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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天佐     漫步歌神路txt下载     漫步歌神路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关于梦境的一些纪录

    (下一章改了很多次,还是有些不满意,这个就当是聊以慰藉大家吧……都是这几年尝试纪录的梦境,不少脑洞比醒着更有意思……貌似。)

    (梦一)

    因为累了,紧接着睡了1个半小时的觉。其间做了一个梦,或者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内容的全局已经记不清了,但每一个细节如果细细计较起来,都和看的那本小说里的情节有所关联,却又完全不同。就像是把小说的剧情解析了,再组成了另一个完全不同故事。非常精彩,无论是看小说还是自己写小说,清醒时1个半小时都完全不可能达到那么多的信息容量。后半的梦里,“我”是一个刑警队的新人,编号在200开外,队伍里有1个男队长,2个男队友,2个女队友。以及另外2个兄弟队伍。悬疑模式。在调查一个案件,似乎挖掘出了内部的**,某时,整个队伍都在的场景下,队长让一个男队友收了不该属于他的一块钱(就是绿色的rmb,破破烂烂的),这似乎是一个导火索。从此之后,“我”每回一次总部,无意中被别人提到编号时,都会比上一次回总部时更靠前——在醒来时,编号已经是055了——而这个时候,2个兄弟队伍已经全员被抓。被通知回总部述职的“我”的队伍在一起上总部的一个楼梯时,看见下面2个兄弟队伍的人全部穿着橙色囚服往上望“我们”,眼色很复杂,似乎想表达什么。在这个过程中,“我”的队伍全员都默默思考着这段时间调查到的细节,似乎牵连甚广。“我”隐约猜到,案件不仅有**,还可能涉及在山西太原毒杀**长老,或者说,毒杀事件仅仅是靠线索推测“存在”,并且事发于“男队友收了不该属于他的一块钱”的时间点之后。而述职一见领导,全队就被隔离调查了——但作为相对新人的“我”却还有自由。为了调查真相,“我”想再回述职的办公室,却在庞大的总部里怎么也找不到。最后不知道为什么(醒来之后记不清逻辑链了),“我”猜测一个办案期间认识的女npc会知道,于是强行拉着(挟持?)她带我去总部,并一路调戏她,逐渐升级为(猥亵?),但她并不以为意。最后,来到了总部述职开会的那门前,但一敲门,看到内部情况和上一次格局已经完全不同,里面的人员也完全不同了。(貌似他们正在开会)能记清的差不多就这些……最后,只想说,这是第一次,看了一本小说,紧接着就做梦,梦中的细节竟然全能从小说剧情里找到映射,但又完全不同。小说不错,写得很好,虽然以神作的标准的话,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但在网文里算是非常好了。

    (梦二)

    居然因为里面的内容哭抽了……(代入感问题)下面开始回忆梦的内容。电影的名字叫《情真意切》(和爱情没关系)男1(或者说我)是一个学生,也许高中,也许大学,入学后,参加了一个编外课程,故事就是如此展开……不为人知的高能物理现象。从学校到男1家附近车站,有一溜常人看不见的各种形状状的水晶列,每个人在从学校出发时,都会激活这个水晶列发亮,但每个人能激活的水晶列长度不一样,多数人一出学校没几步,就暗了。而男1的则从学校一直亮到水晶列经过他家门口的位置。女1是学校一个德高望重的接近退休或者退休返聘的老教师(高能物理专家),很长时间里唯一一个能看到水晶列的人,她能看到每个人激活的水晶列的长度,并且貌似只有她知道这个现象所代表的重大意义。但是因为除了自己眼见,无法证实观测,而相关的用途在短时间内也证实不了,并且因为关系重大,女1选择了保持沉默,暂时不上报。但她在学校里设立了一个兴趣课程(或者说选修课),以这个名义寻找能激活比较长的水晶列的人进行一对一“教导”。故事就在女1发现男1时展开。以上这一切是男1视角最终才发现的真相,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哭抽的原因之一。第一视角里,男1阴差阳错进了一个舞蹈选修课,内容是放学后,在夜色里一个人走路回家(学校离家也就1站路的距离),其中,在路上进行一种类似冥想的状态(男1一开始那么理解的),感官会发生变化,会看到眼马路的人行道上有一列水晶轨迹,从学校门口开始延伸出去,就像古老的电子游戏贪吃豆一样。只要自己人走到哪里,这些水晶就会内里跟着发亮起来,但当自己走到家门口了,如果继续沿水晶列走下去,超出家门位置的,却不会继续因此发亮了。男1被要求在这个状态下,尝试跳一种舞蹈,随着舞步,会有仿佛液体的东西从自己身上滴落到地面的格子石板上,石板会因为这些液体的腐蚀而变成黑暗。基本上是一滴液体会侵蚀石板的一个小阁子。但男1没从自己身上发现到液体,只能从液体出现的位置和滴落的轨迹,判断来自于自己的身体。这样的选修课,自然没多大趣味,并且为了应付明面上的课程,上课内容还有另一方面的某艺术类课程(也许和舞蹈有关,记不清了)。因此男1经常对女1不满,还当众怒吼:“既然要教我,为什么不教明白”之类的话。因为这所学校的背景貌似很高大上,涉及的场合也往往各种b格高(貌似涉军又涉黑?),女1经常被气得哭。最后,男1决定不学了。(奇特的是,这条回家的路沿途的建筑风貌颇像是90年代中国2线城市)后来,因为一系列的事情(我记不清了,但梦中这些事情的脉络是有“逻辑”的),女2出现了。女2是学校另一个高能物理专家,她看不到水晶列,但她和女1是同窗,彼此很信任,女1唯独将水晶列的事情告诉过她,并且在多年以前,她参与了女1用“舞蹈”影响现实世界的测试性实验,并支持女1保持对实验隐瞒不报的选择。她相信这些她“看不见的事物”。事实上,男1一直以来冥想状态下的舞蹈中,液体对地板的影响,其实是类似量子状态的真实,每次他回家路上跳舞之后,跟踪他回家的女2都会用女1交代的办法消除他对现实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将男1每一次的舞蹈的巨细情况状告给女1。导致女2出现的关键因素,似乎是男1在学习高能物理知识时,联想了一下自己以前学的莫名其妙的课,脑洞了其可能的目的。他觉得,当初的冥想很可能并非自我催眠式的幻觉——那么多次一个人冥想状态下在马路边沿途舞蹈,这种疯子般的行为为什么从来没有旁人出现干扰过?诸如此类的不合理现象,一旦认真回忆就显而易见——男1认为那些事情,并非自己当初想的那么简单。于是他又一次在夜里独自走那条路,进入了冥想状态,激活了水晶,第一次经过家门,继续沿水晶列走下去,但没被激活的水晶列越来越难被观测到,在经过车站后,他看不到“路”了。而此时,女2出现了。她告诉了男1真相,并且,女1能激活的水晶列更长,她能够走到终点——终点是一个特别大的门,但女1经过自我训练,能够激活的水晶列越来越长,她可以做到的事情越来越多,但始终不能激活门前的那最后一块小水晶。女1带着女2走过这条路。于是女2带着男1按记忆走着。随着讲述,以及男1印证自己以前和女之间的过往,男1一下子就哭抽了。好吧,本来电影似乎要来到**了。结果……就在边路边走中,因为这次不是冥想状态,他们在一处类似小国企单位门口,看见一个卖麻辣烫的露天小摊,两对男女在趁夜色打野战,路过的几个类似保安的巡逻人员似乎因为听到女方的微弱呼救,立即把趴在人上的俩男的控制了起来。目睹抓人全过程,男1目瞪口呆,作为第一视角,我也对这画风的突然转变接受不能,于是,我就醒了……

    (梦三)

    梦里的前后就不说了,单说其中算是完整电影的剧情。脉络是一个又一个小故事场景。时空都各不相同。结局都是同一女主角(白人)因各种不同原因死掉。但在到了后期,出现一个男人(白人)试图拯救女主角,前几次他都失败了,但按先后顺序,在不同的小故事中的意义越来越重要了。最后一个故事里,他终于成功了!女主角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但男人告诉她,她还活着。事实上,这个男人是男主角,他在每一个故事里都出现过。第一个小故事是完全的龙套,仅仅在女主角死后的场景里才匆匆远处露一个脸。而在最后几个故事里,他一开始就和女主角在一起。最后一个小故事——中国小牌坊开“居委会”,庆祝牌坊某事情成立30年(葛优、姜文作为官员出场,仿佛《让子弹飞》),但是,参与庆祝的左边一半人认为是成立20年。在争执中,“葛优”请出县志,男主角从县志中察觉,这个世界里,明朝没有灭亡,并没有清朝。而作为旅游者来的女主角对这些根本没兴趣——在这个小故事里,男主角变成了第一视角的主角,女主角只比龙套强一点儿。所有小故事之后的最后一个场景——傍晚的色调中,一艘双桨木船孤零零在水中央漂荡。一个女人在船正中握桨等待,在她身边有一个录音机。男主角睡在左侧,女主角睡在右侧,两人穿过中间的女人抵足而眠。此时,两人同时醒来,不约而同的取掉耳塞,会心轻笑不断。男主角的笑是大功告成的笑,女主角的笑是感激而泣的笑。中间的女助手扫视两人的笑容,也明了地微笑起来。镜头在3人的笑声中越拉越远……那是一望无际的水面,柔和的晚霞拂照天地。倒数第2个小故事,男主角和女主角肝胆相照的民国故事。倒数第3个小故事,男主角以侦探身份因故追逐女主角的美国西部故事。……最初的小故事有些像《穆赫兰道》。一共大概8-10个故事。当小船的镜头拉远时,出现字幕时,电影完结。故事的主线是精神病医生男主进入病人女主的一个个梦境里,逐渐反客为主,最终消除女主的自杀倾向。突然觉得,这虽然有些蛋疼,但要是圆一下设定逻辑,似乎真能搞成一暴米花电影?

    (梦四)

    2028年,南极事故,中国官方记录死了14000多居民。2040年男1和男2因故随探险队来到南极,走失陷入绝境,冰原上地貌复杂,各种剑齿虎,类恐龙大型猛兽,巨型鸵鸟,但不厚的衣装并不觉过冷。历经各种危险,各种躲藏走位后,他们发现一个基地。(大量惊险刺激剧情)进去一看,里面各种民用房间里空空如也,只有少量的桌椅、书架、低端实验器材,但每个房间都通了电,古老的节能灯一直亮着!甚至,在一个空荡荡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1987年印刷的硬壳大部头书!然而,没有发现任何活物,连尸体都没有,简直仿佛大撤退后却撤退干净得几乎连狼籍的感觉都很淡薄。男1陷入了纠结,隐隐生出恐惧,而男2却觉得兴奋,在男1翻书企图寻找线索时,男2离开那房间。当男1发现没有获得有价值情报后发现男2不见了!(非常空旷而让人恐惧的场景)匆匆寻找下,不知走过多少道门,男1忽然看到两列人群在排队等着什么,他走过去,听到那些人在说话,忍不住忐忑着开口问话,却得知他们都是最后一批撤离的人,正在等待登车。而且,现在是2028年!震惊中,男1木讷地看着一切忙碌的景象,却理不清头绪。此时,他被貌似20出头的女1叫住,问他是不是也还没登记。在男1避而未答中。女1拉着他一起找到了最后的负责人——大约25-30岁的女2。最后2班运输车,还有1个名额,除了男1,还有女1没有登记,女1直接抢了名额,作为负责人的女2试图多载一人,但会有事故几率,女1以大义阻止,女2和女1争执。最终还是决定让男1独自留在基地。在等待其他人登车过程中,女2将男1拉到最近的一间火柴盒式教室,里面角落处堆满了各种饼干,方便面作为储备。几个男孩稀疏而坐,不时在广播呼叫下一一离去,而女2则向男1科普大家走后基地的留下的布置情况,告诉他食物是电力只要不浪费就很充足,只要乖乖待在基地里基本是安全的。预计3个月后会有pla来营救。但是,无论男1怎么问,女2都不回答基地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男1知道,2040年自己所属的探险队是事故后第一支被人所知的试图前往南极的队伍!然而,男1并不清楚2028年的详实经过,12年来官方也没有公开过任何具体信息。但是沿途冰原上的地貌以及各种不可能存在于世的物种,以及当年南极大陆上只有中国建立的基地……他嗅到了阴谋的气息。最后,男1目送女2最后一个登车。当通道门缓缓降落关闭后,男1茫然回到刚才的教室,随手撕开一包饼干,机械地吃着,陷入了复杂的思考……然后,我就醒了……梦里的一些细节——

    男1和男2蹲在战壕般的冰沟沟里头,浅浅的地道口里长得像母狮子的剑齿虎和人类在不到1米的距离内一起噤若寒蝉——因为外面说远也不远的地方,2只貌似恐龙的庞然大物在徘徊着。等那2只离去后,剑齿虎们跑上冰原捉那些好捉的小动物,没管人类,男1、2继续移动,却看到几层楼高的鸵鸟般的动物在冰原上健步如飞,惊起地上小禽类一群群胡乱飞起……90年代的火柴盒教室式的房间里,一套课桌椅子,课桌上以及周围地上散落一些略有字迹的白纸,靠墙处一个空荡荡的书架里惟独从上往下第2排左边有一本足足有超过5厘米厚的硬壳书,透明的玻璃窗(似乎是玻璃的)外远处隐约见冰山和太阳,该是黑板的地方只有固定黑板的痕迹证明那东西曾经存在,倒是细细的电线爬墙联着一盏贴墙的u型节能灯正发着白光……

    (梦五)

    因为是梦,所以不可能详细纪录下来,我只抽象纪录了梦里的主要部分。以下:一个掌控全信息的a,为了验证一个试验,创造一个观察者a个被观察者b和一个被观察者c其中,一开始,b只有他自己的信息和资源,而c拥有整个样本群里除了a和b之外的所有样本的盟约而b和c处于隐性竞争状态第一轮,因为盟约的缘故,只要样本群足够大,那么c必然最终淘汰b但是,从第2轮开始,之前每一轮结束时需要分配利益,虽然分配的利益不能带到下一轮,但分配的差异所导致的盟约的加深或者削弱会带到下一轮开始于是,从第2轮开始,b存在与原本和c有盟约的样本结盟的可能而a的第一个目的就是验证,在确定样本群容量数量级的时候,需要所有轮(数量级)的试验,b才能第一次淘汰c而a的作用在于第一次b淘汰c的情况出现之后,开始参与博弈,但a永远不结盟,a只是挑唆其他样本与b、c的结盟和解盟,并试图让两者的盟约达到平衡而样本群总数是偶数,因为a的存在,所以b、c的盟约数量永远不能完全相等于是,a的第2个验证:当样本群足够大时,a的作用究竟能有多大?是否会让b与c的胜负趋于1比1

    (梦六)

    醒来第一时间记的,但还是没能记全。梦里其实剧情丰富,条例清晰,细节详细……0(貌似穿越到比较靠前的年代)1邂逅年轻x2代(貌似是586)2586接待外国官员(貌似是澳大利亚的),巧遇主角。3某低调女歌手(貌似是林忆莲)不服从安排,非要带三个普通小孩做陪衬演唱,结果节目被取消,腹黑地在晚会现场带着小孩子捣乱某著名美貌女歌星的演唱节目,与会586脸都绿了,但因为有外国官员在场,一时间将错就错,结果神转折认真唱歌打脸(唱的是女歌星刚刚唱的歌,纯吊打),震得全场一愣一愣的。4主角,586,女歌手就此认识。紧接着的51节三天假一起出去玩(似乎主角对女歌手有兴趣,而女歌手对586有兴趣,586只是出来体验生活),玩的地方似一连办三天的大型商业街(这里时间线有些混乱了,好像晚会就是51节,实在记不清楚),最后要分别时,(此时貌似多了几个路人)5主角送女歌手的礼物是从沧州买来的,是遇到一老太婆沾仙水卖的字(2个字,上下结构,正x火x,记不清了,梦里有读音的)带字的纸折剪成纸飞机,安装在房檐上,风吹而出,会很华丽。但不知怎么安装,别人不信主角,于是主角述说和老太婆的对话(有很多设定,记不清了)——从其漏洞中发现其师父在自造的仙境里和广寒仙子享乐。6(这里有一段剧情记不得了)一行人进仙境,一深山桃源,侍从的道士女修散布宫亭之间。很快他们不发现了——仙境里是一个拼定性的地方,比拼时会在梦中幻化各种场景,主角在梦中各种跑路,可耻的跪了。最后众人被仙人+广寒仙子捆住,法器(远程武器)漫天飞,眼看要挂。7这些法器攻击却对某路人无效!原来,此路人(貌似)类似《侠客行》里某boss,潜心了一辈子,定性正值巅峰,反杀了仙人,却突然反水儿,不仅囚禁广寒仙子,也独占仙境,把众人“礼送”(其实是赶,只不过没有杀众人)了出来。8但是586没能出来(貌似是认为仙境对国家有用,执念太深不愿意放弃,强行留在其中和boss周旋,只给众人留了一句不救他,如果最终他跪了,他就会死的信息)9一番准备后,众人去仙境救586,主角握女歌手手,目视展开的纸飞机,字迹如画,自己以吟唱勾勒画中故事,即时与女歌手互动情绪,异常完美,结果最后结尾一段时嗓子哑了,跪了,其他人也结果全军覆没(可惜旋律太复杂,醒来就记不到了,绝对是以前没听过的,天籁之音,不少高音女声的调,男声的厚,起伏有史诗气)10最后586单挑boss,于梦境模拟出众人思维,一起建立互联网,和众人创造世界(类似mc),完全不理会boss。结果boss一个人最终跪了(其身体表现为吐屎,实在撑不住了)然后,就醒了,醒来之后……很快发现,必须上厕所了。tm的,有脉络了都记不请……我真渣……

    (梦七)

    早上醒来,躺在床上,认为自己是韩信,口渴,拿床头柜上的水杯喝水,怎么喝也还是渴。叫房间里的侍女出去换水,一会儿侍女回来说吕后要杀我。于是,意识到是一个梦。然后我醒了,果然觉得口渴,又拿床头柜上的水杯喝水,还是怎么喝都觉得渴。一会儿,黑暗中来了一个瞎了一只眼睛的女人,手拿皮鞭,说是吕后,要来杀我。正当我反抗,抓住皮鞭时,意识到这还是一个梦。然后我醒了,仍然觉得口渴。还是拿床头柜上的水杯喝水,还是怎么喝都渴。这次有经验了,从这一点就意识到仍然在梦里了。然后我醒了,继续口渴。继续拿床头柜上的水杯……突然发现这杯子是我几年前用的玻璃杯,现在早就换不锈钢杯了啊!我果然继续在梦里!我当时就抓狂了!然后我醒了,听见房间外面妈妈的声音,永远的口渴节奏。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还好,是不锈钢杯,喝了一口水,有水的味道,解渴。终于醒了!万岁!结果,坐起来穿毛衣时,伸袖子,一不小心把不锈钢杯的手柄钩到,剩3分之1水的杯子摔在地上……还好是不锈钢杯……我真心怀疑今天日子不对……

    (梦八)

    开始是在做梦。前面不重要,从最后部分说起好了。那是在一个大学校园里。加上我一共5个人的逃课小组在一个御姐老师的刻意放水的追捕中,穿过好几个课堂,又下了几层楼,停在一处楼梯即将转角的地方。(如多数教学楼的楼梯那样下一半转180度再下一半才是一层)我们身边有一个中年男人弯腰拿了拖帚默默清洗楼梯,下面转角处是一个小卖部或者说小超市,旁边墙壁上有一个2平方米左右的狭窄长方形的小洞,和一个4平方米左右的正方形洞口,在大洞处盘腿坐着一个光头男。(不要问为什么一个楼梯转角会有那么多空间)光头男瞥了我们一眼,例行公事的说要逃出学校得过他那一关,只要能逼他离开这个洞口,他就放行。此时,只见有一个学生从楼梯下面上来,二话不说便和那光头战了起来!然后干净利落的被光头ko,拎起脖子甩进了小洞。于是俺第一个下去,把光头进距离围观了一下,然后俺怂了,转进小卖部了。但咱的逃课5人组其他人个个彪悍。第2个口才男(怂b的俺算第一个),用“我不可以逼里离开洞口,但可以逼你从这里返回洞口”之类的方法算计了光头。第3个文静女掏出小手枪,闪电3连发,攻其必躲,成功逼开光头。第4个书卷男的办法俺记不清了。第5个nb男直接一力降十会把光头逼开。然后俺只能目送他们逃课成功。一个人在小卖部门口打开手机上qq。此时!此时!某个qq群的群消息里自动播放起一段旋律,对的,旋律!听着的感觉就是有人在用手扣美女13处,一开始俺还在会心一笑。(没错,这是听出来的强大效果)但越听越不对劲,怎么感觉有些变成有女人在扣俺的菊花了?!这不科学!于是俺决定关了那个群信息,才发现同时有上百个qq群信息在闪烁,根本找不出是哪个群……俺决定关qq,缺发现qq关不了,想关手机,手机也关不了了!就在俺因为听音乐而觉得菊花欲死欲仙(没错,就是这感觉)不想听也逃不掉的时候,俺醒了!醒了之后,那种菊花被女人用手深入浅出的感觉立即无影无踪,但俺还是脊背上汗毛竖起。

    (梦九)

