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历史
清冷的月光下,战刀挥舞出一片锐利的冰寒,带着极地冰峰般的萧索与肃杀向四周漫卷。
“雪光斩!”易星寒的声音冰凉苍劲。
虎牙激荡如电,以击破苍穹般的力量指向冰峰之巅。那一点绚烂的星光溅起,乍现出两个战士生死搏斗时最后的凝重。
清脆的鸣响中,战刀崩缺了一个小小的豁口,虎牙却如风中的残云被激荡跌浮,几欲脱手。
匕终究无法与战刀相抗衡,虽然锋利,却有力难施。
易星寒的眼中,闪出胜利的寒芒。
雪光再现,劲舞出激昂飙腾的滔天飓风。暗夜中的那点星光,奔腾跳跃,终逃不脱这涡卷天地的狂风飞雪。
随着那一声声清脆的炸响,易星寒的刀一次又一次重重地砍劈在虎牙上,火花四溅中,战刀卷成了锯齿,浅水清却越来越难抵挡对方凌厉迅猛的攻势。
这个时代,当真是个高手辈出的时代,这个世界,也当真是个藏龙卧虎的世界。随便出来一个小兵,竟然都能将自己打得落花流水。
浅水清郁闷不已。
他再一次跌出了战圈,锒跄着后退,易星寒的刀带着无边的杀气,追魂夺命地袭来,对他绝不放过。
草原上刮起的劲风带来胜利者张狂的大笑,浅水清看到少年俊朗的面容下熊熊燃烧着的是那一腔沸腾的青春。
浅水清凄然的笑。
上苍若是有眼,那便睁眼看看吧,你似乎选错了肩负使命的对象。
天空中星光在眨眼,仿佛是在说,有什么绝招,你就尽管使是出来吧。
最后的那一声劲爆中,雪花袭电,带起漫天寒芒,虎牙滴溜溜地飞上半空,然后无力地坠向草地。
浅水清大吼一声,向着匕落地的方向奔去。易星寒回身侧挡,同时劈出致命的一刀。
这一刀下去,浅水清必死无疑……
天,突然旋转了起来。
月亮何时到了眼皮底下?
飘忽的身体如风中的败絮,飞向空中,又重重坠地。
浑身上下都弥漫着剧烈的酸痛。
易星寒呻吟了一声,还未来得及有所反应,人又再次飞空,落下。
浅水清矗立风中,微笑着说:“我要的不是刀,是你。没有了刀,不代表就没有了战力。”
“这是什么功夫?”他大喊。他不明白,刚才明明已经胜券在握了,怎么会突然就被浅水清抛了出去。他的手法如此诡异,动作简单明了却效果甚佳。
“草原摔交。”浅水清耸肩。倏忽而至,他突然抱住了对方的脚,下一刻,易星寒的身体再次升空。
“真正的草原摔交,是不抱脚的。不好意思,我违规了。”浅水清一边说,一边笑,**无边的邪恶。
一连十多个跟头摔下来,易星寒的身子骨几乎都被浅水清拆散了。
“怎么样?认输了吗?”浅水清笑问。
少年的一双眼睛死死地盯住浅水清:“我败了,要杀就杀吧!我们止水战士,只有站着死,没有跪着生!”
说着,他竟然又站了起来,眉角处流出刚强的血液……
一个真正的战士,一条不屈的好汉。英雄,永远不是只有本国才有的。
浅水清叹息。
和所有人不同的是,他从没把自己真正当成一个天风人,所以,他的视线更容易跨过国界的障碍,看到更多的未来。
所以,他笑着说:“失败者,未必只有死亡一途。”……
草原上朝阳升起的时候,五彩霞光如织锦萝缎般铺满大地。天空中白云变幻,显现出芳草蓝天下的浩然景色。
云霓迷糊着睁开眼,看见浅水清正坐在草地上,他的身旁,还五花大绑着一个止水战士。
后者让她跳了起来。
“睡得很香嘛,雷打不动。昨晚我们乒乒乓乓打得这么热闹,你却象只死猪一样沉睡不醒。我差点以为你睡死了呢。”浅水清都也不回的笑道。
云霓踢了他一脚:“你才是死猪呢。”
“很好,你依然活力无限呢。”浅水清笑。
姑娘不懂活力无限是什么意思,不过看他坏坏的笑,猜这不是好话。“就追上来这一个?”她问。
“一个就差点要了我的命,哦,还有你的。”浅水清道。
“那你怎么不杀了他?”
“你希望我杀了他吗?”浅水清反问。
云霓立时无语。
在战场上力战杀人,和在平时杀一个没有还击之力的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战场杀敌,你不杀人,人便杀你,没有同情与怜悯可言。可敌人既已被俘,再做杀戮,便是屠杀,无人性的屠杀。
云霓自然说不出这样的话。
她能坐在马车中,看着战场上那一幕幕血腥上演,已经是天大的勇气了。
“那……你准备把他怎么办?”她问。
“你带药了吗?”
云霓点头。
“不要那种好的,普通的就行。”
云霓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药瓶:“这是效果最差的了。”
浅水清闻了闻,叹息:“比军中最好的伤药还要好十倍。”话音落下,随手就是一刀扎向易星寒的大腿。
鲜血如喷泉般飑射,药粉迅地洒在伤口上,浅水清一边用药一边叹服:“是条汉子,竟能忍着不叫。”
易星寒的眼中喷射怒火:“我若能活下来,必追杀你到天涯海角。”
“不用那么辛苦,只要你能活着走出这片大草原,到时候去孤星城的铁血大营找我就可以了。”浅水清懒洋洋的回答。“能告诉我你们是怎么现马车里坐着重要人物的吗?”
“哼,这样好的马,这样豪华的车,还有那意料之外的五百战士。若是想不通里面有要人,那才叫有鬼了。只是没想到会是个女人。”易星寒撇了撇嘴,很是看不起的样子。
“嘴还真硬。”浅水清笑笑。
拿掉了他的盔甲,武器,再给他腿上来上那么一刀,别说易星寒现在不可能再追上他们,就是追上了,只怕也没能耐再杀得了浅水清了。
浅水清随手丢下几块马肉在他身上,然后淡定地说了一句:“走吧。要走出这大草原,恐怕要有些日子了。”这话是对云霓说的。
“为什么要放过我!”易星寒躺在地上大吼。
浅水清很是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或许是因为……你也只是一个普通士兵而已。你我没仇,有的只是上面下达的任务而已。如今你任务已经失败,若再执着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
“怎么没有意义?!”易星寒大吼:“你们天风人侵我家园,杀我子民,是我止水大仇!凡我止水子民者,皆欲杀尔等而后快。你今天不杀我,他日我必找机会杀你!”
浅水清呵呵一笑:“又是个被洗了脑的蠢货。”
他转回身看看易星寒,然后道:“你大概没读过你们止水国的历史吧?”
“你这话什么意思?”易星寒愕然。
“一百年前,止水开国君王羽沧,原本只是大梁国一省小吏。适逢大梁国天下大旱,五省民心起变。大梁帝国派粮赈灾,却被人半路劫持。此后,东部五省灾情连连,饥民饥饿难耐,揭杆而起。蝥海小吏羽沧率众举事,创护民团,也就是现在止水国神圣护卫团的前身。时逢大梁国内部有变,给了羽沧可趁之机。羽沧带三万人从蝥海起兵,竟一路畅通无阻的打到丰饶草原以西。此后大梁帝国内战频频,最终分割成三个国家,天风,止水与惊虹。羽沧以大梁正统自居,立都蝥海,建都大梁城,改国号为止水,意指泛大6天下归其一统,止于水畔。不过可笑得是这个人最终也只是完成了分裂,却没能完成统一。要说英雄,那是远远谈不上,奸雄到还可以称呼一下。大梁纷争因他而起,三国纷立,百年征战,他为了一己之私而掀起天下大乱,其人之卑劣可见一斑。如今天风国势占优,得了止水一省领土,就成了天风人侵略止水,他朝要是止水获胜,那就便是止水人理所应当的反攻当算。世事纷争,孰对孰错,皆他一言以蔽之,真正可笑。”
易星寒愤而怒吼:“前梁无德,屈辱丧国。国主应天而起,怎么能说是为一己之私!”
“假如那批赈灾的粮食不是他暗中派人劫的,到是还可以这么说。”
“你胡说!”易星寒怒叫:“这是你们天风人栽赃我国的阴谋诡计!”
浅水清耸了耸肩:“恰恰相反,天风健儿骁勇善战,并不擅长栽赃陷害。这个指控是我自己个人的明。我曾经游历天风周边各国,现止水人在**阴谋诡计栽赃陷害上的本事远胜过天风,由此可见,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你要是有命活着回去,就多翻翻你们国家的史书,看看你们先王的起兵时间和绸缪准备,或许会现里面有许多并不应该称作是巧合的巧合在里面。比如说,他那三万人的粮草从何而来。不要忘了,羽沧之所以能起兵成功,正是借着大旱之机……”
假如易星寒现在能活动,他会毫不犹豫的跳起来杀了浅水清--哪怕是用自己的命去换。
浅水清悠悠道:“我对你说这些,只是想告诉你,不要以为你们作为弱势方,就必定是代表正义的,也不要以为强大的,就一定是邪恶的。战争就是战争,无分正邪,只有强弱……这么说吧,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此为千年惯例,不以个人意志为改变。这统一天下的,是天风也好,止水也罢,挂的都是正义的名头,行的却是利己的目的。所以,那些为天下万民谋福利,保护一国百姓之类的话,你千万不要对我说,我会笑痛肚皮的。”
浅水清来自新世界,长于历史,精于分析,一番话说得易星寒目瞪口呆,就连云霓也吃惊非小。这样的话,竟然能从一个小兵的口中说出来,实在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这刻浅水清拉着云霓的手飘然而去,只留下了一句话给易星寒:“不要让我再看见你……至少,不要让我后悔放过了你。”
第十七章 生死轮回
疲惫的双腿,如灌了铅般的沉重,眼前是一片星星点点。
现在正是中午,为何天空中却有这许多的繁星密布?
云霓只觉得眼前一片天昏地暗。
看出她实在走不动了,浅水清体谅地说:“休息一会吧。”
云霓无力地瘫倒在草原上。绝美的脸蛋露出一丝凄苦,她轻轻说:“我们……走不出去了,对吗?”
“别那么想。”浅水清沉吟了一下:“我们当初是往北边跑的,孤星城在东部。现在折向东南……得走好一段路。当初只嫌马跑得慢,现在马儿死了,又嫌它跑得太远了。呵呵,世事难料啊。”
姑娘凄婉的说:“没有十天半个月时间,我们怕是走不出这草原了。带在身上的马肉已经吃光了,再没有吃的,我们就会饿死在这里……”
浅水清微微一滞,看着眼前柔嫩娇美的姑娘,心中竟也是一阵酸涩。
是啊,没有东西吃,凭什么走出这片草原。
眼前的姑娘,是因为自己才沦落到现在的地步,但她真得很坚强。除了刚开始埋怨了几句之外,其后就再没说过任何抱怨他的话。自始至终,她都默默地忍受这一切。对于一个出身豪门的女孩来说,这可能是她这辈子第一次吃这么多的苦吧?
“你放心,我一定会带你走出草原的。”他说,心中暗暗下了决定,他开始整理身上的东西。
他将身上的盔甲脱了下来,用虎牙小心地分割它们,取出一块块铁片,然后用上面的细线小心的绑在自己的胳膊上。
“你在干什么?”云霓惊讶地问。
“准备捕猎。”他回答。
云霓惊奇的眼神看着他,不明白他现在做的事和捕猎有什么关系。
“草原上本不缺食物,到处都有鹿,马,牛,羊。唯一的问题是,我们的度没有它们快,跑不过它们。我们也缺乏足够的工具制造陷阱。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找到吃的,只有一个办法。”浅水清淡漠而坚定的说。
“什么办法?”
“捕猎那些……看见我们不会逃跑的生物。”
心中的一点寒气升起,云霓叫了起来:“你是说你要去捕猎那些老虎和猎豹?”
“没错。”简单的回答中,充满了无畏的决绝。
“不行,你不能去!”云霓大叫。
“不去就得饿死。相信我,我会做好准备的。瞧,我在自己的胳膊上绑上了这些甲片。这样,当老虎要咬我的时候,我就把这只胳膊送给它。如果我们的运气够好,在它咬断我的胳膊之前,我的刀应该可以刺死它了。”浅水清的口气很从容,仿佛这样的事情就象三个手指捏田螺一样简单轻巧。
受到他的感染,云霓一时竟没感受到危险的存在,只是呆呆地问:“可你要是输了怎么办?”
浅水清微笑着看她:“老虎是不吃人的。如果我死了,你就把我的肉割下来。割细点,别糟蹋了,够你吃到走出草原的了。对了,要是水喝光了……就喝血。”
于是,云霓看他的眼神,充满了绝望……
草原上躺着一只猛虎。
它刚刚饱餐了一顿,此刻有些困倦,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一下自己的鼻子后,它打了一个哈欠。
它准备睡觉了。
这只老虎是一只铁齿锯尾虎,它的年纪还很轻。
在那个冬日的下午,这片土地上原来的主人--一只年纪老迈的铁齿锯尾虎死了之后,它就成为这里新的领主,掌握着一方生死。铁齿锯尾虎是一种很强大的生物,它们生性暴躁,喜欢独居,对任何闯入领地的陌生生物都不会欢迎。
风狼惧怕它,火犀牛也不敢招惹它,就连草原鬣狗群也会小心翼翼地饶开它的领地,不愿与这样强大的肉食性动物做邻居。它的钢牙铁爪锯链尾,成为它站在生物链顶端最有力的凭仗。
可是今天,它的领地上来了两个不之客。
年轻的铁齿锯尾虎看得出来,两个猿猴一般的生物看它的眼神充满炙烈与狂热,带着无边的杀机与屠戮的**。
这种介乎于生与死之间的直觉令一向在草原上高高在上的它感到有些愤怒--好久,没有生物敢这样看它了。
阳光下,绿草青青,几片白云的影子无遮无挡地投向地表,将青绿的草原修饰成一片墨绿色。
浅水清就站在那片青草白云之间,向着那只年轻的铁齿锯尾虎出了一个并不友好的召唤。
他走向前,眼神死死盯住那片吃了一半的鹿肉。
他说:“再没有什么比抢走你的食物更能让你愤怒的了,对吗?”
“呼!”铁齿锯尾虎出了一声仰天怒吼,啸声传遍四野八荒,声到处,兽群惊散,鹿走鸟飞,兽王风范一展无遗。
然而不之客并不害怕。
浅水清伸出左臂挡在胸前,右手虎牙以一种奇异的姿态下垂,做出了撩拨的准备。
他只有一次机会。在这个大家伙咬断他的脖子之前把自己包满多重甲片的左臂伸进他的咽喉中去,然后,用虎牙从它的下颌将它刺穿。
“吼!!!”铁齿锯尾虎再一次出裂天的狂啸,腥风龙卷而至,它终于向着这个对它的尊严起挑衅的家伙起了攻击。
那一跃,跃出无尽的威严气势。
电光起,红光现。
草原上飞起一股血瀑流泉。
在那刻,一个少女凄凉而无助的哀鸣,随风劲飘。
“浅……水……清!……”
这声音,仿佛生命中最后的绝唱,响彻在大草原之上……
日幕苍茫,草原上吹来几许悲凉的清风。
一只硕大的铁齿锯尾虎躺倒在草原上,血盆大口中还含着一只手臂。它的下颌已经被刺穿,刀尖穿透了尖硬的头盖骨,从顶心露了出来。可见这一刀用力之大。
手臂的主人微微动了一下,无力的呻吟。
好痛的感觉!
四颗尖利的牙齿破开甲片,刺进了他的左臂。就象是扎在肉里的巨钉。
“嘿,能帮我一下吗?”浅水清笑。
他竟然还能笑得出来。
云霓哭喊着跑过来,浑身的衣衫撕裂,哪里还有半分贵族小姐的模样,一张好看的脸上,愁容惨淡,梨花带雨,令人我见犹怜。
“别光顾着伤心啊。帮我把它的头掰开好吗?……这条胳膊我还打算留着用呢。”浅水清继续笑,剧痛把他的笑容撕成一片狰狞,浅水清觉得自己整个人几乎都要碎掉了。
云霓颤颤惊惊地将手伸进那硕大的虎头中,费尽了吃奶的力气,终于将虎头掰开,眼前呈现的四个硕大鲜红的血洞几乎可以放进一整只婴儿的手臂。
“药。”他无奈地提醒。
云霓慌忙把所有的药都倒出来,毫不吝啬地全洒在伤口上。
浅水清勉力地坐起来,长呼出一口气:“瞧,我还活着呢,你哭这么伤心干什么?”
“我……我还以为你死掉了。你躺在那里半天,一动不动。”云霓呜咽着说。不知何时,云霓现自己已经深深地依赖上了这个年轻人。虽然他给自己带来了无尽的麻烦,但是自始至终,他都象一个真正的男子汉,竭尽全力地在保护自己。
倘若浅水清真得死了,云霓知道,自己再也没有了奋力求生的勇气。
她曾经以为自己是个坚强的女子,但在浅水清的面前,她现自己是那样的脆弱,脆弱到一时半刻也离不开浅水清的照顾了。最糟糕的是,她现自己所有的勇气,竟然都有一个源头,那就是浅水清。
从第一眼看见他开始,他那淡漠一切,无视生死的笑容,便给了她莫大的信心和鼓励。
此刻,她伤心地说:“求求你,不要死好吗?你不要死!”
