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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丰玄机     江山争雄txt下载     江山争雄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章 废立太子

    大隋开皇二十年,四月份刚过,草原上的突厥开始蠢蠢欲动了。

    达头可汗自立为步迦大可汗后,整顿东西突厥,实力大增,得知隋朝内部党争不断,庙堂高层在内讧,于是率军二十万骑兵,侵犯大隋西北边境。

    隋文帝大怒,分布诏书,命令晋王杨广、越国公杨素率兵十万出灵武道,汉王杨凉、大将军史万岁率兵十万出马邑道,联合阻击突厥大军的入侵。

    边疆府兵镇全部待命,随时准备支援前线的大军。没过多久,隋文帝又调动了左勋卫骠骑将军长孙晟,从大利城出发,统帅着归降一部分突厥军队,被任命为秦州行军总管,受晋王杨广节制,赶赴前线,与杨素大军汇合。

    这长孙晟可是处理突厥问题的专家,当年北周朝廷派长孙晟作为汝南公宇文庆的副使,护送千金公主到沙钵略可汗的牙旗之下,长住竟达一年之久,乘游猎之机,考察突厥风土人情、山川形势、部众强弱等。

    大隋立国之后,突厥侵扰边境,大为头疼,长孙晟分析突厥内部的情况,并针对此情况提出“远交近攻、离强合弱”的提议,引隋文帝重重,长孙晟用奇谋分裂突厥为东西,内斗不绝,削弱了大隋强敌。

    后来不断用计,促使都蓝可汗诛杀祸害大义公主,又引得启民可汗投隋称臣,护送安义公主出嫁等等,每一步都改变了突厥的形势,朝着大隋有利的方面发展。

    这长孙晟本身,也是能文能武的俊杰人物,如今已接近五旬年纪,脸庞方正,颌下一缕长髯,风度翩翩,仪度不凡,穿着一身甲胄,率突厥归附各部异族人为前锋,与西突厥的骑兵交锋两场,占了上风。

    杨广虽然是三军统帅,但真正施军令的却是杨素,他只是名义上的总管,坐镇后方,掌握大军作战的进展和胜负即可。

    之所以在这个夺嫡的节骨眼儿还要带军远征,晋王杨广就是想要握住军权,这样再班师回去,内外都在他的掌控中,不愁文帝不废太子,实在不行,强行宫变夺权也不是没有胜算了。

    在这片茫茫原野上,先锋军营连绵数里,旌旗飘飘,战马成群,长矛如林,寒光烁动。

    “长孙将军,先锋两战大捷,本王听闻甚喜,亲自动身过来,犒赏长孙将军!”

    长孙晟拱手一礼,客气道:“晋王殿下,怎劳你亲自前来前线犒赏呢?再说,两个小战,算不得事。”

    杨广现在正是笼络长孙阀的时候,故而对长孙晟非常器重,微笑道:“长孙将军莫谦了,能让强大突厥,在十年期间,七零八落,实力大不如前,都是将军之功。”

    长孙晟含笑又谦逊几句,跟杨广相谈至少表面很融洽。

    “长孙将军觉得我方胜算如何?能否彻底击垮达头可汗?”杨广很关心战局,如果能大胜,他的光环势必更增大了,凯旋之日,就是携威势让群臣认可,使父皇废太子之时。

    长孙晟神色有些古怪,摇头道:“这次突厥来犯,有些蹊跷,非常仓促,兵力也不足,根本不是号称的二十万,而且达头可汗根本没有跟我们大战的意思,可汗行辕设在了百里之外,这跟以往心计督战的情形大不相同,依我多年对突厥几位可汗的了解,这次他们并非真正侵隋,而是一种威吓,战略布局,还没有与隋军彻底大战的准备。”

    “难道达头可汗还没有完全收服草原的大小王族部落?”

    长孙晟说道:“达头可汗自封步迦大可汗,要统一整个草原,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肯定办不到,那铁勒、思结、伏和具、浑、斛萨、阿拔、仆骨等十余部,不是那么容易整合的,也许达头可汗是想借助这次出兵的机会,试探那些部落真心归附,会按盟约出兵,不服令者,他自然掉过头,就要去收拾了。”

    杨广一身黄金锁甲,威风凛凛,此时压低声音道:“那如何试探出来呢?本王且不管他是否真心侵隋,只想速战速决,取得大胜,让突厥退军!”

    他离开王城久了,也担心京师形势有变,所以放心不下,想早一点破敌,然后凯旋回京师。

    长孙晟思忖片刻,说道:“这却不难,突厥有一万先锋军,驻扎十里外,与我军对峙!按照突厥民俗风情,突厥人马均需饮用泉水,只要在附近泉水上游撒放毒药,先锋出师不利,达头可汗本就无心大战,见先锋士气不振,死伤无数,必然会退军了。”

    “此计甚好!”杨广眼神一闪,嘴角露出笑容。

    长孙晟于是派出斥候去泉水上游下毒,果然,突厥人、畜饮水后很多被毒死,人心惶惶,以为是天雨恶水,战斗士气更弱了,达头可汗得知后,下令撤军,不再进犯大隋边境,反而引军西进,降服了高昌、龟兹、焉耆等西域小国,又逼近西铁勒部,镇压了反抗他的势力,扩充的实力。

    杨广大喜,去了杨素的大营,合谋如何回京师胁迫文帝废太子一事。

    老谋深算的杨素,想到毒辣一计,伪造太子一方给达头可汗的书信,诬告太子担心被废掉太子之位,企图勾结突厥,借助外部力量,里外夹击,攻灭隋朝,杨勇仍能为中原之主,依附突厥之下,变成儿皇帝。

    当大军凯旋之后,隋文帝得到了杨素、杨广、长孙晟等人的禀告,也起了疑心,更促使杨坚下决心废黜太子,不再犹豫了。

    开皇二十年十一月,杨勇被隋文帝派来使者带去了武德殿。

    大殿内,早已站满了文武大臣,隋文帝身穿戎服,禁卫军刀枪林立,如临大敌。

    这样的阵势只能是皇帝御驾亲征时才有的,殿东站满了文武百官,皇室亲属也在殿西屏声静气,所有人都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了。

    太子杨勇站在下面,也已经汗水湿透衣襟,不过极力保持冷静,心忖自己罪不至死,只要活着,还有一次反戈的机会。

    此时,隋文帝让内史郎薛道衡宣读了废太子诏,这份诏书里既有必须要废他为庶人的堂皇理由,许多官员心知肚明,太子的这些罪,没有什么不可饶恕,到不了被废太子,贬为庶人的程度,可没有人会反驳什么,除了中立派,朝堂内大多是杨广派系的人了。

    不过,也有不长眼的腐儒文官,看不清形势,如文林郎杨孝政站出来上书隋文帝,劝谏:“皇太子为小人所误,宜加教诲,不宜废黜。”

    这一幕颇具戏剧性,此人明明知道皇上已经废黜了太子,居然还以教训的口吻跟隋文帝讲“不宜废黜”,结果可想而知,挨了隋文帝一顿皮鞭后,革职为民。

    随后,文帝又下诏,将东宫太子左庶子唐令则、太子家令邹文腾处斩,与杨勇的亲信左卫率司马夏侯福、前吏部侍郎萧子宝、前主玺下士何竦、副将作大匠高龙义、率更令晋文建,典膳监元淹和左卫大将军元旻、判司农少卿事元衡均赐死。

    还处罚了车骑将军阎毗、东郡公崔君绰、游骑尉沈福宝、瀛州民章仇太翼等四人,各杖一百。至此,宣告了杨勇的派系集团基本退出了朝堂枢纽,几乎势力殆尽了。

    而晋王杨广,也在这一日,被提升为太子,执掌东宫,成为大隋王朝名义上的继承者!

    (本卷终)

    ps:铺垫结束,第二卷真正进入故事主线,精彩纷呈,热血迭起!

第三十一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

    纵马斜阳道,风驰任逍遥,英雄不为权贵折腰,豪情比天高。

    一身冷傲骨,挽弓射长雕,江山如画待驰骋,男儿正侠少!

    一碧万顷的草色原野,犹如铺开绿绸般的绒毯,青波连绵逶迤,与遥远的地平线挽手相连。

    在四野茫茫,无边无际的草原上,隐约看到一只单骑,纵马挥鞭,夭矫如飞。

    马背上的这道身影挺拔修长,身穿一袭圆领青襟窄袖儒袍,前胸罩有明光甲和束甲绊,手臂带有牛皮护腕,腰间扎着一条蟒带,眉清目秀,眸如点漆,好一个英俊的少年郎!

    此少年正是罗昭云!

    时光似箭,岁月如梭,转眼之间,到了大隋仁寿三年,他已经穿越到隋朝四年半了,从当年的十岁孩童,变成现在接近十五岁的健儿郎!

    由于常年练功不辍,肉食进补,药草滋体,所以罗昭云的体格挺拔,从当初的一米四,已经长到了现在的一米七多,面容也逐渐蜕去孩童时的稚嫩,变得越来越像男子汉了。

    整个人秀气儒雅中,还带着一种锋芒英气,成为允文允武的俊杰人物。

    “驾、驾——”

    罗昭云的这匹新坐骑,浑身毛若黄绸,油光发亮,双眼有神,四蹄如盆,最奇特的是额头有一块白色斑点,正是大宛国的良驹——的卢马。

    在历史上,蜀汉之主刘备曾以此马为坐骑,最出名的一段,便是刘备避樊城之难,过檀溪时候,一跃三丈,摆脱了后面的追兵,救了刘备一命,这一跳奠定了其三国名马的地位,虽不及赤兔马那么声名显赫,但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到了南宋时期,更因辛弃疾一首词中的“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而大为提高了名马的地位。

    不过,在隋朝时候,《三国演义》的小说还没有出现,辛弃疾更是五六百年后才出生,所以的卢马只是大宛国的宝马,还没有那么大名气。

    去年燕山马场的场主薛布衣所得,本来是一匹送给幽州新任总管窦抗,另一匹送给刚提升为骠骑将军的罗艺,但罗艺有了踏雪宝马,于是把此马转送了罗昭云。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有了如此宝马,武艺也精深了,所以罗昭云开春之后,离开了自己的枫云山庄,要游历江湖,雏鹰总要离开巢穴,到更广阔的天空去翱翔。

    罗昭云不想当温室的花朵,所以带着一些盘缠和干粮,骑马外出,先是在幽州一带考察民风,随后北上,通过古长城关隘,到了长城外的茫茫草原上驰骋。

    途中也遇到了几次马贼、流寇,如果只是几十人,罗昭云就单枪匹马,杀进杀出,所向披靡,如果马贼上百人,则仗着快马速度,风驰电掣一般逃走了。

    这种快意恩仇,烈马狂歌的感觉,让罗昭云心中舒畅,培养了他侠肝义胆,英雄本色。

    罗昭云进入了茫茫草原,去了几个突厥部落观察、游玩,由于这一片属于东部突厥,而且接壤隋界,多归顺启民可汗,胡汉杂糅,见到中原人,也没有什么敌视,尤其是普通牧民,倒是挺热情的。

    这一日,他从草原归返途中,远远望见了数里外,尘土飞扬,蹄声震动,喊杀不断。

    罗昭云艺高人胆大,心中好奇,就策马冲过去,观望一下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杀啊——”

    一群凶悍的突厥马贼,足有百十余人,似乎正在追杀一个商队,而商队有数辆马车,有敞篷车上捆着物资,也有高辕厢车里,应该是商队中的毕较重要的人,保护商队的卫士,还有三四十人,骑马护住车子逃亡,双方差距悬殊。

    但是突厥马贼没有负担,所以速度很快,眼看就要追上来那只商队,一旦截住,估计要屠宰一番了。

    有几名忠心耿耿的卫士,掉转头来断后,明知他们几人,螳臂当车,但也要为车队争取时间。

    “哗啦啦——”

    刀光剑影,鲜血喷溅,只是几个呼吸的工夫,这几名护卫武士就被马贼人群淹没了。

    他们杀了几个马贼,但转眼那个断后的卫士就被斩杀光了,首级飞滚,开膛破肚,惨不忍睹。

    “逃不掉了,停下反击!”有一位三十多岁的壮汉,冷峻异常,也知道这种危急关头,逃已经逃不掉了,如果一直这样跑下去,很快就会被突厥马匪,盗寇们一点点蚕食掉有生力量,最后只剩下几个人的时候,更难以反抗了。

    而且茫茫草原,没有关隘峡口等,最适合策马追击,他们有车队负担,根本就逃不过马贼们。

    所有人听到壮汉的吼声,全都勒住马匹缰绳,突兀地停了下来。

    “希聿聿——”

    坐骑骏马一阵长嘶,前蹄高高抬起,然后沉沉落下,卫士们调转身子,手持兵器,准备迎战了。

    几辆马车也靠拢在一起,从车上内跳出几名掌鞭和剑手武士,守着车子,要保护车内的主人。

    “杀——”

    “死吧!”

