任凭自己再排出多少个大钱,再说出“死”字有多少个写法,
都没用。
或许,
最大的问题是,
他可能自己都有些不坚定吧。
“你也活不了的。”老道感慨道。
女孩儿不做理会,继续撑散,迈开了步子,
“我是,他的女儿。”
“但他是人主!”
老道马上扭头看向那个女孩儿的背影,
他的大喊声,在这个台风雨夜显得有些零碎。
“他是人主,他为这人间立下了这个规矩,为什么你们女人,总是喜欢这么天真?”
许是最后一点不甘心吧,又像是最后的质问。
老道这个时候,显得有些不复以往的风度了,但他是真的顾不得了,也不打算再去计较这些个东西。
先前,大功告成之际,地藏先在自己面前秀了一波;
刚才,往回走回家时,这个女孩儿又对着自己刺了一把!
是人是鬼都在秀,只有府君在挨揍!
这让老道怎么可能继续维护住自己内心的平稳?
何况,他本就不是一个内心平稳的主儿。
“他死了,但那个他,还会活着。”女孩儿扭过头,看向淋雨的老道,“他活着,也就好办了。”
老道愣了一下,
到了他们这个级别,
很多话,
真的是一点就透了,
轩辕剑下,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你能想到的,别人大概也想过,别人尝试过的,你大概也曾深思熟虑过。
到底是干系道自己存续与否的大事儿,没人真的敢不放在心上。
女孩儿说的“他”和“他”,一个指的是赢勾,一个则是指的是“周泽”。
赢勾会死,
但大概率,
周泽会活下来。
而女孩儿的目标,就是周泽。
她就是在跟着周泽后面走,
等着那把剑下来,
等着那把剑将那个她这辈子最爱也是最恨的男人杀死,
然后,
她将捡起那个剑下的幸存者,
你可以说他是一件铠甲,也可以说他是一件衣服,
她要做的,
只是把他穿在自己的身上。
轩辕剑,是她父亲的剑;
周泽,则是刚刚从剑下得生的人;
她眼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肉身,作为僵尸始祖之一,肉身存在与否,对于她来说,真的不重要了。
肉身,无非就是一具皮囊。
父亲的剑,加上刚从剑下得以幸存的周泽肉身以及灵魂。
有这两件事物在手,
她大概活下来的机会,会大一些。
你可以说着有些一厢情愿,但不得不说,确实是一个法子。
这个法子,不是没人想过,但哪怕想过也没用,
因为有一个关键点,只有她一个人才能满足,
那就是,
她是黄帝的女儿!
你可以说这个方法很可笑,因为并非百分百能成功,但在轩辕剑下,谁都没有去嘲笑谁的资格。
“我不是,也可以么?”
老道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脸。
女孩儿撑着伞,笑得花枝招展,仿佛听到了这个世上最大的笑话。
“我说过,你已经……死了啊。”
老道也笑了,
干脆蹲在了水洼里,
像是个得了老年痴呆的老头儿,
他单手拍打着水洼,像是顽童不顾之后自己母亲的责罚在玩乐,笑道:
“你哪知道那位书店老板能活下来?”
闻言,
女孩儿沉默了,
不仅仅是沉默,脸色,更是直接冰冷了下来。
老道先前问过她,她是否了解他。
其实,她真的不了解她。
但她却能以一次次的血淋淋的失败,一次次的苍白的撕心裂肺,
去证明了一件事,
证明了那个叫做周泽的人,在他的心里,到底是个什么地位。
这是出自于一个女人的直觉,女人,在这方面的直觉,是天生的;
她能清楚地感知到自己的竞争对手是谁。
赢勾,
会让他活下来的,
她坚信,
她笃定!
“他,会活下来的。”
而赢勾,而那个男人,则会死去。
结束他那段,轰轰烈烈的一生。
而一旦那个男人死去,剩下的那个叫做周泽的人,
在失去了赢勾的力量后,
他,
又算得了个什么?
一个普通人?
说好听点,一个僵尸?
但僵尸,在她面前,又算得了什么?
“你要阻我?”
