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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弄雪天子     毓秀txt下载     毓秀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百一十五章 危机

    王元道这位老人家到没有那花花肠子,他自己一个人无拘无束惯了,和鬼谷的兄弟们在一块儿,也不会有什么孤独寂寞之类的感觉,当然,公子爷要打趣,就让他打趣几句,到也无妨。

    至于红尘手底下的女官里面,有没有看上这位的,那还不得而知。

    不过,到也不是不可能。

    红尘自己也知道,王元道虽然年纪大了点儿,但年纪大根本不算什么,大周朝八十老汉,有才或者有才,照样有二八芳华的美丽女子想要嫁。

    女人都不容易,老夫少妻说不得还过得更自在些,王元道在女孩子眼中,还远远算不上老。郡主府的女官们又多为心性成熟,年龄也大了的那一类。

    林旭打趣完自家忠心耿耿的手下,回过头来,居然多多少少有点儿心塞了。

    瞧瞧他手底下这些人的穿着打扮,温暖漂亮的毛衣,毛帽子,围脖,手套,甚至还有羊毛袜子,全副武装,就这么穿戴整齐,在他面前招摇过市。

    可是他呢,他一件都没有。

    今日天气还好,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拿着账本过来和林旭对账,难得就见林大公子脸上露出几分郁闷。

    红尘扫了一眼,就知道他想什么,登时便笑了。

    “你当这是好东西不成?连我都没得穿。”红尘只是自己勾了个手提包,还有一双毛拖鞋,其它的通通没有穿。

    有漂亮的皮毛的斗篷,又是待在暖和的不行的屋里,谁会想不开去穿毛衣?

    毛衣能有她这一身狐裘暖和?

    “那些不过是应急之物罢了,求一便宜,寻常百姓攒一攒银钱也能穿戴得起,你要是穿,便不合适了。”

    “唔。”

    林旭耷拉着脑袋笑了笑。

    哎,可是,这帮人收了女孩子们的礼物,个个高兴的不行,到处去显摆,弄得他也想要。

    他想要的,是出自自家女孩儿之手的东西,不在乎这东西到底好不好,有用又或者没用。

    “看我也没用,我的林大公子,忙得快连睡觉的时间都要节省了,没工夫给你织毛衣。”

    红尘一笑,记得昨天晚上抽空上玉珏空间里玩,才被大能们打趣,说她也该给心上人织一身温暖牌的毛衣,可惜,想法挺好,时间宝贝,着实不够用。

    顺手拍了拍林大公子的胳膊,“以后,等我们熬过这个冬日,有了闲暇,我也给你织。”

    林旭一下子就笑了:“罢了,还是我给咱们红尘织吧,省得累到了我家郡主。”

    好吧,林大公子的甜言蜜语水平也不低。

    而且,红尘表示满期待的,好像织毛衣这项技术不算难,她还搜刮了不少花样,简单一些的,男子应该也能织,要是如绣花一般,林大公子恐怕就做不到了。

    罗娘送了两个烤红薯过来,俩人一边抱着啃,一边看账本,一边说闲话,到还真有几分一心多用的意思。

    说了一通关于灾民安置的事儿,林旭忽然想起什么,笑道:“你还记得在梅家的时候,一开始他们拿来的那个金镯子吗?”

    “镀金的那个?”

    红尘想了下才道。要不是林旭说,她还真忘了。

    “梅家后来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家里好多东西,尤其是存给孩子的都被换了,金镯子小首饰,除了梅夫人常常要拿出来把玩的,其它一概不对。”

    林旭失笑,“是那位表小姐做得好事。”

    红尘:“……”

    这人眼皮子未免太浅了些,让这么个小偷小摸习惯的家伙,差点儿把自家的独苗害死,梅家人也是无用。

    “和那位芳丫头做得大事比,这等小偷小摸都不算什么,也就连带着问了一句,红尘来猜一猜,那位怎么说的?”

    “还能说什么,宫里养成的毛病!”

    红尘无所谓地道,“宫里那些宫女,甚至女官,做这等事都快成本能了。”

    去年娘娘送了她一套柴窑的瓷器,非常精美漂亮,也算娘娘心爱之物,结果她拿过来把玩才发现,哪是什么柴窑的,根本就是将作监那边仿造的淘汰品。

    那还不是一般的东西,是皇后娘娘非常喜欢,所以才会拿出来赏给自家晚辈的物件,就这个都有假,更何况那些库房里多少年不动一动的东西。

    娘娘知道了也就一笑,“这是赶巧了,要不是被送给你,让人察觉,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整理库房,不小心把东西给弄坏,然后报一个破损了事。”

    皇后神色平淡,“我也不详查这个,真要查,死得也是些身不由己的小喽啰,何苦呢!”

    红尘虽然不太赞同,到也没说什么。

    这位皇后本也是眼睛里揉不进沙子的那种,听说年轻时同样雷厉风行,宫里上下无人不惧,现在也会说这等话,想必是不知道被糊弄了多少次,才会心凉。

    皇后想必也知道这等想法不好,也怕红尘不高兴,随即又道:“我是精力不济,没力气查这个,等我儿以后空闲,从上到下好好捋一捋,就能让他们老实个一阵子。”

    原来也只是能老实一阵子。

    红尘从回忆中抽身,叹了口气:“大周朝上上下下贪的那些银子,都拿出来救灾,我这个不当事的所谓郡主,恐怕也就无用武之地,可以高高兴兴地赏雪赏花,悠闲度日了。”

    “公子爷,郡主。”

    两个人正说话,乔稚不知道什么时候进的门,“郊外安民点出了事,有野兽出没。”

    林旭登时吓了一跳。

    红尘也惊了一惊。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是什么野兽!”

    虎豹熊野猪之类的到不是特别怕,怕得是狼。

    红尘心惊肉跳,如果是狼群,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连打斗困难,你打死一只,后面不知道有多少要来报复。

    “是几只野猪,伤了两个人,无人死亡。”

    红尘这才松了口气。

    林旭整理了下衣帽,起身,顺便也帮红尘把衣服穿戴好,两个人打算去看看情况。

    一到郊外安置流民的地处,红尘的脸色就变得阴冷。

    事情比想象的更严重,就在她们来之前,再一次冒出一头熊冲击营地,这一次有个流民被咬掉了大半个胳膊,人也快不行了。

    眼下缺医少药的,受了那么重的伤,想活下来很难,红尘看了一眼,那流民自己都没有求生的**,他失去胳膊,就是这一次活下来,以后又怎么活?

    一点儿办法没有,只能交代大夫想办法先把人救活。

    林旭仔仔细细检查防卫措施,让能活动的,去砍各种树木竹子,制成围栏,虽然作用聊胜于无,总比没有要好。

    还有必须加大巡防的人手,尤其是夜里,火绝对不能熄灭,一定要烧着。

    幸亏周围都是火墙,好歹还有一些用处。

    红尘看着远处的山林,皱眉道:“实在不行,恐怕要挪动一些,把这里的流民先往别处安置。”

    如今大雪封山,那些野兽没了吃食,饿得狠了恐怕会不管不顾,下山觅食。

    每年冬天都有野兽闯下一类的事情发生,往年还好,村子里毕竟有房屋阻挡,能挡得住一般的野兽,可这安民点儿什么都没有,要是有狼群围攻,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民能怎么办?还不是野狼嘴里的食物!

    红尘闭上眼睛,神识放开,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厉声道:“不能等了,必须迁走,先往别处挤一挤。”

    林旭一怔:“很严重?”

    “有好几处狼群躁动不安。”红尘深吸了口气,“恐怕很快就会下山,这里太危险,根本来不及建造任何防御措施。”

    林旭皱眉:“当初选址的时候,未免太不经心了。”

    可也没办法,朝廷要设置的安民点不少,人手又不足,能找到背风合适的地点就很难得,哪里会考虑太多?

    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林旭一声令下,手下人开始四处通知,要求众人搬迁。

    这是个大工程,安民点儿不算小,周围大大小小的山洞有七八十个,得聚集了近千人,男女老幼都有,而能帮忙的衙役,士兵,加起来也就十几个。

    人手很是不足,也不好从别处抽调太多,所有地方都面临人手不足的局面。

    林旭和红尘手底下的人也都过去帮忙。

    命令刚下达,整个安民点儿都乱了套,有人连忙收拾东西,也有人不大甘愿。

    他们好不容易在这里安顿下来,虽然条件艰苦,不是房子,可穷苦人们,能有个挡风遮雨的地方就很不错,全都满怀信心地建造自己的小窝,有的甚至把山洞当家一样,认认真真地布置,能收集到的食物,都堆在角落里,小心看顾。

    这个地方,就是他们熬过冬天的希望,如今让人搬走,当然有很多不乐意的。

    “为什么要走?我们不走!”

    红尘和林旭刚要往山附近走一段儿,探探情况,顺便派人警戒,就怕在众人迁徙的时候再出点儿事儿,人还没动,不远处就闹起来。

    “就是,野兽怕什么,它们敢下山,正好是口粮,我一个人就能猎熊!”

    后一个声音很清脆,听声音应该是少年人,有一股子精神气,不像灾民。

    红尘和林旭走过去看了看,远远一看就皱眉。

    和林旭手下人对峙的那几个,衣着华贵,面色红润,还有一个牵着一匹雪白的马,看那马就不简单。

    “怎么回事儿?”

    林旭皱眉问道。

    旁边侍卫很快弄清楚情况,过来回报:“这是几个京城来的公子贵女,赈济灾民来的,他们带了药材,大衣,还是大批量的粮食,一共六个人,四男两女,身份还没查清楚。”

    红尘:“……”

    “那边有十几户人家不愿意走,他们是一个村的,都是东边郝家营的人,村子里遭了灾,房子塌了大半,离这边的安置点儿最近,就都让到这边来了,整个村子一起安置的,剩下的青壮到不少,还有猎户。他们的意思,往年也有野兽下山,但都不成气候,算不得什么,即便有人受伤,可大部分人都安安全全的,但这会儿要迁移,又冷又饿,老人和孩子们恐怕就跟不上了,说不得都得扔下。”

    “那几个京城来的贵公子也帮着说话,看样子很同情村民。”

    红尘一时无语。

    林旭也知道这些村民的顾忌。

    老百姓们受灾多了,自有经验,每一次迁移,伴随的都是大批量的孩子老人被遗弃,哪怕只迁一小段儿,并不长,可是这些已经安定下来的人还是不愿意。

    前路茫茫,谁也不知道迁到别的地方会怎么样,他们都在这儿呆了好几个月,好不容易安定下来,哪里还愿意奔波?

    此时就有小孩子和老人呜呜咽咽地哭,老人们想起了躲灾过程中死去的那些人,小孩子们更是被周围凄惨的气氛惊得止不住啜泣。

    估计通知众人马上迁移的人口气不太好,毕竟心急如焚,也就注意不到态度,那帮老百姓瞧着戒备的很。

    红尘四下看了看,这边一闹,别处动作也慢了,不禁叹气,和林旭两个人一起走过去。

    “这一处营地建设,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朝廷的钱也不能随便浪费,怎么能说走就走?再说,别的地方能安置得了这么多人吗?别以为我们不知道,所有的安民居都是人满为患,万一要是安置不了,路上再冻死了人,谁能担待得起!”

    说话的少年神采飞扬,一脸正气凛然。

    红尘没理会他,看到耷拉着脑袋蹲在地下的一老人,走过去郑重道:“老人家,您见多识广,应该很清楚野兽下山的危险,也许一只熊大家不怕,一只老虎,拼命也能阻拦,但是狼呢?如果碰到狼群,以现在这里的防护措施,我们能全身而退吗?恐怕到时候会尸骸遍野。”

    老人身体一震,脸上也露出惊恐之色,半晌才小声道:“也不一定有狼,都十多年,没狼群下山了。”

    那少年立时气哼哼地道:“就是,哪来的那么多狼群?往年咱们又不是没去山上打过猎,能打到的大型猎物才有多少,还狼群呢,我看连一只独狼也瞧不见!”(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六章 迁移

    林旭都哭笑不得。

    这帮不食人间烟火气的贵公子,哪里知道真正的猎户狩猎是什么样子。

    他们去打猎,都是去专门的猎场,不知道被清理过多少回,他们想打什么,保准能打到,不会让他们看见的东西,肯定一样都没有,个个都仿佛自己是神射手,似乎山上的野兽唾手可得,可真把他们扔到荒山野岭,一个都活不下来。

    看在这些人是好心好意,至少比别的贵公子们知道点儿民间疾苦,否则也不会到这里施粥舍药的,红尘和林旭也没太打击他们的积极性。

    不过,这会儿也不是由着他们胡闹的时候。

    林旭低声交代了几句,身边的人赶紧去做说服工作,顺便帮忙收拾东西。

    愿意走的都先走。

    不光是走了就完,还要调度协调,看看把大家伙安排到什么地方比较妥当,大部分安置流民的地方都是人满为患,还有不少人得不到安置,想要让这千把人都安安稳稳地再驻扎下来,不是容易事。

    路上也要小心,如今道路不太平,即便是京郊也少不了土匪劫掠,再说,道路结冰,万一摔一跤都能摔死人。

    估计正因为如此,此地的老百姓们才特别不愿意迁移。

    如果有可能,连红尘也不乐意费事,可是她已经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危险,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绝对不是一句错觉就能轻易解释得过去。

    要是这一次不插手,任由狼群肆虐,这一群老弱妇孺能活下多少来,还真不清楚。

    红尘忍不住低声道:“狼群不只一个,不知道出什么事儿了,按说这地方不该有那么多狼,可我看,离得最近的第一波,估计就有四五百。”

    这么大的狼群,就是在那些穷山恶水也很罕见。

    “别的野兽,好像也骤然增多了。”

    林旭的脸色也瞬间凝重,再也不敢耽搁,连声吩咐下去。

    官府的人一块儿帮忙,各种威逼利诱。

    红尘也跟着劝:“诸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我们也知道迁移很困难,特别麻烦,实话告诉诸位,探子在山中探查到,今年山林异动,野兽剧增,狼群也忽然多了,大雪封山,那都是一群饿极了眼的野狼,咱们这么多人聚集在山下,在它们眼里就是到嘴边的肥肉,你们想想,它们能不过来吃吗?”

    一番话,说得老百姓们也心惊胆战。

    官差们跟着敲边鼓。

    这些老百姓们到底还是比较惧怕官府,再说,这地方还是官府想办法给建起来的,既然让迁移,很多人本来就不敢闹事,虽然犹豫,还是着急忙活地收拾东西。

    红尘几个也不劝大家轻车简从,别看他们拿的只是一些简陋的衣服,或者几袋子粗粮,甚至有人抱着一篮子白菜叶子,可是就这么点儿东西,那都是能入口的,关键时刻能救命。

    眼看着其他人都要走,这边郝家营的人心里越焦急。

    他们加起来也有二十多人,一小半是青壮,其他的是老人孩子,要是和大家伙待在一块儿,他们是一个村的,向来团结,到真不太害怕野兽下山,可是如果所有人都走了,只剩下他们这些,那可活不下去。

    别的也就罢了,官府每天还能管一顿粥,而且这回管的严,大概被克扣的少了些,一顿粥很顶事,浓稠的很,插筷不倒,虽然不都是精细粮食,也搀着粗粮糠皮什么的,可是扎扎实实吃一碗,寻常老弱就能挨过冬天,要没这么一碗粥,村子里还不知道要死多少乡亲。

    贵胄少年说了半天话,吐沫横飞没人理会,心里自然不痛快,冷哼一声,气道:“好吧,就算有狼群,山上能有多少只狼?顶多了百十只,咱们有多少人?就算这千把的老百姓没什么力气,你们这些是吃干饭的,连这点儿狼都打不过?你们打不过吱一声,少爷我一声吆喝,家里也能拉来几十口子,这就去给你们把狼群都灭了,皮毛拿来驱寒,肉炖了正好下口。”

    红尘扫了他一眼,厉声道:“诸位,我们迁移中万一遇见狼,谁都不许杀,最好不要见血。”

    那少年登时被噎住,咳嗽了半天上不来气。

    红尘说的这个,到是没人反对。

    在场的大部分都是山下的村民,猎户也有,没有见过,也听过狼群报复之类的故事。

    尤其是老人们,老辈儿里传言,早年有野狼下山,祸害了一家子的鸡窝,结果气得当家的一口气把那狼给砸死了,然后烧来吃了一顿狼肉。当天晚上,就从山上下来百十只野狼,愣是把那一家子七八口人都给生吞活剥,连周围的乡亲也跟着遭灾,整个村子被狼群肆虐,活下来不足十人。

    老人家们都清楚,你要不占绝对的优势,狼不能随便打。

    眼看着所有人都被说动了,他们这些人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是好。

    那贵胄少年一肚子气地道:“都别听他们的,怕什么?怕没粮食?放心,我家的人会运来不少粮食,够你们吃到春暖花开,咱们自己就在这儿住着,还敞亮痛快呢!”

    这小子胸脯拍得啪啪响,众人还真有点儿相信,他们这一伙儿年轻人,个顶个的都是满脸娇贵之气,不是一般人,给郝家营所有人糊口的粮食,别人眼中很多,在他们眼中,恐怕还真不算什么。

    郝家营的人一嘀咕,就决定不走了。

    其中那个领头的老人,还客客气气地跟红尘和林旭解释:“不是我们不想走,着实是老弱太多,您瞧瞧他们,哪里走得动!”

    红尘也叹气。

    郝家营还有好几个少了胳膊腿的,听说是老兵,在战场上残废了,朝廷到是给赐了几亩地,可以过活,但到了现在这种时候,他们只能听天由命。

    林旭看了红尘一眼,两个人看他们下定决定,就都没有再多劝,红尘只是让人分出一部分兵器留下来,又交代火墙不要熄灭,再给留了粮食。

    这种时候,各安天命,红尘想救人,也要看看人家愿不愿意接受。

    人总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啊,该死的畜生!”

    红尘正打算离开,不远处忽传来惊呼,一行人回头,就见有个穿着打扮十分漂亮精致的女孩子,正一脸嫌恶地瞪着趴在地上的狗。

    那贵胄少年吓了一跳:“诺诺?”他一把把女孩子拉到身边,抬脚就踹过去。

    那大狗一闪身避开,也不叫,就是拿绿油油的眼睛瞪着这一男一女。

    贵胄少年本来就满肚子火,一下子把刀拔出来:“短毛畜生也作妖?”

    他一刀没砍出去,那刀就到了小荷手里,轻飘飘被扔在地上:“不许杀。”

    贵胄少年一愣,看了眼小荷,忽然说不出话来,连他身边本来一脸的嫌恶厌烦的女孩子,也脸上微红,略略整理了下有些凌乱的袖子和头发。

    没办法,小荷那张脸,确实男女老幼通杀,大周朝这边也很看重脸,长得好的人,到哪里都受欢迎。

    贵胄少年咳嗽了声:“我就是怕它伤了诺诺,吓唬吓唬罢了。”

    “大青不伤人。”

    随着稚气的声音响起,众人就见到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两只手抱住那只青灰色大狗的脖子,抬着头,特别认真地反驳。

    这小姑娘长得很瘦,只穿了打着补丁的粗布裙子,脸上还有冻疮,皮肤也不细腻,但是她的眼睛特别黑亮,也很大,长得五官端正,可以看得出来,如果好好养大,这也是个美人胚子,就是现在,抱着大狗一脸无措的小模样,也特别可人疼。

    “呜——”

    那大黑狗冲着漂亮少女低声咆哮,到让少女又忍不住蹙眉,显然半点儿也不觉得小女孩儿可爱,气哼哼地道:“哪里来的野孩子,狗也不看好了,别说咬到我,就是咬坏了衣服,把你卖了也赔不起。”

    少女声音很低,又偷看了小荷一眼,大概是在小荷面前,也不大好意思多计较,拉着那贵胄公子的衣角,一脸害羞地躲了开去。

    红尘觉得,要是小荷再多说几句话,指不定这少女就肯跟着他们一起走了。

    低下头,红尘看小女孩儿要哭不哭的模样,笑了笑,拿出一块儿糖来哄她。

    小姑娘一下子就高兴起来,一张嘴,露出缺失的门牙,含糊不清地道:“谢谢大姐姐,大姐姐别怕,大青真的不咬人,它可乖呢,是个乖宝宝。”

    红尘点点头,顺手胡噜了下那只大狗的脖子,看着大狗舒服地闭上眼睛哼唧,笑道:“是只好狗,很有灵性,好好养着。”

    她不觉想起自家的平安。

    不过,平安可没有人家这般威风凛凛,这狗看着还没成年,却十分高大健壮,应该是一只狼犬,就是有点儿瘦,想来也是吃不饱的缘故。

    这么可爱的孩子……

    红尘叹了口气,看那孩子被大狗驮着跑过去照顾她双腿残疾的爹爹,也知道自己是带不走这孩子了。

    “希望情况没那么糟糕。”

    林旭也叹气,“也许大部分人走了,狼群闻不见味,不会过来骚扰。”

    “嗯。”

    虽然很多人不甘愿,但林旭手底下这些人的本事还不错,个顶个都和他们公子爷一样,有一张利口,说服工作进展顺利,天还没黑,最后一批要出发的老百姓就步履蹒跚地离开了这一片给他们安全和温暖的‘家’。

    红尘和林旭也跟上去。

    郝家营的人,还有一部分心存侥幸的村民到是真留了下来,加起来也有五十多人,那贵公子还要他的同伴们到是满口打保票,保证过不了两天就有粮食补给。

    “怕什么,等小爷的人到了,给你们进山打几个大的,咱们痛痛快快吃肉。”

    红尘还隐隐约约听见对方得意洋洋的声音。

    林旭摇头:“哪里是来赈济灾民,根本就是过来游玩的。”

    “别管他们来干什么,有这份心就很了不起。”

    一行人渐走渐远,红尘负责领路,她领着大家伙走,自然是走最平坦最舒服的道路,一路上平平安安,一点儿危险也没有遇到,只是路上捡到两只冻晕了的野兔,还有一只狍子,拾掇拾掇,到是能打打牙祭。

    那些老百姓们都觉得此行很顺利,精神倍增,还有人言之凿凿地说,这是山神保佑他们呢。

    走着走着,红尘忽然停了停,回头看去,脸色变了变。

    “怎么了?”

