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 下山
身旁的林间,不时的掠起几只惊飞的山鸟。虽是午后,但在山林的掩映下,还算是清凉。几个人散开马蹄,一溜轻轻地小跑,带动起丝丝缕缕的山风拂面而过,让人的心情也变的好了起来。韩书俊策马与史珍并驰,不停地向她讲叙着临安城中的各种趣闻逸事,逗的史珍咯咯的笑个不停,脆铃一样的笑声洒满了山林。史福骑马跟在二人后面,一路上都沉默着,实际上从下山开始这他便连一次插嘴的机会都没捞着,他此前也从未现这位韩家的小公子会这么地恬噪。
当然,韩书俊并不在意史福的感觉,还有什么能让一个少年在女孩子面前夸耀时更加的意兴飞扬呢?
当几个人到得山下的小县城里时,已是申时五刻了。因为街上有行人往来不便驰马,三人干脆下了马来,牵着马在街道上慢慢地行走。史珍很少得到下山的机会,兴奋的转着大眼睛四处打量,一会儿指指路边的泥人塑偶,一会儿盯着街旁的冰糖果子,尽管这只是一个并不怎么繁华的小城镇,但仍让她看得兴趣盎然。
而但凡是她看上两眼的东西,韩书俊必然二话不说冲上前去就购买下来,拦都拦不住。拿不了也没关系,二人后面不是还跟着一个老仆人史福吗?所以只逛了半条街,史福就已经大包叠小包地抱了一大堆东西了,愁闷的直皱眉头,偏偏还不能多说什么。
以他的身份,还有一些更加重要也更加实际的问题应该去考虑。史珍和韩书俊少年心性,难免玩的野了些,但起行住居、安全防护却是他不容推卸的责任。他惊惶地闪避过一群迎面跑来的孩子们,然后仰头看了看天色,思忖着在天黑前似乎并不足以赶到下一个城镇歇脚了。
想到这里,史福便高声唤了一声:“小姐、韩公子留步,老仆有事请示下”
“嗯,什么事?”史珍和韩书俊好奇的回过头来。
史福艰难地从一堆抱得像小山高的各类玩意儿中挤出半张脸来:“瞅着这天色已经申时了,怕是赶不及在天黑前到下一个镇子。所以老仆想问下,是今晚在这里先歇个脚,亦或是连夜赶路,继续进下一个镇子?还请小姐和韩公子示下。”
其实不管是哪样,都不要再在这街上闲逛滥购了。
“福叔以为呢?”史珍这时多少还记得师父下山前“遇事多听史管家”的教诲,再说她对于出远门也的确没什么经验,瞅瞅韩书俊和自己同样稚气的脸,所以决定还是回过头来咨询史福的意见。
“世道还不是很太平,老仆认为不若我们今晚就先在这个镇子找个客栈落脚,明天一早再走也不迟。”史珍成亲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既然已经在山上多待了五六天,自然也就不在乎在路上慢行个一两天,对于他来说,尽可能的维护小姐的安全显然更加重要。
“嗯,那就听福叔的吧。”史珍很痛快的点了头。这么多年在山上长大,早就已经没有了当年官府大小姐的架子。尽管史福一直对她恭谨有加,但她还是多少愿意把史福当作半个亲人、一个长辈那样的来看待的。
“是,那我们就先去找家客栈吧。”史福闻言很高兴。
说是找,但其实也并不费劲,这个小城镇虽也是一个县城,却只是全辖区人口亦不足三千户的下县,县城里也是规模小的紧,里只有一家客栈,随便找个人就能打听到。
到了客栈后,看见它那老旧的桌椅和不大的门面韩书俊直皱眉头,他还从未住过如此寒酸的地方,即便是在之前追赶孙星大侠时侯,除了像偶遇宋君鸿的山林荒野外,但凡在城里也是店紧好的住,饭紧美味的吃,从没丢掉过豪门贵公子的气派。
他迟疑了一下,转头向史珍说道:“住这里委屈了史小姐,要不我们去找这城镇里的官员衙司吧,我把我家的配玉凭信拿出来,不信他们不腾出好宅子给我们住。”
“不用了,我在山上住的也并不比这里富丽多少,福叔进去看看吧,只要干净就好。”史珍洒脱的一笑,铁月掌道那清静无欲的风骨她倒也学了一两分,但最末还是加了一句:“别有老鼠!”
“小姐放心。”史福进的客栈的大堂,抬手也是一锭银子掷了过去,招呼客栈中的掌柜道:“还有多少客房,我们需要三间最好的。”
掌框的闻言跑来,史福谨慎的吩咐道:“你找个人前头领路,我要亲自一间间的为我家小姐检查挑选。”
没有人会跟银子作对,掌柜瞅着那锭白花花的银子眼睛都快笑的眯成一条缝了。二话不说就唤过一个跑堂的伙计,“去,给贵客带路,把咱们家上好的客房全让贵客过一遍眼。”
史福把怀里如山的物品往柜台上一放,朝史珍拱了一下手,道:“请小姐稍侯,老仆先上去看看。”说罢见史珍点了下头,便随着店小二走了。尽管没人招呼,但韩书俊还是不放心,也殷勤地跟了过去。
史珍百无聊赖地站在大堂里跟掌柜的聊着天,正在史福与韩书俊上楼去没多久的工夫,耳边只听得“噔、噔、噔”的又传来一阵脚步踏动木楼梯所带来的响动声,史珍心道这家客栈的客房也太少了点儿,正以为是二人已经看完客房又回来了,扭头看去,却现下来的只是一名少年书生。
这位书生只是身着一袭细麻织就的青衫,与韩书俊的华服锦衣相比似有几分穷酸,但他却依然洒洒脱脱的挺身而行。走的近了,史珍见他的面容虽说不上英俊,但端正的五官让人平生出一股好感,星目中似有一股坚毅的英气,而要命的是他那厚厚的嘴唇边却又勾勒出一缕淡淡的笑意,既似是平易亲切的和蔼,也似是阅遍人世风霜后的臃懒与散漫。
这个少年虽不俊美,但却着有一种成熟男子才有的魅力。
这个少年书生并没有注意到史珍在查看他,下楼后只是径直的走到柜台旁,向掌柜笑着问道:“店家,打听下,这附近可有卖如铁锨类五金器具之类的地方?”
“公子读也要学那老农下地种田不成?”掌柜也似是和这书生有些熟透,不急着回答却笑着打趣。
“老农也不易啊!没有老农,哪来吃的和穿的?没有了这吃的和穿的,我们读书人还能臭美啥!?”书生也是不以为意,笑呵呵的顺着掌柜的话头往下接口,纯不像很多读书人那样“之乎者也”没完没了地吊书袋,朴实风趣的回答逗的掌柜的也是呵呵直乐。
史珍更是“噗哧”一声没忍住就轻笑了出来。
少年这才转头看了史珍一眼,眼色中一瞬间掠过几丝惊疑与迷惘,但随即又恢复了镇静。看到史珍也在好奇地盯着他看,于是向这个陌生的姑娘微微的笑了笑。
就是那种友善而又很简单的,轻轻的,浅浅的笑了一下。
这一笑,史珍觉得自己心里有块很柔软的东西动了一下,她从未经历过,却觉得熟悉无比,像是冰封了很久的东西突然融化了似的,但冰下又是什么?她并不知道,也无法用语言来描述自己此刻的感觉。
第三十二节 初逢
掌柜的把刚才因大笑时不小心拨乱的算盘珠重新归零后烦恼的推到一边,收拢起一幅略显正经的面容,指着西边说道:“诺,看见了没?出了店门后只需往西走五十步有个卖包子的小摊,然后从这里右拐就会进一个老巷子,里头就有你要的卖铁锨的五金铺子。”
“谢谢店家指点。”书生小小拱了下手,便僚袍走了出去,依着掌柜指点的方向去了。
他走的有些匆忙,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急需去办一样。
一直到书生的身影都让街头的行人遮掩的看不清了,史珍还是奇怪的盯着他离去的方向**。这个人她应该不认识,但感觉却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嗨!在看什么呢?”韩书俊很夸张的把头伸了出去,左右拨琅着脑袋冲着街头南来北往的行人们胡瞅着。
不知什么时侯,他和史福已经从楼上回转了下来。
史珍把韩书俊探外的脑袋拨了回来,嗔怪的瞅了他一眼,两人在经历一路上的说笑后俨然已经处成了一对好友,总不能因为自己刚刚略吓了一跳就拔剑砍他吧?自然是偶尔开开小玩笑也无伤大雅。她平复下依然有点惊疑的心情,笑着对韩书俊说:“没什么,你们久不回来,我只好看看外面的风景解解闷。”
有些事情,她并不能和面前的两个男人诉说。
史福在一旁躬身袖手的回道:“禀告小姐,已经挑选好上房三间,就是楼上的天字号乙、丙、丁三屋,小姐在居中的丙号屋,我和韩公子分居两侧,这样晚间如果有事,可以随时招唤我们。”史福遇事考虑的周全,又介绍道:“屋子还算干净、敞亮,也通风,老仆已让店里的伙计们去重新把里里外外又打扫一遍了,稍后小姐就可以进去休息。”
“是我监督他们打扫的!”韩:“我还让他们给你把屋里的器皿用具全都一街上去换买上一份全新的回来用。”他那洋洋得意的说着,恨不得把所有的功劳全部当着史珍的面一一表完。
看了看突然跳到自己前面的这位韩家小公子,史福有点郁闷地闭上了嘴不再说话,虽然也不得不承认他为自己小姐的事情的确很费心,只是这种表现和自己到莫干山上之前的路上所见情形太不一样了,他有点一时适应不过来。
所以他只好什么也不说,默默的引领着史珍到她自己的房间里把行李放下,待众人洗了把脸略作休息,然后才又一起下得楼来点菜用餐。
夏秋之季天长,在吃过晚饭后天色还是依然敞亮的,史珍在山上时每晚都要练剑、读书、打坐,也从没养成早睡的习惯。“接下来该干点什么好呢?”她用胳膊柱着小脸蛋儿,另一只手无聊的在饭桌上把筷子不停的竖起来和放倒。
“要不去逛街吧?”韩,反正现在要是回房的话他也是决计睡不着的。
“啊,逛街?”可怜的老史福有点想要哀嚎了,下午他们二人疯狂大采购来的货物他好不容易才搬回客栈,现在还在他的床侧叠放了一堆呢。
“嗯,好吧。”可史珍小手一挥就做了决定。
“先去西街吧,那边过来时的路上咱们还没经过呢。”韩书俊一个箭步抢到门口,殷勤的开始领着路。史家主仆二人跟在后面,史福现在踢韩书俊一脚的心思都快有了。
这县城里的西街并不大,他们三人只花一会儿的工夫就都转悠完了。好在这回并没有买多少东西,史福松了口气,趁着现在赶紧向史珍请示:“小姐,咱们回去吧?”
史珍百无聊赖的叹了口气,刚想点头回去,懒洋洋的目光却突然让前面街角拐出来的一个身影给吸引住了,“好”字堵在唇边就再也没有吐出声来。
是他!刚才那个在店里遇到的奇怪少年书生。
韩书俊疑惑的看着史珍的目光像是被磁石一样牢牢的吸引在一个人影的身上,顺着她的目光遥望过去,凝视着那个人影盯视了一会儿,突然一把扯过了史福,“福叔,那个人好像我们认识唉。”
不用他说,史福早就已经注意到了那个少年书生,点了点头轻声说:“不错,虽说换了身衣裳,但的确应该是他。”
史珍惊奇的问道:“原来你们认识这个人?”
“嗯,认得。”韩书俊点了点头,但看着他提着铁锨和一只灯笼急匆匆向城外走的身影,疑惑的问:“可他这是要干什么去呢?”
“小姐,我们回吧?”史福在旁边又重复了一遍,此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关于那个人想要去干什么他并不想去操那份闲心。
他也不想让史珍去操这心,有时好奇心经常会平白生出不少事端来。而出门在外,没什么比平平安安更重要的了。
“你们也都不清楚他是要去做什么吗?”史珍问道,她一时不并不清楚身边二人跟那个人熟悉程度倒底有多少。
而当一个美丽的少女问你一个问题时,你却答不出来,这将是十分尴尬的。
韩书俊决不能忍受这种尴尬,看着史珍脸上跃跃欲试的神情问道:“要不,跟过去查查?”
史福仰头看了看已经有些渐黑的天幕,焦急的问道:“小姐,可这天色已晚......”
史珍迟疑了一下,可那个人的身影总是在他眼前晃来晃去,不知为什么,搅得她心神不宁,她咬了咬小嘴唇,最终还是吐出一个字:“查!”
“得令!”韩书俊兴奋的一抱拳,就待冲过去,却刚行得一两步就让史福一把拽了回来,这乳娃儿连跟踪的方法都不会还追查个屁呀!
有了史福的指导后,三人在行踪方面变得看起来更加寻常却又难以觉察,然后三人才慢慢而又鬼鬼祟祟的跟在那个少年书生的身后,显然那个少年书生也并没有现身后的跟踪者,只是急忙的出了城,脚步匆匆的似有什么心事,低着头就向城外的一片小山坡走去。
再走了一小会儿,待史韩诸人跟上山坡的时侯天色可就已经完全的黑了下来。许是昨日刚下完几场小雨的缘故,黑漆漆的天空中看不到几颗星星,一堆不知从哪儿飘来的云朵几乎遮住了整个月亮。小山坡上长有几株低矮的野生枯槐,伸长的枝桠在黑色里看去,就像是从地里伸出来的一张张诡异的巨爪。
因为没有灯笼照明,他们三个追踪者只能走的很慢,互相牵着衣角小心翼翼地跟随着,但即便是这样,史珍还是不小心被拌了一跤,跌摔在一个小土包上。史福和韩书俊赶紧想上来扶她,史珍摇了摇手,压低了声音说道:“不打紧。”她可是在莫干山上修练了十年的剑客,将来想去纵横江湖的游侠,怎么可以跌个跤都要人扶呢?
