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初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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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年身居高位的人,不经意间就会养成指点天下,习惯于摆布人命运的气场。
伊顿如今正是这样。
他绕着格里菲斯说了一些话,心情上无论如何是愉快的。对于他这样内心盛装着野兽的人,金钱、地位算的上是主调味品,而在无聊的生活中,释放内心野兽的暴躁和**才是生活的必需品。
跟莱茵小姐生活在一起的日子,让伊顿的人生观、价值观大异于常人。他是那种可以忍受粗茶淡饭,但绝对不能容忍生命平凡无聊的人。
今天被人指名道姓的寻仇过来,实话说,伊顿是开心的。这种感觉大概类似于二八青年,与陌生姑娘约会时候的悸动,无论如何,是清爽愉快的。
因为伊顿人性的缺陷,过往的日子里,明里暗里找伊顿先生寻仇的人并不在少数,这给了伊顿许多美好的回忆。
寻仇之人的手段大都不同,什么请黑社会啊,顾杀手啊,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伊顿甚至还有跟女人同床的时候,被女人夜深人静割喉的经历呢。
虽然手段多样,但寻仇的结果却基本趋向一致,毕竟伊顿至今仍完好无损的站在酒吧里,手里拿着82年的拉菲红酒。
至于被格里菲斯连连无视的酒吧保安和店主,他们已经阴冷着脸,退到了边上。酒店的老板手里拿着手机,播过了号码贴在耳边低声说着话,表情算不上柔软,大概是在叫人来找回场子。
目前,东方爵士酒吧守在店里的保全和混混在莫名其妙的斗殴中被格里菲斯放倒,晕死在了酒吧门口,所以截止到目前为止,酒吧自身的力量已经被肃清了。
但在能在黑街混,并开了酒吧的人,他的能量绝对不止如此。
酒吧老板其实是一个颇有面皮的人,声名远播受人尊重,**背景极重,在黑街也算的上一个不大不小的地头蛇。
后来因为开门做生意的关系,酒吧的老板性格上便也转的圆润,颇有了些笑面虎的意思。
这一次,格里菲斯奔着委托任务来,直截了当,对于他,其实并没有太多的心思。
但这黑街的老板低三下四说了话,仍被人无视,已然算是被撕破了面皮。根据黑街的生存经验和法则,这个时候,无论如何是要找回场子的。
内心有了这样的计较,男人的表情和内心冷硬起来,他冷笑着一言不发的看着热闹,
只等到己方的人手到齐,就要让对方好看——他会让对方为此付出终生难忘的代价。
对于黑街酒吧老板的心思,格里菲斯实在懒得理会。他了解过伊顿的资料,知道对方是个危险别扭的人,好在最近得了许多因果又强化过一轮身体的格里菲斯暂时还应付的来。
这个时候黑夜已过,黎明来到。东方的一抹红线在天边像是晕开的墨水,缓慢扩散着。‘小巨人’迪米连科先生光着上半身,抱着一个纤细的**女子小山般走过来,一屁股坐在吧台上。
这个今晚连胜了五场黑拳的格斗新星有意讨好自家经纪人,准备上前料理掉格里菲斯,却被伊顿喝退了下去。
酒吧里三三两两的游客自发的扩散开,将伊顿两人围在圆心,形成一片空地。
格里菲斯算算时间已经不早了,隔着暗色的头盔挡风玻璃,他看了看酒吧墙壁的闹钟。在格里菲斯料理过酒吧保全、混混即将走入酒吧房门之前,殿那歧伯的男主人来过简单的短信,短信的大体内容是欧国的皇后湖正在下雨,德尔小镇的村民在深夜中熟睡,他煮了茶,尚缺一位知己挚友。
对于殿那歧伯那位文绉绉的表达,格里菲斯不以为然。但电话那头的那位素来慵懒,能让他拿起手机,亲手劳力打这许多的字,着实不容易。以格里菲斯对于他的理解,定然是欧国那边出现了不得了的,或者是令那一位都感兴趣的事情。
格里菲斯的眼光素来不低,能入得了从前的自己法眼的东西,必然有独到的地方。
这个时间,沉浸在内心欢愉和遐想中的伊顿还在讲着话,他绕着格里菲斯慢慢又转了半圈,手指头在对方面前晃了晃,正说到:
‘观看你身手动作,应当是一个有练过功夫的人。
我呢,年轻时候跟人学过点拳法,自认对于搏击事业有几分热爱。要不这样吧,你既然是拿人钱财代人报仇,我呢,与人为善,就给你这个机会……
你看,我就站在这里,单手让你打,你尽管放马过来……放心吧,我今天心情难得不错,一定手下留情。
啧啧,你这身段年龄……。’
伊顿这样说了话,脸上带着笑容。他的语气言辞温和有礼,但内容上其实是十足自负,并没有怎样把格里菲斯看在眼中的。在他的眼中,或许对方只是一个矮个子……
伊顿取下领带,将左臂系在腰间,正如言语中所讲,他真的是要用单手对敌的。瘦高的男人做了这事,笑着催了一下对方,已经有了赶时间念头的格里菲斯便顺势一挺身体,整个人如同一片飘忽的落叶来到了伊顿的侧面边。
他五指竖立成刀子,对着伊顿的肋间直直的捅了上去。
这动作一气呵成,吓了伊顿一跳。对方的动作突兀而隐秘,几乎是说动便动了。只一瞬间,便如脱兔般挪移,发动了致命攻击。
好在伊顿是个在生死间游离过多次的人,丰富的经验让他间不容发的弯开臂弯肘肩,被绑起来的左臂弯开弧度,坚硬的肘头堪堪封挡住了手刀的去路,反向刺出去。
以诡捷灵巧专攻人体脆弱器官的手刀显然不适合硬碰硬的与手肘接触,但姜是辣的啦,在漫长的岁月中战斗经验几乎化成本能的大妖右手手刀顷刻散开,在对方肘肩上轻推了一把,五指沿着对方臂膀顺势爬上,再次聚拢成刀,在伊顿肱二头肌上斜斜切了一下,随即后跳退开。
两人第一次的接触几乎是一瞬间靠近又在一瞬间分开,似乎只是错了一下身体,速度快到让酒吧内距离稍微远一点的人都没能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两人便已经退开,重新站好。
格里菲斯的那一记手刀斜切用力极轻,动作却极快,几乎是稍触既退,轻轻碰了对手一下。
但这肢体间的轻轻的一次触碰却让伊顿猛然一震,神情浮现痛苦之色。
在他左臂被格里菲斯手刀切中的肱二头肌位置泛出红印,紧接着一大圈紫红色的毛细血管密密麻麻的聚拢浮现,像是蜘蛛网般,囊括住半条手臂。
那蜘蛛网很快郁结,颜色由淡转浓,由红转紫,像灌了水的气球般,伊顿的左臂很快肿大起来,几乎赶上了大腿的直径。
造成这种现象的临床原因是由于血脉不通,毛细血管爆裂,血液大量堆积造成的。直白点说,其实是被格里菲斯的手刀切伤掉了。
格里菲斯所用的招式有一个颇为响亮的名字‘截脉拳’,是一种能够瞬间截断人气血的强大技巧,他因为身体攻击力不足的缘故,特地从记忆中找到一种增强杀伤力的武学。
这一次由于对手托大,不怎么看的上眼个子矮矮的格里菲斯,说什么‘让你一只手’‘手下留情’之类的话,格里菲斯也没有跟他客气,表情柔柔弱弱的,上来就是一套断人经脉的‘截脉拳’,直接废了伊顿的一条胳膊,真正为伊顿创造了单手对敌的身体条件。
‘截脉拳’的强大之处在于阻断人体经络,郁结血脉,练到高深处,甚至能让人体血脉倒流。格里菲斯对于这个技巧刚刚梳理出来,习练不深,但一手刀下去,一样能够造成短时间肢体瘫痪的效果。
伊顿现在的状态便是血液郁结于左臂,经脉和血管被‘截脉拳’阻塞截断,血液只进不出,形成肿大,阻碍了肢体的运动。
辅一接触便遭受重创,伊顿脸色难看的变了数变,这时间他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的托大愚蠢之极。
他并非不明白狮子搏兔、全力以赴的道理,但格里菲斯的身量和年龄太具有欺骗性了。即使这个身材不足一米六零的大脑袋男孩子一开始便裹挟着打倒黑街混混的威势而来,但这样的气势对于见惯了莱茵小姐的个人气场,并经历过数次生死的伊顿来说,只能算能看而已。
大意让伊顿付出了代价,他用右手摸了摸被血液充满的紧绷左臂,神情终于严肃起来。
他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些许的劣势并不能动摇信念。在跟随姐姐莱茵行走的日子,伊顿经历过比这个恶劣十倍的情况,但最终躺下的那个人往往不是自己。
实话说,对手一瞬间爆发的技巧和伤害确实吓了他一大跳,而伊顿自己也被对方猝不及防之下一波打成了‘独臂’。
但那又如何,胜利属于厚积薄发的人,伊顿拥有超乎想象的经验和力量,即使单手独臂,他仍旧不认为自己会惧怕对方什么,毕竟,对方……
太年轻了。
第九十一章 双向水鸟拳
伊顿正这样想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踏着细密的碎步,再一次欺身过来。
这一次,伊顿明显谨慎了许多,格里菲斯的手刀变换了几次轨迹,都被他单手挡了下来。他利用身高的优势,单脚着地,另外一只脚像铅笔一样,在空中挥舞着乱麻一样细密的痕迹,将对手整个笼罩在其中。
格里菲斯半握着左拳自下而上的插过来,双方碰了一下,再次退开。
一瞬间的停顿,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再次撞在一起,细密的拳风和腿影在极小的间隙里爆发,雨点般的拍击声密集紧凑,像扣动在人心头的鼓点。
伊顿单脚点地,如同芭蕾舞者一般手脚并用,在空气中划出无数危险致命的曲线。
而格里菲斯以手做刀,在快若闪电的攻击节奏中,肆意挥砍,间或与伊顿互拼上一记。
打斗的两人像是一团旋转的巨大陀螺在整个酒吧内部高速旋转着,他们从酒吧中央打到吧台,从吧台打到墙角,又打回来,途中所有挡路或者被碰到的东西,无论酒杯木椅还是桌子,都被打断或者切成干净利落的两段。
格里菲斯绕着伊顿灵活的转动着,对方一脚下劈,被他侧着身子让了过去。攻击落空,伊顿一脚劈断吧台的大理石桌面,随即收拢姿态,一只脚点在地上,另外一只翘在半空中如鸵鸟,微微垫靠在吧台上——‘双向水鸟拳’。
让过了一段距离,格里菲斯转身正对着伊顿,对方防守谨慎果断,几乎像是一个没有缝的鸡蛋,让他很难下手。
伊顿呵呵笑了两声,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活动和缓冲,他被暂时封闭了血脉的左臂已经有了回复的迹象。格里菲斯的‘截脉拳’终究是没有练到火候,这对于伊顿来说显然是一个好消息。
事实正如伊顿所想象的,只要他打起精神,认真起来,面前这人是拿自己没有办法的。
此时酒吧内一片狼藉,被打碎的桌子、板凳、酒水、杯具点点块块到处都是。酒吧里的客们三三两两聚集成团全身关注的看着两人的打斗。他们每个人都自觉闭上嘴巴,让出了空间。
格里菲斯和伊顿两人的战斗方式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太过高端了些,是属于那种力量和技巧都超越想象的完美形态,在他们面前,坚硬的木料、玻璃制品甚至钢铁都脆弱异常,正常人的身体防御力便更加不堪了。
事实上,在今晚东方爵士酒吧的缪缪数人中,见识上能够分辨这种强大完美力量的人不多,常年厮混与拳坛的小巨人迪米连科算一个,酒吧老板算半个。
但有些事情越是清楚,便越是明白其恐怖。
不懂这其中韵味的人,顶多感觉格里菲斯两人的打斗很精彩,可以单手单脚劈开桌椅,看起来很利害很过瘾。
而像迪米连科和酒吧老板这样的人,则能够在招式往来中,设身处地的代入进去,感受那份杀意与决然,更是能够直观了解自己与对方之间差距究竟有多少。
所以,当格里菲斯一出手,之前还叫喧着要为伊顿收拾他的迪米连科和满身横肉一脸不爽的酒吧老板立刻便收了声,他们也是有自知之明的人,虽然都有着自己的小圈子,而且在自己圈子中混出了一些名声。但面对真正的强者,他们有着那一份敬畏和自知之明。
壁钟在墙上敲了七下,已经是黎明时分七点整了。
格里菲斯想着欧国皇后湖那边的事情,终于意识到时间不早了。
他之前沉浸在对‘截脉拳’的体悟中,几乎忘掉了时间。‘截脉拳’是他按照记忆整理的武学,最近才刚刚梳理通顺,所以没能怎样练习。
而这一次与伊顿的战斗,格里菲斯发现对手的身体条件经验积累都非常有利于作为活靶子来体味‘截脉拳’,这是时机倒是挺难得。
见猎心喜的格里菲斯当即熄灭了碾压对手的念头,开始单纯的用生疏的‘截脉拳’与伊顿喂起招来,期寄着能够在这招式往来之中,提升自己对于拳法的领悟,而结果果然略有所得。
‘截脉拳’虽然威力强大,能够爆发大概单体一点五倍的伤害。但格里菲斯对这拳法练习时间太短,处在入门级别上,缺乏应变和理解。在刻意压制之下,才有了伊顿俩人互殴僵持的场景。
“小小年纪便有这一份能力,实话说,我是欣赏你的。
不过,欣赏归欣赏,你收钱代人复仇的事情,我是不准备纵容你,你也是没有希望赢过我的。
你的招式虽然精妙,但胜在出其不意和鲜为人知。
打了那么久,你的出招我大体上已经熟稔了,这么给你说吧,我已经看穿了你,你却打不动我……这场闹剧是我赢了。”
伊顿将脚伸直,举过头顶,一点一点的放下来。他表情坚定从容,似乎是在唏嘘:
“没胜算的……
你太矮了……”
前半句是在给对手说,后半句则是自言自语的呢喃。太矮了这种话,今天晚上伊顿已经重复了许多次,它其实是莱茵小姐对于年少时候伊顿的评价,所以格里菲斯并不理解其中所包含的韵味和情感。
一个人的身量对于这人武道的影响深远,正如伊顿所讲,身量太小,成长的空间便小,是很难有所建树的。
但格里菲斯如今的身手还远远没有够到那个瓶颈,所以当伊顿念念不忘说他矮的时候,他便一边茫然一边唏嘘着对方脑袋跑偏。
看着伊顿吊着手脚像是鸵鸟一般自我良好的喋喋不休,格里菲斯瞬间没有玩闹的心情,性情多变且喜怒无常的因果兽大人高傲的点了一下脑袋,也同意闹剧该收场了。
闹剧收场,匆忙又短暂,格里菲斯看了看时间,想起殿那歧伯男主人的那条短信。他下定决心要速度料理掉伊顿,以最快速度飞到欧国去,他有预感,欧国皇后湖那边,应该真有一些对自己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
‘一切都结束了,侏儒,时间站在我这一边,我的身体正在回复,能将我伤成这样,你确实有自豪的资本。
但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你,我还习练了一种比双向水鸟威力更大的武学——死亡水鸟,我只要用这拳法点你一下子……闹剧结束……,侏儒……’
战斗只是刚刚蕴热,伊顿便高高在上的释放了胜利的感言,他其实并不知道,认真起来的格里菲斯,会让人怎样的绝望。
格里菲斯面无表情的挑了下眉尖儿,他需要让那个聒噪的声音闭嘴了。
瘦小的身形的身后,站在的是小巨人迪米连科,这地下拳坛的新星本是要偷袭侏儒讨好经纪人兼投资方的伊顿的,但这万众瞩目的肌肉猛男,血腥的小巨人最终还是可耻的缩了。对方那个瘦小身形里积累下的气势让他胆战心惊,那仿佛面对史前怪兽一般的窒息感和身体本能浮现的危机感,让他握住腰间匕首的手颤动不已。
然后他就看到那个侏儒动了起来,以完全无法想象的速度。
仿佛是一道光线,带着头盔的侏儒一脚踏出,下一秒钟,便跨越了空间,踩在伊顿的肚子上。
时间太短,格里菲斯的动作像是放快了十倍的影片,以至于伊顿得意的表情还残留在脸上,格里菲斯的脚掌已经深深的陷入了他的肚腹之内。
带着头盔的因果兽单手插在口袋里,抬着脚。四目相对,一个短暂的对峙,伊顿随即被‘弹’飞。
酒吧的桌椅被滚飞出去的伊顿撞开一条直线荡空,高瘦的男子被一脚踹开,像一个皮球一样,咕噜噜的撞开一线空地然后‘bia’的贴在了墙上。
格里菲斯那一脚的力量连绵不绝,应该是使用了特殊的发力技巧,以至于伊顿呈现大字型贴在墙上足足静止了有两秒钟才滑落下来。
“你废话太多了。”
缓缓的收回上踹的脚掌,格里菲斯笑容淡淡的说了话,他实在不喜欢话多的男人。
将手掌从黑皮手套中抽出来,格里菲斯随手扔掉皮手套,一边走一边活动着手腕:
“约瑟夫·伊顿,约瑟夫·华尔子爵的长子,享年27岁,曾三次参加北越自卫反击战,在赤狼军团第三师第七个旅中钢刀小队中担任分队长三年,其间杀人一百零六人……
现在担任约瑟夫·华尔子爵名下华尔双厦集团董事长彼斯堡及周围36个地区地下拳坛的理事,并兼职迪米连科先生的经纪人……”
边走边讲着话,如同法庭上审判的法官一样数算着伊顿的身世和过往,格里菲斯的声音从容又威严。六七米的距离,在他缓慢从容的步调下,竟然走了相当久的时间。
他在那条被伊顿撞空的路线上边走边说,表情不悲不喜,甚至带着某种生硬的古板刻薄。
第九十二章 伊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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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一个酒桌,顺手抄起一瓶厚底的坚硬白兰地,格里菲斯随意向后挥了一下,那酒瓶就哗的碎在身后一个偷袭之人的脸上,随即便是那人留着鼻血扑通跪倒在地上,格里菲斯转过身来,笑容淡淡的又拿起一个酒瓶,当头砸下去。
两下砸晕了一个二百多斤的壮汉,格里菲斯看也没看这个屁股撅着,跪着昏死在脚边据说是号称某国古武高手的伊顿先生保镖,他气势刚正刻薄,再次转过身来,面无表情的脸上却是多了一丝玩味。
“约瑟夫·莱茵小姐,你的孪生姐姐兼梦中情人……七岁那年你第一次偷窥莱茵小姐洗澡,之后林林总总在案共计13次,曾因此事被莱茵小姐打成重伤濒死……
真是感人至深的痴汉故事,只是可惜了,看来你的姐姐并不喜欢你,她打你……”
格里菲斯的一脚像是一瓶家酿的高度米酒,冲击像海潮一样,后劲极大。伊顿一屁股坐在地上,脑袋空白了好一会。
他听格里菲斯提到了他心中深刻的秘密,提起了一直埋藏在心里最柔软最畸形的情感,听到了他说‘她不喜欢你,她打你’,眼眶顿时猩红,怒气和力量上涌,歇斯底里起来。
“你懂什么,你懂什么!!”伊顿这样子大叫着,身体猛然直立弹起,挥舞着乱拳,便打了过来。
格里菲斯身体动也未动,一巴掌打在伊顿脸上,将对方抽的再次飞起来,旋转了一圈儿,脸朝下掉在墙角里。
“执迷不悟,死不足惜!