    简单地说,就是因为口渴而梦醒,结果醒来后喝了水,却发现没解渴,于是突然意识到还在梦中。因为有了梦七里的经验,所以很警觉。(梦七是两年半以前做的,梦九是今天的事情)然而,这一回……第一次,梦里在看《魔法学徒》,正纠结看第5本还是第一本,(梦里默认全文分为6本),醒来,觉得口渴,白色天花板。起床,白屋子,一个电脑桌上一台电脑,除了电脑及插线设备是黑的,其他屋内陈设都是白的。拿起桌上不锈钢杯子(这个是银灰色的,和我日常用的一样),喝水,没过多久,发现不对——还在口渴。因为以前有过好几次这样的梦,有了经验,努力重新醒来。第二次,屋内情况一样。同样动作,拿不锈钢杯子喝水,同样没过多久,发现还是在渴。第三次,醒来,发现人靠在电脑桌边,一只手撑着,保持刚才准备喝水的姿态,但另一只手并没有拿着杯子。于是,重新拿杯子,喝水。同时往窗边走,向外看——外面一片漆黑,四周貌似都是高楼,只能看到一个个窗户里散出来的黄色灯光,向下看不到头(貌似自己多在的层数接近顶层)因为向下看不到头的现象不合逻辑,觉得不对,进而突然发现,口渴并没有真的缓解。第四次,(这次具体情况记不清了,总之场景差不多,但很快就发现不对)第五次,躺床上,天花板白色,耳边是门外的二胡声,水平和父上一样不专业,心里略安。暂时不敢起床了,大声喊母上过来,给我递杯水(已经对自己拿水喝是真醒不抱希望了),喊了接近半分钟,母上终于进来。一边抱怨,我一边起床,然后把前4次梦的古怪讲给她听,当我讲完的时候,母上突然弯腰从电脑桌下面一格层拿出了不锈钢水杯,递给我——突然我意识到,电脑桌变成了会议室里那种大桌子,并且刚才过程中我并没有喝水!第六次,耳边还是有二胡声,但终于,天花板不再是纯白,和自家一样有些灰尘的感觉,起床,屋内陈设变成了自己陈设。赶紧找到电脑旁的不锈钢杯子,美美喝一口,不像前几次那样没啥味道,而是微微的甘甜!长叹一声,顺势坐下,开机,码下以上的文字。

间隔一个月的话

    这本书,大约是一本不娱乐的娱乐文吧。动笔的初衷,有着探讨一条可行的中国流行音乐发展的道路的一层心思在其中。于是,写的时候,也许细节上可以不太纠结合理性,但大局上却很在乎可行性。

    也就是说,这本书里所探索的发展方式,在现实中在某种意义下,也是可以实现的——不是说写出来的内容真能如此,而是指在写的时候是以此为出发点之一的。

    于是,在考虑一个行业时,就没那么简单了——一切行业,归根结底都牵涉经济问题。

    没有经济基础,或者说没有物质基础的艺术行业,即使可行一时,也不可行一世,更绝不可能生生不息。

    然而,随着资料的查阅越深入,越觉得设计一条不那么涉及作死的道路,是多么的难。

    不过,我这里想说的是,思考了一个月之后,本文即将恢复更新。(如果不出意外,就是明天)

    以上,谢谢等待本文的朋友,哪怕很少了……(但即使在别处,也的确是存在的啊~)

聊聊中国流行音乐的水平(未完)

    聊聊中国流行音乐的水平

    先来一首劣质打油诗:

    花花轿子人人抬,

    官船来往乱如麻,

    群众冷看宴宾客,

    生意做尽楼塌了。

    正文:

    所谓议论文,必须要有论点,而如果是散文,则要求形散而神不散。归根结底,一篇文章,需要有自己的主体思想。(这个和3胖家没关系~~)

    而从数学思想的角度来说,要立论,必须先下定义。

    那么,说起中国流行音乐,那么得先明确,什么是中国流行音乐。无论拿出的定义别人是否赞同,至少得自己先说清楚,不然,就是各种鸡同鸭讲,误会连篇,各自为战,不止不休了。

    如我一直以来的说法,流行音乐,就是在广大群众,普通人,老百姓,各个年龄层,各个职业,各个阶级,要么所有,要么一部分群体里流传的有人声部分的音乐作品。这个定义可以“自古以来”,不被年代、流派、政治形态等因素制约。

    而中国流行音乐,就是受众是中华民族的流行音乐。例如,被广泛海外华侨所喜爱并流入了内地,即使在内地不太知名的音乐作品,也可以纳入中国流行音乐的范畴。那么很显然,少数民族语言、甚至外语的音乐作品,也是可以具体视情况纳入的。(毕竟,有的少数民族人数太少,其音乐作品的受众基数实在可怜得不好意思算作“流行”)

    一般而言,粗略以中国人口15亿总数计,如果一首音乐作品的受众起码100万,或者保守估计在1000万左右,就可以纳入讨论范畴。(另外,如果本身没有在中国广为流传,但是被翻唱为中文歌而流行,那么原作自动可以纳入讨论范畴)

    中国的流行音乐,最早明确可查并系统整理的,也许是《诗经》。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由于时代技术的限制,文字的传承在古代远比音乐传承要容易,所以中国的艺术发展史上,文字的成就甩了世界几条街,但音乐方面却没有特别的突出。所以,自古以来,中国历代的流行音乐,今人得以见到的,绝大多数是文字形式的歌词。

    而在当时被作为歌而唱出来的唐诗,我们并不知道唐人是怎么唱的;代表曲调的宋词的词牌,我们也只能知道词牌名,却难以考据具体的旋律。而等到明代,中国皇室率先发明十二平均律了,当时中国的流行音乐和世界其他文化圈相比,并没有显著的长短差距。然而,满清200多年的钳制和倒退,让中国不仅流行音乐,包括广义的音乐都陷入了停滞不前的低潮。与此同时,文艺复兴的欧洲,在音乐方面,却日新月异,为现代的流行音乐的发展打下了相对最雄厚的基础。

    所以,在民国时期,西学东渐,流行音乐的新思路也传入了中国——此时,已经落后了很多了。当时的中国音乐人有很好的学习心,同时也保持了良好的创作态度。一如2000年前孔丘老人家的说法——“思无邪”。

    有一种说法,认为1927年,黎锦晖创作的《毛毛雨》为代表的一批作品,为现代中国流行音乐的发轫之作。(如李叔同的《送别》为例,更早的一批经典之作的旋律并非国内原创)

    《铁骑下的歌女》《四季歌》《夜半歌声》《马路天使》《给我一个吻》《何日君再来》《义勇军进行曲》《渔光曲》《桃花江》等等,那个时代的中国流行音乐,题材广泛,有雅有俗,因情而歌,既有非常接地气的,也有适合战斗理想的,更有用于秦楼楚馆的。总的来说,因为创作人继承了不少旧时代的文学底蕴,歌词在凝练性上有的颇为不错,但有的又因为新文化运动的影响而显白,而在旋律方面则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具体质量是高是低,但多数都谈不上复杂,演唱风格的技巧处于学习摸索阶段(周璇是一个发展的标志),对于编曲的重视和而今相比,几近于无。综合质量参差不齐,富于创作激情而没有成型的风格。

    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歌手,具有代表意义的,粗略可以说几个。

    金嗓周璇

    银嗓姚莉

    京腔白虹

    秋水龚秋霞

    “华籍日人”李香兰

    低音白光

    鼻音吴莺音

    (貌似都是女的,这和时代审美也许有关系?~~)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流行音乐进入了新篇章。

    这个新,不仅是技巧与风格,更是精气神。

    一个面积辽阔人口中国的全国性的范围下的万众一心,在世界上史无前例。这种时代风气很容易凝练出高质量的传世之作,但对于风格多样性的发展,却不一定是好的。

    另外,民国时代发展的那批优秀音乐人,有很大一批在新中国继续发挥着。也许是常识,也许是科普,20世纪3、40年代,以上海为中心的歌影业,是**渗透非常成功的,当时的很多明星都是**地下党员,一边艺术创作,一边干着提脑袋的事情。虽然,受苏联**一度短暂实行的gcgq的政策以及共产国际的一些作风的不良影响,在私生活上不少人丰富非常,甚至朝秦暮楚。(著名的有金山这样的扛把子,李云鹤这样的名人也在其中)

    好吧,题外话到此为止。

    从新中国成立,到1966年之间,这个时期的中国流行音乐,在技术水平上继承了民国时期的底蕴,技术上有一定的发展,精神面貌上有极大的改变。

    《歌唱祖国》《我的祖国》《让我们荡起双桨》《英雄赞歌》《敖包相会》《九九艳阳天》《马儿啊,你慢些走》《翻身农奴把歌唱》《我是一个兵》《绣红旗》等等。

    这个时代能够流传到今日的作品,质量是中国现代流行音乐的一个高峰,歌词深刻,旋律普遍大巧不工或者说反璞归真,演唱风格偏天然,单纯在音乐上的编曲依然重视不足,风格多样性是短板。主要是将民族传承元素、外国先进技术、时代情怀相结合而创作。

    1966年至改革开放之前,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就不说得太细了。

    以李云鹤为“艺术总监”的时代。这个时代的中国流行音乐,风格多样性进一步收缩,但真实历史上离“八个样板戏”的夸张说法,还是挺远的。艺术成就很高,但和前一个时代相比,谈不上什么突破。不过,从材料学的角度来说,这个时代为未来中国民歌和戏曲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度娘一下这个时代的《歌唱祖国》,算是历代至燃版。

    20世纪70年代中期之前,中国现代流行音乐=大陆流行音乐。

    直到杨弦在郭兰英的《我的祖国》的影响下创作了《中国现代民歌集》,台湾那边才有了属于自己的流行音乐。直到温拿乐队和许冠杰的出现,香港那边才有了能称为粤语流行音乐的作品。

    时代的开拓者往往并非集大成者,或者说,一个时代因一个天才而开创,一个时代因一群天才而兴盛,又或者说,近百年来,中国文化圈里,并没有出现李白苏轼那样的天才中的天才。

    也许会戳中某些人的柔软逆鳞,但不得不说,无论是杨弦还是温拿乐队,甚至更强一些的许冠杰,以他们为代表的那个时代的港台作品,和民国时代的中国流行音乐有着类似的特征——创作发乎于情,技术上没有深厚的底蕴而更多在探索,风格上丰富多样,综合质量参差不齐,少有传世之作。

    这里多说一句,很多人在谈论流行音乐的时候,往往把港台音乐杂糅在一起,然后一并和大陆流行音乐比较,这是智商有硬伤的做法。香港流行音乐和台湾流行音乐,发起人不同,创作目的不同,思想脉络不同,只能相互比较,不可能等同。

    从1976年,到80年代中期。

    所谓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大陆的改革开放,开放的不仅是经济政策,也是思想。

    如果说19八9年,《一无所有》和《血染的风采》在香港十大中文金曲评比中名列前茅,这个情况可以作为香港流行音乐正视大陆流行音乐的标志或者证据的话,那么在80年代中期之前,香港和台湾方面,对大陆流行音乐的认识,多数处于地下。交流进而学习,是单方面的。

    殖民时代的香港不必细说,台湾在1991年5月1日才结束“动员戡乱”,无论湾湾媒体人自我标榜思想多么自由,不过是一个笑话,一个百步笑五十步的笑话。

    在这个时期,大陆流行音乐继承了李云鹤总监时代打下的基础,创作风格重新开始多样化,并且以拿来主义吸收学习以台湾、香港流行音乐为首站的外界作品。甚至广泛流传着“白天听老邓,晚上听小邓”的口头禅。不过,学习归学习,这个时代并没有出现学习后的成果。

    《驼铃》《乡恋》《祝酒歌》《那就是我》《绒花》《雁南飞》《长江之歌》《我爱你,中国》《牧羊曲》等等。

    这些优秀的作品题材丰富,感情真挚,歌词朴实隽永,旋律优美,演唱动人,编曲开始起步但仍是短板。这个时代的佳作,是大陆流行音乐自主发展30年的成果。

    七十年代中后期到八十年代中期,是香港流行音乐里电视剧歌曲的黄金时代,也包含了谭张争霸的前期,也许,可以再加上一下陈百强?

    《楚留香》《笑看风云》《岁月无情》《京华春梦》《万水千山总是情》《万水千山纵横》《两忘烟水里》《万里长城永不倒》《上海滩》《情义两心坚》《何日再相见》《小李飞刀》《铁血丹心》《东方之珠》《梦里几分哀》《旧梦不须记》《偏偏喜欢你》《爱的根源》《爱在深秋》《夏日寒风》《朋友》《monica》《似水流年》

    这些包含大量影视歌曲的作品,而今看来,综合质量算不上极高,却不乏大量佳作。

    这个时代的香港流行音乐,有以黄霑、顾家煇、罗文这样的铁三角为代表的优秀音乐人,他们的作品多数处于成长期。

    1985年之前的台湾流行音乐。

    台湾媒体评选过一次“台湾百佳专辑”,从1975年杨弦的专辑《中国现代民歌集》开始到1993年1月出版的所有专辑里挑了100强。

    这里面,基本可说囊括了多数值得一提的这个时代的台湾流行音乐的佳作,或者说代表作。

    而其中1985年张艾嘉的《忙与盲》,便是这里从1985年分开谈的原因之一——那是中国流行音乐的第一张概念专辑。

    粗略地说,概念专辑这个说法,起源于披头士1967年的唱片《帕博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创作者需要用一张专辑里的所有歌曲来表达一个主题,而非按一个歌手或者一个创作者为脉络去集合彼此之间没有具体关联的歌曲。

    《之乎者也》《鹿港小镇》《童年》《光阴的故事》《酒干倘卖无》《一样的月光》《橄榄树》《是否》《天天天蓝》《龙的传人》《未来的主人翁》《亚细亚的孤儿》《现象七十二变》《爱的箴言》《出塞曲》《被遗忘的时光》《小雨来得正是时候》《365里路》《故乡的云》《三月里的小鱼》《新鞋子旧鞋子》等等作品,对于那个时代的台湾流行音乐有一定的代表性。

    这些作品主题丰富,旋律优美而不过于复杂,演唱相对大陆来说更多依赖于个人性质的天才、摸索、学习,编曲显得短板却胜于大陆。

    这个时代的台湾流行音乐,以罗大佑、侯德健、邓丽君、刘文正为代表人物。其中,邓丽君的成就和台湾流行音乐存在不小的相关,但远不止如此。

    相比来说,同时代的中国流行音乐内部,大陆和台湾的水平是大相径庭而交辉相应的,香港则逊色一些。不过,由于政治思想的指导,以及经济基础的差距,大陆更多处于学习的心态。

    1985年前后,到2000年。两岸三地的流行音乐之间的交流开始越来越多,香港和台湾各自都到达了自己的全盛时期,而大陆流行音乐虽然谈不上新的高峰,却也是一个黄金时代。

    而进入21世纪时,因为互联网及盗版手段的兴起,以及行业制度特别是利益分配的各种自身错误,中国流行音乐开始江河日下。(大陆方面,以2000年6月李伍峰进入中央外宣办五局,并在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担任领导直到某大会为例——这货2014年”莫名其妙“坠楼身亡,算是加入了今年中国官员坠楼大军,所以以他为例——“阎王殿”的管理和倾向在2000年—2013年细细品味起来是很诡异的,这其中的道道就不说太细了,但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对于大陆流行音乐的影响是暗中而深远的。)

    先说大陆流行音乐的黄金时代。

    黄金时代的开端或者说标志,也许,可以定在年仅18岁的张蔷发表首张个人专辑《东京之夜》的那一刻;也许,可以定在王昆“一意孤行”地在《让世界充满爱》的演出中放行崔健的《一无所有》的那一刻;也许,可以定在演员张静林“一己之见”在文艺晚会《同一祖先》上首唱丈夫苏越几乎放弃的作品《黄土高坡》的那一刻;也许,可以定在电视剧《西游记》、《红楼梦》的相继播出的时期;也许,可以定在韦唯担任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国际声乐比赛表演嘉宾,演唱《恋寻》,打脸当时有关流行歌曲没有艺术可言的论调的时刻;甚至,可以定在beyond和王虹同台一起唱《血染的风采》的那一刻……

    那个时期,中国的流行音乐在各种争论中仿佛百花齐放忽入春。那个时代,中国的歌唱界沿袭着文责自负的风气,所谓“思无邪”,太多的音乐人通过各自的情感和磨砺,走着自己认为该走的路。

    另一方面,上山下乡的知青大返城以及83年的严打等社会事件,形成了大量无用武之地的城市青年,他们在客观上对流行音乐的突破和新鲜有着格外的需求,加上整个社会渴望新事物的心态,为孕育歌星走穴的群体现象提供了时代的温床。

    在经济挂帅的向钱看时代,全国多数人月工资维持在36块5的时代,歌星的经济收入激增,无疑刺激着入行的人群的扩充。同时,沿袭了30多年的体制打造了相对系统的音乐人培养体系。于是,万事俱备东风起,大陆的流行音乐一下迸发出了格外的激情并落实成了各种经典作品。

    黄金年代的作品和音乐人,由于数量众多并且离当代人比较近,在提及的时候即使再多也难免有所遗漏,欢迎大家补充。

    首先说崔健吧,毕竟太多人把他定格为中国摇滚之父了……虽然,那些定论的人恐怕也没几个能给出严格而服众的定义,他们总是在说,摇滚是一种什么,是一种什么,却说不出,摇滚是什么。这兴许不是他们的错,就下像翻译一个舶来词需要信达雅一样,不能指望这些人能够像以前的数学家把“函数”翻译为“函数”这么名正而言顺,他们把rock翻译为相对靠谱的摇滚,已经不必要求更多。毕竟,崔健的歌词被无数人解读出了各种版本,并且很多人信誓旦旦着认为自己的解读是正确的——这样的傲慢以及水平,呵呵。

    不过,无论如何,中国摇滚之父这个名头给崔健,恐怕当初在北京空军大院里手弹吉他,演唱了披头士乐队的摇滚歌曲的某个最好别提名字的红二代,是不怎么心服的……

    《一无所有》《花房姑娘》《一块红布》《快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假行僧》《最后一枪》……这些独特的歌,崔健自己的嗓子唱不完美,其他人也无法切实掌握他歌里的情怀,于是,他的作品,尽管名声很响,但计较起来,演唱永远是相对的短板,可以说是经典,但离传世却有些距离。

    如果要在大陆流行音乐这个黄金年代里挑一个最强的歌手——注意,是歌手,而不是音乐人,我的选择肯定会让很多人不愿相信。

    彭丽媛。

    在提什么水表之类的调侃之前,我想请问一下,在谈论她的时候,究竟听过她多少首歌?