    百余名突厥马匪挥舞着大刀,骑着战马,气势雄浑,卷起尘土,威势彪悍,就好像一股洪水要冲垮前面的堤坝一般。

    罗昭云看到这一幕,忽然想到了三年前,自己的运粮车队买马贼追击的情景,心中大怒,也不管那只商队的身份,猛夹马腹,如电掣般蹿出,从侧面斜插过去。

    马贼和商队都专注于对方,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单骑从一旁杀过来。

    罗昭云摘下二石硬弓,搭箭上弦,朝着突厥马贼的前首位置,快速射箭击去,要破了突厥贼匪们的冲势。

    “崩!”

    弓弦震动,长箭被硬弓射击,速度快,射程远,相隔百步之外,却快如流星般,破空而去。

    嗖!嗖——

    罗昭云一口气连射了五支箭,每一次拉弓,都把二石硬弓拉得近满,极短时间,在马背上策骑又连拉五次弓,这对箭手的臂力和眼力、骑术绝对是一个考验。

    瞬息之间,箭矢先后射出,从百十步到数十步之间,突厥马贼先后扑倒了几匹健马,相互影响,后面又有骑士躲避不及,被绊倒了,人仰马翻,攻势就减弱了。

    这是罗昭云跟史大奈学的箭术,射人先射马,他也深知其中的奥理。

    锵锵当——

    此时,突厥马贼与商队武士交锋在一起了,罗昭云也把弓挂在马鞍上,取下长枪,大吼一声,非常骁勇地冲入马贼群中,犹如虎狼钻入了羊圈,长枪舞动,寒光烁烁,勇不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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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救人

    双方的人马激烈地冲撞在一起,哗啦一声,刀声成片,接连响彻起来,伴随着战马的嘶叫,马贼和商队武士全都疯狂搏命,挥刀砍杀,顿时蓬蓬血雾,像是瞬间绽开的花朵,染红了脚下青草。

    噗噗噗——

    不断有人被刀锋砍中,被长矛刺透,兵器刺入骨肉之中,发出闷响声,代表着有人重伤或者死去。

    此刻,罗昭云像是一头猛虎出笼,虽然年纪不大,接近十五岁,但是身体内似乎拥有无穷的力量,这四年来反复刻苦练功,风雨不误,以罗家枪口诀不断养劲、练枪,加上对武学感悟很强,已经脱离了外劲、响劲的层次,练出了暗劲。

    如此一来,身体机能全面提升,臂力、敏捷力、反应力、身法等等,都大大提升,打斗中也不再单单使用身体简单的体力了。

    一旦运气,全身炸毛,肌肤硬坚如铁,不但非常能够扛住击打,而且全身的水分热量被锁住,毫不外泄,所以在打斗中体力十分的充沛,劲力连绵悠长。

    罗昭云此刻全力运劲厮杀,枪术精妙,如毒蛇吐芯,刁钻狠辣,“噗哧哧哧”一连七八人被他挑落马下。

    鲜血喷洒,非常的血腥,罗昭云仗着战马的速度和悍勇,根本不停留,一冲一杀,从左翼杀入,右翼杀出,不让马贼围住,否则双拳难敌四手,武艺不是神话,四面八方一起攻击,他也挡不住。

    商队的护卫们看到有一位猛士相助,所向披靡,顿时来了斗志和信心,全力抵抗,战斗力也飙升了几分。

    “杀杀——”

    刀枪交鸣,血雾蓬蓬,方圆十丈内的青草不见了,被血水覆盖成了红色。

    马贼们全部围聚上来,已经打乱了,交错拼杀,三五成群地格斗着,连马车这里也有马贼冲杀过去,与几名剑手武士相斗。

    片刻工夫,罗昭云杀得三进三出,凭着一己之力,已经击毙二十多人了,体力还没有衰减,这是内部储存的气劲在发挥着作用,使全身血肉中都蕴含了惊人能量。

    “啊——”忽然间,一个女子的惨叫声响起。

    “保护小郡主!”

    “雨霏——”

    护卫和那名手持马槊的壮汉都大叫起来,显然担心后方车厢内的女眷。

    “小郡主,难道是朝廷贵族王侯的子女?”罗昭云相对自由,没有人能拦得住他,于是策马冲过去,几枪又挑杀了三个车厢附近的马贼。

    这时一辆车马的辕子被马贼砍断了,车厢倾斜,从里面摔出两个少女来,一个女孩子似乎中矛受伤,奄奄一息,还有一个少女,大约十二三岁,穿着一袭素白色的儒衫,系一条及胸的鹅黄色百褶裙,用一条白色织锦的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细腰儿系住了,墨玉般的青丝梳着三丫髻,脸颊白皙,如同镶着的一方美玉,尤其是她的肌肤,似新生婴儿一般雪白幼嫩。

    虽然只有十二三岁,但是那脸颊上的五官却十分精巧,眉目如画,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有灵性,又直又挺的鼻梁,红嘟嘟的小嘴儿,完全是一个极为出色的小美人胚子。

    少女踉跄摔在地上,咬着牙坚强地撑起身子,眼珠挂着泪痕,伸手拉扯着躺地不动的贴身丫鬟,泣声道:“小桐,你醒醒啊!”

    “她没有救了。”罗昭云坐在马背上,看到这一幕,轻轻叹息。

    少女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这个贴身丫鬟是替她挡住了马贼刺入车厢的矛锋,以身相救,却丢了性命,感到非常难过。

    罗昭云回大隋四年多了,已看淡了生死离别,尤其加上前世的灵魂记忆,他早就不是一个少年了。

    他脸色冷静,握住长枪,精神集中,周边一有风吹草动就能随时反应。

    “当!”

    有人施放冷箭偷袭过来,被罗昭云转身一枪拨开,横枪立马,镇定沉着。

    “杀了他!”

    有四五个马贼,早已恨透了罗昭云,从四周围聚过来,见他要保护那个少女,更坚定他们围杀的念头,这样一来,罗昭云就不能像刚才那样策马来回冲杀躲避了。

    罗昭云非常冷静,眼眸电光闪烁,剑眉冷蹙,在一身青色锦绣长袍和甲片衬托下,英姿勃发。

    “吼!”罗昭云大喝,率先对右侧的马贼出手,平枪一刺,角度中正却不好抵挡,勇猛之力,刺劲破空!

    “嗤——”

    那名马贼挥刀去挡,但是他肉眼的判断不及枪速,超出了他的判断力,所以一刀劈空,枪锋已经刺中了他的胸膛。

    他每天要刺一千枪,极为熟悉,这一枪包含了太多的道理!

    普通马贼,正面相迎,根本就反应不过来,没有能力判断准确。

    罗昭云双臂一挑,被刺中的马贼尸身飞起,砸向他侧面的同伴,同时,他挽起枪花,唰唰唰连刺三枪,分别取其余三名马贼的不同身体要害。

    “当当当!”

    兵器交击,罗昭云掌握了主动,快速出击,逐一击破,抓住每一个小破绽,然后一击必杀,几个回合过去,这几名马贼都被他刺下马背。

    那名少女半坐在地上,看到了罗昭云如此勇猛,出手如电,冷静杀人,有些目瞪口呆,当看到他的面容时候,发现他十分的年轻,似乎只有十五六,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少年郎。

    “谢……谢谢!”

    少女明亮的眸子一闪,开口感激道谢,没有他,也许刚才自己就要被马贼乱刀砍死了。

    其实,适才她撩开车窗帘子观望外面局势的时候,不经意发现了一人一骑,正冲侧翼杀入马贼群内,当时就让她心神一震,暗中佩服此人的勇武,不过,她以为那位豪侠怎么也得三十来岁的叔叔,想不到竟是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

    “上来!”罗昭云一弯身子,向她伸出了手臂。

    绝美小女孩愣了一下,看到四周到处是马贼与侍卫恶斗,被缠住了,来不及过来保护她,这里太过危险,微微点头,伸手抓住了罗昭云的手臂。

    罗昭云一用力,轻飘飘地把她纤细身子拽起来,另一只手顺势一拖,把她放在了自己的身前怀内,顿时鼻子闻到一股如兰如麝的淡淡幽香。

    “雨霏!”这时那名身穿护甲的壮年大汉杀了几名马贼,持马槊仓皇策马赶过来,见到罗昭云已经救了少女,松了一口气,对着他抱拳一礼:“感激这位小郎君仗义出手,救了在下侄女。”

    “先不必谢,我们先联手击退这群马贼吧,还有一半人数呢!”

    “好,高某先杀过去,请小郎君保护好雨霏!”壮汉挺槊又杀了过去。

    罗昭云虽怀内有少女,却不影响多少,策骑奔驰,利用的卢马的速度,专门偷袭一些正在与护卫家丁鏖战的马匪,一击得手,迅速离开,寻找下一个目标。

    很快又被他刺死几人,给一些处境危急的护卫解了围,此消彼长,优势在向商队倾斜。

第三十三章 萍水相逢

    高青澜和罗昭云带头反击,十多名还有战力的剑手、护卫一拥而上,迎头压制了数十马贼盗匪的气焰,最后,对方终于丧失了斗志,呼啦啦溃散了,留下一地横尸,残肢首级,到处可见。

    商队活下来的人,见到马贼如潮水般退去,都松了一口气,筋疲力尽,噗通声响,不少人直接栽落了马,或是坐倒在地了,大口喘气。

    他们逃亡了数十里,早已身心疲惫,被马贼追杀,先后死去了不少护卫,直到此刻,才甩开那贴身后的狗皮膏药。

    “雨霏,你没伤到吧?”高青澜策骑返回到罗昭云的马前,询问着他怀内的少女。

    那个叫高雨霏的少女,摇了摇头,神色恢复不少,从悲伤和惧怕的情绪中解脱出来,脸色淡定,轻声道:“澜叔,我没事,只是小桐她……”

    “大难临头,伤亡在所难免,她为了救你而死,是个称职的婢子,也算还了高家对她的抚养之恩。”

    高雨霏犹豫一下,对着罗昭云道:“请这位阿兄放我下马吧。”

    她觉得浑身有些不自在,脸颊莫名地红润起来,不知身子为何有点燥动不宁,有点羞涩挨近这个少年。

    罗昭云点头,一手揽住她的纤细腰肢,把她给放下了马,自己也翻身落马站立。

    这样亲昵的动作,发生在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二岁的少男少女身上,并没有多少矫情做作,反而显得很融洽。

    不过,对于这个年代,自幼熟读《女训》《列女传》的豪门大家闺秀高雨霏而言,也是有些难为情。

    虽然隋代礼教之防,远比宋明要淡化许多,毕竟经过了魏晋玄学和南北朝胡汉杂糅,儒学式微,理教还没有兴起,男女授受不亲方面,还没有后世朝代那么多过分、不可理喻的讲究和防范。

    “不知小郎君高姓大名?”高青澜再次抱拳问。

    “在下罗成!”罗昭云不知这些人底细,见他们根本不像商队,萍水相逢,并没有完全托出底细。

    “罗小兄弟,真乃英雄出少年啊!”高青澜赞叹一句,然后又自报了姓名。

    “高兄!”罗昭云拱手一礼。

    高雨霏翻了翻白眼,嘟起了小嘴,心想你比我只大两三岁,却跟我叔叔平辈相交,这不是占我便宜吗?

    果然,罗昭云这时转过头,看着高雨霏在那撇嘴的神态,忽然一笑,说道:“大侄女!”

    “讨厌!”高雨霏朝他做了个鬼脸,吐了吐舌头,表示不屑一顾。

    高青澜见这对少年嬉闹着,也笑了起来,不过眼下这里颇不安全,他们还在逃亡,也不方便跟少年深交,当即抱拳道:“今日承蒙罗小兄弟相助,大恩不言谢,日后必有重报,眼下我们要继续赶路,即此告辞了。”

    罗昭云哦了一声,点头道:“既然如此,那你们赶紧上路吧,草原并不太平,马贼横行,一路多加小心。”

    “一定,后会后期!”高青澜说完,转身对着侍卫发话,让他们重新清理车辆和战马,然后准备上路了。

    临行前,高雨霏咬着下唇,站在罗昭云身躯,对着他轻声道:“谢谢你救了雨霏,此恩莫敢忘!”

    “呵呵,不必客气了,大侄女!”

    “去你的!”高雨霏被他占了便宜,气得伸手拧了他胳膊一下,然后跺脚跑走了。

    “哈哈——”罗昭云大笑一声,然后用手扩在嘴边,朝着小妮子的背影喊道:“雨霏,好好活着,不要有负担,每天开开心心地长大……”

    高雨霏跑出了六七丈外,听到他的喊声,还有那种独特的关心,不知为何,心中暖洋洋的,鼻子有点发酸,转过身,看着剑眉星目,俊朗挺拔的少年郎,心中怦怦乱跳起来,脸颊微红,蓦然笑靥如花,向他挥了挥手,然后转身踏上车了。

    罗昭云站在原地,莞尔一笑,其实适才他是有意逗那个小姑娘开心,让她忘记刚才的难过和害怕,这样的血腥惊变,希望不要对那少女造成阴影。

    车队继续开路,一路奔向西南,似乎要走雁门关的方向。

    “澜叔,你似乎有些提防那个罗成?”高雨霏掀开车帘,对着高青澜询问。

    “穷文富武,罗成如此年纪练就一身不俗武艺,可见他必出自豪门,不是贵族子弟,就是郡望高门的族子,咱们现下逃亡之中,应躲避与官家有背景的人,免得被举报、出卖,落个悲凉下场。”

    “我瞧罗成不是那种人!”高雨霏眼眸一闪一闪,非常的纯真迷人。

    高青澜一边策马,一边望着远方,叹息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形势危急,先躲过这次朝廷追捕再说吧!”

