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1章 送凉茶
更新时间:2012-11-29
七月酷暑,池塘边柳树上,知了在唱歌。
刚考完中考的王小兵已知没考上县重点高中,这是意料中的事,他心情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大热天浑身汗油油的,他脱了衣服,穿条裤衩跳进自家小鱼塘里凉快凉快。
这口小鱼塘是东和村村集体的,王家租来养鱼。
王小兵浸在微温的塘水里,凉拨凉拨的,舒服了许多,精神也清醒,瞧着水中嬉戏追逐的鱼儿,他心里也踏实,毕竟这口鱼塘是家里的重要经济收入来源。
他游到柳荫下,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站在齐腰的水里,甩了甩湿发,颇为惬意。忽然感觉裤裆有鱼儿钻了进来,边伸手进去驱赶边笑骂道:“不用来跟我小弟弟打招呼。”
往岸边走上几步,脱下了裤衩,丢到草地上。俯首欣赏了一回自己油亮的肌肤、结实的肌肉,很感满意。
这时,一声噗哧的女人笑声传过来。
王小兵循声看去,见是村支书的妻子白秋群戴一顶宽檐白布帽正站在不远处的小路边,饶有兴趣地瞧着自己,忽然意识到自己赤裸裸暴露在她面前,暗道一声遭糕,连忙转身扑进水里,尴尬微笑道:“白姐,我捉尾鲤鱼给您。”
“唉哟,这怎么行。”晃着胸前的两座山峰,扭着腰枝,居然走近了两步。
“这算是我孝敬您的。”鱼塘租赁期快到了,要重新签合同,还得倚靠村支书暗中相助。
“唉哟,真的不用。你有那个心就行了。”虽是这么说,却不见离开。一来,白秋群见了王小兵那条雄赳赳的家伙,心痒痒的,呼吸都急促了;二则又是想赚一条鲤鱼。
“您稍等。”王小兵深深吸了一口气,钻进水里,寻找合适的鱼儿。
在水中空手捉鱼,非常讲究技巧,如果不是十分老手,从小开始练起的,想捉一条鱼,基本没可能。
一会,王小兵捉到了一条三斤来重的鲤鱼,浑身金黄金黄的,煞为好看。
“白姐,这尾还不错。”王小兵游到塘边,折了一根芦苇,将鱼嘴串了,递给白秋群。
“能吃两餐。”白秋群也不客气,站在塘边,伸手来接。
“小心!”王小兵话音未了,只听扑通一声,白秋群失足滑落进鱼塘里。
白秋群不熟水性,是个旱鸭子,岸边水虽不深,只一米半左右,但她也慌了神,四肢乱划,拍打得水花飞溅,浮浮沉沉,衣衫全湿。
虽是光着身子,但救人要紧,王小兵也顾不了那么多,将鲤鱼掷到岸上,双手向水中一捞,碰到两团颇有弹性的东西,心中打了个激灵,搂着白秋群胸脯一拖一抱,便将她拽出了水面。
“白姐,您没事吧?”王小兵关切地问道。
“咳,咳,咳。没,事。”白秋群呕出几口塘水,的确凉衬衫湿透了,露出两颗黄黑的圆点,她背贴着王小兵,半弯着身子,肥殿正好撞在王小兵雄赳赳的家伙上。
“没事就好。我扶你上去。”被磨了几下,王小兵也有了感觉,不禁雄起了,急忙半抱半推,将白秋群往岸上推。
“今天是冒犯了龙王爷,回去要烧炷香。”白秋群手脚并用,往岸上爬上。后面是王小兵双手在她臀部用力推。
上了岸,白秋群跺了跺脚,湿了一地,脱了帽子,用衣袖擦拭脸庞的水珠,也打了个激灵,她在水中也感受到了王小兵那支宝刀的锋利。
见白秋群微怔出神,王小兵低声唤道:“白姐,不舒服吗?”
闻言,白秋群才收回想入非非的神思,笑道:“没事。回去换套衣服。这条鲤鱼,我拿了啊。”
白秋群的大红底`裤若隐若现,弯腰捡鲤鱼时,翘着殿,更是显露无遗,王小兵咽一口唾沫,心忖道:“好b都让支书日了。”咂咂嘴,笑道:“您什么时候想吃鱼,来这里拿。”
“那我可记着了。”白秋群眉花眼笑,拎着一尾鲤鱼,若有所思地走了两步,忽然回头道:“大钟说叫你爸撮一剂解热气的凉茶,撮好了吗?”
“撮好了。待会我给您送过去。”根本不知有没有弄好,但王小兵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晚些吧,六点钟之后。”想了想,白秋群满脸期待的神色,环视一圈,笑道。
“好嘞!”王小兵爽快道。
柳大钟经常陪镇领导喝酒,肝火上升,而王丛乐略懂中医,经常免费撮中药给柳大钟解热。鱼塘又是村集体的,旧合同就要到期,要签新合同,还得柳大钟这个支书帮忙,不然,会被别人租去,因此轻易不敢得罪他。
王小兵回到家,弟弟王志文不在家,只有妈妈许娟在编织竹篓,问道:“妈,爸有没有帮柳大钟撮好凉茶?”
“没有吧。听说柳支书是昨晚跟他说的。他今天忙着卖鱼,都还来不及弄。”许娟编织竹篓很有一手,拿到集市去卖,也是抢手货。
“我碰到柳大钟老婆,她问我撮好没有,我说撮好了。她叫我晚上拿过去。”王小兵揭开餐桌上的锅盖,从铝锅拿了一条蕃薯吃。
“这怎么办好呢?”许娟停下了手中的活计,“你爸又还没回来。可不能得罪她。我们的鱼塘签合同还得靠支书说话。”
“撮凉茶很简单的,爸回来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王小兵开了电视,看《西游记》,脑子想着如果自己是孙悟空,就将柳大钟变成猪八戒。
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下,九十年代初期的王小兵一家虽远没达小康,但也解决了温饱问题,还买了一台金星牌彩色电视,至少晚上不用到别人家里挤着看电视,只是没有录像机,看不了碟室里出租的录像带港产影片。
家里的收入,除了许娟编织竹类制品出售,赚些钞票帮补家里开销,最重要的还是卖鱼的收入,占了比重百分之七十以上。
傍晚五点左右,理着平头,一脸忠厚老实的王丛乐卖完鱼骑着二十八寸凤凰牌自行车从集市回来了。车尾架上的鱼篓装着一杆黑色木秤与一个金字塔形的秤砣,还有约一斤五花肉,一把大白菜,一束芹菜,老远能闻到芹菜的特别气味。芹菜炒五花肉,是王家的主要菜谱。
卖鱼的很少吃鱼,一般买些猪肉吃。
平时,王丛乐只买半斤左右五花肉,现在买了大约一斤,王小兵由此可以推测出老爸卖鱼生意还可以。
“爸,卖了多少钱?”王小兵从鱼篓里取出五花肉、芹菜与大白菜。
“三十几块。”王丛乐从裤袋里取出装钞票的塑料袋,还有鱼腥味散发出来,右手伸到嘴边粘些唾沫湿湿手指,然后愉快地数着票子。五角,一块面值的占多,其它一角、二角与二元的也有,还有一张五元的。
“支书问你撮好凉茶没?”许娟从王小兵手里接过肉与菜,说道。
“哦,还没有!这就去撮。”正在数钞票的王丛乐打了个颤,神色立时变得凝重起来,将钱塞进裤袋里,自到后屋药房去翻药箱撮凉茶。
王家上几代都是江湖郎中,懂得中药,传到王丛乐这一代,因他不务这行,便不甚在行,但撮几剂凉茶还是有能力完成的。
王丛乐撮药,许娟烧火做饭,王小乐回房里看了一会《龙虎榜》,那是比《花花公子》更吸引人的月刊杂志,是他从旧书店里租来的,租金一天一角。
大半个钟之后,王志文回来,也正是开饭的时候。
王小兵将饭锅与炒好的菜端出,王志文负责盛饭给其他人,分工合作。王丛乐则洗净了手,坐在饭桌上首,等许娟炒完最后一道大白菜来入座开饭。
夏天日长,傍晚五六点钟时分,天色还很明亮,不用开灯。
芹菜炒五花肉的香气弥漫饭厅,引人流口水。米饭雪也似的,冒着热气。菜肴不多,却很实在。对于王家这种普通家庭,一肉一菜或二肉一菜就是最常见的菜谱。
家中三个男性,饭量都大,铝锅里煮了大半锅饭,才堪堪够一家四口食用。
王丛乐心里惦记着柳大钟的凉茶,边嚼饭边道:“小兵,你吃完饭就把凉茶送到支书家里。”
“嗯。”王小兵点头应承。
“鱼塘合同期快到了。听说王传兴也想租这口小鱼塘,经常到支书家里去,可能是送礼。唉,不知我们下半年还能不能养鱼。”王丛乐是个不太精明的人,遇事多半是愁眉苦脸。
“你就不会送点礼给支书?”许娟心思还比较活络。
“话是这样说,但又不知送什么礼好,礼薄了人家可能还看不上,礼重了我们又受不了。我们是石头面上讨生活,一分一厘都是汗水换来的,不似人家那些做生意的,当官做宦的,家里积蓄很多,就容易办事。”
王丛乐也想过送礼,但想来想去,终究是舍不得花几张钞票。毕竟是经历过万分艰苦时期的人,更注重节俭。
王小兵听着父母的谈话,默默嚼着甘甜的米饭,暗下决心,忖道:“我王小兵要改变这种贫穷的状况!”
吃过晚饭,许娟收拾碗碟去清洗,王志文坐在电视前看动画片《猫和老鼠》,王丛乐则拿把蒲扇走出家门,与一样吃了晚饭的邻居海侃海侃,吹吹牛皮,舒解一天的疲劳。
王小兵则拎着一捆五包凉茶,给柳大钟送去。
第0002章 敲门声
更新时间:2012-11-29
东和村是个大村,村中七百多户人家,大部分姓王,也有其他姓的。房舍错落有致地散布在田边,山丘下,公路边,每家每户屋前屋后或多或少都载有几棵果树,一来夏天遮荫,二来可以添些额外收入。
村中的道路是石子路,走在上面,吧嗒吧嗒响,有时踩中尖角石子,脚底生痛,但总比泥路要好些,至少雨天不会出现坑坑洼洼的小水塘。
柳大钟的家就在村东面,是一所大院子,用砖头砌了半人高的围墙,里面种了几株果树,还有数盆鸡冠花,血红血红的。他家里养了条大黄狗,特别凶,但凡有人路过都狂吠不止。
村里人一般不到完全天黑不开灯。
一路走过去,没见到哪家亮灯的,三三五五的村民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也别有一番情趣。
淡淡的热风迎面吹来,能给人丁点的清凉。
王小兵哼着邓丽君的那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不知不觉间已走到了柳大钟的院子前面。那只大黄狗汪汪汪地吠了起来,震天价响。
“柳支书,在家吗?”见到那只脖子拴着铁链的大黄狗,王小兵不敢推院门进入,隔着围墙喊道。
“唉哟,原来是小兵来了!进来吧。”白秋群挽着湿长发,走出门口,喝骂了两声大黄狗。
“我给支书送凉茶来了。”王小兵推开院子铁栅门,笑着走了进去。
“大钟去镇开会了,今晚不回来。”白秋群边说边把王小兵迎进了客厅里,“坐吧,我泡杯茶给你。”
客厅放着两张长藤椅,墙上贴着一幅迎客松与一幅童子招财进宝。桌椅一尘不染,家具摆放得很平整
王小兵将一捆五包凉茶放在茶几上,笑道:“白姐,不用了,我这就回去了。”
“来了不坐坐,这么快回去干什么,先喝杯茶。”不由分说,拉着王小兵坐在藤椅上,轻轻甩了甩湿发,给他倒了杯茶。
“白姐您持家有方,打理得整整齐齐。”王小兵端起热茶,轻轻抿了一口,笑道。
“不要说了,再说我都羞死了。你妈妈才真正是持家有方,又勤劳又能吃苦,村里没几个能跟她相比。”白秋群也在藤椅上坐了下来,明显没戴奶罩,胸前两只大球摇晃了几下。
“白姐就爱夸奖人。”王小兵又抿了一口茶。
一男一女坐在客厅里,没什么共同话题好说,沉默了几秒钟。
“你比前二年长高了很多,也壮了。”还是白秋群拉开了话匣子。
“我妈还说我瘦呢。”王小兵眼角余光瞟到白秋群那隆起来的乳`房,不禁口干舌燥,茶虽热,也硬喝了两口,浑身更热了。
“风扇在我房里,你要不要吹风扇?”见王兵小擦拭一下额头汗珠,明知故问道。
“不用了。”王小兵只想把茶喝完,好告辞回家,在这里真是双重煎熬,一来要受欲`火焚烧,二来要受天气蒸烤,但越喝得快,则越冒汗。
“你看都热成这样了。来吧,吹吹风扇也好,顺便帮我看看那黄历,我认字不多,看不懂。看什么日子好,到时打口水井。”白秋群边向卧房走去边向王小兵招手。
别人这么热情恳求,王小兵也不敢太拒绝,想起鱼塘的事,就更得顺着白秋群的脾性,不然,鱼塘就租不到,家里收入将大受影响。于是也跟着走进白秋群的卧房。
卧房里一个大衣柜,一张双人床,一张梳妆台,梳妆台旁边的靠背椅上放着风扇。这里的空气有些闷热。
白秋群将王小兵迎进了卧房,又返身出去,闩上了大门,再走进来。
“难道……”听到闩了门,王小兵心里猜测着,浑身血液加快了流速,呼吸也急促起来。
“你帮我看看八月十八日子怎么样。”白秋群开了风扇,然后从梳妆台的抽屉里取出一本厚厚的黄历,替给王小兵。
翻到八月十八那日,果然有“宜破土”一项,笑道:“可以打水井。”
白秋群也凑过来,脸快要贴着王小兵的脸,问道:“哪里写着?”
“喏,这里有‘宜破土’三个字。”王小兵指给她看,眼角余光又瞄到了她那条深深的乳沟,浑身打了个激灵。
“那就好。”白秋群点头道。
然后,她佯装背脊痒,伸手搔,却是很困难的样子,一对乳`房向前挺,撞了撞王小兵的手臂。
那一刹那间,王小兵似触了电,打了个颤。
“唉哟,痒死了。小兵你帮我搔搔痒。”白秋群背对着王小兵,掀起了的确凉衬衫,露出了白晃晃的肉。
“这个……”王小兵心里犹豫了一下。
“怕什么,又没其他人。帮我搔搔。”白秋轻软语道。
“是这里吗?”王小兵伸手在白秋群背脊挠了几下,问道。
“是。”白秋群很享受的样子,“你交女朋友了吗?”
这突如其来的问话,使王小兵心里没有准备,怔了怔,道:“没有。”
他非常想将手伸到白秋群的胸前去,好好捏一把,只是不知人家意思怎么样,不敢乱动,以免闹出大事。
白秋群忽然转过身来,一把拉着王小兵的手,往她酥胸上摸去。
受到这样的挑逗,王小兵再也忍受不住,两眼射出兴奋光芒,如干柴遇烈火,施展一对龙爪手,尽情搓起来。白秋群则微微哼着,极为享受。
一会,白秋群又来脱王小兵的裤子,动作之快,堪比急着投胎,一把扯掉了王小兵的齐膝短裤与裤衩,见到那支激情四射的宝刀,眼珠都快突出来了。
脑子一片空白的王小兵还来不及反应,连t恤也给白秋群扯去了,连忙道:“白姐,我还没做过。”
“我教你。你只躺着就行。”白秋群说话也急促起来。
“我怕支书见到。”这可是非常现实的问题,王小兵担心被捉住。
“他今晚不回来。你一百个放心。”白秋群一把将王小兵推倒在床上,看到他肚脐下面那支擎天柱,再也按捺不住,如猛虎遇羔羊,扑了上去。
王小兵看到了挪威的森林,下一秒,自己的擎天柱便被一股温暖套住了,一股快感由神经传到脑皮层,飘飘欲仙。
白秋群宛如骑马,有规律地一起一落,胸前两座山峰剧烈晃动,伴随着撩人的呻吟,充满了春天的气息。
二十几分钟之后,白秋群软成了一滩泥,喘着气,趴在王小兵身上,香汗涔涔,胸前一对山峰一耸一耸,压得王小兵差点窒息。
“白姐,我还要。”王小兵刚做了个热身运动而已,已窥知路径的他,开始亲自操刀。
“你太强大了。”这回,轮到白秋群躺在床上。
半个钟头之后,白秋群脸颊绯红,已进入天堂,享受神仙快活了。
正在王小兵继续犁田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敲门,“笃笃,笃笃笃,笃笃”,旷夜晴空里,非常响亮。
快成神仙的白秋群也猛然变回了人类,张着耳朵,全神贯注听着外面的动静。王小兵双手托着白秋群的臀部,也停止了攻击,凝神屏息静听。
事发突然,吓着两人了。会是谁呢?两人面面相觑,神色紧张。
第0003章 醉汉
更新时间:2012-11-30
要是柳大钟回来,那可麻烦了!王小兵脑子急转,但一片空白。
“柳支书在家吗?”门外有人高声喊道。
“这个狗头杀的!”白秋群小声啐了一句,使眼色要王小兵留在卧房里别动,穿了衣服,扭着屁股,气冲冲地走出去,打开大门。
“唉哟,传兴你来了,进来坐坐。大钟出镇里开会,还没回来。”看到王传兴手里拎着丰厚的礼物,白秋群拉长的脸又挂上了笑容。
“支书工作太忙了,为人民服务,鞠躬尽瘁,是我们东和村的好官!”一边溜须拍马,一边走进客厅,将礼物放在茶几上。
王传兴近来是柳大钟家的常客,来惯了,大黄狗认识,也就不吠了。礼物是二条三个五牌香烟,还有些水果,两瓶人参酒。
王小兵听到是王传兴,便侧耳偷听,其实也猜到他是来求柳大钟帮忙租鱼塘的,暗暗骂道:“尼玛的,想来夺我家的饭碗,真贱!”
白秋群沏了茶端给王传兴,笑道:“每次都要你费钞,以后不用买东西来,大家乡里邻舍,想来坐坐,空手来就行了。”
“也不值什么,孝敬支书与嫂子的。”王传兴抿了一口茶,开门见山道:“就是村里那口小鱼塘,看能不能给我做,还得嫂子在支书面前美言几句。”
“我帮你说说,但不敢肯定有结果,你要有心理准备。现在是王丛乐做,他人也挺老实本分的,又租开了头,也不知他有没有找大钟说过。”白秋群这番话实际是说给在卧房里的王小兵听的。
“那就请嫂子多关照,事成之后,还要报答嫂子与支书的。”王传兴自以为屋里只有他与白秋群,就放大了胆,照直拍马屁说道。
“大钟也说你个明白人。尽量帮啦,不过,要是没成事也不要怪,反正日子长着哩,今次没帮上忙,下次也也会帮忙。”白秋群也是个老油条,留了条后路。
同时,白秋群还装模作样打了个哈欠。
这是逐客令,王传兴怎么会不明白,于是连忙道:“就不坐了,家里还有点事。下次再来坐。”
“唉哟,还早呢,坐多一会吧。”白秋群边说边站了起来,有送客之意。
“真的家里有事。过几天再来拜访支书和嫂子。”说话间,王传兴已出了大门,还爱屋及乌,非常友爱地摸了摸大黄狗的头顶。
“那就不送了。有空常来走走。都是邻居,不用那么生疏。”白秋群满脸堆笑道。
“一定,一定。”王传兴已出了院子,帮忙关上铁栅门,自去了。
看在礼物的份上,白秋群没有给脸色王传兴看,连忙关了门,跑进卧房里,迫不急待地脱了衣服,又与王小兵开始战斗。
王小兵一边大动,一边道:“白姐,你千万要在支书面前帮我家说两句。村里有几口大鱼塘,他王传兴为什么不租,偏要来跟我家争那口小鱼塘。”
“小乖乖,我一定帮你说。”白秋群双臂搂着王小兵的脖子,白鳝也似的身子颤抖不停,喃喃道。
“可不能忘了啊。”王小兵再三叮嘱道。
“放心好了。”白秋群非常满足道:“就是为你死,我也愿意了。你以后多点给我做贡献,包你家鱼塘别人抢不走。”
“好!”王小兵终于一炮冲天,打出了男人的气概。
村里一共三口鱼塘,都是集体的,一口小鱼塘,就是王小兵家现租那口,一口中等大的鱼塘,一口大鱼塘。那口大鱼塘是村长王家发租着,中等大那口鱼塘是村会计唐志义租着。
王传兴怎么弄手段,也难以得到另两口鱼塘的租赁权,只有向王丛乐挑战,还有些机会。
这一晚,王小兵从男孩成为了男人。白秋群也做了一回痛快的女人。
床单都湿了,但两人战斗到筋疲力尽,都仰躺着,慢慢回味刚才的销魂一刻,一脸的心满意足,根本没空换床单。
女人干那事之后得到的是充实,男人干那事之后则会有些虚空。
休息了大半个钟头,王小兵估量着有八九点了,也该回家了,于是开始穿衣服,t恤丢在了梳妆台上,裤衩丢到了地下,齐膝短裤丢到了床底,全都找到了,也穿好了,瞟了一眼白花花的白秋群。正要回家,忽然又听到外面传来“笃笃,笃笃笃”的急促敲门声。
乡村夜晚特别寂静的,这擂鼓般的敲门,震得人心怦怦直跳。王小兵伸手在白秋群大腿摇了摇,把她弄醒。
白秋群听到敲门,也紧张起来,暗忖道:“难道是王传兴那厮听到我与王小兵的好事,跑去告诉大钟?”
急急忙忙穿好衣服,白秋群焦急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不知把王小兵藏在哪里好,床底放了不少杂物,一时半会还清不出来。
“秋群~”柳大钟那把鸭公声在门外响起。
“来啦~”白秋群脸色有些发白,干着嗓子回道。
王小兵也很焦急,毕竟情况危急,不是闹着玩的,被柳大钟捉到,那后果有些严重。
最后,只好躲进大衣柜里。
白秋群开了门,见到大醉的柳大钟,倒是镇定了许多,将他扶在藤椅上,只斟了杯白开水,不敢泡茶给他,怕他清醒过来。
“谁送来的?”柳大钟倚在墙边,双脚抬上茶几上,眯着眼问道。
“王传兴送的。”白秋群在想法子让王小兵离开,“不是说不回来吗?怎么喝成这样子了?”
“郭镇长的车子正好经过我们村,乘了他的顺风车。我把摩托都留在乡镇政府大院了。向镇里领导敬了不少酒,受不了。听说郭镇长有希望做书记,那我也有靠山了。王传兴小子不就想租村里那口鱼塘么,吊吊他胃口,让他再送多些烟来。嘿嘿。”
喷着酒气的柳大钟伸手在白秋群大腿上轻轻拍了两下。
“洗个澡吧。看你一身臭汗。”白秋群连忙劝道。
“不用洗了,今晚洗,明晚又要洗,到明晚洗就省一次麻烦。”柳大钟抽出一支香烟,点燃,叼着走向卧房。
听到脚步声,王小兵也判断出是柳大钟,不禁紧张起来,暗忖道:“要是他开衣柜,就冲出去,一脚踢翻他!不过,他见到有人从卧房里跑了,不知有何感想。”
比王小兵更焦急的,当然是白秋群了。家里藏了个情人,还要就是在卧房里,一旦被柳大钟看到,场面就难以收拾。
“大钟,快去洗澡。”白秋群拉着柳大钟的手向厨房走去。乡下人没有专门的洗澡间,厨房里挖有小水井,在水井边就是洗澡的地方。
“嗝——”柳大钟走到卧房门口,胃往上翻,呕出酒水与饭菜,臭鸡蛋的气味迅速弥漫开去。
白秋群害怕丈夫呕了脏物反而会清醒,更是心急如焚,硬扯着他的手臂要往厨房走去。
“等我拿条裤衩。”柳大钟摇晃着往卧房里走。
“我帮你拿。”白秋群不由分说将柳大钟拉去厨房。
从衣柜门缝里瞧见柳大钟身影消失,听到脚步声已到后屋厨房去了,王小兵连忙小心翼翼打开衣柜,蹑手蹑脚向大门走去。
白秋群将丈夫拉到厨房里,连忙走了出来,就是给王小兵通风报信,要他快离开。看到王小兵已走到门口,一颗高悬的心也松了下来。
“秋群。”殊不知柳大钟也跟了出来。
这一来,吓得白秋群与王小兵肉跳心惊。
第0004章 做小工
更新时间:2012-12-01
王小兵差点头发都竖起来,再也顾不得那么多,将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展开百米冲刺的劲头,飙风也相似蹿出大门去了。
幸好,门口的大黄狗没有加以阻拦。
更庆幸的是,柳大钟没有看清楚,问道:“有小偷么?看到一条影子。”
“你醉糊涂了。这是谁的家,小偷敢来?”白秋群紧绷的肌肉松了下来,长长吁了一口气,恢复了平日干练的姿态。
她自以为这样就算完了,但还有惊险等着她。
当柳大钟洗完澡,虽还醉,但清醒了些许,回到卧房,见到一对凉拖鞋在床边,问道:“这对拖鞋不是我的。”
“我新买的。你那对旧了。也该换了。”白秋群听了宛如耳边响了个霹雳,亏她脑筋转得快,不假思索回道。
“挺合适的。”柳大钟趿着王小兵遗漏下来的凉拖鞋,点头道。
“你的尺码我最清楚了。”白秋群又松了一口气,心中暗忖道:“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保佑!”
就这样,一段险情宣告结束。
从柳大钟家狂奔出来,一口气跑了百米左右,开始并没注意脚下,等到停下来喘气才记起自己赤着一双脚,被石子硌得脚底生痛,暗骂道:“尼玛的,没了一双新凉拖鞋。”
想起刚才的惊险一幕,王小兵依然还心有余悸,怦怦直跳个不停。
星明月朗,银色的月光倾泻而下,远近清明,村舍的窗户透出橘黄的灯光,零星地稀稀落落点缀在树林里,田野上,山脚下,颇有画意。
忽然,远处传来一片嘈杂声,狗吠此起彼伏。数个人正在追一个人。
“捉贼!”