就你这种肮脏的人格都不完整的玩意儿,还想要染指莱茵小姐,不知羞耻。”
伊顿还要挣扎,格里菲斯却抢先抓住了他的头发,硬扯着拉低,用膝盖和拳头一通乱打。
伊顿被打的面容模糊,两只眼睛肿成馒头眯缝着一条缝隙,断掉十几颗的牙齿缝里流淌着鲜血,他神智模糊,脑袋像是猪头一样向后仰过去,却被格里菲斯抓住头皮头发,又揪了回来。
“不过莱茵小姐虽然完美,却终归是女人,总是要嫁人,为别人生孩子的……你不要这样看我,这是女人的宿命,哦,对了,你能想象别的男人压在莱茵小姐身上吗……恩,她还要给别的男人生孩子……
我见过你姐的照片,很漂亮……顺表说一句,她是我喜欢的类型。
你啊,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这跟你姐没有关系,等我杀了你之后,就去找你姐姐。再然后呢,等我做了你姐夫,我就在你坟前烧几页你姐暴露点的写真和穿过的内衣给你……
你看作为你姐夫,我还是挺关照你的。
对了,我是来杀你的你不会不知道吧,有人出代价要你死,说是‘要把他砍成渣渣’。
你虽然是我小舅子,但亲家归亲家,工作归工作,两码事的……”
格里菲斯一边说,一边面容平淡的挥着拳,他说每说一句便要打对方一下,仿佛在告诉对方,‘你看,作为你姐夫,我对你什么都知道’。
等格里菲斯说要做他姐夫,让他姐姐为他生小孩的时候,伊顿虽然情绪愤怒冲动,几乎失去了理智,却被格里菲斯一下一下不咸不淡的有节奏的拳头揍的神志不清,摇摇欲坠。
格里菲斯嗤笑了一声,声音早已不复之前的威严冷傲。他用手拉着伊顿的满头的卷发,紧贴着对方耳朵,慢条斯理的这样说:
“去吧,小舅子,莱茵小姐安心的交给我好了。”
格里菲斯左手食指关节突出,形成凤指,正要击碎对方的喉结,却徒然感觉太阳穴一刺。
他微微蹙眉,身体向后一偏,一个铅灰色的子弹,划开了空气从格里菲斯的头盔边缘飞过,在空气中留下一串透明弹道。
躲过了枪击,脑袋上顶着头盔的因果兽吱吱扭扭向着枪声传来的方向转过去。既转过去,便看到一个瘦瘦高高的端着手枪的男子,正手忙脚乱的调整着姿势,手指颤抖着要开第二枪。
这个人正是之前冒失闯入酒吧的混混黄毛,他的眼镜被格里菲斯踩碎,此时不知道从哪里换了一副崭新的。
他刚刚去酒吧地窖里摸来了枪,刚好错过了格里菲斯发飙痛扁伊顿的桥段。刚从地窖里上来,黄毛混混恰巧看到格里菲斯背对着众人,于是趁机便射了一发,却意外的落空了。
手指扣动扳机,黄毛混混又射了三发子弹,格里菲斯单手举着伊顿破布一样挡在眼前晃了几下,噗噗声中,有两发射偏卡入了墙壁,一发射中了伊顿的肩胛骨。
黄毛持枪的手指再用力扣动,手枪中却传来铛铛的空膛声,显然子弹耗尽了。
格里菲斯下意识的偏了一下脑袋,随后意识到短枪的子弹耗尽。他耸着肩,终于松开了他可怜的小舅子伊顿先生的头发,对方像烂泥一样滑落在脚边。
大妖一脚踏出,越过伊顿瘫软的身体走向黄毛。
男子的表情隐藏在厚厚的塑料下,光洁的头盔表面反射着冷艳的灯光。
这世界总是有许多不可原谅的事,用枪口指着大妖的脑袋,就是其中之一。
格里菲斯大步走到黄毛混混面前,这个空有一腔热血、脑袋一热便要做事情的愣头青这时间已经没了主见,全然傻掉了。
头戴黑盔的因果兽伸出手去,摸过对方的脸,然后被格里菲斯卡住下巴,单手举着他,直接甩在吧台上。
黄毛被巨大的力量牵引,一脑袋撞在了吧台棱角上,脑壳当即凹陷下一块,躺在地上抽搐了。
“没有眼力劲的无头苍蝇……哦,我让人又爱有恨的小舅子,我们谈到哪里了……”
……
……
伊顿先生最终还是死了,就在那个酒吧的凌晨,正如格里菲斯所说,他被剁成了渣渣。
动手的并非是格里菲斯,实际上,这个自称是别人姐夫的家伙在自家小舅子被人砍的时候,还真情流露的掉了两滴眼泪。
杀死伊顿先生的凶手是小巨人迪米连科先生,等格里菲斯将伊顿打的生活不能自理之后,眼珠一转,便回过身拍着迪米连科的肩膀让他杀掉自己的经纪人。
迪米连科先生当然是不愿意的,但黄毛的和酒吧外的一堆正躺在地上死活不知的反面教材在那时刻严肃的提醒了迪米连科先生做决定要慎重。
很高兴,小巨人先生做出了明智的选择。他捉着一直藏在腰间,十分钟前还准备用来偷袭格里菲斯的匕首,走向了可怜的经纪人。
然后惨案就发生了,在格里菲斯的要求下,小舅子伊顿先生足足被砍了一百多刀才被砍死,进而被砍成碎渣渣的。
值得一提的是,被自己小弟砍死的伊顿先生羞愤异常,在大声的辱骂和诅咒声中,伊顿先生结束了自己失败的一生。
……
……
格里菲斯所接受的委托当然是杀掉伊顿,将其砍成渣渣之类的事。但殿那歧伯的男人主人是个爱看悲剧多过看喜剧的人,他借助委托人对伊顿的恨意,趁机加价,之后便达成了伊顿死前所受身心的折磨越多,当事人付出的代价便越多的条款。
这种代价当然是因果之力,就目前为止,因果之力是对抗摆脱宿命的唯一有效武器。为了获得更多的因果业力,格里菲斯当然玩命的折腾小伊顿同志,当他知道伊顿疯狂迷恋自己姐姐的时候,他都不惜自污清白,做什么人家的姐夫。还让迪米连科这种小弟来做最终的刽子手,丧净天良……
而实际上,重生之后,体会过人类和家庭温暖和情感的格里菲斯已经改变了很多,也温柔了一些。若是换做以前的因果兽,或者换成殿那歧伯的那位亲临,指不定会将小伊顿折磨成什么样子呢。
格里菲斯以大反派的形象折磨死了伊顿先生,正要乘着朝阳离开,清晨的冷清湿润中,却回荡起了摩托车的咆哮,随即陆续走进来十几个捉着刀子甚至拿着手枪的黑社会。
这些人正是酒吧老板请来助拳的混混,他们刚一进门就大声嚷嚷着“谁在闹事,是谁在闹事,找死是……”,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脸色苍白的酒吧老板连踢带打的骂了出去。
对面那头侏儒可是个杀人不见血的主的,他之前不声不响放倒了酒吧保全。还把伊顿先生剁成了肉泥,连职业拳手迪米连科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
事实上,在酒吧内狭小的空间里,这一拥而上的十几名全副武装的黑社会未必没有拿下格里菲斯的胜算,但对方从头到尾给人的形象便是那种一往无前,不顾后果的沉默与疯狂,对付这样的人,即使他会被人海堆倒,在他倒下之前,一定能够拉住自己垫背。
就这样,格里菲斯有惊无险大摇大摆的从东方爵士酒吧里面晃到了偷来的摩托边上,迎着那些前来‘助拳’穿着皮短袖,扛着钢管、砍刀、长枪尚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混混们的不善目光,一骑红尘,留下满地黑烟。
第九十三章 青羽
黑非的事情解决之后,格里菲斯定了当天正午的机票,返回了欧国的皇后湖。
蔚蓝的天空划拉开两条白线,在万米的高空中,格里菲斯带着眼罩靠在座椅上休息。他昨晚因为追踪伊顿的关系,一整晚没有合眼,这个时间正在补充睡眠。
耳畔乘务员的声音通过喇叭传过来,穿着天蓝色工作服白色衬衣的美丽空姐从格里菲斯身边走了过去,喷气式飞机破开空气的,逼近音速的摩擦声透过厚重的机体坚强的传进了乘客的耳朵里面。
这个世界的飞机只是单纯的喷气式,这里的文明正是以蒸汽为支撑基点建立起来的——无论是发电、行车还是转化动能,蒸汽是必不可缺的中间能量。
相对于另外一个格里菲斯曾经呆过的文明,这个星球储存了数量惊人的地热资源,而伴随地热而来的,是无穷无尽的蒸汽资源,至少在华国,格里菲斯便知道有5处世界顶级的蒸汽田。
在工业革命期间,蒸汽文明蓬勃发展,先后出现了蒸汽机,存储蒸汽用的蒸汽容纳瓶,蒸汽收容柜等奠定历史前行步伐的东西。
根据历史,蒸汽时代过后的十年是国防和军事发展的黄金年代,蒸汽的潜力进一步被发掘,蒸汽枪、蒸汽手雷等新兴武器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最终跟随电子科技的进步,人类拥有了以蒸汽为动力,结合集成电路的高精度广打击面制式导弹。
至此,蒸汽的地位部分取代了煤炭,煤炭和天然气等燃料的地位被极大的弱化,这或许与这些资源在星球上的储量有关系。
当然了,利用煤炭或者可燃气体做饭取暖的人并不在少数,甚至在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带,这些东西还会作为一种备用能源用来短暂的发电用。
然而在蒸汽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煤炭和天然气所能做到的事情,蒸汽百分之九十都能够实现——用于飞机和车辆上作为持续输出的动力能源,炒菜做饭的高温蒸汽,夏天的冷风,推动电阻线圈发电……
除了一些必须要求高温环境作业的如炼钢厂之类的地方,可以负责任的说,这个世界已经被蒸汽占领了。
……
……
从黑非的彼斯堡到欧国的皇后湖机场,需要做五个小时的飞机。格里菲斯将随身平板收起来,施施然走下了飞机。
平板电脑这种价格不菲的精密元件并不是他从吉家带出来的,事实上,吉家并没有电脑,台式的都没有,网络什么的就更加不要提了。
隔壁的梁秋家倒是有一台,但贵子小姐性子淡薄,眼睛也不好,只在不多的时候,才会让下人打开听一听音乐新闻之类的。
格里菲斯手中的平板是瑞克公司四月份新出的限量版,全球总共发售1000台,据说是有钱难买的紧俏货。格里菲斯对这些东西缺乏性质,他是上次从殿那歧伯的那位店里回来随手顺的。
为了区分现在的自己和以前的自己,格里菲斯给殿那歧伯的那位起了一个代号叫做‘花爷’,显然对于后者行事风格的‘华而不实’,已经走过了千年,重生之后性格变成‘安静美男子’的格里菲斯一时之间也是颇为唏嘘。
对于‘花爷’这个娘到骨子里的代号,殿那歧伯的男主人欣然接受。花爷就花爷吧,他对于那个未来的顶着娃娃脸的自己也颇是难以习惯。
因为时差的缘故,格里菲斯到达皇后湖的时候正是晌午。白毛毛的日光中,殿那歧伯的男主人撑着油纸伞,在凉风骤起的林荫小道上矗立着。秋日的阳光透过树梢斑斑点点的投射下来,摇曳成一地的碎片。
他的身后是一辆白色莱加的敞篷车,精致的装饰和华表干净透亮。殿那歧伯的男主人半靠着车门,一手支着伞,一手揽着一个身材丰满高挑的欧国女子。这女人年轻漂亮,他们彼此说着话,殿那歧伯的男人主人懒洋洋的说了几个字,秋风吹起长发,让他看起来像是油画中人,适合着皇后湖秋天的意境。
格里菲斯摘下墨镜放入前胸口袋顺势坐进车里,花爷搂着欧国女人笑容彦彦的走回来,顺手拍了拍后者性感丰满,女人便顺从的坐到了后车座里面了。
“介绍一个,这个是我可爱的……额……弟弟,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我可爱的兄弟,这个是我现任女朋友,密斯珍小姐。”
花爷熟练的发动了车子,一面介绍了双方。
车子驶入市区十五分钟,花爷将密斯珍小姐送了一个风格复古的‘碉堡’,那是密斯珍小姐的家,听说他的爷爷曾经是一个恶贯满盈的农场主。
在‘碉堡’门前腻歪了一段时间,花爷目送着丽人走掉远远的叫着‘honey,我今晚七点过来接你’,然后‘碉堡’的铁门便彻底的关上了。
擦着被唇膏染红的嘴唇走回车子,花爷看了看副驾驶座上的格里菲斯,一脸无奈的解释道:
“女人嘛,麻烦、啰嗦、感性,处理不好会变天的……”
格里菲斯没有理会对方那种‘你懂的’的荡漾表情,他将肥大的脑袋后靠在莱加白色的真皮靠椅上,闭上眼睛,许久才徐徐问道:
“说吧,这边出了什么麻烦事情?”
