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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楼楼     唐朝明月txt下载     唐朝明月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一章军营有女人?

    安修仁沉默会又问道:“吕国公下一步该如何打算,如果康苏密真的愿意归降,该怎么降呢?”

    唐俭陷入沉思中,良久,他才悠悠道:“他是将军自然投靠李靖就可以了,只是...还不够完美,还差一点点东西。”

    他皱着眉头又想了会,忽然眼中闪过一丝喜色:“若他能带着隋炀帝的萧皇后还有隋炀帝后人去投靠李靖,那诚意更足,再加上老夫的书信证明,李靖就会完全相信康苏密是真的来投降的,而非颉利派来的细作,如此就完美了。”

    “吕国公真是英明啊。”

    安修仁似想到什么可怕的可能,皱眉道:“饶真是如此,那颉利知道了岂不暴跳如雷,心腹大将和妻子都背叛离去,他一怒起来我们不就更危险了?”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唐俭淡然道:“我们此番于战争中出使敌国本就是冒着生命危险而来,生死于老夫而言早已置之度外,只要能完成任务,死又有何足惜。”

    安修仁又大赞一番唐俭的忠仁,才道:“不如我们与康苏密一起走?反正再怎么说颉利已没有再动心的可能,留在这里也没有多大用处了。”

    “不行!”

    唐俭摇头道:“劝康苏密归降只是一小部分,陛下让我们出使的任务是让颉利投降,康苏密归降后只是刚有些眉目,怎么能在此刻一走了之呢,这个时候更不能走,否则就是半途而废了。

    颉利在这个时候更为脆弱,如果我们此刻再说服,说不定就会让其动摇呢。”

    “放心吧。”

    唐俭轻叹道:“颉利不会拿我们怎么样,不斩来使这是惯例,颉利若敢这样做那他就彻底完了,我们如今对他还有用,他不舍得杀了我们,他留着我们至少还有筹码在手中,日后若真失败倒还可以通过我们留得一条命,若此刻就杀了我们,那老夫相信陛下一定会踏平******,为我们报仇。

    这不是因为我们在陛下心中的地位有多重,只是我们的身份很重,我们是使者,代表我们大唐,颉利杀了我们就是向我们整个大唐挑衅,陛下一定不会就此罢休,因为这是尊严的问题,这也是威严所在,也是一种示威的方式,陛下自然得找回大唐的面子。”

    “生死平常事尔。”

    唐俭自嘲道:“若能克死他乡,其实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也是身为使者的一份至高荣耀,因为不仅可以激发我们大唐将士的士气,更能名垂史册,这种买卖还是非常值得的。”

    放宽了心胸,唐俭这几日的郁闷也如烟消散,几夜不眠带来的倦意在心情愉悦后,脑中那根紧绷的弦彻底放松,不久,便进入梦乡中......

    定襄的李靖大军军营中,李靖、柴绍、老牛、苏定方、张公瑾围在模拟地形的沙堆前讨论着军情。

    “这次从唐俭那里得来的军机比较重要,如果真如他所说,颉利的心腹大将康苏密会投降,那这就会狠狠的给颉利一个打击,以如今颉利的胆小如鼠看,他一定不敢继续在碛口逗留,只能往******腹地撤,只是如今还不知他会撤到哪啊。”李靖静静地给大家分析了形势,就让其他人讨论。

    张公瑾有些担忧道:“颉利知道了,想必会对唐俭不利,那唐俭......”

    李靖摆摆手道:“何须多虑,颉利断然不敢这么做,否则他就连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他笑了笑对张公瑾说:“想必唐俭自己都不怎么担心自身安危,你又何苦挂虑呢,我想...唐俭更愿意自己牺牲吧,他可是把名利看得比命还重要的人。”

    老牛拍着桌子骂道:“他奶奶的,颉利若敢对我们大唐使者不利,老子第一个拧下他的脑袋当球踢!”

    再讨论下去,就变成讨论唐俭安危的问题了,李靖赶紧转移了话题:“大家想想看如果颉利要继续逃将会逃往何处?”

    几人的目光又聚集在沙盘上,柴绍指着沿线路途,分析道:“从碛口往******腹地地势各不相同,各有优势,像环山适合攻击不适合防御,金河既不适合攻击也不适合防御,阴山最适合防御,最不适合攻击,如今的颉利已不如以前,他既然要逃跑心理肯定有恐惧,所以我以为他会选择阴山作为他的落脚地,因为这里相对而言是最安全的。”

    “似乎有些道理。”

    李靖点点头道:“如此说来,我们得先派一支兵马前去堵截了。”

    苏定方道:“徐将军兵出云中,如今也该在赶往******腹地了,他应该能拦截得住吧。”

    “难说。”

    李靖摇头道:“徐世绩所统领的通汉军有两三万,行军路上并不快,无法确定他是否能成功拦截,还是派一支人马前去堵截比较保守些。”

    张公瑾反驳道:“如今这些只是我们的猜测,如果颉利不逃跑呢,他依然留守碛口,那我们派出人马,驻守定襄的就更少了,以少部分兵力真的可以抵制颉利的数万大军?”

    “张公瑾啊。”

    李靖摇头道:“你的想法还是有些稚嫩,毕竟你相对还比较年轻,经验不足啊,我们虽然只是猜测,但也是有根据的,以颉利的脾性分析而出,所以我敢断定,颉利出逃的几率在九成以上,我们既然做出较为明智的猜测,那就更要做出相应的准备,如果最终因为猜测准确而未做相应的准备,那就后悔莫及了。”

    “这···有些冒险吧。”

    “做啥事没冒险啊。”

    老牛指着阴山所在地大声道:“就这么干,若是让颉利跑了不就完了,想后悔都来不及了,做好双手准备比较好,兵分两路,还有徐世绩的通汉军前来,颉利要想逃窜就更难了,这是最好的办法了,就这么干!”

    李靖赞许的看了老牛一眼,一拍沙地道:“柴绍,你带领你的金河军先行出发,沿阴山方向行军,发现颉利军队立马堵截,我依然率领定襄军继续驻扎在此,防止颉利后退···一有军情,即刻向我禀报。”

    柴绍应声退下,老牛一脸高兴地也走了,他们即刻去召集人马,准备各种物资,明日一早即刻出发······

    李靖又要有行动,最高兴的还是老牛,等了这么久终于可以再次出征,在军营里无战事可打,把他憋坏了,如今战事在即,他非常的开心。

    老牛非常赞同李靖这次的决策,定襄作为西北重要之地,不容有失,由他亲自驻守相对好些。哈哈,终于不再过着混吃等死的日子了,想想在半路截杀颉利的场景,老牛就忍不住兴奋得想笑。

    冬日的太阳还不够火辣,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军营里变得更忙碌了,八牛弩、投石车的每个部件都被要求检查过,战争是残酷的,哪怕一丝的疏忽都不能有,如果设备的某个部件不灵活了,或许就是一个或者几个甚至几十个士兵的生命终结点,每个士兵都在检查自己所负责的装备,没有人偷懒,因为这也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不管这样做是为了消除内心的紧张还是为了在战场上多几分活命的机会,没有谁去侥幸的偷这样的懒。

    侥幸,原本就是最不可靠的,谁又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呢。

    第二日天刚亮柴绍就带着薛万彻、老牛和他的一万五千兵马往阴山方向行军,没有多么悲壮的告别仪式,没有宣誓多么壮观的誓言,一万五千多将士带着八牛弩、投石车等设备浩浩荡荡的驶离军营,就好像只是去执行一个普通的任务那么简单······

    林凡很侥幸李靖没有派他与柴绍的金河军一同前往,如此一来,他又可以呆在军营里混吃一段时间了,他很乐意继续过这种打酱油的日子,实在是舒坦啊,虽然无聊些,但相对危险而言,他宁愿选择无聊的日子。

    柴绍的金河军走了,李靖的定襄军只有在这里等待唐俭那里的好消息,林凡对这种战役没有什么期待性,他知道颉利肯定是战败的,至于具体过程具体细节没必要去关注,所以在五天后军营里多出两个营帐他也没有八卦的意思。

    军营里经常出现营帐多或少,这都很正常,只是他不明白为何苏定方和张公瑾外出不到半天时间后,当天军营里就多出营帐了,这···难道又有哪些重要将士参与进来?

    二蛋天生就有八卦的心理,好奇的他不用林凡教他怎么做,他就从其他人那里得到消息,说在林凡营帐后面的两个新营帐是给一个女人和两个男人住的,至于离林凡营帐较近的那个营帐里的女人是谁,二蛋无法问到,只是听说这是从颉利营地里投降过来的人。

    林凡的好奇心被激发了,他并不知道唐俭那里得来消息有人要投降一事,他很想问问李靖谁投降了,怎么不庆祝一下?还是个女人,军营里的女人就是稀有人种啊,林凡发现自己的荷尔蒙开始散发了。

    张公瑾刚刚查营归来,是最标准的消息灵通人士,找他问就对了,林凡站在营帐门口一把就拉住他展露八卦心里。

    张公瑾为人老实,对林凡没有隐瞒,只是有一个小小的条件,就是把他家的小儿子给弄到林氏学府里就学,自从知道林凡创办林氏学府,而且这次林凡归去后即将开学,张公瑾就很期待自己的小儿子能学一身好本领,当文官总比当武官轻松多了。

    林凡满口答应,反正这次回去后各路的先生就会到位,学府已经即将竣工,可以入驻了,早就准备扩大生源了,那么大的一个学府就如今林家的几十个学生完全不顶事,得大大扩招才行,到时候,林凡会挨家挨户的要求大唐军方的各个大佬把家里的失学少年全部送到学府就读,张公瑾还用它来做情报交易,实在是太合胃口了,这样的交易多来几次又何妨?

    得知那个女人是谁后,林凡有些震惊,原来是隋炀帝的老婆萧皇后,据说是数一数二的美女,和林凡隔壁两天了,居然不知道。

    如今的萧皇后已是待落的黄花,不过曾经很美的黄花哪怕经过岁月的洗礼也会有一定的魅力所在,一个女人五官长得好,到五十来岁依然看得出是否精致,只是皮肤已不如当年了。

    林凡其实不是想看萧皇后,她已是落日黄花,欣赏价值明显不够,不过她身边的丫鬟应该不错,不论长相如何,只要年轻,在这都是男人的军营里显然都是宝贝。

    萧皇后没见着,连她身边的丫鬟也没见着,被李靖拒绝了,说什么家中已有娇妻不能再如此轻狂,还说什么少年人戒之在色,必须抱元守一,学问才能精进,须知多少少年豪杰就栽在不知自爱上了。

    “大总管啊,这军营里都是些大老爷们,如今难得来几个女的,没干什么,看看总可以吧。”

    李靖摆手拒绝道:“小子不要有这种心思,明日我就派人送他们回长安,到时就碍不了你的眼了。”

    “明天就走了,那不看不是更可惜?”

    李靖不耐烦道:“别嚷嚷了,老子现在烦得很,也不知颉利往阴山逃窜,柴绍他们是否已经堵截了,若是被他逃窜了后续想杀了他就难了。”

    林凡道:“大总管果然神机妙算啊,颉利真的是胆小如鼠之辈,真的被大总管猜到了他往阴山逃窜,大总管真乃神人啊,大总管········”

    “别以为赞美老子几句老子就答应你,走吧,老子可不是那么虚伪的人,听些谗言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老子很清楚自己究竟有多少斤两。”

    林凡垂头丧气的往回走,回到了府兵营,没有美人可欣赏,那就好好吃一顿吧,好久没有好好款待过自己了,当他把这一想法告诉府兵营的兄弟时,他们都很积极地去准备,听说有美味配酒,单雄也变得积极起来,与府兵们一起去忙活········(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谁做先锋

    老兵在营地里支起了大锅,草原上捡回来的马腿,被他一锅锅的煮熟,然后再抹上香料,一时间,军营里全是肉的香味,总有将士跑来流口水。

    林凡吃得津津有味,单雄拎着一大块肉吃馒头一样的撕咬,吃一口还喝一口酒,吃得潇洒快活。

    府兵营里哈哈吃肉的笑声和美味的味道将薛仁贵、牛忠仁给吸引了过来,刚刚训练完的他们喘着粗气就来要东西吃,对于这两人,林凡不拒绝,示意他们自便。

    张公瑾和苏定方也来了,林凡也很热情的招待了他们,在他们来时,林凡的眼睛就在四处瞄着,当发现李靖的脑袋在牙帐里偷偷往这里瞧时,心中就越发欢喜,还调整了一个姿势面对着李靖,吃得越发津津有味,还特意拉长那舒爽的‘哇,太好吃’的诱人声音。

    美味到底没有引来李靖,林凡就把目光落在离自己营帐不远处的萧皇后营帐那里,想看看能不能把她引出来,可当锅里只剩下一点肉汤了,还是没见那里有谁出来过,哪怕是丫鬟也未出门谋过面。

    很失望也很失落,林凡长叹一声,收回自己那****的目光,游荡了一圈就躲进自己的营帐里,闷头就睡······

    天空作美的时候很少,晴朗了没几天的天空又一次飘起了雪花,这一次没有风,只有雪花飘落,硕大的雪花落在二蛋伸出的手上,不一会就化成了一片水渍。

    他在帐篷外面站立了好久,身上落了厚厚一层洁白的雪,在他被人当成雪人之前,林凡把他拽回了帐篷。

    二蛋的小眼睛眯成一条缝,那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他激动地对林凡说:“雪下得这么大,附近的草原肯定又有牛羊冻死了,嘿嘿···我们又可以饱餐一顿啦。”

    林凡知道他的意思,不知是不是颉利做得太过分,人怨天妒,今年的雪尤其多,这对草原上的牧民来说可不是一个好消息,草原上的草都被压在厚厚的冰雪下面,牛羊需要刨开上面的冰雪才能吃到一点草根,瘦弱的牛羊没有足够的力气做这些事,就只能被活活的饿死。

    这种状况持续了一两年依然没有好转,看来真是上天看不惯颉利,要对他惩罚的,只是这老天爷也选错人了,颉利不对,对这些牧民耍什么威风啊,对于老天爷的这种嫉妒做法,林凡不以为然。

    草原上的牧民把这样的雪叫灾雪,灾雪不但吞噬牛羊,也吞噬人,每一次它的降临,都是草原上的灾难。

    以前遇到这样的灾雪,草原部落里的长老就会召集战士,备好战马,带上弓箭,到大唐北方边境去“打猎”,每回都可以从那些柔弱的汉人手上抢回来丰富的食物。

    今年不可能了,颉利已不是以前的颉利,没有颉利的保护,这些强悍的牧民屁都不是,兵败如山倒,如今这些部落里的战士都倒在草丛里了,到处都是大唐的骑兵在草原上飞驰,他们也在“打猎”,猎物就是那些躲在毡房里发抖的曾经抢占汉人的牧民。

    这些牧民有如今这种命运实属活该,不管是什么时候造下的孽,此生总需要偿还的,如果你还不了,就让你的下一代来偿还,唐人最讲究的就是公平与因果。

    “那些牛羊如今也都是无主之物,拿来就拿来吧···记住,不要过于贪婪,那些牛羊埋在雪地里还可以鲜活如初,若是扛回来也许没几天就腐烂了,这种天然积雪是天然的冰箱,不用白不用。”

    二蛋歪着脑袋狐疑的问:“营正,冰箱是啥东西啊,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

    林凡挥挥手道:“说了你也不懂,赶紧去做啊,单雄还等着牛肉配酒呢。”

    “好嘞,这种天气喝酒最舒服了,如果我现在不是在行军,一定天天喝得烂醉,就与单大哥一样。”二蛋兴高采烈的走了,带着十几个府兵一起纵马奔出军营,各个腰间佩戴着一把横刀,那气势就像古惑仔里面的那些杀才一样凶猛······

    飞雪漫天的季节,林凡和薛仁贵、牛忠仁等几个兄弟还有府兵们躲在营帐里大吃大喝时,一个坏消息就传了进来,不知是不是李靖看不惯他这样享受,他已下令,明日一早,全军撤离定襄,向阴山进发。

    理由很简单,颉利已经往阴山那里逃窜了,再留在定襄也没有什么用,颉利到底没有对唐俭怎么样,如今的唐俭依然好好地生活在颉利的军营里,不愁吃不愁穿,只是不知这是软禁还是真的待他如此。

    唐俭的死活李靖从来就未关心过,他担心的是柴绍的金河军遇不到颉利的大军,也担心徐世绩的通汉军也无法遇到,毕竟原先他所走的路线是直接往******腹地进发,至于从定襄到阴山这一路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为了万无一失,李靖决定全军以搜地毯的方式全面向阴山搜寻过去,一旦发现颉利的影子···杀无赦!

    再次行军对于林凡来说是坏消息,不过对于薛仁贵、牛忠仁、苏定方这三个好战分子而言,就是天大的喜讯了,三人也不顾美味了,立马回去准备物资,张公瑾来报完信连一口汤都不想再喝,匆匆忙忙的也赶回去准备物资,顺便在查营帐时把这个既是好消息又是坏消息的消息传到每一个将士耳朵里。

    除了林凡一人不看好这个消息外,他的府兵营的其他府兵都很兴奋,二蛋和老兵最为兴奋了,各个丢下手中的羊腿牛肉,纷纷跑到各自的营帐里收拾东西。

    二蛋没有什么东西可收拾,把一些衣物丢给老兵后,他就跑到林凡的营帐里继续吃肉,他很兴奋,他与薛仁贵、牛忠仁、苏定方一样不畏惧战争,倒是更喜欢战争,他等这一刻已经很久了,家人的死至今还不能在他的心里抹灭,一直以来他都想找个报仇的机会,现在,这个机会终于来临了,他除了兴奋还是兴奋,与他一样兴奋的还有老兵,还有其他的府兵,他们与二蛋都有共同的目标,亲朋好友的死,他们一样痛心,一样想复仇!

    二蛋现在的复仇心理远比其他人重,这种情况下作战难免会有差错,一个人若是被仇恨装得太久了难免就失去耐性,失去理智,可战争,往往靠的就是耐性和理智。

    “你现在这种心态怎么上战场杀敌,怎么进入阴山报仇雪恨?”林凡很担心二蛋这种兴奋的状态,他不是一般的兴奋,却是极度的兴奋,一个人若兴奋过度了心智就很难平静,林凡甚至可以想象,二蛋见到颉利后是如何愤怒的冲杀过去,如此——唯有送死。

    二蛋却不以为然,边埋头啃着羊腿,边自信道:“人的心中只有仇恨才有动力,才会更有决心去消灭敌人,刚开始的时候这种仇恨会令你失去理智,令你易动怒,不过当仇恨经过时间的积淀,就隐藏心底,你的复仇决心也更加坚定,冲动也全部化作了信心,因为你心里清楚,不杀了敌人就不罢休,所以你得为自己好好活着。”

    有了二蛋的这句话林凡就放心多了,二蛋能如此镇定又怎会做出见到敌人就冲上去的蠢事呢,他的安危已不必担心。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过去了,林凡起来时已经睡得很足,昨晚他就把自己灌醉,睡了一个好觉,他知道行军路上是很疾苦的,尤其是这样的冰雪天气。

    林凡睡得很好,薛仁贵、牛忠仁、苏定方还有二蛋老兵等府兵们睡得都不是很好,他们兴奋了一夜,不过他们依然精神烁烁,也许这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的缘故吧。

    行在飞雪中,望着前方漫天的飞雪,林凡没有了之前欣赏雪景的心情,他现在很后悔当初为什么那么喜欢雪景,还祈祷多下那么几天,这老天爷怎么这么听话啊,一下起来真的一直下,这怎么行军啊。

    “要不要来点酒暖暖身子?”

