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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语的命运     大明铁骨txt下载     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75章 夜色(第二更,求支持)

    冬天雾多,这夜幕尚未降临时,雾气就已经升了起来,很快就笼罩大地。虽说这雾并不算大,可却也让人很难看清也三十丈外的事务。也正因如此,在明军营垒土墙后方的兵卒,往往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营外,顶多也就是看清树枝搭筑鹿岩的位置,其它地方,完全为雾气所笼罩。

    尽管雾气弥漫,但是月光还是试图穿过云雾,再一次照耀大地,雪地映着微弱的月亮发出的光亮,只使得这弥漫的雾气更显几分神秘,而这神秘之中,营垒上的哨兵们,并没有发现,在他们前方数百丈之外,数以万计的唐军,正在准备着进攻。

    距离寅时尚有一盏茶的功夫时,在雪地之中,就响起官佐们的微弱的喊声,那些已经休息了小半柱香时间的唐军,纷纷从雪地上爬起,他们手持火铳,乱七八糟的挤在一起,歪斜着排列成各个密集线型方阵。不过他们发出的声响并不大,远处的明军,自然听不到他们的动静,同样也看不到他们的存在。

    而在前方观察着明军营垒的斥侯,注意到明军似乎并没有察觉他们即将面临着怎样的威胁,天地间,还是一如往常一样静悄悄的。

    只不过,那些斥侯只能看到墙外,他们却看不到墙内,在土墙的后方营垒之中,除了枕戈待旦的于帐篷中安睡的士兵外,还有数千正在执行待命哨的士兵,按照忠义军的军令,在战场上,入夜后必须要保留四分之一部队执行营垒内的戒哨任务,他们就站那勉强将够八尺高的墙垒后方,那厚不过两尺的土墙,就是像是一道胸墙似的,为他们遮挡着子弹,还有冬夜的寒风,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么走运,他们可以这么轻松,但是墙垒之间的土垒炮台上的炮手和士兵,却不得不站在高处,在哨兵警惕的观察着雾气弥漫的旷野时,他们却不得不忍受着寒风。

    “夜袭……”

    躲在上炮台的土坡上,王玉树嘀咕道。

    “既便是唐军夜袭,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他们攻的越猛,咱们打的就越顺手,有这道墙在这挡着,炮是能打穿,可是铅子却打不穿,咱们只要拿着枪,然后……”

    作了一个瞄准的动作,玉玉树忍不住冷笑道。

    “就像打兔子一样,把他们全都收拾了!”

    他这么一说的时候,周围顿时响起一阵笑声。

    其实一直以来,忠义军从并没刻意隐瞒自己的阵地防御部署,忠义军注重野战筑垒。尽管忠义军擅长野战,但是每到一地,第一件事就是筑垒,通过简易的保垒保护自己,而营垒也并不算坚固,不过只是一层两尺厚七至八尺的土墙,顶多也就是下面三尺稍微厚一点,它就是一道胸墙,可是这道土筑的胸墙却让忠义军处于绝佳的防御位置士兵们可以站在墙后装弹、射击,而在胸墙前方,还有一道一条又深又宽的壕沟,壕沟外是树冠搭成的鹿岩。所以当敌军士兵们进攻的时候,他们首先面对的是一层鹿岩,在他们穿透鹿岩的时候,所面对的就是胸墙后方火铳手发射的枪林弹雨。即便是他们好不容易穿过了鹿岩,还需要面对壕沟,最后,即便是他们攻破了土垒,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在营地,还有一道高不过三尺的胸墙与壕沟,这是营垒内的第二道防线,两次攻坚,足够让任何滑膛枪时代的部队彻底失去进攻的锐气。

    对此,李子渊当然不陌生,甚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特意派人部署了上万个抛射包,按照的他的想法,就是用火药包的爆炸,让忠义军彻底的失去战斗力,然后在其陷入混乱的时候,再实施强攻然后突破忠义军的防御,不惜一切代价突破!

    当然,这一前提就是,必须要用火药包的爆炸使其防御崩溃。否则要冲过鹿岩、战壕的阵地,结果自然是再清楚不过损失惨重。如果能够用火药包将垒内的明军轰垮,就像当初轰梁化凤一样,那么想要打赢,就很容易,毕竟,绝大多数人会被轰死的营地之中。

    也正因如此,李子渊才会把希望完全寄予抛射药包上,当然在进攻部队的安排上,他也是有了允分的安排,为了确保这一战的胜利,他特意投入了多达七万人,从多个方向,同时进攻忠义军外围土垒,试图在短时间内突破忠义军的营垒,最后骑兵会作为总战斗预备队使用,在重炮轰开了其中军营垒之后,再以骑兵冲击。

    可以说,在部队的运用上,李子渊也算是精心部署了,他的想法非常简单,既然正面强攻解决不了,那就夜袭,用火药箱重创明军,然后在其受到重创,无法整合部队的时候,直接攻进堡垒,如此一来,明军就没有机会整合队伍,组织有效的抵抗。

    就像当初的梁化凤一般,即便是他率领的是数千精锐,又有个屁用,屁都还没放一个,就被炸死个差不多了,剩下的人更是像无头苍蝇一般。

    当然,他也很清楚,因为是夜间作战,所以骑兵的使用是有限,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放弃骑兵,但是因为距离的关系,他仍然选择做中央突破,以骑兵向其中军主垒发起进攻,虽然会有一定的伤亡,但是在时间上却能来得急。

    毕竟,突然性!

    这是夜袭的一个关键。

    必须要在忠义军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把他们彻底打蒙了,只有这样,才能让达到战役的目的。

    而他的这个部署,当然得到了众人的赞同,在他们看来,既然排枪打不过明军那么就拿起步枪就直接前冲,翻越战壕看到人就射击,然后用刺刀决一死战,何必站在那里当枪靶子。反正自己这边的人多,即使损失个三五万,仍然还有十几万人,就是踩,也能踩死忠义军。

    这是最蠢的打法!

    但是谁也无法否认一点,就是这个办法虽然蠢,但是却很有效,只要人够多,人比子弹还多,就肯定能打垮明军,当然,有时候,人不一定会比子弹多,但是稍加计划的话,战术仍然可以发挥一些作用。

    但是在另一方面李子渊却必须要考虑到士兵的素质,他的队伍之中,尽管都受过军事训练,但是不可能像铁人一样,顽强的承受弹雨,这也是为什么,几轮排枪都坚持不下来的原因,而且冲锋也不是任由他们胡乱冲锋,一遇挫折便蜂拥后退,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最后肯定是蜂拥而退。因此,在进攻过程中,仍然是以偷袭为进攻方式,不做任何队形排列而摸黑潜行,若遇遭遇抵抗,在冲锋时可自由开火,无须指挥官编制成密集队形。尽管如此,但实际上,却分成两队,前队冲锋,后队作督战队,同样也是预备队。

    当军官们下令出击的时候,排在前方的第一个梯队开始义无返顾地向前冲,他们的速度不快不慢,尽管看似不是密集队列,但是仍然维持着基本的队列,毕竟所有人都很清楚,没有基本的队列,他们手中的火铳就是一根烧火棍。

    至少在攻破敌墙的时候,都不是刺刀冲锋的时候。

    作为营统领的施明礼,走有队列的最前方,他的身边跟着号手和传令兵,其实,他原本并不需要冲锋在前,但是在这个时候,他却没有任何选择,毕竟,他知道,如果作为军官他不能第一个冲锋在前,今天不能突破敌阵,那么,也许,他永远都会被扣上一个“乱臣贼子”的帽子,现在,他并没有什么选择,唯一的选择就是击败忠义军,击败明军。

    只有如此,他才能成为大唐的开国功臣,也只能如此,他才能不是“乱臣贼子”。

    有时候,人并没有什么选择,尤其是那些小人物。

    率领着的部队的施明礼走在前方,他的脚步并不快,因为雪地总会拖累他的脚步,而这个时候杂乱无章的脚步声以及士兵们的喘气声,都不断的在他的耳边回响着。

    尽管天气寒冷,但是没过多久,他掌心就已经满是汗水了,几乎把持不住手中的腰刀。

    他抬头看了看前方,除了雾气之外,他不能看见任何东西。他又望了望天空,雾气弥漫,月光依然没有穿透下来。这朦胧的雾气,让施明礼感觉气氛异常的紧张,他甚至不由自主的感觉到一丝恐惧,因为这未知。

    在施明礼不由自主的暗自祈祷的时候,许多士兵也都和他一样,暗自祈祷着,无论是佛祖也好,太上老君也罢,观世音也行,反正这个时候,只要是个神佛抓过就用了,也没有什么顾忌。

    就在施明礼于那里暗自祈祷着老天爷保佑的时候,突然,在雾气之中,他首先看到前方闪过一阵阵红色的闪光,那闪光映红雾气的瞬间,同时一声声宛如雷鸣般的巨响同时传来,与此同时,他甚至能够感觉到大地似乎在颤抖着……

第176章 胜利者的得意

    雪夜惊雷?

    当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从雾气中传出的时候,当一个个橘红色的亮点,拖着些许白烟划空中划过一道道橘红色的抛物线时,在营垒中的忠义军官兵无不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惊雷”给惊呆了,他们瞠目结舌的看着天空,看着那几乎要把整个天地都笼罩其中的光线,那密集的似雨点般的橘红色亮点,就这样唐突的钻出雾气,朝着他们袭来。

    成千上万!

    不计其数!

    用十斤火药抛出的二十斤的火药箱,抛射的速度并不快,百丈的距离差不多要一两秒钟,但即便是如此,也足以让任何人为之惊愕,无论是忠义军,亦或是唐军,都被这从未曾见到的“壮观景象”给惊呆了。

    这几十万斤火药轰上去,足以把天地给夷为平地吧!

    望着空中像雨点一般密集的橘红色,施明礼忍不住这般想到。他甚至暗自庆幸着,幸好湖广自古就产硝,湖广或许没有黄河两岸的盐碱地可以扫硝,但是大山之中却有数以万计的硝洞,那些硝洞之中,即便是最小的硝洞,每年也可少则出数十担多则上百担上等白硝,每年自硝洞中熬出的数万担上等白硝,足够唐军这般挥霍的。

    这么轰过去,忠义军还能有多少活人?

    几乎每一个正在冲锋的唐军的心中都冒出了这样的念头,他们更是加快了脚步,试图在爆炸的瞬间冲过去,然后在营垒内的明军头晕脑胀的时候,把刺刀刺入他们的胸膛。

    只要打下营垒,赏银五十两!

    五十两的赏银!

    这笔巨款足够让每个唐军兵卒为之疯狂的了,当然,李子渊之所以会下这样的血本,是因为他知道,这笔钱与赢得此战之后的回报是不值一提的,击败忠义军之后,这天下就会改姓李!

    相比于唐军的兴奋,在营垒之中的几乎每一个忠义军官兵,在看到那布满天空的橘红色的光点拖着抛物线袭来的时候,无不是面色煞白,尽是一副死灰模样。

    对于火药抛射,他们同样也不陌生,只不过,现在他们很少使用这种准头极差,使用受到诸多限制的武器,相比于抛射火药包,他们更愿意使用更为灵活的迫击炮,但是现在,面对这数以万计的抛射包,他们却无不是感觉到一阵发自内心的惶恐。

    那些在睡梦中的兵士被惊醒了,他们中的一些动作稍快的已经冲出了帐篷,看到了无数火药包即将落下的那一幕。

    我们完了……

    躲在墙垒后的王玉树心里冒出了这样的念头。

    下一瞬间,成千上万的火药包,在人们的注视中落入了营垒内,不过只是喘息的功夫,一阵阵剧烈的爆炸声便在忠义军的营垒中炸响。

    在火药包爆炸的时候,就像是有无数门巨炮轰鸣似的,在天地间回响着一阵阵节奏欢快的轰鸣曲,那声音连绵不断,剧烈的爆炸声,更是震的人们两眼晕花,而于营垒中升腾的烟雾,更是大有一副想了吞噬天地的意思,将整个营垒吞噬其中。

    对于营外正在冲锋的唐军来说,他们同样被自己所看到的这一幕给惊呆了,他们看到黑暗中的营垒中迸发出无数个闪光,那闪光在营墙后方闪起,随着每一道闪亮,他们都能感觉到在营垒内部的忠义军这会陷入了什么样的灾难之中。

    爆炸声此起彼伏,压根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偶尔的也会有一些落在外面的火药包于墙下、壕沟等地爆炸,而那些落入树枝鹿砦的火药包在爆炸的瞬间,更是直接帮助他们打通了进攻的道路,将那些树枝鹿砦炸了个稀巴烂。

    虽说落在营垒外的火药包数量并不多,顶多也就是几百个,但是对于进攻的唐军来说,那落在鹿砦之间的火药包在爆炸后形成的通道,反倒是他们眼中最好的通道,几乎是一种本能,他们无不是盯着距离自己最近的通道,然后朝着那里跑了过去。

    甚至在有的火药包直接落在墙垒边,轻易的轰塌了那并不厚实的墙垒,从通被轰垮的墙垒处,人们看到了已经完全为硝烟笼罩的堡垒。

    那堡垒已经不再是什么堡垒了,而是一个地狱,一个为硝烟和死亡笼罩的地狱,成千上万个二十斤重的火药包落在人们的头上,即便是铁人也会被炸个稀巴烂,那少数侥幸逃过一劫的人,这会恐怕也被炸晕了。

    尽管相隔甚远,但是看着那已经被硝烟笼罩的忠义军堡垒,施明礼大声喊叫道。

    “弟兄们,冲上去,趁他们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杀光他们!”

    甚至都不等施明礼大声吼喊出来,他身边的士兵无不是兴奋的嚎叫着,加快脚步朝着堡垒冲去。

    “杀!”

    似雷鸣般的吼声之中,他们距离堡垒越来越近了,成千上万人朝着树枝鹿砦之间被炸开的通道涌去,他们甚至都没有去等用来炸开墙壁的“炮车”,而是直接蜂拥而上那土墙同样也被炸开了很多垮塌陷的口子,尽管并不算大,但是仍然开辟了进攻的通道。

    而更让他们兴奋不已的是,白日里要命的弹雨,这个时候全都消失了,就像是所有人都被炸死了一样。

    也许所有人都死去了!

    不仅普通的士兵这么想,甚至就连同从十几岁起就起兵随李闯一同南征北战的孙权国在发出冲锋命令之后,他的心里也是冒出这样的念头,千军万马的奔腾有如雷鸣一般,而在这雷鸣声中,他感受不到任何危险的存在。

    没有危险!

    没有阻拦,唯一的目标就在前方,他的前方是什么?

    是忠义军的中军营垒,尽管它位于中央,但是那里的情况并不比其它地方好上多少,甚至可以说,还有惨烈上几分硝烟之中,火焰在营垒之中升腾着,那火焰甚至能窜出十几丈高,在烈焰的映射下,在被炸垮的墙壁后方,隐约的可以看到一些人影,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并没有让孙权国感到任何危险,反倒让他感觉到几分心安,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影,反倒是证明了奇袭是有效的,那些忠义军已经被炸的晕头转向了。

    现在,对于他们来说,只需要挥舞着马刀,然后冲进去,在中军之中任意砍杀活着的人就行了,孙国权这个时候甚至还冒出一个念头。

    如果那位淮王还活着,他是不会杀他的,他会尽量俘虏那个淮王,毕竟,他是忠臣,像那样的忠臣,不能死在乱军之中。

    可以淮王的悍勇,他又怎么可能任由别人把他生擒那?

    想到这,孙国权甚至有些患得患失起来,他一方面渴望着得到生擒淮王的这个军功,这个军功足够让他在将来封侯封伯,足够让他的子孙后代享尽荣化富贵。而另一方面,他却又不愿意染上淮王的血,毕竟他是忠臣,杀了那样的忠臣,心里头总是不舒服。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

    在心里暗暗的念着这么一句,孙国权又一次扬起了手中的马刀,然后大声吆喝着。

    “杀……”

    在黑暗之中,数千骑兵的奔腾就像是雷鸣一般,有如滚地雷似的在马蹄声在空气中回响着,那万马奔腾中,大地被撕开了,在这一瞬间,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们会赢得胜利!

    我们赢了!

    这个念头在无数唐军的心中浮现出来,他们看着那越来越近的营垒,看着营垒中燃烧着的火焰,他们的心里只有这么一个念头。

    忠义军完了!

    确实,他们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念头倒是再简单不过,数万个火药包,几十万斤火药,落在营垒之中,别说是人了就是大罗汉仙,恐怕也搁不住这样的炸去。

    没有任何悬念的战斗!

    站在城墙上,在城门楼边,李子渊从望远镜中看着忠义军的营垒,他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同时,又长松了一口气,尽管在大雾之中,他根本就看不到忠义军营垒现在是什么模样,但是隐约的还是能看到爆炸时产生的无数的光亮,他只是长叹着气,最后却又无奈的摇头。

    即便是没有身临一线,他也能够想象得到,在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也许,那里已经被炸的稀烂,甚至比当初梁化凤的遭遇还要惨烈上几分。

    想到梁化凤,李子渊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当初与朱明忠肩并肩杀入梁化凤营中时的模样,想到这,他的心头不由一热,随后又摇头长叹道。

    “何必……”

    何必非如此呢?

    凝视着远方的雾气朦胧的战场,李子渊不由感叹道。

    “其实,孤此生最佩服的人,就是成仁,以成仁悍勇,可以称之为“当世第一勇将”,只可惜……”

    “只可惜其只有……匹夫之勇罢了。”

    好吧!

    这个时候,在胜利者的面前,人们自然会千方百计的迎奉着,至于失败者,没有会在意他曾做过什么,或者说,他有多么的优秀,无论如何,都无法掩盖他失败的现实。

    “匹夫之勇?”

    冷笑着,李子渊的眉宇间显得有些不悦,即便是作为对手,对于朱明忠他一直都是敬之畏之,他从未想到,自己能够赢得如此利索,如此的顺利……一切,远超出他的想象。

    “淮藩之勇,又岂是匹夫之勇?”

    这么冷笑一声,李子渊长叹道。

    “既生瑜,何生亮?待明日天晴之后,收得淮王尸体,切匆伤及半分,淮王毕竟是功在我汉人江山,功在我汉人,孤虽侥幸胜他,可却亦敬其为人。待回头以王侯礼葬之!”

    这么一声长叹之后,李子渊的神情之中,大有一副可惜的模样,周围的人被他这么一说,无不是纷纷言道着大王高义。

    也就是在众人的称赞中,李子渊又故作模样的说道。

    “至于淮藩子嗣,他日亦可承袭淮藩。”

    每一个人都知道,这不过只是胜利者的“仁慈”,这不过只是为了招揽人心罢了,不过只是为了能够让淮藩上下能够“顺应天命”,把那孤儿寡母交出来,毕竟,淮藩现在掌握淮闽两系大权,如果淮藩顽抗的话,到最后谁胜谁负尚且未知,更何况,现在还有西南也降了淮藩,只不过,西南的那些人都是一群见风使舵的墙头草,完全不足为惧。

    “大王,臣以为,若是淮藩知其兵败之后,其势必将会领少主逃至海外……”

    一旁站着的朱应升突然插话说道。

    “大王,淮藩于海外把握有台湾、南天门以及平南等地,若是其逃窜海外,只恐怕必将为患我大唐!”

    没有想到居然会胜的这么利索的朱应升,在片刻的惊愕之后,立即出言建议道。

    “以臣之见,大王或可许以高官厚禄与其水师,如此,可以避免其逃窜海外,且他日又可保全海外之地……”

    在唐王府的众臣之中,只有朱应升曾经看过淮藩出的《海外行省图说》,那本书中详细的描述着海外各殖民地的情况,罗列着忠义军夺取的地区之辽阔,当然,也会告诉世人,西洋人同样也在夺取殖民地,而且他们的海外殖民地数十倍、上百倍于本国国土,更远甚于大明。他同样在告诉世人一个道理如果大明错过海外扩张,无疑于错过未来。甚至还在书中告诉世人,如果当年大明能够拥有海外殖民地,将流民移民到海外,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李闯陷京,自然也就没有了后来的满清入关和其入关后的屠杀。

    对此,朱应升一开始尚还有些疑虑,可是后来随着对其海外殖民地的了解,很快接受了这种思想,他现在之所以会提到这一问题,就是为了确保海外不失。

    “你们当真以为,那海外之地是为殖民?”

    冷笑着,李子渊朝着那雾气朦胧的战场看去,然后冷笑道。

    “外人不知,孤却知道他朱明忠当日所图海外,不过是为一种偏安之地,若是他之子嗣若是能逃窜海外,孤自然不会追至天涯海角,其偏安海外,又能耐我何?海外蛮夷之地……孤不欲取之!”

第177章 流星

    流星!

    伴随着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一个个“流星”拖着橘红色的尾迹袭来的时候,在忠义军的中军营垒之中,立即响起了哨兵的惊喊声。

    原本就没有睡下的朱明忠,更是在第一时间就冲出了帐篷,随后不等他看清楚天空中那炫丽似焰火一般的尾迹时,他就在身边侍卫的拖曳下,被推进了帐篷前的洞中。

    所谓的“洞”,其实就是“地窝子”,“地窝子”的挖制方式比较简单,只不过是在地面以下挖约一米深的坑,形状四方,长宽丈许,四周用堆土垒起约一个屋顶。相比于的棉帐,“地窝子”可以抵御关外的刺骨寒风,虽说通风较差,但却可以让战士们免受寒之苦。也正因如此,抵达辽东后,为了避免官兵冻伤,忠义军在野外作战时,往往选择“地窝子”用于宿营,尤其是长时间野外驻屯。

    只不过在营垒中修建的地窝子与普通的地窝子不同,人字型的顶棚更为坚固,不但有粗如大腿的梁木作为支撑,而且还有一层厚厚的覆土,厚达数尺的土壤以及其中的枝木,将这些“地窝子”变成一个个堡垒,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更接近于后世的大型土木工事。

    也正因如此,在成千上万的火药箱落入营地之后,尽管爆炸声有如雷鸣一般,除了极少数直接落在“地窝子”入口内的火药箱成功的炸垮了“地窝子”,将兵士掩埋其中,绝大多数坚固的野战工事,反倒并没有遭受太大的损伤,尽管其中不少“地窝子”因为火药箱落在顶上,爆炸的冲击炸断了梁木,使得其处于半塌的状态,但仍然有效的保护了其中的士兵,让他们从梦中惊醒,然后立即逃出“地窝子”。

    其实,绝大多数的火药箱,并不是在地窝子的顶上爆炸,而是从“人”字型的顶部滑到地上爆炸,所以尽管剧烈的爆炸声此起彼伏,除了炸毁了不少马车、炸死不少战马之外,根本就没有给士兵带来什么损伤。

    “哗啦……”

    爆炸的震动中,从圆木的缝隙间滑落些许碎土,那碎土落在头上,朱明忠的神情显得极为严肃,尽管此起彼伏的爆炸声让他神情变得极为严肃,但是,他那微微上扬的嘴唇,却暴露出了他此时真正的想法。

    他想笑!