    这会儿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也是夕阳西下,夜色将近。

    “出事了。”

    红尘话音未落,后面远方,就隐隐约约传来狼嚎声,似有若无,听不太清楚。

    但老百姓中的那些猎户们,顿时就精神紧绷,有个头发花白的老猎人额头上汗水滚滚:“是狼群,而且……很多。”

    他身边的同伴也道:“听声音像是……像是……”

    话终究没有说完,人群一下子就沉默,有些明白狼群危险的,庆幸不已,这要是真和狼群对上,就算最后成功杀退了对方,他们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要死多少人?

    没有人提议回去救人,不是他们狠心,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红尘使了个眼色,林旭就叫探子前去探探情况,顺便派人通知官府。

    只是做这点儿事儿也就是聊胜于无了,谁心里都清楚,官府派人过去,可能就是看看有没有幸存者,或者若是有残缺的尸体留下来,也能给收个尸。

    但被一群饿狼围攻,恐怕连尸体也不复存在。

    接下来,大家越发小心谨慎,又走了有片刻工夫,探子小声和林旭说了几句话,林旭的脸色就变了下,沉吟片刻,一声招呼,身边好手都集中起来。

    “……是不是那几个人把狼群引过来了?”红尘轻声问。

    林旭半晌才道:“以防万一而已。”

    “他们来了。”

    红尘停下脚步,举目望去,就听见稀稀落落的马蹄声,声音还有一段儿距离,但是很快。

    “应该是那几个京城里的贵公子。”

    那帮人出外‘游玩’,怎么可能没有好手跟着,事实上,红尘一早看出这帮人身边带着的都是一等一的好手,不比她的侍卫差,遇见狼群,别的老百姓生死难料,他们几个脱身而出的可能性很大。

    “马很快,狼也许追不上。”林旭听了听,总算松了口气笑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七章 狼群

    行进的人群不停歇。

    但是人这么多,想要加快速度根本就不可能,后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林旭和红尘也不过寥寥几句话的工夫,就能听见后头有人大喊大叫的。

    “慢点儿,慢点儿,仔细别摔着诺诺。”

    红尘借着火把的余光看过去,就见几匹白马匆匆而来,马背上的少年十分狼狈,头发蓬乱,衣服也乱糟糟的,一脸惊惧惶恐。

    到是他身边的那些侍卫还算镇定自若,看骑马的动作,个顶个都是高手。

    林旭看了他们一眼,就稍稍松了口气。

    “还算懂事的。”

    这帮侍卫身上都戴着药包,可以遮蔽气息,而且刀没有出鞘,弓箭也没有用,想来不曾杀伤那些狼。

    此时此刻,敌众我寡,还杀了狼来招惹狼群的怒火,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而且,天色已晚,这些人能在狼狈逃命的时候还追踪到大部队的痕迹,一路追上,显然都是追踪的高手,或许以前当兵的时候,都是斥候。

    那贵胄少年也看到了人群,登时松了口气,骨碌碌从马背上摔下来,让一个侍卫扶了一把,这才没有摔个狗啃泥,他却不领情,反而恼怒道:“我爹让你们保护我,你们就是这么保护的?跑就跑吧,至于这般疲于奔命吗?还高手呢,一只狼都没给我宰了,你们算什么高手!”

    那侍卫一脸无奈。

    事实上,究竟为何如此,他们已经解释过好几次,奈何小少爷听不进去,现在又累又渴,精神紧绷,到也没力气分辨,反正这回让自家小少爷好好回到家,以后再也不干这种差事,宁愿去做苦力。

    那边苦着脸伺候小少爷,这边见没有危险,才放下些心。

    “走吧。”

    红尘挥挥手,队伍就继续前行。

    这帮人既然已经跟上来,那就顺便带着一起走,总不能真把他们再给打回去。

    那贵公子回过神,却气急败坏地道:“你们没有听见吗?有狼群下山了,漫山遍野的,都不知道有多少,那些村民可还留在那儿呢,你们就不管管?”

    林旭头也不回:“已经通知官府。”

    这话说得轻飘飘,毫无力度,气得那贵胄公子眼珠子通红:“通知官府?官兵赶过去人都死光了。”

    红尘有些不可思议,轻声问:“那这位公子的意思是?”

    “还能什么意思,快回去救人啊!那里可有几十口子人呢,我们逃出来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狼围堵过来,他们绝对抵抗不了,再不去救,大家就没救了。”

    贵公子一脸的焦虑。

    红尘这会儿却柔和了眉眼。

    即便这少年有各种毛病,还自以为是的很,但他这颗心还是好的,那些京城纨绔子弟,不知有多少根本不把普通老百姓的命当一回事儿,自私自利。

    眼前这位,固然也逃了,也先顾着自己,还颐指气使,有点儿不把自家这群人的命当回事儿的意思,可他能说这一番话,已经算是难能可贵。

    林旭随手牵着红尘的缰绳,让她离自己近一些,温声道:“注意前路。”

    红尘点点头,知道自家这位林师兄是劝她不要多想,那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脑子还不清楚,分析他的话,着实没什么意思,还是把精神集中起来,注意点儿别带错了路为好。

    那贵胄少年一下子又没人理会,再加上这一路上担惊受怕,情绪很不稳定,眼泪都落下来。

    “你们的血是不是冷的,连一点儿同情怜悯之心都没有?”

    他声嘶力竭地喊,林旭也不生气,只是淡淡道:“别喊了,再把狼给招来。”

    那少年登时闭嘴。

    林旭叹了口气:“我分出探子和人手去通知官府,如今这里有一战之力的还剩下二十余人,放任老弱妇孺走夜路,还是山路,分毫不管,根本不现实,这二十多个人,最多能再分出三五个出去做别的事,显然,三五个人对上狼群,那就是自投罗网,送命去了,他们里面,虽然有衙役官差,也有我的侍卫,但每一个都有妻儿父老,尽职尽责没问题,白白送命的事,我不能让他们去做。”

    那些侍卫们没吭声。

    官差显然也顾忌少年的身份,不好说话,但看他的目光,都带着几分古怪。

    少年一下子就呆住。

    他显然是吓坏了,根本没有想过眼前这些人也是血肉之躯,也会害怕,也会死亡。

    此时,僵硬地下了马,浑身发抖的那少女,才慢慢回过神,扶着贵胄少年,咬着嘴唇:“朗哥哥是好心。”

    谁也没说他不是好心。

    红尘转过头去,脸上也不觉露出几分忧色。

    隔着夜幕,看不到远处的情形,但只看这几个人狼狈逃窜出来,就知道后头情况着实不好,也不知那些留下的百姓们,究竟能活下几成。

    红尘和林旭都见惯了各种各样的人,对于这样的贵公子,遇到眼下的事,做出这等反应,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那些灾民们但凡听见的,就不免有些愤愤不平。

    “切,当初小姐劝大家伙离开,也不知道是谁硬气地非不让,还说自己有多么本事,狼来了照样杀了吃肉,现在可好,自己丢下郝家营的乡亲们跑了,到跑到这儿来耍威风。”

    说话的这个,大约不是寻常村夫,有点儿见识,嘴巴也刻薄,几句话声音不低,顺着风传到那少年耳朵里,让他的脸一下子红起来,恼羞成怒,扑到马上扯开嗓子就喊:“不走了,我不走了,回去,咱们回去。”

    红尘:“……”

    少年的侍卫笑了笑,走过去很温柔体贴地给了少年的后脖子一下。

    那少年就瘫在侍卫怀里不动弹了。

    “抱歉,我家少爷少不更事,诸位原谅则个。”侍卫的年纪,其实看起来和那少年也差不了几岁,却是成熟稳重的很,连连作揖鞠躬,一脸歉意。

    罗娘和小严刚从前面巡视回来,看了前因后果,不觉失笑道:“我看你这人不错,功夫也好,跟着你们家少爷当奶娘也太委屈了,不如来跟我们家小姐?保准有你们建功立业的机会。”

    侍卫心有戚戚焉,奈何面对这般明目张胆挖墙脚的举动,也不敢随意说话。

    说笑几句,紧张的气氛渐渐有些消减。那些老百姓们也不再总频频向后张望,提心吊胆的了。

    又走了小片刻,红尘忽然一眯眼,使了个眼色,小荷蹭一下飞出去,只听‘哎哟’一声,三个黑乎乎的东西就被扔出来。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呜——”

    红尘定睛一看,就不觉蹙眉,一只狗死死咬着小荷的手腕不撒嘴,小荷很淡定地伸出细长的剑,拿剑背拍了下,那狗就疼得一瑟缩,飞奔而去,护在另外两个黑影前面。

    “是菜丫头。”

    后头村民揉了揉眼睛,惊讶道。

    红尘也看见了,这三个人,一个就是那个瘦弱小女孩儿,另一个是她的狗大青,还有双腿扭曲,不良于行的中年男人。

    众人面面相觑,那中年男人还带着几分惊惶,说话有些气息不匀,喘息了几声,焦急道:“我们,我们是逃出来的,多亏了大青,真惨啊,不知道有多少狼下山,都跟饿疯了似的,连火也不怕,见人就撕,好多人,好多人……”

    他哽咽了声,几乎说不下去。

    红尘心里一沉。

    其实一开始,她也不是没有心存侥幸,也许郝家营那边损失并不很大,也许狼群没那么凶残,可惜,这些都是妄想罢了。

    林旭冷下脸:“快些走。”

    他的那些侍卫也顾不上保存体力,尽力四下帮忙,行动不便的老弱都尽可能地上车,加快了速度。

    红尘心里清楚,这狼群开了荤,见了血,会更加的凶恶,那点儿……人,可不够它们吃的。

    想了想,红尘闭上眼过了一下此地的地形图,忽然想起来:“罗娘,你是不是有个庄子在附近?”

    罗娘点头,“在东面不远,我养了很多羊。”

    那是个新庄子,也是最近才建的,养羊除了要喝羊奶,吃羊肉之外,也是想要羊毛。

    最近她们和羊毛打交道的时候多些。

    红尘吐出口气:“试一试吧,你马上传信儿过去,让庄子里的人都走,临走之前杀羊放血,顺便把庄门敞开,羊圈到不用拆。”

    罗娘和自家小姐也算心灵相通,登时明白,连忙去办,和自家庄子联系,飞鸽传书也比较快。

    林旭又派出去几个探马,四下搜索,尤其监视身后,就怕让狼群给吊上。

    他们带着这么多人,跑又跑不快,要是让狼群给吊上了,那可不知道要损失多少!

    “吩咐下去,把咱们能用的兵器再分一份,所有青壮在外,老弱在内,能用的家伙都准备好。”

    林旭简单交代道,“以防万一吧。”

    大家继续前行,走了一会儿,红尘忽然一笑:“罗娘立了一功。”

    罗娘满头雾水。

    随即,红尘的脸色又一变,厉声道:“再快一点儿。”

    那些老百姓们还好,他们都吃惯了苦,也大多数走过不少山路,行路虽然艰难,熬一熬也就过去,可那贵胄少年,少女那一行人,却有点儿受不住了。

    少年已经醒过来,和他的同伴们在一起,四个男人围着两个女孩子,即便是骑着马,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几个人都受不了了,尤其是那两个女孩子,气喘吁吁,精神萎靡。

    “歇会吧。”

    其中一个年纪稍大一点儿的公子道,“我看诺诺和倾倾的身子受不住了。”

    侍卫们对视一眼,还是领头的那个安抚道:“再坚持坚持,咱们现在不能歇着。”

    贵胄少年小声嘀咕:“歇一会儿又怎么了!”

    他昏了片刻,总算从惊惶中恢复了些许,大约也知道自己这帮人的所作所为,算是闯了大祸,害了很多人命,心情复杂得很,到也不好意思闹得太厉害。

    这边嘀咕,红尘和林旭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反正不会为了他们几个就耽误赶路。

    相反,红尘还不断催促,语气越来越急迫。

    那两个娇贵女孩子真有点儿受不了,眼睛发红,诺诺更是咬牙切齿:“我看,他们就是故意整咱们呢,想扔了咱们!”

    红尘脸色极为严肃,忽然道:“林师兄,你点一点,咱们还有多少人能用?”

    “十七个,都是好手。”

    “嗯。”

    红尘轻声吩咐下去,十七个侍卫,衙役出列,齐齐拿出兵器,举着火把向后走。

    一直跟在队伍里的大青低声咆哮,一声又一声,急促又紧迫。

    这会儿,所有人都发现不对了,有个老人家回了一下头,吓出一身的冷汗:“狼,狼!”

    “别乱!”

    绿油油的眼睛,乍一看去密密麻麻一群。

    红尘冷静地道:“狼不算多,加起来也就几十只,我保证,不会有事!”

    这应该是一个小族群,狼王的年纪不大,一身青黑色的毛,在夜色里也闪闪发光。

    毫无征兆,呼一声风响,就有好几只狼扑了过来,凶狠又快速,队伍里好多马都没受过训练,驴叫马鸣,登时混乱起来,小荷一箭射出去,长长的箭直直钉在狼王的前爪上,分毫不差,入地三寸。

    换了别的狼,这一下就能让它崩溃,不过此狼王的确与众不同,愣是一口咬断了箭柄,就这么血淋淋地立在雪地里。

    红尘深吸了口气,张开手,气息放出去。

    要是换了以前,她一准儿能号令百兽,可现在一身灵气却被孽债阻拦,而且又面对的是饿狼,她实在是没什么把握。

    不过,狼王似乎颇有灵性,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看着红尘,渐渐竟露出几分思索之意。

    双方一时没有动静。

    老百姓们害怕得瑟瑟发抖。

    那些狼竟然很有纪律性,面对即将入口的食物也没有胡乱攻击。

    半晌,红尘蹙眉,转头厉声道:“是谁刚才吃狼肉了?哪一个,站出来!”

    所有人一愣。

    红尘的目光就落在最后赶来的几个贵公子贵女身上。

    那贵胄公子怔了怔,气急败坏地道:“什么意思,什么意思,小爷我就是说说而已,狼肉有什么好吃的,给我我都不屑一顾。”(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八章 脱险

    少年显然也有点儿害怕,语无伦次,还有一股子委屈,鼻子一酸,差点儿就掉了眼泪。

    想他在家也是宝贝疙瘩,从上到下,就没有人不宠着,溺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哪里吃过半点儿苦,可现在到好,又是被狼追赶,担惊受怕,还连想也不敢想一想,那些被扔在原地的村民们会是什么下场。

    他觉得自己要是想了,也许下半辈子就别想睡个踏实觉。

    这会儿到好,好不容易逃出来,竟然又遇到了狼群,还来不及害怕,竟再一次变成了引来狼群的罪魁祸首。

    “不是我!”

    少年一跺脚转身就要跑。

    他的侍卫显然很了解自家少爷的性子,一把拎住,拎起来搁在肩膀上,神色凝重地道:“这位小姐,别人我不知,但我从没有让少爷离开过我视线一刻,他就是想,也没有机会惹祸。”

    一时间,众人鸦雀无声。

    那个叫诺诺的女孩子神色不定,看了红尘一眼,小声问:“什么叫我们吃过狼肉?谁说狼是为这个来的?”

    她一开口,众人也一愣。

    一直情况危急,众人习惯性地顺着红尘的话去想,还真没想过,她凭什么这么说。

    “难道这个小姐通兽语不成?”

    诺诺轻声道,语气略带一丝轻慢。

    红尘也顾不上和她们计较,冷着脸道:“我不算通兽语……”话音落下,所有人的脸色就有些奇怪。红尘却看也不看,转身看向那些狼,高声道:“你们可是说,有人杀了狼吃?”

    她声音不低,周围大部分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噗嗤。”

    即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那几个京城来的贵人也忍不住笑出声,被别人一瞪,也知道不好,连忙收敛了笑意,却不自觉嘀咕:“真以为狼会说话呢?这人……还挺有意思啊!”

    “呸!”

    这种时候,谁还管她有意思没意思,所有人心里都绷着一根弦,然后就看到那头比别的狼,都要高出半头,虽然瘦了些,却凶悍异常的狼……点了点头。

    不知道有多少人本能地去揉眼睛,觉得是自己眼花了。

    那几个京城贵人,也都愣住。

    叫诺诺的小姑娘整个身体都僵硬,脸上隐约带出一点儿惊恐。

    红尘叹气:“是狼王之子?”

    “嗷,嗷,嗷——”

    几十只狼一起嚎叫的动静,简直惊天动地,吓得不知道多少老百姓扑通一声跪下。

    诺诺更是踉跄后退,躲到其他同伴身后,再也不敢吭声。

    “那就指出来,是谁?”

    红尘冷声道。

    “嗷嗷!”

    无数只狼盯着那帮京城来的贵人。

    一瞬间,绿油油的,和鬼火一样的眼睛,都微微闪烁,所有的狼蠢蠢欲动。

    那帮少男少女们浑身冷汗淋漓,面面相觑。

    “是谁?”

    “谁啊?”

    其他百姓们心里也一阵阵发毛,看向他们的目光十分古怪,要不是顾忌他们的身份,恐怕都想抛下人独自逃走了,估计再过一会儿,真有人会不顾一切地逃走。

    哪怕山路艰难,一个人走更危险,也比落到狼嘴里,死无全尸要好得多。

    “不是我们。”

    领头的那个少年咬牙切齿,“肯定是,肯定是……”他一转身,看见一块儿跟来的菜丫头还有她爹爹和大青。

    “肯定是他们,说不定他们饿极了,你们看看那只狗,那么凶,说不得连狼也打得过。”

    少年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到是那些村民都皱眉。

    菜丫头眼眶一红,几乎要落泪:“我没有,我不敢的,爹爹说了,这种时候不能招惹那些狼。”

    村民也跟着搭腔,“菜丫头很懂事,她爹没当兵之前,也是最好的猎人,大冬天碰见狼,谁敢乱碰,别开玩笑了。”

    京城里来的这群人却是振振有词。

    “除了他们还能有谁?他们刚到,狼就追上来了,咱们这些人难道还有喜欢吃狼肉的不成?想吃什么山珍海味没有?”

    别说,这帮人说的还有点儿道理。

    一群狼似乎很是不耐烦,嘴里不停地发出威胁一般的咆哮。红尘皱眉道:“究竟是谁自己心里清楚,为了大家伙儿的安全,你就自己站出来。”

    所有人都不说话。

    红尘也知道,这种情况下让那人主动站出来很难,叹了口气,“放心,狼的命在人的心里不金贵,吃狼也是很自然的事儿,虽然时机不对,却绝对罪不至死,我保证他的安全。”

    所有人面面相觑,还是不说话。

    这下连那少年都有些懊恼,气道:“究竟是谁,赶紧站出来得了,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再说了,要是解决不了,大不了和这些狼拼了,难道咱们还真能让人为了只狼就偿命不成?”

    还是没人说话。

    红尘叹气,一挥手。

    所有的侍卫都齐齐向旁边退开一步。

    “你,你这是做什么?”

    那少年急声问,声音都有些扭曲。

    “节省时间。”红尘点了点狼群,“哪个有胆子,自己来找,找到了让他磕头赔罪,把东西还给你们,嗯,让他偿命也行。”

    这话红尘说得阴测测的,那少年也不知为何,心中一凉,明明这话很没有道理,竟然一时说不出任何一句来反驳。

    那一伙儿中的两个女孩子,瑟瑟发抖,脸色煞白,几个男子脸上也颇为不自然。

    这时,真有一只狼迈着谨慎的步子,一步一步走过来。

    所有人拼命向后退,却又不敢退得太快,只能手里握紧了兵器,诺诺吃力地抓住火把,挡在身前,来回舞动,声音都有些尖锐失态:“不许过来,别过来——”

    “嗷!”

    那狼凶猛地飞身而起,扑了过去,诺诺只看到血盆大口,腥气扑鼻,白眼一翻,整个人昏倒在地。

    她的同伴们都大惊失色。

    “快,快救她!”

