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章 复杂因果
所有人静静地听眼前这位倾诉。
眼见这位大儒面上露出几分极度羞愧,甚至痛苦的神情,薛神针居然看不出来走心还是不走心,一本正经地板着脸安慰他:“少年才子,心高气傲,风流倜傥,不是罪过,谁年轻的时候没有荒唐过,我当年还有好几次想离家出走,甚至动过远去他国的心思,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这么平平安安地过来了。”
高一行面上一暖,忍不住伸手拉着自家老妻,手指都微微颤抖起来。
“后来我遇见了阿薛,她长得不好,瘦瘦弱弱的,脸上老是没什么血色,说话呛人,性子也倔,第一次见面就没给过我一个好脸儿,明明是个绣娘,做活儿居然还挑人,说什么看不顺眼的不做,要不是她手艺确实好,又机缘巧合结交了几个好朋友能护住她,恐怕早就被人生吞活剥了,哪里还能有今天?”
似乎想到往事,高一行面上的表情柔软的不行,“我也不知道从哪一天就想,我得护着她,我要是都不护着她,恐怕她早晚有一日要被人欺负死的。”
“从那之后,我就给琴娘,就是那个花魁留了一大笔钱,让她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去,琴娘花魁出身,性子也不是软和的,不哭不闹,从一开始就可能没打算和我太长久,没多费心思她就一个人走了,我当时根本没多想什么。”
红尘听了这一番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说这位大儒忒不要脸,一个孤身女子,即便有些钱,当今这世道又怎能活得下去,恐怕还得沦落风尘,好歹是和他好过一场,没有爱情也不可能无情。
但天底下这样的男人多了去,说给别人听,指不定还能得一句迷途知返,夸他浪子回头。
就说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为了成亲把小妾通房通通打发了,肯给考虑周到,安排个婚事的那就是好人,哪怕给安排的是个什么瞎子,瘸子,各有毛病,那好歹也给女人一条活路,至于为了好名声,直接塞点儿钱把人赶出门,其他都不管不顾的,同样众多,而且绝不会有人把这种事太放在心上。
恐怕就连即将和这样的公子哥儿成亲的女子,说起来也觉得开心,女方家里更会认为女婿为人不差。
大家考虑得都对,结发妻子那才是正经的妻子,带着大笔的嫁妆,人脉关系嫁进家门,相夫教子,祸福与共,至于其他的女人,只是买来的玩意儿罢了,形同货物,无关紧要。
红尘叹息,谁对又谁错?不知道这清风明月,上天土地,能不能分辨得清楚!
高一行脸上渐渐露出几分恐惧之色。
“我和阿薛成了亲,后来终于生了一个儿子,就是我的浩儿,浩儿是好孩子,书读得好,又很听话乖巧,特别贴心,都说抱孙不抱子,可我的浩儿,是从小在我肩膀上,臂弯里长大的,娇宠万分,等他长大,又给他娶了一房贤惠可爱的妻子,是我老友的女儿,也是我看着长大,和浩儿算得上青梅竹马,成亲之后夫妻和睦,从来没有拌过嘴,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可谁能想得到,老天不疼好人,我那儿子竟染上恶疾,药石罔效。”
每每念及此事,高一行就忍不住热泪横流,“那一日,我走投无路,想起儿子的病情,恨不得以身相替,方大师出现了,他是出家人,慈眉善目,说是和我有缘,又看我可怜,给我指一条活路,接下来你们都知道,恐怕少有人不知,我带着妻子,儿媳妇,跋涉千里,一步一磕头,到江南石头峰上的食安寺上香祈福,想为我儿挣一条命,奈何后来儿子没保住,连儿媳妇都,都只留下一个可怜的女儿,难产去了。”
众人都知道这些,高一行的面色却逐渐显得有些复杂,“你们知道的事情,到这里就结束,可是你们不知道,我这孙女出生之后,几次都很危险,好多大夫说她先天不足,很难活下去,那一天晚上,方大师又一次出现了,他跟我说,可以救我孙女一命。”
“我自然不肯信他,上一次信他,害死了我的儿子,难道还敢信他不成?但方大师只一挥手,我的身体就不能动,只能听他说话,他说,本来是一番好意,看我是好人,想要救我儿子,没想到我儿的命薄如纸,居然根本等不到祈福结束,人就没了,他也觉得不安,和我结下了这桩因果,这一次才又来帮忙,想至少给我儿子留下一条血脉,告慰他的在天之灵。”
高一行脸上露出几分古怪:“我亲眼见他法力无边,而且他的话也有道理,就当我病急乱投医,让他帮忙也无妨,他说,要给我的孙女换命,这换命,需要用孩子血脉亲人的命才最合适,我当时就道,希望拿我自己的命还给孩子,只要孙女能好,我这把老骨头又算得了什么,方大师却说,要是用我的命,一来年龄上相差太远,不大合适,二来,若是家里连个男人都没有,留下一门的孤寡,那可就真没了活路。”
“听他那么说,我都快绝望了,我家里人丁单薄的,上哪里找个血脉亲人,给我这孙女换一条生路回来,方大师沉吟了许久,就告诉我,他算出来,我还有一女流落在外,那个女儿算起来,可也当得上是小孙女的亲姑姑,是至亲骨肉,同样能拿来换命,我那女儿的年纪,也超过外孙女甚多,但总比我差距小,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高一行脸上露出无奈的苦笑,“一个是儿子留下的骨血,我盼着出生的宝贝,另一个都不知道是真还是假,甚至不知道有没有,我又怎么可能不选我的孙女?”
薛神针的脸色又一次变了。
高一行心里难受,握着妻子的手叹气,“我让你失望了,我不是个君子,哪怕我一直教导我的学生们,要做君子,但只从这一点儿,任谁都看得出来,我不是个君子。”
他转头看向床上病弱的孙女,轻声道,“后来这孩子果然一天比一天好,活了下来,而且聪明伶俐,讨人喜欢,虽然身体还是弱几分,可毕竟是早产儿,算是不错了。”
“那之后我也想办法查过,最后查到琴娘身上,她离了我之后,也没再嫁人,也没离开江南,反而自称是寡妇,拿着我给的钱开了一家小书肆,果然生下一个女孩儿,听说那女孩儿生得极为美貌,也特别的聪慧,才十几岁的年纪,就写得一手好字,作诗也极佳,颇有才名。”
一边说,高一行的嘴唇都微微颤抖个不停。
“但是,但是就在我家小绣身体开始见好,活下来之后,那孩子便仿佛走了背运,忽然让歹人给掳走,三天三夜才逃回来,回来之后人几乎要疯了,她们母女两个,家中无男丁,本来就是非多,闲言碎语无数,还有无赖登门闹事,那孩子受不了这些,人越发疯癫,琴娘没办法,正好遇见个道貌岸然的书生,说是倾慕那孩子良久,什么都不在乎,只想娶那孩子为妻,琴娘为了女儿好,就答应了这门亲事,没成想,那人根本就不是什么书生,是个骗财骗色的恶棍,骗走了琴娘变卖家产才凑齐的嫁妆,带走了那孩子,直接把那孩子给,给卖到了那等肮脏地处,琴娘也是很久很久之后,无意间才从以前一个姐妹嘴里知道这件事,可她知道以后,就听闻女儿似乎已经香消玉殒,一切都结束了,她讨不回女儿的尸骨,没了念想,一把火烧了书肆,把自己烧死在里头。”
高一行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但他浑身都在发抖。
他就算是个无情无义的混蛋,遇见这种事,也很难淡然处之,何况他这人实在算不上恶毒。
薛神针更是满脸的不敢置信,整个人木木呆呆的:“怎么可能,怎么会有这种事?”半晌,眼睛一红,“怪不得,我想起来了,你那一阵子失魂落魄的,吃饭都跟吃药一样。”
薛神针说着说着,便沉默了。
红尘他们也不由一脸唏嘘。
“这大概就是我的报应,可是小绣是无辜的,她什么都不知道,全是我的错,现在报应来了,也该是我死,郡主,我只求求你,把我的命换给小绣,让她,让她活下去。”
高一行痛哭道。
红尘皱眉,耸耸肩:“这事儿有点儿不对,你说的这情况,到挺符合连脉换命这事儿,若是你先把人家的命跟小绣换了,现在对方又给换过来,甚至掠夺小绣小姐剩下的气运,那的确会出现这种很难打断的情况,可是有一个前提。”
高一行慢慢抬头看她。
旁边站着的大和尚叹口气,道了一声佛号,轻声道:“连脉换命的人,至少要是活着的,人若是死了,阴阳两隔,即便对方有心害死小绣,也不会是现在这等情况,我看,要不就是另有其人,要不然就是你那个,咳咳,女儿并未死去。”
高一行一愣,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我仔细查过,那孩子绝对是去了,当年琴娘没查到,我查到了,那孩子被一席草席,扔到乱葬岗,我特意花了大代价,找人带路,找到了她的尸骨,起出来和琴娘合葬一处……算是我的一点儿心意。”
红尘点点头,要了高一行的一根头发,也不知道鼓捣些什么,半晌沉吟颔首:“唔,这到没错,高老先生命中一子一女,皆已经逝去。”
众人:“……”
许久都没人说话,薛神针好半天才抱着自家的孩子,哀声道:“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最重要的,我家小绣,我家小绣要怎么救回来,怎么才能安安全全地长大,用我的命行吗?既然能换,拿我的命来换!”
高一行更是涕泪横流,一力要求拿自己的命换孙女。
大和尚听得脑袋都要炸了:“你们以为换命术是什么?那是禁术,说换就换,当换的是阿猫阿狗不成,真是,世人愚昧啊,世人愚昧!”
他也是颇多感慨,“怪不得世人容易被恶徒欺骗,都是这么个听风就是雨的性子,不被骗才奇怪!”
高一行和薛神针都没了话说,欲哭无泪,满脸绝望。
红尘走过去检查了下小绣的身体,神情也多少有一点儿严肃:“现在可以确定,小绣的确是中了这等换命煞,身上甚至带有阴煞之气,那就说说,一定有一个人拿走了小绣的命,除非追查到此人,否则此术完全没有破解的希望。”
高一行夫妻面面相觑。
红尘迟疑片刻,轻声道:“有一点儿,我先提醒老先生,此事不好解决,里面牵连的因果太深,即便是你们找到那人,我也没有什么把握。”
她还是第一次在这等不是事关国运,只是个人命运的事情上,觉得特别特别的棘手。
“要是那人拼着鱼死网破,不肯妥协,也要小绣的命,那就真没办法了。”
高一行嘴唇动了动:“……现在说这些都没用,这人究竟是谁,又怎么去找?”
红尘很无奈:“对方可能有法子蒙蔽天机,我算不出来。”转头看一眼那大和尚。
大和尚脸上涨红:“我,贫僧也不行。”
他刚才特别想踩红尘一头,先算出那人的身份来历,但试到自己差点儿又吐血,还是一无所获,什么线索都没有。
红尘皱眉:“我只能提醒,这个人还是必须和高家有血缘上的联系,即便只有一点儿,也必须要有,否则小绣不会现在这副模样,你们仔细想想,有没有什么亲戚朋友最近两年忽然转运,运气变得特别好,还有,最近两日,就是小绣小姐病重的这两日,对方一定有异动,可能做了有违天命的事儿,所以才会忽然报应到小绣小姐身上,反应剧烈。”
高一行和薛神针还是没有头绪,到好歹算是有一点儿线索,两个人心情再复杂,也只能拼命去想,拼命去找出这么个人。(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一章 孩子
高一行家里都快翻天覆地了。
红尘这边也没干看着,同样给林旭指派了活儿,让他出人出力,帮忙查找,就是不为了小绣那个小姑娘,红尘也挺好奇这事儿,更好奇禁术的效果。
不过,薛神针即便是在这等状态下,也没让自家两个弟子耽误正事。
红尘的嫁衣还在赶工中。
按照她的意思,嫁衣自然要漂亮些,毕竟成亲嘛,上辈子成亲,和这辈子成亲,感觉完全不一样,红尘就是嘴里不说,心中也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儿憧憬。
哪怕那个人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林师兄,她还是觉得能让未来携手一生的人,在那一天看到一个完美的新娘,是极好极好的,可是,漂亮归漂亮,轻便也很重要,绝对不能繁复到像皇后娘娘想的那般,把无数珠玉宝石缝在上头。
她要是顶着一身的珠宝,像个移动的珠宝架子一样出门,光坐一会儿恐怕就累得气喘吁吁。
再说,她觉得还是素雅些的嫁衣更贵气,太珠光宝气了,不免有喧宾夺主的嫌疑。
虽然皇后老觉得她家的小姑娘什么样子的衣服都能撑得起来,再漂亮的珠宝在她身上也一样只能成为陪衬。
薛神针家的两个弟子到是不嫌烦,反反复复地确定样稿,最后决定既不能不停正主儿的,皇后的意思也不能不顾,干脆请专门的大师傅,镂空雕刻金饰,银饰,辅以金线点缀其上,上面绣暗纹,既要华贵,也要素雅。
嫁衣的进度很不慢,人家毕竟是专业人士,做工也精细,红尘自己看了到觉得哪里都好。
只是每次这两位拿去给薛神针看,回来之后都脸色灰白,显然是被骂了一顿,然后就有好几天忙忙活活,看来还是严师才能出高徒,薛神针就是个了不得的严师。
林旭忙得翻天覆地,查了许久,愣是没查出高家,还有薛家有哪个血亲有可能是那个给小绣小姐施术的人。
他向来大气,可这回面对红尘的时候,都不免有些脸红。
虽然说鬼谷众人的能力不至于想查什么,都能查得清清楚楚,但高家和薛家又不是多么强大的势力,就是两个比较普通的家庭罢了,红尘给出的信息也算是十分的详尽,在开始之前,他都觉得自己最多两天就能搞定一切,问题是……
“阿尘,高家也好,薛家也罢,实在是人丁单薄,高家还有一房远亲,是高一行的远房叔公,说是亲戚,但其实都出了五服了,人家三辈子都是寻常的农户,到是知道有这么一门贵亲,往日最难的时候,也没来打过秋风,还是后来高一行家没了人,主动帮衬了亲戚家一下,逢年过节走个礼什么的,他们家上上下下也就十几口人,我找人仔细查过,没什么异常。”
“还有薛家,薛家亲戚也不多,而且和薛神针早就疏远,薛神针嫁人之后就没怎么回去过,薛家到是有几个不成器的子弟,可也普普通通,很是平常。”
林旭难得露出这么一副垂头丧气的小模样,红尘顿时笑了,摇了摇头道:“你有没有想过,也许可以再沿着琴娘这条线索继续查一查,毕竟,琴娘这边的可能更大。”
“……”
林旭面上从容优雅,私底下恨不得咬自己一口,他大概真是这阵子累傻了,连这个都要自家小姑娘提醒,从红尘的桌子上抓了一把瓜子,抱着直接出门。
时间匆匆而过,高家这边愁云弥漫,小绣小姐的身体状况一日比一日糟糕。
若不是红尘时不时地过去看一看,想办法阻止煞气蔓延,替小绣延长性命,这孩子恐怕真的要夭折。
林旭到看不出怎么着急,又恢复悠闲的态度,他本来就没怎么在乎这件事,在他看来,这次若不是被牺牲的只是个小女孩儿,又因为红尘关注,他都不乐意去管。
所谓因果无常,高一行自己犯下了罪,他自然要去承受,报应到他的子嗣头上,他也怨不着谁,说那孩子无辜,可谁让她的祖父是给了她性命的人,没有他的祖父,自然也就没有她,那么由这个孩子来承担一切罪责,在天命看来,想必也是一种公平。
这日,林旭终于拿到了比较有用的消息。
“我沿着琴娘的线索继续追查,琴娘和高一行的亲生女儿,名叫慧娘,沦落风尘之后,确实是死了,但她死之前,还留下一个不知父亲是谁的孩子,那孩子本来也难逃一死的,但当时丽华苑的一个女妓一时心软,又可怜孩子无辜,就偷偷把被扔到外头差点儿冻死喂了野狗的婴儿抱了回去。”
“那个女妓也算是有点儿名头,又风华正茂的,老鸨不想过分得罪她,既然她愿意养,那又是个小女婴,也吃不了多少,占不了多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容那小孩子就在丽华苑里长大,还给取了个名字叫弃儿,说是贱名好养活,算起来,那小女孩儿现在也就比小绣小一岁的样子。”
红尘一听,就大约猜到是怎么回事儿,苦笑道:“走吧,去高家,请他们两夫妇一起听后续,再考虑怎么办。”
高一行和薛神针显然也没想到此事如此曲折,心里不安,但也不得不听林旭继续说下去。
“那个弃儿小小年纪,小的时候看不出来,据说这两年忽然就发现她很有她娘亲的天分,读书特别快,不说过目不忘,也能一目十行,还聪明伶俐得很,还学琴棋书画,擅长歌舞,性格活泼,在丽华苑到是颇为受宠,那些年长的女妓们都特别喜欢她,偶尔也愿意教她一点儿东西,老鸨也是觉得奇货可居,认为她可堪造就,指着她将来能成为台柱子。”
“这只是明面上,其实我私底下问过,这孩子的性子不太好,略有些阴狠暴戾,小时候为了给她养母报仇,就不知道从哪儿弄了药粉,换过一个女妓的胭脂水粉,害得那个女妓毁了容,后来下场十分凄惨,其它乱七八糟的事儿,这孩子也没少做,不过她还是个小孩儿,又在那种环境之下长大,性子里头有这么点儿不妥当的地方,也正常的很。”
“至少这孩子很是知恩图报,为人也善良,听说她知道自己母亲的事儿之后,逢年过节都要去给她母亲和外祖母烧纸上香,还攒下银钱修了坟,去寺庙给两个亲人点长明灯,她对自家养母也好得很,她养母年纪大了,人老珠黄,没有以前的人气,在丽华苑里也备受欺凌,还被支使着干好些粗活,她从小就帮她养母洗衣服,养母病了,哪怕坑蒙拐骗,骗来银钱也要给她养母买药,丽华苑的人都说,这孩子是救对了,好人有好报,要不是救了这么个可心的娃娃,身为女妓,人老珠黄之后的下场可想而知。”
高一行的脸色雪白雪白的,脸上的表情变幻不定。
林旭耸了耸肩:“我也不能确定,和小绣换命的是不是这个弃儿,不过最近,弃儿的养母病得厉害,她早年伤了身体,底子都空了,又在那种环境里,想好好调养也养不好,大概是大限将至,弃儿一直在照顾她,这两日到听说她那养母的身体大有好转,昨日还见她能起身晒太阳,脸色也恢复些许,到年轻了几分似的。”
高一行和薛神针都不说话。
林旭转头问红尘:“阿尘觉得如何?”
“谁知道呢,也许是回光返照。”红尘叹道,半晌皱眉,“高老先生,薛神针,你们怎么想?要想确定是不是这个……弃儿做的一切,至少要见见她,可是我话说到前头,就算确定是这个小姑娘做的,不管她的能力有多高,因为她和你们家的因果实在过于复杂,没有任何一个灵师敢保证能解决这件事。”
高一行好半天都回不过神,木木愣愣,哪里还有大儒的气质,整个人垂垂老矣,仿佛丢了大半条命。
薛神针也不吭声,抱着自己的孙女,忽然落下泪来:“罢了,罢了,都是我们的命,小绣的命不好,是小绣的命不好,呜呜。”
她有多么看重自家这根独苗苗,谁都看在眼里,此时竟说出这等话,可见是心灰意冷。
若是别的什么人害了小绣,她们都能和对方去拼命,只要把孩子救回来,做什么都愿意。
可是知道了前因后果,看到弃儿的凄惨遭遇,他们别说理直气壮,就是理不直气不壮地去哀求,也觉得没脸。
高一行猛地站起身,看着自家的宝贝孙女,嘴唇都被咬破了一道口子,鲜血渗流,疯了似的抓乱自己的头发,眼睛赤红:“一切罪孽都在我,在我啊,老天要是有眼,就把我收了去,别害我的小绣,别害我的小绣!”
说着,他拔腿就向外面冲去。
薛神针愣了一下,抱着孩子也跟着扑过去,林旭和红尘面面相觑,都没有阻拦,一是来不及,二来这事儿也确实该有个了结。
高一行和薛神针跑得鞋子都掉了,只顾着拼命跑,不辨方向,还是红尘和林旭跟上去,驾着车把两个人拉上车。
林旭苦笑:“看来要出趟远门。”
可他这几日正忙,因为希望明年和红尘的婚礼顺顺利利,不要出什么纰漏,鬼谷在京城的兄弟们都散出去,别管有用没用,力争把一切手监控到位,绝不让任何意外发生。
除了这些算得上正事的,还有一件更大的正事,他要娶红尘,首先要有房子,要有聘礼。
聘礼光是家里送来的那些,显然肯定不够。
换成一般人家,那些已经十分之体面,可想想人家郡主娘娘的嫁妆,这一对比,那点儿东西就不大够看了,红尘就是不在乎,林旭也不能不在意自家小姑娘的脸面。
聘礼这东西,显示的是男方对这门婚事的重视程度。
林旭以前从来没为钱财发过愁,如今却开始觉得自己的私房钱实在不够用。
丽华苑不在江南,离京城到是不远,就在附近的风城,当时高一行和琴娘的女儿被拐走,对方多少也有一点儿顾忌,找了个远离江南的小城把人给卖了。
林旭和红尘带着高家两夫妇,走了大约一日夜,便到了地方。
远远看到那人流如织的风月场所,林旭就蹙眉,红尘叹道:“比不上京城的热闹。”
林旭:“……”他怎么不记得自家小姑娘去过这种地方,不过,确实比不上就是。
此时此刻,可不是想这些乱七八糟的时候,高一行和薛神针手足无措地坐在车上,瞪着外面发呆,两个迟迟不敢下去,薛神针抱着怀里的小孙女,浑身发抖。
红尘咳嗽了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时僵持住。
高一行年轻的时候或许风流浪荡过,但他作为一代大儒,想必几十年没见识过这等地处了。
至于薛神针,恐怕连想也不敢想,自己有一天会出现在这里。
许久许久,高一行步履蹒跚,踉跄着下了车,薛神针一咬牙,也抱着孩子跟着下去。
他们夫妻多年,彼此早就分割不开,无论高一行做了什么,她都得和他一起承担。
说来也巧,不知道是不是天命使然,合该双方今日碰面,高一行刚下车,一抬头就看到了那个叫弃儿的姑娘。
大白天的,丽华苑也做生意,不过,都是寻常来吃饭的客人,小地方的小青楼,可没别地儿那么讲究,什么生意都要做。
弃儿扶着她养母,看样子是有事,慢吞吞从台接上下来,高一行一眼就认出了人。
那张脸,和琴娘如出一辙。
毕竟曾经也有过一场姻缘,高一行这人记性也好,他对琴娘薄情,却还不至于记不住自己的女人。
红尘也看到那个女孩子,比小绣还小一岁,但是脸上已经毫无天真无邪,整个人成熟得像个大人:“哎,可惜了。”
真是可惜了,这孩子本是灵光透彻,如今却已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不知道是什么人如此暴殄天物,下了毒手,把好好的明珠,愣是染成了黑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二章 纯洁
红尘自重生以来,见得人也算多了,偶尔也能遇见几个聪慧有灵性的孩子,若为灵师,也许能有一番成就,但如眼前这个小丫头这般天生带有灵光的孩子,还是头一次见到。
可惜,灵光已经黯淡,若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整个人的气质也显得十分阴郁。
红尘的视线转移到被那小女孩儿扶着的女人身上。
那是个*****瞧着身上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但看得出来,年轻时也是个美人胚子。
她的气色还好,红尘的目光却一瞬间变得凝重。
罗娘和小严都忍不住低头,握住手腕上发热的佛珠,低声道:“小姐?”