    ………

    罗昭云不清楚对方的身上,那高青澜也没有如实细说,所以他隐隐猜到,这群人身份大不简单,如果是正常的郡公王侯,不可能会刻意避讳,除非那个小郡主,不是当世封的,而是亡国遗族贵胄子弟!

    高姓正是北齐的皇族姓氏,幽州一带,当年是北齐的重地,整个东北地区,目前有不少当年北齐皇室、贵族、将相的后裔子孙驻留,隐姓埋名,更换姓氏,潜伏下来,伺机勃发。

    北齐是在东魏的基础上夺权取代而成,东魏权臣高欢死后,长子高澄继专魏政,将篡未篡之时,被家奴刺杀,其弟高洋袭位,废掉东魏的傀儡皇帝孝静帝,于公元550年立国,史称北齐,建都邺城。

    历经文宣帝高洋、废帝高殷、孝昭帝高演、武成帝高湛、后主高纬、幼主高恒六帝,后来被宿敌北周攻灭,享国只有二十八年。

    北齐自高洋立国之初,曾比较谨慎,以法驭下,政治清明,曾一度强大,成为西魏、南陈三国鼎立中最富裕的国家,几年以后,他就**起来,整日不理朝政,沉湎于酒色之中,国力衰退,等他驾崩之后,北齐皇族子弟夺取甚嚣,宫斗不断,权力更迭,变幻无常,使朝廷动荡。

    按史书记载,北齐的几位皇帝大多昏庸,荒淫无耻,朝廷佞臣之多,在历史上也是很突出的现象,害死诸多功臣、名将,自毁长城,北齐的灭亡,主要的原因都是它咎由自取,自作孽,不可活。

    罗昭云也只是一时的猜测,并不确认,如果真的是北齐高氏的后裔,他身为隋朝将门虎子,也不好过深结交,给自己徒增麻烦,所以调转马头,直接向长城隘口奔去,要转返大隋幽州境内了。

第三十四章 积累财富

    罗昭云离开山庄两个月,回到了庄园后,先去后山巡视了众多孩童的训练的情况,在这三年中,他明着暗里派人收养了不少孤儿,都在六七岁到十三四岁间,男孩女孩都有,根骨好适合练武的,挑选出来,由史大奈负责教武,培养武士剑客。

    根骨不适合练武的孩子,罗昭云找人训练他们经商、算术、工匠手艺、医术、探子等技能,各有所长,分出不同的小组来学习,女孩子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经商、刺探情报等等,也都有猎涉。

    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光靠附庸的良田和果园收成,已经不够用了。

    不过罗昭云于两年前,在怀戎县邑内置办了酒楼和商铺,而且还根据后世的一些记忆方法,反复试验了半年,终于酿制出了蒸馏白酒,不论口感和色泽,都比当下的酒要纯正,浓烈。

    隋朝时候的白酒,经过烧制,酿成的多是黄酒、浊酒、水酒等,烧酒的步骤与后世相比,肯定还不成熟,虽然也有一些烈酒,对黄酒多次密法加工,将酒里的水除掉大半,才能让酒浓到令人三碗吐然诺的地步。

    但是这种烈酒,工艺繁琐,而且也没有后世逐渐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蒸馏酒够味。蒸馏烧制的酒质无色透明,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酒精浓度较高。

    据史书记载,在唐代,烧酒之名已广泛流传了,后世人一般认为,这里的烧酒并非指蒸馏烧制的酒。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所写:“烧酒非古法也,自元时始创,其法用浓酒和糟入甑,蒸令气上,用器承取滴露,凡酸败之酒皆可蒸烧。”这里的烧酒的工艺,便是较为成熟的蒸馏了。

    新制的白酒虽然也不成熟,但是要比当下的黄酒品质要高许多,所以使罗昭云的‘安宁酒楼’知名度迅速提升,在整个怀戎县都首屈一指了。

    当然,除了酒好之外,这里的饭菜也要比其它店里的味道香,不定期地搞促销活动,捆绑消费,四处粘贴一些宣传单,这两年来,酒楼生意兴旺红火,已经一连收购两个分店酒楼了,财源滚滚。

    罗昭云已经吩咐宁沐荷,购置了几处大房产,幽静宅院,都是以‘宁氏’的名义,产业越铺开越大。

    现在赵灿等十卫依然待在山庄驻守,负责训练新招收的家丁和护卫、部曲等,酬劳从每月十吊涨到了十五吊,还可以免费喝酒;此刻他们对罗昭云几乎死心塌地了。几个月前,罗艺曾派人过来询问他们是否调走更换职务,全都异口同声地拒绝了,甚至申请从府兵中调走户籍,以后甘心就跟随罗昭云为护卫了。

    罗昭云现在已经培养了自己的势力,财富越聚越多,已经不惧怕罗家主母的权势了,心想自己暂时不去找她麻烦,已经算是看在父亲罗艺的面上,不让他难做,如果大夫人孟氏还有加害之心,自己也绝不手软。

    他现在要把怀戎县当成自己的大后方,渐渐蚕食,一点点涉及到相关产业,影响到这里的百姓生活、地主乡绅,让更多的人依靠宁氏的招牌而生活,比如用宁氏的产品,喝宁氏的酒,租宁氏的地,久而久之,盘根错杂,这里就营造出自己的大本营了。

    倘若历史车轮发展不会更改,隋炀帝上任之后,在大业七年,要讨伐高丽,介时会以幽州地带为储粮和存放兵甲的基地,自己若能提前囤积,销售出去,便能大赚一笔了。

    至于日后江山,究竟被谁所得,自己并不关心,因为社稷大事暂时离他太遥远了,要说罗昭云能去争霸天下,眼下连他自己都不信。

    时势造英雄,许多历史大人物,往往都是因势利导,迫于形势,突然的醒悟和决定,使历史有诸多偶然性。

    罗昭云来到安宁酒楼的后院阁楼,林木环绕,十分幽雅,宁沐荷见到他回来,兴奋地跑过来,上下打量着他:“阿郎,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晌午到的枫云山庄,稍作休息,就赶过来了。”罗昭云微微一笑,原本一天的路程,但是的卢马的速度,半日就够了。

    宁沐荷已经十七岁了,芙蓉嫩脸,眸子含水,神采湛湛,几绺秀发轻轻垂在颊上,秀丽多姿,穿着一件月白色对襟长衫,小蛮腰低束着曳地长裙,颀长苗条,胸脯也鼓鼓的,颇具规模了。

    小妮子出落成大姑娘了,掌管几个酒楼的财物核算,还有经营方面的管理,游刃有余,俨然成了小老板娘,对外的时候,她都是女扮男装,这样出入谈生意会方便一些。

    两年下来,得到了锻炼,整个人成熟不少,散发着有智慧、知性美的气质。

    但是,当她看到罗昭云的时候,管理者的气息全无,似乎又变成了他昔日贴身丫鬟的身份,迫不及待地寒暄问暖。

    “我很好,出去游历,受益匪浅,对了,酒楼生意如何?”

    “非常红火,不但酒馆里客人很多,连走南闯北过来做生意的胡人、契丹人、高句丽、中原地区的商贾,都会到咱们的酒楼预定几十坛、上百坛的‘易水寒’烈酒,等明年‘燕山月’酒一出,我们的利润就更大了。”

    ‘易水寒’是第一系列,走的是平民路线,雅俗共赏。‘燕山月’是第二系酒,走的是较高端档次,除蒸馏烧酿之外,酒中还配有檀香、公丁香,又以少许蜂蜜调味,酒味清香,口感少了一些辛辣,多出几分爽口,回味无穷。

    “普通黄酒一坛一吊钱,上些档次的黄酒三吊钱,眼下咱们的‘易水寒’烧酒,卖到了五吊钱一坛,还卖到欠缺,许多人早就提前订购,数日后来取。”宁沐荷笑靥如花,像个小财迷,每天看着白花花的纹银,还有五铢钱、布帛、珠宝入账,让她兴奋不已。

    罗昭云微微点头,他只是抢了一步先机,提前让这种高纯度酒早一点出现而已,趁机赚些财富,为以后铺路。乱世中,没有资本,只充当其它枭雄的马前卒,那不是罗昭云的志向。

    宁沐荷想起一事,又高兴道“阿郎,你上次写的那首‘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作为易水寒酒的诗牌名,得到不少文人士子的好评,现在已经在怀戎县广为流传了。”

    罗昭云淡淡一笑,那只是随口背诵出来的,当做酒水的广告词,想不到效果还不错。

    “范阳卢氏那边,可有回音?”

    “嗯,范阳卢氏是北方一流高门,影响力极大,不论治儒、做官、经商、学问等方面,都有很高成就,这两个月,妾身不断派人跟卢氏在怀戎邑的管事人联系,十天前,从涿州来了一位卢氏宗族的嫡系人物卢小康过来,商谈了合作事宜,不过打算要我们的烧酒方子。”

    罗昭云摇头道:“暂时还不能给,但是可以在利润上,让出去一些,毕竟要借用卢氏的影响力,把生意铺开整个幽州,范阳五家,卢、祖、邹、邵、董都以卢家为首,幽州一带其它豪绅商贾又以范阳五家为标榜,所以打好跟卢家的关系,对我们全面立足幽州,大有帮助!”

    “妾身明白了,会继续跟卢氏一脉的人沟通的。”

    罗昭云漫不经心地问:“对了,我走的这两个月内,怀戎邑来回商旅众多,有没有带来朝廷的最新动向和政策?”

    宁沐荷想了想,回道:“有一件事,就发生了前些日子,似乎是突厥的步迦大可汗,率领东西突厥兵,并裹挟了西域、铁勒、斛萨、阿拔、仆骨等大小部落的精兵,号称三十万大军,进犯大隋边境,由于这次突厥可汗准备了三年之久,兵力雄厚,威势浩荡,大隋边疆驻军不足,现在文帝下诏,除一些要塞府兵外,还接受地方府兵前去投军,杀敌建功,眼下城内就有些人看到檄文,准备去西北投军了。”

第三十五章 西北烽烟起

    罗昭云闻言一愣,突厥又进犯大隋边境,似乎这一次,规模空前,看来步迦大可汗准备充分,这一次要跟大隋彻底交恶,决一雌雄,争当天下霸主的气势了。

    整片大陆,除了东靠大海,南有丛林,北有极地,西有沙漠外,目前东方世界,两大势力,就只有草原突厥和中原大隋了,至于西南的吐蕃、东北的高句丽等国,都是这片大陆的角落之地,无法与突厥、大隋争锋。

    此次双方都发动了目前规模空前的兵力,突厥骑兵三十万,此外,还有一些其它部落的控弦之士,西域小国步甲兵等等,人数接近四十万,声势浩大,正在草原上集结,逼压隋境边界。

    隋文帝已经下诏,除边关守军之外,额外调动敦煌、张掖、陇西、五原、榆林等地二十多个兵府镇的府兵,开始到武原、灵武一带集结,准备反击突厥。

    这一战关乎中原与草原的大势,谁若胜,就可以决定江山社稷,黎民苍生的安定与衰亡。

    步迦大可汗这次有备而来,重点从西域之路向大隋蚕食,烧杀掠夺,聚集大量财富,推进玉门关外,正在猛攻,同时沿着祁连山、贺兰山、古长城、五原一带,都有突厥兵出没,寻找南下机会。

    为了牵制大隋一部分兵力,步迦可汗派了麾下身为大将的侄子俟利伐,率一部分军队穿过草原,从沙漠东面进攻启民可汗,吸引榆林、马邑、定襄、雁门、楼烦一带的隋军兵力。

    如此一来,突厥主力在西面战线,以逸待劳,等待隋军远程支援,如果能大胜,消灭大隋有生力量,就可以长驱直入,沿西平、金城、陇西、天水路线,直接杀到长安城的大后方。

    这一条是隋代的丝绸之路,突厥大军可以一边推进,一边以战养战,获取战略物资和金银珠宝犒赏三军,比以往直接攻打贺兰山、五原、灵武等防线,要高明许多。

    隋文帝派了杨素为行军元帅,由太子杨广做后方总管,支援一切军用物资和战备等。另一路以杨谅为行军元帅,辅以诸多大将军,如柱国张定和、大将军李药王、杨义臣,连贺若弼也被隋文帝赦免,提拔录用,到了杨谅账下,辅佐汉王,支援启民可汗。

    罗昭云得到的消息没有那么详细,但是对于突厥进犯大隋,还是心中有数,知道这一战,步迦大可汗无论如何都胜不了,而且会一败涂地,连他自己都投奔了吐谷浑。

    不过,历史的痕迹,已经跟他熟知的事件时间、细节,并不完全重合,毕竟史书错误太多,记载能有四成可信,就非常难得了。

    “这是一次从军的好机会,不但能在沙场磨练自己,还能有机会见识到诸多历史名臣和大将,学到一些行军经验,我已经熟读了兵法,可惜都是纸上谈兵,没有与实际结合过,如果错过这次机会,等伐高丽,要七八年之后了,要白白耗去许多光阴。”

    罗昭云心中思忖着,最后眉峰一动,脸色坚毅,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即是去西北从军,哪怕从一个兵卒做起,也能迅速学到很多经验。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罗昭云去找史大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史大奈道:“行伍之中,是最锻炼男儿的地方,铁血果敢,百炼成钢,你在这样的太平盛世,要自己博得功名,唯有抓住眼前的机会了,毕竟像这种大战事,实在太少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事不宜迟,隋军与突厥军马上就要开战了,此去玉门关,相隔数千里,我一人一骑,全力赶路,也要十余日!”罗昭云说道。

    史大奈点头道:“隋军也在调拨中,没有聚集足够的兵力,隋军主帅是不会全面开战的,双方只会派先锋军厮杀,抢占有利地形,筑起防御工事等等,你有的卢马,赶到那里,肯定来得及,不过,你这样直接去前线军中投军还不行,要找到前线的后方接纳新军的招募地点,亮出路引或府兵证件,才能顺利入伍,否则担心你是没有户籍的探子。”

    “我明白了,临行前,我会让当地的怀安镇上里长开具路引,有了官府身份认可的介绍信,那就行了。”罗昭云记了下来。

    “你不打算跟罗公商量一下吗?”

