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禽兽啊禽兽
车子撞到大树上发出的异响划破了寂静的黑夜,文菁只觉得脑子一阵轰鸣,身体不受控制地倒向一边……魏榛和他的手下全都被撞晕了过去,有人因为头撞到车窗而满脸是血,凄厉恐怖的样子看起来像地狱的野鬼。
文菁幸亏是没撞到车窗,只是撞到椅子靠背,但即使是这样,她也几乎被震昏,不知哪里来的力气,身体里有一股潜伏的能量在这一刻爆发出来,支撑着她在短短几秒钟就做出来一个足以改变她一生的决定!
文菁强撑着移到开门,下车,她不会甘心被魏榛关起来,她绝不会当他圈养的“动物”!TZPg。
魏榛在这时勉力睁开了眼睛,见着文菁要跑,他也没力气起来追,全身痛得要散架了……
“你别想跑!”魏榛是强弩之末,只发出这一声就再也没了声息……可是文菁却以为魏榛要来追她,吓得魂飞魄散!只顾着回头看,脚下依旧在跑,这荒郊野外,黑漆漆的,在这危机时刻,哪里还会去注意自己的脚下!
“啊——!!”文菁脚下一空,惊恐地惨叫声余留在空气里,她整个人已经滚落下去……可怜她才刚跑出三步而已……
这一片巨大的堤坝斜斜延伸到江边,坡度不是很陡,但在另一头却是滚滚江水!堤坝距离江水只有不到两米的距离,以文菁滚落的速度,她会直接落尽江水里被卷走!
夜黑风高,似乎就是适合干点隐秘的事情,这僻静的地方,想都想不到居然还有人在江边……
“老大,你有没有听见女人的惨叫声?好恐怖……”黑暗中,一个粗糙的男声在说话,很轻很轻。
“别废话,专心盯着,这一次不能再让人给跑了。”这压低了声音的男人,两只黑亮的眸子隐隐发出似狼一般的光芒,阴历狠绝,瞬也不瞬地紧盯着前方江中,他是在等人。
只听得“噗咚——”一阵怪响……
“我靠!什么东西!”
“老大,老大你怎么了?”
“我……什么不明物体压住我了……好重……”男人快喘不过气了,匍伏在地,如果不是因为太黑,一定可以看见他的姿势十分滑稽,被压了一个“狗啃shi”。
“老大,好像是一个人……女人……”
“你……”男人差点气得背过去,这么笨的手下,不知道快点把背上的“物体”移开吗!
兴庆的是有了他这么一个垫背的在地上打底,否则,滚落下来的人即使不死也会重伤或者冲进江水里去!
“老大,好重……”
“……”
男人终于可以站起来了,可是……一不小心又闪了腰。
“**!”男人低声咒骂,怒火中烧,真想一脚踹过去!
“老大是个孕妇!”手机当电筒,能看清楚这“不明物体”是一个人。
“你说我是孕妇?找死呢!”男人扶着自己的腰,横了手下一眼。
“是是是……口误……口误……老大,您看,这是个孕妇,晕过去了。”
男人静默了几秒,然后……“呸呸呸!我居然被一个孕妇压了?M的!人家买彩票都没这么准的,我不过是在这儿蹲一会就被孕妇压了!靠!”
男人极度愤恨,在他看来,这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情,很晦气。
“……”
这……这人是铁石心肠吧?连看都不去看一眼地上晕倒的人,反而还在咒骂。
站在一旁的手下不禁暗暗咋舌……老大看来很忌讳啊。
“老大,我们……现在怎么办?还要继续在这里盯人吗?”
“……”
男人还没说话,手机响了……
“什么?你们抓到人了?好,我马上来。”男人的语气里透着几分狠辣,像是急着赶去将人收拾一顿。
“老大……我们……”手下支支吾吾,竟然有点为难了,那可是个孕妇啊,难道老大就没有一点恻隐之心吗?
对,没错,恻隐之心那玩意儿,“老大”不需要。
“你怎么还不走,不就是个孕妇吗,关我们什么事,快走!”男人很不爽,揉着自己的腰,慢慢往前走,对于这个不知道从哪里滚下来的孕妇他可没打算要管。
“是……是……”手下最后再用手机电筒晃了一下地上的人,跟在“老大”后面。
“等等……”男人忽然停下来脚步,蓦地转身,盯着先前他被压的那个地方。
男人摸出手机,亮光照向孕妇身上……男人蹲下身子,伸出手,袭向人家的胸。
“老大……您……您不是吧?您想要妞的话,一会儿我给您找一打来都行啊,这是个孕妇,您……您不是口味这么重的吧……”手下以为“老大”要侵犯这孕妇,大感惊诧。
“滚一边去!”男人低声呵斥,目光锁住那一块晶莹剔透的玉坠。刚才他好像瞥见她胸前有东西,很眼熟。
男人凑近了看,将玉坠握在手里把玩一会儿,终于是确定了他心中的狐疑……
“嗯,想不到竟是和他有关系的人……”男人嘴里念念有词,将光线移动到孕妇的脸。
难怪这么重,跟团肉球一样的,脸部五官的轮廓不明显,胖乎乎的,只看得出来很年轻,约莫不超过十八岁的样子……
“禽兽啊……禽兽,这么小的孩子也下得去手摧残人家,还把人家肚子都搞大了,再把人给仍在这荒郊野外……实在是太禽兽了。”男人自言自语,竟然将那玉坠的主人,翁岳天,想象成了一个摧残幼苗的禽兽……
也声中会。“把这女人带走!”男人改变主意了,这么好玩的事情怎能错过呢。
“带走?老大……我抱不动……”手下哭丧着脸,心里腹诽:老大的心思太难猜,刚才还说不管了,现在又要带走。
“抱不动?信不信我一脚踹你去江里洗澡。”男人悠闲地丢下这句话,慢吞吞地起身,径自一人先走了……
“……”
抱一个孕妇?进江里洗澡?当然还是只能选择前者了。
文菁可谓是不幸中的大幸,从公路边滚落下来,压到了一个男人身上,那被当了垫背的男人一时兴起就将她给捡回去了。
这男人,千万别以为他有多仁慈,多富有同情心,像他这样喜怒无常的人,做事不按牌理出牌,这救人的事也是率性而为,如果硬是要安个什么理由,那么,那块玉坠就勉强算吧……
与此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端,市一医院里,医生正在对魏婕进行紧急抢救……
当陶勋满面忧色地出来,翁岳天不由得心头一紧,陶勋这表情……
“她还没死,不过……比死还惨。”陶勋惋惜地摇头。
“什么?”翁岳天惊骇了,魏婕怎么会这样?
陶勋朝翁岳天招招手,示意他去办公室。
今晚是陶勋值班,这么巧就碰上了翁岳天抱着魏婕来医院。
翁岳天神情沉郁,眉头皱得紧紧的,看陶勋这么慎重,想必魏婕的情况很不乐观。
“岂止是不乐观,告诉你吧,初步断定,她是中毒了,可是她所中的毒,目前在国内还从没发现过,没有相关记载。”陶勋长叹一声,坐在椅子上,灌了几口水进肚子,语气颇为凝重。13345702
“中毒?”翁岳天深褐色的眸子陡然收缩,难以置信,魏婕居然会中毒?那是怎样霸道而罕见的毒?!
陶勋将窗户打开,新鲜而冰冷的空气灌进来,使得人的头脑清醒了一些,翁岳天不禁微微一颤……
“她会怎么样?”
陶勋摇摇头,无奈地说:“这种没有见过的毒素,发作的时候,身体上会承受巨大的痛苦,也许比吸毒的人犯毒瘾还要更受折磨,她现在昏迷不醒是好事,醒了会更痛苦。至于其他的详细情况,要等检查报告出来了才知道。”
翁岳天不由得握紧了拳头,瞳仁里闪过痛惜之色,感觉胸口窒闷。魏婕是怎么中毒的?是在她回来之后还是之前就中的?她为什么从来没有提过?是怕他担心而隐瞒还是有其他原因?
翁岳天脑子里瞬间掠过诸多疑问……就算现在他和魏婕不再是恋人的关系,可是她遭遇到这么惨的事,他还是会为她心疼,为她担忧。她究竟还有多少事瞒着呢?自己想把不幸的事情都扛起来吗?
魏婕的身影在他脑子里摇晃着,同时,还有一个胖乎乎的影子冒出来……不知道文菁在家是否已经睡着了?她会不会眼睛都哭肿?她会不会以为他是不想和她结婚?
翁岳天下意识地摸摸衣服口袋,那枚戒指还在提醒着他……
陶勋见翁岳天拧眉的样子,那般深沉,那般郁结,他仿佛也猜到了几分。陶勋清俊的面孔上浮现出关切的神色:“翁少,你先回家去吧,这里有我盯着,你放心。”
“嗯。”翁岳天也不再多说废话,兄弟之间和煦矫情呢。魏婕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他现在确实恨不得能插上翅膀飞回公寓!
文菁她会在暖暖的被窝里等着他的,文菁会在他怀里流下委屈的泪水然后被他逗笑的,文菁会惊喜又兴奋地戴上他买的戒指……是这样的吗?一定会这样的!翁岳天在心里重复了千百遍!可是当他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公寓时,等待他的却是人去楼空,桌子上,有文菁留的一张纸条……(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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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失去她的踪迹(求月票!)
回到家里没有看见熟悉的身影,就连空气都带着几分萧瑟与寂寥,这里不再有生机,不再有温馨,不再有任何让他牵挂着的美好,温暖。留给他的,只有一纸冰冷的文字。
“翁岳天,我走了,不要找我,就当我们从来没有认识对彼此。你既然选择了魏婕,就不必再有我。明知道我恨她,你还要那么做,我不想再见到你,离开你,我会过得很好。祝福你和心爱的女人快乐幸福。”
一霎间,仿佛时间停顿,空气里渐渐凝结出冰霜。翁岳天的大脑一阵轰鸣,视线里的每一个字都化成致命的魔咒!
简单几句话,不拖泥带水,不带一丝留恋,如此决绝,如此干脆,比飘忽的风还要自由,瞬间遁去,不留半点痕迹,就好像曾有的过的柔情蜜意不过是你发梦时的幻觉……
这是文菁的笔迹,没错,他认得。翁岳天呆立半晌,然后发疯似地找遍了家里每个角落……
她真的走了,她居然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大着肚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不!!撕心裂肺的嘶吼,仿佛整个屋子都在震荡!他那双深褐色的瞳眸慢慢变成可怕的赤红!
一声一声的闷响,他的拳头击在墙壁上,剧烈的疼痛传来,他却毫无所觉,因为……心都碎了,裂了。纸条上的字字句句硬生生地破开他的身体,意志,以摧枯拉朽的力量粉碎着他,将他的所有绞成了灰烬。
每个人都有承受的极限,此时此刻这种发自灵魂的悲鸣和恐惧,超出了他的界限,让他在瞬间跌入万丈深渊!
这一张纸条犹如索命冤魂,翁岳天不知道那是文菁在魏榛的逼迫下写的,他以为文菁是误会了他和魏婕,认定了他不愿意结婚,所以才受不了打击,一气之下自己跑了。
难道就不能等他回来吗?他已经再三说过要她等了,不过就是一两个小时而已,她就那么心急地离开吗?一点信任都没有,对她来说,他究竟算是什么?口口声声说爱他,却在他决心要将一枚戒指送给她,并向她许下承诺的时候,她不辞而别,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这是爱吗?亦或他只不过是她在人生处于低潮时期的一个借宿?随时都可以潇洒离去,这么狠心的女人,你是不是太过残忍!连孕子在。
翁岳天心里无声地呐喊,爱与恨这两种极端的情绪在相互交战,不死不休。他神情恍惚地坐在床边,久久不曾有过任何动作。他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就像是化石般僵硬,冰冷……他的感受,不是仅仅一个“痛”字能形容,从小到大,只有在父亲去世,母亲失踪时,他才有这种感觉……仿佛灵魂已经抽离,感知不到周遭的一切,世界一片漆黑,失去氧气,在窒息中,他的身体会死去……
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里,某个男人捡了一个孕妇回去。可是这孕妇昏过去了还没醒来,他就算是有千百个问题也只能憋在肚子里。
一群男人见到老大带着一个孕妇回来,全都好奇得要命,但是又不敢多加言语。老大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怪异,完全无法捉摸,兴许这孕妇是个什么特殊的人物呢。
厅里站了一堆人,个个面态恭敬,跪在中央的一个年轻男人,赤着身体,背上一大片被烧烂的皮肉还在滋滋地冒着丝丝青烟,空气中令人发指的味道。这人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肩膀上插着两把匕首,血淋淋的伤口,惨不忍睹,可没有一个人为他求情。触犯了帮规的人,不死也得脱层皮!
“阿廷,我们只抓到人,货……没了。”说话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看样子他的地位要比其他人高一些,否则也不敢直呼“阿廷”。
坐在上座的男人一身黑衣,皮质的西装完美地勾勒出他绝好的身材,这么冷的天气,他里边居然只穿了一件衬衣,可见身体之强悍。这就是帮会的掌舵人——乾廷。
“嗯……货没了……货没了……”乾廷嘴里吊着烟,迷蒙的烟涡,看不真切他的表情,更听不出他语气里有什么暗示的东西。
乾廷从椅子上站起来,魁梧的身体像一座山,无端地让人感到一股威慑力。
“找到下家,把货全部追回来,敢接手乾帮的货,真不知道是何方神圣……呵呵……如果追不回来,你们……”乾廷的目光淡淡扫过众人,明明是随意一瞥,却让人禁不住打个寒颤。
“就随那批货一起,永远都别回来。”乾廷不咸不淡的口吻丢下这句话,转身走上楼去了,留给众人的,只是一个绝情的背影。这么残忍的话,他可以说得不带一点血腥味。
直到那背影消失在视线,一众人才喘过气来,背上早已是冷汗涔涔……他们明白,老大的意思就是,追不回那批货,要么自行了断,要么就滚出乾帮用不出现。
这都是跪在大厅中央那个叛徒干出的事,现在却要大家跟着受罪!
叛徒是乾帮在伦敦总部的一名成员,前些日子也不知是什么鬼迷心窍了,私吞了乾帮的一批货……那是价值连城的钻石。叛徒不敢再伦敦销赃,只好跑回国内,但是乾廷却随后追到。今晚就是得到消息,叛徒将与人交易钻石,乾廷才带了人前去,没想到在江边没逮着人,其余的手下却在市区里某个酒吧见到了这名叛徒。幸好乾廷善于四处撒网,为了以防消息不准,他在好几个可疑的地方都布了眼线。
这一批价值几亿英镑的钻石,是乾帮从自己名下所控制的矿场里开采出来并且已经做完一系列打磨打工,每一颗都是绝佳的艺术品,准备交给皇室贵族成员。最几年,在乾廷的掌控下,乾氏家族成功与英皇室贵族建立了良好关系,每年都会将矿场里出产的佳品,以低价卖出,和白送没什么区别,这么大的手笔,也只有乾帮能干得出来了。每年皇室的各种庆典上,高高在上的贵族们脖子上佩戴的首饰,上边的钻石都是出自乾帮……这么大的血本,对乾帮来说不算什么,赚到的,远远不止这些……13345693
而今年,偏偏出了岔子,这批货被人吞了!这对乾氏家族来说,是奇耻大辱,是不能容忍的事情。乾廷与翁岳天恰好在今年也有七年之约,所以他亲自前来追回那一批钻石。
本市的乾帮是乾氏家族的分部,这是远在伦敦唐人街的乾氏家族根基所在,是发源地。乾廷不在这里的时候,就由手下代为管理。当然了,代帮主也必须是乾家的人。在这里,乾帮行事低调,与在伦敦的高调截然相反。低调不等于软弱可欺,实际上在本市,乾帮虽然低调,但在黑道上,没有人会去惹是生非。都知道乾家的实力背景,惹毛的话,人家随便从伦敦掉一批人回来就能把你杀个片甲不留然后潇洒地撤回伦敦去……TZP7。
乾廷大刺刺地躺在柔软的床上,这床很宽大,睡几个人都不成问题,他到是睡得自在,浑然忘记了自己还捡了个人回来。
卧室门口,一个手下探头探脑地进来,小心翼翼地询问:“老大,那个孕妇……怎么办?”
“嗯?哦……孕妇,你不说我还差点忘记了……抬进来,扔我床上。”乾廷连眼皮都没有睁开,懒懒地吩咐。
手下将文菁抬进来,如乾廷吩咐那样,放到床上,然后轻手轻脚地出去了。老大的行事作风,真是叫人暗暗抹汗……不明不白捡个孕妇回来,也不看看人家是不是有什么不妥,扔在他床上,同床共枕……这太彪悍,老大能睡得着?
这就不用担心了,乾廷已经呼呼大睡,只不过,硬是把被单全部整个霸占,连个角都没给文菁盖上。
要是文菁醒着,铁定要被气得半死。这男人还能再可恶一点吗?那么大个活人,他捡回来就忘了?人家一孕妇,你连被单都不给盖?没人性啊!
床很宽,多出一个人,实在不占地方,乾廷是因他认出了文菁脖子上的项链是翁岳天的,以前读大学时,天天见他戴着的。既然是跟翁岳天有关系的人,潜意识里,乾廷觉得很好玩,放床上也没什么理由,就是率性而为之。他更是连看都没看就蒙头大睡了……
原本乾廷是计划今晚抓到叛徒拿到货之后,就连夜乘私人专机回伦敦,既然现在货没追回,他今晚就不走了。
至于文菁的事,他现在什么都不去想,他困了,想睡觉,天大的事,睡醒再说。
文菁命大福大,只是昏过去了,肚子还是好好的……多亏乾廷那副魁梧结实的身体当了垫背。
文菁刚被放到床上不久,终于醒了……是冷醒的,连一张被单都没得盖,就算有空调也会冷啊!