“没事,别怕。”
红尘叹了口气,一下子就明白为什么小绣的身体恶化如此严重,看来那个叫弃儿的孩子,还真做出了了不得的大事。
让一个已经死去的生命滞留人间,还用出这般厉害的邪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小女孩儿也够厉害的。
至少红尘觉得自己做不到!
当日小荷差一点儿死了,她可是撞了大运才让人活下来,这孩子如此小的年纪,却逆天而行,还真让她成功了。
不知道这孩子是拜得哪个暴殄天物的师父,还是另有奇遇。
一转念的工夫,小女孩儿已经看到高一行夫妇,脸色微变,眯了眯眼,扶着养母的手紧了紧,低声道:“娘,女儿忽然想起来,今日早约了七爷去拿份子钱,咱们回头再去买吧。”
她身边的****莞尔一笑,拢了拢她的头发:“好,都听丫头的,不过你也别和那些人走得太近了,省得以后摆不脱这些麻烦。”
****脸上略有几分忧虑,“丫头的年纪也不算小了,总呆在院子里也不是那么回事儿,你攒下的钱别都给我买了药,还是赶紧在外头买个房子,搬出去住吧,你袁奶奶最疼你,一定不会不肯。”
小姑娘很好脾气的模样,一一应下,哄着她养母转身回去,目送母亲的背影远去,才一转头,阴冷地瞪着高一行和薛神针:“没想到你们来的到是快,怎么,请到高人帮忙了?哼,高人有没有告诉你们,就是天上神仙临凡,该死的东西也一定会死,被你们夺走的东西,我也一定要夺回来。”
这孩子的声音不高,压得低低的,脸上还带着笑,高一行打了个冷颤,他忽然发现这个孩子长得不光像琴娘,也很像自己,除了眉毛更细,嘴唇更薄,那五官竟处处都带着他的影子,好像他和琴娘的组合。
这么像自己的孩子,挂着甜甜的笑容,说出来的话却让人感到一股透入骨髓的寒凉,他脑子嗡的一声,路上想得那些求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
薛神针怀里还抱着小绣。
小绣大概很不舒服,此时忽然呻吟了一声,那孩子的目光瞬间就转移到小绣的身上,说不出的古怪,薛神针吓了一跳,本能地把孩子抱得更紧。
明显感受到她的紧张,小女孩儿清脆地笑出声,一边笑,一边抿着唇角,故作天真无邪地道:“老奶奶啊,这是你的小孙女?她看起来病得很重呢,快死了吧,我瞧着,应该活不过三日,唔,最多五日。”
从声音到表情都很天真,有一种天真的残忍。
薛神针背脊发寒,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她还小的时候,她弟弟抢她的蝴蝶,她不肯给,那个孩子就笑眯眯地把活生生的蝴蝶撕成了两半儿,还笑呵呵地道:“一人一半,多好看啊!”
当时她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哭,很久以后这一幕却依旧残留心间,从来没有消失过。
从那时她便清楚了,孩子们天真无邪,可是,也有其独特的残忍,而且残忍起来,通常会令成年人觉得万分恐惧,眼前这个女孩儿,此时此刻就让她感到一股深深的绝望。
高一行和薛神针都被吓得说不出话,红尘轻声叹息,慢慢走下车,过去很自然地伸手,顺着那孩子的额头,拂过她的眼睛。
小女孩儿的身体登时一僵,抿着嘴唇,嘴角的笑意也一点点消失,似乎惊慌失措,等红尘的手落下来,她就一下子低下头去,想看又不敢看,只敢偷偷摸摸地瞥红尘一眼,仿佛很害怕她的模样,咬着嘴唇尖声道:“我没有错,我拿回我娘亲的东西,有什么错!”
红尘安抚地朝她笑了笑:“我不知道你拿回东西有没有错,我只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不该这么小就背负罪孽,噩梦缠身,你该快快活活的才好。”
小女孩儿顿时打了个哆嗦,第一次露出很脆弱的,就像她现在这样年纪的表情,仿佛害怕,又仿佛不只是害怕,还有些别的东西在。
“……我只想,只想我娘亲活着。”
她讷讷道,声音细得很,“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只有娘亲,他们都说娘亲要死了,我知道什么是死,就和我那个娘亲一样,一旦死了,要被埋在土里,再也不能对我笑,哄着我睡觉,不能陪我说话,不能喂我吃饭,我不要。”
红尘叹气,许久没有说话。
高一行和薛神针满头雾水,都不知红尘和小女孩儿说什么,但高一行还是不免心中一疼,他明明觉得自己不会,可这会儿却真有些后悔。
当日他只想着自己的孙女,自己的命根子,觉得只要能救回孩子,他就什么都不在乎。
但此时此刻,他却不免想一想,如果他多考虑一下别人,想想他若果真有血脉流落在外,他所做的一切,岂不是和畜生无异?
高一行第一次动摇起来,转头看向老妻怀中的女孩儿,就像有什么东西把他扯成两半,进不得退不得。
红尘终于伸出手,摸了摸那孩子的头,正色道:“对,你想你的娘亲活着,她是你唯一的亲人,不过,你要知道,无论什么事都要付出代价,而且你付出的,远比能得到的更多。”
她低下头,看着那双不属于孩子的眼睛,“我知道你懂事,你不是一般的小孩子,我说的话,你都能听得懂,你娘亲现在虽然活着,可她已经是一个空洞,被看不见的罪孽压得喘不上气,就在不久的将来,你失去掌控的力量之后,跟在她身边,被你夺走生命的那些人会通通冒出来,撕咬她的灵魂,把她伤得体无完肤,让她连轮回转世的机会都不会有,永远也不能和你在一起了。”
小女孩儿面上恐惧之色日益浓郁。
红尘的声音更加温柔,“你那么聪明,想必对这个结果,已经非常清楚了吧。”
“他们都是恶人,是大恶人……”
弃儿高声喊道,随即又闭上嘴,有些懊恼,但还是勉强道,“他们的命,比不上我娘亲一根头发。”
喘息了几口,弃儿终于低下头,神色间略带几分茫然无措,脸上空荡荡的,“我,我有点儿害怕!”
她脸上一下子红了,显然不明白为什么会跟眼前这个女人说这些话,她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人说过,或许是这个人身上的气息很不一样,那种感觉,就和她晚上一个人睡在山里,不自觉靠着大树时一样,非常安全。
沉默片刻,小姑娘猛地抬头,瞪着高一行,却不看薛神针:“你活该,公公说的对,你是自作自受,你们家死多少人,都不关我的事,当初要不是你害了我娘,也就不会有我,没有我,你们家的孙女也就不会有今天,一切都是你的报应!”
高一行整张脸灰白,毫无血色,讷讷无言。
薛神针抱着孙女,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胳膊越收越紧,眼巴巴地看着红尘,红尘叹了口气,伸手按了下薛神针的穴道,让她松了些力气,顺手摸了下小绣的额头。
“薛神针,很抱歉,这件事,我真的没办法去管。”
她叹气,“有很多事,是人力所不及的,灵师也不是什么都能办到。”
薛神针的神色瞬间黯淡无光。
“祖母。”
小绣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睁眼就伸手去摸薛神针的眼睛,“你怎么哭了?你别哭,小绣不难受。”
薛神针一愣,拼命忍,还是忍不住眼泪。
红尘心里也一软,不自觉去看那个小孩子,却见小孩儿扭过头去,根本连看也不往那边看一眼,她张了张嘴,林旭忽然拉住她的胳膊,红尘就又把话给吞回肚子里,后退了一步,靠着林旭,怅怅叹息,的确,她什么都不能做。
“这些年,我的心也越来越软,尤其是看到这些年幼的孩子,心就更软。”
红尘想,或许是她越来越幸福,所以才会变得多愁善感。
林旭笑出声,忽然低头凑在红尘的耳朵边上:“将来我们也生个孩子,生一个像你的女孩儿。”
“……我好像听你说过,说孩子是最大的麻烦,一辈子也不可能做好当爹的准备。”红尘轻笑道。
林旭一愣——他这般口无遮拦,还和红尘说过这等隐秘的想法?
以前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前路在何方,又跟自家那位鬼谷师父久了,从不听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师父都终身不娶,提起娶妻便谈虎变色一般,作为徒弟,不娶妻生子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这等想法,不该和红尘说。
也就一眨眼的工夫,小绣的气色就越来越差,呼吸也越来越弱。
她自己似乎没察觉,努力笑着和她祖母说话,声音又甜又乖,让外人看了,都感到心中温暖。
一个年幼的小生命,那么稚嫩,只要不是天生的恶人,任谁看到了都会忍不住微笑,这样的小生命即将消失,谁会不难过落泪?
“祖母,等我好了,还给你穿针,你别穿了,伤眼睛,我帮你穿,我还能帮你绣荷花,小绣学会了好几种针法,到时候都试给祖母看,小绣很聪明的……”
孩子的声音越来越细弱,脸上毫无血色,额头的汗珠滚滚而落。
红尘取出药包,放在她的鼻前,让她吸了两口气,转头还算冷静地道:“看来连三天都没有了。”
薛神针和高一行的神情麻木,好像没有听见,到是弃儿的脸色瞬间变黑。
红尘看了看她,平铺直叙,并无指责之意:“小绣一死,命格被换之事自然曝光,你要做好准备。”
弃儿脸上木然,冷笑:“早准备好了,天弃之人,什么都不怕!”
她回过头,略有些眷恋地看了看她养母所在的方向,“我给她买了房子,有两个以前受过她恩惠的姨姨都住在附近,她也搬过去,以后的生活也不需要担心。”
一个小孩子,如此一本正经地操心这等事,连林旭都有些不是滋味起来。
小绣这会儿到仿佛变得特别清醒,转头看弃儿:“妹妹,你别怕,小绣一点儿也不难受,等我去找爹爹和娘亲了,我和他们也这么说,和阎王爷爷也这么说,小绣并不难过,也不伤心,祖父祖母也不要难过,小绣会一直陪着你们的,嗯,和爹爹娘亲一起陪着你们,大家都不要害怕!”
这几句话说出口,就像她知道弃儿的身份,知道这一切因果似的,明明谁也不会跟她说那些事情,那些东西,完全不该让孩子知道。
小绣的语气却再认真不过了。
弃儿显然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呆了一呆,随即脸上胀红,气鼓鼓地厉声道:“谁要你,谁要你……你……”
她咬着嘴唇,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训斥。
红尘叹了口气,终于忍不住一伸手,把小绣从薛神针怀里捞出来,幽幽道:“我改主意了。”
她转头看向弃儿,“这事儿我不该管,但我要委屈你了。”
弃儿愣了下,缩了缩肩膀,竟没有大吵大闹,也没有冷嘲热讽,看了看小绣,又看了眼高一行和薛神针,小声开口:“我没烧了那些东西,公公让我烧掉,我,我忘了。”
红尘一愣,脸上露出一抹笑意,伸手不顾她反抗,把弃儿也抱了一下:“你真是个好孩子。”
换命需要小绣和弃儿两个人的血来下咒,那些用过的道具如果烧掉,事情就会变得很难办。(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三章 天地有情
弃儿板着脸,沉吟片刻,挣扎了下,一回头看到小绣那张苍白的小脸,轻声道:“我带你去。”反正她已经很明白,自己也活不了多久了,就当时可怜可怜这小丫头。
红尘笑起来,神色间有几分欣慰,也有一点儿感叹。
其实这种换命术,换个经验丰富的灵师来实施,肯定会提前找好退路,把后遗症减到最弱,哪怕被拿走命格的人死了,也能保证对方魂飞魄散,不给自己添麻烦。
但弃儿这小丫头毕竟年纪小,也或许是教给她这术法的人,只是想看热闹,并不在乎她本人的死活,设计出来的就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
这个局已经成了,无法改变,红尘能做到的不多,此时此刻,同样看不见前路如何。
弃儿把东西埋在丽华苑花丛里,花圃显得破败了,连着房子也古旧。
这地方住的都是丽华苑那些人老珠黄的女妓,老鸨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有特别恶毒,不能给自家赚钱的那些姑娘们,好歹给安置了个地方,每日也不缺衣食,还有几个粗使婆子伺候,不像别处,能熬下来的女妓本来就稀少,真熬下去,没有门路从良,熬到年老不中用,只会让黑心肝的老鸨一文钱都不给地赶出大门,到时候还能活多久,只能看自己的造化。
丽华苑同样要赚钱,到底是小地方的青楼,里头的人们,还存有几分人性。
或许就是这几分人性,没让弃儿变成鬼,让她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可惜这种时候,做人比做鬼难,她要是咬牙去当鬼,或许还更容易找到活路。
丽华苑这等地方,薛神针恐怕一辈子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回进来。
至于高一行,他一路沉默不语,偶尔看一眼周围,几个年华老去的女人懒洋洋地坐在院子里,百无聊赖,瞧着根本不似活人。
“方妹妹今年才二十七岁,您看她像多大的?”
忽然有人开口出声。
高一行吓了一跳,扭头看了眼,是个*****就见弃儿两步奔过去扶住对方,登时就明白,这人就是弃儿的养母,那个叫阿雾的青楼女妓。
阿雾摸了摸弃儿的头,轻声道:“她二十七,到和外头那些四五十岁的老人差不多了。”
的确如此。
院子里东南角坐着的那女子,即便浓妆艳抹,也挡不住脸上的风尘气,更挡不住那股子扑面而来的腐朽气息。
红尘感觉很不好。
罗娘和小严感觉更糟糕。
阿雾笑了笑:“这已经算好得了,王妈妈是个好心人,方妹妹病得厉害,也没把人赶出去,反而延医问药,总算保住了这条命,如今能有这么个结果,算是不错的,当然,我运气更好。”
她拍了拍弃儿的后背,“有这么个小东西陪着我,下半辈子算是有福气,姐妹们无人不羡慕。”
高一行和薛神针都没有说话。
阿雾的脸上忽然冷了:“我一介卑微女子,无权无势,除了我这血肉之躯外,什么都没有,但是谁要想伤害她,我就是拼了这条命,用手撕用牙咬,也会努力护她周全。”
高一行愣住。
他承认,他看不起风尘女子,像丽华苑这样的地方出来的人,平日里他连扫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可是这一刻,从眼前这个衰老孱弱的女人身上,他却看出一种让他害怕又让他羞愧的东西。
弃儿也一愣,眼眶发红,啪嗒啪嗒地落了泪,呜呜咽咽地哭起来,一头扎在她养母的怀中不肯出来。
薛神针一时也说不出话,嘴唇颤抖,搂着小绣的胳膊都有些无力。
高一行叹气,忽然开口道:“是我对不起这孩子,对不起她娘亲,对不起她祖母,我这一生,以前总觉得自己光明磊落,从无不可告人之事,对得起天下人,但现在我明白了,我对不住琴娘,害了她们三个,就是万死也难赎罪。”
弃儿咬着牙不肯抬头,也不肯说话。
高一行也觉得语言苍白无力得很,他说得再多又有什么用,造下的孽,难道还能一笔勾销了不成,无论他现在有多么后悔,也没办法去弥补这一切了。
红尘拉着林旭远远看着,并不曾靠近,里面的是非恩怨,根本算不清楚,也实在没办法去算了,半晌,等到弃儿平静下来,她才走过去,蹲下身,自己动手挖开花圃,把里面的东西取出。
阿雾的脸色骤变,用力握住袖子,红尘叹道:“我没想伤害那孩子,你也不必如此。”
袖子里是一把匕首,磨得十分锋利,阿雾握得太紧,把自己的掌心勒出一道红痕。
弃儿使劲抓着自家养母的胳膊,浑身紧绷,瞬间就像一只炸了毛的幼虎,随时可能扑出来咬死所有敢伤害她们的敌人。
红尘只是叹息,看着阿雾,轻声道:“天地轮回,自有因果,弃儿逆天而行,又太年幼,没有肆意妄为的能力,若是放任不管,过不了几日这孩子必死无疑。”
阿雾脸上变了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可低头看那孩子像受惊的小兽一般的神色,闭上眼睛放弃挣扎,作为一个母亲,和自己的孩子朝夕相处,她怎么可能看不出不妥,只是自欺欺人,不愿意接受现实而已。
“弃儿会怎么样?”
“我也不知道,但是做点儿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红尘笑了一下,“我只知道,这天并非没有眼,就是万一在别处没有眼,在我这里,到还是有几分清明的。”
她把手里刚从泥土中扒出来,黑漆漆的荷包打开,从里面倒出一团乌发,看了看又塞回去,就让林旭就地布置了一个法坛。
做这种活,林旭也很熟悉。
红尘一看他手下人的那手法速度,就知道这帮家伙没少干这等事。
林旭笑了笑,小声道:“鬼谷的灵师也很多,这些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能文能武,使唤起来极为顺手。”
干活的那几个都忍不住偷偷翻了个白眼,好一个顺手,整个鬼谷最难伺候的就是这位公子爷,当年一开始跟他,哪个不是欲哭无泪,经过无数血的教训,最后他们才能达到,被别人觉得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地步。
哎,要是可以,他们也想和别的兄弟一样,每日优哉游哉,还有时间抽空喝个小酒,欣赏欣赏美人,而不是每日磨练自己,学习各种他们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用到的东西。
心里抱怨几句罢了,面上大家都是一副面无表情,很专业很严肃的样子。
自家公子爷的那人的性子,他们还是能把握得住,在荣安郡主面前,架子得能拿得稳,不能给公子爷丢人。
法坛很快设好,红尘点了三炷香,把荷包放在上面,又取了一张纸,挥毫泼墨,开始写字。
阿雾忍不住过去看,看着看着,脸上就清白交加,时而惊惧,时而惶恐,抱着弃儿的手更紧了些。
那上面把弃儿所做的一切,都详详细细地描述出来,平铺直叙,并无带有任何感**彩,可那冷冰冰的字眼儿,却让她毛骨悚然。
又看了一会儿,阿雾又不觉落泪。
红尘写得是前因后果,连同高一行的作为一样落在纸上,高一行也看了一眼,心惊肉跳,低下头攥着拳头,心中也泛起凉意,他早就后悔了,也觉得自己该受到惩罚,但这会儿红尘的笔一动,他的心就颤抖一下,那种感觉,就好像自己整个人被剖开,让人看得通通透透,仿佛天上真得出现一双眼睛,冷漠地注视着地上的一切。
“好了。”
红尘一拍桌子。
那张纸灰飞烟灭,三炷香一瞬间燃烧到底,只留下一把灰,红尘不怕烫,直接把灰捧起来,随手扔出去,只见灰尘飞飞扬扬,并没有落到地上,反而很快附着在在场的所有人身上。
“啊!”
好几个人都忍不住尖叫了一声,身上似乎被烫了一下,可回过神仔细一感受,感觉却没了,所有人面面相觑。
高一行脸色惨变,瑟瑟发抖,猛地向前走了一步,又一步,他眼前出现了琴娘的脸。
除了琴娘,还有一个面孔狰狞,带着冷笑的女孩儿,那女孩儿他认得,很漂亮,和自己很像,是他的……女儿。
他不自觉跟着女儿走。
“哥。”
薛神针使劲抓住高一行的胳膊,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忽然害怕起来。
身体一沉,高一行恍恍惚惚又落了地,脸色惨白,凄然而笑:“对不住,对不住!”
红尘抬了抬手,想了下又放下去,没有动作,半空中却忽然起了风,风卷着落叶,吹乱了高一行的头发。
薛神针用力地抱住自己的丈夫,两个人紧紧相拥,小绣被夹在中间,抬头向天上看,忽然道:“祖父,天上有个姐姐。”
高一行浑身一颤:“不是姐姐,你,你要叫姑姑,和,和姑姑再见。”
小绣向来听话,果然乖乖巧巧地说道:“姑姑,再见!”
风慢吞吞地停了。
小绣笑道:“姑姑和一个很漂亮的婆婆走了。”
高一行顿时闭上眼。
弃儿哇一声,大哭起来,哭得声嘶力竭,拼命地往阿雾怀里扎,呜呜咽咽:“娘亲,娘亲!”
