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千秋基业(第一更,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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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大王一个千秋基业!
这样的话,可是大逆不道之言。
仅凭这句话,搁过去甚至就可以治罪了。
如果不是因为陛下在这里的话,恐怕朱慈焕已经大声训斥了,为人谨慎的他自然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就在他欲命人将此人轰出去的时候,只听到陛下于一旁说道。
“读《左传》、《战国策》等书可见纵横家如何危言耸听,如何动以利害、如何巧辞服人的说服术。今天能再见先秦纵横家的风采,倒也是黄某之幸!”
朱明忠的面上带着笑,语中带着些嘲弄的意思。之所以如此,就是想要提醒朱慈焕,这人是在“巧辞服人”,先听他说。
“黄公子,在下所言非是危言耸听,亦非是动以利害、更非是巧辞服人!而是就事论事!”
吕安直截了当的反驳道,随后转向大王。
“大王,小民于南洋行商数载,深知南洋之事,南洋蛮夷之地,各有不同,此番回国后,听闻大王被分封于三宝垄,不知大王就国之后,意欲如何治国?如何拓业?如何抚夷?”
吕安的反问,让朱慈焕不由一愣,他可还真没有考虑过这个事情,其实,在他的内心深处,是抵触就国的,他更愿意留在南京。
“自然是以大明祖制为度。”
朱慈焕的回答,让朱明忠在心里叹了口气,那地方又不是大明,还以祖制为度,你当真是想要拖累朕吗?
“大王是大明宗室,自当以大明祖制为度,可是大王可知道,朝廷索取的三宝垄,不过是附近百里之地,百里之外,就是土人的马打蓝国,其国主苏丹有兵上万,奴隶数万,而且岛上蛮夷甚多,若是尽是祖制为度,不知大王如何以《明律》镇蛮抚夷?况且……”
看着朱慈焕,吕安危言耸听的说道。
“虽说陛下已经准许大王领兵,准大王复建三卫,这三卫之兵,确实有陛下给予补足,可是大王三卫不下万人,每月饷粮岂止数万,就国前有朝廷补充,但就国之后,大王又那来的银饷补充?”
朝左右看去,吕安摇头说道。
“这王府是陛下的,若是没有陛下发放的俸禄,大王恐怕连生计都成问题,又那里来的余钱发放饷俸,若是官兵无俸无饷,大王如何能就国镇蛮?”
接连的反问,让本就对于就国后要面对什么,没有多少准备的朱慈焕,变得更加惶恐不安起来。他甚至想到了父皇,不也是因为发不出俸饷,最后才落得那步田地吗?
相比于朱慈焕的慌乱,朱明忠反倒是煞有兴趣的看了一眼吕安,然后懒洋洋的说道。
“想来吕公子久在南洋,不知道,今时我大明银行业发达,自然有银行愿意贷款给各王,供他们发放俸饷,讨伐蛮夷的。”
像是给朱慈焕打吃,朱明忠冲他微微一笑。
“江淮银行肯定会愿意给你贷款的!”
朱明忠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皇家是江淮银行最大的股东,这么说的目的是为了让朱慈焕不至于慌乱。被他这么一提醒,朱慈焕才反应过来,对,陛下肯定会照顾他的,他是陛下的兄弟。
恰在这个时候,吕安于一旁笑道。
“银行的钱总归是要还的,而且利息甚至多,借款百万两一年的利息近十万,大王可知道,以三宝垄一地每年所得也不过区区数十万,不过只是勉强够付利息,到最后,大王是秦国大王不假,可银行却是秦国的债主,稍之不慎,那银行却能把秦国敲骨吸髓,榨个干净,到时候,大王以为如何?”
盯着吕安,尽管明知道他是在危言耸听,但是朱明忠仍然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那么几分道理,毕竟在20世纪,西方发达国家就是通过银行贷款去掠夺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对那些国家自然也是“敲骨吸髓”。而那些背负着沉重债务的国家,往往只是任由外国银行家敲诈。
被吕安的危言耸听吓了一跳的朱慈焕有些紧张的看着陛下,他看到陛下问道/
“哦,既然如此,那么想必吕公子必定胸有成竹,腹有良策吧,不妨说出来听听。”
笑看着这个三十几岁的吕安,朱明忠倒是想知道,这个“南洋人”有什么良策。
“黄公子可知道西班牙?”
发现在很多时候,秦王总会把目光投向这位黄公子,像是在征求他的意思,只以为他对秦王极有影响力的吕安,便把游说对象转移到了黄公子的身上。
“西班牙,你说的是盘据在吕宋马尼拉的西班牙人。”
“正是他们,那么公子是否知道,除了吕宋之外,西班牙于美洲尚有数倍于大明的殖民地!”
曾几何时,第一次知道西班牙居然有倍于大明的殖民地,吕安更是被吓了一跳,以至于接下来的几天中,都沉浸于这个消息中,不过让他意外的是,这位黄公子却完全不受影响。
“嗯,你说。”
朱明忠只是微微点头。
“看来公子对西班牙亦有所了解,那么公子可知道,西人是如何以区区千余人,以少统多,占据不下于我大明一行省之地?”
吕安深吸一口气,见秦王与那位黄公子都没有说话,才颇为得意的继续说道。
“西班牙人前往美洲,与我大明相似,都是率领有军队进入,也正因如此西班牙人的殖民也是军事化的。每到一处并击败原住民之后,他们就要建设据点,然后以据点为城。一旦据点或城镇建成,西班牙国王就会把周围的土地划给这支军队的将军以示奖励。这些土地的边缘部分则会被将军进一步划分给自己的士兵,其中骑兵能比步兵得到更多的土地。这是早期西班牙人的划地方式,在美洲如此,在马尼拉同样也是如此。”
略点下头,朱明忠并没有说话,对于西班牙人的这种殖民方式,他自然有一定的了解。到了后来,随着西班牙所占领的土地越来越多,他们根本来不及也没必要修建更多的城镇了。那些远离城镇的土地,就由殖民地的官兵们前去瓜分。于是便形成了一种更直接的划地方式:我看得到的地方都是我的,我看不到的地方,只要有用,那也是我的。这条河两岸是我的,那条路两侧也是我的。
由此,西班牙地主们的土地就有了一个特点:面积大。其中,最大的私人领地面积可达数百英亩。这些面积最大的私人领地,有一部分被用作农业,成为了超大型的农场。其它的则成了矿场或工厂,以开发新西班牙地区所出产的各种金属矿产。
见朱慈焕要开口,朱明忠便摇了摇头,然后说道。
“所以呢?”
“所以,小民以为,大王完全可以借鉴西班牙人的方法,将土地分配于官员、将领,就如同陛下的分封宗室一般。”
然后吕安又把话锋一转,目光转向秦王。
“陛下分封宗室为诸侯,而必须服从朝廷的命令,诸侯有为我大明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的义务,治理诸侯国,保卫国家。既然如此,那为何大王不能效仿周法,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士大夫以及兵士实行再次分封,将土地和土民分赐给他们。士大夫和士的土地、百姓皆取自于大王,自然要向大王承担服役、纳税、作战等义务。如此一来,大王非但不需要负担朝中官员和兵士的俸禄、军饷,而且他们也会主动为大王镇守土地,教化土民,毕竟,土地是他们的土地,而土民亦是他们的子民。”
吕安压根就没有提到吕家的生意,完全是一副为秦王出谋划策的模样,似乎大有一副毛遂自荐的样子,可他的话中却藏着他的目的分赐土地和土民,赐的是什么土民?土民为什么要为士大兵和士兵种田?
“这……”
朱慈焕朝着陛下看了一眼。
“这个办法,似乎于我朝赐赏士兵军业田相像。”
他的话声一落,朱明忠例摇头说道。
“完全不同,我朝赏的是田,而吕公子所说的是田与民,这无主之田可赏,可这民,又如何赏赐?”
在朱明忠的心里,实际上已经知道了答案,他几乎可以断定吕安为什么会来找秦王,完全是因为南洋的农庄之中,可没有什么农夫,都是奴隶!当然,这也是当地的特点,那里很多地方实际上仍然处到半原始半封建社会,这也使得那里的自由民少,奴隶多。
“黄公子,可知道在南洋各国皆行奴隶,荷兰人于巴达维亚种植园中,奴隶不下数万人,甚至还利用当地的“盗人制”,大量贩卖奴隶,而在三宝垄,奴隶也不下数万,南洋各素丹国更是掠奴贩奴,并皆以此为业,在马打蓝,更是将所有异教百姓,全部掠为奴隶,以供其役使。”
解释着南洋与国内的不同时,吕安又特意强调道。
“况且,将土民分属于士大夫和士兵,如此,更有利于大王施以教化,不出数载,他们必定会改从汉礼、言汉语,数代之后,自然可以化夷为夏。黄公子以为可是如此?”
第68章 竞争(第二更,求支持)
这天晚上,吕安说了很多,但是朱明忠仍然一条条的反驳着他,而在反驳之中,朱明忠偶尔也会点着头,直到夜深之后,已经完全了解了吕安的想法之后,朱明忠才示意朱慈焕送客。
“好,吕公子的建议,确实不失有可取之后,本王自会考虑一二,即便是他日不能尽数采用,也可为我秦国拾遗补阙,若是如此,到时候,必定需要向吕公子征询,到时候,还请吕公子切勿推辞。”
“谢大王!”
从大王的话语中,吕安知道自己需要告辞了,便是起身向朱慈焕再行行揖。
“小民这就告辞了。”
然后又向朱明忠行揖道,
“黄公子,你我改日再见。”
“我送吕公子两步。”
朱明忠也起身。
“不敢。黄公子如此,实在是让小弟不安。”
吕安忙又一次长揖。
“无妨。”
朱明忠笑着说道。
“坐了这么长时间,我也要走动一下,活动一下身子骨。”
“如此便多谢黄公子了。”
吕安又一次揖礼道。
“边走边说!”
像入府时跟在他身后一样,吕安仍然跟在他的身后。
“不知黄公子送在何处?”
“暂时就住在王府内。”
说话间,二人来到王府前院,吕安再次请朱明忠留步。朱明忠这才点头说道。
“好吧,地我就不送了,你就静候佳音吧!”
这一声静候佳音让吕安的心情猛然一动,他甚至急忙转让身长揖道。
“黄公子,若是此事能成,在下必定有重谢!”
重谢……
朕需要的那里是什么重谢啊!
看着吕安离去的背影,朱明忠于心底默默自语道,先前吕安的那番话,确实在他的心里掀起了一阵波浪,也正因如此,他才会亲自送这个人出府。因为的他的那番话,给他带来的启示。
从古至今,这各国自然有各国的法度和选择,有的国兴盛了,有的国衰败了,有的国为人吞并,有的强大了。冥冥之中,似乎有神明相助,其实全都是他们自己选择的事情。
对于将来各国会选择什么,朱明忠原本并不介意,子孙自有子孙福,自己的儿子,他都问不了那么多,更何况是那些宗室,之所以将他们分封出去。与其说是为了“镇蛮抚夷”,不如说是借着分封,让他们去传播华夏文明,让华夏文明在各地开枝散叶,这才是朱明忠的本意。
至于所谓的“球长”,朱明忠连想都没想过,一来是当不了“球长”,至于这二嘛,就是相比于实现的希望为零的“球长”,他更愿意建立一个全新的东方式的世界体系,这个体系不仅仅只是旧时的朝贡体系,而是建立在分封制上的朝贡,而大明的册封,是那些诸侯的合法性来源,为了换取这种合法性,他们则用朝贡的方式去表明对大服的臣服。
当然,在另一方面,这种册封的必然结果就是,国人会随着宗室的分封于世界各地,作为士卿、兵士以及平民前往各个分封地区,在那里建立起华夏文明的分枝,那些文明会自我发展,然后慢慢的具有部分自我特色,但是文明的核心,依然是华夏文明。
相比于秦国大一统一之后,那个故步自封的华夏文明。在这种几十个、上百个诸夏文明的竞争之中,华夏文明才会永无止境的发展下去。
西方文明为什么会在文艺复兴之后,在短短的几百年间,后来成为世界文明的主流,甚至重新标注了“文明”的含义,让世人遵从于他们的法则,遵守着他们制定的游戏规则。有人说是因为科技发展,而这种科技上的发达恰恰来源于竞争,来源于欧洲各国争霸所带来的文明进步的必然,但是本质上的欧洲文明,又发源于那里呢?
古希腊文明以及古罗马文明。这是欧洲文明的核心,只不过,最终他们在英国、法国、德国、荷兰、俄罗斯等等数十个欧洲国家之中,发展出了截然不同的文明,正是这些文明的互相撞击、角逐、影响,最终创造出了所谓的“现代文明”。
而朱明忠之所以选择分封,并不是为了“领土扩张”。因为那种蛮力的领土扩张,势必会带来很多问题,以大汉之强收不了西域,以大唐之盛吞不了高句丽,以大明之威亦难压安南。历史已经证明了,鞭长莫及的异域征服往往是很难持久的,几个贪官,就会让吞并毁于一旦。在朝廷发现的时候,恐怕就是为时已晚了。
既然如此,那就退居其次封邦建国!
封邦建国,或许是会带来分裂殖民地与本土的分裂,本土无法像控制殖民地一样,任命总督、官员,但是除此之外,又有什么区别呢?那些诸侯国为了自己的发展和生存,会千方百计的吸引移民,会发展经济与本土贸易。
即便是相隔重洋的,竞争也会在各个诸侯国之间上演着,在未来的一百年、两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尊皇室,攘夷狄,禁篡弑,抑兼并”都会是各国的基本信条。他们会齐心协力的“攘夷狄”,当然,这个“攘”是扩张、是吞并。
强者日强,弱者日弱。
华夏文明也会因此进入新的“竞争时期”,文明的碰撞与竞争,会促进文明的发展,而相对应的,也会有诸侯会竭尽所能的招揽人材,他们会像春秋战国时的君王一样,选择对国家最为有利的学说,他们会推行变法、改革,这甚至会让大明感受到压力,来自诸侯的压力。
那将是一个此邦不留可往彼邦的时代。
当今之世,非徒君择臣,臣亦择君!
三国时郭嘉所言,让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扬,从此之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时代将会结束,一个全新的时代将会开启。那个时代是自由的,当然,也是让人期待的。
只有在这种竞争的环境下,才会重现“百家争鸣”。而对于华夏文明而言,这种内部的竞争,势必将会带来一个更为璀璨的华夏文明。是由诸夏共同创造的文明。
甚至在这个过程之中,士的精神也会被重铸,在科举制中被扭曲的士的精神,也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他们不会再那里疾呼“不拘一格降人才”,而会为实现自我价值,奔走与各国。
当然,那时不再有什么“华夷之别”。因为诸侯既是诸夏,诸夏既是华夏。他们会不会再一次重现古籍中春秋战国时士的风采呢?
对此,未尝可知,甚至他都不知道,诸夏在未来会创造出什么样的华夏文明。
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至少,从此之后,朱明忠再不必担心人亡政息了,他不需要担心有朝一日,他的继承人或者朝中的士大夫,会改变开海通商的决策,因为诸侯国与大明的联系是紧密的,不仅仅是贸易上的联系,还将是血脉上的联系。这种血脉上的联系,不仅是皇室与宗室,同样也是士民之间的血脉联系。
这种联系是不可能切断,也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
不过,在此之前,必须要成功!
分封的诸位国必须要成功的立足于南洋!否则,又怎么可能会有诸夏呢?
对于立足,朱明忠并不担心,无论是王国、郡国或者镇国都备有兵马,完全可以击败所面对的土邦土酋。
唯一需要考虑的是,他们是否能够“化夷为夏”,如果不能归以华夏,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殖民,而不是西周时抚以蛮夷,以归华夏了。如果那样的话,无疑是失败的,毕竟,美国或者加拿大可以视为另一种不列颠文明的延伸,可印度以及很多英国的殖民地从来都不是!
一夜未曾安睡的朱明忠,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亮的,当他听到有侍卫禀报秦王前来请安的时候,他才抬头看了一眼窗外。
天亮了。
而他面前的是什么?
是厚厚一叠,足有数十页之多的纸,纸上密麻麻的写着他昨天用了一夜,做出的那个粗略的构想。而这个构思确实是受到了吕安的启示。
“臣参见陛下。”
毕恭毕敬的行礼后,待陛下说“免礼”之后,朱慈焕这才注意到,陛下似乎一夜未睡。
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腰身,朱明忠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然后问道。
“皇弟,昨晚睡的可好?”
“回陛下,臣昨夜尚能安睡。”
朱慈焕自然不敢有丝毫的隐瞒,他昨天晚上确实睡着了,但不能与过去相比,毕竟他也想了大半夜,想着陛下为什么来了南京,到了他的王府中。
“安睡是福,安睡是福啊!”
