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8章:必杀之局
刘病已和孟珏的面前虽摆着围棋子,两人却不是下棋。
刘病已将白棋密密麻麻地摆了两圈,然后将一个黑子放在了已经被白子包围的中间。
一颗孤零零的黑子,身居白子中间,看不到任何活路。
孟珏笑着颔首:“一圈是宫廷禁军,一圈是羽林营,现在都由霍光控制。”
刘病已又拿过黑子的棋盒,陆续在四周而下,一一吻合如今汉朝在各个关隘边疆的驻兵,虽然偶尔有些地方有一两颗白子,但整个棋盘看上去,却是密密麻麻的黑子天下。此时再看白子,身处黑子的海洋中,已经显得势单力薄。
孟珏点了点头:“这个天下毕竟姓刘,百姓心中的皇帝也是姓刘。不过……”孟珏在白棋周围轻划了一圈,“白棋守在了最重要的位置。如果外面的黑棋轻易行动,白棋感到危险,永远都可以先行一着。”孟珏将白棋中间的黑棋拿出了棋盘。
刘病已又搁了一枚黑子进去:“这几年他一直努力推行改革,减赋税、轻刑罚、少动兵戈、于民养息,不管在儒生口中,还是百姓心中都是一位明君。现在看来,白子更多的只是对权力的渴望。听闻霍光极其爱惜名声,这样的人十分看重千秋万世后的名声,他肯定不会希望史册记录中的他是谋反的奸臣。”
孟珏笑说:“霍光虽然很是了得,刘弗陵也不是昏君,刘家的子孙也并非刘弗陵一人,霍光如果真谋反,他面临的将是天下群起而攻之,所以除非刘弗陵把他逼到绝路,否则霍光很清楚天下的形势,他不敢反,也不会反。刘弗陵的命在他手掌间,他的命又何尝不在刘弗陵手掌间?反倒是外面的藩王恐怕日日盼着霍光能对刘弗陵下手,到时候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起兵,召集天下兵马,自然一呼百应。”
刘病已的面色怔了一怔,抬眸从孟珏脸上一扫而过,复又垂眸,点了点居中的黑子:“他呢?你如何看?”
孟珏想了会说:“他是个不太像皇帝的皇帝。其实之前,他本可以利用上官桀和霍光相持时,先亲近霍光一方激化矛盾,再对上官桀示好,稳住局面,然后暗中调集外地驻兵,用‘清君侧’之名回攻长安。这个法子虽也凶险重重,但以他的智慧不可能看不出这个法子更稳妥。天下也许会因此大乱一时,但不破不立,动荡过后,他却可以真正掌控天下。”
刘病已说:“你的法子很有可能就变成一场大的兵戈之战。自汉朝国力变弱,四夷就频频起事,始元元年益州的廉头、姑缯,牂柯郡的谈指、西南夷的二十四邑皆反,始元四年西南夷姑缯、叶榆又反,始元五年匈奴攻入关。在如此情形下,如果他多考虑一分社稷百姓,少考虑一分他的皇位,他的选择只能是如今这样,尽量不动兵戈。”
孟珏笑看着刘病已问:“如果换成你,你会选择哪种做法?会选择牺牲几万、甚至十几万百姓的命来先保住自己的权力,还是刘弗陵的做法?”
刘病已笑,没有正面回答孟珏的问题,“我不可能是他,所以根本不会面临这样的选择。”
孟珏笑笑地看了眼刘病已,端起茶杯,喝了口茶:“虽然以前你也很留心朝中动静,可今日……你好像和以前不一样。”
刘病已低垂了眸子,手中玩着围棋子,“大概要做父亲了,突然之间觉得我不能再让我的儿子像我这样过一辈子,所以……”刘病已抬眼迎向孟珏审视他的视线,“我想我会尽力争一争,看有无法子扭转我的命运,所求不多,至少让我的儿子不用藏头缩尾地活着。”
孟珏淡淡笑着:“当今天下只有他和霍光能给你一个光明正大活下去的身份。霍光应该早知你在长安城,却一直不动声色,恐怕不能指望他帮你。如果你能放下过去的一切,也许可以去见见他。”孟珏的手指落在棋盘中央的黑子上。
刘病已的笑容几分惨淡:“我有什么资格放不下?不是我能不能放下,而是他能不能相信我已经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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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帖子,霍光想要见他,孟珏虽明知此行定会大有文章,但他若想在长安立足,如今的霍光却是万万不能得罪,只能坦然去拜见霍光。
他和燕王的私密谈话只有他们两人知道,孟珏一直很确信即使有人知道他和燕王交往,也不可能知道具体情形,可看过霍光的行事手段,孟珏的确信已经变得不确信。
他无法知道霍光究竟知道多少关于他的事情,又会如何看他在各个权臣之间若有若无的煽风点火,所以只能暗中做好准备,相机而动。
霍光以前待客,彼此距离不过一丈,这个距离可以保证隐藏的护卫,令突然而来的刺杀失效。自从上官桀死后,霍光将距离增加到了一丈半。虽然只是半丈的距离,却已经让刺杀变得近乎完全不可能。
“孟贤侄,这茶的味道可喜欢?”
穿着家居便袍的霍光气质儒雅,丝毫看不出他翻手覆手间,掌握着长安城所有人的生死。
孟珏笑回道:“‘气飘然若浮云也。’这是先帝所赞过的武夷山茶,世间多以此茶赞君子。大丈夫身在紫闼而意在云表,处江湖,居庙堂,掌权势,却不改清白之志。”
霍光本是另外有话说,不料听到孟珏这番回答,一下喜上眉头,连声而赞:“说得好!好一个‘大丈夫身在紫闼而意在云表’!若世间人都明白君子之志,也就不会有那些完全无根据的流言猜忌了。”
孟珏笑着欠了欠身子,一派淡然。
霍光看着孟珏,眼内情绪复杂,一会后缓缓说:“这茶是极品的茶,可若不是用上好木炭烹煮,湛露泉水来煎,蓝田美玉杯相盛,再好的茶也先损了一半。”
霍光轻声咳嗽了一下,立即有人不知道从哪里走出,静静地将几卷羊皮卷轴放在孟珏面前。孟珏拿起看了一眼,又搁到桌上,心中警戒,面上却依旧淡然笑着。
霍光笑着说:“你肯定还没有想到,这茶是成君缠了我好几日,特意亲自煮的。成君是我最疼的女儿,只要你好好对她,我也一定会提供最好的木炭,最好的水,最好的玉杯,让你能成就一杯好茶。”
孟珏唇边仍抿着笑意,静静端起了桌上的茶。与其说好好对霍成君不如说忠心于霍氏家族。
霍光等着孟珏的回答,孟珏却是半晌都没有说话。
霍光眼中的不悦渐重,孟珏的确是非同一般的人才,他悉心栽培的儿子和孟珏相比,都实在不成器。自见到孟珏,霍光一直留意地观察着他,对他的欣赏日重。
可霍光越欣赏孟珏,孟珏此时的处境反而越危险,霍光不会留一个潜在的危险敌人。
霍光笑着搁下手中茶盅,正想命人送客,忽听到外面帘子响动,蹙眉叹气:“所有儿女之中,就这个女儿最是顽劣,偏偏最让人心疼。”
霍成君索性不再偷听,挑了帘子进来:“爹又说女儿的坏话。”
自甘泉山后,孟珏只在公主府中遥遥见过一次霍成君,那一次霍成君还对他仍有怒气,没想到这次霍成君看到他,不但没有丝毫怨气,反倒眉目蕴情,娇羞一笑。
霍光看看孟珏,再看看成君,心中暗叹,的确是一对璧人,难怪成君一意想嫁孟珏。
霍成君今日恰用了茉莉花油梳头,霍光闻到隐隐的茉莉香,再看到霍成君默默站着的样子,心头突然一痛。
似乎前生的事情了,一个女子也这样远远地站着,低着头似乎在看他,又似乎没有看他。不知是她身上的脂粉,还是她身后的茉莉花丛,晚风中一阵阵淡雅的香。
又想起垂泪的怜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心终于软了下来,决定再给孟珏一个机会。_Ht
霍光站起,笑对霍成君说:“爹有事先行一步,就不送客了,你帮爹送孟珏出府。”
霍成君欣喜地抬头,皎洁的颜若刚开的茉莉花,霍光慈祥地看了眼霍成君,出了屋子。
霍成君和孟珏两人沿着长廊,并肩而行。
孟珏说:“多谢小姐代为周全。”
霍成君笑着,美丽下藏了几分苦涩:“我和爹爹说你和我,你和我……再加上爹爹很欣赏你,所以……其实你和燕王、上官桀他们往来的事情本就可大可小,认真地说来,上官安还是我姐夫呢!我自然和他们有往来,我是不是也有谋反嫌疑?不过爹爹一贯谨慎,又明白你在朝堂上的志向不低,所以若不是他的朋友,他自然不能给自己留一个凶险的敌人。”
孟珏沉默着没有说话。
霍成君的笑容几分怯怯,脸颊绯红,像一朵夕阳下的茉莉花,透着楚楚可怜:“虽然爹爹常说有舍才有得,想要得到,先要学会舍去。可我……我……没有那么想。云歌,云歌她很好。爹爹有很多女人,好几个姐夫也都有侍妾,你若想……我愿意和云歌同……同侍……一……”霍成君羞得满面通红,说话声音越来越低,到后来已是完全听不到她说了什么。
孟珏仍是没有说话,霍成君也未再开口。
两人沉默地走着,到了府邸侧门,霍成君低着头,绞着衣带,静静站着。
孟珏向她行礼作别,她侧着身子回了一礼,一直目送着孟珏消失在路尽头,人仍然立着发呆。
丫头扶着霍夫人经过,霍夫人叹气摇头,挥手让丫鬟都退下。nXoOmJgcFM3BP3KV
“平君,如愿了吗?”
霍成君好似如梦初醒,亲昵地挽住了娘亲的胳膊,“嗯。大概事情太突然,孟珏一时反应不过来,所以没有立即和爹说我和他的事情。爹本来已经对孟珏动怒,可看到我就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娘,为什么特意让我抹茉莉花油,为什么特意让我穿鹅黄的衫子?”
霍夫人瞪了霍成君一眼:“哪来那么多‘为什么’?我看我是把你娇纵得实在不象话了。”
霍成君抱住了母亲,宛如小女孩般将头藏在了母亲怀中,撒着娇,“娘,娘……”声音却慢慢透出了哽咽。
霍夫人轻拍着霍成君的背:“娘明白。只希望你挑对了人,女人这一生,什么都可以错,唯独不可以嫁错人。”
霍成君说:“女儿明白,所以女儿不想嫁那些所谓‘门当户对’的人,一个上官安已经足够,女儿宁愿如别的姐姐一样,嫁一个能完全依附爹爹的人。”
霍夫人虽没有说话,表情却是完全认可了霍成君的说辞。当年还因为霍光没有选自己的女儿嫁给上官安而生气,现在却无比庆幸嫁给上官安的人不是她的亲生女儿,“成君,以后不可再在你爹面前如此打扮。这一次你爹是心软,下一次却说不定会因为你的装扮而心硬似铁。”
霍成君俯在母亲胸口点了点头。
第659章:杀人是最快的发财之路
小青给霍成君卸妆,望着镜子中霍成君娴静的面容,小青说:“小姐,你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如果亲眼目睹了姐姐、姐夫的惨死还能和以前一样,那才奇怪。霍成君淡淡问:“哪里不一样了?”
小青困惑地摇摇头:“不知道,比以前更好看了。”
霍成君笑斥:“嘴抹了蜜油吗?”
小青替霍成君梳着头发,看霍成君似乎心情还好,遂问:“小姐,你既然愿意让孟公子纳了云歌,为什么那天还特意去对云歌说那些话?”
霍成君笑了笑,起身向榻边走去:“这些事情,你不需要知道,你需要做的就是忠心。我好,你自然也好。我不好,大姐的丫头、上官兰的丫头是什么下场,你也知道。睡吧!这几日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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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在屋子里出出进进,和个无头苍蝇一样,看着很忙,却不知道她在忙些什么。
孟珏静坐在灯前看书,眼光却一直无意识地随着云歌在转。
云歌纳闷地到镜子前转了一圈,好像头发还算整齐,脸也很干净,“喂,玉之王,我有什么问题吗?”。
孟珏笑摇头:“你没有问题。”
云歌指着自己鼻尖:“那你干吗老是盯着我?”
孟珏忽地把云歌拽进自己怀里,抱了个结结实实。
云歌扭着身子说:“我活儿还没有干完呢!”
孟珏低低叫了声“云歌”,柔得像水,却又沉得像铅,一下就坠到了云歌心底,云歌只觉心中莫名地一涩,安静了下来,反手也抱住孟珏,头在他脖子间温柔地蹭着:“我在这里呢!”
孟珏说:“别干活了,陪我到外面去走一走。”
云歌和孟珏两人手挽着手,慢慢走着。
越走越偏,渐渐走到了农家的田地间。
夜风中,谷物的清香徐徐而来。
脚步声惊动了正在休息的青蛙,扑通一声跃进池塘,引起蛙鸣一片,不一会又安静下来,更显得夜色宁静。
云歌很是淘气,青蛙安静下来,她却学着青蛙的叫声,对着池塘叫起来,引得青蛙又跟着她叫。她得意地冲着孟珏笑:“我学得像吗?我会学好多种动物的叫声呢!”
孟珏笑在她额头弹了一记,“青蛙以为从外地来了一只好看的母青蛙,它们正呱呱叫着追求母青蛙。”
骂她是母青蛙?越是好看的母青蛙,那不就是越难看的人?云歌朝孟珏做了个鬼脸,笑对着池塘又叫了一通,侧头对孟珏说:“我和它们说了,母青蛙和一只更好看的公青蛙在一起,它们就不要再叫了。”
走了很久,孟珏仍未说回去,云歌虽已经困了,但看孟珏不说,她也不提,只陪着孟珏。
到田埂上,道路很窄,两人并肩同行有些困难,孟珏蹲下了身子:“我来背你。”
云歌嘻嘻笑着跳到孟珏背上:“正好累了呢!”
过人高的高粱,时有过于繁密的几杆高粱从地里探到路中间,云歌伸着手,替孟珏把面前的高粱拨开。
月光在青纱帐里流转,在云歌的手指间舞动,映得云歌的皓腕晶莹如玉。
“云歌,给我唱支歌。”
云歌俯在孟珏的肩上,随口哼哼:
“三月里来三清明,桃红不开杏花红,蜜蜂采花花心上动。
五月里来五端阳,杨柳梢儿抽门窗,雄黄药酒闹端阳。
七月里来七月七,天上牛郎配织女,织女本是牛郎的妻
……”
青纱帐里,月色温柔,云歌的声音时高时低,仿佛在梦上流动。
孟珏感觉到云歌偷偷在他的脖子上亲了下,他不禁唇角勾了起来,可笑意还未全展开,就凝结在了嘴角。
孟珏背着云歌回家时,已经半夜,云歌好梦正酣。
孟珏把云歌安置好,人坐在院子中沉思衡量。
云歌睡觉的姿势总是不老实,一床大被子,硬是被她蹬得一大半盖在了地上。孟珏时而进屋替她把被子掖好,又静静坐回黑暗中。
刘病已清晨推开云歌院门时,看到孟珏坐在青石凳上,几分倦容,衣袍的下摆湿漉漉的,像是在外面坐了一夜,被露水所浸。
刘病已看云歌的门窗仍然紧闭,估计云歌还未起,压着声音问:“怎么了?”
孟珏侧头看着刘病已:“原来不是皇帝也会有江山美人的困扰。若有一日,你要在江山、美人中抉择,你选哪个?”
刘病已几次嘴唇翕动,想要回答,却一直不能回答,最后摊摊手,“我不会有这种烦恼。”
孟珏笑着站起:“云歌昨日睡得有些晚,不要叫她了。我晚上也许会晚一点回来,让云歌不要等我吃饭。”
颀长的身影,从轻薄的日影中穿过。往日翩翩风采不再,多了几分憔悴。n`9l^Np]FNi,Z04M
屋内,赤脚站在窗边的云歌,慢慢地一步步退回了榻上,放下纱帐,拿被子把自己从头裹了起来。
厚实的被子仍然不能温暖她,寒意从心内一点点透出来,冷得她开始打着哆嗦。
身子瑟瑟,若寒风中的秋叶,随时会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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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孟珏回来时,云歌除了面色略显苍白,别的都很正常。
她依旧如往日一般,端着一些色彩奇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菜肴给孟珏,孟珏也是接过就吃。
云歌静坐在一旁,看孟珏一口口把她所做的东西吃完。
“好吃吗?”
孟珏咽下最后一口汤,抬头看向云歌:“不知道,我不知道吃下去的东西是苦是酸还是甜,我吃任何东西都一样。”
云歌没有任何惊疑,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
孟珏问:“你知道多久了?从开始做这些稀奇古怪的菜就知道了吗?”
云歌笑了笑:“可惜我太没用,给你吃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却一直没有治好你。”
孟珏握住了云歌的手,“义父的医术赞一声‘扁鹊再世’都一点不为过,他试了无数法子都没有治好我这个怪病,最后和我说‘非药力能为,心病还需心来医’。虽不太懂义父的意思,可义父都说了‘非药力能为’,你何必为此自责?”
云歌凝视着他们交握的手,眼中一下有了泪意,猛地撇过了头。
孟珏以为云歌是为了他的病,轻揽住了云歌的肩,“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别再往心里去,只要你不嫌弃我就好。你是名动天下的厨师,我却完全不能品尝你做的菜,像瞎子娶了美女,只听到他人一声声赞好,究竟怎么好,他却完全不知道。”
云歌回头,眼中的泪意已去,笑呸了一声孟珏,“明明是你在安慰我,怎么说着说着,声声都是我该安慰你呢?”
孟珏看着云歌的笑颜,忽然有一种不敢面对的感觉。把她的头按在了自己的怀里,紧紧地抱住了云歌。
云歌在他怀中,脸上的笑意慢慢褪去,大大地睁着双眼,瞪着前方,实际看到了什么却一点都不知道。
这段日子,孟珏出门时,云歌从不过问他的去向,孟珏回来时,她却很黏他。
孟珏以为是因为他的病,加上本来就希望云歌能如此,所以既未深思,也没有起疑。
两人相处时,都对对方异样的好,那样的甜蜜让许平君看得大呼“受不了”,刘病已却是神情复杂。
刘病已站在院子门口已经半日,而院中的云歌却是坐在大太阳底下一动未动,也未曾留意到已经看了她很久的刘病已。
刘病已推了下门,吱呀声惊动了云歌,云歌立即满面笑容地跳起,待看清是刘病已,面上的笑意透出了疲惫。
刘病已将云歌拖到树荫下,“你已经知道了?”
