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年岁
用来解除吉庆神经毒素的解药也在二阶流哉身体上找到了,他性子骄傲,本质上是那种不屑用毒物控制别人的类型。
但背负着责任的男人没有太多选择,当他有的选择要背负那些东西的时候,就只能做一条卑微而卑鄙的爬虫了。
格里菲斯这边的战场以大妖的胜利结束掉了,在另外一方,盖伦与薛毅杰,青疽与梁秋智识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
由于始暗荆棘的外围雇佣兵被格里菲斯搅和着权集驰这边一波打残,此时正是自顾不暇,对于盖伦的包围圈便自然成了空谈。
身受重伤的隐王盖伦与权集驰的年轻俊杰薛毅杰厮杀了一番,两人相互摸了摸底细,然后隐王便郁闷的发现,以他那时的身体状态,竟然奈何不了人家。
盖伦触感敏锐,眼光独到,他与薛毅杰交手没有多长时间便得出了以上结论。
既然确定打不过别人,盖伦也不是一个矫情不知服软的人,打不过那就逃好了。
作为流浪了不知多少岁月,逃过了无数追杀的隐之王来说,逃跑这种事没什么羞耻的,只是要讲究策略,最是忌讳被对方牛皮糖一样死死黏在屁股后面不松口。
他首先硬挺着搞了对方‘三板斧’,跟薛毅杰拼又凶又狠,弄得暂时没能摸清对方深浅的薛毅杰十分忌惮——毕竟隐王名声在外,有传闻说他一泡尿能日穿城墙的,打的保守一点总归是没有错的。
薛毅杰是这样想的,果然没过多久,打发激进的盖伦又前压了两拨,幸亏薛毅杰早有准备,四平八稳的将这波攻击消泯于无形,否则,搞不好就可能吃点小亏。
前些年隐之王的名字流传在地下世界,小半个地下世界的人跟他有过或多或少的瓜葛,这样的强人,无论如何都不是只会强攻的蠢货。
果然没过多久,隐之王盖伦便卖了一个破绽给权集驰的小将薛毅杰,而后者不为所动,然后盖伦便不动生色的示敌以弱,有一次盖伦那破绽卖的实在太逼真,薛毅杰没忍住冲动跳了过去,直接被盖伦一套铁石雨喷脸上,那叫一个凄惨。
甚至有一次,盖伦假装体力不支往后逃走,薛毅杰刚追了两步,便被那个中气十足的大叔狂笑着趁机打回来,弄了个灰头土脸、手忙脚乱,颇是有些无语。
类似的事情,他还有做过一两次,薛毅杰都有些审美疲劳了。直到有一次,隐之王灵机一动在一个狭窄的七扭八拐的巷口再次佯装逃走,薛毅杰眼皮都懒得眨,根本不跟对方往里面冲。
根据以往的经验,隐王盖伦定然是埋伏在里面准备搞偷袭呢。薛毅杰站在那里也是有些无聊的想,前些年威风八面的人物,骨子里原来是个喜欢耍小聪明的人,真是让人有些失望。
他这失望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薛毅杰抬手看了看手表,恩,大概有十几秒钟。他疑惑的摸着脑袋,往空空如也的巷子里面看了看,随后悚然而惊:
“****!
上恶当了!!”
同一时间,利用短暂的十几秒钟脱身的盖伦已经换了一身衣服,随着人流走了一阵,随地坐上了一辆不知开往哪里的大巴……
……
权集驰的年轻小将薛毅杰脸皮哭丧的坐在广场的钟楼的楼延上腐蚀着下面川流不息的人群。他知道这样做有些徒然,但盖伦这只煮熟的鸭子在他手底下眼睁睁的走脱掉还是让薛大爷有些不爽了。
实际上,回忆薛毅杰与盖伦战斗的整个过程,前者似乎并未做错什么事情,或者说情报的不对等是薛毅杰被盖伦‘戏耍’的主要原因。
薛毅杰对于盖伦的战力在开战之前是做过一些了解的,包括后者控制磁场的异能,他也仔细研究过,得到的结果是名副其实的强。
而最近这些年,盖伦强行退出始暗荆棘,被组织暗杀、隐匿,已经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传回来了。所以说,薛毅杰手中的资料,顶多是盖伦前些年的老状态,就连这老状态,都不知道有多少真实成分。
抱着情报薛毅杰和盖伦对上,又被后者敏锐的觉察到先机,豁出所有的力量来,强撑着跟薛毅杰强干,让他更加莫不清楚盖伦的虚实了。
等盖伦虚晃多枪之后,顺理成章的来到巷口,一头便扎了进去,头也不回的就逃掉了。
薛毅杰这样的权集驰青年一代精英,当然也有想过隐之王盖伦会不会真的逃走掉,但当时的形势却不容许他深入进去……
事实上,小巷这类狭窄的地形最是阴沟里翻盘的高发地带,因为地形狭窄不易躲闪的缘故,弱势的一方把握住机会也是能够ko掉强势方的。
当然,这种翻盘时常是发生在战斗双方战斗力相差不太悬殊的情况下,在一方完全碾压另一方的情况下,几乎是不可能有什么翻盘机会的。
而以盖伦之前一直表现出来的强势作风来看,让薛毅杰一头扎入有隐之王以逸待劳躲在暗处准备偷袭的小巷,他还真的有些虚。一个把握不好就被人乱枪捅死,想想菊花都痛。
人人都知道隐之王盖伦受过伤,拖得越久便越不利,薛毅杰就想着温水煮青蛙,慢慢拖死掉他,安全又可靠,简直是相当科学。
但隐之王盖伦短暂的爆发之后,钻入巷子扭头就跑。他实际上利用自己的续航能力换了一次干净利落的逃脱,成功了当然万事大吉,不成,立刻跪地等死。
但好在他赌对了,小鲜肉薛毅杰被他成功骗住了,始暗荆棘的包围圈被格里菲斯带人杀穿了,而梁秋智识……
这个时间,梁秋智识和青疽二人交手还未有分出胜负,梁秋智识那种共享动物视角的侦查能力自然借用不上。实际上,一天之内多次用脑电波同化生物,对于梁秋智识来说,负担也是相当大的。
随着隐之王盖伦的成功逃脱,梁秋智识和青疽这两个你来我往相互拼的火热的家伙,也失去了打下去的兴致,所以象征性的对拆了几招,便彼此散掉了。
于是这一场盛大的闹剧便以这种乱哄哄的方式画上了休止符。事后对于这个莫名其妙的战争做一个总结的话,似乎没有人是怎样大的获益者,当然,损失最惨的,还是始暗荆棘。
事实上,始暗荆棘的一方计算到了所有的因素,唯独没有计算到格里菲斯这根超级搅屎棍。若不是派克队长误打误撞绑了吉庆,而二阶流哉又手欠的给她上了神经毒素,格里菲斯参不参与这一场空前的大乱斗还是两说。
大概晚上九点的时候,格里菲斯带着从二阶流哉身上收集到的解毒药剂来到了安放着吉家姐弟的楼房里。
由于二阶流哉的神经毒素开发出来的目的是趋于控制,所以毒性缓慢坚定,以至于早已毒根深种的吉庆都没有意识到,只是感到有些困顿,全身乏力而已。
伴随着格里菲斯将解药成功的取回来,吉庆身体的隐患便被解除掉了。
大妖来的时候,顺道在一家夜餐馆买了酒菜食物,拎到楼上的时候,已经有些凉意了。
常年主厨的吉庆熟练的热了热饭菜,格里菲斯拉开了落地窗帘,众人坐在客厅的饭桌上,吃着热腾腾的年夜饭。
这时间,华灯初上,一轮血月缓缓的升上树梢,散发出静谧的色调和韵味。
温暖的烛光下,这劫后余生的小小房间里,三人坐在一起吃着并不算丰盛的食物。吉庆给吉良和格里菲斯夹了几口青菜,后者低着吃着,或者温暖的笑了一笑。
这一顿饭吃了整整四十分钟,窗外寒冷的空气沿着窗沿的间隙渗透进来,让人清凉。
纷纷扬扬的小雪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下了起来,那雪片连着天空和地面,让人抬起头,却只能哈着白起,看到一片黑暗。
柳树梢头的红月没有被风雪覆盖,依旧挂在天边,反射着红色光晕。有三三两两的情侣从楼下跑过去,呼喊着。手里拿着鲜花或者将书本顶在头顶的学生,在视野的尽头一闪而过。
之后天边便闪起了巨大的礼花和遥远的欢笑声,映射的落地窗户忽明忽暗。
晚饭过后,格里菲斯端了一杯纯色的酒,在月光下温吞的喝着。不远的地方,吉良坐在靠椅上抱着白色抱枕在看着电视节目。那大概是一个小品,讲述的是一个农村来的诚实小伙子进城遇到遇到碰瓷老人的故事。
更后面的地方,吉庆穿着围裙在收拾吃剩下的饭菜。她是一个平凡的人,相貌一般,但不经意间的温情和柔细总是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小时候母亲的光线。
人的一生短暂,或许寻寻觅觅也没有答案。这让他想起二阶流哉,想起盖伦,想起那些梦想扑向火苗的飞蛾。
但生命既是如此,也无需磋叹。格里菲斯放下反射着月光的晶莹酒杯,回头看了看房间里忙碌着茶米油盐的欢快姐妹,或许人生真正的滋味便是在这无知无觉的细枝末节里面吧。
第一百四十四章 地下室管理员
这一年的夏至,栀子花开的正旺,暖风摇曳下参差斑驳的树影,穿着精细的男子倚靠着阳光下的门廊品酒。
琥珀色的浓郁酒浆在盏中荡漾,一圈圈的波纹摇曳,倒映出男子细长的丹凤眸子。他伸展开双臂,伸了伸懒腰,嘴巴里似乎无意识的‘阿阿’叫了两声,两滴细细的精英水花随即挂上了睫毛。
一只肥胖的白猫在院落的枝头上迎风荡漾着,夏至的风吹着白猫的毛发如同麦浪一般,他半眯着眼睛低声‘喵喵’叫着,枝桠摆动里,她跃上房檐,温暖又懒惰的缩成一团。
阳光下的小店,店的男主人和他的宠物过着日复一日简单、重复的日子,这似乎是昨日或者更早时间的缩影,那长相精美如同陶瓷的店主,无意识的打了个哈欠,晶莹的细小水滴细密的挂在轻轻颤动的黑长睫毛上。
然而,这温润和谐的景象只停留在院落的表层,更里面的地方,一声声巨大的震动和不知道何物吼叫的声音‘咣朗朗’的闷声传过来,纷繁的喊叫声如同锦绣的花簇般在极短的时间内暂放,就像是被人精心呵护的花卉艺术,在短暂的生命里,绽放出美丽色彩。
殿那歧伯的小店有一间古旧的地下室,房间古老陈旧,没有灯光,终年点着悠黄色的烛光,像是中古世纪神秘的不知作何用处的女巫卧处。
这不知何时被建造又不知何时被遗忘的阴森房间里,似乎连它的主人也忘记了那时间,经年未被打理遍布蛛网的阴森角落里,一只只猩红色的复眼成群结队的闪着渴望的光,将整片幽冥照射的更加瘆人。
被格里菲斯丢过来的名叫派克的始暗荆棘的精英小队的队长,此时的职责便是规整打扫着这一片经年无人的黑暗角落。他是一个自诩杀人如麻,生来便是用来让人畏惧的男人,所以也曾响亮无比的在大妖面前叫喧过什么都不怕的话。
对了,人家派克的男子还有一个颇为响亮的绰号,让我想想叫什么来着,哦,‘切皮手派克’。
但人性其实比人们想象的要脆弱的多,派克被格里菲斯‘流放’到这里不久,那英俊如美玉的年轻男子便彬彬有礼的把他领到了地下室,从时候起,派克便深知了人浮于事,有时候死亡也是一种奢望。
……
暖阳高照,那被停止了时间的小店里,店主拿着木捣细细的研磨着来自东非地区的精选黑咖啡豆。臃肿肥胖的白猫‘喵喵’着蹭蹭两下窜到男子的脑袋上,被后者顺手抓起白猫后背松软的皮毛远远的丢出去。
好不容易被允许走出地下室的始暗荆棘的外围雇佣兵小队长派克在房子的墙梁后面小心翼翼的探出半个脑袋,在这长达九十天的‘相处’中,小队长也有些清楚了面前那个年轻店主的秉性脾气。
曾经是铁血汉子的男子脸上犹挂着惊魂未定,他自诩过天资横溢,心肠狠到神鬼辟易。但眼前那个白白净净,像是被抽掉了骨头的沙丁鱼一样散漫的年轻年轻男子,却是让他恐惧到了魂魄的深处。
记得他刚被扔到这个该死的院子的时候,年轻气盛的始暗荆棘的小队长大人还十分硬气的威胁过相貌斯文瘦弱的店主带他离开。他在被传送来的过程中丢掉了枪械,所以只能从腰间摸出刀子来,对着那人恫吓着挥舞了两下……
如今想来,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勇敢无畏,或许正是应了那句‘无知者无畏’的话,那时候的他是真的想拿刀子捅那个看上去斯斯文文自称店主的小白脸的。
但这事情的结局注定只能是个悲剧,始暗荆棘的小队长痛苦的闭上眼,他颤抖着脸有点不愿意回忆那一段的晦涩光阴。
然后派克便被那个自称店主的家伙彬彬有礼的领到了地下室,他微微笑着掏出来一长串钥匙放在派克的手上,从此之后,那宿命般的悲惨世界对着小队长大咧咧的撕开了帷幕。
派克在殿那歧伯唯一的工作便是清理打扫地下室,这份工作听起来像是保洁员,它实际上比保洁员要稍微复杂一点。
昏暗潮湿的地下室,派克很快迎来了他的第一次工作。
那实话说来是一个不大的房间,房间里隔间套着隔间,每一个隔间里面,都摆放着一些凌乱琐碎的东西。
起初是书籍、卷轴,试验台,烧焦的试管,等派克好不容易收拾完好,那不断延伸敞开的隔间的东西,却变得越来越诡异奇特。
从不知道什么东西的毛发,到生殖器,到死掉的婴儿,再到‘完整的’被人大卸八块的人类尸体,派克其实已经能够大体猜到那个长相斯文看起来有些小白脸嫌疑的青年男子在这地下室里做了怎样天怒人怨、泯灭人性的变态事情。
但派克是始暗荆棘外围雇佣兵的小队长,也曾是杀人如麻的人,这样的场面虽然惊悚,但还不至于将他吓退。
这里有着明显的盛放书籍、药品、卷轴和一些用以摆放乱七八糟东西的区域,当然还有一些试验用区域,生化研究区域,甚至还有一间精致的小型咖啡屋。
这些区域或许因着主人并不勤劳的缘故,界限模糊,但仔细分辨的话,还是能够分辨清楚的。
始暗荆棘的小队长派克一点点的深入进去,而在不久之后,那些视网膜上呈现出来的事情,渐渐吞食崩坏了他脆弱不堪的人生观。
随着隔间的逐渐增多,那搜罗了天下千奇百怪物件的地下室一点点的展露开了它邪恶的面容。
越往深处走,越来越多奇形怪状的生物出没在了人的视线里。
生长着人手的鱼在水里游荡,缩在墙角里抱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生物啃食的咯嘣直响,碎肉血点洒落一地。
派克有看到过几个被长长的铁钉钉在了墙上的男人,他们的身体被钉子从掌心、脚心一直刺入从关节、膝盖刺透出来,这让他们活动起来像是身体僵硬的稻草人。
这些人并未死去,他们痛苦的哀嚎着,伸着细长干燥的舌头,骨瘦如柴声带嘶哑,发不出声音。
长着蜥蜴尾巴的男人摇晃着巨大的尾巴,在地上爬行着吐出分叉舌头,冰冷瞳孔注视着派克。他的身上布满了针线缝合的痕迹,血肉与血肉的连接处,细胞表面抗原之间的排斥反应,生成了一滩滩的脓水,滴落在地上……
还有一个隔间里,有个被解剖了一半的生物躺在试验台上痛苦抽搐着,它四肢被固定住,胸腹被破开却并未死透。那站在试验台上动刀的男人,似乎将手术进行刚到一半,便被某件事情突发的打断,然后扭头便走再也没有回来。
当派克来到的时候,那抽搐人体的生命正接近尾声,隔间里血腥味弥漫,黑色的秽物和脏器暴露在空里,它‘啊啊啊’的嘶哑的叫了两声,随即死掉了。
派克还见过一排排冒着泡泡的福尔马林玻璃箱,那些箱子里,陈列着各种生物的尸体,见过的、没见过的、人类的、非人的……
在距离尸体储藏室的不远处,一排排五颜六色冒着气泡的试管被整齐的排列着,始暗荆棘的小队长看到一个佝偻着腰杆,身上长满脓包的猥琐人性怪物冲破重重阻碍贪婪的抓起一瓶淡蓝色的药水,迫不及待的倒入嘴巴里,然后一瞬间被烧穿,变成一滩脓水和几根黄毛的混合体。