这么感叹着,随后朱明忠神情凝重的看着窗外,放松着眼睛的同时,沉声说道。
“可,朕却是一夜未睡,因为睡不着啊!”
陛下的话,让站于陛下身后的朱慈焕连忙请罪道。
“臣有罪!”
皇上睡不好,自己却睡好了,这不是大罪吗?当然在请罪的时候,朱慈焕并没有忘记请罪。
“请陛下恕罪!”
第69章 永远熄灭(第三更,求支持)
请陛下恕罪!
看着深揖过腰,在那里请罪的朱慈焕,尽管明知道他的请罪,不过只是一种为臣子的自保之道,但还是让朱明忠长叹口气。
作为皇帝弟弟的朱慈焕于皇权的面前都是如此的小心翼翼,更何况是其它人?
始皇帝一统天下之后的中国历史是一个什么历史?
就是皇权不断膨胀,就是皇权对士人风骨的不断打压,而曾几何时春秋战国是于那不卑不亢士人风度,为何甘愿为皇权打压,最终彻底为其所驱使?
是因为他们没有选择!
除了皇权之外,他们没有其它任何选择!
当今之世,非徒君择臣,臣亦择君!
在那个时代,士人有选择,相比之下,为了得到天下贤才,国君无不是礼贤下士。正因这种选择,才有了士人的风骨。
士人如此,贵族未尝不是如此,在士人被驯化同时,贵族同样也被驯服了。最后,士人消失了,贵族也消失了,只剩下了在皇权面前卑躬曲屈的士大夫,只剩下了为了获得权力不惜放弃一切的政客。
于心底长叹口气,看着朱慈焕,心情极为复杂的朱明忠说道。
“你我兄弟,自不必如此,朕之所以睡不好,是因为,要封你们去夷地,镇蛮抚夷,若是你们不能立国于那里,不能于异地开以宗庙、建以社稷,反倒身于夷手,为夷所欺,将来朕有可面目去见祖宗?”
看着朱慈焕,这个他名义上的弟弟,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极为凝重,他所担心的并不是什么不能见祖宗。
现在,即便是去见朱元璋,他也可以光明正大的、毫无愧意的去见他,因为他驱逐的清虏,恢复了汉人的江山,甚至他们还要感激他,因为他继承了大明的宗庙,而不是改朝换代。
“臣无能,让陛下如此费心,实在是万死!”
又一次长鞠,又一次展现了驯服,又一次心底的长叹,又一次让朱明忠坚持了最初的想法分封诸夏。只有如此,才能让那被驯服的人重新找回自由,让膨胀的皇权知道,自己从来不是唯一,让怀才不遇从此成为过去。
深吸一口气,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个纠缠下去朱明忠说道。
“直到昨天,朕才知道,有时候,朕太过一厢情愿,也许是因为了我们文明太久了,都忘记野蛮的模样了!”
是的!
文明的太久了,都忘记野蛮的模样了!
也许是因为国人文明的太久,或者说,进入文明的太早,已经至于都忘记了野蛮。忘记了这个世界奉行的是丛林法则,即便是你去制定规则,也必须要用丛林法则的方式去征服、去奴役之后,才能制定规则,而且这个规则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的。
“西周时期行国野制,当时的诸夏大多是首都以及几个稍大的城池控制一片区域,国民也限于城市附近的国人。后来经过几百年的教化同化之后,随着争霸战争的延续,国民资格被不断扩大,散处在偏远地区的人也渐渐被纳入国民范畴,国人就是居于国中之民,他们与统治贵族是同族,有较为疏远的血缘关系。周代之宗法制推行,由于按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顺序分封,最后总有人沦为平民。这样的平民就是称之国人。国人既与统治者同族,自然享有较多的政治权力。他们就是国野制里的“国”。”
面对着朱慈焕,一夜未睡的朱明一边踱着步子,一边说道。
“而野人,即居于野之人,亦可称为庶人。与诸夏并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他们的来源是被征服的民人。对一般被征服的部族和小国,则称之为“庶邦”庶人与“国人”之不同,在于前者是外族,后者是本族。他们的地位差别,表现非常明显的。国人与野人的地位自然也大不相同,前者是统治者,后者是被统治者。”
正因为文明太久了,即便是意识到这个问题,朱明忠仍然用美好的词汇去描述“国野制”,仍然试图以文明世界的方式去定意这种制度,最后见朱慈焕似乎还没有明白,他便直白的说道。
“失利一方的俘虏就会成为胜利方的奴隶或说奴婢,而这些奴婢被带到胜利方的统治范围内进行无偿劳作,即被称为“野人”,而胜利方的公民就是“国人”。野人和国人的区别。明白了吗?”
明白了吗?
面对陛下的问题,朱慈焕睁大眼睛,有些茫然的点着头。
“臣、臣明白了。”
明白了吗?
朱慈焕不明白,看着他的那副模样,朱明忠在心里长叹口气,然后对他说道。
“朕分封诸宗为诸侯,行的是周制,而你们到了封地,就要行周法,至于周法如何……”
思索片刻,朱明忠的手指轻点着那几十页书稿,这些书稿,正是他凭着回忆,回忆着史书中的国野制,以其为核心制定的“周法”,当然,所谓的周法,就是国野之别。
当然,这种国野之别,并没有彻底阻断“庶人”成为国人的渠道,他们同样拥有晋升渠道,晋升为国人的渠道。教育、军功等等,都可以让他们成为国人,这也是“抚以蛮夷,以属华夏”的本质,绝不同于西方的殖民。
天下大同……它的背后也是征服啊!
“你们可以去慢慢摸索,史书上有类似的记载,但只能给予些许皮毛,最后还要你们在实践中掌握,至于将来到了夷地,如何统治……”
沉思片刻,朱明忠想到吕安,便说道。
“可以吕安为臣,他有所图不假,可他了解南洋,知道何为国,何为野!”
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即便是从国内招募的所谓的“贤达”,也不一定知道如何处置那些问题,毕竟,国人已经几千年没有面对这样的问题了。
文明的太久,已经忘记了野蛮!
也正因如此,才会有历史上的数次野蛮对文明的奴役、摧残。可即便是如此,文明依然会忘记野蛮。相比之下,欧洲人却没有忘记野蛮是什么,也正因如此,他们轻易的殖民了半个世界。
也许,这就是命运,当欧洲从黑暗的中世纪的蒙昧中走出来之后,他们的文明仍然带有野蛮的气息,看似文明的他们,仍然用着野蛮的方法去处理着一切,他们的文明仅局限于自身。就像春秋时的文明仅局限于诸夏,对于诸夏之外,自然行以野蛮。
是了!
这就是文明与野蛮!
先秦诸夏时的文明与野蛮,在某种程度上,与欧洲后来标榜的文明世界以及野蛮人,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诸夏的区别是为了令他们归属华夏,至于欧洲人他们更为野蛮是为了奴役、为了役使。这才是两者本质上的区别!
而这也是为什么,当欧洲人进入文明之后,殖民地纷纷独立,而诸夏却成为华夏的原因。
最后拍了下朱慈焕的肩膀,朱明忠语重心长的说道。
“你我兄弟,朕只希望他日你能于南洋开以国邦,建千秋基业,如此,方可告慰父皇!”
语重心长的话语从朱明忠的话中道出之后,那言语中尽是对朱慈焕的期待,而感觉到陛下语中的关切与期待,让朱慈焕激动的说道。
“请,请皇兄放心,臣弟必定不会有辱父皇英名,不会让父皇让皇兄失望的!”
“朕知道,朕知道!”
点着头,朱明忠拍着朱慈焕的肩膀说道。
“朕到时候,必定会派一员大将助你拓业,助你在南洋站住脚的,朕能做的只有这么多,剩下的路,怎么走,最终还是要靠你,靠你的子孙后代,明白吗?”
又一次朱慈焕在那里感激涕零的感谢着陛下的恩泽,只不过相比于之前,还为他的驯服感觉到有几分不快,现在,面对他的感激时,朱明忠却已经对未来充满了期待,不仅仅是期待着他们在那里开邦立国,同样也是对华夏文明的期待。
甚至于这个时候,朱明忠已经意识到也许很快将迎来人生中重要的时刻,甚至这一刻超过了登极成为皇帝的一刻。因为那个人的,顶多是大明的。
多年来一直以振兴华夏为己任的朱明忠,终于找到了自己所期待的那一瞬间华夏文明将因此进行一个前所未有良性循环的时刻。
这种良性循环不仅仅只是文明内部的竞争,在文明于内部竞争的同时,在未来的一两百年间,亿兆明人……不,华夏人将会在前往诸夏,在诸夏开创新的纪元,这是属于华夏的新纪元。
对于欧洲人来说,这个大航海时代是什么?
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从大明走向大海的那一瞬间,属于欧洲人的大航海时代就已经结束了!
于华夏而言这个大航海时代将会是华夏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时刻!就像是周天子分封诸侯,最终奠定了九州、奠定了今天的华夏,而这一次分封,也必定要重新定义诸夏,奠定未来的华夏。
在这一瞬间,朱明忠想到的却是世界另一端,想到了那一句话。
“全欧洲的灯火都在熄灭。我们这一辈子是看不到它再亮起来了。”
在脑海中浮现这句话的时候,朱明忠心底自语道。
“永远不会再看到它能亮起来……”
第70章 猪圈般的欧洲(第一更,求支持)
位于位于西班牙瓜达尔基维尔河下游谷地的塞维利亚,是一座因为港口而兴盛的城市,同样也是西方世界最为知名的大城市之一,是欧洲通往美洲的门户。这座城市的富饶,依靠的是海上贸易和金银财富,同时也归功于共同生活与此的海内外人口基督徒、皈依基督教的犹太人、受过洗礼的摩尔人、奴隶、获得自由的奴隶、流浪汉、盗贼、妓女、贵族、平民,他们在这里共同生法着。也使得这里可以称得上是17世纪,最为国际化的欧洲城市。
这一天,由两艘军舰护卫下的两艘商船出现在塞维利亚的外海时,仍然在这座城市之中引起了轰动中国人来了!
三个月前,从巴达维亚撤回欧洲的荷兰人带来了一个震惊欧洲的消息明国,也就是传说中的中国,占领了巴达维亚,并且他们很快就会向荷兰派出使节讨论两国之间的冲突。
当然,这种冲突尽管是因为荷兰人偷袭明国的商船引发,一开始,这个消息被英荷战争的消息掩盖着,但是很快,加勒(锡兰)以及好望角相继被占领的消息,提醒着欧洲人,明国人已经到来了。
正当欧洲人开始在茶余饭后讨论着荷兰人的“狂妄”,去得罪一个比奥斯曼更为强大的东方帝国时,出现在塞维利亚的外海的中**舰以及商船,在这座城市引起了轰动。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西班牙并不是大明的敌人,至少现在并不是,当然这种不是,是因为大明需要西班牙输入的白银。当然在未来同样也需要其占领下的吕宋,但是现在,双方仍然是……朋友。
第一次驶入欧洲的船队,并没有莽撞的闯进港口,而是在塞维利亚的外海降帆,而在降帆的同时,赵风扬便遣派副官李一林登岸去见拜见塞维利亚市长,通知他关于舰队到访的事情,这是一种正常的访问礼节,旨在告诉对方,他们并不是怀有敌意。在李一林回来时“梁国”号二等战舰向岸上发了13响的礼炮,对方也立即答礼。
李一林一同回到船上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一名塞维利亚的港口官员也来了,他偕同几名最显要的贵族,登舰向李龙这位大明帝国的特使致敬,并邀请特使登陆。所有的一切都是遵循着西方的礼节。
作为特使特的李龙穿着一身品红官袍,他接受了邀请,与此同时,他又命令全舰人员整饰服装,穿上了白色的水兵制服,准备帆衍整队。所谓的“帆衍整队”,是一种海军特殊的礼节,只有在隆重的节日或对待极显要的人物时才举行的仪式。非但很特别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极具欣赏性,当然也是对舰上人员的考验。
在这个舰上人员都穿上他们最好的水兵制服,水兵们笔直地立正在帆杆的两端,所有人都尽可能地靠拢,手紧握着手,两臂张开,横系着绳索,防止他们跌落下去。在这种奇特的样子下,所有帆衍都挤满了人,一直到大桅楼。海员们用这个
姿势站着直到特使在岛上登陆为止。
在这个场合下,炮手们则全副武装列队在后甲板的左舷,水兵在右舷,甲板两边都排着队伍直到登陆梯口。当李龙从船舱经过时,全队向他行礼,并且奏军乐,到他离船才停止。
身为正使和副使的李龙与熊赐履两人同坐一只驳船,其他随员另外坐一只。于是“郑国”号上发了15响礼炮,岸上的炮台鸣炮同数相答。此时一切互相致敬的礼节都做到了。
塞维利亚的市长偕同当地的显要人士已在港口上准备欢迎物使驾临此地。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显得极为兴奋,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中国人,第一次有中国人造访这座城市。
“快看,他们来了!”
个头并不算高的马尔科斯甚至不由自主的掂起了脚尖,他看着那越来越近的驳船即将靠近码头的时候,立即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
“怀斯,真的是中国人!”
“似乎和印第安人的模样还是有些区别的。”
“他们的皮肤好像更白一些。”
“他们的衣服似乎有点像是摩尔人。”
“比摩尔人的衣服要漂亮很多!”
“我的天啊,那位特使可真年轻!”
在人们好奇的注视中,李龙与熊赐履终于登上了塞维利亚的土地,在这一瞬间,他们的心情是激动的,在经历了半年多的航行之后,他们终于抵达了欧洲。
“欢迎您的到来,特使阁下!”
马尔科斯向前一步,在他欢迎的同时,一旁的乐队已经开始演奏着乐曲,表示对特使一行到来的欢迎。
“谢谢你的款待,市长阁下。”
尽管穿着大明的品红官袍,但李龙却遵守着欧洲人的礼节,入乡随俗嘛。
而此时,整个塞维利亚这座见惯了世面的城市,都随着大明使团的到来,而沸腾了起来。人们争相恐后地挤在从码头前往市政厅的路上,想要一睹这个来自己遥远东方的中国使团的风采。
在市长的邀请下,与市长一同坐上马车的李龙充分感受到了他们的热情,热情的市民更是将道路围了各水泄不通。甚至还有许多少女不时的将鲜花扔到马车上,而此起彼伏的赞美声,更是此起彼伏。眼见这些西洋人如此隆重地迎接自己,使团的文武官员们无不是得意起来,更是用喜始不形于色来展现他们的天朝威严。
对于中国人,欧洲人是好奇的,即便是在塞维利亚这个充斥着来自全世界的各色人种的城市之中的人们,同样也是好奇的。对于明国,他们并不了解,而对于中国,几乎每一个人,都能说出想象中的中国的模样。
而过去,对于中国他们是想象的,但是现在,他们看到了一群截然不同的中国人,头上戴着精致的乌纱帽,穿着类似摩尔人的长袍。但即便是普通人,也能一眼看出来那长袍是用最上好的丝绸缝制的,胸前的绣着的动物也是极其精美的。
也就是在这一天,在蒙古人、在鞑靼人之后,塞维利亚的人们知道了在东方,除了野蛮的鞑靼人,还有一个文明的族群汉人。他们所向往的东方文明,正是汉人创造的。
至于野蛮的鞑靼人,他们只会破坏!
塞维利亚人的热情不仅仅是对特使,在特使与市长在港口见面之后,塞维利亚的军事指挥官同意特使的船队进港,准许船上的水兵分批上岸休整,而这也使得城市中的人们,能够直接的接触到明国人,尽管只是军人,同样也让船上的水兵能够接触到欧洲。
“你们要注意,我们是作为客人来到这里,要避免冲突,但也绝不能任人欺负……”
在上岸之前,尽管水手长在那里大声交待着注意事项,但是经历了几个月的航行之后,对陆地早就充满渴望的水兵们,无不是满面期待的望着这座城市,他们更是不时的摸着军装下,裤腰间系扣着的钱袋他们的钱袋中装着这个时代最流通的硬通货西班牙双柱银元。
美酒、美女,我们来了!
漫长的航行,使得每一个水兵都渴望着片刻的放纵,无论是任何时代的水手都是如此,这也是疾病被传播至世界的主要原因。
“你们要注意,一定要注意,必须要注意检查妓女的身体,么的,如果你们染上了花柳病,到时候,吃亏的可是你们自己,不要下面一硬,啥都忘净,明白吗?”
又一次,水手长在那里训斥着,可是他的训斥又有什么用呢?