    少年使劲拍打侍卫,领头的侍卫冷眼旁观,脸上的表情也很紧张,却一步都不敢动。

    还是红尘赶在那狼咬到少女脸蛋之前,伸手把它的嘴捂住,凑过去和它咬了咬耳朵。

    说来奇怪,那狼瞧着虽然有点儿不甘愿,竟没有继续下嘴。

    红尘就摸了摸,从那女孩子的怀里掏出一缕雪白的毛,也不知道这毛是什么动物身上的,闪闪发光,很亮也很漂亮。

    “嗷,嗷!”

    好多狼凄厉地叫起来。

    红尘叹了口气,扶住那小姑娘,掐了掐她的人中穴把人掐醒,一看她睁眼见到凶神恶煞的野狼,又想昏倒,连忙捏住她的胳膊,疼得小姑娘哎哟一声,彻底醒了。

    “别昏了,还有没有?”红尘扬了扬手里的那一撮亮毛。

    诺诺抖着手,指了指旁边的少年,少年一怔,把自己匕首上的络子解下来,脸上又红又白,急得几乎要落泪:“这是什么?”

    小姑娘也要哭了,凄声道:“我就是看它们漂亮,只是觉得漂亮而已。”

    女孩子天生就爱漂亮的东西。

    也许是第一句出口,也许是压力太大,小姑娘终于忍不住一边哭一边说。

    闹了半天,她带着侍卫在山上看到一只落了单的小狼,那狼的腿还被藤蔓缠住,因为那狼胸脯上,还有尾巴上,都有一小片雪白雪白的毛,不是一般的白,特别亮。

    “祖父马上要过寿,我想给他制一只新的狼毫笔,最漂亮的那种,呜呜呜。”

    跟着她的侍卫都不傻,谁也不肯去杀,这小姑娘看起来弱质纤纤,一脸文静,其实也是能骑射狩猎的主儿,京城的姑娘,骑射不好的不多见。

    面上她到没说什么,回过头就偷偷摸摸一个人拿了弓箭把狼给射死了。

    狼肉炖了炖吃,不过只吃了几口,实在又柴又硬的,她不怎么喜欢,狼皮血淋淋的,她嫌腥气也没有要,就是把毛给拔了。

    小姑娘真不觉得这算什么事儿。

    “在场的谁还没杀过狼?杀狼怎么了?呜呜。”

    不是不行,要分时候啊,大小姐,红尘面无表情,冷声道:“既然都清楚了,那你就去死一死。”

    说着,红尘一刀抽在小姑娘的脸上,她登时就倒地不起。

    “啊!”

    京城这群人个个面露惊恐,连那些老百姓都吓了一跳。

    红尘这边的人到是镇定自若,似乎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红尘不管别人怎么害怕惊惧,慢吞吞走过去,低声和狼王谈了几句话,那狼王低声呜呜了几声,红尘还低下头,帮它在腿上上了药膏。

    终于,狼王长嚎一声。

    这些狼慢吞吞地退了回去。

    整个山头寂静无声,直到绿油油的眼睛再也看不到了,老百姓们才松了口气。

    但是,大家伙还是不敢吭气。

    京城来的那几个人也耷拉着脑袋,老实的不行,谁也半句话都不说,总是话很多的少年也一样。

    林旭忍不住笑了:“看来咱们一开始是用错了法子,世间之人,个个欺软怕硬。”

    这边几个人都笑了。

    红尘挑挑眉,见那帮人果然对自己避如蛇蝎,也觉得很有趣,示意了一下,罗娘走过去把那叫诺诺的小姑娘拖起来,扔到后头的马车上。

    那少年终于忍不住,浑身发抖:“你们,你们杀了她,还想,想带她去哪儿?呜。”

    他身边的侍卫恨不得捂住脸,可为了自家少爷别太丢人,还是戳了戳少爷的肩膀。

    “没死。”

    少年满脸迷糊懵懂。

    侍卫叹气:“少爷,人家小姐一看就身份尊贵非常,怎么可能随便杀人?”

    这侍卫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反正一出口绝对是好话连连,“小姐大约就是骗一骗那些狼,您看,地上一点儿血迹都没有。”

    可不是,虽然天色昏暗,但地上有雪,有泥水,却没有血迹。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那些老百姓好歹也安抚了下自己饱受惊吓的心脏,让这么一吓唬,接下来的路程就变得特别顺利,红尘的人怎么指挥就怎么走,没有人敢违逆。

    京城里出来的这帮娇贵人也一样。

    红尘的精神也稍稍放松了些,眼看着离山越发远了,想来路上会越来越安全,她到有心思打趣这帮娇贵的少年郎。

    “这位公子,你刚才污蔑人家菜丫头,如今真相大白,难道不该去道个歉?”

    那少年躲红尘和躲魔鬼似的,红尘一开口,他却不敢不听,连耳朵根儿都红了,一咬牙,竟真跑到那菜丫头面前,支支吾吾地道:“对不住,冤枉你们了。”

    菜丫头连连摇头。

    眼前少年衣着打扮那么好看,脸也长得好看,皮肤那么白净,一看就是特别尊贵的人,她见了也不免自惭形秽,这会儿人家来道歉,不免受宠若惊。

    林旭纵马过来,和红尘并肩同行,红尘也就懒得欺负人家不懂事的小孩儿。

    “你觉得山上野兽忽然增多,是正常的吗?”

    “不知道。”

    红尘摇了摇头。

    她就算是灵师,也不是无所不知,略微沉吟片刻才道,“有很多野兽都不是附近山上的,应该是深山里出现什么变故,弄得野兽们往外跑。”

    林旭也点头:“一般野兽都有自己的地盘,很少涉足陌生的地方,哪怕冬天食物稀少,应该也不至于乱成这般。”

    “无论发生什么,我们现在都顾不上了。”

    红尘看着那一大片的灾民发愁。

    林旭笑了笑:“车到山前必有路,放心吧。”

    老百姓们都只会盲从,要是不管的话,不光不能安置好,还可能给别的灾民带来很大的危险。

    红尘和林旭也顾不得考虑什么深山,凑在一起,调集人手,侦查情况,分析资料,看看哪些地处还没有饱和,可以暂时先把人安置一下。

    “这一次青壮不算少,让他们自己建造自己的居住地,只暂时给找个能安置的地处便可。”

    讨论了半天,勉强拿出一个算是可行的方案,好在粮食物资损失不大,迁往别处也不会带来太大的负担。

    “探子还没有消息?”

    红尘吐出口气,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肩膀,忽然问道。

    林旭摇头:“要有心理准备。”

    这话周围的人都听到了,就忍不住有人压抑地哭起来,后头那些留下的村民们,包括郝家营的人,大家都在一起住了很长时间,而且很多都是乡亲,还沾亲带故,怎么可能一点儿都不担心?(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九章 神奇

    眼下却没力气去想后头那些,眼前的人,红尘和林旭都有点儿顾不过来。

    可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事情是他们提出的,他们就得解决。

    红尘和林旭都不是那种推卸责任的人,此事他们觉得自己有责任,无论花费多么大的代价,也不管值得不值得,都要一管到底。

    说起来,红尘觉得自己会养成这种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习惯,要去怪鬼谷先生。

    上辈子她便是如此,从那位老先生身上学到了一些品质,曾经为了这种品质,似乎也吃了不知多少的苦头,但是,在那最难熬的日子里,在已经近乎绝望,好像她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虚无的,她生在世上,却什么都没有的那一段儿时日,她能心平气和地活着,能坚持下来,没有让自己崩溃,还是要感激鬼谷先生所教导的一切。

    好像她在当时最后的生命里,每日还是把生活安排得很漂亮,只要身体允许,她就按部就班地读书,学习,写各种文章,绘画,甚至连自己跟自己下棋,也会很开心。

    所以哪怕时至今日,似乎鬼谷先生那一套东西,并不是会让一个人活得更舒服的东西,她也认为,那是她所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无论如何也不要放弃。

    “红尘,累了吗?”

    “……不。”

    红尘抬头看去,看到那些懵懂的,怅然的,麻木的面孔,也不觉有些忧虑。

    这么多人,想安排好都极困难。

    不光是他们发愁,那些负责的官差们也发愁,就是那些等着命运如何的老百姓,也愁得差点儿白了头。

    几个户部派来照管的小吏,虽然不敢说出放任这些人去死的话,也不敢抱怨林旭他们多事,可心里都直打鼓。

    这要是万一出点儿事儿,那他们可脱不了责任,丢掉一身官皮还算好的,一个弄不好,小命就没了。

    就这几个月,光是菜市口的人头就不知道落了几茬儿,好多人说那位万岁爷心地仁善,最是宽宏不过,可他们这些人可清楚,就是这个被人人称颂的宽宏大量的万岁爷,杀起人来从不手软,尤其是最近,也不知怎么的,已经死了一大批人,从达官贵族到他们这些小吏,莫名多出个罪名,悄无声息就被拖出去砍了脑袋,他们都被杀得胆寒。

    上个月孙头儿自己退了下去,都没敢让他孙子接班,就怕撞到枪口上。

    这位小吏却不知,宫里那位皇后娘娘偶尔还觉得万岁爷如今性子和软了许多,没有以前那么杀伐果断。

    “你说,安置得好吗?”

    “难,不过也别怕,一些升斗小民罢了,难道还能捅破天去。”

    话虽如此,几个小吏还是有点儿担忧。

    这等小民寻常时候是犯不着放在心上,但真要闹出事儿来,那可就是大事。

    去年也是这时候,山西那边大约是盘剥得严重了些,激起民乱,也就是千把人不到,就惊动了朝廷,后来民乱平息之后,万岁爷震怒,不知道多少权贵人家被抄家灭族呢。

    “最好还是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小吏叹了口气,半晌又道,“……要不然,我也辞了差事,先回家待几日再谋生路,就是不吃皇粮,我,我也……”

    “拉倒吧,你要真敢丢了这身皮,恐怕以后就没好日子过了。”

    别看只是户部一小吏,可平日里不光油水足,还让人畏惧,只要披着这身皮,就保准没人敢欺负,要不凭着他们往日的嚣张劲儿,一旦失势,光是‘仇家’就让日子过不下去了。

    “哎!”

    世上就没有傻子,那等话也就说说罢了,但担心这点儿是绝对不假。

    “要不咱提前做做准备,看看能不能找人再募捐一批物资出来?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房子什么的,能安置些人?”

    “那顶什么事儿,你能弄到多少?”

    两个人对坐发愁,然后就见不远处火光闪烁,林旭和红尘招呼一声,让队伍停下。

    没多久,平缓的地面上就摆好了桌椅板凳,笔墨纸砚还有账册。

    他们看得眼花,眼睁睁看着无数人从山下上山,然后排着队,一个接一个地走到林旭面前,和他简单交谈两句,拿着张纸张,或者拿着本账册,过去招呼几句,带走一批懵懵懂懂的灾民。

    官差们也被分派了一堆差事。

    两个小吏没多久,就接了一个负责点数的活儿,俩人识字,也懂一些算数,能点得清人数。

    一时到没有心思多想,两个人忙前忙后,忙得满头大汗,按照要求,详详细细地统计人数,把人群分散开,一大伙儿人都打散得比较零碎,有百十人一队,也有十几个人一队,后头还有两三家就是一队。

    也不知人家公子爷和小姐,是怎么把人分得这般恰到好处,愣是没惹来太多不满,也许老百姓们心中还有些忐忑,到底还是平平顺顺地把事进行下去。

    累了一头的汗,终于消停下来,两个人坐在一边儿歇一会儿,就听有人过去跟那些灾民们说话,有什么制盐作坊要招收三十个壮劳力,只冬日做活,每日管吃管喝,拿十个铜子,可带家眷。

    再一会儿又有人过来,都是这个作坊,或者那个作坊,再不然就有些别的差事,一下子就把灾民分出去一小半儿。

    又过了一会儿,山下又来了一批人,个顶个都打扮得体面的很,还带着下人,瞧着不一般。

    “那不是毛老爷?咱们京城赫赫有名的粮食商人?”

    小吏看见那人,揉了揉眼睛,差点儿吓一跳,别看商人在大周朝的地位不算特别高,可是能做粮食买卖的,那都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他这等小吏,平日里别说见了,远远看见就都退避三舍。

    这会儿那大人物就一副很低调的模样,身边带着管事,悄没声地走到那位公子身边。

    小吏一时好奇,就忍不住凑过去听了一耳朵。

    “一万石,不过都是粗粮,是往年的陈粮,保证不坏。”

    “嗯,记一下,先放入济贫仓去。”

    “是。”

    那边对话简单得很,他都觉得那位公子爷有点儿恨不得能少说一句就少说一句,那毛大老爷到好像很激动的样子,连连点头,也不敢多说话,交代完就恭恭敬敬地退下去。

    小吏满头雾水,却不免坐得更直了些,也是与有荣焉,高兴了好一会儿,却还不知道自己究竟高兴什么。

    “你看,那些都是什么人?”

    旁边的同伴戳了戳他后背,小吏扭头看过去,便看到一群模样古里古怪的男女老幼,围绕在那位一看就美得像仙女,让他不敢直视的小姐面前。

    这群人有的打扮得光鲜亮丽,也有的穿的粗布衣裳,还有的大冷天打着赤膊。

    可一看也不简单。

    就说那打赤膊的壮汉,大冷天,露着身子,可是通体发红,精神气十足,肌肉也硬得很,在雪地里丝毫不见寒意。

    小吏只看了一眼,就见那大汉漫不经心地瞥过来,他心里扑通扑通了好几下,只觉得那目光能钻到他脑子里去,搅得脑袋疼的要命,登时低下头不敢再多看,还扯了扯他身边的同伴:“别看了,我瞧着这帮人不是善茬儿。”

    “……还有和尚呢!”

    他的同伴到是镇定得多,见有和尚在,心里多少有点儿数,轻声道:“别不是请来超度的。”

    小吏登时愣住,半晌才叹道:“是该超度超度,要不这孤魂野鬼的,也是可怜。”

    一场灾荒,那得死多少人,多少人埋骨荒野,回不去家乡。

    这小吏猜得到是沾了一点儿边,不过,红尘叫了一帮灵师过来,是请他们帮忙选址建造安民点儿的。

    别看这千把人,在眼下似乎也不算多到离谱,可给他们建造能挨过整个冬日的住处,却不是简单的事。

    要是再碰上狼祸,那可真是要了命了。

    当然,也不只是为了这个,选个好地点,红尘自己就能办得利利索索。

    这些人一是知道红尘做这等事,也来帮忙,分一分功德,算是修行,二来,不光是眼下这些灾民,还有其它安民点儿也不太安全,让他们去看看风水,调整一二,说不定能消灾解惑,再者,当时狼群下山,下得蹊跷得很,红尘自己没空,这帮人过来,说不得能抽出人手去调查一二。

    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

    林旭表现得颇为云淡风轻,似乎智珠在握,到让周围的人也跟着静下来,不像一开始那般毛躁。

    等到天空隐隐有一丝亮光时,所有的灾民都暂时做了安排,或许还有些不合理之处,但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把大家伙儿安排好,好歹稳定了人心。

    至于之后,那就在慢慢筹谋,总不至于比现在更糟糕了。

    去后面探听消息的探子们也陆陆续续返回,有几个受了伤,看起来很狼狈。

    “……幸存十一人。”

    一通很长很长的报告,最后精简一下,就只剩下这五个字。

    林旭也没说什么,没事人似的继续工作,暂时先把灾民们安顿好,这才简单通报了一声。

    他也没有瞒着这些灾民,与其让大家提心吊胆,还不如一切都说开,有什么说什么。

    红尘轻声道:“放心,不算什么。”

    死了那么多人,是件惨事,可惨事大家还经历得少吗?如今眼前的这一批灾民,都是经历过世间万苦的,不说无动于衷,也绝不会因此就慌乱无措,相反,他们心中还有些庆幸,庆幸自己脑子清楚,没有傻到学那些人一样留下,这才又保住了性命。

    眼下这世道,只要命在,什么都好,当然,要是命都没了,那也就无甚可说。

    到是京城来的这几个,听了消息脸上发白,白得毫无血色,尤其是等到探子面无表情地把那十一个幸存者,还有一些死者血淋淋的遗物拿来的时候,他们甚至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

    “明天白日再派人去看看,若还有尸骨遗留,那就收收尸,要是没有,就把死者的名字记录下来,好歹立一个衣冠冢。”

    林旭沉吟片刻就道。

    既然遇见了,虽然没能救得了人,还是尽可能地做一些事,到不全是为了死者,主要是为了抚慰生还的这些人。

    做了这些事,大家心里都好受些。

    将将把事情处理得差不多,剩下的细枝末节,林旭手底下那些人,还有红尘身边的女官们都能代劳,红尘和林旭就赶紧回去。

    一到郡主府,换了衣服,稍微休息了一小会儿,红尘就睡不着了,起来吃了点儿东西,晌午一过,宫里皇后娘娘就急召红尘入宫。

    说是急召,不过宫里派来的小太监愣是等了两个多时辰,不让人把红尘惊醒,说是娘娘的意思,这些日子以来,红尘也辛苦了,让她好好睡一觉。

    红尘不当回事儿,可那帮太监私底下却啧啧称奇。

    “哎哟,咱家娘娘的脾气,咱们还不知道,可从没为别人费过这个心,就是太子那儿,也没这待遇。”

    “那可是荣安郡主,这点儿事算什么,娘娘待那位,真是堪比心肝儿了。”

    “郡主娘娘那张脸儿摆在那儿,要奴婢是皇后娘娘,也不会不喜欢。”

    一帮小太监偶尔嚼舌,老太监也不很管,他们都知道分寸,不该说的闲话绝对透露不出去半句,该说的东西,想传到宫里哪儿,都能传得清清楚楚。

    在宫中,会传八卦,其实也是一门本事,用得好了,照样能飞黄腾达。

    红尘进了甘泉宫,也能感受到皇后娘娘的盛宠了,可惜,那帮太监或许以为她享受得很,但实际上,呃,虽然也不是不感动,不乐意,可真有点儿受宠若惊,如果可以,稍微减一减也无妨。

    皇后娘娘正给红尘准备嫁妆呢。

    一看到她,素娘就带着两个宫女把人往屋里拽,先去试衣服,试料子。

    彩色的锦缎,大红的绸子,五彩斑斓,你一块儿我一块儿,都往红尘身上比划。

    地上更是凌乱,箱子一大堆,就是红尘在皇后这儿见多了宝贝,这回也不免看得头晕眼花,很想赶紧找个地方坐下来定定神。(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章 不知福

    素娘还不停地吩咐人开箱子。

    无数只箱子从外头库房搬到宫室之内。

    红尘按了按眉心,头疼的厉害,那些衣料不是不好,相反,能让皇后收藏的,肯定都是上好的料子,可也未免太多了些,光是红色,一眼过去,就林林总总看到十几种红。

    随意捡了个签子,上面写着珍珠红,果然泛着一点儿珍珠色,十分美丽。

    “这缎子不太艳,做正装不妥,不过,做件裙子正好,春日穿一定好看。”

    素娘往红尘身上比了比,皇后撩开帘子过来,一见就笑道。

    旁边的宫女纷纷附和。

    “咱们郡主娘娘肤色好,什么都衬得起来,换了别人,这等好料子都要浪费了。”

    红尘:“……”

    好像今天听到的夸奖都能写成一本书。

    皇后娘娘却是听得特别受用,挑衣服也兴致勃勃,到好像年轻了十几岁。

    外头落了一点儿雪花。

    一帮宫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不少洒扫的粗使宫人拼命扫雪,可扫得原比不上落得更快,只能大把大把地撒粗盐。

    撒一袋盐的工夫,就见到来来回回搬东西的宫人七八波,不觉咋舌。

    “这都是从库房那边来的,好家伙,刚才箱子开了,我见里头都是满满的珍珠,个顶个又大又圆,就是贵妃那儿,怕也没有多少。”

    一边的小宫人们也是一脸的羡慕。

    那些干苦力搬东西的,却是累得气喘吁吁,有苦难言,至于看库房的那位,眼看着库房里的好宝贝们大批大批地往外搬,就跟割他的肉似的。

    “哎!”

    老春头儿一脸的苦相。

    旁边伺候他茶水的小徒弟哭笑不得:“我的好师父,那都是咱们娘娘的东西,她老人家乐意给谁就给谁,您心疼个什么劲儿!”

    “哎!”

    老春头儿白了自家小徒弟一眼。

    他能不知道这个理儿,可自从他当这个差以来,每日守着库房,****小心伺候那些宝贝,在他心里,这些宝贝真成了他的命根子,现在他们家娘娘一点儿都不在乎,流水一样搬出去让人取用,他能好受才怪。

    “师父,不是徒弟我说话不好听,在娘娘心里,就这几个大库里的宝贝,加在一块儿,也比不上郡主娘娘的一根汗毛重,这些年,娘娘给郡主的还少吗?您没见孙胖儿那家伙,每次搬东西,只要是搬给郡主,那都是乐呵呵的,高兴得不行,人家那才是聪明人,知道主子的心思。”

    孙胖儿年纪大了,比他师父还大,都老眼昏花,可他们家皇后娘娘还是肯用,还不就是因着这人有眼力劲儿,伺候得好,听说外头置办的宅子都有三座,儿子女儿养了七八个,个个都给谋了不小的前程,而且是在娘娘那儿过了明路的,娘娘逢年过节赏赐的时候,都少不了过问几句,令给添上点儿添头。

    再看看他这位师父,也算得用,要不也管不了这库房,可一大把年纪了,就知道伺候这一堆不会说话的死物,也不知道想想以后,这差事再好,难道还能干一辈子?