这样残忍的事情随处可见,还有用图钉将不同颜色的肢体钉在墙壁上组成调色拼图这样疯狂的事,在这不知为何存在的地下室也活生生的上演着。
……
夜晚的地下室,是最难熬的刑场。被店的主人强行关住的派克见识到了那些已经死掉的,被钉在墙上的,不明所以的幽冥、鬼魂或者怪物纷纷苏醒过来,甚至有脱离了自我意识而独立行走的眼睛、断裂的手爪,白日里手术台上哀嚎的怪物,拖着五花八门的肠子,挥动着手术刀到处游荡……
午夜的地下室总是灌满了哭声,有一个披头散发的半透明女人站在阴森隔间的东北角常年面着壁。这个世界上或许没有人知道他长长头发下所掩盖的面容,也没有人想要知道,派克亦是如此。
双生的小女孩穿着芭蕾舞鞋相互拉扯着旋转着跳起芭蕾舞,她们是如此投入,从地下室的这头跳到那头,从这个隔间,跳到那个隔间。
有的时候,巨大的长着翅膀的爬行类怪物会从地底下钻出来,对所有能看到的东西一通乱吃,吃饱喝足之后,再缩回孔洞。而有的时候,则会有牵着手的小南瓜,打着橘黄色的小灯笼依依呀呀的唱着歌,从众人身边路过。
第一百四十五章 可怜派克
在这种诡异氛围的夜里,派克通常都会竭尽全力的将自己藏好。那些变态的,不知道是人是鬼是怪物的‘生物’通常会抓到活人便肆意妄为,听说上一任的地下室管理员,就被一个素不相识的蚯蚓形状的怪物,削断了四肢,放在了花瓶里,做成了盆栽。
而这盆栽,派克之前清理地下室的时候,还有见到过。
长着一条毛茸茸狗腿的在始暗荆棘的职业让他对藏匿经验丰富,但显然,他的经验还没有足够丰富,所以,巴贝尔人偶夫人找到了他。
粗糙的木偶手里拿着针线,嘴唇开合着,她是一个慈祥的木偶,塑料的睫毛弯弯,而且,作为慈母,她一直想要为可爱的女儿芬迪缝制一个毛绒玩具。值得一提的是,芬迪是一头长着人眼的三头犬。
巴贝尔夫人欣喜的捧住派克的脸,小小的身体里涌现出巨大的热情,她木质的粗糙嘴巴裂开两条线,上下开合赞叹着:
“哦,多么完美的小可爱……
我简直不忍心把你送给芬迪了,那个该受诅咒的残忍丫头,她会把你撕碎的……”
而接下来,派克便作为巴贝尔夫人为可爱女儿芬迪所缝制的毛绒玩具的主要原材料被钉在了一个巨大的木桌上。巴贝尔夫人一手拿着剪刀,一手针线,身边放好了各样的女红和工具,熟练的在派克的肚皮上开了三道长长的口子。
它将始暗荆棘小队长的肚皮撕开,慢慢填充上棉花、毛绒,嘴巴里在低声沉醉着对女儿说的情话,随即又用针线将伤口缝合好,将一些粗糙的布片和花花绿绿的装饰品,缝制在派克的身体上。
始暗荆棘外围雇佣兵的小队长恐惧着,颤抖着几乎要大声喊叫出来,但是没有。因为在巴贝尔夫人将他钉在木板上的时候,他便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那一夜极其漫长,派克感受着自己的身体不断被破开,塞入东西,缝合,去掉东西,整个人的神经几乎要崩溃掉了。
幸亏巴贝尔夫人有着所有家庭主妇的通病,她喜欢啰啰嗦嗦的自言自语,尤其是对亲爱女儿芬迪的小情话,那听起来别扭又鬼畜。
但女人的啰嗦让派克捡回了一条命,黎明来到,当天窗上射下第一缕光线,那地下室所有的骚动重归平静。
派克挣扎着将绑住手脚的丝带挣开,慌不择路的逃走掉了。
短短的几个月,这样的事情还发生过几次,夜晚一到,那些恐惧的东西苏醒过来,派克便只能心惊胆战的祈祷自己不要被别人发现。
在店主停止了时间的殿那歧伯,死亡似乎被关在了门外。更确切的说,大部分的死亡,被关在了门外。所以,如今身体早已经物是人非的派克还在坚强的活着。
小小的地下室,似乎隐藏了无数的空间,让人初时看起来并不感觉很大,反而有一种拥挤狭小的感觉。
但当你一步步的走下去,脚步踏过每一个细碎的隔间,便会惊讶的感觉到这地方似乎正膨胀的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
派克当然有试过逃走,事实上,那个年纪轻轻的店主从未对他的这种行为有过一丝一毫的约束。
所以在经过了一番紧张、睿智而且周密的计划之后,派克先生终于成功‘逃离了’那个地狱一样的地方。
当他颤巍巍的用手小心翼翼的打开殿那歧伯紧闭大门的时候,呈现在他眼前的,不是高楼大厦的繁华,也不是乡野荒店的贫瘠,而是一片彻彻底底的虚无。
这家奇怪的店就像漂浮在虚空中的流浪小屋一样,那以房门为分界线的光明与黑暗泾渭分明,木门里面,花团锦绣,草长莺飞,有慵懒修长的年轻男子怀抱着白猫在日光下悠然的晒着太阳;木门之外,扭曲的黑暗漩涡,重重叠叠,在那片大混沌的虚无里面,偶尔漂浮过来一个个画片般的残破影像,讲述着不知道何时何地哪种存在的残破故事。
一声声响亮凄凉的喊叫从一个个黑色漩涡的中心传过来,仿佛有无数的厉鬼在黑暗的中心奋力往上爬。
天空和大地在扭曲变形,仿佛一块巨大的半透明果冻,晃晃悠悠歪扭七八的没个定性。
派克曾经试着走出那扇门,他或许是认为门的那一边是个虚拟的‘幻术世界’,只要人大着胆子走过去,就能收获自由。他曾记得,在始暗荆棘的分基地里面,就有着这样的机关设定。
但始暗荆棘外围雇佣兵的小队长派克大人显然错了,当他大着胆子一脚跨出那扇木门,门外漆黑的虚空了,瞬间拥挤来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一个半透明的带着兜帽的女人凭空从虚空中冲出来,嘴巴里尖声喊叫着‘我的我的我的我的……肉肉……’然后猛然抱住了派克伸出门外的腿,蠕虫一样蠕动在地上,拼命把派克往门外拖。
不远的地方,悉悉索索的吵杂一拥而至,一对黑漆漆的长满绒毛的扭曲爪子,从一个漩涡深不见底的坑洞里延伸出来,跨越百丈死死捏住了派克的脚踝。
那东西是如此有力细长,以至于肮脏的细长指甲刺入了派克的脚底皮肉,将骨头捏的片片碎开。
无数邪恶而低沉的窃窃私语从黑暗的四维传过来,各种奇怪而恐怖的眼球、肢体甚至不明所以的灵体堆满了派克伸出来的左腿,只一会儿的时间,便将之啃食的只剩下一滩枯骨。
派克忍受着肢体被生生啃食的巨大痛苦闷哼着,豆大的汗珠滚落,一瞬间他的神经便用名为疼痛的触感告诉了他门外世界的真实性。
门外那些贪婪的怪物在用力拉扯着他的左腿,派克拼命扶住门框稳住身体,双方拉着之间,派克只剩下骨头架子的左腿被很干脆的拉扯断掉了。
由于用力过猛,始暗荆棘的外围雇佣兵的小队长派克先生一屁股坐在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上,他付出了一个左腿的惨烈代价,才得以再次跨回这光线明媚的院落。
而当派克落回院落的一瞬间,店门外的低语声便戛然而止,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只能听见那深深后院里夏蝉的长鸣和猫科动物时不时懒洋洋的‘喵喵’声。
但店门的门框框起的长方形区域内,那些扭曲、巨大而丑陋的脸像大饼一样密密麻麻的无声摊开贴在大门的结界上,扭曲的像是许多人在将脸拼命挤压在一片玻璃上。即使隔着玻璃一样的结界,派克也能够清晰的从那些东西的眼中感受到那分外强烈的占有欲和贪婪。
自此之后,始暗荆棘的外围雇佣兵的小队长大人再也没有尝试过离开这诡异的小店一步,他是一个适应能力不错的人,所以不久便得到了那家店主的赏识。
为了不影响地下室的规整清理,两天之后花爷将派克缺失的左腿换成了一条狗的前肢,那前肢的长度比右腿短上一大截,关节什么的完全跟人类挂不上勾,看起来别扭又鬼畜。所以,走起路来一高一低,如同瘸子,但店的男主人喜欢。
这样的时间持续了两三个月,在绝境中人性的自我催眠里已经安家在地下室的派克偶尔也会试着找一找这种生活的意义或者说是值得继续下去的理由。
他苦思冥想了很久,悚然意识到一个牛逼到不得了的优惠竟然硬生生的砸到了自己的头上——长生!!
没有错的,在派克没有被地下室的怪物们吃掉、被幽灵奴隶、被药物污染或者被偶尔心血来潮的地下室主人钉在墙上的前提下,他几乎获得了‘不死’的生命。
当然这世界没有不死的生命,至少以格里菲斯现在所能接触到的生命层次并未发现有所谓永生生命体的存在,连强悍如光阴的大妖们多年之后也会轻飘飘的如同灰尘般过去,更加不要说派克这种高等生命眼中可怜的小爬虫了。
但生命有限,足智多谋或者说是诡计多端的大妖们便发明了用以对付光阴的东西,殿那歧伯便是其中之一。
……
当格里菲斯通过上岛的那家小分店再次光临殿那歧伯的时候,年轻的店主花爷正在忧伤的喝着下午茶,那时暖阳高照,对于已经将店面开到欧国的花爷来说,这时间,正是夏至。
两人小酌了一会之后,穿上白大褂,带上肉色的消毒手套,走进了地下室。
每一个大妖都必须是一个博学者,换言之,是至少掌握了一个世界规则的存在。这似乎是凝结成大妖的必要条件,当低等生物向着高阶甚至大妖进化时,往往会选择在那种完全被掌握了规则的世界里进行蜕变。
格里菲斯生而大妖,诞生之初便烙印了那个世界规则的印记,所以能够掌握规则,成为一个相当程度的博学者。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不仅在人类社会通行,就是在古伦年代的大妖之间,同样盛行。
第一百四十六章 法则
古伦时代的‘学术氛围’是很不错的,一些大妖或者接近大妖的存在穷极一生探索宇宙的奥秘。他们是最纯粹的学者,甚至有人手握十数个世界的规则,相互融合对比之下,也取得了不菲的成就。
当然规则有先后高低,越是接近核心象限的世界规则,越是处于所有规则的底层,也就是根基、基础。古伦时代的大贤者白芬格尔曾经断言过,当一个人掌握了所有本质象限和核心象限的世界规则之后,其余所有世界的规则都能够被推论出来。
这个就好像房子和砖头的关系,底层的规则是砖头,而有了砖头,终究能够积累出房子来。
当然,反过来利用外围象限的世界规则反推核心象限的规则这种事情,在掌握足够多的数据,拥有足够渊博的知识之后,也有很小的几率能够成功,只是花费的时间、操作的难易度是前者的许多倍。而这往往也是外围象限生命向核心象限进发的主要道路。
因果兽格里菲斯虽然也掌握了几个世界的规则,这其中还有核心象限的规则,但他如今所处的这个世界象限,却是没有掌握的。
好在这个世界只是一个外层的边缘象限世界,虽然不知道基于什么原理,滋生了神秘而深邃的印记讯息,但在手握好几个世界规则的因果兽面前,破解完成这世界的规则也只是时间问题。
了解一个世界的规则,最直观的途径便是观察它的造物。
一叶而知秋,造物的纹理往往反映了某种规则的编排。
对这个世界的动物,植物、非生物观察、做实验,是大妖格里菲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这种事情有的时候是由花爷来做,有的时候由格里菲斯来做,出来的结果便会记录在案,翻遍翻阅,隔一段时间也会相互共享。
这种事情在殿那歧伯被召唤出来之后,便是一直进行着的。花爷和格里菲斯赚取的因果很大一部分也是投资在这上面的。
当然,世界的规则并不是街边的大白菜,说解析就解析的。大妖虽然自视甚高,做事却脚踏实地,稳扎稳打。偶尔在解析的时候会遇到难题,当然,这是解析世界规则最常见的状态,花爷和格里菲斯便会聚在一起进行头脑风暴,各种假设,各种猜想,然后拿别人各种做实验。
然而,以格里菲斯这种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高瞻远瞩的研究速度,若是一切正常,三千两百年之后,大妖便能够完全掌握这个世界的规则了。
无论如何,多掌握一个世界的规则总是益处多多。况且,掌握了一个世界的规则,格里菲斯便能更快的恢复实力,甚至动用整个世界的力量来为它输送养分。
而就眼前利益来讲,掌握些许世界规则为大妖带来的好处让他能够更多的窥破世界的漏洞,然后从中窃取更多的因果点,算是一个不错的副产品吧。
……
时间倒回到年关。
自从新年血月事件之后,吉庆就有点魂不守舍,常常一个人发呆,编织花篮和手工艺品的时候,也会时不时的呆愣掉。
吉良这段的时间的状态也不是很对,所以对于姐姐的状态也没有怎样上心。他最近脑子里一直在翻涌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到底想要什么。
记得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人横空出世,为吉庆送来解药的时候,那谜一样的侧脸真像一个白马王子啊。
这许多次急难中的相助,让吉家兄妹很快意识到,眼前这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神秘男人,定然不是简简单单的路过,然后拔刀相助的——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次的巧合。
果然,当吉庆红着脸向长相细腻的男子发问的时候,那男子也爽快的给出了意料之外的话:
“我当然有在暗中观察你们,你们吃饭睡觉我都晓得。
生命如此漫长,我生命的全部意义都在这里。看哪,善良可爱的人们,我被你们中间的一个人深深的迷住了,他(她)是那样美丽可爱,是我所见的众人中,光华最耀眼的那个,他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他(她)的名字叫做……”
格里菲斯贵族式的咏叹充满了夸张和写意,却又有种淡淡的高雅和美艳。他脸上挂着迷离和笑容,细长的美目淡淡扫过吉庆,后者红着脸低下头;扫过吉良,后者粗着脖子跃跃欲试……
“他的名字叫做吉阿满啊……满啊……满啊……”
格里菲斯咏叹般的拖音节在大厅里缓缓回荡,红着脸的吉庆和兴奋过头的吉良还有点发愣,这人想干什么,吉阿满怎么了?
这问题的答案,格里菲斯并未让两人等待太久,于是他接着说:
“他是我命中注定的主人,从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我便被他出色的外表打动了。那高耸的鼻梁,丰腴而不失婉约的体型,高冷而少语的性格,还有什么优点是他所不具有的呢……
嗯!我已经决定了,我让他做我的主人,燃烧我的一生,侍奉在他的左右!”
格里菲斯这话说的铿锵有力,神情并茂。但那言语一出,吉良和吉庆两人的脸色却不约而同的变的一片青一片白。
高耸的鼻梁?丰腴而不失婉约的体型?高冷而少语的性格,尼玛,这都是些什么东西,他们跟吉阿满有一分钱的干系吗?!