    “不了,我担心他不让我去,毕竟战场上,刀剑无情,又是从小兵坐起,父亲不会同意。”

    史大奈叹道:“的确,你本来可以从幽州府兵做起,直接担任一个都督队头,提拔迅速,不必那么危险了。”

    罗昭云摇头一笑:“呵呵,依靠庇荫,这样提拔上来,也无法服众,而且随时都被保护,事事被安排妥当,根本无法真正学到什么,只有在生死之间,感悟才深,不只是武功,还有真正行伍的磨练。”

    “打算什么时候走?”

    “明日吧,有些事,我要安排一下。”

    罗昭云回到房间之后,宁沐荷正在守候,见他进房,站起身毫不避讳地服侍他更衣,就像一个小妻子般,脸色温柔如水。

    “沐荷,明天一早,替我收拾一下包裹和盘缠,带足干粮,我要远行。”

    宁沐荷哦了一声,好奇地问:“才刚回来,怎么又要出去?”

    “这次我要去从军!”

    “什么?”宁沐荷手指一抖,身子都轻颤起来。

    从军,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古来征战几人回,十里八村的男丁去服兵役,十之七八传回来的都是噩耗。

    “不成,阿郎,太危险了!”宁沐荷焦急,忍不住劝慰道。

    罗昭云转过身微微一笑,神采流露着强大自信,说道:“放心吧,我只是去磨练一番,不经历一番血战,如何能成为真正男儿,躲在后方,做个富贵太平郎,非我所愿!”

    “可是……”宁沐荷神色惶恐,仍放心不下。

    “沐荷,不必劝我了,我希望你能支持我的决定,替我打理好家里的生意,不论是跟范阳卢氏的合作,酒楼和商铺的扩营,还是训练那些孩童方面,都要上心,以后,我会有大用处!”

    宁沐荷感受到他灼热的目光,还有殷切的希望,包含一种浓浓的信任感,她觉得自己都要被融化了,含着泪点点头,说道:“阿郎,我一定会尽心尽力为你办好,但你要答应奴家,一定要平安归来,好不好?”

    罗昭云呵呵一笑,重重点头道:“当然,将来我还要建功立业,出人头地呢,肯定要保护好自己,在身后积累那么多财富,还没有享福,我舍得一去不返吗?”

    他笑着拍着宁沐荷的肩膀,让她宽心,其实,对于战场的危险,罗昭云也没有绝对把握能安全,但是不去经历,破不了心中的胆怯和心障,那就永远成不了强者,日后天下大乱,自己还如何有所大作为呢?

第三十六章 从军行

    罗昭云快马奔腾,一骑绝尘,晌午出发,一路向西,为了避开草原突厥兵马,所以没有走关外草原,而是沿着边关重镇防线,先经过雁门、马邑一带。

    在这里,他已经远远望见了兵甲锵锵,旌旗飘扬,到处都是运粮车队和各地府兵,向雁门关外的大军营地聚集,然后一齐北上。

    大战前紧锣密鼓、调兵遣将的气氛,压得人紧张兮兮,喘息都有些压抑。

    罗昭云没有停留在这,因为榆林外、古磴口,隋军只是辅助启民可汗对抗突厥大将军俟利伐的进攻,为次要战场,是否会交战,能打到什么程度,都不好说,毕竟这是牵引主力的掩护之战,对方未必真的猛攻,只是不断滋扰居多,不好建功。

    他继续赶路,的卢马飞奔如梭,经过朔州、夏州、灵州、凉州、甘州、肃州,一路上见到不少府兵队伍在向西北集结,骑兵轰然踏地而过,运粮车队更是随处可见。

    要知道古代战争,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前线打仗需要的粮草动辄天文数字,虽然府兵会自带粮食,但那只是月余的口粮,基本会在途中就消耗一半了,到了前线,已经剩不下多少。

    一旦战争持久,鏖战半年,那粮草的消耗可是一笔庞大的开销。

    如果按照一个士兵每日一斤米,那么三十万大军,每日消耗就是三十万斤,约两千五百石,一个月下来,就是七万五千石米,半年呢,就是四十五万石。

    这个数字太大,光从边戍的粮仓运来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像隋文帝这种君王,是不放心把众多粮食储存在边关的,一旦某个大将心怀不轨,割地为王,粮草充足,等若养虎为患,往往都是把朝廷粮仓设立在京师附近。

    大隋就是如此,几大粮仓都在中原地区的腹地,长安城附近有太仓、广通仓、常平仓,洛阳附近有回洛仓、洛口仓、河阳仓等,沿着黄河和运河排布,运输方便。

    边疆之地,讲究府兵自力更生,闲时候务农,利用军田和官职田耕种,够驻军的口粮开销了,可是这次要调动三十万大军,除边戍聚集十万众外,其余二十万都是从各地赶过来,粮食需要朝廷集中调运到前线。

    这时候,压力就来了,光这额外二十多万军人的消耗,这个时代没有火车,马匹都用作战马,拉车很少,只能用牛车和民夫,耕牛也有限,所以大部分都是用民力推车。

    而这个时代的车轱辘都是木质的,车轴质量也差,所以行走起来,非常不便,长途跋涉,从中原地区粮仓聚集,然后送往边关,这就需要动用各地无数的民夫,再从边关运往数百里外的前线,动用的壮丁更是成倍叠加,途中消耗巨大。

    二十万隋军出征,后方辎重苦力和民夫征调,就会动用近百万人,平均一名士兵就要有五名民夫来进行后勤援助。

    而且民夫们也要消耗粮食,运转上千里,消耗近半,所以运转的粮食要比实际使用的,还有多一倍。

    战争,国之大事,一点也不假。

    最根本还是拼国力,眼下正是隋朝鼎盛之时,各大官仓物资蓄积之丰,是历朝历代所难望其背顶,甚至隋朝灭亡二十多年后,隋王朝积累的物资还没有用完,当然记载是否属实,后世学者说法不一。

    这一日,罗昭云终于抵达了沙州地带,可以看到招兵处,在接收各地赶过来的地方府兵队伍,有的是接到军令成队成军赶来,这样比较容易安排,像罗昭云这样单兵,就要排长队了,一个一个检查路引和地方出具官府介绍函,验明身份。

    这里的功曹长官看到罗昭云气宇轩昂,自带甲胄,手中的长枪、硬弓、佩刀都不是凡品,又知他自备了战马,料到他出身门望大族,家庭殷实,所以没有把他当成普通的地方府兵直接分配到泥腿子的步兵营,而是选拔入散骑营,由骑兵营的录事,再根据他的擅长,进行队营分配。

    这个时代讲究门第出身,如果是普通兵农出身,那是没有什么照顾的,直接成为前线大头兵,沦为冲锋陷阵的炮灰;但贵族子弟,却可以在一些稍微轻松、建功方面的部门做起,比如亲兵营、骑兵阵等,危险少又体面。

    罗昭云拿到自己名字的军士腰牌,是个小木牌,正面写着“左军骑营”四个字,背面写上了“幽州、罗成”,一面代表着归属营盘,背面代表的户籍州县还有名字,牌不离身,一旦阵亡,可以根据腰佩来确定死者身份。

    他骑上马,离开沙洲的募兵处,与被分到相同骑兵的军士,一起赶赴聚集的阵营。

    原来,三十万前线大军被分成了两路,一路是玉门关军,一路是阳关军,这两座城关,一南一北,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扼守着要塞,突厥军正在全力攻打,隋军驻军充当先锋军,已经跟突厥军激烈交战中。

    罗昭云报名的地方,是玉门关设在这里的隋军接收点,很快,他们一群临时组成的骑兵和步兵队伍就被带往了前线,整编入六军。

    所谓六军,指的是先锋军、左军、右军、后军、中军、辎重军,这是粗略地划分,每一路军马又会细分为自己麾下的七军营,相当繁琐。

    经过层层分流,最后罗昭云终于来到了自己归属的左军,军中的司马和偏将带着百夫长、队头们,正在巡视今日到位新军,顺便挑选适合自己军中的人马,有一位百夫长看到罗昭云的战马不错,于是把他要到了左军第三斥候团。

    罗昭云松了一口气,终于尘埃落定,明确了去处,这一层层集合、挑选,相当麻烦,只能耐心等待,现下可以去自己的队伍营地,见到自己袍泽伙伴了,有些激动。

    大漠苍莽,风沙漫漫,当罗昭云和一群骑士,随着百夫长来到营帐时候,一抹鲜红的夕阳垂洒在天际,快到黄昏了。

    但是数里的玉门关处,仍传来厮杀声和擂鼓声,那股金戈铁马混合在一起的声音,让人紧张又振奋!

    他放眼四顾,漫山遍野都是无数白色的帐篷,像是一朵朵盛开的小花,散落在一片绿洲原野上,战马的嘶鸣、将士的训练声与风沙的狂舞交杂在一起,汇成首凄凉的塞外小调。

    无数的旌旗迎风招展,不时有骑兵队轰然而出,兵甲锵锵,马蹄震天动地,这股真正的军旅风范,雄浑的气势深深震撼了他!

第三十七章 斥候营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玉门关与阳关均是古代陆路对外交通咽喉之地,是丝绸之路必经的关隘,自西汉时期设置,与周围的山体、沟壑相连,筑城墙与防御工事,地域匈奴和西域人入侵,是古代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

    由于阳关古塞建在荒漠之中,占有“一夫当关,万人莫开”之险要地势,所以这次两路分兵的时候,阳关那路军由长孙晟统领,率兵十万,而玉门关这边的地势不如阳关那边陡峭、难攻,所以杨素亲自坐镇,佣兵二十万,是隋军绝对精锐主力兵马。

    夜色如水,苍穹繁星似锦,罗昭云住进了自己所在斥候营的小队营帐。

    隋朝军队平时实行府兵制,驻扎在地方,按编制分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大都督、帅都督、都督、队头等逐级下降。

    但是战时需要重编军队,以军为作战单位,一军大约两万人,这两万兵一般又分七‘军’营,每军营的长官又可称为‘总管’。自设中军有四千人,其中挑选战斗兵两千八百人,也就是五十六个“队”,每队五十人,具体还细分弩手四百人、弓手四百人、骑兵一千人,突击兵五百人,奇兵(机动兵)五百人。

    除中军之外,还有左、右虞侯各一军,每军两千八百人;左右厢军各二军共四军,每军两千六百人,以上七军合计一万四千人,二百二十队,还剩下六千人,一般都是老弱疲病居多,用来守辎重,主要搞后勤警戒。

    全军驻营的时候,中军四千人在中心扎营,其余六军成六面形围绕着中军扎营,为了便于管理,约一千人扎成一个营区,设一位‘营主’,便于协调管理,追职问责。

    罗昭云对于这些军旅的知识,在当下一些兵法书籍中看到过,特别是大隋行军准则,他提前铭记于心,知道行军中的军职从火长、队头、百人长、校尉、偏将、亚将、将军,等级分明。

    他们这个斥候营,其实就是左军麾下的七小军中的奇兵营,也就是机动兵,作为打探情报的斥候,这样在中军称为一团,左右虞侯军有两个,为二、三团,左右厢军各二军中有四个机动兵团,则为四、五、六、七团,如此下来,一个左军就有七个机动兵团。