一阵头晕目眩,文菁勉力睁开眼睛,入眼的是象牙色的天花板。陌生的地方,陌生的环境,文菁怔怔发呆了好半晌才,混沌的意识才稍微有一点点回笼了……不经意地侧过头,文菁揉揉眼睛,呆滞几秒后,猛地抬起她的一只腿朝着身边这个男人踢去!(求月票!千千还在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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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把孕妇带走!(月票加更!)
“咕咚……”重物落地的声音,在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男人滚下床去,又是一个“狗啃shi”的姿势!紧接着一股凛冽如寒霜寒气将周围的空气冻结,下一秒,不等文菁反应过来,她脖子上已经多出一只男人的手紧紧扼住她的喉咙!
文菁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却发不出半点声音,这个男人太狠了,是想掐死人吗!
乾廷最讨厌有人扰他清梦,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他的脸部受到摧残!今晚已经连续两次被同一个女人以不同的方式,让他最引以为傲的俊脸与大地最亲密的接触!
“你,找,死。”这声音比深冬的积雪还要冷上三分,可男人的表情却是好似阳春三月,极致的冷和极致的暖,同时出现在他身上,好像他这个人已经分裂成两个。没错,乾廷就是那种即使表面上在朝你笑,你也要防着他拿刀子桶你一下……
要是眼神可以杀人,乾廷已经被文菁给杀个片甲不留了。涨红的脸上满是痛苦与愤恨的表情,文菁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落到陌生人手里,可是他这么掐下去,她真的会死!
文菁用目光在乾廷身上戳了无数个洞洞,愣是发不出半点声音,眼睛不断在往外突着,呼吸越来越困难,她心里那个怨气滔天啊,老天爷,这是哪里冒出来的极/品渣男啊!13345713
乾廷无视文菁的眼睛里的惊恐和愤恨,轻描淡写地说:“敢踢我?你是第一个。知道怕了?很好,你给我老实点,否则我不介意把你歼个一百遍然后赏给我那些兄弟们玩儿。”男人面无表情地说着令人惊悚的话,恨恨地放开了文菁,自顾自地又躺下了。
这话也忒歹毒了!
“你……你……”文菁终于可以说话了,但是却被这男人的几句话给震到,一阵血气翻涌,两眼一黑,昏厥过去。
文菁从马路边滚落下去的时候,虽然肚子是没事,那是宝宝的命够硬,但是她的脑袋却是有几处被撞到,只不过她头发很长,盖住了看不到。文菁才醒过来一会儿就又晕了,一半是头伤到的缘故,另一半愿意则是……被气晕的……
乾廷一觉睡到天亮,睁开眼就看见面前有一张胖乎乎的脸还有她大大的肚子……
“蹭”地一下,男人从床上弹起来,黑着脸盯着文菁,目光落在她胸前……嗯,那块玉坠是翁岳天的,乾廷百分百肯定自己没有看错,至于这个女人,到底是翁岳天自己抛弃的还是有其他隐情?
乾廷才没那闲工夫多想别的事,时间不早了,洗涮好就下楼去召见手下,看看哪批货找回来没有,这才是当务之急。
乾廷这一去就是一整天,直到下午回来的时候,他嘴里居然还哼着口哨……好吧,实际上这男人从出门到现在,压根儿就忘记了自己床上还睡着一个孕妇。
乾帮的手下办事效率果然令人咋舌,被叛徒倒卖出去的钻石竟然找回来了,至于那其中的血腥过程,根本就不是乾廷所关心的,死几个人,伤几个人,得罪一些自以为是的黑帮大哥,对于他来说,无所谓。只要乾氏家族的利益没有受损就行。
怀里揣着价值几亿英镑的钻石,乾廷坐在沙发上悠哉悠哉地品茶,抽烟,听着音响里放着他今天路过音像店顺手买回来的CD……
柔美舒缓的歌声,初时并不十分惊艳,但是乾廷越听越是感觉舒服,这张CD果然不愧是店长首推的,让他有继续听下去的**,并且渐渐地越发沉醉。
乾廷缓缓闭上眼睛,时不时吸口烟,屋子里温暖如春,犹如慵懒的秋季的午后。真是一大享受啊,也不知这是哪一位乐坛新星,如此美妙动听的歌声,一字一句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张力,韵味,情感,技巧,无不是精益求精,堪称完美。乾廷在伦敦呆了十多年,他大部分时候是听欧美流行乐,但华语歌手他也有关注,只要是他喜欢的歌手发现的正版唱片,乾廷全都有收藏,而他现在所听的CD,是他听过的华语歌里非常具有特色和代表性的,他能确定自己没有听过这个歌手的声音,辨识度如此之高,音色如梦如幻,假设他听过,绝不会不记得的。
嗯……唱歌的是一个名叫“小元宝”的人,可CD的封面没有附上歌手的正面照片,以及相关信息,只是听声音能分辨出这是一个女人,其他的……一无所知。
真是奇怪,也够神秘,拥有这样完美嗓音的人,居然要把自己隐藏起来,不让外界知道任何一点消息。光是这一份洒脱和淡泊名利,就足够让人惊叹了。
乾廷买回来的CD就是文菁的CD专辑,当初顾卿全权负责专辑的制作以及商业运作,他是文菁的代理人,关于文菁的所有资料只有他本人掌握,凡是想要追寻这张专辑是又何人所唱,得到的消息只能在顾卿那里就结束,不会影响到文菁。但是这毕竟是文菁的CD,她不想用真名,那就只能用艺名了。文菁在和顾卿商量的时候说用“小元宝”这名字,顾卿没反对。文菁想啊,小元宝是她的小名,这个世界上小名叫“小元宝”的应该不是只有她一个,所以即使将来魏榛和姐姐知道这张CD,也不会知道“小元宝”就是文菁。
“小元宝……真是的,歌声这么美,偏偏取个土得掉渣的艺名,一点都不相配。”乾廷很是鄙夷地摇摇头,没过几秒又开始听得如痴如醉。名字不是问题,歌声宛如仙乐飘飘,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这是一幅赏心悦目的画面,卡其色人工绣花的沙发上,慵懒地躺着一个美男子——长长的睫毛半遮半掩,波光潋滟的桃花眼流动着惑人的神韵,如雕刻般的鼻梁下,一双厚度适中的唇,正吞吐着云雾,那神态,散漫,随意,悠闲,都说从男人的衣服扣子可以探寻几分他的内心……
男人的衬衣敞开了三颗扣子,一眼望去就能窥见他胸前那稀疏的胸毛,这要是长在一个普通人身上,也许有女人不喜欢,但是长在乾廷身上,那简直就是画龙点睛的一笔!Xing感到极致,张狂地展示着他特有男子魅力。有胸毛的男人不多,像乾廷这样有一点胸毛并且诱惑至极的,更不多。乾廷自己也觉得,这胸毛让他更具有男人味儿。他的长相很美,惊为天人,这一点让他有点郁闷,黑帮老大嘛,如果能粗犷一点就好了,长得比女人还要勾魂,这是不是有点不利于建立形象呢?乾廷为此可是付出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努力才让自己原本瘦削的身板儿变得像今天这么魁梧。
亮丽柔美如女子,身型却魁梧强壮,这样的反差混合在一个人身上,乾廷在伦敦唐人街有那可是掳获了无数少女芳心……TZPr。
“老大,专机已经备好,随时可以起飞。”手下恭敬地来报。
“嗯,下去吧。”乾廷想把这张CD听完再走,躺在沙发上不想动,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身心正愉悦着呢。
手下悄悄退走……
“回来……你手里拿的什么?”乾廷叫住了手下,抬了抬眼皮,朝手下勾勾手指,那魅惑众生的模样,让手下不禁一时看呆了。
手里的报纸被乾廷拿走,乾廷还是躺在沙发上,懒洋洋地将报纸展开,只见上面有一则新闻并且附上了图片。那图上的,不是别人,正是翁岳天怀里抱着魏婕……
娱乐八卦的记者真是很强悍,随时随地都在挖掘新闻,最近魏婕回归,她与翁岳天当然是大家极为关注的对象,这么有价值的新闻,荣登今天的娱乐版头条……
昨晚翁岳天送魏婕去医院时被记者无意中拍到,魏婕的脸是缩在翁岳天怀里,拍照的人也没拍到正面,但即使只一个侧脸,乾廷也能认出来,那就是翁岳天没错!
难怪了,原来是这样……看来,真是翁岳天把人家那个孕妇给抛弃了?乾廷越发觉得自己的猜测没错,估计是翁岳天把人家小姑娘的肚子搞大了,却要想跟其他女人在一起,所以才……
乾廷下意识地摸出电话,只要他一个键按过去,就能将事情问个清楚,但是他的手指触到按键时,莫名其妙地停住了……乾廷脑子里,神差鬼使地浮现出昨天在墓园祭拜文启华的情景,翁岳天提到自己现在的生活,说遇到了一个人,让他有了方向感。乾廷深深地记住了当时翁岳天脸上那种满足的神情,透着让人艳羡的幸福……
幸福……那是什么?乾廷从不明白,从不曾体会。他承认,他好奇了,这种好奇心一旦滋生便疯狂地在身体里肆虐膨胀,几秒的时间就达到临界点!乾廷脑子里突如其来冒出一个惊人的念头!
也美大出。乾廷笑了,淡淡的,带着一点狡诈,一点自得,还有几分莫测的神秘。
“来人,将我卧室里的孕妇带上飞机,我们现在就启程,回伦敦。”乾廷做事永远都是那么让人摸不着头脑,寻不着轨迹……(9千字更新求月票!宝宝明天出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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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五年后
优雅简约的房间里,窗户上的薄纱随着轻风缓缓摇曳,夕阳的光辉柔柔地洒进来,为室内染上一片淡淡的金黄……蹲在床边的女子,娇柔婉约,巧笑倩兮,正在对着床上那躺着的人说话。
“亲爱的,别生气了,快起来吃饭。”文菁的语气特别柔和,宠溺之色毫不掩饰,让人不由得想起情侣之间的温柔呢喃。
床上的人不动,也不说话。
文菁那双灵韵十足的大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轻轻地爬上床去,伸出手朝那人的腋窝袭去。
“亲爱的,你要是再不搭理我的话,我可就要用大刑了。”文菁的威胁起到了作用,那人果然动了动,但还是冷哼一声,硬是不转过来。去我有下。
“咯咯……咯咯……哈哈哈哈……不要挠了……哈哈……”这粉嫩可爱的娃娃奶声奶气地求饶,稚嫩的嗓音动听极致,他还是受不了“大刑”每次都会被文菁逗得投降。
“哈哈哈……妈咪看招!”小家伙不甘示弱,瞅着空隙偷袭文菁,两人都有个共同的弱点,害怕挠痒痒……13385365
“啊……哈哈哈哈……咯咯……宝宝我错了……哈哈别挠啊……”文菁控制不住笑神经,两个人影乱做一团,屋子里又充满了欢快的笑声。
这样的情景时有发生,可见,文菁现在的生活十分惬意,安详。眼前的人就是她最最疼爱的宝贝,五年前来伦敦,刚下飞机不久,她醒来,紧接着就早产了,生下了一个男婴。
宝宝独白:大家好,我叫小元宝,这是我的小名。是妈咪取的,也是妈咪小时候的名字。我今年五岁了,没有爹地,只有妈咪。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跟其他的小朋友不一样,难道是爹地抛弃妈咪了吗?爹地长什么样子?他现在结婚了吗?会不会跟别的女人生宝宝?我没有见过爹地,但是我一直很想念他,可我不敢让妈咪知道,妈咪会伤心的,她一伤心会就会哭。我妈咪很年轻,有时候很聪明,有时候笨笨的,她有时比我更像小孩子,我可以像大人一样哄哄她。乾叔叔有偷偷带我去测过智商,据说是只比250要少那么一点点而已。我喜欢低调,不会轻易表现出自己,我喜欢被妈咪宠着,在妈咪眼里,我就是一个无忧无虑,单纯天真的小孩子,这样很好。好吧,我承认我有点早熟,这不能怪我,只能怪爹地妈咪的基因太良好,还有就是乾叔叔教了我许多东西。最近我总是会做一些奇怪的梦,梦见有男人追求妈咪,结果妈咪丢下我不管。我不希望这样的梦变成现实,妈咪是我一个人的,谁也不能抢走妈咪对我的爱,就算是亲生爹地也不能!
五年的时间,足够让你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文菁当初想不到自己一觉醒来已经是在伦敦了,被乾廷捡回来的。刚开始,对乾廷没少责骂,可是当孩子一天天长大,她的心情奇迹般平静下来,慢慢地学会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待问题,这或许是因为当了母亲的关系,人的心态会变得更加平和,宽容,更加狼,更有……爱。她和乾廷成了好朋友,至少她是这么看的,至于乾廷是不是将她只看成朋友,那就另当别论了。Ua8Z。
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人的意料,五年前乾廷也想不到自己会顺手就捡个孕妇回来。而文菁更想不到,在被魏榛劫持的过程中,车子会突发事故,刹车失灵,导致了她趁机逃脱,要不是乾廷刚好那晚在江边等着抓帮里的叛徒,文菁的命运,真不敢往下想……
五年前的遭遇究竟对文菁有着怎样的影响,她现在已经不会去纠结这个问题。每天和儿子相依为命,他能健康成长,文菁就很满足了。
刚开始来伦敦那段时间,她时常都会心有不甘,想起翁岳天和魏婕,她会怨怒,会愤恨,会痛不欲生,但是这些情绪很快就因为宝宝得存在而淡化了,想起魏榛逼迫她写下的纸条,那一定会让翁岳天以为她是因生气而自己离开的。她该告诉他其实是魏榛干的事吗?如果换做以前,她或许会的,但在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大难不死之后,人的心境会有所变化,仿佛一颗心陡然间成长了几十岁,她真的累了,曾是那么执着地守着翁岳天,就像星星始终围绕着月亮一样,曾倾尽所有的勇气问他是否愿意和她结婚,而他只是含糊其辞,然后抱着魏婕……那个画面永远都会定格在她脑子里,只是,心不再会激荡,不再会哭到昏厥,不再会感觉那是世界末日。因为……她有宝宝了,这是她人生最大的财富,最珍贵的礼物。
总是学不会去恨他,即使他和魏婕在一起,即使如今远隔天涯。文菁依旧不会记恨翁岳天。那个男人,是她人生最暗黑的时期里,带她走出逆境的一盏灯塔。不因爱而生恨,这是她能给予他的,最大的宽容和爱。不论经过多少年,她都不会忘记,曾有那么一个男人,温暖过她,并且赐予她第二次生命……宝宝就是她的第二生命,是她之所以能在异国他乡生存的源动力。
现在的文菁,思想上十分轻松,不再被感情的煎熬折磨得死去活来,每天不用担心有人来抓她,害她,远离魏榛和魏婕,真正地走出了曾经的阴影,真正地重获了新生。
文菁的日子过得很潇洒,早在五年前生下宝宝之后,她就联系上了顾卿,并且让顾卿想办法将她在国内上的一千万转到伦敦给她,其中有点曲折,是为了做得更隐秘,不让翁岳天或者魏榛发现她的踪迹。
顾卿确实是一个值得相交的人,将文菁嘱托的事办好,并为她严格保守秘密。
五年来,翁岳天都没得到文菁的消息,他哪里会想到是乾廷的出现改变了事情发展的轨迹。
这五年,魏婕就像是一块怎么都撕不掉的膏药,竭尽所能贴着翁岳天,外界早就传闻两人在同居,甚至是秘密结婚了,而当事人从不多说一句,任凭外界去遐想,翁岳天和魏婕总是保持着缄默。翁岳天是懒得理,而魏婕则是乐于见到那些传言,那会让她有种自我麻醉,传得越夸张越好,她就是要让那些倾慕翁岳天的女人知道,她魏婕才是他的女人。
魏榛在五年前的那晚遇到事故之后便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了,有人传言说他在车子爆炸中丧生,有人又说他跑了,至于他究竟是死是活,没人知道。
同一个时空里,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活轨迹,你会渐渐习惯见不到心爱的人,渐渐习惯了活在永无止尽的思念里,只是有一种名叫回忆的东西,你不能去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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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末,小元宝不用去学校,乾帮是他的大本营,乾廷是老大,小元宝就是小老大。这一大一小早就建立起情同父子的关系了。
每个周末,小元宝都会被送来乾帮,被乾廷关在屋子里进行特殊培训。至于培训的内容,文菁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每一次小元宝从乾廷的卧室出来之后,乾廷都是一脸洋洋得意的样子,活像那是他儿子一样。
今天,乾廷像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时不时眼睛瞄着电脑前的小元宝,神色有几分期待。
在伦敦唐人街,乾氏家族是黑道第一大帮。杀伐狠绝的乾廷更是让人闻名胆丧的修罗,但是在文菁和小元宝这对母子面前,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此刻他正在等着验收今天小元宝的培训成果。躺在沙发上慵懒的姿态,骨子里透出一股慵懒的魅惑,原来“天生媚骨”用在男人身上也是可以的。乾廷穿着浅灰色休闲装,胸前五颗纽扣他只扣了一颗,那古铜色的胸膛赤果果的诱惑着人的视线,微凸的胸肌,和那xing感的胸毛混合成了绝强的冲击力,偏偏还配上一张美若天仙的脸,比女人还俊俏三分,尤其是他笑的时候,用文菁的话说,那就是活脱脱的引人犯罪,要不是她定力足够,早就将乾廷给压了……
“小元宝,已经半小时了,怎么今天这么慢啊?”乾廷话是这么说,脸上的笑意却是贼兮兮的。最近小元宝进步神速,他都快没东西教了,今天能让小元宝花上半小时的时间,那是相当有成就感。
小元宝头也不回,只是嘟囔一句:“有人找我……是顾叔叔。”
“顾卿?”乾廷从沙发上下来,漫不经心地挑挑眉:“元宝,你那么聪明,该知道顾卿想追你妈妈吧?”