花爷听到格里菲斯这样未卜先知的问话并不惊疑,他二人原本为一,本就心意相通,若是运气足够好,在将来的某一个点,他们甚至会再次合一,成就在过去、现在、未来独一无二的存在。
“现在说话不方便,不如咱们欣赏欣赏皇后湖淳朴而美丽的姑娘们。”
花爷这样笑眯眯的说了话,格里菲斯闭着的眼睛微微睁开,倾泻出一线精光,随即重重的合上。
……
……
象限之间,某个飘忽的虚空节点……
格里菲斯和花爷面对面坐在殿那歧伯的黑枣木茶几上默默饮着茶,秋日的阳光下,一条纯白色的猫咪懒洋洋的蜷缩在屋外的走廊里享受着日光。
“我暴露了。
那个女人,定位到我了。”
呷了一口绿茶,花爷唉声叹气的开了口。
花爷口中的那个女人,其实是一件生长在左岸因他法尔河畔的一条青虫,唤名为青羽。
格里菲斯与青羽的初见是在多少年前,他已经记不得了。那个时候,格里菲斯刚从因果之河中诞生并苏醒,对于世界充满了纯真和好奇。
他像一个婴儿一样在因果之河的水底蜷缩了许多年,然后便看到一条细长的青虫从他的头顶上游了过去,这是格里菲斯自出生以来见过的第一个生物。
除了格里菲斯,因果之河基本不诞生也不生养任何别的生物,但青羽是一个例外。
这一条傻兮兮的青虫不知道是哪种生物的后裔,她在蛋壳里便被父母抛弃,后来,几经流转,流落到了因他法尔河,也就是著名的因果之河中了。
由于天生生命力强大再加上种族异能,青羽竟然在因果之河中成功活了下来。因果之河中没有别的生物,这条颠沛流离的肉虫在破壳而出的时候,还是一条肉嘟嘟的大青虫,蚕宝宝一样。
但在因果之河中生活了十数年,没有食物可以供给,青羽便逐渐消瘦成了一条纤细瘦长的青虫。
格里菲斯和青羽这两个刚诞生没有多久的生物很快便成了朋友。因果之河中没有其他生物,他们在那条河中飘荡了许久,偶尔露出水面看看外面的世界,眺望远山的黎明,然后在暮霭里,游向更远的地方。
那个时间,是格里菲斯所经历过的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他虽生而大妖,力量从未削弱过,但是那时的格里菲斯是一个胆小又羞涩的男孩,习惯了躲在青羽后面怯怯的望着外面的世界。
纤细柔长的青羽喜欢在夕阳西下的傍晚,伴随着彤彤的晚霞逗弄脸皮单薄,容易羞涩的格里菲斯,几乎次次都要逗弄到对方白胖胖的小脸上泛起两坨粉嫩嫩的腮红,才会大笑着放过格里菲斯。
这大概是那些年小青虫的娱乐方式,在那条安静寂寞的因他法尔河中,逗弄小格里菲斯成了她生活中极为朴素欢快百玩不腻的游戏。
青虫常挂在嘴巴边上的一句话便是‘阿肥,到姐姐怀里来’或者是‘宝贝儿,快来让姐姐捏捏脸’,那段时间格里菲斯几乎怕死了这两句词汇,因为它们的背后往往意味着肉嘟嘟的格里菲斯会被青羽姐姐当做玩具摆弄半天。
“这河什么都好,就是太冷清,两个人的日子,终究你会烦的。”
性格一向直爽的青虫姐姐拖着双腮这样说了许多年,不懂人生寂寞的活泼女子一直想要带着‘阿肥’去开眼界,见更多的人更多事。格里菲斯坐在另一块石头上,双手拖着腮,也深以为然了许多年。
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生物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度过了许多日子,在无知和童年痴痴的呆望中,两人曾经以为这种日子会天长地久,直等到他们老死掉。但有些人,有些生命,他们的出生,便代表着一种不同寻常。
第九十四章 允你百世富足
那一年盛夏,左岸隆隆的雷声覆盖了大地,格里菲斯从青虫的怀中醒过来,遥望远方的天际。
因他法尔河的河水涌上两岸,潮汐带着浪头卷上天空,拍打在礁石上。
格里菲斯被无形的力量烘托起来,飘荡在空中。
那虚空,万千电龙在格里菲斯被拖起来的瞬间疯狂汇聚,连成漫天电浆,将格里菲斯淋的里外通透。
那是格里菲斯诞生之后的第十五年,作为被法则认可接受的因果兽,他接受了最特别的成人仪式和考验。
作为因果兽仪式和考验的天地雷火肆掠了整整一年,格里菲斯在那些光与电之中被鞭笞、毒打、蜕变。他疯狂的吸收着雷火中的能量,身体像是气球一样被吹的圆润丰满。
而在格里菲斯在刚被雷火轰击的时候,自称青羽姐的青虫便奋不顾身的冲了出来,她奋力跳起来要将格里菲斯拉进水底,却被雷火的余波蹭到,击穿入河底,重伤濒死。
左岸的光、电和火在那一年汇聚成数十米的黑球,黑洞般飘荡在空中。在没有光的空间里,黑洞如同一颗巨大的蛋,格里菲斯婴儿般蜷缩在蛋的正中央,缓缓褪去了青涩。
太阳和月亮沉淀下去,光和风也消匿了踪迹,远古的意志和洪荒抬起头,撕扯开眼睛。
一年之后,格里菲斯裂壳而出,因果兽传承的记忆和苏醒的荣耀击碎了这些年的稚嫩和天真——他成了那左岸的王,却再也回不到那时间。
格里菲斯缓慢的低下头,冷冽的脸上挂满了岁月的沧桑和使命,望向那个蜷缩在河底昏迷不醒的青色玉影。他的左瞳如火右瞳如银,光阴在他的双眼如浮云流转,他面无表情的抬起头,一步踏出,再也没有回来。
又一年之后的夏天,因他法尔河上长满了荷花,万亩荷田在风中摇曳,花香飘满四野。
不知何时,因果之河中已经有了成群结对的鱼群,虾群,五颜六色的生物和海草点缀了这条曾经安静至极的河水,让它看起来华丽又喧闹。
青虫从昏迷中醒过来,吃惊的望着眼前的美景。
曾几何时,她曾多么渴望眼前景色,又有多少次夕阳西下,偷偷对着夕阳许下这美好的愿望。
但当美景当前,当热闹盈溢,当愿望变成了现实,纤细瘦小的青虫一时间又有些犹豫,似乎少了一些什么。
她当日被天雷擦伤了身体,那天雷虽然只是一丝余波,却让她受伤极其重。如今一年之后,她再次醒过来,只是已经记不得过往种种,不记得因果河畔曾经寸草不生,更加不记得,有一个叫做‘阿肥’的胆小胖子。
左岸的左岸有一座白色的宫殿,左岸的王住在其中。那王是个安静的男人,他喜欢在月光下坐在殿翼上遥望因他法尔的河面,在日出之前,又会漠然离开。
在那之后,青虫在因他法尔河中又生活了数百年,最终离去。
格里菲斯冷漠着脸坐在王座上沉默面对人走人流,他的背影铺张在天,侧脸像终年不变的坚硬的海,却再也提不起那些羞涩年华里躲在女子身后的胆小与畏缩——他是王,天生便只能带着沉重的枷锁一往而深。
左岸之外的地方,流传着一句话:
“一个人的枷锁,两个人背负,就是两份枷锁。”
格里菲斯从来不喜欢这样文绉绉的句子,但关于这些文字所要表达的意思,他是没有反对过的。
时间在平平淡淡中如水流般流过,日子像旧照片又翻了一页。
大概是实力增长了一些,已经长的亭亭玉立的青羽恢复一些记忆。
青虫来左岸找过格里菲斯几次,那时青衣妙曼的女子站在宫殿外大声叫他的名字,格里菲斯就坐在殿翼上远远的垂头望她,缄默不语。
再后来格里菲斯看透了宿命,也看透了那份终将来临的毁灭与绝望,他坐在宝座上,更加沉默寡言,冷硬的像是一块石头。
当脚下铺满白骨,当力量的荣光遮蔽天日,当他像流行与火穿梭在无垠星空虚无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剩不下太多的东西。他想自己是个贫穷的王,带着疲惫和缄默,一往而深。
当第一次终焉之战打响,格里菲斯从左岸逡巡而出战于北天。那实在是惨烈而旷日持久的战争,无数强大的妖怪、人类和传说中的种族落雨一样陨落,而宇宙的法则正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偏移脱轨。
战争打了不知道多少年,后来,伦奇在北天之巅崩坏了宇宙的一角,时间在那里错乱了一秒,格里菲斯被趁机流放到时间荒漠中,几乎要迷失掉。
一恍经年,当左岸的王,大妖格里菲斯将要被时间荒漠彻底淹没的时候,青羽身化锁链黯窕,链接阴阳四方,从宇宙的极东之地延伸到北地尽头,终于从那被崩坏的角落里,将格里菲斯从时间荒漠中拉了出来。
但青羽不是大妖,她只是一个生命形态奇特的青虫。将身体转换成锁链黯窕的过程让她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这痴痴等待了千年的女子,终于为千年之后的一次冲动,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从时间荒漠中出来的格里菲斯沉默的看着那条贯穿天地延伸向无尽虚空的锁链渐渐暗淡凋零,最终只剩下一小截落入他脚边的沙土中。
男人无言,沉寂而落寞,最终他抖落了披风,在那满目的荒野里,弯腰捡起了那条断链,走入那片无垠的黑暗里。
同一年的秋天,格里菲斯将一截锁链葬在因他法尔河畔,他斩断拇指,将血脉与骨骼融化入那条锈迹斑斑的钢铁之中。他埋下了希望与代价,而它们赋予了青羽第二次生命。
但世界上最奇妙的事情是生命,最宝贵的也是生命。无论任何生物,只要失去生命,便失去了一切。
格里菲斯虽然付了代价,保全了青羽的一点灵性,但是复生之后的青羽已然失去了大部分的力量。她的记忆和那个不知道来源于何种生物的奇异生命形态在生死的轮回冲击中被消磨殆尽,格里菲斯用残存的黯窕和一截指骨为她塑造了新的身体,但也仅此而已。
iah历第37693年,青羽在一个阁楼里出生,其父是一个意气风发的富足员外。这一世,失去了记忆,安心做富家小姐的青羽一生富足平顺,她的父母也都寿终正寝,就连丈夫也是文质彬彬正气又温和的人。
那时间民风淳朴,物质也没有后世丰富,便有人夸赞青羽的命格好,甚至还有一种‘她有神仙保佑’的论调在某个季节里传扬了。
享受了人间铅华的青羽七十二岁自然死亡,结束了第一次的人间之旅。
iah历第37788年,青羽再一次降生,生在一个琴弦相合的诗书之家,耳渲目染了诗书经意十数年,成了一个才诗颇为敏捷的才女。
这一世她钟情山水,行过万里长路,写下诗篇,在逡逡老矣之季,走完了这人生短暂的坚持与精彩。
iah历第37871年……
格里菲斯护佑了青羽百事富足,那女子因为身体里流淌着大妖不朽的血肉和骨头,一次又一次的转生。实际上,只要格里菲斯不死,她便可以一直这样活下去。
在青羽流连在人间的第一百世,宇宙的法则在终焉之战后终于迎来了第一次的大的改变和偏移。这种根本法则的改变使得众多妖怪、大能纷纷陨落,就连寄生在法则之上的大妖们,包括格里菲斯自己,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致命创伤。
同一时间,人间界也成了多事之秋,山洪、火山、战争、地震被宇宙中某种冥冥的规律所导引,被紧凑的编排在一起,集中性的轰炸在所有生灵的头顶上。
政权更替,兵荒马乱,刚刚过完20岁生日的青羽坐在逃荒的马车上,想着这一世的颠沛淋漓、辗转曲折。
青羽的父亲是帝国南方的一个节度使,手握重权,是朝廷重臣之一。
事实上,在女子成年之前的那些年间,她确实享有了这个世界上,无数女子梦寐以求的生活和经历。
但人心如海,权利更是毒药,在战争打响之后,帝国南方陷落,青羽的父亲极其派系党羽一蹶不振,权利和影响力一落千丈。
恰好当时帝皇病重,太子一党辅政,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太子见到了在后花园侍弄养花的节度使之女青羽,惊为天人,便动了心思。
太子荒淫无道,这是在那些年间,满朝文武都知道的事情。太子辅政之前,多次微服私访,体察民间‘人情’,收罗各处美女,甚至时有传出某某郡的某家大家闺秀被神秘人轻薄凌辱至死的传闻。
至于那些受辱的家庭想要告状,声势小一些还好说,顶多一顿恫吓毒打,实在不行再补偿点银子就能了事。
对于那些铁了心的要讨公道,将声势闹得很大的人,太子殿下往往是要将坏事做尽,赶尽杀绝的。
等太子殿下辅政之后,朝纲混乱,肆无忌惮的太子甚至将毒手伸向满朝文武的妻女,众人敢怒不敢言,而青羽的事情,便是发生在这段时间。
第九十五章 苦大愁深
内忧外患,天灾**的腐朽王朝在风雨飘摇中自大着渐行渐远,快步走向一个漆黑的无底悬崖。
当青羽的父亲听到太子垂涎青羽美色的事情,他权衡利弊,沉吟一番,竟然不惊反喜。
这个做了半辈子官僚,做了一辈子人情买卖的老人,最终还是走到了卖女求荣的地步。
他虽然明了太子秉性——暴虐、好色、胸无大志,青羽落在太子手中很可能生不如死,但对于权力的执着和贪恋,还是让节度使大人越过了良知的障碍。
节度使大人是个道貌岸然的人,他总有办法让人看到自己完美的一面。在青羽的眼中,他是慈父,长袖善舞。在君王的眼中,他是良臣,通古今而识进退,在妻子眼中,他是舵手,刻薄而谨慎。
将女儿献给太子并不是小事情,虽然打定主意要牺牲掉青羽,至于如何牺牲,这位浸淫了官场大半辈子的老人好需要好好考量一番。
在晚间,他召集了府中幕僚和部分同系党羽商量此事,众人众说纷纭,高谈阔论,直到深夜,便叫了一些酒肉吃食。
送饭的丫鬟是夫人门下之人,平素与小姐青羽交好,在席间听到些只言片语,便禀告青羽的娘亲。
话说青羽的这位母亲少智而多坚韧,看不懂政治,管不了男人间的你征我伐,专心管理着府上的一亩三分地,是个‘主内’的好手。
夫人绣的一手好女红,对下人也颇为和善,爱女之名更是邻里皆知。
等她从丫鬟口中听闻噩耗,整个人因震惊而呆立,随即性格中坚韧的部分却又让她冷静下来。
认清了丈夫的嘴脸,夫人来不及哀怜,便吩咐了一些事情,又在府中不动声色的生活了两天,混过了所有人的耳目。
在第三天下午,借助外出采购胭脂水粉之名,夫人带着青羽和丫鬟,坐车马车向着城东疾驰而去。
城东刚好有一家规模不小的胭脂水粉店铺,比邻城门。夫人为混淆视听,下了马车,带着穿着着青羽衣服的丫鬟,进入了胭脂店铺中,而承载在真正青羽的马车则是向着城门而去。
话说青羽的父亲节度使大人近些年虽然式微,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城门的卫兵看到雕刻有节度使大人家徽的马车驶过来,没有敢拦截,便任由它奔驰过去,出了城门。
为怕单纯的青羽露出破绽,这事的来龙去脉,夫人并未对女儿述说。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临行前的随身香囊,而在那香囊之中,有青羽母亲为其放置的一纸家信,其上书写了节度使大人的累累恶性和卖女求荣的计划。
幸好如今乃是乱世,夫人借助娘家的势力为青羽小姐安排出逃别国的路线,又为其准备了银钱,便吩咐了青羽一路往东去,不要回头。
造化弄人,就在青羽发现香囊中秘密,并将之打开之前,节度使大人发现了夫人的计划,并召集了众人,对着青羽,尾随而至。
青羽的母亲随即被人捉来,跪在男人面前。
怒气勃发的节度使,抽出宝剑大叫着‘鄙妇,坏我好事!’便将之斩于剑下。
随后大批的死士和军中骑手快马加鞭,向着青羽逃走的方向追过去。夫人的娘家多方拦住,却因为人微言轻收效甚微。
而在此时,太子殿下听闻此事,甚至也伸手参与过来。
青羽母亲的计划毕竟是有些想当然,他是一个不懂政事和权利运行的妇人,国家机器的运转效率也不是她能够想象的出来的。
所以,只经历了不足半天的时间,实际上实在同一天的晚上七点钟,青羽便被以节度使在内的举着火把的大批人马举,重重包围在一个窄小的山坡上,而那时,我们缺心眼的青羽妹妹竟然还未发现事情的蹊跷,香囊中的书信也未打开。
在节度使大人将女儿堵住之前,抱着出游心态的青羽结实了一个风度翩翩,气质卓然的美男子,这人有个发音奇怪的名字,叫做格里菲斯,自我介绍是东夏那边的人。
虽然只有短短的半个小时的时间,但两人相谈甚欢。
格里菲斯先生实际上不善言辞,不过笑容清澈宽厚,好像相识许久的挚友,给人心安的感觉。
这一路行来,格里菲斯扶着马车窗沿,缓步走着。青羽从车窗里伸出脑袋,欢快的说说笑笑,然后格里菲斯便笑着点头应和几句。
再然后,他们便被节度使大人围在山坡上了。
“羽儿,他是敌国派来的密探,已经暗杀了你的母亲,他还要杀死你我,你快过来,休要被他蒙骗。”
火光中身为节度使的老人看着年轻俊美的男子,大声喊叫着,森森人影的包围之中,他们的影子拉长过来,随着火焰跳跃着,像是鬼怪一样可怖。
青羽不可思议的望着车窗外的格里菲斯先生,对方沉默着没有说话,怒极攻心的青羽抄起马车中的守贞剪刀,插在对方左胸上,血流如注。
然而,即使这样,格里菲斯仍旧只是沉默。
青羽下车欲走,格里菲斯下意识的伸手拉了她一下,青羽转身甩了他一巴掌,怨毒轻蔑的说了四个字:
“混蛋!