云歌勉强维持的笑意全部消失,面容凄苦,缓缓点了点头,“大哥,不要告诉他。”
刘病已心中苦涩,不知道说什么能安慰云歌。这一瞬,他深感自己无能,也再次深刻体会到权势的力量,如果他有权势,那么一切都会不一样。
云歌沉默了会儿,又笑着说:“大哥,我没有事情的。他不是还没有做出选择吗?也许他会选择我,不选择江山呢!”
刘病已很想问“如果没有选择你呢?”可是看到云歌勉强维持的笑容,无法问出口,只能亦笑着点了点头:“会的。”
第660章:脱胎换骨
在云歌用一个个时辰来计算时间的日子里,她小心翼翼地贪恋着孟珏的温情。每一次的拥抱,她都会想,也许这就是最后一次了;每一次的笑语,她也会想,也许是最后一次两人同笑了。
她努力地抓住尽可能多的快乐,努力地让自己在孟珏的生命中留下更多的印记。
她不知道这样的时间还能有多久,而她在等待的煎熬中,又还能坚持多久,只是现在,她舍不得他,舍不得放手。
长安城的街道,从刚到时的陌生,到现在的熟悉。她和孟珏在这座雄伟的城池里留下了太多痕迹。
云歌不知道为什么会走到霍府的后门前,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躲在树丛里,凝视着这座府邸发呆,也许只是想看清楚究竟什么东西在吞噬着她的幸福。
这座府邸像一头老虎,威严地盘踞在长安城。
大汉天下,长安城内,有多少人渴望着能和“霍”这个姓氏沾上一点半点关系?霍字所代表的威严、权势、尊贵、财富,又有几个人能拒绝?掌控天下的位置,有几个男人能不心动?
这样的男子当然有,至少她就知道三个,爹爹、二哥、三哥。以前她以为那很普通,可现在才知道自己家里的男子都是异类。她的母亲、她未来的嫂嫂都是幸运的女人,可她似乎没有这样的运气。
云歌淡淡地笑开。
很奇怪,她居然对这个府邸没有一点厌恶,甚至对霍成君,她也没有任何恶感。也许在她心中,一切都只是孟珏的选择,都只是她和孟珏之间的事情,和霍府、霍成君没有什么关系。
脑内思绪纷杂,她不知道站了多久,天色暗沉时,才突然惊醒,自己应该回去了,孟珏也许已经在屋中等她。
她正要转身离开,却看到角门开了。
薄暮昏暝中,距离又远,视线本该很模糊,可因为那个人影太过熟悉,熟悉到她明知道自己绝不该再看下去,可脚却仿似钉在了地上。
霍成君送孟珏出府时,天色已黑。
小青拿了灯笼过来,主仆二人视线一错而过,霍成君是疑问的眼神,小青微微点了点头。
到了府门口,孟珏正要离去,她却拽住了孟珏的袖子,满面飞红,欲说不说。
孟珏安静地笑看着她,既未接近,也未抽出袖子。
霍成君低着头说:“很少看到爹爹下棋能下得那么开心,我听娘说,爹前日又在她面前赞了你,娘亲也十分开心。”
孟珏淡笑着没有说话,霍成君缓缓将身子靠在了孟珏身上。
孟珏的手轻轻扶在霍成君腰上,既未主动迎合,却也未拒绝。
门扉半掩,花影扶疏。
女子窈窕,男子翩翩,昏黄的灯光,将两人的身影勾勒得温情脉脉。
很久,很久,两个互相依偎的身影都未动。
惜别,惜别,不忍别!
只有情愫暗生的男女才会如此默默相对,别时艰难吧?!
孟珏笑扶起霍成君,“我该回去了。”
霍成君微笑着叮咛:“天色已黑,路上小心。”
孟珏一笑,很温和地说:“外面风冷,你也早些回去,不要吹着了。”说完转身离开,步履虽缓慢,却再未回头。
霍成君立在门口,目送着孟珏的身影消失不见。
霍成君的目光投向了对面树丛的阴影中,虽然那里看着一片漆黑,她的视线却久久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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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天很高,也很黑,星很稀,也很暗。
街道两侧树上的黄叶纷纷随风而落。
云歌伸手握住了一片落叶,喃喃说:“起风了。”
街上偶有的几个行人都缩着脖子,匆匆往家赶。
云歌停了脚步,侧着脑袋想了会,“该回家了。”
她深吸了几口气,想平复胸中的疼痛。回家了就不会再难过,也不会再心疼,喃喃对自己说:“我不喜欢疼痛的感觉,我会好起来的。”
可是真的吗?
她不敢深思。她现在唯一的选择只能是像蜗牛一样,缩回壳里。
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忽地如旋风一般,冲到云歌面前,挥舞着手,兴高采烈,大呼小叫:“云歌,云歌,真的是你!哈哈哈……我可是有福了,乖云歌儿,快给师傅做顿饭。”
年纪已经老大,性格却还像顽童,动作敏捷又如少年。
云歌满怀伤心中,他乡遇故知,如同见了亲人,鼻子一酸,就想掉泪,却又立即逼了回去,挤了笑说:“不要乱叫,我可没有拜你为师,是你自己硬要教我的。侯伯伯,你怎么在长安?可见过我二哥?”
侯老头瞪着眼睛,吹着胡子,很生气的样子,可又想起来别人怕他生气,云歌却不怕,历来都是他有求于云歌,云歌可从来没有求过他办事,满肚子的气不禁都泄了,满脸巴结地看着云歌,“乖云歌儿,老头子很久没见过你二哥了。我刚去了趟燕北,想回西域,顺路经过长安。你怎么也在这里?”
侯老头根本未等云歌回答,就又猴急地说:“唉!唉!云歌儿,多少人求着我想拜师,有人长跪三日三夜,我都没有答应,你这丫头却……你们家尽出怪人,当年求着你二哥学,你二哥只是笑,虽然笑得很君子,却笑得毫不回应,后来找你三哥,你三哥倒弄得好像是老头子欠了他钱,寒着脸来句‘没兴趣’,太让老头子伤心了,学会我的本事好处可多了去了……”
云歌一脸不屑,“快别吹牛了!你当年求着我跟你学什么‘妙手空空儿’时,我说‘我才不会去偷东西’,你说‘学会了,天下除了我,没有任何人再能偷你的东西’,我觉得不被偷还挺不错的,就跟着你学了。结果呢?我刚到长安就被人偷了。”
侯老头一生游戏风尘,不系外物,唯独对自己的‘妙手空空’自傲,听到云歌如此说,立即严肃起来,像换了个人,“云歌,你说的是真话?你虽然只学了三四成去,偷东西也许还不成,可人家若想偷你,却绝不容易。”
云歌点头:“全是真话。我身上一共带了七八个荷包,全部丢掉了,害得我住店没钱,被小二羞辱了一通,幸亏……”那个人的名字跳入脑海里,云歌声音一下哽咽,她立即闭上了嘴巴。面上维持着一个随时可能破碎的笑。
侯老头没有留意到云歌的异样,只满心疑惑,喃喃自语:“不可能,不可能。即使长安城有高妙的同行,想要不惊动你,最多也只能偷到四个荷包,七八个荷包,除非是我才可以,啊!?”
侯老头笑起来,又变得神采飞扬,“哎呀!我知道是谁偷了你东西。唉!笑话,笑话!我就教了两个徒弟,你们还对面不相识,不过也没有办法,我们这行的规矩就是‘偷偷摸摸’,收徒弟也是如此,大张旗鼓地告诉别人我收了徒弟,那人家不就都知道你是‘空空儿’了吗?那还偷什么?老头子纵横天下几十年,见过我真貌的都没几个……”
眼看着侯老头即将拐题拐到他一生的光辉偷史,云歌打断了他,“侯伯伯,说重点!究竟是谁偷了我的东西?难道是你的徒弟?”
侯老头赔着小心的笑:“乖云歌儿,你大概是被你师兄,不对,他虽然年龄比你大,不过比你晚跟我学艺。入门为后,应该叫师弟,你大概是被你师弟偷了。当时师傅和你说我是天下第一时,还没有教小珏呢!如今,如今……”侯老头似乎还十分不甘愿,“如今我也许是天下第二了,小珏悟性非同一般,又肯下功夫,哪里象你?不过也奇怪,小珏怎么会偷你的东西?他虽跟我学了‘妙手空空’,可能让他看上眼,主动出手的东西恐怕还没有。光顾着玩了,好几年都没有见他,他也来长安了吗?云歌儿,你莫要生气,他也不知道你是他师姐,因为你一直不肯叫我师傅,也没有真正学到我的本事,所以老头子就和他说只有他一个徒弟,好鼓励他刻苦学艺,继承衣钵。”
云歌身子晃了下,面色苍白,“侯伯伯,小珏的全名叫什么?”
侯老头想起自己的徒弟,满心得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孟珏,是老头子这一生唯一敬重的人的义子。”`
云歌站立不稳,踉跄地后退了几步,曾在心中掠过的一些疑问刹那间似乎全部明白。
侯老头此时才留意到云歌面色异样的苍白,“云歌儿,你怎么了?病了吗?”
云歌强笑了笑:“没有,只是有些累了。我今天在外面忙了一天,侯伯伯,我想先回去休息了。您住哪里,我得空时再去看你,或者我们西域见,到时一定给您做菜吃。”
侯老头指了指前面的客栈,“就在那里落脚。今夜的风肯定还要大,乖云歌儿,你快回去好好休息,回头打起精神,好好给师傅做几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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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夜,风越吹越大。
无数的树叶在风中呼旋,从云歌头上、脸旁飞过,将本就看不清前方的黑夜搅得更是支离破碎,一片迷朦。
云歌茫然地走在混乱的天地间。
很多东西,曾经以为天长地久的东西,原来坍塌只是一瞬间。`X[]M1gDd_hSpe[I
曾以为他和她是长安城内一场最诗意的相逢,像无数传奇故事,落难女子,巧遇翩翩公子搭救,救下的却是一生一世的缘分。
可原来真相是这样,他拿了她的钱袋,然后再出现在她的面前对她施恩,让没有生活经验、没有钱的她只能依靠他,但他没有想到她会凭借菜肴赚钱,根本就没有依靠他。他的计谋虽然没有得逞,可他毕竟用这个法子强行闯入了她的世界。
难怪他会在深夜弹奏《采薇》。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他既然是侯伯伯的徒弟,那大概听侯伯伯提过二哥,也许本就知道《采薇》是二哥最喜欢的曲子。
当时还以为是一种奇妙的缘分,却原来又是有意为之。
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如此对她?她哪里就值得他花费这么多心思?
她拔下了头上绾发的金银花簪,又掏出怀中风叔给的钜子令仔细看着。当日的一幕幕,一点一滴都从脑中仔细回放过。
父母禁止她进入汉朝疆域,自己家中却一切都是汉人习俗。
风叔叔对她异样关爱,还有对她家人的打探,当时以为是因为侄子的终身大事,所以需要了解她的出身背景,现在想来,当日风叔叔的问题其实句句都只是想知道她的父母过得好不好。
如果没有她,风叔叔那天对孟珏的惩罚会是什么?禁止他使用任何钱财和人脉?
他向她表白心意,告诉她不会再和霍成君往来时,正是风叔叔重病时,想必那个时候,风叔叔正在思考把家业交给谁。
他特意带着她去见风叔叔。
…………
云歌蓦然大笑起来。笑得身子发软,人一寸寸地往地上滑。
她的身子缩成了一团,抱着膝盖,头埋在膝盖间,一个人蹲在漆黑的街道中央。
风刮起落叶呼啸着吹过她的身子,失去了绾束的一头发丝被风吹得张扬飞舞。
云歌迟迟未回家,刘病已打着灯笼寻到这里。
看到一条长长的街道,空旷凄凉。
一个缩得很小很小的人,缩得像是一个蜗牛,蜷缩在街道中央。
在漫天落叶飞舞中,青丝也在飞舞,张扬出的全是伤心。
刘病已心悸,一步步小心地靠近云歌,只觉一不小心那个人儿也会随着落叶消失在风中。
“云歌,云歌……”
地上的云歌却听而不闻。
因为风太大,手中的灯笼被风吹得直打旋,一个翻转,里面的火烛点燃了灯笼,在他手中忽地窜起一团火焰。
原本昏黄的光芒骤然变得灿亮,云歌被光亮惊动,抬头看向刘病已。
长长的睫毛上仍有泪珠,脸上却是一个渺茫的笑。娇颜若花,在跳跃的火光下,恍惚如月下荷花上的第一颗露珠。
火光淡去,云歌的面容又隐在了黑暗中。
刘病已呆站了好一会,才扔掉了手中已无灯笼的竹竿,弯身扶云歌站起。
握住了云歌零乱的发,看到云歌手里拿着一只簪子,他想拿过来,先替她把头发绾好,云歌却握着不肯松手。
刘病已无奈,只能随手解下腰间挂着的同心结,用做发绳,把云歌的头发绾起、束好。
刘病已护着云歌避开风口,找了小巷子绕道回家。
两人走了很久后,云歌似乎才清醒,一下停住了脚步:“我想回家,我不想再见他。”
刘病已很温和地说:“我们就要到家了。他晚饭前来过一次,看你不在,就又走了。他让我们转告你,他要去见一个人,办些事情,这一两天恐怕没有空,等忙完后再来看你。”
云歌听了,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停住的脚步又动起来。
“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不等他做选择了吗?”
云歌摇了摇头,“没什么。”
云歌的脾气看着随和,执拗起来却非同一般。
刘病已知她不愿意说,也就不再问,只说:“回家后好好睡一觉,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大哥和你保证,一切一定都会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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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平君听到拍门声,立即迎了出来。
“云歌,刮着那么大的风,干什么去了?真正担心死人,怎么这么狼狈的样子……”
当她看到云歌束发的头绳是她给刘病已打的同心结时,语声咽在了口中。
刘病已把云歌交给许平君,“我去给云歌烧些热水,做些吃的。”转身去了厨房。
在路上,云歌主意已定,她想回家。
知道和刘病已、许平君相聚的时光已是有限,伤痛中又添了几分留恋。
许平君帮云歌舀了热水,给云歌洗脸净手。
云歌看许平君眼光时不时扫一眼她的头发,虽然笑着,神情却有些奇怪,她一面去摸自己的头发,一面笑问:“我的头发怎么了?”摸到绾着头发的发绳,她拿了下来,发现是一个同心结。
当日红衣教过她做。她后来才知道为什么红衣不肯打给她,要她自己动手。
同心结,结同心。
女子把自己的心意结在穗子中,系在心上人的腰上,希冀着永结同心。
云歌大窘,忙把同心结捋平,还给许平君,“我,我……”她想不出来如何解释明明挂在刘病已腰间的同心结怎么跑到了她的头上,因为她也很恍惚,只记得她和大哥在巷子里面走路。
许平君笑着把同心结收起,“没什么了!男人都对这些小事不上心,你大哥只怕根本分不清同心结和其它穗子的区别。”一面找了自己的发簪帮云歌把头发梳好、绾起,一面似乎十分不在意地问:“你和孟大哥怎么了?我最近在你大哥面前提起你和孟珏,你大哥的神色就有些古怪,孟大哥欺负你了吗?”
云歌听出了许平君语气下几分别的东西,心中又多了一重悲伤,感情已去,却不料友情也是这么脆弱,直到现在许平君仍旧不能相信她。
云歌忽然觉得长安城再无可留恋之人,侧身把许平君拽到自己身旁坐下,“姐姐,我要走了。”
“走?走哪里?”
“我要回家了。”
许平君愣住:“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什么?你是说西域?为什么?你大哥知道吗?”
云歌摇了摇头:“大哥不知道。我是突然决定的,而且我害怕告别,也不想告别了。”
“孟大哥呢?他不和你一块走?”
云歌的头倚在了许平君肩头,“他会娶霍家的小姐。”
“什么?”许平君怒气冲头,就要跳起来。
云歌抱住她,“姐姐,你有身子呢!可别乱生气,你看我都不生气。”云歌将金银花簪和钜子令放在许平君手中,“孟珏来时,你帮我把这两样东西给他。”
许平君想到她们和霍成君的差距,心头的火气慢慢平复了下去。再想到连云歌这般的人都有如此遭遇,不禁十分悲哀,“云歌,你不去争一争吗?为什么连争都不争就退让呢?你的鬼主意不是向来很多吗?你若想争,肯定能有办法。除了家世,你哪里不如霍家小姐了?”
“不值得。况且感情和别的事情不一样,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来也不见得幸福。”云歌伸手去抓盆子里的水,一只手用力想掬住水,可当她握成拳头的手从盆子里出来时,水都从指缝间溜走。她向许平君摊开手掌,里面没有握住一滴水,而另一只手随随便便从盆中一舀,反倒掌心都是水,“这就是感情,有时候越是用力,越是什么都没有。”
云歌的话说得饶有深意,许平君下意识地握住了袖中的同心结。不会,我自小知道的道理就是想要什么一定要自己去争取,我可以握住这个,我也一定可以握住我们的同心结。
“云歌,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为什么不能?我只是有些累,想回家休息一段时间。等我休息好了,也许就会来看你们。即使我不来长安,你和大哥也可以来看我。”云歌一直笑着说话,可她却不知道自己现在神情憔悴,眉尖也是紧锁。
许平君轻拍着云歌的背,心下舍不得,还想劝一下云歌,但话语在心头徘徊了几圈后,叹了口气,未再说话。
霍府嫁女,到时候只怕比公主大婚还盛大,云歌若留在长安城,难道让她去看长安城大街小巷的热闹吗?况且没有了孟珏,云歌就是独自一人了……
“你什么时候走?”