    没错!

    他一直在偷笑!

    因为李子渊的行动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

    白天的战斗,李子渊并没有占到便宜,所以朱明忠才会断定他必定会夜袭,而且会使用其最为“擅长”的火药抛射,作为火药抛射的发明者,在迫击炮发明之后,朱明忠就已经放弃了这种战术,但是李子渊却一直使用着这一简陋却非常有效的武器。

    他一定会袭营!

    之所以作出这个判断,是因为对李子渊性格的了解,同样也是因为,知道李子渊没有其它更好的选择,白天的战斗,已经把李子渊想要从正面击败明军的可能彻底打消了。

    夜袭是李子渊唯一的机会!

    而朱明忠,所需要做的就是等待!

    等待他的夜袭!

    火药抛射!

    这几年,李子渊之所以会不断重复这一战术,是因为当初用这一办法打梁化凤打的委实太过轻松了,甚至于伤亡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李子渊一直在重复着,而一直都能取得不错的战果。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对于这一招,朱明忠早就有了防备的办法无非就是防炮洞罢了,而这加固的“地窝子”就是变形的防炮洞,在一战的时候,它都能抵挡得了105毫米左右的榴弹炮的炮击,更何况是火药箱?

    用火药箱炸人还可以,炸工事……根本就是做梦!

    “大王,这一仗,咱们赢了,你说,这些炮仗是不是姓李的要给咱们提前庆祝啊!”

    “可不是,这炮仗可比过年时热闹了多了!”

    “再过几天就过年了,这货,也不等上几天……”

    在众人的调侃声中,朱明忠只是神情严肃的站在那里,尽管他知道,现在胜利女神已经脱光了她的裙子,但是他知道,不到最后一刻,是绝对不能笑的,偶尔的他会把目光投向远处,现在,应该已经冲上来了吧!

    尽管雾气朦胧的,但是微弱的月光下依稀可以看到冲在最前方的唐军的攻击部队,他们的队列已经变得极为凌乱,尽管凌乱,但是冲击的速度却极快,一千多人重叠着,拥挤着朝着树枝鹿岩间一个宽不过只有数丈的通道冲去,正对着他们面前的是一块垮塌的土墙,他们眼睛盯着那土墙,盯着燃烧着火焰的忠义军堡垒,他们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杀进去,杀进去就有五十两的赏银!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杀!

    在震耳欲聋的吼喊声中,整个大地都在那里颤抖着,随着数万唐军的脚步在那里颤抖着,而在他们嚎叫着冲锋的时候,在堡垒的另一边,那些在剧烈的爆炸中已经回过魂来的忠义军战士们,已经再一次组织起了他们的队伍,他们纷纷站到土墙的台阶上,他们的手中拿着火铳,眼睛死死的盯着前方,前方烟雾与雾气混成一体,他们看不透硝烟与雾气,同样,唐军也看不到他们。

    终于!

    在树枝鹿岩出现于眼前的时候,施明礼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知道只不过是再喘口气的功夫,就能打进忠义军的营垒,然后在里面大杀特杀,到明天天明的时候,他就能官升一级了。

    “弟兄们,杀上过去,杀光他们……”

    手中提着刀的施明礼在挥刀朝前指去的时候,他抬起头往土墙上看去,不知什么时候,那土墙上多出了一个个箭垛似的黑影,那是什么?

    放眼张望着的施明礼,借着那一丝穿透雾气的月光,隐约的可看到土墙的后方,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站在那里的明军,尽管看不楚他们的相貌,只能看到影子,但是他们站在那里,在满山遍野的唐军向他们扑过来的时候,因为纪律甚好的关系,所以他们没有发出那怕丝毫的声响,他们只是站在那里的。

    尽管周围的喊声扑天盖地,便是忠义军的营垒之中却在一种恐怖而诡异的寂静中震憾着,只有周围传来的惊天动地喊声与脚步声。

    这是怎么回事?

    施明礼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这样的疑问,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会站在那里,他们本来不应该惊魂未定的等待着他冲上去,把刀砍在他们的身上,等待着他们冲过去杀光他们吗?

    他们怎么能?

    “准备!”

    看着愈来愈近的唐军,王玉树的嗓中迸出了一声怒吼,随着他的吼声,胸墙后方站的战友们,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步枪,尽管唐军抛来了大量的火药包,但是在外执勤的他们伤亡是不值一提的,因为他们躲避在胸墙后方的战壕之中,这也使得唐军投来的火药包,在大多数时候,也就是让他们听个响罢了。

    难此而已!

    尽管只是一个响,但仍然震裂了他们中许多人的耳膜,不过虽说是如此,平时的严格的训练,却仍然让他们在最初的震撼之后,立即冲到墙边,端着火铳等待着给敌人一个迎头痛击。

    黑蒙蒙的人影很快地逼近他们的防线,冲过了树枝堆积的鹿岩,到了几乎所有人都重叠在他们眼前的时候,那些站在墙上观察着敌人的军官们,才挥动手中的指挥刀,大声吼道。

    “举枪!”

    他们的动作不紧不慢,所有人在举枪的瞬间,都感觉到敌人似乎已经冲到了他们的眼前,他们已经冲出了雾气,就那么嚎叫着,朝着他们冲了过来。

    终于,冲出了鹿岩的唐军,他们的视线穿透了硝烟与雾气,他们可以看的很清楚,眼前的一切了,忠义军的那道土墙与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只有六七丈,近的甚至可以看到月光反射在铳管上所产生的奇异光泽。他们手中的铳管直直的指着他们,指着前方,在这个时候,冲上来的唐军甚至能够看到铳管后方瞄准的忠义军兵卒的模样。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

    “放!”

    突然,随着一声怒吼,举枪瞄准的忠义军兵士们扣动了扳机,铳声响起的瞬间,无数根铳管迸发出火红的铳焰。

    为了确保命中率,忠义军的官兵一直等到距离只有六丈左右的时候,才扣动扳机,。在这个距离上,命中率是百分之百的,子弹是绝不会打偏的,甚至在很多时候一发子弹可以穿透两具身体。

    这是顶到鼻子的距离,当忠义军的战士们开火的时候,他们的铳管在黑夜中迸发出一道道火蛇,在火蛇四处飞窜的时候,借着铳管的火焰,可以看的非常明白,他们面前,那些原本嚎叫着冲来的唐军的表情发生了变化,从最初的兴奋,变成恐惧,在成千上万个灼热的铅子的迸飞中,漫山遍野的喊杀声瞬间发生了变化,变成了一阵阵痛苦而骇人的哀嚎。

    突然,从铳口喷出的火焰,撕开了黑暗,尽管只是一瞬间,但是却足够让施明礼看清楚一切,他看到了自己和他的部下已经陷入了一个精心布置的陷阱之中,而在这个陷阱之中,到处都是死亡,到处都是灼热的弹子,铅制的弹子穿透前方的身体之后,会钻入另一具身体之中,在他们的身体中扭曲着,变形着,撕碎血肉,撞碎骨头,在旷野中兵卒们的惨叫在那里回响着。

    第一波冲过去的唐军,甚至都来不急反应,就已经倒成了一片,成千上万个原本活生生的人,在飞窜的火舌下不断的哀嚎着,他们成片成片地倒下。而在胸墙后的忠义军,在一轮齐射之后,立即下墙,墙下的另一队士兵立即冲上去,然后就像是射击训练一样,瞄准前方、扣动扳机。

    所有的动作都在这一瞬间,变成了机械化的,变成了一个最简单的重复,曾经在剧烈的爆炸中瑟瑟发抖的战士们,这时全都变成了无敌的勇士,他们只有一个任务,就是装弹、射击,而那两尺厚的土墙则保护着他们不会受到敌人铳弹的威胁,尽管事实上,这个时候,敌人的铳弹根本就无法威胁到他们,那引起冲上来的敌人,只是在枪林弹雨中挣扎着、嚎叫着。

    “冲、冲上去,冲上去……”

    施明礼知道这个时候后路已经蜂拥而上的兵士给阻挡了,撤退的话,咐让大家都陷入死地,所以他只是不住的大喊着,试图冲过敌人的火线。

    “快,想活命就跟老子一起冲!”

    在施明礼的叫嚷声中,他冲到了壕沟之中,他的身边还有几百侥幸逃过枪林弹雨的兵卒,就在他还来不急朝着忠义军的墙壁缺口冲去的时候,突然一阵手榴弹似雨点一般从空中落了下来,手榴弹就这么突然在人群间炸开,那些冲进壕沟里的唐军,立即被爆炸的烟雾笼罩其中。

    几乎是在呛人的硝烟笼罩住自己的瞬间,施明礼真的被吓住了,即便是那个缺口就近在眼前,他也没有再冲过去的勇气,死死的趴在地上躲过这一轮爆炸之后,他一拳打醒了身边那个几乎被吓破了胆的号手,然后大声吼道。

    “赶快吹号撤退!”

    这个时候,他再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活着。

    “撤、撤……”

    施明礼大声吼着,同时试图想要朝后方逃去。而号兵拿起军号放在嘴边,刚要站起来的时候,突然那军号甚至都来不急发出一声号响,人就向后倾倒,倒在了施明礼的身边,一发子弹击中了他的脑袋,直接将他的脑袋打得稀碎,就是被摔碎了的西瓜似的。

    一块脑浆甚至被飞落在施明礼的脸上,那呛人的血腥味,让施明礼甚至都喘不过气来,对于生的渴望,让他再也不敢抬头了,他只是趴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个倒下去。

    他看到统领孙田茂刚一冲过来,就倒在地上,血从他的胸口往外飞溅,看到一个兵卒甚至还没来得急倒下,就被另一发子弹打碎了一条腿,然后脑袋又被打碎了……

第178章 胜局以定(求支持)

    如雷鸣般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放眼望去,尽管因为大雾关系,根本看不到远方的模样,但是那似滚地雷般的马蹄声,还是让人们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紧张。

    站在胸墙后方的士兵因为那马蹄声,变得越来越紧张了,他们甚至能感觉到无数马蹄踩踏着地面时所带来的震动,敌人的骑兵越近这种感觉越强,甚至就连墙顶下的雪花不知道是风吹还是地面的震动,竟然开始慢慢滑落下来。古往今来,骑兵最让人恐惧的并不是它的速度,而是成千上万骑兵高速冲来时的那种“宛如泰山压顶”的势头,这势头所震颤的是人心,任何意志不坚者,甚至很难在这种冲击中站稳脚。

    “稳住!”胸墙后方的火铳手,随着军官的喝吼,在那里尽管的平缓呼吸,甚至不断的自言自语道。

    “我们有一道墙,还有一道墙……”是的,他们面前有一道墙,至少骑兵是冲不过这道墙的。感受着空气中的那震耳欲聋的马蹄所带来的压力,所有人都只觉得嗓子眼越来越干,他们只能不停的咽着口水,而手总是不自主的颤抖着,虽然天气寒冷但是他们的手心却热的冒出汗来。

    突然,在雾气之中,人们看到只见到一道沿绵数里的黑线,那黑线穿过了雾气,如同浪潮一般正在朝他们涌来。几乎是在唐军的骑兵冲出雾气,在哨位上的军官可以看清他们的位置时,在营垒后方的一个个迫击炮阵地上,就响起一阵清脆的口哨声。

    “无风,目标四百寻……”迫击炮阵地上的炮兵少尉,首先发出作战指令。寻是炮兵刚刚引入的单位,对于炮兵来说,十尺的丈太长,而尺则太短,所才会引入寻,只不过与旧时的“寻”等于一步不同,现在“一寻”被定为三尺,而炮兵的射程单位,也由丈、里改成了“寻”。

    在迫击炮手接到命令之后,在调整射角的同时,弹药手已经将引信处的保险铁丝拉下,然后将炮弹弹尾放至炮口处。

    “三发急速射……放!”随着一声令下,弹药手手中的炮弹猛落入炮膛,下一瞬间,“嗵”的一声炮响,炮口处升腾出一阵烟焰,一发三寸迫击炮弹立即飞出了弹膛,与此同时,上百门三寸迫击炮都同时打出了炮弹。

    迫击炮炮弹的啸声显得有些沉闷,几乎是在迫击炮阵地欢腾起来的同时,在胸墙棱角炮台上,装填手正迅速将烧红球形实心弹,这种灼热弹往往只有海战中才会使用,但是现在却被应用于陆战上。从炮口填装入炮,他们又立即炮弹捣入弹膛底部位置,幸好有一层木塞阻挡了灼热弹,要不然它肯定会在弹膛内引燃火药包,与此同时,炮尾的炮手从传火孔用铁丝刺穿麻布火药炮,插入一个鹅毛点火管。因为发射的仰角与标尺早已在天黑前就已经校对完成,所在这个时候根本不需要瞄准。

    在完成装填之后,随着炮兵少尉一声号令下,炮手直接用火把点着鹅毛点火管。在一道火焰从引火管处传出的瞬间,一阵烟雾和巨响于炮位上响起,下一瞬间,火红灼热弹在火药的推动下,呼啸着掠过寂静的夜空,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红色轨迹,朝着预定目标的飞去。就在鹿岩的前方,有数堆看似颇为密集的鹿岩,其实那并不是鹿岩,而是一堆易燃的干材和草料,为了尽可能的容易点燃,甚至还在上面倒了火油。尽管滑膛炮的精度很一般,夜空中的那些红色的轨迹只有少数落到了那几处“鹿岩”上,但是却成功的点燃了那几个火堆,燃烧起来的火焰驱散了周围的雾气,就在第一轮炮弹于骑兵队中间炸响的时候,数个巨大的篝火在战场上燃烧起来,熊熊的火焰尽管并没有点亮整个战场,但却清楚的暴露出了唐军的骑兵。

    借着战场上的火焰,胸墙上的军官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个又一个于用标记距离的石块,让他们能够更准确的道出与唐军之间的距离,他们立即大声吼道。

    “距离300!”

    “距离300、5发急速射……”又一次,随着军官的命令,炮手们像是在耍戏似的,将一发炮弹塞入炮膛,在其发射的瞬间,又将另一发炮弹塞入,五发炮弹不过只是在喘息间,就被打了出来,其射速之快,简直超出人们的想象。

    “不要问它,杀,杀过去……”当火红的篝火点亮了战场,暴露了自己的时候,孙权国只是大声命令骑兵冲锋,他自己更是一马当先的杀了上去。现在并不是为了那几堆火分散注意力的时候,现在必须要趁着明军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冲过去,冲进中军营垒,只要有一队骑兵冲进去,那么里面的明军就会崩溃,至于淮王,也将必败无疑!

    当然,更重要的是,只有冲进去,才能躲避刚才的爆炸。

    之前落下来的炮弹,着实吓了他一跳,那炮弹就像是长了眼睛似的,落地的瞬间就会爆炸,不少弟兄直接被炸死了。尽管对于开花弹孙国权并不陌生,但是定时那么准确的炮弹,他可还真没见过。也正因如此,他才希望能够避开那些炮弹,不过只有百丈的距离,这个距离,骑马只要一口气,就能冲过去,冲过去了,大炮自然也就没用了。

    但是,就在他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下一瞬间,落在他身边的炮弹打乱了他的想法,数百发炮弹就像雨点似的猛然砸了下来,那些炮弹砸过的时候,甚至都没有什么声响,更看不到空中开花弹引信燃烧时喷吐的烟焰,只是一个又一个黑点砸落在地上,在那黑点着地的瞬间,剧烈的爆炸扬起的烟尘就吞咽了周围的战马,钢铁破片呼啸着在空中飞舞着,那些指粗的、鸡蛋大小的碎片,拖着呼啸声,在空中高速飞行时,如果有战马什么想要阻挡那,那么战马立即会被撕开的皮开肉绽,战马哀鸣的倒在地上,在它挣扎着的时候,也许另一块破片就会将它解脱。

    只不过是瞬间的功夫,曾经看似气势汹汹的骑兵,就已经被硝烟所笼罩,区区不过百丈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就像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天险一般,钢铁破片与火药生成的天堑阻挡着他们前进的脚步。

    相比于普通野战炮,迫击炮的射速极快,而三寸迫击炮的射速更是达到每分钟20发,甚至可以达到更快,限制它发射速度的往往是因为身管过热和弹药供应,以及弹膛内的火药积碳。除此之外,他几乎可以连续不断的提供最为密集的弹雨,而这一道弹雨,成功的在营垒的周围投放一圈钢铁,一圈由钢铁组成的墙壁。而深陷其中的人与马,甚至连忙挣扎的余地都没有,就会倒在钢铁破片之中。有那么一瞬间,孙权国甚至产生将要死去的错觉,他身边的许多部下都被铸铁迫击炮弹的碎片击中,那些碎片好像风似的到处嗖嗖地飞舞着,任何阻挡它们的人,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原本奔腾的战马,在钢铁碎片中不断的摔倒在地,上面的骑兵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摔倒在地上,当他们本能的想要站起来的时候,一块碎片瞬间就会夺去他们的生命。

    而那片被炮火笼罩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个鲜血淋漓的地狱,而在这个地狱里面挤满了人,挤满了想要冲出去,却又被弹片阻挡住的人。

    在寂静的夜晚,铳炮声非常的响亮,骑在马上的的孙权国在胯下的战马猛的倒下的瞬间,他感觉到了死亡的恐惧,当他跳开的时候,伴随着呼啸声,他感觉到他的右臂肘处一痛,似乎被什么击中了。他手中的刀猛的一下飞了出去,整个人就仰面朝天摔倒在肠子等内脏都已经流出来的战马的身上。

    刺鼻的血腥味,让孙权国感觉到窒息,他努力的想要从那堆内脏中站起来,就在这时一发炮弹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爆炸了,下一瞬间,他感觉到自己的颈部一痛,一块碎片打穿了他的颈部,血瞬间喷了出来。他既不能说话,也不能发出声音。他努力的想要站起身来,竭力想要喊人来帮自己,他的手捂着脖颈,但是这个时候,一块碎片打碎了他的右腿,把他掀倒在地。就在他以来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已经摔倒在地上的他,看到一个黑点,恰好落在他的身边,在他的身边不远处爆炸了,直接把他的两条腿全都炸飞上了天。

    躺在血脏中的孙权国,伸出左手朝下摸左腿下,他摸到了一块碎片,结果他的手哧地一声,好像触了烧得通红的火钳烧到一样。但是这个时候,他的意识已经越来越模糊了,他只是隐约的听到马蹄声和惊恐的喊叫声。

    一切都完了……

    都结束了!

    从掩体中走出来的时候,看着一队队士兵走到墙边,看着他们列队于墙边向外射击的时候,看着上百门迫击炮不断喷吐出来的炮焰将营地点亮的时候,置身于这片战场上的朱明忠,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叹息。

    一切都结束了!

    今夜之后,李子渊失去了再次崛起的本钱。

    他以为自己看到了胜利,却不知道,一个剽窃者在正主面前班门弄斧的结果,不过只是自寻死路罢了。

    如果他投降的话……还是在战场上杀了吧!

    李子渊不能活!

    因为他是弑君的逆臣!

    于情于理,他都必须死!

    只是可惜了这些士兵了!

    听着那些战马于弹雨中发出的哀鸣,还有传入耳中的惨叫声,朱明忠不禁摇着头,为他们的遭遇而心痛。

    慈不掌兵!

    可他们,毕竟是同胞,是汉人!

    这几十年,汉人的血都快流尽了!

    现在,他们又因为李子渊的野心,被驱赶着自相残杀,这李子渊,实在是该死至极!

    又一次,那入耳的惨叫声,坚定了朱明忠必须要杀李子渊的信念,不为其他,仅仅只为其为一已野心,驱赶着这些可怜人为其卖命。

    就在这个时候,迫击炮的射速已经减慢了,因为炮管内积炭的关系,炮手不得不用炮擦擦洗炮膛,这也让原本密集的弹雨顿时为之一弱,那些原本被钢铁破片笼罩着的唐军骑兵,立即抓住机会再次发起了冲击,而在他们前方,在墙垒之间一个个射孔处,一门门野战炮在这时同样做好了射击准备。

    “火炮前推。”

    在炮位边,军官下达着命令。十多个炮手费力地将火炮推向到胸墙的炮位上,将青铜炮管直指前方。已经完成装填的他们,自然不能够与迫击炮比拼射速,相比于迫击炮,这些青铜野战炮,甚至显得有些愚笨。

    “目标正前方……”

    随着炮长的命令,炮手们立即调整火炮,瞄准正前方的敌骑。

    “放……”

    随着一声怒吼,数十门野战炮同时朝着唐军开炮,他们打出去的并不是实心弹,在炮焰中,成千上万上万个铅制的霰弹在空中飞舞着,朝着前方飞去,那些刚刚冲过枪林弹雨的唐军,又一次陷入了一片铅铸的钢雨之中,这铅雨瞬间便笼罩住了所有人,在铅弹与人马发生撞击的瞬间,一团团的血雾迸飞,一匹匹战马猛然摔倒在雪地上。

    胜负已定了!

    在野战炮加入轰鸣的时候,置身于中央筑土台上的朱明忠默默的发出这样的感叹,尽管他的位置极为显眼,但是他却听不到那怕一声流弹的啸声,这意味着在火焰照耀下朝着这里杀来的唐军,只是被动的挨打,只是不断的倒在铳弹下,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一切都结束了!

    从李子渊不惜代价的发动夜袭的那一瞬间,一切都已经注定了,他根本就不知道从他夜袭的那一刻起,实际上,他就是败局已定。

    “所有火炮准备、五发急速射!”

    又一次,沉寂了片刻的迫击炮,在用沾水的炮擦冷却了炮膛,并且清理了积炭之后,再一次发出了它们的怒吼。

    “放!”