声音在空旷的村野里特别刺耳,大老远都能听清楚。
王小兵看到那个跑在前面的男子离自己越来越近,看不清样子,但喊捉贼的那人却认识,是他的死党谢家化。两人同一个村子,又是同班同学,中考成绩出来后,两人又是同一间高中。
感觉在前面跑的那男子是个陌生人,于是,闪到路边,扯出一杆枯竹,约莫三米长,抡起朝那男子冲过去。
那男子看到王小兵持竹竿来打,连忙跳到路边,朝甘蔗地跑去。
讲起跑步,王小兵绝对是一匹快马。初中三年以来,每次校运会在田径跑步项目上都能拿个第一或第二。幸好田地没什么尖利东西,赤脚也没事,他一会追上那个男子,竹杆雨点般落下去。
那男子双手抱头,脚步跄踉,又挨了几竹竿之后,跌在地上。
一会,谢家化与几个村民也赶到了。
“小兵。好在有你,要不就让他跑了。居然早早溜进人家屋里,想偷东西,被发现还行凶打人。”谢家化与几个村民已将那男子双手反扭住。
“邻村的。”站在对面,王小兵看到那梳中分头的青年脸上有条刀疤,忽然想起来。
刀疤男狠狠瞪了王小兵一眼。
谢家化与另一村民扭着刀疤男的双手,在众人的簇拥下走回村委。虽只有十六岁,但谢家化横着长,成圆桶状了,比一般的少年要壮许多,跟成年人有得比。
村里很快聚集了一些村民,对着刀疤男指指点点,有人要当场打残刀疤男,村长王家发制止道:“不要打,打死了是犯法的。明天把他交给派出所,让公安处置。”
于是,刀疤男手脚被绑住,锁在了村委的办公室里。
村长赞扬了王小兵等几个捉贼村民,询问了那位被刀疤男潜入家里的村民有没有被盗什么,然后告诫村民:“以后要多加小心,不要让小偷溜进家里。发现小偷就大声呼喊,大家听到要出来帮忙。”
之后,村民陆续散去。
谢家化搂着王小兵的肩膀:“小兵,咱俩又是同一间高中,幸好你没考进县重点高中。要不,以后就难在一块玩了。”
“怪不得我考得那么差,原来是你小子在暗中诅咒我啊。赔我精神损失费。”王小兵道。
“行。先记着帐,等我发了财,赔你一万元。反正咱俩高中又可以像初中那样一起玩。”那时若有万元叫万元户,算是富有的人了。
“你小子老是阴魂不散缠着我,前世造孽太多。”王小兵叹息道。
两人从小玩到大,关系好到裤衩可以换着穿,是铁哥们。记得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一次在放学途中,遇到其它村的几个六年级学生拦路打架,王小兵一敌五,差点被打残了。后来,谢家化好像一头疯牛,拚命将其中一个对头牙齿打掉了一颗,才将另外几个吓退了。自那以后,没几人敢随便惹谢家化与王小兵。
谢家化剃着个平头,光着膀子,拿着t恤轻轻抽打背脊,忽然低头瞧见王小兵赤脚,问道:“小兵,你干嘛不穿鞋?”
“我从医书上看到的,说晚上赤脚行走对身体有益。我就试一试。”不须多想,随口而出,脸不红耳不赤。
“真的?我明晚也试试。”谢家化信以为真。
“不用试,没什么效果。走在石子路上,我脚底被硌得痛死了。”王小兵连忙劝阻道。
“嘿嘿,你是不想别人知道这个秘密吧。”谢家化哈哈笑道:“我偏不信。已听到了,我就要试试。”说着,居然脱了凉拖鞋提在手里,也赤脚而行。
“你……”王小兵无语笑着摇头。
说笑间,已走到村长开的杂货铺前面,已掩上半边门,貌似就要打烊。村长老婆黄丽华穿着一件睡衣正在嗑瓜子。
想到要买一双凉拖鞋,王小兵与谢家化走了进去。
“黄姐,有拖鞋卖吗?”王小兵问道。
“有,你们在哪捉住了那个贼?”黄丽华掸了掸手,睡衣衣领很低,能看到那条又宽又深的浮沟,胸前两点高高隆起,两座小山包也似的,极为引人目光。站起来,从货架那里拿下几对凉鞋,放在柜台上。
“在竹林旁边那块甘蔗地前面。”王小兵拣了一双人字拖,也合适,道:“多少钱?”
“一块二。”黄丽华又嗑着瓜子,“你们考到哪间高中?”
“还是在东兴中学。”东兴中学虽是乡镇普通中学,但也有初中与高中。远近几十个村的学生在那里就读。但规模比不上镇中心东方中学。
黄丽华的女儿黄秀娟初中在东兴中学上,跟王小兵算是同校同学,初三不同班。中考之后,分数出来了,她考上了县二中,为了炫耀,黄丽华故意问王小兵。
“秀娟这么快去上学了?”王小兵明知故问道。
“哪有,她爹奖励她,让她出去旅游。说去什么沟。”黄丽华眼睛看天,侧着脑袋想了想,终究没想出来。
“九寨沟吧?”王小兵虽未曾远足过,但平日看看报纸,也略知一二。
“对,对!就是九寨沟!你也去过?”黄丽华笑道。
“没有。我们哪里有钱去那里旅游。只是在报纸上看到过名字。”王小兵在短裤两个袋子里掏摸了一会,只拿出一张一元钞票。
“丢了钞?”黄丽华见王小兵低头看脚下寻找什么,问道。
王小兵点头嗯了一声,身上明明有一元五角,那张五角钞票不见了,回想起来,要不是遗失在村支书的卧房里,就是在捉贼的时候弄丢了。觉得要是白秋群能帮忙签下鱼塘,那亏五角钞票也赚了。只是不知能不能成事。
“五毛没了。”他有些懊恼地暗忖道。
“回头找找吧。”谢家化也一起帮着找。
“黑天乌地的,哪里找?”王小兵想到要是那五角钞票落在了支书卧房里,根本就没得找。
“你有一块,还差二角。这样吧,我家明天要砌围墙,你肯不肯做小工,二块一天。要是做,到时在工钱里扣二角就行了。”黄丽华嗑着瓜子说道。
“也算我一份。”谢家化有的是力气。
“咯咯,黑牛能干二个人的活,明儿早上你俩都来吧。包中午一餐。”谢家化乳名叫黑牛。黄丽华暗暗惋惜,早知这样,只叫谢家化一人都能胜任两个小工的活。
村长占了不少村里的好地,房舍旁边的自留地也越圈越大,现在干脆要重新砌围墙将占到的土地围起来。
出了杂货铺,王小兵与谢家化各自回家歇息,准备明天到村长家做小工,赚些外快。
第0005章 洗蛋事件
更新时间:2012-12-01
王小兵回到家里,家人正在收看黄金剧场《大时代》,由郑少秋、刘青云与周慧敏等主演的,其实就是一部商战片,颇吸引人的。
“支书说什么没?”王丛乐问道。
“没有。”王小兵掇条凳子也加入了看电视。
“那个贼是你捉的?”弟弟王志文绕有兴致问道。
“算是吧。”王小兵点了点头。
“以后少管那些闲事,要是自己受了伤,那怎么办?”许娟正在织毛衣,“那人是个流氓,以后都不知会不会报复。”
“他敢来我们村偷东西,要是我,将他打死。对那种人,绝对不能软弱,要往死里治,你一软弱就被欺负。”王丛乐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神色。
夫妻二人议论了好一会,才渐渐住嘴。
一会,到播广告时间,王小兵把去做小工的事说出来:“爸,我明天跟黑牛去帮村长做小工。”
“也好。工钱怎么算?”王丛乐赞同道。
“二块一天。包中午一餐。”王小兵如实道。
“铁公鸡。他家里发了,还是那么吝啬。要是请大人,至少要三块才干。”许娟又啐了起来。
“我想到时鱼塘签合同还得靠村长说说话,去帮帮忙,露个面,他也有印象。”王小兵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家人。
“对,你懂这样想就好。”王丛乐虽知溜须拍马有好处,但他自己为人老实耿直,打死也不会去拍村干部的马屁。
人的性格一旦生长,到了成年之后,想改也改不了。有些事情明知能卑颜一些会更好,但为了一口气,为了面子,死也不会去做。
古语道得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便是指此。
“爸,明天一早,我想去捉两条鲤鱼送给村长。”王小兵本来打算偷偷干的,但白天送了一条给白秋群,不想再欺瞒父亲。
“两条啊?”王丛乐沉吟半晌,还是不舍得,“一条也可以了。”
“那就一条吧。”电视剧又开始了,王小兵不想再谈此事。一条也罢,二条也罢,并没多大差别。
看完一集《大时代》,差不多十点。平时,王小兵都是十一点左右才洗澡,约莫十二点才睡觉,但晚上与白秋群大战了几百回合,也觉困倦。用井水洗完澡,才十点多,回房看了一会《龙虎榜》,脑子将书里的“姐姐”们那撩人的娇躯与白秋群那白鳝一般的肉躯对比了一番,虽觉白秋群有所欠缺,但也令人销魂,不知不觉间,老二又雄了起来。想到村长老婆黄丽华那对比白秋群更宏伟的山峰,好奇心大增,不禁打了个激灵,想入非非,将《龙虎榜》塞进凉席下面,梦神仙姐姐去了。
夜宿无话。
一觉醒来,听到家养公鸡“喔喔喔”叫了起来,睁开惺忪双眼,瞧了瞧小闹钟,才六点多,但夏天天色早亮,窗外已大白,知了又在与公鸡斗歌喉,“咿呀咿呀咿呀”唱着,偶尔有几声牛鸣幽幽传来,表明有人牵牛出去吃草了。
许娟已起床,打扫好了房舍,正在烧稀饭。王志文一般要到七点半之后才起身。王丛乐不在家,在看守鱼塘。
王小兵趿着人字拖,穿条齐膝短裤,出了门,左转三十米,由小径走一百多米,右转,翻过一个土坡,再走百米就到了自家租来养鱼的小鱼塘,不到二分田。塘边还种了些桑树,但没有养蚕。
“爸。”王小兵敲着塘边的茅屋木门叫道。
“来了。”王丛乐开了门,叫黑妞的母狗倒是先蹿了出来,人立起来,伸出舌头要添王小兵的脸蛋。
王小兵脱了短裤,只穿一条裤衩,扑通一声跳进塘里,不消二十分钟,便捉了一尾红鳞鲤鱼,大约有四斤重。
“捉条小点的。”王丛乐连忙道。
“好嘞。”王小兵放了手中的鲤鱼,又钻进水里,十多分钟之后,又捉了一尾二斤多的鲤鱼。
“就这条吧。”王丛乐下了圣旨。
清晨下水,洗个澡,颇为凉快。黑妞还绕着王小兵不停摇尾巴。
用竹蔑串好鱼,拎了回家。擦拭干净身体,换条裤衩,吃了两碗稀饭,最后又吃了一条红薯,才有七成饱。
谢家化来找王小兵,边走进门边叫道:“小兵,去啰。”
“要吃红薯吗?”王小兵指了指铝锅里半锅的红薯。
“要。”谢家化也不客气,拿了两条最大的,一手一条,却没工夫剥皮,干脆连红薯皮一起吃下去。
王小兵拎着鲤鱼,与谢家化去村长家。
到了那里,才七点半。黄丽华正在扫地,见了王小兵两人,笑道:“这么早来了。大工还没来。先进来坐坐。”
“早上刚捉的。”王小兵把鲤鱼递过去。
“这么客气干嘛。”黄丽华放下扫帚,接了鲤鱼,拿到厨房去了。
“反正中午在这里吃,就当是添菜。”王小兵找了一条还算合适的理由敷衍。
“吃过早餐了吗?在这里吃吧。煎了几个荷包蛋,家发说喉咙痛,没吃。你们吃了吧。留着也是浪费,我这几天也嗓子痛,不能吃热燥的食物。”黄丽华眉花眼笑道。
“吃过了。现在还很饱。”王小兵笑道。
这时,王家发在里间“咳咳”了几声,慢条斯理踱了出来。
“你们来了。”王家发做了个不须起立的手势,在上首太师椅坐下,端起早已沏好茶的保温钢杯,喝了一口茶。
“村长好。”王小兵与谢家化还是站了起来,笑道。
“坐,坐。”王家发颇有上位者模样挥了挥手,“昨晚你们为村里做了好事。以后要多做好事,为人民服务。”
“村长说的是。我们向村长学习,舍己为人,鞠躬尽瘁。”王小兵应付自如道。铁牛挨着他,一脸憨样,只会张嘴笑,不懂说话。
“你们先坐,我到村委将那贼押到派出所去。”王家发穿了皮凉鞋,就出门了。
王小兵与谢家化在门口将村长送走,又回到客厅里坐下。黄丽华正在厨房里打扫卫生。看着桌子上面的一盘紫色的菩提子,谢家化想伸手去拿几枚尝尝,被王小兵制止了。
“连茶也不叫喝一杯,还会请吃菩提子?”王小兵洞察秋毫。
一会,黄丽华将几个煎好的荷包蛋端了出来,拿着两双筷子,碎花衬衣里显出隆起的奶罩,包不住的肉球呼之欲出,道:“你们吃了吧。不要客气。”
“那多谢了。”王小兵接过竹筷,递一双给谢家化。
谢家化不管三七二十一,放开胆量就吃,转眼便将几个荷包蛋消灭了。
一会,大工来了,原来是村里的郑喜旦。王小兵与谢家化都极力忍住笑,以免惹起郑喜旦的怒火。
这有个缘故。
有一次,郑喜旦老婆小双要找他,在家找不着,到隔壁邻居去找,正好遇到大爷在洗头,小双就问:“叔,喜旦(洗蛋)呢?”大爷听了当然很不爽,也不回答,自顾自继续洗头。小双又追问一句:“叔,郑喜旦(净洗蛋)呢?”这回,大爷再也忍不住了,沉着脸气咻咻道:“我还洗球呢!”小双忽然明白过来,红着脸缩回家了。
这事在村里传开,当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人们每当见到郑喜旦,就会想起与他有关的“洗蛋”事件,都会莞尔一笑。只要被他知道是笑“洗蛋”事件的,他就会跟人脸红脖子粗。
郑喜旦两夫妻结婚八年,还没有小孩,村里人背后也经常说这事。
不过,论到做手艺,郑喜旦却是个能手,砌围墙,不单快,质量也好,村里大部分人要建房或筑围墙什么都会找他。
大小工都到了,便开工。
王小兵负责将沙与水泥拌成浆,谢家化就把浆提给郑喜旦,还要把石头搬过去,他真的一人干了二人的活。
黄丽华时不时从屋里出来观察观察,指点指点,然后去忙午饭。
头顶烈日,双手握着铁铲拌着水泥浆,动作很简单,但重复次数多了,手臂也酸麻,汗水从眼角渗进眼眶,弄得眼睛火辣生痛,用衣袖擦拭额角汗珠,抬头瞥了一眼威武无比的太阳,王小兵心忖道:“始终有一天我要做一番事业,改变这种贫贱命运!”
谢家化脱了t恤,光着膀子,肌肉线条分明,刀劈斧削似的,浑身黑不溜秋的,单从背脊来看,那肯定像是我们的非洲兄弟。出了汗之后,更是肌肤光亮,在阳光下漾着一层淡淡的光泽。
“嘿哟嘿,嘿哟嘿!”
干起活来,他嘴巴就洪亮地唱起来,反反复复是这两句,但绝不间断。
郑喜旦是个不喜欢说话的人,只顾低着头干活,也不知他心里想着什么。
要是娱乐的时间,半天工夫晃眼便过;做苦工的时候,半天就跟半年似的,时间老是不动。王小兵只盼黄丽华从屋里出来叫一声:“饭煮了,先吃午饭吧。”但是,等了很久,也还没到中午。
当全身汗流浃背的时候,终于到了中午,树影正了。
“先休息,吃饭。”黄丽华围着围裙,从堂屋走了出来,招呼道。
“就来。”王小兵盼不得她说那句话,脱下草帽,拿在手里扇着凉,走向正屋。
黑牛从果树权上扯下t恤,当手巾往脸面擦了擦,大步跟在王小兵身后。郑喜旦也放下了砌刀,跟来了。
饭桌上摆着三菜一汤,清蒸鲤鱼,红烧肉,菜心,鸡蛋煮西瓜汤。香气扑鼻,诱人流口水。
看到蛋白浮在铁盆上,王小兵就想起“洗蛋”事件,想笑,但还是忍住了。
风扇开到了三档,依然感觉不到凉爽,吹出来的风热呼呼的。屋里很闷热。王小兵与谢家化都脱了t恤,汗水还是不停流下来。郑喜`蛋没脱上衣,就跟刚从水里出来似的,全身都湿了。
黄丽华穿着的确凉短袖衬衫,也汗湿了,衬衫贴在肉上,隐约可以瞧见肉色。
吃了小半碗饭,黄丽华便饱了,放下碗筷,笑道:“你们慢慢吃,不够饭就再煮。”
“黄姐吃这么少?”王小兵笑道。
“今天肠胃有些不好。不想吃饭。”黄丽华站了起来,自到后屋去了。
吃了两碗饭之后,王小兵也感觉自己的肚里肠子在翻滚,似乎要放几个湿屁,感觉像是要拉肚子,丢下碗筷,夹着屁股,扯了厕纸,才出了门口就放了一个半响的湿屁。
从前门门口向右,绕到屋后,就可看到茅厕。从后门也可到茅厕,不过要经过卧室。
王小兵小步紧跑,用力提着菊花,以十二分功力忍住,跑到茅厕前,见木门掩着,也来不及多想,一把拉开木门,正想冲进去,却吓了一大跳。
里面蹲着一个人,正是黄丽华。
刹那间,王小兵的目光已看到黄丽华下面那一毛不长的神秘领地,脑袋嗡一声,一片空白,因为受了惊吓,一个半响湿屁又放了出来。
第0006章 帮忙写信
更新时间:2012-12-02
黄丽华也瞪大了一双眼睛瞧着王小兵。
在那一秒之中,双方都定在了时间的方格之中。
“我不是故意的。”当王小兵意识到自己莽撞之后,连忙掩上了木门,退后几米,心里还怦怦直跳,没听到黄丽华斥喝,才渐渐安下一颗心来。
实在是快忍不住了,王小兵夹着屁`眼,问道:“黄姐行了吗?”
“行了。”黄丽华语声之中并没有责备之意。
一会,咿呀一声,木门开了。黄丽华扭着翘臀走了出来,若无其事的样子,径直往后门走入屋里。
王小兵连纵带跳,蹲在了茅坑上,一通响屁伴随着哗啦哗啦下落的稀屎泻`出去,终于使肚子舒服了许多。正在他享受这舒畅一刻的时候,忽然木门打开了。
一双熟悉的眼睛瞧过来,正是黄丽华。她似笑非笑地扫视一眼,忽然呆住了,见到了王小兵那把宝刀,震惊不已。
王小兵连忙双掌交叉,挡在宝刀前面,微显尴尬。
“扯平了。”黄丽华咽了一口唾沫,咧嘴笑道,随即关上了木门,扬长而去。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使王小兵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暗忖道:“她有病吗?居然要看我小弟弟。”
胆怯怯地回到堂屋里,没发现有异常。
谢家化与郑喜旦都吃饱了,黄丽华已把碗碟都收去了。
风扇吹出来的风都是热的。热浪似的,一拨一拨涌过来,身上微有清凉,懒洋洋的,极想睡觉。
三人剔着牙,在风扇那催眠式的吹拂下,半阖着眼睑,倚在太师椅上小憩,听着门外聒噪的蝉声,更是睡意浓厚。
郑喜旦数次拿眼觑王小兵,每次都现出沉思神色,他在考虑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休息半个钟头,又接着干活。
下午的太阳更毒,晒在背脊上,跟火灼似的。要不是想巴结村长另有所谋,王小兵都不想做小工。
傍晚时分,白秋群路过黄丽华家门口,看到王小兵在拌水泥浆,笑道:“唉哟,小兵你也能干小工?”
“反正在家闲着,挣些零钱花。”王小兵想起那晚的刺激与惊险,血液也加快了流速。
“我家十八号挖大水井,也请你帮工,想不想做?”白秋群站在黄皮树的树荫下,拿着白布帽扇凉。
“行。那天准时到。”王小兵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脸,“怎么算工钱?”
“丽华给你多少钱一天?”白秋群问道。
这时,黄丽华从里屋出来,笑道:“二元。反正是邻居,大家帮帮忙,计便宜些。秋群,你一定要把黑牛也请,他一人能干二人的活。”
“那黑牛也一起来吧。”白秋群笑道:“还要去摘些青菜。”说着,径直走了。
“我早上割了些菜心,你要不要?”黄丽华看着白秋群的背影唤道。
“我的那垄菜心也要割了,要不就老过头,不好吃了。”说话之间,已转过屋角,不见了踪影。
这两个女人都是半老徐娘,风韵犹存,她们的男人又是村中的一二把手,向来谁也不服谁,但表面却是和气得很,有说有笑。
活干到六点,便收工。不包晚饭的,各人回家吃。
晒了足足一天,浑身快要着火,身体里似乎灌了熔岩,滚汤滚汤的,再大的风也难以短时间内带走那股灼人的热气。
在村道上,遇到从外面回来的村长黄家发。
“村长,把那贼人送到派出所了?”王小兵拿着草帽扇凉。
“送到了。扣留十五天。”黄家发驾着嘉陵牌摩托车,慢悠悠地驶过去。
“判他十年才好。”谢家化用t恤擦拭身上的汗渍。
这几年里,黄家发做村长,肥田沃地拿了不少,集体的东西也在暗中捞了许多油水,加上有商人要来这边开发,届时他又能从中得益,荷包不愁没钱。因此,他心情特别好。
等到谢家化走向另一条村道之后,郑喜旦忽然说道:“小兵,能不能帮我写封信?”
“可以啊。”这是举手之劳,王小兵并不拒绝。
“明天收工之后,到我家,晚上在我家吃饭,然后帮我写一封信。”郑喜旦非常真诚邀请。
“你家小双不会写?”王小兵听说郑喜旦识字不多,六十年代出生那代人,一村之中,没几个有文化的。
“她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写不了。”郑喜旦苦笑摇头。
“那行。写信很简单的。我还是回家吃饭。”王小兵第一次见郑喜旦说这么多话。
郑喜旦死活不肯,非要王小兵在他家吃饭。王小兵也不再推迟,便答应了。
第二天,王小兵与谢家化准时到村长家做小工。太阳还是那么威武,晒得人快要着火,午间菜肴也差不多,三菜一汤。只是有一点不同,黄丽华对王小兵特别热情,又是帮盛饭,又是帮挟菜,而且,她打扮也比昨天要艳丽,倒像个大姑娘。王小兵从黄丽华的眼神里感觉出一丝的暧昧,只是当作不知。
干了二天活,围墙也砌好了大半,再花大半天就能完工。
六点之后,王小兵跟着郑喜旦到他家去。他俩夫妻分居过活。小双是坡塘村人,父母早亡,由伯父带大,有一个堂哥曾长山,年四十未婚,平日在集市卖老鼠药、蟑螂膏等等。小双正在门口坐着洗小白菜,见到王小兵来了,居然可爱的脸颊忽然浮上了红晕。她还没生育过,算是个姑娘家。
“双姐。”王小兵礼貌性地问了一句。
“屋里坐吧。”小双梳着个刘海,气质还算清纯,大大的眼睛,可爱的鼻子,身材一般,在女人之中,处于中等姿色行列。如若一定要称赞的话,那就是她的肤色还白净。
“我文采不好,只能写几句简单的。有错别字请别怪。”王小兵先给自己办了条后路,毕竟写信不是他的特长。
“没事。来,坐。”郑喜旦搬了张靠背竹椅给王小兵。
王小兵也不客气,便坐下,旁边正是一张矮木几,上面摆放了一包饼干、一包瓜子,一小袋莲藕糖,一袋花生,还有两碟凉拌小食。矮几下面有五瓶珠江啤酒。
想到帮人家写封信,还要人家这么破费,王小兵有些不好意思,笑道:“拿纸笔来。你说,我写。”
“不急,吃过晚饭再写。来,先吃些零食,跟你喝两口。”郑喜旦异常热情招呼。把饼干袋撕开,又把瓜子倒出,然后用牙咬开一瓶啤酒盖,放在王小兵面前,他自己也吃一瓶。
“干杯。”王小兵也不客气,拿起啤酒与郑喜旦碰瓶,喝了一大口,果然解渴,全身有一股凉爽弥漫开去,颇为舒服。
半瓶啤酒下肚,两人话也多了起来。王小兵说的多是学校里的事,郑喜旦说的则是谁家日子过得好,谁家小孩可爱的事,两人各说各的,但也很有气氛。
小双洗好小白菜,就到厨房弄晚饭,没有坐在一起喝啤酒。
一会,便有香喷喷的油烟味从厨房里弥漫出来,闻一闻,正是牛肉炒青椒,令人馋涎欲滴。
“好香,是牛肉?”王小兵心情愉悦道。
“是。还有白切鸡、焖排骨,红烧鲤鱼,猪脚汤。”郑喜旦笑道。
“这么丰盛!”乡下人晚饭的菜谱多是一肉一菜或二肉一菜,只有年节餐桌上才会见到丰盛的美食。
“你是贵客,难得请你一回。”郑喜旦剥了两粒花生仁丢进嘴里。
“太客气了!旦哥,我都不好意思了。”王小兵灌了一大口啤酒。
两人又寒喧了一番,彼此海阔天空,无所不谈,但郑喜旦听的多,说的少,王小兵说的多,听的少。
半个时辰之后,饭菜都弄好了,一一端到了圆饭桌上,满满一桌子的菜肴,连同用瓦煲煲出的猪脚汤,真算得上一顿饕餮大餐。
小双一直都不敢用正眼瞧王小兵,忸忸怩怩的,好似个要出嫁新娘。脸蛋上始终浮着红晕,红扑扑的,吹弹可破,显出几分可爱。
第0007章 酒是媒人
更新时间:2012-12-02
郑喜旦的房子是平房,左边是主人卧房,中间是客厅,右边是厨房与饭厅,饭厅面积不大,摆着一张半径约莫半米的圆形白漆木桌,差不多已把饭厅占满了,再放几张木椅,便很拥挤。饭桌最多能容七八个人同时坐席。
偶尔有家养的母鸡走进来,啄食地上的饭粒。
入座的时候,王小兵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本来郑喜旦与小双是夫妻,应该坐在一起,但偏偏中间就夹着他,倒使他有一种做电灯泡的感觉,三番五次要换个位置,都被劝住了。
两夫妻还不停给王小兵碗里挟菜,弄得他都不好意思。
郑喜旦又频频敬酒,幸好是啤酒,不然就要大醉。吃了足足半个钟头,可谓酒足饭饱,油光满面。
喝啤酒不易醉,但经常要上厕所。王小兵约莫喝掉三瓶啤酒,又喝了两碗猪脚汤,上了三次厕所小解,有四分醉意,但神识还清醒,说话也没有糊涂,只是胆子大了,敢拍郑喜旦的肩头,称兄道弟起来。
用过晚饭,又喝过一杯热茶,已是八点钟时分。
村中华灯早亮,偶尔有狗吠此起彼伏,更显出乡村的寂静。
“旦哥,拿出纸笔,我帮你写信。”王小兵摸着肚皮,打着饱嗝道。
“好。家里没有信纸,我去买。你在这里坐坐。我可能不会那么快回来,不要急。”郑喜旦意味深长地瞥了一眼小双。小双垂着头,双手搓着衣角,好似有些心事。
“行,快些回来。”王小兵靠在椅背上,打着哈欠道。
郑喜旦走出门,顺手把门拉上了。王小兵微怔,但这是人家的房子,黑夜了,关上门也比较正常,于是又安下一颗心。郑喜旦出去之后,正屋里就剩下王小兵与小双。屋里空气有些闷热,只听到风扇转头的声音,颇为安静。
两人枯坐了几分钟。
一时找不到话题打破沉默气氛。王小兵用眼角余光瞥了几眼小双,恰好小双妙目也瞟过来,四目相接,似电光相触,彼此打了个激灵,随即各自收回视线,心跳都加快了些许。
王小兵也经历了人事,与白秋群大战百十回合,虽说称不上高手,但也已有经验,所谓“看遍天下毛片,心中自然无码”,他还没到这个境界,但脑子里也浮出小双模糊的影子,其实那是白秋群的胴`体。
心中欲念一动,虚火便上升,血液就沸腾,水分蒸发加快,口干舌燥,喝完一杯茶,还没解渴。
“还要茶不?”小双甜腻的声音特别粘人。
“要。”王小兵连忙点头道。
小双站起来,两条丰满的大腿在裤子里呼之欲出。走到厨房添了滚水,出来俯身给王小兵添茶。
刹那间,王小兵看到小双那副紫色的奶罩。
斟完茶,小双就坐到同一张长椅上,挨着王小兵,相距不足三厘米。王小兵都能闻到她的体香,顿时心猿意马起来,咽了几口唾沫,才勉强定住神。
“她要干什么?”王小兵已意识到有事情要发生了,心里念头急转,却没有头绪。
果然,小双呼吸也急促了,一只玉手已搭在了王小兵的大腿上。王小兵好像触了电一样,浑身打了个颤,呼吸也快起来,连忙拿起茶杯,抿了一口,干笑道:“这茶好热。”
看到小双脸颊一片红霞,瞳孔扩大,射出期待的目光,王小兵感觉真的要发生大事了。
孤男寡女处一室,确实不妙。
突然之间,小双鼓足了勇气,靠了上来,紧紧抱着王小兵,呢喃道:“你想睡我吗?”