“我不想再见他了,自然是越早越好。”
许平君眼里有了泪花;“云歌……”
云歌声音也有些哽咽;“不要哭!老人说怀孕的人不能哭,否则以后孩子也爱哭。”
听到刘病已在外面叫:“可以吃饭了。”
许平君立即擦去了眼角的泪,云歌笑着小声说:“等我走了你再告诉大哥。”许平君犹豫了一瞬,点点头。
第661章:死亡之刃
长安城外骊山的温泉宫始建于秦始皇,汉武帝又多次重建,刘弗陵登基后虽再没有在温泉宫花费银钱,但当年的奢华气息仍充斥于宫殿的各个角落。
卫太子之乱前夕,汉武帝刘彻中了巫蛊之毒后,曾选择在此地休养。
因为当时局势混乱,而刘彻晚年的疑心病又非同一般,从皇后、妃子、皇子到臣子都不能相信,所以不许长安城内侍卫进入温泉宫,此处的护卫靠的全是藏在皇上身后的影子——太监。
因为先帝的遗命,又有刘弗陵的默许,于安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将宫廷中,除禁军外的第二大力量在此处大力培养,如影子般悄无声息地笼罩着整座骊山。
整个温泉都在宫殿内,温泉四周是雕着莲花纹的镶金汉白玉,既是装饰,也是为了防止因为湿气而打滑。
一层层台阶渐次没入温泉中,白朦朦的水汽笼罩着整个屋子。
刘弗陵此时正坐在一层台阶上,温泉水只浸到肩膀,靠着身后的玉石枕,阖目似睡。
他不喜欢人近身,所以于安只能守在珠帘外。
有太监悄悄进来,朝于安行礼,于安上前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匆匆回去。
因看不清楚帘内的情形,于安不敢轻易出声打扰,只能搓着手等。
刘弗陵没有睁眼地问:“什么事情?”
于安忙回道:“皇上,奴才无能。奴才已经把当日在甘泉宫的女子都查了一遍,查到现在,仍没找到唱歌女子。不过倒是有别的消息。不知道皇上还记得曾给皇上做过一次菜的雅厨竹公子吗?她当时也在甘泉宫,后来被奴才下令轰出去了。听服侍过公主的太监富裕说,雅厨虽叫‘竹公子’,其实是个女子。”
刘弗陵慢慢睁开了眼睛,沉默了一瞬问:“她叫什么名字?”
“因为富裕在公主府时,并非公主的心腹,公主府中知道公主事情的近侍大都已死了,所以还没有打听到她的名字,不过竹公子是长安城七里香的厨子,奴才已经命人去七里香查了,估计最迟明日晚上就会有消息。”
刘弗陵回忆着当日吃过的竹公子所做的菜,再想到甘泉山中的歌声,猛然从温泉中站了起来,匆匆擦了下身子,一边穿衣一边说:“于安,去命人备车,回长安,直接去七里香。”
于安跪下磕头,“皇上来温泉宫不是为了等着见孟珏吗?虽只见过一面,奴才对此人的印象却很深刻。听闻他和霍家小姐情投意合,有人说霍光对他极为赏识,待他如儿子一般,却不知道他为何求到了奴才的手下,让奴才代他求皇上见他一面。奴才琢磨着这里面定有些文章。皇上,不如等见了他,再回长安。”
刘弗陵整理好衣袍,掀帘而出,“他什么时候来?”
于安估算了下时间,“他说今日晚上设法离开长安,快则半夜,慢则明日清晨,不过他即使半夜到了,肯定也不敢打扰皇上休息,定是等到明日寻了合适时间找人通知奴才。”
刘弗陵微颔了下首,“我们星夜赶去长安,他明日若到了,命他先候着,朕最迟明日晚上见他。”
于安一想,虽觉得皇上之举太过反常,可时间安排上也算合理,遂应了声“是”,退下去命人备马车。
马车内,刘弗陵靠在软垫上,闭着眼睛似乎在睡,心内却是一点不安稳。
不敢去想竹公子会不会是他等的人。这么多年,他守在长安城内,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静静等待,这是唯一一次他的主动,主动地去抓命运也许不愿意给他的东西。
其实最明智的做法是在骊山静静等候消息,如果是,再行动,如果不是,那么一切如旧。
他如此匆匆下山,虽然尽量隐秘了行踪,也故布了疑阵,可并不见得能百分之百地避开暗处窥视的耳目,但是他静静等候的时间太久了,久得太怕错过,太怕万一。
如果竹公子真是她,他一定要尽早见着她,万一有人欺负她了呢?万一她不开心呢?万一她要离开长安呢?万一她遇见另外一个人呢?一天之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而他早就对老天失去信心。
下山时,还没有风,可越走却风越大,走在山道上,人都觉得要被风吹跑。
于安实在不安,大着胆子凑到马车旁,“皇上,今夜风很大,实在不宜出行,不如回去吧!最迟明日晚上就有消息了,实在不需皇上亲自跑一趟。”
刘弗陵眼睛未睁地说:“你可以回去。”
于安立即说:“奴才不敢。”又退了回去,继续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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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黑马,一身黑斗篷,云歌纵马驰骋在风中。
风刮在脸上刀割般地疼,她却只觉痛快。
很多日子没有如此策马狂奔过了,可惜坐骥不是铃铛,也不是汗血宝马,否则可以享受和风赛跑的感觉。
爹爹和娘亲不见得在家,有时候去得远了,两三年不回家都是正常。二哥也不知道在哪里漂泊。幸亏三哥是个懒鬼,肯定在家。现在想着三哥,只觉温暖,甚至十分想念三哥冷着脸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
难怪老人常说“娘的心在儿身,儿的心在石板”,儿女快乐得意时,常常忘记家,可一旦受伤,最想回去的地方就是家。
曾经以为爱她的人定会把她视作独一无二的珍宝,不管她在别人眼里如何,在他眼里却一定是聪明、可爱、美丽的,是不可替代的,是千金不可换的。可现在才明白,那不过是少女时最瑰丽的梦。
人太复杂了,人的欲望太多了。很多时候千金不可换,也许万金就能换了,甚至也许一千零一金就可以了。
云歌感觉眼睛又有些酸胀,却实在不愿为他再掉眼泪,迎着冷风,扯着嗓子大叫了一声,冷风割得腮帮子火辣辣地疼,眼泪硬生生地被逼了回去。
来时,长安是天朝大汉的都城,是世上最繁华、雄伟的城池,更是她自小向往已久的地方。长安盛着她的梦,盛着她以为的快乐。
可是,现在,她只想永不再想起这座城池,想把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忘记。
马儿跑快点,再跑快点,把一切都丢开,都远远丢开……3[MBcFND6Iagq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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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马。
最容易隐于黑夜的黑衣。
面容被遮去,只一双黑沉的眼睛露在外面。
虽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赶到骊山,也见不到刘弗陵,可还是要尽量减少在路上逗留的时间,减少行踪泄漏的可能。
幸亏今夜风大,路上的旅人少到无。他们也因为刀子般的风,可以顺理成章地蒙面赶路。
他的缓兵之计已到尽头,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会起疑。
刘弗陵是他现在唯一的希望,既然刘弗陵肯答应避开所有人见他,应该已经预料到他想说的话,也应该会同意。
虽然他的家破人亡、满门血仇和刘弗陵并没有直接关系,可他一直对和刘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远远地审视着刘弗陵,估量着刘弗陵。却没有想到最终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没有想到从小一直憎恨着的刘病已,和自己竟然会有执棋论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会很简单,他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于霍怜儿,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有能力为自己争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适合辅助他在长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而云歌的利用价值,和霍成君比起来,已经不足一提。
他当年初进长安,一介布衣,既无人又无钱。小贺虽然承诺助他,可在先帝的削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财力都严格受朝廷控制,小贺在长安城的势力也有限。他的所有计划都需要风叔叔的产业和人力支持,可风叔叔深受义父影响,对朝廷争斗敬而远之,绝对不会支持他的任何行动,他想用风叔叔的财富和人脉介入汉朝党派争斗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义父深爱女子的女儿,能让一切不同。义父是风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义父唯一的后人,云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让一切从不可能到可能。
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朝的产业全部交给他。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脑子里说“一样,一样”,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手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说到什么,才会让伯伯们碰巧提一两句他们刻意回避着的人与事,所以每一次他都会十分恰好、十分不经意地“碰巧”在场。
追逐着天山雪驼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线中寻觅那个他所厌恶的人的消息。
知道她与铃铛到过厝木湖,去了孔雀河,还知道她的铃铛陪着她越过了兴都库什山,到了天竺国的迦湿弥罗,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讯全无。
她那么任意,又那么自在地挥霍着时间,享受着生命。
而他在读书、在练剑、在学医、在用毒、在习琴、在跟着三个伯伯学做生意、在密切地观察着汉朝发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时间都没有浪费。
他努力学习着一切,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他边吃饭边背书,甚至睡梦中他都在反复练习着义父的一举一动,他要用义父的完美风姿掩去身上的戾气,他要他的敌人看见他时,绝无疑心,他要所有曾经蔑视过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潜意识想过,再见那个喜穿绿衣的丫头时,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时间在林木枯荣间流逝,他安静地等着复仇的合适时机,安静地准备着一切,也许……在他心中,在他从不肯承认的某个角落里,也还在耐心地等待她的归来。
他等待着她归来时,他和她的完美重逢。
他做到了!他以他无懈可击的姿态出现,而这次她成了乞儿,可她对他视若不见、无动于衷。
她没有认出他!?
她当然不会认出他!
介意?释然?
他鄙夷着她的蠢笨,嘲讽着她的伪善,厌恶着她对一切的不在乎,可是唯独没有惊讶。
八年的时间,在他的心底深处,也许他早已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人。
…………
时间太久远了,牵绊也太多了,一切早在他自己知道前已经发生,他已无法理智地抹去心中的所有印记。
在无数次隔着时间、空间的注视中,在长达八年的留意中,他已经习惯在他的时间、空间里,有她的存在。
所以他现在只能像个傻子一样,不在长安城享受温暖,却奔驰在冷风中;不去走康庄大道,而要去过独木桥。
第662章:贡献度排名
这样大的风,很不适合出行,所以孟珏一路疾驰未见一人。
孟珏还以为可以就这样一直到骊山,却不料看到一辆马车出现在路的尽头,四周还有不少人相护。
这样的夜晚还要赶路,肯定有非比寻常的事情。
孟珏心中疑惑,放慢了马速,谨慎地让到路侧。他身后的六月和八月也立即随着孟珏让到路旁。
不知道是因为冷风中骑马,还是别有原因,一行人都穿着大斗篷,面目也是如孟珏他们一样遮着。
马车周围的人看到路侧的三人,手都暗暗放在了兵器上。
六月和八月也是全力戒备。
彼此相安无事地就要擦肩而过,各自都松了口气。
可突然之间,路侧的树林内一群蒙面人攻出,直扑马车而去。
马车周围的人立即将马车团团护住,六月和八月也是一前一后护住了孟珏,只看刀光剑影,一场厮杀已经展开。
此行所带的太监,全是高手,是自先帝起,就暗中训练的影卫。来者人数虽多,于安却并不怕,震怒下喝道:“全给我杀了!”
孟珏虽知道有误会,可因为刺客正是从自己身后的林子攻出,怎么看都像是自己一伙的,一时根本解释不清楚,而且对方已经下了杀手,他们不能不自保,只能稀里糊涂地打了起来。
所有太监都是自小经过严格训练的好手,不仅是功夫,更有杀人和折磨人的法子。
来行刺的刺客也都算好手,奈何碰到一群锁在深宫里,从小到大,什么事情都不做,就专心练杀人的人,而且因为六根不全,大部分人的招式都是充满了阴狠的杀意,用招比刺客更狠毒。
刺客渐渐不敌,纷纷倒在太监们的软剑下,而且全是一些最痛苦的死法。
刘弗陵听到外面的兵戈声渐小,轻敲了敲马车壁,淡淡说:“口供。”
于安懊悔地跺脚,刚才被气糊涂了,立即喝道:“留活口。”扫眼间,却只剩下孟珏那边的三人。于安纵身飞出,直扑孟珏。
于安三岁起就受教于宫廷内的老太监,为日后服侍皇子做准备,他的天赋又很高,否则刘彻也不会从几千个太监中,选中他来服侍大汉未来的皇帝。几十年下来,于安一身阴柔的功夫说冠绝天下也不为过。
孟珏身边的名师虽多,可学艺时年龄已大,和一般人过招,他的功夫还算好,碰上于安这样的绝顶高手却是处处危险。
六月和八月已经多处受伤,本来命在旦夕,可和他们过招的两个太监竟然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并不要六月和八月的命,只是用剑一下下在他们身上划着,不深不浅,只要见血。
孟珏一再说“有误会”,但于安只想活捉了他,根本懒得听。
孟珏的傲气被激出,索性再不解释,沉下心来,招招直取于安的要害,因为招式来自西域杀手代代累积的经验,虽然简单,却是即使自己死,也一定要对方陪上半条命的打法。
于安因为想要活口,又不想自己受伤,招式开始有了顾忌。
虽然一时间还拿孟珏无可奈何,但打败孟珏只是迟早的事情。
其余太监都护在马车周围,笑看着那边胜利已定的打斗。
突然风中传来阵阵辛辣刺鼻的味道,树林中腾起浓烈的烟雾。
于安一惊,以为又有刺客攻到,不敢因小失大,立即回身去保护刘弗陵。
历代宫廷斗争下来,宫中最不缺的就是毒药和解毒药,每个太监身上这些东西都没有少带,既是用来杀人、救人,必要时,也可以用来灭自己的口。
于安并不怕对方用毒,什么天山雪莲、百年何首乌、千年人参,他都吃过,可现在竟然没有任何解毒效果。众人都是咳嗽不停,眼睛也觉得火辣辣地疼,直流泪。但若说中毒又不像,因为众人的劲力没有受丝毫影响。
浓烟中,打斗的人出剑都有些歪斜,孟珏虽是满心诧异,却一面咳嗽着,一面不禁笑起来。
这拿调料做武器的人,估计世间除了他的云歌再无第二个了。
既不是毒药,自然也无药可解。若说解药,唯一的解药就是用清水漱口和冲洗眼睛。
于安因为怕还有人袭击,所以和其他太监都一面流着眼泪咳嗽,一面紧张地护着马车,不敢轻举妄动,只能旁观几个太监和孟珏他们打斗。
云歌拿湿帕子遮住了口鼻,在浓烟中爬到孟珏身旁,向正和孟珏他们打斗的太监们丢了一大捧东西,一声粗叫:“五毒蚀心粉!”
几个太监纷纷下意识地跳开,回避药粉。云歌拽着孟珏就跑,六月和八月忙跟在他们身后。
太监们随即就发现丢在身上的东西居然是茴香子、胡椒子、八角和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不知道别的是什么,但想来“五毒蚀心粉”怎么也不会包括茴香,深感上当受骗,大怒着追了上去。
经过云歌点燃的火堆旁,孟珏随手往里面丢了一团东西,一阵白烟腾起,扑鼻的香气替代了辛辣刺激的味道。
孟珏回头说:“奉劝各位不要再追了,这次可绝对是‘童叟无欺,如假包换’的毒药,而且我的毒药绝非一般的毒药,即使你们有解毒圣药,武功也要大打折扣。”
追来的太监虽然都竭力屏住呼吸,可还是脚步虚浮,速度大慢。果如孟珏所言,即使有解药,也有些劲力不继。
云歌指了指树林里那帮刺客留下的马,孟珏三人立即去牵马,云歌却停在了原地,孟珏翻身上马后,看云歌竟然还呆呆站在那,立即策马回身,伸手想拉云歌和他同骑一匹马。
云歌呆呆地看着孟珏,却没有伸手去握他的手。
云歌眉如远山,眼若秋水,原本写意飞扬,此时却眉间蕴着凄楚,目中透着泪意。nMkI。
孟珏惊讶不解:“云歌?”
六月和八月看到那些武功高强到变态的人快要追到,着急地催促:“公子!”
“云歌?”孟珏又叫了一遍,一面策着马向云歌靠近,俯身想直接把她强拎上马。
云歌却跳了开去,在孟珏不能相信的质问眼光中,她决绝地扭过了头,在马后臀上狠打了一下,孟珏的马冲了出去,六月和八月立即打马跟上。
云歌起先点燃的火堆被风吹得不断有火星飞出,遇到枯叶,借着风势,林子内各处都有火燃起,马儿被火惊吓,开始疯跑,孟珏根本无法勒住马,只能在颠簸的马背上,回身盯着云歌,眼中全是疑问和不能相信,云歌却看都不看他一眼。
天,墨般漆黑,地上红焰狂舞。
风在天地间盘旋怒鸣,受惊的马在火光中奔跑闪避,发出长长的嘶鸣。
一抹单薄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孟珏的视线中。
云歌拉住已经被火焰吓得乱跳的马,想要翻身上马。
一个太监眼看着人就要全跑光,气急交加,一时忘了于安说过的“留活口”,随手将手中的剑朝云歌飞掷出。
云歌的身子在刚触到马背的刹那,一阵透心的巨疼从后背传来,她低头困惑地看着自己胸前,不明白怎么会有一截剑刃从胸前冒出,手上鲜红的濡湿又是从哪里来?
她的眼前渐渐发黑,手从马鬃上无力地滑下,身子软软摔落在了地上。
马儿前蹄高高提起,仰头对着天空发出悲鸣,却唤不起主人。只有火光将它定格成了漆黑天空下一道悲凉的剪影。
林间的风呼呼吹着。
火焰随着风势越腾越高,越烧越旺,烧得整个树林都变成了火的海洋,天地间一片血红的透亮。
刘弗陵掀起帘子,走下了马车,静静看着前方熊熊燃烧的大火。
大风吹得他的袍子猎猎作响,在火光的映照下,他的面寒如水,眸沉似星。
第663章:迎风一刀斩
萧晨气定神闲,在一群下品武皇之中的凌厉攻击中,闲庭信步,刀鞘舞动之间,将袭来的攻击一一打散。
寻得破绽之后,刀鞘立刻就带着雷霆之势,迅猛而去,刀意和真元爆裂。一道道人影,被强势击飞,倒地之后就再也难以爬起。
萧晨下手不轻,被轰中的人,肋骨最少都断了数根,没一个月静养难以恢复过来。
其他人则更是心惊不已,这还是刀没有出鞘,若是刀出了鞘的话,那地上的岂不全是一帮死人了。
战斗没有持续多久,萧晨强大的真元,对上这些人有着压倒性的优势。
明明只有下品武皇初期的境界,可对招之时,却轻易就瓦解了这些人的武技,好些人都疑惑不解。
铛!
月影刀刀尖在地面之上,重重的碰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声响,环顾四周,黑衣剑客的一干同伙没人可以站的起来。
空气之中残留的丝丝刀意,还在嗡嗡作响,似有绝世宝刀,在兀自颤鸣。
萧晨看着这一幕微微皱眉,他的六成刀意,还是没法做到绝对的收控自如,不过比以前倒是已经有了不少的进步。
“萧晨,你别得意,等鬼公子做完任务回来,你等着瞧。”黑衣剑客倒在地上,恶毒的诅咒着。
萧晨轻轻一笑,平静的道:“那你转告鬼舞,就说我萧晨等着他,他不来我也会去找他的。”
“至于你吗,现在就给我滚吧!”