第179章 地狱(求支持)

    当第一线的唐军陷入铁与火组成的地狱之中无法解脱的时候。排成纵队快速前进的唐军预备队,并没有停下脚步,因为雾气的遮挡,他们甚至以为这是一线部队陷入激战的信号,各级官佐无不是立即大声驱赶着麾下兵卒加快脚步。

    “杀进去,前面的弟兄已经杀进去了,别等他们杀完了,到时候可就没赏银了!”

    赏银!

    足够多的赏银,足够让最胆小的懦夫变成一个无敌的勇士。

    至少对于方文跃来说,他就是如此,他根本就谈不上胆大,但是面对50两银子的诱惑,他却毫不退缩的随同长官一同冲锋,当然,他也没有其它的选择,后退一步,有军法队的大刀。

    方文跃依旧紧跟在长官身后,相距不到数尺。当来他随着长官拼命奔跑的时候,他突然察觉长官的步伐减慢下来,方文跃也同样放慢脚步,小跑改为行走,随着距离越来越近,他感觉到前方传来的铳声似乎有些不对。

    就在他们靠近鹿岩的时候,数十橘红色的轨迹划破夜空,朝着几堆鹿岩飞去,下一瞬间,几团火堆迅速在人们的四周燃起,不过只是片刻的功夫,火红的光亮便将周围映亮了,还在那里冲锋的唐军被完全暴露了出来。

    尽管那一团团的火焰只不过是点亮了附近十几丈的距离,但是却成功的暴露出了许多正在冲锋的唐军,也让那些正在冲锋的唐军,终于看到了铳声传来的方向发生了什么数以千计刚刚冲上去的唐军,倒在了枪林弹雨中,伤亡在尸山血海中挣扎着、嚎叫着。

    眼前这宛如地狱的一幕惊呆了所有人,也让方文跃和所有的唐军兵士无不是惊恐的看着这一切,面对前方的尸山血海,与其他的士兵一样他所感受到的只是恐惧。茫然不知所措的他们纷纷停下脚步,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一切。

    置身于光亮中的他们,只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恐惧袭入心头。他们几乎本能的想到了撤退,下一瞬间,他们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又一个黑点,拖着有些沉闷的啸声划破夜空,朝着他们飞了过来,那些黑点的速度不快,甚至让人产生一种能够伸手抓住的错觉,可是他们知道,这只是错觉。

    这些黑点,就像是暗夜的精灵似的,发出尖叫声,朝着他们飞来了,他们在在漆黑的夜空中快乐地尖叫着,发出那有些沉闷的啸声。

    忽然,下一瞬间,精灵着地了,就在这些暗夜的精灵着地的瞬间,地面上升腾起一阵烟雾,随火药强大的冲击力,铸铁榴弹壳体形成成百上千块破片,然后尖叫着飞向密集人群。

    在钢铁破片呼啸而来的时候,和着烟雾人们甚至能够呼吸到烟雾中金属燃烧的气息,那些人原本只以为这些炮弹不这只是实心弹,他们根本没有伏地隐蔽,甚至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卧倒在地上,以躲避炮弹的爆炸,这立即演变成了一场灾难。

    一场尽乎于毁灭性的灾难!

    破碎的弹片连同在爆炸时炸飞的土块以及冰雪的碎块,一同冲向毫无防范士兵们的头上与身上。每一发炮弹爆炸后方圆数十尺的范围内,都变成了屠场一般的模样,无数的人倒在血泊之中,他们再也没能站起身来。那些侥幸活下来的士兵。趴在血波之中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他们一边发出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一边用着各自的家乡话呼喊着战友的搭救。

    如果是在平常的时候。也许会有人冲过去救他们。但是在这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被这些炮弹给吓坏了,他们无不是纷纷四处躲避。惟恐炮弹会落在自己的身上。

    就在他们纷纷躲避着这犹如雨点一般的炮弹时又一轮炮弹准确的落在了他们的身上,几十门三寸迫击炮所造成的伤害是近乎于毁灭性的。

    这也难怪,毕竟三寸排击炮的炮弹重达十余斤,每一发炮弹内都装填有多达两斤重的火药。

    尽管黑火药的威力远远不及烈性炸药。但是黑火药爆炸的威力却也勉强够用,数斤黑火药爆炸时发生的剧烈爆炸所造成的杀伤甚至超出了人们的想像因为那些人根本就没有想到炮弹会在落地的瞬间爆炸。

    这是因为迫击炮炮弹的引信采用的是雷汞针发引信,相比于就是野战炮球形炮弹用的引火管引信,他不需要预先设定时间,落地时的撞击力就可以引爆针发雷管。这也使得那些士兵根本就无法躲避发生在身边的爆炸。

    许多人甚至都来不及反应就被爆炸的烟云夺去了生命。而在这些人中方文跃很幸运,那是他看到前面的长官爆炸的同时趴倒在地上!他立刻下意识地效仿,从而躲过了这一劫。

    当他抬头四处张望时察觉身边少了许多人,许多人甚至都来不及喘息,就被钢铁破片夺去了生命。所有活着的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恐惧,人们甚至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其实他们根本就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当人们被无边的恐惧笼罩着的时候,逃跑就成了人们的第一个选择。

    有一个人带头像后逃去的时候,就会立即引起其他人的效仿。可是,当他们自作聪明地站起身来想要逃跑的时候,又一轮密集的炮弹落在他们的周围,在剧烈的爆炸中。钢铁碎片呼啸着,就像是精灵在那里欢叫一样。钻进他们的身体,饥渴的吸吮着他们的血液。

    这是一场屠杀!

    一场有新式兵器带来的屠杀!

    尽管是一场屠杀,但是还有很多唐军他们仍然没有停止自己的脚步。他们仍然在继续向前迈动着脚步,继续朝着忠义军发起冲锋。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是千百年来恒古不变的道理。而在唐军发起冲锋的时候。在忠义军的营地内,步兵们紧握着火铳站在胸墙下。第一轮冲锋的唐军基本上都已经死在了他们的铳口下。也正因如此,他们才有机会更换火石并且补充弹药,等待着敌人的再一次冲锋。相比于敌人,他们的伤亡是微乎其微的。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以及身后迫击炮的轰鸣声。不断地传入他们的耳中。让他们每个人的神情都变得轻松起来。尤其是在远处爆炸声传来的时候听着那传入耳中此起彼伏的惨叫,他们甚至觉得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当然并不会结束的这么快。

    至少直到现在,唐军仍然没有放弃。那些后退的唐军立即被后方的督战队堵住了,面对督战队扬起的大刀,他们不得不再一次硬着头皮发起了冲锋。

    在许多唐军的将领看来,这不过只是一个意外。其实忠义军已经死伤惨重。在很多时候忠义军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是因为他们比敌人更能坚持,只要他们的敌人哪怕能够在再坚持一下,忠义军就不行了。

    “不能撤,只要我们冲上去,他们必败!”

    如果换成一个不了解忠义军的部队,也许在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决定撤退了。但是因为唐军的许多将领出身于忠义军的关系,他们理所当然的认为现在忠义军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之前的几十万斤火药已经让他们元气大伤。现在只要他们再坚持一下。肯定能够击败忠义军!

    在督战队的大刀下,重整旗鼓的唐军终于又一次在死亡的威胁和重赏的激励下,他们又一次鼓起勇气,跨过刚刚被督战队砍掉脑袋的逃兵们的尸体,再一次发动了冲锋。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当那些人再一次鼓起勇气端着手中的火铳再一次发起冲锋的时候。依旧是在之前的那个位置上,密集的炮弹拖着沉闷的呼啸声,准确砸在他们的头上,剧烈的爆炸响声后,在浓密的硝烟之中,到处都是尸体,在一个个黑色的弹坑附近,随处可以看到那些抱着残肢断臂在血泊中呻吟的伤兵。

    在这有如狂风骤雨般的弹雨下,依然有许多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来的人转身就想向后逃跑,而更多的人则畏缩不前,主动放慢了前进的脚步。

    他们的举动立即换来了长官们恼羞成怒的吼声,伴随着那吼声而来的还有他们手中的大刀,在接连砍死几个逃兵之后。原本已经摇摇欲坠的队伍,在一次发起了冲锋,尽管在他们春风的时候,炮弹不断地落在他们的脚下,但是在那些军官们刀口的威胁下,那些唐军士兵仍然还是突破了炮火的封锁。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前方,死神在等待着他们。

    近了!

    越来越近了。

    当那些唐军的士兵不顾一切向前冲锋的时候,他们甚至没有去看在他们面前的那些尸体。似乎他们已经对死亡习以为常了。

    就在他们距离土墙只有60到80寻的距离时,步兵们终于听到了急促的军鼓声。他们又一次站了起来。在土墙的后方列成队,然后等待着长官们的命令。

    “举枪!”

    “瞄准!”

    所有的一切就像是训练一样。和训练场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当他们瞄准前方的时候。甚至根本就不需要担心敌人的反击。因为敌人正在冲锋。而且在他们的面前有一道胸墙保护着他们的身体。

    “放!”

    在长官们的怒吼声中,成千上万只火铳同时开火。成千上万个灼热的铅丸呼啸着钻入敌人的胸膛。夺走敌人的生命。

    这场战斗是一边倒的。根本没有任何疑问。士兵们就像是自身于训练场上一样,他们以密集的齐射迎接着敌人的到来。

    前排的忠义军士兵每发射一次,就立刻后退,让第二排士兵填补遗留空挡,然后继续射击,而自己则撤到原第三排的位置继续装弹,等候前面两位战友射击结束。对于他们来说,恐怕也只有在训练场上才会像现在这样有序。

    而相比于他们。唐军偶尔的反击只不过是零星的反击罢了,甚至不过只是在那里胡乱的放铳,那种行为与其说是在反击倒不如说是在给自己壮胆。

    相比之下,忠义军的火铳里发射的铅弹却总能准确的击中目标。滚烫的子弹钻进了他们**,撕扯着他们的血肉,在夺走人们生命的同时,那些伤者的哀嚎声充斥在战场的每一个角落。

    一排人倒下,另一排人又一次向前发起了冲锋,似乎在这个时候双方都在那里坚持着。都在那里比拼着,比拼着谁能够坚持到最后。

    似乎他们每一个人都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赢得胜利。只是尽管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是仍然没有冲过那道土墙,尽管每一次他们看似都系将赢得战斗的胜利。但是,却总也无法冲过那条用钢铁和铅弹组成的防线。

    即便是他们中的一些幸运儿偶然冲上了前方。甚至都不懂他们发出欢呼声迎接他们的就是野战炮发射的密集的霰弹。

    无数个铅制的弹丸从炮口喷射出去,就像是成千上万个火枪在同时开枪一样,它的威力是惊人的,而且也是令人恐惧的。成千上万个霰弹会在战场上撕出一个个扇形的无人区。那些试图阻挡它的人们会被撕成碎片,放眼望去尽是残肢断臂。

    即便是他们侥幸逃过了霰弹带来的死亡,下一刻迎接他们的却是一个又一个手榴弹。就像是雨点一般的手榴弹落在他们的身边,在剧烈的爆炸中,那些侥幸冲上来的敌人。再也没有力气向前冲锋了。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只是躺在壕沟之中,在那里裹足不前,这血腥的战斗场面已经让他们为之丧胆了,他们只是躺在那里,等待着一切的结束。

    而在壕沟之中,还有很多受伤的伤兵,他们发出凄惨的叫喊声。他们浑身是血,就那么躺在血泊中等待着死亡的降临。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在那里苦苦哀求着,哀求着别人能够听到他们的求救声。搭救他们……

    只不过在战场上没有任何人会去在意这些伤者,没有任何人会去在意他们的死活。

第180章 全胜

    兵败如山倒!

    用这句话去形容此时的唐军是再恰当不过,从寅时发起夜袭,再到卯时兵败,为了攻克忠义军的堡垒,在短短一个时辰间,唐军在先后投入了近十万兵力,无论是原本已经觉得操胜券的李子渊自己,亦或是前线的那些唐军将领,他们都以为,只要再坚持一下,只要他们能坚持到忠义军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必然将会赢得胜利。

    忠义军败敌之术无他,唯顽韧而!

    顽强且韧性十足!

    他们原本以为在火药包的打击下忠义军已经损失惨重,剩下的忠义军也就不足为惧了,他们只要投入足够多的兵丁,人潮就会像洪水一样淹没他们,吞噬他们,但是最终,被吞噬的反倒是唐军,他们不是被人吞噬的,而是被炮弹和子弹吞噬的,他们是被火药与钢铁吞噬的。

    在最初的一个时辰里,本已接近崩溃临界点的唐军各路部队,只是在督战队和重赏的驱使下顽强的坚持着,但是当死亡的阴云不断笼罩着他们,他们看不到一丝胜利的希望时,最终他们再也无法承受迫击炮弹、霰弹以及火铳铅弹的多重打击,进是必死、逃或许或是求活,在这个念头下,几乎所有人都纷纷向后逃去。

    而对数以万计的败退下来的兵丁,督战队已经失去了作用,他们阻挡不了这么多溃兵,一些将领试图让亲兵阻拦溃兵,但是那些亲兵甚至还不及放铳或者挥刀,就被溃兵打倒在地,甚至就连将领也急欲逃走的溃兵用刺刀刺倒在地。

    “败了!”

    从前方传来的消息,彻底打乱了李子渊的计划,就在一个时辰前,他还曾在那里幻想着属于他的胜利,他还要那里言语着,如何放过朱明忠的后人一马,似乎他就是仁慈的帝王。

    而现在,前线的兵败,数万溃兵四散而逃的现实,却让他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他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怎么变化会这么快,

    为什么?

    不是明明、明明已经赢了吗?

    怎么,怎么会呢?

    就在李子渊惊骇着不知所以的时候,跟在他身边的朱应升大声说道。

    “大王,趁现在来得急,赶紧撤吧!”

    见大王没有反应,朱应升立即对他身这的侍从使了一个眼色,然后两名侍卫立即架抱着他,将他抬下了城门,然后又抬上了马,直到离开的时候,李子渊还是一副神情恍惚的模样。

    他仍然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败的是他!

    他想不明白,朱应升同样也想不明白,即便是相隔数里,隔着浓雾,他仍然可以听到雾气中传来的惊恐的喊叫声,还有就是胜利者的欢呼声。

    忠义军正在追击,要赶紧逃!

    在残余的唐军蜂拥着四下逃窜时,忠义军的营垒中,那些几乎没有什么伤亡的士兵们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军官同样也在欢呼着,而与此同时,骑兵们已经骑上了上千匹在火药包的剧烈爆炸中幸存的战马,他们冲出了营垒,开始追击了。

    这个时候,他们的追击与其说是追击,倒不如说是在驱赶,其实,这也是派出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驱赶那些溃败的唐军,并让这溃败继续扩大下去。

    对于战争,来自几百年后的朱明忠有着他自己的理解,且将余勇追穷寇,这是一个基本的战术原则,而在这个时代,击败敌军之后,必须投入力量加以追击,将在追击中重创敌人,最终目的是让敌人无法形成有序的撤退,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重创敌军。

    对于古代的军队而言,一但发生溃败,即便是其有百万大军,也会在倾刻间化为乌有草林皆兵的典故世人皆知。

    除了投入骑兵追击之外,朱明忠还投入了自己手中的预备队,同时还派出了传令兵,待张金生率领部队登陆之后,立即转向京师方向。在朱明忠进行这些部署的时候,那些经历了两个多小时激战后的士兵们,这会已经疲惫不堪了,在胜利的欢呼之后,他们无不是筋疲力尽的倒坐在地上,他们看着彼此,看着彼此被火药的烟雾薰黑的脸庞,突然咧嘴笑了,他们庆幸着自己还活着,相比于他们,军官们这个时候显得有些忙碌。他们在那里继续履行着他们的职责安排救治伤员,统计伤亡人数,当然,他们也没有忘记派出部下打扫战场,清点俘虏,并提醒士兵做好防御,以防止敌人的进攻。

    兵败如山倒!

    当骑兵追击到抚宁县城的时候,城内的唐军已经撤到了阳河对岸,当他们追击过河的时候,对岸的唐军同样也逃了,在天色渐渐放明的时候,人们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了这片战场。

    昨天这片还曾有数十万人撕杀的战场,这会已经变了模样,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尸体,那些唐军的尸体既有夺路而逃时被自己人杀死的,也有摔倒在地上,被自己人踩死的,当然也有不少是死于追击部队的刺刀下、马刀下。

    在这个时候,几乎每一个忠义军的官兵,都对唐军鄙视到了极点,就在昨天,他们还曾有一种错觉,认为他们是一群极为顽强的敌人,而此时,面对那些只顾得在雪原上豕突狼奔,为了活命纷纷作鸟兽散的唐军,除了鄙视之外,再也没有了丝毫的尊重。

    不过就是一群懦夫!

    几乎所有人都这么想着,也难怪他们会如此鄙视唐军,唐军在溃败时,根本不顾及他们的战友,所有人都只想逃命,以至于他们在逃跑时抛弃了一切。在战场上,随处可见被唐军抛弃的火铳、完好的火炮和炮弹被直接抛弃于阵地上,而在他们的营地中,一桶桶火药、一车车的粮草,更是清楚的表明,唐军的撤退有多么的仓促,甚至就在李子渊的中军大帐内,还缴获了他的王印。连唐王自己都是丢盔弃甲到这个地步,更何况是寻常的兵丁?

    败了!

    这一仗李子渊彻底的败了!

    他输掉的不仅仅只是这一仗,他还输掉了全部!

    置身于炮台上的朱明忠,透过慢慢变薄的雾气,此时,太阳已经出来了,战场上的景色一览无疑,从战斗开始到结束,其实不过仅仅两个小时多一点,而就在这短短的两个小时中,唐军前后发起了超过十次冲锋,阳光下下的战场这会布满了弹坑,在前方差不多300寻,也就是300米的距离上,就像是月球表面一样,弹坑一个挨着一个,而在弹坑附近,到处都是尸体,有人的尸体,也有马的尸体。其实,在迫击炮的弹雨下,直接被炸死的并不多,更多是倒在血泊中的伤兵,就在他们哭喊着的时候,下一轮炮弹就会夺走他们的生命,然后炮弹就像雨点一样,不曾停止过。

    两个小时,超过十万迫击炮弹,给唐军带来了致命的打击,即便是有些人冲过了炮火,他们面对的是什么呢?是胸墙后早就焦急难耐的火铳兵,火铳和野战炮发射的铅弹又一次扫荡了战场。

    在唐军的溃败后,战场上的惨状,远远超出人们的意料,尤其是太阳出来之后,注视着眼前这片流淌着数万人鲜血的战场,即便是经历过多次血战的朱明忠,也被眼前所看到的惨状给惊呆了。即使是久经杀场,他的内心仍然被战场上的场景给触动了。

    原因再简单不过,这只是一场单边倒的屠杀,已经不再是什么战场了,也正因如此,他才感受不到胜利者的喜悦,尽管这空气中和着火药味道传来的金属燃烧的味道让人感觉有些兴奋,但是,视线所及的尸体,却让朱明忠长叹口气。

    也许是因为在雪地中行走的很是累人的关系,朱明忠感觉到唇上有些汗水,他不由自主的舔了一下唇角的汗水,汗是咸的和血的味道相似。

    现在,他和他的部下流出来的是汗,而这些人呢?他们流出来的是血!

    他们……也是汉人啊!

    “汉人不能再这么死下去了!”

    朱明忠在心中这般想道,这样的胜利,之所以让他无法享受胜利的喜悦,是因为死去的都是汉人,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汉人,死的太多了。

    现在全天下的男丁不过只是千余万,人口不过三千余万,既便是在满清治下逃户极多,但实际人口又能有多少?

    而今天,在这里又死了多少人?

    几个脚步声在他背后响起,心有所思的他,并没有回过去头。

    “大王,战果已经统计出来了。”

    “哦,真快啊!”

    朱明忠望了梅士林一眼,他显得颇为激动。

    “今晨一共歼敌31000余人,因为有许多残肢断臂,所以具体数字很难统治,俘虏45617人,其中伤员21845人……”

    难怪他会这么兴奋,一战歼俘敌近八万人,这一战等于打断了李子渊的脊梁甚至打断了他翻本的可能,只是……这天底下,又有多少汉人?

    明末人口1.5亿,而现在呢?

    闭着眼睛,朱明忠听着那些数字,相比于歼俘敌,缴获的物资数量非常庞大。

    “……另缴获火药超过一万两千桶,不过,我们计划把火药全部处理掉。因为虽然他们的火药成分与我们完全相同,可却是极为粗劣的东西……”

    “出售吧!”

    朱明忠打断的他的话。

    “唐军的火药质量虽然差,可也比民间自己配制的要好,还有缴获的火铳,都可以作为剩余物资向民间出售,嗯,出售得款,可以用作……”

    朝着北方看了一眼,朱明忠略作思索,然后才说道。

    “用于安置移民。”

    “大王,一个小时前,张将军率领的部队已经开始登陆,他们现在正按计划向京师进军,不过……”

    说道这里的梅士林停顿了一下,然后他看着大王并没有继续说下去。

    “不过什么?”

    朱明忠皱了皱眉头,希望不要有影响完胜结局的事情出现。

    “不过,有斥侯传来情报赵继全、王教权已经领兵往京师方向回师,看来他们应该已经得到了这里的消息。目前他们已在路上,最迟明天他们就会抵达京师。”

    梅士林继续说道。

    “而且,京师还有数万唐军,如果他们合兵一处的话,再加上其驻于他地的部队。预计李子渊可以调动10至15万大军。臣以为,应该调张将军领兵拦截赵、王两人率领的部队,待将其击溃兵,再用兵京师,以免其合兵一处。”

    毕业于讲武堂的梅士林作为参谋无疑是合格的,从各方面得来的情况,让他清楚的看到这一次并没有打断李子渊的脊梁。

    “哦,知道了。”

    朱明忠只是淡淡得应了一声,并没有显露出他的内心想法。他知道,李子渊还有东山再起的本钱,但前提是,他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现在,最要紧的是拿下京师!”

    拿下京师之后,就可以登基了,到时候,朝中的大臣们,会给出一个什么样的年号?

    想到这里,朱明忠只是很平静的说了一句。

    “你说,如果有机会的话,赵继全、王教权他们,还会甘愿为李子渊卖命吗?”

    “大王?您的意思是招降?我们不是不招降吗?”