    在她活跃于歌唱的岁月里,同一首歌,要么和最强版本媲美,要么是她打别人的脸的节奏(其中,范琳琳是“重点受害者”~)如她的老师金铁林所说,她“喜欢琢磨”,和同时代的顶尖歌手相比,她的硬唱功并非高处不胜寒,但她总能把握到一首歌的精髓,以及最佳的演绎方式。听她的歌,往往会认为“本该如此”,可不少真相是,歌并非她首唱,而原唱的演绎方式……一声叹息罢了。

    正是这样的“琢磨”,她唱的每一首歌,都是从适合歌的基础出发,去选取相应的技巧,所以,在她众多的歌里,很难找到明显的共同点,这是将技术踩在脚下的特征。

    《在希望的田野上》《父老乡亲》《二泉映月》《说聊斋》《我爱你,塞北的雪》《春江花月夜》《天时地利人和》《我们是黄河泰山》《摇篮曲》……太多的歌,继承并发展了大陆几十年来民族唱法的技术运用方式。

    如果真要说她的缺点,那就是始终有那么一丝山东味儿的口音……吧。

    只可惜,不仅通俗的歌手无法吸收她的成果,哪怕是民族唱法的学院派,目前并没有人再次达到她的高度和广度,甚至可以说,她点出来的技术树,没人跟着攀好了的……只能希望,十年后,她能保持最好的状态,复出开唱。

    /在80年代后期,大陆流行音乐有一股西北风。如前面提到的张静林首唱的《黄土高坡》。这是一股歌唱黄土情结,融入摇滚的思路的风潮。《我热恋的故乡》、《黄土高坡》,《信天游》,《走西口》,《信天游》,《苦乐年华》,《心愿》,《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不仅涌现出了一批脍炙人口的流行歌,也成就了范琳琳、杭天琪、胡月等一批不同于大陆传统唱法的优秀歌手,其中,范琳琳是大陆第一个巨星歌手,虽然她被彭丽媛各种打脸,并且后来被人带到沟里去了……

    从时代的角度而言,西北风其兴也勃,其去也忽,这不仅是因为其他风格的大量佳作不断涌现,更本质的原因则是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的市民及收入越来越多,唱片业市场化的展开让人民群众的消费主力从农村变化为城市,黄土情结自然不可能持续成为传唱的中心思想。这就像在极富的宋朝,为什么有井水的地方就有柳永的词,相通的道理。

    无论如何,这批作品和人,是中国流行音乐的一个的时代印记的一部分。

    20世纪80年代,中国持续着一场战争——对越反击战。这场打出了30年和平的战争,不仅轮换着锻炼了各大军区的二线部队(真正的精锐在北方和苏联彼此陈兵百万),在这个主要历史背景下,也涌现出了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军歌。

    《血染的风采》《热血颂》《十五的月亮》《再见吧妈妈》《军港之夜》《小白杨》《说句心里话》,以及后来一脉相承下去的《咱当兵的人》《想家的时候》《长城长》……这些作品说实话,不如同类的前辈。但横向比较的话,却也属于经典之作,并且成就董文华、阎维文、苏小明等一批军旅歌手。

    也许张蔷这个名字,90后的朋友极度陌生了。毕竟,她是一个官方报道中的隐形人。

    在说她之前,先说说中国的时代背景——从91年工资改革开始,到93年前后中国突然进入高通货膨胀,在国家层面上陷入超常的投资需求膨胀,在个人层面上意外点燃的抢购潮席卷全国。对于普通人来说,当时的经济危机仿佛离得还远,能够发现的,不过是工资“突然”多了,80年代曾经工资36块5,奖金999(千元红线),非现金工资大肆发放的奇葩现象不仅不再仅仅是效益好的企业的事情,甚至连收入“红线”也消失了。虽然实际收入的增长速度并没有本质的改变,但人们花钱买音乐制品的行为更普遍了。

    而张蔷,被称为中国80年代的迪斯科女皇,她16岁出道唱通俗歌曲,18岁,也就是1985年,录制第一张个人专辑《东京之夜》。在85-87年间,发行30张个人专辑,累计销量2000余万。2年2000万,这个数字,在80年代,足够吓人。就像82年的《少林寺》1亿多元的票房与现在所谓破十亿电影是天地之别一样。

    然而,这一切没有官方承认,她几乎没有在国内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报道中出现过,倒是在1986年4月7日,受到美国《时代》周刊的专访,评为“全球最受欢迎的女歌手”(总共入选的6位世界歌手中位列邓丽君之前)。解放思想是一句话,更是一个过程。而今去看她当初的照片,也许会嫌弃那接近城乡结合部的时尚气质,但在80年代中期,爆炸头,蝙蝠衫、紧身裤,叛逆的元素已经爆表了。所以,有人说,80年代,没有给她一个公道。

    可是,这个公道,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

    不妨看看冰冷的数字。2年,30张个人专辑,意味着每月一到两张唱片的速度。且不说当时她只有18岁,即使是28岁、38岁的人,哦不,天才,也不可能——艺术也许可以批发,但不能量产,史上能够批发艺术的人寥寥,无不是天才中的天才,张蔷显然离得还很远。也就是说,其实,无论她是不是晚会型歌手,80年代的主流意识无论喜不喜欢她,都不会承认她。因为,她的作品几乎全是翻唱,在艺术创作的角度上,委实不值得人去重视。她的成功,既有自己歌喉的本钱,更有时代背景的天时,而这样的成功,并非80年代中期中国艺术工作者心中的成功。

    可以说,80年代的张蔷是一个外国流行音乐的传播者;商品音乐的成功者——也许纵观新中国流行音乐史,说是大陆最成功的人也有可能。但就流行音乐来说,被主流媒体视而不见的确不妥,但也实在难以拔得太高。

    程琳,成方圆,朱晓琳,这三个人或许可以一起说说,当然,一起说说,指的是80年代的她们。

    程琳7岁开始学习拉二胡,10岁登台演出,12岁考入海政歌舞团任二胡演奏演员,13岁一曲《小螺号》传遍大江南北。有人说她是大陆第一个歌星。成方圆当年是第一个自弹自唱的歌手,将《童年》带火大陆。朱晓琳将程琳原唱的《妈妈的吻》唱火全国而成名。

    《小螺号》《游子吟》《妈妈的吻》《那一年我十七岁》《信天游》《童年的小摇车》《熊猫咪咪》《故乡情》《风雨兼程》……一批经典之作不仅红了歌手,也成了当时很多年轻孩子的比赛曲目,比如,王菲当年就是唱《熊猫咪咪》参加比赛。

    不过,如果只谈80年代,那么程琳的成就比其他二人高了不少。83年《酒干倘卖无》问世,因为政治原因,84年侯德健把歌带到大陆的时候,程琳根本没听过原版,然后她按自己的理解去演绎,结果同样大火。87年出的《程琳新歌1987》,卖得挺失败,却引发了西北风。从戏曲世家出身,13岁成名的童星,到20岁探索音乐推出《信天游》,程琳始终走在人生的早班车。不过,也正因她引发的西北风,当时陆续涌现出来的毛阿敏、韦唯、田震、范琳琳、杭天琪等歌手显然更适合演绎西北风,从演唱的角度上,程琳很快就被取代,于是,她决定赴美留学深造。虽然学成归来后有过不少水平不错的作品,但是,她再也不是中国流行音乐的主角了。

    成方圆是81年步入歌坛的,又一个二胡出身的,唱歌成名的,而且她是正宗的科班出身。就演唱而言,一曲翻唱的《童年》足够声名鹊起,但她并非一个单纯的演唱歌手。事实上,如果只看她80年代的成就,翻唱为主,有名,却有些不温不火,是不可能后来成为青歌赛评委的。如果说程琳去美国进修之后不如当初,那么成方圆去美国进修归来后,则在98年将音乐剧《音乐之声》搬上中国舞台,造成轰动,由此走上了巅峰——当然,这些都离80年代很远,和流行音乐有些远了。

    朱晓琳在三人中算是年龄最小,也最弱的一个。小时候因为住招待所,得到过不少人指点,比如王昆、李光曦、施鸿颚、朱逢博,有些像洪七公教穆念慈。虽然和程琳并称南北二琳,但她没有遇到侯德健,没有音乐上的引路人,自己也并非天才,过了童星的年龄,加上一度迷恋服装设计,也就渐渐泯然了。

    总的来说,她们在西北风和摇滚风行全国之前,在大陆流行音乐中占着重要的位置,既有翻唱,也有原唱,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大陆流行音乐向外界流行音乐学习并尝试融会贯通,引为己用的酝酿时期。

    年轻的朋友可以听一听程琳的《酒干倘卖无》,那是她17岁时的水平。

    从流行的角度来说,在大陆80年代,翟惠民,以及他的一批歌,不能不提——那就是,囚歌。

    年纪大一点的朋友,以及有心了解历史的朋友,肯定听说过严打。83年的严打,不仅以雷霆手段清扫了社会风气,也“制造”了一批年轻犯,其中不少人的罪行和罪名,在而今看来,往往让非过来人啼笑皆非。无论如何,很多人,或者其家庭,或者其亲友,有了近距离的铁窗经历。“手里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很容易引起共鸣。

    这,就是87-89年间囚歌风盛行一时的社会背景。

    《十不该》《铁窗泪》《狱中望月》《小生命》《愁啊愁》《靓女泪》……

    翟惠民这个名字,除了相关的当事人,恐怕只有喜欢考究的人才会知道。一个在歌厅里只唱过三天,一天赚八块钱的外行,被推荐试音,然后发行了一张专辑《悔恨的泪》。在87年,首发销量上千万盒。在整个囚歌风中,他演唱的作品,累计销量上亿。

    然而,这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作品演唱署名的是“迟志强”,一个真正吃过牢饭的影星。在整个事情中,迟志强和翟惠民一样,也是受害者——作为制作人的周亚平处于宣传运作的考虑而导演了一切。毫无疑问,在商言商的话,这番运作极其成功。后来,当翟惠民的新作品没有了“迟志强”这个包装,销量就惨不忍睹了。

    回头看去,翟惠民既没有系统的学习过唱歌,也没有入行后的刻苦磨砺,他的“成功”更多是因为天生的本钱显得异常悲凉,适合囚歌这个风格,加上严打的社会背景的天时。这就像囚歌风来得迅猛去得也快一样,没有深厚而积极的积累,生命力注定长久不了。这些作品,整体水平也谈不上高。

    在谈及中国当代流行音乐的时候,翟惠民,以及他的囚歌,必然是不能忽略的一笔,无论这一笔,是如何的忽微。

    在一些人的说法里,因为李双江命名“通俗歌曲”,于是1986年第二届青歌赛不仅分了专业组和业余组,并且分了美声、民族、通俗三个类别,所以是中国流行音乐的元年。

    这个定元年说法很蠢,不仅说法蠢,李双江的命名也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的小家子气。

    按李双江说的:“通俗,就是通俗易懂。歌手唱歌就是要让老百姓通俗易懂”。莫非,一首歌是否通俗易懂,是单纯被歌手的演唱方式决定的?莫非,新中国以来,老百姓听了几十年的流行歌曲,都不是通俗易懂,都听得云里雾里,都是不明觉厉的?貌似李双江自己唱的《驼铃》等等作品,老百姓也都能唱上两句,水平且不论,至少没有曲高和寡吧?

    计较起来,实在看不懂李双江其中的逻辑。

    流行歌曲,流行是辨别词。要么传唱,要么传听,这是必然的指标。如果非要说美声唱法的确离中国老百姓还有些远,那么民歌这种来自各地老百姓自己家乡而来的作品,借鉴吸收外界音乐理论、技术而发展来的唱法,怎么能说没有传唱也没有传听?如果要强调普通人难以把民歌唱好,那么不少“通俗”歌的难度也不是普通人能入门槛的啊!

    在具体的时代背景下,唱法的分类有其必要性,但“通俗”的命名,实在是人文素养不足的结果。或者说,这个不能单纯归罪于李双江,因为当时的思想是以外界碰撞的,很多人的潜意识里都存在一种因为落后而衍生的自卑,能够正视当时涌入内地的新风格歌曲并纳为己用的,是谷建芬等少数派。

    无论如何,第2届青歌赛举办了。其中,专业组,美声的大家大概很陌生,不多说;而民族类的获奖(或者说名次)顺序是,彭丽媛、巴哈尔古丽、阎维文、董文华;通俗类的名次是,苏红、韦唯、王虹、毛阿敏。

    没错,毛阿敏第4,王虹第3,韦唯第2,在她们上面的,是苏红。

    苏红这个名字,年轻的朋友大概没听说过。她是科班出身,后来参加谷建芬艺术培训中心,从师于谷建芬、付林、金铁霖老师,路途平稳顺畅。(题外一说,谷建芬艺术培训中心,神一般的民间机构)

    让苏红拿冠军的歌,是《我多想唱》,谷建芬作曲。

    这首歌在86年反响巨大,风靡全国,即使到今天,仍不过时。可以说,只要中国还有高考,这首歌就不会过时。没听过的人,只需要认真听一遍,就会明白原因。

    事实上,从演唱的角度来说,苏红没有拖这首歌的后腿儿,但要说其中体现出的水平真的技压群英,就夸张得近于笑话了。可以说,苏红的冠军,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作品本身。

    这就是86年,这就是第二届青歌赛,一切都还在摸索,评判的标准都还比较模糊。却是一个不错的开端。

    而苏红,获奖之后,并没有选择成为一个被包装的歌星,或者说,在当时,大陆还不存在包装明星的概念。她经常下基层演唱,拍过电影电视剧,上过几次春晚,如一个从前的艺术工作者。

    《我多想唱》《小小的我》《月亮走我也走》《三月三》……苏红留下了一批风行一时的歌,她的唱功虽然不错,但离靠演唱而传世的水平还很遥远。幸运以及自己的努力,让她坐了坐流行音乐兴盛的头班车,但也没有更多的闪光点了——以一个青歌赛冠军的高度去评判的话。

    其实,苏红是一个缩影。青歌赛上取得名次,以及有不错水平却没有取得名次的歌手,并非所有人都在未来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星,或者腕儿。一个以发展艺术和技术为初衷的比赛,并非所有人都是以名利为主要目的而参赛。他们参赛之后,是否选择在音乐的市场经济中打拼,或者是否在体制内进行艺术事业,甚至是否将歌唱作为自己未来的主业,都是模棱之间。

    这些人,是新中国音乐体系的一部分果实,是中国流行音乐黄金时代的基石的一部分,无论这块石头,是大,还是小。

    有这么一个人,出身于教师家庭。小时候说相声,常宝华有意招揽为徒,拒绝了;京剧唱得不错,会说山东快书;结果选择了法语文专业,如家世一样,当了教师。

    便是这么一个人,大学期间夺取首都高校英语和法语的歌曲大赛的冠军,受邀参加央视“电视世界”晚会,然后被导演力邀参加文艺晚会。然后,录制了第一首电视剧歌曲《心中的太阳》,真正走上歌坛。

    没错,他就是刘欢。

    和当时参加青歌赛的科班学霸不同,刘欢是虽然也是学霸,但对于音乐来说,他颇有些野路子出身。但这并没什么,既非劣势,也非优势。所谓英雄不问出处。

    早在87年,录制了《少年壮志不言愁》《离不开你》等佳作后,刘欢开始了各种尝试。在88年末,他录了一盒磁带,《九十年代的爱恋》,基本是翻唱港、台、英文歌,可以不客气地说,这磁带里的水平,是刘欢的黑历史。例如,他把林子祥的粤语歌,原歌词唱成了普通话,那效果,让人哭笑不得。不过,从材料学的角度来说,成败不是重点,而这样的尝试的心态和勇气,是一个优秀的原创者不可少的过程。这,适用于很多行业和研究。

    到了89年,在创作者选择了刘欢后,《弯弯的月亮》发行,风靡中国,这首歌被不少人认为是中国流行音乐界从港台翻唱、西北风等等热度流行过后走向沉静和内敛时期的代表作品。而90年,刘欢和韦唯录制了《亚洲雄风》,风靡全国,打脸官方内定。之后,因为一起演出事故中的误会,被封杀了。

    不过,即使刘欢有过创作,但直到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之前,他始终被定位于一个单纯的演唱歌手——仅仅一个多月,写出《千万次的问》等7首歌曲、九十多段音乐。令人咂舌的质量和速度。这次创作,不仅为电视剧的火爆锦上添花,也冲破了官方的封杀令,更重要的是,人们意识到,刘欢,不仅仅是一个歌手。

    《少年壮志不言愁》《离不开你》《弯弯的月亮》《不能这样活》《千万次的问》《好汉歌》《从头再来》《我和你》……

    刘欢的经典之作不必一一列举。虽然歌唱家的水平是一种荣耀,但在谈论刘欢时如果说他是一个歌唱家,未免有些贬低了。就音乐来说,能够针对具体的作品,把自己不同的情感,散淡、悲怆、感伤、豪放……契合地融入歌曲之中,良好地演绎出来,这本就是歌唱家的境界——演绎作品应有的情感,而非让作品适应自己的情感。明白并且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往往最终能够开创属于自己的风格,甚至体系。

    在中国当代,达到这个境界的音乐人,并不多。毕竟,如果仅仅考虑卖钱的话,这样的追求过于屠龙术了。

    如度娘所说,刘欢是集作词作曲、编曲、制作、演唱和音乐教育于一身的音乐家。也许,在介绍刘欢的时候,我们应该说,这是一个业余时唱唱歌的大学教授。只是有些可惜,这些年,刘欢的创作不多,没有具有说服力的作品去证明,他比起以前的巅峰更上一层楼。而且,如前问提到彭丽媛一样,刘欢的音乐,在国内也是独树一帜的,目前还没有得到传承的迹象。

    另外,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或者说笑话——刘欢的水平和他脖子的长度成反比,在他日积月累的努力下,终于没脖子了!

    周峰这个歌手,颇难界定是否值得一说。思量一下,史记有本纪世家列传,周峰嘛……列传都难,但完全不提,似乎又觉得有什么不对……算了,就只列作品不多说了。

    《季候风》《梨花又开放》《眼之魅》《朋友》(臧天朔的,周峰很早就首唱了)《mary》……

    毛阿敏,被不少非韦唯脑残粉的人评价为大陆90年代前后的1姐,这个评价就不下论断了,因为有韦唯的存在,总会有一些人不会心服。

    不过,无论是不是1姐,1姐也不是一天练成的。

    毛阿敏在1985年的第一张专辑,不怕毁童年的朋友可以自己去试试,历史黑得飞起。

    或者说,那个年代的歌手们,依然沿袭着文责自负的传统,人能不能出名、歌能不能唱红,并非首要,他们在乎的,是“这首歌我认为该这么唱”。那批歌手的基本功普遍扎实,在面对新的音乐风格的洗礼时,能够化为己用并有所创新的,基本都成名过。

    在85年-87年间,毛阿敏的唱功,有着火箭一般的上升速度,当然,这也和她唱的歌的质量的变化有很明显的关系。直接地说,她的成功,是因为她自己的努力以及谷老太婆。

    《渴望》、《神的传说》、《思念》、《淯水吟》、《绿叶对根的情意》、《同一首歌》、《烛光里的妈妈》、《自有人评说》、《不爱胭脂爱乾坤》、《不白活一回》、《历史的天空》、《投入地爱一次》、《女人不是月亮》、《篱笆墙的影子》……

    可以说,94年唱电视剧《三国演义》的歌,是毛阿敏的巅峰,在此之后,她就没有质的进步了,但在2013年,50岁的时候,她录制新旧歌曲的质量,并没有什么退步,这一点,绝大多数歌手基本得跪。

    从唱功来说,她的水平接近歌唱家的顶点,对待每一首歌,都会量造相匹配的唱法;但要到达歌唱艺术家的境界,形成自己的体系,似乎很难了……

    写完之前的后记:

    在网上说过一些观点,整理过一些音乐。有的人说我是大神,有的人说不是,不管他们说是不是,反正我觉得还不是。

    这个帖子也许会很长,慢慢写,因为这个话题很大;也许会很枯燥,因为真相或者说本质往往是冰冷而残酷的;也许会中途被和谐,因为谈流行音乐时有些人物是不可能避而不谈的;也许会和你之前被人反复灌输的观念有所不同,因为我不是为了让你跟我走,而是希望你能有属于自己的思考。

    来自不是被别人赋予的坐标原点,来自不是别人塞你手里的逻辑。

    看完这些,你信,不信,都不重要,只要有过冰冷的思考,就好。

    流行音乐是一个很大的话题,要谈论它,必然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所谓流行,就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指社会上一段时间内出现的或某权威性人物倡导的事物、观念、行为方式等被人们接受、采用,进而迅速推广以至消失的过程。又称时尚。

    以上摘录于度娘百科。这样的名词解释,一般也没人会反复修改,也不会有明显的谬误。很显然,具体的流行是有时间性的,也许很长,也许很短。

    那么,流行音乐,具体到一首作品,其流行的时间,也许长,也许短。而流行音乐这个整体性的说法,也许出现得比较晚,但这个概念,却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外国且不说,中国最早的流行音乐的详细编纂,大概就是《诗经》,虽然,因为客观的技术条件所限,现在我们只流传下来了诗经的歌词,却没有谱了。

    简单地说,流行音乐,就是人民在一定时间内广泛接受、传播的作品,也许是传唱,也许是传听,但必须具有人声部分。(不然,就是纯音乐的范畴了)

    流行音乐属于一种艺术成果。一首具体的流行音乐作品的水平,或者说艺术价值的高低,取决于两点——第一,广泛流传了多久,第二,流传该作品的人民这此作品的整体评价如何。

    唐诗宋词为代表的古代流行音乐作品就是最好的参考对象。2000年前三国时曹操的《短歌行》等作品能够流传到现在,而200年前乾隆的上万首作品却早已无人问津;苏轼次韵章楶的《水龙吟·燕忙莺懒芳残》,而写出《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相当于对第n次翻唱填词来了一次第n+1次填词,结果不仅群众,连章楶也自叹弗如。

    能够穿越时间长河,流传到现在,并被人们普遍欣赏的流行音乐,必然是最上乘的艺术作品。

    不过,这里显然没有必要过多的谈论古代作品,本体应该是现代流行音乐,才不算跑题。

    无论古代还是现代,这两个标准,却是最本质,也不会改变的。

    现代流行音乐,其开始的时间划分,可以有很多种说法,每一种都有一定道理。

    例如,以技术条件的突破为标志——留声机的发明和广泛使用。

    因为人的大脑会欺骗自己,自己唱的歌在感觉上往往会比实际的效果好。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现象在留声机出现之前,是无法消除的。当人们,特别是歌手们,能够知道自己的歌声的更真实的情况后,演唱技术的发展就出现了井喷式的发展,同时,音乐作品的传播不再仅仅靠歌谱而有了更直观的媒介——类比地看,为什么中国的诗词的精品数量在造纸技术成熟后也有井喷,而在印刷技术成熟并广泛运用后转为了字数更长的小说?

