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褥皴
格里菲斯的易容术虽然精妙,但也仅仅能够骗一骗正常人和一些视觉上没有多少经验或者加成的高手,但对于那些真正的易容大师,或者很有眼见的人,便很容易暴露了。
这种事情性格上颇有些完美主义的格里菲斯当然不会容许,他是隐藏在暗处的人,至少在实力未完全长成之前,并不打算被人揪出来作为活靶子。
所以格里菲斯便用这一个冬天外加一个春天积攒的因果同花爷借了一块‘褥皴’的皮肤,以便能够任意变化容颜。
所谓‘褥皴’实际是一种能够沟通第七维空间的生物,其本体实力马马虎虎,但‘易容’本领却连开过天眼的大妖们也能够蒙蔽过去。
‘褥皴’的易容本领与生俱来,或者说与他们能够沟通第七维空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众所周知的,整个宇宙是由无数的维度组成的,第一维是点、线段,第二维是平面,第三维是空间,第四维是时间……依次类推,而到了第七维便是物质形态或者叫做原子态的东西。
处在第二维——平面的生命可以任意穿梭线段或者点,这便实现了平面内的运动。处在第三位——空间的生命,可以在点、线段甚至平面之间任意移动,这便实现了空间内的运动。
而到得第四维的生命,便可以在时间内实现运动,也就是所谓的穿梭时空,生活在过去与未来之间。
等到了第七维,原子的排列,分子的结构,甚至到了蛋白质的组成,直到物体的形态,都成了变量。这便是说,一个生物的外在形态,都成了模糊可变的东西,这个赋予了该维度的生命从根本上无穷的变化的可能性。
第七维的生命往往混居在人类或者动物之中,变化着形态,跟随着文明的变迁升灭,因为极端的根本性的变化手段,几乎没有人可以发现他们,所以相对安全。
当然相对安全并非绝对安全,格里菲斯周游列世,曾经偶遇过一堆‘褥皴’枯骨,在其上收集到一张‘褥皴’的皮肤,借此而做成了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
不幸的是,这皮肤在终焉之战时遗失了,所以重生之后的格里菲斯并没有继承到那块让众多大妖也垂涎的皮肤。
不过花爷所在的时间点是在终焉之战前,身上还保留着那块‘褥皴’皮肤,格里菲斯花些因果点,从那边借过了用一用倒是没有问题的。
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人类奇奇怪怪的癖好和毛病便越发的多了。
格里菲斯以吉良家所在的位置为中心向外辐射,响应寻求因果的人,但要求很多是奇奇怪怪,让见惯了光怪陆离的大妖也感觉哭笑不得。
……
吉良家的不远处,来年春天开了一家小店。房面老旧,店风古朴,所以门可罗雀,基本上没有什么客人。
店的主人是一个藏头露尾且脑袋装满奇怪念头的家伙,感觉起来是一个长满胡渣的猥琐大叔,远离夫人背井离乡的开了个奇怪别扭作用不明的小店。
古旧的房子并不气派,常年未修的房顶上长着杂草。冬日已过,房顶上的枯黄草茎再一次生根发芽,现出绿意,却丝毫给不了人一丝一毫欣欣向荣的触感。
‘殿那歧伯’,这是小店的名字,听起来就有些与老旧装饰格格不入的非主流。名字奇怪的小店,‘坐北朝南’,很多时候都在背对着太阳,笼罩在一片馥郁的阴影里。
以上大概便是吉良对于那个小店的个人印象了,他是个信鬼神的人,许多时候,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联想。
事实上,吉良对于这个不知道何时冒出来的店铺好奇许久,作为吉良万事屋名义上的‘老板’,他总能看到许多不一样的地方。
比如那个长期闭门谢客的小店会在偶尔的夜间,突然亮起灯火,通宵不熄。或者从门板之间传出老妇的叫喊和嘲笑声,近听却无。
而细细看来,当古板和老旧在印象中渗透加深,似乎连刷着红铜色漆料的木门上都长满了铜臭。
世界上的事情存在便有着其存在的目的,店铺的存在,便是为了迎接顾客——殿那歧伯,也不例外。
黄昏的时候,大雁还巢,吉良偶尔的时候会看到一个白发苍苍走起路来颤巍巍驼着背的老者或者是一名油光致致大腹便便的先生甚至是孕妇叩响那扇古旧的房门,进入那个在吉良想象中勾勒成的无比寒冷阴森的房间。
日子累计,虽然殿那歧伯闭多开少,进入店子的人仍旧越加增多——男人女人小孩子老者,那个笼罩在阴影中的小店就这样慢吞吞的将这些全然不相干的人聚集在一起,搅拌成一个巨大的谜团。
……
……
当生活慢慢变质,当幸福变成空中楼阁,那些曾经看似坚固牢不可破的海誓山盟变成被阳光暴晒后的沙雕,变得松松垮垮,再也经不起哪怕一丁点的蹉跎。
清晨起来,格里菲斯在脸盆中放好水,将浸泡了一夜的暗黄色皮绢拧干了,像面膜一样敷在脸上。
上午七点钟吃了饭,格里菲斯整了整戴在食指上的那个由细小圆环组成的锁链戒指,出了门。
‘褥皴’的皮肤可以从原子层面上变化组合结构,易容成另一个人或者事物。但格里菲斯手中的‘褥皴’皮肤只有一片,支撑不了太大的变化,却刚好可以覆盖在脸面上,变化容颜。
所以,半个时辰之后,格里菲斯穿着乳白色的鱼云跪坐在桌边品着茶,黑色包浆的枣木桌子上檀香袅袅,一种名为‘禅’的意境在狭小的房间内回荡开来。
大妖的眼睛半开半盒,似乎在用眼白睥睨着桌子另外一边的女子,他的容颜是耀眼的月白色,油灯下反射出光晕,与不知道正身处何处的花爷面容有九分相似。
身处小店的格里菲斯如今的外貌正是大妖陨落前的样子,使用‘褥皴’之后,便自然而然的变成这样。
他此时坐在殿那歧伯的小屋里,垂着首听着身前女子的低喃,烛光摇曳哔啵作响,没多久,便听见女子低声的哽咽声。
“那个时候,我们都在阳城,一起在荣华工作,一起做营销管理。
06年我刚参加工作,在业务上什么都不懂,他当时已经工作了几年,对我来说,是个性格和蔼的前辈。
参加工作的第一年,我作为新人被分配到那人的手底下。还记得那时候,他人很温柔,做事细心,很关照我的。
我毛手毛脚做错了事情,领导责备下来,他就甘心挨训,默默为我遮风挡雨……他还说会喜欢我,听到这话我原本是很开心的……他明明说要娶我的……”
女人说到这里已经哭花了妆容,她沉浸在那份曾经甜美的回忆里,以至于失控到情不自禁的耸动起肩膀来。
格里菲斯在明灭不定的光线里坐定着,他用手指戳了戳下眼睑,表情似乎有些瞌睡,于是便抬起袖口,遮着嘴巴隐秘的打了个哈欠。
“但一切都变了,他不爱我了,我能感受到他不爱我了……他看我的眼神,他看我的方式……都不对了……他不爱我了……”
女人神情在这里突兀的转折的一下,脸颊的表情变得棱角分明,一种名为‘恶毒’的情绪像烟雾般弥漫,于是她接着说道:
“那个女人,是那个女人毁了我的一切……那个狐狸精,她夺走了我的一切……”
或许是这声音有些尖锐,原本精神不佳的格里菲斯点了一下脑袋醒过来,随即撅起嘴巴附和道‘坏女人……’
“他凭什么夺走我的一切,她知道什么叫同甘共苦吗,经历过相濡以沫的日子吗,难道就只是仗着外貌好看,就能否定我们的过往,践踏我所有的努力吗?!……不行!!我不甘心,凭什么长的好看就能够轻易拥有我历经千辛万苦才得到的东西,她邓佳佳算什么,出卖皮相的**吗……
他不是喜欢这**的外貌吗,不是喜欢以貌取人吗,哈哈,真好!我让你毁了那**的容貌,让她每天起来第一眼就能从镜子中看到自己有丑陋肮脏,我看她还怎么勾引男人,我看他还怎么爱她!!”
容颜清晰妖冶的大妖正襟危坐,表情严肃的鼓了鼓掌,咬牙切齿的说道:
“俊男美女必须死。”
这极端的话出口之后,反倒是那个满脸怨毒的女人被吓了一跳,她红着脸吱吱呜呜了半天,或许是觉得自己是美女还是本身喜欢俊男的缘故,终于纠正道:
“咳……也不是每一个长相好的人都该死……”
格里菲斯表情严肃的看了对方一眼,表情有些苦大仇深,他用手指头挠挠头,看起来颇有些迷茫:
“是这样吗……”
“额……大概是吧……”
在那之后,格里菲斯拿出一个古色古香的枣黑色的木盒,他掩着袖子,将木盒分开两瓣,呈现出那个躺在木盒正中央的淡银色的卷轴。
殿那歧伯的俊俏老板笑呵呵的单手拎出卷轴,一挥袖铺陈在女人面前,像一张充满诱惑的美丽画卷。
“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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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九章 婚礼
荣华实业产品营销部的副经理柳青是个年少有为的人,年龄不足30岁,便已经走到别人拼搏多年也难以企及的人生地位。
柳青经理为人务实,寡言少语,最初来公司的一些年,由于不善言辞,倒颇是受了许多误解。
但扎实肯干的人终究会显现出来,只是柳青的运气好一些,大概只过了三年,便被领导相中,提拔成了经理。
事业上一帆风顺的柳青,爱情上也是不错的。
去年夏天,公司里来了一个名叫邓佳佳的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姑娘,这小姑娘长相清纯可爱,人也活泼机灵,很快得到了公司内部大部分同事的喜爱认可。
时间就这样匆匆过了几个月,郎才女貌,两个陌生的男女之间便逐渐萌动了情絮。不过柳青在提升到经理之前,还是小职员的时候,似乎有一段秘密的地下恋情。其恋爱的对象,好像也是当时进公司的一个新人,貌似感情还一直不错。
但相爱的人在时间里跑,许多时候,会把自己跑丢掉。那些初时执子之手,再见时两看相厌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少见。
或许是由于厌倦了旧爱,又或者是喜爱新欢,再或者是某些不为人知的迫不得已的理由,柳青和之前的女友分了手,毅然决然的投入到了新的恋情里面。
这事情当时搞的还比较轰动,被甩的女人在办公室里当场发了飙,拍桌子撕文件的。柳副经理捂着额头关上门,小声的解释着,但效果并不好。
最后那个女人闹够了,哭着甩了门出去了,好像走之前还喊着‘你会付出代价’之类的话,柳副经理站在门口也没吱声。
再后来两人又谈了几次,结果当然并不令人愉快,女人吵闹的声音,即使隔着门,同样会被人听到,什么‘你说好的爱我呢’、‘你算个什么东西’之类的伤人伤己的话,男人不知道是被吵的烦了还是本来便性情凉薄,打了女人一巴掌,没过两天,女人也被公司劝退了。
这事情本来至此便告一段落了,柳青和邓佳佳心安理得享受了一个多月的蜜月时间,那个被甩了又被劝退的女人很‘知趣’的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好事不可多磨,柳青和邓佳佳想着夜长梦多,别被俗世拆散了有情人,便早早的完了婚。
新婚燕尔,夫妻宴请了相熟识的朋友,宾朋满座之间,一个俊美的青年人,随着宾客流淌而至,洒然落座于席间。
那一晚,穿着黑色礼服的新郎端着酒杯谈笑恹恹,他身子笔挺,一手挽着新娘,一只手端着一双透明酒杯。性格开朗直爽的新娘今晚一袭白衣盛装,婉约可人,虽少了几分天真,却多了身为人妻后的责任与知性。
郎才女貌,身着盛装的宾客们端着酒杯轮番为新郎新娘敬着酒,说着一些贴心知己的祝福话。席间当然不乏某某、某某相互对拆当年的糗事,更是有这些年间,劳燕分飞的人们唏嘘的经历和情感。
当年同窗苦读没心没肺的朋友、同学,转眼间便被社会冲击成三六九等总是让人唏嘘,但总体的氛围还是令人向上开心的。
坐在白衣男子身边的女人止不住多看了俊俏的同桌几眼,酒过三巡之后,便大着胆子,跟对方聊了起来。
俊俏的青年人举止得体,笑容淡淡,谈吐间写意着轻松诙谐。他的言语娓娓道来,那其中的味道,有些漫不经心又让人印象深刻,就像是时间沉淀下的某些东西,又或者是从中世纪沉默走来的最古老的宫廷贵族。
宴席的男女很多并不熟悉,甚至于作为主人的新郎新娘也并不完全认识。这个主要是因为席间宾客的组成为男女双方的朋友,男方可能并不识得女方的朋友,而女方亦是如此。
格里菲斯便混在这两者间隙之间,噙着笑容,对着每个经过的亲朋微笑点头。
那新郎和新娘端着酒杯已经喝了一巡,期间格里菲斯还凑过去说了一些祝福的话,然后两相欢快,其乐融融。
在酒精的烘托下,宴席的气氛节节攀升,不久,便有相识的熟人喧闹着,开起新娘新郎的玩笑来。
那时间,酒店外已经下起了蒙蒙细雨,半拉的窗子上条条雨线顺着玻璃流下来,显得清冷。
窗子内人烟拥挤,气氛热烈。有个染着黄色头发的男子拉扯着新郎和新郎要求彼此说着情话,还要亲吻。
周围的人群激烈的响应,用两个喝空了的饮料瓶相互击打着大声应和,白衣的男子坐在房子的中央拍着手轻轻笑着,似乎在享受着这热情的气氛。
等新郎新娘被闹腾了一番,新娘红着脸咬了一口悬在空中的苹果,新郎表情无奈的推开了身边提着苹果乐开花的同事,随即又被人要求重现结婚当天男女双方表白的情景。
性子冷淡的新郎苦笑着推脱了几次,没有成功,便只好苦着脸拉着妻子走到一个地势颇高的地方。
柳青二人的婚礼是在当地一个教堂之中,不算很正规,连牧师都是临时找人客串的。
夫妻二人上了台,想了想就要重现那天在‘牧师’的主持下讲的那段‘无论贫穷富贵……’之类的话下,以便两人表现出对爱情的诚恳、忠贞和憧憬。
剧本已经确定,夫妻两人想了想还需要一名演员来做牧师,他们往低处看了看,然后那个坐在客厅中央的白衣男子便举着手踊跃的参与了进来:
“做牧师啊,我在行的……”
他说了这样的话,整了整月白色的衣服,似乎在说‘你看,我连衣服颜色都有准备好的’。
有人愿意出头成全这段闹剧,当然是没有人反对的。虽然众人之中大概会有些人疑惑着‘这人是谁’,但满目的男男女女陌生人着实不少,便自我开导着‘这是柳青的朋友’或者‘他是邓佳佳的同学’之类的。
俊俏的白色青年从座椅上起来,顺手捉起身边的菜单,翻开两页走到柳青两人中间。他表情严肃神圣的开了腔,说了一些祝福的话,下面的人被他的演技和演技营造的气氛所影响安静下来,但随即又有人嬉笑着跑出来,将一杯装着红酒的酒杯送到年轻‘牧师’手里,并出谋划策说‘看着点这两个家伙,谁不认真表演,就泼谁。’
这话一下便引起了哄堂大笑,然后又有人起哄道‘看谁不顺眼就泼谁’,俊美雍容的‘牧师’点头微笑着举了举酒杯,之后便是又一浪的笑声。
演出继续,‘牧师’端着菜谱看起来神圣庄严的说着话,新郎新娘一左一右站在他的下手,那言辞说道:
“我们今天在这里出席这位男士和这位女士的神圣的婚礼,请问你们两彼此当中,有谁有什么理由认为你们的婚礼不合法吗?”结果当然是没有,于是他又问道“在场的各位当中,有谁能提供正当的理由,指出这两位的婚姻不合法吗?”