她想挣扎起身子时用手在地上撑了一下,却突然似是摸到了一块坚硬而冻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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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絮语:
某人:“史珍是女侠啊,怎么可以轻易的摔倒呢?”
作者:“谁说大侠就不能跌跤的?”
某人:“可为什么从来没人见过大侠跌跤的记录呢?”
作者:“大概都被灭口了吧!”(瀑布汗)
第三十三节 坟场夜惊魂
史珍好奇的凑前了身子,向地上张望着。
这时,即将圆盈的月亮终于从一片黑云后露出半张脸,冷淡地注视着这个安静的世界,很凑巧的把一抹淡淡的朦胧光线投射到他们身前。于是史珍终于能够看清楚她手中摸到的是什么了。
一块粗厚的石板倒在地上的泥草里,它顶头上的卷云纹已经让风雨经年凋蚀的不成样子了,但好在上面坑坑洼洼的板面上阴刻着的几个大字倒还依希可辨:讳先显祖考某公某某太府君之墓云云,再往下面又有一行小字提款:孝孙男于向昌成大宋熙宁年四月初三立——这赫然是一个墓碑。
随着月亮从云层中缓缓整个的移出,清冷的月光慢慢地打亮了全场,众人才终于现了自己身边其实耸满了一个又一个蔓草荒附的土包,漫山遍野一片森寒,原本他们此时竟是身处在一坐坟场之中!
而更过份的是,在史珍脚边那倒掉的石碑旁,还散落着几根不知是人还是野兽的枯骨。
“啊——!”史珍突然暴出一声短促的尖叫。
史珍的理想一直是做个江湖中人人敬仰的女侠,惩奸除恶,端的是威风凛凛!但女侠也会怕黑、怕吓、怕鬼——实际上也没有几个女孩子能不怕鬼怪的。
吓到了,会叫是人之常情,但幸亏史福和韩书俊两人同时窜起,在她的叫声刚出一个音颤时便迅地捂住了她的嘴,一左一右的架着她急忙蹲到旁边的坟茔边躲藏起来。
“是谁在那里!”前面被跟踪的人仿佛也闻听到了这边的声响,猛的转身,历声暴喝起来。
听到对方的历吼,史珍一颗心立时吓得蹦到了嗓子眼里,韩书俊也已经预备要拔剑起身了,史福的一只大手却轻轻的按住了他们俩,摇了摇头,低声说:“没事儿,他没现咱们。”
果然,那人转着身子向四周打量了几眼,踌躇了一会儿,又开始继续前行了。
再走了几步,来到一座土堆旁,他又小心地向四周观看了下后,才提起灯笼,低着头鼓捣起什么来了,时而还会拿起身旁的铁锨播一下土。
“她在做什么?”史珍好奇的问。
但另外的两人也是一头雾水,史福紧锁着眉头摇了摇头,韩书俊看到史珍询问的目光移向自己这边,也把手一摊说道:“天色本来就黑,隔的也远,根本看不清楚。”
史珍失望的收回目光,又等了一会儿,看见那人仍是在低头猫腰的在那一小片儿地不停的动着,她有些不耐烦了,把背上的长剑解下来摆了个便于拔取的位置,说:“要不我出去看看吧。”
“不成!”史福和韩书俊两个人同时截口低声喝断了她的打算。
史福说道:“外面或许有危险,二位身子精贵,还是老仆先去打探一下吧。”
“还是我去吧。”韩书俊不想让史福一个老人家比下去,挺了挺胸膛说道:“这里荒效野地的,就算没一恶人也难保不会有野兽出没,福叔还是帖身保护史小姐为好。”
看到史福还有劝阻的意思,他倔犟的说道:“就这么定了,你们在旁边给我掠阵,有问题就接应该我。”
史福只好点了下头,“那好。上回我暗中试过这小子,他好像不会武功,你一会儿小心点便应该没有大问题。”
“嗯。”韩书俊点了点头,听到史福这么说他心里放松了一点,但仍还是有点后悔,因为他最害怕的还不是武功问题,其实他和史珍也差不多,一样怕黑、怕鬼!
但话已出口难以收回,谁让他硬要在女人面前充英雄呢。
少年的心性,有时真是愚蠢而可爱!
他慢慢的直起身子,在心里不停地默念着“如来佛祖、太上老君,漫天神灵,你们可都要保佑我啊!”给自己壮着胆子,猫腰轻声轻响地向那个人帖靠过去。
快走到跟前,他借着对方朦胧的灯笼光亮望去,只见那人背对着自己,在一个已经刨开的土坑中不停的盯来瞧去,也不知在找些什么。
他仍然搞不清楚对方在搞什么名堂,回头张望了一眼,虽然黑夜中看不清楚,但韩书俊觉得史珍那双充满好奇和期望的大眼睛似仍在看着自己。
他决定不如直接去询问一下。
这很不容易,韩书俊使劲伸了伸脖子,却又往回缩了缩脚,再三鼓起勇气,酝酿了半晌才终于张嘴挤出一句自认为还是蛮友好的招呼:“嗨,你好吗?”
尽量话声其中尚伴随着轻微的颤音,但黑夜中本就经常有微微尖厉的夜风呼啸,他想估且可以先忽略不计,对方也不一定能听得出来。
但实际上那人接下来的反应却并不像他想像的那么友好。
试想如果你一个人在漆黑的夜晚来到一片坟葬岗子上,周围不是凄凉的坟包就是曝露在外面让野狗拖扯的到处都是的白骨,可以说是荒无人烟。这时突然有个声音在你身后打招呼,你会怎么反应?
所以那个人闻言一激灵,返身就把手里的灯笼扣在韩书俊的脑门上了。
韩书俊当时就懵了,“呛啷”一声把剑拔半截了出来,却又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
实际上我们的韩公子虽然在武艺上百战百胜,自信心爆棚,但实际上全都是在跟自己府中的教头比试,真正的实战经验,他也一次没有,临危应变的本事也一样是接近于零。
从那人暴跳、返身、抡灯笼、韩书俊拔剑,都只是一瞬间的事,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全都呆住了。
待看清楚身后的人后,那人吃了一惊,但还是拱了拱手:“原来是韩公子,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嗯,今晚月黑风高,正是出来夜游的好时间,没想到在这里遇到宋公子。”韩书俊耳朵边上还挂着对方扣过来的灯笼,把那半截剑又推手送回了鞘中,尴尬的笑着。
原来,这个被他们三人跟踪了大半个晚上,跑坟场里来找东西的人正是我们失踪数日的宋君鸿。
“幸会!”宋君鸿用质疑的眼光盯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韩书俊,他嘴里说着幸会,眼神里却没有半分的幸会之意。
这月黑风高的杀人都比故友相会更有气氛多了,更何况是在这片坟场子里头,要真是“夜游至此”那才真是见鬼。
宋君鸿仔细的打量了他一会儿,包括他头顶上沾惹上的飞泥身上挂上的枯枝,甚至还有腰间刚刚抽送过的宝剑。
他既不知道这人的来意,也不知道这人的实力。
其实论身板,宋君鸿可能还比这个娇嫩的韩姓贵公子更强壮一些,但经历了山路遇匪事件后他终于明白这世上的确是还存在很多身怀惊人技能的特殊人群,不能力敌,只能智取。所以他决定先镇住这个涉世还不深的纨绔子弟再说。
宋君鸿好整以暇的过去把灯笼从韩书俊头上摘下,重新插到地上。然后掸了掸身上的泥土,慢悠悠的坐了下来,好像真的是在和韩书俊夜游赏花一样。微笑着问:“韩公子,今晚你不是一个人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韩书俊禁不住张大了嘴巴吃惊的问道。
其实宋君鸿只是突然联想到刚才隐约听到的一声惊呼,虽很短暂,可那尖脆的音线绝不是男人能出来的。当时原本还有几分疑心只是自己紧张而听错了,现在看来还是真的另有其人哪。如果现身的只的韩书俊,那么那个女的此刻一定是仍躲在暗中某处偷窥。
敌暗我明,这时想跑是跑不掉的,索性不如先把对方的虚实摸清楚了再说,当然如果能把对方的来人全讹出来更好。讹别人或许有点难度,但讹眼前这个涉世不深的小公子,宋君鸿认为把握还是更大些的。
“当然知道,你们以为我是那么好跟踪的吗?在路上我就把你们看的清清楚楚了,怎么,还要我去一一请出来吗?”宋君鸿笑了笑,看韩书俊身上的泥草及刻意掩藏的行径,必然是在跟踪自己的了。
“福叔、史小姐,你们都出来吧,人家早已经看出来了。”韩书俊只好垂头丧气的回身朝史家主仆藏身的坟包处喊道。
史福在心里暗骂一声:“蠢物!”他已经开始后悔答应让这个心思简单的小娃娃出去探看了,他站起身来走到了宋君鸿面前,夸奖道:“宋公子好定力、好心机啊!”
他笑眯眯的打着揖:“你真的早就现我们的跟踪了?”
“没有!”已经探出敌情的宋君鸿此刻就不再隐瞒,老实的回答道。
他这话把个韩书俊立刻气的直翻白眼。
“还有一位史小姐呢?既然有缘深夜良遇,何不现身一见呢?”宋君鸿继续笑着大声说道:“这山上狼多蛇多,尤其喜欢趁着夜色在坟脚树根处出没,史大叔可能还不知道吧?”
果然,此语一出,史福还没来得衣应声,史珍就已经尖叫着跳了出来。
她在莫干山上学艺时,狼也不是没见过,有高的剑技傍身,只要不是遇到群袭,仅一两只狼倒也并不太害怕的。可她对这蛇虫却是一种天生就渗入到骨子里的恐惧,哪怕仅一条都不行!
宋君鸿笑吟吟的打量着先后窜出来的这两个人,史福他是早就见过了的,但这女孩子却是陌生的紧,依稀记得好像今天在客栈中初见过一面,但既便如此,自己与这几个人也只能算是萍水相逢的交情,天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追踪自己?
难道是为了孙星孙大侠的事?想到此处他心里猛的一紧。
“咦,你翻这堆破土干什么?”史珍跑了过来,好奇的瞅着他那新分开的泥土瞅了瞅,仰起小脸问道:“难不成你是在盗墓吗?”
“当然不是。”宋君鸿苦笑道:“你们难道没有看出来,这些土都是早就让人翻刨过的,而即便这墓,也是早就被人盗过的。”
“那你这是在......”史福奇怪的问道,既不是为了盗墓,没听说过有人喜欢到坟场翻土疙瘩玩的。
“我这是在查案。”宋君鸿解释道。
“查案?”另外三人异口同声的问道,满脸的不可思议。
是啊,宋君鸿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去查案?又为什么要用坟场翻土这么奇怪的方式来查案?
宋君鸿嘴角扯出一缕苦笑:“唉!这件事说起来可就话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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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絮语:今天买了一杆武术长枪,全长23ocm,大号枪头,重一斤二两。枪身的白腊杆子让商家先车过,但保持着自然粗细。
第三十四节 重逢孙星(上)
原来,这君鸿这几日间另有一番奇遇。
话说回当日宋君鸿好不容易走到后山的山脚下,却突然让不明生物拖入草丛之中,他越挣扎却拖的越紧,这几日天遇上这么多惊险的事,他已经有些杯弓蛇鸟了,心中不禁惊骇道:“完了,怕是小命这下不保了。”
他有些想要咒骂自己这多难的命运!
“小子,你还活着啊!”一句略微有些熟悉但又似有几分疲惫的声音传入宋君鸿的耳中,他惊讶的张开本已经盍上待死的双目,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事物,天幸这次逮住自己的并不是什么野兽,而是一个人。
但再仔细一看,宋君鸿却又差点要惊呼出声来,这个人,竟是有大半边身子都浸在红黑的血污之中的,须已经零乱,脸上也有多道刀砍的伤痕,其中有一道竟是把他鼻侧的肉给扯卷了开来,露出一块森森的白骨,着实吓人。
如果不是刚才这个人开口说了一句话,他简直无法想像这个遍身伤痕的人居然还能活着。
他更想像不到的是,这个人居然就是近日一切矛盾和问题的纠结点、前两日匆忙聚离的神秘老者——“燕双飞”孙星!
“孙大侠,怎么是你?”不待他回答,宋君鸿又反应过来喃喃的自己先说道:“是了,看来他们还是追上你了!”
“嗯,就在这山脚处,终是让他们追上,激战了一夜。”老者用仅还能动的一只左手撑着身体慢慢的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式靠躺了下来,骂道:“***,还想群袭我,还不是让我一口气毙掉了七八个。”
他说的豪迈轻松,但宋君鸿看着他已经到处都是伤口的身子,知道当时的情形必然是险象环生、危急万分的。
“那你可把他们都杀光了!”宋君鸿咬着牙问道。
“没有,约只干掉了一半吧,但我也寡不敌众,所以只好逃藏在这里。”说到这他自嘲了一声:“你看看我这样子,说不定再过个一日,你便只能来替我收尸了。”
“可惜!”宋君鸿恨恨地说道。
“怎么了?”孙星问道。
“南叔死了,戚护队也死了,整个货队的人都让他们杀死了,仅跑出来了我一个。”宋君鸿含怒把当日孙星离开后的遭遇跟他一一复述了一遍,抬手拭掉了眼角溢出的一片泪花,“这群没人性的畜生!”