少女问老道。
老道摇摇头,道:“我和他,恩债两消了。”
言外之意,是他不会插手。
“好。”
少女继续撑伞往前走。
老道则是背靠着电线杆坐了下来,反正身上早已经湿漉漉的了,也没什么放不开的了。
等到少女的背影,也已经消失在前方的雨幕中后,
老道又“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都以为,自己很聪明呐。”
感慨完后,
老道抬起头,
路灯的光,有些刺目,而周围的大雨,则是让这路灯的光芒有些涣散,营造出了一种类似于月晕的效果。
在这一片迷蒙之中,
老道仿佛看见了很多人,但他并没有让自己的思绪在这里停留住。
伸手,拍了拍自己的下颚,而后撑着地面,重新站了起来。
他开始往回走了,
这条路,
有人在往前走,
而他,
则和他们背道而驰。
生者向前,逝者往后;
好在,走了这么久,书屋,也终于在眼前了。
隔着玻璃,安律师就看见在外面淋雨的老道,他马上撑着伞冲了出来,帮老道挡雨。
伞全都遮挡在老道的身上,安律师身上的衬衫,早就湿透。
老道没急着进门,而是看向安律师,问道:
“以前给你加老爷子打过伞么?”
“没有过。”安律师倒是显得很实诚。
上辈子他可是广州阔少,整日里忙着玩乐戏耍,纸醉金迷,一直等到他爹去世,家道中落后,才明白了人生的道理。
但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子欲养而亲不待了。
老道点点头,
安律师则是补充道:“这不是,为了混口饭吃么。”
拍马屁是为了吃饭,毕竟,这个世界上,估计也没人真的天生骨子贱,喜欢拍马屁。
老道的目光扫向屋子里的众人,最后,又落在了安律师的脸上。
他的手,放在安律师的肩膀上,拍了拍。
安律师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酥上了几分。
紧接着,
老道又回过头,看向身后黑黢黢的雨帘,
道:
“你们老板,往那儿去了。”
“嗯。”
老道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而后,终于推开门,走了进来。
书屋的众人,除了陪着老板出去的莺莺,其余人都在这里。
当老道进来后,大家的目光自然也就跟着老道移动。
老道不顾自己身上早已湿透,当然了,书屋的员工也不会去介意他把地板给弄脏,任由老道就这么趿拉着水渍,又走到了那幅画前。
老道的双手,抚摸着画卷。
嘴唇,有些干裂。
地藏升天时,给了他一刀;
先前的少女,也给了他一刀;
轩辕剑,其实也给了他一刀。
但……
“我没死!”
老道忽然发出了浑厚的声音!
这一声,
震得书屋众人一个个脸色苍白,府君的气场,哪怕是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不能承受之重,虽然府君并没有去刻意针对他们。
紧接着,
老道发出了一声叹息,
仿佛先前的峥嵘,只是最后的一抹不甘在宣泄,如同……回光返照。
“唉,
我只是,
想你们了……”
第八十章 吾心安处即为家
安律师走到老道身边,老实说,这样子的一个情况,就是擅长没有舔的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去舔的安律师也有些抓瞎了,根本就……无处下口。
他甚至不敢距离老道太过近,天知道在这种精神明显有些失常的情况下,老道会不会忽然控制不住自己?
这要随随便便一巴掌下来,
自己这个新鲜出炉的平等王安,
卒。
老道的眼睛,有些迷离了,似乎看东西,都不是那么清楚了,不得不把自己的脸,向这幅画凑得很近很近。
最后,
老道忽然双手往画卷上一拍,整个人后退了好几步。
他的眼睛里,开始出现了挣扎之色。
这一切,都被安律师收归于眼里,在这一刻,他心里甚至产生了一种自己正在见证历史的感觉。
哪怕是已经登上了王位,但说实话,至少在这个书屋里,安律师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地位和身份到底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
书屋的外头,依旧还挂着“姑妄听之,如是我闻”的匾额,他还是书屋的安不起,是书屋的管家。
他依旧在小心翼翼地伺候着书屋的这几位大老板。
而眼前这位,刚刚资助了自己的大老板,明显不正常了。
府君,
本该是那一身白衣,风度翩翩的形象,他的身上,洋溢着的是无比的自信!
他瞧不上自己的祖上,认为他们只是躺在初代老祖基业上尸位素餐的朽木罢了;
他看不上地藏,认为他过于天真;
他看不上太多太多,
甚至连在面对那让人绝望的轩辕剑时,
他都敢去动心思布局千年去钻那个空子!
只是,
在此时,
府君的眼里,除了自信以外,多出了迷茫,多出了忐忑,多出了愧疚,多出了疑惑等种种情绪。
因为一,而纯粹;
因为多,而杂乱。
人的眼睛,也是一样,府君的眸子,开始变得浑浊起来。
安律师抿了抿嘴唇,却不敢说什么,他也不清楚自己现在到底该去说什么。
明明府君大人已经大功告成,明明已经从轩辕剑下躲了过去,明明都已经三下五除二地说让自己当上平等王就让自己当上平等王了。
但怎么越看越消极下去了?