说实话,吉庆和吉良两人对于吉阿满这个年龄最小的弟弟也呵护疼爱有加,必要时候拿小命给对方堵枪眼都行。
但像面前这人一样夸赞吉阿满的,二人还是头一次见,说他萌蠢的倒是有不少,但用‘丰腴而不失婉约的体型、高冷而少语的性格’来形容一个胖子外加智障是不是有点过了。
不过吉庆和吉良毕竟是从山沟沟里面出来的孩子,性格上本就没有多少自信。从杀镇出来,尤其是吉良买电脑接触到这信息大爆炸的社会之后,原本没有多少太过坚固的人生观也多多少少受到了一些冲击。
所以当格里菲斯一本正经的说这样无稽扯淡事情的时候,两人起初的反映是发愣,随后便是自我怀疑。
没过多久,头脑灵活的吉良就将年前,有一家富人出大钱把格里菲斯请回家供着的事情联系在了一起,那笔钱可是不少,直让吉良感叹买家人傻钱多。那时候那人的说辞是什么来着,好像是‘此子福缘深厚,我要借他辟邪挡灾。’
姐弟两人沉矜了一会儿,回想着从杀镇来时的过往,在这种刻意的联想之下,有多有的没的几乎被遗忘的事情,都呼噜噜的冒了出来,然后吉良就猛然间发现这吉阿满平日里不声不响,倒还真是个人才。
风风火火的时光过后,吉家便再次回归到了那种平淡的日子里面。这其实才是一个普通人家应有的正常生活,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超凡力量什么的,在普通民众间还只存在于电视节目里面,一个正常人或许一辈子都见不到超能力者的一根汗毛。
吉良不知道是自己命格太硬还是怎么缘故,总是遭遇这样那样奇怪的事情,上次带着大脑袋去新乡旅游,愣是弄了个失忆回来。整件事情是什么吉良已经不记得了,但模糊的印象总归还是有的,而且他对超自然现象天然敏感,印象深刻,不说不代表没想法,只是怕家人担心。现在想来,那时候的自己,绝逼又遇到什么怪事情了。
这种好似撞邪似的猜想在吉良脑袋里面已酝酿徘徊了很久了,他本以为自己气运没那么衰,直到这一次,方才终于下了定论。
当然撞邪之类的迷信说法在这个时代已经很没有市场了,但经历过一些事情,由不得吉良不信。为此他还三更半夜一个人躲在墙角很认真的自怨自艾了很久,吉良本是个心胸跳脱的人,神经有些大条,很多事情都不放在心上,但因为自己的缘故,三番两次将家人陷入危险之中,这样的事还是让他心里难过。
于是他沧桑着纠结了很久之后反问自己,‘为了我所爱的人,难道我要独自浪迹天涯吗’,这话还没说完,自己就被感动的稀里哗啦。
吉良最终也没有选择离家出走,这一点倒是不足为奇,况且,那个神秘强大的男人可是答应过要守卫在吉阿满身边的。这句话被吉良自动理解成了对方要守护他们一家,毕竟吉阿满可是自己‘一奶同胞’的弟弟呀,况且之前的经历也让吉良肯定了这一点。
年关过后的第二个周,吉良万事屋便重新开业了,吉良踩着板凳在春联旁边挂上了一串五千响的爆竹,用火机点上就跑。而同一时间,由于年关忙碌,人手不够的缘故,吉家放心店便没有在同一时间开张。
第一百四十七章 包子
年关过的第二个星期天,殿那歧伯也即随着吉良万事屋的脚步,开张了。
新年之后的第一位客人是一个身体虚浮的胖子,他的身体淳弱,鼻梁上架着眼睛,脸色有点不正常的白,看起来是个宅男。
想到宅男,大多数人便会将之与游戏、硬盘、岛国以及孤僻联系到一起。但大妖对于宅男绝不歧视,所以他沏好了上等的红茶白琳,坐靠着椅背听着来人的哭诉。
或许每个宅男的背后都有一段凄婉的、不堪回首的故事,茶香袅袅,格里菲斯捧着杯子在远处隐隐约约传来的鸟语声中听着那人的述说。
“我的朋友都说我胖,他们还给我起了‘包子’的绰号,我才一百五十斤先生,什么包子西瓜,我只是比标准身材略重一点……
知道吗,我上次在贴、吧上爆照,竟然有人说我长的像羊驼!天呐,先生,你能想象吗,他们说我像羊驼……”
“这听起来很糟……”大妖鲜艳的嘴唇轻轻抿了下红茶的香气,轻轻挑了挑左侧眉头。
“这简直太糟糕了先生。我想以您的外貌、气质应该从未经历过这种被人鄙弃、唾骂的感觉吧,那真是糟糕透顶了……
我听人说你这里可以帮人实现任何愿望对吗,先生?”
“您真是博闻强识。”
“哦,太好了,看来我果然没有来错地方。那你能把我变的可爱一些吗?”
“当然可以,但我友情推荐您去整容医院。”
“我没有钱先生……”
“我们刚好不收钱。”
“真是完美!那你认为我体重怎么样,需不需要抽脂,但我认为我的身材其实不错的。”
“正如您所见,您丰满骺实,曲线分明,不需要别的修饰了。”
“哦,你真的是有眼观,我越来越相信,你能够帮我实现愿望了。”
“过奖了。您还有什么要求吗?”
“能不能把我的眼睛弄的炯炯有神一点?”
“囧囧有神吗?”
“是的,看上去亮晶晶闪闪的那种,我想女孩子一定很喜欢。”
“我懂了。”
“你能做到吗,先生?”
“相信我,专业的……”
……
胖嘟嘟的宅男,挺着双下巴,满面兴奋的签了一份银光闪闪的小书卷。格里菲斯引着他进入地下室,放下帘子:
“请允许我最后重申一下您的要求:
您的要求是眼睛炯炯有神,外表可爱,招女孩子喜欢对吗?”
“对的,对的,先生。”
“我懂了,请您放心的交给我吧。”
接下来的时间,殿那歧伯的地下室灯火通明,地下室管理员派克先生看到那个修长的身影从下午三时忙到万家灯火将熄的节点,他神情专注,眉头紧锁,以至于废寝忘食,汗珠在额头上凝结顺着下巴流下来打湿了工作台。
十一点过后,格里菲斯如释重负的用袖口擦了擦额头,他挑剔严格的审视着自己的作品,以不同的角度或昂着头,或趴着身子观看着,终于露出不辱使命的自豪神情。
“完美。”大妖自我肯定着,神色满足,几乎要为自己的技艺惊叹了,于是他一边微笑一边让开了挡在作品前的身体。而随着格里菲斯身体的移开,映入眼帘的,豁然是一只巨大的雪白色史努比。
这丧心病狂的店主竟是将人身体的外貌活生生改造成了史努比的形象。
“炯炯有神,样貌可爱,讨人喜欢……
完美!!
先生,先生,您还满意吗?”
……
……
在吉良万事屋开业之后的第三天,吉良迎来了他少年生命中,所能见到过的最漂亮诱惑的异域美女。
那美女皮肤白皙,身材火爆高挑,穿着时尚,带着名贵的墨镜,应该是画着淡妆,但不浓烈,看上去精致、高贵又充满了距离感。
她大概是某个富家的千金,开着宝蓝色的布加迪,手中轻巧的拎着一个女士香包,对着吉良家的方向走过去。
当时的吉良正从外面收摊回来,迎面碰见那女子,便被女子弯下腰靠近了脸部的距离,几句话挑逗的面红耳赤。
女子自我介绍名为金克斯,是从国外来此地旅游的,但她国语很好,听说父亲是华国商人,所有有半个华国的血统。
名为金克斯的女子样貌和身材火爆精致,举止亲切大方,言语间透露着淡淡的女人香味和妩媚,让不经人事的吉良很快便精血上脑,憋的跟个鹌鹑似的低住头,不说话了。
“难道不请我到家里坐坐吗,年轻的小帅哥。”金克斯笑着靠近来一点点,眯着眼睛对吉良说了话。她不经意的撩开头发,成熟的女人香气和淡淡的奶香味刚好触到吉良的鼻尖,于是后者脑袋低的更下面了。
“哦?……哦!好的,好的。”
吉庆外出买菜去了,吉家如今剩下的只有大脑袋格里菲斯。吉良让后者招呼客人,帮忙沏了杯茶,自己则是冲进了洗手间,用凉水冲脸冷静去了。
“真是漂亮的房子,装潢也十分精巧,这应该是古宅吧,保养的真不错呀,小朋友,姐姐能到处看看吗?”
性感的红唇轻轻呷了一口茶,满头金黄的金克斯小姐摸了摸格里菲斯的脑袋,仰头看着房子的四维。
“很棒的茶。”
没有等格里菲斯做出回到,穿着高跟鞋的白皙女子很自然的站起来,沿着客厅走了一圈。她对于大妖显然有所了解,至少知晓对方是一个脑袋不怎么好的人。
在客厅中走了两圈的高挑女子,仰头看看了二层走廊,她脱掉鞋子,拎在手上,露出一双白嫩的小脚和十只水晶般透明小巧的脚趾头。
她隆了隆头发,光着脚,一手拎住鞋子,终于走到二层走廊那个盖伦坐卧了几个夜晚的墙角。那墙角长期未被人打扫,似乎还留着去年某个男人留下的痕迹,至少有一些裤子与地面摩擦的细小划痕。
金克斯轻轻蹲下身子,闭住眼睛,用手抚摸住那片地面。
“隐之王……”
……
……
春节之后的小插曲一件接着一件的发生着,那个令吉良讨厌了很久却无可奈何的薛毅杰似乎很久没有出现了,这让吉良开心之余,也曾恶意的推测,对方是不是死掉了,最不济也要遇到个抢劫什么的,被某个浑身长满肌肉的家伙打伤掉。
恩,一定是被打伤了,被人一脚踹中要害,做不成男人的那种伤势。
吉良的这种恶念似乎能够传染,在不久之后,一次不经意的接触,他便意外的了解到梁秋家的哥哥梁秋智识先生貌似也有受伤了。
“哈哈,被小良看出来了啊,真伤脑筋啊……
恩~,事情其实是这样的,说来其实挺羞愧的。除夕晚上做饭的时候啊,没注意地面积水,在厨房摔了一跤,磕到橱柜棱角上了。肩膀受了点伤,不过不严重,倒是叨扰小良担心了,实在有点过意不去……
我左脸看起来还好吧,有没有影响到性感骺实的弧度,你看看我的小下巴,往下看,再下点……哎呀,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年少轻狂嘛,年少轻狂,你长我这么帅也很难控制住感情的……
哦,哦,对了,差点忘记正事了。关于我摔伤的事,拜托小良帮我保守秘密,尤其是千万不要告诉贵子啊,女人心眼很小的,从小就爱瞎想……”
自从沙镇搬来之后,梁秋智识给吉良的印象大体上是端庄、大方、阳光,或许还有一些成年邻家哥哥的和蔼可亲。
他虽然经常出差不在家,但对于吉良一家是挺好的,有的时候,出差回来甚至会带一些小礼物,虽然基本上值不了多少钱,但多少让人感到善意和温馨。
而对于一些用不着的小装饰品,出差住宾馆剩下来的牙刷、香皂梁秋智识也会不着痕迹的塞过来,现在已经大部分被摆上了吉家放心店的货架。
在上岛举目无亲的吉良对于智识的感情大概类似于大哥哥或者半个长辈,这个或许源于养父吉庆良死后吉良长期缺乏父爱的感情空缺,但类似今天这样,梁秋智识以浮夸的口气说一些自夸和轻浮话的事情还是第一次。
这让吉良稍微有点反应不过来,感觉上是一件虚构的框架正在迅速的出现裂纹,等他稍微适应了这转变,梁秋智识已经背对着他,摆着手,走远掉了。
时间由春分进入三月,天气暖起来,绿意渐浓,很快便草长莺飞、杨柳依依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新年过后,吉良便已经十八岁了,由于常年劳作,身量上长得相对结实,早晨光着脚量身高的话,怎么样都有一米七三、四的个头,算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半大小伙子了。
而对于大妖来说,他重生到这个世界已经四年有余了。
四年的时间相对于大妖漫长的一生或许算不得什么,但人生是一个个场景拼凑的过场,有的时候一瞬间,便是一辈子。一个不经意的转身,便留下了念念不忘的残生。
所以,无论如何,岁月在四年的光阴里,留下了足够用以沉淀的东西。
ps:拜托大家踊跃发言呦,请多在书评区里讲讲话,发表意见。虽然目前签///约仍不顺利,但还是想多听到大家的声音,对本书的意见,鼓励我一直走下去。
爱你们呦。
第一百四十八章 扫黄被抓
寂寞的男人最是可悲,因为在寂寞里犯过的错,会让人追悔一辈子。
这样的格言在整个上岛市拥有者较为普遍的认知和市场,这充分说明了,人类在犯错之后,总结过程的能力还是有的。
但吉良没上过学,是个文盲,他显然没听到过这样的话。
正吉良轰烈烈走向成年的时刻,他的初恋沈怡如小姑娘也势如破竹的考入了上岛联合大学——沈怡如的父亲沈斌便在这所大学任教。
吉良这些年可谓守身如玉,当然也没什么可守的,但优秀的基因和成长的岁月和风波让他看起来阳光成熟,相较同年、刚刚攀入大学门槛的奶油小生,要强一些。
身负这样的样貌,感官迟钝的吉良本来是没有觉察到的,直到最近出去送货的时候,偶尔会听到一两个小姑娘,红着脸在路边指指点点,声声叽叽咋咋的,在小声的说‘有型’、‘帅哥’之类的话。
这样的情景似曾相识,但从小到大,大部分的时间里,这种待遇总是格里菲斯享受的。当然,再小一些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哺乳期的阿姨,满溢着母爱,跑过来捏着格里菲斯或者吉良的脸,大叫‘好可爱’之类的,总之是与格里菲斯自诩的那种阳刚美,格格不入,不想如今也有被人当成帅哥的时候。
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吉良对着镜子照了许久,终于确定自己在容颜上与正常的凡人间确实是存在着本质差异的。
而正在这时候,那个很长时间之前,就一直命格过硬、天性犯冲的商人又来借格里菲斯用来转运挡灾。经历过除夕血月事情之后,吉家人便对格里菲斯是一员福将的事情达成了相当程度的共识。
这个或许解释了一年前,为何有人愿意出高价,租格里菲斯好吃好喝的供起来。在‘人生阅历’相对丰富的今天,吉良终于窥破了‘真相’。
平心而论,那个花钱借大脑袋的商人给钱爽利、厚道,又好借好还,缪缪几次延期也补上了‘加班费’,算是颇为诚信。
但主要的问题是,血月事件之后,吉良回首以往,觉得自己也命格过硬,步步该灾,没有那个胖胖的小子呆在身边,还真心有点不踏实。
他表情刚有点犹豫,想着不能要钱不要命,对方就把一个摞着钱的箱子往桌子上狠狠一摔……
吉良拿眼斜了一眼钱箱,咬了咬牙,就让人把大脑袋带走了。
事后,吉良用口水沾湿指头,数了数桌上的钞票——嗬!顶的上吉良万事屋忙碌大半年的收入,而且人家还说了,这只是定金,剩下的钱等吉大脑袋回来再给。
吉良叹了一口气,想着这年头最贵的果然是人才啊。他想着哥凭弟贵,贩卖人口以及贩卖至亲谋取暴利之类的词,回想着吉小胖被带走时候那种沉默无言、欲说害羞、一步一踉跄的悲呛情景,心里头淡淡的愧疚感就升腾起来。
“阿满……
一路走好。”
……
当然,基于之前多次的良好合作经历,格里菲斯大概半个月之后,便会被完好无损的送过来。被好吃好喝供起来的吉小胖相对于在吉良家苦哈哈的日子在面容上也会油光致致,鲜亮活泼。
吉良悲伤了五分钟,便想通了其中的关窍,欢欢喜喜的拿钱向着吉庆邀功去了。
吉家大姐在看到蹦蹦跳跳的吉良跟自己汇报‘我又把阿满‘卖’出去’了之后,沉默了一会儿,之后眼里便散发出一种吉良看不懂的光芒。
吉庆其实也有成熟大姐姐的心事,22岁的女人心思总是格外的复杂细腻,总之吉良是不懂的。
既然有了肥来横钱,吉家的大公子便果断的宣布吉良万事屋,放假三个周。
这其实是吉良万事屋自创建以来的第二次放假,第一次大概是吉良一家刚搬过来,飞来横财弄到金子那次。那一次,吉良和格里菲斯乘火车去了新乡市,吉良在那里还见到了秦晴、薛毅杰和极端组织的大决战——斐具大剑还静静的躺在大妖的地下室里,可惜被人消除记忆了。
这第二放假有着同样的历史渊源——飞来横财。
抱着‘吉阿满被人接去享福了,我也要加油不能亏待自己’的想法,吉良怀揣着一裤兜的钱,轰轰烈烈的赶往了他挚爱沈怡如所在的学校——上岛联合大学。
没有感情基础不是建立在相知相识上的,沈怡如和吉良认识接近两年,但双方聚少离多,一个在上学,一个在做‘家族企业’,那人生的轨迹潦草的连平行线都算不上,外八字线还差不多。
况且初高中生的感情算什么真感情,豆蔻年华、情窦初开,大家什么都不懂,聚起来一合计。一个说‘我看你鼻下一公分地方有一颗痣,跟我家大黄很像,我喜欢’。另一个说‘我看你身高五寸,头顶与我****相齐,这么q的男生很少见,我也喜欢’,于是两情相悦、皆大欢喜、花前月下,然后相约结伴去做杀马特头型去了。
想当年小弟暗恋的对象都不知道换了多少茬,跟韭菜叶似的,纯洁如我都是这个样子,更不要提吉良和沈怡如这两个被滚滚红尘迷惑双眼的小娃娃了。
于是当满心欢喜准备着给沈怡如一个惊喜的吉良轰轰烈烈的杀到上岛联合大学医学系,迎面便看到沈怡如在和一个男生媾和!