这一条倒是惹起了宾客的热情,有人喊着‘新郎太丑了,新娘子太靓了’‘新郎为什么不是我’之类的话,嘻嘻乐乐之间,好不容易才过渡到下去。
“牧师”的身体向右转了转,对着新郎问道:
“柳青,你愿意接受邓佳佳作为你的合法妻子,无论贫富贵贱,不论贫穷疾病,不论困难挫折,都会陪在她身边,爱她,保护她吗?”
右手边的柳青便整了整情绪,他似乎被这情景带回到结婚那天,所以表情有些沉湎,看起来也有些许的紧张。
“是的,我愿意。”
这之后,‘牧师’又转过身来,对着新娘说道:
“邓佳佳,你愿意接受柳青作为你的合法丈夫,无论贫富贵贱,不论生老病死,你都愿意永远陪伴在对方身边,不背叛、抛弃他吗?”
新娘眨了眨眼睛,也甜美大方的做了回应。
“是的,我愿意。”
这话之后,宾客们又是一通热情善意的嘲笑与嘘声。雍容俊美的牧师虚抬着手压了压,现场随即又安静起来。他嘴角勾了勾,顺手又翻了一页菜单。
“柳青先生,你愿意接受邓佳佳作为你的合法妻子,无论美丑,都会陪在她身边,爱她,保护她吗?”
新郎表情无奈的做了肯定回答,这话虽然不在标准流程之内,他想着果然到了宾客自由发挥的整人时间了。
白衣服的‘牧师’撕了撕嘴角,灯光下露出惨白色的后牙槽。他迷乱陶醉的半闭着眼睛,露出弯弯月牙,单手举着酒杯,品了品那浓郁红酒的味道。
“柳青先生,你确定愿意接受邓佳佳作为你的合法妻子,无论美丑,都会陪在她身边,爱她,保护她吗?”
“是的,我愿意。”新郎回答的铿锵有力,这似乎显示了男性的某些品质或者是对于爱情的忠贞坚持,下方的宾客们又热情起来。
然而那欢呼声还未叫喧出口,那个站台上月白色的男人手一滑,半杯红酒便脱出杯体,泼在了新娘的脸上。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呦,哈哈。谢谢‘溯奚’的关心呀,尿弟生病已经基本上好了,难得亲还挂念着,有点羞羞的呢。
哈哈,总之新一年快到了,祝大家越来越开心,家庭愈加和美,与四邻和睦,嗯,大概就这样。
第一百二十章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酒红色的液体在新娘的脸上肆意流淌,那新郎猛然想起之前有人喊着说‘看谁不爽就泼谁’的话,心里想着‘还真有这样不识好歹的人’,但面上表情却更加无奈了。
但这无奈并未持续多久便转变了茫然,随即变成惊恐。
只见那个被红酒泼的满头红色的女人脸上的皮肤像是见了光的白雪一样渐渐融化,蜡烛一样顺着颧骨和下颚点点滴落。
而皮肤融化露出粉红色的筋肉肌腱,大大小小还未融化干净的皮肤毛发纠结成团变成一个个的塑料质感的泡泡,挂在面皮上。
但这个时候,作为新娘的已经毁了容颜的女人仍不自知,她语气幽怨着,半似娇憨的说道:
“美女都忍心泼,你真是个坏家伙。”
白衣的‘牧师’温暖的笑了笑,他的气质始终阳光沉稳,贵族一般,所以便礼貌雍容的举着杯子对着新娘欠身致意了一下,将剩下的半杯红酒一饮而尽:
“敬我们美丽的新娘。”
说完,他将酒杯向后扔去,月白色的袍子也被随手扯下来,扔在空中展起来,如同一朵盛放的礼赞。
“祝我们无论美丑,都不离不弃的新郎新娘们永远幸福……”
再次福了福身子,男人背对着众人挥了挥手,潇洒的大步走开了。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
……
柳青和邓佳佳的事情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天气由阴霾转向晴朗。一个人躺在树下小憩,过不了一会儿,便会有天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投下参差斑驳的光影。
至于新郎新娘二人之后的故事如何,格里菲斯全然不知道了。他闲暇时候会侍弄一些花花草草,或者坐在青石凳上哀古叹今一番。
偶尔的时候,也会受到因果弦线的感召做一些任务,有些简单,有些困难。而类似柳青这类棒打鸳鸯或者灭绝人性的也有一些,格里菲斯冷着脸做下去,多少找到了一些做反派boss的感觉。
当然,做好事的时候也会有些,格里菲斯化身爱心天使,救死扶伤,普度众生云云,其实也就是一加强版的雷锋。
反派也好,雷锋也罢,因果的执行者其实不需要太多感情,顺应因果,精确果断的斩下去,断掉那份执念,对于这一点,格里菲斯自认做的还不赖,所以他觉得自己威风无限。
而对于大妖的那一间怪异小店,它其实和花爷的殿那歧伯相互连通,是一家店的两面,而在这阴森小店地下室,实在名副其实的陈列着许许多多或者恐怖或者怪异的‘战利品’——每次执行任务之后所支付的剩余价值。这些战利品的种类许许多多,其中一些是破碎的陶瓷,腐烂的手指,干枯的尸体,泡在玻璃罐子当中的眼球,也有一些是泥封的土罐或者奇怪的植物。
这些东西被收拢在黑暗的地下室里,放在橱柜中一格一格的封存着陈列起来。实际上,重生之后,大妖做了多少任务就有多少个这样的格间,封存着多少个光怪陆离的小玩意儿——格里菲斯每次出任务都有随手捡拾‘纪念品’的习惯。
格里菲斯偶尔也会来地下室打扫一番,他有一个专门的鸡毛掸子,通体纯黑,毛色柔软。大妖每次用它来做保洁的时候,总是心情愉快。
……
……
即将成年的少年人是被好奇堆笺成抓狂的年龄,吉良自从注意到那个阴森寒冷的小店之后,虽然每每想来总是汗毛倒立,但却控制不住总是会情不自禁的想念。
一个人的好奇堆积起来也是一种苦难,吉良自从对于殿那歧伯产生了浓郁的求知欲之后,一有空便要去那家小店观察一番。
奈何殿那歧伯开业的时间并不固定,店主也不是一个喜欢开门做生意的人,所以吉良的好奇心注定不会有答案。
这一份奇怪的执念撩拨着年轻的男孩,从春天走过夏天,转眼间来到了秋天。
吉良的心就像是被猫爪挠过一样,内心畏惧着,好奇着,求知着混沌成一圈复杂难陈的情绪。
这个理所当然是一种痛苦,吉良觉得这已经超越了他年龄所应承受之痛,所以便理直气壮的找了人来分担。
吉良找来分担心中好奇和痛苦的人是大脑袋格里菲斯,从青羽那事情距离现在又过了快小一年的时间,所以,格里菲斯随着年轮的增长在身量上也长高了一些,大概有一米七二左右了。
可能由于工作劳累又或者是青春期的男孩子比较容易摄取体内脂肪,格里菲斯经过这大半年的成长,身量上虽然长高了几公分,体重上却没有变化多少。这种事情反映在外在形体上便是大脑袋格里菲斯变瘦了——虽然他的大脑袋还是没有变化多少。
变瘦之后格里菲斯的外形轮廓总算好看了一些,至少不会像当初时候阳光下背影都臃肿变形成一坨米其林的样子了。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实际上,人瘦起来,也可以让人惊艳的。
格里菲斯变瘦之后让人惊艳倒是不会,但外貌上的确骺实俊俏了一些。大脑袋原本的外貌其实并不算太差,属于那种很傻,很肉感,脸蛋红扑扑的跟在姐姐阿姨屁股后面卖萌的类型。
如今的大脑袋,在身材瘦下来,轮廓硬朗之后,那份天真的傻劲理所当然便荡然无存了,取而代之的便有了一份淡淡的儒俏气质。
当然了,这丝丝缕缕的变化是在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点点滴滴的累积成的,时常陪伴在他身边的吉良和吉庆或许因为司空见惯从而视而不见,但格里菲斯这种气质上的转变,实实在在是已经在进行了的。
这样的事情,在大妖漫长的生命中,实在算不得大事情。在他生命的不同形态,有外貌极丑的时候,也有不错的时候,甚至于大部分的时间,大妖都是以一种非人的形态存在着,所以对于这样的表象,看的也是极淡的。
吉良的痛苦还在继续,即使他将痛苦分担给了大脑袋也是没有减少多少的。
事实上,大脑袋的表现,常常也会让吉良纠结。比如说,两人全副武装藏身在蒿草里,信誓旦旦要抓住殿那歧伯店主的痛脚。
这包含了信念的枯燥等待可能一等便是几个小时,十分枯燥难熬。尤其是夏秋季节,蚊蝇猖獗,躲在草堆里偷窥简直就是喂蚊子的行为。
每当这个时候,性子跳脱的吉良便会耐不住寂寞,生不如死,偏偏还不甘心放弃,只好扭来扭去跟个蛇精病似的。
而大脑袋就安静多了,他一贯不怎么聪明,没事的时候蹲在墙角一过就是一上午,十分没有存在感。躲草堆偷窥什么的,根本不是个事儿。
实际上,每当这个时候,便是大脑袋的放空时间。只见他往草丛间一坐,两眼便开始渐渐散神,瞳孔也涣散了,跟个小木头墩子的,与吉良形成鲜明对比。
反正是发呆,在哪儿发呆不是发呆啊。
随时随地发呆,它其实是一种天赋,大概是那种智商不足80之人的专属技能。往常吉良在家的时候,没事就嘲讽格里菲斯是一个‘瞌睡虫’、‘呆面瓜’,如今也有些羡慕人家的那份‘定力’了。
这个其实并不是吉良最羡慕大脑袋的地方,格里菲斯还有一种谜一样的技能——他不怕被蚊子咬,或者说,蚊子干脆不咬他。
发现这一现象其实是吉良偶然间的观察所得。
当时正值盛夏,骄阳似火,草茎低垂,连知了也不怎么叫唤了,似乎风沙中都带着火星子。
吉良和格里菲斯穿着小背心,头上顶着土黄色的小草帽,蹲在树后面偷窥那个终年不开门营业的小店。那烈日下,低矮的殿那歧伯投下阴影,看起来竟有一丝冰冷森寒。
这季节正是苍蝇蚊子之类的小东西活跃的季节,那些乱七八糟的虫子在林间飞阿飞的,趁着吉良不留神,落他身上咬一口就跑,弄的吉良苦不堪言,身上到处都被咬的坑坑洼洼。
因为这个缘故,吉良每次回家之后,都要往身上摸一些爽肤水,风油精之类的东西,才会稍微止痒。
有几次特别严重,夜不能寐痒到死去活来,就想着找点心理慰藉。心理慰藉是什么啊,当然是在自己痛苦的时候,看到别人比自己更痛苦。
吉良就想着,格里菲斯一整天同自己呆在一起,没道理自己被蚊子咬成狗了,肥头大耳的格里菲斯会安然无恙。
抱着这样恶劣的心态,吉良恶行恶像的就把大脑袋的房门踹开了。结果当然是令吉良失望的,当他发现大脑袋毫无异样的太字型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时候,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吉良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把格里菲斯身上的衣服一撸,竟发现白花花的一片,一个被蚊蝇叮咬的痕迹都没有。见到这种情况,吉良的脸都绿了。
ps:感谢溯奚的打赏,谢谢亲的关心呦。
第一百二十一章 微澜
有道是有攀比才有心理慰藉,同样的环境下,看到别人比自己惨,心里面就会好过一些。
但若是抱着这样攀比的心情去,竟发现别人比自己过的好了不是一点半点,发生在自己身上所有不如意的事情,在人家那边压根就没有,那种心里的落差,简直能让人发狂。
所以吉良当时眼圈就红了,小脸委屈的差点就落泪了。这事情想想也是的,凭什么大家一块出去只有自己挨咬呀,人家格里菲斯长那么胖,表面积都是他两倍了,不咬这个逗逼偏咬我,你说没有歧视我都没有人相信的。
在这样思想的影响下,吉良愤愤不平了好久。他为此专门带着格里菲斯龙潭虎穴里面蹲了很长时间,甚至恶向胆边生的在蜂窝下面让大脑袋吃着蜂蜜躲草丛,但大部分时间里,格里菲斯总能相安无事,而吉良也不会因为穿的多,而总不被蚊虫叮咬。
这种情况持续的久了,吉良也就习惯了。怨天尤人并非吉良的风格,实际上,他并不是那种能够长久承受悲伤的体制,所以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自我慰藉的方式——有时候吉良还比较乐观的想,是不是自己天赋异禀,血肉香甜,特别招惹类似蚊虫的小动物喜爱呢。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当吉良坚持不懈的,一得空就往殿那歧伯的小屋边上埋伏之后,终于等到了那扇**的、窄小的、令人不寒而栗的店门第一次向他敞开了。
说殿那歧伯的店门向着吉良敞开,实际上也并不准确。
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当酷热刚过,夜间的风才开始吹起来。吉良吃饱喝足,挺着滚圆的小肚皮,剔着牙从房间里走出来散步。
时间大概是到了夜间的十一二点钟,皎洁的月色当空高照着,吉庆和吉阿满因为一整天的劳碌现在已经睡下了。
吉良精力旺盛的躺在庭院的凉椅上打着饱嗝,不远处梁秋家的灯火也熄灭了,黑暗中梁秋智识脱了鞋子,抱着因为夜深而悄然睡去的妹妹进了房间。
吉良在凉椅上躺了一会儿,不久之后穷极无聊的他又想到了那间商店。
吉良几乎是典型的多动症患者,他能想到的事情总会尝试着做一做,小的时候就连胶水的味道也因为好奇而品尝过。
横竖是睡不着觉,吉良便起身出了庭院,沿着路径往下走,不久便到了那个熟悉的小店。
月明星稀,树影斑驳,四周一片静谧,虫鱼鸟叫的声音在这个时候便清晰了起来。那个叫做殿那歧伯的店子果然如同预想中那样,紧闭着店门。
吉良不以为意,他坐在树后听了一会儿,直觉的神清气爽,似乎气质都空灵了许多。
吉家的家主就那样靠着树,似乎越加舒服。
然后在不经意之间,他无意识的转头,却看见那个经年无人的小店猛然向他打开漆黑**的房门,就像某头凶恶的野兽从沉睡中醒过来,裂开了择人而噬的口腔。
吉良当时的反映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来了’、‘来了’他这样对自己说,与他自己而言,其实也并不知道在激动着些什么。
激动归激动,经历过一些事情的吉良还算沉得住气。他矮下身子,趴下了,尽量用杂草掩饰住身体。