浅水清看着云霓伤心的面庞,心中忽然没来由的出现了一阵悸动,他脱口道:“你放心,为了你,无论如何,我都会努力活下去的。”
这句话一说出口,两个人都呆住了。
彼此对视的那一刻,眼神中出现了与以往完全不同的神采。
浅水清突然现,生命,原来真得还是有意义的。
他的生活中,第一次出现了一个令他难以舍弃的牵挂。
眼前是一片模糊,过度的失血令他的大脑有些缺氧,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他迷糊着,感觉寒意不断加重,浑身瑟瑟抖。“我冷。”他说:“又困又冷。”
“那就睡一会吧。”云霓呜咽道。
“不,别让我睡。”浅水清叫了起来。他知道寒冷是因为失血令他的身体流失了大量的体温。一旦睡着,可能就再也没机会醒过来了。
“快,立刻升起篝火,然后,我要水……给我水。”浅水清困难的说。
云霓惊慌地照做,她匆匆升起火堆,将身上最后的一点水统统喂到浅水清的口中,眼看着他依然昏昏欲睡,冷得抖的样子,急得大叫:“不要睡啊!我都照你说得做了!……快说我还要做些什么!”
浅水清的口中喃喃着,终于出了一个声音:“抱紧我。”
云霓再没有丝毫的犹豫,一把扑住了浅水清,将他紧紧的搂在了怀中。
“水清……你不要死……”眼角中的泪花绽放出世间最美丽的晶莹……
苍天白云之下,青青草原之上,一对男女紧密相偎。
男人已陷入巨大的危机之中。
浅水清正徘徊在生与死的两岸。
他仿佛置身于一条巨大奔腾的河流之中,河的两旁是生与死的轮回。
一个声音向他出死亡的召唤:“过来吧,过来吧,这里是极乐的世界。”
一个声音向他做出生存的请求:“浅水清,活过来……不要离开我。”
浅水清站在河的中央,双手已升腾起一片赤色。
在生死两极的尽头,他看到了血色未来……
一连三天,云霓衣不解带的照顾着浅水清。
于是,在浅水清的记忆中,铁马金戈的生涯中永远多了这样一段美丽的回忆。
那一天,她放弃了所有的高贵与矜持,不眠不休地陪在自己的身旁。
那一天,她放弃了所有的尊严与荣耀,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昏迷中的自己。
那一天,她放弃了所有的骄傲与成见,将灵魂化成虚空中的一条生命之舟,帮助自己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彼岸。
那个女孩,如一个坠落凡尘的仙子,只为他能活下来,而拼尽一切努力。
她为他洗手做羹汤,满面风尘;她为他奔波于草原之上,背负着他艰难的行走;她将晨露化做甘泉,以嘴相渡送入口中,与死神争夺生命;她为他擦洗全身,再不避男女之嫌。
三天后,他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时:“我还活着,并且还将继续活下去,活出新的精彩。”
云霓喜极而泣。
第十八章 火热情怀
眼前的那片大草原,一望无边,郁郁葱葱。半人高的青草几乎长到了他们的腰际。
大草原上天高云淡,青草碧波。成群的蛇鹿以奇特的的蛇形扭曲脚步蜿蜒在丰饶草原上,一只落单的风狼咆哮着连连追击。
天空中不知名的长翼铁嘴鸟出呜哇的叫声,还有硕大如象的6地巨龟竟然能以双足站立。
一条大河横穿草原,灌溉了无数肥沃的土壤,给动物们以安居之所。
若是能从上往下看,定可以看到万兽奔腾的非凡景象。
终于看到河了……
云霓再站不住身子,任由自己倒在浅水清的怀中。
“这里……真美。”她出由衷的赞叹。
“让我猜猜你在想什么。”伤势渐愈,精神大好的浅水清笑说:“我猜……如果可以,你情愿永远都不走出这片大草原。”
云霓很舒服的在浅水清的怀中换了个姿势:“你是我见过的最了解女孩子心思的男人。”
这算是恭维?还是讽刺?浅水清笑了。
“不打算去洗个澡吗?”他问。
云霓的眼立刻亮了。
连日的奔波,让姑娘美丽的容颜被风尘掩盖,公主变成了灰姑娘。混身上下没有一处地方不令她感到搔痒难过。
浅水清的提议象烈日下的甘泉,令人难耐那份甘甜的诱惑。
“你不许偷看哦。”她很认真的说。
“我会尽量离得远一些。”他笑道。
他回答得那么直接和肯定,反而让姑娘的心头升起了一丝失望的落寞。
“反正我的视力很好,远点也能看清楚。”浅水清又补充了一句。
“你要死啊你!”云霓用纷拳拼命地敲打他,心中转眼间又升腾起一丝喜悦。
浅水清一把抓住她的小拳头,深情款款地看着她。他说:“云霓,我爱你。”
云霓的浑身一阵巨颤。
有些感情,永远只能放在心底。
有些话语,永远说不出口。
那一刻,云霓的心中雀跃的同时,代之而起的,却是更多的惊慌。
她匆匆向河边逃去,只留下身后理解的眼神和痛苦的挣扎。
他们处在同一片天空下,却是来自两个不同世界的人。
她是贵族,而他,却只是普通的战士。
一个随时随地都可能战死沙场的战士……
那天,浅水清终究没有偷看云霓洗澡,他看不到云霓温泉滑水洗凝脂时的绝美风光,却在认真的做着另一件事。
当云霓裹着雪纱长袍回到他们的栖息地时,她惊讶地看到了一张切割完好的虎皮。
“咦,你割虎皮做什么?”
“草原日夜温差大,长期这样露天而睡,容易生病。你裹着它睡,就不会有事了。而且虎的气味会让附近的猛兽不轻易靠过来。这对你的安全很好。”浅水清淡淡的回答。
云霓的眼眶再次湿润。
白天的表白失败了,浅水清却什么都没说。他活下来之后,似乎唯一关注的就是怎样才能更好的照顾自己。
“那你呢?”她问。
“我是男人,不需要这些。”
云霓抱着虎皮坐在火堆旁。
她把头靠在浅水清的肩膀上,轻声说:“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大家族中,每天都享受着这世界上最好的待遇。父亲疼我,母亲爱我,哥哥让着我,下人们体贴我。对我来说,吃苦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无论我想要什么,几乎都只要开开口就可以得到。我唯一需要辛苦的东西,就是每天学习那些烦琐的女仪,学习怎样做一个大家闺秀,做一个在别人眼中看来符合自己身份的大小姐。就算是要去前线,家中也总会为我准备最好的待遇,不想让我吃半点苦。”
浅水清微微笑了笑:“这些天你吃的苦顶得上你一辈子吃的苦了吧?”
“可是我愿意!”云霓脱口道:“在我锦衣玉食的日子里,从没有一刻象今天这般开心过。以前我是高贵的笼中鸟,今天,我却是一只可以自由翱翔的小雌鹰。在这里,我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不需要再考虑别人的眼光,可以放声的哭,大声的笑,想叫就叫,再不用担心任何人的指责,不用担心损了家族颜面和亲人的荣耀。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任何人,只做我自己。今天,我才第一次理解到什么叫自由。”
云霓的眼神,坚定无比。浅水清看着她,终于笑了出来。
他问:“云风舞是你什么人?”
“我父亲。”云霓随口道,然后她大惊:“咦?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
浅水清耸了耸肩:“天风帝国姓云的高门大族实在有限,最出色的也就是天下云家了。你是云岚的妹妹?你父亲云风舞英雄盖世,国内名将林立,他的地位却仅在暴风总帅烈狂焰之下。你哥哥云岚继承祖志,在雪风军团任职雪狼军军帅。天风五大军团,在军帅要员中,云岚是最年轻的,比铁血镇督南无双还要高上一级……当然,暴风是主力军团,铁血镇未必就比雪风的任何一个军差了,饶是如此,云岚也仍可被称为天纵之才,与南督并称天风双秀……奇怪,你是云家的命根子,他们让你去盘山前线做什么?”
云霓的脸一红,低着头道:“这个问题,我暂时不想回答。”
浅水清笑了:“以前是我不想知道的你的来历,现在却是你不想说了。”
云霓靠在浅水清的怀中,偎依得却更近了……
天上的星光点点,劈扑燃烧着的火堆不时炸起灿烂的火花。
云霓躺在虎皮大被中,全身温暖,却怎么都睡不着。
“浅水清。”她轻声叫。
“恩。”他简单的回答。
“你睡着了吗?”
“……我睡着了,睡得很死,现在在说梦话。”浅水清回答。
云霓扑哧笑了出来。“你冷吗?”她又问。
“是啊,我很冷,冷得恨不得回到受伤前的状况,恨不得自己的伤永远也不要好,恨不得做一只色狼,狠狠的强暴一次就躺在我身边的小绵羊……”
云霓的小嘴撅了起来:“有色心无色胆的家伙……这虎皮很大,你过来挤挤吧。”
“我怕我一进来,就再舍不得出去啊。”浅水清叹息。
云霓气得想踢人:“你再不进来,以后都别想进来了。”
浅水清嗽的钻进了虎皮被窝里。
火光下,云霓的一双眼睛亮如点漆,晶莹出那片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美丽。
浅水清贪婪地呼吸着怀中的芳香,看着云霓,再也不合不上自己的眼睛。
有些事,终不能挑得太明。
有些事,终需要男人来做主动。
浅水清的唇轻轻印在了云霓的脸上,对方的心跳加剧,却没有做出任何的反抗。
于是,那张柔美的俏颜上,耳,鼻,唇,舌,渐渐都落下了浅水清浅尝的痕迹。云霓的回应逐渐变得明显起来,却不是拒绝,而是渴望。
被爱与欲的火焰灼烧后的渴望。
浅水清的行动,越大胆与直接起来。
多日的相知相守生死以托建立起的感情,终于如泻闸的洪水,冲破了一切的羁绊,奔向那无拘束的极乐之中……
荒凉的草原上燃起涛天情火,焚化万物.
爱情,仿佛美酒般甘醇.
幸福,如花儿般绽放。
一切,如梦似幻……
伴随着那一声轻微的痛楚,云霓终于释放出自己全部的情怀。她大口地喘息着,接受着对方的肆意挞伐的同时,口中喃喃:“我爱你……水清,纵然百死,亦无悔。”
第十九章 飞雪
晨光微照,在黑夜与白天的交替中升起一片斑斓的光影交错。
浅水清看着怀中的人儿,娇憨可人的丽容上,红潮初散。散乱的鬓间写满了曾经拥有的狂暴和那之后无尽的温存。
他爱怜地捧起那张秀颜,在深情注视之后,突然间就那样裸着身子跑了出来,挺立于天地之间,对着晨阳大吼:“我浅水清在此宣告天下!从今天起,云霓,就是我的妻子!今生今世,我将只爱云霓一人。将用我的生命去保护她,用我的勇气与血肉去为她而战!……”
庄重的成婚宣言随着风飘遍了茫茫草原,浅水清霍然回,只见云霓已坐了起来,看向他的眼神,闪烁着盈盈泪花。
“我也宣告……云霓此生心归水清,身归水清,一生一世,永不相负。”云霓跪于地表,浅语轻言却庄重无比。
浅水清奔了回来:“好了,云霓,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了。”浅水清兴奋的说。
云霓看着他兴奋的表情,扑哧笑了出来:“就这么就把人家哄过门了啊?也太便宜你了。”
浅水清嘿嘿搓手:“仪式是简单了点,不过以后可以再补……等我们回到孤星城后,我再补一个大大的仪式给你。”
云霓的脸色微微一变:“……不必了。我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
浅水清有些愕然,终还是没说什么。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如果云霓不想说,那就由她去吧。浅水清身为世纪来客,到是颇懂得注重他人**。
突然间,他现到了什么,遥望远处。
草原的南边飘来了大片的白云。待到白云行进了,才现那不是云,而是大批的马群。
这些马与平常的马略有不同。
他们全部都是通体雪白,将银色化成身体的主流。他们的鬃毛奇长,身形高大,四蹄粗壮,前额还有一块亮银标记。
“云霓快看,是天鬃神马!”浅水清高叫起来。
“我的天啊,我们竟然碰上了传说中的神马。听说它们是这世界上跑得最快的生物,从来都没人能抓到它们。而且它们性格暴躁,力大无比,成群结队时就连狮虎也得避让。天风二世皇曾经得到过一匹天鬃马,那成为他一生中最得意的收藏。不过可惜,他最终没能收服那匹天鬃马成为他的坐骑。”云霓几乎要尖叫了起来。
“天鬃马性情高傲,除非你跑得比它快,力气比它大,否则它不可能膺服于你。”浅水清竟然对这种生物也有几分了解。“传说中它们有种特异的能力,就是可以预知危险。一旦有什么危险临近,它们会立刻逃离,因此要抓到它们非常困难。”
天鬃马是高贵的生物。它们站在食草生物中的生物链顶端。普通的生物甚至经不起它们飞起的一脚。不过只要不去招惹它们,平时大都还是性情温和的生物。
此刻这群天鬃马在一只高大的闪着银色光辉的天鬃马的带领下已经迁移了大半个草原。它们来到这水草茂盛之地欢快的享受着自己的午餐。几只小天鬃马在妈妈的身边蹄叫着,却被母马趋赶着要它们自行寻乐。
云霓兴奋地指着那匹领头的天鬃马说:“它好漂亮……我要它!”
“……这算是我成为你丈夫后的第一个考核吗?”浅水清苦笑。
“不,这是你今晚爬到我的被窝里的必须代价。”云霓眨动着好看的大眼说。
浅水清知道,云霓只是在跟他开玩笑而已。
天鬃马是高贵而有野性的生物,他们不会任由任何人随意的骑在自己的背上。可是倘若能得到一匹,那么或许……他们很轻松就可以走出这片草原了。
“云霓。”他捧着云霓的脸动情说:“我一定会为你牵一匹天鬃马回来的。等着我。”
他的眼神中闪烁出一种决然,那是一种永不言退,死不罢休的毅然。
天鬃马是睥睨草原的高傲生物,轻易不会让人降服。而云霓的随手一指,恰恰正是最强大的天鬃马之王。
云霓看着他向远方的马群走去,心中一颤,竟然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大草原上一个人影象一道狂风样卷向那匹领头的天鬃马。
正在享用最肥美的青草的马王眼神中露出一丝轻蔑。它仰天长啸一声,面对狂风般袭来的身影不闪不避,轻轻侧了一下身子,反身就是一蹄踢向浅水清。
这一蹄踢得又狠又准,浅水清一个措手不及,象只陀螺般滴溜溜转着飞向了半空,然后重重地落在草丛之中。
兽王的前足轻轻在草地上踏了几下,然后呼噜噜打了个响鼻。
所有的天鬃马一起向后退去。
那是邀战的表示。
“还真是个高傲性子。”摔倒在草丛中浅水清看到这幅架势,苦笑不已。
一匹马向一个人出挑战,这样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碰上。
天鬃马被称为神马,是因为它们不仅是马中之王,同时还有着非凡的智慧。
身上依然还隐隐作痛。这一脚没踢断他几根肋骨,八成还是那马王对他蹄下留情了。
浅水清大吼着再次冲向那匹天鬃马。
这次他学乖了,不再笔直前冲,而是以蛇形的蜿蜒路线曲折行进。
天鬃马用它特有的蔑视目光看着这不之客,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
浅水清移到它的身边,手搭在背上,正要跃上去,突然那马王一个转身,后蹄已再次迅猛地向浅水清一脚踢去。
砰!
浅水清满脸鲜血趴在了地上
“干啊,这家伙还会玩阴的。”
那匹天鬃马向着浅水清长啸一声,意思应该是再来。
浅水清痛得浑身腰都直不起来了。
他开始理解了为什么天鬃马会成为丰饶草原的神物,这种野马不仅拥有非凡的度和力量,同时所拥有的智慧,已经使它们远远高出同类,再不轻易为人类所折服。它们心中的高傲,未必便低于人类。
身后是云霓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过来,口中高喊:“水清,不要再和它斗了。我们不可能制服它的。”
浅水清回过头看着云霓,脸上现出一丝柔情:“只要是你喜欢的,我就无论如何也要把它弄到手。放心吧,这匹马,我要定了!”
那匹天鬃马似乎听懂了他的意思,走到浅水清的身边,很是不客气的拉了一通大便。
一大堆新鲜的马粪就那样象出笼的包子,热气蒸腾地堆在浅水清的身边。
然后,它希律律一声长嘶,迈开四蹄狂奔而去。身后是大批的天鬃马尾随呼应,蹄声隆隆,声势壮观浩大。
那一刻,浅水清和云霓都看得呆了。
看看眼前的一堆马粪,云霓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是它留给你的纪念。好自珍重哦。”
浅水清哈哈狂笑起来:“我喜欢它!这么有个性的马可真是少见。我一定会得到它的!”……
草原上的那条河,水流清澈,纵贯南北。
无数草原上的生灵依靠这条河而赖以生存。
天鬃马虽是神物,世人难觅其踪,但它们终归不可能离开有水源的地方太远。而且天鬃马对食物的要求极高,它们吃最肥嫩的青草,喝最清澈的河水。
已经十天了,浅水清每天都来这里守侯那匹天鬃马。
他注意到天鬃马喜欢这一带的水源,每天都有固定的时间来到这里饮水。
做为马中之王,飞雪是第一个喝水的。
是的,它叫飞雪,是浅水清为他取的名字。
今天飞雪正在喝水。
它看到那个男人又来了。
天鬃马是有智慧的生物,虽然不能说话,却有着它们自己的理解方式。它能感觉到这个男人对它没有恶意,但却总想打败它,骑上它。高贵的天鬃马是不会接受一个普通人类的招降的。飞雪希律律叫了一声,迎着面冲了过去了,一头顶在了浅水清的怀中。
男人倒下。
十天来,每天都是如此。
假如马语中有受虐狂一词,飞雪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赠给这个家伙。
他来了,又倒下。
就象个打不死,却从不曾放弃。
这让飞雪对他的好奇心大增。
今天有些奇怪,一头撞去,男人仆倒后就再无反应。
这让飞雪有些惊讶。
是自己的攻击太重了吗?
不可能啊。以前都是扑倒后再起,再扑倒再起的啊。
好奇心让它离那人越来越近。
它用大嘴去拱那个男人,试图把他拱醒。
一声大喝令它吃了一惊,一双有力的大手已经扳在了它的脖子上。浅水清一个虎跃纵上马背,狠狠一夹马肚,大喊道:“飞雪,跑起来吧!”