    单雄骑着马悠悠地过来,递过来一壶酒葫芦,林凡毫不犹豫地接过来,连喝了三口酒,似乎在和老天爷怄气。

    “营正。”

    二蛋笑哈哈的跑过来,拉住林凡的战马说:“营正,让我来给你牵引带路吧,你就舒舒服服的躺在马背上,我不会让你摔下来的,就算摔下来,我也会给你接住,就算接不住,我也会用自己的身板给你垫背。”

    林凡不耐烦道:“去去去,回到自己的队伍里去,我这里不需要你。”

    二蛋没有走,嘿嘿笑着拉着绳子前进,林凡也只好由着他去,雪景是没心情欣赏了,林凡就干脆躺下来,双手作枕,能怎么舒服就多享受些吧,在疾苦中不偷点舒服,怎么对得起自己呢······

    浑河已不再有潺潺流水,上面已结成厚厚的一层冰,浑河不宽,但也不会有谁会选择在这种冰雪天气横渡。

    柴绍的金河军沿着这条浑河前进,天空飘雪如丝,放眼万里,都是白茫茫一片,仿佛一块巨大的帆布覆盖了这片天地。

    “这天真他奶奶的冷,娘的,怎么就找不到一些突厥兵给老子暖暖身子,这一路上连个突厥的鬼影子都没发现。”

    老牛的抱怨声回荡在耳边,柴绍只是微微皱皱眉道:“也许我们的策略一开始就错了,颉利并未逃,唐俭被杀,此刻...李靖的定襄军恐怕在与颉利大军对战吧。”

    “他奶奶的,如果真是这样那老子岂非错过这场好事了?”

    柴绍淡淡道:“不论结果怎么样我们继续往阴山方向前进,李靖既然肯抽出我的大军,他就一定有把握制胜,他也相信我们也能制胜,不论谁遇上颉利,颉利都在劫难逃了,他败在谁手上都一样。”

    “不一样,怎么会一样呢。”

    老牛摆手道:“要是我们宰了颉利,那我们的功劳相对就多了些,而不是只是辅助之功了。”

    柴绍摇摇头没有再说什么,好大喜功的老牛无论跟他说什么,他都是那么固执的。

    前方飘雪中,有一队人马往这里急匆匆赶来,雪花覆盖了他们,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樽樽活着的雪人在移动。

    柴绍等人停了下来,在等这支队伍的到来,十来个人的队伍在大军前停下,为首一人翻身下马,立于大军前秉报道:“回总管,前方发现敌情,有突厥兵出没!”

    “哈哈,太好了!”

    老牛立马握起他的两个大铁锤,眼里放着光,激动道:“可是颉利那白眼狼?”

    “属下不知,因为属下未曾见过颉利,只可确定他们就是突厥兵。”

    老牛见柴绍没有指责自己抢话的意思,就更放肆了,哈哈大笑道:“管他娘的是谁带兵,只要是突厥兵老儿,老子就要去教训他,嘿嘿...终于可以暖暖身了。”

    “前方带路。”柴绍淡淡地说了一句,挥挥手,全军在郭义的带领下全速前进,每个人都拔出武器,做好作战的准备。

    柴绍取出他的长矛,眼光坚定地望着前方,薛万彻无言的拔出他的横刀,慢慢地擦拭着,动作细腻认真,似乎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战役不大感兴趣,又似乎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显得懒散而与周围其他人格格不入。

    他与老牛,还有其他特种兵们最格格不入,老牛发疯,他所带来的这些特种兵也受其感染一起发疯,一脸兴奋,展露出杀才的那股血性,那股与生俱来的自信,整个队伍里,也就他们在听到大战即将上演时,表现得最疯狂。

    金河军在跨过两座小山包时才停下,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前方黑压压的一群人在前进着,不知是不是每个人踏雪的喀喀声凝聚一起过于响亮,此番他们还未注意到,在这漫天飘雪中,已有一群强悍的狼在他们身后紧紧盯着他们。

    “谁愿做先锋。”

    “当然是我们特种兵了。”

    老牛拍拍胸膛兴奋地对柴绍说:“出征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上战场,这先锋怎么也得给老子...嘿嘿,还没见过特种兵打战吧,今日老子就好好让你瞧瞧。”(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白道大捷

    “突厥老儿,老子今日要宰了你!”

    “兄弟们,冲啊!!!”

    老牛的大吼声到底是惊动了前方那前行的队伍,得到秉报的颉利很震惊地回头,只见后方有一大队人马在那里,此刻正有一支小队骑兵凶气匆匆的赶来,气势如虹。

    “回击!”

    颉利很快就下达了命令,他这边很快就有一队骑兵冲了上去,人数明显比老牛所带的六百人多得多。

    颉利初步判断对方人数并不多,并没有自己这边的兵马多,心中了然,也多了一份自信,他相信这一次能给唐军一个狠狠的打击。

    从碛口逃出来后,一路往阴山逃,这还是第一次与唐军正面冲突,曾经在定襄不敢与唐军对战,那是因为大帅是李靖,如今眼前的唐军并没有李靖的影子,颉利就放心了不少,自信也增多了些,他不相信这些唐军后面还有援军。

    他们...死定了!

    颉利的嘴角露出自信的笑容,他坐在后方的马上静静地看着这一切,甚至他看都不想看,因为他完全相信自己所派出去的两千铁骑先锋完全可以把几百队伍的唐军打败,这可是百战百胜的先锋啊,没理由打不赢第一场战争。

    当两军真正的冲突时,颉利很快就发现,自己骑兵的武器才刚刚扬起,还未迎上去就倒下了,而对方只是伸手往前一伸就有一支弩箭从中射出。

    这是什么武器啊,颉利很震惊,他从来就未见过这么小的弩箭,这么短小的弩,他很惊讶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唐就多了这么一个武器,之前侵扰北方边境时,也未见他们有用过这种武器啊,难道是近来才发明的?看来如今的唐朝更威猛了。

    颉利开始唏嘘,后来见对方六百左右的队伍并没有什么损伤,而自己所派的两千铁骑越来越少,他就开始害怕了,最初的那份好不容易掀起的信心消失无踪。

    眼看对方越发凶猛,自己骑兵有抵挡不住之势时,颉利彻底颓废了,他知道第一波骑兵都不是敌方的对手,后面的更不敢保证了。

    于是,他就做他最擅长的事...逃跑!

    这是颉利最喜欢做的事,他一声令下,其他人全速往前进,留一波死士在后面抵抗,颉利需要靠他们的身体去阻挡气势如虹的唐军......

    眼见颉利大军渐渐消失在茫茫大雪中,老牛非常着急,待他与柴绍派来的一队骑兵把颉利所留下的五千兵马全部杀尽后,就完全看不见颉利大军的影子了,前方只有无尽飘落的大雪在飞舞,阻挡了他们的视线。

    “他奶奶的,老子还没打爽呢,就这么跑了,太会跑了吧颉利这孙子。”

    老牛很生气,刚才那一阵子还没有把这杀才的胃填饱。

    柴绍很淡定,如今仓促追赶已经没有什么用,他就重新整理队伍,收拾好战利品后才继续前进,已经找不到颉利逃跑的痕迹了,大雪已将对方的痕迹完全覆盖,仿佛这里从未有人走过一样......

    颉利现在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拼命的往阴山方向逃,他相信先逃到阴山,以阴山的固守地势,再强大的唐军也奈何不了他。

    逃了两天后,抵达了白道,眼看阴山在即,颉利心中欢喜,可就在他高兴没多久,他忽然发现右侧方多了一支军队。

    颉利心中慌乱,又很疑惑,柴绍大军这么快就追上来了?

    当他看清那在风雪中飘摇的帅旗上写着“徐”字,心中的疑惑才消除,可是他的心又被提起来,这莫非是徐世绩的军队?徐世绩可不比柴绍差啊。

    颉利很害怕,他已无恋战之心,慌忙中继续向阴山逃窜,只留一部分人迎战,他的部下将士见可汗都逃了,各个也都没有信心作战,总以为唐军是只猛虎,是无法战胜的。

    颉利无心恋战,可唐军气势正猛,徐世绩的通汉军虽然一路都在行军,但作战的勇气依然,尤其见突厥兵见到自己就落荒而逃的样子,通汉军士气猛增,一个个都如饿得发疯的豺狼一样,都想上去撕咬那孱弱的羔羊。

    特别是老程,最为兴奋了,挥着手里的长戟,带着他的左武卫特种精英部队,冲在了最前面,这一队骑兵冲进突厥兵中,使得他们更加混乱了。

    颉利并不顾这支先锋是不是那些带着短弩的唐军,也不管后方如何慌乱,已经跑得无踪影了。

    他的将士越发心慌,有的将士随意应付几个回合也逃了,只留下一些小兵小卒在那里成为任唐军宰割的小羔羊。

    可汗跑了,将帅也逃了,剩下的那些将士哪有信心作战,心惊之下手脚都不麻利,一个个都倒在唐军的弩箭下,短刀下,长矛下......

    跑得快的都逃了,跑不快的都成为了唐军刀下魂,在白道这片旷野下都是狼藉一片,有些战马受惊之下四处乱窜,有的受伤无力的躺在雪地里无声呻吟。

    遍地都是尸体,鲜血染红了这片雪地,殷红红的在这皓洁的雪地里特别显眼,血融入雪里不知流向何处。

    唐军在雪地里狂奔,突厥兵也在那里狂奔,不过当唐军越过时,奔跑的突厥兵就倒下了,唐军依然在前进,如此一直到了阴山山脚下三里地时,唐军才因为地势的缘故不再追击。

    从白道到阴山山脚下,一路上都是狼藉一片,遍地尸体,血腥味在这片天地间蔓延开来。

    唐军又回到了白道的这片旷野上,一路上他们捡了许多战利品,其中战马最多,活着的战马拖着死了的战马,活着的将成为唐军作战的工具,死的则成为他们的军粮。

    一部分将士去埋葬那些牺牲的战友,至于那些突厥兵的尸体,他们看都不看一眼,在这片旷野里,在这种阴寒的天气中,总有狼群在暗中窥视着,等到这片旷野再度安静下来,这里将成为那些狼群的天下,根本就不用担心尸体处理不了的问题。

    “这一战打得真他妈爽啊。”老程很开心,行军三个来月,就这次最为过瘾了,算是把这几个月来的寂寞都给补偿了。

    高兴一阵的老程终于安静下来,他望着阴山方向对徐世绩说:“阴山离这里不远,不如我们重新整队后,发起总攻,这次颉利大败,趁着我军士气正盛拿下阴山应该不难。”

    徐世绩沉默片刻,最终摇头道:“阴山虽近,但易守难攻,胜算不大啊,我们还是驻扎这里,待李大总管与我们会合后再定夺该如何打算,现在先派人把这一次的大捷告诉李大总管,顺便告诉他,我们就驻守在白道。”

    老程想想觉得有道理,就没再坚持己见,便聚集大军撤离战场,回白道那片草原驻扎。

    夜幕降临,这片战场上的血迹已消失,大雪将这一切覆盖了,只有一些较大的尸体还有一部分裸露在外面,远远看去,如白布上的一些黑点。

    四五只狼飞奔而来,仰天长啸一声,不久,这片旷野上多了很多狼,它们在尸体上撕咬着...没多久,又将这里本将要归于平静地旷野变成狼藉一片。

    狼群已离去,这片狼藉的旷野又覆盖上皑皑白雪,覆盖了一切,甚至连血腥味都已被遮掩,白茫茫一片,与最初一样,仿佛这里从未发生过什么,白天的杀戮,在大自然的眼里也只不过是个过客罢了......

    颉利在阴山山脚下收留了四万多的残兵后,就驻守这里,等一切安顿好,他那颗刚才一路上剧烈跳动的心总算也跟着平静下来。

    他开始害怕了,在浑河边遭遇柴绍的堵截,幸亏跑得快,用五千兵马的阻拦才及时逃走,若是柴绍大军也一拥而上,颉利不相信自己靡下将士还有如今这么多。

    最惨的还是白道受徐世绩大军的截杀,几乎全军覆没,近七万大军,如今也只剩下四万多。

    不再是唐军的对手了,颉利抑制住心中的疼痛,长叹一声,悄悄然来到了一处营帐里。

    “可汗?什么风把您吹来了?您可从来不入我的营帐啊。”唐俭很惊讶地看着眼前的颉利,他的眼神里有些惊讶,又有些期待,颉利主动来找自己莫非形势有变?

    “这里是我的地盘,我想去哪就去哪,来你这里很奇怪么。”颉利转悠着,打量着唐俭营帐里面的摆设,似在欣赏,又似在琢磨着什么。

    唐俭含笑看着颉利道:“可汗莫非已想通了?”

    颉利长叹一声,目光从器物上收回,落在唐俭身上,问道:“还有可能吗?”

    “完全有可能。”

    唐俭的信心又回来了,又开始大肆吹扬:“我们大唐陛下向来都希望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可汗此时如果能归附,完全来得及。

    可汗如今已是穷途末路,再挣扎也是徒劳,投降是最好的结果,但这与可汗举城投降不同,因为这是劝降,我们大唐天子派老夫前来劝降,这两者味道就不同了。”

    颉利不觉得这两者有何不同,投降就是投降,还分什么不同,投降就是败了,哪还有那么多的花样。

    唐俭以为颉利未言语是在犹豫,又继续讲大道理:“其实此刻告诉可汗一些内情也无妨,这次我们大唐共十几万大军围剿你,如今你已经见识到我们唐军的厉害之处了,就经历两次正面冲突,你们就伤亡惨重,而我们唐军几乎没什么损伤,从这一点看,我们唐军必胜,可汗若再坚持下去,除了拖延时间,就没什么用了,结果还是一样,既然明知结果已定为何不乖乖归附呢,如此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的可能,你觉得呢可汗?”

    唐俭的笑容很和蔼,语气平和,可这些话在颉利听来就像是一根根刺刺在心里,不是难受,而是痛,这不是劝戒啊,而是**裸的羞辱。

    颉利最终没有发怒,他沉住气,将心中这股怨恨深深隐藏,他知道现在还不能杀了大唐使者,现在不能,以后也不能,若是杀了他,自己就败得更惨了,当初他怂恿康苏密投降时忍着没把他杀死,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用上。

    如今终于用上,只要他能让李世民觉得自己已经顺服归附,从而对自己放松警惕...哼哼,只要留得青山在还怕没柴烧?待草青马肥之时,就是东山再起之时。

    先忍忍吧,如今已经不是唐军的对手,只能实施如此缓兵之计了。

    “唐大使言之有理,如今我已是惊弓之鸟,飞不远了,可是我担心你们的天子不答应我的归附啊,毕竟我曾经对你们汉人做过不少坏事。”

    “可汗无需担心。”

    唐俭摆摆手兴奋道:“我们的天子宽仁宅厚,从不计前嫌,只要可汗诚心归附,我们的陛下一定会答应的,我们陛下心忧万民,能解万民于水深火热之中,我们陛下也很欣慰,这一点可汗尽可放心,当然...这要看你的诚心是否足够了。”

    颉利客气道:“我有赤诚之心,还望唐大使明鉴啊。”

    唐俭冷冷道:“是否赤诚不是仅靠嘴巴说说的。”

    颉利含笑道:“明白,您好好看着吧。”

    颉利走了,唐俭很高兴,从这次对话看,颉利十成是要归附了,嘿嘿,只要颉利愿意归附,那自己这劝降的任务也完成了,日后...想想从此大唐历史上的史册中有自己这么一个影子,而且还是个重要的影子,说******的灭亡主要靠的是自己的说服...想想这些,唐俭就情不自禁的想笑。

    颉利没有立即回到牙帐,他站在高处静静地望着自己的将士,任由飘雪落在脸上也不去擦拭,冰冷的感觉让他的心越冷,也令他越发坚强。

    他已做出决定,既然要打算归附,虽然是假心假意,但表面上必须得让李世民看起来像是真的,不是像,实际上就是真的,唯有如此,才能令他对自己放松警惕,日后...也才有东山再起的可能。

    “即日起,全军减少操练次数,无需过多戒备!”

    这是颉利下达的命令,同时,他还派执失思力带着金银珠宝前往长安请求李老大归附......(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谋阴山

    作为使节,唐俭是卑鄙的,也是无耻的,他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出现在颉利的面前,向他传达了大唐准备和******和平友好的喜讯,颉利听到这个喜讯,再也不想逃亡了,他舍不得阴山下肥美的草场,他还放松了戒备,减少练兵,他以为···如此就能向李老大展示自己的忠心。

    只可惜他错了,他自以为只有自己有雄心壮志,自以为还有机会东山再起,也自以为如此就能骗得了李老大,只是···他估计错了李老大的雄心,也估计错了李靖的狡猾,他的一切示好···都将成为泡影。

    至于唐俭,他觉得冒着生命危险换取******的灭亡很划算,这个疯子不顾惜生命,把自己当作人质来拖住颉利继续逃亡的脚步。

    他很乐意这么做,也很有动力这么做,每每想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煌煌史册之上的荣耀,他就想高歌,想起舞······

    颉利的命运如何,唐俭的命运如何,李靖丝毫都不关心,当他知道颉利在浑河边被柴绍的金河军拦截,又在白道遭遇徐世绩的通汉军围攻大败而逃,他全身就热血沸腾,只是他很可惜当时不是自己在场。

    林凡懒洋洋地趴在马上竖着的一张不宽的靠背上,这是他临时自己加上去的椅子靠背,双手趴在上面,整个人都很放松,此番趴在上面,悠闲地欣赏周围的风景。

    连续下了五天的大雪终于停了,如今积雪依然,不过阳光明媚,天空也是一片湛蓝,瞅着这样的美景,林凡的心情很好。

    他发觉李靖的心情也很好,他心情一好就让队伍加快了前进的脚步,还撤回之前派出去网式搜寻的小分队,也不横着走,直接急速前进,似乎已经知道目的地在哪。

    把苏定方叫来问了才知道缘由,林凡知道前因后果后并没有多么的兴奋,颉利失败他早已知道,这种消息并没有令他有什么情绪变化。

    他漠不关心的把这消息抛诸脑后,悠悠地欣赏四周的风景,一路上他都是以欣赏风景度过漫长的一天天,天上的风景很美,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很美。

    地上的风景本来也是很美的,不是因为积雪融化了不美,而是因为渐渐有了尸体,那就煞了美景。

    战争是强迫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很早以前林凡就知道这句话,并且深以为然。

    越是接近阴山,草丛里突厥人的尸体就越多,他们大多穿着破烂的羊皮袄,就那样孤零零或者成群结队的躺在那里,冰雪没有完全掩盖他们,只是给他们穿上了一层晶莹的外衣。

    车队的战兵们越发的高兴起来,只要看到一具新的尸体,就停下脚步,探讨他们是如何被杀死的,这一刀用了多大的力,这一矛从哪个角度刺入的,若看到尸体不完整,他们就猜想这是什么狼吃的···他们的神情很兴奋,没有丝毫的悲悯之色。

    府兵们也想像正规的战兵一样去研究尸体,想看看突厥人是怎么死的,才能让心里好受些,只可惜林凡不允,他们只好远远地与战兵们一起幸灾乐祸。

    军队踏着这些尸体继续前进,好在是大雪天,这些尸体并未腐烂,否则这一路也不知该多难受。

    队伍忽然停了下来,就好像是这些突厥兵的冤魂牵住了所有人所有马一样,大家都停在了原地,林凡疑惑地往前看去,只见前方有一支队伍在前行。

    在荒野见到这支不明来路的车队,确实不放心,不得不谨慎,林凡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趴下来,背贴着马背,傻登登的二蛋还在探头探脑的一脸好奇的往前方瞅,被林凡骂了一声才笑嘻嘻的坐下来。

    只有二蛋才会愿意当出头鸟,其他人都很乖巧的缩着脑袋静静注视着前方,每个战兵都操起自己的武器,准备迎接未知的危险。

    李靖的作战准备手势已经下发,他让大家提高警惕,随时准备战斗,并下令在最前面开路的苏定方派人做好侦查工作,每个将士都做好作战的准备,等他下令就可以发起进攻。

    林凡趴在马背上瞅着前方的动静,很安静,只有三个府兵被催着往前方挪动,这种危险性的工作苏定方不会让战兵做,府兵是他最理想的人选,府兵也别无选择,他们既然愿意参战就只能接受安排,实际上他们也没有多少畏惧之心,因为他们本就是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态参战的,都做好死的准备的人又岂会害怕这种侦查工作?