    但是机动兵团里的士兵,不完全都是斥候,有的是营外游哨、巡哨,还有内部巡哨,通常会抽出百人十火,作为真正的斥候,深入交锋地带或敌区搜索情报,观察敌军和己方的战况,随时汇报,这样可以让营主、本军的将军及时知道最新战局。

    左军的指挥将军是屈突通,一位隋朝猛将,其父曾是北周的刺史,屈突通自幼性格刚直坚毅,擅长骑射,且颇武艺高强,做事秉公处理。在开皇十七年,曾奉杨坚之命到陇西一带巡查马场,查出了两万多匹隐马,上报朝廷,隋文帝闻讯后大为震怒,欲将罪臣太仆卿慕容悉达及一千五百多名管事的官员全部处斩,屈突通于心不忍,为这些人求情,给隋文帝留下很深印象,日渐重用,升右武侯车骑将军。

    屈突通严于治军,绝不庇护任何人,除自己的中军外,其余六军设六个总管,总管下有多个营主,全都由麾下将领、偏将担任,夜晚巡视军营,对营盘布局、壕沟、木桩、士兵武器进行抽查,十分严格。

    罗昭云等百名斥候接到了军令,被召集在一块空地上,负责管理机动兵营的校尉出现了,他的名字叫周浩,三十多岁年纪,一身明光铠,头戴兜鏖,披挂着护项、护肩、披膊,内穿褥袍,前胸外嵌两片明光甲,铮光发亮,很有一股英气。

    周浩说道:“尔等百人,为我右虞侯军的斥候三团,一共十火,设一百夫长,十个火长,百夫长已有了人选,他叫娄岱飞,至于火长,由你们这些人中的老斥候担任火长,经验丰富,带你们一把,传授斥候的禁忌和防范等。”

    这时娄岱飞走出来,他的年纪稍微大一点,快接近四十了,身材短粗,相当魁梧,胡须浓密,有点黑脸张飞的样子,按着刀柄,扯开嗓门道:“从今日起,你们都归我管了,不论新兵蛋子,还是老兵油子,都给我服从军令,别给我整什么幺蛾子。出去执行任务,你们就是生死兄弟,遇到危险,同心协力,谁若丢弃袍泽不顾,贪生怕死地逃跑,回来之后,军法处置,定斩不饶!”

    “喏!”百人高呼,气势雄壮。

    接下来,由百夫长从中挑选十人,担任火长,每火中,其余九人自发组成三个小组,各设一名小组长,由三人自己选取,罗昭云由于看上去太过年轻,所以只担任普通一员,连个小组长也不是。

    “好,接下来分配任务,先出去三火小队,每火一张草图,你们要勘察的地方,是玉门关内西南方位,也是我们整个左军的左下方,去勘察一下水源,还有查探是否存在敌军的探子,这次任务算是一次磨练,后面会有出关刺探敌军动向的任务。”

    罗昭云等人都心知肚明,这就是一次实习演练,让十人出去执行任务磨练一番,火长顺便把斥候经验传达一下,做一次实地讲解。

    顷刻,罗昭云这一组出动了,全都策马奔出营地,冲向了一片山岭地区。

    他这一火的火长叫季冲,三十岁左右,是个鲜卑人,上一代父辈就入关内了,所以他也算胡汉杂糅之后的混血人,居住灵州一带,一边策马,一边说道:“你们听着,干斥候是有危险地,老子从军七年,战友死上百人了,大多遭遇了伏击,或是追杀突厥游哨时候格斗而死,老子为何能活着,因为老子命硬,机灵,经验老道!”

    “你们跟着老子,都要乖乖听话,尊重我、孝敬我,否则给你们一个苦差事,直接就丢掉性命了,知道吗?”这季冲看他们有一半人是新入伍的府兵,没有在边疆战斗过,所以以过来老兵的身份,训斥一番,调教新兵。

    “那是,季大兄,不,火长,您说什么,我们做什么,绝对听您吩咐!”一个瘦小的士兵笑嘻嘻地拍马屁。

    季冲明知道这个人在溜须拍马,但是很受用,微笑着说:“现在你们自个儿介绍一下,都哪里人,叫什么名儿。”

    “火长,我叫马不川,庆州人!”那个瘦小的汉子仍是一副讨好的笑容。

    “马不川,名字挺有意思,马屁不穿吧!”季冲被逗乐了。

    “火长,在下赵廷,汾州人。”

    “在下梁永宽,陇州人。”

    “火长、我叫赫连树,羌族,扶州人。”

    “罗成,幽州人。”

    当九个人都自报了姓名,做了简单介绍,分别是六名汉人,一个鲜卑人,一个羌人,一个铁勒人,自西晋之后,南北朝时期,五胡乱华,自从北方地区胡汉混杂百余年,无论是汉民还是胡人,观念融合,普通百姓基本上已经不太在意什么民族成份了,都是大隋百姓。

第三十八章 传授经验

    夜已深,一轮弯月渐渐出现,远处的树林,顶上载着银色的光华,林里烘出浓厚的黑影,寂静严肃的压在那里。

    罗昭云这一火斥候,来到一处山脚下,下马休息,这次就是一次实习演练,没有什么敌情,所以大家都很松散。

    火长季冲倒是没有藏私,把作为斥候的一些注意事项说出来,让大家暗记,并且演示几种手势,比如发现敌人、伏击敌人、躲避敌人,要如此给同伴打暗示。

    “你们几个,都记住了,当斥候,最重要的是机灵,耳听六路,眼观八方……”

    “遇到山林之地,就要观察一下是否有惊鸟等异状,一旦有异于常,就要考虑是否有伏兵……”

    “看到敌人,不要打草惊蛇,注重大伙合作,一旦出手,不能让敌军的斥候逃走,否则我等就要暴露了,很难刺探到可靠情报,甚至还会遭遇他们附近的帮手反袭……”

    “出去刺探敌情,注意敌军游哨,进入偏僻之地,注意观察地面上的马粪、马尿,可以判断是否有战马路过的时间……”

    “夜晚就寝要轮流执勤,三人小组轮岗,一明哨,两暗哨,其余人聚在一起,但注意方位,一旦出现敌袭,能迅速把守各个方位,不给敌人全屠的机会……”

    季冲坐在一处草堆上,提着一个酒壶,品几口酒,说上一段,给这些人细心讲解,事关团队性命,倒是不敢马虎。

    毕竟这些都是基本斥候常识,随着时间推移,很快就能慢慢体会到,能不能活下去,除了运气外,还要看自身实力,没有几把刷子,在格斗中最容易被杀了。

    “好了,今夜就说到这,你们且记下了,等过几日我们出关执行任务,遇到危险,几次磨练就够了。”

    季冲收了酒壶,裹了裹身上的襦袍,看到远处的战马,忽然对罗昭云开口道:“你的战马不错,是上等宝马,应该产自西域大宛吧?”

    罗昭云点了点头,没有否认,这九人中,有出自大族的子弟,还有军中老兵,自然能辨认出是否宝马良驹!

    有人眼中露出几分贪婪,心中在打一些小九九,如果执行任务中,这个青年死了,那么马匹就有可能被袍泽战友顺手牵羊,占为己有了。

    罗昭云淡淡一笑,说道:“我的长枪更不错!”

    众人一愣,不约而同看向他身边的那杆大枪,略微吃惊,那枪长约一丈,枪身为桑柘木,经过像马槊一样的步骤,根本不惧怕任何大刀劈砍,枪锋很长,锋利无比,整体重二十多斤,是罗艺特意为他打造。

    罗昭云现在臂力过人,二十多斤已经嫌轻了,但是为了有所保留实力,不让更多人看到他过人之处,所以并没有使用纯铁银枪,而是暂时使用这种木身长枪,当做一种磨练了。

    古代大将在马背上冲锋陷阵,武器的重量趁手非常重要,来回几下猛攻,能发挥出巨大作用,但并非武器越重就越好,因为武器沉了,会影响你各方面的身体协调,浪费力气,体能消耗过快。

    而且武器过重,固然一击威力大,但是往往使劲过猛,无法及时调整身体状态,正所谓‘亢龙有悔,盈不可久’,因此攻击有发必须有收,打出去的力道有十分,留在自身的力道却还有二十分,才是武学真谛。

    就比如罗昭云每天的刺抢,一枪刺出,并非用上所有力量,而是含住一部分的劲和力,不但出击如毒蛇出洞,收抢更是如青龙入海,收比攻击还有重要,因为收得慢,防御不及时,门户大开,死的也就快。

    “行了,开睡吧,养养神,明天上午溜达一圈,下午回营,先适应一下,过几日才是真正的任务。”

    七人开始睡去,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是第一组执勤。

    “我要到一边练练枪,当暗哨吧。”罗昭云起身,持枪到了一处幽静地,开始对着树木刺抢。

    噗噗噗!

    每一次的力量竟然都能保持均匀,出手如电,收枪如梭,手法越来越娴熟了,似乎枪跟自己的手臂一样,配合越来越好。

    罗艺一年前曾暗中来看望他,说过练枪第一步是基础,第二步是入微,第三步是人枪合一,再往后,就要自己领悟出自己的枪之精义了。

    罗昭云苦练四年,风雨不辍,渐渐接触入微,但要真正掌握入微,实在太难了。

    手中的枪,是身体的延伸,如果身体不能随心自如,枪术也就不能收发自如,一切随心。

    这就要求练枪者,自身拳脚功夫、身法等等,要同时苦修,练出暗劲,心与意合,握抢的时候,也能让气劲、身体、心境合一,捕捉细微。

    真正入微,比如一枪点出能在墙上打钉,枪锋能刺灭蜡烛光火,甚至能刺到空中飞行的苍蝇。

    此时的罗昭云,离着真正枪术入微,还要差一些,不但需要水滴石穿,还要有悟性,并把身体的暗劲练得全身通透,到化劲的地步。

    张松溪和荆尉站在远处,看到了罗昭云就这样简单地刺抢,面面相觑,刚才听到他要练枪,还以为是什么精妙的枪术,所以也暗中跟随过来,躲在一旁观看,虽不说能偷师几招,就是能一睹高超枪诀也能过过瘾。

    但是眼下却有些失望,因为这样简单的刺法,实在太枯燥无聊了,跟新兵入伍对着稻草人刺矛差不多。

    “绣花枕头,白搭了那杆好枪了。”

    “谁家的贵公子,跑这来捡功封爵了吧?”

    两人嘟囔了几句,索然无味,转身离开了,回去执勤。

    到了子时,赵廷、梁永宽、鱼威廉三人组开始替换轮岗,后半夜五更是刘匡、赫连树、马不川三人,火长是不用执勤的。

    翌日,万籁俱寂,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亮光,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

    朝阳初照,这股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

    罗昭云等十人,已经策马上路了,发现了山川河谷内流出的河水,在草图上做了标记,然后沿着山脚一路回返,季冲为了给他们新兵一个冲击,特意带着小队从玉门关接壤地带经过。

    在山坳上,他们可以望见突厥军正与大隋军在关外厮杀,千里长风,雄关漫道,到处是战马奔腾,杀阵交锋。

    “咚…咚……”沉闷而又巨大的鼓声,划破长空,四方云动。

    “杀杀杀!”

    战场上突厥和隋军双方的将士正在激烈冲杀,不时有人被斩杀、挑落、刺死,血肉战场,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大道无情,战场更是如此,对方的性命就是自己杀敌的荣耀。

    鲜血飞溅,残肢乱飞,首级滚动,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可能现在已是马蹄下的一堆肉泥。

    战争是男人的主旋律,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罗昭云望见之后,热血激昂,心中激动不已,既紧张又兴奋,这就是古代战场,无数的勇士抛头颅,洒热血,马革裹尸,这是最凸显男儿本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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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聚将会

    玉门关后方十里,中军主帅大营。

    一杆大隋赤色军旗,上面绣着着“杨”字,在风中飘扬,被吹得猎猎作响。

    这座营盘连绵数里,总体上呈圆形,依照地形的特点,一圆套一圆的连接,每一个圈都是一个大营,周长一千多步,直径约四百五十步,中军营帐以车布在外围,然后步甲一千八百人在外围,骑兵一千人,辎重兵也在内,侍卫军营等,层层环绕主帅大营。

    外围是左前军、右前军、左虞侯军、后虞侯军、左后军、右后军各二营,这样成梯度扇形向外扩,每营一千四百人,一共一百四十幕帐,营街宽十五步,荆条有序,人道马道清晰区分,各营有偏将、校尉率军巡逻,两班轮换,每个细节都一丝不苟。

    营地最外层是行辕木栅,挖浅沟、埋鹿角,并每隔五十步竖立起一座高高的哨塔,不但观察敌情,也监视着营内的异常动向。

    杨素算是大隋朝一个枭臣,有枭雄气质,文武双全,虽然没有看过多少兵法,也非武将出身,但是带兵却极有个人特色,往往百战百胜,如果概括起来,无非治军严格,赏罚分明、屡出奇兵。

    这些年中,每次出军,杨素务求驭众严整,每到行军打仗之时,先寻找一些犯错的士兵斩之,多的时候有百多人,少的时候也有十数人,以血祭旗,威慑三军,对于军令,立竿见影,没有敢稍微怠慢或不服从的。

    在古代,十万、数十万大军,人马太多,胜负皆在团体作战,发挥整体力量,只有军令使之如臂,无所不能及,才能最快的速度执行,最有力度地服从,往往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此时,杨素正在大帐内召开亚将级别以上的将领会议,周罗睺、屈突通、鱼俱罗、杨惠、麦铁杖、赵才、李善衡这些大隋军方的猛将聚集一堂,浑身甲胄,神色冷峻,面对杨公都有些拘谨,在听候杨素的调遣。

    “步迦可汗,这次出兵有些反常,竟然不是过阴山,攻古磴口和五原一带,而是从西而入,据长孙晟将军那边传来的消息,攻伐阳关的队伍,多是西域诸国的兵马,被突厥裹挟,充当了马前卒,突厥兵在后,发现西域、仆骨等,哪一国,哪一部落士卒敷衍、或后撤,都会果断砍杀,逼着攻城,不过阳关地形险要,易守难攻,十万大军驻守,问题不大了,这一战关键在我军这一方,诸位将军都有何高见?”