“这个……”王小兵想起了白秋群,浑身血脉贲张。
小双已把嘴唇贴到了王小兵耳朵,呵出的热气使他感觉痒痒的。
想起郑喜旦出去买纸笔,应该很快要回来,被撞见那不好玩,连忙侧头道:“双姐,旦哥要回来了。”
“他不会回来的。”小双软蛇一般贴了上来。
“怎么不回来?”王小兵疑惑道:“到村长杂货铺,来回最多二十分钟。”
“他回来会敲门的。”小双拉着王小兵的手臂,往卧室里走去。
“真的不要,旦哥看到了,对我俩都不好。”王小兵拒绝道。酒精在作用,虽有几分撩人,但想到后果严重,还是克制住了。
“是他同意的。”莫看小双是个少妇,力气也颇大的,硬把王小兵拖进卧室里去了。
没完全醉的王小兵忽然灵光一闪,豁然开朗,已明白是怎么回事,心里又惊又喜,不意郑喜旦找自己来是干这种事。
少年血气方刚,色胆包天,加上有三分醉意,仗着酒精的催情作用,也不再婉拒,一把抱起小双,抛在床上,然后轻车熟路地干起了销魂的事情。
王小兵宝刀不老,锋利异常,所向披靡,进出无阻。唯一不同的是小双这个少妇还没生育过,给人更多的快感,使王小兵知道了姑娘与大妈的差别。
四十分钟之后,两人已如胶似漆,香汗涔涔,紧紧相拥在一起,彼此体味那融合在一起的体温。
“双姐,你们没小的,是旦哥不行吗?”王小兵轻轻吻了一下小双那饱满的额堂,轻声道。
“嗯,去医院看过了。他不行。我很想要一个小孩。女人没有小孩,那总会被其他女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怪难受的。”小双小鸟似的,偎依在王小兵的怀里,甜声道。
“会有的。”王小兵紧紧抱着小双,承诺道。
隔了半个钟头,郑喜旦还没回来。王小兵年轻力壮,又与小双行了一回房事,直到十点多,才筋疲力尽。
战斗了一晚,王小兵肚子里的食物已消化了,有点饿,但没什么好吃的。看看墙上的吊钟,已十点半,也该回家了,便向小双告辞。两人是依依惜别。看着云鬓散乱的小双,王小兵也不想离开,但这是郑喜旦的家,不走不行。打开门,刚出到门口,便碰到回来的郑喜旦。
“旦哥……”王小兵尴尬地打了声招呼,想说些什么,终究想不出该说什么。
“心照不宣。”郑喜旦明显吸了不少烟,吐出的口气带有浓郁的烟味,神情酸楚,嘴角很用力才扯出一抹勉强的笑意。
“我……”王小兵知道自己占了便宜,想表达一下歉疚,但找不到合适的话语。
“我去买信纸,没买到。你过两天再来。”想不到郑喜旦说出这么一句,语气还颇真诚,不像是装逼。
王小兵被感动了,拉着郑喜旦的手,紧紧了握了握。他如今上了贼船,如果拒绝人家,那就太对不起人家了。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他决定帮助郑喜旦完成这个历史上艰巨的任务。
“旦哥,放心。不会让你失望的。”王小兵轻声许诺道。
“嗯。夜了,你先回去吧。”郑喜旦神情落寞,微微紧张。
王小兵带着兴奋回到家里,错过了黄金剧场的时间,不过,他做了一件比看《大时代》更有趣味的事情。洗澡,看一遍《龙虎榜》,回想一番小双的胴`体,暗暗下决心要做一回好人,于是带着满足进入了梦乡。
第0008章 不速之客
更新时间:2012-12-03
翌日,在村长家做了半天小工,便把活干完了。
结帐领工钱的时候,村长也在场,为了巴结一下他,王小兵忍痛割肉,本来两天半至少是五元,却自愿不要,笑道:“我家鱼塘还是靠村长才租到手的,来帮忙也是应该的。我就不拿工钱了。”
“做工不拿钱怎么行呢?”村长笑道:“那是你应该得到的。”
“中午来这里吃,也算是工钱了啊。”王小兵也笑道。
“你真会狡辩。”村长拧开保温钢杯的盖,喝了两口茶。那意思都是准备不给王小兵工钱的了。
不过,黄丽华笑道:“鱼塘是一回事,这是一回事。干了活,一定要拿工钱的。要不,我都不好意思了。喏,拿着。”说着,便把五元钞塞进王小兵的手里。
“黄姐,真的不用。”王小兵婉言拒绝。
两人四只手在推来推去,拿着张五元钞票耍杂技似的。黄丽华好像有意在摸王小兵的手,不停搓来搓去。王小兵微有尴尬,脑子里浮现那天在茅厕的一幕,不禁打了个激灵。
村长也要王小兵一定收下工钱,无奈之下,王小兵只好收了五元钞。谢家化也是五元工钱。郑喜旦是大工,一天五元,两天半一共是十二元五角。
在村长家吃过午饭,三人便告辞回家。
刚走到院子门口,黄丽华追了出来,唤住王小兵:“小兵,你家鱼塘的黄鳝养得怎么样了?”
“可以卖了。我爸前几天还拿了几斤出去卖。”王小兵叼着根牙签。
“过些日子我去挑几条。”黄丽华笑道。
“行,黄姐什么时候要就来吧。”王小兵十分大方道。
黄鳝具有壮阳效果。但凡卖黄鳝的人,多半是要滋阴补肾。那句广告词叫做“肾好才是大家好”。“大家”一词当然是指夫妻二人。王小兵也知道村长肾虚,跟黄丽华在一起,估计是男人都要肾亏。
谢家化这小子,手头没钱也罢了,一旦有了几张钞,那就很快流入别人的荷包。他有一嗜好,就是喜欢跟人斗地主或诈金花,但却是输多赢少。如今有了五元在手,便撇了王小兵,自去找人玩牌了。
王小兵与郑喜旦走在一起,微感局促。
“喏,你拿着。”郑喜旦居然抽了张二元钞,递给王小兵。
“给我?”王小兵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嗯。那事不要传出去。”郑喜旦眼睛里射出恳求的神色。
“旦哥放心,只有你知我知她知天知地知,不会再有人知。”王小兵不想拿这种封口费,拍着胸脯道。
“过两天记得来我家。还要你帮忙。”郑喜旦的脸色比昨晚好了许多。
“一定!”王小兵点头道。
哥俩走到岔道口便分别,各自回家。王小兵回到家里,把五元钞给了许娟,从她那里拿回一张二元钞。
接连两天都在鱼塘茅屋里度过。
这天,郑喜旦寻到了鱼塘,请王小兵晚上到家里“写信”,王小兵答应了。毕竟帮人要帮到底,半途而废,太对不起人家。
望着郑喜旦远去的背影,王小兵倒觉得有疚于他。但脑海里浮现出小双的胴`体之后,即时把不快一扫而空。
“小双,等着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心里充满激情吼了一句,站在塘边做了几分钟的热身运动,然后一个猛子扎水跳进塘里,嘭声响,溅起一片水花。
游泳于他而言是小菜一碟,蛙泳、仰泳、自由泳,哪一样他都娴熟自如。正在他仰泳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小兵~”
王小兵循声看去,见是白秋群,笑道:“白姐,要不要吃鲤鱼?”
“要。”白秋群也奶声奶气回了一句,随即径直走向岸边茅屋,“好热啊。小兵,你茅屋里不会藏有美人吧?”
“应该有。”王小兵环视一圈,没见到其他人,笑道。
“在哪里?等我看看是怎么个美人。”白秋群扭着肥`臀走过去。
“待会就有了。你进去之后肯定会有。”王小兵心里在盘算白秋群来这里的目的,会不会是来要自己交公扣粮。想到晚上还要到小双那里播种,双线开战,确实不易对付。
“咯咯,那我倒真要见识见识那位美人。”白秋群扭着腰枝走进了简陋的茅屋。
不来都不来,一来就两个,咋办?
王小兵站在池塘中间,只露出一个头,不停地用双掌掬水浇脑袋,清凉清凉,看能不能想出妙计。
“白姐,帮我说鱼塘的事没?”王小兵看着茅屋,问道。
“说了。有机会。不过传兴经常到我家,大钟又不好意思拒绝他。我会尽力帮你的。你这茅屋还真凉爽啊。这是什么?”白秋群好奇的话音从茅屋里传出来。
“白姐,等我捉到鲤鱼给你。”说着,钻进水里。
在水里追逐一会鱼儿,王小兵暗忖道:“这婆娘真会玩手腕,一边收王传兴的礼物,一边来给我施压力。走着瞧,看我怎么日死`你。”
白秋群等着王小兵到茅屋里去,可是王小兵却在水里赖着不上岸,以他捉鱼的能力,十数分钟内便能捉一条鱼,现在却是慢悠悠地在水中游动,不是捉鱼,而是在赶鱼。
“小兵~”白秋群的迫不急待的声音又从茅屋里传出来。
“来了。就捉到鲤鱼了。”王小兵脑子急转,却未能想出应对的法子。要不是晚上还有艰巨的任务,那也就成全白秋群。
正在踌躇间,谢家化来了。王小兵看到救星,莫提有多高兴了。
“小兵,这么热的天正好来洗个澡。”谢家化三下五除二,脱掉了t恤、齐膝短裤,最后连裤衩都要脱掉。
“白姐在这里。你这个暴露狂。”王小兵指了指茅屋,笑骂道。
“她来做什么?”谢家化连忙把褪到了小腿的裤衩提上去,篷一声跳进水里,轻声问道。
“白姐来跟我说,要我俩十八号到她家帮忙打水井。”王小兵故意把话音提高,以免白秋群疑神疑鬼的。
果然,白秋群从茅屋里走了出来,笑道:“黑牛在这里,你们两个记得那天要到哦,不来的话,不够人手。”说着,戴上白布帽要走。
“记得。”王小兵已捉住一条鲤鱼,“白姐,您买的鲤鱼。我帮您用东西串起来。”就塘边扯了几条水草拧在一起,串了鱼嘴,丢到岸上。
“明儿给钱你。现在没带够。”白秋群捡起地上活蹦乱跳的鲤鱼,径直去了。
看着白秋群远去的身影,王小兵轻松了许多。不消多久,这鱼塘就要重新签合同,若不是要倚仗支书与村长,他才不鸟他们。
“黑牛,又输光了吧。”一般而言,要是谢家化身上还有钱,多半不会来这里游水。
“嘿嘿,你真聪明,猜对了。”谢家化在水中搓洗着强壮的身体,笑道。
“聪明个毛啊,看你个衰样都知道是又向人家做贡献了。”王小兵摇头道:“好心你有钱请我吃一顿大餐,强似输精光。”
“好,下次有钱请你到饭馆里涮一顿!”这句话说了许多遍,每当他有钞在手的时候,却是先去向牌友做贡献,等再出现在王小兵面前时,便已是袋无分文了。
“你就嘴里吹得响,到时又忘记了。”王小兵也不指望他能请吃大餐,仰着身子,在水中仰泳。
两人在鱼塘里游水直到傍晚,一起回到王小兵家里吃过晚饭,之后,王小兵找个理由撇开谢家化,约莫到了七点多的时候,彼时天色已昏暗,他便悄悄地摸向郑喜旦的家。
乡村里的人,夏天吃过晚饭,在屋前聊天,一般到了七点多也各自回家看电视。村中道路行人稀少,王小兵一路走过去,也没见到几个人影。
“有点做贼的感觉。”
在晚风中,王小兵左看右看,快走到郑喜旦家时,又扫视一眼,见没人才一闪进了郑喜旦的院子。
大门敞开,橘黄灯光透出来,里面静悄悄的。
鸡鸭都已经回笼,偶尔聒噪两声,特别刺耳。
这会,他却不敢进门,在门外咳了两声,等待郑喜旦出来迎接。不过,咳了几声,不见郑喜旦出来,却是小双出到门口招手。
“旦哥呢?”王小兵进了门,轻声问道。
“他下午就出去了。”小双把门闩了。
王小兵一把抱起小双,将她抱进了卧室里。小双格格娇笑。
二人早已知男女乐趣,如今鱼水交融,更是欢娱无限。一晚下来,王小兵贡献了二次,使小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战斗结束之后,小双枕着王小兵的手臂,柔声道:“以后谁做了你的老婆,那就爽死了。”
“嘿嘿。”王小兵笑而不语。
就在这个时候,大门外突然传来“笃笃”的敲门声。
莫说王小兵,就是小双都以为是郑喜旦回来了,因为敲门声是暗号,一旦有敲门声,便暗示要王小兵撤离战场。
王小兵一骨碌翻身起床,到处找裤衩,因两人从卧室门外便已开始战斗,裤衩奶罩丢了一地,好不容易穿好了衣服,连忙趿着拖鞋出去,开了大门,他吃了一惊。
门口站在的不是郑喜旦,是个陌生人,年纪四十开外,有些邋遢,肤色黝黑,头发像个鸟巢,下颏稀稀落落地刺出几根胡子,样子比较猥琐。
第0009章 开学
更新时间:2012-12-03
突然来了这么一位中年男子,实属意料之外。
刹那间,王小兵紧张起来,心里怦怦直跳,也不知是福是祸。
“你是谁?怎么在这里?”反倒是那中年男子首先开腔质问。
“……”本来有些紧张,被一询问,脑子突然有几秒钟空白一片。
小双正在挽头发,刚走到卧室门口,听到中年男子的声音,即时缩了回去,重新整理衣衫与发式,将那股凌乱抚平。
而王小兵惊慌了半分钟之后,镇定下来,道:“我是这村里的,旦哥叫我帮他写信,他出去买信纸了。”
“写信?”中年男子半信半疑打量王小兵一眼,见是少年,疑虑消了些。
“堂哥,你来了!”小双笑着迎了出来,“他是喜旦叫来的,要帮我们写一封长信寄到出外打工的朋友。你有事吗?”
闻言,王小兵才知这个陌生中年男子是小双的堂哥曾长山。他很早就听说小双有一个堂哥叫曾长山,但没怎么见过,这还是第一次碰面。
曾长山也不再管王小兵,进了屋,开门见山道:“妹子,我想买几只猪崽养,不够钱,近来买老鼠药的都少,多数是买老鼠夹,我又不卖老鼠夹,没什么收入,想向你借五十块。”
“你会养猪?要技术的,不懂的会得猪瘟的。”小双听闻过堂哥会去找女人睡,因此不太相信他的话。
“学着学着就会了。”曾长山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我现在手里没那么多钱。”小双犹豫道。
“那先借我三十块也行。”曾长山好似很急着要钱,这暴露了他的动机。
“钱在喜旦手里。我这只有五元。”小双心中雪亮。但他是唯一的堂哥,不好意思完全拒绝他。
“那先借我五元也行。”曾长山又把数目降了下来。
没奈何,小双只得转身进卧室里,从凉席下面拿出五元钞,给了堂哥。曾长山得了钞票,道声谢,便匆匆去了。
王小兵长长吁了一口气,暗自庆幸没有穿帮,不过,心里还有余悸。又怕碰到郑喜旦回来,到时更不好意思,便也告辞回家了。
这段日子里,他隔三岔五便到郑喜旦家施舍甘露,免费播种。这成为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
晃眼便到了八月十八,王小兵与谢家化一起到白秋群家帮她打大水井。每天二元,也是包中午一顿。王小兵第一天也捎去一条鲤鱼,算是见面礼。总共四个人,两个在下面挖土,两个在上面运土。饭菜也是三菜一汤,不差于村长家的。饭后还有一块苹果吃。
一共干了五天,得了十元。
前面三天很平静地过去,到了第四天,白秋群再也按捺不住,趁柳大钟外出办事之际,在午饭之后,使眼色要王小兵到卧室来。
谢家化与其他二个打井的村民都在外面的大槐树下乘凉,王小兵找不到机会脱身,不好意思走进她家里。因为鱼塘合同就要到期了,几天之后便要签新合同,为了能得到柳大钟的暗中相助,王小兵也不敢开罪白秋群。王传兴出钱,他就出力。
这是一场别开生面的较量。
王小兵想从后门溜进卧室,但谢家化问他:“小兵,到哪里去?”
“随处逛逛。”王小兵叼着牙签。
“我也去。”谢家化提了提短裤,从光溜溜的树根上爬起身。
“你以为我去哪里啊?就在这里随便走走啊。”王小兵非常无奈。
“我也随便走走。”谢家化晃着光膀子,跟在王小兵身后。
另外两个村民王铨与关大生都是四十开外的种地老实农民,坐在树头边抽烟丝卷成的纸烟,自然不会跟着王小兵看风景。
王小兵又支不开谢家化,他倒不着急,这么大热天还想休息休息,不想做太过激烈的运动。可是白秋群却不一样,尝试过王小兵宝刀的锋利,对于柳大钟那种小刀不屑一顾,心中只存着王小兵那把刀影,脑子里想起就心痒痒,如今是欲罢不能。
时间在一分一秒流逝,午饭之后休息个把钟头很快又要开工。
白秋群火燎火急从卧室里走出来,派了一项任务给谢家化:“黑牛,帮我把这堆干柴搬到那边墙角,给你三元。”
“好。”谢家化也乐意。
那堆木柴,至少要搬半个钟头才能搬完。
这回,王小兵脱了身,便先踅到屋后,从后门悄悄溜进去,摸到白秋群的卧室,与她大战了一回。白秋群咬着嘴唇,不敢发出声音,脸颊绯红,早已进入欲生欲死境界。
完事之后,王小兵趴在白秋群身上,小声道:“白姐,过几天我家租的鱼塘就要签新合同,你一定要帮忙,不然,以后不理你了。”
“唉哟,小样还会要胁人呢。”白秋群咧嘴耳语笑道。
“我是说真的。”王小兵一本正经道。
“行,行。我服输了。包帮你办妥。哪里敢得罪你这个小皇帝。”白秋群回味无穷道。
果然,到了八月二十五号,便是鱼塘签合同的日期,在柳大钟的暗助之下,王丛乐顺利签了二年合同。王传兴败了下去。
王丛乐回到家里,开心道:“我什么也没送,王传兴天天往支书家跑,结果还是我赢了!看来支书还是廉洁公正的。”
一家人都很高兴,却不知这是王小兵努力的结果。王小兵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画上完满的句号,但后来发生的事让他懂得世间的许多事情并非像快刀斩乱麻,挥刀斩断就是斩断,现实中的事犹如横刀切水,看似劈断了,其实不然。
高一开学前一天,郑喜旦悄悄来找王小兵,说小双怀上了,并且给了一百元封口费王小兵,要他一直保密。
王小兵又惊又喜,自己助郑喜旦完成了心愿,不过,自己居然播了种在阳间,好几天都有些兴奋莫名,想去跟小双说些什么,由于答应了郑喜旦,以后不再去骚扰小双,也就不好意思再到他家去。他得了郑喜旦一百元,足够交一年的学费。
九月一号,终于开学了。
高一总共五个班,每班约莫五十人。王小兵与谢家化都分在高一(4)班。
高一没有分科,男女生人数还是比较平衡的。就拿王小兵的高一(4)班来说,五十三人,有二十三个女生,比男生略少一些。
东兴中学的饭堂与城里的中学不一样。城里的中学里的食堂是承包给别人做的,学生只要买饭票与菜票,吃多少就花多少。东兴中学饭堂就不一样,学生一般是买菜票,饭票是用米来换的,也就是学生从家里带米去给饭堂,饭堂就给学生相应斤数的饭票。
王小兵扛了三十斤稻米交给学校饭堂,拿了一沓三两面值的饭票。谢家化食量比较大,交了五十斤稻米。
高一(4)班的同学里,有部分认识的,其余的是其他中学的初中汇聚来的,不相识。
开学第一天,王小兵与谢家化坐在第一组最后那张桌子,挨着后门,若是迟到,从后门溜进来,老师很难发现的。
高一要军训,但还没开始。
九月一号早上,算是领新书的日子,一般没有老师讲课。班干部还没选出来,班里由代理班长杜云佳带几个同学把新课本一捆捆抱回来,然后分发给同学们。
跟初中也没什么大区别,课本都是语、数、英、物理、生物、化学、地理、政治与历史,加上几本练习题,还有几个作业本。
谢家化的书不消半个月就会变成旧书,不是一般的旧,是会缺页的那种。他不爱护书的,到处乱丢,脏乎乎的。
领完新书,还没见班主任出现,谢家化就去上厕所。王小兵则扫视一番班中的女生,看哪个比较标致。
班里喧哗声鼎沸。
一会,有个人出现在后门门口,全班男生都回头看,突然安静了很多。那是个穿红色船鞋的女子,因肤色很白嫩,一眼看不出年龄,穿条牛仔裤,束着有衣领的t恤,梳着刘海,黑发披肩,自有一种清纯的韵味。
第0010章 军训
更新时间:2012-12-04
有男同学居然吹了一声口哨,全班同学都嘻嘻笑着。那美女随和一笑,指着王小兵桌子问道:“你自己坐吗?”
