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真凶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苏冉身上。
陈珂焦躁地叱责:“这红帕子怎么就成了小冉的,谁还能没有?外面去找找,一口气能找出十条八条。”
京城的世家女爱红出了名,红帕子确实不罕见。
那婆子耷拉下脑袋,不服气地看了苏冉一眼,嘴里没敢说话,陈珂这位小姐可和以前不一样了,虽然还是庶女,这些时日却深得峰郡王宠爱,还记在王妃名下。
以后便是郡王嫡女,能封县主的。
京城的县主说是不值钱,但当今陛下在女子位份方面也颇为矜持,似乎是怕宗亲泛滥,会让宗室里的县主变得不那么金贵。
如今一个郡王家里,庶女不得册封,嫡长女生来便是县主,若立下功勋,还能择一嫡女得到封赏,再多就很少见。
眼下这个三小姐,内府那边有传闻,出嫁前或许会被册封县主,算是赏赐峰郡王老实厚道,听皇帝的话。
若真如此,她的身份的确会变得很不一样,云家的下人们,也下意识地不去反驳,但这些人在云家伺候很多年,心里都有数——“这帕子可是云锦,颜色又艳,乃是小侯爷亲自选了送给咱们大小姐做衣服用的。”
剩下那些边边角角之类,苏冉有一阵子很喜欢,大大方方拿去做了些手帕,荷包。
在云家,大小姐是那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类型。
云霄是男子。
至于下人们。肯定不能用和主人一样的东西,所以只有苏冉一人在用。
这事儿瞒不住别人。
苏冉急得眼泪都掉下来,咬牙看看红尘,又看看云霄他们,一脸倔强。燕九叹了口气,先扶着云霄坐下来,转头问红尘:“小云霄可是无事了?”
“他的身体只要养就行,你的药太霸道,还是正经找个大夫来瞧瞧才是。”
燕九这才松了口气,忙派人出去找大夫。
不用他吩咐。自从家里小爷病倒。管家一早就去请来七八个大夫候着。只是一开始小爷的样子太吓人,大夫们只说是怪病,连方子都不敢开。
这会儿把人叫过来的时候,还个个不甘不愿的。怕砸了招牌。等看到云霄已经能起身走动。还离开屋子在院子里闲逛,登时傻了眼,急忙过来诊脉。
最后所有的大夫都确定——他就是有点儿虚。开点儿寻常的补药吃几天就能好。
云家所有人都一副感激不尽的模样。
红尘脸上却没什么喜色。
“你们小公子现在是好了,但一日不挖出根源,谁知道还有没有下次?”
众人一呆,难以抑制地升起几分惧怕。
燕九也皱眉:“郡主可有什么妙计?”
“让我想想……”
红尘掐指一算,指了指西北方,“灾自西北起。”
一群人同时向西北方向看去。
西北方只有小佛堂一座,还有两个院子,只是云家人少,除了表小姐客居于此,那院子并无人用。
一时间,所有人沉默。
“这样吧,我做点儿准备,沐浴熏香,养足精神,明天设法把根源挖出来。”红尘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苏冉,“只是在这之前,云家这摊子烂事儿要怎么处置?”
燕九眉眼舒缓下来,沉吟片刻,低声道:“东西既然是苏冉的,她怕是脱不了嫌疑,但她是云家的表小姐,我毕竟是外人,不好越俎代庖,等云家主人们回来再做处置也不晚,眼下还是要劳烦郡主早日抓到凶手,大家才能安心,这期间郡主有任何吩咐,在下一定尽力帮忙。”
除了他的声音,云家上下都一片死寂,满怀戒备。
苏冉孤孤零零地立在院子里,见云霄一脸苍白地看着她,哇一声大哭,掉头就跑。
云霄伸了一下手,却终究没有开口。
陈珂轻轻叹息:“大家都别急,云小公子好了就是万幸,我再去劝劝小冉,仔细问问她。”
看着陈珂脸上的愁容,云霄也是万分感激:“我这一病,让三小姐跟着受累了,您和表姐关系好,多安慰安慰她,我,我还是相信她的,表小姐不是个恶毒的人,更做不出这等恶毒的事来。”
陈珂一怔,目光闪烁,默默点头。
燕九却是拽着云霄,不敢让他再离开自己的视线,目光落在红尘手里的那木头手上,若有所思。
云霄心有余悸,恨不得离那东西十万八千里。
红尘收了那只手,伸了个懒腰:“累了,准备客房让我歇歇,这手我仔细研究研究再说……还有,把那个被牵连的老酒送走吧。”
云家那些管事的连忙应下,恭恭敬敬地带路。
至于老酒,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云家做得妥当,不光给送回去,还得给一笔丰厚的赏钱。
总不能白白让人家受怕一回。
陈珂回头瞥了红尘一眼,脸上露出几分隐隐约约的恨意,转头去追苏冉。
云家是厚道的人家,苏冉虽不姓云,住的园子却比陈珂在家的还要漂亮精致,也大气。
房间里任何一样摆设,都不比大小姐差,事实上,因为大小姐云淑君是武人性情,那些个精细的布置都不上心,到还显得苏冉的衣食住行,更似千金贵女。
“呜呜呜。”
苏冉趴在床头哭。
陈珂摸了摸她的头发,脸上露出三分怜惜的表情来:“阿冉,大家怕是怀疑你了。”
苏冉声音一滞,咬着嘴唇,脸色雪白。
“哎,我们阿冉这么单纯善良,绝不会伤害云霄。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你是真把云霄当亲弟弟看待。”
陈珂的声音很温柔,苏冉听得更是委屈,扑在她身上,一抽一抽的。
“只有珂姐姐信我了!”
“我当然信你,不信你还能信谁?信那位郡主吗?”陈珂脸上露出一丝冷笑,“我看这事儿有古怪。”
苏冉一愣:“古怪?”
“你看看,本来衙门的人怀疑的是荣安郡主,咱们云小公子与人为善。又年幼。怎么可能和别人结仇?今天得罪荣安,马上就犯病,她不值得怀疑,又有谁值得?”
苏冉目瞪口呆:“可是。她救了表弟啊!”
“燕公子也是高人。他都无法可解。荣安才多大?她就真有那么强的能力?”陈珂摇了摇头,“虽然不好随意怀疑别人,但这人实在可疑。我还是觉得,如果本身就是她设下的局,她解起来,才会这么容易!”
苏冉愣愣地坐着,五味杂陈,一时也不知该信还是不该信……
“小冉你好好休息,仔细想一想,别着了别人的暗算。”
陈珂低声叹息。
说完,就站起身离开。
苏冉吓了一跳:“珂姐姐?”
……
红尘却坐在客房里,到没休息,正和蹲在窗户外树丫上的小荷逗咳嗽。就是说些没用的闲话,精神放松,不为聊天,是为了欣赏美男子。
此时是午后。
阳光却美,律风荷的肌肤都是玉色的,
罗娘坐在一边,嘴角抽了抽,“小姐!”
红尘就笑:“怎么,你不喜欢?”
哪有人会不爱美人?
男人爱美色,女人也爱美色,她见到漂亮的就心甚悦,见到小荷这般天香国色,一看看一天也不烦,谁让没旁的有趣儿消遣!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里也没教人清心寡欲。
她这日子过得虽不能说累,麻烦却一日不少,就如这回,给皇后跑个腿也能遭遇点儿波折,闲来还不让欣赏一下世间难得一见的美貌佳人,生活还有什么意趣。
“差不多了。”
天色渐暮。
夕阳只留一抹残色。
苏冉从屋里出来,漫无目的地在门前转了转,她总觉得外面几个下人,看她的目光阴森森可怖。
就好像她是什么毒蛇猛兽一样。
苏冉的眼眶微微湿润,一跺脚,就走进镶着金砖的小佛堂,径直抱膝坐在蒲团上面,低声嘀嘀咕咕的说起话来,眼泪吧嗒吧嗒地落,“我想娘亲和爹爹,我要回家。”
吱呀一声。
大门洞开。
一群人进来,点着火把,拿着蜡烛,云家的一个管事,慢慢拎着油灯,还把灯都点亮了。
苏冉一愣,木呆呆地抬头。
燕九慢慢进门,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皱眉,回头问红尘:“郡主,您说的不妥在哪儿?”
红尘指了指佛龛,自己过去,一伸手把佛龛打开,露出一个木头的佛像。
云家管事惊讶:“这佛像在我们家有十几年了,是当年夫人生下小公子以后请回来的,难不成害得我家小公子生病的,还能是它?”
燕九也有些意外。
“此佛开过光,头顶有佛光笼罩,年年岁岁受云家香火,云家只会得益,不至于受难吧。”
虽然若无必要,佛不能轻供,毕竟乃是导人出世,在俗世中求取功名利禄的世俗中人,接佛回家供奉,那才是没事儿找事儿,当然,大部分接回去也无用。
可佛就是佛,慈悲为怀,救苦救难,怎么会害人?
红尘走过去,青锋出鞘,碰了一下佛像,它肚子上的木头就落了下来,正好露出里面一个小小的玉像。
形如猿猴,色泽温润,散发出的气息完美地和佛像融于一体,颇为堂皇大气。
云霄忍不住一眯眼,向后缩了缩。
红尘轻声道:“云小公子的病,应该是它造成的。”
“它?这是什么?”
猿猴在佛像腹中,散发着浅浅的光芒。
燕九惊问。
红尘笑了笑,眨了眨眼,略微一思索。“怎么说呢?相传远古时代,有一个邪神为恶人间,人类中有勇士将其杀死,放入猿猴的腹中,并把代表邪神最强大力量的手剁下,从此之后,邪神就开始寻找它的手,寻找过程中,也会实现人的愿望,可人若太过贪婪。就会踏入邪神的陷阱。落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还有传言,有人能制作出猿猴喜欢的手,那只手也能实现自身的愿望,有说可以实现三个的。也有说可以实现很多个的。全都是传说。”
“我看这猿猴。大约和这传说有点儿关系,指不定它就是封印之后的神,这里有人偷偷把东西藏在小佛堂里。让它借用香火愿力。”
红尘几句话描述,十分平淡。
可云家的人再看那佛像里的玩意儿,害怕归害怕,再理智的,也不免有一丝丝的贪婪和渴望。
能实现愿望的东西呢,谁还能没有个愿望,即便明明白白说出来,实现愿望肯定要付出代价,还是有很多人趋之若鹜。
燕九仔细一看,却沉下脸:“这不是苏冉姑娘买的那个猿猴?玉圣公主的东西?”
另外一起买的,还有一个小佛,不过那佛半路上让人偷了去,东西花钱不多,也就是买回来玩的,他们也没特意去找。
燕九话音未落,一行人都转头看向苏冉。
苏冉整个人愣住,半晌抹了把脸,咬牙切齿:“你们都怀疑我?云霄,你也怀疑我?”
云霄闭上眼睛,欲言又止,脸上流露出几分犹豫不安。
小佛堂的气氛登时变得凝重。
云家的管事立在门口,摇摇晃晃,看向苏冉的目光充满了震惊,嘴唇抖了抖:“小冉小姐,难道你真的要害……怎么能这样,难道小公子对你不好?还是大小姐对你不好?”
“好?”
苏冉浑身发颤,冷笑,“所谓的好,就是怀疑我?我在云家,说得好听一点,是表小姐,难听点就是个打秋风的,外人提起我,唯一记得的只是——哦,她就是云家那亲戚。难道我叫‘亲戚’?呵,罢了……我就是要杀了云霄,你们现在知道了,要怎么样?杀了我?”
众人都怔了怔。
云家那些下人全都目瞪口呆。
云霄浑身颤抖,眼泪都冒出来,失声道:“表姐,你,这些年,除了我姐姐和爹娘,你就是我最亲的亲人,你还不明白,怎能说出这等话?”
苏冉咬牙切齿,还想说话,红尘忽然一巴掌拍在她的头上,用力揉了揉,又揪住脸颊,一下狠手,把她揉得小脸通红,“哪有这般急着认罪的?你当然和它没关系,不信咱就问问……”
一句话,云霄目光灼灼。
所有人都盯着她看,整个佛堂都弥漫着一股子浓重的紧张氛围。
红尘看着佛龛,叹了口气,轻声道:“您就是到现在,也依旧是一位神,神不屑欺骗众人,还请告诉我,谁是和您定下契约之人?”
那猿猴的身体并没有移动,众人一瞬间,却仿佛真看到一只活灵活现的玉猴子,视线调转,一寸一寸,最终落在了长长的帷幔上。
云霄:“……”
苏冉:“……”
众人:“……”
等了半天了,就让我们看这个?
红尘登时扬眉,拍了拍手,溜溜达达地走过去。
那帷幔蠕动了一下,从后面走出一个人。
苏冉吃了一惊:“珂姐姐?”
红尘也笑:“原来是你,三小姐,也对,你和苏小姐关系好,想拿走她身边的东西,再容易不过了。”
陈珂怔了怔,咬了咬嘴唇,显然也有点儿意外,露出一丝迷惘,随即冷笑暴怒:“荣安郡主慎言,哪怕是您,平白无故的侮辱我,我也会生气,我们郡王府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欺负一下。我只是想找小冉,看她伤心这才没有露面!”
她一脸的义愤填膺,目光流转,“郡主是灵女,本身精通玄门术法,会玩这等把戏也不奇怪,我看,你随意在云家搅合来搅合去,才是最值得怀疑的那个。”
她把视线转移开,手指轻轻颤动,“这话本不该说,但蝼蚁尚且偷生。郡主不仁,不要怪我不义——听闻你很早就和薛小侯爷相识相知,乃是莫逆之交?您一妙龄少女,云英未嫁,他是堂堂侯爷,年轻英俊,时常在一起,自然会有感情滋生,郡主爱慕小侯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或许你正是因此不忿。要把云家搅得天翻地覆!”
苏冉瞠目。
罗娘和小严都发呆。
云家那些下人简直恨不得晕死过去。
京城的贵女们身份地位再高,名声也极重要,现在竟然有人如此轻而易举地说出这等话?
真有流言,丢人的可不只是红尘一个。
小荷本来安安静静的。此时忽然上前。立在红尘身边。指着自己的脸,“我好看,还是薛柏桥好看?”
好几个女孩子都忍不住怦然心动。
小荷不说话。低调时气息若有若无,别人都很难注意到他,但只要他想,就是皇帝当面,携带九五之尊的威势,恐怕都比不上他的存在感。
美貌这种东西,有时候比任何武器更厉害。
小荷也不等他们回答:“小姐没有喜欢我,自然不会中意薛柏桥,我知道,你今年六月十七,六月二十二,七月初九,七月十八,七月二十一……在蝶楼私会王越。”
众人:“……”
他说的好有道理,任何人看见他,也不觉得他会说谎,天上的嫡仙人,怎么会说谎?
陈珂的脸色一瞬间雪白。
小荷竖起十指,在自己嘴唇上嘘了一声:“非礼勿视,非礼勿言,我知道的,我错了,回头抄写门规十遍,阿尘,你要煮面给我吃,还有小林的。”
红尘抓住他拖到后面扔给铁牛,脸上的神色却是似笑非笑,别人怕流言,她不怕,可让陈珂随随便便咬一口,也恶心的很,只是生气是伤害自己,她不生气。
燕九十分无语,现在不是争论谁才是契约者的时候,解决它才是第一要务,连忙低声道:“郡主娘娘,这个猿猴要怎么处置?可否毁弃?”
它很危险,燕九多少还是有几分身为灵师的责任感,绝不会愿意它再流传出去害人。
红尘目光微凝,落在陈珂的身上,一字一顿地道:“此物乃是真真正正的神像,哪怕是邪神,它也依旧是神,毁去它不难,但有人若利用它得到了什么,将会失去十倍百倍……所以,其实根本不用在意和它订立契约的人。”
陈珂低着头,大家看不到她的神态,可是她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
红尘说完,便取下猿猴,扔在地上,抽出青锋用力劈下去,众人眼前一花,一个影子扑过去抱住了那猿猴。
正是陈珂。
她的脸色苍白,没有半点儿血色,一回神反应过来——她这是?
陈珂一时有点儿不敢抬头,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慢慢看了看周围,苏冉正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目光看着她。
她凭什么?
咔嚓。
猿猴碎了一层,里面掉出一个更小一圈的,不知材质,有点儿像木头的像。
红尘弯腰把它捡起,握在手中,轻轻叹息:“果然很脆弱,毁坏极容易,就是……不好办啊!”
众人面面相觑。
陈珂闭上嘴,哪怕到了这个地步,她也不肯承认是她要害了云家,只是静静地跪坐在地上。
半晌,云霄才道:“来人,送三小姐出去,以后我们就不欢迎三小姐登临寒舍了,小门小户,恕不接待。”
他也不想让衙门介入,毕竟这等事,很难找出个能说得过去的证据,但他是云家唯一的继承人……
陈珂抬着头,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嘴唇紧抿,慢慢向外走去,苏冉白着脸看着她的背影。
刚走出佛堂,外面急匆匆地冲进来一个婆子,抱住陈珂嚎啕大哭:“小姐,我苦命的小姐,大事不好了,王爷他老人家,呜呜,他老人家去了,刚才喝了小姐给送的桂花酒,一闭眼就去了,这可怎么办,我可怜的小姐。”
滴答。
陈珂鼻子里,耳朵里,忽然开始冒血,一股一股的,滚落在地,污了他的衣裳。
云家上下,本能地转头看红尘。
这位主儿前面才说,猿猴毁了,契约者要付出代价,代价就来了,来得好快,连一晚上都没有间隔。
谁不知道陈珂如今最大的本钱就是她爹的宠爱,如今郡王竟然没了,还是喝了她送的酒才去的,峰郡王妃可不是好相与的人,也不大看重名声,她这后半辈子,就是再无旁的惩罚,恐怕也绝不会好起来了,至少对陈珂来说就是如此。
苏冉哇一声痛哭。
陈珂踉跄着走出去,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脸上第一次露出特别惊慌害怕的表情来。
云霄都叹息,吩咐那些押送她出去的下人都轻一些,一转头,恭恭敬敬地拜谢红尘。
他也是不好意思的很。
“郡主想要什么点心,我让燕哥亲自做。”(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章 送佛
燕九脸色变了变,还是硬着头皮答应做点心,也不知道云霄是感激人家,还是要害人家。
他自己知道自家的事儿,翔芳楼里卖的那点心,通常大家伙买回去,出门就直接扔垃圾桶了。
云家现在乱得很,苏冉板着脸。
云霄很是不好意思。
家里下人遍寻不着主子们。
红尘很不想继续待着,可送佛送到西,这事儿还没完。
燕九此时也隐约猜到,吐出口气:“郡主特意引了她行动,用最快的速度找出猿猴,又让她露出马脚,如此急迫,刚才又说麻烦,敢问……毁了猿猴像云家是否就无碍了?”
红尘皱眉,半晌才道:“现在我只是毁了它和陈珂定下的契约,并没有彻底毁去。”
说着,取出猿猴碎裂留下的木头,那同样是猿猴形状,显得很古老,同样断了一只手。
“这东西有了真灵,算是真神,又在你们家的佛堂里供奉,恐怕已经是云家供奉的神灵,贸贸然毁去,云家也会招来灾祸。”
红尘叹了口气,一边说,一边小心地把猿猴又放回佛像的腹内。
一下子,所有人都紧张起来。
连苏冉都一样。
别看她这会儿气鼓鼓,怨云霄不信她,又愁陈珂是个心机女,连好友都坑害,可她是正常人,正常人都不会愿意家里的亲人们出事儿?
大家看着那只猿猴,总有一种猿猴也看着他们的感觉。尤其是云霄,更毛骨悚然。
一想到他这些日子受的罪,他就忍不住惧怕交加。
红尘迟疑一会儿,若有所思,抬头才发现他们的情绪不对,连忙道,“诸位不必紧张,解决起来很容易,恐怕燕公子也心里有数。”
燕九一笑,他同样是专业的。红尘说的道理。他一开始是关心则乱,没多想,现在红尘点破,自然明白过来。
“无妨。等下找几个人。把它送走就是。还有你们原本这个佛像,和猿猴呆了那么长时间,几乎为一体。也必须送走,到时候再看,把佛堂拆了也好,再请一尊佛像回来也可以。”
红尘眨了眨眼,也就没多说什么。
云家这边,颇为太平,陈珂回到郡王府,却是直接被扔到小佛堂里关了起来。
王妃根本没见她,到是找了大夫给她看病,可大夫看得漫不经心,只说她吃得太好,肝火旺,让喝点儿黄连水下下火云云。
有谁肝火旺到连耳朵里都向外冒血?
陈珂却对周围的一切,全视而不见,冷冷地坐着出神,脸上又青又白,衣襟都被汗水浇透。
那日,她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鬼使神差,顺走了苏冉的猿猴像,就是特别特别想要。
拿到东西,陈珂有两日还提心吊胆的,后来见苏冉就嘀咕了两句,根本没在意,这才安心。
这猿猴瞧着丑陋,玉质到还好,拿在手里暖烘烘的,陈珂当日正好碰上邻居家秦家嫡出的大小姐,那位大小姐穿了一身红色的胡服,领边一圈雪白的毛,又漂亮又可爱,实在是好看。
王妃平日里并不苛责家中一应庶女,该有的份例,谁都不会少,她也是一年四季,新衣服不断,可这样特别的,唯独自己有的衣服,那就不是她们这等没娘亲照应的庶女能得到的了。
人家秦家家世还比不上王府,人家家的小姐,却比她活得肆意快活一百倍。
陈珂一不痛快,恨道:“那样的衣服,花里胡哨的,就不怕半路遭抢!”
结果第二天,那位大小姐出门上香,遇见强盗,不光财物被抢,人也伤了,受到很大惊吓,病了一场。
至于那件骑装,沾了泥土血液,自然扔掉不用。
陈珂那会儿还没察觉有什么不妥,只暗中奇怪这事儿可真巧!
但从那之后,又出了好几次类似的事儿。
头一天,陈珂盼望想得到一根玉簪子,第二日玉簪就摆在她桌子上。
是峰郡王忽然觉得她戴好看,特意送给女儿。
明明在这之前,峰郡王也没对陈珂多么疼爱,最多和别的王爷一样罢了。
一次又一次,陈珂哪能发现不了这事儿有问题?
晚上她迷迷糊糊地就见到一只缺了一只手的猴儿,言及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只要她替它把手给接好。
陈珂一醒,莫名便信了,就辛辛苦苦找了一些好木头,找人按照猿猴的样子给它做了一只手。
手一做好,陈珂的嫡母就生了一场大病,她代替嫡母去参加了一次她很想参加的,极要紧的宴会,结交了好些贵人。
陈珂很高兴……
“究竟是怎么到今天这地步的?”
她只知道,自己想要的越来越多,可是不是每一次祈求都能成功的。
有些小事,可以成功,但很多大事,无论她怎么求,都成功不了,她为此翻阅了很多古籍,终于找到关于猿猴的记载,还找到一些零零碎碎的记录。
她便按书上的法子,取手指上的血,涂抹在猿猴身上,又念诵很多咒文,等到夜里入梦,猿猴果然再次出现,只说自己的力量不大,陈珂给它做的手,也不太合适,她要是还想实现愿望,就要付出代价,也要想办法增强猿猴的力量。
陈珂心中也忐忑不安,但她根本下不了狠心,不去用这东西,就那么一步一步的,从想要一点儿小东西,到想做峰郡王府独一无二的千金,她想要地位,想要富贵,想要很多……
愿望也果真一个接一个的实现。
她的身体也渐渐变得奇怪,有时候一个愿望实现。她会头痛的厉害,会好半天不能走路,或者生病,她甚至有一种感觉,再这样下去,她会死!
她心中不满足,想要更多东西,却不愿意死,就忽然想到一件事儿,似乎有记载说。猿猴有一任主人是一个君王。他命令臣子供奉猿猴,又将猿猴的手取下,埋在臣子家中,于是猿猴还能实现他的愿望。但代价却由臣子代为付出了。
说的简单。可做法并不容易。陈珂脑袋一热,愣是一点一点想办法凑齐了需要的东西,真的折腾成功。
佛堂内。烟雾缭绕。
陈珂呆呆地看着油灯,只觉得哪里都不对,明明不应该是这样,云家不应该这么快出事,猿猴不该这么容易被发现,她应该早一点儿收手。
“我没打算求太多,我想收手了,我也不是真心要害了云家,我和云家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谋害他们!”
其实不止一次,她想要结束这一切。
陈珂抬手捂住脸,鲜血喷流,怎么也止不住,她更是害怕,怕得浑身发抖:“不要,不要,回答我,回应我啊,听见我说的话了吗?我还能和你定契约,你想要什么?”
她嚎啕大哭,外面守着的丫鬟婆子脸色都很难看。
“三小姐莫不是疯了吧?”
“哎,大小姐养到十岁上掉到湖里去了,二小姐都要谈婚论嫁,愣是一场大病病没了,现在三小姐又是这样,咱们王府别不是存不住女儿?”
一帮下人面面相觑,登时噤若寒蝉,谁也不敢说话。
天渐渐黑下来。
云家灯火通明。
主人们除了病刚有起色的云霄外,其他人都不在,幸亏云霄是男子,在家中也算是能做得了主。
佛堂里摆着的佛像,过去云霄看着就有点儿不顺眼,他们武将世家,祖辈手里谁还没有几条人命?拜哪门子佛!
现在更是片刻都等不及,点了四个健仆,要把佛像给抬出来。
燕九站在一边,指挥着云霄先是上香,焚烧送神符,才让那四个健仆抬起佛像。
肩要平,力气要稳,抬佛像的节奏要一致。
“小心啊,小心,里面的东西绝对不能掉出来,佛像也不能歪斜……”
一步一步走到佛堂门口,马上就能出去。
众人都松了口气。
那四个健仆大步如飞,稳稳当当,脸上连一滴汗都不见,轻轻松松就走了过来,一抬脚,就要迈出佛堂。
只听吱吱两声。
四个人同时停住脚步,身子向下面一沉,脸色涨红,眼睛突出,牙齿都咬得咯吱咯吱响。
燕九愣了一下。
云霄皱眉,诧异道:“怎么回事儿?快出来。”
咯吱咯吱。
四个健仆使出吃奶的力气,用力向前迈,“一二,走!”
没走成。
其中一个身子一软,差一点儿栽倒,用尽了力气才立住,肩膀却垮了下来。
云霄:“你们这是干什么!”
健仆也是欲哭无泪:“公子爷,佛像忽然变得好重。”
这话是从嘴里挤出去的,连大点儿声音他们都不敢,就怕肩膀上的佛像掉下来。
东西要是落地,他们怕也得受重伤。
燕九皱眉,深吸了口气,再一次点燃送神符,神符上天,随风飘散。
“再试试。”
四个人面面相觑,一狠心,继续走,结果刚一抬脚,晃晃悠悠,佛像要落地,他们连忙站住,再也不敢动弹。
健仆们也发现有点儿不低。
“公子爷,咱的脚不能离开佛堂,一跨出去,这佛像的重量就仿佛重了几十倍一样,真不行!要不,您再找几个人来帮把手!”
找人帮忙不难。
云家还有几十号的私兵在呢,问题眼下如此古怪的情况,明显不是找人帮忙就完了的。
燕九也是性子好,换别人像他这般,送神符点了两张,佛像不肯出佛堂……非要气死不成。
他没办法,只好转头看红尘。
红尘过去,摸了摸佛像,又把猿猴从里面取出来,低声道:“再烧一张送神符。”
燕九肉痛。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烧了。
送神符上了天,红尘高声呵斥,声音清亮,轰一声,半空中响起一声闷雷。
燕九瞠目结舌,别人看不见,他却清清楚楚地看到半空中有一道圆拱门一闪而逝。
红尘这才点头示意他们四个:“再走试试,别担心,走吧。”
四个人做好心理建设,闭上眼。小心翼翼地喊着号子——“一二。走着!”
这次顺顺利利地出了佛堂。
那边立时就有人推着车过来,把佛像小心搁在车上送出去。
燕九呆呆地看着:“一声天门开,我在做梦。”
他以前听师父说,很久很久以前。也有灵师有通天彻地之能。一声令下。鬼神听令。
他是不知道那时候的灵师多厉害,但眼前的郡主一声呵斥,天门为之大开。貌似也不差什么了。
云霄松了口气,抹了把脸上的汗水,决定从今往后——他再也不在道观,佛寺之类的地方乱说话了,如今看来,神佛之类,还是可以信一信。
燕九却回过神,一扭脸,继续看着红尘手里的东西发呆,脸上多少带出几分愁绪,他再看,红尘也不说我把东西拿走的话,随手把它又摆在了佛龛里面。
云霄欲言又止。
苏冉哇一声又哭了,抽抽搭搭:“都是我的错,是我要买的,要不是我……”
燕九连忙一把堵住她的嘴,“别胡说,不要瞎嚷嚷。”
他叹了口气:“真要怪,岂不是应该怪我?”
是他看到玉圣公主的标识,这才让小丫头片子意动,买下它给云家招祸。
红尘失笑:“都别急,等我找一块儿合适的神木,给它手补齐了就能送走太了,在这之前,只要你们别随便进来上香,就两相无碍,彼此井水不犯河水,都用不着担心。”
好吧,她一句话顶别人劝慰一百句。
苏冉抹了把脸不再哭了。
云霄更是积极起来:“什么叫神木?在哪有?”
红尘眨了眨眼,解释道:“也可以叫灵木,或者别的名字,只要是具有灵气的木头就行,至于在哪儿,大部分寺庙门前枯荣过几次的树,要不然雷击木一类的,可能会是,这东西应该不难找吧……对了,燕公子知道哪有吗?”
燕九仔细想了想:“我到是知道几家卖法器材料的店铺,至于能不能正巧赶上有,那还真不确定。”
不确定那就确定一下。
叮咛了云霄几句,他就匆匆出门。
红尘看了看时间,笑道:“难得出来一趟,咱们去鬼市转转,说不定能找到合适的灵木呢。”
云霄赶紧换了衣服,让管事备车,他也不顾身体虚弱,主动跟了上去。
这可是为他家办事儿,云霄比红尘积极的多。
朱雀街上的鬼市,一向属于京城内某些人口中流传的,不是秘密的秘密,存在了将近百年,比这条大街还要古老,通常在黎明前开始,天亮就结束。
因为是鬼市,自然没在人烟稠密的繁华地段,靠近北边,有一个废弃的庙宇,以前供着送子观音一类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下来,竟没有人重新庙宇,给菩萨重塑金身,反而任由周围破烂下去,好些手里有见不得光的货物,或者没本钱正经地去租个店面的买卖人,就在这地方聚集,暗地里的交易越来越多,鱼龙混杂,渐渐形成鬼市。
红尘她们一路过去,远远看到两盏昏暗的灯,她们这一行人是生面孔,刚刚走过去,就让人盯上。
铁牛瞬间感到锋芒在背,无数目光试探着看过来,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圈。
红尘还看见蹲在灯笼后面的一个老头,露出一点儿戏谑好笑的表情来。
其他人看他们的目光,就像看到肥美的大肥羊一样。
一转念就明白,闹了半天把他们当成那些来凑热闹的权贵子弟,毕竟是京城,能赚皇亲国戚的银子才是好买卖人,鬼市也一样,前面路过的客人都被‘逼’着在一口大锅里头扔铜钱,红尘他们过去就没享受到那种待遇。这些人个个客客气气。
还远远就有几个很机灵的小子一拥而上。
“哟,几位贵人,今夜来玩?那可得好好转转,不过你们是头一回来吧,不如让小的给您带路?只要赏一点儿茶钱就得,小的在鬼市长大的,人面熟得很。”
一个小哥儿跳出来说话,后头跟着的人就都散了,看样子这人还挺有威望。
红尘一笑:“敢问怎么称呼?”
“叫我小乙就成。”
在街上随便喊一声小乙,回头的得有三五个。
“那就劳烦小乙哥了。”红尘笑道。
罗娘随手就掏出一把碎银子递过去。算作赏钱。起码有三四两,别说喝茶,吃十天半个月也足够,还得是山珍海味那么吃。
小乙哥登时眼睛放光。
别看这一行人衣着打扮寻常。可他刚才看了一眼。就知道全都是大肥羊。伺候得好,少不得他的好处。
在鬼市上混,不会看人早就投胎转世三百回。
拿了银子。小乙哥更殷勤,绘声绘色地把鬼市的规矩讲了一遍,什么只能看东西,不能看卖主之类,还有各种传说,故事,说的都挺好玩,一点儿也不恐怖,估计换了寻常来玩的富贵子弟,只听一听这些八卦,就物有所值,来了一次还想来第二次。
这地方说是鬼市,其实这么多年下来,也就是个叫法而已,不少人白天在街上卖货,晚上直奔鬼市,都是正经的商人,赚钱也温和,尤其在京城,做生意的都要和气生财,他们也怕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再招来祸端。
小乙哥领着他们走了不一会儿,就见到人声鼎沸的热闹场面,这才问:“几位贵客是想四下里转一转,还是?”
