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狭路相逢
罗昭云抽到了一个死签,嘴角露出了苦笑,娄岱飞摇摇头,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生死有命,不要怨天尤人,这是规矩,出去执行任务,一定要多加小心,尽量保护同火士卒的性命!”
“嗯,我明白,一切尽全力,不会轻易死去的!”罗昭云莞尔一笑,人品率真,性格潇洒,虽然看到了诸多血腥一幕,但也磨练了意志,使他渐渐接受了这种‘人如草芥’的时代观念。
不同时代,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都是不一样的!在这个时代,等级森严,一夫多妻,权贵豪门逍遥法外,皇帝一言可定无数人生死,没有什么平等和公正!
普通百姓的生死,根本不放在掌权者的眼中,死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人,上层统治者也不会心疼什么,或有什么感伤。
罗昭云的心有些动摇,这样的时代,如此多的将士舍生取义,保卫边疆,究竟图的什么?建功立业只是极少数,更多的兵卒,来到前线,都是被迫和无奈。
因为摊丁服役,自古就是这样,到了年纪,就需要壮丁来入伍,反抗不得,二来,可以入伍能免税,即便自己战死了,家里人可以免除几年的徭役赋税,还能获得一些抚恤金,这既是入伍的初衷。
罗昭云回到自己这火队的营帐前,那九人都站好了,正神色焦虑,翘首以盼。
“火头儿,抽签如何,是生是死?”老兵油子王进,笑呵呵地问。
“远行!”
“啊,死签呐!”王进脸角有点发抽。
罗昭云平静地说:“虽是死签,但我们都会活下来!”
“就是,越怕死的人,往往会先死,所以,我们要无所畏惧,反而会命硬!”史东玮站出来安慰大家。
“等了这么久,终于有机会杀敌了。”魏充练过武艺,也是新兵,这些日子入伍后,白天战站列训练,晚上轮岗在营内巡逻,太过无聊了,渴望早一点见到敌人踪影,杀个痛快。
郭孝恪、纪平伍、李长翼、薛三昌等人也都露出兴奋之色,都觉得杀敌的机会到了。
“所有人听令,准备一刻时,带好护具、武器、干粮等,然后帐前集合,一齐出发!”
“喏!”九人回应一声,开始回账内收拾东西了。
漆黑的苍穹之下,整个大营就如同披上了黑衣,寂静无声。
所有士卒都早早入寝,只有巡察的卫士在营内走动,巡视的方式分行走和坐守两种,行走的巡查人先敲弓一下,坐守的人敲打长矛三下,然后交换口令,不准高声喊叫,口令有误立即处罚。
本军的正副长官还要查铺,虞侯和中军长官负责巡视全部营区,管理非常严格。
罗昭云带着九名斥候,策马出了营帐,再次进入茫茫的草原深处。
“火头儿,见你年纪不大,怎么都是老兵了?”李长翼套近乎地询问。
罗昭云淡然说道:“其实我加入队伍也不久,只不过,完成了一次任务,侥幸活下来。”
“哦,与突厥斥候相遇了?”
“被他们伏击了!”罗昭云想到死去的面孔,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诸人脸色微变,遭遇突厥伏击,能活下来,的确不容易,想必经历一番厮杀。
“火头儿,你也练过武?”纪平伍策马问着。
“练过几年!”
“有时间,大伙在一起相互切磋一下如何?”纪平伍嘿嘿笑着,虽然是新兵,但在地方也都不是遵纪守法的良民,平时仗着有些武艺,打架斗殴难免,在村镇里也算一位好汉,见到罗昭云这么年轻当他们的顶头上司,难免有试探的心理。
“会有机会的,不过,眼下任务要紧,真要比试,不如就看谁杀的突厥多,回去之后,大家相互比比杀敌人数。”
郭孝恪拍手道:“这个主意不错!切磋功夫,明知道不能伤着对方,处处留手,没啥意义。杀敌才是真本领,如果正面迎敌,一出手,就掂量出彼此几斤几两了。”
罗昭云等十人在夜幕下狂奔,很快出了十五里。
“快看,前面有几道骑马的身影!”潘林发出了一声
“试一试隋军的暗号,其余人准备挽弓射击!”罗昭云当机立断,发出命令。
“刀出塞,饮匈血——”魏充刚喊出了上句口号。
“嗖!”回复的却是冷箭袭来,破空急响。
“突厥斥候!”
罗昭云、郭孝恪、纪平伍几人也纷纷挽弓,登时射了回去。
在夜色中射箭和躲避,都是极其困难的,这不但需要骑术和眼力,还有敏捷力和感应能力。
“噗!”薛三昌没有躲开,被射中了肩膀,啊的痛呼一声,差点栽落马下。
但是对面三名突厥斥候,却有两人被射穿了,摔下了马,不死也得重伤,剩下一人,快马奔逃。
“追上去!”罗昭云下令。
在这里发现突厥斥候,就不能放掉了,否则会送回消息,不论是他们几个安危,还是刺探任务都难完成。
“驾驾驾——”
马蹄翻飞,尘土扬起,前面一名突厥斥候逃亡,身子贴着马背,骑术很好,坐骑也很快。
罗昭云和郭孝恪的战马都是良驹,一前一后,紧追上去,其余八人则在后面跟随,追出了三四里的时候。
罗昭云一箭射中了突厥斥候的坐骑,前面顿时人仰马翻,阻击成功了。
那名突厥斥候站起身,拔出腰刀,满眼凶光,怒视着来者。
郭孝恪挽弓射出,噗的一声,正中那名斥候的脑门,箭头洞穿过去,直接击毙了。
“郭兄好箭术!”
“火头儿的箭术似乎还在我之上,先前倒是郭某小觑了,失敬!”郭孝恪也是习武之人,一见罗昭云出手,那敏捷的动作,呼吸的频率,冷静的神态,就知道是个高手。
顷刻,其余八人才追上来,喘着粗气,看着二人平静地等候,都暗暗心惊,看来十人中,罗昭云和郭孝恪绝对技高一筹,那个纪平伍不免有些尴尬。
“老薛,你的伤势如何?”
“还挺得住,不过可能影响身手了。”
“无妨,等会你躲在后,照顾好自己就行!咱们继续向前探查,但是要小心一些,突厥斥候随时会出没,甚至伏击咱们!”罗昭云一摆手,锐气不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锋芒无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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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周末有事外出,这两天只能更一章了。
第四十六章 发现敌情
罗昭云带着这一火队继续潜行,走出数里,发现了一处湖泊地带,月光照耀,整个湖面如一潭镜面,折射着银光。
湖面并不算大,方圆十几倾,湖泊一端连着茂林的丛林。
草原夜里风大,有树林或靠山岭的地方,是斥候夜里最适合休息的地方,如果在草原开拓之处入睡,被吹一晚上凉风,估计次日就要染风寒了。
“火头儿,咱们入林子吗?”
罗昭云坐在马背上,望着前面那片树林,竟然有一丝的不宁,这种心理感应,完全是对危险的预兆,他两世为人,灵魂力强大,所以要比常人更敏感一些,加上常年练武,更相信直觉。
“留下四个人,其余人上路,在五里外等候!”罗昭云轻声说了一句,点了郭孝恪、纪平伍、王进留下,让生于六人继续策马离开。
潘林、史东玮等人虽然不知道火长要干什么,但是都看出他的脸色有异,当下也不违背,策马远行。
“火头儿,是否有什么发现?”
“山林里有人躲藏,咱们人多,他们不敢过来,在等着偷袭!我支开老潘等人,就咱们四人,一会儿解决掉那些人。”
郭孝恪、纪平伍闻言略感吃惊,不过听说有敌兵要杀,顿时来了兴头,对罗昭云的判断和察觉力,都刮目相看了。
“备好弓箭,下马装水!”罗昭云翻身下马手中提着弓箭和长枪,其它三人有的背着弓,有的手中提着盾牌,都下了马背,在湖水畔装作解下水壶,在装湖水,或是牵马到一旁饮水。
时间一点点过去,果然,树林处有身影浮动,准备向他们这一边靠近。
“来了!”罗昭云、郭孝恪武功相对精深一些,顿时察觉到了异动。
“嗖嗖——”
林子边缘射出了冷箭,罗昭云等人早有准备,或扑倒闪避,或用圆盾遮挡,趴在了地上。
那一边突厥斥候,一下子出现六七人,有三人持弓在后吸引对方,四人手持握着砍刀,弯腰迅速奔跑而出,要去扑杀那几个大隋斥候。
“先干掉那几个突厥弓箭手!”
“成!”
罗昭云、郭孝恪、王进三人一齐挽弓还击,各拉了两弓之后,已经有两名突厥射手被洞穿。
这时那四名突厥斥候已经杀上来,纪平伍兴奋得大叫一声,拔出腰刀,就杀了上去了。
“杀——”
郭孝恪、王进也丢下弓,握着兵器左右协助,迎上了突厥斥候,顿时响起了兵器交击的声音。
而罗昭云仍跟远处那名突厥射手在暗斗,你一箭,我一箭,竟然难分上下。
“一名突厥的箭术能手!”
嗖!嗖——
这边冷箭飞射,破空急促,另一边“当当当”兵器撞击声,此起彼伏,拼杀正烈。
当罗昭云射出了第十二箭后,终于射中了那名劲敌对手,转身看向短兵交接那边,郭孝恪三人也已经杀敌结束,王进挂了轻伤,杀了一人,而郭孝恪杀了两人,纪平伍斩了一人。
“没杀过瘾啊,人太少了。”纪平伍提着横刀,在突厥斥候尸体上抹了抹刀锋上的血迹,似乎没有过足瘾。
“这次与突厥大军草原决战,会有杀敌的机会!”郭孝恪笑着拍了纪平伍的肩膀,觉得彼此很对脾气。
罗昭云开口道:“走,我们去林子查看一下,晚上就在这休息一阵子,五更后,继续向北进发!”
三人点头,在突厥斥候身上翻了翻值钱的东西,然后翻身上马,跟随罗昭云来到了林地区域,四人谨慎进入,没有意外发生,还发现了十多匹战马。
“看来咱们先前射杀了那三名斥候,跟他们是一个队的,这里正好七人。”
“纪平伍,你策骑去把老潘他们召回来吧,这里麻烦都解决了。”
“成,我这就去!”纪平伍现在收起了傲视之心,已经发觉这个青年大不简单,不论射术还是武艺,都隐隐在他之上,下手果断,号令不乱,如此一来,倒是对他有些几分钦佩。
很快,潘林、史东玮、魏充等人回返,十人就在林子内歇息,三人一组轮流执勤,没有生火,只有朦胧的月光,洒在林地内,衬出斑驳影子。
这一夜过去了,五更天后,天空翻出了鱼肚白,还没有完全亮,十人吃了干粮填了肚儿,然后迅速北进,继续探寻突厥军队的影子。
一路上,又先后遇到了两拨斥候队伍,有六人组,也有十人队,经过拼杀,全部斩掉,不过李长翼、潘林也都受伤了,只是都没有丢性命。
这九人终于见到了罗昭云出枪,威猛刁钻,几个照面,就刺死三人,让郭孝恪、纪平伍等练家子都甘拜下风。
直到辰时,十人已经奔出了二十余里,隔着一道低矮的山岭,就听到轰隆隆的马蹄声。
罗昭云等人脸色微白,知道发现了突厥大军。
“孝恪、平伍,跟我上到山顶观望,其余人原地待守!”
“喏!”诸人点头听令。
罗昭云三人策马冲到半山腰,然后下马拔腿狂奔而上,攀上了山顶,举目一望,倒吸一口凉气。
山岭的背面草原上,无数突厥骑兵在奔腾推进,队形整齐,犹如长龙一般,骏马嘶腾,仰天长鸣,无数大旗迎风招展,刀锋矛头闪着灼灼寒光,马蹄震天动地,雄浑彪悍的气势,深深震撼了三人。
如果他们冲上去,直接会被大军踩踏成肉泥!
这个时候,都有一种真实的体会,那就是个人的勇武,无论如何,也难与大军抗衡!