“嗯,我知道啊……那乾叔叔,你是不是会吃醋呢?嘻嘻……”小元宝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冲着乾廷眨巴眨巴,可爱极了,只是说出的话能让乾廷吐血。(求月票!晚上还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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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小元宝
乾廷望着眼前这张粉嘟嘟可爱到爆的小脸蛋,牙痒痒的,这小家伙看似天真无邪,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实际上不仅聪明而且腹黑得紧,稍不注意就要被他气个半死。乾廷时常在想,这又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干啥连“腹黑”都遗传了去呢?而且按这趋势发展,小元宝绝对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乾廷越来越头疼了。
“咳咳……怎么又叫叔叔,该叫我干爹,知道吗?或者直接叫爹地也行。那个,顾卿说什么了?”乾廷站在距离电脑几米远的地方,硬是没走过来看,却还是忍不住问。顾卿对文菁的心思,傻子都看得出来了。这五年来,顾卿每年都会来伦敦最少两次,每次都会被小元宝和文菁带一大堆好吃好玩的。
小元宝摸摸自己的脑袋,深褐色的瞳眸里闪过狡黠的意味:“顾叔叔说,他每天都在想我们。”
“又是这句,他还真不嫌腻味。”乾廷很是鄙夷,干脆走到电脑面前来,在小元宝与顾卿的聊天对话框里打上一串字……“娘炮,你下次换点新鲜的词儿,成吗?我耳朵都听起茧了!”
“……”
对话框里出现一片点点点……紧接着顾卿打出一行字——“我只说给我心爱的小心肝儿听,谁叫你听了?死相!”
“噗嗤……”宝宝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乾廷损人是很不给面子的,毒得很,不管是当着顾卿的面还是背了他,都“娘炮娘炮”地叫。一旁看戏的小元宝双眼放光,冲着乾廷嘿嘿地笑:“干爹和顾叔叔都是大美人儿!”
“臭小子,讨打呢!我是爷们儿,不是美人儿!”乾廷拎起小元宝,“大型”伺候。
“哈哈……咯咯咯咯……哈哈”小元宝十分不喜欢自己有这个怕痒的弱点,被妈咪和干爹“欺负”得好可怜啊。
小元宝好不容易从乾廷的魔掌解脱出来,立刻蹦跶到门口,回头调皮地伸伸舌头一副小大人的口吻,嘴角勾起邪气的笑容说:“干爹,今天你给的那套程序我早就攻破啦,我还给你加了一点东西在里边,这样就更加完美咯!嘻嘻……”
小元宝跑出去找妈咪了,留下乾廷独自一人对着电脑发呆。
不是吧?居然早就攻破了?不但攻破,还在他做出的程序上加了点东西?
乾廷又气又喜,气的是小元宝太不给面子了,喜的是小元宝不愧是他一手教导出来的,够强!
小元宝是把电脑当游戏来玩的,对于他来说,再怎么高级的程式也只是游戏而已,他就当是新游戏在攻关咯。
不过嘛,小元宝和乾廷都有和共同的默契,考虑到文菁的心理承受能力,他们都没有跟文菁说实话,每次文菁问小元宝到底都学些什么了,回答总是很含糊的,所以文菁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有那么聪明。
“小元宝!”TZPr。
样咯心儿。“妈咪。”
这母子俩一见,小元宝立刻钻进文菁怀里,享受着妈妈温暖柔软的怀抱,粉雕玉琢的小脸蛋上露出天真的笑容,一改先前那种老成而带邪气的样子。在妈咪面前,他不是聪明绝顶的宝宝,只是一个乖乖的,纯真无邪的孩童。
身材娇小玲珑的女人,秀气的五官晶莹剔透,白皙如瓷的肌肤透着隐隐粉红,鲜嫩得滴水,一双黑宝石般的大眼睛灼灼其华,流光溢彩,蕴含着让人怦然心动的神韵,不经意流露出一丝隐约的媚态。生孩子,对于女人来说就是第二次发育,文菁今年22岁,褪去了几分稚气,虽然依旧清纯如昔,但毕竟是当了母亲的人,她进入了真正的“黄金期”,有三分轻熟女的韵致,清透甜美的小脸,明媚娇俏,配上惹火的身材,令无数女人艳羡的小蛮腰,一点多余的腹肌都没有,哪里看得出来这是生过孩子的女人呢。
文菁将长发扎成马尾,露出雪白颈脖,象白天鹅一样优美,小元宝抱着妈咪的脖子,亲亲妈咪的脸蛋,乐得文菁咯咯咯地笑。
文菁怀里的小元宝确切地说,两个月之后才是他五岁生日,这小家伙遗传到了父母的优点,这么小点儿就已经具备强悍的杀伤力了。白里透红的小脸,圆乎乎的,镶嵌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深褐色的瞳孔是遗传,如宝石一般灿烂夺目,那两片粉粉嫩嫩的唇,时常让文菁大吞口水。
小元宝不仅仅是文菁的心肝儿,也是整个乾帮的宝贝疙瘩,只要小元宝在,帮里的那些大老粗们,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一个个变得温柔献媚,巴巴地围着小元宝转,那小家伙比他爹地妈咪更具有强悍的杀伤力,从几岁到八十岁的老人,他都有本事把人给迷得团团转。
乾帮的人每次在小元宝培训完毕之后都像伺候老太爷一样地,将小元宝喜欢喝的饮料,喜欢吃的零食,还有他喜欢玩的玩具,全都一股脑儿端来。
小元宝的玩具,恐怕是这世界上数一数二的,没几个能比得上的。
一颗颗刚打磨好加工完的钻石,大的有指甲盖那么大,小的也是价值几十万那种,放在一个精美的盘子里,摆在小元宝面前,供他玩儿。
乾帮的人对于小元宝的溺爱简直逆天了,文菁刚开始也十分惊悚,难以接受,怕孩子给惯坏了以后不好管教,怕儿子会变的娇蛮无理,但是时间长了她发现,儿子还是那么单纯可爱,一点没有因为被大家惯着而持宠生娇。慢慢的她也就放心了,见怪不怪了。
这对母子,面对眼前这么多的钻石,眼睛里没有贪婪,只有纯碎的当这是艺术品在欣赏。这一点还是很让人佩服的,尤其是乾帮的其他成员,深感这母子俩不像是常人,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像……
“嘿嘿,小少爷,您看……这次的钻石还行吧?”这位手下就是当年和乾廷一起捡到文菁的那个男人,绰号“飞刀”。
“飞刀”长得肥头大耳,看上去人很憨厚,是小元宝的忠实“粉丝”。
小元宝咬着手指,露出思索的神情,认认真真地从钻石里挑出了两颗他认为最上乘的货色。13345713
“就这两颗吧。”
“小少爷真是厉害,啧啧……眼力碉堡了!”飞刀的眼睛里露出崇拜的目光,对小元宝的喜爱又更多了几分。
原来是这飞刀偷懒,明天要将挑选出来的钻石交给乾廷,像往年那样低价卖给皇室贵族。飞刀负责将钻石从矿场收上来,然后经过他初步挑选再让乾廷从中选出最好的货色。飞刀发现小元宝在这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干脆就让小元宝帮他挑,免得乾老大又说他眼力劲儿不够。
从去年开始就这么做了,乾廷对于飞刀上交的钻石很满意,表面上没有多说,实际上,这发生在他眼皮子底下的事,他会不知道吗,不过既然小元宝给了他这样的惊喜,何不就让那小家伙练练眼力呢,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开门的声音响起,楼上传来脚步声,是乾廷下来了。
“老大,钻石都挑好了,您过目。”飞刀赶紧迎上去。
乾廷微微一挑眉,淡淡地应一声:“嗯,放到我卧室去。”
乾廷看都没有看那一包钻石,他眼里只有那一大一小的身影。
文菁的外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高中生一样,这么一个娇小清纯的女子抱着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娃娃,乾廷每次见到都不禁心声感慨……翁岳天那小子当初是怎么下得手的呢。
文菁朝乾廷微微一笑:“今天又麻烦你了,占用你那么多时间,小元宝他……培训的成绩还不错吧?他有没有惹你生气?”
这明媚的笑容,每每让人感觉窝心,犹如黑暗里绽放光华的珍珠。
乾廷散漫地耸耸肩,坐在沙发上拿起报纸随意翻看,嘴里若无其事地说:“小元宝还算不错,很勤奋,学得也挺快,不过……”
“呃,不过什么?他又顽皮了吗?”文菁有点茫然地望着乾廷。
乾廷没好气地扁扁嘴:“不过是,儿子很给力,当妈的就太笨了一点,我听小元宝说你最近找了一个蹩脚的老师学习词曲制作,白给了钱不说,结果一次课都没上,你被人骗了都不知道,真是笨。”
乾廷说话还真是犀利,戳得人一愣一愣的,文菁窘了,说起这事儿她就没了底气,确实是自己太大意。
“呵呵……那个……吃一堑长一智嘛,以后我不会再上当了。”文菁垂着头,不好意思去看儿子和潜艇的眼神。实在是很丢人,她二十多岁的人了还要被人骗财,幸亏不多,否则的话,她会更肉痛。
“妈咪,我饿了!”小元宝撅着嘴,很是憋屈地摸着自己的扁扁的肚子。
“嗯,我们回家去,妈咪给你做好吃的!”文菁拉起小元宝的手,母子俩同时向乾廷挥挥爪子,准备溜。
“等等!你们两个没良心的,就这么走了?我的晚饭还没着落呢!”乾廷的脸皮和他的嘴一样的无敌……忒厚。
文菁和小元宝互相对望一眼,很有默契地异口同声地说:“蹭饭的又来了……”
乾廷才不管这些,径自走过来拉着小元宝的手,三人俨然是温馨又亮丽的三口之家。这种日子轻松又惬意,如果可以一直这么下去也不错,只是,命运之手,无处不在,短暂的安宁只不过是为了在某一天,激烈更甚从前。(求月票!这一段有点卡文,见谅,今天就更这么多,明天会加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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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你想要男人吗?(求月票!)
伦敦又被称为“雾都”,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常年均是在“雨”和“雾”的天气里过日子,这种阴霾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甚至可以浸透到人的骨子里去。而它又是享誉世界的购物天堂,可以说在伦敦的街道上,没有买不到的商品。
唐人街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建筑和装饰既有英伦范儿又有中国风,这里大部分居住的是华裔,就连几岁的小孩子也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比如小元宝的英语就十分正统,比起大人,一点不差。
走在唐人街上,能听见英语和中文交错的主流语言,看见有些商铺里挂着标志性的中国结和其他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装饰挂件,这种时候,会有种亲切感,心里难免会想到那一面神圣的红旗飘飘,一股思乡之情油然而生。
来伦敦五年了,文菁嘴上不说,可是她脑子里没有一刻停止过对故土的思念。虽然那里有太多伤痛的记忆,给过她痛苦和折磨,但毕竟是她土生土长的地方,浸透到骨子里的乡情是难以磨灭的,无论你身在何地。Ua8Z。
乾廷直到现在都没有让文菁知道他是掌管唐人街黑帮的老大。现如今的黑帮不像以前那种满身都是青龙白虎,凶悍又粗鲁的形象了,像乾廷这样的黑帮老大,看起来就是一个翩翩公子哥儿,既有绅士的优雅风度,又有一种让姑娘们难以自拔的邪魅气息,哪里会想到他是唐人街的风云人物呢。
在乾帮,所有人都不能在文菁母子面前露出武器,不能提任何关于血腥暴力的事件。因此,文菁只认为乾廷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经营着几处矿场,出产钻石……
小元宝就不同了,乾廷觉得小元宝的接受能力比文菁要强,而且那小家伙胆大包天,根本就不怕他这个黑帮的干爹。所以小元宝清楚乾廷的底细,文菁反而还蒙在鼓里。关于这一点,乾廷和小元宝达成共识:女人,笨一点也是好事。
大有在看。原本乾廷有的是地方给文菁住,但她不愿意麻烦他,自己在外租了一间房,距离乾帮不远,步行一段路程就到了。
房东太太是一位华裔,说着一口港腔普通话,待人还算和善。有一个女儿才刚满十六岁,正是少女怀春的年纪,每一次看见乾廷送都会害羞地偷笑,痴痴地望着他。
现如今的黑帮不像以前那种满身都是青龙白虎,凶悍又粗鲁的形象了,像乾廷这样的黑帮老大,看起来就是一个翩翩公子哥儿,既有绅士的优雅风度,又有一种让姑娘们难以自拔的邪魅气息,哪里会想到他是唐人街的老大呢。
房东太太的女儿今天好像是刻意打扮了一下,粉红的脸蛋洋溢着青春的风采,手里拿着一盒东西站在楼下,东张西望,翘首以盼,似乎是等了许久……
小元宝一手牵着妈咪,一手牵着干爹,欢欢喜喜地回来了,小家伙比大人还精,一看见楼下的人影就立刻想到了什么。
小元宝笑着跑过去,抱住那少女的腿:“咯咯咯咯……林姐姐,你在等我们吗?”
林姐姐脸一红,娇羞地瞄了一眼乾廷,蹲下身子在小元宝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爱怜地抱抱他。乾廷对此视而不见,径自朝楼上走,仿佛人家是空气一样,身后那少女的芳心不禁碎了一地。却还是咬咬牙,鼓起勇气叫住了他。
“请等一下!”林姐姐的声音有点不稳,明显地颤抖。
依照乾廷的脾气,他是不会停下脚步的,但是文菁拉住了他的衣袖,尴尬地朝那姓林的少女笑笑:“小林,有事吗?”文菁心里暗叹,乾廷真是太不近人情了,明明听见在叫他却不肯给人家一个面子。
林姐姐走上前几步,神情慌乱而兴奋,从包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盒子迅速塞进乾廷的手里,那双含情的眼眸分明写着少女的心事。
是巧克力,代表的什么含义,昭然若揭了。
这种情况,文菁只是怔忡了几秒就反应过来,很想要好心提醒这少女,可是,为时已晚……
只见乾廷面无表情地将那盒巧克力塞回林姐姐怀里,冷冷地说了一句:“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别浪费时间了。”
“……”
林姐姐顿时被乾廷的话给冻僵了,面色惨白……这才十几岁的小姑娘,第一次向心仪的男人表达爱慕之情,居然就被这么残忍地直接地拒绝了。13385365
林姐姐哭着跑开,实在是太打击人了!
文菁和小元宝同时用一种极度鄙视的目光瞅着乾廷,只差没在他身上扒几个洞出来了。
“你们这是什么眼神?她喜欢我,我不喜欢她,难道不该直接说明吗?我这是为她好。”乾廷这话其实已经不止说过一次了,文菁母子也不止一次见过他拒绝女孩子的表白。
“乾廷,拜托你不要每次拒绝人的时候都那么……那么残忍好不好,小林才十六岁,你就不能婉转一点吗?非得把人家弄哭了才甘心,真是……真是的,也不知道人家看上你什么,无情的家伙!”都是身为女性同胞,文菁替小林感到惋惜。
乾廷面不改色,懒懒地抬抬眼皮,慢条斯理地说:“我又不是鸭子,难道还负责哄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开心吗?无聊。”
“……”
文菁和小元宝深感无语,一边上楼一边唉声叹气:“每次都说对方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也不知道你到底喜欢哪一种……”
“这种傲慢的男人,哼哼……”
乾廷将文菁和小元宝小声的嘀咕都听在耳里,他自己也不由得一怔……喜欢哪种类型?这个问题,他好像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也就是说,连他自己都不清楚。反正从懂事到现在,就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怦然心动,没有一个女人让他失控过。嗯,或许是这样的。
回到家里,文菁去厨房做饭了,乾廷陪小元宝在客厅里玩,一大一小对战了一局游戏之后,小元宝就在沙发上睡着了。
乾廷没有吵醒小元宝,抱起来,小身子像新鲜的胚芽一样,软软的,白白嫩嫩的,乾廷的目光触及到这天真无邪的睡颜,禁不住变得柔软起来,这个小家伙是上天赐下的小精灵,总是会勾起他内心深处一种名叫亲情的东西,令他想要去疼着,宠着,就算没有血缘关系,只要有文菁和小元宝在,他就会感觉暖暖的,很窝心。
乾廷将小元宝抱回卧室,去厨房看看文菁做好饭没有,在这里,乾廷就当是自己家,轻车熟路,每个角落都了如指掌,这里的家具陈设,都是他在为文菁母子换上全新的。
这些年,乾廷和文菁的关系一直都是处在一个水平线上。像亲人,像朋友,在陌生人眼里他们是情侣。可有时候乾廷依然给文菁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他或者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他做事从来不需要理由,他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他可以没心没肺地拒绝每一个爱慕他的女人,他可以将小元宝宠上天。他所做的事情都是凭着三个字:我喜欢。
厨房里那个纤细的身影在忙碌,浑然未觉身后有一道灼热的目光落追随着。
乾廷嘴里叼着一支烟,慵懒地靠在厨房的门上,静静望着文菁,恍惚间想起小时候外婆给他讲的“田螺姑娘”的故事,文菁温柔善良,勤快又老实,说实话,这样的女人,比起他接触过的那些只知道好吃懒做的千金小姐要强得多,每一次与她相处,他的心就会从浮躁变得安稳,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不明白。只是这些年来,乾廷脑子里还是会时常浮现出那一次见到翁岳天,他在提到某个人时,说他有了方向感,他那种幸福的表情,至今难以忘却,仿佛是海市蜃楼折射出的梦幻美景,乾廷想要抓住,想要找到何为“幸福”……
是不是就像现在这样,有个贤惠的女人在厨房准备晚餐,可爱的儿子在小憩,等着妈咪叫他吃饭。宁静安详的家庭生活,不担心暴风雨的来临,不担心回到住处会冷冷清清,因为,你知道,始终会有那么一个人在……那是迷涡的导航,是暗黑里的明灯,是每每想起就会无比温暖的港湾。
从她侧面看去,身体的曲线越发突显出来,当潜艇的目光触到她傲挺的胸部时,视线就像是能透视一样,升腾起热烈的焰火,情不自禁地喉结一阵滚动……
文菁专注于手里的活儿,倏然身后贴上来一个温热的身体,带着浓烈的男子气息,她腰上多出一双男人的手。乾廷埋首在她耳后的发间,暧昧地吞吐着湿润的热气,一时间,空气的温度蓦地升腾起来。
“乾廷你做什么……快放开我……”文菁又羞又愤,乾廷的失常让她紧张慌乱,他从来不会对她毛手毛脚的,今天难道是……荷尔蒙过剩了?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么多年你都是单身,难道就没有想过要男人吗?”他语气里赤果果的挑逗,轻佻,大胆,让文菁一下子懵了……(求月票!千千还在码字,晚上还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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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意乱情迷
他身上传来的温度越来越高,烧得文菁浑身不自在,想要挣脱他的怀抱,却只换来更加肆意的紧贴,她甚至能感到自己的背部的曲线整个与他紧紧贴合密不透风,最可恶的是他居然……居然某处对她虎视眈眈……
“乾廷……你放开……我……不要这样……我没有想男人,我没有……”文菁慌张地挣扎着,呼吸紊乱,面红耳赤,急于想要远离这危险的源头。
“别乱动。”乾廷低哑地呢喃,将文菁的身子转过来,与她面对面,这一下,他更是张狂地感受着她薄衫下诱人的曲线……13345713
“你为什么这么抗拒?被我抱着会很难受吗?为什么?”