骗子!”
格里菲斯放开牵着青羽的手,张了张嘴巴最终没有说话。
青羽说的没错,他这样的人是骗子没有错。他辜负了女子的青春,骗了她100世的光阴,实在无力再解释狡辩些什么了。
但骗子也好,混蛋也罢,有些事情终究是要做的。
格里菲斯伸开手掌,一团银色的光球静静漂浮在手心之中,他望了望漫山遍野的骑士、兵丁,银色的光球随即发射出无数细长的光线,像刺猬一样,将整个大地、天空、人体射穿、射通透。
青羽的父亲同样死在这一次的强袭之中,青羽扑在老人的身上,痛苦的叫着节度使的名字。对方摸着女儿的脸,嘴巴里喃喃自语着‘可惜了’、‘可惜了’最终死去。
在女人凄凉的哭泣声中,男子转身离去。冷漠的月光泼洒在广阔无垠的山坡上行,夜风在呜咽,吹飞了柳絮、青草和男人浅浅的发。
大妖走后,半路遇到**羽,正是一位面貌粗粝的大都督带着五百亲兵策马而来,格里菲斯随手将他们灭了。
一路西行,入了帝都,抹平了太子一党。重病中的天子下令追查,格里菲斯又顺道抹平了帝国。
……
不久之后,陨落战争打响,格里菲斯战死,他在宇宙法则变迁偏移重伤之季,被伦奇等众位大妖围攻。
身陨。
而缺少了大妖血脉的压制,青羽自身的奇异血脉死灰复燃,虽然只是象征性的恢复了一些,却能让青羽超脱轮回,在自身不受到致命伤的情况下,理论上可以存活很长的一段时间。
当然,作为代价,失去了大妖庇护的青羽从此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女子,死掉之后,便会彻底消失,再也不会转生了。
格里菲斯重生之后,便有观察过自身的因果线,果然在其身上缠绕着一条又粗又长的弦线,其颜色银中透黑,代表着仇恨和厌恶。
杀掉别人的父亲,被诬陷杀了其母亲,硬生生拆散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无论是谁,总归是有怨恨的。
对于这一点,格里菲斯倒是无有太多所谓。看到这条因果线生机勃勃,便知道那个女人并未死去,格里菲斯不愿意承认,但心情确实是好了一些。
“杀父之愁,破家之恨啊。”
格里菲斯对着月光这样惆怅着。
大妖死后许多年,青羽确实未死,她辗转流离了许久,由于身体的本能终于聚集起了一些力量,足够在乱世自保几分。
但她如今只是残躯,本体更是锁链形态,奇异的生命特征被打散,最后虽然格里菲斯舍弃了血肉让其重新塑性,但大妖陨落之后,这效果便减弱了许多。
以格里菲斯的眼光来看,青羽做妖的资质只是平庸,甚至是低下。她的可成长性太小,最高成就早就已经奠定,倒不如安安心心在人世间逍遥快活。
实际上,正如大妖所想,如今的青羽虽然经过磨练,有意识的锻炼能力。但重生后身体的巨大缺陷,功法的缺少,让她这千百年来,进展不大。
倒是青羽姑娘的本体——那条连同了宇宙四极的锁链黯窕再加上因果兽不惜付代价不怕染因果的血肉相赠,成了宇宙中极其坚硬稳固的东西,甚至比宇宙内部绝大部分的象限壁垒更加牢固锋利。
这个或许是她能够在失去格里菲斯庇护之下,还能生活如此之久的原因吧。
如今,这样的一个女子前来寻仇,还是杀父杀母杀你全家的那种仇恨,格里菲斯想想就头疼。那女人虽然资质有限,但经过这不知道多少年积累,就是用爬的,也已经爬到泰山顶了,花爷和大脑袋都估摸着,就他俩如今这怂样,怕是干不过人家。
第九十六章 亡灵摆渡
格里菲斯刚从沙镇迁往上岛的途中,有一种很强烈的穿越象限而来的被定位的感觉。青羽身体之中有着格里菲斯主动切断的食指,那感觉其实是自身血肉的相互贯连,它为青羽同志指明了复仇的方向。
快到七点的时候,花爷屁颠颠的出了门,大概是去约会那位密斯珍小姐去了。
按照道理来说,在这敏感的时间,大敌当前随时都可能找上门来,花爷实在不应该再出外寻花问柳。但花爷代表了某一面的格里菲斯,这一面之中,绝对没有所谓的顾全大局、瞻前顾后,是一个跟谁身体感觉,自己先爽了再说的主。
格里菲斯深知这一点,花爷离开的时候,一点都没有阻拦的意思。而后者一步三晃的出了门,哼着小调,施施然的就走了。
大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某一方面的性格确实混蛋到让人头疼。不过还好,殿那歧伯并存在于主位置世界,也不存在于吉良他们所生活的位面和象限,格里菲斯的正体呆在殿那歧伯,希望一定层度上,混淆青羽的视听,尽量拖延她到来的时间。
对于吉良那边,格里菲斯有抽空打电话过去,说自己很好,但需要再过段时间再回去,其语气和言语上装作是被外面美好事物吸引了的样子,相信以吉良的智商,不会识破。
当然了,吉良家中是没有电话这种高科技的,格里菲斯是把电话打到梁秋小姐家里,让她帮忙叫吉良、吉庆两人过去接的。
……
……
虽然青羽要来复仇,但殿那歧伯终归是要开门做生意的。
当皇后湖迎来霜降,湖面铺满薄薄的冰晶,格里菲斯散步回来,正巧赶上花爷穿着花格子衬衣,微露出白嫩胸膛,半闭着眼睛打着哈欠,同一个看上去饱经苍伤的老女人漫不经心的谈着事情。
“我的名字叫做芬娜,住在皇后镇伯灵顿街道534号,我的女儿生病了,需要很多钱……”
殿那歧伯的白猫微垫着脚尖,肉掌轻轻踏着走廊原色的实木地板,悄悄的要去院落中晒太阳。
殿那歧伯的男主人半躺着身体,双目缺少神采,他一只眼睛斜斜的往下看了一下,随即发现正在小心翼翼外出的小猫,于是伸手拉过来,搂进怀里。
白猫发出惊人的惨叫声,开门做生意的男主人态度恶劣,而且毫不掩饰,他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双目昏沉,几乎要流下困倦的眼泪了。
一个生了病的女人,一个到处奔波筹集医药费的母亲,这老套的狗血剧情。
皇后镇之人的社会福利其实相当不错,医疗保险之类的东西已经覆盖了大部分区域,而且报销比例相当不俗。
面前的女人显然不属于这类人之列,或者曾经属于,但由于某种原因被排除在外了。
“医药费的事情……我们暂且不谈,你若要钱,我现在可以给你。
但我想知道的是,你是否真的需要钱,或者说你是否真的有一个生了病的女儿。”
半躺着店主掌心托着一个亮银色的光球,光球上放射出无数银光,通往宇宙的四极。殿那歧伯的男主人,捞起一条浅浅的线条如同捞起实物,他顺着那线条捻了捻,眼神微眯着望着远方。
年老的母亲眼神阴郁,表情冷掉凌乱起来。
躺在店主怀中的白猫炸开了毛,对着女人‘喵’的一声大叫,男主人笑容淡淡的拍了拍白猫的脑袋,后者才满脸享受的躺会温暖的主人怀里。
“好啦好啦,不要生气了,我又没说不接你生意。
你呢,确实有一个女儿,年龄上应该比你想象的还要大一些。让我看看啊,恩,你女儿现在没有病,只是生活苦了些……
要不这样吧,我给她些钱财,许她一个一世荣华的机会,你把这张纸签了怎么样?”