    三个府兵前进到前方离那支队伍不远处停了下来,没多久,他们就返回了,那支军队并没有杀他们。

    在大家的疑惑目光中,三个府兵都回来了,他们的神色很愉悦,又很激动,跑到苏定方面前,欢喜又激动的指着前边说那是自己人。

    苏定方似乎不是很相信,在得到李靖的示意后,他翻身上马带着十几个战兵前去查看,等他与那支队伍碰上后,稍作停留就回来了。

    得到苏定方的确认后,李靖才真正的相信前方是自己人,挥挥手,大家都放松了警惕。

    知道是徐世绩的通汉军后,林凡就放心的坐出来,刚坐出来就被一旁的牛忠仁奚落一顿,说什么那么胆小如鼠,看见人就怕成这样,林凡不以为意,哼着曲子注视前方,好像已经把牛忠仁的话当屁一样忽视掉。

    既然是自己人就没必要防备了,大军继续前行,

    继续往前走,林凡忽然发现有些熟悉感,仔细想了想才想起原来自己现在离********没多少距离了。

    有些暗然伤神,这座城市里曾经有自己最深刻的记忆,如今,他还只是一片被白雪覆盖的草地,人说沧海变桑田,到林凡这里就成了桑田变沧海,仿佛一个在不停倒着放的电影在他的脑海里周而复始的播放。

    睹物思人的情怀在进驻白道后就烟消云散,老程、老牛他们都在这里,三队左武卫特种兵重聚一起,又是欢乐的一个夜晚,军中的几个大佬很兴奋,打了胜仗还未庆祝,相聚的这个夜晚几个大佬好好聚了一次,算是庆祝白道大捷······

    庆祝只是短暂的,毕竟战争还未结束,还不是真正的狂欢时刻,第二天几个军中大佬相聚一起,围着模拟的地势又开始了商讨军情。

    “阴山虽难攻,但只要想办法,我们总会取胜的,大家都说说各自的想法。”

    李靖开了场白,老程第一个拍板道:“阴山哪有那么难攻,我们直接强攻进去就行了,况且我们现在的八牛弩操作起来方便多了,还怕那小小的阴山么。”

    老牛的意见与老程一样,拍板赞成这个意见,李靖却是摇头道:“若是强攻我们的损失将很大,如今颉利已不需要我们这么费力,不能强攻,只能巧攻,这次是个难得的机会,若不趁机拿下颉利,日后就艰难了,而且我们时间不多,需要尽快攻下来,强攻的话费时费力,不可取啊。”

    张公瑾颔首道:“若不攻也没多大关系吧,颉利现在已经大败,兴不起什么大浪了,何况他民心已失,又失去了左臂右膀,折腾不起什么风雨来了,等他出了阴山我们再追也可以啊。”

    “愚见啊,公瑾你太年轻想法还不够成熟。”

    李靖摆手道:“你想想啊,颉利这次虽败,但兵力尚多,若任其逃亡漠北,依附薛延陀等部,则很难追歼,待到来年草青马肥之时,他的铁骑又会踏进我们的国土,颉利的野心还看不出来么,他就是一个贪婪的阴狠主,这么多年下来他的所作所为已经将他的本性展露出来,这种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这次他若顺利逃走了,来年他一定会过来报仇,虽然对我们大唐不会有什么大影响,但他会对我们的汉人下手,马邑的惨状估计会重演,甚至更严重,颉利这个疯子一定会加倍偿还。

    如今是最佳时机,唐俭还在其军营中忽悠,想必如今他已相信唐俭所言,愿意投降归附,但这只是他的缓兵之计,他已无力与我们对抗,拖延时间对他最为有利,所以啊,这次的机会不能错过了,趁着他放松警惕,懈而不备之时,将他拿下,他就永无翻身之日了。”

    张公瑾不同意道:“可是唐俭如今还在颉利军营里,我们若如此攻击进去,那唐俭岂不有生命危险?颉利已同意归顺,从唐俭来信说,颉利还派执失思力去长安表达归附之心,这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我们现在这么做就是出尔反尔,颉利一怒唐俭怎会有生还的希望?”

    李靖冷冷道:“只要能灭了******,唐俭这些人根本就无需考虑,做大事总是需要牺牲的,自古皆然。”

    “可是······”

    李靖摆手道:“不必再说,我意已定,此次必定要拿下颉利,公瑾你就无需再劝了。”

    沉默良久的徐世绩这时开口了:“若要攻打,只能巧攻,那我们···若选精骑趁夜在他防备最弱时偷袭,必然能不战而擒之。”

    “好,好方法。”

    李靖哈哈大笑道:“就这么办,哈哈,颉利一定不会想到,我们还会以偷袭的方式对付他,哈哈哈哈······”

    柴绍捋着胡须皱眉道:“不过我们还需做个防备,若是偷袭失败,颉利就会再次逃跑,我们需要想想接下来他还会逃往哪里,然后去那里截杀。”

    “有理。”

    李靖指着沙地道:“颉利也只能继续往他的腹地逃了,这样···柴绍,你依然带着你的金河军往腹地行军,这里由我和英国公驻守就行。”

    柴绍默然应允,李靖看着徐世绩道:“偷袭之事由我亲自率军前往,阴山难以大部队前行,我就选一万精骑前往,这里由你负责,若我偷袭成功,你就率众跟随,如若失败······”

    他指着北部道:“你就率领你的通汉军直奔突厥北部,防止他北逃。”

    “公瑾。”

    李靖看向张公瑾道:“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你就率定襄军余众到阴山会合。”

    “是。”

    “好,柴绍你们明日即刻出发,我将在三日后出发,这几天需要配备二十天的干粮,这件事···就让林凡去做吧,他的府兵营无伤兵可治,闲着也是闲着,他似乎对吃食有些讲究,这件事交给他去办最好不过了······”

    二蛋最近添了一个爱好,就是不停的捡东西,自从打老程的营帐那里捡来了一只小羊羔,他就没有停止过这种幸运旅程,上午捡一头牛,下午捡一匹马,当然,这些都是死物,也无人认领,也无人阻止,有的还送到府兵营给二蛋。

    二蛋乐此不彼的做着这件事,有这些似乎还不够,他还带着老兵以及其他府兵到草原里去寻觅,林凡叫他不要去,他偏不听,结果他自然失望而归,如今没有战事,天气又不像之前那么阴寒,想要找些受伤的或者刚死的牛羊,简直是做梦。

    在一次失望后,二蛋没有再做梦,乖乖地与其他府兵们一起跟林凡学做腊肉。

    林凡本来是不屑于做这些东西的,奈何李靖似乎很捉急,很急着让****掘消失,他迫不及待的准备三天后就出征,非要林凡给他的一万将士准备二十天的干粮,没办法啊,为了能少上战场,林凡就担负起后勤的任务。

    这可是一个巨大的任务啊,一万将士,二十天口粮,一天按两顿算,一顿就吃一块肉的话...那也得四十万块肉啊。

    如此算算林凡才发觉这件看似简单的任务,其实很难啊。

    只有硬着头皮去做了,除了府兵其他战兵也被林凡叫来做这种事,起初这些拿刀拿剑习惯了的杀才不愿意做这种妇人该做的事,但在林凡的霸道威胁下个个都驯服的接受了,谁叫自己的将领都不管,默认了他的行为。

    林凡很开心,哪怕见到那些杀才苦着一张臭脸在做腊肉,哪怕见到有些杀才边做边抹眼泪,依然没心没肺地开心快乐......(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御寒

    很多事情都有两面性,很多人其实就是一把双刃刀,在爱因斯坦相对论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眼里也就截然不同了。

    在那些杀才看来,林凡就是不折不扣的纨绔,在李靖看来他就是这天底下的大好人,因为他不仅给李靖准备了腊肉等干粮,还给他的一万将士都配上了粗粗缝制的羊皮手套。

    那些俘获的突厥牧民,林凡全部接收了过来,在缝制手套的时候,哪怕是最虚弱的牧民都挣扎着爬起来,在火堆旁没日没夜的赶制。

    腊肉制成了,被切成一块块装进麻袋里,味道还不错,还有咬劲,这个得到了李靖的高度赞赏。

    林凡不能只靠嘴皮不动手,他把后备军带来的面粉做成一块块饼,在经过油煎后硬邦邦的,味道还不错,比那些所谓的汤饼好多了。

    大唐将士们基本上吃的就是猪食一样,他们的军粮就没法子看,粘粘糊糊的,装到饭盆里就和鼻涕一样,也不知是哪个家伙给这种东西起的名字,还美其名曰:“汤饼”,这样的汤饼自然无法与林凡制作的煎饼相比,上面再加上一些葱花,里面再加些碎肉...简直美味可口啊。

    李靖吃了一块,对味道很满意,马上全军就开始大范围制作,当接到这个命令后,那些刚刚松口气的杀才脸上刚有些喜色,很快就又变成苦瓜脸,他娘的这比上战场还难受啊,上战场完全是一股动力,做这种活一点动力都没有,如果可以替换的话,这些没被选上的战兵宁愿自己被派去偷袭阴山。

    林凡自然不会去顾及这些人的感受,既然李靖下命令了,他高兴了,谁还管那么多干嘛,不过他得对这些将士负责。

    一万人二十天的口粮,这些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必须准备充足,质量上还需有所保证。

    后勤队刚做好不久的蒸饼有些已经表面上腐烂,虽还未发酸,但已不新鲜,天气虽冷也存不了二十多天,这种蒸饼是不能带去的,后勤队一送来就被林凡给拒绝了,还被他臭骂一顿,那位小长官只能灰溜溜的回去。

    林凡还要求这些蒸饼全部喂马,李靖舍不得,他吃的饭食里偶尔都会有一些头发之类的东西,日子艰难的时候,饭锅里飘着老鼠也不是没有过。他不让后勤把蒸饼扔掉,与老程、徐世绩等那些杀才吃得津津有味,还大声喊叫着,说是美味,尤其是老程,笑声最大。

    苏定方、薛仁贵、牛忠仁、张公瑾这些较年轻一辈比较相信林凡,也向往美好事物,看都不看一眼那些蒸饼,津津有味的吃着煎饼,虽然时不时被老程、李靖骂败家子,但他们不以为意。

    食品卫生防疫条例在这里无法实行,如果林凡发出这些条例的话,他相信老程第一个会踹自己,所以林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不知所谓的混蛋们一人捧着一张蒸饼吃得如痴如醉。

    林凡不禁感慨,如果他们处在后世大都市,或者也像他一样穿越到大都市,见到毒大米,地沟油充斥他们饭桌的时候,他们是否会后悔呢...林凡真想看看他们欲哭无泪的表情啊。

    如今的大唐物质太缺乏了,甚至可以说是贫乏,林凡很不理解李老大为什么把每斗米的价格定在三文钱,粮食真的多得吃不完了么?

    可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乞丐?那么多饿肚子的人?那么多艰苦的百姓?看来,贞观盛世只是一个假象,一个肥了豪门,苦了百姓的假象。

    原来...贫富差距自古皆然。

    草原的天气变换莫测,雪飘雪落,这种时而飘雪,时而艳阳天的日子实在令人难受,雪停之后的草原可以用滴水成冰来形容,太冷了,帐篷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北风一刮,冷入骨髓,开始有人被冻死了,晚上睡下,第二天就成了冰棍,就这样还被别人抱着取暖,说是挤一挤暖和,也不知哪个变态这样取暖。

    配备完干粮的林凡没有运动后感觉更冷了,看着自己肿得和面包一样的手背,束手无策,冻疮啊,能有什么办法。

    这种阴冷对变态的李靖来说就是大好事了,他盼望寒冷,越是寒冷颉利更放松警惕,他偷袭成功的机会就越大,计划出征的第三天天空下着飘雪,李靖觉得还是雪停后更冷,于是就往后拖延,等艳阳天后立即出发。

    无暇管变态的李靖怎么想,林凡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的严寒,从早上到晚上自己似乎一直在发抖,火堆越发的大了,人离火堆只有两尺,胸膛被烤的快冒油了,后被依然有冷风刺骨,这是真正的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

    这种天气最易生病,年老的老兵已经烧的不省人事,躺在那里昏昏欲睡,二蛋特意搬过来照顾他,看似很好心,可在林凡看来,哪里是在照顾,纯粹是要找一个暖炉,看着二蛋抱着老兵睡觉,林凡就想把二蛋掐死。

    再想不出退烧保暖的办法,老兵就会死在草原上,看着老兵干裂的嘴唇,林凡给他用勺子一点点喂水,他像个婴儿般的张着嘴,想要多喝一点,只是不停抖动的身体让林凡怎么也灌不进去,水洒在外面的,远比他喝下去的多。

    知情的二蛋也着急了,看着他哭丧着脸,林凡也不忍心责怪他刚才的蠢举。

    再坚强的人也有极限,在缺乏保暖手段的古代,这足有零下三十度的低温,会死很多人,历史上只记载了李靖的成功,却没有记载死伤了多少人,似乎那些人都只是胜利必须付出的代价。

    单雄把手放在火堆前取暖,只有喝酒时才取出来,他有酒暖身相对还好些。

    林凡想到了一个办法治寒,他让二蛋继续照顾老兵,带着酒鬼和其他府兵去取了一大桶刚煮过的油,几人拿着羊毛皮做刷子,用油将帐篷四周刷过去,不用抹雪凝固,刚刷上去不到一分钟就凝固了,完全粘合在帐篷上。

    这种工作比较繁杂,那就是得时不时烧油,刚烧好的油拿出来没多久就又凝固了,得重新烧融化了才能用,不过府兵们很勤快,这项工作做起来也方便了不少。

    “小凡,这样做真的会暖和?”单雄边刷边说。

    “不可以我还会做这种无用功么?”林凡淡淡回道。

    二蛋在里面急得慌,他很想出来做这种事,太有趣了,林凡本想照顾这个小孩的,见他这么渴望,就遂了他的愿,他则躲进帐篷里取暖。

    林凡临走时下发了一个命令,那就是隔一段时间换个人,一个人在外面呆太久会容易冻死啊,只可惜这些府兵并不听话,他们的理由是在运动哪里会冷。

    半个时辰之后,林凡所在帐篷终于刷上了油,不知是心理原因,还是真的有效,他感觉到了久违的温暖,之前那刺骨寒风已经感受不到了。

    火盆烧得更旺,没用多久,整个屋子里就暖和起来了,火苗也不再是外面的橘黄色,而是呈现温暖的淡蓝。

    林凡给老兵盖上厚厚的毛皮,他终于不再发抖,烧也退了,打着呼噜睡着了。

    府兵们又去忙活自己的帐篷,特种兵营中,薛仁贵和牛忠仁从帐篷里冲出来,两人一冲出来就开始干架,没多久,苏定方也冲了出来,加入战斗,三人实在太冷,只好以这种方式取暖。

    三人忽然发现府兵营的情况,好奇地停止打斗,小跑过来询问缘由,知道原因后就跑到林凡的营帐里,真的感受到温暖的他们立马兴奋地回去也模仿林凡这边做法。

    他们回去后没多久就灰溜溜的回来了,李靖不让他们这么做,说即将要出征了如果这点阴寒都受不了,那还怎么偷袭成功。

    他们没呆多久就被李靖抓回去,说温柔乡呆久了容易懒惰,耐寒能力下降,身为将士怎么会被阴寒所阻挠呢。

    瞅着薛仁贵三人离去的背影,林凡心中只有无尽叹息,还好当初脑子没有发热,冲动下就去当兵,否则现在就有自己受的了,有李靖这样的变态将军,当兵怎么会不苦呢......

    在一场大雪之后的艳阳天,李靖出发了,林凡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发的,从暖和的营帐里好好睡了一觉之后,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舒爽,除了手背痒的让人发狂之外,在这个严寒的冬天里,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林凡闲了下来,他的各种美食做法已经传授出去,就没他什么事了,无聊的他经常负手在那些制作美食团队面前游荡,这种行为很令那些杀才们生气,只是...他们敢怒不敢言,哪怕如今李靖不在营地了,他们也不敢说林凡什么,这个时候林凡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更无人会管,所以沉默就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林凡很悠闲,也很无聊,薛仁贵、牛忠仁、苏定方都走了,军营里如今就是两个老头徐世绩和老程,还有年纪也较长的张公瑾,林凡与这三人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聊不来,最有趣的事是看单雄与老程斗酒。

    这两人都是酒鬼,拼起酒来也比较狠,有时候林凡看得心里都发麻,不过,还是很刺激的......