“有没有卖风水法器的地处,我们想看看。”
红尘笑道。
灵木这东西,在寻常的摊子上找到的可能不大,到是很多特别的法器需要用到。
小乙哥一拍手:“几位可算是找对了人,您跟我来。”
说完,他脚下不停,挑着灯笼径直朝人群里面钻去,越走越远,越走越偏。
不多时,就穿过一个牌楼。
牌楼这边也都是些小摊贩,就是卖的东西似乎有不同,一看就是风水法器居多,买的人也少。
这东西毕竟是用得着的才要买,除了护身符可能大家用得多些,至于别的……闲来无事,也没人请一堆神佛法器回去找抽。
小乙哥神神秘秘地扬了扬眉:“您瞧瞧,就是这儿了,我也不糊弄您,这地方和外头的古董摊子一个样,也有好东西,您就是想找宫里大佛会供奉开光的物件,也能找得出来,但可要看眼力,眼力不好,很可能拣一堆破烂回去,好多摊子上都是九假一真呢。”
红尘登时笑了,这小子到会把握人心,如果是来追求刺激的公子千金,听见这话哪里还能迈得动脚步!
他们要的就是这种神秘和与众不同,谁不喜欢捡漏?能在一堆破烂里面选中唯一的好东西,让别人羡慕嫉妒恨,那绝对是至高无上的享受!
罗娘扶着自家小姐,见小乙哥嘚瑟,失笑道:“那小乙哥是不是行家?帮我们也选个好东西回去如何?”
小乙哥立时一本正经地扯了扯衣袖,做出一副不可一世的表情:“咳咳,这个嘛……小的要有这本事,哪里还会跑这儿吃这口辛苦饭,早就发家致富,纳上十个八个小妾回家养老去。”
一下子逗得所有人都乐起来。
小严都破功失笑。
红尘一路走,宛如走马观火,闲闲一眼看过去,随看随走,毫无停留的意思。
罗娘她们都轻轻松松地跟着。
小乙哥都有点儿纳闷——这架势可不对,以往他接待的那些贵人,看见这琳琅满目的好东西全都走不动路似的,天亮了也赚不完几个摊子。
走了一圈,小乙哥恪尽职守,人家不听,就不说话,终于,红尘停下来,叹了口气:“如果都是这些东西,那我可要失望了。”
小乙哥一愣,还没应声,就见红尘溜溜达达地走到东北角,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那儿,弯下腰就捡起一个树根木雕,雕的是一个招福纳财的财神爷,十分的像。
卖主一看有客,连忙坐直了身子,低声道:“您瞧瞧,有什么喜欢的?我这儿有财神,送子观音,护法罗汉,看看这个,八卦盘,降妖伏魔,桃木剑,驱除邪祟,佛龛,棋盘……”
红尘扫了一眼,把财神扔下,直接从里面挑挑拣拣,拿出来一个绿油油的青蛙,只是个半成品,还少了最重要的青蛙嘴。
“只有这一个品质还勉强凑合,还是半成品,其它的你也好意思拿出来卖?”
卖主一怔,脸上的笑容收了收,随即又咧开嘴:“错了错了,这个可不卖。”
说着,他一伸手就想抢回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打赌
红尘也没和他争,只是摊摊手,任凭他把东西给夺了回去:“我们也不要你这些雕成了的物件,只想要你用来雕刻的木材。”
那货主白眼一翻:“消遣我不是?”烂木头能卖几个铜钱,还不够他费力气的,一开始还以为是大肥羊,闹了半天都是些穷酸,没劲儿!
红尘叹了口气,回头看了眼坐着二人抬的软轿,脸色还有些白的云霄。
云霄立时就下来,慢吞吞走过去,直接拿出一张银票,足足一千两,正经的大通宝号。
“只要我们找到合适的东西,钱不是问题。”
云家人丁稀薄,看着是没以前昌盛,可人丁少,就有另外一个好处,钱多。祖祖辈辈积攒下来的银子,尤其是当年打仗,长辈们弄来的钱,堆积成山。
京城那些勋贵之家,武将之家,只要不是整日作妖,纨绔子弟一生生了一大堆的人家,个个富贵,可比一些世家,还有书香门第的钱多。
这会儿,云霄的表现就是个十足败家子儿的样子。
货主立时眉开眼笑,当时把摊子一收,随口叫出个小孩子负责看摊,自己领着红尘一行人骑马,上车。
“几位贵人,小的家里到是有两个山头,树是不少,可都有了年头了,成百上千年的好木材,当年宫里盖宫殿,就用我们家的木头做房梁。”
货主吹得吐沫横飞,不多时。一行人便出了城门,到了玉山,玉山不大,风景也不算好,漫山遍野都是高大的树木,玉山上也有几个庄子在,不过环境并不算佳,都是些寻常商户,要不然就是低级官员们在这儿置地建庄子,正经的皇亲国戚。都是去东山附近。那地方有皇家园林,还有温泉,冬暖夏凉,才是正经的好去处。
一进山。红尘的视线就落在这些参天大树之上。吸了口气。只感到一股清气从天而降。
“唰唰唰……”
山上忽然传来一阵削木头的声音,声音并不大,很是轻微。却仿佛一曲清歌,自带旋律。
货主一听见,立时猫腰,小心翼翼地向后挪动,低声道:“就是这些,这一大片林子都是我们家的,几位贵客……”
“孔山!”
货主话音未落,山上就传出一声呵斥,“你小子可算是知道家门在哪了?怎么,要学人家大贤,十过家门而不入吗?”
说着话,就有个身量高大,满面红光,头发雪白,手里提着一个木箱,肩膀上扛着个树墩的老年男子,从山林里走出来,冷着脸,看到货主就皱起眉,脸上的皱纹一颤一颤的,“你别胡闹,跟我回家,好生把手艺学好,安安稳稳地给我娶个媳妇回家传宗接代。”
他声音硬邦邦,掷地有声。
货主的脸色瞬间大变,老老实实地站起身,苦笑道:“爹,我还没说您呢,您儿子读书上进有什么不好?读书才能考秀才,考举人,世间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别人家的爹恨不得孩子读书转换门庭,怎么到了您这儿,我就非得做个木匠不可?”
“你!”
那老男人脸上一黑,眼睛里流露出几分惊惧,咬牙道,“我是你爹,我说话,你老老实实听着就是。”
他这话一出,货主也无语,却是不敢吭气。
云霄听了一耳朵,咋舌不已,看那中年男人,简直像看个妖怪,天底下还有这等爹呢?
想他那位爹爹,从小就纵容他,他要读书,就找大儒来教,他要习武,也费尽心力请了高手过来,后来他干什么都是三分热度,让那位爹整日发愁,愁得头发都掉光了,甚至为此求到皇帝那儿,想送儿子进宫做个御前侍卫镀镀金,就怕儿子没前程。
眼下这位到好,儿子到是想上进,他到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儿子身上。
读书人和木匠,能是一回事儿吗?
红尘却若有所思,四下看了看,轻轻叹了口气。
父子两个嘀咕了几句,那儿子很是无奈,但看样子和他爹应该因为此事争执过许多次,都麻木了,转头介绍道:“这些都是客人,想要看看咱们家的木材。”
当爹的那人一怔,随即笑道:“看吧,就是这些东西,也不值什么钱!”
他儿子登时无语。
竟然这么说话,他还怎么做生意?
红尘也笑了,一边笑一边摇摇头:“这些也算不错了,不过,还稍微差了一点儿。”她抬头,指了指半山腰,那上面有一大片青灰色的石墙,隔着石墙,有一座小小的,很精致的木屋,也有些树木在,密密麻麻的,看样子是一片果园儿。
“那里面的到还差不多。”
那位爹登时愣住,目光闪烁,上下打量了红尘一眼,皱眉,脸上露出几分狐疑:“小姑娘,你不是董三娘派来捣乱的吧?”
一听这话,红尘还没反应,他儿子孔山先急了:“爹,你怎么什么事儿也扯到三娘身上,人家三娘怎么你了,她想把你这破园子包下来,要了你的那些树,还不是想让你安安心心养老,别整日伺候木头,你也不看看自己多大一把年纪,真当还是小孩子不成?再说,我是没打算做木匠,将来我要科举的,咱大周如今又不禁木匠考科举,考中了照样能当官。”
“你没那个当官的命!”
老人家急得都要哭了,“董三娘就是看中我这几个宝贝树,她看不上你,你别整日和她混在一处,连个正经媳妇都找不着。”
父子两个咋咋呼呼争执起来。
红尘一抬手,阻止道:“二位。我诚心实意要来买点儿木材,不是来捣乱的。”
老人家看了她几眼,略有些疑惑,轻声道:“你买木头做什么?我这园子里的都是自己种的树,不过几十年的树龄,你要是想要建房子,新鲜的树也不成,我到是藏了几根有年头的老木头,要不带你去看看?”
他不是不想做生意,还打算积攒点儿银钱。回头给儿子娶媳妇用呢。
“不是建房子。我打算补全一个风水法器,需要好灵木,还请老人家成全一二。”
红尘肃容道。
老人家瞠目结舌,仔细一看红尘:“谁告诉你。我这儿有灵木在的?”
红尘一笑:“刚才在鬼市。我见令郎摊子上有一吞天蛙。还未曾雕刻完成,也不曾开光,却气场渐生。显然是本身材质有灵性,绝对的好东西。”
老人恍然,看了他儿子一眼,眼睛里露出几分笑意。
他儿子却羞得脸色涨红,怒道:“我,我就是试着做做,可没打算跟您学什么乱七八糟的,有什么用!爹,您可别多想,我要读书考秀才。”
老人家也不生气了,只是依旧不可思议,看着红尘长叹一声:“哎,你这么年轻就能一眼看出那是吞天蛙,还只是个半成品,了不得,真是不得了。”
他多少年也没见过有灵性的灵师,这一见,竟是个这般年轻的,还是个女子。
老人感叹了两句,眼珠子一转,眨了眨眼笑道:“既然小姐是行家,当然也看出来了,我是个做法器的,可不是卖灵木的人。”
云霄登时着急,张嘴欲言,红尘轻轻拉了他一把,不让他开口,“我们再去另外找寻,总不好强买强卖。”
说着,她就转头,临走,看了眼那个货主,叹道:“我本不该说话,不过,令尊大人不让你参加科举,也是为了你好,你命中没有官运,强行逆天而为还会伤了福寿,别让你爹爹太难过才是。”
那货主孔山脸色登时阴沉下来。
老孔却吃了一惊,盯着红尘细看:“……你知道什么?”
红尘摇摇头,拉着云霄就要走。
“等等。”老孔却猛地站起身,胡子被吹得一飘一飘的,呼哧了半天,脸上迟疑,皱眉问,“你看这漫山遍野的树,都是养了好些年的,有灵性的也有不少,你要是想要,就自己选一棵吧。”
红尘摇了摇头:“这些只能是无奈之后的选择,要是找不到和老爷子园中品质相同的,我自然只能回来买它们,算是将就了。”
老孔的目光更是闪个不停,迟疑道:“不都告诉你了,我那园子里新树多,就是有灵木也不见得质量高,你为什么非要进去买?”
红尘失笑:“老爷子这不明知故问?红尘可不想讨人嫌,这就告辞。”
她转头就走。
老孔却是来了劲儿:“不行,你今天非把话说明白,为什么就盯上我这园子了,是不是谁告诉你什么?你要不说清楚,那不能邹。”
他脸色凝重,紧紧盯着红尘。
红尘哭笑不得,轻声道:“罢了,您要是真让我说,那也简单……看看这片地,老先生在此扎根数十年,以无数林木养这一片灵地,现在灵地渐成,养出来的树木天然具有灵性,比后天有的强出十倍……不过,这么好的东西,确实不该随随便便就被卖了去,那我们就先告辞了。”
她笑了笑,慢慢转身。
老人家瞠目结舌地看她,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摇头:“什么灵地?玉山这破地方,还能有什么灵地不成?”
红尘一脸无辜。
好半晌,老人家心里怦怦乱跳,哭笑不得:“你是哪个老不死新收的弟子,出来消遣我老孔头?”
红尘客客气气地福了福,行了一礼,一言不发。
老人更无奈:“哎,我这儿用从邙山取来的石头垒砌围墙,又布置了九宫八卦阵,便是皇城里那个老不死国师亲临,他也不一定能一眼分辨出此地的不同之处……你果真是巧合至此?”
这下不用红尘开口,云霄已经急道:“还请前辈通融一二,晚辈家中遭难。需要灵木补救,否则家破人亡就在当下,郡……小姐乃是小的请来的灵师,为我家奔波操劳多日,如今时间紧迫,灵木难求,若是老前辈不肯割爱,晚辈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老孔叹了口气,“罢了,我再想想。”
他一边唉声叹气。一边带着红尘一行人。还有他儿子,进了那片园林,园内的树木有高有低,有大有小。看着远不如外头山林里的树起眼。
红尘却觉得每一棵都具有灵性。
进了屋子。老人家翻出几个木墩。让大家坐下,又长叹了口气。
这地方可是天子脚下,他手里有一片灵地。到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但真传扬开来,他可就清净不了了,宫里那些贵人们,难道就不想要灵木打造的家具?
宫里有了,那些皇亲国戚风闻,难道就不想要?
他到不是怕,可谁也不乐意随意招惹麻烦。
这位老人家纯粹是想太多。
要是红尘知道他的想法,非回一句不可——还不是您老爷子非逼着我说出口?她可是向来尊老爱幼,不会因为自己的事儿随意强迫别人。
不过这会儿老人家有松口的意思,红尘能达到目的,也觉得省心。
孔老头看着她悠悠闲闲的,目光在园子里扫来扫去,有些气闷,忽然转头,把他儿子拎过来。
“孔山,你小子是不是觉得你老子的本事没什么大不了?”
“哪有!”孔山目光闪烁,讪讪道,“爹你的能耐,儿子还不知道?只是儿子更爱读书而已。”
孔老头冷笑:“我知道,你觉得自己天分高,十八岁就敢和你师兄们斗法,还次次都赢,越发觉得自己在木系法器上没什么好学的,制作也好,培植也罢,你都不感兴趣。”
孔山耷拉着脑袋没敢说话。
“也罢,反正我也这么一大把年纪,你也大了,管不了你,可咱们孔家这一脉,总不能断了传承,这样吧,我今天考考你,要是你的确把我教的东西都学了个差不多,能把咱们家的家传绝学会传下去,我就许你随意想做什么,愿意读书就去读书,就是你想娶董三娘,我也答应。”
孔山的眼睛登时就亮了,随即又有点儿犹豫:“爹,你想考我什么?得公平才成。”
他可不会妄自尊大,他爹自己出题,自己当考官,他能不能过,还不是他爹一句话的事儿。
“臭小子。”孔老头笑了一声,“爹当然给你公平,你带来的这些客人,总不会帮爹作弊,爹让他们去找自己要的东西,你也去,半个时辰之内,双方选择自己看中的灵木,再比比看谁挑选的木材灵性更足,要是客人赢了,东西我双手奉上,免费不要钱,要是你赢了,我今天就撒手,承认你长大成人,以后再也不罗嗦,怎么样,公平吧?”
孔山哭笑不得:“林子里的树这么多,总不能一棵一棵挨着看完,这可是要看运气的!”
老孔笑了:“你可以随意取巧,只要能做到,什么方法都能用,别忘了,就算咱们专门种灵木,可也还是灵师,灵师的手段中,最考验人的,就是运气二字,如今天时地利人和你都占全,拼运气还拼不过人家,自然算输。”
孔山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点头道:“好,那就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红尘:“……”
孔老头笑眯眯:“这位小姐,您可要上点儿心,您也说了,这些可都是我的宝贝,总不能白白让人拿走。”
红尘叹了口气:“就依老爷子的话。”
孔山看了她一眼,斗志昂然,一反手,从腰里抓出一个罗盘,那罗盘刚一出现,就一声长鸣。
云霄吓了一跳:“这动静,难道是法宝?”
红尘点点头:“有了年头了,是好东西。”
孔山得意洋洋地出了木屋,一头扎进林子。
云霄登时泄气,小声道:“郡主,您有把握吗?这可是人家的地盘。”
孔山再怎样,也是那位老爷子的亲儿子,这就是人家的家,家里有什么他还能不清楚?
如今又有法宝在手,云霄只听燕九提起过有一些法器能看出不同来。就可能已经成了法宝,至于见,他从没有见过,那种宝物,本也不是随随便便能看见的。
红尘失笑:“云小公子放心,便是这次让人家抢了先,大不了就再花钱买点儿灵木而已,天下间灵木少见,又不是没有,如今都入了宝山。总不会空手而回。”
云霄一想。他们貌似真不是来争强斗狠的。但是……
“郡主,您可别轻易认输,我从小到大,做什么都想要赢。也能赢。还没输过。”
“那你该小输几次才好。”
红尘半点儿不着急。慢吞吞地坐下,让罗娘取了茶水点心,小口小口地边吃边喝。
别说云霄急得脸色发白。孔老头也看她好几眼。
眼见孔山认认真真地拿着罗盘在山林中穿梭,相中了树木,就做一个记号,看似颇有收获,老头儿也有些沉不住气,笑问:“小姐还不去?”
“不着急。”
红尘轻轻笑了笑,“我只是找一块儿小木头,雕刻一点儿小东西,有好的,只要一根树枝即可,也不是非寻那等天材地宝级别的灵木,不用急的。”
老孔看了她一眼,到笑起来:“小姐的心性好,将来必成大器。”
“令公子的心性也算好了。”红尘目光在孔山的身上转了一圈,“老爷子还真舍得!”
孔老头一愣,眯了眯眼。
红尘并不回头看他,苦笑:“我也在古籍上看过,有一门秘法,能够将一个人的福运全部加在某一方面的能力上,使用秘法,必能成大器,但代价之高昂,也非常人能够接受,老爷子竟然敢用,还用在儿子身上,佩服之极。”
孔老头怔住,良久才吐出口气,摇头苦笑:“也不知你是哪里出来的小怪物,连这些都看得出来。”
红尘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孔山的天分,全都在他家传事业上,根本没有读书做官的命,他就是读了书,去考试,也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麻烦,让他功败垂成。
孔老头又怎么可能不愿意儿孙读书上进?问题是,他早知道前途茫茫,哪里敢让儿子去闯?
“当年我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家里一套衣服,谁出门谁才能穿,一日不出去劳作,一日就没有饭吃,就是出去干活,一天的口粮也就是勉强不死,稍微有一点儿灾难降临,对我来说,便是灭顶之灾,那种情况下,一位灵师路过,我给了他一碗水,于是结缘,他问我要什么,我说只想也做一个灵师,能光宗耀祖,他看了我半天,只说我的天分不足,想做灵师,就得用一种偏门手段,都到了那等地步,哪里还顾得上别的?”
孔老头嘴角动了动,把剩下的话都吞了回去,抹了抹眼角的泪光,抬头看过去,嘴边闪过一抹笑意:“孔山那小子找到好东西了,小姐还不去吗?”
“别急,别急,急什么,等我吃饱喝足,慢慢去找。”
孔老头无语,半晌道:“反正只有半个时辰,你看着办。”
云霄都急得脸上冒汗,也顾不得红尘,连忙带着他手底下那一群人,也冲进园子。
“我虽然不大懂,但还是去帮您挑选挑选。”
其实找灵木也不难,有灵性的树都长得好,枝繁叶茂,高高大大,这绝不会错,云霄不懂灵木,但看一棵树长得好还是不好,他到精通的很。
云家古老的树就多,他从小喜欢,那棵树生得好,那棵树得了病,总能第一时间被他发现。
红尘笑着点头,看了老爷子一眼。
老爷子耸耸肩:“都说了,所有的客人都可以去选,只要有一个客人赢了我儿子,就算他输。”
云霄精神亢奋地冲入园林,连身体的虚弱都仿佛减了几分。
红尘笑道:“还要谢谢老爷子慷慨。”
这一片都是灵木,充满了灵气,像云霄这样身体受损严重的,多沐浴灵气,对他的康复很有好处。
时间一点点过去。
已经过去了一刻多钟。
红尘又续了一杯茶水,外面就传来动静,云霄双手捧着一小截树枝,满脸得意,溜溜达达地走过来,还没进门就高声叫道:“哈哈,快来看看,我选的这个灵木如何?合不合格?”(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六章 神木
云霄一脸的惊喜,看看木屋里诸位,又转头看了看后头慢悠悠跟着他的孔山,一扬眉,笑得春光灿烂。
红尘接过他手里的树枝仔细打量,点头:“正经的黄花梨,纹理清晰,如行云流水,鬼脸完整,难得在这等地处竟能长成,着实不容易。”
转头看了孔老爷子一眼,失笑道:“老爷子好本事,此地不愧是灵地。”
孔老头也捋了捋胡须,朗声一笑,显然对此也是极得意的。
云霄更是红光满面,低声道:“怎么样?是不是好东西?我也算很走运了,进去看了一眼就相中它。”
回头瞧了孔山一眼,“哼哼,不像有些人,好高骛远,瞧见这么好的树也不上心,总想着还有更好的。”
孔山哭笑不得:“你这个小哥脸皮还真够厚的,明明我都在上面系了红绸,做了标记,只是想再看看而已,你到白白来占便宜。”
云霄挑了挑眉,一点儿都不心虚。
“难不成你看过了,就不许别人再看?到哪儿也没这个规矩。老爷子只说谁带回来的木头灵性更足,就算谁赢,可没说不能争先的,刚才你还说,用什么手段都好来着,我抢了先,那是我运气好。”
好吧,运气好三个字一出,谁也不能说什么了。
孔山失笑,慢慢从怀里取出一块儿绸子,把里面的一块儿木头取出,放在老爷子眼前。
一股清淡的檀香味在房间中弥漫。
味道并不算多么浓厚。但众人都不自觉地恍惚了一下,连孔老爷子都脸色复杂:“你竟然把它给找出来了,看来,你这小子的确是长了本事。”
红尘都忍不住凑到前面看了看,连连点头:“香樟木,树龄虽然不到千年,质量却比千年的还要高,恐怕是一早就生在灵穴之内,经过上百年的温养,才能有今日的模样。”
她都忍不住轻轻摸了摸树枝。十分喜爱。
云霄凑过去一看。他是看不出什么,但闻见香味,神清气爽,也知道应该是好东西。脸上喜悦的神色渐渐淡了。呲牙道:“怎么。这什么香樟木难道比我找的黄花梨还要好?”
他只知道,黄花梨木,紫檀木。鸡翅木,铁力木这四种,家里使唤的家具,也是非这四种不用,他大姐要嫁进宁侯府,人家小侯爷偷偷摸摸给他姐贴的嫁妆,就有一套黄花梨的家具,宫里将作监的大师经手,漂亮极了。
什么香樟木,固然用来放衣服,放书画作品不差,怎能和正经的黄花梨相提并论?
“你们可看清楚,不要糊弄人,我刚才看过,那一片最好的就是我选的这一棵,枝繁叶茂,树龄又长,孔山这小子也看了许久,想来是极好。”
孔家那老头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没说话。
孔山也不再是那副斤斤计较的小贩形象,往屋子里一站,精气神十足,还带着一点儿倨傲。
他到底从小就跟随父亲学这些东西,平日里再表现得不喜欢,想要逃跑,该有的骄傲,却半点儿不缺。
“你抢……选的黄花梨木的确算得上好,但我过去一看,便觉得它没有内秀,只是外表光鲜罢了,若没有我这一棵香樟,它也算勉强能用用。”
孔山露出一抹微笑,十足自负。
红尘也点头:“整片林子,香樟独占风水宝穴,其它的只能借去些逸散的灵气,自然比不上它。”
孔老头登时扭头看了她一眼。
孔山失笑:“小姐猜得到准,仿如亲眼所见,可惜是马后炮,光会动动嘴可不行,怎么样,现在时间快到了,你还能选出比我这香樟木更好的灵木吗?”
红尘若有所思,没有说话。
云霄的脸上顿时有些发苦。
孔山眨了眨眼,低下头小声道:“别急嘛,我可不是小气人,这玩意你们要想要,回头就卖给你,只要银子足够。”
云霄嘴角抽了抽,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郁闷。
红尘到有些喜悦:“那可说定了,小哥可别小气。”她如此大气,孔山更是高兴:“没问题,咱就是买卖人,好东西留在手里也没用,卖出去换回白花花的银子才是正经。”
孔老头一下子噎住,咳了好几声,哭笑不得,摇头苦笑:“败家子,败家子啊!”
他守了这么多年的宝贝,也不知道还留不留得住。
孔山也心疼他爹,不过,更要紧的是自己的自由,眉开眼笑地道:“我看这位小姐是要弃权了,怎么样,爹,她在规定的时间根本没找到任何灵木,是不是算我赢了?”
孔老头脸上发苦,瞪了红尘一眼,张了张嘴,垂下头,叹了口气,刚想说随他去吧,红尘就轻轻咳了一声:“时间还没到呢,你们这么着急作甚?”
一行人都扭头看她。
现在离孔老头规定的使臣,半刻都不到了,她便是想去找,恐怕都不够她走进园子,随便折断枝桠再走回来的。
所有人面面相觑,都不明白红尘是什么意思,总不至于要死鸭子嘴硬吧?
这位小姐看起来可不是输不起的人!
红尘四下看了看,“老爷子既然说了随便选,只要是木头就行,不一定非要选树吧?”
孔老头一愣,目中露出几分迟疑:“选的只要是灵木即可,你都来了我这儿,难道不是想要一棵树?”
“一棵树那么重,又大,拿回去还要我自己处理,一时半会儿甚至不能用,要耽误好些时候,云家也想着早点儿了事,不愿意继续等下去了。”
红尘笑着站起身,目光落在孔老头眼前的那个木头桌子上。
他老人家登时提起一口气。面色却不变,故意轻松道:“你想要这个桌子?这桌子虽然也是灵木做的,不过品质比不得我儿那香樟木呢。”
“香樟木和黄花梨都很好,我拿来补全云家的那样东西,也勉强够用,但我这人贪心的很,入了宝山,可就不乐意空手而回。”
说着,她一伸手,从桌上的一个小竹篓里。拿出一块儿巴掌大。乌漆墨黑的木头。
孔老头的脸色瞬间大变,良久才瞪着红尘,气得吹胡子瞪眼:“哼哼,你是哪里冒出来的小妖怪。气死我了!”
红尘失笑:“老爷子别生气。这么珍贵的东西。我可不敢白要,会折福折寿的,只是您都提出这么个游戏。我也总要全力以赴才好,要不然不是坑了您儿子?”
孔老头气得吹胡子瞪眼,偏偏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好叹息:“罢了,能让这小子安安生生地给我留家里老实点儿,我也算破财消灾。
连孔山在内,所有人满头雾水。
尤其是孔山,心里不忿,鼓了鼓脸,疑惑道:“爹,这究竟是什么?”
云霄也看不明白,那东西瞧着一点儿都不起眼,就像是被火烧过的半残木块儿。
红尘轻轻叹息,用手在那一块儿木头上拂过,“因乘天地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乃万木之灵,灵木之尊。”
孔山一下子愣住。
红尘把手移开,众人再看,都有点儿不敢置信,那木头还是乌漆墨黑的,但仔细一看,却和刚才大大不同,显得古朴内敛,连外行人也看得出来,它很不一般。
孔老头嘴角动了动:“这是阴沉木,也就是乌木。家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是世间罕见的宝贝。”只是神木有灵,能够自晦,可以一眼分辨出来的凤毛麟角。
“乌木?”
他这么一说,云霄吓了一跳,连忙把快戳上去的手收回来。
孔山也吃惊,脸上的喜悦一点点褪去,忽然有些担心,怕红尘真把爹的宝贝拿走。
他是和自家爹爹总合不来,但那也是他亲爹,知道父亲爱木头,要不然也不会硬逼着儿子走这条路,要是爹真把这东西送人,后半辈子还不得心疼死。
好在红尘一眼就看出他的心思,又把乌木放了回去,笑道:“虽然此乃至宝,但我只求一根黄花梨的枝桠即可。”
孔山的脸上登时一红。
他老子脸上也泛红,随即一脸严肃,郑重其事地把那块儿乌木拿起来,塞进红尘手里。
“绝对不行,我多大年纪的人,难道还能说话不算数?”
他要是真对一个小姑娘食言,回头那帮老家伙能嘲笑他一年,马上就过年了,他可不想找这个不自在!
红尘想了想,终于还是没推脱,沉吟道:“罢了,乌木难得,遇见便是有缘,我也想要,就花一千金买一寸,顺便再送老爷子一份礼物,谢您割爱。”
说着,随手把孔山手里的香樟木拿过来,又拿了老爷子桌子上一把刻刀。
不过掂量了下,还是不习惯,把自己的青锋拿了出来。
“手有点儿生,试试看。”
深吸了口气,重重地落刀。
她的动作确实不算流畅,磕磕绊绊的。
众人都愣了愣。
尤其是孔家父子,简直哭笑不得——没想到这小姑娘一脸认真,好像有什么大礼相赠,闹了半天居然是送个雕刻的玩意儿。
孔老头是雕刻大家,就眼下这座木屋里,随意摆放在桌上,架子上的一些木头摆件,每一样都活灵活现,尤其是在架子上放着的一个龙凤呈祥的紫檀木摆件,云霄进来时,即便心里有事,情绪不好,都忍不住看了好几眼。
现在红尘当着人家老爷子的面儿雕刻,实在是班门弄斧了。
云霄讪讪笑道:“我们这位小姐身份尊贵,亲手做出来的东西,自然是价值连城。”
孔家父子也没吭声,由着人家说吧,今天一天受刺激极大,他们也累了,精神疲惫。孔老爷子甚至想回去蒙头大睡,至于孔山,心里五味杂陈的,难受的要命。
他想要认命,顺了爹的意思,又实在是不痛快——以三娘的家世,就算是三娘愿意,他们家又怎么可能让一个木匠娶了家中千金!
孔老头若知道他儿子的想法,估计非要气死不可,董家看不上他们家。他还不乐意儿子娶一个破落户世家女。
房间里的气氛顿时有些沉闷。
红尘却只是沉下心细细地雕刻。粗粗地雕出一个外形,是一个穿长袍,左手拿笔,右手执剑的人像。
五官还不清晰。但孔老头忽然坐直了身体。目光也有点儿直。甚至露出一抹惊惧,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在他视线中,红尘的刀锋平平淡淡,可是落在木头上,忽然就生了气场,气场浓郁,散发出团团白雾。
一开始,别人都看不到,只能看见无数碎屑,不过,等红尘笑眯眯地吹了口气,碎屑落地,笑道:“好了。”
话音未落,手中的木雕上忽然飞出一团金光,化作一条金龙,有角有爪,清清楚楚,左顾右盼。
红尘点了点龙的眼睛,冲着孔山一挥手。
那金龙便一声长吟,飞入孔山的额头,隐没了去。
众人都有点儿呆。
红尘从怀里掏出一条红绳,在那拇指大小,很纤细的文曲星像上穿了一个孔儿,系好绳子,缠在孔山的脖子上面:“无论做什么,哪怕是洗澡也不要摘。”
孔山吓得呆坐当场。
孔老头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盯着他看了半天,猛地扑过去,抱住儿子的头仔细看,看着看着,热泪盈眶,哭得嘶声裂肺:“我不后悔,恩人,我真不后悔……可我儿子的命,不该受我控制,恩人啊,我不后悔!”
头发都白了的一老人家,哇哇大哭,和小孩子似的,云霄几个都让吓得脚软。
孔山更是不知所措,整个人都懵了。
红尘叹了口气,随手把乌木给揣怀里,又拿了人家的香樟木一根,黄花梨木一根。
“我就都拿走了,反正您坐拥宝山,也不缺这点儿东西。”
不只是外面的灵木,就连乌木也不是只有这一点儿,起码那老头脚底下还埋着一大块儿。
老孔一下一下抽泣,冲过去拦住红尘的路,就在云霄还以为他老人家要抢劫时,登时跪下,结结实实地给红尘磕了两个头。
红尘:“……”
孔山也吓坏了,完全不知所措,几乎以为他爹脑子坏掉,莫不是疯了?
老孔这才断断续续地把曾经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儿说了一遍:“当年我求我那恩人,求他给我改命,我当时是真心实意,想要做一个灵师,恩人答应了,后来很多年过去,我也果然拜得名师,硬生生闯出一条道儿,后来有了这个小子,妻子早亡,他也资质平庸的很,那会儿我就想,与其让他碌碌无为,还不如和我似的,只一门心思做灵师,没什么不好。”
“不过这等神鬼莫测的手段,我可没办法完成,也不知道是不是幸运,我竟又再一次遇见了我那位恩人,当时他的身子骨已经不行了,双目失明,垂垂老矣,我就把他接回家来,给他养老送终。”
孔山愣愣道:“您是说,周云爷爷?”
老孔看了他一眼,点头:“我当时把我的心思都说给恩人听,恩人劝了我几句,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人间的路多得很,不必非要强求,风水改运之说,虽然神妙,却也只是助力,他当初帮我改运,是看得出来,我在这方面有天分,虽然天分不那么高,只有七分,却能借助外力变作九分,只要有九分,就能成为一代宗师。”
“宗师啊!”
老孔笑出泪光,“世人多庸碌,有一丝能成为宗师的机会,谁会不牢牢抓住?至于那些牺牲,哪里又算得上牺牲?就算我不改运,有很多种可能,可以读书做官,可以经商,甚至就算什么都不做,平平淡淡,也可能天上掉馅饼,拥有无限未来,但更大的可能,不过是一辈子庸庸碌碌,混吃等死,所以我从来不后悔,我觉得我儿子也不会不愿意。终于还是求动了恩人。”
“哎。”
他看了儿子一眼,脸上露出几分苦涩,“谁能想到,他竟一门心思要去科举?非想当官,当官很容易吗?千军万马独木桥,多少人能考中秀才,秀才之上还要考举人,举人完了又要进士,进士之后也不一定能顺顺利利当个好官,那条青云路。不是那么好走的。但他是我儿子,他下定决心要做,我又怎么会舍得让他失望?奈何恩人已经去了,我和那帮老不死的家伙一块儿琢磨了许久。也不知道怎么把我儿子的命恢复过来。真是。真是无法可想了。”
这一番话,孔山听得头上哗啦啦地流汗。
老孔一转头,看着红尘。简直像看神仙:“小姑娘,你可真不得了。”
她一个人,竟然做到了那么多实力高强的灵师都做不到的事情,而且如此轻描淡写!