    梅士林不禁有些疑惑,不招降是忠义军的原则,当然主动投降又是另外一说,所谓的招降,就是用高官厚禄招揽对方。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恐怕忠义军早已经夺了天下,而不会等到现在,差点让李子渊那个逆贼给摘了桃子。

    朱明忠并没做解释,他只是看着这片满是尸体战场,神情凝重。

    “少校,你看这是什么?”

    “呃?”

    梅士林不解的看着战场,这只是一片战场啊?有什么不同吗?

    “是军人的胜利?是武者的荣耀?是帝国的基业?”

    摇摇头,朱明忠用极为平静的语气说道。

    “不,这是几万个家庭的泪水,是汉人元气再次的大伤,所有人,都是因为李子渊的一已之私送了命,他们……也曾是我大明的将士,也曾有功于大明!”

    作为胜利者,朱明忠同样表现出了他的仁慈。

    “那李贼……”

    不等梅士林说完,朱明忠还在沉默的时候,一旁的钱磊就立即主动说道。

    “大王,对此等恶贼,国法自有处置。首恶必诛!其篡君篡位,诛其九族,女子入教坊司为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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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身灭(求支持)

    一路仓皇!

    抚宁兵败之后,曾经率领十几万大军浩浩荡荡东征的李子渊,一夜之间几乎失去了所有的部下,在其仓皇逃出抚宁时,不过只有几千侍卫亲军随行,即便是如此,一路仓皇逃往京师的路上,仍然不时有侍卫亲军逃窜。

    兵败如山倒!

    直到抵达通州之后,李子渊才算是稍微心安一些,因为侍卫亲军皆是骑兵的关系,在他们一行抵达通州时,驻守通州的数万唐军还没有溃散,这也使得他终于能够重新执掌大军,如此,才算稍微安心一些。

    尽管稍觉心安,但是李子渊却依然是心乱如麻,他的心里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难道这就是命数?

    他想到了甲申年李自成的兵败,那个时候,李自成不就兵败于山海关吗?现在他同样也是如此。

    这,这就是命数吧!

    突然之间,李子渊整个人都变得心不在焉起来,他只是默默的坐在那里,无论众臣说什么,都是一副心灰意冷的模样,也难怪他会如此,一仗损失十几万人马,且都是军中精锐不说,更为重要的是,曾几何时,他还以为已经稳操胜券,可最后不过只是梦一场罢了。

    “……,现在明军正是势大,我军主力新创,恐怕短期内必定不敌明军,但臣更担心的是,明军会不断追击,而我军惊魂未定之下,势必会惊慌崩溃。至少在短期内,我军都再无可能与敌交战!”

    朱应升的这几句话,让通州城内的将领无不是大惊失色,而那些从抚宁撤下来的将领,大都是面带死灰状。李子渊虽然也知道处境不佳,但没有想到会有全军崩溃的结果。

    沉默不语的他,这会已经心中后悔当初的选择了,如果当初没有被那龙椅迷花了眼睛,又何至于如此?

    “请大王先回京师如何?”

    身为通州守将的吴友恭在一旁说道。

    “京师有孙将军率领五万精锐,再有臣统领的三万步兵,若是再招揽溃兵,想来应该能凑出十万大军来,若是能据城坚守,势必能够败敌于城下……”

    朱应升的心中一动,立即点头赞同道。

    “献铭将军高见,正合某意,望大王采纳,愈快愈好。”

    他转向李子渊,又接着说道。

    “其实,大王速回京师,是现在最好的选择,大王回京师后可一面下旨调兵遣将,在京师与敌决战,大王可以凭借北京坚城,利用城上众多红夷大炮与明军决战,如此,虽不敢说必胜,但却也可以令其遭受重创,如此,军心可稳。”

    李子渊依然是一副低头不语的模样,他知道眼下局势十分不利,稍有不慎既有可能是凶多吉少。他也明白现在退回京师,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了,而且尽快退回京师。但是他同时想着,既便是到了京师,京师也是一座死城,或许京师是一座坚城,但也是孤城,孤城难守,一旦被围困于京师,到时候即便是初时勉强胜上几场,但时间一长,粮草外援断绝,到时候势必也是军心瓦解,坚城难守。

    南逃呢?

    若是明军穷追不舍,势必也会全军崩溃,不可收拾。都不是上佳的选择啊!

    李子渊低头沉思着,但是在沉默中不觉心中发急,出了一身冷汗。他只感觉自己就像是被扼住了喉咙似的,根本就喘不过气来。

    良久之后,李子渊抬起头,他看着众人,先是犹豫片刻,然后又说道。

    “古人常道“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京师虽坚,可却也是一座死城,死城难守,若是外部尚有援军尚可,可若无援军,守城就是死路一条,所以以孤看来,这京城不可坚守,但却也不能不守,一方面,孤需要摆出一副凭城坚守的模样,这二来,再次书信马、王两位将军,将他们立即直接撤入太原,待他们撤往太原后,我军再弃城而去,到时候我军分为三批,每批二万人马,如此神不知,鬼不觉,迅速撤离京师,如此,既便是明军追击,我军也有余力应对追兵,如此三路大军可以轮番阻止追兵……”

    在李子渊作出这个决定之后,厅中立即变得鸦雀无声,这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了。

    在众将离开之后,心灰意冷的李子渊坐在那里,德福在一旁侍候着,突然,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对德福吩咐道。

    “德福,立即派个人去京师,告诉孙将军,杀了许士安!”

    孤之所以有今天,都是那厮蛊惑,如果不是他,又岂会落得今天?

    “奴才知道了!”

    心知大王是在杀人泄愤的德福,只是点了下头,然后他对外吩咐道。

    “雪梅,你进来侍奉大王。”

    话音刚落,从里屋出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托着一个黑漆茶盘,步履轻盈地走了进来。那女子温驯的把茶放在几上说道。

    “请大王用茶。”

    女子娇脆有银铃般的话声,让李子渊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只是这一眼,让原本心烦意乱的他不由一惊,眼前这女子相貌居然像极了柳如是,尤其是那眉宇间的神态,只不过她说着一口北直隶的口音,与柳如是清脆软糯的吴越口音截然不同,不过那相貌简直如同柳如是复生。

    他不由地多看了这女子两眼,那双原本没有丝毫神采的目中,闪动着一种异样的渴望。他的瞬间表情变化,自然落到了德福的眼中。德福便于一旁轻声说道。

    “大王,这是行宫中侍奉的丫环,奴才今日去伙房的时候,见到了她,便让她来这里侍候大王。”

    作为奴才的德福,从来都是一个合格的奴才,从来都是急主子所急,想主子所想,即便是在这个时候,也不例外。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叫雪梅。”

    见这女子怯生生的站在那,虽说全无柳如是的落落大方,但是那极为相像的相貌,却让李子渊一时间居然有些痴迷不已,而她那怯生生的娇羞模样,更让他有一种别样的满足。

    若非是兵败……

    兵败如何?

    孤还是唐王,还可以享尽人间富贵!即便是这世间的女子,孤也可以任意取之!

    “抬起头来,让孤看看!”

    见雪梅抬起了头,李子渊瞧着那俏美的脸蛋,然后问道。

    “雪梅,你家中可有家人?”

    “回大王话,奴婢是少时就被卖入李府,大王来了通州后,奴婢是奉老爷的吩咐来这里侍候。”

    雪梅的回答让李子渊略点下头,心中暗叫一声可惜,像她这样相貌如此美艳的女子,想来早已经被老爷给取了身子,若不然的话……

    也罢,不过只是个女子而已。

    “从今以后,你便留在孤身这侍候着吧,德福,把她带到后宅!”

    身为大王,即便是再落魄,也可以一言决人生死,同样也可以决定普通人的命运,更何况只是的一个奴婢?

    待到雪梅离开之后,李子渊虽说一时被美色所惑,但随后他整个人还是沉浸在失败的阴影中,最后心烦意乱的他还是命人炒了几个菜,独自一人喝起了闷酒,反倒是忘记了刚刚收入房中的女子。

    而对于被安置在后宅的雪梅来说,从她进入后宅之后,便一直坐在那里,有些心魂不定的坐在床边等着,她的手指不时的绞着手帕,偶尔还会从叹气,在听到外面的风吹草动时,又会猛的惊站起来,最后见没了动静,却又只是坐在那里。

    不知坐了多久,她一直都没有睡,直到传来了打更声的时候,她才知道已经是三更天。

    就在她准备睡下的进修,忽然听见外面有人说道。

    “恭迎大王!”

    大王来了!

    不过这个时候,李子渊已经醉了,在雪梅推开门迎接大王的时候,她看到探身在走廊外大口的呕吐。几个太监和丫环都在一旁侍候着。

    李子渊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喝酒是什么时候了,今天他真的醉了,只不过那个时候,他喝醉了,没有任何人会问他,但是现在却有人为他捶背,有人侍候他漱口,更有人拿来湿手巾替他揩净嘴边的脏物。

    最后还会侍候他在床上睡好,这是大王与寻常人的不同。待到最后,几个丫环将屋里呕吐出的秽物清理干净,退出房中的时候,德福站在雪梅的面前,他那双眼睛盯着雪梅说道。

    “雪梅,你要知道,你只是奴婢出身,能得到大王的青睐,是上辈子烧了高香,让大王再睡一阵,待到大王醒了,你要好生的侍候着,若是得了大王的欢心,封了妃,你可就一辈子享不尽荣华富贵了。”

    雪梅一听,连忙说道。

    “都是公公的恩典,雪梅必定不忘公公的大恩。”

    因为同样是奴婢出身,德福自然知道,对于奴婢来说,他们所渴望的是什么,他没有做声,只是扫视了一眼这个房间,确定这屋中没有什么利器之后,才开口说道。

    “既然如此,你便在这里小心侍候着大王,这机会是给你了,能不能讨得大王的欢心,就看你的本事了!”

    说罢,德福便离开了房间,在那房门关闭的时候,原本含羞带怯的雪梅的脸色瞬间变得冰冷,她立在那里,那双美眸越发的冰冷起来。

    “娘,女儿可以为你报仇了!”

    站在屋中,雪梅默默的言语着,雪梅并不是她的本名,她叫钱孙蕊,当初娘被李子渊杀死之后,她就一路往山海关逃去,后来连饥带饭晕在路上,幸好被李家救了下来,而李家的老爷与她爹是故友,在李家休养时,得知李子渊领兵东征,官府在通州各大户人家征丫环仆佣时,她就立即决定混入其想,想的就是伺机为母亲报仇,可是上一次甚至都没能见到他。

    幸好老天保佑,让那姓李的败在了淮王手下,这一路仓皇逃来后,又让她有机会亲手杀死他,为娘报仇。

    想着被那贼子逼死的娘,泪水从钱孙蕊的脸上滑落下来,她随即用力的擦干泪水,然后回头看着里屋。她在心中想道着,老天保佑,可不能让他醒来,万一要是醒来,即便是不惜一死,恐怕也没有办法杀死他了!

    虽说自幼学习过剑术,但是钱孙蕊毕竟是女子,若是那人清醒着,自然不是他的对手。想到这,她连忙将堂屋门的门闩上好,然后她才回到里屋,先向床上看了看,见李子渊仍在沉睡,便略微放了心来。

    随后,钱孙蕊重新坐回刚才坐的地方,她看了一下房内,并没有任何利器,甚至就连她来的时候,也被搜了身,确保身上没有任何利器,不过对于这一切,她早有就了准备。她坐在那里,面对铜镜,取下了头上的发簪,发簪是竹制的,一端尖利非常。握着发簪的时候,她忽而想到死去的爹娘,但是她们的面孔有些模糊了。

    从椅子上站起来,钱孙蕊的面如土色,她的手甚至在轻轻打颤,向床边走去的时候。她的手中紧紧的握着那个竹制的发簪。

    此时躺在床上的李子渊只是发出轻微的鼾声,依然在酣睡着。而钱孙蕊既害怕他突然醒来,也害怕外面的侍卫听到动静,她知道,自己绝不能再耽误了。可是临到她动手杀人的时候,浑身却颤抖得更加厉害,甚至牙齿也不住打架。

    披散着头发的她猛然一咬舌头,在口中涌出一股血腥味的时候,踏上床边踏板的她,看准李子渊的喉咙拼尽全力将手中的发簪向他的喉咙刺去。她习过剑术,知道必须要刺穿喉咙,才能夺人性命,而只凭手中的发簪,一下子肯定不行。

    猛然刺入他的喉咙,然后她又一次拔出,又一次扎入,喉咙被接连刺穿的时候,原本酒醉的李子渊猛的睁开大眼,他拼力挣扎,伸手想要捉住刺客,但因为喉咙被刺穿了,如柱的血从伤口喷出,他只能拼命捂着喉咙,瞪大眼睛看着被他一把推开的女子,她为,为何杀孤……

    “你……你……”

    在李子渊捂着喉咙发出吱呒不清的声响时,怕他不死的钱孙蕊,又一次握紧发簪,拼力向他的脖颈刺去。如柱的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涌出,终于他倒了下去,鲜血不断的从脖颈间涌出。躺在血泊中的他,只是无助的在血泊中抽搐着、那双慢慢失去神采的眼睛里,尽是不解,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何会杀他,更不能理解,自己为何会这么死去,死得如此的窝囊……

    “娘,女儿为你报仇了……”

    看着血泊中的仇人,钱孙蕊喃喃自语着,她放下手中的发簪,看着地上于血泊中抽搐的李子渊,泪水从她的目中流了出来,她终于为娘报仇了!

    人杀了,仇报了。

    接下来怎么办?

    报仇之后,该怎么办?

    钱孙蕊从来没有想过,她甚至没有想到会如此的顺利,更没有想到自己能活下来,看着地上的尸体,她犹豫了片刻,因为房中没有笔,所以她只能用手指蘸着鲜血,深吸口气,然后在洞房的白墙上写下了她的名字。

    “杀人者钱孙蕊。”

    在写出这几个字后。此时从远处传来了第一声鸡鸣,天虽未亮,可是在鸡鸣之后,院中也开始有人走动了。

    必须赶紧自杀,绝不能活着被人凌辱。

    可是这个时候,钱孙蕊只感到浑身酸软无力,手臂更是在不住的颤抖着,当她握着发簪对着自己的喉咙时,看着上面的血,想到那贼子血会弄脏自己,她丢下了发簪。

    随后她取下了束腰用的丝带,搬个板凳,尽管双手颤抖着,但是她还是将丝带在房门上的雕花的横木上绑好,绑成了一个绳套,然后在心中哽咽说道:

    “娘,孩儿来了!”

    就在她的手握着绳索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大王、大王,大事不好了……”

    门外的敲门声,让原本双手颤抖的钱孙蕊连忙把头套进去。

    “大王、大王,京师那边出事了……”

    门外的朱应升听到屋内没有声响,心急如焚的他立即对一旁的德福吩咐道。

    “大王怎么还没醒?”

    “大王昨夜……”

    就在德福还没说完,屋内传出了板凳倒地声响,

    “大王、大王,把门撞开!”

    朱应升这边一吩咐,那边侍从看了德福一眼,见其点头,两人猛然撞开了木门,一撞开木门,他们就看到在上吊的女子,女子脚边的圆凳还在地上滚动着,人也在那里挣扎着。

    “这是怎么回……”

    下一瞬间,朱应升看到了内屋倒在血泊中的大王。

    “大王……大王!”

    看到血泊中的大王,德福整个人都被吓傻了,他惊恐的一屁股坐倒在地上,看着在绳套中挣扎着的钱孙蕊大声怒骂道。

    “你这贱婢,你居然敢暗害大王……给本公公把她放下来,本公公要将她碎尸万段……”

    李子渊的那些亲兵们看到大王居然被刺身亡,在痛哭之余无不是要将那女人碎尸万段,祭奠大王。在人们的哭喊声、愤怒声中,朱应升只是眼巴巴的看着地上的尸体,他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完了!

    全完了!

第182章 区别(求支持,求月票)

    降了!

    突如其来的消息,随着传令兵的大喊声在战场上回荡的。

    唐军降了!

    唐军降了!

    对于那些正准备向唐军发起最后一次进攻的忠义军官兵来说,他们先是一愣,然后都笑了起来。

    原来都是这么轻松。

    原本他们以为会有一场苦战,等待着他们。可是谁都没有想到。胜利居然是这样,触手可得。

    唐军降了!

    当这个消息传到朱明忠面前,他只是略微抬了一下眼帘。

    “李子渊那?”

    之所以会问到这个人,是因为他并不相信这个人会这么轻而易举地投降。按照对他的了解,李子渊即便是兵败了也会想办法逃出去,然后成为流寇,为害地方。

    而这也是朱明忠为他设下陷阱的原因。

    他会这么轻易的投降?

    “回大王,唐军参军朱应升称李贼昨夜为义士所杀……”

    死了……果然是轻若鸿毛。

    所谓的枭雄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丢了性命,可以说窝囊到了极点。不过现在对于他是怎么个死法,朱明忠反倒是不关心了。

    他一死,曾经最担心的事情也就不需要再担心了。不可能再活过来变成流寇危害四方了,现在他这么一死反到是件好事。

    早从此之后天下太平了。

    对于李定国等人,朱明忠并不担心,他们无论如何都必须要面对这个现实。如果他们拒绝面对的话,那么……无非就是大军讨伐而已。

    片刻的沉默之后,朱明忠“哦”了声,没有显露任何情绪,就像李子渊的死是个不值一提的小事似的,其实确实是不值一提,然后说到。

    “好了,准备进京!”

    现在一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前往京城。新的时代已经开始了。

    进京必将经通州,在通州朱明忠见到了李子渊的尸体,看着脖颈处那个血洞,看着已经没有丝毫生机的李子渊。

    “一饮一啄,自在天定,若非是他昨日为恶,又岂有今日之遇?当年他若是于南京不背叛孤,又岂会落得今天这步田地?”

    朱明忠冷冷一笑,背着伏跪于地的朱应升说道。

    “其实,孤本意在兵围通州或京城之后,总是会见上他一面,李子渊……”

    盯着这具尸体,已经几年没有见他了。

    “他确实是贼,不过他确实也有其过人之处,就练兵来说,不过只得孤之皮毛,便能练出今日唐军,他确实有他过人的地方……”

    李子渊的唐军战斗力并不比忠义军差多少,这几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当年在南京,他带走的数百多人,皆是忠义军的官佐,最早的一批忠义军,就是他们操练的,而他们,也是朱明忠一手操练出来的。

    后来忠义军完全火器化之后,尽管李子渊没有足够的火器,但仍然主动的学习着忠义军,并尽可能的模仿忠义军。可即便是如此,时代的局限性,依然限制了李子渊的视野,恐怕他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败了。

    “可……楚王,总是败了!”

    作为楚王的从幕,朱应升必须要为旧主说话。

    “楚王到死,都没有想到,他为什么会败。”

    “因为他看不透!”

    盯着床上的尸体,朱明忠冷笑道。

    “当年,在南京,他以为,只要说服了军中官佐,就能把忠义军带走,就能让孤成为孤家寡人,可是结果呢?他北伐的时候,若是他能看透事实,不至于为权力所迷惑,又岂会倒行逆师?就是这次兵败,如果他能易早醒悟,又岂会损兵折将如此?他以为,学着孤练兵,就能横行天下,就能击败孤……”

    冷笑着,朱明忠已经不再去看李子渊的尸体了,他转过身,看着跪伏于地的朱应升。

    “可是他不知道,他的贪婪早就注定了他的今天!”

    贪婪!

    没错,李子渊总是太过贪婪,无论是在南京或是北京,或是此次决战,他的贪婪毁掉了他的全部希望。

    淮王的话的传入朱应升的耳中,有如雷鸣般,在惊骇中他在脑海中将淮王与楚王两人对比,他立即发现了两人最大的不同,相比于李子渊总表现的极为贪婪,他渴望权力,渴望拥有一切,所以他才会背叛朱明忠、张煌言,才会意图篡位。而淮王呢?

    打下南京的功劳他可以不要,打下江北之后,他以下属的身份上书国姓,即便是迎回了朝廷,也没有挟天子的表现,甚至就是在北伐的时候,也可以把首功让给他人。

    李子渊是贪,那淮王呢?

    心中若有所思他在这一瞬间似乎明白了很多,他知道为何中淮王能有今天的成功。

    因为他总是知道,每一次需要得到的是什么。

    打下南京,他为的是北伐,只要北伐功成,个人得失又有何干?打下江北是为了立身,只要有立身之地,为何人之臣,又有何妨?迎回朝廷是为了自立,既然自立,为何要徒惹恶名?

    至于后来的北伐……以淮王之智又岂不知李楚之贪,又岂不知他会弑君篡位,所以,他才会将朝廷拱手相让,所以……

    终于,所有不曾明白的事情,在这一瞬间,都明白了。

    朱应升知道了,他知道了从一开始,淮王就已经料到了今天,只有他自以为聪明,自以为可以辅佐楚王,自以为楚王今日之败,是因为许云程的操之过及,可却不知道,其实,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今天。

    从一开始,淮王就冷眼看着李子渊一步步的走向绝路,甚至,就连当初的不惜拿出饷械支持楚王北伐,也不过只是一个陷阱。

    一个让楚王走向绝路的陷阱!

    而这个陷阱谁会受益?

    淮王!

    从此之后,又有谁还能挡得了淮王?

    没有人了!

    闽系已经尽数归淮,至于张煌言已经甘为其臣,正在为他于南京善后,李定国……受淮王之恩的李定国又岂会反抗大明朝廷,毕竟淮王已经不再是淮王了。

    终于,朱应升明白了全部,曾经迷惑的事情,在这个时候,都已经想通了,他苦笑一声。

    “大王,想必西南洪氏等人必定难活吧!”

    他之所以会这么问,其实是想证实一个问题。

    “洪氏之罪,理应诛以九族……”

    朱明忠并没有给他直接的回答,而只是给了他一个模糊不清的答案,但即使是如此,也足够了。

    在答案得到证实之后,朱应升终于明白了,李子渊败的是理所当然,死得是稀里糊涂,他根本就不知道,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一切!

    如果说,曾经朱应升还怀疑淮王并非是孝烈皇帝子嗣的话,那么现在,他再也不怀疑了。眼前的这位大王始终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想得到什么,现在,他得到了。

    至于其它人,不过都只是垫脚石罢了,若是有的垫脚石想要反弹一二,不过只是乱臣贼子而已!