这会儿,安律师毫不怀疑,若是府君大人以这种形象在社交软件上发一个“我不想活了”,绝对能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因为无论是从神态到细节动作,哪怕是奥斯卡影帝也难以演绎出这种深入骨髓的轻生漠视。
老道举起自己的双臂,
而等到他再度睁开眼时,
四周,
不见书屋一人,也不是书屋的布景,自己正站在一处阁楼里。
阁楼内点着熏香,这味道,带给人很深的回忆。
老道身边的墙壁上,有着一幅幅画像,画像中每一个人,都是一派仙风道骨的模样。
这是,他的历代先祖。
老道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
尤其是在看见画卷中已经有几个和他比较近的先祖已经从画中走出来对自己呵斥的时候,
他的笑容,开始变得更加的灿烂。
最终,他的目光落在了正首第一张人物画卷时,看见了画卷中的初代,也是和自己一样在笑。
老道不笑了,
他收起了笑容,面容开始严肃,然后躬身,拜了下去。
等到老道直起身子时,阁楼开始在燃烧,火焰正在四处蹿腾。
老道没去理会,他就站在这里静静地看着,看着大火将这里的一切给吞噬,等到火光旺盛到最高的那一刹那,四周的一切,又都消失了。
在其面前,出现了一尊佛莲,佛莲上,地藏双手合什,一身普通的袈裟,脸上戴着面具。
“升天,又回来了?”
老道开玩笑似地问道。
其实,这个答案真不重要了,因为地藏,不可能回来的。
此情此景,无非是自己的自说自话。
只是,身为末代府君,他的感性在此时居然已经超越了他的理性占据了内心的主流,也确实是一桩让人根本就无法想像的事情。
“都这会儿了,还不揭开面具么?”
“揭开了的。”
地藏的声音,自老道身后响起。
老道回过头,看见站在自己身后的地藏,其脸上,已没有了面具。
“我说,天上的风景,好看么?”
老道又问道。
地藏点点头,“美不胜收。”
“哈哈,那我没去看一眼,还真是遗憾呢。”
菩萨再度点头,“确实遗憾。”
“但我,还活着,你却,已经没了!
我还能继续存在着,而你,就只能出现在我的思想里!”
地藏普通的面容上,依旧挂着平和的微笑,面对老道的话语,他仍然时点头:
“是的。”
“呵呵,哈哈哈哈!”
老道再度大笑了起来。
然而,
地藏却在此时转过身,在其面前,出现了一片无垠的虚空,而这虚空之中,则开始出现一道道摧残无比的光芒。
“生,是为了遇见。”
“呵。”
“你知道么,那里的风景,真的很美。”
老道的双拳猛地攥紧。
他猛地抬起头,
眼里,
有一道道紫色雷霆在闪烁:
“雷霆洗目,净我灵台!”
刹那间,
眼前的地藏菩萨开始扭曲,开始被撕裂。
接下来,
一道道的画面,刚出现或者还没出现,就已经被直接毁掉了。
老道的目光,一直在向上,向上,向上,仿佛无法阻挡的雷霆,刺穿这一切虚妄!
终于,
尘埃落定,
四周,
再无多余的色彩,
只剩下单纯地白。
而在这上方位置,
一把剑,
悬挂在那里,
就悬挂在老道的头顶!
“呵呵,哈哈哈哈哈!”
老道的神情直接扭曲起来,
就像是你费尽心思,想要去解决,想要去杀死地对手,在你以为一切成功之后,却发现,它,居然还在你的头顶上。
此时,
你所感觉到的,
是愤怒,
是绝望,
以及,
无力。
老道的身躯,慢慢的弯了下来。
那把剑,依旧高悬,没有任何的异动,但正如眼下的周老板一样,只有有资格被这把剑找上的人,才能清楚地感知到,这把剑所能给人带来的那种绝望到窒息的压抑!
它不是鬼魅,却比鬼魅更能纠缠你!
然而,
就在这时,
老道的身体又慢慢地直立起来,在其身上,一团又一团的紫色火焰开始燃烧。
他的身体,开始上升,他的目光里,开始再度纯澈。
他是府君,
他是天之骄子,
他不屑先祖,
他自信,他强大,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
而外头的书屋里,安律师也敏锐地发现站在他面前一动不动的老道,其目光里的浑浊开始变得清澈起来,整个人的气质,也正在发生着陡然变化。
这是一个人在面对打击后,于短暂的消沉中,重新站了起来。
安律师心里当即长舒一口气,
老板结局生死未卜,甚至可以说是……生机渺茫。
要是连府君也出事,那自己这个平等王的王座,可真就坐不下去了啊。
…………
而在意识之中,
老道已然飞临到和那把剑一样的高度。
他站了起来,
他没有屈服,
他战胜了恐惧,战胜了折磨,战胜了自己,
他的手,
开始抓向这把剑。
他要将这把剑取下来,他要将这把剑……抹去!