“是呀。你是新来的同学吧?可以坐这里。”王小兵热情招呼。
随即,其他男同学也不甘示弱,纷纷向美女示好。
“美女,我这里有空位。”
“不要坐在那里,离黑板太远,很难看清黑板上的字。来我这里。”
“色渣……”
“啾,谁不爱美女?伪君子。”
……
教室里好像烧开的滚水,喧哗一片。
这时,谢家化小解回来,正要回归座位,被王小兵一把扯到背后,不让他坐。
“这位同学坐在这里的吧?”美女露出整齐的雪白贝齿,指着谢家化。
“不是。他是其它班的。来这里看热闹的。”王小兵将谢家化推出教室门,向谢家化使眼色,“你还不回你的班里去。没什么好看的。”
“尼玛的,卖友求女,我有位难回,你二五仔。”谢家化又伸头进教室瞥了一眼美女。
美女已走上讲坛。
“你死了。”谢家化一脸坏笑。
“……”王小兵咧了咧嘴,连忙坐好。
果然,美女正是他们的新班主任,是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的,教历史的。她站在讲台前,从容扫视一圈,笑道:“我先来介绍一下自己。我叫苏惠芳,是你们的班主任。以后大家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帮忙解决。”
全班男生吐了吐舌头,皮笑肉不笑的,为刚才的举止感到尴尬。
“刚才那位同学,你介绍一下自己。”苏惠芳盯着王小兵,笑道。
“我叫王小兵。他叫黑牛。”王小兵顺便连谢家化的乳名也报上了。
“什么黑牛?我叫谢家化。”谢家化连忙纠正道。
全班哄堂大笑。
王小兵在这种温馨的气氛里给班主任留下了初步不错的印象。
“剩下的时间,大家都自我介绍一次。从杜云佳开始吧。”苏惠芳与杜云佳曾是同一个村子的,彼此认识。后来因苏惠芳父亲的工作关系,苏家搬出镇上住,离开了木棉村。
“我叫做杜云佳,擅长运动。……”
“……”
……
等到全班五十几个同学自我介绍完毕,苏惠芳便离开教室,让大家自由安排时间。在同学们的自我介绍之中,王小兵只对一个女生的名字特别有印象,她叫董莉莉。董莉莉气质不错,形象也佳,一身运动装,不肥不瘦,该大的大,该小的小,身体各个部位颇为匀称,就像qq的那个企鹅头像,给人健康阳光的味道。
王小兵觉得苏惠芳与董莉莉都有气质,但苏惠芳多了一分诱人的成熟。
当天晚上晚修课时间,在苏惠芳的主持下,高一(4)班举行班干部选举。大多数同学之前并不认识,杜云佳做了一天的代理班长,颇有优势,早已与不少同学打好了关系。他爸是木棉村的村长,从小耳熏目染,学到了些许权术之道。
选举流程是这样的,先由想做班干部的同学上讲坛演讲,然后由同学投票,最后票数多的当选班干部。
一共有十个同学想做班干部,每人三分钟的演讲时间,等到全部演讲完,已下了第一节晚自习。
第二节晚自习便进行投票活动。
班干部成员有班长,组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文娱委员,纪律委员,体育委员。票数最多的做班长,其余的由班主任分派指定。
同学们把自己想选的人的名字写在白纸上,然后折起来,投进纸箱里,最后当场点票,颇有几分公正的味道。
“你看什么?”王小兵在写人名的时候,推了推伸头过来的谢家化。
“你选谁?”谢家化问道。
“随便。你呢?”王小兵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董莉莉。
“我想选你,你又不参加竞选。”谢家化笑道。
“下学期我竞选班长,记得选我。”王小兵把写好的票折了四折,走上讲坛,投进那个纸箱。
全班投票完毕,便开始数票。结果,杜云佳票数最多,得了二十八票,超过了全班人数的一半,合法地成为了班长。
其余得票数为:张潮旺二十五票,董莉莉二十三票,段世康二十二票,秦莲花二十票,……
班主任苏惠芳一一分派职位,董莉莉做了纪律委员。
从第二天开始,便是军训日子。军训期为半个月。白天军训,夜晚上自习。军训最苦的就是操步,走一会没事,时间长了,特别是脚,基本麻木,好像不是自己的了。
秋老虎又凶猛,使人头顶一团火,幸好乡下孩子平日有劳动的习惯,能吃苦,并没有出现昏厥事例。
在宿舍,早上起床,还得叠方块被。
九十年代初的东兴中学的宿舍环境不好,宿舍有二种,一种叫“套间”,这是十二个人住在一起的,有独立的冲凉房和厕所;另一种叫“大平铺”,就是一个大房间,大约是一个教室那么大,地面铺了木板当作是床板,学生将席放在上面,就是一张床了。这种宿舍没有独立的冲凉房与厕所,想洗澡,那得到外面的冲凉房里才能解决问题。几个“大平铺”的学生共用一个冲凉房与厕所。一间“大平铺”,至少也住三十人。
住“大平铺”,排队洗澡与上厕所是一件很费时间的事情。
“套间”宿舍要贵些,并且不是每个学生都能住进去的,班干部,学生会干部优先。“大平铺”比较便宜,大部分的学生都住在这种变态的宿舍里。
王小兵与谢家化就住在“大平铺”里。
人多了,什么鸟都有。三十人的大宿舍,有精力旺盛的人午夜还在学鸡叫。那是别的“大平铺”里的学生干的。谢家化不会学鸡叫,但他会学牛嗥。连续嗥了二晚,第三晚终于被教导处的老师捉住,记了一个大过,理由是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扰乱秩序。
一般来说,住校的学生不经常住宿,午睡则多半会在宿舍里度过,晚上,如果天气好,那些离学校不远的同学就会回家。
住“大平铺”的,每天军训回来,同学们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将自己的水桶拿去冲凉房门前排队,然后去吃饭。排在后面的,往往要到凌晨之后才能洗个澡。
有一次,谢家化好不容易占了个头位,把王小兵的水桶放在第二位。这时,同班的刘帮治有意见了。谢家化与刘帮治都很高大,但前者是壮实,全身是肌肉,后者是一身肥肉。
“你占一个位置就行了,还要占二个位置,草尼玛!”刘帮治有混混的脾性,平时在班中也自居老大。
“惹你了?”王小兵瞪了一眼那厮。
“就是惹我了!”说着,刘帮治一脚踢开了王小兵与谢家化的水桶,双手抱胸,一副天下老子第一的架势。
“黑牛!”王小兵还懒得出手。
就在“黑牛”二字刚响起的时候,谢家化已扑了上去。老拳狂风暴雨般落在刘帮治的身上。其他看热闹的同学都鼓掌怂恿,围着呐喊。
刘帮治力气也大,但在谢家化面前,简直不算一碟菜,半分钟之后,刘帮治便只有招架之力,步步后退。又半分钟之后,谢家化将他踢倒在地,骑了上去,一顿怒拳砸上去,打得他脸面肿起来,鼻血、牙血外流。
“尼玛!敢惹老子!”谢家化边说边找空隙出拳,因为刘帮治双手抱头,护住要害。
“黑牛,算了。”王小兵过来扯开了谢家化,又踢了一脚地上的刘帮治,道:“下次你再这么拽,打到你妈妈都认不出你!”
自此,刘帮治再也不敢招惹王小兵与谢家化,平时见了面也绕道走。在高一(4)班里,也没有人敢向王小兵与谢家化撒野。在无形之中他俩成了班里的老大。谢家化又听王小兵的,因此,王小兵是真正的老大。
那次,谢家化、王小兵还有刘帮治同时最早回到宿舍,刘帮治不敢拿水桶去排队。还是王小兵开了腔:“不排队冲凉?”
“好,我先去吃饭。”刘帮治心有余悸,当日被谢家化狂揍一顿,痛了好几天。
军训第十天,天空飘来一朵黑云,同学们都希望下雨,因为一旦下暴雨,那操场就湿漉漉的,到处是泥浆,没法操练。因为操场是推平一个小山头建成的,建了几个篮球场,但都没有铺水泥,全是黄泥,只要下雨,就无法进行体育活动。
雷声轰隆轰隆。高一新生们都期盼黑云停在头顶上,不过,一阵风吹过,把黑云吹走了,只掉了几点雨,在操场地面上滚成了泥丸。
每天操练完毕,同学们都是满脸泥污。操步的时候,踏得泥尘烟雾似的升起来,笼罩众人。
第二天早上,谢家化将被子堆成一坨盘旋向上的屎状,笑道:“不折被子了,就这样,看教官怎么说。”
“你的没创意。”王小兵把绿色军被卷成一条棒棒状,颇像生`殖器。
宿舍舍长劝说了一次,但谢家化与王小兵依然我素我行,不理睬他。舍长也知道谢家化不好惹,不敢再聒噪。同学们都等教官来检查,暗中替王小兵与谢家化捏一把汗。
第0011章 看电影
更新时间:2012-12-04
教官每天早上都会来宿舍巡视一遍,发现不合格的“方格被”,就要责令重新折过。当走到王小兵所在的宿舍门口时,看到一坨“屎”与一条“棒棒”,脸色顿时沉了下去。
“这是谁的被子?”教官严肃道。
“我的。”王小兵从人堆里走了出来。
“这又是谁的?”教官指着谢家化的床铺。
“我的。”谢家化敬了个军礼。
“给我立刻叠好!”教官动了真格,声音之中明显饱含了怒火。
众目睽睽之下,王小兵与谢家化也得乖乖重新叠被子,他俩被教官那方刚的军人气势慑住了。
等叠好了“方格被”之后,教官又道:“你们两个到操场跑四圈!立正,起步走!”
一圈四百米,四圈就是一千六百米。
王小兵与谢家化小跑着奔向操场。
“你引诱我犯错。”王小兵回头看了看还站在宿舍门口的教官。
“下回你也可以引诱我啊。”谢家化毫不在乎。
“还想搞一次?你猪脑啊,四圈啊,一千六百米,我要死了。说不定下次八圈,我和你跑到最后,都要爬着前进。动动脑子,好不好?”王小兵耸了耸肩膀,做好长跑准备。
“没看见我脑子在动吗?”谢家化憨笑道:“我身体动,脑子就动。”
“牛脑。”王小兵无可奈何。
这一天,王小兵与谢家化在高一新生之中出名了。别人在操步,他俩就在跑道上跑步,每个学生看到他俩都笑。
新生之中,已被男生私下里定为校花的除了董莉莉,还有就是高一(1)班的萧婷婷。在众男生心目中,萧婷婷更胜一筹。平日大把男生围着她转,只是她生性恬静,不太理睬那些追求者。
别的班的美媚,王小兵不敢奢望,他只朝自己高一(4)班女生方阵看去,见董莉莉戴着军帽,扎着褐色腰带,正朝自己笑呢。他朝她挥了挥手,她抿着嘴,薄面含笑,别过头去了。
“好兆头!”
王小兵心里一兴奋,脚步加快,把谢家化甩在了后面。
“小兵,吃了春药吗?跑那么快干嘛,慢慢跑啊。”谢家化在后面发力追上来。
“我浑身是劲。跑十圈都不成问题。”人逢喜事精神爽。王小兵处于亢奋之中,非常有动力。
“那连我这四圈也跑了吧。”谢家化笑道。
“没问题,等你下辈子成了陈圆圆再说,我背着你跑。”王小兵笑道:“哈哈,吴三桂要是来找你,那我比较麻烦。”
谢家化对历史不熟悉,看过的东西早已抛到爪哇岛去了,问道:“陈圆圆谁啊?很漂亮的吗?”
王小兵放慢了脚步,与谢家化并肩,悄声道:“喏,看到我们班的肥婆没有?就像她了。哈哈哈。”
谢家化瞥了一眼高一(4)班女生方阵中的那个重吨位的肥妹,倒吸一口凉气,为之变色。
“小兵,你不会那样诅咒我吧?那我下辈子做只麻雀好了。”谢家化连忙收回了视线。
“哈哈哈,那你也做只肥麻雀。”王小兵一道烟似的向前飙了几米。
四圈跑完,王小兵坐在草地上,喘气兼且以手加额,一副生病的样子。教官问他怎么了,他说有些头晕。教官就叫谢家化扶他回宿舍休息。
“小兵,怎么了?”谢家化扶着王小兵,向宿舍走去。
“想呕,气闷,头晕,应该是中暑了。”王小兵慢慢走着。
“要到医务室去吗?”谢家化半信半疑地打量一眼王小兵,“你脸色很好啊。”
“你留些口德不行吗?”王小兵挺直了腰。
等到转过了d座教学楼,教官看不到自己的身影,王小兵忽然变得龙精虎猛,没有半点头晕的模样,哈哈笑着,心情颇为愉快。
“你装病?”谢家化看出了破绽。
“不能装吗?”王小兵反问道。
“你早些告诉我啊。”谢家化十分懊恼,“我还得去操步。真的要累死。”
“都叫你多动脑子。”王小兵笑道。
“我在动脑子啊。只是动了没效果,因为我的脑子是用来装饰的。”谢家化很老实地说道。他向来怕思考,是典型的无脑型人士。
时间是下午三点多,谢家化还得去操步一个钟。他跑去跟教官说自己也头晕,但教官一眼就看出他精力充沛,不准休息。
军训是艰苦的,但也是快乐的。半个月很快就过去了。经过了阅兵礼之后,同学们依依不舍与各自的教官道别,这是一段珍贵的记忆。
军训之后,恢复了正常的学习时间,但野了半个月,心都拴不住,上课时间还好,到了晚自习时间,便很难静下来,不少同学在喧哗说笑。
上了一天正常的课,又到了周末。高一不补习,初三、高二、高三周六也要上课,周日休息。
王小兵与谢家化回东和村。从学校到村子,大约八公里。他有一辆二手二十六寸凤凰牌自行车,挡板都卸掉了,车尾架也拆了,只剩下两只车轮、车架与把手,是最简单的单车。下雨天骑这样的车,后轮飞起的泥水会溅到背上。
每次回村子,王小兵都想去看看小双,但经过她家门口也不敢进去,怕碰到郑喜旦,当时说好了,也收了封口费,不想再给郑喜旦难堪,因此,每每经过她家门口,都狠蹬几下脚踏,飙风也似的飞过去了。
只是有一次经过她家门口,看到她肚子微凸,心中感慨万千。她也瞧见了他,还打了一声招呼,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看到这一切,王小兵也觉得可以放心了。
好事多磨,他是后来才明白这句话的深奥含义。
路过村长家门口时,正好遇到黄丽华。
“放学回来了?”黄丽华隔着围墙笑道。
“对。吃饭了没有?”王小兵想起那天茅厕的情景,忍不住笑道。
“你家还有黄鳝吧?”黄丽华之前买了几条。
“不太清楚,等我回去看看就知道。”要是搁在八月份,王小兵早就说“我送来给您”,现在鱼塘合同已签,他也没那么恭敬了。说话间,单车已过了村长家。
“明天我去买几条。”黄丽华的声音在后面传来。
“行。”王小兵没有回头,一路去了。
回到家里,将单车放好,没带书回家,在家一般只看《龙虎榜》。弟弟王志文对军训有些兴趣,在吃饭的时候问了不少问题,王小兵一一作了回答。开饭前上菜上饭那是王小兵与许娟的活,饭后收拾碗碟是王志文与许娟的活。
九月天气,白天虽然还比较炎热,但晚上没有夏天那么闷热,多少有些凉风吹吹,舒爽许多。吃过晚饭,邻里之间都聚在一起谈天说地,和和乐乐,自有纯朴的乡村景象。
九十年代初乡村电网不发达,电费比现在要高许多,一般人吃了晚饭都出门外吹自然风,或者用人力扇凉。白天里大家各忙各的,一到晚饭之后,就可见到三五成群的村民在果树下、围墙边、晒谷场上说说笑笑,场面和谐,气氛融洽。
物质方面虽不高,但精神方面还算充实。不像现在的人,住在小区的同一栋楼房里,纵使是对面房的,一年也没见过几次面,陌生程度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在国企和事业单位上班的村民收入比普通村民要高,他们晚上的娱乐节目较为丰富,手头有了几个钞,可以打打小麻将,或者去看电影。那时放电影分两种,一种是免费的,这种基本是革命片子,另一种是要收费的,那是商业片,几乎是港产片。
私人放映室,也就相当于现在的私人电影院,在那时悄悄兴起。
周五和周六晚上,村里要放《地道战》和《三毛从军记》,免费的,村民都可以去看,但放过了四五次,片子里的情节是老少皆晓,能倒着说出来,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去看了。会到广场上去看这部片子的,不外乎是出来散散步的,乘乘凉的,还有就是小孩子爱热闹,在母亲的带领下出去玩玩。
王小兵趿着人字拖,叼支牙签,慢悠悠走向村广场,那广场其实是一个大晒谷场,夏天用来晒谷,平时村里有什么大会要开就在那里举行,广场左边不远就是村委办公的房舍。
每遇到村里的大妈小婶,三姑六婆,王小兵都会向她们问声好。他在村里人的眼中算是一个懂礼貌、脑瓜子灵活的男孩。众人都说王丛乐生了一个好儿子。
到了广场,那里已有些人,天边留下一抹红霞,映照着这些人儿,罩上一层温馨的感觉。放电影的工作人员正在调试机器,把那栋三层楼房的背后白墙当作是屏幕,将图像投影到上面。
晚上要放映的是《地道战》,讲的是游击队痛打小日本的故事。
王小兵在广场上游荡,忽然见到支书柳大钟夫妇正迎面走过来,躲是来不及了,只好走上去,又看到柳大钟穿着自己遗漏在他家中的那双凉拖鞋,心中暗自好笑,笑道:“柳支书,来看电影?”
“嗯。《地道战》非常有教育意义,你们这些年轻人要多看几遍才行。”柳大钟双手叉腰,以上位者的目光环视一圈,道。
“您说得对。我就是来看这片子的。”王小兵有些违心地说道。
“小兵,看完电影,你回去跟你爸说一声,说我们再要几包凉茶。”白秋群刚洗了头发不久,还有洗发水的香味。
“好的。明天我送过去给您。”王小兵想起在卧室里与白秋群大战的场面,浑身血液也沸腾了。
看着白秋群那丰满而圆的臀部一扭一扭的走向放映机组人员,王小兵揣测她是不是又奈不住寂寞,可能是要找自己泄火了。
第0012章 在村长家睡觉
“龙。”莫兰德边说,边从地上抓起一只干瘪的苹果,在双手之间丢来丢去。
“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我想萝希搂着我睡觉,佩特心想。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四十,却是体态丰盈,风韵犹存。萝希是她女儿,芳龄十五,刚刚有了月事。艾玛早已宣布,萝希的初夜需花费一枚金龙。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满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串有白、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强调。
“快扔苹果。”拉蕾萨再度催促。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趁机碰他胳膊一把,佩特只好咬咬牙,假装没看见。
“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就是全世界的最后一头龙,”阿曼固执地说,“大家都知道。”
“苹果,”拉蕾萨说,“除非你想吃了它。”
“来了。”莫兰德拖着畸形的脚轻跳一步,转了一圈,胳膊甩出,将苹果抛向蜜酒河上的雾气之中。若非那只脚,他或许能像父亲一样当骑士。他有粗壮的胳膊和宽阔的肩膀,不缺力量,只见苹果飞得又远又急……
……却不如后面呼啸而来的那支箭,一码长的金木箭杆上镶着鲜红羽饰。佩特没看到箭射中苹果,但听到了声音。一声轻微的闷响在河面上回荡,紧接着是落水声。
莫兰德打个呼哨。“正中靶子。宝贝儿。”
萝希是我的宝贝儿。佩特爱她淡褐色的眼睛,蓓蕾初绽的**,还有她每次见到他时微笑的模样。他爱她脸颊上的酒窝。她时而会光着脚,以感受脚下的草地,这点他也很喜欢。他爱她清新的气味,爱她的秀发鬈曲在耳后的样子,甚至爱她的脚趾头。某天晚上,她把脚伸给他摩挲玩弄,于是他替每个脚趾头都编了一个好玩的故事,逗得她咯咯笑个不停。
也许留在狭海这一边更好。他可以用存下的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虽然安布罗斯认为他还不配获得银链条,但佩特已懂得如何接骨,如何用水蛭放血退烧了。老百姓们会看重他的。若是再学会剪发和刮胡子,他甚至可以当理发师。那就够了,他告诉自己,只要拥有萝希。萝希是他所有的渴望。
从前并非如此。从前他梦想成为城堡中的学士,为某位慷慨的领主效力,领主会尊重他的谏言,赐他一匹良种白马,以答谢他的服务。他会高高骑在马上,庄严又高贵,一路微笑着俯视经过的平民……
直到有天晚上,在“羽笔酒樽”的大厅里,喝下两大杯烈性苹果酒之后,佩特夸口说自己不会永远是学徒。“当然了,”“懒人”里奥大声说,“你会是个作猪倌的前学徒,哈哈!”
他喝干杯中残渣。火炬照耀着“羽笔酒樽”所在的露台,犹如雾海中的光岛。下游远处,参天塔上的烽火漂浮在夜晚氤氲的水汽中,仿佛一轮朦胧魔幻的橙月,却难以提振他的情绪。
炼金术士应该到了呀?!难道这是个残酷的玩笑?还是那人出了事?这并非头一回好运在佩特身上变霉运了。他曾经沾沾自喜,因为被选中帮年迈的沃格雷夫博士管理乌鸦,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得给博士做饭、打扫清洁,每天早晨帮他穿衣服。人人都说,关于乌鸦的知识,沃格雷夫忘记的比其他学士知道的还多,佩特据此以为自己至少有望获得一个黑铁链条,结果发现沃格雷夫根本没办法传授任何东西。让老人仍顶着博士头衔完全出于礼节。不错,他曾经很伟大,现在却连用长袍遮掩脏污的内衣都做不到,半年前,几个助理学士发现他在图书馆哭泣,因为找不到回房的路。如今葛曼学士代替他执掌铁面具,正是这个葛曼指控佩特偷窃。
河边的苹果树上,一只夜莺开始歌唱,对于终日听惯了乌鸦的刺耳尖叫和无尽聒噪的佩特而言,真算得上是天籁之音。白鸦们知道他的名字,无论何时,只要看见他,就会彼此嘀咕叫嚷,“佩特,佩特,佩特,”直到他想尖叫。这些大白鸟是沃格雷夫博士的骄傲,沃格雷夫死后想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佩特怀疑它们也打算吃了他。
或许是烈性苹果酒作祟—其实他来这里并非为了喝酒,是正好遇上拉蕾萨请客,以庆贺获得铜链条,由于罪恶感,他不觉喝多了些—在他耳中,夜莺仿佛在兴奋地高歌: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黑铁换黄金。真奇怪,这正是当晚萝希安排他跟陌生人会面时对方说的话。“你是谁?”佩特追问。那人答道,“我是炼金术士,你可以用黑铁来换我的黄金。”他手中出现了一枚金龙,在指节间翻来翻去,淡黄的金币在烛光中闪耀,其中一面是三头龙,另一面是某个死掉的国王。黑铁换黄金,他回想,没有更好的机会了。你要她吗?你爱她吗?“我不是小偷,”他告诉自称炼金术士的人,“我是学城的学徒。”炼金术士点点头,“你再考虑考虑吧,三天后,我会带着金龙币重回此地。”
整整三天过去了,佩特回到“羽笔酒樽”,仍然拿不定主意,他没等到炼金术士,反而遇上了莫兰德、阿曼、“斯芬克斯”和鲁尼一行。若不加入庆祝,定会引起怀疑的。
“羽笔酒樽”从不打烊,六百年来,它始终矗立在蜜酒河中的小岛上,不曾关门歇业。尽管这座高大的木房子向南歪斜,犹如醉酒的学徒,但佩特毫不怀疑它还将继续矗立六百年,售卖葡萄酒、麦酒及烈性苹果酒给过河人、海员、铁匠和歌手,僧侣与王公,学城的学徒与助理学士都是这儿的常客。
“旧镇不是全世界。”莫兰德大声嚷嚷。他是骑士之子,此刻已酩酊大醉。得知父亲死在黑水河之后,他便夜夜买醉。唉,即使身处远离战火的旧镇,有重重高墙保护,五王之战还是影响了所有人……不过贝尼狄克博士坚称根本没有所谓的“五王之战”,因为蓝礼·拜拉席恩早在巴隆·葛雷乔伊自封为王之前就遇害了。
“我父亲常说,领主的城堡之外,那才是世界。”莫兰德续道,“在魁尔斯、亚夏或夷地,龙一定是最不起眼的东西。最近水手们的故事说……”
“……水手们的故事也只是故事,”阿曼打断他,“水手,亲爱的莫兰德,我敢打赌,你随时去码头边,都可以找到那种人,要么自称跟美人鱼睡过觉,要么吹嘘在鱼肚子里呆过一年。”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莫兰德踏着沉重的步伐在草地上找苹果,“除非你亲自钻到鱼肚子里去过。个别水手的故事,没错,你可以付之一笑,但四艘船上操四种不同语言的桨手讲述同一个故事……”
“不是同一个故事,”阿曼坚持,“亚夏的龙,魁尔斯的龙,弥林的龙,多斯拉克的龙,解放奴隶的龙……故事的版本不一样。”
“只有细节不同。”莫兰德喝醉之后变得更加执拗,清醒时他已经够顽固了。“故事里面都有龙,还有一位年轻美丽的女王。”
佩特只关心金龙。他琢磨着炼金术士。这是第三天。他说过会回来的。
“你脚边有一只苹果,”拉蕾萨朝莫兰德喊,“我箭囊里还有两支箭。”
“你的箭囊见鬼去吧。”莫兰德抄起掉落的果子。“生虫了。”他抱怨,但还是扔了出去。苹果开始下坠时,被箭只逮个正着,干净利落地劈成两半。其中一半掉在塔顶,然后滚到下面较低的屋檐,弹落至阿曼身边一尺远处。“把蠕虫切成两半,它会变成两条虫子。”助理学士教导他们。
“苹果也能这样就好了,天底下便没人会饿肚子。”拉蕾萨带着惯常的微笑说。“斯芬克斯”总是面带微笑,仿佛知道什么隐秘的玩笑,这让他看起来有点不怀好意,尤其是他还长着尖下巴、尖鼻子、尖额头和一头乌黑浓密的短鬈发。
拉蕾萨将成为学士。他在学城才待一年,却已铸就了颈链的三个链条。阿曼的链条虽多,但每一个都要花费一年工夫,然而最终,他也会成为学士。鲁尼和莫兰德仍是光脖子的学徒,可鲁尼还小,而莫兰德喜好饮酒胜于阅读。
至于佩特……
他在学城已有五年,从西境过来时不过十三岁,岁月匆匆,脖子却仍跟初来乍到时一样光溜溜的。他两度相信自己作好了准备。第一次是在维林博士面前展示天文知识,结果教他明白了维林这“酸醋”的外号果真名不虚传;佩特整整花了两年时间才鼓起勇气再作尝试。这回他信托于慈祥的老安布罗斯博士,老人素来言行温和,但事实证明,安布罗斯的叹息和维林的嘲讽一样令人痛苦。
“最后一只苹果,”拉蕾萨承诺,“然后我就告诉你们,我对这些龙的看法。”
“你会晓得什么我不晓得的?”莫兰德咕哝。他发现树枝上有只苹果,便跳起来将它摘下,再扔出去。拉蕾萨将弓弦拉至耳边,优雅地跟踪目标的飞行轨迹。苹果刚要下坠,箭离弦而出。
“你的最后一箭老是失手。”鲁尼说。
话音未落,苹果便完好无损地掉进河中。
“看到没?”鲁尼说。
“你拿大满贯那天,就是无法再进步的时候。”说罢拉蕾萨卸下弓弦,将长弓轻巧地塞入皮套之中。这把弓由金心木雕成,那是产自盛夏群岛的稀有木材。佩特碰过这把弓,但拉不动。“斯芬克斯”看起来弱不禁风,实际上那双细长的胳膊很有力量,他思忖。此时拉蕾萨一边将腿跨过板凳,一边伸手去取酒杯。“龙有三个头。”他拖着柔和的多恩腔调宣布。
“这是个谜题吗?”鲁尼想知道,“传说中的斯芬克斯是出谜题者。”
“这不是谜题。”拉蕾萨呷了口葡萄酒。其他人喝的都是“羽笔酒樽”闻名天下的烈性苹果酒,他却喜欢来自他母亲家乡的奇特的甜葡萄酒,即使在旧镇,这种红酒也价格不菲。
“懒人”里奥给拉蕾萨取了“斯芬克斯”的绰号。传说斯芬克斯是个四不像:人面,狮身,鹰翼。拉蕾萨正是如此:他父亲是多恩人,母亲却为黑皮肤的盛夏群岛人,他自己的皮肤如柚木般黝黑,跟学城大门两侧的绿色大理石斯芬克斯像相同,拉蕾萨的眼睛是玛瑙色。
“从来没有一条龙会长三个脑袋,除了盾牌和旗帜上画的纹章,”助理学士阿曼坚称,“那充其量只是图案而已。况且,坦格利安家的人死光了。”
“没有死光,”拉蕾萨道,“乞丐王的妹妹还活着。”
“她不是脑袋在墙上撞碎了吗?”鲁尼说。
“不对,”拉蕾萨说,“你说的是雷加王子之子伊耿,他被兰尼斯特狮子手下的勇士杀害。我讲的是雷加的妹妹,龙石岛陷落前出生在那里,名曰丹妮莉丝。”
“‘风暴降生’!我想起来了。”莫兰德高举酒杯,剩余的苹果酒飞溅出来。“为她干杯!”他一饮而尽,“砰”的一声将空杯子砸在桌上,打了个嗝,用手背抹抹嘴。“萝希在哪儿?让我们为合法的女王再喝一轮,怎么样?”