如此迅速的骑兵,一眼望去,竟然前后连接不断,好像无穷尽一般,大军至少也有十万众。
十万铁骑,兵甲锵锵,大地震动,气势如虹,盔甲分明,寒光朔动,突厥大军正在奔袭而来,看来已经得知隋军深入草原,都是步兵,这是要对隋军展开大战了。
“快走,把情报速度传回去,让将军、大帅提前知晓,好做迎敌的防备!”
“两军终于要大战了!”
三人跑下了山,把情况一说,史东玮取下坐骑上的鸟笼子,里面有信鸽,是紧急传令的,每火都带着一只,这东西在塞外草原上不如鹰好用,但是驯鹰太难了,大军里还没有完全普及到,各营火队都配备的程度。
第四十七章 男儿胆气
放飞了信鸽之后,罗昭云等人快马加鞭,扬尘而去,要尽快赶回大营,如实详细禀告敌情,并且参与战斗。
虽然情报已经放出去,但是信鸽都是关内训练,在塞北草原上,气候、环境变化了,准确率有所下降,有走失的几率,所以他们人也要迅速折返,很快突厥大军推进上来,就会有先锋军出没,一旦发现他们这些人,万箭齐发,直接乱箭射死。
“驾驾驾——”
所有人都意识到了形势的紧迫,不敢怠慢,催马狂奔,十人中,有六七人都负伤了,只不过两人重伤,其它轻伤,还能自己策马赶路。
现下这些人,对罗昭云非常钦佩了,因为要不是他的勇武和敏锐,每次料敌先机,率先发觉突厥斥候,几次拼杀下来,他们这群人,至少死的差不多了,而不是现在的零阵亡!
为了能加快速度,减少冤枉路,赶在突厥先锋军之前,脱离虎口,所以罗昭云等人在方位上,挑选直线的路线,而不是原来侦查时候的绕弯路了。
不足一个时辰,就奔出了二十多里,这还是照顾那几位伤员,否则,罗昭云的的卢马,早就冲到四十里外的军营了。
“咦,前方有战斗!”
有几个人都注意到了,在他们的左侧前面里许,一群人正在厮杀,人数在百人左右,突厥人占了人数优势,在围攻里面的隋军。
“像是突厥的百人队,每次突厥大军推进奔袭时候,会派出一些百人队提前开拨,就是为了扫清前面的敌军斥候、游哨,不让对方把消息传回去,还有探伏的作用。”王进是在边疆当了四年兵了,所以知道很多。
“看来这次他们又发现了我隋军的游哨,正在清除!”史东玮说道。
“火头儿,要不要上去帮忙,都是袍泽!”纪平伍有些激进地问。
“不可,这不是咱们的任务,这有违斥候的规矩!何况突厥人数多,咱们自身难保,冲上去也是死路一条!”王进并不赞同。
纪平伍气愤道:“那也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些大隋军士,就这样被消灭啊,你还是不是男人?”
王进反驳道:“这跟是不是男人没有关系,我等的任务是刺探军情,忘记斥候的纪律吗?把任务完成,探回情报才是第一要务,其它遇到不平,不可以伸张正义,节外生枝,否则,因小失大,那才是要被军规处置!”
“火头儿,你拿主意吧!”郭孝恪握紧了马槊,放缓了马速,询问罗昭云。
一时间,所有人都望向他,等待他的军令,不知他如何选择。
其实这些沙场男儿,都有一番血勇之气,杀过敌人,沐浴胡血,可是,毕竟人数相差悬殊,突厥足有七八十人,被围攻的隋军看不清人数,大概也就二三十人;而罗昭云这火小队,能战斗之人,不出四个人了,冲上去,其余六人只有挨宰的份。
他们不畏死,但也不想这样白白牺牲,毫无意义,最主要,跟任务不搭边,即便出手,还会违反军规,所以有些人自然不想出手了。
火队第一次出现了这么大的意见分歧,都等着罗昭云来选择!
是生是死,也许就在他一念之间,一句话而已。
忽然间,罗昭云觉得当个军中长官,真的不是那么容易,一个昏庸的军令,也许就让无数将士丢掉性命。
罗昭云眉峰挑起,神色严肃,只犹豫了几个呼吸的时间,立即做出抉择,坚定道:“孝恪、平伍、魏充随我留下,其余六人继续赶路,返回大营向百夫长禀告军情!”
“火头儿!”王进、潘林、魏充、纪平伍都异口同声地喊了一声,不过有惋惜,有兴奋。
“就这么定了!”罗昭云外表看上去年纪不大,但毕竟有前世的灵魂记忆,历经一番沙场锤炼,变得雷厉风行,不再是前世那个大学生,懵懂不谙世事了。
“喏!”王进等六人,意外深长地注视了他们四人一眼,像是一种诀别,毕竟那么多突厥士卒,很难想象,这四人冲上去,是否还能存活!
“走吧!”罗昭云勒马停下,魏充,郭孝恪,纪平伍三人也纷纷勒马止步,与火长同进退。
明知危难,刀山火海,也要拼命冲过去,飞蛾扑火,也要那股大义!
人生自古谁无死,到了沙场上,人如草芥,但热血男儿,岂能畏惧退缩,对袍泽的危难视而不见?
罗昭云自问还做不到那种明哲保身,他还年轻,还有热血,心中有义,浑身有胆,哪怕舍身战死,也无愧于心!
当然,现在的他,还不是枭雄,最多算是一个英雄!
因为英雄舍生取义,大多不长命;而枭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更多的是野心,是权谋,是损人利己!
“杀——”
四人相视而笑,豪情顿起,然后一起怒吼,声势叠加,冲天动地,策马朝突厥百人队斜冲过去。
此刻,那些突厥骑兵看到有四名隋军骑士冲过来,并没有放在心上,当成了普通斥候,由一名什长,带着外围五六名彪悍骑兵,转过头,去拦挡四人,要斩杀麻烦。
“吼——”
双方都在怒喝着,手持长矛、大刀、马槊、漆枪,登时冲撞交锋在一起。
“锵锵锵!”
十余人兵器交击,战马盘旋,殊死搏斗。
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
罗昭云展开自己的武艺枪术,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入枪如猛虎入洞。
一个照面,他就挑飞了一名突厥勇士。
“呼!”
横枪一扫,如力贯千斤般,破空呼啸,啪的一声,直接把侧面一名突厥骑士给扫中,震得吐血倒飞。
“靠,这么猛!”郭孝恪、纪平伍三人眼角余光看到罗昭云勇猛无比,都受到了鼓舞,热血翻腾,拼杀得更猛烈了。
罗昭云解决了两名突厥骑兵,并不逗留,策夹马腹,一马当先,朝着那数十名突厥勇士的围圈,悍然生猛地冲了过去。
第四十八章 神武飞扬
罗昭云威猛无比,手持锋刃长枪,借助的卢马的速度和惯性,犹如一道旋风一般,席卷而至,双手握抢,紧紧端住枪杆,骤然一刺。
外围的突厥骑兵转过身,挥刀劈来,但是刀锋还没有落下,就被罗昭云的快马长枪挑中,直接刺穿,身体离着坐骑向后倒飞,又砸中了身旁几人,顿时外围突厥的马阵一乱。
罗昭云舞动长枪,如蛇刁钻,如龙盘旋,龙蛇起陆,杀机无限,由于突厥骑兵勇士多,所以他一杀入阵中,大开大合,扫飞了几名突厥勇士,使得这一片混战区,人仰马翻!
“截住他!”突厥的百夫长大吼,在一旁指挥着,见有隋军勇猛之士杀进来,顿时下令围杀。
“嘭嘭……”
罗昭云厮杀中,刺中了两名突厥坐骑,战马嘶声哀鸣,已经咕咚摔倒在地,几个突厥骑兵躲闪不及,相互冲撞,已经绊倒在地,围杀的阵型更加混乱不堪了。
里面被围困的隋军小队,接近三十人,地上横七竖八已经战死了六七人,看来这些将士不是普通的斥候,而是一小股外出的军士。
尤其是那三十名隋军士卒,全身都是明光铠,熠熠闪光,手中的横刀和马槊都比普通士卒的要好,而且各个生龙活虎,有些武艺在身,哪怕被围攻,仍阵型不乱,刚健稳重,有意识地把一名中年军士护在其中。
此刻,他们看到外围有援军到来,顿时战意更浓,开始向罗昭云的方位突围冲杀,要联合在一起,集中力量,击溃突厥的百人骑兵队。
不过,当他们看到杀入阵中的猛士,只有一个人,而且是一位年轻小君郎后,都有些意外,深深无语,既佩服他的勇气和身手,又觉得他少年轻狂,有些托大了。
“好一个英雄年少!”三十名隋军勇士中所保护的那位中年,横刀立马,沉如大石,看到这个年轻身影,神武飞扬,一阵晃神,不由想起自己当年,十五岁善骑射,任侠放荡,收聚亡命,习得兵书,加入陈军,戎马数十年,一度成为南陈的常胜将军!
如今,年逾花甲,自己竟然被铁卫们守护其中,担心有失,难道自己真的老了不成?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隋军的先锋主将周罗睺!
周罗睺本是九江浔阳人,在南陈时候,与大将萧摩诃并称于世,都是坐镇一方的大将军!
后来南陈灭亡,周罗睺被杨广招揽,成为支持晋王夺嫡的军方将领之一。在开皇二十年,他曾跟随杨素破突厥中立下大功,提升大将军。仁寿元年,杨广被封为太子之后,周罗睺提为东宫右虞侯率,赐爵义宁郡公,食邑一千五百户,地位很高。
此次北击突厥,周罗睺再次跟随杨素出征,担任先锋军主将,统领三万人马,已经跟突厥先锋军大战过几次,互有伤亡,原本这次他向杨素献策,虑其突厥骑兵奔突,要以戎车步骑相参,设鹿角结为方阵,骑在其内,更提出名将卫青、刘裕皆是持此法以胜胡人。
不过杨素回他说:“此乃自固之道,未足以取胜也。”于是悉除旧法,令诸军抽出骑兵,单独成军,要以大隋骑兵合围突厥骑兵,才有了这次的作战策略。
原本大军驻营之后,周罗睺觉得即将与突厥开战,想要亲身观察一下四周的作战环境,好随即制定反攻策略等,所以今日一早,带着三十六名亲卫,出了先锋大营,向前二十里内,观察地形,却想不到被突厥先锋军派出的百人队盯住,要趁机剿灭。
周罗睺出营并没有身穿将军的铠甲,而是也穿着亲卫统一的明光铠,掩盖身份,所以突厥骑兵还没有认出他的身份有何高贵、异同,否则,第一时间就要集中弓箭,来袭击这个主将了。
“跟随我杀过去!”周罗睺已经待闷够了,看到罗昭云血气方刚,孤身一人敢杀入阵来,热血涌动,似乎又回到了当年自己年轻的岁月,战意昂扬。
“将军不可!”
“杀过去——”周罗睺冷喝,出行并未携带自己的长兵器,手持一把名贵的横刀,不理侍卫劝阻,纵马冲杀出来。
这些亲卫担心周将军有闪失,所以队形一变,簇拥着大将军,向罗昭云一处靠拢,越杀越激烈。
“锵当当!”
周罗睺自幼习武,多年从军,戎马一生,武艺超群,虽然年逾花甲,气力有所衰竭,但也是练出过化劲之人,拳脚功夫虽然不如力壮之时,但是刀法却更加精神,火候老练,朴实无华,全身发劲。
“噗噗噗——”
几个照面,周罗睺挥刀快如飞梭,就有两三名突厥骑士被他割断喉咙,或是劈斩在胸口,鲜血飞溅,神色冷峻,见惯了死亡,心中古井不波,就好像在切木瓜一样。
“小英雄挺住,老夫前来助你!”周罗睺对前面那个孤身杀入敌阵的少年郎有些惜才之心,担忧他支撑不住阵亡,所以策马带人杀过来接应。
罗昭云听到吼声,差点喷笑出来:大爷,我是来救你们滴好不好!怎地变成相助我了?
他手中长枪仿佛活了起来,挥洒自如,越来越娴熟,横扫**,短时间内,已经被他挑杀十多敌兵了。
此时,魏充,郭孝恪,纪平伍三人也杀过来,在外围冲击突厥的包围圈。
双方的人数差距在不断缩小,优势在向隋军一方倾斜,毕竟周罗睺、罗昭云、郭孝恪、三十余铁卫等人,都是有武艺在身,非普通府兵小卒能比,以一对二不成问题了。
很快,突厥百夫长见形势不妙,面目狰狞,虽不甘心,却无奈吹哨撤退,突厥骑兵们呼啸而散,奔腾撤退了。
“穷寇莫追!”周罗睺阻止了亲卫们的追击,策马来到罗昭云的身前,打量着少年,问道:“你是哪个军的,叫什么名字?”