    很简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艺术是一个时代的社会成就的最鲜艳的果实,并非从天而降,具体时代的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和内容,是在该时代的技术条件和社会风气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

    所以,留声机的发明,可以作为现代流行音乐的开端的标志,也许,可以说是火种、契机,或者其他什么。

    不过,这个帖子主要谈论的是现代华语流行音乐。和留声机发明的时间相比,中国有很长一段时间还是没有工业基础的农业国,留声机在中国谈不上广泛使用,所以按这个方式去划分,不是非常适合。

    流行音乐是一种广泛传播的事物,清朝、民国时期,其社会组织度和执行力,都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在全国全社会各阶层流传的能力。以戏曲为例,京剧、川剧、豫剧……流行音乐呈现出了地域划分的不同种类,却不能彼此融合成为一种。直到新中国成立,地域、阶层等全方位覆盖的传播才成为可能。

    所以,这里把现代华语流行音乐的产生时间,划分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在这之前,同时在留声机发明之后(1877年)问世的流行音乐作品,如果以词曲唱(包括后人翻唱)的形式在49年之后仍然广泛流传,也可以属于现代华语流行音乐。

    总的来说,现代华语流行音乐的入选范围——新中国成立以来,流入过中国大陆的被有一定人数规模的群众广泛传听或者传唱的有人声部分的音乐作品。既包括纯原创,也包括翻唱,以中文歌为主,质量很高,或者流传度很高,或者被翻唱成中文歌的外文歌的原作也会纳入。

    (注意:1949年时,只有内地有现代流行音乐。台湾,以及香港,现代本土流行音乐的产生,是70年代的事情了。)

    在后面,就简单地说流行音乐,而不全说“现代华语流行音乐”了。

    如上所说,流行音乐的水平或者说价值,本质上的标准有两点,广泛流传的时间,以及该时间段内人民的评价。这是最基础的标准,或者说第一级标准。

    又如前文所说,艺术是社会成就的果实。滋养它的土壤,培育它的手段,传播它的方法,都需要在具体的时代中去看待。

    看到点儿什么,兴致来了唱一首歌出来,立即传遍所有人耳中,大家纷纷赞颂膜拜,历代不衰,成为史书上的一段传奇——这就是最理想的产生和传播的情况。

    这当然是意淫了,真实历史中最接近的,也许就如苏东坡写《明月几时有》了。但这种天才中的天才,是不可能强求的;并且,当代社会不可能和北宋一样对有官身的人优渥到那种地步,也不可能以诗词取士。

    很显然,第一级标准在分析岁数还不足100年的现代华语流行音乐时,不是那么适合。我们需要更细致的标准。

    自二战之后,世界上长期有过两大类意识形态,从而在形成两种差异很大的社会模式。流行音乐的载体也属于社会的范畴,其产生作品、传播作品的模式,自然也是不同的。

    新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前,大陆流行音乐只有一种模式,从渊源来说,可以说是苏联模式,当然,也可以说是“体制内”的模式。而在改开之后,新的模式逐渐从无到有产生了,同样从渊源来说,可以说是美国模式,当然也可以说是“商品”模式。

    说个不是笑话的笑话,在60-80年代,你要是在美国大吼民主,那么自由的子弹会教你做人甚至做天使;你要是苏联大吼自由,那么民主的铁拳会让你体会西伯利亚劳动营的寒风。(虽然,从92年开始,美国就把自由和民主俩帽子都戴在了自己头上)事实上,在流行音乐的成就上,两种模式都有着彼此不能取代的丰富成果,只不过在90年之后美国夺取了世界范围内的话语权,苏联模式下不仅流行音乐,甚至其他方面的艺术成果都在宣传渠道中被选择性的漂没了。

    两种模式,泾渭分明,却在神奇的中国同时存在了——虽然身在此山中的你我觉得不足为奇,但在世界范围内,这的确是一种富有中国特色的奇迹。

    如众多国策一样,不同制度混合,并行发展,就是中国的现状。两种流行音乐的产生及传播模式,在中国,将会继续并行很长的时间。(也许就是一百年不变)

    在两种不同的模式下,流行音乐有着不同的更具体更直接的价值标准。(在细节上,也许会完全不同,也许会有所相同,也许是侧重点不同)

    这些标准,可以定义为第二级标准。它比第一级标准更直观而明确,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适用范围不如第一级广泛。

    (未完待续)

    最后用一首写了4个小时的草稿歌词镇楼~

    《时代之歌》(原曲为谢安琪演唱的《年度之歌》)——毕诗灵

    夕阳洒过迟缓车飘过久违的老歌

    红砖驳墙深处随歌声牵扯撩动心中寂寞

    曾经口口相传歌唱祖国曾经争相传唱英雄赞歌

    那些年戴手铐的旅客也唱着祝酒歌自豪那就是我

    时代总有一首首歌伴你我流过汇成一条记忆的河

    河流行过歌似多不多烙印你喜怒哀乐

    岁月往前一幕幕落已束之高阁至今久违似陌

    何时只剩觥筹交错何时河流几近干涸

    反复牧羊电影歌轰动一无所有rock

    浪子回头悔过热血颂军歌黄土高坡

    时代总有一首首歌伴你我流过汇成一条记忆的河

    河流行过歌似多不多烙印你喜怒哀乐

    岁月往前一幕幕落已束之高阁至今久违似陌

    何时只剩觥筹交错何时河流几近干涸

    写歌唱歌心中有歌话忍不住说道出喜怒哀乐

    何时已为写歌写歌何时已越来越下坡

    万人空巷的渴望艳粉街里的故事

    涛声依旧绵长在梦里水乡轻轻的告诉你

    雾里看花依稀同桌的你

    祝你平安愿永远是朋友

    白桦林里把耳朵叫醒看历史的天空不妨从头再来

    时代洗涤流行的歌留传心底的琐

第一章 90后来到80后

    第一章90后来到80后

    毕文谦是个假女儿。

    “假女儿”是西南的方言,如果换成其他一些地方的说法,那就叫“娘炮”,都是戏谑讽刺的称呼。

    一个男人,即使真是假女儿的模样,也不会喜欢如此给人说道,何况是刚进高中的半大小子?

    然而,毕文谦没有在意。每当被不怀好意的同学调·戏了,他只是充耳不闻地看着自己的书,或者,径直离开教室,绝不理会。

    一切的起因也算有趣。

    那是江州第8中学一个新学年开始不久的一个早上,毕文谦在爷爷的带领下,来这所学校插班。经由爷爷三转四转的关系,手续是之前就办好了的,毕文谦很快被分配到了高一3班。恰逢下一节是班主任的语文课,毕文谦便被带进了教室,顺便被安排了一次自我介绍。

    毕文谦身材细长,皮肤白皙,五官清秀,倒长不短的头发似男似女,一开口,更是尖声细气。也不知是下面谁吹了一声口哨,随即教室里传起了找不着源头的哄笑。事后,还真有人来确认毕文谦是男是女,但这已经不重要了。毕文谦没有兴趣和班里的男生打堆,对那些主动和他搭话的女生倒是来者不拒,一来二去,“民间”便坐实了他假女儿的说法,逐渐地,假女儿的称呼就有胆大逞口的人当面喊了起来。

    这就是开端。

    第一次被人直接喊假女儿时,毕文谦很想解释一番,但随即就自己打消了念头。

    照照镜子吧!加上那开口的嗓音……真要强调自己是阳刚的爷们儿?连自己都觉得缺乏说服力。

    时间渐渐流逝,越来越临近半期考试。毕文谦虽然不主动和同学打交道,但教室里突然更多的人温习功课,或者说临阵加紧磨枪的氛围,还是多少能够感受到的。

    这种氛围,多少提醒了毕文谦。

    和21世纪10年代不同,现在,是20世纪80年代,确切地说,是85年。“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在这个时代,基本是半点儿玩笑的成分都没有的。

    没错,这种氛围让毕文谦觉得久违又陌生,很多心思涌在一起,却没了头绪。终于,临考前一天,毕文谦逃掉了晚自习,一个人来到操场,一圈一圈,慢慢走着。

    十一月的江州黑得已算快,小半个月亮爬在天边,教学楼里的灯光从窗口透了出来,时不时被收入毕文谦视线的余光中,而他,却在夜里。

    这是一个自己看上去很熟,实际上却很陌生的时代。

    毕文谦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哦不,也许不那么普通,首先,在他一岁的时候,父亲就见义勇为去世了,母亲是从外地嫁到江城的文艺兵,转业后在江州歌舞团工作,经常出去表演,毕文谦的童年有很大一部分,是和爷爷在一起的。爷爷是一个从江州歌舞团退休的二胡演奏者,生性开朗而不大服老。毕文谦和他的感情,甚至比和母亲还要亲上一分。

    这要说得高大上一点儿,也算是音乐世家了。

    然而,这个不完整但拉扯着也幸福的家庭,随着毕文谦初一时的一次作死摔伤而打了一个嶙峋的逗号。80年代的医疗条件也许不坏,但绝对算不上好,加上家里谈不上富裕,最终,毕文谦成了植物人。

    这一睡,就是将近三年。毕文谦的母亲为了家计,早出晚归甚至不在家是常事,但爷爷却将毕文谦接回了家,每天照顾护理之余,就是在他身边拉二胡给他听。

    或许,在爷爷的心里,毕文谦就是真真的命根子了吧……

    精诚所至,毕文谦醒了。

    可是,醒来的毕文谦,身体所承载的,却是另一个人了。

    一个生长于90年代中国的人,真真的90后。

    在原本的生命里,他也姓毕,但名叫毕云诗,他也不是江城人,而是在京城土生土长。他有一个生活无忧的家,他是一个学霸。

    好吧,这个学霸也许在货比货时属于就得扔的成色,但至少他在高中时的实力,在京城的常规分数线范围,进一所正而八经的985学校却是绰绰有余。只是,自古无忧之人多作死,毕云诗爱上了音乐……确切地说,是瞧上了一个音乐范儿的妹子。

    于是,突然有了人生目标的毕云诗义无返顾地要上音专——没错,在做这个决定的刹那,他连九大音乐学院的说法都不曾听说。虽然他在变声期时,在各种体育场合作死嚎叫,把嗓子喊废了,但音乐的道路又不只有唱歌嘛!

    幸运的是,他不是独子,家里也由随他折腾,只和他约法三章——要搞音乐,就要去科班,要进正规的音乐学院;考试要凭实力进去,家里不会贴钱让他搞旁听的门路;无论将来发展如何,五毒里的三毒决不能沾。

    目标是目标,现实是现实。没有多少基础,也不是绝世天才,毕云诗理所当然地没能考进音乐学院。但他之所以能多少算个学霸,锲而不舍的劲头却是有的。一年时间,从头开始,他竟然真的考上了音乐学院!

    只不过,他考上的,既不是中央音乐学院,也不是中国音乐学院,一个京城人,不得不去了川音。

    这本是一个不算逆天,但绝不算坏的轨迹。但在川音求学不到半年,毕云诗从那个“带领”他走上音乐道路的妹子身上,见识了有一种生物叫骨肉皮。

    说好的一辈子一起享受音乐呢?说好的我写歌,你来唱呢?

    那一夜,毕云诗在琴房弹到被关门的大爷撵走。他突然发现,音乐,很容易收获爱情,却似乎拦不了它无孔不出的奔向另一篇乐章。

    想明白了却想不通的毕云诗在琴房麻木地练琴,直到一个老头儿听出他的琴音不对。

    “钢琴,不是这么弹的。”

    老头儿不是什么传说中的扫地僧,而是毕云诗的众多老师里的一个。

    音乐如人生,是有喜怒哀乐的,琴键带出的旋律能够引人生情,自然是高超,但人生不是一种情绪充当永远的主角,一个人的音乐不能只弹出一种感情。

    老头儿的教诲起初并不让毕云诗信服,他一首首列举着自己从小到大所听过的歌曲,情爱柔肠,无不伤心欲绝。

    “流行歌,也不只是男欢女爱。”老头儿的口吻依旧坚定,但又叹起气来,“孩子,你是没有生在以前。以前,我们唱过听过的歌,远不止你提的那些来来去去。”

    毕云诗还是不服,但看到老头儿遗憾的样子,倒也不忍心继续争辩了。不过,疑问,不能永远悬而不决——这是毕云诗作为学霸的又一个习惯。

    他当真去了解,在他懂事之前的几十年里,中国到底有过哪些流行歌。

    这一去,就是两年多,以至于毕云诗的毕业论文便是这个课题。甚至,他都没闲功夫去和那些主动或者不主动的女孩儿耍上一场朋友。

    “《中国流行音乐的盛衰利弊及成因和展望》?云诗,这题目太大了。”

    老头儿摇头。

    毕云诗没有争辩,只自嘲了一句,在川音的几年,倒真的学会了也算地道的川音:“老头儿,我最早学音乐的梦已经破了,如果这个我不多少弄个清楚……睡不踏实。”

    最终,毕云诗的论文还是没有完成。不仅是因为课题太大,更是因为一场躺枪的车祸。

    很多时候,人不作死,也会死。

    在弥留的时候,毕云诗觉得遗憾,自己的论文还没有完成;说好了结果又飞了的爱情,还没有被另一段爱情所补偿……在他的遗憾转移到和家人有关之前,他听到了二胡的乐音。

    名曲,《江河水》,水平颇为不错。

    紧接着,属于毕云谦的记忆和毕云诗的思维交织了。

    那是另一个时代,另一个人的童年。

    当毕云诗彻底习惯了毕云谦的记忆时,在二胡声中,他无意识地睁开了眼。

    一张惊喜的老脸在眼前晃悠,一口一声“谦儿”,地道的江州口音,毕云诗几乎猜到了——自己穿越了,确切地说,应该是魂穿到了一个叫毕文谦的孩子身上。

    于是,他积攒着植物人身体的力气,弱弱地问:“爷爷?”

    这……是何等的娘娘腔啊!

    毕云诗翕张着嘴,久久难闭。

    穿越了,日子不会因为穿越而停止。

    老泪纵横的爷爷,喜极而泣的母亲,人是陌生的人,其中的感情却是真真的。

    随着一声让毕云诗自己很不满意的娘炮的“妈”喊出口,他默默地接受了现实——从今往后,毕云诗这个名字将在心底,毕文谦这个名字,必须习惯。

    复苏的毕文谦,身体已经十六岁了,但理论上还是初一的学历。算算时间,他错过了中考。为了避免去和初中生同窗的待遇,毕文谦和爷爷约定,如果自己在暑假里自习功课,能够通过正常的高中入学考试,那爷爷就得让他读高一。

    好吧,那个所谓正常的考试,本身就不正常,但爷爷的老脸还是能三拐四拐的。前提是,毕文谦在“正常的考试”里的成绩挣脸。一个初一的学生昏迷三年,自学了两个月就能读高一,这并不奇怪——反正,85年的时候,气功热是一个筐,有什么需要,都可以往里装。

    结果便是,毕文谦插班入读江州第8中学——一所在川省排不上号的重点中学。住读。

    不知不觉间,教学楼的灯光已然熄灭了,月亮也爬到将近穹顶。毕文谦的回忆也告一段落,至少也算梳理了一个穿越以来的脉络。

    只是,今后的人生,该何去何从?

第二章 “投笔从戎”

    第二章“投笔从戎”

    毕文谦回寝室的时候,班长正在等他。

    和前世所听闻过的各种校园小说中总有一个美女班长不同,毕文谦的班长是一个积极的男孩子,如果没有那副黑框眼镜,那身段,说是篮球场的常客也毫无违合感。

    班长和毕文谦谈不上交情,他只是奉命来过问,为什么晚自习不在教室。

    真实的理由自然不会说,那不仅显得文青,而且也没人会信……不,在这个特异功能貌似盛行的年代,说不定真有人信了,那问题反而大了……于是,毕文谦找了一个更文青的理由。

    “临时抱佛脚不是我的习惯。考试前放松一下头脑,更好养精蓄锐。所以我去操场观了观夜色。”

    也许是破绽太多反而无从吐槽,班长竟真的接受了这逼格颇高的解释,走了。接着,同寝室的一个高三学长认同着说:“这话是我们高三才有老师主动说的。我高一时就没人和我提过。夜色……毕文谦,我们那操场的夜色,好看不?”

    毕文谦感觉了一丝寂寞——这是一个文青和高大上之间,距离不远的年代。

    “我只是自己那么觉得,就那么做了。”

    由于入校不是正规流程,毕文谦的寝室的分配,自然是见缝插针。他的室友只有四个,都是高三的学生。平日听他们的话里,都是很有希望考上大学的。毕文谦只是听说过80年代的大学不好考,却没有亲身经历,他只看到室友们的确很努力,比自己高一的同学努力。

    比如现在,晚自习结束已经将近二十分钟了,回到寝室的人,只有毕文谦和眼前这位,矮胖而敦实的身子,黄里透红的血色,普通却没啥瑕疵的五官,普通略偏谦和的性子,更多的……毕文谦就只知道他叫文龙了。

    简单而霸气的名字。就是人和名字……画风离得有些远。

    “文哥,今天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我妹妹要来。”

    “妹妹?这时候?”

    “她也在这学校,和你一个年级,你没见过而已。爸妈说不打扰我学习,有东西,就叫妹妹带过来。”文龙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应该要到了。”

    果然,没过一分钟,一个机灵的马尾小姑娘提着一口袋东西窜进了寝室。

    “哥!”

    一声清亮而欢快的叫喊,口袋扔到文龙的床上,小姑娘轻车熟路,就要拉文龙胳膊。

    “雯儿,有人在呢!”文龙一缩身子躲过,指着毕文谦,介绍起来,“这是毕文谦,我室友,前几次你来他都不在;这是我妹妹,文雯,雨文雯。你们一个年级,他是3班,你是5班。”

    文雯睁着眼睛,打量着毕文谦,毕文谦也是如此。

    高挑的身材,好吧,这是因为和文龙身边,实际上大约也就一米六五左右,在80年代的西南,倒也可以算在高个子的行列;白白的皮肤,和文龙在一起对比很是强烈,但没有自己白……好吧,正常人能比三年没晒太阳的植物人更白的,恐怕也不算正常了;圆圆的脸蛋儿,机灵的眼睛,呼吸间微微起伏的小鼻子,淡淡的细长眉毛,好吧,这小姑娘还没长开,只能说可爱,顶多将来会是一个美女,很可能是一个美女。

    就在毕文谦心里对文雯下判断,悄悄思考要不要和文龙说“龙哥,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之类的话时,文雯开口了。

    “毕文谦,我听说过,3班的假女儿。”

    顿时,毕文谦和文龙脸上的表情都丰富了起来。

    “毕文谦……我妹妹……”

    “没什么,众口铄金而已。”

    在一个萌妹子面前,毕文谦也没办法置气,只好打个哈哈,顺便蹦个成语出来刷刷文青值——没错,在这个时代的几个月,毕文谦已经观察出来了,21世纪里,文青也许是一个偏贬义的中性词,但在20世纪80年代,这词儿和高大上的距离,真心不远啊!

    可是,文雯听了却不干了:“什么意思?你说我们都在撒谎?”

    对着那机灵的眼睛,毕文谦很想逗逗她,就像从前在大熊猫馆看着那些黑白相间的圆滚滚,区别在于,眼前的小姑娘没有滚滚那样的战斗力,而且,他们之间,也没有隔着什么。

    “样子和嗓子,是爸妈生的;行为习惯,才是自己能决定的。除了听说,听说,还有听说,你见过我言谈举止哪点儿像女人了的?不信,你可以问龙哥,文—妹—妹?”

    似乎是为了化解尴尬,文龙第一时间帮了腔:“毕文谦真不像女人。”简洁而笃定。

    这就够了。以文雯对文龙的亲热来看,她显然不会质疑哥哥的判断——只见,她微微红了脸,顾左右而言他:“谁,谁是你妹妹了?谁,谁知道咱们谁大谁小?”

    “那不重要,你这么可爱,肯定就是妹妹了。”

    毕文谦就没打算和小姑娘讲逻辑,两眼细细盯着她越来越红的脸,不住点头。

    “谁,谁可爱了!我回寝室了!”文雯终于窘得受不了了,转身就走,也许该叫小步快跑,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

    毕文谦开心地笑。

    即使是重生者,也是会喜欢萌妹子的。

    “龙哥,你妹妹真可爱。”毕文谦又强调了一次。然后脱鞋,爬上了自己的上铺。

    却听文龙呵呵地笑:“雯儿就是一个没长大的丫头,傻得机灵。”

    “她可不傻,不然能读8中?”这年代的高中可不见得比将来的大学好考,心情好的毕文谦调侃道。

    “所以说她傻得可爱嘛!”

    光听这口吻,毕文谦就能听见文龙笑呵呵的溺爱表情。

    就在此时,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从门口传了进来:“哥。”

    文雯又回来了。毕文谦龙上铺露出脑袋,却见她一副上刑场似的不情愿,半红着脸,根本不和他的目光相对。

    文龙是知道自己妹妹的,能顶着难为情回来,肯定是刚才有什么事儿忘了交代了:“雯儿,还有什么事?”

    “没,没什么大事。就是姐姐要我给你说一声,她想参加明年的青歌赛,但爸爸说她才分配工作,水平不咋样,初赛都过不了,去了也是丢人。所以她想,哥你如果有空,回一次家帮她和爸爸说说。家里,就你能说动爸爸了。”

    接下来,文雯和文龙似乎就这个问题展开了商量,但上铺的毕文谦却充耳不闻了。只因为,他被文雯话里的”青歌赛“的字眼儿抓住了。

    现在可是1985年!

    所谓青歌赛,全称是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按他所知的历史,1984年是青歌赛草创的第一届,而真正规范和确立地位和形式的,则是1986年的第二届。

    这是一个人人都在作画,却没有画框的时代。毕文谦想到了自己从前忙活了几乎贯穿自己整个大学岁月的论文。遐想让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松弛起来,整个人也无意识地翻身躺在了床上。

    1986年,大陆流行音乐的元年?毕文谦想到了摇滚、西北风、囚歌风、城市民谣、校园风……直到2000年左右,黄金时代终结,越来越下坡的凋敝。

    毕文谦不是什么豪门中人,但从小生活优渥而严格。穿越之后的时代和家庭都不可能和从前的生活质量比较,单是几个月的伙食就足够在80年代教一个90后做人了。这些,毕文谦没有在乎。当初为了考音专,一年里练琴写曲从头开始,自己锁在家里吃方便面图方便,吃腻味了叫叫外卖,一年也是过来了。至少,80年代的食材……猪肉远比10年代有猪肉味儿,爷爷握二胡弓的手握起锅铲来也是轻车熟路,虽然菜式不怎么丰富,但也不逊色于曾经的外卖了。

    在物质上,还有什么可奢求的呢?作为一个习惯过10年代的人,在80年代,还有什么,值得去奢求?