飞雪愤怒地仰天长啸,迈开四蹄向着前方狂奔而去。
它要将这个大胆的家伙狠狠的从自己的背上摔下来。
它开始疯狂地奔跑在丰饶大草原上……
风象刀一样割着浅水清的脸,四周的景色飞快的倒退,整个人如飞起一般。看起来它是要一路跑到天之尽头了。
突然之间,它一个扬蹄急挺,前足指天,整匹马人立而起,要不是浅水清死命地抱住它的脖子不放,就要被它给摔飞出去了。
“就知道你要玩阴的。”浅水清有些佩服这匹马的野性和狡猾。
眼见没能把他甩出去,**的飞雪象一只疯狂而愤怒中的暴熊,不断扬起马臀,就象是骑野牛表演一般,试图将浅水清从背上甩下来。
浅水清感觉自己就象是坐在蹦蹦床上一样,颠得他几乎要呕吐出来。他的双手死死搂住马颈,坚决不肯放松。
在身后是大批的天鬃马嘶鸣着跟随,就象是牛仔们放牧马群,壮观的声势如万马奔腾,银河天瀑。**的飞雪不甘心地反复踢腿,颠簸摇摆如在风浪中航行。浅水清只觉得一阵晕眩,那是自己支持不住的先兆。
拼,绝对不能让这家伙把自己甩下来,浅水清咬紧牙关。
“呼!”飞雪真的愤怒了。
做为高傲的万马之王,飞雪绝不接受让一个人类这样骑在自己的身上这样的事实。尽管它甩不掉这个象牛皮糖一样死死缠住自己的寄生虫,但至少它还有同归于尽的权利。
在负载着浅水清围着草原跑了一个大圈,它又回到那中了浅水清暗算的地方。飞雪的眼神已经死死地盯住了仍在那里焦急等待的云霓。
它停了下来,前蹄愤怒地刨地,然后低下马,对准了云霓。
先是小跑,然后开始加。
不断加。
它对着云霓如一只离弦的箭的般狂冲而去。
浅水清大骇,狂叫:“云霓!快闪开!”
眼前那片如花的娇颜已露出死亡来临前的那一线惊恐。
“快闪开!”浅水清疯狂的大吼
百米距离,瞬息即至,飞雪如一头狂奔的犀牛,狠狠地向着云霓撞了过去……
蓬!
漫天的烟尘溅起,飞雪哀号着倒了下去。
它的头部受了浅水清重重的一击,左前蹄更是被浅水清狠狠踢了一脚。
这两下,几乎用尽了浅水清全身的力气。
它的前蹄软了下来,整个身子向地面栽倒。浅水清顺着势摔倒在地。
他奔跑着扶起离飞雪只有不到两米距离的云霓,自己的心也是蓬蓬一阵狂跳。
“对不起,云霓,让你受惊了。”
云霓摇头:“都是我没用,不然你也不用打伤它了。”
“算了,说这些都没意思。我只想你知道,在我生命里,你才是最重要的。”浅水清很认真的说。
他回头看了看正在痛苦中呻吟的飞雪,终于还是出了一声叹息。
他用的力气他自己知道,这两下对飞雪来说,绝对是受伤不轻。
人说天鬃马有预知危险的能力,这是不是真的,浅水清不知道。但至少,天鬃马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并不可能预知。他对飞雪始终没有敌意,所以飞雪不可能感觉到危险。但当飞雪选择了侵犯云霓的时候,事情就已经出现了变化。
假如天鬃马的确可以预知危险,那么在它撞向云霓的那一刻,它应当已经知道将会生什么事情了。
倘若真是如此,高傲如它者,的确是不容任何人侵犯和骑乘的。
或者这一次,自己真得是错了。
浅水清想到这,不免叹息……
飞雪走了,一瘸一拐,带着大批的天鬃马一起离开。
天鬃马高傲的性情令它们选择了认输,然后默默离去。
云霓为浅水清擦去一头的汗水,然后柔声问道:“水清,我们不要那匹马了,好吗?”
浅水清却笑道:“不,它已经属于我们了。”
“你在说什么?我不明白。”云霓惊愕地问。
“我在说,我看错了天鬃马的傲性,但至少没看错它的灵性。它们是有着非凡智慧的生物,它们有着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无论它们怎样聪明,都不可能比人类更聪明,它们终究还是畜牲,有着畜牲特有的生存准则和行为模式。所以,如果我没猜错,明天它就属于我们了。”
浅水清自信满满的回答。
朝霞,在这刻升起,映在浅水清的身上,红光中那个傲岸的身影,正越的高大起来。
第二十章 誓为名将
当天边那个孤寂的身影出现时,浅水清兴奋地跑了过去。
“嘿!”他招着手呼叫。
飞雪低吼着看着那个人,出愤怒的低嘶声。
如果不是这个家伙,自己又怎么会失去兽王的地位。
一匹年轻力壮的天鬃马在当天晚上就开始了对它权威的挑战。
如今,它已然落寞,不再是天鬃马王了。
曾经高傲的它绝不甘心屈服于一个小子之后。
天鬃马群中特有的三角队伍里,它从来都是站在最前方吃着最新鲜的草料,而不是垫在最底下的那根地平线中,吃着前方食用过的草料的弱者。
它要养好伤,再卷土重来,以取得自己应有的地位,排回到最尖端的位置。
浅水清微笑着走过来。
他说:“嘿,还生我的气啊?我向你道歉。瞧,我猜得一点都不错,你果然挂单了。你们动物就是这样,无论有多高的智慧,最终都是弱肉强食的待遇。只要你不再是最强的,那么你就立刻会被抛弃。”
飞雪轻蹄踏地,愤怒地咆哮着。
它警告浅水清,不要靠近它。
“瞧,我说中了对吗?我们人可就不一样了。只要是成为朋友,那么无论你是强大还是弱小,我们都会爱护你,疼爱你,信赖你,帮助你。我知道你受了伤,不过身为兽类,你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医生。为什么你不寻求我的帮助呢?你知道我可以帮你的。”
飞雪打了个响鼻,冷冷地看着他。
“怎么?不相信?我只是想和你做朋友而已。”浅水清一脸的真诚。
他在赌,赌天鬃马就算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但也能凭借它们特有的灵敏感觉猜到你要做什么。
所以他现在尽可能的表现出自己全部的忠诚,他赌一匹马如果能预知危险,那么对即将到来的真挚友情也应当有一定的感知能力。
“你知道我在说得是真心话,对吗?”浅水清继续说。在这里,动人的词语没有任何意义,唯有真挚的情感才是打动它的唯一方式。
浅水清指指远处的云霓:“看见那边那个女孩了吗?就是昨天差点被你撞死的那个。她是我的妻子。她能治疗你,不过可惜啊,她手里的药不多了,你是一匹马,需要太多的药。所以我们还要去草原上找一些药来治疗你。”
飞雪的眼光看向了云霓。
“和我做朋友吧,飞雪。哦对了,飞雪是我给你取的名字,你喜欢吗?”
飞雪做了一个长嘶,看得出来,它对这个名字很不屑一顾。
浅水清无奈的点头:“好吧,好吧,你会习惯的。那么……我们一起过去怎么样?去给你疗伤。这大草原太大,我虽然知道在哪有药,不过实在跑不过来。你能带我去吗?我是说为你找药治伤……不是要骑你,只是互相帮助而已。你总不能让我自己跑遍这大草原吧?”
飞雪有些犹豫了。
浅水清试着走得更近些。
飞雪没有后退。
试着把手靠在飞雪的背上,飞雪抖了抖,却勉强接受了。
浅水清“哦吼”一声,跳上了马背,一转飞雪的头大叫:“去接我老婆,然后我们一起去找药治你的伤!”
飞雪扬起双蹄,在地上踏了几下,带着浅水清向云霓飞奔而去。
这一次,它没打算再撞死云霓……
世界上很多事情本就是第一次最困难。解决了第一次,后面的就好解决了。
就好比女人的第一次总是最难到手的,可一旦到手,后面的就好办了。
当浅水清把这一切行为用这两句话做了一个小小的总结并为此得意不已的时候,云霓看着他的眼睛,恶狠狠的说了一句:“今天晚上,你别想再碰我。”
浅水清的脸立刻苦了起来。
他已食髓知味,再不愿让云霓离开自己那怕一分一刻。
他拿着手里的一截盲肠苦恼不已--那是他刚刚骑着飞雪猎到一条蛇鹿后从它身上割下来的。
云霓好奇地问他:“你要这东西干什么。”
浅水清便神秘地笑,他说:“一个替代品,你不是暂时不想要孩子吗?”
云霓立刻想到了什么,脸颊飞起一团火红的云彩。
浅水清,你这个流氓。她咬着嘴唇说,眼神中却充满了爱意。
浅水清哈哈大笑……
有了飞雪代步,走出大草原的度大大加快。不消几天,他们便已可遥望盘山。
远处盘山蜿蜒如蛇,层峦叠翠。那里曾经是天风与止水人数度大战的战场,也不知有多少英魂长埋于此。
远远望着盘山,浅水清的眼中浮现出阵阵铁马金戈的厮杀之声。
战士们愤怒的号叫,鲜血纷飞的场面,还有那永不停息的进攻号角,令浅水清突然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云霓,假如我就此掉转马头,带你着远离这血腥之地,从此归隐田野不问那些纷争。你会不会因为我做了一个逃兵而瞧我不起?”浅水清突然问道。
云霓幽幽叹息:“我知你不是那样人。就算你愿意为我这样,我却不能辜负家族,辜负皇恩。云家在天风久享盛名,天下云氏都望其归属。我若是与你私奔,天下云家将颜面无存。我是云家的独女,爷爷爱我,父母疼我,兄长关心我,我从小衣食无忧,百事不愁。云家不要我为他们做任何贡献,我却也不能为云家的脸上抹黑,否则就真正成了不忠不孝不仁不溢之人了。所以……水清,对不起,我不能跟你走。”
浅水清微微一笑:“我就知道是这结果。没关系,大不了我日后沙场征战多建功勋,待功成名就之后再来正式娶你就是了。”
古人好名,由来如此。浅水清知道说是说不动的,所以也不想多费唇舌。没想到云霓却叹道:“水清,我也盼望如此,但是只怕……我们有缘无分了。”
“什么意思?”浅水清一楞,心中升起不好的感觉。
云霓看着浅水清的眼睛,终于一字一顿地说道:“其实,有件事我早该告诉你的……铁血镇镇督,靖逆将军南无伤,他是我的未婚夫。”
仿佛一声惊雷炸响在耳边,浅水清在那刻被这个消息冲击得几乎要晕了过去。
“你说什么?!”他大吼。
“我说,铁血镇督南无伤,是我的未婚夫。我云家与南家世代至交,早在两年前,父亲就已将我许配给南家二公子无伤。当时无伤在盘山指挥大战,无暇回家娶亲,一直拖延到现在。这次皇帝有感无伤多年出征无暇顾家,特许我往赴前线探望南无伤,予我自订婚期,择日成亲之权。”
再不会有任何消息比这件事对浅水清的打击更大了。**的飞雪仿佛觉察到了浅水清的怒意,也出了一声长嘶,震彻四方。
浅水清死死地看着云霓,那张如玉娇颜上,已布满了泪痕斑斑。
云霓泣道:“我与南无伤,不过一面之缘。与你,却是三生之约。自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觉得你才是我这生注定要嫁的人。当日你无畏权贵,挟持于我,我心虽惊,却觉得你是个真正的男人。那天你故意出言激我,劝我离开,我就知代你心中已经有我,只是念在彼此身份悬殊不愿做非分之想。谁能想到造化弄人,你我竟会一起落难于草原之上。你为我舍身饲虎,身负重伤,我却知那是上天有眼,给你我能在一起的机会。我感天谢地,此生终于有个能让我全心相爱的好男人,但天地虽容我,国法家规不能容我。我若嫁你,你必死,铁血镇必乱,暴风,雪风两大军团之间必生嫌隙。所以,为家,为国……水清……我,不能跟你。”
浅水清长长地呼吸了一口气。
何为家?何为国?
天地不仁,一个女子连挑选自己心爱的男人的权利都没有,这样的家,这样的国,又怎么值得去爱?
可惜他自身明白这些道理,云霓却不可能明白,云风舞不可能明白,云岚不可能明白,南无伤更不可能明白。
云家是名门望族,绝不可能接受自己的女儿被一个小兵拐跑这样的事实;南无伤是铁血镇督,手中握有一万八千名士兵,两千卫队,掌一省之地,无数人的生杀大权,更不可能接受自己的未婚妻被属下一个小兵拐跑的事实。
他和她,不可能在一起,也不可以在一起!
“水清,你我缘分已尽,前方就是孤星城。从今日起,你我再不可亲近。”云霓眼望前方,坚定的说道。
浅水清呆滞道:“既然这样,在草原的日子,你为何又不说这些?为何在**给我之后,才告诉我这些?若是早知如此,我又何必动你。他日你下嫁南无双,他要是现你已经不是处子,必不能善待于你。”
“因为……我是真得爱你!”云霓的脸上挂满了泪珠:“为了你,什么样的后果,我亦无怨无悔。我不告诉你,只是因为,我不想影响你的心情,你的决定。草原上的那段日子虽然短暂,但却是我心中最快乐的时光,跟着你纵然吃苦受累我也甘愿!”
那一刻,浅水清也是真得呆了。
爱,原来真得可以深到如此地步吗?
“云霓,给我时间,我一定能建功立业,堂正娶你过门。上天既让我遇见了你,我就百死也不能放你离去。”浅水清斩钉截铁的说。
云霓苦笑道:“当日你屡次救粮草队于危难之中,我就知你有盖世之能。可是眼下的情况,我纵能拖上一年半载,又能如何?你现在只是一员新兵,纵然拼死杀敌,又能建多大功勋?南无伤才华横溢,但若无家世背景,也不可能居一镇之。除非你能拿下三重天,创不世奇功,否则你今生难有作为。”
“那我就拿下三重天,作为迎娶你的聘礼!”浅水清斩钉截铁道。
云霓愕然,只看到浅水清眼中那坚定不移的神情。或许是这不成功便成仁的坚决影响了她,云霓突然觉得,天地之大,未必便无路可走。她本是刚强女子,性情刚烈忠贞,既然死心踏地爱上了浅水清,便再也不管不顾,一咬牙说道:
“好,君既有志,我就给你一年的时间。我知你本是天纵将才,只因机缘未到,不能迹。如今云霓我身属君,心系君,只盼你能早日建功立业,堂正娶我。南无伤虽是我未婚夫婿,我却自有办法拖他一年半载。一年之后,若你仍不能打下三重天,兵挥大梁城,建奇功,创伟业,届时只怕便拖无可拖……到时你我之事败露,我或可幸免一死,你却再难活命。我身为云家之女,不能背负家恩,随你远去,心有愧疚,惟有盼你早成功名,到时我再以死相逼,或者还有成事之望……倘若你不幸战死沙场,我当自刎相从,随你于九泉之下……望君,好自珍重。”
那一刻,浅水清眼中迸出勃勃烈火,几乎要烧灼了整片蔚蓝天空。
他跳下飞雪,剑指向天,对着天空庄严起誓:
浅水清此生为人,当出人头地,为万世英豪。今朝为兵,浴血沙场,他日为将,纵横观澜!今立此誓,请苍天为证!
宇宙苍茫间,浅水清的誓言如鹰击长空,漫卷风云。清音响彻云霄,由天地来见证这生离死别的一刻。
云霓跪伏于地,再也控制不住的大哭起来。
第二十一章 伤离别 雨打风吹去
在那个初露晨蔼的早晨,他们终于走出了草原,来到了孤星城。
孤星城,始建于四十年前的止水人。那是他们试图摆脱三重天的束缚,向外拓展而做出的努力。
十年之前,止水人与天风人之间的战斗,还处于有攻有守的地位。但是在暴风王烈狂焰成为暴风总帅的第六个年头,他在丰饶草原的那场大决战中,以少敌多,一举击溃止水人二十万大军之后,战争的形势便彻底扭转为近十年来的天风攻,止水守的局面。
在那之后,围绕孤星城,也曾生过历次大战,止水人拼死守护这座城池,但最终还是让它变成了天风人进攻止水的桥头堡。
它就象是一座用钢铁铸就的城市,浑身都散着黑黢黢的冰冷铁光。巨大的城墙上,士兵林立,守卫森严。大批的骑队进进出出,带来的是无尽的杀意。
在这里,士兵就是居民。
这是一座充满杀戮与血腥的城市,它的身上已经覆盖了太多的冤魂,有天风人的,也有止水人的。城墙上的班驳告诉着每一个人,它曾经经历过多少苦难与伤痛。
它曾被大火焚烧了三天三夜,也曾被无数战士的鲜血彻底染红,它是历史的见证,直到某天,天风人的铁蹄踏过三重天,迈出新的步伐。
孤星城的大门仿佛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怪兽,每天吞吐着海量的士兵进出。
今天,这扇大门打开的同时,一彪铁骑如钢铁洪流般汹涌喷出,向着草原的方向急奔而来。
猎猎旌旗,一个硕大的“南”字迎风招展,昭示了主人高贵的身份。
“到了这里,差不多也就该结束了。”浅水清的声音有些黯然。
他现在已经不再和云霓共马而坐,而是云霓骑马,浅水清步行。
“让飞雪离开吧。它是神马,这个世界容不下它。你现在只是一员新兵,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不想你因为飞雪而被人无辜害死。”眼看着接应人马即将来到,云霓也下了马。
浅水清点了点头,他拍拍飞雪的脖子道:“好兄弟,你送我送到这里,也算够义气了。人类的世界,现在暂时不适合你。你是高高在上的马王,过惯了无拘无束的日子,不喜欢鞍和蹬,也不会喜欢冲锋的号角,更不会喜欢有人骑在你的身上拼命地用鞭子抽你打你呵斥你,看着你的同伴一个个倒下。所以,你还是回草原做你的马王吧。你的伤已经好了,回去,让那个篡你位的家伙好好吃点苦头,然后继续过逍遥日子吧。”
飞雪长嘶了一声,显然是听懂了浅水清的话。
它后退了几步,用脑袋友好地拱了拱浅水清的怀抱,再用警惕的眼神看着远方那骑飞奔来的骑队,眼神中露出一抹不屑。
“希!”它仰天长啸。
啸声传彻四方,骑队的战马惊起,竟然再不敢向前,任凭战士们怎样驱策,也不肯迈动半步。
天鬃马,马中狮虎,永远的强者,浅水清再一次见识到了飞雪真正的威力。
飞雪放开四蹄,向着草原深处狂奔而去,如一道银色闪电,转瞬间消逝在地平线的尽头。
望着飞雪离去的影子,浅水清的嘴角边露出一丝苦涩的浅笑。
飞雪走了,云霓也即将离开。
身在这个世界,甚至连保护自己最心爱的人和物的权利都没有。
那一刻,他握紧了铁拳。
“总有一天,你们都会回来的!”……
骑队旋风般扑至,最终来到云霓的身边。
领队的年轻人,身穿火云战袍,头顶半覆面铁盔,盔缨随风飘展,威风凛凛,英姿飒爽。
这个年轻人,就是铁血镇镇督,靖逆将军南无伤了。
铁盔下俊俏的脸色有些苍白,显然还震惊于刚才飞雪的那一声长嘶。他眼望远方,喃喃地说了一句:“难道那就是传说中的天鬃神马?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竟然任云霓驱策?”