“左军右虞侯营斥候团火长,罗成!”罗昭云如实回答。
周罗睺微笑点头,对他很是满意,开口道:“以你的本领,待在斥候营大材小用了,突厥大军即将来到,我大隋三军将士就要与突厥铁骑决一雌雄了,正缺少像你这样的勇武之士,担当方阵头领,振作士气,不知你是否愿意加入我先锋军中效命?”
罗昭云有些发愣,听着对方口气不俗,雍容尊贵,一身英挺的军人气势,应该另有身份,询问道:“不知您是先锋军哪位长官?”
“呵哈哈,老夫就是周罗睺,先锋军的主将!”周罗睺微微一笑,捋着颌下胡须,有些得意地看着罗昭云,以期盼地眼光等待他的答复。
第四十九章 袍泽兄弟情
罗昭云听到对方的名讳和身份之后,略感意外和吃惊,停顿了一下,顿时翻身下马,单膝触底来行高规格军礼。
毕竟他无爵无官在身,还是大头兵,所以见到将军的军礼要高,如果是百夫长之上,只需弯身抱拳即可。
“拜见周将军!”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也几乎同时下马叩拜,彼此身份差距太大了。
周罗睺微微一笑道:“都起来吧!罗成,本将军问你的话,可有答复?”
罗昭云心中一动,也觉得在斥候营没什么发展,如果能去先锋军内担任一个小职务,上阵杀敌,凭自己本领,立功也快,拱手答道:“小的从军,就是为了阵场杀敌,驱除鞑虏,保家卫国,如果蒙周将军赏识,调任前线与突厥交锋,自然心感快意!”
“哈哈,痛快,是个小男子汉!”周罗睺有些欣慰,打量着罗昭云,似乎看到自己当年的风范一般,被勾起了年轻回忆。平时一丝不苟,治军严谨的他,此时笑容变多了不少。
“这样吧,回营我就让录事去左军走一趟,把你调任过来。到了我先锋军营,本将军可以破格提拔你为校尉,带领一个小步军方阵,与突厥骑兵正面厮杀,你可敢接下此重任?”
罗昭云闻言暗喜,如果能直接越过队头、百夫长,成为校尉,那可是官爵中仪同品级了。
“小的愿领命杀敌!”
“呵呵,很好,不过校尉一职,只是临时委任,并不是朝廷真正册封,没有爵和俸,毕竟百夫长之上,不是主将可以所以册封的了,但是毕竟大战在即,一切从权,可让你临时在军中担任此衔,带兵杀敌,事后根据你的功劳,本将军在让功曹参军为你记录在薄,日后报军功上去,是否能真正册封,就看你的功劳和运气了。”
“小的明白!”罗昭云心中有数,说白了,就是临时委任一个实职,却不是真正的官爵。
这时候,旁边的纪平伍着急了,低声嘟囔:“火头儿,带上我,带上我啊……”
郭孝恪和魏充虽然摄于大将军的威势,没有说出来,但是也有这个心思,欲言又止。
罗昭云淡淡一笑,抱拳道:“周将军,这三位斥候皆为我火队中悍勇之士,如果能一齐去先锋军杀敌,那就更痛快了,还望将军成全!”
“好,争先恐后要上阵者,都是好健儿,正好本将军派人过去,一并要人过来,并不难办,这三人调过来暂时继续跟你麾下,日后论功提拔!”
“谢周将军!”四人同时感激道谢。
“你们几个先回左营收拾东西吧,我一到大营,就会派人过去,如果诸般顺利,大战之前,就能来我军营上任了。”
“领命!”罗昭云、郭孝恪等人翻身上马,再次拜过周将军后,策骑返回左军右虞侯营的斥候团,回去准备收拾行囊了。
一个时辰后,回到了军营,发现军营兵马正在调动,似乎得知了确切消息,知道突厥大军就要到来了,因此要集结在一起,准备迎敌。
四人先是见过百夫长,娄岱飞见了罗昭云等人,略感惊讶,听过王进等人的解说后,他也以为这四人凶多吉少了,想不到都活着回来,虽然挂彩了,但只是皮外伤,一个个仍生龙活虎,气血旺盛。
“罗成,你好大的胆子,竟违背了军规,你们这是违反斥候的条规知道吗?”
罗昭云拱手道:“事出从权,小的见我隋军将士被突厥围困,实在按耐不住,请百夫长责罚。”
娄岱飞挥了挥手道:“责罚就算了,你们及时送回消息,而且小队无伤亡,又让伤员都安全归营,带回了消息,杀敌数十,算是立下功劳了,我虽然碍于军规,不得不重责你几句,但是你的胆气和义勇,还是让娄某敬佩了,罗成,好好干,用不多久,也许你就能做到我这个百夫长位置。”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站在后面,闻言表情有些滑稽,都绷着脸,差点喷笑出来,心想用不了一会儿,罗成的官职就比你百夫长高了。
“你们暂时去休息吧,前线对阵杀敌,没有咱们斥候营的事了。”百夫长摆手让四人退下。
“喏!”四人出了百夫长的营帐,回自己帐篷去收拾东西了。
他们那一帐篷里面暂时空无一人,王进等人回来后,都暂时去伤兵营疗伤了,轻伤能战斗者,才会放回来;重伤士卒,都会在伤兵营治疗,或是运转去后方。
“收拾一下吧,很快先锋军那边就会来人调走咱们几个了。”
纪平伍笑着道:“真爽啊,马上就要上阵与突厥正面厮杀了,比这斥候过瘾多了。”
“就是,当斥候,就像夜猫子,鬼鬼祟祟,好不痛快!”魏充附和着说。
“不过杀敌有危险,我也不知道,带你们过去,是对是错!”罗昭云轻叹一口气,前线厮杀太过惨烈,刀剑无眼,流矢无情,阵亡的几率太大了。
“无妨,反正我早就申请去左军的步兵营当个小卒了,这次正好调任先锋军去,更是与突厥厮杀的正门主力,率先要激烈碰撞,其它左军、右军、中军都要看着咱们的英姿背影,呵呵,让他们佩服去吧!”纪平伍哈哈大笑着,把包裹和护具都装完了。
“如果这一仗,我们都能活下去,日后就是生死兄弟了!”郭孝恪站起身,有些感触地说道。
罗昭云微微一笑道:“现在我们就是了,诸兄弟,齐杀敌,不抛弃,不放弃!”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都备受鼓舞,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热血涌动,齐声喝道:“不抛弃,不放弃!”
罗昭云豪情地说道:“我有一种预感,这一战,将是我们杀敌成名之战,呵呵,拿出以前学武的本领,展露出来,即便没有祖辈的庇荫,我们照样能建功立业!”
“甚好!”三人坚定了信念,双眼中都露出几虎目精光,锐气无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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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史书记载,在仁寿三年,隋朝以杨素为帅,北击突厥,九月份,步迦大可汗部下大乱,铁勒、仆骨十多个部落皆背叛。但是具体在哪打的,出兵多少人,有哪些将领,史书记载不详,在这里,因情节需要作者杜撰居多,切莫当真!尤其是后面,因为主角的穿越,引发蝴蝶效应,历史走向将会不同了,跟史书的线就了差别,不过历史人物的性格,还有出场等,都会按照正史来写。
第五十章 铁甲锵锵雄威壮
“呜呜呜——”沉重的号角响彻起来,吹角连营,不论先锋军、左军、右军、中军,都行动起来。
“咚…咚……”沉闷而又巨大的牛皮鼓声,划破长空,四方云动,大营嘈杂响成一片,这是集合整兵,准备作战的鼓号。
自前向后,从南往北,一层层传下去,唱响的声音络绎不绝。
“锵锵锵!”
马蹄声、脚步声、兵甲摩擦声、刀枪撞击声,仿佛颗颗重木,撞击着大地,声势浩大无比。
各军营十万军士都在迅速行动,在大营前列阵了。
罗昭云、郭孝恪、纪平伍、魏充四人策马,跟着先锋军录事梁长津,飞奔而骑,来到了左军前西北方两里的先锋军营。
刚才录事梁长津手持前军主将周罗睺的亲笔信和调令,顺利地从左军麾下,调走了四人,由于他们的级别太低,所以非常顺利,没有人因惜才而阻拦,甚至从屈突通、亚将、副将们,都没怎么听说过这几个新兵名字。
梁长津带着四人直接来到辕门前,正看到了周罗睺一身将军的铠甲,厚重华丽的明光铠,前胸挂着两片护身甲胄,铮光发亮,质量上等,可不是普通侍卫那种铁皮,估摸着不是精钢片,就是寒铁片,防御力极强,在阳光下,闪烁着晃眼光芒,威风凛凛。
周罗睺刚下发完军令,从帅帐内走出,来到了辕门口,手中抱着兜鏖头盔,全身密密实实都是甲叶子,保护齐全,腰间悬着佩刀,长兵马槊和伊犁宝马,都被身后的侍卫拿着、照料,随时递给主将使用。
“周将军,下官幸不辱命,已经将人带回!”
“好,梁录事,你回应忙去吧,好生打理后营,按计行事。”
“喏!”录事梁长津一拱手,牵马进入了大营内,他是文官,所以战场杀敌,用不到他了。
“拜见将军!”四人行军礼。
周罗睺一摆手道:“大敌当前,没有那么多讲究和絮叨了,你们把战马托寄营内,然后直接去先锋左虞侯军那里找偏将钱士雄报道,负责一个方阵!”
“领命!”罗昭云不再多说,牵马入营,很快找到骑曹参军下属管理战马的士卒,登记了马匹归属,接了领马牌子,然后一起冲向了前方正在集结的军阵。
由于这次要步兵对铁骑,所有将士一律徒步,除非一些偏将、亚将、将军才有资格骑马。
此刻,营前辕门外的大军,早已蓄势待发,方才三道鼓声传过,先锋军早已集结完毕,放眼望去,铠甲生辉,长戈锋利,杀气涌动。
接近三万的精兵,个个盔甲铮亮,面色肃穆,刀枪剑戟,寒光烁烁。
前排乃是弓弩手方阵、陌刀重甲方阵、长矛手方阵,以及枪林阵、轻兵阵等等,以军为单位,各军、各团、各队、各火一一列队,井然有序。
罗昭云四人找到了先锋左虞侯军的几个方阵,这钱士雄偏将似乎得到过周罗睺的通知,所以仔细打量了一下四人,说道:“你就是罗成?年纪不大,听说武艺不俗,现在你是我偏军账下的校尉了,就暂时率领一个长枪方阵吧,任副校尉职,里面有一千人,算是一个团!”
“属下领命!”
钱士雄微微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就听到传令旗手在方阵中策马飞奔,一边挥旗,一边高呼着:“将军有令,正前速行五里,保持阵型!”
“传令!疾步前行,注意阵型!”钱士雄得到军令之后,当即下达了本部命令。
左虞侯军、右虞侯军、左厢军、右厢军等同时开拨了,这些都是先锋军的细致划分,毕竟人数太多,每一个军团,还有自己的层层细分,明确将领责任,方便管理,一直控制到每个火队,这样组织严密,战斗力才强大。
大军徒步小跑,离开军营,拉来了一定距离,这是为了保住大军失利情况,可以逐步后退,使阵型不乱,否则就在军营前打仗,一旦失利,后撤遇到堵塞,就会大乱阵脚了,全线崩溃了。
一炷香的功夫,周罗睺的先锋军到位;不一会,屈突通带领的左军到位;须臾,鱼俱罗统帅的右军也到位。
随后,杨素亲自坐镇的中军也来到了,四军加在一起,足有九万多人,都清一色的徒步大军!