    林凡过着温暖舒适的日子,外面出征的将士就未必那么好过了,林凡相信那些将士一定比突厥兵难过多了。

    在北方这种极寒之地,常年已习惯于这种天气的突厥人比唐人更加的耐寒冷,这是一个自然现象,突厥人对阴寒有了一定的抵抗力,轻易就能忍受得了,唐人就不同了,他们能坚持下来完全靠的是精神支柱。

    虽然突厥人耐寒,但突厥人在这样的天气里,也会冻死,每年这个季节都会有死人事件发生,只不过他们表现的十分漠然,清早发现有死去的同伴,他们就把同伴的衣服扒下来,顺手穿在自己身上,然后再把冻得硬邦邦的尸体如同摞砖块一样摞起来,等待有人把他们送到营地外面去。

    相对而言,唐人则不同,一旦有冻死的同伴,他们会把悲哀表现在脸上,没有丝毫掩饰,有的人甚至会解下自己身上的衣物给死去的同伴穿上,没有人会把同伴的衣服扒下来穿在自己身上,也不会把尸体随便丢在外面,要么用火烧成灰,要么有关系好的同伴,会在这寒冷的天气里,自己拿着工具拼着老命在土地上刨个大坑,把同伴埋进去···他们这是尊重死者,因为他死得不容易,一路上都是靠强大的意志苦苦支撑着。

    寒冷是用来扛的,这是突厥人的经验,他们穿着透皮露肉的破皮袄很多人挤成一大堆,很奇怪,最强壮的在最里面,老弱在外面,孩子妇女被夹在中间。最好的位置给了强壮者,再次一些的位置给了孩子,女人和老弱就在寒冷的雪地里不时的发出一声嚎叫。他们的脸上没有忿忿不平的神色,只有一种类似认命的麻木。

    这和他们常年经受寒冷有关,只有保住最强壮的人,来年侥幸活下来的人才会有希望。这是野兽的本能。

    这是突厥人的道理,如果是汉人,他们只会把老弱放在最里面,最强壮的一定在外面。汉人把突厥人的行为称之为禽兽行径,或许突厥人也在笑话汉人的迂腐吧。

    “那个年轻酒鬼跑哪去了,老子今天非要赢他一次不可。”林凡在想着边塞将士时,老程急匆匆的进来,手里还提着两壶酒,李靖这位大总管不在军营里,谁都管不了这个老杀才,张公瑾这位副总管显然嫩了些,还管不了老程这个老油条。

    “他应该上茅厕了吧。”

    “老子这就去找他。”老程兴致冲冲的走了。

    瞅着他真的往茅厕那里走,林凡只有哭笑连连,这老杀才有时候有些可恨,有时候有些可爱,有时候又有些讨厌,唉,老顽童也没有他这么多变吧。(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章君子与小人

    林凡的军旅生活很平静,起初是奉旨前来当军医的,可颉利太弱,基本都不敢应战,唐军士气大增,唐军方面受伤的将士也不多,到现在,林凡也只不过治愈不到五十个伤员,而且都是小伤,没有动大手术治内伤。

    当然,也有一些当场殒命的将士是救不回来的,纵然林凡在这个世界医术高明,但也没有起死回生之术。

    由于职业习惯,他按例去各个营帐里巡视了一圈那些伤员,知道他们基本恢复得差不多后,心中也宽松了一些,他们可以出院了,无需他再多关心,在军营里没有出院一说,只是交代一些事项,任由他们干自己的事。

    回到营帐的林凡准备睡觉过日,却没想到居然会来客人,说是客人是因为他与这位客人不熟悉,他的营帐里经常都有人进出,不过都是他熟识的人,但眼前这位浑身腥膻味、满脸胡须的家伙,林凡有些陌生,只知道他是投奔过来的亡国之将康苏密。

    他一进来就放下手里的用黄绫子包裹的木盒,朝林凡微微一躬,林凡对于这位裹挟着萧皇后和元德太子来到唐军大营的丧家之犬没有多么大的感觉,不鄙视也没什么好感。

    不过大唐的军人最看不起的就是背主之人,纵然康苏密背叛的是大唐的敌人,他们也瞧不起,大唐的军人早就习惯用暴力让敌人屈服,不屑于阴谋诡计,不屑于背叛之法,所以他们对待康苏密除了鄙视之外,就再也找不出其它神情了。

    林凡不是那些好战的杀才,对于康苏密没有那么深的鄙视之情,倒是觉得他是一个识时务的聪明人,既然之前的主子没有什么前途了,那就另择他主,聪明人都会这么做,人···天性都是自私的,尤其对待自己的性命更显得自私,谁会为了义而失去性命呢,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只是当时头脑发热说出的狂言壮语,真正到了生死攸关之际,他们都会优先选择自己的性命,而不是要与你一起陪葬。

    这种人在唐军看来有些鄙视,他们是有鄙视的资格,林凡相信他们会做得出来,这些杀才从小所受的教育熏陶,已经深深地让他的脑子里存着这种愚蠢的思想。

    林凡做不出来,如果大唐现在也接近灭亡,他就会选择他乡,带着一家人,去过自己的逍遥日子,谁会陪你一起死呢,基于朋友道义,最多就是在每年的祭日来到你的坟前祭拜你。

    深受后世冷漠都市的影响,他的思想已根深蒂固,不会因为在唐朝过活了几年快活日子,接触了那些豪杰,就会改变最初的思想,一个人,思想一旦定势,是很难改变的,人生观、道德观、世界观都已形成,难道会因为时代的变化而有太大的变化?

    “年年怪事有,今年特别多,想不到颉利的亲密大将康苏密居然会来到我的营帐里,都说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找我有什么事?”林凡没有起身,慵懒地靠在床上,淡淡看了康苏密一眼,就继续埋头看《庄子》,睡前看看书是他的惯例。

    康苏密躬身道:“尊贵的侯爷,康苏密所来是为求您一件事,这件事困扰我已久,想请你帮忙解惑。”

    “哦?”

    林凡有些好奇地看了康苏密一眼,这个投降者能有什么困惑,心中好奇,但他只是淡淡地问道:“有什么疑惑先说吧,如果我真能帮到你什么,我也不会吝啬不帮你。”

    康苏密面露喜色,兴奋地弯腰将刚才提进来的盒子扯开,当黄菱被扯下时,一方晶莹剔透的方形玉印出现在两人面前,这个玉印有点缺陷,缺了一角,是用黄金补齐的,金晃晃的与晶莹剔透的白玉显然格格不入,有些显眼,不知这是什么印,这么奇怪,这还是林凡第一次遇见这种残缺的印,莫非这个印很重要,残缺了还用黄金补齐?

    “这是什么印,怎么残缺了?”

    “林候,这不是普通印。”

    康苏密微微笑道:“此乃传国玉玺。”

    “玉玺?谁的玉玺?”林凡心中疑惑,放下手中的《庄子》,接过康苏密递过来的玉玺左看右看,轻轻抚摸着有一种揉腻的感觉传来,这块玉玺做工真精致啊。

    在林凡欣赏玉玺之时,康苏密没有立即回答林凡的问题,见他对此玉玺毫无所知,于是就给他讲解玉玺的来历。

    “此玉玺来源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楚国人卞和获得美玉献给楚文王,雕琢成壁,此壁冬暖夏凉,百步之内蚊蝇不近,乃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后来秦统一中国后,此壁被秦始皇所得。

    始皇令人将其雕成玉玺,镌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再雕饰五龙图案,玲珑剔透、巧夺天工,始皇自是爱不释手,视为神物。再后来汉灭秦后,此壁又落刘邦手中,刘邦将其作为传国玉玺世代相传,一直传了十二代。

    直至西汉末年,两岁的孺子婴即位,藏玉玺于长乐宫,当时逢王莽篡权,王莽欲胁迫孝元皇太后交出玉玺,太后不从,一怒之下取出玉玺摔在地上,将之摔掉一角。

    王莽见玉玺受损,连声叹息,忙招来能工巧匠修补,那匠人倒也聪明,想出用黄金镶上缺角的奇招,修补后竟也愈加光彩耀目,遂美其名曰“金镶玉玺“。”

    康苏密顿了顿又道:“此金镶玉玺传到原隋萧皇后那里,萧皇后担心带着此玉玺回长安会被误认为有谋夺之心,就将此玉玺交给我,可我也不敢手握此重要玉玺,我乃亡国之徒,持此玉玺实在不合适,所以想请林候帮忙解决我的这个困惑。”

    林凡淡淡笑道:“你说的让我帮你解疑惑,其实就是想让我保管这个玉玺吧,你怎么就觉得我适合持有玉玺?军营中那么多人,那么多大佬偏偏不找,却来找我,难道···你觉得我比较随和好说话?”

    康苏密苦笑道:“相对而言,林候比我适合多了,至于不向其他人帮忙,我想林候也该清楚,他们看不起我,对我如此鄙视又怎会相帮呢。”

    林凡长叹一声,有些无奈,传国玉玺这鬼东西,只要是臣子,谁沾上谁倒霉,哪怕你没有一点觊觎之心,在皇帝的眼里也永远是可疑的,弄不好全家的性命就会完蛋,这家伙在军营里就是不讨其他大唐将士的好,他们看不起这种背主之人,所以康苏密只能去找林凡。

    他的主意打得不错,思路也算得上正确,其实,军营里最适合携带传国玉玺的就是林凡。因为他是和皇家关系比较亲近的人,这时候不能看功劳,越是功高盖世的英雄和玉玺沾边就越是死的快,这绝对是真理,相反的,越不是英雄的和这东西沾边就没多少关系了,说不定还会有重奖。

    这是一个烫山芋,康苏密现在想把它交给林凡,只可惜林凡对这个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他不敢冒险,虽然李老大待他还不错,虽然他现在也没达到功高盖主的地步,没有那种可以造反的实力,但拥有这种传国玉玺,也就意味着存有天子之心,李老大不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他可以给你吃,给你爵位,但如果有一个人要与他争位的话,他就会毫不留情的取下你的人头,还有与你关系亲密的家人后代,防止他们来争位,他能对亲兄弟下手,没理由不对一个外来臣子下手。

    这险不能冒啊,就算你持有玉玺并将此玉玺送给李老大,也许当时他会很高兴这个传说中的金镶玉玺落到他的手中,但难保之后他会对你怎么样,如果日后你强大了,他就会害怕的多疑,哦,很早以前你就持有传国玉玺,这是不是很早以前就已经准备要造反了呢,这时候再来一两个小人,在他面前献上一句。

    “啊,陛下不好啊,此人很早以前就持有传国玉玺,说明具备天子之资,他这是要和陛下争位啊,看他如今实力如此高就说明了此点,此人再不除就晚了。”

    于是,这时候他就会找个借口或者给你定个罪,来吧,满门抄斩,皇上要给臣子定罪很简单,制造一些东西陷害你,你不死都难,自古以来还没有哪位帝王要一位臣子死而无法达到目的的。

    林凡将传国玉玺交还康苏密:“很抱歉,这个忙我帮不了。”

    康苏密急道:“林候你得帮忙啊,您若不帮,我这条命到了长安也就终结了,我既然背叛了颉利可汗,就是想在大唐能有个安身之所,若最终依然难免一死当时我怎会投降呢,您得帮帮我啊,我还想多活几年呐······”

    “明知如此,当初为何还要接下此烫山芋呢。”林凡淡淡说道,他实在不想听一个大老粗在自己面前哭诉。

    “没办法啊。”

    康苏密长叹一声,道:“我将萧皇后及其孙救出来表示诚意,我已经将他们从苦难中救出,也不忍心再让他们陷入另一种绝境中啊。”

    林凡微笑道:“你是大好人,但我不是,我很惜命,也很惜家人的命,这种事我不会做的···你还是另选其主吧。”

    康苏密面露苦色:“可我已经找不到谁可以帮这个忙了。”

    林凡沉默一会,似乎想到了什么,眼中忽然亮着光:“其实你大可不必找谁帮忙,这传国玉玺从哪里来你就让它回哪里去。”

    康苏密苦着一张脸道:“如今萧皇后及其孙已回长安,我又怎可把这玉玺还给她呢······”

    他忽然眼睛一亮,喜道:“莫非林候的意思是让我回到长安后将此物还给萧皇后?如此···嘿嘿,似乎也行得通啊。”

    林凡摇摇头无奈道:“你怎么不想想,如果到了长安你把传国玉玺给萧皇后,你觉得她还会接受吗,她既然把这烫山芋交给你,就是绝对不会要回来了,你给她,她会认?她就是害怕因为自身身份特殊身怀传国玉玺而遭受皇上的猜疑才把它扔给你,你现在仍回去,我敢保证她不仅不会接受,或许还会向皇上告发你持有玉玺的不忠之心,到时···你只会死得更快,一个刚投降之人就有不轨之心,皇上宁可杀错也不肯放过一个。”

    康苏密面露焦急之色,急道:“那可怎么办,我不适合带着回长安,我还想多活几年啊······”

    林凡摆摆手,康苏密就停止了哭诉,他淡淡道:“此传国玉玺由白玉与黄金组成,这两物都来自大自然,它们既然是从大自然而来,那就让它们回归大自然,这是它们最好的归宿。”

    “对啊。”

    康苏密高兴的一拍大腿,兴奋道:“这传国玉玺原本就是那楚国人捡来的一块美玉所制成,那补缺的黄金也是从金矿中挖出···林候你真是聪颖过人,居然会想出这么一个办法,哈哈,我会找个无人的地方将此物埋了,既然这是害人物,那就让它归于自然吧。”

    “林候真是太感谢您了,请受我一拜,此恩···日后定当双倍回报!”

    林凡笑了笑并不把这话当一回事,康苏密离去后他只有微微叹息一声,这么好的东西从此埋没人间当真可惜啊,奈何它生错了地方,生于皇家中,本就是不祥之物,非帝王之人得之都想弃之。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小人亦有所为,亦有所不为。然君子之所为者,乃天降之大任也,小人之所为者,唯己利是图耳。君子受命于天,成大事于己,任重而道远,小人遇患而避之,无所得而不作,碌碌之无为矣。故君子者,担当也,临危而受命,揽责于己身,弗却而诿之,必有大成。”

    孔子的这种思想很适合现在的林凡,他不认为自己是君子,也不是小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爱自己,也爱家人,所以,他今日所为乃不为之所,无关君子还是小人,他做不了成大事的君子,也做不到贪生怕死的小人,他···只不过爱家而已。(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章夜袭阴山

    老天爷似乎恋上白色,天空又在飘着飞雪,将这北方极低再次镶上一层厚厚的白布,显得整个天地间很单调,很无趣。

    这样寒冷的天气里是完全不适合大军出动的,虽然严寒阻碍了颉利的出逃,但是它一样阻碍了唐军的偷袭,只是李靖似乎主意已定,再冷的天他也要咬牙坚持下去,他能忍,唐军同样能忍。

    在这种飞雪天气里,李靖的定襄军依然在前行,喀嚓的踏雪声很有规律地在这白茫天地间回荡,似觉得这些飞雪过于寂寞,给它们增添一些音律,使得这漫天飞雪舞动起来更加美妙。

    此刻已不是午宴时间,这些将士有不少都在啃着煎饼,有的在啃腊肉。

    没有带水,这些将士就以雪作为茶水,苏定方抓雪的动作很优雅,长刀往侧面一挥,上半身再往侧斜一点,提刀上来,刀尖上就有一撮雪,吃一口煎饼,抓一把雪送进嘴里,有些刺骨,但也得忍着吞下去,要想活命就必须补充好体力。

    薛仁贵很潇洒,双脚扣在马鞍上,上半身全部往下倒形成平坦形势停在半空,他就这样躺在空中吃东西,左手一块腊肉,一块煎饼,右手抓雪,吃得悠闲自在。

    薛仁贵总是那么引人注目,他的这种潇洒行为很快就引起周围将士的注意,众多将士都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就连李靖都投来羡慕的眼神,同时又暗自哀叹自己真是老了老了,腰力明显不如年轻人了啊。

    这种潇洒的行为很快就得到不少人的模仿,但多数人都失败了,苏定方也学着那样做了一遍,成功了,但持续时间不长,一口煎饼还未吃完就受不了了,他也只能叹息一声摇摇头,看来自己的腰力也不如年轻人了,虽然自己还不到不惑之年,可明显感觉不到腰力有多好啊。

    牛忠仁瞪着大眼认真地看着薛仁贵的姿势,在确定他怎么做后,他也开始模仿了,双脚刚一扣好,上半身刚躺下去,就支撑不住了,想撑住都难,在半空中挣扎得面红耳赤还是没有上去,最后只好双手撑在地上,松开双脚下来,然后再跃上马。

    没有多少人耻笑牛忠仁,因为他们基本都是他的下场,一躺下去整个人也就到了雪地里了。

    没办法啊,牛忠仁羡慕嫉妒恨的看了薛仁贵一眼,只好像多数人一样弯腰取雪。

    充饥完的薛仁贵坐回马上时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不知是得意还是真的那么淡定,对此不以为意。

    牛忠仁第一个看不下去了,斜了一眼,嘴巴撅起老高:“嘚瑟啥呢,腰力好又怎样,战场杀敌难道就靠腰去打?”

    “忠仁你可别这么说啊。”

    苏定方反驳道:“腰力好当然有用了,至少床上功夫不错啊...你说是不是啊仁贵。”

    薛仁贵不言不语,只是傻笑着,看得牛忠仁更加嫉妒恨,这明显还是在显摆啊。

    大军继续前行,冒雪又行了两公里来到一处小山峦间,山下的一块平原内驻扎着近千余帐篷,就因为看到这些帐篷,李靖大军才不得不停下前进的脚步,驻足观看。

    “这里怎么会有突厥营地,难道颉利要在这里设防么?”李靖眉头紧缩,目光飘向四周,这里离阴山已不是很远,想来这些人是颉利派在这里把风的,以这些人的动静只要有人给他暗号,他就会知道唐军来临,好方便出逃...真是妙计啊。

    苏定方来到李靖的身前,望着四周对李靖说:“四周也没有其他突厥兵,就那一千来营帐,估计也就三四千人,我们若将他们包围,一起进攻必能将他们一举拿下。”

    李靖点头,缓缓说道:“看他们戒备松懈,攻之还是很容易,不过我们也不能轻举妄动,为了不让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向颉利透漏风声,我们也要小心一些,若是被颉利知道我们已来,那原先的计划就得落空了。”

    “传令下去,分五路包抄,听我命令全速攻之。”

    定襄军分五路全速向山下逼近,在各路人马都准备到位后,李靖一声令下,五路人马从周围向草原呐喊冲去。

    突然四周来这么多兵马,突厥兵害怕了,他们原本就比较松懈,此刻更是惊慌,见对方兵力如此多,整个人就泄气了,不少人都纷纷放下武器举手投降,有些准备拿武器的见同伴都投降了,也就绝了反抗的念头,跟着潮流走不会丧命。

    李靖大军还未冲到营帐里,这些人都纷纷投降了,又是不费一兵一卒而收服了这些突厥兵,最高兴的还是李靖了,他下令收队,这些突厥兵都器械投降了,总不能对着这些人痛下杀手吧。

    “真扫兴!”薛仁贵很失望的停下脚步,冲得最前面,心里就想着就要杀敌了很兴奋,可刚刚兴奋,这些胆小的突厥兵居然不战就投降了,你他奶奶的至少也要迎战应付两下再投降啊,都还没动手就投降这是什么意思。

    苏定方也很不满,但他只是臭着一张脸,没有抱怨什么,牛忠仁就不同了,似乎心中的不满无处可发,找到一个突厥兵二话不说就是一脚踹过去,那突厥兵似乎很坚强,畏畏缩缩的往旁边挪,并没有大呼小叫。

    牛忠仁对于这位突厥兄的表现很不满意,于是又加大力度踢了过去,直到对方开始苦爹喊娘后,他才满足的嘿嘿笑笑离开。

    这里离阴山只不过十三里,李靖打算就在此扎营,那些被俘获的突厥兵被几波将士看守着,不让他们走漏半点风声。

    李靖站在沙地地势前,边指划边道:“从俘获的突厥兵口中得知,阴山内部戒备松懈,颉利如今基本上是都是以寻欢作乐度日,极少关注练兵防守情况,看来他准备要投降了,已无迎战之心,这可是我们的大好时机啊。”

    苏定方唏嘘道:“唐俭果然有两下子,居然能让颉利真的有了投降之心,这口才真是好啊。”

    “未必。”

    李靖道:“这或许只是颉利自愿的,如今我们所看到的也许只是假象···不管他究竟打的什么算盘,就算他这是缓兵之计,我们就越需要成功,只要将他擒住了,他的计划就全部落空了,如果他真的是想投降,我们擒了他也就遂了他的愿。”

    他看了看阴山的方向,神色肃然:“如今颉利正处于放松阶段,正是我们偷袭的最好时机,阴山如今也是迷雾环绕,更是天赐良机啊,此乃老天在帮助我呀,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今夜···准备行动!”

    苏定方也是热血沸腾,道:“作战计划呢?”

