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叮当猫的口袋
ps昨天漏发的一章已经补上,大家可以回过头去看看。
男人的声音这样喊叫了一声,那来自刑施部的人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石门前,用力推了半晌,然后脸色发青的转过来摇摇脑袋。那石门厚重是被某种力量强制性关上的,而那石门后面更是有着十几吨重的断龙石封住了所有出口,用人力的话,是无法打开的。
“去那个方向的石门看一看。”王屯屯用手指指着一个与刑施部男人相背离的方向,他用力管理着表情,所以看起来倒是不显慌乱,只是出口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奇怪。
“关了,全都关了……封死了,我们完蛋了。”你刑施部的男人小跑着接连推了几扇门,然后声音便带了些哭腔。在神秘的空穴里面,被断龙石封堵了出口,这在电视里面大概是要被活活困死的节奏的。
王屯屯实在也是这样想的,他本是打着谈判的目的,如今人家都懒的见自己便果断将自己困在了房间里面等死,这种做法有些太荒谬极端了。必竟以对方弄出的排场,要杀他王屯屯容易,随便派两个人便好,不至于千辛万苦的搞出数十吨的大石头堵门这样下流低效而烧钱的法子吧。
所以,王屯屯其实还有存着一些幻想,他倒是认为这种事情是对方的下马威,是想要震慑住他,好在之后的谈判中占据主动。
至于证据,王屯屯想,这活生生站在这里的梁国便应该是最好的证明了。在王屯屯的心目中,梁国这样能干肯付代价(在沙镇‘潜伏’数年)且手段强硬的下属,无论如何都是组织内部的中坚力量,怎么看都不应该是被抛弃的存在。
而且看梁国一副‘淡然’的表情不是假装,那表情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一个临死之前的人所能拥有的,王屯屯知道世界上有一些淡薄生死的人,但梁国显然不是其一。
换句话说,这石室表面看起来已经被完全封锁成了死室,实际上还另外有生机,说不定哪块天花板或者地板后面就是真空的呢,而只有这样才能够完美的解释之前王屯屯所遭遇的这一切。
随着石门的落下,‘房间’里原本不高的气氛更加冷凝起来,梁国将王冕推到格里菲斯和王屯屯的中间,也就是餐桌的中间位置坐下来。
王屯屯看了一眼沉默不语的王冕,心浮气躁。随即气势汹汹的站起来,拍着桌子质问格里菲斯,这石门为何会突然关闭,是要蓄意断绝众人生路吗?
他这话问起来便算是撕破了面皮,双方原本还存留着一些表面上的虚情假意,这话语严厉的就像是一根锥子,一下子便戳开那窗户纸。
不过,王屯屯的责问本应该是说给梁国听的,但他选择坐在主位上,一脸茫然的格里菲斯作为突破口,颇有些指桑骂槐的味道,但终究还是留下了一些退路的。
这话说完,作为幕后‘主事人’的梁国仍旧面无表情,聋哑人一般,但那坐在主位上,叫喧着‘三爷,我很欣赏你呦’的男孩子反倒有些歉意赧然,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随即将众人的注意力又拉扯会满桌的菜肴上来:
“啊……哈哈……额……。
好吧,我也没想到这石门关的那么匆忙,比我想象的快那么一丢丢呀,这不符合科学的呀……”男孩的声音渐小,经过尴尬的笑声之后,愈是低沉,到的最后,都有一些自言自语的味道了。不过,经过一番自言自语之后,他终于还是打起精神,十分豁达的拍了拍手掌。
“不过也没有关系,我们不是还有一桌子丰盛的晚餐嘛,记得我说过要好好款待你们的吧,我可是很守信用的呦,大家尽管吃,不用客气的……哦哦,你们担心这些是‘粗野饭食’,啊呀,我骗你们的,我之前在谦虚啦,我可是很用心在做了……”
男孩子的声音带着满满的诚意和童稚回荡在石室之内,这个时候恰好有舒缓的古典的,类似留声机一样的音乐声从石门的缝隙里面传进来,是那种很抒情柔缓的调子。王冕表情阴晴变幻着,最终还是率先拿起刀叉,吃了起来。
这个时间,洞穴外面应该还在下着缠绵的细雨,王屯屯回想着那份寒冷饥恶,舌苔下面便不由自主的生出津液来。
他再次看了王冕一眼,微微沉思,见后者面无表情,终究埋头大吃起来。
那饭菜是出人意料的酸爽可口,稍稍添置了一些辣椒、胡椒粉之类的佐料,这不仅让饭食鲜美的同时,更是让刚刚经历过阴雨寒冷的王屯屯吃的一身舒爽,甚至外露的面皮上都生出了一丝毛茸茸的细汗。
王屯屯其实是有担心过食物里面有毒之类的事情,但他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转念一想,随即又释然起来。
为了王家,确切的说为了自己的未来和野心,王屯屯实在是来死中求活的,他要将王家的支柱带获取,到目前来说,他倒是十分成功的跟王冕‘接上了头’。
不过,当下的环境却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王屯屯思索着自己横竖只有被动接受的权利,倒不如静观其变,光棍一回。
他此时想着大丈夫临危不乱风骨依然的事情,便也十分洒脱的大快朵颐——横竖都无法反抗,倒不如洒脱一点,还彰显洒脱气质。
在这样的条件下,若是有人还婆婆妈妈,反倒让人看不起。换个角度思考,王屯屯认为自己若是这个密室的幕后操纵者,绝对不喜欢看到这样不识时务的人,心情不好的时候,直接下令杀掉都是有可能的。
基于这样的心理,王屯屯倒是吃的满口舒心。格里菲斯笑着大大的拍着手掌,那个名叫梁国的精廋男人便走到餐桌前,拉开覆盖在桌面上的一层木色石板,露出下面的一口冒着腾腾热气的大锅来。
面前的食物丰饶多样,各种样子和颜色的蔬菜整齐排列着,布满七米多长的餐桌。那做菜的师傅是个极度考究精致的人,几乎每一道菜式都繁复美味到极点,却又各有春秋,特色不同。
王屯屯实在有吃过一些好的东西,但这样集群性的大享受还是头一次。他不是一个喜欢做菜的人,相反的,王屯屯倒是信奉‘君子远庖厨’这类格言的代表,所以,这餐桌之上的许多东西,他是不认识的,但这并不影响他对其的赏识和称赞。
尤其是那入口即化的肉质……
“这个是什么品种的肉质,以前好像从来没有吃过……有点像是猪肉……嗻嗻……但这咀嚼起来的感觉要比猪肉纤细一些……”
格里菲斯欢喜的像是一条黄鼠狼,他用汤勺在刚刚被梁国打开还在冒着腾腾热浪的大锅里面搅拌着,随手从身边的小盘子里抓了些葱姜蒜末,扔进锅里。他站起来盛汤,给王冕、王屯屯还有那刑施部的男人分别盛了一碗。
热汤香味浓郁,汤内的骨头已经被煮的快要化掉了,用牙齿一咬,便弄够榨出里面的骨髓来。格里菲斯将一盘摆放成含苞待放花骨朵一样的菜式推到王冕的面前,那是一盘用八条舌头捆绑成花片,用眼球点缀成花蕊的新奇菜式,这花瓣的旁边,还用青草和翠绿色的菜叶点缀着,看上去美味可口。
格里菲斯眯起好看的眼睛,用手掌亲昵的拍了拍王冕的肩膀:
“呐!专门为你做的,请吃吧。”
王冕抬起头来,进入石室之内第一次正视格里菲斯。他的眼神浑浊又复杂,放在桌面上的手因为用力蜷缩而有些颤抖。他就这样扭着头看了格里菲斯一会儿,对方眯着眼睛微笑着回头看他。一分钟之后,王冕咬着牙终于伸手将那菜肴放入嘴里全部吃掉,咽了下去。
王冕的动作无疑是对厨师极大的肯定,格里菲斯拍着手掌开心的环视了四周,然后伸出肉嘟嘟的手掌抚摸着王冕的花白的头发,终于满意的坐了下去。
正常饭局似乎其乐融融,末了的时候,梁国又抽开桌面上的一块面板,露出一个被炙烤的金黄的大大的肉球来。
那东西的形状是个球形,两边被扎了口,大小跟人的肚囊差不多。而实际上,这肉球便是用某种生物的肚囊掏空切开封口做成的,所以那肉球的表面还能看到一个旋涡状的肚脐眼儿,肉香扑鼻。
“这个东西有一个学名,叫做‘叮当猫的口袋’,大家知道叮当猫是谁吧,啊,不知道啊,真是孤陋寡闻呢……啊哈哈,从前啊,有个死宅,名叫野比大雄,有一天他捡了一只机器猫……啊哈,总之呢叮当猫的口袋里,装了许多好东西呢……恩,叮当猫,恩,口袋……”
长着大圆脑袋的格里菲斯站着乱七八糟的对于菜品解释了一番,他一手拿着银刀,正在小心翼翼的切割着那团金黄色的肉球。
肉球很快被切开,除了下刀的时候喷射出一股浓汤和热气之外,余下的工作倒是很顺利的。
切开肚子,里面盛满了各样丰富的食物,有绿色的蔬菜,紫色的水果,红色的肉片还有各种各样颜色各异的不知道来源的东西。
格里菲斯深深嗅了一下那香浓的空气,整个人便陶醉起来……叮当猫的口袋,果然是令郎满目的装了不少东西呢。
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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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被揭开的真相
由于食物的精致再加上王屯屯等人大概打着吃饱肚子再逃命或者别的什么想法,这一顿晚餐在这个奇怪、封闭的环境里行进的其乐融融,穿着一身黑色晚礼服的梁国站在格里菲斯身后挺着笔直的腰背默然不语,他的右臂横在胸腹之间,伸直的手臂上搭挂着白色的毛巾,看起来像是一个称职又专业的西式管家。
格里菲斯用叉子插住了肉块,挑在空中,不时的咬上一口。他的言语是那种一如既往的让人哭笑不得风格,但表情动作上却带着一种淡淡的缓慢,他那举手投足之间的舒张力,当算的上是优雅了。
格里菲斯将叉子连头肉块放入青花小盘中,接着拿起一个高脚杯子虚抬着,梁国从后面为他倒了些红酒,他将杯子放在齐眉的高度晃了一会儿,随即呷了一口,闭起眼睛享受着。
那酒的味道定然是极好的,格里菲斯畅游在其中,渐渐回想起一些往事来。
“我来到沙镇啊,其实并没有多少时间。不过就在我醒来的当天啊,我被人敲了脑袋,鲜血淋漓的,你都不知道有多惨……
科技在进步,世界变化真大呀,想找个认识我小格里的人都难了……哎,物是人非呀,好伤感寂寞啊,想当年还是有个小姑娘愿意陪我看日出的……我跟你说啊,沙镇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差啦,我认识一个叫做吉良的小男孩,有点意思。他还有个叫吉庆的姐姐,长的真不怎么样,比当年陪我看日出的那小姑娘不知道差了多远。三爷,我跟你讲个小秘密啊,那陪我看日出的小姑娘呢,她这么高,哎呀,不是这么高,是这么高……咳咳,沙镇的生活还是很有意思的,后来我便认识了你嘛,哦,那个时候我是叫吉阿满的。不过三爷啊,我可是很欣赏你的呢……”
格里菲斯一边品着红酒,一边乱七八糟的描述着,王屯屯起初只当这少年疯癫了并未理会,直到那个圆脑袋讲到了吉良,又再一次提到了吉阿满,脑海里面那些有关于吉家的记忆才终于打开了来。他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头,手却还在无意思的在肉汤锅子里面搅动着。
“吉阿满……”
他这样想着,终于在在肉汤的锅子里面捞出一些碎肉碎骨,他这个时候其实还在努力回忆着那段吉家的事情,吉家的那些男孩子……
“吉阿满……”他再次无意识的念叨,某些事情、某些人在脑海深处浮上来,马上就要破开冰面,露出真容。他在想着这样的事,目光却不由自主的落在刚刚盛上来的碎骨上,然后高速转动的大脑愣了一下,徒然间便空白起来。
“人……人……人骨!!”
因为汤锅之内的汤料被喝去了大半,只剩下一些底料。王屯屯这一次的‘海底捞月’便一次性把之前沉淀下来的碎骨头、碎关节的捞了上来。
而那碎骨头之中,最显眼的,便是那一小片人类的前脚掌,带着五个清晰的脚趾头,甚至拇指、中指、尾指都清晰可辨。因为人类独特的生理构造和外观形态,这小片前脚掌一被王屯屯捞上来,便被认了出来。
“你让我吃人骨!!”
人骨的出现揭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这真像隐藏在那男孩子天真无邪的笑容后面,竟是那样惊悚骇然——这顿貌似丰盛的宴席,吃的竟是人肉!!
王屯屯想着那些之前所见过的舌头,啃过的骨头,咬过的耳朵,还有那个用肚囊制作的团团的大肉球,整个胃部顿时翻江倒海起来。
事实上这个世界的一些事只是一个看起来复杂的扣锁,一旦某个环节被打开了,整件事情便顺理成章的清晰起来。
如今的王屯屯便是这种状态,既然知道了所吃的是人肉,那么顺理成章的便想到这些肉类从何而来?再之后联想到他们失踪却再也没有回来的队友,那张良的反常作风和那明显隆起的肚腩,还有格里菲斯那句看似无关紧要的‘所有人都在这里了’,顿时便像是触电一般,将所有的事情都串联了起来。
时间在靠前一点的时候,王屯屯有问过格里菲林见没见过其他的人,这男孩子曾这样回答过‘都在这里了’。这话当时听起来像是某种无知或者谎言,但如今想起来,竟是那样的真实阴冷,冷人不寒而栗。
当然‘都在这里了’,所有人都被做成了菜肴,摆放在桌面上呢!