不过他掌兵多年,终究还是很快就恢复了镇静,此刻充满深情的眼神望向云霓,在陶醉于她动人容颜的同时,不忘跳下马,来到云霓的身边,柔情款款地说:“云霓小姐,南无伤保护不力,让你受惊了。”
云霓的眼皮都不抬一下,神情庄重如一尊佛像:“将军不必客气。我知将军身怀国家重托,重责大任丝毫不敢有负。当日之事,属突起之变,将军不察,一时照顾不及亦属平常。如今云霓安然归来,将军亦可放心了。”
南无伤喜道:“我知道云霓小姐是不会和无伤计较这些的,不过无伤依然深感愧疚。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派人四处寻找小姐的踪迹。这次听到手下说小姐侦察到出现的消息,我再不顾手中军机要务,亲自赶来接你,只怕再有什么风波出现,又要徒生波折了。”
“劳南督费心了。”云霓淡然回答。此刻云霓的眼波流转,泛动着如雾的烟霞,神采动人之极,看得一众人都有些痴了。
南无伤虽然早与云霓有婚约,但还只在小时候见过一次。那时大家年纪都小,尚不懂事,哪里有美丑之分,只觉得那小姑娘那时长得尚算可爱,不过如此而已。没想到一别经年,云霓竟然出落成了绝世美人,他心中欢喜,看得眼都直了。
他却不知道,这美女早已不属于他,而属于那个被他彻底忽略了的小兵的了。
南无伤这个时候和云霓说话,眼里早没了旁人。
浅水清站在那后面,看到的却是沐血,戚天佑他们。
他们竟然就跟在南无伤的后面。
戚天佑还向浅水清眨了眨眼,看意思是要他放心。
当日驻马店一战,沐血被碧空晴的口袋阵卷了个水泄不通,浅水清情急生智,硬是指挥新兵队强行为他们打开了一条生路。至于那之后如何,浅水清也不知道。如今看到大家都安然无恙,终于放下心来。戚天佑的那个眼神,八成是告诉自己,他们已经在南无伤的面前,为自己说尽了好话。
南无伤殷勤说道:“云霓小姐奔波草原,这几天想必吃了不少苦。孤星城前线,没什么好吃好喝的东西,只能略备几样小菜,希望小姐不会嫌弃。”
云霓懒洋洋的回答:“吃也就罢了,只是有件事还要请南督为我做主。”
“什么事?南无伤一定为小姐做到。”
云霓微微一笑,一个转身突然纤纤玉指指向了身后的浅水清。她忿忿说道:“要不是这个人挟持我,逼迫卫队参战,这些日子我又怎么会吃这许多苦头?他带着我流落草原,浪迹天涯,不以主贵,却每日里带着我狂奔乱跑,无分尊卑上下,最终流落草原十数日之久。这些日子来,我忍饥受冻,苦不堪言,皆因此人之过。南无伤,你若有心娶我,就先为我杀了这个混帐东西,以平我心中怒火!”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沐血和戚天佑做梦也没想到当初在驻马店还对浅水清颇为关照的云霓突然之间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南无伤也吃惊于云霓怎会变得如此激烈起来。
惟有浅水清,看着云霓的眼神,一眨也不眨,似乎想要从中,寻出些什么东西来。
可是那个时候,他看到的,只有云霓坚定的目光和……
是的,是那慨然赴死的勇气。
浅水清立刻明白了。
他凄然一笑,一语不,然后缓缓跪倒于地……
“南督,不可以啊!”第一个叫出来的正是沐血。
沐血跳下马来跪在地上大叫道:“南督,驻马店一战,碧空晴三次进犯我部。若无浅水清以身犯险,屡次救我部于危难之中,则不但我部人马将尽为碧空晴屠戮,粮草也将尽毁于敌手。南督大恩,请饶了浅水清一命。他只是新卒一员,有很多规矩都不懂。冒犯云霓小姐固然罪不可赦,但是拯救粮草队也是大功一件。望南督以功抵过,饶他一命啊!”
南无伤的眼神收缩如针,他盯着浅水清,心中一股怒气勃然而:“你就是浅水清。”
浅水清低头回应:“属下正是浅水清。”
“好,很好,这两天,盘山前线可是传遍了你的大名啊。”南无伤的口气里带着一丝阴兀。“你可知道你犯了什么错?”
“水清知道。属下擅自挟持小姐,逼迫卫队参战,为救粮队,带着小姐奔波草原,罪无可赦。水清不求恩典,甘心受罚!”
戚天佑也跳下马跪拜在南无双的身前:“南督,浅水清虽是一介新丁,但却有勇有谋。训练营一战,浅水清斩杀逃兵,拼死一战,是为有节;风车陵一战,他英勇作战,一人杀死三名熊族武士,是为有勇;驻马店三战,他无视生死,以火燃车,冲散敌阵,指挥新兵救出我部骑队,是为有谋有胆。如此有勇有谋,有胆有气节的战士,当为我天风战士之表率,万不可因……因此而杀啊!”
南无伤冷哼:“你是想说,万不可因一女子之言,而随便斩杀我军有功之将吗?”
戚天佑伏地叩:“属下不敢。”
南无伤狠狠地瞪了浅水清一眼,思索良久,仰天叹出了一口长气。然后他大喝道:“浅水清目无军纪以下犯上,来人,把他押入大牢,听候处置!”
“是!”众士兵喝然应诺。
那一刻,浅水清被五花大绑,他的眼中,却只有那草原上翩翩起舞的一道倩丽身影。
第二十二章 借刀杀人(上)
孤星城,摘月楼。
云霓眺望远处,眼中无尽幽怨,终只是出了一声幽幽叹息。
“小姐,您的薄荷冰莲茶已经送来了。”一个青衣小婢捧着青瓷雕花碗小心地走了进来。
“放在那就可以了。”云霓淡然道。
“是。”小婢恭敬回答,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终于又没敢说。
“是不是南督来了?”云霓头也不回的问。
“是。”小婢连忙回答。
“请他进来吧。”云霓道。
脱下军装的南无伤,看上去更有几分温文儒雅的味道。他看上去文质彬彬,象一名书生,更多于象一名将军。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会想到,名震止水,以一镇之力封住三重天,令止水大军寸步难以前行的铁血镇镇督,竟然会是如此秀气的一个人。
然而就是这位天风皇帝亲自册封的靖逆将军,少年得志,带领手下两万官兵,面对止水大军,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他与云霓的哥哥云岚,号称天风双秀。一个扬威恶浪河,一个名震三重天。
此刻南无伤步入内堂,俊秀的脸上挑起一抹红光。他见到云霓,先是鞠了一躬,然后才说:“云小姐,无伤又来打扰您了。”
没有成亲,云霓虽是他的未婚妻,他却也不敢过于唐突,只能叫她云小姐。
云霓只是淡淡应了一声。
南无伤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锦盒,走到云霓的身边柔声说道:“我知道云霓你喜欢花草书画,所以特别让人去拜访了一下这孤星城中的几位名门大豪,托小姐之福,终于找到了这株迷天草。迷天草可镇痛解乏,止血生肤,功效神奇,用于制造生肌散,是最好不过的上品。云小姐家学渊源,为我前方将士带来良药,南无伤再此先谢过小姐了。这株迷天草,就赠给小姐,聊表心意。”
迷天草是世上难得的奇草,云家的生肌散之所以神效无比,很大程度上就得益于这种来之不易的奇药。只是材料难得,炼制不易,浅水清托天之福,云霓受家中所托,带给南无伤的药全让浅水清一个人享用了。
云霓只是看了一眼那个锦盒,不为所动,淡然回答:“多谢将军费心了。这些日子,将军每日来访,定然会送些好东西来。我这小小房间,只怕快要摆不下将军的礼物了。”
南无伤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好看的笑容:“没关系,我在孤星城的那所院子足够宽敞。小姐若是不嫌,可移榻屈尊。无双这些年收拢来的一些好东西,也都放在我那院子里。小姐若是肯过去,到也省了我来回搬运奔忙了。”
南无伤的确是个很会说话的人,他明明在催促自己早日下嫁,却能说得这样委婉。南无伤本身是个儒将,文武双全,且知礼节,懂进退,胸怀大志,明晓大义。当年云风舞为自己定下这门亲,看中的不仅是南无伤背后的显赫家世,更是南无伤本身确有真材实料。倘若自己当初不是遇上了浅水清,或者真得就会倾心于他也说不定。
一想到浅水清,云霓的心中又是一番黯然。
金石之盟言犹在耳,转瞬之间劳燕分飞。一个在前方奋战杀敌,一个却在后方的金丝笼中翘以盼,造化弄人,怎令她不感伤难过。
“不必了。”此刻云霓淡淡道。“我此来只是探望镇督,不久后便要回苍天城。天风二世尝言,三国不统,国之大患,国事当头,不以家忧。你我身为天风臣子,当以此为警言,时时提醒自己才对。”
南无伤的脸色有些难看:“云小姐这么说,是要到我踏破三重天,兵指大梁城,收复止水,回师苍天的那一刻,才肯委身下嫁了?”
云霓眺望远处,悠悠道:“我给你一年的时间。若是一年内你不能做到,我就嫁给能做到的人。若是一年后大军依然屯兵三重天外,我……”
她顿了一顿,然后看向南无伤:“我就剃度出家。”
南无伤心中一颤。
三重天若是如此好攻打,他又何必到现在仍迟迟止步于三重天外?
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南无伤说:“云小姐,丰饶草原回归之后,小姐便一直闷闷不乐。我知小姐恼我保护不力,致使小姐流落荒原,餐风饮露,忍饥受冻。其实小姐出事当日,我已亲率大军马不停蹄,日夜不眠地赶来接应。谁成想那混帐小子竟然带了你跑入荒原,我却误打误撞救了护粮队……未能亲手解小姐于水火之中,是我无双生平大憾,当时我便书信一封给云岚兄请罪。得知小姐无事的消息后,我再无心军务,亲率卫队出城,赶赴接应小姐,我的心意,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一番话说得声情并茂,就算是云霓听了,也不能叹服南无伤应对得体,举止合理。奈何罗敷有夫,她心中却是再容不下别人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当日我要诛杀浅水清,你却力排众议,保他不死?”云霓生气问他。
当日从草原归来,云霓一反常态,力控浅水清擅自挟持于她,调动身边卫队参与对飞雪卫的战斗,导致撤退不得,最终流落草原。坚决要求南无伤处浅水清以死罪。
这令沐血,戚天佑等人大为惊慌,纷纷上去求情,称若无浅水清,则护粮队早被碧空情屠光杀尽,粮草也必尽毁于敌手。恳请南无双网开一面,恕他不死。
南无伤治军多年,深知军心的重要性。浅水清在护卫粮草一事上,屡立大功,虽说挟持了雪风军团总帅的女儿,南无伤的未婚妻,但却是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真要杀了,只怕以后军中谣言必起,说天下良将,不及美人回眸一笑。天风帝国立国百年,雄踞天下强国之林,靠得不是天险强阻,而是战士们英勇的斗志和严明的纪律。
一旦军心涣散,则天风人赖以称雄的本钱立刻全无。
此例不可开。
南无伤心中也恨浅水清,但他却不能不力保浅水清。
说起来,这事也怪云霓自己不好。
当日浅水清带着云霓回归,倘若云霓不说杀他,他当然可用违抗军命,以下犯上的名头杀掉浅水清。偏偏云霓却当着所有军官将士的面要他杀浅水清,这样一来,他若再动手杀人,理由再多,也会被人认为是受未婚妻唆使而擅杀功臣。为了个人声誉,他反而不好下手。而且他下意识中,云霓越是恨浅水清,便越是说明他两人在草原奔波的那段日子里,并没有出现任何事情。这到使他对浅水清的恨意减了几分。
孤男寡女,草原流浪,本就易惹出绯闻事端。云霓一回来,就主张杀掉浅水清,立刻平息了所有潜在的谣言,也保证了南无伤头顶的帽子绝不会是绿的。他心情大好,自然不会计较更多的事情,因此软语温存哄骗云霓,只说来日定找机会重重惩罚他,一转身,却封了浅水清一个哨官的职位。军中听说新兵浅水清大逆不道,挟持镇督的未婚妻,只为保护军粮,本已为其所折服。听说南督不降其罪反嘉奖有功,更加钦佩南无伤大功无私,一时间,铁血镇督南无伤的声誉再上层楼,如日中天。
惟有云霓,令世人更增加了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看法,众人口中无言,心中鄙视。只有浅水清自己知道,云霓为保他,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或者在云霓心中,她也并不看好浅水清日后能功成名就,所以干脆赌上一把。倘若赌输了,只怕死的就不是浅水清一个。
毕竟,那是一个很大的冒险。
此刻云霓再提此事,南无伤只能淡淡苦笑:“浅水清一事,我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知小姐恨他甚深,而此人令我心中挚爱屡陷险境,我也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只是军中行事,不可因身居高位而卤莽行事,否则就是授人话柄。轻则遭人诟病,重则上书弹劾我治下无能,因私乱公。不过为了小姐,我定不会轻饶了这小子。如今我已定下一计,定可为小姐解气.”
南无伤少年得志意气风,要说没人眼红,那是不可能的。他出身世家,深通权谋之道,知道做好事要高调,做坏事则一定要低调。要杀浅水清,是千千万万不能自己动手的。
云霓心中一跳:“那你想怎么做?”
南无伤微微一笑:“我已下令,将衡长顺由血风旗调至铁风旗虎豹营,取代沐血成为那一卫的卫校。”
“你说什么?”云霓大吃一惊。
“军中调动,本属常事。沐血居官无能,险失军粮,自当受罚。我将他官降一级,乃是权限所在,职责所差,旁人自不能有话说。衡长顺一路护卫小姐,沿途尽心尽力,鞠躬尽瘁。遇飞雪卫劫粮,挺身而出,其忠勇可嘉,自当重用。由旅尉升至卫校自然也是正常的。血风旗下六校俱在,无错不受罚,无功不受禄。既然没了可以安插他衡长顺的位置,自然只能往别的旗放放了。正好沐血降官,衡长顺升迁,掌管他那个卫,乃是顺理成章之事。衡长顺其人骄横跋扈,桀骜不逊,依仗武功高强,纵横军营,少得人心。他与浅水清有私怨在身,若是假公济私,以权害命,那也是极正常的事。浅水清若因他而死,与我无关,与你也无关。届时我自会杀衡长顺为浅水清报仇,以平军心。”
一番话淡淡说来,听得云霓如晴天霹雳打在身上。
那天她和浅水清返回孤星城,就知道以两人身在草原的日子,定会惹来不必要的蜚语流言。为了保护两人,云霓故意喊着要杀浅水清,她相信沐血,戚天佑他们肯定会力保他不死。事情正如她所料的那样展,南无伤果然中计,没有为了自己杀浅水清。
没想到南无伤心机深沉,为了讨好自己,竟然又想出了这么一个借刀杀人之计。
此刻她心中惶惶,再不知如何是好。
南无伤却微微一笑,告退道:“请小姐,敬侯佳音便是。”
第二十三章 借刀杀人(下)
调令下来的时候,虎豹营一片沸腾。
几个士兵高声狂叫起来:“南督这是什么意思?沐校带领我们冲锋杀敌,哪次不是一马当先。他对咱们兄弟那么好,有哪回亏待过我们?凭什么要把他撤下来换个我们不认识的来做卫校?我们不服!”
沐血脸色寒如冰雪:“闭嘴,南督的命令也是你们几个混帐小子可以抗拒的吗?护粮三战,我方四千五百之众,却被敌人打得落花流水伤亡惨重,若不是浅水清智救大家,南督又及时来援,大家早就尸骨无存。我沐血无能指挥大军作战,只能做个冲锋陷阵的小卒,降我为旅尉,份属应当,也是镇督职责所在,这有什么好奇怪了?你们乱叫什么?!”
一大群士兵纷纷站在空地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但是脸色依然愤愤不平。
“那个衡长顺,狗屁不是。他打仗到是够勇猛的,可从不把手下的兵当人看,动辄打骂。他来做卫校,只怕大家又要没好日子过了。”一个小兵在下面嘟囔。
沐血回手给他一巴掌,大喊:“老子也会打人!你们这帮兔崽子,给点脸色就上天,不听话就得挨揍!别看老子现在降了一级,照样管着你们呢。谁再胡说八道,我宰了他!衡长顺曾与大家一起浴血奋战,与大家也早不陌生.他此番过来,大家必须听他号令,不得违逆。否则……我沐血第一个不饶他!”