她的声音一下子变得特别稚嫩,和以前大不一样。
阿雾心疼地搂着孩子,胡乱擦她的脸,拼命地劝说。
红尘笑了下,走到法坛前面,只见上面残留的灰尘被风一吹就变了形,只留下一个字——‘无’。
这字到不知是什么意思,不过,红尘看到弃儿身上纠缠着的那些黑雾,居然很不可思议地烟消云散。
她又走过去看了看小绣,小绣的脸色也好多了,虽然还是白,却透出一种很健康的红润来。
高一行和薛神针此时才注意到,脸上不由得露出几分惊喜,又有几分忐忑。
红尘笑道:“我一直觉得天地无情,至少对人来说,它们应该是无情的,但这会儿我到有点儿怀疑了,唔,或许天地有时候也会对它喜欢的孩子,有那么几分眷顾怜悯……小绣已经平安无事,命格换回来了,弃儿受了些损伤,大概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但我想,这不一定是坏事。”
众人看过去,也发现不妥。
弃儿那孩子本是个给人压力很大的幼虎,但这会儿看来,却像只乖巧的猫,蜷缩在阿雾的怀里,脸上还挂着泪珠,神色却真正的天真无邪,纯白的像是一张白纸。
红尘轻叹:“从此以后,她只会是一个八岁的孩子,真正八岁的孩子,再也无法长大。”
高一行心里咯噔了一下。
阿雾却笑了:“挺好的,我家这丫头,都有好几年没踏踏实实睡得这么好过,别看她还是个孩子,可从小就有失眠的毛病,现在多好啊。”
红尘又叹气:“你已经是个死人了,该继续走自己的路。”
“我知道。”
阿雾想了想,把头上的一个珍珠簪子取下来,戴在弃儿的头上,走过去把孩子放在高一行的怀里。
高一行手上一沉,举手无措。
阿雾冷声道:“给她改一个名字,给她一个未来。”
高一行还来不及说话,薛神针就认认真真地点头,拉着小绣道:“小绣,从此以后她就是你妹妹,你要好好照顾她,你活着一天,就要保证她快快乐乐地过一天,能做到吗?”
小绣懵懵懂懂地点点头。
阿雾神色温柔地摸了下自家孩子的脸蛋,笑道:“我早该走了。”
人临死之前,是有预兆的,前阵子她觉得自己走到了人生尽头,后来一日又一日,总是不死,身子还渐渐好了,其实她嘴里不说,心中却并不松快,好像一直有一块儿巨剑悬在头顶上,现在剑落下来,她的感觉却挺好,就在剑落的一瞬间,身边阴气沉沉的东西跟着消失,身上轻飘飘的,似乎随时能挣脱这具皮囊。
“……还是有点儿放心不下这孩子!”阿雾闭上眼,感到胸口一阵阵地闷痛,身体却更轻松,她知道,时辰到了,睁开眼又留恋地看了看自家的孩子,她还太小太小,终究还是怅然,若是早知有今日,就该好好保重身体,至少再多照顾她一段时间,留下更多一点儿回忆,也是好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四章 小心
红尘推开车窗,刚刚进了京城,就觉得京城里的人明显少了些,到也正常,冬天嘛,天寒地冻的,家里好歹还能挡风遮雪,有个避寒的地方,哪里还愿意出门?
哪怕是京城,老百姓的日子也难,好些人家一家人一共就一件厚衣裳,出门做活的男人先穿,女人和孩子窝在家里,能有一床棉被盖一盖,便算是普通的殷实人家了。
小严去年刚得了个当铺,是人家拿来抵债的,她去看了一回,当铺里就有不少衣服鞋帽,好些人都是冬天把夏天的衣服典当出去,赎回冬装,天气转暖,就把冬日的衣裳当了好过活,日子越过越穷,没有本事的迟早饿死。
冬日的风刮在身上,刺得肌肤火辣辣的疼,连红尘都有些受不住,没一会儿就缩头回来,林旭笑着给她递了一杯热茶,捧在手里热气氤氲,过了一会儿总算有点儿温暖。
“不知道那两个孩子将来究竟会如何?”
红尘叹道。
大人也就罢了,但面对孩子,再冷酷的人也不免多出几分怜惜,高一行这一步走错,就是一生也无法弥补的恶果。
红尘沉默良久,忽而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失笑,罢了,各人有各人的命,多想无益,那个叫弃儿的孩子,如今这般,已然是最好的结局,要是不出差错的话,想来这一生再无忧怖。
一阵风吹过,车帘晃动,车门震荡。
“走,请你吃饭。”
林旭一下子回过神,笑了笑,朝着车外看了一眼,见天色不早了,便笑道。
“好。”
伸手帮红尘把手套帽子都戴好,又给她脖子上围了一条又长又软的围脖,再披上红狐斗篷,林旭就让马车在一家酒楼门前停下,自己先下去,反过身来牵着自家的小姑娘下车。
酒楼看起来并不显眼,装修得不够新,里面到是桌明几净的,还有熏香。
熏香应该是混合了点儿檀香,让人心情宁静,柜台上坐着的是个三十岁上下的美妇人,低着头再打算盘,风姿绰约,瞧着是个美人,至少在酒楼里喝酒的那些客人们,就连年纪很轻的,也忍不住偷偷摸摸地看上几眼。
林旭也很自然地把目光落了过去,还找了个特别舒服的位置坐下,看得不亦乐乎,等店小二跑过来问要点儿什么,这才笑眯眯专门点了几个招牌菜,眨了眨眼道:“放心,我保证只看看。”
红尘一下子就乐了,好吧……她也只是看一看。
挨着柜台最近的窗户旁边,坐着一个男人,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的模样,相貌到是寻常,不是大周人特别喜欢的那种粉面书生,但红尘却觉得他的五官长得很是地方,眉毛鼻子眼睛,无论哪里都很让舒服,身材也好,高高大大,肌肉匀称,尤其是那两条大长腿,因为是短打的打扮,尤其突出,让人一看就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很健康,很有力量的男人。
很快店里的招牌菜就上了桌,别的都还只是不错,但一盘黄甘,光盘子就占了半个桌子大小,一闻那鲜味,红尘便口水横流,再也顾不上什么美男子不美男子,开始享用。
两个人一口气就吃掉大半条,动作这才变得慢条斯理,等一条鱼吃得差不多,也都饱足得很。
“此地这种鱼可不多见,这家酒楼很有本事。”红尘拿出帕子擦了擦嘴,笑道,“鱼鳔更是好东西,大补真元,强身健体,林师兄多吃些,补补身子。”
林旭凑近一点儿,一本正经地道:“等我们成亲,阿尘就知道我的身体需不需要进补了。”
红尘:“……”
默默转过头,红尘又把视线落在窗边那男子身上,而且看得很认真,很仔细。
那男人都让她的视线惊动,转过头来看了一眼,眼睛很大很漂亮,有一点儿柔软的感觉,衬得整个人都减了几分锐气,多了几分温暖。
“咳咳。”
林旭咳嗽了两声,“美人,别人远观欣赏一下就得了,我也不比人家差,而且可以随便看,不要钱。”
红尘又笑。
两个人逗了几句咳嗽,慢吞吞地又把桌上的饭菜挑了挑吃了,发现鱼都很新鲜,味道也好,别的菜就比较一般,也不是不好,但对比一下,差别明显。
看在鱼的份上,也凑合了,吃完饭,两个人就出门上车,刚一出门,就看见那个男人也走了出来,手里还端着一个食盆,双方正好顺路,红尘就忍不住又盯着人家瞧了几眼,看对方转进一条巷子,把盆子搁在地上,打了个呼哨,便有一群猫从四面八方飞奔而来,喵喵叫着对着盆子一通乱拱。
男人笑出声,小声哄道:“都有,不要急,慢慢吃。”声音有点儿尖,但还是很好听。
“猫还好,街面上的狗可不多见了。”
林旭落下车帘,把红尘往里面推一推,让她不要被冷风吹到。
红尘拢了拢头发,苦笑:“那也没办法。”人们都饿着肚子,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狗啊猫的,大周人吃猫的不多,都说猫有灵性,吃了会让自己倒霉,可是吃狗肉的却不要太多了,狗肉为香肉,炖一炖香飘三里,且是大补之物。
就是自家家养的狗,放出去了一不小心,说不得就进了别人的肚皮,但这种事,连红尘也不觉得自己可以去指责什么,在人连人都能吃得下去的时候,怎么可能强令旁人不许吃狗肉?
现在是冬日,人过得难,动物们过得也难,街面上偶尔就有猫被冻死,冻死了也有人捡回家,剥了皮炖一锅汤,味道如何先不管,能吃两口肉就是好的,猫的皮毛还能御寒。
至于狗,想找到一只拿来吃恐怕不容易,一堆人争抢,哪里能剩下?
“哎。”
红尘呢喃,“回头叮嘱两声,别把平安放出去玩了。”
平安已经长大,可还是小时候的性子,活泼好动,经常溜出去玩耍,现在时候不好,少出去为妙,虽说它个子小,但养得油光水滑的,还那么肥,饿肚子的老百姓们见了,肯定得动心思。
林旭显然和红尘想得一样,不知道琢磨什么,忽然向后看了一眼,笑道:“那人看起来并非热心之人,没想到是我看走了眼。”
“谁知道呢。”红尘神神秘秘地摸了摸林旭的头,林大公子的眼力,那是鬼谷先生都承认不如的,一般来说,很难看错什么,“回去吧,家里还有些事。”
林旭和红尘的婚事,说起来好像并不麻烦,但其实事情很琐碎,先不说红尘要准备的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还有嫁妆什么的,光是安抚手底下的人,就要花费些精力。
她现在也是家大业大,养了好大一帮子人手,到不是说这些人不希望自家主子成亲,但荣安郡主和林夫人,绝对属于两个不同的身份,郡主成亲,要带人去林家吗?他们这些下人有多少是要作为陪房陪嫁过去,其他人又要怎么安置?
红尘和别人不同,她孤身一个,背后没有家族,她的人就只是她一个人的,怎么处置都是她一言而决,但相对的,责任也重大,以前不想不觉得,如今事到临头,想一想也感到扑面而来的压力。
多少人拖家带口地托庇于她,她一个人就掌控着无数家庭的生死存亡,所以不能任性妄为。
嫁人了到底还是和如今自由自在的身份有所不同,林旭自然不会束缚她,多多少少能保证她嫁人之后的生活和现在也不会有太大不同,可她从此以后,就不是单纯的荣安郡主了。
想到这些千头万绪的杂事,红尘忍不住嘀咕:“时间太短!”
林旭皱眉:“光阴有限!”
他可一点儿都不觉得时间短,到像最好明天就成亲,笑眯眯按了按红尘的眉心,“我们阿尘想得太多了,罗娘和小严她们多么能干,瞧她们的精神气,保证能让你顺顺当当地当你的新娘子。”
快过年了,万岁圣寿也将近。
红尘和林旭一连好几日忙忙碌碌,总算大体收拾完杂事,抽出几日享享清闲。
难得天气不算太差,罗娘带着厨房里的厨娘们,弄出一个大锅子,里面的汤水熬了一整天,香气弥漫,涮菜里还多出好多新鲜的蔬菜,大冬天的,能享受这么一口,那真是浑身舒坦。
一大伙子人,主仆不分,全都上了桌,红尘这边的女官还显出几分矜持,林旭那边的人就个个如饿狼一般,干脆在饭桌上你来我往地打了起来。
几个文士也不吃亏,没人敢朝他们下黑手,早早挑了一碗鲜嫩的小青菜,慢吞吞一边吃一边给同伴们助威。
红尘和林旭,还有几个比较亲近的坐在一处,也不理会这些热闹,喝了几杯酒,就不免说起闲话来。
京城的一些奇闻异事,朝野之间大大小小的八卦,宫中那些主子们的怪癖,别人或许不敢说不敢提,在这桌上,那是没什么不能说的,连皇后娘娘忽然想着要纹身,在……咳咳,大腿上纹了花纹这等私密话,也没什么不敢说的。
“对了,最近真要把咱们家平安它们看好些,外头的粮食开始不足了,咱家的狗们出了门,真能变成人家肚子里的肉。”
小严唏嘘道,面上露出几分不忍心,“昨天去铺子里看了眼,路过个棚子,正好看见人家炖狗肉,还有一只半死不活的猫趴在地上……”
正吃饭,她还是没把话说完,那猫可怜的不行,嘴巴里喷血,连肠子都出来了,还没有死,凄厉地一声一声地叫,叫得人心里发慌,可她什么都没有做。
“朝廷发的赈灾银子还是不够?”红尘蹙眉。
林旭叹气:“够是肯定不够,主要还是粮食太少,南方的运粮船已经来了一回,到是解了一点儿燃眉之急,可惜朝廷也不敢放开了给粮食。”
他不必多说,红尘也知道除了这些之外,朝中官员的贪渎也是问题,即便是天子脚下不敢过分,可新粮换成陈粮,好好的粮食里多掺杂点儿砂石,就能大赚一笔。
想要相信大周朝官员们的节操,他们不如相信太阳会从西边升起来更妥当些。
粮食再多也是不够,更何况每逢受灾,那些灾民们都不约而同地向京城附近冲,就是挡住了一部分,京畿要地也难免要受到冲击。
“……我会再想想法子。”
林旭拧着眉头,算计还能从什么地方折腾些粮食出来,问题是无论怎么算,都不可能说一个够字!
红尘回过神,叮咛罗娘她们,最近小心门户,家里养的那些狗都不要放出去了,虽然多为大型犬。有猎犬,还有狼犬,而且受过严格训练,出入成群结队,可是,它们毕竟是狗,斗不过人,真要放出去让馋肉馋得不行的人看见,全给扒了皮炖了,红尘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难道还能为了狗,去要人偿命不成?至于赔偿,一来对方赔不起,二来死了都死了,赔偿又有何用!
罗娘和小严都应下。
前阵子家里的狗们还经常出去玩,如今真是谨慎为妙。
这类话题也不算新鲜,随意说几句便是,吃饱喝足,浑身暖洋洋的,一行人就都缩在暖房里歇着,红尘拿出围棋来,和林旭开始下棋,罗娘她们不肯闲着,个个手拿针线,有一下没一下地绣,偶尔商量一下,比较一下,也十分惬意。
正休息,外头就有个黑衣劲装的年轻人匆匆而来,一进来行过礼,便紧紧张张地道:“公子爷,城门封闭,全城戒严,天机乙字号的王义,还有几个暗子,都让官府抓了。”
林旭坐直了身子,脸上到不慌不忙,只是有些奇怪:“戒严?发生了什么事?”
“今天早晨,户部侍郎蔡少卿蔡大人在家中被人杀死,死状可怖,朝野震动。”
林旭吐出口气:“怪不得,我记得他是齐王的门下,算是齐王手底下相当得用的人物。”
眼下这种时候,出一点儿小事儿也得闹得乱纷纷,更何况是死了这么个大人物。(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五章 吃鱼
死了人什么的,那是衙门的事,与红尘他们无关,可不幸被牵连陷进去的那几个,却是不得不救。
王义纯属倒霉,正和京城几个蛇头谈生意,碰上官府疯狂抓人,也被误抓。
其他几个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架斗殴而已,换了以前,衙门那些差爷们都懒得搭理,这次也是正好撞上。
用不着林旭亲自出面,他也不能,里面有几个都是埋藏得挺深的暗子,他一露面,那几个就废了,不过这不算难事,衙门那些小吏只是想要借机搜刮点银钱,给他们些油水就差不多能出来,他手底下的人紧张,是怕这里面会不会有别的问题。
林旭沉吟片刻,也只是叮咛一句,让大家伙最近都小心些,不要轻举妄动。
“王义他们,让王老爷子出面把人弄回来,低调些,钱不要给太多。”
“知道了。”
鬼谷这些弟子们也都是精明强干,经验丰富的主儿,很明白这钱要是给得多了,容易让那些当差的给惦记上,万一动不动想个馊主意把人弄进去骗些油水,岂不是很麻烦?
不轻不重的,能把事儿给了结就算完成任务。
这件事沸沸扬扬地闹起来,就连快过年的喜庆气氛,也压不住京城的紧绷氛围。
一个户部侍郎,算得上朝廷大员,但在京城,按说也不是那等十分重要的大人物,可人家背靠王爷,有个好主子,而且齐王是出了名的重情重义,对于手底下的人个个都很关照,这个蔡侍郎跟了王爷有几十年,从还是小秀才的时候,就是三王爷的死忠,一路借着主子的势青云直上,眼看着刚刚四十就做了侍郎,再往上一步也不是不可能,这般得力的手下,莫名其妙就折损,齐王估计也要心痛得不行。
所以无论是为了名声,还是为了面子,或者为了别的什么,齐王要发疯,谁也拦不住。
“小姐,年三十咱们还吃锅子?”
罗娘看自家主子找家里的匠人们打造了好些锅子,都不求精致,个个只要能用就成,粗糙得很。
“那也没必要打造这么多,这得用到猴年马月去。”小严一时有些心疼。
家里的银钱可不是大风刮来的,他们家主子能赚钱,但花用也多,尤其是最近,先是拿出好大一部分赈济灾民,再来又要置办嫁妆,要不是还有皇后娘娘补贴,恐怕家里都要有点儿捉襟见肘了。
“不是咱们用。”
红尘笑道,“大过年的,给咱们庄子里的庄户们发点儿福利,还有,若是剩下了,也给那些比较困难的灾民们送一些。”
一口铁锅在普通农户家,也是很值钱的大件儿,因为笨重,那些逃难的灾民们恐怕大部分都忍痛没有带着,除了年轻力壮的,谁能背着口锅长途跋涉。
正好红尘庄子里的作坊,最近再试制新兵器,试验了不少材料,也弄出来好多不合格的废铁,抱着废物利用的心思,红尘就让匠人们打造些生活用具,什么铁锅,铁铲子,剪刀,菜刀,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农具。
今年过年,庄户那边就发这个,还能省下赏钱,罗娘一听就乐了:“咱们郡主娘娘会过日子。”
这个好,不光能省钱,庄户人家也高兴。
“至于年夜饭……咱们吃鱼。”
红尘想了想道,“宫里的宫宴估计不好吃,等回来咱们去吃一顿好的,不在家做了。”
今年宫宴提前一日,是娘娘的提议,大概她老人家也想着过年的时候,和自家亲近的人在一块儿聚一聚,不乐意一堆人看什么烟火歌舞,看了那些年,早就觉得没什么趣味。
郡主想吃鱼,罗娘她们自然不会反对。
众人忙忙活活,很快就到了年根底下,红尘也不得不辛辛苦苦地各家各户挨着送礼,收的礼也比往年多,新开了一个库房都有点儿装不下。
罗娘和小严都有点儿心惊肉跳的,实在是今年的礼物别人送的太重了,简直有一种金山银山拼命往家里搬的感觉,红尘叹了口气:“他们送的重,咱们回礼也要多,都是公平交易。”
带着一群女官登记造册,这数目一多,众人就都有些麻木,奇珍异宝,文玩古董,堆积成山,落到纸面上,也只剩下僵硬地书写,好不容易都登记完了,女官们都累得气喘吁吁,手腕酸痛,哪怕再看那些珠宝,也都提不起什么双目放光的力气来。
不过给皇后娘娘的年礼就不用愁了,红尘从收的礼物中挑了几把玉骨空白扇面出来,挥毫泼墨,画了好多花鸟,还有几幅山水画,另外最漂亮的是一把美人扇,上面画得是年轻时候的皇后娘娘,一身甲胄,身挂宝剑,威风凛凛。
罗娘她们看了都觉得很喜欢,纷纷决定仿效。
她们彼此送礼,自然用不到名贵的扇子,只拿普通的试试手就是,一群人玩上了瘾,一时间各种美人乱飞,后来放得更开,美人们不自觉地换上各种奇妙的装扮,小严披上了平安的皮,罗娘变成了花蝴蝶,其它女官们的模样也是千变万化的,红尘看了都笑得前仰后合,深感人的创造力之不平凡。
既然这么好玩,想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红尘就拿了一个大匣子,把女孩子们画的折扇装起来送进宫去给皇后娘娘欣赏,只能让娘娘看看,看过之后这些东西都得束之高阁,让别人瞧着绝对不行,女孩子们私底下玩玩也就罢了,流传出去可不像样。
到了宫廷夜宴这一日,红尘进了宫,也不急着过去,先去甘泉宫给娘娘送礼。
除了她做了一个小炕屏,给娘娘画的扇面,还有这些女官们玩的扇面之外,就没别的什么。
娘娘果然很喜欢,尤其是这一批相当玩笑的扇面,还把她宫里的小宫女们都拿来玩,那些小宫女们自然更高兴,别说被画一画,就是真变成小猫小狗,能哄得娘娘开心,入了娘娘的眼,在她们看来,也是天大的好事。
玩得高兴了,连去赴皇宫的宴席也不那么枯燥无趣,照例不用多少饭食,酒水也仅仅是沾沾唇而已,欣赏过烟火,娘娘就放红尘出宫去。
“你去玩吧,知道你惦记着吃什么全鱼宴呢,今天少吃点儿东西也好,省得腻得慌。”
红尘也笑:“等我学会了做法,回来做给娘娘吃。”
其实全鱼宴,宫里的御厨肯定也会,而且还能做得极好,可是宫里的毛病,做一道鱼,光配料就有几百种,让人吃到嘴里,都不知道吃得是不是鱼,不是不好吃,但红尘觉得自己的胃是凡人的胃,享受不了那些大补的东西。
皇后娘娘在口味这方面,就和红尘很像,自己一般在小厨房开火,御膳房的东西,做得再好她也不肯天天吃,偶尔尝尝鲜到是没问题。
参加完皇宫的夜宴,大体上这个年就过得差不多,隔日,红尘就带着自家的几个嘴馋的女官,并林旭和他手底下那一群人,浩浩汤汤杀去上一次去过的酒楼。
那酒楼在京城不算有名,可做的鱼,的确是一绝,过年嘛,老百姓还讲究个年年有余,别的酒楼差不多都关了门,他这一家还开着,有几个无儿无女的老人干脆凑在一处过个年,红尘一早定下大餐,就是全鱼宴,开门做生意,客人上门是好事,即便过年,老板娘也没有把客人往外推的习惯,一大早就开始忙活,等红尘他们一行人过来,整个大堂都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的气氛,桌子并在一起,所有人坐着也宽敞得很。
中间是冒着热气的炭盆,炭盆上架着一条巨大的烤鱼,外焦里嫩,香气四溢。
香味勾搭得周围几个客人也口水横流,忍不住多点了几道菜,这等大鱼他们吃不起,别的还是能吃一吃,此地物美价廉,偶尔吃一顿也不会太肉痛。
红尘深吸了口气,招呼大家坐下开吃,林旭不等招呼,已经下了筷子,踏踏实实几口进了肚,寒气一扫而空,众人才吐出口气,懒洋洋地凑一处聊天。
“喵呜。”
一只姜黄色的小猫忽然从桌子底下钻出来,红尘眨了眨眼,看着肥乎乎的小猫咪十分可爱,就忍不住伸手一捞,捞到怀里,夹了个鱼头给它。
小猫软乎乎地叫了声,慢条斯理地开始吃鱼,居然颇为优雅。
“咦?”