只有杨素军中,有三千铁骑,这是关键时候使用的杀手锏。
这次出兵,一辆兵车辎重不带,连各营骑兵也不见了,只使用步兵来对付突厥人,这是自两汉魏晋以来,对草原游牧民族作战的第一次。
因为自古以来,胡人骑兵太强,移动速度快,来去如风,如果让数万铁骑冲锋步兵阵,一旦撕破口子,那简直就是屠杀了,无法拦挡阻截。
所以中原的一些名将、军事大家、边疆将军,都采用战车、骑兵和步兵相互交叉配合的阵法,在阵外四周遍设鹿角、蒺藜等障碍物,反把骑兵留在最里面以防万一,这一直是中原军队的传统战法。
这次杨素放弃了战车阵型,可谓一次大胆的尝试了,难怪许多将领都接受不了,都是思想固化,受历代战法的影响。
而杨素却剑走偏锋,中原军队总是重于防守而轻于进攻,就把进攻主动权交给了胡骑,加上胡骑马上机动速度,来无影,去无踪,中原大军很难彻底击败对方,都是不疼不痒地还击,而这次,杨素打算以步兵阵吸引突厥的骑兵,让他们源源不断地来围攻,然后却以精锐的大隋骑兵反包抄,彻底把突厥军打痛打残。
高高的大旗矗立,上面飘舞着“杨”字,大旗之下附近,可见一群铁骑安静列阵。
杨素穿着一身金盔金甲,金光闪闪,红色长袍披风,目光如电开阖,稳如泰山,不怒自威。
在他的周围是一些武将和几个心腹谋士,身后面则是数千甲骑具装,也就是重骑兵,背负箭袋,斜挎战弓,手捉横刀,这是十万骑兵中最精锐的部队,负责保护大帅安危,关键时候,还能用于破阵杀敌!
接近十万的大军静悄悄的,等候着突厥铁骑的到来。据斥候探子回报,突厥先锋大军,已经不足十里了,以草原铁骑冲锋的速度,半柱香不到,就能冲到眼前了。
这时候,有一种山雨欲来的压迫感,所有人的神经都在绷紧,因为隋突大战,就要来临了。
第五十一章 唯有战
隋军接近十万众,先锋军三万,其余三军各两万,其中在中军额外多了三千铁骑,一共九万三千人左右。
旌旗遮天蔽日,被大风吹得猎猎作响,尤其是主帅杨字的赤红色隋军大旗,足足三丈六尺高,更是格外醒目。
这是军队核心支柱,只要帅旗不倒,整个军队都有了军魂,坚如磐石,屹立不退!
所有将士兵卒全都肃立无声,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谁若高声喧哗,扰乱军心,直接被拖出去斩杀了。
而且大战来临前的压抑感,使每一位将士,内心都在复杂地挣扎,马上要杀敌了,热血涌动,同时也在思考,自己是否能活下来?草原是否自己埋骨之处?
人心是复杂的,每个人都有一种复杂的心绪在蔓延,包括罗昭云。
这是他第一次正式列阵,与正校尉段修志并肩而立千人团前,除此之外,百夫长们全都入阵,负责管理自己的队头、火长们。
一旦大战,团队的作用非常大,如果各自为战,一盘散沙,很容易被铁骑冲散,遭到屠戮。
罗昭云穿上了从幽州带来的锁子甲,由于现在是校尉身份,不是普通小卒,所以脱去了相对低劣的‘裲裆甲’,穿上自己的宝甲了,毕竟马上要生死大战,多一层防护,也许就能多一条命。
他站立在长枪方阵前,自己手中攥的长枪矗立在地,比他还有高半个头,身姿挺拔,颇有英锐之气。
忽然间,远处的高空,传来鹰的叫声,那是七八只鹞鹰,在高空盘旋长鸣,声音传出近两里。
将军杨惠拱手道:“大帅,鹰在传出信号,突厥骑兵已经到了两里外。”
“好,全军布方圆阵!”
“得令!”
很快,帅令传出去,**万的隋军,按照平时练习的阵法,收缩两翼,大将位于阵形中央,外围兵力层层布防,长枪、弓箭在外,机动兵力在内,与优势敌军交战时使用,战术思想就是密集防御,方圆阵的队形密集,防御力强,但也因队形密集限制了机动,缺少变化。
三军移动,锵锵的兵甲摩擦和脚步声,低沉而凝重!
就在这时候,大地竟然在颤动,耳边传来轰隆隆的马蹄声,声音越来越响亮,地面颤动幅度也越来越大。
突厥的骑兵来了。
所有将士都凝神望去,远远的天边尘土飞扬,直冲云霄,遮天蔽日,形成了一片黑压压的乌云从远处席卷而来,使天地间也为变色。
随即,肉眼可见一条黑线在草原尽头出现了,速度如风雷电掣,铺天盖地,压顶而来,那无数匹突厥骏马像是疾奔的飞矢,马蹄踢打着大地,地动山摇,这近十万的骑兵制造出的声势,震撼人心,所向披靡。
他们的速度,比想像中的还要快上数倍,那万匹战马奋力嘶鸣,驰骋在大漠上的壮观场景,让人心惊胆颤。
“轰隆隆——轰隆隆——”
这如闷雷震天的声响,似乎要将罗昭云心脏都振出来,望着远方乌云、沙尘、战马与人混杂成天地一色,那种金戈铁马的雄浑气势,苍凉中带着无比的震撼,不管你是多么英勇的战神,在这无与伦比的大势之前,都会显得渺小。
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抗衡千军万马的,武功不是神话,战场比拼的就是集团作战的整体实力!
杨素望着如洪水一般冲击而来的铁骑大军,嘴角溢出一丝冷酷的笑容,一切皆在算计之中,只要这九万多将士能挺住,拖得铁骑不断冒进,带入伏击圈,任务就算完成了。
当然,这需要他亲自坐镇,否则换成其它将军在此,根本镇不住场面。
以布兵如此对抗铁骑,简直就是自找死路了!
“击鼓,备战——”
“咚咚咚——”三十六面牛皮大鼓敲响,仿佛擂动九天一般,声音雄浑壮烈。
所有隋军将士听到之后,那浑身的气血都被调动起来,热血激昂,刚才被铁骑压住的心神和士气顿时被战鼓唤醒,战血复苏,耳边似乎已经听不到马蹄声,而只有己方的鼓声了。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就是这个道理,只有在交战之前最关键的时候,才能使出最猛烈的鼓点,来唤醒军魂!
“定位箭!”
杨素大喝一声,令旗官挥动令旗喊出军令,前军的周罗睺部看到令旗后,立即下令放出定位箭。
“铮铮铮”弓弦响起,无数枝羽箭猛然射出,划过半空落在了一百二十步处,齐刷刷地扎满了一排,箭羽上绑有五颜六色的布带条,这就是定位箭,顾名思义就是确定一箭之地,双方大军冲杀,进入这个范围,就是弓箭手射击的时候。
隋朝五尺为一步,比后世的一步要多,这一百二十步,距离绝对够远了,这是长弓的距离。
所谓长弓就是指强弓,一石的弓,古代计算一把弓的弓力,通常把一把弓固定在墙上,然后往弓弦上挂重物,等弓完全被拉开时,弓弦所悬挂的重物的重量,就是这把弓的弓力,一石大约一百多斤,这不是一般人能拉开的,都是军中身材魁梧,臂力过人的勇士,才能成为长弓手。
而普通弓箭手,大多使用的五斗弓,射出的距离,最多只有八十步左右,穿透力也远远不如。
当然,隋军还配备了三千的大弩,它的射击距离比长弓还要厉害,能达到一百五十步!
突厥的铁骑越来越近了,犹如铁甲洪流一般,那马背上的骑士们,身着祟皮胡服,头戴祟毛毡帽,眼眶深陷,有的骑士眼神带着狂放的蓝色,尖挺的鼻子显得桀骜不驯。
那突厥骑士们看到隋军的步兵阵,脸上都露出兴奋与贪婪,就好像得到了草原之神腾格里在保佑一般,无数雪亮的弯刀、大斧,高举在他们粗壮的手臂中,在正午日光照耀下,闪烁着幽冷寒光。
“杀!杀杀——”突厥骑兵眼看就要进入了一箭之地,都喊杀了起来,增强士气,杀气腾腾。
双方都没有任何的多余交流,阵前喊话等,直接一上来,就是要斩杀对方,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唯有战!
第五十二章 热血疆场
突厥骑兵速度太快了,风卷残云一般猛袭过来,眼看就要接近两百步的距离。
“弓弩手准备!”周罗睺下达了命令。
哗啦!
三千弩兵在前,第一排半蹲下,三千支擘张弩刷地平端而起,冷冷地对准了排山倒海奔袭而来突厥大军。
第二排则是长弓手,足有四千人,第三排则是普通的弓箭手,用于近射,大约三千人!
这一万人就是弓弩手的人数了,用于阵前射击,一旦完成任务,迅速后撤,进入阵中,然后根据战场形势再发动袭射。
轰隆隆——
突厥的骑兵越来越近,那马蹄声震耳欲聋,尘土飞扬,滔天的杀气,仿佛绞碎天地间的一切阻隔。
周罗睺看到了突厥骑兵进入弩箭的射程,挥手一斩,冷冷喝令:“射击!”
“咻咻咻——”
无数大弩,猛烈地倾泻了出来,铺天盖地全部都是密集的箭雨,破空而去,弥漫了天际。
这一片乌黑的箭云,向突厥骑兵呼啸射去,顿时,惨叫声起,突厥的骑兵仿佛下饺子一般,噗通噗通,人仰马翻,四五百人被射倒了。
紧接着,第二轮的弩箭又呼啸而出,密密麻麻,如疾风骤雨,洞穿了突厥勇士的皮甲,射死了坐骑,一片一片的突厥骑士从马上栽落在地,被后面随之而来的密集的战马蹄,踏成肉泥,血肉模糊。
血气在弥漫,死亡在蔓延,战场的残酷已经初露端倪了。
弩箭手们射完两轮,立即后撤,通过方阵的间距,速度向方阵的后方退去,把位置让与了长弓手。
“射!”
长弓兵使用硬弓长箭,箭头钢簇锐利,并不是直射骑士,而是对着高空,以仰角四十五度射出,四千支箭密如急雨,力道强劲,可连人带马射穿,冲入一箭之地边缘的附近的突厥骑兵,再次纷纷中箭落马,死伤惨重。
嗖嗖嗖!
数千箭矢劲道急速地射下来,穿衣破甲,很多突厥骑兵被射成刺猬,鲜血飞溅,有的射中了心窝,有的射中脖颈、腹部、手臂,血威滔天,战友地尸体被一块破布般被无情地践踏着,不断有人倒下,成为被踩踏着的一具死尸,到处是浓重的血腥之气升腾起来。
不过,突厥勇士们不但没有胆怯,反而都红了眼,动了真怒,愈挫愈勇,杀气更凛冽了。
长弓手射了两轮,普通弓箭手继续射,如此六轮箭雨过去,突厥的骑兵,已经损失了四五千人了。
这使得敌军的冲锋速度短时间内减弱几分,阵型不稳,但并没有影响突厥骑兵的士气,因为中原士卒善守城和原地射击,这是他们固定的策略,打交道多了,这些突厥人心如明镜,只要闯过着一百步的距离,铁骑所向无敌,就可以大开杀戒了。
而且到了百步之内,有的突厥骑兵也开始挽弓射击,由于马上拉弓所需臂力要远远大于地上拉弓,难度也增加,因此突厥骑兵固然善骑射,人高马大,身材魁梧,但也只使用五斗弓,这是他们马背上作战的条件束缚所致。
咄咄咄!
突厥射来的箭矢,大多被阵列前窄长的盾牌挡住,发出沉闷的颤动声,不过也有流矢射中一些方阵中的大隋军卒。
这个时候,隋军阵前,弓箭手全都撤走了,露出了长兵锋芒,长矛阵、长枪阵、陌刀阵都显露狰狞。
“踏步前行——”杨素很有经验,并不是让方阵原地等待,那样以静制动,气势会此消彼长,必须让士卒动起来,凝聚杀机!
“踏步——杀!”
“杀!杀!杀——”
前排数万人高举长枪长戈,横刀盾牌,齐声喊杀,声势直达云霄,这些大隋悍卒,再次展现出他们精锐的气息,血性勃涌,扯起嗓门大吼!
“杨!杨!杨!”