花爷拿着一个银色的小书卷轴,一只手支撑着脑袋斜躺着,两条腿一条伸直,一条弯曲着支撑在地面上,空开的另外一只手,正往前伸着,要将卷轴递过去。
那女人没有多想,拿过书卷就要签写名字,花爷敲了敲桌面,终于良心发现提醒道:
“你还是想清楚的好,这东西一旦签下来……很麻烦。”
年迈的女人对于花爷的言语不以为然,她低着头执着的签下名字,这让花爷顿时竖然起敬。
一刻钟之后,格里菲斯与花爷相对而坐。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格里菲斯放下茶盏,终于说到:
“那是个死魂灵,属于维克多的权域范围。”
桌子那一边的花爷叹了一口气,深以为然:
“是啊。”
然后大妖间的谈话就这样简简单单没头没尾的结束了。
正如格里菲斯所说,之前委托任务签下名字的女人其实早已经死了。大概是死的时候,小女人正在病危,这个支持着她一直游荡在现世,却仍不知。
事实上,这个女人死后的记忆并不多,她无序单薄的寻找着能够帮助女儿脱离危险的人,或者就连女人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死过很久,尸体都腐烂了。
女人的灵体晶莹剔透,支撑起其存在下去的是比仇恨更加复杂的东西,这些正是古伦时代许多大妖比较喜欢收集的小东西,不巧的是,这些大妖之中,刚好包括因果兽——格里菲斯。
没有错,刚刚花爷让女人所签订的契约其内容便是出卖灵魂的,女人签下了契约,从此便是大妖的私人物品。这种契约方式在某些邪恶的种族之间比较流行,大妖格里菲斯属性中立,但偏向混乱,有些时候所做决定,自己都认为匪夷所思。
而维克多则是古伦时代有名的灵魂伺弄者,他的存在轨迹怪异独特,早些年是一只独目大妖,后来主动舍弃了**和大妖之名,成了一个更贴近虚无灵魂的奇怪东西。
终焉之战之后,宇宙法则变迁挪移,时至今日,寄生在法则之上的大妖们死伤惨重,但格里菲斯相信,以维克多的生命形态,定然是遭受终焉之战影响最轻的家伙,以维克托的手段秉性,很有可能并未陨落。
而麻烦的是如今世界所在的象限,刚好是维克多的狩猎范围。格里菲斯和花爷与死魂灵签订契约,无疑相当于虎口夺食,被发现是要付出代价的。
灵魂侍弄者这个名字,可能很少有人听说过,但维克多的另外一个名字,确实如雷贯耳,被许多人所熟知的……
灵魂摆渡者。
在神话传说中,这种生物是用来在阴间摆渡灵魂渡到彼岸,是个喜欢收人钱财贿赂的小人物。
而实际上,维克多确实有一艘破破烂烂的小船,他也撑杆摆渡,但终点不是阴间彼岸。
没有人知道他将死魂灵摆渡去了哪里。
挨打了要立正,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大妖信用在有契约维系的情况下,还是挺可靠的。
“我所认识的维克托可不是一个大方的人啊。”
格里菲斯叹了一口气,维克多不是一个好糊弄的家伙,除非这一家伙已经死了或者没有发现这个特殊灵体的异常消失,否则以他对那名摆渡者的理解,对方即使只剩下一口气,也不会允许心爱的灵魂从眼前消失掉。
……
……
阴暗昏黄的午后,时间是下午茶刚刚过,树影透过窗户弥漫屋子。
托克·费伦坐在算不上干净富足的房间内想着事情,他是皇后镇三流等级的混混,平日里做些小生意养家糊口,但因为性格并非脚踏实地,跟当地一个名叫‘野狼’的黑社会‘沾亲带故’,有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为了人情和某一方面的身份,偶尔也不避嫌的便去做了。
今天托克的理发店一如既往的关着门,他穿了皮衣从抽屉里面拿了三尖匕首出了门,而今日,他也是要伙同‘野狼’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的。
托克这次的任务目标是一个叫做芬琪尔·纳吉的女孩子,从资料上看是个刚满20的人,长相倒是清爽,瘦弱秀气,只可惜欠了野狼一些钱。
欠钱不还可不是个好的习惯,尤其是对野狼这种唯利是图又不折手段的黑组织,简直是在作死了。
托克这样想着,渐渐走进一条黑暗的街道,午后的阳光从一线的楼盘间照射下来,射到二楼的住户窗沿,便再也射不下来。
对于野狼如何放高利贷的事情,自认为野狼组织一员的托克实际上是知道这事情是怎样运作的。高利贷的事情,无非诱骗人借贷,然后利滚利滚利的让人还,借贷条件倒是宽松,但利率相对于矗立在大街上的银行之流,确实高出好多。
因为皇后镇法制越来越文明严谨的关系,野狼现在已经很少做逼人借贷的事情了,大多数时候这买卖你情我愿,看起来相对‘合情合理’,但逼死人的事情倒是偶尔会发生。
精华都用不完,大家快来书评呦
话说尿弟每周的精华都用不完啊,你们都来书评区里聊天吧,恩,随便聊,我基本上会给你们精华的。
话说今天卸了一个大集装箱,回到宿舍好慵懒啊,一点都不想开电脑。我就在房间里拍蚊子,话说非洲蚊子真是多啊,目测已经拍死了不下20个了吧……
第九十七章 霸王餐
生活落魄到跟黑组织借贷,应该是到了山穷水尽、无路可走了。托克揉了揉手心里的纸张,纸张上那个笑容灿烂的女孩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芬琪尔·纳吉生活在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单亲家庭里面,据说她的母亲在她很早的时候便死掉了,所以芬琪尔倒是并未品尝过多少母爱,也幸免于承受那份失去亲人的痛苦。
芬琪尔的父亲是个酒徒,十分酗酒。这习惯从什么时间养成的已经不得而知,有人说是在妻子死后,有人却不以为然,认定其结婚前便是个浪荡的人。
这个男人原本在餐厅做过副主厨,后来喝酒成性便被酒店老板炒了鱿鱼。但男人不知悔改,变本加厉,非但没有找工作,还继续酗酒,终于在去年出了车祸,住进了医院,最后还是死掉了。
因为家中唯一的长辈兼男性的罢工,小芬琪尔从小便开始打工养家,做过餐饮业服务员,家政保洁,卖过花,捡过旧报纸,甚至有几次饿到脑袋发昏,偷了约翰大叔的面包,但后来良心不安,又偷送了些钱回来。
皇后镇是支持小孩子打工赚钱的,芬琪尔忙忙碌碌几多春秋,生活上虽然艰苦,但勉强维持。
自从丧母之后,芬琪尔记忆中的生活便是这种节拍步调的——外出打工,回家给父亲收拾东西……做饭,因为并未享受过多少慵懒甘甜的日子,小芬琪尔对于眼下的生活倒并无抱怨。
事实上,单纯的芬琪尔曾经很乐观的想过自己十八岁成年之后,长得亭亭玉立便去嫁人,找一个性格不能太糟的丈夫,当然了,最好是要疼爱自己的,芬琪尔心想自己也会去努力爱他,凡事都为他想着,还会努力工作赚钱……至于酗酒的父亲……那个是不能丢的,毕竟是生养自己的人,到时候接到家里来,但不能让他再喝酒了……
后来长大成年之后,芬琪尔便发现这想法的幼稚,于是失望了好一阵,最后还是接受生活的无奈。
就这样清清淡淡的生活了十数年,虽然偶尔很苦,也有吃不上饭的时候,但身边总归还有父亲,有个家人,虽然男人性格不好,不过这些让芬琪尔感到踏实温暖……自己终归是有家人的……
后来那男人酗酒渐凶,又出了车祸,住进医院,家中本就没有多少的积蓄很快就花光了。
芬琪尔试着向邻居、同事、老板借钱,起初收获了一些,但很快便被药费拖垮掉了。
从小开始接触社会的芬琪尔思想独立,曾想着跟肇事司机讨取医药费,但那司机撞人之后立刻逃窜,喝的伶仃大醉又出了车祸的男人实际上并未看到对方的车辆样子,更加不要说是车牌号码了。
但男人住院确实需要钱,车祸之后,男人昏迷不醒,身体也没有稳定下来。
芬琪尔曾经向多家银行借钱,虽然同情于她的遭遇,但银行界并非慈善组织,以芬琪尔的家底、背景和工作状况,不会有任何一家金融机构,愿意借钱给她。
后来,为了借钱几乎要可以做任何事情的女孩听说野狼那边可以借钱,不过是高利贷,对方也是当地的黑组织。
芬琪尔不在乎这些,只要有钱可借,能够医好那个人,背负些欠款,她也没大有所谓。事实上,借贷之后,芬琪尔也曾经努力赚钱,几乎做了三份兼职,倒是颇还了一些钱,但高利贷这类事情……
钱的事情到还在其次,最让女孩伤心的是住院男人抢救失败身亡的事情,这个几乎崩坏了芬琪尔的世界观,她麻木了许多天,仰面躺在家里,没有去上班,心里想着,父亲死掉,家庭崩灭的事……
那男人虽不好,但终归是亲人,虽然不知道那人对自己感官如何,但芬琪尔确实为有这样的亲人欢快着的——她有亲人,这个或许是她与正常人家的女孩子唯一可以比肩的地方了。虽然看到对方的好吃懒惰,酒后的酒疯,偶尔也会生气,但那终究是自己的亲人……
母亲死时,芬琪尔还小,没有多少感觉。家中穷苦,需要自己早起晚睡的打工,她不在乎……但到如今,连唯一的亲人也失去了,女子就这样想着,渐渐哭出声来。
已经连续三个月未给野狼还钱了,芬琪尔偶尔会想起这些,他想着人总要活下去,强迫自己去工作,然后就病倒了。
病倒后的女人躺在沙发上,身上披盖着一条薄毛毯,蜷缩着双腿。她的身量瘦弱,但体型高挑,是个很美的人。
中午饭未有吃,脑袋痛的厉害,脸颊火辣辣的,芬琪尔想自己应该是发烧了。她这样想了一会儿,又睡了过去。
大概下午四点钟,西斜的太阳光线从窗子照射进屋子。沙发上的女人毛毯半落,露出精致的锁骨和因为发病而不自觉微微敞开的领口。
芬琪尔‘嘤咛’一声醒过来,她用手托住脑袋稳了一会儿,终于穿好衣服,决定吃些东西。
在厨房里看了一遭,没有发现可用的菜片,家中的米也没有了。
她穿好鞋子,最终还是决定到外面去吃。
接近黄昏的光线刚刚好,有一点浅浅的夕阳红,洒在身上暖暖的,温温的,像记忆中很细小很柔软的抚摸。
在一家街角的餐厅吃了一份面,芬琪尔摸了摸脑袋。
额头上的温度因为刚刚吃过饭的关系又高了一些,但相对之前的浑浑噩噩,芬琪尔明显感觉清爽了一些。她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省些花销,便把买药的念头打消掉了。
面前的这家餐厅生意不错,在某些特殊的时间点,例如上、下班或者休假的时候,甚至会出现餐桌数量供不应求,拼桌都无座可用的情况。
造成这种事情的原因不是因为店面装饰美观或者厨师厨艺精湛,纯粹只是因为价格便宜——皇后镇的穷人还是很多的。
芬琪尔点了一份葱油伴面,吃了小半碗,便有些吃不动了。她的身体不适,心中又存放着哀伤,所以食欲不振,终于结了账,准备走人了。
但她才刚走出店门,身后的一声呼喊便吸引住了她的注意力。
“喂,那位姑娘……”
他刚喊过这一句,随即就听见身后那个装着黑色油腻裙裤的服务员小跑着过来喊着说‘先生、先生,您的面钱?’
那个看起来并未成年并且穿着朴素的少年人便‘装模作样’的在身上摸了一会儿,然后一拍脑袋,像是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道‘哎呀……忘记向那个家伙要钱了……我晚上让人给你送过来,你让一让,我还有事情……不要拉着我……那位姑娘……’
这场面让芬琪尔哑然失笑,因为丧父和高利贷而沉闷的心情稍微缓和了一些。
面前的这场面似成相识,其实每个月都要有几次这种厚着脸皮吃霸王餐的家伙,找的借口倒是千奇百怪,像是忘记带钱了,我在你家饭菜里吃出苍蝇了等等,不一而足。
兴许是没钱又或者只是单纯的惫懒,少年始终没能拿出配的面食的报酬。
女子抱着单纯的善意看着面前的争闹,那少年人从服务员的拉扯下扯出胳膊来,对着女人又叫了一声:
“……那位姑娘……”
芬琪尔轻轻咳嗽了一下,感受了一下,发现脑袋微微有些眩晕,她左右看了看,终于确定那个男孩子口中所说的‘那位姑娘’是自己。
‘大概是让我帮衬着脱身吧’,女子这样想着。
芬琪尔生性良善,没见过多少大场面,勾心斗角的事情也不熟练,于是便想着既然对方这样贫穷,自己多少应该帮衬一些。
事实上,在父亲还在的时候,家里曾有一段特别艰苦的时光,那个时候芬琪尔年龄还小,做不了太多事情,便拿了家中的手帕铅笔外出去乞讨。
那个时候是有着许多的好心人,才让芬琪尔一直活到现在。那些救济过她的人,她仍旧记得,只是时间一久,印象相较当初,便模糊了一些。
不过,时至今日,芬琪尔工作闲暇之余,有时候还是会想念起这些人。她仍记得有一个喜欢拉着孙子买菜的老爷爷,会在早晨七点整的时候拖着菜篮子走向超市,最多十五分钟便会跑回来,心情好的时候,就会打赏芬琪尔一些钱……
十几年过去了,只是不知道那老人和他的孙子如何了。
芬琪尔想着这些事,又被眼前的争闹声拉回了现实。
在这种三流的饭店,吃霸王餐的事情会有,与之相对应的更加粗鲁的应对手段也是不缺的。
芬琪尔看了看眼前那个被人纠缠着的年龄上大概十六七岁的男孩子,最终还是无法坐视不管。所以,当那个男孩准备再一次开口,说出‘我认识那位姑娘’或者更加荒唐天马行空的事情之前,芬琪尔自己便开了口。
“哦,乔恩,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旁边的人是谁,哦,天哪,是吃饭没有给钱吗,我告诉过你好多次出门在外要记得带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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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芬琪尔风波
‘乔恩?’
格里菲斯左右看了看,显然愣了一下,才确定乔恩这个名字是在叫自己。他有些无可奈何的看了看餐馆服务员那吃过大便般的表情,转身对着芬琪尔耸了耸肩头。
“好吧,乔恩,看在我们是邻居的份上,我把饭钱给你交上吧,记得回去要还给我。”
女子这样说了话,显得小气兮兮的,格里菲斯也只能一脸复杂的道‘乔恩明白’。
等出了小饭馆,向前又行了几百米,芬琪尔往后看了看,见格里菲斯还跟着自己,并未有离开的意思,于是转过身子,正色道:
“嗨,朋友,你跟着我是没用的,我不是你想的那种富有并慷慨的人,你跟着我,是不会有饭吃的……
我今天为你开脱,是因为以前我也曾经历过你这样的阶段,食不果腹,生活没有固定来源什么的。
但我还是要告诉你,人是要自立的,我看你四肢健全,去找些工作做吧,总比每天游手好闲,蹭吃骗喝的强啊……
况且你看起来老大不小了……”
并非太年长,但生活经历颇有些丰富的女子这样唏嘘的讲了话,俨然前辈一般,但等说到后来,或许是想到了自身的处境,语气上便有些悲叹起来。
格里菲斯伸手挠了挠头皮,被人当做蹭吃骗喝这样的事情即使活过了漫长的岁月,他依然是头一次经历,于是颇有些感慨‘真是活的久了,什么事情都能遇到’。
见格里菲斯没有反驳的意思,身子由于烧起来而脸蛋红扑扑的女子撩了撩头发,用冰凉的手背降了降额头的温度,稍微喘息了一下,才从包里拿出一本写满字的笔记。她随手翻了两页,低着头看了内里的信息,随后撕了下来。
“我这里有一份帮人张贴广告的信息,每天工作六个小时,包吃住,还能给不少钱,你先拿着。
这份工作我之前去过,老板是不错的人,我现在把它交给你……”
女子自顾自的把纸张塞到格里菲斯手中,想了想,终于咬咬牙,从口袋掏出一些钞票来:
“谁的钱都是辛苦赚来的,我的也不能随便给人。
这些钱你先拿着,就当做我前期投资好了,有了这些钱,至少这两天不会饿肚子了……额,不想要吗,我知道有点少,但我的钱也不多……”
女子这样拖拖拉拉解释了一段,强行将钱塞到了格里菲斯手里,转头走掉了。
格里菲斯立在原地,看了看手中孤零零的两三张黄绿纸票,又看了看渐渐消失在转角的芬琪尔:
“这……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这时间,天光刚好暗下来,格里菲斯腰间的手机响起来,手机是花爷为其专门配置的内部频道,他看了看屏幕号码,脸上的表情似乎在写着‘果然如此’。
“你搞定那个小姑娘了吗,我为什么还没有收到因果点?”