‘吱妞吱扭’,户枢摩擦着木门框在寂静的夜晚清晰刺耳的传过来,听起来仿佛是一个全身散发着霉味的巫婆拄着拐杖在漆黑浓稠的木门里怪笑。吉良脑补着这样的事情,浑身上下长满了鸡皮疙瘩。
深夜无人自开的小店很快迎来了今晚的第一位客人,那是一个着装精美看起来只有六七岁的小女孩,她似乎是某个富人家的独生女,衣着华丽,头上的饰品珠光闪闪。
这女孩子蹦蹦跳跳的走到木屋门前,左右看了看,视线扫过开着的房门,黑暗中,她似乎是看到了什么,猛然欢呼一声,小跑着冲进店子里面。
在女孩子冲入店子之后,殿那歧伯那破败的房门‘轰然’闭合,那个小女孩的清脆声音便如同被切断一样,徒然消失掉了。
面前的这情况,外加上殿那歧伯长久以来给吉良留下的负面印象,让他第一时间便联想到了拐卖人口,怪蜀黍诱骗小姑娘看金鱼之类的东西。
吉良是个有正义感的人,而且他最近在玩一款名字叫做‘法外制裁者’的游戏,游戏的主角便是一个致力于以个体力量惩治不法分子的愤青,吉良对他崇拜的不得了,早就决心要用心模仿学习了。
但面对不法事实的发生,他还是缩掉了,毕竟那些未知的危险还是挺让吉良畏惧的。理想与现实在这里小小的冲突了一下,吉家的大男人正义的心脏在用力谴责着他,于是他就这样踟蹰着,在冲动和畏缩之间徘徊。
不过,还好那个女孩子进入殿那歧伯之后不久便出来了,女孩出来的时候同样蹦蹦跳跳,手中还多了一个线条精美华丽的洋娃娃。
小女孩怀抱着娃娃就那样子开开心心的走掉了,她的背后那个看不到门内事物的黑暗里,似乎有神经不正常的人在悉悉索索的喃喃自语,仔细听起来又似乎只剩下了风声。
之后的后半夜再也没有发生任何奇怪的事情,吉良小心翼翼的靠在大树后面,整宿都没有回家。
随之而来的几天,吉良的大脑陷入了短暂的真空期,他其实有些不大确定那一晚上所看到的东西,对于自己认清殿那歧伯的真面目有任何帮助,又或者说,那一晚上他所看到的东西,只是某种尚不明晰的信号。
这种状态持续了三天,第三日夜间快到零点的时候,守着小秘密憋了足足三日的吉良终于受不了了,他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终于一屁股坐起来,一脚踹开门,就冲进了格里菲斯的房间。
接下来便是酣畅淋漓的一番陈述,吉良抓着睡着迷迷糊糊、神志不清的吉阿满针砭时弊,痛陈当日的所见所闻。
这种咆哮式的陈述方式只进行了五分钟,两个只穿着内衣裤的男孩子面对着面盘坐在床上,吉良双手抓着格里菲斯胖嘟嘟的脸,一边摇晃一边大声喊。
然后被吵得醒过来的家姐吉庆,便穿着碎花的单衣走了进来,拎住吉良的耳朵便将他拖出了房间,临走的时候,还贴心的关上了房门。
关于殿那歧伯的事,这个夏天再也没有出现异样,尽管吉良信誓旦旦,带着大脑袋格里菲斯蹲守了一次又一次,疯狂的时候,还说动过吉庆一块出动,但至始至终,斩获甚少。
随着时间的推移,夏日过去,秋日的荒草长起来。一次次失望的次数多了,有时候,就连吉良自己也在怀疑那一晚所见的,是否真实存在过了。、
不管怎么样,深夜遇到抱着洋娃娃的小女孩,听起来好似有些噱头,但说的多了,听得多了,那份稀奇怪异便淡了——不就是个小孩女嘛,老子白天的时候分分钟见过一打儿。
……
……
这样的日子在这新的一年里缓慢又柔软的发生着,金色的秋天里,高大的阳光下,那些树荫下的黑点和不知时日的午眠,成为那一年里无知无觉,又无法抹去的回忆。
秋末的时候,上岛里来了一个名叫盖伦的人,男人身材高大,方头大脸,是个典型的东西方混血人种。
盖伦先生有着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应该是常年风吹日晒的缘故,所以他的皮肤看起来比较粗糙,面目上也只是粗粝农村汉子的形象。
他表情严肃,身体看起来又有攻击性,刚来的时候,算是没有什么朋友的。
但时间久了,难免会有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过来打招呼,盖伦先生也会一一回应。这样的日子多了,便有人觉得他并不是个性格很厉害的人。
吉良认识盖伦先生是在一个秋天的雨后,那时日已经过了十一月,较上岛来讲,已经到了保暖防寒的时候了。
那日子,吉良卖过手工艺品回来,刚好遇到背着军绿色行李包站在公交站牌边上抬头看指示牌的盖伦先生。
当时的天空还在下着蒙蒙细雨,身材高大的男子头发被雨水打湿掉,趴在额头上。
听见脚步声,盖伦偏过头去,看见徐徐走来的男孩子。他想了想,笑了一下子,然后抬起头来继续专注的看悬挂在电线杆上面的站牌。
在街道的尽头,带着白色围裙的吉庆拉着一个脑袋大大的男孩子在向这边招着手,吉良大声朝那方向答应了一声,从那个男子身边跑了过去。
秋天的雨是一种矫情的东西,它缠缠绵绵,像是那些无法挽回却不忍丢掉的感情。
大雨过后,如烟的细雨断断续续的在空中飘荡着,这样的天气里,行人也很少了。
大家新年好呀
辞旧迎新,尿弟在这边给大家送祝福啦。
生活往往有点小波澜,旧的一年里,不论大家成功失败欢乐痛苦,都希望大家能够忘记背后,努力向着前方看。新的一年里,愿你们不要执着于工作,不苛责于学习,仔细家庭之温馨、责任与倚靠,多以美好的眼去看身边的人事物——仔细想来我们生活的环境如此美好,只是我们的眼目定睛在坏的事物上罢了。
尿弟说这些,希望大家与尿弟共勉。尿弟本身是个性格恶劣的人,所以与大家一起多多学习。
不管怎样,新的一年来了,愿我们都是新年新气象呦。
第一百二十二章吉家放心店
晚饭之后,吉良跟格里菲斯吹了一会儿牛皮,便打着饱嗝出来散步。
他沿着那条街道往下走,在烟雾里,那个男人仍旧站在那个街角,仰着头表情严格的看着头顶涂着白漆的站牌。
吉良撑着伞走过去,那人站在雨里已经不知过了多久,所以看起来有些狼狈,连外套也湿润了。
吉家的家主是个有些热情的人,他从那人身边第二次走过去,抬头看了看站牌,并没有见识到异样,所以他又将目光降在了那人的脸上。
感受到来人,名叫盖伦的男子低下脑袋,他眨着眼睛看了吉良一眼,没有言语,又转过头去,继续看那块站牌。
吉良陪着男人无声的站立了一会儿,雨滴打在伞盖背上,滴滴答答的,在遥远的地方,有救护车的警鸣,‘依依呀呀’的渐行渐远。
然后,天又下起了大雨,吉良雨伞丢到那人脚下,右手遮住头顶,小跑着回家去了。
……
……
与盖伦在烟雨里无声的邂逅在吉良的生命里是少见的事情,他在脑海里刻画着下雨天的那种氛围和气势,私下里,觉得是很帅的。
但这次的邂逅对于少年人来讲,并不是一句简单的‘很帅’就能够轻轻带过的东西,在不久之后,吉良便见识到了那个男人身后,令人惊悚、害怕的东西。
时间走过十二月,名叫盖伦的男子似乎打算暂时定居在这里。
吉良好多次出去做生意、卖东西的时候,都有在街头巷尾见到过他,而后者也会向他点头打着招呼。
盖伦先生很喜欢手工艺品,他的军绿色旅行包里面就有不少。
两人相熟之后,盖伦曾经给吉良看过自己的背包,里面很多精致的小东西都让人叹为观止,是盖伦走过不同的岁月和风土,在那些令人怀念的记忆和人情里所留下的纪念。
对于吉庆的手工艺品,盖伦先生私下里说是很喜欢的。他是个言辞不多的人,所以夸奖起人来,也只是单调的重复词汇。
盖伦先生偶尔会跟吉庆学习编制手工艺品,两人性格偏向安静,所以坐在一起,倒是给人一种宁静的味道。而同时,因为盖伦先生见多识广,倒是为吉庆的手工艺品提供了许多新奇的点子。
游历过山川海洋的人,胸襟多少会有些豁达。
盖伦先生性格简单,有些时候,甚至让人觉得太过洒脱了一些,吉良对之于他,有时候也是会感到惋惜的。
薛亦杰还是保持着偶尔来吉家串门的习惯,他喜欢吉庆,偶尔看见盖伦和吉庆坐在一起讨论事情,便小气家家的冷嘲热讽一段,盖伦先生便只有无奈的苦笑。
而每当吉良问道职业的问题,盖伦就笑着称自己是地貌考察社团的,平日里到处走动,做些平常人不愿意做的远离家乡的游历事情。
身材酷似搏击拳手的盖伦先生还说,他所在的社团是私人性质的,几个趣味相投的朋友联手创建,考察到商机的时候,也会赚一些外快。
这个外来的亚裔混血就这样在这个冬季里浅浅的制伏在小城里,他就像一叶浮萍,飘荡在人群的边缘。
吉良所在的地方是一片居民区,实话说,这里已经居于郊外,交通并不发达。在这地方,是没有旅店之类东西的。
盖伦仍旧挨家挨户的住着,同一个屋檐下,他悄悄的来,悄悄的走。
起初的时间,盖伦是在贵子小姐家里住着的。因为智识先生经常出差在外,梁秋家的房间便空旷着,很有一些房间。
但后来,吉家招了几次贼,盖伦便搬到吉家住了。
当然这种入住是没有经历过主人同意的,不过盖伦并不是一个在乎道德伦理的人,他做起事情来,没有心理负担。
相对于沙镇,吉家在这里的日子要相对宽裕、优渥许多。但这并不足以支付吉家开通暖气的费用。而实际上,在吉家的客厅中,有一个很大的壁炉,那个会为吉家卧室的上半夜,提供足够温暖入睡的热量。
但吉家的后半夜是冷的,尤其是在上岛这种偏向北方的城市,一整晚下来,窗子的玻璃上便会结出冰花。
吉良家有三间卧室,每个房间面积都不小,住起人来相对宽裕舒适。
或许是厌倦了沙镇拥挤的日子,又或者是,岁数大了,需要**的缘故,现在的吉家的三个卧室,便分别被三人分配掉,形成单间的格局。
盖伦搬入吉家之后,便没有了房间可以入住,好在他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一个人靠在壁炉的余烬边上坐着也能将就一晚。
但上岛的夜终究是冷的,盖伦便为自己买了一件外套,晚间的时候,尤其是后半夜,便用它将身体裹起来。
吉良家前些日子遭了些贼盗,但没有损失多少东西,盖因吉家现在没有钱财可供偷取。
盖伦入住吉家有一个好处,那便是令贼盗猖狂的吉家安宁了一些,至少在吉良的记忆中,那段时间吉家是没有怎样遭受偷窃的。
背着旅行包裹的男人就这样容身在这样的小镇里,说不上眷恋,更加谈不上归属之类的东西,盖伦只是单纯的想在这一块地方歇一歇脚踪。
有时候走过的地方多了,便会有预料之外的惊喜,见到不可思议的人——这或许茫茫旅程之中的乐趣所在。
……
不可思议的人之间,或者有一根看不见的线相互牵扯,让彼此之间心照不宣。
格里菲斯夜间里打开房门走出来,他穿着碎花的睡衣裤子,赤着双脚往黑暗的走廊里看过去。
墙角的阴影里,那人缩着闭住眼睛,似乎是睡着了。感受到走廊尽头的目光,他缓缓的睁开半张眼睛,然后回望。
两人的视线在黑暗和光明的交界线划擦了一下,随着那人的转身,渐渐归于平静。
这样的平静在彼此的心照不宣里,变成了习惯,成为生活的一部分,直到那一天,在那个血月变红的前一夜。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说着人言的夜莺,寻找着丢失记忆的亡者,等待着丈夫归家千年不朽的女子……
而相对于这一些,或许一两只浑身长毛的人类,便变得不足为奇了。
快到年关的时候,上岛市的大街小巷里都在散放着一股淡淡的喜庆味道,街头巷尾追逐的孩童,空气中的爆竹味道,商店地面上随处可见的烟火售卖,似乎都在预示着新一年的到来。
而这个冬天来临之后,大妖又有些瞌睡起来,他就像一个慵懒的肉虫子,手里只要抱住任何温暖或者柔软的事物便会陷入沉眠。
然而这样的事情,相比于去年要好上很多的,这或者是由于格里菲斯实力增强的缘故。
薛亦杰和盖伦两个无所事事的人这些天被吉良拉扯着为吉家做着最后的清扫和装饰——吉良万事屋在薛亦杰的建议下,最终开了一家名叫‘吉家放心店’的超市,规模很小,主营是财迷油盐之类的小生意,平日里都是性子温吞的格里菲斯在超市里面把持着,卖些东西,总算赚了些钱。
世界很精彩,有钱之后,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家的生活方式便多了很多选择性。吉良和吉庆商量了一番,在为家中添置了一些家具,像是豆浆机之类的东西,都是已经买了的。
不过,由于品味和资金的缘故,吉良买回来的家具相比于房子原主人所留下的东西,不论色泽、材料还是质感上都是要差一些的。即使如此,吉家人还是很开心的。
这些天里,吉家人来人往,薛亦杰倒是跑的频繁,盖伦偶尔也过来帮忙。吉良不知道在哪里弄了一些白灰,在前几日清扫完房间和地下室之后,便要会灰料修补一番。
这一两天,几人为这事情做的热火朝天,而吉庆就会为大家煲上一锅子鸡汤或者排骨,中间还会放置一些姜料和辛辣的食物用来驱寒。
邻家哥哥梁秋智识也从百忙之中赶回家过年了,吉良昨天晚上还看到智识先生牵着贵子小姐的手去超市里买年货,他看见吉良,还笑着说了些祝福话,讲了一些出差时候遇到的让人心情愉快的事情。
今年的新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电视里播放着新闻的男女主播热情洋溢的做着新闻汇报,大体是某某地方放烟火引起火灾,某某的地方车祸,某某地方提前庆祝新年云云。
但其中的有一条,是令人颇为振奋、新奇的事情——由于气象和星位的缘故,今年的除夕夜,将会有血月的天文现象。
吉良对于这样的事情,一向上心,他实在是有些八卦的,便拉着格里菲斯查阅了相关地图手册,发现在上岛这个城市所处的位置角度,同样是能够目睹到血月这种奇观的。
在这样的等候和对新一年的期待中,时间又往前踏近了一大步。
ps;感谢溯奚的588打赏,亲们新年快乐呦。
第一百二十三章 青疽
由于临近年关的缘故,吉良万事屋如今也休业了,对外宣称是正月初八之后,才会试营业。
但售卖柴米油盐的‘吉良放心店’还是营业中,当然店里的东西,是有着不同程度涨价的。
吉良放心店的生意一向不错,这个一方面是由于店子内的货物价格公道,货源正规,另一方面便要归结于吉阿满那张呆萌酷炫的大头和容颜上了。