    杨素平静地说完,喜怒不显,端起一杯茶汤,慢悠悠喝着,眼神扫过堂内的将军和谋士,想听一听这些人的想法。

    这些武将都在大隋立下不少汗马功劳,一个个性格刚毅,火气暴躁,寻常人是无法驾驭了,当今朝廷,能同时收罗账下,还有心考较的人,也只有杨素了。

    毕竟这些将军,二十年来,基本都曾在杨素麾下任过职,甚至有些将领是被他提拔而起,算是老将军的旧部了。

    所以不论周罗睺、屈突通等人,都对杨素敬畏有加,加上杨素权倾朝野,势力极大,杨阀又鼎盛,心中都服气,故而杨素一问,在场没有人露出不满,反而都认真起来。

    担任先锋军主将的周罗睺拱手道:“大帅,末将在前线与突厥交锋多日,发现突厥军攻城的意向不足,主力大军至今仍未到来,在西北方位百里外北山一带集结,并不断派散兵游骑去滋扰沙洲、肃州靠北部一带的小镇、村落,烧杀抢夺,由于他们都是骑兵,呼啸而来,奔腾而去,我大隋在当地的驻军根本无法拦截和阻击,突厥明显在躲避我们锋芒,却给我制造麻烦。”

    一名中年谋士侯莫乾道:“大帅,如此谋略,不像是突厥人能想出来的,看来步迦可汗背后,请到了西域、吐谷浑或是漠北的能人,在出谋划策。”

    杨素点了点头,思忖道:“步迦可汗这次统一漠北草原,整合东西突厥的势力,的确强大许多,经过三年的筹备,才发动这次侵隋战争,看来不但军力提升了,连智谋也用多了,不像以往一根筋地冲杀,猛虎不可怕,但兼具了狐狸的狡猾,就难对付了。”

    一位年过五旬的将军开口道:“大帅,不若我们固守玉门关,坚垒不出,无论突厥有什么阴谋,破不开城关要塞,终归无计可施。”

    这位老将军叫赵才,字孝才,出身关陇门阀之一的赵家,其祖父赵隗曾为北魏银青光禄大夫,其父赵寿,北周时任顺政郡太守,而赵才年青时骁勇好斗、擅长骑马射箭,一生戎马,如今过了五旬年纪,用兵谨慎老成。

    杨素微微摇头道:“大隋军三十万调集而来,士气正旺,如果长久在玉门关内耽搁下去,龟缩不出,大军的锋芒就要磨没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盈我竭,败亡不远!虽然突厥也要消耗粮草,但是突厥这次有备而来,肯定准备充足,加上从西域等国,铁勒等部,强征了不少粮草、兵力、战马等等,眼下又不断派骑兵沿着沙洲、肃州长城沿线打草谷,耗下去,对我军不利!”

    一位身穿青衣长袍的谋士刘权道:“大帅,刘某觉得,突厥军打草谷只是掩饰,频频派出敌军深入我军背后,企图拦截、烧毁我军粮草运输道为实,一旦途中的粮草被毁,我军在前线只能支持几个月,周围村镇都被突厥捣毁,最后我们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才是真正的危险!”

    杨素闻言蹙眉,暗暗心惊,不是没有这种可能,看来后方护送运粮辎重的人马,也要增强兵力了,配备一些骑兵跟随护行。

    此时,一位四十多岁的将领站起身,身材魁梧,两臂如猿,浑身充满了气力,仿佛能抗起上千斤的重鼎般,更让人惊讶是他的眼瞳,一个眼睛里有俩个瞳孔,竟然是双瞳,目光凌冽,此人正是隋军名将鱼俱罗,杨素最器重的得力部将之一。

    鱼俱罗拱手道:“大帅,我军新至,士气如虹,正是与突厥开战的时候,拖延下去,只会让突厥找到我们的软肋,毕竟我军千里跋涉,府兵的将士思乡,一旦久了,无心恋战。此外,突厥大军虽多,但有许多部落组成,不乏乌合之众,临时组建,不如我等隋军帅令通达,如臂挥使。故此,我们要趁着对方诸部还没有磨合好,予以重击,这样才能让那些西域、仆骨等小邦,胆战心惊,畏惧大隋,一哄而散了!”

第四十章 虽远必诛

    鱼俱罗绝对是一员虎将,在大隋军中算得上一号猛人,身高八尺,膂力过人,自幼习武,刀法出众,声气雄壮,如果一开口大声说话,其声音可传到几百步之外,在大帅账内,压制了自己的声音,否则就太吵人了。

    在隋唐演义、隋史遗文中此人是宇文成都的师父,武功极高,不过出场次数少,没有留下太多笔墨,让观众记住。

    而在兴唐传中,鱼俱罗戏份增多,甚至还有拖刀斩元霸的段子,武功比李元霸还厉害,不过后来鱼俱罗却被李世民偷袭射死。

    不同的演义、评书版本,描写是不一样的,当不得真。

    真实历史上,鱼俱罗既不是宇文成都师父,也没有斩过李元霸,更没有被李世民射死,而是在大业末年,因遭炀帝猜忌,被斩首于东都洛阳,跟隋朝许多名将的命运相同,不是战死沙场,而是死于帝王猜忌。隋文帝父子,斩杀的名将,加起来有数十人不止了。

    杨素微微点头,对他得力干将的说法表示赞同,或者说,由于二人在一起上下共事年岁多了,鱼俱罗深知杨素的脾气和秉性,察言观色,分析局势,也能推测到杨素的意向,于是主动提出来,这样可以抛砖引玉,替主帅分忧。

    “末将也赞同鱼将军之言,突厥来势汹汹,必须要遏制其嚣张气焰,既然他们不主动叩关,那就由我们主动迎战了。”左军主将屈突通跟着附和说道。

    紧接着,麦铁杖、杨惠、李善衡等将领都是中军和骑兵营,也纷纷赞同。

    杨素谈笑风生,平静说道:“诸位将军的所言,正和本帅之意,然则这次与突厥交锋,与以往不同,因为出京之前,本帅向太子和陛下都请示过了,特意从各地征集、调动了八万骑兵,加上边戍守军营的战马,还有府兵人来,初步统计一下,我军两座雄关现下的骑兵加起来就有了十三万之多,所以,本帅才得以组建了一支可以与突厥正面交锋的骑兵军团!”

    “以前与突厥交战,都是以步兵防御围住,依靠长枪阵、刀斧阵、战车阵来对敌,以壕沟、天堑、长城等地势持久抵抗,固然最后以我隋军得胜而结束,那只不过是一种自夸心理,其实不是我们把突厥打败了,是给耗走的,由于突厥不善攻城,也不善守城,即便攻克一些小城镇,烧杀抢夺,然后不留守兵,就撤退了。”

    “长此以往,被我隋军顺利夺回城池,一步步扼守反夺。突厥军士得到了足够的财物,就无心恋战了,要塞和长城隘口他们又攻不下,打上一阵子就退军了。十万大军袭击而来,虽然最后都失败而退,甚至被宫廷笔官记载‘只带数百骑逃亡’,但你我心知肚明,其余突厥兵众根本没有被我们斩杀多少,而是他们在撤退中化整为零,各自逃散,纷纷回自己部族去了。”

    “所以,这突厥之患始终难以解决,而本帅有生之年,就想着彻底击败突厥联军一次,不是击退打散,而是围歼,打残,让这数十万突厥军,有来无回,数十年,甚至百年内,再也不敢南下放牧,无法再对我中原构成边患!”

    杨素说完之后,整个人变得肃穆起来,脸色充满一种希冀,浑身还流露着一股淡淡的杀气,这种杀气和他的雄心结合起来,让所有人闻言激动,振奋不已。

    数百年来,边疆作乱,狼烟不断,多少男儿马革裹尸,多少忠魂埋骨它乡!

    匈奴、柔然、突厥,每当中原式微,草原崛起,都要南下蹂躏边疆百姓,远的不说,光五胡乱华,就差一点把中原文明掐断,要不是一些少数部落贵族仰慕汉文化,推行汉化改制,中原民族就要毁灭了。

    中原是一块风水宝地,财富密集,人口众多,气候宜人,对于草原人而言,那就是遍地黄金白银的沃土,数不清的美女佳人,不论是草原天灾,需要南下抢粮食度过危机,还是草原兴盛,要南下掠夺财富,他们的野心和凶狠,一日也没有断绝过。

    非吾族类,其心必异,匈奴、突厥无法真正改变,就只能消灭,或让他们滚蛋,离着中原远远地!

    杨素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并没有多渲染,说的语气平和,也不激昂,但是却让在场所有武将热血澎湃,心中激动,差一点夺泪而出。

    好男儿驰骋沙场,建功立业,除了谋这一世的功名和富贵外,哪一个不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有一种气血和坚韧,除自身名利外,他们更希望击溃敌人,彻底斩杀,消除心中那股从数百年前就憋在边疆武将心中的闷气!

    犯我中原者,虽远必诛!这是一种宣言,也是一种傲骨!

    杨素说出来后,屈突通、鱼俱罗、周罗睺、赵才等所有武将全都肃然起立,眼圈泛红,眼眸闪烁精光,眼底可见那一股倔强和坚定!

    “大帅,下命令吧,你说咋干,我们就跟着干!”

    “对,跟突厥来一次硬仗,杀溃他们,歼灭有生力量。”

    “是啊大帅,末将不才,已近花甲,戎马一生,如果生前能把突厥之患斩断,大杀一批,把他们打残打痛,末将死而无憾!”

    “………”

    这些武将全都热血澎湃,摩拳擦掌,一副要跟突厥决一死战的架势。

    “呵哈哈,诸位将军,既然众志成城,那么围歼突厥的计划,便更多了几分把握!”杨素捋着胡须笑了起来,显得有些高深莫测。

    “难道大帅已经胸有成竹,定计在心了?”中军中的一名亚将麦铁杖,兴奋地询问。

    这麦铁杖是南朝人,天生勇武,臂力过人,特别是曾跟一位游侠江湖的高人学过上乘轻功,步行如风,跑及奔马,能日行五百里,素有“神行太保”之称。

    此人未及弱冠之年时,曾在陈国太建年间与人合伙做贼,被俘获后,麦铁杖从此沦为朝廷的奴仆,专给陈后主撑伞,据说这麦铁杖常常在陈后主退朝之后,步行一百多里,夜间到南徐州,翻越城墙而入,打劫偷盗。次日早晨返回时,仍旧替陈后主撑伞。像这样十多次,最后被失主认出他,南徐州官府用状子告到陈后主那里。朝中官员见麦铁杖每天早晨都在,都不相信他做贼这件事。

    隋灭陈后,麦铁杖转入大将军杨素军中,因一身本领,武艺高强,冲锋陷阵,屡立战功,也是杨素器重的得力部将。

    杨素淡淡一笑,见众将的胆气和热血被激发起来,上下一心,较为满意,开口道:“计策嘛,无非引蛇出洞,声东击西,请君入瓮,围而歼之,其实计策都是教条,如何应运,见机行事才是关键!这次本帅决定,把各军营的骑兵,都抽调出来组合在一起,只留少数散骑在各营。这样,与突厥对阵时候,先以步兵阵,对抗突厥铁骑,争取时间,然后以我方潜伏的十万骑兵进行合围,让他们逃无可逃,追杀千里,以斩敌为主……”

第四十一章 出关

    罗昭云等人在左军下的右虞侯营斥候团待了几日,学习军规、号令、旗语等常识,暂时没有任务执行,他白天就在营内小范围走动,去校场观看一下军士训练。

    上千号人一个方阵,迈着同样的步子喊着沉厚的号子,有如一座正在移动的山,以无坚不催的气势向前走迈进。

    一股浓烈的阳刚血气蒸腾散发,让罗昭云感受到了军人的体魄和军魂气势。

    “喝!喝!喝!”

