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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姥爷是盗墓贼全文阅读

作者:无双     我的姥爷是盗墓贼txt下载     我的姥爷是盗墓贼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六回 尸海

    “是是是,就算你想回家不也得天亮吗?你现在敢进林子吗?只要咱们能捱到天亮,你就送这位老前辈回寨子好不好?”蓝彩蝶抱着胆小的阿兰安慰着。【看书阁免费小说阅读】

    “你们苗疆真是个好地方啊?大半夜的山林中就闹僵灾?我都纳闷了,你们平时晚上是咋睡着的呀?这也太吓人了?我们家小主子还整天叫嚷着让我带他来见识见识呢,得了,我看这回他也甭来了。”马二爷擦了擦短刀插进了腰间。

    “前辈,苗疆虽与世隔绝,但可也不是尸怪恒生的地狱,此山有古怪,在山中素来就有血尸作祟的传说,看来今天是让咱碰上了,您老先歇歇吧,估计一会儿也消停不了。”蓝彩蝶心中升起不祥预感。

    “我听阿爸说若僵尸身上长了黑毛那定然是成了妖了,他大口一声可以唤来方圆数十里内的其他同伴,他会吸其他同伴的尸气来修行,尸气越重他的道行越深。”阿兰哆哆嗦嗦地说道。

    “坏了,我就说嘛,那玩应最后吼那一嗓子是啥意思呢?敢情是在叫同伴呢?完了完了,今儿晚上咱谁都甭消停了,按你们先前说的,这山中时常闹血僵,僵尸还指不定有多少个呢。”马二爷听的直皱眉头。

    “哈哈……前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嘛,您愁什么呀?”

    “哼,你这的真轻巧,那可是万邪之王哟,也不知道今儿晚上若是没有我,你们两个小娘们咋整?”

    “嘿嘿,可您不是来了吗?对了,我都忘问了,您从关东来怎么走的这条道?不是应该从凤凰来的吗?”

    马二爷说可快别提了,你们这地方我是再也不愿意来了,怎么按照我们东北的风水地脉寻不着正道呢?越走越偏,越走越偏,你师傅蓝若言给我指过路,可一进了你们苗疆的竹林我就蒙了,还是我们东北好,一马平川的。

    二人一边聊,一边把竹楼小院一圈全都插满了点燃的火把,火光也亮起来了,几个人的胆子也就大了一点没那么怕了。看了看表,现在是早上三点半,南方日出时间晚,在东北,这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大公鸡也都叫了两遍了。

    马二爷是个老贼王,虽然不像蓝彩蝶那么年轻,可当贼的眼睛和耳朵比他们的快手还要重要,老爷子一打眼就见竹林雾气中隐约又出现了几个黑影,黑影前后蹦跶着,那步调十分整齐,受训练的兵勇也没有这么整齐过。

    “嘘嘘?”他朝竹林中努了努嘴示意蓝彩蝶注意。

    “前辈,我看见了,可不能等他们凑上前来再对付,那就来不及了,您老歇会儿,我去去就来。”蓝彩蝶睡了俩小时体能恢复了不少,拎着那根金丝虎尾鞭身子一晃就不见了踪影。

    “丫头?”马二爷挠了挠后脑勺诧异地叫阿兰。

    “阿叔您叫我吗?”

    “哎呀,你们苗子说话真费劲,可不就是叫你嘛?我问你,这蓝丫头身法这么快嘛?这也太邪乎了?嗯……白瞎了,小丫头要是跟着我学保准有出息。”马二爷耸了耸肩。的确,老贼王一辈子的传奇段子可不少,唯独少了个衣钵传人,他也没别的大本事,脚底下利索,手快,还会一招盗门绝学搓骨手,这可是天下无双的本领啊。刚才食指拇指中指掐住了那大粽子后脖颈子的椎骨咔嚓一声就给掐碎了,您说多厉害吧?

    东北盗门的这些绝学手艺也都有讲,可不是普通翻墙跃户的小贼就会的,这些老手艺都是从师祖那传下来的,一招一式都密不外传。当然了,也不是没有他相中的好徒弟,自家小主子资质高,底子好,只是这小子整天不务正业只喜欢娘们不喜欢这些老手艺。

    老爷子都年过六旬了,眼看着这些绝学手艺可就要失传了,再见到蓝彩蝶这诡异的身法不免心生感慨,这小丫头资质比少主子还好,真是块练轻功的料子。

    “阿叔您是做什么工作的呀?”阿兰咔吧咔吧眼睛一脸崇拜的表情盯着马二爷。谁听他这么说,第一个反应就是这老爷子肯定是有点子老手艺,而且这老手艺是够你吃饱饭的。

    “咋地?你想学呀?你想学我还不教呢。阿叔跟你说,我这本事要是学会了,保准你金山银山想之不尽用之不竭!”东北爷们的特性,吹牛逼没边。

    若是他真敢说自己是个贼,估计阿兰得大跌眼镜。

    竹林中那金丝虎尾鞭闪烁着一道道金光,离远了看,就见得好似金蛇狂舞一般,那虎尾鞭抽打在几个大粽子身上啪啪直响,听的好是清脆。这冰刃绝不亚于无双手中的寒血刃,据说几十年前这金丝虎尾鞭的由来还有段浪漫的小故事呢。