    是了……仅此而已!

    弑君篡位!

    乱臣贼子!

    打从甲申年间起,前面的那四个字,虽说新鲜,可是后世那四个字,这天下人算是见识了太多。

    李子渊弑君篡位!

    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即便是他否认也没用,铁证如山……虽说没有,可是众口成金,这天下人都认准的事情,谁又能说出一个不字来?

    自几天前自封唐王,一副准备于来年登极的李子渊领兵离开京师以后,尽管这京师尚还有数万唐军,但是却也有一群原本投降“唐逆”的大明官僚自动的站了出来,当然,他们并不是站出来要去夺城,别说他们手无寸铁,即便是给了他们兵器,他们也不见得会有那个勇气。不过,读书人从来不屑于匹夫之勇,他们自然有自己的办法,比如在私下里张贴告示,传播消息,总之就是告诉他人,李子渊是贼,唐是逆,至于明……淮王是烈皇帝三子,是崇祯之后,现在虽是监国,可却是大明皇位最正统的继承人。

    一时间,在这京师之中,虽说唐军尚持枪胯刀的于街上巡视,可是在这城中士民们无不是都在盼望大明王师得胜,然后速取京城,再然后就是大明皇帝登极。

    如此,天下也就太平了!

    其实对于天下姓谁,绝大多数百姓并没有什么感觉,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往往更希望过上安生日子,这一年多年来,这朝廷走马观花似变着,早就受够乱世苦的百姓们,自然希望天下太平。

    十二月初九日下午,不过只是眨眼间的功夫,满城上下就已经传开了唐逆山海关兵败,十数万大军十不存一,监国率领的忠义兵不日就会抵达京师外,并说监国有牌谕要京师官民明日上午出朝阳门接驾。

    实际上谁也没看到牌谕,不过只是以讹传讹,好像这个消息是千真万确似的,毕竟,谁都要知道,所谓的“淮王”实际上崇祯皇帝的三皇子朱慈炯,他是烈皇与周皇后之子,血统之正绝不是普通宗室藩亲所能相比,他现在已经打败了逆贼,不日就将返京,从此就要恢复大明江山了,这实属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城中的父老百姓本来对于明朝的二百七十多年江山极为留恋,对满清的奴役更是抵触至极,若非是如此,当年李子渊进京之后,又岂会为万民夹街相迎。如今一旦听说定王朱慈炯领兵得胜,不日将要返回京来继承皇位,重建大明江山,很多人自然是喜极而悲,不觉居然痛哭了起来。

    不知多少百姓自觉地赶制起了白色头巾,准备好再次为先帝后戴孝,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定王返回京城之后,为人子,他必定是要为先帝、先后戴孝的,他们身为百姓,理当也要为君父戴孝。

    还有些士民相约,一齐来到了煤山附近,在那里焚烧钱纸,点燃蜡烛,送去供香。当年先帝就是在那里殉了国。这个时候,反倒是没有人去记较这城中尚有数万唐军,似乎没有谁把他们当成回事。

    相比于外城的人心思明,在内城,此时这里却是一片混乱,毕竟居住于内城的大都是唐王府中官员将领的家眷,在唐王惨败的消息传来之后,他们无不是变得惊惊惶惶,她们既担心男人们的安危,同样也担心自己的安危。总之,此时的京师,看似平静,可是实际上,却是暗流涌动,尤其是这内城之中,那些留守于此的官员,更是怀着各种不同的心情,面对着这突如其来的惨败。

    “败了!”

    孙兴平看着到访的靳文博等人,他的神情低落,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惶恐,也难怪他会如此。

    唐王败了!

    十几万大军十不存一!

    然后会怎么样?

    然后淮王……不,监国会领兵打到京师,即便是他侥幸逃脱,那将来也不过是如贼寇一般的东窜西逃。到最后,不还是身死族灭。

    对于已经习惯了锦衣玉食的他来说,他并不愿意过那样的日子。只是他有选择吗?此时,他不禁后悔了,为什么当初非让猪油蒙了眼,偏偏上了李子渊的贼船?如果一直在监国身边,又岂会……那时候,谁又知道,他姓朱的居然是真命天子,是先帝的儿子!

    这命啊……

    “那将军准备怎么办?”

    靳文博试探着问了一句,上次送粮之后,他便留在了京城,留在李子渊的幕府,现在,他反倒是庆幸当初的选择,毕竟他还活着,当郑芝龙被故闽王命人刺杀后,为讨淮王欢心,万礼便抄了八家,并杀了八家所有男丁。

    “怎么办?”

    抬头看着靳文博,孙兴平苦笑道。

    “老靳啊,你们靳家除了你,恐怕没几个活人了吧!”

    他的话,让靳文博一阵苦笑,尽管他活着,但是想到靳家上下千余口就那么杀了,难免仍有些感伤。

    “这都是命啊,你我都是小人物,改朝换代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别说是自己了,就是家人的性命,恐怕也保不住啊。”

    这么长叹一声,孙兴平端起了酒杯,烦闷的喝着酒,然后自言自语道。

    “当年,在后劲营的时候,监国也曾许誓与孙某人共富贵,只可惜这眼睛让猪油给蒙了,让姓李三言两语给骗了,若不然……若不然,现在,又,又能如何?”

    众人听着他的话,无不是神情一阵凄然,他们都押错了宝,只不过,他们错的没有孙兴平那么狠,他们,他们还有退路,其实,他们之所以来这,就是为了探听孙兴平的打算,如果有可能的话,这京师还是献出去的好,万万不能大动干戈,若不然,不但要死人,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了献城的功劳。

    “将军,其实……”

    在众人之中,并不怎么显眼的李化熙,瞧着孙兴平这么说,立即于一旁说道。

    “其实将军不是没有选择,若是将军能弃暗投明的话!监国必定会念将军他日功劳的,”

    李化熙显得有些紧张,他当初可是带头劝进的,若是监国来了万一追究起来的话,即便是不掉脑袋,肯定也要摘掉乌纱,这乌纱他还没有戴够。

    “就是,就是,监国仁义,举世皆知,将军若弃暗投明,监国必定会既往不咎!”

    其它人一听李化熙出面游说,立即纷纷跟着他一同游说孙兴平弃暗投明,面对众人的游说,孙兴平稍作犹豫,而后又说道。

    “监、监王真的会既往不咎?”

    真的会既往不咎吗?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是靳文博的心里却没有底,谁了解监国?福州的万礼为何在知道郑氏并淮后,第一时间下令抄尽八家,杀尽八家之人。

    是为了钱?

    虽然当靳文博在报纸上看到万礼解交1300万余万两白银以及200余万两黄金于淮王的时候,嘲讽着万礼等人的贪婪,毕竟,就是靳家也不止这点银钱。但在另一方面,他却知道,万礼等人,绝不会是为了钱抄的八家,他们是用八家的脑袋向淮王表忠。朱家的人……想到皇明史上朱家皇帝的做法,在众人的游说中,靳文博直接说道。

    “将军可以诛尽李氏宗族,如此旧过必可赎!”

    靳文博的语气平静,完全没有丝毫情绪,似乎就像在说着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似的,但他的这个提议,却让所有人的眼前皆是一亮。

    有什么比用李家上下的脑袋作为投名状,更能讨得新主子欢心的?

    在淮王的“仁义”必定“不忍心”杀李家妇孺,可是,那样的人活着,总不是什么好事,为人臣者,为主君分忧,这是为人臣的本份。

    只是……

    “这……”

    孙兴平变得犹豫不决起来,他知道这个投名状是最好的选择,可是,李子渊总是有恩于他。

    “将军,为了京师二十万百姓的安危,为京师百姓免遭兵火之劫,还请将军早下决心!”

    主动站出来的李化熙,并没有说什么李家的脑袋关系到大家的富贵,而是把一切都推到了城中百姓的身上,他们之所以选择投降,也是为了城中的百姓,是为了百姓的安危,不是为了自己!

第183章 唯我独尊(求支持,求月票)

    十二月十一,这一天,天气晴朗,艳阳高照,这是一个冬日里难得的艳阳天。在过去的两天中,接连又有新的消息传来唐逆李贼在通州为义士所杀。通州数万唐军投降。其它各地的唐军将领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也是纷纷投降大明。

    如此一来,人们自然长松了一口气,毕竟,这意味着天下从此太平。至于京师,初九那天下午,就已经升起了大明旗,重归大明了。

    从那天起,人们一直在等着监国的到来。初十的时候,不知是谁信誓旦旦的传出来说明日监国就会进城,结果人们等了整整一天,没有等到盼望中的监国。没有等到皇明大军。

    不过也就是在人们失望的返回家中的时候,他们看到驻于城中的“唐军”已经纷纷撤往城外,当天傍晚,又有万余穿着红色军装的兵丁进了京城。

    他们是忠义军!

    这一下,人们总算是长松了口气。

    忠义军……不,皇明大军进城了,那离监国到来还会远吗?

    明日上午监国既会抵达京师!

    当天傍晚,消息灵通的官员就得到了消息,消息立即在京师内外传来了。

    第二天,天色不过是刚一刚放明,就有数以万计的官绅士民在城门后面等待着,朝阳门大开的时候,这些等待多时的官绅士民便纷纷或是骑马、或是乘轿纷纷出城去了,他们无不是衣冠整齐的在五里外的路旁摆了迎驾的香案,尽管现在监国只是监国,但并不妨碍他们用迎接皇帝的礼节迎接。

    虽说明律老百姓并不被视为官员奴仆,但却依然不能同官员站在一起,他们只能分立于他处,在旷野路边恭候。腊月的清晨寒风刺骨,因为时间尚早的关系,所以天色显得有些阴沉,可是人们的心情却是愉悦的,因为烈皇帝尚有子嗣活在人间,这进了京师,马上就要登极了。大明的天下已经恢复了,太平年月终于要来了。

    而对于许多官员来说,他们盼望监国回来恢复大明江山以后,念他们迷途知返的份上,仍然让他们留任原职。当然他们同时在心中也作了退一步的打算,若是朝廷不意留用他们的话,就准许他们致仕返乡,尤其是对于那些曾经降清的官员来说,他们最担心的就是追究他们降清的责任,能够致仕返乡,回乡做个足谷翁也就知足了。

    用罢早饭,离开驻地的时候,在侍女侍奉着穿衣的时候,朱明忠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然后又看着立于身边的钱孙蕊,当初众人欲杀她的时候,朱应升保住了她的性命,现在她成了手刃贼逆的义士。

    在通州见到钱孙蕊后,知道柳如是如何为李子渊逼死后,在感伤着故友离世时,朱明忠便把她留在了身边。

    “孤要去京师了!”

    钱孙蕊只是点点头,她张张嘴,想要说话,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

    她没有说话,只是把眼帘微垂。看着那张同柳如是有**分相像的脸蛋,朱明忠沉思片刻,然后说到。

    “如果……”

    话到嘴边,朱明忠突然改口说到。

    “到了京师后,你就留于宫中吧!”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当然也没有征求她的意见。现在的他,已经不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意见!

    “我……”

    面对他霸道的语气,钱孙蕊张张嘴,并没有说出话来,而只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终于,在大队人马的护卫下,朱明忠一行来的了京郊,前来迎接的官绅士民在看到监国来到之后,纷纷伏地跪接,不知多少人落下眼泪,呜咽出声,言道着烈皇帝保佑之类的话语。在监国靠近后,偶尔也有人偷偷抬起头来,看见骑在马上的监国时,无论他们是否见过先帝,却都暗自言道着“相貌果然与先帝一样。”,如此,那哭声自然也就更加响亮了。

    骑在马上的朱明忠没有说话,他也没有停下来的念头,一直来到朝阳门。而在朝阳门内已经备好了皇帝的龙辇以及仪仗,那仪仗倒也是华美非凡,好不气派,这是朱明忠从来没有见过的。在朝阳门内的众多官员纷纷跪地,请他上轿。

    面对他们的跪请,朱明忠回答道。

    “孤虽为监国,却未登极,不可擅用皇帝礼仪。”

    一位很懂谄媚之道的官员,一听便在地上直起身子说道。

    “周公不称王,也是南面受礼,不妨乘辇。”

    看了这么多年的书,朱明忠自然也懂得周公不称王的典故,犹豫片刻后,他便点头说道。

    “孤身为监国,不可不受你们的礼,如此,孤便乘辇吧!”

    于是朱明忠便下了马,乘上龙辇,以皇帝的仪仗开道,向皇城南门走去。这一次他没有拒绝轿子,他必须要用皇帝的仪仗进入京城,昭告天下,现在天下共主已经抵达京师,不日就会登基。

    一路上,到处是拥立于街边的官绅百姓,他们纷纷向他行跪拜礼,口呼着“万岁!”。在他们看来这个监国就是大明的皇帝,天下人的皇帝!

    那万岁声传入耳中的时候,只让朱明忠感觉有些恍惚,似乎在这一刻,他明白了,为何李子渊来到京城的时候,会突然妄自尊大!那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迷失了方向。

    这满朝的文武大臣,今日都跪在他的面前,高呼“万岁”!

    这天下苍生,从此之后,便是他的臣工子民!

    如此,谁人会不迷失?谁人又能冷静?又有谁不会忘乎所以?

    不过朱明忠也没有忘记,李自成、李子渊,他们是怎么败的。他们是怎么样迷失了方向怎么样,最终走向了末路。

    他是不应称乘辇,因为不准官员乘轿,以后也要禁止,即便是皇帝也不例外。今天是一个例外。

    看着越来越近的皇城,看着那熟悉的皇城城门,现在那里自然不再是满清的“受命于天,安邦治国”,而是恢复为大明的“承天之门”。

    从今天起,孤亦将承以天命了。

    从承天门进入了紫禁城,进入了皇城,尽管表面上看似平静,但是朱明忠的内心却是激动的。

    对于紫禁城,朱明忠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得上极为熟悉,至少比这个时代的许多普通人更为熟悉,他在6岁的时候,第一次去了紫禁城,不过那会已经叫故宫了,18岁那年高考结束的时候,又去了一次,20岁的时候,又和女友去了一次,23岁的时候,陪朋友去了一次。

    当然,每一次,都必定会进入太和殿,每一次他都会仰望着宫殿,凝视着龙椅,偶尔的当然也会幻想一下,坐在那龙椅上的感觉。

    那龙椅坐上去是什么感觉。

    “这皇极殿和过去不一样了……”

    置身于皇极殿前,朱明忠之所以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倒也不是故意而为,而是因为皇极殿确实和过去不同后世的太和殿是1695年重建后的形制,而不是明朝时的皇极殿。

    “大王,当年李闯向陕西撤退前焚毁紫禁城,仅武英殿、建极殿、英华殿、南薰殿、四周角楼和皇极门未焚,其余建筑全部被毁。同年清虏至京师。此后历时一十四年,才将中路建筑基本修复。这皇极殿是清虏重修,自然……”

    不待金之俊这个献城的“功臣”把话说完,朱明忠便直接说道。

    “自然是胡气甚重!”

    说出这四个字后,不顾他人的诧异,朱明忠便径直朝着殿内走去,进入宫殿之后,他只是略微扫视一眼室内外梁枋上饰以级别最高的和玺彩画,然后便径直走到了那座九龙金漆宝座前,然后盯着它。

    这就是所谓的“龙椅”。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渴望着坐到这张龙椅上,不知多少人为之白白送命。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座龙椅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什么呢?

    是九五之尊吗?

    随同大王一同进入这座传说中的金銮殿上,尽管他们好奇的看着脚下的淡黑油亮的黑砖和传说中的“金砖铺地”略有不同,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们会把目光投向大王,投向这位大明的监国。

    而金之俊同样也看着这位相貌与先帝极为想像的淮王,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个玉玺是怎么来的,可是,在见到淮王本人的时候,他却有些怀疑了,怀疑自己的判断。

    难道他真的是先帝的儿子?

    从来到紫禁城,从皇极殿前的那句话,再到此时淮王进入殿内,看到已经发生变化的宫殿时,那眉头身皱的模样,最后把目光投在了龙椅上。

    作为老臣的金之俊自然知道,这宫殿之中,只有龙椅没有变,这龙椅仍是宫中的旧物。它是明朝嘉靖年间制作的。

    “这里也变了,只有这没变……”

    这句轻喃传入金之俊的耳中,同样也传到许多老臣的耳中,他们的脸色无不是微微一阵激动,所有的怀疑,在这一瞬间,都淡去了……他们看着大王走向龙椅的时候,甚至有种错觉似乎看到了当年先帝登基的模样。

    在那些老臣们似乎泪眼朦胧时候,一句有如雷鸣般的话语,在他们的耳边响起。

    “京城为虏据十数年,胡气之重,已经积重难返!孤意欲迁都,不知诸位以为如何!”

    什么?

    “陛下,此事万万不可……”

    惊骇之间,人们甚至忘记了朱明忠还没有登基为帝,慌乱间,却用了“陛下”这名称谓。

    对于这个称呼朱明忠并没有拒绝,不过他并没有坐上那张曾经充满着渴望的龙椅,而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殿中的众人,看着他们诚惶诚恐的试图劝自己收回成命的模样,他向前数步,然后沉声说道。

    “普天之下,唯我独尊。朕意已决,有何不可!”

    一句霸道的没有任何解释的话语,从朱明忠的口中道出时,他只是冷眼看着这些人,等待着他们的回答。这些降官,都是历经数朝的“老油条”,他们会如何应对这十六个字?

    这一瞬间,所有人都惊呆了,那些原本还准备劝皇上……不,劝监国收回成命的众人,无不是被这句话给惊呆了。

    他们惊骇的看着置身于大殿中央七层台阶的高台上的淮王,他们突然意识到,这位大王或许相貌与孝烈皇帝相像,但他绝不同孝烈皇帝,不同于大明的许多皇帝。他的性格更像太祖高皇帝和成祖皇帝因为他打下了江山,这意味着,他永远不可能像其英宗之后的历代大明皇帝一般,为大臣左右,更不可能为大臣摆布。

    这意味着,如果他们以“臣死谏”来阻止的话,那么,所面对的结果必定是“臣死都迁”,换句话来说,他们会白白丢掉性命!

    几乎是一瞬间,所有人都想通了一切。

    他们甚至觉得,恐怕这也是帝王心术的一部分陛下是在用迁都来测试众人,如果他们如前朝一般用“臣死谏”去对付他的话,那么,他就可以毫不犹豫的把刀子落下来。没有任何人会去记较此时“杀奸臣”的举动,是的,他们都是奸臣,都是顺来降顺,清来降清,李来降李的“奸佞”。

    他们通通该死,只是……大王是在找一个理由!

    瞬间,原本还在为已经保住一条性命的众臣,无不是脸色微微一变,他们知道这大王的试探,自然也知道试探的结果。

    如果抗拒,那么下一瞬间,火铳队的铅子可能就会打在他们身上。如果选择顺从,那么从此之后,大明的官员恐怕就只能像太祖、成祖那会一样,温顺的驯服于皇权面前。

    “普天之下,唯我独尊。朕意已决,有何不可!”

    所有人的心中,都在念叨着这句话,这句霸道至极的言语,淋漓尽致的向天下人展示出了皇权的霸道。

    皇权是不容质疑的,也是不容挑战的!

    过去,或许,他们以及他们的前辈们,曾经左右过朝政,但是,现在,他们不可能再去左右一切!

    因为皇帝才是一切!

    只有皇帝才能左右一切!

第1章 库伦(求支持,求月票)

    兴,中兴、兴盛;乾,八卦之一,代表天。

    兴乾二年,清明将过,尽管这个时候,大江南北的积雪已经消融,但是,在塞北许多背阳的山坡,依然可以看到些许积雪,那斑驳的积雪下,曾枯黄的草原此时已经再次返青,而那斑驳的积雪点缀其中,就像是草原上的羊群一般。

    尽管此时从北方刮来风依然带着些许寒意,但是在一望无际的草原,那些牧民们却已经忙活着在草原着放牧着羊群,与积雪间走过时,分不清那里是积雪那里是羊群。

    数百座蒙古包点缀于这片肥美的牧场边,而在河畔旁的高地上耸立着一座堡垒,又与一旁的蒙古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城头上一名年轻的军官正手持望远镜,不时的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不过短短一年时间,塞北草原上的风沙,便将朱湘玉身上的书生气吹了个干净。现在的于他的身上,再也找不到那个翩翩公子的模样,面貌黝黑的他,看起来与普通的军官没有任何区别。

    相比于江南的繁华来,草原上不仅是贫瘠的,同样这里的生活无疑是枯燥乏味的,这里既然不会有秦淮河的佳人,更不会有才子佳人的缠绵悱恻,这里的一切都是单调的。对于驻守于此的朱湘玉来说,他非但不知道,就在几个月前,在春节的时候,他的舅舅获封忠义伯他是兴乾朝唯一封伯的文官,而且是带有特殊含意的“忠义”。

    对于这一切,朱湘玉并不知道,对于他来说,只有这一望无际的草原以及每日例行的操练与巡逻,当然,再就是与草原上牧民的把酒言欢。

    整整一年了!