……
……
气氛在王家三公子的一声尖叫之后诡异、紧张、慌乱起来,那刑施部的男人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王屯屯勺子中的脚趾骨,豁然站起来,整个人凑到汤口向里看去。
然后,他便脸色急速苍白着,‘哇’的一声吐了锅子和桌面到处都是。刑施部的男人张开嘴巴哗啦啦的吐出了肚子里面所有的存货,他的嘴巴很大,吐出的东西又多又急,以至于有些部分都喷溅到了格里菲斯面前的瓷盘里。
空气中回荡着的小夜曲在这个时候高亢起来,格里菲斯考究的拿起高脚杯,慵懒的半靠着椅背。他半闭着眼睛,另外一只手和脑袋随着音乐晃动着。
正在这个时候,王屯屯终于想起了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孩子,一幅幅过往的画面在他脑海里面回放着,他看了一眼表情沉迷享受的格里菲斯,又看了一眼站在其身后至始至终木然不动如同管家一样的梁国,眼神复杂难陈到了极点。
“是你,是你吉阿满,要对付我们王家,对是不对!”王屯屯咬牙切齿,后知后觉的他,在发现了人骨之后,终于拼凑齐了最后的拼图,找出了那个隐藏在背后的深沉恶意。
那个自称是格里菲斯的男孩子并未理会王屯屯的质问,他举着红酒杯轻晃着,右手食指在空气里跃动的音符里划下优美的弧线。
良久之后,那小夜曲的声音稍微浅淡了一些,格里菲斯睁开迷离的双眼,表情似感动似真诚又似讥讽:
“我要对付你们王家?!”他语调表情平淡,但句末却是用了疑问语序的,显然,他并不认同王屯屯的这种说法。他终于将红酒杯放在了桌上,眼神虚抬着仿佛在看无穷的远方。格里菲斯保持着动作持续了一会儿,随即便不由自主的‘呵呵’笑起来。
他用手支撑着桌面,向着王屯屯的方向前倾着身子。大妖的眼神真诚细腻,隔了很远的距离,他的眼睛在无意识的眨了一下:
“不是我要对付你们王家,我可是清白的呢。三爷啊,不管你信不信,我还是爱你们王家的……
要对付你们王家的另有其人,他要比我要凶多了,恩,凶多了。他大概那么高,那么大……嘛……他的名字……他的名字……”说到这里,格里菲斯停顿了一下,随即神情肃穆,手指指向远方。
“……是命运啊!!!”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徒然大起来,竟是在石室里反复回荡,那‘命运啊’、‘命运啊’的声音反复回荡着,连成一片。
“要对付你们王家的,是命运啊!”
格里菲斯噙着笑容又重复了一遍,这一次,他的表情诡异,似轻松,似怀缅决然。
王冕坐在格里菲斯和王屯屯中间,低着头不言语,王屯屯红着眼睛,终于知道了这差点令王家败落的幕后黑手,他几乎本能的怒视格里菲斯,一种叫做仇恨的情绪像是电钻一样在他神经里面搅动着,而对方还在用轻快的语调讲述着那些令王家发生悲剧的根源。
“啊,你们家死人了啊,呀呀,没有错,是我让梁国去做的啊。话说那天我在河边走啊,看到梁国在想事情,我就跟他说去杀你们全家啊,谁知道他这么不开窍,说干就干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梁国办事情真的不行呢,来来回回搞了许多事情,都没把你家人杀干净,到头来还得我动手……
明明答应那么爽快……”
他这样自言自语说着话,表情沉湎在回忆里面,时而开心时而忧愁着。格里菲斯的肤色是一种健康的奶油白,他脸部的线条柔和,笑起来的时候,更是格外的柔弱美好。
但在这个时候,在经过吃人的铺垫和一连串诡异的气氛熏陶下,格里菲斯那在荧光下稚嫩美好的侧脸在王屯屯因为仇恨而发红的眼眶中渐渐拉长扭曲,以至于连同声音都有些拉远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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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我家梁国还小
此刻的王屯屯心里面是有着怒火的,就仿佛一个被骗了很惨的人,在真像大白之后的发泄一样。
然而他听着对方看似可笑的自白,终究不由自主的开始想对方所做的事情,想着他的杀人动机,想着双方本没有怎样的深仇大恨,想着对方带着那种纯真的脸面将人杀死将人做成饭菜,想着对方说的话……
然后那怒火便冷却僵掉,轰塌成碎片了。他想起在那洞口偶然间感受到的那种荒凉绝望的心境,那原本单纯的仇恨有些复杂起来,他稍许无所适从的看了格里菲斯一眼,另外一种情绪在身体内悄然抬起了头。
这个男人……是怎么一回事?!
王屯屯用力抿着嘴唇,抬起头来看了父亲王冕一眼。早熟早慧的三爷终于遇到了一些他觉得迷茫和棘手的事情——这个叫做格里菲斯的家伙到底想做什么!他其实习惯了独立,但在成长的过程中,也养成了在大决断面前‘倾听’那个在自己心中威严如同山岳钢铁一般的男人的意见。
但这一次,连山岳也沉默了。王冕只是低着头不言语,仿佛神游物外,对眼前发生的事情毫无反应一般,事实上,他从进入石室之内,便很少抬起头来过了。
但若是仔细看来,便不难发现他那微微抖动着的花白胡须和下颚,显然这头发已经有些灰白的中年人,他的心情并非如同表面一样平静。
而这个时候,格里菲斯已经从遥远的回忆中醒过来,将注意力转移到当下的事情上来。没有理会王家父子,他双眼密布着不愤和怒火,此刻正讲到某种激烈的事情:
格里菲斯站起身子,一只手拍了桌子,另外一只手指着来自刑施部的那个男人,气势汹汹的控诉着:
“你!没错就是你!
……我家梁国杀人关你什么事情,杀的是你老母吗,又或者是染指你妻子了吗,你跑了那么远过来追杀他,我就不开心了。
心正才能行的直,你这么不讲理,真是欺人太甚了。你说我家梁国碍着你什么事情了吗,他那么乖,年龄又那么小……”
“什么刑施部开施部的,什么职权所在嘛,吉良那破店被人霸占了你们都没讲过职权。不过话又说回来,吉良那家破店面真心破啊,四面漏风啊,冬天的时候肯定冷……
哎呦,对了。你刚才往锅里吐东西,还差点吐我身上,真恶心,你妈妈没有跟你说过……咳咳,总之,你这样不讲道理的人我是不会原谅的。恩,我说梁国啊,这样的人,你杀了他……”
格里菲斯一口一个我家梁国怎样怎样,义正言辞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的手指头仍旧摆放在空中指着刑施部男人的方向,这间隙里,他的脑袋已经转过去,正要讲一些让梁国‘结果’对方的话。
然而,格里菲斯毕竟‘年轻’,他太‘缺乏’经验了,或者说,这个脑袋圆圆的男孩子,他有些低估了一个人在压力之下所能够爆发出来的决然和疯狂。
那刑施部的男人本来便不是怎样枭雄的人,客观的说,只是职业为警司的普通人而已。
而对于沙镇刑施部的警司们来说,他们的一生或许会有跟坏人打交道的时候,但这坏人,撑死便是临街满身横肉的阿三哥仗着横肉满身侵犯邻居乡里的一些小便宜而已,但即使这样的人,在代表着政府力量的刑施部面前都是乖乖的,不敢反抗的。
对于这警司来说,刑施部的职责反应到生活中,更多的是拿着警棍在街道巷口晃荡,有的时候,则是会驱赶一些不按照规矩乱摆摊的乡民。
至于警司下班之后的事情,便是相妻教子,闲暇的时候,便会牵着家中那条名叫harry的金毛在黄昏下遛弯,然后跟擦肩而过的美丽又不检点的女邻居打打招呼。
但这样的普通人如何见过生死,在沙镇这样的小地方怎会有真正残忍的事情,又怎么会滋生真正有勇气的人。
不过,今天这位刑施部的警司先生确实数度经历了生死,他看见同事被某个怪物抓走,经历了朋友失踪,莫名其妙的进了地下基地,被困死在石室里面,他甚至吃了人肉做成的饭菜……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了凶手——那个圆圆脑袋的恶棍,而那凶手竟然扬言要杀了他。
这位刑施部的警司可是不想被人端上餐桌的,他见过对方的手段,所以格外敏感。他有听说过一句谚语叫做‘狗急跳墙’,这男人想着这一路的事情,然后发觉自己已经完全没有不跳墙的理由了。
于是,这位被变故折磨的早已神经质的警司不顾一切的从王屯屯腰间抽出那把象牙手枪,射向格里菲斯。他知道王屯屯身上有枪,虽然对方总是在尽力掩饰。
“额……,这就崩溃了……”
男孩子的声音顿了一下,随即枪声响起来。由于紧张的缘故,那子弹歪向旁边。格里菲斯用银白色的食指顺了顺瓷盆上的精致餐刀,然后一道银线穿透了警司的颅骨,将他的身体都带的飞起来,被带的离地钉在石壁上。
钉死警司的银线是那把亮银色的小餐刀,它像子弹一样从格里菲斯的手指尖飞出去,贯穿了警司的脑壳。而那餐刀速度太快,拉扯着视线,以至于看上去,竟是一条连贯的线条。
警司的尸体在空中飞舞后退着,那血液连成丝在空气中留下痕迹,一小团像是露珠一样的粘稠红色离散在王屯屯的左边眼睑上,顺着睫毛和汗水正要滴落下来。
这变故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又完结,从刑施部的男人夺了他的手枪,到那个男孩子不可思议的出手,简直像是一道流光一样快到一个眨眼都会忽略过去。王屯屯还在想着之前的事情,他由于距离被射死的警司太近脸上被溅上了血迹,他的嘴巴因为没能跟上眼睛所看到的而在喃喃着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我是寒京王家的人啊,我是来谈判的呀……”
……
……
警司的尸体被餐刀的力量裹挟着钉在了石墙上,他之前因为靠近王屯屯要偷对方枪械的缘故,半个身子都是靠着餐桌边缘的。
当那力量袭来,他下意识的按紧了餐桌,却将那桌布拽下来大半。
伴随着飞舞的人体和鲜血,桌面上那些精美的瓷器在叮当作响中掉在地上,有些被摔的粉碎,有些磕碰到人的身体,缓冲了一下反倒完好无损,只是洒落了菜汤,满地狼藉。
王屯屯这是时间终于反应了过来,他张了张嘴脑袋后仰着却没有发出声音,随即右手和左手跟上来,紧紧捂住了嘴巴。
王屯屯见证了眼前所发生的,格里菲斯自己也说了许多话,严格来说,沙镇最近所发生事情的整个轮廓、过程和凶手已经水落石出了,但这个时候,那盘横在三爷心中的阴影却愈发大起来。
这个男人……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其实,在这个时间里,没有人知道格里菲斯想要什么。他就像疯子一样,从头到尾,只是将人往深渊里推过去,推过去……
王屯屯脸色难看的思虑,他之前还在想着利用王家的利益和影响力与对方谈判的事情,但格里菲斯显然不在乎这个。面前这个脑袋滚圆的男孩子所追求的,扑所迷离,令人完全不知如何应对。
寒气渐渐升腾起来,王屯屯看了格里菲斯一眼,那男孩子正从左胸口袋里抽出方巾擦拭着指甲,感受到对面的目光,格里菲斯抬起头来友善的笑了一下,然后王屯屯便下意识的退后了一步。
他本是坐在餐椅上的,这后撤的身体带动了椅子,椅子牵扯了餐桌布料,使得原本坍塌的餐桌坍塌更大了。
叮叮当当的一阵瓷碗盆器碎裂和碰撞的声音之后,那长达九米的纯白色餐桌布匹湿漉漉的被整个扯了离了桌面,但由于它的惊人的长度,并未能够整个扯向一边,只是被警司和王屯屯先后向着他们那边带了两下,随后便侧倾着,掉在了地上。
此时,石室内的格局是王屯屯和格里菲斯分别占据着餐桌的两头,王冕则是在两人的中间位置,也就是那餐巾布滑落的方位。
由于之前王冕正在用餐,身体距离餐桌是近的。那白色的布匹沾了汤汁从桌面上滑落下来,自然落在他的双膝上,然后由于自重连带着原本摆放在王冕腿上的白色毛毯一块滑落到了地上。
ps:第四封印读书群一群扣扣:
关于书评区的一些问题回复
首先感谢大家如此支持尿弟,还在书评区里专门留言,我也爱你们呦~~
第二,我亲爱的书友回归我好开心,刚刚码字回来打开网页看到你们的评论,心情激动。灵机一动,开个单章吧。
恩,再次声明,我爱你们~~
第四封印肯定是都市小说的,大家放心吧,尿弟大纲规划的很系统,不会偏的,相信再过一段时间,我亲爱的你,定然会懂我的。
关于主角刚上来就这么强,开挂的问题,大家也不用担心的。一个肆无忌惮的主角是作者的灾难,大家的一片苦心,我懂的。至于刚开始的剧情,会有一些强到没道理的事,我会一一交代原因。其实这些事,我都已经埋好了伏笔,只是现在还未到挑明的时机。
本书的力量体系我觉得还是比较严谨的,麻烦大家坚持看下去。再过两三天,这个故事终结的末尾,我会交代一些事。