    长矛手举着沉重的长矛不停的转变方向,一会当胸举平,一会成角度斜指半空,以坚定的步子前进。

    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方阵是重兵方阵,所有甲士都是厚重的盔甲,在阳光下闪烁着银光,长矛更是长约达五六米,相信所有的敌人碰到这样的重型方阵都会束手无策,五六米的距离是一些轻骑兵无法逾越的距离,注定付出惨痛代价。

    大隋军士训练的项目已经比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多了一些,每名士卒选择训练一柄长兵外,如枪、矛,还要选修一项技能,如弓箭、横刀、弩等,都是基础的粗浅武艺。

    旗帜、号角、击鼓、鸣兵,这些都是训练和战斗时最重要的指挥信息,每人都必须要知晓,除此之外,让士兵熟悉兵器、防具、阵型、指挥令语,还有磨练胆气、组织性、执行力等等。

    好在大隋推行府兵,这些体魄强健的士卒,兵农合一,平时就有些技击基础和基本的从军知识,稍加训练就能做战。

    数日过后,全军忽然接到了通知,整个大军要出关了,去与突厥决战!

    左军主将屈突通,亲率亚将、偏将、虞侯总管等等,巡察军营,剔除了一些老弱病残之后,下令拔营出关。

    罗昭云等人面面相觑,都不理解在关内好端端的,为何要出关北上,进入突厥的势力范围去决战,这不是舍末逐本吗?

    不过,所有人都不敢多嘴,因为杨公治军非常严格,简直用残酷灭绝人性来形容,动辄就是斩之,他的治军之法还有秉性,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麾下将领。

    据军营里的老兵说,杨素有一次大胜,再跟麾下将领饮宴的时候,曾自诩说:“会当将军者,十个士兵里斩掉三个,这次才能威震敌国,再不济也得十人中杀掉一人,明纪严令,这样三军才会战栗严肃地听从你的号令。”

    罗昭云等人曾听火长季冲私下提过,他能背下的砍头律条就有二三十条,比如:“泄露军情”、“背弃本营逃跑”、“私通敌营”、“无缘无故惊动军队,谎报军情”、“奸污女子”“祈祷鬼神,扰乱军心”等等。

    最离谱当属“队伍不齐、旗帜不正的”也要处死人,更狠的有“战斗中丧失主将的,全队处死!”

    当时季冲说完之后,马不川、张松溪、荆尉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变得畏手畏脚起来,生怕不小心违反了军规,莫名其妙就被军法处置了。

    十万大军出了玉门关,浩浩荡荡,无数的旌旗迎风招展,磨的铮亮的刀锋枪头闪着灼灼寒光,气势雄浑,场面壮观。

    玉门关往北,有一条河水,名为疏勒河,河流流淌之地,连通了一片片绿洲和山岭。

    巍巍祁连雪,滚滚疏勒河!

    在河水的北面,一路向北,就是茫茫的草原了,可以说,正是有祁连山脉,才隔绝了西南面的风沙,使荒漠与草原被切开。

    西出阳关和玉门,正西是通往天山、波斯西域,往西南去,就是沙漠地带了,往西北却是大草原。

    十万大军都是清一色的步兵,骑兵很少,都是一些斥候散骑和武将、勋官在骑马,士卒一律徒步,让细心的罗昭云感到略微奇怪。

    数路大军队伍整齐,仍保持着先锋军、左军、右军的阵型,缓缓推进,即便有突厥军正面来袭,随时可以投入战斗。

    很快,罗昭云等人就接到了斥候任务,向西北三十里外,去探查突厥大军的动向。

    季冲脸色微白,这可是一项玩命差事了,他领了这一火斥候,迅速脱离大部队,开始执行出关后第一次任务了,这回可是真正实践,不再是演练,充满着危险,所有人都提起精神,冲向了草原深处。

    远处有一些低缓的山峦起伏,林木茂密,偶然还能看到一片湖泊,点缀在大草原上,晶莹剔透的湖水,犹如绝世美人的眼眸,一尘不染。

    季冲、罗昭云等人已经离开队伍二十里外,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奔驰一个时辰,仍没有发现匈奴游哨和骑兵影子,不过,那股危险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了。

    “突厥骑兵随时能出现,大家都机灵点,注意戒备!”季冲轻喝了一声,不敢太大声。

    “火头儿,还差十里,我们就能回去交差了。”马不川凑到身边,有些焦虑地说。

    “别阴沟翻船,以我跟突厥游哨打过的交道,突厥主力大军派出的斥候和游哨,向四面八方辐射派出,最远能达百里,不得大意。”

    “火头儿,那边有马蹄印,像是刚经过不久!”荆尉喊了一声。

    “这边也有发现!”赵廷在另一边也喊出来。

    十人分三个小组,相隔了数十米远,成品字形前进,故而几乎同时发现了马蹄印。

    季冲经验老练,跳下马蹲在草地上,亲自用手去丈量,又按了按地面的土质,马蹄印的深度等等,脸色凝重,说道:“马蹄印如此多,相邻的又都是一重一轻,说明一匹马上有人,一匹马上是空马,按照突厥斥候的规矩,配备双马,也是十个人一小队,既然出现在这里,那说明百里之内,必然有突厥大军存在!”

    “火头儿,要不要继续深入?”

    “再前进五里,然后不论结果如何,都掉转回头。”季冲脸色严峻起来,由于探查的里数不足,他可不敢谎报上去,毕竟这九个人中,不知道有没有人会告密,一旦传出风儿去,他作为火头,畏惧危险,刚发现敌军斥候影子就撤退,估计要被军法处置了。

    十个人全都紧张起来,策马前进,速度都慢了一些,东张西望注意戒备,不过,由于地形靠近了一处低矮的山岭区,要继续前行,必须要饶过山岭,或者找最低的山地翻越过去。

    “山岭东西走向很长,我们不知要绕多远,而且那边是东北方,不是我们左军西北的侦查范围,只能上山了,冲到山岭一处低矮的脊口,望一望山岭的另一面就行了,然后回去交差。”季冲冷静地说道。

第四十二章 伏击

    季冲让大伙选择了一处角度平缓一点的山岭,没有陡坡,也没有茂密的山林遮挡,相对而言,安全感会足一些。

    山麓砂石道,大伙没有下马,警戒地看着四周环境,虽说这一片没有密林,但是草丛半人高,还有许多荆棘遮挡,与数十步外的山林连接在一起。

    罗昭云坐在马背上,也谨慎起来,他心中危险的感觉越来越浓烈,这是纯武者的感应,就好像被一头野兽在窥视,他浑身都不自在,反映到神经上,格外敏感。

    “小心!”

    罗昭云忽然大喊一声,因为他已经察觉到杀机的骤然迸发,有人开始放冷箭了。

    “嗖嗖嗖!”

    由于他的一喊,惊动了同火的袍泽们,提前做了一丝反应,来躲避冷箭。

    “噗——”

    有人还是被射中了,载落马下,不过避过了要害,没有立即死亡!

    但是冷箭不断,有的射人,有的射马,使得中伏的十人都狼狈不堪,好几人挂彩了。

    战马中箭,失惊嘶叫,开始蹦跳蹄子甩着马背上的骑士。

    赵廷、梁永宽、荆尉、罗昭云等人,都趁机翻身跳下马,顺势滚入草丛内躲避。

    战马没有了主人,立即狂奔下山,尤其是罗昭云的的卢马,如旋风一般,扬长而去。

    罗昭云摘了硬弓,通过冷箭射击的方位,判断处那里的埋伏的人手,嗖了一下射出一箭,顿时穿出箭矢穿骨的声音,有敌人中箭了。

    “嗖!”

    罗昭云又发出一箭,同样射中了一个突厥的斥候。

    这一下,突厥一方没有人敢乱射了,因为一旦开弓,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遭到对方神箭手的反击。

    现场死一般的安静,甚至有一些压抑,面对死亡的威胁,都在憋着气息,蛰伏着身子,不敢乱动弹。

    季冲、张松溪等人都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少年郎,射术如此超群,就凭着对方射箭的方位,就能连射中了两人,心中都佩服起来。

    此时已经接近黄昏了,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可是双方都没有乱动,不想暴露自己,在寻找机会。

    季冲躲在草丛内,向着附近的袍泽打出手势,询问伤势情况,还有敌人的方位。

    十人中,刘匡、赫连树、赵廷都中箭了,伤势轻重不一,鱼威廉则一动不动,箭矢射入胸口,当场气绝了。

    天色阴沉下来,夜幕来临了,草原的夜风吹动着野草和荆棘在摇晃着。

    唰唰唰——

    这时已经分不清是风吹着草动,还是有敌人在匍匐前进,一点点围过来,把他们圈在伏击点内,要歼灭掉。

    “来了!”罗昭云感觉到了危险临近,自从练出暗劲之后,心与意和,神经敏锐,一旦有危险的时候,心绪就会不宁,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这就是武者感应。

    通常人说的第六感也是指这个,只不过,普通人的第六感不经常出现,时准时不准,但武者通过反复锤炼自身,精气神都发生改变,高度集中,一旦风吹草动,就有所察觉。

    “咻!”

    有黑影忽然扑出来,手中提着砍刀,杀向了伏击圈内的隋军斥候。

    “吼——”

    季冲、马不川、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梁永宽六人第一时间,大喝一声,全都奋力反击,迎挡扑杀过来的黑影。

    当当当——

    兵器交击,近身搏杀,刀光寒冷,血气蔓延,几个呼吸之间,就有人被劈中,身上溅起了血水。

    罗昭云手中的长枪如毒蛇出洞,非常的毒辣,几枪刺过去,扑向他的突厥斥候已经挡不住,被一枪洞穿了身体,惨叫一声,仰倒在地。

    大伙都在各自为战,也不知道谁死谁生,不过大隋骑兵都穿着‘裲裆甲’,所以在朦胧的夜光下,闪着一丝微弱银光,突厥斥候穿的是皮甲,近距离能分辨出敌友来。

    所谓‘裲裆甲’就是比较低端一些的铠甲,虽然‘明光铠’在汉末三国时代就出现了,但因为制作技术要求高,比较昂贵,只有大将才穿,直到南北朝后期,明光铠才开始大量生产,但它毕竟是一个逐渐发展完善的过程,直到唐朝中后期才普遍使用。

    在隋朝的时候,明光铠只是将领、贵族子弟,以及宫城近卫、将领亲卫、重甲兵、精锐甲骑才穿,因为太烧钱了,普通骑士和徒步甲士,都是穿这种相对简单又价廉的‘裲裆甲’,前胸挂一片,后背覆一片,肩部用带子串起来,腰部再一束,看上去像家背心马夹一样,穿着也灵活敏捷,它是隋军护具的主力。

    “杀——”

    战斗还没有结束,罗昭云发现有两个高大魁梧的突厥兵杀过来,相当凶悍,有一点粗浅武艺在身,却不是他的对手。

    他的长枪舞动,身子敏捷如猴,没有了战马的束缚,平时苦练的下盘步法也得以展开,快速移动着身子,月光下就犹如一道残影,长枪骤然一刺,噗的一声,又刺杀了一人。

    “啊——”忽然传出马不川的声音,畏缩的时候,被突厥大刀劈中,一命呜呼了。

    “快走!”火长季冲大喊一声,发现对面林子又冲出十来个影子,原来这不是一个突厥斥候小队,而是两个斥候队,有人提前发现他们,早就伏击在这了,设计引他们来。

    此时,罗昭云提枪站立,在刚才的搏杀中,他一个人就杀了四人,他也看到对面来了不少人影,转身对着其它受伤的袍泽喊道:“受伤的先撤,我断后!”

    有三人嗯了一声,相互搀扶,向山下逃走,这时候突厥斥候又冲上十来人,罗昭云和季冲果断杀上去拦挡,否则,给伤者争取逃下山的时间,否则都要丧命在此了。

    锵锵锵——

    罗昭云和季冲与突厥斥候又恶战在一起,刀声响亮,拼命厮杀,血光喷洒,不断有人倒下去。

    “噗!”火长季冲终于挡不住,劈死了一名突厥兵,却被另外两名斥候砍倒在地,浑身是血,嘴也吐着血沫子,眼珠瞪得很大,在盯着罗昭云,艰难地说着:“快…走…活…下…去……”

    罗昭云被围攻,且战且退,也杀红了眼,幸亏几个月前,他四处游历,杀过马贼,所以整个人透着一股锋芒,不是温室的花朵,豪门的贵公子,而是真正的一名铁血战士。

    须臾,他枪锋一扫,最后两名斥候被他枪芒隔断了喉咙,倒在血泊中。

    罗昭云扫了一眼地面上的尸体,几乎都没有了呼吸,轻叹一声,脸色坚毅,迅速转身,飞奔下山去了。

第四十三章 任斥候火长

    暮野四合,夜色很浓,草原的风无拘束地刮着,带着仲夏的泥土芬芳,空气新鲜。

    罗昭云大口喘息,快步流星地奔到了山脚,看到了那三个袍泽战友正在搀扶着逃亡,身上衣甲襦袍都染红了一片,全都有伤。

    三人原本听到后面没有的打斗声,知道有一方都战死了,他们却都以为季冲和罗昭云被砍杀了,眼眶泪珠打转,毕竟那两人是为了断后,拖延时间,给他创造逃走的机会才战死的,所以有些难过。

    这时候,再听到后面有脚步声,神色大惊,以为突厥兵又追上来,立即转过身,手持兵器,要准备最后的反击。

    “是我……”罗昭云看到三人停下,正严以待势,于是喊了一声。

    “罗…罗成,你没死?”