    “你带着薛仁贵、牛忠仁,以及其他特种兵作为先锋先行出发,我这里率领大军前去接应,随后就到。”

    “好,我这就去安排准备出发。”

    薛仁贵、牛忠仁等人知道今夜就要有行动后都非常高兴,刚才被扫的兴又回来了,他们即刻就去着手准备,不到半个时辰大军都准备齐全,天还未完全黑就踏雪往阴山进发。

    这一路他们都很谨慎,因为是做偷袭的勾当,所以他们一路上都很少谈话,就算是暗示也是很小声,趁着雪印白光,他们渐渐摸向阴山,越往阴山方向走,雾就越浓,这正好给他们做了最好的掩护。

    一路上都比较顺利,当夜已深,他们离颉利营帐只有三里多地,他们很兴奋,各个操出武器一步步逼近,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驻守在山口的守卫发现了他们,这个守卫显然受过训练,他第一时间发出了信号,他刚发出信号,一支短弩就射进他的胸膛,他应声倒下。

    他旁边的另一个守卫这时才反应过来,可他刚反应过来,一支弩箭也射了过来,他连惊呼都还没来得及呼出就闷声倒下。

    行踪败露,也就没必要再小心翼翼的前进,苏定方大喝一声,发出信号的同时,全军六百来人就狂呼着奔向颉利的大营,他们的目标很明确,直奔颉利的牙帐。

    此刻的颉利早已闻到风声,在大骂李世民无耻的同时,也很想把大唐使者唐俭给宰了,但他已没有时间,也找不到唐俭,在混乱中,这位使者也不知跑哪去了,颉利无暇顾及其他,带着一些部队乘着千里马逃跑了。

    当苏定方等人赶到颉利的牙帐时,那里已人去帐空,他们只好把怒火发泄在那些四处逃窜的突厥兵上,不久,李靖也率领大军赶到,在这里厮杀,将一切想反抗的突厥兵斩杀······

    大战在天还未亮前就结束了,唐军歼灭突厥军一万六千多人,俘获包括牧民在内的有十余万男女,这是一次继白道大捷后的最大胜利,经过这次战役,颉利的元气基本大伤,短时间内再没有复原的可能了。

    “这战打得真是过瘾,这才算是战争啊。”薛仁贵脸上还挂着兴奋的笑容,这一次作为先锋,他很勇猛,是他们中间杀敌最多的一个。

    苏定方也是一脸兴奋:“是啊,感觉还是不够过瘾,只是有些可惜了,让颉利给逃了,若是能再近些,或许现在颉利已被我们绑到大总管的面前了。”

    牛忠仁没有说话,傻愣愣的盯着自己那沾满鲜血的长刀嘿嘿直笑,这个变态不舍得洗掉长刀上面的血渍······

    “营正,我们现在不是军医队了,整天做这个吃的,那个吃的,都成为了后勤队了,这不是有辱我们的初衷么?”

    “小屁孩懂什么,你还想让我们的伤员多些?你以为救人只是包扎伤口那么简单?如今给你这等轻松的事情做了还这么多话,赶紧忙活去。”

    二蛋不以为意的嘿嘿笑道:“抬伤员虽然累些,但我还是更愿意做这活,每当看到那突厥贼兵躺在血泊里慢慢腐烂,心里就别提多高兴了,有时难得遇上还未断气的突厥兵,就上去踹两脚送他归西,嘿嘿,看着那些突厥兵死在自己面前,真是爽啊。”

    瞅着二蛋脸上天真的笑容,林凡只有苦笑道:“你只知道当时的爽快,就忘记了那是战场,流矢无眼,要是被射一箭那不是连日后爽快的机会都没有了?”

    “当时哪里还会想那么多啊,爽快就行了,未来的事有太多的不确定性,想那么多干嘛。”

    林凡没有继续与二蛋瞎扯,这小屁孩思想如此,多说什么都是无意,满腔怨火,只有发泄了才会平静,施施然走出后勤营帐,准备要回到自己的营帐消息,却被营地外的一幕吸引了。

    远远的雪地尽头,有红色的羽毛冒了出来,紧接着就是一位全身甲胄的鸿翎急使,骑着马跌跌撞撞的跑进大营,还没到大营门口,就扯开沙哑的喉咙大声喊:“大捷,大捷,我军斩首一万六千余,俘虏十万,颉利在逃。”

    早就有军士把戴着红羽毛的头盔往自己脑袋上一扣,勒紧,从累得脱力的士兵身上解下牛皮信筒,在三名官员验看火漆封口无恙之后,六个人就带着十二匹马滚滚奔向长安。

    营地如同被开水浇过的蚂蚁窝,乱成一团,张公瑾的大嘴就没有合拢过,作为最早建议李老大下决心攻击******的大臣,如今功德圆满,他焉能不乐,他也不枉费当时所提出的六个出兵的理由。

    “好啊,******如今遭到大总管的雷霆一击,再难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这一仗可以保我大唐三十年的平安,将士们有此一战,足慰平生,不用多少时日,我等就可以得胜还乡,只可惜跑了颉利,否则···这一战定可光耀千古。”

    张公瑾望着天空,叹息一声:“但愿李道宗能够截住颉利西逃,但愿薛万淑能够阻挡他弟弟突利念旧情接受他帮助他而反攻,但愿卫孝杰能阻止他东逃,现在就怕······”

    徐世绩大声道:“副总管无需下令,按照最初的计划,我负责阻止颉利往漠北方向逃窜投奔薛延陀等部,我现在即刻出发。”(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礼物

    “好。”

    张公瑾抱拳道:“李将军路上小心,张某静候佳音。”

    徐世绩走了,带着老程等人去召集人马立刻就出发,张公瑾等人无需送别,匆忙中就无需这些繁冗过程。

    “按照大总管之前的命令,无论成功与否一旦得到消息,我们就往阴山集合,如今大总管血战多时,正是人困马乏的艰难时节,我们过去正好给予他们补给...李将军已经准备出发,我们也要准备立刻出发。”

    “传令下去,全军准备迁营至阴山!”

    张公瑾心急如焚,虽然已知晓阴山大捷,但这种大捷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阴山那边的伤亡情况如今还不知道,其他所有人也都在担心前方将士的伤亡情况,因为传讯的急使,在来到大营之后就昏过去了。

    身为军医的林凡自然不能坐视不管,他让府兵将信使抬进就近的府兵营营帐里,给他仔细检查了身体,用温水擦拭之后,就包在厚厚的毯子里,放在这温暖的营帐里睡觉,大营里也就这里最暖和。

    林凡忙完,张公瑾激动道:“林凡,你这边的府兵营做好准备,随时准备医治伤兵,我将派一队骑兵护送你先行前往,尽快赶到阴山,能救一个就多救一个,不能让有活命机会的将士牺牲了。”

    林凡恭敬道:“张公无需担忧,医药设备随时准备着,只要抵达阴山,即可医治,放心吧,我会尽我所能治好各位将士。”

    张公瑾眼含热泪,激动地抓着林凡的肩膀,他几乎不敢想象出征的一万将士在冰天雪地里是如何的情形,自己守在大营,若非有林凡出的营帐外涂上油,很难想象有多寒冷,之前在军营里冻死人是常有的事,更不要说那些爬冰卧雪的将士。

    也许是温暖的缘故,没多久,信使醒了,他将前线的苦战叙述一遍,大帐里的所有将军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战争持续时间虽不长,但很激烈,当时要不是颉利闻风骑千里马率先逃跑,也许此刻已经将颉利擒住了。

    只可惜伤亡有些惨重,一万大军冻死者超过了五百,这些冻死的人基本都是在行军路上死的,战死者却只有一千,伤者两千多,在没有医治情况下,在天寒地冻下,这些伤者也在转变身份,命不够硬的人将由伤者变成死者。

    要知道,他们都是大唐最精锐的悍卒,这种伤亡有些大,相比白道大捷惨多了,当时徐世绩的通汉军死伤不多,林凡也就医治过不到百人,这次伤亡这么重,天气是一个原因,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李靖太过于急功近利了,急于求成,使得将士日夜疲劳,没做什么休整就投入战斗中,这种情况下伤亡不重才怪,在对待将士方面,李靖还是没有徐世绩那么优秀啊,前者只要结果,并不会顾及将士们的感受。

    张公瑾并不会觉得李靖有什么不对,他此刻也无心思去讨论李靖这个大总管是否对错,他当即就下令林凡带着府兵营先行赶去,并派一名大将带领一支小队护送。

    林凡也没有什么拒绝的余地,让二蛋等人即刻去准备,大约半个时辰后,林凡的府兵营出发了......

    白道离阴山在地图上看似不远,实际步行起来就远多了,李靖预估二十天内抵达并完成任务,林凡没有李靖的那般神速,他估计得步行二十五天左右才能抵达。

    这也算是一次远征,所以林凡并不着急,不赶也不拖延,按正常行军速度前行。

    第一天扎营时就遇到了一件怪事,在大家刚刚躺下去准备休息时,营地外有莎莎声响起,这种声响在这寂静的夜晚更加刺耳,当时几乎所有人都听到这种声响,林凡当时还未入睡,也清晰的听到了,像是有一件重物重重地摔在地上,在雪地上滑行时产生的一种沙沙声。

    林凡很疑惑,急忙从营帐里跑出来,想问问守夜的小卒究竟是怎么回事,却没看到小卒,赶到军营门口,才发现两个守夜的小卒躺在雪地里,林凡立马吩咐其他府兵将两位小卒抬进暖和的营帐里,这两人明显是被打晕的,若是这样在雪地里睡一夜,估计永远就醒不来了。

    也不知是谁这么歹毒,竟做出这种害人之事,他难道不知道这样会死人的吗,营地门口倒是有一件木制物,林凡无法从这木制物中找出谁是凶手,凶手肯定送木制物的人,但具体是谁呢?他也不知道。

    这个木制物很奇怪,像车又不像车,因为它有轮子,但不是普通车的那种轮子,它的轮子有些奇怪,不是圆形的,倒是齿状,很像现在都市那种挖土机的车轮,这个木制物车轮很特别,摆设也与众不同,其他马车基本都是四个轮子,林凡自制的轿车式马车也就六个轮子,而且都是对称并排而列,这木制物不同,车轮有**个,而且是参差不齐的摆放,看似无规则的随便乱放,不过林凡不相信这些车轮真是无规则的乱放,这里面一定有它的规律,只是他不明白罢了。

    仔细观察后才发现,齿状车轮更特别,齿峰位置不是单纯的由木块削割而成尖形,它是那种有弧度的半球形,就好像是一根圆木块镶嵌在上面一样,其实整个车轮是连体的,这半球形的车尖是特意刻出来的,林凡不知道这位神秘人为何要刻成这样,用途肯定是有的,否则不会这么奇怪。

    车轮底部参差不齐,林凡看不懂,上面是木块钉成,有点像封闭的城堡,又有点像一间木屋,有屋顶,也有四面的围墙,当然,这些都是由木头制成,四面竖着的木块中,隔一段距离就有一道口子,也不知这是用来做什么用。

    借着灯光,林凡眯起眼睛往里面瞅,里面空荡荡的,瞅着这么一个奇怪的东西,林凡心中疑虑更深,瞟了四周一眼,除了雪地上淡出的淡淡白光外,不见任何可疑的黑影。

    “谁这么无聊啊,把我们两个守卫打晕,就是为了偷偷送这个奇怪的东西过来?他的脑子是不是有病啊,既然要送东西,不光明正大的送,偷偷摸摸的干什么!而且送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看都看不懂。”二蛋搞不懂这东西,对于这位神秘的送礼者更加的不满。

    府兵基本都聚集在林凡附近,护送林凡的大将并没有留在这里听他们探讨,在知道情况后,第一时间就带着十几个人去营地周边巡逻,看看有没有新发现,剩余的一些将士则留在营地中留守保护林凡等人的安危。

    单雄不知是胸有成竹还是漠不关心,依然悠悠地站在一边喝着酒,悠然自得,似乎并不觉得这个特殊的东西突然出现在军营里是一种潜在的危险,神情怡然自得。

    老兵就不同了,围在木制物周围仔细观瞧,半晌才抬头问林凡:“营正,这东西会不会是那位神秘人想要告诉您什么,总不会无缘无故的送这种奇怪的东西吧。”

    老兵总算没有白活这么长时间,总算看出一些端倪,他的阅历较深,在府兵营浸淫多年,眼光自是敏锐,他说这神秘人有目的,基本猜对了,其实林凡也是这么认为的。

    “你没有说错。”

    林凡面色凝重:“这位神秘人肯定是有所目的的,他给我此物是要告诉我什么呢,难道···想让我猜出这个东西究竟有什么用途?”

    “很有可能啊。”

    二蛋拍掌道:“他估计也是与营正一样厉害,想出这种题考考你呢,也许他就是嫉妒你的才能,故意这样为难你呢······营正,你那么厉害,有没有想出这是什么东西来着?”

    “天知道。”

    林凡没好气道:“这又不是我制作的,我怎么知道怎么用。”

    似乎是得到二蛋的启发,林凡的眉宇渐渐皱起,很快眉宇就消散,望着前方暗黑的眼眸中有了丝丝笑意,他已隐约看到此事与之前那件事的一些相似性。

    “营正,你在想什么呢,笑眯眯的,难道你已想出这是什么东西了?”

    林凡淡淡地看了二蛋一眼,微笑道:“虽然还未得到确认,但基本上**不离十了,如果我未猜错的话,这位神秘人应该曾经出现过。”

    二蛋好奇地睁着大眼道:“您见过那人?”

    林凡摇头道:“没有,只是暗中接触过,如今我们军中所用的改装后的八牛弩就是我曾经受这人启发而改的······”

    他轻轻笑了笑:“那时他给我出八牛弩这个问题,如今又给我出这种问题,这次······也不知该如何回答了。”

    二蛋担忧地看着林凡:“营正,你无法回答出他的问题,那······他会对你怎么样呢,会不会发怒啊,我觉得这种人性格古怪,经常会做出常人不敢想象的疯狂事,若没有满足他的一些愿望,他发起疯来我们可就没辙了。

    我们只有这些府兵,还有一小队人马,我们的力量如此单薄怎么应对即将到来的危险啊,这种人居然敢再次像入无人境一样出现在我们附近,一定是有一定的能力的,一定是有防备的,如今轻易的就将东西送到我们面前,想要杀我们也很容易啊。”

    二蛋知道危险后他开始担心自己的处境了,想想这位神秘人无声无息的就将东西送过来还能全身而退,他就感觉全身毛骨悚然,这种人太危险了。

    听二蛋这么一说,老兵才开始有些紧张,他下意识的往林凡这边靠拢过来,深邃的双眸警惕的看着四周。

    林凡对此并不以为意,瞅着木制物自信道:“他并不会想着要杀我,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如果他想杀我,不论是在马邑,还是行军的路上都有的是机会,而不会等到这个时候,如果他真想杀我,刚才我们恐怕永远都起不来了。

    在这个战乱之地,废这么大的劲,大概是有事情要找我,也许···他只不过是想与我切磋下技术,看看谁更厉害些···唉,不管这些了,咱们继续行自己的军,走自己的路,就当···他送的古怪东西是个礼物吧,不要去想着它是用来做什么的,我们这么无视,看看他还有什么鬼花招,我也想知道是谁对我有这么大的兴趣,我更想看看,到底是他有耐性还是我比较有耐性,就这么耗着吧,谁能无视到最后,谁就是胜利者。”

    有了林凡打包票没有危险后,二蛋和老兵都松了口气,二蛋那张稚嫩的小脸上又挂上了笑容:“营正你真的能与他一起耗着?你就不好奇这东西是干嘛用的么?”

    “好奇心害死猫。”

    林凡淡淡笑道:“做人不能时时刻刻都保持着好奇心,该好奇时好奇,不该好奇时最好什么都不要去想,把它忘掉,过于好奇就极容易被敌人抓住把柄,利用你的好奇心将你带入他所设的陷阱中。”

    “把这个东西抬到我的营帐后大家都去睡吧,明日继续行军。”林凡吩咐完这句就负手走向自己的营帐,看他悠闲的模样,好像今夜的这种小插曲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护送林凡的大将回来了,他没有找到任何踪迹,那个送完木制物的人似乎从这个雪地里消失一样,一点痕迹都没有,好像又会钻地,方圆百丈内都没有可疑的足迹,这让大将非常疑惑,他也让将士们挖雪看看对方是不是从雪下逃走的,虽然他知道这种可能性不大,但他还是试了一次,结果不理想,雪地下除了雪还是雪,没有丝毫被刨过的痕迹。

    大将心中疑惑重重,他不明白这木制物究竟是怎么被送到营地门口的,他很想弄清楚这件事,但又无从下手,他渐渐感觉到这个神秘人的厉害之处,正因为厉害所以他才感到害怕。(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小娱乐

    未知的危险总是最令人害怕,保护林凡安危的大将没有把握,没有方向,所以害怕,于是,他就下令下去,今夜全军戒备,他不赞同林凡的无危险论,能在他眼皮底下无声无息的出没,还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这种人过于危险,他身负保护林凡性命的大任,任何的疏忽都不能拥有,万事小心为好。

    除了府兵营不归大将管,他所管辖的小队都做好了心理准备,府兵营的府兵们见大将他们如此谨慎,心中也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感觉危险离自己很近,他们的营正虽然云淡风轻的不以为意,可他们不能这么放纵,在二蛋和老兵的怂恿下,他们自己组织一起守夜······

    夜很深了,由于帐篷外的篝火逐渐熄灭,外面的温度降了下来,帐篷里慢慢有了寒意,二蛋没有睡着,双手抱胸,盘膝坐在被子上,身边放着他最爱的横刀,帐篷外漆黑,林凡的呼噜声在隔壁传到耳边,只有听到这种声音二蛋才感觉到自己原来还没有睡着。

    老兵没有进帐篷睡,一个人守在林凡的帐篷外,一旦发生变故,他就能第一时间做好防护,尽量用自身这具老骨头去抵挡任何想杀害林凡的人,营正对他们的好无以为报,唯有在关键时刻“以身相许”。

    单雄作为林凡的贴身保镖,似乎心里非常清楚这四周是否危险,心中明镜似的他睡得跟死猪一样,他的帐篷虽然紧邻林凡,但这种睡得比林凡还死的态度肯定是得不到其他人的好感的,每当二蛋和老兵听到单雄那里传来的呼噜声比林凡还大时,心中对单雄的不满又增加了几分。

    一夜的紧张一无所获,没有人来打搅,甚至连野狼都没有一只,在昏暗的天光下,车队又要开始出发,既然要无视那神秘人的存在,那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继续按照之前的路线前进。

    大将一夜没睡依然精气十足,走在队伍前头,磨得发亮的陌刀不离手边,二蛋一夜未宿现在坚持不下去了,躺在老兵的怀里睡得正甜,老兵有些倦意,骑在马上软绵绵的,东倒西歪的很有可能会倒下。

    太阳还未升起,地平线尽头还是一片迷雾,越过一个小山坳,前面忽然出现了一小队骑兵,林凡的车队立刻停了下来,所有的府兵还有护卫队也各自操起了自己的武器,这次出行林凡装备了很多的枪械,基本上每个府兵有两件武器,一把短弩,一把横刀,张公瑾所派的护卫队装备更多,除了短弩和刀,还配备了一辆八牛弩,在小规模冲突中有谁可以突破这样密集的攒射。

    大将立马举起陌刀,目光凝神,紧紧盯着前方,老兵也把二蛋仍下马,操起武器凝神备战,单雄眯起眼望着前方,神情自然,似乎眼前的一切不值得他皱眉。

    有这么多人保护着,林凡一点都不担心,靠在车窗上面无表情地盯着前方,等待看一场杀戮,他相信眼前的这一小波人绝对不是自己这边的对手,或许···单雄一人就足以抵抗了,看他的样子似乎很自信,可是林凡又想骂娘,看这酒鬼的神情似乎他不想管这事啊,这世上还有这种保镖啊,真想踹他一脚。

    对面的为首一人翻身下马,朝林凡这边深深鞠了一躬,这里也就林凡坐着马车,这是他在行军前自备的,张公瑾可不会给他这种待遇,马车比较显眼,傻子都知道这是主子该有的待遇。

    为首大汉朝林凡拱手大声道:“尊贵的侯爷,我们不是突厥叛贼,我们只是邀请您的使者,请允许我为您献上我们的礼物,希望尊贵的侯爷可以跟我们走一趟。”说完,那人身后下来十来个壮汉,每人手持一把横刀,他们一下车就弯身割前面的荒草,他们动作迅速,没多大功夫就把林凡车队前面的荒草收拾干净。

    听此人所言,林凡心中逐渐有数,能知道自己的身份,又是来邀请自己的,多半又是那神秘人搞的鬼吧,看来对方的耐性不是很足啊,一晚的时间就自动现身了。

    五个大汉又从身后的一匹马鞍上拖下一个大包袱,打开的时候出现一个红毯,他们把大红毯铺在已经收拾干净的空地上,然后退回,笔直地站在那里等待为首一人的再次吩咐。

    林凡的车队停在二十米开外,单雄就在他身边,比较安全,放心的林凡探出脑袋问那个大汉:“你这般做法却是为何,这个红地毯就是你要送给我的礼物?”