根据大纲,开篇的时候,大家可能会觉得尼玛这人为什么这么强,而且这种开篇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直至离开沙镇。但相信随着故事的展开,许多的事大家会渐渐明白,或者可能会比我理解的更加深刻。便会觉得主角有强的地方有柔弱的地方,真实而有血肉。
啊哈,唠叨的多了,愿大家见谅。爱你们呦~~~
晚安。
第二十八章 一条毛毡
王冕是梁国从石室外面推进来的,他进来的时候,便被人换上了这妆容、衣物,双膝上白色的毯子也是事先准备好的。
上了年纪的人血液循环不通畅,又少动,往往湿气重。将毛毯放置在老人膝盖上防寒,这既是在偏远的沙镇,都有人用这种方法服侍老人。
王冕被梁国推进来的时候,王屯屯的意志正被一个个的变故削弱到极其混乱的层度,自然不会去注意一个原本便正常的白毛毯。事实上,即使在王屯屯精神状态完好的情况下,也不会去同一条毛毯过不去。
但随着白色毛毯的滑落,一双惨白又残忍的真像又一次暴露在了三爷的眼前——王冕的双腿,从脚趾直到胯下,被人活生生的剥去了血肉,只剩下森森骨头。
骨头的颜色是赤目的白,仔细看来应该被人精心处理过,上面甚至还涂抹了桐油,看上去干净整洁甚至有些反射着家具的亮泽,这反而让王屯屯感觉更加荒谬起来。
这荒谬一部分来至于那条白色的毛毯,他深深看了一眼那已经滑落到父亲惨白色脚趾骨上的毯子,用掌心紧紧捂着嘴巴,下颚细微的抽动起来。
那毛毡……那毛毡……王屯屯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一种巨大的反差包裹着他,他的眼神在王冕和毛毡之间游移着,表情渐渐晦涩。
白色毛毯外面是丰满健全的父亲,毛毯下面是干脆的白骨。
王冕那被人分离开来的血肉去了哪里,不需要别人提醒,王屯屯自己便已经猜出了七八分。他想着那锅被煮的稀烂的肉汤,舌头下意识的在唇齿间游荡着,他记忆着那锅汤料香甜的味道,胃囊翻滚着似乎随时都要翻卷过来,于是他终于从那味道里找出了那熟悉的味道——王冕的味道。
被人剥离了双腿血肉的王冕这个时间终于抬起头来,他望着自己最宠爱的三儿子,脸上带着晦暗和歉意。这个时间坐在这里的商界巨头,更多的,是一位无力的父亲。
其实有一点,王屯屯并不知晓,王冕不仅双腿血肉被人剜去,就连舌头也遭到了相似的待遇,这也正是他一直闭口不言的原因。
之前格里菲斯有专门为王冕上了一道菜式名叫“向阳花开”,是用几条舌头拼凑成花叶,用眼珠当成花心花蕊的思路做成的。依照格里菲斯的性格,这舌头不用多想,一定有一条是王冕自己的,所以当时上菜让王冕去吃的时候,他的表情才会那样复杂。
“啪、啪……”格里菲斯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梁国躬身为他抽掉身后的椅子,他用手拉了拉衣服下摆,随即拍了拍手掌,将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咳咳……这场面略微有些尴尬呀,王先生,你这一双腿好靓啊,这光泽……咳咳,好吧好吧。我就说不要后肘肉不要后肘肉,偏偏给我后肘肉,弄的现在场面多尴尬,早知道请你们吃人鞭了,妈的,后肘肉……后肘肉……”
“哦,对了,之前你们打算用枪械射我的事情不用太在意,我原本是要追究责任的,但看在你们这么尴尬的份上就算了。
还有啊,我刚才手太快了,一不小心就把那个什么……姓什么来着……哎呀,让我想想啊……叫什么来着……反正就是那哈警司给杀了,我十分愧疚,深感抱歉。你看我的眼神,是不是蕴藏了真诚和泪水……
不过你们也要谅解,毕竟我还小反应慢,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总是后知后觉,很多事情我也不想的。恩……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啊,你千万得保守秘密,我阿其实……”格里菲斯伸着脑袋满脸严肃认真,他用手指头指着太阳穴后面的脑壳:
“……这里有问题。”
他用严肃的语气说了这样的话,整座石室的气氛便更加诡异起来。格里菲斯杀人,将人做菜,吃人,他拥有着一座地下宫殿,他背后的势力神秘而庞大,他就像是迷一样被人一点点的揭露,然后露出更大的迷藏。
而这个男人却在这里疯疯癫癫的说话,他仿佛毫无动机,却异常勤恳努力着,甚至全身心的投入了灵魂将人残害死,将人向着深渊,推下去。
正如王屯屯所说的,这个男人,究竟是什么情况?!
……
……
恐惧其实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非逻辑,人面对想不通的事情,看不透的未来会害怕,人走夜路害怕,只因为不知道脚下的路,不明白他是已怎样的方式铺陈着,而在路前面又将遭遇什么事情。
人性亦是如此,熟悉的朋友之间,相互了解,知根知底,总是开得起玩笑,也并不相互惧怕,这正是因为自己脑海的逻辑中,已经构建出了对方的主观形象,知道这人为何行动,他的利益取向为何。
但是面对陌生人,人的行为便会变的保守……
若是面对行为完全超越了逻辑的疯子,而这个疯子恰好实力强大,看上去又很弑杀凶残……
王屯屯的脸色已经彻底的苍白起来,他的下颚抖动着,双手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害怕同样在抖动,他瞪圆了眼睛,看着格里菲斯一步一步的走过来。
“从前啊,当我还不是人类的时候,我就常常幻想着变成人……”
格里菲斯沿着桌子走了过来,他的食指抚摸着桌沿,被身体拖动着一点点的向前移动着。他说道‘变成人’的时候,刚好来到王屯屯的面前,于是便弯下脖颈来。
格里菲斯身材本不高,但王屯屯本是坐着,对方于是顺理成章的弯下脖颈,附在三爷耳边说了这三个字。
“而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其有一套完整的理念和价值观。你看,你们用枪射我,我不在意,但打翻了食物,这个实在不应该……”
“你知道为这食物先后死了多少人,你知道我有多辛苦才将它们做出来,你们不吃完也就算了,还糟蹋粮食,你们对得起为了这顿饭牺牲的人吗,你们对得起我的一番心血吗?
当然了,对不起那些死的人也就算了,反正人死了也不能从棺材里面跳出来说什么,但你却辜负了我的一番心意……那些东西我可是弄了很久,难以想象,你居然辜负了我的心意……”
说道这里,格里菲斯的情绪又激动起来,好像是被负心汉伤了心一样。他一只手用力捏着三爷王屯屯的左肩,指片入肉指骨泛白,血管和筋脉因为情绪激动和用力过猛而有些凸显起来。
但王屯屯没有动,他的脸上清晰摆放着无所适从,没有人能够在一天之内适应那样多的变故。
而这个时间里,那男孩子的情绪已经不稳定起来,之前用食指指着脑门说‘这里有问题’似乎并非虚言,索性这种不平稳的情绪只持续了一小会儿。随后他安静下来,主动抚顺了王屯屯被揉皱的左肩衣服,拍了拍对方的肩膀,然后又绕着桌子边走边语重心长起来:
“三爷啊,你们没过过苦日子,不知道粮食的珍贵啊……
粮食怎么来的,粮食是农民伯伯一颗一颗种出来的,农民伯伯早出晚归种点粮食容易吗,悍了得浇水,涝了得排洪,老辛苦了。有诗为证啊,咳咳……诗是这样写的: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好诗好诗啊,每每读起都让我涓然泪下,感慨那生我养我的老父……咦,这手枪谁的,挺复古啊,样式不错呦,你生日礼物啊?……咳咳!!总之你们浪费粮食就是不对,要是在饥荒年代,这一桌子食物指不定能救活多少人呢?”
小男孩这样说着话,但脚步不停,他拖着枪,枪口向下斜斜的摩擦着桌面,一点一点在桌沿边上走过来。王屯屯奴动着嘴巴,他其实想说,现在又不是饥荒年代,但终究没有说出口。这眼前男孩子的神经质显然并非逻辑性的三言两语就能够疏通的。
“现在又不是饥荒年代?!你是不是想说这个,你这个人真是太不要脸了,浪费了粮食还找借口,你对得起我的一番苦心吗,真是气煞我了,孺子不可教!嘿,瞎了我狗眼了,可恨我之前还很欣赏你来着,嘿!孺子不可教。
呼~~~,不行,我得顺顺气,我是有教养的人,我不能跟你一般见识。你这土鳖!呼~~~,呼~~~”
“三爷啊,实话跟你说吧,这宇宙的运行有着规律,这世间万事行出来都有着代价。你掀翻了这桌子粮食……嘿!你还嘴硬,不是你做的?我都看见了你还嘴硬。你说不小心,不小心能当借口吗,说是你掀翻的就是你掀翻的,真的是……咳咳,你掀翻了这桌子粮食,间接饿死了不少人,总是要有点惩罚的,你说对是不对?”
这个时候,格里菲斯已经拖拽着枪口来到了王冕的身旁,铁质的枪管摩擦着木质餐桌在发着声音,他眯着眼睛眸瞳闪着光这样问着。
第二十九章 土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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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爷王屯屯凝视着格里菲斯的眼睛,半晌无语,直觉告诉他不能回答格里菲斯的问题,否则会出现大的麻烦。
后者的脸色冷下来,他因为长相憨厚,初时笑起来让人感觉甜美。但他凝视着三爷,表情就这样冷下来,笑容也被某种东西搅拌着,变质了,苦涩了。
他走过来用手抚摸着王冕的头顶,边走边说,既转了半圈,却徒然间揪住王冕的头发往上一拉。
王家这个硬气了大半辈子宁愿被贬黜沙镇也绝不低头的的商场巨枭便被这徒然加大的力量拉扯着,吃痛着仰面朝天,甚至屁股都有些微微离开座位。他嘴巴因疼痛微微张着,模糊间可以见到断掉的舌根。格里菲斯居高临下正对着王冕的脸,视线相撞,他将右手上的枪械提起来顶住王冕的脑门,然后扣动了扳机。
“砰!”
格里菲斯用嘴型模拟着西瓜爆开的声音,硝烟味和血肉块从这头飞到那头,这个男孩子一手拿枪放在胸前,另外一只手向着三爷王屯屯舒展开。他神情激昂,低头弯腰收腹曲腿做了一个芭蕾舞演员表演之后谢幕的动作。
血液伴随着碎肉、碎骨在歪倒在椅子上王冕身体的一米周围呈现散形覆盖着,王屯屯颤抖着嘴唇看着父亲头部由浅入深逐渐扩张成漏斗形状的伤口,突然之间竟然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格里菲斯围绕着椅子又绕了半圈,他左手扶持着靠背上面的横木,右手抹了一下正从王冕伤口中流出来的乳白色脑浆。这人抬起食指将之放在嘴巴里面吸允着,闭上眼睛皱着眉头品位了一番,随后又说起话来:
“这个就算是浪费粮食的惩罚了。
我想你大概也看到我公正、公开、公平的一面了,这案件审理的如何?干脆、利落,一个字——漂亮!!
你说什么,粮食不是王冕浪费的,杀错人啦?!我擦,老子做事用你管,子债父偿懂不懂,土鳖!”
格里菲斯一边教训梁国,一边用肉嘟嘟的小嘴巴吹了一口因为沾染了肉块而并没有青烟冒出的枪管,满脸潇洒。
到的这个时候,格里菲斯的意图和本性差不多暴露齐全了,王屯屯已经不去天真的想什么利用家族的财务和影响力去谈判了,他看了一眼满地的尸体,又看了看父亲王冕那被轰掉了半个脑壳,红白汁水点点横流坐尸,悲从中来,他想自己大概也要死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乐意去死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嘛,就是五体不全终日劳作却无法裹腹的奴隶尚且贪生,何况王屯屯这个享受着荣华富贵,又有着相当美好前程的大好少爷呢。
所以王屯屯是不想死的,他的这股执念,让他顾虑重重反而更加恐惧起来。这其实很好理解,人要死了吗,害怕很正常的。
临死之前的人,思维反应是便捷的。王屯屯脑袋里想着沙镇时候那几次的偶遇,自己将格里菲斯和吉良羞辱的画面,随即眼睛便彻底红了下来。
这混蛋不会是因为我打了他几顿就要灭我全家吧,他妈的竟然丧心病狂的做到这种程度,**的脑袋里到底在装的是什么鬼东西!
王屯屯这样想着,越发觉得觉得格里菲斯的丧心病狂来,他被接踵而来的变故和凶杀冲击的失去理智,这个时候,想着格里菲斯,总是下意识的往最黑暗的方面去想。
其实,格里菲斯当然不会为了被打以后报仇才做了这些,他并不在乎这些,大妖所做的任何事情,有着他身为妖怪因果兽的原因。
但王屯屯并不知道这一点,亲人的惨死,父亲的惨死,前途的崩没以及对自己生机的绝望压垮了他,压力让他大吼着,鼻涕流出来,被激烈的甩在脸上,但他一无所觉,嗓音激烈高亢: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
“你为什么要残害我们王家!!”