尤其是临近年关,日常用度的使用量增加,吉良放心店这边实在是有不少顾客的。
但在川流不息的顾客之中,也有一些,带着兜帽混迹的人。这些人不定时间、点数,在放心店里面观察、兜转一番,有时候会买些东西,有时候则不然。
或许是觉得格里菲斯智商低劣或者是被他的呆傻表象蒙蔽,这些来考察的人并未有太过谨慎的掩饰,这在格里菲斯眼中,当然是一览无余的。
这样的明目张胆久了,似乎连盖伦也惊动了。
身量几乎达到两米的混血男人,在另外的一个世界里有着截然不同的名字——隐王。在这个深藏在暗处的名字后面,似乎有另外一张脸、一种表情,在述说着某种血腥和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时间是除夕之前的一个周,上岛下了场大雪。
薛亦杰还没有到来,格里菲斯、吉良和盖伦带着棉手套,怀中抱着从镇上捡拾回来的柴火堆,哈着白起小炮回院落里面。
不远处,穿着围裙手上戴红色烤箱手套的吉庆一手推开窗子,探出身子,另一只手用力的挥动着,嘴巴里面在喊着‘快来吃热面包’之类的话,氛围终究因为将近年关的热闹而温馨起来。
众人从善入流,吃过面包之后,盖伦坐在窗前望向窗外栅栏边上,一些假装漫不经心走过或者回望的行人。
他拍了拍手掌,抖落袖口的面包屑,表情和身体徒然舒展开来。
盖伦站直身子,骨骼雄厚的身体在积雪透过窗子的反光里衬托出气势,刺目的光线中,男子笑着推开凳子,边向门边走边说话:
“多谢款待,面包很好吃,嗯……
这些天给大家添麻烦了,不管怎样,我很开心。”
到得门边上,盖伦从衣架上取下发黄的旅行包,他转过身来,从包裹里拿出一件老旧的黑色毡帽,似乎要鞠躬,但想了想,终于还是挥了挥手。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我得提醒一下大家。
最近天气寒冷,治安不好,奉劝大家少外出吧。”
盖伦说了这话便挎着包裹走掉了,吉良条件反射的想要反驳几句,到嘴边的那句‘说什么傻话,治安哪里不好’,随即反应过来,感受到气氛不对,才意识到盖伦似乎是在道别了。
这事情来得太过突然,以至于吉良并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明明前一秒还在开开心心的吃着面包的。
到盖伦始终是个旅者,在吉良的理解里,或许上岛这样的驻留,也只是漫漫旅程中的一个细小环节,等到缘分耗尽了,新鲜感过去了,终究是要离开的。
没有理会吉家大当家心情的微妙变化,背着几乎褪色的军绿色包裹的男人踏着积雪从栅栏中央的正门走了出去。
他与那些交头接耳的行人擦身而过,然后在那些不知名的慌乱视线和漫天飘洒的风雪里,融化成一道模糊的背影。
流淌在街道上的穿着新衣的行人和欢呼的人群冲淡了离别后悲哀的心境,吉良将那种离别的心境刻意保持了两天,以成全在他心目中那份被美化过的友情和友情后面被凄美化的坚贞。
但吉良实在不是一个适合安静表达相思或者凄苦的人,他吊着脸为友情坚持了两天,第三天就没心没肺的打起雪仗来了。
这时候距离除夕还有四天,夜幕降临,浮蠕在城市的躁动沉淀下来。格里菲斯坐在客厅的壁炉边上,背靠着将熄的余烬,视线透过落地窗子,看向很远的地方。
视线的尽头,火光流淌,大型的高耸写字楼透出的米黄色灯线,像是某个虚幻的国度。
而在那些光华之下,有芝麻粒大小的黑色影子在光线里跳动着,格里菲斯缩了缩身子,倦意涌上来,他闭着眼睛,嘴唇眯成一条线。
“这个冬天……
太冷了。”
……
穿着白色狐裘的女子单手端着枪,从楼层的边缘跳起来,身子在空中扭了一下,她徒然开枪,子弹打在临近楼体的窗沿上,反弹了一下,擦碎玻璃。
玻璃那边,一个高大的背着黄绿色旅行包男子的身影浮光掠影一般闪过去,等狐裘女人抓住机会扣动扳机,却已经失去了男人的身影。
“福斯特,你出来,跟我回组织。搭档一场,我会为你给求情……
你这次逃不掉了,青疽来了,你虽然厉害,但是青狙来了……你逃不掉了……”
女子从一个楼层跳到另外一层,她单脚着地,在地面上滚了一下,随即用脚支撑住身子,手里的枪又端起来,游移着指向黑暗里。
“我还是比较喜欢你叫我盖伦,金克斯。”
女人的声音落下去,隔了一会了,黑暗中有悠悠的叹息声传过来,嗓音缓慢仔细品味甚至有着懒惰和思念的味道,但那声源飘忽,似乎是在移动着的。
金克斯举着白色的象牙枪械神情戒备的向四周望过去,她的枪口在虚空中移动着,然后猛然转身,枪身180度横移出去,正要开火,却被一双大手从身后拿住枪托,欺近身来。
枪身被架开,45度角指向空处。
那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从背后环住女人的腰线,古铜色的头颅从她陶瓷般细腻白皙的脖颈侧边伸到身前。
“还是这么暴躁呢,金克斯……
难道没有人告诉你,单枪匹马挑衅隐王可是很危险的。
哦,哈……你不会天真的认为,曾经是搭档,我就会放过你吧。”
女子被高大男子环绕着,身上的肌肉僵硬,正如那人所说,他确实不是对手。事实上,作为隐王曾经的搭档,她比任何人都更要了解隐王的可怕——这个永远看起来无所事事的男人,一旦他开始做事情,便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了。
他嘴里说杀人,即使看起来只是顺口说说,也绝对没有开玩笑的成分。
身材火爆妖娆的女人身体僵硬,未有敢动作,她保持着枪口指天的姿势:
“青疽来了,你走不掉的,你知道……”女人的声音冷静富有穿透力,她重复着心中那个富有重量性的答案,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打断了。
“你从不了解青疽,也从未了解过我。嗯,他抓不到我的,我会易容……”男人表情严肃的指正着女人的话,但当说到‘我会易容’的时候,终于还是开心起来,感觉上就像是考了100分的小学生拿着考卷在自豪一样。
“别再自欺欺人了,福斯特,你懂我说的……”
“呵哈,还是和从前一样自以为是呢……青疽、青疽、青疽、青疽……我真的有些怕啊,手脚都在抖,哎呀,我抓不住枪了,你千万别挣扎,哎呀、哎呀……”
男人这样说着话,十分做作的在曾经搭档的火爆峰线上摸了几下。然后,猛然间托住女人手中的枪械,对着虚空中开了一枪。
然后在黑暗里,隐约传来一声闷哼,还有人体扑倒的声音。
“哈,看来你们的人已经快到了,反应比想象中还要快嘛,真不错。
啊……相聚的时间总是短暂,我要走了,不陪你玩了。”
盖伦用长满胡渣的脸在女人白净如烤瓷的脸上蹭了蹭,他将女人手里的枪拿下来,拆下弹夹,分成两段扔到了高楼下,漆黑的虚空里。
他转身拍了拍女人丰满的臀部,推了一把,女人踉跄的前向走了两步。盖伦单肩背着包,往女人的相反方向走。那个被他推开的女人徒然间转身,从贴身的下体内衣中掏出一支细小的枪支。
‘咔……’
女人毫无迟疑了激发了子弹,没有想象中的反震力,火光和男人倒下的声音,女人错愕了一下,然后在她的正前方,传来了已经融入黑夜且渐行渐远的男子的言语。
“真是可悲啊,金克斯,空腔和上过弹药的枪械都分不清了吗……
看来当年选择你做搭档实在不明智,教给你的东西忘的差不多了吧,空腔、实弹?呵,这么明显的重量差别,都能强行无视……
嗯,你退步了。”
男人未转身,边走边说。
他的左手微张,从其中漏出一抹橙黄,豁然是子弹的颜色。
原来在盖伦环住金克斯的时候,他的左手便已经飞快的在金克斯身体上检查了一遍。金克斯喜欢在内衣里藏些小玩意儿,看来这些年积习难改,倒是让盖伦有了一种时间匆匆飞逝而过的恍惚和感慨。
盖伦摸到了金克斯的藏枪,偷偷卸掉了子弹。然后才将女人手中的枪支拿下来,扔到楼下面去。
第一百二十四章 危机初现
至于盖伦字里行间提到的空枪与荷枪实弹的枪支之间的重量差别,那个当然是有的,只是一种简单的小技巧。
但能够被藏身在内衣中的枪支,想来便知道体积并不会太大。而相应的,因为体积的限制,重量上便更加轻盈,在衡量上也更加难以把控。
实际上,被金克斯所收藏的枪械体积只有成年人大拇指的长度,比一粒子弹的总长度略为长出一点而已,所以自然而然的,这种枪械只有一发的载弹量。
这种特制的枪支通体使用软钢,就连极度要求直线度的枪身弹道部位都是如此,却极大的增强了枪械的可携带性和舒适性。
这种设计牺牲了枪支的远程精准度,而一发的载弹量也让该枪械注定成为近战贴身时候出其不意的道具。
盖伦倒是记得这个曾经的搭档总是会随身携带着这样那样的小玩意儿,虽然实用性上马马虎虎,倒是趣味性十足,让人耳目一新——毕竟一片小小的三角内裤里面能藏五六把刀子的女人,并不是哪里都能见到。
……
……
近些日子的上岛并不安宁,空气来弥漫着烟花的味道,有穿着新装的孩童拉着家长在窗前走过去,遥远的地方有鞭炮的脆声和不知道什么东西在爆开的脆响。
盖伦盘膝坐在一户小高层人家的客厅中,枪支的零件、刀子和大威力的东西围绕着他摆放着,形成一圈半圆形。
这个房间的主人明显经济条件不错,房子有130多平方,装修精良干净,身处其中,但是能够感受到主人内心身处对于精细生活的理解和念想。
房子的主人已经出去了,背着旅行包的男人顺着单元楼的一层一路盘旋走过去,最终敲定了这一家。
客厅里有地暖,盖伦只穿着两道巾的背心儿,手中拿着淡黄色的帕子,神情认真的擦拭着黝黑的枪支卡簧。
短短七八十个小时里,盖伦已经经历了五六场的厮杀。这其中有被人围堵上被迫开打的,也有他主动寻衅跳进去的,混混乱乱的,倒是死了五六人。
而被金克斯所倚重,字里行间提到的名叫青疽的男子,他似乎还在赶来的路上。也不知道这个男子正在搞些什么东西,心不在焉的样子,感觉上有点磨磨唧唧。这边围捕的人死命拖延时间,那一位却不是很上心,让盖伦险些逃走掉。
电话里几次被人催促,名叫青疽的男人都是大着嗓子,翁里翁气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啊,你讲什么,我快到上岛啦……怎么会啊,我可是昨天一晚上都没睡觉的往这边赶呢,我们是搭档,你得相信我……
呀!你是不是在怀疑我的话啊,你是不是在怀疑我!我告诉你啊,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不能忍受别人冤枉我。这样的话不要再讲了,多影响咱们之间的情分……连朋友都没得做……
你说什么,哎呀,信号不好……哎呀,哎呀……”
就在那个男人还未有到来的空窗期,盖伦在那张精心设计的包围网中,突突撞撞,杀了一些人,几次差点成功突破防线,但都被打了回去。
这样的日子延续了两三日,甚至惊动了权集驰。
临近年关,原本宅在家里同着可爱的妹妹贵子小姐度过难忘时光的梁秋智识又开始频繁的外出了。
就连整日里无所事事的薛亦杰,也进入了罕见的备战状态——当然了,吉家还是会过去坐坐,喝杯热茶什么的。偶尔的时候也会说一些话,大体内容总结起来倒是与盖伦之前述说过的相似:
“今年天冷,治安不好,少外出。”
黑暗世界的战火就这样子在暗淡的夜里燃烧的酷烈起来,吉良夜间偶尔起来,也会听见在很远的地方,隔着寒冷和武器隐约传来的类似鞭炮的奇怪声响。
如此明目张胆的做事情,说明始暗荆棘’已经不在乎上岛这边的权集驰的力量了,这实际上从侧面反映了他们的势在必得和强大的自信感。
当然了,这样大张旗鼓做事情的背后,或许还有某些人更为细节一些的念头和授意,类似某种兆头、态度一般。
如今的吉良当然是不懂这一些的,他感受着新年里白天与黑夜之间,热闹与冷清氛围间的反差,又下意识的忧伤、刻意深沉了一会儿,但很快又被困意席卷,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无知的人总会有许多不自知的小幸福,吉庆和吉良两人买了两桶酸奶,弄了些干净的雪片,放在刚买不久的豆浆机里面搅拌成了冰奶粥,然后闹哄哄的到处炫耀。
格里菲斯在雪后白绒绒的日光下靠在摇椅上晒着太阳,吉家有个巨大的落地窗户,当太阳升起的时候,隔着玻璃,便有一种暖洋洋的慵懒感。
这个冬天里,格里菲斯在这样的温暖与慵懒中度过了无数个沉眠。
他像是一个生了病的人,每次的冬天里,都如同一只蜷缩成一团,昏昏欲睡的小狗儿。
但山雨欲来,在某种大势将来的时候,吉家这偏居一隅的小小温馨并没有能维持住太长的时间。
白天和黑夜,黑夜和白天,盖伦坐在积雪的房顶上,俯视着楼下的芸芸众生。
在某个狭小肮脏的巷道,两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端着枪背靠着背小心翼翼的移动着,他们的左耳里面塞着用以联络的耳塞,里面正有人大声汇报着情况:
“他消失了,在四十五号路和芙蓉街的交界口失去踪影的……各单位不要冒进,汇报情况,3队……”
站在顶楼的男人单腿踩在楼台边缘,上半身前倾伸出楼阁边缘,全身的力量压下来,压在那条用以支撑的腿上。
盖伦难得的换了一件风衣,修长的下摆和衣领在冷风中摇曳,哗啦啦的作响。
男人眼目低垂,视线透过密密的风直刺下去,带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恶意,似乎连空气中的温度都被抽离了。
小巷中的黑衣男人缩了缩身子,一个人拉了拉衣领,将外漏在外部的皮肤遮掩起来。
背阴的巷子承担着惊人的低温,那人才刚刚拉拢起衣领,头顶的四角天空里,徒然传来了惊人的破空声。
黑衣人悚然抬起头,在以白云苍狗作为背景的视线里,衣领翻飞之下,那男人的下摆如同盛开的黑玫瑰在风中凌冽的盛放。
白色日头被巨大的黑影遮蔽住,阴影笼罩下来,一闪而至的杀机瞬间盈溢整个小巷。
‘彭!’