    在穿越之后,毕文谦才在突然的一个时候,对那句“我交朋友不在乎他有钱没钱,反正都没有我有钱”发出了会心的微笑。不,当时他笑得开怀,笑得几乎哭了出来。

    既然物质上谈不上格外的**,毕文谦就只剩下当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这一条道了。或者说,这本就更接近他的天性。不然,他也不会在还没有本垒打的时候,为了一个女人放弃高考而去学音乐。不然,他也不会觉得外卖的口味就足够补偿吃方便面的腻味儿。

    或许,这种品质,正是毕文谦能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学霸的原因之一。

    就像现在,都已经穿越几个月了,仅仅听到一句青歌赛,他就被勾起了曾经的回忆,这触动,比他在思考作为穿越者如何去挣大钱时,更加激烈。

    仅仅因为,他真的花了几年时间在这上面,他希望,自己做的事情,能有一个结果。

    不过,现在是已经穿越了的80年代,自己曾经研究的身后评,已经变成了不可预知的生前事。

    那因为陷入回忆而显得模糊的天花板蓦然变得清晰,毕文谦右掌直举朝天,脱口而出:“老子投笔从戎了!”

    声音不大不小,却坚定。

第三章 穿越者的使命感

    第三章穿越者的使命感

    毕文谦突兀的声音吓了寝室里的文家兄妹一跳。

    “毕文谦?”

    “啊……”回过神来的毕文谦只犹豫了一秒,旋即一骨碌翻身爬下了床铺,麻利地穿上自己的三军布鞋,装模作样地整理了一下仪容,顺便瞟了一眼莫名其妙的文雯,然后定定地对着文龙,“龙哥,最近快要半期考试了,教室里高一的同学,寝室里高三的你们,我看在眼里,心里有一点儿感触,所以,就写了一首歌。既然听说你家姐姐想参加青歌赛,水平肯定不差,那么……等半期考完,可不可以请龙哥带我和你姐姐见一面,请她帮我斧正斧正?”

    “你……写歌?”

    文龙还在诧异,文雯却已经半惊半疑地问出来了,那双眼睛终于主动瞧向了毕文谦,不住地眨巴着。

    毕文谦又忍不住逗她了:“文妹妹,你家爸爸就因为你姐姐才分配工作,就说她水平不行,去参加比赛是丢人;我一个中学生写一首歌,你倒看上去是不信了,果然是一脉相承吗?那你干嘛来求你哥呢?”

    “你……”文雯似乎有些赌气,但很快,她的好奇心占了上风,“你真写了一首歌?”

    “人有情感,就想宣泄,话出了口,有了腔调,就成了歌。这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毕文谦微笑着,就像是在复述自己从前那尚未定稿的论文的内容,“风萧萧兮易水寒,课本上都有。但有人说荆轲是歌唱家吗?就像你、我、或者龙哥,每天的见闻,只要触动了心思,就可以唱出来。至于具体的水平到底好不好,那才得问问专业人士的眼光,所以,我想见见你姐姐啊!”

    80年代的中国,可没有xx多如狗之类的感觉。家里有人被称为专业人士,本就貌似是值得自豪的,文龙皱着眉毛想了想,商量着问:“要不,雯儿明天回一趟家,问问姐姐的意见,如果她同意,半期考试要考到礼拜六,接着正好周末,考完了我们在寝室里等,我带你去家里吃晚饭?”

    说着话,文龙看向了文雯,小姑娘心领神会,但嘴上却说:“那我去问了。我可不保证姐姐瞧得上一个高中生写的歌。”说完,她再瞧了一眼毕文谦,那脸上的彤红已经消散大半,只余下一抹若有若无,“我走了。”走到门口,又回头强调了一声,“这次我真走了。”

    又一次目睹小姑娘的身影离去,毕文谦越发觉得可爱了。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龙哥,你这兄弟,我交定了!”

    “什么?”

    “没什么……也许,你妹妹不信我写了歌啊,不然,她为什么不让我就在这儿唱来听听?”说着,毕文谦往墙角提起一对温水瓶,“龙哥,我打水去了。”

    文龙似笑非笑地看着毕文谦出门,终于小声呵呵笑出了出来。

    雯儿怎么可能问出来这些?她一害羞就没主见啊!

    接下来的三天,紧张而又平淡。1985年的高考虽然分了文理科,但考试却要考七门,更遑论还在高一的毕文谦了。虽然这辈子肯定没有当高考状元的目标,虽然大难不死的经历让他的家人对他的学业没有通常人家的要求,但毕文谦多少还残留着些许学霸的骄傲。当初的那些知识,他真正学会了,就记在了心里,并不会因为穿越而忘记,再加上这半学期也是在习惯80年代的生活中兢兢业业地学习着……好吧,毕文谦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代表着10年代的教育水平,自己不能给自己的时代丢人。

    语文、数学、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外语,高一的半期考试有九门之多。语文虽然答得很规矩,但当毕文谦看到作文题目《我有一个梦想》时,还是忍不住来了一次文不对题的脑洞,也许在80年代说是发散性思维会更时髦;政治就更是答得规矩了,毕文谦没有,起码暂时没有从政或者哗众取宠的想法,也就不会去作死;至于其他科目,毕文谦倒不觉得80年代和10年代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唯独……最后一门外语,那些阅读理解、完型填空的材料文章,让他在考场上忍不住腹诽。

    什么落樱神斧啊,什么电炽恶魂啊……

    “果然,80年代是外国的月亮最圆的年代啊!”

    出了考场,毕文谦在金黄的阳光铺洒的走廊里伸了一个懒腰,这条道路看上去如此漂亮,也许是一个好兆头。

    “好山好水好风好雨好潮流……xj的个体下广州,bj的倒爷震东欧……”

    嘴里哼着只有自己听得清,也只有自己听得懂的歌,毕文谦回到了寝室。

    下一瞬间,他半张着嘴,声音却吓得缩了回去。

    寝室里除了自己的室友们,还有比自己先到的文雯,可问题是,怎么多了两个女人?

    从相貌上推断,年轻的一个肯定是文雯她姐姐了,而另一个,正倚在毕文谦的床位边,那是……

    “妈?”

    “文谦,我在外面演出,你倒是不声不响地写了歌,还要找同学家的专业人士唱,看来我真得少出点儿门,多关心关心自己的儿子了!”

    毕文谦的妈妈姓孙,单名一个云字。文艺兵出身的她向来外向,在孩子的同学面前也不吝开着自己和孩子的玩笑。虽然那些跟团演出的照片中的穿着在80年代颇为时髦,但难得在家的时候,孙云总是一身简朴,或者直说便宜的衣裙。只是那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和永远挺拔的脊背,时时撑着不大不小的气场。

    看着自己妈妈在装满人的寝室里那极强的存在感,毕文谦心里不由感慨,这年代,有舞台经验的人,的确与众不同。那个还没有认识的文家姐姐,生着一副和可爱的文雯极为相似的相貌,并且是已经长开的美人,却让人感觉她在妈妈身边相形见拙了少许。

    “妈!你经常不在家,我又不知道你回来了。要不,过几天我写了别的歌,第一个就和妈你商量?”

    孙云不由哭笑不得:“过几天?傻小子,你当写歌是工厂里生产,打批发啊?”

    “心有所想,不就出口成歌了吗?我又没说写出来就一定是好歌。”毕文谦打着马虎眼儿,走到自己认为的文家姐姐面前,她也正静静地瞧着自己,“我原以为文妹妹只是可爱,原来她将来长大了可以这么漂亮!没认错的话,你就是文姐姐吧?我是毕文谦,文艺的文,谦虚的谦。”

    说着,毕文谦向眼前的美人伸出了手。

    美人瞧着毕文谦伸来的手,愣了一愣,不禁笑了,爽快地和他握了握。

    “文艺,艺术的艺。我本来对高中生写歌不怎么信,但妹妹说你认为,‘人有情感,就想宣泄,话出了口,有了腔调,就成了歌’。能有这想法的高中生,说不定真能写出歌来,所以没等文龙带你来家里,就先在瞧瞧。想不到,你原来是孙阿姨家的孩子,看来我真是来对了。”

    文艺的手修长而细腻,凉凉的。

    “文姐姐……你和我妈认识?”

    “文艺是我们团的,虽然才进团没几个月,但很上进。”孙云走过两步,一手搭着毕文谦的肩头,“文艺,在见着歌之前,别对这小子抱太大期望,我家的孩子,我还不知道斤两?”

    毕文谦隐隐觉得妈妈的手在自己肩上使了下劲儿,可惜的是,他并不懂这个动作的含义。

    “这样吧,人多的地方,我也没胆子放开嗓子唱,妈,文姐姐,既然你们都赶巧来了,我们一起去……音乐教室吧?这时候,那里肯定人少,我在那里唱歌,出笑话也只有你们两个人不是学校里的人笑话。”

    “喂!那天你可不是这么谦虚的!”在一旁静悄悄的文雯突然嚷起来,脸有些涨红,一手指着毕文谦,“你……”

    孙云见着,笑而不语。倒是文艺替毕文谦解释起来:“雯儿,人家又不是专业的,怯场很正常,他有勇气写歌,已经很不错了。放心吧,如果歌真的好听,我回家肯定唱给你听的。”

    终于,在文雯依旧不满的眼神中,在四个室友貌似复杂的目送中,毕文谦和妈妈,还有文姐姐,离开了寝室。

    音乐教室离操场不远,离寝室却不近,而且,要近音乐教室,得先去和管理员借钥匙。一路上,毕文谦没有开口,孙云和文艺也都没有说话。

    80年代的西南,哪怕是能算重点的中学,在音乐方面也不可能花太多精力,所谓的音乐教室,只有讲台处的一架脚踏风琴——这已经不能说是便宜了。

    孙云和文艺不约而同地坐在了第一排的课桌前,抬着头,看着毕文谦,手指向讲台。

    “站那儿,唱吧!”

    “唱歌的人,迟早要上舞台,可以怯场,但不能永远怯场,都是这么慢慢过来的。”

    孙云的话,比文艺多一些,但她们显然都把毕文谦真当成一个怯场的孩子了。

    脚踏风琴在毕文谦眼里已经属于即将甚至已经被淘汰的事物了,虽然在这个时代,还属于流行的事物。站在后面,挡住了半截身子,毕文谦的目光从妈妈和文艺身上越过,望着空荡荡的教室里满当当的课桌,神思不由飘摇到了自己在大学时候当众弹钢琴的日子。

    自己,可从来不是怯场的人啊!

    只是,要唱什么歌呢?如果只是文艺在的话,就按既定计划办就是了,但妈妈刚才手上使劲儿的小动作,会不会真的意有所指?

    80年代,终究不是毕文谦熟悉的时代,哪怕这个经常出去演出的妈妈,他也不敢说熟悉。这个时代的大陆,只有文艺圈,还没有娱乐圈,但毕文谦一旦生了杂念,不免就拿自己所知的娱乐圈的弯弯绕去思考了——他真风闻眼见的,也只有上辈子的娱乐圈。

    这一犹豫,似乎更坐实了孙云和文艺心里对他怯场的看法。

    “文谦,别怕,达芬奇的鸡蛋一开始也画得不漂亮。”

    孙云说的话,文艺也点着头,那个故事出自语文课本,她显然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只是……

    达芬奇画鸡蛋吗?要不要说爱迪生在阑尾炎手术发明之前三十多年就借个镜子给他妈妈开阑尾呢?

    看着眼前的两个漂亮女人,80年代的文艺工作者,毕文谦忽然涌现出了一丝使命感。这是80年代,不是10年代。

    30年后的中国的日新月异,眼前的人是肯定想像不到的。那些挣大钱,掌大权的穿越小说里的情节,自己没那能耐和心气去干,中国未来30年的道路也本就逆天,很多领域都轮不到自己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唯独,上辈子就有过的流行音乐的道路,自己有想法,走下去。

    我来到了这个时代,不去强求呼风唤雨,但也不是躺着看历史重演的。这辈子,中国流行音乐的历史,我来写第一笔!写歌诚然不能工业量产,但的确是可以打批发的。苏东坡不就是先例么?

    毕文谦收回了目光,俯视着孙云和文艺,眼睛炯炯有神。

    “我开始唱了。”(ps:以下是这一章里涉及的流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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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多想唱》

    第四章《我多想唱》

    “我想唱歌可不敢唱,小声哼哼还得东张希望。‘高三啦!还有心情唱?’妈妈听了准会这么讲!高三成天的闷声不响,难道这样才是考大学的模样?可这压抑的心情多悲伤!凭这怎么能把大学考上?生活需要七色阳光,年轻人就爱放声歌唱。妈妈妈妈呀你可知道,锁上链子的嗓子多么痒?”

    没有乐器伴奏,也没有什么预备动作,毕文谦唱得很轻快,活泼的声音似男似女,如一个风华正茂的高中生,正在理直气壮地挥斥方遒。

    “我想唱歌可不能唱,还有多少复习题都没做!‘努力吧,准备考重点!’老师听了都要这么讲!时时刻刻地光啃书本,这样下去就像书呆子一样。这种烦闷的生活多枯燥,凭这怎么能把大学考上?生活需要七色阳光,年轻人就爱放声歌唱。老师老师呀你要想想。难道你过去就是这么样?”

    上辈子的他,并非不喜欢唱歌的人,只是因为变声期过于作死,毁了嗓子,往后即使选择了音乐道路,平日里和人一起去ktv唱歌时也是沉默居多,即使是一个人的时候,也不曾放开嗓子和胆子,畅快唱过——连他自己听来也觉得毁歌。

    “我想唱歌儿呀我就唱,唱起歌儿来心情多舒畅!歌唱吧,青年朋友们,因为生活应该是这样!一张一驰是文武之道,莫把自己总是弄得那样紧张。只要心情快活精力充沛,学到知识就会永记不忘,该学就学,该唱就唱,年轻人就是开朗奔放!老师妈妈呀,不要生气,生活本来它就是这么样!”

    穿越让他换了一副身躯,却未曾意识到,这副身体的娘娘腔虽然缺乏阳刚的气质,但起码在变声期是没有任何作死损伤的,这辈子的毕文谦唱歌的先天条件,是上辈子早已绝了的奢望。

    “生活需要七色阳光,年轻人就爱放声歌唱。老师妈妈呀,不要生气,生活本来它就是这么样!”

    一歌终了,毕文谦越发兴奋,意犹未尽地挥了挥拳头——这副嗓子,莫非就是穿越的金手指?

    自己玩嗨了的毕文谦,过了许久才发现,讲台下的两位听众保持了太久的沉默。当他想来一句“掌声在哪里”时,才猛然发现,她们的表情都颇为复杂,区别在于,文艺的双眼闪闪发光,而孙云的眼里却更多了疑问。

    难道……自己在哪里没仔细,露馅儿了?

    就在毕文谦背生冷汗,开始自我怀疑时,孙云终于率先开口了。

    “文谦,你们寝室里那些高三的同学……真的那么苦?”

    “差不多吧,前几年我也是这么过来的。”文艺接过了腔,双手拍在课桌上,霍然站了起来,“文谦,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我多想唱》。”

    “我可以唱一唱试试吗?”

    文艺的口吻,还有她的眼神,更有她微微前倾的站姿,足够让毕文谦断定,这首歌已经征服了眼前的专业人士。

    这本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上辈子的历史中,《我多想唱》这首歌,让一个唱功并不特别突出的歌手拿了第二届通俗唱法专业组的金奖,或者说,冠军。可以说,在1986年,所谓的大陆流行音乐的元年,真正的冠军,不是歌手,而是这首歌!

    毕竟,试图确立制度和体系的第二届青歌赛,或者说这个时代的音乐圈,本就没有一个明确的高低标准,歌手和歌曲的定位基本还处于重叠状态,所谓“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远还没有严格地名副其实。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在这个时代,来自于港台歌手的商品音乐作品已经在民间广为流传,通俗唱法的划分和确立,本就是一次官方遇新变革的标志,但酝酿这变革的人里,却没有一个是熟悉商品音乐的,这种类型的歌曲的优劣,具体到一首作品里的优劣,究竟是好在作品的内涵,还是好在歌手的演绎,并没有一个真正拎得清的人。

    没错,这个时代没有人知道正确答案,也许我也不知道,但我要去参与这场影响深远的变革。

    当仁不让!

    毕文谦短暂的思考,在文艺的眼里,似乎被解读成了别的意思:“文谦,你应该是听说了的,我想参加明年的青歌赛,我爸从小就觉得我干什么都不行,到现在都这样,我要证明给他看,别的不说,唱歌我可不比别人差!文谦,让我试试好不好?”

    忽然,毕文谦发现了孙云笑而不语的表情。

    这让他心念一动:“妈,文姐姐说话了,你还没说意见呢!”

    “歌是你写的,写得很好。人有情感,话出了口,就成了歌。你说到做到了。也只有你们学生才会写出这样的歌。”孙云含笑点着头,“文艺想试试,那就在这里试试好了。如果她唱出来,是你心里这首歌该有的模样,你就让她唱好了。”

    毕文谦本以为文艺会立即唱,结果她却摆起了手:“孙阿姨你这是笑话我,哪有人听过了一次歌,就能唱出来唱到最好的?”

    “也对。”孙云继续点头,眼睛却始终朝着毕文谦,“我们团才演出回来,这几天也算空闲。要不,下个礼拜天,你来我们家吃饭吧,顺便试唱这歌?一个礼拜,不长,但也不算短了。文谦,你觉得呢?”

    和孙云对视着,毕文谦深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目光如炬,那眼睛里肯定有着什么含义,但他依旧不敢保证自己能领会那究竟是什么意思。

    “既然妈这么说,那就这样吧!”毕文谦走下讲台,来到文艺面前,只隔着一张课桌,看着那张漂亮的脸上呼之欲出的忐忑,“文姐姐,我期待下礼拜你来。”

    “……好……好吧。我一定努力唱到最好!对了,文谦,你有歌谱吗?”

    “……没有。”这个问题倒是问住了毕文谦,这种对他来说,已经是张嘴就来的作品,哪里还需要准备歌谱?“这首歌连我都能唱,应该不算复杂吧?文姐姐你这种专业人士,听了一次,默写歌谱应该不难吧?”

    “那……那我先去找纸笔了,我先走了,文谦,孙阿姨,下礼拜见!”

    说着略微语无伦次的话,文艺一溜烟儿地小跑出了音乐教室,那背影倒是和文雯颇有几分相似。

    不愧是姐妹啊!

    毕文谦面带微笑没几秒,突然发现孙云仍然朝自己笑着。

    “妈,我是不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孙云似乎还是没看够,过了好一阵,才慢慢起身,拉起毕文谦的手:“文谦,你长大了!个头都已经比妈妈高多了!这些年我经常不在家,没料到你是这样的一个……孩子。一起回去再说吧,把歌谱写出来,给爷爷,让他高兴高兴。但暂时不要在他面前唱歌。”

    “啊?为什么?”

    毕文谦不明白,事实上,除了能感受到孙云作为母亲对自己的爱护,他根本不了解孙云这个人。

    “边走边说吧!”

    锁了音乐教室门,还了钥匙,孙云和毕文谦母子离了学校,没有坐公交车,80年代中期的公交车,还属于为了座位而拥挤着上车以至于不吝翻车窗的节奏,孙云此刻显然没有目睹这种司空见惯的盛况的**,况且时间还算早,步行回家也没问题。

    “文谦,你爷爷什么都好,就是管不住自己嘴巴,喜欢逞口舌之快。和他交好的朋友自然知道他有口无心,别的,就多少惹了暗恨。不然,以他的资历和水平,也不至于那么早就退休。你才16岁,能写出这首《我多想唱》,不仅是你把平时看到的,听到的,唱出来而已。”孙云的桃花眼里闪着幸福,“我的儿子是天才。就像你刚才唱的那样,你从小对音乐只是耳濡目染,并没有专门去学,很多歌唱的技巧你并没有掌握,你只是凭着自己的情感而唱了出来。有自己的情感,敢于唱出来,而且很好听,同时做得到这三点的,整个江州找不出几个人。你不仅有写歌的天赋,更有唱歌的天赋。在江州,要是你爷爷的大嘴巴传遍了他那些老朋友,过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什么叫众星捧月。但这样的事情……文谦,你的语文课教过伤仲永的故事吗?”

    “……我知道。”

    “所以,我决定了。我要想办法带你回京城。如果我回不去,就把你送到我娘家。那里有中国最好的音乐老师,虽然我现在没资格带你去认识……”孙云忽然举起手摸了摸毕文谦的头,“但只要带着这首《我多想唱》去参加青歌赛,资格就会有了。”

    “妈……我只有16岁……”

    “你妈我16岁就已经当兵了!孩子,也许你只是唱了你心里的话,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你这首歌,肯定能保送我进青歌赛的决赛。歌好不好,你口里的文姐姐知道,你妈我更知道。我也是专业人士啊!”