旁边的客人都很奇怪,“这是孙青养的那只猫吧,可没见它和别人亲近过!”
“可不是,平时凶得很,谁也别想碰一下。”
客人啧啧称奇。
“不奇怪,这位贵客是好人,奶羊儿喜欢人家很正常。”高高大大的男人从后面出来,手里还拎着酒壶,那几个熟客桌子上都被扔了一壶。
客人们顿时大乐,一边喝酒一边打趣:“瞧咱们孙哥儿也学会拍马屁了,照你这么说,我们几个岂不是都成了坏人?咱老郭一辈子不说吃斋念佛,可也没做过半件亏心事,你要说我是恶人,我可不认。”
都是开玩笑,嘻嘻哈哈说说笑笑也就过去了。
红尘也笑,喂了小猫鱼吃,就放它到那边的空桌子上趴着玩,罗娘拿了帕子,要了盆热水给自家主子洗洗手,正擦拭,就听一阵踉踉跄跄的脚步声传来。
门帘一撩,一股子冷风扑面而至,有个八字胡,家丁打扮的中年男人闯入,进门就高呼:“酒,给我打两壶酒,他奶奶的,那帮孙子吃香喝辣,大过年的,咱哥几个却消停不了……”
“喵呜!!”
话音未落,桌子上的小猫毛发炸立,尾巴都竖起来,朝着那家丁飞扑过去,一爪子挠上。
“啊!”
家丁手忙脚乱,一挥胳膊把小东西扫开,衣服还是破了个口子,小猫却被他打得倒飞出去,那个孙青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附近,正好接住猫。
家丁却是大怒:“该死的畜生,他奶奶的,连你也敢欺负老子,今天老子不扒了你的皮我就不姓苟!”
他双目赤红,冲过来就要夺猫,孙青退了一步正好避开,脸上露出和煦的笑容,随手往这人手里塞了个东西。
那家丁一愣,竟然是一块儿银子,看着起码得有二两,不由得停住脚步,上上下下地打量起孙青来。
“这小东西性子野,您何必跟它一般见识,这是给您赔罪的。”孙青招呼一声,让店小二拿了酒过来,“请您喝酒,记在我账上。”
家丁呲了呲牙,到是心平气和许多:“得,看你的面子。”说着,冲那猫一瞪眼转身就走。
“喵呜,喵呜。”
小猫挣扎不休,很是慌乱的模样,孙青拍了拍它的脑袋,叹了口气:“行了,行了,谁让人家是人,你是猫呢,安生些吧。”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红尘总觉得那小猫眼睛里掉了几颗泪珠儿似的。
这么一闹,酒楼里的气氛也有些不好,旁边的客人连道了几声晦气:“那家伙我认得,不就是蔡府的那个苟大顺?仗势欺人的东西!”
“奇怪,大过年的他往外头跑什么?”
“还能为什么,八成又是去逮狗的,他们家老爷最爱吃狗肉,一天不吃都不行,而且专门吃人家家养的,说是香,没有杂味儿,苟大顺那小子就是擅长抓狗,还会调教,才入了他们老爷的眼。”
这几个熟客,显然都对这个家丁比较熟悉。
“不对啊,蔡侍郎不是都,都没了,他还抓个屁的狗啊!”
“这个我知道,蔡家老太太说了,他儿子生前就爱吃这一口,逢年过节的,家里都要多做些,好给她儿子享用,别看人家已经死了,该享受的东西,还是一样不能少,比咱们这些大活人强得多。”
他们议论纷纷,孙青慢悠悠走回他经常坐的位置上去,怀里抱着小猫,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还低声说着些什么。
红尘吃了两口鱼,叹了口气,轻声道:“大过年的,可别出什么大乱子才好。”(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六章 是非
外人的事情,和红尘他们没关系,还是这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更吸引人。
众人一边吃,一边说几句闲话,连红尘都放松下来,多饮了两杯酒,至于林旭,已然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便是一口不喝,佳人在侧,他也想醉一醉的。
孙青养的那只小猫,叫奶羊儿的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没了影子,红尘想了想,叮嘱孙青准备两条鱼,少盐少油,清炖即可,“等奶羊儿回来给它吃,也让它过个好年。”
孙青大笑:“好。”
酒楼老板娘闻言也很难得地开口笑道:“说起来,孙青这弄鱼的本事真是天下第一,一个人打到的大鱼,到比一船渔民出去还要多,而且还好吃。”
这一点儿到是公认的,在场的熟客都纷纷出言夸赞,一时间酒楼里热热闹闹,还真有几分过年的气氛。
“喵呜。”
正说着话,外面就传来一声猫叫,还有一阵缓慢的脚步声。
孙青拎着灯笼走过去推开门,撩开门帘,立时惊讶道:“刘婆婆?您怎么过来了,外面冷,快进来歇歇。”
说着,就轻手轻脚地扶着个头发雪白的老婆婆进了门。
老板娘也给吓了一跳:“您就一个人?”
那老婆婆神情木讷,恍恍惚惚,好像什么都听不到似的,孙青给她倒了一杯热茶,她也不知道喝,还是老板娘亲自动手给她喂了进去。
喂了点儿热茶,老婆婆脸上被冻出来的青灰之气,总算是褪去了些许,只是整个人瞧着还是不太正常。
小猫奶羊儿蹭了蹭她老人家的脚,叫了一声,拱了拱她的手,围着她的大腿转来转去,到好像想和她老人家说什么,只是看着像罢了,一只猫,又怎么会和人说话。
“哎。”
孙青看了自家的猫一眼,叹了口气,面上露出几分忧色,“正赶上过年的时候,刘瘸子去了,留下这么个痴痴呆呆的老娘,别说过年,将来的日子可怎么熬得下去。”
这个刘婆婆早年守寡,并无子女,后来听说从坟地里刨出个孩子来救活了,收为义子,母子两个相依为命,靠着刘婆子给人缝缝补补,也接点儿绣活儿,总算把日子过了下来。
她那儿子既然是被亲爹娘给抛弃的,身上自然有点儿毛病,有一条腿长一条腿短,是个天生的瘸子,不过人长得还好,脑子也聪明,只靠着去一家小书院做粗活时偷学,就学会了识字,读书读得不错,不说过目不忘,还真是挺有天分。
虽然他身有残疾,肯定不能参加科举,但书院的先生还是被他的聪明伶俐打动,不但没驱赶人走,还给他找了一个抄书的活儿,让他能赚点儿银钱混口饭吃。
这刘瘸子身上有残疾,人却是个好人,对自己的养母更是孝顺的不行,最近几年,刘婆子得了病,人糊里糊涂的,一切都靠儿子照顾,刘瘸子每次去工作,放心不下娘,就背着自家娘亲一块儿去,幸好老婆婆虽然糊涂,却不爱闹,做得最多的事儿就是在一边发呆,刘瘸子只要偶尔跟她说几句话,她就挺高兴的,母子两个和乐融融,连外人看了都觉得温馨。
老板娘很是同情这位老人家,大过年的也不想把人赶出去,省得出了事,就吩咐店小二整理一间客房,再去拿点儿好克化的吃食过来:“等过完年再看看怎么安置她吧。”
红尘也一本正经地给出主意:“如果老婆婆果真孤身一人,无依无靠,我看只能去朝廷办的善堂了,只是最近善堂也是人满为患,到不是说去就能去。”
朝廷的慈幼局,善堂之类不少,可依旧很不够用,想住进去,真要考察个三五次,看看符合不符合要求,这老人家肯定符合要求,但也不是想去立马就能去。
红尘也没打算在这方面以权谋私,虽然老婆婆可怜,但可怜的人太多了,善堂里收容的那些,全都是靠自己的力量根本就过不下去的。
“啊!”
一碗粥还没喂完,老婆婆忽然伸手指着门外,嘴里发出一阵奇奇怪怪地咕噜声,“啊,啊啊!”
小猫探了探头,蹭一下躲在孙青的身后。
孙青皱眉,站起身轻轻把门给关上,想了想又把窗户关上,转头轻声道:“起风了,外面冷。”
外面果然是一阵冷风吹进来,吹得人浑身发抖,那老婆婆举着手,微微颤颤,站了半天挪动脚步站起身,踉踉跄跄地用力拉开一条门缝儿,挤出门去,孙青手动了动,一把没抓住,竟让人真挤了出去。
只片刻工夫,就听咣当一声,随即有个粗里粗气的声音大骂道:“哪来的老太婆,啊哟,我的腰,我的酒,该死的!”
红尘皱了皱眉,起身看过去,其他客人也纷纷探头,一看就发现,外面居然是个那个苟大顺,不知什么时候又冒了出来,一手捂着腰,嘴里骂骂咧咧。
他对面就站着刘婆婆,刘婆婆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脸上还是带着几分茫然,瞪着苟大顺半晌,含糊不清地开口:“瓜娃子,小石头,等等娘,别乱跑。”
她嘴里念念叨叨,慢吞吞地向前走去。
苟大顺横眉怒目,伸手想要拦住,可刚一抬胳膊,只听咯嘣一声,胳膊啪一下就软下来,他脸上瞬间惨白,冒出一头冷汗。
酒楼里众人也一时反应不及,老板娘更吓了一跳,三步并作两步就向外面冲:“这么晚了,刘婆婆您可别乱跑啊!”她追了几步,却让孙青一把拽住,也被外面的冷风吹得打了个哆嗦。
“别追了。”
孙青没多解释,只是叹了口气,“……放心,不会有事的。”
老板娘瞪了他一眼,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似乎不怎么会质疑孙青的话,至于其他的客人们,更不会在大冷天的跑出去追个不认识的老婆婆。
到是有几个隔着老远向外张望,一眼看过去,大年夜外面竟然起了一层薄雾,连这么大的风都不曾吹散,也没有月光,漆黑一片。
孙青没管浑身冒冷汗,疼得连话都说不出的那个苟大顺,随手又把门给关得死死的,回头道:“今日大家都不要走了,我请客,请诸位喝百年陈酿,吃最鲜美的鱼。”
一句话,让客人们登时把注意力转移回来。
红尘站在窗边,举目远眺,别人看不到,她却清清楚楚地看到远处有一团黑漆漆的东西,似是一只巨兽,围着刘婆婆打转,东西乍一看狰狞可怕,但仔细一看,它明显是在护着刘婆婆,每逢老人家脚下踉跄,都趁机托扶一下,若是地上有坑洞,也不着痕迹地引导着老人绕开一段儿路去。
半晌,外头苟大顺才回过神,四下张望,气得跺脚:“人呢,那老太婆呢?”
他看了半天也没看见人,胳膊还耷拉着,恨恨地四下看了眼,跌跌撞撞跑去看大夫去,一边走,嘴里还骂骂咧咧:“今天真他奶奶的邪门,一条狗都没见着不说,居然还让个老太婆给欺负了,真是,别让我逮住那个疯婆子,有她好看的。”
出了这么多的事,不过,这一个大年夜,总体来说,大家伙还是过得很不错。
一直吃到天将亮,红尘一行人才出门上车,准备回去舒舒服服地洗个澡,罗娘和小严一早准备好了新衣服,大年初一,自然要穿新衣的。
一出门,红尘就看到街边有几个乞丐,正守着一口铁锅,里面炖着肉,身边还扔着一张狗皮,一张猫皮,还有一只瘦了吧唧的大黄狗被拴在一边。
那大黄狗连叫都不叫一声,神色木然。
香味四溢,几个乞丐口水横流,“嘿嘿,还有一只,这一只养一养,等过两天咱们再宰了它,加上点儿野菜蘑菇什么的,那个香啊!”
“还是狗肉香,猫肉不好吃。”
“凑合吃吧,有口肉你还挑。”
罗娘她们都见怪不怪了,眼下这世道,见到吃人的都不必太意外。
红尘走了两步,没有上车,从荷包里掏出一块儿碎银子递给罗娘:“去,把那只黄狗买下来,等回头给它洗个澡,看看有没有毛病,治一治,好了送到庄子里去。”
罗娘笑了笑,轻声应下。
她们这些姑娘养了那么多狗,就是以前不把吃猫吃狗当回事儿,如今看见了也有几分别扭,看不见就算了,看到了还真得管一管。
红尘也不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人家,一群乞丐,都沦落到乞讨为生了,吃个狗肉还有什么新鲜的?
没一会儿,罗娘就把狗给带了回来。
红尘看了一眼,叹气道:“好好养吧,养养还能活。”
罗娘点头,“这几个就是为了一口吃的,一看我给的银子就把狗给了我,哎,她们见我可怜这些狗,虽然不以为然,还告诉我件事儿,说是蔡家那边,因为蔡少卿喜欢吃狗肉,弄回去好多狗养着,现吃现杀,光是吃也就罢了,蔡少卿还喜欢斗狗,在他后院里弄了个斗狗场,里面地上都铺满了铁刺儿,还有烧着了的炭块儿,把狗赶进去,让狗彼此争斗撕咬,最后赢了的那只出来宰杀,一天就要吃一只,吃剩下的肉和骨头还喂给那些狗们吃。”
“好像蔡家其他人也有各种怪毛病,到像是和猫猫狗狗们叫上劲儿了,老太太别的皮子都不喜欢,就是喜欢猫皮,身上穿戴的皮子,都是猫皮做的。”
“家里的小女儿,最喜欢把那些猫和狗的内脏掏出来,灌进去些药,然后抱在怀里把玩。”
“还有他那儿子,也喜欢吃狗肉,不过吃法新鲜的很,活狗在脑袋上开个口子,要吃脑浆,呕!”
她说得自己都有点儿恶心。
红尘也摆摆手让她别说了,这么恶心的话题,真不该是大年初一听的。
小严皱了皱眉,到是越听越奇怪:“郡主,我听说那位蔡大人死状凄惨,耳朵让割了,眼珠子也让挖出来,四肢都折断,还给开膛破肚,鲜血流的满屋子都是,这得是多大的仇才做得出来?”
林旭若有所思:“我调阅了卷宗,出事那天整个蔡家,所有人都没有发现异常,巡逻的那些侍卫也没听见动静,按说他好歹也是个朝廷大员,又是现在这种时候,哪位大员府上不戒备森严,不该出现这么奇怪的情况,更何况闹到现在,连个有嫌疑的人都抓不出来,官府也太没用。”
“……别想了。”
红尘把炭盆往林旭旁边推了推,“回家,回去还得准备给赏呢。”
过年了,家里的女官们都要多拿些赏钱,家在京城的女官,也要拿着大包小包的礼物回家看看,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红尘可不乐意招人怨,即便女官们不会怨,也最好还是做得尽善尽美些。
回去的路上,正好顺路路过蔡家,这阵子蔡家的事成了茶余饭后的笑话,红尘他们一行人也多有关注,路过时便不自觉地探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过去,红尘就伸手挡住自己的眼睛,嘀咕了句:“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蔡家门口站着个大和尚,看着还很眼熟,是在高家见过的那位万佛寺的。
苟大顺也在门口,不过苟大顺是浑身瘫软,软在地上,一脸狼狈,又是鼻涕又是眼泪。
“不能啊,我,我昨晚上和老六一块儿出的门,我往南他往北,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说死就死了,还,还死得这么惨!”
说着,他就打了个哆嗦,吓得脸色惨白,要不是为了买点儿酒喝,他昨晚可是要和老六一块儿走的,听说城北有几条好狗,养得膘肥体壮,他们想趁机弄回来卖好,连弄狗的东西都准备妥当了,上好的药,一点儿就能保证让狗睡上一天,又准备了几个肉包子和麻袋,没想到也就一宿的工夫,狗到没弄进麻袋里去,老六进去了,而且捆绑的模样,和当初捆狗的时候一个德性。
“阿弥陀佛,在哪里出的事,施主带贫僧去看一看。”大和尚转头看了红尘的马车一眼,目中露出几分疑惑。
红尘却放下车帘,吐出口气:“这事儿可不能沾,是非对错不好分清。”(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七章 高人
林旭向来聪明,从红尘的神色中也能猜到,蔡家的事情恐怕不简单,说不定又是一些神神鬼鬼有关的事儿,不过,红尘不管最好了,如今他正满心期盼自己的婚礼,当然不乐意节外生枝。
红尘靠着炭盆,拿铁筷子再里面拨了拨,轻声道:“最近大家没事儿不要出门,还有,采买肉类的时候注意些,别买那些不知根底的东西,你们要是谁有吃香肉的习惯,先戒一戒,这阵子不要碰那种东西。”
罗娘她们赶紧应下。
小严连忙道:“郡主放心,咱们府里没人吃狗肉,就算以前有人吃,如今也没了。”
现在家里养了一大群狗,而且特别有灵性,又乖巧可爱,不光是郡主喜欢,府里上上下下都稀罕的不行,一般养了狗的人,哪里还舍得吃什么狗肉。
红尘苦笑一声,叹气道:“其实,人吃猪羊牛马,甚至吃老虎,吃狼,吃熊掌,多加一些猫猫狗狗的,也并不稀奇,不光是吃,咱们还穿它们的皮毛做的衣服,拿他们的骨头入药,说起来不过是弱肉强食罢了,等哪天那些畜生成了这世界的主人,咱们变成食物,也没什么能怨。”
罗娘和小严都笑,连忙哄自家小姐,热热闹闹大过年的,说这些东西干什么,怪瘆的慌,让人心里难受。
一路说着闲话,回了郡主府,林旭没回他那儿,跟红尘到书房里商量商量婚事。
两个人说这些,到没有别的未婚夫妻那种羞涩,个个大大方方的。
“陛下给准备的宅子我去看过,地段不错,但离皇宫太近,而且有点儿小,我的意思,将来咱们还是住我另外准备的那一处,离皇宫不近不远,周围的住户都一一打听过,都是些明理之人。”林旭默默盘算了下道。
红尘含笑点头:“好,抽空我去看看风水如何。”
罗娘,小严:“……”
难道只有她们几个当下人觉得有点儿古怪,再一看跟着林旭的那几个,个个面无表情,镇定自若,她们自然也摆出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来,总不能掉了架子让自家郡主丢人!
眼看着公子爷和郡主娘娘越说靠得越近,没一会儿就凑在一处窃窃私语,一群手下努力了好半天,才没让自己的脸上浮现出什么不应该出现的神色。
老天保佑,两位主子赶紧成亲吧,再这么折腾下去,他们两个乐在其中,可自己这些做下人的,一颗心都快要纠结到爆掉。
屋子里一堆人眼观鼻鼻观心,个个都表现得特别正经严肃,简直把皇宫里训练出来的架势都端得十足,红尘都觉得有点儿闷,抬头笑道:“不用这么多人伺候,你们要是无聊就出去玩,昨天罗娘不是还想去打猎来着?去吧。”
冬天不是打猎的天,但如今已经天气略有些回暖,虽尚不见绿意,猎场里却少不了猎物,皇家的猎场他们不适合去,但京城那些贵女公子哥儿们平日里玩的地方,也足够一群人好好逛一逛了。
小严笑道:“正打算和郡主商量,府里新一批的看家犬都训练出来了,打算让大黑带头出去见见世面。”
郡主府的犬如今已经养到百只,分成了几个小队,有的看家护院,有的巡逻,有的负责狩猎,有的擅长寻物,品种先不提,个顶个都身怀绝技,真正合格的足足有五十只,剩下淘汰的也不算差,淘汰下来便送到庄子里,或者给库房看大门,还有几只虽然被淘汰,可是因为长得好,也有灵性,让女官们抱回去养,一个个养得跟大老爷似的,到比那些要干活的犬活得还要滋润。
家里人养这些东西养出兴趣,也养出甜头,前阵子刚去搜集了一批幼犬回来,认认真真训练,至今已经有三个多月,小严她们几个蠢蠢欲动,很想带出去玩一玩。
红尘笑着挥挥手,让这帮丫头随意便是。
“汪汪汪!”
正说话,外面忽然传来几声颇为急促的犬吠声。
紧接着家里的犬狂吠不止。
罗娘一愣:“大黑?”
红尘也站起身,众人连忙推门出去,刚走了几步便见守门的家丁过来报信。
说是大黑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忽然叫起来,家里其它犬也被叫得冲出园子,这会儿门口乌压压一大片。
红尘拿出哨子,轻轻一吹,外面的犬吠声立时停止,众人这才走出门去。
大门外,郡主府的侍卫们面面相觑,几个家丁也满头大汗的,一只瘦长的大黑狗,领着十几只黄狗,青狗,花狗,还有……平安,立在门前不远处,低声咆哮,尾巴都伸得又直又长。
可外面什么异常都没有,红尘还看到一个熟人,就是那个曾经见过一次的刘婆婆,还有一中年妇人,和一个年轻姑娘。
中年妇人和年轻的女孩儿都是简单的粗布衣服,看脸色,还有手上的皮肤,应该是农户出身,年轻女孩儿胳膊上挂着个篮子,地上还扣了一只篮子,篮子翻滚,几个碎鸡蛋滚在地上。
“辛婶子,怎么回事儿?”
罗娘一愣,高声问道。
那个中年妇人的脸色有些不好看,转头看到罗娘,脸上的怒气还是没有消散:“是罗姑娘啊,哼,还能什么事儿,不知道哪来的糊涂婆子,走路不看道,看看我这几个鸡蛋,刚买回来打算给我家老头子补身子用的,现在全成了这样。”
说着,她掐腰瞪刘婆婆,“你个老不死的东西,我告诉你,你今天要是不陪,老娘给你好看!”