看着那些水兵们朝着港口看去时,那一个个如狼似虎的模样,他知道,如果再说下去,指不定这些已经憋了几个月的水兵,就会把他扔进海里。
“好了,弟兄们……祝你们玩得开心!”
几乎是在水手长放行的瞬间,站在舷边的赵老六甚至都没有从舷梯上走下去,而是直接从船舷边跳了出去,顺着舷边的攀网直接下到驳船上。然后又踩着驳船往码头的走去,而这时他的弟兄们,甚至还在那里争先恐后的在那里挤攘着。
“老六,老六,等等我……”
随着老六后面跳下来的王二鹏,跟在他身后攘道。恰在这时,他看到几个恨不得露出那如西瓜般大小的胸脯的红毛夷向他招着手,就在他的魂被那白晃晃的胸脯吸引的时候,赵老六一把拉住他说道。
“别急,码头上的货色,有病的多,往城里找找……”
作为老兵的赵老六,对于某些东西自然极为精通,他或许心急,但绝不会为此陪上身体。
“他们怎么看我们像是看猴子似的。”
感受着人们好奇的目光,被围观的王二鹏显得有些不太自然。
“一样,咱们过去看红毛夷的时候,也是这样,习惯了就……”
就在赵老六话未说完的时候,脚下的稀软让他立即骂道。
“踩到屎了……怎么这么臭……”
恰在这时,风向的改变,送来的却是让人作呕的臭味,朝着前方看去,这路上随处可以看到猪狗马牛的屎便,甚至还有几头猪在道路间的泥洼中觅食……
第71章 碰撞(第二更,求支持)
1667年的春天,一群远渡重洋来的东方访客在欧洲上刮起了一股风暴!
其实有关大明使团即将到访的消息,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在欧洲各地传开了。这是被释放的荷兰殖民地官员以及商人们带来的消息。
虽然这个消息的可靠性让人怀疑,毕竟,谁会一边占领着别人的殖民地,一边派使团过来呢?似乎奥斯曼人就是如此。他们入侵着维也纳的同时,并不妨碍他们的使节是欧洲各国宫廷里最尊贵的客人。
尽管并不知道明国特使会在什么时候到来,但是绝大多数欧洲人都怀着极大的热情期待着特使的到来。因为他们来自黄金国度!来自于马可波罗UU小说黄金国度。
不仅仅是黄金国度,同样也是一个完美的国度。
在此时的欧洲人的眼中,中国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国度。对大明有着极高的评价,在他们的眼中,中国的政治是清明的,是值得他们学习的。对中国几乎所有的一切都是完全持推崇态度。
事实上,欧洲人对东方的向往已经持续了千年。当恺撒身着丝袍出现在元老院时,欧洲人就已经知道在东方的“丝人国”。三百多年前,随着蒙古人横扫欧亚大陆,他们第一次体会到了蒙古人的野蛮,随后他们又从马可波罗的口中得知了东方。马可波罗的游记,向欧洲人展示了一个遍地黄金,充满财富的梦幻国度。从卓此之后,这个黄金国度开始激励着无数欧洲冒险家扬帆远航去东方。
可以说,正是因为对于黄金国度的向往,使得欧洲拉开了大航海时代的序幕。
经过百年的努力,欧洲冒险家,终于找到了马可波罗UU小说的那个天堂中国。不过,此时的汉人早已摆脱了鞑靼人的统治。大明帝国取代了那个传说中大可汗。而那些从大明回来的传教士们的记述,也让中国在欧洲人的眼中真实起来,不再像过去一样,充满了梦幻的色彩。
不过即便是如此,在他们的眼中,大明仍然是他们心目的天堂在葡萄牙传教士的眼中,大明的每个小镇都像城市一样壮丽。即便广州的郊区都是幅员可跟里斯本相比。普通百姓的家居装修,都到了“令人惊羡”的程度,家家都是清雅的家居布置,房屋十分清洁,家具非常精致。每到夜晚时,河边更常有“文艺青年”吟诗奏乐。
至于西班牙使者则在福建的城镇里,看到了明朝城市里宽到“15骑可以并行”的街道,还有绿树成荫的城市。城市不但卫生清洁特别好,而且还有叫西班牙人连呼不可思议的“养济院”,可以收留乞丐和残障人士,还有“充足的大米供应”。市面上鱼肉的价格都很便宜,花一点钱就可以吃到丰盛的宴席。如此国度,简直是“全世界最富饶的国家”。
而无一例个的是,他们眼里的明朝人,更是非常健康:“男男女女都有很好的体质,匀称而且是漂亮的人”。生活更是考究,尤其注重公共卫生:“他们第一是极其整洁,不止在房屋里,也在街上。”明朝整个看起来就是个大花园,并有无可形容的宁静与安详,这样的明朝给欧洲人给欧洲人带来的感叹:“中国人的智识与能力,真是太高太大了。”
历史上这种近乎疯狂的崇拜,到了1793年马嘎尔尼的英国使团便嘎然而止了,但这个“大花园”到了清代,又变成什么模样呢?曾出使中国的英国使团成员巴罗描述道:康乾盛世时代的中国农村,简直是“极端的贫穷,无助的困苦”。尤其让他印象深刻的是,路边常见到遗弃的死婴,北京城周围每年就有九千多弃婴,场面令人震惊。所谓的“盛世”让英国人看到的是一个堕落停滞的腐朽帝国。
47年后的鸦片战争,英国人用军舰与大炮砸开了“天朝”的门户。中国从文明楷模变成了被人耻笑的对象。
而现在历史已经在岔路上偏离了它先前的轨迹。所谓的“大清”在西北苟延残喘,甚至就连康熙也改了年号,更不可能所谓的“康乾盛世”。1667年的大明仍旧是欧洲人心目中的天堂之国。远道而来的李龙一行人在这个时候,自然也是欧洲各国宫廷之中最为尊贵的客人。
但是在绝大多数时候,就像此时,来到西班牙的首都马德里,坐在马车中的李龙,总是能够感受到来自周围异样的目光。他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嘟囔道。
“熊副使,你有没有感觉怪怪的,似乎从咱们到了这,这一路上就像是在给人当猴看。”
“特使不要介意。西洋人就是这么热情的。其实咱们初见到欧洲人时也是如此。”
熊赐履笑着耸耸肩道,第一次见到西洋传教士的时候,他也是好奇的很。
“确实,”
鲁日满笑着说道,作为传教士的他,1658年七月抵达澳门,然后在杭州停留一年,继而辗转至苏州,并一度于此处效力于城防。在苏州他发展了一批天主教徒。后来他也是第一批进入清河书院任教的西洋教士。现在他做为大明使团的向导,引导着大明特使进入西班牙宫廷,并以此为契机引领他们进入罗马。
对于他个人而言,更是将此次大明使团的访问,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刻,并不仅仅只是传教,而是把大明带到欧洲。
“西班牙与我们一样,他们也是刚刚驱逐占领西班牙的异族人,曾几何时,他们也是遭受异族人的奴役,在这一点上,我们两国的遭遇是相似的。”
熊赐履意味深长地介绍道。在他的心目中任何一个于异族的奴役下争取到自由的国家都是值得尊敬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
“熊副使说得没错,当年伊温裕家亚半岛被摩尔人占领了长达近七百年的时间,在那七百年间,上帝的子民被异教徒奴役着,甚至在不断的迫害之中不得不改信异端,正因为他们对基督徒的迫害日益严重,所以才会进而激发起来北方基督教王国的宗教狂热与复仇情绪。他们不断的收得失去,直到1469年,卡斯蒂利亚公主伊莎贝拉与阿拉贡王子斐迪南成婚。他们两人并称“天主教双王”,两国亦趋于统一,并诞生了西班牙王国。1482年,格拉纳达发生内乱,新生的西班牙王国立刻南进,最终完成统一大业。十年之后,异教徒的势力被逐出伊温裕家亚。也是在那一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现在,在西班牙已经再也看不到异教徒,就像在大明已经看不到旗人一样。”
鲁日满神甫自豪的接口道。他口中的异教徒,也就旧摩尔人留下来的不管真假,都皈依了基督教。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里,他们被允许继续呆在西班牙,但他们和所谓旧基督教社区之间的关系总是不很融洽。其中假皈依的后来又被宗教裁判所筛洗了一下。
对对鲁日满“再也看不旗人”的说法,李龙和熊赐履只是微微一笑,他们知道,满清还盘据在西北,不过,他们相信,很快,他们就会被驱逐出去。
“你们是如何让那些异端改信天主的?”
对于西班牙人口中的宗教,或许熊赐履并不感兴趣,但是李龙却是兴趣十足,因为他注意到,摩尔人所信奉的宗教与爪哇等地的宗教相同,所以,他希望能够对那个宗教加以了解。
“非常简单,他们只有两个选择改宗或流放,绝大多数异教徒在现世和来世之间选择了现世,改宗基督教。”
鲁日满的回答,让熊赐履暗自警觉地问道。
“如果他们的改宗是虚假的怎么办?”
“那么自然会有宗教裁判所去强力镇压他们。”
鲁日满这么一番口无遮拦的话语,自然是让李龙和熊赐履两个人都暗自警惕起来。也许是因为注意到他们的变化,鲁日满又与一旁补充道。
“这已经是很好的选择了,如果是他们……”
指着马车外穿着长袍的摩尔人,他们无一例外的在脖间悬挂着十字架,以表明已经改宗。
“他们来到这里时候,对待基督徒如果不改宗信奉异端的话,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人头落地,因为杀死异教徒是他们主给予他们的使命……”
面对鲁日满的回答,无论是李龙也好,熊赐履也罢,他们两个都选择了沉默,他们理智的选择了不再询问这两个宗教之间的互相撕杀,这一切与他们并没有太多的关系。
只要对大明没有影响就好。至于已经产生的影响,这并没有什么问题,未来总会消失的。
“也许,南洋的封国应该认真的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正当李龙在心里这么盘算着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住了,庄严而又不失华丽的皇宫就展现在了众人的面前,而在皇宫的前方,西班牙的卫兵们正昂首挺胸的迎接着来自东方的客人。
在即将踏入欧洲的宫廷时,李龙显得有些紧张,而熊赐履则与他的身边轻声提醒道。
“没有什么,记住,你是来自天朝!”
第72章 南蛮(第一更,求支持)
来自天朝!
如果来自天朝的是使节,那么所引起的必定是轰动,无论是在任何地方。
但如果来的是天朝的大军呢?
兴乾四年的新年将过,不过只是将出正月,一只庞大的船队就悄无声息的从广州驶出途径海口,直指红河口。甚至都没有经过什么激烈的战斗,陆战队就夺取了河口越南人的要塞,然后舰队就逆流而上,直指升龙府,也就是几百年后河内,郑氏安南的京城。
当安南人面对这支来自天朝的大军时,瞬间就被明军气势所震慑了,三十余艘多桨炮船于红河中航行,而在红河两岸,近两万明军沿着河岸在舰队的护卫下,沿河推进。一时间,红河两岸的气氛好不紧张。然而明军却像是如入无人之境似的,完全无视于越南人的“严防死守”,大摇大摆地进行着自己的武装游行此时,郑主郑柞正率领其大部分兵马进入高平,再加上少量的人马部署在南方,用于防备阮氏的进攻,现在升龙府完全是无兵驻守,也正因如此,明军所过之处的安南地方官,无不是纷纷开城投降。
投降!
对于安南的官员来说,这并没有任何心理压力,毕竟,至少在名义上,他们是安南的官员,同样也是大明的臣子,安南毕竟是接受大明的册封,向天朝大军敞开城门,这又有何罪。
“现在郑柞在什么地方?”
坐于舰上的白文选,又一次出言询问道,在他的面前是高平来的莫敬宽,他是莫敬宇的弟弟,也是他们此次出兵安南的向导。
“回大王,那逆臣郑柞目前正率郑根、郑栋、丁文左等部于边境,试图阻挡天朝大军,可却全不知道,侯爷用兵如神,会从海路直取升龙,待到升龙府一降,那逆臣郑柞必定如丧家之犬一般!”
从去年郑柞率领号称十万的安南大军攻打高平,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夺下了高平。尽管已经献出国土,莫敬宇只能弃城遁往云南的镇安州避难,等待着大明主持公正。而在此期间,郑柞先后多次派出使节,都被赶了回去。面对大明不断增派的兵力,郑柞只得从南方再次调兵北上,以防备明军的进攻。同时千方百计的想要与大明与得联系。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经过长时间的等待之后,在升龙府一带兵力空虚时,作为此次入越的总兵,白文选出兵了,这一路上自然是锐不可当。
当然,这并不是白文选的计划,而是五军都督府参谋部制定的作战方案,从意识到海洋的重要性之后,尤其是在经历过缅甸以及辽东之战,海上取胜的经验之后。对于大明来说,战争的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战争是立体的。舰队在任意时间,把陆军送到任何一条海岸线上,或是沿海岸进攻,或是沿河进攻,而许多城市,往往都是沿河而建,这也为他们的进攻提供了便利。
“丧家之犬……”
冷笑一声,白文选冷哼道。
“越是如此,他就越会往升龙赶,通过中军,把速度放慢些,让姓郑的有时候赶回来!”
作为久经行伍的老将,白文选非常清楚,对于这样丧家之犬,他们最害怕的是什么,是失去自己的根基,而升龙府,就是郑家的根基。
“大王,为何不直取升龙府?大王,现在安南虽是郑主主政,可升龙府中却有黎主黎维祺,此人形同傀儡,天朝大军如果兵抵升龙,他必定会投降天朝,然后大王就可以命其下旨各地,命各地投降天朝,这样自然可以兵不血刃夺取安南。”
所谓的“黎主”其实就是后黎朝的“皇帝”,这关起门来称的“永寿皇帝”,虽说于大明来说,不过只是个笑话,甚至就是在安南,这个“皇帝”也被权臣郑家挟持近七十年,黎皇只负责临朝听政及接见使节,也就是“黎氏为皇,郑氏执政”,可即便是如此,对于在这里,这个皇帝也是一个颇有用处的象征。
象征!
仅仅只是象征!
“你不懂,不丢根骨头给郑柞,他又怎么会拼命赶过来,要是没有了这根骨头,没准,他就会领兵藏于深山之中,形同贼寇,如此,将来岂不让我军疲于奔命,整日奔走于山林,以平定贼寇?”
骨头……
提及骨头的时候,身为大明巩昌郡王的白文选所想到的并不是郑柞,而是自己,此战之后,他麾下的人马,就会被打散分予大明诸王补充其府卫,而他这个巩昌郡王的将来,又在那呢?
于一国为臣,这就是他的归宿,这个归宿对于他来说,未偿不是大明给他的骨头。其实,白文选并非没有其它的选择,只不过相比于交出兵马,前往京师,他更愿意往藩国之中,至少于那里,作国家中流砥柱的他,不需要担心为他人谋害,况且……他是为桂王的大臣。
就是一根骨头啊!
这根骨头不仅让他愿意叼咬他,就连李来亨听说也接受了,甚至还自请去除了王号,无非就是为了生存罢了!
现在,白文选只是把另一根骨头丢给了郑柞,剩下的只要让他追着就行……
正像白文选计划中的一般,几乎是在得知明军没有从云南或者广西打进来,而是改从红河口攻入大越的消息,身处高平的郑柞就立即命令侄子郑栋率领三万人马赶回升龙府,随后又亲自率领大军南下,完全不顾刚刚夺取的高平。
“明人狡猾!”
在往升龙府赶回的中处,郑柞愤恨不平的说道。
“我屡屡派的使节求见黔国公,可是皆被黔国公驱赶,他们根本无意与我大越安好!现在明人更是趁我等领兵于高平时,意图攻取升龙,灭我根本,实要是可恨至极!”
如果现在有选择的话,郑柞恐怕连肠子都悔青了,毕竟,当初他之所以选择出兵高平,一来是为了惩戒莫家,夺取高平统一越北,至于这二来,就是想借此与大明取得联系,自从接受了满清的册封之后,于大明的眼中,大越就是乱臣贼子。尽管他屡次派出贡使,但是贡使屡屡于被赶了回来。
以小事大,总是要百般谨慎,当初他也没有想到,满清会败亡的那么快,如果不是因为满清入主中国,他又怎么可能有会接受满清的册封?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选择出兵高平,就是想要通过攻打被大明册封的高平,然后与明朝取得联系,那时候他的算盘打的很好,只要一打高平,莫敬宇必定会向大明求救,到时候,明朝就会派遣使节过来,正好顺势请求进贡,请求大明的册封。当然,他压根就没有想过趁机取代黎家,从他的高祖自任“都元帅总国政尚父平安王”,就掌握大越官吏任免、征税、抽丁、治民等权,地位世袭,人称“郑主”,到他这里已经传了第五代,与大越皇帝又有何区别?