    似乎,在毕文谦回寝室之前,孙云已经打听了他之前联系文艺时找的借口了。

    正是太阳在远方的山上即将回光返照的时刻,映着晚霞的金光染着虽然在毕文谦眼中远谈不上繁华,却也人来人往的市区。孙云和毕文谦并排走在马路边,被一辆蓝底的无轨电车拖着一对大辫子轰隆着越过。

    望着渐行渐远的电车,毕文谦跟随着孙云的步子,默默走着,直到电车终于在街的尽头拐弯消失,他终于将原本那句“妈,这首歌我想自己唱”咽回了肚子。

    “妈,你想拿金奖吗?”

    (ps:以下是本章涉及的歌曲。)v./video/361883

第五章 将变的人生

    第五章将变的人生

    “金奖?”孙云一愣,旋即哈哈大笑,“文谦,当初我给你这名字,好像没起对啊!”

    “参加比赛,想拿冠军,有什么不对?”

    毕文谦眨巴着眼睛,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模样,这更惹孙云喜欢了。她豪迈地一挥手,像一树盛开的梨花:“为了儿子你这句话,妈妈我刻苦定了!”

    母子的欢声笑语,淹没在下班的城市里,夕阳终于在一闪格外的金亮中宣告了夜的到来。

    当天晚上,就在孙云抢着下厨的时候,毕文谦在妈妈的卧室兼书房里写着歌谱。

    这个家坐落在一栋筒子楼里,相邻的两个单间,一间归爷爷,一间归孙云。毕文谦年少时,和孙云一起睡,遇到她外出演出时,就和爷爷睡。后来成为植物人期间,爷爷将他安置在自己的床上,然后自己在旁边对付了一个行军床。等毕文谦苏醒,爷爷以毕文谦即将要到学校住读为理由强行带了节奏,保持了原状。等毕文谦真的住读了,他的年龄也不适合和妈妈一起睡了。周末回家时,如果妈妈在家,那行军床就又派上了用场——事实上,这几个月里,用上的次数并不见得多。

    歌谱写的是简谱。这么一首简单而朗朗上口的歌谣,毕文谦并不想刷什么逼格,那反而不易于传播。当他在饭桌上将歌谱递到爷爷手中时,爷爷将信将疑的看着,孙云则抛来了已经打过预防针的眼神。

    好吧,至少毕文谦是如此理解这个眼神的。

    歌不算长,爷爷很快就匆匆浏览了一遍,他抬了抬眼皮,蹦了一句:“你们先吃。”便不由分说地埋头盯着歌谱,琢磨起来。

    这一琢磨,直到毕文谦和孙云吃完了,仍然没有结果。

    又过了一阵,爷爷拉起自己的二胡,试着《我多想唱》的旋律。

    这首歌的活泼格调显然不适合多以悲音见长的二胡,但毕文谦隐约在这二胡声中,感觉着爷爷的心绪,不稳。孙云和毕文谦都默契地没有打扰他。

    到了夜深,孙云和毕文谦已经打水洗了脸脚,爷爷终于停了二胡,将歌谱还给了毕文谦,那已生老年斑的脸,银白的眉毛,蕴涵着毕文谦看不懂的东西。

    “文谦,你妈说歌是你写的,我看了,我信。你先去我那边睡觉,我和你妈多说几句。”

    “爷爷……”

    爷爷没有回答。毕文谦看向孙云,她点了点头,没有笑容。

    好吧,果然还是被当成了不适合融入大人的世界的孩子吗?

    在无关紧要的时候,顶撞爱护自己的人,是毫无意义的。毕文谦自嘲着,乖乖地去了爷爷的房间,铺好行军床,睡在上面,却睡不着。

    这个家,只有妈妈和爷爷,没有爸爸和奶奶,外公外婆什么的,据说在京城,多年没有直接的来往。十几年来,孙云没有再嫁。当初惹人惦记的容颜,到今天也没有消退多少。80年代的文艺工作者,既没有太多直接的体力劳动,也不必过度的浓妆艳抹,更没有10年代娱乐圈的那些狗屁倒灶的事儿,女人老得自然会慢。

    是的,孙云没有再嫁。细细想来,这个选择在80年代也算稀松平常。但这一定不见得幸福。

    十几年来,孙云没有改变过,也没有抱怨过。但她今天说要带自己回京城时,口吻却平淡而坚决。

    毕文谦不明白为什么,但他感觉到,因为自己的一首歌,这个家庭,将会发生变故了。这个变故,有哪些好,哪些不好,他不知道,甚至,在他拿出这首歌之前的思考里,压根儿就不包含这个属于毕文谦的家庭。

    ……

    就在毕文谦胡思乱想时,孙云的房间里,孙云坐在自己的床上,默默看着同样面沉如水的爷爷,等着他的话。

    “云儿,你要走了吗?”

    “嗯。”

    “带着文谦?”

    孙云垂下了目光:“嗯。”

    “你娘家的人……”

    “文谦比我的面子重要。”

    “云儿,当初你一个人来江城,又一个人带着孩子回去……”

    “爸。”孙云打断了爷爷的话,一滴泪水落在了自己的碎花棉裙上。

    “孩子姓了毕,他的名就得你起。云儿,你是要强的。所以,**喜欢你。我晓得,你有一个梦。如果没遇到**,你的梦,很可能会实现;如果**没死那么早,把文谦留给你一个人拉扯,你的梦,也可能能实现。现在,文谦16岁就写了这样的歌,你肯定不会让他走你走过的路了。”

    孙云双手抱在自己胸口,微微抬头看向爷爷,双眼落着断线的泪珠:“爸。”

    “我晓得,你嫌我在外面心直口快,一些事情不和我说。这些年,图你漂亮的人,少不了,你要养这个家,里里外外不容易,我懂。你已经陪这个家熬了十五年,今天,你打算走,我这把老骨头没道理留你。以后……有时间回来看看我就好,如果没有时间,一封信就够了。”

    “爸!”

    孙云的泪珠涌成了流水。

    “够了,十几年的苦,我都没见你哭过。你又没做错什么,**在天有灵,只会为了你,为了文谦高兴。”

    孙云依旧泣了好几分钟,才渐渐止了下来。

    “云儿,说吧,你怎么打算的?”

    “……我要唱文谦的歌,去参加青歌赛。”

    “青歌赛……名正言顺,好想法。”

    “文谦还要我拿金奖呢!”孙云似乎破涕为笑了。

    “金奖?你唱这歌进决赛简单,金奖……不容易。这歌毕竟适合年轻人唱。”

    “爸!我也不太老啊!”

    “那……云儿,你晓得,我平生也没什么积攒,只有这张老脸兴许可以甩几甩。决赛在明年,云儿你先自己琢磨准备,我抽时间给谢莉思写封信,请她过年省亲时给你把把脉。”

    孙云一惊,旋即喜出望外:“爸!”

    “不早了。”

    离开孙云的房间,已是夜深人静,只有筒子楼附近的猫叫。站在长长的走廊里,爷爷望着楼下的路灯,树影憧憧间,初冬的风怎么也止不住。

    良久,他轻轻抬手,掩住了自己的眼睛。

    (ps,谢莉思是假名,大家懂的。有兴趣的可以自行问度娘)

第六章 似人者死

    第六章似人者死

    第二天,毕文谦被妈妈晨练的声音吵醒了。

    “爷爷正在做早饭。”孙云望着睡眼蓬松的毕文谦,轻声交代着,“等吃完了,我们去解放碑,买磁带。”

    “啊?”

    “文谦,昨晚我自己琢磨了一下,你写的歌毕竟更适合年轻的人唱,我想唱好,就得好好学习别人。今年程方圆唱了一首歌,叫《童年》,你大概也听过,唱得挺不错,我们去买一盘回来,仔细听一听……”

    好吧,毕文谦发现,不是自己还没睡醒,而是孙云的思路比较广……《我多想唱》显然是高三的学生唱的歌,而《童年》怎么看都更像是成年人在回忆小学时代吧?这两首歌的唱法较真起来,能有多少共通之处?

    念头转着,毕文谦有些担心,指望一首歌把妈妈保送冠军,难度有些大了。

    不过,话出口时,毕文谦却是问:“程方圆?她很年轻吗?”

    “……这个我倒不清楚,但肯定比你妈我年轻吧?”孙云语塞了一下。

    你都三十七、八了,一般要参加青歌赛的人也没几个没你年轻了吧?毕文谦也语塞了,一边腹诽着,他倒没慢了起床的动作:“妈,齐白石说过,学我者生,似我者死。那个程方圆的歌唱得再好,她唱的也是另外一首歌,你学她的唱法,不会出问题吗?我们要参加的是青歌赛啊!”

    孙云一愣:“你还知道齐白石说的话?怪不得,你想的和普通孩子不一样。”

    毕文谦干脆翻了白眼儿……这才好生相处一个开头,孙云的思维回路就和自己不在一个平面。

    无论如何,早饭吃了,毕文谦还是乖乖地随孙云一起坐了公交车,去了解放碑的百货商店。

    1985年的大陆,对从港台流传进来的音乐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直接地说,以邓丽君的作品为代表的那些歌,虽然星星之火已经燎原,但终究还只是暗火。在第二届青歌赛之前,并没有一个真正约定俗成的说法。而在这个时候,大陆的歌手——女歌手中,尝试在原本体制之外发行磁带,正火热并且被音乐界承认的,是三个人。

    成琳、程方圆、朱小琳。

    在毕文谦所知的历史中,这三个人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这个酝酿的时代。

    成琳7岁开始学习拉二胡,10岁登台演出,12岁考入海政歌舞团任二胡演奏演员,13岁一曲《小螺号》传遍大江南北。有人说她是大陆第一个歌星。

    程方圆是这个时代第一个自弹自唱的歌手,将来自湾湾的《童年》带火大陆。

    朱小琳将成琳原唱的《妈妈的吻》唱火全国而成名。

    无论她们未来的发展际遇如何,在80年代,确切地说是85年左右,她们的确是最火的年轻歌手,或者说,歌星。

    孙云想模仿她们之一,似乎无可厚非。

    只是毕文谦很为此失望。作为某种意义上的“过来人”,他认为程方圆此时的演唱水平,离青歌赛冠军的功力还有不小的距离,如果孙云学她,恐怕会反而把经给念歪了。

    或者说,真正让毕文谦不爽的,不是孙云选错了学习对象,而是她选择去学习——即使他压根儿还没听过孙云试唱的效果。

    这个年代,能够去学谁?

    不过,孙云终究是自己的妈,有些话,并不适合就这么直说。

    果不其然,孙云最终买下来的磁带,就是成琳、程方圆、朱小琳三个人的。毕文谦默默陪在她身边,没有反对什么。等两人一起坐上回家的公交车了,并且幸运地坐上了座位,孙云才“终于”注意到了毕文谦的沉默,她一把拍在他肩上。

    “文谦,还不高兴啊?”

    “就当是听歌吧。”毕文谦撇过头看向车窗外。

    “文谦,妈妈我是想多学习学习,你别往心里去……”

    “妈,是你别往心里去!”

    毕文谦回头指着孙云放在腿上的土黄色尼龙口袋,里面装着新买的磁带。

    似乎是这一声话重了口气,孙云一路上也没有再说话了。

    本该是明媚的早上,或者说接近中午的时候,天气却有些阴。

    80年代的交通没有毕文谦从小生活的环境那么方便,去一次百货公司往往不止买一种东西。孙云的尼龙口袋很有内容,不仅有磁带,还有不少居家的杂物,唯独没有单独关于毕文谦的。也许在孙云眼里,毕文谦一路上沉默着,没有因此而抱怨什么,像一个孩子那么抱怨,是一种懂事的表现,也许,这个年代的孩子往往都这么懂事。

    无论如何,孙云解释的口吻,倒颇有几分陪小心的味道。这让静静看着外面街景一段段退后的毕文谦在回过味儿来后,心里不太是滋味儿。

    但他并不知道该开口说什么,怎么说。

    直到下车,两人牵着手走近了住的筒子楼,孙云才忽然幽幽地说道:“文谦,妈妈16岁就当了兵,没有参加过高考啊!”

    不温不火的一句话,听得毕文谦心里一颤。

    或许,为了唱自己的作品,学别人,是孙云别无选择的选择了。

    两人相牵的手在忽然失了默契的步子中碰撞着彼此的思量。毕文谦不敢偏头去看,他怕会看到一双含泪的眼,或者,那泪,不在眼眶,而在眼睛里面。

    就在两人上楼梯的时候,毕文谦做了决定。

    “妈妈……”

    “文谦……”

    似乎,孙云也不约而同地做了她的决定。

    “你说。”

    “你先说。”

    “好吧……文谦,你爷爷以前认识谢莉思,他也觉得我如果要唱你的歌,需要有人指点,所以他想给谢莉思写封信……试试。”

    试试?毕文谦听在耳里,孙云的口吻倒不像试,而像求了。不过嘛……

    “谢莉思……《笑比哭好》的谢莉思?”

    “没错!”

    琢磨着孙云的兴奋劲儿,毕文谦忽然觉得自己俩母子很像是武侠小说里的三流高手在和初出茅庐的小子传说某某大侠的著名招式一般。

    不由有些囧然。

    不过,毕文谦所知的谢莉斯,倒的确有被孙云传说的资格。第一,她也是江州人;第二,她从改革开放的年**始,就致力于探索新的流行歌曲的唱法;第三,她的确唱了不少红遍全国的好歌。

    简单地说,对于一个打算用新唱法唱一首校园歌曲的文艺工作者——孙云来说,谢莉思的确有指导的水平,并且,听上去还有爷爷当年的线可以牵——有可行性。

    “但是……她这样的名人,不是应该在京城吗?”

    “她也江州人啊!总会过年回来探亲吧?”

    “……哦。”

    毕文谦不再说话,跟着孙云一层层爬着楼梯。

    过年……春节都已经是明年的事情了,那时候再指点,和临时抱佛脚有多少区别?

    走在自己住家那层楼的走廊,毕文谦瞥着外面的天,比在车上的时候更阴了,更起了几分冷风。感受着脸庞上的寒意,毕文谦思考着,或者说,回想着,回想着这个时代,回想着1985年的中国,有什么,可以有什么。

    午饭一如既往的简单。上一次毕文谦回家时,全家好生吃了一顿骨头汤,那肉票,可是和隔壁邻居打的组合——现在,该是全家几乎吃素的时候。爷爷的手艺,可以也仅仅可以把一桌素菜做得不难吃。但这已经足够了。

    这顿饭,一家人似乎都没有格外的食欲。吃完时,爷爷主动收拾着碗筷,言下之意摆明了是让孙云抓紧时间练歌。

    心知的孙云回到自己房间,打开录音机,首先放起了磁带里程方圆唱的那首《童年》。

    这首脍炙人口几十年的歌,毕文谦熟得不能再熟了。而在85年的大陆,却还属于新事物。孙云笔直地坐在床沿,录音机就放在床头柜上,她闭着眼睛,细细听着,眉毛时不时微微动着。

    不用猜也知道,程方圆的唱法,和孙云从小到大所学习的唱法,区别不小。那份属于真正的毕文谦的记忆里,幼时的记忆里,有着孙云的歌声,美,却不是这个画风。

    这不对头。

    终于,毕文谦清咳一声,拉了拉孙云的手。

    “妈,你们歌舞团,今年有过劳军的慰问演出吗?”

    (ps:这一章里的一些人显然是假名,有兴趣的朋友请自行度娘。)

第七章 想唱歌的姐姐

    第七章想唱歌的姐姐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甚至,会比事实上更美好。

    从原本的毕文谦的记忆中,可以知道孙云的歌喉很美。但毕文谦并不清楚,孙云的唱功究竟如何,特别是离毕文谦孩提时代已远的现在。

    他也没有打算现在就叫孙云唱出来试试,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性子,说不出违心的话。孙云还没有唱就已经抱着自己不行得先学习的心态,也不能指望能唱出让人惊喜的效果了——既然如此,等她唱了之后和自己相顾无言不知说什么好,还不如暂时不提这一茬。

    所以,毕文谦决定换一个思路。

    “下部队的慰问演出?肯定有啊!”

    孙云不太明白。

    “我问的不是去江州的部队,是前线。”

    1985年的所谓前线,指的是中越边境反击战的战场。算算年份,正是著名的“两山轮战”的时期。战斗很激烈,但战场相对稳定。这时候去慰问演出,危险系数算不上太高。

    “啊?”孙云明显愣了,她眨眨眼睛,努力想猜对毕文谦究竟想说什么,“文谦?”

    “直说了吧!妈,你也知道你没高考过,16岁参军,你当年上过几年高中都指不定,我这首歌让你来唱,太事倍功半了。毕竟,没有经历,强行去唱,那是唱歌,不是歌唱。”顺着思路,毕文谦侃侃而谈起来,“既然妈妈你没有高考的经历,那我们就从你有过的经历出发好了。你是文艺兵出身,军队的氛围你应该熟悉吧?既然如此,那咱们想办法,去一趟前线,看看能不能写一首和军队有关系的歌。”

    毕文谦想的是怎么强行替孙云带节奏,但这话听在孙云耳里,却是另一番想法,她甚至惊讶了小半分钟,才缓缓开口。

    “文谦,你真是我儿子。”

    “啥?”

    “没啥!”孙云脸上涌起了笑意,霍然站了起来,顺手把录音机关掉,然后一把将毕文谦拉到自己怀里,用双手拇指和食指弯捏着他的脸颊,“这么小就想上前线了。你妈我当年就是有这样的劲头,才会和你爸认识,才会有你呢!”

    孙云的手很温暖,很柔软。

    和毕文谦儿时的记忆一样。所以,他没有动,只盯着近在咫尺的桃花眼,里面是幸福。

    “儿子,我们歌舞团还真挺久没有去前线演出过了,我这就去单位,说什么也要让领导同意这事儿,而且还要把你带上!”

    在毕文谦脸蛋上**得心满意足了,孙云立即雷厉风行起来,风风火火地就要出门。

    “妈……”

    “什么?”

    “可以的话,越早越好。”

    “嗯!”

    孙云走了,整个下午都没回家。毕文谦早早吃了晚饭,就回了学校。爷爷为他做饭,送他上车,没有说什么格外的话,只深深地看着他。

    事情似乎就此告一段落,毕文谦重新了学习的生活。

    文龙,以及其他室友都没有过问毕文谦唱歌的事情,也许是他们觉得不好开口,也许,眼下更适合关心的,是半期考试的成绩。

    星期一一整天,整个学校仿佛都在谈论每个人可能的分数,而星期二,各科的成绩就一并公布出来了。

    高三的排名不值得毕文谦关心,但高一的分数就不一样了。

    一不小心,毕文谦就成了黑夜里的萤火虫。

    如果说其他科目的成绩离满分不远,是一个学霸的正常表现的话,那么8中的高一里,学霸不多,但也不少,但这一次考试,外语的难度似乎成了车祸……问题是,毕文谦在考试的时候,对此完全没有概念,反而顾着腹诽那些什么“落樱神斧”的段子了,当成绩出来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这一科的成绩,实在是太鹤立鸡群了!

    以至于,即使他那发散思维或者说在80年代于有作死嫌疑和高大上之间不好界定的语文作文引起了阅卷老师的争议,最终折中了一个平庸的分数,毕文谦的总成绩还是一不小心就成了年级第一。

    真的是一不小心啊!

    耳旁风着老师的表扬,身边多是同学眼里忽然生出的仰视。毕文谦感受着80年代的氛围,对好成绩好学生的崇拜的氛围,心里却没有什么得意。或者说,那份得意,来自于10年代京城的教育水平对80年代江州的教育水平的碾压,而和毕文谦个人,关系不大。

    至少,他是如此认为。毕竟,4、6级什么的,在1985年,连筹划的风声都还没有。靠英语的优势……这样的学霸,呵呵。

    无论如何,一时间,毕文谦这个名字在8中的高一不胫而走,连带着的,就是假女的称号莫名其妙地离他远去了,正如这称号莫名其妙地来。主动和他搭话的同学又一次多了起来,内容和学习相关的比例也高了。毕文谦依然有一说一,从不主动提到什么。

    一个礼拜就这么过去,除了毕文谦从默默无闻到有了学霸的待遇,也没有格外的不同。

    只是礼拜六下午,从教学楼出来的毕文谦,碰上了等他的人。

    文艺,打扮得格外漂亮。

    毕文谦左右看着,既没有文龙,也没有文雯:“文姐姐……你怎么来了?”

    “我是来给你唱歌的啊!上礼拜不是约好了吗?”话音未落,文艺就来牵毕文谦的手,“走。”

    跟在后面,毕文谦有些发呆。

    鹅黄的毛衣,刚好披肩的油黑头发,及膝的镶边白裙子,一双白皮鞋,浑身青春的活力,与10年代的妹子不同,有着毕文谦依旧不算熟悉却又喜欢的气息。如果这个背影非要找个遗憾出来,也许……是没有丝袜?

    直到文艺停下来时,毕文谦才回过神来——不知不觉间,他被文艺带到了操场附近的一处小树丛。

    文艺回眸一笑:“好啦,就这儿。没人,清静。”

    “不好吧……”

    “怎么了?”

    “文姐姐,你打扮这么漂亮来找我……我怕……”看着文艺疑惑的样子,毕文谦不由联想到文雯,不禁脱口而出,“被老师说我早恋。”

    “啊?”

    文艺张大了嘴,连牵着毕文谦的手都忘了放开。

    “真的很漂亮啊!”