    为首大汉微微一笑,道:“自然不是,侯爷莫急,我这就为您献上最美的礼物。”

    他拍拍手,突然在西侧的小山坳里驶出三辆大马车,马车停在为首大汉身边不远处,不用他再吩咐,马车里就走出一个靓丽的美女,穿着单薄的衣裳扭动腰肢缓缓朝这边走来,看其着装容貌好像是突厥本土美女啊,不是一个,在这个美女的后面陆陆续续跟着同样穿着薄衫的美女,大概有二十个,各个身材迥异,容貌非凡,每个美女都有各自出众之处,看上一眼都无法忘怀。

    林凡看得眼花缭乱,看上一个美女不忍心移开目光,从上到下,从下到上都永远看不够,脑袋越伸越长,眼福还未饱就被单雄给推了回来。

    他淡淡道:“美人陷阱看不出来吗,侯夫人是让我来保护你的,如果她知道你死在女人手上,或者因为好色看女人导致殒命,我想···她一定不会怪我没有保护好你的吧。”

    林凡的目光还是没有移开那些美人的身上,嘿嘿笑着一点都没有把自己的性命放在眼里,他很坦然地微笑道:“你怎么知道我是以色的眼光看她们,其实,我是在仔细观察,看看她们身上有没有携带危险的武器以做好防备,我···这是在寻找自保方法啊。”

    单雄嗤之以鼻,松开手不管林凡了,这理由有些冠冕堂皇了。

    二蛋趴在马背上直流口水,要不是老兵管着他,他此刻早就欢呼雀跃了,在军营这么久今天总算可以大饱眼福了,看惯了唐朝的女人,如今有突厥美女饱饱眼福,也颇为一种享受。

    “现在就让我们突厥女子为侯爷献上拙舞。”

    为首大汉话音刚落,二十来个美女就散开在大红毯上开始扭动身姿,跳着林凡所不知道的舞蹈,坐在马车里,林凡非常享受,趴在车窗上,悠闲的欣赏这免费的舞蹈,虽然不大相信为首大汉所言不过有免费的舞蹈可看,有艳丽的突厥美女欣赏,也就知足了。

    很怀疑张公瑾派的这位大将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男人,居然不动声色的举着陌刀防着那些美人,生怕那些美人能做出什么危险的举动一样,一个个柔弱的女子能有什么杀伤力,真为大将的瞎操心感到羞耻。

    一支舞很快就跳完,美女们又聚拢在一起等待为首大汉的吩咐,他没有再要求她们做什么,朝林凡这边鞠了一躬,道:“侯爷觉得此舞如何?”

    林凡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收回刚才那陶醉的目光,靠在车里,淡淡的问道:“说吧,你们是谁,三番两次的送东西到我这里目的何在?难道就是想秀秀自己的技艺多高超么?他既然要邀请我为何不亲自来,还要你们来搞这一出?”

    被林凡这么一问,为首大汉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很镇定的回道:“回侯爷,刚刚所献上的拙舞,只是宴会前的一场小娱乐,这是我们主人在邀您会宴前的小娱乐,我们的主人不方便出行,所以就派小的前来接侯爷,还望侯爷移车前往。”

    林凡放下二郎腿认真的问为首大汉:“你们的主人是谁,请我参加宴会是什么目的?”

    为首大汉道:“先生您去了就知道了。”

    林凡笑了笑道:“两个月前放在我门口的八牛弩和昨夜军营门口的木制物都是你们的杰作吧?”

    为首大汉躬身道:“侯爷您真是聪明,这么轻易地就能猜出个所以然来。”

    “原来是你们这些兔崽子搞的鬼,看我不砍死你们。”大将听说那令他害怕又令他捉摸不透的神秘人居然就在眼前,顿时火冒三丈,举起陌刀就要大屠杀以泄心头之恨。

    悲剧没有发生,林凡阻止了大将的冲动行为,安抚好大将后林凡才对为首大汉说:“回去告诉你主人,就说我不舒服不想参加宴会了。”

    为首大汉还是保持原来的动作,“侯爷如果不想参加宴会看来我得再为先生您安插些小娱乐了。”

    说完,为首大汉就向旁边的二十个美女走去,依稀可见美女脸上的惊恐之色,看着为首大汉的眼神只有恐色,身子卷成一团,生怕为首大汉会选上自己。

    为首大汉最终走近靠右边的突厥女子,那个女子面色骤变,害怕得眼泪都掉了下来,想要反驳又不敢反驳,鲜润的双唇颤颤发抖。(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温柔乡

    女子哀求的眼神并没有让为首大汉停下来,神色淡定,缓缓从怀中取出一把匕首,在女子的脸上轻轻拍了拍,然后转身问林凡:“侯爷,您想要什么花,只要您说出来我一定会为您画出来,我虽无才不过画点花花草草还是可以的,侯爷一定很满意,毕竟这是难得一见的在活美人的身上画图,别人都没有这种荣耀,这种福气,唯有侯爷您才有此殊荣,侯爷,您想要画什么?”

    林凡气得瑟瑟发抖,见过很多变态从来都没有见过有如此在美人身上刻划的变态,指着为首大汉却说不出什么,二蛋被惹怒了,站起来大骂为首大汉,这么好的女子糟蹋了就可真的可惜了。

    大将这次没有发火,只要不涉及自己这边安全的行为他都没有意见,他的职责是保护林凡的安全,至于别人的死活他从来不放在心上。

    林凡就不行了,向来怜香惜玉的他最看不惯的就是美女受罪,他现在对于想要邀请自己赴宴的幕后主使有些敬畏,有些痛恨了。

    从他随意就能将东西送到林凡面前这一点看,说明他的能力不一般,从他可以轻轻松松拿二十个美人作戏就可以推断出他的实力不是一般的强大,连颉利恐怕也没他这么大的谱,不去不行啊,这家伙要是在每个美女脸上或者身上画上什么花花草草那可就毁了欣赏的兴致了,如果以后对美女失去兴趣那就更了不得了,这幕后主使怎么这么了解我,竟然知道我在女人面前一点谱都没有,到底是哪位高人呢。

    没办法,还是去吧,挥挥手示意为首大汉可以退下了,可为首大汉并没有要走的意思,收起匕首后才对林凡说:“侯爷不能带所有人去,最多只能带一个人去,侯爷不必亲自驾车前往了,我的车里空着很,侯爷可坐我的车,而且还有美女与侯爷您相陪。”

    林凡压住怒火,指指单雄道:“好,我就带一人去。”

    “此人不行。”

    为首大汉摇头道:“我们主人不喜欢危险的人。”

    林凡道:“他只是一个酒鬼而已,有何危险?”

    为首大汉微微笑道:“是什么人想必侯爷比我更清楚,我看还是选······”

    “那个小孩吧。”

    他指着二蛋道:“这个小孩还挺有趣的,似乎对女子也颇感兴趣,刚才叫嚷最大声的也是他,我想他迫不得已要处在温柔乡里吧。”

    “单雄。”

    林凡很平静,没有搭理为首大汉,看着单雄淡淡地问道:“你可有把握能救下那二十个女子?”

    单雄喝了口酒,微笑道:“完全无碍难说,不过在他动手杀第一个人时,完全有能力杀了他,第二个人他是杀不了的。”

    “不必多此一举了。”

    为首大汉毫无畏惧地盯着林凡道:“即使你现在能杀了我们,救走了这二十个女子,难道你就能救走所有女子?”

    他嘲讽的笑了笑道:“没有了我们,后续还会有像我们一样的死士前来,我们本就是怀着必死的决心来的,死又有何惧,只是我有些担心侯爷您的胃口,这次送来的是活生生的女子,下次可就不一定了,或许是满脸花彩的女子,或许是一具具尸身,侯爷···您喜欢哪种女子呢,如果您喜欢后面两种女子,不用您动手,我们自己解决,我想···不用多久,主人一定会再次送来您所喜欢的女子过来。”

    林凡无奈的咬咬牙,他无从选择也无从拒绝,既然那人已知道自己的身份,没理由对自己身边的人不了解,他们肯定知道单雄是个高手,所以有些忌惮不敢让他陪同,非要自己孤身前往没有任何保护难道是要杀了自己么,可他若真想杀了自己,这一路上的机会都很多,就拿昨晚送木制物来说,完全有能力杀了自己而无人知晓,所以他这次不该是这个目的,难道真是只是请自己去切磋下技艺?

    不想去也不行啊,此人既然说到就一定能做到,这次不去,下次很有可能送来他所说的那些女子,唉,谁叫自己天生怜香惜玉呢。

    其实,不用为首大汉点名,二蛋也很想要去,这段时间在军营的日子让他足够的饥渴了,现在有机会他怎会错过,何况,他也很想担任起保护林凡的任务,纵然林凡从来不把命交在他手上。

    二蛋很高兴,很认真的听着老兵的嘱咐,他让二蛋机灵点,如果营正有危险务必要以身相抵,二蛋很义气,拍着胸膛给老兵打包票。

    林凡与大将说了几句就地扎营的话就没有其他吩咐了,面对单雄时,一句话都没有,两人只有眼神交流,他在暗中告诉单雄,现在形势不好,只能见招拆招了,一个弄不好,大家全部完蛋,现在单雄不必着急着跟上,林凡会在一路上做上标记。

    单雄读懂了他眼神里以及手势上所表达的意思,喝了一口酒,递上前去含笑淡淡道:“此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面,来,以一口酒为你践行。”

    林凡恶狠狠地瞪了单雄一眼,不过还是接过酒葫芦喝了一口,见单雄自信满满的样子也就放心了,他没有再多说什么,转身就带着二蛋跟着为首大汉走了。

    为首大汉给他们带到一辆大马车前就停下,他没有上车,留下四个娇美的美女,临别时还嘱咐众美女“好好伺候两位爷”就跑到前面去了。

    这辆马车不比林凡所坐的马车空空如也,这里设施完善,比林凡的马车舒服多了,软绵绵的坐垫,又宽大,可躺可坐,中间还有一个茶几,上面摆放着一瓶瓶陈酿的米酒,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里的氛围极好,关上车帘不是伸手不见五指,车帘较薄,阻挡了大部分光,依然有一部分光透进来,有些昏暗,给人一种仿佛男女共处一室中的感觉,空气中还蔓延着令人心醉的芬香,身在此中,林凡很难分辨出这是车厢本来就有的味道还是这些突厥美女身上散发的特种芬芳。

    外面寒风凛冽,车内温暖如春,二蛋很高兴,一进马车就毫不客气的打开一瓶酒哈哈笑着喝起来,然后一屁股坐到软绵绵的坐垫上摩挲着,极为喜爱,一脸兴奋,这是他这辈子享受过的最好的待遇,笑得合不拢嘴。

    兴奋还未消散,就有两个娇媚的女子,拜服在地,莺莺燕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还没等二蛋发话,就给二蛋脱去了军鞋,把二蛋冰冷的脚塞到自己怀里,让二蛋的脸一下子变成了关羽,虽然他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屁孩,但这是他第一次被女子这么服侍过,同时也使得他的某些部位有了些许反应。

    不过二蛋终究当不了关羽,很快他就神情自然,哈哈笑着捏了捏两个女子的嫩脸就扭动脚掌,他还没有享受过用这样的待遇,有这种机会岂能放过?

    林凡自然也得到这样优厚的待遇,第一个给他这种待遇的是刚才那个差点被为首大汉划去美脸的女子,她很卖力,紧紧抓着林凡的右脚使劲的上下左右挪动,瞅着林凡的眼神里不知是感激还是****焚身,林凡不敢直视她的眼睛,瞅着车顶吹着口哨好像自己只是在泡脚而非在享受人世间最快乐之事。

    周围咯咯声传来,只见二蛋哈哈的搂着刚才为他暖脚的两个美女,也不知道是他的手长呢还是两个女子娇小,惹得两美女咯咯大笑,有个别懂得汉语的还用不怎么流利的汉语大赞二蛋乃真男人。

    再看他的脚,更不老实了,老神在在的把脚放在两少女温暖的小腿上来回滑动,一副吸了毒品的满足像,一看就是风流场上的悍将,二蛋的动作惹得两少女咯咯的笑个不停,少女笑得越**,二蛋就越兴奋,越兴奋他的手脚也就越发勤快了,最后他的嘴也变得勤快,林凡依稀可见,二蛋的某个部位已经有了反应了。

    落后了啊,林凡暗自轻叹一声,又瞅了瞅两边依偎在自己身旁的艳丽女子,深深吸了口气,抱着为国争光的猥琐念头,林凡也小心地把脚上下左右的活动活动……

    “营正,你倒是放开呀,这么好的机会错过了岂非可惜,有美酒,有佳人,哈哈,这种生活才是正常男人过的日子啊,在军营的这段时间过的就是过的苦逼日子,难得有此机会错过了那才是傻子,我看这邀客的主人,未必存有不良企图,也许真的如营正所言是有求于您呢,不然对我们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待遇呢。”

    “去去去,玩你自己的,到时不要乱说话就好。”打发了二蛋,林凡就没有再说话,舒软的靠在车上让自己全身放松,任由这些娇滴滴的美女在自己身上游荡,不论是手,是脚,还是香唇,只是他没有做过多主动的动作,因为他觉得如果自己主动了,心中就很难对得起远在长安的娇妻······(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奇怪的阁楼

    马车不知走了多久就停了下来,为首大汉早已等候在外面等候客人下车,身心都得到满足的二蛋伸了个懒腰心满意足的就跳下车,似乎还不满足的样子,下了车还要两个少女陪伴其左右,为首大汉自然不会拒绝这种要求,只是笑了笑就答应了。

    欣赏了两场活春宫的林凡也心满意足的下车了,他可没有在别人面前亲热的习惯,所以他没有做过分的举动,不习惯是一个原因,不过,最重要的原因是他有洁癖,只有在有一定感情基础上的激情才是他的追求。

    一下车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林凡看到了一座很美很奇怪的阁楼,阁楼不大,也不是很高,说它奇怪只是因为它是悬空的,而非拔地而起,确切的说也不是完全悬空的,支撑它的是一辆奇怪的车,这就好像后世那些商品房,底下是商铺,上面建楼房,眼前的这处阁楼就给林凡这种感觉。

    当他仔细观察阁楼下的车时,他惊奇地发现这车有些熟悉,多观察会他终于知道这是什么车了,这就是昨夜这位神秘人送给他的那个奇怪的车,不同之一是这个车放大了很多倍,结构基本都差不多,还有一个差别是,这辆车上面只是简单的一个阁楼,而没有四面由木板定制而成。

    林凡深深震撼了,这可是巨大工程啊,是谁这么厉害,居然能设计出这种建楼的方式,他虽然来自繁华的后世,这又是他深深被古人的聪慧所折服,此时此刻,他不得不佩服这位神秘高人,林凡自认哪怕见识多广,但相对而言,确实不如这位神秘高人。

    二蛋也有些失神,望着这处奇怪的阁楼有些错愕,双手也很自然的从两位美人身上移开,他也惊呆了。

    为首大汉含笑指着阁楼,带着得意的语气道:“这是我们主人的一座临时住所,有些粗陋,比不得你们长安的繁华胜景,让贵客见笑了,不过这座阁楼唯一媲美你们长安的豪宅的就是它是建在车上,且不是普通的马车上,尊贵的侯爷,想必您是第一次见这种阁楼的建造方式吧?”

    林凡点头道:“确是第一次。”

    为首大汉微微一笑道:“只要见了我们的主人,侯爷日后见识将更多,我们主人还有许多奇特之物未现世,我想侯爷应该会感兴趣。”

    林凡没有说话,为首大汉笑了笑做了个邀请的动作,“两位贵客请吧,阁楼里的风光想必两位更会喜欢。”

    阁楼四周的景物很美,背后是小竹林,四周种着花花草草,曲径通幽,这些曲径的地面一看就是被夯实了的,平整如镜,见不到一棵杂草,鹅软石摆列整齐,看起来都很有档次。

    二蛋一脸欣喜的感慨道:“你家主人是谁啊,这么懂得享受,住着这么舒适的阁楼,心情再不好看看周边的景物也会变好了。”

    为首大汉微微笑道:“客人若是喜欢,可以在这里常住,想住多久都行。”

    二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道:“你说行就行啊,你以为你说话就可以算数?瞎忽悠!”

    为首大汉淡然道:“虽然建造这座阁楼时我没出过什么力,不过它的构造我是有参与设计的,所以这种决定权还是有的,客人尽管放心,只要好好配合我们开好这场宴会,要什么条件我们都会答应的,不要说这样的阁楼,哪怕是几十座,我们也可以提供给你们。”

    一直在欣赏阁楼四周风光的林凡此时偏过头认真的看了几眼那大汉,良久才笑道:“隐藏得够深呐,明明也是幕后主使却扮演成一个小弟的角色,老兄,演技不错啊,没去当演员可惜了,从你的话语中我怎么就听出威胁的味道呢,什么叫做配合你们开好宴会,难不成你们在宴会中要我们给你做什么才成?不要以为我们没有战斗力,你所见过的战斗力只是小部分罢了,在我大唐军队面前大动干戈的事情你也敢做?不怕我们大军将你们践踏成肉泥?”