“父亲,当时,为何北朝不愿纳我为臣?难道仅仅只是因为父亲曾接受清人的册封?”
跟在父亲的身边,骑在马上的郑根有些不解的问道,他很难理解明朝的举动,于他的口明朝,变成了北朝,即便是国力弱小,也不妨碍他自称南朝,就像他们对待老挝真腊等地“蛮夷”自称为“汉”一般。
“现在北朝皇帝,不同于历代北朝皇帝,他虽说出于皇家,可却也是起于草莽,此次出兵我大越,难道……”
难道是想效仿永乐?想要夺我大越国土?
“不会啊,现在他们还没有解决清虏,为何会如此狂妄,居然意图吞并我南朝?”
尽管非常清楚大越不过只相当于大明一省,但是仍不妨碍郑柞自称“南朝”,自从交趾于唐朝分离中国之中,同样传习儒学的他们就于南方继承了中国的华夷之辩,以华夏自居,更是对真腊等国建立了他的“朝贡体系”。这也是他们自称“汉”以及“南朝”的原因。
当然,因为曾被大明狠狠的收拾过一顿,也就是关起门来在自家称王称霸罢了,对于明朝来说,仍然只是明朝委任的土官,不过只是在几年前,黎氏才被永历册封为安南王。
“父亲,此次北朝发兵数万犯沿河北上,意图直取升龙府,如果让他们夺了升龙府,到时候其必定会以永寿帝为傀儡,令我大越各城太守投降,所以孩儿以为,不如……”
压低话声,郑根悄声说道。
“斩草除根,趁升龙还在我们郑家之后,诛尽黎家之人,如此,自然可绝后患!否则,万一要是黎维祺与北朝勾结,只恐怕必将为我郑家之患!”
过去,没有人干涉的时候,世代黎皇为了保命,只能听由郑家的摆布,现在明军来了,黎家的人还会那么老实吗?
儿子的建议让郑柞犹豫片刻,弑君,对于郑柞来说,并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毕竟在接过平安王的王位时,父亲就曾经有过交待,时机成熟时可以取尔代之。
现在的时机或许不成熟,但如果黎家与明朝勾结,那郑家可就全完了!
“嗯……”
沉吟一声,郑柞并没有反对可也没有赞同,而是对儿子吩咐道。
“传令下去加快行军速度,我们要赶在他们之前返回升龙,万万不能让皇帝落入明人手中!”
第73章 君臣(第二更,求支持)
天朝大军的速度被耽搁了!
对于升龙府的黎家“宗室”来说,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一个个个无不是心急如焚却又不敢有丝毫言语,可是私下里无不是派出家奴去打探消息。
即便是在宫里头,对于自称“大越皇帝”的黎维祺来说,他同样关心着天朝大军何日才会到来,一如往日般的询问着身边的太监。
“听说是因为这红河两岸水田密布,再加上方才下过几场大雨,红河涨了水,所以田间尽是积水,所以才挡住了北朝的兵卒。”
总管太监阮久文于一旁恭顺的回答道。
“如此,可真是佛祖保佑我大越啊!”
尽管表面上黎维祺这么说着,甚至还要那里对阮久文吩咐道。
“要立即派人去请平定王回师,千万要抢在北朝兵的前面,万万不能让他们夺了升龙,毁了我大越的基业!”
虽说黎维祺嘴上说的倒是颇符合他的身份,可是那双眼中一闪而过的失望,却显露出他真实的想法。
对于身为傀儡的黎维祺而言,相比于像现在这样做为傀儡,成天小心翼翼唯恐被郑氏废掉的他,更希望大明天军的到来,然后他就可以借大明的手,把郑氏逆贼通通诛杀,重新夺回大权。
毕竟,他是大明册封的“安南国主”。
既便是重新将高平归还莫家,然后再与阮家三分天下,又能如何,至少那个时候,他能活着,他的子孙后代都不至于像他这样,活得如此的担惊受怕,唯恐一不小心便赔了性命。
对于外人来说,他是永寿皇帝,是大越的皇帝,可实际上呢?
即便是在这宫中,他都不敢大声说话,因为这宫中从太监到宫女,又有几人不是郑氏的人?
甚至就连忙这总管太监,说是姓阮,可实际上却叫黎笋,虽然姓黎,但却是郑家的远门旁枝,他净身入宫,就是为了监视他,为了让他不敢有丝毫异动。
郑家挟天子已经七十余年,为何不干脆篡位夺权?
杀了朕!如此反倒干脆利落!
尽管心里这么想着,但是每每黎维祺面对郑家人时,还是小心翼翼的,他不想死,也怕死,人谁能不怕死呢?
几代黎家人,之所以愿意当这个傀儡,不正是因为怕死,因为贪生,因为至少这样,他们能够活着,能够在这宫中享尽人间的富贵,至少那郑氏对皇帝还保持着表面上的尊重,从来不曾短少过宫里的用度,甚至还时常为宫中挑选秀女,让他至少还能够享尽人间的绝色。
可是,但凡有机会,谁又愿做这个傀儡呢?
过去,黎维祺不曾想过,他如同黎家的几代人一样,终日沉迷于美色之中,沉迷于饮酒做乐中,因为那个时候,手中无兵、无官的他们,根本就不敢也不能挑战郑家,因为代价是惨重的。
其实,即便是他乖顺的做个傀儡,最终的结果又是什么?
无非还是一个死!
他的祖父就是被郑松胁迫自缢而死,随后他才会拥立父皇为帝,甚至他自己在二十年前,也清都王郑的逼迫下将皇位禅位给儿子退位。郑挟持他的儿子南下讨伐阮氏,在长德大败,御林军损失惨重。此时儿子身死于乱军之中,如此他才复位,甚至就在三年前,如果不是因为害怕引起明朝的不满,他也可能因为一次的失言,被郑家杀害。
但是现在,现在天朝大军打了过来,郑家自寻死路去招惹天朝,天朝天子的雷霆之怒,又岂是郑家所能抗拒。
这也让黎维祺看到了机会,看到了重新执掌大权的机会。
只是黎维祺并没有注意到,当他的目光中闪露出那么一点失望之色的时候,站在他到身边的阮久文仍然觉察到了,尽管他沉默不语,但是还是把这件事记在心底了。
大家都在观察着彼此!
当天中午,阮久文在皇上午休的时候,便出了宫,直接去了皇宫西侧不远的西定王府行,在王府中对公子郑度行完了礼,郑度便问道。
“你现在出宫,可是有什么要事?”
“是!”
阮久文低着头答道。
他原本是姓黎,但却是郑家的远门旁枝,为了让郑家照顾家人,他才选择进宫为太监,而进宫的目的就是为了监视皇帝。
“哦,是什么要紧的事!”
“是皇帝!”
“皇帝?”
郑度诧异的看了他一眼。
“他有什么异动吗?”
“皇帝现在每日都会询问北朝大军的进度,如果小人所料不差的话,他必定已经通过宗中之人,与北朝取得联系。”
“哦!”
郑度一听,眉头顿时紧锁,留守升龙的他,就是要为郑家看住皇帝,现在皇帝居然已经心生异志了。
如果父亲碰到这件事,会怎么办?
想到临行前父亲的叮嘱,郑度沉吟片刻然后说道。
“我听说,最近皇帝似乎有些身体不适。”
皇帝的身体不适?
虽说他的话说的很简单,但阮久文还是从他的话中听出了他的打算,心头稍紧,但仍然回答道。
“皇帝本无什么大病,只是身子积虚太久,再加上终日沉迷于女色,所以身子骨远比一般人虚弱。只要静心护养,还是会好起来的,但若是继续这样沉迷女色,奴才只恐怕皇帝身子有亏!”
表面上看似是在回答着郑度的问题,但实际上阮久文知道,他需要给皇帝找个御医了,然后通过御医告诉外界,皇帝的身子弱,随时都有可能不久于人世。
“好,就按你说的去办。”
郑度点点头,就像是在做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似的。
“是!”
阮久文离开了王府之后,然后便先去找御医,商量如何更快地医好永寿皇帝的“病”,什么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皇帝必须要有病。但是皇宫内的规矩和外面的规矩是完全不同的,从请脉到书写病案,开药方,再到寿药房配药,煎药,都有一整套的定制,是不能更动的,所以,所有的一切都必须遵从规矩,只有如此,才能让皇帝“病倒”。
到了下午的时候,永寿皇帝的病情就突然“加重”了,人也越来越没有精神,吃不下东西,也越来越消瘦了。几个御医都是如此异口同声的私下里回答着众人的答案,但是他们的心中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害怕,更多则是后悔,悔当初不该应召入朝,皇帝有没有病,他们自然再清楚不过,他们更知道,如果不让皇帝有病,就一定会因此而丢了性命,那才叫亏呢!
于是个个心急如焚的,在那里演着一场戏,一场为皇帝治病的戏。甚至在用药治疗等方面,仍是互不相让。
只不过,皇帝到底有没有病,恐怕只有他们的心里才知道。
当然,做为病人的黎维祺也知道自己有没有病,只不过,身在宫中的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病人,至少在外臣的眼中,他成了病人。此时的他,正和往日一样,看着大臣教授太子读书。
对于已经年迈的黎维祺来说,只有四岁的儿子黎维,是他唯一的希望,尽管他的生母是郑玉,是郑家的女儿,可是现在他只有这一个儿子。
而教授太子文章的是史官范公著,他是朝中少有的不惧郑氏权威的大臣。不过他注意到今天范公著,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目光投来时,总显得极为复杂,心知他必定是有事的黎维祺,在太子的课业结束后,以询问课业为名留了下来。
“范卿,可是有事上奏?”
“臣,臣万死!”
见四下无人,范公著连忙长揖过顶。
“范卿为何如此这般?”
“臣,臣听闻陛下,陛下已经染疾,所以,所以……”
瞬间,黎维祺明白了,看着神情悲痛的范公著,心如死灰似的他,喃喃道。
“该来的总会来的,总会来的……”
什么染疾,分明是想,是想要害朕性命啊。
“陛下!”
又一次,范公著喃喃道。
“臣无能,不能救驾,臣无能啊!”
天下总归还是有忠臣的,可这个忠臣,不过就是一个百无一用的史官罢了。
这么多年郑王直接在御座左侧与他并排而坐,甚至连入朝趋拜、上奏具名等臣下礼节都一并豁免。这样的权臣,早晚是要杀他的。
现在,只是早晚要来的事情今日来了罢了。
“臣无能、臣无能……”
看着范公著不住叩头请罪的模样,黎维祺思索片刻,然后猛然一咬牙,在这一瞬间,他下定了一个决心。
“范卿不必如此,郑氏专权,又岂是一日,今日他欲害朕,朕自是难保性命,朕是要死了!”
尽管贪生怕死,但是面对生死的时候,黎维祺还是做出了一个决定。于是他又继续说道。
“范卿于我大越是忠心耿耿,所以朕只求卿替朕做一件事!”
“臣敢不从命!”
范公著抽咽着说。
“郑氏专权多年,于我大越早以为万民所怨,更以小犯上,进犯天朝,所以,朕决定……”
黎维祺用近乎咬牙切齿地态度说道。
“请天朝大军助我大越讨逆!”
第74章 入夷(第一更,求支持)
皇帝驾崩了!
对于兴乾四年或者说所谓的永寿7年的越南人来说,这似乎并不是件让人觉得惊讶的事情。所有人都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一朝郑王一朝黎皇。
从郑家专权以来,这大越的黎皇就与郑家的郑王互相交替着,每每郑王继位前,都会或杀黎皇或逼黎皇退位,然后以幼子为帝,这样才能够继续挟天子号令大越。
这一次,尽管郑王尚未年迈,可是天朝大军前来讨逆,仍然让郑王感受到了危机,唯恐黎皇投奔天朝的郑家,自然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
让皇帝驾崩。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也都清楚,但是这并不妨碍一路急行赶到升龙城下的郑柞恸哭并命人为永寿帝发丧,全军将士穿白衣,然后发誓为皇帝报仇,于升龙城外迎战明军。
这一天天色晴朗,一望无际的天空中没有一丝的云彩。在升龙城附近的一处高地上平阳侯靳统武正率领几个军官用望远镜观察着地形,升龙城位于红河南岸,红河两岸是一片平原,平原上尽是连绵的水稻田。由于前些日子刚刚下过雨,此时艳阳照耀下的水田,就似一片片镜子似的。站在土丘上的靳统武甚至感觉到那镜子反射的阳光。
“既然是江南,恐怕也不过如此吧!”
看着连绵百里的水稻田,本身就是农夫出身的靳统武忍不住称赞道。虽说他是陕西人,可这些年在南方,却也知道,像这般肥沃的水田,即便是在大明,也是不多见的。
“侯爷,此战之后,咱们可就被陛下流放到这里了!”
胡顺都的语气中多少带着些许不满,广州的花花世界又岂是这样的蛮荒之地所能相比。
“顺都不要胡言乱语!”
靳统武轻声斥道。
“今上令你我为宗室卫,是爱护你我,若是不愿,你大可交出兵权,回家做你的安乐侯,如此可好?”
被靳统武这般一通训斥,胡顺都便不再言语了,看着身边的几名马思良、王道亨等人皆是一副不甘的模样,靳统武便继续说道。
“你们不要忘了,今日我等能于此地,全是大王向朝廷力争的,若非是大王不惜已身,难道各位真准备螳臂当车,与朝廷数十万大军抗衡吗?”
他这么一说,原本还面带不甘的众人,无不是面露苦笑,他们确实不敢与朝廷抗衡。
不是不敢,而不愿!
这几年,他们早就沉迷于广州的花花世界中了,与朝宫廷抗衡?代价是什么?无非就是身死族灭。他们这几年积攒下的家业以及家中的妻妾又该如何?谁人又能舍得?
甚至,他们中的不少人,原本都已经打定主意,如果晋王一意孤行。若是朝廷打来的话,他们是不介意投降朝廷以保住自家的荣华富贵。
原本晋王上了京,他们以为一切都结束了,可谁曾想,朝廷却有意把他们安置在安南,而且还让他们自己领兵打下来,如果他们不打,或是打败了,会怎么样?
到时候,天子的雷霆之怒,又岂是他们所能抗拒得了的?
很多时候,他们都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他们只是随波逐流。
哎……罢,全当这里就是江南吧!
至少,将来,能为一国的开国之臣,如此,岂不比在大明提心吊胆的好些,至于广州的花花世界,那里虽好,可万一要是没了性命,又如何能享受?
就在他们心情复杂的站在这片土地上的时候,在他们的身侧不远处一群炮兵正忙碌地安置十二门九斤炮。沉重的野战炮在草地上压翻了草皮,留下了一道道清楚的车辙印。在尽是水田的红河平原上想找一处这样适合部署大炮地方,在这个时候,也显得有些颇不容易。
至于步兵一队队穿着红色军装的明军,现在即便是晋军,他们也是明军的组成,就像曾经的忠义军一样,都是明军,自然需要穿上明军的红色军装,不过在这里,他们穿的却是一层薄布缝成的军装,在骄阳下,官兵们立着的红色方队,竞争是于水稻田间。
似乎,这里并不是一个适合进行线阵作战的地方。
而在远处一小股一小股的明军骑兵正在四处搜寻着,相比于旧时矮小的军马,经过两代改良之后的战马,体形虽说仍显矮小,但是已经显然超过过去许多,让那引起骑兵,显得极为威武。
而在他们搜索警戒着侧翼的时候,忽然间他们发现了骑着马的越军骑兵,明军骑兵立飞似地冲了过去,远处的树林中隐约窜动着几个身影,然后闪动几下后便想幽灵般又消失在了林子里。
那是越军的斥候。
相比于明军的红色的军装,越军的斥候往往穿着绿布或者黑布衣服,可以轻易的隐藏于林子里,这一路上,明军已经多次遭遇了越军的斥候,自然熟悉他们的那一套。于是他们立即兵分两路,杀进了那片树林。
尽管正式的战斗还未打响。但双方的斥候已经开始暗中撕杀起来了,几天来双方的撕杀是互有胜负,凭着对地形的了解,明军的斥候并没有站到便宜,反而吃了几次亏。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最终决定胜负的不是斥候间的冲突,而是双方当面锣对面鼓的撕杀。
同样的土坡上的军官们,虽然是在那里谈着与战争不相关的事情,但是他们的眼睛向四周观望,但心中却不断的盘算着那边越军的动态。他们不停地注视地平线上出现的黑点,看着越军在远处调整的队形。
“居然有六十多头战象。”
忽然靳统武放下了望远镜,冲着周围的弟兄笑说道。
“六十多头战像,这郑王可是下了血本了!”