    貌似它是大枭雄吴功耀送给蓝三姐的一件定情信物,可惜呀,天不遂人愿,半路杀出个莫小柒。

    这金丝虎尾鞭属于软兵刃,古时候女人好用鞭,不过却也没有过这么好的虎尾鞭,虎尾鞭本就柔韧难摧,加上里边镶嵌着金丝,您想想,抽到人身上可不就皮开肉绽?那些血僵一个个虽不是凡物,可也不是什么铜墙铁壁,行动力又十分迟缓,金丝虎尾鞭一下下抽打在他们身上,打的他们浑身上下都露出骨头了。

    要说蓝三姐是真没看错人,蓝彩蝶有她年轻时的九分气势了,手中一根金丝虎尾鞭玩的是诡异莫测。区区一个十来岁的半大丫头,敢站在竹林中抽打群尸,这是什么气势?

    雾气越来越浓了,这也说明天明将近,尸群并没有因为蓝彩蝶善战而退缩,反而是越聚越多,慢慢的蓝彩蝶力气用尽了也退了回来。

    “我的天,怎么这么多?难怪都传山中有血尸作怪了呢。”她上气不接下气说道。

    马二爷看了看表,还有半个钟头五点,此时天边东方已经隐见金辉,快要日出了,阴阳交替之时是阴气最盛的时候,只要停过去他们就算安全了。可这些血尸简直太多了,黑压压一片在雾气中蹦跶着,足有上百号之多。

第十七回 无根索

    雾气中哪里还有半点新鲜味儿了?全是恶臭恶臭的气息,熏的小阿兰捂着胸口狂吐不止。

    “前辈,这可如何是好啊?别说半个小时了,估计咱们连十分钟都受不住呀!”蓝彩蝶喊道。一鞭子抽出去,缠住了一具肉尸的脖子,再一甩把他掀翻在地。

    “看来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这绝学我还是小时候跟耀公学的呢,今儿倒是可以派上用场了!”说完就见马二爷背身过去低下了头,用左手两根手指掐在上下嘴唇上,然后右手按在喉结上,先是咳嗽了一声清清嗓子。

    “咯咯咯……咯咯咯……”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无法相信,那洪亮的公鸡打鸣声竟然是从一个人的喉咙里发出来的。

    看的蓝彩蝶和阿兰是目瞪口呆,红娟门的姑娘都是街头上卖艺的姑娘,也会些小戏法儿,她认得,这是口技。不过马二爷虽然学的有几分像,可毕竟他不是张铁鸡,那张铁鸡叫出来才叫人难辨真假呢,他嘛……像是像就是有点……听起来就像是有人故意在学,不自然。

    不过好在这情急之下的招数暂时应付的过去,蹦在最前边的两具血尸愣了下,一双眼珠子慢慢开始往上翻,好像是想抬头看看天色,可他们表情也十分僵硬,眼珠子都翻的只剩下白眼仁了,仍然看不到太阳。

    按照道教中的说法,这万邪之王也属人界中的一种其他生灵,既为生灵便有他的活气,活物都要遁寻某种自己独立的生活习惯。这些尸怪喜阴不喜阳,阴阳交替便是日出鸡鸣时,只要这个时辰到了,尸怪们定然都会寻找阴气旺盛的地方沉睡,避免太阳的直晒。

    他们的智商几乎等同于零,鸡鸣三遍一般就是日出了,这些家伙一听到有公鸡打鸣的动静,也不看看是从马二爷喉咙里发出来的,一个个转过身来表情木纳地朝着身后竹林中就蹦去了。

    “哎哟我的妈呀,可憋死老子了。”马二爷清了清嗓子,咳嗽两声,赶紧喝了口水

    。

    您想想一般在农村或者山里,大公鸡早上打鸣基本都是站在一个高点,昂着头扯着嗓子,这一嗓子那可是浑厚有力,雄鸡报晓乃是气吞山河之势,它不仅仅是报时辰,这一嗓子也象征着打开了地狱的大门,让那些在世上游离的孤魂野鬼统统返回地狱。

    可人跟畜生自然是有区别的,马二爷没练过硬气功,内功又不扎实,学着雄鸡报晓的动静叫了一嗓子,最多也就挺上十来秒到头了,这已经是极限了,人的肺活量跟动物没法比,你看大公鸡打鸣,一嗓子怎么也得半分钟有余,然后紧接着就是第二嗓子,一嗓子比一嗓子调门高。