“额……,这说起来有点复杂。”
……
……
不管格里菲斯如何向花爷解释那个复杂麻烦的事情,芬琪尔这边确实是真真切切遇到了麻烦的。
因为父亲医病的关系,芬琪尔其实是有借过不少外债,这些外债多数来自于一个名叫史蒂芬的人,性质上属于那种非法的高利贷,利滚利滚利什么的,总之如今的芬琪尔说什么也是还不起的。
自古放高利贷的人身边都有一些职业的打手,搞搞恐吓,打打杀杀,逼良为娼什么的,很是成全了‘狼狈为奸’这个成语。
芬琪尔自从欠款之后,便被这些人不停骚扰着,开始的时候态度还算可以,但当他们发现芬琪尔没有能力支付还款之后,态度便一次塞过一次的恶劣,威胁什么当然也是常有的。
不过芬琪尔之前努力工作,还能够为史蒂芬先生还上利息,但父亲死的期间,芬琪尔的花销多了些,又无心工作,便连这个月的利息也没能还上。
这让早已经到达忍耐极限的史蒂芬一伙人十分恼火,于是便派人过来要逼良为娼了。
‘逼良为娼’这样的事情,史蒂芬他们实际上是常做的,实际上,之前肯借钱给芬琪尔有一部分原因也是看在她清秀的外貌上,这会让她值个不错的价钱。
职业的打手小队怀揣着这种恶意踹开了芬琪尔的房门,只可惜女子那时间正在饭馆吃饭。经验丰富的打手们见房间里面没人,但东西齐全,便知道这女人并非欠债潜逃,于是就在必经的路上堵着她了。
果然,没过多久,刚过晚饭回来的芬琪尔便从道路的尽头施施然的走过来,他们让两个小弟绕后堵住了路的那一半,然后夕阳下,一个一个高大狰狞的身影逆着橘红色的光线,在路的两边拉扯出狰狞的黑影。
突如其来的黑衣男人们让芬琪尔慌乱了一些,等她定睛看清来人的面貌,便安抚着自己强自镇定起来。
她认识眼前的这些人,确切的说,他认识这些人中,站在正中央的那个男人。
他的名字叫‘刘强’,是个华国人。曾经十六岁考入镇远军校,毕业后自愿加入第十一区特种小队,并在之后的数年取得辉煌成绩,以至于接连升迁。
因为刘强素质过硬,倒是有跟国际上的刑警特工之类的人打过交道,甚至联手做过几次任务。也就是在这样的任务中,当年还是特种兵的刘强接触到了绰号‘食尸鬼’的史蒂芬,并被后者赏识,奠定下了刘强后来投靠史蒂芬的基础。
有一句话叫做有多大的能力就捅多大的篓子,这话放在当时年轻气盛的刘强身上十分适用。
刘强无疑是个有实力又有才干的家伙,他被接连提升了几次之后,便滋生了一些傲气。这种事情放在当下社会实在正常,年前人嘛,春风得意,难免眼睛长在脑门上。
但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不久之后,刘强便得罪了一位上级领导,被穿了小鞋,仕途从此晦暗起来。
血气方刚的刘强起初还未有觉得什么,直到年复一年,他的努力和功绩被反复无视,与他相熟的人逐渐疏远,原本看中他的领导一一离开之后,刘强才彻底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被边缘化了。
刚好当时史蒂芬的皮包公司来华国做生意,刘强与史蒂芬又彼此赏识,英雄惜英雄,一拍即合便跟着史蒂芬跑江湖去了。
所谓良禽择木而栖,史蒂芬重视刘强,而刘强又是真有本事的人,在这样的氛围和前提下,刘强倒是替史蒂芬做了不少事情,打下了不小的地盘。
而随着法制的越发健全,黑社会之间,类似前些年真刀真枪,拼到你死我活从这条街杀到那条街,热血洒好几里长街的事情也越发的少了,那些不能随着社会变通的顽固势力,都在时代洪流的冲刷下,或者毁灭,或者苦苦支撑着。
这个时代在欧国做黑的,它也是个技术活。各种洗黑钱的流程,遮人耳目的皮包公司、保全公司,史蒂芬先生显然高瞻远瞩,他在很多年之前便已经在着手这样的事情了。
时代变革给黑社会份子带来的是更加稳定安静的生活,当然火拼砍人甚至死人之类的事情还是会有,只是不如前些年频繁。
类似刘强这样的做过特种兵,又敢打敢拼的杀人如喝凉水的狠角色就被暂时封存了起来,好像宝刀插入刀鞘一般。作用上,则从冲锋陷阵,变成了隐性的威慑力。
当然类似今天这种跑过来高利贷的事情也是会有,实际上,在史蒂芬经营的诸多行业中,性、赌博和高利贷利润最是丰厚。
刘强作为与史蒂芬打拼江山的元老,厚着脸皮求了这几条街的高利贷管理权,这个当然是肥差,人生经历丰富多变的刘强自然懂得这个,所以格外上心,虽然作为帮中大佬,也常常亲临现场坐镇。
芬琪尔如今所处的状况这是被这位微服私访的帮中大佬直接堵在了巷子里,刘强作为华国人种棱角上颇为硬朗严肃,做事情也喜欢刚正面,所以在帮中处在他手中的惨案是最多的。
刘强来之前便调查过芬琪尔的情况,对于他的经济收入、人际关系是比较熟悉的——典型的无力偿还欠款者。
身高接近一百九十公分,体重超过两百斤的刘强像一头大棕熊般堵在路中央,捏着女子下巴左右扭动着看了看,也没有听芬琪尔怎样解释,就强拉住对方准备回去卖——欠债肉偿嘛,这在黑社会内部可是很普遍的还款方式。
到了这里,聪慧又早熟的芬琪尔哪里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迎来的残酷命运。她生活经验丰富,从小便做过许多事情,但本质上还是一个刚刚二十初头的少女,内心单纯,对于生活本身也保有着憧憬和善意。
第九十九章 花爷的宠物
但生活不是小说电影,恶人有时候不会改邪归正,正义也不是总能战胜邪恶。
芬琪尔哭喊着,试图说服对方,她慌乱的打开衣包,掏出钱包,却被人一巴掌打飞掉,黄绿色的纸张和亮银色的硬币洒落一地。
“走吧,芬琪尔·纳吉,不要试图挑战我的忍耐限度。”
黑衣男子冷硬的话语像是寒冬里的花岗岩,坚硬寒冷带着不耐烦的味道拒人于千里之外。
“求求你们不要带我走,还可以赚钱,我可以打四份工……我还可以赚钱的……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求求你们……对了,我家还有一套房子……”
那声音说道一半渐渐小起来,到的最后已经是‘咿咿呀呀’的含含混混的声响。这是因为刘强用手捏着女子的下巴,那动作让对方的声音几乎形不成句子,他蹲下来眼睛直视着瘫软在地的芬琪尔:
“芬琪尔小姐,我是华国人,出来混的那天就知道要讲江湖道义……什么是江湖道义?
江湖道义就是欠债还钱!”
说道这里,刘强已经拉住了芬琪尔金黄色的长发,他用力拽了拽,那女子就只能尽全力仰着头‘阿阿’大叫着缓解痛苦:
“我是可以还钱的,我可以……”
“你可以个屁,你凭什么还欠,每天打三份工?!……
不不不,这个方法真是又臭又长,难以置信它竟出自像你这样聪明小姐的脑袋里,这真是让我失望……
芬琪尔小姐,实际上我们有两个更好的选择,回报快,风险小,你赚够了钱,走人、两清,皆大欢喜。”
满脸横肉的男人拽着女人金色的发丝,单手提到自己面前,他舔了舔粗糙浓密络腮胡旁边干燥的唇线,近似于狰狞的将嘴巴凑到对方耳边磨着牙齿接着说道:
“第一个选择,你跟着我工作……恩,工作方式一点也不累,相反还会很舒服,喝喝酒睡睡觉什么的……别担心,你长的不赖,一定会有很多人会喜欢你的。
当然了,我们是讲人权的,你不愿意这个,我们还为你准备了第二套方案。
这里……没错,小甜心,这个小小的东西叫做肾脏,它在欧国黑市价值五十万贝元……这个东西叫做肝脏,它长得就像一片发霉的吐司面包,但它价六十万贝元……
芬琪尔小姐,动手选一个吧。跟着我工作,还是借给我个小部件用用……”
芬琪尔听到这里已经吓到快要昏过去了,哭的妆都花掉了的脸上写满了茫然和绝望。这个世界并不干净,坏人和做坏事的手段很多,她从来都知道,但从未想过有一天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她徒然的蹬着腿,嘴里下意识的叫喊着‘我不要,我不要……求你们放过我……’,然后就被穿着黑色皮衣的男人抓住头发,一脸嫌恶的摔在地上。
脑袋‘咚’然一声撞在地上被撞出血迹的女子恍然不觉,连滚带爬的想要远离刘强的方向,以至于笔直健美的长腿被砂砾划开了一线裤子,露出了奶白色的皮肉。
“欠债还钱啊,芬琪尔·纳吉小姐……”刘强这样自言自语的说着,他实际上见到过比面前的场景更加值得同情的事情,但做黑的不能有感情,他还不想死的会太快。
“那尔,把她打晕掉带走。”
冷酷的大佬遮了遮衣领,一贯雷厉风行的下了命令,他曾经也是有良知的人,没有同僚们某些令人恶心的嗜好。
但帮中大佬说了这话许久,那个叫做‘那尔’的小弟也没有把芬琪尔打晕掉,事实上,他连从刘强身后走出来,出现在他视野中这样简单的事情都没有做。刘强皱着皱眉头,他似乎认为自己之前的声音太小被对方忽略了过去,随后便压低了声线:
“那尔!把她打……”
话音未落,一个高瘦的男子果然从刘强身后侧‘走’出来,他的动作缓慢奇怪,刚走到刘强身边便停下来,僵硬的转过脑袋,诡异的对着刘强笑了一下。
刘强下意识的皱了皱眉头,刚要开口训斥,那个叫做那尔的男子脑袋却徒然间爆裂开来,喷了刘强满头满脸的血块骨骼和脑浆。
而那尔的头颅自下唇以上整个消失掉,直接便可以看见他长满烟渍的下牙槽。那下牙槽以下的部分被炸弹裂开,膨胀,变成花朵一样盛开的东西。
刘强被这变故悚然一惊,连退三步,幸好常年黑社会的生死之间的生活让他很快镇定了下来。
而同一时间,那尔的尸体缓缓倒下去,像是被抽掉了骨骼的某种动物,面条一样折叠了两下,摊在地上。一条仿佛水母一样的血红色虫子,从那尔盛开的脖子里钻了出来,八条丑陋的爪子扒开血肉,卷在地上。它抬起满满一整排巨大的复眼,向着四周望了望,徒然之间,如同受惊的老鼠般,速度飞快的逃向一条小巷。
夕阳无法触及的小巷一片阴森,某种巨大邪恶仿佛烟雾般滚动着,然后一个人影从烟雾中走了出来,渐渐清晰。
那是一个看上去并未成年的男孩子,他穿着传统的休闲服装,像极了街边锻炼晚归的人群。
男孩的左手上一团鲜红正在缓慢蠕动,仔细看去竟是那条杀掉了那尔的诡异生物。
那软体生物长着恐怖的多足、粘液和复眼,这事物却像是见到了主人的宠物般,在男孩的手掌上不断的摸索着。
男孩子看了那怪物两眼,打了个响指,对方便一溜烟的钻入了他的袖管中消失不见了。脑袋大大的男孩不以为意,他表情淡漠,但仔细看过去还是多少能分辨出一丝无可奈何的嫌弃:
“什么垃圾玩意,都说不要再收购奇奇怪怪的东西了,真当这里是垃圾场吗?”
他似乎是这样碎碎念的说了话,话语中的内容应该在埋怨时空的另一位在花钱买一些没有用的东西。
索性男孩也没在这事情上纠结多久,他弹开袖口,整了整仪容,一步跨出来,徒然间从黑暗走入光明。
直到走入夕阳下,刘强才看清楚那人的面貌。
那实在是一张过分年轻的脸,憨厚的东方外表下轮廓柔和,似乎是个脾气很好的人。
这个脑袋大大的胖男孩从黑暗的边缘站出来,他环视了一周,眼神如浮萍般掠过,最后,定格在芬琪尔身上。
此时的芬琪尔格外狼狈,脸上带着以头抢地后的血迹和灰尘,身上的衣服上布满了因为爬行而沾染的灰尘泥泞。
她之前半坐在刘强前方,对于那尔的异变自然也是看到的。
似乎是受到了惊吓或者是刺激,女子已经停止了之前的呼喊,此刻正半张着嘴,伸着手臂指着巷口,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格……格……格……”
但‘格’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下面的字,来自东方的男孩子表情抽了抽,大概是在感慨面前女子三秒钟的短暂记忆力,终于补充道:
“格……里菲斯。”
……
……
有时候生活就像一出没有节操的戏,演的乱糟糟的,常常弄的主角分不清东南西北。
如今的芬琪尔小姐便是有些不知所措的,在几个月之前,她还是一个为了给父亲治病而奔波劳碌的打工女。
但几个月之后的今天,世界突然变天,她家破人亡,被一群穷凶极恶的凶徒当街堵住。即使孤家寡人,仍被人要挟着要卖**卖器官。
黑社会也就算了,芬琪尔借过高利贷,在最糟糕的梦里曾经想过自己的凄惨下场,算是有过伏笔和心理准备。
但被虫子寄生而爆头的尸体是怎么回事,搞的跟生化病毒似的,虫子也很恶心,简直跟电影上被美工刻画过的寄生者如出一辙。
更加离谱的是,那寄生虫子还是被别人饲养过的,似乎专门用来杀人,而那寄生虫的主人,竟然是刚刚在饭馆里吃霸王餐的男孩子。
事情到这里就变成了一团乱麻,女子张着嘴巴,想着说些什么,但最终只是发出了几声‘阿……阿……’的单音节。她的神色因为危机而紧张,但脸上的表情分明在写着‘这都是些什么跟什么’。
格里菲斯对于面前这个乐善好施,刚刚给自己付过霸王餐费的女子倒是颇有善意,他自己本身是一个很坏的人,且自我感觉已经无可救药了,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欣赏那些美善的品质和令人愉快的行为。
见到芬琪尔完好无损,格里菲斯便收回了目光。他环绕着胳膊看了看面前的黑衣人,在格里菲斯走出来的短暂间隙,他们已经有人拿出了枪械或者弹簧刀子聚在了一起。
刘强这次带来的人总过有四个,因为所要收缴高利贷的对象是个手无寸铁的女子,所以便没有带多少人来。
格里菲斯来的时候,利用从花爷那里拿来的名叫‘小胖’的家伙,干掉了五人中的一人。而那个名字萌萌哒所谓‘小胖’的家伙,正是那个长相奇葩吐着粘液的异形章鱼触手怪。
第一百章 摧枯拉朽
花爷,或者说曾经的格里菲斯很是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调调,像是异形、抱脸怪、舔食者什么的,当年左岸的后花园养了一大堆。
不过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即使身为弱小的人类,在白驹过隙的一生中也会多次变换喜好,更不要说像格里菲斯这样活过了悠久年岁的大妖了——简而言之,大妖已经不爱章鱼怪了。
被章鱼怪惊吓过的黑帮们表情很是有些惊诧,但这次跟刘强过来的,大部分是昔年跟在他身后刀口舔血冲锋陷阵的‘恶徒’,血性和勇气还没有被这两年安逸的生活所磨灭光。
刘强打开手中枪支的保险,枪口对准格里菲斯,其脸色并不好看,因为之前他确实有被短暂的震撼到。
他是来自华国的人,自然听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传说,之前虽被惊吓,但此时心中已经认定格里菲斯是类似‘蛊师’、‘老汉’之类的存在。而在他的认知中,‘蛊师’、‘老汉’当然是很厉害神奇的人,但他们终究还是怕挨枪子的。
很多时候恐惧来源于未知,当‘真相’大白的时候,许多东西便失去了让人惧怕的能力。
刘强定了定枪,坚固着这样的想法。他对于‘蛊师’之流骨子里存在着敬畏,平日里打交道也会敬而远之,但真如今天杠上了,实际上是不怕的。
“这位朋友,在下野狼天狼堂堂主刘强,承蒙道上兄弟抬爱叫一声‘狼熊阿强’。
今日得见兄弟英雄了得,甚至佩服,直感相见恨晚……
我观兄弟面相应是华国川蜀人事,不巧,在下也是川蜀人事,常云山的丘道长与家父关系也是极好的,我小的时候。丘真人有常到我家喝茶,还扬言要收我为徒,只是世事难料……
哈,我说这些做什么,你看我这人看到老乡就喜欢多嘴,兄弟千万别见怪……
但话又说回来了兄弟,强龙不压地头蛇,面子是大家给的,脸是自己丢的。我们借钱回收,天经地义,却不想还闹出了人命,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你看这事闹得……
这样吧,兄弟错手杀掉我手下的事情,我做主,就这样算了。我们算是不打不相识,英雄惜英雄,呆会我给兄弟包个场,接风洗尘一番……
但这个女人不能走,果然女人都是祸水,我们兄弟们为了这个女人差点反目,还死了人……
我要带走这女人,为死去的兄弟讨个说法,兄弟你不会有意见吧……”
冰凉漆黑的枪管在光线的余荫里若隐若现,刘强皮笑肉不笑的说了这番话,他当然不在乎芬琪尔的生死,只是给彼此找个台阶下。
对方是厉害的人,底细不清楚,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但作为野狼的堂主,也需要找一些铺垫来让自己从台上下来。实际上,像他这样的黑帮大佬,以这样的方式说这样的话,尤其是在对方率先动手杀了自己一个小弟之后,算是给足了面子的。
但他的面前,样貌臃肿喜庆的男孩子只是微微抬了抬眼角,似乎连正眼也没有看这个所谓天狼的堂主一眼,然后从牙缝中极不耐烦的赏赐了对方一个字:
“滚。”
这个字一出口,刘强的脸色立刻便阴沉了下来。他看了看身边的小弟,又转头看了看身高只到的他肩头的格里菲斯,终于狠下心来:
“给脸不要脸。”
他这样说着话,黑白的胡渣还在因为言语而颤动,右手的食指已经扣动了手枪的扳机。
“砰!”