    毕文谦仿佛盖棺定论地点了点头。十六岁,花一样的季节,赶在童言无忌的末班车,却又已经是成年人的身高。

    这话似乎让文艺接不下去,酝酿了好一阵,反而脸微微起了红。良久,她才捧起毕文谦的手:“文谦弟弟,姐姐我长得漂亮,得唱得漂亮才算数啊!”

    毕文谦不知道这一分把钟里,文艺心里转了多少念头,但她出口的话,却让他生了好感。

    “文姐姐,你先唱,一遍不够好,我们一起琢磨。”

第八章 一神带二腿?

    第八章一神带二腿?

    “我想唱歌可不敢唱,小声哼哼还得东张西望……”

    穿越到1985年,毕文谦还是第一次近距离听一个专业的人唱歌。相比毕文谦记忆中的孙云的歌声,文艺的嗓音似乎更轻灵一些,认真地说,更适合唱这首歌。

    可问题是,怎么听起来这么忐忑呢?而且……

    毕文谦慢慢垂下目光,眼观鼻,鼻观心,努力不让自己露出什么表情被文艺观察出来什么端倪,影响了她的发挥。那视线落在文艺的胸脯上,不大不小的曲线被厚实的毛衣裹着,这么凝视也不会被误解。

    一歌罢了。

    文艺微微起红的脸变得明显的潮红。这么一首朗朗上口的歌,不应该让歌舞团的歌手这么费力,只能说,文艺唱这首歌,很费心——这心,费在哪里,怎么费的,毕文谦不清楚,但肯定是要不得的。

    “文姐姐,先问一处问题:第二段开头,我当时唱的是‘我想唱歌可不能唱’,为什么你唱得和第一段一样,是‘不敢唱’?”

    没有什么提纲挈领的褒贬,毕文谦直接从细节入手。这让文艺的脸更红了一分:“我……我没记清楚歌词,印象中两段这一句都差不多,我就……”

    眼见她连说完话的勇气都没有,毕文谦倒没有立即再说什么了。

    事实上,文艺唱这么一遍歌,唱错词的地方还有不少,但考虑到她只听过自己唱那么一遍,倒也无可厚非,甚至鼓励一点儿地说……难能可贵。没错,只听一次,凭记忆练习一个星期,能唱成这破破烂烂的水平,已经不愧专业了。

    破破烂烂……想着自己脑子里冒出来的形容词,毕文谦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使得文艺羞了起来:“文谦弟弟……”

    不过,毕文谦微微摇头,止住了她的话头,主动牵起了她的手,软软的,凉凉的:“文姐姐,你知道一个故事吗?有一次,雕塑家罗丹邀请作家茨威格到他家里做客,顺便参观他的工作室。工作室里面,有一尊仪态端庄的女像……”

    “我有印象!”文艺似乎想了起来,但不太明白毕文谦为什么提起这故事,“这好像是语文书上的课文……”

    没错,这就是人教版的语文书上的课文,而且是小学课文。毕文谦只是不清楚这个年代的版本里有没有那篇课文,既然文艺知道,就不必把故事说完了——他保持着微笑:“没错。文姐姐,你刚才唱的,就是茨威格第一眼看到的那尊雕像。”

    这话,或者说这评价,可轻可重——以一个作家,或者说一个外行的眼光,那已经是完美的作品了;但在大师眼里,就和破破烂烂的毛坯差别不大。

    果不其然,很快回过味儿来的文艺本来羞红的脸开始红中泛白了。

    不过,毕文谦说这样的话,并不是想当喷子,让一个漂亮姐姐绝望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何况自家的妈很可能也唱不好这首歌。他上前半步,举起牵着的文艺的手,悬在彼此胸前的位置。虽然小了好几岁,但论个头,反而是他要高出那么几公分。

    “文姐姐,不要想太多。大师完成一件艺术品,也是从毛坯开始,一处处细节一一斧正而最终完成的。一个星期,能够有一件让外行人觉得完美的毛坯,你和大师的差距,好像也不大嘛!”

    文艺本就没有哭,但毕文谦仿佛从她圆溜溜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个破涕为笑的过程。然后,文艺另一只手也搭了上来,双手捧着毕文谦的五指,轻轻摇了起来:“文谦弟弟,我可以唱这首歌吗?”

    那忐忑而期待的口吻,配着跃跃欲试的眼神,直让毕文谦觉得目眩——这,就是80年代的秋波吗?

    “现在这效果肯定是不成的。我们一起,一点点加强试试吧!”

    终于,毕文谦还是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嗯!好……”

    眼瞧着文艺语无伦次几乎跳起来的喜悦,毕文谦悄悄在心里叹了口气。

    林语堂似乎说过,男女之间最**的事莫过于借东西,一借一还便有两次见面机会。那么自己这手法,貌似比林语堂说的,高明多了。

    问题是,比起泡妹子的机会,哦不,是姐姐,毕文谦更在意的,是另一件事情。

    80年代的大陆,只有文艺圈,没有娱乐圈。虽然毕文谦只能耳闻,但也知道,这个时代沿袭着自70年代以来的“文责自负”的风气。

    那是大陆流行音乐能够在这个年代繁荣的一大基石。

    这个年代的主流文艺工作者,对待一首新歌,相比“这歌能不能唱红,怎么唱能够唱红”,他们更在乎“我觉得这歌好不好,这歌就该这么唱”!在这个年代,不少脍炙人口的作品,有着诸多不同歌手唱的版本,优劣自然各异,却往往演绎着各不相同的内容。

    这个风气,是随着音乐产业市场化而几乎消失,却又是一个艺术家必然拥有的气质,是和商品音乐不同的大陆文艺体制形成的最金贵的东西之一。

    然而,穿越之后,自己遇到的两个文艺工作者,其中一个还是自己的妈,从她们身上,却怎么也没瞧出文责自负的味道来。自己听过的那么多80年代的作品是不会骗人的。那就意味着,无论是文艺还是孙云,单凭相貌,她们在10年代混个小明星的资历一点儿都不困难,可她们的名字在自己所知的历史中,并没有留下只言片语,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看起来,除了要带孙云的节奏,也要带文艺的节奏了?“一神带二腿,这一波有些难啊!”

    ——没错,毕文谦不禁想起了穿越之前自己某个大学室友的话。

    但至少,文艺和孙云,她们都没有因为自己只是一个高一的外行学生,就对自己这个作者的意见有半点儿轻视,反而认真请教——怎么说,也算得上三人行必有我师,或者,不耻下问吧?

    于是,他又情不自禁地笑了。

    这在文艺眼里,却也是一个好的信号。发现她的误会后,毕文谦没有解释——这不是挺好的吗?文姐姐虽然还谈不上艺术家的气质,但起码是一个萌妹子不是?哦不,是萌姐姐?

    “来,文姐姐,我们去音乐教室,那里有琴,有课桌,我先给你写谱……”

    从小树丛出来时,是毕文谦牵着文艺的手,两人的步伐轻快而默契,欢欣而自然。

    (ps:所谓一神带二腿,是团队竞技类游戏的玩笑说法。腿的意思大约就是菜鸟。)

第九章 “上进”的姐姐

    第九章“上进”的姐姐

    “这首歌,第一段是说的妈妈的态度,所以,我写的歌词是‘不敢唱’;第二段是说的老师的态度,所以,我写的是‘不能唱’。不敢和不能,就是高中生对妈妈和对老师的感觉的区别。文姐姐,这两句歌词,虽然旋律是完全一样的,而且唱的时候,情绪也差不多,但差不多就是有区别,这其中些微的区别,你如果能唱出来,让人第一次听的时候觉得毫无疑问,多听几次更觉得的确如此,那么,起码在这一句里面,你的水平,就足够在青歌赛决赛唱了。”

    冷清的教学楼,音乐教室虚掩着前门,留了一条缝隙。离讲台脚踏风琴最近的一横四位课桌上,铺着几张作业纸,上面新鲜出炉着歌谱,毕文谦在左,文艺在右,并排坐在一起。

    毕文谦伸着食指,指着歌谱上的文字,侃侃而谈。事实上,连他自己也不确定自己的说法是对还是错——那仅仅是他自己琢磨这首歌之后的想法。所以,他只是告诉文艺,不同段落相同旋律的歌词存在着区别,这个区别应该在演唱中体现出来。至于这个区别究竟是什么,应该怎么去体现,毕文谦就没有说了。

    毕竟,他希望文艺学会的,是思考,而不是临摹。何况,他自己心里的“范本”,也不见得就是最高的境界。

    作为歌谱的背景,黑漆已经些微斑驳的课桌上,有着不知哪个学生刻的字迹,歪歪斜斜,也不知是用指甲还是直尺,或者小刀。内容比较不堪,能看明白的只有“是猪”二字,至于前面的xxx,就被不知另外一个谁给暴力销毁了。不出意外的话,这多半是初中部的孩子的手笔。

    这还是能一眼看清的,那些已经不容易分清端倪的涂抹就更多了。这让毕文谦想起了自己在00年代的童年生活,虽然,那个时代京城的小学里没有使用寿命长到如此的纯木质课桌,而且眼前的“课桌文化”上没有丝毫白雪修正液的痕迹,总让毕文谦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好吧,毕文谦是在等待,等待文艺消化自己的“点拨”。

    80年代初的大陆歌手,基本功普遍不错,但他们从小接触的唱法的多样性,比起几十年后,就比较匮乏了。很多这个时代的歌手,只需要接受新事物新想法的洗礼,就会像捅破一层窗户纸一样,唱功在短短的两、三年里仿佛坐火箭一样地涨。

    毕文谦不知道身边的文艺是否属于基本功不错的范畴,也不知道她的潜意识里是墨守成规,还是善于思考的个性,但他还是选择了启发,让她自己思考。

    真正的艺术不是工业,容不得匠气,只知道学习的人,在学完能学的东西后,也不过是一个师范,而不可能是大师。具体到流行歌曲,具体到这首朗朗上口,唱出临近高考的学子心声的歌,如果不仔细琢磨歌词到底说了些什么,便草草唱出来……那不过是唱歌,是算不上歌唱的。

    无论你觉得这歌写了什么,你至少得在心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思考的详细结果。

    这,是歌手和歌唱家的分水岭上的一座山峰。

    ……

    时间渐渐流逝,直到毕文谦端详完视线内所有的“课桌文化”,文艺依旧在沉思中,连她自己在不觉间斜了身子,和毕文谦肩挨着肩,耳朵贴着耳朵,却似乎浑然不觉。那耳际的头发挠在毕文谦的腮边,弄得他有些心痒痒。

    “文姐姐,时间不早了。”终于,毕文谦耗尽了自己的耐心,也或许是定力接近了极限,他偏过头,对着文艺的耳朵,小心翼翼地说,“要不,你把歌谱给文哥看看,啊,就是你弟弟,文龙。他正好是高三,对这歌应该有切身的体会,你们是姐弟,更知根知底,对你理解这歌,更容易一些。”

    轻柔的话,仿佛微风,吹拂了文艺的耳垂,这让她的身子明显一抖,旋即坐直了,转身看着毕文谦,不住打量,那大大的眼睛里,神色有些复杂。

    终于,文艺慢慢站了起来:“好吧,我问问。就怕我家那老头子,说我耽误了小龙的学习。”

    离开学校的时候,正是天擦黑。毕文谦和文艺的家不是一个方向,两人一起在车站等车。文艺的视线始终在毕文谦身上转悠,使得毕文谦老觉得她有什么话没说出来。

    “文谦,我先上车了,你……自己回家也注意安全。”

    这个年代,美女也是要挤车的。毕文谦瞧着文艺。她皱了皱眉头,最终转身混在人堆里往车门移动。

    似乎,她最后还是欲言又止了。

    直到回了家,毕文谦还是没有想明白其中的道理,或者说可能的原因。

    于是,晚饭之后,趁着爷爷在自己屋里拉二胡,他悄悄把今天的事情,告诉了孙云。

    静静听完,孙云坐在床沿,一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微笑神态。

    毕文谦有些不明觉厉了,蹑手蹑脚坐到孙云身边,轻轻摇着她的手臂,歪着脑袋,弱弱地问:“妈?”

    孙云笑出了声,伸手按着毕文谦头顶。

    “傻儿子,你真觉得你那文姐姐很在乎你的什么‘点拨’啊?”

    “啊?”

    “你妈我没有高考过,而且你又是我儿子,你的话,我肯定是信的。但别人呢?”孙云轻轻摇头,温柔地抚摸着毕文谦的头发,另一只手,伸着食指,刮着他的脸蛋儿,“说到底,你一个高中生,嘴上还没毛呢!人家一个已经毕业分配工作的大姑娘,你说什么就信什么?缺心眼儿啊?”

    “可是……”毕文谦不太愿意相信,“文姐姐不像是……”

    孙云笑着用食指封住了毕文谦的嘴唇:“傻儿子,你仔细想想,文艺问你的话,除了‘这歌能让她唱吗?’之外,有对你问过‘这歌该怎么唱’吗?”

    “这个……真没有。”

    毕文谦怂了脑袋,几乎连人都矮了几分。

    “所以说啦,人家指望的是唱你的歌,你还真当自己是人家师父?”孙云滑下手,半搂着毕文谦的后颈,声音始终不大不小,不紧不慢,“文艺那丫头,真要是不耻下问的人,心眼儿都放在唱歌上,她爸爸会说她水平不行吗?”

    “那……她为什么和我这么亲切?我写了歌,又不是谁和我亲就让谁唱的。”

    毕文谦还是希望有一丝可能。

    “谁叫你反复说人家漂亮呢?人家当你是个孩子,不然会主动拉你去没人的地方?”孙云笑得更欢了,“不过嘛,文艺好像也没谈什么朋友,瞧那丫头的上进心,如果你真和她差不多岁数……还真说不定。傻儿子,你喜欢那个文姐姐吗?”

    孙云乱点完鸳鸯谱,屋子里却仿佛冷了下来。

    这……就是80年代的文艺圈?

    毕文谦仿佛又一次体会了,什么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只是那心里,莫名地被孙云的话戳出了几个洞,灌着寒风。他忍不住蜷缩了一下身子,却被孙云半抱在了怀里。

    “儿子,你心里想了什么,就能直接唱出来,这是你的天才,也是顶好的性子。我们唱歌,也算是艺术,搞艺术哪儿能成天惦记着那么多花花心肠?你妈我这么多年,要带着你和爷爷过日子,心思不能不活泛,你还小,不要那么早染上那些弯弯绕。”孙云的怀抱很温暖,让毕文谦的身体条件反射似地生出惬意的感觉,她一边用手指梳着他的头发,一边继续说道,“所以,我要送你回京城,不能让你在这里消磨了。那里,有顶好的老师。”

    温暖的感觉,不仅让这副名为毕文谦的身体熟悉,也让他联想起了自己叫毕云诗的日子,那个同样呵护着自己成长的家庭。

    过了许久,孙云依然笔挺着脊背,坐在床沿,抱着毕文谦,没有说话,眼睛看向床尾隐有灰尘的水泥墙壁,静静等待着。

    终于,毕文谦从回忆中走了出来,“率先”开了口。

    “妈妈,那这首歌怎么办?”

    “我唱不好,文丫头也唱不好,但是,你自己唱得很不错啊!”孙云呵呵地笑,又开始用手指梳起了毕文谦的头,“青歌赛又没有规定中学生不能参加,就算有人有闲话,你妈我哪怕去撒一回泼,也要争上一争,只要你真的唱得很好。儿子,相信妈的眼光,你的嗓子条件很好。另外,去前线慰问演出的想法,我已经和团长反映了。团里已经计划要准备元旦晚会,不能批准,但你妈我软磨硬泡了好几天,团长还是同意给我开证明了,许我一个人以江州歌舞团的名义去慰问演出。”

    话说到这里,孙云轻轻把毕文谦向外推了推,然后伸出两指,夹住他的鼻尖儿,不住揉捏。

    “放心,我都听说了,你半期考试考了年级第一。我会去和学校说,给你请假,带你一起去前线。好儿子,你妈我可是说到做到了!”

第十章 火车奇遇

    第十章火车奇遇

    毕文谦没有料到,孙云的效率如此之高。

    “儿子,歌舞团只报销我演出的钱。出门在外,我们家也没办法穷家富路,一路上……”

    “妈,我懂。路上能吃饱就不错了。等到了前线,我还不信了,我又不挑食,人民子弟兵还能把我给饿着?”

    仅仅一个星期天,孙云就带着毕文谦做完了出发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即使是轻装上阵,也果断得吓人。学校年级主任在自己家里,被孙云说得有些瞠目结舌的模样,让毕文谦印象深刻。虽然当时毕文谦总觉得孙云貌似摆了一张“说了你也不懂”的高冷脸,却也只能默默地站在旁边当背景。但当年级主任真同意了,孙云又立即泛起了满屋回春的笑容……这,同样令毕文谦印象相当的深刻。

    于是,星期一早上,孙云带着毕文谦,一人一个包,大清早就挤上公交车,去了火车站。

    80年代的大陆铁路系统,可没有什么跨越式发展。这是一个软卧需要介绍信,和干部之外的绝大多数人没有关系的时代,是一个3、40公里的时速就不算慢的年代,是一个普列无论大站小站站站停的时代。

    孙云买的是硬座票,因为硬卧票就意味着这一趟出门,报销就没有其他的生活补贴了。对此,毕文谦倒没什么抱怨的,因为真要抱怨,即使是干部待遇的软卧,能抱怨的地方也多了去了。

    好不容易挤上了火车,孙云把毕文谦让到了靠窗的位置。还没起步的火车非常火热,无论是气氛还是温度。不过,在开动之前,孙云是不让毕文谦开窗的,而这,似乎车上的人都是如此。

    菜市场式的热闹没有因为火车的汽笛声而改变,就像是游走的吆喝变成了定摊儿的谈侃。随着窗户被推开,凉风进来,不仅去了不少闷热,也把开始有烟雾缭绕迹象的车厢草草洗涤了一遍。

    似乎,毕文谦的身体,对烟味儿比较敏感,他一上车就感觉有些晕。孙云似乎早有预料,照顾着他仰靠着,脑袋贴近窗户,静静养神。

    毕竟,起了一个大早,挤完公交挤火车,又被烟熏,并不好受。

    塞满了人的车厢,渐渐各人起了各自的闲,随着剪票员或者说售票员在人群中穿梭,在火车的广播中,读书的、读报的、看杂志的、聊天的、下棋的、玩牌……要么怡然自乐,要么两三成趣,粗浅而随意的几句攀谈,陌生人就是了朋友。

    晕乎乎的毕文谦没办法成为这氛围中的一员,只能看着附近的人,听着稍微远一些的声音。

    开诚布公,没有戒心。或许,这就是属于80年代的淳朴,在绿皮火车上,让熟悉10年代的毕文谦感觉显著。

    对座的,是一个戴眼镜的老爷爷,一头雪白而茂密的头发隐隐有些黄,健康得让人羡慕,而挨着他坐的对着孙云的,是一个约莫二十多岁的军人,没有俊朗的相貌,却有着棱角分明的气质,恰如他肩章上的两道折杠。军人捧着一本薄薄的书,安静地看着,老爷爷则捏着一份报纸,半铺在身前的小桌子上,细细看着,约莫是《参考消息》。

    而孙云,在自觉照顾好毕文谦后,只拉着他一只手,自己也眯了眼睛,浅寐起来。

    不多久,倦意在烟味儿中席卷而来,毕文谦沉沉睡着了。

    ……

    当他醒来时,已是晚上。

    孙云第一个察觉,第一时间扯扯他的手:“文谦,脚不要乱动,有人在座位下面睡觉。”

    “啊?”

    惊诧中,对面的老爷爷冲着毕文谦和蔼地笑起来:“小朋友醒了啊。是第一次坐火车吧?”不等毕文谦回答,便继续说了下去,“火车上不比家里,大家都是奔波的,几张报纸垫在地上,就可以对付一晚上。”

    弯腰看去,貌似自己的座位底下,还真能看到半片衣角。这对毕文谦来说,当真是新鲜事儿。虽然有些担心这季节这么睡觉会不会生病,但似乎这又是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便没有多问。

    车厢灯散发着昏暗的光,虽然能见人,却不太适合读书看报了。所以,老爷爷和年轻军人在桌子上摆了一铺小象棋,正是开局不久的模样。孙云似乎已经和他们认识了,微笑着,观棋不语。

    不过,既然毕文谦醒了,多了一个谈话的对象,那棋局的进展就缓了下来。

    年轻军人把眼神对着毕文谦:“毕文谦小朋友,听你妈妈说,你是个小天才,不仅考了年级第一,还自己写了歌,还要去前线采风?”

    采风?

    毕文谦不由看向了孙云。怎么到她嘴里,话就这么高大上了?这难道就是给自己儿子贴金吗?

    没等他答话,老爷爷也笑着开了炮:“你妈妈说你为高三的同学写了一首歌,我们本来想见识见识,她说不要吵醒你,我们就耐心等到现在。可以唱给我们听听吗?”

    “我……”

    “这位是王爷爷,渝大的教授。”孙云拉了拉毕文谦的手,替他介绍起来,“这一位叫黄荣,光荣的荣,是个战斗英雄呢!快叫黄哥哥!”

    似乎,在孙云的口吻里,比起年长的大学教授,上过前线的军人更值得景仰。而听着这强弱分明的介绍,眼前的王爷爷仿佛也觉得理所当然。

    “黄哥……”倒不是毕文谦脸皮薄,而是在这一刻,他就泛起了别样的心思,貌似扭捏的一声称呼后,他立即露出了兴奋的眼光,“你们打仗的事情,可以和我说说吗?”