然而,
老道伸向这把剑的手,
却直接穿过了这把剑。
老道的眼里,露出了震惊之色。
这不是真的轩辕剑,
轩辕剑,其实早已经斩下来了,它斩向了地藏,地藏成了自己的替死鬼。
这不是轩辕剑,不是,这是虚妄…………
眼前的轩辕剑剑身中,却出现了两只可爱的小猴子的影像,它们俩带着好奇的目光,在打量着四周,在打量着……自己。
老道的手,下意识地再度伸出去,他想去摸摸它们的脑袋。
然而,
老道的手,
再度从这把剑以及这把剑内的影像里,
穿了过去。
老道,
沉默了。
……………………
终于,等了大概快一个小时了,安律师终于看见老道动了。
他的目光,不再有浑浊。
正当安律师惊喜地以为府君已经重新站起来时,
老道却回过头,看了看四周的环境,说是看,真的也就只是看看,因为他的眼里,没什么留念,也没什么不舍。
安律师这会儿是真的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他是真的搞不懂,这些大人物的脑子里,一天到晚,到底在想着什么东西!
老道自然也没理会站在自己身边的安律师,
而是迈开了步子,
重新走到了那幅画面前。
这幅画,能挂在这堵墙上,其代价,不可谓不重。
毕竟,为了让它挂在这里,自己可是花费了一个地狱王位的代价。
老道在画前站定,
他的手,
放在了画上。
画中,
有山有水,风景秀丽,竹林青翠,花草繁盛;
只是,
一直以来,
欠缺生机,因为这画中,没有任何活物。
而就在此时,
安律师猛地瞪大了眼,
他看见这画中,老道手指所触摸的位置,出现了一个一袭宽袖白袍的男子,男子的手中,还拿着一壶酒。
其长发,在风中飘荡,衣摆飘飘,说不出的风流写意。
而在这男子身后,
则出现了两个小不点黑影,且这俩黑影正在越来越大,分明是两只小猴子。
一只屁股红通通的,一只更壮硕一些毛发是土黄色的。
两只猴儿,一只捧着酒坛一只抱着纸扇,跟在白衣男子身后。
终于,
画面,定格住了,
而原本缺少生机的整幅画,
在出现了这一人俩猴儿之后,
瞬间变得鲜活了起来。
站在画卷前的老道则是忽然一阵摇摆,
“噗通”一声直接倒在了地上。
“吱吱吱吱!!!!!”
一直对先前的老道毫无反应的小猴子这会儿却激动地扑入了老道的怀里。
“哎哟哟,哎哟哟,额滴亲娘咧,额的头,真的好疼咧…………”
书屋众人的目光,瞬间都落在了老道身上,一种熟悉的感觉,回来了。
“哟哟,好好好,别闹别闹,爷爷额头疼,头疼滴很。”
老道一边揉着猴子毛茸茸的脑袋一边慢慢地抬起头,
他先看了看周围,看了看大家,最后,他把目光落在了安律师的身上,当即大笑道:
“哈哈哈,安律师,你知道么,额刚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啊,我梦到了我做了皇帝,我还给你封了王,你高兴得要死要活的,还对着额不停磕头咧。
哈哈哈,你说好笑不好笑;
唉,可惜咧,现在梦醒了,没能让你真的当上王爷。”
老道一副很惋惜的样子,因为他是知道安律师的瘾有多大的。
安律师深吸一口气,又重重地吐了出来,然后在老道身边,也蹲了下来。
抽出烟,自己嘴里咬了一根,给老道也丢了一根,
道:
“没事,醒了就好,醒了就。”
第八十一章 一人游二人游三人游(上)
大雨中的南大街,终于暂时褪去了平日里的浮躁,恍惚间,让周泽感觉自己又回到了最初开店时的五洲国际广场。
那座广场,基本已经算是死气沉沉了。
人住房子,人其实也在养房子;
人没房子不行,不安稳;
房子没人也不行,容易旧。
周泽感觉自己就像是房子,而赢勾则是这栋屋子里的人。
莺莺一直在坚持给自家老板撑伞,虽说,因为雨借风势的原因,一把伞,已经很难遮盖全了,但莺莺认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周泽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看向自己身边的女仆。
莺莺还是那个莺莺,她不会老,皮肤也永远不会变差。
身为女僵尸,她的时光,其实早早地就已经定格了。
定格在了这个青春年龄,不大不小,刚刚好。
反倒是小男孩那种,几百年了,一直是个屁娃形象。
也得亏现在王蕊也还小,等王蕊再长大一些,再一起出门时,就真的尴尬了。
“老板…………”
周泽伸手,掠过莺莺的耳垂,轻轻地将其已经湿漉漉的头发打理了一下。
“就这儿吧,我想自己走走。”
这是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夜晚,并不是说不愿意和别人分享,而是单纯地想自己走走。
人是个群居动物,一个人在外面,会寂寞,会孤单,会受不了。
但人又喜欢去珍藏和保护自己的隐私,不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人看到。
数来数去,算来算去,这个世界上,似乎再难以找出第二个物种,像人一样矫情的了。
莺莺点点头,一直以来,老板说什么,她就做什么,她不会违背老板的任何吩咐。
“老板,我会去孤儿院的。”
莺莺忽然开口道。
周泽愣了一下,怎么又和孤儿院扯上关系了?
