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修罗一诺,当值千金
玄苍死了,死在了这个有雪的夜里。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一如他毕生所爱的妻子一般,死在了那柄贪狼剑下。
黑色的陨铁大剑,剑名贪狼。
贯胸而过,凛冽而诡诘的剑气肆意涌入玄苍身体。
玄苍是笑着死的,阖眼前没来由就想起了自己妻子。
那个陪自己走出半生,却又让自己恨了半生的女人。
似乎,那一天也是这样一个有雪的夜晚。
以前总以为连杀鸡都不敢的傻女子,竟是会那般决绝带笑撞向被自己夺去的剑锋上。
如今,连到死了,都还没弄清自己对她究竟是爱多一些?还是恨多一些?
不过现在倒也不必去想了。
反正这眼睛闭上后啊,黄泉路上会走很久。
既然要走那么久,刚好可以慢慢去想。
九州讲落叶归根,只是这如今连玄尸宗都不复存在,哪里还有什么根可言。
丧家之犬,还有何乡愁可言?
不过还好,姜家那小混蛋说,会替自己择一处北凉高些的山头作坟。
生死望故里,也算有个念想。
倒也不怕少年会食言。
再怎么说,姜小蛮还是姓姜!
世人都知姜家的男人是修罗。
修罗一诺,当值一诺千金。
这买卖,做的值!
至少,不至于如往日里担心那般,要是哪一天当真生死异乡,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这小子外表纯良,身上却有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痞气。
如那些个惫懒江湖混混一般,这痞气终归是多过了侠气。
偏偏就是这样的少年人,才最让昔日里以狠厉行于世间的玄尸宗大长老狠不下心来。
过去,玄尸宗鼎盛时,总喜欢那些个资质心智俱是不俗的后辈。
原因无他,年少时的玄苍自己,便是如此。
后来,宗门覆灭流落江湖,成了丧家之犬,才猛然觉得那些个惫懒混混游侠儿反而更叫人来的亲切些,接地气!
在姜小蛮身上,有那么些似曾相识的味道,像极了另一个少年。
尤其,是笑起来时,就更像了。
两个人都是这般,看似和煦纯良。
骨子里,却藏着那么一抹痞气。
可惜,比起姜小蛮来,那个曾经游离于玄尸宗最边缘的孩子,却终究没这样的好运气,随着玄尸宗一起,成了一抨黄土。
至今,时常在梦里面,还依旧能够梦到那一天,那孩子浑身是血的倒在自己身前,冲着自己在笑,他说,‘师祖你快逃!’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
才会在起初面对姜家少年时,终是狠不下心去夺他魂魄。
不然,尸王之境可力压神王。
姜小蛮才是什么修为?
一个连先天都未曾入的小鬼,任你是狡猾如狐。
于玄苍而言,还不就是手到擒来。
等终于狠下心时,可却又没了机会。
或者说,本来就没有丝毫机会。
意识逐渐变得模糊,生机渐无。
玄苍冲着那神色复杂的铁掌柜轻轻一笑,嘴唇张合间似是说了一句什么。
只是,还不待他说完,便已然失了气力、
大口大口银色的血液从玄苍嘴中溢出。
如同一滩烂泥一般,自剑锋之上滑落。
“噗”的一声砸落在地板上。
姓铁的胖掌柜双手微颤不止,竟是连手中那柄剑都是再握不住。
铁掌柜望着身前那血肉模糊分离的尸身,呆立许久,终是艰难的吐出了两个字,“义父!”
洛神深知其中因果,揽住小姑娘的肩膀轻叹一声。
今夜,望月楼里来了许多北凉城中的大人物。
不只是独孤家,北凉剑道可执牛耳的无上人物俱都在这里。
哪怕早已对望月楼背后那座堪称庞然大物的宗门知根知底,可依旧难掩心头震慑。
这玄尸宗昔日的大长老,怎会是今世贪狼星君的义父?
就算是独孤桀,也多少有些发懵。
所谓人死如灯灭,北凉独孤纵使再护短,也不至于和一个死人过意不去。
此刻,屋内的血幕已然没有完全散去。
阵旗未撤,炼阴血阵依旧是固若金汤。
只是如今执阵之人,却是换成那姜家少年。
“这老家伙都死了,姜小虫怎么还不出来!”姬小月把脑袋靠在自己师父怀中,盯着那道薄如雾的血幕,嘴里小声嘟嘟囔囔。
玄苍方才要抽姜小虫的魂魄,姬小月自然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好感。
既然知道姜小虫无恙平安,小姑娘也就放下心来,盯着屋内少年的一举一动,大眼睛忽闪忽闪,有神采在飞扬。
眼下,屋内如何,怕是只有小姑娘一人看得清楚看得真切。
这会儿,姬小月一双澄澈如湖泊一般的大眼睛里,眼底深处金灿灿的一片,有五色神霞交替,如梦似幻一般。
姬家有重瞳,可蕴日月星辰,可堪破世间一切魑魅魍魉。
“这江湖,任你曾有绝代风采,不为天人,终究不过是一过客。”独孤桀收回手中长剑,?喟然长叹。
百多年前的江湖,是他们这一代人的江湖。
那一世的‘潜龙榜’,玄苍之名,可震九州。
只可惜,这个昔日有无上风采的大人物,最终却逃脱不了宗灭人亦亡的悲凉。
独孤桀抬步上前,走得很轻。
这个已然不再如年轻时那般意气风发的老人,俯下身子,单膝跪在地上,解下身上剑袍,遮在玄苍尸身之上,低声道:“玄兄,一路走好!今日之后,玄尸一脉与我北凉独孤,所有仇怨自此烟消云散。”
言罢起身,接过身旁剑侍递来的酒壶,揭开盖子泼洒在地上。
酒是浊酒,绿蚁新涪。
不过几文钱铜板便能换上一大壶,却是独孤桀的最爱。
一壶酒,可盛三两三,泼洒在地有浓郁酒香。
烈能入喉,豪饮可忘忧,最适祭故人。
“若有轮回,来世,别再踏入修行一途,更别再踏入这座江湖!”独孤桀白发披散在肩,举起手中酒壶,将那剩下的半壶一仰而尽。
他声音很轻,似是在和玄苍语,又似说给自己听。
既入了这座江湖,仍谁也再难逃这座这江湖。
江湖儿郎死江湖,约莫便是最好的归宿。
“终归是老了啊……”收回思绪,独孤桀自嘲一笑,低声自语。
也唯有上了岁数的人,才会有这般感叹。
时间磨去了年轻时青衫铁剑的那股锐气,在这位北地万万人之上的老人身上,刻下了那么一丝暮气。
偏过脑袋望了一眼那道血幕,并未做太多停留,也未曾再留下只言片语。
独孤桀默然不语,当先执剑向着楼外走去。
身后诸多北凉剑宗大人物也是随着独孤桀身后离去,默默追随,一路无言。
望月楼里,剑气消弥。
安静莫名,多了一分悲凉。
在这样的雪夜里,辉煌半生落魄半生的玄尸宗大长老玄苍,身死北凉。
萧颖握紧了腰间那柄赤色如火一般的长剑,面色苍白,轻咬嘴唇。
中域姚氏,这四个字,就如同一座大山一般,压在她身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这世上,最无能为力的事情约莫就是如此。
明知有血海深仇,可偏偏却报仇无力。
任你是千古世家,还是那鼎盛宗门。
在一域皇朝面前,都太过渺小如沙。
玄尸宗是如此,萧家,亦是如此。
莫虞临死前说,这仇恨是毒,是世间最毒的毒药,能伤人三分,伤己,却是七分。
有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萧颖知道,莫婆婆所言是真心为了自己,希望自己能够如从前一样,无忧无虑活下去。
可当真知道了身上所背负着的是什么时,说放下,哪里有那么容易。
世间七情六欲,唯爱与仇最难消除。
自古以来皆是如此,可遗千世。
何况,就算萧颖当真如莫虞所愿,真的放下仇恨,此生此世不回中域。
因为,那枚苍龙珠,她是知道在哪儿。
过去或许不知道,可当那一日于忘川河畔得赤霄剑后,她便知道了龙珠下落。
心中,更是知晓了在那龙珠内,藏着一个足以颠覆一域的惊天之秘。
龙珠虽奇珍,九州难寻,可也不足以倾一域至尊宗族之力不惜代价去寻。
那个秘密,姚家怕是早已知晓。
想来,就算自己当真能够放下仇恨,怕也难逃姚家追杀。
真等到那时,就算姜公子身份再过不凡,怕也保不了自己。
姜小蛮是这南域姜家的朱雀没错,可终归不是南域大夏圣皇。
怔怔看着地上玄苍的尸体,萧颖握着赤霄剑的手指节发白。
没来由打了一个寒颤,她生怕哪一天自己会如玄苍一般,被仇恨所吞噬,然后在绝望中慢慢死去。
“萧丫头,我看到你内心的恐惧了。”
萧颖脑海中有一道声音响起,只有她自己听得到。
这声音,婉转悦耳,却带着一股冷冽味道。
“可是我……”
“你不必去掩饰,你我如今本为一体,你所有的情绪我皆是感同身受。”
萧颖张了张口,刚想要辩驳,就再次被那声音打断。
“你既为我赤霄一脉今世剑主,大可不必忧虑。这世上,在这九州,没有谁能与我赤霄一脉为敌。就算一域至尊,也同样不能!”
“过去是如此,如今也是如此!”
那声音微微一顿,然后再次响起。
“嗯,我知道了!”
萧颖点了点头,然后轻声道。
姬小月偏过脑袋,有些疑惑的盯着萧颖脸去瞧,眨巴着大眼睛好奇道:“萧姐姐,你知道了什么?”
姓萧的姑娘眼神有一丝慌乱一闪而逝,被她掩饰的很好,摇手轻笑道:“没……没什么,我就是在想既然玄苍已经死了,姜公子怎么还不出来?”
小姑娘咯咯一笑,晃了晃脑袋,道:“喔,姜小虫啊!他没有事,这会儿坐在桌前拄着手发呆呢!”
洛神不由好奇,盯着自己这个徒弟,问道:“小月亮,你是怎么知道的?”
不仅是洛神,萧姑娘也是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血幕虽薄,可是连强大如独孤桀,都不能破去。
从外面看,就仿佛眼前遮住了一片血色雾气,朦朦胧胧,让人看得不真切。
此刻,望月楼中,要说修为最差的便是姬小月了。
可偏偏姬小月这妮子说的有板有眼,一点也不像是在说假话。
况且,小姑娘本身就不是一个会说谎话的人。
“咦?你们都看不到么?”姬小月挠了挠脑袋,眨巴着大眼睛,很是无辜,指着那道血幕疑惑道。
“呀!姜小虫撤去阵旗要出来啦!”
忽然,小姑娘眼睛一亮,有神采在飞扬。
顾不得矜持,姬小月从自己师父怀中挣脱出去跑向前去,扑向了那自血雾中缓缓走出的少年。
揽住那有些瘦削的肩膀,姜小蛮忍不住揉了揉靠在自己怀中小姑娘毛茸茸的小脑袋,呵呵一笑,轻声道:“抱歉,让你们担心了!”
视线落在不远处那冰冷的尸体上,姜小蛮眼神一黯,没来由叹了一口气。
玄苍的死,自然也是两人之间的买卖中的一部分。
至于具体是何买卖。
在这世上,怕是只有自己一人知晓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人世间
翌日,雪未停。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一夜风雪,反倒是愈下愈大。
摘星楼里,依旧是温暖如春。
可少年却没有睡意,早早睁开了眼。
起身,推开窗子。
姜小蛮看着窗外雪景有些出神。
一夜辗转,终未成眠。
天,将亮未亮。
东方既白,雪云已成霞。
屋外,有漫天风雪映照朦胧。
如雾,却又不似雾。
北凉城里,有万家灯火,于朦胧中星星点点。
灯火之上,有渺渺炊烟。
“书上常说,朝霞不出门,暮霞可行至千里。”姜小蛮轻声自语,眉头微蹙:“今日,似乎不宜出门啊。”
自幼习武,姜小蛮本就没有赖床的习惯。
翻身走下床,简单洗漱后便要出门。
姜小蛮动作很轻,几近无声,生怕吵着隔壁还在睡着的两个姑娘。
抬棺入土,终归不是件讨喜的事。
山路崎岖难走,姜小蛮没打算带着姬小月与萧姑娘一起。
望月楼离着摘星楼不远,就在同一条街上。
一座在街头,一座在街尾。
两座以星月为名的楼间,约莫隔着半里。
此刻,北凉城就像是那酣卧风雪的醉汉一般,半梦半醒。
姜小蛮走在街道上,踩在雪中。
身旁两侧,有叫卖声不绝于耳。
早起的小摊贩们已然开始了一天的生意,多是以早点小食为主。
当然,也有那着急赶着归乡的行商,卖的多是些在北地不多见的稀罕物件。
管他是行商小贩,多是明白一个道理。
想要生活好,那就贪睡不得。
世间林有千万,人如百鸟一般。
一日不成凰化凤,终归还是要早起。
如此,才能有虫可果腹。
姜小蛮于临街的铺子里买了几两包子,猪肉白菜馅儿的,用荷叶包裹着,香气扑鼻。
北凉城虽为北地第一大城,这物价却真是便宜。
一笼屉包子,不过八枚铜钱。
馅儿厚,皮儿薄。
姜小蛮吃得津津有味,觉着那卖包子的大叔是个实在人,想着等自己稍后回来,若那包子还未卖完,一定是要买上两屉带回去给萧姑娘和姬小月那死丫头尝尝的。
一夜无眠,辗转反侧,自然是有些饿的。
十多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顾不得烫嘴。
转眼,便是下了少年肚。
等吃完包子,恰好行于望月楼前。
楼门紧锁,并没有开张。
立身楼前,姜小蛮并没有急着去叩那黄铜门环,没来由想起昨夜离开望月楼前,姬小月那北凉三绝于一身的俏师父,和自己三人所诉所讲。
原来,在玄尸宗往昔无敌于天下同辈的大长老身上,竟然还会有那样一段不为世人所知的过往。
贪狼星君,姜小蛮是听说过的,如雷贯耳。
九州五域,自古出刺客的宗门有不少。
可能以刺杀闻名天下的,却世间罕有。
让这座江湖忌讳莫深的,更是少见。
而真正能上九霄弑仙的,自古就只有两处。
北秦猎仙山,是一处。
贪狼一脉身后宗门是另外一处。
‘九州红尘缥缈如烟,一夕人间令出,不许人间见白头。’
那座宗门,隐于南域大夏以南十万大山,名作人世间。
上一甲子,猎仙山琴棋书画四魔能入《九州刺客榜》上前十,连同那位今世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猎仙山主在内,得占前十之中五个席位。
另外五人,贪狼,饕,穷奇,相柳,刑天,却俱是出自人世间一宗一门。
其中,贪狼名列甲子前《九州刺客榜》上第九。
那时的贪狼星君,自然不会是如今姓铁的胖掌柜。
前代贪狼剑主,是玄苍的妻子。
那是一位风采无双的女子,世人皆称她作贪狼夫人。
二人相识于江湖,原本该终老于江湖。
到头来,却是死别于江湖。
本为结发夫妻,恩爱相守两不离。
奈何师命难违,贪狼出鞘须饮血。
她舍不得杀玄苍。
所以,只能杀了自己。
姜小蛮想了一夜,也始终没有弄懂。
当初既然师命难违,何不就此叛出师门,与相爱之人携手退隐。
哪怕是亡命天涯,也好过如此结局。
咬下最后一口包子,轻叩门环。
既然想了一夜都没有想通,那索性不再去想。
少年向来如此,指不定哪一天不再去想了,反而是就能想通了。
来开门的是铁掌柜。
看着身前少年,铁铉勉强一笑,道:“姜公子,你来了!”
兴许也是一夜没睡,这位如今的贪狼星君,眼里布满血丝,疲态尽显。
并未急着入楼,姜小蛮拱手轻声开口,道:“我答应了玄老,要替他料理身后事的。”
“昨夜已经听洛师说了,倒是让姜公子见笑了。”铁铉点了点头,并未阻拦,侧过身子将少年让入楼中。
左右无人,卸去了伪装的铁铉,身上不见丝毫市井掌柜之和气,反倒是有一股浓郁至极的煞气。
世上要说何人煞气最浓,无外乎久经战阵沙场上的将军,亦或者是如铁铉一般,做惯了刀尖上舔血买卖的杀手刺客。
总之,这样的煞气,须是以一条条人命堆积出来的。
姜小蛮无惧于这股煞气,面色不见,平静道:“铁掌柜言重了。”
言罢,抬步入楼。
铁铉默然不语,看着少年背影,轻轻颔首。
天色未亮,望月楼中仅点着一盏灯,难免有些昏暗。
大堂之上,有一樽冰棺横卧。
玄苍躺于棺内,面色安详,就好像睡着了一般。
没有瞧见姬小月的师父,亦没有瞧见昨日忙忙碌碌的诸多小厮。
楼中空荡荡的,静的有些出奇。
“洛师在后厨,一早起来说是要替义父做些祭祀所用吃食。”合上楼门,铁铉缓步走入楼中,与姜小蛮并肩而立,看着棺内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双眼微阖的老人,低声道:“哪怕是亲眼见到他亡于我手中剑下,可我却还是依旧做不到真的原谅他。”
姜小蛮没有说话,也并不觉得铁铉有什么不对。
原谅一个人终归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没有体会过当初那分痛楚,是没资格劝别人去原谅别人的。
自己与玄苍之间不过是做了一场交易。
或许从小姑娘师父那儿知晓了诸般因果后会有同情。
可也只是同情而已。
不会似女儿家一般,有太多情绪。
“我答应玄老,会将他葬于北凉城外山头。”姜小蛮转过身,冲着铁铉轻笑问道:“不知铁掌柜觉得城外哪一座山更合适些?”
铁铉怔了怔,沉吟少许,似乎是明白了什么,洒然一笑道:“义母被我安葬在了北凉城外的烟霞山上,那里风水应该不错。”
嘴上说着不原谅,可说到底纵有万般不好,玄苍终归是他的义父,又哪里会真的恨一辈子?
铁铉是孤儿,没见过生父生母。
婴儿时便被遗弃在荒野,若非那一日玄苍与贪狼夫人路过,怕是早已喂了野狼。
生于荒野,长于玄尸宗,被夫妻二人收养视如己出。
世间万般恩情。
最大,便是父母生养之恩。
铁铉是个懂得感恩的人,自然也就念着义父义母的好。
二十多年,得玄苍与贪狼夫人庇护,传道授业解惑,修为自然不俗。
此番恩情,大过于天!
哪怕是后来拿起了贪狼剑,成了这座江湖让人望而生寒的贪狼星君。
铁铉最为怀念与留恋的,依旧还是在玄尸宗生活的那二十多年。
时常在想,若能一直如从前一般生活下去,那该有多好。
可这一切,终归是回不去了。
“一世夫妻本该如此,生而同寝相拥,死能同穴相眠。”洛神轻纱遮面,提着食盒自后厨走出。
声音很轻也很空灵,宛如少女。
一身素衣,虽是冬装,却遮掩不住曼妙玲珑。
洛神细细打量少年,递过手里的食盒,浅笑道:“倒是要辛苦小蛮儿了,这样的风雪天,抬棺出城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接过食盒,姜小蛮摇了摇头,轻声道:“不碍事,既然答应了玄老,就没有推脱的道理。”
不一会儿,门外有马蹄声响起,由远及近。
车子是昨夜就已经雇好,颇为准时。
姜小蛮手抚在冰棺之上,一人竟是将硕大冰棺抬起,道了一声告退,转身向着门外走去。
一手托棺,一手提食盒。
动作轻盈而从容,不见丝毫力竭。
出了望月楼,将棺木轻掷于车厢,姜小蛮接过马鞭,甩出几两银子,打发走车行诸人,独自赶车出城。
看着少年背影,洛神懒懒打了一个哈欠,浅笑道:“铁兄,你说这个姜家的小朱雀,未来,能够走多远?”