咳咳,说媾和其实略微有点严重,只是两个人手牵着手,相互甜言蜜语而已。
吉良当时手中的花朵就无声的落下了,他今天专门去理了发、做了头发,临走之前还在踌躇的想‘阳光帅气如我,千万不要被医学院女生围观才好’。
立春之后,北风微凉,它们那个吹~~~
吉良像是背景一样站在那里看着人渐渐远去,天、人和刚开始发芽的树都是灰白的颜色,他觉得自己的心像玻璃一样,来之前被烧的火热,如今被放在了冰水里,正啪啦啪啦的裂的稀碎。
拖着疲倦的身体和伤痕累累的心,吉良来到了回家的公交站。
上岛的公交总站和火车站毗邻,相互之间只隔着三百多米,受此影响,也有些鱼龙混杂,哄抬物价的、做皮肉生意的比比皆是。
正在万念俱灰的吉良等公交车的时候,一个穿着时尚妖艳的少妇,盯上了外貌出众帅气的吉良。她悄悄贴过去,假装无意的跟吉良聊了一会儿,摸清了底细,就他‘买吗,一百一次。’
这显然是遇到做皮肉生意的了,若是换在平时,自认家主身份,又拮据惯了的吉良早就敬谢不敏了。
但失恋的男人没有理性,给碗大便都敢吃。
所以当时吉良就恶向胆边生,摸摸口袋,原本准备给沈怡如买好吃好喝的贝元一分未动,好有好些。
于是他就想,不就是一百贝元嘛,老子有钱,任性。于是大手一挥,就给了人家一百。
一百贝元虽然贵了点,但人家提供住处,是个小旅店,但环境还不错。
吉良存着报复社会的心态刚刚脱光衣服,就听到楼下有人用大喇叭喊:“楼上的人听着,你们已经包围了。我是义存区刑施部第三小队队长,特地来扫黄了……”
那刑施部第三小队队长因为喇叭声音很大的缘故,那扫黄了、扫黄了的声音还在街头巷尾回荡了很久。
吉良脑子还在想什么是扫黄,木门就被人一脚踹开了。
他光着身子,露出小丁丁表情惊讶的望过去,然后一排镁光灯刷刷的闪烁,随后就听见‘咔擦’、‘咔擦’、‘咔擦’的声音高频率的跃动着。
两名穿着深色制服的警司冲上去制服住小姐,把光溜溜的吉良压在地上,然后又是镁光灯连闪,举着话筒原本挤在门口的记者挤着蜂拥而上,争相采访那个扫黄打非的稳重年长警司。
‘俺在警局子工作已仨年了,就是看不惯这些逛窑子的狗犊子,一点脸都不要,天天想着摸人家黄花大闺女的屁股……
俺愿意奉献俺的一生,专注扫黄打非事业,谢谢……’
年长警司越说越激动,压住光溜溜的吉良就对着屁股狠狠锤了一下,末了终于记得局子里面上级的交代,总算说了几句敞亮话。
被抓之后,吉庆花了一些钱,吉家大公子又在局子里面呆满了日期之后,便出来了。
吉庆没想到吉良会干出这种事情,吉良悔恨羞愧,便一路低着头没敢说话。
好在吉良犯案的时候还知道跑远一点,被抓到了义存区的局子里,应该没有人看到,遮掩遮掩也就过去了。
但人算不如天算、天公不作美、事与愿违……哎呀,反正什么词都行,总之吉良回到小区的时候,眼睛都傻了。
原来最近上岛市严整扫黄打非,专门请了记者,所以上了电视和新闻,那篇幅简直是浓墨重彩。
而不巧的是,吉良小区的人又是以大妈居多,聒噪的很。等吉良上了电视之后,不知道被谁看到了,于是大家奔走相告,遇到人就喊‘不好啦~~,吉良****被抓啦~~~~’。
第一百四十九章 检事长
在这样的氛围渲染之下,等吉良好不容易从局子里面出来,迎面便听见两个老头老太太在低着头一边走一边说,那情景大概是这样的:
“听说吉良****被抓了?!”
“可不是,整个小区都知道啦……”
“听说他和几个上了年纪的女人搞在了一起,被包养了?!”
“那可是完全不要脸呐!不过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包养她的不仅是女人,还有男人……”
……
低头行走的老头和老太太眼神显然不好,他们这样肆无忌惮的这样聊着天,走到吉良面前,眯着眼睛瞅了瞅面前的年轻人,面色如常的绕了过去,又碎碎念的相互讲说一些莫须有的劲爆剧情去了。
看到这里,吉良的脸色有点发黑,他闷着头没走几步,迎面过来一对浓妆艳抹大腹便便的母女。
她们挎着驴包,扭啊扭啊的靠过来,一抬头便看到吉良那张不是很开心的脸,然后双双尖叫一声,捂住脸便慌慌张张的跑回去了,脸驴包和化妆品都不要了。看那慌张表情,仿佛有人要非礼她们一样。
……
这事情的风波持续了大概一个月,等吉良重新上班卖东西的时候,住在不远的老顾客张小姐拿着一个小竹筐迎面便问:
“听说你****被抓啦?!”
吉良同志如今在小区的名声已经完全臭掉了,家里有小姑娘、大媳妇的人家看吉良的眼神多少有些戒备和意味深长。
而重视名节的女子,早就跟这个登徒子划清了界限,走在一条马路上都觉得羞耻。
甚至连薛毅杰都赶来凑热闹,专门跑到吉良家捏住鼻子扬起骄傲的小下巴用鼻孔对着吉良说话。那情景仿佛面前的人臭不可闻,****一坨,简直污秽了自己这个亮晶晶的谦谦君子的狗眼。而就连小区的报栏的报纸上,头版头条都是吉良被抓当天,赤条条被闪光灯拍下的惊讶表情。
这种事情当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影响到了吉良万事屋的生意,至少女性的用户少了很多。不过因为吉良果断出卖格里菲斯的缘故,吉家现在并不缺钱。
……
……
同一时间,格里菲斯正在飞往韩国的候机厅。
芬琪尔·纳吉是与大妖有牵扯的众多顾客之一,她的情况有些特殊,由于其母亲舍得花代价的缘故,这位小姐成了格里菲斯一个半长期的顾客关系。
记得当年第一次遇到芬琪尔小姐的时候,格里菲斯还因为没有钱被人当做吃霸王餐。而当时心地善良的芬琪尔小姐还挺身而出的为他付了面钱。
时间匆匆流淌,几个月过去了,那个善良又勇敢但是欠钱不还,以至于差点被黑社会抓去肉偿的小姑娘再次陷入了麻烦里面。
格里菲斯皱着眉头看着手机上的简讯,感觉有点难以适应。从分开到现在,这才几个月,那个看起来善良兮兮,一眼就知道是乖乖女的小姑娘,竟然罕见的是个闯祸精。
当然,说她是闯祸精其实是有点冤枉她的,在这个混乱的社会,有底线的人,总是走的格外艰难。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
当格里菲斯遵照契约,将芬琪尔·纳吉小姐从皇后镇的黑社会组织野狼手里救出来送到韩国,并为其送了一套别墅和钱财之后,生活骤然转变的芬琪尔为此狠狠的适应了一个月才转变过来。
人生的经历真是大起大落让人防不胜防,既然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了,天性洒脱坚韧又有点小迟钝的芬琪尔小姐便过了几个月潇洒惬意的以前梦想中的生活。
但一个人劳碌命骤然转职成什么也不用做的千金小姐总会有些hold不住,于是闲的实在全身发软的芬琪尔小姐便就乐极生悲了。
她首先给自己烫了一个杀马特的爆炸流苏头——这让再次见到他的格里菲斯愣了足足一秒,因为不需要辛苦赚钱的缘故,芬琪尔便在自家别墅后院弄了个花园,侍弄侍弄些蜜蜂什么的。
她实在是一个朴实的人,整日里不出门也没有什么可念想的。但几个月过去了,春天到来,当后院新中的花朵开出别样鲜艳的色彩,她还是止不住有些小小的骚动。
美丽的事物便该拿出来分享,芬琪尔怀着这样朴实的想法,便剪了些花,包装起来,每日早晨放早市上寄卖,偶尔也自己过去卖一卖。
这样的次数多了,早市上便知道有一位美丽的姑娘,会偶尔过来售卖价格便宜的花朵。有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慕名而来,但由于芬琪尔外出的次数不多,见面的次数便也很少。
这样的生活完全称得上低调,总不能整天宅在家里不出门吧。
但人生的际遇对于每个人并非公平,芬琪尔这样低调的生活着,但麻烦还是嗅着轨迹找上了她。
不知道是与因果兽搭边的人运气都格外的差还是什么缘故,貌美、年少、多金又独居的芬琪尔被一个名字叫做金泰宇的官二代‘盯’上了。
这个名叫金泰宇的人,是瑞山岛检察院金在中的第二子,为人有些轻浮好色。
瑞山岛检察院是地方检察院,在韩国四级检察机关——大检察厅、高等监察厅、地方检察院、地方监察厅支厅中排行第三,相当于上岛市的刑施总部。
金在中在瑞山岛地方检察院中所担任职务是检事长,是整个地方检察院的权利中心,在其手下办公的人分别有检事、书记员、助理书记员、工勤人员等,在政治气氛相对浓郁,言论相对自由的韩国,也是很有力量的人。
因为有着这样的背景,金泰宇稍微有些横行无忌,但总能全身而退。而且金泰宇并非一无是处的莽夫,他虽然有许多缺点,但做事多少有些分寸,不能惹的人基本不碰,而他的活动范围也基本上局限在瑞山岛附近,金在中能够掌控的区域里。
这花花太岁一日坐车去海边赏景,回来的路上刚好碰到从超市购物出来的芬琪尔,当时就感觉有些惊艳。
但他是有理智的人,懂得克制,便悄悄的压下了心思,准备探探女人底细。
就这样一边试探,金泰宇一边开着车在芬琪尔身边晃悠,期待着能够在多看几眼那个长相清秀,有着异国风情的女子。
但芬琪尔实在‘宅’了些,一连多日都不出门,在家里摘摘花,种种树,绣绣花,看看电视之类的,可等坏了望眼欲穿的金泰宇。
这正应验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句话,这事情的发展简直急坏了金泰宇,小腹中原本温吞的小火苗,经过一天天的等待,已经成了大火堆。
好在开春之后,芬琪尔便开始外出卖花,虽然亲自出动的时候不多,但总算解了解金泰宇的眼瘾。
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男人有过第一次,就想要第二次,亲过嘴就想袭胸,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恰好在这个时候,被金泰宇派出去调查芬琪尔身份的小弟回来了。这个家伙大概是金泰宇的专业调查师,做的报告细致又切中要害,当然调查结果也是令金泰宇惊喜的。
调查中显示,芬琪尔小姐是最近一段时间才加入韩国国籍。入籍申请的资料中明确写明了父母双亡,各种亲戚关系也七零八散几乎没有,有几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也都是些一巴掌打不出个屁的平头小百姓,基本上没有血亲方面的权势。
而社交方面,根据金泰宇的那个小弟的深入调查,结合一些信用卡的记录,基本上肯定了芬琪尔没有什么政治上或者非常有钱的朋友。
而她本人不知道什么原因,是有着一笔不菲的钱财,据初步推断,应当是血亲死亡时候的抚恤金之类的。
因为格里菲斯隐去了芬琪尔在皇后镇和之前遭遇的缘故,那个调查师调查到这里便有些难以为继了,但对于金泰宇来说,这些已经够用了。
年轻貌美,多金又没有靠山,这样的事简直是在诱惑这金泰宇犯罪。他甚至有在想,等他摆平了芬琪尔之后,是不是将那笔遗产也顺手弄过来。
怀揣着这样的恶意,金泰宇选手雄赳赳气洋洋的出发了。
他刚开始的时候,当然是受到了一点儿阻碍。那个被他盯上的女人似乎油盐不进,不经意间的邂逅、故意制造浪漫、花言巧语什么的,对她来说,仿佛没有任何重量一般轻飘飘的。
另外一方面,格里菲斯安排在芬琪尔身边的保镖也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二世祖和风流子之间的区别,便是后者虽然花言巧语,但至少知道拿捏分寸,知难而退。而前者,在言语失去功效的时候,便会不择手段的使用武力。
“我爸是金在中!”
金泰宇这样牛逼哄哄的自我强调,这口号格外适合做坏事之前喊出来,十分的有气势。
就这样,金泰宇带着几个趋炎附势的小混混和一两个检察院的工勤人员组成杂牌军便向着芬琪尔的别墅进发去了。
第一百五十章 你在搞什么东西
直接撕破脸皮,闹出什么监禁、强女干之类的事自然是不好,所以金泰宇选择的进击方式首先是软暴力。
这种软暴力便是每日派人在芬琪尔家门口游荡,常常剪一些没有署名的恐吓信寄到芬琪尔的邮箱里面,用石头砸烂别墅玻璃,夜间派人潜入房间偷点东西,留下点痕迹什么的。
这种方式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不知道自己为何被针对的芬琪尔确实有些惊讶和恐慌,他试图联系当地执法机关,但对方根据芬琪尔提供的情报来过几次调查,调查结果也只说是恶作剧而已。
但被格里菲斯花钱雇在暗处的保镖却敏锐的发现了事情的不一般,他对于金泰宇大概了解一些,所以十分果断的拨通了格里菲斯走前所留下的电话号码,将这边的情况说了出来。
这电话是直接拨通给花爷的,电话拨通的时候,花爷正陷入与密斯珍小姐失恋的低潮期,所以兴致上并不高,甚至带着略显做作的哭腔。
但好在信息总算传递过去了,而花爷虽然因为感情因素‘受挫’,总算把信息及时传递给了格里菲斯。于是格里菲斯便订了机票,飞到了韩国瑞山岛。
……
……
韩国的四月天温暖湿润,空气里飘着淡淡的泥土香气,刚刚发出绿芽的小树苗迎着北方招展,荒凉的褐色的土地上已经能够看到星星点点的绿意。
然而在这个美丽而欣欣向荣的季节,芬琪尔却心情低落的一个人躲在家里面。窗外电线杆上叽叽喳喳的鸟鸣让她的心情更加烦躁,远山模模糊糊的天青色轮廓似乎是少女心中的特写,充满了压抑和苦涩。
芬琪尔是一个典型的欧洲女子,鼻梁微挺,但样貌细腻,大概是因为有着部分东方血统的缘故。
此时的她皱着弯弯的黛眉,轻轻拉开窗帘,撇了撇别墅外面停放的黑色宾利。
这辆尾号为228的轿车出现在芬琪尔的别墅外面已经有一个周的时间了。起初的时候,芬琪尔并没有在意,但随着时间的增加和金泰宇愈加明显的骚扰攻势,她对于车子的主人就并不陌生了。
随着文明的进步,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民主性也在稳步上升。人民相对安居乐于,权利渐渐平均化,分散化。
但在这样的社会里,黑暗仍旧存在。而实际上,黑暗伴随着人类的政党从出生到消亡,从未停止过。
金在中或许正是这黑暗中的一条小蛀虫,他要控制一个人,有时候只需要光明正大的做做样子。
芬琪尔如今便有一种被软禁的感觉,自从她明确拒绝了金泰宇的爱情攻势之后,这个看起来帅气又有些火热的男子就摇身一变,成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形象。
这形象是如此逼真,让芬琪尔不禁想起皇后湖野狼里史蒂夫的几个手下。但金泰宇与野狼又有不同,他是官二代,甚至在韩国瑞山岛这片土地上某种程度的代表着权柄和法律,所以做起事来有一种肆无忌惮的理所当然。那感觉就像是古代帝王将相家的公子哥上街轧马路,看到中意的女子就能草菅人命一样。
芬琪尔原本想韩国怎么也算是个法治社会,即使‘黑社会’当道也不会太猖狂吧。
但她实在有些天真理想化了,或者说对韩国的法制手段理解尚且不够深刻。她不知道金泰宇的政治身份,更加不知道对方已经将她的个人信息查了个遍,所以动起手来也没有了顾忌。
在经历过起初的寄恐吓信,砸玻璃等手段之后,金泰宇等人的手段更加名目张胆起来。他们切断了芬琪尔别墅的固定电话线和网络线,利用装置干扰了别墅周围的无线网络信号,让芬琪尔的移动电话也成了摆设。
等到这个时候,迟钝的芬琪尔也感到了大事不妙,在试图联系外界无果后,她打算外出准备寻求帮助,但刚打开房门,便被人推了回去——她被软禁了!