弹头旋转着穿过空气,形成音爆。那个年轻‘蛊师’的身体在视野里虚幻了一下,又很快重合在一起,而那粒子弹便在那虚影之间,穿了过去,打碎了身后楼房的玻璃。
这出其不意的事情显然超过了刘强的预计,他那志在必得的一击很显然落了空,那黑铁的枪管还凝固在空气里,冒着黑烟。
等刘强回过神来,扣动第二下扳机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来到了他的正前面。那子弹被勉强射出来,被‘蛊师’朝着枪托推了一下,便偏到很远的地方了。
天狼堂的堂主还想扣动第三下扳机,但耐性不算太好的大妖并未给予他更多丢人现眼的机会。只见格里菲斯右手手背轻轻一抖,指尖便仿佛柔软的纸缎般抽在刘强的左耳和太阳穴之间。
然而随着这轻飘飘的一触,天狼堂的堂主眼球猛然一突,金鱼一样迅速充血。而整个左边的脸颊,颈部以上也全然膨胀,血管如同老树根般爆突。那些不堪重负的毛细血管纷纷爆裂,脖子以上,刘强的整个脸部从右往左渐渐由白转红再转紫黑。
高大的人影在一个错身之间无力的垂下了双臂,那个男人面无表情的从他的身侧错过身去,脸色已经肿胀成了茄子颜色的堂口大哥就像是某个连拍画面的背景画面,从格里菲斯从身前,到不急不缓的错身到身后,他变换着脸色,身子的姿态也由拿着枪的站姿慢慢弯曲、放低,变成无力承受自重膝盖跪地,双肩无力下垂的模样。
一击将刘强打的生死不知,格里菲斯脚步不停。实际上,自他口中说出那个‘滚’字之后,格里菲斯便是在以某种节奏或者韵律在向着众人走过来的,这让他看起来不紧不慢,却又势不可挡。
刘强身后有三个作为下手的混子,格里菲斯与刘强错身走来之后,迎面便碰到了一个拿着铁棍的男子。
这男人的名字叫做维恩,左右手各有三根手指头,是昔年为兄弟受过自己砍下来的。他是一个重义气的人,这些年承蒙刘强照顾,衣食无忧。而两人私交也好,见刘强死生不知,血气冲散了恐惧,顶上脑袋。维恩任凭着这血气不管不顾摸起棍子来便对着格里菲斯脑门上砸下去,却被对方单手捏住,按着铁棍的另一头,一点一点缓缓推回来,捅进了自己脖颈的气管。
算上花爷那条恶心宠物‘章鱼哥’所杀的第一人,眨眼之间,在这狭小的短暂街道里,已经死掉了包括天狼堂堂主在内三个精英。
格里菲斯步伐未变,几乎下一刻便面对上了另外一个野狼的混子。
这混子相对于平民或许是个狠人,敢打敢拼的,流个碗把儿血什么的根本不在乎。但他相对于刘强或者维恩这样真正心黑手黑的人还是差了许多。
当他见到自己的两个老大在对方闲庭信步一般,信手拈来的就杀了,捏蚂蚁一样,脚下步伐都未变的时候,这混混害怕了——这吹枯拉朽的力量,让他几乎忘记了反抗。
混子几乎慌乱的扔掉手中的弹簧刀,跪在雪地里,大声叫着饶命,那当时男孩子走了上来,双手扶住了他的脸。
眼睑模糊不清,混混想着自己大概是被吓哭了。他实在听见自己的哭声和求饶声在断断续续,然后混子抬起头,逆光里,那个男孩子似乎是对着自己笑了一下。
“咔吧。”
格里菲斯扶着混混的脸拧断了他的脖子,大妖单膝跪着,脸上的表情似有着微笑的弧度又似面无表情,他用手掌拍了拍躺在冰雪里男人的头发,接着抚平了男人死不瞑目难以置信的双目。
大妖保持着那姿势,就那样单膝跪着,脚下是死去的尸体。
他的手臂一只放在胸前,另外一只直直的搭在脚下尸体的脑袋上。那个被拗断了脖子的混子还未死透,‘尸体’在没入发稍的大妖指间时不时的抽搐着。
大妖低头看了看脚下的人体,夕阳的背影让他看起来竟然有一丝虚幻的哀伤。他不急不缓的抬起头,目光平淡的望向最后一个活着的男子。
……
……
见识过格里菲斯杀人不眨眼作风的托克·费伦已经绝了求饶的念头,那个之前跪地求饶放弃了尊严苟且贪生的人,他的尸体就陈列在自己面前,还未凉透。
他是皇后镇三流的混混,跟天狼堂堂主刘强有着些许瓜葛,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狐假虎威多了,曾经很虚幻的认为自己也算的上是狠角色了。
但托克·费伦今天终于意识到自己错了,错的离谱。
面前的那个男孩子心中没有慈恋,他不在乎宽恕,不接受道歉,敢于挡在他前面的,那人已经死了。
怀着这样巨大的绝望,托克·费伦颤巍巍的手忙脚乱的从腰间抽出短刀,他知道自己并非来人对手,所以表情几乎是要哭出来了。
皇后镇的三流混混托克·费伦破釜沉舟,化恐惧为力量,刚挥舞了两下,就被格里菲斯一磕刀背,夺了过来,然后顺手一刀对着那个男人从头劈到脚。
托克·费伦是见识过格里菲斯凶悍诡黠的杀人手法的,这一刀下来,他只感觉到头顶一凉,顿觉大祸临头,便情不自禁的想‘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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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机场
不过这一刀快如闪电,却没有伤害到混混分毫,只是顺着刀光的轨迹,从混混头顶的中线到胯下的中线形成一道银色的痕迹。然后,托克·费伦身上所穿着的衣服、裤子便顺着那条银线裂开,向两边爆射出去——隔着厚厚的**,格里菲斯一刀将衣服前后分开两段。
这一系列的过程只是眨眼之间的事情,从托克·费伦抽出短刀,到格里菲斯抢过刀子,一刀劈下去,几乎不足两秒钟的时间。
而从芬琪尔的角度看上去,那情形就仿佛两人急匆匆擦肩而过的时候,格里菲斯挥了挥手臂,银光一闪,快到几乎只是一个念头,以至于隶属野狼的黑社会男子的衣衫被劈开后,刀风让衣衫一左一右弹开三四米。
全身**的男人一屁股坐在皇后区冰冷的雪地街道上,他瘪着嘴,想要哭但又不敢出声的样子。
格里菲斯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脸,男子四十五度角抬着头没敢有动作,于是,身材臃肿的大妖接着说:
“回去告诉你们老大,别再找这个女孩的麻烦,她有保镖了。”
……
……
回顾之前的战斗过程,以格里菲斯的格斗技巧,灭杀掉刘强五人,没有多少悬念。
实际情况正是如此,格里菲斯一路走来,从刘强开始灭起,一直到最后一个人,都始终是在‘闲庭信步’,竟然没有一个人让他的步伐缓顿或者急促一分。
但若仅此便认为刘强几人对于格里菲斯毫无威胁性可言,倒也未必,至少刘强手中的枪械若是利用的好,对于格里菲斯来说,仍是致命的。
对于这个低等的宇宙象限,在规则之内所产生的生命个体很难会有能力扛热武器的存在。
绝大多数的人,甚至于包括能力者和格里菲斯自己,挨了枪子会死,被人砍了同样受伤。能力者和普通人之间的区别,除了身子素质之外,更多的是体现在对知识、技巧的运用和异能对于人体的提升上。
基于这一点,这个世界真正的能够以一当百的人是不多的,更不要说以个人之力击溃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了。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随便拉出来一支军队,在大平原上决战,就是不用枪械,逮着世界上任何的一类个体,也是见谁灭谁,刚到没朋友。
但低武的世界也为能力者衍生出了另外的生存法则,那便是类似游击或者暗杀之类的东西。
因为能力者力量的变幻莫测和诡黠性,让他们几乎成了天生猎手,捕杀某某国政客、议员乃至总统之流的,有的能力者是能够做到的。甚至于,有些高端的能力者社团,已经能够通过威慑国家高层,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势力。
格里菲斯作为这个象限多元因子的一环,当然不可能硬吃子弹,他的身体防御力还算不错,但也远远没到扛子弹的程度。
格里菲斯之前躲刘强的子弹看起来很炫,不明真相的人一定会情不自禁的想‘躲子弹哎,速度得多快’之类的,但真实情况说穿了也不值一嗮。
人体是一个协作完美的整团生机体,任何动作之前都有其前奏,比如说伸脚走路前,相应的肌肉群会收缩抖动,有人甚至会耸动肩头。
开枪射击亦是如此,经过练习,只需要抓住射击动作时候的前奏性动作,便可以预测子弹的轨迹,从而在开枪之前便做出闪避。
……
打跑了刘强几个黑社会之后,格里菲斯便被芬琪尔带到了她的住处。
因为已经遭到过光顾的缘故,芬琪尔的家看起来乱糟糟的,床单、衣服、被子、书籍被扔的到处都是。
芬琪尔在沙发上清理出了一块地方让格里菲斯坐下,她有点拘谨的蹲在旁边,手里头摆弄着一些小饰品,努力假装很忙碌的样子。
事实上,任何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在见识到连杀四人……哦,不对,是五人而面不改色的‘凶手’之后,第一反应恐怖都是会彷徨、害怕。
好在芬琪尔还算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在格里菲斯顷刻间杀人之后,并没有尖叫着逃走掉,反而是邀请了格里菲斯到家中做客以报答‘救命’之恩。
大妖喝了一口芬琪尔冲泡的咖啡,目光顺着房屋的曲线缓缓扫过去。
看的出来,芬琪尔过得并不好。房屋年久失修,简单廉价的家具,墙壁阴沉暗淡,裂开的墙纸随处可见。
虽然房子的主人有在很用心的掩饰这种拮据,整个房间被整理的相当干净,甚至连墙角也不见灰尘,但仍旧不能改变格里菲斯的感官。
他放下杯具,自己给自己加了一勺白糖,顺时针搅拌着:
“芬琪尔·纳吉小姐,在下格里菲斯,正如你所见的,我对你并没有恶意。
开门见山的说吧,我来这里……恩,是给你送好处的。”
说道这里,大妖放下咖啡杯和瓷勺,手伸入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黑色的卡片,卡片下方压着一张长条形的飞机票样式的硬制纸张。他双手指头平平的压住,悠悠的推到芬琪尔的面前。
“这里有一张银行卡,密码是你生日,卡里有一些钱,足够你渡过余生。
呐,别担心,纳吉小姐,这张卡是用你的身份证办理的,随时可以套现,所以恭喜你,你现在是富婆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得给你交代一下,你拿到钱之后,需要马上离开,这是去孟买的飞机票……你知道的,我刚刚干掉了的那些人,他们……额……人多势众,杀了一个来一双,对于现在的你来说,还是比较麻烦的。”
说道这里,格里菲斯喝完最后一口咖啡,他舒服的叹出一口暖气,终于起身,拿起外套向着门外走去。
“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纳吉小姐,你所拥有的一切,有人为它付了代价,所以请安心享用吧。
哦,差点忘了,友情提示一下,距离下一班……额,黑社会骚扰,你还有两个小时的逃命期。”
进了房间只喝过一杯咖啡的大妖披住围巾,拉开门走掉了。
房间外,黑暗笼罩下来,又有寒风刺骨的沿着大街小巷呼啸着卷起满地的废叶子、旧报纸。
皇后镇的夜晚又在似有似无的下起毛毛细雪,穿着红色毛衣的芬琪尔透过窗子看到那人在灯光下渐行渐远的身影,终于还是决定按照他的意见来做。
事实上,做了那样的事,除了背井离乡之外,也没有多少选择了。
“但愿如你所说,这卡里有一些钱……”女子这样子安慰着自己,对于天上掉馅饼,路人平白无故送钱送卡的事情,她终究觉得太虚幻了些,感觉上像是某个大人物的恶作剧:
“不需要太多,只要够支撑到我离开这里,找到新的工作就好……”
……
……
野狼是一个在皇后镇,甚至于整个欧国都有些名气的黑帮组织。他的老大史蒂夫号称‘食尸鬼’,是一个眼光和手段都一套的人。
国家有国家的法律,社团有社团的规矩。野狼作为皇后镇顶尖的黑社会,很多时候都有着约定俗成的规矩,这也让他们看起来更团结,更有力量。
刘强死后不久,史蒂夫便收到了相应的信息。作为整个野狼的老大,手下堂口的人被砍死了,这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堂主,史蒂夫对于这件事情,便必须要有交代了——当然,这其中或许有私人感情在,但更多掺杂其中的,其实是一种名为规矩的东西。
芬琪尔走后的当天晚上,她的房间便被人破开,搜查干净,这时间距离大妖预测的两个小时,其实相差不多。
按照格里菲斯的要求,芬琪尔早早的便到了机场候机厅等候了,连沿途取钱都没有去,生怕延误了航班。
芬琪尔的手中的钞票并不多,事实上,算上她口袋中原本拥有的还家中储存着的现金,也只够在外地生活一个周的时间。
好在机场有着许多银行的取款机,她小跑过去掏出自己的卡片,擦入进去却意外的发现银行卡被冻结了。
这种事情当然出自于野狼史蒂夫之手,他是搞金融出身的,后来转黑盘踞在皇后镇,对这一亩三分地的把控力便强到令人吃惊的地步。
芬琪尔脸色苍白的左右看了看,随即想起那个男人给予自己的黑卡,她还记得那人说里面有钱,见四下无人,便掏出来擦入了atm取款机里面。
“880417”
芬琪尔回忆着那人所说的密码,输入进去,随着‘哔’的一声脆响,取款机宽屏的页面打开,她看了看屏幕上显示着金额的数字,随即呆住了。
半饷之后,芬琪尔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她钱也没有取,抽出卡片来就跑入了候机室,直到坐下来,心脏还在扑通扑通的响不停。脑袋里反复盘旋的一句话便是‘我有钱了,我有钱了……我有很多钱……他没有骗我……我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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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被抓
杀人之后,坐飞机逃走,这计划原本天衣无缝。
格里菲斯计算好了动手时间,考虑到了野狼的反应时间,又为芬琪尔留下了充分的时间用来踟蹰和决断,这一切的事情按部就班的进行,芬琪尔当然会拿着给她的钱人间蒸发,然后在某个不知名的小岛或者别墅里,渡过自己奢华糜烂的后半生。
但人算不如天算,格里菲斯身为因果兽,在很多事上占尽优势,但这并不代表,他便不会有失误。
在飞往孟买的航班即将启程的半个时辰,晚间的皇后湖机场渐渐笼罩上一层薄雾,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晚间的雾气愈来愈浓烈,很快皇后湖机场的能见度便到了一个可怜的地步。
果然,没过多长时间,广播里便传来了空姐致歉的通知,芬琪尔便听到了‘从皇后湖飞往孟买的航班由于大雾延飞’的公告,这让急于逃生的芬琪尔顿时便没了主意。
思前想后一番,芬琪尔决定向朋友求助。
她的计划是这样的,为了尽快逃离这是非之地,她需要利用朋友的车子,载她到邻近的城镇去。
实际上,皇后湖地区的公交和城际交通相对发达,除了选择私家车之外,城际交通这种东西似乎是一件不错的选择。