“不知,有些看不透。”铁铉人入中年,鬓间已生白发,双眼微微眯起注视着自风雪中缓缓出城的马车。
许久,才轻叹一声,自怀中摸出一个银酒壶,揭开盖子泼酒于地面,缓缓道:“可想来,应该会比你我都远,远不止于九州。”
“是呢!如今的九州,不复从前,终归还是太小。”洛神俯下身拾起一团雪,轻声自语:“这小家伙是姜家的朱雀,既然是朱雀,有朝一日自当振翅九霄之上的。朱雀身,白蟒相,生而至尊骨,也唯有如此少年人,才不负于我那徒儿的九凤命格!”
铁铉默然不语。
有些话,洛神能说,他却说不得。
多说是劫,说多是祸。
“当真不去送玄老一程?一切因果皆是自人世间而起,玄老并无过错。”洛神也不在意,
铁铉摇了摇头,收回酒壶,自嘲一笑道:“不了,怕忍不住。”
“怕忍不住现在就去找那个人报仇?”洛神自然知晓铁掌柜是在怕什么,薄纱下嘴角微微翘起,妩媚如画中谪仙,轻声自语:“因果,因果,有因就得有果。万般因果自人世间而起,自当以人世间而终。”
番外:独孤有剑出北凉(一)
那年,我执剑入江湖。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刚进江湖的少年人约莫都是如此,一腔热血堪比九霄之上金乌。
总以为有剑有酒便已然是那即将名扬天下的大侠。
既然是大侠,那行侠仗义理当是情理之中。
后来,我才发现我错了。
原来,这做大侠却也是个技术活儿。
先不说你功夫如何了得,最起码得有些银子。
人靠衣装马靠鞍,大侠花钱如流水。
可那一年我才十七,正是年少轻狂。
所谓少年不狂何时狂?
等老了?
老到头发白了,剑都握不住了。
到那时,还狂个鸟。
所以我很喜欢江湖前辈们的那句话,‘人不轻狂枉少年!’
择了一处最近的大城,抢了城中那些个泼皮混混些许银两。
入江湖以来,我终是有了银钱傍身。
不多,不过二两碎银。
那一天,我在酒楼里学着往昔在戏词里听来大侠的样子,用二两碎银子换了一坛好酒,几斤熟牛肉。
第一次喝酒,难免是要醉的。
大侠嘛,醉了自当发狂。
我和自己说,今日之后,必当要在这江湖混出个名堂来。
名扬天下,荣华富贵。
这两样,一个都不能少!
入江湖前,我在九州最南边的一处山崖下生活了十七年。
十七年,无数个日月。
陪伴我的,只有一只红羽毛大雕。
那红毛大雕算是半个妖怪,虽然不会化形,却能开口说话,我这一身修为便是它教授给我的。
从懂事起,它就和我说它不是雕,其实是九州五方圣兽中镇守南方的朱雀,叫独孤败仙。
我喊他雕爷。
起初,可以看得出来他是拒绝的,骂我白眼狼,说我是小兔崽子。
后来,兴许是喊得久了,也就得过且过了。
可时不时还是会在我耳边唠叨,说他自己是神兽朱雀,真不是雕。
这他娘的谁会信?
尖勾,利爪,鹰眸。
不是雕,又是什么?
后来长大些,雕爷说总不能一辈子喊我白眼狼,得给我取个名字,说自己叫独孤败仙,可败九霄之上仙王,你这小兔崽子是当年雕爷我在外边捡回来的,应该和我姓,就叫独孤泰迪好了。
按雕爷的原话,泰迪乃是上古神兽,上可入九霄-日天,下可入九幽-日地,向来都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管你是仙皇还是幽冥鬼王,谁都不怂。
独孤泰迪,这名字霸气!
相处的久了,我就在想,我这算不算是在养他?
所以,怎么也能算他爸爸不是?
奈何此雕匪气极重,时不时举起几百斤的大剑,说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就这样,十七年过去了。
后来,雕爷和我说,泰迪,九州这么大,你应该去看看。
我也是这样觉得,九州这么大,我得去看看。
断崖虽好,可终归没有外边的世界来的精彩。
离开断崖以后,我时常会想起雕爷,发现原来人间竟然会是这么复杂,远没有山里边来的潇洒。
那时候的九州,群雄逐鹿。
光是南边,大大小小便有上百的国家。
一族占据一城,便敢称国。
这江湖,这庙堂,当真是乱作一锅粥。
管他是乱世还是盛世,这既然入了江湖,总归还是要生活的。
没银子,当真是叫寸步难行。
那天那顿酒后,我在这座名为望北城的大城中开始讨生活。
我倒是挺喜欢这座望北城的,关键是这里比起别处来要更为安定。
望北城紧挨着九州北域,城外不远处便是一座名作苍月的大山。
苍月山白家,便是这望北城的主人。
说是讨生活,其实也就是当个不入流的刺客。
群雄逐鹿,王朝混战。
刺客这个职业,于这座江湖来说最是吃香。
没有宗门依托,又才入行,难免不懂市场行情。
不懂行情,难免会要吃亏。
尤其,是当又找了一个蛮不靠谱的中间人时,就更是如此。
我那中间人在望北城晃悠了三个月,终是替我接了第一单活,是赴北边去杀‘九州三十六家’当中巫门一脉的今世大弟子,作价一千两白银。
北域那边和南域差不了多少,正值春秋百家争鸣,诸侯并起。
巫门这个掌门大弟子听说在北域恶名四起,仗着身后宗门势大,欺男霸女,可谓是无恶不作。
这样的坏种,不杀难道留着等过年不成?
说实话,我还挺喜欢刺客这工作的。
铲奸除恶又有银子赚,嗯,正是当初我想选的路。
于是,我去了。
独身一人,一剑一马,单骑入北地。
巫门一脉在北域以北,靠近一个叫做北海的地方。
走了足足个把月时间,终是到了巫门所在。
那是一个雨夜,巫门擅使毒蛊咒术。
既然是掌门大弟子,就更是如此了。
咒术诡异,毒蛊狠辣。
可我却是无惧的。
任天下有万般法,俱都快不过我手中一剑。
打小和雕爷修行,我还是有这点信心的。
我手执铁剑,不过才递出一剑,便已然将巫门这位恶少一剑穿心而过。
铁剑既出,自当见血封喉。
鲜血喷在我的身上,炽热间有扑鼻腥气。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难免会有些慌乱。
逃出巫门后,我发现我的手止不住在抖,竟是连铁剑都快要握不住了。
像我这样的大侠刺客,自然不会是吓得,而是那巫门一脉掌门大弟子临死反扑,施以血蛊在我身上。
没错,我中毒了。
巫门蛊毒最是猛烈,很快便在我身上见了效果。
蛊毒在我筋络血液中肆意游离,如同洪水猛兽一般。
我开始有些神志不清,出现幻觉,看见雕爷站在我面前,咧嘴嘎嘎直笑,说自己是南方圣兽朱雀。
说,泰迪,来,叫爸爸。
片刻之后,雕爷似乎又变成一个姑娘。
那姑娘眼睛很大,清澈如一汪湖水一般,黑白分明,像是水墨江南画。
那是我拼着最后一口气,找到的黑市郎中。
干刺客这行,有病有伤不容易治。
如果身后有宗门还好,可以请宗门前辈出手相救。
可如我这般的小鱼小虾,只能去寻那江湖上口碑很好的黑市医师。
运气好,能寻得一位医术不错的,那就有的救。
运气不好,若是碰上了江湖游方骗子,失了财不说,说不定连小命都得要玩完。
所以每一年,这座江湖,死在黑市医师手里的刺客杀手,没有一千,也得要有八百。
雕爷说我从小运气就好,所以那一夜后,我还是挺了过来。
睁开眼,见到一位大眼睛的姑娘正对着我看书,穿一身松松垮垮的绸缎衣服,阳光落下,照出她锁骨脖颈处的一片洁白。
我挪了挪身子,还不等我开口,那姑娘便先放下了书,伸出手,冲着我呵呵直笑,露出两个一深一浅的酒窝。
“哟,既然醒了,那就给钱吧!”
我行走江湖,向来是以大侠的标准在约束自己,从来不会说谎,很是坦诚,说没钱。
那姑娘就瞪大了眼睛,鼓着腮帮子,像极了一只仓鼠。
她说你都敢去杀‘巫法’,怎么可能没钱?
我说,那也要等我拿到钱以后再给你了。
姑娘不信,她说敢去招惹北域‘九州三十六家’的,那一定是顶级刺客。
像我这样连睚眦必报的巫门都敢去招惹的凶狠刺客,怎么可能会没钱。
那姑娘又说,像是‘巫法’这样的门内核心弟子,杀一个怎么也得要有百八万两银子吧?你接过几个?
一时间,本人有些许的尴尬。
我说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我是第一次接这么大的单子,杀巫门大弟子这一单,我那可爱的中间人给了我一千两银子。
姑娘瞠目结舌,眼睛瞪得真的很大,有那么一丝俏皮的味道。
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不肯相信。
没办法,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
既然欠了这姑娘的诊金,我只好带着她去见中间人。
等收了银子,付了诊金。
等到那时,我便和这个‘小财迷’两不相欠。
忘了说,那姑娘说她姓姬,也是从北域那边家里逃出来的。
番外:独孤有剑出北凉(二)
从成为了一名手握铁剑的刺客以后,我时常在想,一个人的性命究竟值多少钱?
入了江湖,总归会结交几个朋友的。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这一年,我有了许多朋友。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刺客的朋友,自然都是些刺客。
如我一般,这些人也是那江湖上的游鱼散虾,算不得真正的刺客。
他们有的主业是那杀猪,有的是在街头装瞎子给人算命,也有卖苦力做些砖瓦活计的木匠。
偶尔也会出手杀个把人,一单收个二三两银子便很知足。
这其中,和我关系最为要好的是一个叫项燕的,年岁和我差不多,兴许比我还年长那么几岁也说不准。
他是北域那边一个国号为楚的地方人,自小随家人南迁来了南域,可说话时多多少带着些北腔。
听说项家以前很是阔绰,到了项燕他祖父那一辈却是落寞了。
如今,也只能给人做做砖瓦活计养家。
毕竟祖上阔绰过,据说项燕祖上也曾是江湖豪阀,在北域楚国庙堂之上也是擎天柱一般的存在。
虽说如今落寞了,可却也留下不少往昔功法秘籍来。
更是有一个方天画戟,哪怕是在黑夜也依旧有寒芒涌动,就算是我这样见过大世面的,对那杆大戟也是眼馋的不行。
可惜,我练的是剑,这戟还真不会使。
项燕不想一辈子就这么当个木匠,也想着行侠仗义,喜欢做江湖大梦。
他和我说,要是哪一天能够带着家族杀回北域开宗立国,那无疑就更好了。
后来,他家里人得了大病,急需用钱。
那一天,他跟我在江边喝了一夜的酒。
他想继续努力甄别这一单的目标该不该死,又想不管不顾多挣着钱给家人看病。
奈何他没有门路,纵然自幼练习祖传戟法,修为已然不俗。
最后,还是没忍心下手。
临了,项燕还是放了中间人的鸽子,老老实实回到望北城继续当那默默无名的小木匠。
偶尔我在永安城见到他,他都会喜气洋洋的告诉我,兄弟,你看白府那座高楼没有,哥们我盖的,一个月六钱银子,等过会儿收了工咱请你喝大酒!
我抱拳拱手,说不愧是项大侠,就是豪气!
项燕说,泰迪,以后你若是在刺客这行当混不下去了,尽管来找哥,咱兄弟一起发财!
当时我也许久没有接单了,所谓龙困浅滩,窘迫得很。
但我不怕,我笑着告诉他,我一定会成为这一世九州最为耀眼的传说!
我没有再去接生意,抢了几个泼皮混混的钱,都拿去买了酒。
那一夜,皓月当空。
我独自一人于望北城头赏月,城里灯尽是辉煌。
喝完一壶酒,我终是意识到我需要有一个江湖扬名的机会。
九州很大,有无数皇朝,有千万城池。
可江湖,却很小,非常小。
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江湖里,有草莽龙蛇无数,俱都混得风生水起。
一朝崛起,扬名天下的故事我听过不少。
那些个故事真他娘让人向往,羡慕的紧!
身在江湖,不管是过江蛟龙还是那吞天巨蟒,要想扬名立万,总归是要杀人的。
大侠,说白了不过是有了名声的枭雄巨擘。
那时的江湖没太多规矩可讲,说杀你全家就一定要杀你全家。
江湖庙堂俱是如此,那些个只手遮天的大人物,要的是你听话,而不是要你讲道义。
说道义道理,谁拳头大,谁就是最大的道理!
我曾经以为我能成为那样的人,后来才发现我做不到。
所以我握着那柄从断崖下带来的铁剑,在望北城里待了半年,却未曾杀过一人。
平日里我做了书上那些个大侠该做的事,我打过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揍过拦路抢劫的青帮,还有那些乱收保护费的城主府执事。
那半年,一百多天,几乎每一天都会有人来找我麻烦,
但我过得很快活,也很潇洒。
手中的铁剑越来越快。
我甚至觉得哪怕是对上雕爷手里的重剑,我也能不输给他。
没钱了便抢泼皮混混,抢那些城里纨绔。
后来,那些人都学聪明了,见着我就跑,油滑的很!
等身上银两花光的时候,我终于等来了机会。
有从南陵十三州而来的剑谷方家子弟游历至此,在望北城做了杀人夺宝的勾当。
我一路南下,直至追到南陵地界终是将那方家纨绔截住了去路。
南陵剑谷是用剑的大宗,可我却无惧。
今世的九州,若单是用剑,没人快的过我手上铁剑。
我笑着扔出酒壶,长啸一声,执铁剑而出。
长剑潋滟,转瞬,便是取了那几名方家剑客的头颅。
我收好他们的头颅,用绳子穿在一起,绑在马后。
九州讲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的,我将他们的头颅送回了南陵十三州,送回了那座号称收尽九州百万剑的剑谷。
方家族主是个中年文士,不像个剑客,反倒更像个儒生多一些。
临走前,他深深看着我,没有发话。
我以为他会拔剑的,可他没有。
那天过后,江湖中多了个复姓独孤的剑客。
有了名声,我就有生意。
所以才会有中间人找到我,花一千两银子请我去杀巫门‘巫法’。
说实话,一千两白花花银子摆在面前,当真震撼。
从入了江湖,我还真没见过这么多钱。
当场就答应下来,生怕中间人反悔。
中间人有些诧异,说这么痛快?
我笑了笑,说不过是杀一个恶少而已,手到擒来的小事,怎好意思多要?
那时候,我才刚刚出道,以后有的是机会挣钱。
现在想想,我真该狠狠抽自己耳光。
一千两,就把自己初次给卖了!
其实如果我当初冷静一点,是该从中间人的语气里听出点什么。
这一单绝不只值这个价钱,而我以后也再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机会。
可惜我当时热血上头,只觉得这江湖之大,任你修为高绝,却也没人能快过我手中一剑。
我有这个自信。
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其实热血上头并不是件坏事。
如果当时我就有那么冷静。
或许后来,我的剑,就不会那么潇洒,更不会那么快。
杀了巫门一脉掌门大弟子以后,我拿出五百两银子付了欠的诊金。
那个眼睛很大的姑娘叫姬小仙,听她说家里在北域那边很是阔绰,出过古之大帝。
按照她的话说,轩辕剑听说过没?
没错,那就是我家的!
她还想替我打抱不平,是个好心肠的姑娘,说要去替我讨回应得的银子。
我说算了,不如我请你喝酒。
姬小仙白了我一眼,说你中的毒不能喝酒,要真想谢我,不如多挣点钱,都给我花。
瞧瞧,都说医者父母心,俱是仁慈博爱。
可这死丫头,却偏偏是个财迷!
我自然不会听一个小丫头片子的!
买了坛酒偷偷从她眼底溜走。
蹉跎这么多年,我终于在江湖扬名,不喝些酒庆祝一番怎么能行?
我给姬小仙留了张银票,在银票上写说,倘若我真喝出了毛病,你来望北城的摘星楼寻我,放心,这次不会赖账的。
喝完酒,却总觉得心里空荡荡似乎缺了些什么。
我一拍脑袋,既然要做大侠,身边可不就得有个红颜知己。
可要说姑娘,我也就只认识姬小仙一人。
矮是矮了些,还贪财。
可没办法,我也没得选不是?
于是我扔了酒坛,跑去寻她。
雕爷曾和我说过,这入了江湖,遇上喜欢的姑娘,就得要脸皮厚。
我寻到姬小仙时,她正在苍月山上采药,我便一把抱住她,轻飘飘飞到山腰。
有风吹过,我看到姬小仙眨巴着大眼睛,嘴角微微上翘,脸颊通红似是火烧云一般。
模样娇憨,一点都不像那个爱财的黑郎中。
小姑娘嘴倔,非说是被我揽着腰,痒,半空中又不敢动,憋的满脸通红。
我似笑非笑,看着姬小仙脸颊两侧一深一浅两道酒窝,说是这样吗?
那天,我明明没有喝酒,却偏偏醉的像条狗。
番外:独孤有剑出北凉(三)
有时,我躺在姬小仙怀里,会感慨浮生如梦。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我和她说,我从来想的都是扬名江湖,没想到会先碰上你,碰上了你,名扬天下什么的就都完蛋了。
姬小仙抬手揉我脑袋,她说原来是我这个贪财的小妖女,害独孤大侠没了斗志啊?
我说,你不是害我没了斗志,你是害我发现了江湖的真谛。
她好奇问我那真谛是何?
我笑着起身,揽过她的小脑袋,和她说遇见她前我的江湖多少有些缥缈,浪迹其中,每日花天酒地,想等到哪一天扬名天下成了九州传说后回山陪我雕爷。
其实,我来这江湖走一遭,不过就他娘是一过客。
但现在我才发现,我有喜怒哀乐,也有心满意足。
原来,你就是江湖。
不对,你岂止是江湖。
就算是拿这九州天下来和我换,我也他娘的不会去换!