助理学士阿曼面色惊恐:“小声点,蠢货,这种事开不得玩笑。隔墙有耳啊,到处都有八爪蜘蛛的眼线。”
“噢,尿裤子了,阿曼?行了,我只是建议咱们多喝杯酒,又不是要起兵造反。”
有人咯咯窃笑,接着,一个轻柔狡猾的声音从佩特身后传来。“我就知道你是个叛徒,青蛙。”“懒人”里奥由摇晃的古旧木板桥走过来。他一身绿金条纹的绸缎衣服,黑丝披肩由一朵玉雕玫瑰别住,衣襟前染满酒渍,由颜色判断,是深红色的酒。一缕浅金头发悬垂下来,遮住了一只眼睛。
莫兰德看到他就怒发冲冠。“操你奶奶的。滚一边去。这里不欢迎你。”拉蕾萨伸出一只手按住他胳膊,让他冷静,阿曼则皱起眉头,“里奥大人,据我所知,您不是被学城禁足,还要待上……”
“……三天。”“懒人”里奥耸耸肩,“佩雷斯坦说世界已有四万年历史,莫拉斯却说有五十万年。总而言之,三天算什么?”露台中有十几张空桌,里奥偏偏坐到他们这桌。“请我喝杯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青蛙,或许我不会把你的祝酒词禀告老爸。我在‘多变轮盘’那里牌运不佳,又把最后一枚银鹿花在了晚餐上。李子酱乳猪,塞了栗子跟白松菇,喏,人总得吃饭哪。对啦,你们这帮小子都吃些什么?”
“羊肉,”莫兰德咕哝。听起来他不太满意。“我们分食一块煮羊肉。”
“那肯定管饱。”里奥转向拉蕾萨。“怎么着?豪门之子应该慷慨点儿,斯芬克斯。我知道你获得了铜链条,请我喝一杯以表庆贺怎么样?”
拉蕾萨回以微笑。“我只请朋友喝酒。而且我并非豪门之子,我说过,我母亲是生意人。”
里奥淡褐色的眼睛里闪烁着酒意和恶毒。“你母亲是只盛夏群岛的猴子,哼,反正只要两腿间有个洞,多恩人就会上。噢,别生气啊,你的皮肤或许跟榛果壳一样,但至少会洗澡,不像我们的雀斑猪倌。”他朝佩特挥挥手。
我拿酒杯砸他的嘴,至少可以敲掉一半牙齿,佩特心想。猪倌“雀斑”佩特是诸多民间故事的主角,一个心地善良但傻乎乎的乡巴佬,他总能战胜欺压他的恶人,包括肥胖的领主、傲慢的骑士和虚伪的修士。他虽愚笨,却往往由拙生巧,每个故事的结尾,“雀斑”佩特要么坐上领主的高背椅,要么跟某位骑士的女儿同床共枕。但故事毕竟只是故事,在真实世界里,猪倌不可能有好日子过。有时佩特会想,母亲一定是恨他,才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拉蕾萨收住微笑:“你得道歉。”
“是吗?”里奥说,“我喉咙这么干,怎样道歉呢……”
“你说的每个字都让你的家族蒙羞,”拉蕾萨告诉他,“也让学城蒙羞。”
“真的?那你就快快请我喝杯酒,或许能替我掩盖羞耻。”
莫兰德道:“我要把你的舌头拔出来。”
“呵呵,那我怎么告诉你龙的事情呢?”里奥又耸耸肩。“杂种说得对,‘疯王’的女儿还活着,而且她自己孵出来三条龙。”
“三条?”鲁尼惊讶地应道。
里奥拍拍他的手。“大于二,小于四。我要是你,可不会尝试金链条的测试。”
“你别欺负他。”莫兰德警告。
“多仗义的青蛙啊。好吧,我告诉你,如今只要是航行经过魁尔斯一百里格之内的船,船上的人都在谈论龙。有人甚至会告诉你,他们见过真龙。‘魔法师’倾向于相信这些说法。”
阿曼不以为然地努努嘴。“马尔温不可靠。佩雷斯坦博士从不理会他。”
“莱安博士也这么认为。”鲁尼说。
里奥打个哈欠。“海中有水,太阳很热,栏中宠物讨厌看门狗。”
他给每个人都取了外号,佩特心想,但他无法否认,马尔温确实更像看门犬,不像学士。他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嗅闻,做好咬人的准备。“魔法师”跟其他学士不同。人们说他同妓女及雇佣巫师为伍,用对方的母语与长毛的伊班人和黑如沥青的盛夏群岛人交谈,还在码头边水手的小神庙里祭奉古怪的神祗。有人在下城中见过他,他会在贫民窟和黑妓院里与戏子、歌手、佣兵,甚至乞丐厮混,还有人悄悄传言,他赤手空拳杀过人。
马尔温在遥远的东方待了八年,以绘制地图,搜寻失落的书籍,拜访男巫和缚影士,返回旧镇之后,“酸醋”维林给他取了个绰号“魔法师马尔温”,令其极为恼火的是,这一绰号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了旧镇。“装神弄鬼的事留给僧侣和修士去,你要把脑筋用在学习世界的真理上。”莱安博士曾劝告佩特,但莱安浑身上下从戒指、手杖到面具都是黄金,而且他的学士颈链里没有瓦雷利亚钢链条。
阿曼顺着鼻子俯视“懒人”里奥—他的鼻子又长又窄又尖,尤其适合这一表情。“马尔温师傅相信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声称,“他跟莫兰德一样,没有龙的证据,只有水手的故事。”
“你错了,”里奥说,“有一支玻璃蜡烛在‘魔法师’的房间里燃起来了。”
灯火通明的露台突然一片寂静。阿曼叹口气,摇摇头。莫兰德开怀大笑。“斯芬克斯”用黑色的大眼睛注视着里奥。鲁尼显得茫然若失。
佩特知道玻璃蜡烛,不过从没见过它们燃烧。玻璃蜡烛是学城公开的秘密,相传是千年之前,当末日浩劫尚未降临时,从瓦雷利亚带来旧镇的,共有四支,一绿三黑,全都长而扭曲。
“什么是玻璃蜡烛?”鲁尼问。
助理学士阿曼清清嗓子。“每位助理学士立誓成为学士的前一晚,都必须在地窖中守夜,并且不能携带任何光亮,没有火炬,没有油灯,没有香烛……只有一支黑曜石蜡烛。他必须在黑暗之中度过一夜,除非能点亮那支蜡烛。有些笨蛋会真的去尝试,修行所谓‘高级神秘术’的家伙们更是迫不及待。结果只是割破手指—蜡烛的边缘跟剃刀一样锋利—血淋淋的,在失败的郁闷中等待黎明。聪明人会直接睡觉,或整晚祈祷,但每年总有几个人不甘心。”
“对。”佩特听过同样的故事,“不过不发光的蜡烛究竟有什么用呢?”
“这是个教训,”阿曼说,“是我们戴上学士颈链前的最后一课。玻璃蜡烛代表真理和学识,珍贵、美丽而又脆弱。蜡烛的形状提醒我们,无论在何处服务,学士都必须放射光明,驱散愚昧;蜡烛锋利的边缘告诫我们,知识也有危险的一面,博学之士亦会因智慧而自负,身为学士,定要始终保持谦卑;最后,玻璃蜡烛还让我们谨记,在立誓之前,在戴上项链之前,在供职之前,于黑暗中度过的漫漫长夜,谨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点燃那支蜡烛……一个人纵然满腹学识,却也并非无所不能。”
“懒人”里奥放声大笑,“你是说你办不到吧。我可是亲眼看见那支蜡烛燃烧的。”
“你确实见过燃烧的蜡烛,我不怀疑,”阿曼庄严地说,“大概是黑蜡蜡烛吧。”
“我看到什么自己很清楚。那支蜡烛发出的光线古怪又明亮,比蜂蜡或牛油蜡烛明亮得多。它投射出奇特的影子,而且从不闪烁,即使有风从敞开的门外吹进来。”
阿曼抱起双臂,“得了吧,黑曜石是不能燃烧的。”
“龙晶,”佩特说,“老百姓称之为龙晶。”不知何故,这一点似乎很重要。
“正是,”被称为“斯芬克斯”的拉蕾萨沉吟道,“假如真龙再度现世……”
“龙,还有更黑暗的事物,”里奥说,“灰衣绵羊们闭上眼睛,看门犬却发现了真相。古老的力量已然苏醒,阴影蠢蠢欲动。奇迹与恐怖的年代即将来临,这也是诸神与英雄的纪元。”他伸个懒腰,露出慵懒的微笑。“依我看,这值得咱们再喝一轮。”
“我们喝得够多了,”阿曼说,“而且不管怎么说,天快亮了。今天早晨安布罗斯博士要讲解尿液的特性,想铸造银链条,就不能错过他的讲座。”
“我不会阻止你们去品尝尿的味道,”里奥说,“至于我嘛,我比较喜欢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
“要在喝尿和听你聒噪之间选择,我宁愿喝尿。”莫兰德一推桌子站起来。“走吧,鲁尼。”
“斯芬克斯”伸手取过皮套。“我也该睡了。希望能梦到龙和玻璃蜡烛。”
“全都要走?”里奥耸耸肩,“好吧,至少这里还有萝希。或许我会弄醒我们的小甜心,让她成为女人。”
拉蕾萨看到佩特脸上的神情。“他连买酒的铜板都没一个,不会有金龙币买那女孩。”
“对,”莫兰德说,“况且只有真正的男人才能让她成为女人。跟我走吧,佩特。太阳一出,老沃格雷夫就会醒来。他上厕所时一定得要你帮忙。”
前提是他今天记得我是谁。沃格雷夫博士可以毫不困难地分辨每只乌鸦,但认人就没那么高明了。有时他以为佩特是某个叫克礼森的人。“我还不想走,”他告诉朋友们,“再待一会儿。”天没亮,还有点时间。炼金术士仍有可能出现,假如他来的话,佩特不想错过。
“随你吧。”阿曼说。拉蕾萨又打量了佩特一会儿,方把弓挎上一侧细窄的肩膀,随其他人过桥。莫兰德醉得不行,只能用手搭着鲁尼的肩,才不至于跌倒。对于展翅飞翔的乌鸦而言,从这里到学城并不算远,可惜他们不是乌鸦,而旧镇是座名副其实的迷宫,布满纵横交错、狭窄蜿蜒的小巷和街道,看似很近的距离,却得绕上几大圈。“小心,”佩特听见阿曼的声音,河上的迷雾很快吞噬了四人的背影,“晚上湿气重,鹅卵石会滑。”
他们走后,“懒人”里奥酸溜溜的视线越过桌子停留在佩特身上。“多可悲啊。‘斯芬克斯’带着银币溜之大吉,丢下我跟猪倌‘雀斑’佩特作伴。”他伸伸懒腰,打个哈欠。“啊,咱们可爱的小萝希呢?”
“在睡觉。”佩特简洁地说。
“我敢说肯定是一丝不挂。”里奥咧嘴笑道,“你认为她真值一枚金龙?总有一天,我会亲自找出答案。”
佩特没有回答。
里奥也不需要他答腔:“等我破了那丫头的身,她的价位会跌到连猪倌都付得起的地步。到时候,你可要好好感谢我唷。”
我要宰了你,佩特心想,但他没醉到枉送性命的地步。众所周知,里奥受过训,擅使刺客短剑和匕首。退一步讲,即使佩特能杀他,也意味着自己脑袋不保。佩特有名无姓,里奥却两者皆备,他的姓氏是“提利尔”—其父乃旧镇守备队司令莫林·提利尔爵士,其表兄更是贵为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的梅斯·提利尔,而旧镇的主人,“旧镇老翁”参天塔的雷顿伯爵的诸多头衔中便包括“学城守护者”,他也是宣誓效力提利尔家族的封臣。算了,忍一时之气吧,佩特告诉自己,反正他说这些不过是想伤害我。
东方的雾气渐渐散去。天亮了,佩特意识到,天亮了,炼金术士却没有来。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把东西放回去,不让人知道,我还算是小偷吗?这又是一个他无法回答的问题,跟安布罗斯和维林问过的那些问题一样。
他从板凳上站起来,烈性苹果酒一下子全涌上了头。他不得不一手撑着桌子,以稳住身体。“离萝希远点,”他以此道别,“离她远点,否则我杀了你。”
里奥·提利尔拨开眼前的头发。“我不跟猪倌决斗。走开。”
佩特转身穿过露台,脚步踏在历经风雨的旧木桥上。等他过了桥,东方的天空已微微泛红。世界很辽阔,他告诉自己,买下那头驴,我依旧可以在七大王国的大路小道上漫游,为平民百姓放血治病,替他们除去虱子。我也可以签约受雇到船上划桨,经由玉门航行至魁尔斯,亲眼见识耸人听闻的龙。我不要回去照顾老沃格雷夫和那些乌鸦。
然而他的脚步还是转回学城。
第一道阳光穿透东方的云层,水手圣堂的晨钟即刻鸣响,响彻港湾,稍后,领主圣堂也加入进来,接着七神殿的钟声从蜜酒河对岸的花园传出,最后是繁星圣堂—在伊耿抵达君临前的一千年里,它都是总主教的驻节地。各处钟声彼此交融,共同组成宏伟浩荡的乐章。唉,其实还不如昨晚那只小夜莺的歌声甜美。
钟鸣之下还有吟唱。每当早晨第一道曙光出现时,红袍僧们便会聚集在码头边朴素的神殿外迎接朝阳。长夜黑暗,处处险恶,佩特听过上百次唱颂,他们请求拉赫洛于黑暗之中拯救世人。七神对他而言足矣,不过,听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甚至将旗帜上的宝冠雄鹿换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红心。假如他赢得铁王座,恐怕我们都得学唱红袍僧的歌了,佩特心想,然而这种可能性不大。泰温·兰尼斯特在黑水河上打败了史坦尼斯和拉赫洛,很快就能彻底消灭他们,将拜拉席恩篡夺者的脑袋用枪挑着,挂到君临的城门上。
夜雾逐渐蒸发,旧镇的景致在他周围显现出来,仿佛逐渐成像的幽灵。佩特没见过君临,但他知道那是座毫无章法的土木城市,到处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顶和木制小屋。旧镇由石头建成,大街小道都铺着鹅卵石,连最简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这座城市最美丽的时刻就是黎明。蜜酒河以西,宫殿般的公会大厅排列于岸。上游,学城的圆顶和塔楼耸立在河的两侧,夹杂于房舍间的石桥连接两岸。下游,繁星圣堂的黑色大理石墙壁和拱窗下,簇拥着主教们的住宅,仿佛孩童聚集在年迈贵妇的脚边。
远处,蜜酒河越变越宽,最终注入低语湾,参天塔就位于河口处,其顶端的烽火衬托着拂晓的天空,耀眼夺目。该塔坐落在征战岛的断崖峭壁上,洒下的影子犹如利剑切割了城区,凡是在旧镇土生土长的人都可以凭借影子长短分辨一天的时刻。有人甚至声称,站在高塔顶端,可以一直看到长城—或许这就是雷顿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许他喜欢在云端里统治自己的城市。
一辆屠夫的拖车沿堤道隆隆经过佩特身边,五只小猪在车上哀嚎。才躲开拖车,又有个女人从头上的窗户泼下一马桶污秽,他堪堪避过。等我当上城堡里的学士,就会有马的,他边想边在石头上绊了一跤。别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颈链,又怎能高坐于领主桌边,怎会有白马可骑?他只能听着乌鸦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内裤上的粪渍罢了。
他正单膝跪地,试图擦去袍子上的污泥,一个声音说:“早上好,佩特。”
炼金术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赶紧站起来。“第三天……你说你会去‘羽笔酒樽’。”
“你跟朋友们在一起,我还是别打扰你们这次聚会了。”炼金术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太阳刚好爬上他身后的屋顶,很难看清兜帽底下的脸。“你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了吗?”
他非逼我说出来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四肢贴地,把保险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床底。箱子很结实,镶有铁箍,但锁坏了。葛蒙学士怀疑是佩特干的好事,事实并非如此,沃格雷夫丢失钥匙之后自己砸开了锁。
在里面,佩特找到一袋银鹿,一束丝带绑着的黄头发,一幅容貌酷似沃格雷夫的女人肖像(甚至连小胡子都相似),一只骑士用的龙虾状钢甲护手。沃格雷夫宣称这只护手属于某位王子,却想不起究竟是谁了。佩特晃动护手,钥匙便掉出来,落在地上。
捡起它,我就成了小偷,他记得自己当时的想法。钥匙由黑铁制成,古老而沉重;它能开启学城里每一扇门,只有博士才拥有。别的博士都将钥匙随身携带,或藏在安全的地方—是啊,反正沃格雷夫把他的钥匙藏起来了,没人找得到。佩特抓起钥匙,向门口走去,半路又折回来取走了银币。反正都是小偷了,不管偷多偷少。“佩特,”一只白鸦叫唤着他的名字,“佩特,佩特,佩特。”
“你把金龙带来了吗?”他问炼金术士。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把金龙拿出来,我先看看再说。”佩特不想上当。
“河边不太方便。跟我来。”
他没时间细想,没时间掂量轻重。炼金术士越走越远,佩特只能跟上去,否则就会永远失去萝希和那枚金龙币。他一边走,一边将手伸进袖子,摸到那把钥匙,此刻它安安全全地躺在他亲手缝制的内袋里。学士的长袍该当缝满口袋,他打孩提时代就知道。
他加快脚步才能赶上炼金术士宽阔的步伐。他们走进一条小巷,转了一个弯,穿过臭名昭著的黑市,沿着拾荒者胡同前进。最后,那人转进另一条小巷,比先前的更窄。“够了吧,”佩特说,“附近没人。就在这儿做交易。”
“随你便。”
“我要我的金龙。”
“给你。”硬币出现了。炼金术士用指关节翻滚它,就像萝希安排他俩会面时那样。金龙翻动,黄金在晨曦中闪烁,仿佛为炼金术士的手指镀上一层金光。
佩特一把抓过金币。它在手掌中感觉暖暖的,他模仿别人,放到嘴边咬了咬—他见过别人这样做,不过说实话,他并不晓得金子是什么味道,只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瓜。
“钥匙呢?”炼金术士礼貌地问。
不知怎地,佩特突然犹豫起来。“你想偷书吗?”地窖底下锁着一些古老的瓦雷利亚卷轴,据说是世上仅存的副本。
“不关你的事。”
“没错。”成交了,佩特告诉自己,成交了,快走吧,快回“羽笔酒樽”,吻醒萝希,告诉她,她属于你了。然而他没动。“让我看看你的脸。”
“随你便。”炼金术士拉下兜帽。
他是个普通人,有一张普普通通的面孔,年轻的面孔,但平凡无奇,丰满的脸颊,隐约的胡碴,右颊上有一道淡淡的疤痕。他长着鹰钩鼻,外加一头整齐繁茂的黑鬈发。佩特不认识这面孔。“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
“你是谁?”
“无名之辈。谁也不是。真的。”
“哦。”佩特再也无话可讲。他掏出钥匙,放到陌生人手中,只觉得头昏眼花,轻飘飘的。萝希,他提醒自己。“那就成交。”
他沿小巷走到一半,脚下的鹅卵石开始移动起来。夜里潮湿,鹅卵石又湿又滑,他想起阿曼的话,但现在已是上午了啊。他觉得心脏怦怦直跳。“怎么回事?”双腿仿佛化成了水,“我不明白。”
“也永远不会明白。”某人悲哀地说。
鹅卵石地蓦然迎面扑来。佩特想呼救,却喊不出声。
他最后想到的是萝希。
第0013章 阴人
他们带来国王去世的消息时,“湿发”伊伦正在大威克岛上淹人。
那是个阴冷的早晨,大海和天空一般灰黑。前三人无畏地向淹神献出了生命,但第四个的信仰不太坚定,他的肺急盼着空气,身体便随之挣扎。伊伦站在齐腰深的水里,紧紧箍住裸体男孩的肩头,任凭男孩竭力呼吸,头却被他一次又一次按回水中。“勇敢起来,”他说,“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张开嘴巴,畅饮神灵的祝福。让海水充盈你的肺,逝者不死,必将再起。不要抗拒了。”
然而不知这孩子是埋在波涛下听不见声音,还是已经彻底抛弃了信仰,他狂乱地又踢又打,伊伦只好叫来帮手。四个淹人涉水过来扣住这可怜虫,把他牢牢摁进水里。“为我们而受淹的无上之神啊。”牧师用大海般深沉的声音祷告道,“让您的仆人埃蒙德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
一切都结束了。男孩嘴里再没有气泡冒出,他的四肢也不再摆动。埃蒙德头朝下漂浮在浅海中,苍白、冰冷而沉静。
湿发这才发现那三个骑马的人来到了鹅卵石滩上,和他手下的淹人在一起。伊伦认得斯帕,这脸庞消瘦的老头子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而他那颤巍巍的声音是大威克岛这一带的法律,他儿子斯塔法伦在他身边,还有一个身披暗红色毛皮斗篷的少年,少年肩上华丽的别针是古柏勒家的黑金号角。他是葛欧得的儿子之一,牧师一瞥之下便认定。古柏勒的妻子很晚才给他三个高大儿子,之前已生出了一打女儿。人们都说这三个儿子的长相无法区分,湿发伊伦也不想去分辨。不管葛雷顿、葛蒙德还是葛蓝,牧师都没空搭理。
他粗鲁地咆哮喝令,淹人们便抓起男孩尸体的四肢,将其抬出水面。牧师紧跟在后,赤身裸体,只有一条海豹皮包裹私处,待爬上岸来,已然浑身湿漉,不禁有些起鸡皮疙瘩。他大步踏过湿冷的沙滩和海水磨光的鹅卵石,淹人们递来一件粗重长袍,袍子被染成灰蓝绿三色,正是大海的颜色、淹神的颜色。伊伦系好袍子,甩开长发,乌黑的长发不住滴水—自从大海将他送回来之后他就没再剪过。发丝在肩膀披散,犹如一件粗糙的绳索斗篷,直垂到腰际。伊伦的头发和未经修理的纠结胡须上都编织着海草。
淹人们围着死人,开始祷告。诺京用手,鲁斯用跨骑在上面的身体,拼命挤压男孩的胸膛,接着伊伦上前,淹人们退开。牧师用手指掰开男孩冰凉的嘴唇,赐予埃蒙德生命之吻,一吻又一吻,直到海水从他口中涌出。男孩开始咳嗽、呕吐,他的眼睛茫然无措,充满恐惧。
又一个重生之人,这是淹神宠爱的明证。每位牧师都有过失败,即使是“三淹人”塔勒,神圣得足以为国王加冕的人也不例外。可他—伊伦·葛雷乔伊从不失手。他是湿发,他游历过神灵的流水宫殿,并将那里的光辉传诵给世人,“起来,”他对吐着积水的男孩大喊,一边挥打对方裸露的背脊,“你被淹过,又回到了我们中间。逝者不死。”
“必将再起。”男孩剧烈地咳嗽,喷出更多海水。“再起。”他挤出的每个字眼中都蕴涵着苦痛,可这是世界的法则:人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再起,”埃蒙德踉跄着站起来,“其势,更烈。”
“从今往后,你属于神灵。”伊伦告诉他。其他淹人聚过来,每人给了他一拳一吻作为加入的赠礼。有人替他穿上那灰蓝绿三色的杂色粗袍,还有人递给他一根浮木棍棒。“从今往后,你属于大海,大海将保护你劈波斩浪,无畏仇寇,”伊伦道,“我们祈祷你凶猛地挥舞手中的棍棒,勇敢地面对神灵的夙敌。”
直到这时,牧师才望向那三个骑手,他们正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是来受淹的吗,大人们?”
斯帕咳嗽几声。“我孩提时代就受过了,”他说,“我儿子在命名日时也受过。”
伊伦嗤之以鼻。没错,斯塔法伦·斯帕刚出生就被献给了淹神,可他明白个中机窍,婴儿不过是快速地在装海水的木盆里浸了一浸,也许连头都没湿。难怪铁民会被人打败征服,当初他们可是统治着浪涛声至的所有土地啊。“那并非真正的受淹,”他告诉头领,“逝者才能再起。好吧,不是来证明信仰,你想干什么呢?”
“葛欧得大人的儿子有话对你说。”斯帕指指红袍少年。
这男孩看来不会超过十六岁。“啊,你是谁?”伊伦盘问。
“葛蒙德。葛蒙德·古柏勒,愿能取悦大人。”
“我们应当取悦淹神。你受过淹吗,葛蒙德·古柏勒?”
“我在命名日受过,湿发大人。我父亲特意差我来找您,他急着见您。”
“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葛欧得头领只管前来便是。”伊伦从鲁斯手中接过一个皮袋,袋子里装满新鲜海水。牧师拔出塞子,灌下一大口。
“我是来带你去城堡的。”年轻的葛蒙德骑在马背上坚持。
他害怕下马,唯恐弄湿靴子。“我要在这里履行圣职。”伊伦·葛雷乔伊是个先知,他无法忍受穷乡辟野的小领主像使唤奴工一般支使他。
“葛欧得那儿来了只鸟。”斯帕说。
“学士的鸟,从派克过来。”葛蒙德确认。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乌鸦飞越海盐与坚石而来。如果消息和我相关,现在就说。”
“只能跟你一个人讲,湿发,”斯帕道,“不能当着外人说。”
“这些‘外人’都是我的淹人兄弟,神的仆人,与我无异。我在他们面前没有秘密,正如我在我们的神灵面前,在神圣的大海面前没有秘密一样。”
骑手们交换着眼色。“说吧。”斯帕催促,于是红袍少年鼓起勇气。“国王死了。”他语调平板,只有四个字,然而刹那间仿佛连大海都战栗起来。
维斯特洛有四位国王,但伊伦不用问也知道他指的是谁—统治铁群岛的巴隆·葛雷乔伊。国王死了。这怎么可能?上个月轮时伊伦还见过长兄,当时他满载着掠夺磐石海岸的战利品返回到铁群岛。在他离开的日子里,巴隆的灰发已然半白,俯身时肩膀的咯吱声也比以前响多了,但国王决没有一丝一毫的病态。
伊伦·葛雷乔伊的生命搭建在两根巨柱之上,而今短短四个字就踢倒了一根。我只剩下淹神,愿他能让我像大海一般坚韧和顽强。“我兄长是怎么过世的?”
“陛下在派克岛过桥时摔了下去,撞在岩石上。”
葛雷乔伊家的堡垒建造于断裂角砷,堡垒和塔楼都修在从海中伸出的巨岩上,是桥梁把派克城各部分连接起来,有岩石雕刻的封闭拱桥,也有长而摇晃的木绳索桥……“这么说来,时值狂风大作?”伊伦质问。
“嗯,”少年答道,“没错。小说整理发布于wàp.①⑥k.cn”
“风暴之神卷走了他。”牧师宣布。千万年来,大海和天空进行着永不停歇的战争。大海孕育了铁种,并用鱼类支撑着他们度过严冬,而风暴带来的只有痛苦与悲哀。“我的长兄巴隆国王陛下让我们重新强大,从而引来了风暴之神的愤怒。如今,他正在淹神的流水宫殿中欢宴,美人鱼会满足他所有的需求,而我们将留在这干燥凄寒之地,去继续他伟大的事业。”他塞好塞子。“我会跟你父亲大人谈谈,从这里到战锤角有多远?”