芬琪尔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刚开始还有点难以置信,这光天化日的……
不过韩国的文化和欧国的不同,相比于欧国刀刀见血的硬恐怖,金泰宇所采用的手段更加类似于政坛上的软刀子,这也是他耳渲目染比较擅长的东西。
在成功‘软禁’了芬琪尔之后,金泰宇对于芬琪尔的恐吓骚扰更是变本加厉,无孔不入。但金泰宇是个有头脑的人,或者说经验丰富,他这所有的流程虽然恶劣,但并不伤人根本,危害人性命,换句话说,仍有回旋的余地。
这一点是为了防止芬琪尔可能拥有的增援手段,甚至是靠山势力的突然出现。等过一段时间,金泰宇发现芬琪尔真的黔驴技穷的时候,便是真正露出獠牙的时刻了。
而且他做事从不亲自动手,所有的坏事都假借别人之手,即便事发也能够轻轻松松的颓唐掉。
一个周过去了,早已经耗尽了耐性的金泰宇终于摸清了那女子的‘底细’,于是便大手一挥,打算让人把那个令自己魂牵梦绕的女人带过来,好让自己爽爽。
时间继续向前推进,到了正午十点三十左右。
经历过皇后镇野狼洗礼的芬琪尔其实是已经意识到将要发生的事情了。有道是熟能生巧,这一次芬琪尔虽然慌乱,但还算有条不紊的整理了一些防身用的刀具、武器。用笔记录了些文字,藏在家中几个不能以被察觉的地方,以便自己遇害之后,能被人察觉事情的真像。
这些事做完之后,她便用力坚固着信心,抽出防身用的三十公分长的短刀,对着镜子‘嘿嘿嘿嘿’的乱砍了一气,顿时觉得胆气壮实了一些。但随后想到被抓之后可能受到的凌辱,又没来由的一阵泄气。
等愁眉苦脸的女子拖着裙子的下摆从别墅二楼的储藏间走到凭栏的时候,一丝丝响动吸引了她的注意力,隐约间,她似乎听到客厅中有人走动和瓷器碰撞的声音。
“有人在一楼……”这是貌美的年轻女子第一反应,随后她便意识到金泰宇的行动已经开始了。
狠狠抽了抽鼻子,芬琪尔·纳吉抽出短刀在洁白的长袖上擦了擦。她稳了稳情绪,最终摆出一个凶神恶煞的神情,轻手轻脚的摸着楼梯边缘往一楼走去。
一楼之中,毫不掩饰的男人走动的声响清晰的传过来,那人似乎是拿起了一个瓷器,观摩了一下子,似乎还用手指头敲了敲器身的质感,不久后放了下,发出‘砰’的脆响。
芬琪尔不敢放松,靠着盘旋而下的楼梯挡住她和男人之间的身影,她几乎用爬的在一点点往下挪动。
好在客厅中的男人似乎并没有发现楼梯上的异常,他的注意力似乎不在这一边,于是绕着客厅走了一圈儿,微微驻足了一会儿,便拐进了厨房的隔间。
趁着这个机会,芬琪尔飞快的从楼梯上走下来。她贴住靠近厨房隔间的一层墙壁,慢慢蠕动过去。
隔间里面的那人似乎正在翻找东西,乒呤乓啷的碗筷的脆响时不时的传出来,随后,冰箱的门似乎也被打了开,里面的男人嗡里嗡气的说了一句什么,声音太低,芬琪尔没有听清楚,而后,那冰箱门也被关上了。
脚步声渐进,厨房隔间的男子似乎找到了想要的东西,或者放弃了寻找,正从里面走出来。
芬琪尔控制着心跳,她听着那人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数着心跳,在某一个瞬间,大吼一声,‘啊啊啊’的喊叫着冲了过去。
芬琪尔发誓,这是她这一生之中最凶猛的时刻,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挥舞住刀柄,用力的插了下去。
那感觉就像是一个搏兔的狮子,气势和动作都攀升到平生仅见的极点,她情不自禁的闭上眼,听到刀刃划开空气的声音,然后咔嚓一声砍在一件硬物上,随后势如破竹的砍下去,而后被卡在了中间。
“……”
格里菲斯有些无语的看着突然跳出来给了自己一刀的女子,他刚从冰箱里拿出东西转过身来,便迎面扑上来一线刀光。
看得出来,这小姑娘做这事的时候神色紧张,紧闭的双眼还在微微打颤。
大妖刚从冰箱里取出来拿着的黑皮西瓜被少女徒然而来的一刀子砍开了一半,红色汁液正顺着短刀刀刃回流到刀柄,然后滴落在地上。
“我说,你在搞什么东西?”
……
……
同一时间,被金泰宇派来劫持芬琪尔的小队正在开着车往这边赶过来。
他们是隶属‘新间派’的瑞山岛地方黑帮,规模不算很大,跟监视软禁芬琪尔的人又有不同,是防止事情败露之后,金泰宇用来推脱责任的又一手段。
“都打起精神来,大家漂漂亮亮的做完这一票,每个人最少能分二十万韩元。”
车厢里,一个脸上带着点点伤疤的中年男子将刀子插回腰间然后看了看坐在后座的几名男子,徒然之间这样大喊着。随后沿着空旷的街道上缓缓行驶的车厢里,便传来了淅淅沥沥的回应声。
第一百五十一章 碰撞
“恩,原来如此。”
格里菲斯坐在沙发上捏着下巴梳理着脉络,不远的地方,芬琪尔小姐有点坐立不安的低着头,却时不时的用眼睛猫一下大妖这一边,然后迅速的将眼神回收回去。
格里菲斯也没有想到事情的结果会演变成这个样子,无法无天的官二代,孤立无援的单身少女,这简直就像是在演韩剧一样,充满了肥皂和令人不敢置信的成分。
但这样的剧情实在说明了芬琪尔为什么会一见面便拿刀子捅自己,此时的格里菲斯也颇为感慨,幸亏自己身手还算敏捷,要不然被这样的大乌龙一下子搞死,估计会死不瞑目吧。
实际上,芬琪尔从二楼下来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察觉到了。但因为旋梯挡住视野的缘故,她并没有看到对方手中拿着的东西,潜意识里面还以为对方要吓一吓自己呢。
但事情讲到这里,格里菲斯对于芬琪尔发生在韩国瑞山岛的事情大体上算把握住大概了。于是他站起来,走到芬琪尔面前,低声安危了几句,然后想了想,最终伸手拍了拍对方脑袋。
对面的女子低着头应了几声,看起来还在为刚才的事情所困扰,不过大妖也不是个擅长安慰人的性子,索性便随她去了。
大妖从意识苏醒到现在已经过了足足四年的时间,在四年的时间里,格里菲斯做了许多事情,获得了足够多因果点数,实力上也在稳定的进步着。
当然,这一切是建立在将大量的因果点用来修复本体的基础之上的,无数的因果业力被送送到第六层意识空间‘阿耶罗煞识’里面治疗大妖的本体,到如今已经有了些起色。
不过大妖本体这样的存在本就是无数存在之中极为特殊的一种,所以格里菲斯虽然努力了四年,但单靠因果之力想要完全治愈大妖的本体,还差很远的距离。
除了实力上的事情之外,经过四年多的成长,格里菲斯的样貌如今也有了颇大的变化。
从刚开始脑门大大的仿佛喝了三鹿奶粉的呆萌少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材的发育,格里菲斯如今倒是给人一种‘亭亭玉立’的即视感。
这种感觉其实从去年开始便有了一些,从呆萌可爱向某种坚韧外表转化的变动。这个其实源自于大妖渐渐觉醒的记忆和血脉,严格来说,随着实力的增长,格里菲斯将会完全长成到前世的样貌。
生物的记忆是极其可怕的东西,大妖的尤其如此。
人类依靠基因代代相传,而作为物种顶端的大妖,他们有些甚至没有基因或者干脆没有身体,这些物种用以代代相传的烙印便是记忆——用记忆约束物种的成长。
所以随着实力的增长格里菲斯的身体会被潜意识改造成前世的样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先不说这些虚无缥缈过于遥远的东西,格里菲斯烧了热水洗去了旅途中的风尘仆仆,然后,穿上正装,准备了迎接客人的礼节。
……
……
新间派的金正成是现任会长的侄子,十六岁的时候辍学,跟着当时还并不是会长的黑社会叔叔混日子,十几年打拼下来,便有了今日的位置。
每个人的成功,都不是白白就能得来的。金正成摸了摸从左边眼角横过鼻梁划到右腮的巨大疤痕,心里又不自觉的想到那些年刀口舔血的日子。
他其实性格还算温顺,并不如身边许多人一样人生观极端厌世,但自从这些年先后被砍了几刀之后,那些温柔的性格和行事作风就渐渐磨砺的坚硬起来。
金正成身高有一米七二左右,体重大概有七十公斤,由于性格懒散,疏于身材管理,就体型上而言,给人的总体感觉并不精壮,反而显得有些发福。
这样的身材作为正常人或者更高级别的黑帮大佬尚可,但在争勇斗狠的黑社会,有时候会让金正成产生乏力的感觉。
好在他的脸上的刀疤还能起到些威慑人心的作用,由于刀伤切断了局部的面部神经,金正成笑起来会让人感觉皮笑肉不笑,长满肉瘤的刀疤甚至会发红,如同蜈蚣一般蠕动。
这样的异像再结合金正成的身份和以往的对他的谣传,很多人便会给他贴上心辣阴狠的标签。金正成也不去辩解,有的时候,甚至会刻意的做一些事情来维持住这种形象。
身边的三个人是河东朴家的三兄弟,开车的是大哥朴信车,是个身高超过一米九零的莽汉,算是自己手底下的一号大手了。
金正成看着窗外飞退的风景和悠然消失在眼帘的行人,感慨着时代的巨大进步。
想想十几年前,他刚加入黑社会那会儿,哪里会有那么多花花肠子,黑白勾结什么的虽然也有,但并不普遍。黑帮之间,黑帮与检察官之间相处的方式,更多是那一种硬碰硬的暴力手段,哪会像现在这样和谐。
那时候惠山岛的治安也差,黑帮斗殴也没有现在这样讲究,往往是一言不合抓到时机就乒乒乓乓的打起来了,脾气上来的时候,检察院的门口都敢开干。
但这种硬打硬拼的蛮横方式已经不适合如今的黑社会了。如今世界的主题是和平,他们也不能顶风作案了。
好在金正成的叔叔也就是新间派的现任会长是个有远见的人,早在五年之前,就暗暗牵下了瑞山岛检察院检事长金在中这根线。当时会里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也不见成效,相反还被金在中反过来抓了一些人,弄得全会里的人怨声载道,扬言要砍那个姓金的,给他颜色看看的都有。
但身为会长的男人却沉得住气,不气馁,甚至连一句丧气话或者狠话也没有说过,跟个没有脾气的泥人似的悄悄的帮金在中处理一些潜在的威胁和烂尾的事情。
因为怕引起金在中的反感,新间派处理这些见不得光事情的时候都是在地下进行的,甚至没有敢让金在中知道。
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如今的新间派不仅跟跟金在中车上了关系,几年下来,还成了瑞山岛举足轻重的黑社会势力,将那些原本强硬却不知道变通的‘同行’远远的抛在了后面。
今天金正成的任务便是要为金在中的儿子金泰宇‘强抢’一名女性以便让这位官二代‘享用’。
这样的事情金正成之前做过几次,强迫国中女生性行为什么的,性质上算是比较恶劣的。
好在金泰宇做事比较谨慎,又能控制自己的**,做事之前总会让人查好对方底细,惹不起的、查不清的即使喜欢也不会去碰,所以总能安枕无忧。
当然被金泰宇玩弄过的女人很多都会‘蒸发’掉,当然也有几个例外,但都沦为了金泰宇和他手下的情妇、玩物。
这其中,很多人都是金正中下手‘捕捉’甚至销毁的,他不同情那些或死或活的女孩们,他是黑社会,正是做这些事情的。
这一次金泰宇同样做了十足的准备,听那边的人说,那个名叫芬琪尔的女人被盯上已经好几个星期了。
在被盯上到如今动手这么长的时间里,相信以金少爷的人脉和手段,那个所谓芬琪尔女孩的祖宗八代都被查清楚了吧。
车子驶过三角花园,停靠在一家富丽堂皇的洋房别墅门口,金正成拉开车门走下去。
这时间北风正烈,虽然已是春末夏初,但出于韩国北部的瑞山岛的气温偶尔还是让人感觉寒冷。
金正成将风衣领子立起来遮住半张脸颊,他左手握成拳头放在嘴边咳嗽了一声,左右看了看,等发现无人之后,便从上兜里摸出墨镜戴上,苍白的手指轻轻敲了敲车子玻璃。
朴家三兄弟随即从车子里面钻出来,他们手里都拿着砍刀、球棒之类的武器,老大朴信车的裤兜里甚至鼓鼓囊囊的放着一个管状的东西,是一把手枪无疑了。
这一身行头是金正成为金泰宇少爷办事的标准配置,由于作案对象多为女性,其威吓作用打过枪支刀具本身的意义。
见到手下从车子里出来,金正成便迈开步子往前走。他走在最前面,一边走,一边从左边上衣的内兜掏出一个白色的橡胶手套。
金正成熟练的将手套揪扯着拉伸了几下,然后放在嘴边吹开,戴在手上。北风呼啦呼啦的吹动他的风衣,黑色的粗糙发线晃动之间,一条蜈蚣般的伤痕隐隐约约的浮现在冷风里。
越过看守别墅的‘同行’和被喷上黑漆的摄像头,金正成带着三个满脸煞气的手下摇摇摆摆的走进了别墅的庭院。
人高马大的朴家老大朴信车满脸横肉的摸了摸裤兜里的枪管,满脸狰狞邪恶。他是一个莽夫,性格上也有缺陷。与金泰宇一样,他是个好色的人,可谓同流合污,或者其恶劣程度比之前者更甚,很多被金泰宇玩腻了抛弃的女人都是被这个人‘处理’掉的。
金正成不喜欢朴信车,他认为对方性格上太嚣张没有顾忌了。但在他的位子上,多少要有容人之量,所以许多不喜欢的事,也就听之任之了。
脚步移转,金正成来到正门边上。他知道那薄薄的房门之后,是一个无助又惊慌失措的女人。但这些和他无关,他只是个黑社会,负责做自己的那一部分。
带着这样的冷漠和感慨,金正成让鼻孔几乎冒出炙热白气的朴信车推开了房门。
在‘咔擦’的脆响声中,迎面而来的景象却微微有些超过了预想:
那是一个男人。
身着白色正装大马金刀的坐在客厅里。
他的位置正对着房门,挺拔的身姿下面是一排宽敞又气派的沙发连成一条半圆弧线,包围着来人。
那男子正坐在沙发的正中央,带着独有的气势和韵味坐在那里。他家主一样的眼神一一审视过众人,威严又从容,带着莫须有的丝丝入扣,回旋在空气里,凝固在金正成的身上。
“欢迎光临寒舍……”
……
……
说道金泰宇少爷今天的心情,是非常好的。
太早晨早早的起了床,梳洗完毕,便换上了自己心爱的礼服,坐在房间的落地梳妆镜旁反复打理着头发。
他如今不足三十岁,正是龙精虎壮的年纪,所以看起来精神又有气派。在瑞山岛,像金泰宇少爷这样有气质,有文化和想法的富二代,实在是不多的。
因为父亲在官场的威望和自身条件的关系,金泰宇身边的女伴实际上是不少的。
但他出身在官宦之家,习惯了服从和被服从,对于男女之间恩恩爱爱相依相偎反倒是看得很淡。金泰宇少爷与普天之下所有富二代一样,拥有者一颗叛逆的心,这一点虽然在生活上隐藏的很好,但在小少爷的择偶观上,却体现的淋淋尽职。
之前父亲金在中为他介绍了几个书香门第的温婉又知性貌美的姑娘,金泰宇相处了几日,便懒得再搭理敷衍了。他其实欣赏的是西方女子那种涂着烟熏妆‘坏女孩’的叛逆劲儿,对于那些纹身或者吸烟的女人,总是充满了好感。
习惯叛逆,讨厌温顺的性格发展久了,在金泰宇少爷的体内便孕育出了一种邪恶的怪癖——那便是看到中意的女孩子,然后用强。
通常来说,被陌生人用强的女子,或者人妻或者不经事实的小女孩,第一反应便是反抗,极少有认了命,顺从到底的。
这恰好符合了金泰宇少爷的审美观,那些女子被绑住双手双脚,一点一点被褪去衣物的无助、彷徨和绝望,那些羞耻和痛苦的表情,每每都让金少爷流连忘返。
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在这样的女子身上驰骋之后,用舌尖舔女人眼角滑落的泪水。那味道当然是苦的,却让人品尝到生活的真滋味,感受到活着的悸动。
此时的金少爷正在耐心的等待着这份悸动,他是一个懂得在温饱之前享受饥饿的人,所以看起来彬彬有礼,连每一丝发线都梳理的恰到好处。
他抬起左手露出名贵的机械腕表看了看时间,这时候金正成应该已经到的那里了吧。
第一百五十二章 金泰宇ou
芬琪尔收拾完行李,从二楼走廊下来的时候,客厅里已经躺满了三具尸体,一个脸上长着刀疤的男子正半躺在尸体旁边一脸血污的发愣。
那个身穿白色西装的男子在厨房的内室里在清洗手掌,声音哗啦啦的隔着墙壁有些不清晰。清澈的水流从水龙头的管子里面流淌下来,冲刷在他的手掌上,带出丝丝细细的血痕,随后流入地下道。
芬琪尔不认识金正成,新间派与之前看守的别墅的人隶属于两个不同的组织。她同样不知道,在这短短的收拾行李的时间里,在并不宽敞的一楼客厅,发生了怎样的事情。
但金正成这些人的身份,她多少是能猜出一些的。在这个时间点里闯入别墅的,只能是那个人的手下了。
放在前一天,芬琪尔看到这些人定然会害怕紧张,她之前曾经握着剪刀想过情况恶劣的时候,以死保全名节的。
但格里菲斯到来之后,这些不安便全然消失了。
实话说,芬琪尔对于那个看起来年龄并不大的男孩了解不多,但亲眼见到过他在皇后镇野狼总部的屠杀表现,留给这个远走他乡的女孩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他的冷静、从容与强大。
很难说清楚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或许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气质,没有亲眼经历过那种震撼的人,实在难以理解芬琪尔心中的那份情节。这情节甚至让她产生了‘有他在,天下哪里都可去’的虚幻安全感。
没过多久,洗完手掌的格里菲斯便从厨房走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条白色的毛巾擦拭着,抬头看见站在一楼和二楼楼梯正中央的女子,笑着打了个招呼。
别墅的门口金泰宇委派来的另外一批人还在孜孜不倦的左右巡视着,格里菲斯结果朴家三兄弟的性命,留下了金正成作为带路人。
由于大妖出手干净利落,从他从沙发上起身,到所有人倒在地上,也就几个呼吸的时间。身为朴家老大的一米九零的壮汉朴信车连手枪都没来得及拔出来就永远失去了把枪的机会。
因为时间短的缘故,这打斗的声音并不激烈,只是持续了很短的时间,甚至连近在咫尺的在二楼收拾行李的芬琪尔都没有察觉到。
“东西收拾好了吧,你看到了,这个地方暂时是没有办法呆了。我为你预备了一个新的去处,你拿好行李跟我来吧。”
格里菲斯把毛巾展开,晾在壁挂的衣架上,他转过身来这样对芬琪尔说。
等芬琪尔做出了肯定的响应,格里菲斯便走到了从芬琪尔出现后便一直沉默不语的金正成身边。他弯腰扯住对方的后衣领,倒拽着,将对方拖出了客厅。
“我去处理一下门口的人。”
……
……
瑞山岛市中心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金家的大少爷穿着乳白色的宽大浴袍刚从热气腾腾的桑拿房中走出来。他站在二十层的高楼上,拉开窗帘,露出巨大的落地窗子。
金泰宇赤着脚站在窗明几净的玻璃前面,楼下是蚂蚁一样川流不息的人群,移动小轿车像是火柴盒一样渺小。