沐血一火,大家终于都不敢说话了。
还是戚天佑,一把搂过沐血的肩膀哈哈笑道:“老沐你这么大火干什么?大家也都是在为你叫屈啊。你看,护粮一战,人人升官。方虎做了哨官,我成了旅尉,浅哥儿这小子更是初上战场就成了哨官。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待遇啊!大家都升官,就你被降职,难怪谁也受不了了。”
沐血长长的叹了口气,小声对戚天佑说:“从军者,升降本属平常。只要你不死,就总有再升迁的机会。我烦躁,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这次接替我的是衡长顺。护粮一战,他受浅水清所迫听命于我,其实心中对我根本不服。如今他过来做了卫校,他与浅水清又有怨隙,只怕到时候少不得会有是非啊。”
方虎怒哼:“南督也真是的,降便降了吧,也没什么大不了。问题是他派谁来不好?偏偏派衡长顺那家伙来。那家伙仗着自己功夫不错,与血风旗李规将军好象还有点什么沾亲带故的关系,所以总是斜着眼看人,任谁都看不起。他一过来,只怕大家都没好果子吃……我得提醒浅哥儿一下,让他小心点。”他说着就去了浅水清的营帐。
浅水清升官之后,几个和他关系交好的家伙就不再叫他名字,改口叫浅哥儿了。
戚天佑看着方虎远去的身影,心中却不免想道:这,真得只是巧合吗?……
浅水清不在军营中。
孤星城的中央有个小酒馆,长期以来都是下级军官们去喝酒打屁的好地方。
浅水清此刻就坐在酒馆里自斟自饮。
当戚天佑和方虎方豹兄弟还有雷火来到这个酒馆的时候,浅水清刚喝完第三杯酒。
“自从草原回来之后,这小子没事就到这里来喝酒。”方虎说。
“他有心事。”方豹说。
“从我认识的那天起,他就一直有心事。”轻易不开口的雷火竟然也冒出了一句:“不过这次,他的心事好象比以前更大了。”
戚天佑道:“他要是不想说,我们就别逼他。来,大家一起坐下来喝一杯吧,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每次喝酒都没有把自己灌醉。”
他们是站在浅水清的旁边说这话的,浅水清呵呵一笑:“背后说人闲话,你们好歹也离我远些再说啊。我没什么心事,只是无聊就到这里来坐坐而已。来,大家一起喝一杯。”
浅水清的神情从容,眼神中露出淡定的笑意,心中的思绪却翩飞向那高可触天的摘月楼上。云霓,你可知我每日每夜都在想你。我喝酒,却不敢喝醉,睡觉,也不敢睡死。我怕我不够坚强,在神态中露出马脚,更怕我不知不觉,在睡梦中吐露真情。我每天承受煎熬,却必须笑面大家。每日想你,却必须想办法将你遗忘,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
我爱你,可是,我却必须忘记你。
心中的酸楚随着眼神中的那点苍茫一闪而逝,浅水清的脸上依旧是笑意盎然:“戚大哥,来,这次我浅水清大难不死,还要多谢你和沐校的仗义直言呢。”
戚天佑脸色一暗:“沐校已不再是沐校,而是沐尉了。”
“这件事我已经知道了。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在大家的心中,难道沐校成了沐尉,大家就会不再尊重他了吗?难道你戚大哥以后也不会再听他的了吗?”浅水清反问。
戚天佑一楞,然后哈哈大笑起来:“没错没错,沐校,永远都是我们的沐校。还是你小子说得对啊。不过你是怎么知道沐校的事的?”
浅水清的眼中闪出一丝讥诮:“有人升了官,自然要到我这里来耀武扬威一番。”
几个人都是一楞,同时叫了出来:“衡长顺?”
“是啊。他刚来过。”浅水清呵呵笑道。
“他没把你怎么样吧?”方虎忙问。
“我还活着。”浅水清嘿嘿一笑。
这一笑阳光灿烂,却冲不散大家心头中阴霾。
第二十四章 话当年 千人斩
一口辛辣的酒入肚,火烧火燎一般,沸腾出心中滔天的豪气。
雷火一拍桌子,大吼道:“哥几个都是从死亡沙场里拼出来的,早该看淡生死了。干什么现在还都一个个哭丧着脸就好象没见过死人一样?他衡长顺算老几?惹急了老子,先把他揪过来揍一顿再说!”
方虎方豹兄弟俩对看了一眼,同时叹息:无知是福啊。
还是浅水清拍拍雷火的肩膀笑道:“照理呢,我是该赞成你说的话,然后拍着胸脯说衡长顺算个屁?给兄弟你舔靴子都不配。不过呢,我还是觉得有些事该提醒你一下比较好。我是说……你要想揍他,恐怕比较困难。被他揍一顿,到是相对简单很多。”
“怎么?”雷火不明白。
“你大概还不知道,衡长顺的旅尉是怎么得来的吧?”浅水清问他。
雷火摇头。
方虎叹气:“他是百人斩,和别人不同的。”
百人斩?雷火一呆:“什么叫百人斩?”
旁边的几个人差点没喷出来。想不到这个直楞种竟然连百人斩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所谓百人斩,就是杀过一百个以上的敌人,才能叫百人斩。”浅水清无奈地拍着雷火的肩头道。
雷火脑袋一晃,很是不服气地喊:“很难吗?风车陵一战,驻马店三战,俺前后已经杀了十多个敌人了。象这样的仗再打几次,俺也是百人斩。”
方虎随手给了他脑袋一下:“你个傻子,你当百人斩真那么好做啊?象那样的战斗再来上一次,你小子能活着都是运气。当时要不是浅哥儿救了大家,咱们又正好碰上南督的部队,还不是全部都得死在那里。沙场凶险,你能活下来的每一天都有运气的成分。杀一百个人……你以为你是战神啊?还是敌人都是木头,伸着脑袋让你砍?”
方豹哈哈一笑:“你小子也不想想,要是百人斩那么好做,那还不人人都成了百人斩?三重天一共才七万人的守军。咱们铁血镇一万八千官兵,每人杀十个,三重天的人全加起来都不够咱们杀的。为什么到现在我们都打不下三重天?对大部分的士兵来说,一个战士这辈子能杀一个敌人,就属于捞回来了!值了,懂吗?”
雷火晃着脑袋,很是想不明白。
他不明白:战场上永远没有一相情愿的战斗。
一个基本道理就是:当你面临一个敌人的时候,无论武功高低,你和对手的死亡概率永远是一半对一半。
另一个基本道理则是:战场之上,永远都是勇者的天下。有些人,一辈子可能杀敌无数,有些人,却可能训练无数日之后,连刀都未来得及举起来,就倒在了敌人的飞雨箭矢之下。
死去的人,未必不是好汉,能活下来的,却个顶个的是勇士。
真正的百战勇士,从来都不是一个普通小兵的力量所能抗衡的,哪怕他的功夫再强,斗志再盛。
天风帝国对百人斩的称号有着很严格的要求:必须是在正面战场上以近身肉搏方式杀死的敌人才能算数。其他方式杀死敌人,计军功,但不入百人斩之数。至于击溃流寇逃兵再多,也不算进百人斩之数,更别说杀平民以冒功了。
每一个百人斩的称号,都是必须得到士兵们的衷心拥戴后才能赐予的。
凡百人斩者,必赐金质勋章,授军衔。所管辖的士兵更是绝不会低于其杀敌数。
衡长顺征战沙场多年,杀敌一百三十余人,因此才获封的旅尉。他的这个官,完全是靠着自己手里的一把刀杀出来的,而不是靠指挥作战赢来的。理论上来说,你要是能一个人砍死一万八千零一名敌人,你甚至可以越镇督做军帅了。当然,这实际上是个士兵们连做梦都不会出现的数字。
帝国勋章中,金质勋章本属普通。只要稍有寸功即可获得。在帝国战史上,获金质勋章者,远比百人斩多得多。因此凡因杀敌百人而获金质勋章的战士,通常都会在自己的勋章上刻上一道深深的刀痕,涂上鲜血,以示区别。
衡长顺的胸前,就有这样一枚刀纹金章。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浅水清一看到衡长顺的那枚勋章,就知道这个人厉害到可怕的原因。
凡百人斩者,皆强悍勇猛,死战之士!
这些事,在当兵之初,大家几乎就都知道。大概也只有雷火这样的莽汉,才会不关心这些了。
“雷火,你可知道咱们铁血镇一共有多少个百人斩吗?”浅水清问他。
雷火摇摇头。
浅水清伸出两根手指头做了一个交叉:“不会出十个。”
一万八千正规士兵,再加两千卫队的铁血镇,最终只有不过十个百人斩,由此可见衡长顺到底有多厉害了。雷火终于哑火,再说不出半句话来。
好半天,雷火才小心地问道:“那……咱整个暴风军团里,有几个千人斩啊?”
这次他聪明了,把范围扩大到整个暴风军团去问。
众人皆是一呆,互相看了看,然后同时放声大笑起来。方虎简直乐得合不拢嘴,拍着雷火的肩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说雷兄弟啊,我算是服了你了。你知不知道杀一百个人是百人斩,杀九百九十九个也是百人斩?千人斩……那得打多少仗才能做到啊。”
“假如你的功夫足够高,每场杀敌十人,历经百战,也就正好够了。前提是无论战争输赢,你都得活下来。死去的千人斩,等于没有。可惜啊,战争不是做算术,不是数一个数,就能倒一个敌人的。哈哈。最近十年来,铁血镇和止水人所有的交锋加起来大概也不过百次,所以你还得祈求每次战斗,都得有你上场的份。”浅水清也摇着头笑,因为雷火这个活宝,自己的心情到是好了许多。
“真要能做到,那可就是真正的百战勇士啊。”方豹也叹息。
“那……那到底有没有啊?”雷火也急了。他知道自己这个问题有点蠢,不过还是很渴望能有某个英雄创造出这样的奇迹出来。
“当然是没有啦!”方虎大笑:“别说暴风军团了,就是整个观澜大6都不会有一个的。幸好你没问万人斩,不然我真得要笑死了。哈哈哈哈!”
就是那个时候,一个声音突然悠悠响起:“不,这个世上,有千人斩。”
什么?众人愕然抬,却看见说话的,正是戚天佑。他手中拿着酒杯,眼神中带着无尽的迷惘,象是陷入了遥远而深沉的回忆之中。声音仿佛从天际,飘飘忽忽,捉摸不定。
戚天佑很肯定地说说:“这个世上,有千人斩。”……
衡长顺带来的危机感突然被千人斩的话题冲淡了。
这刻,就连浅水清都很想知道,这世上到底有哪个战士,能强悍凶猛到在战场上先后杀死一千名敌人的地步。
奇怪的是,为什么自己从来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戚少,快说说,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厉害?难道他都是和女人在打仗吗?”方虎半开玩笑的说。
“不!”戚天佑立刻说:“他杀的都是真正的强敌。而且这个战士,就是我们暴风军团的战士。”
暴风军团的战士?兴奋如煮沸的水,溢满了小小的酒馆。一个个纷纷问戚天佑那人到底是谁。
他们的兴奋狂热的崇拜之情,就连浅水清都清晰地感受到。
英雄的魅力,的确是所向无敌的。
戚天佑悠悠叹了口气,问道:“你们真得就那么想知道?”
“戚少你就快说吧,别折腾我们大家了。”方虎急了。
戚天佑微微一笑,点点头道:“好,那我就说。”
“三十五年前,有一名战士,武功豪强盖世,气力天下无双。他从军入伍,一路身经百战,浴血沙场,杀敌近千。在当时,号称狂龙武士。狂龙武士所到之处,敌皆丧胆。其人形象狰狞,武艺高强,下手狠辣。不过这个人除了功夫了得之外,当时一无是处。因此他虽然杀敌近千,却始终象衡长顺一样,仅做到卫校一职。不过这个人到也真正死心眼。他想做将军,掌一营之兵,领一地之威,所以十年来他拼力杀敌。按所辖兵不输于所杀兵的惯例,只要他能破杀敌千人的记录,一个游击将军的位置就怎么也少不了他的。那之后,但凡有战事,他必冲锋在前,勇猛杀敌。结果,在第十个年头,竟然真让他完成了杀敌一千零一人的宏愿。成为天风立国以来,观澜大6上第一个真正的千人斩!”
“哇靠,那么厉害。那后来呢,他又杀了多少敌人?”方豹也急急问道。
戚天佑又喝了杯酒,然后淡淡回答:“他杀第一千零一个人时,由于冲得太猛,援兵不继,气力不支,最终被敌人一枪刺中胸口……死掉了。”
“不会吧?!”方家兄弟同时大叫起来:“眼看着都成千人斩,就要入营拜将了,怎么就死了呢?这也太离谱了吧!”
戚天佑嘿嘿一笑:“世事苍茫,谁人能晓。这世上离谱的事多了,你们又何必为这一桩而叫冤呢?”
“那……这以后就再没出过千人斩了?”雷火问。
戚天佑淡然回答:“我想……应该是没了吧。”
大家一起泄气。
原来,这世界上终究没有活着的千人斩啊。
到是浅水清,笑看戚天佑问道:“那这个狂龙武士,为什么关于他的故事,从来就没有传下来过呢?”
“死人的故事,有什么好传的。”戚天佑喝了口酒随意回答。
“那戚少又是怎么知道这个故事的?”浅水清又问。
戚天佑啪的站了起来:“你小子,问题真多。衡长顺现在成了咱们的卫校,随时都可能找你的麻烦,你还有心思问东问西,我看你还是先关心一下自己的小命吧。我先走一步,找棺材铺的老板让他给你打造一副上好的棺材去。”
浅水清嘿嘿笑着,看戚天佑离去的背影。他知道,戚天佑的这个故事,一定还没有讲完。
第二十五章 夜话
夜深人静的时候,浅水清躺在床上睡觉。
有人敲了敲了他的床,然后低声说了句:“出来。”
是戚天佑。
“什么事?”
“去聊天。”戚天佑回答。
“……你还真是好兴致。”浅水清懒洋洋的爬起来。不管怎么说,自己的顶头上司喊自己一起去数星星,他就只能奉命行事。
夜空下繁星点点,满天星光。
戚天佑抱刀而坐,就在营外的一处小山坡上。
由这里,遥遥可望断龙山。
那里,正是三重天所在。
“五年了。”戚天佑悠悠长叹一声:“我从军到现在,已经有五年了。有时候我自己都惊讶我还能活到现在。”
“我到觉得,你从军五年,到现在才刚坐到旅尉这个职位,爬升的度,实在是慢得有些惊人了。”浅水清一**坐在戚天佑的身旁,接他的话茬笑道。
在军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三日可为校,千日难为将。”
意思就是,作为一个士兵,如果你作战勇敢,杀敌无数,也许三天就可以坐到卫校的位置上。但是无论你怎样表现,就算花上三年时间,都很难掌一营之兵,成为游击将军。
之所以有这种说法,完全是因为就算你身为卫校,同样要沙场参战,几乎每战必冲锋在前,死亡几率极大。而对卫校的评选,通常直接由上级军官从下级中选拔。有时候由于战事打得太惨烈,死人太多,根本就无需选拔,直接就由当时官衔最高的士官自动接任,事后再进行承认即可。身为卫校者,不需要懂排兵布阵,只需要作战勇敢,懂得如何贯彻实施上面下达的命令就可以了,因此升官极易。除非是小型战役,卫校一般很少有单独指挥战斗的局面出现。象驻马店生的战事,对沐血来说,简直是一生也难得有一次的机会。也因此,他输给碧空晴那是半点都不冤枉。毕竟后者可是名副其实的沙场大将。
身为营主,就完全不同了。
在天风军制中,关于营主的解释是这样的:掌一营之兵者,拜游击将军。为将者非必要时刻不得亲自出战,拥有独立之生杀大权,可自立营号,自建卫队。(军例,非战时期,卫队人数不得过属下兵员百分之五,战时可翻倍,镇以下将军卫队,属军中编制。镇以上卫队属军外编制。)功高位显者甚至可以自领军制,自掌一地。俸禄优厚,可得府宅赐第,自属领地。辖三卫,领3000正规兵。
正因为营将不是阵前将,所以升卫校易,升营将难。营将不死,只要不犯大错,手下卫校,旅尉就算立功再多再大,顶多赏赐些金银财宝,总不能把自己的位置让出去吧?战时还可临时扩编,加封几个将军,可战后就需重新撤编,安养生息。到时候多出来的将军们怎么办?军队的编制该多少人还是多少人,大家都那么容易升官,谁还当兵去。反到是占城夺池之后,到是有空缺给功臣分了。但那也是绝对的僧多粥少。所以倘若谁以为立了些功劳就可以一步登天,身居高位,那才叫滑天下之大稽呢。
因此,卫校与游击将军虽然只是一步之差,却有着天地之遥。
天风帝国这些年来虽屡战屡胜,攻城掠地却是有限,封将便更难了。
戚天佑不同于衡长顺,他不但武功高强,而且有勇有谋,要不然沐血也不能这么重视他。私下里,沐血常说,如果戚天佑想当官,只怕现在就成了虎豹营的营主了。问题是,他好象对升官一点兴趣都没有。五年里到有四年,始终徘徊在哨官的位置上,掌一哨兵,纵横于沙场之上。
此刻,浅水清这样一说,戚天佑笑了起来:“如果我告诉你,我来参军,从来都不是为了升官,你信不信?”
“我信。”浅水清点头:“但是你也绝不是为了保家卫国,做个英雄那么简单。不然你的箱子里,那三枚刀纹金章也不会布满一层灰了。照理你早该做旅尉了,算一算,帝国可少给了你不少军饷。”
戚天佑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这事你怎么知道的?”
“大家都知道……雷火那个傻小子例外。很多事,其实只是你自以为大家不知道而已。但事实却是,你戚少在整个铁血镇,也是相当有名气的一个人物呢。至少比他衡长顺要得人心多了。”浅水清嘿嘿笑。
戚天佑呆了一呆,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我自以为低调,却不明世人已皆知。弄了半天,敢情我和雷火那个傻小子一样,竟然也成了个什么都不明白的傻子。”
这种感觉很新鲜,戚天佑笑得肚皮都要痛了。
突然他停止了笑声,声音逐渐变得低哑嘶沉起来:“其实……我当兵,只是为了见一个人。”
“女人?”