战象是南蛮各土邦最大的特点,曾几何时,李定国也曾用战象一次又一次的击败清军,甚至他们的战象,就来自安南,当年册封安南王的代价,就是安南进贡三十头战象和象奴。
不过现在,战象已经从晋军中淘汰了,当初的广州之战,尚可喜的战象就没有起到什么用处。而且事实也证明,在火铳的铅子下,原本看似无敌的战象,虽说披有重甲也是不堪一击的,更何况还有大炮。
不过,尽管如此,靳统武仍然显得极为谨慎,心知此战关系着晋军上下五万弟兄将来的他,不能不谨慎,只见他指着铺在马背上的简易地图向一旁的几个军官指派道。
“马思良,诸位待会儿一旦我军主力同越军主力交火之后。你便乘机带领人马直取越军的左翼,孙营长你们炮兵营在到时候,务必解决对方的大炮。然后骑兵截断敌人的退路,如果他们往东边逃,就趁势追击将其歼灭。”
靳统武的部署可以说是中归中距,甚至是稳扎稳打,在过去的几年间,晋军同样也在学习着忠义军的打法,不断的火器化,使得他们必须要适应火器时代的战术,在这一点上,晋军距离明军精锐颇有差距,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显得极为谨慎。
实际上,在五军都督府的战斗力排序上,晋军的战斗力只能排到中下,甚至不及收编的闽军,因为晋军出身于流寇,这也决定了他们在纪律性上,无法同正规军相比,甚至按他们的战斗力,顶多也就是以为只能给明军的主力以忠义军为基础的主力部队在战场上打打下手。
可是谁也不曾想到,现在他们成了主力,不过用来攻打安南,倒也足够了。
“诸位兄弟,废话我就不多说了,这一次不仅仅关系到大明,更关系了五万弟兄的将来,将来弟兄们能不能于这里安居乐业、繁衍生息,可全看今天了!”
只见周围诸将立即自信的向靳统武保证道。
“侯爷放心,我等今天必定将安南夷杀个片甲不留。绝不会在这城方丢了咱晋王的脸!不就是一群安南夷嘛,弟兄们随老子杀蛮夷去!”
“杀蛮夷,杀蛮夷!”
马思良的话语引来了身后士兵们一阵欢呼。
虽说晋军之中有不少都是出身于西南夷以及平南夷,可是他们现在他们大都会说汉话,早就把自己当成了明人,提及“杀夷”时,他们的眼中非但没有丝毫的犹豫,甚至还闪烁着期待的目光。
他们期待着能够在战场上证明自己,然后用安南蛮夷的脑袋,向身边的汉人弟兄证明,他们也是明人,当然也是汉人。
山蛮为夷,出山为汉!
他们早就已经是汉人的一部分了!
对于他们的这种心态,靳统武并不知道,他看着这些士气高昂的这些兵士,不禁也被感染了,心潮澎湃的他微微一笑,举起手中的马鞭指着远方的越军中军的旗杆大声喊道。
“今天我等于此并非是于此地杀蛮,而是为诛尽天下乱臣贼子,那郑贼既弑主之乱贼,安南百姓苦郑久矣!我等天朝天军来此,是为了还安南百姓以朗朗乾坤,为是为了杀乱臣贼子!”
第75章 镇守(第二更,求支持)
不以百姓为敌,只诛乱臣贼子!
这当然只是……借口!
就像当年陈朝被权臣黎季(胡季)所篡,建立胡朝。成祖闻之后,既然发兵南下征讨,将之消灭。当然,然后就是遍求陈氏子孙,欲立为国王,安南官吏耆老说已被胡季所“灭尽,无可继承陈后”,并向明廷提出“安南国本交州,愿复古郡县,与民更新”。
有借口,总比没有借口要好。
也正是这个理由,使得明军的士气顿时为之一涨。与此同时,明军的鼓点响起了,一队队明军排着线阵,踩着鼓点朝着越军的阵列前进。
“明军来了!”
郑柞的眼睛盯着稻田间行进的明军,看着那红色的线阵,他的神情显得颇为难看,领兵几十年的他,一眼就看出来相比于御林军(郑军)那乱哄哄的阵营,明军的阵形整齐不说,而且行进时也不见丝毫混乱,单就是这一点,就是御林军拍马难及的。
“父王,可以先发炮试探了!”
越人接触火炮的历史,甚至不比明朝晚,从弗郎机到长蛇炮,越人都曾经大量生产,在升龙府就有铸炮厂,郑阮几十年的战争中,双方同样也是大量使用火器,郑根的建议当然是基于过去的作战经验。
在距离超过两里的距离上,越军的火炮突然发话了。虽然炮声隆隆响声但是因为距离的关系,作用却非常有限。这样的炮火并不能阻止明军前进的步伐。而此时明军的鼓声变得相对急促一些,士兵们的步伐也在加快,随着这节奏分明的鼓声一队队明军迈着整齐的步伐开始向越军的阵地挺进。
与此同时明军的野战炮也开始压制起对面阵地上的土炮。刹时震耳欲聋的隆隆声几乎掩盖了鼓点的声音。当双方的距离拉近至500寻(米)时,鼓声再一次随着军官的口令停止了。明显有些凌乱的明军再一次在士官们手中横置的长枪阻挡下,排好了队列。
然而在整个过程中,越军除了最初放的那几十炮之外,并没有采取其他什么措施迎战。他们依然在前列着里地之外排列着所谓的阵形一个个凌乱的方阵,而且大都是手持刀枪,火铳的数量有限,显然,他们似乎并不擅长使用火铳。
土坡上的靳统武从望远镜中看着的越军的情形不由的皱起眉头来。照理来说这个时候,越军军应该有所行动才对啊。
怎么到现在还是傻站在那里动都不动。
难道有什么计谋不成?
不但步兵没动,就连战象以及骑兵也没有动,对于南蛮的作战方式,靳统武并不陌生,按道理来说,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开始出动步兵,在战象的掩护下冲击明军的阵形,然后他们少量的骑兵会在侧翼伺机攻击。
尽管没有同安南蛮打过,但是靳统武曾数次与缅蛮打过,他们的打法可以用“笨拙”来形容,完全没有任何章法,很多时候,甚至就是一窝蜂的冲过来。
其实,如果换成其它的对手,郑柞没准早就已经命令大军出击了,可是树是影,人是名,毕竟面对的是北朝大军,与其它的诸蛮不同,北朝曾无数次的侵入“南朝”,对于北朝的畏惧,实际上一直都隐藏在所有安南人的心底,也正因如此,郑柞才会谨慎,再谨慎。
已经从4里开外,将指挥的位置前置至少不到2里的靳统武看着眼前纹丝不动的越军。尽管并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策略,但是他并没有继续与越军玩下去的心思。
于是他放下手中望远镜,向身后向传令官命令道。
“命令炮兵攻击越军火炮,给他们提个醒!”
已经两次转移阵地的炮兵,在得到这个命令后,那些已经甩了一身泥的炮长们,立即连忙发出口令道。
“炮手们各就各位!”
在之前转移火炮时弄的早就像泥猴似的炮手们,也迅速的跑到指定位置,像过去的训练时一样,为火炮装上炮弹。
“放!”
随着炮兵队长的口令声接连数十团烟雾笼罩了炮兵阵地,数十枚炮弹“嗖”的一声朝着越军的炮兵阵地飞去,他们首先从明军官兵的头上掠过,发出一阵尖锐的呼啸声,然后又掠过越军的头顶,就在越军步兵松下一口气的时候。炮弹落在了越军火炮附近,圆形的炮弹并没有立即爆炸,而是喷吐着白烟,片刻后在那些越军尚不知所以的时候,突然剧烈的爆炸扬起一团团烟云,滚滚硝烟瞬间吞噬了越军的炮兵阵地。尽管巨大的爆炸声和滚滚的硝烟看起来着实壮观,但是实际上造成的杀伤非常有限,因为定时的引信并不会在第一时间爆炸,再加上滑膛炮的精度,所以越军的炮手大都避开了这轮炮击。
不过尽管如此,郑柞还是被那滚滚的硝烟吓了一跳,这时候,他才想起来“北朝火器犀利,堪称天下第一”的说法,再看那边被硝烟吞噬的大炮,在本能的感觉到一丝恐惧的同时,同样也意识到,这样守下去,并不是好办法。
“父王,再这么守下去的,他们就是用大炮轰,也能把咱们的人轰没了!”
世子郑根的话立即引得周围将领的赞同,他们还没有同明军打过仗,自然担心明军下一轮炮弹要是落在阵形中,肯定会轰散队形。
“大王,如果御林军的队形一乱,到时候,极有可能让敌有机可乘,以末将之见,当立即冲杀过去,杀北军个措手不及。”
丁文左的话声刚落,那边又立即有其它将领纷纷言道。
“大王,北朝兵已经数年不知战事,而我大越兵卒无不是久经沙场的宿将,一但近身,必可以一当十!”
能不能以一当十估且不说,但确实,这郑阮之争持续数十年,这安南兵确实打了几十的仗,确实也能谈得上是久经沙场。
但是他们显然也忘记了,明军同样也是久经沙场,而且靳统武等人无不是纵横驰骋数十年,自然没有一个轻与之辈,但很多时候,人们总会一厢情愿的被自己的优势蒙蔽双眼。
不过在郑柞被众将游说的时候,宣光镇镇守武公的神色却变幻不定,武家世代出任宣光镇的守将。传至武公,称少傅宗郡公,原本地郑柞看来“他“恃其山川险远,阴蓄不臣之心,僭称王爵,伪立朝班”,又跟后黎朝的死敌莫朝余党“屡有交书往复”。”对其自然不甚至放心,不过虽然武公虽有这些罪状,但后朝朝廷仍顾念其先世曾参与后黎朝的中兴事业是“勋臣之后”,所以“未忍问罪”。这次北伐莫氏,自然是抽点武家精兵,可谁曾想到,却被郑柞裹胁着,一路南下到升龙。
因为并不是郑家的心腹,所以武家军被放置在前方,这原本就让武公心生不满,现在见众人又鼓动着大军出击,知道一冲锋,自己必定首当其冲的武公便于一旁说道。
“大王,大越各军虽是久经沙场,可是宣光镇兵却已经数十年不闻兵事,实在是不堪重任。”
什么是不堪重任?
冷笑着郑柞自然知道武公的心思,像他这样的外臣,所思所想,皆是如何保全实力,这样的人最是可恨!但现在正是用人之时,郑柞倒也不愿意显露出对武家的不满。于是就好言说道。
“此事,本王自然知晓,一会以丁将军所部为前锋,武将军所领宣光镇负责右翼,武将军以为如何?”
郑柞的安排,让武公一直也说不出其它的反对意见来,只是点头说道。
“全听大王吩咐。”
他这边的话声一落,又朝着那边几个与武公相同,都是地方镇守的将领看去,然后冷声问道。
“尔等可还有何要求说!”
尽管看似在询问,可是谁都听出来他的语气中带着不快,他们可没有武家的勋臣之功,那里还敢有丝毫意见或者要求。
“既然没有要求,那便各自率领麾下官兵,准备与北朝军决战,诸位需要知道,北朝千年来,一直欺凌我大越,如若此战我等不尽力,那么我大越三百万百姓、千里江山势必将再次为北朝奴役吞并,为我大越三百万百姓,本王望各位能与本王一同,誓死杀敌,护我大越!”
郑柞的这般动员立即让周围的将领无不是跟着表示决心,似乎对于他们来,这一刻又一次成为了极为荣誉的一刻,如果能够击败明军,那么他们就会成为大越的英雄,从此之后永载史册。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至少对于武公来说,尽管郑柞看似开了恩,免去了他的前锋,可他仍然感觉到郑柞的不满。
“父亲,以孩儿看来,此战必定是凶多吉少啊!”
武公返回军中的时候,他的儿子武公俊一见着他就悄声说道。
“我等以小犯大,本就是大罪,即便是这一次侥幸得胜,他日如果北朝大军压境,又该如何?”
第76章 战阵(第一更,求支持)
“安南蛮上来了!准备!”
尽管说的是一口并不流利的官话,但是并不妨碍刘汉称安南人为“蛮”,其实,几年前,他也是“蛮”,只不过,他早就“归化”为汉人,当年晋王在缅甸的时候,他就已经从军了,三年前甚至还给自己起了一个汉人的名字张汉,姓刘名汉,刘是汉朝的国姓,汉就是汉人。
实际上,在军中很多人都选择了姓刘、姓李或者姓赵,这些姓基本上都是汉人的大姓,而且都对应着汉人的王朝,如果不是因为朱是国姓,非赐姓不能轻易易姓,恐怕他们更愿姓朱。
即便朱姓是国姓,也不妨碍有些精明人,在自己的名字或者父亲以及拐弯抹角的亲戚间找到一个与“朱”发音相近的音调,然后说那是他的姓,如此也就顺理成的姓上了国姓。
瞧见横队中有人没有站起,刘汉立即大声吼喊道。
“朱臣,站好了!”
朱臣也是缅北深山部落的“山蛮”,其实,晋军之中,最多的时候有足足两万多从各土司征发的山蛮,后来,他们大都定居于广东,即便是现在,也有四五千从山蛮归化的汉人。
尽管他们给自己起了汉名,可是性格上与汉人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就像此刻身处最前沿队列的朱臣,他的心中就不断的敲着鼓。他是小队中四个班长中的一个,虽然当年他是被晋军拉的壮丁,可是现在,他却早就把自己当成了汉人,当成天朝人,对蛮夷可以说是打骨子里瞧不起,原本的得知要打安南的时候,他还寻思着怎么样向周围的弟兄证明,他是汉人,不是山蛮。
云南外边土司治下的历来民风彪悍。就算是普通老百姓也大多自幼于山林中穿行,刀耕火种,与野兽撕杀,所以性情也算是“颇为野蛮”。因此他早就打定主意,要多杀几个安南兵。
但是不知为什么,这一次拿着火铳上战场的时候,却突然变得有些紧张。眼看着对面的越军已经冲杀过来了,他甚至不由自主的向前走了半步,这才挨了训斥。
为什么会紧张?
难道是害怕了?
当然不是,就连过去在山里的时候碰到老虎的时候,他也不知道害怕,更何况是这些不堪一击的安南蛮?
“瞧他们,冲过来的时候,乱的就像是一群猪。”
恰在这时,他身边的一个老兵嘲笑道。
“诶,他们那是山林里的野猴子,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打法。真以为手上拿着刀就是兵了,弟兄们,一会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是兵!”
什么是兵?
什么是军人?
纪律,按照明军的规矩,那怕就是在枪林弹雨下,也要做到不动如松,即便是面前万箭穿心,也要随着鼓点前进,绝不能有丝毫的犹豫。
深吸一口气,好不容易回过来魂的朱臣,看到一旁的几个新兵似乎有些紧张,立即提醒道。
“你们都别害怕,无非就是放铳、拼刺而已,要是敢往后逃,小心督战队的鬼头刀!”
被许臣一提醒,那两个新兵才想起了身后还有督战队,即便是忠义军,也有督战队,毕竟,有时候,畏惧军法甚于死亡,必须要用死亡加以威胁,但是相比于明军以军正为督战队不同,晋军一直都有专职的督战队。
“杀,杀上去!”
率领着前锋的丁文左手中提着长刀,他的身上穿着西洋胸铠,双眼盯着明军的线列,目中迸发出来的是毫不怯弱的火焰。
他并不害怕北朝兵,甚至还渴望着与北朝撕杀一番,在他看来,现在的北朝已经不复昨天的强大了,连清虏都能差点夺取他们的天下,如果这一战能击败他们,没准就可以说服大王北上“讨伐北朝”。
没准,到时候,大越甚至可以把两广据为已有,与北朝两分天下!就像宋朝时的金国与宋朝一样,大越与北朝并立为兄弟之国。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幻想,当丁文左的心里这般幻想的时候,他完全没有考虑到对面的明军。
“杀上去,明军用的都是火铳,最多只能开三铳!冲上去,杀光北寇!”
尽管早就接触过火器,但无论是丁文左或者其它的越军将领,都排斥火铳,在他们看来,那些下雨时就不能使用的火铳,根本就是废物。
或许今天是晴天,但是……火铳的射速很慢,根本就比不上弓箭!
上万越军,乱哄哄的嚎叫着朝着明军的队列发起了冲锋,在他们的冲锋的同时,数十头战象位于队伍的中部靠后的位置,战象是宝贵的,虽说可以用于冲锋陷阵,但也要讲究一个时机,而在战象的前方,是数千名手持弓箭的弓手。他们会在接近到30丈左右的距离放箭,在他们的箭雨落下之后,他们前方的步兵就会冲进明军的队伍中一通砍杀,一但明军的战线发生混乱,这时候,战象就可以投入进去。
过去的几百年间,安南人都是如此打仗。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们的对手往往都是南洋的“蛮夷”。而现在他们面对的和两百六十年前面对的对手一样是明军。
“准备!”