“六里格。你可以坐我后面。”
“一人骑比两个人快得多。把马给我,淹神会祝福你。”
“骑我的马,湿发。”斯塔法伦·斯帕主动提出。
“不。他的马更好。给我,孩子。”
少年犹豫半晌,终于还是下马把缰绳递给先知。伊伦将黝黑的赤脚踩进马镫,翻上马背。他不喜欢马—这是青绿之地的生物,会让人变得软弱—不过情况紧急,他必须赶路。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时不我待,大风暴正在酝酿,他可以从浪涛声中听出来,而风暴所至除了邪恶别无他物。“去梅林大人的塔堡下的卵石镇等我。”他告诉手下的淹人们,同时掉转马头。
道路崎岖,越过山丘、树林和隘口,紧随一条常在马蹄下消失无踪的狭窄小道,延伸,延伸。大威克岛是铁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它太庞大,以至于岛上很多领主的堡垒竟然见不到神圣的大海。
葛欧得·古柏勒正是其中之一。他的居城位于坚石山,那是全岛离淹神的国度最遥远的地方。葛欧得的臣民在矿山中劳作,地表之下黑暗的石洞里,很多人由生到死从没目睹过辽阔的海水。难怪他们生活潦倒,性情乖张。
伊伦边骑边想,思绪飘到兄弟们身上。
科伦·葛雷乔伊,铁群岛大王,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哈龙、昆顿和唐纳尔为科伦大王的原配妻所生,她是斯通垂家的女人;巴隆、攸伦、维克塔利昂、乌尔刚和伊伦是二房太太所生,她来自于盐崖岛上的桑德利家族;科伦的三房是他从青绿之地上掠来的姑娘,她给了他一个虚弱的痴呆儿罗宾,这是理应被遗忘的兄弟。牧师对昆顿和唐纳尔没印象,他们在襁褓中就死掉了;对哈龙的记忆也很模糊,只记得他灰灰的脸,成天静坐在无窗的房间里喃喃自语,随着灰鳞病一天天扩展到舌头与嘴唇,他的声音也越来越微弱。不,总有一天我们弟兄将会团聚,在淹神的流水宫殿里大啖鲜鱼,我们四个加上乌尔。
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但只有四个成为男子汉。这是这个寒冷世界的法则,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伊伦是四只海怪中最小也最不起眼的一只,巴隆则是最大和最威猛的一只,这个凶猛无畏的人,他生存的一切目的就是为了恢复铁种们古老的荣耀。十岁时,他爬上菲林特悬崖,进入盲眼领主的鬼塔;十三岁时,他操纵长船和表演手指舞的技巧已能企及岛上一流好手;十五岁时,他随“裂颚”达格摩去石阶列岛,参加夏季的掠夺行动。在那里,他首开杀戒,并带回了头两个盐妾;十七岁时,巴隆拥有了自己的长船。他具备长兄应该具备的一切风范,虽然他对伊伦只有责骂。我是个软弱的人,浑身罪孽,我活该受轻蔑。但宁可被勇敢的巴隆责骂也比做“鸦眼”攸伦的走狗要强。虽说岁月和悲伤折磨着巴隆,却也使他比任何人都更加坚定。他生为领主之子,死时王冠加冕,他被嫉妒的神灵所谋杀,伊伦心想,现在风暴来了,这是一场群岛从没见识过的大风暴。
骑到深夜,牧师方才在新月下窥见战锤角尖利的铁城垛。葛欧得的城堡笨拙结实,筑城巨石采自于城后绝壁,城墙下,无数洞穴和上古坑矿犹如一张张无牙的黑嘴巴。战锤角的铁门入夜时分便已关闭上锁。伊伦拣起石头击门,直到铿锵声吵醒守卫。
前来迎接的小子长得很像葛蒙德,那个被他夺了马匹的少年。“你是谁?”伊伦问。
“葛蓝。我父亲在等您。”
大厅阴冷透风,处处暗影。葛欧得的一个女儿递给他一角杯啤酒,另一个负责翻搅炉火,火堆带来的烟雾比暖气还多。葛欧得·古柏勒自己正和一位身穿精致灰袍的细瘦男子低语,那男子颈上戴着由各种金属制成的锁链,表明是来自学城的学士。
“葛蒙德呢?”葛欧得劈面问道。
“他走路。把女人赶走,大人,还有学士。”他不喜欢学士。他们的乌鸦是风暴之神的宠物,自乌尔的事件后,他也不再信任他们的治疗。真正的男人决不应选择被奴役的命运,决不会在咽喉上锻造一条奴隶的项圈。
“洁西拉,洁温,离开这里,”古柏勒简短地说,“你也一样,葛蓝。莫伦莫学士留下。”
“他必须离开。”伊伦坚持。
“这是我的厅堂,湿发,你不要喧宾夺主。学士留下。”
他离大海太远了,伊伦告诉自己。“那我走。”他对古柏勒说,跟着便回头大步离去,黝黑赤脚上的茧疤摩擦着干燥的草席,发出沙沙的声响。整整半天的骑行看来是白费工夫,伊伦走到门边,学士突然清清嗓子,“攸伦·葛雷乔伊坐上了海石之位。”
湿发猛然转身。厅内寒气陡增。鸦眼在半个世界之外。两年前巴隆放逐了他,并发下毒誓,如果他回来就要他的命。“说 。”他沙哑地道。
“国王去世的第二天他便回到君王港,以巴隆二弟的身份索要巴隆的城堡和王冠,”葛欧得·古柏勒说,“现在他放出乌鸦,召唤所有的船长与每座岛屿的头领,前往派克城给他下跪,尊他为王。”
“不。”湿发伊伦顾不上斟酌字句,“敬神的人才能坐上海石之位。鸦眼只在乎自己的荣耀。”
“不久后,你也会应召前去派克,面见国王。”古柏勒说,“巴隆最近跟你谈过继承人的事情吗?”
是的。他们在海中塔上谈过,就在那座窗外狂风呼号、脚下巨浪滔天的塔楼上。当伊伦把他仅存的儿子的情况原原本本地报告之后,巴隆绝望地摇摇头,“如同我惧怕的那样,狼仔让他变得脆弱不堪,”国王说,“我曾祈求神灵,让他们杀了他,好教他不挡阿莎的道。”在这点上,巴隆是无知的,他在女儿身上见到了自己当年的凶悍与狂野,便以为她能继承他的事业。但是他错了,伊伦试图说服他。“女人不能统治铁种,即便阿莎那样的女人也不行。”他反复劝告,可巴隆对不想听的事总是装聋作哑。
牧师还不及答复葛欧得·古柏勒,学士又开了口。“海石之位属于席恩,如果王子真的死了,便应当传给阿莎。这是律法。”
“青绿之地的律法,”伊伦轻蔑地说,“与我们有何相干?我们是天生的铁种,大海的儿子,淹神的选民。女人永不能统治我们,不敬神的人更不行。”
“那维克塔利昂呢?”葛欧得·古柏勒问,“他掌管着铁岛舰队。维克塔利昂会提出要求吗,湿发?”
“攸伦是兄长……”学士插进来。
伊伦的一瞥让他住了口。铁群岛上,无论小渔村还是大城堡,湿发的一瞥足以让**晕厥,教婴儿闭嘴,足以镇住这个戴铁索的奴隶。“攸伦是兄长,”牧师说,“但维克塔利昂更虔诚。”
“他们之间会开战?”学士问。
“铁民不许染上铁民的血。”
“你想得很虔诚,湿发,”古柏勒道,“你哥哥跟你可不一样。他淹了沙汶·波特利,就因为他声称海石之位照权利应当属于席恩。”
“如果他被淹了,那便没有流血。”伊伦说。
学士和领主交换了个眼神。“我必须尽快给派克答复,”葛欧得·古柏勒道,“湿发,我想听听你的建议。怎么说,臣服还是反抗?”
伊伦捻着胡子,陷入沉思。我见识过风暴,它的名字是鸦眼攸伦。“现在保持安静,什么都别答复,”他告诉领主,“我必须为此祷告。”
“随你怎么祷告,”学士说,“都不能改变律法。席恩是法定继承人,阿莎紧随其后。”
“安静!”伊伦怒吼道,“铁种们受够了你们这帮带项圈的学士唧唧喳喳地恭维青绿之地和青绿之地上的法律。是我们听取大海的呼唤的时候了,是我们听取神灵的指引的时候了。”他的话音回荡在烟雾缭绕的大厅中,其中的力量让葛欧得·古柏勒和他的学士都不敢作声。淹神和我同在,伊伦心想,他指引着我。
古柏勒邀他在城中过夜,牧师拒绝了。他鲜少在城堡屋檐下就寝,更不会于远离大海的地方休息。“我去过世上最舒适的地方,那是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宫殿。我们生来是为了受苦,受苦让我们坚强。我只要一匹能载我去卵石镇的好马。”
古柏勒乐于献马,随便还把儿子葛雷顿派来为牧师引路,以便他尽快穿越山峦到达海边。出发时,离黎明至少还有一个钟头,不过他们的坐骑都是性情坚强、步履稳健的好马,所以尽管四周一片漆黑,也没遇到什么麻烦。伊伦阖上双眼,默默祈祷,不一会儿便在马鞍上打起盹儿来。
那声音悄然而至,那生锈铁门链的尖叫。“乌尔。”随着低语,他猛然醒来,满怀恐惧。这里没有铁链,没有门,没有乌尔。飞斧切掉了乌尔半个手掌,当时他才十四岁,趁父兄们外出打仗,在家练习手指舞。科伦公爵的三房来自于红粉城的派柏家族,有硕大柔软的**和麋鹿般的棕色眼眸。她不用古道来治疗乌尔,舍弃了烈火和海水,召来青绿之地的学士,学士发誓说可以把切掉的手指缝上去。他那样做了,还用了膏药、药剂和芳草,可手掌仍在溃烂,乌尔高烧不止。等学士把乌尔的手锯掉时,一切都太迟了。
科伦大王没能从航行中生还,慈悲的淹神让他在海上过世。回来的是巴隆大王,以及他的兄弟攸伦与维克塔利昂。巴隆听说了在乌尔身上发生的事后,立马以一把切肉刀斩下了学士的三根指头,然后命父亲的三房太太把它们缝回去。芳草和药剂把在乌尔身上刚发生的事又在学士身上重演了一遍,学士于迷乱中死去,之后那位三房太太在生产科伦大王的女儿时也因难产过世,母女双亡。暗自庆幸的是伊伦。作为乌尔最好的朋友和兄弟,他们一起练习手指舞。是他的斧头切掉了乌尔的手。
回想乌尔死后的岁月,他仍旧感到羞愧。十六岁时他开始自称为男子汉,可事实上他常常醉得走不动。他唱歌、跳舞(当然不会是手指舞,永远不会!)、讲笑话、说相声、嘲弄别人;他玩笛子、变戏法、比赛骑马;他的酒量足以拼倒温奇和波特利全家,或者战胜哈尔洛家一半的人。淹神给了每人一份天赋,即使是他—没人比他伊伦·葛雷乔伊撒尿撒得远撒得长,每次宴会上他都证明了这点。有回他用自己新造的长船跟人赌一群山羊,他说光凭**就可以浇灭大厅的炉火。结果伊伦吃了一整年的羊,并将自己的船命名为“黄雨暴”,不过当巴隆知道弟弟打算在船首放上什么样的撞锤时,他威胁要把伊伦吊死在桅杆上。
巴隆首度举起叛旗时,黄雨暴在—仙女岛一战中沉没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将维克塔利昂引入陷阱,摧毁了铁岛舰队,而她被一艘名为怒火号的巨型划桨战船撞成两半。但神灵没有抛弃他,把他送回岸边,让渔民活捉了他。他被铁链锁着送到兰尼斯港,战争剩下的日子都待在凯岩城的地牢里,证明了海怪撒的尿比狮子、野猪和小鸡都更远更长。
那个人已经死了。伊伦被大海淹过又自大海中重生,他是神灵的先知,凡人吓唬不了他,正如邪恶不能击倒他……即使是回忆—灵魂的骨骼也不行。开门的声音……生锈铁门链的尖叫……攸伦回来了。没关系。他是牧师湿发,神的宠儿,什么都不怕。
“会打仗吗?”太阳开始点亮群山,葛雷顿·古柏勒问他,“一场兄弟之战?”
“只要这是淹神的意旨。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鸦眼会毫不犹豫地开战。女人不可能击败他,即便阿莎也不行,她们的战场在产床。而席恩,即便他还活着,也没什么希望,他不过是个喜怒无常的孩子。在临冬城他证明了自己的价值,但也仅止于此,鸦眼决不等同于史塔克家的残废男孩。攸伦的船上涂满红漆,是为了掩盖更多的血。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一定要成为国王,否则风暴就会把我们全部消灭。
太阳升起时,葛雷顿离开牧师,去向居住在深钻厅、鸦刺堡和尸骸湖等堡垒的亲戚报告巴隆去世的消息。伊伦一人继续前行,沿着石头小路上坡下谷,随着大海的临近,路面也愈加宽广清晰。每当遇见村落,他就停下布道,他也在小领主的院落里停留。“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他的声音有大海的深沉,有巨浪的力量。“愤怒的风暴之神将巴隆卷出城堡,摔死了他,如今他正在波涛之下淹神的流水宫殿里欢宴。”他举起双手。“巴隆去世了!国王去世了!但新王将回到我们中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新王将再起!”
听他布道的人纷纷扔下锄头和犁耙,随他前进,涛声传来时,马后已有十几位徒步的男子,他们被神灵所感动,渴望立时受淹。
卵石镇是数千渔民的家园,镇中有座方形塔堡,四角都有角楼,渔民们破败的房屋则胡乱地挤在塔堡周围。伊伦手下那四十个淹人正在镇内等他,灰色沙滩上是他们搭建的海豹皮帐篷和浮木陋屋。他们的手因盐水而粗糙,因结网而磨伤,因操桨下锄挥斧而生茧,但浮木棍棒在他们手中犹如精钢武器般无可阻挡,那是伟大的神灵在海底的兵工场为他们打造的神兵。
淹人们在潮线边给牧师搭了一间小屋。他淹掉新的追随者后,欣慰地爬进去。神啊,他祈祷,用隆隆的浪涛,对我说话,指引我吧!告诉我该怎么做?头领和船长们正在等候您的意旨。谁将取代巴隆称王?请用海兽的语言对我歌唱,我会仔细聆听。告诉我!啊,波涛下的神王,谁有力量对抗派克岛的风暴?
尽管战锤角之行让他十分疲倦,湿发伊伦在浮木小屋中仍无法入眠。他呆呆地望着黑色海草铺成的屋顶。翻卷的乌云遮盖了月亮和群星,海面上深沉的黑幕似乎也罩在他的灵魂上。巴隆宠爱阿莎,那孩子有他的影子,可女人决不能统治铁种。一定得是维克塔利昂。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维克塔利昂在其中最为强壮,好比公牛,勇敢无畏而忠于职守。麻烦就在于他的忠于职守。弟弟理应服从兄长,而维克塔利昂不是那种会破坏惯例的人。但他恨透了攸伦,自从那女人死了以后……
门外,在淹人的鼾声和海风的恸哭之下,他能听见波涛的拍打,神灵的战锤在召唤他上战场。于是伊伦爬出小破屋,踏进冰冷的夜里。他赤身裸体地出来,苍白消瘦而高大,又赤身裸体地走进漆黑的大盐水中。海水有如玄冰刺骨,他却决不会在真神的爱抚下退缩。一阵海浪撞上胸膛,他摇摇晃晃,下一个浪头没过脑袋,令他尝到海盐的味道。神灵围绕着他,他耳边回荡着荣耀的歌谣。科伦·葛雷乔伊一生留下了九个儿子,我是其中最差劲的一个,像小姑娘般无能和软弱……不再是了。那个男人已经受淹,真神让我坚强。冰冷的盐水环住他,拥抱他,穿透他软弱的血肉,刺痛他的骨骼。骨骼,他心想,灵魂的骨骼。巴隆的骨骼,乌尔的骨骼。真相在于骨骼,血肉会腐烂,骨骼将永存。在娜伽的山丘上,灰海王大厅的骨骼……
湿发伊伦挣扎着回到岸上,身影依然消瘦苍白,他颤抖不休,却比踱进大海时睿智多了。因为他在骨骼中找到了答案,未来的路清楚明白地摆在眼前。寒夜如此凄冷,当他大步迈回小屋时,全身都在冒气,然而他心中燃烧着熊熊火焰。这一次,他须臾便进入了梦乡,连铁门链的尖叫也没能吵醒他。
醒来时,天已大亮,刮着风。伊伦在浮木篝火边享用了蛤肉海草汤。刚喝完,梅林就带着六七个守卫从塔堡上下来,他是专程来找伊伦的。“国王去世了。”湿发告诉他。
“是啊。我那儿有鸟来过。现在又来了一只,”梅林秃了头,身材圆胖,他居然按照青绿之地的规矩给自己加上“伯爵”的头衔,穿起天鹅绒和毛皮的盛装。“一只召我去派克,另一只要我去十塔。你们这些海怪的手臂真是太多了,想把人撕开还是怎地?算了,你怎么说,牧师?我和我的长船该上哪儿去?”
伊伦皱起眉头。“你说十塔?哪只海怪召你去那边?”十塔城是哈尔洛大人的家堡。
“阿莎公主。她已带着她的船回来,‘读书人’放出乌鸦,召唤她所有的朋友前去哈尔洛家聚会,他声称巴隆的意思是让她坐上海石之位。”
“淹神才能决定让谁坐上海石之位,”牧师道,“跪下,接受我的祝福。”梅林“伯爵”扑通下跪,接着伊伦打开水袋,将海水倒在他光秃的头顶上。“为我们而受淹的无上之神啊!让您的仆人梅德瑞德自海中重生。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海水哗哗地流下梅林肥厚的双颊,浸湿了胡须和狐皮斗篷。“逝者不死,”伊伦完成仪式,“必将再起,其势更烈。”梅林起立后,伊伦告诉他,“别动,听我说,你有幸传播神的意旨。”
此刻“湿发”伊伦就站在岸边,三尺之外即是浪涛日夜无情拍击的花岗巨岩,他站得很稳,好让神灵看着他,倾听他的话。“我们来自大海,终将回归于大海,”他开始呼唤,正如之前千百次做过的那样。“愤怒的风暴之神将巴隆卷出城堡,摔死了他,如今他正在波涛之下欢宴。”他高举双臂。“铁国王去世了!但新王将回到我们中间!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新王将再起!”淹人们齐声高喊。
“他一定会。他必定会。可他是谁?”湿发顿了半晌,唯有波涛在回应。“谁将成为我们的王?”
淹人们互击浮木棍棒。“湿发!”他们高呼,“湿发国王!伊伦国王!我们要湿发!”
伊伦摇摇头。“如果一位父亲有两个儿子,他给了一个儿子斧头,给了另一个渔网,他想让谁成为战士?”
“斧头给战士,”鲁斯吼回去,“渔网给渔民。”
“是啊,”伊伦说,“神灵把我带进浪涛下的深海,淹掉了我身上的无用之物。当我归来时,他赐予我雪亮的眼睛、敏锐的耳朵,还有专门为他传播意旨的嘴巴,我就是他的先知,我将真神的律令告喻给那些遗忘了他的人。我不能坐上海石之位……鸦眼攸伦也不能。因为我听到了神的话语,他说: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
梅林环抱手臂,“如此说来,是阿莎?是维克塔利昂?告诉我们,牧师!”
“淹神会告诉你们,但不是在这里。”伊伦指着梅林肥胖的大白脸。“别看我,也别去想世人的律法,去听大海的声音。升帆划桨吧,大人,去老威克岛,你,以及所有的头领与船长。目的地不是派克城,别去向不敬神的人屈膝,也别去哈尔洛家与妇人结交。你们要直向老威克岛,到灰海王大厅矗立的地方。以神圣的淹神之名我召唤你,召唤你们所有人!离开厅堂与房屋,离开城堡与塔楼,到娜伽山丘召开选王会!”
梅林张口结舌。“选王会!选王会已有……”
“……无数个世纪不曾召开了!”伊伦咬牙切齿地高叫,“但在黎明之纪元铁民们选出自己的王,推举最有威能的人。该回到古道上了,如此方能重新伟大。请记得,是选王会为我们的至高王‘铁足’乌拉斯戴上了浮木王冠。‘扁鼻’西拉斯,哈拉吉·霍尔,‘老海怪’,统统是被选王会选出的。从选王会中,我们将找到真正的王,来完成巴隆未竟的事业,夺回我们的自由。我再重复一遍,别去派克,别去哈尔洛的十塔,去老威克,找到娜伽的山丘和灰海王大厅的骨骼。在那个神圣的地方,当月亮被淹,又重新盈满之后,我们来决定真正的王,敬神的王!”他把骨瘦如柴的双手高高举起。“听啊!听那浪涛的声音!听那神灵的呼唤!他正在对我们说话,他说:我们将从选王会中得到真正的王!”
咆哮声四起,淹人们互击棍棒。“选王会!”诺京吼道,“选王会,选王会。选王会中得到真正的王!”他们的喧闹犹如雷霆,派克岛上的攸伦一定能听到,乌云宫殿里的风暴邪神也一定能听到。湿发伊伦明白自己出色地完成了使命。
第0014章 坐在美女后面
“血橙熟透了。”亲王用疲倦的嗓音评论道。侍卫队长将他的轮椅推到了阳
台上。
之后许久,他都不曾说话。
关于血橙,他的评论没错。橙子不断地掉落在淡红色大理石地板上,迸裂开来。何塔每吸一口气,浓郁的甜味就充满鼻腔。亲王无疑也闻到了,他就坐在橙子树底下,卡洛特学士准备的轮椅装有乌木与钢铁制成的轮子,还配有鹅毛绒垫。
几个小时里,唯一的声音是从喷泉池那儿传来的孩子们的嬉闹,偶尔会有轻轻一声“啪嗒”,那是又一颗橙子掉落了下来。
随后,队长隐隐听到宫殿彼端靴踏大理石的声音,犹如鼓点。
奥芭娅来了。他熟悉她走路的方式:大步,急促,暴躁。宫门外的马厩里,她的马一定浑身是汗,而且被马刺扎得血迹斑斑。她总是骑牡马,有人听她炫耀说,她可以驯服多恩领内任何一匹马……和任何一个男人。侍卫队长也听见了其他脚步声,那是卡洛特学士拖着小碎步匆匆忙忙地在后面追赶。
奥芭娅·沙德总是走得太快。她总是在追赶永远追不上的东西,侍卫队长曾听到亲王如此对女儿说。
当她出现在三重拱门之下时,阿利欧·何塔将长斧一横,挡住去路。斧头装在六尺长的山岑木柄上,她没法绕过去。“小姐,不可向前,”他的嗓门低沉浑厚,带着诺佛斯口音,“不可打扰亲王。”
在他开口之前,她的表情就如同坚石,现在愈加阴沉了。“你挡了我的路,何塔。”奥芭娅是最大的“沙蛇”,将近三十岁,身材高大,两眼挨得很近,鼠褐色头发跟旧镇那个生下她的妓女相同。她披着斑驳的暗金色沙蚕丝斗篷,骑马装是老旧的棕色皮衣,已经磨得柔软顺贴—那是全身上下她最软的部分。她的一侧臀部盘着一根鞭子,背后挂了一面铜铁圆盾。她将长矛留在了外面,对此,阿利欧·何塔谢天谢地。他很清楚这个敏捷强壮的女子不是自己的对手……但对方可不这么想,而他不愿让她的鲜血洒在这片淡红色大理石地板上。
卡洛特学士将重心在两脚之间移来移去。“奥芭娅小姐,我告诉你了……”
“他知道我父亲死了吗?”奥芭娅质问侍卫队长,对学士毫不理会,就像对待苍蝇—假如真有哪只苍蝇蠢到在她的脑袋边嗡嗡作响的话,定然是会倒大霉的。
“他知道,”侍卫队长说,“他收到了乌鸦传来的信件。”
黑色的翅膀,死亡的讯息,细小的字体密封在凝固的红蜡之内。卡洛特一定感觉到了信中的内容,因此他交给何塔来呈递。亲王向他道谢,但久久没有拆封。整个下午,他都坐在那里,膝头放着那张羊皮纸,凝视着孩子们嬉戏,一直看到太阳落山,夜晚的空气渐渐转凉。后来,他又凝视着水面上的星光,直至月亮升起,最后才让何塔拿来火烛,好让他在黑夜的橙树下读信。
奥芭娅摸向鞭子。“数以千计的人正徒步穿越沙漠,沿骨路北上,要和艾拉莉亚一起带我父亲回家。圣堂里挤满了人,红袍僧们点起神庙的夜火,青楼女子跟每一个找上门来的男人上床,拒收一切钱财。在阳戟城,在断臂角,在绿血河沿岸,在群山之中,在沙漠深处,所有的地方,多恩全境!女人撕扯着头发,男人愤怒地呼号。每个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道朗在干什么?我们的亲王被谋杀了,他要如何替弟弟复仇?”她凑近侍卫队长。“然而你却说,不可打扰他!”
“不可打扰亲王。”阿利欧·何塔重复。
侍卫队长了解自己守护的亲王。很久以前,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从诺佛斯来到这里,他肩宽膀粗,长着一簇浓密黑发。如今虽然头发花白,身带屡屡战伤……但他的力量依旧,而且总是保持着长柄斧的锋利,正如从前那些大胡子僧侣教导的那样。她不可以过去,他告诉自己,“亲王在看孩子们玩。他看孩子们玩的时候不可打扰。”
“何塔,”奥芭娅·沙德嚷道,“快给我让开,否则我就夺下长柄斧—”
“队长,”从后方传来了命令,“让她进来。我跟她谈谈,”亲王声音沙哑。
阿利欧·何塔收起长柄斧,站到一边。奥芭娅瞪了他几眼,才大步跨过去,学士匆匆忙忙地继续跟进。卡洛特不过五尺高,脑袋秃得像个鸡蛋。他的脸平滑肥胖,以至于很难看出年龄,但他侍奉马泰尔家族的时间比侍卫队长更长,甚至服侍过亲王的母亲。尽管他已年迈发福,但仍然相当敏捷机智。不过他性格温和,无法与任何一条“沙蛇”对抗,侍卫队长心想。
橙子树下的阴影中,亲王坐在轮椅里,患有痛风的腿支在身前,眼睛下面悬着深深的眼袋……他失眠是因为悲伤还是因为痛风,何塔无从得知。下面的喷泉池里,孩子们仍在嬉戏。他们当中最小的不过五岁,大的九岁、十岁。一半是女孩,一半是男孩。何塔听见他们互相泼水,以尖锐的嗓音呼来喝去。“不久之前,你也是池子里的孩子,奥芭娅。”亲王说道,而奥芭娅单膝跪倒在他的轮椅跟前。
她哼了一声,“差不多有二十年了罢,而且我在这里的时间不长。我是妓女的崽,你忘了吗?”他没有回答,于是她站起身来,双手叉腰。“我父亲被谋杀了。”
“他死于比武审判中的决斗,”多恩亲王道,“从法律上讲,不算谋杀。”
“他是你弟弟。”
“是的。”
“他死了,你打算怎么办?”