“哼,天星社以杀人起家,什么时侯讲过人性?”孙星轻晒的冷笑了一声。但他看到宋君鸿脸上难抑的悲愤,终于感觉到有点不好意思,有些谦意的说:“我虽不杀伯仁,伯仁仍因我而死,其实是老夫我连累了货队的一干人等啊。”
“不,冤有头,债有主,谁提着刀子乱杀人,这血债将来也必由谁来还!”宋君鸿沉声道:“我绝不会让南叔他们的血白流。”
“好,有骨气!”孙星赞了一声,又问道:“对了,刚才我拖你进来时你闭眼干什么?”
“啊!?那啥,风沙眯了眼睛。”宋君鸿不好意思的搓着手笑道,这老头儿,哪壶不开提哪壶。
“是吗?”孙星嘿嘿冷笑了两声:“刚还说要报仇雪恨,但一遇到点挫折就闭目待死可不成啊!”
“多谢孙大侠的棒喝!”宋君鸿臊的满脸通红。
突然他似是想到了什么,把长衫一掀,就跪倒在孙星面前:“求孙大侠收我为徒,好让我杀尽恶人,为南叔和一众伙计们报仇。”
“想拜我为师?其实从林中题字开始,你小子的脾性倒是蛮对我味口的,可惜我已经不能收你当徒弟了。”
宋君鸿一阵愕然,前世的小说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小人物偶遇重伤大侠,然后学会他全部武功、平生所学,说不定还能白赚上一甲子功力、打通任督二脉什么的。
再说了,我对你味口干嘛还不传我?老骗子!
“嘿嘿,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已经快要油尽灯枯了吗?”孙星张嘴哈哈大笑,却喷出一口鲜血来。
宋君鸿看着他已经快变成血人的身子,只好默默地点了点头。
都说人命大于天,可有时侯夺取一个人的生命竟会变的这么容易。他看着孙星那透出强烈无奈而不甘的眼神,突然好奇的问:“你是江湖大侠,也会怕死吗?”
孙星低笑了两声:“怕,怎么不怕呢?江湖大侠也是肉长的心和胆,少年时一步踏入江湖豪气干云,我曾以为我不怕死,但此刻死到临头我还是会觉得怕的。”
宋君鸿更加沉默了,在他以前的印象中,这些江湖豪侠应该是拔剑死生、快意恩仇的,像孙星这种名满江湖的大侠在临死前说出这些怕死的话实在是有损他光辉的形象。但谁又有权力轻易抹杀别人的生命而浑不在意呢?
或许当若干年后,宋君鸿在战场上仗剑令,一挥手间杀千万人时,他的心已经变的冷硬,但此时,他仍是个看到花凋叶落都要感慨的温良少年。
但孙星依旧是孙星,他豪迈的笑了笑:“你莫悲伤,老夫虽也怕死,却并不遗憾。几十年间仗剑削平人间不平事,一身逍遥横行千万里,也算是快意人生!少年子弟江湖老,又有几个人能得到善终呢?自老夫持刀踏入江湖的那一刻,就做好了迟早要迎接这一天的准备。现在我已经是花甲之年,才去会我那些已经早早进入九泉之下的老兄弟们,着实也算是活的够长、也够本了!”
“只是……”孙星恨恨的捶了一下地面,“只是我唯一介怀的是此次出山身负重要任务,如此死了,怕是有负人所托,更有愧于我汉家千万儿女!”
宋君鸿不知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也没法接口,只好傻傻的看着他。
孙星冲宋君鸿招了招手,令他再靠近些,说道:“所以我若死在这片山野,有件事便需要请你去帮我做。”然后他不待宋君鸿答复就又说道:“但此事有危险,我的下场你也看到了,此事是祸是福你自己选吧。”
看到宋君鸿低头沉默了一会儿,似在思索,孙星紧张的等着他的答复。其实他在说这话时也很无奈,这事必须要宋君鸿打心里愿意去做才行,否则这个少年人大可以答应了自己后转身又甩手走掉。
而他身负之任务,何等重要!所以他只能寄希望于面前这个连武艺都不会的少年的古道热肠了。
他等待的时间如此之长,长的让他几次都想要抓着这个少年的肩膀大摇大吼问他难道你不知道你的一句话可能就会关系到华夏千百万子民的安危、大宋百年国运的延续,你怎么还不答应?但他还是忍下了,只能是继续期待而焦灼的等待着。
好在宋君鸿终于又抬起了头,轻声说道:“好,什么事儿?你先说吧,我看能不能办到。”
他的口气既不激昂,也不怯懦,只是平淡的好像在答应孙星一场请客吃饭的邀约。
“真的,你就不怕有危险?”孙星眼睛瞪的大大的,饶有兴趣的询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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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絮语:因为买武术枪而被训了!果然冲动是魔鬼啊。下次一定不乱花钱,我保证!
第三十五节 重逢孙星(下)
“怕便有用吗?”宋君鸿苦笑着回答:“在我出游之前,家中母亲大人再三叮嘱,凡事忍让,平安为先。可我一路上从不主动去惹事,祸端还不是照样自己找上门来了?真是躲都躲不开。”
说到这里他仰天长叹一声:“或许这便是我的命,再加上此前种种我平生所遭遇的离奇之事,说来孙大侠也不会相信。但此刻我已经身在局中了,哪里还有的选!”
“何况,南叔他们也不能死的不明不白,总要有人给他们寻一个说法。”
“好!”孙星一拍身旁的泥地,“我老头子虽是一辈子舞刀弄剑,但也听说过孟子有言:‘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道之所在,不折不挠,这才是真正读书人应该有的风范。你小娃娃有种!老夫也在这跟你保证,只要你能完成这项任务,郑理南他们的死一定会有个说法,冤仇就一定有报。”
“好!”宋君鸿沉声说道:“君不诳我,我不负君!”
孙星随后从怀里掏出一块丝帛包裹的小帕递给了眼前这个少年,丝帕已经大半部分因染上了鲜血而变的有些暗红,看着有些可怕。看着宋君鸿好奇的目光,他用下巴挑了挑,示意可以把它打开来看一看。
打开了丝帕,摊在手里的是一块不足两寸大小的玉珏。晶莹剔透,雕工古朴,应该是块好玉,但若说孙星和那一众杀手只是为了这块玉而喋血撕杀,横尸山林,他却认为并不值得。
难道说这玉珏的背后或许另隐藏着什么秘密?
宋君鸿有些疑惑的看着孙星,不清楚这个东西为什么这么重要。但孙星却只是小心的叮嘱:“这块玉珏很重要,你先万不能把它弄丢了。”而关于玉珏的用途或秘密却是只字不肯提。
宋君鸿只好把丝帕重又包好,和着自已的举荐信、沧浪笔一起帖身收藏了。
“来,我把这任务的内容告诉你,需要你代我去保荣镇找一个人。”孙星吃力的把身子坐起一点,上午的山风似是又冷了一些,自己说话感觉越来越吃力。
宋君鸿不得不扶着他靠在自己的肩头,才能勉强听清他的一些话语。
“找谁?”
“到朱记打铁铺找一名四十来岁的铁匠,你只需要把这个玉珏交给他就可以了。”
“然后呢?”
“然后自然有人会负责下面的事情,也会有人去替郑理南他们报仇,你只需要继续去书院就行了,余下的可以都不用多管。”
“……”
很快,孙星的声音已经渐不可闻,宋君鸿吃惊的摇着了摇他,孙星却仍是双唇紧闭,身子软,鼻息也若有若无了,很明显,他已经到了生命弥留的最后时刻了。这已经不是这几天内宋君鸿第一次看死人,但他仍然感到一种难以言诉的悲伤,知道生命的脆弱,和亲眼目睹着一群熟悉的人横尸在眼前,乃至眼见一个生命在自己怀里慢慢死去的感觉都是截然不同的。
宋君鸿把孙星抱在怀里,在枯叶滩的林口题字时他曾一度有点厌恶这个张狂的老人,但现在却让一种难言的悲痛和惋惜包围起来。宋君鸿不是女孩子,所以他不能总是用哭泣泄,只能慢慢的看着这个老人的眼睛因散失光泽而显的渐渐有些灰白、越来越没有生机。
仿佛整个世界都无声了,你却亲眼目睹着死亡的整个过程,既使这个过程是极端悲恸和压抑的。
宋君鸿有点想要抓狂了,他不明白老天爷为什么要让他来经历这些?
待一柱香后,孙星突然动了一下,猛的紧紧抓住了宋君鸿的一只手臂,双目圆瞪,像是想到了什么极重要的事要交待一样,张大了吸溜着空气的嘴,用一种拼命使力却暗哑的声音的说道:“对了,到时侯要是有人跟你说‘立风波,铁雨磨、磨、磨……’”
宋君鸿吃惊的看着他突然的举动和话语,但他的举动和话语一样只进行了一半,就又再次地停止下去了。
而这一停,就是永远。
他最后想说的是什么?宋君鸿终是没能知道。
到了天快黑时,宋君鸿终于确定孙星确实是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抬眼看了看远方天边一抹昏暗的晚霞,红彤彤的浓烈的像是血染过一样。他鼻腔有点酸,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想到趁着天色还有一点亮,备借先跑到山下去欲一把镐头,他不能就让孙星的尸体曝尸于荒野任风吹日晒,或让虎狼豺狗们啃食了去,这个老人英雄了一世,宋君鸿也不想让他死后蒙羞,至少要让他入土为安。
他找来一些树枝把孙星的尸体掩盖好,然后跌跌撞撞地向山脚下一处飘着一缕炊烟的地方跑去。
和宋君鸿生长的潞县一样,这座山的山脚下自然也有几家猎户或采药的庄户,宋君鸿挑了家距离最近的小心拍了拍门,院中传来一声粗犷的询问:“外面是谁呀?”宋君鸿擦了擦满面灰泥的脸,喊道:“我遇上了点麻烦,想请大哥帮个忙。”
也许是宋君鸿声音里的悲怆打动了屋里的人,也可能是他十六岁尚显稚嫩的嗓音让人放心,听得几句小声的议论后,一个四十上下的壮实汉子打开了房门,堵在门口上下打量了宋君鸿一眼,吃惊的问道:“小哥儿如何这般模样?”
山间的猎户都是离群而居,安全是他们生活中必须要时时考虑的内容,宋君鸿身上的衣着实在是让他不得不产生戒心,如果不是因为看着宋君鸿还只是一个半大少年,又孤身一身谦恭有礼,他早已把放在门后的猎叉亮出来了。
“小生是过路的路人,行径此山时却生了点意外,失足滚落山下,所以有些狼狈。敢问大叔家中有铁锨没?小生想借用一下。”
看对方没有回答,宋君鸿把从向华服少年处卖兔子得来的铜钱取出两百文来,捧着递给猎户:“这些钱是租金,小生本有匹小马代步,此时也摔坏了,小生想把它葬了。铁锨用完后必当立即归还。”
孙星既然神秘疾行,说不定他身负的任务极其重要且不欲人知,所以宋君鸿并没有把他说出来。
猎户汉子有点狐疑的看了看宋君鸿,却摇了摇手,宋君鸿正要失望,却现他并没有接宋君鸿手里的钱,只是返身把家里的铁锨找出来,递给了宋君鸿。
白天时他已经听说山上出了人命,官衙已经接到通报而上山查验过。这个少年或许与此有关,但他并不想多惹是非,所以只是说了一声:“家中只此一把,用完后记得归还,放在门外即可。”
说罢便把门轻轻的又阂上了,屋里似来他几声似对妻儿温柔的安抚。
宋君鸿回到孙星的尸体处,花了半个时辰吃力地挖出了一个浅坑,把孙星放了下去,默默的看了一眼,然后填土起坟。
说是起坟,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土包而已。宋君鸿有些伤感,自己连块墓碑甚至都不能为他竖起。
宋君鸿把最后一铲土拍在坟头上,低声诉道:“孙大侠,你一生潇洒,想来也不会太计较身后之事,君鸿只好权且先在这小地方帮你入土。等来日我寻访到你的家人,再让他们来为你将骸骨迁还故里、风光大葬吧。”
“你放心,你交付的事情我一定会帮你完成。也请孙大侠在天之灵保佑在下,能够平安地把东西送至,也早日将那群恶徒们绳之以法,替你和南叔他们报仇!”