“当年我那恩人说过,他虽然学会这一招偏门的玄术,却不知解法,轻易不敢运用,他要是知道,如今解法已经有了,或许在九泉之下也能够瞑目。”
红尘失笑:“凑巧罢了,以后都不必太担心,您应该也能看得出来,文曲星君会渐渐恢复令郎本身的命格,但这是个长时间的过程,不要想着一蹴而就。”
“那是自然。”
当初改运的时候,也是渐渐而成的,老孔又连连道谢。
“您老也不用谢,这就算您老慷慨解囊的报酬了。”
估计他们父子二人,此时心里都是五味杂陈,难受的厉害,红尘笑了笑,并不多留,叫上云霄他们转身离开。
孔家父子满脸复杂,一路送他们出了门,老孔微微一笑:“幸亏我是个大方的,这次买卖做得不亏。”转头看向儿子,“以后你就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温书,我会找好先生教你,别以为考科举很容易,比你以前学的东西只会更难上百倍。”
孔山还晕晕乎乎的,半晌才点头。
老孔目送红尘一行人越走越远,转身要回去,忽然一抬头,就见不远处飞过来一只胖乎乎的纸鹤,他伸手接住,脸上顿时变得严肃,轻轻打开一看,看着看着,脸上就露出几分惊讶,随后一笑:“咦,娘娘竟也走后门?什么叫本来找的是燕老鬼,阴差阳错才找到我?娘娘和燕老鬼更亲近不成?唔,到是挺正常的,姑娘如此年轻就有这等本事,也是该给她一个机会。”
嘀咕了几句,就忍不住瞪了自家儿子一眼。
孔山让他瞪得瑟缩。
“哎,看看人家,再看看你,本来还以为你有生之年能得个机会,去窥探窥探灵师的最高秘境,现在看来,还是别去凑热闹为好,幸亏我犹豫着没给你报名。”
老孔摇了摇头,随即又想,本来他儿子也没把心思放在这上面,他前几天就考虑过,那件事可不是小事,说起来虽然只是个考核,可以前有几次灵师没通过考验,竟然疯了,想来都危险,他儿子要是没这个本事,还是别去添乱。
儿子真能走科举之路,也算不错。
老孔摇了摇头,慢吞吞拉着满头雾水的儿子,领着他回了园子。
父子两个进了门,正坐在一块儿谈心,他们之间这些年误会重重,很久不曾这般有默契地在一块儿说话了。
正说着,外面又有人敲门。
老孔过去开门一看,就见他老友的小弟子燕九戳在门口傻笑,皱眉道:“你是来找灵木的?晚了一步,赶紧回去,人家那位郡主已经得了上好的灵木,现在想必正在做事,还不快去学习学习?以为自己了不起吗?哼,你家里的事儿都没弄明白,竟然还管起别人家的闲事儿来,看看人家荣安郡主,再看看你,和人家一比,你就该被回炉重造,你那个既是伯祖父,又是师父的家伙,也太不尽责,徒弟随便教教就让出师怎么行?”
燕九:“啊?”
孔师叔这是改行做卦师,能未卜先知了?他还什么都没说,怎么就知道荣安郡主出手救云家的事儿?
紧接着就被骂得狗血淋头。
燕九抹了把脸上被喷的口水,哭笑不得。
红尘一行人可不知道他之后的举动,迅速回了云家。
云家的管事一直就没休息,静静等待,看到他们回去,这才松了口气。
家里的主人们一个都未归,还都找不到人,他们这心里七上八下,如今公子爷平平安安回来,自然心里安宁。(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七章 解决
云霄一进门,先交代准备饭菜,还请红尘去洗漱休息。
“不用,快点儿做完正事。”
红尘却懒得再在云家折腾,而且,她看云淑君,还有云家那位老当家这么久不归,还有点儿担心,这事儿早完结早踏实。
云霄也不是不急,只是他再不拘小节,也不好意思催促人家堂堂郡主着急火燎地帮他干活。
不过既然人家都要求了,他也不会矫情地假装客气。
云家上下一群人,都戳在小佛堂门前,盯着红尘,红尘很随意地翻翻捡捡,拿了一块儿黄花梨木,比划了下,就从上面割断指甲盖大小的一小块儿木头。
云霄和刚刚赶回来,一脸懵懂的燕九都十分紧张。
这东西雕坏一块儿,也让人心疼啊。
其实哪怕木头不错,就这么一点儿,实在不算值钱,可灵木难求,整个大周懂种灵木的灵师一个巴掌能数得过来,再加上树木化作灵木,又要漫长的时间,十年二十年都算短的,整个大周能用的灵木加在一块儿,数量也不算多,在黑市上不至于有价无市吧,反正都是那种无意间得到一点儿,就算捡到宝了,能发家致富。
燕九紧紧张张盯着红尘,看到人家拿着猿猴对比了一番,就随手捏着把小刀,一刀一刀削下去,一边削,还一边和身边的丫鬟嘻嘻哈哈说话。
“你们那家冰饮店试营业好久,也该正式开门大吉了吧?到时候我找人去给你捧捧场。热闹热闹,好做个宣传。”
罗娘笑应了。
冰饮店是夏日热闹,试着开了一下,后来事儿多,她和小严都跟着自家小姐东跑西跑,一直关着门,也的确到了需要开张的时候,家里的银子再多,有出无进那也麻烦。
红尘说句话,削两刀。因为活并不难。很快就收拾妥当,抖了一抖,把碎木屑抖落,露出来的就是一只猿猴之手。除了显得粗糙些。到很似模似样的。
燕九看得心里七上八下。这才吐出口气,小声道:“郡主,这就好了?要怎么做?”
“接上就行。”
红尘笑道。刚走过去,试探着比划了比划,一时不知怎么下手,旁边急得满头大汗的小厮连忙凑过来,一把抢了那木手,叠声喊:“让小的来,小的来!”
“哎……”
红尘张了张嘴,来不及说话,那小厮拿着木手涂上早准备好的胶,用力按在猿猴缺失的胳膊上面。
动作娴熟利落,可比红尘那笨手笨脚的模样强出几倍,显然是一早就有所准备。
这到正常,云家自己的事儿,怎么可能不上心?
小厮小心翼翼地安好胳膊,脸上露出几分喜悦,高声道:“好了,好了,咱们可是专门找了最好的师傅,做的最好的鱼漂胶,结实,耐用,防水……”
话音未落,噗的一声,那只手就落下来,还飞出老远。
那小厮吓了一跳,连忙伸手去捡,却不知怎么的,抓了好几下,一下又一下,整个人都趴在地上了,就是抓不住那只手,弄得满头黑灰。
云霄:“……”
红尘叹气。
燕九哭笑不得,走过去踢了踢小厮:“一边呆着去。”
他蹲下身,左右看了看,小心试探性地探向地上的木手,旁边云家下人屏息凝神。
一下,偏了,没拿到。
“啊!”
云家一群人忍不住失望地呼了声。
燕九也不着急,试探了下,再一次出手,这次偏移的一瞬间,手指向右边一探,食指和中指精准地夹住了拿东西。
“呼!”
所有人都吐出口气。
燕九也有些得意,朝红尘扬了扬眉:“郡主好高明的手法,气场虽然不大,却十分平稳。”
红尘抿着唇一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燕九深吸了口气,他可不像那小厮一般轻率,小厮看不见,可此时那猿猴身上的伪装仿佛已经退去,他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上面纵横交错的浮光。
说实话,有一点儿吓人。
他觉得,身为一个男人,只要有可能,他还是得勇挑重担,别让人家一个姑娘和这玩意太接近为好。
猿猴安安稳稳地戳在佛龛上面,虽然是一只猴子,看着像木制品,但眼神仿佛很慈悲,并不是那等令人一见就怕的凶恶相貌。
寻常邪神雕像都很恐怖,像这样的还真少见,不过那等恐怖东西,人乍一见已经先小心几分,到不像它这般有迷惑力。
燕九整了整衣襟,很严肃地伸手拿起猿猴,才再一次涂抹鱼漂胶,手指微微颤动,轻轻压了上去。
别人看不出来,红尘小声指点罗娘:“他在调整气场。”
罗娘这些年跟着红尘,多少也了解些皮毛,闻言不免轻声叹息:“京城果然卧虎藏龙。”
她可是知道的,就是很多年纪一大把的灵师,能看得到气场,也不一定能调理气场,这位既然能做到,想来是真有本事,不能小看了别人。
果然,燕九轻轻地把木手粘在猿猴的身体上,松开手,毫无破绽,稳稳当当。
云霄脸上顿时露出三分喜色。
其他下人也松了口气。
“这样就好了吧?”
燕九点点头:“应该无妨,我马上再燃一张送神符,恭送这位离开。”
云霄连连点头。
他可被吓怕了,早点儿把这怪东西弄走,也省得自家提心吊胆的。
燕九也怕夜长梦多,顾不得心疼,烧了送神佛,念诵咒文,亲自过去捧着猿猴。向佛堂外面走去。
“咦?”
刚走到门口,脚下一绊,差点儿摔倒。
云霄吓了一跳:“哥,你小心点儿!”
别人都当是意外,燕九的脸色却骤然大变,站稳了身体,这次更加小心,摸了摸手腕上一串护身符,再次举步,但一抬头。立时感到手中一重。整个人被压得僵在地上,一动都不能动,他鼓足了气,勉力又走出半步。额头上大颗大颗的汗珠渗出来。却是再也迈不动脚步。
云霄吓得脸色苍白。转头看红尘,略有些闪躲。
红尘摇了摇头:“别看我,不是我做的手有问题。没看见那只猿猴喜欢的紧呢。”
可不是,众人一看,燕九手里捧着的猿猴,那只手明明应该和它本身一点儿都不搭调,但此时乍看,却仿佛一个整体,不注意的恐怕都看不出曾经有残缺。
“那,那这是怎么回事儿?”
云霄都快哭了。
燕九也头疼的要命。
红尘失笑:“也许是觉得你家不错,呆得很舒坦,人家就赖上了你们家?”
云霄:“……”
一众下人恨不得一头撞死。
云霄更是欲哭无泪,难道他还能问问这位主儿觉得哪好,他马上改?
红尘莞尔,终究是没好意思看燕九爷出丑,慢吞吞走过去,一伸手又把猿猴的胳膊掰下来。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众人都不觉听到一声凄厉的嚎叫。
燕九脚下更沉,咯吱咯吱。
他的肩膀关节都发出奇奇怪怪的响动,脸色惨白,大汗淋漓,红尘眯了眯眼,视线直直地刺在那猿猴身上,冷声道:“我补足你的残躯,你老老实实地把气运吐回来,否则就别怪我等先礼后兵。”
说完,她手中青锋一声鸣唱,灵力汹涌地朝着那只猿猴碾压过去,摧枯拉朽,一瞬间它身上的灵光都黯淡了三分。
吱吱。
燕九的身体一轻,吐出口气。
红尘这才又动手把它的手给接上:“好了,送它出去,不要再浪费送神符。”
燕九迟疑了下,手里老托着这么个东西也不是事儿,只好慢吞吞,一步一步出了佛堂。
好在顺利的很,一离开佛堂,满天的阳光落下,神清气爽,舒服极了。
云霄晃荡了两下,扶着墙,大口大口地喘气。
红尘四下看了看,又漫不经心地清理了下佛堂里面残存的气息,顺便把佛龛关上,叮嘱了一声,让那帮下人把佛龛也弄走,别留在这地方了。
交代完,一切都处置妥当,红尘才叫了罗娘她们一起离开,顺便让燕九给她收拾了好一堆点心。
只是燕九把点心给人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点儿虚。
红尘笑眯眯地道:“是皇后娘娘要的,这就送宫里去。”
燕九:“……”
他现在马上把店里的点心师傅抓过来,让他们去别处买一包点心换上,不知还来不来得及。
送走了郡主娘娘,云霄就拽着燕九爷一块儿喝酒,当然,他只负责吃饭喝药,酒是不能入口了。
身心放松,一边吃饭,就有点儿昏昏欲睡,正闲聊天,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
管事匆匆进门惊喜交加:“公子爷,公子爷,老爷和小姐传了信回来,您快看看。”
有人快马加鞭,送回书信一封,云霄站起身出去,接过来一看,登时吓得头上冷汗淋漓,半天说不出话。
燕九担心他身体虚,连忙过去又给他喂了一碗参汤,云霄就哆嗦着把信递过去。
信中寥寥数言,只说云家负责运送边关的军用物资,一出京城就被劫走,云淑君得到消息,急忙前去处置,邀了几个绿林同道一起说和,那一帮劫匪属于悍匪,和上面还有些瓜葛,很是不好对付,云老爷也不得不跟过去,几乎以为他们云家这次要栽了,没想到峰回路转,也不知那些劫匪怎么想的,竟然没提什么乱七八糟的要求就把东西原物奉还,当然,没光明正大,就是派了俩黑衣人把他们直接引到堆着军用物资的地处。
只要东西找回来就好,神不知鬼不觉。最好别闹出什么大事端……云家再也经不起任何风波。
燕九拿着信,忍不住抬头看了眼天。
云霄出身将门,即便是年纪小,家里一切都有姐姐照应,该知道的,他心里也有数,一想到云家在近日几乎面临灭顶之灾,他就手足发抖,恨不得大哭一场。
“万幸,万幸……”
幸亏他相信荣安郡主。也幸亏荣安郡主行动果决。这要是耽搁个一两天,别说一两天,多耽误片刻就有可能让消息传扬出去。
北燕,大雍等国的探子不知有多少。万一借着这种消息影响军心。哪怕只是一种可能。都是万劫不复。
京城恨不得云家倒霉,好取而代之的家族,一定会抓住这个机会。
“回头我得准备一份大礼。好谢谢郡主。”
云霄使劲一掐自己大腿,“哎呀,我怎么把这事儿忘了,竟然让人家白忙活了一场!”
他是百分之百相信,家里转危为安,都是荣安郡主红尘的功劳,要是任凭那东西在家里汲取气运,就算这一次能躲过一劫,下一次照样还得倒霉。
燕九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看着自家结交的小兄弟,咋咋呼呼地琢磨要怎么和荣安郡主套套近乎,关系更好点儿,这样的能人,怎么也要结交一番才不吃亏。
“对了,我那会儿还听说郡主家的爱婢要开个铺子做生意?什么铺子来着,选好地处了没?你在朱雀街不是有两个铺子还空着?”
云霄忽然一拍手,道,“转给我好了,反正你也不是做生意的料子。”
燕九:“……”
这小子是不是忘了,人家店铺都开了许久,说是什么试营业呢,还用得着他去送铺子献殷勤?
一转眼,便到了十一月。
冬日雪纷飞,临近年节,街面上商铺到越发兴旺,一年到头,老百姓们别管怎么苦熬,过年总要过一个肥年的。
今年的年景不好不坏,好在没有战争,也没发生什么让人不能忍受的灾害,粮食不说多收了三五斗,勉强算一下,到是没什么赊账欠债,临到年根底下,好些中等人家还能挤出点儿银钱,给孩子们买点儿鲜亮的布匹,做一身新衣服,甚至能买斤糖果,逗得娃娃们喜笑颜开。
外面还如此,在京城,快到过年的时候,那些商户也是个个兴奋起来,都巴望着能借着老百姓们置办年货的机会,大大地发上一笔财,让账面看着好看些。
不过这种时候新开业的商铺,到显得有些不寻常。
永安城,富贵街,照旧是车马兴隆,连大雪下个不停,照样是车辆拥堵。
这里和朱雀街不同,虽然也是商贾云集,邸店林立,不过,它就在崇仁坊附近,周围都是皇室贵族,达官显贵的府邸,卖的东西也多为奢侈品,朝廷为此还专门派了一队御林军每日巡行,就怕出现什么大乱子。
红尘送给罗娘她们的店面,就在富贵街上,最近又重新装修了一遍,现在全用灰蒙蒙的麻布遮盖着。
周围的商户都挺好奇的,谁也不知道里面要卖什么东西。
其实在这之前,连主人都不知道想卖什么。
罗娘的意思,卖一些姐妹们串的手串,打的络子,新鲜精巧的珠宝首饰,女红刺绣之类。
正好她们喜欢,又从自家小姐那儿拿到很多新鲜的花样。
红尘也不反对,只是毕竟累了点儿,要专门做这门生意,也有些麻烦。
后来发现冰饮卖的是真好,还可以炒冰,甚至连冬天,罗娘那些女孩子都会想吃冰饮,也不知这是哪来的毛病。
红尘对做生意什么的,也不太懂,她上辈子就是嫁妆丰厚,因为本钱多,赚钱就多,后来接手王家的那些铺子,也没什么大作为,不过是稍微能有些盈余罢了。
但她知道一点儿,你卖的东西是稀罕物,别人喜欢,那肯定赚钱,比如冰块,哪怕是京城能存下冰的人家,那也少之又少。
于是她就拍板,罗娘这家店夏冬两季经营商品不同,夏天主要就卖冰了,简简单单,在各种冰块儿上下功夫,好好经营出特色来。
至于那些零零碎碎的手串。首饰,刺绣,也可以挂着卖,有人要就卖出去,没人要留着自己用。
红尘到觉得以后所有的女孩子们都要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眼下这个冰店是个开头,还可以有书肆,饭庄,成衣作坊等等等等,等这些女孩子们读完书。决定了要怎么生活。再来慢慢计较也不迟。
大冬天里冰店正式开门。
罗娘她们都觉得新鲜。
周围左邻右舍的商户也觉得很新鲜。
隔壁一家酒楼的老板娘方氏,就坐在窗户边,探头出去,看着那家神秘兮兮的店面出神。
“看什么。不就是新开张一家店。又和你们家酒楼没什么冲突。有这个心思瞎琢磨,还不如去捧捧场,拉拉关系。以后就是邻居了。”
旁边一个酒客嘿嘿乐道,“我可是听说,这店的女店主,好像有那么点儿背景,应该是个豪门大户的婢女,出来置办私产呢。”
方氏白了他一眼,却是叹气。
看看人家,一个婢女都能拥有这么一个气派的铺子,哎,他们这等平头百姓,还不如权贵人家的奴才,女儿哭着喊着要去给县太爷家的公子当小妾,她阻拦了这么长时间,为此还打了她一顿,其实想想,也不全怪女儿,身为一介草民,日子艰难啊。
“就是这人大约不大会做生意,这大半个月的,叮叮当当也不知道折腾个什么,吵闹的不行,连你们家的生意都受了些影响吧?”
酒客皱眉道,“我喝酒喝着都不踏实。”
“就是说呢。”方氏好奇的也是这个,不过人家会来事儿,知道扰民,提前就打过招呼,左邻右舍的都送了厚礼,就那些礼物也足够弥补损失还让他们占了好大的便宜。
方氏想到这会儿被压在箱底的贡缎,心里就一热,因为自己是做酒楼生意的,人家还考虑了可能影响客人,专门每天送每一桌客人一碟子糖果。
这么一来,虽说吵闹了点儿,半个月下来,客人到比往日多,连客人都说,盼着这家再折腾些时候。
此时,罗娘打着伞,和小严一块儿,一左一右陪着红尘进了铺子里。
一钻进门,连罗娘都满脸新奇。
虽然看过设计图,可成品她们也是头一次见。
慢慢地走动,楼上楼下转了一圈,罗娘吐出口气,低声笑道:“真漂亮啊!”
她实在是没想到,自己有一日能拥有这么漂亮的一家店,以前她还没落入地狱时,也没有想过。
这家店面的装修,都是让鬼谷机关门的弟子们做的,设计图出自红尘之手。
二层让以机关术设计了活水,形成小瀑布,分外凉爽,周围都是红尘种植的林木藤蔓,进入其中,仿佛置身于优美的丛林中,林中点缀鲜花,十分吸引人。
一楼就简单得多,四周围了一圈原型的大理石桌台,原型的,底下的椅子都是藤椅,十分柔软舒适,还能转动,大理石的桌台上,有一层打磨得特别透亮的琉璃版面,华丽异常,还能转动,为了这点儿东西,听说天机门的老师傅头发都秃了一大块儿。
罗娘和小严坐在软绵绵的藤椅上,有一种落在云朵上面的飘忽感,还没喝招牌之一的冰酒,就醺然欲醉。
不过,冬天主子要卖什么?
“炒冰啊。”
红尘笑眯眯地道,“牛奶炒冰,各种鲜果炒冰。”
罗娘:“……”
“开玩笑的。”红尘失笑,“看店名,我都下好了。”
她从桌子底下取出个招牌,放在罗娘眼前,招牌上刻着三个端端正正的楷体大字——‘两重天’,左右两边,分别是‘冰’和‘火’,用的是很流畅漂亮的行书。
招牌做得十分精致。
“冰火两重天,冬天我们让客人吃自助火锅,保证也是独一份,别人家可没本事在大冬天里把蔬菜拿来让人敞开着吃。”
当然,冬天火锅的价格也要贵,和夏日正好相反,夏天冰要卖得很便宜,最好大部分人天天都能吃得起。
冬天的火锅就算了,卖便宜了,周围的酒楼老板也会头痛的,贵的话客人少,罗娘她们还省心。
“差不多到时候了。”
罗娘拍拍手,一群衣着打扮一模一样,全是很利索的宝蓝色长袍的小厮就齐齐走出来。
“准备迎客,一会儿有贵客到,都精神些,抬头挺胸,谁给我缩缩着扣工钱,要是哪个表现的好,这个月工钱双份。”
一句话,那些小厮个顶个地努力站直了身体,精神倍增,都不愿意在老板面前丢乖露丑。(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热闹
店里这些当店小二使唤的人手,都不是红尘她们专门调教过的,要连开个店的服务人员,都用上生门或者鬼谷的人,那也太浪费了些。
罗娘贴出告示,雇佣的来京城务工的年轻男子,还有几个洗扫的婆子,都是活契,五年一签,并不要他们入了奴籍,若是将来还有别的门路讨生活,尽可以求去。
小严对此还颇为忧虑,毕竟店里好些东西都是独一份,怕他们偷师,还是红尘不太在乎,反正像制冰之类的技术活,都是在家里让自己人做,其它的他们愿意学就学一学也无妨。
而且在京城做生意,说白了还是要看背景,背景比红尘大的,真要想分一杯羹,红尘也顶不住,背景比不上红尘的,傻了才动这等歪脑筋。
罗娘和小严仅仅是为了置办一份产业,好赚些银钱罢了,又没想把天底下的生意都给做完,当个富商什么的,眼下雇佣人手就很是足够用。
再说,这年头,不讲信誉背主的人也不多见。
至于掌柜,也是雇来的,姓戚,以前也在京城经营酒楼生意,后来一不小心得罪了个权贵,酒楼也倒了,他也是坐吃山空,积攒的那点儿钱还不够养老的,就在他都想找根大树,解下裤腰带来自己把自己吊死了事,正好碰见小严。
小严仔细问了问,干脆就把这家伙拎给罗娘,审查了下背景很干净,也有些才干。就让他正经做了掌柜。
“戚掌柜你一会儿照应一下,看着小的们点儿,别让他们掉份儿。还有,给休休它们加餐,多煮点儿肉吃。”
罗娘她们交代完,就上去陪自家小姐。
戚掌柜恭恭敬敬地送走了主人家,一板脸,严肃道:“咱们新店开张,不能马虎,都给我精神些。”
一帮店小二杂七杂八地应了。心里也有点儿犯嘀咕——主人家给的待遇高。他们的工钱都不少,但是要做什么自助,竟然让那些老百姓们进来随便吃,这能赚得着钱吗?
好些小厮都有疑虑。
再者。他们是听说自家这位店主出身来历不简单。应该是豪门大户出来的豪奴。问题是,实在不太像。
哪个大户人家的下人,能像女店主那般平易近人?
万一要不是。在京城的生意可就不好做了,他们干活的时候怕是要更仔细些才行。
京城居,大不易,做生意更难。
戚掌柜也常怀报恩心,打定主意帮着主人家把生意照管得妥妥当当,必要的时候,弯腰低头,那也必须去做。
“哎,也不知道头一天开张……来捧场的多不多?”
要是人太少可不吉利。
戚掌柜想了想,觉得还是把他那帮老伙计叫上凑个数,虽然他生意败了,可到底在京城也混了几年,人脉关系还是有的。
“老王那混球现在享儿孙福呢。小林子现在买卖不小,不过为人不错,应该给面子!”
戚掌柜一边琢磨事儿,一边招呼人把招牌挂好,撕下外面围着的麻布。
冬日里几片绿色的枝桠探头出去,招引得周围老百姓们都忍不住惊奇万分,连行人也驻足。
只是一时间大家都很矜持,到没有试探着进去,看看这新开张的店铺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一时间,店门口清清静静的。
戚掌柜心里打鼓,悄悄叫了个小厮,让他拿着自己准备好的信函从后门溜出去。
老掌柜今年四十五,从十五岁就开始天南地北地闯荡,三十岁进京城开了家酒楼,十年后流落街头,生活经验丰富,结交的人也确实不少,还都很靠谱。
没一会儿,就有三个中年男子,手里拎着一些贺礼,溜溜达达地到了门前。
他们仨也是给戚掌柜面子,一时都不进去,就站在门口说会儿话,显得人气还多些。
老戚连忙领着人出来迎接。
“行啊,我看混得不错,比以前好。”
老王是开镖局行当的,主要往南边走,眼下世道不算太平,镖局风险大,可赚得也多。
他和戚掌柜的交情有十多年,都不是外人,此时远远地看了看店面,竖起大拇指:“像那么回事儿,我知道这儿,就是孙寡妇家的铺子。”
到是小林皱眉:“孙寡妇的铺子是好,可我怎么听说她得罪了人,整日都有混子过来闹事,戚大哥,你们家店主能不能撑起场面,可别阴沟翻船。”
戚掌柜笑了笑,也不生气,低声道:“应该不碍事,我们店前阵子开了一个多月,也没出什么大乱子。”
“反正小心点儿。”
“行了,既然老戚你决定干,咱们弟兄别的做不了,给你吆喝吆喝没问题,一会儿我找人寻一个舞龙舞狮队来,要最好的,好好在你们门口热闹热闹,省得太冷清了不好看……”
这时,远处忽然来了一排骑着高头骏马的御林军。
锃亮的铠甲,大红的披风,英气逼人。
周围诸位店主人们都吃了一惊,路过的行人也吓了一跳。
京城多贵胄,御林军羽林卫都不稀奇,再说,这条街上本来就经常有御林军巡视。
但眼前这些,明显不同寻常,一看就是正经的贵族公子,人人腰上都挂了鱼符,甚至有人鱼符上镶嵌金边,明显身份不一般。
京城的老百姓也都有眼力的很,在这地方生活,分辨不出什么人不能招惹,得好生供着来,那还了得!
为首的一人,生得身量很高,眉清目秀,脸上挂着笑,很斯文,一点儿都不像是个武人。一下来便大踏步地走到门前,上了台阶,抱拳笑道:“恭喜恭喜。”
戚掌柜连忙回礼,却是一头雾水,迷迷糊糊就接了人家的礼单,看着这小将军一挥手,一帮子御林军抬着四个牡丹花盆放在门口,都牡丹花盛开。
这可是冬天!
一盆起码也得七八百两银子。
“罗小姐在呢儿?我去打个招呼。”
小将军很和气,还和门口几个都客套了一会儿,才小声交代了句。慢吞吞进门上楼。
戚掌柜张了张嘴。还没出声,楼上罗娘便立在门前笑道:“于少将军怎么来了?今天不当值?”
“娘娘说新得了几盆牡丹,正好给你家主子看看新鲜,你家主子不是才说最近两年牡丹花贵的离谱。她想买些新的都有点儿舍不得。”
一边说话。小将军一边登楼。
片刻工夫。他和罗娘就都没了踪影。
戚掌柜:“……”
那三个中年男子愣了愣神,忽然齐齐探头去看礼单,看到上面写得密密麻麻的字。脑袋发晕,哭笑不得。
就这些礼物,大多数都是很精巧的好东西,随便来两样,够一个寻常人家吃一年。
小林连连摇头:“戚大哥真是不厚道,找我们给你捧场就罢了,也不提前提醒一句,看看咱现在备的这点儿礼,哪够得上档次,还不够丢人现眼。”
戚掌柜眨了眨眼,连忙笑道:“说什么话,凭咱们的交情,还用得着这些虚头巴脑的,你们的心意,我还不知道!人来了我就感激不尽。”
说着,开了门迎这几位进去。
一进门,三个戚掌柜的老兄弟,刚被满桌子琉璃晃得头晕眼花,回头就看到一排穿着小衣服,一个个精神抖擞的——狗,叼着只花篮,站得整整齐齐。
戚掌柜脸上一红,在后面招招手,伙计们就把它们吃得差不多的食盆给端走。
“这个,店主的主意,用来发宣传单的。”
几个人看着那些狗够整整齐齐,似模似样地走到门口,拱开门,一个个走了出去。
竟然每一只都有那么点儿 ‘贵气’。
眼睁睁看着‘休休’蹲在一个呼奴使婢的夫人面前,后腿直立,两个爪子作揖。
逗得那贵妇哈哈大笑。
休休从花篮里选出一朵盛开的茉莉花奉上,上面还夹着一张小小的硬纸片,写了两重天的店名,那贵妇人也收了,好奇地探头张望,还真漫步走过来。
戚掌柜连忙过去招待,又叫了小厮去解释自家的生意究竟是怎么个情况。
这些狗狗分外受欢迎,前前后后好些客人进门。
估计他们本来就好奇,大部分是借此机会登门看看。
好在一帮小厮精力足,勉强能支应,戚掌柜就偷空找了自家弟兄偷闲。
“看来我们是白来了。”
小林摇摇头。
戚掌柜翻了个白眼:“不白来,等会儿尝尝咱们这儿的自助餐,新鲜瓜果蔬菜管够。”
“真的假的,可别赔钱才好。”
戚掌柜失笑:“一开始我也担心,毕竟一人只要三钱银子,三钱虽然多,但京城很多人家奢侈一把,也能拿得出来,大吃一顿说不得就吃了回去,毕竟咱们这儿的食材贵呢……”
正说着,外面又来客人,明显还都是主人家邀请的贵客,专门来捧场送贺礼,都得他这个掌柜的先去迎接应酬。
接下来,他就再也没精力偷懒,连自家这三个兄弟也顾不上。
陆陆续续的,各式豪华马车,挂着的牌子进出城门都不必等的那种,纷纷停靠在门前。
来的每一个人都气派十足。
戚掌柜陪笑脸陪到僵硬,刚送了一个小侯爷上楼,诚惶诚恐,就拉了一位郡主。
之后的状元郎比那几个还有派头,不过眼熟,经常能见,到也不怎么稀奇。
他到最后都有些麻木了。
好不容易人流渐少,必须好生招待的客人都送上去借给正经的主人们应酬,他才松了口气,忍不住灌了一杯茶水。
小林他们瞠目结舌,就连来凑热闹玩的客人们。也是一颗心怦怦乱跳。
这都是些什么人!
有见多识广的,立时就在心里记了一笔,又是一家不能得罪的!好在京城这等有背景的商家太多了,到也不至于惊慌失措。
还有心思灵活,转头就派人去备了份厚礼过来。
正热闹,外头鸣锣开路,竟是宫里的太监带着一队人马出宫,手里还握着圣旨。
一行人在店门口摆开人马,里面所有人顿时就愣住。
红尘得了消息也有些惊奇,只好邀了薛柏桥。于逸。金青几个关系亲近的一块儿下去。
下了楼就见是个熟悉的,皇后娘娘身边京城能见到,正是那位小乔公公,听说最近挺得用。
“小乔公公高升了?”
“托郡主娘娘的福!”