“老板,如果你出事了,我会按照你以前说的,去孤儿院里领养一个孩子,让他姓周。”
周泽想起来了,这还是当初在丽江时自己对莺莺说过的话。
虽然这话听起来有些不吉利,
但对于他们两个僵尸来说,反倒是没必要有什么类似普通人的那种忌讳。
二人之间的关系,实在是太亲密了。
每天一起相拥而眠,这几年里,绝大部分的时间,二人都是在一起的。
虚伪和客套,在这里,是不需要的。
“好。”
周泽笑了笑,
没去接莺莺递过来的伞,转身,继续走向雨中。
莺莺撑着伞,站在原地,看着自家老板渐渐离去的背影。
她自然是知道今晚会发生什么的,事实上,书屋上下也都清楚,否则就不会特意聚集过来吃这顿聚餐。
但这或许就是生活,生活总是能给你带来让你无力的事情,就比如此时的老板,你只能站在这里看着他离去,却不能跟上去。
因为跟上去,除了去添乱,你帮不到他什么。
一个撑着红伞的女孩儿从莺莺身边经过,
女孩儿回过头,
看了莺莺一眼,
莺莺也看着她。
不知名的,莺莺的手猛地攥紧起来,待得这个女孩儿走到自己身前两米位置时,莺莺丢下了自己手中的雨伞,直接对着她后背砸了过去!
“嗡!”
女孩儿的身影,宛若烟尘一般,直接消散了。
莺莺站在原地,有些愕然地看着自己的手。
…………
鞋底一次又一次地溅起了水花,让这雨水放肆且尽情地拍打在自己的身上,不用担心接下来自己的形象是否要去见客户,不要去担心自己接下来是否还要去学校,不用担心是否会被父母骂;
就这么大大方方地,在雨水里行走,那种畅快,那种恣意,偶尔也能让人迷醉。
走着走着,再抬起头,看见前面那家早已经在台风天早早关了门的化妆品店。
店门已经闭上了,但门口的荧光灯却依旧在倔强地闪烁着,渐渐的,这些光亮开始逐渐模糊起来。
周泽马上低下头,
双手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脸,
不能再看下去了,
再看下去那个灯也要变成轩辕剑了。
无奈之下,只能稍微低着头,尽量不去看四周的光亮,只是闷头往前走。
也不知道具体走了多久,一直到,自己的前方,传来了唢呐的声音。
抬起头,
周泽发现四周的一切,都有些发懵,宛若水墨下笔重了一些,墨色开始荡漾开去。
唢呐的声音,很喜庆,但你能够清楚地知道,这是假的。
一群穿红戴绿的人,有的在欢呼,有的在唱跳,
有的则是在扛着花轿。
这个队伍,让人觉得有些熟悉,似曾相识。
等到他们从自己身边过去后,
周泽的前面,
出现了一个坑。
周泽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腰,看见坑里放着一口棺材。
又是熟悉的感觉,只是,真的有点忘记了。
周泽没去揭开棺材盖,但棺材盖,自己则被这风吹翻了过去。
你明明不想往前走,不想按照冥冥之中的吩咐走下去,偏偏它就是不随你意。
棺材盖被掀翻后,
露出了里面的人影。
一身素色白衣的女子,安静地躺在这里。
她,应该躺在这里很久了。
周泽嘴角浮现出了一抹笑意,
他没弯下腰将她给抱起来,
而是重新直起腰,抬起头。
四周的一切,
发生了变化。
书架,塑料凳,小吧台,楼梯口。
门外,大雨滂沱。
这是最早的书店,开在五洲国际那里的书店,是自己,第二辈子开始的地方。
楼梯,通向二楼,记得当时的二楼里,还有自己放置的冰柜。
这时,
楼梯口有一个身穿着白衣面容清冷的女人走了下来,她蹑手蹑脚的,悄无声息。
她似乎没能看见周泽,哪怕周泽就站在她的面前。
“有……意……思?”