    “哇哦……真像!真像!若不是亲眼所见我还以为真是只大公鸡呢。”阿兰为二爷喝彩着。

    你想瞒天过海就要有瞒天过海的本事,张铁鸡之所以得了这么个大号全因他术有专攻,学雄鸡报晓学的那是真假难辨,而马二爷这是半路出家的和尚一脚门里一脚门外,行家一听就能听出来。再瞅瞅马二爷,脸都憋红。

    他就喝了口水的功夫,再抬头一瞅,原本蹦出去二十多米远的大粽子们,竟然又齐刷刷地转过了头,不过他们表情十分木纳,估计心里边也正琢磨着呢。咋个意思?今儿这大公鸡感冒了?喉咙好像不太舒服啊?还是自己听错了?哪有这么打鸣的呀?

    马二爷不敢迟疑,喝了口水,然后气运丹田又是捏着嗓子喊了出来,第二声比第一声的气息还短。明显看这群大粽子愣了下,这回可没吓跑人家,双方就这么对峙上了。

    “蓝丫头,快!有绳子吗?快把竹楼围上,我最多还能挺一会儿了,这群家伙已经识破我的计策,估计没几次就得蹦上来。”马二爷清了清嗓子嘱咐她说。

    大夏天的,蓝彩蝶爱美,穿的衣服十分淡薄,就这么一层薄布,背篓里也没有绳子。就见小阿妹笑了笑,抖了抖手腕,亮出自己的袖口,然后用左手衣襟挡住袖口,大喊一声:“去!!!”

    只见一条麻绳从她右手袖口下突然就窜了出来,阿兰这边拽住绳子末端使劲拉扯,那绳子是越拽越长越拽越多,就好像永无边界似的。

    “我的天,红娟门的本领果然名不虚传,这便是无根锁吧?”马二爷惊道。

    以前旧时候,江湖上常有些打把势卖艺的姑娘,按现在职业区分来说就是耍戏法或者耍杂技的。这小班子里多则三人,少则一人,清一水的漂亮姑娘,一个个是如花似玉的年龄,那小身段,那小脸蛋,都赶上狐媚子了。

    柔软的身段,还有令人瞠目结舌的小戏法,外加上那张清秀的小脸蛋,往往是赢得满堂喝彩,打赏不断。这其实就是红娟门最早期的雏形了。

    以前咱们看书,会有这么一个桥段让咱们印象深刻。说在夜晚里,闹市中有个靠小戏法卖艺的年轻女子,刚好今晚上来了个富家公子爷,那公子爷出手阔绰赏金赏银,最后姑娘收摊,他不依不饶,非要手下人把姑娘带回府中“玩耍”。

    姑娘笑了笑,说这位公子,我袖中有条无根天锁可穿破云霄直抵天宫,你信也不信?

    那公子听言后道,我道是谁家的姑娘生的这么水灵呢?莫不是今儿本公子爷遇上了天上的仙女?哈哈……好啊,姑娘爬山去吧,你爬到天上我也要把你寻来!那贵公子其实也就是无意的一句话而已,搁谁谁能相信呀?

    姑娘说,君子一言快马一鞭,若公子真追到了我,我便从了你!

    说完,手腕一抖,真的从她袖口中就飞出了一条绳子,那绳子径直飞向了空中,越飞越高越飞越远,眨眼间没入了云霄深处。

    姑娘回头朝那色胆包天的公子爷勾了勾手指,噌地下窜了上去,一步就消失在了云雾之中。当场所有人都看傻眼了,莫不是她真是什么仙女下凡?

第十八回 红娟门绝学

    那贵公子家中有钱有势,身边保镖也都是江湖高手,他们说公子放心,哪有什么仙女下凡一说?分明就是这妖女的障眼法,你别急,我这就上去给你把她抓回来!说罢,那手下也顺着绳子攀了上去。要说这人轻功也不错,没多大会儿就爬进了云端也消失了。

    大家就坐在地上苦等,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头顶上依旧没啥动静。正当公子爷打算放弃这个念头的时候,突然乌云压顶,咔嚓一声,炸雷劈了下来,紧接着,从头顶乌云中哗啦啦掉下来一堆东西砸在了地上。

    所有人凑近了一瞅不免倒吸一口凉气,那竟然是一堆白森森的人骨!