小乔见了红尘。惯常是能多客气。就多客气。这回手里拿着圣旨,到不好见礼,却也满面堆笑。“万岁爷的旨意,说是正好给郡主添点喜气,就不用跪接了。”
他说完,就展开圣旨,高声念诵,简单来说,皇帝觉得红尘一整年内立下功劳很大,特意赏赐两个温泉庄子给她。
唔,温泉庄子还是皇后娘娘的,想来是那位娘娘突发奇想,就让万岁爷下了旨意给红尘撑门面。
她现在做的这生意,冬日里需要大量的瓜果菜属,皇后娘娘这边显然是惦记着。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道过谢意,收了圣旨,招呼小乔公公进门,等下一块儿吃饭。
她其实真不缺少各类菜蔬果品,尤其是最近,玉珏空间如今对她还是有那么多限制,但能找到的好东西越来越多,似乎有人知道她喜欢各类种子,送了她不少能在各种环境中生长,且成熟期特别短的蔬菜种子。
可惜只能靠她用特殊的方法种植才管用,根本不能繁衍生息,否则大周朝怕是再也不用担心口粮问题了。
红尘忽然想到这个,不觉叹息——她重生归来,竟未曾做多少于国于民有益的事儿。
也许可以试着研究一下,怎么增加农业产量,京城不是还有一位灵师善于种灵木,不知道有没有窍门可以借鉴一二。
领着一行人上二楼去说话,一楼就热火朝天地开始准备起各类菜色。
所有的客人都团团围坐桌前,一人霸占一个小小的火锅,一样又一样的美食被能转动的琉璃桌儿送到眼前。
还有小厮在一边照应。
这等新鲜的吃法还真是头一次遇见,用来加菜的是公用的筷子,干净卫生,碟子里还放着各种珍贵香料配的调味品,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而且陌生人坐在一起,说说笑笑,特别的热闹,和单独一个桌子吃饭的感觉真不太一样。
谁想吃什么菜都自己自由地去夹,在锅子里一涮,香味很足,除了火锅好吃之外,还有各种炒菜,菜色新颖,好多都是没见过的,事实上只这一桌子鲜绿的小青菜,加上水果,就已经能让京城的饕餮一流大饱口福。
目前看来,很多客人会喜欢这样的自助方式。
一开始这些客人们,见到那么多哪怕在京城也很难见到的贵客都登门祝贺,知道店主的背景够深,打着一定要捧场的主意,哪怕这里的菜色不怎么样,他们也得称赞,如今吃起来新鲜有趣又香甜可口,再完美不过了,更是可着劲地夸,一顿饭没有吃完,罗娘的这家‘冰火两重天’怕是要名满全城了。
楼上,红尘也叫了一桌子菜,全是店里的招牌菜,一伙人都不客气,吃得杯盘狼藉,连那几个宫里出来的,走的时候都是腆着肚子走的。
罗娘她们几个颇为不好意思,这家店,其实说白了是红尘开给她们,却让自家主子跟着费心劳神的。
上面的客人也就罢了,多数是比较亲近的,凑一块儿说笑都很高兴,下面的一干杂事,她们就绝不肯再劳动红尘了。
即便如此,一折腾就是一整日,把宫里的使臣送走,一干来祝贺的贵客们送走,红尘也松了口气。
薛柏桥整个人窝在软乎乎的藤椅上面,哼哼唧唧:“累!”
金青小口小口地喝酒,一边偷笑。
红尘白了小侯爷一眼:“贺礼呢?”
薛柏桥拿眼角的余光瞥那一沓最厚的礼单。
“这是你给的?”红尘挑了挑眉。
“我媳妇家给的。还不就是我给的。”薛柏桥哼哼。
他这次过来,带着重任来的,代表云家对红尘表示十万分感激。
云家不是不想来,实在是最近几日,根本脱不开身,云淑君和她爹爹都忙得恨不得学会分身术,一人分成十几个人使唤,连云霄病还没好,都让云淑君抓走开始正正经经地教导一营事务,云家最终还要他能撑起来才行。
云淑君将来嫁入宁侯府。总不能还担着家里一摊子事儿。便是薛柏桥不介意,宁侯也不会同意。
云家衰落了,但在军队上还是有一定的势力,也就是宁侯闲云野鹤。得陛下的信任。娶一个云家威望很高的大小姐回家。皇帝不会太介意,还会觉得宁侯给他分忧解劳,换了别人。分分钟让万岁爷猜忌到死。
谢礼是送到了,可薛柏桥一句谢都不肯说,反而一脸羡慕嫉妒恨:“我都想卖身给你了,赚啊!”
瞧瞧,京城哪个贵胄之家,能主动给下人置办这样的产业,尤其是在自家产业都不算丰的时候。
天底下还有比红尘更好的主子吗?
红尘不理他,什么主子奴才的,万事讲缘分,罗娘她们也不是多么出类拔萃,就是普通的可怜女子,世间千千万万,可谁让别人没碰到她,偏偏就是她们这一群和她相遇。
就是一瞬间的触动,她忽然想给这些女孩子一条生路,于是就去做了,哪里用得着斤斤计较。
“要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位,有我们红尘三分的好性儿,那该多好!”
金青眉眼一动,也是有感而发。
薛柏桥同样心有戚戚焉。
红尘不觉失笑,这两个可都是春风得意的天子近臣,不对,一个是亲生子,另一个是好友之子,也堪比亲儿了,连他们都抱怨,可见侍候君王之难。
“没登上皇位之前,多少皇子都是礼贤下士,有孔孟之德,个个都是朝臣眼中的明君。”
但坐上了那把椅子,一切就都不好说了。
“我们其实生的这个时代,不算太坏。”
四国鼎立,还并不是乱战纷纷,各国面上都还过得去,不敢大力地压榨百姓。
“只要四国不要乱战一通,老百姓的日子就还能过得下去。”红尘笑了笑道。
一行人半晌没说话,她又忍不住笑,“不过吃点儿东西说些闲话,怎么一个个的都论起朝政来?在朝中忧国忧民还不够?在我面前,就不要忧了。”
薛柏桥一想也是,蹭一下扑过来,挤开金青,坐到红尘身边,眼睛闪亮:“快跟我说说,你在云家都做了什么?你是不知道,他家那混世小魔王,一提起你的名字就跟着了魔似的,张嘴闭嘴都是荣安郡主怎么怎么样!”
作为准姐夫,薛柏桥和自家那个未来小舅子可是没少斗智斗勇,还颇为旗鼓相当,现在发现小魔王被自家好友给治住,真是有那么一点儿得意。
“你是不知道,我觉得云家都要给你立长生牌位了,简直把你当神仙来拜,云霄那小子如今出个门,都要先去占卜一下,问一问吉凶,口头语就是,荣安郡主保佑,今天出入平安。”
一番话说得众人都笑起来。
薛柏桥在那儿吧嗒吧嗒,口里不停,一口气说了一连串话,到是有意思,只是别人都插不上嘴,金青就有些不高兴,哼了哼:“郡主本来就有本事,用得着你说,你要是长了心眼,还不赶紧的求一副灵药,治治你闹肚子的毛病。”
话音未落,小侯爷脸都灰绿灰绿的,蔫了吧唧,也不和金青争辩:“不知道娘娘从哪儿弄到的点心,还赏赐给我吃,当着娘娘的面,我又不敢不吃,里面肯定是下了药,我宁愿回家被罚抄经书,都再不想回忆那种味道了。”
红尘顿时有一点儿心虚!
薛柏桥抑郁,却不知皇后娘娘那儿也有点儿不高兴——燕家那摊子很有趣的事儿,她本是要让红尘去处理,好提前露脸,博取优势,没想到,红尘办了云家的差事,糊弄了个孔老头,燕家的事儿,就落到别人手里。
其实很正常的,京城的灵师最多,但凡想参加考核,拿个朝廷认证的灵师们都云集于此,不可能只红尘一人露脸,出来一两个出类拔萃,让人欣赏的,也并不算奇怪。
就算有一人出类拔萃,金手指一大堆,天命注定要独领,压得其他灵师都黯淡无光,成为月亮旁边的小星星,那也并非能一蹴而就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九章 半仙
店铺开张,生意兴隆,一行人顿时忙碌起来。
不过,罗娘她们的生意自己会照应,红尘自己充当个背后靠山就算完事儿。
年节到是越发近了,天上时而下雨,时而下雪,更多的则是雨夹雪,北风呼啸,天寒地冻,皇后娘娘晚上贪看月亮,却是染了风寒,好几日不见好,红尘连忙收拾了几样驱寒的药膳去看望。
年纪越大,这位娘娘到有点儿小孩子心性,不是当年稳重贤良的皇后了。
“那个曲乌,名字怪里怪气,人长得和冰块似的,就像少了三魂七魄,哪里比得上咱们郡主一根汗毛,娘娘就别生气了。”
红尘一进门,就听娘娘身边的素娘姑姑低声哄人。
皇后娘娘躺在榻上,背着身,脑袋冲墙,额头上还戴着抹额,一副很生气的样子。
素娘姑姑无奈一笑,冲红尘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娘娘这几日动不动就生气,郡主来了就好,快来瞧瞧她。”
说着,低声解释了几句。
其实不是什么大事儿,曲乌也是灵女,出身来历很不寻常,曲家和乌家两家都是灵师世家,曲家师承前朝菩提大师,佛门传承,不过曲家早年出了一位惊才绝艳的大师,改良本门功法,另成一派,擅长捉鬼驱妖。
至于乌家就是正经的风水玄门小世家,擅长堪舆,祖上都是风水先生。
曲乌虽是女孩儿,却得两家真传。刚一出师就做了几个漂亮活儿,不少资历很深的灵师都说她后生可畏。
别的也就算了,皇后娘娘费了好大心力计算,给自家姑娘创造了一个机会,平白无故让她给夺了去,自然不高兴!
红尘眨了眨眼,这事儿不好说,人家那什么曲乌也挺冤枉的,就娘娘那种偷偷摸摸的做派,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娘娘想让她干什么。哪里怪得着人家。
当然。这种时候乱说话那是找揍,红尘只能乖乖地一言不发,笑眯眯地过去,自己从桌子上拿了一颗梨子。不让宫女去皮。就慢吞吞地啃着吃。
皇后忽然翻身起来。从枕头底下摸出个东西,一伸手戴在红尘的脖子上面。
她顿时一愣,伸手去摸了摸。竟然是一个小玉锁,羊脂白玉的,雕工细腻,前面刻了长命百岁四字,后面则是万世太平,下面还有她的生辰八字。
长命百岁也就罢了,万世太平,好像有点儿……
红尘脸上一热。
“当年你出生的时候没给,今天给你补上。”
皇后转过身,躺在榻上,伸手摸了摸红尘如乌云轻雾一般的发,轻轻叹息。
当年没给到是对了,就算给了她那位母亲,最终也只是到那个人手里,不是给她佩戴。
红尘心里软绵绵的,却不自觉又想起那人。
没办法,哪怕说服自己那人不重要,却还是对她影响很深。
叫那人‘夏蝉’叫了一辈子,哪怕此生她被逐出夏家,却也没回蒋家,更没有改回蒋姓。
若是那人还没死,当着她的面,喊她一声蒋婵,也不知她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一晃神,红尘苦笑,不再多想这些有的没的,扶着娘娘坐起身,端了药膳过来,两个人一块儿吃。
皇后娘娘最后也没把气给消了,不过,到不曾在自家女孩儿眼前发作,只交代了几句,让红尘最近不要离开京城,好好读书,修身养性,准备准备。
至于准备什么,她老人家也没说,更没说灵师考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不过也无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红尘对于这一类的事儿,向来觉得顺其自然比较好。
外面老是下雪,红尘连置办年货都懒得自己去,更别说出门玩,便听了娘娘的意思,留在郡主府慢慢腾腾地挑人手。
内府这边已经准备好了花名册,连同各类宫女太监们擅长的活计都有记录,专门拿过来让她挑选。
郡主府按制,杂七杂八加起来能有百十号人,这还不算亲兵护卫,红尘还能个人拥有一队五十人的亲卫,吃皇粮,朝廷开工钱养着,不过这些亲卫们,皇后那儿发了话,等过年给她一批新人,由老人带着就好。
亲卫全是老手,当然有好处,经验丰富,令行禁止等等,但是还是从小养出来的更贴心,红尘在京城又一时半会遇不到太严重的危险,选一些新人慢慢调教,养得好了那就是自家人。
红尘在选人上还算认真,选了好几天,也只凑齐了一半,不过她本来就不像人家正经郡主那般,出入不仆从成群,就浑身不自在,所以并不着急。
内府那边也极为重视,来了两个嬷嬷,两个公公,低眉顺眼地悄声和红尘商量。
他们带来的人,宫女太监各二十个,其中十个是红尘要看的,另外十个则是他们选来的添头。
红尘扫了一眼,所有的宫女都没有化妆,穿着灰蓝色袄裙,梳着双环头,简简单单。
小太监们年纪都在十五岁以下,也都眉眼端正,没有长歪的。
红尘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其实不太想用太监,总觉得有些别扭,看起来毕竟是个男人,贴身伺候她有点儿受不了。
不过这些人一个不要,都还回去也不合适,外面有不少差事还是能让他们做一做。
红尘心里有数,这些孩子们里面,好些都是不知费了多大力气才挤进宫伺候的,就为了吃一口饱饭不被饿死。
“我看着都还不错,就留了吧。”
一句话,一群小宫女小太监们都松了口气。只是不敢闹出动静,规矩还挺严。
内府的人也舒了口气。
红尘在前头坐着看人。
罗娘就坐在后头,翻她的账本,还没来得及盘账,光是开张那天收的各色礼物,加起来就有好几万,而且又零碎又很杂,这些都得弄清楚,罗娘还挺头痛。
“咦,小姐。还有个熟人呢!”
翻着翻着。罗娘忽然笑道。
不是熟人也不能登门道贺,不过罗娘一说,红尘就知道她说的是谁,也不能算熟人。只能说偶尔打过几次交道。很有趣的一个。
“那日是看见王半仙了。记得他身边还带着四个小弟子,人模人样的,穿着打扮可比当初在杞县更精致。”
红尘也是一笑。挥挥手,让小严送内府的人先下去,选人的事情用不着太急,她点到的那些也都送下去再学学规矩,调教人的事儿,都是小严在负责。
“我记得他留了张帖子,拿过来看看。”
那位王半仙虽然不是要紧的人物,但和红尘也算有缘分,就是她们离开杞县之后,也没少和留守人员打交道,时不时要去茶馆蹭一杯茶喝,还从来不付茶资,至于从茶馆里捞客人赚钱更是时不时有一回,不过他的良心不坏,虽然手底下并没有真活,只是靠着一张嘴皮子忽悠人,可他忽悠人也能把人忽悠好,也算难得。
红尘以前就觉得这家伙很像玉珏空间里提到的那什么心理医生,不过比心理医生要辛苦,人家医生动嘴的时候多,他还得要排场,要派头,时不时的还要辛苦丈量土地,爬山涉水。
罗娘翻出帖子,递给红尘看,满纸都是奉承话,后面说最近灵师汇聚京城,他也认真学了点儿新东西,带徒弟来长长见识,还希望郡主娘娘有空时能拨冗一见,考校考校他云云。
话里话外的,好像这位王半仙人虽然老,学习之心不死,当初红尘给他留下的那些比较真的风水书籍,他都背得滚瓜烂熟,又和癫和尚,三嗔大师那几个有真本事的混在一起,除了本身资质有限,实在是没灵力之外,说到理论,还真是比较能唬住人了。
他本来也置身其中几十年,学一点儿手段,就比那些纯粹靠眼力和嘴皮子吃饭的骗子强得多。
这几年王半仙活得风生水起,名声都传到京城来,估计就是真正的灵师,只要没开灵窍,不能第一时间看到灵力灵动,就看不出深浅,见到了他多要琢磨琢磨。
红尘忍不住笑,干脆让罗娘派人叫了他来郡主府说说话,老友相见,一起说说笑笑也挺好。
就一句话的事儿,不到下午,王半仙溜溜达达就过来了,到了红尘面前,照样是仙风道骨,言必提风水,一套一套的,当然,他嘴里红尘这郡主府就没一处不好。
不过说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红尘要是不知道他的底细,第一时间说不得也要觉得,这位有点儿本事。
三杯香醇美酒下肚,王半仙在红尘面前也是轻轻松松,没什么包袱,笑眯眯口吐真言:“那是,皇城边上的住宅,钦天监看过的,能不好吗?再说,它就是个鬼屋,有我们郡主这尊真神在这儿,也比那风水宝地强出十万倍,哎哟喂,我的好郡主,咱们可老交情了,您以后出去跟外面提几句,就说我给您相过宅,您挺满意的,有您这一句话,我老王在京城的局面就算是打开了!”
红尘:“……”
她也是哭笑不得,摇了摇头提醒几句:“你悠着点儿,京城和外面不同,尤其是最近,灵师云集,都是眼明心亮的,你要是忽悠到人家头上,小心晚节不保。”
“不会。”
王半仙正了正脸色,“我又不是那等黑心眼的骗子,专门干伤天害理的勾当,人家正经的灵师眼力多高,怎么可能把我一捞偏门混口饭吃的放在眼里。”
红尘一笑点头。
这到是真的,王半仙虽然到处混,但其实脑子清明的很,知道自己有多大本事,能吃多少碗饭,一旦发现不妥,绝对不敢故意害人,也不是什么买卖都敢接。
红尘也喜欢跟他说话,和这位大仙凑在一处说说笑笑。他总能让你如沐春风,双方来往自然频繁了些。
王半仙在京城也渐渐有了名头,生意还做到红尘的头上来,找她要一些练手的符咒,拿去忽悠人。
都是些清心符,凝神符,用上绝对有好处,高价买了回去,哪怕真碰上高人,也不会说是骗人的东西。
红尘闲来无事练习。做了很多。她自己身份不同,又是灵女,随便卖这东西太掉价,塞给王半仙去利用利用也无妨。
不过半月光景。竟然卖的极好。赚的银子算一算。都能和罗娘她们那家店持平。
王半仙也尝到甜头,隔三差五地过来想让红尘给他介绍些高人,拿到点儿真货。钱不是问题。
红尘一开始不理会,后来薛柏桥那小子忽然抱怨说,燕九最近生意不好,赚的银子连符纸都快买不起什么的,又隐约听说能种出一大片灵木的那位孔大师,想买房子手头不宽裕,还要各处找朋友商借,甚至连他那宝贝儿子为了零用钱都去鬼市摆地摊了。
看看那些正经的灵师。
再看看王半仙!
红尘都要为他们掬一把辛酸泪!
赚钱这种事儿,果然不是有本事就行,要看天分的,王半仙这种天生的老骗子,就天分十足。
红尘考虑了下,还是牵桥搭线,让两边联系了联系,老骗子什么时候需要真正的灵师和法宝,好歹也能找到人出手帮忙,顺便让孔老还有他儿子多赚些银钱。
燕九到还好,人家有深厚的背景,说经济紧张,也不过是手头用的东西都是顶好的,花钱不节制罢了,还看不上老骗子那点儿小赚头。
孔老却是正经的土鳖出身,早年都穷到差点儿饿死的地步,做了灵师也不过温饱而已,他又舍不得把自己种的灵木随便卖出去,要做成法器,那更是需要漫长的时间,而且灵木虽好,毕竟是木头而已,大周朝什么时候缺过木头,如此便宜材质的法器,天然就不值钱。
王半仙也会来事儿,红尘不过介绍了下,就很快和孔老称兄道弟,凑在一处,变得像有几十年交情的挚友,孔老甚至差点儿让自己儿子认了对方当干爹。
害得红尘时不时忍不住自责一下。
王骗子可不是正经人,孔山本来就学会在鬼市上摆摊骗人了,再和老骗子过于亲近,说不定十几年后,孔山没考过科举,当不成官,也做了半仙。
红尘也没办法,王半仙也不是那等会听人劝的人,只能叮嘱他几句,京城水深,不要乱来,万事小心。
这日午后,罗娘她们都去上课了,红尘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偷闲,抓了一大把松子,自己吃一颗,喂给平安吃一颗,平安就趴在她的足下,满脸得意和满足,也不知道一只狗的脸上怎么就能有这么多表情的。
休休就一脸不屑的高冷,独自一个蹲在园子门口,这都半个多时辰没挪动过地方,没办法,他肚子底下压着一根肉骨头,从平安嘴里抢走的,总觉得自己要动一下,骨头肯定又让‘人’给夺了去。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从宫里出来的几个兽园的小太监都来安抚过它三回,谁说也不行。
红尘叹了口气:“下回休休单独喂,你们仔细点儿,别让它吃完了又混在后头再蹭一顿。”——这就是个吃货!
那会儿到了喂饭的时候,四处的狗狗们自己叼着饭盆去吃饭,休休这小东西抢占前面讨要了食物,痛痛快快吃完,舔得干干净净,又偷偷摸摸混在后面又去要了一次。
虽然狗狗们长得都不太一样,可架不住数量太多,小太监给喂食,喂着喂着也就晕乎乎,愣是让一个畜生给骗了去。
要不是它还去骗第三次,红尘正好路过,有一大堆狗告它的状,说不得它又要得逞。
“再吃下去就太肥了,对身体不好。”
红尘瞪了休休一眼,到底也没去抢骨头,跟只狗抢骨头,场面还能看?
反正按照平安的牙口弄的肉骨头,也就一小截,肉不多,磨个牙而已,无所谓,只是它这毛病不改,以后说不定要吃亏。回头还得跟小严说,别老宠着惯着的。
“郡主娘娘,郡主娘娘!”
红尘正逗狗,许久不见的王半仙脸上堆笑,披着雪白的貂皮斗篷,大步流星地走过来,身边两个十一二岁的小弟子紧紧跟随。
走到半截,王半仙戛然而止,脸上发白。
“行了,让他过来。”
红尘摇了摇头。树下树上。墙内墙外的侍卫们,这才把目光从王半仙身上转移开,还是有两个人上前搜了一遍,连王半仙揣在袖子里的桃木剑都给夺了去。
要换了过去。王半仙非得调侃几句。今天却半点儿也不见生气。特别谄媚地把红尘从头到脚夸了一遍,还夸她的侍卫。
“不愧是荣安郡主,咱们京城头一号的高人。这几个侍卫小哥尽职尽责的,一看就专业。”
红尘失笑:“行了,我说半仙,你有什么话直说,我正好有空,要是不麻烦,帮你办了也无妨。”
王半仙脸上登时一红,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做样子,就他那厚脸皮,脸红怕也是骗人需要。
“嘿嘿,还是郡主眼力高明,瞒不过您,实在是我,呃,我这里出了点儿麻烦。”
红尘一愣,皱眉。
王半仙连忙道:“真的只是一点儿,而且不关我的事儿,一切都是误会了。”
红尘仔细看了看他,心中也直打鼓,她心里有数,王半仙没真本事,一般干活就是做一场局,骗得那些客户们心甘情愿掏钱为止,干他们这一行的要是没兜住泄了底,要只是碰上客户是个精明的还好,就怕是真有邪祟,让他们当假场子做了一出,到把事情闹大,那可不好收拾,说不定要害人害己的。
王半仙看红尘脸色严肃,也不敢隐瞒,详详细细地把事情交代清楚。
说起来,王半仙最近生意兴隆,他卖相好,如今又有高人给他撑腰,底气足,在京城很快就算是小有名气,平时红尘出去和贵女们八卦,都偶尔能听到他的名字。
这位也算一个徐徐升起的明星了。
十几天前,王半仙接了一个给人调理祖坟风水的买卖,客户也没有遇见什么大麻烦,就是最近祖坟旁边有人修渠,家里孩子过去玩,一不小心挖了祖坟上的土,虽然他们马上就给填埋了回去。
但祖坟上动土,那还了得!
客户一家都不安心,各种不自在,更不妥的是,他们家的孩子最近还精神不好,饮食不安,瘦了好些。
王半仙苦笑:“这活看着好做,不过是疑心生暗鬼而已,我还专门探听调查过,他们家那孩子不是大毛病,就是在外头让人使仙人跳给忽悠了,被威胁了一通,加上他是读书人,胆子小,又面临科考,自然就精神不妥,我就让两个徒弟做了个局,还专门找人把他家那小子外头惹下的麻烦处理了,也没让他们掏多少钱,纯粹为了锻炼弟子,只让他们去老孔那儿求了两棵松柏,种在祖坟左右,做了场安先人的法式,加起来才收了他们两百两银子……”
红尘一摆手,叹气:“重点啊,半仙。”
“唔,没想到风水调理完没多长时间,他家接连出事儿,老娘病了,孩子更是重病,他属于那种特别信这个的,就连忙又找了个堪舆方面的先生去看看,人家说有人妄动风水,使得坟地生出煞气,尤其是两棵树很不妥,要一把火烧干净才好,客户那边就连忙放火烧了,没想到烧了以后半点儿用都没有,那家现在急了,都找上门来打了我家弟子一顿,两个弟子受了伤卧病在床,对方还气得要报官。”
红尘怔了怔:“那你的意思,让我帮你和官府打声招呼,不让他们查你,警告你那客户一下,这事儿就算了?”
“别啊。”
王半仙扯起袖子,捂住脸呜呜咽咽,“那怎么行,我才收了几个满意的徒弟,在京城站稳脚跟,要是这事儿稀里糊涂的,以后谁还敢让我做买卖?我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也折腾不起,实在不愿意改名换姓远走他乡啊!”
他哭得好不可怜,红尘只想啐他一口,知道自己一把年纪了还安稳不下来。
摇了摇头,红尘苦笑:“那你想怎么样?”(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章 圆场
王半仙拢了拢胡须,摆出一张充满仙气的脸:“郡主娘娘,你这回可得帮我把这事儿给圆回去,这颜面您得给我讨回来,不能让我老王以后出门,都让人家指指点点,说我是个骗子,以后再也接不到生意,您可得救救我,不能让我晚节不保!”
红尘:“……”
这家伙当年被逼着在每一个县城都待不到半年,哪里还有什么节操可言。
不过……
“孔老无辜。”
孔老的灵木是什么样子,她再清楚不过,哪怕是树苗也品质不错,无论王半仙的客户祖坟出了什么岔子,总不会是灵木的问题。最多,王半仙这家伙不懂装懂,种灵木时可能没算好方位,和主人家有一点儿冲撞。
红尘不管王骗子到无妨,反正他也该习惯了,京城待不下去,到外面便是,可孔老在京城扎根多年,颇有名望,就算他自己一笑了之,不当回事儿,也没人信是他那的灵木出了差错,可万一以后碰上对头,这要是不解决,说不定就成了个不大不小的污点。
王半仙忒会看眼色,一见她松动,忙扯着红尘的袖子支支吾吾:“郡主可不能不理会我,您就行行好,顺便帮我做上一局,于人于己无害嘛。”
罗娘这会儿是不在,要是在非得啐他一口,这个不要脸的老货。
“再说了,我也不是让你陪着我去骗人,我根本就没动他祖坟的风水。就是很正常地栽种了两棵灵木,绝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要是出什么问题,第一个首先也该报应在我身上吧!”
红尘失笑,这到是真的。
“好吧,那我准备准备,这次就给您老保驾护航一回。”
王半仙登时大喜。
红尘也没什么好计较的,当年在杞县,她就没少借用王半仙这张脸,这身气派。而且这家伙胆子大。出了什么变故照样能端得住架子,怎么看也是一个得道高人,比起年轻的小姑娘,更让人信任。
王半仙得了准话。便连忙离开去准备。
不多时。薛柏桥过来蹭饭吃。听红尘简单说了这事儿,眼睛登时就亮了。
“带我去,可得带我去。我帮你们搭班子唱戏。”
他一想就颇为向往。
红尘顿时哭笑不得,这小子不算年轻了,可无论再过多少年,还是这样的孩子心性。
想了想,他这么一位在京城人面熟悉的贵公子,或许还真有些用处。
“正好,那你帮忙跑个腿儿,
隔天,天还没亮。
王半仙打听好一切,算好了时间,偷偷摸摸,和做贼似的溜到郡主府,钻进后门,隔着院墙嚷嚷道:“郡主哎,怎么样,准备好了没有,韩家带着人,可都把我那个门面给围了!”
“好了,看看吧。”
红尘倚在窗口,让罗娘去给他开门。
王半仙一进小院,就看见她准备好的家伙事儿,登时脸上红光满面,眼睛冒出金光:“好家伙,我一辈子没见过这等架势!”
四匹汗血宝马,一辆雕龙画凤的马车,马车是半个房子大小,除了比不上万岁爷出行的那一辆,整个京城绝没有更华丽的。
龙眼凤目都由夜明珠镶嵌,栩栩如生,只看这雕工,就是不识货的,也能看出珍贵来,更别说车厢四角由金箔包裹,缀了琉璃盏灯罩,哪怕风雨夜也不用担心灯火熄灭。
周围的侍卫个个身穿宝甲,手里的兵刃也都是镶嵌珠玉,同样身高,同样俊美,面如冰雕。
王半仙看了脚下都一软。
红尘伸伸手,让罗娘捧着一面黑,只在细节处极尽奢华的外袍,还有一面雪白的狐裘大衣,一个金镶玉嵌的冠冕……
王半仙迷迷糊糊地装扮好,登时就双目含泪——“我的妈呀,穿这一套行头,谁还敢说我是骗子?”
就算当真遇见高人,发现他平常做得那些小猫腻,恐怕也是一笑了之,不当他骗人,只当他在游戏红尘。
不过,要是哪天能置办这么一套东西,他就当真金盆洗手,再也不干了。
红尘笑了笑,完全不信他那些话。
这位早不缺钱,金盆洗手也嚷嚷过不知道几百次,最后还不是犯毛病。
几十年下来,他恐怕已经养成了习惯,不干活就浑身不自在。
“行了,拿起架子来,别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怎么可能!”
穿戴齐整,王半仙立马变了个样子。
红尘有一套自己的法衣,是皇后娘娘送给她的,别的好处没有,就是华丽,足够华丽!
皇后爱所有华丽的东西,她专门给红尘找的好东西,从头到脚,没一处不精致华美。
平时她从来不穿,穿着也不好意思出门,今天既然有需要,干脆就一整套穿戴整齐。
穿上法衣,盈盈而立。
所有人都愣住。
王半仙半天才捂着胸口喘匀气息:“呼!”
他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只是恭恭敬敬地,跟供祖宗一样把人供到车上,自己自动自发转换角色,从师傅变车夫。
王半仙一开始打算拿红尘扮徒弟,现在一瞧她的扮相,立马决定自己当配角。
“配角就够了,瞧瞧咱郡主这架势,到时候给我一个笑脸,保准就让我在京中风生水起。”
罗娘和小严都请了假帮忙,全是一身朴素的黑缎子,红披风,额头点着红点儿,宛如仙女,扮在红尘左右,见他唱作俱佳,也不由失笑:“以前挺讨厌那帮下九流骗子的,不过咱们王半仙到可爱些。”
红尘也笑。都说骗子可恨,她平时也不喜欢那些走歪门邪道,坑蒙拐骗的家伙,奈何老百姓们有需要,真正的灵师那么少,这些人自然应运而生,只要能如王半仙一般有个底线,不会害人,也就算很了不得了。
…………
韩森脸色阴沉沉,盯着街对面挂了个福运自来招牌的小店面。店面明明不大。里面也有人,可他身边几个下人敲门敲了半天,吵得满街的人看热闹,却愣是不肯开。
“哼。再不开门。给我放火烧!”
“老爷!”
旁边的管事吓了一跳。连忙放低声音,“咱们毕竟十多年没回京城,还是仔细些。”
“仔细什么。咱家的风水都被祸害了!今天要不给我个说法,我非让他们去吃一碗牢饭不可!”
韩森眼睛里冒火。
他也是半年前才回京城任职,把家也迁回来,韩家本家到在京城多年,但他们是旁支,虽然也都是没出五服的亲戚,到底早就失了亲密,进京以后,各种不顺当,祖坟还一不小心让人动了,由不得他不着急生气。
“查清楚没有,这个王半仙是个什么人!”
“时间太短,咱们家又乱着,只知道在京城也算小有名气,王家,刘家几家都找他看过风水,评价很高。”
管事叹气道,“不过也说不好,毕竟也是外来的,不知道底细如何!”
“我看就是个骗子,派两个小孩子就敢祸害咱家风水,回头让衙门的人搞他一家伙,保准能整出一堆事儿!”
正说话,不远处忽然有光。
韩森抬头看去,整个人都怔住。
左右街边行人,齐齐退避,还有一些很是自然地跪在地上,低下头。
连韩家的管家脚下一软,也跪下来,还扯了扯他家主子。
韩森脚下也软,忙退后几步,低头哈腰,他回京是去吏部任职,从四品的官,对于各种规制还是很清楚,能坐这样的马车,起码得是个郡王等级的。
唔,说起来红尘坐还差这点儿劲,不过就是御史当面碰见,一看那马车,也不会说什么。
那样的只有皇后和万岁才有,一看就知道是上面赏赐,再一看跟随的侍卫,谁会去找不自在!
马车慢慢走到韩森他们面前停下,侍卫们同一个动作,连马匹的脚步大小都完全一致。
这一帮是新人,别的先不说,训练好些时候了,颜面好,规矩好,看着就体面。
韩森迷迷瞪瞪,就见车上下来一仙风道骨的老仙人,慢吞吞走到马车前,皱了皱眉。
对面的福运自来大门一开,两个小童穿着整整齐齐的蓝袍子,肩并肩,走到老仙人面前齐齐拜倒:“师父!”
韩森吓了一跳,这才注意到,这人竟然是王半仙。
他其实见过王半仙一面,虽然主要活都是小徒弟做,可为表重视,王半仙也去看了看,露了一面。
但这会儿再一看眼前的人,总觉得人还是那个人,可不知为何,他这脚底下就有点儿虚。
不过,这老仙人到很符合他那身仙风道骨的气质,和弟子说了两句话,面上的表情还是很柔和,很平缓,走过来客客气气地问道:“韩老爷吗?听说您对劣徒不放心,觉得他坏了您祖坟的风水?”