说罢,他在坟前跪下,缓缓地叩下一个头,然后直起身来,扭头便走。这两日接踵而至的多起生死离别,让宋君鸿的心变得坚强而果敢起来。
还完铁锨后,宋君鸿直奔山下的村镇。但在进村子口前,他毅然脱下身上的外袍,扔到路旁,只穿着一身中衣前进。经过了滚落山体时的石磨树挂,其实身上的衣服早已经有几分破烂,但更要命的是,在他抱扶孙星的过程中,外衣上又沾上了一些新的鲜血,如果这样冒冒然地进镇子,说不定会给自己招惹来不必要的盘问和麻烦。
而他的麻烦,这两天着实已经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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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絮语:太累了,真想就着阳光睡个懒觉。
第三十六节 捉刀代笔
行走在街上,看着一盏盏昏黄的灯火,宋君鸿心头终于泛起一缕温暖和小小的安全感。但他仍不得不尽量避着行人走。
好在此时天色已黑,路上并没有多少行人注意到他的不雅装扮,偶尔遇到个别人注目,宋君鸿也并不回应,只管低着头疾行。他在镇上转悠了半个时辰,才总算找到一家亮着灯火的客栈,急忙上前“邦、邦、邦”的拍开了店门后,拱了拱手说道,“烦劳店家给找个干净的客房,我需要休息一夜。”
掌柜吃惊的瞅了他一眼,他也是头回看到穿着中衣前来投店的客人,甚至中衣袖子上还有一缕扯破的口子。宋君鸿只好装作不好意思的一笑,“晚上和娘子吵架,她嫌我读书不用功,撒了回子泼,又给我从床上踢下赶了出来,晚上风寒,只好先找个地方将就一宿。”
这年代男女早婚的现象很普遍,虽说男子大多十八左右才开始成家,但提前两年娶妻的现象也时有生,宋君鸿十六岁的年纪在后世或许只能算是一个半大少年,普通一个中学生而已,但在此世,却已经可以早早的娶妻生子,成家作个伟丈夫了。而刚成婚头几年的小夫妻之间不像日子过久了那样有磨合,年轻人脾气又冲吵个小架也是难免的。所以宋君鸿找的这个理由虽然很糗,却总算也说的过去。
为了防止节外生枝,宋君鸿不等掌柜再说话,侧身先挤了进去,从怀里摸出两贯钱拍在柜台上。一看到这两贯钱,掌柜原本睡眼惺忪的眼睛立时圆了几分。打开门做生意的,没有谁会跟钱过不去,立时换了幅笑脸,亲自掌灯给宋君鸿挑了个房间,送来热水和被褥,告辞出去。
坐在热气蒸腾的一个老杉木澡桶里,宋君鸿满意地长吁出一口气,闭起了眼假寐一会儿,回想起这一天中别史韩、赶山路、遇孙星、葬尸体,宋君鸿可谓又惊又吓又忙累,心焦力瘁疲惫不堪,至此这才算能放心的睡个安稳觉了,竟然在澡盆中迷瞪着睡了过去,一直到三更天,才让已经冰冷的洗澡水冻醒,他把自己又从澡桶里又扔到床上后,第二天直到巳时才满意的滚爬了起来。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想起自己遇到的一堆事,宋君鸿一阵挠头。去岳麓书院固然是他此次出行的主要目的,但时间上并不急迫,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先去帮孙星把东西和口信送到再说。
当然他也可以完全不理孙星这档子事依然直奔岳麓,但从此以后每个午夜梦回时,说不定他都会想起郑理南和孙星浑身的浴血,黑衣人狰狞笑容中闪着寒光的尖刀,如果逃避,这会成为他一生的梦魇。所以他必须要了解它。
记得孙星说过,把东西送到后,南叔他们的大仇也可以得报。
何况,自己已经答应了孙星,他不想对于一个逝者失信。对于已经承诺的事,只要能力允许,总是要去兑现为好。
所以他唤来店里伙计打来热水洗了把脸后,然后先去街上的衣店中帮自己购来了一身衣裳。在店中逛了一圈后,他选中了一件的盘领袍,再束上革带后显得他有几分挺拔与成熟,而青绿的衣色又透出几分活力,他很满意。只是衣料是选的麻料,因为他所剩的钱并不多了,不想都浪费在绸缎上,再又购了一顶交脚的濮头后,他慢慢走入街上刺眼的阳光中寻思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在翻山前,他记得郑理南曾对孙星说过,去保容镇还要再往前行三个城镇便到,是个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的路程,但显然一天之间是无法赶到的。
这几天要赶路、投店食宿,样样都得花销,自己手里余下的钱还够不够?他心里没有多少底,就算够了去保容镇,那去岳麓书院的盘缠又该怎么着落?他甚至有点后悔在客栈中的大手笔了,精打细算的话两贯钱也可以顶不少用场啊。
目前钱是个大问题,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啊!
看来得边打工边前行了,好在宋君鸿并非是吃不得苦的贵家公子,也不觉得打工赚钱有什么丢人的。可怎么赚钱呢?宋君鸿枯皱着眉头在街上边走边寻思着办法。打把势卖艺?他根本连最基本的花拳绣腿都不会;扛大包作苦力?他瞅着新换的盘领长衫皱了皱眉头;作小生意卖货?先说别他现在没那个耐心,甚至还购货成本的钱都不一定凑的够。
最终他选择了一个传统而省事又省钱的行当,代笔。
主意拿定后,他先回到客栈把房退了,一方面自己昨晚临时应急扯的谎只能作投店一宿的理由,和期住下去难免让人起疑,山上的命案说不定已经引起了官方的注意,要是查到自己身上难免纠惹诺多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这家店的价钱也实在是贵了些,自己昨晚这两贯钱砸下去,店家无疑把自己当作肥羊给宰了。
所以他又换了个便宜而不怎么受人注意的小客栈,然后央求店家买了管旧笔、一方旧的砚台磨石、几十页草纸、一把旧桌子,又去布店扯了两尺白布,在街头扯起了一个布幡,上面书写上四个斗大的字:捉刀代笔!
这样生意就算开张了,他的营业范围也很广,包括:代人写信、誊抄书本,撰写对联……,这个年代会读书认字的人还不是很多,所以他的生意还是有点儿市场的,再加上练了那么多年的字帖,虽称不上大家,字体好歹也能拿的出手了。若不是因为自己没有什么名气,否则连帮人写牌匾题字的生意他都想做了。
唯一让他觉得有点跌份的是需要和旁边卖萝卜青菜的小贩一样需要不时的吆喝几句,谁让这个时代认字的人不多呢?布幡上的字能看懂得大多不需要他帮忙,需要他帮忙的又大多数看不懂。
所以这样他便每天晚上回店睡觉,白天支堆子代笔写字,倒也在轻闲中赚了几个仨瓜俩枣的小钱。
在这个小镇待了三天后,他又收起了摊子行进到了下一个城镇,然后再支开摊子挂起布幡,继续之前的业务。
实际上他原本也只打算在这个小镇上顶多待三天的。他不能在路上花费太多的时间,更何况这个小城镇虽号称是一座县城,却着实小的可怜,连愿意请他代笔的人也不怎么多。
但没想到接下来生的一件事让他不得不暂时改变了自己的计划。
第三十七节 李氏申冤(上)
宋君鸿代笔行书的生意时好时坏。
有一天他又是连着好几个时辰没有做成一笔生意,干脆扒在书桌上大梦起周公来。正梦见自己走在街上忘了带伞,漫天的往下洒钱时,突然有一双粗鲁的大双抓着自己的肩膀拼命的摇了起来:“醒醒,醒醒!你的哈喇子都快流满一桌子了。”
宋君鸿不满的抬起头来,瞅着把自己摇醒的老董,他是旁边摊位上卖狗皮膏药的“邻居”,可这家伙不懂得尊重读书人吗?
“瞅啥?有生意,不做了?”老董笑嘻嘻的轻吼了一声。宋君鸿这才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现前面站着一个女人,尽管年纪很轻,但看衣着打扮像个小媳妇。
再仔细瞧,这女人还很漂亮。柳叶眉、瓜子脸,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像是能滴出水来。
尤其眼中那一抹挥之不去的淡淡忧愁最是动人。
“嗨,擦擦你的口水,都流一地了,没见过漂亮小媳妇啊?”老董粗鲁的揶揄又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他嗓门大,好像生怕旁人听不见似的,附近几个兜售货物的摊位都传来低低的窃笑声。
“我那是睡觉时流出的。”宋君鸿有些羞恼,抬袖拭去了嘴角的口水,搬来一个鼓凳让这女子坐下,不好意思的问道:“客官来了很久了?怎么不叫我?”
老董又在旁边插话:“人家早唤你十几嗓子了,可你倒好,睡的比圈里的猪还死。”
“哦,对了。也不是死猪,你还说梦话哩。”老董双手捂着胸口,换了个比较恶心的嗓音模仿道:“下吧,使劲下吧,砸死我吧!”
“你丫闭嘴!”宋君鸿抓起了桌上的一方充作镇纸的青砖做势欲砸,老鲁这才哈哈大笑着跑回自己摊位上去了。
“嗯咳!”宋君鸿清了下嗓子,装作严肃的问道:“请问客官有什么事是小生可以效劳的?是写信,还是抄书?”
那女子咬了咬嘴唇,抬起头来问道:“先生,请问你能帮着写份讼状吗?”
“讼状?”宋君鸿愣了,这还是几日来头次有人找自己写这玩意儿。
“能不能写?”那女子看宋君鸿没有回应便显得有些不安,身子略前倾了倾,急切地问道。
她这一前倾,宋君鸿更能清楚的看到她原本十分好看的眼睛此刻有些红肿,似是刚刚大哭过一场似的。
“能倒是能。”宋君鸿迟疑的说道:“只是这诉状我从来没有写过,也不知道这个行文规矩怎么样,要是耽误了你办案反而不好了。”
此外,因为负有孙星的秘密使命这一层关系在,宋君鸿也不愿在这时和官府过多接触。所以他还是忍痛推掉了这半天来唯一的一单生意。“我听说衙门里有专门的写讼状的师傅,经验丰富,文笔也老到,要不客官还是去找下他们试试吧?”
“我去找过,可官衙的先生说要付官银十两的诉状费才肯代写。”女子已经又始要掉眼泪了。
“十两!?”老董在旁边闻言已经跳了起来,这对于寻常百姓家而言实在是一笔巨款。
宋君鸿这次倒是没有插嘴,只是心头在飞快的盘算着。他曾去潞县的县衙去找过郑雨农几次,也和代写讼状的人闲聊过,知道官府只是征收些纸张成本和润笔费用,比外面的讼师写的也贵不了多少。虽不敢说这是各地县衙的通价,但也不至于贵到十两这么离谱。
这只能说明一件事,讼师是故意不愿接她这个单子的。再进一步寻思,她这个案子,能够让人退避三舍,便必然绝不简单!
看着宋君鸿锁眉沉吟不语,那女子在眼眶中打滚了好几圈的眼泪终于开始啪嗒啪嗒的掉了出来,像不要钱似的流个不停。
记得以前潞县有个有名的衙头唤作史老七,身高七尺,能举起重百二十斤的石锁舞的像风车般呜呜直转,端的好汉!偏偏人前人后却总是对自己娇弱小巧的妻子言听计从,打拱作揖,无他,因为他的妻子太娇柔了。后来有一次这位仁兄酒会上举着只鸡爪子向一众兄弟言道:男人怕女人没什么丢脸的,但凡对女人从来不怕的男人,多半都是没心没肺没性情连猪狗都不如的东西。他把女人的眼泪比作世间最可怕的武器,因为没有几个男人能招架的住。
这么猛的好汉都招架不住,何况宋君鸿?
“客官有话说好,不必如此。”宋君鸿一看女子哭起来就慌了手脚。旁边老董已经跳将起来,大声吼道:“好你个宋穷酸,平常光听你讲什么读德,如今这小媳妇这么为难,你却不帮忙?难道圣人的教诲都只是说着好听不成?”
在他看来,这小媳妇的哭泣,直似是被宋君鸿给欺负了似的。
宋君鸿翻了翻白眼,从怀里摸出一块手帕,低头瞅了瞅还算干净,起身想递给那位女士。哪知那位女子一看宋君鸿过来,还没等宋君鸿说话就已经罗裙压地,小袖接尘,吧嗒一下子反而给他跪下了。
“小女子找遍全县,也没找到能帮我写这讼状的。先生再不帮忙,我丈夫、我丈夫怕就是要冤死狱中了!”
说罢,她竟在伏地上抽泣起来。
人心都是肉长的,既使两世为人也这架不住这阵势啊?宋君鸿只好手忙脚乱的把那女子扶起来,“客官莫要再哭了,这……我帮你写,帮你写还不成吗?”
“真的?”小媳妇抹抹眼泪终于起了身来重新在鼓凳上坐下,低声迟疑着说道:“十两银子家中虽一时还凑不出来,但还希望先生一定要帮忙,大恩大德小女子日后必将报还!”
宋君鸿点了下头,重新回到自己的坐位上,整出一张严肃的面孔,一幅公事公办的样子:“讼状一份,当场写就,明码标价,钱三百文。”
“三百文?”小媳妇睁着颇不小且还依然含着泪雾的眼睛不可置信的问道。
三百文虽不少,可也绝称不上多,比起十两雪亮的银子在价格上更是天上差地下去了。
“嗯!”宋君鸿点了下头,抬脸问道:“怎么,三百文钱也没有?”
宋君鸿是按照潞县的标价来喊的,当时三百文基本就是当时讼状的一般价。当然也有五、六百文的,但那就是遇上有钱的主儿、难办的案子或讼状写的文采飞扬和考场中的答卷一样。
“有、有!”小媳妇忙不迭的应承,和啄米的小鸡似的头点,好像生怕再不答应宋君鸿会随时再推掉这笔生意似的。
说罢她急忙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放到桌上,小心翼翼的摊开,里面露出两块细小的碎银稞子和一些旧铜钱,从里面仔细的点出了三百文后,双手捧着递给了宋君鸿。
看着她那白净细嫩的小手,宋君鸿觉得不便接触,便指了指砚台旁的桌面说:“把钱放桌上就行。”然后又郑重的对她交待道:“我不熟悉讼状的格式,所以只能帮你写明申诉的情况,肯不肯接,还要看县衙大老爷的态度。”
“已顾不得那么多了,但凡先生能给小女子写纸讼状,小女子就敢去县衙试着再次鸣冤。”小媳妇的话里透出一股子和她外表不符的坚强。
“行,那你就把案情和要诉讼的内容先说给我听听吧。”宋君鸿在砚台里一边细细的磨着墨,一边问道。
那小媳妇沉吟了半晌,理了理思路,终于把她所遇到的案情慢慢的讲述了出来。
第三十八节 李氏申冤(中)
原来,这小媳妇名唤李氏,与丈夫唐阿水本是自小一起长大的邻里,两情相悦,最终也结成了连理。这本是一桩天遂人愿的喜事,但唐家家道清贫,每日只能薄米陋衣的过日子。唐阿水不忍见爱妻与自己一起受苦,便在新婚两个月忍着分离之苦,跑去跟人当伙计学作生意。唐阿水是吃苦耐劳在外面风餐露宿,李氏也是远离家外的登徒子弟骚扰,只在家孝敬公婆,持家勤俭,虽是难免有点分别之苦,但二人都相信忍耐上一阵子一定能把日子过好,守得云开见月明。
三日前,出外旬月的唐阿水终于回到了家,夫妻团圆喜悦恩爱自不必说,第二天清晨唐阿水起来解手,却突然现院子里的墙角边上有一个蓝布的小包裹,打开来看,里面赫然是一双金镯子和一只银制的小酒杯。
金银的饰器皿在清晨的阳光下闪闪光,有些刺眼。人都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野草不肥”。唐家正是缺钱的时侯,唐阿水本想留下换了钱去,但媳妇李氏却觉得这指不定是谁家遗失的物品,如此贵物不能乱留。咱穷也要穷的有骨气。几经商议后,唐阿水还是听从了妻子的意见,便拿着这个小布包裹到街上去到处寻人打听,“请问你有没有丢东西啊?你认不认识一双金镯子和一个小酒杯啊?”