姬小仙那一天红了眼,她笑着和我说,独孤泰迪你给我滚。
在很久以前,雕爷神叨叨和我说说人世间的快乐与悲哀总是等量的。
你快乐的时候,在不知名的角落里,就会有倒霉蛋痛不欲生。
若说此刻我沉浸于有姬小仙的江湖无法自拔。
那么,痛苦的那个人是项燕。
他心爱的姑娘死在了一场江湖仇杀。
那女孩我见过,苍月山白家的二小姐,不到二十岁已然是神王之巅,可谓是绝代明珠。
却终究难逃江湖恩怨是非,死在了白家仇人手中。
我带着两坛酒去找他,问他以后打算怎么办。
他蹲在白二小姐墓碑前喝酒,说我还是想去江湖看看。
我想了想,掏出一百两银子,说江湖路远,你珍重。
项燕也不客气,接过银子拾起身旁那杆大戟,没有转身一直走,背对着我挥了挥手。
那一日,他说等兄弟出人头地那天,十倍百倍还你。
我说好。
我知道,他并非嘴上客气。
后来,我手中的铁剑杀了许多人。
该杀的,不该杀都有。
铁剑上染了太多血,我也有了太多的银子。
我用这些银子在望北城买了一处宅院,和那城主府白家门对门,十分阔气。
听闻北域又有乱起,江湖之上出现了个新的宗门,宗门之内各个修为俱是不俗,行的是魔门手段,气焰滔天,劫掠如火。
但凡此宗之人过境,必然是寸草不生。
北域有人出八百万两银子请我出手。
此时,我已然成了南北两域江湖之上声名赫赫的大刺客。
我和姬小仙已经拜了天地,入了洞府。
男人,婚后自然得多赚钱养家。
有银子赚,我自然没有理由拒绝。
我辞别妻子,手执铁剑一路北行,一如当年我初入北地杀巫法时一般。
当时光顾着杀人了,都没有好好瞧瞧北地风景。
这一回,就当是游山玩水了。
沿途有烈酒相陪,却也不算孤单。
我见识了北域的苍莽雪景,见识了那‘九州三十六家’中墨家和公输一族的机关术,竟然能让木鸟在天上乱飞,当真神奇的很!也见识了莽荒草原的一望无垠,见识了狼庭岚氏一族幽冥狼骑的霸烈。
我策马而行,铁剑被我横于身前。
于北域走了许久,终是找着了那群要杀的魔宗之人。
我独身一人,丝毫无所畏惧。
马蹄声嘶鸣,烟雾弥漫。
我站起身来,一掠三丈冲向那群魔门中人。
只是我没想到有一人比我出手更快。
尚不等我出剑,有一手提铁枪的男人便已然杀伐而出。
枪如猛龙过江,霸气凛然。
寒芒所过无一人得以幸免,俱都死在枪下。
我看见那个年岁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子嘴角竟然带着笑,眼神里却有冷冽杀意磅礴涌动。
他一枪快过一枪,那群修为明显不弱的魔门中人,竟无一人是他一枪之敌。
我一直在数,他一共出了九十七次枪,也就意味着带走了九十七条人命。
这样的枪法是我平生第一次见,是真正杀人的法,能够比肩雕爷传授给我的那套剑法。
我忍不住大声喝彩。
这一喊不要紧,喊声却引来剩下的七八名魔门中人回头。
他们调转马头,手中兵刃在阳光下泛着寒芒。
我无所畏惧,铁剑出鞘。
眨眼的功夫,那七八人咽喉处便都平添一道伤痕,跌落马下没了气息。
我和那握铁枪的男子相视而笑。
我有一种直觉,我会和他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甚至是性命相交的兄弟。
解下腰间酒壶,我了抛过去。
他仰头豪饮,大喊了句好酒。
我和他又是一阵大笑。
他将长枪收回了枪匣,和我说,他姓姜,叫姜神农。
我有些不太好意思,但还是报出名号,独孤泰迪。
姜神农笑了起来,说我知道你,铁剑出独孤,你很了不起!
这江湖,没有谁不想扬名天下。
有道是人的名树的影,江湖人人都想当大侠。
不为别的,当大侠有钱赚。
惩奸除恶,总不能让人空手而回吧?
这有了名,还怕没有利?
当了大侠,自会有大把的银子送上前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九州的江湖变了味道。
但凡有些名气的侠士,俱都喜好银子多过追寻仙途多一些。
那些宗门大佬,反倒是像商贾更多一些。
已然快要有百多年的江湖,竟无一人破碎虚空飞升为仙。
这要在百年前的江湖,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
我时常在想,这商贾和大侠到底区别在哪里?
姜神农骂我说这是过得太舒服,闲的蛋疼,他好不容易捡到这一单,等上山灭了这魔道宗门,就能在这江湖上混出个名声。
我看着他,有些唏嘘感慨,说时代不一样了,现在是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起来。
你去行侠仗义,没有人宣传,照样不能扬名天下!
姜神农叼着草,神情惫懒。
这样子,没来由让我想起来初入江湖时遇上的那些个泼皮混混来。
他眼中有神采在飞扬,他说我本就志不在江湖,扬名天下不过是为了今后能够做那开创盛世皇朝的雄主,纵不能一统九州,也得要统御一域,名垂千古。
到那时,咱就是开国圣皇,坐拥万里山河,看谁还敢装聋作哑,视而不见!
他说,我要我姜家神农之名,响彻这九州天地!
我撇嘴,你他娘说到底还不是想要名扬天下?若真是哪一天打下了一座江山,别忘了今日咱俩交情,封我个一字并肩王当当!
姜神农反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挠挠头冲着我屁股就是一脚。
如果,生命分四季的话。
上猎鹿山之前,我跟姜神农这家伙一样,年少气盛,春光灿烂。
直到我在猎鹿山上见到项燕,才突然感受到秋风萧瑟,北风冻骨。
北域虽凉,却不及故人以这般方式相遇之凉。
那天,我和姜神农纵马江湖,杀入魔宗。
杀人也可以很优雅,铁剑横空,铁枪如龙。
哪怕是那个修为半步入太初的魔宗之主,也在我两人合力之下,身死道消。
猎鹿山上,唯独一人还能站着。
姜神农到底是才入江湖,难免杀红了眼,我抬剑挡住了他落下的铁枪,说这是我朋友,就别杀了。
姜神农收回枪,挠了挠头,瞅瞅项燕,又瞅瞅我,说你这朋友不简单,身上有一股霸气,眼里有杀气,以后必然会是一方霸主,可称霸王!
已渐入冬,落叶堆积在项燕脚下,他手里那杆方天大戟寒芒直冲斗牛,就那么静静看着我。
项燕忽然就笑了,他和我说,独孤,其实在很久以前就想跟你打上一架,我想知道咱们两个到底谁更强一些,给我个机会?
我不是一个擅长拒绝的人,尤其是对自己的朋友兄弟。
项燕如此说了,那么这个机会我得给。
我想知道项燕这些年经历了什么,又怎会来到北域与一群魔道中人为伍?
我怎能不给他机会?
渐入黄昏,日落月升。
如姜神农所说,项燕戟法中有一股霸气,挥舞间有龙凤显化于形缠绕身侧。
大戟横空,霸气凛然。
我屏住呼吸,手中铁剑横握于胸前,提起剑来举轻若重。
剑刃在月夜下微颤,像是寒风中的柳枝。
柳枝飘动,带去十里春风。
风拂过的时虽然轻柔,但绝没人能够躲避。
大戟终是袭来,霸烈而凛冽。
这股霸道,往后很多年,我再没有在第二个人身上见到过。
项家戟法,称得上举世无双!
我一跃而起,躲过了那杆大戟。
月影荡漾,我递出一剑,如闪电一般迅捷。
一剑落,却是空无一物。
我心底一惊,容不得多想,于半空再次递出一剑。
剑锋再度向前,才终是听见剑锋刺入之音。
但,已经晚了。
我的剑快,项燕大戟更快。
戟间已然抵在了我的喉咙,只须向前一寸,便能要了我的性命。
而我手中铁剑,亦刺入了项燕胸口。
项燕嘴角带笑,静静看着我。
眼底的杀气消散于无形,缓缓收回手中大戟。
我终是知晓了项燕为何会在这猎鹿山上与魔门宗人为伍。
那一日,他和我说:“猎鹿山,原本是叫猎仙山的,是我项氏一族祖地。”
他还说,终有一日他会在这里重建项氏一族往昔祖城!
如果他这一世做不到,那他的后人一定会做到。
曾经,猎鹿山还叫猎仙山时,项氏一族于此筑城。
项燕和我说,他翻过祖典,那座城应该是叫作‘卸甲城’!
“算我输!”
项燕倒是洒脱,一如当年在望北城时一般。
转身,没有停留,背对着我和姜神农挥了挥手,算是告辞。
我看着他的背影,觉着这小子说不定今后真能让项氏一族重立北域之巅。
当然,或许也可能是终其一生求而不得,卸甲归田,退隐江湖。
江湖的事,谁又说得清呢!
我不知道接下来项燕会去哪里,我猜应该会是去楚国。
其实我多少还是有疑问的,不在于项燕为何身入魔宗。
而在于他加入魔宗之后,到底有没有滥杀无辜?
秋风冽冽,我终是未能问出口,只是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孑然一身,被月光拉得极长。
后来,我回到望北城,把遇见项燕的事和姬小仙说了。
她笑着问我,这江湖并不只是非黑即白。
五彩斑斓,应该有很多色彩。
何为正?何为魔?
哪里那么容易分得清!
我想了想,觉得姬小仙这财迷丫头说的对!
姬小仙听说项燕要以一人之力筑城,叹了口气,说项燕想法挺好,可人力有时而穷。
他这一生怕是都不可能实现了,搞不好还会把自己逼疯,变成一个反社会。
我不知道项燕今后会不会真的反社会,可我更愿意相信他真能筑成心中那座城。
与项燕一战后,每次握着手中那柄铁剑时,不知为何,我总会想起他。
所以,有一天我再次用那柄铁剑杀人之后,我把它丢进了深谷。
然后,我回了断崖,去找雕爷要那把重剑。
番外:独孤有剑出北凉(四)
我寻到雕爷时,这老家伙在抱窝。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趴在一株参天大树顶端,按照雕爷的说法他这是在涅。
我说,你老人家明明是雕,不要没事老幻想自己是凤凰。
雕爷抬眼瞥我,说这世上不只有凤凰会涅,老子说过千百遍,老子是朱雀不是雕。
朱雀,也会要涅的。
雕爷说他在开创一种天功,名字都想好了,叫《涅功》。
我说得,你老爱怎样就怎样吧!
我请雕爷喝酒,说你也一把年纪,别每天不务正业,该出去四下走走看看才是,保不齐就能碰上几个眼瞎的母雕,黄昏恋里觅双修,共登极乐。
雕爷说算了吧,年轻时候九州倒是还有那么几只母朱雀呢,现在应该都离开了这片天地才是。你去江湖闯荡我就不爱说你,你怎么越活越傻逼,还谈起情来了?
江湖,情爱,那都是荷尔蒙一朝迸发,没意思。
雕爷往树上一躺,颇有几分看透世事的沧桑。
我说雕爷,你这样成天幻想自己是圣兽朱雀不好,还母朱雀呢?肯定是年轻时欠下的风流债太多,你这是怂了,逃到断崖底下,就以为从前的一切都没发生过。
雕爷不说话,抬手将那柄重剑丢给我。
恰好有风吹过,雕爷身上羽毛随着大风乱跑,化作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小火球四散在林间。
我挥挥手,提着剑说走了,我的江湖路还很长,改天我带媳妇和兄弟回来看你。
雕爷叹了口气,说行吧,希望你下次回来的时候,还能有这股心气儿。
我再一次走出断崖,但觉九州之大,都不及我家姬小仙大。
今世九州,老子偏要做那天下第一。
其实世上事都很简单,偏偏被这江湖搞复杂了。
比方说看上个姑娘,俩人过日子简简单单。
如果有什么东西让它不简单,一剑捅穿就是了。
这江湖想要名扬天下的人有很多,如我当初一般。
可惜那会儿没人能够帮我,还好这次我能帮姜神农。
北域诛魔一战,让这座江湖知道了有一个执铁枪的年轻侠士,竟是不输于铁剑独孤。
于是,江湖里又多了一个名声鹊起的年轻人。
姜神农也来望北城住了下来,我俩时常会聚在一起喝酒。
喝醉了,他会望着天空唏嘘长叹,说独孤,其实我并不想要这座江湖,也不想要这座天下,我这般做只为了有一日我能有足够的实力去救一个人,为了她,我拼命修行,却发现人力终有限,哪怕就算是我当真能够成为百年间九州第一个仙人,也无济于事。所以我想着若我能为九州至尊,哪怕只是一域至尊,到那时我会不会就有能力救出她来?
我笑他说那一定是个姑娘,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没想到你姜神农还是个情种。
他不置可否,抬着酒坛怔怔出神。
姜神农问我既然不想成为一方至尊,那这般趟入江湖又是为了什么。
我说谁他娘不想一方为尊?我指了指窗外,说这座望北城里,有许多如我当初一般向往江湖,却又不得挣扎在温饱之间当了刺客的少年人。
从前,有很多人跟我和项燕一样,我们凑在一起喝酒,深夜里高声呼喝,杯子碰在一起都是前程万里。
那时候,我们都在对天放狂言,说无论前路风雨多大,都要劈出个朗朗乾坤。
可惜,他们如今都四散在了这座江湖,或是死在他乡,或是死在别人剑下。
如项燕这样年近而立,还能独闯江湖,再没旁人了。
所以,这做人啊,贪心不得,我有那自知之明,不是那称王称霸的料,若是哪一天能让这座望北城姓我独孤便已然心满意足,睡觉都可以乐醒了。
姜神农看着我,沉吟少许,笑道:“会的,总有一日,不仅仅这望北城,就是这南域北地百万河山,都会姓你独孤。”
我喝尽最后一杯酒,笑骂他,姜神农你他娘脑子没发烧吧?
姜神农没有回答我,只是又递给我一坛子酒,把自己那坛酒重重撞过来,哈哈笑着说了一声干!
第二天,姜神农走了。
他和我说,他要去尝百草,顺带着去其他几域走走看看。
我知道他尝百草是为了什么,所以我没留他。
少年心气儿,究竟能持续多久呢?
一年?
两年?
还是不死不休?
从前,我以为是不死不休的。
但后来,我发现我错了。
我的前半生总在发现自己的错误,又不断尽力去弥补。
姜神农走的第二年,我接到一个任务,去杀江湖上有名的大侠。
这位大侠当年杀人全家,夺人门派基业,才有了今日气象。
我去杀他的时候,他闭上双眼,坦然赴死。
他说他这些年做过无数的好事,赈济灾民也好,肃清山匪也罢,夜里还是会梦到枉死的无辜前来索命。
这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求死之人。
我忽然发现不太知道他该不该杀。
这是一笔大单子,千万两银子过手。
且我杀了此人,曝光此人行径,一定能取而代之。
行侠仗义走到富贵荣华,难道这不就是我想要的吗?
看着他,我猛然想起姬小仙的话,也明白了她和我说那番话的意思。
这世上哪里可能真的就是非黑即白,黑白之后藏着的便是如今天这般的五彩斑斓。
谁善?谁恶?
哪里那么容易分清!
因为这个世上,哪怕是如这名声显赫于世的大侠,都会有那般不堪回首的过去。
如他一般的,又有多少?
一一杀过去,便能名利双收?
那我这样杀人,究竟又算不算行侠仗义?
我剑下的大侠看出了我的犹豫。
他笑了一下,眼角忧国忧民的皱纹挤在一起,仿佛什么都了然于胸。
他说,罢了,临死不能误了你。
于是,他一头撞死在我的剑下。
此人不是我杀的,当时我长出一口气,狼狈逃离了现场。
我也没有去交任务,中间人问过是不是我,我没有回答,或者说连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回答。
后来,又有不少中间人找我,请我去出手帮忙。
我的剑越来越慢,每递出一剑都开始害怕。
铁剑独孤从来不怕杀人。
但我怕杀错人。
如果我杀人不是为了行侠仗义,而是为了富贵荣华。
那么我只要杀错一个人,就将万劫不复。
我开始怀疑自己,江湖这么复杂,我或许本就不是混江湖的料儿?
假如我能轻易说服自己,我大可像那些个千里不留行的大刺客一样。
天下何人不无辜,都可杀得。
假如真能视金钱为粪土,我大可以不在意世人讥讽或崇敬,潇潇洒洒打马江山。
可惜,这些我都做不到。
所以我接到的任务越来越少。
慕名而来拜访我的人也越来越少。
姜神农回来了,他修为愈发精深,声名愈发显赫。
九州五域,俱是知道了有那么一个年轻侠士,为救所爱之人甘愿尝尽世间百草。
有传言说他曾在海外遇见过仙人,仙人感念他为救心上之人执念,赐下数枚丹药,以期能救得心上之人。
江湖都说传言是假,可我却知道这是真的。
姜神农这小子许久不见,瘦了不少黑了不少,修为也是精进不少。
他送我了两粒丹药,说是服下能赠一甲子修为,是那海外仙人所赠。全九州,也就只有这么两颗。
我说你都给我了,不救你媳妇儿了?
他偏过脑袋,不让我去看他红了的眼眶,哽咽说就算是那仙人都说只能续命,不能痊愈,我把她封于冰棺之中,等有朝一日我打下了这座天下,倾全天下之力,我就不信救不了她!
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他,只能拍拍他的肩,告诉他有朝一日你真要逐鹿天下,兄弟我手中这柄玄铁重剑,自当助你一臂之力!
……
姬小仙有时也会说起,世道不太平,如望北城一般的大城如今房价都在疯涨,咱买完房子,估计一点钱都不剩了,好穷的。
我躺在床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正在发呆思考人生。
听见这句话总会心里一突。
我笑了笑,说不会穷的,有夫君呢。
有时候姬小仙也会告诉我,说她家夫君是世上最厉害的人,铁剑横空,有剑气纵横九万里,可涤荡九州,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剑更慢了。
再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我会变得不会出剑。
我不知道这是因为渐入而立之年厌倦了江湖,亦或者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总之,我心里很烦。
提着两坛酒去朱雀城寻姜神农。
姜神农当真阔绰了,如那土财主一般,竟是豪掷千金买下了一座城。
朱雀城可谓是兵强马壮,在南域诸多势力中都是有了赫赫威名。
现如今这座江湖,人人都想成为姜神农。
这么多年,他终于有了结果,成了割据一方的霸主。
那天,姜神农看着我,说你的眼里都是沉沉暮气,独孤,你老了。
我的心一抖,仿佛被一只大手狠狠攫住。
我今年不过才刚入而立。
三十岁,正值鼎盛,怎么会老?
姜神农问我说“当年那个一剑当空的铁剑独孤泰迪哪去了?你说等哪一天老子要逐鹿天下了,你会帮我的。莫不是想逃?”
谁他妈想逃?
我也激动起来,我说生怕我是真的老了。
我说我只是有些事情想不通,我做不到从前那样肆无忌惮了。
姜神农定定的看着我。
许久,叹了口气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以为这句话你早就知道。
我说江湖上恩恩怨怨那么多,谁能想得通透?
他和我说:“有些事,想不通就不要去想,哪怕你真的想了也请你去忘,否则这座江湖注定容不下你。”
我望着目光灼灼的姜神农,灯火摇曳。
在他身上,确确实实有了一股子霸气。
或者说,应该叫做帝王气象?
我叹了口气,说我也想忘,却怎么也忘不掉。
我说我就不信了,凭什么杀人放火金腰带,行侠仗义就得提心吊胆,就不能富贵荣华?
那时候酒劲上涌,我似乎又找到少年意气风发的感觉,说姜神农你这王八蛋才他娘老了,当年你喊着打穿这个江湖的时候,也没见你说什么人在江湖不由己。
酒过三巡,两个三十岁的中年人互捅几刀,开始吹胡子瞪眼,恨不得当场就干上一架。
不可否认,现在的姜神农修为确实已然在我之上。
他说,独孤,你变弱了,现在跟你打那是欺负你。
我说你他娘放屁,我会变弱?这九州只有我独孤泰迪愿不愿意杀的人,还没有我杀不了的人!我说你等着,听说你朱雀城在北域不是有一个对头么?老子当初答应你的,这就去替你把那对头杀了!