纯净的玻璃反光中,金泰宇将手插入胸前的浴袍里狠狠的揉捏着,他的胸肌雄壮有力,随着他动作越加的肆无忌惮和白色浴袍的摆动,隐约可以看见他真空浴袍下面倒三角形的腹股沟和早已雄起的不文之物。
金家的少爷是一个叛逆的人,不拘泥于世俗的礼法,渴望着强迫别人或者被人强迫着。他曾经对自己做过很恶劣的事,后来被父亲金在中发现,被打的几乎欲死,后来就再没有敢在公共场所显露过自己那样的一面。
在名流之中,知性冷傲,知书达理又不乏男性雄壮与阳刚之美的金家少爷金泰宇迷恋的抚摸着自己的身体,他在名流之中被许多官家小姐暗暗迷恋着,但此刻,他自己也沉醉于这具**的完美之中,以至于呼吸急促,身体的外皮都有些泛红发紫了。
金泰宇如今所在的酒店是金家的私产,准确的说,是总部在瑞山发展的郑式集团送给金在中的见面礼。虽然这个酒店名义仍旧属于郑式集团,但这家已经上市的股份制企业对于酒店股票的持有值只有不足百分之三十的份额,其余的部分都被或分散或整并的归到金在中的名下。
因为有这样一层关系,金泰宇在暗中的隐秘事情很多都是以这里为主场的。他生性谨慎,在自己的‘老巢’里做坏事,会让他莫名其妙的感觉安宁和平静。
时间走过了十二点,金泰宇看了一眼手表,这是他洗完桑拿,站在落地窗前,第三次做这个动作了,这让他看起来有些焦躁,或者说某些让他在意的事情,正在这个节点里发生着。
果然没过多长时间,一辆黑色路虎从视野的尽头缓缓驶来。他经过酒店的门口,驶入了地下车库,在那里有金泰宇先生为它专门预留的停车位。
在金泰宇的私下车库将路虎停泊住,穿着黑色西装的金正成打开车门走了出来。他带着威古氏墨镜,整个人看起来有些沉闷阴森。
他站在车门前面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转过身来,打开了车子的后门。
穿着修身牛仔裤和加厚皮夹克的芬琪尔小姐从车子里面走了出来,她似乎有些吃惊于事情的走向或者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没有信心,以至于刚下车便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
金正成表情复杂的上前一步搀扶住芬琪尔小姐,后者稳住身形尴尬的撩了一下头发,冲着金正成勉强的笑了笑。
金泰宇的保安走上前去在金正成的耳边嘀咕了几句话,后者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被拐卖的女性——芬琪尔小姐,转过头去,低声对那保安说了些话,后者随即便离开了。
载着金正成、芬琪尔和一名光头保安的电梯缓缓驶向了酒店的二十层。
这一层有个巨大的总统套间,原本是用来为喜爱排场乐意包层的富豪出行设计的,但自从郑式集团将公司‘转让’给金家之后,这里变成了金泰宇的私人老巢。
电影中的黑社会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据点或者老巢,里面往往遍布了机关、火炮之类的东西,所以便有了类似《勇闯虎穴》、《孤胆英雄》之类的电影存在着。
金泰宇的老巢就要简单的多,没有阴毒的机关陷阱,反而注重享受,只是隔音效果却是做的非常出色的。
金正成和芬琪尔被带来之后,那个光头的大汉便关上门出去了。
金泰宇背对着两人翘着二郎腿抽着雪茄双手张扬的搭在沙发上沿上,他翘起的二郎腿轻快的抖动着,吞云吐雾之间,营造出一种粗犷的叛逆的二世祖形象。
他喜欢以这种样子玩弄那些手无寸铁的女子,在撕下那层虚伪的谦谦公子的人皮之后,是重获新生一样的畅快感。仿佛之前的形象是搭在他脸上的一张皮,让他连呼吸都不通畅了。
“请坐吧,我美丽的公主和忠诚的骑士。”
金泰宇拿捏着架子缓缓转过身来,露出长长留海下的半张侧脸。他用手示意了一下自己对边的座位,轻轻拍了拍沙发的座垫,用主人般的平易近人和疏远开口说了话。
金泰宇的美丽公主殿下或者说是芬琪尔小姐看着对方娴熟的演技,挑着精致的眉头耸了耸肩头。她大步走到金少爷的对面一屁股坐下,那成熟自信又夹带着一点点蔑视伦常的做派让金泰宇仿佛触电一样。
“真是能给人惊喜的美人儿,我原本以为你只是个温顺乖巧的吉娃娃,没想到你还有扭波利顿血统……”
“生动的比喻金泰宇先生,不过有一点你说错了,我不是有扭波利顿血统,我可比扭波利顿犬还要凶一点……”
精致温柔的表情之下,芬琪尔的声音豁然是一个标准男子的声音。金泰宇微笑中带着淡淡惊喜的表情凝固在脸上,那个被称为‘公主殿下’和‘我的美人儿’的芬琪尔小姐已经开始自顾自的仰起脑门来,用手摸索着白皙脖颈上的一线嫩皮,刷拉一声,如同扯头套一样,将整张脸连同头皮一同扯换了下来,豁然是刚从华国赶来的格里菲斯。
“金泰宇先生,让我来告诉你,我比扭波利顿血统凶在哪里……”
……
……
十五分钟之后,格里菲斯摆放好了金泰宇的尸体,他的手中捏着一只蘸血的毛笔,在雪白的墙壁上一点一点的涂鸦着什么。
站在门边上的金正成面容古怪的看着一脸认真忙碌着的格里菲斯,他对眼前的男人并不了解,但在仅有的认知中,理智将他归纳为强悍、神秘外加一点难以言语的……跑偏感……。
那人在墙上的涂鸦已经到了收尾的阶段,那似乎是一个硕大的肥公鸡。走廊里警卫来回巡逻的声音隔着门板传过来,金正成靠着门想着是否应该趁机悄悄溜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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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亲爱的‘溯奚’的打赏,谢谢亲呦。感谢晚了,实在抱歉,么么哒。
第一百五十三章 家族
自称格里菲斯的男人给金正成的主观印象实在深刻,那种冷静和冲动杂糅的即视感,那种想要杀人便能够信手拈来的理所当然,让他逃跑的念头刚在脑海中响起来,便剧烈的摇摆起来。
汗液顺着金正成的侧脸留下来,他感觉自己有些口干舌燥,蹲在尸体边上在墙边涂鸦的男子正在收着尾,他仰着头用毛笔细细渲染那公鸡尖尖的嘴缘,然后逆着阳关品位着那嘴缘的色泽。
似乎是感觉色调太过饱满,那男子用嘴巴含了一口蘸血的毛笔鼻尖,又在原来的位置细细的描了一笔。
激烈的思想斗争在金正成的脑袋里轰鸣着,他懂得面前之人绝非是自己能够力敌的,在对方利用完自己之后,可能便是自己的死期了。
这样的想法占了脑海中思潮的一部分,而另外一部分则是侥幸和害怕被对方发现之后,立刻被杀的惶恐。
格里菲斯背对着金正成静静的作着画,后者在头昏脑热的独自斗争里,脚掌似乎是向着门板移动了一下,又似乎是没有。
然而这时间,客厅里的电话猛然响了起来。
格里菲斯看了看几乎完成的作品,放下毛笔叹了口气,转过头来对着金正成努了努嘴巴,后者几乎已经碰到门板的脚跟只好再次迈向前去,将电话拿到了格里菲斯的面前。
那是金泰宇少爷的手机,是一个银白色‘balcky’牌直板,一个月前刚在韩国上市。
叮的一声,格里菲斯刚刚‘喂’了一声,电话那头的人便迫不及待的率先‘喊’了出来,显然他那边的情况似乎比较着急:
“大事不好了金少爷,我们留在别墅边上用来控制芬琪尔的人,被别人打昏了。我们刚刚弄醒了一个兄弟,但暂时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情报……打晕兄弟们的人是个行家啊,金少爷,您是不是惹什么人了,我怀疑有人要对你下手,少爷你千万要小心,您要是出了事金理事我没法交代啊……
要不您看这样行吗,金少爷,芬琪尔的事情能否先推一推,金正成那小子可能有些问……”
“抱歉先生,金少爷已经不在了。”
连珠炮一样的讲话在话筒里面轰隆一下子便倒了出来,对方的语调又快又急,格里菲斯好不容易才插上话。
“恩?不在,他去了哪里,让金少爷接电话。还有,你是谁啊?”
大妖用手指头挠了挠脸,转头看了看尸骨已寒的金泰宇少爷,为难的看了一眼金正成,回到道:
“金少爷现在不方便接听电话……我是……额,恩……我是行家。”
沉默,格里菲斯这话一出,电话那头的人愣了足足十秒钟,他大概是想通了其中的关卡,于是强装镇定的问:
“金少爷……死啦?!”
电话那头的人与金正成隶属于不同的黑帮,金正成属于‘新间派’而前者则是一个叫‘顾阁’的黑组织。
在瑞山岛,能与金在中搭上关系的黑组织,多多少少都会有着一定的社会背景,官匪相合让他们平日里有了诸多便利。
但若金在中金检事长的儿子在自己的保护下被人生生弄死,姑且不论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和付出的劳动,愤怒的金在中一定会‘蛮不讲理’的让顾阁给他儿子陪葬的。
所以,当他怀着满腔的希望询问着对方金泰宇的生死,内心里的潜台词是希望对方否认的。实际上,按照经验来讲,对方在未得到任何实惠之前,没理由撕票的。
“恩,你说的对,他死了。准确的说呢,是失血过多引发的休克死亡。”
格里菲斯用准确的医疗用语毫不留情的掐断了对方美好的幻想,他听见对方在电话那头愣了一秒钟,紧接着歇斯底里的疯狂咒骂,似乎还在试图威胁和提条件,便挂了电话。
所以格里菲斯起身准备继续完成画作,转过眼角,发现靠在门边的金正成正在看他,于是他回头看了一眼电话,又转过头来看了看金正成,眼睛眨了一下:
“你看见的啊,他威胁我。”
……
……
金在中是一个面容坚毅的中年人,他的面容忍刻,有着显而易见的家主威严。眉宇之间有着常年习惯性的皱眉头而形成的褶皱痕迹,像是常年经历风雨积累下来的引而不发的东西。
金在中是瑞山岛检查院的最高检事长,这样的官职若是放在华国,单就职称上,相当于一省的省长之流,可谓是权倾一方。
加上金在中素来沉稳,办起事情来有头有尾,黑白两道都吃的很开,所以这些年来,在瑞山岛的位置一直是稳如泰山。
金家是个庞大的家族,金在中坐上瑞山岛检事长之后,便用各种或明或暗的手段,在瑞山岛内外要职上安插了许多金家的亲戚,什么外甥、侄子、舅舅家的小表妹之类。
当然,金在中发达之后,金家也不乏有从商的人。自古商人想要发财无外乎官商勾结,所以经历过这些年,也发展出了规模不小的商圈,金家倒是出过几名声明传到海外的企业家,算的上成果斐然。
从商的事金在中是不做的,他作为瑞山岛的一把手,多少是要避嫌的。
但以金在中为起点发展起来的家族大树,一年一年的茁壮成长,事到如今开枝散叶,已然跻身到瑞山岛的豪门行列之中。
真正的世家之中其实有着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亲戚与亲戚之间的关系,男子和女人之间的关系,比之一般的家庭来得要复杂和紊乱的多。
因为金在中在整个家族撅起中所起到的作用,同样因着这个男人坚硬的社会地位,今天的金在中在金家的地位有如族长一般。
这个中年人的威严和狠毒同样著称于世,他少言寡语,甚至在某些时候看上去软弱纵容了些。有一次,一个新进的金家小族、旁支的家主,拿着一个芝麻粒豆的小事争争吵吵的闹到了金在中面前,至于具体的那小事情是什么,事到如今倒是不怎么记得了。
那个族长的夫人,一个三十五六岁的壮硕妇人拿着手帕寻死觅活的晃晃荡荡,几次作势要寻短见,几个看起来应当是‘丫鬟’之类角色的下人,就哭哭啼啼的抱着她,说些什么‘夫人,你为金家兢兢业业,忍辱负重,让人觉得软弱可欺。被人欺到头顶上,就是当场死掉,也于事无补……’之类的话,金在中当时坐在高高的族长座椅上,一声为吭的看完了他们演完了整套话剧,末了也安慰他们回家去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有时候一个家族内部的事情,要比官场上来得更加汹涌和无厘头。但金在中是个有才华的人,他像毒蛇一样灵巧,谋而后动。
他擅长玩弄权术,喜欢以势压人。当然在‘创业’的初期总是最困难的时候,一个家族的诞生,便更是如此了。在权势和金钱无法解决问题的时候,金在中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法律之外的手段,绑架、勒索、杀人什么的,都是有做过的。
不过刚刚开始的那几年确实是苦的,那时候还有几个嘴碎的金家人,因为感觉创建家族太过遥远,又是吃不得苦的性子。当初怀揣着满腔热血加入进来,初始有着理想的支撑,倒是不觉得有多苦的,相反的还有几分不正常的狂热。
但时间一长,等现实浸透了理想,这些人的本性就暴露了。说闲话、出工不出力、中饱私囊,被金在中派人抓到金家的祖房里,吊在房梁上,召集了当时金家的所有人,用一根擀面杖粗细的棍子,亲手活活的打到死。
这是创业前期的事,距离今天已经过去好多年了,算是金在中众多阴暗事件中的一件,显示了家主年轻时候,对内对外的狠辣。因此,跟随金在中较早的几个核心家族的元老都有见过如今两鬓已经出现白斑,大多数时间里总是缩着手沉默着的男人杀伐果断的一面。
可以说,金家这繁华豪门的背后,完全是金在中用脊梁硬生生撑起来的。遥想那时候,被称为‘韩国支柱’的金向柳还是个穿着花衬衫,只知道成天留恋夜店的花花太岁,在金在中的手段和影响下,也有了今日的成就。
金在中就是这样有毅力和手段的人,铁幕时代是,繁荣时代也是,大家都是这样想的,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随着金家出人投地之人的增多,金氏家族渡过了刚开始的艰难时期,事到如今已经稳如泰山了。金氏家族围绕金在中运转着,时间长久下来,甚至形成了惯性,让人感觉庞然大物、沛然不可阻挡。
直到如今,一个小石子,挡在了这庞然大物的前面,砰的颠簸了一下,让整个金家都荡起了一阵涟漪——金在中的公子金泰宇,被人在自家的产业里,残忍的杀害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 找他出来
金泰宇少爷被杀死之后,据说尸体被扭正了放在墙边上,凶手用他身体中流出来的血液作为笔墨在雪白的墙壁上画了一幅生动的‘小鸡吃虫图’,那个印象流风格的鸟头被画在墙上,正对着金泰宇死后被撕成开裆裤露出来的小丁丁,因为那种东西流光了血,身体又失了活性,皱巴巴的像是一个肉嘟嘟的毛毛虫。
凶手对于金泰宇的恶意显而易见,他杀了金泰宇,然后利用尸体摆造型的方式进行羞辱。这种羞辱或许并不是直接针对于金家,但无论是杀人还是这种事情留下的后果,显然已经超出了整个豪门的底线。
年龄五十有五的检事长在听闻儿子被杀后也有一小段的时间的失神,他是了解金泰宇秉性的,甚至知道他一些隐藏颇深的怪癖,不过这些在他看来无伤大雅,男子汉大丈夫,玩几个女人算什么,只要不耽误‘正业’便是了。所以他口头上说过几次,就听之任之了。
但这一次,事情显然并不是无伤大雅。那个长相神似自己,性格上也遗传了一些的儿子,被人杀死了,金在中到如今似乎都没有触摸到这事情所带来的实感。
金在中自认是个狠辣的人,对内对外都能狠下心肠来,在他崛起的路途中实实在在的沾染过许多的血,金家人的血、外人的血……他铁石心肠,喜欢将气氛弄得冷清肃然,甚至看起来古板刻薄,有时候他自己或许也在想就这样一路狠毒下去吧。
但人的感情其实有是隐藏很深的东西,只有当刨开了地面,戳伤了泥土,才能露出那个深藏在泥土之下的实体。
金泰宇死后,这事情的余韵直到两个小时之后才渐渐浸透进‘老人’的生活里,他坐在家主的座位上,头颅微微抬起,用椅背支撑着身体的重量,看起来显得有些乏力疲倦。
巨大而压抑的祖房里,家主坐在上首沉默无言,似乎在消化着某些东西,或许也只是他习惯性的,谋而后定的对整件整件事情的考量。
家主的下首是金家大大小小内外的小家庭的男人,当然在今天,能够站在这里的,不是家主,也是有着相当社会地位的人,粗粗看上去,有十人左右。
金在中在家中排名老二,头顶上有一个哥哥,正是已经过世的金泰宇的大伯。
或许是由于金在中势大,又或者是长辈对于晚辈的天然喜爱,在明面上,金在中的哥哥金在日和金泰宇的感情是很好的。
大概五年前,性格还没有沉淀沉稳,却男人的劣根性尽显的金泰宇,饥不择食之下,竟然奸污了自家嫂子,也正是金在中大儿子的媳妇。
事情败露之后,作为族长的金在中盛怒之下,对金泰宇又踢又打,等金泰宇撞翻了橱柜,从其中掉出一把棒球棍的时候,被金在中捡起来,拿在手里,打的金泰宇全身是血。
听到消息的金在日匆匆赶过来,金泰宇已经躺在血泊中昏死了过去,暴怒的金在中手里拿着染血的棒球棍被妻子拖着不让他靠近金泰宇。
欺辱家嫂的事无论在伦常上还是法制道德上,都是大忌,即使在以混乱文明的黑社会,对此事也很重视,明确提出不准欺辱兄嫂之类的条文。
尤其是在金家这种刚刚建立没多久的家族,金在中处在族长这样的位置上,对于一些大的原则性的事情,他必须给众人一个交代。
家族不是一言堂,它在赋予了人无可想象的权利之后,也必然要夺取一些东西作为补偿。尤其是在当时家族局势尚未全面稳固,明里暗里还有一些人慽觑金在中屁股下面的位置的时候,金在中的决定其实是个指向标,在那敏感的时刻里,决不能落人口实。
好在金在日对金泰宇相当袒护,即使自己的儿媳被玷污,金在日也没有对后者冷语些什么,反而在竭力劝阻金在中对金泰宇的惩罚,一次次以‘孩子还小不懂事’、‘慧珍也有错的’之类的理由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而池慧珍其实便是金在日的儿媳,后来诞下一子,也不知道是谁的孩子,金在日也没有让人去做检查,没事情一样,放在家里欢欢喜喜的养着。
这事之后,众人便知道金在日与金泰宇的关系非同一般,前者也在公共场合多次的帮助后者,算是一个忘年交长辈。
金泰宇的死对于金在中的打击必然是大的,但大伯金在日对金泰宇素来疼爱有加,所以在家族沉默的时候,他便第一个站了出来,公开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各位同胞,请听老朽一言。
今天发生的事,大家都已经清楚了,该怎么做,我想大家心里已经有了定数。
我不想讲泰宇这孩子有多命苦,我是他大伯,没有资格说三道四。但有人杀了泰宇,我就是要讲,这不是一人两人的事情,甚至不是你金在中,我金在日的事情,它是整个金家的事情。
在座的每个人都是我直系金家的血脉,有谁失落我不伤心,有谁丢了性命我不为他寻仇?!