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在了身侧。
周泽微微皱眉,他真的很反感赢勾这一点,总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出现,然后把自己好不容易弄出的氛围给打断。
在周泽身侧,出现了赢勾的身影。
和周泽,一模一样的面容,但赢勾赤膊着上身,一道道符文印记在其身上显得那么的神秘莫测。
当然了,虽然样子一模一样,但二人的气质,却是天差地别。
“你很久没出来了。”周泽开口道。
“再……不……出……来……就……没……机……会……了……”
“也是。”周泽点点头,深以为然。
“快……到……时……间……了……”
“是啊,快到时间了。”
再往前走走,估计就到点了,然后,轩辕剑可能就在路的尽头等着自己。
没有想象中的那种轰轰烈烈,其实也没必要去轰轰烈烈,周老板一直很反感仪式化的东西。
“你……在……做……什……么……”
“在看电视。”
周泽回答道。
他知道赢勾是什么意思,前面不远处,就是轩辕剑了,但自己,还在这里回忆着。
借着这大雨,借着这黑夜,将思绪,拉入现实,有种自我催眠的意思,当然了,其实更像是在自我麻痹。
前方,
一身白衣的莺莺已经走到了吧台边,她伸手拿起放在吧台上的水杯,然后伸出俏皮的舌头,在水杯里搅拌了一下。
农夫山泉,有点甜。
看到这一幕后,周泽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赢勾闭上了眼,似乎懒得看身边自家狗的痴汉样。
“够…………了…………没…………”
“还早。”周泽摇头道:“上战场前,不都喜欢拿出家人的照片看看么?”
赢勾什么都不想说了。
只是,
四周的画面,在此时颤抖了一下。
“别闹!”
周泽把手放在了赢勾的肩膀位置,示意他别激动。
这本就是自己给自己催眠下的幻境,甚至简单简陋得连幻境都算不上,以赢勾的气息强度,稍微带点波澜就能将这里的一切给毁掉。
似乎也是因为刚刚的震颤,放下水杯的莺莺像是感应到了什么,其目光,慢慢的向周泽和赢勾所在的方向看来。
周泽眼里露出了一抹讶然,
放在赢勾身上的手,轻轻地拍了拍。
“谢了啊。”
赢勾继续闭着眼,仿佛什么都没做。
但周泽清楚他刚刚做了什么,把自己的简易摄影棚,直接改造成了时下最尖端的格局。
似真似幻,已经无法分辨了。
眼前的“莺莺”,竟然已经突破了原本记忆里的画面,产生了可以互动的感觉。
看不惯自家的狗子还在玩儿小霸王学习机,闭着眼,给他升级到了PS4。
前方,
莺莺的目光一开始是警惕的,
但等到她看清楚周泽和周泽身边站着的赢勾后,
她的眼睛,开始变得柔和下来,且开始慢慢向二人走来。
“不行的,唉!”
周泽示意赢勾可以结束了。
因为这段记忆里,莺莺还没和自己有过清醒时的接触和交流,大概意思是,设定就是这样。
所以,莺莺会本能地走向赢勾,这是僵尸血脉所决定的事情。
所以,为了避免接下来狗血的一幕,周老板觉得,这一页,可以先翻篇了。
但赢勾依旧闭着眼,像是没听到一样,感觉是故意的,想让自己噎一下。
不过,
当莺莺走到二人面前时,
她居然还是主动地走到了周泽的面前,并没有走到赢勾那边去。
这一幕,让周老板意外之余又有些感动,他看着身边的周泽问道:
“是你改的,还是真的有特别的缘分?”
随即,
周老板自问自答,伸手抓住了莺莺冰凉的手,
“一定是特别的缘分。”
“呵……”
第八十二章 一人游二人游三人游(下)
莺莺已然开始消失了,周泽走到书店门口,推开书店的门,走了出去,再回头,赢勾已然出现在了自己身后。
“陪我走走。”周泽开口道。
赢勾继续不语。
周老板也是觉得有趣,这时候知道自己是个结巴所以不好意思说话了?