一连问了十好几个人,都说不是自己的包裹。唐阿水一个人在街上晃晃悠悠,逐渐走到城里的书画古董店门口,个一时心起,想估量一下这东西的价钱,便抬腿走了去去,把镯子和小酒杯往柜台上一放,掌柜的拿起来一掂量,眼睛里突然有了几丝亮光。
“哦?怎么样?”唐阿水紧张的问,这家店的掌柜姓余,名唤作余不算,听说早年还曾东渡过倭国,时人也笑称“余桑”,见过些世面,也颇识货。
“嗯,东西说不上多精美,但也值些银钱。”余不算把金镯子拿到了口前,唐阿水以为他是想咬一口试试真金,却不想他拿着凑到鼻端,使劲的嗅了嗅。
“似尚有些沉土味道。”余不算轻声喃喃的说道。
“什么?”唐阿水有点没听清,伸长了脖子问道。
“没什么。”余不算小眼里掠过一丝精光,然后笑着道:“客官您先坐会儿,这镯子上的纹理似有什么讲究,可能很值钱,我去后堂请我们的师傅看看。”
说罢,将金镯子还给唐阿水,紧接着唤过一个伙计细声叮嘱几句,给唐阿水搬来鼓凳,倒上茶汤,自己就匆匆的往后堂走去了。
等了约一柱香的时辰,眼看的余不算还没回来,唐阿水有点失去了耐心,正想起身往回走,却突然看到店里走进来了两个衙役,见到了唐阿水劈头就问道:“我听人说你手里有个蓝布包裹,里面有金镯子和银酒杯?”
“啊,是呀。”唐阿水忙站起身来应道:“难道是差官大哥丢失的?那你能说一下这金镯子和银酒杯都是什么样的吗?上面有什么花纹?如果说对了,我这便物归原主。”
衙役们把身一闪,亮出一个人来,唐阿水一看,认识,是本城有名的员外,本名唤作周义兴,人称周半城。意即此人家财雄厚,可买下半座县城来。
这是一座小城,人口稀少,县中百姓也大多数并不富庶。但并不能否认这县中还是有一两富户的存在的。这个周员外,便可称的上是城中富,家中以药材生意起家,世代经营,颇是积了些钱财。
周义兴凝眉想了想,然后说道:“金镯子上应该雕的有双鱼戏莲图,那银酒杯上倒是没有花纹,只有杯底有个小小的‘乐’字。”
唐阿水一听,“唉呀,果然都说对了!”
“对了便好!”旁边的两个衙役也不待唐阿水和周义兴再说话,从腰上摘下一副铁链子,当啷啷一声响就把唐阿水给锁上了。
“走!衙门里说话!”
唐阿水当时就懵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两个衙役推搡着向县衙走去,只来的及收街上的乡邻们给自己妻子报个信儿。
李氏在家听了别人的传话,初时不敢置信,直到多个人跑来跟自己说这事,才慌了手脚,赶紧跑去县衙,得到的答复是:丈夫唐阿水盗墓取脏,已经入了大牢,这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原来,最近几个月县里多个墓室被盗,不仅赔葬物品被人洗劫一空,连尸骨都曝遗在荒野,一时激的群情汹汹,连上一级的州府都听到了报信,下文斥责地方牧守无方,致使盗贼横行无忌,严令限期破案。
县令马如忠为此事焦头烂额,县里三班衙役也是倾巢出动,忙的四脚朝天,却还是没有什么线索。
不巧,这一日有两个衙役正在街上巡逻,猛然听到街民议论唐阿水意外得到了一些金银之物,急忙请来了失主之一的周员外,当街查获赃物,逮了个正着。
唐阿水到了县衙也是一个劲的喊冤,但自古以来跪在大堂上的犯人有几个不喊冤的?马县令签子一掷:“给我打!打到招供为止。”
直打得唐阿水晕死过去两回,这才不得不招供画押了。
听到这里宋君鸿脸上突然变了颜色:“他招认了?”心道这讼状可不好写,你都认罪了这官司还怎么打?
李氏也不应话,只是低着头抹眼泪。
“这也不能怪他男人。”老董在边上插嘴:“典型的屈打成招!那天大堂审案,我也跑去瞧热闹了。大老爷几乎没怎么问话,只是喊着不停的打、打、打了。血都糊了一地,板子、夹棍、绞索全上了,铁打的人也没有几个受的了这种用刑的。”
“难道就没人阻止县令滥刑?”宋君鸿奇怪的道。
老董不好意思的低了下头,“我们都是平民小老百姓,哪敢去招惹县令大老爷啊。这届大老爷本身就脾气燥,以后审案时就常打人,这次又遇上了这么个大案子,还不往死里打啊?再说了,盗墓之事儿的确太缺德,所以一开始大家都还拍手称快。”
说到这里,老董有些谦意的看了李氏一眼,“没成想这个县令是把人往死里打呀,一直打到了招认为止。”
第三十九节 李氏申冤(下)
“在那唐阿水招认了之后,本县的县令又是怎么判的?”宋君鸿有些担心的问。他以前无聊时曾粗读过宋刑律、贼盗律等大宋律法,知道大宋对盗墓的惩罚是极严峻的。北宋立国初年,为了改变五代十国时遗留下来的纷乱治安情况,即强调对偷盗抢劫者重型典治,这还不算完,宋神宗熙宁四年又创立了对盗贼加重处罚的法律。而盗墓,在后世或许只是个破坏文物的罪名,但在古时,却是极为无道的重罪。中国人讲究个家门传承,封建时代人们往往对自己祖先坟莹的完整视若生命,惩罚起来也是极为严厉的。
宋君鸿这话一问,李氏哭的更凶了。老董在旁边沉着一张脸说:“县里最近的多起盗墓案全落在他头上,那还有活路吗?县令大老爷也不带丝毫手软的,当场便判了个腰斩、并且还弃市!话说几天后就要执行了。”
“嗯,我知道了。”宋君鸿点了点头,“这案子的确颇多诡异之处,人命关天,我尽量帮忙便是。”
说罢,他抽出了一张纸在桌子上铺开,凝眉思索了一会儿,再不说话,提笔在纸上挲挲的写着。一柱香后,一纸讼状转眼便写就。
他把状纸递给李氏,“我就帮你把此案中的一些疑点帮你写出来,但听来本县的县令似乎是个急脾气硬心肠的人,他肯不肯接受这讼纸中的话还不好说。”
“县令若是不接,我便碰死在县衙门前,绝不让我丈夫一个人在黄泉路上孤单。”李氏向宋君鸿和老董伏地再次下拜,梆、梆、梆的连磕了三个响头,然后站起身来,把手里的讼纸攥的紧紧的,转身便走。
“真是个烈女子啊!”老董望着李氏的身影感叹道。
宋君鸿猛的把拳头在桌子上一擂,吓了老董一跳。他抬眼看去,只见宋君鸿从凳子上站起身来,像是下了决心似的,向老董拱手道:“董大哥,烦请代为看管下我的摊子。”然后不得他答应就起身便朝李氏追去。
“唉~”老董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宋君鸿已经跑远了。他无奈的嘟囔了一声:“一个破摊子,总共一支烂笔几张破纸,有谁会来偷?有好玩儿的事也不叫上我同去。”
“客官,等等。”宋君鸿气喘吁吁的从后面追了上来,从李氏手里抽过了讼纸,笑了说道:“我和你一起去吧。”
李氏有点奇怪的看关这个年少的书生,打官司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没听说谁没事愿意结伴同去的,何况记得初时央求他代笔时还遭到推阻呢。
“如果我没有猜错,县令是不会轻易接你讼纸的。”宋君鸿心中暗道我终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在衙门前寻了短见的。他这几日刚刚经历了货队众人和孙星的先后离世,着实不想再眼看着有人再白白寻死,只是却不便和李氏明说罢了,于是再不多话,只顾大踏步的向县衙门走去。
李氏满头雾水,但也只好赶紧的跟在他身后。
到了县衙门口,守门的衙役似乎见过李氏多次,不耐烦的挥手道:“你怎么又来了?大老爷是不会见你的,还是赶紧走吧。”
“这次他得见!”宋君鸿插嘴道。
他拾阶走到了门口的耳房处,在屋檐下支着一架牛皮大鼓。宋君鸿拿起了架子上的鼓锥,轮圆了胳膊,猛的敲在了那宽大的鼓面上,鼓皮虽经了年月可仍绷的紧紧的,一锥下去声音雄浑厚长,震的鼓前的人耳朵嗡嗡直响。这是宋君鸿平生第一次鸣冤鼓,他在鼓前怔了须臾,有点晕悬的甩了甩头,然后一咬牙,双臂轮舞,他从小在宋大柱教导下学下拉弓打猎,两臂颇练出了几分力气,此刻茆足了力气嘭嘭嘭嘭地把个大鼓擂的鼓身狂颤,鼓声传荡四方、如雷巨响!
十多年以后,皇帝汇同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及诸寺监的官员一起商议地方官衙的办事流程改革时,曾欲把鸣鼓撤去,宋君鸿思之再三却还是坚议保留了下来。时有中书省起居舍人祖恩好奇地问道:“子烨留这大鼓何用?”宋君鸿回忆着他那少年时为李氏案子击鸣出的鼓声,轻声叹道:“振聋聩、直摄人心!”
不管官府的办公流程再怎么改革精简,但对于有些警示性的东西,还是值得保留的。那鼓声可以随时代表着小民申冤时的一种悲愤和不屈的心情,朗朗天日昭告四方的勇气。这份心情和勇气,一直影响和鼓励着宋君鸿,不论是十几年后如履薄冰的大宋朝宰执,还是眼前这十几岁的轻狂少年。
县衙门口立刻围集过来许多人,交头接耳的议论着生了什么事。一位身穿皂衣的书办闻声走了出来,嘴里骂骂咧咧的喝道:“这都它妈的是谁啊?大晌午的也不让人消停,怎么回事!大老爷问何人击鼓?”
门口的衙役朝宋君鸿和李氏呶了呶嘴,书办把打量的目光扫过来,宋君鸿他不认识,但李氏却似乎见过,眉头立时皱了起来,说道:“怎么又是你?搅闹公堂是要打板子的,上回因为看你是个弱质女流大老爷才没有治罪,怎得这么不识抬举!”
“嗨,不好意思,说个话儿。”宋君鸿从那个书办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嗯?你有什么事?”书办纳闷的瞅了瞅宋君鸿,只见他一身儒士打扮,手摇一柄纸扇,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一幅人畜无害的样子。
宋君鸿抬起一根手指,点了点自己的脸庞,笑嘻嘻的说道:“书办大哥你找错人了,这次来告状的人是我。”
“是你?”书办和李氏同时瞪圆了眼睛。
“是啊!”宋君鸿说道:“久闻本县大老爷断案如神,明镜高悬,小生遇有一点冤屈,特来向大老爷申告。”说到这里,他踱到了本县的大老爷不理民情、不办公务不成?”
“当然不是。”书办咋巴了两下嘴,他有点摸不清宋君鸿的来路,所以还是谨慎的问道:“按规程,申诉最后先有讼状的,小公子你带了吗?”
“当然有!”宋君鸿把他给李氏写好的讼状在书办眼前晃了晃“喏~,你看,这不是吗?”
“好吧。”:“稍等,我进去禀报!”
宋君鸿点了点头,一会儿的工夫,那个:“大老爷开始升堂,你们可以进去了。”
宋君鸿扯了一把还在迷怔的李氏,拉着她一起向公堂里走了进去。
李氏好像对大堂有所了解,只是低着头不说话。宋君鸿却是头回进大堂,好奇的四方打量着。只见两侧高树着写有“回避”和“肃静”等木牌,牌身硕大,也不知多少年月了,牌面已经有些老旧,但仍坚立在大堂之中,默默地见证着这法律应有的权威性和神圣性。两侧六房三班吏役都要齐集排衙。挺胸收肚,目不斜视。
而在大堂的正面上,沉桌铁签,后在端坐着一个身穿公服的人。短须圆脸,约摸四十上下的年纪,撑肩挺胸,双目含威,只是眉眼之间,隐约有一股阴枭之气。想来这便是老董过说的县令马如忠了。
“威武——!”两侧的吏役突然齐声低吼了起来,吓了宋君鸿一跳,李氏更是腿一软,直接跪了下去。
“啪!”一声清脆而震耳的声音紧接着又响起,堂上的马县令一拍案上的惊堂木,指着宋君鸿高声喝道:“大胆,你是何方刁顽,见了本县为何不跪?”