忽然一阵冷风吹过,罗娘她们都打了个哆嗦。
其他人也纷纷缩脖子,刘婆婆满脸迷糊,似乎根本听不懂话,中年妇人心中更气,伸出粗糙的手一把揪住刘婆婆,上下其手在她身上抓来摸去:“钱呢?有没有钱啊!”
家里一群狗同时抬头,红尘蹙了蹙眉,罗娘小声道:“郡主,这辛婶子是卖豆腐的,她家做的豆腐极好,咱们也常买,是个急性子,脾气不好,人到不坏。”
说着她就连忙过去拦了拦,笑道:“婶子别这样,人家这么大把年纪了,瞧着脑子恐怕都有些糊涂,身上也不像有钱的,这样吧,您这几个鸡蛋我买了,买回家喂我们家大黑,您拿着钱再去买别的就是,年还没过去呢,要是生气来年一年都有晦气。”
辛婶子喘了口气,哼了两声,还是心气不顺的模样,不过到底没继续骂:“得了,看在罗姑娘的面儿上。”
她大概是没认出红尘的身份,一点儿也不因为这是在郡主府门前就有所畏惧,喘了两口气,一个鸡蛋要了两文钱,数好钱转身就要走,一扭头,看到她身边的年轻女子正痴痴呆呆地看着林旭,脸上还露出一丝红晕,目光朦胧,登时就翻了个白眼:“仔细看到眼里拔不出来,你个死丫头,眼界闹了半天这么高,怪不得把你说给朱屠户你还不乐意,告诉你,这小白脸儿也没什么好的,也就一张脸你看着心慌慌,这种人照样拉屎放屁,照样会抠脚丫子,睡觉会打呼噜,一块儿过你就明白了,都一个样儿,没啥差别,真正过日子,得找那踏踏实实的,要不你就等着受罪吧。”
一边唠唠叨叨,一边硬扯着脸上通红的年轻女孩儿走人。
红尘:“……噗嗤。”
罗娘,小严一干人等:“……”好想笑怎么办!
林旭:“……”
罗娘和小严一本正经地叫回一群躁动不安的狗狗,红尘也转身回去,林旭和她并肩走,半晌笑道:“……我至少不抠脚丫子,真的。”
“……嗯。”
红尘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林旭也无奈,罢了,能逗美人一笑,尴尬就尴尬些,他忍了便是。
没多长时间,这则笑话就传遍了郡主府,而且向外蔓延,郡主府的人到不至于多嘴,奈何事情发生在府外,大庭广众这下,寻常百姓认不得林旭,不代表其他人不认得。
一时间所有人看林旭的表情都带着几分揶揄,连长辈们见面也不免偷笑,林旭也无奈,这种事,连争辩都没办法争辩,不过到也不是全无好处,他的形象和以前比,到平易近人了许多。
呃,究竟是不是好处,那得见仁见智。
大家偷笑着回屋,红尘和林旭再继续讨论婚事,貌似也有点儿谈不下去,早早就洗漱休息,一夜无梦,第二日一大早,红尘起来用早饭就发现餐桌上貌似少了点儿什么。
罗娘低声道:“郡主,辛婶子昨晚上病了,咱们府里也没准备别的豆腐吃。”
郡主府采买各种食材,都得找知根知底的人家,就连豆腐这等不起眼的小食物,也不是随便哪一家的都能吃得。
辛婶子的豆腐在京城名气不大,可是质量是真不错,罗娘吃过一次,后来就都选她家的。
红尘闻言到不觉得奇怪,慢吞吞地喝了口粥,轻声问:“嘴巴烂了还是手烂了?”
罗娘一愣,吐出口气:“还是郡主料事如神,辛婶子的嘴巴上起了一圈燎泡,一开始都没当回事儿,没成想第二天醒过来嘴唇都青黑青黑的,手上也黑肿溃烂,别说做豆腐,吓得她连大门都不敢出,只叫了郎中过去给她看病。”
“怕是难好。”
红尘摇了摇头。
罗娘面上便不觉露出几分不忍:“辛婶子也不容易,丈夫说是去做买卖,结果一去不回,孤身一人拉扯个儿子,还收养了隔壁邻居家的孩子,听说那邻居一看生下的是个闺女,直接就给扔到外头粪坑里去,若不是辛婶子听见动静,不顾肮脏扑过去把孩子救回来,好好一个女孩儿便要惨死。”
“这么多年,她家不宽裕,但有自己儿子一口吃的,就没少了那女孩儿的,这几年儿子娶了媳妇,家里的家业也被掏得差不多,为了攒女孩儿的嫁妆,辛婶子是没白天没黑夜的干活,居然攒下五亩地给她,哎,像她这样孤身一个女人,想活得下去就得泼辣强硬些,虽然长了一张利嘴,人真不是坏人。”
红尘喝完粥,听罗娘说了半天,也倒了杯水给她,“好,我知道了。”她想了想,伸手招呼了声,把家里的大黑狗给叫过来,平安卷着尾巴吧嗒吧嗒也跟过来。
“没你的事儿。”
红尘轻轻把平安的大脑袋推开,在大黑头上挂了个篮子,又回屋拿出一瓶药膏搁进去。
“罗娘,你带着大黑去找那辛婶子,告诉她这药膏每天早晚一次,抹完了应该就没有大碍了,唔,还有,你告诉她,药钱十两,让她亲自拿去送给刘婆婆,要是见了人家的面再嘴贱,到时候就不是一瓶药膏的事儿了。”
罗娘登时了然,看来和刘婆婆有关,不过她跟着红尘多年,见识也算多,到不乱问,招呼大黑一声,就带着它出门。
大黑还有点儿不乐意,一步三回头,呜呜的,红尘笑眯眯瞪了它一眼,它才老老实实护送罗娘离开郡主府。
林旭对于这些事儿也不是一无所知,到略有几分忧虑:“此事会不会失控?”
像蔡家接连死人,看红尘的意思,应该是异物所为,若只是有什么东西想报仇,盯着他一家也就罢了,万一失控,全京城跟着倒霉,那可不大好。
林旭叹气:“就不能太太平平地等咱们俩喜事过去再闹?”
红尘失笑:“别胡思乱想了,快去做事吧,外面的人在等你。”林旭手底下那几个都等了半个时辰。
到了晌午,罗娘才送辛婶子那儿回来,大黑垂头丧气,瞧着精神萎靡,红尘先给它喂了两块儿大骨头,这才问了问情况。
罗娘舒了口气:“没什么大碍了,今儿我随辛婶子一块儿去找的刘婆婆,找了好久才找到人,辛婶子好生赔了礼,还为了刘婆婆跟一家棺材铺的老板吵了一架,回来身上的病症就见好,药到病除。”
红尘含笑点头,罗娘十分好奇,这会儿闲来无事,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刘婆婆是什么人?她老人家不会也是一位高人吧,所以辛婶子得罪了高人就挨了教训?”(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八章 猫和人
罗娘自己越说,越觉得还真是有道理,仔细想了想,点点头道:“唔,好在我没有太无礼。”
红尘登时失笑,还没说话,小严就飞了个白眼过来:“你胡思乱想什么呢。”
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的高人,真以为在道边随便碰见个乞儿,就能是高人了不成?
要是那刘婆婆当真是位高人,她现在也不会糊里糊涂的,她儿子更不会在喜庆日子里让人打成重伤,不治身亡。
两个小丫头斗嘴,红尘一笑了之,也不劝解,反而拿出话本子来随便看看,看这东西也不用走心,耳边有点儿杂音也无妨。
一整日都没什么要紧事,红尘看了会儿书,又画了几笔画,晌午没过,林旭让人送来一批他的私房钱,都是些零零碎碎的,各地有不少庄子,还有两个山头,一千多亩地,十来家商铺,这数量对于大户人家来说,很少,但都是林旭自己这几年攒下来的,不属于鬼谷的公产,也不容易了。
红尘也没矫情,直接让罗娘她们帮忙看账本,先统计清楚再说,罗娘几个到是挺高兴,不在乎钱财多寡,主要是林旭这种表态,让她们心里熨帖。大周朝的男人们,能挑出几个婚前就乐意把自己的私产全给未婚妻子掌控的?
“郡主。”
主仆几个正在书房忙碌,侍女过来通禀,“外面蔡家的大管家来了,说有要事求见。”
红尘一点儿都不惊讶,慢吞吞把手上的账本收起来,里面加一张书签,转头皱眉,沉吟片刻才道:“让他在客厅等,就说我一会儿便过去。”
侍女应了声就下去,罗娘有些奇怪:“蔡家?他们家派人来做什么?”
最近一阵子听说蔡家挺乱的,接二连三地死了人,蔡侍郎先一命呜呼,后来又死了几个下人,下人到没什么,听说昨天晚上蔡侍郎的小儿子睡觉的时候让人把脑袋破开,脑浆都不见踪迹,还有,他们家老太太太也叫了好些大夫,可能病了……京城传言说是有人来复仇的,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仇家,如此厉害!
红尘换了一身衣服,走出去见那大管家,蔡家的大管家是个看起来很斯文的中年人,略有些胖,五官端正,慈眉善目,体体面面。
大户人家的管家,一般都是这种形象,至于话本小说里那种仗势欺人,一看就刁钻邪恶,惯于欺负人的,通常不存在。
真要用那样的管家,估计主人家都觉得恶心,也没法和别的世家打交道。
此时,这位大管事的脸色却很苍白,神情憔悴惶恐,带着青黑的眼圈儿,看样子像好几天没有睡过觉似的,见了红尘毕恭毕敬地行礼,一开口便带出几分哭腔:“郡主,还请郡主救命,我家遇见大麻烦了。”
红尘抬了抬手,叹气道:“抱歉,大管家应该知道,本郡主婚期将近,最近****进宫陪伴皇后娘娘,身上绝不能沾染污秽之气,省得带进宫去,而且京城灵师众多,即便蔡府有难,也用不着我一弱女子出手,而且,你们不是已经请了万佛寺的高僧出手?”
大管事脸上一黑,苦笑道:“郡主,万佛寺那位高僧也,也……正是他建议我们求助郡主的。”
红尘叹了口气,很郑重地一口拒绝。
她很少这么直截了当地拒绝旁人,而且说得如此义正词严,那大管家听了顿时苦了脸,又哀求了几句,只是红尘不肯松口,又把自己的婚期,把皇后娘娘都搬了出来,他到底还是没办法强求。
说白了,他家老爷是位高权重,可位置再高,也高不过人家郡主,再说,人家说得也没什么不对,郡主是个女儿家,新婚将近,不愿意搀和这些再正常不过了。
蔡府这位大管事垂头丧气地走人,红尘还让人送了送,回头脸上多多少少带出几分忧虑。
罗娘诧异道:“奇怪,咱们和蔡家没交情,万佛寺的人更是不该再无缘无故惹到郡主头上!”
红尘叹道:“万佛寺的和尚心地还是不错,大约是看我给的药,治好了那个卖豆腐的婆子,这次到不是故意找茬。”一转头回书房,看罗娘一脸迷茫,摇了摇头,“不用管那么多了,希望跟咱们不要扯上关系。”
蔡家的事,红尘这回到真上了几分心,还专门让罗娘留意小道消息,转头就听说蔡家贴出榜文,重金求助各地灵师高人,一时之间客似云来,到真召集了不少高手过去。
不过,最近京城最盛名的灵师都好像很忙,不在京城的多,在京城的也懒得理会这等杂事,他们召集的人,数量足够,质量上却分明差了一点儿。
这日,浓云密布,许久不见日光。
红尘没进宫去,坐在院子里折腾几块儿枕巾,不多时,罗娘就匆匆而来,大声道:“郡主,王半仙也去了蔡家。”
“哦?看来蔡家出的银子真不少。”
重金这个词,什么时候都很吸引人,王半仙更是受不了这等诱惑,他去一点儿都不奇怪。
红尘哭笑不得,叹气道:“别人也就罢了,那个老神仙是咱们自家人,总不能放着他去吃亏,你拿我的帖子去找他,把他叫过来,放心,那老小子精明得很,肯定会跟你来。”
果不其然,罗娘出去溜达了一圈,王半仙就巴巴地赶来了郡主府,笑得仙风道骨,还一本正经地给小严和罗娘算了一卦,说她们红鸾星动云云。
红尘让人上了茶,也不拐弯抹角,开门见山就道:“蔡家的事你别去搀和。”
王半仙长叹一声:“可惜啊,万两黄金呢,我的家底全加起来都不一定有万两黄金。”
话虽如此,可他还真不敢伸手了,“就是郡主不派人去找我,我也想找借口溜了,一到那儿身上的护身符啪啪啪坏了九个,我还敢继续呆?钱再多,没命要紧。”
品了两口茶,王半仙皱眉:“不过,这回去的灵师里面,有一个挺奇怪的,那人看起来信心满满,一口就说中蔡家所有人遇见的情况,别的便罢了,他甚至说出蔡家老夫人身上有溃烂的伤口,连什么地方都点明白,这等事,蔡家肯定不会四处乱说,请的又都是名医,也不会四处张扬,所以蔡家一听,立时就把那灵师请了进去。”
“哦?”红尘扬眉,“可曾解了蔡家危局?”
“解没解我到不知,只知道这灵师没多久就破门而出,飘然而去,那几个蔡家的家丁气急败坏地追了半天,都没追上人,蔡家也没有解释。”
红尘笑了笑:“我猜这人名为孙青,身高七尺半,体格健硕,皮肤略黑,左眼角下有一颗痣。”
王半仙愕然:“……叫什么无人知道,不过,其它都说对了,哎哟喂,我们郡主娘娘果然是能掐会算,咳咳,还是说您早就关注这事儿了?”
“喝您的茶吧,别搀和就是。”红尘摇了摇头。
她这回真是猜的。
王半仙知道的不算多,林旭那边到是消息更灵通些,去的那个灵师果然是孙青,孙青进了蔡家大门,看过他们家的病人之后,不要金银财物,只提出了一个要求,要求蔡家老太太亲自去刘家,给刘婆婆赔礼道歉,恭恭敬敬地把人接回蔡家,为刘婆婆正名,说明她乃是蔡少卿的结发原配妻子,刚一提出来,蔡家上下都变了脸,老夫人更是大怒,说什么也不肯答应,还说了许多侮辱人的话,孙青那人并不生气,转头就走,临走还留下话去,蔡家满门灭绝,就在近日,且连累左邻右舍,亲朋好友。
这话外面的人尚不知情,到是几个亲戚和邻居当时就在蔡家帮忙,听见了难免有些忐忑,今天蔡府左边的邻居就搬了家,听说要先去城外庄子上住些日子。
红尘皱眉,站起身道:“罗娘,跟我出去一趟。”
换了衣服,她就带着罗娘和小严出门,王半仙也兴致勃勃地跟上去,他胆子小,但跟着这位主儿,那是什么都不用怕了。
一路走去蔡府,不过,红尘没有登门,只是下车一步一步围着蔡家绕了一圈,每隔一段距离,就拿笔在墙上写一个字,说是字,还不如说是符,至少王半仙自诩渊博,也认不出她写的是什么。
最后写到蔡家左邻,忽然有一声奇怪的声音响起来,王半仙吓了一跳,失声道:“是什么叫呢?”听着像猫叫,又像狗叫,又都有点儿不像。
“没事。”
红尘笔顿了顿,还是画完,不过,剩下蔡家的墙壁却没再继续,反而收了笔,活动了下有些酸痛的手腕。
孙青不知道什么时候,拎着一把破旧的雨伞,出现在树荫之下,看了红尘半晌,轻声道:“你觉得它错了吗?”
红尘却只当没看见他,反而转头看着蔡家的方向:“我没有因为我是人,天生该站在人类的立场上就先灭了你,但你要是做得太过分,波及太广,乱我京城,那就怪不得我多管闲事了。”
半空中仿佛有什么东西似愤怒又似害怕地吼了一声,声音很古怪,听见的人恐怕也只当自己听错了。
王半仙却连忙离红尘更近一些。
孙青慢吞吞地走过来,并不因为红尘不理会她就有什么不满,反而叹了口气:“蔡家要再不悔悟,怕是要完了……虽说自作孽,不可活,但您当真不肯出手?”
红尘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你的立场,才更艰难些。”
孙青苦了脸,露出个很为难的表情,揉了揉眉心,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个食盒,找了个树墩坐下,吃起鱼来,是烤鱼,香味浓郁,他一吃,就眉眼舒缓,好像刚才的愁眉苦脸都是假的一般。
红尘到开始对他感兴趣,也走过去坐下,轻声问:“你前生是猫,今生是人,如今也不知道是不是喝到了假孟婆汤,记起前生来,那你如今到底算是只猫,还是个人?”
罗娘和小严,还有王半仙都听得目瞪口呆,目光直直地看向孙青,孙青被他们看得毛骨悚然,打了个哆嗦:“……要是拆穿这一切的不是您,我肯定吓死了。”
可因为是红尘,本能感觉到很亲近,到是一点儿都不惊惧。
他苦着脸琢磨半天,最后老老实实地摇头:“我也弄不清楚了,现在既然是个人,那就当我是人得了,虽然我老是梦见我是只猫,只把那些当梦,日子到还过得舒坦些。”
孙青抬头看了看天色,脸上露出一抹复杂的神情,“做人,总比做猫更好,人乃万物之灵,猫只是畜生而已,谁不想做人?”半晌,他合上食盒,轻声道,“来了!”
蔡家上空忽然黑下来,不仔细看或许还不会注意,但是仔细一看,却是和周围有一条特别明显的界限。
夕阳的余晖还残存着一点儿。
明明蔡家已经亮了灯,可那灯火看着死气沉沉,万籁俱寂,一点儿声音也无。
“啊啊啊!”
惨叫声陡然响起,王半仙大吃一惊,向前扑了两步,到让红尘一把拽住,他一晃神,乍然发现除了自己这几个人听见了动静,周围那些赶路的路人,个个好像什么都听不见似的。
王半仙闭上嘴,举头看去,一下子就缩到红尘后头,蔡家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多猫和狗,眼珠子特别明亮,也特别安静,房顶上被一团变化莫测的黑雾笼罩起来。
“咦?”
红尘怔了怔,转身看过去。
孙青更是站起身,快步向前走了几步,扶住摇摇晃晃走过来的刘婆婆,大惊道:“您怎么过来了?”他扭头一看,就见蔡家一阵动荡,大门忽然开了,里面连滚带爬地爬出好几个人。
最后出来一个大光头,正是万佛寺的高僧,脸色难看的很,气喘吁吁,至于其他人就更狼狈,还有几个受了伤。
孙青苦笑:“没想到刘婆婆会来,说不定蔡家这回能逃过一劫?那些小东西,总是不愿意当着婆婆的面下杀手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九章 父母之爱
“瓜娃子,小石头……”刘婆婆迷迷瞪瞪地看着蔡府黑洞洞的大门,轻声呢喃。
孙青扶着她到一边坐下,叹了口气,转头冲红尘他们道:“刘婆婆是个可怜人,她年轻时家世还不错,父亲也是读书人,虽说只是个秀才,却也有些家底,她生得相貌好,在十里八村都是出了名的漂亮姑娘,人温柔贤惠,不知多少富贵人家都上赶着来求娶,刘父是个好人,有一年遇见个放牛娃,发现那孩子和普通的乡村野小子不同,很有灵性,记性好,是个读书种子,一来二去,接触多了,那小子也刻意亲近,还会哄人,刘父就收了那孩子当弟子,悉心教导,还掏出家底来供着那孩子读书,最后更是把心爱的独生女儿嫁给了对方。”
红尘一听开头,心中就有些不好的预感,果然,这位刘父挑选出来的好女婿,没功成名就之前是一副嘴脸,等到踩着刘父,一步一步爬了上去,攀上高枝以后登时翻了脸,一脚踹了原配发妻,还威逼利诱的,气死了岳父,自己另娶高门贵女,从此平步青云。
“父亲枉死,刘婆婆在家里也是待不下去,就一个人孤零零到了京城,从此只当自己是个寡妇,拿着父亲给留下的那点儿遗产,还有负心人给的一笔钱,勉强度日。”
红尘一转念,就多少猜到点儿端倪,只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揉了揉眉心:“你口中的负心人,平步青云的那个,不会就是蔡少卿蔡侍郎吧?”
孙青摊摊手,苦笑点头。
罗娘和小严都傻了眼:“……这年龄,对不上啊。”
蔡少卿今年四十多,还不到五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往日她们也见过,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样,长得极好,显得也颇为年轻,乍一看还当是三十几的人。
刘婆婆呢,瞧这满头白发,再看这一脸的皱纹,还有痴痴呆呆的模样,说她六七十岁都不为过。
不知道是不是能听得明白罗娘她们的话,刘婆婆眼睛里忽然落了泪,泪水在面上画出两道痕迹。
小严心中不忍,拿帕子替她仔仔细细地擦了擦,罗娘还取了梳子出来,给她重新整理了下头发。
孙青抬头看着蔡家的大门,目光复杂:“当然不能跟整日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侍郎大人相比,刘婆婆年轻时吃了太多苦,身子骨早就不行了,如今也不过五十,看起来到衰老了十好几岁。”
这边正说话,那边几个灵师已经脸色灰白地连滚带爬,想要逃走,万佛寺的大和尚爆喝一声:“都他奶奶的别乱动,被里头的东西盯上,你们以为跑了就能完?”
所有灵师一下子顿住脚步,欲哭无泪,他们还真不敢保证。
今天一群人在一起,各施手段,还差一点儿就陷在里面,这要是独自一人离去,万一对方不肯罢休,那他们哪里还有活路?要是那些名门大派出来的到也罢了,大不了回去求助,可这一帮人多数都是野狐禅,虽然学了点儿本事,却和人家正经的大师们差得太远。
只有这个大和尚能耐还强些,这次能成功脱险,也全亏了人家,如今大和尚一发话,还真没几个敢当做听不见。
就在此时,蔡家忽然传来一连串的凄厉的叫声,堪称鬼哭狼嚎,远远传开。
灵师们顿时又慌乱起来,左右躲闪,还有几个吓得冷汗直流,站都站不稳。
“都不要乱!”