以前怎么没见你这么腼腆内向呢?
但周泽还是怕赢勾没听清楚自己的意思,稍微弯下腰,指了指赢勾的jio,
“用脚陪我走走。”
陪人散步,得跟在一起,一步一步地陪伴。
而不是我走出去五十米后,
你,
BIU!
一下子出现在自己的身后或者身前。
这不叫散步,这叫放牧。
赢勾继续沉默。
周泽则是回过头,看向老书店的门口。
姑妄听之,如是我闻。
两块牌匾在大雨中不停地被冲刷着,
唉,
以前的自己还真的挺文艺范儿的。
许是当时刚刚“复生”,心里总有一种天涯漂泊人的孤单感吧。
周老板迈开步子,继续往前。
已经分不清楚到底是现实还是虚拟了,原本周围的东西,假的都很假,但现在却因为赢勾的出手,真真假假,还真分不清楚了。
只知道走了没多久,脚下的水泥路,就开始变得泥泞起来,四周,也开始有槐树在极尽着伸展着诡异的身姿。
可惜里面没有那种钻在大树里的布景人员,否则周老板说不得还真得给他们弯腰表示一下感谢,辛苦了。
然而,这些布置,终究还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了。
再恐怖的氛围,再多的悬疑铺垫,
对并行着的二人来说,
都没什么意义了。
可能,对于这个世上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二人,反而是这世上最恐怖的存在。
至少,地狱里的亡魂们,肯定是这样认为的。
“我不记得我来过这里。”
周泽开口道。
赢勾继续沉默。
周泽伸手拍了一下赢勾的后背,
“喂,说话。”
赢勾侧过头,看向周泽,不耐的表情,早已经写在了眼神里。
大部分家里养狗的人时间长了都会有相似的感觉,
我能不睡懒觉早早地起来去遛你,已经是对你极大的爱护和退让了,
你还要咋滴?
“行吧,行吧。”
周泽也放弃了让赢勾陪自己一路走一路抽烟打屁的想法。
其实,本着时日无多……事实上可能连这个“日”都早已不满的前提下,想给自己多来点回忆什么的,但看铁憨憨的态度……
可能对于铁憨憨来说,死,就死呗。
若是一定要死前来点抒情的,来点动人起鸡皮疙瘩的戏码,
赢勾选择提前死亡。
泥泞的地面又慢慢变回了水泥路,只是这下面的水泥路和城市里的路面状况有着极大的差距,明显粗糙了不少。
再向前看,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
一堵高墙,
已经出现在了二人的面前。
墙,很高,倒不是什么地狱里的城墙,因为上头还有探照灯,上端边缘位置还有铁丝网电网这类的布置。
而这些布置,在地狱里,是用不上的。
“没路了。”周泽感慨着。
他其实真不知道下面会出现什么,本就是兴之所致地随便走走罢了,且在铁憨憨加了一脚之后,这似梦似幻的情景到底会如何发展,也早就已经脱离了周泽的掌握。
赢勾走上前,
抬起脚,
大有一脚将这堵墙直接踹塌的趋势。
周泽忙伸手,拉住了赢勾,制止了他这么做。
就像是小孩子去游乐园,总想着多玩一会儿再回去,回去还得写作业,还得去上学,还得去上补习班,多无趣。
能赖一会儿,是一会儿。
紧接着,
在赢勾的目光里,
周泽开始了……爬墙。
指甲可以很轻松地嵌入到墙壁里,外加自己的身体素质早就非普通人可以想象,所以爬墙起来比蜘蛛侠还要方便。
爬着爬着,
周泽看了看身侧,看见了赢勾。
不过,
赢勾不是和周泽一样爬墙,而是直接走上来的,身体和墙壁呈90度角,就这么走了上来。
等到爬过了墙壁,跳进去之后,周泽才明白过来这是哪里,这是监狱。
没记错的话,还是通城监狱,当初老张还带自己来过这里。
现在距离自己最近的,是一个面积不算小的一层建筑,应该是监狱里的图书馆。
“喂,这到底是我安排的还是你安排的?”
散散心而已,把自己散到了监狱里,有这么散心的么?
赢勾微微摇头。
“我自己设计的?是随机的吧?”