不管你是来告状的也好,申冤的也好,到了这十丈大堂上都得先跪下才能再说话。敢不跪的也自有板子伺候!
官威之下谁敢不战栗?强权之下谁能不低头?
两个吏役出列走了出来,撸袖搓拳,就欲强按宋君鸿下跪。
第四十节 县衙大堂(上)
“我看你们谁敢!”宋君鸿大声喝斥道,他义正严辞的样子让过来刚想动手的衙役们一怔。紧接着只见他轻摇手里的折扇,踏前一步大声宣布道:“我是大宋朝堂堂的举人,你们谁敢无礼!”
举人?衙役们们一听果然怔住了,踌躇着不敢上前。
俗话说“士、农、工、商”,这不仅是当时社会人群的简单分类,更是各人群的等级排序,而士人的地位是排在最前面,远优于其他几个人群的。中国古代向人悠容读书人,展到了赵宋一代,更是对文人的尊崇到了顶点。当宋君鸿考取了举人功名后,他不仅可以为他的家庭减免掉大量的徭役赋税,更可以拥有见官不跪等诸多的特权。
所以此时他只是向堂上的县令拱手拜了拜,朗声说道:“绍熙三年举子宋君鸿,见过县令大人!”然后又直身挺胸,昂屹立!
“你说自己是举人?有何凭证?”马县令闻言后也为之郁结,如果对方真是举人,那的确是可以不跪的。不仅不能让他跪,还要小心点的对待着,因为谁知道这种举人哪天会进一步再高中进士,成为自己的同僚或更高一级的上官,着实是不愿轻易便去得罪的。
不过,举人的功名也并不好考,马县令自己就汲汲于考场近二十年,才终于考得了一个举人。而眼前这个少年看来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恐怕刚刚够年龄参加头一次科举考试,便就能一举考得了举人?世间虽也会有些少年俊才,但无疑这种人并是不很常见。
“当然是有朝庭颁的文书为凭!”说罢,便看到宋君鸿从怀里摸出一份红帛文书,扬手递给了一旁的一个中年书办。
说来也幸亏这文书因为是个紧要物件,所以出门时他便将之和举荐信一起帖身存放,这才没有在滚落山崖时遗失。
宋君鸿在大堂中表明身份的话一出口,衙门口外围观的人群出一阵低低的议论,其中转手又把俩人摊子都撩给别人看管,然后也跟过来看热闹的老董更是目瞪口呆,他一直以为这个在自己身边摆摊糊口的少年只是个落魄的穷酸书生,哪知竟是会尊贵的举人。
想到自己和他这几日笑骂打闹,也没个正经,若是日后他追究起来……,老董突然觉得脑后有几颗大汗滴滑落。
“吵什么?吵什么?都给我安静些!”马县令又是一拍惊堂木,惊的现场都安静下来,探手抽过书办递上来的红帛文书仔细瞅了瞅,没错,这的的确确就是朝庭颁给举子的证明文书,他自己也有一面,所以绝对不会认错。
这么一来事情就有点麻烦了,马县令有些头疼的抚了抚额,挥手又让书办把文:“你既是朝庭颁证的举子,为何不在家苦读诗书,勤修功课,却跑到大堂来告的什么状?”
“回县令大人,小生有个朋友让人陷害了,蒙枉入狱,所以才不得不来鸣鼓申诉。”说罢,他把讼纸递给书办,呈到了县令的桌案上。
虽说他的讼纸写的格式不一定对,但既是他一个举人来递交,县令就不好轻易不接了。何况县令也没认真的对他的讼纸看上几眼。
马县令拿眼只是在讼纸上瞄了几眼,然后就把目光直射向宋君鸿:“你是为了唐阿水盗墓的案子来的?”
马县令的目光突然空的凌厉起来,威严中更透着一股子森寒。宋君鸿心下一凛,暗道:“从目光看,怕这个县令是位心狠手辣的主儿。”但他此时已经不打算退缩,还是收敛了心神,迎着县令的目光镇定的回视了过去。
“文书上写得你是潞县举子,那前两天这附近生的一起潞县货队遭人屠灭的血案你知道吗?”
“小生是个读书人,又怎么了解得了那些舞刀弄枪的事?”宋君鸿心下一凛,心想如果这个县令借题挥,指不定能变出什么事来。不如先不承认,必竟潞县那么多人,总不能人人都和货队惨案有关吧?必竟那个案子的事情属于邻县管辖处理,这个县令对于案情未必知道甚多。
好在这时李氏出来解了围,她只是看着县令和宋君鸿扯了半天,却还是没扯到自己丈夫的案子上,心下着急,就磕头喊道:“大老爷,民妇的丈夫冤枉啊!”
“又是你这刁妇,上回看你是弱质女流才放你一回,这次又来捣乱,莫以为大老爷我真的不敢打你?”县令正好一肚子气没法向宋君鸿,这时看到李氏出来惹事,怒气勃之下,抽出一支打签就扔到了堂下,“打二十大板!”
几个如狼似虎的衙役扑上前来,把李氏摁倒在地,就欲行刑。
“慢!”宋君鸿又站了出来,拦手说道:“县令大人,你搞错了,这次的主告是我,要打也应该冲我来!”
呵,当差这么多年,头回见还有人抢着捱板子的,好,那就让你尝尝这个滋味。几个衙役又惊又气,松开了李氏,挽起袖筒就欲又要去摁宋君鸿。
“混帐的东西们,还不都给我退下!”马县令见状急忙站了起来,挥挥手让那帮衙役们松手。这个小县已经几十年没有出过一个举人了,更没有举人来告状挨板子的事,因此这帮衙役们连规矩都忘了吗?所谓“刑不上士大夫”,这是朝庭的法制,虽随宋君鸿还没有当官,但从他考取举人功名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跻身于“士”的行列。所以一介县令可以审他查他,却就是不能对他用刑,眼前衙门口一堆人看着呢,否则一旦把这事捅到了上级去,自己一定会受到申斥处罚的,马县令谋得这个官位不易,将来还想更上一层楼,他可不想随便因打了一个陌生的举子便影响了自己的仕途。
宋君鸿抬手整了整自己的衣襟,又抬手把已经被摁倒在地上的李氏扶起。然后静静的瞅着马县令,等待着他的下文。
马县令把牙咬了又咬,终于还是换了幅和蔼的面孔温声说道:“宋公子,唐阿水的案子已经了结,他自己也已经签字画押招供了。”硬的不行,他还是来软的吧。
第四十一节 县衙大堂(下)
宋君鸿完全没有想到,马如忠身为堂堂的一县之令官,居然会在这庄重大堂之上、百姓众目睽睽之中,于案情的审理的严肃过程中突然说出如此猥亵的言语来。
但他不能生气,或许马县令之所以这么说,但就是故意想要激怒他的。而只要他一怒失礼,那么简简单单一个“咆哮公堂”的由头就够把他们赶回去的了。
所以宋君鸿厌恶的扭过头去,并不理会他那猥亵的嘴脸,只是依旧说道:“敢问大人,那唐阿水可真是盗墓贼,为什么他还要拿着赃物到古董店去鉴定呢?必竟现在县里为抓盗墓贼已经是风声鹤唳,难道他真的有这么有恃无恐?”
“哼,那些个敢于盗墓的贼人,自然也都是胆大包天之辈!”马县令冷冷的说道。
对于马县令这种无赖的解释,宋君鸿也不禁为之气结。他只好又说道:“那敢问大人,其他的脏物呢?拿人要拿脏,虽说唐阿水因手里有两件赃物而被拿个正着,但失盗的脏物远不止此,其他的又在哪里?我听说大人已经遣人搜查过唐阿水的家,但实际上并没有现其他的赃物。”
“唐阿水已经在招供,把其他脏物都转销给外地的贼人了。至于那些贼人和脏物,本县自会行文其它州县,请求共同查处。”马县令义正严辞的说道。
但宋君鸿曾听老董说过,这个外地的贼人云云,全是此前马县令在刑讯时自己说的,唐阿水熬不住刑,最后才答了声“是”字罢了。
“可据小生所知,案件尚有许多疑点,以大人之明想来不该对此视而不见,必竟人命大案,大人不可不慎哪,请大人再次复查一遍,以免冤枉无辜!”
“什么无辜,供纸俱在,已是铁案如山,岂容再随意翻覆!”马县令面色一沉,哗的一下站起身来,走到宋君鸿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压低了声音说道:“宋公子,我看你也是个读书人,劝你还是回家苦读诗书,尽早博取个功名、封妻荫子才是正途,不要再管这些街头闲事的好。今天本县卖你个情面不动板子,下不为例。”
然后他回头重又走回公案之后,抄起惊堂木又是重重一拍:“本案已经审结,无须再议,退堂!”
“可是……”宋君鸿刚想再争取,马县令已经挥舞着官员夏常服上的宽大袖子在堂上不耐烦的大声喊道:“来呀,再不退堂就都给我哄了出去罢!”
一众衙役闻言涌了过来,连推再搡的把两人轰出了大堂去。宋君鸿还好,因畏着他的举人身份衙役不敢太无礼,可李氏遭遇却不同,不仅让人粗暴的推倒在地,有个轻薄的衙役还趁机在李氏身上捏抓了几把。
李氏又羞又急,出了衙门口就欲朝衙门旁的石狮子上撞。唬得宋君鸿赶紧将她拦腰抱住,交给几个女性的街坊拉住看管。急声斥道:“你怎么这般不珍惜自己的性命,难道你一死就能救得了你丈夫吗?”
“可我丈夫还有救吗?刚才在堂上你也看到了,那昏官根本不给人说话的机会,咬死了是阿水杀人的。”李氏髻凌乱,泪痕满脸,已经有些绝望了。
“有救!”宋君鸿咬了咬牙,“事情还没到最后一刻,就不要轻言放弃。我们会想到办法救你丈夫的。”
“真的?”或许是宋君鸿不轻易放弃的精神感动了李氏,或许是宋君鸿的举人身份给他说的话增加了份量,李氏在宋君鸿的面前跪伏下去:“老爷你若是能帮阿水洗脱冤枉,小女子愿意为奴为婢、结草衔环报答老爷你。”
“不必。”宋君鸿一看人下跪就头大,他扶起李氏,叮嘱道:“我会有办法帮你的,你且先回家安心等侯消息吧。”然后又找了两个街坊帮着搀扶回去。
围观的众人一看案子审完,李氏也回家了,再没什么热闹可看,便也就一哄而散。
原本人头熙攘的衙门口立刻变的冷清了,只余老董还一个人傻愣愣的站在原地不动弹。
“咦,你怎么还不走?”宋君鸿上前奇怪的问道。
不成想老董一下子就跪下了,“举人老爷恕了我的罪我才敢起来。我可听人说过,‘不知者不能罪’的”。
“起来!”宋君鸿上前轻踢了一脚,“死性不改,你求个饶还带讨价还价的。”
看出来宋君鸿并没有怪罪的意思,老董也笑嘻嘻的站了起来。
“你要想我饶你也简单,今天晚饭你请了,顺带跟我讲讲这坐县城里的情况。”宋君鸿来这里也没几天,本只是路过,对这的情况也并没太在意。但既要查案,那就要细致的了解了。
好在他知道老董是个话唠子,二人在县里有名的“锦绣楼”里吃了顿晚饭,老董虽然破费了一把,但平生头次能跟一个举人称兄道弟、同桌饮酒还是让他很兴奋,酒喝的不少,话就更多。宋君鸿在酒桌上也顺便着把县里的情况细细的问了一遍。
这是个小县,也平常也无甚大案,前任县令也算无为而治,太太平平的干满了任期调迁他处了。不想新来的马县令上任没几个月,就遇上了这等盗墓大案,大呼倒霉,所以才到处抓人的。
在这小县城里,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相处融洽,唐阿水与李氏似乎也并没有什么仇人,至少像老董这样的包打听就从来没有听说过。
尽管忙碌了一天,但回客栈躺在床上却睡不着,宋君鸿却翻来覆去想着这个案情的一些细节。或许是这个马县令让上峰申令破案逼的太紧,才死咬了唐阿水解围的。那么关于唐阿水能否证明没有盗墓马县令并不是太在意,除非找出了真正的盗墓贼,解押县衙,才有可能换得唐阿水脱离冤狱。
那么倒底是谁干的这一连串盗墓大案呢?他对这县城里的人并不熟悉,思来想去,决定还是去犯罪现场看看。
于是这才出去买了铁锨、提了灯笼连夜去坟场勘查。不想却惊动了史珍、史福和韩书俊三人,引了他们宿命中第一次必然的相逢。
第四十二节 计议(上)
宋君鸿把这些天里生的事情来龙去脉在这里和众人分说了一遍,当然他隐藏了孙星的部分内容。即便如此,还是听得众人目瞪口呆,尤其是史珍和韩书俊两人,已经站了起来,拍案大骂那个马县令糊涂昏庸,草菅人命。
“我明天一早就去县衙,拿着我爹的凭信,要求那狗官改判,放唐阿水出来。”韩。
“不可以!”史福摇了摇头。
“怎么?还怕他不听话?”韩:“莫说我韩家,就是你们史家,也是官职品阶都比那狗县令大多了吧?只要提出名号来还不吓得他屁滚尿流!”
“韩、史两家高官是高官。”史福斟酌着字句说道:“但审冤断案、牧守地方,朝庭各有体制,各官员不论大小也是各司其职。我们两家虽是高官,却并无权直接干涉地方政务。如果只是以两家权势强行插手,又与那些恃强乱来的豪门有什么区别?”