‘咚……咚咚!’
几声脆响之后,穿着风衣的高大男子,缓缓站直身子。他的脚下躺着两个男子的尸体,耳上的接收器已经被踩碎了。
盖伦整了整风衣下摆,倒灌的北风从冰封的巷口涌流进来,像是某种冰冷的、巨大的冷血动物。
而在这个时候,在不远处的街道上,另外一拨穿着黑色制服的男女正有条不紊的向着小巷拥挤过来。
山雨欲来……
……
……
随着青疽渐渐逼近,这样的冲突还在愈演愈烈着,似乎那个背着旅行包的男人也已经意识到,那事情发展到极限之后的严重结果。
而权集驰一方按兵不动,颇是有点想要坐收渔翁之利的味道,他们人手相对薄弱些,做事方式上也先对有些保守。
然而风暴来临,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置身事外,权集驰有能力偏居一隅,但也只是相对而言。而对于没有什么力量,却喜欢拍着胸脯响当当的以盖伦朋友自居的吉良一家来说,这样风暴的威力才刚刚显露出来。
连累‘朋友’的事,盖伦也不想的。他实际上挺喜欢吉良一家淳朴乐观的气质,但友情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实在是奢侈品,偶尔享受享受也就行了,要说真的为它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倒也不至于。
另外一方面,盖伦也没有想到那边的人会这么快追上来,他自认隐藏行迹的本领还可以,但那边显然是动了真格的。等盖伦意识到这事情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
他当然也为‘友情’束缚住,起初的时候,还祸水东引,尽力往外城走。不过发现事不可为之后,反倒安心留在上岛寻找时机。
他在那地方呆过多年,可谓是将流浪生涯中最长的时间奉献给了那里,所以对于那边人的做事手段多少了解一些。因着这种了解,盖伦同样清楚若是没有意外小吉良一家,估计是要完蛋了。
难得遇到性格合拍的人,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因为自己丢掉了性命,每每想到盖伦难免唏嘘。但真要说内心深处有着怎样的痛悔,愤恨或者自责之类的情绪,倒也没有,因为盖伦觉得命运其实也还好……
自古虎狼从不与鼠辈同道,在整个上岛能让他看的上眼睛,愿意以真实的面目相交的不会超过一个巴掌的数量,而这其中,恰好包含了吉良家那个脑袋肥肥的男孩子。
“自求多福吧,奇怪的小家伙。”
第一百二十五 被抓
盖伦在背阴的巷口靠着墙,吹出一口香烟,他将已经燃尽的烟头弹在地上,抖了抖外套,将兜帽带上。
距离巷子不远的地方,两个耳朵里塞着无线电的男女正一边左右张望着,一边缓缓靠近过来。
带着兜帽的男人转过街角,从墙后面走出来,冬日的暖阳在巷子口照射出一道明显的光明和黑暗的分界线,随后吵杂和枪声便响了起来……
乘着千万人的盼望,新一年的钟声,在三十个小时之后便要正式敲响了。
吉庆和格里菲斯从野外采摘了很多颜色秀艳的花,养在温室里,竟然一个冬天都没有凋谢。
这时间吉家已经开始例行年终总结了,吉良盘着腿坐在沙发上正在苦思冥想新的一年是否需要添置一些新的业绩项。因为吉良万事屋年前的几个月生意不错,吉良看起来野心勃勃。
这样的计划多半是吉良想出来的,作为一个有进取心的家主,每当这个时候,吉良就会背着手,学着成功人士的样子,低着头满屋子里走来走去,仿佛有用不完的沉甸甸智慧正在脑袋里翻涌一般——当然造型凹类的时候,他还是会盘住腿在沙发上坐一会儿。
吉庆性格安静,言语不多,吉良发表意见的时候,也会在一旁补充两句。而格里菲斯便彻底的如同空气一般了,吉良说的唾沫横飞,唾液喷的大脑袋满脸都是,他也能淡然处之。
吉家大姐头兼半个母亲的吉庆当然不会容许吉良欺负老实巴交的吉阿满,几乎是见一次便要教训吉良一次。无奈吉良死性不改,所以,颇挨了许多斥责。
而大妖也不是个逆来顺受的性子,内里的恶劣性格简直连同自己都害怕。为此,吉良很是莫名其妙的受了许多正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事情。上厕所的时候,找不到卫生纸;躲在房间里用香油撸的时候,倒出来的是辣椒油;夜半被奇怪的东西骚扰醒或者早晨醒来,发现自己竟然睡倒在花园里……
对这一切的解释,吉良将之归结到中邪上面。他是真正见过鬼怪的人,刚搬到这个房子的时候,还亲眼看到女鬼复仇呢。
为此他还把家里那个传家之宝戒尺——也就是格里菲斯当年收服凶宅女鬼顺手扔下破烂玩意儿请了出来,没事儿就拿出来研究,看那专注劲儿,让吉庆有时候都担心是不是一不留神眨一下眼睛,这家伙就悟道飞升了。
但吉良倒霉的经历,还在继续,而且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都不会终结。
遥想在沙镇,年纪尚幼的吉良小兄弟惨遭食骨隧道爬行者‘零’入侵,被弄得‘家破人亡’,还被那怪物抓在手里,玩弄死狗一样摆弄,差一点就死掉了。而来到上岛之后,吉良又先后经历了凶宅、女鬼、异能者火拼、薛亦杰开大,可谓是一波三折,彻头彻尾的将别人一生都经历不了的事情踩了个遍。
这一次,我们正义的太阳骑士又将面临新一轮的挑战,且身为主角的吉良先生一点儿也不自知。
“回首过去的一年,总的来说呢,在我吉良的英明领导下,咱们老吉家的经济突飞猛进,相较去年,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
展望未来,我相信……”
吉良在桌子旁徘徊深沉了一些时间,终于将这些天从网上搜的一些年终感言假装不经意的发表了出来,顿时感觉高大上,领导风范十足。
这样高人一等小小虚荣持续了一整个下午,晚间的时候,他就被人抓走了。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因为盖伦始终没有回头接触吉良一家,随着时间的流逝,围捕男人的那些人便放弃了守株待兔的想法。
盖伦滑溜的像条蛇,横竖无法被抓到,这些人无可奈何之下,什么有用的没用的事情都做得出来。抓吉家人,便成了一个不错的选择——毕竟盖伦看起来和吉家交情深厚,说不得其中就有什么见不到光的内幕在其中,有些想象力丰富的人已经大开脑洞,想着吉家人是盖伦流落在外的血亲云云,毕竟双方在年龄上看起来还是挺般配的。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除夕的前一夜,城市的华灯初上之前,吉家上下楼层的窗子玻璃便被人利落的敲碎,同一时间里,七八条人影从那些狭小的孔洞里挤进来。
或许是因为盖伦到额缘故,这次绑架,在态度上,还是颇为端正的。有人抽出枪,沿着墙壁,徐徐往二楼走。有人打着手势,然后一枚拖着长长尾巴的小圆球被人从手中推出去,沿着地面滚到一个房间,正是烟雾弹。
吉良当时正在自己小屋里打游戏,音箱响到耳膜都要震出血来,当然是没有听到房间内细微的响动。
等他闻到烟尘味,熏的眼睛流泪,徒然一愣,随后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大呼‘走水啦,快来灭火啊’,随即被紧随而至的黑衣大汉,剪住双手,用绳子束缚住,将宽边的胶带纸撕开,绕着嘴巴在脑门上缠了几圈儿。
吉庆和格里菲斯当然也是没能幸免的,三人很快被拎到一起,吉良挣扎着试图说话,被人对着肚子踹倒在地,弓成了虾米形。格里菲斯因为体型的缘故,之前被人抓到了,放倒在地,滚圆筒一样让人一脚一脚的踹着滚过来的。
视线极短的时间内被收集在一起,三个穿着统一军绿色制服的男人霸占着视野,一个脸上遍布横肉左边脸颊上斜斜的刻着两条刀疤的男人走近过来。他身材魁梧,粗壮的胳膊单手卡住吉良的脖子,将他拍在墙上,这让吉良看起来像是一只无力反抗的小鸡仔。男人随即从裤缝中拔出一截细长的匕首,刃口勒进吉良的脸颊。
“可怜的小家伙们,很高兴认识你们,我是派克队长……当然,你们也可以叫我刽子手派克,或者切皮手派克。哦,顺便说一下,我本人是比较喜欢切皮手派克这个称呼的。
好了,自我介绍到此为止了朋友们。
我的老板……恩,你们可以理解为一个丧心病狂的人……他想知道这个人在哪里,他留在这里做了什么……
哦,仔细看看这张照片,你们认识这个人对吗,告诉我你们认识他,啊,真是太好了,看起来我们合作相当愉快。”
等吉良拼命点头之后,自称派克的男人脸色骤然舒缓,他收回抵住吉良的胳膊,等对方沿着墙壁滑落到墙角,才用手拍了拍被他揉皱的衣领。
“告诉我,他在哪里?”