抬起一脚,在周围人诧异的目光,萧晨直接将这黑衣人踢飞出去。力道之大,让众人的眼睛,都有点跟不上黑衣剑客倒飞出去的速度。
胸中有气,人心不顺,大丈夫无不报之仇。敢夺他的归灵珠,就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天荒地老,也得让你吐出来。
鬼舞,他是迟早要会上一会的,哪里会惧怕这黑衣剑客的威胁。
东城之中,有专供内门弟子使用的单独院落,里面有安静的修炼室,各种器具一应俱全的练武场,环境优雅,清净简单。
修炼室中所使用的一阶灵源,只供屋主一人使用,比那片极其住宅区要好上十倍不止。
但这价格也是贵的不可想象,一个月的租金,要整整二十万枚上品灵石。
虽然心疼,但萧晨还是得出,光单独使用一条灵脉之源,就值这个价格了。而且他领悟刀意,也必须要有一处宽敞安静的地方才行。
花了四十万上品灵石,萧晨一口气付下了两个月的租金,在门中小厮的带领下来到了属于自己的院落前。
宅院坐落在一片优雅的湖泊之旁,湖泊宽阔明亮,岸边绿荫树枝,随风飘荡。
在湖岸两旁相隔几百米,可以看到好些类似的宅院,这地方其实是内门资深弟子所居住的地方。
也只?也只有那些在内门之中,混了几年甚至十年的资深弟子,才能交得起这昂贵的租金,一般人等可负担不起。
“萧师兄,这就是你的新住处了,院子里已经有丫鬟下人了,如果你喜欢清静的话,也可以叫他们离去。”
那名小厮,恭敬的看着萧晨,指着院门道。
萧晨打量了一眼,对周围环境都很满意,道:“你下去了,把那些无关的人也带下去,她们一个星期送一次饭就可以了。”
待所有人都离去之后,萧晨站在院中一颗大树之下,脑海之中,将风行盛和任华的战斗再次回放了一遍。
片刻之后,萧晨闭上双眼,什么都不想,开始感悟起自己琢磨到的那一丝灵感。
大树枝繁叶茂,高达百米,树叶纷飞,落了又落。风起的时候,缤纷落叶会随着气流翩翩舞动,环绕在萧晨的周身。
额前长发随风起伏,一身白袍的萧晨,左手握着月影刀。清秀的脸上,紧闭着双眼,看上去就像是陷入沉睡中一般。
四天,萧晨在这大树下,一站就站了四天,什么都没干,什么都没做,宛如老憎入定。
头上肩膀上,沾了些许微微泛黄的落叶,仿若未知,也没有顺手佛去,就这么站着。
在寂静的院落中,就像是一个摆设,外人若是进来,第一眼绝对无法发现,这院中还站着一个大活人。
万般寂静,行如摆设的萧晨,不知何时突然之间动了,右手握在刀柄之上,就这么随意的挥出了一刀。
不分角度,没有目标,没有目的,这一刀完全是随性而发,随着自己这些天所参悟到的东西,随手而发。
咻!
一缕耀眼的刀气,破空而出,狂风起,落叶缤纷,漫天纷飞。
刀气就像是一柄精确的手术刀,在漫天落叶之中轻轻切下,将挡在前方的落叶唰唰分成两半。
然后一闪即逝,化为点点斑斓,消失在空气之中。
风还在刮,叶还在飞,好像刚刚那一缕刀气,从未出现一般。许久之后,狂风不舞,枯黄的树叶稀稀疏疏绕的落下。
萧晨睁开双眼,看着周围的场景,一切如旧,如果不是地上有许多,被整齐分成两半的落叶。
谁也不会发现,萧晨刚刚有发出了一缕刀气,还是一缕束着六成刀意,附带着五成真元的刀气。
就这样强大的一缕刀气,无声无息的出现,悄无踪迹的消失,所有的气息没有丝毫的散逸出去。
收刀之时,断的干净利落,一气呵成。萧晨脸上露出淡淡的笑意,道:“完美的六成刀意,总算是被我挥出一刀了。”
“不过为了这一刀准备了四天,战场上对手可连一秒钟都不会给我准备。”
想了一下,萧晨从乾坤戒中拿出一个小玉瓶,倒出一粒丹药。
丹药名为灵心丸,和聚元丹同属八品丹药,可以短暂的提高武者的悟性,没有什么副作用。
是萧晨从凌天阁弟子,刘飞虎手中获取的,刚好在这个时候可以用到。
含下一枚灵心丸,药力散发之后,萧晨只觉得大脑一片清凉,思路无限宽广起来,关于完美的六成刀意又有了好些不同的见解。
萧晨悟性本就奇高,如果不高也就不会自创出四季刀法了,如此基础之下,灵心丸的效果比常人要大的多。
灵心丸的药效只有十分钟,不过这十分钟,却让萧晨收益匪浅,对完美刀意的理解更深一层。
咻咻咻!
萧晨犹如醍醐灌顶,豁然开朗,连挥三刀,每一刀都将刀意和刀气,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一丝一毫都没有散发出去。
又过了三天,将剩余的三枚灵心丸全部服用之后,萧晨刀芒挥洒之间,六成刀意被完美的束在刀气之中。
想断就断,想开想开,无需准备,无需多想,随手一刀就将刀意完美的融合进了刀气之中。
院落之中,萧晨演练着四季刀法,将六成刀意完美控制后,再来施展四季刀法,每一刀萧晨竟然都有了一种新的领悟。
春雷斩,焚尽八荒,秋水伊人,霜之哀伤,威力竟然都再次增加了好几分,给了萧晨一个意外的惊喜。
随着春夏秋冬四刀一一演练完毕,萧晨心中舒畅,一口气接下去,又将四季刀法最后一招生生不息施展出来。
刹那间,院落中,春夏秋冬四季。种种景象,四月桃花,七月流火,十月秋风,冬月大雪,一一浮现,交相辉印。
萧晨一刀挥出,生生不息的力量,在六成完美刀意的加持之下,化为一抹彩光,朝着院落前方的湖泊飞去。
轰!
巨大的力量爆发出去,湖泊之上出现一道惊天水柱,宽达百米,高的千丈,一眼看去水波弥漫巍峨壮观。
萧晨微微一笑,收刀归鞘,支撑着水柱冲天而起的力量,瞬间消失,庞大的水浪干净利落的掉了下去。
周围好些同样住在此处的内门资深弟子,刚刚都感应到了那一股力量,连忙跃出院门,驻足观看。
湖水晃荡不休,可片刻前还强悍无力的气息,此刻却一星半点都感应不到,让人十分奇怪。
“怪事,也不知道是哪位师兄,刚刚在试用新武技。”
跳出来的众多内门弟子,各个轻轻的摇了下头,带着疑惑的表情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宅院之中。
萧晨轻声自语道:“完美的六成刀意,威力果然不同凡响,难怪当初风行盛,能够一招就大败任华。”
如果这战界排名第十的天才,现在没有什么进步的话,以萧晨现在的实力,战胜他已经有七成的把握。
“萧晨,你给我滚出来!”
就在萧晨思量着,准备出门之时,湖泊的对岸猛然响起一声爆喝,平静的湖面之上,立刻接连爆出十八道相连的水柱,声势惊人。
目光远望,萧晨轻轻一挑,就看到来人,正是做完任务赶回来的鬼舞。
在他的身后,还有一干同伙,各个也是气势骇人,甚至还有杀意都放了出来。在对岸的大道之上,原先住宅区的一干内门弟子,也全都跑了过来。
没有料错的话,应该是鬼舞故意将消息传出去的,想在众人面前打败萧晨,重新竖立其自己派系巨头的威信。
一个星期前的萧晨,将他派去收归灵珠的手下全都打伤,这场子他要是找不回来,内门派系巨头的身份怕是彻底没有了,日后也没人服他。
“终于来了吗?等你很久了。”
萧晨微微一笑,脚尖轻点,飘然而起,朝着湖泊中央飞去。
第664章:必败之局?未必
云歌被太监拖放到一旁。
拖动的人动作粗鲁,触动了伤口,她痛极反清醒了几分。
隐约听到一个人吩咐准备马匹用具,设法不露痕迹地把她押送到地牢,拿什么口供。
不知道是因为疼痛,还是大火,她眼前的整个世界都是红灿灿的。
在纷乱模糊的人影中,她看到一抹影子,疏离地站在一片火红的世界中。
四周滚烫纷扰,他却冷淡安静。
风吹动着他的衣袍,他的腰间。。。。。。那枚玉佩。。。。。。若隐若现。。。。。。随着火光跳跃。。。。。。飞舞而动的龙。。。。。
因为失血,云歌的脑子早就不清楚。
她只是下意识地挣扎着向那抹影子爬去。
努力地伸手,想去握住那块玉佩,血迹在地上蜿蜒开去。。。。。。
距离那么遥远,她的力量又那么渺小。
努力再努力,挣扎再挣扎。。。。。。
拼尽了全身的力量,在老天眼中不过是几寸的距离。
太监们正在检查尸身,希望可以搜查到证明刺客身份的物品,然后按照于安的命令把检查过的尸体扔到火中焚化。
于安劝了刘弗陵几次上车先行,这里留几个太监善后就行,可刘弗陵只是望着大火出神。
在通天的火焰下,于安只觉皇上看似平淡的神情下透着一股沧楚。
他无法了解皇上此时的心思,也完全不明白为什么皇上之前要急匆匆地执意赶去长安,如今却又在这里驻足不前。以皇上的心性,如果说是被几个刺客吓唬住了,根本不可能。
再三琢磨不透,于安也不敢再吭声,只一声不发地站在刘弗陵身后。
大风吹起了他的袍角,云歌嘴里喃喃低叫:“陵。。。。。。陵。。。。。。”
她用了所有能用的力气,以为叫得很大声,可在呼呼的风声中,只是细碎的呜咽。
听到悉悉挲挲声,于安一低头,看到一个满是鲜血和泥土的黑影正伸着手,向他们爬来,似乎想握住皇上的袍角。
他大吃一惊,立即赶了几步上前,脚上用了一点巧力,将云歌踢出去,“一群混帐东西,办事如此拖拉,还不赶紧。。。。。。”
云歌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
在身子翻滚间,她终于看清了那抹影子的面容。
那双眼睛。。。。。那双眼睛。。。。。。
只觉心如被利箭所穿,竟比胸口的伤口更痛。
还未及明白自己的心为何那么痛,人就昏死了过去。
刘弗陵望着大火静站了好半晌,缓缓转身。
于安看皇上上了马车,刚想吩咐继续行路,却听到刘弗陵没有任何温度的声音:“掉头回温泉宫。”
于安怔了一下,立即吩咐:“起驾回骊山。”
可刚行了一段,刘弗陵又说:“掉头去长安。”
于安立即吩咐掉头。
结果才走了盏茶的工夫,刘弗陵敲了敲窗口,命停车。
于安静静等了好久,刘弗陵仍然没有出声,似乎有什么事情难以决断。
于安第一次见皇上如此,猜不出原因,只能试探地问:“皇上,要掉转马车回骊山吗?”
骊山猛地掀开车帘,跳下了马车。
随手点了一个身形和自己几分象的太监:“你扮做朕的样子回骊山,于安,你陪朕进长安,其余人护着马车回骊山。”
于安大惊,想开口劝戒,被刘弗陵的眼锋一扫,身子一个哆嗦,嘴巴赶忙闭上。犹豫了下,却仍然跪下,哀求刘弗陵即使要去长安,也多带几个人。
刘弗陵一面翻身上马,一面说:“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没有人会想到,朕会如此轻率。刚才的刺客应该不是冲着杀朕而来,现今的局势,你根本不必担心朕的安危,走吧!”
于安对皇上的话似懂非懂,骑马行了好一会,才猛然惊觉,皇上的反反复复竟然都是因为那个还没见面的竹公子。
皇上担心自己的反常行动会让竹公子陷入陷境,所以想回去,可又不能割舍,所以才有个刚才的失常之举。
。。。。。。。。。。。。。。
外面风吹得凶,可七里香的老板常叔睡得十分香甜。
梦到自己怀中抱着一块金砖,四周都是黄灿灿的金子,一品居的老板在给他当伙计,他正疯狂地仰天长笑,却突然被人摇醒。
以为是自己的小妾,一边不高兴地嘟哝着,一边伸手去摸,摸到的手,骨节粗大,又冷如冰块,立即一个哆嗦惊醒。
虽然塌前立着的人很可怕,可不知道为什么,常叔的注意力全放在了窗前站着的另一人身上。
只是一抹清淡的影子,可即使在暗夜中,也如明珠般让人不能忽视。
常叔本来惊怕得要叫,声音却一下就消在口中。
天下见有一种人,不言不动,已经可以让人敬畏,更可以让人心安。
来者深夜不请自到,情理上讲“非盗即匪”。可因为那个影子,常叔并不担心自己的生命。
塌前的人似乎十分不满常叔对自己的忽视,手轻轻一抖,剑刃搁在了唱叔的脖子上。
唱叔只觉一股凉意冲头,终于将视线移到了塌前的人身上。
来人斗篷遮着面目,冷冷地盯着他,“既非要钱,也非要命,我问一句,你答一句。”
常叔眨巴了下眼睛。
来人将剑移开几分,“竹公子是男是女?”
“女子,虽然外面都以为是男子,其实是个小姑娘。”
“真名叫什么?”
“云歌,白云的云,歌声的歌,她如此告诉我的,是不是真名,小的也不清楚。”
常叔似看到那个窗前的影子摇晃了一下。
拿剑逼着他的人没有再问话,屋子内一片死寂。
好久后,
一把清冷的声音响起:“她。。。。。。她。。。。。。可好?”
声音中压抑了太多东西,简单的两个字“可好”,沉重得一如人生,如度过了千百个岁月:漫长,艰辛,痛苦,渴盼,欣喜。。。。。。
早就习惯看人眼色行事的常叔这次却分辨不出这个人的感情,该往好了答还是往坏里答才能更取悦来人?
正踌躇间,塌前的人阴恻恻地说:“实话实说。”
“云歌她很好。两位大爷若要找云歌,出门后往左拐,一直走,有两家仅挨着的院子,大一点的是刘病已家,小的就是云歌家了。”
刘弗陵默默转身出了门。
于安拿剑敲了敲常叔的头,“好好睡觉,只是做了一场梦。”
常叔拼命点头。
于安撤剑的刹那,人已经飘到门外,身法迅疾如鬼魅。
常叔不能相信地揉了揉眼睛,哆嗦着缩回被子,闭着眼睛喃喃说:“噩梦,噩梦,都是噩梦。”
来时一路都是疾弛,此时人如愿寻到,刘弗陵反倒一步一步慢走着。
在皇上貌似的淡然下,透着似悲似喜。
于安本来想提醒皇上,天已快亮,他们应该抓紧时间,可感觉到皇上的异样,他选择了沉默地陪着皇上,也一步步慢走着。
“于安,老天究竟在想什么?我竟然已经吃过她做的菜,你当时还建议我召她进宫,可我。。。。。。”可我就是因为心生了知音之感,因为敬重做菜的人,所以反倒只想让她自由自在。还有甘泉宫,居然是我下令将她赶出了甘泉宫,难怪于安后来怎么查探,都查不出是谁在唱歌。
刘弗陵的语声断在口中。
于安没有想到多年后,会冷不丁再次听到皇上的“我”字,心中只觉酸涩,对皇上的问题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当皇上还不是皇上时,私下里都是“我,我”的,一旦想搞什么鬼把戏,就一脸哀求地叫他“于哥哥”,耍着无赖地逼他一块去捣蛋。吓得他拼命磕头求“殿下,不要叫了,被人听到了,十个奴才也不够杀。”
为了让殿下不叫“哥哥,”就只能一切都答应他,
后来就。。。。。。就变成“朕”了。
一个字就让母子死别,天地顿换。
一切的温暖都消失,只余下了一把冰冷的龙椅。
虽然华贵,却一点不舒服,而且摇摇欲坠,随时会摔死人。
“她在长安已经一年多了。在公主府中,我们只是一墙一隔,甘泉宫中,我们也不过几步之遥。在这个不大却也不小的长安城里,我们究竟错过了多少次?”刘弗陵暗哑的语声与其说是质问,不如说是深深的无奈。
于安不能回答。
此时已经明白云歌就是皇上从十二岁起就在等的人。
已经知道云歌在皇上心中占据的位置。
这么多年,一日日,一月月,一年年下来,他将一切都看在眼内,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皇上的等待,也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皇上的坚持。
白日里,不管在上官桀,霍光处受了多大委屈,只要站在神明台上,眺望着星空时,一切都会平复。
因为降低赋税,减轻刑罚触动了豪族高门的利益,改革的推行步履维艰,可不管遇见多大的阻力,只要赏完星星,就又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因为上官桀,霍光的安排,皇上十三岁时,被逼立了不到六岁的上官小妹为皇后。
可大汉朝的天子,因为一句诺言,居然到现在还未和皇后同房,也未曾有过任何女人。
二十一岁的年纪,不要说妻妾成群,就是孩子都应该不小了。
若是平常百姓家,孩子已经放牛,割猪草;若是豪门大家,孩子已经可以射箭,骑马,甚至可以和兄弟斗心机了。
因为关系到社稷存亡,天家历来最重子裔,先皇十二岁就有第一个女人,其他皇子到了十四五岁,即使没有娶正室,也都会有侍妾,甚至庶出的儿女。
可皇上到如今竟然连侍寝的女人都没有过。
皇上无法对抗所有人,无法对抗命运,可他用自己的方式坚守着自己的诺言。
于安挤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老天这不是让皇上找到了吗?好事多磨,只要找到就好,以后一切都会好的。”
刘弗陵的唇边慢慢露出一丝笑,虽还透着苦涩,却是真正的欣喜,“你说得对,我找到她了。”
说到后一句,刘弗陵的脚步顿然加快。
于安也不禁觉步子轻快起来。
到了常叔指点的房子前,于安刚想上前拍门。
刘弗陵拦住了他,“我自己去敲门。”却在门前站了好一会,都没有动。
于安轻声笑说:“皇上若情怯了,奴才来。”
刘弗陵自嘲一笑,这才开始敲门。
第665章:有实力,才会被认可
因为心中有事,许平君一个晚上只打了几个盹。
身旁的刘病已似乎也有很多心事,一直不停地翻身。
虽然很轻,可因为许平君只是装睡,他每一次的辗转,许平君都知道。
直到后半夜,刘病已才入睡。
许平君却再躺不下去,索性悄悄披衣起来,开始干活。
正在给鸡剁吃的,忽听到隔壁的敲门声。
她忙放下刀,走到院子门口细听。
敲门声并不大,似怕惊吓了屋内的人,只是让人刚能听见的声音,却一直固执地响着,时间久到即使傻子也知道屋内不可能有人,可敲门声还一直响着,似乎没有人应门,这个声音会永远响下去。
许平君瞅了眼屋内,只能拉开门,轻轻地把院门掩好后,压着声音问:“你们找谁?”