“何况,如果此事让朝中政敌或兰台御史知晓,参上你我两家老大人一本,不免麻烦。虽好心也是做坏事,为人子女者岂可不为自己的父母着想?”史福侃侃而谈,虽然躬身拱手着说完这些话,但言辞却是不卑不亢,公正持中。
宋君鸿禁不住的对史福平添几分敬重,鼓掌说道:“好!忖强而不凌弱,能秉公而护法,史管家真是一位正直之人!”虽然不能救唐阿水出来,但史福这些话却是掷地有声,比起两世中他见过的众多仗势欺人、借权乱法要好不知多少。
有时难得的并不是掌权,而是你掌了权后能不乱用!
史福赶紧谦辞道:“不敢当宋公子的夸赞,老仆所说,不过都是平日里我家老大人的严辞教诲而已。”
“有仆尚能如此,则贵主人不知又该是何等的贤达君子啊。”宋君鸿禁不住的抚掌赞叹。
听到有人夸自己的父亲,史珍觉得面子上很有光彩,她把掌中宝剑一提,高声的说道:“要不,本姑娘去夜探县衙,长剑一亮,他要是不听话就剥了那狗官的皮吧。”
说这话时,史珍很是一个豪气干云。这是她常听下山闯江湖后回来的师兄们说的故事里的台词和腔调。她头次说,希望可以说得更豪迈和威风些。可实际上长这么大,别说杀人,就是连只山鸡她都没有亲手杀过。若让他亮剑不难,可真要她剥皮,怕是自己先丢掉宝剑,捂着眼睛跑掉了。
“不论如此,查案不急在一晚。”史福说道:“此时此地,的确是不太适合我们述旧契谈。”
众人描视了一眼周围漆黑的土包,呜咽的低风,这才想起仍是围坐在坟场之只夜谈,不禁莞尔。经此一闹,恐怖的气氛已经不再复有,但夜色已深,众一一放松下来,浓浓的睡意但渐渐袭来。
“宋公子,我看你好像也和我们住在一间客栈,不如今晚就同路回去,各自休息,明天一早再商量怎么处理这个案情?”
“好的,多谢诸位援手!”宋君鸿大喜过望,反正在这里也难以再有什么现,一行人便一起结伴回到了客栈中歇下。
第二天一早起来,宋君鸿洗了把脸,从房间里出来刚走到木梯上,就已经看到史珍和史福二人坐在大厅的一方小桌旁。史珍见他出来,站起来笑着摇动着玉手,叫得像只欢快的小山雀,“这里,这里!”而史福则是也跟着站起身来,微笑着冲他点了点头。
见又有客人走到了这一桌,跑堂的伙计赶紧给摆过来一个条凳。宋君鸿向两人微微拱了拱手,笑道:“二位起的真早。”说话间史福已经端起桌上的茶壶,给他满满的倒上一盏热茶汤。
宋君鸿打量了一眼两人,端起史福递过来的茶盏道了声谢,轻轻的啜了两口,才轻声问道:“怎么不见韩公子?”
“他?还在睡死猪呢!”史珍的小嘴嘟了嘟。
其实这也不能怪韩书俊,昨晚四人回来时,已经是后半夜的光景了。今天早上睡个懒觉也是情有可原的事。史珍是在山上多年,养成了每天都要早起练剑的习惯。而史福必竟身为仆从,哪有比主人起的晚的道理。所以这两人比宋君鸿还起的早,便在这大厅里小侯了一会儿。可韩书俊是豪门公子,不用事劳作,也懒读圣人书,本来每天都是不到太阳晒屁股绝不起床,再加上昨晚又休息的晚了些,今早自然更是赖在床上打呼噜。
本来四人说好的今天早上一起商量案情,可史、韩两家关系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史珍是个女孩子,史福是个下人,宋君鸿与他也不熟,三人都是不便上去催促,只好在下面慢慢的等着。
一直又过了大半个时辰,韩书俊才睡意尤自未尽的打着呵欠走下楼来,而这时宋君鸿已经和史珍、史福三人简单的了解了一下双方的家世背景。韩书俊兴致勃勃的加入了这场聊天,四个人便一边喝着茶汤一边闲谈。少年得意,韩书俊不免把自己的家世在宋君鸿面前大肆宣扬了一番,在知道了史、韩韩两家就是当年著名的“九子蒙难”事件的参与者后,宋君鸿蛮腔兴趣的想多打听一些内幕,必竟市井传闻传的很玄乎,但离事实真相总是会有些差距的。但史珍和韩书俊当时年纪还小,根本不记得什么,而史福则讳莫如深,宋君鸿打探不出什么有价值的内容来,最后几个人的话题还是又转到了李氏的案子上。很快的,三个人在对案子的看法上又能产生了一些分歧。
史福认为这多半是外地的某个流窜盗墓团伙干的,在这里干了几票后就肯定又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能抓到他们的可能性较小,而唐阿水只是被那缺德县令临时抓来顶罪的。他这么认为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历来来干盗匪的都是外地人居多。本地人不仅可能会因为是自己亲友的墓穴而难于下手,一旦事,更会遭所有乡邻唾弃,甚至连累到自己的父母妻儿在家乡抬不起头来。
二来本地人会在销赃上多有不便。墓葬物品再值钱,也要兑换了现钱才能用。可要是本地人作案,肯定不有在在自己家乡销赃,这就是唐阿水为什么会拿着脏物一露脸就会让人指认抓捕的原因了。可有跑到外地去转手的时间,不如直接在外地作案来的更有效率。
三来本地原本以前并无盗墓事件的先例,只是近几个月才一连现数起这样的大案,在官府开展搜查后又消失了踪迹,再也没有新的案情出现了,这些都符合流窜作案团伙的情形特征。
四是老董既然已经说过唐阿水并没有什么仇家,那么遭人陷害的可能性就小了很多。至于唐阿水捡到的那个小包物品,多半是团伙在撤退时无意间拉下的。
史福拔拉着手指头一二三四的罗列出来原因,听起来很有道理,连韩书俊也在旁边接连点头。
第四十五节 计议(下)
可对于史福的观点,宋君鸿并不能完全认同。
原因很简单,这座小县城百多年来就一直并不是多么富裕的地方,就算几那么几个富户人家,他们墓葬里能值俩钱的东西也是有限。而盗墓是重罪,无利不起早,既然冒这么大的险犯案,为什么不去一些更富裕的地方动手?能在这里盗完一处又接着盗第二处、第三处,不仅说明这里的穷困,一处墓穴并不足以满足盗贼的欲壑,更可能是因为盗贼只能长期在本地盗墓,这样分析,作案的人是本地人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至少也应该是近期不得不羁留在本地的人员。
而对于两人的争论,史珍觉得都有道理,一时也不知道该支持谁的观点更好一些。
史福笑着说道:“就算案犯的确是本地人,你又如何能找得出他呢?”他嘴一撇:“必竟昨日去坟场勘验时你也说过,毫无线索的。”
这也是宋君鸿为之郁闷的地方,对方似是颇有些专业的手法,不仅开墓探物有模有样,连事后的现场在可能的线索上也都处理的干干净净,不留任何蛛丝马迹。
而没有线索,就抓不着人。不管案犯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的争论就都显得毫无意义!
宋君鸿和史福两个人此时都抿着嘴不说话,原本争论不休的场面立刻变的沉默起来。
“可恶,难道就任由这些人逍遥法外吗?”韩书俊越听越气,用手一擂桌子,“他们难道就不有天遣吗?”
“天遣?”宋君鸿闻言眼前一亮,脑中似有什么东西一下子闪过。
“怎么了?”史珍奇怪的问道,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认真的注意宋君鸿脸上的表情变化。
“等等,我似乎有主意了,你们待我再仔细想想。”宋君鸿低头琢磨了一下。
一听说他有主意,其余三个人立刻把脑袋探了过来,好奇的等着他的下文。
过了一会儿,宋君鸿笑着说道:“有了!”说罢他端起茶盏,轻轻吸溜了一口。“哗啦”一下子把手中的折扇洒开,惬意的摇着。
“臭屁!”史珍抽了抽小鼻子,笑骂了一句。
“既有什么锦囊妙计,就快说啊,别卖关子。”韩书俊最先耐不住性子,张口问道。
“其实也不算什么妙招,不过是攻心之计!”宋君鸿笑眯眯的说道。
“攻心?怎么讲?”
宋君鸿压低了声音,用只有自己这四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低低的把他的主意说了一遍。
听了宋君鸿的主意后,史福疑惑的问道:“这能有效吗?”宋君鸿这个计策虽有点出人意料,但却并不复杂。他把眼睛眯缝了起来想了想,不放心的说道:“要是对方看破这了计策怎么办?”
“有没有效估且一试!”宋君鸿说道:“既然他不愿意留下任何线索给我们追查,那我们估且就想办法引蛇出洞,让他自己站出来。”
“何况,既是心理战,不怕他看破,就怕他不犹疑害怕!”
其实宋君鸿也不知道这种方法能不能有效,只能寄希望于案犯的心理素质。一般来说做盗贼的人,不管他的作案手法再怎么高明,掩藏的多么深,在他心里都会有着巨大的恐惧和疑心。何况在古时,盗墓这一行业对来自道德和鬼神的惩罚更是畏惧。那些人敢于开穴盗墓,并非真的是百无禁忌,而只是把心头的谴责和恐惧都深深的压了下去,铤而走险罢了。甚至他听说,越是老练的盗墓贼,越是会在作案之前仔细占卜吉凶,拜过鬼神后才敢动手。
尤其假如盗贼若还是在自己的家乡作案的话,那种心理压力会让他变得更加疑神疑鬼、患得患失
若如此,那么他便来赌一把这个盗贼面对报应来临时的心理承受程度吧。
“好!那我们就开始吧。”韩书俊一拍桌子,大声的响应着。当然,他这么积极的响应并不是因为认为宋君鸿的计策一定有效。我们说过,他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追求刺激大胆玩闹是他这个年龄的特色。走狗斗鸡他早就玩够了。他一直渴望去作一些更新奇更有意思的事情,宋君鸿这个设套抓贼的方法让他决得很好玩儿。
史福无言的把茶水泼洒出大半的茶盏重新续满,拿过一块桌布把桌上的茶水轻轻擦拭掉,少年人火气猛呵,一会儿工夫里这已经是韩书俊第二次拍桌了。
“宋公子,接下来怎么布置?”韩。
“韩公子若是不介意,便称呼我的表字子烨即可以了。”宋君鸿看韩书俊并无富家公子的架子,心下生出些喜爱认同之感,便说道。
“好的,子烨兄请说。”韩书俊闻言对宋君鸿更加崇敬,尽管自己与宋君鸿同龄,可父母却并没有急着给自己举行冠礼,也老拿他当小孩子来看待。
“其实,这个计策中还真需要韩公子和史管家去个地方跑上一趟。”宋君鸿说道。
“行,说吧,让我去哪里!”韩书俊大声的应承着。他甚至在答应之前连地方都还没问清楚,史福无奈的摇了摇头,宋君鸿突然觉得这个不谱世事的豪门公子傻的有些可爱起来。
不过自己也不会让他去什么危险的地方。
“去刘家。”宋君鸿解释道:“就是指认出唐阿水手中脏物的本县富周义兴家。”
宋君鸿自己虽是个举人,但家世寻常,并不能肯定这个员外爷周义兴一定会按照自己说的去办。但韩、史两家则不同了,虽说史珍是个女孩子家不方便登门言事,便可以让韩书俊去,周义兴不管相不相信、愿不愿意,多半还是要卖这个面子,何况韩书俊身边还有个谨慎老练的史福跟着,那么周义兴会有九成九能配合他们行动的。
宋君鸿又把计划中各人的分工、任务目标详细的和三人分解细说了一遍。
看着韩书俊跃跃欲试的神情,宋君鸿又拍着的他肩膀鼓励道:“所以说,韩公子,你和史管家这一环节是极重要的,关系到整个计策的成败。”
“得令!”韩,像是在大帐之中领取到钧令的将军那样兴奋。
四个人又围在桌上,细声的把届时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分析了一遍,一番查漏补缺之后,便这么计议已定,然后就各自分头行动去了。
第四十六节 搭台唱戏(上)
第二天一早,就有一个消息不胫而走:附近方圆百里的富周义兴在县城里最热闹的“锦绣楼”里摆开戏台,要大晏四方。这个小城本就不大,消息传出后,倒有大半城的人都赶去看热闹。
不过,令人不解的是周义兴府上最近并无什么喜事,既无寿诞之喜,也无婚丧嫁娶、生子抱孙等大事,人们在看戏之余,也不禁交头接耳的猜测着、打探着,想着这位一惯低调的员外为何今日如此的铺张浪费。
宋君鸿在人群外望着高抬的戏台和熙熙攘攘、人头攒动的流水长席咋了下舌头,禁不住捅了捅身边的韩:“你倒底给了他多少钱?”
“两千两啊,不够吗?”韩,“除了几十两散碎的现银外,我当时怀里的大额交子就这几些,便干脆都掏给了他。我看这县城里也有个银庄的票号,若是银钱不够的话,我可以再去支些给他。”
“足够了!”宋君鸿一把拉住说话间就想要起身的韩书俊,已经吃惊的瞪圆了眼睛,两千两啊,他这辈子都还没摸过这么多钱。刚开始时他还纳闷周员外就算答应配合也不至于如此下血本,敢把排场做的这么大的,如今终于知道为什么了。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两千两对于宋君鸿而言是个天文数字,尽管他有个经商致富的姑父十年来同桌共檐的一起生活,可仍是让韩书俊随口报出的这个数字砸的眼晕。这些钱,足够一个寻常的四口之家吃上好几辈子的了!即便如此,周义兴也会赚上一大半的。
宋君鸿不由的暗暗后悔:早知如此,当初卖兔子腿给他时,就应该一百两一只。
“嘘~!”史珍原本正举着一枝糖汁浇灌成的喜鹊登枝的糖画吃的开心,这时突然指着台上慢慢走出的一个人说道,“快看,有个矮胖子出来了!”