文菁一怔,抬眸间,无意撞入那一汪迷人的深潭,璀璨如星光,诱惑似桃花,如此漂亮的眸子此刻竟然带着一丝她不曾见过的痛苦与迷茫。文菁不由得呆住了,微微一颤,胸口处无可抑制地疼痛,抽搐……乾廷他是怎么了?伤心吗?难过吗?像他那么洒脱的人,如何会有这样受伤的眼神?
文菁来不及细细思考,下一秒,她的唇已经被堵住……
“唔……”文菁炸毛了,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被乾廷吻了!
文菁瞪着眼盯住这张美得让人神魂颠倒的俊脸,脑子一片空白,她的呼吸被掠夺,贝齿被他刮着,唇舍被他紧紧纠缠得发疼,他粗野地索取,将她的狼轰炸,一股**的味道在唇齿间蔓延开来,文菁全身紧绷,如临大敌,使出吃奶的力气都没能将乾廷推开。
他无视她的紧张和不情愿,贪恋地肆掠这诱人的甜美,她的味道比他想象中好太多,本是恶作剧一样的吻却一发不可收拾,他卷起她的香滑,像孩子找到了新鲜的玩具,捧着她的脸颊狠狠地吻着,他的吻太过炙热而富有侵略性,野蛮,狂肆,直到她的唇被蹭破了皮……他的手隔着衣服攀上那动人的柔软,情不自禁地血脉膨胀,急切地想要探寻更多的奥秘,他的野性激起了文菁身体里一种原始的渴望,她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女孩,她是一个当了妈咪的女人,她深知男女间有如何噬魂的情事,诚如乾廷所说,她五年没有受过爱情的滋润,没有和男人亲热过,她是人不是神,在这样极致的刺激下,难免会不受控制地被挑起了熟悉的燥热。TZPr。
“嗯……”一声细细的嘤咛,文菁再也没有半分力气,狼在他的灼烧中渐渐抽离,他毫不客气地抵着她在墙壁上,宣示着男人的占有欲……情意迷乱,分不清是**还是错觉,他深深沉迷在她醉人的甘甜,大手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伸到她的裤腰内……这个秀气清丽的小女人,真看不出她的身子时如此妖娆动人,比丝绸还要细滑的肌肤让他感觉只怕一个用力就会捏碎……玲珑美妙的曲线阐释着女人最动人的一面,她是闯入人间的妖精,只是这样吻着就能让他忘乎所以,只想要狠狠地宣泄满涨的渴望!
“噢……”乾廷急切地解开她衣服的扣子,亲吻着她白玉般的颈脖,她的每一寸肌肤都是这么柔嫩细致,让他爱不释手难以自持,真可笑自己怎么现在才对她下手呢,白白浪费五年光阴……
曝露在空气中的那对大白兔,让男人呼吸一紧,脑门儿一阵轰鸣,张口就要……
“不——!”文菁瞥见自己胸前的玉坠,猛地一个激灵,身体里的那股火焰顿时被浇熄,在这紧要关头毅然推开了乾廷,急匆匆就将衣服扣好,她刚才差一点迷失了自己,懊悔,自责,羞愤,各种情绪纷拥而至,撞墙的心都有了。
乾廷拧着眉头,眸底有几分冷,复杂的目光盯着文菁,似乎明白了她为什么会在迷乱的时候清醒……那玉坠……是了,那是翁岳天的玉坠。
“乾廷,我们……”文菁水眸里染上一层雾气,声音颤抖着说:“我们不该这样的……”
乾廷深眸一凛,夹杂着隐约的愠怒:“什么叫该?什么又叫不该?这个世界男欢女爱很正常,何来的不该?就因为那根项链吗?你根本就没有忘记他,你还爱着他,所以才不愿意接受除他以为的男人!”
乾廷的自尊心受到受害,第一次被女人这样无情地推开,而且还是他在最紧要的时刻,他以为他可以的,他以为像自己这么有魅力的男人,安抚一下这个久未没爱情滋润过的女人,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可是文菁却推开了他,在他明明感到她的身体在渴望男人的时候,她是如何做到的?
“别说了,乾廷……”文菁的小手紧紧攥着,身子软软地靠在墙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着自己不倒下去。
她蓄满泪光的双眼,红红的,一片水泽,淹没了他的心,让他莫名其妙地为这个拒绝了他的女人而发疼……眼底的怒气,无奈地消退,罢了,罢了,他做不了对她凶狠,即使她让他感觉很没面子,可有什么办法,总不能强了她吧,再说了,稍微冷静一下,乾廷就在心里开始暗暗骂自己,今天真是鬼迷心窍了吗?与她相处了五年不曾逾越过,刚才他是怎么了?看把她给吓得,脸色多难看呢……
“咳咳……行了行了,你别哭,是我不对,我吃错药了还不行吗,你要是真生气,我自己打自己,你看着啊!”乾廷说完,只听“啪啪”两声,果然是狠狠抽了自己两大耳刮子,下手真重,他的皮肤原本很细嫩,立刻浮现出两个清晰的五指印。
“不要打了!”文菁拖住他的胳膊,隐忍了多时的眼泪夺眶而出,一颗一颗滚烫的泪珠滴在他手臂上,透过他的毛孔钻进身体……
“哭什么哭,疼的是我又不是你……烦死了,女人哭起来很要命的,姑奶奶,你别哭了。”乾廷嘴上很不耐烦的语气,眼底却掩饰不住一抹疼惜,伸手扶上文菁的脸颊,为她擦去眼泪,小心翼翼带着淡淡的宠溺,这样的目光,让文菁的心越发抽痛……曾经有一个男人也是会这样在她哭的时候为她擦眼泪,也是会用这么温柔如水的眼神将她包围,只可惜……
文菁使劲憋住哭声,渐渐地缓和下来变成低低的抽噎,她不能把孩子吵醒了,否则又要费劲解释一番。
乾廷脸上露出痞子一般的笑容,邪气又散漫地说:“看你胆小的样子,连你儿子都不如呢,没出息,我不过是一时冲动吻了你一下,不代表我喜欢你啊,你可别胡思乱想,也用不着害怕,我一会儿晚上出去找几个小妞泄泄火,你放心,以后不会再像今天这样吓你了。”
呃?原来他不是喜欢,只是一时冲动啊……文菁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看乾廷也没有责怪她,没有生气,想来两人的关系不会因此而闹僵的,这样真好。文菁放心了,又哭又笑的,那可爱娇憨的模样,让乾廷忍不住又吞了吞口水。
“我们吃饭吧。”文菁转身去端饭菜,她不会知道乾廷此刻的表情有多深沉而纠结,第一次,他在女人面前说了违心的话,而他说晚上会出去找女人,她居然眼都不眨一下,说明她不当回事……
乾廷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自己一下,这是干什么呢,难道还希望她会为他吃醋吗?
乱了,乱了,一池春水吹皱,荡漾着细微的波纹,久久不曾散去……
文菁在进小元宝的卧室之前,将眼泪擦干,轻轻拍拍自己的胸口,千万不能让儿子看出破绽,他是那么爱护妈咪,见不得妈咪有半点的不开心。
文菁推开门,满以为小元宝还在睡觉,谁知他已经起来了,坐在电脑面前看视频。
文菁不禁莞尔一笑,这孩子太迷电脑了,这可不行,对孩子的眼睛不好。
“儿子,饿了吧,把电脑关了,吃饭咯。”文菁爱怜地摸着小元宝的脑袋,那小家伙顺势就靠在文菁身上,在她脖子上一蹭一蹭的撒娇。
“妈咪……妈咪说我们不是这里的人,我们是中国人……还说我们的国家有很美很美的山河,有好多好多珍贵的宝贝,可是……我都没有见过啊,妈咪,什么时候我可以见到呢……妈咪看,那个东西好漂亮,是不是宝贝?”小元宝边说边伸出白嫩的小手指着电脑上的视频,画面上出现了一个个精美的艺术品,极富东方古典色彩,让人惊叹不已。
那是即将进行的一场拍卖会上的竞拍物品,这一则视频放上网,无非是想要在拍卖会之前造势,吸引更多的中外人士前去参加。文菁只是顺着小元宝的手看去,无意间的一瞥,顿时如遭雷击一般呆立不动了……
什去开下。“蹭”地一下,文菁突然蹿到屏幕前,只差没整个人贴上去了。鼠标一拉一定,画面定格。是其中一件拍卖品,文菁心里掀起了滔天巨浪!如果她没有看错,这东西……是出自她父亲的宝库中!
这一间拍卖行,据说最近才刚被一家财团收购……(千千还在继续码字,加更这一章会比较晚了,如果亲们已睡觉就明早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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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是否回到伤心地?(加更!求月票!)
屏幕上的画面中,清晰可见,那是一个乌黑发亮的刀鞘,很小,估计是一把匕首的外壳,但只是这刀鞘,里边的匕首却没有。
别看刀鞘空空的,其材质加上花纹和装饰,看在内行眼里,绝对是难得一见的艺术品。那不是一般的材质做成,是罕见的乌金,所以才会有这么深沉而富有质感,光华内敛,精雕细琢的一只凤凰栩栩如生,尤其是那颗眼珠子,是用上等的红宝石镶嵌,展开的尾巴上还有一片细碎的红蓝宝石,乍一看,这是一件堪称完美的物件,但是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翅膀上那片宝石里,似乎密集中又欠缺了一颗,使得它有些美中不足,正是这一点,让文菁如同被闷雷吞噬了一般,呆若木鸡,难以动弹。
天下有这样的巧合吗?
文菁记得……小时候,父亲时常会和她一起玩“寻宝”的游戏,那些玲琅满目的宝物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并非是她知道宝物的价值,只是单纯地喜欢那种闪闪的,漂亮的东西,当作是她的玩具。有一次,文菁在“寻宝”游戏中找到一把刀鞘,父亲当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说这刀鞘里的匕首落在他的宝库里,他要拿回宝库去放好。文菁年纪尚小,她喜欢那刀鞘,不愿意被父亲收走,结果不小心弄掉了刀鞘表面那只凤凰尾巴上其中一颗小小的红宝石……
为了这件事,文菁很自责,郁闷了好些天,文启华没有怪责她,只是告诉她,将来她长大了,他所有的财产都会交给她,包括宝库里的全部……文菁当时根本不懂这意味着什么,只是知道自己以后有机会拥有那个漂亮的刀鞘了,她完全不知道父亲所珍藏的宝库有多骇人,那是足以让世人疯狂的财富……
这么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文菁怎么会忘记呢,即使后来养父告诉她,宝库里的东西,价值远远超过她的想象,是无法估量的财富,她也没有太大的波动,心心念念着的还是一把小小的刀鞘。
文菁做梦都没有想到会在视频上见到刀鞘,凭着一股子直觉,她一眼就认定这把刀鞘就是小时候她在“寻宝”游戏里找到的那一把。
如果说物有类似,那怎么解释那刀鞘上欠缺的那一颗红宝石呢?当巧合太过惊人,那就意味着很可能不是“巧合”!
文菁懵了,脸上一片惨白,仿佛瞬间魂游体外,思维混乱,一些被她压制在记忆深处的往事一点一点浮上来,不断放大,扩散……
儿能个就。不……为什么会这样?这刀鞘不是早就被父亲放进宝库了吗?为什么会出现在拍卖行!是谁?谁是委托人?难道说……难道说……父亲的宝库被人发现了吗?
不……不可能!不可以!那是父亲的东西,是他一生的心血,是他最心爱的宝贝,怎么能被人给发现!
文菁的手心几乎掐出血来,胸口的位置一阵绞痛,她不敢去想,父亲的宝库是否已经遭到了洗劫?!
“妈咪……妈咪……”小元宝嘟着粉粉的唇,稚嫩的声音软糯得让人心疼,他的脖子一直仰着,将妈咪脸上的表上看得清清楚楚,妈咪她是怎么了?
文菁一惊,被儿子的声音拉回了现实,强忍住心头的震骇,勉力挤出一个微笑,压下眼眶的湿意,轻声哄着小元宝:“儿子,妈咪没事,我们吃饭吧。”
“妈咪骗人!”小元宝嘴一撅,奶白的小脸气鼓鼓的,褐色的瞳眸里氤氲着水泽:“妈咪的眼睛都红了,还说没事,骗人骗人!”
文菁鼻头一酸,她实在太没用了,连这么小的孩子都忽悠不过去……儿子这么心疼她,而她却不能跟他说实话,只能对他撒谎!这是她的心肝宝贝,是她生命的寄托,她不能让他的童年染上阴影,关于宝库,关于曾经的种种遭遇,文菁是不会告诉小元宝的,她要竭尽所能让儿子的世界保持着应有的纯净!
“宝贝儿,妈咪只是……只是……很想我们的家乡,就是这样而已,没别的,你不要担心妈咪。”文菁亲吻着小元宝的脸蛋,这贴心的小家伙,真是上天的恩赐,才五岁就这么懂得疼她了,不枉费她尝尽艰难才留下了他……
小元宝被文菁这么一亲,转忧为喜,赶紧凑上小嘴儿在她脸上也“吧唧”几口,响亮的声音,惹得文菁忍不住轻笑起来,心里暖暖的。
小元宝在她颈窝里一蹭一蹭地说:“有我陪着妈咪还不够吗?妈咪在家乡的人吗?他们有我这么爱妈咪吗?”软糯的童声,稚嫩,清脆,童言无忌,却无意中牵动了文菁的心……爱?在那个地方,有谁爱着她?真的有吗?
文菁胸臆里满满涨着酸涩,看着儿子粉红可爱的脸蛋,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这才是她的全部啊!
“宝贝儿,你说得对,有你陪着妈咪就够了……”文菁发自内心地笑了,刚才的阴霾减去不少。
这一幕多温馨多感人啊,站在门口盯了半晌的某男也被触动了,厚着脸皮走上前来,不甘落后地在小元宝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摸着孩子柔软的头发说:“小子,怎么把干爹给忘记了,还有干爹陪着你们娘儿俩,哭哭啼啼的做什么,千万别学你妈咪,男子汉不能当爱哭鬼!”
“……”TZPr。
文菁没好气地横了乾廷一眼,抱着小元宝出去了。
乾廷慢悠悠地跟在她身后,表面上不出声,可是他心里却弥漫着一团疑云……乾廷倏然转身蹿进屋子,坐在电脑前仔细看了看屏幕……嗯,拍卖会?下个月举行?地点是……
乾廷怔住了,揉揉眼睛,没错啊,他没有看错,确实地点是在那里。
文菁为什么先前那么激动?屏幕上的刀鞘,和她有什么关系?
乾廷那么精明的人,当然不会认为文菁是看上那刀鞘的值钱才失态的。
文菁……到底还是将他看作外人吗?五年来,不曾吐露半句关于她过去的事,除了知道她脖子上的项链玉坠是翁岳天送的,其他的事,乾廷一概不知。
乾廷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以前他觉得无所谓,知不知道都没关系,反正现在身在伦敦……可是这拍卖会……如果真的这东西对于文菁来说有着特别的影响,她会回国去吗?她要离开这里?
乾廷感觉心在猛烈抽搐,怪怪的滋味,说不出究竟是为什么。从前的他,很难对一件事情发生兴趣,包括女人。顶多也就是生理上需要的时候解决一下,他不会去过问人家的任何事,因为……没兴趣知道。
可是现在,他清晰地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在呐喊……他想要知道关于这刀鞘的事,想要知道文菁在想什么,想要知道她是不是真的会回到那个差点让她丧命的地方!