对方拿出的是一张男人的照片,那男人身材雄伟,穿着深黑色的干净制服,头发和胡须打理的整齐干净,只是面部的肌肉和线条相对硬朗,看上去精气十足,豁然是年轻一些的盖伦先生。
照片的边缘处,是用数码相机拍摄的写着代表时间的数字,显示这男子手中的纸片是几年之前旧照片。
然而盖伦先生究竟身在何处的问题,吉良实际上是不怎么知道的,依照他对‘太阳骑士’荼毒已久的价值观,估计就算是知道,不受点皮肉苦头也是不会开口的。
果然,等吉良呼吸顺畅了,便明确的表示自己与盖伦先生只是泛泛之交,盖伦先生六天前刚刚离开,甚至连道别的话也没有说。
切皮手派克队长听到这里明显有些失望,他实际上是相信吉良的,毕竟隐王是怎样的人,他大略知道一些。这样的男子怎会羁绊于面前这种看起来毫无价值的小孩子身上呢。
但世界的事千奇百怪,不都是有道理可讲的,派克队长抱着万分之一的侥幸心理,让人对着吉良和格里菲斯打了一顿,等两人看起来有些承受不住了,拷问了一番,没有成果,便吩咐人看着,定时定点的敲打敲打,看看能不能获取点有用的信息。
至于吉庆,她倒是没有怎么被打,这倒并不是派克队长怜香惜玉,实际上吉庆长相也并不倾国倾城,只是自称切皮手的派克队长看到吉庆由于长期劳作而显得健康有活力的皮肤被触动了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那一块,所以他决定今晚上练练手艺,把这女孩的皮切下来,回去又能做一件不错的枕套。
既然是拿回家收藏住做枕套的,自然是不能被人打坏了的,派克将吉庆拖进二层的房间里,单独关住,便捂着耳朵上的无线电,无力巴拉的说着外语下楼去了。
楼下里吉良和格里菲斯还在被人打,大脑袋呆呆傻傻的不知道反抗,被人打了也不吱声,反倒是吉良颇为硬气,起初被打的时候,还能够还嘴两句,回应他的当然是更重的拳脚,这样来回折腾了几回,吉良脸都被打肿了,也有些晕晕乎乎的说不出话来了。
同一时间,在楼上的单间里,吉庆被人绑住了四肢,用胶带缠住了嘴巴,正‘呜呜……啊……’的碎碎叫着,他看到过弟弟们被人打,如今听到他们痛苦的哀嚎,心痛到不知道做什么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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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妖野之大妖
时间稍稍往后推迟半刻钟,那楼下的殴打声渐弱,隐约有车胎摩擦地面和发动机的轰鸣传过来,然后便有人推开了吉家的门。
穿着一身性感贴身皮衣的金克斯缓缓走进了吉家破落的小院。她身材火热高挑,面容上是那种无意识在放点的表情,金克斯用带着黑皮套的手拧开房门,用眼角略略扫了一眼倒在墙角边上,被打的弓在地上抽搐的吉良二人,脚步不停,走上二楼。
“不管怎样,我们需要一个人质……关心也好,不在乎也罢,大不了杀掉就是……
下面的两人我不喜欢,就是她吧。”
自称切皮手派克的队长紧紧的跟在金克斯的身后,两人的交谈声隐隐约约的透过门窗传到吉庆的耳朵里面,等她说到最后一句,尤其是‘就是她吧’的时候,金克斯刚好打开单间的房门,于是顺手一指倒在地上被五花大绑的吉庆。
到手的人皮枕套被抢走了,派克队长看起来并不甘心,但那女人明显来头比他大一些,切皮手派克也只能够忍着怒气,将吉庆转移到了女人的车上。
“但愿你能还我一个完整的吉庆小姐。”派克搭手将吉庆固定在车体内部,面容上颇有微词。
“我尽量。”
……
……
金克斯走后不久,派克小队似乎也要撤离这里了,他们找到了理想中的人质,似乎已经失去了继续驻留的意义了。
切皮手派克队长似乎对于吉庆小姐能够完整的被归还回来并没有信心,他小声咒骂着,踢了踢沿途挡路的桌椅,才恶狠狠的推门进来。
同切皮手一块进来的男人们在房间内上下检视着,不时挪动一下油画、桌椅,擦一擦地上的痕迹,看起来似乎很有经验。
已经进入收拾残留痕迹的男人们手脚利落,有一个脖颈上刻着眼镜蛇纹身的男子对着派克低语了两句,眼神时不时的向着格里菲斯躺卧的角落瞟过来,被卫衣半遮半露的眼镜蛇纹身随着男人的语调和血管的蠕动栩栩如生,像是活物一般,睁开了恶毒的眼睛。
自称切皮手的男人刚刚被金克斯抢掉了到手的玩具,心情相当不好。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似乎想要身边这个肮脏的家伙距离自己远一点,但最终还是皱了皱眉头提醒道:
“做的干净点……别他妈留下体液……”
得到了队长的应许,那个身上绣着恶毒眼镜蛇的男子笑容怪异的大声答应着,舌头在干燥的嘴唇边上抿了抿,然后一把抓住吉良,长满胡渣的大脸一头扎进后者的脖颈间深深嗅了一口。
“啊……令人陶醉的味道……”
吉良这时候还有些未能反应过来,他被打的挺惨,象征性的挣扎了两下,准备看看接下来会怎样,却冷不丁的被身旁的大脑袋拿头顶了一下,从男人手中脱手掉落在地上。
男人和吉良都愣了一下,然后视线里格里菲斯倔强的伸着头,又撞了男人一下。
这一下撞击并不轻,格里菲斯被反震的一屁股坐在地上,但男子身材魁梧,被撞击之后身体只微微有些摇晃。
他愣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徒然间便笑开了。
“多么可爱的小鲜肉……我之前怎么没有发现你竟这么有情有义,愿意为哥哥接受宿命的惩罚吗……恩~,让我看看长相,哈,这让我说什么好……”
男子捏着格里菲斯的下巴,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他的神情渐渐柔软,终于伸手把后者抱了起来。
后知后觉的吉良似乎终于察觉了男人龋齿的目的,他如今有了网络,见多识广,早就风闻世界上有着一种喜欢虐童的性变态,想不到今天竟然让自己撞到了。
吉良奋力用手抱住男人的腿,凶狠的用牙咬住了,但身体单薄的少年如何抵挡的过全副武装常年饱受极限训练的大汉,只见那男人抬起另外一只脚,对着吉良的脑袋重重踩下去,后者便‘咚’的一声,重重倒在地上,好半天没能回过气来。
气质如同毒蛇的男人并理会吉良的死活,他乐颠颠的抱着格里菲斯一闪身进了一扇屏风后面。男人放声大笑的声音随后传出来,他似乎脱掉了衣服,不一会儿便有散乱的衣物半露在屏风的拐角。
吉良大声咒骂着,似乎想要站起来,但他头脑昏沉,脑部受到的重击让他感觉昏天暗地,而在这个时候,另外一个穿着统一军绿色服装的男子端着枪,看了看这边,终于走过来。
那人脸色方正,脸上的轮廓看起来比派克柔和许多,他双手托着枪,表情是一种带着淡淡叹息的笑容。
“别费力气了,你的弟弟完了……恩,废掉了。
你知道带走他的男人是谁吗,他可是连自家弟弟都没有放过的狠角色,要不然凭借他的身价干嘛来做我们这一行,有今天没明日的……呵!他是被家人赶出来的……”
男人正说到这里,屏风那边猛然传来了一声模糊的惨叫,脸盘方正的男子耸耸肩,似乎在说‘看吧,我告诉过你的’,但随即反应过来,那惨叫声好像并不是男孩子发出来的。
吉良吃力的转动脑袋,恍惚之中,他似乎看到了一抹白光,紧接着又有人大叫了一声。那个持着枪的男人快步走到屏风那边,他用手掌拨开屏风,向内望了望。
那屏风后面的景色铺陈开,似乎有些出人预料,那人显然愣了一下,嘴巴扯了扯,应当在低声咒骂着:
‘holy**!!……what’s……theffff……**!’
枪声随即大作,闪烁的屏风后面如同打雷般投下人影。
那方脸的男人对着里面开了两枪,随即一条黑色的蛇类一样的黑影爬出来,卷住那人的脚,一下子拉入到屏风后面。
枪声和咒骂声瞬间戛然而止,这安静来的诡异又突兀,吉良保持着那痛苦追悔的面容,不远处,自称切皮手的男人从腰带后面掏出了年代久远的左轮手枪。
然而,这微妙的寂静并没能持续太长时间,随着屏风的缓慢拉开,现出一个全身华服的精雅男子来。
这男子身材高挑,大概有一米八零以上的身量,他的身体匀称修长,精致的传统服装恰到好处的点缀出含蓄内敛的高贵与儒雅。一袭紫黑色披风长长的延伸在背后,拖拽在地面上,弧度柔软绅士。
他的眼眉带着笑意,是罕见标志的丹凤眼,让人看了便顿觉如沐春风,像是在三月艳阳天里,那草长莺飞、杂花生树的儒慕和生机勃勃。
这不知从哪里,又不知为何来的精致男子手中拿着一把纸绣扇,那绣扇合拢着,被他有些随意慵然的托住下巴,有一下没一下的微微颤动着。
男人用好看的眼睛扫视了一眼四周,他‘啊啊……啊……’的说了话,似乎要感叹些什么,随即已经来到了吉良的面前。
直到这个时候,吉良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眼前的男子正是与他有过两面之缘的‘恩人’,若是记忆没有发生错误,眼前这个男人的名字应该叫做格里菲斯。
人生中仅有的两次记忆让吉良对男人记忆犹新,沙镇遇到食骨隧道‘零’的那一次,新房子遇到女鬼复仇的那一次。他给人的感觉是神秘而强大,还有那份让人望而畏却的冰冷高贵,让人迷藏一样的着迷。
记忆中的男人和眼前的人渐渐重合在一起,吉良仔细抬头往上看,细长的身形里,那男人笑眯眯的低头看下来,他低垂的轮廓和微微下倾的侧脸弧度看起来相较之前更加明艳动人。
吉家家主的脸颊莫名其妙的红了一下,他将视线移了移,才注意到这一次格里菲斯的装饰也有所改变。
一个男人会对另一个男人造成多大的影响和改变,这个尚且不去深究。但眼前之人是吉良一生中,所能见过的最难以忘却的身影,他在很长时间里,都在刻意模仿那人的讲话和行为方式。
对于格里菲斯的穿着,吉良也有想过刻意模仿,直到后来他有了些钱,向裁缝述说了自己的请求,才知道那一天他所看到的,随意披挂在那人身上的衣物到底有怎样的昂贵和精细。
就这样,吉良打消了在衣着上追求偶像的心思。但这一份念想日积月累,让吉良对于格里菲斯身体的穿着,达到了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的细腻高度——至少吉良清晰的记得,上两次的格里菲斯,他的装饰虽然华美,给人的感觉确是素雅纯粹。他的双手细长有力,看上去晶莹剔透,但却始终未有过装饰的。
然而这一次,大妖的装备明显更倾向于华丽繁杂一些,至少在吉良来看是这样的。
格里菲斯的左手的中指上带着一个锁链环绕而成的戒指,那戒指两端环绕中指一圈后拧成一团,像是头尾相互束缚的邪恶环蛇。
大妖左手的后面两根手指,也就是小指和无名指的指甲上,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涂染上了纯黑色的妖冶指甲油,它们在暗黄的灯光下熠熠生辉,泛着妖冶邪恶,似乎连嘴唇都在闪烁着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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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可怜虫与神经病
“阿呀呀,让我看看,这狼狈哭喊的可怜虫是谁……
呀!这不是吉家的家主吗,你怎么又被人打的像狗一样,难道我已经老眼昏花了吗,且容我再看一眼……恩,这个像狗一样趴着的人,真的是吉良兄弟你呀……”
戴上了褥皴,改变了容颜和身段的格里菲斯有些浮夸又略带惊喜的说着话,他的臂展修长,刷的一下打开了扇子,掩嘴轻笑着。
那笑声听起来并没有亲近或者安危感,似乎嘲讽和淡淡的围观感更多一些,透过他奇怪的穿着作为,那男子的内心像迷藏一样令人难以捉摸。
可惜的是,被人打的有些像丧家犬的吉良被没能回答格里菲斯的问题,那个在两人身后,自称切皮手的男人已经举起了手枪。
“举起手来,小子,别耍花样。”
派克队长看了看空空如也的屏风后面,那里并没有他两名手下存在过的痕迹,连之前被拖入后面的脑袋大大的男孩子都莫名其妙的消失掉了。或许他们唯一存在过的痕迹,便是那散落一地的衣衫了吧。
切皮手面容的表情更加阴沉,他下意识的压了压枪管,让枪身的准星刚好落在来人的脑壳上。
实际上,身为始暗荆棘的外围雇佣兵,派克见过更多让人费解的人和事。他在传言里听到过一些事情,对于异能者或者另外一些让人更加棘手和费解的东西,多少有些粗浅的了解。
在派克看来,面前的白净如同油画的男子十有**便是一个身怀奇怪力量的能力者了,他没有敢想更深层次的事,那会让他失去决战的勇气。
对于这一点,派克做的不错。因为过往的经验正在不断给拿着枪指着人脑袋的切皮手增添勇气——没有人能在这么短的距离里,从他的枪口下逃生掉。
这样的勇气膨胀着,而过了一会儿,他甚至在想,老子是不是能杀掉一个异能者。
“你把他们放到哪里去了?”派克终于还是扼住了脑海的不切实际的空想,他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屏风那边,询问着同伴的下落。
“哦,你指的是刚才……啊~,我有个地下室,先生。”
身材高挑的精致男人举着双手缓缓转过来,他一本正经的这样说了话,随即好像想到了些什么,没能把持住,‘噗嗤’笑了出来。
大妖其实没有说谎,殿那歧伯里确实有一间地下室,经过这些年的积攒累压,里面奇奇怪怪的东西已经多到连格里菲斯自己都有些记不清楚了。
什么泡在酒罐里面的男性生殖器,双头的婴儿尸体,鬼畜的怪物,简直就是个恐怖集中营,一个正常人若是不小心跑进去,说不得就会被吓破胆子。
在这样的地方,当然是少不了人类尸体的。甚至在刚开始重生的那段时间,格里菲斯为了尽快熟悉这个象限的人体构造,曾经依次将三十多位男女挂在墙上,然后一一解刨掉。
当然,偶尔的时候,大妖会遇到一些令他感兴趣的人,难以忘怀的事,每当这个时候,他也会选择将人细肢慢解,做成精致美食。
然后,吃掉。
这令人愉快的记忆似乎还历历在目,大妖有些忘形的大笑着,几乎要弯下腰来捂住肚子。他笑了有一分多钟,面皮有些发红,几乎要岔气了,于是好不容易停歇下来,嘴巴里却仍旧在断断续续讲着话‘……我有地下室……哈哈,地下室……’。
切皮手的表情抽搐着,拿枪的手随着那人动作来回移动着,他不是很明白一个普普通通的问题为什么能够让对方笑的那样忘形,但考虑到异能者的精神世界大异于常人,终于有些释然,但嘴型上似乎已经在小声咒骂着了。
“神经病……”
仿佛是听到了全天下最好笑的一个笑话,大妖用雪白修长的食指拭了拭眼泪,终于站直身子,做了一个抱歉的手势。
但他的思想还沉浸在令人怀念的可爱地下室里面,于是向着派克先生接口问道:
“你叫切皮手对吧,我想到有一个地方非常适合你……你朋友也在里面的……恩,有没有兴趣来参观参观我的地下室……哈,切皮手,你这名字太逗了。”
对于这样奇怪的要求,派克当然是没有任何想法的。他稳定着枪口,刚要说‘我不去’的时候,格里菲斯已经颇是热情和自来熟走过来——他的神经似乎真的不太正常,到的现在似乎还在纠结地下室的事情,他边走边说,表达的意思还是在邀请切皮手参观他所谓的地下室。
‘去他妈的地下室。’看着越来越近的男人,派克脸皮抽动着,还是扣动了手枪扳机。
弹簧瞬间拉动、释放撞针顶在子弹底部,燃烧的火药从枪管里冲出,拉着长长的火舌,将一片黄橙橙的金属粒推动的超过音速,直接打中了格里菲斯的心脏。
大妖的动作僵了一僵,身体摇摆着,左手在前伸着,嘴巴里面似乎还在小声念着地下室之类的事情。派克面无表情的对着男人补了一枪,他吹了吹过热的枪管,几步越过那人的身体。
“神经病。”
然而这干净利落的两枪似乎并没有起到干净利落解决障碍的作用,派克走过去正要与那人擦肩而过,那前一秒还在濒死鬼畜的人,却猛然间回光返照一般,一把抓住他的肩头孜孜不倦的询问一些要不要跟他参观地下室的事情。
切皮手的脸色有些发青了,他想着谁要跟你去参观该死的地下室,谁在乎你那个地下室是什么破烂玩意,于是用枪不耐烦的在那人胸腹间‘砰砰砰砰’的又射了许多下。
黄橙橙的子弹壳随着那些沉闷的枪响,一粒一粒掉落在地上,在缓慢的时间里,似乎弹了一下,然后慢悠悠的滚动着。
那个被子弹再次击中的男子‘啊啊啊啊’的痛苦大叫着,没一会儿的功夫,又开始回光返照,他在问派克:
“唉!你难道真没兴趣参观我家地下室吗?”
这充满疑问和感叹的声音响彻在空荡荡的大厅,切皮手和吉良有些呆滞的看过来,于是那人从上衣口袋里抽出白绸的绢帕,虚弱的咳嗽了两下,不久之后那绢帕就被咳出了血迹。
派克僵硬的转了转面门,他看着那人满身是伤痕和空洞的身体,下意识的吞了口唾沫。
“你还不死吗?”