姜神农没有说话,坐在那里只是笑,
月色如水,水又如纱。
这一夜,我提剑再入北域。
番外:独孤有剑出北凉(五)
许久未来,北域比起从前来太平了许多。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如今,执掌北域大半河山的是一个**秋阙的大势力。
听说是‘九州三十六’家中最为鼎盛的几家联合而成的。
曾经被我杀过他们掌门大弟子的巫门一脉,也在其中。
还好,这一回我所要去杀的目标并不是他们。
姜神农在北域这个对头,听说背后家族也不算小,在北域坐拥十城,还自立为国。
如果没记错,国号应该是叫作秦。
就是不知道这个才崛起不到一甲子的秦国,能兴盛多久。
如今的九州,除了东域还算平稳外,其他几域,都是纷争四起。
打不完的仗,割不完的头颅,新旧交替的皇朝。
庙堂沙场尚且如此。
江湖,就更是乱作一锅粥了。
据说,姜神农这个对头,就是当年他游历九州尝百草时,在北域江湖上两人结怨的。
这人姓嬴,单名一个九字。
按照姜神农原话说,这赢九修为竟是不弱于执铁剑时的我。
关键,在他身后还藏着一个老怪物。
姜神农没有见过那老怪物真身,可按他猜测应该是一只乌龟精。
你娘咧!
这果真是个乱世,连乌龟王八都能成精。
我听雕爷说起过,老家伙在北域也有个对头,是一头玄武。
曾经我问过雕爷,玄武是什么。
雕爷说就是大点的王八。
所以,我在想,这赢九背后该不会当真藏着的便是那只大点的王八吧?
想归想,可人还是要杀的。
这些年的江湖,还真没有铁剑独孤杀不得的人。
我从朱雀城一路向北,途径莽荒草原,要去咸阳城杀那个姓嬴的。
沿途独自一人难免寂寞。
于是,我找了个镖师的活计,跟着一群在刀尖上讨生活的汉子一同向北。
这样,路上也不至于那么无聊不是。
这回押镖,押的却是活镖,是一队从南入北的行商。
好家伙,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竟是不下百人。
与其说是押镖,倒不如说是给人当保镖来的更贴切。
连同我在内,这镖师不过二十来人,我看那镖头也不过才入先天的修为。
我在想,就凭者他们当真在莽荒遇上了马贼,还真是有些不够看的。
果然,才走出几天,便真是遇上了一伙凶狠马贼。
有时候,我真的想抽自己嘴巴。
独孤泰迪,你他娘这张嘴是开过光还是怎么说?
好的不灵坏的灵。
那修为最高的镖头,在这队凶悍马匪前还真不够看。
人家一个十当家,就轻轻松松把他砍落马下。
当然,也不怪他。
我看了,那伙马贼就属这十当家修为最强,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见领头的都让人砍了,这群镖师自然也有些自知之明,二话不说便是要投降。
我摇头,不怪他们。
这世道,除了那些个傻子疯子,哪里还真正有不怕死的江湖人。
活着,才是天底下最大的道理。
我正要解下负在身后的重剑出手,却见那些个商贾中站出一人来。
是个男人,是个蓄着一撮胡须的男人。
青衫长袍,长得颇为文雅。
那男人越过我,呵呵一笑,从怀里拿出一叠银牌,说你们所为不过求财,江湖不好混,莽荒风大,你们好自为之。
我想不通,像是这群桀骜不驯的马贼,照理说应该砍了这个拿钱羞辱他们高尚职业节操的混蛋才对。
可怎么,噗通一声给这青衫男人跪下,竟然还有人失声痛哭。
莫非,这江湖当真不那么好混了?
又或者说,是我后知后觉,真的老了,提不动剑了?
我看见那个男人拍拍他们每个人的肩,把银票一张张塞到马匪怀里。
“你们几个,将大镖头好生后葬了!”那男人又喊过几个腿还在打颤的镖师,吩咐一句,语气中有一股让人毋庸置疑的味道。
似乎察觉到我在看他,冲我笑着微微一点头。
我耸了耸肩,报以微笑。
那些个马匪千恩万谢的走了,就差给这男人磕头。
可那个十当家却留了下来,我听见他和青衫男人说,他叫徐福,累了,不想当马匪了,想和他混。
男人不置可否,让那十当家留了下来。
这世上,有一种人十分招人反感,遇事就跑,完事就马后炮。
平日间遇上了这种人,我时不时都有按捺不住拔剑的冲动。
很遗憾,我们一行人中就有。
在马匪离去没多久,商队中就有人开始对这男子出言不逊,说他不该给银子的,说这是助长歪风邪气,该报官,这些个马贼就该死,该让官家剿灭干净。
男人倒是干脆,闭目养神,不去理会。
那叫作徐福弃暗投明的马贼当家看不过去,似乎是要出手,被男人拉住了,摇了摇头。
这样做反倒是让那人气焰愈发嚣张起来,骂的更凶,嘴皮子那叫一个溜儿。
我嫌他聒噪,重剑被我负在身后,刚准备抖出来吓他们一下。
还不等我动手,就看到有道短促却凌厉至极的光芒闪过。
骂声还持续了几秒,继而骤然停止。
风声轻啸,那是乘客咽喉里喷出的血。
空气,一下安静了起来。
少了些许聒噪,耳边草原上的风声竟然会是那般悦耳。
那个儒雅的青衫男子嘴角带笑,低着头神情专注的擦拭手中那柄刀。
那是一柄好刀,其上泛着一股幽冷之色,是杀人用的刀。
刀刃上沾着薄薄一层血迹,还在不断滴落。
“你们有没有觉得他话很多啊?”男子收起刀,嘴角笑意更浓。
在他身后,那个叫徐福的马匪神情热切,彻底被男子折服。
就算是时常与人厮杀的诸多镖师,此刻,都像见鬼一样不敢看他,就更不用说那些个向来逐利的商贾了。
只有我还能回应,拍了拍身下马脖,我说他话是多了点,罪不致死吧?
男子玩味看着我,道:“这样的人,不杀,难道留下等着过年?”
我没说话,男人又开口了,他眉毛一挑说,祸从口出,今日,我不杀他,以他这张嘴,未来必然会有人杀他全家,我是在做善事。
顿了顿,他又说,不过这不是我杀他的理由,我只是单纯讨厌他太吵。
我想了想,觉得他这句话没毛病。
草莽多龙蛇。
我不知道,这男人是龙,还是蛇。
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他一定是个枭雄。
这样的人,不论是逐鹿天下,亦或者制霸江湖,都必然会是一个传说。
虽然只是萍水相逢,但我没来由相信,就算是百年甚至是千年万年后的九州,或许都会依旧还有他的传说。
一路再无话,在入了咸阳后,我终于知道这个儒雅而又有些冷血的男人,竟然会是我这次要来杀的人。
他在咸阳郊外临别时冲我挥手,说兄弟,我叫赢九,若是入了城有麻烦,就来赢府寻我,别的地方不敢说,在咸阳,有我赢九这个朋友,你尽管可以横着走。
我愣了愣,说,我什么时候成你朋友了?姜神农你听过没?
赢九笑了,说你认识姜神农?看样子你们关系应该不错,那你肯定是来杀我的?
我不置可否,原本以为姜神农说赢九修为不输于拿铁剑时的我,多少有些夸张。
可自从那天见他拔刀杀人,我知道,姜神农说的并不夸张。
遇见赢九前,我从没见过如此快的刀法。
赢九的刀很快,比我从前都快。
说实话,我没有把握胜过他。
赢九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冲我招招手。
他说既然现在还不打,我请你去喝酒啊。
他还说,知道咸阳城里有家酒馆,那老板藏着坛二十年的女儿红,说不醉不归啊。
我失笑,说好,酒钱你付。
番外:独孤有剑出北凉(六)
咸阳城风景不错。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正值开春,郊外百花争放。
这样的节气,还真有些不太适合杀人。
赢九口中那间客栈名作‘天下楼’,光听名字就当真霸气的紧。
我看着那巍峨牌匾,我说,这起名的人有野心,而且野心不小。
赢九与我并肩而立,他笑了,说这名字是他起的,这客栈有他的股份。
在赢九说话时,我在他眼中看到有一种光在闪动,和朱雀时的姜神农几乎是一个模子。
他们两是同一类人,都有野心。
这野心,剑指九州天下!
我们并肩走入客栈,准备先喝酒,再分生死。
天下楼算是赢九在咸阳城的据点,老板与他是忘年交,也是生死之交。
而那二十年的女儿红,是老板成婚,退隐江湖时,俩人一起埋的。
老板的女儿正值豆蔻,长得亭亭玉立。
小丫头很是彪悍,叫嚣说非赢九不嫁。
我说,赢九,这可是差了辈分,看不出你他娘还有这样爱好?
赢九没说话,只是笑。
看得出,他眼里面是有那姑娘的。
我笑骂他,说赢九你不地道,当着你媳妇面儿,我还怎么杀你?
楚十四笑骂,说你他娘放屁,这大老爷们儿之间的事,娘们哪里管得着。说不是你杀我,是过会儿你他娘一刀被我剁吧了喂狗。
他说,独孤泰迪,我听过你的名字,又看在你时间不多的份上,这才请你喝一杯。
我说那行吧,反正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喝完别忘了替我付酒钱。
进城时不过晌午,阳光正好。
等喝完了酒,窗外天色已是暮云四合。
月落乌啼。
饮尽最后一杯酒,我们相约咸阳城头分生死。
期间,我想起那日赢家拔刀杀人。
我问他,说,你赢氏一族在这北域声名显赫,怎么瞧你小子好像并不像那世家纨绔子,反倒是比我都他娘更像江湖人。
赢九说,现在的赢家不是他想要的,现在的江湖也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这九州天下。
我点头,说知道了,难怪你和姜神农会打起来,你们两个想要的都是一个东西。
赢九呵呵一笑,他说,他和姜神农不同,他虽想要这天下,可光是北域也行,足够他施展了,姜神农才是个疯子。
我没来由叹了口气,说,姜神农不是疯子,或者说,他发疯想打下整个九州也是有原因的。
赢九说,有一点他和姜神农很像,他们都能为了自己心中大义去杀人,去杀任何一个可以杀之人。
那些为了大义牺牲无辜的人,他杀过,不问缘由靠权势欺凌弱小的人,他也杀过。
赢九还说,他甚至替家族杀过‘春秋阙’中的大人物。
那些‘九州三十六家’中的大人物,仗着门人弟子无数,以为能够在这北域只手遮天。
‘春秋阙’的那些人制定北域规矩,却又私底下不按规矩办事。
‘九州三十六家’,各有私心杂念,让人看了就气。
以前杀人是为了家族。
后来,杀的人多了,赢九才发现,自己不过是家族中的一枚棋子,随时都可丢弃。
他说,他不喜欢这样的感觉,一个家族不该是这样,这天下更不该这样,没有一丝一毫的人情味,随意拿族中子弟当作棋子摆弄,且牺牲小部分拯救大部分,是被人接受的,那些立规矩的开创者却高高在上自以为是天。
所以赢九想要改变,所以他独身一人和整个家族对抗,和北域整座江湖对抗。
在他身上,我看到了项燕的影子。
我说,你很像我一个兄弟,我那许久不见的兄弟身上,也有这样一股偏执。
赢九笑了,他说,在这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像他和姜神农一样的疯子。缺的,是说干就敢干的傻子。
我点头,非常认同。
赢九问我是那傻子么?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沉默半响,我说当年我想了很久,是不是我杀掉那些人,同样是倚强凌弱,同样是我自己去给世界立规矩?而如果我放弃了,是不是又跟所有不再坚持道义的江湖人一样,变成沉默的帮凶?
后来,我想明白了,我也是人,为什么我一定要跟他们不一样?
我和赢九和姜神农不同,我野心没那么大,不想要江湖,更不想要天下,我想要的只是我家姬小仙脸上的笑别丢了。
赢家斜倚在城门楼上,他哈哈大笑,说独孤,看不出你一代剑仙,竟然会怕老婆?他扬头冲我邪邪的笑着。
我有些恼羞成怒,气急败坏说我从来不怕老婆,在家里时我都是打我家小仙玩。
当然,说句话时,我膝盖都有些发颤。
他肆意笑着,笑弯了腰,问我还打不打?
说实话,我还真有些舍不得杀他了。
可既然来了,就没有不出剑的道理。
我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又摸出酒壶喝了口酒,说打!
我将重剑拎在手上,哪怕是如今这柄玄铁重剑,也依旧丝毫不会影响我出剑的速度。
铁剑独孤,不是吹出来的。
赢家抽出腰间长刀,喊了声来得好。
刹那,剑气纵横如虹,刀光潋滟如秋水。
漫天星辰似是都被我俩刀剑退散,一地月光在杀气里破碎。
短短几息时间,咸阳城楼坍塌了一半。
不远处亮起无数火光,赢九战至正酣,仰天喊了声,我是你们九爷,都给爷退下!
转瞬,火光尽是退散。
躲在几丈外的小姑娘神情焦急,嘴里喃喃有声。
我两刀剑交错而过,赢九忙里偷闲,问小姑娘你在嘟囔些什么?
小姑娘愁眉苦脸,说赢叔叔你要是死了,那我嫁给谁去?!
我扬声大笑,想起我家姬小仙来,小姑娘此刻神情像极了每次我执剑出江湖时送我出城的姬小仙。
少年时豪气从胸中涌出,举重若轻,彷如风虎云龙,满心满脑子念着的都是这座江湖。
现如今,却反倒是觉着家好。
摇了摇头,我又有些想我媳妇了。
不得不说,赢九的刀真的很快,如流光一般,穿梭在剑影之间。
月光下,刀剑有如风雷交击,火星四溅。
我们两人身上,却全无杀气。
最后连小姑娘都看出来我们没想致对方于死地,自己撇撇嘴,丢下手里的暗器,拍拍屁股回家了。
我看着她丢在地上的暗器,心里没来由一寒,真他娘危险,这还没嫁进赢家呢,就已然知道替自己夫君着想了。
这姑娘,以后会是个人物儿!
当夜,我和赢九俱是喝得烂醉如泥。
喝多了,我便指着他鼻子骂他,说你他娘和姜神农都是疯子,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和你们这些个疯子做朋友,这回北域白来了,我他娘不杀你,回去肯定要被姜神农笑话,我怎么就不想杀你呢?
后来,听赢九说,那一晚我喝多了以后,还很没出息的哭了,我说这江湖没我想象的好,我要回家找我家姬小仙生孩子,我要丢了剑退隐江湖,不和你们这些疯子玩了。
赢九拍了拍我的背,说行了,这天下,这江湖,少了我们这样的疯子,岂不无趣的多。大家出来混口饭吃,大不了这九州天下我不和姜神农争了,我只要北域,南域归他。你啊,不是在那望北城安家么?正好,以后等我们打下了这座天下,开创了不世皇朝,那望北城方圆百万山河就归你,我和姜神农就以你望北城为界,划分南北而治。这样,你至少还能占个心安理得,瞧瞧兄弟我多不容易?
我说滚,谁要心安理得,望北城倒是可以考虑收下。
赢九笑起来,说,好,等我打下了北域,但凡有我赢氏执掌一天,这望北城便是你独孤的。
第二天,酒醒了,我拍拍屁股,说走了,去行侠仗义了。
赢九送我出城,又送出百里,这才和我挥挥手,说独孤,咱们江湖再见了。
从北域回来,我重回剑道绝巅。
姜神农终是有了动作,说朱雀城还是太小,地盘得再大些才好。
于是,我以手中重剑助他。
一年不到,我与姜神农一起,又打下了七座城。
姜神农说,独孤,咱们立国吧,我想好国号了,就叫夏国如何?
我想了想,觉着名字不错,就点头说好。
这一日,夏国立国。
姜神农称夏王,说封我为一字并肩王。
我笑骂他,说,这国家怎可有两王,你他娘就会瞎折腾。
姜神农神色严肃,他说,独孤,今日我夏国虽小,可终有一日这南域天下都会是我们的。不管何时,我姜氏都要和你独孤一脉共天下!
我说,有你这句话就行了,你不是要与民修养生息么?刚好,我也厌倦了打打杀杀,去回家陪媳妇儿了,等哪一天要打仗了我再回来。
于是,我又回到望北城中。
日子归于平静,每日陪在姬小仙身旁,觉着真他娘惬意。
我练剑时姬小仙会在旁边看着,等我收剑时,她会不顾我一身臭汗,扑进我怀里抱着我,笑得很开心,她说好久没有见到你出剑如风了,剑光像雨幕泼洒,多好看呀。
我摸摸她的头发,说对不住啊,夫君食言了,这些年都没能好好陪你。
姬小仙把头埋在我怀里,轻轻摇头,说没关系。
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说我怎么有个这么好的媳妇呢?
我说,小仙,我们要个孩子吧。
小姑娘羞红了脸,点头说好。
我累了,不管是江湖亦或者沙场,我都不想再去了。
如今夏国已然有了一国之气象,有我无我这样一个匹夫都无关紧要。
不久后,我又提着坛酒回到崖下,对雕爷说我准备退出江湖,现在我不缺银子,总能过过日子。
雕爷从树上飞下来,嘎嘎大笑,他说你前几年还数落我,你现在怎么又变成这般鸟样。
我斜眼看他,说我不是你,你才是鸟。
雕爷想要揍我,姬小仙就从山腰上下来了,我冲姬小仙一指,咧开嘴笑,“看,我媳妇,漂亮吧?”
雕爷:……
我想请雕爷和我回望北城,怎么说也算是他把我养大,是时候好好孝敬他了。
而且,雕爷这样的神物,摆在家里,多少也算个吉祥物。
雕爷扇扇翅膀,说滚。
我便哈哈大笑,带着姬小仙滚了。
姜神农留我,说大夏国离不开铁剑独孤。
我笑骂他说矫情,这江湖离了我一人难道不会转了?
但我们谁都没有再提半路溃逃之类的话,也懒得再扎两刀。
我算是个偏执的人,一旦有了主意谁都改变不了。
姜神农知道留不住我,最后,只是说各自珍重。
他送我出朱雀城,说独孤,等我打下了南域天下,一字并肩王还是你的。
我没有转身,一如多年前项燕一般,冲着身后挥了挥手算是告别。
曾经少年时候的热血激昂,迟早都会变成一股股暗流,隐藏在渐冷的心脉之下。
这江湖,我是真的倦了。
一年后,我和姬小仙有了我们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儿。
我给我儿子起名独孤无敌。
姬小仙骂我说你这是没事找抽,无敌无敌,你起这名字,以后咱儿子上了江湖那不是谁都想揍?太招仇恨!