许多将士用横刀敲打着滕盾,低声喊着号子,很快把士气凝成了一股,有节奏地前进,向一座大山前移,抗衡骑兵的气势。
在古代战场,先秦时期士卒会喊着‘大风!大风!’,到了南北朝时期,将士们会喊着主将的姓来提升军威和凝聚力!
临上战场之前,就是要士气如虹,否则一入战场直接溃败如山倒。
战场上,不需要懦夫!战争打得就是气势,需要热血,需要勇往直前,视死如归!
隋军由静迈步,微微一动,如泰山之倾,举兵重重一踏,铿声入耳,声威浩荡。
在千军万马的大集团作战中,这种阅兵式的结阵前移,实际上就是马上开战的节奏,要以动制动,以武止戈。
锵锵锵!
随着周罗睺大喝一声“枪阵”,所有前面排列的兵卒单膝跪地,长枪前指,森然如林,排成了一个立体防御的枪阵。
三十步、二十步、十步……
突厥骑士们怒吼着,手中挥舞着链锤、狼牙棒、大戟、火叉、弯刀等兵器,千奇百怪,像狼嚎一般,虽然看到了密集的枪林,但骑虎难下,明知凶多吉少,还是不顾一切地冲撞上去。
“哗啦啦——”
一阵兵器交击声,两军交锋在一起,就像两股巨浪汇合的刹那,击撞崩碎,四处飞溅。
骤一交锋,根本用不着厮杀,就靠着人与战马的冲势,排山倒海一般压了上去,跟枪林长矛,刀林盾牌,来了一次大对撞。
“杀——”
双方将士刚一交手,几乎不是用技击本领,而是握紧了长兵拼命地顶刺,一个照面,双方非死即伤,完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要的就是舍生忘死的军威,来镇住敌军,吓破敌人的胆!
很快,前排人仰马翻,血肉横飞,不时有人被挑落、砍落、刺落,血肉战场,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射杀着对方的,可能现在已是马蹄下的一堆肉泥。
罗昭云就站在前排后三四十步的距离,亲眼看到了这样惨烈的一幕,血腥之气扑鼻,人命如草芥,随处都是死亡之气,他甚至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阳刚血气风云,从战场上升腾起来,让天地都失色了。
“第二军顶上!”周罗睺大喊施令,因为前方第一股军阵已经抵挡不住了,立即让第二股军阵推上去。
罗昭云精神一紧,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因为他就是第三股军阵,很快,就要轮到他上阵厮杀了。(ps:求收藏、推荐、打赏了哦!)
第五十三章 血腥鏖战
“杀杀杀——”人潮交织,矢镞雨飞,短兵相接,杀声震天。
此时此刻,突厥与大隋双方的将士彻底交锋,每一息内,都有多人被斩杀、挑落、刺死,血肉战场,每名士卒都在拼命地挥洒这生命最后的时光,大道无情,战场更是如此,敌方性命就是自己杀敌的荣耀。
噗噗噗!
鲜血飞溅,残肢乱飞,首级滚动,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可能现在已是刀下亡魂,马蹄下的一滩肉泥。
这是一场硬仗,最终胜负只取决于双方兵力的强弱、士气地高低,还有兵法运用得当!
罗昭云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亲身经历这么大场面的厮杀,完全是冷兵器的交战、火拼,一条条活生生的人命,好像最不值钱的韭菜一般,被一茬一茬地收割了。
千军万马喊杀之声,顿时撕裂虚空,掀起了惊天动地的风浪!
数十万人的气血,战意凝成一股,让天地失色,血威滔天,给浓浓的战场之上更增添了一份沉重,整个世界蒙上了一层浓浓的血腥气。
“第三军顶上!”周罗睺再次下令,正面前线第一、第二股的军士死伤大半了,防线岌岌可危,必须让后面的将士继续往前顶,用血肉之躯,铸就钢铁长城,挡住突厥铁骑的前冲,哪怕尸积如山,也要挡住马蹄的前进。
偏将赵焕吼了一声,手持锥枪一指,他麾下统帅的五个方阵,几乎同时向前猛冲。
每个方阵一千人,五方阵就是五千人,而段修志、罗昭云所在的方阵,就是左手边第二方阵,呼啦啦地一拥而上,举枪刺上去。
先锋军的每一股军阵大约五千人,正好挡在了大帅中军正前方,两翼则是屈突通的左军和鱼俱罗的右军,战场形势瞬息万变,一旦开战,具体如何派兵补位,如何厮杀,那就是各军主将自己发挥了。
三军的大帅,不可能全部指挥到每一处,他只是居中协调,用于整体的战略布局而已。
“杀啊!”
罗昭云手持长刃缨枪,与方阵内的长枪手一起杀了上去,迎战突厥铁骑。
当当当——
兵器交击声尖锐刺耳,身临其境,罗昭云才体会到这种热血澎湃的感觉,整个人毛孔紧闭,汗毛全部炸起了,憋住了暗劲,体力悠长,见了突厥的骑士和战马就刺。
当然,也有一些突厥骑士跌落马,在地面跟大隋将士缠斗,混战起来。
不过大隋将士都是军阵配合,不像突厥骑兵到了阵前反而各自为战,没有一定章法,整个战局,就好像一个猛虎去咬刺猬,无从下口的感觉。
其实突厥骑兵在冲锋的时候,的确很强,使用的是车悬阵,这是昔年汉骠骑大将军霍去病研究出来的一种骑兵袭击战术,骑兵锥形阵前后、左右、不同兵器的使用,各骑之间的间隔便也不同,坐骑间留出了足够的空隙,使他们发起冲锋时,使敌军步卒有闪避空间,进入他们的收割圈内。
数万骑兵队伍冲锋,分几十排甚至上百排的,而且每一排骑兵都是错列开,一旦让他们发挥出突出威力,他们可以像除草机一样,扫平眼前的一切,但是当他们阵型受阻,冲到跟前无法前进的时候,前面的骑兵挡住了后面的骑兵,使得后排的骑士在外围等待,士气就衰减了,阵法反而失去了作用。
一些外围的骑兵无法近前,急的勒马原地盘旋,战马抬蹄嘶叫,一些骑士纷纷摘下弓,朝着大隋军阵的士卒射击,而躲在军阵后方的弩箭手和弓箭手,也在朝着外围的骑士射击,所以战场在各处都在上演,流矢无情,就是这个道理。
杨素的战马跟前,就有几排窄高的盾牌手,为了提防外围的冷箭。
“大帅,末将愿带骑兵杀出去,破开他们的围阵!”麦铁杖按耐不住了,抱拳请缨出战。
杨素冷淡一笑道:“我们是来吸引敌军的,而不是破敌的,大战还在后面,现下只是开始而已,耐心等待吧,半柱香后,三军缓退一里,阵型不变!”
“喏!”其余将领闻言,全都拱手听命。
“咚咚咚!”
战鼓擂动,就像是催化剂,大隋将士们前仆后继,蜂拥上扑,死了一片又一片,血流成河。
罗昭云展开罗家枪法,出手如电,不过,由于四周的人太多了,根本无法全面把精妙招数展开,而且,根本就用不着精妙的招数,因为给你发挥的空间微乎其微,只有刺抢!
现在他才真正体会到,父亲罗艺让他不断苦练刺术的含义!
在沙场上激战,不是江湖游侠比剑,腾挪闪避,利用身法、步法、轻功等等,比拼谁的剑术精妙和多变。
在战场上对敌,横竖只有几招,就见了生死,务比去繁就简,一击命中,否则自己就要被旁边的人刺中了。
出枪,收抢,再出枪,哧!
如此反复——
罗昭云端稳了长缨枪,一出一收,就刺死了一名突厥骑士,速度快,力道狠,角度刁,身边有袍泽配合,他只负责一击必中,很快,就已经刺死了**人,让身旁不少军卒士气大振,向他靠拢,寸步推进!
同时陌刀手、长戈、盾牌上也在前面配合,混杂在一起,各自发挥作用,攻守兼备。
这才是真正的战阵,没有那许多花哨,也没有繁琐,说到底,阵法其实就是诸兵种的合理分配,担负不同的杀敌作用。
士卒攻守保持队型,只是一种必要手段而已,否则数万人、数十万人一旦同时投入战斗,马上就会变成一场毫无秩序的混战,根本无从调度指挥,那就发挥不了威力了,所以,作为一军大将,都不会身前士卒,而是坐镇后面,时刻在下令调度军力补位,这才是关键。
比如,杨素大帅坐镇三军后方,周罗睺、屈突通、鱼俱罗等人坐镇在本部军马的后面,指挥战斗;亚将在每一虞侯军、厢军之后指挥,偏将则在单个方阵军后面指挥,校尉则在方阵里跟随杀敌,百夫长、队头是亲自带兵杀敌的。
不同职务,有不同的职责,像许多电影、电视剧里,堂堂主将亲自带兵,一马当先,冲锋陷阵的,都是胡乱臆想而已。且不说三军主将,不在后面调度大军,会使全军整体崩散;就是亲自冲锋,也会被乱箭第一时间射出刺猬,然后大军瞬间崩溃了。
第五十四章 且战且退
罗昭云彻底融入了这种古代角色中,厮杀正烈,身边聚集了不少甲士,刚开始不知道他的深浅,此时见他杀敌本领很强,又是副校尉,顿时不少士卒向他靠拢,有了主心骨,力量拧成一股,战斗力飙升。
“刺马腹、砍马腿!”罗昭云想到水浒传里有钩镰枪破连环马的戏,虽然不知道真假,但此刻大战时候,发现突厥骑士坐于马背,兵器短很难刺道突厥兵,相反对方居高临下真有优势。
他刺术专门针对那些坐骑,一枪刺中一头战马的脖子、腹部,使战马受惊,左右摇晃或抬蹄倒退,突厥的骑士顺势就掉落下来,被他们乱刀砍死。
当然,乱军之中,也有一些突厥骑士骑马冲入了阵内,但很快就被消灭了,整个前线,三股军阵投入其中,就是一万五千人,这是先锋军的兵力,左军、右军也投入不少,如此算起来,至少有三万多人再战斗了。
突厥外围的兵马迟迟突围不进来,大为恼火,摘弓就射,或是策马跳跃过去,向人群中踩去,却成为枪林上的活靶子。
不过,大隋将士付出的代价也非常大,这种硬抗,优势还是在骑兵一方。
“咚!咚咚!”
隋军战鼓的节奏在变,令旗挥舞,大军缓步后撤,没有参战的军阵,开始倒退。
前线的士卒也接到军令,左右布数阵,正前布偃月阵,一步步边战边退,不敢骤然掉身就跑,否则直接被铁骑掩杀一冲,死伤无数。
突厥铁骑已经投入了四五万人马,反复冲击,压着大隋军在后撤,要活活磨灭这十万隋军。
罗昭云身边有郭孝恪、纪平伍、魏充等人,他们都没少杀敌,身上也挂彩了,都洋溢着痛快的神色,面对排山倒海追杀过来的突厥骑兵,毫无惧色。
“注意步法和间距,不要撞到自己人!”罗昭云站在阵中,对着左右大吼,经过一番厮杀,他的威望上来了,周围几百人都在相互传话,听他的命令。
因为地上有不少的尸体,还有血泥,如果不注意,有人会摔倒,人群容易发生踩踏事件,自己乱成一团,所以这种边打边撤非常又讲究!
突厥大军在外围也开始变阵了,吹动号角,前面咬住隋军的突厥兵听到号角后,不甘心地掉马向两边让开,把空地留出来,后面的骑兵则开始猛冲上来,借助一段距离的助跑,重新掌握攻击的主动权。
“哐当!”
一些铁骑撞开盾牌和枪阵,冲入了大隋军阵中厮杀,不过几十人数百人,很快就被淹没了,无法改变大局。
只有撕破大的口子,冲入数千上万人,才能把隋军彻底打垮,但突厥骑兵显然还没有做到这一步。
“再冲!”有突厥的叶户、大将亲自到场指挥,喝令铁勒部、仆骨部等骑兵猛冲,不计伤亡。
“呼啦啦!”
这次的冲击力过猛,隋军又在后撤,果然把密集的阵形冲乱几分,后边洪流般不断的大军开始直接突入敌营,舞动钢刀居高临下进行斩杀。
“噗噗噗!”