    这段子流传了好几百年了,最初也不知道是从哪位爷嘴里传出来的,可信度不高,不过却也正是印证了红娟门姑娘袖子中这跟无根天锁的诡异。好信儿的朋友可以去查一查这段子的来源,兴许还会有其他意外收获。

    阿兰拽着蓝彩蝶袖口中伸出来的这根绳索是越拽越长,长的都没边了。蓝彩蝶见刚才用金丝虎尾鞭挡住了黑猫僵妖,发现这些家伙虽然凶猛,但是他们下肢基本不能打弯,而且头脑也是一根筋,便心生计谋。

    她与阿兰一人一边扯着无根绳,绕着小院把绳子分别系在竹子上,绳子距离地面也就是三十公分高,这个高度更好血尸们蹦不过来,想过来就肯定绊倒。

    马二爷这边嗓子里都要冒烟了,毕竟不是专门吃口技这碗饭的。上百具血尸齐齐回过头盯着他看,只要他住声,立马就往前蹦,眼看着就已经靠近了竹楼。

    “咳……咳……”老爷子干咳两声捂着嗓子怎么也叫不出来了。

    “你们俩好了没有啊?我是叫不出来了,再叫估计嗓子都得破了。”

    正说着话那,一股恶臭袭来,那血尸伸直了胳膊朝着马二爷就戳了下来,二爷身手矫健,往侧边一横,拽着那家伙的衣领子凌空就翻了过去,然后一脚把他踹了出去。

    “前辈,您快回来!”蓝彩蝶冲马二爷喊道。

    三人手中一人拿着一支火把,背靠着背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小院外尸嚎遍野恶臭扑鼻,无数血尸面目狰狞评审双臂,朝着小院里蹦了过来。还好,蓝彩蝶准备的这条绳子确实起了作用,高矮刚好,只要他们靠近,肯定双腿就得绊到这跟绳子。这些家伙一根筋,绊倒了后又蹦起来继续攻击,翻来覆去周而复始不知疲倦。

    “四点多了,要是能再坚持会儿就没事了!”马二爷说。

    话从嘴里边说的都可容易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快,这些家伙数量惊人,区区一条绳索又岂能挡住?只听得咔嚓一声清脆的声响,四具血尸齐齐往前蹦,挂着脚前的绳索,把一根竹子给扯断了。这就好比是一个警戒圈,一个点被突破,所有敌人立马顺着这个点就冲了进来。

    “我去系上!”彩蝶要往上冲却被马二爷拽住了,眼看着十来号血尸都蹦了进来,现在她过去无疑是以卵击石,这些家伙身上恶臭恶臭的让人直恶心。

    “快往后退!”马二爷手中挥舞着火把使劲儿往前戳,掩护着两个小阿妹。

    这些家伙身上黏糊糊的,也说不清那是血还是油了,马二爷手中的火把一靠近,立刻就烧了起来,一具血尸燃起了大火,他们其他的同伴因为距离太近,都争抢着冲上来争夺猎物,也跟着着起了大火。

    顿时,竹林深处是火光冲天,一股股刺鼻黑烟弥漫开来。好在这些血尸没什么头脑,只会见人就扑咬。一具具被点燃的血尸倒了下去,大火烧的他们体无完肤,身后又有一具具踩踏着同伴还未完全燃尽的身体蹦了上来。

    马二爷抱起阿兰蹦上了竹楼上,紧接着蓝彩蝶也蹦了上来,竹楼下火势冲天,没多大会儿的功夫,这些家伙就把竹楼点燃了。这下可好,三人被困在竹楼房顶,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眼看就要变成烤鸭了。

    “这么下去可不是个法!”马二爷擦了擦脑门上的汗说。

    “前辈,阿兰,你俩过来,抱住我的腰!”蓝彩蝶喊道。

    脚下的竹楼被烧的滋滋响,您想啊,干竹遇上烈火是啥结果?那竹子不禁烧,里边都是空心的,一与火立刻就瓢了,竹楼四角支撑的几根大梁已经被烧断了,竹楼是吱呀呀作响,已经往一边偏了,下边的无数具血尸不停地冲撞着,发出咚咚的声音。

    “蓝丫头,你这是干啥呀?我都这么大岁数了……”马二爷还有点不好意思,人家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你说你都快七十了,搂人家腰?像话吗?

    蓝彩蝶把马二爷揪到身前,突然就从左袖口中拽出一条巨大的红色帕子,那帕子好似一条毛毯似的,正中间绣着一只漂亮的大蝴蝶。她把红绢帕展开,罩在了自己身上,也卷住了马二爷和阿兰的身形。

    红绢帕挡住了马二爷的视线,他就听外边呼呼的风声传来。他仅仅贴着蓝彩蝶的身子,小丫头折腾了一宿,身上非但没有一丝汗臭味儿,而且身子里竟散发着一股奇异的香味,就算他这么大岁数的老人闻了,心中也不免被唤醒了难行荷尔蒙的冲动感觉。

    他心道,好一个狐媚的庙女,难怪当年七姑娘把蓝三姐赶出常胜山盗门,这样的奇女子,世上什么男人能抵御的了她的诱惑?