亲王费力地拨转轮椅,面朝向她。道朗·马泰尔尽管只有五十二岁,但看起来要老得多。他软绵绵的身躯在亚麻布袍底下走了形,双腿不忍卒睹。炎症使得关节又红又肿,形状古怪:左膝像苹果,右膝像甜瓜,而脚趾头成了熟透的深红葡萄,仿佛一碰就会破裂。一条被单的重量已足以令他颤抖,然而他毫无怨言地承受着种种痛苦。沉默是君王之友,侍卫队长曾听他如此告诫女儿,言词则好比利箭,亚莲恩,一旦射出,便覆水难收。“我已写信给泰温公爵—”
“写信?假如你有我父亲一半的骨气—”
“我不是你父亲。”
“这我知道。”奥芭娅的话音中充满轻蔑。
“你想让我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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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镇?你打算如何守住它?”
“洗劫就够了。海塔尔家的财富—”
“你要的是金钱?”
“我要的是鲜血。”
“泰温公爵会送来魔山的首级。”
“那谁会送来泰温公爵的首级?魔山只是他的走狗。”
亲王朝水池比个手势。“奥芭娅,看看那些孩子,假如你乐意的话。”
“我并不乐意。我更乐意把长矛刺进泰温公爵的肚子,再让他唱《卡斯特梅的雨季》,我要拉出他的肠子,找找里面有没有黄金。”
“看看那些孩子,”亲王重复,“我命令你。”
若干较年长的孩子脸朝下躺在光滑的淡红色大理石上,沐浴阳光。其余的则在远处海滩上走来走去。其中三个在建造沙城堡,高耸的尖顶犹如旧宫的长矛塔。还有二十来个孩子聚集在大水池边观看打水仗。水池里,小孩子骑在大孩子肩头,于齐腰深的水中互相推搡,试图将对方撞倒。每当一组人倒下,水花飞溅,总是伴随着响亮的笑。他们看到一个棕栗色头发的女孩将一个淡黄色头发的男孩从他哥哥肩头推倒,头朝下落入水中。
“你父亲玩过同样的游戏,而在他之前,我也玩过。” 亲王说,“我们之间相差了十岁,等他长大到可以进池子游戏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但每当回来探访母亲时,我会看着他玩耍。他从小就很勇猛,并且像水蛇一样敏捷。他经常扳倒比自己个头大得多的男孩—他出发去君临那天,跟我提起这件事,他发誓说这回也能办到,一定能,不是他这么说的话,我决不会放他走。”
“放他走?”奥芭娅哈哈大笑,“你以为可以阻止他?多恩的红毒蛇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的确如此。我只是希望能安慰—”
“我不要你的安慰。”她的声音充满奚落。“父亲来认领我那天,母亲舍不得我走。‘她是个女孩。’她说,‘而且我不认为她属于你,我有过上千个男人。’他二话不说,便将长矛扔在我脚下,然后反手给了我母亲一耳光,打得她哭起来。‘男孩女孩,都有各自的斗争,’他说,‘诸神让我们选择武器。’他指指长矛,又指指母亲的眼泪,而我捡起了长矛。‘我告诉过你,她是我的,’父亲说完就把我带走了。一年后,母亲酗酒而死。他们说她死的时候一直在哭。”奥芭娅靠近轮椅中的亲王。“我要长矛,别无所求。”
“这要求不简单,奥芭娅,让我考虑考虑。”
“你已经考虑得太久。”
“或许你说得对。等我做出决定,会即刻派人到阳戟城找你。”
“你的决定只能是战争。”奥芭娅转身,大步离开,跟来时一样怒气冲冲。她回到马厩,换了一匹新马,再次沿大路疾驰而去。
卡洛特学士留了下来。“亲王大人?”肥胖矮小的学士问,“您的腿疼不疼?”
亲王有气无力地笑笑。“太阳热不热?”
“我去拿一剂止痛药?”
“不。我得保持头脑清醒。”
学士犹犹豫豫地说,“亲王大人,让……让奥芭娅小姐返回阳戟城是否明智?她一定会煽动百姓。他们都很爱您弟弟。”
“我们也很爱他。”他用手指按住太阳穴。“是的。你说得对。我也必须赶回阳戟城。”
卡洛特学士有些不安。“这样明智吗?”
“不是明智之举,但非常必要。赶紧派信使去里卡索那儿,让他收拾太阳塔中的套房。通知我女儿亚莲恩,说我明天就到。”
我的小公主。侍卫队长很想念她。
“您会被人看见的。”学士警告。
侍卫队长明白其中含义。两年前,当他们离开阳戟城,来到安静平和、与世隔绝的水上花园时,道朗亲王的痛风病还不及现在一半严重。那些日子,他仍然可以走动,尽管很慢,还得倚靠拐杖,每走一步都伴随着痛苦。亲王不希望敌人知道自己变得有多么羸弱,而旧宫及其影子城里布满了眼线。布满眼线,也布满他无法攀上的阶梯,侍卫队长心想,他得长出翅膀才能登上太阳塔。
“我必须让人看见。局势若不加以调控,势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必须提醒多恩人,他们还有个亲王。”他无力地笑笑。“尽管他已经衰老,还患有痛风。”
“假如您回到阳戟城,就得接受弥赛菈公主的觐见,”卡洛特说,“白骑士跟她在一起……您知道,他会给太后写信。”
“我想他会的。”
白骑士。侍卫队长皱起眉头。亚历斯爵士护卫他的公主来到多恩,就跟阿利欧·何塔当年护送亲王的夫人一样。真奇怪,连他们的名字也有点像:阿利欧与亚历斯。然而相似之处仅止于此,侍卫队长彻底离开了诺佛斯及那里的大胡子僧侣们,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却仍为铁王座效力。亲王曾有几次派何塔去阳戟城办事,每当他看到那个身披雪白披风的人,都会感到莫名的悲哀。他感觉到,总有一天,他们两个将做殊死拼斗;到时候,奥克赫特会一命呜呼,被侍卫队长的长柄斧击碎头颅。想到这里,他的手不禁沿着斧子的岑木柄上下摸索,思量这一天到底是远是近。
“下午快过完了,”亲王说,“我们明早出发。天一亮就把我的轿子准备好。”
“遵命。”卡洛特鞠躬行礼。侍卫队长站到一边让他通过,听着他的脚步声渐渐消失。
“队长?”亲王的声音十分微弱。
何塔握着长斧走向前去,岑木在他手掌中感觉就像女人的肌肤般光滑。他走到轮椅跟前,斧柄往地上一跺,但亲王眼中只有那些孩子。“你有没有兄弟姐妹,队长?”他问,“年轻时,在诺佛斯的时候?有没有呢?”
“都有,”何塔说,“两个哥哥,三个姐姐。我最小。”最小,最不受欢迎。这意味着又一张嗷嗷待哺的嘴,又一个吃得太多的男孩,而衣服很快便穿不下。难怪他们把他卖给大胡子僧侣。
“我最大,”亲王说,“现在却只剩下我一个。当年莫尔斯和奥利法相继死于襁褓之后,我放弃了想要兄弟的念头。伊莉亚出生时我九岁,正在盐海岸当侍从,乌鸦带来消息,说我母亲临盆早了一月,我已经够大,知道那意味着孩子活不下去。甚至当戈根勒斯大人告诉我,说我有了个妹妹时,我还对他断言,她很快就会死。然而她活了下来,圣母慈悲,虽然身体落下了病根,但她毕竟活了下来。一年后,奥柏伦呱呱坠地。他们在这池子里玩耍时,我已经长大**;今天我仍然坐在此处,他们却不在了。”
对此,阿利欧·何塔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他只是个侍卫队长,即使这么多年之后,对于这片土地及土地上的七面神祗来说,他仍然是个陌生人。效忠。服从。守护。十六岁时他立下誓言,就在他跟战斧成婚的那一天。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大胡子僧侣们如此评价。没有人训练他去安慰悲伤的亲王。
正当他琢磨着该怎么说时,又一只橙子“啪”的一声砸落下来,落地的地方离亲王不到一尺。道朗听到声音怔了怔,仿佛被砸疼了似的。“够了,”他长叹一声,“够了。让我一个人待着,阿利欧,让我再多看孩子们玩几个钟头。”
太阳落下,空气变得凉爽,孩子们到室内用晚餐去了,亲王依然留在橙树下,面朝平静的水池和远方的大海。仆人带给他一碗紫橄榄,还有淡面包、奶酪和山藜豆酱。他吃了一点,又喝了一杯甜腻浓烈的红酒,他喜爱这种酒。喝完之后,他又满上一杯。有时候,在黎明前的黑暗时分,他会在轮椅中沉沉睡去,只有到了那时,侍卫队长才将他推下月光照耀的廊坊,经过一排雕纹的梁柱,穿越优雅的拱门,来到一间靠海的屋子,里面有一张铺着清爽的亚麻布被单的大床。侍卫队长推动轮椅时,道朗发出呻吟,但诸神保佑,他没有醒。
侍卫队长的卧室跟亲王的相邻。他坐在窄床上,从角落里找出磨石和油布,开始动手干活。保持长斧的锋利,给他烫上烙印那天,大胡子僧侣们告诉过他。他始终如一。
何塔一边磨斧子,一边想到了诺佛斯,想到了山上的上城与河边的下城。他仍然记得三口洪钟的鸣声,努姆低沉的轰鸣震得他每根骨头都颤抖,那拉的声音高傲雄壮,尼尔则如同清脆的笑语。冬糕的味道再次充盈口中,里面有姜、松果和一点樱桃,通常就着那萨喝下去—“那萨”就是盛在铁杯中的发酵的山羊奶兑蜂蜜。他仿佛看到母亲身穿松鼠皮领的裙服,这件衣服她每年只穿一次,就在全家去看狗熊沿罪人阶梯跳舞的日子。大胡子僧侣将烙铁按在他胸口中央,他闻到毛发烧焦的气味,疼痛如此剧烈,他以为自己已经心跳停止。然而阿利欧·何塔没有退缩,斧标烙印处的毛发此后再也没有长回来。
等两边斧刃都锋利到可以用来刮胡子,侍卫队长才将他岑木和钢铁做的爱妻放倒在床上。他一边打哈欠,一边脱下脏外衣,随意扔到地板上,然后在稻草为底的床上伸展身子。想到烙印,感觉有点痒,因此他在阖眼前不得不挠了挠。我该把那些掉落的橙子收集起来,他心想,睡觉时能梦见它们酸酸甜甜的味道,还有指头黏糊糊的红色汁液。
黎明来得太快。马厩外面,三座马轿中最小的那座已经准备好了,雪松轿身,红丝悬帘。侍卫队长从驻扎在流水花园的三十名长矛兵中挑选了二十人随行护送,其余的留下来守卫离宫和孩子,这些孩子很多是诸侯和富商的子女。
尽管亲王说天一亮就出发,但阿利欧·何塔知道他会耽搁。学士帮道朗·马泰尔洗澡,用浸有舒缓药液的麻布包扎他肿胀的关节。侍卫队长穿上一件符合身份的铜鳞甲,披起飘荡的黄褐色沙蚕丝披风,以免太阳直射铜甲。今天似乎会很热,侍卫队长早就放弃了沉重的马毛坎肩和镶铁皮衣,那是在诺佛斯时穿的,在多恩,它们会煮熟里面的人。但他保留了有锋利尖刺的铁半盔,并用橙色丝绸把尖刺包起来,丝绸缠绕着尖顶—不然太阳直射到金属上,回宫之前,他就会头痛的。
等他准备完毕后,亲王仍然没有出发。他决定在离开前用早餐:一只血橙,一盘加火腿和火胡椒粉煎的海鸥蛋火腿。他还要跟几个他特别宠爱的孩子道别:达特家的男孩,布莱克蒙夫人的孩子,还有一个圆脸孤女,她父亲曾在绿血河沿岸贩卖布匹和香料。道朗跟他们说话时腿上一直盖着华丽的密尔毛毯,以免这些年轻人见到他绑绷带的肿胀关节。
上路时已过正午,亲王坐轿,卡洛特学士骑驴,其余人步行。五个长矛兵走在前面,五个走在后面,轿子两侧又各有五个。阿利欧·何塔把长柄斧搭在肩头,行在亲王座轿的左手边,那是他最熟悉的位置。从流水花园到阳戟城是滨海道路,因此在穿越贫瘠的红棕色沙石地,经过扭曲矮小的树木时,尚有凉爽的清风抚慰。
半路上,第二条“沙蛇”拦住了他们。
她突然出现在沙丘上,骑着一匹金黄色的沙地战马,马鬃犹如精致的白丝绸。骑于马上,娜梅小姐也显得十分优雅,她身穿闪闪发光的淡紫色袍服,乳白与黄铜色相间的丝制大斗篷随着每一缕风飘荡,她看起来仿佛即将腾空飞起。娜梅莉亚·沙德现年二十五,如柳枝般苗条,笔直的黑发编成一条长辫子,用红金绳子扎起来,而她黑眼睛上方的额头突出,和她父亲一样。高高的颧骨、丰满的嘴唇和乳白色肌肤都使她具备姐姐所缺乏的美貌……而且奥芭娅的母亲是旧镇的妓女,娜梅则有古老的瓦兰提斯城中最高贵的血统。十几个骑马的长矛兵跟在她身后,圆盾在阳光下闪烁。他们随她走下沙丘。
亲王已将帘幕卷起,以便享受海上吹来的轻风。娜梅小姐来到他身边,并让那匹漂亮的金色母马放慢速度,与轿子的步伐保持一致。“幸会,伯父,”她朗声道,仿佛她是凑巧遇见亲王的,“我们可以同行前往阳戟城吗?”侍卫队长走在轿子另一侧,娜梅小姐的对面,但他可以听清她说的每一个字。
“我很乐意,”道朗亲王回答,然而在侍卫队长耳中,他似乎并不乐意。“痛风和悲伤是糟糕的旅伴。”侍卫队长知道,每一块鹅卵石都会如针刺一般扎痛他肿胀的关节。
“痛风我帮不上忙,”她说,“但我父亲不需要悲伤。复仇更合他口味。格雷果·克里冈真的承认了杀害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
“他大吼大叫,整个朝廷都听见了他的罪状,”亲王确认,“泰温大人答应把他的人头给我们。”
“好个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娜梅小姐说,“就我看来,泰温大人在用我们自己的钱还我们的债。亲爱的戴蒙爵士发给我一只鸟儿,他断言,决斗时,我父亲不止一次刺中了那头怪物。倘若如此,格雷果爵士等于已经死了,泰温·兰尼斯特什么也没给。”
亲王哼了一声。是因为关节的疼痛还是因为侄女的话,侍卫队长说不上来。“或许如此。”
“或许?我说那是肯定的。”
“奥芭娅要我宣战。”
娜梅笑道:“是的,她想将旧镇付之一炬。她仇恨那座城市的程度,就跟我小妹喜欢它的程度一样。”
“那你呢?”
娜梅回头看看随从,他们都远远地走在后面。“消息传来时我正跟佛勒的双胞胎上床,”侍卫队长听见她说,“你知道佛勒家的箴言吧?任我翱翔!我只求你给我这句话。任我翱翔,伯父。我不要大军,只要一个亲爱的姐妹。”
“奥芭娅?”
“特蕾妮。奥芭娅太吵闹,而特蕾妮是如此可爱温柔,没有人会怀疑她。奥芭娅要将旧镇变成父亲的火葬堆,我没那么贪心,四条性命对我来说足够了—用泰温大人的黄金双胞胎偿还伊莉亚的孩子们,老狮子偿还伊莉亚本人,最后是小国王,他偿还我父亲。”
“那小男孩没对我们做什么。”
“那小男孩是个经由背叛、**和通奸诞生的杂种—倘若史坦尼斯大人所言不差。”轻松调侃的语调消失了,侍卫队长发现自己眯起眼睛注视着她。她姐姐奥芭娅腰缠鞭子,手执长矛,人人都看得见,但娜梅小姐同样危险,她总是将匕首隐藏得很好。“国王之血才能补偿谋杀我父亲的罪恶。”
“奥柏伦死于决斗,而且是为了一件与他毫不相干的事。我不能称之为谋杀。”
“随你怎么称呼。我们把多恩最优秀的壮士派去君临,他们却送回来一袋尸骨。”
“他的行为超越了我的嘱咐。‘仔细权衡小国王和他的御前会议,留意他们的强项与弱点,’我在阳台上告诉他,当时我们吃着橙子,‘如果可以的话,替我们找些朋友。伊莉亚的事尽量调查,但不要过度惹恼泰温公爵,’这就是我的话。奥柏伦大笑着说:‘我几时‘过度’惹恼过别人?你还不如去警告兰尼斯特,别惹恼了我。’他一心要替伊莉亚寻回正义,他不愿等待—”
“他等了整整十七年,”娜梅小姐打断话头,“假如被杀的是你,我父亲未等尸骨变寒就会揭竿而起,大举北伐;假如死的是你,此刻密如森林的长矛将席卷边疆地。”
“我不怀疑这点。”
“你也不应怀疑,亲王大人—请记得,为了复仇,我和我的姐妹们决不会再等十七年!”她脚踢母马,朝阳戟城疾驰而去,她的队伍风风火火地紧随其后。
亲王向后倚在枕垫上,闭起双眼,何塔知道他没睡。他很痛苦。有那么一会儿,他考虑把卡洛特学士叫到轿子跟前,但道朗亲王需要的话,自己会叫的。
午后的阴影长而晦暗,太阳跟亲王肿胀的关节一样又红又大,他们在东方隐约看见了阳戟城的塔楼。首先是纤细的长矛塔,一百五十尺高,顶端有一根镀金铁刺,为塔楼再添了三十尺高度;接着是坚固的太阳塔,它有金色拱顶和镶铅玻璃;最后是暗褐色的沙船堡,它仿佛是一艘被冲到岸上变作石头的大帆船。
仅仅三里格的滨海道路将阳戟城与流水花园分开,然而它们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在离宫,孩子们赤裸身子于阳光下嬉戏,铺有地砖的庭院中有音乐弹奏,空气中满是柠檬与血橙的浓郁气息;在城内,弥漫着灰尘、汗水和烟雾,夜晚也有喋喋不休的喧嚣。流水花园由淡红色大理石筑成,阳戟城则建自棕褐色泥土和稻草。马泰尔家族的古老要塞矗立在一个沙石小半岛的最东端,三面环海,而在西面,在阳戟城巨大城墙的阴影里,土砖店铺和无窗陋屋附着在城下,犹如藤壶附着于船壳。马厩、客栈、酒馆和妓院等又在更西边冒出来,其中许多有自己的围墙,但供人居住的小破屋基本都往城墙靠。如此这般,年复一年,正如大胡子僧侣们说的那样,跟泰洛斯、密尔或者伟大的诺佛斯相比,这座影子城不过算是小镇,然而它是多恩人所拥有的最接近城市的东西。
娜梅小姐先到几小时,无疑她通知了卫兵。因为当他们到达时,三重门已经打开了。这些门依次排列,允许访客直接穿过三重曲墙,到达旧宫,而不用走上好几里,在狭窄的街巷、暗藏的庭院和嘈杂的集市中绕行。
当长矛塔进入视线后,道朗亲王立即合上轿子的悬帘,但群众仍然不依不饶地向他叫嚣。“沙蛇”们已经煽动起激昂的情绪,侍卫队长不安地想。他们穿过肮脏的外城,进入第二道门。门内的风,夹带着沥青、盐水和烂海藻的味道,每走一步人群都变得更加稠密。“给道朗亲王让路!”阿利欧·何塔一边大喝,一边用长柄斧的斧柄槌打砖地,“给多恩亲王让路!”
“亲王死了!”一个妇人在他身后厉声尖叫。
“拿起长矛!”一个男子在阳台上怒吼。
“道朗!”某个贵族喊道,“拿起长矛!”
何塔放弃了寻找发言者的努力,人实在太多了,而其中三分之一的都在呐喊。“拿起长矛!为红毒蛇复仇!”到达第三道门时,卫兵们必须推挤人群,才能给亲王的轿子清出道路。人们开始扔东西,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孩冲过长矛兵的封锁,手里拿了一只烂掉一半的柿子,但看到阿利欧·何塔挡住去路,长斧摆好架势,便松了手,任由柿子掉落在地,匆匆忙忙地逃跑了。远处,其他人扔出柠檬、酸柑和橙子,高呼:“开战!开战!拿起长矛!”一名卫兵的眼睛被柠檬击中,还有一只橙子砸在侍卫队长本人的脚上。
轿子里没传出任何回应。道朗·马泰尔始终躲在丝帘之内,直到城堡的厚墙将他们完全淹没,铁闸门在身后“吱吱嘎嘎”地落下,喊叫声逐渐减弱。亚莲恩公主带着一半的朝臣在外庭迎接,其中包括年迈盲眼的管家里卡索,代理城主曼佛里·马泰尔爵士,年轻的米斯学士身穿灰袍,柔滑的胡须里喷了香水,此外还有四十名多恩骑士,他们飘逸的服饰异彩纷呈。小弥赛菈·拜拉席恩跟她的修女及御林铁卫亚历斯爵士站在一起,亚历斯爵士依然穿着那身酷热的纯白釉彩盔甲。
亚莲恩公主大步走到轿子跟前,她脚穿沙蛇皮凉鞋,鞋带直绑到大腿,黑玉般的秀发蜷成一个个小卷,披落腰背,额上还有一圈太阳形状的铜片头饰。她还是那个小家伙,侍卫队长心想。“沙蛇”们很高,亚莲恩却像她母亲,只有五尺二寸,然而在镶嵌珠宝的腰带下,在松松垮垮随风飘荡的紫黄色丝缎袍里,她有风流圆润的女人胴体。“父亲,”帘子拉开后,她宣告,“阳戟城因您的返回而倍感喜悦。”
“是啊,我听到了喜悦的声音。”亲王淡淡地笑笑,用一只红肿的手捧住女儿的面颊。“你看起来气色不错。队长,请扶我下来。”
何塔将长斧斜插进背后的挂带,双臂抱起亲王。他动作轻柔,以免刺激亲王肿胀的关节,即便如此,道朗·马泰尔仍不得不强咽下一声痛苦的喘息。
“我已命厨子准备晚宴,” 亚莲恩说,“包括所有您喜欢的食物。”
“恐怕我无福消受。”亲王缓缓地环视庭院。“我没看见特蕾妮。”
“她请求与您私下交谈。我让她到王座厅去等。”
亲王叹口气。“很好。队长,可否再劳烦你?这里的事情越早完结,我就能越早休息。”
何塔抱他走上太阳塔长长的石台阶,来到拱顶下巨大的圆形厅堂,下午最后一缕日光斜斜地穿过彩色厚玻璃,在苍白的大理石上投射出一个个色彩斑驳的菱形。第三条“沙蛇”正等着他们。
她盘腿坐在隆起高台下方的枕垫上,但他们进入时,她立刻起立。她穿一件紧身淡蓝色绸缎长袍,袖口繁复的密尔蕾丝令她看上去像**一样纯洁。她一手拿刺绣,一手拿着一对金针,似乎正在赶制女红。她的头发也是金色,眼睛如同深蓝的池塘……然而不知为何,它们让侍卫队长联想起了她父亲,尽管奥柏伦的眼睛如永夜般漆黑。奥柏伦亲王的女儿都有他的眼睛,毒蛇的眼睛,何塔突然意识到,颜色反而不重要。
“伯父,”特蕾妮·沙德说,“我一直在等您。”
“队长,扶我坐到高位上。”
高台上有两个座位,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其中一把的椅背上用黄金镶嵌着马泰尔家族的金枪贯日纹章,另一把上则有洛伊拿人的日曜纹,当娜梅莉亚的舰船初次来到多恩时,桅杆上飘扬的正是这一图案。侍卫队长将亲王放到长矛座位上,然后退开。
“很疼吗?”特蕾妮小姐的嗓音十分轻柔,而她看上去就像夏日的草莓般可人。她母亲是个修女,令特蕾妮带有一份几乎不属于尘世的纯真。“为减轻您的痛苦,我可以做什么?”
“说你想说的话,然后让我休息。我很累,特蕾妮。”
“这是我为您绣的,伯父。”特蕾妮展开她刚才在绣的女红,上面是她父亲奥柏伦亲王,骑在一匹沙地战马上,全身红甲,微微浅笑。“我完成之后,会把它送给您,好让您记住他。”
“我不可能忘记你父亲。”
“我很高兴听到这一点。许多人都有怀疑。”
“泰温大人答应把魔山的脑袋给我们。”
“他真好心……但刽子手的剑不配了结英勇的格雷果爵士。我们祈祷他的死已经这么久了,相信他自己现在也如此祈祷。我知道父亲用的什么毒,什么方法,没有比那更缓慢、更痛苦的死亡了。很快,即使在这阳戟城内,我们也能听见魔山的惨叫。”
道朗亲王叹口气,“奥芭娅呼吁战争。娜梅满足于谋杀。你呢?”
“战争,”特蕾妮说,“但并非姐姐希望的那种。多恩人在家乡作战才能发挥实力,还是让我们磨尖长矛等待他们进攻吧。当兰尼斯特和提利尔向我们扑来时,我们要让他们在各个山口流血不止,把他们埋没在滚滚黄沙下,正如从前上百次那样。”
“他们会来进攻吗?”
“噢,他们当然会,他们付不起国家再度分裂的代价—正是为了避免这点,巨龙家族才跟我们联姻。父亲对我说,我们要感谢小恶魔,感谢他把弥赛菈公主送来。她真漂亮,您不觉得吗?我真希望自己有她的鬈发。她天生就是母仪天下的料,如同她母亲。” 酒窝在特蕾妮脸颊上绽开。“倘若能有机会来亲手安排婚礼,并负责监制王冠,我会非常荣幸。崔斯丹和弥赛菈都是纯洁的好孩子,我想用白金……加绿宝石,以配衬弥赛菈的眼睛。噢,钻石与珍珠也很合适,只要孩子们能够顺利结婚并且加冕。接下来我们只需高呼拥戴弥赛菈一世为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七国统治者的合法继承人,然后等待狮子的到来。”
“合法继承人?”亲王哼哼着说。
“她比她弟弟大,”特蕾妮解释,仿佛当亲王是个傻子。“根据律法,铁王座应该传给她。”
“根据多恩的律法。”
“当贤王戴伦迎娶弥莉亚公主,将我们并入他的大一统王国时,他答应多恩可以保留自己的律法。弥赛菈恰巧就在多恩。”
“她确实人在多恩。”他语调勉强。“让我考虑考虑。”
特蕾妮娇嗔道:“您考虑得太多了,伯父。”
“是吗?”