招呼了一声,安抚住炸锅的灵师,大和尚咬咬牙,只当听不到,才一脸晦气,垂着头走到红尘身边,支支吾吾地道:“郡主,您看这事儿?”
红尘神色很平静,笑了笑道:“放心,既然出来了便无事,要是大师还担忧,带着他们回寺里避一个月的难,佛法净化之下,一切污垢自然一扫而空。”
大和尚嘴角抽了抽,终究没再多说什么。
能保住自家的命已经不错,救了这帮灵师也是顺带的,至于蔡府里的东西,他是真不敢沾手。
别说他不讲究,就算是灵师,碰见这种事儿一样要量力而行。
他这次真是托大了,一开始没把蔡家的邪物当一回事儿,只以为是哪里来的猫猫狗狗成了精,找蔡家的晦气,结果一进去才发现此事大大不妥,又碍于面子没及时撤出来。
这回要不是对方忽然出现一点儿破绽,他都怀疑自己这把骨头要就此丢到这破地方了。
这时,整个蔡府摇摇欲坠,仿佛闹起了地震,尘土飞扬,偏偏外面平静无波,里面嘈杂的叫喊声,脚步声,乱作一团。
旁边几个年轻的一点儿的灵师不免心有不忍,“就这么放着不管?”
到是几个年长的见多识广,叹了口气:“反正我们是不敢进去,进去也就是白白丧命,哎,你们要是不甘心,觉得自己有能力一搏,你们就去吧。”
众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吭声,只偷偷摸摸拿眼神瞥大和尚和红尘等人,大和尚眼观鼻鼻观心,默默念佛,他的慈悲心这会儿也不愿意摆出来给人看。
红尘更是坐得稳稳当当,冷声道:“自作孽不可活。”
“哇哇,哇!”
红尘话音未落,房间里忽然有小孩儿的哭声传来,撕心裂肺的,众人都一愣,连万佛寺那大和尚都变了脸,一群灵师全都站起来,满脸震惊:“哪来的孩子?”
只要是正常人,对大人可能都能狠得下心不管不顾,可是对于婴儿,总是免不了多一点儿怜惜,这帮人登时躁动,只是比较起来还是自己的命更要紧些,个个愁眉苦脸,也不敢乱动。
红尘皱了皱眉,起身向前走去,刚走了两步,就见刘婆婆摇摇晃晃地跟上去,比红尘走得居然不慢,一边走,一边小声喊:“瓜娃子,小石头,快回来!”
孙青也连忙扶着她的胳膊,想了想,并没有阻止,其他灵师却吓坏了:“老婆婆可别乱动。”
“现在想进去也不容易,千万别挨近,沾上邪气可了不得,非出事不可。”
几个灵师纷纷出言劝阻,随即却戛然而止。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随着刘婆婆一步一步走进,笼罩在蔡府上方的黑雾,到好像害怕似的,一点一点儿收缩起来,她身前的雾气更是争先恐后地退避三舍,连大门都一下子开了,好像生怕撞到她老人家似的,红尘也沾光,本来走得颇为吃力,这会儿到没了阻碍。
那边那个大和尚咬咬牙,蹭一下蹿了两步,紧紧贴在红尘身后跟着一起走,让罗娘她们都有些反应不及,虽然是个和尚,到底是个男人,离自家郡主太近可不行,幸亏林大公子这会儿正忙,要不然说不定要动心思整治这大和尚一顿。
“郡主,等等我!”
从头到尾,王半仙都表现得再低调不过,他是半步也不乐意靠近这么诡异的蔡府,问题是,这种时候跟着郡主娘娘最妥当,红尘不在,即便是不进那个黑洞洞的大门,他也没有一丝半毫的安全感。
红尘也不介意,一行人顺顺当当地进入蔡家,一进门,大和尚就不自觉呼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王半仙更是坚定地拉着红尘的衣角,死活不肯放开。
院子里血流成河,好几个穿着青灰色家丁服饰的男人倒卧在地,有几个还在挣扎,面上露出极度恐惧的表情,上半身血肉模糊,到处都是抓痕,像是被猫抓的,但是伤痕翻开,露出里面的血肉,大片大片的皮被剥落,骇人至极。
婴儿的哭声越来越高。
红尘顺着声音过去,直接一脚破开一扇门,刚一开门,就看到蔡家的老太太拖着一只血肉模糊的胳膊,另一只手拿着一张发光的玉佩,整个人疯疯癫癫,嗓子里发出沙哑的怪声音。
还有一男人,看起来很年轻,不超过二十岁,脸色苍白,手里紧紧抱着一个孩子,躲在一扇屏风后面瑟瑟发抖,至于他眼前的地上则是个少妇,平平躺倒,眼睛突出,满脸惊恐,身上的衣服裂开,肚皮上多出一道口子,几乎能看到肠肚儿,王半仙一下子就扭过头去,一眼都不敢看。
红尘也不看,目光落在那男人身上,厉声道:“孩子给我。”
那男人好像听不见似的,浑身发抖,红尘皱了皱眉,声音拔高,又喊了一声:“把孩子给我!”
这一声喊出去,那男人浑身一震,整个人醒过来,本能地踉跄着要把孩子递过来,只是刚一伸手,空中就传来一声尖锐的响动,那男人吓得嗷了一嗓子,满脸飙泪。
红尘深吸了口气,轻声道:“我不管大人,我只要这个孩子,孩子总是无辜的。”
大门呼扇呼扇作响,整个房间摇摇欲坠,所有人吓得死死闭着眼,那男人哀嚎:“放过他,他刚一岁,刚一岁而已,放过他吧,我就这一个儿子,呜呜呜,放过他。”
孙青脸上也闪过一抹悲悯,低声道:“可怜天下父母心,今年落雪厉害,你妻子拿了条鱼哄了一只母猫进你们家门,要给它开膛破肚,那只母猫也怀了崽子,即将生产,不多,三只而已,临死之前它拼命把崽子生下来,哀哀鸣叫,那只猫是个母亲,死前还奢求自己的小崽子能平平安安长大。”
他面上露出几分嘲讽,“那几只猫崽儿呢?最后下场如何?”
男人登时不敢说话,面上恐惧之色更浓——那几只猫崽子和它们的母亲一起被摆在了北房的架子上面,自家妻子颇为喜欢,时常要去看一看,说是很难得的精品。
孙青脸上渐渐浮现出一丝悲哀,长叹一声:“野兽也吃人,可它们多是因为肚子饿了,可人却不一样,人伤害它们,却不只是因为饿。”
红尘也苦笑:“猎户杀生,为求生存,无人可以指摘,但你们的所作所为却超出限度,我都无法说服自己去管,哪怕你们是人,我也是人。”
她抬起头,又道,“孩子是无辜的,他的手上干干净净,没有沾染你们身上的血,让他把孩子给我。”
说着,红尘身上就开始散发出已经许久不肯放开的灵力,一瞬间,半空中一声低鸣,这一次鸣声似乎和缓了些许,房间的震动也小了,红尘向前走了几步,从那男人手中把孩子抢了过去,才冷声道:“我遵守承诺,剩下的事情我不会管。”
说完,转身就走,王半仙和大和尚他们也连忙跟上,这时,一直疯疯癫癫的老太太才回过神,抱着血肉模糊的胳膊,惊慌失措地喊:“救命,救救我,我给钱,要多少钱我都给。”
红尘没答话,还是不疾不徐地向外走去,那老太太也不敢追,放开嗓子大哭,哭了两声一转脸看到刘婆婆,整个人都一愣,愣了半晌惊道:“元娘,你是元娘?你,你,是不是你这个扫把星招来的祸患,快把它们赶走,我就知道是你,肯定是你!”
忽然狂风咆哮,哐当一声,旁边的屏风飞过去直接砸在老太太身上,把她整个人压倒在地,疼得她凄厉惨叫,整个身体都抽搐起来。
一大团黑影在半空中浮现,呲牙咧嘴地冲着地上的老太太扑过去,老太太吓得惊呼,就在她下一秒要被吞噬了的时候,刘婆婆似乎清醒了些,诧异喊了声:“瓜娃子?小石头?你们回来了?”
那团黑影一止,缩了缩,抖了抖,居然在上面抖出个人形,还有一只半人高的大狗的形象。
那个人长得高高大大,五官还算端正漂亮,就是腿脚不方便,一长一短,低着头愣愣地看着老太太。
那只狗是只土狗,黄色的毛,毛发看起来十分柔顺,身体显得很健硕,双眼留恋地看着刘婆婆。
两个人脚下都是漆黑的影子,影子一直蠕动挣扎。
“怎了离那么远,瓜娃子你干什么去了,来,给娘回家去。”刘婆婆笑了笑,冲着那人影伸了伸手,这一伸出去,却把对方吓得连连后退,磕磕巴巴地道:“娘,您先回家,儿,儿还有事。”
他竟然能说话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章 报应
满屋子的人都震骇欲绝,一颗心扑通扑通乱跳个不停。
刘婆婆的神色间,却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安宁,苍老的脸上甚至多出几分年轻时候才有的温柔来,她一点儿都不惧怕,伸向那人的手,半点儿也没有收回来的意思,到是吓得那人影连连后退,竟然缩到角落里去,大黄狗低声叫了两嗓子,连同那些阴影,没有任何一点儿敢往刘婆婆身上沾。
蔡家还能活动的家丁丫鬟们一下子都明白过来,连滚带爬,争先恐后地滚到刘婆婆脚底下瑟瑟发抖。
有个年长的老嬷嬷嚎啕大哭:“夫人,夫人您救救老奴,当年是老奴吃了猪油蒙了心,没看清蔡家人个个狼心狗肺,被他们给蒙骗了,要不然老奴也不会忘恩负义!您大人大量,放过老奴一条贱命吧。”
刘婆婆脸上面无表情,目光落在这老人身上,只是一晃而过,漫不经心:“你是谁?”
那老嬷嬷的话语戛然而止,一时再也不敢说话,当年她还没卖身为奴,因为家里受了灾,带着儿子儿媳妇逃难而来,刘元娘心善,收容她在家里住下,虽然本身家里算不上特别宽裕,可还是雇了她们娘几个,给的工钱不算丰厚,但家里有一口吃的,也没让他们一家子饿到,没成想当年蔡少卿闹出那等事来,她们就另攀了高枝,跟了蔡少卿,还满嘴刘家挟恩图报欺负人云云,这等话在本地肯定没人信,却腻歪人的很。
对于这等小人,当年的刘元娘,现在的刘婆婆,都不屑一顾,刘婆婆此时只是怜惜地看着浮在半空中的一人一犬,轻声道:“回来了就好,都跟娘回家去,咱们一家人在一起,再难的坎儿也过得去。”
一句话,半空中的人影登时晃动起来,面孔狰狞,不过他还是勉强撑着不肯丧失神智,凄厉地道:“娘,您先等等,等我给你,给咱们大家伙报仇雪恨!”
刘婆婆看了他半晌,终于叹气:“好。”她转头看了看红尘和她怀里的小婴儿,微微一笑,笑得十分端庄,也有几分豁达,“仇该报,报吧,这个孩子却得让他好好的。”
旁边一直紧张地盯着儿子的蔡家女婿,听了这话,扑通一下跪倒,冲着刘婆婆使劲磕头。
半空中的人影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只是睁着赤红的眼睛,死死瞪着蔡家那老太太。
老太太浑身剧痛,大口大口地喘息,好半天都回不过气,整张脸扭曲成一团,此时看向半空中人影的眼神,却充满古怪,不只是害怕,还有惊讶,半晌沙哑着嗓子开口:“儿子?不,不对,你是谁,为什么和我儿如此像?”
瞬间,阴冷的笑声在房中响起,“你不知道?”
老太太满脸的迷糊,刘婆婆看了她一眼,见她当真不知,轻声道:“二十多年前,蔡少卿酒后失德,欺辱父妾,小妾产下一子,你难道不记得了?”
“啊!”
蔡老太太浑身一震。
蔡少卿虽然不是东西,可他这些年来,其实还是挺能摆正人君子架势的,这等乱七八糟的事儿并不多,老太太自然还记得当年处理过的那件事。
他们家本来出身贫寒,老头子更是一发达就花天酒地,没几年便去了,剩下的那些小妾也都给发卖掉,却没想到,就在父亲孝期之内,蔡少卿和一个小妾有染,还让小妾生了个孩子,老太太哪能让这等人害自家儿子的名声,而且也不能让儿媳妇知道,再者,因为那小妾生产之前担惊受怕,又吃了很多不该吃的东西,生下来的孩子天生就长短腿,她更不肯要,当夜就让儿子把人掐死,埋去乱葬岗。
刘婆婆神色还是平平淡淡:“当年我还气盛,一直想着报仇,没少盯着你们家,后来从乱葬岗里扒出来这个孩子,一心一意把他养大,到让我身上的戾气少了些,却不曾想,转眼这孩子又让你们家给祸害了,多么可笑,父杀子,还杀了两次,是了,那就是个畜生,怎么能是我儿的父亲?”
蔡家老太太整个人都僵硬在地,眼前浮现出一片血光,肺里像拉风箱似的,咕噜咕噜作响。
“不怪我,不能怪我……”
老太太抱住头,不可抑制地想起当日的事来。
那一天,是儿子的休沐日,少卿向来孝顺,每逢休沐,时常会陪着母亲去烧香拜佛,老太太很虔诚,拜过佛,还添了一百两的香油钱,没想到回来的路上却出了事儿,马车赶得有点儿急,那马又不知道为何会失控,居然撞了一个人。
那人被撞了,胸口都塌了一块儿,声声呼救,手下家丁下去一看,都说这人恐怕死不了也得一辈子躺在床上,少卿当时就恼了,这会儿正是他想更进一步的要紧关头,哪里能添这等麻烦,花钱他到不怕,可这钱花起来没个头尾,且还是花在这么个贱民身上,他就有点儿不乐意。
正好是山路,左右无人,少卿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让人伪作是这家伙失足跌落山崖,摔死得了。
一条人命,处理起来毫不手软,事后连老太太也只是念了几天佛,便把这事儿给抛在脑后。
半空中的人影冷冷地看着老太太:“我好疼,又冷,特别冷,眼看着你们那些人往我的尸体上砸石头,我家小石头扑过去撕咬,也被你们暴打一通,打得奄奄一息,蔡少卿说,活狗才新鲜好吃,死了味不对,小石头又多受了好几天的苦楚,最后被变成一锅香肉,进了你们肚子,老太太你也吃了,吃得很香吧,还吃了两大碗,这么大把的年纪,难道就不怕噎死?”
毛发柔顺的大黄狗冷眼看过去,蔡老太太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抖,忽然觉得自己肚子里翻江倒海一般,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呕吐。
人影冷声道:“你们这等人,难道不该死?哈哈哈哈哈,就是我不杀你们,你们看看,我身边这些东西,也绝对看不了你们活到明天!”
蔡老太太脸上恐惧之色更浓重。
人影身下的那些东西,狰狞可怖,渐渐显出些许形貌,有猫也有狗,但都不是那等可以随便欺凌的模样。
“它叫阿花,就在你的脖子上。”
人影的声音又尖又细,蔡老太太一下子捂住自己的领子,那是个毛领,黑毛里夹杂着一些亮眼的银色,十分别致。
这是张猫皮做的,她十分喜欢。
屋子里阴冷的气息越来越重,墙角处隐约开始结冰。
周围几个灵师都低下头,谁也不说话了,万佛寺的大和尚垂下眼眸,脸上悲悯,小声念起经文。
狂风大作。
整个房间都在动荡,人影脸上露出阴冷到极致,恨到极致的笑容,无数黑影蠢蠢欲动。
蔡家的人吓得左突右窜,哀哀嚎叫,蔡老太太也在地上狼狈乱爬,“走开,走开!”
无数黑影缠住她的脚,撕咬声在房间里响起,惨状让人不忍直视,蔡家老太太疼得大声哭号,叫着叫着,许是知道自己难逃一劫,便破口大骂:“一帮子畜生,生来就活该被抽筋扒皮,你们以为杀了我就完了?以后还会有无数人吃你们的肉,喝你们的血,扒下你们的毛皮来……啊啊,疼啊,该死的,该死的,饶命,救救我!”
眼看着老太太身上血肉横飞。
王半仙扭过头去不敢继续看。
红尘也没有看,轻声道:“这件事,我不管。”
她周围的风变得很轻柔,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她身边小心翼翼地讨好着。
孙青叹了口气,抬头看天,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他前世是只猫,今生作为人,时常会有一种分不清自己究竟是个什么的感觉,所以总不免自卑,作为一个人,他该自傲,可这些年下来,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觉得和猫更亲近些,好像和猫在一起,日子才踏实,如今见了这满屋子的人,隐隐约约也有点儿明白自己的心思是从何处来了,人这种东西,着实很难看得清楚。
红尘的眼睛却有一点儿红润,转身离开这一座被诅咒的房子,立在大门口,看着门前聚集过来的,越来越多的猫猫狗狗们,还有黑色的影子,轻声念起往生咒。
念了许久,月上树梢,红尘叹道:“都散了吧,或许来世,蔡家的人,那些吃了猫肉狗肉的人会投生猫狗,你们则成了人,这就是一次轮回。”
一帮灵师七扭八歪地跟着奔出来,互相之间也没力气说话,留下个字号,赶紧逃走。
不多时,林旭的马车到了,红尘带着罗娘她们,还有王半仙一起上了车。
铁牛赶着红尘的车跟在后头,一行人不紧不慢地离开了这个鬼地方。
红尘怀里的婴孩儿也不知道是不是知道什么,现在竟然不哭了,安安静静的,林旭看着那孩子,满脸惊奇,罗娘和小严肩并着肩坐在一边发愁:“小姐,这孩子怎么办?”
红尘失笑:“会有人愿意养的,别看扔孩子的人多,其实,缺孩子的人也不少。”
那到是真的。
罗娘凑过去看了看,居然也觉得挺喜欢,小孩子白白嫩嫩,才一岁多,可能刚开始懵懵懂懂地学说话,这会儿睁着一双大眼睛,含着泪珠儿,安安静静的,不哭不闹,实在讨人喜欢。
“孩子养得真好,看得出来,在家里也是父母的心头肉。”小严叹道。这孩子的衣服都是细棉布做的,一点儿线头都看不见,孩子更是白胖可爱,脸色红润健康,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小小的金锁,很细小,很轻便,大约是怕坠到孩子,但是做工极为精细,光这做工,恐怕就比那点儿金子贵出十倍百倍去。
一时间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这么一个孩子,若是父母还在,当然是块儿宝,但他的父母就在那座被黑暗笼罩了的房子里,也许到明日,那座宅院中就只剩下枯骨了,孩子骤然失去父母……
红尘摇摇头:“这是命。”
孩子再可怜,她也不会为此插手此事,因果报应的事儿,她搀和过了,也吃过大亏,这回连本心里都不愿意管,自然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去插手。
“吁!”
马车忽然停下。
小荷转头道:“前面有人。”
不必他多说,红尘他们都看到了前面的人,刘婆婆居然比他们的马车还快些,立在道边,冲着红尘招手,她身边隐隐约约好像能看到些影子。
红尘笑了笑,让马车向前走了走,走到刘婆婆身边,顺手就把怀里的孩子递了出去,刘婆婆接过来,随手又塞给跪在她脚下,一脸惊慌失措的男人手上。
那男人一抱住孩子,这才动容,紧紧搂住,小声抽泣起来。
刘婆婆看着红尘笑,皱纹舒展开来,到显得没有以前那般衰老:“我就带了他一个人出来,他……好歹是个做爹的。”
红尘看了一眼:“他以前也吃过不少狗肉。”
那男人登时打了个哆嗦,恶心欲呕,眼神惊惧,刘婆婆脸上的笑容就带出几分悲伤:“若只是吃的话,也没什么。就是我家小石头看见了,只会夹着尾巴逃回我身边来,我就跟它说,别怕,别怕,过一阵子就好了,人能吃饱了肚子就好了,可我明明知道,就是人能吃饱,也一样要吃狗肉的。”
红尘沉默半晌,笑了笑:“我猜,这个人以后再也不敢吃了。”
那男人始终没有说话,只是把孩子抱得越来越紧,他的动作肯定很生疏,也肯定弄痛了那孩子,可小娃娃脸色憋得通红,却依旧不哭,反而伸出小手来摸了摸那男人的脸。
红尘不再多看:“我送您一段儿。”
让刘婆婆上了车,一路护送她回到她的房子去,红尘才转头离开,至于王半仙和刘婆婆坐在一起,吓得战战兢兢又努力保持自己高人形象的模样,就不用多说了。
回到郡主府,红尘浑身疲惫,还有点儿酸痛,彻彻底底地泡了个热水澡,又让罗娘和小严帮忙按了半天,这才轻快了些许。(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一章 婚前
林旭也沐浴更衣,两个人收拾完,坐在书房里一边看书一边晾头发,刚才的经历,此时回想,还是免不了有些五味杂陈,没等多久外头就传来了消息,蔡家的宅子起了火,火起得特别奇怪,好多人去救竟然扑不灭,可周围的房子却丝毫无损。
这一场大火,让蔡家彻底毁于一旦,蔡家也差不多都死光了,到是蔡家那个老太太不知为何逃出生天,留下一条性命,整个人却是疯疯癫癫的,见了什么都狂吠不止,不会说话了,声音有点儿像猫叫,却更凄厉些。
幸亏他们家还有一个女婿,起火时不在家,存活了下来,把老太太接了过去,没让她流落街头,只是这么半死不活地勉强活着,对于一个养尊处优了大半辈子的老人,恐怕比死了都不如,她要是死了,也许能少受些苦楚。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听在耳朵里,红尘也不免叹息,顺手把蹭自己腿的平安抱起来,小家伙跟肉球似的,很有分量,掂量了下,红尘觉得起码有六七斤重。
“拆吧拆吧都能炖一锅肉了,再不减肥,小心出门被人给炖了吃。”红尘点点平安的小鼻子,把它塞给罗娘,让罗娘给它换了一身红色的小衣裳。
红色辟邪,也显得吉利。
罗娘和小严在一边听着,不觉放松了精神,没那么紧绷,刚才那一出,她们看得真切,面上虽然不说,可这心里也毛毛的。
小严叹了口气:“不知道那个蔡少卿下了地府,知道他害死了一个儿子,儿子又把蔡家给毁了,会有什么想法?”