“不就是打了你一顿,你便要杀人全家,你没有人性,你丧尽天良,你败类……”
格里菲斯这时间已经回到了起初坐落的地方,梁国谦卑的弯下腰为他拉开巨大的靠椅,他顺势坐上去,两只手臂雍容的搭落在座椅两臂上。
就这样格里菲斯坐在这左岸的空间里,像王一样,这让他想起了许多往事,于是他安静下来。
“你为什么要杀我父亲,王家人都被你杀光了!打你的又不是他们,你杀我便好,杀他们做什么,杀他们做什么啊……”
“你说话呀,你倒是说话呀,你不是很厉害吗,你连刑施部的人都杀了,你有本事来杀我啊……”
王屯屯双眼赤红,他看上去很紧张,但确实在坚持破口大骂着。他自诩是一块石头,做了一些坏事,使过一些人害怕过,自认为无所不怕,但他其实只是一个壳子厚一些的鸡蛋罢了。
当着鸡蛋壳被敲碎,那被深藏的恐惧便流淌出来,更加浓稠。王屯屯用大骂掩饰着,他的嘴巴一刻不停,甚至将心理最恐惧的事情吼出来,因为这说出来的东西让他感觉到了安心。
格里菲斯抚摸着座椅的纹理,眼睛眯着,表情渐渐缓和。他在回忆一些事情,很遥远的事情,那里有着一个女人,也曾这样哭闹过。
格里菲斯‘呵呵’笑着,耳畔的声音渐渐清明起来,三爷王屯屯正骂道‘你这丧心病狂的恶魔,你不得好死……’。小男孩表情友善的拍了拍手掌,一会儿之后,那场面被稍微控制一些。
“三爷啊,如今的时间也不早了,我就跟你挑明说了吧。
隔壁老王的外婆的姐姐的姨娘的外甥的小舅子家的狗狗大黄控告你谋杀了它,还吃了他的肉,你懂我的,虽然咱俩比较熟了,但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小格里大人绝对不会偏袒任何人,杀狗偿命,欠债还钱,没什么好争议的,洗洗干净,准备上路吧。”
“……恩……,梁国,这把枪给你,送他一程。”
梁国身材细长,大概有一米九零左右,他弯下腰,接过手枪向着王屯屯走过去。王屯屯原本还在小声咒骂着,但格里菲斯已经将话说的清楚了,那梁国拿了手枪走过来,他便徒然间真切的感到死亡笼罩之下的惧意。
“不……不!你不能杀我,你不能这样对我,我是寒京王家的人,你杀了我会有**烦,你不能这样对我……啊,啊,啊,你别过来,我之前打你是我不对,我知道错了,求你放过我,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别过来,你滚开……”
王屯屯心理防线早就崩溃了,他时而哭闹时而求饶,对于生命还存在着眷恋。但梁国那面无表情的脸庞已经近了,这让王屯屯绝望恐惧,也让他认清了必死的事实。
但人将死之前那莫名的愤怒也填满了他,他看着如同判官一样坐在对面的格里菲斯,手指笔直的指着梁国大声质问着:
“好!好!格里菲斯!我认栽!
用枪射你是我们不对,张警司该死。
浪费粮食是我们不对,王冕该死。
打你是我不对,我该死。
这些我全认了。
你喜欢做法官,我便让你做个够。杀我可以,杀我简单,我打不过你们,我认栽,但我不服。这梁国也杀了人,还不仅杀了我家下人,还杀了刑施部的人,更杀了与他无冤无仇的我的大哥二哥。你不是喜欢做法官吗,那我问你法官大人,这样的杀人犯怎么处理,还是说你要坦白你自己**的罪行,代替‘你家梁国’要自己承担恶果吗?!”
王屯屯红着眼睛喊叫着,他自知要死,心理存着胡搅蛮缠的侥幸,但说话间却是条理分明,可见思想还是相当清晰的。
不过,自知必死又留恋于人事的人在死亡来临的最后时刻情绪上必然是激动且复杂的,他用极大的声音对着格里菲斯吼叫,泪液、鼻涕还有空腔中喷射的体液交织,早已经没有了当年沙镇三爷风度翩翩的影子了。
格里菲斯为难的皱着眉头,王屯屯口中的‘你家梁国’自然是刚才格里菲斯说过的话,它充分彰显着格里菲斯对梁国的‘溺爱’。
“哎呀呵,临死前伸冤啊,真愁人,让我想想……哦,恩……你看这样行不行,三爷。我家梁国呢不是杀你大哥二哥还有你的那些小伙伴们吗,丧心病狂!我也觉得他做的过分了。
身为公正公平公开的小格里大人,我宣判他要为这事情负全责……咳咳,国国,过来国国。这里有一把刀子,你拿好,欠债还钱你看着办吧。”
第三十章 三爷的逆袭
不理会格里菲斯的聒噪,梁国木然伸手接过银色的餐刀,掉转刀柄。他面无表情,好像事不关己。然而一秒钟之后,这人徒然挥动刀柄,毫无征兆的将刀子从咽喉下面一点的锁骨处插进去,然后一路划开到的自己腹股沟的位置。
黑色礼服的白色内衬衫在刹时间被血水浸润开来,肠线和内脏哗啦啦的涌动,一瞬之间,浓烈的腥臭味道充满了整个房室。
这变故来的突兀又诡异,已经有些像格里菲斯所经历的某个位面的武士道精神了。那些病态的武士一个想不开为了所谓天皇分分钟便剖腹自尽了,只不过他们是横着切,而梁国换成了纵着切。
无论如何,刀具切割身体总是不好的。
梁国大力抽搐着,巨大而急促的喘息声在空气里面躁动着,他表情痛苦又有些茫然,肌肉因为剧烈的苦痛不由自主的狰狞抽搐。
格里菲斯十分不忍的用纸巾遮掩了下眉眼,眼看就要流泪了。然后那自残之后的梁国扔下刀子,持刀的右手血淋淋的。他转过身来,向着王屯屯的方位走了过去。
王屯屯将身体尽量后仰,紧靠着座椅。那恐怖的杀手,几乎断绝了王家子嗣的始作俑者梁国就在他的眼前活生生的将自己剖了开来,就像是一个冷笑话一样。
这梁国在王屯屯心中积威已久,相对于格里菲斯,梁国在他心中或者更有着大反派、boss地位的。之前的宴饮,王屯屯甚至以为梁国是这场宴饮的主角——但这样的人,只因着别人玩笑似的一句话,简简单单的就自杀了,其震撼感是很强烈的。
……
……
这接二连三的变故和打击让王屯屯的表情有种说不出来的紧张无措。他看着满身沾着流淌着鲜血的梁国蹒跚的向他走过来,一种极端强烈的复杂情绪扼住了喉咙,几乎让他无法呼吸。
扑面而来的血腥气味诉说着真实,王屯屯的嘴巴喃喃自语着,右手无意识的抓取着桌旁的刀叉,接连两三次,方才成功将刀具握持在手中。多天以来对梁国的愤恨和恐惧在对方蹒跚的脚步中发酵着,变成更加复杂难陈的东西,渐渐歇斯底里起来。
“他过来了,他过来了,他过来了……”
“混蛋,滚回去,我是寒京王家的三少爷,我不怕你,滚回去……”
“滚回去!”
王屯屯这样低声念叨着,嘴唇由于紧张而有些发白颤抖起来。
“滚回去啊……”
格里菲斯咬着手指头看着梁国拖拽着腹部的柔软一步一步对着三爷王屯屯走过去,他的身体在流血,地面被拖拽的一片湿滑。
但梁国的那从喉下直到胯部的一刀太过歹毒致命了,他只勉强来到王屯屯身侧,还未来得及有怎样的动作,便如同柱石一样砰然倒塌。
梁国身材高挑,大概有接近一米九零的样子,他的尸体倒下去,刚好砸在王屯屯面前的饭桌上。王屯屯握着餐刀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即看到桌子前面许多的菜肴汤汁叮呤当啷的乱成一团,一盘用苜蓿做成的黑色酱制料理在空中翻滚着,打在他的衬衫上,而那作为容器的盘子却‘咚’的一声掉在地上碎开了。
梁国的半截尸体挂在桌面上由于下半身的自重渐渐滑下去,王屯屯有些无所适从的挪动了位置,那尸体便仰面朝天掉下来,掉在了王屯屯的脚边,脸向上对着他——这尸体滑落的过程像是湿重的毛巾,在它所行过的轨迹里留下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红色。
格里菲斯惋惜的看了一眼梁国,又看了一眼桌面上已经全然混乱了的菜肴,最后将目光定睛在三爷身上。
对方这个时候的表情看起来似乎有些委屈,好像马上要哭出来。王屯屯右手中拿着银制的餐刀,他来之前本是想着杀掉梁国,为王家人报仇立威云云,理由方面倒是颇为正派充分。只是这最终的**oss刚出来没过多久,便被自己一句话,或者自己的‘一身正气’给说死了。
一身正气?!哼,这让他或多或少感到讽刺和滑稽,连带着王家人被杀和复仇都成了过家家般的玩闹。
实话说来,当格里菲斯轻描淡写的将餐刀扔给梁国,而后者不假思索的便将自己剖开的时候,王屯屯真是有一些不知所措的,在他的想象里面,梁国是格里菲斯的手下,通过沙镇最近事情所表现出来的手段看来,合该是十分得力的干将才对。
事实上,梁国直到如今仍旧穿着着那身考究的贵族式管家服,这无形之中彰显了他的身份地位,按照道理来说,这样的人对于格里菲斯来说,应当是重要的下属才对。
但这样的干将说死就死了。
而究其原因,令王屯屯没有想到的是,面前这个以人肉做餐的变态恶棍竟然是因为自己一番‘义正言辞’的辩白就处死了梁国,这个疯子,难道他真的以为自己是法官吗?!
令人诧异的事情还有很多,梁国接手餐刀之后,竟然全然配合不知反抗,甚至连辩解的话都没有出口一句,便干脆利落的切腹而亡。让谁死,谁便死,这如同生杀大权集于一身的古代的帝王般。而仔细想来,这中间是透露着诡异的。
若这一切都是对面这坐着的,有些稍显粉嫩可爱的男孩子的所为,那么他的掌控力让三爷王屯屯想起来便全身发冷。而这些终于让王屯屯意识到,自己绝对遇到了变态或者疯子之类的东西。
这时间,格里菲斯正好将蒙在面目上的纸巾揭露下来,他哀伤的看了一眼梁国,嘴巴里好像在念叨着‘我家可怜的小梁国’之类的话,眼泪一闪一闪的,不过随后便收拾了心情,笑着问王屯屯这样的处置方式是否算满意。
……
……
格里菲斯是疯子,他不仅杀别人,也杀自己人。
王屯屯对于格里菲斯的认识又深刻了一层,这让他感觉不舒服。但好消息是,梁国死了,这个石室之内只剩下了他和格里菲斯两个。
这格里菲斯神经有问题,他之前扔飞刀的那种手段能轻松杀死王屯屯一百次,但她还是个孩子。王屯屯像是在大海中漂浮着等待救援的人,他用手掌奋力摸索着,突然像是摸到了一块浮木。
在绝望中,某种东西裂开了,发出希望的光来。对方……是个孩子……
格里菲斯这个时间又开始有些心不在焉起来,他像王一样坐着,如老人般回忆着。王屯屯小心翼翼的将一把餐刀藏入袖口,随即佯装有事询问站起身来。
“你的决断非常英明,梁国死有余辜,我打你是我不对,我也死有余辜。”王屯屯一点点向着格里菲斯挪动着身子,他身体有些紧绷,但表情却在尽力吸引着对方,他做的不错,格里菲斯抬着圆脑袋兴味盎然,于是,他接着说道:
“但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甚明白,梁国作为你得力的手下,可以为你效死力,你让忠心耿耿的手下为我这种小人物陪葬,值得……你去死!”
王屯屯的语速不快,但脚下的移速却恒定平稳,当他说到‘为我这种小人物陪葬’的时候,已经踱步到了格里菲斯的面前,而当时,对方正双手托着下巴,一脸认真的倾听着。
于是王屯屯从袖管拿出凶器,一边喊着‘你去死’一边疯狂的将手中的银制叉子捅入格里菲斯的眼睛里面。这男孩子沉浸在王屯屯的故事中,全然未有想到对方的果然、凶狠——这或许正是其身为小孩子的阅历和智慧的局限性。于是这人前一刻还在笑,下一秒便被从眼睛里插入了叉子而阿阿大叫起来。
那刀叉具擦入眼睛极深,似乎快要贯入脑子里面,不一会儿,红色的血液开始沿着亮银色刀柄喷洒、滴落起来。
“啊啊啊……,眼睛被刺瞎了!”脑袋并不正常的男孩子仰着面痛苦哀嚎。他的双手和身体在空中狂乱挥舞,打翻了餐桌。王屯屯慌张的退开两步,看着格里菲斯的状态随即狂喜起来。
“这样严重的伤势很快就要死了吧,”他这样想着,心跳加速,脸色苍白,却又不动声色的退开了两步。
山洞被粗重的喘息和格里菲斯凄凉的惨嚎声充斥着,液体喷涌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某种粘稠的自来水,这让王屯屯即害怕又兴奋。
“你去死!你去死啊……”
名叫格里菲斯的少年仰着脸顺着桌子,一路上打翻了各种的瓶瓶罐罐。他血流满面,红色的液体和玉色皮肤交相辉映,分外凄美妖娆。
“好痛苦呀,好痛苦呀,快要死了,快要死掉了……”大妖手舞足蹈这样喊叫着,他慌乱中将脸上的叉子拔了下来,却因为刀具擦入太深而将整个眼珠子都带了下来。
一时间血流如注,王屯屯喘着粗气兴奋起来,他大叫着‘你活该’,‘疼死你,疼死你’,‘疼死你个畜生’!