没错,拍卖会就是在那里举行。很诡异很巧合,但说白了,没什么不可以。
晚饭的时候,乾廷不像平时那么爽朗地和文菁聊天,埋头大吃,而文菁因为那把刀鞘的事,心情有些不自在,这顿饭的气氛略沉闷,幸好有小元宝在,孩子又嫩又甜的声音听在耳朵里格外受用。
吃完饭不久,文菁和往常一样抱着小元宝去浴室了。小家伙很爱卫生,每天都会在晚饭后主动洗澡澡,最主要的是有妈咪为他洗,让他感受到妈咪的疼爱,其实他早就可以自己洗了……
小元宝白白嫩嫩的身子在浴缸里泡着,他喜欢在水里嬉闹,文菁的衣服湿了一片,洗澡时母子俩尽情放松的时刻,时不时玩玩打水仗也是种乐趣。
“嘻嘻……妈咪……咯咯咯咯……”小元宝怕痒,每次妈咪为他搓澡澡的时候他都会忍不住笑。儿子欢快的笑声就是文菁最爱的音乐。
文菁的衬衣湿了,额头垂下的刘海也沾着水珠贴在发际,低下头,娇美的脸蛋上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光晕,那是母性的光辉,只有当了母亲的人才会时常不经意地流露出来,如清晨缕缕微风,如山间潺潺溪水,萦绕在心田,醉人的温暖……乾廷不禁看得痴了,他是悄悄跟进来的,本来这个时候他该告辞了,但是脚下像是被粘住,望着文菁的侧脸,一时没舍得移开视线。
乾廷被这浓浓的母子之情所感染,恍惚中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这就是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每天享受着天伦之乐,每天吃着她做的饭菜,母子俩的欢笑声编织成最动听的音符……13345713
这就是“家”,这就是“幸福”吗?乾廷迷茫了……
“咦,乾廷,你还没走。”文菁在给小元宝擦身子,为他穿上衣服。
小元宝冲着乾廷调皮地眨眨眼睛,吐吐可爱的小舌头,脆生生地说:“干爹晚安,小元宝要睡觉咯!”
“嗯,晚安。”乾廷在小元宝额头上啵了一口,算是晚安吻了。
文菁将小元宝抱进卧室,为他盖好被子,关好灯,关上门出来,一转身就对上男人那一双兴味的目光,深沉惑人,流动着夺人心魄的神采。
“你……”
“你是不是该告诉我,那个拍卖会,你打算去吗?”乾廷蓦地切入正题,他就是这样,冷不防地,让你毫无防备。(今天9千字。求月票!女主要回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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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再不说出来,我会疯的!
屋顶天台上,朦胧的夜色中出现两个身影,男人俊邪无双的面孔上,渲染出几分冷意,心情有点复杂,眼前的小女人,她好似近在眼前,又像是远在天边。五年了,她和小元宝早就成了他生活里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今天忽然他发现,原来她随时都有可能离开……落叶归根,她才只不过是在伦敦住了几年而已,她的心在哪里?她魂牵梦萦的是哪里?伦敦,是她一生的归宿还是她疗伤的旅店?
这些问题,乾廷平时不去想,或许是潜意识里刻意逃避,但今天,全都清晰地出现在脑子里。不问个明白,他就会有些……不舒服。
会不会回国参加拍卖会?这个问题让文菁始料未及。乾廷太精明了,只是窥见了她异常的表情就联想到了这么许多。看似是夸张的想法,但文菁却无从反驳,因为她心底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在萌芽……
乾廷没有催促她,悠闲地仰望着夜空……伦敦的天气真是不怎么样啊,在国内家乡那时候,时常可以看见美丽的月光,在这里,月亮时常被厚厚的云雾遮盖着,不如在国内欣赏到的月色那般清朗明晰。
乾廷那双忽明忽灭的眼眸里,漾起一丝怅然的意味,喃喃道:“我十二岁的时候来伦敦,到现在已经十几年了,伦敦的阴潮天气,我……有点倦了。”13385377
乾廷微微的叹息,让文菁不由得一怔……她从来没见乾廷这么感概过,他向来是以洒脱的形象示人,今晚却有那么点感xing了。故乡,那个让人做梦都忘不了的地方,远在他乡的人啊,那种刻骨铭心的思念,深深压抑着,一旦触及就会牵动情绪。
他身上散发出来淡淡的忧郁,只是很快就在他的笑声中逝去了,让文菁感到那一定是她的错觉而已,乾廷……他怎么会和“忧郁”沾边呢。
乾廷轻笑着说:“我知道,你有秘密,否则的话,你也不会在这里了。我没有强迫你说出来,只是……你不觉得一个人背负着,很累吗?小元宝虽然乖巧可爱,但毕竟才几岁,你不可能让那么小的孩子为你分担心事吧,其实你有没有考虑过,我是个合适的人选……”
呃?合适的人选?文菁两眼一瞪,乾廷又不慌不忙地加一句:“我的意思是说,倾听心事的人选,你别想歪了,我对你没兴趣的,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他的笑,比月亮星辰还要灿亮几分,让人目眩神迷。
文菁听他这么说,放心了许多……想想也是啊,乾廷怎会是有其他的意思呢,他那样有钱有貌的男人,怎会喜欢一个单亲妈咪……
几菁文我。“乾廷,你知道吗,我心里有多感激你……五年前如果不是你把我捡回去,我可能在江边早就已经……”文菁说到这里不禁鼻子一酸,她被乾廷的话勾起了心绪,感到歉意,她确实对他隐瞒得太多了,对于自己和小元宝的救命恩人,她怎能如此苛刻吝啬去让他了解自己呢?这些年多亏了他照顾,他是她的贵人,这一点,毋庸置疑。Ua9b。
乾廷不说话,只是投来一个得意的眼神,意思是在说:你现在才在感概吗?
文菁吸吸小鼻子,眸光里闪过一丝犹豫,却还是终究被她压下去了,声音软软的说:“关于那个刀鞘……我看视频上的图片,怀疑是我小时候见过的,是我爸爸珍藏的东西,我没想到会在拍卖会上出现……我很担心是爸爸的遗物被人发掘了,他原本藏得好好的……不该被人发现的……不该的,不该的……”文菁越说越慌张,水水的大眼睛里浮现出惧色。
乾廷心里一紧,两只腿下意识地迈过来,坐在她身边,顺手扶上她的肩膀,轻柔的声音里漾出一缕疼惜:“傻瓜,我说笑的,你要是不想提从前的事,那就别说了,看你,眼睛又红了,一会儿要是被小元宝看见你就……”
“不……乾廷,我要说,我要说……你知道吗,我憋在心里好多年了,我……好难受……如果再不说出来,我真的会疯的!”文菁的情绪很激动,蛰伏在记忆中的伤痛,何止五年呢,从目睹父亲被人害死那一刻开始,直到现在……文菁以为自己还可以撑下去,是今晚看见那视频上的刀鞘,让她难以自控了。
文菁眼泪汪汪地望着乾廷,一只手捂着嘴使劲忍住恸哭,那凄楚的模样,乾廷的心被紧紧拉扯着,陌生的疼痛让他胸口猛地一窒。
“好,你说,我听。”他朝文菁点点头,温暖的目光,让她纷乱的心温热了一点。
文菁抽噎了几声,喉咙没那么哽咽了,这才将自己隐藏在心底的陈年往事娓娓道来……
乾廷脸上的表情变幻莫测,纵然是他阅历匪浅,历经过不少磨难,心智早已经坚定非常,此刻听了文菁的遭遇,他也不禁惊异,震骇,意想不到这看似平凡娇小的小女人,居然经历了那么多的磨折,亲眼目睹父亲被害,她侥幸逃脱,找到了父亲的一个旧识,就是她的养父,庆幸的是养父待她视如己出,收留了她,使得她不至于流离失所,尽管养父去世后,她受到养母和“姐姐”的虐待,患上了心理障碍……自闭。翁岳天的出现是文菁人生的巨大转折点,他带领她走出黑暗……之后发生的种种均是充满了意外,文菁怀孕了,他放弃与魏雅伦订婚,转而与文菁同居,然后,魏榛的出现,魏婕的回归……命运的齿轮不停扭转,直到那个令人终生难忘的圣诞夜……
最让乾廷震惊的不是文菁的故事有多曲折,而是她,这具小小的身体里,有着一个足以让人叹服和钦佩的灵魂。她没有被现实压垮,没有丧失生活得信念,即使她在养母家受虐,即使她曾被人关进疯人院,即使她被魏榛劫持……这些事情换做其他任何人身上,或许早已经被击溃了,但文菁全都奇迹般地熬过来,她的坚强,不露锋芒,韧性,隐忍,她真应了那句话:“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她就是山崖上的一颗迎风飞扬的小草,历经风吹雨打,依然能在逆境中生存下去,在霜雪后抬起她骄傲的头颅。
每个人的人格魅力都是有待发现的,乾廷在得知文菁的故事后,再次看向她时,竟会觉得她身上隐隐散发着朦胧的光辉,诚然,她没有像众多女强人那样在磨难之后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但是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凭着对孩子的爱,活出了一份独属于她的精彩。她到现在还能活着,能微笑面对人生,能用自己身上的阳光来照亮孩子的世界,温暖孩子的内心,这已经是她最大的成就。
文菁绵软的嗓音,低低地萦回在清爽的空气里,透着一丝忧伤,带着几分痛惜,就像是一曲令人感怀的老歌,凑出动人的旋律在你心上柔柔地拨着。你的心会为她疼,情绪不自觉地被牵动,她的声音天生就富含感**彩,用来诉说这一段段曲折迂回的往事,听在耳里,说不出的酸涩,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动容。
乾廷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听众,自始至终都没有打岔,安静地,认真地听她讲完,她脸上的泪痕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他也不记得擦了几回,只是一看见有泪滚落,他就会伸出手……那一滴滴的晶莹,滚烫了他的心。
她真能忍,五年了才说出来。要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好难,不过想想也正常,她的遭遇促成了她潜意识里会筑起一座城堡,围住她的心。因为受过巨大的伤害,所以才会害怕,如果不是有那样经历的人,是不会理解的。乾廷可以,因为他曾比文菁还要惨……
“呵呵……说出来了,现在是不是舒服多了?”乾廷盯着文菁哭红的双眼,视线总是有意无意地落在她那两片樱唇上。真不是故意的,谁让这小女人哭泣的样子太招人爱怜呢。
“嗯嗯……好多了,谢谢你。”文菁闷闷的鼻音,软哝软哝的。
“我不想听谢谢,那是外人才说的话。”乾廷故意板着脸说。
“哦,那我以后都不说谢谢了。”
“嗯……文菁,听你说你父亲的事,我很好奇,你父亲到底是干什么的?用那样一个让世人觊觎的宝库,应该不是普通人吧……”乾廷心里隐隐有个模糊的影子呼之欲出,下意识的,他不希望那是真的。
文菁扭过头,小脸上布满了泪痕,长长的睫毛眨巴眨巴挂着点点晶莹……支支吾吾的,犹犹豫豫的,终于还是鼓起了勇气说:“我父亲是,文启华。”文菁紧紧盯着乾廷,这许多年来,第一次,她能清楚明白地告诉别人,她父亲的名字。如果不是这几年与乾廷的接触中感受到他是可以信赖的,她是如论如何也不会说的。直到现在这一秒,她真正多了一个信任的人。(求月票!不用等月底,现在就需要哦!下午还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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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回家的感觉
幽凉的夜风里,回旋着那个震荡人心的名字,文菁不知道乾廷是不是知道她父亲,更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态度。文菁这么做,其实很冒险,文启华这个人物已经被传成了传奇,尽管过去这么多年,他的光华始终不曾因时间的流失而淡去,反而越来越被人怀念。话她我上。
当年的文启华,不但是神出鬼没的“神偷”,更是具有一腔热血,他曾在世界各大博物馆里取回我们国家流失在外多年的珍贵历史文物,尤其是八国联军的时候从圆明园被洗劫的国宝。那不仅仅只是宝贝,更是国家民族尊严的象征。通过正当的途径无法将那些历史的瑰宝回到祖国怀抱时,文启华就悄悄去拿。没错,就是“拿”。用他的话说,他只不过是拿回属于我们国家的东西,那不叫偷。
他每次都会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取回的国宝悄悄放在故宫博物馆,刚开始并没有人知道是他干的,后来也不知怎么走露了风声,外界对他的这种行径极为追捧,那时的文启华,仰慕者比明星的粉丝还多。官方不做任何回应,但在民间,文启华就是“侠盗神偷”,是无冕之王,是铁胆英雄,无数人仰望,膜拜。
文启华是一个相当矛盾的人,他即有爱国的行径,又是一个喜欢追求刺激与冒险的人,喜欢收藏战利品,所以他在去国外的各大博物馆之后,除了会将一些珍稀文物归还国家,还自己留下一部分。时间长了,他的宝库到底价值几何,连他自己都难以估量。
这样一个身具传奇色彩的人物,这样一个在时光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人物,至今仍然不会被世人所遗忘,他的神秘,他的事迹,他的宝库,包括他的死,都让人越发想要挖掘其中的秘密。
乾廷能不知道文启华吗,更何况,他本人和文启华还曾有过一面之缘。
乾廷蓦地站起来,站在距离文菁几米远的地方,斜斜睥睨着她,一副“我不认识你”的架势。
文菁的心在下沉,难道说,乾廷也觉得她的身份是个大麻烦,想要疏远她吗?
文菁扁着嘴,有点紧张,乾廷他,什么意思?
静默了一阵,乾廷忽然间笑了,上下打量着文菁,做出凶狠的样子说:“你胆子真大啊,敢对我坦白说你的身世,你就不怕我把你给绑起来,逼问你宝库的下落?要知道,多少人都想着那东西,你就不怕……”
“我不怕,你不会的,你是好人。”文菁笑嘻嘻地朝乾廷眨眨眼睛,说得很小声但十分坚定。
好人?乾廷呆了,第一次有人说他是好人,这称呼真别扭!
“咳咳……你……你是不是傻啦?凭什么肯定啊?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是好人了?你对着一个大男人这么说,不怕我忍不住禽兽一把吗?”乾廷半真半假的口吻,实际上他真是憋了又憋,刚才文菁向他坦诚了那么重要的事情,他内心感动得一塌糊涂,要不是知道她脸皮薄,他一定会抱住她狠狠地亲吻一番。
禽兽?文菁睁着一双水眸子,想起了晚饭前在厨房里的一幕,他不会是……
“乾廷,你明明说过不会对我有兴趣的,你……你以后不要再冲动了,你要是再对我无礼的话,我就……我就……”文菁嗔怒地瞪着他,除开被他吻的那件事,乾廷在她心里的形象还是不错的。
“就怎样?你呀,应该学会强硬一点,软软弱弱的,你这样跑回去,让人怎么放心呢,魏婕那种女人,你怎么斗得过?”乾廷看似是在讥笑她,其实他说的话不无道理。文菁向来性格温顺,像水一样,她如果回去了,难免会碰上那些个恶毒的女人,到时候,她不被拆了才怪。
文菁听出他的关切,心里一暖,他没有介意她的身世,还是像以前那样对她。太好了,她就是希望不要被人用特殊的眼光看待。
至于拍卖会……文菁纠结着眉头,弱弱地说:“那个……我……我还没决定会不会去拍卖会,就算我回去了,也不一样会碰到魏婕啊……”
乾廷脸色一沉,眼底染上几分凝重,摇头叹息,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你只是想去拍卖会看看那刀鞘吗?这样的话,你回去有什么意义?你有什么心结就该去解开,你怕面对魏婕,难道就这么逃避一辈子吗?”
“杀父之仇,如果我都能忘却的话,我就不配为人子女。可我真的不知道,怎样才算是好的时机,才算是有把握。”文菁眼里浮现出痛苦之色,她何尝不想能正面面对魏婕呢,可是在没有绝大的把握之前,她莽撞行动,只会让自己陷入危险。
乾廷玩味的挑挑眉,摸着光洁的下巴,双眼放光地望着文菁,他想啊,这小女人终于是开窍了吗?决定以牙还牙了,那就太好了。“你想报仇?怎么报?你不是说魏榛已经失踪吗?那魏婕……你想怎么对付她?”13385365
“呃?对付?”文菁有点茫然,随即做出思考状,挠挠头发……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要面对魏婕,我不想暗地里用手段,大不了我……我去警察局揭发她的恶性,现在魏榛失踪了,魏婕少了一个靠山,应该可以将她绳之以法了吧?”文菁说得很是认真,亮亮的眸子纯净清透,绚烂得让人着迷。
“你以前怎么不去揭发她?”
“我……”文菁被问懵了,苦着脸低下头说:“我以前胆子太小,想到她和魏榛勾结在一起,我怕我一出现就会被他们杀人灭口,所以我就小心翼翼地躲着藏着。我记得很清楚,爸爸临死的时候,我就在墙壁的夹层里看着,我听见他大吼了一声说:如果阿芸你在天有灵,记得告诉小元宝,没有十足的把握,千万不要对上这两个畜生……乾廷,这些年我一直在忍着,我经常告诫自己不能轻举妄动……”
乾廷真不知该喜还是忧,文菁太善良太正直了,思想比较正统,还以为去警局就能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吗?