    这心思也只是一晃而过,当他的视觉重新恢复正常时,那巨大的红绢帕打开了,他抬眼一瞅,他们三人竟然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吊脚楼后的竹林中,距离刚才那片火海已经脱离了三四百米之远了。

    “我的天呀!!!红娟门异术果然名不虚传!”

    “前辈放心,现在林中瘴气基本已经散去了,东方未明,日出在即,料想那些家伙应该不敢追来。”蓝彩蝶挥舞手中金丝虎尾鞭,勾住了头顶上方一根翠竹,身子窜了上去,他登高望远,只见火海中,剩下的那些血尸正在陆续后退,朝着山谷中退去。

第十九回 碧霞山颠

    东方微明,一个红彤彤的大火球露出了半边脸,瞬间曙光驱散了竹林中的寒气,阳光挥洒在白雾中,甚至可以清晰地看见雾气中飘动着的一粒粒尘埃。

    “他们走了!我们终于安全了!”蓝彩蝶蹦了下来。

    三人笑了笑,然后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呼吸着曙光的气味。

    轰隆一声,那被熊熊烈火吞噬的竹楼倒塌了,数十具血尸和那口邪恶的殷红棺材均被烧尽,最后化作一堆碳灰。

    “阿兰,太阳出来了,安全了,你先回吧,送这位马前辈去寨子里,告诉柳阿婆,顺利的话,我午后就会归还。哦对了,如果三姐和若言姑姑回来,请务必让他们想办法为宝翁拖延时间。”

    “我知道了,彩蝶,那你一个人小心呀!”阿兰拉着小姐妹的手嘱咐说。

    “蓝丫头,保重,我越来越对你们红娟门的手艺好奇了,呵呵……这些手段想必你师傅师爷是不会在我面前施展的,今日一见让马某人佩服呀!告辞了!”马二爷抱拳与蓝彩蝶辞行。

    清晨十分,碧霞山中鸟语花香,生机勃勃,勤劳的小动物们都早早地开始了新的一天生活。蓝彩蝶也终于到达了这片仙山秘境。

    茫茫绿野间蓝彩蝶漫无目的地穿梭在竹林中,偌大的山林要寻找几颗小草等于大海里捞针一样。太阳出来后,普照在大山上,蓝彩蝶走了一个多钟头了,身上早已大汗淋漓。抬头望去,山上一片金灿灿的。

    “喵呜……喵呜……”一只山狸子从竹林中探出小脑袋好奇地打量着蓝彩蝶。

    “你烦不烦呀?走开走开,不是你!我不找你!”蓝彩蝶扔了颗小石子把它赶跑了。

    猫不叫,什么样的花草会叫这种名字呢?蓝彩蝶拨开重重碧绿在荒野间寻找着,山势越来越陡,好在蓝彩蝶身轻如燕,寻常人还真爬不到这么高。山腰处,到处长满了奇花异草,山中的小生灵们就寄居在此处,左右到处都是悬崖峭壁,石壁上时而会出现一个个小孔洞,里边住着一种蛇类,名叫洞蛇,这种小家伙常年就生活在山岩之中埋伏,等待有猎物靠近,然后猛地从岩石缝或者孔洞中冲出来捕食

    。

    嗖……啪……蓝彩蝶甩出金丝虎尾鞭,勾住了一块头顶上的岩石身子一荡悠了上去。再回头一瞅,那可真是一览众山小,下边的竹林就跟蚂蚁似的。

    “哎哟……”吓的她赶紧转过身来不敢再看,自己都后怕,自己到底是咋上来的呢?上来时候没觉得多吓人,可到了山顶上不是那么回事了。

    山顶上温度很低,这碧霞山海拔一千多米,虽说不如那些名川大山高,可一千多米的高度依旧改变了气候,让大多数植被不适合在这种环境下生长。

    山顶上是一片开阔地,这里没有竹子,只有稀稀松松的枯草,和几只雕鹰的巢穴,两只正在为食的老雕被蓝彩蝶吓坏了,拍打着翅膀就飞了起来朝她扑来,蓝彩蝶赶紧吹响芦笙,告诉它们自己并无恶意。芦笙是苗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桥梁,动物可以从芦笙的音符中判断出吹奏人的用意。

    山顶上也就是巴掌大的地方,除了这些野草和几个大鸟的巢穴外并没有其他发现。

    芦笙美妙的旋律使得悬崖峭壁上的几只大鸟安静了下来,禽类的眼神都很凶恶,但对待蓝彩蝶却很温柔,就像是已被她的芦笙驯服了一样,几只幼鸟跟在蓝彩蝶屁股后边叽叽喳喳地嬉戏着。

    这时,突然就见那几只大鸟展开翅膀飞了起来,然后一个俯冲朝着蓝彩蝶就扎了下来。蓝彩蝶大骇,赶紧躲闪。心道,这芦笙驯鸟的技巧百试不厌,怎么今日几只老鹰跟疯了一样呢?