血液像是喷泉一样持续着,地面上渐渐有了粘稠的红色积水。过了一会儿,王屯屯兴奋的叫喊声渐渐弱下来,他看着眼前乱七八糟正在挥动着肢体的少年人,觉得对方的血液流的似乎太多了些。
第三十一章 落幕
“这种失血量,正常人早就应该死掉了吧。”
王屯屯这样想着,对面那个被擦了一叉子便只知道仰着脸瞎转圈的少年终于如同没了动力的发条木偶一般彻底僵直不动。他仰着脸气息全无,七窍里流动着的血液渐渐少了,似乎是终于死去。
此情此景让王屯屯心底最后的一丝不安也随之散去,他小心翼翼的等了一会儿。发现对方确实决了生机,于是狂喜着庆祝着劫后余生。而那绝望之后又重获希望的感觉,是他生平仅见,爽快的几乎让他**出来。
“**的,**的!什么垃圾玩意儿!什么破烂人体宴!吓唬哥,你倒是起来啊……垃圾玩意儿,搞那么多,还不是被我干死了!”胸中的快感像是潮水一样涌动着,绝望之后的柳暗花明,让王屯屯那阴柔残忍的人性终于在极度压抑之后翻滚起来。
“**的破烂玩意儿!”
王家的三少爷面色酒红,巨大的喜悦让他神经质的叫着。过了一会儿,他抹了抹嘴巴。
“破烂玩意儿……”
怨毒随着言语迸发,王屯屯骂了一会儿,然后从鼻腔吸出一股浓痰,准备吐在格里菲斯仰起的圆脸上。他是一个阴毒的人,之前被格里菲斯吓破胆,如今就要加倍的作践回来。
然而,他这浓痰才要吐下去,一个白嫩的手掌却从四十五度的角度,从下而上将他整张脸扇的斜偏开来,那口浓痰便自然而然的吐偏掉了。
骤然而来的袭击让王屯屯似乎蒙掉了,他有点迟钝的转回脑袋,既已转回,便看见格里菲斯那流着血的尸体‘嘎嘣’一声回正过来。这人之前的脸面本是仰起来对着天空,这个时候却低回来,刚好让王屯屯看到留着血液的脸颊和空洞洞带着血管的发黑眼眶。
格里菲斯向着王屯屯咧嘴一笑,他用沾满自身鲜血的手掌揉捏了王屯屯有些呆滞的脸颊,就像是正在宠溺着同晚辈做游戏的长者一般亲昵。
“surprise!!!”格里菲斯放开了被他揉捏成一团的脸蛋,收回双手护在胸前。王屯屯的脸蛋被他揉捏的满是血痕,横七竖八的到处横流,却仍旧不知,只是一脸茫然无措的望着格里菲斯——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个情况!
这个时间的格里菲斯已经收回了姿势,他用仅剩的一只眼睛看了一眼手中的刀具,对着王屯屯又笑了一下。
接下来,王屯屯就看到,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孩子将叉子上面的眼珠‘biu’的一声拔下来,塞入眼眶里面,用手揉了揉,那眼睛在眼眶里面转了几个圈儿,随后恢复正常。
等这一切都结束之后,王屯屯才大梦方醒,双腿一软,徒然向后跌坐下去。他裤裆湿润着,一边瞪着腿努力向后爬去,随即那骚臭的飘了过来。
“真是难堪……”
名为格里菲斯的圆脑袋少年跨过满地的汤汁零碎,脚掌踩在一个不知道是谁的被煮的有些发白的指骨上。他的身影逼近,视线居高临下。
“永别了我的心肝……”随后,此起彼伏的狗吠声从四面八方响起来。
……
……
记得那一天,王屯屯将格里菲斯和吉良留在王家,用做任务用的狗宴请羞辱了两人一顿。后来知道真相的吉良怒不可歇,本打算拼命来着,却被年长他几岁的王屯屯几脚便踹翻在地,被打的在桥墩子地下躺了三天。
当然,格里菲斯作为吉良的小跟班,同样没能逃过被王屯屯痛打一顿的宿命。圆脑袋格里菲斯倒也不算太过记仇的人,被人打了他倒不一定非要找回场子。不过,王屯屯最后展开折伞风度翩翩的叫喧着‘狗肉已经吃过了,你难道还能让死狗活过来咬我’这句话竟然冥冥之中触动了那高悬于虚空之中的因果线,身为因果的执行者,又对王屯屯的小**垂涎已久,格里菲斯便有了充足的理由对三爷动手。
狗鸣声响了大概十几分钟便结束了,格里菲斯站在洞口望着远方,洞内一个狗首人身的东西晃晃悠悠走出来,盘缩在格里菲斯的脚边伸着舌头舔着他的靴子。
大妖目光平淡,弯下腰来轻柔抚摸着对方毛茸茸的脑袋。夕阳的黄昏下,一个小孩子和一个类似狗的怪物静静的望着远方的地平线,直等到那太阳下山,晚霞被黑暗所笼罩。
格里菲斯轻轻的站起来,他最后摸了一把那趴缩在地上看起来已经睡着的生物,一个人退回到洞内。
那趴在山洞外面的‘狗人’已经死了,事实上,在那天被王屯屯做成‘夹锅’的时候,它已经死掉了。
三爷送给了吉良一个残缺不全的狗的尸体,吉良只来得及拿回一个狗头,格里菲斯便将狗头安在那个杀了它的家丁身上,然后让它自己亲自报了仇。
这一系列的事情无关正义,格里菲斯也自知不是正派的角色,他做这一些全是因为它是因果兽格里菲斯,是因果的执行者,在因果的指引下,许多的事情,他有这样那样的义务。
当然了,经过这一系列的折腾,格里菲斯也是有着自己收获的。
首先,格里菲斯作为因果的执行者,这称号的本身即是一种义务,同样也是一种权利。
在因果之河中所诞生的格里菲斯是宇宙中受因果羁绊最深的生物,这羁绊赋予了格里菲斯生命,同样也将赋予格里菲斯死亡。
这其实是简单的生死循环,正是因果所蕴含的精华道理。严格来说,格里菲斯一切的力量都是源自于这因果的羁绊,他掌控因果的能力,全身却被缠满因果的丝线,然后在这丝线里,宿命般走向死亡。
但前一世的大妖格里菲斯不甘心如此,他可以死,但绝对不能够像木偶一样被摆布着走向死亡。
前世,当格里菲斯站在荣耀巅峰的时候,他便知道那宿命的死亡已经临近了。他在自己不知年岁的生命里用尽全力摸索着那因果力量的脉轮,大妖踏遍各个位面,穷尽了时间与智慧,终于在那宿命的死亡来临之前看到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然而,可惜的是,宿命没有给前世的格里菲斯留下太多的时间。那宿命的死亡来临的时候,格里菲斯只来得及将自己的分身植入到罗托迪尔的童蛋之中便匆匆陨落了。
不过格里菲斯之前留下的后手并非全无作用,至少,本应该灰飞烟灭的因果兽格里菲斯却以吉阿满的身份再一次活了过来。
当然,从因果中窃取生命的代价是巨大的,相对于前世的自己,如今的大妖格里菲斯几乎耗尽了全部的力量。他现在的身体和手中掌握的力量与前世的自己相比,弱小的就像是水滴与大海之区别。
但活着总是好的,即使失去力量,格里菲斯也从无怨言。
当然,对于活了无数个岁月,冒死抢夺了无数资源的因果兽来说,格里菲斯并非仅仅将自己寄生童蛋再活一次就大功告成了。他实在对因果的力量研究的透彻入骨,以至于成功欺骗了因果,将自己的灵魂改造了模样。
如今的格里菲斯灵魂本质虽然还是因果之兽,仍旧在因果的羁绊之下生活行动着。但是经过前世改良之后的灵魂,已经能够让格里菲斯在执行因果审判的时候,窃取因果之力了。
当然,这种窃取是有条件的,而且数量不会太多,但这至少给了格里菲斯希望和方向。缠绕在他身体周围的纷乱因果,既是武器,又是囚牢,这让他强大,却又必须在宿命里随波逐流,最终死去。
能够破除因果囚牢的必然只有因果,关于这一点,格里菲斯从很久以前便领悟明白了。但若是格里菲斯能够窃取到足够分量的完全属于自己的因果力量,他就有把握打破囚牢,成就另一种生命的进化。
……
……
这次,格里菲斯响应梁国、判决王屯屯的行为,既顺应了因果循环,实际上也让自己真正意义上偷窃了一些因果力量。
因为梁国和王屯屯等级过低的缘故,格里菲斯所偷窃的力量并不算多,但这却是身为大妖的格里菲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偷窃因果力量,真正拥有自己的因果力量。
这事虽小,却是一个里程碑,它证明了前世格里菲斯对灵魂改造的正确性,即使因为童蛋的复生,更换了身体,这灵魂仍旧发挥着作用。
当然,让王屯屯他们陷入绝望恐慌,却并不是因果执行者的必须要做的,格里菲斯这样做,一方面是因着自身的恶趣味,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对方情绪的大起大落更加方便其窃取因果之力。
ps:第四封印的第一小结已经落下帷幕了,王家的故事在此也告一段落了,剩下的无非是些收尾的事。而至此,在第四封印写到十万字的时候,我希望我给大家交了一份还算合格的答卷。
永远爱你们的300陈尿敬上。
第三十二章 延续
血案过后的一个多周,沙镇人民的生活又回到了原本单调朴实的轨迹上来。那总警司失踪的事情,王家几乎覆灭的事情被百无聊赖的沙镇妇人拿来吵闹了一阵子,然后有人附和着,但最终变得可有可无起来。
张警司失踪后的第十三天,沙镇调来了一位新的总警司,姓何,名字叫做东健,是个看上去很稳重可靠的人。
何警司跟张警司应该是不对付的,有可能是分属着两个阵营,他这次来或许还有着揪已故张警司小辫子的嫌疑,但这些事情吉良这种样子的小人物是不得而知的。
‘丢’了总警司当然是要彻查的,况且中间死了人,还有王家的家主。事实上张东健警司对此事是重视的,他分派了一些人,在后山搜寻了许多时间,但却一无所获。
新官上任三把火,作为张警司的‘政治敌人’,何东健警司来到沙镇之后确实大大整治了一番,在治安方面抓的卓有成效,尤其重点打击了因为凶杀案和缺失刑施部管理下故态复萌的小偷小摸。
另外一方面,前些年因为利益关系而被张警司压制下来的一些错案冤情,只要有人提报,何警司也是处理的。吉良跟着乡民就着‘吉良万事屋’被王家侵吞的事情向着何警司倾吐了一番,新来的警司想了一会儿,便表示会彻底调查清楚,还吉家一个清白。
吉良经历的与‘政治’、‘权利’沾边的事情不多,但大抵觉得这位新来的警司是个威严正派的人。他们最近做了许多的事,有些大张旗鼓,有些很低调,但许多隐秘的事情也不知道经过怎样的途径悄悄传了出来。
新上任的何警司最近是比较忙的,早出晚归,给吉良的印象就是正义的清官体察民间疾苦挑灯审阅冤假错案,反正每时每刻都好像有一堆事情要做的样子。
吉良的万事屋最近倒是‘火’了一把,凶杀案和多位身份高贵的人物失踪的事情刺激了小镇人们的消费**。有人死了,实话说这些单调了很久的村民对这种事情感觉是新奇刺激的,有些富足又无聊的人甚至还花了钱让吉良帮忙调查凶手……
这种畸形的消费观当然维持不了多长时间,而且吉良这样的人,归根结底还只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他开了万事屋,名义上是可以做许多的事情,但让他追查凶手,实在是强人所难的。
而吉家的家主万事屋的老板吉良先生是一个喜欢热闹的性子,他每天带着格里菲斯出去做任务,总会去绕着原路去后山或者刑施部那边看一看。在路上听到有人谈论起有关于凶杀案的事情、进展都会一脸求知欲很强烈的问东问西。
王家三少爷王屯屯的意外失踪让吉良‘唏嘘’了很久,他被王屯屯欺负了之后,痛定思痛立好了志向,考虑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就一直琢磨着过个五六七**十年等自己发达了,有钱了,就拿一整打的钞票乎王屯屯的熊脸。
这事情想想就能让吉良万事屋的老板爽到不行,他因此不止一次的在格里菲斯和吉庆面前表现出一副忍辱负重的样子,其背影咋一看都孤单的不行不行的了。
但王屯屯突然就失踪了,吉良很迷茫,他觉得自己学了屠龙技,龙却跑了。
“算他运气好,失踪的及时,他若是晚失踪半天,我保证打的他妈都不认识!”
这种大话格里菲斯和吉庆已经听吉良念叨了不止一回,能制止吉良说大话的人都不在了,家主大人一天比一天要嚣张。感觉上就是王屯屯无故失踪了,这天下从此就姓吉了。
“……打的他妈妈的妈妈也不认识!”