“不,是一个男人。”戚天佑笑道:“但却是为了一个女人而去见他……那个女人是我的母亲。”
“见到了吗?”
“见到了……他活得还算不错,位高权重,天下景仰,只是,他从来也不曾开心过……”戚天佑的眼中闪现出一片怅然。
“那见过之后,为什么不离开军营?”
“那是因为一个誓言。我在母亲的坟前,曾经立誓再不让身边任何一个亲人受到伤害。母亲死后,我举目无亲,惟有和军中的几个兄弟,算是有了些感情。我把他们当亲人看,舍不得他们,所以便没再离开。”
浅水清微微一滞,犹疑着说道:“我也是其中一个?”
戚天佑笑了起来:“没错,现在你也是其中之一,属于我想保护的人。你既然喊我大哥,又是我亲自挑来的,我就怎么也不能让你被人欺负了。”
浅水清的心中,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我找你来,是有件事要告诉你,你也好早做心理准备。”
“什么事?”
“衡长顺明日就到营中任职,洪营主白天叫了我去他大营,告诉我上边最近要有大动作,因此打算让虎豹营派人去虎头岭一带进行侦察。南督指明要衡长顺去。所以,明天你我可能都要上战场。一上战场,衡长顺害你的机会就多了。他这个人心胸狭碍,最记人仇。驻马店护粮战,人人夸你浅水清智勇双全,看到衡长顺,却取笑他无能护卫小姐,被你一个小兵给下手挟持。所以他心中之怒,可想而知。明天出去后,你做事最好小心在意,别犯了什么错误让他逮到,后果不堪设想。”
浅水清淡淡一笑:“这我到不怕。他要杀我,总得找个理由才行。否则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在背后给我一刀不成?我浅水清论武功不如他,论心眼嘛……可不怕他。放心吧戚大哥,这些日子我会小心,不给他抓着任何治我的机会的。”
戚天佑悠悠长叹:“怕只怕,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啊。再说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衡长顺不是南督,他做事,是不需要那么多顾虑的。”
此话一出,浅水清再次沉默了。
好久,他才说:“你也觉得……这是南督的蓄意安排吗?”
戚天佑森然回答:“我只希望不是。”
浅水清苦笑:“只可惜这世界,并不总是随着我们的理想而行。所谓的世之名将,总也少不得会有那阴暗肮脏的一面。”
戚天佑的脸一沉:“没有证据的话不要乱说。”
浅水清摇了摇头:“我没有乱说。戚大哥,你只是怀疑他,我却敢肯定他。”
“为什么?”戚天佑一呆。
“因为倘若我连在我背后捅刀子的是什么人都不知道,那不用别人来动手,我自己就老实的站在战场上等着敌人来砍掉我的脑袋好了。对我来说,怀疑是最要不得的情绪,它会让我迷失方向,从而不知所措。男儿汉大丈夫,行走世间,当情仇恩怨处理分明。当断不断者,是为大忌!我浅水清,无论此生已经有,又或将会有多少敌人,我都将勇敢面对。他们是身居高位也好,伺服于身后也罢,只要他敢来,我便敢向他拔刀!好男儿不畏生死,但求死得其所!所以,从南督把衡长顺调到我头上的那一刻,我和他之间,就已被命运安排好了注定的结局。”浅水清站了起来,遥望远方道。
他说这话的口气淡定而从容,戚天佑却莫名地感到了一种霸气的存在。
这让戚天佑的心中不由一寒。
戚天佑看着浅水清那坚决的眼神,心中突然一阵迷茫。曾几何时,浅水清一个新兵,竟然可以豪气干云的站在这里以一副指点江山的口气评论上位者的是非对错,将其进行敌友划分。不论其是否有卤莽之嫌,只这份勇气已属难得。
戚天佑从他的身上,仿佛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那个令他一生都难以忘怀无法原谅却又无法不崇拜的影子。
戚天佑的脸色上露出了一丝涩涩笑意,然后,他说出了一句令自己都吃惊不已的话:“浅哥儿,我教你刀法好不好?我把血影千重浪的全套刀法,都教给你。”
浅水清闻声愕然
谢谢几位老朋友持续的支持。天风是我本人写到现在最喜欢的书,所以我会继续写下去,不管其后成绩如何。不过要对几位说声抱歉的是,这几天我虽然持续更新,但暂时没法一下子到大家看到的那一步,只能请大家耐心多等几天了。反正现在是日更,很快就会到的。还请大家继续支持了。天气炎热,我心亦如火,纵有千难万难,也不会轻言放弃。
第二十六章 暗箭
北门关下,秋风萧瑟。
不知多少壮士曾经倒在这里,唱响慷慨悲歌。
如今,它已经成为天风军的眼中钉,喉中刺。
北门关北边是高可戳天的断龙山脉,南边则是虎头岭。
断龙山脉山势崎岖,丛林密布,道路难行。
虎头岭天生险地,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天风军中常有这样一个说法:“欲破三重天,先破北门关。欲破北门关,先破虎头岭。”由此可见虎头岭在这一带的重要性。止水人在岭上另布了四千人马进行协助防守,加上三重天的六万六千名关内守军,总计七万人镇守盘山--断龙山一线。
今天,一支骑队从孤星城旋风般冲出,昂扬出如风铁蹄,击碎晨蔼,以踏破乾坤之势奔向虎头岭脚下。
他们挥舞战旗,从北门关下呼啸而过,呼喝连连,意气风。视边关守军如无物。一马当先的,正是戚天佑,浅水清,方家兄弟等人。
“咱们有必要每次出来,都这么嚣张吗?”雷火忍不住道。
方虎哈哈大笑:“没办法啊。咱们打不进去,他们也攻不出来。不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张牙舞爪一番,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浅水清点了点头:“我算是明白止水军为何如此软弱无能了。依仗地势天险,苟得一安,气势上就先弱给咱们了。就象草原上熊族战士的奔放无忌依赖于大草原天地雄浑的力量一般,止水战士长期守城,却只能忍气吞声看着咱们耀武扬威,这等于是在每天向他们灌输他们打不过我们的思想。缺乏斗志的士兵,永远无法成为优秀的士兵。”
“说得好!”戚天佑大喝:“所以咱们天风健儿宁可不要坚城,也不可以输了这股军人的气势。仗,是由人打出来的,不是由城打出来的。再坚的城,也终究会有被打下来的一天。惟有军人的意志,永不磨灭!”
“没错,天风--浩气长存!”方豹挥臂大呼。
“浩气长存!”五百将士同声出震雷般的呐喊,漫卷苍茫,震得北门关上,无数军士脸色白
虎头岭,山如其名,整体便如一个硕大的虎头盘踞其上。
战争的早期,虎头岭作为止水人重要的防御段,曾经将小型山堡与阶梯状防御工事修建至漫山遍野。原本茂密的树林被砍伐迨尽,满眼望去,虎头岭就象是一个满脸长满了疙瘩的丑陋秃脸,看上去狰狞恐怖之极。
天风军多年来历次攻打虎头岭,对这一带的防御工事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如今,虎头岭的上半部分,属于止水的地盘,下半部分,却大部成了天风人的管辖范围,只有少数的村落,依然在止水军的控制之中。
在这样的一个大格局中,也有少数未曾受到破坏的角落存在,例如:方家村。
村后竟然难得的还有一片小树林的存在。
浅水清带着他的那一哨人马来到这里时,村口坐着几个白苍苍的老人,毫无生气的脸只是抬头看了一眼那些官兵,表情麻木而呆滞。他们似乎已经丧失了恐惧的机能,莫说只是来了一帮凶神恶煞般的官兵,就算是刀剑加身,也未必会有所感觉。
浅水清的眉头微微一皱:“狗子。”
“属下在!”一个年轻的战士挺身而出。
“知道村子里现在还有多少住户吗?”
“上次来的时候,还有一百八十七人,大都是孤寡老人和女人孩子。壮年人不是逃了,就是被止水人拉去当壮丁,充战士了。”
“怎么止水国经常拉壮丁吗?”
“他们有相当一部分军力就是用这种方式补充的。这一点,他们和我们不一样。”狗子回答。
或许,这正是为什么止水战力不佳的又一个原因吧。
浅水清看了下这破败的村落,到处都是残垣败瓦。有几处茅草棚子已经放倒,有不少村民竟然是露天而睡。
“估计现在连一百八十七个人都不会有了。”浅水清自语了一句。
来到虎头岭后,戚天佑还有方虎等人就和浅水清分开了。浅水清的任务,就是把方家村一带的地形摸清楚,查看有无敌人行动的踪迹。
“狗子,你带两个人去村后看看……安海,布置侦察哨,派出斥候小心敌人突袭……第二曲全队进入村后的小树林中,注意有无马蹄印记。德山,你带其他人进村子问一下当地百姓,看看最近有没有现大量的部队经过。注意不要太过分散,小心安全。这里的百姓,没人能说得清他们是敌人,还是朋友。”
有个士兵高叫道:“浅少,你太过小心了吧?那都是些没用的老家伙和女人孩子而已!”
浅水清冷然哼道:“盘山一线,做为战场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历史。谁也不知道这些老家伙们以前是不是当过兵,摸过刀。倘若他们给你偷偷的来上一下,你未必就躲得过去。万事小心在意。”
“是!”众人一起应诺,分头行动。
此时此刻,浅水清的心中突然有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半个月前,他在驻马店,还只是一个任人呵斥,呼来喊去的小卒子。可今天,他已经可以统率百名精兵,拥有了威慑一村的力量。
来日自己努力作战,倘若老天有眼,不知到底会让自己统率多少士兵呢?……
方家村的村民被迅地集中到村子的中央,团团围坐。
他们大多都是老人,也有少数的妇女和孩子。一双双浑浊的眼珠里,闪烁着恐惧。
叫德山的士兵举着马鞭大声吆喝,厉声喝问有谁现过止水军活动的迹象,换来的却只是死一般的沉默。
“一帮顽固不化的混帐东西,再有不说者,杀无赦!”士兵狂怒的大吼。身后是数十名骑兵手持长矛利刃,默不作言,出了冰冷的死亡威胁。
一位苍老的老人,用无言的摇头,代表了所有的含义。
士兵愤怒了,举起马鞭,开始狠狠的抽打。老人出痛苦的呻吟,看着自己身上的血肉剥离,随着鞭起鞭落,溅扬在血腥漫舞的尘空之中。
浅水清的眉头微皱,不过终究还是没有阻止士兵的粗暴行为。
盘山一线,战祸连连,受创最重的是百姓。无论是天风人还是止水人,百姓对其都已不再信任。温言软语式的哄骗做法,不会为自己带来任何有价值的情报,反而是暴力成为最有效的工具--他们是军人,最擅长暴力,也只会暴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百姓们……也只接受暴力。
挨不住鞭打痛苦的老人终于叫了出来:“三天前,有一支止水军从这里经过。他们人很多,好象是去西边的样子。他们不是从本村走的,我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其他的就实在不知道了啊。”
德山呸的吐了一口唾沫:“死不开窍的老东西,不打就不知道说。”
“有多少人?”浅水清沉声问。
“不知道啊,数不过来。不过队伍看上去好长,从那头到那头。”老人无力地用手指比划了一下。
浅水清心中暗暗盘算:“差不多是三百人。”
西边?浅水清蹙紧眉头思考。去西边做什么?
“浅少,很可能是派去沙河屯的。”一个士兵小声说。
浅水清忙问:“全部都是骑兵?”
老头连连点头。
得到了消息,士兵终于停止了鞭打。
看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老人,浅水清出了悠悠的叹息。他最终还是提醒自己:
军人,是杀人的机器。同情与怜悯,对一个军人来说,从来都不是一种优秀的品质。
想要在这乱世中活下去,活得更好,爬得更高,就必须抛弃这些可能会防碍自己一生的情感。
那个时候,浅水清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一件事。
人类决定战争,战争,却抹杀人性……
天边的那一道亮光闪过,血花飞舞荡漾出死亡的微波。
“啊!”
德山捧着胸口出厉声的惨呼,叫声如破天之箭,传彻小村。
一箭惊魂。
“有埋伏!”士兵高声狂嘶。
下一刻,叫声如动员令,所有士兵同时刀出鞘,箭上弦,小村之中转瞬间升腾起一片肃杀之气。
身经百战的士兵们并不急于寻找隐藏在暗处的敌人,而是立刻聚拢在一起,高举盾牌,将自己的身体牢牢遮挡在盾牌之后。浅水清大吼道:“不要慌乱,全部就地防御。狗子,带你的人出村,观察后路,小心敌人从后面突袭!”
几名骑兵飞身上马,沿着弧行路线向村外奔去。
又是一箭飞来,如雷神击鼓,电神劲射,挟着破天惊虹,穿越层层阻碍,破开盾牌刺破皮甲,再次扎在了一名战士的胸口上。
“箭是从林中射出来的!”有战士高叫。
所有士兵同时动作,将战马推前,皮盾遮身,将身型完全隐藏起来。
“浅少,对方人好象不是很多!”又有士兵高叫。
浅水清一言不,迅跑到受伤士兵的身边。
那仿佛天边飞来的一箭,又狠又准,正插在那战士的胸膛上,雕翎羽箭的箭尾兀自在做着激烈的颤动。
探了一下战士的呼吸,他大喊道:“他还有救!来几个人,把他们抬起来,立刻送回孤星城。”
“浅少,敌人就在那边林中,尚不知有多少。我们人数不多,此时不宜派人离开!”一个什长叫道。
“闭嘴!救人要紧,有什么事我担着!”浅水清怒吼。
几名士兵立刻上来,将两个负伤的战士抬了下去,小心地安放马上,快马加鞭朝孤星城赶去。
浅水清的眼望小林,眼神一阵剧烈的收缩。
是什么人,竟能出如此威猛的一箭,可破盾穿甲,视百人如无物?
止水军中,何时竟有了这样的箭术高手?
“浅少,敌人只放了两箭就没再有动静了,会不会人数并不多呢?”叫安海的士兵问道。
“有这个可能。不过敌暗我明,凡事小心在意。让第二曲的人后撤,暂时不要搜林了,免得中了敌人的埋伏。”浅水清沉声道。
“如果这样的话,万一对方人很少,被他们跑掉怎么办?”
浅水清神情中现出一丝冷然:“他们跑不掉的。通知兄弟们,准备放火烧林!”
几名士兵大吃一惊。其中一人忙道:“浅少,一旦焚林,只怕会秧及方家村的村民,伤及无辜!”
浅水清微微一笑:“谢谢你的提醒,既然这样……那就由你来准备点火吧。”
这是一本以yy为基础的小说,却不是将yy作为唯一的调味料,事实上,我更看重真实再现战争的原貌和战场上那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冲突,我一直都认为那是一本好小说的灵魂所在.
所以,这本书的更新会稳定,度却不会太快.每天都会有更新,但日更万字我暂时还做不到.希望理解和支持。
最后说一句,如果你真得喜欢这本书,给点支持吧,缘分同样需要鲜花与收藏的鼓励.
第二十七章 无双
凄清荒冷的小村后,幽暗诡谲的丛林中。
阴冷的暗箭仿佛择人而噬的毒蛇,窥伺着每一个可能的目标。
顺着箭头那一点冰冷的铁光,一线延伸,一张年轻而充满愤怒的脸赫然在现,紧抿下唇翘出一道弯月,写满了杀机无限。
指间微动,弓弦出轻微的颤响,**尖利的呼啸,又是一支寒光铁箭破空而出。
冷光激撞向火光,一支火把翻腾出诡异的红弧,跌闪着掉在地上。
厚厚的枯枝败叶,在下一刻迸出强烈的劈啪声,燃烧起炙烈的苍茫。
挑衅式的暗箭激怒了对手,数十支飞蝗流箭同时破空而出,划过天际,扑向理想中的目标。
有几只箭来得又急又猛,以穿透苍穹之势,狠狠地扎中了挡身的大树。
隐约的喊声传来:“小心防御,敌人的箭法很好!准备烧林!”
他们竟然敢放火焚林?
凄厉的眼神透露出一股燃遍全身的怒火。
“啊!!!”他厉声狂呼。
又是一箭,破穹而出。
他要将手中的愤怒之箭,化成屠戮天下的力量,尽数全部射出去,哪怕粉身碎骨亦在所不惜。
“里面的人听着,只要你放下武器,出来投降,我天风军既往不咎,饶你们一命。否则就火烧此林。”那是一个年轻士兵在长官的命令下正躲在盾牌的后面进行大声的喊话。
好新鲜的说法,竟然试图让自己放下武器出来投降?
少年放出一个轻蔑的冷笑。
然而任他箭术高,终不能以一人之力抵抗百名战士。
眼看着火把组成的长龙已蔓延成一条漫舞狂卷的火蛇,即将为这片丛林带来永远的伤害,将它化成一片弥漫着天风战气的永恒焦土。少年执弓的手终于开始颤抖了……
浅水清很有耐心地站在林外。
“狗子,咱们打个赌怎么样?”他突然说。
“什么赌?”
“你猜林子里有几个人?”
“三个。至少三个。”
“为什么?就因为有四支箭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射来,并且射中咱们三个兄弟加一支火把?”浅水清笑问。
“是啊。”狗子老实的点头。
浅水清哈哈笑了起来:“那我说只有一个人你信不信?”
狗子的表情很精彩:“如果是这样,那这个人一定是个高手。”
“至少是个箭术上的绝对高手,一个精通狙击之道的大师级高手。”浅水清说。
狙击?狗子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迷茫的脸露出奇怪的表情。
浅水清拍拍自己的脑袋,显然是在责怪自己说错了话:“和你说你也不明白。总之,刚才的三箭都是同一个人射出来的,这一点我敢肯定。这个人箭法群,腕力极强,而且应该是不属于天风和止水任何一方的军人。”
说着,浅水清拿起一支还染着血的箭:“因为他的箭是特制的。”
狗子这才恍悟过来,然后一脸你赖皮的表情。浅水清哑然失笑。
丛林中出现一个略带稚嫩的声音:“身为战士,竟然只敢以焚林做为威胁,而不敢进来决一死战,你们不觉得丢人吗?”