杀声一片,数不清的大隋将士倒在血泊之中,但身边袍泽都没有来得及去搭手援救,因为敌人的戈锋长刀还没有停止,在悍勇地挥舞砍杀。
“唰!唰!”隋军的大旗一变,前军和两翼的士卒见状立即跑位,由密阵变为疏阵,密集的队伍立即撤向中间空地,整个密集的大阵疏散成五十人左右的一个队头小阵,盾牌手、陌刀手、长枪手相互配合,围歼突厥骑士。
在这样的阵形下,已突入敌军的骑军已失去速度优势,左右难冲,停滞下来,反会变成任由步卒宰杀的对象。
这就是大阵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瞬间的变幻,运用得宜,就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
突厥叶户和大将见状不妙,又让人吹起了号角,刚刚陷入隋军方阵尚未深入的上千骑兵突然拨马后退,撞开拦截。
而后面铁甲洪流继续冲锋,绵绵不断杀至,紧紧咬住隋军阵势,开始用大斧长刀像削皮剔骨一般,一层层地削去隋军的外层保护伞,留下一层层鲜红尸体。
就这样,双方各有伤亡,从主战场一路向后走走停停,厮杀不断,从正午杀到了下午,几个时辰过后,都死伤无数。
慈不掌兵,伐谋者无情,后方的杨素等人,看到这种血腥的场面,早已习以为常。
中间虽然有猛将请缨助战,但都被拒绝了,不过,现在形势对隋军不利,退出了两里多后,发现全军已经阵亡两万多人了。
杨素沉声道:“时候差不多了,麦铁杖、杨惠、陈稜听令!”
“末将在!”
“带领重铁骑三千,从左翼杀出,扫开外阵的突厥骑兵,截断追击,听到号声后,从右翼撤回!”
“得令!”
这三千骑兵,连战马都带有护具,骑士都是明光铠,重马槊和陌刀,绝对的勇猛,此时从左翼杀出,人如虎,马如龙,蹄声如雷,直接给突厥的骑兵一个重击。
而隋军步兵方阵则开始迅速后撤,脱离了突厥的骑兵咬合,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
罗昭云已经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到了最后完全靠着本能反应,由于随时处在危险之中,精神高度集中,体力消耗很大,身上也有一些轻伤,不过,百炼成钢,就是需要这种磨练,他才能更快地成长。
这些大隋士卒们,根本不知道大帅使用什么谋略,只知道听从军令指挥,让冲就前仆后继,让撤就迅速退回,也不知接下来这杖要如何打法,眼见得远处突厥人马如潮,他们并不畏惧,反而怒火满腔,因为死了太多袍泽战友。
“隋军不敌,要退走了!”突厥的叶户、将领们,看到这一幕,都惊喜连连,以为隋军终于抵挡不住,这是要溃败的节奏了。
“赶快派人去通知可汗和东赞国师,请求派更多的骑兵上来,团团包抄隋军,全力围歼这十万大军!”
“是!”突厥传信官迅速策骑,向数里外的可汗营阵奔去,要转达回禀这里的情报,请求主力援军了。
第五十五章 突厥上钩
隋突大战主场的往北五里处,聚集着大量的突厥骑兵,足足十五六万人马,声威壮大,铁甲锵锵,旌旗飘展,杀伐凝重。
突厥人是个混合民族,并非单一种族,起源于西海之东(今咸海),属于白种人和黄白混血种人,是匈奴、鲜卑、柔然以来又一个重要的游牧民族,普遍身材魁梧,高大力壮,善于骑射,桀骜不驯,不断向东迁徙,先后破铁勒,败柔然,逐渐征服大兴安岭到里海之间的广阔土地,成为草原上最强大的主人。
不过,在隋朝开皇初年,被隋文帝和长孙晟施了反间计,突厥分裂为东西两部,以阿尔泰山为界分立,这大步迦可汗,原名为达头可汗,是西突厥之主,但是东部的突厥主启民可汗投靠大隋之后,都蓝可汗又身死,他便以武力统一东西两部,再次整合为一。
如今,步迦可汗重新征服草原所有部落归顺,又裹挟西域诸邦小国,为其提供战马和兵力,浩浩荡荡,组成三十多万的骑兵大军,来攻打大隋西北边疆。
不过,西域一些小邦的兵力,多用于牵制阳关的隋军,真正的突厥主力,却在玉门关北部一带盘旋,虎视眈眈,时刻准备南下撕破玉门关,一路南下,攻入中原腹地,兵临关中。
步迦可汗全名阿史那玷厥,乃西突厥开创者室点密之子,今年约四十出头,高鼻阔脸,身材魁梧,眼如鹰牟犀利深沉,坐在九尺高的汗血宝马上,一身虎裘绒锦袍,胸前穿金叶的护甲,浑身甲胄金光闪闪,他目光注视着前方,不知前面大军激战如何了。
在他的身后,有不少随行的突厥部落酋长、王公大臣、军事首领等,名字音译过来有阿塔格(部落头领)、塔伯克(总兵)、奥尔达巴什(大臣)、塔尔罕、俟利发等等。行军编制,参考了匈奴的一些旧制,比如有左右谷蠡王,叶户、大将,大都尉,大当户,骨都侯,以及千夫长、百夫长、什长等。
但是,突厥军队也有自己的特殊,比如大军分鹰师、豹师、虎师三种,鹰师就是一般的军队由诸多部落首领的心腹将领统领,是临期凑齐的常规军,其中包括铁勒、仆骨、柔然、胡人等,人数众多。
豹师则是精锐之师,由西突厥最核心的一些王族部落挑选,没有外族人,是西突厥南征北战的主要力量,人数由十多万至二十万之间,不过不能完全带出草原,需要一部分镇守王庭,所以只能携带七八万人出来,却都是精锐之士。
至于虎师,则是可汗的亲卫军,只有两万多人,战斗力最强,精锐中的精锐,相当于中原皇室的禁军,一般并不冲锋陷阵,多是跟随可汗身边保护安全,除非可汗征战,他们才会跟随冲杀,但人人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
“国师,你说大隋步军阵能挡住十万鹰师铁骑的冲击吗?”步迦可汗询问身边的一位二十左右的青年,这个青年一身华贵锦袍,温文尔雅,脸庞削瘦,眉目中精光闪烁,名为噶尔·东赞,是藏地的一位青年天才。
他博闻强记,精通藏语、突厥语、西域语、中原语、吐谷浑语等,十六岁游历高原,去年在吐谷浑王公府邸做客时,被推荐入了王室参加酒宴,恰好步迦可汗亲巡吐谷浑,认识了这位天才青年,所以封为国师,带回了草原,出谋划策,有了这次伐隋的新战略。
噶尔·东赞给自己起了一个汉名,就是禄东赞,此时微笑答道:“还不好说,隋军这次迫于无奈,只得出关与我军草原交战,已失去了地利和先机,正是我们围歼这支隋军的大好机会,只要歼灭这十多万人马,对隋军造成重大伤亡,威慑大隋,日后南下,将会所向披靡!”
步迦可汗感叹道:“有国师出谋划策,对付隋军,本王倒是得心应手了许多!以往每次都那五原一带的长城防线束手无策,攻打雄关要塞吃亏不少。”
禄东赞笑道:“这次我们不断派兵滋扰边境,以逸待劳,就是要让隋军不断来边疆作战,光粮草、兵源就能拖垮大隋!”
步迦可汗点头道:“此计甚好,大隋厉兵秣马二十年,兵精粮足,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确不是一朝一夕能击败的,如果能不断蚕食,一点点吞掉隋军的主力,就可以消耗大隋国的国力”
禄东赞温文尔雅,俊秀的容颜,挺拔的身躯,傲人的天资,虽然装的自然随和,但是眼角之间,还是可以看到那一抹眼高于顶的傲气。
禄东赞顺承着说:“可汗所言极是,大隋立国二十多年,袭承北周之制,这些年国力鼎沸,光几大粮仓的储备,据说已经足够数十年使用,然则据我派族人入隋考察,发现百姓却依然贫苦,一旦某地出现蝗灾、旱灾,顿时饿死数十万人口。”
“这大隋看似国力极强,其实是加剧了对百姓的搜刮,不给百姓充足的余粮,百姓的积蓄单薄,这样弊端甚多,只要我等番外势力,不断滋扰大隋,让他疲于兵事,用不了几年,百姓不堪徭役,再出现灾害之年,内忧外患,大隋自己就要顷刻崩塌了,民间根基太薄,绝对传不过三世!”
“那岂不是与西魏、北周、北齐那些中原王朝一样,只有几十年的寿命?”步迦可汗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论断,觉得有些匪夷所思,毕竟大隋统一中原,南北融合,国力比北周、西魏、南陈时期都要强势得多,怎么会传不过三世?
禄东赞目光坚定,似乎看准了这一点,点头道:“当然,这是指文帝继续推行这样的国策,如果继承者,看不到民间百姓的疾苦,还有制度的弊端,继续加大搜刮,以为国库充盈,就好大喜功,发动对外的战争,那么大隋离着衰亡就不远了,这是上苍赐予草原还有我青藏之地的机会,只有中原大乱,我们这些苦寒之地的游牧部落才有发展壮大的机会。”
步迦可汗的心思活了起来,他看不透这些社会根本矛盾的东西,只是觉得大隋国力强大,不好对付。
但是无论北狄还是西戎少数民族,都生活在草原和沙漠之间苦寒之地,早对中原肥沃土地垂涎已久,听说中原人文弱好欺,就是人多势众而已,一直都有了进兵攻打中原之意,如果大隋真的有此弊端,那么草原部落还真有机会攻入中原去。
就在这时,有传信的骑兵疾奔而归,大声禀报:“可汗,大隋军已经不敌,正在退却,谷蠡王和叶户请求可汗增兵,一举围歼隋军!”
步迦可汗闻言狂喜,哈哈大笑,他竟然跳下马,半跪在地,双臂向苍天张开,激动得大喊:“这是苍天腾格里在助我啊!传令,豹师出击!”
第五十六章 苦战坚守
八万豹师开拨,一时间踏地而动,弯刀生辉,豹旗飘展,尘土飞扬,整个大地都颤抖起来,随着铁蹄加飞奔,轰隆隆的蹄声如晴天霹雳在空旷的草原上响起,声势惊天动地,极是骇人。
卷起的尘土冲天而起,似天际突降的乌云,滚滚压过去,更增威势。
夕阳下,草原上,厮杀正烈的大隋将士们,看到远处无边无际的突厥骑兵,脸色都变得苍白起来。
他们九万大军,死伤过三万了,正在防护大阵外围的将士也有两三万人,剩余三万人在短暂歇息,一大半都是刚退下来的,体能消耗巨大,多人身上带伤。
到目前为止,只有中军还没有冲上去,但是按这个架势,似乎不够铁骑冲杀的!
“突厥的豹师,终于出动了,这才是西突厥的骑兵主力,步迦可汗的真正力量,那些鹰师都是各部落的勇士组合而成,杀得再多,也不会让步迦可汗心疼,反而会削弱草原各部的力量,让西突厥更加好驾驭、统治各部落。”
杨素坐镇后方,时刻注视着前方的战斗,此时更是冷笑连连,终于引出了豹师,只要把这支精锐歼灭,西突厥主力军就等若损失过半了。
突厥牧民虽然可以人人皆战,上马为兵,但毕竟人口有限,能抽调出来的精锐,更是有局限性,短期内不可复得,需要休养一段时间,才能重新选拔出来。
这才是杨素制定计策的关键所在,歼豹师,打痛西突厥,只有西突厥没有了强大的豹师,对草原各部和西域构不成致命威胁,那么铁勒、靺鞨、仆骨、回纥、吐谷浑、薛延陀等大部,还会甘心为他驱使吗?