“父亲这么说的。”
“奥柏伦考虑得太少。”
“有些人考虑得太多,是因为他们害怕行动。”
“害怕与谨慎有区别。”
“噢,那我祈祷您永远不会害怕,伯父。希望您一切安好。”她举起一只手……
侍卫队长连忙将长柄斧往大理石地板上狠狠一跺。“小姐,你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请远离高台,谢谢。”
“我没有恶意,队长。我爱我的伯父,就跟他爱我父亲一样,我知道的。”特蕾妮在亲王面前单膝跪下。“我已经讲完来此要说的话了,伯父。若有冒犯,请您原谅,因为我的心已经裂成了碎片。您还爱我吗?”
“一如既往。”
“那为我祈福吧,然后我就走。”
道朗犹豫片刻后,将手放在侄女头上。“勇敢起来,孩子。”
“噢,我怎么会不勇敢?我是他的女儿。”
她刚告辞,卡洛特学士便立刻奔上高台。“亲王殿下,她有没有……来,让我看看您的手。”他首先检查手掌,然后轻轻翻过来,嗅了嗅亲王的手指。“没有,好的,这就好。没有刮痕,所以……”
亲王抽回手。“师傅,麻烦你给我弄点罂粟花奶好吗?一小杯足够了。”
“罂粟花奶。好的,当然。”
“现在,让我考虑考虑。”道朗·马泰尔轻轻催促,于是卡洛特匆匆走下楼梯。
外面太阳已经落下,拱顶内的光线成为昏暗的蓝,地板上的菱形渐渐消退。亲王坐在马泰尔家族金枪贯日纹章的高位中,脸色因疼痛而变得苍白。长久的沉默之后,他转向阿利欧·何塔。“队长,”他说,“我的卫兵有多忠诚?”
“绝对忠诚。”侍卫队长不知还能说什么。
“他们所有人?还是其中一部分?”
“他们是最优秀的。优秀的多恩人。他们会遵从我的命令行事。”他将长柄斧往地上一跺。“任何叛徒,无论是谁,我都会把他的人头带来。”
“我不要人头。我要服从。”
“大家服从您。”效忠。服从。守护。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需要出动多少人?”
“这由你决定。不过全体出动或许比二三十个人有效。我希望尽量处理得迅速平静,不流血。”
“迅速,平静,不流血,好的。您的命令是什么?”
“搜捕我弟弟的女儿们,统统扣押,关到长矛塔上。”
“扣押‘沙蛇’们?”侍卫队长嗓子干涩,“所有……所有八个,亲王殿下?那些小家伙也一样?”
亲王考虑半晌,“艾拉莉亚的女儿们还小,不至于构成威胁,但别有用心的人或许会利用她们来对付我,最好也控制起来。是的,那些小家伙也一样……但先抓特蕾妮、娜梅莉亚和奥芭娅。”
“遵命。”他心中忐忑不安。我的小公主是不会喜欢这道命令的。“萨蕾拉怎么办?她已经长大**,快二十岁了。”
“除非她回到多恩,否则放过她吧,萨蕾拉比她的姐姐们更有头脑。随她去……玩游戏吧。把其余人抓住,控制起来,我才能安睡。”
“好的,”侍卫队长犹犹豫豫地说,“若这消息传播到市井之中,百姓们会咆哮抗议。”
“整个多恩都会咆哮,”道朗·马泰尔疲倦地说,“但愿泰温大人在君临能够听到,这样他就会知道,他在阳戟城有一个多么忠诚的朋友。”
第0015章 舌战
她梦见自己坐上了铁王座,俯瞰众人。
下方的廷臣们不过是些颜色光鲜的老鼠,骄横的诸侯和高傲的贵妇在她面前跪拜,年轻勇敢的骑士将宝剑放在她脚边,恳求她的荣宠。女王陛下一一微笑作答。这时,那侏儒不知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指着她,放声大笑,诸侯与贵妇们也跟着咯咯笑,还用手背遮掩笑脸。女王突然发现自己什么衣服也没穿。
她惶恐地试图用双手遮掩,去维持那份女人的羞耻,结果铁王座上的倒钩和纠结割破了她柔嫩光滑的皮肤,鲜血流下大腿,钢牙咬紧屁股。她想站起来,脚却踩在扭曲金属的隙缝里,挣脱不开,越是挣扎,铁王座就越是无情地要将她吞没。这张驼背怪物撕开她双乳和腹部的血肉,切掉四肢,直到整个变得血淋淋、滑溜溜、闪闪发光。
她的弟弟一直在下方欢呼雀跃,嘲笑着她。
当有人轻触她肩膀,令她即刻惊醒时,侏儒的笑声仍在耳畔回荡。莫非这只手也是噩梦的一部分?瑟曦开口尖叫,把手的主人—侍女塞蕾娜—吓得面色苍白,六神无主。
这里还有其他人,太后意识到。床前阴影憧憧,高大男子们身披的斗篷下,锁甲反射光芒。他们怎敢拿着兵器闯进我的卧室?侍卫何在?卧室内光线昏暗,只有一位闯入者提着一盏油灯。我不能在他们面前显露恐惧,于是瑟曦收拢蓬乱的头发,“你们想干嘛?”一个男人应声踱到灯光下,她发现此人的斗篷乃是白色。“詹姆?”梦见的是一个弟弟,来的却是另一个弟弟。
“陛下,”低语声不属于詹姆,“队长大人命我前来知会您。”他的头发跟詹姆一样卷曲,然而弟弟有溶金的颜色,与她无异,这男人的发丝则又腻又黑。她注视着对方,倾听关于厕所、十字弓和父亲的话题,迷惑不解。我的梦还没醒,瑟曦认定,我还在噩梦中挣扎,等我醒来,提利昂就会从床下爬出,开始嘲笑我了。
然而这都是蠢念头,她的侏儒弟弟此刻被关在黑牢里,今天即将明正典刑。她低头仔细打量双手,确保每个指头都在,再摸摸身体,皮肤起了鸡皮疙瘩,却没有划破割伤。腿上没有疤痕,脚底没有创口。梦,只是梦,梦。我昨晚喝得太多,葡萄酒放大了幻影。黎明到来时,我才该是那个笑到最后的人。我的孩子们将永保平安,托曼的王位会流传万代,而我那该死、卑劣、矮小的Valongar将人头落地,在地狱里腐烂。
乔斯琳·史威佛走到床边,将杯子凑过来。瑟曦吮了一口,加柠檬汁的水,太酸,于是便吐掉了。夜风敲打着窄窗,发出“吱噶吱噶”的响声,令她感到奇特地宁静。身边的乔斯琳如树叶一样颤抖,塞蕾娜也很害怕,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笼罩在面前,后方是提灯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门边有大批戴狮盔的兰尼斯特卫兵,盔顶的黄金狮子隐隐反光。他们都在恐惧。是真的吗?太后不相信,这是真的吗?
她猛然起身,任塞蕾娜用睡袍盖住她的裸体,再亲手系好袍子,只觉指头僵硬又笨拙。“我父亲大人日日夜夜都有亲兵守卫。”瑟曦宣布,嗓音有些浑浊,于是再含了口柠檬水,在口中搅拌,以提振精神。一只飞蛾发现了柏洛斯爵士的灯,她看见翅膀晃动的影子,昆虫嗡嗡地拍打玻璃,寻找光明。
“卫兵们忠于职守,陛下,”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答道,“但壁炉里有道密门,此前并未发现。队长大人已动身去探索其后的秘密通道。”
“詹姆?”恐惧攫住了她,犹如突如其来的风暴,“詹姆应该守护着国王……”
“那孩子很安全,詹姆爵士走之前特地差遣十几名武士专门看守。国王陛下此刻正安静地睡眠呢。”
愿他睡得比我香,梦得比我甜。“谁负责守护国王?”
“洛拉斯爵士有幸担此重任,希望您满意,陛下。”
她怎么可能满意?提利尔家族不过是龙王提拔的鸡犬,从前只有当管家的份,而今其野心却逐步膨胀,心怀僭越。洛拉斯爵士或许成为每个**怀春的梦想,可那身白袍下,他仍是个血统纯正的提利尔。就她看来,今晚所有的苦果,只怕都采自高庭精心培育的毒花。
这些话却不能说出口来。“我即刻着装。奥斯蒙爵士,稍后请你伴我前去首相塔,柏洛斯爵士,唤醒狱卒,确认我弟弟仍在牢里。”她不敢说他的名字。不,他没有勇气反抗父亲,她反复安慰自己,心底犹有怀疑。
“遵命,陛下。”柏洛斯边说边将提灯交给奥斯蒙爵士。看着他离开,瑟曦心里松了口气。这懦夫!父亲本不该将白袍还给他。
离开梅葛楼时,天色已转为深深的钴蓝,但星星仍在闪耀。一颗明星的陨落,瑟曦心想,西方最明亮夺目的星星已然沉沦,未来的道路将更为黑暗。她在跨越干涸护城河的吊桥中央停步,注视着下方的尖刺。是真的,他们不敢拿这个骗我。“谁发现的?”
“他的卫兵,”奥斯蒙爵士说,“鲁姆。他忽然尿急,结果却在厕所里找到了大人。”
不,不可能,那不是狮子过世的地方。太后平静得出奇,她想起小时候头一次掉了牙齿,并不痛,但嘴里那个洞却引诱她不住地去舔。如今在我的世界里,父亲消失的地方就是那大大的洞,我该怎样填满呢?
如果泰温·兰尼斯特真的死了,全家都不再安全……尤其是她称王的儿子。狮子倒下,百兽纷起,豺狼虎豹将趁虚而入。他们要推翻她,他们一直都想推翻她,所以她必须当机立断,立刻行动,一如劳勃去世那回。这也可能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阴谋,他与城内贼人串通,然后趁乱再打都城。让他来吧!瑟曦心想,我将粉碎他,和父亲一样,并且这次要他的命!说到底,史坦尼斯或梅斯·提利尔有什么好怕的?没人能使她恐惧。她是凯岩城的女儿,狮子的女儿。而且再也没有包办婚姻了。凯岩城是我的,兰尼斯特家族的力量也是我的,没人能使她恐惧。即便将来托曼不再需要摄政王太后,身为大诸侯,我仍能左右朝纲。
初升的朝阳为塔楼顶端点缀了鲜艳的绯红,但下面的城墙仍在黑夜之中,外城如此静谧,她不禁怀疑其中的居民是否都已死去。他们都该死。泰温·兰尼斯特不应独自去世,即便下地狱,他也配拉上一大帮庸人作陪葬。
四名红袍狮盔的卫兵守在首相塔门前。“未经我准许,谁也不得擅自出入。”瑟曦吩咐。下令对她而言是件容易事。但我还欠缺父亲声音里钢铁般的意志。
塔内火炬的浓烟熏痛了眼睛,但她不要流泪,正如父亲也不会。我是他唯一的、真正的儿子。一片安宁中,只听见脚跟与石板的摩擦,那只飞蛾仍在无助而狂野地绕灯拍打,企图进去。去死吧,太后不耐烦地想,扑进火焰,化为灰烬吧。
楼梯顶端又有两名红袍卫士,当她经过时,“红脸”利斯特低声致哀。此刻,太后已是气喘吁吁,晕头转向,心脏在胸腔内扑扑狂跳。都怪该死的楼梯,她向自己解释,这座天杀的塔里面有太多该死的楼梯。她很想将塔楼整个掀翻。
大厅里挤满了窃窃私语的傻瓜,好像泰温大人仍在休息,没人敢出声打搅。她踱进门内,卫兵和仆人纷纷退开,嘴里念念有词。瑟曦看着一张张粉红的牙床和蠕动的舌头,却没听进任何言语,只当是飞蛾扑翅。他们在这里做什么?他们知道了多少?按道理讲,应该最先通知她才对。她乃是摄政王太后,他们忘记了吗?
马林·特兰爵士身穿白甲白袍站在首相的卧室门前,面罩打开,厚厚的眼袋令他看起来似乎还没睡醒。“把这帮人赶走,”瑟曦吩咐,“我父亲还在厕所里?”
“他们把他抬回了床上,夫人。”马林爵士边说边将门推开。
月光穿过窄窗流泻而入,在草席上留下金色的条纹。凯冯叔叔跪于床前,好像在祈祷,却悲痛得出不了声。卫兵们群聚于壁炉前,灰烬中,奥斯蒙爵士提及的密门赫然敞开,那门并不比面包师的烤箱大,得爬着进去。提利昂正是个半人,这念头令她愤怒,不,侏儒仍被锁在黑牢里。这不可能是他干的。是史坦尼斯,她告诉自己,是史坦尼斯的阴谋,他在城中还有追随者。又或许是提利尔……
关于红堡中的暗道,素来流言纷飞,传说残酷的梅葛将所有工匠尽数杀戮,以保护城堡的秘密。有多少卧室通过暗道相连?瑟曦仿佛目睹侏儒手执利刃,从托曼卧室的织锦背后潜出来。托曼有重重守卫,她安慰自己,然而泰温公爵不也防备森严?
她一时间竟辨认不出死者。没错,头发是父亲的头发,但其余部分全不对劲。他真的好小啊,好老啊,睡袍卷到胸口,腰部以下完全裸露。那支致命的弩箭正中肚脐与男根之间,直没入体,只剩羽毛在外,公爵的阴毛上全是结痂的凝血,肚脐眼成了一个暗红色大圆圈。
恶臭逼得她煽鼻子。“把箭拔出来,”她下令,“傻了吗?大人乃是国王之手!”是我的父亲,是我的父亲大人,我应该尖叫哭泣撕扯头发吗?据说凯特琳·史塔克目睹佛雷家在她面前谋杀了她心爱的罗柏之后,便在悲痛中用双手将自己毁容。你要我也这样做吗,父亲?她想问他。还是要我坚强起来?你为你的父亲哭泣过吗?她祖父在她一岁那年便去世了,但其中的经过她很清楚。据说泰陀斯公爵身材极度肥胖,某天爬楼梯去找情妇,结果心脏病突发一命呜呼。当时,她父亲正在君临担任御前首相—实际上,她和詹姆的童年时代,泰温公爵几乎都在君临当差—如果父亲也有过悲伤,至少他没在任何人面前流过一滴眼泪。
太后感觉到指甲深深地陷入手掌中。“你们怎么敢让他这样躺着?我父亲乃是三位国王的首相,是七大王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领袖之一。让全城的钟都响起来,和劳勃逝世时一样;让人替他沐浴更衣,以符合其威仪,并披上貂皮、金丝和绯红绸缎。派席尔何在?派席尔何在?”她旋身面对守卫们。“普肯斯,立刻召唤派席尔大学士,让他来照料泰温大人。”
“他来过了,陛下,”普肯斯回答,“他来了又离开,去召唤静默姐妹。”
他们最后才通知我。意识到这点,瑟曦恼怒得说不出话来。还有派席尔,宁肯把公爵扔在这里去找人代劳,也不愿弄脏他那双柔弱起皱的手。他是个没用的废物!“召唤巴拉拔学士,”她下令,“召唤法兰肯学士,谁都可以,统统找来!”普肯斯与短耳得令匆匆离开。“我弟弟何在?”
“在密道里面。里面有道天梯,石头中凿有铁环。詹姆爵士想看看它究竟有多深。”
他才有一只手啊!她想训斥他们,你们这帮蠢货才该下去。他不能下去。谋杀父亲的人正等在下面,等着他……她的孪生弟弟总是过于急躁,看来断手之痛也没能教会他谨慎的道理。她正要命守卫们下去寻找詹姆,普肯斯和短耳却带着一名灰发男子返回。“陛下,”短耳禀报,“此人声称自己是学士。”
来者深深鞠躬,“我能为陛下做什么?”
此人有些面善,但瑟曦想不起来是谁。老骨头一把,好歹比派席尔年轻。他身上有股力量。来者很高,背微驼,突出的蓝眼睛周围有许多皱纹。他脖子上什么都没戴。“你没有颈链。”
“它被没收了。陛下,我名叫科本,是我医治了您弟弟的手伤。”
“哼,医治他的断肢吧。”她想起来了,这个男人随詹姆一起从赫伦堡回来。
“没错,我无法挽回詹姆爵士的手掌,但留下了他的胳膊,或许还救了他的命。学城可以剥夺我的颈链,却不能剥夺我的知识。”
“好吧,你可以试试,”她决定,“不过如果让我失望,你所失去的就不只颈链了,我保证。去把我父亲遗体上的弩箭清掉,并为他梳洗整理,以迎接静默姐妹。”
“遵命,太后陛下,”科本走到床边,突然停步,回头问,“我该拿这个女孩怎么办呢,陛下?”
“女孩?”瑟曦根本忽略了还有第二具尸体。她大步迈回床前,掀开染血的床单—“她”就在那里,赤身裸体,死寂冰凉、肤色粉红……除了那张脸,那张脸就跟命丧婚宴时的小乔一样乌黑。金手项链半埋入女孩喉头,紧紧缠绕,把皮肤都划破了。见此光景,太后像只发怒的猫一样嘶叫开来,“她在这里做什么?”
“我们在床上发现了她,陛下,”短耳答道,“她是小恶魔的妓女。”好像这就是她出现于此的原因。
我父亲大人与妓女毫无瓜葛,瑟曦心想,自我母亲死后,他没碰过女人。她冷冷地扫了守卫们一眼。“这不是……泰温大人的父亲死后,他回到凯岩城发丧,发现……发现了一个像这样的女人……戴着他母亲的珠宝,穿着他母亲的衣服。他立刻剥夺了她所有的东西,所有的羞耻。整整半个月,她被驱赶在兰尼斯港的街巷中游行,向每一个路人忏悔自己乃是小偷和淫妇。泰温·兰尼斯特大人就是这样对付妓女的。他不会……这女孩在此另有原因,不会是……”
“或许大人是在审问她,刺探她主人的信息,”科本提出,“我听说国王陛下被谋杀当晚,珊莎·史塔克便失踪了。”
“是的。”瑟曦立刻抓住这个结论。“当然,他是在审问她,这毋庸置疑。”然而太后的眼神仿佛与提利昂淫秽的目光交会,烂鼻子下,侏儒的嘴巴扭成畸形的、猴子似的嘲笑。还有什么比赤身裸体更美妙的方式呢?还有什么比让她张开大腿更直接的呢?侏儒的低语在她耳边回荡,换成是我,也会这么审问她的。
太后转身离开。我不要再看到她。顷刻间,她再也无法与这死去的女人待在同一个房间。于是她推开科本,回到大厅。
奥斯蒙爵士把他的弟弟奥斯尼和奥斯佛利都带来了,“首相卧室里有具女尸,”瑟曦吩咐三位凯特布莱克,“不准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是,夫人,”奥斯尼爵士脸上仍有轻微的抓伤,得自于提利昂的另一位妓女,“我们该拿她怎么办?”
“拿去喂狗,还是抱回床上当纪念,与我无关。反正她不存在。记住,谁敢多嘴一个字,我就要他的舌头,明白吗?”
奥斯尼和奥斯佛利交换眼神,“明白,陛下。”
于是她指引两人进门,看他们将女孩的尸身用她父亲染血的床单包裹起来。雪伊,她叫雪伊。她们俩最后一次谈话发生在比武审判的前夜,就在那天早上,微笑的多恩毒蛇当众提出挑战。雪伊想要回提利昂给她的珠宝—瑟曦以前承诺过—还想要回城里的宅子,再要太后把某位骑士许配给她。太后说得很明白,妓女什么也得不到,除非她说出珊莎·史塔克的下落。“你是她的侍女,难道对她的去向一无所知吗?”雪伊哭着跑走了。
奥斯佛利将尸体扛到肩上。“项链别弄丢了,”瑟曦吩咐,“千万注意,别擦着上面的金子。”奥斯佛利点点头,朝门口走去。“回来,不能走正门,”她指向密道,“这条路,往地下走。”
奥斯佛利爵士正单膝跪下,准备钻进去,里面的光亮却骤然增长,同时传来声音。詹姆像个老妇人似的弯腰驼背冒出来,踢了踢靴子,抖开泰温大人毕生最后一次炉火的灰烬。“别挡道。”他对凯特布莱克们说。
瑟曦赶紧奔过去。“你找到他们了吗?找到杀手了吗?他们有多少人?”毫无疑问,这是一起团伙阴谋,单单一个人不可能杀掉她父亲。
孪生弟弟形容憔悴,“楼梯底部有个房间,六条通道在那里交汇,每条皆被铁门封锁,门上还有铁链缠绕,得有钥匙才能打开。”他望向卧室,“犯人也许仍在墙壁之中徘徊。首相塔内部是个深邃而幽暗的迷宫。”
她仿佛看见提利昂变成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墙壁之中爬出来。不,这真愚蠢,侏儒被关在黑牢里。“召工匠进来,把整座塔掀个底朝天。我要找到他们!管他们是谁,我要他们偿命。”
詹姆拥抱了她,用那只完好的手抚摩她的后背。他的呼吸里都是烟尘的味道,然而朝阳映照在他的头发上,发出金色的辉光。此刻,她只想捧起他的脸,好好亲吻。待会儿,她告诉自己,待会儿他自然会来找我,以寻求慰藉。“我们是父亲的继承人,詹姆,”她低语道,“我们得担起他留下来的担子。你代替父亲作国王之手吧,不用我说,你也明白其中的必要性。托曼需要你……”
他推开她,把断肢举到她面前。“哈,一个没有手的人怎能做国王之手呢?姐姐,别开玩笑了,我是不适合统治的。”
他们的叔叔听见了詹姆的回绝,科本,还有正把尸体拖进壁炉中的凯特布莱克们也听见了,就连守卫们都听见了:普肯斯、“马腿”霍克、短耳……到今天晚上,全城都会知道。瑟曦只觉红晕爬上脸颊。“统治?我才不要你统治。我儿子成年之前,王国由我统治。”
“我不知该为谁遗憾,”弟弟轻飘飘地道,“为托曼呢,还是为七大王国。”
她给了他一巴掌。詹姆如灵猫般举手格挡……可惜这只猫是只三脚猫。他脸上留下了红红的掌印。
叔叔听见声音站起来,“这是你们父亲去世的地方,要吵的话,到外面去吵。”
詹姆歉然低头,“请原谅我们,叔叔,我姐姐过于悲伤,难以自禁。”
听他这样说,瑟曦几乎又想给他一巴掌。我疯了才想让他当首相。算了吧,干脆把这职位废掉,有哪位首相给她带来过喜乐呢?琼恩·艾林让劳勃·拜拉席恩上了她的床,临死前还四处打探她和詹姆的秘密;艾德·史塔克接过了艾林的枪,他的行动迫使瑟曦痛下杀手,摆脱劳勃,以腾出力量,对付其两个难缠的弟弟;提利昂把弥赛菈卖到多恩,把她的一个儿子挟为人质,又谋杀了她的另一个儿子;而泰温大人在君临的日子……
下一任首相必须是乖乖听话的首相,她向自己保证。凯冯爵士或能胜任,叔叔他不知疲倦、做事精明,又服从调遣,她可以依靠他,就像父亲那样。手掌怎能和大脑争吵呢?手掌应该服从命令。此外,她要统治王国,确实需要更多人帮助。派席尔只是个颤巍巍的马屁精,詹姆失去了用剑的右手后便失去了勇气,而梅斯·提利尔及其爪牙雷德温与罗宛都不能信任—她肯定,造成今天的混乱局面他们都有份。提利尔大人很清楚只要泰温·兰尼斯特活着,他就无法主导七大王国。
我得小心对付他。都城内全是他的人马,他甚至将自己的儿子安插进了御林铁卫,还准备教女儿上托曼的床。想起父亲让托曼与玛格丽·提利尔订婚一事,她至今仍感到怒火中烧。那女孩年纪是我儿子的两倍,而且作了两次寡妇。梅斯·提利尔坚称自己的女儿还是处子之身,瑟曦可不相信。乔佛里固然在完婚之前就被谋杀,可蓝礼……他是个喜欢“甜酒”的男人,但你若送上一罐啤酒,他也会欣然一饮而尽。她决定命瓦里斯大人去查个清楚。
……瓦里斯!她突然停止踱步。她已经忘了瓦里斯。太监应该在这里才对。他从来都是以最快速度出现在事发现场。红堡之内,大小事件,统统逃不过瓦里斯的眼线。詹姆在,凯冯叔叔也在,派席尔来了又去,瓦里斯却……一股寒气窜上背脊。他是同谋犯。他害怕父亲要他的脑袋,所以先发制人。泰温对情报大臣从来没有一丝好感,而假如说谁通晓城内密道,非八爪蜘蛛莫属。他一定和史坦尼斯大人达成了协议。他们曾在劳勃的御前会议里共事,互相了解……
瑟曦大步迎向卧室门口的马林·特兰爵士。“特兰,把瓦里斯大人找来。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只要不伤着他身体就行。”
“遵命,陛下。”
这名御林铁卫刚离开,另一名御林铁卫匆匆返回。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一路奔上楼梯,此刻面庞红彤彤的,上气不接下气。“跑了,”看见太后,他喘着气禀报,同时单膝跪下,“小恶魔……他的牢门被打开,陛下……他不见了……”
噩梦成真。“我明明下了死命令,”她说,“我要求不分昼夜、二十四小时严加看管……”
布劳恩的胸膛起起伏伏,“有位狱卒也同时失踪。他名叫罗根。其他两位狱卒则睡着了。”
她拼命压抑,才没尖叫出声。“你没把他们吵醒吧,柏洛斯爵士。不,不用打搅,让他们睡!”
“让他们睡?”铁卫抬起多肉的下巴,脸上写满迷惑。“是,陛下。让他们再睡—”
“永远,我要他们永远沉睡,爵士。守卫竟敢在值勤期间打瞌睡!”他就在墙壁之中,像杀害母亲、杀害小乔那样杀害了父亲,他很快就会来杀我,太后很清楚,这正是那老巫婆在昏暗的帐篷中所作的预言。我嘲笑她,可她确实拥有力量。一滴鲜血,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自己的毁灭。瑟曦的双腿软得像水,柏洛斯爵士伸手来扶,却被她避开。在她眼中,他也很可能是提利昂的人。“滚,”她吼道,“滚!”她跌跌撞撞地向椅子走去。
“陛下,”布劳恩建议,“我给您端杯水来好吗?”
水?我要的是血,不是水。我要提利昂的血,Valongar的血。火炬在面前摇曳不定,瑟曦闭上眼睛,看到侏儒正在嘲笑她。不,她心想,不,我本来已经摆脱了你。然而他的指头锁住她的脖子,越来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