这话一出,韩森的怒气又上来,脸色阴沉,可扫了一眼老仙人那一身行头,再看看后头的马车,又心虚,却是努力挤出一点儿微笑,讪讪道:“是我们搞错了,搞错了,我们这就走。”
王半仙顿时笑起来,平平淡淡地摇了摇头:“您别这么说,老朽既然在京城开宗立派,广结天下英雄,就不会包庇自己人,您说我徒弟卖给您的树有问题,坏了风水,若是真的,我高价赔偿,自己拆了招牌,回师门闭死关,从此再不出山。”
这话云淡风轻的,却是逼格很高。
韩森额头上就忍不住冒出汗,讷讷不言。
王半仙又道:“那两棵树你既然不想要,还回来就是,那是从好友那儿选的灵木,很是难寻,小衫。”
“弟子在。”
他身边的小徒弟,很自然地一拍手。后面就有两个壮汉搬着一个箱子出来。
箱子打开,白花花的银子闪着光。
“一共二百两,我出十倍赎回,两千两。”
韩森整个都傻了——那树已经被烧毁,他上哪儿还去,一时间冷汗淋漓,甚至有点儿怀疑自己是不是入了什么套!
张了张嘴,诚惶诚恐地道:“没的事儿,王老爷子,您就当我脑子糊涂。我……”
王半仙仿佛知道他的所思所想。失笑道:“韩老爷放心,我知道你已经烧了灵木,不要紧,咱们只要回收焚烧留下的灰烬便行了。不会让人您做根本做不到的事。”
韩森一愣。
王半仙已经转身轻飘飘上了车。回头冲车里道:“师姑。还要劳烦您陪师侄走一趟。”
“无妨,我还没见过有人烧灵木的,还是孔老种出来的灵木。正好去见识见识。”
那声音清清朗朗的,让人听了,心口就仿佛升起一丝凉气,透亮的很。
韩森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让王半仙客客气气地邀请,老老实实地带着他们去自家祖坟,人家要回收烧尽了的灰烬。
一行人浩浩汤汤出了京城。
出城门时,韩森眼看着一群他平日里见了都要退避三舍的大官主动让行,等在一边,等着他们过去,这心里一阵一阵的惊奇,越发摸不透王半仙是个什么路数。
他那管家也惊讶,不过还是低声道:“老爷别乱想,咱们可是占着理呢,他们再厉害,也不能不讲理。”
韩森点点头,壮了壮胆气,想他韩家也不是吃素的,在京城有头有脸,怕个什么,大不了自己一句话也不说,就吃这个闷亏,让他们把那什么灰弄走算了。
老管家心里还嘀咕:“这都好几天了,还能留下些什么!”
尤其是这阵子又是北风呼啸,山里的风更吓人,哪还能有东西留下。
韩家的祖坟在京城郊外,山势连绵,大河交汇,乍一看,风水就很不错。
马车停下,王半仙笑眯眯地扶着红尘下来,她一露面,韩家那些人更是心虚。
那种气场,别看只是个女子,但绝对是高人的样儿,更别说仙风道骨的王半仙一口一个师姑叫着,殷勤伺候。
韩森一犹豫,还没说话,人家那姑娘就很随意地四下走动,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王半仙紧随其后,似乎也看不到韩家这些人了。
红尘举目张望,忽然停下脚步,看着东边一个山头,抿着唇一笑:“那里应该是结穴之地,此地是玉山小龙脉枝干,能借得三分气运,百年能出一公侯,嗯,虽非旗山,却也相差不远了,我看应该是武将,只是可惜了,有碍子孙。”
韩森眯了眯眼,心里一咯噔。
这事儿旁人可知道的不多,他虽然不是韩家的嫡系,却好歹也是一族,听祖爷爷去世之前说起过,那地方正是前朝一武将的祖坟,后来断子绝孙,祖坟也只有代代相传的守墓人勉强给照应,到如今过了有百余年,当年他祖爷爷在时,就连守墓人都绝嗣。
红尘举目看着,脸上似笑非笑,摇了摇头。
王半仙低声问:“师姑觉得哪里不妥?”
“与我等无关,莫要多管闲事,快去收拾了东西,我们该走了。”
红尘一转身,都不用王半仙带着,一路直走,轻轻松松就走到被烧毁的那两棵树的地方。
这里当然留有痕迹,不过地形很乱,不熟悉的人找个大半天,估计也不一定能找得到。
她找得这么轻松,韩森又是一惊,他心里有数,因为前阵子祖坟这边出了事儿,他担心外人过来再惊动什么,早早派人守着,还一天三班倒,尤其是自家这一块儿,严防死守,连只耗子也不一定能进得来,眼前的陌生女子,绝不可能来过。
难不成是王半仙给画了地图……可就是对着地图,也不一定能这么准呢!
他心里发毛,人就忍不住跟上来,上搭几句话,奈何人家姑娘连个眼角的余光也不给他,只一边指挥着手下两个婢女,拿出一卷丝绢。轻轻铺在地上,一边低声笑着跟王半仙说话。
王半仙正认认真真跟人家讨论心盘,十二支五行什么的,他不是纯粹的外行,也知道一点儿皮毛,一般的阴宅择定的规矩,他也了解不少,但人家说的,自己却是一句都听不懂,越是听不懂越觉得很是……心头发颤。
还不等韩森有行动。两个婢女已经走过去。和那位一身法衣,气度恢弘的小姐耳语两句,那小姐就走上前,默默地张开手。朱唇轻启:“收!”
只一个字。清风吹拂。
一阵风过了。就见漫天的黑色灰尘变成一团浓雾,时而翻滚,时而飞奔。
别说韩森。王半仙都差点儿叫出声,要不是他一向敬业,这会儿身上行头齐全,恐怕真要露馅,即便如此,他还是忍不住后退一步,往红尘身后面躲了一躲。
红尘张开手,虚虚地一拢,那团黑雾就像凭空被锁住一般,东突一下,西蹿一下,好半天才老实下来,不甘不愿地落在丝绢上面,竟然慢慢地变作一棵树的模样。
都还是半大不小的树苗,一棵松树,一棵柏树,除了颜色灰黑外,样子能清清楚楚地看出来。
韩森目瞪口呆。
他那管家指了指柏树树干上那个乌龟模样的刻痕,手足颤抖:“老爷,您看,那不是,那不是那天少爷画着玩刻上去的!”
韩森也看见了,抬头看红尘,目中充满敬畏。
“收了吧。”
红尘伸手接了罗娘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手,扭头对王半仙道,“好东西,再养上十年就是顶好的风水树,价值千金,现在也很难得,还是师侄门路广,孔老压箱底的宝贝也弄得出来,哎,这回是可惜了。”
“没办法,只能说韩家没这个缘分。”
王半仙脸上也露出几分惋惜。
两个人自说自话的,完全没把韩森放在眼里,可韩森的心脏却随着他们说话,一起一伏,安定不下来。
王半仙心里也叫好——这位郡主娘娘要是有朝一日,走自己这条路,肯定混得风生水起,没人能比,又有真本事,又有眼色,会糊弄人,绝对的行家里手啊,可惜!
“劳动师姑走这一趟,要不这点儿灰烬怕也要浪费掉,回头让孔老孝敬点儿好东西给您。”
“不算劳动,这块儿坟有点儿意思。”
红尘笑了笑,“本来风水不算坏,偏偏阴错阳差,被东边山头的东西牵连了,外头又几处逢煞,乱了地气,灵木既得又失,这可是个值得记录一下的例子,小罗,给我开开书箱。”
罗娘悄无声息地从车里拿出一个藤条编织的箱子打开。
红尘一招手,里面的一册牛皮纸做封皮的书就蠢蠢欲动,都愣是飞出来寸许高,让罗娘抓住,递过去。
她还真笑眯眯写写画画。
王半仙也是一副极为感兴趣的模样,凑过去一边看一边点头,若有所思。
韩森整个人都不好了,抓耳挠腮,恨不得扑过去抓住王半仙的脖子摇一摇。
这是我们家的祖坟啊,到底怎么回事儿,你们在说什么!
他到底是当官的,想得多,又被红尘他们的架势唬住,一时间就左右为难,很是犹豫。
“我看师姑的意思,这里的地气很乱?可小侄怎么感觉不到,难道是修行还不够?”
红尘翻了个白眼:“你也太看不起孔老爷子的灵木了,哪怕被烧成灰,你站在它身边,它也足以镇住地气,你能感觉到什么,罗盘带了没有?”
王半仙耸了耸肩:“师姑不是您说的,不让我们太依赖罗盘,小弟子们用用也就算了,像我一大把年纪,没罗盘不会看风水哪里成?正磨练呢,再说今日又没打算帮人相地。”
“那也无妨。”
红尘沉吟了下,随手从袖子里取出一块儿真丝的帕子递给王半仙,举目看了看,指了指其中一个坟头。
“那儿最明显,你把帕子放过去,离地面三尺高的地方。”
所有人的注意力,顿时都集中过来。
那是一方透明的,特别特别轻薄的帕子,如轻烟,如云雾,捏在手指间简直一点儿感觉也没有。
王半仙莞尔:“师姑这帕子是比软烟罗的还要薄得多,料子极名贵吧。”
一边调侃了两句,他一边举步走过去。
韩森的脸都是绿的,那片坟头,正是他亲祖父的坟,从小把他养大,关系最是亲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惊吓
王半仙走了半晌,忽然停在韩森面前,递过去让他看,笑道:“只是一块儿帕子,坏不了风水,无妨吧?”
韩森仔细一看,确实是料子特别名贵的绣帕,除此之外,普普通通,嘴唇动了动,皱眉,没有说话。
王半仙就不再理会他,走到坟前,仔细量了量,抬手,松开,看也不看,扭头就回。
他和红尘也搭档过,对她再信任不过,红尘交代的话,那是不理解也要执行。
王半仙慢吞吞向红尘的方向走,目光所及,所有人的脸色都雪白雪白的。尤其是韩森,那张脸和见了鬼一样,眼睛瞪得又鼓又圆,嘴巴张开,口水都落下来。
怎么了这是?
他立在红尘身边,也一回头,登时脚一软,不过好歹勉强站住了——坟前的帕子直直地悬在半空,既不飞,也不动。
有风也能把帕子吹起来,但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
停了一会,接着就和疯了一样,上下左右不停地抖动,好像在躲避什么东西。
忽然,整个帕子炸裂,一声闷雷,四分无聊,尤其是韩森站得有点儿近,几块儿碎步落在他的鼻子上。
王半仙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睛,忍不住伸手去揪红尘的长袖子。
红尘压低声音,保证别人听不见:“没事儿,冷静点儿,架子端起来,就是地气乱,气场有点儿杂,那地方人不容易过去到是真的。要不然是个人就能发现,你现在拿罗盘试一试,保准指针乱动,不能用。”
王半仙皱眉:“那也不对,难道他这祖坟真有问题?”
“被连累了。”
红尘笑了笑,只说一句话就闭上嘴。
韩森手里捏着一块儿指甲盖大小的布料,扑通一声,坐在地上,额头上冷汗滚滚而落。
王半仙眼下扮演的是个高人,总不能老揪着女孩子说小话。只能把满肚子的疑惑憋住。装模作样地捋了捋胡须,笑道:“还是师姑的眼力好,这么看来,小侄那两个劣徒做得不错。以后可以让他们出师了。”
“灵木栽种得位置很准确。树也选得好。老孔肯给你,还是师侄有面子。”
红尘轻轻一抿唇,随手在拼齐全了的树上抓了一把。抓下来一点点灰,随手抛洒过去。
特别明显,随着灰落到坟头上,气息就变得平和下来,还在四处乱飞的帕子碎片,零零散散地飘悠悠落下。
红尘看了眼,也不收拾,只转头笑道:“走吧,我有点儿饿了,先回老孔那儿,把东西还给他,顺便蹭一顿。”
两个人说走就走,指挥着罗娘她们收拾了东西,尤其是施施然上车。
韩森这才回过神,哪里还顾得犹豫是不是遇到了骗子,连滚带爬地扑过去,追在车后面。
“高人,我错了,我错了啊!您有什么话,千万别不跟我说……”
那马是千里宝马,真正放开脚步,自然是要多快有多快,拉着车也是一会儿工夫就没了人影,怕是都听不见他的声音。
韩家的老管家也吓得不轻,却是扶着韩森低声道:“老爷,您别担心,咱们知道高人的铺子在哪儿呢,咱们备上重礼,再去求求,我看那位王半仙心地慈悲,不可能不管咱们家。”
“哎。”
人都没了影子,韩森是半点儿法子没有,回头再看自家祖父的坟茔,心里扑通扑通,跪下来磕了头,上了香,默默念叨,希望祖父有灵,保佑家里。
管家早把坟头那些凌乱的碎片收拾好,本来就不大,随风飘散了些,剩下的拼一拼,还是拼出来巴掌大小的帕子,递给自家主人,韩森沉下心仔细看,看不出半点儿不妥,也没有半点儿贴补过做手脚的迹象。
“哎,只希望王半仙不要撒手不管了,真是,早知道就不该听后面那神棍胡言乱语,害得咱们误会人家老神仙!”
“老爷也别太着急,老神仙心胸宽广,应不会和我们计较。”
肯定不能计较,王半仙还指望着借韩老爷的嘴巴,在京城好好露露脸,坐实他王半仙老神仙的威名。
“还是郡主有本事,刚才不说那帕子的事儿,咱那两棵树真好生复原,把我都吓傻了。”
就是现在,王半仙扫一眼已经被拢在一处灰渣滓,还分外好奇。
“你卖给韩家的是正经的灵木,从孔老那儿淘换过来,既然被称为灵木,哪怕变作灰烬,也不容易离散,风吹不远。”
红尘把包裹这些灰烬的布翻出来给王半仙看,上面用朱砂绘制了很多暗纹,远处看不见,必须仔细看才行。
“我这包袱上有符文,用来汇聚灵气用的,那灵木求生心切,感觉到灵气,自然归位,任何人拿着这块儿布过去都能收集齐全,不是难事儿。”
王半仙恍然,笑了两声:“可是把姓韩的吓得不轻,今天这一关算过去,说不定还能得到很大的好处!”
不知道能不能借韩家的手,再接几个大生意,他确实老了,再不抓紧,恐怕就真的必须金盆洗手才行,如今遇见了好时候,急流勇退,有点儿不甘心呢。
他以往靠着红尘,本在京城也算有些名气,奈何本人真才实学不够,这地方天子脚下,能人太多,一直保持低调,如今红尘可是正经的郡主娘娘,还是真正的灵师,他靠山有了,哪里还能不动一点儿旁的心思?
一辈子做这一行,若最后临死能让人奉承一句天下灵师表率,那他也就能死而无憾。
王半仙得意,就把这些个宏伟志向给吐露出来。
红尘:“……”
罗娘和小严更是哭笑不得。这位连灵师都不是,就是一老骗子,很明显资质平平,在自家小姐口中,那是连她们两个都远远不如,志向到挺高的。
好像小姐也没做过天下灵师表率的美梦。
“想想怎么了?连想都不敢想,愿望怎么可能能实现?”王半仙雪白的眉毛和胡子一抖动,一本正经地道,“愿望之所以宝贵,还不就是因为它很难实现。需要用一生去追求。却也不一定能追求得到吗?”
这话在理。
她有时候在玉珏空间里,也能听到有人发下宏愿,都是连想也不敢想的,她还希望有朝一日能得大自由。上天入地。宇宙四方都再也束缚不住她。
红尘舒展开眉毛。笑道:“好,您老爷子就努力去追吧,别像这一次一样。闪着腰就好。”
王半仙登时脸上发黑,连忙压低声音,小声道:“郡主,韩家的祖坟,是不是真有问题?”
“他那儿没大事儿。”红尘摇了摇头,“韩家发展至今,枝繁叶茂,韩森最近进京,也许一开始不熟悉,官场上不太得意,有些波折,那也属于正常。至于他儿子生病,恐怕真如你所言,是家里逼迫太过,又本身是个急性子,又急又怕,这才病倒,按时吃药,悉心调养,放松心情,自然能好,咱们做不了太多。”
王半仙轻轻吐出口气。
“不过……”
就怕这个不过,王半仙哭丧着脸:“郡主啊,您说话别大喘气!”
红尘顿时笑了:“我今天看过,那一块儿东北方向,确实因为挖水渠的缘故,恐怕有可能断了龙脉,偏偏本有真龙沉眠将死未死还有一线生机在,如今断了它的生机,它自然要闹事,韩家坟茔那边被牵连,地气一乱,祖宗就不安宁,自然要找家里报信。”
“听着好像很严重的样子。”
王半仙心里一咯噔,怀疑自己做错了事。
他平常接生意都很小心,影响特别大的不接,怀疑是真有问题的也不接,这次见韩家好好的,并无异常,这才没在意,要是早知道真有事儿,他可不回去丢人现眼。
“这可怎么办!”
红尘耸了耸肩:“这是小事儿,他们修渠只是可能断了龙脉,并不是真怎么样了,要是真的弄出大事故,他们也就没力气来找你的麻烦了。”
王半仙这才抹了把冷汗:“成,回头忽悠几句,让他们别乱挖渠,即使要挖,也得找懂行的看着点儿。”
“嗯。”
红尘有些心不在焉,让王半仙下了车自己走,叮嘱这位回去把架子端起来,等着韩家重礼来求。
她则当真得过去把灵木剩下的这点儿东西,送去给孔老看看,恐怕孔老也会感兴趣。
那些灵木往日长得枝繁叶茂,别说舍不得焚烧,就是舍得也不敢轻举妄动。
树木有灵,作为主人不好好伺候,随意烧毁,那要遭报应的。
孔老果然特别喜欢,留下了一多半,剩下的让红尘拿走,也研究研究。
“我看这些灰很纯净,隐约香气扑鼻,应该很有用处,郡主要是研究出成果,可千万要和小老儿说说。”
红尘笑眯眯应了,从孔老这儿回家,她也就闲下来,干脆把平安捉住,端来水给它洗刷刷。
平安夏天很喜欢洗澡,一到冬天就不肯,哪怕屋子里生着地龙,又是烧得热水,它还是各种捉迷藏,也就红尘能辖制得住。
一阵揉搓,抹上香精,把平安洗得香喷喷,拿细棉布擦干净,包裹着抱在怀里,红尘忽然一拍手:“明白了,我在看韩家坟茔时,总觉得东北山头上那一处坟茔很不对劲,现在想想,有一块儿的植被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可是生机不对,应该新移植的……大概是有人盗墓。”
罗娘和小严都愣了愣。
红尘继续给平安擦身体,却是回过神,不再多想,她就是有点儿强迫症,看着有问题,又弄不出哪里不对就浑身不自在,现在知道是有人盗墓也就罢了,难道还要去辛辛苦苦追查盗墓贼在哪儿?或者找到那一家的人,告诉对方。你们家祖坟让人盗了?
那不是有病!
墓地的风水本来就有问题,就是下葬的时候是吉地,但风水随时随地都在变化,本来就是一门变化的学问,当时的灵师便是很厉害,只要不是大宗师一流,也难揣测到百年后的结果,现在早变成凶地,子孙断绝,就算让人盗墓。也没人去报仇雪恨。为祖先主持公道了。
“只希望这些盗墓贼守规矩,别乱来,这等凶地,又是绝嗣人家。恐怕怨气重。里面要是陪葬了什么宝贝。也多有变故,守规矩的盗墓贼或许还能避开劫难,碰上贪婪无度的。恐怕要出事儿。”
红尘也就感叹两句,转头便忘记,眼下自己身边的杂事一桩接一桩,永远做不完,哪里还有精力去管别人家的事。
第二日,韩森就带着重礼,天还不亮,顶着星光去找了王半仙。
王半仙也没让他在外面等。
事实上,该摆架子的时候,他摆得十足,但有客人登门,却绝不肯失礼。
到是韩森羞容满面。
他前些日子生气,带着人砸了王半仙的铺子,现在门窗还斑驳难看,外头地上还有一地乱七八糟的碎砖头。
王半仙一个字没提,韩森自己带着人辛辛苦苦给他来了一回大扫除,还恭恭敬敬地取了一万两银票,足足一万两作为赔偿。
“高人,我是误信谗言,无论如何,请您再帮我看看,我们家祖宅的风水可不能坏。”
韩森一脸的苦相,昨日他派人查红尘,一时间还真让他查了出来。
红尘这样的年纪,又是厉害灵师,京城也不多见。
查出来的效果却更好,那竟然是如今正得盛宠的荣安郡主,荣安郡主的故事早就传遍了京城,他不知道听了多少次,耳朵都快麻木,本也没觉得那位贵人有多么厉害,但轮到自己头上,却是稍微一琢磨就冷汗淋漓。
皇帝陛下都圣旨褒奖的,你敢把人家师侄当骗子对待?还砸人家的店面,不想活了?
王半仙高调过后,架子摆完,这会儿却十分好说话,显得特别大度,根本没让他等,直接让弟子请进门,笑道:“韩老爷不要着急,您的祖坟没什么大问题,都是些小毛病,既然都停了修渠,过个一年半载就能恢复。”
韩森:“……”
还一年半载?
他整个人都软了,眼泪登时就下来。
王半仙看他可怜,叹了口气,还是主动带着他去郡主府,到了郡主府,也没走正门,走到角门那儿,刚一下车,韩森就愣了一下——那是薛小侯爷?
他虽然刚来京城,但毕竟在吏部任职,朝中要紧的人必须记得清清楚楚。
今年最要紧的,必然要输这位宁侯次子,薛小侯爷薛柏桥,这才多长时间,已经做了中书令,深得万岁爷的信任,那绝对是简在帝心的人物。
当年薛小侯爷还是京城纨绔圈子里的翘楚时,皇帝就宠爱他如子侄,如今更是时不时拿到朝中炫耀一番,连诸位皇子有时候也要嫉妒一下。
这会儿小侯爷正站在角门前,和他见过的那个婢女说话,显得十分客气,脸上还挂着恭谨的神态。
“不知郡主娘娘几时得空?在下想求一卦。”
声音并不清楚,但只听到的只言片语,就足以让韩森心中的重视无限上升。
他好像听说薛小侯爷和荣安郡主关系很好,甚至还听过一些桃色传闻,但今日一看,很不是那么回事儿,就薛柏桥现在的表情动作来看,简直比他面君的时候还要严肃些。
王半仙全当没看见,悠悠闲闲走过去,抬手打了声招呼:“又来找师姑算卦,我看小侯爷还是罢了,师姑都说过,一月一卦都嫌多,你总要给别人留个机会才好。”
薛柏桥哼哼了两声,却是一脸不爽地让开路。
王半仙就施施然进了门。
韩森迟疑了下才跟上去,没敢跟一脸不爽的小侯爷说话,表情却顿时变得更加谨慎,本来还跟王半仙并行,这会儿却不自觉又落后一步,腰也弯得更低。
他们刚一进去。罗娘失笑道:“其实韩老爷都信得不能再信了,小侯爷没必要非插一脚。”
一开始本来是打算让小侯爷帮着撑门面,但红尘到坟茔看了看,自己就把事儿办得妥妥帖帖,韩森再没有不信的道理,完全不必他出场。
薛柏桥却有点儿不开心,说白了就是想玩,还是坚持要有他的戏份。
不光如此,他家未来小舅子听说之后,也是兴味盎然。联络好兄弟燕九替王半仙搭梯子。韩森之前派人打听王半仙,听到的内容保证足够玄奇,不知有多少神乎其神的传闻在暗地里流传,顺便很自然地流进韩家上上下下的耳朵里。
“你不懂。他是当官的。”
薛柏桥摇了摇头。“他们那种人。别的方面你有再大的成就,他们也不当回事儿,可一旦一个位高权重。他望尘莫及的高官对你俯首帖耳,保证他也变得服服帖帖,这回老王想赚他一半家业,估计也不算难。”
罗娘登时笑了:“半仙现在可不缺钱,人家自己说自己有追求呢。”真要全为了钱,估计自家小姐也不会陪着胡闹。
她家小姐可闹得很来劲儿呢。
王半仙领着韩森进入客房,下人上了杯茶,韩森心中忐忑,低着头告诉自己,这次一定要把身段放低一些,能放多低就放多低,哪怕磕头赔罪呢,无论如何也要把人家郡主哄好。
韩森已经做好准备,哪怕人家郡主冷若冰霜,高高在上,不搭理他,他哭着求,也得求得人家援手。
却不曾想,荣安郡主比王半仙还和气。
“韩老爷坐吧,你是长者,不用太客气。”
红尘并未故意拖延,只换了一身正装就来到客厅,大大方方一笑,“我听师侄说了,韩老爷还是对祖坟的风水有些担忧?”
韩森拼命点头,松了口气,却忍不住赞叹,瞧瞧人家郡主,一点儿也没有贵女的骄矜,那般花容月貌,那般博学多才,那般身份高贵,还如此平易近人。
果然真正身份尊贵的贵女才不会像那些装模作样的暴发户,动不动就趾高气昂,活像只会伸长脖子嗷嗷叫的老母鸡。
红尘可不知道他的腹诽,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很是柔和地道:“师侄应与韩老爷说过,你祖坟的情况不严重,就是放着不管,家里最多有点儿小波折,没什么大碍,令堂之事我很抱歉,但她老人家寿终正寝,便是你们家没有惊动祖宗,也不一定能延长寿数,我看,远用不着浪费钱财和精力,只要等个一年半载,地气应能恢复,若是不好,你再找我师侄调理就是。”
韩森看郡主蹙着眉,就像对自己这般火急火燎的模样很不解,心中无语。
好吧,人家是高人,可能真不觉得祖坟风水有点儿不正常是什么大问题,可他是俗人一个,人家口中那所谓的小波折,就要了他的老命了。
“钱不是问题,不是,不是,小老儿诚心请郡主指点迷津。”韩森连忙站起身,深深行礼。
红尘眨了眨眼,无所谓地摊摊手:“其实我真觉得韩老爷已经很走运了,没必要愁眉苦脸,当日我师侄给你调理风水时,正好得了孔老的两棵灵木,他一大把年纪,还是喜欢求全责备,好奇心也重,一点儿小事儿也浪费灵木。”
说着,她就摇了摇头。
韩森不知道灵木是什么,可看眼前郡主的表情,心里也确定那是个大宝贝。
“灵木一种上,感应到东北方向煞气侵袭,龙脉生机有损,影响到你们家坟茔,造成地气紊乱,于是自然开始抵挡,也惊动了你们家的老祖宗们,他们自然住得很不舒坦,这才暗示子孙,你家才会发生各种事情,不过是你们祖宗的提醒罢了,有什么好大惊小怪!”
韩森目瞪口呆,心里拔凉拔凉,很大惊小怪好嘛,也就是说……
红尘一点儿也不理解韩老爷痛苦的心情:“后来你们把灵木烧了,是有点儿可惜,不过那毕竟是灵木,种一下也足够庇佑你家,缓和地气波动了,若是我不收走灰烬,也许它一生气,还要给你们个教训,但我已经处理过,并无后患,你要是有耐性,等一年半载便好。”
韩森:“……”
他一点儿也不想等!(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相宅
韩森是拼命恳求,说了一大通好话,赔礼道歉的话更是不停,连王半仙都觉得这次这面子真是比天还大,红尘才找到插嘴的机会:“好吧,既然韩老爷一定坚持,那就让我师侄带你再去一次孔老那儿,选两棵灵木重新补种,自然就再无妨碍,只是灵木难求,上次是凑巧,这次孔老若不肯给,我也不好勉强,只能另觅他法了。”
王半仙点头:“那我就带他去一趟。”
韩森顿时感激涕零。
“还有,若还要修渠,必须请专业人士看看才好。万一再惊动了什么,总是麻烦。”
红尘又笑道。
韩森连连点头,哪里还用得着他们说,一出事韩森就紧急叫停了那帮修渠的人。
当然,韩家自己也想修一修水渠,但绝对是更看重的明显是自家祖坟,哪怕多花些钱,修的艰难一些,也不敢伤了祖坟的风水。
王半仙给红尘使了个眼色,就一脸从容地领着韩森走人。
一直到晚上,这家伙才笑眯眯地出现,看着红光满面的模样,显然是十二分满意。
“按你说的,把孔老种得不太好,要除掉给别的灵木空地方的那几棵都让他带走了。”
王半仙神采飞扬,“得了整整四万两,分给孔老一万,嘿嘿嘿,这是您的!”
两万两银票到手!
罗娘:“……”
红尘挑眉:“这个韩森看来不大干净。”
光凭俸禄,他得多少年才能赚足这些!
不过。当官的弄钱容易,连个县令,若是得一个肥缺,一年十万两也不是不可能,稍微清廉点儿,算是个清官,弄个三五万那也是小数目,韩森能拿得出来,到也不奇怪。
“郡主可别觉得我黑,那姓韩的赚大了。”
王半仙鼓了鼓脸。“好好的灵木给他。还亏了呢,要不是为了我这张老脸,卖给旁人能翻一倍,我给他处理好。当天晚上他儿子的病就好了。身体健健康康。老老实实去读书,你是没看见,韩森见到我简直要纳头便拜。”
红尘失笑。心里知道,王半仙确实没少花力气,还为韩森的宝贝儿子进行了一回周到细致的心理治疗,赚钱也是赚得辛苦钱。
罗娘准备好一桌子饭菜,就留王半仙吃完,才放他回去干活,最近这位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也是个大忙人,很难抽出太长时间陪红尘唠嗑聊天打发时间了。
临走,王半仙还不忘叮咛一句:“孔老说,前阵子相中了棵很特别的树,瞧着有点儿意思,就是他也看不准,在大云寺附近,永昌坊内,您打听打听就知道了。”
红尘应了声:“行,闲来无事就去转转,快去吧,当了师父,好歹对徒弟们上点儿心。”
王半仙摸了摸头,他心里也有点儿数,还打算让自家那四个弟子去正经读书,毕竟年纪小,都是孩子,他自己坑蒙拐骗了一辈子,到老还兴致勃勃,却并没打算让小徒弟们也就只能当个骗子,要是有希望,这几个又有资质,还想让他们正经学上点儿真功夫,不敢和郡主比,能成为真正的灵师,那也是青出于蓝。
连绵了好几日的雨雪天,总算是停了,不过天还是阴沉沉的,太阳总看不见。
女学放假,家里罗娘几个都在准备过年。
最近店里生意红火,赚了不少银钱,小严她们拿了一大笔分红,都是现银,一时间到不知该怎么办了。
要说存起来到无妨,压库房里,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心里也高兴的很。
但她们多是小户人家出身,有银子傍身,第一件事儿还是想买房置地。
红尘也笑道:“京城的宅子还是很值得买一买。”
至少在十年内,京城的房价有升无降,土地,尤其是肥田更是有价无市,小严有她做靠山,想买田置地还容易些。
既然小姐都支持,罗娘和小严就来了劲儿,一连数日,别的都不做,就盯着牙行那边选各种宅子看。
其实红尘一早就给了她们庄子和地,两个人的财产加起来,比经营三五十年的农家恐怕还多得多,但提起这个,依旧兴致勃勃。
红尘觉得到是好事儿,若是对未来毫无希望,又何必对身外物如此上心?
“小姐,您看看这个宅子。”
罗娘忽然挑了挑眉,把一张纸递过去。
牙行送来的宅子资料都很详尽,连图纸都有,保证让人不用过去看房,就能了解一切基本信息。
红尘看了一眼就笑了:“永昌坊啊,离大云寺很近呢。”
是一个五进的大宅子,十分阔朗奢华。
罗娘她们只想买一千两银以下的宅院,又要选择好地段,京城寸土寸金的环境下,真没打算要多大,精致小巧就好,却不曾想,竟然还有五进的大宅院只要一千两百两,按照正常的行情,这样的宅子翻个十倍也有人要呢。
“正好,咱们先去看看树,再陪你看看宅子。”
临近新年,街上的行人脸上都多了几分喜色,老百姓们换上新衣服,大包小包地买回去各种年货。
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都打扮得十分鲜亮,妆容精致,小严还帮自家小姐梳了个双环头,衬得她妥妥又小了几岁,跟十四五的小姑娘一样鲜嫩。
衣服是鹅黄色,十二分俏丽无双。
罗娘都看呆了眼,忽然就有一种感觉,她家小姐站在这儿,那满街的行人加在一块儿,也没有她一人耀眼,不只是因为美色,还因为那种好像沉淀了一生才能拥有的风韵。
按照王半仙说的地方,很快就找到了孔老提及的那棵树。
那是一棵大槐树。
有参天之态势。枝繁叶茂。
不过,竟然半生半死。
红尘一眼看过去,就明白孔老为什么看不准,这树有点儿意思,半边有灵,生机盎然,半边枯死,早就没了生气,寸寸风化,光秃秃的。能看出焦黑枯黄来。
她忍不住走过去摸了摸。心下惊讶,这么怪异,但这棵树竟然是活的。
红尘怀里的几本风水典籍一个个兴致勃勃地议论起来,说什么的都有。但都看不太准。不过全出主意。让她把树先弄走再说,看不好就不移植,慢慢养养看将来如何。
正看着。后面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就是前面,你们真要去?兄弟,小妹,不是我说,那地方真的特别恐怖,宅子再好有命才能住呢,你们何苦凑这个热闹?”
“子不语怪力乱神,我读圣贤书,一身正气,别说我不信世间有什么鬼怪之类,就是真有,见到我也会退避三舍了。”
后面慢慢走过来三男一女,四个人。
为首的那个男子个头较矮,身体圆滚滚的,是个小胖子,不过五官长得很讨喜,并不惹人厌,一身红色大毛翻领的衣裳,头上还带着个小棉帽子,整体看来像只大红包。
后面两个男的,一穿黑,一穿白,都斯斯文文,白衣服的那个面上带着温和的笑意,黑衣服的那个则一脸傲气,衣着打扮竟然都还不错,至少不是寻常老百姓家能穿戴得起。
尤其是黑衣服的那个,腰上是金黄的腰带,只有龙子凤孙,宗室子弟里的佼佼者才能佩戴。
那个女子穿的也是一身大红的骑装,眉眼很靓丽,一脸的不耐烦:“你们真是没意思,买个宅子而已,又不缺钱,想要就要,不想要就罢了,还什么鬼啊怪的,全是无稽之谈,连这个都信,你们也是那帮子愚民不成!”