    “哎。”

    小徒弟也叹气,还是得看他的,有他在一边帮衬,等师父做不动了,好歹也不能让师父受罪。

    这些太监们都是无根之人,宫里似乎认个师父徒弟什么的很容易,拜干爹的都有一大堆,虚情假意的不少,但也有处的好的,那是真当儿子养,当爹孝敬。

    这小太监就被他师父当儿子养大的,自然是真心实意为了自家师父好。

    “春爷爷。”

    小太监一回头,见是小柱子,赶紧凑过去,“哎哟,这不是柱子吗?今儿怎么有空儿过来了?你现在可不一样,也算混在娘娘眼前了。”

    小柱子嘿嘿一乐,摸出一个胭脂盒,偷偷摸摸塞给他:“给你家小翠妹子去吧。”

    “小柱子。”

    老春头儿喊了一嗓子,把人喊过来,“什么事儿啊?”

    “春爷爷,主子娘娘正给咱们郡主娘娘预备嫁妆呢。”

    小柱子笑道。

    老春头儿‘嗯’了声:“娘娘早就吩咐准备,如今咱们库里好木料都不往外赏赐,从南边进上来的紫檀也积攒了两个库房,就等着将作监给打造了。”

    “可不是,娘娘对这事儿上心得很,容不得出半点儿差错,奈何今天给郡主做衣服,配上的首饰,郡主一件儿也不喜欢,瞧着没兴致得很,素娘姑姑特意让我来找找,看看还有什么好一点儿的,拿过去让郡主瞧瞧。”

    老春头儿这会儿也不敢抱怨怠慢了,虽然私底下心疼一二,可他心里门清儿,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他都明白得很,要真是个傻子,也不能在皇后娘娘身前伺候这么长时间。

    “进来吧。”

    打开库房,点亮了灯,三个太监都对满满的金银珠宝视而不见。

    老春头儿带着他们,一路走到最里面,打开一个小小的黑匣子,笑道:“你把这个拿去,保准咱们郡主娘娘不打瞌睡了。”

    小柱子往里面一看,登时愣了下。

    实在是黑匣子里的东西……实在不算多好,那是一套银制的首饰,当然不光是素色,看着像小匕首的簪子,上面还点缀了金边,还有珍珠和蓝宝石,一对儿手镯上也镶嵌了猫眼,还有步摇,上面也镶嵌了黑珍珠。

    皇后娘娘库房里的东西,就没有一样特别差的,这一套做工也是绝佳,却不同于别的首饰那般花式繁复,到是可以说一句大巧若拙。

    但就是工艺再好,那也是一套普普通通的银制首饰,瞧着就不大起眼。

    “这个……”

    “尽管去,郡主不喜欢,你回来找我。”

    “得嘞。”

    小柱子只好给捧了回去,心里却嘀咕,找你做什么,有个屁用。

    一回甘泉宫,那边的宫女见了东西,登时就皱眉:“这都什么?也太敷衍了事了。”

    小柱子嘿嘿一笑,小声道:“老春头儿给挑的。”

    那宫女嗤笑一声,翻了个白眼:“必然是那老货又吝啬东西,罢了,反正里头好首饰多了去,今天想试都试不完。”

    宫女拿着首饰进去,想了想,到没扔在一旁,随手也搁在桌子上。

    桌子上的首饰匣子开了一大堆,金光灿烂。

    红尘眯着眼睛坐在另一边,对着梳妆镜,素娘指挥五个负责梳妆的大宫女围着她转。

    好累……

    红尘忽然想,也许再折腾两次,她就真不打算成亲了,这离成亲还十万八千里,听说钦天监那边刚把吉日挑选出来,给万岁爷送过去,那边日子都没选好,可她这都进宫被折腾了三次。

    “我的好郡主,您自己也瞧瞧,这首饰如何?看看喜欢哪一套?”

    素娘一脸兴味盎然,皇后也坐在一边,一边吃点心一边点头。

    红尘哭笑不得:“……到时候礼部自然会准备,哪里用得着我们自己操心?”

    她是郡主,婚礼怎么举行,她要穿戴什么,那都是有规矩的,到时候礼部会把一切安排妥当。

    “傻孩子,光有礼部准备的衣物首饰,那你就真丢人了。”皇后摇头,“等大喜之日,你换了装,穿着打扮都会让人盯着看,若不能艳惊四座,怎能配得上你的身份?”

    皇后笑盈盈道。

    红尘木着脸叹气,好吧,娘娘喜欢就好,她目光在那些金光灿烂,一看就头皮疼的首饰上溜了一圈,指了指黑匣子,连忙道:“这一套我瞧着就很不错,不如试试?”

    素娘捡起来一看,略略蹙眉,再一看,就舒展了眉头:“也好,虽然是银制的,却也精巧得很,看这手艺,应该是大家之作。”

    说着,就点了两个宫女帮红尘装扮。

    “我的好郡主,您也别不耐烦,首饰就是给人佩戴的,您要是戴了,也省得它们明珠蒙尘。”

    娘娘拿来给郡主用的,自然都是新首饰,旧的不会出现,这么多好的珠宝首饰,从打造出来,到进到娘娘面前,送入库房,从来没有机会戴在美人的身上。

    很有可能,过个几年,它们不负光鲜,就被当成垃圾一般送回将作监重新被熔炼成金银。

    这有点儿像首饰的轮回一般。

    可它们每一件被打造出来的时候,也是那些工匠大师的心血,也是盼着它们能漂漂亮亮地出现在美人的身上,被人欣赏,被人夸赞,甚至流传百世的。

    素娘说着说着,还感叹起来,红尘连忙道:“姑姑说的是,我看这套就很好,今天就戴它,不换了,其它的也好,素娘姑姑的眼光我信得过,都听您的。”

    “哎。”

    素娘一下子就高兴起来。

    皇后也来凑趣,还拿出笔墨纸砚,细细描绘一番,很想着给红尘画一些漂亮衣服来穿。

    问题是,她这个技能……恐怕还不大熟练,至少她异想天开的那些想法,素娘都知道,拿出去得为难死针线房的那些人,按照娘娘的想法做,衣服出来肯定不能穿,可要是不按照做,那岂不是违背了旨意?

    为难就为难吧,素娘不操这心。

    红尘一眼也能看出来,自然不能让自家皇后娘娘的面子上过不去,笑眯眯凑过去也给添了几笔,说了说想法,皇后只要见她喜欢,自然是哪里都好,被改了设计也高兴。

    不光素娘,在旁边等着伺候的针线房上的嬷嬷和宫女,也都松了口气。

    等把设计图纸都拿回去,往上面一递,针线房的几个手艺最好的师傅纷纷笑道:“没想到咱们皇后娘娘的眼光这么好,这花样子画的好,这衣服改得也好,穿起来效果肯定不错,你们多练习练习,这衣服一出来,指不定好多娘娘们想要。”

    一群师傅对皇后娘娘钦佩万分。

    那几个知道真相的,讪讪一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哪里是娘娘的设计佳?真看见娘娘设计的东西,得为难死你们!

    老春头那边儿,也第一时间就知道郡主选了他帮着献上去的首饰。

    他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到是他那小徒弟满头雾水。

    在这之前,小徒弟不知道抱怨了几次,说自家师父不会来事儿,在这种时候也吝啬,你说说,东西那都是人家皇后娘娘的,他这个师父心疼什么!

    结果,郡主还真就喜欢那寒碜的东西!

    在小太监心中,首饰当然是越名贵越好,那一套,和送到郡主娘娘眼前的首饰比,那不说天差地别,也有好些差距。

    老春头儿品了口茶,笑道:“小子,别以为你已经成精了,在这宫里,你还嫩得很,今天教你一个乖,听好了,主子们的心思,可跟你这没眼力劲儿的奴才不一样,别拿自己的想法去揣测主子。”

    “就说咱们这位郡主,你恐怕也不是不知道她的性子,人家长大好,天生丽质,对于这些珠宝首饰,华服就不大放在心上,你想想,皇后娘娘那儿还能少了好东西,那些东西,你恐怕一辈子也有不了一件,可人家郡主扔着玩,皇后娘娘恐怕还会说,既然郡主喜欢,多准备点儿让她继续扔,在她眼里,你这首饰有多好,恐怕她这会儿都看不出好来。”

    “啊?”

    小太监一脸懵懂。

    老春头儿一脸高深莫测:“郡主在甘泉宫待了有大半日了,肯定累得慌,光看首饰,恐怕也觉得又晃眼,又累,这时候,她选我进上去的那一套,自是理所当然了。”

    “啊?”

    “你怎么那么笨,我选的首饰多轻便,多简洁,梳繁重的头型肯定不合适,越简单越出效果,郡主多玲珑剔透的人,一看就知道,她不选这一套才奇怪。”

    “啊?”小太监更惊讶,说了半天,一句话就完,郡主嫌麻烦啊!

    红尘确实是嫌麻烦,她都不记得,自己究竟试了多少个发型,试了多少套首饰,被折腾着选择了多少料子……不是她不识好歹,她也不是不喜欢华服和珠宝,哪个女人不喜欢呢?

    但她现在惦记的是外头的事儿,心里还总有些奇奇怪怪的不安,真没有力气享受女孩子的小乐趣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一章 嫁妆

    红尘试衣服,试妆,试得心不在焉。

    皇后也不生气,在这位娘娘眼里,不能让自家小姑娘感兴趣,那就是这料子不够好,头型不够出色,首饰不够精美,再换便是。

    要是她这儿,连能让自家小姑娘心满意足的好东西,都找不出几套,她这个皇后也就白当了这些年。

    当然,皇后也猜出一点儿,知道红尘惦记外面那些事,却更不以为意,拉着她在身边坐好,细细地整理她头上点翠的簪子:“红尘你记得,这世上的事,永远都做不完,有很多事,尽了心便好,不必去强求结果。”

    红尘一笑应了:“娘娘放心,我知道的。”

    皇后拍了拍她的胳膊:“作为一个女子,你得学着让自己开心,学着在所有琐碎的事情上都给自己找乐子,你想想,眼下这一桩,就是你人生最大的一件事,你不成亲也就罢了,既然要成亲,总不能让自己留下一星半点儿的遗憾,怎么能不上心?还有,嫁妆是女人的底气,也是一个女人的依仗,你可别觉得俗,就是天上的仙子出嫁,她要是没有嫁妆,夫家不嫌弃,她也觉得直不起腰来。”

    红尘:“……”

    好吧,娘娘说得挺有道理,虽然她觉得,这道理自己听不听都无所谓。

    她现在要嫁的那个人,不算是高门大户,更不是世家贵族,没那么多的规矩,他甚至连自己的亲戚们,可能都不会轻易去认下来,那么自己也没机会过家长里短的幸福日子。

    说起来,未来婆家应该是鬼谷,至于鬼谷,她自认为了解的绝对不少,鬼谷的人,到不是清高到不在乎红尘俗物,好像贪财喜欢赚钱的有好几个,但她就是分文嫁妆没有,只要她能展现出让人敬佩的能力,那她就能在鬼谷站稳脚跟,即便她只是一个女子。

    鬼谷天机阁的前任阁主欧胜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本匠户之女,因父亲得罪朝中权贵,家破人亡,她也流落江湖,后和鬼谷一弟子相恋成亲。

    当年成亲,这位欧胜男欧姑娘可谓一穷二白,连身上的衣服也是未婚夫给她购置,可自从入了鬼谷,第二年就因为天分卓绝入鬼谷内门,不过十年光景,已经坐到天机阁阁主的位置上,这都成了传奇故事,每每闲暇便让鬼谷的那些老人们当八卦说给新人听。

    就是欧胜男最落魄的时候,谁又在乎过她的嫁妆几何?

    红尘也就随便在脑子里想些闲篇,放松放松,在娘娘面前,到没心思辩这个。

    娘娘兴致勃勃地给她准备嫁妆,她只要高高兴兴地接着就好了,闹那么多幺蛾子做什么,难道嫁妆多了,还是坏事不成!

    说来她没少帮罗娘她们准备嫁妆,到还真没考虑过自己,此时也不禁提起些兴趣,凑过去和娘娘一起填单子。

    床要几套,都用什么木料打造,软榻,罗汉床,架子床,拔步床等等等等,设计上要精益求精。书房要怎么摆置才好,书柜也要多打造些。

    这些都是嫁妆里的大件儿,需要花费时间的,皇后手里头到是有旧的,即便是旧的,也很名贵,还是古董,但这毕竟都是要用的东西,又不会用来收藏,新的更妥当。

    除了这些,古董摆设也是大头儿。

    皇后干脆拉着红尘去她的库房看。

    库房也有了年头没正经开过,好多东西十几年都没有动用,下人不敢怠慢,物件保养得还是极好。

    红尘本来以为自己在鉴定古玩方面,造诣算是不错,可看到琳琅满目的古董摆件,还是深感学识浅薄,很多根本就不认得。

    皇后失笑道:“瞧着顺眼喜欢的就是好东西,等收藏回去,觉得感兴趣了再查来历也不迟。”

    满屋子的古董,红尘一眼扫过去,先看灵光,别说,这里不愧都是珍品,没有灵光的少,每一个物件,似乎都很有活性似的,有一些甚至只差一步,便能生出灵性。

    “可惜了。”

    红尘叹了口气,“它们都被放在库房里,没有人经常欣赏把玩。”随手拿起一个古朴的酒樽看了看,“比如说这九龙御樽,本是盛酒之物,以上好的百年佳酿蕴养,才能生出灵性,如今放在这儿,明珠蒙尘!”

    皇后随手就把它拎起来,搁在一边的箱子里:“那好,等下红尘拿回去装酒喝,你婚礼就能用得上,说起酒,我记得我还有窖藏的百年佳酿,万岁五十寿诞的时候用了一批,还剩下百十坛,就咱们红尘成亲时用吧。”

    红尘:“……”

    “珠宝首饰这些都不够好,也就咱们试的那些还有些样子,不过我到给你存了几块儿好古玉,你自己拿着就是,其它的,让将作监绘了新花样,到时候挑了打造新的。”

    琳琅满目的珠玉宝石,这一多,瞧起来还就真显得有些寻常。

    “剩下的……庄子我这儿不多,也不太知道情况,到时候你亲自去挑一挑,要过过眼才知道好不好,我到怕那庄子已经不成样子了。”皇后叹气,“你别小看庄子,这东西看起来不显山不露水,每年的进项似乎也不算多,却胜在稳定,细水长流,比商铺一类都要稳妥些,唔,宅院什么的,我手里也没有好的。”

    皇后皱眉,“时间还是太短了,怎么早先就没想着这个!”

    她毕竟是皇后,深居宫中,吃喝不愁,银钱完全派不上用场,她也不可能想到去置办什么庄子,宅子一类。

    “指望礼部可不成,好的庄子宅子,他们才不会轻易给咱们红尘当嫁妆。”

    就是宫里的公主出嫁,只要不是特别受宠的,礼部那边也就给准备得面上光鲜罢了,何况红尘只是个郡主,礼部说是准备嫁妆,也仅仅是意思一下。

    “……最近素娘到是常常出宫,她在宫外认了个干闺女,好像挺能干的,这事儿也不必使唤旁人,让她去办,我到放心。”

    红尘失笑,也不推拒,皇后娘娘给什么,她都收着,上辈子她出嫁时,也有御赐的,大批大批的嫁妆,早年不明白,只当是万岁的恩德,现在在这座库房中,看到那熟悉的镶嵌宝石的宝刀,更眼熟的……九龙御樽,还有什么不明白!

    上辈子娘娘身体败坏,去世得早,可也没少了她的嫁妆,想来虽未必有今生这般费心费力,却也足以让她一生都再无忧愁。

    此生能让娘娘这么开心地给她准备嫁妆,其实,真是件很好很好的事了。

    红尘安安心心地陪娘娘玩了一日,到天擦黑,才被送出宫门,一块儿出宫的还有一大堆箱子。

    光是箱子,看起来就名贵异常,其中一个玳瑁箱子,看得人都心惊肉跳,搬运的小太监生怕路上让人抢了去,恨不得拿黑布给它包裹起来。

    天色暗淡,连皇宫里都静谧得很,偶尔有几声鸟叫,洒扫的粗使太监,一点儿动静都不敢发出。

    十三公主围着披风,静静地看远处那一团火光,越走越远,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

    宫女没敢说话。

    嬷嬷却忍不住劝了一句:“天色不早了,公主身体不好,该回去喝药了。”

    自从闹了那么一出,公主的身子就始终有些孱弱,今年冬日天冷,稍微吹一点儿冷风就要头疼,她们这些下人,伺候得不敢不精心。

    “贵妃娘娘说,要把我许配给什么人?”

    十三公主忽然开口,声音冷冷淡淡。

    嬷嬷和宫女愣了下,吱吱呜呜的,半晌才道:“我的好公主,您就放心吧,贵妃娘娘只您一个女儿,怎么也不会害了您去。”

    十三冷笑,到也没再多言,转头就向回走。

    一直跟在她身边,始终没有说话的一个老嬷嬷,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十三公主的肩膀,入手如此瘦削,心疼得老嬷嬷眼泪都落下来。

    十三身体僵硬了下,也红了眼眶,却努力不去掉泪,轻声道:“陆嬷嬷腿脚不好,冬日里容易受寒腿疼,您家离得那么远,可别进宫了,等开春再来。”

    陆嬷嬷是十三公主的奶嬷嬷,多年前就放出宫去,别人都说,那是公主和她感情太好,贵妃娘娘容不下,不过,十三公主到不这么觉得,她那个母妃还不至于如此。

    而且,嬷嬷出宫不是坏事,十三也想看着自家的奶嬷嬷回去坐享天伦之乐,为了她,奶嬷嬷和亲儿子亲孙子都生份了,早些回家也没什么不好,再说,宫里又有什么好的,尔虞我诈,祸患纷争,层出不穷,要是一直留在宫里,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就保不住真正待自己好的这些人。

    陆嬷嬷把公主送回了宫室,看着她点了灯,坐下读书,自己捡了针线活,叫上那几个大宫女一块儿做。

    只是谁也没有做针线的心思。

    “你们的意思,公主瞧上了那位林公子?”

    几个宫女面面相觑,半晌才道:“咱们公主是喜欢那人,奈何缘分不够,也只能算了。”

    陆嬷嬷面上和蔼可亲,笑得也很温柔:“无妨,公主乃天之骄女,不愁嫁。”

    她低下头去,慢吞吞地做着针线,速度很慢,没办法,老了,手脚不像以前那么利索了。

    公主喜欢的东西啊……别的到无所谓,可这男人,确实不能凑合,一定要找一个公主真正喜欢的才好,要不然以他们家公主的性子,这一生哪里还会快活!

    林公子既然不错,公主又喜欢,那总要想办法让公主如愿。

    陆嬷嬷在宫里住了一夜,第二日才带着大批的赏赐走了,她一走,几个宫女都松了口气,别看这老嬷嬷已经不在宫里,但她是宫中的老人,向来手段厉害,早些年几个小宫女没在她老人家手底下受罪,就是如今伺候公主的嬷嬷,也不敢在她面前炸刺。

    “咦,我怎么有点儿心惊肉跳的。”

    一个大宫女忽然道,“陆嬷嬷不会做出什么傻事来吧?我可听说,陆嬷嬷最疼爱公主,为了公主,曾经连命都能不要了。”

    “瞎想,她一个当奴才的,能做什么!”另一个大宫女翻了个白眼,“她要真心疼公主,就该完全把那什么林公子给忘了,在公主面前别提这个,在哪儿都不要提,荣安郡主是娘娘的心头肉,郡主和林公子,那是万岁爷给指的婚,咱们公主自己都不敢再吭气,她一个奴才,还敢太岁头上动土,把林公子给公主抢回来,招惹郡主不成!”

    几个大宫女也就白说几句而已,谁也不觉得陆嬷嬷一个早就离开宫门的老嬷嬷,能有多大的胆子,敢去招惹人家郡主。

    红尘这会儿正趴在家里,让罗娘和小严给她使劲按肩膀,腰椎,大腿。

    “好累!”

    是真得很累,她身体算不错,平日里骑马打猎玩上一天,回去也就泡个澡解解乏,便神清气爽,可陪皇后玩嫁妆,玩上这么一天,却是身体僵硬得不行。

    “噗嗤。”

    罗娘忍不住一笑。

    红尘伸出手去掐她的腰,逗得罗娘扭了半天连呼不敢了。

    小严也笑道:“小姐您也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皇后娘娘肯操心,那得省了咱们多少事儿!”

    这些日子,一门心思跟着小姐忙所谓的正事,等这会儿闲了,两个人才忽然发现——她们家小姐的嫁妆还一点儿都没准备。

    别人家的贵女,那都是从小就开始准备了,等到出嫁之前,什么都一应俱全,可这些,对她们家小姐却是个大难题,别的不说,光是那些家具,就不是一时半刻能得的,普通的容易找,能压箱底传承百世的,却很难得到。

    可郡主的嫁妆,要是少了珍品,那怎么能看!