浅水清的眉头微微一扬。
听声音,适才那刚猛绝伦的一箭竟是个半大孩子射出来的不成?既然是个孩子,莫非……他正是这村子里的人?浅水清不由想到。
下一刻,他长笑道:“战士是用来作战的,不是用来送死的。既知你箭术厉害,还要进去送死的话,那可不叫勇士,而叫傻瓜了。出来吧,否则……就算我不烧林,你以为这方家村一百多名老老少少就跑得了吗?”
少年的心,彻底坠入深渊之中……
隐藏在林中的人,终于走了出来。
那是一个皮肤微黑,浓眉大眼,看上去朴实无华的少年。
浅水清估计他年纪不过十七岁。
他背上的弓奇大无比,左腰边是箭筒,腹间还别了一把小刀,木制手柄上缠了一圈又一圈的棉布,看上去笨拙丑陋,刃口却极为锋利。
浅水清的眼神亮了起来,若两点可看透人心的星光。挥挥手,几名围上来的士兵撤了下去,他走上前道:“看你的样子不象是止水兵,为什么要伤害我的人?”
少年怒视浅水清:“当然是为了保护村子,还能是为了什么!”
“果然如此。”浅水清微一点头。“数百人的小村子,竟沦落到靠一个孩子来拯救的地步了吗?真是可怜可悲复又可叹啊。”
浅水清仔细地审视了一下眼前的少年:“你的箭法不错,就是心气太盛,缺了点定力。对了,我们到这里来,也不是为了屠村,只是需要找到一些关于止水军活动的消息而已。”
“那又有什么区别?!你们这些当兵的到了这里,哪一次不是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没粮的时候要征粮,征完了粮食还不满足,看见女人要带走,看见钱财要抢空。一次不够再来一次,哪里当我们是人看待了?方家村原本近千人丁,被你们这些年打仗打得,十不存一。有些村落,甚至根本就被你们血洗,杀得鸡犬不留!”
少年的骂声高亢,用手一指远处的那些老人,大喊道:“你看看他们!早就已经麻木了生死。你们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想怎么杀就怎么杀,他们甚至都已经不懂得反抗了。他们现在要吃没吃,要穿没穿,你们还要一次次的来剥削,这里早就空了!没有东西可以给你们了!”
顺着少年的手指,再看那些老人的麻木呆滞的脸,每一张脸上,似乎都已写尽了苦难二字。
浅水清深深蹙起了眉头。
一个当兵比浅水清早两年的老兵低声说道:“去年大战时,各方吃紧,鸿帅曾下令就地征集粮草用度。那时打得太惨烈,止水的骑兵从各个方向向我们动突袭。当时后继援兵未至,我们人数上占太大劣势。偏偏还有一些村子在暗地里帮他们通消息,泄露我们的行踪。于是,有几位将军一怒之下,下了血洗令,把那几个村子都给夷平了,连带的也让附近的一些村落倒了大霉。不过止水人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到处拉壮丁,几乎把盘山一线所有的年轻壮力都给拉走了。这小子的年纪,照理也是跑不了,没被抓去当兵,算他运气好了。”
鸿帅,就是龙牙军军帅鸿北冥。
原来是这样……
浅水清看少年的眼神开始变得莫测起来。
他轻笑道:“那么,你应该同样不喜欢止水国了?”
少年为之一呆:“是又如何?”
第二十八章 说英雄 论英雄 谁是英雄
浅水清坐在村子的中央,手中把玩着虎牙军刀,面带微笑地看着被捆成一只粽子的少年。此刻少年的眼中仍喷薄着愤怒的烈焰和不屈的神采。
“你叫什么名字?”浅水清问。
“无双。”少年昂回答。
“无双?没有姓?”浅水清皱了下眉头。
“贱民本当无姓!”
这个回答,令浅水清的心中微微一颤。
“难道你不是方家村的村民?”他问。
“我若是,早被止水人抓去当了兵了。”少年大声回答。“两个月前,我流浪到此地,因饥寒交迫,昏倒在方家村村口。是这里的老人救了我。他们自己都没有东西吃,却把仅有的能吃的东西都拿来救了我!我感恩图报,自然应当保护他们不受别人的欺凌。今天你若不是用诡计逼我出来,就凭你们这些骑兵,想在林中和我作战抓到我?哼,难比登天!”
一个士兵走了过来,小声汇报自己探听到的消息:“问过那几个老家伙了。这小子的确是被他们救活的路人。不过这小子到也硬气,救活了之后,干脆就不走了,免费帮方家村的人看家护院。前几天有七个止水兵过来抢东西,结果全被他一个人给干掉。咱们这次一来是人多,二来是用了焚林的方法逼他出来。不然要抓到这小子恐怕真得很困难。听说他是山里长大的,最擅长的就是玩丛林捉迷藏了。进了山林,就没人能捉到他。”
哦?竟是个很有意思的存在。浅水清眉头一扬。
他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这倔强的少年,他此刻依然悍不畏死,一口一个不服。
“你不怕死?”他问。
“天下英雄,为义取舍,死有何惧!”
浅水清再克制不住自己心中的笑意,哈哈狂笑起来。
感情这竟是一个看英雄小说看多了的单纯少年。
无双看他笑得这样猖狂肆意,又羞又怒:“有什么好笑的?”
浅水清笑得合不拢嘴:“当然好笑。我问你,你知道什么叫英雄吗?”
“英雄者,拯黎民于水火,解百姓于倒戈。只要侠义在心,就敢舍生取义,这有什么不懂的?”
浅水清看着那张充满稚气的年轻的脸庞,终究叹了口气道:“你错了!真正的英雄,不该是,也不能是这样的。”
少年一呆。
浅水清已站了起来,迎风而立,遥望远山,低声私语:“你根本就不懂什么叫英雄。”
仿佛是在吟诗一般,浅水清缓缓吟道:
“一个真正的英雄,应当怀抱天下,受万民拥戴,被四野咸服,享八方膜拜,承天地灵光!”
“一个真正的英雄,应当不受世俗所限,傲视苍生,兵锋所至,无往不利,所到之处天下拜服!”
“一个真正的英雄,应当是笑傲众生,逍遥洒脱,不为任何情怀所牵绊的~!”
浅水清继续说:“一个真正的英雄,固然应当仁义天下,却也当知轻重取舍。有舍生取义之德,同样也该有壮士断腕之勇。遇事自有见地,绝不拖泥带水,婆婆妈妈。你既为了救方家村的百姓而主动攻击我们,就该坚决奋战到底,怎能因为一时的威胁就放弃立场挺身而出?你以为你是舍自己而救大家,在我看来却是蠢无可蠢。我问你,你可知道你刚才的攻击令我的三名战士受了重伤?你可知道他们都是战场上杀过无数敌人的好汉子?倘若我心疼我的士兵,那么在抓了你后,便会立刻将你一刀砍了,然后下令屠村!那时……请问你可还有任何能力阻止?”
少年无双怒视浅水清:“你!”
浅水清无视他的怒目而视继续道:“倘若你想做一个英雄,就该知取舍懂进退。你箭法群,又擅长潜踪匿迹,林中不利骑兵作战,你本可大打游击。但凡有敢伤害村中百姓者,你就射箭杀之,令大家心中忌惮,不敢随意动手。你奔忽林中,来去自如,令我们不知道敌人有多少,更不敢随意进犯村中百姓,这样,你或许不能保住全村百姓,至少也可以保住部分百姓。就算你碰上的敌人是个疯子,不顾对手威胁,果真烧林,你也应当迅离开。哪怕今天救不了大家,来日也要为大家报仇雪恨。可是你看看你。我随便说要放把火,就把你逼了出来。用村子里几个百姓的生命,就让你自动投降。就你这样的人,不知取舍,不懂进退,心甘情愿地想要保护所有的村民,又怎么可能?我若是杀戮成性之人,此刻你和你这一村百姓的性命早就没了,你又拿什么去做英雄,逞英雄?!”
一番话说得少年无伤大汗凛然,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却仍是大声地喊道:“我不服!是汉子的就站出来和我比一比!”
浅水清嘿然冷笑:“你不觉得你的要求很可笑吗?你是不是以为你箭法厉害就能赢得过我?还是以为赢过了我,你就是个英雄了?你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存之道都不明白!”
浅水清的声音越来越大,响彻四方:“要想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那你就得先看清楚你所处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而现在这个世界本就是个强者适存的世界。你要做英雄人物,便该睥睨天下,俯视众生,无视一切苦难!你若是自问做不到,就好好回家种地去,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
狠狠地看着少年,浅水清凑在他的耳边一字一顿小声道:“凡成大事,立大业者,无为蝼蚁而活之辈!”
这句话,已近乎于大逆不道,所以浅水清只说给了那少年一人听。在浅水清的眼中,那些怀抱天下的英雄豪杰其实都是私心辈出的野心家冒险家而已。纵观古今历史,那些位居人尊者,又有几人能不变成自私自利的小人?那些所谓匡扶正义心怀百姓而登至尊之位者,又有几人到头来不是为一己私利而争势夺权?那些所谓的英明的君主又有哪个主动放弃过皇帝这个职位?主动放弃过家天下的构想?主动放弃过终身制和世袭制。他们的英明,无非是为了永世皇朝所做出的努力构建罢了。
浅水清不相信英雄,或者说他相信,凡英雄者,皆血染红樱。
唯一的问题是,他现在必须努力让自己也成为一个英雄。他不认为自己能和别人有所不同,或许唯一的不同就是:他绝不欺骗自己。
他永远不会说自己仁义天下,怀抱苍生,也不会说自己忠君爱国,侠骨柔肠,倘若可以,他更愿意在自己做了一分恶之后将其说成是十分恶,以一个十足的大恶人的面目出现在世人面前。
他愿作真小人,也永不做伪君子。
君者,伪君子也……
无双惊讶地看着浅水清,浅水清则微笑着看他。
浅水清说:“虽然你不喜欢天风军,不过你同样也不喜欢止水军。既然你两者都不喜欢,不如就跟我当兵吧。你不是想做英雄,史书流名,千古流芳的吗?跟了我,一路杀敌,或许你还有这个机会。”
无双把头一摇:“你杀了我吧。我看你肯和我说这些话,应该是不会伤害村里的百姓了。我谢谢你。你的想法,我不敢苟同,万一他朝泄露,只怕还会害了你。你还是杀了我比较安全一些。”
“我既敢说,便不怕你传。我说的话,出自我口,入得你耳,再没第三个人听见。你就是想传,我也大可否认,说是你污蔑于我。所以这个问题丝毫都不必担心。不过你要想活,就难了一些。”浅水清冷然说道。
手中不住把玩的虎牙军刀突然驾到了无双的脖子上,浅水清森然道:“你伤我士卒,是为大罪。我若不杀你,上无法对上官交代,下无法请士卒原谅。若是就此放你,那么我也就有了罪名。我知你只是为了保护村中百姓而无奈所为,但为了我自己,便只能牺牲你。可我念你一身功夫来之不易,杀之可惜,所以再给你最后的机会。你若跟我,则前怨尽去,我对各方面也好有所交代。否则,你既想做英雄,便只能舍己而成全我。”
无双死死地盯着他,最终只是说了一句:“你纵杀我,我也不跟你走。”
浅水清哈哈一笑,虎牙划出一道森寒的光圈:“那我若杀他们呢?”他指的,正是那些表情麻木呆滞的村中老人。
“你!”无双大怒。
浅水清凑到无双的耳边,轻声说:“你瞧,人生总有很多艰难的选择。我选择了要你活着,而你呢?是选择大家一起活?还是大家一起死?”
“你就不怕我跟了你还杀你?”
“以你的为人,肯跟我,就不会叛我。”浅水清淡然回答:“你虽是箭手,擅射冷箭,但真正的暗箭伤人,你甚至连见都没见到过,想都没想过,听都没听说过!跟了我,至少可以让你以后做人不再那么幼稚一些。”
无双虎目死死地盯住浅水清,对方却不为所动。他一咬牙,喝道:“好!我跟你走!”
浅水清露出了一个惬意的微笑……
回来的路上,有名士兵忍不住悄悄问浅水清:“浅少,如果那小子还是不肯跟你,你真会杀了所有人吗?或者他不肯出来,你就真得纵火烧林?”
浅水清冷然看了他一眼,一言不。
那士兵只觉得仿佛一桶冰水迎面浇下,浑身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那一眼,令他毛骨悚然,竟产生了一种无力的恐惧感。
第二十九章 责罚
手指在沙盘上缓缓移动着,终于落在了一片小凹地上。
这里,就是沙河屯了。
洪天启微微叹了口气,头也不回的说:“吩咐下去,令衡长顺做好准备。沙河屯新增300骑兵,看来是要死守了。前日南督已下定决心,要由虎头岭一线打开缺口。那一带大大小小数十个村落,现在还有不少都被止水人占着,不清理干净,就别想顺利地让大军通过虎头岭。沙河屯地势险要,是保护我军侧翼的一个重要据点,打下这里的任务,就交给他衡长顺来完成了。”自有传令兵立刻替他将命令传下。
十年僵持的局面,终将一朝打破,这一切的原因却都是因为一个女子。
如今军中已是谣言遍布,说云霓小姐提出下嫁南无伤的要求是铁血镇在一年内攻破三重天,打入大梁城。但也有传言说:第一个进入大梁城者,将成为云霓小姐的夫婿。因此,云霓小姐未必就嫁给南督。
后一种谣言在某种程度上极大地激励了三军将士,传言云霓小姐姿色绝伦,美若天仙,又兼是雪风军团云风舞的女儿,谁要是能娶了她,此生必定平步青云,永享仙福。
不过铁血镇督南无伤对这类传言却相当恼火,在誓师大会上当众宣称:“止水无德,丧行辱国。彼既不义,吾当取之。十年征战,只为一朝破敌,今三重天守军积弱无能,正是一鼓作气将其拿下的大好时机。好男儿当浴血沙场奋勇杀敌,为国争功。那些儿女情长的谣言再不可传,违者军法从事!”
洪天启身为一营之主,得到的消息却是:谣言,并非尽是谣言。于是,戎马多年的洪营主,这刻,竟也被这个并非谣言的谣言弄得心动神摇起来……
听说龙牙军赤血镇和龙威军大风镇的兵都已经往前线开来,另外还有两个纵队也在往盘山一带集结兵力,大军不日既到。这样一来,暴风军团几乎是把一半以上的兵力都拉了过来,要说不准备来上一次大战,怕是说不过去。在这种时候摆出这样的架势,军团总帅烈狂焰大元帅不知道脑袋里转的是什么想法,难道他老人家也对这位云霓大小姐的通告起了心思不成?
想到这,洪天启摇头笑了起来,这应当是不可能的。烈狂焰是个战争疯子,对他来说战争就意味着生命的全部意义。要说是借这个机会鼓动大军的士气一鼓左气拿下三重天到更有可能一些。他老人家虽说是豪勇盖世,毕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床第间的事嘛,还是少想为妙。
只要拿下三重天,止水国便亡了一半了。
他正想着,传令兵在帐外急急高叫:“报,洪将军。”
“什么事?”
“千骑第三卫出现骚乱。卫校衡长顺与手下部将生争执,好象是打起来了。”
“什么?”洪天启大怒。大战将至,属下众官竟然自己先干起来了,这算怎么回事?
“带我去看看。这***衡长顺,有勇无谋的蠢货!刚上任就想搞事!”洪天启破口大骂……
千骑第三卫,此刻正是群情激奋的时刻。
衡长顺虎着脸站在人群中,与他对峙的正是浅水清。
浅水清面对衡长顺的横眉怒目,竟然还笑得出来。他说:
“衡校,无双是我新收的兵。他虽伤我士卒多员,但说起来,在其位谋其事,份属自卫,应当谅解。如今我已将他收归辖下,还请衡校网开一面,饶他一命。”
衡长顺嘿嘿一笑,这个小子,竟然还有心思替别人求情?
“浅水清,你的胆子也太大了点吧?这样来历不明的小子你也敢收?他伤我军卒,是为大罪。你不立刻将他宰了,竟然还敢带回营中。这一次,只怕沐血和戚天佑也保不了你了。”
浅水清眉头一扬:“军规有令:举凡战事,临阵从军者,除叛国,杀将等重罪外,无论过错大小,既往不咎。浅水清照章办事,不知道哪里错了?”
衡长顺的口中冒出丝丝冷气:“军规中是有这一条,不过军中亦有规定。非营将以上职衔者,不得擅招兵员,且征兵需得报备镇督。你一个小小哨官,竟然也敢私募兵丁,胆子也太大了吧?”
浅水清笑得更畅快了:“这个简单,我这不正是要带他去见洪将军吗?再说征募百人以上方需报备,我如今只招一人,不属私募,只能算举荐。这报备一事,就有些小题大作了吧?还请衡校让让,等我带他见过洪将军之后,再对属下的行为做定夺,如何?”
“好啊,那就交给我带去见将军好了。”衡长顺一撇嘴道。
“不敢有劳衡校,这种小事还是我自己来吧。”浅水清竟是寸步不让。笑话,要是让衡长顺带无双去见洪天启,到时候他浅水清只怕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无双只怕更是小命难保。
衡长顺脸上红光一现,怒气勃:“事大事小,哪容你说了算的?让开!”他说着,虎爪前伸,竟是一爪就向浅水清推去。
这一掌看似平平无奇,隐含风雷却是挟势万钧。
浅水清鞠躬一敬,双手合着刀鞘正正迎了上去,那一掌击在刀鞘,轰出一片凛然之威,浅水清借势后退,竟不能伤他分毫。衡长顺目中精光闪过,缓缓说了一句:“好小子,功夫又见长进啊?”