女子说话又脆又快,还带着一股子浓浓的厌恶。
前面的小胖子登时苦笑:“就如明大哥所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小悠姐你总该保持一点儿敬畏之心,哪怕敬而远之也好,整日这么闹,说不得要闹出祸事。”
红衣女子冷笑:“这世间要真有鬼神,我们一家子从老到小,早该死了,怎么到现在还活蹦乱跳,我也身体健健康康?我爹说过,只有疑心能生暗鬼,世间根本就没有鬼怪,全是那些个神棍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糊弄一帮子愚民骗钱!”
这话……
罗娘听了咋舌。
红尘更是挑了挑眉——没想到大周人还有这样的论调,她在玉珏空间里是听过有些人抱怨,说他们那儿的人都几十年不怎么信鬼神了,主要也是人间浩劫,修行艰难,有真道行的人越来越少,骗子越发多,于是世人不敬鬼神,改信一种叫科学的东西,他们都羡慕红尘这般生在好时代的修行人,得人尊重,财侣法地,得到都十分简单,不像他们,做事束手束脚。
现在看来,大周也并非所有人都对鬼神有敬畏心。
那帮说话的一转弯,也看到了红尘几人,登时都愣住,
黑衣服的倨傲男子,忽然直了眼,嘴巴微微张开,屏住呼吸,半晌没有动静。
另外两个人都不自觉伸手整理了下衣冠。男人嘛,见了美貌如花的佳人,总是免不了希望留下个好印象。
到是那红衣女子翻了个白眼,尤其是看到黑衣男子的模样,更是嘴角抽搐,小声咕哝:“都是只知道看脸的混蛋!”
小胖子讪讪一笑,瞪了她一眼,又伸手拉了好几下,愣是把黑衣男子拉得回过神,才带着几个人继续向前走。
那黑衣人忍不住看了红尘一眼,又一眼,红尘笑了笑,颔首示意,他的耳朵根一下子就通红通红的,脚下发软,伸手按了按同伴的胳膊,这才没摔倒。
小胖子哭笑不得:“你怎么回事儿,以前也没见你这德行?”
“还用说?”白衣男子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喜好,那姑娘从头到脚,每一处都像他的梦里人。”
四人一边走一边嘀咕。很快就到了大槐树旁边的一个朱红色的门前,抬手敲门。
罗娘眺望了两眼,忽然惊讶,轻声道:“小姐,我刚才没注意,这不是咱们看中的那个五进的宅院?”
红尘愣了下,看了眼点点头,也有些意外。
那小胖子登时扭头,一听她也要买那处宅子,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来。踌躇半天。终于还是转身走过来,行了一礼,“这位小姐,您也相中了这处宅子?”
红尘含笑点了点头。
那小胖子脸上便隐约有几分为难:“为了小姐着想。您还是改了主意为好。”
他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道。“我听说这地方不干净,闹鬼,周围的人家都知道。好几家都搬走了,您大约也看得出来,左邻右舍没剩下几户。”
红尘和罗娘她们对视一眼,恍然大悟,怪不得宅子那般便宜,而且驱车过来,路上竟没碰上什么车马,要知道这里是永昌坊,住的虽然不都是皇亲国戚,却也多为富贵人家,来来往往的马车行人应该很多才对。
罗娘眯了眯眼,扬眉道:“那到正好,我们家小姐是灵女,却是不怕什么邪祟的。”
此话一出,别人还好,那红衣女子却是脸色陡然变了变,目中露出几分轻蔑,不屑一顾地哼了哼:“又是装神弄鬼的骗子之流,真伤眼。”
她声音很低,又让小胖子戳了一手指头,止住话,罗娘她们也没听太清楚,不过只看这姑娘的脸色,也知道她已经不是不信这个,而都到了不屑一顾的地步。
红尘看了她一眼,心中却叹息,这人身上煞气很重,她从来没见过哪个年轻姑娘身上天然有这么浓重的煞气,必然是外物所导致,看来这小姑娘的家里不一般。
怀中一卦书笑眯眯道:“她八字也轻,幸好应该是有什么法宝护身,多年来才平平安安。”
也就随意看看,红尘也不至于路遇一陌生人,就要管人家信不信世间鬼神有灵,一样米养百样人,世上总有那么一两个人和常人不同,有自己的想法。
红衣女子直接开口讽刺,另外那三人到也将信将疑,不过真要是有个灵女在,哪怕年轻一点儿,那小胖子心里也稍微踏实些许。
黑衣的那人立时露出一抹微笑:“既然如此,就请小姐与我们兄弟一起进去看看?不过我这个小妹子也想买这处宅,到时候还要看看主人家愿意卖给谁了。”
那是自然。
红尘笑应。
后面跟着的小胖子和红衣的女子都鼓起眼睛瞪黑衣人,小胖子哼了声:“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信那些神神鬼鬼的事儿?人家随便说自己是灵女就信啊?”
黑衣人目光痴痴地看着红尘的背影:“你要是长这么美,别说让我信个灵女,就是让我信我是个女人,我也愿意信一信的。”
小胖子:“……色鬼!”
确实不用怕什么鬼怪,有饿中色鬼在,任凭什么鬼都掀不起风浪。小胖子嘴角抽了抽就一脸自来熟地凑过去自我介绍。
“我姓高,高晓高,这位美貌女孩子叫云芳,你喊她阿云就行了,白衣服的那个叫宋祁,黑衣服的那个叫陈晨,不过你别搭理他,心肝肺都是黑的,不是个好人……”
高晓高一边啰啰嗦嗦,一边走过去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老仆,耳朵有点儿聋,还是个哑巴,到是和他很熟悉的模样,领他们进去便退开来。
“好大。”
一行人进了宅子,小严一眼就相中这地方,简直一处一景,花草扶疏,无处不美,别说一千多两,真是翻倍也划算的不行。
这是间很雅致的宅子。
小严几乎第一时间就打算买,不过,显然那个云芳也极满意。
既然冒出来两个买家都很想要,很快他们就看见了主人家,出面的竟是个年轻男子,也就二十三四岁,脸上雪白,身上还戴孝,并挂了很多护身符,一脸的阴沉,低着头,声音很是冷漠。
“谁想要?我只要一千二百两,谁第一个交钱就给谁,地契都在这里。”
仔细一看。他的腿脚有点儿抖动,目光游移,不停地看院子各个角落。
红尘还没说话,那红衣女子云芳随手就掏出一叠银票,整好一千二百两甩过去:“给你!”
说完,用目光挑了红尘她们一下,“马上去过户,抱歉了,手快有,手慢无。”
红尘略微沉吟。目光逡巡。直直地看着散落在院墙上的槐树树枝,又举目远眺,皱眉道:“这房子可不太好,白日还好些。晚上月光下来。落入天井。形成阴煞,阴煞之气浓重,易招惹鬼怪。这位云小姐,你若是买下自己住,恐怕不太妥当,你本身身上就有煞气……”
她话音未落,云芳就冷笑,抱着肩膀斜着眼看她,一见她这副模样,红尘便住了口,摇摇头,反而转身看向那少年:“听我一句劝,你这事儿不是卖了房子搬走就能解决,我看你最近已经不太好了,尤其是晚上子时,必须注意,若是到了吐血的地步,情况就非常严重,恐怕就是很厉害的灵师,化解起来也很困难。”
年轻人嘴角发青,目光恐惧,闭了闭眼,惊恐地看了红尘一眼。
云芳似笑非笑,蔑视地看了看红尘,冲那主人家道:“喂,你不会真信这个吧,我看她就是想趁机再压压价,没准儿还想忽悠你把房子白送给她呢,可不要乱信这种神叨的人。”
这人却吓得一抖,整个把地契往云芳怀里一塞,抱着银票转身就走,踉踉跄跄的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红尘也不生气,细细打量云芳的那张脸,轻声道:“如果你有需要,去街上打听打听‘福运自来’,去找王师傅,自然能找到我。”
刚才那人的表现,很明显像是让人说中要害,红尘又是这么一句话,院子里几个人,除了云芳都有些惊疑不定。
尤其是高晓高,使劲揪云芳的袖子,让她别乱说话,却是五六分觉得这地方真不对劲。
红尘却不管了,转身示意了下,一行人便离开宅院,她又看了一眼槐树,走上前去,忽然伸手折断其中一根细细的树枝,塞进袖子里面,低声对罗娘道:“我看它有百年的树龄,当时这一块儿还是荒地,想来无主,你去打听一下,若果真无主,就找衙门的人帮个忙圈起来,过阵子我要亲自移栽。”
罗娘轻声应下。
一行人就上了马车离去。
身后几个人戳在门口,看着她们的马车越走越远,那个陈晨的还忍不住追了两步,本是一身的冷傲气,这会儿简直像个痴汉。
这时,一阵冷风吹过。
小胖子高晓高打了个哆嗦,背脊发寒,讪讪道:“云妹妹,你真要住这儿?何苦呢,和我云叔较劲也没必要搬出来一个人住,要不先去我家?你想想,要是这地方没古怪,好好的五进大宅子怎么会一千两左右就能买到手?”
“哼,世人多愚昧!”
云芳吐出口气,得意洋洋,“不过,也正因为世人愚蠢,我们家才能痛痛快快地赚到钱,吃得上饭,不怕太多人争生意,你们怕就都走吧,今晚我就住这儿,哼,想当年我七岁就给哥下墓,吃得那可是皇粮,这么多年,还不都好好的,什么毛病没有?世上要真有鬼神,我爹能活到七十岁寿终正寝吗?”
她翻了个白眼,完全不把红尘的话当回事儿,“那女人就是胡说八道,你们能不懂?空手套白狼,人家想捡便宜呢。”
说着话,云芳肚子忽然有点儿疼,像有根针扎了一下似的,不过她也没太在意。
其他人却是不放心,哪怕心里有那么一点儿不自在,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留下来。
让云芳一个女孩子独自住在如此荒凉的宅子离,还只有一个又聋又哑的老头子在,他们怎么会放心?
累了一整日,天一擦黑,几个人就都躺下睡了,高晓高睡得最香,他这人不择席,睡着睡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他忽然惊醒,知道自己是醒着的,但是身上一下也动不了,眼睛睁不开,手不能抬,只听见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很轻,声音听在耳朵里,在这样静谧的夜间却响的惊人。
他第一个反应——谁去上茅房了?这么冷,怎么不在屋里?可马上反应过来,不对,大家很不避嫌的住在一个院子,连云舒在内,他在最东面,可脚步声也是从东面传进来,东面是哪儿?是墙,没有路!
一瞬间,房间里的温度骤降。
他身上仿佛结了冰,人却还是不能动,脑子反而渐渐昏沉,努力不想睡,却也醒不过来,好像是在做梦。(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三章 神文
在梦里,他隐隐约约听见有人敲门,是那种很有修养的敲法,轻轻的,敲三下停一停,还有一个特别柔和的女声:“旭哥,我好冷啊,,我闷得慌,咱们孩儿今年都三岁了,你不想看看他?旭哥,旭哥……”
这声音毛骨悚然的,可他就是醒不过来。
一直到日上三竿。
高晓高勉强睁开眼,看着天上洒洒而落的阳光,终于坐起来,一时间胳膊和腿,都有一点儿不属于自己的感觉。
“喂,陈晨,小宋,云芳,哪呢都,起了没?”
踉跄着打开门,骨头咯吱咯吱响,一出去看见宋祁和陈晨戳在门口。
“你们……”
高晓高呲牙,吓了一跳。
看见这两张脸,他忽然觉得他们像一头扎进教坊司,没白天没黑夜的胡闹了大半个月的模样,眼窝深陷,嘴唇发紫,面色苍白。
“大哥别说二哥,对着镜子照照你自己。”
宋祁也挂不住温柔的表情,打了个哆嗦。
高晓高真找了面铜镜照了照。
“……不行,这什么破宅子,半夜三更的,有,有女人……咱可不住了,回家回家,必须回家。”
“你也听见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脸色更差,心里也更是害怕。
对视一眼,忽然发现——“云芳还没起?”
三人连忙喊了几嗓子,叫了半天。云芳还是不出来,他们只好过去敲门。
敲门声快要把天都给震塌了,屋子里静谧无声。
高晓高就去厨房那边翻了翻,翻出个能做撬棍的烧火棍子,铁质的,开始撬门。
没办法,只能这么做。
不过大家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关系亲密如亲兄妹,也顾不上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
反正家里有规矩的除了陈晨,别人家也就那么回事儿。尤其是云芳。以前出门干活,忙起来和一大堆男人挤一个屋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江湖人嘛,肆意放纵时多。无所谓。
好不容易把门撬开。
一股浓浓的黑色雾气就缠绕在云芳的身上。沸腾汹涌。
云芳睁着眼。脸上肌肉扭曲,恐惧得浑身打哆嗦,却是一动也动不了。额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冷汗,连声音也发不出来,一看到他们三个,眼睛里就啪嗒啪嗒,掉下来一连串泪珠儿,拼命使眼色求救。
高晓高扑通倒地,猛地捂住耳朵闭上眼。
其他人也拼命地捶脑袋,只想把灌入耳内的鬼哭狼嚎给驱赶出去,简直要了命了!
半晌,高晓高才觉得稍微适应一点儿,扑过去也顾不上黑雾,使劲抓住云芳的胳膊,愣是拖着她拼命往外走。
宋祁和陈晨也拼命跑。
也不知道是不是吓过了头,脑子晕晕的,什么都想不起来,连回头看也不敢,却又忍不住自己调侃——呀的高晓高对云芳绝对是真爱,以前还委屈他了,他哪儿胆子小,换了别人,别说救人,自己没被吓死便万幸。
…………
“小姐,扔下那几个人当真无妨?”
郡主府里,罗娘翻出各种料子做冬装,又想起昨日自家小姐吓唬了那几个人一通就走了。
“难不成您真是想压价,故意胡说的?”
红尘白了罗娘一眼:“当我是老王不成?不过,老王应该能借机赚一笔,最近那地方周围的地段房价都要走低,他趁机拿下来,回头一倒手,好的话赚三五倍也没问题。”
一看罗娘目瞪口呆,红尘又笑了:“什么表情,他本来就是吃这口饭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你总不能要求世人都为任仁君子,再说,那里阴气重,别人无法处理,低价把房子卖出去也很正常,至于将来让老王捡到便宜,那也是老王有人脉有关系有本事,实在没理由眼红生气。”
“不是……”罗娘也笑,“我是说,那地方真不干净的话,咱们昨日把那几个人留下,无妨吗?”
她看小姐走得痛快,还以为那里什么事儿都没有。
主要是以前也没少见过有人故意做局,弄得某一地好像不干净,骗人低价出售。
前阵子那个坏女人,不还想骗前礼部尚书的宅院?
红尘叹了口气:“我一开始也想过。”
一看到房价低得这般不正常,她就猜测是不是有人设局呢,不过要真如此,不出意外应该不会让外人捡便宜。
“昨日看到那处宅子我就明白,确实是有问题,不算是个局。”
红尘一笑,见罗娘更是不可思议,不由莞尔,她知道,在罗娘心里,自己是个热心肠的人,应该说,她觉得自家小姐扶危济困,侠胆柔情。
若那宅子当真有问题,无论怎么看,她都不该放任那四人留下,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
红尘轻轻叹息,她的确不会见死不救,到并非当真心肠多好,只是她身为灵师,积攒功德理所当然,而且她得天地庇佑,又此重生机会,且事事顺遂,总要回报一二才好,有能力的话,助人又没坏处,本不需理由。
“……昨日我们见到的那几个,三个男人也就罢了,那女孩子是个不信邪的,她身上撞了晦,很严重,昨天不出事,今天不出去,明天也要出事,而且若不警惕,恐怕不光危及性命,还会贻害四方,那处宅子虽然有问题,却只是有东西在吓唬人,留有余地,绝不会害人性命,让他们受一番惊吓,也许有益无害。”
罗娘恍然。
自家小姐说的真有道理……可她怎么都觉得,小姐好像有点儿幸灾乐祸。带着一点儿的小恶趣味。
难不成是昨日受那个云芳的轻蔑,又被当想压房价的骗子,心里不舒服了?
红尘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那位小姐信或不信,都与我无关,只是既然人家都不信,何必多嘴多舌讨人嫌?总归还不至于闹出人命。”
笑眯眯把那日在老槐树上取下的枝桠拿起来,在瓶子里又放入些水,点了点它,笑道。“你说是不是?”
罗娘好像当真看到树枝上下点了点头。
“你和小严去打探一番。看看那处宅院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牙行那边应该知道底细。”
红尘轻声道。
罗娘答应一声,便起身去找小严。
她们两个姑娘还没去打听,王半仙那儿就过来嚼舌。要说对京城这些奇奇怪怪的八卦。还是他这种人知道的最快。
“各种传闻这都传了有小半年。我做上一家买卖之前就有想过接这笔生意,只是打听了打听,忒吓人。恐怕里面有鬼,还有好几个同行似乎着了道,我胆子小,就没敢应承。”
王半仙一脸的向往。
“怎么,郡主想插一手?那我得准备准备!”
这件事儿已经让很多同行栽了跟头,郡主接手,说不定马到功成,到时候……很有文章能做。
红尘哭笑不得:“你先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这事儿说起来,在大周朝的京城也不算什么新鲜的。
这个宅子,是皇商吴家的女婿,孙旭建的,花了大价钱,本来要卖,不过建好以后,京城的地价越来越高,他就想在手里多攥几年,平时就空着,偶尔也拿来宴客。
三年前,孙旭不知道从哪里拐来一个姑娘,外地的,人长得很美,又有修养,简直像大家闺秀,和寻常风尘女子完全不同,孙旭特别喜欢她,把她安置在这处宅子里,一个月能有半个月都呆在外宅,和这姑娘过起了夫妻生活。
别看吴家是皇商,但孙家可不一般,孙旭的姐姐进了齐王赵瑞的后院,还颇为受宠,他们孙家也跟着水涨船高,即便是他在外面养个外室,吴家那边也没太当回事儿。
男人都一个样子,谁还没点儿花花心肠,可没想到,孙家的女儿出了事儿,在齐王府里一病没了,齐王看样子也没太在意,连个名分都没有给!
靠着女人上位的男人,本身没多少本事,就孙旭一家子的德性,人家齐王根本看不上,吴家身为皇商,这点儿眼力劲儿还是有,顿时孙旭的地位就大不一样,他老婆以前在家里也是娇惯的小姐,早对他那偷腥的毛病深恶痛绝,当时就带着人冲到外宅里,把那女子抓了出来,要把她给投河。
这大妇找上门来,那姑娘竟然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自家的那个良人竟然已经早早就娶了妻,登时就蒙住。
想她家在江南也是书香门第,对女子的教养很严苛,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在闺阁里,母亲又一力护着,愣是养出不食人间烟火,单纯到有点儿蠢的地步,根本对外面的事儿一点儿都不清楚,生平唯一一次叛逆,就是喜欢上会扒墙头给她念诗的美男子孙旭,甚至不惜偷偷摸摸和他私奔。
到了京城,外人都知道她是外室,自然不可能跟她说些什么,她自己在陌生的地方一个人,什么都不懂,也害怕,根本不出门,居然呆了好几个月,愣是不知道自己的男人竟然有妻子,还当他父母双亡,在外经商,是个普通商人来着。
现在大妇找上门,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反抗,又有了五个月的身孕,身体笨重,头晕眼花,只是一声一声嘶声裂肺地喊旭哥,质问为什么要骗她!
吴家的小姐也是一时没注意,不曾想她喊起来那么大的声音,又坚持说自己完全不知道孙旭成过亲。
外面还有人在,指指点点的。
她也不乐意让别人看笑话,再说,要是这女子的话让人当真,岂不是成了她男人拐带良家女私奔?便没拉人出去,只堵上嘴弄进了屋子。
后来发生什么事儿,外人便不得而知。只知道第二天,这姑娘就不见人影。
孙旭解释说给了一笔钱,把人送走了。
外人对于别人家的家事儿,看不过眼,最多就八卦几句,嘲讽一下吴家孙家都太不规矩,闹出这等乱子让人看了笑话。
王半仙叹了口气:“本来左邻右舍的,也没觉得吴家会杀人,杀人不是小事儿,遇见这个。一碗药把孩子打了。赶出京城,不再搭理便是,等人离开,是死是活与自己不相干。没必要脏了手。可没想到。过了一年多,事情都淡了,这一处却开始闹鬼。”
“有一天孙旭又在宅子里宴客。天色晚了,客人就留宿,半夜三更的,忽然听见有人敲门,一边敲还一边喊‘旭哥’,是个女子的声音,一开始孙旭还以为他在外头的哪个桃花债找上门,没想到一开门,就看见一年多年他拐来的女孩子披头散发,满身是血,怀里还抱着血淋淋一团肉,张开嘴冲他笑——‘旭哥,你怎么不救我,我没死呢,我没死啊,你怎么就不肯救我……’孙旭当时就吓晕了,在门口昏了一夜。”
“从那之后,他再也不敢在宅子住,可他就是不住,半夜那女人还是要来,左邻右舍都听得真真的,有能力的都尽快搬了家,剩下一些不大容易搬走的也找去一批又一批灵师,神婆,大和尚,超度念经,折腾了这么长时间,一点儿作用都没有,孙旭想把宅子卖了,价钱是一次比一次低,卖到现在还是没卖出去。”
王半仙咂咂嘴,“要是只有我,肯定不敢接这买卖,但有郡主你在,低价把周围的房子都给弄到手,然后你给咱把脏东西除了去,弄得干干净净,最好动静大一点儿,让京城的老百姓们都知道这地方好了,一倒手就是笔大买卖。”
罗娘:“……”
自家小姐还真是了解这个王半仙,把他的心思都摸得透透的。但这事儿听着让人心里发毛。
“小姐,要是真不干净,咱们也别去找那儿不自在,一想起那里有可能出过人命,我都不想要了。”
有小姐在,她还是挺百无禁忌的,房子是真好,可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这事儿,她哪里还住得下去!
红尘笑了笑:“不为房子,先别急,等等看。”说完,就扫了王半仙一眼。
王半仙捋了捋胡须:“你就瞧好吧,肯定把这戏给唱好!”
话音未落,外面下人就过来报信,王半仙的小弟子来了,说是店里去了客人,挺着急的。
王半仙一扬眉:“说不定是郡主等得人来了。”
红尘眨了眨眼:“就是不知道来的是正主儿,还是那几个不小心踩进去的倒霉蛋。”
正主大约是被吓了好长时间,已经习惯。而且自来没少找各种灵师去折腾,愣是什么用都没有,所以这一次暂时没有找上门的意思,到是那几个倒霉货,吓得脸色灰白,抬着已经被吓得瘫软一团,连声都出不了的云芳,连滚带爬滚去‘福运自来’。
王半仙仙风道骨地出现在店里的时候,他们的容色还是跟鬼差不多,浑身发抖。
尤其是那个云芳,目光发直,木木愣愣的,使劲地搓揉自己的胳膊。
王半仙的扮相那绝对没问题。
看到他,高晓高整个人都激动得扑过来,“仙师,我们遇见鬼了,您快帮我们看看,那鬼怪有没有缠上我们,需要做什么?要不要买个法器回家镇一镇妖邪,是一个漂亮女孩儿让我们找您,说您知道她在哪儿?上哪儿能找到她……”
“别急,慢慢说。”
王半仙捋着胡子,和颜悦色地安抚了几句,就劝着他们把来龙去脉说完。
“原来是那位的朋友,也算有缘,这样吧,我派人去请那位来一趟,你们先歇口气,喝口茶。”
说着,王半仙叮嘱徒弟,“他们身上带了晦气,拿一颗凝神的丹药。”
不多时,小徒弟就捧着茶水,并一颗装在雪白的莲花瓷盘中的丹药过来。
别的且不说,那丹药卖相一流,通体泛着金光和异香,只吸了一口气,便是神清气爽。
王半仙随手把丹药混入茶壶,倒了一茶盅。一饮而尽,吐出口气笑道:“此乃仙茶,配合丹药,能凝神养气。”
陈晨先愣了下:“近年来京城里这‘仙茶’可是越来越少见,听说连陛下都不得不派人出来搜集,没想到今日在仙师这里却享用到了。”
他也端起茶杯细细品尝。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丹药真的特别管用,喝了茶果然觉得胸口的郁结之气散开了许多,心神也定了定,没刚才那般害怕,不自觉对眼前这个王半仙。多了几分信任。
一群人默默喝茶。都变得很安静,心里权衡半天,觉得这次应该是拜对了真佛。
王半仙又交代弟子:“你们速去吧,请那位速来。”
一壶茶还没有喝完。大门就被推开。
几个人看着王半仙整理衣冠。带着众位弟子恭恭敬敬地把那个年纪连王半仙一半都远远不到的小姑娘。迎到上座落座。
顿时,众人心里都有点儿异样。
云芳的眼珠子也不觉转动了下,惊恐迷惘。
陈晨心里却叹气。哎,佳人虽好,奈何来头不小,他想金屋藏娇,怕是很难很难。
他心里也不是没动过明媒正娶,将美人藏于后院的心,可他也明白,家里对他的婚姻早有打算,别的世家公子,还能在那些门当户对的小姐里面有些自主权,他这样的身份,家里又走得如履薄冰,婚姻也是筹码,绝对没办法自作主张。
眼前的小姐他连见也没见过,必然不是妻子名单上的人选了。
一个晃神的工夫,王半仙已经装模作样地解释了几句情况,红尘面无表情地点点头:“果然如此。”
目光落在四人身上,最终盯着云芳,冷声道:“三位公子也就罢了,若是我猜的不错,云姑娘昨夜必然和那东西的本体接触过,身上煞气重的厉害。”
云芳皱了皱眉,嘴唇动了动。
高晓高急促道:“可不是,小姐能不能给化解化解,小妹今日身体冰凉,一点儿温度也无。”
红尘点点头,低头看了眼桌上的茶杯,“喝过茶了。”
“仙茶,配了一颗凝神的丹药。”
王半仙连忙殷勤道。
红尘这才轻轻地握住云芳的手,伸出食指,在她的掌心里画了一个字。
字刚刚画完,一道白线就从她的掌心,一瞬间延伸出去,云芳瞪大眼,轻轻吸了口气,再看红尘,目光闪烁,晶莹发光,张口结舌,半个字也吐不出来。
她的脸色登时就红润了,身体被一股暖流包裹,就像沐浴在阳光之下,那滋味实在舒服的很。
宋祁和高晓高挤了挤眼,使了个眼色。
陈晨却整个人都愣住,他觉得自己认得那小姐画的字,好像是个‘阳’字,他记得母亲曾经说过,那是一种古老的巫文,也被称为是神明使用的神文,普通人根本连写都很难写出来。
他自己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才背着母亲学的,他是不信母亲那些神神叨叨的话,也把资料都给背熟了,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可今天看人家小姐一写,他忽然觉得也许母亲说的那些话,并不全都是疯言疯语。
高晓高眨了眨眼,多出十二分的热情来,一个劲儿地喊冷,喊害怕,希望红尘给他们都化解化解。
红尘失笑:“诸位,你们和那东西接触过,它已经记住了你们的气息,这阵子最好都避居寺庙,呆在人多的地方,不要独处,看看情况再说吧。”
高晓高简直要哭了:“小姐,您这么大本事,无论如何得除了那东西,就算不为我们几个,全当为民除害了。”
一想到他们被那东西盯上,所有人就毛骨悚然。
红尘轻轻叹气。
王半仙苦笑道:“小姐身上有灵气,鬼魅之流根本不敢靠近,虽然也能隐藏,但既然小姐都去过了,对方怕早有防备,我听你们的说法,那东西恐怕已经成了气候,能够隐藏本体,想要根除实在困哪,除非……”
“除非什么?”
云芳声音嘶哑尖利,“钱吗?钱不是问题!”
高晓高忍不住戳了她一下,大翻白眼。
王半仙摇了摇头,还是心平气和:“除非诸位能再去一趟,还一定要让那个房子真正的主人到场。”
“…………”
这四个人,齐齐黑了脸。
红尘也看了看王半仙,却没有反驳。(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鬼宅
说实话,这四个人是宁死也不乐意再去的,尤其是云芳,连提一句身体都抖搂得恨不得晕死过去,但他们看王半仙一脸认真,为了一劳永逸,终究还是答应下来。
至于让主人到场,那不是难事儿,就算皇商家那女婿不乐意,他们也有一百种法子让他乖乖的过去。
商量定了,这四个又从王半仙手里求来十多个护身符,法器,还求了一个玉雕莲台金佛像。
这佛像是王半仙不小心买回来,砸在了手里,因为是镀金的,正经贵人都不乐意要,可那雕工又极好,便宜卖给寻常百姓,实在不划算,一时间到难出手。
现在妥当了,云芳这姑娘纯粹给当金子佛像求了回去,老老实实地抱出大门口。
红尘看王半仙一脸春风得意,眼珠子一转,笑道:“这次过去驱鬼,你跟着一起。”
“啊?”
王半仙一愣,登时满头大汗,连连摇手,“哎呀呀,郡主哎,您是高人,是大师,我就是个棒槌,跟着去要是丢乖露丑,岂不也丢您的人?”
“我不怕。”
红尘轻轻挑起眉笑道。
王半仙整个人都不好了,忽然抱着肚子:“哎呦,不行了,不行了,肚子疼,我先去一趟,郡主自便啊,自便,就当自己家,要什么行头让小的们准备。”
这家伙捂住肚子要跑。
红尘自己给自己倒杯茶,也不阻拦。颇为可惜地叹了口气:“说起来那地方的小鬼魅也挺容易对付的,记得你上一次在杞县,也见过一回,说说话就得,连灵符都不怎么用得上,我还想故意把声势搞大一些,好给王老神仙你的光辉事业再添点儿油,既然病了,那也就算了吧。”
王半仙脸上挣扎,咬着牙不肯说话。
他是爱钱。更爱名。却同样惜命,就是因着有几次和这位主儿搭档,见过大场面,这才害怕。
他也算懂行的。一般的鬼魅。便是作祟。最多也就现个形,能把人给折腾成那副鬼样子的,肯定不好对付。
可是……听红尘这么说。他这心里也痒痒的很呢。
不愧是干系到自身的身家性命,他们四个小家伙动作极快,还不到晌午,就邀了吴家那女婿孙旭,一起回那处宅子看看。
红尘无可无不可地应了。
没成想,王半仙居然还真要跟着一起去。
他老人家身着法衣,手腕上分别戴着一串佛珠,都是佛法加持过的法器,十足珍贵。
衣服内外的符咒都是高级货。
红尘嘴角抽了抽,随手一巴掌拍过去:“都去了。”
“啊?”
王半仙愣了愣。
红尘自己掏出一个护身符递给他:“佩戴这个就行。你这种穿戴法,离鬼宅十万八千里就让人发现了,亮的比太阳还耀眼,什么鬼敢出来?”
王半仙心里惊慌,面上却云淡风轻,拍了拍头:“我都忘了,是不该戴这么多法器。”
说完便去换衣服,云芳欲言又止,那四个对视一眼,一股脑跟过去偷偷和王半仙说上话,看样子对他。
不多时,王半仙一脸满足地出来,红尘扫了他一眼也没管——这家伙现在手头捏了不少好东西,听说连正经的灵师都有从他这儿拿法器的时候,可卖给灵师的,赚钱也有数,糊弄这帮外行人,一两银子的东西能卖一百两,那才痛快!
心下特别满足,连害怕都少了几分,不过一转头,王半仙又是仙风道骨一老神仙,绝不会露出猥琐的表情来,反而十分和气地叮嘱这四个:“一般的鬼魅之类,能伤人的不多,但我听你们的说法,那处宅子里的东西纠缠多年,无人能降服,还是在京城这等藏龙卧虎之地,怕是早成了鬼窝,还可能有鬼王,已经成了气候,这次若不剪除,说不定生灵涂炭,会有大麻烦的。”
他一脸的悲天悯人。
结果连胆子比较大一点儿的陈晨和宋祁,都有逃跑的**,连连说自己不想去,追问有没有别的法子,不是还有那个正主儿在呢!
王半仙一脸正色,直言他们已经被做了记号,就算不去,等下和鬼王争斗,也会受到影响,若无人保护,必然丧命。
“你们跟在我和尘姑娘身边,反而安全无虞。”
陈晨登时不说话。
红尘也难得插了句:“尤其是云姑娘,我猜你家……你这几日还是别离我太远为好。”
云芳打了个哆嗦,嘴唇发白。
这一帮还是去真正开开眼,才能受一番教训,省得因为太过轻慢,再在别处丢了性命。
王半仙却更要他们跟上来看戏,否则自己辛辛苦苦出场的英姿,谁去宣扬?