    “唔。”红尘忽然坐起身,“我都忘了跟娘娘说一声,别的也就罢了,宫里的藏书多给我一些,哪怕不用珍品,允许我找人去抄录也好。”

    红尘还是喜欢藏书,虽然玉珏空间里能看到的书,也许比皇宫里的珍藏还要名贵且繁多,但宫里的珍品,那还是很能让她动心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二章 异常

    藏书当然没问题。

    红尘就是不说,皇后娘娘也忘不了,当年她入宫时,甚至入宫之前,最羡慕的也是宫中藏书。

    别看这位娘娘出身将门,却特别羡慕那些博览群书的女子,自幼也爱读书,只是家里书到底还是少了些,父兄喜欢的多是兵书之类,就是给她买,也不过买些话本游记,连女子常读之书都少。

    按照她家长辈们的说法,家里的女人读书多了,若是变成那种时常伤春悲秋的女子那该怎么办?

    他们家的女人,生来就是要吃苦的,男人们战场杀敌,不光顾不上家里,一切都要由女人操持,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命丧疆场,到时候,女人可不能只会哭。

    皇后娘娘幼年,那是大周最混乱的几年,战乱频频,家中子弟个个奔赴沙场,十不存一。

    后来皇后的爹娘到想明白了,女儿读书没什么不好的,至少孤冷寂寞时,能找个爱好打发时间,到是紧着给她买了好些书籍,娘娘也是真心喜欢,家中藏书渐丰。

    若说进了宫,她头一回感到喜悦,还是那位万岁大笑着告诉她,宫里所有藏书,她尽管取来阅读,想读什么都无妨,就是一些不肯给外人看的秘本,在皇后面前也不算什么。

    这会儿红尘即将出嫁,皇后一早想着给她搜集孤本之类,宫中藏书更是少不了,第二日开始,一连三天,宫里的人连续把大批量的藏书运过来。

    还有几个眉清目秀的执笔太监。

    宫里大部分太监都不识字,但还是有一批不光识字,而且书法十分了得的执笔太监在,专门为万岁和宫里的娘娘们抄书写折子。

    红尘记得皇后身边就有两个,平日很是低调,看起来和普通小太监也没什么不同,可是居然都精通书法,写出来的字铁画银钩,什么字体都能驾驭,如果放出宫去,就算不能说是一代大家,也不比公认书法好的进士们差了。

    几个执笔太监恭恭敬敬地送上一本册子,上面都是宫中珍品秘藏,没有副本,想要只能抄写。

    红尘看了一眼,到有很多都是**,前朝毁禁的书籍也不少,干脆就拿笔勾画了好些。

    小太监们一点儿都不觉得麻烦,认认真真应了。

    “郡主娘娘放心,奴才们一定尽心尽力。”

    红尘也不觉心情大好,疲惫感顿时消除。

    这些书和她从玉珏空间里搜集到的,有些正好是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同一件事。

    还有一部分史书,有战败国的人写的,也有战胜国的人写的,还有旁观者的史书,对照来看,肯定会觉得特别有意思。

    不光是红尘,连罗娘和小严她们也来了兴趣,这两个平日也不是那么喜欢读书,史书到是例外。

    红尘身边的女官们,好像都很喜欢读史。

    “郡主。”

    “嗯?”

    红尘懒洋洋的不愿意抬头。

    这日难得日头不错,天上也没有浓云,罗娘她们也抽身出来,清闲一日。

    主仆几个窝在暖房里读书。

    书还带着新鲜的墨香,都是从宫中新抄出来的,有几本罗娘觉得好,还照着重新抄录,不光为了书,也为了这一笔字,皇后似乎很明白红尘的喜好,挑选的太监写出来的字,半点儿都不见阴柔,反而力如千钧,铁画银钩。

    罗娘和小严算得上师从红尘,自然也继承了‘师父’的喜好,见了这种字,天然有三分好感。

    主仆几个,难得这般惬意,忽然有认打扰,自是不大高兴。

    不过郡主府的人都知道自家主子的心思,这会儿来打搅,肯定是有事。

    红尘不肯动,罗娘只好站起身:“什么事?”

    “李国公家的表小姐递了帖子,想和郡主见一面。”

    外头的丫鬟也是为难,今天本来郡主吩咐了,闭门谢客,谁也不许打扰。

    上午的时候,宫里来了人一听这个,都没纠缠,转身就走,可这回这位客人显然不是那么好打发。

    要只是一个国公府的表小姐也就罢了,她们郡主府的大门,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爬得上来。

    可这位表小姐还有一个身份,她是诚郡王的未婚妻,刚刚定下来的。

    诚郡王的面子,郡主府也不好不给,那是老牌的王爷,论辈分,和万岁一辈,比自家郡主还高两辈儿呢,这要是直接把人给打发走,还不知道别人瞎说什么。

    她们这些当下人的,总要顾忌一下自家主子的颜面,有时候宁愿主子生气,该提醒的还是得提醒。

    这丫鬟是宫里出来的宫女,对这方面还是有些自己的想法。

    红尘到不生气,叹了口气,举头看了看天,笑道:“总觉得运气不好。”

    小严连忙呸了声。

    罗娘也急声道:“小姐大喜的日子可就在眼前呢,千万别说丧气话。”

    她到盼着,自家小姐一生最好的运气,就在最近这一段时日。

    成亲顺顺利利才好,婚后也要顺顺利利。

    红尘失笑:“行了,走吧,去见见客人。”

    一见到客人,红尘还没说话,罗娘和小严就都给吓了一大跳,那感觉,简直说不出来。

    李国公家的表小姐姓文,叫文杏儿,说起来在京中也算薄有名声,不光文采出众,还有一副好相貌。

    她家里其实条件不好,只能算是普通的商户人家,李国公的妹妹当年出了事儿,不得不嫁给一个小商人,虽说有国公家帮衬,家里也算不错,生意越做越好,可商户之家,到底不怎么规矩,小妾众多,而且个个都蹬鼻子上脸,一点儿都不把正室夫人当一回事儿。

    国公家的小姐,本来对自己的婚事就不满意,再给折腾一通,生下女儿没多久就去了,这下文家到是反应过来,对唯一的嫡女那是注重得紧,便是庶长子也不能踩到女儿头上去。

    就算不为别的,只为了和国公家这门亲不要断,还能得国公府的照应,那这个女儿也至关重要。

    文家更是努力让闺女和舅家亲近,每年总是送信回去,让女儿去国公府里住一住,联络感情,这一家子,虽然内宅乱了些,可当年能雀屏中选,哄了人家国公小姐下嫁,显然都不是笨蛋,不光鼓动女儿和国公府亲近,还一直没有续弦。

    估计在文家人的心里,再娶一个二房,生下一个所谓的嫡子,到远比不上和国公府的姻亲关系更要紧,商户之家,总是有自己那一套取舍办法。

    事情的发展,也的确显得文家很聪明。

    这么多年过去,国公府还是把文家当正经亲戚,该有的帮衬,一点儿都没见少,待文杏儿也极为亲近,让她和自家的孩子一起读书,多年下来,到把文杏儿养得和正经的大家贵女没什么不同,半点儿商户家女儿的气质都没有。

    若非如此,皇帝也不会偶然见了文杏儿一面,就想着要给她一个好前程,还把她许配给堂堂郡王做续弦。

    别看只是个续弦,但京里想嫁过去的贵女还不知道有多少,再怎么样,本来也不该轮到一个商户女。

    这门亲事一定,文杏儿可就脱胎换骨,有正正经经的王妃诰命,那可是超品。

    寻常的贵女,一辈子也到不了这地步。

    由此可见,文杏儿应该是怎样意气风发,可今日一见,不光没有容光焕发,反而衰老的厉害。

    这位大小姐看上去,比坐在她身边的丫鬟还要老上五六岁的模样,化了浓妆,勉强能看得出五官还不错,但眼神浑浊晦暗,整个人精神恍惚,哪里还有传闻中那副文采斐然千金小姐的半点儿模样。

    红尘见多识广,也没表现出特别惊讶的样子来,反而客客气气地招呼人坐下,让罗娘给上了热茶,轻声道:“文小姐到我这儿,可有什么事吗?”

    她问完,那边文小姐却听而不闻,恍恍惚惚。

    “小姐,小姐。”

    坐在一边的丫鬟咬牙撞了自家小姐一下,文杏儿才猛地回神儿,咬着嘴唇支吾道:“没,没什么,就是想恭喜郡主,这个,嗯,喜事将近,我也想……嗯……”

    她吭吭哧哧半天,语无伦次,显见是很难为,编不出任何话。

    那丫鬟急得满头大汗,一脸恳求地看着红尘。

    红尘却不急不恼,也不追问,还好声好气地也恭喜了人家文小姐,毕竟这位文小姐才是正经的喜事将近,红尘那连日子都没定呢。

    东拉西扯,说了好半天的废话,文杏儿始终没把真正想说的话说出口,迟迟疑疑地告辞儿去。

    罗娘陪着自家主子送客,回过头心下好笑:“这人怎么回事儿?”

    小严到是也奇怪。

    “小姐向来是痛快人,我看那小姐的话在您面前藏不住多少,怎么不追问几句?”

    要是红尘追问,恐怕三言两语就把那文杏儿的心里话套出来了。

    “我为什么要自己去揽麻烦?”

    红尘拢了拢头发,很随意地道,“再说,我一见这文小姐,就觉得有哪里不妥,大约和她犯冲,要不就是这事儿有异常,最好以后都不要再见了。”

    罗娘和小严也没有多想,毕竟一个国公府的表小姐,就算她将来是诚郡王妃,那也不值得自家郡主多挂记,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她们小姐的……嫁妆。

    婚事将近,听礼部那边传来消息,似乎万岁不想把婚期定得太晚。

    虽然大周朝嫁女儿,从定下来到出嫁,最短最短了,也要一年之久,毕竟要给女方留出充足的时间来准备嫁妆,而且,女方家里也会想着把女儿多留一留,说明女儿在自家人心里很重要,让夫家不能随意折辱欺负。

    可一来荣安郡主的年纪不小了,二来皇帝亲自赐婚,再体面不过,什么时候成亲也不会让人觉得郡主不贵重,礼部这边选的日子,大部分都是一年以内的。

    这一点儿,红尘不置可否,林旭到是十分高兴。

    他是高兴了,罗娘和小严要为难死,总不能全指望皇后娘娘给准备,自家一点儿都不上心。

    别的就不说了,金银珠玉什么的,自家也不缺,皇后那儿给得更是堆积成山,但小姐总要自己来綉嫁衣吧,哪怕不全绣,绣个几针也得动手,找绣娘也不能是府里的,府里的绣娘手艺不错,在宫中也不算差,可是只是寻常绣娘而已,真要给自家小姐绣嫁衣,她们远远不够看。

    “无论如何,不能拖到最后真让礼部给准备!”小严咬牙切齿道。

    公主郡主的吉服,礼部那边自然要准备,但哪一个受宠的主儿,也不会全穿礼部准备的东西。

    到时候,礼部那边也会派人来商量,要是女方愿意自己准备,只要不违制,礼部那边更高兴,还省事省心。

    两个丫鬟仔细盘算,看看要不要从那边现寻几个好绣娘回来备着。

    至于自家郡主,也不指望她做什么大件儿,只要能做出些荷包,帕子,腰带,鞋帽就成。

    正商量,外面就有小宫女过来报信。

    “小姐,山上有消息传下来,说是几位灵师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异常,只是积雪很厚,也的确有很多深山里的动物向外疯狂流动,他们打算再向里面走一走。”

    “嗯。”

    红尘蹙眉,吐出口气道,“几位灵师都经验丰富,不需要多嘱咐什么,只是毕竟是山里,还是要多带个向导更安全些。”

    若只是寻常山上,那到没必要,那几位都是高手,每一个都能用罗盘来勘定方位,等闲不必担心迷路的问题,可是要去深山的话,即便是他们本事不错,还是需要多加小心,最好带几个熟悉山林的向导。

    “郡主不用担心,您不是说了吗,那几个师傅是京城最好的灵师。”

    “是。”红尘一笑,随即又一叹,“就是一口气来了这么多高手,我才更担忧。”

    这些人,可不是她一声招呼就能全来,而且还尽心尽力,肯定是也察觉到山里那不同寻常的危机感,这才倾巢而出,这些人越是本事大,越让人心有不安。(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三章 闹事

    山中事不知如何,红尘特意起了一卦,却卦象晦暗难明。

    一般情况下,这种卦象看不清楚的,都不是私人之事。

    “哎,麻烦!”

    红尘就算算卦不灵验,靠着她的灵识,看个人吉凶,还是能**不离十,恐怕也只有事关国运,或者其它能影响很多很多人的大事件上,才会被蒙蔽天机,无法看破。

    不过至少知道那是件大事,已经算提前预警了,有了警觉性,总比什么都不清楚要好些。

    “郡主。”

    罗娘端了一碗柚子茶过来。

    大冬天的,能有柚子来泡茶,那可不大容易,红尘到是有温泉庄子,不过种蔬菜吃都种不过来,更别说这等水果了,像现在家里储藏的水果,也只有冻梨几样而已。

    到是宫里皇后那儿不缺这些,时常送点儿来给红尘尝尝鲜。

    那位娘娘偶尔也唠叨几句,说什么外面老百姓们连草根树皮都吃不上,可宫里的主子,即便寒冬腊月也有人拿专门的快船,千里迢迢从南方运来美味新鲜的水果,光是那些损耗,加起来就不知道能让多少人家丰衣足食过上三年。

    但皇后也只是唠叨几句罢了,最多盯着下面,不让下面的人太过克扣老百姓的工钱,运送一船水果,从上到下,各个环节,给出的银钱足以养活几百口子人。

    都说富贵人家太过奢侈,不是好事,可只要不是那等歹毒的权贵,不把老百姓的死活当回事儿,还要点儿名声的,他们奢侈奢侈,就能养活更多的人了。

    皇后能做的,也只有努力让自己的享受,不变成催命毒药而已。

    这一点儿上,大周朝做得到比前朝好得多。

    虽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底下负责采买的那些人没少贪污,可能偶尔也会出些草菅人命之类的事儿,但皇帝在这方面不好糊弄,他不是个糊涂虫,早年也是苦过来的,曾经也有过出门在外,忍饥受冻的时候,知道些民生疾苦,哪怕年老,高高在上的时候日久,越发的冷漠无情,并不把寻常百姓放在眼中,可他既然经历过战乱,知道民心的重要,为了子孙后代,也不至于太过放纵。

    除了必要的一部分之外,他从不会因为喜好就让地方上白白进贡别的东西,宫里要采买水果粮食,都是拨了足够的款项过去,连同运输费用一起结算,分别派出人马,各自持有账册,还有监察人员,可密折上奏。

    内府派出去的人,心里害怕这位万岁,重重顾忌之下,下手的时候便留情几分,只这几分,就足以让老百姓从中获益匪浅了。

    端着柚子茶喝了两口,红尘笑道:“我听说近来因为万岁身体不好,疏于管教,下面有些乱,皇后娘娘正整顿内府,先从底下的皇庄下得手,内府不少人被抄了家,怎么京城也没闹出动静来?”

    罗娘失笑:“都是皇家的家奴,不过处置几个家奴,怎么可能掀起风浪。”

    那些内府的人,别看平日里仗着自己是皇帝身边之人,在外作威作福,很是威风凛凛,连正一品的高官见了他们,也要有三分小心,但他们一身荣辱都系于万岁一人,只要皇帝想,再权势滔天,也会一夕之间,烟消云散。

    红尘和罗娘一边喝茶,一边说了几句闲话,忽然发现小严一声不吭地坐在一边缝荷包,愣是把鸳鸯的翅膀给缝到了一边去,配线居然还不差,挺好看的。

    身边几个跟着做活儿的小宫女都捂着嘴窃笑。

    罗娘受不了,连忙一把给夺过去:“你就别添乱了,还觉得我们不够忙。”

    自家郡主平时还喜欢做点儿女红,可一正经绣嫁妆却开始嫌烦,折腾到现在,一样都没准备好,她都快腻歪死了,小严这丫头还整天心不在焉的。

    “要是累了就回去歇歇,郡主这儿不必咱们两个都跟着。”

    “不是……”小严鼓了鼓脸,小声道,“听说了没有,那个文小姐,就是文杏儿小姐,好像出事了,她昨日就在老王妃办的小宴上,忽然大哭大闹,还甩了老王妃一巴掌,差点儿没戳瞎老王妃的眼睛,具体因为什么谁也不知道,可当时虽说只是个小宴,但那天到场的都是王公贵族,世家子弟,这事儿传得沸沸扬扬的,若不是诚郡王和文小姐的婚事是万岁爷赐婚,恐怕此事早就起了变故。”

    罗娘沉默了片刻,皱眉道:“文小姐又找过来了?”

    小严半晌才道:“……外面传闻,说文小姐不检点,曾和人有私,而且珠胎暗结,生下个死婴,她前些年年年去万佛寺点长明灯,就是为了那个死婴,听说还秘密找人做过法事。”

    这等传闻传得有鼻子有眼睛,平时别人也没注意,可听了传闻再一审视,到越发让人信了。

    再加上文家和李国公家,都没有人站出来澄清。

    当然,这种流言其实不好澄清,可是文杏儿是正经的小姐,出了这等有损名节的大事,居然没有人出头,家里的男人们竟然跟傻子似的,愣让传言短短几日之内,疯狂传播,连那些市井之徒嘴里也说些不干不净的话。

    “上一次小姐吩咐,不打算见文小姐,她三天前来了一次,我就做主给挡了,没想到居然出了这么大的事。”

    红尘漫不经心地道:“无妨,下次她再来,就让她进来吧,我见一见。”

    小严一怔,咬了咬嘴唇还想说话。

    红尘一摆手:“我知道,不过不关她的事。”

    小严就把刚想破口而出的话又吞了回去,其实,别人的事情,她肯定不上心,可最近却波及到了自家主子。

    那位文小姐身边的丫头,受不了自家小姐被污蔑,口不择言,说什么那日若是荣安郡主肯出手相救,也许她家小姐就不会出事,什么灵师,不过欺世盗名之辈。

    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那小丫鬟说话十分难听,却含糊不清,让人很容易生出误会,以为红尘见死不救。

    红尘到是不在乎别人泼脏水,想往她身上泼脏水也不容易,就如现在,这点儿没什么根据的传言根本没掀起风浪,一出现估计就让鬼谷的人给压了下去,也就某些心思阴暗的私底下嘀咕几句,还不敢大肆传播。

    她不在意,罗娘和小严这些做下人的,却不能不在意,自家郡主新婚大吉,若让这些个流言伤了名誉,那未免太不吉利了。

    没过两日,文家那位小姐果然又登门拜访。

    小严和罗娘其实都挺不喜欢这人,到不是对这个姑娘本身有什么意见,只是既然自家小姐一开始说,这人会带来麻烦,不乐意搭理,她们自是向着主子,希望麻烦越远越好。

    不过几日工夫,文杏儿的脸色更差了,肤色晦暗,露出来的手青惨惨的,青筋毕露,好像……一具失去了所有鲜血的尸体。

    罗娘和小严都忍不住皱眉。

    红尘还是平平常常,这回连茶也没有让罗娘奉上,直接开门见山地道:“你想要什么?”

    文小姐怔了怔,张了张嘴,嗓子里发出一丝沙哑的嘶鸣。

    她身边的俏丽丫头看着到比往日更美丽几分,连忙道:“我们家小姐一定是让,让什么东西给缠住了,还请郡主救救我家小姐!”

    红尘却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又盯着文小姐道:“你仔细想清楚,你想要什么?”

    “我,我……”

    文小姐终于忍不住,捂住脸嚎啕大哭,“我想睡觉,我想睡觉,我想睡一觉……呜呜!”

    声音凄厉无比,把她的丫鬟吓得打了个哆嗦。

    红尘叹了口气,“好吧。”

    说着,站起身,慢吞吞走到文小姐身边,靠过去在她耳朵边上轻声道,“他已经不再需要你,你也不再需要他,他已经走了。”

    声音很轻,却在文杏儿的耳朵里炸开,她脑子嗡得一声,身体晃了晃,下一刻却猛地回过神,呢喃道:“走了,走了,是走了。”脸上似哭似笑,慢慢恢复镇定,居然恢复了几分从容,站起身拢了拢衣衫,恭恭敬敬地朝红尘行礼,转身便要离开。

    她身边的丫鬟很是惊讶:“小姐!?”一边呼喊,一边匆匆追了出去。

    罗娘和小严都是满头雾水,红尘也不给她们解惑,只略微地按了按眉心:“我结仇的能耐什么时候见长?

    “啊?”