历次突厥来犯,都是把豹师放在后面,监督着鹰师,让各部落的勇士前冲杀敌,即便大败,西突厥可汗带着自己的精锐之师逃回到草原,根本没有损耗多少元气,反而削弱其它各部,这样此消彼长之下,使突厥越来越强大,保存了实力,而铁勒等部却越来越弱,更难以抗衡西突厥。
杨素认为,只要歼灭豹师,那么西突厥等若掉了牙齿的猛虎,元气大伤,至少十年内,再也无法对隋构成威胁了,同时,配合外交得当,瓦解草原联盟,就可以使铁勒等部落依附大隋。
这是一种长远战略,已经不局限于单个战役了。
杨素出将入相,能成为大隋的名将能臣,千古留名,还是有其过人之处的。
“传令下去,缓退一里,保持阵型,全力奋战!胆敢临阵脱逃、扰乱军心者,当场斩杀,绝不姑息!”杨素浑身杀机凝聚,满脸肃穆,成败就在此一举了。
“喏!”赵才拱手接令,转身吩咐下去。
方阵中,罗昭云等人刚被替换下来,得到一丝喘息之机,不过,看到几百米外,突厥精锐铁骑又杀过来,都感到一种无力感。
现在,他们都不知道大帅要如何反击,从眼看的局势来瞧,他们似乎就像那待宰的羔羊,即便反抗,也只是壮烈一番而已,注定无法全身而退了。
因为这里距离玉门关,还有一天的行程,被突厥骑兵咬住阵列,大军行动缓慢,根本走不出多远。
除非玉门关有大军来援,否则他们必死无疑了。
罗昭云毕竟来自二十一世纪,虽然对隋朝的熟悉,不如这些人,但是对总体局势的把握和历史大势的了解方面,要强于这些人。他心中明白,杨素这人不可能会愚蠢到这种地步,他的归宿也没有死在这里,历史上记载,这一场仗,大隋肯定是胜了,所以他的心思活一些,并没有感到多悲戚。
“罗校尉,我们还能活命吗?”纪平伍、魏充等人全都心里没底,面色煞白,觉得这次绝对要完蛋了。
正校尉段修志已经阵亡了,现在由罗昭云负责指挥这个只剩三四百人的方阵。
“将士们,不要气馁,大帅和将军们还在背后观望着咱们,他们也在身临险境,我军必有反击后招,大伙不要乱了阵脚,认真杀敌,我们的任务,就是拖住突厥铁骑!”罗昭云喊了一声,顿时让他的这个方阵士卒听完后,都镇定不少。
偏将赵焕见替换下来的这些士卒方阵,大多损失惨重,但是唯有罗昭云这一股人马,人数存活下来较多,而且没有躁动和畏惧之色,不由得刮目相看。
此刻,周罗睺身穿一身厚重铠甲,手持浑铁枪,巡走方阵,给队伍鼓振士气。
他也观察到了罗昭云身边的这些人马,不论是数量上,还是精气神,都要比其它残缺方阵好很多,像是虎狼之师,不禁微微点头。
“突厥的精锐马上就要到了,我军铁骑就要撤下,接下来,继续由我步兵方阵抵挡,只要拖到天黑,后方的援军即到,那时候,就是彻底反击突厥之时!”
这些方阵内的士卒,听完周主将的训话后,顿时安稳不少,军心不在浮动,虽然仍将信将疑,但比刚才满脸死灰之色,要强出不少了。
“轰隆隆——”
突厥豹师铁骑奔袭,那八万匹战马奋力嘶鸣,驰骋在大漠上的壮观场景,让人心惊胆颤。
骑兵的优势在冲锋中,发挥的淋漓尽致,人嘶马鸣,爆发出狼一般的怒嚎,手中弯刀闪着寒光,七八万人一起冲锋,那气势惊天动地,似乎能将步兵阵压成一块薄饼。
“射击!”
方阵后的弩阵、长弓阵,朝着斜上空,射出了箭矢,骤然倾泻出去。
“哧哧噗噗——”
豹师骑兵进入了一箭之地内,被突如其来的箭雨,射杀伤亡不少人,但是这不但没有阻断他们的气势,反而血气一冒,更让这些精锐之师的突厥兵,露出悍勇、疯狂的神色,就好像野狼猛兽闻到了血腥,更刺激了它的兽血。
与此同时,麦铁杖等人率领的三千铁骑,斩杀了不少外围鹰师的骑兵,成功阻断了一刻,这时见突厥援军袭来,顿时向右翼撤回,把主战场再次交给了步兵方阵!
“咚!咚咚!咚咚咚——”
战鼓再次轰天震响,所有的步军将士,硬着头皮,准备迎敌。
“杀!杀杀——”
数万甲士喊着杀声,再次凝聚军魂和士气,而豹师骑兵此刻狂奔,混着滚滚泥沙,汹涌呼啸而来,如同凶猛地狼群,朝着觊觎已久的猎物冲去。
“三军顶上,誓死不退!”周罗睺已经看出这批突厥大军的凶猛,比之前攻击的先锋军要强大,一旦松懈,阵法被撕破,就万劫不复了。
“杀!”罗昭云等人再次扑上去,死死抵挡。
片刻之间,一股洪流,激烈地撞击在枪阵之上,刹那的凝止,然后就是血肉横飞。
“哗——”刺耳地刀戈声响成一片,伴随着战马地嘶鸣、将士地凄嚎,人仰马翻,蓬蓬血雾,像是瞬间绽开的花朵,刹时染红了草原。
第五十七章 反击
豹师的冲击力果然比先前的鹰师铁骑厉害一些,加上隋军已经疲劳,这一冲击,差一点把隋军的方阵撕破,险而又险地堵住豁口,边战边后退,缩小阵型,不给骑军冲击撕破的机会。
罗昭云英勇杀敌,越战越勇,他身边的一些士卒全都围绕在他的附近,拧成一股力量,不容冲散。
刀光纵横,血光喷洒,倒下的尸体一片又一片,不过战场迅速被后方将士填补冲刷,根本没有任何空地。
一将功成万骨枯,直到此时此刻,罗昭云似乎体会到它的深意。
战争到底意味着什么?只为某些政治上目的,牺牲太多人的生命,最后得到的利益,又有多少人能分享得到呢?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罗昭云大吼着,身先士卒,带兵围杀冲进来的铁骑兵,长枪连刺,凌厉异常,招数精妙又狠辣,这些寻常的突厥骑士根本无法抵挡。
这些突厥勇士虽然都是硬汉,臂力和体力超过普通士卒,但罗昭云常年习武攒出了内劲,算是懂内家功夫了,身子敏捷,出手如电,仗着枪术犀利,杀气腾腾,如杀神附体。
“噗噗噗!”
瞬间,一个人就斩杀了多名豹师骑兵,其它隋军士卒见到罗校尉如此勇猛,全部热血沸腾,个个凶狠起来,挥枪、围攻、出拳、侧踢无所不用其极,每个士卒的战斗力似乎提升了不少。
“找死!”一名突厥武将,手持长戟,坐在马背上,看到罗昭云的英勇,策骑冲过来,挥臂一抡,大戟威猛地斩向了罗昭云,气势雄浑,不愧为突厥军的一员猛将。
罗昭云挑枪一拨,全力格挡,接下来只听“锵”的一声颤响,那猛将的臂力过人,罗昭云则有内劲在身,但是都震得彼此手臂发麻,暗自忌惮起来。
这名武将是突厥的一名大都尉,名叫那沽利,身材威猛,天生神力,这一戟却是他武技精华所在,本以为一戟就能砍伤那名青年,没想到两人都没占到便宜。
“再来——”那沽利手中长戟攻势再起,比刚才只强不弱,长臂一翻,戟锋回挑,借助高度优势向下猛刺向罗昭云。
这杆战戟腾跃如飞,戟尖锋利,作为兵器,戟的杆都是采用上等硬木制作,与后世大枪的白蜡杆不同,缺了韧性,抖不出枪花,但招式直来直去,大开大阖,另有一种古朴声色,特别是在战场之上,有横扫千军如卷席之势。
罗昭云眉头一皱,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适才交手一个回合,他就试探出了对手乃外家硬手,武艺不俗,四肢腰腿骨骼,背脊肩膀,手肘腕掌的力量连成一气,气血方刚,练出了明劲,如果硬拼硬比拼,自己力量略有不如。
“杀!”
罗昭云抖起了枪花,避重就轻,枪术一展,杀势雄浑洒脱,凌厉无匹,边战边退,虽然闪避但并不仓惶,引着那沽利策骑一步步紧逼,如泰山压顶地逼近、压制。
忽然间,罗昭云一个骤然旋身,使出了罗家枪的杀手锏——回马枪!
噗嗤!
这一枪,恰到好处,如神来之笔,一枪出其不意,突破了那沽利的门户破绽,又快又狠地把突厥骑军大都尉给刺落了马背。
“好!”附近许多隋军将士见到了,都大声呼喊,士气大振。
与此同时,大军整体已经撤到了营盘附近,不过隋军并没有回营,而是从侧面退走,大营直接舍弃了。
一名突厥叶户官,率领数千骑兵,直接杀向了突厥的大营,要彻底摧毁他们的基地,打击隋军的士气。
不过,当数千骑兵陆续杀入军营地的时候,却没有发现营地内的隋军,冲撞一番,正在发愣的时候,大营忽然起火,把这数千骑兵都困烧在其中了。
原来,营地辎重军马,早就在大军一出动的时候,正午过后就撤走了,在营地还留下了许多柴草、燃油脂等,以及一些斥候等待,见突厥骑军冲进来,点燃了火,然后逃走了。
大火熊熊燃烧,吞噬了数千的突厥骑兵,此刻到了黄昏,夜幕一点点拉开,数里连营都是火舌,火光冲天!
这是破敌之策,同时也是一种信号,在营地后面的山岭外,各处聚集的大隋骑兵,远远看到了浓烟和火光,开始行动了。
王仁恭、元文都、杨子崇、崔仲方、段文振等将领,各自率领两万骑兵,从不同的方位,向大战区域进行合围。
大隋这骑军十万,马摘铃、蹄裹布,披上黑色的斗篷,犹如黑色幽灵一般,奔在草原上,神出鬼没,充满了杀机和诡异。
当夜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隋军步兵方阵已经体力透支,出现要崩溃的征兆,杨素把中军万人也派了上去抵挡,做最后的鏖战了。
很快,从突厥骑军的两翼,传来大声的喧哗声、厮杀声、惨叫声,有两股大隋铁骑,已经从战场的两侧奔袭而来,直接插到了突厥的骑兵阵中,哗啦啦,大隋骑兵如洪流撞击突厥骑阵,犹如天兵骤降,彻底把突厥军马给打蒙圈了。
“步兵布偃月阵,向突厥反击!”
“跟随本将军杀回去!”
周罗睺、屈突通、鱼俱罗等一军主将,此时得知援军已到,顿时松了一口气,立即组织麾下步兵人马,开始反击,并且亲自上阵了,都是戎马一生的大将,勇猛过人,鼓舞士气,全线出击。
“咚!咚咚!”
“呜呜呜呜——”
战鼓与号角同时响起,划破夜空,隋军步兵将士本来有些要绝望了,此时得知援军已经杀到,又重新兴奋起来,跟随主将、亚将、校尉等,往回冲杀。
突厥军在抹黑之下,感觉自己深陷包围之中,心惊之下,就要往回撤,并且要突围出去,但是隋军的骑兵人数也非常庞大,以有心算无心,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切开了豹师、鹰师的队伍,四处都是厮杀声和火把,让突厥大军心惊,开始后撤。
大隋骑军已经一层层围住突厥骑兵,让其难以脱身,双方的铁骑冲击厮杀,如两股洪流,在草地狂涌,大地震颤。
“杀杀!”
双方残肢断臂,血浪滔天,但是因为天色已黑,突厥骑兵不知道大隋军士究竟来了多少,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大隋骑兵,源源不断,冲到那里都有拦截的人马,让人心惊,使豹师精锐之士,也都人心惶惶,无心恋战了。
第五十八章 掩杀
大隋骑兵十万,分成五路军马,围堵、冲击突厥的鹰师、豹师,每一路军马又分开若干小队,在夜幕之下,四面八方在拦截追杀,把十多万的突厥骑兵,彻底给打散了。
突厥的骑兵虽然悍勇无比,各个身材魁梧,臂力过人,许多精锐之士更是能以一敌三,如果正面一对一地冲击,大隋骑兵,根本厮杀不过突厥豹师。
而是突厥骑士的心理素质、文化层次、思想方面等,大大不如中原士卒,毕竟两个民族的文化存在差异,受熏陶的程度,风俗影响都大不相同。
所以,突厥骑士能打狠仗,敢打硬仗,可一旦遭遇围猎,天黑夜幕之下,感觉大隋骑军如天兵天将一般突兀出现,四面都是大隋军士,让他们脆弱的心理防线,顿时就有些撑不住了,下意识地要逃。
突厥精锐,指的是骑士的勇武和身体素质,弓马武艺等等,可是心理素质不行,团队意识差,大军的指挥也不尽人意,所以当占上风时,勇猛无比,可一旦受挫,往往就无心恋战了,这是草原骑兵的一个弱点,历朝历代大同小异。
“杀——”
处处都是大隋军士在掩杀,斜冲、切割、围堵,一方无心恋战,四处突围,一方早有设伏,冷箭、蒺藜、绊马索等,层层猎杀。
不论是突厥的豹师,还是先前的鹰师,全都损失惨重。
隋军以有心算无心,夜幕之下,一路掩杀,血染遍地,四处喷溅。
“咚咚咚!”