一行人终于上了车,王半仙整个人瘫在车上,让两个小徒弟给他倒水喝,一边喝一边咕哝:“这回生意真不好做!郡主,一会儿可全看你的了。”
红尘笑应。
她可不是故意整王半仙才让他跟去,是真想借他这副模样,他这样的人才相貌,天然让人信任,更容易被视为高人,那个孙旭看样子对灵师不抱什么希望,红尘一个女孩子,怕是没什么说服力,还是带这个像高人的更容易说话。
“坐好,那几个也要上来了。”
这一次坐的马车虽然不算特别大,但那边那四个胆子小,肯定要呆在一处。
果然,没片刻,那几个就各自找借口愣是挤了上来。
红尘也不介意。
王半仙还大大方方地让自家小弟子下去骑马,似笑非笑地瞥了一眼,到让陈晨的脸登时红了。
他们先去吴家接孙旭。孙旭是从角门里出来,一脸慌张,眼神麻木的厉害,今天身上到没有戴孝,反而穿了一身大红,也不知道是谁指点的,从头到脚各种法器一大堆。
可惜,全是假的。
红尘扫了一眼就发现那些东西别管作为珠宝算不算值钱,至少作为法器,一文不值。半点儿气场也无。
陈晨看了看他。有点儿意外,记得吴家老太爷上个月去了,他知道,还是因为家里长辈让吴家帮忙采办东西来着。提了一嘴。这位老爷子一去。他们也很不方便。
当然,妻子家的长辈去世,他一个女婿用不着戴孝。可一身红,未免显得失礼。
不过看了孙旭的脸色,谁也没开口说什么,他本来就怕得浑身发抖,再刺激一下,人说什么都不肯过去该怎么好?
红尘和王半仙都没问这位一言半语,只是神色平和地低声谈笑,到自有一番云淡风轻的气度,连同车上这帮倒霉鬼也渐渐心情平稳些许。
孙旭上了车,本一副随时要逃的样子,抬头看到王半仙,到稍微安定了下。要说这位老神仙的相貌,那真没得说,人家干这行几十年,失手也没遭过大难,还能从头再来,靠的就是这一身好皮相。
车上一时静下来,除了红尘和王半仙小声说话,时不时笑一笑,再无别的动静。
此时太阳西下,渐渐落山。
宅子里闹鬼是晚上,自然不好大白天过去的,可真深更半夜,云芳他们更害怕,便选了夕阳将落未落的黄昏。
永昌坊平时也算热闹,但他们走得路,到静得厉害,青石板路上堆积着些许生活垃圾,负责整理打扫的人还未曾收拾,白日里摆摊的商贩早就走了,连道边小食铺子也大门紧闭。
走了许久,前路好像一直走不到尽头,陈晨心里有点儿着急,低声道:“奇怪,怎么还没到?”
他们上一次过去,似乎没走多长时间的样子。
红尘若有所思,随手把车门和车窗都打开,招了招手,王半仙的两个弟子就挨近车子,凑过来道:“小姐,前面的桥有点儿债,车过不去呢。”
话音未落,孙旭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高晓高愕然:“桥?哪来的桥?”
永昌坊什么样子,他们还能不知道?虽然这一片不算多么熟悉,可也走了好多次。
一路到他们吴家那处宅子,到是有一片小树林,也算不上茂密,一眼能看到对面。
一行人面面相觑,都抬头向外看去。
现在是冬日,外面却是春暖花开,小桥流水,枯藤老树,假山池沼,疏影婆娑。
若是寻常见到此美景,陈晨他们说不定会有诗性,当场吟诗作赋,一展才学,但此时此刻,所有人心里都打鼓。
这哪里是京城,分明是异域江南!
更别说孙旭,他的目光甚至透出一股子狂暴,整个人好像一根绷紧的弦,只要再施加一点儿外力,便要断了似的。
红尘瞥了王半仙一眼。
王半仙后背都湿漉漉了,要不是衣服厚,估计要丢丑,咳嗽了声,装模作样地看了眼,大笑:“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劳烦尘姑娘给咱们开开路。”
红尘点头,饶有兴致地道:“也好,我看这是鬼障迷途,不常见,难得遇到,挺有意思的。”
说着话,她便从头上摘下一支簪子,笑道,“我这是桃木簪,破迷障最佳。”
话音未落,一抬手把簪子扔了出去,就见那么轻的一根簪,竟然飞出去老远,一下子扎入石桥三寸。
陈晨打了个哆嗦,几个人都忍不住盯着红尘的手,这得多大的力气。
下一刻,空中忽然发出一声呼啸,半空中就起了波纹,和水一般,一层蓝色的屏障扭曲扩散,瞬间消失,众人定睛一看,倒抽了一口冷气。
前面那江南春景,早就不复存在,街还是原来的街,甚至有几个行人脚步匆匆。
只是一棵树上面挂着一团黑漆漆的东西,到像头发的样子。
王半仙一个弟子策马过去,拿帕子裹着那东西拽下来。反身递给他师父,他师父没敢接,还是红尘很有眼色地取下。
幸好所有人的精神都绷得紧紧的,也没人注意到王老神仙同样出了一身冷汗。
红尘笑眯眯地把玩那东西,周围所有人都挤到对面的角落里去,若不是王半仙不好意思掉价,估计也跑了。
陈晨声音略有些嘶哑,轻声道:“这,这什么?”
“是很难见到的东西。”红尘笑了笑,“你们想要吗?要是以后想恶作剧。拿这玩意还能布置出这种小型的迷障。要恐怖一点儿也行,很有趣。”
“不,不用!”
高晓高拼命摇头,使劲揪住几个兄弟。就怕他们动心。
再向前几步。孙旭忽然扑到窗口。脸色煞白。
红尘叹了口气,外面居然成了一片大湖,湖光潋滟。垂柳依依:“这个鬼魅,道行不浅。”
她回头莞尔一笑:“咱们就这么走吧,大冬日里欣赏下江南春景,多难得?”
说着,一挥手,马拉着马车悠悠然跑起来,踏过草坪,踩在湖面上。
陈晨几人都木了,好在,其实忽略心中惊惧,景色还是美的。
可惜好景不长,走到湖中央,大风忽来,浪头高卷,明明只是一个小湖,水花却铺天盖地,声威赫赫!
“啊!”
所有人都窒息。
红尘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小盆栽,好像和在福运自来桌上放着的那些类似。
盆栽一出,那些水浪便自动自发,绕开了车子,向后面汹涌而去,红尘看得兴致勃勃,其他人感觉好累!
一路走过去,哪怕没人受到什么真正 的伤害,他们一群人到宅子门口,看到那斑驳大门,青黑色的石狮子,幻觉尽数消除,也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恨不得扭头就跑。
奈何路上受惊过度,红尘和王半仙都不走,他们谁也不敢走,结伴也不敢。
王半仙其实很想走来着!
眼前朱红色的大门,简直跟一张血盆大口一样,就等着把他们吞入腹中。
然后红尘咔嚓一下,推开门就进去了。
王半仙紧跟其上,他别的不知道,只知道一件事儿,跟紧了郡主是万事大吉。
其他人哪里还敢在外面呆?
不过进了宅子,一片安泰祥和,点亮了院子里的灯火,所有的屋子里也等被点上烛台,能多亮就多亮,灯火通明,一下子整个宅院都亮堂堂的。
这是当年想献给王爷的豪宅,处处精致,没一处不妥当,呆在这里面,即便心中惊惧,害怕,真正进来,还是镇定多了,孙旭低着头,整个人缩在角落里,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红尘看了看,笑道:“来,进东厢房吧,我看这里阴气最重,很适合。”
“……”
阴气最重哪里合适?
可人家两位高人都进去,其他人也只好乖乖跟上,红尘开着门等他们入内,抬头盯着孙旭看,其他人也不觉扭头,只见孙旭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恐惧。
“进来啊。”
高晓高推了他一把,他才踉跄进去,这表现真有点儿古怪,不过今天所有人都害怕,不只是他一个。
红尘四下看了看,貌似很满意,自己从王半仙那儿拿出来几根蜡烛,每人面前点了一根,又拿出红线,把门窗封好,贴上符咒,笑道:“你们看仔细自己面前的蜡烛,屋里没风,火苗不会动,如果开始动,就说明有东西来了。”
众人都打了个激灵——用不用说这么恐怖的话!!
大家团团围坐,面面相觑,都怕一开口吹出口气,再把蜡烛给吹熄了,红尘自顾自地翻出来好多零食,笑眯眯地道:“不用紧张,我们差不多要等到天黑了,来,先吃点儿东西,蜡烛你就是自己吹,也吹不灭的,那么容易灭还得了!”
众人支吾了几声,还是一脸恐惧。
红尘也不强求,自己慢慢挑着喜欢的点心吃,转头四顾,一边看,一边点头,忽然转过头去问孙旭:“就是在这儿吧?”
孙旭一脸慌乱:“什么?”
他的声音哑得厉害,就好像很多年没说过话似的。
红尘一脸理所当然:“那女孩儿被灌打胎药的地方啊。应该是这里,你亲自给她灌了药,药效特别霸道,她应该死了的,不过她命硬,没有死成?”
红尘每说一句,孙旭就抖一下。
其他人都听得愣住。
“院子里墙角那一片蔷薇,生得真是好,别看现在没开花,却能看出根系发达。很是茁壮。有那姑娘的血肉滋养,当然长得好,只是不知道那活生生被活埋的姑娘,一缕芳魂会不会化作厉鬼。宁愿魂飞魄散也想报仇?”
“你胡说什么!你是什么人!”
孙旭猛地站起身。拼命冲到门边。就想拽开门跑出去,可他的脚步忽然僵硬,身体也僵住。
红尘并不向后面看。只是笑道:“别紧张,我是来帮你的,可还是要把前因后果弄清楚,才帮得了你,也帮得了它,结束了这一切。”
她长叹一声,“那姑娘失血过多,却没有死,拼命喊你的名字,想让你救她,没想到,你这个被她当成良人,倾心爱恋的男人,却不只是打掉了她的孩子,还要掐死她,可惜,你心虚害怕,人明明还没被掐死,你却以为她是死了,就把她塞进麻袋,埋入花丛之下……那天下着雪吧,很冷很冷,她半晌醒过来,身体都因为寒冷完全僵了,却拼命地挣扎呼喊,拼命地想活下去,她还想活!”
“你呢,你做了什么,你明明听得见,听得清清楚楚,可是你不肯停手,反而更努力,更拼命地填土,就这么任凭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被活生生地埋葬了!”
“不,不!”
孙旭嘶吼。
其他人都目瞪口呆。
他们是真没想到,随意买个房子,竟然就碰上了鬼,被鬼缠住,还听见这么恐怖的故事。
用不着仔细想也明白,那女子被活埋了,怨气一定重的很,化为厉鬼,一准儿能索活人性命。
大家不自觉离孙旭更远一点儿。
这时,忽然来了一阵风,众人眼前的烛光微微闪烁,越闪动越厉害。
所有人的精神瞬间紧绷。
当当当。
清清脆脆的敲门声响起,外面门上映出一个影子,那影子身量婉约,像是个女子。
“旭哥,我来了,我好想你,你想我吗?”
特别有修养的样子。
扑通。
孙旭跪倒,牙齿咯嘣咯嘣地响,猛地转头,猩红的眼睛看着王半仙,满脸焦虑:“你不是老神仙?你不是灵师,快啊,杀了它,杀了外面的恶鬼!”
王半仙木着身子,干脆闭上眼,装出一副正在打坐的模样,实际上他连站也站不起来。
“怕什么?”
红尘微微一笑,“孙公子真是失礼,小姐登门交谈,就算人家是鬼魅,也不好这般的,你就好好和她说几句话又有何妨?”
众人:“……”
孙旭面孔扭曲,也许是受惊过度,毕竟他忍受了好几年,整个精神趋于崩溃,猛地跳起来,抓住房间里的椅子照着大门砸去,怒吼:“你滚,滚,是你自己要跟我私奔的,关我什么事儿?我有妻子,我有自己的家,总不能让你毁了我的一切!”
外面一静,忽然响起一阵更急促的敲门声,那影子也开始扭曲,变作黑乎乎的一团,声音更是转为咆哮:“旭哥——旭哥——你跟我走,跟我走……”
蜡烛的烛光越来越闪,越来越微弱,扑一下,灭了。
红尘叹了口气,无奈道:“哎,买一送二不靠谱!”
一股刺骨的寒气扑面而来。
陈晨这一刻都想掐死眼前的美人——做这种事,难道也能买廉价货的?
由不得他多想,大门轰一声洞开。
“啊!”
四个人挤作一团,尤其是云芳,她毕竟是女子,拼命地蜷缩起来,身体却不受控制,根本动不了。
那是一团黑雾,像是女子,可面孔扭曲,脸色铁青铁青,舌头长长垂落,脖子上都是抓痕,身体周围全是黑漆漆的浓雾。
高晓高哀嚎一声:“不关我们的事,冤有头债有主,冤有头债有主!”
他低下头拼命地抓着衣服,念念有词。
他们四个还好,那鬼影只盯着孙旭,发出咯咯咯的笑声,整个一团卷过去,抓住孙旭的胳膊,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掉他半个脑袋。
“咯咯咯,旭哥,我吃了你,咱们就是一体的,你和我永远不分开,还有我们的孩子,好不好?”
偏偏孙旭丢了半个脑袋,竟然还活着,四肢抽搐。(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大师
陈晨他们恶心的想吐,努力转过身去看红尘和王半仙,王半仙到是闭着眼睛像在念咒,红尘却坐在他身边,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点心。
“…………”
过了许久,反正在陈晨一行人心中,似乎过了有一辈子那么长,孙旭也不知看到了什么,忽然痛哭流涕!
“呜呜,是我害了你,我错了,我混蛋,我该死,啊啊啊,一开始,一开始……我真心喜欢你啊!”
所有人都低着头没敢看——一个被啃了的人怎么痛哭流涕的,大家不好奇,不想知道。
红尘这才放下手里的点心,似乎有些不满,叹了口气,“罢了,尘归尘土归土吧。”
她从怀里取出青锋,向外一掷。
一道荧光冲天而起。
屋顶轰隆一声破了一个大洞,亮光直冲上天,此时乃是夜晚,却一时间比白昼还亮,估计小半个永昌坊的人都被惊动了。
外面顿时喧哗。
这是永昌坊,京城最繁华的地段,现在折腾出这么大的动静,左邻右舍怎么可能听不见。
而且这处宅子,是本地出了名的鬼宅。
很快家家户户就点起了灯火。
大家都打开门探头出来看。
巡街的兵丁也呼啦啦一片,围了上来。
红尘全然不顾,推开大门,招呼一声:“出出来。”
她自己拉着孙旭的胳膊先走一步。
其他人回过神,拼命向外跑。
不跑不行。整个屋子摇摇欲坠,砖瓦都开始掉落,马上要倒塌的样子。
众人刚一离开,房子下面忽然冒出很多藤蔓,藤条,延伸出来,卷起整个屋子向下面钻去。
几乎是片刻工夫,好好一座青砖瓦房,华丽阁楼,就成了断壁残垣。只剩下些砖头痕迹还露在外面。
所有人都呆愣当场。
王半仙也愣了会儿神儿。忽然精神一振,连礼仪都不顾,凑过来使劲戳了戳红尘的腰身:“赶紧的,再来个大的。漂亮的。晃瞎了他们的眼睛。”
红尘:“……你买了几处宅子?”
她早提醒了王半仙要入手宅院。但看他今天这般积极,刚才吓得浑身发抖也不肯掉价,想来是大买卖。
王半仙吐出口气:“左边三处。右边四处,一共七处,还借了钱,要不是钱不够,其它的我也都包圆了,今天要做得好,回头倒手那是十倍的利润。”
“下手太狠,容易让人看出来。”
红尘咋舌,摇了摇头。
王半仙却不当一回事儿:“咱这可不算越界,这地方其它灵师看过,根本没人动手,我能做下来,就是我的生意。”
虽说无论做哪一行,最忌讳吃独食,捞的太狠容易让人嫉恨,但像这样别人已经认定不敢插手的,他动手且成功,那绝对是显露本事,别人即便嫉妒,也不会太过表露,就算看出来他借机发财,一般也没人会点破。
这等事天天有人做,随便拆台可是大忌讳,在江湖上拆别人棚子,那可是结大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好吧……分我两处,给我们罗娘当嫁妆。”
王半仙一挑眉:“那还用说,少不了罗娘的好处。”他做这事儿也是做惯了的,别说红尘是主要劳力,平时就是让别人看出端倪,要分润分润,他同样不会吝啬。
做他这样的买卖,最怕只近不出,最要紧的是人缘好,好到别人明知你骗人,也一笑了之,完全不会觉得你是要害人,最好还认为被你骗是幸运。
就如现在,明晃晃地告诉眼下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几个,他把周围的宅子都买了,他们会怎么做?
一定是哎呦喂,原来大师喜欢宅子,好事儿啊,我还有呢,地契奉上!
当然,这个不能贪,重礼不要收,太贪容易惹祸端,以后生意就不好做,细水长流,那才是长远的买卖。
王半仙肚子里一瞬间给周围的宅子都算了算价钱。
红尘一转头,笑眯眯地对陈晨他们四个道:“你们拿盆水,给孙旭浇一浇。”
外面远远看到好多火把,越来越近,隐约有各种声音响起。
可这里这几个人,心思都顾不上看外面,红尘也认认真真地盯着孙旭,见他睁开眼,还是木木呆呆,一脸痛苦,愧疚之意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
红尘叹了口气:“你与她气息交流,能体会到她所体会的一切,感觉如何?”
孙旭闭上眼,双泪横流。
那一瞬间,他仿佛就是香香,体会到她所有的痛苦,还有她的爱情,那一刻,他好像也看到阴曹地府,看到了因果报应,别说荣华富贵不记得,连他自己,他也不记得了,甚至恨自己恨到了骨子里。
“是我的罪!”
“怎么回事儿?”
“这是怎么了?”
外面已经有一群人探头探脑。
见那房屋竟然塌陷,而且场面如此古怪,竟然陷到地里去,都吓了一跳。
尤其是里外点的灯火太多,这一塌陷,震倒了一些烛台,油灯,火烧火燎的,烧到花圃,没烧到外面,也是一地火光四射。
外面巡逻的兵丁都怕是着了火,都赶过来看一看,永昌坊附近多富贵人家,即便不是那些个皇亲国戚,也有几个朝廷大员。
陈晨几个连忙走过去解释。
“这里闹鬼,我们请了灵师过来,没想到鬼怪能力太强,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对不住,对不住,惊动街坊邻居们了!”
周围大部分人,其实知道这里不干净的事儿。不过也有些人不相信,甚至不知道,此时一听,再看眼下的情形,陈晨他们一身狼狈,又言之凿凿,还三言两语把孙旭的事儿也简单说了下,顺便就让人通知衙门。
这可是死了人,总要把尸体挖出来,而且。孙旭杀个人。也不能就这么了结,若是对方乃他家的奴婢,还稍微好一点儿,可即便是杀死婢女。也不能说没罪。人家那姑娘和他私奔。无媒无聘的,连他的妾也算不上,这属于杀人案。孙旭要是主动自首,或许还能从轻一点儿,可到底是杀人案,必须经过衙门才行。
事情闹得那么大,孙旭一脸苍白憔悴,周围的老百姓不信也不行,都浑身发毛,连连退后。
那些兵丁一听说这地方竟然埋了尸体,闹出命案,也吃了一大惊:“真有此事?尸体在哪儿?”
众人都扭头看向孙旭。
孙旭迷惘地注视那一堆蔷薇花丛,三年过去,蔷薇越长越茂密,竟然占满了东墙。
他按说不该忘记,应该永远都记得清清楚楚,午夜梦回,时时回忆,偏偏——“就埋在那底下了,我记得好多好多的血,土地冷的很,到处泥泞。”
但他根本不记得精准的位置,事情发生在夜晚,他又那么慌乱——“第二天,我在那里徘徊了好久好久,忽然发现我竟不记得她究竟在哪儿?是东边一点儿,靠墙一点儿,还是西边一点儿!”
孙旭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
那帮子兵丁无奈:“多叫一些人手,整个开挖,掘地三尺。”
红尘慢慢走过去,指了指其中一丛蔷薇,笑道:“我若看的不错,应该是这里,就从这儿挖。”
她在陈晨口中是位厉害灵师,那些兵丁们就算半信半疑的,可现在也没个目标,听了也就听了,便挥挥手,指挥众人找些工具,稍作准备,搭起棚子便开始挖掘。
北风呼啸,忽然有点儿冷。
黑漆漆的夜里,一群人掘地三尺刨尸体,那感觉还真让人毛骨悚然。
吭哧吭哧挖了半天,就有人道:“下面有东西!”
没多一会儿,果然挖出个腐烂的大麻袋,里面是一个人,大家半遮半掩地看过去,顿时屏住呼吸。
那是一个女人。
竟然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除了脸色有些苍白,宛如生人,根本就没有一点儿已经死了三年多的模样。
周围的邻居们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害怕,可一颗心麻嗖嗖,背脊发冷。
“这地方真邪性。”
“可确实不能住了。”
王半仙也吓得直哆嗦,轻轻戳了戳红尘的后背。
他这会儿甚至提不起先不管,低价再收一批宅子之后再处置的心,而且真那么做,就过分明显,当然最要紧的是,他手头没什么现钱了。
红尘叹了口气,轻声对孙旭道:“你们这宅子格局不好,阴煞丛生才招来祸患,不过到也不是大事儿,等我和王老神仙商量商量,布置一个风水局,调理一二,自然无碍。”
她的声音不高,可周围所有人都听得见,刚才那动静大家都看得清楚,这会儿却有八分信任,不觉松了口气,纷纷道:“老神仙,这位灵师,你们可得帮我们也看看。”
“是啊,我家就在附近,可别也被影响了。”
一群人争相说话,王半仙捋了捋胡子,连恐惧都被即将到手的大笔银钱弄得少了许多。
这时,不远处忽然有火把的光芒。
一阵脚步声,徐徐响起,红尘第一时间就分辨出不同,连王半仙都略微蹙眉。
兵丁的脚步声整齐却很轻快。
老百姓的脚步声大部分都杂乱的很。
可这一次传来的,却特别的沉稳,甚至都踩在一个点儿上,大约有四五个人,却走出千军万马的气势。
王半仙脸色骤变:“是大云寺的和尚!”
话音未落,那帮老百姓也认出来,个个喜极而涕,齐声道:“哎呀,是大云寺的高僧来了,那可好,赶紧求大师们给超度超度。”
“大师来了那就好了!”
所有人显得十分激动。
本来围着王半仙和红尘转的众人,呼啦啦一下都冲了出去。改去拜见高僧。
此地距离大云寺很近,毗邻而居,闹出如此动静,那边看不到才有鬼,派人来很正常。
王半仙的脸色却不大好看:“难道来抢生意的,这可不合规矩!郡主你赶紧动手,别让人家把到嘴的食儿抢了去。”
红尘:“……”真以为大云寺的高僧和你这个老骗子一样!
“阿弥陀佛!”
不过片刻工夫,四个大云寺的和尚面到眼前,年纪都不算大,三四十岁。
这四位僧人乍见眼前的情况。目中都流露出几分惊愕。尤其是看到被挖开的那一大块儿土地,还有里面的尸体,不由高声呼了一声佛号。
左右邻里七嘴八舌地说了一通,急切道:“大师。你们可算来了。快帮我们看看。此地可还有鬼魅邪祟。”
“大师,我家就在东面不远,还请您移驾。千万帮我看一看风水才好。”
一时间,竟把王半仙和红尘抛在脑后。
王半仙浑身不自在,他自己辛辛苦苦折腾这么久,马上到了要摘桃子的时候,竟来了一帮搅局的,一言不发便收拢人心,那还得了?他心气能平才怪。
陈晨几个也有一点儿不好意思,他们心中自然也信大云寺的高僧,门派的名气在那儿,不过,他们同样不敢轻视红尘和王半仙,刚才的种种神异,他们可是亲眼所见,这会儿见那帮凡夫俗子不知道深浅,只顾着奉承和尚,忘了真人,心中不免惊慌,生怕真人发怒,再闹出些事端。
红尘却丝毫不以为意,扭头和罗娘她们说笑,盯着那棵大槐树转了两圈儿,饶有兴致。
“阿弥陀佛!原来是仙师至此,善哉善哉!小僧云礼,见过仙师。”
为首的那个大和尚,一见红尘大吃一惊,恭恭敬敬地双手合十,行了一大礼。
“原来是云字辈的和尚,方丈可好?”红尘一笑。
云礼不敢与她并肩,站在下首位置,见她话语诙谐,垂首一笑,轻声道:“方丈大师一切都好,早些日子还甚是惦念仙师,说许久不见,想找您要杯仙茶喝喝。”
两个人寒暄几句,云礼才道:“刚才吾辈观此方位灵气冲天,煞气全消,不知有何变故,特意让小僧带师弟们来处置一二,没想到竟是仙师在此,到用不着小僧班门弄斧了,不过,能见到仙师出手,也是小僧的机缘!”
他虽然是个和尚,却会说话的很,把红尘捧得高高的,给足了面子。
红尘失笑:“你也太夸张,早知道大云寺欲出手,我何必费这个力气,这点儿阴煞之气,若有你们大云寺的高僧过来,哪怕只有三五十人,诵经七七四十九日,必然烟消云散,一切太平。”
云礼嘴角抽了抽,不敢答话。
这位说得轻巧,真以为大寺庙的高僧就和萝卜似的,一收就一大窝,别看外人见到和尚就叫一句高僧,自家人知道自家的事儿,寺内真正能解决眼下问题的,只有寥寥几位而已,且诸位师父都有事情做,轻易不能踏出寺门,也没有绝对的把握。
想到此,他还是有些不可思议——大云寺离这处宅子那么近,这地方到底什么情况,他们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得天地气运的鬼王,若不是因果纠缠,被困此处,饱受磨难,回归地府,至少也是一位鬼仙之流。
寻常凡人的手段,对她根本没用。
要不是如此,大云寺的地界之内,怎么可能容得下这等鬼魅之事,偏偏眼前这小姑娘,轻轻松松就给了结了去,未免太不可思议!
云礼左看看,右看看,根本没看出什么高妙手段,刚才的荧光灵气十足充裕,是令人震惊,但寺内大德高僧,也不是做不到,难道传闻是真的,这位真正修行有成,能邀天上神仙下凡相助?
思及此,他是更多了几分敬畏,甚至显露出三分诚惶诚恐来。
王半仙眯了眯眼,提着的心这才稍稍放下,轻声道:“好不容易来一次,也是有缘,您就快些施展手段,调理调理此地风水,也省了以后麻烦。”
红尘笑着点头。
周围的人也都松了口气。
他们刚才还尴尬。那会儿怠慢了真人,怕真人记恨,现在看来,真正的高人多有大德,心胸宽广,可不会那么小气。
一行人屏息望着她抬头看半空之月,又看高高大大的老槐树,若有所思。
老百姓们也不是没有眼力,见那大云寺的高僧这般敬畏红尘,又有韩森帮腔。自然更是觉得自己见到了真人。狂喜之下,恨不得马上把人请回家,好好供起来,要是能一言半语的指点。指不定家里自此发达。
红尘看了四周半晌。笑道:“需寻引月阴煞入树。得了,做好了是一场大功德。”
说着,她低下头看了看。眼睛一亮,忽然走到刚刚挖开的一丛蔷薇那儿,虽然并不是挖出尸体的地方,却也相去不远,蹲下身子从里面拽出一个东西。
众人定睛看去,就见那是块儿劣质的玉石,颜色偏于浅白,里面杂质不少,寻常小儿当石头玩的还有,不值什么银钱。
红尘举起来对着月亮看了看,似乎很满意,随手把那玉石随手递给身边的大和尚云礼,道:“帮我拿着。”
云礼愕然,不自觉伸手接了,这玉石入手,他仔仔细细一看,还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这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玉石,说是玉都抬举它,根本就是块儿破烂石头,脸上的愕然更重:“仙师这是?”
这种石头满大街都是,能有什么用!
红尘也不答话,让罗娘取来她常用的狼毫笔,又取来一个砚台,从院内的莲花池内舀了一点儿水,竟过去扎破孙旭的指尖,取来他的血,又混入朱砂,这才拿笔蘸了蘸,走过去就着云礼的手,在那块儿石头上写了一个字。
一个字写完,云礼的身体忽然一震,脸色大变,只觉体内一点儿真灵动荡,差点儿拿捏不住。
红尘一拍他肩膀,他这才吐出口气,却满脸不可思议:“仙师,这可是神文?”
看着那漂亮的小姑娘很随意地点点头,又翻过石头又写了一个字。
云礼脑子一晕,恨不得一把把这块儿破石头塞到怀里立马走人。
他师父解读神文,解读了快三十年,还是能认一点儿,写不出来,那是多珍贵的东西,方丈每次尝试书写,都沐浴更衣,静心三日,取佛门至宝,才开始进行,眼下到好,这么个小姑娘,随随便便拿了根笔,在一块儿破石头上就开始写,还毫不费力就成功了。
难不成,这小姑娘是天上神仙的私生子?
奈何红尘根本就不知道她写的东西有什么要紧的。
她不过按部就班,一点一点地学习,还是见到什么感兴趣,就随意学学。
成了玉珏空间的主人之后,人家玉珏空间里有自己的一套文字,据说在外面的世界,有的叫巫文,有的叫神文,还有其它零零碎碎的名字,可在玉珏空间内部,不过是一门普通的文字语言,谁都能学习,也没见过有大作用。
后来红尘在外头读书破万卷,研究到这地方的神文,恍然发现竟和空间里的那个差不多,用起来还挺省力,她就随手用了,半点儿没在意。
“好了。”
红尘写完,笑了笑,“劳烦你,把它给我扔到树上去,尽量仍高一点儿,到顶上最好。”
云礼:“……”
那棵大槐树叶子落得差不多了,枝桠也显得萧条,一块儿石头要怎么扔上去?
云礼回头看了红尘一眼,脸上苦笑:“这个……要不我爬上去看看?”
难道他一大把年纪了,真要学小儿一般,上树爬墙?
红尘也有些不好意思,目光略一犹疑:“呃,直接扔吧,随便扔?”怎么好意思让人家爬,不过,她也不会爬树,没学会这技能!哪怕当年在蒋家庄,她是村姑的时候,也不是淘气包。
“让小的来吧。”
后面围观的老百姓里,钻出一个瘦瘦巴巴的年轻人,一脸机灵,撩起衣服三下五除二就蹿上树去,还蹿了老高,又松开手轻轻跃下,一脸的轻松。
云礼犹豫了下,这才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那少年拿了玉石,两三下又窜了上去,抬头仔细找哪里能放得下这东西,玉石并不大,只有巴掌一半,但放在一棵枯树上,那就不大容易了。
他正找着,没想到手上一热,那块儿石头微微颤动,使劲一跳,竟然自己从他手里跳了出去。
少年吓得失声尖叫,一松手整个人出溜下来,噗通到底,可是众人谁也没心思关注他了。
那块儿石头竟然晃晃悠悠,仿佛乘云驾舞,自己飞了起来,还左边飞一飞,右边飞一飞,最终扶摇直上……(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槐树
“…………”
一群人直愣愣地抬头看。
云礼揉了揉眼睛,先是不可思议,随即恨不得掐自己一把,满脸的哀怨。
这就是神文的力量!
他看过了,石头只是普通的石头,一点儿异样都没有。
这么要紧的宝贝,竟然被随随便便地用掉,还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用出去的!
云礼欲哭无泪。
这时,月光倾泻而下,点点月华,化作一条长龙,竟然直直地飞入玉石之中,形成了一道彩虹,一道只有月光色的彩虹。
万物生发!
那棵槐树东边半边竟然瞬间燃烧起来,红艳艳的,可西边依旧枝桠健康,毫无不妥。
只烧了片刻,火焰熄灭,大片大片的灰尘落地,皎皎月光竟一点一点地散落在受了伤的树上,一瞬间,树木肉眼可见地生出树干,树枝,树皮。
整个老槐树顿时焕发新春,掉落的叶子渐渐长出,变绿,枝繁叶茂起来。
天上忽然落下雪花。
起了一丝微风。
随风而来的是一阵阵沁人心脾的香气,云礼的目光朦胧,所有人如在梦中,周围的一切好像都变了样,人人感觉到身体轻飘飘的,那么的舒服,那么的痛快,烦恼都不见了,周围的环境变得那般迷人,山也清,水也秀,土地也芬芳。
连冬日里都能听到鸟鸣,那鸟叫声甚至那么可爱。
天空中浮现出薄薄的一层雾气。
映衬得半空中的月光桥。更是宛如仙境。
众目睽睽之下,地上蔷薇花丛内女子尸骨,忽然化作尘烟,消散无踪,只从身体里飞出一抹光晕,也汇入月光,钻进了那块儿玉石内部。
“呼!功德无量!”
“阿弥陀佛!”