    “没什么,去活动活动,沐浴休息。”红尘伸了个懒腰,干脆去演武场,拉着几个小姑娘一块儿活动了活动身体。

    红尘本身没练多长时间的功夫,可她身体好,柔韧性强,几个女孩子动起手来,先不说实战如何,至少赏心悦目,没一会儿,演武场上就人头攒动,但凡没事儿的都来围观,顺便偷师。

    说是偷师,其实罗娘和小严,还有其他女官,都有些好为人师,连郡主也一样,但凡有人喜欢,她们一点儿都不藏私,什么都愿意教,放在别的门派,就是嫡传弟子也很难学到的东西,她们到生怕别人学不好学不会,讲解得特别详细。

    按照红尘的说法,虽说武艺不可轻传,但那是怕人品不好的人学会了功夫,到害人害己,如今鬼谷先生帮忙筛选出一批品德方面绝对有保证的好弟子,自然是什么功夫都无需保密。

    这到是真的。

    鬼谷择徒十分严格,多年来背叛师门的凤毛麟角,就是有那么个把背叛了师门,大部分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且只要作恶,绝对会第一时间被诛杀。

    红尘都觉得,要是她有一天想收入门弟子,去鬼谷抢人是好的选择。

    痛痛快快地练了会儿剑,又泡了泡热水,红尘就回屋,也没看书,直接歇着。

    一觉到天明,等罗娘略带几分惊慌地冲进来把她叫醒,红尘便拿了衣服穿上,一边笑着安抚:“没关系,不用担心。”

    文杏儿死了!

    中毒而亡!

    “郡主,文家的一个丫鬟,去衙门状告郡主杀了她们家小姐。”罗娘的声音都有点儿发飘。

    红尘慢条斯理地穿好衣服:“去吃饭。”

    带着两个丫头先去吃热气腾腾的早餐,最后一个奶香馒头进了嘴,就见有好多侍卫从暗处出来,齐齐涌向门口。

    红尘无奈地一笑:“我还是觉得自己最近运气不太好。”

    说完,她就带着已经有些失措的两个丫鬟,慢吞吞向门口走去,远远便听到外面一个特别尖锐高昂的声音。

    “为什么!你不救我家小姐就罢了,为什么还要害死她,还我家小姐命来,你还我家小姐!”

    到了大门口,一个丫鬟披头散发地在门口儿撒泼打滚,还带着一口棺材。

    棺材很大,肯定不是这个丫鬟一个人运过来的,但现在只有她一个人闹腾,周围到是围观的人不少。

    京城人喜欢看热闹,所谓法不责众,如今人这么多,连郡主的热闹也照看不误,还指指点点,嘀嘀咕咕的。

    罗娘气得脸色发黑:“那些护卫呢?都是白痴吗?由着人冲撞郡主府?”

    红尘顿时笑了:“唔,这丫鬟没跨入警戒范围。”

    规矩还是红尘定的,因为那些护卫都是宫中精锐,平时很警惕,若有人冲撞郡主府,第一时间就是拔刀相向,直接动手杀人也平常。

    红尘担心扰民,郡主府门前做生意的小商贩,还有行人都很多,难免有时候不注意,会起纷争,闹出动静,她就特意画了一条警戒线,只要不过警戒线,护卫便不去理会。

    他们都受过严格训练,执行任务从不打折扣,此时那丫鬟既然没过来,自然不算冲撞郡主府,护卫们也只是在一边监视,出声警告,却不曾出手。

    “不好意思。”

    红尘走到门前,看那丫鬟见到她好像更怒,简直想扑过来的模样,开口就道,“我刚才试验请神符来着,刚刚完成,在我视线可及之处,任何人污言秽语,说谎骗人,便会口舌生疮,变成哑子,若心思恶毒,想着害人,便会脸上生疮,变成没脸之人。”(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四章 教训

    红尘这话说得漫不经心,脸上还带着几分笑意,“所以奉劝这位小姑娘,说话小心一点儿。”

    “你!”

    那丫鬟瞳孔微微收缩,脸上随即就露出一副哀痛欲绝的表情来,“你这人是不是就这般胡说八道,所以才害死了我们家小姐,你还我们家,家……家……”

    她声音本来高昂,喊了一嗓子,忽然面露恐惧,声音也转为低哑,最后竟然伸手捂住喉咙,嘶声裂肺地大喊,可惜她只能做出大喊大叫的动作,却一丝声音也没有。

    众人都吓了一跳:“这,不会真哑了吧?”

    那丫鬟看样子越来越害怕,双目赤红,充斥了泪光,这回可不是刚才那种楚楚可怜,双目含泪,完全就是一脸狼藉。

    红尘到没笑,还一本正经地道:“小姑娘,你最好多想想美好的东西,心里别有那么多怨念,我这请神符的效用很强烈,还要延续很长时间。”

    那丫鬟面上更加惊恐,伸手捂住嘴,腮帮子居然鼓起个大包,疼得她呲牙咧嘴的,脸上的表情更加扭曲,她心中怒极,伸手指着红尘,想破口大骂,却只能摆出个动作。

    这时,周围的人忽然露出几分惊惧,齐齐后退,离那丫头越来越远。

    那丫鬟也一下子停住动作,双手颤抖,不敢置信地抬起手来摸了摸自己的脸。

    刚一摸到,她整个人就僵硬住,随即拼命地四处去找水盆,找镜子。

    正好有个卖鱼的拎着水桶,她扑过去向水中望去,整个人忽然就愣住,慢慢跪下,抬起手来拼命捂住自己的脸,咽喉里呜呜地叫唤。

    那张脸上竟真得生出无数的浓疮来,一个接一个的大包,密密麻麻,她一用力,伤口破开,沾了一手浓水。

    “呕!”

    小丫鬟自己都忍受不了自己的模样,扑到一边,缩着身子拼命地呕吐。

    这种可怕的样子,让围观的人都忍不住扭头咧嘴捂眼睛。

    不过,到没人同情,反而有不少人指指点点的。

    这帮人刚才还偷偷摸摸数落红尘这位郡主,这会儿就把矛头对准了那小丫鬟。

    “我看这丫头说不得心肠都是黑的,要不然怎么就变成这副德性了?”

    “……咱们还是离远点儿,省得再被传上,谁知道这病是怎么回事儿?”

    “哼,我看你是怕了那请神符吧。”

    话虽如此,但凡是看热闹的,都退了好几步,还有几个退得更快更早。

    红尘抬头看了一眼,瞥了其中几个打扮得各不相同,十分低调的货郎还有小商人一下,笑道:“是该小心,不过诸位安心,本郡主不会误伤无辜。”

    话音未落,人群里也有几个人捂住脸,耷拉着脑袋想要逃走,但他们也不知是被什么束缚住了手脚,想走竟然还不大敢走,咬咬牙,竟然扑出来,扑通一声跪在红尘面前。

    “郡主娘娘,小的是有些心思不正,不是什么好人,但还请娘娘看在小的没做伤天害理的事儿的份上,给小的一条活路。”

    他还能说话,可是一张脸却恐怖如恶鬼。

    周围的人都愣了下,顿时散去一大半,剩下的恐怕只有自以为心怀坦荡,或者不想丢面子,让人觉得自己害怕的那一拨。

    罗娘不觉嘀咕:“小姐这手够狠的,以后恐怕任何人到咱们郡主府门前,也要多上三分小心了。”

    确实如此,今天发生的事,很快就传遍京城各地,后来每逢路过荣安郡主府的大门,不说那些平民百姓们,就是高官显贵,也是个个心有余悸,战战兢兢。

    甚至有人在郡主府门前不远处做起了生意,卖仙人茶,也叫静心茶,据说喝过之后能洗涤身上尘垢,保持身心清明,不被神仙嫌恶,生意还很不错。

    当然,所谓仙人茶就是红尘打包出售的野茶,自家茶馆里头卖上等的,但总有一些品相不好,或者采摘时出了问题的不合格产品,大部分散给茶农还有手下的人,这一部分就流落到外头,也打着仙人茶的旗号,居然生意同样不错。

    这是后话,此时红尘不觉一笑,看了眼那些貌似卑躬屈膝的人,竟不多计较,也没说什么刻薄话。

    可她只这一看,登时让那些人心头发冷。

    第一个出头的‘货郎’,把头埋得更低些,暗暗叫苦,主子可是害死他们了,没想到这位荣安郡主如此可怕,比传闻中的还要让人心惊胆战!

    “神灵多慈悲,到也没什么,你们自去找个庙宇道观,磕头赔罪去吧,当然,要看造孽多寡,如果造孽太多,神灵不肯原谅,那我也没什么法子。”

    红尘一拍手,轻声道:“我头一次试验这等法术,可能控制得不太好,连旁边那座酒楼恐怕都被波及到,唔,不过应该能拖延些时间,要是有个把误中招的,还请不要见怪,自去多做善事,保持善心,自然无碍。”

    就是有人心里想怨她,这会儿谁也不敢说出口。

    反正在场围观的人,个个口中称颂不已,觉得荣安郡主这是大功德,倒霉的那些人心术不正,罪该万死。

    没多一会儿,除了小丫鬟还有那口棺木,门前清冷了许多。

    红尘估计,到不是这小丫鬟不想走,也不是旁边某个幕后黑手不想弄走棺材,只是现在的情况上不上,下不下,他们一时懵住,到不知该如何处置。

    “把棺材抬进去。”

    红尘一声令下,罗娘和小严再心中疑惑,还是挥挥手,指挥着众人把棺材给抬入了郡主府内。

    那小丫鬟整个人吓惨了,一直到棺木已经被抬起来,才回过神,迟疑了片刻,扑到棺材旁边吱吱呜呜地哼唧。

    红尘冷笑:“她要想跟着,不必阻拦。”

    不过片刻,郡主府外一片干净。

    大门也被紧紧关上。

    事不关己的那些看热闹的人,到不至于再多生事端,可是旁边酒楼上,却有一面白无须,头发斑白,富贵员外打扮的老者,脸色苍白,隐约带出几分怒气。

    刚才在楼下出面说话的那个货郎,这会儿就站在老人家面前,低着头,捂着脸,不敢吭声。

    许久,老者吐出口气:“罢了,估计衙门的人也无甚作用,不过,给她添点儿堵也是好的。”

    那货郎一言不发。

    老者迟疑片刻,忽然觉得自己脸上好像也想长什么东西,心中不免有些惊惧。

    “走吧……去大云寺,不,去惠安寺转转。”

    大云寺香火鼎盛,人也太多,到是惠安寺,也是历史悠久,但因为高僧没出多少,没什么名气,好歹清净些。

    货郎老老实实答应,点了他手底下的那几个倒霉家伙,一块儿上车,匆匆离京。

    他们刚走,就有飞鸽到了林旭的手边。

    看过消息,交代一声继续盯着,林旭叹了口气,居然呢喃:“我和红尘成亲之前,最好不要有什么波折才是。”

    他向来自信满满,到罕有这般忧虑的时候。

    林旭自己都觉得,这到是很难得的体验,人生在世,还是要有这一点儿儿女情长,才算不负此生吧。

    此时此刻,他惦念的那位郡主,也在做很奇怪的事情。

    一口棺材放在当院中,红尘左左右右地看了半天,罗娘小声道:“郡主,这东西怎么处置?”

    到底是棺材,里面还装着死人,她家郡主即将喜事临门了,摆弄这东西,未免太不吉利。

    “打开。”

    “啊?”

    罗娘吓了一跳。

    小严到是连忙招呼人过去,用力把棺材盖儿给掀开,本来就没封死,到也不是很困难。

    那丫鬟先是一呆,随即气得连脸也顾不上护着,扑了过去,她的模样太可怕,府里的侍卫都不愿意碰她,嫌恶地直接一脚踹倒,踩在脚底下。

    这些护卫们别看平日存在感很是不足,但其实很能明白自家主子的心思,红尘一句话都没说,他们也看得出来,自家那位主子,对眼前这个貌似忠仆的小丫鬟,没多大好感,相反,似乎很是厌恶。

    主人厌恶的,他们当然也就不肯客气。

    棺材刚刚打开,外面就有人来报,说是官府派人来了。

    衙门的人很不愿意过来,京城大官小官都难做,但凡出现个把案子,就有可能涉及到朝中权贵,他们管,事后会被权贵穿小鞋,他们不管,那属于什么,属于渎职,这可是天子脚下,就在万岁眼皮子底下呢,谁敢?

    这会儿衙门外面的捕快和衙役,个个脸色青白,私底下弟弟咕咕,商量半天也商量不出什么。

    “死的是未来的诚郡王妃,背后靠着李家,也不知道李家是个什么意思?”

    “到现在也不露头,谁知道是什么意思?”

    “那位可是荣安郡主,现在谁不知道,太子爷最信任人家,皇后也把人家当成心尖,哪家郡主成亲,帝后会这般上心?万岁亲自赐婚,皇后亲自给备嫁妆,不好惹。”

    “行了,啰嗦什么,这京城里,难道还有谁好惹不成!”

    议论半天也议论不出个万全之策,也只好走一步算一步,进了郡主府的大门,顺顺利利见到荣安郡主,那捕快也是经验丰富之人,干脆公事公办。

    “郡主容禀,因有李国公家丫鬟,状告郡主害文小姐致死……我家大人请郡主娘娘过府一叙。”

    平铺直叙,绝无半点儿倾向性。

    红尘皱眉,一拍桌子,怒叱:“胡说八道!”

    几个衙役吓得齐齐缩头。

    连那捕快都大吃一惊,他来之前,当然得把荣安郡主的行事都调查清楚,知道这位郡主是个很好说话的,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和底下人为难,今日这举动,却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

    “哪来的丫鬟,敢咒主子?”

    红尘脸一板,“文小姐明明就在我郡主府做客,什么叫我害她致死?”

    捕快一愣。

    那帮衙役也愣住。

    这时,外面院子里那个丫鬟,在侍卫们多多少少放水之下,一下子就挣脱开束缚,扑到门前,连滚带爬,满头是汗也是泪,比比划划的。

    捕快看了她一眼,皱眉,显然是没认出来,要是认出来了,那才叫奇怪。

    还是他手底下有个衙役,天生就记忆力好,而且眼力也好,到是多多少少看出这个女人就是在他们衙门闹了半天,被轰出去的那个小丫鬟,赶紧凑过来说了几句话。

    捕快登时一惊:“怎么这副模样?”

    他也是才见过那小丫头,当时还想,文家,李家也不知是怎么想的,竟然选了这么一个倾国倾城的漂亮丫头,没想到才这么短的工夫,美人就变成了……妖怪。

    那丫鬟却是挣扎着想要说什么,却根本说不出口,捕快沉吟片刻,这会儿到顾不上她,只恭恭敬敬地问郡主:“郡主所言可是当真?”

    罗娘厉声道:“放肆!”

    捕快连忙低头:“郡主息怒,并非小的敢冒犯郡主,只是此事……此事……”

    当时衙门里有仵作去看过,文小姐的确身亡,要是连人是否死去都不确定,谁敢登郡主家的大门?

    但这会儿,郡主竟说文小姐好好在郡主府做客,未免太不可思议,捕快不敢直视红尘,却也从她的话音中,听不出半点儿说笑之类的意味。

    再说,这等事也不好说笑。

    迟疑半晌,捕快也只能道:“不知道小的能不能见文小姐一面?”

    红尘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走吧,文小姐这会儿到不介意见客。”

    捕快这才松了口气。他还真怕这位郡主再说出什么,人家是大家闺秀,未来的诚郡王妃,哪里是他这等粗鄙之人想见就能见的之类的话。

    虽然郡主就是这般说,他也只能听着,大不了回去再探查就是,文小姐是生是死,还不至于查不清楚,可少一点儿波折到底比较好。

    捕快低着头,带着人,跟着郡主走出去,居然不是去客厅,看样子是要去院子。

    一帮捕快衙役都不敢说话,只亦步亦趋。

    没走多久,衙役脸上的冷汗就滚滚而落,他们已经可以看到那一口大棺材了。

    这帮衙役来的太晚,没看到郡主府门前的闹剧,要不然,说不定还会有点儿准备。(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五章 善恶

    “什么东西?”

    捕快忽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那几个跟着的衙役脸色都变了变,小腿肚微微颤抖,其实换了任何一个人,毫无征兆地在这个大院子里看到一口绝不该出现的棺材,心里都要犯嘀咕。

    这可是郡主府,谁敢在这地方摆口棺材?

    他们只是小小的捕快和衙役,平日里虽然也办过些命案什么的,却不代表他们胆子够大。

    还是捕快年纪比较大,见多识广,心志也坚定,晃了晃神就恢复过来,小声问身边带路的罗娘:“敢问一下,文小姐在哪儿?”

    “那不。”

    罗娘皱着眉,心不在焉地伸手一指。

    捕快举目望去,顺着人家的手指看了半天,空荡荡的院子里什么都没有,连个粗使太监也不见,花木扶疏似乎不用人打理,看起来特别和谐。

    他总觉得这位郡主的园子很不一般,可他只是个粗人,也看不出什么,而且,现在也没心思欣赏人家堂堂郡主的园子,反正他就是欣赏个半天,回家还是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儿,就这种漂亮大园子,他一辈子也住不起。

    “这个?”

    捕快满头雾水,但周围人都面容严肃,他一时也就不大敢说话,终于,荣安郡主停下脚步,笑盈盈转身:“文小姐在这儿了,我给诸位引见引见?”

    所有人一愣。

    罗娘和小严都暗自嘀咕——自家小姐最近到是越来越‘活泼’,什么玩笑都想开一开,也不怕吓到了人!

    “咕嘟。”

    捕快吞了口口水。

    身后的衙役瑟瑟发抖。

    他们忽然想起很多奇怪的传闻,这位郡主可不是一般的朝廷郡主,她能通阴阳!

    园子里明明风景极好,到比山野乡间更多了几分灵气,且阳光明媚,但众人还是感到阴风阵阵。

    “郡主莫要开玩笑!”

    捕快脸色骤变,眉头紧蹙,轻声道。

    其他人更是连眼角的余光都有点儿不敢向棺材那边飞一下。

    红尘就笑了:“我怎么会开玩笑?诸位过来,文小姐想见见你们。”

    捕快不想去,可不知为何,脚忽然有点儿不听使唤,其他人也一样,竟然都不约而同地走了过去,棺材盖已经掀开,里面正是文杏儿文小姐。

    他们这帮人已经见过文小姐的尸身,当时那丫鬟跑到衙门口告状,大人亲自带着他们出来验看的,可以确定,此人正是那位香消玉殒的小姐。

    “郡主这是何意?”

    捕快心里打了个突,荣安郡主不会是真生气了,打算招魂,把文杏儿的魂魄召回,好和衙门的人对峙。

    一想到此,这帮官差都心里暗骂,该死的,要不说在京城当差那都是提着脑袋做活,简直要了亲命啊!

    上面都是些猛虎蛟龙,个顶个的威风凛凛,手段通天,他们这等小人物算什么?偏偏一有事儿,他们全是得首先冲锋陷阵!

    捕快腿肚子直哆嗦,咳嗽了声,抬起头来,义正言辞地道:“郡主身份尊贵,但这种时候,也不可戏耍我等,虽然不知文小姐的尸身怎么会在郡主这里,可为了郡主好,还是让人把她送回李国公府为妙,若是郡主方便,也请随我们去见一见大人,我想大人一定会给郡主一个公道,不会让人随意损害”

    刚想继续说话,就听见一声呻吟。

    众人全部停住动作,脑袋齐齐顺着声音看过去。

    只见棺材里面的那个人,那张脸,忽然变得有点儿不一样。

    万籁俱寂,所有人都屏住呼吸。

    捕快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顿时毛骨悚然,居然不是眼花,棺材里女子的脸,忽然活了,眼皮轻轻颤动,眉毛也在颤动,好像很痛苦的样子。

    那张脸也显得有些阴沉,青惨惨一片,还有乌黑的痕迹。

    呻吟声又响起来。

    文杏儿的眼睛挣扎了一下,终于睁开,直愣愣地向外看,手臂抖了抖,伸手扒住棺材边沿。

    一众官差身体僵硬,他们还来不及流露出惊恐,就见被侍卫提溜在手中的那个丫鬟,浑身哆嗦,口吐白沫,翻起了白眼儿,尤其是看到文杏儿坐了起来,她就更害怕,喉咙里发出一阵阵嘶鸣,看她那模样,要不是她说不出话,估计都要痛哭哀嚎,苦求饶命了。

    红尘看了她一眼,脸上难得露出几分冷酷的表情来,也不看同样处于震惊害怕状态的捕快一行人,走上前伸手扶住文杏儿,慢慢地让她坐好。

    罗娘连忙递过去一个玉碗,里面盛着半碗浓黑的药汁,红尘一口一口地喂文杏儿喝下去。

    刚喝了两口,文杏儿就趴在棺木上拼命呕吐,居然吐出来一堆黑血。

    此时天色略微有些暗淡,但那些捕快衙役,还是一眼就看到那些黑血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蠕动一般。

    似乎是虫子,像线条一样,密密麻麻,捕快连忙后退了几步,恶心的要命。

    红尘也皱眉,很是恶心,看了看小严,小严就拎着一只油壶过去,淋在那些黑血上,拿出火折子点火。

    火光闪烁,里面砰砰砰砰,各种奇奇怪怪的嘶鸣声,众人都吓了一跳,还来不及发问,就见那个本来不能说话的丫鬟,抱着脑袋大声哀嚎,“痒,好痒!”