    一年前的春天,他奉命进驻草原这片草原上的蒙古人,根本没有能力抵挡他们的进军,内蒙古二十四部四十九旗近八成丁壮,都被满清征发,留下的或老或残或幼,自然不能抵挡大明王师的进驻。科尔沁部王公直接选择了称臣纳贡。

    在过去的一年间,进驻蒙地的驻军,在内外蒙古修建了上百个据点这些据点是商业性的,而且这些据点之中,只有少数驻点有的驻军,但却象征着大明在这里的统治。当然,大明所需要并不是这里的税赋,而是对于这片土地的统治。

    只不过,这种枯燥的生活却让驻扎于此地的军官感觉到有些焦躁。

    当初没有赶上山海关大战的朱湘玉,可是怀揣着封狼居胥的豪情壮志,主动要求来调往蒙古库伦。他们来到这里库伦,是为了传递皇帝的对蒙古的思赐为了表示对于蒙古各部在反清时表现出来的“大义”,兴乾皇帝特意降旨为蒙古各部贝勒修建防城,并为其最大的活佛哲布尊丹巴“敖尔告”,也就是宫殿、宫邸。作为喀尔喀部最大的活佛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驻锡地“敖尔告”是移动场所,位置并不固定,在草原上游牧。

    一座宫殿是对他的赏赐,而朱湘玉一行一个大队的步兵,正是护送工匠前来,按照计划,在宫殿完工之后,他们会继续驻守于此。

    曾几何时,朱湘玉以为他来到这蒙古,来到这片“西虏”的地盘,应该会立下军功,但是已经一年多了,别说是是军功了,他甚至都没有机会向草原上的蒙古人展示火铳与火炮的威力。

    内蒙古二十四部向朝廷纳贡称臣,使得大明朝不费一兵一卒便收复了整个内蒙古草原。而外草原上喀尔喀三汗似乎也极其顺从地接受了这一事实,并顺从的按照当年与皇太极约定的“九白”之贡进贡大明,每年进献一匹白驼与八匹白马。面对大明皇帝赏赐的宫殿,他们自然没有拒绝。

    喀尔喀三汗的顺从,自然阻止了战争的爆发,也让朱湘玉发现自己没有了用武之地。

    而这座来到库伦后修建的要塞,与其说是军事要塞,不如说是个驿站、集市更为确切其实,这也是商人们与蒙古人贸易的结果,许多据点本身就是商业市集。来自各地的汉人商贾以及蒙古牧民来此交易。

    茶砖、布匹以及铁锅千百年来都是草原上最不可或缺的商品。蒙古牧民没有茶不能解荤腥,没有布就无衣可穿,没有锅,就不能煮茶炖肉。而那些关内来的商人们在给草原带来这些生活必须品的同时,同样也获得了草原上的“白银”羊毛。

    曾几何时,羊毛对于草原来说,不过只是不值一钱的废物,除了制作毛毡之外,根本就是一无是处,但是现在,羊毛却是草原上最值钱的白银。之所以值钱,是因为羊毛制成的毛呢在被服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过去,只有军队才穿着呢绒布料的军服,百姓大都还只是穿着宽松的棉袄,但是现在民间却有很多人效仿军人穿起了呢绒服装,而穿在衣裳里的羊毛防寒袄以及毛线衣,更比普通的棉衣更暖和,更轻薄,更受人们的欢迎。也正因如此,关内的羊毛需求量日益高涨。

    正因为国内对羊毛需求的高涨的原因,草原上的羊毛价格也随之疯长了起来。尽管库伦地处蒙古腹地,加之刚刚开春,商队还没有来到草原,所以价格还是大雪前的价格。可是在据点中过冬天的商人,已经纷纷开始收购起了羊毛,除了用茶砖、布匹、铁锅以及银元或是购买或是交换之外,他们还大量赊购牧民的羊毛。这些商人知道,商路通过之后,羊毛的价钱肯定要暴涨,毕竟,去年羊毛就翻了不下一倍,今年只会涨的更高。

    在利润的驱使下,越来越多的商人从山西、北直隶以及东北出关来到蒙地收购羊毛。而蒙古各部的公爷、侯爷们更是将把羊毛当成了性命,毕竟,羊毛是支撑他们奢侈生活的根本。

    相比于普通的牧民,他这些蒙古的王公们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商路,牧民们会把羊毛交给他们,而官府早就为他们安排好了销路,他们所要做的只是把羊毛收上来,然后交给特许的贸易商行北方贸易商行,他们拥有贸易特许权。然后等上几个月收钱就行了商行发出的银票,要过三至六个月的才能兑现,如果他们急需用钱也没有问题。可以把银票卖给银行,当然银行只需要提取“一点”费用。

    而贸易行则将收购上来的羊毛先于当地打包,然后一路运往内地的毛呢厂,在毛呢厂之中,变成毛呢、毛线。最终成品的毛线会流入各地被妇人们织成线衣、线裤,毛呢则会被染厂染成各种颜色,销往全国各地,尤其是北方地区。当然它们中的一小部分会回流到了草原,成为蒙古王公贵族身上的衣装。当然这时候,这些毛呢毛线的价值已远远超出了当初它们最初的价值。当然,相比于毛呢、毛线,蒙古王公们更喜欢丝绸,只不过,到了冬天时,他们还是会选择毛呢,毕竟毛呢更暖和。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短短的两年时间,源于数年的羊毛贸易就迅速膨胀起来,它在繁荣了草原的同时,同样也让草原上的蒙古人与汉人的联系更加紧密,他们需要汉人的茶砖、丝绸、布匹、铁锅,过去除了马匹他们没有任何可以拿出手的商品,而现在,羊毛则让他们多了一个易货的渠道,也让那些蒙古王公得到了一个稳定的收入,而这一收入可以让他们过上奢侈生活,让他们能够用白银换来中原的奢侈品,并沉迷其中,在大明为他们修建的宫殿中享受着奢侈的生活。

    当然,就朱湘玉来说他并不十分清楚羊毛贸易对于大明的重要意义。只是隐约觉得无论是朝廷、商人还是那些蒙古贵族都十分重视这项贸易。而他在此驻守在这里的使命,与其说是为了表示帝国在此的力量存在,倒不如说是为草原上的羊毛商保驾护航。

    居然成了镖局保镖的了……

    这正是军人的责任……

    尽管这种责任与所接受的教育截然相反,但是朱湘玉却不得不接受这一任务,这正是他存在这里的价值。

    “其实,如果草原上的这种贸易能够长此以往的持续下去,也许是个好事……”

    即便是作为张煌言的外甥,朱湘玉也不知道,羊毛是朝廷收取蒙古的一个工具,他只知道,羊毛很重要至少支撑着驻扎于蒙古的数千官军的军费,没有羊毛贸易的存在,驻军蒙古就会变成“亏本生意”。

    大雪消融之后,就会有商队来到蒙古,在朱湘玉思索个人的将来时,一支长长的商队已经绕过了南方的一片山头。这是一个从关内过来的商队,与旧时的骆驼商队不同,现在这些商队都是乘着马车,沿着数道商路进入蒙古,那些数乘的四轮马车往往装有几吨货物,无论是蒙古人需要的茶砖、布匹或是铁锅,亦或是王公们需要的丝绸以及各种奢侈品,都是由这些商队运来,相比于关内,他们往往能够获得300%以上的利润,而这还不是利润的全部。这些商队之中,还有许多小商贩,他们会赶着骆驼前往各草原腹地,与那些偏远的小部落进行贸易,他们可以比在库伦多获得一倍以上的利润。

    利润,驱使着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们来这里,他们之中的许多人,更是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

    这是一个由上百辆马车组成的车队,当车队尚未抵达要塞的时候,朱湘玉已经从车队中的各色旗帜中,看出了他们是一个临时凑和在一起的车队。

    “许大茂,你带两个人过去看看,问问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过来的,然后问他们有没有带过来最新的报纸。”

    相比于商队从那里来的,朱湘玉更关心的是他们有没有带报纸,别说是新的报纸,那怕就是旧报纸,也没有任何关系,毕竟,从大雪封路之后,草原便与内地失去了联络,对于过去的六个月关内发生了什么,他根本就是一无所知,也正因如此,他才会显得有些焦切。

    “好了,告诉大家伙,这库伦城就到了,咱们的集就在堡垒和宫殿之间,不过要尽量靠近堡垒……”

    赶着马车的孙田功一边说,一边又特意叮嘱道。

    “别忘记咱们在路上商量好的事情,压了两成!”

    他们之所到赶着大雪消融之前,就顶着寒风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抢在草原上的人知道毛价之前多赚一点,商人自古重利,对于这些不远千里来到这里的人们来说,同样也是如此。

    “行嘞,孙掌柜的,你瞧那边,有咱们的骑兵来了!”

    就在孙田功说道着压价的时候,那边眼尖的已经瞧见了远处过来骑兵,那几名骑兵因为穿着红色的军装,在骑马赶来时,人们只看到三个奔腾的红点,不过尽管如此,人们也知道,这是大明的官军,天底下,只有大明官军,才会穿红色的军衣。

    “吁……”

    来到车队前,许大茂勒停马,冲着久违的内地商人挤开了笑容。

    “你们是从那来的?”

    “回军爷话,是从张恒过来的。”

    “张恒?那条路可比东北那边的路难走啊。”

    “可不是,这一路可真不容易,没法子,不都是为了点银子,军爷,这,没有在俺们前面吧?”

    孙田功试探着问道,当然,他并没忘记递上一捆烟叶,烟叶在草原上也是稀罕货,不过对于这些驻军,没有人会支赚他们的钱。往往都是直接“孝敬”上几捆。

    “嗯……”

    将烟叶放在鼻子下面,许大茂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笑着说道。

    “这可是好东西,你们要是再晚来半个月,我们可就断粮了。”

    对于商人们的“贿赂”,他也没有拒绝,回头等他们安顿下来之后,自然还会再送一些烟叶、茶砖之类的东西去“劳军”,对于肩负着保卫商业路线的驻军来说,这样的劳军,自然是理所当然的。

    “你们可是第一批来这的,怎么样,报纸带来了吗?我们长官可成天都盼着你们带报纸过来。”

    “带了,带了,”

    一听是第一批过来的商人,孙田功立即有些激动的说道。

    “从十月到这个月的报纸,一张都没落下来……”

第2章 北方客(求支持,求月票)

    足有一尺厚的报纸。

    通过望远镜,朱湘玉能清楚的看到许大茂带回来的报纸。他不由对报纸充满了各种期待。

    上面会有什么样的新闻?

    秦淮河上的寇娘子是否已经嫁给了良人?

    皇上是否又有子嗣出世?

    当然,朱湘玉同样也关心家人关心他的舅舅,尽管知道皇上对舅舅非常赏识,知道舅舅位列阁臣,可是,谁知道呢?

    半年,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接下来的几天,堡垒前的草原俨然成了一个市集,内地商贩到来的消息,在短短几天内就吸引了方园数百里内的蒙古人,即便是那些王公贵族们也会派出管家们来这里搜寻新鲜的中原货,以便让他们紧跟着中原风潮。至于普通的牧民,一个冬天过去之后,茶砖差不多早就用完了,甚至就连忙衣裳也破了,铁锅也快烂了,得知商队来了,自然纷纷赶着马驼着羊毛、皮子来到这里,以换取所需要各种商品。

    茶砖、布匹、铁锅以至于针线等等,基本上,只要是汉人带来的东西,总能找到买家,几乎每天,这市集总会熙熙攘攘的挤上许多从各地来的蒙古人,即便是过了一个月,这热闹的市集也没有消停下来,每天都有新的商队从关内赶来,同样也有一些商队从其它地方赶到这里。

    草原上并不仅仅只有汉人的商队,同样也有蒙古人的商队,这些人大多是草原深处的牧民或者北方冰原上的牧民。他们同样也需要茶砖、布匹。只不过汉人的商队很少抵达那里,所以那些部落都会选出一些部落中的男丁将自己产的羊毛、皮子等东西运来这里,用于交换茶砖、布匹以及其它的各种日用品。

    随着春天的到来,这里只会越来越热闹,因为正是剪羊毛的时候,真正的生意不过只是刚刚开始,知道生意不过只是刚刚开始的朱湘玉,在第二支商队抵达之后,就派也了一个小队的骑兵,每天都在库仑周围巡逻,以威慑草原上的马匪那些小部落的商队,尽管很多时候是商人,但偶尔的也会客串一下马匪,如果他们抓住机会的话。

    所以,每一次,当有小部落的商队抵达时,朱湘玉都会仔细查驻到对方的人数和规模。这些来自北方捕鱼儿海(贝加尔湖)的小部落的商队,总不是什么省心的角色,去年就有一些人客串了土匪,抢劫了一些散商。,

    不过作为库伦堡的守备朱湘玉,绝不会因为这些人曾经的“罪过”,不欢迎他们的到来,那怕这些人是野蛮且尚未开化的“野鞑子”,他同样也会持以欢迎的态度,当然,他不会大大咧咧的敞开堡垒的门,让鞑子进来,这个库伦堡是军事堡垒,除非是汉商遭到袭击,否则平时,即便是商人,也只能住在堡垒外面。

    也正因如此,在堡垒前方早就形成了一个小市集,一些长期于这里做生意的商人,在这里修起了商号,他们还等着长期和蒙古人做生意,毕竟,活佛在这里,蒙古的王公贵族同样也会来这里礼佛,现在这些商人做的都只是小生意,真正的大生意还要再等几个月,等到秋天。

    这就是大商人与小商人之间的区别,不过即便是如此,那些小商贩也对现状极为满足,毕竟他们每一个人都获得了极为丰厚的回报。

    同往常一样,每一次,当发现有北方来的商队时,朱湘玉都会出于安全考虑,命令堡内骑兵队出堡“迎接”他们的到来,让他们在指定的空地上安营扎寨。而他本人就在城头上观察对方,如果有异常举动,他随时都会命令炮手开炮蒙古人的马匹往往都没有经过铳炮训练,炮弹的爆炸会引起马匹的惊叫。即便是指定的位置也是一个“陷阱”,如果对方有异动的话,炮弹会准确的落在他们的头上,那里已经完成测距,而且经过多次试射,开花弹可以进行准确的定时。

    只不过,这样的准备在看到对方接受命令顺从的在指定的位置扎寨后,朱湘玉的心头在松口气的同时,又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惆怅。

    难道说从此之后,这天下真的太平了?

    当然不会,毕竟现在满清还盘据着陕西,尽管去年陛下登基后,满清曾派出使者进贡,表示愿意称臣,但是陛下的回答却很简单令人砍了所有使者的脑袋,然后将他们中汉人的脑袋挂于城头,满虏的脑袋送回。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可尔又是何国?世间何时有大清?朕只知建奴,而不知什么大清!”

    既便是如此,可短期内,朝廷似乎无意对西用兵陛下刚刚登基,根本未稳的情况下,并不适合大举用兵。

    “要等到什么时候?”

    置身于城头上的朱湘玉长叹口气,他之所以在去年选择来蒙古,就是因为从舅舅的口中知道陛下在短期内不会用兵西北,所以才希望到蒙古一展鸿图,但是现在,这里的环境,却又让他难有用武之地。

    难道军旅生涯会这样结束?

    当朱湘玉在那里长吁短叹的时候,在远处指定的扎营的位置上,在那些正忙碌着的蒙古人中,有一个穿着羊皮衣的人,头戴毡帽的人,正睁大眼睛仔细打量着高地上那座堡垒。

    “居然是棱堡?蒙古人什么时候会修建这样的堡垒?”

    他在那里自言自语着,他的话语并不是蒙古话,而且他的相貌也与蒙古人迥然不同,棕色的卷发、高大的鼻梁以及那双碣色的眼睛,所有的一切都表明他不是蒙古。

    不过他脸上的胡须却遮去他的脸,而且他总是用毡帽遮住自己,加之他的这一身装扮,瞧起来和普通蒙古人没有丝毫区别,所以即便是巡逻队里的骑兵,也没有注意到这个。

    对于巡逻队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费什么心思检查对方,毕竟,在草原上并没有任何违禁物可查,汉人的商人会携带火铳,蒙古人会携带刀箭,大家都是为了保护自己,这些兵器自然不是违禁品。

    不过即便是如此,巡逻队里的通译,还是和对方聊了一会,以打听北方的消息,这正是他们的职责,在过去的一年中,正是通过与北方小部落马帮接触,对于北方的形势,他们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在北方,不仅有蒙古人,还有罗刹人。

    从这些蒙古人的口中了解到一些有关罗刹人的情报后,在巡逻队又嘱咐了几句后,他们便调头回了堡垒。

    明军的巡逻队离开之后,这些蒙古人人立刻就开始忙活起来,卸货、搭帐篷所有人都像忙碌了起来,在这些人面没有一个闲人。而那个头戴灰毡帽的男人虽说也是在帮忙卸货,可他的眼睛却不时的打量着远去的骑兵,偶尔他还会把目光投向高地上的堡垒。

    心不在焉的他搬了两包皮毛这是北方森林里的物产,然后便一屁股做在一旁的草地上。偶尔的,他还会把目光投向堡垒,似乎所有人都没的看到他在偷懒,大家都在那里忙着自己的活。

    恰在这时候,一个个头不高的男人凑到他的身边,压低着声音在这个大胡子身边说道。

    “老爷,这里就是库伦。刚才过来盘查的骑兵,堡垒里的明朝军队,那边的宫殿和寺庙,就是明朝皇帝给鞑靼人修建的。”

    这一切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消息,早在去年,他们就已经知道了这一切,是现在他之所以会率领商队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打探这里的消息。

    明朝!

    早在几十年前,他们就曾与明朝有过接触,只不过,后来听说明朝灭亡了,但谁又曾想到,现在明朝居然又一次出现了,而且明朝还把堡垒修建到了蒙古,这不能不引起他们的警惕。

    “这些我知道,伊万诺维奇。”

    男人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是,老爷。那些鞑靼人说堡垒之中的明军,大约有800人左右,守卫并堡垒的是一个汉人的千夫长,他还负责征税,按照鞑靼人的汗王与明国朝廷之间的约定,市集里的税收是由明军征收。”

    虽说只是刚来到这里,伊万诺维奇就从那些鞑靼人的口中知道了许多想要知道的消息,当然,这也和他的相貌有很大的关系,他的父亲是罗刹人,母亲是布里亚特人,所以他的相貌很像鞑靼人,只不过,他从来都认为自己是罗刹人,如果不是因为要从蒙古人的口中套取情报,他甚至都不屑于说鞑靼话。

    至于所谓的“千夫长”,也是因为蒙古人的概念中并没有“大队长”的概念,所以才会之所以想当然的用了一个“千夫长”,这个蒙古式的军衔。

    “在汉人的堡垒上,一共有五门大炮,不过据鞑靼人说,他们还有几门可以拖曳的大炮。从刚才那些骑兵,他们也和我们见过的鞑靼人不同,而且每一个人都装备有火枪,鞑靼人说这些明朝人都使用火枪。”

    “汉人?明朝人不是鞑靼人?可是他们的相貌,好像和鞑靼人没有什么区别。”

    男人颇不以为然的说道。在他看来亚洲的这些鞑靼人都长得一模一样。

    “鞑靼人是这么说的。他们还说从这里再往南走上一千俄里,就会到达汉人的土地,茶叶、布匹以及丝绸,都是汉人运到这里的。老爷我发现,这些汉人和鞑靼人完全不同,他们的军人,同样使用火枪。”

    伊万诺维奇显得有些谨慎,在他看来,火枪正是区别于野蛮人与文明人的区别。

    “嗯,这正是我们这次来到这里的目的。”

    哈巴古耶夫低头思略了一番后,然后又追问道。

    “那你打听到往南的消息了吗?我们可以往南去吗?”

    其实,对于明朝,俄罗斯已经通过各种渠道有了一定的了解,早在十年前,他们就曾在阿穆尔河一带俘虏过汉人,也正是从那些汉人的口中知道,在明朝人口众多,物产丰富,朱姓皇帝,天下独尊。

    而在二十年前,俄罗斯人通过喀尔喀蒙古人,俄国人知道中国当时有两个皇帝,一个是博格达皇帝,另一个是旧中国的皇帝,在他们所管辖的地域内都有银山。而旧中国就是明朝。

    而这次哈巴古耶夫,就是奉雅库茨克总督的命令,率领商队接触明朝,当然,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会向南,一直到传说中的明朝。一方面是与明朝进行接触,当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寻找失踪的使节几年前向清朝也就是博格达皇帝派出的使节,至今下落不明。

    “回老爷,那些鞑靼人他们都没有去过南方,如果我们想要知道南方的具体的情况,就需要向那些南方的鞑靼商人打听才行。不过从鞑靼人的口中,我知道,在两年前,南方曾经发生过一场战争,博格达皇帝被明朝皇帝击败了,所以,我们派出的使节也许已经……”

    伊万诺维奇的话还没说完,一旁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你、你是说,大明打败了东虏吗?”

    说话的是一个完全蒙古人打扮的中人,他的相貌看起来与蒙古人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他在说出这句话时,那神情却显得非常激动。甚至看着那堡垒时更是喃喃道。

    “他们是明军?他们真的是明军?真的是吗……”

    原本他曾想看到堡垒上是否有“明”字旗,但是他没有看到,他曾希望在那些军人的身上看到大明的衣冠,可是他们的衣服却显得有些古怪,可,现在,伊万诺维奇却告诉他,大明已经赢了,所谓的“博格达皇帝”也就是满清皇帝已经被打败了。

    “尼古拉,对于这一切,我们并不清楚,我们必须要弄清楚一切。”

    哈巴古耶夫微微皱了下眉头,看着神情激动不已的这个汉人,他甚至怀疑,自己带他来到这里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是他需要一个翻译。

    “我不叫尼古拉!”

    在断然拒绝了这个名字后,他有些激动的看着远方堡垒说道。

    “我叫吴子东,是汉人,是大明人!”

第3章 惊愕(求支持,求月票)

    对于哈巴古耶夫来说,他的选择了正确的。他没有莽撞的选择结怨于大明,而是选择了作为使节来到大明,而与过去不同的是,他随行还带有一个大明的翻译。这使得他在库伦便同驻军进行了直接的沟通,尽管根据他们掌握的情报,俄罗斯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警惕的对象,甚至他们收集情报也以搜集俄罗斯人的情报为主,换句话来说,在蒙古他们的假想敌不是那些曾被称为“西虏”的鞑子,而是那些来自西洋的俄罗斯人。

    尽管警惕,但当对方作为使节来到大明的时候,仍然受到了欢迎,作为军官朱湘玉需要为他们提供方便,于是他便派出了一支骑兵队将他们“护送”至张恒,在张恒,自然有鸿胪寺的典客负责接待。

    随后哈巴古耶夫便在典客的陪同下以及卫兵的护送下进抵了大明帝国的中都,这个中都并不是凤阳,而是皇帝潜龙的清河,经过长达一年的争执,百官们终于勉强同意京师南迁。当然,为了表示“天子守国门”这一良好传统的不变,在太子成年之后,太子必须前往京城,也就是北京开设幕府。

    对于这些幕后的事情,哈巴古耶夫自然不知道,此时的他从张恒进入关内之后,就被眼前这个国家所显现的一面给惊呆了。

    同数百年前官员往江南上任一样,哈巴古耶夫这次走的也是水路,走的正是已经略显萧条的北运河随着黄河回归北方故道的计划展开,北运河只会越发的萧条。

    之所以选择运河,一来是因为水路快捷且便利,二来,自然也有向俄罗斯人展示大明实力的意思,毕竟,相比于陆路,在满清入关屠杀中遭受重创的大运河沿线的城市已经基本恢复了元气。

    就眼下来说,对于身为典官的**看来这两个目的似乎已经完成了,而且是圆满完成了。由内河平底多桨船组成的船队不但安全抵达了中都,而且沿途经过的地方,大明的繁荣强盛同样也给哈巴古耶夫等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甚至可以说,让他们震惊不已!