刘弗陵的拳顿在门板前,于安上前作了个揖,“夫人,我们找云歌姑娘。”
云歌在长安城内认识的人,许平君也都认识,此时却是两个完全陌生的人,“你们认识云歌?”
于安陪着笑说:“我家公子认识云歌,请问云歌姑娘去哪里了?”
许平君只看到刘弗陵的一个侧影,可只一个侧影也是气宇不凡,让许平君凛然生敬,遂决定实话实说:“云歌已经离开长安了。”
刘弗陵猛然转身,盯问许平君:“你说什么?”
许平君只觉对方目光如电,不怒自威,心中一惊,趔趔趄趄倒退几步,人靠在了门板上,“云歌昨日夜里离开的长安,她说想家了,所以就。。。。。。”
许平君张着嘴,说不出来话。
刚才被此人的气宇震慑,没敢细看。此时才发觉他的眼神虽和病已截然不同,可那双眼睛却。。。。。。有六七分象。
于安等着许平君的“所以”,可许平君只是瞪着皇上看,他忙走了几步,挡住许平君的视线,“云姑娘说过什么时候回来吗?”
许平君回过神来,摇摇头。
于安不甘心地又问:“夫人可知道云姑娘的家在何处?”
许平君又摇摇头,“她家的人似乎都爱游历,各处都有屋产,我只知道这次她去的是西域。”
刘弗陵一个转身就跳上马,如同飞箭一般射了出去。
于安也立即上马,紧追而去。
许平君愣愣看着刘弗陵消失的方向。
回屋时,刘病已正准备起身,一边穿衣服,一边问:“这么早就有人来?”
许平君低着头,忙着手中的活,“王家嫂子来借火绒,”
。。。。。。
从天色朦胧,一直追到天色透亮,只闻马蹄迅疾的声音。
风渐渐停了,阳光分外的好,可于安却觉得比昨夜还冷。如果是昨日就走的,现在哪里追得上?
皇上又如何不明白?
两边的树影飞一般地掠过。
一路疾弛,已经过了骊山。
日头开始西移,可刘弗陵依旧一个劲地打马。
一个老头背着柴,晃晃悠悠地从山上下来。
因为耳朵不灵光,没有听见马蹄声,自顾埋着头就走到了路中间。
等刘弗陵一个转弯间,猛然发现他,已经凶险万分。
老头吓得呆楞在当地。
幸亏刘弗陵座下是汗血宝马,最后一刹那,硬是在刘弗陵的勒令下,生生提起前蹄于安旋身将老头拽了开去。
老头子毫发未损,只背上的柴散了一地。
老头子腿软了一阵子,忙着去收拾地上的柴火。
刘弗陵跳下马帮老头整理柴火,但从没有干过,根本不能明白如何用一根麻绳,就能让大小不一,弯曲不同的柴紧紧地收拢在一起。
老头子气鼓鼓的瞪了眼刘弗陵:“看你这样子就是不会干活的人,别再给我添乱了。”
刘弗陵尴尬地停下了手脚,看向于安,于安立即半躬着身子小声地说:“自小师傅没教过这个,我也不会。”
两个人只能站在一旁,看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干活,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掉得远的柴火拣过来,递给老头。
为了少点尴尬,于安没话找话地问老头:“老人家,你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要一个人出来拣柴?儿女不孝顺吗?”
老头哼了一声:“饱汉子不知饿汉饥!你养着我吗?朝廷的赋税不用交吗?儿子一天到晚也没闲着,做父母的当然能帮一把是一把。真到了做不动的那一天,就盼着阎王爷早收人,别拖累了他们。”
于安在宫中一人之下,千人之上,就是霍光见了他,也十分客气,今日却被一个村夫老头一通抢白,再不敢说话。
老头子收拾好干柴要走,于安掏了些钱出来奉上,算作惊吓一场的赔罪。老头子却没有全要,只拣了几枚零钱,还十分不好意思,“给孙子买点零嘴。”佝偻着腰离去,“看你们不是坏人,下次骑马看着点路。”
于安见惯了贪得无厌的人,而且多是腰缠万贯,依然变着法子敛财的人,或者身居高位,却还想要更多权势的人,今日一个贫穷的老头却只取点滴就缩手而回,于安不禁呆呆地看着老头的背影。
一会后,于安才回过神来,“皇上,还有继续追吗?”
刘弗陵望着老头消失的方向,沉默地摇了下头,翻身上马,向骊山方向行去。
云歌,不管我有多想,我终是不能任性地随你而去。我有我的子民,我有我的责任。
于安心中的石头终落地,不禁长吁了口气,“皇上放心,奴才会命人去追查。云歌姑娘再快,也快不过朝廷的关卡。”
。。。。。。。
孟钰强压下心中的纷杂烦躁,一大早就去求见刘弗陵。想商议完正事后尽快去找云歌,
虽然不知道云歌如何知道了他和霍成君的事情,可看她的样子,肯定是知道了,因为只有此事才能让她如此决绝。
从清早等到中午,从中午等到下午。
左等不见,右等不见,孟钰心中不禁十分不悦。
可对方是大汉朝的皇帝,而他现在要借助对方,不能不等。
直到晚膳时分,刘弗陵才出现。
面容透着疲惫,眉间锁着落寞,整个人难言的憔悴。
一进来,未等孟钰跪拜,就对孟钰说:“朕有事耽搁了。”
话虽然说得清淡,可语气间是毋庸质疑的真诚。
孟钰心中的不悦散去几分。
一面行礼,一面微笑着说:“草民刚到时,已经有人告知草民,早则上午,晚则晚上,皇上才能接见草民,所以不算多等。”
刘弗陵淡淡点了点头,命孟钰坐,开门见山地问:“有什么是霍光不能给你的?你要朕给你什么?”
孟钰微怔了下,笑道:“草民想要皇上保全草民性命。”
“霍光会给你什么罪名?”
孟钰说:“谋反。霍大人手中有草民和燕王,上官桀往来的证据。”
刘弗陵盯了会孟钰,淡淡问:“霍成君有什么不好?听闻她容貌出众。霍光对她十分偏爱,想来性格也有独到之处。“
孟钰一笑,“草民不但不是一个清高的人,而且是一个很追求权势的人,可即使是权势,我也不习惯接受别人强加给我的事情,我若想要会自己去拿。”
刘弗陵听到“强加”二字,心中触动,“你既然来见朕,肯定已经想好对策。”
“是,如果霍大人举荐草民为官,草民想求皇上封草民为谏议大夫。”
刘弗陵垂目想了一瞬,站起了身,“朕答应你,你以后有事,如果不方便来见朕,可以找于安。”
孟钰起身恭送刘弗陵:“谢皇上信任。”
第666章:被征兆
于安随在刘弗陵身后,行了一段路,实在没有忍住,问道:“皇上,奴才愚钝。霍光性格谨慎,在没有完全信任孟钰前,肯定不会给他重要官职,可也绝对比谏议大夫强。我朝的官职基本沿循先秦体制,先秦并无谏议大夫的官职,此官职是先帝晚年所设,一直未真正编入百官体制中,孟钰要的这个官职似乎不是有权势欲望的人会想要的,皇上真能相信他?”
刘弗陵说:“一,谏议大夫官职虽低,可父皇当年对天下颁布‘罪己诏’时,曾说过设置谏议大夫的目的:‘百官之外,万民之内。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孟钰是冲着先帝的这句话而去,也是要用此让霍光不敢再轻易动他;
二,如今长安成内重要官位的任命都要经过霍光的手,真是重要的官职,霍光肯定不会轻易答应,孟钰对长安城的形势看得和透彻,不想为难朕这个皇帝。“
于安琢磨了会,似有所悟,喜悦地对刘弗陵说:“难怪霍光对孟钰是不能用之,就只能杀之,孟钰的确是人才!昔越王勾践得了范螽,就收复了越过,皇上如今。。。。。。贺喜皇上!“
刘弗陵知道于安极力想让他开心几分,可他却。。。。。。
打了几分精神,唇角微抿了抿,算做了个笑,看了眼于安,淡淡说:“书没有读好,就不要乱作比,‘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敌国灭,谋臣亡;功盖天下者不赏,声名震主者身败。’越王勾践可不是什么好君王。“
于安一惊,立即就要跪倒:“奴才该死!皇上当然。。。。。。“
“行了,别动不动就跪,你不累,朕还累,传膳去吧!“
于安笑着行了个半跪礼,转身吩咐小太监备膳。
虽然没有胃口,但因为一天没吃东西,晚上又有许多奏章要看,刘弗陵本想强迫自己吃一些。
可是看到一道道端上来的菜肴,想起公主府中那个入诗为菜的人。回忆着自己解谜品肴时与做菜人心意相通而笑的感觉。便觉心沉如铅,勉强动了几筷子,再吃不下,匆匆起身去了书房。
边境军费开支,北旱南涝,减赋税的贯彻执行,刑罚更改的探讨,官员之间的互相弹劾,藩王动静,各个州府的地方官政绩,贤良们议论朝事的文章。。。。。。
一份份奏章批阅完,已过了二更。
于安打着灯笼服侍刘弗陵回寝宫。一出殿门,抬头间,才发觉是个繁星满天的夜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夜刮了一夜的风,今晚的天空干净到一丝云也没有。
天清透如墨蓝水晶,颗颗星辰也是分外亮。
刘弗陵不禁停住了脚步,半仰头看着瑰丽的星空。
于安暗叹了口气。
一如往日,静静退后几步,隐入黑暗,给刘弗陵留下一片真正只属于他的时间和空间。
很久后,于安再次回来,想要劝刘弗陵休息时,听到刘弗陵声音细碎,似在说话。
听仔细了,才辩出是在吟诗,反反复复只是那几个句子,“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于安故意放重了脚步,声音立即消失。
刘弗陵转身,提步向寝宫行去。
小太监在前面打着灯笼,于安跟在后面。
“皇上,奴才已经命人仔细查访长安到西域的所有关卡。“
刘弗陵轻轻“恩”一声,“务必小心。”
“奴才明白。还有。。。。。。奴才无能,那个抓获的刺客因为伤得很重,一直高烧不退,昏迷不醒,于是还没有拿到口供,从她身上搜出的东西只有几个空荷包,没有线索去查身份,奴才担心刺客挨不过这几日,线索只怕就断了。。。。。。”
刘弗陵淡淡说:“实在拿不到就算了。昨夜情形下,能掌握到朕的行踪,又有能力短时间调集人手行刺朕的,只有一个人,但他却不是真的想要朕的命。不到绝路,现在的形势,他不敢轻举妄动。昨日的行刺更有可能是一种试探。于安,你固然要保护朕,可现在更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一个人若想控制一只飞鸟,他最需要做的是剪去飞鸟的每一根飞羽,让飞鸟失去飞翔的能力。而你对朕而言,比飞羽对飞鸟更重要。”
于安脚步乱了一下,声音有些暗哑,“皇上放心,奴才会一直服侍皇上,将来还要服侍皇子皇孙,帮他们训练称意的奴才。。。。。。”
刘弗陵的目光黯淡下来。
于安明白说错了话,立即闭上了嘴巴。
经过偏店一角,几个值夜的太监缩在屋檐下小声聊天。
刘弗陵隐隐听到几句“。。。。。。好笑。。。。。。眼睛疼。。。。。。都当是毒药。。。。。。。只是一些古怪的调料。。。。。。”
话语声,低低的笑声阵阵传来。
刘弗陵脑中如闪过一道电光,全身骤僵。
幼时,云歌拿调料撒军官眼睛。昨日晚上那个辛辣刺激却一点毒都没有的烟雾。
那个女子说云歌昨日夜里离开长安。。。。。。昨日夜里?
过去,现在的事情交杂在脑中,纷纷纭纭。
于安以为皇上对太监笑闹不悦,立即跪下:“皇上,奴才调教手下不力,一定会。。。。。。”
刘弗陵一字一顿地问:“于安,昨日夜里的烟雾是调料?”
于安愣了下,命小太监将聊天的太监七喜叫过来问话。
来的太监正是昨日夜里追孟钰和云歌的人,“回禀皇上,因为后来起了大火,没有灰烬可查,奴才没也不能确定那些刺激的烟雾是什么。后来香气扑鼻的烟雾的确是毒药,而且是用药高手配出的毒药。”
刘弗陵问:“你们刚才说的调料是怎么回事?”
“回皇上,一个刺客拿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调料撒我们,嚷嚷着是毒药,所以奴才们私下里开玩笑说只怕先头的烟雾也是调料所制。”
刘弗陵身子踉跄扶住了身侧的玉石栏杆,声音暗哑到透出绝望:“那个拿调料撒你们的刺客有。。。。。。有没有。。。。。。被。。。。。。杀死?”
从皇上的异常反应,于安明白了几分,脸色煞白,一脚踢到七喜身上,“这些事情为什么没有禀告我?”
七喜忍着疼,急急说:“奴才没当这是什么重要事情,那些刺客都用斗篷遮得严严实实,黑夜里,又有浓烟,当时还一直流泪,奴才分不清谁是谁,也没有看清是谁丢我们调料。”
于安喝道:“滚下去!”
他从怀里掏出几个荷包递给刘弗陵,声音抖着:“皇,皇上,听负责审口供的下属回报,那个关在地牢里的刺客是。。。。。。是个女子。奴才真是蠢材,看到荷包上的刺绣都压根没有往那方面想,虽的确很难把云歌姑娘和刺客联系起来,可。。。。。。奴才真是蠢材!”于安“啪啪”甩了自己两个耳光,“皇上,云歌姑娘只怕在地牢里。”
刘弗陵拿过荷包,瞟到一个荷包上精工绣着朵朵逍遥的白云,心骤然一缩。
把荷包凑到鼻端闻了一下,各种调料的味道。
有几个女子贴身携带的荷包不装香料,反倒装着调料?他紧紧拽着荷包。哑着声音说:“你还在等什么?”
于安再不敢迟疑,立即在前面跑着领路。
为了防止犯人逃跑,通向地牢的楼梯修得十分狭窄蜿蜒。
因在地下,终年不见阳光,通风又不好,潮湿阴冷的地牢内弥漫着一股酸腐的味道。
刘弗陵每走一步都只觉心一缩。
云歌,云歌,我竟然把你关在了这样的地方?
竟然是我让你重伤?
从昨夜到现在,整整一天,任由你躺在这里等待死亡?
刘弗陵。。。。。。你究竟在做什么?
于安近乎蚊鸣地说:“因为想拿口供,命大夫来看过,处理过伤口,关在最好的牢房里,还专门拿了毡垫。。。。。。”
于安越解释,越没有力气。当看到“最好”的牢房里,受着“特殊”照顾的人时,立即闭上了嘴巴。
一条粗甸毡里裹着一个毫无生气的女子。
乌发散乱地拖在泥中,面容惨白,连嘴唇都没有一丝血色。
刘弗陵跪在了她身旁,冰冷的手拂上她的面颊。
滚烫的面容。。。。。。不是。。。。。。不是冰冷。。。。。。
幸亏不是冰冷。。。。。。
可竟然是滚烫。。。。。。
云歌?云歌?
摸过她的脖子间,虽没有找到发绳,可那个竹哨却是旧识。
刘弗陵大憷,将云歌小心翼翼地拥入怀中,一如小时候。
云歌一只脚的鞋子已被鲜血浸透,而另一只脚的鞋子不知去了何处,只一截满是污泥的纤足掩在稻草中。
刘弗陵用袖去擦,血色泥污却怎么都擦不干净。
天山雪驼上,小女孩的如花笑颜。
雪白的纤足,半跽着珍珠绣鞋,在绿罗裙下一荡一荡。
他握着竹哨的手紧紧握成拳头。
太过用里,竹哨嵌进手掌中,指缝间透出了血色。
云歌!云歌!
九年后,我们居然是这样重逢了!
第667章:意外掏到宝贝
院中的槐树依然浓荫可蔽日。
厨房中,一个个整齐摆放着的陶罐里,还有她没有用完的调料。
案头的书籍半开。
榻旁的蜡烛还剩一半。
只是那个笑说着喜欢槐荫茂密的人,喜欢做菜的人,为了他遍寻书籍寻找良方的人,却已经不在了。
蜡烛的前一半陪伴着他们灯下的嬉笑,它的明亮温暖中荡漾着他们的温暖。
而后一半,此时,正映照出墙壁上一个孤单的影子,它的明亮温暖,似乎只是为了讽刺现在一屋的安静冷清。
“孟大哥,仍没有云歌的消息吗?”
许平君怯生生地立在门口。
孟钰凝视着跳动的烛火,没有说话。
许平君手扶着门,静静站了好久,“孟大哥,对不起,我应该留住云歌。”
孟钰轻叹一声,终于侧头看向许平君:“平君,你有身孕,回去休息吧!”
许平君没有离去,反倒走进了屋中,嘴唇翕合,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眼中慢慢有了泪意。
孟钰看着她,原本目中的清冷渐渐杂了几分怜惜,指了指坐榻,示意她坐。
“平君,虽然没有一点云歌的消息,但我并不担心找不到她,她也许是因为难过,还在外面散心,又肯定不想见我,所以藏匿了行踪,但她迟早会回家。只要她回家,我就一定能找到她。”
许平君释然了几分,“原来孟大哥知道云歌的家和亲人?那可太好了。”
孟钰看着许平君“平君,你和云歌认识已非一日两日,可你怎么还那么糊涂?”