面对越来越近的越军,张汉又一次发出准备的命令,他的右手持握指挥刀,刀背靠在肩膀上,对于一窝蜂似冲过来的越军,他根本就不担心。
不过只是送人头罢了!
在越军进入150寻的距离时,张汉听到了中队长的命令。
“铳上肩!”
随着小队长的命令,朱臣在重复命令的同时,和身边战友们一起举起了火铳,将火铳的枪托抵在肩膀上。在500寻的距离上,第一次整队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完成了装填。
“准备!”
又一次,小队长的吼声传入耳中的时候,朱臣的右手大拇指压着火石击锤用力后扳,然后开始瞄准冲上来的敌人。
滑膛铳与线膛铳不同,线膛铳有表尺,而射程尽的滑膛铳没有,只有一个准星和后方照门,三点一线瞄准敌人就可以射击,百寻之外,能不能打中,全凭运气。
此时对面的越军已经叫嚷着越冲越近了。朱臣甚至已经能够清楚的看见那些安南蛮兵的脸,他们的脸上可能涂着锅灰之类的东西,黑糊糊的,瞧那模样,也许能吓到人,可瘦小的身体却让人怀疑,他们能不能冲锋陷阵。
隐约间,朱臣只感觉像是一群狮子冲了过来。
不过就是一群蛮兵!
就在此时随着队长手中的指挥刀猛的指向前方,他的口发出了口令道。
“开火!”
没有丝毫的犹豫,已经瞄准敌人的朱臣在眯上了眼睛的同时扣动了扳机,这是为了避免药池里飞出来的火药烟雾伤到眼睛。
瞬间,随着一阵阵沉闷的铳声,他们的前方被白色的火药烟雾遮挡了,呛人的烟雾让他们甚至都睁不开眼睛,在第一排射击之后,第二排也随之射击,然后是第三排……
硝烟瞬间弥漫了整个战场。
从腰间的弹壳中取出纸包子弹,咬破纸包的一端,将少量的火药装入药池,盖上药池盖,再将火药倒入铳管,连纸和弹丸一同塞进铳管,再用通条压实……
装弹的过程谈不上快,但却比鸟铳快了很多,在完成装弹之后,再一次将枪举起的时候,此时硝烟已经散去些许,透过烟雾,朱臣可以看到百步开外的空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不少越兵。
那些原本嚎叫着冲过来来的安南兵,这会有的已经死去,有些则受伤倒在了水田中,不断的放声呻吟着,水田里的血甚至都被染成了红色。而那群猴子,这会全然没了刚才那副势不可当的架势了。
不但普通的安南兵被这一通弹雨打蒙了,就连同丁文左也被打蒙了,那一阵烟雾喷涌出来的时候,他还不觉得有什么威胁,可是当胸前像是重锤似的被狠狠的击中后,他才体会到火铳的可怕。
低头看着胸前,那价值百两的西洋甲上居然打出了一个深坑,差点没被撞倒的他,这时才感觉到死亡的威胁,如果不是有西洋甲挡住了子弹,指不定,现在已经丢掉了性命。
在战场上,生与死,往往只是一瞬间的事情,甚至于许多人,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丢掉了性命。
在前方成百上千个安南兵倒下的时候,更多的安南兵仍然朝着前方冲去,他们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前方发生了什么,只是依靠着本能向前冲锋,当冲在前方的安南兵看到地上的尸体时,还没想停下脚步,后方冲来的人已经挤堆着他们继续向冲去,而这时,明军的火铳又一次欢唱起来……
从铳管中喷吐出来的烟雾,在战场上连续成一片白色的硝烟,笼罩着整个战场,让明军的线阵笼罩于其中,尽管如此,从那烟雾中喷吐出来的子弹,却像仍然在不断的夺去越军的性命,可是那些越南兵,仍然不顾一切的嚎叫着向前冲锋着,毕竟,在战场上死亡从来都是不可避免的。
第77章 本能(第二更,求支持)
在越军进攻的时候,尽管明军的野战炮不断的轰鸣着,但是因为榴弹设定时间的问题,往往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相比于榴弹,最为致命恐怕还是霰弹,装在铁筒内的霰弹从炮口中飞出后,就像是稻田里扫过的镰刀似的,尽情的收割着人命,在从三百寻到百寻,这短短的两百寻(米),正是霰弹威力得到充分发挥的距离,太远了,会过于分散,太近了又不够分散。现在这个距离不远不近正合适。
三十几门野战炮发射的炮弹,每一次就像是数千支火铳齐射似的,成为步兵线列最有力的支援,那密集的弹丸于空气中呼啸着飞过时,落到越军的身体上,瞬间就会撕碎他们的身体,将他们打成马蜂窝。
不过尽管明军的铳炮齐放,仍然没能阻挡越军的进攻,那些穿着黑色军衣的越军挥舞着手中的刀枪,嚎叫着继续向前冲锋。
一百寻、八十寻、六十寻……
蜂拥而上的安南兵越来越近,而明军只是排成线阵,像是在训练场上一般不断的朝着安南兵放铳,尽管安南人的火炮发射的实心炮弹偶尔会在线列上撕开一个口子,让几名士兵甚至都来不急惨叫就已经倒了下去。但是他们仍然纹丝不动的站在那里,装弹、射击。
随着距离的接近,安南人的弓箭手不时的会朝着明军放箭,尤其是战象上的弓手,更是不时的偷袭着明军,而专注于前方的明军,往往很少攻击战象,顶多只是发发流弹击中战象,反而激起了战象的凶性。
受伤的战象嚎叫着在象奴的驱使下,朝着明军冲了过来,面对那庞然大物的冲击,尽管刘汉也好,朱臣也罢,他们对大象都不陌生,但仍然被吓了一跳,至于普通的士兵看到大象冲来时,那巨大的象足踩到安南人的尸体,将尸体踩成肉泥的时候,无不是变得心惊肉跳起来,他们的心里甚至情不自禁的冒出了一个念头。
逃!
就在这个念头涌现出来的时候,那边的军官们纷纷大声喊道。
“稳住、稳住!”
在一边稳住部队的同时,刘汉听到中队长命令道。
“二、三、四小队,准备手榴弹,目标正前方!”
接到命令的战士们无不是纷纷从腰间取出手榴弹,然后拧开底盖,在瓷球拖着拉火绳露出来之后,立即拉动接火绳,然后用力的甩出手榴弹。
虽说只有几步的助跑,但是仍然把手榴弹甩到了四五十寻开外的水田中,当然也有不少人直接甩到了六七十寻之外,落在了越军中间,而那些越南兵除非被直接砸到脑袋,否则根本就不觉得那些铁疙瘩是什么威胁。
上千个手榴弹甩了出去之后,并没有在第一时间爆炸,它会延时五至六秒才会爆炸。只以为是一通铁疙瘩的安南兵,继续嚎叫着朝着明军冲杀过来,只有极少数的几个安南兵,注意到那铁疙瘩落入水里后,在水里仍然冒着气泡。不过也仅只是如此了,毕竟,从正面打来的铳弹仍然不断的夺去人们的性命。
突然,就在双方短兵相接的瞬间,一阵阵剧烈的爆炸在安南兵的脚下炸响,甚至有战象因为踩到了手榴弹上,在爆炸的瞬间,将象足炸伤,更多的战象却是因为弹片划伤没有防护的腹部,嚎叫着像是疯了似的横冲直撞起来,完全不顾象奴的指挥,将附近的安南兵纷纷踩死于足下。
尽管偶尔的会有几头战象冲过来,但是这个时候,后方的野战炮却将一筒筒霰弹轰出,那些看似不可抵挡的大象,甚至都还没来得反应,就纷纷被打成了马蜂窝。
而真正最为致命的却是他们身后几十门迫击炮,在这个时候突然开火了,因为迫击炮的射程近,只有200寻左右,所以他们一直没有开火,而是等到越军完全进入射程之后,才朝着越军一阵急速射。
相比于定时不准确威力减少大半的野战炮,使用瞬发雷汞引信的迫击炮炮弹的威力是极为强大的,也正因如此,它才会成为明军的杀手锏。而这个杀手锏更是在过去的战斗中屡试不爽,这一次同样也不例外。
虽说晋军一共只有百门迫击炮,而且炮弹都需要从中都的兵工厂调运,但六十余门迫击炮在短短数秒内,仍然打出了上百发炮弹,看似不多,但是却仍然让陷入混乱中越军完全被硝烟所笼罩,在猛烈的爆炸中,上千斤的铸铁化成数以万计的破片,在空中掠过,撕碎周围越军的身体,甚至就连同大象的身体也被弹片撕扯成一团模糊的血肉。
相比寻常的铳弹或者野战炮的榴弹,在短时间打出的迫击炮弹,就像似夏天的暴雨似的,来得急,正因为其急促所以才显得锐不可当,以至于那些越南人甚至都没有来得急反应,就是那么傻傻的站在那里,任由弹片撕碎他们的身体,将他们的身体炸向半空。
身体的剧痛,让丁文左想要动,但浑身却没有一点力气,他的视线下移,可以看到原本挡住铳子的西洋甲上多出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孔洞,那个扭曲的有些变形的洞很是显眼,而胸腹间的剧痛提醒着他,他中弹了,原本手中提着的刀,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落到了脚下,而在胸甲的下方缝隙间,血正在不断的涌出来。
双腿一软,丁文左跪到了水田中,他跪在那里,双眼中尽是不甘,而更多的是不解。
怎么会这样?
这明明是值百金的西洋甲,怎么会被打穿呢?
丁文左不可能再知道答案,那双尽是不甘的眼睛,此时此刻其中的生机正在一点点的涣散……
终于,跪在田中的丁文左倒了下去,头朝着水田倒了下去,而在他的身边,到处都是被铳弹打伤、打死,被炸死的安南兵,甚至就连那水田也被血给染红了。而此时,水田中仍然不断的有炮弹爆炸,一个个和着黄泥的水柱在越军的身体不时的炸起,伴随着爆炸,一个又一个人倒下了。
直到这个时候,原本还有些紧张的步兵们,心里才算是长长地松了口气。他们知道,安南人已经不可能再冲到他们的面前了。
就在众人松下一口气的时候,此时却听队长们发出的命令。
“上刺刀!”
朱臣等人听罢连忙将刺刀插入铳口左拧卡上刺刀。既便是有靠近的敌人,也可以用刺刀刺死他们。
可不等那些越南人冲过来,随着鼓手敲响军鼓,明军的阵地中响起了更为急促的鼓声。
这是前进的命令!
是时候进攻了!
端着上着刺刀的火铳,战士们踏着整齐的步伐向前行进着,尽管水田里的积水、稀泥拖住了他们的脚步,可是他们仍然尽量让队伍保持整齐一致。
偶尔碰到落单的越军时,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用刺刀刺穿越军的胸膛,帮助他们解脱。
“保持队形!”
右手握着的军刀刀背靠在肩膀上,刘汉一边前进,一边用口令叮嘱着战士们,作为小队长的他,所需要就是保持一队的队列。在战场上,很多时候他的作用仅限于此。
不过此时越南人还没有溃败,在硝烟散去的时候,当他们看到杀过来的明军时,甚至又一次挥着刀枪杀了过来,似乎他们知道,只要冲过去,明军就不可能再开炮了。
而对只有十几寻远的敌人,朱臣和战友们都是沉着的端起了枪。随着队长的长刀再次划下。
“放!”
又是一阵密集的齐射。这次即便是眯上了右眼,可是他还是清楚的看见了铅弹穿过越军的身体时扬起的血雾,那血雾就像是身体猛的一下炸开似的,炸出了一团血雾。那一团团的血雾在空气中弥漫着,即便是有呛人的火药烟雾遮挡着,仍然能够呼吸到空气中的血腥味,甚至一阵风吹来的时候,都能感觉到那血雾被风吹来了,落在了身上,然后汇成了血滴……当然这是看不到的,因为他们的军装是红色的。
不过此时朱臣的心中却显得极为亢奋,那是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他的双眼也变得灼热起来,甚至开始渴望着现在就提枪杀过去,用刺刀一刀刀的刺穿敌人。
这是一种野性的本能驱使。甚至根本就不受人们的控制。
嗜血的细胞一直隐藏在人类的基因之中,只要有适当的条件,就会得到催化,而战场就是催化这种野性的条件。
只不过,相比于明军,这一轮齐射之后,安南兵的勇气完全被打散了,他们看着近在咫尺的明军时,所想到的不再是进攻,而是逃!
逃也是本能!
这是生的本能,在生存的本能驱使下纷纷向后逃散的越军,甚至都没有给明军反应的时间。
眼看着被吓得撒开丫子往回跑的越军,所有的明军无不是微微一愣,然后他们半晌都没有反应过来,这些孙子,跑的也太开快了吧!
第78章 灭越(第一更,求支持)
“完了!”
几乎是在明军开始反攻的瞬间,武公的心里就冒出这样的念头。
败了!
郑家这次肯定没办法赢了!
非但郑家赢不了,就是大越……
已经没有大越了!
大越以小国犯大国,本就有违天理,天朝又怎么可能再容得下大越?
武家作为镇守地方的世袭镇守,自然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当武公神情紧张的看着败退下来的御林军时,他听到儿子武公俊说道。
“父亲,现在御林军败了,咱们武家可不能和郑家一起赔在这啊!”
御林军的惨败,让武公父子两人感觉到了危机,这种危机是地方军阀对于生存的直觉,正是这种生存的直觉,让他们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做出准确的选择。
父子两人的眼睛,几乎都相向了远处的御林军中军,那里可以看到郑家的王旗,在王旗附近还有数头战象。
“公俊,可知道,为何我们武家可以数代不倒?”
父亲的反问让武公俊微觉诧异,然后想到武家旧事的他立即回答道。
“因为武家识时务!”
所谓的识时务是什么?无非就是与胜利者为伍。现在谁是胜利者呢?
“那现在,若是你,你会怎么做?”
现在会怎么做?
武公俊盯着郑柞的王旗,然后试探着说道。
“杀过去?”
现在似乎除了这个办法之外,已经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了,如果不杀过去的话,没准他们会被明军一拼给解决了。
“杀过去?”
看了一眼儿子,武公反问道。
“用我们的几千人马,去和郑家的一万多中军硬碰硬?”
这当然不可能。
武公的手往后方一指,然后说道。
“现在最要紧的是保存实力,既然他们撤了,我们也撤,先撤下去再说。”
没有任何征兆,既然御林军已经败了,而且往后撤了,武公自然不可能把自己的家底都赔在这里,几乎是在御林军后撤的同时,他就命令部队后撤,这一下,等于完全把越军的右翼给空了出来。
“武公!”
望着在御林军溃败的时候,仓皇向后逃去的武公,郑柞的怒视着武家的部队,若是现在武公在他的面前的话,他必定会让人把他的脑袋给砍了,只是这个时候,他根本就顾不了那么多。
“郑根,你立即率领中军顶上去,务必挡住北朝军。”
用兵多年的郑柞知道这个时候不能乱,他急匆匆的调配的部队,以便重新挽回战局,似乎还有挽回的余地,毕竟现在还没有伤筋动骨。
“么的,什么玩意,就这货色居然也敢犯我大明!”