    这也难怪,位于东欧俄罗斯,本身就不是什么强大的国家,甚至可以说是在欧洲文明之外的国家,他们的城市规模有限,莫斯科与其说是首都,不如说是一个村落,城市人口不过只有区区几万人。

    相比之下,他们沿途经过的城市,尽管都曾遭受过满清的屠杀,可即便是如此,沿线仍然不泛十数万人的大城市,甚至都没有去过莫斯科的哈巴古耶夫哪里曾见过这样规模的城市,同样也没有见过的如此密集的城市。

    他们沿途所遇到的运河两岸城池,每一座看上去都是如此的庞大,如此的繁荣。哈巴古耶夫曾经以为位于边境的张恒已经算得上壮观繁华了。可进入关内之后,他又路过了北京,张恒自然在他眼里成了一个破旧的边境小城。而如今看着这一路看了济南等城市之后,尽管北京城的城墙足够高大,但是他仍然觉得那座城市场有些破败。根本无法与眼前的城市相提并论。

    甚至在很多时候,哈巴古耶夫都有一种错觉,他觉得自己似乎进入了天堂马可波罗UU小说的天堂!

    许多百姓穿着的丝绸衣裳,看起来比俄罗斯贵族更为华丽,这片土地的富饶,更是他做梦也不曾想到的。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马可波罗的游记中,会将中国称之为天堂。同样也明白了为什么所谓的“满洲人”会不顾实力的想要窃据这里,并最终被被击败。

    这里确实是个充满诱惑的地方就像是天堂一样,对世人充满无边的诱惑。黄金、白银、丝绸以及茶砖,所有俄罗斯所需要的一切,在这里似乎都是不值一提的。

    他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这里与天堂有什么区别。有那么一瞬间,哈巴古耶夫甚至也有了一种冲动就是率领军队把这一切都抢走,占领这个国家的想法。

    但是这种冲动却是来去匆匆,甚至去得更快。因为,在经过那些城墙时,那些架在城头上的火炮用它冰冷的炮口提醒着哈巴古耶夫不要心存非分之想,提醒着他,这里的人与鞑靼人不同,他们是拥有火器的文明人。

    甚至他心里会默默的记下自己看到了多少火炮哈巴古耶夫一直在心里默默的计算着沿途城市的火炮数量,而当这个数量超过4位数的时候,他的心头便会不自觉地产生了一种恐惧,甚至不由自主的选择了放弃计算下去的勇气。

    尽管哈巴古耶夫从未曾经过俄罗斯人东进时如何用火枪、火炮击败蒙古人的抵抗,摧毁他们的城市,但是他在却很清楚,他们所凭借的不过只是区区数门火炮罢了,即便是整个俄罗斯,也不过只有几百门火炮。

    因为哈巴古耶夫清楚的知道火器的威力,所以,当他在经过济南之后,便已经完全失去了进攻这片土地的底气,甚至连这个念头也不敢再生出了。

    如果明国人可以用上千门大炮去守城,那么他们的军队还有多少大炮?

    当然,哈巴古耶夫并不知道,这些守城的大炮,大抵上都是淘汰的旧式铸铁炮,即有缴获自唐军的也有郑军、江西明军以及晋藩明军的火炮,多余的火铳固然可以低价出售于民间,但是这些火炮最终大都用于城防,尤其是北方的城防,当然,明军还拥有大量性能优良的青铜野战炮。

    对于这些,哈巴古耶夫自然是无从知晓,他只是震惊于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切。他甚至能够想象得到,一旦俄罗斯与中国发生冲突的话,也许成千上万的俄罗斯人会在对方的炮火下,就像鞑靼人一样被轻易的消灭。

    他甚至想到了那些被杀死的鞑靼人,那些鞑靼人是怎么样死在火枪下,是如何被屠杀,曾经的一幕幕又一次在哈巴古耶夫的心头,只不过,在他的心头还有一个念头那些鞑靼人变成了俄罗斯人。

    “幸好当时没有冲动……”

    哈巴古耶夫不禁暗自庆幸着,庆幸着自己是如此的“幸运”,否则,也许他根本就不会来大明的中都。

    “中都!”

    又一次,吴子东双眼凝视着南方,然后喃喃道。

    “中都就在江南,我、我已经整整二十七年没有回江南了!”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泪水差点流了出来,他本是书生,那年北上访友时,被入寇的后金兵掠走,后来又被发给女真人为奴,直到十年前,当地女真人被俄罗斯人打败,他成了俄罗斯人的俘虏,他从不曾想到会有活着回到江南的一天。

    现在,即便进入江南,他又怎么能不激动?

    “子铭兄,你看,咱们进了微山湖了,这基本上,就已经进入京畿道的地界了。”

    看着发须灰白的吴子东,想着其当了近三十年的奴仆,**不禁再次同情起眼前的这个人来。

    “京畿道?”

    吴子东不禁有些诧异。

    “对,现在咱们大明,有北直隶,也有南直隶,不过,南直隶却有南京和中都,再加上凤阳,所以在迁都清河后,陛下便将淮安府、凤阳府以及徐州分出南直隶,另设京畿道……”

    无论是设立京畿道将江南省一分为二,或者是湖广拆分为湖南、湖北,都是为了避免一省过大的局面,当然,相比于湖广的分家,京畿道的设立同样也是基于治理淮河的需要,相比于过去,现在治黄、治淮已经关系到了大明中都的安危,毕竟,中都就位于黄河的北岸,紧临黄河。

    不过**可没考虑到这么多东西,他只是按照官方的一些说法在那里解释着,而他所说的一切,对于吴子东来说,都是极为好奇,甚至在听到中都没有城墙的时候,更是惊骗的说道。

    “没有城墙?这怎么可能?中都是京畿重地,怎么能没有城墙呢?难道就不怕……”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用极为骄傲的话语说道。

    “陛下曾言,国势若强,又何需城墙?北京城墙坚固否?南京城墙坚固否?依然先后为人所克,而我明军攻城更是如揭薄纸般,如此易克之城?又岂需要再浪费民力、财力?所以,与其筑坚城,不如练强军,况且,以我大明官军今日之强,又岂需筑坚城?”

    想到当时这番话通过报纸传来的时候,**不由微微一笑,那神情中尽是得意之色,这才不过短短几年时间,大明就已经恢复了今天的气势。若是再有几年,自然就是大明中兴盛世之时。

    “如此,如此……”

    被**的这番话给惊呆的吴子东,好一会才说道。

    “陛下如此武功,恐怕也只有高皇帝、成祖能与之相比……”

    他的称赞,换来的却是**大笑。

    “想当年,陛下以布衣投军,先以千人克江阴,又以数千兵卒克南京,随后伐江北,又区区数万新兵力败达素十万精锐,不过短短数月,便练就十万精锐,两年前,于山海关,陛下亲领七万忠义军,大战李贼二十万大军,不过一日一夜,既然让李贼兵败,命丧于通州……若是论练兵、用兵,以本官看来,纵观史书,无人能出陛下之左。”

    换句话来说,就是高皇帝和成祖皇帝都不如陛下!

    这样的话,**当然不会说,而且也不能说,毕竟,这是大明朝,高皇帝、成祖皇帝,那都是兴乾帝的祖宗,陛下是重振了祖宗了基业。

    尽管不能说,但是并不妨碍人们去想。**尽管没有说大不敬的话,但吴子东却忍不住会去想,他的脑海中甚至浮现出了之前见过的明军,现在的明军确实与他记忆中的完全不同,不仅仅是军服和武器的区别,还有什么地方不同于过去呢?

    “他们确实是一群非常优秀的军人!”

    又一次,哈巴古耶夫盯着后面那艘船上的明军,暗自于心中寻思着,这一路上,对于明国的军人,他已经从陌生变为熟悉,不仅仅知道他们全都使用在欧洲只有少数贵族使用的燧发枪,而不是落后的火绳枪,同样也注意到,他们的纪律极为严格,尽管并不知道他们的队列训练如何,但通过平常的表现,仍然可以猜测一二。

    不应该与这样的国家为敌!

    回到雅库茨克之后,一定要警告总督大人!

    就在哈巴古耶夫心里冒出这样的念头的时候,伊万诺维奇却悄悄的来到他的身边,悄声说道。

    “老爷,这几天我已经打听到了,在明国人的城市之中,就有火枪行,只要拿白银就可以买到火枪,等到了中都,我们可以在城中买上一些。”

    曾几何时,火绳枪是哈巴古耶夫等人面对鞑靼人的底气所在,但是现在,面对明军的燧发枪,他们却根本就提不起丝毫勇气,毕竟他们还使用着落后的火绳枪。

    “你是说,他们的城市中就有卖火枪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买?”

    哈巴古耶夫惊骇的问道。

    “是的,谁都可以买!”

    显然伊万诺维奇并不知道哈巴古耶夫到底是在震惊什么。

    “所有的城市都有,我的上帝啊,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什么国家……”

    哈巴古耶夫在震惊之余,甚至不由自主的在胸前划起了十字,他之所以如此的震惊,是因为他们俄罗斯人使用的火枪,往往都是从欧洲购买的这是因为俄国本土的军工厂产量有限,因此俄国不得不像西欧大量购买军火。比如1631年一年就购买了19000支火枪以及5000把军刀。

    如此一来,他自然震惊于伊万诺维奇的这番话,更是被他的回答给吓到了。他不知道,面对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庞然大物。他们可以向民间出售燧发枪,就表明他们的军队拥有数量充足的燧发枪。

    明朝的皇帝有亿万臣民!

    明朝的皇帝有百万军队!

    想到曾经从吴子东那里得知的情报,在这个时候,他只感觉到一种惶惶不安的感觉在他的心头弥漫着,而这种感觉甚至随着越来越靠近中都,而越发的紧张起来……

第4章 中都事(求支持,求月票)

    中都,大明曾有一个中都,就是高皇帝的老家凤阳,洪武二年,大明开始在凤阳营建中都。至洪武六年,皇城及禁垣的城墙和基础基本建成,中都外城也已筑成。在当年四月高皇帝以“劳费”为由放弃了建都凤阳的计划。后来中都逐渐荒废,到崇祯年间,中都建筑悉数为闯贼焚毁。

    而现在大明的中都,既是其京师所在,只不过,这个中都并不是凤阳,而是黄河北岸,紧邻黄河的清河这里曾是淮安府治所所在,也是兴乾皇帝潜龙江北时的府治所在。

    在过去的几年间,无论是作为江北的府治,亦或是作为大明的都城,这里都远比北京更适合作为首都,就人口来说,因为数十万旗人随满清北逃,京城人口不过二十万,而清河人口却超过三十五万。

    就经济上而言,以清河为首都不需要经过大运河解交数百万石粮食供应京师以及北方军队食用,可以减少糜费数百万两。而在另一方面,京师的南迁,不需要再像当年永乐北迁之后,两百多年来不得不选择“保运治黄”的饮鸩止渴的治黄策略,让其重回北方故道,疏通淮河令淮河重归故道入海,不仅可以让旱涝不断的淮河两岸重新成为鱼米之乡,更能使中都可以就近获得粮食。

    总之,迁都百利而无一害。

    至于“天子守国门”,现在建奴据潼关窃西北,按照“天子守国门”的道理,于清河倒也算是“守国门”。

    当然,所有的一切都是借口,之所以选择清河,是因为清河是朱明忠的大本营,是他的根本所在,相比于陌生的京师,清河更适合作为“新朝”的帝都。当然,在另一个方面来说,以清河为帝都,同样也标志着在某种程度上,“新明朝”与“旧明朝”的区别,尽管对于外界来说,兴乾皇帝是崇祯皇帝的儿子定王朱慈炯,但是朱明忠却清楚自己的身份,他是朱明忠,至于朱慈炯,只不过是一个名字。

    他与太祖皇帝一样,都是新朝的开创者、缔造者,而不是“继承者”,说到继承,他只是继承了一个名字,仅此而已。

    所以,帝都必须要迁往清河,只要迁往清河,世人才会铭记兴乾皇帝的功业驱逐鞑靼、恢复大明。

    当然,迁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必须要营造宫殿,同时还要营建官厅衙署,当然还有勋贵的府邸,这些营建工程,所耗财力十分巨大。不过因为在此之前,清河就已经建成了淮王府以及官厅,所以因陋就简,倒也勉强可以使用。尽管如此,朱明忠还是特意规划了新城既在旧城西北方规划新城,按照一期五年规划的新开发街区面积40平方里,计划容纳人口50万。至于所需要的经费,基本原则就是“统一购地、统一整备、统一销售,将所得用于城市开发”,也就是与后世开发区的思路是一模一样的。

    在完成部分私有土地收购后,工部既按照开始进行土地平整,进行了上下水道、以及街道等基础设置配置,类似于后世的三通一平,当然变成了17世纪的“三通一平”通水、通路、通下水道和场地平整。此后,又颁布了《帝都土地建筑物出售及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中对建设周期、转让原则、土地用途、面积大小、竞买方式都做了详细和严格的规定,跟现在的有关要求别无二致。除了衙门官厅用地、官办学校用地、道路、公园绿化等公共用地外,其余土地均上市交易,从而获取土地收益,用于中都新城的建设。

    不过只是一年的时间,在十数万以唐军战俘为主的劳工努力下,凭借着划时代的建筑材料水泥等建筑材料的应用,在兴乾二年四月,皇宫以及官厅衙门主体已经完工,加之官吏衙署的住宅也准备完成,朱明忠便立即迫不及待的下令迁都。

    尽管不少官员对迁都颇有些抵触,但他们却不得不遵从皇命,迁往清河。

    也正是从四月起,清河开始作为帝国的首都,至于北京与南京,不过只是大明的陪都,而曾经的中都凤阳,自然随之取消了其中都的身份。大明只有一个中都,就是清河。

    而作为中都的核心皇宫,正位于东西两座新城之间,也就是以曾经的清河老城为基础的淮王府,只是现在的淮王府中规划变得更大,而且多出了许多宫殿。尽管作为主体的“奉天殿”等宫殿已经建成,但朱明忠却仍然喜欢在文华殿旁的御书房接见众臣。

    “驱虎吞狼?”

    御书房中众臣听着皇上的话时,无不是一愣。尽管对于这个词他们并不陌生,但却不知道,陛下为什么会用这个词。

    “陛下,臣不知这何为虎?何为狼?”

    作为首辅大臣的张煌言手持笏板微微揖礼说道。

    “正是,陛下,这西北能言之虎狼者,不过只清虏而已,又何有虎与狼之说?”

    顾炎武同样附声问道。

    “虎者,就是清虏!”

    坐于龙椅上的朱明忠微微一笑,然后继续说道。

    “至于这狼嘛……”

    沉吟片刻,朱明忠才说道。

    “如西域的准噶尔,就是一头狼!”

    或许,现在朝中的官员并不了解准噶尔,但是朱明忠却知道,在历史上满清用了长达一百余年,祖孙三代矢志不渝的消灭了准噶尔。他们之所以会耗费如此精力,自然有他们的用意与原因。

    “准噶尔?”

    无论是张煌言或是顾炎武、而钱磊、朱大咸等人皆是一愣?他们从没有听说过什么准噶尔。

    “这准噶尔部,嗯,其前身可以追述到英宗时的瓦剌部,准噶尔部隶属漠西蒙古,同时期的部落还有硕特、土尔扈特、杜尔特三个小部落。准葛尔是其中最为强大的部落。二十几年前,和硕特和土尔扈特派使者找到后金,代表四个部落表示归顺。满清入关后,四部首领具表顺治,臣服大清,顺治赐予各部弓箭盔甲,命固始汗王为盟主,统领各部,从而确立了大清对漠西蒙古的统治,不过,目前漠西蒙古四部之间冲突不断,如果我们进军陕西,那么清虏势必会再次西迁……”

    见众人似乎有所怀疑,朱明忠收敛起笑容说道。

    “这是肯定的,军正司那边发来情报称,现在,清虏正在往西北调兵,其意图进攻哈密,一但其夺下哈密,一但朕命令大军西征,清虏为谋生存,势必会向西域进军,如此,我们就必要考虑一个问题,是追击还是止步!”

    看着众臣,朱明忠随口反问道。

    “众卿说说,到时候,是继续追击至哈密,还是止步于陕西?”

    皇上的问题,让所有人无不是一阵沉默,他们不是二十几岁的青年,不会一张嘴就是“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他们深知追击西域需要作什么样的准备。

    “陛下,从西安往哈密,近三千里,若是追击至哈密,甚至西域,恐怕不下四五千里,目下清虏有兵不下十数万,若我大明想要追击清虏,必将派出不下十万精锐,十万精锐每月所需军粮就不下二十万石,三四千里转运……”

    “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粟”,这句古谚他们自然不陌生,意思大概是百里以外没有贩运木柴的,千里以外没有贩运粮食的。古人之所以会说这句话,是因为运输成本。

    “运往前线一石米粮,转运糜费人丁牲口口粮,恐怕不下数十石……”

    既便是没有进行仔细的计算,钱磊的心里略加合计之后,然后才继续说到。

    “恐怕至哈密时,一石高梁就不下二三十两。”

    之所以会说高粱,是因为高梁便宜,而人畜皆可食用,对于军队来说,高粱既可以作为士兵的口粮,同样也可以作为军马的口粮,但是成本,成本确实非常吓人。

    “应该是四十两左右!”

    朱明忠直接道出了一个数字。他并没有说,这个数字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但众臣也不会有任何怀疑。因为军正司和五军都督府自然会进行相应的计算。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个数字,是朱明忠在后世看到的这是范家的范毓在雍正年间运送军粮的成本,而且不是运往新疆,还是更近的青海!

    从内地到青海数千里之遥,十余年间,朝廷不论是北征还是西征,承运军粮的重任都在范家的身上,在范家的努力下运往青海的军粮每石从起初的40两降至25两、19两。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选择了40两这个数字。

    “陛下,若是如此,恐怕于西域不宜用兵……”

    这边沈光文的话音不过只是刚落,就立即遭受钱磊的反驳。

    “若是如此,那虏寇于西域休养生息十数年后,于我大明威胁岂不更大?陛下,臣以为,纵是糜费亿万,也必须要要斩草除根!”

    斩草除根!

    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如果不能斩草除根,所有人都知道,强大起来的北方蛮人会干什么。千百年来,草原上的威胁始终笼罩着中原大地,从春秋战国直到现在,从来不曾摆脱过这个阴影。

    草原上的蛮族就像草原上的野草似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匈奴灭了有突厥,突厥灭了又有蒙古,蒙古赶走了又有了女真。千百年来,这就像是一个循环一样,中原的政权或许能用武力征服一个草原民族,能同化一个蛮族。可是用不了多久一个更凶残、更野蛮的敌人再次在草原上崛起。当中原强大时,中原可以征服他们,但是所要付出的代价却是极其沉重的。当中原王朝弱小时,那些蛮族就会侵入中原,中原会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就像满清入关后的屠杀。

    如何能够驯服北方草原上的蒙古人?

    从皇上当年远征辽东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施展了计划,但那是蒙古人,现在蒙古人的力量不足为惧,也许,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可以征服他们。但是清虏呢?

    他们占据西域,会不会成为另一个蛮族?

    他们会不会再一次侵入中原?

    尽管有钱磊的反驳,但是沈光文这位弘光时的工部郎,以闽王府从官入朝为官的工部侍郎,便再次进言道。

    “陛下,臣以为陛下有马踏匈奴、荡平西域之宏愿,实乃为我大明千秋万代之安危。但如今中原初定,正是天下百废待兴、百姓休生养息之时,实在不宜再起兵事,且用兵西域,糜费恐怕不下亿万,还请陛下为天下万民着想,三思而行。”

    沈从文的一席进言立即让在场的其他几个大臣也跟着附和起来,他们并不都是和沈从文一样是出身闽府的官员,同样也有不少淮系官员,他们之所以不愿兴兵西域。

    “沈侍郎所言甚是,臣以为,我朝既然用兵西北,必先以陕西为重,待陕西克复之后,理应让其休养生息,至于西域,可以徐徐图之……”

    “臣附议……”

    在一阵附议声中,朱明忠看到顾炎武等人,同样也是在犹豫着。他们之所以犹豫,是因为他们知道,清虏窃据西域对于中原的威胁,这个威胁不仅仅是眼下的,同样也是将来的。

    千百年来,为了平定北方的边患,中原王朝可谓是劳民伤财,可即便是如此,也从未解决过北方的边患。从蒙古人到满清,两次奴役,两次文明的沦陷,两次亿兆百姓惨遭杀戮的教训告诉他们,北方边患不除,中原就不可安生。

    但是现实同样也在告诉他们,征服那些野蛮人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不仅仅只是劳民伤财。甚至可能让中原王朝大伤元气。他们甚至想到有朝一代与蒙古人之间的战争,尽管最终让蒙古人不再对中原构成威胁,但是大明同样也是元气大伤,甚至若非是如此,又岂会放松了对奴尔干都司的警惕,让女真崛起?

    “北方的边患必须解决,否则,他们必将为患中原!所以……”

    话声略微一顿,朱明忠才再一次吐出那四个字。

    “所以,我们才要驱虎吞狼,一劳永逸的解决北方的边患!”