    回头一瞅,看明白了。这些老鹰并非是冲自己来的,而是纷纷用利爪把自己的幼鸟轻轻抓了起来。这可是股巧劲,鹰禽最厉害的可不是它们锋利的喙,而是它们捕捉猎物时的爪子,这爪子都能掐进动物骨头里去。

    世界上,不管是鸟兽也好,还是人也罢,就算它们再铁石心肠,再凶猛,对待自己的儿女也都是一样的。这力道用的是恰到好处,轻轻用爪子把幼鸟抓住,那大爪子抓住幼鸟,既漏不下来,又不能把幼鸟抓疼了。

    一只大爪子能抓两只,悬崖上的所有鹰禽全部把自己的鸟雏弄走了,不大会儿功夫,就见山崖下爬上来四只花斑山狸子,这几只山狸子个个体型硕大,都赶上条狗了。它们依靠自己锋利的爪子爬上岩壁喉咙里发出呜呜动静,恶狠狠地瞪着蓝彩蝶。

    它们围着蓝彩蝶,弓着腰,爪子里的指甲全都弹出来了,挠的石块上一道道划痕。有的公狸子一边咆哮还一边在角落撒上几泡尿,用以告诉蓝彩蝶,这是它的地盘,其他动物不得靠近。

    “你们要干嘛?我警告你们啊,别过来,本姑娘的金丝虎尾鞭可不是吃素的!你们一群小兽还想欺负我呀?”蓝彩蝶拎着金丝虎尾鞭在空中啪地一声抽响。

    一般动物都怕大动静,鞭子抽动的声响很像鞭炮或枪声,所以呀,在东北现在一些深山老林中,当地人进山里采野山参也许你没有带枪,但是鞭子必须带。遇上什么虎豹熊瞎子,只要一鞭子,动静越大,这些动物就越害怕,以为你开枪了呢。

    但是这法子也有不灵的时候,比如对付狼狐之辈,狼生性狡猾,狐狸聪明,这点小伎俩都瞒不过它们。

    不过这法子对付几只大山狸子还是绰绰有余的,几只狸子听到响声后纷纷退去,蓝彩蝶注意到,它们后退的方向均是朝向悬崖的西端,这西端十分荒芜,几乎是寸草不生。

    几只山狸子退到两块大石头旁全都停下了,彼此依托着弓着身子挡在蓝彩蝶面前。

    蓝彩蝶是红娟门传人,红娟门不同于憋宝人,若是在东北,憋宝老客的眼里,那这就说明问题了。向来世间瑰宝藏匿之处,都有猛兽毒蛇相护,越是好东西,动物们的感知力就越强。

第二十回 仙草妖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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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千年灵芝,那是蛇蟒最喜欢的,它们可以已灵芝的仙气为修行,所以一般千年老灵芝边上,准保有巨蟒保护。

    再比如,最近特别有行情的“太岁”,太岁其实就是肉灵芝,有的长在泥里,有的长在潜水中。只是一般人可能没发现,但凡有太岁的地方,附近准保就有蛤蟆,那蛤蟆个很小,就跟小拇指甲似的,浑身黑乎乎的,跟泥土一个色。这小蛤蟆有毒,若是你跟太岁有缘,该着你发这笔横财,自然安然无事,若不然,哼哼……小蛤蟆舔上你一口就没命咯。

    蓝彩蝶大眼睛忽闪忽闪着,一开始还以为这几只大花猫跟自己玩笑呢,却没想到一鞭子抽出去非但没有赶走它们,反而这几个家伙聚集在一起还是大声冲自己吼叫着。

    “你们好烦啊!走开啊!我不想杀你们!”苗族人有苗族人的信仰,他们敬畏林中的生灵,同样也认为苗人跟大山里的其他生灵一样,一齐共享着这片神圣的土地,所以,苗人是很少打猎的。

    小姑娘脾气倔的很,你越是不让它过去瞅,它就越要瞅个真切。她心道,我蓝彩蝶跟着师傅学了这么多年本领要是连你们几个小畜生都欺负不过的话,我岂不是给师门蒙羞吗?这也就是小孩的思想吧,不过十二三岁,不是孩子又是什么?