或者是军人的天性使然。无论是衡长顺,还是浅水清,谁也没打算将彼此间的矛盾压至无人知晓的地步。相比阴谋手段,衡长顺更愿意用手中利刃劈开浅水清的身体,而浅水清则要借助大家的眼睛,帮自己打下一片良好的群众基础,让大家看清楚他的所做所为以备来日。
衡长顺掌风霍霍,携带着风雷之威,凶狠无比地一掌又一掌接连向浅水清击去,看上去是在招呼他把那个新收的小兵无双交给他,暗地却里狠劲迭,劲浪层层,杀机迷卷。他的掌势雄浑刚烈,每一掌击出都带着凛冽风雷,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出来两个人在拼命,这两个人却依然谈笑风声,仿佛所有的军士都是瞎子,看不出他们在打架一般。
一边出手,衡长顺还一边长笑道:“还不下跪认错,我念你曾护粮有功,或许可以饶你一次。”
浅水清脚步连闪,抱刀或格挡或退避,同时也哈哈笑道:“下跪认错不难,只是要大人不计前嫌只怕就有些难了。他人吃米,还会念我护粮有功,衡大人只怕想的却是恰恰相反吧?既然求饶无用,这下跪一事,还是免了吧。”
浅水清虽然生性高傲,却也不是不懂委屈求全的人。只是他既知道委屈求全对衡长顺来说没用,那这委屈就不受也罢。衡长顺派他出任务,用意不过是挑他毛病。只要有了错,就可以借机收拾他。如今他没有犯错,衡长顺都要给他挑毛病,浅水清更不会轻易低头了。浅水清熟悉军规,怎么说也不能让他借了军规来整治自己。
他衡长顺,还没有解释军规的权利。
此刻衡长顺又是接连三掌凶猛劈来,浅水清挡得吃力,微一咬牙,刀鞘在手中划出一片灿烂光晕,仿佛天际间掀起了一片雪浪重重,竟然反手向着衡长顺劈了过去。这一招,竟是威力无比,衡长顺脸色一变,硬是用铁掌挡了这一鞘,失声叫了出来:“血影千重浪?戚天佑把他的看家本事都教给你了?”
浅水清收鞘凝立,鞠躬回答:“还请衡校多多指点。”
这功夫他新学乍用,一时间还挥不出它的全部威力,即便如此,也还是将衡长顺劈退,心中对戚天佑的感激到是又多了几分。
那个时候,衡长顺脸色一片鲜红,他是怒极了。
“好,既然这样,我就好好指点指点你吧。”说着,他把手放在了腰边的战刀上。
下一刻,衡长顺已经撕破了所有脸面,长刀出鞘,挥舞出一片天地间至烈的杀气,遥指向浅水清。
“杀!”,衡长顺大吼,长刀漫卷残云般破开风浪,直扑向浅水清。他竟然已经打算借着这个机会直接将浅水清一刀两断,了却一切是非恩怨。他生性暴烈,终是不惯玩阴谋耍手段的。
人群中乍起一线电芒,迅雷般奔至,挟着风雪千重卷开那威力绝猛的一刀。衡长顺微微一滞,却听见冰雪般的刀光之后,是那一声郎然长笑:
“衡大人武功盖世,豪勇无双,浅水清一个小小新兵,怎么能是您的对手呢?大人,我看这事还是交给属下来处理吧,您说可好?”
出刀的,正是戚天佑……
衡长顺死死地盯住戚天佑,口中**一片阴寒:“你也想和我作对吗?”
戚天佑笑着摇头:“属下怎敢。大人的开碑手威力绝伦,风雷刀更是天下无双。和大人过手,我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太长了。不过大家同在军中效命,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的呢?何必非要动刀动枪的,让下属们看了笑话不是。”
衡长顺嘿嘿冷笑:“浅水清目无法纪,以下犯上。这样的人若不教训,以后我在军中如何立足?军无令不行,将无威不立。浅水清纵横跋扈,仗的不过是护粮之战。护粮之战,是千骑卫和血风旗共同奋战之功,他浅水清才杀了几个敌人,竟然也敢贪天功为己有,甚至还骄横若此。今天我若收拾不了他,以后还有人会听我的话吗?戚天佑,你再不让开,难道也想以下犯上吗?”人嘴两张皮,他轻轻一句话,就把浅水清立的功都给揭了过去。他衡长顺是因着护粮一战升的官,这贪天之功的,也不知是浅水清还是他自己。众军卒心中好笑,却是敢怒不敢言。
戚天佑抱拳而立,站在浅水清的身前。身后是浅水清轻声道:“戚大哥,这事你没必要出来掺合,还是退回去吧。”
戚天佑闷哼一声:“你小子给我闭嘴。别看你现在成了哨官,在我眼里,你还是个新兵蛋子,狗屁不懂。别以为懂点军规他就奈何不了你,就凭你刚才敢跟他递刀,他就能用以下犯上的罪名能宰了你!”
“我用的是刀鞘。”浅水清嘿嘿一笑。
戚天佑回身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他冷眼扫了一下那个叫无双的少年,刚才两个人为了他打生打死,这少年竟然连眼角都不动一下,定力竟是出奇得好。听说他的箭术高,不但奇准无比,而且劲力雄浑,刚劲猛烈,看来也是个人才,难怪浅水清想尽办法也要收他过来。
此刻他没时间考虑这些问题,转身对着衡长顺又笑道:“衡校说得有理。不过我是浅哥儿的直属上司,既然是要惩戒他,还是交由下官亲手惩戒的比较好。事有专责,就不劳衡校费心了吧。”
“哼,浅水清顶撞的是我,又不是你。要教训他,也该由我亲自来教训才对,怎么就轮到你来处理了呢?”衡长顺知道戚天佑的血影千重浪厉害,真论功夫,自己未必是他对手。军中常传戚天佑刀法凶猛刚烈,每一刀劈出都似斩尽天下般,气势苍茫。浅水清新学乍练,就能一刀把自己逼退,放在戚天佑的手上,只怕更加厉害。他眼见戚天佑出面力保浅水清和无双,知道自己今天只怕是没什么机会了,想要作罢,却又有些不甘,所以只能这样说,只看戚天佑怎么答复自己。
令他大出意外的是,戚天佑竟然高声回答道:“浅水清顶撞上官,冲撞将威,无论其情如何,已属犯错。戚天佑无能,带不好自己的兵,有纵兵之嫌。为救部下,竟对上官拔刀相向,更属大不敬的罪。衡大人战前受辱,折损的威信应当挽回。衡大人说得对,军无令不行,将无威不立,因此,戚天佑恳请大人责罚于我,戚天佑愿领一切罪过!”
说着,戚天佑竟然单膝跪了下去,任凭衡长顺处置了。
“戚大哥!”浅水清大急。
“闭嘴!”戚天佑怒哼道:“你是我的属下,你犯了错,就是我犯了错,没什么好说的。别忘了,你也在为你的兄弟出头呢!这正是咱们共同在做的事!”他一挥手,把浅水清推到了身后去。浅水清愕然,看向身旁的无双,这才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也开始学会了保护自己的兄弟。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至少自己对戚天佑是感激的,而少年无双却没有这份自觉。
然后,戚天佑对着衡长顺叫道:“请衡大人责罚!”
衡长顺目露凶光:“好,戚天佑,我敬你是条汉子,今天就饶他一次,许你代罪受过。来人!”
长刀一指戚天佑,衡长顺大叫道:“以下犯上者,施四十军棍。身为军官,纵下有过,罪加一等。给我打他八十军棍。明日进攻沙河屯,戚天佑辖其旅部做为头一阵冲锋。有敢抗命者,斩!”
全卫愕然。
第三十章 生辰死祭
洪天启赶到的时候,军棍已经施完。
看着心腹爱将被打的皮开肉绽,只能躺在床上有气无力的呻吟的时候,洪天启一时之间有些楞然。
他沉声问:“怎么回事?”
有士兵立刻上前把事情的经由说了一遍。
洪天启越面色阴沉若水。
衡长顺是南无伤指名来做的卫校,他和血风旗李规将军又有些关系,洪天启心中恼怒,竟然对此事半点处理办法都没有。军中虽说一切皆视战功,但亦不能不懂为官之道。就算是再粗鲁的汉子,也知道涉嫌上官的任调,背后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衡长顺虽然跋扈了些,但毕竟还占了些理。虽说是歪理,但官场之上,无理都能说成有理,何况小小歪理?要坐稳位置,最终还是需要看清时局的。
所以他只能长叹一声说:“让他好好养伤吧。明日一战,他就不用去了,由方虎代他领兵吧。”
“大人,衡校刚才说要戚少亲自领军,您现在这样安排,只怕衡校又要出来闹事了。”一个小兵连忙说。
洪天启大怒:“他是营主还是我是营主?虎豹营什么时候成了他衡长顺的了?凡事竟然都由他来做主?”
那小兵吓得颤颤惊惊再不敢言。
戚天佑却躺在床上嘿嘿一笑:“洪营,怎么了?这点小事也值得您大动肝火吗?咱们当兵的,什么苦没吃过,什么伤没受过?这点小事就不能出兵打仗了吗?放心吧,我躺在这床上休息一天,明天起来,还是一条好汉。咱照样在沙场上杀几个敌人给你看。”
洪天启兜手给了戚天佑一下:“混蛋!就你这样还想上阵打仗?**都被打烂了,你还怎么骑马?哼,衡长顺……这个混蛋,一介莽夫,心胸狭碍,难成大气。阵前折将,本属大忌,我真想一刀宰了他!”
一连用了好几个词来形容衡长顺,可见他是真得怒了。
只是戚天佑却偏偏笑道:“洪营不必生气。衡长顺其实也没有错。他新来乍到,正是立威之时。上任第一天,就有下官不听其令,也难怪他生气。若是这次您再驳了他的命令,只怕他以后御下更难。身为将官,最怕的就是令出多门,有令难遵。所以,这改令之事,还是万万不可的。明日之战,我第三卫负责攻打沙河屯。沙河屯有至少500敌军把守,并不是那么好拿下的,正需要靠衡长顺这样的猛将带头杀敌。他要是心有怨嫌导致作战不力,只怕对您也是个不小的罪过。所以洪大人还是让我出战吧。”
“你!”洪天启被他气得没话说。他这个游击将军也是一路奋勇拼杀出来的,当得不易,当然也知道作战前最忌讳将官威信受损。戚天佑说得有理,为大局想,他只能接受。一甩袖,他叫道:“既然你自愿送死,那就随你去好了!”
然后就那样气冲冲地走出帐外。
一个小兵不识相地走过来问洪天启:“将军,衡长顺目中无人,擅打下官,是否应当予以责罚?”
洪天启愤怒大吼:“我责罚你妈!”一拳将那小兵打飞出去……
营帐内,浅水清悉心地给戚天佑上药。
药敷在身上,凉飕飕的,到有几分镇痛的效果。
戚天佑感觉有些怪异,忍不住问:“你用的什么药,好象很神奇啊?”
浅水清凑在他的耳边轻声回答:“普通的伤药,不过我掺了生肌散。”
生肌散?
戚天佑大吃一惊。
他看着浅水清的眼睛,只见浅水清也毫不示弱地回看他。清澈的眼眸中,隐藏着的,竟是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你……其他人全部出去!”戚天佑高喊。
所有心疼戚天佑伤势的士兵,将官,包括方虎,甚至连沐血都一起被他哄了出去。
眼看帐中已经没了别人,戚天佑不顾伤痛问:“你怎么会有生肌散的?”
“自己做的。”浅水清淡然回答:“不敢全用,怕被人看出来,只能少做点掺着用。”
戚天佑惊得更厉害了:“什么?你竟然会云家的秘方?……那云霓小姐她……”
“她是我辈子见过的最好的女人,也是我最爱的女人。”浅水清看着戚天佑伧然回答。
心中的秘密,终于能有一个人值得自己说出来,浅水清只觉得这些天的难过痛苦都随着这一句话而飞扬飘散,他的心头轻松了许多。
“你……”戚天佑只觉得一阵冰寒彻骨。
呆卧良久,他才长叹了一声:“当初你和她从草原上回来的时候,我就该想到的。果然……还是生了么?孤男寡女,**,一个是血气方刚,一个是情窦初开……不足为奇啊,不足为奇。云霓小姐到也真是好深沉的心智,好聪明的手腕。当日我还真被她要求杀你一事给吓坏了呢,没想到,竟是个幌子……你小子竟然把这事也告诉我,你还真是不怕死啊。”
浅水清苦涩道:“戚少,在这个世界上,我原本一个亲人也没有。但是现在,我已经有了两个。一个视我为知己,待我如兄弟,亦兄亦师亦父亦母,他愿意代我受过,我也自当粉身以抱。还一个,她在为我而生,视我为骄傲,以我为依靠,为我背尽骂名,痴心守侯,无怨无悔,我也情愿为她背负理想,奋战一生……你我兄弟之情,今日之后,天下皆知,我和她的事,却是除你之外,再也无人知道了。做人有太多的秘密不是好事,有些秘密,我不能说,因为说了只会被人当成疯子傻子,有些秘密,我却是非说不可,只为一吐苦水,放纵心中的酸甜苦辣,偏偏又涉及他人生死,不可随意去说。所以……戚少,你听了我的秘密,就得为我守护秘密,我其实……是把压力交给你!做兄弟的我,没什么本事,帮不了你,反而尽是拖累你,心中有愧……”
戚天佑无奈苦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还真是个好兄弟呢。其实,我帮你,很多时候,只是在尽自己的职责。你是我挑来的兵,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你现在惹下的麻烦,泰办也是因为我当日那一声吆喝。倘若在驻马店,我不是派了你去喊衡长顺出兵,你也不会惹下这许多麻烦。我想,随便换个战士过去,最多也就是哭天抢地的求人出兵,而不会胆子大到敢挟持小姐的地步。所以很多时候,我帮你,更多是为了弥补心中的歉疚。可现在,你又给我加了一个新的重担,你小子……还真会顺杆爬啊。你就不怕我把此事告诉镇督?”
“你不会的。这件事要是捅了出来,只怕整个暴风军团,甚至整个天风帝国都会出大乱子的。云霓与我,均已立下死志,她此生非我不嫁,我也是非她不娶。我死了,云霓必定自尽。云霓若死,云家必乱,天就得塌下一小半来。这个险,你才不会冒呢。何况你是我的好大哥,你也不能忍心看着我去死啊。”浅水清很是无耻地笑。
戚天佑无奈地翻起了白眼:“你小子,有种。敢上南督的女人,比我有种!”
浅水清很想解释自己和云霓好的时候还不知道她是南无双的未婚妻,不过细想之下,当日的情况,以云霓的动人美貌和诱人犯罪的无暇身体,老二的命只怕远大于老大的命,自己多半就算是知道,也还是先上了再说,所以就不客气地接受了戚天佑的评价。
“那……草原回来之后你和云霓还有联系吗?”
“有,我们有自己的联系方式。只是非到必要时刻,我们不会轻易使用这种方式。”
“是她告诉你这一切都是南督所为?”
浅水清微微一笑,点点头,又摇摇头:“不用她说,我也知道。其实,云霓心思细腻,很多时候我没想到的,她都想到了。回来的时候,她特意不告诉我她的计划,让南督杀我,一来是为了洗刷流言,二来只怕,也有考验我的成分在内。”
戚天佑微微一呆,不由也叹服这两个人心有灵犀的本事。
上好了药,浅水清为戚天佑穿上衣服。两个人一时间谁也没再说什么,气氛出现了一丝诡异。
还是戚天佑打破了沉默,问他:“你带来的那个小子,好象有些与众不同啊。”
“恩,他叫无双,是个箭术好手。他的弓很奇怪,好象是用什么特别的木头做的,我当时没来得及问他。不过回来的时候,他告诉我一件事……他的弓,射程可达二百米。”
二百米?戚天佑眼都直了起来。
普通的弓,射程也就是百米左右,质量稍好一些的可达一百三四十米。象紫杉长弓这样的观澜名弓,能射出一百五十米的距离,已经是极限了。可是那个无双,竟然能射出二百米,其距离是普通弓的两倍,这个概念,实在是令他大吃一惊。
难怪浅水清拼死也要力保无双,这个人倘若在军中作战,绝对是猎杀对方军官的一把好手。
“到是让你拣了个宝啊。”戚天佑说。
浅水清嘿嘿一笑:“所以洪营那里,还要麻烦你替我美言几句。这小子脾气有些倔,而且不识事务得很。我本来想带他直接去见你的,结果被衡长顺看见直接拦住。我被逼无奈才说带他去见洪营。可以那小子的脾气,见了洪营只怕两句话一说,就是个砍头的下场。你今天挨了军棍,这种情况下帮我说情,看在你那烂掉的**份上,洪营怎么都会答应的。”
戚天佑气结:“你小子,是非要榨干我每一分利用价值才甘心啊。”
浅水清微笑回答:“你是我大哥,我不求你求谁?但我从没想过要让你替我挨打。我从军到现在,不过一个月多几天的时间,欠你的命却已经不是一条。债多不愁,再多欠点人情吧。”
“那你怎么还我?”戚天佑斜着眼看他。
“我希望永远都不会有还你命的机会。”浅水清淡淡的说。
他的话语虽平淡,兄弟情谊却尽在其中。戚天佑心中明白,终只是报以淡然的微笑。
他从身上摸索了一下,取出一个小黑木盒子,然后塞到浅水清的手中。浅水清微微一楞,戚天佑说:“不要看,也不要问,你什么也不要说。把东西放好,除非我死了,否则永远也不要打开这个盒子。”
浅水清神情大变,一把揽住戚天佑:“大哥,你说什么呢?你不会死的。有我在,我不会让你死!”
戚天佑哈哈一笑:“我戚天佑纵横沙场五年,从未怕过死。今天不过是向你交代一下后事,你又担心什么呢?好了,男子汉当机立断,不要婆婆妈妈,把东西放好,然后扶我去见洪营。我还得帮你做说客呢,你个臭小子。”
浅水清凛然服从,忙把手里的盒子放在自己贴身的衣囊之中,他当真听戚天佑的,既不再看,也不再问。
戚天佑勉强站了起来,在浅水清的搀扶下走出营帐。帐外,是晴空万里,白云袅袅,心中,却兴起一阵离别时的伤感。
我的兄弟啊,你可知道,明天,就是我的生辰?
那,也注定了是我的死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