这问题道出了在场除了大妖之外几乎所有人的心声,之前派克的子弹可是明明白白的打中过格里菲斯的心脏。就算这一下并不致命,但之后紧随而来打空枪械子弹的正面子弹雨也该将男子的内脏打烂了。
但人类是很容易被愚弄的东西,听到的可能是假的,嗅觉会骗你,眼睛所能知道的,也并不一定全然是真实。
吉阿满如今的身体当然是惧怕子弹的,但不被打中,当然是不会死掉。
区区人类,格里菲斯有无数种方式可以愚弄他的视觉,就算不利用因果,只需要一枚足够结实的用以挡子弹的硬币和足够超前的对于子弹落点的预判量就可以了。
并不如某人的自吹自擂,在大妖眼中,切皮手并不是什么厉害的人。他行事散乱、充满漏洞,持枪的手势简单而不加掩饰,当然动作上也有些迟钝,预判这种人的子弹落点,对于大妖来说,其实并不难的。
唯一值得称道的,或许就是派克大叔那个切人外皮的兴趣爱好,听他口气,他这一手应当做的应当是不错的。
“失礼的家伙,怎么能在绅士面前提到死字呢?”
格里菲斯搭着派克的肩头这样怪罪着,他的表情依然和煦,但算了算时间,娱乐的时光只能到此为止了。
大妖略略挺了挺身子,那密集的子弹粒从他胸腹和心脏的位置,哗啦啦的掉出来,洒落在地面上。
这时间里,派克被惊吓的有些不知所以了,格里菲斯用手搭在他肩膀的地方为圆心,慢悠悠的绕了一个圈儿。涂着纯黑色指甲油的小指和无名指,顺着那男人宽厚肩膀的弧线,一点点、一寸寸的拖过去。
扇叶展开,格里菲斯用扇子的边缘将派克的头颅抬起来,他的眼神冷冶,张开的臂膀像是致命的蜘蛛在拨弄落网的猎物。而只有在这个时候,切皮手先生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竟然全身乏力,如同中毒了一般。
手枪不甘的掉落在地上,派克的手无力的垂下来,他的眼前五彩斑斓,似有一只巨大的孔雀在眼睛底下开了屏风,那炫彩的光亮要刺透人眼。
遥远的地方,他看到那人的眸瞳闪烁了荧光,他的嘴唇在蠕动,声音许久之后迟缓的传过来,他在问‘喜欢做游戏吗,切皮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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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地下室管理员
这声音重重叠叠,从微小到宏大,似有千万人在颂叹。眼前的色彩在飞快的旋转,派克如同醉酒般摇晃着,他跌跌撞撞,然后,便看到脚下花白的瓷砖地面一点点坍塌下去露出下面由漆黑锁链构成的巨大蜘蛛网。那东西束缚了派克先生,他就像是束缚的圆心,从一点扩散到无限的黑暗边缘。
格里菲斯将身后紫黑色的披风扯下来,在吉良和派克之间展开成一道屏风。
“喜欢魔术吗……
大变活人。”
俊美精致的男人微微弯着腰,动作大方尊贵,脸上尚且带着笑容,看上去很有礼貌。
吉良呆呆的看着这一切,他实在想提醒那身后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但吉良对于眼前的男人感情复杂,话语积累到嘴边却变成了不由自主的呢喃:“啊,格里菲斯……”
身份高贵的男子没有理会面前小男孩短暂的发呆,他保持着迷人的笑脸,轻声数了数字。
从三到一。
就在那数字将尽的末尾,格里菲斯潇洒的撤开披风,被绑住四肢的少年伸着头看过去……
紫黑色的华布在空中飞舞,客厅中、走廊里的灯光在这时间徒然亮起,那冷掉的壁炉和桌上的残存的蜡烛‘噗’的喷出火焰,魔术师精致的手掌在空中缓慢的划开弧线,而在他身后巨大的落地窗上,万千礼花在空气里绽放,是在广场上聚集的人们提前庆祝着新一年的到来。
然而这一切像是浮光掠影般化成相片,一张张连成串从少年人眼前走马观花。他的视线被那撤开的披风后面的风景所吸引,然而,那披风后面……
什么也没有!
“他逃走了,格里菲斯先生?”
“那想多了……”
“那他去了哪里?”
“我有个地下室……”
……
……
遥远的地方,有人用慢镜头数着数字,派克似乎听到了倒计时的声音,然后在某一时刻,他看到那漫天的锁链倒卷、旋绕,形成风暴,从脚下席卷而上……
巨大的噪音、摩擦和吹起的旋风鼓噪着,充斥着耳膜……
在不知道多远、多远的地方,无数的男女在声喊着,像是手指头刮刻玻璃的洪流。它们亘古、苍凉、喧嚷、争竞,寒冷和邪恶从卷起的风里吹走人身体的温度,然后,在清醒与昏迷的边缘,派克听到那些声音在问:
“你愿意参观我的地下室吗……”
狂风在虚空里升起,在虚空里落下,又消泯于虚空。
在象限与象限之中,某一个不知道是否存在着时间与空间的角落里……
年轻风流的店主斜靠在窗边懒洋洋的逗弄着怀中名字叫做百丽的猫,他手中拿着一根白色羽毛,正有下没下的挠着百丽的下巴。
白色羽毛的边缘是细细的柔软毛边,颜色是温暖的色调,毛茸茸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帅气的男主人和他肥胖的猫咪同时慵懒的眯起眼睛来。
店主今天穿的是中世纪贵族的服装,有着白色的衬衫,花哨的蕾丝边外翻开口,脖子上用精致的绸缎布料系成一团领结。
在这午后日光里,花爷大大的打了一个哈欠,他举着头逆着光看向那团温暖,一束黑光随后冲开了视线,‘咚’的撞在院落里。
黑色的风散,那些旋转着的交织摩擦着的锁链像是退潮后的海平面,缓缓的低矮下去,不一会儿的功夫,便消失在了地面以下。
派克摇摇晃晃的勉强站定,他被那黑暗旋转的厉害,几乎要吐,但还是本能的摸紧了手里的枪支。
等一切天旋地转都过去之后,派克睁开眼睛,刺目的阳光中,迎面便是一人一猫两张大饼脸充斥了整个眼眶视线。
“你们是谁,为什么抓我到这里,知不知道我是谁,我是始暗荆棘的雇佣兵,外号切皮手的派克大爷!”来到陌生环境的队长大人先声夺人,他必须有足够的筹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然而年轻的店主和他的白猫迅速的交换了一下眼神,那慵懒里飞快盈溢出一种亮晶晶的东西。
“……切皮手……”
“噢,那你知道我们家地下吗?”
……
……
格里菲斯满意的拍了拍手,他想着那该死的地下室终于有人负责打扫了。
切皮手这个男人……名字倒是足够凶,也足够贴近那地方的氛围。
但十二点钟之后的地下室一点儿也不令人愉快,那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意想不到的生命体,就会像蜈蚣一样满地乱爬……
恩,但愿不要死的太早了。
解救出了吉良之后,格里菲斯连夜将他藏身在一个阁楼里面。这阁楼是一个单身公寓,所以面积和装饰上平平淡淡的,只有不足50平米。
这地方是花爷在上岛的一处产业,在上岛,类似这样的地方还有一些,为的便是应付眼前这样的事情。
吉良被救出之后很是有些心神不宁,几次问了格里菲斯自己的弟弟大脑袋哪里去了,得到对方安全的消息之后,他的情绪看上去依旧不怎么高涨。
吉良如今是有些担心姐姐吉庆的,他是一家之主,虽然名义上如此,但男子汉该有的担当还是多少有一些的。
“求你救救我的姐姐吉庆……拜托了!
……
我吉良没什么本事,家里也没有钱,但你若救出了我姐姐和我的弟弟,我吉良的这条命就是你的,刀山火海,只要格里菲斯大哥说上一句,绝不皱一下眉头……”深知自己无能,在营救姐姐的行动中只能够拖后腿的吉良愧疚着,他思考了一番,眼神渐渐坚定着,然后郑重其事的跪在格里菲斯面前。
大妖的身形不易觉察的往边上偏了偏,像他这样的人,怎么有资格接受别人的跪拜呢。
格里菲斯对吉庆的印象不错,在吉家也多次承蒙照顾,即使吉良不说,性情凉薄如大妖也不会袖手旁观。但吉良的行此大礼,也着实超出了大妖的想象,但迫切想要营救姐姐和弟弟的心情还是能够体会到的。
不过吉良的那番台词确实太老土太掉价,说什么‘这条命就是你的’说什么‘上刀山下火海’,都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到底是跟谁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早就告诉过他要少看八点档那些肥皂剧的。
单薄的荧光下,格里菲斯侧着脸站在黑暗的边缘,他两腮的肌肉抽了抽,最终还是颇为不屑的撇了撇嘴巴。
……
……
上岛的供电大楼楼顶,宽阔的露天平台上。
“这个世界呢,有两种人……朋友、敌人。
朋友是用来了解的,而敌人呢,是用来告诉人们不要太过依赖的……
福斯特啊,我们曾经相互了解,我把你当做朋友,我曾经那样欣赏过你。你懂我说的,我们可以得到更多的……
但你令我失望了,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像过街老鼠一样,真实令人感叹……”
穿着天蓝色连体衣服的男人站在楼层的边缘,他的脚下是巨大的广告牌,led灯组成的边框和图案正闪烁着红蓝色光辉。
在他的不远处,名叫盖伦·福斯特·唐的男人端着手枪指着这边,他的表情冷淡似乎复杂了一瞬间,好像有很话要讲,但过了许久,终究只是嘴唇挪了挪,低声呢喃了两个音节:
“青疽……”
火光在黑暗中一闪而过,穿着蓝色衣服的男人将打火机收起来,对着夜空缓缓吐出一口烟尘。他的名字叫做青疽,是始暗荆棘的杀手,天生的红绿色盲者,但嗅觉出众,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男人和男人间的对话短暂而沉闷,黑暗中的盖伦端着枪沉默着,而那名叫青疽的男人背对着他默默抽着烟。
等那烟华散尽,那人将烟蒂轻轻弹下百米高的楼下,火光被风吹的飘飘荡荡落入川流不息的人群里,于是他抬起头,眺望着远方。
“知道吗,福斯特。人的一生就像是漂洋过海的船,你以为找到了方向,其实并没有……”
青疽伸出手掌指着脚下灯火里的车水马龙,他笑容淡漠的转过头,布满沧桑的嘴角里,似乎挂着名为嘲讽的东西。
“纸醉金迷,醉生梦死……啊哈,你且看这些人,你嘲笑他们吗,他们比你我活的更明白……你想要什么,追求什么,我多少知道一些。额,不得不说,你的脑筋比我好使,做了这么多年杀手,认识你之后,我才知道事情原来可以这样想……
不过脑筋好使的人容易走到死胡同,恩~,知道深作怎么评价你吗,他说你幼稚。
顺便说一下,我其实是挺赞成他的观点。
‘永恒的东西’、‘真实的意义’,福斯特啊,有时候我真的很佩服你,这些词是怎么想出来的,别听那糟老头胡说两句就跟着跑偏……
我啊,知道大家都很无聊,罗伊跑去冰岛跟一个站台女女人生了个孩子,尼奥接了单小任务,知道吗,他拍了一组黑非国王的**照片发到了互联网上——虽然我一直不明白国王有那么多王妃为什么还要**。
但正真让我感到耳目一新的还是你啊,福斯特,你果然是我们中间的小鲜肉,思想真他妈不一样。”
ps:感谢溯奚的又一次打赏,每天尿弟ps都快成习惯了呦。哈哈,话说尿弟能不能请假一天啊,明天想休息一下,恩,我得卖个萌。
第一百二十九章 匆匆那年
猎猎的寒风吹动男人长衣的下摆,许久之后,他又拿出一只烟,点了两下火,均被风吹灭,于是嘴巴里小声咒骂着类似‘**’之类的词,随即看了看不远处的男人,想了想,终究觉得相聚无多,于是接着说道:
“你想的那些东西呢,我找人问过了,不是什么大学问,你这小学都没毕业的,没有深度……
额,对了,你走之后,我其实是有自学过哲学的,什么《尼各马可伦理学》、《精神哲学》、《第一哲学沉思录》、《未来形而上学导论》,恩……很遗憾的通知你,我其实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唯物质主义者,你懂的,世界是物质的,恩……chang……andgone。”
男人摊开手掌,浑浊的手心里似乎有烟灰一样的东西,被他一口气吹成粉末。
“gone~~。”青疽看着那消失不见的点点粉尘,柔和的笑了笑。
……
……
在许多年之前,那时候盖伦在始暗荆棘里还是一名默默无闻的小杀手,青疽作为他的领路人参加了当时的一项任务,当然还有那时青涩的金克斯小姐。
任务的目标是刺杀一个**武装的小头目,根据当时的情报,那名头领正在黑非的卡西迪村落为非作歹。在黑非偏远的小村,**武装往往意味着暴徒,杀人不眨眼以及恶贯满盈。
坐飞机抵达黑非马赛,青疽从街道上找了一辆吉普车,他们开过了30多个小时,经过了漫长的崎岖小路,终于找到了那个在地图上也不经常能够看到的原始村落。
随着机器的颠簸和引擎的轰鸣声,盖伦透过飞扬起尘土的空气看到了村落门口那个高高订在村头的的木板上歪歪扭扭的写着‘cassidy(卡西迪)’字样的单词,不过,因为风吹日赛和缺少维护的缘故,单词中间的d字已经有些模糊不清了。
青疽将车子停在路边,三人透过灌木丛观察着原始的村落,在不远处的塔楼边缘,正有个穿着军装的黑人将一具死掉的尸体用绳索卡住脖子吊起来。
而在那被吊住的男人边上,已经有四五具风干的尸体在风中轻轻摇晃着。
“村落被清洗过了,剩不下多少人……反叛军很爱做这些。”
闭着眼睛的青疽缓缓说着话,他似乎在用嗅觉探索整个原始村落,这似乎比肉眼观察要准确的多。
青疽的嗅觉很敏锐,据说可以嗅到五百米之内任何东西的气味,所以深作总喜欢用‘青狗’这个名字称呼他。
午夜时分,利用青疽的嗅觉,反抗军的兵力站位和分布被清晰的标记了出来,于是潜行进行的也很顺利。
一刀结果了那个现在已经完全记不得名字的反叛军小头目,青疽从头目身上拿到钥匙,进一步深入,他似乎有另外的任务。而金克斯和盖伦则按照原路返回。
然而就是在这返回的途中,盖伦遇到了那个让他改变许多的人。
他是一个已经年过六十的老人,他拄着拐杖,身体有些干瘦,但看起来精神还不错。
老人名字叫做‘维拉’,是个典型黑非人,皮肤和牙齿的颜色形成了鲜明对比。