瞧着撒开丫子逃窜的越军,那些原本准备上刺刀冲锋的士兵在出口中讽刺的时候,不忘记往铳中装着子弹。
他们知道,他们会继续进攻,现在敌军的攻势已经崩溃了,轮到他们进攻了。
不过即便是在进攻,他们的队形也没有瓦解,而是继续随着鼓点向前进攻,而在他们的前方,尽是仓皇而逃的越军。不过在两百寻开外的时候,可以看到越军在那里已经重新整起了队列,那些越南人似乎还在那里吼叫着什么。
也许是在喊着冲击中军者斩吧。
就在朱臣这么想的的时候,突然从右边的上穿来了一阵猛烈的爆炸声。原来是从红河上的舰队在向越军进攻,原本舰队一直在大部队的后方河道之后,现在在他们投入的正是时候,相比于九斤野战炮,舰炮的威力更大,他们直接炮击了越军的炮兵阵地,几十斤的炮弹瞬间的便将越军的炮兵阵地笼罩于一片烟雾之中,也许是爆炸引燃了火药,以至于他们的阵地上发生了更为剧烈的爆炸。
滚滚的硝烟下越军的那十几门火炮在剧烈的爆炸中变成了一堆废铜烂铁,正面的进攻和侧翼舰队的打击,让越军最有的一丝希望破灭了,尽管郑家的御林军还没有发生混乱,但是像武公那样的地方镇守们,却无不是纷纷为自己考虑起来。心知没有了军队什么都不是的他们,几乎是第一时间选择了保存实力,尤其是在目睹了武公的出逃之后,那些分布于郑军中的几位地方镇守,立即命令部队后撤,而他们一撤,立即和附近的御林军发生了冲突,而冲突瞬间又变成了哗变,这样一样,原本看似巩固的中军,几乎立即就被哗变的地方兵冲乱了了。
在越军的阵形发生混乱,内部发生哗变的时候,早就等待多时间的骑兵,就立即在明军火炮的支援下,从越军的左翼包抄了上去,尽管骑兵的规模非常有限,按道理来说,如果这个时候,越军用自己的骑兵迎战上去,能不能挡住他们尚且不说,但至少可以保住中军,但是在混乱之中,越军的骑兵根本就没有发挥任何作用,而因为自身哗变已经完全失去士气的越军步兵,哪里还有什么心思恋战,几几乎是在在明军骑兵冲杀过来的时候,就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而骑兵的几次来回冲击之后,更是立刻便做了鸟兽散。
但是战斗的天平并没有就此完全倒向明军,一队越军骑兵还是身明军的骑兵发起了反冲锋。原来那是越军事先埋伏的一支奇兵。本想在步兵明军的防线撕碎,再乘机偷袭明军中军的郑山,可没想到书面竟会是这样,作为郑家的次子,他并没有象其它人那样溃散逃开,而是不惜一切的扑向了明军的骑兵,他试图用这种试挽救中军,让父亲有机会重新聚拢部队。
可惜,让他没有想到的时候,当中军在地方镇守兵哗变,明军骑兵杀进中军的时候,已经逃到后方的武公同样注意到了战场上的变化,他几乎是立即命令部队调转方向,直插郑柞的中军。
战场上这一切都没逃过靳统武的眼睛,在看到武公反戈一击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一仗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郑家这一次,甚至连逃的机会都没有了!
正像靳统武猜测的一样,这是他最后一次看到那面绣着“郑”字的大旗。这面在安南大地上飘扬了数十年的大旗,终于在这一刻,成为了昨日的印迹。
随着武公的反戈一击,大局已定了,越军不仅仅只是的溃败,而是陷入重围之中,当意识到连逃的希望都没有之后,越军纷纷丢下了兵器,而也意味着此时入战之战已经正式接近了尾声。
夕阳下数以万计的安南兵,神情惶恐的看着周围的明军,他们已经丢下了手中的兵器,那些破铜烂铁,明军甚至连看都没看上一眼,只是驱赶着安南兵俘虏聚集在一起。
同时也是在这一刻,在红河上的一艘大型多桨船上,白文选看着武公父子,他们都自摘头盔,披散着头发,跪在甲板上,至于甲板上,还有几个脑袋。
郑柞、郑根这些郑家人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在了武公的手下,甚至武公都没有给他们活着的机会,因为他不敢保证投降之后,大明会怎么对待郑家,万一要是留郑家一条活路,那么等待武家的会是什么?
所以,还是杀了的干脆。
人是杀了,但是现在,武公跪在地上,心情却是忐忑不安,他知道,自己的性命与武家的将来,全都在这位北朝王爷的身上。
“……卑将居然为郑贼胁迫,忘了春秋大义,冒犯天朝天威,实是罪该万死!”
白文选看着跪在地上的武家父子,还有其中的十几人,对于这些地方镇守,其实朝廷早就已经有了决定杀!
这些人不能活着!
在为他们是地方镇守,他们世代镇守地方,他们的存在对于未来的封国来说,无疑就是最大的威胁,郑家的人是要杀,这些人也必须死。
“尔等确实是罪该万死!”
白文选深吸一口气,看着因为他这句话吓的不由瑟缩身体的武家父子和其它十几位地方镇守,然后继续说道。
“尔等助纣为虐,不惜与郑贼为伍,以下犯上,不知君臣,犯我天朝,此等逆贼若是不杀,如何能令天下藩邦服我大明天威?来人,把他拖下去砍了!”
什么?
武公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而武公俊等人也是睁大眼睛,这是怎么回事?
按照他们的想法,先是请罪,然后这位王爷会好言安慰他们一番,然后再告诉他们,让他们安心镇守地方,做好大明的臣子,如此种种,大家自然是皆大欢喜,可是,现在居然要杀他们。
“大王,大王,小人等冤啊,小人等已经愧过,小人是绝不会与大明为敌的……”
就在武公哭喊着的想要求饶时,白文选冷声说道。
“尔等若是早日来降,我大明必定以侯位相待,可是尔等却行以投机,待郑家败时方才反戈一击,如此蛇鼠两端,又岂能饶你?砍了!”
简单的两个字,十几个脑袋被砍掉之后,靳统武看着站在那的白文选,不以为意的笑问道。
“那,那些俘虏怎么办?”
“杀官留卒,以俘为奴”
简单的八个字之后,白文选朝着北方看了一眼,然后又说道。
“可以禀报皇上,黎家之人皆为郑氏灭尽,我等遍寻不得……”
第79章 民生(第二更,求支持)
“……郑氏篡位谋权,诛尽黎氏子孙……王师于安南遍求黎氏子孙,欲立为国王,安南官吏耆老言“灭尽,无可继承黎”,向朝廷提出“安南国本天朝交趾,愿复郡县,与民更新”,兴乾四年三月初一,陛下颁下《平安南诏》,虽有安南官吏耆老之请,理当复交趾郡县,与民更新,但交趾庶几蛮民需假以教化,故遣宗室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孙奉国将军四十一人封于交趾立国四十一,抚交趾庶几蛮民,令其归以华夏……”
当泸溪郡府将军等一行四十一名宗室被册封列国的那天,在湖南新化县的葫芦口
温裕家下了煤矿,这几年湖南的煤矿接连兴起,尤其是在新化,更是有大大小小数十万煤矿,矿工不下数万人,每年发出上千艘毛板船装载煤炭,将煤炭远运至长沙、武昌等地。这是因为新化产出的是上好的无烟煤,最适合城中百姓生火做饭。
对于城中百姓来说,蜂窝煤球和陶制的煤球炉是生活的必须,而对于像温裕家这样的许多当地百姓来说,煤却是生计。过完年刚满十五岁的温裕家,是被父亲叫醒的。温老六的方法很管用,就是喊上一声,如果没有应声的话,他就会直接对着脸上拍一巴掌,不重不轻,恰到好处。所以,每次挨了一巴掌之后,温裕家都会立即睁开眼睛,然后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天放明了。”
温老六说了一句,转身离开了房间。
今天和很多十几岁的少年一样,温裕家要开始他的职业生涯,成为一名学徒,一个矿上的矿工,新化的煤矿历史悠久,据说早在宋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人采矿了,不过这几年矿越来越多,而且采矿的办法也越来越新安,听说在书院里头,就有专门研究采矿的先生。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在矿上还有十来岁,甚至更小的小孩,不过,从几年前皇帝让办社学之后,温裕家才和很多人一样,被官府勒令着进入社学读书识字,以明法知礼。
当然,到了十五岁的时候,他就可以出社学了,尽管实际上,他并没有从社学结业,但是十五岁,是时候去干活了。
村子里和他大小差不多的,这几年都是在他这个岁数开始的下矿井。他希望自己像个矿工,因为有人在上工的第一天在井下被吓的哭了出来,为此到现在大家还在笑话着他,温裕家不想让人笑话。
一个月有四两银子!
这是煤矿里的工钱,普通人家在地里的刨食的话,怎么也挣不到几十两银子。四两银子,足够买三石精米,其实,温家六口人,一个月顶多只一石半,即便是吃些肉菜,什么的时候,月月还能剩下不少,况且家里还有几亩水田,有了这份工钱,一家人才能过上好日子。
可实际上这个工钱并不多,毕竟,一斤煤就要一文钱,他们每个人,每天至少要挖出上千斤煤。可对于寻常百姓来说,这却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清晨时分,窗外的光亮透过小窗糊着的窗纸照射进屋里,温裕家看了看躺在自己旁边的弟弟,这会弟弟已经醒了,他的眼睛是睁着的。每次温裕家起床他都醒着。
“再睡会,等哥领了工钱,给你买糖吃,就是那一吃满口香的牛奶糖!”
牛奶糖!
这是这两年,随着煤矿的兴隆从外地传过来的,据说是最早的时候是从东北那边传来的,味道很香,很甜,但是价格也不便宜,只有少数人能吃得起。
温裕家下了床,只穿着棉织的衬裤,天冷的时候他穿衬衫睡觉,时下虽说天气已经转暖了,但是晚上依然有点冷。
换上了一身全衣的蓝色的工作服后,温裕家感觉自己有点像是矿工了,这种工作服类似于军装,相比于平常的衣裳,穿在身上干活更简便,而且还省布。这种衣服的裤子是用厚实的棉布做的,这种厚斜纹布,象征是进入男人世界的象征,在穿上裤子之后,他戴上厚厚的皮带,穿上皮靴,这些都是父亲给他买的,之所以要穿皮靴,是因为在矿井里头,穿布鞋容易被砸伤脚。
穿戴整齐后,温裕家才走出房门。一出房门,他就能看见那座煤山,那是从矿里运出来的煤,那些煤被会装上马车,然后运到码头,再运到千家万户,不过因为家里靠近煤山,所以有时候一阵风吹来,就会将细小的黑色煤灰吹到家里来。不过即便是如此,他们家也是在院子里吃饭。
“起来了。”
温老六看了儿子一眼,然后指着桌上的饭说道。
“快点吃,一会还要去上工。”
他现在吃的饭与过去吃的不一样昨天早上的时候,他也就只有一碗米粉,不过今天的碗更大了,而且里面还有一个鸡蛋。娘看着温裕家,对他说道。
“你要到井里干活了,要多吃点才有力气。”
过去,这是他爹才有的待遇,现在他也有这样的待遇了。
看了儿子一眼,温老六埋头吃着饭,然后说道。
“他娘,今天的味有点淡了,再往碗里再撒点盐,在井底下你会出更多的汗。”
这些都是常年下井积下的经验,盐不便宜,在新化一斤盐在40文钱,比粮食还贵。不过幸好,盐这东西吃不多,一年到头也就是十几斤盐。
“别显得那么紧张,”
温老六头也不抬的说道。
“我十九岁的时候就下井了,那个时候的矿井,都没有木梁,从早上天刚一擦亮一直干到晚上,算起来,差不多有十年都没怎么见过太阳。”
温老六是这里资格最老的“矿工”,他下井的时间最长,不过那个时候工钱少,如果不是因为家里穷,他也不至于如此,只有到了农忙的时候,才会从井里出来,忙完田里的活之后,他就会返回矿井,继续干活。
“我没紧张。”
温裕家说道。但这显然不是真话,他实际上已经害怕得全身僵硬了。
其实,他并不想下井,因为他听说过,有煤矿塌方的事情,煤矿一塌,人也就埋在里面了,十死无生。这下井挖煤可以说就是“石夹肉”,拿性命去换银子。相比于下井,他更希望能够像报纸上连载的那些小说里写的那样,当兵出去看世界,虽说有些风险,可再怎么着也比困在这里的要强。
“你听听这个。”
温老六的面前放着一张报纸,他从来不买报纸,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有时会把别人看过的报纸带回家,然后凭着少时在私熟里识过的字,在那里看着报。
“这上面说,只要愿意当宗室府兵的,就给水田两百亩,还给奴婢五人,这天底下那有这样的好事,又给田,又给奴婢的,其实不还是为了让人去给他们卖命,至于这田、这奴婢,肯定都是抢人家的,就和早年间的“驱苗夺业”一个样,无非就是抢蛮夷的田,然后再掠蛮夷为奴为婢。”
作为湖南人的温裕家知道,这里因为苗民众多,自然知道什么是“驱苗夺业”,就是万历年间那会将苗民赶到更远的深山中,夺取他们的田产家业,当然,这都是在官府的主导下进行的,过去那是因为田少人多,才需要“开拓边地、驱苗夺业”,现在自然不需要了,而且官府也不会再这么做。
“是报纸上写的?”
相比于“驱苗夺业”,温裕家反倒是被报纸上的内容给吸引了。
“当真有两百亩水田,还有奴婢?”
要是有200亩水田,再有几个奴婢帮忙种地,那里还需要下井挖煤。温裕家的话音刚落,换来的就是父亲的训斥。
“不是乱动脑筋,都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去南洋,都是犯了法的,你以为宗室过去是干什么的?就是镇蛮,去当府兵,指不定这边刚到那赶时髦,就被蛮夷给砍死了,驱苗夺业的时候,夺来的业,最后当兵的又落得了多少?死了的,又有谁问?”
一通训斥之后,温老六看着儿子又说道。
“别寻思着什么当兵分田,那田都是军业田,传子传孙也只能传一个,咱们家是只有十来亩田,可别忘了,咱们这有煤,现在城里用煤的越来越多,只要山里有煤,这一辈子就吃喝不尽,与其去冒那些个险,还不如在家里挖煤哪,一个月四两银子的工钱……”
又一次,温老六在那里说道着“四两银子的工钱”,这个工钱确实不少,可是对于温裕家来说,吸引他的并不是那银子,而是一个全新的生活。
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
扛着工具朝着矿上走去的时候,温裕家的脑海中所想的仍然是外面的世界,尽管在书本上,他知道世界上不仅只有一个大明,还有很多国家,知道外面有更为广阔的天地。
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
在即将走进矿井的时候,看着那黑洞洞的矿井,温裕家的脑海中只剩下了一下念头。
难道这一辈子就这样在不见天日的矿井之中度过吗?
第80章 传统(求支持)
往往出身确实可以决定命运!
尽管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是面对事实的时候,人们总是无法回避这一切,很多时候,有一些人,他们刚一出生,他们的身份就已经被决定了。
就像现在的清河学堂,也是报纸上所谓的“贵胄学堂”,就云集着大明的勋贵的子孙,或许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并不是刚一生下来就得到了,现在的地位,但是,父辈的功勋却让他们可以拥有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地位。其实在这所学堂之中,不仅仅只有大明的勋贵子弟,同样也有来自藩国的贵族子弟。比如作为大明的亲藩朝鲜,按照新制定的宗藩制度,朝鲜的世子、王子以及两班贵族的嫡长子,都会在12岁的时候,离开朝鲜,进入这所“贵胄学堂”学校,在天朝接受符合其身份的教育。
当然这并不是古代的“质子”,而是一种教育,他们可以在六年后学业合格后回国,也可以继续在大明就读。实际上,对于朝鲜的大明上下的感情是颇为复杂的,一方面,固然将其视为“亲藩”,而且朝鲜对大明也是恭顺至极。但在另一方面,在是否吞并朝鲜的问题上,朝堂中也发生过后争执,最终,还是皇帝做出了决定,重新册封李为朝鲜王,不将其纳为行省,但朝鲜的王族以及贵族都要送到大明接受教育,以免他们再作出了“弃华之举”。对此,朝鲜王族以及贵族非但没有丝毫的抵触,甚至还激动万分的将自家的子弟送到天朝,接受天朝的教化,在他们看来,这完全就是天朝对他们三百年“赤诚事大”的格外恩赏。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与朝鲜各城设立的“天恩门”感激天朝之恩,都是为了将来的吞并,不是现在,也不是未来十几二十年,而是更为久远的未来,最终朝鲜会主动的成为在大明的行省。
而推动这一切的,正是与这所学校中就读的朝鲜贵族。他们将会在未来成为朝鲜最坚定的事大派。他们同样也会成为主张朝鲜并入大明的一群人。
只有十三岁的李龙新是朝鲜的王族,也是第一批来这里就读朝鲜人,与其它的同学一样,在过去的两年间,他们曾经用长达一年的时间去适应着这所学校。现在非但他们早就适应了这里,而且在他们看来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天朝,而且以此为荣。
当又一批从朝鲜过来的学生,他们穿着明式的儒袍进入学校时候,原本对于天朝充满着各种憧憬的他们。压根儿就没有想到迎接他们的第一课,就是来自学长们的训斥。
“把这些绫罗绸缎制成衣服全都脱掉……”
被学长们围成一团的新生,无不是有些不安的看着这个人。
“我,我来自荣州郑家,家父是……”
不等郑则林把话说话,那边就有人主动介绍道。
“李学长的父亲是麟坪大君,可是在这里,也只是学生,这是最普通的学生。”
“记住,在这里,没有王族,也没有两班士大夫的儿子,只有一个身份,就是学生。”
瞧见那边的那一群朝鲜学生,在那里于自己人面前显摆着威风,张万祺只是微微一笑,并不言语,无论朝鲜学生在朝鲜的身份有多贵,在这里也是不值一提,因为在这里,别说是像他这样的忠义伯的儿子,就是侯爷的儿子又岂止一人,而且也不乏宗室子弟。
但是在这里,他们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学生。没有任何人会去在意他们的身份,其实。他们的身份也不够看。
毕竟清河学校的校长石磊,既是陛下的近臣,同样也是外戚,于他的面前,即便是大明自己的宗室、公侯伯都不够看,更何况是朝鲜两班贵族?