    说着,就拼命去抓自己的身上,抓出一道道的血痕。

    这丫头居然能够说话了,可她现在的模样,狰狞可怖,到还不如不能说话时的样子。

    几个侍卫齐齐上前,踩住她的手脚,她才挣扎不动,又被堵住嘴巴,只是一下又一下地在地上抽搐。

    红尘看了看她,先扶着满脸懵懂的文杏儿走出来,坐在旁边的石凳上。

    “去煮一碗参汤,只放一根参须即可。”

    罗娘应下,连忙去做。

    郡主府的人参灵性十足,一点儿参须就能比得上宫中珍藏的老参。

    那帮官差傻愣愣地看着红尘她们的一举一动,一时间也不知道是该高声喊着大胆妖孽,冲过去把文杏儿抓住,还是拔腿逃跑,或者仔细看看眼前这个棺材出来的小姐是死还是活。

    “应该死了?”

    捕快也迷糊。

    按说官府这边仵作验看过,文杏儿不可能还活着。

    仔细看了看文杏儿的脸色,红尘才慢慢坐下,倒了一杯茶,笑道:“诸位放心吧,我们文小姐自然是活得好好的。”

    捕快也不知该如何反应,犹豫了下,和自家手下使眼色,奈何这回他也不可能得到太好的建议,只能先派人回衙门禀明一切,再老老实实待着等待最后结果。

    红尘也不再多管别人,只轻声问:“文小姐,你该想开些了,死了一回,还有什么想不开的。”

    文杏儿一愣,抬起手,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那双手看起来像是八十老妪的手,哪里像青春貌美的姑娘的手?

    红尘也有些不忍心,她从一开始猜到文杏儿的故事,就不免有几分同情,像她这样阅历的女子,想要有这几分同情到也不是什么容易事。

    此时就不觉叹了口气,轻声道:“说出来,我帮你把他彻彻底底地送走,从此以后,你也该解脱了,若是不想说给别人听,可以只说给我听。”

    文杏儿好像真得想开了一切,慢慢抱着茶杯抿了一口:“无所谓,已经没什么好隐瞒的。”

    这位小姐确实如传言中所说,曾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感情很好,要她只是个寻常商户家的小姐,二人的姻缘绝对没有什么大问题。

    她那个青梅竹马的恋人也是读书人,读书还有点儿天分,说不定有朝一日能改换门庭,哪怕她被李国公府看重,但文杏儿还远不到绝望的时候,总想着只要拖一拖,自己喜欢的男人,她的青哥,肯定能金榜题名,正大光明地向家里提亲。

    李国公府的人或许不怎么能看得上青哥的出身,可她到底不是人家府里正经的小姐,也不见得就当真会被看重,她这些年再表现得木讷低调些,这门亲事,还是很有可能的。

    而且她坚持非卿不嫁,那家里人也不可能坚决不妥协。

    本来这只是个再平常不过的故事,不过几种结局而已,或者被棒打鸳鸯,或者终成眷属,或者男方变了心,追逐功名利禄,再觅新人,或者女方变了心,终究还是更渴望嫁去高门大户……

    但事情还没有发现到需要被棒打鸳鸯的地步,一切就有了变化,文杏儿病了。

    病得突然,本来只是伤寒,却一病不起,怎么治也治不好,她和青哥正是感情浓烈的时候,少年男女,彼此钟情,怎能接受天人永隔的结局。

    青哥更是不愿意自己喜欢的姑娘就这么一病而去,后来也不知他从哪里找到一个神医,听说名气很大,就是邪门的很,直接告诉她,文杏儿的寿数就是那么多,到了该死的时候,要是他想救,只能拿自己的命去换。

    那神医说得玄妙,没多少人信,但青哥眼看心爱的姑娘垂死,病急乱投医竟是信了,真照着神医说的,拿自己的心头血去救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文杏儿竟然真的好了起来,但青哥也死了。

    话本小说里,总出现什么拿心头血救人的桥段,好像救了人之后也不会死,但那是心头血,想要取出来那就是要直接在心上动刀子,真做了,怎么可能还活着?

    青哥死去,文杏儿活转。

    故事如果只到这里,也不过是寻常话本中常见的悲剧故事罢了,但文杏儿不甘心,她不愿意就这么放手,不想让青哥走,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出了差错,青哥竟然真的没有走。

    “头七那天,我从国公府偷偷溜出去看他,守着他,他竟然真的来了,还是那么温柔可亲,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从来对我特别好,这个世上,再也没有比他对我更好的。”

    文杏儿轻声叹息,“郡主,您能想象得到吗?我有多么快活,当时我愿意用我的一切,换这一次失而复得。”

    红尘目光悲悯。

    “一开始很好,就是让我这么陪青哥一辈子,也是极好的。但是后来就不一样了,青哥他,他变得越来越不像他。”

    文杏儿目中露出极度恐惧之色。

    红尘叹气:“人的魂魄不可能全都留在人间,一缕残魂略微停留也就罢了,时间越久,自然会渐渐失去神智,只剩下一些恶鬼之源。那时候,青哥已经不完全是你的青哥了。”

    文杏儿僵硬地点头:“是,他变得一时都不肯离开我,在我身边也不说话,沉默寡言,看着我的眼神时而凶恶,时而无情,他还会,还会伤害我,以前的青哥,怎么可能害我?”

    眼泪忽然落下来。

    “我也许不是个好女人,我没有守住当初的承诺,渐渐的,我觉得害怕他,不愿意再留在他身边了,想逃得远远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青哥还留有一丝神智,知道了我的想法,居然在我还没有做出什么事儿的时候,就自己消失不见了。”

    文杏儿的声音很低,像是在哭,“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该伤心,还是该庆幸,但是,我知道自己的心思已经变了,青哥消失,我觉得很轻松,后来那次选秀,我就没有抗拒,万岁给我赐婚,我也心平气和,甚至很高兴地接受下来……”

    “郡主,您说我是不是很坏,我想忘了青哥,想要新的生活,想继续走下去。”

    文杏儿的眼泪滚滚而落。

    红尘叹了口气,伸手握住她的手,轻声道:“谁也不能说你错了。”人本来就是善忘的,再悲痛欲绝,随着时间流逝,也能渐渐抹去那些痕迹。

    “可是青哥不肯原谅我,自从我,我婚期定了以后,一切就都变得不一样,青哥他时常出现,偶尔在我的床边,偶尔在我的水盆里,镜子里,有时候微笑,有时候阴测测地看着我,从那以后,我就再也睡不着觉了,一点儿都睡不着!”

    文杏儿脸上终于露出极度痛苦的表情。

    红尘摇了摇头,往她手里塞了一杯茶:“不是,文小姐放心,一切都结束了,我可以向你保证,你的问题从来不是青哥,青哥是心甘情愿走的,我想,他走的时候留下的是对你毫无保留的祝福,所以,那祝福在保护你,而不会伤害你。”(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六章 渐近

    红尘很少哄人的,她也很少有这样的温和柔软,平时便是温柔,也总带着几分锋利。

    文杏儿恍惚抬头,听着她的声音,居然当真有些释然。

    也许是时间太久,无论是爱还是愧疚,都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得淡了颜色。

    红尘又亲自给她倒了一杯茶,轻声道:“你可以看看青哥离开时的样子。”

    文杏儿愕然。

    “闭上眼,好像去想,看看你心中想的那人,到底是什么模样。”

    迟疑片刻,文杏儿有点儿害怕,但还是很听话地闭上眼,眼前仿佛真得出现了一道光,青哥就在那儿。

    不是她这些年****相伴,那种麻木可怕的样子,他年轻了,脸色红润,就和两个人感情最浓烈之时一般,笑得又温柔又体贴,还伸出手来,虚虚地点她的额头。

    是了,青哥从来都是个很温柔的男人,对待她,就像呵护自己的宝贝。

    这样的青哥,又怎么会伤害她?

    两行清泪,默默流淌。

    文杏儿又哭又笑:“青哥,你走了,你走好,走吧!”

    红尘松了口气,她还怕自己忽悠得不够,其实一个灵魂滞留人间多年,魂飞魄散,哪里还能再次出现?她不过是赌一把,拿了一点儿幻香,让特定的人产生幻觉罢了。

    不过,周围这些捕快衙役,连同其他人可不知道红尘的小动作,一时间毛骨悚然,看着文杏儿的脸都不自觉打了个冷战,左顾右盼,生怕沾上鬼气。

    “一别之后,两地相思,只说是三四月,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锉断,十里长亭我望眼欲穿……”红尘忽然想起在玉珏空间里看到的词句,忍不住念了一念,却陡然停下,脸上露出几分哭笑不得来。

    玉珏空间里不知哪个大能偷窥她呢,一听她念这个,就把作者卓文君的生平都详详细细地诉说了一遍。

    看完那些,红尘哪里还念得下去!

    哪怕扫一眼,她也不想念了,看来,她这个文艺人,总做不了文艺的事。

    回过神,面对这些捕快衙役,还是得解决文杏儿面对的问题。

    “哎,你如今这副模样,不是因为青哥,是因为被下了咒,这种咒到也奇特,我多少了解一点儿。”

    红尘揉了揉眉心,沉吟道,“听闻它本来是百年前一位巫医研究出来的,那个巫医有一对儿女儿,大女儿相貌秀美,人也聪明,二女儿出生便身体孱弱,长得很平凡,后来又一病伤了脑子,两姐妹的感情却很好,姐姐看妹妹总是郁郁寡欢,有一次就和父亲说,要是能让妹妹变得好起来,她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巫医是个性子执拗之人,居然真把大女儿的话听在了心里,正好他发现了一些残缺的秘方,很是神秘玄妙,似乎能把一个人的气运转借给另一个人,他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复原这个残方,竟然真的成功了,就发明了这种咒,利用这种咒,他把大女儿的气运借给了小女儿,后来小女儿的脑子恢复,人也越长越美,虽然大女儿失去了高人一等的聪慧和美貌,但这也是她的愿望。”

    红尘娓娓道来,其他人都听得入了迷。

    “可惜,巫医发现这种术非常危险,成功了还好,一旦出现问题成功不了,那施术的人就要惨遭反噬,而且施术需要的引子也很难寻,他就再也没有把术法传给别人,后来随着自己埋入坟墓,大约后人中有盗墓贼,把东西又给翻了出来,百年过去,这种术到是渐渐又在人间流传。”

    红尘叹息,“术本来到不是当邪术用的,可惜现在它不是邪术也变成邪术了,毕竟能强行借去别人的气运,滋补自己,让心术不正的人学会,肯定要出大乱子,说不得不光是福运,连人命都能轻易掌控收割。”

    文杏儿皱眉,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我,我中了这术?”

    红尘耸耸肩:“显而易见。”她瞥了那边的丫头一眼,“受益的人也找到了,看样子还是个施术的,只是也不知道是谁教她的术,学得不伦不类,用得也是最糟糕的法子,恐怕这一反噬,从此以后就不成人形了。”

    文杏儿刚才精神恍惚也就没多注意,这回一回头,看到那丫鬟,愣了一下才迟疑道:“你是……秀妮?”

    那丫头这会儿整个人像一滩烂泥一样瘫在地上,连动也不能动一下,只是一抬头,看向文杏儿的目光再也不是那种尊敬,反而变得凶悍无比。

    让她这般看着,文杏儿仿佛觉得有毛茸茸的虫子从自己的背脊上爬过,难受的要命。

    “你……为什么害我!”

    这个秀妮是跟着一起长大的贴身丫鬟,虽然不是家生子,却也在她身边伺候了有些年头,以前一直做些洒扫之类的粗活儿,后来还是文杏儿觉得她性子活泼可爱,把她选到身边来伺候,虽说也不是最倚重的那种,可也没亏待了她,而且文杏儿的性子好,待下面的丫头都比较宽仁,在她身边伺候,比在别处可要好得多。

    文杏儿皱了皱眉,迟疑不解,“我们无冤无仇,你为何如此?”

    秀妮却只是一脸复杂地瞪视,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红尘看了她一眼,冷笑:“背主之人,还有什么好说的,你想怎么处置,处置了便是。”

    秀妮却忽然大口大口地喘了几口粗气。

    “凭什么?”她嗓子嘶哑,一字一顿地道,“当初救了青哥的人是我,给他熬药的人是我,连夜照顾他的人也是我,和你有什么关系,凭什么到是你得了他的倾慕,能和他快快活活地在一起,我反而什么都没有,他甚至连我的模样也记不住?”

    文杏儿愣住。

    当年她和青哥的缘分,源自一场美人救英雄,那年她还小,也就七八岁吧,和母亲去大云寺礼佛,后来她去后山玩,身边丫鬟发现了一个小男孩儿,被毒蛇咬伤了,正好她身上带着药,就让人把对方救了下来。

    当时她年纪小,缺少玩伴,结交这么个小伙伴自然开心,两个人也很说得来,于是虽然身份有别,还是成了朋友,年复一年,情窦初开时,便动了心,动了情。

    文杏儿再也想不到,自己身边的丫鬟居然有这等想法!

    秀妮闭上眼,好像身体上的痛苦也有些缓解,嘴唇让她咬出大片的血丝,“是了,你长得漂亮,是大家小姐,能读书习文,能为青哥红袖添香,他当然会喜欢你,他怎么会喜欢一个什么都没有,还长了一张麻子脸的小丫鬟?即便他夸小丫鬟可爱,也是看在小姐的面子上罢了。”

    文杏儿一时无言。

    秀妮猛地睁开眼,死死盯着她,竟能让她惊得冷汗淋漓。

    “可是,你也不过是寻常商户女,而我,当年却是官宦人家的千金,若非家父蒙冤,惨遭杀害,家破人亡,我也是被娇养长大,也能当一个比你高贵不知道多少的千金小姐,你不过是有运道罢了,因为你运气好,所以什么好的都是你的,连青哥也对你情深意重,愿意为你去死。”

    秀妮冷冷地道,“你不知道,这些年我看着你,就恨不得你哪一天潦倒不堪,低贱如尘埃,看看到时候,你还能不能端得住大小姐的架子,还有没有勾引男人的本事,甚至不知道多少次,我都想杀了你……可青哥喜欢你,连人都没了,还放不下,为了青哥,我也只好认命,谁让我命不好呢,但你呢,你是怎么做的,有了青哥,居然还主动去参加选秀,被万岁指婚给王爷……你是何等风光?马上能成为王妃,从此锦衣玉食,有着超品的诰命,寻常女子几辈子也享不了的福分,你唾手可得,青哥只能绝望而去了。”

    她冷声笑起来,“我一点儿都不后悔,是有人给了我下咒的办法,说能让我剥夺你的一切,我也能拥有美貌,说不定还能夺走你的福运,让我也变成身份高贵的大家小姐……”

    红尘嗤笑:“你是傻子吗?”

    秀妮慢慢停下口,扭头看她,心中忌惮,瑟缩了下,脸上也流露出惊惧害怕。

    她终究还是怕红尘,实在是红尘整治她的手段太厉害。

    “原来也是欺软怕硬的货色。”红尘摇了摇头,看向文杏儿,轻声道,“要是别人运气比自己好,都能成为害人的理由,这世上也就没有活人了,这种自私自利的小人,小姐也不必为她烦心,她已经自食恶果,就让一切过去吧。”

    秀妮低下头,身上也没了力气,瘫在地上,除了微弱的呼吸,恐怕都看不出这是一个活人。

    文杏儿看了她半晌,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她总不能说,其实她当这个千金小姐,也当得很累,这等话就是说出来,那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捕快和衙役看了一场戏,自然不可能再继续找红尘的麻烦,当然,他们一开始过来,估计也没想着能找人家荣安郡主的麻烦。

    文小姐身上的咒也被解除,这不难,至少对红尘来说不难,至于幕后黑手,也不是没有线索,交给林旭去查一查便是,查出来也好有个防备。

    红尘觉得,文小姐这么倒霉,到不全是她自己的缘故,恐怕对方只是正好碰见这件事,然后顺手就拿来用一用,要是能阴红尘一把自然最好,就是不行也无关紧要。

    说白了,文杏儿的身份不够重要,别人拿她当棋子,当得很顺手。

    红尘也无所谓,转头还对气鼓鼓的罗娘笑道:“生什么气,你当对方能好过?”

    光一个没有修为的秀妮,哪里掌控得住这种邪术,恐怕幕后之人身边也有高手在,但今天这一下子,那高手也要跟着倒霉,就是轻,也得损耗大半功力,若没有好好调养,丢掉小命也不是不可能。

    确实如她所言,宫里一个老太监身形一瞬间变得佝偻,大口大口地喷了好几口血,脸色苍白如死人,若不是他呆的地方显少有人来,恐怕会被当成重病之人拖出宫门。

    “肖老?”

    门口守着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宫女吓了一跳,脸上血色顿失。

    老太监整个人都没了精神气,靠在墙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半晌才道:“你去告诉她老人家,我这个老货算是废了,要是她还顾念旧情,念着我这条老命,就别再来找我,让我安安生生地过这最后一段儿日子。”

    那宫女噤若寒蝉,终于没敢再说什么,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老太监叹了口气,晃晃悠悠地站起身,从床底下摸出一个药瓶,吃了一把药,气色却是越发的灰败。

    “明明不该招惹那位郡主的!”

    他忍不住苦笑,但人生在世,多少事情是本不该做,却不得不去做,连他这等无根之人,也躲不开宿命。

    大雪纷飞,年关将近,万岁终于选定了日子,定在来年十月初十,为荣安郡主和鬼谷高徒林旭的成亲之日。

    日子一定,礼部那边就更忙了,郡主那边不用他们给制作礼服,可还是得派人过去帮手,而且要确定样式什么的,更大头的是嫁妆,这位郡主可不是一般人,不能糊弄,皇后那边几乎是一天三问,今天说要古董文玩多一些,明天又说珍贵的贡缎布料更实惠,各种奇珍异宝,都恨不得全塞给那位郡主娘娘。

    礼部到不是舍不得,问题是别管列出多少来,皇后娘娘似乎都不很满意。

    也幸亏荣安郡主不是那等多事之人,只提了几句,希望成亲的时候,礼仪越简单越好。

    这到容易,本来就有前例,按照前例办便是,然后万岁那边也不知道为何,居然也递了话过来,说是荣安郡主成亲时,规格要高一等,名份虽然没有,礼仪要按照公主成亲的规格来。

    礼部上下登时抓瞎,纷纷挠破了头,觉得这可比正正经经的公主成亲还要麻烦几十倍!(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七章 聘礼

    虽然不知道万岁抽哪门子风,还是纯粹就是想讨好皇后,不过红尘也不在意,麻烦的又不是她!

    林旭到挺紧张的,主要是红尘的嫁妆大部分由朝廷负责,但他的聘礼,却得自己来操办。

    鬼谷那边的人,个个幸灾乐祸,几个长辈到正正经经地给他道喜,却没有一个想起来,林大公子还需要一笔聘礼,才能抱得美人归,至于鬼谷先生,他老人家根本就连人都找不到,据说年前去云游天下,孤身一人,没带任何一个弟子。

    林旭自己都挺担心的。

    到是鬼谷先生其他的弟子们完全不当一回事儿,他老人家别看年纪一大把,可放到外面,就是鬼谷弟子们加起来都出了危险,也轮不到他。

    “这些是什么?”