我不置可否,却坚决不肯屈服。
于是,我儿子有了自己的名字独孤无敌。
我带着她们娘俩儿终日游山玩水,日子倒也过的清净。
每次出行,我赶着马车,姬小仙靠在我怀里,我们的孩子会坐在我俩中间,小脚丫晃来晃去。
这样的生活,才他娘是我想要的。
虽如此,可我的剑却似乎愈来愈快了。
江湖上能敌得过我的人还有多少,我不太清楚。
不久前我带着娘儿俩去了北海,我们乘船出海不巧遇上海上风浪,漫天潮水汹汹而来。
船如一朵浮萍,走已经来不及了。
这样的风浪或许寻常人会敬畏如神明,我却丝毫无惧,拎着重剑踏入海潮之中。
白浪滔天,潮声如雷。
那一日,我执剑劈浪。
终未成仙,人力有限。
我不敌浩瀚浪潮,最后被那恶浪拍入海中,一次又一次。
看了一眼身后船头的老婆孩子,我心中有那么一丝明悟。
玄铁重剑,终归是杀人的剑。
可与人斗,却不能与天地相争。
我跃回船上,从我儿子那儿接过手中木剑。
一柄木剑赫然在手。
我说,无敌,瞧好了,看看你爹我是怎样独断这滔天巨浪的。
尚不等我踏入海潮,却先被姬小仙这丫头抓住衣襟,将我扯过去亲了一下。
我笑着说,小仙你这嘴真甜。
姬小仙一双大眼睛里有说不尽的担忧,我揉了揉她脑袋说没事,你夫君命大着呢!
没有时间多做言语,我再度踏入海中。
轻呼了一口气,木剑横空。
独对千军万马般的浪潮,我忽然又有豪气填膺。
一声长啸,有雷自九霄而落。
我暗道了声好险,这他娘要是没换成木剑,指不定当真就被落雷劈成烧鸡了。
木剑再次出手。
这一刻,海天暗淡。
雷云消散,天地归于宁寂。
从那以后,我把重剑还给了雕爷。
我开始用木剑,每隔几月便会去北海等海潮袭来。
有人看到这一幕,说我练剑入了魔,该是江湖上的剑魔。
于是,我不在的江湖,却又有了我的传说。
那些个年轻后辈,都称我为独孤剑魔。
四十岁那年,我家里来了许多老友说是来给我庆生。
其实,我早已不记得自己的生日。
十七岁那一年入江湖,遇见姬小仙那天,就算是了。
只是我没想到,姜神农和赢九也会来。
来为我庆生的那些相识于江湖的老友,见到这俩人,莫不吓得瑟瑟发抖。
如今,不管是姜神农,还是赢九,俱都各为一国之主,是九州南北两域能够翻云覆雨的大人物。
当这两个人都送我一坛好酒庆生的时候,更是惊掉了满座众人的下巴。
我叹了口气,说你俩怎么搞到一起了?
姜神农说,独孤,如今咱大夏国领土比起当初来已然翻了几番,恰好和姓嬴的他们秦国都挨在了一块儿,前些天打仗都打到姓嬴的家门口了,结果他非要停战,说让我带他来见你一面。说是见着你以后,要把那北域十三座城池割让给我。
说完,姜神农挑眉看着赢九,说人你也见到了,城池呢?
赢九抠了抠鼻子,仰头看天,说,我反悔了,不行吗?
群众哗然。
我:……
姜神农似乎早已预料,耸了耸肩,说,姓嬴的,你我都是声名赫赫雄霸一方的一国之主,所谓君无戏言,你这就没意思了。
赢九说,你这么有意思,会很没意思的。
我有些受不了,这两人,一见面就掐。
我挥挥手赶他们走,说赢贼,你究竟有什么事,说完和姜神农滚去打仗,能动手解决就不要不要光哔哔。你俩赶紧去,生死有命,我管不着。
赢家抢过我手上的酒盏,也不顾及,一仰而尽抹抹嘴说,那项燕的死活,你也管不着?
项燕?
我愣住了,这个久埋记忆中的名字又被我挖出来。
问他:“项燕怎么了?”
番外:独孤龙城,那一剑的江湖(终篇)
赢九摆出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说项燕这几年混得不错,在北域可谓是风生水起,成了楚国的统兵大帅。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我皱眉,说你他娘说重点!
赢九挥手,摇头说,独孤你就他娘一个急性子,不能听我把话说完,楚王今年不知道发了什么疯,没事去惹‘春秋阙’,引兵百万出征说是要打的‘春秋阙’那些个老不死下九幽。
说完,他看着我,神色有些古怪,道:“楚国领兵的,就是项燕,却遭了大败。百万楚军,逃回去的只有区区不到百人。项燕被活捉了,吊在春秋阙如今的王城逐鹿城里示威呢!”
姜神农神色微微一动,说我也听说了,这一战后楚国国力被打去了一半,‘春秋阙’实力可谓恐怖。
赢九笑了笑,说‘春秋阙’要的可不仅仅只是北域,你姜神农的名字可是在‘春秋阙’诸位大佬榜上有名的。
姜神农莫名恼怒起来,他沉着脸,说赢九,开战吧,我大夏必当一战先平了你这赢家小儿。
赢九无所畏惧,说怕你不成?
两人各自转身离去,不欢而散。
我还站在原地,莫名就想起自己少年时雕爷说的那句话来。
‘这个世界上,快乐和悲伤是等量的。’
叹了口气,为什么倒霉蛋总是他呢?
姬小仙从背后抱住我,
大庭广众,都老夫老妻了,她也不害臊。
姬小仙和我说,你去吧,我和孩子会在家等你的。
她说,我姬小仙的夫君,是那盖世英雄,必将惊天动地。
她说,这是你的江湖,你早该有这么一场侠义要行。
我笑了,揉了揉她的脑袋,说你去收拾一下东西,过会儿我们一起走。
娘子微微失神,我揉乱了她柔顺的头发,说,没有你在,我惊天动地给谁瞧?
我出城追上了姜神农和赢九,两个人还没上沙场便已然对峙起来。
我笑了,说高手对峙,拼的是气势。可你们两好得各为一方国主,统御千万子民的认了,不用这般造作吧?
一人倒提铁枪双目怒视,一人腰间长刀半出鞘。
倒是高手风范十足,却他娘隔着十多丈远各种来回走位,输出基本靠眼瞪。
我按下了姜神农手中的枪,又握住了赢九的刀,说你们也甭相互伤害了,各自回去整军待戈,咱三做票大的,一战灭了春秋阙,然后一鼓作气把南北两域各自拿了,干不干?
俩人面面相觑,看眼神似乎都觉得我疯了。
赢九说,独孤,你说真的?
我说,你他娘这不是废话么!
姜神农摸我脑袋,说,独孤你没发烧?
我说,没有,就问你们干不干。
看着一脸懵逼的两人,我弹弹身上的土,说你们都不敢,那只好我自己去了,当年说了句要铁剑横空刺穿这座江湖,如今千里送人头,也算落个圆满。
这世上任何兵法,都没有激将法来的有效。
姜神农骂了句,草!老子刚好顺势把南域拿了,谁他娘不去谁是孙子!
赢九哈哈笑了起来,笑的有些嬴荡,说,那意思是,走着?不过‘春秋阙’那些个老不死,据说有那么两三个是从仙界回来的老怪物,我师父倒是能够屠仙?对上一个还好,可若是多了,怕也耐不住!
我笑了笑,说在下不才家里养了只吉祥物,勉强应该能屠仙。
当俩人看见我准备带家人一起行军去北域打仗时,有些惊恐,说独孤你当初说我们是疯子,你他娘才是疯子,你还有这种操作?
我说我这人没别的好,就是顾家,打仗不带着老婆孩子,我不放心。
要是被人灭门偷家,我就算真的打下了整个九州,又有什么意思?
姜神农至今还是一条单身狗,他媳妇还在冰棺里躺着呢!
他神色复杂的看着我,忽然扭头对赢九说,你我斗了这么久,都还没独孤这不要脸的活的明白。
姬小仙跟在我后面偷笑,像是一个小尾巴一样。
出征打仗战沙场,终归和江湖厮杀不同。
不出意外,这一仗应该会打很久。
我先去了断崖,雕爷,还有一只不知雕爷什么时候勾搭上的雕奶奶正等着我们。
“朱…朱…朱雀?”
几乎是异口同声,赢九和姜神农呆若木鸡一般看着雕爷,惊得差点连下巴都掉下来。
雕爷一脸嫌弃看着我,说还是这两个娃娃有眼光,说小兔崽子这回你相信爷是朱雀了吧。
其实我早就信了,我只是喜欢看雕爷气急败坏的样子。
雕爷看着赢九,有些疑惑,问他说我怎么在你身上闻见了那老王八的气味?
赢九尴尬一笑,说,那老王八正是家师。
……
知道我们要去打‘春秋阙’,雕爷没二话,带上雕奶就和我们一同出发。
雕爷说,像他这样牛逼的圣兽,还有四只,各自守护九州五域气运,不能管人间事,这次帮我们已经是擦边了,不过既然‘春秋阙’里有仙人偷偷私自下界,那还是勉勉强强能出手的。
我坐在雕爷背上,衣衫猎猎,木剑格外显眼。
我说该不会是你打不过人家仙人,在这儿给我吹牛呢吧?其实我也知道,让你老人家动动老胳膊老腿是我不厚道,到时候你先别出手,说不定我如今这么牛逼,能屠仙也说不准!
雕爷不想听我装逼,振翅翱翔绝尘上九霄。
姜神农和赢九这些年没白混,两军联合,没算上留守后方的,竟是浩浩荡荡有五百万披甲之士。
算上雕爷和赢九他师父那头玄武老爷子,还真没有哪个势力能比得上。
自南向北一路征战,纵使是‘春秋阙’也竟然是连连败退。
这场仗打到第三年,终是打到了逐鹿城下。
姜神农与赢九声势浩大,红黑两色甲士泾渭分明,将逐鹿城团团围住。
逐鹿城头,‘春秋阙’诸多大佬神情肃然,俱是‘九州三十六家’中的巨头。
有人喝道,赢九,你好大胆子,难道不怕你赢氏满门覆灭?
赢九掏掏耳朵,说韩夫子我知道是你,我这人什么都怕,就不怕别人威胁我。你若再威胁我,等我打下了北域,给你们儒门一脉来个焚书坑儒你信不信?
又有巨头大喝,说赢九你大逆不道,勾结南域莽夫乱我北域河山。
赢九干脆于阵前翘起二郎腿,说,盖聂,你个老不死的,你们纵横一脉当初不是我们赢家庇护,早就被人给灭了。当年你毒杀你师弟卫庄的时候我还去找过你,可惜没杀成,你还记不记得啊?
那巨头年岁不大,不过中年,似乎赢九说到了他的忌讳,手臂一挥,嘴里爆出一个杀字,自城头一跃而下。
赢九哈哈狂笑,说了声来得好,旋即抽刀迎上。
不得不说,盖聂修为超绝。
那一剑,有绝世的风采。
盖聂的剑快,赢九刀却更快。
纵身上前,拔刀如流光湛湛。
没人能看清这一刀的去向。
两人交错而过。
旋即,盖聂尸首分离。
一战之后,赢九已然能够立于九州之巅!
大战一触即发,兵戈交击,喊杀声震天。
姜神农与赢九俱是对上了‘春秋阙’无上巨头,奋力厮杀。
九霄之上,雷云涌动。
雕爷雕奶和玄武也是各自出手。
我立身战阵最后,安抚好姬小仙和两个孩子,提木剑一步一步走向战场。
逐鹿城头,是被吊起来的项燕,鲜血淋漓气息奄奄。
城楼上有绝世巨头尚未出手,不止一人,我数了数竟然还有九人。
巨头们似乎胸有成竹,各自聊着,说姜神农和赢九都已经出现了,怎么还不见铁剑独孤?
有年轻巨头问铁剑独孤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有人哈哈大笑,说其实就是个傻子,当年杀巫法的就是他,我给了他一千两银子他就知足了。后来剑法变慢,退出江湖,昙花一现的角色罢了。
说话的那人,竟然是如今‘巫门一脉’的巨头。
今日决战,胜败与否不在于普通士卒,而在于双方高层战力。
说到底,九州的天下,依旧是诸多江湖人的天下。
那些没出手的巨头终是纷纷跃下城头开始出手,与秦夏两国诸多强者厮杀在了一起。
倾国之战,青夏俱都底蕴尽出。
不能输,也输不起。
姜神农与赢九被重点招呼,被数个巨头围杀。
两人战至疯狂。
刀光一闪,刀已在咽喉!
铁枪如龙,寒芒过后又有一位巨头倒下。
我执铁剑一跃而起,跃上天空。
不过一剑,那个说我是个傻子的‘巫门’巨头便捂着喉咙,当即从天空跌落。
我看着那些个所谓巨头,忽然就笑了,我说,要不你们一起上吧?
话音才落,逐鹿城中有一股凌天气势涌动而出。
由远及近,磅礴无比。
都说装逼遭雷劈,从前我不信,今天我信了。
竟然还有仙藏于城中!
仙人朦胧,看不清面庞,只依稀看得见是白发白眉。
巨头纷纷后退,将整座战场留给我们三人和那老不死的家伙。
“你们,可知罪?”
那老不死的仙人看着我们,一脸平静。
赢九骂了句草,知你娘。
姜神农说骂得好。
我没有说话,话都没他们说完了,我还说个屁。
仙人如何?
咱就是要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可这回,对手还真他娘棘手。
我想了想,提起木剑,冲身前二位说,给我个面子,长这么大,还没试过屠仙呢!要不,您二位先休息会儿,这老梆子留给我?
姜神农与赢九方才被巨头围杀,俱都受了不轻的伤,这会儿连刀枪都提不稳,他们若是上了纯属送人头。
我独孤泰迪向来厚道,卖队友的事可不会干。
姜神农没有后退,吐出一口血水,与赢九并肩望着天空,说独孤,你要死了,这江湖会无趣的很呐!
我说放你娘屁,老子是注定成为剑仙的男人,怎么可能会死?赶紧该滚哪儿滚哪儿去,你们在这儿我施展不开。
赢九笑了,还是那么嬴荡。
他说独孤,你他娘不愧是叫泰迪的男人,怼天怼地空气,人狠屁话还多,名副其实!
我朝他俩笑了一下,说,这名字是当初被雕爷坑了,早就想改了,贼他娘难听。等打完仗了,我便要向世人宣布,我,独孤泰迪,今后叫独孤龙城!
“独孤,你还不如叫泰迪呢!”项燕的眉毛动了动,努力抬起头冲我咧嘴笑。
我说你他娘都这样了,还屁话这么多。
不管怎样,活着就好。
姜神农与赢九不肯走,让我打昏丢了出去。
我说,我媳妇在后边看着呢,你们俩单身狗就别瞎捣乱了。
这扬名天下的机会,还是兄弟我来吧!
那仙人报以冷笑,他问我说,独孤,你可知你正在违逆的是什么?
我说是你娘,最看不惯你给我装逼!
出剑前,我想到了许多事。
有姬小仙的酒窝,有和兄弟们喝过的那一场场酒,也有与项燕说要还我的银子。
“今日之后,九州无仙!”
“剑来!”
我的声音很坦荡,平静如一川春水。
那天,我出了九剑.
地裂,山崩,风止,云散。
继而,天际色变。
大雨滂沱,雷音滚滚。
那一日的九州,有仙自九霄陨落,有神鬼同泣。
北凉独孤有剑,终是败尽天下败尽江湖。
第一百六十四章 尸王有悔,贪狼无悔
天色,昏暗阴沉。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整座北凉城里,都是给人以沉闷压抑的感觉。
这样的天气,着实不适合出城。
车轮压在铺满雪的青石路面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车子走的很慢。
赶车的,是一个年岁不大的少年。
姜小蛮手中牵引着缰绳,任由风雪打在脸上也似乎毫无所觉一般。
出了北凉城,这风雪变得愈发大了起来。
听方才入城的兵士说,北地往南的官道上,因为这突兀而至的风雪封了路。
除非,是有那通天本事的修士。
不然,寻常人只得等雪停才能入北地。
万籁俱寂,北凉城外再无车马。
一时间,竟是连往日处处可寻的江湖游侠儿,来往行商,都见不到一个。
这片天地间,仿若只剩下了姜小蛮一车一人一棺一椁。
官道上积雪很深,马车走的很吃力。
拉车的不过是寻常马匹,自然比不得那些个良驹异种。
姜小蛮轻轻挥动马鞭,皱了皱眉,心里面不禁有些后悔没有用自己的马车了。
若是有小白与那两匹杂血的莽荒飞沙在,何至于走的这般艰难。
送玄苍入葬终归不是一件吉利的事,姜小蛮多多少也有些私心。
接下来的北行还会走很久,车厢里若是放过棺椁,再在路上作为两个姑娘的临时寝居之所,光是想想都会觉得别扭。
二十里地,姜小蛮走了很久。
终于,走到了山脚下。
山上山下,惟余莽莽。
烟霞山算不得高,不过百丈。
可若是与山比起来,山脚下那一车一人却终归显得有些渺小。
少年跃下马车,甩了甩冻得有些发僵的双手,捂在一起置于嘴间轻轻哈气。
白色的雾气凝结在双手两侧,转瞬便是化作一层薄薄的冰霜。
“哎!”姜小蛮没来由叹了口气,低声自语道:“这修为,还是太弱了。”
此时,若是修为入先天,便能寒暑不侵。
不至于现在这般冻手冻脚,让人遍体生寒。
哪怕是换上了兽皮冬衣,姜小蛮也依旧觉得冷。
眼下才入十月,风雪便已然这般大。
以往这个时节,北地三州最是秋高气爽。
群山遍野枫叶红如火,山水城人皆是如画。
书上说,事出反常,必有妖。
只是,姜小蛮却弄不清楚,这妖,会是出在哪里。
将马匹拴好,姜小蛮走回车厢前,轻喝一声,右手高高抬起,竟是将那足有五百斤重的冰棺平稳托在手。
姜小蛮臂力不可谓不惊人,这样的冰棺,换作寻常人,少说也得四个成年壮汉方能抬得起。
可他就这般平稳托举而起,缓缓向山上行去,走得很慢,踩在积雪里,深一脚浅一脚的。
虽有些吃力,却不见丝毫力所不逮。
走出许久,终是望见了穹顶。
烟霞山上松柏很多,俱是银装素裹。
穹顶之上,尤为如此。
姜小蛮没打算休息,将食盒咬在嘴上,双手托棺,浑身罡气喷薄而出,如同风雪中一只迅捷的猎豹一般,飞跃奔向山顶。
足不沾地,竟然踏雪无痕。
远远望去,缥缈如九天之上仙神。
后天巅峰的修为,被姜小蛮发挥到了极致。
在此刻,几近比肩先天修士。
终于,攀上了穹顶。
姜小蛮将冰棺轻轻掷于地面,躬着身长舒了一口气。
那般的一鼓作气,让自己体能消耗很大。
等缓过这一口气后,姜小蛮竟是无所顾忌的直接一屁股坐在了雪地里。
将脑袋靠在身后那株冰凉无比的参天柏树,仰头看向不远处的天穹。
万籁俱寂,唯有漫天风雪。
树下,少年脸色通红如火烧,呼吸略微有些紊乱,豆大的汗珠顺着脖子上渗入到衣服内。
抬棺上山算不得技术活儿,却是一个体力活。
方才不觉得,暂时歇息下来才发现,连靠在脑后的双手,都是微微颤抖,有些脱力。
不免有些庆幸,还好没有将姬小月和萧颖带着一起出来。
不然,真的是纯属没事找罪受。
雪打在脸上,痒痒的。
风再这么一吹,就变成如刀割一般难受。
“这场雪,也不知什么时候会停?”紧了紧身上的皮袄,姜小蛮自言自语:“也不知家里边是不是也下雪了?”