根据谈吐和简陋屋子里放置的简单书籍可以大体推断,维拉年轻时候应当受过良好的教育。而实际上,这个老人十六岁的时候去英国流过学,参加过某个慈善组织,四十四岁定居在卡西迪,然后有了他的第一个孩子——维森。
维森是老人的养子,他在公益事业上浪费了太多时间,错过了结婚的最好年龄。但那时他有了养子,这让他很开心。
若有什么理由能让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定居在一个荒凉原始的村落,这个理由一定是亲情。
老人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守候了二十年,于是又有了第二个、第三个养子。
在原始的社会中,多产的家庭便意味着贫穷和更严重的食物危机,但老人四处劳作,勉强能养家糊口。
原始的社会风气让维森和弟弟们相处有时候并不愉快,在这个拼凑的家庭,这样的纷争似乎频繁发生着,但老人喜欢这个家,它虽然吵闹、破旧、贫穷,但老人认为它是值得守护的东西,所以他在其中汲取力量和快乐。
但祸福相依,反叛军很快来了。
他们像蝗虫一样拿着武器的闯入了他的家,杀死了孩子们,而维森的妻子也被人拉住腿刺透了。
油灯下老人缓缓的述说,他的眼睛有些浑浊,言语却清朗。竟然的罕见的未有听出恨意,反倒是对家人满满的思念。
盖伦坐在桌前听着老人将他的故事娓娓道来,思想渐渐扩散,曾几何时,他也有一个喜欢抽着卷烟,不善言辞的木讷的养父。他拙口笨舌,会在盖伦犯错误的时候痛惋,会在油灯下讲一些人云亦云的大道理。
老人低着头,脸颊的褶皱深深,身体像是一个即将燃尽生命的干枯竹竿:
“我的人生从那里分成了两段,辉煌、荒凉,但我的感受却并非如此……
年轻的时候,我随父亲去过一些繁华的城市,曾经做过一些自认为有意义的事,但时过境迁,便发现那并不算什么。
一个迷茫的人没有未来,不知道自己所求的人没有意义……
少年人,你有值得守护的东西吗,你有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想让他存到永远的东西吗,若你在将来的哪一天拥有了……
你便知道生命原来如此精彩……”
老人的声音渐渐小下去,茅屋外的脚步声传过来,金克斯像是一只附着在阴影和火光中的猫,灵动的靠近盖伦的耳朵说了些什么。
不久之后,青疽便来了……
回去的路上,盖伦脑海里一直在回荡着老人的话和他孤独但倔强的背影。青疽在旁边闭着眼睛随着车子的起伏颠簸,夜风吹过来,将他的头发扬的漫天飞舞。
“呵!什么乱七八糟的大道理。”
……
……
视线回转到当下,夜风吹拂着男人苍蓝色的衣领和头发,猎猎作响,一如当年那一个晚上。
而在他的身后,不远的地方,盖伦的身体正渐渐融入到黑暗里。青疽从口袋里再次掏出烟,试图点燃,但再次失败了。
他向着夜空无奈的吐了口白气,这该死的鬼天气总是让他想起过往。但这样也好,杀手没有过去,这一次便了断了吧。
“快逃吧,福斯特,像老鼠一样逃生吧,别再让我看到你……
等我们再相见的时候,我便不会手下留情了。”
男子的声音在低低的呢喃着,在很远的地方,那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已经背对着他,愈行愈远。
“别傻了,福斯特……醒醒吧。”
……
……
青疽到达上岛的时间是今天下午四点多一些,金克斯为他订了一间酒店,他就近要了一份套餐,吃完洗洗就睡了。对外宣称的理由当然是自己‘昼夜兼程’的赶过来,身心俱疲。
留在上岛的始暗荆棘成员对于青疽也完全没有办法,这位大爷性格从来都不是很正经,有的时候甚至用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来形容都不为过。
好在随同青疽一块过来的还有‘二阶流哉’,这个年仅三十的沉默男人有着最朴实的外表,身高上大概只与金克斯平齐,但在青年一代的杀手中,算的上是相当有潜质的人,所以被青疽随身带着,说是什么长见识,但主要还是端茶倒水打听**的事情。
二阶流哉是个典型的东洋武士,喜欢用细长的双刀,战斗起来的样子像暴走的动漫人物——夕阳下,孤独的武士,落魄的武士刀,以一当百什么的。
但这个长得像农村家里的邻居大叔一样质朴黝黑的男人,有着一双极为稳健的手,他当然有着不菲的斩杀功绩,听说他做任务的时候,一个人屠过一个村子,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人——当然这样的事情,没有值得炫耀的地方。
不过这家伙安静起来的时候,总会让人下意识的认为无害,他不是为鸡毛蒜皮的事情便会动怒的人,但也曾经为不知道怎样的理由拔刀斩过同伴。
总的来说,只要不刻意招惹,二阶流哉还算是一个可靠的家伙。
收到青疽到来消息的身后,盖伦曾经激烈的试图冲出包围圈,实际上,他几乎已经达成了目的。但后来,权集驰的梁秋智识和薛亦杰横空出世,拖延盖伦一会儿,等始暗荆棘的人一到,又将他打了回去。
再后来,被权集驰暗中阴了一手的盖伦被逼回上岛,路上被迫与二阶流哉打了一架,随后围捕的大部队赶到,盖伦便只好再次转移躲了起来。
夜幕降临,被撵的有些狼狈的盖伦在那灯红酒绿的巷口看到那个穿着蓝色连体风衣的男人坐在日式居酒屋的柜台上喝着米酒。
而看起来,那人已经在那坐了许久,在他身侧的吧台上,已经横七竖八的放了七八个酒盅,那连体风衣的男子正单手托着酒盏浅浅的小酌着。
第一百三十章 灵魂时间
在盖伦还没有离开始暗荆棘之前,来自东洋的深作便很喜欢拉着他和青疽喝酒,那时的青疽做事讲究,即使尽兴的时候,也不会超过三盅。
但看看吧台上摆放的横七竖八的酒盅,想来这些年,他也改换了不少。
盖伦缓缓走过去,坐在青疽边上,两人默默喝着酒,仿佛时间倒转回到了当年,他们身后是那些笑着的,哭着的,亮着光华的川流不息的人群。
酒过之后,两人便在那份夜景里面走,微醺的风吹的人不知道今夕何夕,然后青疽便说‘福斯特啊,我们去高出看看。’
之后的事情,便是两人到了供电大楼天台相互之间沉默又难以言说的对话了。
……
……
寻着空气中的银色视线一路跟随过去,格里菲斯绕了大半个上岛,竟发现装载在吉庆的车子正在沿着西外环绕着圈圈。
他在吉家的时候有给吉庆和吉良两人烙过印记,二人的身体也有大妖留下的用来保命的东西,比如沙镇时候,零无论如何也握不破的淡银色光膜。
因为有印记的指引,格里菲斯很容易便顺着印记留下的光辉一路追过去,但盖伦看起来也异常凶猛,这整整一个周的撒网捞鱼似乎都没能将之捕获到。
坐着计程车的格里菲斯靠在窗子边上指引司机来回奔波着,午夜的人流渐少,但距离天明,还有很漫长很漫长的时间。
车子从晚上七点行驶到十一点左右,格里菲斯发现印记拉扯在空气中的银线在这里便结束了。
大妖付了打车钱,抬头望着这一幢二十几层高的楼房。
时间推进到午夜时分,巷子深处垃圾桶旁边的野猫‘喵呜’、‘喵呜’的叫唤着。高层的小阁楼上灯火稀疏,有人的影子在窗帘上投下倒影。
大妖坐电梯到了十五层,然后转走安全通道继续往上走,十六层以上现如今都是被始暗荆棘占据着的。
透过楼梯间狭小的间隙看向十八层的入口,两个男子正抽着烟随意交谈着,而更深的地方,人影攒动,似乎还有一些人,但更多的,是安装在走廊间无处不在的摄像头。
格里菲斯慢慢往上走,脚步声惊动了抽烟的男子,他们二人是始暗荆棘的外围雇佣兵,随即走过来,大声嚷嚷着:‘这里是私人领地,禁止入内’。
从外貌上来讲,这两名雇佣兵均是亚裔,但身量高大,鼻梁高耸,像是有西欧地方的血统。
大妖满脸迷惑的望着二人,那表情看起来像是一个迷了路误闯进来的游客,又兴许是前面一些楼层里走错了楼层的住户。
这细长的年轻人似乎不能接受自己久居的楼房被人包层的事实,他有些兴奋的扶了扶眼睛,压抑着心中的疑惑和八卦,以看起来尽量稳重和漫不经心的姿态靠近过去,却在最后时刻抑制不住的伸头向门内看了一眼。
守门的两名雇佣兵动也未动,他们是始暗荆棘的雇佣兵,见多识广,自然能够识透青年人那眼镜后面所隐藏的嘴脸。实话说来,随着文明的进步,人类对生活方式和外界刺激的重新界定,有越来越多的都市男女‘患’上了一种喜欢疯狂窥视别人**的怪病。
从早些年间的尾行、偷拍、八卦,衍生到如今病态的对别人**的挖掘、披露,以前只对公众人物,使用的调查、人肉、意想以及丑闻,现在已经越来越向着大众普及了。
面前带着眼睛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男子显然就是这种疾病的深度‘受害者’,他的目光隐晦的狂热,态度积极的走过来,中途似乎想说一些问话,但对方的态度冷淡,显示出不想深谈的姿态。于是他欲盖弥彰的说了一些别的事情,随即话题转移到他自己身上:
“嘿,我叫薛毅杰,就住在楼下的,大家都叫我逗比杰,我们算是邻居啊……”
那身材细长,红唇白面的斯文男子由于心有所向,讲到这里已经走到了安全门边上。他用眼角快速闪动着向门后的世界看了一眼,他似乎是想要了解盘下这些楼层主人的内心世界,但视线微转,两个雄壮的如同山猪的胸膛徐徐合拢,挡住了他的视线。
年轻人微微愣了一下,失望才刚浮现,下一秒钟已经换上了另一种勉为其难的神态。他的掩饰并不高明,看起来像是个拙劣的演员,始暗荆棘的雇佣兵用脚轻磕了一下安全门,那防护门‘吱扭’一声被关紧,随后用冰冷疏远的眼神聚拢过来。
那年轻人似乎还要说话,而抽着烟的雇佣兵已经伸手向他推过来……
香烟的烟丝在男子嘴唇的细微抖动中红彤着,似乎在发散着细微的‘毕啵’声。细细的烟气袅袅的向上升起,似乎在男人的呼吸和轮廓间波荡。
在那时间渐渐缓慢褪色成灰白的瞬间,男子粗糙的五指排开空气缓慢的推过来,带着眼睛的年轻人的惊愕还写在脸上,他大张着嘴,似乎正要说话。
在这掌锋推进的极慢时间里,每个人的表情都在定格,像冰封在那千年难朽的琥珀中,陈列着等待观揽的化石。
然而,在这几乎极静的时间里,那带着眼睛的年轻男子,保持着想要说话的样式。他徒然间灵动的眨了一下眼睛,身体突破时间的桎梏,恢复了往日的活力。
大妖绕过石像般伸着手的抽烟男子,伸出手掌在那人脖颈间比划了下位置,然后手刀切下去,砍向了锁骨位置……
旋转,手刀随着身体回切,格里菲斯口腔里模拟着风驰电掣的破空声,脸上的表情很努力的在演绎着狰狞以及凶狠,但动作却着实是不快。
那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过家家的孩子,在人堆里学着电视里大侠的样子,自认潇洒实则笨拙的转身,胡乱的在‘假人’身上拍了两下,然后收工,定格在那自认风流倜傥的幻想里。
随着手刀拂过第二个人的后颈,肉掌与骨骼接触的声音传开,周围的景色猛然间鲜活灵动起来……
世界仿佛在一瞬间恢复了活力和色彩,时间带着七色的光向前推进,如同开春里冰封的河道被冲开融化,空气里的烟尘终于袅袅升腾,远传传来人声,那叼着烟的雇佣兵也最终手掌重重的推过来。
但画面一闪,那张着口似要说话,面容惊愕年轻人的身影却如烟般消散。随即旋转着穿过两名雇佣兵,那速度像在看快进的电影。青年人旋转而过,收起手刀背对众人,身体与身体细微的接触挤压里,背后的两名男子干净利落的双双倒地。
“doublekill。”
刚刚那一瞬间,彷如时间停止的短暂间隙,其实是灵魂时间的一种应用。
所谓灵魂时间从字面上讲就是灵魂所度过的时间,这种解释粗浅直白,虽然并非全然正确,但也点中了这一词汇的精髓——灵魂所度过的时间。
在大妖时代普遍存在着一种认知或者说是一种假设,那边是物质的**可以被触碰,甚至相知相识相爱相杀,但灵魂,永远不能被接触。
大妖们认为,每个人的灵魂都存在在不同的时空里,那里彼此隔绝,也有着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规则和算法。
人的寿命有长有短,反应有快有慢,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灵魂所在空间的时间流速。当灵魂在其所在的空间中经历过了足够长的岁月,便会自然枯萎死掉。而外在的**不论他经历了多少岁月,都会因为灵魂的枯萎而死亡,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寿命差。
当然,人这种生命体的灵魂空间时间流速差距并不大,在外界物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寿命差并不多。
而灵魂的枯萎也并不意味着灵魂的终结或者死亡,它将步入更新的一种阶段,那是以现在人类短暂的见识所不能理解的范畴。
但大妖作为因果兽与人类灵魂时间差距很大,他刚才利用对时空天然敏感的黯窕血脉增幅,耗费因果,强行同化了始暗荆棘两名守门雇佣兵的灵魂时间。
他入手黯窕后,思想了很久,创立了这‘放缓时间’的法门,但效果差强人意,并不能将之用到力量很强的人身上。
始暗荆棘外围雇佣兵这种小喽啰并没有资格让大妖浪费精力放大招去解决,他本是用来测试自己新创招式的效果,但结果证明他的霉运还没有走完,同化人灵魂时间的招数显然还需要更加细致的调整和研究。
格里菲斯瞬‘杀’两名雇佣兵的招式看起来很潇洒,干脆又利落,但格里菲斯在其中动用的资源有黯窕的力量,因果的力量,还有自身的灵魂碾压力,这许多的东西加起来才将两个没有多少力量或者说没有多少非常规力量的人类冻结在短短数秒,不难想象,在面对更强敌人时候,这种招式会变得格外鸡肋,遇到灵魂坚固的人,根本连同化对方灵魂时间的机会都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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