“文菁,别傻了,你就这么去警局的话,根本揭发不了魏婕,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光凭你一面之词,很难有说服力,加上你和翁岳天,魏婕,你们三个之间的种种纠葛,法官不会相信你的。当年你父亲自杀的案子,我也有所耳闻,早就定案为自杀,你想翻案,比登天还难!你还是想想别的途径吧,动动脑子,不要一根筋,对于坏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恶制恶,明白吗?”乾廷轻拍着文菁的肩膀,看出她还是很迷惑,不由得一阵头疼。
“你自己好好想想,我先走了,晚安。”乾廷今晚的心情也很乱,早点告辞是好事,免得这寡男寡女的,又是在煽情的月色下,万一他真化身成狼,那就……
“嗯嗯,晚安。”文菁朝乾廷挥挥爪子,目送他离去的背影。她独自一人在天台上又坐了一会儿才回到屋子里。
卧室里,小元宝睡得正酣,也不知是梦见什么了,小小的手指伸进嘴里,粉粉的小嘴儿一嘟一嘟的,可爱极了,文菁心里一软,目光变得温柔至极,看着儿子天真无邪的睡颜,她每每都会感到深深的满足。Ua8Z。
文菁缓缓伸出纤细的手指,轻轻地贴着小元宝柔嫩的脸颊,心底涌起浓浓的酸意,默默念叨着……儿子,你说,妈咪该不该回去呢?那里有……很坏很坏的人,妈咪已经逃避了五年,该继续这样下去还是要去跟坏人做斗争呢?儿子……在你心里,妈咪是全世界最好最完美的母亲,对吗?其实妈咪有愧,妈咪是个缩头乌龟,躲在这么远的地方,过了五年平静的生活.妈咪不想这样活下去,日子一天天过去,坏人还在逍遥法外,枉死的人依旧是死不瞑目,妈咪不会安心的。所以……儿子,你不会怪妈咪丢下你吧……此去前路未卜,妈咪不能带上你,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你留在这里。等到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到时候你想在伦敦或是回国,妈咪都依你……
宝贝,妈咪很勇敢,对不对?将来你长大了,知道妈咪这么勇敢,你会为妈咪感到骄傲的……宝贝,你要记住,妈咪很爱你。
这些话,文菁只能在肚子里悄悄地说……她不会带小元宝一起回去的。这次的拍卖会,她一定要去!一定要看看究竟是否有人得到了父亲的宝库!她从不曾想要得到宝库,因为在她心里,那都是父亲的东西。并不是她的思想觉悟有多么高尚,而是她明白,那宝库,是一切血腥与磨难的根源。如果不是因为宝库,魏榛和魏婕就不会下狠手害父亲。对于文菁来说,命才是最重要的,得到宝库就意味着成为别人暗害的目标,她宁愿宝库一直都不要被人找到……
文菁轻手轻脚地走出房间,拿起电话……
“我要订一张机票……”文菁的声音在颤抖,激动澎湃的心绪翻涌不停,身在异国五年的游子,终于要踏上归家的路程,那种混合着酸甜苦辣的滋味,萦绕在心间,真应了那句话:近乡情怯……(求月票!男女主就快要见面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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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翁少(求月票!)
在那遥远的地方,大洋彼岸的星空下,古老文明的国度,有一座美丽富饶的城市,那是文菁做梦都想回去的地方。尽管那里有着让她刻骨铭心的伤痛,但是,却也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那是生她养她的土地,仿佛总会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心里,在梦里呼唤她归去……
文菁这一夜又失眠了,坐在电脑前,反反复复地看那张视频上的截图……精美华丽充满了古韵的刀鞘,不仅只是视觉上的享受,更是因为它有99.99%的可能是出自文启华的宝库里。
父亲的遗产,最宝贵的不是被魏榛夺取的那部分,而是父亲的宝库。如果真的被盗,那是对死者最大的亵渎!文菁无法在这种时候还保持镇定,她一定要去拍卖会弄清楚,刀鞘是否真的就是她小时候见到的那一把?委托人是谁?是不是……是不是已经把父亲的宝库挖了!
文菁有个预感,这次回去,会与魏婕有正面的交锋。那个女人,是文菁的心头的魔障,以前每一次想起,她都会害怕,都会因魏婕太狠毒而不敢真正地面对。但是,人都是会变的,每个人在不同的经历之后会有不同的心境,这就叫做成长。
文菁经历了那么多的磨折,尤其是在五年前被魏榛劫持后险些被他给关进笼子,结果滚落江边侥幸逃过一劫,这样的大难,必定会锻炼她的心智与意志。看看镜子里熟悉的面容,她依旧清纯可人,但是从她的眼神可以看出,比以前多了几分从容与自信,被隐藏的傲骨经过淬炼,从里到外都有了质的变化,简单地说就是,文菁她,真正地长大了,活出了自己的颜色,活出了她的风采。
假如这次回去发现父亲的宝库还在,还没有被盗空,她该怎么做才能保住宝库并且全身而退?前路未卜,困难重重,文菁心乱如麻,但这些年来,她学会了勇敢,学会了不逃避。如果不将宝库的事解决,如果不将害死父亲的凶手绳之以法,那么,她这么苟活着,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更对不起父母的在天之灵,父母曾是那么爱她……
必须要面对的魔障,不能让它成为自己人生的遗憾,唯一的办法就是——消除它!
文菁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对着电脑上的聊天记录打出一行字:“蓓蓓,想不想见到我和宝宝啊?”
原来文菁看见蓓蓓的QQ还亮着,两人正在聊天。
蓓蓓打了一连串的感叹号过来,再发来一串色色的表情,她是做梦都想着文菁和宝宝呢,平时只是见到照片或者两人私下视频时见过宝宝,她每次看见那粉嫩可爱的小娃娃都恨不得能亲眼见到,摸到。
“文菁,你的意思是说……你想回来了?真的吗?啊????”一连几个问号,周蓓蓓内心那个激动啊,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嘿嘿,你猜呀。”文菁一边打字一边忍不住勾起了嘴角,脑子里浮现出蓓蓓此刻的表情,一定很有趣。
蓓蓓缩在被子里咬着手指拼命忍住没有大笑出声,如果文菁真的要带着宝宝回来,那就太好了!蓓蓓连睡意都没有,兴奋地想跳舞。Ua93。
“文菁,你快告诉我,是不是真的要回来?”
文菁想了想,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打出一行字:“我再考虑考虑,等我决定了再告诉你。”
“……”
文菁故意这么说的,她已然决定了要回去,她想给蓓蓓和于晓冉一个惊喜。
无那在不。想起蓓蓓和于晓冉,文菁的心又暖了几分,这五年来,文菁与她们都有联系,这两个好姐妹,是她人生中的一笔珍贵的财富。文菁是一个很念旧并且很感恩的人,当年被文晓芹关进疯人院,是蓓蓓和于晓冉冒险将她放了,那时的她,穷困潦倒,却交到了两个心地善良的朋友,这种恩情,深浓的友谊,文菁相信,即使不用时常见面,哪怕远隔天涯,也不会改变。
真正的朋友,不必是每天都要通电话,不必是经常约出来花天酒地,而是无论相隔多么遥远,无论多长的时间不见面,彼此仍然会牵挂着,在心底留有一片净土,日月祈祷对方幸福安康……
接下来的几天里,文菁表面上看起来并无异状,只是会每天都邀请乾廷来家里吃饭,在她心里,乾廷有着特殊的地位,虽然不是她挚爱的男人,但正是因为有了他当年那顺手一捡,她才有了这五年安稳的生活。她感激他,只是语言是不够的,文菁知道乾廷喜欢吃她做的饭菜,她就快要回国了,再回来会是什么时候,她现在还说不准,也许半个月,也许几个月……所以她想要在走之前,尽可能多一点时间做饭给乾廷吃。
对文菁来说,乾廷是恩人,也是朋友,更是……亲人。她也曾无数次地问过自己,为何像乾廷那么优秀的男人,五年了她和他的关系还是那般正常呢?文菁觉得,那是因为自己不想谈恋爱了,并非乾廷不优秀,而是她暂时没那个心情。就算不是乾廷,换做另外一个更加完美的男人,也许她依旧不会坠入爱河吧……
不……不是因为宝宝的爸爸,一定不是的。早就不爱他了,我已经不爱了……文菁一遍一遍催眠自己。
今天的晚餐特别丰盛,文菁笑得特别开心,特别甜,乾廷就坐在她对面,目光总是会有意无意地瞟过眼前这张清秀雅致的小脸,他深沉惑人的桃花眼里闪动着复杂的光芒,他有个预感,文菁今天,有话要跟他说。13385369
小元宝喜欢有干爹在的晚餐,那会让他觉得家里热闹了许多。那小家伙有时想起自己没有爹地,还是会有些失落,只是他很乖巧懂事,没有在文菁面前哭闹。
又是一顿充满了家庭温馨氛围的晚餐,吃过之后,乾廷和往常一样陪小元宝玩,文菁去收拾厨房了,然后再为小元宝洗澡……
小家伙睡着了,乾廷和文菁站在他床边,脸上均带着温柔的笑意,互相对望一眼,点点头……
客厅里,文菁特意为乾廷泡了一杯玫瑰茶,两人面对面坐着,静谧的空气里,只有浅浅的呼吸声。
相处了五年,彼此之间有着一股默契,文菁从乾廷的眼神里已经看出,他定是猜到了……
文菁早就设想好了自己要怎么跟乾廷开口,但真正到了这时候才觉得,喉咙发干,艰涩无比。
离愁别绪,最是愁煞人,无论两个人时何种感情的因素存在,相处五年之后突然间要分别,这种心情都不会好过的。
文菁勉强牵了牵嘴角,幽幽的声音说:“乾廷,我……我要回去了,明天的飞机。”
乾廷漆黑的瞳眸猛地收缩,握着茶杯的手骤然一紧,强压下心口处传来的酸痛,垂下睫毛掩盖着眸中的波澜,淡淡地说:“嗯……回去吧,祝你一路顺风,也祝你能顺利达成自己的愿望。”
乾廷看起来十分淡定,这让文菁松了口气,却又隐约有一股失落……他真是一个洒脱的人,不会难过,不会舍不得。文菁很羡慕他,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像他那样。只是她不知道乾廷的手……几乎要将被子捏碎了,心在抽痛,如同被狠狠咬了一口。他不明白这是什么滋味,为什么他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但是在真正面对,在听见她亲口说出来的时候,他会……这么的,不舒服。胸口堵得慌,有什么东西塞住,有什么东西要破茧而出,他什么都不知道,就只感觉一股气在身体里冲撞,搅乱他的思绪。但是乾廷始终还是控制住了,他就像是一尊千年不动的弥勒佛,没什么可以撼动他的,没什么可以让他失控的。
“乾廷,我会……会想你的。你是好人。”这是文菁的心里话,她的目光是那么坦荡,乾廷当然不会认为文菁是在向他暗示别的什么,她这么单纯的女人实在是稀有的宝贝,她要是能在感情上开窍才怪,她要突然能懂得讨好男人了,那才更是怪呢。可偏偏这么一个不解风情的女人,让他的心在不知不觉间乱了……
“哈哈,瞧你,干嘛这么伤感,说想我就跟像是在生离死别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对我有意思呢!”乾廷说着,故意朝文菁挑挑眉,投去极为魅惑的眼神。
“你又来了!”文菁横他一眼,却是被他逗笑了。这个男人,把这透着忧郁美的离愁给冲淡了。
与此同时,在大洋彼岸的某个地方,由于时差的关系,正是清晨时分,华丽宽敞的大床上,一个赤果着身子的男人被电话铃声给吵醒了……
“喂,翁少,快起来,告诉你一个消息,鉴证部有一样东西失窃了,就是五年前朱浩那宗案子的凶器,那把匕首不见了!”梁宇琛的声音格外兴奋,真不知道这货的脑袋怎么长的,这种事他难道还高兴?
电话那头的男人说:“你一大早吵醒我就为这个?”这声音,慵懒xing感,活像是昨晚运动过度了,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梁宇琛接下来又叽里呱啦说了一通……
看似不是一件重要的事,但令人匪夷所思的一点是,那一把刺死朱浩的匕首,是属于即将在拍卖会上出现的鎏金凤凰刀鞘!(求月票!凌晨来一更,白天还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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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我回来了
鉴证部丢了证物,这事儿不但蹊跷,而且……很丢人。所有知情人士都纷纷缄口不语,秘密追查,嫌疑最大的当然是内部人员,外人想要从鉴证部拿走证物那是几乎不可能的。最恼火的是,根本不能确定匕首是什么时候被盗的,这对警察部门来说绝对是奇耻大辱,鉴证部的同事甚至在私下陶侃说,如此来无踪去无影的小偷,难道是“神偷”文启华复生了?
梁宇琛虽然身为警司,负责调查失窃案,但其实他内心有个不为人知的想法……匕首不见了,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件坏事,可是凭借着梁宇琛多年办案经验,他总觉得吧,或许,一直毫无进展的悬案会因为匕首失窃而出现新的契机。
梁宇琛确实是天生适合干警察这一行,超强的职业感官堪称一绝。就在他给翁岳天打了电话之后,他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
幸好是梁宇琛这几年来一次都没变动过电话号码,找他的人居然是朱浩的弟弟……朱麟。
梁宇琛和朱麟约好在江边碰面,那地方人少,空旷,可以放心谈话。
朱麟与几年前比起来更加成熟,却也更深沉了几分。短寸头,皮肤黑了,粗了,人也更削瘦,神色黯淡。梁宇琛在见到他的时候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人近几年过都不好?
确实,朱麟这几年也不知是走了什么运,好歹人家也是大学毕业生,却愣是找不着一份好工作,处处碰壁,处处遭到排挤,先后在十几家公司呆过但没做多就都被上司找借口给烧鱿鱼了。直到后来朱麟穷到连房租都交不起,他只好不再执着,先混口饭吃再说,纵然自己有能力有才华,但总是怀才不遇,他折腾够了,心灰意冷之下,到一家拍卖行当保安去了……
朱麟以前在太阳国呆的那段时间曾学习跆拳道,虽然段数不高,可他力气大,人看着也老实,年轻,来拍卖行当保安到是可以的,现在刚过试用期,他被调去了内厅,不用站在门口了。刚巧遇上这一次拍卖会,他有幸见到几件拍卖品,让他震惊的是那一把刀鞘,居然是他见过的……
“朱麟,说吧,什么事儿?”梁宇琛边说边递给朱麟一支烟,顺手为他点上。
朱麟有点受宠若惊,梁警司给他点烟,一点架子都没有,让他颇感意外,这些年他受了太多的冷眼,别看只是获人点烟这么小的事,这对于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来说,足够让他鼻头一酸。
朱麟定了定心神,狠狠吸了几口烟,望望四周,没人。
“梁警官,我现在在一间拍卖行当保安,昨天我看见其中一件参加拍卖的物品,是一把刀鞘……那个……那东西跟我哥哥有关。”朱麟的声音微颤,看来情绪有点激动。
“嗯?”梁宇琛那双异常明亮的眸子里迸射出两道精光,脑子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想要抓住却无迹可寻……
“其实我……有件事一直没交代过,就是……我哥哥生前不仅给我打了电话,还给我发过几张图片,就是那把刀鞘的图片……还附带着一把匕首,他说是古董,还说那个什么宝库里不止这件东西,说他就算是拼了命也要找到那宝库……唉,结果他真的就……就丢了性命。”朱麟眼神闪烁,不太敢直视梁宇琛的目光。
梁宇琛斜眼睥睨着朱麟,冷笑说:“你小子当初是没是实话啊,现在才说,不觉得太迟了吗?”
朱麟脸色一僵,随即尴尬地笑笑:“我以前是没想起来,昨天看见刀鞘我才记起的。那一把鎏金凤凰刀鞘真漂亮,这种宝贝是古董,估计是不会有一模一样的吧,那肯定是我哥哥给我看的图片上那一把。奇怪的是现在只剩刀鞘,没有匕首。刀鞘的拍卖价格一定很高,那东西以前是我哥哥的,说起来也算是哥哥留给我的遗物,只是当初哥哥死后并没有发现那东西……现在被人拿来拍卖,梁警官,您能不能……”
“你想得美!想让警察帮你追回刀鞘?你小子没傻吧!”梁宇琛猛地给了朱麟一个爆栗,这个朱麟说他以前没想起这事,一听就是胡扯的,他一定是想自己留着线索暗中寻找哥哥的遗物,没想到这一次会在拍卖会见到,他如果不依靠警察的力量,光凭他自己想到拿回刀鞘,几乎没什么可能,所以他才会老实交代。朱麟真不愧是一个典型的小人。
朱麟苦着脸,露出哀求的神色:“梁警官,我不想再过现在的生活,每个月靠这不到两千块的工资,除了房租和吃喝,一分钱都存不到,我还欠了一屁股债!如果那刀鞘被证实是我哥哥的东西,就应该回到我手里,这难道不对吗?如果刀鞘的所有者是我,我就可以拍出一个好价钱,我就不用像现在这么穷困,就因为我这几年太不走运,负债累累,就因为我没钱,到现在还是光棍儿!”
朱麟眼眶湿润了,想起自己这几年的遭遇,悲从中来,只差没有抱着梁宇琛大哭一场了。
为这我梁。梁宇琛不由得一怔……朱麟也有30岁了吧,还是光棍儿,这确实让人唏嘘不已,他不禁心里一叹。
“行了行了,天底下可怜的人也不止你一个,爷们儿家家的,哭什么哭,职业不分贵贱,你当保安也算是正当职业。我先回警局了,你说的事,我会留意的,以后还有其他消息记得及时通知我,你小子要是再藏着掖着,小心哪天被那个逍遥法外的凶手盯上,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梁宇琛散漫的口气,却是将朱麟说得心惊胆战,连连点头。
梁宇琛沿着江边慢慢往桥上走去,他的脚步很慢,俊朗无匹的面容染上几分凝重,他虽然没有在朱麟面前多说什么,可心头却是一阵惊诧……刀鞘……匕首……梁宇琛忽然想起了鉴证部被盗的那把匕首,据说也是古董……根据翁岳天曾经回忆说,朱浩遇害那晚,特意邀请梁宇琛去家里,拿出那一把匕首给他看,当时朱浩没有说明匕首是从哪里来的,只是言语间十分兴奋。也就是因为这样,匕首上才会留下翁岳天的指纹……
奇怪的是,警方并没有发现匕首的鞘在哪里,也没人留意这事儿,今天听朱麟这么一说,梁宇琛蓦地产生一种假想……如果拍卖行里那把刀鞘就是跟鉴证部丢失的匕首同属一件物品,那么……
梁宇琛越想越是心惊,越想越兴奋,多年前的悬案,更有意思了,在他以为难以理出头绪之后,却峰回路转般地出现了两件有趣的事,一事匕首丢失,而是那刀鞘。看来,等拍卖会那一天,他一定不能错过!