说到底,离开家许久,多少还是会念着家的好。
要是以往,这样的雪天,娘亲必然是会一遍又一遍念叨着,让自己和陌离姐出门玩雪时多添件衣裳。
疯玩一天,等回到家里,必然会有那香喷喷的火锅摆在桌上。
爹爹说过,雪天,就是该美美吃上一顿火锅的。
一家人围在火炉旁,听爹爹说往昔征伐莽荒的醉枕山河,听娘亲说那些个光怪陆离的妖怪传说,听陌离姐让自己慢些吃也不怕烫着的念叨声。
人,约莫都是如此。
在家时,总念叨着仗剑入江湖,潇洒走天涯。
等入了江湖,离了家,才终是觉得家的好。
这般想着,姜小蛮忽然就有些想家了。
也不知这会儿朱雀城里,爹爹和娘亲还有陌离姐都在做什么?
真想要回去看看!
这江湖,也算是见识过了。
现在若是回家,应该也没关系。
想来,陌离姐也不会笑话自己。
这样的念头刚刚升起,便被姜小蛮晃了晃脑袋压了下去。
抬手拍了拍自己脑袋,轻声念叨着:“姜小蛮啊姜小蛮,你在想些什么?你可知?你姜小蛮注定是有朝一日要名动江湖要踏碎虚空飞升为仙的大侠,这般矫情像什么话?!”
这般想着,立马又开始斗志昂扬起来。
哼着小曲,自怀中摸出那只名作斩仙的白玉酒壶来。
姜小蛮微微眯起双眼,翘着二郎腿拔开壶塞。
酒香浓郁入鼻,仰头灌上那么一小口入喉,浑身上下顿时窜起一股热流。
一时间,四肢百骸尽绝酣畅。
这白玉酒壶当真是宝贝,也难怪当初棋魔老头送给自己时会那般肉痛。
壶内自有乾坤,有山有河有飞刀。
山为酒糟,河为世间千百酒。
按照棋魔原话说,那飞刀之中有一嗜酒如命的老鬼酣睡。
千年为期,一睡大梦可千年。
要驱使那老鬼杀人,便得以酒为祭。
酒愈好,飞刀愈凶。
若为九霄玉液琼浆,壶中老鬼上可伐仙。
猎仙山倾注九十九年,采九州九百九十五种绝世美酒,终是让那壶中老鬼有了醒转的迹象。
可若想当真彻底醒转。
这最后一年,且还须姜小蛮寻得《九州琼浆榜》上前十其中五中,方可。
壶中老鬼依托酒气续命,酒浆却是便宜了姜小蛮。
从古至今,壶中已纳美酒不下万种。
最为古老的,几可追寻至洪荒蛮古。
万般美酒汇聚为河。
河中琼酿,蕴岁月味道。
其中趣妙,不可言说。
不过小小几口,姜小蛮浑身气血便已然翻腾不止。
抬棺攀山所耗气力,尽皆恢复。
疲态尽褪,再一次生龙活虎起来。
少年砸了咂嘴,拾起一团雪送入口中,双掌来回自脸颊搓揉,不由轻声道:“再这样下去,我当真要变成那真正酒鬼了。”
美酒虽好,可正事要紧。
在九州抬棺入葬颇多讲究。
尤其是棺椁入土时辰,更是如此。
容不得半点马虎,哪怕是差一厘一毫都不行。
玄苍为尸道高手,已为尸王之躯。
尸王,属至阴至邪。
生前,尚有玄苍强大神识修为镇压,不至于彻底蜕变为魔。
玄苍生死,魂魄散去。
稍有差池,所留躯壳便可尸变为,化身尸魔。
尸魔,已非玄苍故我。
凭本能杀戮生食血食,修为更甚身前。
万年前的九州,曾有尸帝级强者陨落,误葬至阳之地,身死化魔,酿血殇浩劫。
那一世,整座九州皆殇。
有仙人自九霄下凡尘,亦有仙血染青天。
这些,都是玄苍告诉姜小蛮的。
故而,今日抬棺出北凉,得是在雄鸡啼鸣,拂晓来临之际。
世间万法,皆遵从天道法则,物极必反是为其一。
鸡鸣拂晓,黑夜极尽,正值阴气最盛阳气初升之时。
可凭初升阳气镇守棺椁,平安出城。
现如今,入土为安,亦是如此。
午时一刻,棺椁入土。
午时三刻,刻碑立墓。
哈出一口酒气,姜小蛮晃晃悠悠站起身,走到冰棺前,看了一眼棺内似安详入睡一般的玄苍,道了声‘得罪!’再一次抬起冰棺向前。
天色昏暗不似白昼。
哪怕已是午时,哪怕是在烟霞穹顶,也依旧如此。
按照铁掌柜给的指引,很快,姜小蛮便找到了贪狼夫人陵寝。
墓碑低矮,却异常干净,不沾风雪。
其上,未刻生平。
除了贪狼夫人四字之外,仅仅在石碑背后书刻‘无悔’二字。
姜小蛮看到‘无悔’二字不禁怔住了,脑海里没来由就想起昨夜玄苍自绝前对自己所说话来。
‘我玄苍,半生盖世如云天,半生枯朽如腐木。终此一世,仅有一悔,悔误爱妻一生。若不遇我,她可逍遥一世无忧。若能重活,愿生生世世她不遇我。’
在看到‘无悔’二字前,姜小蛮不懂。
可当看到墓碑上那嫣红‘无悔’两个字后,姜小蛮忽然就觉着自己应该是懂了。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贪狼夫人如此,玄苍亦是如此。
哪里是有悔,不过是情至深处。
任人世间有百媚千红,唯独你是我情之所钟。
不悔,有悔。
有悔,不悔。
说到底,不过就是只悔不愿悔。
姜小蛮蹲下身,打开食盒将碟碗置于墓前摆放整齐。
沉默许久,缓缓起身将一坛酒泼洒在雪中。
酒名桑落,寄托生者哀思,最适祭祀。
“不知桑落酒,今岁谁与倾。”姜小蛮洒出一叠纸钱,双手合十轻声开口:“若有来世,愿两位能相遇红尘,能相守白头,莫要再相忘于江湖。”
第一百六十五章 上山容易下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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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漫天,几近封山。
天地苍莽,惟余姜小蛮一人立身雪中。
烟霞山算不得陡峭。
可此刻深一脚浅一脚却也不是那么好走。
少年走得很慢,索性解下腰间诛仙古剑拄在手里,以为探路拐杖。
半山腰处有一青石崖,竟是未被风雪遮掩,颇为神奇。
上山时倒是没怎么注意,此刻却成了临时避风遮雪的好去处。
姜小蛮修为不弱,后天武境的修为已然能够踏雪而行,只是太过耗费罡气,不能长久施行。
眼下,离那处山崖不过十多丈远,倒也不用太过抠搜如那地主老财一般惜财如命。
姜小蛮深吸一口气,足尖转瞬离地三丈。
旋即,手中青锋出鞘,竟是踏剑而行。
晃晃悠几息时间便是到达青石崖下。
不得不说,御剑而行对于姜小蛮来说还是极为不容易的。
其实这般踏剑行也算不得真正的御剑。
真正的御剑,是能瞬息千里逍遥九霄之上的。
修为不入王侯,根本无从做到。
如姜小蛮这般,最多只能算作取巧。
这才不过几息,体内罡气便已然损耗的七七八八剩不下多少。
此时若是遇见山匪路霸,哪怕是那寻常武夫,三四个便能将姜小蛮揍得找不着北。
好在这样的天气,就算是以彪悍著称的匪寇们也不愿出门找罪。
崖下算是干燥,风雪被阻挡在青石崖外。
约莫两三丈方圆内,依稀还有那么几株老松点缀着绿色。
老松如虬龙,在茫茫然一片白色中透出一股勃勃生机。
松下,雕琢有石桌石凳。
想来是前人所留,方便后来者。
姜小蛮自剑锋之上一跃而下,本想潇洒落地,谁想罡气着实损耗有些严重,竟是一个趔趄坐在了地上,颇为狼狈。
诛仙古剑入崖壁三分,剑吟如虎啸龙吟,震得崖上积雪滚滚而落。
四下无人,也无须在意是否有损‘大侠’形象,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走向崖壁就要拔剑,却不料古剑竟然是纹丝不动,似是与崖壁融作一体。
姜小蛮原本以为是自己方才御剑损耗罡气过多才会如此,可当第二次第三次去拔剑时依旧未能成功时,才恍然觉察崖壁之后必有蹊跷。
盯着崖壁看了许久也没有看出所以然来,姜小蛮摸了摸下巴,轻声道:“怪了,莫不是这处崖壁后会有那宝藏不成?”
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可能。
烟霞山,属北凉十景之一。
春秋观霞,冬夏赏月。
往日,游人并不算少。
当真是要有那宝物埋身崖中,怕是早已被人发下挖掘了去。
这般好事,哪里还轮到的自己。
少年呵呵一笑,摇了摇头,觉得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沉吟稍许,手掌再次攀附剑柄之上。
“起!”
姜小蛮轻喝一声,肌肉鼓荡。
可哪怕是用尽全身气力去拔剑,剑身却似生了根一般,依旧纹丝不动。
低头看了一眼微微发红的手掌,姜小蛮眉头微微蹙起,低声自语道:“见鬼了!”
若是此刻小姑娘在这里,定然又要拿指头去戳姜小虫眉心了。
按照姬小月的话说,老是皱眉会变得越来越丑的。
大侠嘛,可不就得阳光点。
好在姜小蛮也不是那纠结之人,一时间拔不出剑来也不气恼,索性就这般盘膝坐于青石崖前。
面壁而坐,静气凝神纳天地灵气入丹田化作后天罡气。
想来等修为尽复时,拔剑应该会容易许多。
虽如此,却不后悔方才那把肆意妄为御剑几近耗尽体内罡气。
彼时少年,心性本该如此。
少年老成,在姜小蛮看来从不是一句夸赞的话。
纠结前路,后悔过往。
总想着精打细算而活。
于这江湖而言,岂不太过无趣了些。
好在自己本身就不是那样纠结的人。
纵不能一世逍遥。
这般年岁时,总归要任性一些。
许久,少年缓缓睁开眼,吐出一口浊气。
修为终是尽复,姜小蛮只觉有用不完的气力。
丹田之中,罡气充盈至极。
起身上前,再次握剑。
这一回,原本纹丝不动的诛仙古剑终是有了变化。
手握剑柄,姜小蛮脸色变得通红起来,脸上青筋暴起,缜密汗珠自额头滚落,呼吸愈发急促起来。
磅礴罡气顺着剑柄灌入剑身,古剑诛仙缓缓被抽离崖壁。
终于,一寸,两寸……
等彻底自崖壁将诛仙剑拔出,一道幽深剑洞赫然呈现。
姜小蛮不由好奇崖壁内会有什么,俯下身抬眼向寸许长的剑洞里去瞧。
忽然,一抹碧幽自剑洞掠出,径直进入少年眼中。
那是一株青色莲花,十分微小,肉眼几乎不可见。
可姜小蛮却是瞧得清楚,青色莲花生有十二莲叶。
莲叶如剑,亦有剑气磅礴。
待那青莲彻底没入瞳孔,竟是让姜小蛮心神俱疲。
这感觉,连方才抬棺入山时都未曾有过。
只觉眼皮开始变得沉重,一股浓浓睡意席卷入脑。
睡意渐浓,让姜小蛮思绪开始变得有些迟钝起来。
“不能睡着,不能睡着!”
姜小蛮使劲晃了晃脑袋,想要驱散这股突兀而至的睡意。
潜意识里,有一道声音告诫自己不能入睡。
如此诡诘莫名,又有风雪漫天。
在这样的野地就此睡过去,是十分危险的。
那朵剑叶青莲顺着瞳孔进入到姜小蛮识海。
经由识海直入丹田。
最终,青莲生根于丹田。
莲叶吞吐,剑气弥漫。
不过一开一合,便是将丹田里罡气吸收殆尽。
姜小蛮想骂人,张了半天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困意浓郁,浑身都绵软无力,别说是开口了。
这会儿,连抬眼皮竟都变得极为困难。
恍惚间,姜小蛮忽然想到了一个词来。
夺舍!
武道修行如逆水行舟。
人如舟,天道如水。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舟破,则船沉人消亡。
有时,人虽如舟。
可当面临船沉人亡时,却是能换乘他舟的。
当然,想要换乘他舟,也得要有资格。
王侯一境,便是最低门槛。
修为入王侯,便能碎丹凝婴。
纵使肉身磨灭,但凡元婴不散。
寄神识于元婴之上,即可重活。
想要重活于天道长河之上再次争渡,须要换舟。
对修士而言,世间生灵皆可为舟。
可若有选择,却还是同为人族最好。
而换舟,则意味着扼杀舟上原先主人。
这,便是夺舍。
夺舍不是轮回,却又不同于死亡。
被夺舍人神识消亡。
夺舍之人却能获得被夺舍人生前记忆。
似乎,这更像是一种另类传承。
彻底丧失意识前,姜小蛮突然就有些懊恼。
自然不是懊恼即将而来的消亡。
而是觉着自己似乎是白忙活了。
早知如此,还不如当初让玄苍替他孙子夺舍了去来得痛快。
如此,也好过这般耗神耗力冒着风雪跑到荒郊野岭,平白无故给人吞了魂魄去。
和玄老头的买卖,应该也算是赔了。
姜小蛮嘴角努力扯了扯,似是想说什么。
尚不及开口,终是沉沉睡去。
……
周围,混沌一片,有紫气上下翻腾。
紫气中,有一朵青莲开的十分娇艳。
青莲之上,盘膝坐着一人,白发如雪,白眉过膝。
这是一个男子,面容如刀削,棱角分明,不怒而自威,至尊天成。
男子膝上横放着一柄血色长剑,正是古剑诛仙。
剑身缠绕合共七七四十九道符,明灭不定。
紫气之下,是一浩瀚湖泊,缥缈如烟。
湖泊上,漂浮着一个少年。
少年于湖水中上下起浮,却依旧酣睡入梦。
让人觉着好笑的是,明明是睡在湖里,可少年嘴角竟是微微上翘。
似乎,应该是一美梦无疑。
酣睡少年不是别人,正是以为自己将要被夺舍的姜小蛮。
心大约莫说的就是如此,从来不畏惧死亡,就当是做一场永不会醒的梦。
男子眼皮子动了动,赫然睁开,待看清身前不远处少年时却是愣住了,戛然失笑,感慨道:“这样都能睡得着,小家伙倒真是个人物。”
抬手拄在膝上托住下巴,男子自言自语:“毕竟也算是故人之后,这般泡在湖水里也不是个事。”
呵呵一笑,便是抬手向前,想要将那少年自湖中捞出。
兴许是盘坐许久缘故,男子动作很是迟缓。
可偏偏如此,抬手间却有鸿蒙紫气自掌间涌出。
旋即,紫气凝结,化作一条紫色锁链,如蛇一般缠绕在姜小蛮手腕上,缓缓将他拉向青色莲台。
姜小蛮依旧没有醒来,眉头微微皱了皱。
似有所感,眼皮轻轻抬了抬,砸了咂嘴低声呢喃了句什么,便又沉沉睡去。
“莫不是南域姜家的人都是这般神经大条?”男子摇了摇头,想起了很久以前那个老友,也是如这少年一般,心大到没边。
哪怕是重伤垂死也依旧能酣然入睡,还睡得安心。
同为五域至尊,姜家,还真是有些难以捉摸。
难怪会有人说姜家男人是修罗呢!
可不是如此么?
也只有修罗,才会这般无惧生死。
将姜小蛮置于身前,男子想了想双指并作一指抚向少年额头。
指间有柔和光晕生起,涌入姜小蛮脑海。
许久,男子收回手低声一叹,道:“原以为睡了许久,一梦已千年。却不想,九州不过才过了十七个日月春秋。”
起身,望向苍穹,竟是日月星辰并存,男子低声喃喃:“赢二十一,看来这场对弈是你败了。”
忽然,他眉头一挑,双手负于身后,轻声开口:“既然醒了,就不要装睡了。”
第一百六十六章 老夫青莲是剑仙
青莲如船,莲叶如剑。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姜小蛮鱼跃而起,转身想跑,尚不及跳下莲台,又连忙缩回脚。
并非不想逃,而是无路可逃。
四周,俱是被粼粼湖水包围。
此处方圆,大湖浩瀚似海。
放眼,望不到岸。
或者说,本身就没有岸土可寻。
青莲似船,更似一叶浮萍。
既然逃不了,索性不再逃。
转过身,姜小蛮面露苦色,望向身前男子,道:“前辈,你既要夺舍,好得给晚辈个痛快。莫名将晚辈拉入此处须弥寰宇,又是何故?”
男子算不得年轻。
可若是仔细瞧,年岁似乎又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大。
丹凤眼,卧蚕眉,面如刀削。
明明是神态祥和,却给人以不怒自威的震慑。
仿佛,只要他站在这里,便自有一股磅礴之气,让人不敢以直视。
男子微微一怔,白眉抖动,笑道:“小家伙,是谁说要夺舍与你?而且,并非我拉你入须弥,明明就是你莫名唤醒我才是!”
姜小蛮也是愣住了,有些出神,摸不清头脑。
好半天,才小心翼翼道:“前辈这么说,那就是不夺舍我了?”
“我肉身尚在,何须夺舍与你?”男子盘膝而坐,双手置于膝上,白发白眉,颇有那么几分仙气,轻笑道:“小家伙大可放下心来,孤……我并非魔门中人,纵使肉身毁灭也无非就是重入轮回便是,不屑于做那夺舍勾当。”
“如此,那晚辈便放心了。”嘴上这般说,可姜小蛮浑身肌肉却是绷得很紧,丝毫不见半点放松。
但凡有半点不对,相信他立马便会跳湖。
哪怕再看淡生死,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让人夺舍。
“姜小蛮,你无须如此防备与我,这处须弥寰宇本就是在你丹田识海。反倒是我,生或死,全是在你一念之间。”这一切,都被男子看在眼里,只是呵呵一笑,也不在意,轻声开口,语气平和。
“前辈,您认识我?”姜小蛮眉头微蹙,仔细回忆,却似乎并没有见过这样一个白发白眉的旧识。
男子摇头,道:“不认识!”
姜小蛮就更加迷糊了,挠挠头,问道:“既然不认识,前辈是如何知晓晚辈名字的。”
“因为,在你昏睡时,我翻看过你的记忆。”男子很是坦然,大方承认道:“所以,我知道你叫姜小蛮。”
“你……!”姜小蛮闻之面色不禁一怒,张了张嘴想要质问。
最终,还是生生压下了心里的那股火气。
这时候若是生气,自己占不得丝毫便宜。
虽如此,可面色并不怎么好看。
被人生生抽取记忆查探,等同于心中所有秘密皆被他人一览无余。
换做谁,都必然反应激烈。
若非男子着实对姜小蛮来说仿若一座大山一般无从撼动。
眼下,当真是要翻脸。
男子自知理亏,抬手置于嘴间,轻咳一声,道:“小蛮,你不必如此,我并没有翻探你**,只是查看了一番如今是何年月。”
“你说的,可是真的?”姜小蛮面色一缓,疑惑看着男子,心里并不怎么相信。
“自然为真!”男子见少年似乎不信,神情不由微微一恼,冷哼一声道:“君无……我青莲剑仙一生行事,何曾有过半句假话?”