蔡少卿以前总是说自己子孙不争气,儿子和闺女都是讨债鬼,没有一个像他那么聪明,能科举取士的。
妻子早死,又碍着岳家的份上,一直没再娶继室,为着他的名声着想,妾也没有,养了两个通房丫头还是不怎么能生养的,只生下两个丫头片子,早早嫁了人。
因为这个,蔡少卿一直想往上爬,也拼了命地往上爬,老觉得自己哪天要是倒了,蔡家也就彻底完了。
如果他知道,他还有个儿子在,而且这个儿子聪明又孝顺,即便身上有点儿残疾,想来他也该高兴的,可惜当年狠毒绝情,竟然导致了这样的后果。
罗娘叹了声:“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而且就蔡少卿那种人,便是他知道前因后果,也不会怪自己,不会觉得是自己的责任,恐怕还会大声咒骂凶手凶残无人性,居然敢弑父!”
红尘听两个丫头说得热闹,也叹道:“你们试试把此事写成话本,也给别人看一看,若能对后人有所警示,到也不枉咱们辛苦这一场。”
说完,她也不管两个丫头有没有心思去写,自顾自地歪在软榻上,把头发披散地更开些,端起茶杯一边喝一边继续读书。
林旭有点儿累,最近太忙了,此时在这座郡主府的书房里,彻底放松,昏昏欲睡,几乎什么都不走心,借着烛光,目中只见红尘秀发如黑缎,光彩迷人,纤细修长的手指,玉色的,让人忍不住想握在掌心里把玩。
叮咚。
风铃响起来,有个小女官端着茶进屋替换,林旭猛地回过神,耳朵一红,心下苦笑,他师父总说,他这人养气功夫了得,绝色佳人当面也视而不见,他两个师兄都说,他这人不知道女色的好处,说好听点儿叫坐怀不乱,难听点儿便是不解风情,他也以为如此,却从没有想过原来有一天,他也会因为遇见一个人而举止失措,会有些过去从来不会有,也不可能有的想法冒出来。
“都是命!”
“什么?”红尘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粉嫩的嘴唇在灯烛之下,好像颜色更诱人。
林旭微微一笑:“我是说,我能和红尘相遇,相知相许,都是命运决定的,所以,我们快成亲吧。”
红尘:“……”一开始她还会面红耳赤,可现在装都有点儿装不出来了,只是林师兄忽然会调戏姑娘,这感觉也挺奇妙的。
也许是林大公子的怨念终于让老天爷接收到,接下来的日子平平淡淡,再无波澜。
到了万岁爷寿诞当日,本该春暖花开,奈何今年天气反常,还是那么冷,甚至又落了一场大雪。
老天爷不给脸面,万岁爷的寿宴,却还是办得热热闹闹,皇帝的气色也显得不错,似乎比去年看着还要胖了些,面色红润。
收了孩子们的寿礼,皇帝心情很好,连最近被他冷淡对待的五皇子也让他温言抚慰了几句,到让五皇子激动得热泪盈眶。
三皇子献上了一块奇石,上面有天然形成的花纹,像是寿与天齐,到能当祥瑞,也让万岁爷特别开心。
至于太子,到没有献什么显眼的礼物,就是替父皇画了一幅画,画的是万岁爷的画像,身穿甲胄,手拿宝剑,威风凛凛,那股子气势扑面而来,有一人多高,看起来和真人类似。
皇帝收了也是笑得几乎合不拢嘴,高兴得不行,连连夸赞太子孝顺,到让其他的皇子翻起白眼儿来,不免酸上几句,堂堂太子,又不是画匠,会画画算什么本事!
奈何万岁爷如今看着儿子好,所以儿子别说是送幅画,就是随便送块儿石头,他也会说好。
除了这些龙子凤孙们的礼物,那些大臣们送的也有讲究,按照品级大小各自送礼,反正七品小官送的礼物,不可能珍贵过一品大员,国库正空虚,他们也不怕万岁爷看出他们家底过于丰厚。
红尘在皇后那儿闲笑时,也不免调侃几句,那些大臣们送上的寿礼,估计他们当一辈子官,只凭自己的俸禄也置办不出来,皇后只是笑,“他那心里能没数,只是难得糊涂而已。”
这话有些轻佻,到也是真的,若不是皇帝暗示,年年的万寿节也不至于几乎变成百官们献宝献媚的工具。估计皇帝就是想借着过寿的时候来敛财。
一整场寿宴下来,整整一天,换了往常万岁肯定早早退席,这一次却从头到尾都精神奕奕。
文武百官都颇为欣慰,觉得圣上这身子真是好了,皇子宗室瞧着也高兴,至于是真高兴还是假高兴那就不得而知。
红尘当日离得不远,还随着皇后娘娘一起和皇帝喝了一杯酒,也看到了他的面色,却不觉有几分忧心,万岁好得太快了些!
她对医理只懂得皮毛,没多深的了解,可也知道事有反常即为妖的道理,这病去如抽丝,哪有好得这般快的?这到更像是回光返照一类的情形,即便不是,恐怕也是用了虎狼之药,按说万岁爷身边太医无数,调养身体方面更是精心,不该犯这般错误。
事实上,那些皇亲国戚们只以为万岁身体好了,到是跟着高兴得多,可太医不傻,也不是红尘一个眼明心亮,几个老太医心里也直犯嘀咕,不敢跟别人乱说,也不敢胡乱表露,不过他们和红尘关系亲昵,也知道郡主娘娘的为人,就不免在她面前忧心忡忡地叹气:“万岁爷的情况是不太对,可偏偏咱们才疏学浅,又发现不了不对的地方,这些日子万岁爷用的药,也只是寻常补药,并没有什么太特殊之处,这,这,哎,也只能盼着万岁爷洪福齐天。”
太医心里有数,他们给那位用的药,药效再强上十倍,也不该有现在这样的效果,所以这阵子皇帝感觉身体好,精神倍增,心中高兴,大赏太医院,一帮小太医们兴高采烈,几个年老的都心惊肉跳。
“我年纪大了,伺候不了主子们几年,想着今年就乞骸骨,回乡养老去。”黄太医一向中庸,平日里为人处世都是相当低调平和,但他在宫里待了三十多年,眼明心亮,脑子清楚,对危险更是敏感得很,此时在整个太医院都跟打了鸡血似的,高兴的不行的时候,他就觉得浑身寒毛炸立,很是不安。
其他太医到没有黄太医那么焦虑,有几个自以为医术不错的,蹙眉道:“不用胡思乱想,看万岁爷的脉象还挺平和,应该没事,咱们还是找找看他老人家是不是吃了什么补品,效果才这么好。”
和太医们说了几句闲话,红尘回过头也没告诉皇后,这种事,也没什么人傻到会真说出来,不过,上辈子去年这个时候,万岁爷就暴毙了,如今居然还活得这般滋润,已然算是好事。
皇帝寿辰一过,朝野上下似乎都太平许多,武将文官都没闹出乱子,至于外面那几支所谓的义军,不说消停些,至少表面上还不是朝廷的对手,只能算小患,京城更是歌舞升平。
时间缓缓流过,春过夏至,秋日来临。
郡主府内彻夜亮着灯。
罗娘和小严带着女官们,指挥几个绣娘把刚绣好的衣服,被套,枕巾分门别类,搁在箱子里,绑上红绳儿,贴上红花,在罩上个大红绸缎的罩子。
薛神针的两个高徒仔仔细细地看屏风上搭着的吉服,神情严肃至极。
“还要收一下腰身,郡主这两日稍稍瘦了些。”
“窄袖不太好,郡主还是适合大宽袖儿。”
这边忙着,书房那边也无数人进进出出,各地庄子,作坊的管事,铺子的掌柜,都排着队请见,所有的下人最近都忙碌到恨不得一天掰成两天来用,明明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忙了,可随着郡主的婚期越来越近,他们竟然更忙了些。
郡主也忙,一对儿未婚夫妇虽然不在乎什么婚前不适合见面的规矩,可愣是一个多月没碰过头儿,更多的时候还得靠鸿雁传书,而且连诉衷情的机会都难得,红尘的信上能少写两个字就少写两个字,若不是二人默契得很,恐怕光看这简洁到极致的信件,都得误会对方对自己十分之不耐烦。
林旭忙里偷闲,也是苦笑连连,偶尔还和太子一块儿打趣几句,说以后可以让红尘教那些大臣们写折子,保证能让君主看折子看得轻松许多,也许没那么忙碌,还能多活上几年。
婚期终于要到了,礼部那边都派了人过来,把各项流程稍作讲解过。
郡主毕竟不是公主,就算帝后都重视得很,也不至于弄得太过复杂,就是担心婚礼那日太累,红尘都不肯答应皇后自己在宫里出嫁,还是再郡主府自由些。
即便红尘尽量低调,可这一场婚事,还是传得沸沸扬扬,一个荣安郡主自然不算什么,但据说太子早在月前就请了假,要在红尘新婚之日作为娘家人替郡主送嫁。
皇帝和皇后竟也没阻拦,皇后便罢了,几乎大部分京城人都知道她疼爱荣安郡主,可万岁爷也这般纵容,到让人心生三分警惕,那可是当朝太子,未来的皇帝,一举一动都不只是他自己的事,今日他作为娘家人为荣安郡主送嫁,那是把荣安郡主的地位向上拔高了不知道多少。
朝中大臣为此议论纷纷,还有御使上折子劝谏的,皇帝到没说什么,不过折子都留中不发,至于太子,也不和大臣们较劲,被人说到眼前,也只是温文尔雅地道:“当年荣安郡主救孤于水火之中,教导孤多年,无郡主便无孤这个太子,她本是孤的亲人,若孤不能尽一尽孝心,送她出嫁,岂不是有违圣人之道。”
得,连孝心都说了,连圣人之道都挂在嘴边,大臣们也只能老老实实闭嘴。
其实想开些也没什么,荣安郡主终究只是一介女子,便是受些宠爱,到底影响不了大局,何必为了这个和太子过不去。
如今太子的地位瞧着稳固的很,就算年纪小了些也不算什么,本身成熟稳重,也有能为,皇帝生病期间,已经开始摄政,再不是只能在勤政殿充当孝子的小太子,就是两位年长的王爷想要再争一争,太子到底占着大义,还是很有优势。
在眼下这等时候,就是不急着站队,也该考虑后退之路了,哪里有精力因为一个郡主的婚礼闹腾不休。
朝中大臣也不傻,看了看上面的风向,登时安静下来,红尘也得以安安静静地备嫁,没被打扰到。(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二章 迎亲
红尘这几个月没离开郡主府,为了自己的婚事要做很多准备工作,她连上街的闲情逸致都没有。
就是前阵子去山里探查情况的那帮灵师,陆陆续续回来了两次,不过收拾了东西又都去了,似乎打算在山里常驻。
他们也没和红尘多说,貌似有些顾忌,只是托红尘帮忙,让官府那边出面封山,不让老百姓们随便进去。
那地方是深山,不光偏远还很危险,就是寻常猎户也不敢去,封山什么的,仅仅是为了更安全点儿,对红尘来说是举手之劳,也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这几个灵师和她交情不浅,性子她清楚得很,个个都很稳重,也很有经验,不会无的放矢,现在既然开了口,红尘自然尽量满足,至于好奇心,她肯定是有,不光有,那种危险的感觉还让她蠢蠢欲动,问题是现在真不是任性妄为的时候。
眼下这场婚礼,不光林旭很期待,她也很期待,以最好的状态,嫁给自己心爱之人,婚后携手并肩,从此生死与共。
一场秋雨一场寒,下过几日雨,天渐渐冷了许多,好像一转眼的工夫就到了红尘成亲的日子,又好像很是漫长。
这一日天色极好,万里无云,碧空如洗,前些日子才落了大雨,整个街道都被冲洗得干干净净。
红尘昏昏沉沉地倚着窗户,罗娘和小严一脸严肃,就像打仗一般给她穿上嫁衣,仔仔细细整理妥当,把每一个角落都抚平,前前后后看过。
嫁衣也说不出哪里好,好像很素雅,似乎还比不上豪门大户的千金出嫁时满头珠翠的豪奢,可是穿在红尘身上,却是说不出的合适,端庄美丽。
薛神针亲自过来看过,扫了一眼就满意了,也没多留,起身和她的两个弟子一起帮红尘整理库房的料子之类。
红尘却昏昏欲睡,被扶到椅子上坐好,有人拿了带着一点儿奇异果香的膏子涂在她的面上,轻轻揉摸,晕了开来,然后给她绞脸。
“郡主娘娘的皮肤真好,连绞都不必绞了。”
女官拿着丝线比划了两下,找不到下手的地方,不禁笑道,心中也羡慕的很。
负责梳妆的女官连忙上前把人赶开,眼下时辰不早,早该梳妆来着,只是来来去去的女官一大堆,事情也一大堆,忙忙乱乱到了这会儿,已经耽误了时间。
“唔。”
红尘被推来推去,一张脸让人涂涂抹抹,她闭着眼睛由着众人折腾,实在是提不起精神。
昨天不知道为何,居然失眠了。
她很少失眠,即便是刚重生的那些日子,也是躺在床上便沉沉睡去,以前听鬼谷先生的教导,一个人便是心中藏了天大的事,也要学会调整自己,让自己有一颗稳定的心。
她当时不懂,鬼谷先生就笑哈哈地喂她吃了颗特别香甜的糖果:“说白了,就是让你愁的时候什么也不要想,躺在床上,蒙上被子,呼呼大睡,一觉醒来,再去烦恼。”
红尘当年也没怎么记在心里,却渐渐按照他老人家说的去做,即便是最难的时候,也不让自己太过紧绷,即便是上辈子濒死,她也没崩溃,就是因为她尽量宽心些。
没想到昨天晚上到是一宿没有睡踏实,更是天不亮,刚有些困意,就让人从床上扒了起来。
“哎。”
“郡主可别叹气,今天是好日子,叹一口气就把吉祥气儿都给叹没了。”
罗娘跟着忙了好几天,这会儿也黑眼圈儿,不过精神旺盛的很,立在一边盯着人给自家郡主上妆,一会儿说这儿不妥,一会儿又那儿不大好看,挑挑拣拣没完没了,也幸亏来上妆的都是宫里精挑细选出来的人,别的不说,脾气那是一等一的好,还有耐性,换了旁人,怕早哄她出门。
“郡主,郡主!”
这边正乱,外面又传来急迫的呼喊声。
红尘被吓了一跳,差点儿从椅子上一头栽下:“叫什么,难不成林旭悔婚?”
众人:“……”
门口特意被遣来帮衬的王元道,曲名,李肃几个,都哭笑不得,他们家那位主子会悔婚?明明从半个月前开始就坐立不安,干什么都干不下去,只等着女主人进门呢。
罗娘和小严也齐齐翻白眼,小严哼了哼:“您想那美事儿去!”
是皇后娘娘派了人来添妆。
这会儿太子正在外头点收。
其实早就添过不知道多少次,至少有一半的嫁妆,都是娘娘的库房里出的,但今日是正经添妆的日子,娘娘派人过来也不稀奇。
不只是皇后,和红尘相熟甚至不相熟的一些人都来了,只是别人不至于赶这么紧凑,早早就来过,罗娘昨日还和红尘说,光是这些人的添妆,凑一凑就是一份很体面的嫁妆。
红尘也只是一笑了之,她和这些人的交情算不上好,人家过来一趟,大约也是看太子的面子。
没一会儿,太子让人把娘娘送的东西单子递来给红尘看,都是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什么棋盘,茶具,厨具,还有什么弓箭,刀枪,马匹,再加上……婴孩儿用的小衣裳,小鞋子,小帽子,看得人眼花缭乱。
“得了,收着吧。”红尘也是无语,娘娘现在到是越来越小孩子气。
外面吵闹声越来越大,连屋里的女官们都被惊动,忍不住扒着窗户向外看。
罗娘和小严脸色都不大好:“到底怎么回事儿!”
不多时,外头有个小宫人头发乱飞,气喘吁吁过来报信:“不好了,林公子送来的雪娇,和皇后娘娘送来的赤霄咬起来了,分都分不开……”
红尘起身就向外走,罗娘她们吓得赶紧去拦。
“没事儿,我不出门。”红尘踩着毯子立在窗前,一声呼哨,又尖又长,随即就见外面兵荒马乱,一红一白两匹半大的马飞驰而至,齐齐挤到窗户前面。
红尘伸手出去,挨个拍了拍,笑道:“都乖,去吃糖块儿吧,明日再陪你们玩。”
不少宫人挤来挤去,生怕畜生捣乱再伤了郡主,这迎亲当日受伤可了不得,却不曾想,两匹在他们面前暴跳如雷的野马,这会儿到乖得不行,老老实实站着让郡主摸。
“……这马都看人下菜碟啊!”
这会儿太子身边的人才赶过来,气喘吁吁地道:“本来被牵着送到马棚里去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看见马棚里那匹白马就发了疯,闹腾不休,都是小的无能……”
红尘失笑,这一闹,到精神许多,心情也好些,打发他们牵着马下去,还交代都不许戴上嚼子,也不许上马鞍,等她回头有空再慢慢驯养。
马都是好马,也极为聪慧,一旦认一人为主,就再也不会让另外的人去骑。
红尘笑了会儿就叹气:“可惜了。”
她骑马的机会也不算多,估计很难天天骑着它们去外面跑跑,这些千里宝马,跟了她才真有点儿明珠投暗的意思。
转身回到椅子上坐好,梳妆的女官连忙过来接着干活,红尘眯了眯眼,耳边听着赤霄忽高忽低的叫声,忽然蹙了蹙眉,心念一转,转头跟罗娘道:“你去跟太子说一声,让他今日早点儿回宫,别在我这儿耽搁。”
罗娘一愣,还是应了。
太子一听这消息,也怔了怔,只是笑着点头:“好,等我送先生上车。”
红尘端坐在屋里,罗娘和小严到是拿了些点心给她吃,奈何她这会儿是一点儿胃口都没有,也不大想吃,又不好多喝水,只是拿着茶杯稍微抿一抿。
“时辰差不多了。”
小严吸了口气,神色间略有几分焦虑。
这时候按说新郎已经该到了,可还是没听见外面的动静,红尘一点儿都不急,笑眯眯地道:“别急,也许碰上什么事儿了,有个美人当街抢亲?要不就是咱们林大公子的骑术不好,半路摔断了腿?”
“祖宗,求您千万别开口了。”
小严欲哭无泪。
罗娘也急得满头大汗,这什么日子,怎能说这等话,她们家郡主以前可不这样,性情稳重,人人夸赞,这几日却特别喜欢玩笑,可这种玩笑,她们真听不得!
又等了片刻,红尘手里的茶杯都有些凉,外面终于隐隐约约能听到喜乐声阵阵。
“呼!”
小严苦笑,都是郡主总乱开玩笑,还老说也许林大公子忽然觉得,成亲不是什么好主意,两个人感情再好,一旦成了夫妻也是各种麻烦,于是临时决定这亲不成了。
明明知道根本不可能,万岁都金口玉言,再说,林大公子也不是那等会开这种玩笑的人,到是她们家郡主越来越顽皮,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闹出幺蛾子来。
“来了,可算来了。”
外头一个小宫人匆匆忙忙进门,“罗姐姐,赶紧准备点儿热水,让新郎官洗把脸。”
“啊?”
“也不知是走了哪门子霉运,过街的时候马失前蹄,林大公子摔了一跤,若不是小荷功夫好,及时拉了一把,恐怕腿脚都要出问题了。”那小宫人也是满头大汗,吓得不轻。
红尘:“……”
罗娘和小严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半晌红尘摇头:“早知道该给他算算,钦天监这吉日可算得有点儿不太对。”
小严脸上都快带出哭意,连忙道:“我的好郡主,您可千万别说不吉利的话了。”
罗娘也满脸恐惧,急声问:“外面没人抢亲吧。”
她一句话,弄得报信的女官也满头雾水,罗娘自己拍了下额头,挥挥手让人下去。
这会儿也没力气伤感,一行人冲过去抓住红尘,三下五除二给她收拾好。
林旭一脸忐忑地等在门外,等着各种刁难,他今天为了这一日,特特把身边的智囊团都带上,此时还是免不了心跳加速,刚才路上都心不在焉的,差点儿摔一跤,弄得有些狼狈。
“我衣服是不是脏了?”
小荷认认真真地点头,拿着帕子擦了擦他的衣袖。
其他人都忍俊不禁。
鬼谷公子爷这般模样,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见的,现在真该好好看一看,大家伙挤眉弄眼,纷纷决定让那几个擅长作画的赶紧把这一幕都给画下来。
就现在林大公子脸上的表情,画下来给鬼谷先生瞧瞧,他们一准能得不少赏。
林旭闭了闭眼,轻咳一声,扫了扫周围,轻声道:“荣安郡主身边也是人才济济,她那些女官都是女学的高才,能文能武,吟诗作对方面很有巧思,我估计这次考验不会简单,能不能进门,就看你们能不能拼得过这些女孩子了。”
一句话,所有人都不敢继续嬉皮笑脸。
事实上,在今天之前他们已经吃够了苦头,那些女官们个个温柔娴雅,可是刁难人的法子是一个接一个出,出的那些题目刁钻得让人满头冷汗,还口口声声说,迎亲之日,她们中最厉害的那几个才会出题,要是林大公子的人答不上来,唔,那这新娘子能不能迎走,就得再商议商议。
大家都知道,亲事肯定能成,新娘子也必然可以迎走,但谁也不愿意在新娘面前丢人现眼,要是让这帮女孩子给折腾得灰头土脸的,那以后日子可怎么过。
所以今天,众人如临深渊。
终于看到新娘子的卧房大门,所有人紧张起来,然后不等里面人说话,林旭就念起催妆诗:“北府迎尘南郡来,莫将芳意更迟回;虽言天上光阴别,且被人间更漏催……”
林旭的声音有点儿颤抖,他从来没有像今日这般紧张,手无足措过,明明是一张利口,能说得天下人俯首,这会儿却自觉笨口拙言,他带着的手下们也是浑身肌肉紧绷,精神更紧张。
念完诗,静候接下来可能遇见的刁难,不知道会出什么难题,不会真布置五行八卦阵,让他们闯一闯吧?要真如此,即便闯过去,那今天还能不能成亲?