步兵方阵再次响起前进的战鼓,原来杨素见突厥骑兵虽然四处逃散,但还有一些没有原地盘旋,因为到处都是厮杀,一时不知从何处突围。
此时,战鼓敲响,两万步兵聚集,以整齐的步伐,手持长兵,向前横推过去,犹如一座小山碾压向前。
“锵锵!”步兵推上去,逼得一些突厥铁骑不退也得退,衔尾咬住,势如破竹,彻底让突厥骑兵四处逃亡。
与此同时,麦铁杖带着不足三千铁骑再次行动,以迅雷之势,一窝蜂冲杀出来,犹如利剑一把刺入敌群中。
“噗噗噗!”长戈如虹,斩飞一颗颗狰狞的头颅,带出一大串血花迸溅,死尸翻倒在地。
“咔嚓!”
铁骑无情,踩踏马下的卫卒身体,白森森的骨茬,与猩红的血水,格外的刺目,让人胆寒。
“嗤哧!”
染血的长矛、长枪,刺入敌军将士的血肉之躯,鲜艳的血水随之喷洒,说不出的血腥与惨烈。
不得不说,大隋中军这支三千重装铁骑很凶猛,也不管前方有多少敌军,只顾着勇往直前,士气凝聚成一把无坚不摧的长剑尖刀,带起一片片血花,突厥骑兵不断惨叫着,如午夜惊魂一般。
这一次,杨素违背了‘围师必阙’的兵法格言,没有留下豁口给突厥兵逃生,而是反复围堵,逼迫突厥骑兵做最后的困兽之斗,他就是要彻底歼灭这支卫国的有生力量,使得他们不能继续返回到草原。
目前形势有利,各处都在围斗突厥骑兵,几百人,几千人队伍,就地围歼缩小,随着一圈圈的突厥豹师骑兵倒在血泊中,损失越来越惨重。
大隋后方的步兵甲士,看到这一幕,无数的骑兵在血腥砍杀,战马嘶叫,长刀劈斩,尽情屠戮,俨然一个修罗地狱的场景,都有些麻木了。
这就是战场,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动人传说,只有性命如草芥的血腥屠杀!
一柱香之后,步兵方阵终于停下,因为突厥骑兵已经远去了,厮杀声也越来越远,似乎已经追出十里之外了。
罗昭云等人全都坐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浑身筋疲力尽了,身上的汗水、血水混杂在一切,已经把衣衫浸透了。
激战了大半天,惊心动魄,绝望中看到希望,恍如隔世一般,每个人都在庆幸着自己活下来。
罗昭云躺在草地上,仰望着星空,露出苦笑,这就是自己回到古代,第一次参与这样残酷的大战,心有余悸。
这次经历,相信自己毕生难忘,太过热血;当然,也太壮烈、残酷了一些。
“罗校尉,我们赢了,我们……活下来了。”有一名士卒大笑,哽咽地说道。
在罗昭云周围,还有不足三百人,千人队的阵列,阵亡了七成,其余袍泽都死掉了,无法再看到星空的璀璨,还有明日的朝阳。
活下来的人,虽然不少人在笑,但是眼角却泪光闪烁,这一鏖战,太艰辛了。
“我们的命硬,所以要好好活下去,今后任何时候,身处绝境,都不要绝望!”罗昭云转过头,对着身边的一些麾下战友,坚定地说道。
郭孝恪、纪平伍、魏充三人都没有战死,不过都有伤在身,魏充的重一些,一条手臂被刺中,暂时已经无自觉了,其余二人是皮外伤。
三人一直跟在罗昭云身边不远,所以见到了今天他的勇武和指挥才能,都深深地佩服起来,虽然罗昭云的年纪轻轻,却似乎有一种天生的领导才能,不论是每一次发号施令,还是关心下属,都能瞬间把大伙拧成一股劲儿。
半个时辰后,草原上吹起了集合号角,罗昭云等人站起身,开始聚集,重新列阵。
不一会,马蹄声响起,三军主帅杨素,亲自带着将领和谋士团,来到这批经历浴血厮杀的阵列前,检阅兵马。
火把通亮,甲胄鲜明,一身金甲的杨素,坐于宝驹之上,目光扫过军阵中那些浑身狼狈,汗流浃背,血迹斑斑的将士,神色肃穆,微微点头,一拱手道:“诸位将士,今日一战,全靠你们英勇杀敌,不畏生死,拖住突厥的骑军,从而为我大隋骑军的成功围击起了重大作用!”
“我杨素一生戎马,统兵无数,战过百次,都没有像今日这样激动过。因为,我们打破了常规,歼灭了突厥骑兵主力,让他们元气大伤,草原分崩离析,再无胆南下侵犯我大隋边疆,给中原至少带来十年,甚至二十年以上的和平时期,这一切功劳,你们居功甚伟,回去之后,我帅自会禀名圣上,论功行赏,抚恤烈士!你们都是我大隋的好健儿!”
步兵方阵的将士听完,都有些自豪和安慰,他们的付出,总算有意义,那些死去的袍泽,也没有白白牺牲。
第五十九章 夜下倾谈
夜已深,一弯新月像一把银打的镰刀,高高挂在墨蓝色的天空,清澈如水的光辉,普照着黑黝黝的山坡和广袤的大草原上。
这里草原天空并非纯黑色,倒是黑中透出一片无垠的深蓝,一直伸向远处。
隋军大营临时设在了山坡,背靠山安营扎寨,由于时间仓促,所以没有立营栅,而是以辎重空车布于外围,车前挖浅沟、埋鹿角,车围后插上密集的马矛,防止有走散的敌军骑兵,杀一个回马枪来突营。
大战使所有步兵将士筋疲力尽,所以分了营区后,简单包扎完,全都沉沉睡去,呼噜声此起彼伏。
罗昭云作为临时校尉,对这些军士营帐等安置一番后,又巡视了自己管辖内的营区,清点完幸存下来的人数名单,这才算把职责任务做完。
虽然他也感到疲劳困倦,可是四年来的练枪习武苦功,对于身体的锤炼还是起了作用,血肉之躯含有气劲,气与力合,心与意合,把功夫练透后提上了身,体能超过普通武士、勇士。
他巡完营区,坐在了营外的一个篝火旁,由于大战将要结束了,各营区允许生明火,照亮、烧水等等。
火光明暗不定,将罗昭云的脸庞也映照的闪动起来,他默默的盘膝坐在那里,沉默不语。
已经四年了,自从穿越到大隋来,四年多了,当初他只是一个十岁的孩童,手无缚鸡之力,性命朝不保夕,现在却已经十四岁多,身强力壮,勇冠三军,杀人无数。
顷刻,罗昭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那手有些粗糙,因为常年练枪,手心长满了茧子,这一双手,他明白,已经沾满了血腥。
这几年里,他不止杀死一个人了,从刚开始被迫应战,坎坷不安,到现在习以为常,逐渐接受了这个时代的理念和习俗,适应了古人的生活大背景。
“我变了,已经融入历史中,不知道,未来的路如何,最终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自己会不会在历史上销声匿迹,不显于史书?”
罗昭云叹息一声,抬起头望着天上的星空,没有答案。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突厥终不还……”
也许是心情复杂,也许是应景,罗昭云想到此行经历,忍不住吟出了王昌龄最出名的一首边塞从军诗。
“啪啪!”有人突兀地鼓起了掌,并大声喝彩道:“好诗啊!”
罗昭云颇感意外,转身瞧去,见到他身子侧后方的一条营帐过道处,走出一个魁梧身影,虎目精光,面带神采,正是前军主将周罗睺过来巡营了,他的身后几米外,跟着十几名亲卫,并没有很大阵势。
这周罗睺入睡之前,要亲自挑选几处去巡营,这是多年从军的规矩,这次似有意还无意地,就选中了罗昭云方阵所在这一片营区,刚才走近篝火这边,看到罗昭云一个人在发呆,还未等打招呼,就听到了古诗妙句。
罗昭云见本军主将到来,心中一惊,连忙起身,抱拳弯身道:“参见周将军,卑职不知将军前来巡营,有失远迎,请将军恕罪!”
“呵哈哈,不妨事,本将军这次就是简装从轻,四处走走,随便瞧瞧,大伙厮杀大半日,都辛苦了,本将军哪能兴师动众,再搞那些形式?见将士们都安顿妥当,没有事端,那就成了。”
周罗睺走上前,仔细打量着罗昭云,目光闪烁,露出几分欣喜之色。
他虽然是戎马将军,但出自南方乔迁大族周氏,祖代几辈在南陈做官,自幼不但娴熟弓马武艺,熟读兵法,还精通文墨,诗赋也做的好。
当时南陈朝的皇帝惊呀周罗睺的文辞,就问都官都官尚书孔范:“周左率武将,诗每前成,文士何为后也?”,孔范答曰:“周罗睺执笔制诗,还如上马入阵,不在人后!”其文采可见一斑。
不过,南陈的诗风,继承了南朝宋齐梁的特点,并且更加绮艳流丽,沿用了永明体、宫体诗,注重辞藻、对偶、声律,浮靡轻艳,文采绚烂远胜北方诗坛,但雕琢过甚,缺少男子风骨,却不如北方诗文的刚健有力。
周罗睺自南陈灭国后,举家北迁,融入了北方生活,也感染了那种苍凉有力,浑厚劲健之风,不过重在乎辞藻的华丽和渲染,诗风改了几分,此时听到罗昭云这一首古诗,那种雄浑悲壮,金戈铁马,荒凉萧瑟的文风和意境,让他钦佩不已,顿时起了爱才之心。
“想不到罗成你年纪轻轻,武功不俗,还颇通文墨,擅写诗词,这一首,应情应景,做得太妙了!”
罗昭云略微尴尬,刚才一时失神,没有听到诸人脚步声,有些大意了,又挪用他古人的诗文,被人如此夸赞,多少有些心虚,谦逊道:“周将军不必夸卑职了,罗成受之有愧!”
周罗睺见他谦逊有礼,根本不似普通家的少年,询问道:“罗成,你今天多大了?”
“卑职十四岁了。”
“才十四岁?”周罗睺颇感意外,虽然他见罗昭云年轻,以为他只有十六七岁,但想不到他未足十五岁。
“不错,比本将军当年入行伍,还有早上一年,有此突出表现和功劳,真是英雄出少年啊,你姓罗,不知出自我大隋哪一位勋望罗氏?”
魏晋南北朝以来,门阀鼎盛,贵族把持朝政,几乎封堵了寒门入仕之路,凡事都要考究出身门第,周罗睺虽然惜才,对罗昭云刮目相看,但还是不能免俗,询问一下他的门第如何,这决定了接下来,如何提拔这个少年。
不过,穷文富武,周罗睺见他枪术超群,武艺精湛,不论是坐骑还是铠甲,都不是寒门那些泥腿子能配备的,所以心中早有一种预料,必定出身勋望大族,不是关陇门阀,也得是地方望郡豪族。
“卑职……祖籍襄阳,世居京兆云阳县,家父罗艺,现为幽州一带镇关府兵的骠骑将军!”
罗昭云思忖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毕竟要靠自己晋升,也需要明言出身,否则胡乱撒谎,日后若被查明,反而不美,有欺骗之嫌,如何再面对这位周将军?
“罗艺之子!”周罗睺略感意外,不过,对罗艺之名也有所听闻,只可惜一直无缘相见,也没有在自己账下任职过,淡淡一笑道:“原来是将门虎子,如此甚好,知根知底,也好带回京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