以他身份,所说所言,从前哪里有人敢去质疑。
这般被一个少年质疑,多少让他面子有些挂不住。
“青莲剑仙?”姜小蛮见男子这般,终是相信他所言属实。
不过,还是非常诚实的摇了摇头,认真道:“前辈这名号霸气,但似乎不怎么出名。至少,晚辈并没有听过。”
剑仙,剑中之仙。
唯剑之极境,可碎虚空方可这般称呼。
九州有史以来以剑入道碎裂虚空的不少,多多少都有给后人留下一些传说。
只是这‘青莲剑仙’,姜小蛮着实没有听过。
“你没听过也属正常,毕竟太过年轻!”男子也不在意,轻捋胡须,笑道:“因为,这名号是我刚刚想出来的。”
姜小蛮皱了皱眉,不由道:“前辈,你这般,是不是有些太过随便了些!”
“随便么?”男子掏了掏耳朵,咧嘴道:“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好男儿当如此,随性而为,自能得逍遥。”
看了一眼少年,青莲剑仙摊了摊手,道:“拿来!”
姜小蛮不解,问道:“拿来什么?”
“酒啊!”青莲剑仙撇撇胡须,看了一眼身前少年,笑道:“你身上宝贝不少,可除了那盛着不少美酒的破烂‘酒壶’,还真没什么能够吸引的了老夫。”
“前辈,那是猎仙山至宝,‘斩仙’!”
姜小蛮嘴角一抽,觉着老家伙口气真大。
破烂酒壶?
真想立马祭出老头儿口中的破烂酒壶,给他来那么一下子。
当然,也只是想想。
到头来,还得老老实实从怀中摸出白玉酒壶,乖乖递到青莲剑仙手里。
“香啊!当真是香!”青莲剑仙接过酒壶,扭开壶塞,放在鼻子下面狠劲的闻,嘴里啧啧赞叹道:“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
‘斩仙’壶中美酒成河,酒香自是扑鼻。
青莲剑仙面露陶醉之色,也不见他有何动作,竟是凭空变出一只青玉酒盏来。
‘斩仙’壶看似不大,一个巴掌便能握住。
实则,内蕴乾坤,自成方圆。
其中,所藏美酒汇聚为河。
奔流不息,何止万斤。
那青玉酒盏更小,不过寸许。
却偏偏青莲剑仙握着‘斩仙’倒了许久,也不见那青玉酒盏见满。
一眨眼,便生生被他倒去了不下百斤琥珀色琼浆美酒。
姜小蛮瞧着心疼,张着脖子在边上看了许久,忍不住道:“前辈,不是我姜小蛮小气,可这壶中酒不同于寻常美酒,出了‘斩仙’壶存放不住。倘若是一个时辰内不能喝完,便会消散一空,岂不浪费。”
“哈哈,小家伙心疼了!”自称是青莲剑仙的男子脸皮颇厚,姜小蛮已然说的这般明显,却丝毫不见他停下手中倒酒动作。
一边倒酒入酒盏,一边笑道:“‘斩仙’壶,自那陆压道人之始,历经三十二代传承。历来以酒养壶,到今日,壶中美酒已然汇聚浩瀚如江河,你一个人就是喝上千年万年,怕都是喝不完,大可不必这般心疼。”
终于,青玉酒盏彻底斟满。
此时,杯中美酒怕是不下千斤。
青莲剑仙这才依依不舍将白玉酒壶递还给了少年。
姜小蛮接过酒壶,放在耳边晃了晃,又拔开壶塞探眼瞧了瞧,见壶中大河依旧奔腾不止,这才放下心来。
青莲剑仙心情不错,一手端着青玉酒盏,一手拍了拍少年肩膀,道:“放心吧,小家伙。本剑仙没有欠人人情的习惯,稍后自有好处给你!”
姜小蛮神情一动,当初,棋魔赠与自己‘斩仙’时,都没说的这般详细,竟是传承了三十二代之久。
这般想着,不由好奇起来这位自称青莲剑仙的男子是何来历。
将白玉酒壶塞回怀中,姜小蛮呵呵笑道:“前辈既然深知‘斩仙’来历,自是知晓壶中美酒千金难寻,极为珍贵。我观前辈身无长物,似乎也就这坐下莲台尚能值些个银子。莫不是前辈想要将这莲台送给我?”
青莲剑仙也不恼,捋了捋胡子,笑骂道:“呵呵,不愧是姜羽生那头老狐狸之孙,和你祖父一般德性,比那貔貅都贪!”
微微一顿,他缓缓起身,走向莲台一侧,蹲下身,手掌轻抚莲叶,叹息道:“若是可以,我倒真想将这莲台送与你。”
莲叶之上有剑气磅礴,没入青莲剑仙掌心,一闪而逝。
青莲剑仙双眸微微闭阖,似在沉思。
姜小蛮耸了耸肩,撇撇嘴道:“真想送?那就是不能送了。”
不过也就是那么一说而已,少年自知此物珍贵,并非真要夺人所爱。
斩仙壶本就算不得自己的,不过是棋魔所赠。
况且,美酒虽好,可终归还是让人喝的。
相处下来,姜小蛮觉着这青莲剑仙算不得坏。
所以,故然有些心疼,却也不是那么特别心疼。
见青莲剑仙默然不语,姜小蛮很是大方的摆了摆手道:“我不过是那么一说,前辈不用介意。若真是心里过意不去,给个百八十两银子就好。”
“老夫怎么可能会介意,只是想起些过往罢了。”回过神,青莲剑仙摇了摇头,笑看少年,好奇道:“不过,你似乎很缺银子?”
“人在江湖,走到哪儿不需要花银子。”姜小蛮耸了耸肩,摊手道:“以前是不当家不知油盐柴米贵,可等入了江湖,过过没钱的日子后,才念着钱的好。”
“说的在理!”青莲剑仙点了点头,很是认同,道:“不为仙,终归还是要食人间烟火的。既然要食,那自然也就离不开银子。”
旋即,他又摇了摇头,冲少年笑道:“可惜,老夫身上并没有银财能够给你的。”
“早就料到了!”姜小蛮耸了耸肩,无所谓道:“那就先欠着,等什么时候有了再给我就行。”
“你倒是大方,可老夫没有欠人的习惯,过去没有,现在也不会有。”青莲剑仙转过身,盯着少年看了许久,呵呵一笑,道:“银财,老夫确确实是没有,但却有比银财更为珍贵的宝物,不知道小家伙你有没有兴趣?”
“比银子还珍贵的宝物?”姜小蛮一听,自然是来了兴趣,不由好奇问道:“那是什么?”
青莲剑仙双眸幽邃,看向远方天穹,轻声开口道:“老夫的孙女!”
第一百六十七章 青莲有所求
孙女?
少年一个趔趄差点跌入湖里,不由面色涨得通红。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前辈莫要拿晚辈开涮,婚姻大事岂可如此随便。”
姜小蛮一脸防备看着青莲剑仙,总觉得这自称青莲的老头儿有些作妖。
青莲剑仙转过身,看着少年,呵呵一笑道:“怎么?不愿意?我那孙女可是今世九州最为璀璨的明珠,必然是这一世《九州胭脂榜》上魁首。若非瞧你这小家伙顺眼,哪里会便宜你!”
不得不说,青莲剑仙气场很强,仿若一座大山一般。
哪怕是这般随意盯着姜小蛮,也不由让少年不敢与之直视。
撇过头,姜小蛮小声道:“如此,晚辈就更加受之不起前辈青睐。”
青莲剑仙端着青玉酒盏上前,拍了拍姜小蛮肩膀,笑道:“像你这般谦逊的后生不多了,受得起,受得起。”
“晚辈心有所属!”姜小蛮转过头,与青莲剑仙大胆直视。
青莲剑仙微微一怔,盯着少年看了许久,若有所思,轻抿一口盏中琼浆,笑问道:“这天下,大丈夫行于世间,有哪个不是三妻四妾,就算是五域帝王,江湖巨擘,也多是如此。小蛮,你就这般肯定觉得我那孙女配不上你?”
“这不关配得上配不上!”姜小蛮不由微微一恼,觉得这老头儿哪里来的那么多歪理。
若非是出门前娘亲吩咐过身在江湖要扶老携幼,若非是当真打不过这臭老头儿。
此刻,真想用拳头好好教教青莲剑仙为老要尊!
“那是如何?”
青莲剑仙一脸玩味,眼里有光闪烁。
沉吟稍许,姜小蛮轻声开口,认真道:“如前辈所言,九州男儿自古多以三妻四妾为傲,可晚辈却不敢苟同。人,心只有一颗,一生一世,一花一叶,也就只盛的下一人。如我爹爹,此生独宠我娘亲一人,夫妻恩爱相守白头,这般才是真正的恣意人生。”
“说得好!”青莲剑仙哈哈大笑,不住鼓掌,轻捋胡须,面色肃然道:“如此,我那孙女嫁给你,老朽也算能够彻底放心了!”
姜小蛮以手扶额,十分无语。
难道是自己说的不够明白,还是这老头儿揣着明白装糊涂。
已然说的这般清楚,还这般不依不饶。
姜小蛮眉头紧蹙,一字一顿道:“前辈,我是说,晚辈心有所属!”
“我知道啊!”青莲剑仙耸了耸肩,神态有些惫懒,摊摊手道:“那又有何关系,老朽相信等你见着我那孙女后,你不会这般说了。要我看啊,你那心之所属比起我这孙女来,可就差的太远了!”
姜小蛮被老头儿气乐了,不由顶撞道:“若按前辈说的那般好,你那孙女应该不愁嫁才对。我与前辈不过萍水相逢,修为低微,怎配得上前辈掌上明珠!”
“配得上,配得上!”青莲剑仙白眉轻轻一抖,神情肃然道:“姜小蛮,若我说,你当真娶了我那孙女,今世九州必然以你为尊,可开创你之先祖姜神农都未曾开创的绝世霸业,你后世子孙,可独享九州气运七千年呢?”
老头儿口气不可谓不大,偏偏让少年内心升起一股毋庸置疑的信服。
似乎,自己当真如这青莲剑仙所说一般,娶了他口中那个今生今世能在《九州胭脂榜》上得魁首的孙女。
九州,则能轻松被自己纳入囊中。
人,皆是有野心的,只不过是或大或小而已。
可为万千银财,可为一城一池。
可为一方倾城佳人,可为成仙问道之机缘。
为此,有人醉心于江湖,有人沉溺于庙堂,更有仙人下凡留恋红尘。
一生,不论所求为何。
于红尘争渡,终归是逃脱不了野心二字。
姜小蛮不过朝气蓬勃少年人,自然也是有野心的。
多少是受了爹爹与十一叔的影响。
不为求仙问道,不为称霸江湖庙堂。
所求,不过一世逍遥。
不为世俗红尘折腰,世间无一人可拘可束。
心中所爱常伴于侧,至亲与挚友皆可得庇护。
但若想心之逍遥,却是有代价的。
首先,你得站在一世之巅。
到底是得要有多高?
约莫得要一域之尊那么高就够了。
当然,若能为九州之尊,那无疑更好。
就如同当初离开樊城后,过了一段时间没银钱在身的日子后,终是念得银子的好一般。
这道理,姜小蛮也是渐渐懂了。
世间逍遥如鲲鹏,沧海九霄任逍遥。
便须有如鲲鹏一般,有吞龙食凤之浩瀚实力在身。
九州为尊,当真足够诱人。
辛苦万般,所求也不过如此。
没有谁不愿意走捷径的。
姜小蛮眼中闪烁着光芒,如火似焰。
明明与这自号青莲的老头儿只是初见,却偏偏能够让自己着了魔一般去相信。
使劲晃了晃脑袋,将一些不该有的念头驱逐出去。
“现在的九州,就很好!”按捺住心口那股悸动,姜小蛮盯着青莲剑仙不知何时变成银色的眸子,平静开口道:“五方五域,亿万子民,所求,不过是风调雨顺,子孙康福,能多过上几天太平日子。”
青莲剑仙站在那里,渐渐敛去笑容,没有任何表情,如同一樽雕塑一般。
眼底银色愈发璀璨,他看着少年,冷声道:“姜小蛮,你要知道,这世上,至今为止尚未有人敢这般违逆我,一世为尊,凌驾于大千众生之上。这般机会,可不是等候千载万载就能有的!你难道就不好奇老夫是谁么?难道就不好奇老夫为何会有这般狂妄的口气,敢说出拿整座九州以为我那孙女嫁妆的话?”
“好奇!怎么可能会不好奇!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有些懵懵懂懂,前辈为何会这般突兀出现在我面前,我又为何这般莫名出现在这片须弥世界里。”姜小蛮如是答道,轻声一笑,耸了耸肩,转身看向浩瀚湖面,咧嘴道:“有个又笨又贪财的死丫头常常说我傻,兴许就是傻吧!可虽然傻,我却也明白一个道理,活在这世上,你知道的越多,就会活得越累。愈是好奇,就愈是如此。所以前辈,我不想活的太累!”
青莲剑仙没来由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哑然失笑道:“很多年以前,我和一个老不死打了一个赌。先前,我以为是我赢了。现在看来,似乎是我输了。”
姜小蛮神情一怔,有些摸不着头脑,觉着老头儿语无伦次,有些不知所谓。
青莲剑仙袖袍一挥,十二叶莲台于浩瀚大湖之上一跃而起,直冲九天云霄。
尚不及有所反应,姜小蛮只觉眼前不由一花。
再睁眼时,已然身处浩瀚星河。
星河之中,有日月星辰同耀。
青莲在前,十二朵莲叶剑气磅礴。
自称是青莲剑仙的老人沐浴漫天星光,看着少年嘴角维扬:“姜小蛮,你不明白没关系,不久后你就会明白。”
“前辈……”姜小蛮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
还没说出口,便发觉周遭星辰都再急速倒退。
愈来愈快,愈来愉快。
转瞬,便几乎已然看不见那方才还近在咫尺的青莲和青莲之上的老人。
旋即,有一册画卷包裹着一柄血色古剑自青莲之上飞出,落在了姜小蛮手里。
青莲剑仙嘴角张合,似是在说什么。
少年懂唇语,能明白个大概。
老头儿似乎是在对自己说,“还你剑……我孙女。”
星辰轮转太快,姜小蛮瞧不得太清,只能瞧得大概。
隐约间,老头儿似乎还有说‘人世间’三字。
……
一声剑吟将少年赫然从睡梦中惊醒。
姜小蛮捂着微微有些发痛的脑袋,茫然四顾。
恍然间记起方才自己似乎做了很长一场梦。
又或者,那根本不是梦。
翻身坐起,身前不远处崖壁上,寸许长幽深剑洞映入眼帘,似乎是想要提醒少年些什么。
不知为何,明明体内罡气充盈,仿若有用不完的气力,心神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疲累。
姜小蛮不由皱了皱眉,这样的状态以前可从未有过。
忽然,手指尖碰触到了什么。
几乎是下意识的将手中之物拾起。
这下,少年本就紧蹙在一起的眉头就愈发拧巴起来。
那是一册画卷,用纤细银线缠绕着。
画卷之中,古剑诛仙包裹着一册泛黄纸页掉落在地上。
与其说是纸页,倒不如说是兽皮来的更为贴切。
姜小蛮盘膝而坐,将画卷与诛仙剑横放于膝,拾起那张兽皮纸。
纸页薄如蝉翼,其上不过区区百余个字。
可对才入剑道的少年来说,却是字字俱是珠玑。
第一个字入眼,耳畔,有一道声音响起,沧桑却又不失平和。
恍若惊雷一般,在姜小蛮脑海中回荡。
“小蛮,此为《青莲剑歌》,是老夫观悟天下千万剑道历三甲子所创,参透可悟长生直达天人,算作酒资。”
“老夫尚有一事所求,待他日等你入北秦,见到我那孙女,若她有难,万望相助一二。”
少年握着那页纸发了许久的呆,觉着有些不可思议。
如自己所想一般,先前那不是梦。
可既然不是梦,那湖中世界,和那青莲剑仙又去了哪里?
忽然,姜小蛮想到了什么,连忙起身,掀开衣角去瞧。
果然,只见得在少年丹田,有一方青色莲台附着其上,如同一抹纹身一般。
只是,莲台之上空荡荡。
立身莲台的老人不知去了何处。
将纸页胡乱塞进怀中,姜小蛮展开手中画卷,颇为好奇青莲剑仙口中那位可倾国倾城的孙女究竟长着何般模样。
等看清画卷上的女子时,少年却凌乱了,不由失声道:“竟然是她?!”
第一百六十八章 吹埙,观剑,悟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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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漫天大雪倾城,还是会有光自九霄而落的。
姜小蛮手捧着画卷望向远处天穹,隐隐有些泛红。
虽不知现为何时,可从心里估摸一番时辰,大致明白应该不会超过末时日央。
时候尚早,倒也不急于一时赶回城中。
出来前已经给两个姑娘留下书信。
摘星楼中样样俱全,也不用担心自己不在姬小月和萧姑娘会饿着冻着。
青石崖上苍松劲柏遮住了落下的风雪,崖前亦是如此,松柏葱郁成林。
此刻,少年所处位置,恰好不为那漫天风雪所扰,确是一个歇脚的好去处。
视线落回手上画卷,只见手上拇指处隐有墨泽,也不知是那画卷才刚刚泼洒而成,亦或者放的久了有些受潮。
画中佳人年芳不过二十,眸如星月,红衣如火,朱唇微翘,巧笑嫣兮,曼妙身姿当得上风情万种。
虽为画,可姜小蛮恍惚间有一种错觉,画中女孩仿佛就在身前一般,纤足如玉,轻踩鸾背,三千青丝随风而舞,宛若谪仙下凡临九霄。
水墨丹青,画中空白处藏诗一首,‘日出北海旁,照我秦氏楼。秦域有好女,自名为红衣。寒爱碧草,鸣凤栖青梧。不知谁家子?他日募红妆。’
五言绝句,兴起于西域大周,当世以诗剑酒三绝于天下的大周圣皇李太白为最。
以《陌上桑》三字提笔为名,以‘红妆’二字而终。
字里行间,俱都磅礴剑意。
剑意磅礴却不凛冽,隐隐有宠溺似水。
泼画留诗之人,必然是那武道之绝巅。
不过寥寥几行,却让手持画卷少年心神动容,似有所悟,不由轻声喃喃:“前辈,您究竟是为何人?”
一页兽皮纸,书有剑门不世之绝唱《青莲剑歌》。
一册画卷,笔墨勾勒有道蕴天成。
这番人物,必然不会是那籍籍无名之辈。
可仍由姜小蛮想破了脑袋,也终究是没有想起今世九州又有何人会有这般造诣修为。
姜小蛮小心翼翼将画卷收起,放入怀中,眉头微蹙。
少年不傻,隐隐有所猜测,可却又觉得脑中猜想多少有些荒谬。
画中少女既为北域秦皇朝之人,那自称是剑仙的老头儿又说是他孙女。
毋庸置疑,青莲剑仙也必然出自北秦。
等稍后回到城中,不妨去独孤王府走上一遭,问问太公他们今世北域有哪些老家伙平日以青莲为号便自会知晓心中所想是否属实。
大夏姜氏祖训,凡姜氏子弟,无论处江湖之远,居圣皇之高,当活一世,凡受人滴水恩,必当涌泉为报,远思扬先祖遮荫庇佑之德,近思父母生养之愆。上思报国之恩,下思造家之福。外思江湖之急,内思庙堂之忧。
九州之恩,最大不过父母生养之恩。
其次,便为师父授业之恩。
不管姜小蛮愿意不愿意,得了青莲剑仙的剑歌传承,便有了这师徒名分。
传道授业之恩,既为姜家子孙,自当遵循祖训,没有有恩不报的道理。
没有去坐身旁石凳,少年盘膝坐于虬龙一般古松之下。
背靠枝干,想心中之所想。
其实,也不过就是胡想瞎想。
丹田之上青莲印记为真,怀中纸页画卷为真。
无不说明了刚才与那青莲剑仙相遇是似梦而非梦。
可最后,那青莲剑仙又会去了哪里?