    “我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火头儿?”

    “阵亡了。”罗昭云提着枪,已经跑至三人跟前,叹息一声说道。

    “那突厥兵呢?没有追上你吗?”

    “都被我杀了,危险暂时解除,我们快点回营交任务吧,如实禀告。”罗昭云催促道。

    剩下的三人,分别是荆尉、赵廷、梁永宽,其中赵廷右肩胛骨处还有一根箭矢没有拔下,担心一旦拔掉,导致流血过多,很快就能休克昏迷了。

    这三人此刻看着罗昭云,月光下这个年轻人从容淡定,英锐无匹,身上也有不少血迹,不过多是敌人的血,像是一个历经浴血的小战神。

    他们才发觉,原来十个人中,这个‘罗成’的武功是最高了。

    “我们没有了坐骑,要赶回大营,数十里的距离,只怕很难。”赵廷叹了一口气,他们三人有伤在身,骑马能坚持回去,都非常困难,更何况靠步行走回去?

    罗昭云不答,用手指抠入嘴里,吹起了口哨,加上体内的气劲,口哨声远远传出去,至少方圆里许内都能听到。

    “希聿聿——”

    的卢马一声长嘶,在远处草原上奔驰而来,月光洒在马上,犹如一道旋风残影,速度极快。

    刚才形势太危险,本来罗昭云可以借助的卢马的速度,掉马就逃,可是他没有那么做,背弃队友先逃亡,不但违背军令,回去会军法处置;最主要,他不是那种贪生怕死,不讲道义的人。

    所以罗昭云翻身落马的刹那,拍了拍马股,让的卢马先逃下山了。

    如今到了山下,那的卢马果然通人性,恋旧主,一直就在山下的草原地带等候,眼下一听到哨子声,立即狂奔而回。

    “好马呀!”

    “嗯,他的枪术更好!”

    梁永宽和荆尉一人一句,说完之后,都露出苦笑之色。

    “我先四处寻找一下你们走散的坐骑,去去就来。”罗昭云策骑奔出,方圆几里跑了一圈,果然看到了逃散的战马,由于没有了主人,它们遇到危险逃走了,一旦脱离了险地,反而停下来,在啃着草,或是茫然徘徊。

    罗昭云找到了三匹坐骑后,立即就赶了回来,荆尉、赵廷、梁永宽三人见他去而复返,都松了一口气。

    “回营吧!”

    四人策骑往数十里外的大营赶回,这次遇伏,死了六个战友,都有些伤感,情绪低落,不过,在前线交锋之地,战场阵亡随处可见,他们都是军人,也都能想得开,难过了一会儿,都平静了许多。

    特别是那三人劫后余生,都感到庆幸,目光不时地偷瞧着‘罗成’的背影,多少有些感激的神色。

    四人走到一半,已是四更天,人困马乏,实在坚持不住,就找地方歇息了两个时辰,简单包扎了一下,连罗昭云的左肩膀处有一处刀口,混战中受了轻伤。

    天亮之后,四人吃了一点干粮,然后继续赶路,回到大营时候,已经是清晨了。

    红日从草原的尽头喷勃而出,射出了第一缕阳光,给整个草原覆盖上一层淡金色。

    左军大营内。

    “什么,你们遇袭了,只剩下四人逃回了?”百夫长娄岱飞惊疑地问。

    梁永宽硬着头皮回道:“是的,我们遭遇了两个突厥斥候队的联合伏击,其它六人都战死了,只有我们存活下来。”

    “你们被围困,如何能逃生?难道是丢弃了战友,自己逃生的?”娄岱飞脸色笼罩一层寒霜,眼色带着几分憎恶和杀机。

    荆尉忙道:“不,百夫长,我们战斗到底,斩杀了那些突厥兵,两个突厥斥候队全都杀死了,才返回大营。”

    “你们十人,斩杀了相当于自己一倍的敌人?哼,是你们伏击突厥兵,还是被突厥兵伏击?”娄岱飞嘴角露出几分讥讽,并不相信这些人能斩杀二十个突厥兵,以为他们在撒谎,心中更怒了。

    荆尉摇头摆手道:“也不是,罗成他一个人就斩了十多人,全靠了他,否则我们也都要战死了。”

    “他一个人?”娄岱飞吃了一惊,目光紧紧盯向了罗昭云。

    “不错!”罗昭云点头,大方承认。

    “你有这个实力?”娄岱飞狐疑地问。

    罗昭云被质疑,淡淡一笑:“百夫长如果不信,大可以找一些人来试手,检验在下是否有些本领,就能判断出真假!”

    娄岱飞微微点头,上下打量这个年轻人,发觉他英伟挺拔,脊梁笔直,有一股少年争锋的锐气,神色却淡定,不似绣花枕头,倒像个有勇有谋的少年郎,这些日子似乎小觑了他。

    “那就试试!”娄岱飞从军多年,习过一些武艺,力气很大,话音一落,挥拳就猛地砸出去,一般士卒根本当架不住。

    “嘭!”

    罗昭云也挥拳捣出,双方的拳骨撞击,顿时发出骨肉撞击的声音。

    娄岱飞蹬蹬瞪倒退了五六步,浑身力道竟然被对方一拳给震散了,一时半刻都提不起力量来,手臂一阵酸麻,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少年。

    他这些年在军中厮杀,能活下来,绝对磨练己身,拳骨非常的硬朗,没想到会被一个少年的拳头给震疼了。

    “你懂内劲!”娄岱飞知道自己是外家功夫,按道理少年的拳骨不可能比他硬,除非对方精通内劲,拳力与气劲结合,才能这样厉害。

    罗昭云点点头,抱拳道:“在下的确学过几年武艺,凝练出内劲,让百夫长见笑了。”

    娄岱飞摆摆手道:“行了,我知道不是你对手,现在看来,你们说的倒是可信,不过虽然你杀敌很多,却不能记大功、获赏赐;因为你们团队出现了失误被伏击,火长也战死了,只有你们几个士卒逃回来,不符合立功条件,功过相抵了。”

    “但是,你的勇武,我会如实禀告校尉,日后有机会,定然会推荐上去,将军识才,自然会提拔你!眼下嘛,我只能提你为新火长,由于这三人受伤,你要额外带一火队,继续执行刺探突厥大军的任务。”

第四十四章 大军北进

    荆尉、赵廷等人目光复杂地看了罗昭云一眼,然后彼此搀扶,要到后勤营找军医包扎、养伤去了。

    短期内,他们无法在前线作战了,也算是因祸得福吧!至少都没有死,也没有残废,等三人痊愈能动手了,估计这场仗都打完了。

    罗昭云被委任了火长职务,被百夫长娄岱飞带往右虞侯军机动兵团的分营区,挑选新的斥候,补充进来,组成一个新的斥候火队。

    “都站好,挑人了!”娄岱飞站在营帐前,叫来了三十人,供罗昭云挑选。

    罗昭云英俊非凡,气质沉稳,往那一站,一看就知道出身富贵家庭,这些军士们收起傲慢之心,不想得罪他。

    “你出列!还有你……”罗昭云眼力不俗,挑选了四个练家子,三个老兵,两个胡族,各个都勇武有力。

    娄岱飞点头道:“人既然齐全了,你们这火队就算正式成立,休息一日,明日起,开始执行任务。”

    “喏!”十人一齐回答。

    “其余人,散了。”娄岱飞摆了一下手,让其它二十人散开,各忙各的去了。

    他走到罗昭云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下次执行任务,要当心一些,多加警惕,争取把这些人,都带回来。”

    罗昭云愕然一愣,想不到看上去粗犷又严肃的百夫长,会说出这一番关切地话来。

    “我尽力做到!”罗昭云点头,话没有说满,毕竟出塞执行探查任务,太过危险了,经常会遇到敌军的斥候,交锋难免。

    娄岱飞转身离开,要把这次三十里处斥候遇袭的事情上报给校尉,然后逐级报上去,虽然事情不大,但至少让将军知晓,突厥的斥候,就在数十里外,按照突厥的规矩,他们的大军,估计也接近了。

    须臾,大营内传来了继续北上的军令,三军拔营,收拾帐篷和行辕、包裹,再往草原北部推进。

    左军两万人,虽然抽走了上千骑兵,但是补给了相应数目的盾牌手、陌刀手,这是布兵对付骑兵最适合的兵种。

    隋朝的盾牌,在当时还叫“彭排”,大体是长方形的,整体窄而高,有的两头做成尖角形,最高的上沿儿能到步兵的颈部,有的盾牌把守附近还有支架,可以让步兵把盾牌支撑在地,自己躲在盾后遮蔽箭矢。

    这个时期,真正的铁盾很少,都装给重甲兵了,其余士卒则用特质木盾,因此被隋军称为:漆排、皮排、联木排、团排等,其中团排是圆形的,骑兵在马背上使用。

    不过,盾牌的使用率很低,一个大军,不到百分之二十的士卒才有盾牌。

    至于陌刀,是那种长柄大刀,重达三十斤以上,一般都是身高力壮的魁梧大汉才能使用,还要有些粗浅武艺功底,才能发挥出威力,这样的陌刀手,军中编制也很少,都是用于先锋阵上厮杀。

    隋军若要以步兵阵对抗骑兵,必然要使用长矛、大刀、高盾牌来构筑一道人形血肉长城!

    一路上,罗昭云已经熟悉了这九个人的名字,三个老兵分别是王进、潘林、史东玮,四名练过一些粗浅拳脚武艺的士卒是夏州人李长翼,银州人魏充,许州阳翟郭孝恪,凉州纪平伍,还有两个胡族,一个叫薛三昌,是薛延陀人,另一个叫慕容齐,吐谷浑人。

    “许州……郭孝恪?”罗昭云觉得这个名字有几分熟悉,他在读隋唐史的时候,似乎见到过这个名字。

    难道是……大隋末年,天下大乱,先投靠了瓦岗,与徐世绩一起同守黎阳,后随其降唐,成为唐初大将,还入了凌烟阁的郭孝恪?

    罗昭云暗中关注这个郭孝恪,见他身材高大,手持一柄马槊,腰悬佩刀,背着一张桑木长弓,器宇不凡,一看就出身殷实家庭,乡里的大户人家,否则根本买不起马槊和弓箭,战马也是良驹。

    通过接触,罗昭云了解了一些郭孝恪的来历,原来郭家是黎阳县城小有地位的殷实大户,置办田产不少,不过他既不喜读书学文,也不事生产,却整日喜欢舞枪弄棒,游手好闲,被父兄视为无赖子弟,这一次,负气离家出走,前来从军,就是想立下功名,长口志气,好衣锦还乡。

    罗昭云虽有意结交,却也不急于一时,先把斥候注意事项,原原本本给这些队友讲了一遍,把几日前季冲说给他的,全盘说出来,更像是一种军旅传承。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番号还在,人却已换了一茬又一茬,物是人非。

    大军浩浩荡荡,连绵数里,如同一条长龙盘旋在草原上匍行。

    终于在黄昏的时候,行军四十里,穿过了一处低矮的山岭地区,大军才停下来,背靠山坡,安营扎寨,并且有军令下达,挖壕沟,立倒刺,建立行辕与箭塔,随时准备突厥骑兵的来袭。

    先锋军、左军、右军、中军、后军、辎重军全部深入了草原,而且营盘相连,看来主帅杨素打算在这里,迎击突厥大军了。

    所有的将士都心存疑惑,不明白为何有雄关不固守,偏偏深入草原,要跟突厥骑兵硬碰硬,这样毫无优势可言,甚至无法利用雄关地形,死伤势必会很大。并且与突厥交战,一旦胜了,无法追击,一旦输了,被骑兵咬住,更是无法脱身,死伤枕藉。

    夜幕降临,军营熄火,十万大军都在一团漆黑下,井条有序,按部就班地运行。

    “所有斥候火长出列,抽生死签!”

    夜间派出去,一般都是危险任务,而且急迫,尤其是探察敌军主力的斥候是最危险,死亡率极高,所以又叫死签,他们右虞侯营斥候三团百人队,要派出去一半人马远行探查,留下部分斥候在营地附近巡视,以防敌军来偷袭,及时回报。

    “大伙儿抽吧!”

    娄岱飞取出十根签捏在手中,其中五根是半红签,抽中它便可以留下,在营盘附近十里徘徊巡卫,其余五队要派出去,至少奔出五十里。要知道,现下离突厥军非常近了,极有可能刚出去十里,就能遇到突厥的斥候,狭路相逢,自然要玩命拼杀一番,危险重重。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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