“我当时。。。。。。当时只是觉得云歌回了家,也许可以少伤心一些。”许平君咬住了唇。
孟钰唇角微扬,似乎在笑,实际上没有任何笑意,“我知道你心里紧张刘病已,而云歌自从认识病已,就对他与众不同,很多事情上对病已近乎言听计从。可云歌既然当年未和你争,现在即使我伤了她的心,她又怎么会再去和你分享刘病已?你小看了云歌,更小看了自己,枉云歌将你视作姐姐。”
许平君藏在暗处的心思和恐惧被孟钰一语道破,眼泪一下全涌了出来。
这几日,孟钰和病已都忙着寻找云歌。病已对她和以往一样体贴,孟钰却对她十分冷淡。可她并不怕孟钰的冷淡,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可她凭直觉,感觉出孟钰也许怪她,但绝对没有气她,甚至还能理解她。她反倒对病已的体贴忐忑不安。
眼前的男子有优雅高贵的举止,有可敌国的财富,温和下深藏的是疏狂傲慢,不管是王爷还是霍光都不能令他折腰。
可本该是高高在上的人,却奇怪地拥有和她一样的灵魂,一种来自社会底层的阴暗和自私,以及为了卑微心愿而不惜付所有的挣扎。
她只的她的感觉十分荒谬,孟钰怎么可能和她一样?可她就是如此觉得,甚至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就有这种想法。
她藏在暗中的那些私心。那些不光明的想法,在他面前似乎都没有什么不对,都是十分正常的心愿和做法。
“孟大哥,我。。。。。。我就是怕。云歌聪明美丽,人又好,可她越是好,我越是怕。病已写的字,我不认识,可云歌认识;病已吟出的诗赋,我听不懂,可云歌听得懂;病已笑摆的围棋,我根本不解,可云歌知道如何回应病已的嘲笑,她只随手下了一子,病已就抚掌大笑。
而病已。。。。。。。我从来都猜不透他的心思,成婚前是,现在也是。有时候,我甚至连他究竟是高兴还是不高兴都看不出来。就拿这几日来说,我宁可他对我发脾气,怪我为什么知道云歌要走,既不告诉他,也没有尽力挽留云歌。可他什么都不说,连一句重话都没有,对我依然如往常一样好。怕我累着,每日做饭洗衣都是他干,怕我在家里气闷,带我出去散步。甚至说我最近笑得太少,讲笑话逗我笑,好象我们的生活中,云歌根本没有存在过,她的走对我们没有丝毫影响。孟大哥,我真的不明白病已是心思。我越不懂,越没底,就越害怕。我是个什么都没有的人,父亲有和没有差不了多少,母亲根本不喜欢我,在这个世上,我全部的所有只是病已。。。。。。我知道我不应该,可是我。。。。。。我必须要守着我唯一所有的东西。孟大哥。。。。。。对不起。。。。。。我必须要守着。。。。。。”
许平君边说边哭,说到后来,又是委屈又是抱歉,还有心事倾诉出来的释然,索性不管不顾的哭了起来,眼泪落得又急又密。
孟钰从榻上拿了条绢帕递给许平君,语气温和,“我明白。你做得没有什么不对。每个人都有权力,也都应该守护自己的幸福。”
许平君没有想到最应该因为云歌怪她的人,竟然对她没有丝毫怨怪,“孟大哥,我。。。。。。。”
心里越发难受,手中握着帕子,眼泪落得更急。
“平君,你虽然聪明,可你差了一点识人之明,眼界又局限于市井中,心胸不够开阔,所以你的聪明终落了下乘,只是小聪明。若是个一般的男子,你的能力足够应付,可病已不是一般的男人,你的自以为是也许有一天会害了你。”
许平君慢慢停止了哭泣,怔怔地望着孟钰。忽想起云歌临走前和她说过那句话,“孟大哥,云歌在走前,和我说过一句话,她说感情就像用手去握水,如果我太用力,拽得越紧,最后握紧的拳头中一滴水都不会剩下。我以为她是在说自己,原来。。。。。。原来她是说我?!”
孟钰的神情一黯。
许平君慢慢体会出云歌话中的意思和对她的担心。
刹那间,满心的后悔和难过,眼泪又涌了出来,“孟大哥,云歌,云歌她和你一样,已经看透我的心思。她那么急着走,固然是因为生了大哥的气,可也是因为。。。。。。因为我。”
孟钰淡淡笑着,没有说话,显然没有否认许平君的话。
对云歌而言,世间万物,再宝贵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情义才是她心中的珍宝,也才能留住她。
短短一日间,她发现自己失去了爱情,又紧接着发现拥有的友情也在猜忌中摇摇欲坠。那长安城还有什么可留念?
决然地转身离去,既是逃避开失望的爱情,也是尽可能保存剩下的两份友情。
那一夜间,云歌的心会如何痛?
那个曾经不染尘埃的世外精灵,已经不可能再轻盈地翩翩起舞。。。。。。。
也许她选择飞入长安,本就是个错误。
院中槐树的阴影下,静站了很久的刘病已,轻轻转身,隐入了院外的夜色中。
屋内的对话虽只听到一小半,但他们所谈的内容,他早已大致猜到。
出乎意料的是平君竟然和孟钰如此亲近?
他们两人从什么时候就有了这份投契?
许平君依旧低着头哭泣。
孟钰对她的气早已全部消散,此时只剩怜惜,“平君,你想守护你的幸福,可你的守护方法对吗?现在碰到的是云歌,她会让你,可如果有一日,病已碰到一个女子,也聪明美丽,懂得一切云歌懂得的东西,她却不让你,你该如何?”
许平君嘴唇翕动:“我。。。。。。我。。。。。。她。。。。。。。不会。。。。。。。”却没有一句完整的话。她想说,那么好的女子不属于她和病已的世界,可是云歌怎么进入了他们的世界?孟钰又怎么认识了他们?她想说,病已不会抛弃她,可病已难道会因为云歌就抛弃她吗?她又为何,每次看到云歌和病已说着她不能理解的话时就那么难受?
半晌后,许平君擦去了眼泪,抬头凝视着孟钰,轻声问:“孟大哥,你说我该怎么办?”
孟钰赞赏地笑了:“你总想用手去抓住离你很远的东西,为什么不尝试一下自己走得更近一些再伸手呢?“
许平君皱眉思索:“走得更近一些?”
“你说云歌能看懂病已写的字,你看不懂。难道你不能学着去看懂吗?可以问病已,可以问云歌,一天只学十个字,一年就是三千六百五十个字了。你说你听不懂病已说的话,云歌却能听懂,你为什么听不懂呢?听不懂的话,可以问云歌,这次听不懂,弄懂了,下次就可以听懂了。云歌书架上的书,如果你要看,她肯定会很乐意给你讲解。琴棋书画,你幼时不学是因为没有钱请人教,可现在你周围都是免费的先生,你若真因为这些自卑,为什么不可以努力把你的自卑抹去呢?”
许平君心内震动。她从没有如此想过!
她只顾着羡慕嫉妒云歌所拥有的,只顾着猜度刘病已的心思,却从没有想过自己,她总是暗自怨云歌,怨病已,殊不知一切的一切。她才是错得最多的一个。
“孟大哥,我懂了。我如果因为这些,觉得自己和病已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那么我应该做的是努力让自己进入病已的世界,而不是想芳设法把他拖进我的世界,或者阻止别人进入他的世界。”许平君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
原来似陷在一口井中,知道外面另有一个天地,可自己的天却只有井口那么大。
羡慕外面的天地,不满意自己的黑暗世界,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时间越久,只觉得自己的天地越发黑暗,那井越发的深,原本光明的人也渐渐变得阴暗。
她何尝没有痛恨过自己有负云歌对她的一片心意呢?她又怎么没有怀念过刚认识云歌时的坦诚明快呢?
她蹲在井底,想抓住自己的光明,可每一次的挣扎跳跃,都不是跳出井口,而是一次又一次的落下,在污泥里陷得更深。
现在,她已经知道如何爬上井口,走到外面那个天地的方法,虽然会很慢,可是她不怕,她会努力地,慢慢地顺着孟钰指点给她的梯子,走出她的阴暗。
孟钰道:“如果你想学任何东西,都可以来找我,我虽没有时间,可三月她们会很乐意教你。”
许平君起身向孟钰行礼:“大哥,谢谢你。”孟钰本要扶她,但听到许平君将“孟”字丢掉,叫的是“大哥”,心中倒是莫名地一暖,手就又缩了回来,任由许平君行了一礼。
许平君离去后,屋内只剩他一个人。孟钰随手拿起一卷书想分散一下心神,却看到云歌在旁边的批注,她的批注很奇怪,只是图案,如果喜欢就是一个笑眯眯的太阳,如果不喜欢就是一朵耷拉着的花。
孟钰看着那个神采飞扬的太阳,眼前闪过烈火浓烟中,云歌凄楚的眼神,猛然用力把书册合上。
云歌,你现在在哪里?
第668章:小突破
长安城,大司马府。
霍氏已经掌控了未央宫的侍卫,但侍卫只负责守护宫廷门户,并不能在宫廷内随意走动,所以霍氏对皇上日常的一举一动都不能及时掌握。要想及时得到皇上的一切消息,必须安排太监和宫女到御前侍奉,可宫廷总管于安是先帝任命,在宫内根基深厚,又对刘弗陵死忠,所以御前竟没有一个霍氏的人。
霍禹几次试探逼迫,都被于安不落痕迹地化解了,恼怒下,决定来个硬碰硬,看看这个阉人能有多大能耐。
趁皇上不在长安,身在骊山,霍禹命霍山精心挑选了一批刺客,去刺杀于安。只要杀了于安,日后宫廷内的一切都会好办。安排太监宫女也会随他们的心意。
却不料派出的好手一去不回,连尸身都找不到。而他在骊山见到于安时,于安一根汗毛都未掉,笑容依旧是那副阴恻恻的样子,他这才明白为什么连父亲都对这个阉人一直存着几分忌惮。也才真正理解父亲一再说的那句话“先皇不会挑一个庸人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上。”
霍禹在父荫庇护下,自小到大一帆风顺,几曾吃过如此的暗亏?气得肺都要炸,却只能在霍山和霍云面前大骂。
霍云劝道:“大哥,这事是我们擅自行动,未和叔叔商量过,所以就此揭过,以后都不要再提了。不然让叔叔知道,只怕罚我们跪祠堂都是轻的。”
霍山不服,“难道就让这个阉人继续在那里得意?我们送进宫的人,出了上官丫头的椒房宫他不怎么插手,其余哪个没有被他使阴招?这次折损了我多少好手?就白白折损了?”
霍云瞪了眼霍山,“二哥,你就少给大哥添堵了!这些好手也不算白折损,至少我们知道了于安这帮太监的实力,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等到日后想铲除他们时,心里有底。”又对霍禹苦劝,“大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叔叔为了收拾上官桀,隐忍了多少年?”
霍禹明白霍云说的全在理,若让父亲知道这事,只怕他更倒霉,这口气只能暂且吞下去,点点头,“云弟说得有理,这事就当没有发生过,以后谁都不许再提。于安。。。。。。”霍禹重重冷哼了一声,“你以后千万不要落在我手里!”
。。。。。。。。
“煎熬”二字,为何底下是火形,于安第一次真正明白。
这几日,皇上不就是如同在火上慢慢地烤着吗?每时每刻都是煎熬。
那个昏迷不醒的人就是那把火,把皇上的痛苦自责汇聚成汤,烧得越来越烫,越来越浓。
如果那个人永远醒不来,这锅天下最苦的汤滚沸时,皇上会怎么样?
于安打了个激灵,不敢再想。对自己喃喃说,“会醒来的。我们有大汉最好的大夫,有最好的药,一定会醒来。”
看见张太医出来,于安立即迎了上去,“张太医?”
张太医先给于安请安,张太医的父亲就曾在太医院任职,父子二人脾气都很耿直,话语间常得罪权贵,刘弗陵却很欣赏张太医这一句是一句的脾气,于安自也不敢轻慢,忙伸手扶起了张太医。
张太医道:“伤得太重,又耽搁了医治时间。在下医术有限,药石的效力已做到极致,现在只能听天命了。”
于安听到后,知道张太医刚才对皇上,肯定也是这话,心沉了下去,不禁长叹口气,对神色黯然的张太医摆了摆手,“张太医家学渊源,医术已经是太医院的翘楚,这事。。。。。。唉!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
张太医也是重重叹了口气,“世人都以为天下医术做高超的人是太医院的大夫,其实根本不是。风尘中多有藏龙卧虎之辈,在下听父亲提起过,很多年前,长安城内有一个人的医术可以说‘扁鹊再生’,我们和此人比不过都是沽名钓誉之徒。若他能给云姑娘看病,也许情形会大不一样。”
于安眼睛一亮,“那个人如今在哪里?我派人去请。”
张太医摇摇头,“若在下知道他在哪里,早就求皇上派人去请了,身为医者,却不能救人,那种无力感。。。。。。唉!听父亲说,那个人很多年前就离开了长安,早已不知去向。只希望他能收个有天分的徒弟,万万不要让一身医术失传。否则不仅是医界的损失,也是天下百姓的损失。”
于安失望之色尽显。张太医行了个礼后,脚步沉重地离去。
于安想进屋去宽解一下皇上,刚到门口,就听到屋内眉清目朗。此时男子正坐在女子身侧,为她吹萧。
皇上的萧音如他的人,清淡冷漠。
只是这一次的萧音和往日略有不同,清冷下流淌着思念多年的情愫。
于安转身退出了屋子。
珠帘的世界只属于他们,是皇上等待了九年的相聚。
刘弗陵看到云歌紧蹙的眉头,在他的萧声中有几分舒解,心中略微好过。
一曲终了,他俯在云歌耳边,轻声说:“云歌,我知道你不是一无所知。你一定可以醒来,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你答应过要来见我,你不能食言。。。。。。”
“陵。。。。。。哥哥。。。。。。”
刘弗陵的心骤然大跳,心头狂喜,立即策头看向云歌,紧接着却发觉那只是云歌昏迷中的一句胡话,人依旧是昏迷未醒。一瞬是失望后,心中又慢慢透出喜悦,还有丝丝缕缕的心酸。
云歌仍旧记得他,念着他。
明知道云歌听不见,那句“陵哥哥”也不是特意叫他,可他依旧极其郑重地握住云歌的手,答应了一声:“云歌,我在这里。”
云哥的眉头又蹙了起来,似乎很痛苦。
刘弗陵忙查看了下她的伤口,“伤口又疼了吗?”
云歌的眉目间似乎凝聚了很多的难受,唇在微动,刘弗陵忙俯到她的嘴边倾听。
“孟。。。。。。孟。。。。。。”
“陵。。。。。。。”
“坏。。。。。。石。。。。。。头。。。。。。”
“孟。。。。。。”
一声声近乎听不清楚的低喃,也似没有任何意义。
刘弗陵却在一声又一声的低喃中,心渐渐发冷,向着一个没有光亮的深渊沉了下去。
第669章:抢的就是你
也许是刘弗陵萧声中的情意挽留,也许是云歌自己的求生意志,云歌的病情渐渐缓和,烧也退了下来。
云歌睁眼的刹那,隐约觉得有一人在俯身看她,恍惚中只觉又是心痛又是身痛,无意识地叫了声:“钰,我好痛!”就像两人正好时,什么委屈和不高兴都可以和他抱怨。
话出口,立即想起孟钰已经不是她的孟钰了,心狠狠的一抽,待看清眼前的人,云歌如遭雷击,只觉一瞬间,她的世界全部错乱。
刘弗陵装作没有听见前面的字,柔声说:“再忍一忍,我已经让大夫下了镇痛药,等药效发散出来,就会好一些。”
云歌呆呆凝视着他,刘弗陵也看着她。
他的幽黑中隐藏了太多东西,只需轻轻一捅,她就能全部读懂,但她不能。她的视线猛地移开,缓缓下移,看向他的腰间。
刘弗陵从于安手中拿过玉佩,递到她面前,“我很少戴它。”
她怔怔看着玉佩,眼中有惊悸,有恐惧,还有绝望。
刘弗陵一直静静等待。
很久后,云歌扭过了头,眼睛看着屋子一角,很冷淡,很客气地说:“素未平生,多谢公子救命大恩。”
刘弗陵手中的玉佩掉到了地上,“当啷”一声脆响。
他眼内只余一片死寂的漆黑。
她的身子轻轻颤了下。
金色的阳光从窗户洒入,照在榻前的两人身上。
脉脉的温暖将男子和女子的身形勾勒。
屋内,却只有连温暖的阳光都会窒息的寂静。
她的眼睛依旧死死盯着墙角,很清淡地说:“公子若没有事情,可否让奴家歇息?”
他站起,十分平静地说:“姑娘重伤刚醒,还需好好休息。在下就不打扰了。万事都勿往心上去,养好身体才最重要。”作揖行了一礼,出屋而去。
她只觉心中空落落,脑内白茫茫。
似乎再往前一小步,就会摔下一个万劫不复的悬崖,她只能拼命后退,一遍遍告诉自己,她的陵哥哥是刘大哥,和许姐姐已成婚。
绝对,绝对,绝对不会有错!
绝对不会有错!
。。。。。。。。。。。。。
云歌还不能行动,为了镇痛,药石里添了不少安神的药,每日里昏昏沉沉,醒一段时间,又睡大半日。
醒转时也不说话,人只怔怔出神。
于安问云歌想要什么,想吃什么,她也像是没有听见,一句话不肯说,什么表情都没有。
若不是知道云歌肯定会说话,于安定会把她当成哑巴。
云歌只想把自己封闭起来,不想去接触外面的世界。她只想躲在她的墙角里,绝不想往前走。
云歌沉默,。刘弗陵也是沉默。
都在沉默中消瘦,都在沉默中憔悴。
两个近在咫尺的人,却好象远隔天涯。
刘弗陵又来看过云歌两次,可云歌每次都只盯着墙角,一眼不看他,说话十分客气有礼,可那种客气礼貌只会人人觉得她的冷淡和疏远。
刘弗陵每来一次,云歌的病势就会反复。
有一次甚至又发了高烧,搞的张太医完全不明白,病情明明已经稳定,怎么会突然恶化?
从那后,刘弗陵再没来看过云歌,彻底消失在云歌面前。
只有侍女抹茶与云歌日日相伴,于安偶尔过来查看一下她就饮食起居。
那个搅翻了她世界的人好似从未存在。云歌也一遍一遍告诉自己,没有错,一切都没有错!