姜小蛮有一种感觉,那老头儿并未走远。
仿若就在自己身边,可偏偏用尽全部心神去感知,也察觉不到分毫。
武道入后天,便能神识入微。
方圆五里,虫鱼鸟兽草木无不尽在神识之中无所遁形。
“前辈?”
“前辈你还在么?”
姜小蛮环顾左右,试探喊了几嗓子。
等了许久,除了崖间回身,终是无所回应。
少年摇了摇头,不由自嘲一笑。
说到底,还是自己修为太低。
那老头儿当真一心想躲,凭他高深修为,自己又怎么可能感知的到。
方才面对青莲剑仙时,第一感受便是如万丈高山威压在顶一般,让少年喘不过气来。
哪怕再刻意收敛,青莲剑仙浑身上下气息对现在的姜小蛮来讲,也依旧浩瀚如海一般。
而姜小蛮,就如那小舟一般。
瀚海生浪本属自然,却能沉舟伤船。
颔首沉思,若以天下作江湖,自己不过是那湖底小鱼小虾,无身后族群庇护,必然会被那弱肉强食法则所吞噬。
江湖向来如此,残酷而现实。
垂下脑袋,姜小蛮不免心情有些低落,第一次觉得自己竟然会这般弱的可怜。
后天巅峰,比起世俗武夫来强出太多。
同龄人中,亦能称尊。
可若当真凭此入北秦,怕是真如那樊城遇见老道所卜一般,再无归途了。
这江湖,并非只是后来者的江湖。
九州五域,哪一域不是如此。
草莽龙蛇蛰伏,更有如那不世凶兽一般的存在隐于黑暗中沉睡。
这般想着,姜小蛮眉头愈发拧在一起。
只觉胸口有一块大石头压着,几近不能呼吸。
迫切的想要提升修为,让自己变得足够强大起来。
不求当真无敌于天下,但求不为人欺负就行。
世俗红尘,神王不出,便是以王侯为尊。
那么,至少要在极短时间里让自己修为至少踏入王侯才行。
武道仙途,后天之上有先天,先天凝气成丹为尊者,尊者碎丹成婴是为王侯。
路,还有很长要走。
可时间却由不得自己慢慢去走。
心愈乱,姜小蛮愈觉得心浮气躁起来,呼吸愈是急促。
不过须臾,竟是有了走火入魔的迹象。
腰间古剑诛仙似有所感,剑身赤红如血。
符文隐隐自剑鞘浮现,明灭不定。
“小蛮儿,静气凝神,摘剑取埙,默诵《涅经》!”
忽然,一道苍老声音在少年脑海中响起。
这声音沧桑不失平和,姜小蛮极为熟悉。
“柳爷爷!”姜小蛮回神,张了张嘴,恍惚间想起之前所做之梦,连忙改口道:“外公,是你么!”
“方才那自称青莲的后生沉睡的有些急,有些话还没来得及和你说。《青莲剑歌》上剑意太浓,非你现在所能观阅,险些酿下大祸!”
那声音再次响起,充满了一股祥和。
声音亮如洪钟,响如奔雷。
不过一瞬,便让姜小蛮耳目清明不再有方才那般意乱神疲。
姜小蛮在地上一跃而起,旋即足尖轻轻一点便是跃上老树枝头,环顾左右匆匆道:“外公,你在哪里?小蛮儿好想你!娘亲她也好想你!”
“外公也很想你,也想你的娘亲!”
柳皇声音带着一抹黯然,更多是怅然若失。
虽如此,终是不见身形。
并非不想,而是不能。
不渡天人五衰,终是身形俱灭。
如今不过一缕残魂,苟延于世,哪里还有身形可现。
“小蛮儿,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那青莲后生留在书页之上剑意,非尊者境不能炼化。如今尽皆通过五感入你识海,外公虽能帮你短暂镇压却非长久之计。”
尚不及姜小蛮再开口,老人声音变得仓促急切起来。
“你怀中紫埙是北海龙族至宝,恰能镇守心神。”
“稍后等外公撤去自身神识,你便摘剑出鞘置于身前,安心吹奏北海龙君送你那首埙曲便是。”
“我明白了!”姜小蛮轻声应道,旋即古剑诛仙出鞘。
此时,剑锋尽皆被血色覆盖,妖异至极。
那斑驳古剑鞘连同四十九道金色符文如同活物一般,随着长剑出鞘竟是化作一条金色锁链缠绕剑身之上。
剑身剑鞘缠绕交织,似是相互抗衡,又似相辅相成,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剑意夹杂其中,古老而磅礴。
诛仙并未落下地面,而是浮空在少年身前。
随着姜小蛮将古埙置于唇间轻轻吹奏,古剑微颤,竟是有剑吟随着埙声而起,似龙吟又似虎啸。
最终,龙吟虎啸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异兽之吼。
吼声如奔雷落九霄,似要吞日月一般。
此刻,诛仙剑身血色与金色相互交替,于漫天风雪中璀璨至极。
姜小蛮全神贯注,心神俱都沉溺于埙声当中,丝毫无所察觉诛仙变化。
天机宁寂,唯漫天风声雪声。
忽然,一声悠悠乐声打破了这份宁寂。
埙声渐起,悠远,而苍凉。
曲名《水龙吟》,低转和缓的曲调涌入天地间,融入风雪中。
吹埙的少年坐在枝头,浑身气息攀升,引动劲风大雪自远而来。
苍穹之上,有浩瀚雷鸣,亦有闪电如火蛇。
青石崖原本不为风雪所侵扰,历年如此。
可此时,却打破了往昔传统。
万千松柏枝叶积雪漫落,随埙曲起落如烟似雾。
“好!”
“好!”
“好!”
柳皇一连说了三个好,欣慰至极。
只是,声音却变得愈发沧桑衰弱起来。
似乎,随时都会泯灭一般。
愈来愈小,愈来愈小。
“那自称青莲的后生年岁不大,可当得上剑道惊才之艳绝,只是不知为何受了那般严重之伤,本能化身剑仙凌九霄,如今却……”
“哎,这一世乱象已显,与九州来说是祸非福呐”
隐约间,能依稀听见他疲惫无比的感叹。
最后,彻底消散在天地间。
烟霞山中,万籁俱寂。
唯埙声微凉。
第一百六十九章 傲来国猴子
时光转瞬,天色渐昏。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埙起,埙落。
任由雷光电闪与风雪涤荡。
埙声中尽是古朴安详。
姜小蛮双眸微阖,渐入忘我佳境。
气息攀升,罡气漫体而出。
一时间,漫天风雪不能加身。
暮时,吹埙少年终是缓缓睁开双眼。
此刻,姜小蛮身上。
似乎,有什么变得不一样。
少年依旧是那个少年。
目光清澈,神态平和。
平和之下,却藏着一股锐意。
那是一种言语无法说出的感觉。
似剑一般,一往而无前,可惊天上人。
一剑出,可定山河。
又似寒枪,山河皆不可挡。
识海中,那股凛冽剑意终是平和下来。
凡剑修一脉,以剑吟为语,剑法为身,剑式为形。
剑意,则如血脉,是为传承。
武道修行,讲究的循序渐进。
根基愈牢,往后成就愈是不俗。
姜小蛮不过才握剑不久,剑道根基可谓浅薄。
此番观剑悟道,收获颇丰。
虽不至脱胎换骨,可浑身经脉却也凝练的愈发敦实。
如今,只差一个机缘牵引,便可平步青云入先天。
自此,武道渐触天道,仙途可期。
说起来,姜小蛮并不是太过贪慕修为会有多高。
可身在江湖,总归是自身强大才行。
姜小蛮低头握了握拳头,只觉手臂气力充盈。
挥动间,隐有罡气透体而出。
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已入黄昏。
北地三州和大夏边地相似。
入秋后,天会黑的愈来愈早。
眼下,又正值风雪倾城。
乌云低垂,层层密布。
天色,已然渐暗。
北凉城里炊烟渺渺,有万家灯火。
少年抬手遮在眉前,自山崖上向下望去,不由低声自语道:“明明只觉才过一刻钟时间,不曾想已然这般晚了。”
轻轻捶了捶微微有些发酸的肩膀,姜小蛮呵呵一笑,只觉物我相忘当真是一玄而又玄的奇妙境界。
方才,吹埙时无意间牵引浑身气机。
不久,便是有如着魔一般,五官五感俱是沉浸其中。
等再睁眼时,方知时间如落花飞逝。
难怪会有那得道天人曾说,‘山中落子无岁月,恍然间,世上已过千年。’
忽然,姜小蛮想起来什么,拍了拍额头,不由暗道一声糟糕,匆忙拔脚向着山下跑去。
今夜,北凉城里会有灯会。
早已答应姬小月,要带着她和萧姑娘去那灯会上瞧上一瞧的。
小姑娘喜欢热闹,这样的盛世百年难遇,又怎肯错过。
姜小蛮步履轻盈如飞,恍如一道幻影一般,踏雪而过竟无痕。
不过半柱香不到时间,便已然跃至山脚。
那匹牵车的老马被拴在一株老松上,见少年匆匆而至,倒也颇通灵性的打了个响鼻,四蹄轻扬。
姜小蛮微微一怔,不由感叹一声当真是万物皆有灵。
索性弃了车厢,翻身跃上马背,拔剑而出,斩断系在树梢上的绳索。
没了束缚,枣红色的老马甚是兴奋,嘶鸣一声,前蹄高高跃起,气势颇足。
马背上的少年见此不由哈哈大笑一声,低喝一声‘走’,轻甩手中缰绳,向着北凉城方向一路奔行而去。
老马识途,四蹄于雪中如腾云一般,溅起一地如雾一般飞花。
不过须臾,便连带着少年在雪雾中消失不见。
……
入城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街道上熙熙攘攘,甚是喧闹。
灯会,虽说年年都有。
可如这般盛大,却属百年难求。
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盏苍生灯齐燃。
和着风雪,千万灯火红烛齐明,必然甚是壮观。
光是想一想,便心驰神往。
北凉城不似北地其他城池,夜晚会有宵禁。
城门虽有披甲之士驻守,却是昼夜不闭。
自大夏立国独孤一族入主伊始,便是如此。
北凉城外不过一里,有一座旧城城楼台基遗址,名作望北城。
万年前的一场烽烟战火,席卷了半座九州,将望北城付之一炬,烧了个干净。
传闻,与那座由峰变湖泊的苍月山上往昔盛极一时的某一大族有关。
后来,又有大夏五代军候一枪裂穿苍月山。
沧海自此化桑田,山川自此变湖泊。
之后,除了那些个怀古的江湖人和执笔书史的官吏。
鲜少有人记得,北凉城外不远,曾有一座城池,曾有一族人,见证了昔日南北两域群雄逐鹿的不世辉煌。
姜小蛮长舒了一口气,翻身下马,终是赶了回来。
抬头瞧了一眼城中依稀可见已是灯火辉煌的摘星楼,少年不免有些心虚。
原以为很快便会回到城中,所以还在所留字条上说让姬小月和萧姑娘等自己吃午饭的。
可谁曾想到上山容易下山难,竟会耽搁的这般久。
牵马向前,不由加快了脚步。
等路过那处遗址,姜小蛮微微停顿,驻马不前,蹲下身轻抚一块被岁月侵蚀早已斑驳不堪的青石城砖,想起在朱雀城时老痞子十一叔和自己讲过一个关于此地故事传说,没来由轻声一叹。
风雪中杂草丛生,遗址中尚有青石残瓦。
裂缝青苔,瓦砾杂乱,像是一个说书人在诉说历史。
要说世上哪里两个字最是无情,必然会是岁月二字。
岁月如刀,刀笔斧吏,能将一切都摧毁。
很久以前,这里曾有一个族群,可俯瞰九州一域。
族中历来有仙,几可比肩今世大夏皇族。
到头来,依旧难逃岁月侵扰,为姜家第五代军候一枪裂穿苍月而终,成为过往历史。
姜小蛮似有所感触,低声喃喃:“因果循环,倘若世间真有轮回,想来,终有一日姜家也会变成历史。”
说着,又不由呵呵轻笑起来,摇了摇头,觉着这些话怎么也不像是该从自己嘴里说出,继续开口道:“姜小蛮啊姜小蛮,你说你,哪里来的这么多感慨?”
少年自当少年狂,万般不该有如此暮气。
没来由打了个喷嚏,姜小蛮揉了揉鼻子,自语道:“得快些回去才是,姬小月那死丫头一定又是在骂我!”
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不觉肚子有些饿了,牵起缰绳缓缓入城。
姜小蛮并没有注意到,昏暗中,在他身后地下,自己的影子竟是一阵扭曲,无声无息直立而起,如同活物一般,立身在那里,看了少年许久,然后,又消散在空气中不见了踪影。
那匹跟随在侧的老马似有所感,扭转头颅眸子中有所疑惑不解,然后竟是用头去抵姜小蛮肩膀,嘴中隐隐有嘶鸣声,似是要提醒什么。
“怎么了?”少年停下脚步,见老马惶恐不安,伸手捋了捋老马脖颈处鬃毛,转身望去,只见空荡荡一片,并无什么异常。
此时,恰有风刮过。
姜小蛮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下意识紧了紧身上的兽皮棉袄。
……
北凉城,独孤王府。
府中,灯火辉煌。
大厅里觥筹交错,独孤一族今世年轻一辈诸多强者俱都坐于席间。
而此时,正襟危坐在主席位上的,竟然是一只身披紫金狻猊锁子甲的金毛猴子。
那猴子似人一般,火眼金睛,头戴一顶凤翅紫金冠,足踏一双藕丝步云履,手捧着一只青铜酒盏,与身旁脸颊一侧有一道狰狞疤痕的男子推杯换盏。
一人一猴,似是许久不见的老友一般,相谈甚欢。
猴子饮尽一杯,竟是开口说话,冲着身旁脸上有狰狞疤痕男子抓耳挠腮道:“姜兄,非是兄弟不愿,实则咱家老祖宗之命难违。不得已,才来南边向独孤一族讨回往昔大圣先祖所留至宝。我傲来国若想突破封印重现九州,少不了那件宝贝。”
男子举杯,亦是一饮而尽,轻笑道:“袁兄,那宝贝本就是你们傲来国的。今日你来讨要,理当归还。只是非独孤一族不愿意相还,而是确确实已在一甲子前,被你们这一族昔日那位仙王老祖留在九州的分身讨要了去。纵使今日想还,也无从还起呐!”
脸上有狰狞伤疤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大夏圣皇膝下第十一子,姜彻。
那猴子一听愣住了,手中青铜酒盏竟是“哐当”一声掉落在地上,失声道:“姜兄你说什么?!”
姜彻耸了耸肩,夹起身前盘中一块酥肉送入口中,一边咀嚼一边含糊不清道:“我是说,你族那件宝贝早在一甲子前,便已然被你们这一族的那位仙王所留分身讨走,早已不在独孤族中。”
猴子名作袁小圣,来历不凡,与姜彻算是旧识,呆滞许久,才缓缓开口道:“果然如老祖宗所猜测一般,大圣先祖早年曾游访海外仙山,于星月山得天人传道,授一起化三清之法。尚有身外化身留存人间,并未真正逝去!”
猴子越说越是激动,不禁跳到桌上手舞足蹈起来,兴奋道:“大圣先祖未死,就算姚家有那老不死的混账坐镇,我傲来国又有何惧?”
姜彻靠在椅背上,掏了掏耳朵,懒散道:“我说袁兄,你这一闹腾,还叫不叫我们吃这一桌子菜了?”
独孤紫衿此时也在大厅中,只是与姜彻离得甚远。
两人之间,隔着十来个人。
虽如此,可这位如今隐隐有北凉城中第一美人之势的紫衣女子,眼神却是没有离开过姜彻那里。
待瞧见那冤家脸上那道贯穿眼角直至下巴的疤痕时。
独孤紫衿心中不禁一痛,如针扎一般,张了张嘴,眼中雾气磅礴。
姜彻似有所感,恰好瞧见这一幕。
匆忙偏过头去,不敢与她对视。
因为,每一触时,都是心疼。
猴子意识到自己失态,连忙一个跟头翻下桌子,蹲在椅子上双手来回摆动,哈哈笑道:“既然那件宝贝不在独孤族中,咱家也不强人所难。只是往昔我族大圣先祖与独孤一族和姜氏一族立有盟约。姜兄,老祖送我出来时,让我问一下你们两家这一世的族主,不知那盟约是否还有效?”
姜彻早有预料,稳了稳情绪,自顾自斟满一杯酒,置于唇间道:“来北凉城前,我族老祖宗让我给通臂猿猴前辈带上一句话,修罗一诺,可值千金。”
独孤紫衿瞪了一眼姜彻,也是起身,轻声道:“独孤一族,亦是如此。”
……
虚无中,有两老者并肩而立,周身笼罩在鸿蒙紫气当中,大厅里发生的一切尽收二人眼底。
“也不知老祖宗当年为何会与那大逆不道的猴子立下如此盟约,想不通,想不通啊!”独孤骜摇了摇头,轻声一叹道:“不过,既然是老祖宗的决定,自然有他的道理。如今独孤一族这担子落在你我肩上,咱们做子孙的执行便是,想那么多作甚!”
“虽同为人族,可比起有些宗族来,我还真是喜欢这群不讨喜的猴子要多一些。”独孤桀呵呵一笑,摇头道:“这些个猢狲,还真是如传说中一般猴精!”
略微沉吟,独孤骜眉头不由微微皱起,沉声道:“按照两族先祖与那泼猴盟约,今世符合当年那泼猴所要求的后人,竟然只有小蛮儿一人。”
“怎么?心疼了?”独孤桀拍了拍自己兄弟肩膀,笑道:“你啊!向来如此,护短的性子就不能改改?小蛮儿是姜家朱雀没错,可身体里也流着咱们独孤一族的血脉。未来,注定是要振翅鸣荡九霄的。纵使不能称尊大夏为皇,如此磨砺,却还是要经历一遭的。”
“可那是仙界,自五域初祖歃血登临九霄与仙庭一战后,再不曾听说还有谁能独身入仙界平安而回的。后来,就算强如那只泼猴,也终是折戟而归。”独孤骜勉强一笑,怅然道:“说到底,我还是有私心的,不想要小蛮儿活的那般辛苦……”
“痴儿!不入九霄,何以化身朱雀?不战仙庭,何以为大夏圣皇?”
忽然,虚无内,有第三道声音在两人耳畔回荡开。
听声音,所来之人应该很是年轻。
可偏偏让两个老人不禁变了面色,一齐失声道:“叔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