    “说当然可以说,不过我可不是什么英雄,我那些战友个个都比我勇敢。”黄荣的个人谦虚中夹杂着集体的自豪,却又有一丝促狭,“不过,你得先把歌唱了。”

    迎着毕文谦看来的眼睛,孙云含笑点了点头。

    一曲《我多想唱》,毕文谦第二次在他人面前唱了出来。晚上的车厢里,没有了白天那种程度的嘈杂,但也人声不绝如缕。毕文谦的歌声传得不远,刚刚醒来的他还不是很清醒,情绪中大约有一点儿忧郁,远没有第一次在音乐教室唱时那么活泼,倒有了几分对长辈埋怨的味道。

    认真唱歌的毕文谦没有注意其他,视线只盯着王爷爷和黄荣之间的座位靠背。当他唱完之后,才猛然感觉到,车厢里突然安静了。

    这安静只持续了几秒,忽然被一声掌声打破,旋即,掌声从远近响起,越发热烈起来。

    眼见着王爷爷和黄荣也加入了鼓掌的行列,毕文谦觉得自己有没有必要流露点儿害羞的意思,却没想到,孙云也跟了风。她一边拍着手,一边替儿子谦虚道:“文谦才睡醒,没唱好,原本他唱得更活泼的。”

    “嗯……”王爷爷听了,重重地点着头,“没错,这样的歌,就该唱得活泼一点儿!不过啊,你孩子已经唱得很好了,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听众,但听了几十年歌,好不好听,心里还有一杆秤的。这歌,唱得好,写得也好,真好。这才是学生心里的话嘛!”

    王爷爷不吝赞誉,毕文谦倒不太在意。就在背后隐隐传来“再唱一个”的要求时,他对着黄荣,回了一个促狭的表情,大着嗓子说:“黄哥,你说到,我做到了。一首歌我不喜欢连续唱两遍,火车里有人要再来一个,那你就给大家说说你这战斗英雄的事迹,我就拿你的经历写一首歌,现写现唱,如何?当然了,写得好是运气好,写得不好可不许埋怨。”

    故意高声的一番挤兑,不仅让在座的人都笑了起来,连附近的人也探过头来。忽然,一个干干的江州郊县口音从毕文谦座位底下冒了出来:“对头!战斗英雄,好生说说!”

    毕文谦吓了一跳,但车厢里的笑声,更浓了。

    面对这阵仗,黄荣反到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说可以,但先说清楚,我是立过功,可我真没有那些文章上的战斗英雄强。反正,我自己觉得比不上那些真正的英雄。”

    孙云听了,泛起了格外的笑容:“谦虚什么啊,你们军人都喜欢这样。那些上报纸杂志的文章,个个都是高大全。”

    毕文谦附和道:“妈说得没错!真真的,才是最感人的!”

    王爷爷看着毕文谦,又一次重重地点了点头。

第十一章 送给残疾人的朋友

    第十一章送给残疾人的朋友

    黄荣的事迹,的确如他谦虚的那样,比不得报纸杂志上塑造的英雄形象,但他有条不紊地说出口时,口吻干净清晰,却又带了一点儿腼腆,没有高大上的口号,只有实实在在的任务、完成任务,战功、伤亡,在他口里,如此平淡,不,还是有所动容的,但这种动容在普通人的感觉里,终归还是淡然了一些,不似一个二十多岁的热血青年,似乎理应沸腾的岁数。

    看着他那棱角分明的脸,毕文谦不由想起了从前看过的一张在当年没被选上发表的战地黑白照片——背景是漫山遍野的丛林,近处沙石中的简易战壕里,一个战士蹲在一架机枪后面,死死望着枪口指着的方向;在他身后,照片最显眼的位置,一个矮瘦的连长望向另一个方位,手握着对讲机,举在嘴边,正说着什么,憔悴的面色,眯成缝儿的眼睛,钢盔罩在头上,端端的一副囧像。

    这样的照片定然和摆拍无关,但照片里的人,却也是一个战斗英雄。没有丁点儿光伟正的气质,却让人一眼觉得,这样的军人,在再怎么艰苦的战斗中,也能取得胜利。

    那气质,或者说神韵,恰如眼前的黄荣。

    一个人参与的战斗终究有限,黄荣说完了自己,就转了口风。

    “我这次是回家探亲,要返回部队,刚才说的都是之前的事情。我啊,就是一个兵,不懂什么添油加醋的,再说,也只是说过的了。毕文谦小朋友,你要我说的,我也说了,该你了!”

    随着黄荣转移话题,车厢里开始把起哄的矛头对准了毕文谦。

    “小朋友,写首歌,写首歌!”

    “要把战斗英雄的事情写进去!”

    ……

    大概,人们把写歌当做了吃饭上班做作业一样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王爷爷玩味地看着毕文谦,闭口不语。孙云轻轻抓着毕文谦的手,眼神有些无可奈何,又有不少鼓励。

    不过,这并非毕文谦想要的过程。如果说正常的创作流程往往是做完画再裱起来,那么他现在要做的,则是把已经裱好的画找一个合适的位置摆出来。所以,他抿了抿嘴。

    “黄哥,你好像没说完吧?你探亲的事情就还没说啊!”

    黄荣一愣:“探亲?和这个关系不大吧?”

    “谁说没关系了?人家董姐姐都唱了,‘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怎么就没关系了?”

    毕文谦提到的,是董文化在今年春晚上所唱的《十五的月亮》里的歌词,正是时髦的句子。车厢里的人听了,纷纷会心一笑。

    “好嘛!小朋友年纪不大,嘴就已经厉害了。”黄荣笑着埋怨了一句,伸手指了指毕文谦的鼻子,选择了投降,“我这次回家啊,除了看爸爸妈妈,就是好好见见对象。”说到对象,黄荣低了低头,脸上的笑容有了些别的情感,“她非要趁这次把证扯了,但是我没同意。”

    “为什么?”毕文谦心念一动。

    这也是其他人写在脸上的疑问。

    “本来,最早上前线时,我和她约好了,等我回来就扯证儿。”黄荣的眼睛里闪过了不少东西,“但在前线,经过了好多生死……谁也不知道谁能不能完整地回去。她现在才20岁出头,要是我好好回去,几年,她还是等得起的;可如果现在就扯了证,要是我在战斗里光荣了,不是耽误她一辈子了?”

    一席话直白而简单,却让车厢里一阵沉默。

    最后,还是毕文谦打破了安静,他也不知道自己的问题会得到什么答案,但这问题,不仅他需要问出来,他也的确想知道,这个时代的普通人的答案:“那么……黄哥,你对象怎么说的?要说实话哟!”

    “她……很犟,打定主意等我,还经常到我家做事,逢人就说是我媳妇儿。”

    车厢里传起了善意的哄笑:“英雄,早点儿打完胜仗,回去和她生娃儿!”

    黄荣垂下了头,军人的脸上起了似乎不适合的羞红。

    “黄哥,你是个英雄,你对象喜欢你,有什么不好?怕什么羞啊?”毕文谦也调侃了一句。

    这话似乎击穿了黄荣的脸皮,他终于抬眼反击了一句:“小小年纪,哪儿知道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我是不知道,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这次,连王爷爷也忍俊不禁了。

    车厢里持续了好一阵快活,直到黄荣“恼羞成怒”了:“我可是什么都交代了,一会儿你写不出来歌,我不得依教哟!”

    “谁说你交代完了?”毕文谦笑得不怀好意,“你是说了你的对象,但我写歌总不能以偏概全吧?黄哥,说说你那些战友,他们的对象也是这样吗?要说实话哟!”

    笑容背后,毕文谦非常忐忑。

    果然,话音一落,黄荣红润的脸色就开始黯淡了。

    “这样的当然不少……但也有一些战友收了吹灯信。”

    “吹灯信?”

    “就是分手。”回答追问的,不是黄荣,而是毕文谦身边的孙云。

    直到此刻,毕文谦才惊觉,孙云已经沉默了许久了。

    但没等他细想,黄荣的声音就又响了,带着不满:“有一个战友,隔三岔五就有信,我们一起在猫耳洞的时候,都羡慕他,后来他负了伤,少了一只胳膊,结果还没等他出院,吹灯信就到了!”这一刻,黄荣的眼睛里燃着怒气,却又很快熄了下去,“……当然,这是极个别的。”

    这样的事情,理所当然的被所有人咒骂起来。

    早在10年代,收集历史资料的时候,毕文谦就知道这样的事情存在了。既然,眼前的黄荣说是极个别现象……反正他是信了。

    发乎于情的咒骂不会一直持续下去,趁着人声稍微小些的机会,毕文谦又问道:“黄哥,你那战友……恨她吗?”

    问题问得不清晰,但黄荣丝毫没有理解偏差。在短暂的沉默后,他缓缓开了口:“恨,当然恨过。但过了一阵,也就淡了。将心比心,姑娘也是想过日子,过好日子。”

    “那……你们……后悔吗?”

    “后悔?”黄荣的身子猛然一直,巴掌按在桌子上,眼睛瞪得大亮,“为什么后悔?我们保家卫国,流血流汗,把命留在老山,就是为了后方的家人过安稳日子!我们不牺牲,谁牺牲?”

    毕文谦有些理不清自己的问题和黄荣的回答之间的逻辑,也许,这种貌似缺乏逻辑的思维回路,其实就是10年代和80年代的……代沟。看着他毫不犹豫的表情,毕文谦知道,自己拿到了想要的答案。

    握着拳头,轻轻在桌子上一敲,毕文谦从衣兜儿里摸出了一个作业本,一支铅笔,一齐放在桌上,高声问道:“请问,谁可以借我一支手电筒?”

    “我有!”

    毕文谦的座位底下又一次响起了干干的声音,寻声低头,只见一个灯光打在毕文谦新穿的白胶鞋上。

    “谢谢!”

    俯身接过了手电筒,毕文谦又一次高声说到:“大家,我身体不太好,闻着烟味儿会头晕,我现在就写歌,大家可以暂时不抽烟吗?对不起哈!”

    “没得问题!”

    “我这就掐了!”

    “爸,快把烟熄了!”

    看来,车厢里的人都期待着。虽然,他们似乎并不清楚,现场写歌是一个什么概念。很快,车厢里不仅烟味渐渐淡去,连人声都几乎没了,只听得一声声火车经过铁轨的声音。

    夜,突然安静了。仿佛一个正在孕育的母亲。

    借着昏暗的车厢灯光,毕文谦偏头看了一眼孙云。她已经放开了他的手,眼神脉脉地望过来,忐忑中充满了期待。

    左手打着手电筒,右手握着铅笔,毕文谦在作业纸上不紧不慢地写了起来。

    几分钟过了,一声纸响,毕文谦撕下了一页,推在了桌子正中。

    就在黄荣迟疑的瞬间,王爷爷敏捷地伸手一把按住纸,抓在了自己面前,另一只手里,却是不知从哪里摸出来的手电筒。

    “小朋友,你这字……得好好练一下啊!”

    只瞄了一眼,王爷爷就忍不住提醒了一句,但他也没在这问题上继续纠缠,慢慢移着电筒光,大声读了出来。

    “1985年秋,第一次坐火车,听战斗英雄黄荣讲述,有感——如果你当了英雄,我就是英雄的爱妻;如果你牺牲,我就是烈士的未婚妻;如果你负伤,我就是残疾人的朋友——这首歌,送给英雄的爱妻,送给烈士的未婚妻,顺便也送给残疾人的朋友——毕云诗。”

    王爷爷一抬眼,毕文谦赶紧解释道:“笔名,我听说人家都有的。”

    “哈哈,人还小,学得倒挺快的。”王爷爷爽朗地笑了一声,“你这字写得让人着急,但这话,真有些味道。歌呢?”

    “有些腹稿,我再斟酌一会儿。”

    “好,好,就凭你这几句话,你的歌,等得!”王爷爷转头问向黄荣,“你觉得呢,黄英雄?”

    “嗯……”黄荣腼腆地点了点头,却又忽然觉得不对,“别,王爷爷,别叫我英雄,当不起,当不起的!”

    “你不答应?”王爷爷大笑,“你不答应,还得问问别人答不答应,大家说,该不该叫黄英雄?”

    “该!”

    “当然当得!”

    此起彼伏的话很快把黄荣的称呼定了性,逼得他不得不从分辨渐渐归于沉默,最终屈服。见此,大家也不再说话,继续安静等待着,等待毕文谦。

    将要唱什么,早已选好,他只是在酝酿,酝酿一份属于这个时代的情感,那是这首歌里需要的情感,配得上眼前的军人所代表的,一个时代朴素的情怀。

    此刻,毕文谦没有再写什么,只看向了车窗外。80年代的夜,地上没有那么多灯红,天上却有很多星星。

第十二章 路向歌神

    第十二章路向歌神

    在被火车过铁轨的声响所衬托的安静中,毕文谦开了口。

    娘娘腔的嗓音似男似女,第一句便是柔情。

    “也许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毕文谦转过头,看着对面的黄荣,看着他穿在身上的军装。

    “也许我倒下,将不再起来,你是否还要,永久地期待?”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气质,这首歌,没有建国初期抗美援朝时那般金石电闪,也不像10年代改装换代的蒸蒸日上。

    “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共和国的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

    对于自己曾经听过的那些版本,毕文谦始终觉得遗憾。这本是一首奔赴前线的军人扛枪回首时的柔情与宣言之歌,却被很多女歌手争相传唱着,这从视角上就不对。而那少数男歌手所唱的版本,除开草台班子式的有口无心,也尽是被女歌手影响而婉约或者说内敛过头了。

    “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共和国的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

    一段唱完,毕文谦联想到从小到大被灌输的那些被鲜血染红的事物。和平年代长大的他无法有直观的感受,穿越到80年代的几个月里也是安稳的内地,唯独今天,当黄荣说着那些仿佛逻辑不对的话时,那大亮的眼、笔直的身,让他确信,从前看到的历史照片,一定是真真的。

    “也许我的眼睛,再不能睁开,你是否理解,我沉默的情怀?”

    军歌,男性视角唱出的柔情的军歌,在85年,大概还是头一份,毕文谦努力唱出心爱难舍却又义无返顾的……逻辑。

    “也许我长眠,再不能醒来,你是否相信,我化作了山脉?”

    随着毕文谦的歌唱,眼前的黄荣红了眼眶。不过,整个车厢的人的注意力都在毕文谦身上,发现他即将落泪的,只有毕文谦一个人。

    “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共和国的土壤里,有我们付出的爱!”

    孙云偏着头,愣愣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却仿佛看着另一个人,她不自觉地捂住自己的嘴,压抑着喉咙里可能的声音。

    “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共和国的土壤里,有我们付出的爱!”

    两段唱完,毕文谦重复起**,眼睛,再度朝向了车窗外的星辰。

    “如果是这样,你不要悲哀,共和国的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血染的风采!”

    余音散去,寂静重归。

    忽然,不知何处起了微微抽泣的声音,仿佛一颗石子打翻了一池秋水,抽泣声逐渐此起彼伏起来,却也正好,将黄荣的眼泪混在其中了。忽然,毕文谦的手臂一痛,却是被孙云一手死死攥住,而她另一只手,依旧捂着口鼻,眼泪,却实在是遮掩不了了。

    过了不知多久,第一个说出话来的,是王爷爷。他的声音也略有些哽咽:“好,很好!天才!”

    说着,他鼓起了掌,却点了头炮,很快,掌声充斥了整个车厢,久久不绝。

    这无疑意味着毕文谦的成功,至少是一个车厢的成功。但他的心里,却是空荡荡的——人的大脑往往会欺骗自己,自己发出的声音,会被大脑美化而普遍自我感觉良好——虽然自己唱的歌感动了一车厢人,却并不确定,究竟是这首歌好,还是自己也唱出了自己希望的东西。

    他看着孙云,身子主动靠了过去。

    “妈……”

    没等他说清半句话,孙云便顺势将他搂进了自己的怀抱,双手紧箍,勒得他再也说不出话。

    毕文谦只能放弃,等着人们宣泄情绪。

    直到……一个列车员挤了过来。

    “小朋友,你可以到广播室重新为所有人唱一次吗?”

    这个问题让孙云迅速收拾起了心绪,她利落地站了起来,拉着毕文谦:“儿子,走,去,巩固一下。”

    巩固?

    莫非孙云担心自己是即兴唱出来的,连自己也不一定记得住?毕文谦不由哑然,但他还是顺从地被孙云牵着挤上了过道。

    这一路,除了他们所在的车厢,其余的段落,都是陷入了人民的汪洋大海。但在列车员的带领下,终于还是完成了长征,还顺便上了趟厕所。

    播音室里的灯光比车厢明亮得多,一个制服大妈从座位上站起来,朝着毕文谦和蔼地笑:“我姓张,是这趟车的列车长。小朋友,你刚才在车上唱歌,对吧?”见毕文谦没有否认,便继续说道,“小何给我打包票,说是你临时创作的,而且唱得非常好。现在,你可以在广播里给火车上的所有人再唱一次吗?我也想听听。”

    话是对毕文谦说,但这个姓孙的大妈的眼神却更多地朝着孙云。孙云心领神会,却只是拉着毕文谦的手,柔柔地说:“儿子,你觉得呢?”

    “唱……可以,但我只唱一次。”

    也不矫情,毕文谦坐在了广播话筒前面,在和张大妈确认可以开始之后,深吸了一口气。

    “大家好,我叫毕文谦。今天是我第一次坐火车,很幸运,我近座有一个正要返回前线的战斗英雄。他叫黄荣,他给我们讲述了他在部队,在家乡的事情。听了之后,我很有感触,就即兴唱了一首歌。现在,我唱给火车上所有的朋友听。”

    “大家也许听说过一句古诗,‘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前线的年轻战士们,肯定很盼望来自家乡的信。其中,来自对象的信更是连战友都羡慕的。但这些信,不全都是思念,也有吹灯的。黄哥的一位战友,本来隔三岔五就有信,后来他负了伤,少了一只胳膊,结果还没等他出院,吹灯信就到了。也许,那位写吹灯信的姑娘,前后写的所有的信,其实就是几句话——‘如果你当了英雄,我就是英雄的爱妻;如果你牺牲,我就是烈士的未婚妻;如果你负伤,我就是残疾人的朋友’。所以,我这首歌,《血染的风采》,送给英雄的爱妻,送给烈士的未婚妻,顺便,也送给残疾人的朋友。”

    一席话说完,毕文谦轻轻开唱。

    这一次,没有了情感的酝酿,眼前也没了什么人。毕文谦盯着话筒,视线里浮现的,是一个穿军装的男人,也许是黄荣的身形,也许不是,那五官看不清轮廓,却明明是普通的,和高大全、光伟正沾不上半点儿边角。他挎着冲锋枪,戴着钢盔,似乎越走越远,却又好像正在回头,那波澜不兴的面色下,仿佛掩藏了千言万语。

    最终,他还是走了,再没有回头。

    歌,唱完了。毕文谦失神了几秒。很快,他起身拉着孙云的手:“妈,我们回去吧!夜就要深了,干扰了大家休息就不好了。”

    谢绝了列车员们的挽留的话,孙云带着毕文谦往回走,在走入第一节车厢前,孙云忽然停了脚步,轻轻地说:“文谦,幸好今天坐你旁边的是你妈我。”

    “怎么了?”

    “要是换成别的姑娘,在座位上,看你唱到最后,转头看向窗外的样子,就像默默告别一样,她,也许会等你一辈子。”

    毕文谦一下就残念了:“噗……妈啊……”

    “我儿子是个宝贝。”孙云回眸一笑,“所以,我决定了,现在就教你唱歌的最基础的东西,等你拜了名师,再学别的更高深的。”

    最基础的?毕文谦一愣。比如……腹式呼吸?

    也是了,这辈子的嗓子虽然不阳刚,条件却委实挺好,不坚持练习基本功,的确会可惜。毕竟,唱歌既要有悟性,也不仅仅靠悟性。没有足够好的基本功,无论是谁,也走不到演唱的顶点。

    感受着夜风,毕文谦抬头望着那繁星点点,想起了自己那篇大胆的未完成的论文。

    在这个时代,提前把优秀的作品拿出来,肯定会获得极高的声誉,能够为自己说的话在业界积累足够的影响力,那是将华语流行音乐书写成另一个历史所必须的步骤。但那并不是自己的成就,创作出那些作品的,是另一个世界的无数优秀的音乐人。也许,能够代表他们署名,或者说能够作为一种代表意义的,只有自己在那个世界的名字,毕云诗了。

    唯独,这副身体,这副嗓子,唱出来的歌声,才是这辈子的自己耕耘的结果。

    似乎,一颗流星划过了天。

    我,能成为歌神吗?那个自己在论文中挥斥方遒,任何一个现代的歌手都只是接近而不曾达到的境界?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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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歌神路介绍:
90后的伪学霸毕云诗穿越到85年的中学生毕文谦身上,选择了流行音乐的道路。 成名,是理所当然的第一步规划,但这不是目标。 “30年后,中国流行音乐,不会叫娱乐圈,而叫乐坛……这是我的使命!” “至于自己,试试能不能成为真正的歌神吧!” 没有什么金手指,但是,知识就是力量!漫步歌神路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漫步歌神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漫步歌神路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