她总在昏睡中忆起,梦中的碎片十分清晰。
深夜时,会听到隐隐约约的萧声,绵长的思念如春雨,落无声,却有情。
她没梦里的碎片中,似乎是欣悦的,有大漠的骄阳,有唧唧喳喳的故事,有嘻嘻哈哈的笑。
可她会在醒来后努力忘记。
清醒的时分,全是痛苦,各种各样的痛苦,根本不能细思,她只能什么都不想,什么都忘记。
一日午后,药力刚褪。
云歌似睡似醒间,半睁开眼,看到一抹淡淡的影子投在碧纱窗上。
她立即闭上了眼睛,告诉自己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都不知道。
中午的太阳,正是最烈。
那抹影子一直未消,她也一动不敢动。
听到于安细碎的声,那抹影子低低吩咐了句什么,终于消失。
她紧悬着的心才稍松,接着却有想哭的感觉。她一边告诉自己,没有道理,怎么能想胡乱哭?那只是个好心搭救了她的陌生人,一边却有泪印到了枕上。
从此后,每个中午,云歌人躺在榻上,虽然刚吃过药,本该最瞌睡,神思却总是格外清醒。
每个中午,他都会拣她吃过药的时分来看她,也都只是隔着碧纱窗,静静地站在院中,从未踏入屋内。
悄无声息地来,又悄无声息地走。
有时时间长,有时时间短。
屋内,屋外,这一站就是两个月。
一日晚上。
抹茶服侍云歌用过药后,云歌指了指屋中的藤椅,又指了指院内的紫藤架。
抹茶以为她想出去坐,忙说:“小姐,不可以呢!你伤得重,还要再养一段时间,才好下地。”
云歌摇了摇头,再指了指藤椅。
抹茶终于会意,虽不明白云歌想做什么,仍依言把藤椅搬到紫藤架下摆好。
云歌隔窗看了眼外面,又阖目睡了。
第二日。
刘弗陵来时,听屋内安静一如往日。他仍旧顶着烈日,立在了碧纱窗下,静静陪着她。
即使她不想见他,可知道她在窗内安稳地睡着,知道她离他如此近,再非不知距离的遥远,他才能心安。
于安来请刘弗陵回去时,看到藤架下的藤椅,皱了眉头。
抹茶立即惶恐地低声说:“不是奴婢躲懒没收拾,是小姐特意吩咐放在这里的。”
刘弗陵已经快要走出院子,听到回话,脚步立即停住,视线投向窗内,好似要穿透碧纱窗,看清楚里面的人。
于安惊喜地问:“小姐说话了?”
抹茶摇摇头。
于安不知道皇上和云歌究竟怎么回事,不敢深问,不过既然是云歌吩咐的,他自不敢命抹茶收了藤椅,遂只摆摆手让抹茶下去。
于安对刘弗陵低声说:“皇上,七喜来禀奏,霍光大人已经在上头的大殿等了一阵子了。”
刘弗陵没有理由会于安的话,反倒回身走到藤架下。一言不发地在藤椅上坐了下来。
于安又是着急,又是不解,刚想问要不要让人传话命霍光回去。
刘弗陵却只坐了一瞬,就又起身,匆匆离去。
于安看得越发糊涂,只能揉着额头,恨爹娘少生了两个脑袋。
。。。。。。。。。。。。。。
云歌的伤好得极慢,一半是因为伤势的确重,一半却是心病。
等勉强能下地时,已是深秋。
在榻上躺了两个月,云歌早已经躺得正副骨架都痒,好不容易等到大夫说可以下地,立即就想出屋走走。
抹茶想搀扶云歌,她推开了抹茶,自己扶着墙根慢慢行。
她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这里,这些事情在她骤然颠倒的世界里根本不算什么。
云歌沿着墙慢慢走出了院子。不远的一段路,却出了一头的汗。
太久没有走路,她实在讨厌软绵绵的自己。她还想顺着台阶再往上爬一段路,却已是力尽,腿下一软就要跌倒,身后的人忙扶住了她。
云歌本以为是抹茶,一回头,看见的却是刘弗陵,身子立即僵硬。
她急急地想挣脱他。
因为剑气伤到了肺,此时一急,不但用不上力,反倒剧烈地咳嗽起来。
刘弗陵一手扶着她,一手替她轻顺着气。
她想让他走,话到了嘴边,看到那双幽深的眸子,紧抿的唇角,她只觉心中酸痛,根本什么都说不出来。
她推开了他的手,就势坐在了台阶上。
把头埋在了膝盖上,不想再看,也不想再感知。
好象这样,她的世界就会如常。
刘弗陵默默坐着,眺望着下方金黄灿烂的树林,好似自言自语地说:“看到前面的树叶了吗?让人想起大漠的色彩。我每年都会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有空闲时,最喜欢呆的地方就是这里。白天可以赏秋景,晚上可以看夜空。这么多年,别的事情没有什么长进,对星象却很有研究,东宫苍龙:角木狡,亢金龙,氏土貉,房日兔。。。。。。”
云歌的眼泪一滴滴落在裙上。
东宫苍龙,北宫玄武,西宫白虎,南宫朱雀,还有角,亢,氏,心,尾,萁,斗,牛,女,虚,危,室,壁,奎,娄,胃,昂,毕,嘴,参。。。。。。。
她也全都研究过,翻着书,再对着星空找,日日看下来,竟比那些熟悉天象星斗的算命先生懂得还多。
她知道他会知道,也会懂得。
她知道“君心似我心”,却没有做到“定不负君意”。
她现在何来颜面见他?
刘弗陵太起了云歌的头,替她把眼泪擦去,“云歌,你我真素味平生吗?你真要我以后都称呼你‘小姐’,‘姑娘’吗?”
云歌只是无声地落泪,眼中充满痛苦和迷茫。
刘弗陵不舍得再逼她,“我送你回去吧!”
虽然吃了有助睡眠的药,云歌却一直睡不着,半也里听到隐约的萧声,吹的是十分熟悉的曲子。
原来一切都不是梦!
云歌辗转反恻了半晌,还是披衣服起来。
于安看到一个人躲躲藏藏地隐身到暗处,骤然大怒。温泉宫都有人敢窥伺皇上?
待到跟前,发现是云歌。于安摇头叹气,转身想走,却又转了回去,“云小姐,奴才有几句话说。”
云歌一惊,转身发现是刘弗陵的贴身随从,她没有说话,只默默站着。
于安踌躇了下,还是决定豁出去了,开始把刘弗陵这些年的日常生活像报帐一样报给云歌听:
少爷一直等着持发绳的人;
少爷爱看星星;
少爷偏爱绿色;
深夜里,少爷睡不着时,就会吹萧,可翻来覆去却只是一首曲子。。。。。。
一口气竟然说了半个多时辰,等他说完,云歌早已是泪流满面。
于安清了清嗓子,“云小姐,你这整日不说话算怎么一回事情?不管你心理怎么想,你总应该给少爷讲清楚。奴才的话说完了,奴才告退。“
刘弗陵倚着栏杆,默默看着满天繁星。
听到身后动静,以为是于安,却半天没听到说话请安,一回头,看到云歌正俏生生地立在长廊下。
刘弗陵忙走了几步,把身上的披风解下,披到了她身上,“怎么还没有睡?这里风大,我送你回屋。”
她拽住了他的衣袖,示意他止步。
云歌靠着栏杆坐下,侧头望着远处,将她在长安的经历淡淡道来:
“发绳被娘亲拿走了,我已经到长安一年多。来长安前,我还一直犯愁没有了信物,该如何找陵哥哥,却没有想到第一日就碰见了陵哥哥。。。。。。。”
刘弗陵听到有人和他长相相似,还有一块一模一样的玉佩,心中居震,但让他更伤痛的是天意弄人。
云歌淡淡地讲述着她又遇见了另外一个人,表情淡漠,好似讲着别人的故事。她不愿意提起那个人的名字,只简单地用一个“他”字,从相遇到别离,三言两语就交代过。可她扶着栏杆的手,拽得紧紧,脸色也是煞白。
“。。。。。。他是流水无情,我空做了落花有意。既然我已经违约,你也不必再遵守诺言。我的伤已经快好,也到我该告辞的时候了。”
刘弗陵扳着云歌的肩头,让她看着他,“你没有违约,这只是。。。。。。只是阴差阳错。云歌,如果你现在幸福,我会把珍珠鞋还给你,当年盟约一笔勾销。不过你已经决定斩断过去的事情,那我不想把珍珠鞋还给你。我不要你现在答应什么,但是希望你给我们一些时间,我只要一年。如果一年后,你还想走,我会把珍珠鞋还给你。”
云歌再难维持自己的淡漠,眼内珠泪滚滚,她猛然偏过了头。
她宁愿他骂她,宁愿他质问她既有盟约,怎么可以背约?宁愿他大怒,生气她的负心。
可他只是这样看着她,面容平静,语气清淡,似乎没有任何情绪流露,可那暗影沉沉的眼睛内是心疼,是苦涩。
刘弗陵用衣袖替云歌把泪拭去,“不要迎风落泪,太伤身子。”
他微微一笑,语气刻意地放轻快,“云歌,至少也该把未讲完的故事讲完,这都九年了,别的小狼,儿子孙子都一大堆了,我们的那只小狼却还在被你打屁股,打了九年,什么气也该消了,只是可怜了小狼。。。。。。。。”
云歌噗嗤一声,破涕为笑,可笑还未及展开,眼泪又落了下来。
第670章:被小觑了?
云歌不再拒绝见刘弗陵,只是两人之间的话依旧不多。
刘弗陵本就是话少的人,云歌却是因为心身皆伤,很多时候不愿意说话。
常常两人共在一屋,却半日都不说一句话。
有时候时间久了,守在外面的于安和抹茶甚至会怀疑,屋子内真有两个人?
虽沉默的时间很多,可两人自有自己的相处方式。
刘弗陵帮云歌找了琴,又寻了一大卷奇闻异志,两人抚一段琴,看一会奇闻传说。看到滑稽好笑处,她会微抿着唇笑,他会凝视着她,眼中也盛了笑意。
刘弗陵对云歌若对朋友,既不提起过去,也不提起未来,既未刻意亲近,也未刻意保持距离。
他的淡然态度影响了她,她面对他时,紧张愧疚渐去,本性中的疏朗闲适渐渐显露。
两人本就比常人多了一分默契,常常一言未说,对方已能知道自己的心意,此时相处日久,又慢慢地生了很多随意。
刘弗陵把宫里能找到的菜谱都命人搬了来,让云歌闲时看着玩。
有不少绝谱异方,还有一些讲述食材的相生相克,却多是只言片语,未成体系,云歌看得心神意动时。往往跺足叹气。
刘弗陵鼓励她提笔写食谱。
自古“君子远苞厨”,文人墨客不会愿意提笔去记录厨房里的事情,而厨师又不会写文章,难得云歌二者皆会,不如写一份食谱,记录下当代的饮食烹饪,为后来人留一份资料,省得以后的人也边看边叹气。
云歌豪气盈胸,决定从现在开始就整理笔记,为日后写食谱传世做准备。
刘弗陵却不许她动笔,只让她做好记号。
他处理完公事后,会帮她把看中的菜谱仔细地誊抄下来。
有些远古探讨食材的文章使用传说太多,文字又晦涩难解,他会帮她一一注释,把出处都写明,方便她日后寻根究底。
刘弗陵写得一手好字,字字都可以拓下,供后人临摹。
满幅小篆,彷若龙游九天,看得云歌忍不住击节赞叹:“传说李斯的一手小篆让荀子看后,三月不知肉味,当即决定破格收他做学生。荀子若还在世,肯定也非收你做学生不可,不过他若知道你用这么好的字来给我写菜谱,定要骂我无知妇人。”
刘弗陵的博文强知也让云歌惊叹。他的脑袋好象把所有书都装在里面,任何一个典故,不管如何生僻,他都不用翻书,看一眼就能想到出自何处,甚至哪一章哪一节。
云歌的身体渐好,身上的萎靡之气也渐去。静极思动,常常刻意刁难刘弗陵。
刘弗陵不在时,她就东翻西找,寻了一些希奇古怪的字句来考刘弗陵,从诸子百家到诗赋,从典故到谜语。
刚开始,刘弗陵提笔就给出答案,到后来,需要思索一会,时间有长有短,但也都能说出答案。
只要刘弗陵答对,云歌就算输,需要给他弹一首他指定的曲子。
日日下来,云歌本来极糟糕的琴艺,突飞猛进,云歌也从音乐中窥得了一个被她疏忽的世界。
云歌若赢了,刘弗陵就需做一件她指定的事情,只是云歌到现在都没有机会行使她的权利。
云歌日日输,输得一点脾气都没有,绞尽脑汁地想了又想,恍然大悟,这些书都是他命人搬来给她的,既然是他的书,那他自然都看过,如此相斗,她当然赢不了,要想赢,只能跳出这些书。
跳出这些书?
说说容易,云歌想着堆满几屋的书,脸色如土。
刘弗陵进屋后,看到云歌歪在榻上翻书,听到他进屋,眼睛抬都未抬,很专心致志的样子。
丫头抹茶却是眉梢难掩兴奋,站在门侧,随时待命的样子。
于安刚想帮刘弗陵净手,刘弗陵摆了摆手,让他下去,径直走到桌旁,拿起云歌出的题目。
“天上有,地上无;口中有,眼中无;文中有,武中无;山中有,平地无,打人名。”
话语直白浅显,却不好答。
刘弗陵凝神思索,先典故,再拆字,到化形,竟如一人合这句的意思。
刘弗陵想着不如放弃,让云歌赢一次。云歌生性好动,这个游戏是怕她闷,所以才不让她赢,好让她继续刁难着玩。
却在放下绢帛的刹那,恍然大悟,他是钻入固定思路了,谁规定“打人名”就是一个古人或者名人?就是书册上的名字?
这一个谜面,含了两个人的名字,云歌却故意不说清楚。
虽然云歌这个谜题出得有些无赖,不过就对他们两人而言,也勉强说得过去。手指从她所写的字上抚过,眼中有了笑意。
抬眼看到她唇角偷抿着的狡慧笑意,他心中一荡,放下了绢帛。
“我猜不出。”
云歌立即丢了书籍,拍手大笑,“抹茶。”
抹茶忙搬了炭炉,茶釜进来,显然主仆两人早已商量好。
云歌笑吟吟地对刘弗陵说:“我口渴了,麻烦陵公子煮茶给我。”
立在帘子外的于安也带了笑意,皇上自小聪慧过人,所学广博,神童之名绝非白得,吟诗作赋,吹曲弹琴,皇上都是信手拈来,可这烹茶嘛。。。。。。
有得看了!
刘弗陵很平静地蹲下,很平静地盯着炭炉,很平静地研究着。
云歌等了半晌,看他只盯着炭炉看,十分纳闷,“这个炉子怎么了?不好吗?”
刘弗陵平静地说:“我正在想这个东西怎样才能有火。如果你口渴,还是先喝点水,我大概需要一点时间才能弄清楚。”
他的表情太过坦然平静,让云歌想笑反倒笑不出来,云歌怔了下说,“我教你,不过只负责口头指点。你要亲手煮来给我喝,不然我就白赢了。下一次赢你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刘弗陵微笑:“肯定会让你喝到口。”
一个说,一个做,于安和抹茶在帘子外闷笑得肠子都要断掉。
毕竟有几个人能看到堂堂一朝天子,捋着袖子,手忙脚乱地生火,汲水,烹茶?
好不容易,茶煮好了,刘弗陵端了一杯给云歌,云歌喝了一口,顿了瞬,才勉强咽了下去,微笑着问:“你放了多少茶?”
“你说水冒如蟹眼小泡时放茶,我看罐子里茶不多,就都放了进去。放错了吗?”
于安和抹茶都是身子一抖,一罐子都放进了?皇上以为他在煮粥吗?
于安有些心疼地暗叹,那可是武夷山的贡茶,一年总共才只有四两三钱,这壶茶实在是很贵重!
贵重是极贵重了,可那个味道。。。。。。。
于安此时忽地对云歌的微笑有了几分别的感触,也开始真正对云歌有了好感。
起先坐得远,没有留意。云歌此时才看到刘弗陵的手有烫伤,脸侧有几抹黑迹,云的笑意慢慢都化成了酸涩,几口把杯中的茶尽数喝下,“不错,不错。”
云歌看刘弗陵想给自己倒,忙一把抢过茶壶,顺手拿了三个杯子,恰好斟了三杯。
自己先拿了一杯,“于安,抹茶,难得你家少爷煮茶,你们也尝尝。”
于安和抹茶面面相觑,云歌眉毛轻扬,笑眯眯地盯向他们,“你们笑了那么久,也该口渴了。”
于安立即快步而进,抱着壮士断腕的心,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下。
抹茶握着茶杯,喝了一口,嘴里已经苦得连舌头都麻木了,脸上却要笑得像花,“谢谢小姐赐茶,奴婢到外面慢慢喝。”
云歌的反应固然机敏,可刘弗陵自小到大,整日里相处的哪个不是心机深沉的人?
心中明白,面色未动,只深深地看着云歌。
看云歌面色怡然地品着茶。
他想要拿过云歌手中的杯子,云歌不肯放,他索性强握着云歌的手,把剩下的半杯喝了。
云歌愣愣看着他,他淡淡一笑,抽了一快绢帕给他,强笑着说:“你脸上有炭痕。”
刘弗陵用帕子擦了几下后,还有几点地方没有擦去,云歌看得着急,自己拿了帕子替他擦,缩手时,刘弗陵却轻轻握着了云歌的手,云歌身子僵硬,低着头,把手缓缓抽出,“我有些累了。”
刘弗陵脸色一黯,起身道:“那你先休息一会,晚膳晚点用也可以。”
云歌低着头没有说话,听到脚步声渐渐远去,她突然站起,叫了声:“抹茶。”
抹茶忙进来,听吩咐。
“你去和于安说一声,说陵哥哥的手被烫了。“
抹茶点了下头,一溜烟地出了门。
第671章:阴险独狼
云歌的身体渐渐好利落,只是那一剑伤得太重,虽有名医良药,还是留下了咳嗽的病根。
刘弗陵神伤,暗中命太医院所有的太医都去好好研究咳嗽的药方,有成者重赏。
云歌自己倒不在乎,“命能保住已经万幸,只的偶尔咳嗽几声,不要紧。”
山中无日月,时光如水一般流过。
云歌受伤时是夏末,等病全好已经冬初。
她尽力克制自己不去想那个人,白日里还好,她可以努力给自己找事情,可夜深人静时,却总无法不难过。
想着他如今也该和霍家小姐举案齐眉了,说着那和自己无关,可是当日风中他绾着她的头发所说的“绾发结同心”却总会突然跳到脑中,如今他应该替霍家小姐绾发插簪了吧。
庆幸的是,她对他的恨意淡了许多。
恨的滋味像是中了传说中的苗疆蛊毒,无数虫子日日啃噬着你的心,是痛中之痛。
云歌不喜欢恨人的感觉。
他负了她,她却负了陵哥哥。
山盟海誓犹在耳,却经不起世间的风吹雨打。
她经不住他的诱惑,他经不住世间权力的诱惑,所以她恨不起他,若要恨,她该恨的是自己,恨自己未带眼识人,恨自己太过自以为是。
看到刘弗陵进来,对着一炉熏香发呆的云歌急急跳起,刘弗陵眼睛一暗。
云歌知道自己想掩饰,反倒落了痕迹,何况她想瞒他也太难,索性不再刻意做欢颜,只静静看着他。
刘弗陵走到她面前,凝视了她会,忽地轻轻叹了口气,把她揽进了怀中,“怎么才能让你笑颜依旧?如果只需烽火戏诸侯,那倒简单。”
云歌本想推开他,可听到他那低沉的声音,声声都压得她心酸,她忽然无力,头靠在他肩头,只是想落泪。
如果有些事情从没发生过,她和他现在该有多快乐?