云礼一众僧人,同时道了一声佛号,众人才回过神,一个个的目瞪口呆。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王半仙也被惊得浑身冒汗。却是大喜。
只看这帮老百姓们眼里冒金光的模样,就知道他这回必须能做成一堆大生意。
家里滞销的那些个风水法器,收敛收敛,能卖的都给卖出去。还有别人的。也给帮忙找找销路。如今生意难做的可不只是他一个,好多正经灵师玩坏了,没什么用的法器之类也积攒了不少。平日里都是当废品压箱底,占地方还浪费,如今能处理掉,大家得利。
果然如他所料,不少百姓,就连不是周围的那些人,也都四下打听,想把红尘拉家里给看看。
王半仙趁机笑容和煦地介绍了下自家的福运自来。
当然,架子摆得很高,如今让人家求上门,就不是他自己招揽生意,还必须得拿乔,不能什么生意都接。
越是得不到的,越是让人惦记,以后他们福运自来,那接生意就要精挑细选才行。
红尘一出手,声势浩大。
外面本没过来的,也隐约察觉出不对,蜂拥而至。
陈晨好不容易才凑到红尘眼前,一脸的温柔体贴,低声笑道:“小姐,外面风大,这里也不干净,恐怕还得让人处置处置,要不咱们去前面找地方歇一歇。”
此时整个宅子再无阴森之气,哪怕明知道不久之前,还有尸体,众人心中的别扭,竟然还抵不过这股子舒坦,没一会儿就抛在脑后。但那是别人。
陈晨几个经历过那番恐怖,这里显得再好,他们也不敢进去。
红尘点头。
一行人就转身向前走去。
高晓高跟云芳咬了咬耳朵,云芳就把地契什么的塞给他,高晓高也有点儿犹豫,觉得应该对眼前的小姐更礼遇有加,直接塞房契什么的,还有点儿俗。
可这房子云芳绝对不敢要,她虽然是光明正大地跟红尘争夺,且争到的房子,现在想来,她还不如输掉,再说,给她一百个胆子,这房子她还敢要吗?
“咦,老神仙!”
正走着,前面不远处过来一人,正是韩森,身着便装,却是一副官老爷的模样。
看到是红尘和王半仙在这儿,登时惊讶,却随即满脸的喜悦。
“原来是二位,那就不奇怪了,我就说别人也脑不出如此大的动静!”
他朗声大笑,意气风发:“还没谢过二位,自从得您二位指点之后,我儿病愈,韩某也是,咳咳,一切顺遂,果然是立竿见影!”
现在韩森是真恨不得把王半仙当神仙供起来,当然,红尘这位郡主也一样。
自从那日祖坟上种了灵木,家里立时发生了好几桩好事,儿子病情痊愈,认认真真去读书。
书院的先生还直言他有大进步。
韩森自己官升一级,他的一个死对头还莫名其妙得了马上风死了,死得很不名誉。
就算别人说,这一切都是巧合,韩森自己也不信,他这人一向对风水玄学很是信任,这下更是把一切好事儿都归功于王半仙和红尘,满怀感激,也带着说什么都要好生抱紧大粗腿的意思在。
刚才吴家旧宅出事儿,他正好在附近,和一朋友碰面,听见动静便过来看了看,没想到一眼看到郡主,登时吓了一跳,也大喜。
其实不能说完全是巧合,整个京城说大很大,说小它也小,韩森是经历过王半仙和红尘忽悠之后,才对各种奇闻异事都很感兴趣,正好他新结交的朋友就在鬼宅附近住,提过晚上房子里阴森森,很不干净,他就过来看看,要是真不好,把朋友介绍给‘福运自来’,那是功德一件。
此时乍一见月色‘彩’虹桥的瑰丽景色,他到是觉得理所当然。噼里啪啦把王半仙和红尘的丰功伟绩说了一遍,众人恍然大悟——怪不得这般厉害呢,人家早就名声远播了。
不过,韩森说的那些故事,红尘自己听了都觉得有点儿神,好像不是自己能做出来的。
传言嘛,大部分都是越传越夸张。
所有人都累了半天,精神疲敝,事情差不多算过去,红尘就和王半仙一起告辞。
这会儿也没人敢拦着他们。
上了马车。红尘吐出口气。闭了闭眼睛,眼前就浮现出一个虚影。
王半仙正捶胳膊捶腿,叽叽喳喳说话,猜测不到明日。他的福运自来就要宾客满门。不过要好好挑选才好。这阵子都不接这么累,又吓人的活儿了,接几个轻松的。忽悠就能完事的……一抬头,看到那个虚影,整个人都僵硬。
那虚影是个冰肌玉肤的漂亮女孩儿,盈盈下拜:“多谢仙师助我脱离苦海!”
红尘失笑:“是你的造化,尘世苦难忘不了也无妨,你将来有漫长的时间追寻你的道。”
那虚影叹了口气,一眨眼就隐没了去。
王半仙:“……”
他眼花了?
红尘轻声说了几句话,说得王半仙目光发直,忍不住感叹:“命运还真是难测,以后我得多做好事儿,多积功德,说不定上天有眼,也能记着我,给我一场造化。”
说白了,此事应该是冥冥中自有定数,那棵老槐树,千百年来吸收月华,已经深具灵性,可惜天材地宝出世总是艰难,上天断其生机,香香姑娘死时,正好是它生机流失的最重要的时刻,它本能求生,汲取了香香的血肉,竟把她的魂魄也吸入树中,树没开灵窍,后天却给了一个灵,竟蒙蔽了天机,让老槐树和香香姑娘都得以存于世间。
香香得此机缘,甚至三年就初步成了气候,可惜她是阴魂,连老槐树属性也极阴,槐树为木鬼,本来就是鬼木,修行之人一不注意,只能当这地方来了一个鬼王,连大云寺都弄不清楚这般错乱的因果。
还是红尘过来,知道闹鬼之事,追根寻底,寻到老槐树身上,和它沟通了才了解因果。
修行三年,香香身上的戾气却没有全部消除,实在是她死得太冤,怨气不除,她将来也成就有限,红尘干脆就助她一臂之力,帮她消了最后一点儿怨气。
王半仙抱着脑袋嘀咕半晌,恍然道:“闹出那么大的动静,原来真是做戏?”
红尘勾了勾唇,低下头喝茶。
王老神仙捶胸顿足,和人家郡主娘娘一比,他这些年东骗西骗的,简直都是小儿科啊!
隔日,王半仙就把两张地契外加一叠银票给红尘送过来,都塞给罗娘,进了她的腰包。
其中一张地契就是吴家那座旧宅子。
云芳那四个人,特意抽了一日,拿着东西恭恭敬敬地登门拜谢,不光是把地契给了王半仙,还死活求他收下,各种其它礼物,金银财帛也是送了好大一堆。
“不过,我觉得陈晨那小子不安好心,要不要探探他的底细?”
红尘失笑:“不相干的人,不必多事。”
说实话,那宅子,罗娘也有点儿不敢住,毕竟是闹出过人命,而且槐树里头还住了一只鬼,变成槐树精,在她眼中那也是鬼怪,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离开了。
红尘一看这个,干脆放着,就当租给槐树精,正好还有‘人’照料,不用雇佣人手打理。
永昌坊这一块儿地段很好,没准儿放个三年五载,罗娘就不在意那点儿事儿,也或许还能有别的什么作用,所谓狡兔三窟,多几处住宅是好事儿。
一连多日,郡主府里诸般杂事处理完,罗娘她们几个一门心思放在过年上,家里添了好多人口,红尘郡主府的班子算是齐全不少,总管太监什么的并没有要,却有几个小太监进了府,宫女,姑姑,嬷嬷什么的,到足足有几十个。
罗娘和小严一行人,都让红尘托了皇后娘娘帮忙,做了女官,女官那是正经千金大小姐才能做的,做个几年,能拿朝廷俸禄。也不影响婚嫁。
要是将来不想嫁人,在郡主府一块儿过日子,也不算特别糟糕的出路。
许是老天爷也知道人间老百姓,过个好年不容易,快到年跟上,天变得晴空万里。
雨雪初停,阳光正好。
家里刚宰了两只小羊羔,片成薄片冻起来过年涮锅,剩下的羊骨头,挑选软骨脆骨。小火慢炖。炖出来的汤煮面,骨头酥烂,拌了煮熟的胡萝卜,扒下来的鱼皮。还有些鸡胸骨。加了几个鸡蛋。满满一大盆子给家里的狗狗们加餐。
至于家里的老虎,豹子,好像都很想冬眠的样子。趴在窝里懒洋洋不动弹。
罗娘特意给它们准备的两头大山羊,从微微颤颤四处躲避,到乱蹦乱跳地在它们跟前晒太阳,几天下来,竟然胆大包天,不再惧怕老虎的威势了。
“可别是吃坏了肚子?怎么都不肯正经吃饭。”
小严皱了皱眉,看着红尘一脸不以为意,随手又扔出去一把红果子。
那果子闻起来没什么味道,看着也小小的,不像多好的水果,虽说冬日水果新鲜,但老虎豹子那是正经的肉食动物!
可现在呢。
两个懒洋洋的东西,一蹦三尺高,一口就把红果子吞了,还摇头晃脑摆尾巴,一脸的陶醉。
什么时候对虎豹来说,水果的吸引力,竟然比山羊还大?
薛柏桥蹲旁边一块儿大石头上,张着嘴哈哈大笑,看热闹看得兴高采烈,和在朱雀街看耍猴戏似的。
要是换了别人家,遇见这么失礼的客人,肯定都会生气,不过红尘这边大家习惯的很,连那两只老虎和豹子最多也就是一转身子,把屁股冲着他了事。
几个人闲来说笑半天,薛柏桥磨磨蹭蹭就是不肯走,红尘家过年吃的美食都是新鲜花样,他现在是一个借口都不找,每次都掐着饭点过来。
曲三娘曲大厨子,这几天老打喷嚏,也不知是伤风,还是让宁侯家的厨子天天诅咒。
下人们摆好饭,薛柏桥自动自发先占了一个位置,香喷喷的烤羊蹄刚刚上桌……他的小厮就急匆匆进门,也不顾郡主当面,急道:“小侯爷,小姨奶奶没了,您看看,这正好赶在年根底下!”
薛柏桥愕然:“等等,我哪来的小姨奶奶?”
他祖父到是有一个妹妹,但落地不久就夭折了去,他们家往上都是独苗,到自家父亲那一代,才生了两个儿子。
愣了半晌,薛柏桥才回过神,脸上露出几分迷惑,很是不可思议:“啊,你说的是燕姑姑!”
燕姑姑不姓燕,只是夫家姓燕,他祖父在时,曾与这位是忘年交,感情很好,家里向来叫她小姨奶奶。
小姨奶奶的身子骨是有些不好,经常病,这个年岁故去,到也很正常,只是时间选的不大好。
念头刚一转,他就被自家小厮拉着匆匆而去。
过年的时候遇见这等事,怕这个年是过不好了。
红尘叹了口气,就招呼罗娘她们继续吃饭。有生就有死,世间生灵,多少个能长生久视?这到也用不着忌讳,本来这事儿,和她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也就是这几日薛小侯爷不会再到家里来闲逛,招猫逗狗的惹人烦,还能多几日清净。
“小姐。”
结果还没到天黑,罗娘就神神秘秘,一脸八卦相地凑过来,“小侯爷那个小姨奶奶,就是那位燕姑姑……您猜是谁?”
红尘看了她一眼,低下头把盘子里的朱砂盒盖好,漫不经心地道,“燕九爷的母亲吗?”
罗娘登时愕然,脸上的神秘还没收起,就好没意思地坐下,“小姐竟然知道!”
随即又恍然,也是,小姐在京城虽然时候不短了,可不光亲眷没有几个,认识的人也并不算多,姓燕的,自己会提起,自然多多少少得有一点儿瓜葛,猜到和燕九有关,又有什么稀奇!
京城上层的那些家族,大部分都沾点亲带点故的,那位和小侯爷有点儿亲戚关系,也不奇怪。
红尘没说话。
这等事,本不适合拿来玩笑。
罗娘一提,红尘心下叹息。忽然有一点儿悲凉:“在哪里停灵?我们也去上三根香。”
好歹和燕九爷认识一场。
或许是临近年节,或许还有些别的什么原因,燕家那位姑姑过身之后,悄没声地运出城去,停灵在郊外老宅。
村子里白幡到处都是,来往的人面上显露出几分悲凉之意。
红尘一行人也换了素净的衣裳,远远而来,从车窗向外看,村子里竟有几分喧闹,却还透着一股子萧索。
来悼唁的人不算很多。乍一眼看去。却三教九流的都有,她进了村子,就遇见几个和尚,一个尼姑。两个道士。还有一帮穿着打扮到很富贵。可看气色就知道,都是捞偏门生意的那帮人。
“就是她?”
他们一路坐车慢慢而来,眺望周围。村口不远处,也有人在打量这边。
问话的是个容色平常的年轻女子,二十三四岁的模样,气势却极冷冽,大冬日里,只着单衣,褐色的长袍,肌肤如雪。
“荣安郡主?”
她的尾音宛转悠扬,却没有好奇,没有轻蔑,什么都没有,空空荡荡的,听得人略有些不自在。
燕九就站在她身边,气色不太好,娘亲去世,作为一个孝子,自然伤心难过的很,叹了口气:“是,你要不要去见一见?说起来,曲乌小姐和荣安郡主,同是年轻女子,又都是极为高明的灵师,说不定很有话聊。”
曲乌低着头,也没人看得见她的表情,声音到是半点儿不好奇的样子:“有缘总会见,我还有事,走了。”
话音未落,她就慢吞吞地远去,一走动,风吹过裙摆,嘶嘶作响,慢慢走出村口,才忽然回头又看了一眼红尘的马车,摇了摇头,继续向外走去,走着走着,她眼角的余光看到一团黑乎乎的人影,不觉略微驻足,向来平静无波的脸上,露出几分诧异之色。
那团黑乌乌的东西像是个人,倒在山脚下,蜷缩着身体,眼睛却发着绿光,看着她的目光,充满了祈求。
曲乌忽然就意动了下。
她这种灵师,向来相信自己的感觉,少做沉吟,就慢慢走过去,蹲下身子轻声而笑:“有意思,现在还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修习邪术,罢了,就让我瞧瞧结果。”
师父说过,心不正,修邪术,终将招来恶果,可恶果是什么?她没见过。
打了声呼哨,身边立时出现两个戴面具的汉子,一言不发,拎着那团人就消失不见。
那人也没挣扎,只是临走,举头看了看红尘的马车,眼睛里流出两行清泪,还有仿佛能直接把人烧死的愤怒。
曲乌心下多少有些诧异,不过也只是一转念而已——干她何事?
“小姐,到了。”
红尘也不是随时随地都和周围的各种灵物沟通,自然不可能知道,身后不远处还发生了这么一个小插曲。
下了车,上了香,红尘默默念诵了往生经,便从灵堂出来,以她的身份,即便是微服,燕九也不可能怠慢,第一时间就赶了过来,亲自陪着她去客厅,结果还没进客厅,就听见里面咿咿呀呀的唱戏声,唱曲的声音。
除此之外,竟然还有人高声念佛号,有人念经,还有几个道士打扮的,开坛做法,甚至有一个神婆在那跳来跳去。
红尘:“……”
燕九脸上也有些黑,咳嗽了声,不好意思地道:“呃,我娘她,她年轻的时候交的朋友多,前几天清醒时,忽然写了好多信出去,这几天来的都是她的朋友。”
他其实也很崩溃。
母亲去了,满心伤感,结果来了一堆三教九流,神神叨叨的家伙们,手里还都拿着亲娘的信函,有的要给母亲念经,有的要给母亲超度,若是分开来还好,偏偏母亲信里交代,就要在一处进行,还必须同一天……
燕九乍见这场面,他都哭不出来了。
不光他,其实里面那些也尴尬。
红尘一进去,发现和尚念经有点儿磕磕绊绊,不在调子上,跳舞的脸色通红。
还有熟人在——坐在角落,恨不得把脑袋钻地缝里的一个女孩子,竟然是因为和她抢鬼宅而倒大霉的云芳。
好在云芳和她身边一个老人家,到没什么奇怪举动,云芳显然也认出红尘,眼珠子凸出,脸色爆红。
红尘看了看她和她身边的那老人一眼,若有所思——这女子身上煞气重,她猜测可能家里是盗墓的,再看这老头,身上带有一丝紫气贵气,说不定是个官盗。(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女红
云芳小姑娘可不知红尘正暗自腹诽她,悄没声地走过来,期期艾艾地道:“小姐竟也在,呃,我和祖父……”
话音未落,身后就有人高声呼喊:“玥儿,你究竟怎么想的!燕九哪里好,他都要休了你,还有他的那个娘,对你动辄打骂,你还一门心思要跟他过,他算什么东西,满肚子神神鬼鬼骗人的玩意儿,哪里比得上我对你好?”
声音太高,连屋子里这么混乱的情况也没压住。
红尘一转头,就见内室那边,隔着一扇门,传来一阵快哭的女声:“师哥,你快别胡说八道,我和相公都成了亲,生是燕家的人,死也是燕家的鬼,你,你别坏我名节!”
“别哭,你别哭啊!”
那男声顿时不知所措,声音低下来,不知道又说了些什么,总算没了声响,不多时,砰一声撞开门,低着头钻进来,气哼哼地瞪了燕九这位正主儿一眼,走到角落里坐下。
红尘眨了眨眼,和屋子里大部分人一样当没看见,这等事可管不得,不过,哪怕是江湖儿女,这人也未免有些过分。
不说别的,人家老人刚刚去世,此地虽非灵堂,却也不好大吵大闹。
燕九告罪一声,就匆匆去后面了,想必是去安抚他的夫人去,显得有几分心虚气短。
“抱歉,我有点儿事,先走了。”
燕九一离开,云芳咬了咬牙。和红尘交代了声,便匆匆跑到刚才大吵大闹,很让人不喜的那个男人身边去,蹲下来和他并肩而坐,低声交谈。
罗娘咋舌,连忙扶着自家小姐向旁边走一走:“小姐,这里也未免太乱了,怎么什么人都有!”
燕九平常一身绯色衣衫,卓尔不群,气质高雅。乍见像贵公子。罗娘就一直当他的出身很不一般,但今日见到的场面,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罗娘不是鄙夷江湖人,相反。她还很羡慕江湖人的肆意洒脱。甚至想过以后要是小姐有心。她也愿意跟随小姐走遍天南海北,过一过江湖侠女的潇洒日子。
但是,江湖也该江湖的规矩。哪里的规矩,都不好在别人的灵前,勾搭人家家里的媳妇。
“小姐,要不咱们快走吧。”
红尘点点头。
既然都上过香,本也无事,的确该走了。
想着,主仆几个就站起身。
“等等。”
刚走到门口,后面一阵脚步声,就有个人影挡在身前,红尘愣了一下,还没回神,云芳就匆匆过来,一脸焦虑,急声道:“师哥,你又发哪门子疯!”
挡路的正是刚才闹事的那个。
这人一脸倨傲,头略抬,长得到也人模人样,凤眼,浓眉,高耸的鼻梁,很是英武俊美。
此时目光却在红尘的头上打量,眯了眯眼,轻飘飘地道:“你那个簪子,智芳斋墨老爷子的手艺?”
红尘眨了眨眼:“友人所赠,我也不知。”
“行了,墨老爷子的簪子,价格在千两左右,我出双倍,让给我。”那人一脸就这么说定了,完全不相信对方会拒绝,竟然随手就从怀里掏出两千两的银票,这可是两千两!
红尘失笑,轻声道:“我说了,友人所赠,既然是赠品,怎么可能转让给别人,而且,你既然知道这簪子的价值,怎么不想一想能戴得起千两银子首饰的人,会缺这点儿银子吗?”
一边说,一边摇头,“我看你脾气不好,容易惹祸,还是少在京城走动为妙。”
那人显然没想到红尘会如此说,登时愣了愣,恼羞成怒,脸色涨红:“你……你还嫌少不成?三倍!”
旁边云芳简直快傻了,气得跳脚:“师哥!”
红尘摇了摇头,没心情陪他胡闹,刚想转身离去,忽然顿足,目光一凝,落在这人裂开的前襟上。
他脖子上挂了一个小小的人偶,鎏金的,手持长剑,金红色的丝带在雪白的手臂上缠绕,裙摆很长,是前朝宫廷样式,燕尾头,满头珠翠,眉目清秀靓丽,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那男子顺着红尘的目光,低头一看,皱了皱眉,连忙把露出来的人偶又塞了回去,板起脸,哼了哼:“你想要它?到是识货,可惜不可能,你就开个价吧。”
红尘若有所思:“你那是人俑吧,瞧着像前朝宫廷里的手艺,可是明器?这种东西,便是您想送,我也不敢收,还怕午夜梦回,鬼魅袭扰。”
云芳猛地转头,不可思议地堵住嘴。
那男子不屑地扬眉:“又是个装神弄鬼的!”说着,便伸手摩挲了下,目中流露出一丝温柔的喜爱,还有得意的炫耀,显然,这人特别喜欢脖子上的东西。
不过能光明正大地戴在身上,想来也不可能不喜欢。
“你只要告诉我,你那簪子多少钱肯出手就行,废话什么!”
红尘登时闭嘴,摇了摇头,不再管他叫嚣什么,转身就走。
云芳却吓了一大跳,顾不上她那个师兄,紧追其后,急切道:“小姐,我师哥那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她其实以前也不信那些乱七八糟的神叨话,身上从来不少佩戴明器,家里也摆着一大堆,师哥更是从头到脚,随便数数,就能数出好些各大墓穴里出来的好东西。
但自从遇见那件事,她想不信也不行了。
红尘无所谓地摊摊手:“只是我不大喜欢而已。”
其实人像,人偶之类的物件,不该随便在身边放,更别说那个人俑不知道在墓穴里呆了多少年,清理得再干净。保养得再好,也不应该随便往身上佩戴。
她一时间都觉得自己的怀疑错了。
正经的盗墓贼,反而比任何人都懂这里面的道道,绝不会乱来,要说外行人得了明器不注意,随意把玩到有不少,可盗墓贼拿着从墓穴里出来的东西玩的,却不多见,人家大部分出来之后马上就要销赃,快点儿卖出去才算有结果。
“对了。你们这次出门回去。出村时不要走西面,尽量向东走,南面和北面也勉强可以。”
红尘想了想,还是仔细叮咛交代了几句。
到不是她看出什么。是怀里的相书嘀嘀咕咕。
云芳一愣。心中更是惊惶。拽着红尘的衣角老半天不撒手,半晌才咬着牙答应。
又安抚了她几句,红尘走到后头。把燕九喊出来,道了一句节哀顺变,就带着罗娘她们离开。
云芳使劲抓着她师哥的胳膊,反正不让这位追出去得罪人,心里还直嘀咕:“师哥,你把你脖子上的东西摘了吧,就是喜欢也没必要带着,要不放在库房?”
“你捣什么乱?”
她师哥一脸的不耐烦。
云芳咬了咬嘴唇,心中多少有些不安,越盯着她师哥的那个人俑看,越是心里发毛,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一瞬间是真看见那人俑的眼珠儿呼扇了两下,可定睛一看,却毫无异状,忍不住捂住胸口,只能相信是自己心中惊惧造成的。
她师哥瞪了她一眼,匆匆去了,看样子又是去找人家燕夫人,云芳一扭头,扑到她祖父那儿,嘤嘤嘤嘤。
她祖父只乐呵呵地把孩子拉到身边:“年轻人啊!”
当年他年轻的时候,可是也老喜欢一个漂亮姑娘,眼睁睁看着那姑娘嫁了别人,最后他还不是娶了爹给找的,门当户对的女孩儿,一辈子过下来,照样快活。
“不急,不急,缘分没到呢。”
云芳跟她祖父说不通,只好紧紧跟着自家师哥,就怕一时不注意再出了事故。
“师哥,你就听我的,跟我从东边出村子吧,人家那位小姐都说了,让我们从东走。”
祖父在燕家,单独和那位故人的棺木坐了半晌,絮絮叨叨有说不完的话,总算是要回去,云芳就和她师哥闹起来。
“你什么时候竟也相信这等神叨东西?”
她师哥很是不可思议,嗤笑一声,“你难道忘了自家是做什么的?咱师祖,二爷,八爷他们,一辈子下斗,传说中的什么粽子,禁婆,妖魔鬼怪,那是半个都没遇上,一个个益寿延年,就算真有那些神怪的东西,看来也怕咱们家,不敢靠近。”
云芳气得脸色发白,她都把自己遇到的事情,说了十八遍,奈何全当她讲故事。
她师哥更过分,甚至怀疑她被人下了药——就算她年纪小,是真实还是虚幻,她也能分得清好吗?再说,高晓高那几个也一起呢,难道都看不明白?
云芳喊了半天,她师哥忽然眼睛一亮,蹭一下就没了影子,直奔东面纵马狂奔。
老爷子也有些心不在焉的,看着对这些东西也不那么信,笑了笑:“乖囡,别和你师哥吵,走吧,回家给你包饺子吃。”
幸好平安无事。
一直顺顺利利回了家,云芳看见她师哥也平安回来,才算松了口气。
她这位师哥却是一点儿都不高兴,一脸晦气,抹了把脸,气道:“真晦气,大过年的这么多人办丧事,害得我一不注意撞棺材上,也没个人守着!”
他这会儿鼻子还疼,当时就流了好多鼻血,不过幸好没追上荆娘,没让荆娘看见,要不可闹笑话闹大了。
云芳气哼哼地看她师哥晃晃悠悠拿了壶酒,回屋去,扭头缠着祖父的胳膊道:“您看看我师哥,您老也是,总说什么百无禁忌,百无禁忌,哪天也撞了鬼才知道厉害!
她祖父微笑,丝毫不以为意,拢了拢她的头发,小声道:“快过年了,等下我给囡囡包一个大红包,不是想要几套新头面,回头就让你娘带你去打。”
云芳叹了口气懒得说话。
红尘此时带着罗娘她们,坐着马车一路慢吞吞回了京城。路上风景很好,还顺带着买了好些个野味,还有腊肉和酱菜,都是附近村子里自己做的,家家户户的味道都不同。
回到家,罗娘就找人把云芳那一家子的资料整理了下,当闲话学给红尘听,反正她这会儿正好奇呢。
说来,红尘想得并不错,云家祖上就是盗墓贼。还是官盗。发丘中郎将出身。
到这一代,家里还在盗墓,如今当家做主的是云芳的大哥,她祖父已经退了。不过到了如今。云家可不只是盗墓了。
红尘看了那一叠资料。都有些咋舌——云家是大家族,家里三教九流差不多都齐全,有人造假。有人是千门的行家里手,有人读书做官,有人是武将。
甚至还出了一支,做了守墓人,守的是前朝皇陵。
按说做官需要家世清白,还要人联名做保,就他们家那等出身,按说是不大可能的,偏偏族里不光是有人做官,刚才一言不发,很没存在感的那个老头,云芳的祖父,年轻的时候竟然还是陛下直属内司的绣衣使者,最亲信的探子之一。
“幸好没太得罪对方,要不然也是麻烦的很。”
红尘摇了摇头,她是真没看出云家有这么大来头!
“忽然觉得,咱们的人能探听到这等程度的机密消息,都很可怕。”
绣衣使者都是群什么人,那是皇帝身边的杀手探马,个顶个受过最严酷的训练,来历不凡,深得陛下信任,能把那些绣衣使者的底细打探清楚的,整个四国也没有多少,更何况这么快!
把云芳这一家子的事儿扔在脑后,红尘回了屋,翻出黄纸朱砂,画了三张符,挑了其中两张,分别折起来塞小荷包里,扔给罗娘。
“交给薛柏桥,让他小舅子转赠燕九夫妻,这阵子随身携带,千万别离身。”
罗娘愕然:“小姐?”
“没事儿,以防万一而已。”
红尘摆摆手,也没说什么,燕九自己就算一位玄学高手,家里还找了连皇后娘娘都不爽的灵师看过,身边长辈高人多了去,她又不是发现了什么问题,只是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能说什么?
别管是哪里的规矩,她都不适合说话。
还有两日便是年三十。
年货都置办齐全,一应杂事都没了,反而清闲下来,红尘歪在软榻上,自己动手配色,打算做几个荷包送给亲近之人,给林旭和小荷也准备一个,只不知这二人能不能回来过年。
礼物送出去,大家都很欢喜,给的回礼也是各种各样都有,就连燕九这位不算特别熟悉的,竟然送了一整套十张福字过来,每一张的字都不同,行书,草书,楷书,小篆……不光写得好看,而且金光闪闪,气场自生。
红尘喜欢的不得了,都有点儿舍不得贴。
要不怎么说,人家燕九能自己开门做生意,手里好东西就是多。
一开心,红尘就给人家回了一份儿礼,一套自己缝制的法衣,上面用上了十几个神文,衣服手工就不怎么样,只能另辟蹊径来弥补了。
要说女红,红尘还真是差点儿劲儿,缝缝补补那绝对没问题,手熟的很,绣花等精细活,就做不惯了,胜在她心思灵便,绣出来的花样新鲜。
只看这一手活计,她到像是千娇百宠宠出来的女儿。
“对了,年礼别处还好,夏家要怎么送?”
罗娘把年礼分门别类地收拾妥当,亲近的人家都送了去,因为还收了好些别人送的,必须回礼。
回礼比较容易,照着对方的礼单,大差不差地送一送便罢,红尘的朋友不多,处置起来比别人家省事儿。
“夏家送了年礼,挺重的。”
罗娘把单子递过去,红尘看了一眼,也觉得颇重,估计夏家给那些王孙贵胄送礼,也就是这么回事儿了。
“唔,咱们没人家富裕,可也不缺这点儿银子,差不多回一份儿就好。”
红尘笑了笑,目光落在礼单上一对儿金锁,一对儿玉锁,一套从小到大的衣服鞋帽上,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其实应该感动一下,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淡淡的伤感,公主那一腔母爱眼下给不出去,应该感伤,她如今这般冷心冷性儿,也该感伤。
时间是多么恐怖的东西,磨平了一个人心头棱角,连那融入血脉里的爱,竟然也能给磨得淡了好些。
红尘怔了怔,坐起身打开箱子,翻出她自己缝的一个枣红色。龙凤呈祥图案的抹额。还有一双千层底,同样是很喜庆的大红色的高腰靴子。
“把这些加在回礼里面。”
罗娘愣了下,低声应了,怕是觉得自家小姐也不是不想她娘亲。可其实她猜错了。红尘前几天。只是忽然有一点儿怅惘,没来头的伤春悲秋,翻出针线。就这么做了。
上辈子她每年都给娘亲做一双鞋,做一点儿零碎的小东西,现在都不用打听,估算也能估算出来,自家那个公主娘亲穿多大的鞋合适。
手上做着东西,红尘知道自己没怎么走心,小女儿家对父母的孺慕和眷恋,她如今便是努力去找,还不知能找回来几分。
“……以后,夏家就当普通的点头交交往。”
在京城,她既然踏进了这个圈子,总要和人交往,夏家有一位公主下嫁,只要公主还在,别管怎么交际,总是少不了他们的。
一份儿厚礼送到夏家。
公主看到就呆了半晌,驾车就出去,一路狂奔到红尘的郡主府,可在门口徘徊良久,人家守门的侍卫都忍不住想过来问,却终究没有进去。
回去之后,陈婉嚎啕大哭,哭了整整一宿,第二日床上的枕头被子不得不全换了新的,身体到显得好了些许,只是沉默寡言,做什么都恍恍惚惚,吓得夏安也不敢出门应酬,一直在家里陪着她。
红尘把年礼送出去,心里到是很踏实,一觉到天明,舒舒服服,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时,就听见床榻边上有小东西哼哼。
她一低头,平安趴着床沿,一个劲儿往被子里面拱,伸手把它捞起来放在床上,好大一坨,肥的不行,红尘简直不忍看了,拿手指点点平安的脑门。
“哎,你再吃就变成了小肥猪。”
都是和小严家那吃货‘休休’学的。
半坐起身,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阵的香气。
香味浓郁,还带着一股子辛辣。
平安的口水哗啦啦就下来了。
红尘连忙一弹它脑门,让它蹿下去,坐起来穿衣服,外面两个小宫女捧着烤得特别温暖的外袍,给她穿戴整齐,洗漱完毕,又喝了一杯蜜水。
推开窗户一看,林旭正围着一条雪白的貂皮大斗篷,坐在椅子上,抱着炭盆,指挥律风荷给他烤一只肥硕的,起码有二百斤的大肥猪,烤得外焦里嫩,油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溅起一层火花来。
红尘的目光却只落在小荷身上。
不只是她,院子里一群小宫女,小太监,人人手里忙着差事,眼角的余光,却还是免不了要扫过去。
没办法,这场面实在是太有诱惑力。
虽是冬日,可烤猪时火力旺,热得很,小荷洁白如玉的脸也多了几分红润,就如仙子落入凡尘,额头上汗水滚滚,连汗都是香汗,和寻常粗糙男人不同。
衣服穿得严严实实,只卷起袖子,露出雪白的胳膊,更是让人垂涎欲滴。
世人都一样,你要是高高兴兴地露出来给他看,他反而嫌你轻佻,越是这样结结实实地藏起来,越是撩得人心里又麻又痒的。
红尘同样俗人一个,也忍不住悄没声地扫了几眼。
小严低着头,一脸严肃,一张嘴就轻声道:“以后恐怕是真嫁不出去了,小姐养我。”
看到如斯没人,除非有一个一般出众的男人冒出来,否则谁还能乐意嫁?
林旭招招手。
小荷随手从旁边的桌子上摘下一片长叶子,也不知是什么叶儿,冬日里还保持鲜绿。
刷刷几刀下去,一叠薄如蝉翼,入口即化的肉片落在叶子上,他捧过来四给林旭:“小心烫,慢点吃。”
又给他把酒葫芦拧开,倒一杯果酒。
一瞬间,红尘觉得周围小宫女们的目光,差点儿把自家林师兄给杀了。
“唔,好想也养一只小荷。”
红尘叹了口气。
律风荷迷迷糊糊看她一眼,以为她也想吃,长刀一甩,挽了个十分漂亮的刀花,又是几片肉落在叶子上,直接递到红尘手里。
红尘咬了一口,好香,更想养一只小荷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