没有。我们是同胞,是血脉,十指连心呐,十指连心呐……
在座的各位,有人是老朽的孩子,有人是兄弟,有哪一位面对兄弟手足横死而无动无衷的?!我们是一个家族,应当有自己的血脉、传承和坚持,或许我们金家并不如老牌家族一样历史悠久,根深蒂固,但我们更加有活力,有凝聚力,我们比任何的人的底线更高……”
金在日转身看了看众人,视线在阴森的火光里飘过每一个人的脸颊。他愣了一会儿,似乎在总结之前的话,侧面的光线里,他的脸颊显得有些异常的红晕。
“你们让我怎么办……”
他低声短促的说了这话,似乎在自言自语,阴影和悲桑从跳动的火光里,折射到他蹒跚的后背上。
随即便有人附和道:
“我可怜的侄子,你怎么就死了,天杀的畜生,他倒是对老朽下手啊,欺负个小孩子算什么……”
然后便有人慷慨激昂的说着报仇的话,有人隐隐约约在咬牙切齿,祠堂轰隆隆了一会儿,金在中坐在上首,目光越过众人望向门外悠然明亮的月色,沉默不语。
今夜是一个晴朗的夜晚,月明星稀,云也很少,祖宅青砖红瓦的轮廓在月光里隐隐约约的显现出来。
祠堂里的吵闹声似乎被隔开,从很遥远的地方传过来,然后有人零零碎碎的说话……“弄死他呀,惹到金家的头上……”、“嚣张过头了啊,看他都做了什么……我的泰宇弟弟……”……
这样的声音断断续续,金在中从神游中回过神来,他的眼睛动了动,祠堂的灯火就在这一瞬间摇曳了一下。
“泰宇的事,大家都看到结局了,咎由自取而已……但我金在中的儿子,再怎么没有出息,也轮不到外人来教训。”
五十五岁的年上中年男人的脸上刻着面无表情,此时他的脸上看不到悲伤,只是用一贯冰冷威严的眼神掠过在场每个人的眼目:
“找他出来。”
……
……
相传,古代有一帝王临终之时,给自己儿子传授为君之道,从头到尾,算上标点符号,也只有六个字:
“一不做,二不休。”
这样的思想其实是一种帝王心术,阐述的是皇帝与大臣或者门阀之间的相处方式。
君之心要深且隐,平日里满朝堂可以都是爱卿,唠唠家常甚至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都可以。但一国之君一旦翻脸便要狠戾无情,决断而突然,很多时候甚至会被诛连到直系亲属。
这个典故一方面说的是帝王心术,伴君如伴虎,另一方面却隐藏着前人‘打虎不成,反受其害’的思想观点。
古代的大臣门阀就像是一棵棵大树一样,根系绵延到地下很深的距离,有的时候还会彼此纠缠,官官相护,拔出萝卜带出泥,轻易动不得。
而要拔掉一棵树,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雷厉风行,不仅要砍掉它的树干,连根系也要一次性的刨除掉。否则明年的四月一到,春风吹又生,还不知道要带来多少困扰。
对付金家也是这样道理的。
对芬琪尔有企图且抱有恶意的人,从头到尾只是金泰宇一个人。但拔出萝卜带出泥,金泰宇就像是金家这颗大树上的树枝,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主干上的树枝,一旦被人摘掉了,整个金家这颗大树都会感觉到阵痛,随之而来的,便可能是大树愤怒而决然的反击——而这正是门阀世家之所以麻烦的地方。
按照上述的剧本走下去,便是打虎不成,反受其害的经典反面教材了。
但格里菲斯显然是一个相当有作恶经验的惯犯,他知道若不能百分之百的在作案之后隐匿掉自己存在的痕迹,最好解决问题的方式便是把所有有能力复仇的人统统杀了。
怀揣着这样的恶意,在金家人反应过来之前,大妖便恶人先告状的找上了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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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狂妄
一整个家族的力量运转起来是非常庞然可怖的,金在中手中所掌控的力量,在族长的权威之下,早已跨越了政治。
任何金家的人都是金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他们必须为金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商界有成的金家人,在政界有成的金家人,在媒体舆论有号召力的金家人……
这些人拧成一团便是整个金家的力量,而作为族长的金在中,这令人膨胀又畏惧力量正捏在他的手中,这力量像一团炙热的岩浆,让金在中感觉自己像是一****火山,正需要一个喷射口用来宣泄。
实际上,前半生的生活经验让年龄接近暮年的金在中生出了虚幻的掌控感,似乎在惠山岛这片土地上,没有事情是他做不来的。
他当然知道这并非真实,只是常年身居高位潜移默化的虚幻产物。但追查杀害金泰宇凶手这样的‘小事’,作为检事长的金在中,正是探囊取物的老本行。
但他并不想动用检察院的力量,至少不是全盘动用。金在中想要给杀害掉自己儿子的凶手一点小小的礼物,给他点教训,这事会给他留下一些‘把柄’,所以他决定动用金家和一些黑色的力量来完成这事情。
灯火通明的金家祖堂,坐在族长位置的金在中缓缓说着话,森严高冷的围墙,高高悬挂起来的大红灯笼,即使在明亮的夜色之下,同样泛起一片阴沉氤氲。
大概在晚间十点的时候,金家的族堂里的声音娓娓而来,他们有政府的力量,金家的力量,商界的力量,黑道的力量,若是可能,连舆论也能操作,这些人聚在一起,所代表着的力量,在惠山岛这样的地段,是庞然而令人绝望的。
实际上,他们坐在那里,只是为了落实最有效的拿人方案,以及拿到人之后,怎样对待那人的态度和手段的问题。
然而有些事,不需要动手去做,便会自动找上门来的。
一声短促的喊叫在夜色里急促的传过来,随即是房门被撞开和物体倒地的声音,紧跟着几声淅淅沥沥的狗叫声,然后归于平静。
祠堂的灯火距离金家的正门较远,数道遥远厚重的方形院墙挡住了众人的视线。
金在中抬起头来动作缓慢的寻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年近六旬的‘老人’顿了顿,目光移转回来:
“泰浩,你过去看一下。”
穿着白衬衫的金泰浩低头应了一声,倒退着走出祠堂的房门。
身量超过一米八五的金泰浩读书读到十五岁便辍学了,当时他家还没有现在这样的产业和规模,走的也是读书出人头地的路子。
但金泰浩这人性子暴躁,还有一点嫉恶如仇,所以常常打架,跟学校里面一些有黑道关系的学生走的或近或远,渐渐也就成了年纪里面扛把子的人物。
金泰浩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生活习性,被学校劝退,起因便是一起打架事件,他打断一个高他一级的前辈的腿骨。
身高体庞的金泰浩在辍学之前在附近的几所中学里面都小有名气,那个年龄段的年轻人,打架什么的,还是被认为比较阳刚男人的。
辍学之前的金泰浩学习过跆拳道,曾经在惠山的跆拳道比赛里拿过奖,听说是很能打的人。
后来金在中崛起,便安排了金泰浩打理一些外围的事情,到了最近几年,金泰浩干脆便合身加入到了一个叫做‘单耳’的黑组织,为金在中管理部分地下势力。
这性子狠辣又经历过世事历练的魁梧青年出去没多久,便被人扔了回来。
他是惠山岛地下势力的一方霸主,但在走出祠堂之后,大概三个呼吸的时间,便倒飞了回来。
碎开的房门木屑和枯草叶随着人体从黑暗里卷了一卷扑入祠堂的灯光中。米黄色的晦暗光线里,那个壮硕的人体在地面上翻滚了两下,扑倒在地,沾着血丝的侧脸在凌乱的发间微微露出来,人显然已经昏厥了过去。
金在中的目光凝视着倒飞回来的人体,视线一点一点的升起来,然后在黑暗之中,一个年轻的男子单手推开了被金泰浩撞开的薄薄院门。
男人从黑暗里点点滴滴的走过来,他的脚步像是四月的雨点一样,又轻又柔,节奏也是属于缓慢慵懒的类型。
米黄色的光线里,格里菲斯倒提着一圈麻袋,拖行着走进来。他从无边的黑暗中走进光线里,身边似乎还围绕着一圈毛茸茸的黑暗,在米黄色的背景里发着黝黑的光。
祠堂的人转过头来一起看着院落的人,院落中的人拿着麻布口袋看回去。他的表情平平静静,视线掠过高坐在上首的金在中,掠过金在日,掠过祠堂里站成两排的众人……
随后便有人从之前金泰浩被打飞回来的事情中回过神来,似乎是感觉到之前被压制了气势,有人后知后觉的吼叫道‘你是谁,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知道我金大成是谁吗?……’
紧接着一个秃了顶的穿着银灰色西装的中年大叔阴沉着脸从祠堂里气势汹汹的走出来。他大概是事业有成的人,想在家族之中露个脸,所以走过来的时候,气势显得很旺盛,派头也足。
“喂,你是干什么的……”
几乎走到距离格里菲斯不足三米的地方,那个男人这样喝问道。他是有气势的人,说这话的时候中气十足,他伸直了臂膀,指向后者的脸面,再往前一步,几乎戳中脸盘了。
似乎被对方的气势所摄,格里菲斯似乎愣了一秒钟,他看了一眼来人咄咄逼人的脸盘,视线逆着黄色的光线,聚焦到祠堂正中间的金在中身上,又低下头来看了看手中的旧麻袋。
那破旧麻袋估计是工业用化肥的承装袋,在昏暗的灯光下,隐约可以看见是某个有限公司的产品,至于公司的名称则因为光线和泥土的缘故,有些难以辨认。
那东西格里菲斯大概是地头上,或者是某个垃圾堆里随手捡来的麻布编织袋,所以看起来又脏又颇,多出地方都有干掉的泥土和粉尘覆盖着。
“问你话呢,不懂讲话吗,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你来这里想干什么?”
穿着银白色西装的金氏男子又向前走了一步,大概是没有得到大妖的答复,那男子气势汹汹的又问了一遍。
或许是为了回应这话,格里菲斯抬起手来,地上拖拽着的麻袋被他拉起来,扔向走来的男子。
一团阴影飞过来,银色西装的男人反应慢了一些,匆匆忙忙的用手接住,随即被那口袋的力量带的踉跄一步,晃了好一下才站稳住。
西装男子的脸色变的阴沉,他本是爱面子的人,被人先后两次无视,又用袋子摆了一道,让他有些失了风采。他本打算斥责对方几句,在言语上找回些面子,但眼角不经意间瞟到手中旧麻袋的裂口,那里面的东西隐约在视网膜上映射了一下,让男子的气势和表情徒然一愣:
“这是……”
然而格里菲斯已经在这个时候逆着身走了过来。
从祠堂的角度来看,刚好可以看到整个的光景。格里菲斯之前在男子讲道‘你来这里做什么’的时候,便将旧麻袋扔了过去。他的身体随着麻袋跟过去,等银色西装的男人接住了袋子,稳固住了身形,那后发而至的青年人,刚好走到他的面前。
“我来,做这个。”
悠悠的声音在夜色里苍凉凉的回响,格里菲斯站在男子的面前,伸手抓着对方所剩不多的头发向后一拉,后者便整个身体后仰起来。
格里菲斯的另一只手从长袖中伸出来,食指和中指间捏着一根无柄的匕首,在银白色西装男子的脖颈间摸了一下……
光影里,两个身影交错而过。肥硕的编织袋从后者的怀中滚落下来,细长的人影错身走过去,后者略微肥胖些的黑影在原地静止了一秒钟,随即像是失去了动力机械一样,松松垮垮的跪在地上,头颅‘蹦’的一下从劲间滑落了下来。
裂开水龙头一样的‘吱、吱’声细细密密的从男子掉落头颅的裂口喷射出来,是那些还不曾冷却掉的鲜血,正沿着胸腔里的主动脉,在夜色里喷成一片静谧的温泉。
男子的头颅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松松垮垮的落地,弹了一下,最终滚落在编织袋前。
这时间的老旧编织袋因为脱离了男子的束缚终于裂开了口径,滚落出其中的东西来。
一团团长着毛发的黑不溜秋的类球体哗啦啦的从编织袋中滚落出三两颗,与银色西装男的头颅混在一起,同样是几颗男子的人头。
格里菲斯面色柔和的继续向前走,背后倒下的人体、喷射的温暖的血液,冰凉的头颅没有让他回头哪怕一秒,他的视线掠过祠堂里每个人的脸,最终定格在坐在祠堂正中间,那个充满威严沉默不语的‘老者’上面。
“金检事长的儿子是我杀的,你的妻子、小女儿和情人,我也都杀了……他们的……额,一部分我帮你带来了,恩,大概就是这样……”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枪……一枪
站在祠堂外的青年人静静的说了这样一番话,他的表情在火光中淡淡的,语调也是一种从始至终的平声,如同寻常妇人谈论家长里短一般。
微弱的火光中,青年背后的麻袋里,一颗颗的头颅隐约可以看见轮廓,有成人的,小孩的,男人的,女人的……
正如他所说的,格里菲斯在过来之前,已经将金在中的家中的直系减除过一遍了。他杀了几个参与到这件事情之中的黑帮老大,当然都是见不得光的暗杀。所以辗转了一圈,到的如今,才赶到金家聚集的祠堂。
随着青年人话音的落下,坐在上首的金家族长脸色晦暗阴沉,岁月和苍老似乎在一瞬间爬满了‘老人’的脸。他蠕动着嘴巴,似乎是张了张,却始终诺诺无声。
“彩塘口那边有个叫恩范的小子,是金检事长的私生子没有错吧,我也料理了……恩范这小子确实不错,人长的秀气,懂礼貌,有点像他妈妈,就是性格懦弱了点。我杀他的时候啊,居然求我……说实在的,恩范这小家伙其实挺可怜,你看他妈妈……”
“够了!”明灭的中光线中,‘老者’的声音如同炸雷一样刺透空气传过来,他浑浊的双眼透着冷厉的光芒,一种名为愤怒或者更加复杂的情绪如同触手一般蔓延开来。
格里菲斯耸了耸肩头,没有继续说下去。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无辜,但祠堂的众人已经将视线从他的脸上转移到了他身后的黑暗里,那些隐约可见鲜血和头颅的地方……
这个时间,祠堂里有至少一半的人是有些错愕的,习惯了利用权势或者财富压人的他们对于眼前这样的提着人头来做开场白的情景,倒是有些手足无措的。
“为什么?”