吉良霸气侧漏,格里菲斯顶着大大的脑袋呆呆的没有反应,性格善良的吉庆倒是经常帮衬几句,随后自己也忍不住笑出来。
吉家的大娘子吉庆是个温柔的人,吉家这次落难之后,生性跳脱又年幼的吉良其实是迷茫无措过一段时间的,吉庆作为吉家年龄最大的‘家长’,一直在默默承担着许多的事情,事实上,正是吉庆首先进入了服装加工厂为吉家度过难关赚取了第一桶金。
可惜吉庆长相过于普通了些,况且家境也不好,要找到一个如意郎君,怕是有难度的。
另一方面,格里菲斯在三爷失踪之后莫名其妙的得了一串肉灌肠,卖相很好。那东西外皮是新鲜的大肠,里面是大红色的被搅成馅儿的碎肉,然后经过特殊的熏制手段,闻起来有一股苹果香味。
吉良问格里菲斯这东西从哪里来的,他也不说,向他要点吃都不给,小气的不得了。这一世的格里菲斯生的一脸呆萌不哭不闹,如今家境凄凉还要睡石桥下面,这挑起了镇上许多女人的母性。
格里菲斯带食物回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那些母性爆发的女人们都跟亲妈似的,给格里菲斯吃的喝的从来不遗余力,这个让吉良万事屋的老板醋味横陈,大叹败家娘们不知道节约粮食。
大概一个月之后,沙镇凶杀和总警司失踪的风波小了一些,吉家从新来的何警司那里收到了一个好消息。
来传达消息的是一个姓梁的警司,二十初头的年纪,是跟着何警司一块调过来的。他来之后找到了吉庆,说了一些关于吉良万事屋的调查情况,然后传达了一些关于何警司的意思:
“从资料上来看,吉良万事屋从前是你家的资产没有错。但后来你家弟弟偷了王家的玉器被抓住拿房屋抵债的事情也是有记载的,一块玉值不了一个房子钱,这中间有一定有些不为人知的事……
你叫吉庆没错吧,吉家妹子啊,你好。你和你的弟弟且宽心,我家大人不是之前的张警司,定然不会让你们蒙受冤屈的。
不过这事情也着急不来,我们毕竟才来沙镇一个多月,许多事情不熟悉,你们家的事情我家大人说是要重点去办的,断然不会让你们损失家财。”
“不过这案子拖的时间不短,怕是一时半会难以彻查清楚……我家大人宅心仁厚,是听说过你家如今的生活状况的。吉家妹子,要不这样好了,虽然关于吉良万事屋的案件始末还没能彻查清楚,但其中的蹊跷之处还是有的。在案件未查清楚之前,你们暂时搬到祖房去住,你们原本的那个房屋现在被王家拆掉了,正在建新房。”
“月前王家出了事情,家里只剩下些妇道人家,这建房的事情就搁置了下来。我前些天的时候亲自去看过,那些房子确实没能竣工,但有一间小厢房却是勉强能住的。我将这事情汇报了何大人,大人让我问问你们,是否愿意搬过去……我其实觉得还是搬过去的好,毕竟房间再简陋也是比桥洞好的。”
那姓梁的警司是个热心的人,他絮絮叨叨说了一些,吉庆跟吉良商量了一下便答应了下来。
……
……
入秋以后,天气渐渐凉了下来。
吉良在那间已经被修建出毛坯的厢房外面挂起了“吉良万事屋”的大红招牌,因为没有钱,用不起木料,这招牌暂时便用了布匹代替。
而格里菲斯每天早晚的任务就是挂、收万事屋的布招牌。
吉良原本的老宅被王家强行拆掉了,何警司那边若是判定被王家抢夺的房产物归原主,吉良其实还能够从王家另外索取一些拆迁费、精神损失费之类的款项。
但吉家人世代老实,吉庆和吉良的老爸吉庆良就是这方面的大行家,闻名乡里。听说王家这一次骤然遭灾,损失惨重,家里的男丁全部死绝,只剩下了一些柔柔弱弱的女流之辈。
吉庆和吉良商量着,王家之后日子的不容易,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了一番,觉得若是王家要求赔钱,吉家也是不要的。
但这种事情毕竟是一厢情愿,事实上,入秋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何警司都没能对房屋的产品做出准确的判给。吉良一伙人反倒成了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租客了。
因为这事情,吉良去催过几次,对方确实行动了起来,但这事情好像阻力颇大,久而久之,刑施部那边的人便有些不耐烦了。
吉良万事屋厢房的旁边是王家盖到一半的建筑,四堵墙倒是齐全的,只是顶棚缺失,门窗也只停留在大窟窿这种意识形态上。
只有一间厢房用来做生意,又用来住人确实小了些,吉良带着弟弟吉阿满在山上看了些木料搭讪在房顶和窗户上,又弄了些枯草秸秆铺陈在树枝上,最后用稀泥压实终于又弄出两个房间来。
这样平淡清简的日子一天一天渡过,寒流迫近,沙镇的第一场霜降终于到来了。
第三十三章 能够抵抗因果的童蛋
深秋时节,哈上一口气已经能够看到浓重的白雾了。穿着长袖毛衣的沙镇人民三三两两的在街道上走着,这个时间里,由于温度的缘故,已经越来越多的人蜗居在家里了。
低温并未影响吉家的正常运转,吉良和吉庆还是照旧早出晚归‘做生意’的。吉良要经营他的小小万事屋,虽然生意惨淡,但也时有贝元入账。格里菲斯负责看守家门。毕竟被破坏了吉良万事屋旧址建设不完全,锁不住房门。而且在吉良走街串巷推广业务期间,偶尔会有人上门提交业务申请。
姐姐吉庆是吉家稳定的收入的来源,他在衣料厂上班,工资不多,但相对稳定些。经历过了起初时间的艰难期,吉庆如今倒是能够应付大部分的事情。只是她性格温柔缓慢,许多的事情确实争不过别家。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在制衣厂上班的缘故,吉庆倒是时常带些废弃的布料回家缝补,终究赶在冬天来临之前,为吉家添置了一些过冬的衣衫。
……
……
秋天是一个色彩深重的季节,麦色金黄,天空沉湎,连带着这一季的衣服都是浓妆艳抹的好看。
格里菲斯如今的身高有一米五零多一些,坐在柜台板凳上就更矮了。他现在正是十岁刚过,身材是肉呼呼的小胖堆。这人坐在柜台内部的板凳上,从外面看来,就只能看到他鼻梁以上肉团团的部分。若是格里菲斯累了,腰杆挺不直,连眼睛都只能够看到上半个。
最近的格里菲斯有些苦恼,好像遇到了某些不得了的事情。以他大妖格里菲斯的智慧和见识,有些东西竟然真的把它难住了。
因为前段时间格里菲斯利用改造的灵魂,从王屯屯的事件里面,捞了一笔私款。这些被格里菲斯私人截留的因果,虽然很少,但却真正属于他,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
而理论上,若是拥有足够的因果,格里菲斯完全可以做成任何事。格里菲斯的因果就阿拉灯神的神力,只要因果足够,没有难成的事。
格里菲斯将初次截获的因果之力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来给沉睡的本体恢复伤势,另一部分用在了吉阿满的身上。他本来是打算让吉阿满的身体增加一些体质,以应付某些突发状况,毕竟利用道格拉蛋白原质训练的时候,身体体制一项已经有所凸显。
这一团因果加持下去,若是正常人,因为初始起点低容易提升的缘故,提升个五分之一的体质上限是没有问题的。但这因果加持到由罗托迪尔童蛋化身的格里菲斯的**上,体质几乎全然没有被强化,或者说只有极少的强化。而格里菲斯沉睡在第六层意识之中的本体却能够很好的吸收因果团的效果,这现象在格里菲斯悠长的生命中是不可理喻的。
“竟然有东西可以抵挡因果之力的侵蚀……有意思,看来我无意间得到的这具身体真是一个不得了的家伙。”
因果之力不能够有效的增幅身体素质,提升力量上限,这对于格里菲斯力量的回复是极大的阻碍,若是没有因果之力的增幅,单单只靠修炼,要达到前世大妖级别的水准,按照格里菲斯如今的修炼速度,至少得数十、上百万年以上,这个还是乐观的估计。
但格里菲斯却丝毫无有担心,甚至脸上还夹带着稍许的笑容。他之所以不担心力量增长的缓慢而跟不上宿命的催逼,原因有二:
第一,格里菲斯并非从零开始修炼,他的本体只是被重创沉睡,等伤势恢复完全,仍旧是巅峰时期的因果兽。
当然,前一世格里菲斯的本体在与宿命的对抗中,几乎被绞成粉碎,只能依靠意志勉强聚拢一些残躯,匆匆陷入深重沉睡。
这样子严重的伤势恢复起来相当麻烦,运气不好遇到极端情况,就会耗费几万甚至十几万年的时间。这个时间虽然比重修要缩短了许多,却对于人类的**极限来说,还是太长了些。
但不要忘了,格里菲斯已经改变了灵魂,可以截留因果来加速这个时间,必定本体对于因果之力的消耗还是很正常的。
第二,能够抵挡或者对因果之力的冲刷有相当抗性的物质是很少见的,这从侧面反映了这具身体的不凡。格里菲斯身为因果兽,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利用罗托迪尔童蛋所降生的这**一直都给了格里菲斯一种奇怪的感觉,大妖虽然反复检查过数次,但均一无所获。却想不到,这看起来蔫不拉几的玩意,竟然能够抵抗因果之力的冲刷。
说是抵抗,其实是有些夸张了,顶多算是抗性高而已。因果这东西,比法则还要高一些,吉阿满的**体质之所以没有上升,那是因为因果之力投入不够多的缘故。格里菲斯能够感受到,若将那团因果放大十倍,这**的体质便会有明显的提升了。
“这童蛋所化成的身体对因果力量的腐蚀抗性很高,但若是肯花费大量的因果,仍旧能够推的上去。”格里菲斯眉头轻皱着,嘴唇抿着:
“多花费些因果提升这身体的潜能虽然比我原本的计划曲折些,但并未不可接受,但这身体对因果之力的抗性高到如此程度却是奇怪了,因果之力乃是事间三大伟力之一,能够如此轻松的说抵消就抵消了,这**……”
格里菲斯自言自语到这里,渐渐声不可闻起来,无数的思绪和可能性在它脑海里面翻滚着,让他渐渐逼近事实的真相。
若是从身体本身入手来解释因果侵蚀的问题……倒是真有一种可能性。这可能性之所以被格里菲斯现在才想到,是因为它的渺茫和不可估量性,概率小到连格里菲斯连大妖这样百折不挠的人,念到此处都会不由自主的摇头苦笑。
在已知的范围内,整个宇宙可分为52310个象限,每个象限又分布着不同位面,每个位面上又有着自己独特的文明和生物。
这五万多个象限所衍生的生命形态并不是均等的,相反的,象限级层越高的它本身所属的规则层级越低等,衍生的生物也混杂和边缘化。
举个例子来说,第五万象限的生命体相对于第五象限的生命体生命形态上是低等的,很可能是单细胞的状态。而第五象限的生命体很可能演化出了高等的文明,这便是法则演化的结果。
当然,这种生物层级上的高等低等只是相对的平均水平,事实上,在从50象限到52310象限之间,相邻象限生物等级都只有极小的差距,生物本身所能够达到的上限水平虽有差距,但也不算太大。
但这种不断累积的差距象限层级跨越越多越是明显,象限越是靠近底层的强者所能达到的极限也越高。格里菲斯前世就是处在第103象限的生物,它因此而在许多中高层象限中,称霸殖民了许多年。
第50象限是一个分水岭,50象限之内的生物便会秉承着宇宙的核心法则诞生,所以数量稀少,有许多都是单数存在着的。传闻中,第一象限因为最接近宇宙本源而只诞生了一种叫做猫熊的生物,只听名字猜测的话,猫熊应该是个外表可爱的家伙。
50象限之内生物因为受到核心法则的强烈干扰和保护,后面象限的生物几乎不可能进入50现象内部。格里菲斯巅峰的时候运气使然曾经进入过一次,进入的是38象限,当时进入的第一感觉就是铺天盖地的法则压力,格里菲斯这103象限的大妖几乎瞬间被压成凡夫俗子,这种压力可比50象限之外的压力强大太多了。
外层象限的生物向着内部象限冲击会受到法则压制,但反过来却不会。内部象限的生物闯荡外部象限实力却全然不会受到损伤,这个是以为生物本身所代表的底蕴法则所造成的。内部法则演变边缘法则,边缘法则可以算作内部法则的一部分,内部法则所衍生的生物当然不会被外部法则所压制。
50层象限是一个大的质变,宇宙内部法则在这里突变为核心法则,而20层象限又是50层象限的分水岭,20层象限之内全是宇宙最底层最根本的法则,而这些法则所衍生出来的生物,便拥有对因果之力侵蚀不俗的抵抗力。
若果格里菲斯如今的身体是来至于20层象限之内,那么他身体对因果之力那匪夷所思的抗性就能够解释清楚了。
ps:ps:说完了天气的事,我给大家讲一讲非洲居民的普遍生活,实际上是让人心酸好气又温暖的。
我有一个姐姐,算是半个文艺女青年,喜欢读《三毛文集》。三毛年轻的时候,去过沙哈拉沙漠,在那里与亲爱的丈夫荷西婚配,而三毛UU小说的荷西,是令我敬佩的人。
记得小时候,我的姐姐在读《三毛文集》的时候,常常会跟我说一些书中的细节,特别是关于三毛一家与非洲的本土居民的故事。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沙哈拉沙漠的原住民喜欢借东西,而且有借不还。三毛家买了许多火柴,邻居都来借,而三毛跟荷西不是小气的人,便借了。后来三毛家没了火柴,想去跟邻居要一些回来,却被理直气壮的拒绝了。