图书馆的门,没锁。
当周泽推开门后,
看见整整齐齐也擦拭得极为干净的一排书桌的中央位置,
竖立着一支钢笔。
那支钢笔就像是一条准备迎接主人回家的狗,自己都已经准备好了。
“我可没想它。”
周泽有些无语。
虽说煞笔还挺可爱的,但自己对它,其实也没什么感情,至少,不至于要等到今晚自己上刑场之前还要特意见一面告别的地步。
钢笔飘浮了起来,于空中转了好几圈,然后疾驰而来。
最后,
钢笔停在了周泽的面前,前前后后,不停地来来回回,像是在示好。
“啧啧啧……”
伸手不打笑脸人,
周泽还是伸手在它笔身上摸了摸。
“喂,还记得么,当初要不是我先喊出了它的名字,你说不定早就把我给吞掉了。”
曾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周泽和赢勾之间的矛盾,不可谓不大。
站在周泽的角度,他不求自己能和半张脸那样,diao炸天地出去自立门户,至少得让自己还是个自己。
而赢勾当时,对于这种狗打欺主的倾向,也很是反感。
好在就在那个时间点上,面对煞笔的攻击,周泽先喊出了它的名字。
可能当初制造这支笔且给这支笔取名字的那位存在,也没料到,在他那个年代,还挺酷炫的名字,在千年后,居然会被赋予一层新的含义。
得亏有那支笔,在赢勾最暴躁的时候,帮周泽封印住了赢勾,不然周泽觉得自己现在是否存在着,还真不好说。
而赢勾的目光,则落在了这支笔上,似乎陷入了某种沉思。
周泽把钢笔拿在手上,特意在赢勾面前晃了晃,道:
“气不气?”
赢勾看了看钢笔,又看了看周泽,脸上,倒是没有丝毫生气的情绪,只是双手负于身后,微微抬起头。
周泽耸了耸肩,将煞笔松开。
煞笔飞到了前面,画了一个门,且主动地帮周泽把门给打开。
周泽走入了门里,
门里依旧在下着雨,
前方,
则出现了一面亭子。
亭子里,
一个白衣男子正坐在那里饮酒,
桌上没什么菜,只有酒,配着雨水当下酒菜,虽然看起来寒酸了一点,但至少人家在意境上是胜利了的。
周老板和小机灵安律师不同,
他也没那个兴趣去特意查末代府君到底是哪个朝代的人。
其实,眼下,以及以前末代府君一直呈现出来的形象,当真是魏晋风流,毕竟,那个年代,上层人士是穷尽一切心思地在拼命装逼;
同等家世的条件下,谁能把逼装得好装得清新脱俗,谁就能上位,谁就能有更好的前途。
而末代府君,很显然是其中的集大成者。
亭子里,在末代府君身边,还有两只小猴子在忙来忙去。
一个在忙着温酒,一个则是在忙着磨散。
白衣男子似乎也没看见周泽二人,又或者是哪怕是看见了,却故意当作没看见。
至少,没像以前那样,请自己进去喝酒吃肉了。
呼,还真是现实啊。
对方没邀请,周泽也懒得往前去凑了。
回过头,自己身后,刚刚进来的那扇门,已经不见了,脚下,则是万丈深渊。
自己此时,正站在泰山之巅。
说实话,周泽也不清楚,自己灵魂里的那座泰山,到底有没有被末代府君收回去。
当初那座泰山,可是帮了自己很大的忙。
一手赢勾,一手泰山,
谁要来对自己进行夺舍或者进行精神攻势手段,周老板都是微笑欢迎。
忽然间,
山里起雾了,
这雾气来得很快很快,将四周的一切给全都包裹了进去。
紧接着,
在雾气里,出现了一道道橘黄色的光亮。
“嘀嘀嘀…………嘀嘀嘀…………”
汽车的鸣笛声自周围响起。
雾气,也在逐渐地淡去。
这一下子,
是又回到了城市的街头。
只是,
正当周泽准备继续往前走,继续随遇而安时,却发现前方电线杆下,有一种很不协调的感觉。
光与影,在那里,产生了扭曲,明明没什么不对劲的,但就是让人很不舒服,像是一块白色的桌布上,被点上了一滴墨汁。
周泽走上前去,蹲了下来,把手,放在了那个位置。
“哗啦…………哗啦…………哗啦…………”
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下面蠕动。
周泽回过头,看向依旧站在自己身边的赢勾,问道:
“这是彩蛋?”
赢勾走上前,一脚踹了过去!
“砰!”
踹的,自然不是周泽,而是这下方的一块区域。
“哗啦!”
像是拍电影时,绿布被撕开。
周泽看见了靠坐在电线杆下的半张脸。
半张脸双目泛红,脸上挂着一种让人难以捉摸的神情。
尤其是脸上的那道黑色的脚印,是那么的清晰。
“呵,遛弯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