    红尘最近很清闲,闲来无事,林旭干脆就把她接出来,接到自家顺便哄着她给自己手底下那帮人上上课。

    自家小姑娘教导人的本事,林旭还是十分信任。

    鬼谷的小弟子们个顶个的,不说天资出众吧,至少都是品行很好,让红尘来教,红尘也乐意,反正她没少写各种教案,如今当个教书先生,直接把教案拿出来就能用,半点儿都不费事。

    这日,照例到林旭这边,刚上完两堂课,打发学生们自己去练习,回头就见林旭站在库房门前,神思悠远,面前还停着一辆驴车,车上堆着十多个大箱子。

    木箱子瞧着很陈旧了,不过擦洗得十分干净,木料也还算好。

    “过来看看。”

    林旭回过神一笑,伸手把自家小姑娘拉过来,自己亲自动手,拿刀割开麻绳,打开一口箱子给红尘看。

    这口箱子里头,装得是密密麻麻的书,红尘翻了翻,有普通的经史子集,也有很多农事之类的技术类书籍,还有一些游记话本,书籍有新有旧,有些还有好几个版本。

    “我家里人……送来的,给我当聘礼。”林旭笑道,声音略有些飘渺。

    “送了不少,我看都很好。”

    红尘的脸也不觉一红,连耳朵都飘起了一丝粉色,聘礼什么的,哪有当着她的面说这个,不过,她还是走过去挨个看,林旭家里人送来的东西,多么难得,林家受了这些年的苦,家业早年都被抄了,这些东西怕是积攒得极为辛苦。

    银子两箱,古董文玩一箱,各色宝石珍珠首饰一箱,红尘慢慢看,其它的香料布匹,居然一样不少,或许那香料不够好,或许那布料也远远比不上宫里送来的贡缎,可是,想必搜集这些,也极为艰难。

    林旭从箱子里拿出一对儿银镯子,很素淡,伸手给红尘戴上:“我记得这镯子,还是老侯爷那一辈传下来的,算是祖传之物,没成想还能留下来。”

    红尘皓腕如雪,配着银镯子,竟然很美。

    镯子也不显得旧,大约是保养得好,或者重新清洗过,瞧着上面那些旧意,也只显得古朴雅致。

    红尘和林旭兴致勃勃,花费了一下午的时间,就整理这一堆东西,其实这点儿东西,连平时皇后娘娘一次赏赐都比不上,但它的价值,不在于它的珍贵,而在于它的意义。

    收拾完,林旭郑重地把东西都收在库房里,打算送聘礼的时候,光明正大地直接给自家姑娘送去。

    到是帮着整理的那几个鬼谷弟子,忽然送聘礼的活儿不太好做了,要是他们只拿着这点儿东西,也不知道会不会被路人的吐沫星子给淹了。

    要娶人家郡主,不说金山银山吧,好歹也要像话,如今谁不知道荣安郡主的嫁妆丰厚,恐怕远远不止十里红妆,比公主还气派得多,他们的聘礼不说和嫁妆等价,相差太远了,那实在是不好看。

    鬼谷的弟子们个个精神抖擞,决定还是回去想想办法,跟自家的师父,师叔,师兄们说说,林大公子好歹也是鬼谷先生的嫡传弟子,关门弟子,是他们鬼谷的门面,真让他丢一个大人,其他兄弟们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一时间,江湖传言,鬼谷弟子在此处搜集各地的奇珍异宝,到弄得那些想和鬼谷拉关系苦于没有门路的人大为心动,从江湖到庙堂,无数人四处奔波,各地的珍品宝物价格直线上升,等林旭抽出空儿,打算置办聘礼的时候,才陡然发现自己的小金库可能不太够用。

    林旭本来就没什么钱,他要办的事情很多,要养的人也多,不光如此,他还养了一个大马场,养了一批军中残疾的军士,还有一堆的鳏寡孤独,虽然赚钱的本事也有,但大体上收支比较平衡,近年来更是有入不敷出的征兆,如今真想攒一份体体面面的聘礼出来,那可得伤筋动骨了。

    回过神发现原来是被自家师兄弟们坑得不轻,林旭也是欲哭无泪。

    红尘心下好笑,忍不住就劝他:“没事儿,到时候我借给你些,我库房里的好东西不少,你尽管用吧。”

    身外之物,她是不怎么在意,钱这东西,没了还可以继续赚,红尘花钱的地方也不比林旭少多少,但她赚钱的本事,显然比林大公子好得多。

    林旭:“……”

    若是沦落到要拿红尘的东西当聘礼,把红尘娶过门,呃,他其实不怎么在意的,可若让师父和两位师兄知道……别的不说,鬼谷先生肯定乐陶陶地大肆宣扬他家爱徒的能耐,对于师父的节操,林旭表示完全不信任,到时候脸一准面全要丢光了。

    林旭自认为,自己的脸皮还厚不到那种程度。

    “放心吧,娶红尘的钱,就是砸锅卖铁,我也能凑出来。”

    那只能随他。

    把难得俗一次,为钱发愁的林旭丢下,红尘转头就进宫陪皇后。

    皇后娘娘这里最近很热闹,万岁寿辰临近,各地的藩王,龙子凤孙们都入了京城,这一次,万岁的生辰看样子是想大办一次,听说就连外头的地方官,但凡过了四品,都可入京贺寿。

    林旭觉得奇珍异宝特别贵,大约也有万岁爷过寿的功劳在,皇帝大寿,寿礼自然要争奇斗艳,谁都想出一回风头。

    那些龙子凤孙们还好,他们不能献太珍贵的,献礼珍贵了,说不得不光讨不到好处,还要被万岁骂一句奢靡,官员这边也不敢太过分,献礼最好不过不失,如今国库空虚,他们若真耗费千金置办寿礼,谁知道万岁爷会怎么想?

    到是各地有头有脸的大商人,可以联名进献寿礼,别看他们都捞不着宴席吃,礼物方面却毫不含糊,别的不说,若是自家准备的礼物能入了万岁的眼,万岁当众提上那么一两句,他们能得到的好处就数之不尽。

    首先地方官员都要多给几分颜面,遇见事情也比较好解决,至少没人会随意招惹在外岁面前挂了名号的人,再来,礼物选的精巧,还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就说当年茶商郭瑞,献上自家珍藏的好茶饼作为寿礼,茶香四溢,万岁当时就让人递到眼前,品尝之后,大为赞赏,从此他家的茶叶远销四国,和付出那点儿东西相比,得到的好处可是太大了。

    有这么个例子在,万岁过寿,寿礼方面绝对没人敷衍,年还没过,如今京城的奇珍异宝价值就升上去好多,幸亏这些东西对寻常百姓来说毫无意义,就是价格不攀升,老百姓也买不起,那都是权贵人家的玩物。

    老百姓们也就当个饭后谈资,聊上几句便是了,到有一点儿好处,今年要是寻常人家有嫁娶什么的,聘礼嫁妆方面稍微差一些,估计也不会有人挑理。

    万岁过寿,皇后自然也要送礼物,不过,皇后这儿千篇一律,每年都是自己做点儿衣服鞋帽之类,便是两人感情最寡淡,几乎不见面的那些年也是同样如此。

    现在两个人的关系亲近许多,皇后也没打算改变,红尘到的时候,她正拿着针线,有一下没一下地缝一个小皮帽子,帽子不怎么好看,灰扑扑的,像是狼皮。

    “狗皮,还是素娘给找的,挺不好找。”

    皇后笑道,“狗皮帽子暖和,比别的也不差,当年我和他在外头的时候,我都是给他做狗皮帽子戴,他这老家伙从年轻的时候就怕冷,一到冬天恨不得躲在屋里不出去。”

    漫不经心地说了两句,回过神,皇后就笑了:“说这些无聊的做什么,我们红尘肯定不爱听,正好,今天我招待一个有意思的老太太,不是那等无聊的人,红尘也作陪,陪着说说话。”

    红尘诧异地扬眉,往日娘娘见客,可从来没找她作陪过,总是说和那些人虚与委蛇,累得慌,她自己做都觉得无趣,自然不乐意让红尘也受罪。

    “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没想着我们红尘也要嫁人,既然要嫁,有些交际还是很需要。”

    皇后叹气,“人啊,想完全凭着自己的心意,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便不用做什么,到底是难。”

    红尘笑应了,她的交际能力绝对没问题,这辈子虽说没有几个贴心贴肺的知己好友,那是她忙,事情本来就很多了,交朋友的事儿自然搁下,可平时和人逛逛园子,参加个小宴,熟人也遍地都是,不说人人道她好,到底没什么仇家,名声也不差。

    今天皇后娘娘见的人,的确很有意思,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面容和煦,身边还带着她一个小孙女,今年九岁,说大不大,说小也不是太小的年纪。

    别人来觐见皇后,不说穿金戴银,至少要打扮得体体面面,她的穿着打扮却寻常的很,很普通的棉布衣服,深青色,头上只插了一只银钗,她身边的小姑娘到是打扮得颇为漂亮,虽说也是棉布衣服,袖口裤脚却精心地绣了精美的花纹,简简单单的双丫鬟,戴着一对儿珍珠珠花,显得俏皮可爱,只是孩子的脸色不太正,唇色有点儿浅,还带着些青灰,显得不大健康。

    一介绍才知道,这老太太的来历还真不简单,她姓薛,外号薛神针,是江南赫赫有名的刺绣名家,擅长双面绣,年轻时曾经绣过一幅长达百米的锦绣河山图,万岁出游江南,无意得见,惊为天人,亲自写下‘神针’二字相赠。

    这位虽然也是个绣娘,和普通的绣娘却大不一样了,而且她的夫家更是不简单,夫婿乃是江南大儒高一行,高一行门生故旧遍布四国,门下弟子既有身在庙堂,占据高位之人,也有一直在野的名士,若不是这人性子倔强,不肯入朝为官,皇帝肯定许以宰相之位。

    当然,人家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又安贫乐道,并不追求功名利禄,谁会愿意入朝为官,搀和到朝堂这烂摊子里头!

    看在高一行的面子上,薛夫人的身份也是水涨船高,偶尔有一幅作品流落出去,更是被千金竞价。

    “咱们红尘也是幸运,往年万岁圣寿,高大儒和薛夫人可没来过京城,今年既然来了,那就是缘分。”

    皇后笑盈盈的,“我这丫头正好要出嫁了,也不敢求薛老夫人给她绣个嫁妆什么的,只要您身边的弟子愿意出手,我家丫头想来就很满意。”

    红尘:“……”

    老太太很严肃地应下:“回娘娘,老身已经老眼昏花,久不动针线,不敢耽误了郡主的喜事,要是郡主不嫌弃,我身边正好有两个弟子已经出师,就让她们为郡主效劳。”

    得,省事儿了,家里罗娘和小严整天为嫁衣发愁,现在冒出来这么大老头的绣娘,她们也该放心。

    说了几句话,红尘就看出这位薛夫人进京的目的,原来是来求医问药的。

    好像薛夫人身边这小孙女身体特别不好,小时候到好些,就是近两年,一下子变得病病弱弱,动不动就卧床不起,老太太只有一个儿子,儿子只生下了这么一个孙女,平日里带在身边,天资又高,小小年纪就把老太太的绝活学得似模似样,自然倍加疼爱。

    近来万岁的身体不大好,各地名医聚集京城,她也是想到或许能请名医给调理一下,就趁着万岁过寿时进了京城。(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八章 旧识

    这一家子能为了自家孙女,劳师动众至此,显见是极疼爱小孙女的。

    皇后听了薛神针的意思,心里也高兴,她自己是女子,自然喜欢别人家看重女孩子。

    大周朝还算好的,女子的地位不是特别低下,但历朝历代都重男轻女,大周朝自然不能免俗,只看每年下头报上来,被溺毙的女婴数目,也足以说明男女地位之不平等。

    皇后年轻不懂事的时候,没少因为这个抱不平,说出来的话逗得她的先生们哭笑不得,记得当年她一个女先生,听了她愤愤不平的话,只是叹了口气,意味深长地说:“女儿是艰难,想过得比男人更好,就要做好吃十倍百倍苦的准备,还得是机缘,运气,一样不缺。”

    这个女先生是家中长女,也是出身书香门第,她是个有见识的,虽然家中长辈,尤其是祖母重男轻女,可是她就是拼着一边做绣活,一边在书房门前偷学,也一定要读书识字。

    她的兄弟们每天除了读书,就是玩耍,她每日帮家中做各种家务,要烧火做饭,养鸡喂鸭,学习刺绣女红,给父母兄弟缝制衣服,还是挤出一切空闲时间,拼命练字,讨好兄弟们,好能借读他们的书本,只要有空就站在墙壁上拿毛笔沾了清水练字,多年下来,家中读书读得最好的,不是家里人倾注心血的兄弟,而是她!

    后来她自己报名考上女学,得了先生们的看重,之后又留下做了女先生,名扬远播,到比几个兄弟都出色,在家中的地位也从此不同以往。

    人人都说这个女先生是个有能耐,有运道的,只有她自己知道,能到今天这一步,她走得有多么艰难。

    好几次她都忍不住想,若是生为男儿,她的成就绝对不会局限于如今。

    皇后年轻时不理解她的先生,毕竟她在家中一向受宠,比自家兄弟们都更得父母疼爱,可嫁了人,开始面对这一切时,见识得多了,终于明白身为女子的可悲。

    “薛神针只管放心,我看你这孙女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是个有福的面相,肯定能逢凶化吉,平平安安。”

    皇后笑道,“至于大夫的事儿,你就不用操心了,宫里御医要是治不好,京城也还有众多名医在。”

    薛神针急忙郑重谢过,也松了口气。

    得皇后娘娘这一句话,胜过她辛辛苦苦跪多少神医的门槛,那些神医,也不是想见就能见,想去求医,就能求得着的。

    这会儿心中感激万分,对红尘的嫁衣的事儿,那是更上心了,不光一离开宫门就把自己最得意的弟子招来,自己虽然不动手,却还是愿意坐镇指挥,亲自去郡主府给红尘量体裁衣。

    红尘也只能无奈地由着她们折腾。

    很明显,皇后娘娘特意招了薛老夫人过来,除了确实看她顺眼,更多的还是为了自己。

    前阵子就听皇后娘娘数落,说礼部那边给她准备的礼服也好,嫁衣也罢,都俗气的不行,瞧着就不好看。

    其实所有的嫁衣都是一个样子,端看做工和装饰罢了,又有什么俗气不俗气的。

    到是一见薛神针其中一个弟子,红尘吃了一惊,这是个熟人。

    要不是今天碰上,红尘可能都想不起来,毕竟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上辈子红尘流落江湖的那阵子,曾经见过这姑娘,只知道她姓吴,大概出师不久,在一个小县城的绣房里干活儿,当时红尘孤身一人,不光又累又饿的,而且还被本地的混混们骚扰,幸亏这姑娘本身是个仁义且热心肠的,收留了她一晚上。

    后来却出了事儿,红尘听鬼谷先生说,救了她一次的吴姑娘,因为亲手打造了一件鎏金软甲,刀枪不入,结果让举兵造反的玉天王抓去大寨,要她负责打造这等宝物。

    但吴姑娘的师公是当世大儒,最恨那些不顾民生疾苦的恶人,所谓的玉天王根本就是个土匪头子,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实则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

    那个玉天王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民众被搜刮一空,裹挟而走还不算,他还以食人为乐,尤其喜欢吃幼儿,曾经就说过,世间最美味的食物,就没有能超过人肉的。

    这种人,吴姑娘自然不肯为他效力,数次逃跑不成,最后没办法,撞死在石墙上,一了百了。

    红尘想起旧事,也不免有些唏嘘。

    她记得这个玉天王当年还被朝廷诏安,好像多年之后,才让当时的皇帝,也就是现在那位九殿下找了个借口砍了头。、

    他死的那一日,尸体被分抢一空,有百姓生啖他的肉,一边吃一边哭自己的儿子。

    原来这人生下来不足三岁的孩子,让玉天王抓去,一半烧烤,一半清炖,还是当着人家父母的面儿吃下了肚,吃饱喝足,又说这一家生的孩子挺合胃口,希望他们夫妻两口子再多生几个给他吃。

    那人眼见自家儿子惨死,为了被吓疯了的妻子,愣是忍下这口气,溜须拍马,竟从玉天王手底下逃出一命来,但心中的愤恨痛苦,恐怕只要是人,都不可能不理解。

    这一生,红尘没有刻意去改变那些大势,她也改变不了,不过,因为她的到来,到是避免了几次天灾,所以也就少了**,大周朝还没有天下大乱,这个玉天王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蛰伏。

    红尘此时想起来,到有点儿后悔。

    上辈子她是深闺妇人,像玉天王那种人,人人忌惮,没有人会在她面前提起,她也没想过多了解了解,到不知道这人出名之前究竟在什么地方。

    不过这会儿见到吴姑娘,红尘觉得也是缘分,她上辈子没有报答人家收容之恩,这辈子总要弥补一二。

    红尘的心思,这边师徒都不知道,但师徒两个对这位荣安郡主的印象却好得不行。

    薛神针自己知道,她因为丈夫的缘故,到没有受过别人的白眼儿,但那些贵人们心里根本看不起她这等手艺人,她就是刺绣再好,再会制作衣服,在那些高人一等的贵人眼中,也就是个伺候人的。

    自家弟子替人去做活,也没少被人轻视,不过都习惯了,只专注自己的手艺,到也没人计较,这次却不同,荣安郡主面上没表现出什么,可言行举止之间的敬重,却是自然而然,让人和她相处,如沐春风。

    别的不说,至少薛神针带着弟子们给红尘量好了身体,收拾东西准备离去时,师徒几个都对红尘的印象大好。

    薛神针也十分满意,她本来是个从不多话的,而且最近为了孙女的病,心情抑郁好久,总是带着愁绪,这会儿居然也开了几句玩笑:“荣安郡主的身段儿再标准不过了,就是随意找几个绣娘给裁身嫁衣,穿在郡主身上怕也要艳惊四座,咱们师徒几个的手艺到是无关紧要。”

    两个弟子也是深以为然,她们做衣服也不知道做过多少,一看荣安郡主就有动手的**,这位主儿身量高,体型匀称,气势足,也不似有些贵女只求窈窕,显得单薄,能让她们尽情发挥。

    要知道,做衣服也是个巧活儿,做出来的衣服必须恰到好处,不是说一身衣服做得好看,就什么人都能穿的,她们做出天衣来,让某些人穿,恐怕那人也不敢穿,但凡穿了,只能衬得自己黯然失色,衣服不可喧宾夺主,这谁都知道,但哪个有追求的绣娘,不愿意尽全力做到最好,做出最优秀的作品?只是更多时候,难免要为了穿衣服的人妥协一下。

    红尘也失笑,客客气气地送几位出门,送到大门口,忽然想到薛神针的小孙女,不免关心:“宫里黄太医最擅长小儿症状,薛神针不如带着孙小姐去看一看。”

    薛神针连忙应了,脸上也带出几分轻愁。

    她孙女的情况确实不太好,前几日到不错,要不然她也不会带孩子进宫去,要知道,病人进宫其实是很忌讳的事儿,若非娘娘发话,她也不敢带着去,这几日孩子却真不大好,就是皇后娘娘传召,她也只能谢罪,不敢带孩子进宫了。

    不只是怕孩子再受凉,万一传上宫里的贵人们,他们恐怕真要万劫不复。

    江南大儒的名头好听,平日里皇家也要敬上三分,但要是他们不懂规矩,让宫中疫病流行,那万岁绝对容不下他们一家子。

    薛神针想起孙女,叹气道:“多谢郡主挂念,哎,今年天太冷了,孩子忽然染了风寒,这一直不好,我和老爷也很着急。”

    红尘若有所思地皱了皱眉,客气了几句,目送薛神针离去,她却迟迟没有回转,忽然想到什么,面上带出几分严肃:“罗娘,你马上去一趟李国公府,找文杏儿小姐,请她把自己贴身的东西拿一件给我看看。”

    罗娘愣了愣,还是领命去了,按说未出阁小姐的贴身之物,不可能随意给旁人,但红尘想要,想必那位文小姐不会迟疑。

    果然,没多久罗娘便取了一方绣帕过来,是文杏儿娘亲留下的东西,她随身携带了十几年。

    红尘拿过来闭上眼仔细感受了下,皱眉摇头:“虽然不完全一样,但还真有几分类似,奇怪,好像天底下的禁术邪术忽然全冒出来了。”

    她也就念了一句,心里也没太当回事,说是禁术邪术,其实也不过是术法罢了,怎么使用,端看个人。

    像她认识的人里,就有一个专门修习邪门之术的家伙,也没见他做出什么让天下大乱的事来,到是自己如丧家之犬,只能躲在别人的庇护之下。

    “走,去一趟薛神针那儿。”

    红尘沉吟片刻,从家里拿了几张符纸,顺便又拿了一壶灯油,就带着两个丫鬟追着薛神针而去。

    薛神针家在江南,在京城却是没有宅子,一开始租赁了个小院子住,后来皇后娘娘为了方便,派人给他们安排了住处,离红尘的郡主府挺近的,走了没多一会儿便到了。

    这一家子的人显然没想到刚刚分开,荣安郡主就登门拜访,很是慌乱了一下。

    幸好高家多是那等从容冲淡,不慕名利的性子,也不至于进退失据,薛神针连衣服都来不及换,便亲自迎出来,心下也是惊讶:“郡主怎么来了?可是还有什么吩咐?”

    说着,便连忙去叫自家的两个弟子。

    “我这两个徒弟都不是蠢笨之人,若是郡主不放心,不如就让她们暂去郡主府呆几天?”

    红尘失笑摇头:“不必劳动两位师傅,我这次过来……”沉吟了下,红尘才轻声问,“不知孙小姐可在?能不能让我见一见?”

    薛神针不由愣住,不过这种要求,她也没什么好拒绝的,“小绣在房里,郡主请。”

    她连忙亲自带路,领着红尘到她孙女的房间,推门而入,里面就冒出来一股子刺鼻的药味。

    两个丫鬟正熬药,帐子落了下来,薛神针的孙女显然还在休息,薛神针不觉放轻了脚步,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柔和,只是更加忧心忡忡。

    “小绣刚刚用过药,怕是正睡呢。”

    红尘的目光落在帐子上,下一秒就变了脸色,两步冲过去,一把撩开帐子。

    薛神针被吓了一跳:“郡主?”

    红尘一伸手把被子掀开,伸手探了探小女孩儿的鼻息,又摸了摸她的身体,脸色凝重至极,薛神针被她吓到,匆忙窜过去,一低头就见自家孙女躺在床上,脸色煞白,气息奄奄,再一探鼻息,居然似有若无。

    她这些年为孙女操碎了心,久病成良医,再说,就是不懂医术,看到孙女如此,也觉得不好。

    那两个丫鬟更是不知所措,差点儿打翻了火炉:“婢子,婢子刚刚还瞧过小姐,小姐刚才还好好的。”

    薛神针哪里顾得上追究她们,叠声吩咐叫大夫过来。

    大夫就在家里住着,来得也很快,只是一见这等状况,也是个个满头雾水,把脉也把不出病因,齐齐摇头不语。(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九章 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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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升级颠覆版‘蓝色生死恋’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她夏红尘上辈子被养母掉包,千金小姐变成农家女,最后落到个被婆婆毒死的下场,这一世总要摆脱假妹妹的纠缠,奔一锦绣前程。 又名:真千金重生‘假千金逆袭文’ 又名:我在古代玩论坛 又名:我家的小伙伴遍及全世界毓秀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毓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毓秀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