    为首大汉大笑几声,很快就很平静的微微笑道:“侯爷果然好眼力,看来我们没有找错人呐,如此一两句话就能识破我的身份,佩服,佩服!不过侯爷您放心,我们这么盛情请你来敝舍不会对你们怎么样的,也不会有什么苛刻的要求,只不过与你商讨一些事宜,不会有人生安全上的危害的,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侯爷一意孤行的话,我想我们还是有自信带侯爷走的,你们的军力主要用来对付颉利了,哪里还会顾及到您呢,我说得没错吧。”

    “不要惊吓了客人,这不是我们的待客之道,两位贵客,四周的风光欣赏够了,现在就请上楼一堵拙景吧。”楼上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为首大汉笑着点点头就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林凡没有料到整座阁楼会如此的大,全部用胳膊粗的木棒搭建而成,整间阁楼富丽堂皇,到处都有彩色的布幔,桌椅都是紫檀木制作而成,就连茶具也是由暗红色的不知什么木制作的,茶杯制作精美,上面刻有图案,杯身两侧各饰鎏金舞马,纹样系捶揲而成,骏马舞姿曼妙,鬃毛飘拂,绶带飞扬,舞马献寿场面,跃然眼前···如此美物,林凡还第一次见过。

    穿过布幔,就有六个人围坐在一张圆木桌上,上面摆放各种食物,热气腾腾,显然刚上菜没多久,六人中有三个美丽的突厥美女相伴三个男人左右,坐在中间位置的是一位青袍老者,他的胡须还没有发白,却有些长,一身着装不是很华丽,不过从他的气势上看显然是真正的主人,他的旁边坐着与他年纪相仿却较年轻的灰衣老者,这位老者的身边是一位与带林凡进来的大汉年纪相仿,不过此人看起来面无表情,与那大汉完全判若两人,当林凡和二蛋在被为首大汉带进来后,这些人的目光就齐刷刷的转移到他们身上来。

    “请坐!”青袍老者含笑做了个邀请的动作,为首大汉就把林凡和二蛋安排到青袍老者的对面,自己就跑到那面无表情男子身边,二蛋身边的一个美人自动坐到了林凡的身边,在林凡身上依偎了一会就很自觉的给他倒上了酒,几乎与此同时,布幔外走进一个美人,径直坐到为首大汉身边,她是来服侍为首大汉的,看来这为首大汉的地位当真不低呐。

    “敝舍无山珍海味,唯有一些粗茶淡饭,还望小凡笑纳呐,叫你小凡不为过吧?”青袍老者微笑的对林凡客气说道。

    林凡毫不客气的举杯抿了一小口酒,微微笑道:“你都已知道我的名字,也知道别人都是这么叫我的,看来你调查得还蛮细致的嘛,计划也很周全呀,肯定一路上都在暗中跟踪我吧,先是送来八牛弩,然后又送来那什么鬼车,如今又在半道上截住我,说是邀请实际上是**裸的威胁,还把我的弱点掌握得透彻,知道什么才能有足够的筹码威胁我,只是不知你如此费心找我来是什么目的呢,我一个无名之辈实在受不起这个请啊。”

    青袍老者玩弄着旁边美人的秀手,听林凡说完才呵呵笑道:“小凡多虑了,老夫找你来并没有什么目的,来,来,来,咱们先吃饭有什么事饭后再说,饭后再说。”

    林凡没有举筷,二蛋倒是很积极,拿起筷子就先动手了,要说已有时日他没有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军营的生活永无法与眼前的大餐可以比拟。

    “没有说清目的之前我实在无法安下心享此大餐呐,你还是敞开心怀说吧。”林凡不动筷子,眼睛灼灼地盯着青袍老者。

    青袍老者稍微一愣,拿起筷子后又放下,客气道:“其实老夫请你来只是向你请教一些东西。”

    “请教我?”

    林凡诧异地瞅了青袍老者一眼,呵呵笑道:“我何德何能受得了您老人家的请教啊,老人家您还是别说笑了,晚辈实在受不起这个请教啊,说是请教不如说是胁迫来得更恰当些。”

    青袍老者哈哈笑道:“小凡哪里话,老夫有求于人,岂敢胁迫呢,老夫千方百计请你来敝舍小坐怎么会是胁迫呢,小凡还是别说笑了。”

    “就是啊营正,人家这一路其实也没亏待咱们,有美酒,有美人,现在到了这里有美食也有美酒还有美人,这种行为说是胁迫也说不过去吧,我相信他们不是坏人的,营正你就大胆的吃吧,奔波了这么长的路途总会饿了吧。”二蛋嘴里含着一块羊腿肉,边咀嚼边配美酒,吃得津津有味,这般也劝起林凡来了,被林凡盯了几眼才闭上嘴。

    “哈哈哈,还是这位小兄弟明智啊,小兄弟你尽情吃喝玩,吃完后还有一些拙舞供你们欣赏,大家玩得尽兴点,想要什么只要老夫能办得到的一定为你们安排好,只要你们在敝舍玩得开心点就好。”老青袍者哈哈笑着示意二蛋身边的少女加把劲侍奉好二蛋,女子心领神会,贴二蛋贴得更近了,刚刚只是为其斟酒,现在改为喂他吃菜了,那等下是不是要改为用嘴喂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异镂

    青袍老者的目光转到林凡身上的时候,兴奋的眼神旋即变得炽热,盯着林凡良久,缓缓叹了口气,道:“老夫找你主要是想要你帮我们一个忙,也算是请教你,因为我们遇到了瓶颈。”

    林凡没有说话,面无表情地等着青袍老者继续说下去。

    青袍老者继续道:“昨夜送你的那辆车你可曾研究过?”

    “研究了干嘛。”

    林凡微笑道:“我没有这个爱好,谁知道这是不是你随意造个小孩玩的东西忽悠人的。”

    除了林凡和二蛋,场坐的另外三个男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唯有那个面无表情的青年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像其他三人那样狂笑。

    “小孩子玩的东西?”

    灰衣老者指着林凡大笑道:“说得真是好笑,老夫与老墨一同所设计的异镂居然会是小孩的玩物?你的眼光可真是好啊。”

    那带林凡回来的大汉也哈哈笑道:“原来传说中的奇人也不过如此啊,居然不认识我们所设计之物,哈哈,今日真是大开眼界了。”

    青袍老者挥挥手,大家才收敛笑意,他看着林凡认真道:“昨夜所送异镂乃老夫与老忠多年研究的心血,虽然设想奇特,结构也建造而出,可在最后关头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遇上了瓶颈,所以想让你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可解决,顺便···老夫倒也想看看你是不是如小仁所言那般有能耐。”

    林凡微微一笑道:“原来你们三番五次的送东西给我就是考验我啊,说得那么好听是要请教我,其实就是想看看我有没有什么能耐,可是我很好奇,你们是怎么知道我究竟有什么才能的,你口中所说的那个小仁是谁?你们知道我这么多秘密想必是他提供的吧?”

    “果然什么都瞒不住林候。”

    灰衣老者含笑道:“既然话都说开了,也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其实,我们是来投奔你的,之前所为确实只是想看看你有多大的能耐,是不是真的如小仁所言那般神奇,至于小仁···其实就是小侄尚仁。”

    “尚仁?”

    林凡惊讶地看着灰衣老者,疑道:“尚仁是你的侄儿,难怪他的巧技不一般,你们······”

    似乎猜到了什么,林凡心情好了许多,夹起一块肉慢慢咀嚼,边吃边继续道:“该不是姓尚吧,尚不是你们的本姓,说吧,为何要改名换姓呢,公输这个姓难道还不如尚姓么?”

    四人都惊讶地看着林凡,几人相觑一眼,面露惊容,半晌,灰衣老者拱拱手笑道:“真是什么都瞒不过林候的那双锐眼,我们公输家族隐藏多年,居然在半盏茶功夫就被林候给猜出来了,老夫佩服。”

    “话已至此,也就不必再隐瞒了。”

    灰衣老者指着一脸平静的那个青年男子道:“此乃小儿公输义,这位是大儿子公输孝,老夫乃公输忠,公输一脉隐世至今,如今终于再次现世了,此后···尚姓将消失,公输家族再度面世,希望可以再如当年那般震惊天下。”

    “老忠都摊牌了,老夫也就没有必要隐瞒。”

    青袍老者道:“老夫乃墨子后人墨传,这次现身一是为老忠出面考验你,二是老夫也想看看你是不是如老忠那侄儿所言那么有能耐,老夫想看看能不能难倒你。”

    似早已意料到一样,林凡没有表现出多么的惊讶,云淡风轻道:“想不到我一个小人物居然引动公输和墨家两大家族,真是荣幸啊,只是···你们若要出世直接出就好了,为何还要通过我呢。”

    墨传呵呵笑道:“老夫以为古世家就应该有古世家的风范,既然这世上还有人比我们墨家和公输家还要厉害,那就难免有一场切磋了,我们古世家虽隐世多年,但这种硬骨还是存在的,天生对于比自己强的人总要去尝试一番,看看其是否真的比自家还要厉害。”

    “是啊。”

    公输忠道:“我们隐世的这么多年,从未遇到过有什么奇人出世,时隔百年,如今听说终于有后人要超越我们自家,我们怎会再甘于寂寞呢,怎还有心思继续隐世呢,所以,这次出世前先要会会传说中的这位奇人。”

    林凡哈哈笑道:“想不到我的影响这么大,竟会直接将你们都逼出来······”

    他收敛笑容,淡淡开口:“只是你们这么大费周章的找我,要我做什么呢,说吧,我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在这里享乐。”

    墨传拍拍手,外面就有两个仆役抬着他们所言的异镂进来,桌子上的菜被移到一边,这辆异镂被放在上面,墨传指着异镂微微笑道:“小凡可知道这异镂的真正作用?”

    林凡盯着异镂看了良久,又联想到这座阁楼,似明白了什么,微微一笑道:“一辆不高的车轮居然能撑得起这么宏大的一座阁楼,显然设计巧妙,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能支撑起这么重的关键在于车轮上所雕刻出的尖峰吧,传说墨家能将一截木刻成能载六百斤重的轴承,看来不假,你这个车轮的构造想必是利用了这一点吧?”

    “小凡果然见识多广。”

    墨传捋着胡须赞赏道:“这正是我们墨家的机关术之一,不错,不错,还是看出来了,那你看看这异镂还有些什么作用?”

    林凡沉默良久道:“车轮下面参差不齐的连轴肯定是有作用的,若只是让车轮起到支持作用其实没必要设计这么多的连轴,这些连轴将车轮连在一起,且不在一个水平上,也非固定的,比较灵活,莫非···是为了缓冲力量而设计的,只是这异镂若只是固定在地面上,为何需要缓冲呢,难道···你们要让这异镂动起来?”

    “说的也是。”

    林凡自嘲笑道:“既然是造成车轮的类型,自然是要动起来的,否则何必要多此一举呢。”

    “哈哈哈哈······”

    公输忠哈哈大笑起来,指着林凡对墨传大笑道:“此子果然不简单呐,稍一分析就将异镂的作用给一一道出来了,果然是奇人,哈哈,看来小仁所言并非夸大,如今见着本人,确实如此聪慧过人啊,可知道,我们内部未参与此项创造之人都不知此物究竟有何作用啊。”

    “过奖。”

    林凡微微一笑,目光再度落在那异镂车底,微皱眉道:“既然要让它动起来,为何不见动力引擎呢,没有动力它怎么动起来,难道要靠外力去拖,去推?”

    墨传脸上的笑意渐渐收敛,他轻叹道:“这就是我们的瓶颈所在啊,我们想创造一个动力可是就是不知如何创造出,若是靠外力去引动这异镂,哪怕是万匹马估计也难以顺利前行,因为各马方向不同,受力不同,或许还会将异镂直接拉散,这个方法我们曾想过,但立马就被我们毁了,这个方法不可取啊,最好是靠异镂自己的力量去引动,小凡你天资过人,可否想出解决之法?”

    “方法不是没有。”

    墨传等人眼里立马放着光,惊喜地看着林凡,等他继续说下去,可是林凡却轻叹道:“只是要实施起来很难啊,以目前的技术不知可否创造出来。”

    墨传等人目中的那一抹光芒旋即消逝,墨传激动地看着林凡道:“小凡可否说说是什么方法,或许我们可以创造出来呢。”

    “很难。”

    林凡摇头道:“不是不相信你们的实力,只是如今技术不允许,要想让异镂动起来,需要一个发动机,就是通过能源燃烧散发的能量转化为动力,使得异镂动起来。”

    仿佛看到了希望,公输忠等人的眼中再次放出光,公输忠激动地问道:“林候可否具体说说发动机究竟是何物,如何才能将那种燃烧的能量化为动力?”

    没办法,林凡又当了一回老师,将发动机的原理结构大致给眼前的两大世家大人物说了下,这些人不愧是搞机关的,没有听得云里雾里,似乎都听明白了一样,都陷入沉思中。

    良久,墨传和公输忠相视一眼,墨传道:“我们有把握造出这么一个发动机吗?”

    “还不知。”

    公输忠轻轻摇了摇头道:“结构有些复杂,我们已经将其原理与结构记录下来,日后慢慢研究吧,一时半会还是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墨传点点头,目光落在林凡身上时多了几分赞许,他拱拱手笑道:“小凡真是天赋才能啊,这种方法都能想得出,为我们解决了这个瓶颈,来,老夫敬你!”

    “不敢当。”

    林凡举杯相迎,喝完一杯酒,看着异镂沉思半会又道:“上面作成封闭模样,就像一座房子一样,周边还有各种小孔···你们创造这异镂该不只是为了徒乐,在上面建阁楼吧,也不会只是让阁楼四处跑吧,你们可是用它来作战?”

    墨传惊讶道:“这都让你猜出来了,看来在你面前我们什么秘密都没有了,哈哈,老夫当真佩服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欢歌热舞

    林凡微微一笑道:“老人家不必惊讶,我只是碰巧想到而已。”

    “林候真是谦虚啊。”

    公输忠拊掌道:“既然林候已将我们自认为很大发明的异镂给扯明白了,也就没必要放在上面显摆了,来人,将异镂移开,歌舞升起!”

    异镂被撤走了,林凡瞅着这辆异镂心中对墨家和公输家投以最大的佩服,想不到这两大家族联合起来居然能建造出坦克,这虽然不像后世那种坦克,可这也是坦克的雏形啊···若是大唐多了如坦克的异镂,想必日后作战胜算定会多几分。

    公输忠话声一落,立刻就有几个戴着面纱的舞娘从布幔后面转了出来,手里拿的不是乐器,而是锋利的短刀,布幔后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手鼓声,那几个舞娘,扭身摆臀开始跳舞,肚脐上贴着火焰状的纹饰,在急促的摆动中居然变成了一朵盛开的荷花。

    眼前的舞娘的舞蹈热烈而奔放,只有手鼓伴奏却不会让人感觉到单调,只是简单的几个音节翻来覆去的演奏,敲击出轻快的节奏,舞娘****的脚,在木板上翻飞,肥大的裙裤飘飞,没有给人一点臃肿的感觉,宛如翩翩飞舞的蝴蝶。

    这是林凡见过最贴近现代服装的古代衣衫了,舞娘在脑后系一条彩纱,颜色不同,长短不一,上身只穿着一件短小的衣服,只能堪堪护住饱满的胸脯,露出一大片雪一样白的皮肤,下身的那条裤子,极度肥大,装进两三个舞娘没问题,却在脚踝处迅速收紧,在纤细雪白的小脚衬托下,居然有了一丝顽皮的意味。

    “来,别只光顾着赏舞而忘记了吃菜,边吃边欣赏。”

    墨传的声音将林凡那直勾勾的眼睛拉了回来,他灿灿一笑,夹起一只鸭腿开始啃起来,公输忠看着林凡那如痴如醉的眼神,笑呵呵道:“林候人虽有些稚嫩,但穿着打扮皆是成人所扮,非同龄人可比,心性更是与成人无异,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皆是成人所为,与实际年龄极大不符啊,仅从此看,林候果然当得起奇人这个称号啊。”

    林凡摆手笑道:“说笑了,这些都是别人杜撰而得,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啊。”

    “我有个疑问。”

    林凡问公输忠:“你们是怎么将异镂送到我军营门口的,后来我们出去寻找居然找不到丝毫踪迹,这是为何啊,难不成你们古世家还会轻功?”

    公输忠哈哈笑道:“轻功只有在传记文中才会出现,现实生活中哪会发生啊,林候想多了,其实···我们送异镂只不过用了投石机而已,只是想不到居然会把你们的两个守卫给砸晕了,实在惭愧啊。”

    “原来如此。”

    林凡轻轻一笑道:“难怪寻遍周围很大范围都寻不到任何足迹,还以为你们真的会踏雪无痕这种轻功呢。”

    “林候真会开玩笑。”

    公输忠在给林凡斟了一杯酒后,问道:“听小仁说他在建林氏学府,请问林候,你所创建的林氏学府规模真的有如小仁所言那么大,涉及多项学识?”

    林凡点头道:“各学科都有,你们公输家和墨家可有兴趣在学府授学,将你们的才识发扬光大?”

    见公输忠沉默,林凡又道:“难道你担心公输家手艺传给别人后,担心有一天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公输家会遇到对手而害怕?”

    “非也。”

    公输忠摇头道:“我们公输家一直都以聪慧闻名于世,从来都没有遇到对手,我们所制作出来的东西都是别人模仿的对象,一直被模仿但从未被超越,这次老夫与老墨所设计的异镂,本以为你也会像别人一样会震撼,会被老夫的发明崇拜不已,没想到我们太过于高估自己了,到底我还是被你识破了其中的妙用······”

    他瞅了瞅天花板长叹一声:“唉,看来世界之大能人很多,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我们公输家为了远离闹市喧嚣一直藏匿在陇右那荒凉之地,除了在当地有点名望外在其他地方就什么都不是了,常年蜗居于那成了真正的井底之蛙,外面的能人如此之多居然没有发现还沉浸在自己祖上所传下来的聪慧自娱自乐,当真可笑,当真可笑啊!”

    说完,公输忠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好像此刻唯有让自己醉了才能忘记自己的家族成为井底之蛙这一事实。

    林凡看着公输忠缓缓道:“其实你不必唉声叹气,你们公输家向来都是以聪慧闻名于世,以前如此,现在如此,未来也是如此,只不过你们常年居于荒凉之地,对如今的大唐已经很少了解,成了井底之蛙,其实像你这么聪慧的人若是到林氏学府授学,肯定更能将公输家的机关术发扬光大,你想想,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公输家,都在用公输家所发明的东西的时候那会是一种怎样的成就感,不仅如此你还会获得不菲的收入,到时你们公输家就可以过上你们祖先辉煌时候的日子了,现在你所过的生活难道是你们公输家所想过的日子?”

    “自然不是。”

    公输忠摆手道:“我们公输家在最辉煌的时候过的都是锦衣玉食的日子,穿的是与士大夫一样的服装,布料都是上等丝绸制作而成,当时的社会地位仅次于皇亲一族···如今,我们所穿的衣服连你的都不及,更别说与当今皇上相媲美了,生活过得不火不热,以前我们都住在京城燕京过的是歌舞升平的日子,如今日子已不如过往了啊,这次的宴席还是多亏了老墨的厚待啊。”

    “林氏学府那么大,老夫真的可以进去?”公输忠在缓了缓心神道出了这句话,可以看出他已下定决心要入林氏学府了,本来他投靠林凡并未想到要传授学识当老师,在林凡的劝说下,他觉得这种方式对发扬公输家更有利。

    “这个完全没问题。”

    墨传凑过来插一句:“可否算上老夫?”

    公输忠笑道:“你生活得如此快活,何需还要去林氏学府授学啊,那点俸禄恐怕养不起你吧。”

    墨传摇头笑道:“此等快活乃低俗的快乐,唯有能不断创造出新东西,那才是真正的快活,何况,异镂如今还差一个发动机,老忠你确认你一人能够创造出来?”

    公输忠道:“也许还真有可能。”

    “我呸!”

    “二位莫吵。”

    林凡含笑道:“墨老您若也愿意,林氏学府自然欢迎您,有墨家和公输家加入林氏学府,世上的所有发明肯定不用愁了,我想,只要你们联合起来,发动机只是迟早面世的问题,你们一定会成功的。”

    墨传高兴道:“哈哈,真会说话,好,好,借你吉言,喝酒!”