如此重要的事,少了一位“悬疑”爱好者怎么行呢。梁宇琛摸出手机,一个按键拨过去……
“喂,翁少,今天有空吗?有没有时间陪我去一趟拍卖行?”
“拍卖行?这个时间你该在工作吧,去那里是办案还是……”翁岳天磁性悦耳的声音比几年前丝毫不逊色,就像一缕动听的旋律在你耳边漾开。
“当然不能算是办案了,只是私人事件……嘿嘿。”梁宇琛笑得有一丝狡黠,他这么说,打消了翁岳天的顾虑,如果是办案,当然不适合有外人在场。
“嗯,今天能抽出两个小时。”Ua9b。
“OK!”梁宇琛听翁岳天这么说,很是高兴,只是也颇为感慨。近几年来,翁岳天比以前更加变本加厉地在商场上吞噬着,开拓着自己的领域,他更忙了,像个不停运转的机器一样。今天能抽出两小时那已经算很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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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风高气爽,机场的天空显得格外清亮,闲散的漂浮着棉花般的云朵,湛蓝澄澈,一架波音747由伦敦飞往本市的航班准点降落。从机舱里走出来的人们肤色各异,说着不同的语言行色匆匆,如走马观花一样掠过视线。其中有一位年轻娇小的女子,即使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也不见她有疲倦之色,即使在混杂的人群里,她已然不会被众人所淹没。她就像是一颗温润莹白的珍珠,散发着柔和的光泽,不刺眼,却能在不经意吸引你的目光之后,让你舍不得再移开……
她脚步轻盈,身材玲珑有致,白皙如上好瓷器一般的肌肤细腻柔滑,清新怡人的气质,透着几分半熟女的独特韵味,清雅而不失小女人的婉约娇媚,尤其是那双清澈纯净明眸,光华流转,流露出她的淡定从容。
文菁手里提着行李,不急不慢地走出机场。五年后回归故里,复杂的心情难以言表,嘴角不自觉地勾起,默默地在心里说大喊一声:“我回来了!”(求月票!好吧,明天双11,为了不让天哥独自一个过光棍节,咱就安排见面吧。月票啊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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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你会去拍卖会吗?
萧氏拍卖行。
坐落在T市某条商业街,周围都是诸多名企的办公楼,高大气派,可是在这么一片高楼林立的地方,其中有那么一块却是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空中俯瞰,就像是一个“凹”字,那一栋建筑物比它旁边的矮多了,只有四层,但气势丝毫不逊色。独特的外观,冷贵而张扬,隐隐透着一股霸气,在正门上边,五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萧氏拍卖行。
亚洲最大的拍卖行,在行业内算得上绝对的权威,绝对的财大气粗。据说萧氏拍卖行的安保措施是国际一流的,为确保拍卖行里的每一件拍卖品都能在这里无惊无险地度过,里边除了遍布电子眼,还有许多高科技设备来支撑。从萧氏拍卖行成立到现在,没有出过一次差错,不管多么昂贵的物件只要进来这里就等于是进到了保险柜,不用担心会在拍卖前后有令人不愉快的事件发生。当然了,拍卖行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它只负责物件在拍卖行里的那一段时间的安全,只要离开这里哪怕是一步,它都会置之不理。
萧氏拍卖行在行业里的口碑是第一的,就凭着十几年不曾出过纰漏这一点,就足够让它财源滚滚。幕后老板是谁?不详。想要见老板的人,几乎都只能见到拍卖行的代来行官——萧夺。
萧夺是一个年约三十的男人,穿着正统的西服,连头发都一丝不苟,没有丝毫凌乱。斯文,沉稳,颇有大将之风,此刻他正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眼前的两个男人。件翁在不。
一个阳光俊朗,气度非凡,眉宇间流露出一股英气,而坐在他旁边的男人……萧夺有点看不透了。那男人一身黑衣,五官棱角分明,每一分都如同是精雕细琢一般,他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静寂得可怕,好像是融进了周围的空气里,他似乎对这里的人和事都不感兴趣,目光里没有一丝波澜,从进来到现在,萧夺就没看见这个男人脸上出现半点异样的表情,完全让人无法猜度他的情绪。
“咳咳……萧先生,我们是慕名前来,听说这一次的拍卖会上有许多珍贵的物件儿,不知道……萧先生有没有特别推介的?”梁宇琛这口吻听起来像是有意思要参加竞拍的人。
萧夺微微一笑:“先生,我们对于每一件物品都是一视同仁的,不知先生有没有看网上的视频,里面有对这次拍卖会每一件拍卖品的介绍和图片资料,排名不分先后,并没有某一件物品会被我们特别对待。”
萧夺这话可真是滴水不漏,圆滑且不得罪人,他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没什么可推介的!
梁宇琛脸一僵,看来这代来行官很不好忽悠啊……
梁宇琛从口袋里掏出证件,淡淡地说了一句:“希望你配合一下。”
警官证?萧夺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笑容一滞,随即很快恢复常态。
“警官,您想知道什么?”
“很简单,我听说有一把鎏金凤凰刀鞘,是古董,我想知道委托人是谁。”梁宇琛也懒得多费口舌了,眼前这萧夺是个精明的人物。
萧夺沉默了几秒,面露难色:“警官,我们是有行业规矩的,委托人要求保密,我们不能……”
“把你知道的,能说的那一部分告诉我。”梁宇琛目露精光,紧紧盯着萧夺,天生一股威严的气势,让萧夺不由得暗暗叫苦。Ua93。
“委托人是个女的,长相看不清楚,来的时候浓妆艳抹,化妆很夸张,还戴着一副蛤蟆镜,遮阳帽……其他的,我们就不知道了。”萧夺这下到是没有太多犹豫就说出来了。
梁宇琛脸色一凛,冷哼一声:“你说了也等于没说!”13385369
“……”
这情形,摆明就是问不出有价值的消息了。
“能让我看看那把刀鞘吗?”梁宇琛觉得这是必须的,不看一眼的话,枉费跑这一趟。
萧夺这回挺干脆,领着梁宇琛和翁岳天看刀鞘去了。
只不过刀鞘是被锁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箱内,只能隔着玻璃看,不能触摸到。
只见刀鞘在灯光下泛着冷冷的光泽,仿佛表面有一层黑色的光晕在流动,鎏金凤凰栩栩如生宛如随时都会从上边展翅飞起,凤尾上细碎的红宝石光华流转,璀璨夺目,亮得耀眼。梁宇琛和翁岳天凝神注视着那刀鞘,确实是巧夺天工之作,没有因年代的久远而失色,在瑰丽华美中蕴含着几分沧桑,诉说着岁月无声……
好东西,不愧是古董,就连不是内行看了都想要将它占有,何况是那些爱好者收藏家们……
梁宇琛和翁岳天的神情虽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波动,但无疑都会在心中赞叹。翁岳天更是在回想着,当初朱浩将他叫去家里,献宝似地拿出匕首给他看,想必就因那是他得到的宝物……
萧夺这就算是做到最大限度了,梁宇琛也问不出什么来,自然认为没必要再呆下去了,起身拉起翁岳天就走。
梁宇琛其实可以用“警察办案”的借口来压萧夺,让其说出更多关于委托人的事,但是他不想这么做,因为……如果委托人真的要求保密了,萧夺完全可以说谎,那样的假消息,就算得到都毫无用处。
萧夺礼貌地起身微笑着目送两个男人离去,眼底露出一丝得意,他所说的话,确实和没说差不多。
走到门口转角处,一直不曾开口的翁岳天忽然停下了脚步,侧过头,却没有转身,蓦地问了一句话:“那把刀鞘的拍卖底价是多少?每一次叫价是多少?”
萧夺闻言,不禁一呆,对方的这个问题不算涉及到保密项,他下意识地顺口就答了:“底价将会是四百万,每一次叫价都将增加五十万。”
四百万的起价……梁宇琛暗暗咋舌,那委托人还真是好大的胃口!
梁宇琛和翁岳天离开了拍卖行,两人的脚步同时都放得很慢,都在思索着问题。
“翁少,你怎么想起问拍卖价?”梁宇琛不会认为翁岳天是无缘无故的问起。
翁岳天两手揣在裤袋里,慢条斯理地说:“或许能从价格上猜出委托人的意图。”
“嗯?说来听听。”梁宇琛来了兴致。
翁岳天面不改色,幽深的褐眸里微眯,流动着睿智的光芒:“底价四百万,每一次叫价就是加50万,这样的话,只要有人竞拍,叫几次就会冲上一千万。就算是古董,但始终只是刀鞘,没有匕首,不是一件完整的东西。四百万的底价,好像过于高了。既然是跟你们鉴证部丢失的证物有关,可以大胆假设一下,委托人的目的……说不定不止是拍个好价钱而已。”
梁宇琛一听这话,哈哈一笑,拍上翁岳天的肩膀说:“老兄,我最喜欢和你聊天了!”
“嗯,我要回公司了。”翁岳天冷不丁地来这么一句,梁宇琛的笑容顿时变得很无奈:“我说你呀,这都几年了,你还是像个机器人一样工作,这样下去,你身体吃得消吗?你就不能好好享受享受生活?”
“嗯,我还撑得住。”
“你……我一看你那副样子就是没把我说的话放心上!”梁宇琛没好气地捶了翁岳天一拳,他是真的担心好哥们儿的身体,就算是机器也是需要加点油吧?一直转个不停总会有健康隐患的。
“行了,我知道。”翁岳天微微一勾唇,看似在笑,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是比哭还难受的笑容。
“翁少,拍卖会那天……你会不会来?虽然我是很想要将那把刀鞘给拍下,但是……我是国家公职人员,这么做不大好,我这个人时低调的,你也知道啦……”梁宇琛笑得有点贼,言下之意,翁岳天当然明白了。
“我不知道,到时候再说吧。”翁岳天不置可否,实在是他对于竞拍刀鞘的事,兴趣不大。
梁宇琛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终是一声叹息……真不知道,翁岳天什么时候能好好爱惜一下自己,这五年来,文菁的名字,以及和她有关的一切都成了禁忌,在翁岳天面前,大家都默契地不去提起,可是心里都清楚,她的失踪,让翁岳天变得更加不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了,只像一部机器。
翁岳天坐进车里,吩咐亚森开回公司,沿途经过繁华的闹市,人流车流众多,只能慢慢向前行驶。翁岳天最近时常感觉很疲倦,这几年来长期都是每天只睡5个小时不到,就像梁宇琛说的,哪怕是机器都受不住,何况是人呢。低头揉揉额头,紧闭着的眼眸在睁开之际,无意识地望着车窗外,来来往往的人们,脸上表情各异,都有着自己的情绪,真好,起码他们还知道表达,可是翁岳天他……一颗心比从前还要冷硬,无论是忧还是喜,都撼动不了他的情绪了,他不知道自己多久没真正笑过,多久没真正哭过,每天依旧是活着,但仿佛是感知不到自己……
翁岳天在心里嘲笑着自己,再次收回了目光,只是他不知道,在这一秒,有一辆出租车从翁岳天的车子旁边经过,那里面坐着一个年轻的女子,清丽婉约,娇美可人,一双澄澈的眸子露出兴奋的表情打量着街道两边,她阔别这片土已经五年……(凌晨先更一章,白天还有更新!大家节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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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拍卖会 (求月票!)
美男熟睡图。
宽大的床上,睡着一个妖媚极致的男人,细嫩白皙的肌肤能让女人都嫉妒,他身体的其余部分全都曝露在空气里,好比是上好的白玉精雕而成,他只在腹部以下那关键的部位搭着一角被子,令人忍不住会想要窥探一丝被子底下那该是怎样令人喷血的风光!
男人精美的五官,比起五年前,更加蛊惑人心,只是闭着眼睛就已经如此撩人心魄,倘若他睁眼的话……Ua93。
其实他早就醒了,房间里传出轻柔的音乐声,这是他最喜欢的唱片,百听不厌。无论是高兴还是忧愁,无论是忙里还是闲暇时,他都会想要听见这个声音,五年来,已经成了一种戒不掉的习惯,成了他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件事。
这是他今生最得意的作品,是他一手打造的超白金唱片,是五年来保持着乐坛记录的一张唱片……
顾卿至今难以忘却,五年前他签下了文菁,为她亲手制作了一张CD,上市后三个月里,唱片销量一路飙升至一个惊人的高度,不仅实体原版CD销量创下新纪录,在网上各大音乐类榜单上更是一举拿下榜首位置。“小元宝”这个艺名一度成为各大搜索引擎最热门的词汇!顾卿凭借这张唱片获得了年度最佳制作人以及最佳编曲奖,由他独立完成词曲制作的五首歌曲中的其中一首,还拿下了年度最受欢迎歌曲奖,“小元宝”当之无愧地荣登年度最佳女歌手,只不过在颁奖礼上,是由顾卿代为出席的……
在乐坛过度商业化的时候,在音乐爱好者们痛心疾首的时候,在原创音乐逐渐走入低谷的时候,在音乐人迷路找不到方向的时候,这一张CD的出现,“小元宝”的横空出世,就像是灰蒙蒙的天空突然出现一道亮丽的彩虹,照亮了迷茫,点燃了希望。她的成功十分具有代表意义,顾卿倾力打造这张唱片,目的并不是要让全民都来爱上唱片里的歌,他是有针对性的。他不会推出口水歌,他要向某一部分对音乐鉴赏有着较高要求的人群,也就是俗称的“受众”输出一种真实的音乐理念。无疑,他做到了。原版CD价格高出盗版十几倍,但真正喜欢音乐的懂得尊重音乐的人是绝对舍得花这个钱的。
顾卿和“小元宝”这位歌者一起向大家传达了一个信息:音乐是需要信仰的,音乐是需要忠诚的。褪去了浮躁的本身,纯粹一点的音乐,哪怕是不够商业化,也能在做出好音乐的同时让你赚个盆满钵满。
顾卿将这视为一种荣誉,每一次在听到这张唱片的时候,他的心都会变得无比柔软,荡漾着柔情,回旋着思念……还有一种不为人知的得意。因为外界对“小元宝”实在太好奇了,孜孜不倦地,不遗余力地在挖掘关于“小元宝”的一切,但都被顾卿全力压下。没有人能从他这里得到半点消息。原因很简单,他重信诺,他更喜欢只有自己才独享这一切,那会让他感到特别自豪……
纯美而梦幻的歌声如仙乐飘飘,顾卿听得如痴如醉,正当很享受的时候,佣人的声音却将这美好的气氛打破了。
“少爷……少爷……有客人找您。”
顾卿在听音乐很沉醉的时候被打断,他心里窝火,不耐地低吼:“谁呀?”
门口静默了一会儿,传来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
“顾少爷,你这么大个人了还睡懒觉,快中午啦!”这柔美动听如天籁般的嗓音,除了记忆中的那个她,还能是谁!
“小心肝儿!”顾卿猛地从床上弹起来,惊喜到了极点,慌忙去开门,身上的被子不觉间滑落……
门一开,顾卿立刻给文菁来个大大的熊抱!
“小心肝儿,你先前打电话不是说下午才到吗?你真坏。”顾卿这话居然有点撒娇的意味。
“我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嘛……顾卿……你抱得太紧了,我快喘不过气了……咳咳……”文菁脸都红了,顾卿没穿衣服,只是穿一条底裤,偏巧男人在睡醒之后那一会儿时常都会是比较激昂的状态,这样抱着,她能清晰地感到小腹被抵着……
顾卿闻言,颇为不舍地放开了文菁,见她羞赧地别开视线,他才后知后觉地低头一看……
“噢——!”顾卿一阵怪叫,冲到衣柜前把睡袍拿出来穿上。难得的,这货也脸红了。
太尴尬了,五年没见,第一次见面就对人家“虎视眈眈”,顾卿从来没这么丢人过。
“小心肝儿,快过来让我看看。”顾卿扳过文菁的身子,紧紧锁住眼前这娇美如花的人儿,像是要把人家给吞了似的。
文菁见他穿好了衣服,心里略为自在些了,只是他的目光怎么比以前还要热烈几分。
“顾卿……”文菁喊着一声,绵软轻柔,顾卿只觉得骨头都快酥了。
“你回来第一个见的人就是我,对吗?”顾卿如春风一般的笑意,如果是换做其他女人也许早就被迷得晕头转向,而文菁却是感觉很亲切……嗯,就像是亲人。
“嗯。”文菁点点头。
“哈哈哈哈……太好了,能受到这么特别的待遇,真是不枉此生!”