但芬琪尔在这这座城市生活十数年,深知一些外地人不易知道的秘辛,皇后镇警匪勾结,体质糜烂,已经让野狼的人手伸到了交通要职之内。芬琪尔若是选择做交通工具,恐怕刚把身份证件拿出来,就会被人盯上。既或不然,也会被人掌握住行踪,尾随而至。
而飞机这种交通工具因为是私人公司的缘故,反倒是相对安全一些。况且,格里菲斯在时间上算计精准,飞往孟买的飞机会在野狼反应过来之前飞走,而一旦到了孟买,那真的就是天高任鸟飞,很难被抓到了。
话说这女子能做到这一步也算的上是胆大心细,但人一旦开始走下坡路,倒霉运,那便真的是诸事不顺,做什么错什么。
因为担心手机会暴露行踪的缘故,芬琪尔决定逃亡的时候,便将之扔在了家中。如今要联系朋友,她便只好利用公用电话来联系朋友。
打完电话之后,芬琪尔担心候机厅太过显眼,就临近找了间小餐厅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因为身上没有电话,联系不方便的缘故,芬琪尔之前与朋友的对话中便将自己的方位明明白白的告诉了他。
而电话那头,那个平素有自己交好,甚至在前些年追求过自己的男生便满口包票的表示没有问题,车子很快就能准备好。
芬琪尔坐在餐厅中,手捧着一杯豆浆焦急的等待,她的眼睛盯着玻璃窗外一辆辆轿车停下来,开走掉,最终没有见到那个所谓的朋友,却等来了野狼的报复。
因为掌握了具体的方位,芬琪尔便被人三两下抓住,用黑袋子蒙住头,塞进了车子,然后扬长而去。
事情的经过其实相当简单,在史蒂夫得知刘强被杀之后,便令人查找了凶杀现场,而芬琪尔的房间当然是没有被放过的。
根据经验,过失杀人的凶手一般倾向于逃亡外地,或者去亲友家中甚至是秘密基地里躲避一段时间。
类似芬琪尔这样的人,秘密基地这样的东西是不要想了。史蒂夫第一时间着手令人守好交通要道,并通知了汽车站、地铁站、火车站的人注意芬琪尔的消息。
然后,便开始收集芬琪尔的亲属,当得知其父母双亡之后,便将搜索重点扩大到了她的朋友身上。
而恰好这时,有人发现了芬琪尔落在家中的手机,便通过通讯录查看了好友名单,然后分头拜访,终于堵住了刚刚开车出门准备接应芬琪尔的棒小伙。
接下来的事情,便是我们之前所看到的。我们芬琪尔的追求者,棒小伙盖尔在被恫吓了几句之后,便果断出卖了芬琪尔的方位,明哲保身了。
商务车一路狂奔而去,在夜色里留下一抹车尾的霓虹。
皇后镇后半夜的雪似乎下的大了,米黄色的路灯下,抬头往上看,已经能够看到圆锥形的光柱里飘扬着的细密雪片。
深棕色的商务车便在这样的雪夜里疾驰着,车里的男人和女人随着车子的颠簸和雪地里的侧滑而晃动着身体,随后车厢里红光一闪,一个脑壳上闻着半边蝎子的男人打开窗户,重重的吐出一口浓烟。
车子一路颠簸,从城镇驶向郊区,不久似乎出了城市。
道路愈加颠簸,远处似乎还有野狼的嚎叫。
车子就这样子在黑暗里渐行渐远,最终停下来。
芬琪尔头上蒙着黑布被人从车子内粗暴的拉出来,厚重铁门打开的声音传开,喷面而来的是铁锈和机油的味道,然后剧烈的犬吠便在不远处响起来,似乎是有人在庭院中喂了狼狗。
一路跌跌撞撞,芬琪尔被人粗暴的拎着,几乎半拖着,走进了大厅。她感受到腰间有个冰冷的筒形硬物时时刻刻在戳着皮肤,然后便被人一脚踹在屁股上,扑倒在地,在水泥地上翻滚着滑开一段距离。
芬琪尔挣扎着拿下头罩,只一抬头,便看到破旧的厂房里,一个穿着西装的威严男子四平八稳的坐在巨大的太师椅上,他的脸色冰冷又布满刀斧和岁月的痕迹,在他身后,十数名戴着墨镜的冷峻男人们背着手,陈列成两排肃穆而安静。
芬琪尔被人踹的刚刚好到得那人脚边,脑袋几乎与男儿脚踝平齐。她仰头看了一下,那人便抬起脚一下将芬琪尔的脑袋重重踩下去,砸在地上:
“自我介绍一下,芬琪尔·纳吉小姐。鄙人野狼现任老大史蒂夫或者你也可以叫我食尸鬼,当然这并不重要。
我手下脾气不好,这一路上让纳吉小姐受委屈了,实在抱歉。
但今日请纳吉小姐过来,实际上是有点事情需要向纳吉小姐处理的……
或者你是否还记得一个叫刘强的人?哦,对了,我是他老大……”
……
……
时间退回到九十分钟之前。
格里菲斯开着车几乎已经驶出了皇后镇,他开着广播,听着一些路况新闻,全都一些哪里哪里交通管制,哪里哪里限行堵车的消息。
但时间旋转,距离飞机起飞的时间渐近,广播里便传出了皇后镇机场延飞的消息。
这时间,格里菲斯其实已经驶离了皇后镇两三百公里,他由于顺着山势一路下行,倒是不并没有受到浓雾困扰,只是稀稀薄薄有些许雾气。
听到交通广播中说皇后镇大雾缭绕、航班延飞,格里菲斯当时便有些感叹霉运当头,然后一掉头,便驾车驶回了皇后镇。
事实上,以格里菲斯的丰厚经验,不难想象到航班延飞后,孤立无援的芬琪尔很可能会做傻事,所以他便先拨通了花爷的电话,准备让这位尚且逗留在皇后镇的大爷在格里菲斯到来的空窗期先帮忙照拂照拂目标人物。
但电话才拨通,电话那头便迫不及待的传来了花爷的叫喊‘密斯珍宝贝儿,你去哪里,快帮我解开手铐……喂,我叫你快给我拿开这该死的皮鞭、蜡烛……’
格里菲斯满脸黑线的扣断电话,他早有觉悟的知道自己的从前是个无恶不作的大反派,几乎人人得而诛之。
但他却从不晓得自己从前竟然有那种爱好……呵!皮鞭蜡烛……
轿车开着远光车灯在雪夜里奔跑轰鸣,格里菲斯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重新回到皇后镇的机场,然后在机场中果然失去了芬琪尔的影踪。
格里菲斯扶着额头神情略显无奈,他对于别人的生死漠不关心,这种冷漠或许是早就他提前离开的原因,又或者是觉得大局已经无需多在此地耽搁时间了。
但无论如何,意外出现了,芬琪尔被人重新抓走了。
以格里菲斯的惫懒性格,事情到的这里出现了转折,他或者便会直接放弃任务、放弃因果点。芬琪尔母亲所付出的代价虽然诱人,但灵魂侍弄者维克多亦不是好相与的,他虽然贪婪黑暗,但死要钱也不是他的性格。
不过格里菲斯重生之后,在吉家感受了所谓人类之间的亲情、友爱,或者是在这氛围里浸淫的时间太久又或者是不愿意从这种过家家的泡沫中醒过来,格里菲斯想着夕阳下那个单纯的女子叫住自己,一脸娇憨的为他付霸王餐的样子,不知不觉之间,也感觉颇为有趣。
“尽人事听天命,恩,我果然有想法……”
大妖捏着下巴,自言自语着,听他的口气,倒是终于决定要将任务完成下去了。
“一碗打卤面换一条命,怎么想都应该够还人情了。”
这个时间里,格里菲斯其实还并不确定芬琪尔已经遭遇不测或者落入了坏人之手云云。
他活过无数岁月,做事从来有条不紊,所以便从以逆向思维重新锁定起芬琪尔的方位来。
第一百零三章 沿途追踪
类似火车站、地铁站、飞机场等公共和危机高发场所,一般会有摄像头之类的仪器记录监控区域所发生的事情。
格里菲斯顺着通道,在顺道敲昏几个保全之后,一路走入到监控室。
皇后镇因为是旅游城市的缘故,整个机场十分气派宏伟。这个机场占地面积达到3000多亩,单单建筑面积便达到60多万平米,所以分管不同区域的摄像头多大数百个。
格里菲斯抬头看了看墙壁上挂满的密密麻麻的监控屏幕,他站在房子中间,原地缓缓转了一圈,然后径直走向东北角的墙壁方向。
这里的墙壁上镶嵌着大概三四十块显示屏,格里菲斯抬头看了看头顶偏上一点的那一块,显示的刚好是二层候机场b区域的位置,也正是之前芬琪尔所在的位置。
格里菲斯控制着电脑,将磁盘倒带,大概在十九点四十五的时候,芬琪尔出现在候车厅中,然后,机场的通告响起来,不久之后,芬琪尔便走出监控区,去了公共交流区域。
格里菲斯连续换了四个监控屏幕,一路跟随着芬琪尔的轨迹来到了一家报停的公用电话那里,她给了老板一些纸张,打了个电话,然后很快便走掉了。
格里菲斯将画面定格在这里,他看了看画面中的时间是二十点二十三分,按照原本的计划,这时间芬琪尔已经登上了飞往孟买的飞机,准备了。
格里菲斯低头看了看左腕上的手表,手表中那时间正显示为二十一点五十整,所以距离女子走出机场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小时又二十七分钟。
在这个世界上,一分钟可以做很多事情。曾经有一个管理学家便这样统计过‘一分钟可以阅读一篇五六百字的文章,可以浏览一份40多版的日报,看5-10个精彩的广告短片,跑400米,做20多个仰卧起坐……’。
一小时又二十七分钟格里菲斯实际上也并不确定是否还来得及。
他再次看了一眼定格在屏幕中的芬琪尔的画面,画面中,那女子似乎情绪得到了某种程度的释放或者说是得到了某种帮助而显得镇定柔和了许多。
之后格里菲斯又将自己存在的痕迹,包括磁盘之类的东西毁灭一空,才来到芬琪尔之前所到的那个报亭。
他拿起芬琪尔之前所使用的那部电话,查阅了电话中的自动记录的电话列表,然后在二十点二十三分果然找到了一部相应的电话号码。
格里菲斯记下那串号码,用手机拨过去,在‘滴滴’两声之后,很快便传来了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声音主人听起来有二十几岁,自我认同感并不强烈,虽然说话声音很大,格里菲斯却敏锐的注意到声音背后压抑着的情绪,那似乎是一种名为后悔和惧怕的东西。
“这里是盖尔·百斯特,请问你是哪位?”
格里菲斯变了变嗓音:
“盖尔·百斯特先生,我是联邦调查局探员科特,负责调查一起特大人口失踪事件,请给予配合。
大概在一个半小时之前,芬琪尔·纳吉曾与你沟通过电话,然后神秘失踪,你有什么信息要向我反馈的吗?”
“什……什么局?”
“联邦调查局,回答我的问题,盖尔。”
“我没有需要反馈的信息,先生。
芬琪尔确实有给我打过电话,但我们只是普通彼此慰问了一番,便挂了电话,我的邻居芬兰一家可以证明我整晚都没有出过房门一步。”
“有时候不出门并不能成为不在场证明,威尔先生。我需要你知道,你在耍小聪明,而你正在作弄的不是我,而是你自己。
事实上,在芬琪尔·纳吉失踪之前,已经有先后五名年轻的女子失踪了,而且失踪地点均是以皇后镇作为中心的。
这个案子立案已经三个月了,三个月了懂吗,狡猾的威尔先生。三个月够做什么,够我们把其中一名受害者安全的解救出来。
你猜我们从受害者口中知道了什么,我们知道了凶手的特征、长相,很不幸,我必须得告诉你,在这受害者的描述中,我们有几成把握,那人便是你。”
“不可能,他们这是在栽赃……哦,天呐,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失踪案……”盖尔的声音明显慌乱了起来,他自我脑补了一些野狼的手段,于是音色都有点抖动起来。
“谁们?盖尔,你必须告诉我,芬琪尔·纳吉现在在哪里?”
“我……我不能说……我不能说,但我发誓,芬琪尔真的不在我这里!”
“你知道吗,盖尔先生,我相信你,我相信你……。不过,我相信我的上司和……野狼并不会如我这般好说话。”
“天呐,你知道野狼!天呐,你真的什么都知道!”
“告诉我芬琪尔在哪里!
要不是认为事情另有蹊跷,我才不会偷偷摸摸的给你打这番电话,直接抓走你扔进牢房里捡肥皂算了。
我们没有时间了盖尔,我决定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告诉我,芬琪尔·纳吉,她到底在哪里……”
……
……
格里菲斯这一番全情投入的演出,当然不是嫩的仿佛能够掐出水的盖尔·百斯盾先生所能抵挡的,所以他很快便交代了自己所知道的一切。
格里菲斯拿到想要的信息之后,却确定了芬琪尔之前约定盖尔见面的地方。
他开车到了那里,左右看了看,便在落地窗旁边坐下来,与之前芬琪尔的动作如出一辙。
格里菲斯抬头看了看餐厅内的监控,趁人不注意潜入监控室,果然发现了芬琪尔被抓始末的录像。
但那些人行凶之后便带走了芬琪尔,开着车扬长而去,只能判断车辆驶去的方向为东北方。
事情到了这里,一般的人类或者神探之流便会陷入困境或者纠结之中。但格里菲斯是能够牵动前尘后续的因果兽,很多时候,他并不需要如渺小又狭隘的人类按部就班。
格里菲斯出了餐厅,站在之前车辆驶出的路口。
他看了看迷雾中那渐渐模糊的白雪,终于伸出手掌,托起一片银色的光球。
光球在雾霭中闪耀了两下,然后徒然炸开,化作无数丝线,一条连着一条,将野狼商务车所走的路线标记了出来。
做这样的事当然需要付出代价,格里菲斯看着因果点渐渐消弭于虚空中,表情里也终于带了些许唏嘘。
好在大妖也不是太小气的人,他这样感伤了一会儿,便驾着车沿着银丝线,一路追踪过去。
……
……
让我们把目光暂时切回到郊外老旧的工厂内。
芬琪尔·纳吉被人用麻绳绑住双手,吊在生锈的钢铁横梁上。
她的斜下方,史蒂夫坐在宽阔柔软的椅子上,半抬着头,仰视着她。
他的身后篝火通明,锈迹斑斑的铁通里堆满了烧红的木炭。一根粗糙的麻绳从西边横悬到东边,是专门用来对女人**用刑的工具。
这时间,已经有脱光了上衣的小弟,手中拿着沾湿了麻油的鞭子和烙铁走进来。
“还是不肯说吗,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重信重义可歌可泣的女汉子。”
史蒂夫的声音从下方传过来,芬琪尔却已经因为恐惧而发不出声音来了。她的身体抽搐颤抖着,显示着其主人在试图平息着内心的焦虑与不安。
“比你漂亮的女人,我见的多了。性子比你倔强的,我也见的多了,但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重信义,为人两肋插刀的,我倒是头一次见。
这样吧,再过两日便是我诞辰,军师迷信,让我忌杀生,我也是个耳根软、没主见的人,就暂且从了他吧。
看在军师的份上,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只要说出杀掉刘强的凶手,我立刻放你走,高利贷的事情也休要再提。
你现在且告诉我,是谁……杀了我兄弟刘强!”
芬琪尔显然被吊了一段时间,她上肢疼痛酸麻,肌肤在扭动间,有如被撕裂一样。
她苍白着脸,深吸一口气,言语颤抖:
“先……先生,你是大人……大量的人,求……求求你放过我,我会……会还钱……”
她话还没有说完,史蒂夫便站起来,背对着她向门口走过去。芬琪尔吊在房梁上还在叫着‘先生、先生’,史蒂夫便已经摆了摆手,与那个擦身而过的拿着火油和烙铁的男人吩咐道:
“别弄死了,最近风头紧,不好交代。”
……
黑重的铁门在那人渐行渐远的脚步声中轰然合拢,窗外的风雪被门板隔绝,变得不再清晰,像是隔着很远的距离。
但芬琪尔已然感觉寒冷。
空旷高耸的厂房内,跳动着橘黄色的火光,反射出一切暗色调的东西。
而在那些火焰跳动间,很多日光下看不见的东西,正在缓缓蠕动着,现出原形,变成令人心悸的形状。
赤着上身的大汉,将烙铁甩入火炭中,蹲起来拉开抽屉,戴上半截油橙橙的防火手套。芬琪尔吊在半空中居高临下的看过去,火光中那些跳动拉长的光影,棱角分明,如同鬼怪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