    蓝彩蝶几步冲上去挥舞金丝虎尾鞭就要驱赶几只小兽。狸子不知道大家见过野生的没有,如果大家心里边没有个准确的定义,那么暂且可以把它们当成介于猫与豹子之间的生物。也有种说法,大野猫。

    别说是狸子了,就算是真正的野猫也不像咱们家里宠物猫那么好玩,这种小东西野性很强,看着长的可爱,真要把它们惹怒了那可是大麻烦。

    就看得这几只大花猫喵呜大叫一声就扑了上来,猫的速度有多快?简直快如闪电,而且又有锋利的爪子在,就连蓝彩蝶也不敢大意。她赶紧退后躲闪。

    说来也怪,那几只大花猫好像并不是要冲蓝彩蝶发难,仅仅是想把她逼退,见她退后了几步就没有再往上追的意思,但依旧死死守着那两块悬崖边的石块不肯离去。

    “嘿!本姑娘这暴脾气了呢?还不让我看了是不是?”蓝彩蝶举起芦笙,吹动了神秘旋律。那美妙的音符回荡在山林之中,只需片刻之后,悬崖上空盘旋起几十只白毛大雕。

    大鸟们轮番俯冲不停地朝狸子发动攻击,那大雕展开双翅都足有三米多长,就算是个人,也说给你叼走就叼走,更何况是狸子呢?但几只狸子硬是彼此依靠着张开爪子御敌,最后,一个个被大鸟啄的遍体鳞伤鲜血直流依旧是不肯散去。

    蓝彩蝶别看这张小嘴厉害,但其实是个善心肠,而且这几只狸子跟自己往日无怨即日无仇的,也不忍继续命令白雕们攻击。再攻击下去它们就没命了。

    几只狸子奄奄一息但依旧眼中露出杀气,张着爪子瞪着蓝彩蝶。

    正是早上9点,九点时候阳光很刺眼,逐渐驱散了山中的阴气,连清晨的露水也都被烤干了。这时,蓝彩蝶突然嗅到山巅之上竟然升起一股奇香,那香味古怪至极。在家中三姐也常带回山林中的各种美丽的花儿,蓝三姐是个奇女子,能让她喜欢的花儿都是珍稀品种。可却也没有一种是今日的这种香味的。

    “你们是不是有病啊?你们是兽又不是女孩子,干嘛喜欢守着一朵花呀?讨厌!”花这个字一出,蓝彩蝶自己也打了个激灵。

    花?猫不叫?碧霞山山巅?难道……她再抬头一瞅,两块岩石中间的缝隙中正正开着一朵娇艳的花朵,那花朵绽放后,形状就跟一张花猫的小脸似的,有鼻子有眼的,花蕊不正是猫嘴角的几根胡须吗?难怪取了这么个名字了,太形象太贴切了。

    可这几只奄奄一息的大花猫就守在一旁根本不让蓝彩蝶靠近,以蓝彩蝶的本领,几只猫儿罢了,两鞭子下去就能解决。花到手了,也许可以救宝翁,但因为救一条命,却要害四条大猫的命?这么做真的对吗?

    师傅可不是这么教自己的,师傅说过,世间万物都是平等的,就连脚下的花耳和青草也都有自己的生命,不尊重它们的生命就是不尊重大自然。

    “哎!”蓝彩蝶叹了口气。

    可就是叹气的功夫,再去看,那多猫不叫竟然已经开始枯萎了,它盛开仅仅不到五分钟,花期太短了,再不出手宝翁就没机会了。

    可出手容易,相传活人的阳气是不能靠近“猫不叫”的,只要靠近,那花儿也会迅速枯萎凋零,这可如何是好?机会就在眼前,稍瞬即逝。

    “怎么办?怎么办?三姐?姑姑,你们快告诉我呀,怎么办?怎么办呀?”蓝彩蝶心如刀绞一般,眼看着那朵娇艳欲滴的花耳就开始凋零了。

    “阿赖,你这张小嘴在嘟囔什么呀?姑姑和三姐可都不是个絮叨的女人哦?”这时,身后悬崖下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蓝彩蝶转头一看,一道倩影飘然落下,是蓝若言!

    “姑姑!快帮我,猫不叫要枯了!”彩蝶兴奋地大喊。

    蓝若言咱们在前文中并没有提及过,您想啊,蓝若言能拜三姐为师,可见这也是个世间奇女子了。功夫必然是好,而且长得也要美,另外心地善良,身体上自带着一股芳草的清香。这都是红娟门女子必备的。

    蓝若言顾不上跟徒弟絮叨,几步冲上前去,那只白暂的小手速度快如闪电一般,没等四只大花猫反应过来就戳在了它们后背上的一处神秘穴位,几只大猫纷纷倒下陷入酣睡。

    然后她伸出左手,在明晃晃的太阳光下,蓝彩蝶见若言姑姑左手上竟然带着一个银丝手套,那手套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织造的,太阳光一晃,表面都会升起冰寒之气。

第二十一回 翡翠支

    蓝若言带着冰丝手套迅速掐断了“仙草妖花”,然后把它装在了一个塑料带中,塑料袋下全都是冰块,她封死了袋口。里边的那朵“猫不叫”保持着原有的姿态丝毫没有改变。

    “若言姑姑你可算来了,你要是再不到宝翁真的就没救了!吓死我了都!”小彩蝶几步跑上前去满脸的委屈。

    “好大胆的小阿妹呀,竟然敢单枪匹马夜半三更闯碧霞山?幸好你碰上了迷路的二爷,刚才二爷都对我说了,你呀!你呀!以后没有这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宝翁是小事,若是你有个三长两短,姑姑和三姐怎么办?我们就你这一个传人哟!”若言搂着她的柳叶肩娇怒责问道。

    彩蝶依偎在师傅怀里应道:“哦!彩蝶知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傻孩子,姑姑说你不是让你不做,我们红娟门女孩如果连好朋友都不救的话,那还将什么江湖道义呀?救是要救的,可你也得先学好了本领,你呀,学得一知半解就想行侠仗义呀?”