“……”
顾卿这么激动,文菁心里越发暖融融的,这个男人,只是这么一件小事,他就能高兴成这样。
顾卿因为昨晚工作到深夜,所以今天起得晚,还没去公司,现在文菁来了,他自然会给自己放假,等待了五年的小心肝儿终于回来,他的心活了,亮了,这种欣喜若狂的感觉,比起当年魏婕的“死而复生”,竟然更加强烈。
文菁在见过顾卿之后就去见周蓓蓓和于晓冉,无奈事有凑巧,周蓓蓓不在疯人院,据说是她父母来接她离开了,而于晓冉则出差……
文菁独自一人暂时找个酒店住下来,这几天她有时会和顾卿见过面,其他的时间她就在房间里跟小元宝视频。由于考虑到孩子的安全,文菁没有带上孩子一起回来。她这一次虽然是悄悄的,没有声张,但她和魏婕的恩怨从小时候开始就一直存在,尖锐的矛盾激化之下,她不知道如果再遇到魏婕,会发生什么事,她不能让孩子涉险。让文菁欣慰的是魏榛在五年前的事故中下落不明,兴许他已经死了,这样,魏婕少了一个狼狈为奸的搭档,文菁的威胁也相对缩小了许多。
电视机开着,文菁在和小元宝视频,她的目光充满了母性的爱,望着镜头里的小人儿。好想念她的小宝贝,虽然才离开两天,但是她感觉就像是隔了几年那么久,心里酸酸的,涩涩的,听着小元宝一声声喊着妈咪,她的心都揪紧了,多想把那小身子拥在怀里……文菁暗暗焦急,自己一定要早日将刀鞘的事处理好,再想法办将魏婕绳之于法,以慰父亲在天之灵。这样她就可以快点返回敦伦去见到儿子……
电视里蓦地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吸引了文菁的注意力……
“本市商会主席翁岳天先生今日亲临朝阳孤儿院,不仅为孩子们送去了捐款,还宣布将在年后开始扩建孤儿院,让更多无家可归的孩子可以得到社会的关爱和帮助。翁先生不但是商业巨子,更是成功人士的典范……以上是记者在朝阳孤儿院门口……翁先生做慈善一向都是谢绝任何采访,所以我们只能在孤儿院门口为大家进行报道……”
翁岳天……翁岳天……这个被文菁藏了五年的名字,乍一听见,她下意识地回头看向电视,却没有看见他的影像,只有记者拍下了一片模糊不清的画面。
记忆如潮水一般涌上来,瞬间将她淹没。呆了傻了心也痛了……对文菁一。
文菁不由得捂住胸口,脸上血色尽褪……为什么,到现在还是那么没用,只要一听见他的名字,心脏就会不听话地抽搐,揪紧,然后蔓延出酸苦的汁液……
“妈咪,妈咪怎么了?妈咪!”小元宝稚嫩的声音从电脑里传出来,惊醒了文菁。
文菁赶忙回过头,朝着小元宝温柔地笑着,摇头:“妈咪没事。”
小元宝是那么好忽悠的吗?何况他是那么爱妈咪,怎么会这么容易给哄骗过去。只不过这小家伙也不多问,他心里自有打算……
这一夜,文菁失眠了,她觉得这是因为自己太兴奋的缘故……明天就是拍卖会了。她认为一定不是因为她无意中得知了翁岳天的消息,她以为自己可以很平静坦然,她以为他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影响的……很多很多的“她以为”,却都在第二天的拍卖会上被尽数颠覆……
文菁只身前往拍卖会,第一次来这么大型而隆重的场合,她难免有一丝紧张,在经过严格的安检之后,进入会场。她不是来观摩的,她来的目的是要拍下鎏金凤凰刀鞘!
来之前做了一些准备,知道刀鞘的底价是四百万,每次叫价是增加五十万。文菁琢磨了一下自己的存款,这五年来,当初那一千万签约费,她没有乱花过,除了她和小元宝必须要的花销之外,她从不会买一些用不着的东西回家,更不会买昂贵的首饰化妆品以及衣服。
文菁考虑清楚了,她最多拿出八百万来竞拍,剩下的一百多万也够她和小元宝将来的生活了。为了父亲的遗物,她不惜“大出血”,因为在她心里,还有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鎏金刀鞘,文菁只盯着这一件拍卖品,其他的东西就算再怎么珍贵,都入不了她的眼。
文菁坐在会场的后排,前几排坐的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收藏家,大富豪。今天的拍卖会由于之前就在媒体有造势,所以前来参加的人也更多。这就是萧氏拍卖行想要的效果,每一次的拍卖会都是在为自己做广告,让名声更加响亮。
亚洲第一大拍卖行里所拍卖的东西,绝对是值得大家趋之若鹜的,看看在座的一个个目光有多热切,表情有多振奋,攥紧了手里的牌子,瞅准了自己的目标,每个人心里都在盘算着,计较着……
刚开始进行拍卖的几件物品的底价都在一百万以下,吸引的人并不多,一直到了编号20号之后的物品登场后,场面开始热闹起来。这些都是低价在三百万以上的,是宝贝中的宝贝,是收藏家和富豪们真正的兴趣所在。13385369
当28号物品呈现在大家眼前时,气氛有点怪异了。且不说这件东西真正的价值是否有那么多,但就凭“四百万底价”这噱头,也能让大家产生浓厚的兴趣。
只不过,噱头始终是噱头,当人们看见这东西居然是一把刀鞘时,人群中不禁发出一阵唏嘘声。
“四百万?有没有搞错啊,那玩意儿能值四百万?”
“我看值不了……”
“对对对,在座的行家大有人在,这刀鞘美是美,可是不完整,四百万是不是太离谱了?”
“无所谓,管它多少钱呢,反正我不拍。”
“就是,我也不拍。”
“不拍不拍!刀鞘不过才一百多年的古董,你以为是青花瓷呢!”
“对,不拍,等下一个吧!”
“……”
众人显然对刀鞘底价四百万很是不满,并非没有人喜欢,只是这些人都是行家了,看出来刀鞘的价值也就是在两百万上下,底价超出整整一倍,即使是喜欢,也不想拍了。
首席执行官萧夺对此现象一点不慌张,似乎是早就预料到了。朝着执锤的拍卖师微微点头示意,意思是让人继续……
文菁坐在后边简直快要笑开花了,看样子是没有人会来和她争刀鞘,她可以四百万就将刀鞘拍回家!
拍卖师沉稳浑厚的声音响起,文菁强捺住心头的激动,高高举起牌子……
“四百万,这位小姐出价四百万……还有人出价吗?还有人出价吗……四百万第一次……四百万第……”拍卖师暗暗抹汗,幸好没有冷场,这东西居然有人肯出四百万来买。
场下响起一阵议论声,所有人都不禁回头望向后排举牌的女人……这是哪个冤大头啊,那么傻,竟然还真花四百万买下刀鞘?
这个冤大头当然是文菁了。坐在她前边和左右的人都在嘲笑她不懂行,没脑子,她却充耳不闻。那些人怎么会知道刀鞘对她的意义何在,让她们嘲笑去吧,她不在乎!
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呢?拍卖师还不快点!文菁紧张极了,希望拍卖师快点一锤定音,她的心全系在那小小的锤子上……
大家都没兴趣跟文菁争,满以为这刀鞘就四百万出手的时候……
拍卖师高高举起锤子,只要这一锤下去,刀鞘就归文菁了!
这几秒钟比几十年还要漫长,文菁汗水都快憋出来了……
“有人出价四百五十万!”拍卖师的声音明显提高了,带着惊诧之意。
那是因为坐在第一排的某个人忽然举起了牌子,这意味着文菁出现了竞争对手!
怎么会这样?文菁脸都绿了,蹭地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只差没直接冲过上前去!
“五百万!”文菁没有多想,憋着一肚子的火,声音里透着咬牙的味道。
“五百万!五百万!”拍卖师面露喜色,乐于见到有竞争,那样场面才热络。
“五百五十万!”文菁不假思索地继续加价,气得她脸都充血了,一只手紧紧握着拳头,隐隐发抖。
第一排的那人像是有意杠上了,淡淡地说了一句:“七百万。”
“七百万?!我没听错吧,七百万!噢……七百万!”拍卖师惊了,这刀鞘早就超出了预想的价格,看样子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
“七百万?那玩意儿……”
“都是有钱闹得慌……”
“这是……钱太多闲得蛋疼吧……”
“……”
其他人又在感概了,想不到刀鞘的出现竟然掀起了拍卖会上的一个**,大家都以为没什么看头的,居然出现了两个互不相让的竞争者,关键是,前排那人显然是财大气粗,故意压着后排那个小女子。
“七百万第二次!”拍卖师高声提醒着文菁。
就在这时,坐在第一排的那人木然回过头来,两道犀利的目光直直射向文菁。文菁呆住了,如遭雷噬般,面色惨白,脑子里嗡嗡作响,她简直不敢相信,这张脸……她就是死都会记得的……那是……是……是他!翁岳天!
“七百万第二次!”拍卖师高声提醒着文菁。
文菁猛地甩甩头,来不及细想翁岳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要和她争!她只知道此刻她心里有一团火在燃烧,烧得她想将手里的牌子打在他身上!
他知道是她在拍还要来争?他是故意的!可恶啊啊啊啊!!文菁炸毛了,脑子一热,石破天惊地吼了一声:“八百万!翁岳天你敢再加价你就不是男人!”
轰——!全场安静了,只剩下文菁清脆的声音如雷贯耳,回荡在空气里……(今天8千字更新,求月票!)
!
第120章 五年后的碰撞太刺激了!
翁岳天是谁啊?“筑云国际”的创始人,商界巨子,财大势大,名声如雷贯耳,更是被人冠上了各种辉煌的色彩。五年前成立“筑云慈善基金”,目前为止投入的善款高达数亿,新建孤儿院,养老院等福利机构,三年前成为本市最年轻的商业联盟会主席,不但在商业成为不败的神话,更是在民间有着绝对的威信,就连市政各部高官都对他推崇有加。能不推崇吗,拿出那么多的钱来做慈善,为市政部分减轻了社会压力,这样的人,简直就是要当成神一样地供着!
就是这么一个堪称高山仰止的男人,居然在公开场合被人公然叫板——“翁岳天,你敢再加价你就不是男人!”
鸦雀无声之后,惊呼,尖叫,怒喝……各种嘈杂的声音响起,先前没有认出翁岳天的人,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商会主席就坐在那里,自己怎么就没点眼力劲儿呢!早知道就会想办法占据他左右两边的位置了,多难才跟这样的人物攀得上关系啊!
可是……那女人是谁?怎么会这样跟商会主席说话!
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文菁气呼呼地瞪着翁岳天,当下也顾不得什么礼仪了,从座位旁边的过道冲上来……
翁岳天坐着不动,目光只盯着那把刀鞘,仿佛文菁只是空气,仿佛她只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他淡漠的眼神里浮动着碎冰,他平静的俊脸犹如高山上的积雪,他如此镇定如常,没有因为她的出现而产生异常的反应,不知道的还真以为这两人是素不相识。
文菁的心在下沉,就像是有一只恐怖的黑手在拽着她坠入地狱。她料不到五年后的今天会以这样的方式见面,更料不到他竟然冷漠至此!
跟翁岳天一起来的还有梁宇琛,还有一个让文菁意想不到会出现在这里的人——魏婕。Ua93。
在这节骨眼儿上,文菁无暇顾及其他,先把刀鞘拍到手再说!
梁宇琛使劲憋着笑,压抑着满腔惊喜地望着文菁,再望望翁岳天……神情复杂万分。
魏婕表面上在笑,心里却是又恨又惊,怎么这个死丫头还活着吗!
“咳咳……”拍卖师从惊诧中回过神来,继续着自己的工作。
“这位小姐,请您坐回您的位置上去。”拍卖师礼貌地向文菁露出一个职业笑容。
“无妨,就破例一次吧。”说话的是萧夺,他是代来行官,他说的话当然算数。
拍卖师心领神会,看样子要快点结束这刀鞘的拍卖了。
“这位小姐出价八百万,还有人加价吗?”
翁岳天不置可否,神情没有一丝波动,只是嘴角有意无意地勾起一抹淡得几乎看不见的弧度,像在嘲笑,更像是目空一切地笃定。在那一霎那,文菁忽然间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个男人……他怎么会不敢加价呢,与他相比,她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九百万!”说话的不是翁岳天,而是他身边的魏婕,代替他举起了牌子。
很巧妙的一幕,开口的不是翁岳天本人,文菁之前说的那一句话,就这么化解于无形。
全场又是一阵低低的嘘声,谁都看得出来这里边有故事啊,还能怎么着,看戏呗。商会主席翁岳天,能跟他杠上的人,究竟是何来历?大家对文菁的好奇心一下子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九百万……魏婕的声音在文菁耳朵里听着简直就是一种痛苦的折磨。
翁岳天默不作声,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明明是他挑起的,现在他就跟没事儿的人一样,他不说话,等于就是默认的魏婕这么做,这可把文菁被气得七窍生烟。
与她竞争的人是翁岳天和魏婕,这个事实,让文菁的狼混乱了,她无法正常的地思考,只觉得一股汹涌的气流在身体里冲撞,向着头顶炸开!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哪里还会记得自己的底线是八百万呢……
“九百五十万!”文菁喊得那叫一个豪迈啊,一往无前的气势,使得她整个人在瞬间绽放出万丈光华。
这时候,所有人都不禁在心里暗暗喝彩:好气魄,好胆色!敢跟翁岳天对上的人,实在是稀罕!
梁宇琛哈哈大笑,冲着文菁竖起来大拇指,他也在纳闷,文菁怎么变得这么有钱了?今天来拍卖会真是太刺激了!意外的收获!
只是谁都不知道,文菁才刚一喊出口就差点晕过去……天啊,九百五十万,那是她的全部积蓄了,不可以!
文菁傻眼了,慌忙向拍卖师摆手:“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文菁想要挽回自己的过失,可是,晚了……
“好,刀鞘归你。”翁岳天磁性醇厚的声音如魔魅一样穿透文菁的耳膜,将她的魂魄一寸一寸冻结……
“归我了?你说什么?归我了?”文菁怔怔地还没回过神来,只听拍卖师兴奋地大喊着:“九百五十万第三次!成交!”13385369
轰隆隆——!文菁脑子里一阵电闪雷鸣,被拍卖师的话炸得里焦外嫩!死死瞪着眼前这张熟悉的俊脸……文菁总算是后知后觉地明白了,翁岳天是故意的!他的目的根本不是刀鞘,他是故意抬价,做出与她竞争的假象,激怒她,让她失去狼,现在可好了,原本四百万就能拍到的东西竟然花了九百五十万,超出了她的预算,得到了刀鞘后那她和小元宝以后的生活怎么办!
文菁使劲深呼吸,转过身去不敢再看翁岳天,因为,她怕自己会控制不住去掐他脖子!坑啊!太可恶了,太TM黑了!文菁第一次骂脏话,只不过是在自己肚子里。
怒极必反,文菁在愤怒到极点的时候,抽离出另外一股意识,好似是一个冷眼旁观的自己,令她可以在情绪几乎失控的情况下还能保持一分外人看不破的淡定。
文菁不吵不闹,静静地坐回自己的位子上,等待着拍卖会结束,她希望到时候事情会有转机,虽然这看起来万分渺茫,但是她除了这么安慰自己,还能如何呢?
她就这么走开了,翁岳天垂下眼帘,掩去眸中那一点波澜……她的胆子似乎比以前大了许多,这会更加有趣吗?呵呵……文菁,你有胆子回来,就该有胆承受当年你种下的果!
翁岳天就好比是得了人格分裂一样,表面上古井不波,心头却澎湃着狂风暴雨。今天的拍卖会真是意想不到的精彩。那个他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见到的女人,终于出现了,很好,接下来的日子,希望她能强硬些,否则怎么够他玩这场游戏呢。
文菁心乱如麻,千头万绪一齐涌上来,心里暗暗责怪了自己无数遍……看吧看吧,冲动是魔鬼啊!这句话绝对有道理。刚才就是被翁岳天和魏婕给气到了,她才会冲口而出“九百五十万”……文菁高兴不起来,如果她必须要付九百五十万,她会觉得没脸见小元宝……儿子,妈咪把咱娘儿俩的生活费都搭进去了!除开九百五十万,她就只有两千块不到的存款!天啊……为什么要让我遇到他?
文菁神情低落,苦着脸,紧紧皱着眉头,周围的声音她都听不见了,只剩下胸口一波一波的滔天巨浪在翻滚。
拍卖会什么时候结束的,文菁不知道,只听见有人在喊她的名字,抬眸,却是拍卖行的执行官,萧夺。
“文小姐是吗?请跟我来。”萧夺彬彬有礼,眸光温和地看着文菁。
文菁窘了,勉强牵了牵嘴角,点点头,起身跟着萧夺走。这是要办理相关手续了吧……她该怎么开口说自己不要那刀鞘了?刀鞘虽然最她至关重要,可是,她和小元宝的温饱问题才是该放在第一位呀,如果让小元宝饿肚子,那会比杀了她还痛苦百倍!
文菁这么一走神,萧夺带着她已经到了一间办公室。
“文小姐,请坐。”
文菁哪里还有心情坐,硬着头皮说:“先生,关于那把刀鞘的事,我想……我可不可以不要了?那个……翁岳天他不是九百万想要拍到吗?再转给他行吗?”
萧夺一愣,很意外文菁会这么说,难道她想耍赖?萧夺眼底掠过一丝愠怒,依旧笑着说:“文小姐,行有行规,木已成舟,我们也只能按规矩办事,如果文小姐不想付这九百五十万,那么,很抱歉,我们只能报警了。”
“报警?”文菁惊骇了,这么严重,事情发展成这样,是她始料未及的,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应付。
气氛陷入尴尬的境地,办公室的门被人很不客气的推开,连敲门都省略了。
“你想挽回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你找错对象了,你应该找我才对。”翁岳天的声音飘来,随之,他高大昂藏的身影进入文菁的视线,冷冽的眸子,嘴角漾起的笑容千年的冰霜还寒冷。
“翁总。”萧夺知道了翁岳天的身份,自然恭敬了许多,起身微微一鞠,很干脆地丢下一句:“你们是当事人,磋商好了再告诉我。”
你人天一。萧夺很知趣地出去了,办公室里只剩下文菁和翁岳天两人。
空气里隐约有暗流涌动,都是来自男人身上的气势,极具压迫感,文菁干涩的喉咙发不出声音,在他如狼一般的目光逼视下,她只有想逃的冲动……
文菁才刚挪动步子,娇软的身躯被身后一个大力拉扯,下一秒,她已经被他狠狠压在办公桌上!(求月票!白天还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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