    鼓停舞止,林凡轻拍双手,为艺术家的表演献上最热烈的掌声,不献不行,这么美丽的一群女子,舞动起来也不容易,必须给点掌声······

    在林凡与公输家、墨家两大家族在狂欢时,单雄在草原上已经马不停蹄地跑了整整一天了,胯下的战马喘着粗气艰难的在雪地上行走,偶尔打个趔趄,在走过一道小山梁之后,战马跪在地上再也不肯前进一步,硕大的马眼有泪水流出,单雄从马背上下来,背起革囊,继续前行,他知道,这匹战马已经废了。

    他从车队里出来时带了两匹马,这是最后一匹,草原上的寒风把他的脸颊割裂出一道道的血口子,眼睛已被寒风吹得呈血红色,罩在头上的黑纱早就不知去了哪里,他跪在雪地上,抓一把雪塞进乌青的嘴唇,艰难的吸吮里面的水分,他又揉了两个雪团,把它们贴在眼睛上,肿胀的眼球终于舒服了一些。

    他想起林凡教他的办法,从皮裘上割下一块皮子,开了两条缝,把它们绑在眼睛上,抬头看看看天上明晃晃的的太阳,却感觉不到一丝暖意。

    由于风雪天气,林凡留下的暗号多已被覆盖,从林凡前脚刚走没多久他就出发了,起初还能找到一些线索,后来就完全找不到林凡的踪迹,所以只能在茫茫雪原中一步步摸索,这一天他几乎踏遍了这方圆十里之地,没有一丝线索,要不是身边有酒相伴,也不知能不能坚持下来。

    林凡生死未卜,他需要尽快找到林凡才能心安,他捏着马朔站起来,背上革囊,猛喝了几口酒,继续前行。

    山呦口有一匹狼在盯着单雄,单雄也在盯着它,狼没有避让,单雄也不会避让,所以他们很快就厮杀在一起,狼不是单雄的对手,被马朔挑开的喉咙冒着热血,单雄趴了上去,用双手去洗那还温热的血液,酒能暖身,但双手一直露在外面无法感到暖和,需要一点暖和,这该死的草原,肉不缺,唯一缺少的就是能源,狼的尸体很快就变得冰冷,单雄没有办法把狼扛走,寒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把狼冻得比砖头还硬。(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试验

    太阳西斜,又开始刮风,先是地上的雪粒在慢慢滚动,紧接着就成了一条白色的雪龙,数千,数万条雪龙汇集在一起,就成了漫天的白毛风,单雄赶紧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要不然他就会被白毛风冻成雪雕。

    转过山脚,他看见了一座阁楼,远远地就见周围有几个仆役打扮的人在走动,从他们的穿着打扮看,很像早上来请林凡前去赴宴的那些人,看到这些人,单雄暗暗惊喜,终于找到了林凡的踪迹,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阵阵寒风吹来,还带来断断续续的笑声,单雄无法从这笑声中辨别出是否有林凡的声音,也无从判断林凡是否还在里面,但无论如何都要上前查看个究竟。

    阁楼周围的美景单雄不感兴趣,至于阁楼是建在一辆奇怪的车上,他也只是多看了两眼便无视了,他的注意力在周围那些走动巡逻的仆役身上,他的目光四处瞟动,时刻注意四周一步步向阁楼摸去。

    正门单雄不敢走,所以他就摸向后方,这边有小竹林遮掩相对安全些,阁楼是用巨大的车轮撑起来的,后方没有楼梯,离地足有一丈。

    单雄四处看看发现依然没有人发现自己的踪迹,于是就卸下革囊,纵身一跃,就攀住了平台,腰腹一用力,就上了阁楼,这时他听清了里面的声音,依稀可听见林凡的欢声笑语,一颗担心的心总算放下来了,可又有心不甘,人家担心半死,你却在这里如此快活,不公平啊。

    透过窗户,他发现林凡很快乐,想想这一路的奔波,单雄气不打一处来,用力一推窗户,然后用手一用力,整个人就翻了进来。

    对于单雄的突然闯入,除了林凡和二蛋像早已意料一样没有感到多么惊讶外,其他人都面露惊容,公输孝也就是之前带林凡回来的那个青年男子,第一个站了起来,刚要咆哮,见是林凡那边的人也就忍了下来没发作。

    “原来是林侯身边的护卫,来,来,来,吃点东西暖暖身。”公输孝阴沉的脸在认出单雄后变成了一张笑脸,笑吟吟的招待。

    墨传和公输忠见公输孝这般反应才知道来者,本来要叫人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也忙招呼起来,单雄一点都不客气,坐在林凡身边拿起酒壶自斟自酌的喝起来。

    单雄能按计划前来,林凡很高兴,虽然局势并非最初所设想的那样糟糕,但能来说明他还是讲义气的,至少不会明知有危险就丢下林凡一人离去。

    为了表达这份情,林凡给单雄又是斟酒又是夹菜,单雄似乎非常饿了,吃得欢快,也没时间与林凡计较这一路上的奔波之苦。

    林凡往外瞅了瞅,见天色渐黑,外面疾风烁烁,也就绝了回军营的念头,在这里过一夜明日出发也好,有了过夜的念头,他就更放心吃喝了,既然眼前这两位大古世家要加入林氏学府,那就是自己人,没必要再担心安全上的问题。

    好好吃了一顿,美美睡了一觉,第二天林凡才带着二蛋和单雄一起离开了这里,墨传和公输忠他们不愿意与林凡一起走,他们可不想与大唐军方打交道,双方约定好在长安会面······

    大将及老兵等人见林凡平安归来,一颗悬着的心总算安定下来,车队继续按照原计划向阴山进发,一路上,二蛋依然处于亢奋状态,与老兵说着昨日所见所闻,以及所享受的种种待遇,听得老兵没有什么感觉,倒是使得其他府兵也亢奋起来,他们恨不得昨日与林凡一同前去的就是自己,这种待遇此生恐怕都享受不到。

    十天后,林凡比预期提前了六七天抵达阴山,到了这里,林凡只是与薛仁贵、牛忠仁、苏定方三人稍微寒暄几句,就被李靖拉着去治疗依然活着的伤员。

    这次总有林凡忙的了,伤兵营足足占了整个营地的三分之一,伤员与十几天前在白道听信使所描述的相差无几,人数依然是两千来人,之前伤重的基本熬不过来走了一部分人,只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大海从来就不缺水,伤兵营的空缺总是有人填上,起初只是轻伤的将士在这种天寒地冻的天气里,逐渐都成了病重者,就好像后世都市的医院一样,空床的现象很少发生,你走总是有别人住进来。

    这是一项大任务,林凡的府兵营开始真正的起作用了,林凡带着自己的军医队开始在伤兵营中穿梭,首要目标是重伤者,这些重伤者只能林凡亲自动手,二蛋虽然在他身边学了一段时间,但也只会做些简单的手术,技术还不够纯熟,伤重者自然不能交给他。

    伤兵营的重伤者高达五百多人,这可就累坏了林凡,经过一天一夜的不间断手术后,他的任务终于完成了,这个过程让他仿佛回到了后世那种工作的日子,这总算好些了,以前他两天两夜呆在手术室里都呆过。

    剩下一些轻伤的伤者林凡不打算亲自动手,这些人给二蛋做练手的试验品最好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怎能错过。

    不管这些人是否愿意,林凡都做好了这个决定,二蛋得到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只是苦了那些伤员,他们担心在二蛋的针下要受很大的苦。

    林凡不放心让二蛋单独去做手术,二蛋如今还没有独立动手术的能力,他得在旁边把关,这件事不急,重伤者都已治疗好,剩下的这些轻伤者慢慢治疗来得及。

    在好好的睡一觉后,林凡就有点闲暇了,薛仁贵和牛忠仁立马来找他谈笑,他们无非就是想告诉林凡这一战的过程如何,讲述自己威猛的经历。

    在和平世界长大的林凡对于战争从来就不感兴趣,听着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只有反感,可他阻止不了这些杀才的那一腔狂热,他只有当他们的话当耳边风,这样才好受些。

    薛仁贵第一次参军非常的兴奋,这次经历彻底将他骨子里的杀才本质淋淋尽致的展露出来,每说到杀敌的场景,他都手舞足蹈,说得唾沫横飞,林凡没有注意他所说那些战争画面,他在盯着薛仁贵那有些臃肿的手看,基于职业的本能,他想到了薛仁贵右手估计是得冻疮了。

    “让我检查下你的手。”

    薛仁贵暂停了下来,伸出右手,满不在乎地笑道:“不知为何早上起来就有些臃肿了,不过没有什么的,只是肿了一点而已,过一两天就好了,又不会疼。”

    林凡笑呵呵道:“现在不疼,晚上会痒死你,就像几百只蚂蚁在你肉里撕咬,想想那滋味,真是可怕啊。”

    “痒有什么好怕的。”

    薛仁贵拍拍胸膛信誓旦旦道:“千军万马都熬过来了,还怕这一点点痒?”

    林凡指着薛仁贵悠悠道:“话不能说得太早,晚上可别后悔啊。”

    “是啊。”

    牛忠仁拍拍薛仁贵的肩膀道:“这种痒永比杀敌难受多了,想当年我第一次往北方作战时也遇到这种情况,当时也以为没什么,可到了晚上那个难受啊···啧啧,真不知该如何形容,不过啊,这是仅有的一次,因为你从未来过北方这么寒冷之地,水土不符,等你适应了这种阴寒天气也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你看看我,现在把手放在雪里冻一个晚上也不会像你那样肿得跟猪头一样。”

    薛仁贵嗤之以鼻,扬着右手大声道:“老子行军这么久都未出现过这种现象,如今刚松懈下来没几天就长出这么一个玩意,怕啥啊,不怕,老子今晚倒是要瞧瞧这玩意究竟有多么神奇之处。”

    薛仁贵这么固执,林凡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摇摇头也不想再给他治疗,这小子没给他一点苦头吃就不知道‘难受’二字怎么写。

    “那我们今晚就做个试验怎么样?”

    对于林凡的这个问题薛仁贵很奇怪,牛忠仁更奇怪也很好奇,张着那双大眼傻傻地看着林凡,等他说下去。

    林凡扫了两人一眼,最终目光落在薛仁贵身上,脸上带着坏坏的笑容:“今晚你睡觉时就把你的双手绑在床上,看看你晚上能不能受得了这个痒。”

    “好,谁怕谁!”

    牛忠仁就不是什么好鸟,听到这个提议后连连拍手叫好,比林凡还期待夜晚的到来。

    夜幕降临时,薛仁贵被林凡早早地推到床上去,不用林凡多说什么,牛忠仁很积极地就过来将薛仁贵的双手绑得结结实实的,做完这些两人就坐在薛仁贵的床前,看他的反应。

    薛仁贵很淡定,悠然自得的谈笑风声,渐渐地,他的注意力不在谈笑上,却是往右手看去···果然就如林凡所言没到半夜,薛仁贵的右手就瘙痒难忍。

    刚开始他还为了面子强忍着,小心翼翼地让右手在床板上慢慢摩挲,这样没坚持半个时辰,他就受不了了,谈笑根本就不可能了,在床上拍着床板大叫,左手却够不着去挠,已经被牛忠仁绑得结实,挣脱不开。(未完待续。)

第三十五章死里逃生的唐俭

    林凡和牛忠仁玩味地看着薛仁贵在床上挣扎大叫,他们看着很开心,直到薛仁贵认输服软,林凡才让牛忠仁松开绳子,获得自由的薛仁贵什么都顾不了了,第一件事就是在右手背上死劲的挠,没多久,右手背上就被挠出几道血红红的挠痕。

    这种做法根本止不了痒,不到片刻,薛仁贵又开始痒得难受乱挠,边挠还大骂这一点臃肿怎么会这么难受。

    林凡苦笑摇头,让二蛋拿来盐水,用盐水给他擦洗患处,没多久就起作用了,薛仁贵不再叫唤,瞅着那被抓伤的右手苦笑摇头,还在唏嘘这小小的臃肿居然会比死还要难受,这次林凡给了他很大的教训······

    李靖不允许林凡拖拉下去,轻伤的伤兵再拖延下去说不好就会变成重伤者,就好像之前那些伤员一样。

    于是,林凡就只好在休息一日后带着二蛋及其他府兵,开始在伤兵营继续治疗那些伤者,这些伤者的病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他们身上并没有什么大的伤,主要是脚疾,脚疾若是严重起来也很严重的。

    行军者有脚疾很正常,尤其在这天寒地冻的北地,如果双脚未做好保暖工作或者原先的保暖失效,双脚磨破得冻疮是常有的事。

    林凡和二蛋带着数十个医护府兵背着药箱在每个营帐都要转一圈,把出征将士的手脚一一拽出来检查一遍,他们的身上很臭,脚的味道更加的让人作呕,营帐里的气味足以让人做噩梦,既然主刀是二蛋,这些工作林凡就没有插手,直接由二蛋自己负责,有一部分则是其他府兵帮忙,二蛋在旁边观察,林凡带着自制的口罩充当顾问。

    检查到一只脚有些特别,二蛋拿不定主意,看了看林凡,身为顾问的林凡就给出了意见。

    “左脚有两根脚趾已经完全发黑,没有医治的希望,建议切除···哦,不,立刻切除,否则会感染。”

    听到林凡这么斩钉截铁的下定论,那将士害怕得立马缩回脚,说什么也不肯再把脚伸出,裹进被窝里,恶狠狠地盯着林凡等人,好像是生死仇家似的。

    再强悍的兵终究敌不过大将的威压,李靖这位大总管走进营帐后,这位将士的怒威随之减弱,当林凡将情况告诉李靖后,李靖当场就发飙了。

    “身为战场杀敌的将士,居然还怕这种苦肉之痛,你们这些窝囊废,这点苦都受不了,还不如直接战死沙场,躺在这里浪费军粮作甚!”

    “所有人必须配合林凡的医治,这是军令!违者军法处置!”

    李靖下达了一个死命令就气咻咻地走了,本来他路过这里想看看林凡所带的府兵是怎么治疗伤者的,听到里面嚷嚷声就进来看看,现在发飙了,他也没心情继续欣赏,看林凡身边那年纪不大的小孩的样子,一看就应该得不到林凡的真传,他的技术不看也罢。

    得到李靖的同意,林凡等人就放心了,在这位将士的哀求目光中开始了他的教学之旅,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大唐亲身传授自己的医术,一些基本的技术二蛋都已学会,不用林凡多说什么,他马上就用温水洗干净士兵的脚,再涂上酒精,消一遍毒,一把锋利的剪刀就出现在他的手里,沿着发黑的肌肤边缘,剪刀的刃口咬合,一截脚趾轻易地就离开了脚掌,被动手术的士兵,以为很痛,自己憋得一身冷汗,可是整个过程他就只是轻微的哼哼两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痛,其实只是因为他的脚上神经已被破坏,感觉不到什么疼痛。

    两根黑黑的脚趾被府兵用干净的麻布包起来,放在士兵的枕畔,这是他的自身物,由他自行处理,他的脚掌已经被消过毒又用麻布缠的结结实实,不会受外界感染。

    有了这位士兵的前车之鉴,其他士兵心也就放松了不少,不痛?那就尽管来吧···一整天下来,二蛋不知道切下了多少手指,脚趾,甚至还有半个脚掌的,没有麻药,也没必要用麻药,那神经已衰弱到极致只是感觉到一丝丝疼痛,比麻药还要好用。

    有切除就必须有缝合,切除时比较容易些,不过缝合起来就麻烦多了,二蛋技术还不行,速度相对就慢些,有时候还缝得不合格,需重新缝合,这就苦了那些将士,切除时没多大感觉,但缝合时难免会碰到旁边的肉,痛是必然的,何况还是痛多次呢。

    有不少将士建议林凡自己动手,不过林凡只是呵呵笑过,这是带徒弟的最好机会,他怎会错过呢,在大唐能有个人将自己的医术传授下去,这可是一件好事啊。

    二蛋并没有令林凡失望,在经过一天的连续训练后,起初的不顺手,到最后渐渐顺手,重新缝补的概率越发减少,这让林凡很庆幸,心中也多了一份希望,比起之前在白道上要好多了,果然什么技术活都要靠练习啊。

    第二天这种手术继续进行,手术依然是二蛋主刀,林凡在旁边把关是否到位,有不少将士是信不过二蛋的,可是林凡并不愿意主刀,所以他们的眼神再怎么凄哀也没用,反正李靖已经下达军令了,听林凡指挥,这些人反抗无效。

    事情总有特例,在查到最后他们遇上了一个老人,这是一个特殊的老人,他的脾气很大,当场就发飙了。

    “说什么也不能让这小子给老夫治疗,再怎么说老夫也是于乱军中死里逃生之人,好不容易活下来,若是死在此子手里,那老夫这一世所为岂不付诸流水?不行,绝对不行!”

    面对眼前这位老人,林凡当真不好拒绝,好歹他也是出使突厥的使者,若非他在颉利那里忽悠,颉利就不会放松警惕,李靖或许就不会那么容易成功,对于这个老头值得尊敬。

    林凡微微拱手,恭敬道:“吕国公不知有何要求,小的尽管满足你。”

    唐俭指着林凡大声道:“老夫要你来治疗。”

    不受待见,二蛋感觉受到了羞辱,张了张嘴想要破口大骂,还没得逞就被林凡制止了,见林凡温声和气的与唐俭说话,他就只好气呼呼的呆在一边,这次手术下来,越发顺利,他自我感觉有所进步了,眼前这位老人不应该如此挑剔才是。

    林凡带起手套开始为唐俭疗伤,好在他的患处不在脚上,没有恶臭的味道,只是屁股上有两道箭伤,林凡边漫不经心的处理伤口,边问唐俭:“据说大总管突袭阴山时,吕国公还处在颉利的营地中,当时乱军四起,吕国公是如何逃过这一劫的?我认为在那种情况下想要活命···很难。”

    趴在床板上的唐俭仰头长叹一声,深邃的双眸中闪露回忆之色,他又将头埋在手臂上,开始回忆当时的场景。

    “当时老夫还在睡梦中,忽听外面吵吵嚷嚷的,人声鼎沸,老夫就以为军营里肯定出事了,当时只是觉得哪里着火了,应该是谁不小心打翻了烛台把营帐给烧了,根本就未曾想过大总管会率军前来,直到慌忙跑出营帐才知道是我们唐军已杀至,当时杀进来的虽然只是几百人,但足以将未做好什么准备的突厥兵打得四处逃窜,大家都人心惶惶。

    因为大家都想不到,以为可以求和,可以以和平的解决方式结束这场已经厌倦了的战争,却没想到唐军突至,顿时将他们的心神都搅乱了,手足无措的他们只有任苏定方他们宰割。”

    他又叹息一声道:“好在当时老夫心神并未乱,知道事情原委后,立马与安修仁一起快速逃离,当时已有突厥兵向老夫出手,好在安修仁在身边奋力保护,才不致于使得老夫命丧这里······”

    唐俭感激地看了一眼还在沉睡的安修仁,目光落在营帐外的一处隐僻地道:“当时老夫就躲在茅房里,那时屁股已被射两箭,强忍着疼痛,忍着恶臭,一直躲在那阴暗的角落里,直到大总管杀敌至,不过那时候的突厥军已乱成一堆,颉利早在闻声后逃跑了,好在他逃了,没有时间来对付老夫,否则老夫今日恐怕就不会趴在这里与你说这些了······”

    长长的一声叹息后,唐俭望向李靖的牙帐,声音中带着些许幽怨:“当时颉利已派执失思力去长安请降,已拿出了他的诚意,老夫也自认为说服了他,本以为等到执失思力从长安带回皇上的意思,这场战争就可以提前结束了,谁料想大总管居然带着一万兵马突然杀至,当时把老夫气得,那是完全不把老夫的性命放在眼里啊,那时恨极了大总管,决定有生见到他后当面质问···你能猜出他是怎么回答的么?”

    林凡含笑道:“陛下让他这么做的。”

    “没错,他就是这么回老夫的,说皇上给的那份密旨就是这个意思。”(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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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明月介绍:
林凡自踏入大唐这片土地开始就再也没有回头路,有时候,生活就是这样,射出的箭就没有收回来的道理,可是,路还得继续……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作者就有一千种大唐,我的大唐不能有悲哀,不能有黑暗,只能有最感人的亲情,只能有最真挚的友情,只能有最美的爱情,只能有金戈铁马的豪情,也只能有气吞日月的雄心。 上天既然给了林凡一把金钥匙,那就看看他是如何打造盛世延年的大唐,如何将有太多缺憾的大唐领进天堂······唐朝明月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唐朝明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唐朝明月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