刘弗陵静静拥了她会,忽地说:“你昨日不是说养病养得人要闷出病来了吗?我陪你下山去散散心,你想去吗?”
云歌想了想,点点头。
于安听到皇上要去山下玩,忙去安排人手,皇上却不许,于安无奈下只能让人乔装改扮后,暗中跟随。
云歌一直不知道自己究竟身在何处,下山才发现她住的地方很偏僻,深隐在山峰层林间,要行一段路才到主山道,从主山道向上看,隐隐有一片屋宇连绵的楼台。
“这是哪里?”
刘弗陵沉默了一瞬,才说:“骊山。”
云歌对汉朝皇帝的各处行宫并不知道,所以也未多想,只心中暗叹了口气,原来离长安还很近。
他们来得很巧,正是赶集日。街上熙来攘往,热闹非凡。
今年是个丰收年,赋税又真正降了下来,盐铁等关乎日常民生的物品价格也比往年有了下降。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都神情祥和,买过家里必须的生活物品,还有余钱给妻子买朵绢花,给孩子买些零嘴,商贩们的生意好,心头眉头也是舒畅。打招呼间问起彼此的近况,多有笑语。
云歌微笑:“和我刚来汉朝时,气象已是不同,这个皇帝是个好皇帝,霍光也很好。“
刘弗陵第一次逛长安城郊的市集,看着人来人往,听着高声喧哗,和日常的深宫气象极是不同。
虽然喧闹纷杂,他却喜欢这种烟火气息。
因为正常,所以温暖。
两人常被人潮挤散,刘弗陵怕丢了云歌,索性握住了云歌的手,牵着她,在街道上胡乱走。
他们两人倒是随性,只是苦了于安,一双眼睛已经观了八方,还觉得不够用,可看到刘弗陵眉梢眼角隐带的温暖,他又觉得一切都值得。
看到广场上一群人围得密密实实,云歌立即拽着刘弗陵挤了过去。只听到前面的人一会大笑,一会惊叹,听得人十分好奇。
“模样长得真是惹人怜!”
“看这小点的样子!”
“这两个是兄弟吧?”
“看着像,不知道是不是双生兄弟?”
“父母呢?他们怎么单独跑到这里玩?不知道有没有吃过东西。”
云歌转悠了一圈,仍旧进不去,视线扫到他们身后亦步亦趋的于安,计上心头,“于安,你想不想挤进去看看?”
在刘弗陵的视线注视下,于安敢说不?他只能皮笑肉不笑地说:“想。”
云歌笑眯眯地说:“我有一个法子,很管用,你就大叫‘里面的是我侄子’,众人肯定给你让路。”
于安申请一松,还好,不算刁难。他运了口气,中气十足地吼道:“让一让,让一让,里面的是我侄子。”
外面的人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听到喊得急迫,纷纷都让了路,里面的人却是惊讶,也让了路。
“让一让,让一让,里面是我侄。。。。。。。”看到人群内的东西,于安的话咽在口中,差点没给呛死。
四周一片静默。
众人都默默地看着于安,表情各异。
只见两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猴子正在场中戏耍,此时人群突然安静下来,它们好似十分奇怪,挠着头,大眼睛骨碌碌地转,一条细长的尾巴在背后摇来晃去。
云歌强忍着笑,赶紧把刘弗陵拽开几步,和于安划清界限,小小声地说:“我们不认识他的。”
片刻后人群发出爆笑。
两只小猴子也来了劲,吱吱尖叫,又翻跟头,又抓屁股,兴高采烈。
有人笑着高声说:“不知道哪里跑来两只小猴子,我们正想着如果不管他们,大冬天的只怕要饿死,既然娃他叔来了,那就好办!麻烦娃他叔把他们领回家。”
于安脸色一阵白一阵红,云歌笑得直打跌。
刘弗陵怕她又开始咳嗽,忙轻拍着她的背,对于安吩咐:“于大哥,把它们带回去,等大一些放生到山中,也是于大哥的一件善事。”
于安愕然看向刘弗陵,很多年后的第一次直视。
刘弗陵扶着身边的绿衣女子,面上虽没什么表情,眼中却是笑意轻漾。此时的他不再独自一人高高在上,不再没有喜怒,他只是一个宠着身边女子的平常男人。
于安眼眶一酸,低下头,应了声“是”。
于安虽收留了猴子,却一直板着脸,云歌和他说话,他只嘴里“恩恩哼哼”,好象十分恭敬,却不拿正腔回答。
云歌向刘弗陵求救,刘弗陵拿了食物喂猴子,对云歌说:“自己闯的祸自己去收拾。”
云歌赶在于安身边,赔小心:“于大哥,我也不知道里面是两只小猴子呀!我以为是谁家走失的孩子。于大哥,给猴子做叔叔也挺好呀!你看这两只猴子多可爱!”
于安嗡声嗡气地说:“那么可爱,也不见姑娘说那是你侄子。”
云歌笑:“别说是我侄子,就是我儿子也可以!我娘是狼养育大,算来我的外婆是狼,有个猴子儿子也很好。。。。。。”
于安恼中也被云歌气出笑,“你亲都没成,就儿子,儿子挂在嘴边,不害臊吗?儿子他爹呢?”
于安刚说完,就想到云歌是娘,他是叔叔,皇上可刚叫过他大哥,那皇上不就成了两只猴子的。。。。。。
又是想笑,又是不敢笑,忍得十分辛苦。
云歌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偷偷瞅了眼刘弗陵,刘弗陵也正好看向她,两人视线撞了个正着。
他似笑非笑,几分打趣,云歌立即臊了个满面通红。
云歌跺了下脚,扭身就走:“你们两个合起来戏弄我!”
刘弗陵忙吩咐于安照顾好猴子,自己去追云歌,不想云歌走了不远,又一个急转身,匆匆往回跑,脸色十分难看,刘弗陵握住她的胳膊,“怎么了?”
云歌没有回答,牵着他慌不择路地跑进了一家店。
是一家出售陶器的店,宽敞的院子里摆放着大大小小的陶器皿,有巨大的水缸,还有小一点的腌菜坛子。
云歌左右环顾了一圈,根本没有可躲避的地方,听到外面传来的叫声,急切间,顾不得那么多,拽着刘弗陵跳进了一个大水缸中。
水缸虽大,可容纳了两个人后也是拥挤不堪,云歌和刘弗陵面对面,好似紧紧拥抱着彼此,十分亲密。
云歌轻声说:“我急糊涂了,他们又不认识你,我怎么拉着你也躲了起来?”
刘弗陵没有太多表情,眼中却有苦涩。
刘病已听到手下的兄弟说看见一个像云歌的女子,立即叫了孟钰,匆匆赶来。的确看到一个相似的身形,但他们还未走到近前,就看到那个身影在拥挤的人群中几晃后,消失不见。
寻了几个月,孟钰已经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消息网,从大汉到西域,可没有云歌半点消息,她就好象突然从人间蒸发,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他甚至连那夜厮杀的两方是谁,都查不出来。
他从刚开始的笃定,到现在的担心,他开始想那一夜云歌究竟有没有逃脱?是不是发生了意外?她究竟是生是死?
担心恐惧折磨得他日日不能安睡。
寻了一大圈,却找不到要找的人。两人站在陶器店外,都是黯然。
刘病已叹了口气说:“也许认错人了。”
孟钰沉默了会,蓦然一掌拍碎了身策做招牌的瓦缸,“一定是她。”
躲在水缸内的云歌,身子不禁轻轻一抖。
刘弗陵忙伸臂拥住她,好象要替云歌把一切伤害都挡开。
店堂内打瞌睡的伙计听到动静,出来探看,见人打碎了货物,刚想大骂,可被孟钰的森寒视线盯了一下,竟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孟钰扔了片金叶给他:“没你什么事,滚回去睡你的觉。”
伙计收起金叶,立即一溜小跑,跑回店堂,直接缩到柜台下,闭上了眼睛。
第672章:切磋刀术
孟钰对刘病已说:“她是在这附近不见的,命人把附近的几家店铺都搜一遍。”说完,孟钰亲自开始查看陶器店,不管大缸小缸,都是一掌拍下,将缸震成粉碎。
云歌一点都不明白他在想什么,利用她的是他,出入霍府的是他,想攀上权势的人是他,和霍成君拥抱亲昵的还是他,他既然要霍成君,为什么好要找她?难不成他还以为她能与霍成君共侍一夫?
刘弗陵看云歌脸色苍白,知道孟钰在她心中还是十分重要。正因为仍然在乎,所以才害怕面对,害怕自己的还在乎,害怕自己会情不自禁。
听到陶器碎裂的声音渐渐向他们的方向转来,刘弗陵附在云歌耳边说:“你若不想见他,我去替你把他挡走。”
云歌摇摇头。
孟钰外表看着是温润君子,性格实际上十分桀骜,现在他连那层君子的外衣都不用了,可见今日不翻遍了这附近,不找到她,他不会善罢甘休。陵哥哥只是不普通人,不懂一点功夫,哪里挡得住孟钰?
云歌忽地抓住了刘弗陵的手,“你帮我圆个慌,做我的夫君,好不好?我和他说我们已经定亲了,让他别再来找我。。。。。。”
刘弗陵眼中带了几分酸楚,温和地打断了云歌的话,“云歌,我们本就是有盟约的未婚夫妻。”
云歌语涩,不错,他们早就是交换过信物,有过盟誓的。。。。。。夫。。。。。。妻!
云歌抓着刘弗陵的手变得无力,慢慢滑落,刘弗陵却用力握住了她。
脚步声渐走渐近,云歌心中零乱如麻,害怕伤痛恨怨,羞愧温暖酸涩,全挤涨在胸间,撕着她,扯着她,一颗心就要四分五裂,只有握着她的那只手,坚定地护着她。
她用力握住了刘弗陵的手,朝他一笑,虽未及完全展开就已消失,可她的眼神不再慌乱无措。
云歌听到身旁的缸应声而碎,知道下一个就是他们藏身的水缸了,深吸了口气,鼓起全身的勇气等着面对孟钰。
孟钰举起手掌,正要挥下,忽然听到一人笑叫道:“这不是孟大人吗?”
孟钰顿了下,缓缓回身,负着手也笑道:“于。。。。。。”
于安忙摆了摆手,“都在外面,不用那么多礼了。我痴长你几岁,孟大人若不嫌弃,就叫我一声于兄吧!”
孟钰笑着作揖,“恭敬不如从命,于兄怎么在这里?”
于安笑着说:“出来办些私事,经过这里时,看到孟大人在敲缸,一时好奇就进来看一眼,孟大人若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尽管说话。”
孟钰笑着向外行去,“没什么大事,此店的伙计惹人眼烦,一时之气。难得于大哥到外面一趟,若有时间,容小弟做个东道,喝几杯。”
孟钰和于安一边谈笑,一边出了店门。
他们前脚刚走,立即有太监进来接刘弗陵和云歌,护送着他们从后门上了马车,返回骊山。
云歌脑中思绪纷杂,于安和孟钰认识,而孟钰对于安显然很忌惮,对于安的客气程度不下对霍光,可于安不过是陵哥哥的管家。
云歌沉默地坐着,刘弗陵也一直沉默,只听到马蹄敲着山路的得得声。
回到别院住处,刘弗陵让所有人都退下去,“云歌,你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云歌拿着簪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动着烛火,眉尖微蹙,“我以前觉得只要我对人好,人也一定会对我好,我以诚待人,人自然也以诚待我,可后来知道不是的,这世上的人心很复杂,有欺骗,有猜忌,有伤害。我不会去骗人,但我现在不再轻易相信任何人,可。。。。。。”云歌抬眼看向刘弗陵。“陵哥哥,我相信你,如果连你也骗我,我还能相信谁?我只想知道真实的一切,你告诉我。”
刘弗陵静静凝视着云歌。
云歌又看到了熟悉的暗影沉沉,里面翻卷着万千无奈。
云歌心酸,她是想要他高兴的,从小到大都是,“陵哥哥,你若不想说,就算了,等日后。。。。。。”
刘弗陵摇了摇头,“我的名字是三个字,并非两个字,刘陵二字中间还要加一个‘弗’。”
云歌正在挑烛火的簪子叠落,打灭了烛火,屋内骤然陷入黑暗。
云歌无意识地喃喃重复:“刘弗陵,刘弗陵。。。。。。陵哥哥,你。。。。。。你和汉朝的皇帝同名呢!”
刘弗陵坐到云歌身侧,去握云歌的手,入手冰凉,“云歌,不管我的身份是什么,我仍然是我,我是你的陵哥哥。”
云歌只觉得这个世界怎么那么混乱,陵哥哥怎么会是皇帝?怎么可能?
“陵哥哥,你不是皇帝,对不对?”
她眼巴巴地瞅着他,唯一企盼的答案显然是“不是”。
刘弗陵不能面对云歌的双眸,他去抱她,不顾她的挣扎,把她用力抱在了怀里,“云歌,我就是我,过去,现在,将来,我都是你的陵哥哥。”
云歌打着刘弗陵的胸膛,想推开他。
刘弗陵紧紧抱着她,不管她如何打,就是不让她挣脱。
云歌打了一会,终是大哭了出来,“我不喜欢皇帝,不喜欢!你别做这个皇帝,好不好?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在山里盖一个房子,就我们清清净净地生活,你不是喜欢读地志奇闻吗?现在的地志不全,我们可以亲身去各处游历,搜集各地风土气候传说,还有食物,你写一本地志奇闻书,我写一本食谱。。。。。。”
刘弗陵把云歌的头紧紧按在他的肩头,眼中是深如心髓的无力和无奈,只一遍遍在云歌耳边说:“对不起,对不起。。。。。。”
因为他的身份,他的生命中已经有太多无可奈何,所以他一直尽量避免再因为自己的身份而制造他人生命中的无可奈何。
他在吃过竹公子的菜后,不想因为他是皇帝就选择理所当然的拥有,不想因为自己的一个决定就让竹公子无可奈何。
可是他正在让云歌无可奈何,这本是他最不想的事情,却又是一个无可奈何。
。。。。。。。。。
已是万籁俱静,云歌却忽地从榻上做了起来,轻轻穿好衣服。
环顾屋内,并没有什么属于她的东西,转身刚要走,忽又回身,将桌上刘弗陵为她誊写的笔记装进了怀里。
云歌从窗户翻出了屋子,一路小跑,跑着跑着,却又停了下来,回身看向他的住处。
那里灯熄烛灭,一片黑沉,想来他正在睡梦中。
她想了那么多年,又找了那么久的陵哥哥,竟真和她想象的一模一样,她可以什么都不用说,他就知道她所想的一切,可是他为什么会是皇帝?
他是皇帝,难道就不是她的陵哥哥了吗?
云歌不想回答自己的问题,说她怯懦也好,说她自私也罢,她如今只想先躲开一切。
自从受伤后,她的脑袋就好似没有真正清醒过,一个惊讶还未完全接受,另一个惊讶就又来临,她现在只想远离所有的人和事。
终于下定了决心离开,一转身,却发现,不知道何时,刘弗陵已经静静立在她的身后。
黑沉沉的夜,他的眼睛也是黑沉沉的,看不清楚里面的任何东西。
云歌怔怔地看着刘弗陵,良久后,猛地埋下头,想从他身侧走过。
“云歌。”刘弗陵拿着一个东西,递到她面前。
云歌一瞥间,心中剧震,脚步再也迈不出去。
一只小小的葱绿绣鞋躺在刘弗陵的掌心,鞋面上一颗龙眼大的珍珠,正在星光下散发着柔和的莹光。
云歌痴痴地伸手拿过,入手犹有余温,想来他一直贴身收藏。
。。。。。。。。
“好,我在长安等你。”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你知道女子送绣鞋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
“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以星辰为盟,绝无悔改。”
。。。。。。。
那夜也如今晚,星辰满天。
同样的星空下,站着同样的人。
如此星辰,如此夜,不正是她想过无数次的吗?
只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如此苦涩?
。。。。。。。。。。。
刘弗陵的视线落在云歌手中的绣鞋上,“云歌,我只要一年时间。等待了九年,至少请给我一段时间去听你讲故事。九年里想必你又去过不少地方,我只想知道和了解你是做过的事情。也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告诉你我在这九年里做了什么,难道你一点儿都不关心吗?”
“我。。。。。。”
云歌语滞。怎么可能不关心,不想知道?无数次躺在屋顶上看星星时,会想陵哥哥在做什么。甚至特意把自己在某一天,某一个时辰,做什么都记下来,想等到将来重逢时问陵哥哥,看他在那一天,那个时辰,在做什么,有没有想过她?还有那些已经积攒了多年的话。。。。。。
刘弗陵从云歌手中把绣鞋拿了回去,“只要一年时间,一年后你若还想走,我一定将珍珠绣鞋还你,我与你之间再无任何约定。但是现在,我要你履行你当年的誓言。”
云歌忽地侧着脑袋笑起来,“陵哥哥,你真聪明。谁叫我当年是个小笨蛋,大了又是个大笨蛋?好!一年之约。”转身向屋子行去,“一年后的今日,我走时,就不用你相送了。”
刘弗陵负手而立,手中紧拽着绣鞋,望着云歌的身影慢慢走入屋子。
她已经进屋很久后,他依然立在原地。
微抬了头,看向星空。
夜幕低垂,星罗密布,恒久的美丽。
如此星辰,如此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