还有一个故事,也是三毛根据自己的实际生活所记录的。是关于叉子的事。
三毛的邻居有一家是政府的一个小官员,类似公.务员之类的,于是家里人觉的高人一等。吃饭的时候,便喜欢用代表身份地位的叉子。
可惜的是,这家人家中没有叉子,于是每天吃饭之前,必要向三毛家里去借。时间一长,三毛觉得烦了,便新买了一副送给对方。她本想这下可以清净了,其实不然。下一顿的时候,对方还是准时让自家小孩子过来借叉子。问起缘由,盖因母亲说,新刀叉还存起来,不能用。所以还是需要用借的。
书中的故事还有很多,如三毛的高跟鞋,荷西的车子、各样的事,很多是让人又无奈又欢快的,也有悲伤的。有兴趣的,大家可以商店里买一本三毛的文集看一看。
时隔多年,这些故事我已经记得不是太清楚了,就连我所讲的两个,也不能保证完全是正确的,希望大家不要太过深究。
而我所经历的非洲,跟三毛的有所不同,但几乎大同小异。
这一点,我下次再说。
关于更改书名的通知
最近我常看大家在评论区里给我留的留言,有一位从隐者追过来的老读者建议我更改书名。第四封印这个名字,实话说我想了很久,自我认为还可以。而这书名同时联系到很后期的一些剧情,本来觉得会比较贴合剧情。
但大家既然认为名字不是很好,那我们便把名字改掉吧,毕竟你们的感觉绝大多数情况下比我要精准的多。
此通知一为告知大家我们第四封印即将改名了,名字呢,我还在想,但应该最近几天就会改。
所以希望大家能够把第四封印收藏起来,以防止更改完名字之后,大家找不到书了。
第三十四章 位面象限
身体拥有核心象限(50层之内象限)的生命形态好处多多,前一世核心象限中流落出来的物质**就是作为一种极端宝贵的资源被抢夺的。
核心象限生物所拥有的底蕴和潜能绝对不是低等象限生物所能够想象的。这个宇宙在法则的约束下诞生、运转,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脱离法则的束缚而独立存在。
由法则所孕育的生命,辅一出身,便决定了其最远能够达到的极限。比如格里菲斯所在的103象限的生命体,即使拥有最好的天赋,最多的资源,最全的机遇,最悠久的时间,他们生命所能够达到最辉煌的终点也就是大妖级别了,若想再往上攀登,那便是与整个宇宙的法则抗衡,也就是与他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抗衡,根本不会成功。
核心象限的生命体意味着高的潜力,高的终点,还有不受象限压制自由的出入更多空间的权利。
尤其是后者,给了他们更多的战略纵深和安全的大后方,必定他们这样的生命体在实力未长成之前打不过外层象限的生命,还可以退回核心象限保住性命。
核心象限的生命体另外一个长处便是宇宙权能。
在这茫茫虚空之中,因为出身的缘故,实实在在的存在着一些特权者。例如格里菲斯的‘因果执行者’,这权能赋予了拥有者随意使用因果的特权和力量,但对于生命体本身也有着严格的限制。
‘因果的执行者’只能够由因果之河所孕育出的因果兽担当,同理,宇宙中许多重要的权能,也只能由某些特定的核心象限生命形态来担当。而那些核心象限生物的全能,要比身为第103象限的因果兽的‘因果执行者’权能要强大高端的多。
……
……
前一世的格里菲斯作为顶级的大妖,是见到过一些核心象限的生物尸体的,他甚至机缘巧合亲自进入过第38象限——海洋之心象限。
但这并不代表着核心象限生物是大路货,很常见,事实上,核心象限的生命体因为高度切合宇宙核心法则,所以总体数量稀少,1到50象限所有生物加起来大概只有5000头左右。
5000头的核心象限生命体便是这宇宙的宠儿,他们有些或许天资一般,一生碌碌无为,但那些成长起来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震铄宇内的大家伙。
宇宙核心法保护着它们所衍生的生物们,让外层象限的生物无法入侵到50象限之内,很好了保护了还未长成起来的核心象限生命体。
但万事有正反因果,宇宙核心的规则亦遵循此道,它在阻止外层象限入侵的同时也限制了内部生物的外出,核心象限的生命体若想要突破界限去更核心或者外层的象限中去,必须力量达到一定的能级,且要借助相当复杂的程序、道具。
不过,前一世格里菲斯倒是在偶尔听到过,核心象限的生命体力量能级一旦超越大妖级别,就能够向着下位的外层象限空间随意走动了。
数量稀少再加上行动被严格限制,流落在外层象限的核心象限生物自然是少的。前世的时候,格里菲斯踏遍宇宙洪荒,运气好见过几头。个顶个的都是实力以大妖起步的强横家伙,几乎不能被捕杀。
格里菲斯如今的身体比较奇怪,他现在所拥有的罗托迪尔童蛋所化身的肉身,感觉上真的很像核心象限生命体的运作形态,但这事情该惊人诡异了,就连格里菲斯也无从判断。
大妖的一生从未听说过有人能够拥有核心象限作为分身的,这事情干脆的连传闻都没有。核心象限生物或者是尸体的用途一边是用来提取法则碎片或者是作为炼器的辅料,像格里菲斯这样直接拥有核心象限身体的根本是闻所未闻。而且以格里菲斯分身对因果的抗性强度来看,这**的等级至少应该是20象限之内的生命体!”
格里菲斯心情愉快,他摸着下巴有一搭没一搭的碎碎念着:
“我原本对于挣脱宿命的桎梏还有些没底气,但有了这身体无时无刻不在扩散的宇宙根基法则的影响,相信会对我最终的宿命造成不少的倾斜干扰,这无形中给我争取了不少时间,若是再加上我所窃取的因果之力……
不过,这身体是至宝没有错,但它最好的生存环境还是在这身体自己所属的象限位面。
核心象限生物可以在外层象限能够发挥出全部力量没有错,但由于外层位面缺少核心位面法则的滋养,想要在外层位面中增强实力,还是有些勉强……
怪不得道格拉蛋白原质对这**的增幅差强人意,这道格拉蛋白原质的增幅效果幸好是建立在汗水一点点努力的基础上,否则会全然失效。”
才开心了一会儿,格里菲斯的小眉头又皱了起来,他抬头看了一眼深秋里苍白色的日光,小虎牙徒然豁然开朗的闪耀了一下:
“哎呀,我这烦恼真是天理难容,得了便宜还卖乖。重生之后有了神级角色模板都不知足,还嫌弃角色难练,良心大大滴坏了……不管怎么说,这身体我是不可能舍弃的,难练点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我就用因果团去堆,我就不相信了……。”
好在因果之力作用极其广泛,理论上只要有足够的数量和操控因果之力的地位力量,几乎可以做成任何的事情。
用因果之力直接提升自身力量只是因果团的一种使用方法,因果之力可以作为一种手段工具来撬动周围的环境为格里菲斯服务,从而间接的增加力量。
至于20层本质象限的生命为什么流落到外层空间,还从童蛋中开出来,格里菲斯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是罗托迪尔这老淫棍碉堡了。
众所周知的,罗托迪尔和格里菲斯是同一个时代的大妖,大妖罗托迪尔生于空虚,毁于**与迷茫。他的一生会变换50次形态与不同种类、族群的生物杂交,后而产子以慰藉虚空。
不必多说,罗托迪尔一定是强上了某一只本质位面出来的生命体,当时的情形定然是这样的:
一只志在四方、天天向上、守身如玉的五好本质生命体少年经过漫长漫长的努力,终于走上了‘人生巅峰’。对于一个胸藏锦绣的大妖来说,这男人渴望着外面的世界,那无限的精彩正等着他去征服。男儿志在四方有什么错,有什么理由能够阻止一个男人出外征服呢?!
于是这大妖经历了复杂的程序终于撕裂了空间到达了内层象限,当时的天空定然是晴空万里的,伟大的大妖大人心情开朗的哼着歌,他想着那些宏图报复,大展拳脚,然后他就遇到了内层象限里面的第一头生物。
那生物名叫罗托迪尔,是个老淫棍。这淫棍看到新来的大妖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于是动了淫念。
接下来的事情便是一顿云翻雨覆,新来的大妖竭力反抗着,却哪里是经验老道的罗托迪尔的对手,被嘿咻的那叫一个凄惨。
最后那家伙的命运究竟如何了,格里菲斯倒是没有瞎猜。不过以罗托迪尔这老淫棍的性格,那可怜的大妖若是没有精尽人亡,估计也会受到相当严重的心理创伤,妥妥的返回本质象限‘疗伤’去了。而这次宝贵的外出一定会让大妖的人生受益匪浅,毕竟罗托迪尔阿姨教会了他许多宝贵的东西呢。
再后来便是罗托迪尔生下童蛋,然后被各方势力抢夺,最终流落入格里菲斯手中,然后成就了格里菲斯分身本质象限生命体的状态。
这是格里菲斯自己的猜测,但估计是与真实情况**不离十的,毕竟能够在内层象限强制性的生下本质象限生命体的,整个宇宙当中,只有她那奇怪的体质了。
ps:书名已更改,新书名为《六念》,不知大家是否喜欢呀~~
第三十五章 又得因果
无缘无故得了一只本质象限的生命体分身,开心。
吉良在内室生火,整个房间都在冒黄烟,格里菲斯翘着小肉脚望着窗外的西北风发呆,这深秋的季节,从野外直接获取干燥的柴源已经不算容易了。
吉家原本的炉子坏掉了,炉膛裂开了好大一个口子,堵都堵不上。
吉良最近用泥土烧结了一个小炉子,虽然形状奇怪,但勉强能用。吉家的大娘子吉庆昨天晚上夜班,凌晨回来的时候补了四个小时的睡眠,现在正抱着一堆衣服去河边清理。
最近格里菲斯又有一些因果入账,但质量上却差强人意,聊胜于无吧。这些因果团分别来至于两个人,一个赌徒,一个背着丈夫在外面搞外遇的男人。
那赌徒是一个外地人,来沙镇经商一年有余,姑且就叫他张赌徒吧。由于做事精明,张赌徒兜兜转转一年下来,倒是赚了不少的贝元。
男人有钱就变坏嘛,况且这人本来就不是老实巴交的类型,生性好赌,所以在沙镇赚了钱就想要试一试手气。
这人从外地来经商,生意做的不算小,在小小的沙镇里面,终归算有些名气。他刚去赌场的时候,赌场的主事人倒履相迎,倒是彼此间相互喝茶寒暄了一番。
那主事人是个会做生意的人,跟张赌徒聊了人生、谈了理想,最后还送出了价值5000贝元的赌场筹码,让张赌徒小试身手。
这一小试身手不要紧,张赌徒当仁不让直接就将筹码翻了一倍,赢了10000贝元,横财啊。
话说1万贝元对于张赌徒还有沙镇赌场来说虽小有分量但真算不得大钱,但张赌徒赢了钱总归是开心的。他当天晚上请了赌场主事人吃饭,那人推脱一番最终还是去了。
春风得意,宾主尽欢,那赌场的主事却是醉了。张赌徒本欲送其回家,但那人趴在桌上竟碎碎念起一些商业机密来。
张赌徒想着自己要在赌场呆一段时间,何不趁着他酒醉问一些赌场机密。说做就做,张赌徒锲而不舍的在赌场主事耳边询问了许久,那人烦不胜烦才吐露了一些,这让张赌徒大喜,感觉去赌场赢钱的成功率大大提升了。
果然之后的几天,张赌徒屡屡得手,弄得赌场的主事都旁敲侧击的跟他说了一些类似‘见好就收’的话。
但张赌徒已经被唾手可得的利益刺激的红了眼睛,怎么可能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动摇。他的这种坚持很快为他带来了大收益,在赌场一些重型的开盘活动中,很豪爽的一掷千金,很快便斩获了更多的贝元。
这事情为他开了一个好头,张赌徒的手笔越来越大,他单笔赌钱的投入也越来越多,但这个时候,他的‘运气’似乎衰竭了,开始输多赢少起来。
张赌徒已经赌红了眼睛,能够从小养成嗜赌性格的人,极少有见好就收的。张赌徒当仁不让的继承了所有赌徒的优良传统,然后输的精光。
当然,最后的时候,张赌徒是可以留些本钱的,但输急了的人总是想要翻盘的嘛,于是他就十分潇洒的将剩下的钱梭哈了。
结果是惨然的,直到有赌场的小厮跑过来问他需不需要借贷的时候,他才耸然而惊,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常年混迹商场的张赌徒脑袋还存留些清醒,赌场的高利贷不能借他还是知道的。
输光了钱,回家是没脸见老婆的,张赌徒唉声叹气的流浪在街边小巷,然后他便偶遇了一身华服的格里菲斯。
那时间的格里菲斯看起来是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人,他穿着干净笔挺的黑西装,在阴暗古老的小巷孜然独立。这人是那样显然,以至于赌徒一眼便相中了他。
当时的格里菲斯带着黑色的长皮手套,从指间一直覆盖到臂弯,那是一种年代久远的款式,有神秘的白色线条在黑色手套表面游曳穿梭,然后汇集到食指上。
那男人款款而来,在人流之中鹤立鸡群,他伸直手臂,臂展修长,沟通了自己与赌徒之间的距离。
“需要帮助吗,我的朋友?”