咚一声。
众人心里一跳。
大门洞开,罗娘和小严脆生生地喊:“新郎来喽,新娘子出门啦!”
太子冒出来,背着穿戴整齐的红尘,一步一步走出大门。
所有人:“……”(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三章 皇宫事
太子亲自背着郡主,把她安安稳稳地送上了装饰一新,喜气洋洋的马车。
鼓乐声阵阵。
无数女官齐齐贺喜。
林旭深吸了口气,努力把脸上奇妙的表情给收回去,今天他新婚大喜,无论如何也得高高兴兴的,可不能露出牙疼的表情来,至于其他人就没那么多顾忌了,曲名几个恨不得大声吼两嗓子——“郡主,劳烦您别这么大气,好歹为难为难我们家公子爷啊!”
他们为了今天,准备了起码也有三个月,光是集中起来培训,就得有大半个月,天天琢磨怎么过关,好让公子爷抱得美人归,现在到好,全无用武之地!
罗娘和小严偷偷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可算是平安无事,忍不住冲着一帮不知足的小伙儿们翻了个白眼儿,这帮人还敢不满意,不知道她们这些人守着自家郡主过了这几个月,每时每刻,不是忙得恨不得一头倒下再也不起来,就是心惊肉跳生怕郡主娘娘真闹出幺蛾子不好收拾。
“哎。”
罗娘叹了口气,有些怅然。
小严噗嗤一声笑了:“咳咳,其实咱们家小姐也没做什么嘛。”何必这般如临大敌!
罗娘也笑。
小姐对这桩婚事肯定是期待的,她们能看得出来,只不过偶尔会有一点儿奇怪的举动,例如说,有一日擅长梳妆的女官给她试发型,郡主忽然蹙眉道:“太麻烦,不如婚礼简办,朝廷不是提倡节俭,娘娘的份例都给削减许多,看咱大周老百姓们成亲,很多都是新娘子随意穿上红衣,带着嫁妆坐着驴车出门就算了事,没有嫁妆的也不少。我给开个先例,也省得朝廷嫁郡主折腾得这么厉害,又浪费!”
这是玩笑话吧。
这肯定是开玩笑呢,她们家郡主最近喜欢开玩笑得很,问题是,郡主说得一本正经,那个严肃劲儿,吓得罗娘和小严,还有其他听到这话的女官三天没睡好觉。
如此让郡主折腾,她们就是当初揣了一肚子要为难新郎官的小主意,如今也只盼着婚礼正正常常,平平安安地进行下去,等到今天的婚礼一结束,她们才能彻底解脱。
于是,林旭手底下的人一脸懵懂。
郡主府的女官们一脸庆幸,热泪盈眶,连哭嫁一类的过程都差点儿忘了,还是红尘自己记得,简单哭了两声,就让太子给塞进马车里面去了。
“你赶紧回宫。”
临上车,红尘还在太子手腕上画了几个字,太子点头,她才安心进去。
一抬头,太子看到林旭略有些发红的脸颊,眉眼间也多出几分喜悦来。
和以前那个孩子不一样了,现在的太子同样年轻,身量却拔高了许多,本来稚嫩的脸也凭添威仪,“林先生,我会保护你和先生的。”
林旭一怔,忍住蠢蠢欲动,想要拍拍这孩子柔软头发的手,以后都拍不得了。
他是太子,将来会成为一国之君,站在很高的地方俯瞰这个国家,希望……
这孩子是他亲手送到红尘身边去,当初还左思右想许久,生怕这是个招惹不了的大麻烦,如今看到现在的他,才真真正正忽然有一种并不需要后悔的感觉。
“好。”
林旭笑应。
至少这一刻,他知道这个少年的心很诚恳,那座宫廷,还没有把他的心养得坚如磐石,他还没有完全抛弃那个有点儿呆,有点儿可爱,有时候也很烦人的阿念。
“林先生也不许欺负我家先生。”太子一笑展眉,“先生要是欺负林先生,您也可以和我说,别的做不了,听听到是可以。”
林旭飞身上马,白了他一眼,众人吹吹打打,车队慢吞吞启程,整个车队要绕城一周,这才回林旭的新房。
本来新房想设在城外,但后来琢磨了下,还是不方便,就在城内郡主府附近买了一个大宅子,至于以后想要清闲,他们也可以出宫去住。
至于万岁爷也新赏赐了宅子,两个人考虑了下,还是不打算住了,主要那地方环境不大好,王孙公子,权贵人家太多,如果住过去恐怕各种交际就更少不了。
红尘到不在意,她处理那些杂事算得上得心应手,但林旭的身份有点儿特殊,眼下这等时候,还是少和朝中的人打交道为好。
林宅早就装饰一新,热闹得不行。
不少大臣们都亲自过来参加婚宴,宫里的几个皇子人没到,礼物也都送到了,而且人人送得礼都不轻。
只看帝后二人送嫁妆送的慷慨劲儿,今天就是和红尘不对付的那些人,也不敢在这方面有所怠慢,怠慢了岂不是打万岁爷和皇后娘娘的脸。
嫁妆早就摆在院子里,也只摆放了一部分,想全摆开根本不可能,剩下的直接就进了库房,可就摆出来的一部分,也让人看得眼红心热。一棒子权贵们都不是差钱的主儿,可一眼看过去,珍珠满地滚,金玉首饰必须见缝插针才装得开,还有那些一看就出自内库,乃是大内密藏的文玩字画,让那些个喜欢附庸风雅,自以为家底丰厚的贵胄子弟眼珠子都要绿了。
“我的天,不是说荣安郡主是个……咳咳,那什么吗,怎么有这么丰厚的嫁妆!”
旁边的人一听就冲着这个‘乡巴佬’翻白眼,一看就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内情,那位荣安郡主本身的身份来历有点儿不可说,孤身一个,无亲无靠,可问题是,人家抱粗腿的本事大,有皇后娘娘宠爱,连万岁爷都爱屋及乌。
“这点儿算什么,我听宫里的人说,皇后娘娘把自己的库房整个开了,让郡主随便挑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哎,可惜了。”
旁边登时有人打趣,“你可惜什么?”压低声音,嘻嘻哈哈地道,“难道你还奢望过什么?”
先前说话的年轻人哼了声,没说话,可心里确实有过念想,他也不差,当初皇后娘娘有意为郡主择婿,他也算是备选之一,只是那时候不上心,想着郡主再受宠,也没有根基,娶回家来估计起不了大作用,能躲就躲了,这会儿看到那么丰厚的嫁妆,不免觉得特别可惜。
就这些东西,够他祖孙三代逍遥自在的。
说话的大约是个宗室子弟,这些被安排在院子里就坐的,大部分都没有收到请柬,但林旭新婚大喜,上门就是客人,总不能把人赶走,只好在院子里将就一下。
好在院子够大,又搭着棚子,早早准备了很多火炉炭盆,此时的天也没有特别冷,到还不至于受寒。
此时说几句闲话,酸上几句,也就他们自己听听,传不到屋子里去,到无所谓。
婚车很快到了,婚礼也进行得还算顺利,红尘一直到被送入新房,安安静静地坐下,始终让林旭牵着,听礼部派来的官员指挥,一步一个动作而已,也没看见婚礼现场究竟是什么模样,不过,只听喧闹的声响,也知道肯定热闹得很。
进了新房,红尘随手摘下盖头,把凤冠也取下,让罗娘和小严端来热水,要洗漱。
两个丫头目瞪口呆,半晌都没反应过来,等红尘都拆得差不多了才扑到眼前:“郡主,您这是做什么,等一下还要出去呢!”
大周朝的规矩,尤其是京城这边的规矩,新娘子可不是进了新房就没事儿的,等下新郎要来接着新娘,一起去敬酒,虽然主要是新郎的事儿,但新娘子不露面也不合适。
而且,完了事还有女眷过来陪着说话,一场婚礼,新娘的任务不少,毕竟不是前朝,女子地位低下,现如今越是身份高的女子,越要表现得落落大方才好。
红尘叹了口气:“去叫你们家姑爷过来,我们得进宫一趟。”
“啊?”罗娘愕然,“现在?”
“现在。”
红尘也有些愁,可问题是现在要不去,以后恐怕要有大麻烦了,为了以后的安生,如今婚礼虎头蛇尾,就虎头蛇尾吧。
罗娘木然。
小严转头就去林旭,她觉得自己完全破罐子破摔,尤其是看到王元道那些辛辛苦苦负责迎客的可怜人,不知道等下新郎新娘不露面,他们能不能撑得住场面。
皇宫
勤政殿
天色越来越黯淡,皇帝难得精神不错,坐在案前随手翻阅奏折,就是眼睛花了,看一会儿便闭目养神,按了按眉心。
老太监早早让人点了灯。
现在万岁爷用的灯,还是那位郡主献的,本来只给皇后用,娘娘用着好,就挪到勤政殿来。
灯很精美,上面的玻璃罩子也好看,摆在桌子上除了照得更明,也是极好的装饰,而且还不怕燎到折子。
早前用灯,万岁爷累了还有一回把褂子燎了一个大洞,可把底下人吓得不轻。
“咦?”
皇帝一抬头,皱了皱眉。
老太监愣了下:“万岁可是累了。”
皇帝摇了摇头,站起身走到门边落地镜前看了看,叹了口气:“老了,确实是老眼昏花,得,咱们出去消散消散。”
他刚才觉得自己在镜子里看到点儿什么东西似的,随手把折子合上,接过老太监递来的披风,穿戴整齐,皇帝也来了兴致,不让人搀扶,自己活动了下腿脚出门。
“最近太医们给的药好,身子骨都觉得轻巧,走路也有劲儿,年纪大了,能自己走还是自己走,要是不活动,那可更不行。”
老太监也笑着应是。
“对了,太子呢?”皇帝想了想,今天一天都没看到太子,平日里太子就在勤政殿,也帮着他看折子,父子两个时常对话。
“万岁爷忘了,今儿是荣安郡主大婚之日,太子爷一早就请了假,要去送嫁呢。”
皇帝顿时了然,拍了拍额头,脸上的神色也和缓,笑道:“咱们太子是个重情重义的,荣安她……有功!”
老太监只是笑,没吭声。
皇帝到是来了兴致,好好把他的太子儿子夸奖了一通,说他有情义,孝顺,懂事,才学也高,处理政事的手腕越来越灵活。
“那个小子已经能独当一面了,我也能放下心。”皇帝笑了笑,有些感叹,“你看看大雍还有北燕那边闹得,太子废了又立,立了又废,当爹的和当儿子的哪里是亲人,根本就是要当仇人的样儿,哎,朕一早就明白,当皇帝的儿子太多,不是福气,哼,朕可不会像他们那么糊涂。”
他要做一代明君,绝不会发生父子相杀的惨剧,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不肯选老三,也不肯选老五,唯独选了自己的嫡子。
一来,那孩子是嫡子,就算年纪小,也是名正言顺的储君,位置坐得稳就不会慌,二来,他人老了,心不老,他看得出来,那孩子是个好孩子,确实孝顺懂事,不像在宫里长大的那几个,满肚子都是权谋。
权谋这东西,皇帝肯定需要有,但作为一个还没有成为皇帝的太子,有这东西多了,那是要出事的,等将来他坐上自己的位置,只要不傻,那些东西很快就能学会,只要自己学会的,才是真真正正融到自己骨头里的。
皇帝出了勤政殿,望着渐渐黑下来的天,神色间慢慢变得有些温柔。
“皇后在干什么?”
“娘娘正听手下人说话,好像说郡主出嫁的事儿呢。”
皇帝吐出口气,摇头:“真是,还是小孩儿性子,都多大年纪的人了。”
老太监笑着反驳了句:“娘娘本来就年轻着呢。”
“你个老货,就是精明!”皇帝大笑,他这一辈子,有过很多很多的女人,身为皇帝,天下的好女子都是给他备着的,他想要哪一个都能得到。
但那些女人,全都不是妻子。
他的妻子唯独只有自己的皇后,牙齿和嘴唇经常磕磕绊绊,可到了老,它们也得在一块儿,年轻时,有一阵子不喜欢皇后,至少是表面上表现出来很不喜欢,觉得她强硬,不温柔,可他就是那时候心里也明白,要是他不是皇帝,就是个普通的贩夫走卒,别的女人都是水中月,镜中花,唯有皇后那才是贴心人。(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四章 夜遇
老太监咧开嘴笑了笑,静静地跟在皇帝身边,一言不发,沉默得和周围的树木也没太大的区别。
皇帝也习惯了他的沉默,此时沉浸在年轻时的回忆中,想那些意气风发,想那些缠绵悱恻,目光越发的柔和,脚步也慢下来,很随意地四处游荡。
老太监跟了一会儿,忽然发现万岁越走越偏僻,想了想还是没出声。
这整个皇宫都是属于皇家的,万岁想去哪儿都无所谓,这会儿他老人家难得有兴致,又何必搅扰。
不过,老太监一个眼色过去,就有御前侍卫悄无声息地跟上去。
皇帝一晃神也看见了,失笑道:“你到越来越谨慎,在宫里能出什么事。”
老太监慈眉善目的,被数落也不生气:“孩子们整日闲着,不让他们活动活动岂不是白拿万岁爷的俸禄。”
此时夜色已经降临,道边仿佛不知何时起,多了一层水汽,朦朦胧胧中到让人如在仙境,皇帝似乎也觉得环境很好,越走越轻快,精神也越是放松,连脸上都露出一抹笑。
“朕有多少年没这样的闲情雅致了?”
皇帝笑了笑,“真该让皇后也过来,别看在皇宫住了几十年,可似乎从来没有这般四处走动过几次。”
做皇子的时候,他不敢在皇宫乱走,这种地方万一冲撞了哪位母妃,就是父皇不在意,也是个污点,等当了皇帝,日理万机,就更没有这等雅兴。
“哎,你说当皇帝有什么好的,闹了什么天灾,出个什么**,到最后都是朕的过失,一辈子辛辛苦苦,整天和奏折为伍,也没有多少知心人……”
老太监低声笑起来,也不说话,心里却叹气,话是这么说,可若是让他这位主子重新再来选一次,他肯定还是拼命想当这个皇帝,一日掌这天下至高无上的权柄,一辈子都不可能再走第二条路。
说着说着闲话,主仆几个就走到一片荒芜之地,皇帝楞了一下:“这是……冷香园?”
仔细分辨了下石头上刻的字,皇帝眯了眯眼,“原来是这儿啊!没想到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了。”
草木枯黄,无人打理,地上全是青苔,园子乱七八糟,一地的碎石烂瓦,左右房屋门窗都已经破碎,还有几处坍塌,乍一看去,哪里像是在皇宫之内?
“万岁,这地方很久没人住,荒芜久了,咱们回吧。”
老太监轻声道。
皇帝却是举目远眺,陷入沉思,冷香园当年可是极为有名气的园子,前朝皇帝的皇后便住在此处,后来又一连住过好几个宠妃,后来前朝第一美人,凤蝶公主也住于此处,听说凤蝶公主偶尔喜欢弹琴,弹琴时彩蝶飞舞,宫中的宫人们都听得入了迷,经常会因此而受到惩罚,却依旧乐此不疲,就连后宫嫔妃也会为公主的琴声倾倒,甚至连皇帝都忘在脑后。
不过,传说这园子上有个诅咒,住在里面的人多半没有好下场,皇后多为废后,宠妃也红颜薄命,便是那位名满天下的公主,最后也做了亡国之人,让人作践。
大周立国,冷香园也光鲜了一阵子,曾经有过几个妃子在此地居住,后来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就变成约定俗成的冷宫,冷宫的人死绝了又住过一阵子养老的老嬷嬷,老太监什么的,然后就慢慢荒芜,少有人烟。
“难得过来,走,咱们进去看看。”
到底是有名有号的园子,不来就算了,既然来了,又没有什么正事,皇帝干脆就招呼了一声,向里面走去。
别说,冷香园虽然已经荒芜,可还是显出名园的气派来,假山池沼,处处能看出当年建造时的经心,“我记得那年皇祖母还跟我说起过这儿,说它当年勘定的时候,是整个皇宫的中心所在,风水极好,尤其是对女子很好。”
一路向里面走,皇帝的脚步似乎也轻快几分。
“咦?”走了半晌,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皇帝一下子皱眉。
旁边老太监也稍稍有些紧张。
因为万岁这次只带着他一个,天又黑了,除了他手里拎着个灯笼,别处都黑漆漆一片,也看不到远方,这般夜里,如此荒芜之地,忽然闹出动静来,还真让人心中不安。
幸亏左右几个侍卫齐齐围上,老太监才放松了些,这时,前面就传来了一阵细碎的说话声。
“放,放开我,救命!”
“叫什么叫,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这地方平日里连只老鼠都不敢来,你叫得再大声也没用!”
“就是,装什么清高,就你长得这德性,也就咱哥几个瞧着有点儿趣儿,你难道还想攀高枝去?”
前面拐角不远的荷花池旁边,借着水光,还有一盏宫灯,隐约能看到几个人影。
三个身材不算高,穿的大约是太监服侍的人,正揪着一个女子的头发。
那个女子身体窈窕纤细,整个人趴在地上,衣服凌乱,看不清楚脸色,但只听她的呻吟声就听得出来,想必很是痛苦,隐约还有抽泣声。
那三人嘿嘿乐了几声,一松手,扑通一声女子倒地,他们也笑眯眯地扑过去撕那女子的衣服,女子吓得不轻,拼命挣扎,又抓又挠,一下子竟挠破了一人的脸。
“哎哟!”太监打扮的其中一个痛呼一声,恼羞成怒,掐着她的脖子使劲按在水中,怒道:“让你犯贱,让你闹腾,你个不要脸的货还敢反抗,咱哥几个看得上你那是你的福分……”
咕嘟咕嘟,呛水声响起,皇帝脸色骤变,眉头蹙紧,恍恍惚惚间好像看到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他很小的时候就见过这种场面,那一年他才多大?五岁还是六岁?身边最亲近的宫女就整日让太监欺负,那太监乃是皇帝身边比较得用的,他又小,根本不懂事,眼看着有一日自己的宫女被折磨致死,一席草席卷出门去,他唯一能做的,不过是把积攒下来的一点儿碎银子拿来贿赂一下送尸体出门的人,让宫女能体面些下葬,至于能不能,谁又知道?
前面狰狞中带着几分恶毒的吼声还在继续,女子挣扎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宫灯的光芒昏暗,那几个太监的脸被照得发绿,扭曲成一团,不像是人,到像是魔鬼。
皇帝忽然叹了口气,闭上眼冲老太监挥了挥手。
老太监到是相当沉得住气,面色还是那么和蔼可亲,一点儿也没有因为这会儿皇帝表现出来对太监的嫌恶而感到忧心,只是特别听话地带着两个侍卫向前走去。
一走动,脚下咯吱咯吱地响,前面正找乐子找得开怀的三个太监登时大惊,猛地抬头:“谁?”随即就看到这边的宫灯,又看见两个侍卫,三个人第一反应,捂住脸转头就跑。
老太监也不派人去追,反正是跑不了的,先自己动手把半趴在池塘边上拼命咳嗽的女子拎起来,搁在一边,才一转头,又退回万岁身后。
在不需要的时候,他永远可以做到悄无声息,没人能注意到他的存在,他整个人就是皇帝的影子,也只愿意做皇帝的影子,那宫女勉强抬头,拨开**的头发,看到的就是皇帝,脸上一僵,露出一个楚楚可怜的笑容。
灯光一照,连老太监都怔了一下。
宫里的美人无数,他在宫里生活了几十年早就见怪不怪了,美貌算什么,就宫里那些娘娘们,哪个搁在外头都是倾国倾城的祸水,到了宫里也就那么回事儿,能让万岁觉得新鲜,惦记着吃上一口半口的,就是她们的福分。
即便如此,今天看到眼前的宫女,老太监这个无根之人都忍不住心动了一下。
那张脸也说不出哪里美,可是却没有一处不好看,就是这会儿如此狼狈地坐在地上,衣服头发都乱糟糟,可还是给人一种特别美丽的感觉,他都如此,皇帝更是柔和了眉眼,轻声问:“你是哪个宫里的宫女?”
“奴婢,奴婢本在绣房伺候,奴婢……”
小宫女眼泪滚滚而落,一低头,露出雪白的脖颈。
皇帝叹了口气:“可怜的孩子,行了,没事儿了,带她去梳洗梳洗。”
老太监应下。
闹了这么一出,皇帝也没心情继续逛,天色不早,他也有些疲倦,就转身回勤政殿。
底下人都很有眼色,等皇帝沐浴更衣,吃过夜宵,又读了一会儿书,就有小太监过来问,要不要人伺候。
皇帝点点头,今天他见到的那个万分狼狈的小宫女,便让人洗漱干净,换了一身宫装,怯生生地出现在他的眼前。
美人美得极有味道,皇帝也不是吃素的,此时颇为满意。
外面老太监老神在在地站着,几个小太监嘴里不敢说,心里却嘀咕几句,就在刚才万岁还担心皇后娘娘误了吃饭的时辰,让人盯着点儿,娘娘那儿的厨房火不能停,又专门把自己点的一道养生汤给送过去一碗,他们还说,帝后恩爱无比,万岁看重娘娘,结果一转脸,就又来了个美人。
也就一转念罢了,小太监讪讪一笑,想想也没什么,万岁的美人多了去,可皇后还不是只有那一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