不过,对于这样的下马威,张万祺并不反对,因为接下来的下马威会更厉害。其实,尽管这里名义上是皇家设立的用于教育勋贵子弟的“贵胄学堂”,但是这所学堂却截然不同于中国古代任何一所皇家书院。
这所学堂是一所军事化的学堂,与旧时的学堂所谓的“培养圣门子弟”不同,这所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从道德、体魄和智力方面全面培养学生成为有男子气概的大明勋贵。学校里的教育同样也是推崇科学、德行、运动以及军事,当然,理要的是军事化的严格管理,甚至这里的生活也是“苦修”,实际上就是“斯巴达式”的。每个男孩都住在1.8寻宽3寻(米)的小卧室里,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把椅子,学生们的每个房间的配置都一样的,房间里没有衣柜,取而代之的是钉在窗子上的衣钩,每个人的房间都没有门,而由一个门帘代替。甚至就连同他们盖着的毛毯,也是最粗糙的粗羊毛毛毯,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睡不舒服。
在学校里学生们每夭清晨6点起床,然后在操场里跑步,每天6里路,如果下雨就改成室内的运动,然后再进入公共浴室洗冷水澡,即便是在外面滴水成冰,他们也只能用冷水擦身。早餐过后,是清晨省身,就是上午的三堂课,一切都进行得分秒不差。午餐是一天当中的正餐,午餐过后是下午的两堂文化课,然后是体育课。运动过后,学生们要再洗个冷水澡,然后吃晚晚。晚餐时要求所有学生着校服,晚餐过后是晚上的省身,接着是自修。
虽然在这里的学生之中,有不少人从小是锦衣玉食,便是却能很好的适应这里严格的管束。但所谓的锦衣玉食,往往指的是朝鲜人,实际上,现在大明的绝大多数勋贵他们的小时候,都不是锦衣玉食,甚至可以说是“吃过苦”,即便是张万祺,也曾因为父亲反清,与母亲颠沛流离受尽苦楚。
也正因如此,相比于朝鲜人的“娇情”,大明的勋贵子弟反倒能适应这里的生活,当然,他们中的不少人,因为出身贫寒,所以在学识上总有些欠缺,只能在这里拼命学习,以争取“不丢大明的脸”。
但是这对张万祺并没有任何影响,或许他父亲不在身边,但是出身书香门第的母亲仍然可以辅导他的学业,所以在这里,他只需要专注于其它不曾学过的课业,尽管,他每隔一周都会给父亲里写一封信,但却从来没有在信里抱怨过什么。除了没法适应洗冷水澡外,他用另一种心态来取代了被严格管束的生活。在他看来,这所学校无疑是完美的,尤其是从春天到秋天接连不断的足球赛,总能让他为之兴奋不已,即便他不是球员,也会为球员欢呼。到了冬天,溜冰和滑雪等比赛又取代团体运动,而到了春天就将开始划艇、还有游泳。即便是到了夏天,对于大多数男孩们来说,也是件非常兴奋的事,就像水手即将。
他们会前往海州岛上过署假,在那儿,他们可以在尽情地玩闹那里是皇家的私人别业,正在建设中的园林是向他们开放的。而且他们还会向水兵一样驾驶着一艘小帆船畅游大海,在风浪中学会勇敢与坚毅。
当然,相比于的清河书院,清河学校里的课程安排很正统,儒家的经学和实学课程都需要学,课程讲授也很细心严谨。作为帝师的朱之瑜会亲自教授所有的经学课程。
不过,作为这所学校的创始人,朱明忠很清楚,即使是这种斯巴达式的困乏环境,也很难不惯坏孩子,并不足以保证作为统治阶层支柱的勋贵阶层的素质,所以除了在对其一生性格影响最重要的中学阶段以斯巴达式的教育磨砺其心性,强调性格养成和道德教育让他们的性格定型之外,甚至还制定了他们的零用每人每周的零花钱是30文,其中10文钱必须捐给圣庙,用于救济贫民,用作于慈善。
也正因如此,才使得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对新生的到来如此的期待,因为无论是大明的勋贵或者朝鲜的两班贵族,他们的子弟到来时,往往都会携带大量的金钱少则数百两、多则数千两。
对于已经过惯了“苦日子”的他们来说,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发横财”的机会,按照不成文的规矩,新生身上多余的钱款,除了留下一年的零用钱之外,其它的钱都会被捐给圣庙,用于城中济贫院、养济院,不过,学长们却可以得到15%的“回扣”,这笔钱将会由学长们统一安排使用,至于如何使用,自然是存进银行,等到夏天的时候,这笔钱就会成为他们的小金库,供他们挥霍一空。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把这些新生当成一个个“移动的小金库”。
“哎呀,张学长,真的是太可惜了,今年只有五十六个新生,有四十个都是从朝鲜来的,一共只弄到了四万六千多两,才这么一点钱,当真是小邦下国!”
拿着厚厚一叠钞票的李龙新在提及“小邦下国”的时候,完全没有丝毫不适,似乎就像他不是朝鲜人似的,确实,来到这里两年之后,他早就把自己当成了大明人。
甚至在很多时候他都想象着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更愿意留在天朝而不是回到朝鲜。毕竟,朝鲜远没有天朝这般繁华。
想要留在大明并不容易,尤其是对于他这样的王族来说。当然也不是说没有机会,比如眼前的这位就可以给他一定的帮助。毕竟他的父亲是当朝的首辅大臣。只要他愿意说一句话。那么留在大明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几千两确实不多,再等等吧,等再过几年,到时候,那些个侯爷家里的公子们都长大了,到时候,那来的可就是一群肥羊!”
可不是,现在这学校里的朝鲜学生最多,毕竟,人家的王族、贵族已经传了几百年,相比之下,几经劫难之后,大明的勋贵却是少之又少。现在大明的那些勋贵子弟大都年幼,很多人根本不过只是刚刚开蒙,至少还要再过几年他们才会进入这所学校。
“再过几年?肥羊。”
手中拿着钞票的李龙新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皇太子殿下,今年已经五岁了吧,要是等到他来这里上学的时候,是搜还是不搜?”
“搜!”
吐出一个字后,张万祺不无期待的说道。
“当然要搜,只可惜再过两年我就毕业了,要是能等上几年,没准还能搜搜太子的口袋,不行,要定下规矩,将来皇太子来了,必须要搜身,谁也不能例外……”
没有任何人能够例外。哪怕就是皇太子。
“而且你要知道,这天底下最富的莫过于皇家,这可不是因为什么天下是皇帝陛下的。而是因为咱们的这位皇帝陛下特别会置办产业。以皇家的富裕。将来皇太子来学校的时候,恐怕,身上最少会待个几万甚至十几万两银子,要是咱们能敲上一笔。”
话不过刚到嘴边,张万祺就有些懊恼地说道,
“只可惜你我没有这个机会了,等皇太子来咱们学校的时候,到时候咱们恐怕已经都毕业了。”
想到自己错过这样发财的机会。张万祺就是一阵懊恼。他旁边又有人说道。
“我估计这事儿有点悬。你们没听说吗?皇帝陛下对皇太子可是管教极为严格的。听说皇太子的零花钱也不比咱们多多少,想从他身上刮出银子来。指不定就是痴人说梦。”
其实,尽管他们都是勋贵子弟,但是对于皇太子,他们仍然是陌生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皇太子的年龄太小,所以他们并没有什么接触。对于黄家的事情有很多,他们不过只是道听途说罢了。
“管他是不是做梦,反正到时候这皇太子的身一定要搜,一定要想办法从他身上捞点银子,要不然将来如何能让后来的晚辈信服。”
对于张万祺而言,现在他所关心的反倒不是银子了,而是,如何树立这所学校的传统。而这种传统又必须要杀鸡给猴看……
第81章 父子(第一更,求支持)
“阿嚏!”
正随着父亲一同在街上逛着的朱和嘉没来由的打了个喷嚏,他压根就不知道,已经有人虎视眈眈的,等着他进入的清河学校,搜他的身,发一笔“横财”,此时,他的双眼正好奇的盯着市街。对于他来说,外界的一切都是好奇的。
尽管作为皇太子,他每周都有机会出宫,但是像这样逛街的机会并不多,尤其是随着父亲一同逛街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
“爹,这是什么?”
瞧着路边摊上一个个精巧的小人,朱和嘉立即好奇凑过去,看着那彩色的面团在师傅的手中变成孙悟空。
“是面人。”
捏面人这个手艺,即便是到了21世纪,偶尔也能看到,不过似乎几百年后的手艺人,还没有现在的手艺人做出来的更精巧,这也难怪,毕竟,这个时候,捏面人是门手艺,在21世纪呢?嗯,挣钱的门道。
虽说两门手艺都是为了挣钱,可如果全都掉进那钱眼里了,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手艺了。
“这面人多少钱一个?”
“这面人一文钱一个,这条龙两文,这上唐僧牵着白龙马的,三文钱。”
看着儿子从钱袋里取出零用钱买面人的时候,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不知柴米油盐贵,所以才会特意培养他的理财意识,而固定的零用钱,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不多不少每周五十文。
虽说他花钱的时间不多,但是每周去圣庙的时候,他都会把零用钱捐出去。只有到了出门逛街的时候,他才有机会花钱,不过这种机会总是太少了,虽说有时候郑灵偶尔也会出宫,但却很少带上儿子,朱明忠同样也是如此。
反倒是,他的老师倒是经常带着几个皇子一同上街,但是他们上街更多的是为了体验“人间疾苦”,而不是为了逛街,为了消费。
虽说几十文钱,并不算什么消费,但却通过这个消费的过程,他能够理解钱的概念,这才是朱明忠带个逛街的目的,当然,这次出宫,并不仅仅是为了这个原因。而是因为在儿子即将正是“开学”之前,他和许多大明的父亲一样,带着孩子在“圣庙”附近购买着文房四宝,作为的礼物送给孩子。虽说在宫里有更好的文房四宝,但是这是一种“传统”,当然是在过去四年中,于大明刚刚实兴起来的“传统”通过社学传递到民间的新礼。
文房四宝!
这是父亲送给儿子入学的礼物。有时候,“传统”需要维持,而建立传统需要“以身作则”。在父子两人购买了文房四宝之后,朱明忠又领着儿子来到了“圣庙”,三年前,这座“圣庙”还只是一个模型,但是现在这却是大明最大的“圣殿”。
在过去的四年间,那场“宗教改革”已经慢慢的发挥了作用,曾几何时,用于治国的儒教,现在已经变成了某种宗教,通过开笔礼、成人礼、婚礼、葬礼等等渗透到了大明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还划分了“教化区”,区内无论身份高底,都同在一家“圣庙”,就像这座“圣庙”它的信徒既有皇家,也有平民。
当然,现在这并不是“传统”,想要真正成为“传统”,还需要通过社学向世人传播这一切,最终,儒教会成为传统,它不是宗教,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又等同于宗教。
进入“大同殿”,进入这借鉴了西式教堂的圣殿,高大的厅堂显示出了人们的渺小,同样也让人们生出敬畏之感,对于这种透过建筑传递出来的心理暗示,朱明忠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也正因如此,尽管他的神情庄重,但是心底实际上并没有丝毫的敬畏之心,反倒是跟在父亲身边的朱和嘉,他曾经叫朱,也是皇家的嫡长子,按照皇明的传承,他生下来就是大明的皇储,是太子,甚至在襁褓中的时候,就曾经“监国”江北。
对于大同殿,朱和嘉并不陌生,他的开笔礼就是在这里举行的,而且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随同父皇、母后以及朝中勋贵大臣一同来这里参加“省会”三省吾身,以正三观。
这是为人必须的功课,只不过平常都是于家中、课堂等地,只有在特殊的日子里,才会来到大同殿参加省会,反省自身。
保持敬畏之心既可,何为敬畏之心?
敬而远之。
对于年幼的尚不足六周的朱和嘉来说,他并不知道父皇这番言语的道理,只是默默的记住它,然后每一次来到这间大同殿的时候,他都会在心底想起这句话,在保持敬畏的同时,提醒着自己要远离这一切。
与父亲一同立于圣像前,闭目反省自身。
不过与许多成年人在那里闭目反恩:或为人谋而不忠乎?或与朋友交而不信乎?或至诚不悖否?或言行不耻否?或气力无缺否?或努力无憾否?不同的是,对于朱和嘉来说,他所反思的顶多也就是“学而不功否?”,似乎,现在还没有到入学的时候。
明天,他才会进入皇村学校,那是专门为皇室子弟和勋臣子弟开设的社学。而他则是第一个进入皇村学校皇室子弟,尽管之前也有宗室子弟,可他是大明的皇太子。
不过,朱和嘉似乎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压力,在反省的时候,他的脑海中甚至会浮现出了,刚刚得到的玩具一艘军舰模型!
再过十年、最多二十年,儒学应该就会真正恢复成为它的本源了。变成一门哲学了。
尽管是于“圣像”的面前闭目反省,但是朱明忠所思所想的,仍然是怎么打破了这尊“圣像”,把他变成一尊泥菩萨。
对于这所谓的“圣像”完全没有丝毫的敬畏,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表现出一副庄重、肃穆的模样,毕竟,他是皇帝,要以自己的行为举措,去影响别人。
“儿,”
虽说已经认了祖归了宗,儿子的姓名也从朱改成了朱和嘉,但是他的乳名,仍然没有变,在私下,朱明忠还是会叫他儿。
“你过来。”
来到一旁的受礼台上,朱明忠翻开台上的那本厚厚的教区受礼登记簿,按照大明的新礼,每个孩童在六岁,实际上也就是五周的时候,都要在圣庙受“开笔礼”,作为皇储的朱和嘉同样也不例外。
“你看,你的名字在什么地方?”
按日期翻受礼的那天,朱明忠指着登记簿上的那页问道身边的儿子。
“在这。”
足有一尺宽登记簿上登记着十几个人名,朱和嘉可以毫不费力的找到自己的名字。
“你看看你前面的名字,他叫什么?”
“南林,这个姓很少见。”
朱和嘉不以为意的答道。
而朱明忠只是微微一笑,他看着这份登记簿,在这上面,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即便是皇子的名字也是平民的孩子写在一起,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而另开一本。
“我大明有南姓的勋臣吗?”
“嗯……没有。”
朱和嘉非常肯定的回答道。
“有南官的达官显贵吗?”
“没有。”
虽说不到六岁,但朱和嘉仍然可以肯定,大明现在的那些个公侯伯勋贵之中,绝对没有姓南的,至于朝中的显臣,同样也没有姓南的。
“南家应该是平民。”
“确实是如此。”
朱明忠指着那个名字,然后说道。
“你看,既便是你身为皇太子,是大明的皇储,可是你的名字也是写在平民百姓之后,你和他们实际并没有什任何区别,你记住,世界上唯一将人们区分开来的是他是否持有美德。”
与这个时代的皇帝不同,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朱明忠并不愿意自己的子女不知民间疾苦,也正因如此,他对会对儿子的老师建议,皇子和公主应该被带到京师附近平民区和村落,这样他们才能对平民百姓的生活有所了解。
“他们必须学会同情,一个不知同情为何物的皇子,不会成为一个好的皇子。”
或许,朱明忠可以做到铁石心肠,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孩子也是铁石心肠,皇帝不仅要有铁石心肠的一面,同样也要有仁慈的一面,至少对待自己的子民,必须要持以仁慈。只有如此,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称职的皇帝。
“孩儿知道了。”
看着那个排在自己之前的名字,朱和嘉那双大大的眼睛中,满是好奇,至少在这一瞬间,相比于持有美德的重要性,他反而更好奇这个“南林”是何许人也,居然能够排到本宫的名字之前,尽管在他的名字前方有厚厚的几百页,上面同样也写满了名字。
父子两人离开了“圣庙”后,那庄重、肃穆的表情立即变成了灿烂的笑容,就在朱和嘉欢天喜地的随着父亲于街上游走时,那边传来了报童的喊声。
“号外,号外,建虏犯边,为我大明官军击败……”
报童的喊声,让朱明忠先是一愣,随后又是一笑,建虏犯边,他们现在还有那个胆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