……
……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倾家荡产的赌徒许愿的故事了,赌徒许愿要赢回原本的家产,格里菲斯应允了,并拿走了赌徒父亲的遗物——一件月白色的长衫作为报酬。
那人借了些钱回赌场又赌了一阵子,果然将家财全部赢回,并还上了借取朋友的钱财。他是个还算理智的人,记得之前痛失家财之后的绝望,当他赢回家财之后,便干脆利落的回家去了。
格里菲斯手中的第二份因果来至于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这女人三十有六,却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重要的是,她还有一颗年轻的勇敢追求爱情的心脏。
说起这个徐姓的女人,经历倒是有些坎坷凄凉。早些年间,沙镇穷苦,弹丸大小的窝子又不是开放之地,荒年的时候,是会饿死人的。
这位姓徐的女子便是沙镇一位农户的女儿,荒年里走投无路,父亲便将容貌姣好的女儿卖给了镇上的一位地主做小妾,正应了那句‘自家有女初长成,货与富二b。’
但那女孩子早慧早智,早早便于镇子东头的阿牛有染,并且彼此发下誓言要海枯石烂。这徐姓女子一被嫁出去,便拆散了一对有情人。
但迫于夫家的影响力,两人只好息事宁人,只能偶尔间见上一面,以慰藉相思。
后来地主年纪老迈了,但买来的小妾还风韵犹存,女人稳固了家中的地位,心底被压下多年的**萌发起来。
于是徐阿姨和阿牛哥哥被罗密欧朱丽叶杰克肉丝灵魂附体,瞬间上演了一步后现代浪漫主义勇于追求爱情的桥段,当然结局没理由会好,毕竟有罗密欧朱丽叶杰克肉丝的悲惨结局的先例摆在前面。
后来地主怀疑女人不忠,暗暗安排人手监视徐姓女子,纸当然是包不住火的,不久之后,徐姓女子东窗事发,地主将阿牛捉了关在地下室里,而徐姓女子却被软禁在闺房里面。
地主年纪老迈,心肠越发狠硬,他心中谋划着要将两人杀死。徐姓女子知道了地主心中所想便愁苦,但却苦于被囚于闺房,毫无办法。
再后来,大概是周五的一天,地主接见了一名秀气的南方公子,那人身材修长,举止得体悠然,自我介绍名叫格里菲斯。
地主和公子相谈甚欢,满座相宜,地主带着南方公子参观了后花园,然后遇到了徐姓女子。
话说徐姓女子虽然被软禁在香闺,但为了家主的体面,上厕所之类的事情还是被正常允许的。那一天徐姓女子大概正是类似的理由出了门,她当然会被人监视着,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见到了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人。
犹记得那是个阴雨天,天空闪着闷雷,那江南水乡的男子在朦胧细雨里撑着油纸伞,他有一双好看的修长手掌,白皙若奶玉,而他的右手食指是怪异的淡银色。
然后那男人拦住了匆匆而过的女人,旁若无人的问她有什么愿望或者心愿没有。
在这之后的事情便是绝望的女人大胆的哭诉和求助,她被地主秘密囚禁着,就像一个死缓的犯人,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任何的可能帮助对她有帮助的机会都不会选择错过,若是有人愿意代她报官也是极好的。
徐姓女子要求格里菲斯救她和阿牛的性命,还奢望着阿牛同志私奔过上幸福的小日子。这女人估计这些天的压力极大,才会一旦认识到有人愿意帮助她,便不管不顾将自己想要的事情全部说了出来。
格里菲斯乐于助人,新时代五好青年的典范,当然一口就答应了徐姓女子的要求,不过作为条件,格里菲斯索取了那女人和阿牛结婚之后将会生下来的第一个孩子。根据协议,那孩子生下来之后,将要远离父母,跟谁格里菲斯到一个谁也没有去过的地方。
徐姓女子和格里菲斯的一段旁若无人的‘真人秀’理所当然激怒了家主,他本人还在旁边,明目张胆的谈论一些私奔啊,孩子啊之类的问题确实有些不合时宜。
“……
……
遵循因果之力,执因之柄,以愿者执念为匙,于虚空中堆栈,响应端坐于左岸者的召唤所结之实……
……
即此,契成!!”
格里菲斯心满意足的将一个卷签着徐姓女子名字的银色书卷放入怀中,但随即被愤怒的家主轰了出去。
不过当天晚上,徐姓女子的心愿就得以达成了,那地主以不忠的名义休了女人,没收了她的所有财产,并放了阿牛。但由于他们通奸在前,严重触犯了地主的尊严和底线,所以被驱逐出沙镇,只能双双私奔而去。
至此,格里菲斯的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份因果到手。
第三十六章 野狼
作为因果的执行者,格里菲斯当然不是阿拉丁神灯,任何人的任何愿望都能够实现。实际上,格里菲斯只能够为某些符合条件的触动了那高悬于天空之中因果定律丝线的人实现愿望,并在其中截留因果。
这当然大大限制了格里菲斯收集因果的速度,但有些事情就像生长一样,麦子栽种有时,成长有时,收割有时,过快的节奏和心态只会揠苗助长。
不过,格里菲斯作为曾经的辉煌到极点的大妖,对于以上情况,并不是无法可想。为了加快收集因果团,他最近在筹划一个不错的点子。这点子若是做成了,倒是会有一个稳定的因果来源。
……
……
太阳要下山了,吉家大娘子还不回来做饭。
格里菲斯摸着有些干瘪的肚子无精打采的坐在柜台前,他屁股底下垫了一个破烂的花枕头,左边脸蛋整个乎在柜台上,软骨动物一样死气沉沉,整个人看上去气压很低。
正午的时候小镇上喧闹过一段时间,到得现在已经相对平静了下来。听断断续续从柜台旁边走过的人说是死了人,一个人说死者被咬断了脖子,另一个人说撞断了大腿,然后就有人更正说是被后山的野狼袭击了。
沙镇的后山是有野狼的,因为沙镇三面环山,其实所谓后山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代表着村镇外面辐射很远的一片区域。
穷山恶水当然会有野狼,最近这几年由于官方的捕捉猎杀,在靠近村镇的山上野狼野猪之类的危险动物相较前些年,已经算是比较稀少了。
深秋时节,草木凋零,不同种群的动物迁徙着,深山中的狼群没有了食物,有些便会流落入村镇,伤起人来。
这种事情每年都会有一些,只是情节轻重不同,所以当有人被野狼袭击之后,虽是迅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但大家习以为常,只是半天的时间,那热情就冷落了下来。
晚上七点的时候,吉良同志姗姗而来,他嘴巴里面咧咧嚷嚷着死人的事情,果然是拐去看热闹了。
晚上八点半,吉庆上班回来了,今天她只上半天的班,但由于临时加班,所以回来的比平时完了两个多小时。
格里菲斯不会做饭,吉良还在嗨今天死人的事情,他坐在格里菲斯对面手舞足蹈,十分兴奋,感觉上镇里死了人他会的100万一样。
这个时候的格里菲斯已经被饿成了草履虫,他一个人在柜台上一拱一拱的,背景颜色都仿佛成了灰白色。
吉庆十分喜欢自己这个乖巧的弟弟,看到格里菲斯的样子便笑呵呵的蹲下来,捧着格里菲斯的小脸蛋一阵道歉。
晚饭是十分简单的野菜粥,吉良下午的时候花了半个小时在后山挖了些野菜,然后用了一个半小时蹲在山边上看死人。
吉家人吃不起太奢华的东西,有野菜和面粉吃就相当知足了。吉庆工作的制衣厂有工作餐,品质上比吉家人自己吃的要好一些。吉庆正午的时候没舍得吃,便把剩下的馒头和青菜都带了来。
格里菲斯自己有个破碗,是个外黑内红的小巧家伙,碗延上缺个口子,配上格里菲斯逆来顺受的小脸,显得又滑稽又可怜。
晚饭很快就解决了,穷人家的孩子是没有所谓娱乐节目的,格里菲斯和姐姐吉庆蹲在门边上用凉水洗着碗筷,然后天上的星星照亮他们前方那一片的黑暗,油灯的光从窗户和木门框里满溢出来,是安静的米黄色。
之后便是格里菲斯早早的上床睡觉,哥哥吉良或许会跟姐姐吉庆商量一些家里的事情,有的时候还会数数钱财,眺望一下美好的未来。
半个时辰之后,吉庆和衣抱着进到了格里菲斯的房间睡下了,今天,吉良有人给吉良万事屋交了些任务,是加工一些小东西的,东西要的比较急,明天来拿货,吉良可能要忙到很晚,所以今天他要一个人睡。
这个时间格里菲斯已经睡着了,他是吉庆良收养的第三个孩子,年龄最小,大脑方面跟同龄人相比有些欠缺,但总的来说,由于相貌和乖巧性格的缘故,还是挺招人喜欢的。
吉庆和格里菲斯一块睡的时候,吉家的大娘子一般会讲讲一天中的趣事,后者会安静的听,偶尔附和着点点头。但今天,格里菲斯睡的早了一些,吉家的大娘子同样身心俱疲,便睡下了。
吉良那个房间叮叮当当的响了大半夜,后半夜的时候,温度降下来,他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窗外北风呼啸,霜雪破开了薄薄的门,林间的动物们睡了,只剩下蛐蛐和一些昆虫不知疲倦的鸣叫着。
格里菲斯猛然间睁开眼睛,四下里一片寂静,屋顶上却隐隐约约传来人走动的声音,然后枯草被趟开,有东西从房顶上跳下来,掉在草堆里,摩擦着地面,那听起来像是某种动物坚硬的爪子。
少女温暖的呼吸吹在他的颈间,格里菲斯感受着那渐行渐远的气息,终于再次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地间变成了一片苍茫的白色,有早起的人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叫喊着,挽着手的情侣拎着早点欢呼着跑向远方。
山北的镇子每年初雪都会格外的早,沙镇已经步入了深秋,季节在这个时间突兀的转变着,以后的时间只会越来越冷。
格里菲斯已经穿好了过冬的棉袄,此刻正蹲在房屋外面的草丛便上。
昨天夜里,那东西从屋顶上跳下来,跳入了这片草丛,格里菲斯听声辩位,确定了脚下的位置。
但沙镇的初雪从后半夜便飘了起来,许多的痕迹都在大雪里面被掩埋掉了,格里菲斯蹲在草丛边上,他的脚前果然只剩下一片白茫茫的积雪。
格里菲斯右手覆盖在积雪上,手掌在其上虚抹了一下,他食指上的银光一闪而过,随即那白色的雪片像被拉开了某块幕布,露出了一双三角形的脚印。
那明显不是人类的脚印,更加不是野狼,它有三根指头,而且脚趾过分粗大了,从形状上来看倒像是某种金属质地的假肢。格里菲斯弯下腰,用舌头舔了舔,无数的念头在口腔里回转,他脸上的表情变换着,最终定格在某种阳光开朗的程度上。
他在想,这个世界,也不是那么无聊嘛。
“阿满你在做什么呀,过来洗手吃饭了。”
姐姐吉庆的声音从屋子里面传过来,她手里拿着汤勺,从窗户边向外张望。
“来了。”
格里菲斯拍掉手上的积雪,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他是一个十岁的小胖堆,四肢奇短,脑袋很大,穿上棉服,就更加凸显浑圆的身材了。
……
……
按照年龄来算,吉家的孩子都应该上学了,不过吉家贫穷,上不起学,吉良曾经带着格里菲斯偷偷的跑到学校去,在窗户外面听老师讲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课程。
拜生活所赐,在同龄人中间,吉良的算术水平还算不错。他是做生意的,算账和制定计划是最基础的事情。
学校的边上有一个垃圾坑,每天放学的时候,留守值日的学生便会将教师里的垃圾收集起来,扔到垃圾坑里面去。
吉良隔三差五的会去看一看,因此收集了一些被丢弃的作业本,铅笔头还有许多一小节一小节的粉笔。
格里菲斯最近迷上了绘画,他趁着留守在家里等着客人委托任务的闲暇时光,用小铅笔头在作业本上画了许多的东西。
不过十岁孩子的涂鸦能是什么水准,让人看清画的是什么东西就算是优秀作品,能被老师表扬了。所以吉庆拿格里菲斯作品出来看的时候,只能模糊辨认出作业本里画的是一个别别扭扭的房子,房子里面有一个男孩子,是用两个圆圈表示脑袋和肚子,五根线分别表示四肢和脖子的极简画法,应该是格里菲斯自己。
那房子的大门倒是气派,两边种着花草,只是由于十岁男孩子独特的作图手法,画面中的景物都歪上天了。
格里菲斯的作品当然不止一张,事实上他十分细致的拆解了整个房屋的内部构造,包括桌椅,墙壁和每个房间的内部布局。当然,他的画风抽象了些,但对于十岁的孩子,尤其是对于格里菲斯这种从小脑袋不算太灵光的来说,已经足够吉家的大娘子惊喜夸赞的了。
初雪之后的沙镇是特别美的,吉良穿着灰扑扑的棉服,背着一堆东西在广袤的银色里歪歪扭扭的走远了,他今天还有一些任务要去做,昨晚做的东西,也到了交货日期了。
吉家大娘子吃过饭之后罕见的呆在了家里,她所在的衣物加工厂主要经营的是夏秋季节的衣服,类似裙子,半身短袖、长衫之类的东西经营较多,但时间踱入了深秋,山北的偏远小镇越来越冷,加工厂的效益不算好,便放了厂子一些人的假。
ps:通知本名正式由第四封印更为六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