第5章 税源(求支持,求月票)

    如果说对于一个来自21世纪的人来说,身处17世纪中叶的中国,对这个时代有什么印象的话,那么最为深刻的印象恐怕就是一个字冷。瑞是正是小冰河时期最寒冷的时期。

    这个时代的冬天是漫长的,最长可以达到七个月的时间,即便是在江南,每到冬天江河也会被冰封冻结。所以对于这个时代的百姓来说,到了冬天怎么取暖就是最大问题。为了获取薪材,不知多少大山上的树木基本上都已经被伐尽了,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光秃秃的山,为了过冬取暖和烧锅做饭人们想尽了一切办法。但由于因为城市中人口众多,难敷需求,每到冬天大雪时,城内百姓往往不免冻馁。

    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对于这个时代的寒冷,朱明忠可谓是深有体会,当他看到冰封的黄河、运河以及尺深的积雪时,面对冻馁的百姓,为了解决燃料危机,他才会带来了一个后世的发明。

    蜂窝煤、煤球炉。

    尽管早在宋代的时候,煤炭就已经开始在大江南北普及使用,但是因为炉具的关系,它的使用仍然受了许多限制,但是朱明忠发明的蜂窝煤却解决了所有的问题。相比与旧时的使用的块煤,蜂窝煤所需要的是最廉价的碎煤以及煤屑,而且在制作蜂窝煤的时候还可以加入一定比例的黄泥,蜂窝煤配合陶制的煤球炉使用,如果准时换煤,封好炉子的风口几乎可以做到一年到头不熄火。

    正是因为蜂窝煤使用方便,且没有煤烟的困扰,所以才会再出现的短短数年,风靡大江南北。而这同样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煤炭!毕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煤矿。

    不过对于中都来说,无疑是幸运的,就在百里之外的徐州,就有大大小小数十座煤矿,且那里产出的是最适合蜂窝煤使用的无烟煤。因为当地的煤炭采运容易、供应近便的缘故,所以现在煤炭已经成为中都百姓最主要的燃料。

    对于拥有数十万人口的中都来说,每天都所需要的煤炭数量极为惊人,也正因如此在黄河上总能够看到从徐州驶来的运煤船,那些运煤船。源源不断地将煤炭愿望中都,供城内的千家万户使用,而在黄河岸边更是有数座煤栈,每一座煤栈都堆积着小山般的煤炭。

    “你们看。”

    置身于黄河大坝上,朱明忠的手指着黄河上的船只,便是相隔甚远也能够看到那些船上装载的黑乎乎的煤炭。

    “就是这些船从徐州把煤炭运到了中都,让城中的百姓,再无冻馁之忧。”

    作为蜂窝煤的发明者,每每提及此事时,朱明忠都显得很是得意,他不仅发明了蜂窝煤以及陶制的煤球炉,还发明了蜂窝煤取暖炉,如此才使得百姓免遭受冻馁,当然,使用蜂窝煤室内取暖必须使用陶制或竹制的烟道,以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可是,黄河每年到了冬天就会冰封几个月,那几个月怎么办?而且冬天又是老百姓最需要用煤的时候,平常他们一天只需要三四块煤球,而到了冬天因为取暖,每天却需要至少五六块煤球。如果煤炭不足的话,就有人挨冻,就有可能被冻死。可是到了冬天黄河就会封冰,自然不可能再用船运煤,如果是用马车的话,运费太高,即便是运进了城,煤价也会比平常贵上许多,怎么办?”

    “回陛下,所以京兆尹会在入冬前,要求各煤栈必须备齐至少五万吨煤,而且官府也会备下不少于五万吨煤,再加上百姓自行备煤,这几年冬天倒没有听说有煤球供应不足的事情。”

    曾经主掌江北事务的吴有才对于煤炭的重要性,自然非常清楚,从第一年冬天发生燃料供应不足的问题后,从第二年起,每年入冬前,官府都会召集煤商,要求煤商备煤,同时也会督促百姓于家中备煤。几年来,入冬备煤早就成了官府与百姓生活的一部分。

    “那么其它地方呢?”

    看着吴有才,朱明忠沉声说道。

    “此次迁都南下,朕经过北方各地,但凡有山的地方,山木无不是被砍伐一空,山上不过只有小树野草,朕曾询问地方官员,地方官员皆言,薪材匮乏,省城外附近百余里皆无柴炭可采,柴薪无不来自数百里外。”

    明代人口自万历年间突破一亿之后,人口数量的绝增长,使得全国上下对于植物的燃烧的采伐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以至于人口众多的城市和江南一带,早就达到了有山皆空、无岭不秃的地步。

    “一座四十万人的城市,则要损耗400平方里的山林,可又有几座城市周围有这样的山林?这几十年,人口因满清屠杀锐减,许多地方山林得以恢复些许元气,可再过几十年,盛世滋丁,人口增长,薪材采伐只会越来越困难,百姓无材可用时,又该怎么办?”

    “用煤!”

    没有任何疑问,用煤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选择。相比于薪材,煤几乎是取之不尽的,甚至成本更低。

    “陛下,正因如此,才需要推广使用煤球代替薪材。现在徐州煤矿产出的无烟煤,不仅供应中都,同样也沿运河供应南京等江南各地,而且,因为煤矿课取矿税甚丰,所以各地官府亦纷纷鼓励商绅开采煤矿,大兴煤矿,既能充实税源,又能便利百姓,解百姓薪材不足之忧。”

    提及煤矿的矿税时,顾炎武会把目光投向陛下,这正是陛下的“发明”,准确的来说,是征税的方式。正是陛下改变了煤、铁、铜、锡、铅等矿税的征税方式,才使得现在大明每年可以收取数百万两矿税。

    “如今,朝廷用度宽裕、百姓不至于受冻,皆是当年陛下之功。”

    顾炎武并没忘记借机拍皇帝的马屁,这是身为大臣的职责之一。

    “不过都是数年前的旧事了……”

    尽管嘴上这么说着,但是朱明忠的脸色依然显得很是高兴,毕竟,这个财源是他找到的。

    当然,找到这个财路的过程可以说是一波三折。当时占据江北的朱明忠,为了充实财政,也曾像后世论坛、小说中人们说的那样收商税。

    “以税抑商、固以国本!”

    拿着朱元璋这八个字作为圣旨,朱明忠曾大张旗鼓的想要按照后世许多网友说的那样,在江北征收所谓的“商税”。不过几经询问之后,他才知道,这个时代确实有商税,而且一直在征收。

    早在明初,百姓外出经商,必须先伸请“关券”,关券就是路引,实际上允许行商贩运商品的营业许可证,申请“关券”需要向政府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称之为“路引钱”,也就是营业执照税,取得营业许可的行商贩运商品到异地的销售,路途经过关卡需要申报商品数量,缴纳一定的关税,贩运商品到达销售地后,商人也不能直接将商品在市场上销售,而必须按规定将商品存入塌房、官府,交纳塌房税和免牙钱,获得政府开给的完税票据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在城镇经营店铺的坐贾,开店也要向政府申请“占籍”,交纳一定的“占籍钱”,取得营业许可,才能开店,开张后,还要承担两种商税,一为商品交易税,按商品价格合计交易额,三十税一,二是市肆门摊税,就是根据店铺类型固定缴纳税款。

    三十税一低吗?

    不低也不高,

    因为有亲友做生意,朱明忠知道,在二十一世纪零售业采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同样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税额是3%,反倒低于“不征商税的明朝”。

    但这都是文字上的税额,既便是在二十一世纪,税务部门因为无法统计小商贩的销售额,所以无法按法律向商店、超市、饭店等市内店铺征收足够的税款,最终只能选择,按门市固定收取,就一个店一个月多少钱。根据行业、规模不同,所纳的税款不同。

    大明,同样也是如此,所谓的“三十税一”因为无法统计销售额,使得收数微薄,征税苦累无功。

    这也带来了一个结果实施“三十税一”的比例“重税抑商”的地方,很难收到税款,因为官府不可能统计出城中店铺的销售额,而逃税这是商人的本能。

    相比之下收市肆门摊税,依据行业、规模不等,征收税金反倒更为现实。尽管征收额度有限,且有税吏中饱私囊的机会,但却仍然可以收到一定数额的税款。只不过,在明朝市肆门摊税和交易税一样是常规税,前者的额度极低,而后者因为难以统计,所以极难征收。所以才有了宣德年间增加五倍市肆门摊税一事,目的也是为了获得税源。

    只是市肆门摊税从店铺规模到行业,与二十一世纪一样,有太多的漏洞可寻,税吏皆以市肆门摊税中饱私囊,官员也以此贪墨,况且市肆门摊税本身就不高,于户部的税收中被列入“杂赋”。

    真正大头的商税是什么?

    是沿大运河以及内地重要关品设立的税关征求的关税每年一百余万两关税。相比之下,直到康熙二十四年,满清的“关税”才超过崇祯时期。

    在得知这个答案之后,朱明忠自然失望至极,可再失望,也要想办法充实税源,最终,他把脑子动到了煤矿、铁矿等矿产资源上。或许官府永远不可能每个店铺派一个税吏监督经营,避免商人作假帐,少交甚至不交税,但是却可以通过对煤矿的产量进行估算,然后根据估算征税这是90年代对小煤窑的征税的办法。

    这个办法看似很粗暴,但是却给江北带来了数十万两的矿税,更为大明带来了超超过三百万两的税金,一定程度上充裕了大明的财政。

    “有江河的地方,确实可以通过江河运过去,可是如此没有江河之便怎么办?比如像六安府,那里的百姓就不需要煤炭吗?”

    虽说有些得意,可还不至于忘形,所以朱明忠仍然没有忘记把大家请到大坝上来的原因。

    “靠马车?现在官道确实一直在整修,相比过去,运输的成本确实下降不少,可即便是如此,运费仍然颇为高昂?用马车将煤炭运到三四百里外的运费又是多少?”

    如此反问之余,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别说是运出几百里,就是徐州各个煤矿,将煤运往码头时,不过区区数十里、十数里,运费就已经将各矿的煤价区别开来,水路确实便通,可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水路可能,没有水路的地方怎么办?”

    “回陛下,水路行船、陆路走马,古来如此,即便是运费略有增加一些,也没有任何办法可言。”

    对于顾炎武的回答,朱明忠并没有反驳,别说是这个时代,即便是到了二十一世纪,也是如此,顶多也就是多出飞机一个选项。

    “水路行船,陆路走马,确实不假,可是,这个走马的方式,却可以改变一下!”

    恰在话声落下的时候,黄河中一艘多桨帆船正快速驶过,朱明忠便指着江中的船说道。

    “你看这多桨船,旧时江河极为少见,可现在却很是寻常,因为它速度更,航行稳,所以才为商民欢迎,在水路如此,在陆路同样也是如此,现在最大的四轮马车已经可以装载不下四五吨货物,旧式两**车,顶多运一吨货,这陆上运输成本下降又岂止一倍?这降低运输成本的关键,还是在于交通工具,只要改进了交通工具,就能降低成本,当然,还有就是新的官道,现在行商愿意走官道,就是因为官道平整,便于四轮马车拉重货,即便是交点过路费,也是合算的。”

    过路费,这是大明新修官道的特点,那些整修一新的官道,借鉴后世高速公路的“先进经验”设立收费站征收过路费,现在过路费,正在慢慢成为大明财政的一项重要收入。

    “陛下莫非想造更大的马车?”

    张煌言不无疑惑的问道,但却只看到陛下露出了一个笑容道。

    “那是自然!”

第6章 天下大变(求支持,求月票)

    更大的马车!

    马车能有多大?

    明代时中国的马车并不大,所谓的“大车”,不过只能拉两千斤货,那种两**车,并不适合军队使用。所以在定居江北之后,朱明忠便借鉴十八世纪发明的西部大篷车设计了一种大型马车,这种马车有5.5寻长(1寻约1米),3.3寻宽,高1.2寻,它可携带10000斤货物,在马车顶部有一个白色的帆布篷,可以抵御恶劣的天气,它的车架和悬架虽然是用硬木制成,但是包铁的木轮更为耐用。

    在江北的兵工厂制造出这种大型四轮马车之后,它就受到军队的欢迎,它既可以用来运输物资,也能拉士兵,如果万一遇到袭击,也可以凭借这些车辆作为防守阵地。它几乎在一夜之间淘汰了旧式马车,无论是军队,或是民间都是如此。在过去的两年间,这种大型四马车,更是随着忠义军的脚步,扩散至全国各地。

    尽管这种大型四轮马车载重量很大,但仍然不能满足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需要。

    “烈山煤矿……”

    在进入马车厂之后,朱明忠一边走一边对张煌言说道,

    “皇室占有65%的股份,但是从烈山煤矿到码头,却有60余里,过去一直是用大马车运输,每吨煤平空多出了五分银子的运输,差不多就是十里一分,一千里的话,就是十两,五千里,就是五十两,当然,实际上应该会翻上一番以上,毕竟,远程运输车马损耗更多,再加上人员工钱,运费应该不少于100两,甚至可能还要再多一点,所以,以朕的估计,往西域运送物资,每吨的运费应该在100两至150两之间,如果我们派出十万大军,一年的作战所需要的物资,不会少于10万吨,仅仅只是运费就需要1000万两以上,如果持续三年、五年,到时候,可就是四五千万两银子……”

    见张煌言欲开口说话,朱明忠便直接伸手制止他,然后说道。

    “西域必须要打下来,而且,我们在沈阳缴获的那笔银子,就是用于追击满清的军费,这两年,仅仅只是利息,就已经有几千万两了,银子,确实够!但是代价……”

    摇摇头,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沉郁。

    “太大!”

    “陛下,到时候,恐怕不需要十万,也许只需要五六万官军就足以平定虏患。”

    张煌言只以为陛下是在感觉开支太大,知道不可能阻止陛下用兵西域的他,便试图缩小西征的规模。

    “确实用不了十万,五六万足以……”

    点点头,朱明忠看着院中一辆辆马车,然后长叹道。

    “可是一吨一百两的运输,朕想到就是心痛啊,心痛的不是其它,而是因为这一百两是打水漂了!”

    打水漂了!

    之所以打水漂,是因为这些运费是看不到任何实际回报的。

    “虽然运费是必须,但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浪费,怎么样减少浪费,这个问题,就必须加以考虑……”

    在说话的时候,朱明忠已经来到了马车厂后院,这家奔驰马车厂曾是官府的兵工厂,专门从事马车制造,去年与一些兵工厂一同被拍卖出售,现在这家马车厂尽管是明军最重要的马车供应商之一,但却已经属于私人,它的股东既有勋贵也有普通的官员、士绅。当然,皇家并不占股份,对于马车……朱明忠还瞧不上。

    “其实,这又回到了刚才的话里,就是烈山煤矿的煤炭运出上,无论是运输成本或是运输需要,都不是大马车所能满足的,所以,平妃……她是商家出身,这几年一直都是她负责打理皇产,”

    在一如这个时代的帝王,朱明忠同样也有他的三宫六院,笑着说道。

    “为了这件事,她在年前的时候一直向朕报怨,什么运输限制了产量,什么每到下雨时,运输多少不便,什么马匹折损,总之,都是这样的话,所以,朕便给个想了一个主意……哪,你看。”

    进入后面的停车场,朱明忠手指着一排整齐排列的小车说道。

    “就是这种车,很快烈山煤矿就会用这种车取代大马车,用它来运煤。”

    “什么?”

    诧异看着一排宽不过三尺、长六尺、高五尺左右的小车,张煌言不解的问道。

    “它?它能比大马车运更多的货?”

    这车实在太小了,别说是张煌言,就是对陛下从不曾怀疑过的钱磊,同样也有些怀疑了,他怀疑着,这马车能不能运那么多的货。

    “陛下,它的车轮怎么这么小?”

    顾炎武指着小车的车轮说道,钱磊也朝着车轮看去,仔细观察了一下,他才发现,这车辆似乎是用铁铸的,并不是木制的车轮,而且……突然,钱磊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同的地方似的,他先是仔细观察一下,在抬头时,看到顾炎武的脸上也有些惊诧。

    “陛下,它为何停在铁……”

    “铁……铁轨上?”

    犹豫着,顾炎武与钱磊两人几乎同时问道这个问题,只不过在顾炎武犹豫的时候,钱磊先说出了“铁轨”两字。

    “因为它是在铁路上行驶,自然要停在铁轨上啊!”

    “什么?铁路?”

    张煌言、顾炎武以及钱磊三人的眼睛同时一睁,立即失声问道。

    “铁路?难道是要用铁筑路?”

    “应该说是用铁轨筑的路,自然就是铁路了!”

    铁路!

    在另一个时空中,是谁发明了铁路?

    此事已经不可考证了,但是用来运货的轨道路,却经历了多次变革,从在19世纪中晚期仍然于北美林场中广泛使用的木轨路,到18世纪就在英国煤矿广泛使用的板轨路,再到铁轨路,前后用了多长时间的演变,朱明忠并不清楚,但是当他的妃子向他抱怨着运煤的问题时,他就立即想到了铁路,当然,这个铁路并不同于后世的铁路。

    “在烈山煤矿使用的运煤车道,并不是使用马匹挽曳,而是使用人力推,之所以使用人力,是因为风雨天的时候,人可以穿着油布雨衣,而马匹不行,相比于人,马匹更骄嫩,所以2尺宽的运煤车道,才会用人力推。”

    运煤车道用人力推,在19世纪的煤矿是极为普遍的,无论是矿道内或是矿区内,都很寻常,在中国的许多小型的地方煤矿甚至直到二十一世纪,仍然使用人力推运矿车,不过都局限于矿内。

    “但是这样人力推运矿车并不适合真正的铁路……”

    所有人都很好奇,不但张煌言、顾言武、钱磊、朱大咸、吴有才等朝中的官员,总会把目光投向那个扎着花的棚子,就连那些清河书院的老师和学生们,同样也是好奇的张望着,今天不但朝中的官员来了,就连同书院山长朱之瑜以及黄宗羲、王夫之等人也来到了这里。

    与旧时推崇理学不同,新朝推崇“实学”,而朱之瑜不仅仅是清河书院的山长,他同样还是帝师他是陛下的老师,这也是陛下推崇实习的原因之一,当然,更重要的是“实学”的流行,并不是朝夕的事情,张居正、海瑞、焦、徐光启等人都是实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们是其中的“王霸并用派”,也可称之为“义利双行”派。这一派复兴先秦的诸子学说,对管子、韩子、老子、庄子、墨子等都有所称颂,尤其是吸收了管、商的“功利”学说,不讳言“富强”,以“富国强兵”作为终极目标。

    实学所要摒弃的是正是理学的两种治学风习,即“八股之习”与“道学之习”。这也是明代实学大家所共同针砭的目标,往往称之为“俗学”,以与他们所提倡的“实学”相别,他们讲究“实用”,提倡“实学”、“实行”、“实政”,主张“实心”任事。他们抛弃道学家游谈无根的陋习,更多地注意那些有关国计民生的事情,诸如农田、水利、河漕、盐法、天文、地理等等,他们主张实践、主张科学、甚至主张中西合璧。

    这也是朱明忠选择“实学”的原因,在历史上,明代自嘉靖年间开始的实学风潮,于一定程度上来说,相当于中国的“文艺复兴”。这一股以“经世致用“、倡导“实学“为主要特征的实学思潮,对理学和心学的禅化进行抨击,终结以宋明理学为主流的长期统治。

    只不过这场文艺复兴却因为满清的入侵被彻底摧毁,那些实学思想家,或是被兴义兵抗清,死于刀兵,或是以身殉国,或是流亡海外,或是隐居山林。而已经式微的理学,却因为满清的入侵,得已续命,最后这个被实学思想家称作“误人才,败天下事者,宋人之学也。”的理学,反倒成了所谓的“儒家正宗”,历史总是如此的抓弄世人。

    但是现在,清河书院却已经成为实学的大本营,在朱明忠本人的支持下,清河书院毕业的学子,已经进入到了大明的方方面面,在大明的书院之中,实学已经成为绝对的主流,至于理学……“误人才,败天下事者,宋人之学也。”。自然被彻底的否定。

    今天,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人云集于此,因为对于大明来说,是个大日子,至少对于皇帝本人来说,是个大日子,当然,对于清河书院而言,同样也是如此。

    “舜水兄,你看,世侄也来了!”

    黄宗羲冲着不远处的朱大咸微微点下头,

    “他是阁辅,陛下和百官都来了,不能不来。”

    朱之瑜微微一笑,或许他一生不曾出仕,但是儿子却能官居阁辅,已经让他颇为欣慰了。

    不过在看到人群中的另一个儿子,朱大勇的时候,他的神情还是略显有些不甚自然,既然是已经过去多年,也无法改变。

    觉察到朱之瑜的脸色变化,顺着他的目光,看到那位正与官员们畅谈的朱大勇时,黄宗羲自然明白,这位仁兄的脸色为何会显得不甚自在,毕竟朱大勇曾有赴满清科举的举动,对于朱之瑜来说,这是他永远无法洗去的污点。

    “舜水兄,今天对于我清河书院来说,可是一个大日子。”

    黄宗羲并没有插手朱之瑜父子间的事务,而是把话题转移到了眼前的事情上,他瞧着花棚后方那个被红绸遮挡物体看去,看到一旁的张英时,特意说道。

    “张敦复,他是工学科的,现在就在工部吧,也算是学以致用,听说,这个差事,就是他负责的?”

    虽说新朝已经两年未开科举,但是新朝仍然补充了数千官员,这些官员当然不是特旨招来的前朝进士,其中大多数都是清河书院毕业的学子,也正因如此,清河书院才会受到学子们的追捧,今年更是考进了三千新生。他们于书院所学的并不局限于圣人文章,毕竟“实理实学、学以致用”是书院的信条,于书院内先后设立了法学、数学、医学、工学、船学等学科,开展科学教育。这也是清河书院的特点,当然,现在国内的其他书院,受清河书院的影响,同样也相继开设了这些学科。

    只不过,现在清河书院的毕业依然垄断着官场,官场上六成的青年官员皆毕业于清河书院,其它四成则是出自各个专门学校。

    “他和师弟们一同做的,这件事是皇差。”

    朱之瑜倒是没有丝毫的隐讳,直截了当的道出了这件事的不同之处。

    “此事若成,我清河书院必将名垂千古!”

    世人皆好名声!

    朱之瑜同样也不例外,他之所以将全部心思放在书院上,既是想趁现在陛下推崇实学,朝中官员半数主张实学的机会,把实学推广至少全国。同样也是为了个人的名声,而他早已经和书院联系在一起,也正因如此,才会显得这么在意。

    “毕竟,此事是功在千秋的好事!”

    说出这番话后,朱之瑜更是看着从那花棚中延伸出来的轨道,神情显得有些激动。

    “此物大行天下之时,必将是天下大变之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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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铁骨介绍:
“我大明终其一朝315年,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铁骨铮铮,唯我大明;甲申天变,神州陆沉;大好河山,遍染腥膻;汉家儿郎,誓不为奴!
永历十三年,郑成功北伐,这本是一场毫无快乐的痛——最优秀的将领阵亡了,再次北伐的本钱输光了。
这一年,朱明忠意外的来到大明,成为郑成功麾下一小卒……
大明铁骨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明铁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明铁骨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