诡异的沉默之后,金家的家族金在中用干涩的嗓音这样发问着,他的声音低沉干燥,让人想到狂风过后的戈壁滩,显然对于眼前时局的把握,老人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轮廓认识。
面前的青年干脆利落的干掉了金在中的直系和羽翼而不露痕迹,甚至一刻不停直接杀到金家祖房这里来,无疑需要很多品质——果敢、谨慎、胆大、决断……
眼前的金家祠堂,应该是青年此行的最后一站,杀掉了在座所有的人,金家便垮了,没有了,同样也再没有人对他追究事后的责任,更加没有复仇……。
或者说,当青年站在众人面前的这一刻,某种无可避免的大势就已经轰轰烈烈的拍打过来。他做了那样的事,自然不会留下活口。
金在中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年纪轻轻的人会有这样的决断力和执行力来做成这样的事,他难道会飞檐走壁不成?
但这些已经不再重要了,他的亲族在一刻钟之前被人剪灭,老者此时有些心灰意冷。对于几乎已经命定的结局,他内心深处冷硬的部分对此表示认可,但他只是想要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金家,是十年前那一场冤假错案吗……
“该怎么说呢,金检事长大人,这件事情说来话长,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表达清楚,恩,我就这样给您表达吧,您的儿子,金泰宇先生……他抢我女人……”
“抢女人……嗬嗬,不是仇杀,居然是抢女人……”
身为族长的金在中听到对方的回答愣了足足两秒钟,然后大笑着,惨然说出这样的话。他自己都是有些不敢相信的,区区女人……
但格里菲斯已经不打算理会他了,他目光移到祠堂众人的身上,摸着下巴想了想。
此时,能够呆在金家祠堂的众人,都是金家的骨干、精英,最不济也是潜力无限有望被大力扶持的人。格里菲斯挨个点了点人头,摸着下巴核对着自己手中的情报,发现一个不少之后,才稍微释然的拍了拍手掌。
人头的数目上是核对的上的,但格里菲斯是个细致的人,他回忆着自己从金正成那里所收到的情报,歪着脑袋用手指头点了点太阳穴,然后有些不确定的指着场中带着金丝眼镜男的高挑男子:
“金向柳?”
那被称为‘韩国支柱’的商界新贵金向柳下意识的应了一句:
“我是……”
然后那个表情始终平淡俊美的年轻人,便顺势从怀中掏出一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一枪爆掉了金向柳的脑袋。
“恩,第一个。”
格里菲斯这样说着,他左右看了看,似乎在试图找一些东西做记号,但他最终失败了。
毫无征兆的一枪爆掉了一个金向柳的头颅,祠堂总虽然大部分都是社会精英,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生死,仍旧慌乱。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被金向柳头顶上崩出来的碎肉和碎骨沾到了脸上,一脸惊恐的大喊大叫。但刚跳起来没两下,又被那青年人一枪爆了头。
“我认得你,金乡柱。文化省下属电影局副局长嘛,我经常看你节目的。”
祠堂里这次彻底安静了下来,面对眼前那面不改色便可以开枪杀人的年轻人,即使是有一定生活阅历的社会精英,也是怕的。
格里菲斯目光转移,从每个人的脸上掠过去,他的表情并不强硬,甚至在灯光下还有一些柔软的反光,但在这目光面前,没有人敢于说话或者是做出一丝一毫的让人误会的动作姿势。
“你是金圣叹。”格里菲斯走到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青年身边,看了看对方的脸颊。
“不,我不是。”被大妖命名为金圣叹的青年人慌乱的辩解着,他似乎真的不是金圣叹,慌乱和委屈的表情让他看起来有一丝的滑稽。
格里菲斯再次向前欺进一步,装着长长消音器的手枪举起来,抵在对方额头上,然后他一边说话,手枪一点一点的往下滑,直到越过了鼻尖,撬开了对方的嘴巴深入了进去。
“你是金圣叹。”
“呜呜……”
男青年被手枪堵住了嘴巴,说话有些不清不楚,他很快意识到自己言语的问题,开始剧烈的摇晃脑袋……
但坐在祠堂上首的族长金在中已经看不下去了,他的双眉间深刻的立纹跳动着,干枯的右手捏的实木座椅吱嘎作响。
“够了,放过他们。”
‘老人’站起身来,他的个头并不高大,但此时却有着一些特别的气势。
“金泰宇犯下的错,由我金在中一力承当。
金泰宇已经死了,抢你女人的仇也报了。你若余怒未消,我教子无方,这条命你拿去,他们跟你女人的事没关系……”
说道这里,金在中已经大步走到了格里菲斯的面前。他双眼因为年迈而浑浊,身形佝偻,但此时却显得高大,背影也被光线拉出去很长。
格里菲斯眨着眼睛看了看金在中又看了看满脸请求之意的男青年,在青年的身边,尚且生还的人同样在小声劝解着:
“我们不知道金泰宇这畜生做那样的事情啊,我们是无辜的啊……”
“杀了金在中啊……”
“无辜的啊……”
老人默默无言,有些痛苦的闭上眼睛,格里菲斯将手枪从男青年的嘴巴里面抽出来,左右看了看,终于还是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脆响,男青年应声倒地。
老人惊讶的张开眼睛,等他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男青年之后,脸上的血色刹那间消散无踪。老人的身体晃了晃,似乎受到了打击,他伸出手臂,颤抖的指过去……
“你真要绝我金家……”
与此同时,一道黑豹一样矫健的身影从老人的背景里冲了出来,正是那个本应该被称为金圣叹的男人。他是一个有着独特天赋的人,说是已经初步觉醒了能力也不为过。
为了彻底释放身体的野性和直觉,金圣叹曾经孤身一人只带了一把军刀在热带雨林中渡过了三个月的时间。后来他参加过特种兵,做过一些暗杀任务,在特种营中,也是尖兵的存在。
金圣叹是个直觉敏锐的人,他也发现了来人裹挟着的那股恶意,是一种不死无休的意志。
虽然没有久经政场,善于拿捏人心的金在中反应早一些,但在来人毫不犹豫强杀金向柳之后,金圣叹便知道此事不能够善了了。
所以对金圣叹来说,他一直在寻找着机会一击制服那个青年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人虽然心狠、狡猾,但报复心实在强了些。金圣叹躲在阴影中像是猎豹一样伺机等候着,果然那人‘得意忘形’了,他虽然手里拿着枪,但却不知不觉间走近了众人……
金圣叹调整了一下呼吸,将自己隐藏在众人的阴影之下,他猜测对方应该是一个没怎么经历过实战的雏儿,否则不会这样低级的错误。
时间在一点一点流逝,汗滴从金圣叹的腮边流下来,他静静的数着拍子,身体内躁动的杀戮基因正渐渐的苏醒过来。
他曾是黑暗中杀戮的王者,在战场上,他猎取人命如同宰鸡杀鹅一般。他曾是这样的人,过着这样的日子,杀人如草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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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回国
五六年过去,金圣叹早已经过了服役的年龄,他是个健忘的人,忘记了许多事,但有些东西,即使过了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那些感觉深入骨髓,丝丝入扣,像是流动的血液……
杀人是让人上瘾的事,扣动扳机,子弹射出去,枪械的后坐力打在肩头的微弱酥麻感,人体裂开,倒下去……
久违的记忆在短短的时间内苏醒过来,那些潜藏在身体内部的战斗本能随着血液涌上大脑,莫名又熟悉的兴奋感像电流一样刺激着身体的每一粒细胞,金圣叹眼睛通红着看着那人举起枪,射穿了站在金在中身边青年人的脑袋。
“就是这个时候!”
内心里,他这样对着自己吼叫着,他有一种高于思维的直觉本能,这让他拥有了异乎寻常的把握战机的能力,而这能力,让他拥有了超越常人的力量。
无数的经验证实了这一点,他靠着直觉出击,像是野性的豹子,一击中地……
金圣叹有足够的自信能够擒杀那个拿枪的年轻人,那人已经开了枪,他在最巧妙的时间点冲出去,枪支的弹簧在空气里伸张拧紧,但格里菲斯已经没有时间射出第二发子弹了……
电光火石之间,这许多的思绪爬上金圣叹的大脑,他像是一道闪电冲出去,完美的身形留下阴影,耳边倒灌着风,众人的表情的在眼角余光的拉扯成一个变了形状的惊喜形状。
“我要立功了……”
他这样想着,身体飞在半空中,扑向那个男人。
双方的距离在脚步移动间飞速的拉近,他看见那人转过脸来,微微错愕的脸颊倒影在金圣叹发红的眼角膜上。
巨大的舒爽感从心脏里最阴暗的角落狂涌出来,他喜欢这种无厘头的反转,在敌人最嚣张的时候,在最接近成功的时候,把他狠狠踩下去!
风在男人的脸庞吹起来,他两鬓的法飘扬着,似乎在宣示着什么。
然后,金圣叹便看到那人抬起没有拿枪的那只手,弯曲的食指微微翘曲,扣在拇指上面……
矫健的黑色身形划开了空气,那利剑一样的身体和气势在一秒钟之内一往无前的跨域了五六米,狰狞着表情和手段,来到格里菲斯的面前。他是战场上杀人饮血的魔鬼,没有人可以站在自己面前而不被杀死……
但黑光的面前,一只手缓缓的伸过来,相对于前者,他是那样柔软和煦,却恰到好处的挡在金圣叹的面前……
‘duang’
格里菲斯曲指作弹,刚好弹在金圣叹因为过度前倾身体而前伸的额头上……
画面一瞬间静止了一秒,众人的眼目定睛在这里,表情凝固了,变成一副众生相。
格里菲斯在这静止的时间里,缓慢的转了转脑袋,机械一样,他的视线居高临下,好看的唇线轻柔柔的动了动:
“哇唔……”
时间如洪流般冲破堤坝,以某种激烈的方式一刹那向前推进着……那一往无前的黑光徒然之间像是撞到了一堵高大的围墙,整个人瞬间静止,然后以更快的速度倒飞回去。
金圣叹原本因为追求速度飞扑向格里菲斯,整个身体的角度其实是头和胸腔在前,下肢在后的。但被格里菲斯一指头弹中脑门之后,他的上半身在某种巨力之下飞速的后旋,下半身在惯性之下依旧往前走了两步,随后被飞起的上半身拖着往后飞过去……
巨大的烟尘升起来,金圣叹倒飞着出去七八米,撞翻了祠堂的桌椅和茶几,被身后的墙壁卡住,仰面躺在地上。
这一瞬间的事,事到如今,他还在想。
那仿佛是被一辆压路机碾中了脑袋,巨大的轰鸣声从金圣叹的脑壳内部轰鸣出来,他看见漫天的光洒下来,景物变成重影在飞速远离,然后是姗姗来迟的遥远惊呼声……
金在中痛苦的闭上眼,他不知道面前的男人是如何做到,但那一瞬间的力量爆发,连在他身边的金在中也感同身受。他其实是有清晰的看到,在格里菲斯修长的指间悠悠的点到金圣叹的一瞬间,后者的皮肤、肌肉和额头骨便如蜘蛛网一样,碎裂成了一圈凹陷。
格里菲斯掉转枪口,对着金在中还另外几个人‘砰’、‘砰’‘砰’、‘砰’的开了几枪……
……
这个世界上总有许多隐藏在光明之后的事情,阳光下的人永远不知道,那些黑暗里让人流连忘返的事。
在猎豹特种部队服役期间,金圣叹曾经接受过一个名叫‘m26狙杀计划’。那计划调动整整一个连的特种部队,金圣叹作为当年的猎豹尖兵,也被应招入伍。
根据计划,那一次他们要对付的是一个名叫冬木蛮堂的华人,只听名字像是一个东洋那边的人,但其人确实是个华人。金圣叹模模糊糊的记得,那人的名字,大概跟养父有关系……
金圣叹从没有见过对付一个人需要用到一个连的荷枪实弹的特种兵,他清楚的记得这次行动的任务名称是‘m26狙杀计划’,什么是m26,金圣叹知道那是一种重型坦克的名字,但问题是,要一个怎样的人才会配的称之为m26呢?!
好在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金圣叹太久,等他上了战场,见到过那个夸张的异乎寻常的男人之后,反而觉得,m26这个名字,相对于那个男人,倒是蛮贴切的。
那是金圣叹第一次接触能力者,他作为伏击的一方站在外围远远的扛着rpg对中轰炸。
在那些弥漫的硝烟和炮火之中,他看见那个男人在火光里伟岸的背影,他的手里像是擎着光芒,一圈圈的人冲上去,消散在纯净的光线里……
那一场战斗整整持续了六个钟头,在这样以一当百的高强度战斗中,那个男人始终屹立不倒。到的再后来连长也被打死了,要不是金圣叹位置靠近边缘,估计也要被杀死了。等连长死后,没过多久,那个打不死的怪物一样的男人撕开了防线,扬长而去,也在金圣叹的心灵里撕开了一道再也合不拢的伤口。
因为透过那个男人,金圣叹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他似乎像是一扇门,门的这边是庸庸碌碌的芸芸众生,而在另一边,则是站着让人想象不到的人,掌握着想象不到的力量。
这让金圣叹感到卑微……
退伍之后已经过去了一些年,金圣叹曾经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冬木蛮堂之类的人了,在他的记忆中,在某一刻似乎有一丝的松动,幻想着,那一晚,是否真实存在着。
但那个站在祠堂门边的青年人用轻轻松松的一根手指头让金圣叹再次回忆起了那一个热血纷飞的晚上,他的眼神渐渐迷离着,额头上裂开的伤口流出白色浆状液体……
“连长……”
他似乎这样呼喊着,火焰燃烧起来,那个青年人点燃了香烟,吸了一口,弹指将火机扔到祠堂里面。
他在黑夜中吐了烟圈,仰着头吹出去,落寞的晚风里,他似乎侧着脸用余光瞄来一眼……
巨大的火苗涌起来,疲倦和无边的黑暗如同黑夜一样降临了……
……
……
芬琪尔这边的事情告一段之后,格里菲斯安排了一些事情,便坐飞机回国了。
芬琪尔如今的住所还是最初买来的那一套,失去了金泰宇的骚扰,再加上格里菲斯做掉了相关黑道势力的爪牙,她完全可以高枕无忧的搬回去住了。
另一方面,从开始便被格里菲斯胁迫的金正成,格里菲斯倒是没有为难他。相反的,这位新间派的‘小领导’如今摇身一变,掌管了整个新间派的势力。
这其中当然有格里菲斯的影子在,金正成是个识相的人,恩怨分明,弱点明显。
在格里菲斯干脆利落的搞定整个金家和地下势力之后,原本有些绝望打算跑路的金正成算是被彻底的吓到了。
后来格里菲斯找到他,让他做了一些事,然后让他的老大在上街的时候出了点意外,金正成便被扶持‘上岗’了。
这节奏对于金正成来说,或许有点快,在他当上新间派老大的第二天,整件事的实感没有完全的渗透进来。
格里菲斯可不会等他慢慢适应,他只负责将人送到,至于其他的事情,他是不大乐意管的,而且,作为因果的执行者,他可是有许多的事情要忙的。
扶持金正成做老大这样的事,格里菲斯并非心血来潮,他是吸取了之前的教训,不想要芬琪尔无依无靠的再被人惦记上,一不小心弄死了,他到手的因果就全飞了。
当然新间派当然不是什么大组织,惠山岛这个弹丸之地,尽着折腾,也不会有多么出名的黑组织,况且是一个新兴的势力,只是格里菲斯弄出来的一个小保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