宋君鸿定睛一看,嗬,这人怕是足有三百斤,个子矮点也罢,你要长的匀称些也行。嘿,可这位才不呢,滚实的腰身上像是扣着一整张圆圆的大锅。在这战火刚刚平息没多久的年月时,能吃成这样,家里那得多少油水啊,不用说,此人多半便是城里的富豪周义兴了。
史福在旁边微笑着颔了证实了宋君鸿的猜测,在他耳边低声说道:“别着争,一会儿还有更精彩的呢。”
只见周义兴迈着他那矮短的胖腿上到台后,先是随意的拱了拱手,像是在跟台上的乡亲们打着招呼,一双透着精光的小眼睛却在此时先往台下密密麻麻的人群里一扫,果然很快就让他在人群的最后方现了韩书俊和史福,急忙略略躬身谄媚的笑了笑。
台下的观众只是以为周大员外在平易近人的跟大家打招呼,无人觉其中的那一丝细微动作背后的含义,只是纷纷抬起头来看他上台来做什么。周义兴很喜欢这种众人围簇仰望的感觉,尽管刚刚之前还在向着某个方面谦卑地致意,但此刻又很快地挺起胸膛来,双臂慢慢平伸,向下按了按,清了清嗓子很有气派的高声喊道:“诸位乡邻、诸位街坊,请稍稍安静一下,周某有话要讲!”
场下闻言立时开始安静了许多,旁边的戏台也立刻配合的都先暂时停演噤声。
周义兴在台上继续踱着步子,一边说道:“自我父我祖直至我十二代高祖,刘某世代居家与此,已经有两百余年了。可以说,我刘家,对这小城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清楚的紧,两百多年来,与诸位乡邻守望相助,个个沾亲,人人带故,那是一个情谊深厚呀。咱这城虽小,但大家也日子过的还算和和美美、太太平平,大家说是也不是?”
“是!”台下的人哄然应道.
很多情况下就是这样,越小的村落、城镇,越容易和睦,越大反而越复杂,甚至冷淡无情起来。
“可是……!”周义兴重重的吐出了这两个字后,突然停住了脚步也不再言语,只是把一张肥圆的老脸仰天的望着,默然伫立,似在质问苍天的不公、人世的无情。
正当台下的人不知出什么事了时,周义兴的圆脸再度低下来,眼角处居然挤出了两滴泪水,他握紧了右拳狠狠地砸到了自己的左手上,像是要把一股怨恨之气都砸出来的样子,愤愤不平的说道:“可是本县最近却接连生盗墓大案,骇人听闻,骇人听闻!这是本县两百多年来从来没有生过的事情呀!”
话说到这里,台上人渐渐的不吱声了。的确,这种事不仅缺德,还让一般的庄户人听得直乍舌头,必竟这是寻常谁也没有想到过的事情。
“生时不能好好奉养,连去世后也维护不得一个周全,我们这些做儿孙的不孝啊!”周义兴在台上哽咽着说道,“不仅陪葬的器物让人盗搬一空,我们先人的的尸骨也被抛诸荒野,狗咬鸦啄的,连死后也得不到个安闲。”
他这话说的极是动情,丰富的表情动作和感人语言阐述一下子就抓取了大家的注意,继而就引起了台下人群的强烈共鸣,很多人都在七嘴八舌的谴责着盗墓贼的阴损缺德,一些家中同样遭到了盗墓之灾的群众更是咒骂连声、甚至忍不住悲愤当场抹起了眼泪。
现场的情绪已经被调动到了极致,宋君鸿目瞪口呆的看着周义兴几句话就把大家从来看热闹调动到义愤填膺,疑惑的向韩:“你们昨晚刚去时,他真的说不想和咱们瞎折腾?”
周义兴如果不是一个天生的演员,就最起码是经过一晚上的精心准备和排演的。
“是啊!”韩:“直到我们把家世和银子一亮,他才改口答应的。”
“之前还像大爷似的,后来又恨不得装重孙子!脸色变的那个快啊,你是没看到。对了,那个词儿怎么说来着?”韩书俊蹙下眉头却一时忆不起来,干脆扯扯宋君鸿的袖子问道。
“前踞后恭。”宋君鸿淡淡的解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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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交子,是北宋于仁宗天圣元年(公元1o23年)行的货币。初始明人为成都知府张咏。被认为是世界最早使用的纸币。初期只是一种存款和取款凭据,后在市场的引导和官府政策的监督改造下,慢慢的开始流通,成为一种纸钞,虽然携带方便,但因其印刷量造成市值兑换不稳定,所以并不能完全替代银与铜钱的主要流通货币位置。
第六十八节 黄旌百卷战无休(三十四)
正月初七,天还刚蒙蒙亮,一阵带着寒意的大风便从东北方向吹来,席卷着这南方温柔的山河。紧接着,开始有一些轻柔的小雪花飘飘悠悠地落下来。渐渐地,小雪花变大了,变厚了,密密麻麻的,从四面八方落下来,把眼前的山河都掩入了这一边飞絮之中。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山回,山回”仆散揆把马鞭放在手里敲了半天,也没想起“山回”接下来应该是什么,他扭头问向身边的副将乌古论长合:“我昨晚读的这汉诗的后面两句是什么?”
乌古论长合却直接把嘴一咧,说:“不知道。附马都尉您又不是不知道,我并不喜欢读这些汉人的诗书。”
“你以后最好还是要多少读点儿的好,皇帝对此可是喜欢的紧。”仆散揆笑了起来。
乌古论长合嘟囔了一句:“咱们是女真人,成天讲什么习汉文、习汉文的有甚意思?陛下也真是迷怔了。”
“不可胡言!”仆散揆回头狠狠地瞪了乌古论长合一眼,说道:“陛下登基时日尚浅,所以你们对他还不了解。我是他的潜邸旧臣,跟随他已经有好多年了,咱们的陛下既有女真人的英风,又有汉人的才学,将来必是会英主。”
言罢他又指了指面前的广袤的山河:“汉人的文化,可不仅仅在于这点诗词歌赋。里面的门门道道多着哩,仔细去琢磨,你会现不少聪明和了不起的东西。他们土地以前比咱们宽广,人口更是至今也比我们众多,可他们仍然是把这么巨大的一个国家管理的有条不紊,光这份治国之道就值得咱们大金去学习一下。”
“从先帝再到当今陛下,一直在大力提倡学习汉人的文化,从官制到礼仪,就是因为它能纠正咱们女真人和其他草原部族世代以来的粗蛮、散乱的情况。可偏偏有很多人不理解,阳奉阴违或联合起完颜宗室成员、各部的贵人们一起来反对,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乌古论长合低头用靴子踢着地上的土圪塔,抿着嘴不说话。
仆散揆叹了一口气,尽管大金推行学习汉制的政策已有三十多年,但仍旧有很多的女真贵族和官员认为那不是祖宗之法,拒绝接受。
就像眼前这个乌古论长合一样,怕是一时不易转变观念产。
他于是不再提这个话题,转而问道:“各营撤离的准备怎么样了?”
听仆散揆提到军务,乌古论长合这才抬起头来,答道:“已经都准备好了。”
仆散揆满意地点了点头,见乌古论长合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便问道:“你还有话要说?”
乌古论长合脸色憋的有些红,听到仆散揆问自己,立刻大声道:“我不明白:我们一定要撤退吗?”
“不是撤,是去和陛下会合。”仆散揆立刻纠正他。
“那不还是撤吗?”乌古论长合嘟囔了一声:“咱此前打下的城池也都不打算要了。”
“你还想留在这里和宋军打仗?”仆散揆问道。
“我军虽然最近屡败,倒还有控弦之士近三万,仍可一战!”乌古论长合大声道。
“然则比起现在种慎治下的宋军如何?”仆散揆挑着下巴问。
“我大金勇士自是比宋人要强的多,只是最近运气不佳罢了。”乌古论长合跳了起来。
“不是运气不佳,而是的的确确的力弱了。”仆散揆却大大方方的说:“论兵力,现在种慎有我们的三倍多;论士气,宋军正气势如虹,而我们却在自平江府大败后一直低沉;论人心,我们是在宋国作战,宋国的百姓们自不会多待见我们;论后援,我们客居他乡,后援乏力。”说到这里,仆散揆概叹了一下:“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强行一战的话,则实是在陷我大金三万将士于万劫不复之境地了。”
乌古论长合声音低沉了下来,但仍倔强地说道:“各营兵士们都不甘心。”
“甘心与否不在于一时之意见。”仆散揆说道:“只要我们能安全离开这里,那么待休整好后,就仍可再找宋军报这一箭之仇。如果被宋军追堵上后,围歼在这里,再无雪耻之机会,那才是真正的不甘心哩。”
说到这里,仆散揆望了下这漫天洒落的雪花,说道:“这雪倒是下的正合适,或许帮我们阻滞宋军的行动。”
“南方的汉人就是娇贵。”乌古论长合言语中对宋军这种体质十分的不屑,这种雪,不论是比起白山黑水,还是在燕北的中都,都算不得什么。金兵早就适应这种寒冷和雪情,可宋军却要多少受其影响。
可惜仆散揆下达的却是总撤退的命令,否则他们倒大可趁机去对宋军冲杀一番。
“我能猜到你在想什么,不要瞎想了。种慎岂是易与之辈,这区区雪情,或可对他的追击略有影响,但用来防止我们的进攻却是一点都不会变差的。”仆散揆对他说道:“去传令各营吧,现在就开始撤退。”
乌古论长合尽管有着一肚子的牢骚话,但也唯有狠狠地跺了一下脚,转身跑去各营传令了。
仆散揆很精明的一眼就看穿了乌古论长合肚里的不满,他也明白,军中很多人对于他的撤退令都是这种态度。这些女真勇士平日总以豪勇正夸,此时自是宁可战死也不愿回去后受人的奚落。但他相信他的决定是正确的。
现在的右路金兵,已经不是气势正盛的种慎所部宋军的对手了。纵是留下死战,也不过白白牺牲掉了这三万女真勇士的性命罢了。
他和之前的统帅完颜木里安完全不同。他正在意真正的战绩: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或是如何能更好的保全自己。
完颜木里安就是太在意一城一地的得失了,认为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战绩,以致于为了一座难攻的坚城,在平江府和种慎硬是互耗了三个月,结果种慎硬是坚持到了宋国援军的到来,而完颜木里安就只有兵败如山倒了。
这是完全错误的。
所以,在眼下这种对自己完全不利的情势下,他毅然选择了将右路军还残存的主力从所占领的一些城池中撤出来,转而向中路的皇帝陛下处集结。
他一点都不担心皇帝会因此而责罚他。
是的,没错!右路军是战败了,但那主要是以前的统帅完颜木里安需要去承担的责任。而在他接手以后,与宋军的大规模接触战其实只有一场,在这场战斗中,他很精明的把主战场转移到了新宜城,和种慎形成了一个“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巧妙局面。结果种慎虽然打下了他原本就一定会打下来的江阴军,却只是消灭了他手下几千名带不走的老弱残兵而已。可他却借机在新宜小城下一举歼灭宋军一万四千人。
这是一个不小的战绩,而只要有了这个战绩,他就足够和皇帝陛下交待了。
眼下最重要的,便是再想方设法的逃离种慎的追袭了。也算天不负他,目下过年时的短暂休战正好给他提供了机会。
他读过的汉人书本中曾记载过当初楚汉争霸时,汉高祖刘邦在战事不利的情况下立即就率军逃跑,尽管曾数次被楚霸王项羽追的很狼狈,但取得最后胜利的却仍是刘邦。
只要存的有用之身,就可以有大把的时间等待新的机会!
他看了已经开始拔营出的各营军士,又深吸了一口这雪天里的冰冷空气,也命人牵过自己的战马来,一挥马鞭,驱动战马随着大队开始向着他们的皇帝陛下奔驰起来。
种慎,来日再战吧!
两天后,在江阴军种慎的帅帐之中,聚集了十几位身着绯袍头带双翅铁盔负有将军衔的高级将领。
大家都有点垂头丧气,集体沉默着在等待种慎的令。
种慎的目光在一众将军身上扫过一圈后,问道:“怎么一个两个的都这么没气势了?”
“还不是因为到嘴的肉已经飞走了呗。”王刚远说了一句。他是从五品上的游骑将军,因为此前做战时脚受伤骑马不便而不再参加出战,而只是受命维持军中的日常军纪。可这两天却因为有此人心情浮燥在军营里骂娘打架不断,使得需要处理的“治安事件”大增,他刚按下这头那头就又出事,累的半死。自也因为而腹内郁结,此时便闷声答道。
原来,关于仆散揆领着金国的右路军残部向完颜憬处撤离靠拢的消息,很快就被宋军的探马所侦获了。
但当探马把这消息传回来时,很多将领立刻主张点兵追击,种慎却只是一言不的离开了。
其实仆散揆的行军种慎一早就预料到了,他甚至还早在仆散揆有所行动之前就着快马把这一料想向抗敌行营做了请示,而行营的答复也很快就下来了:
休战期间各军皆须严阵以待,不得主动寻衅出战。g
【……第六十八节黄旌百卷战无休(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