    “宝翁……还好吗?”

    “三姐和柳阿婆正守着她呢,让我来帮你的,放心,有三姐出手宝翁这条命肯定没事了。走吧,我的小姑奶奶,是时候回去当大英雄了!”蓝若言虽然嘴上教训徒弟,但打心底里替她高兴,小姑娘终于长大了,懂得承担了。马二爷在她面前也是好顿的夸赞!

    等彩蝶和若言姑姑回到百灵老寨已经是午后了,柳阿婆没在家,听说去采柳牙和艾叶了,这都是为宝翁驱毒的引子。床前,宝翁有气无力地睡着,进去的气少出来的气多。蓝三姐坐在床边照顾着她,气色也不大好。

    “师傅?宝翁如何?”蓝若言领着小彩蝶走近问道。

    蓝三姐闭着眼睛,手一直搭在她的腕子上,她已经为宝翁用她们红娟门的秘术续命了,这是个不得已的法子,需要消耗大量的内功修为做带价。

    “猫不叫带回来了?顺利吗?”她没有直说,看起来宝翁的情况并不好,也许蓝彩蝶她们若再迟上几个钟头怕就来不及了。

    “徒儿带回来了,您看。”蓝若言把那塑料袋递给了师傅。

    三姐接过袋子点了点头,勉强露出一丝笑容

    。“彩蝶长大了,三姐和姑姑总算没有白养你,好孩子,好孩子呀!”

    蓝三姐仿佛在那一刻苍老了许多,两鬓间隐见银丝。她守着百灵老寨几十年了,但凡能救的人,哪怕像宝翁这样需要消耗她大量内功修为的,她也会不懈余力。只是红娟门的姑娘都没有什么内功修为,所以,宝翁就算救下来也是以牺牲三姐自身阳寿为代价的。

    “三姐,彩蝶去给您熬一碗粥喝吧,您是不是饿了?”懂事的彩蝶说。

    “呵呵……你见过马二爷了对吗?原本我并不同意与关东来往通商的,只是如此一来我怕是欠了人家的情,若言,去安排一下,让老司那边先给关东准备些苗药,要当年的新药知道吗?”马二爷救了蓝彩蝶,也代表着关东与苗疆间的商道被重新打通了。

    马二爷这边救了蓝彩蝶,成全了关东董家的生意,老爷子立了大功高高兴兴地背着一筐苗药离开了。

    柳阿婆很快带回了两味药引,然后用两味药引烧开了一桶热水为宝翁泡浴,蓝若言把那朵妖花小心翼翼地用冰丝手套掐着一瓣瓣敷在宝翁的伤口处,这条小命她算是捡回来了,代价颇大。蓝三姐因此失去了十余年的内功修为,内功修为对红娟门姑娘来说至关重要。

    你看蓝彩蝶身法快,可却是一丁点的内功也没有,并不是说她们懒,而是因为红娟门姑娘身子单弱,常年练的都是身子柔韧性和身法,这些都属外功的范畴,俗话说修外不修内,两者不能兼备。所以从根本上就是矛盾的。这十余年的内功修为怕也是蓝三姐半辈子的积累了,为了救一个小姑娘就这么消耗了。

    “三姐,吃饭了,我做了您最爱吃的竹筒肉,您尝尝。”蓝彩蝶把饭菜端了上来。

    蓝三姐吃了一辈子的素,所谓竹筒肉属于素肉,挖空了竹筒,把晒好的菌菇放在里边用笼屉蒸,蒸出来后,这些菌菇就都浸了竹子的香味,这也是一种非常健康的苗疆素食,现在年代不多见了。

    “宝翁醒了吗?”三姐坐在椅子上接过竹筒问道。

    “早些时候我和阿兰去看过了,已经可以吃饭了,不过身子还有点弱恐怕要多休息几日才能下床了。”蓝彩蝶答道。

    “哦,那我便放心了。若言?”

    “师傅,您有何吩咐,是否还在惦记水塘中的那具鱼尸?水塘那边老司已经派人暂时围上了。”蓝若言说。

    “为师这几日恐怕不宜出门,不要让人再靠近水塘了,晚些时候你和彩蝶去看一看,那东西是个大麻烦,解决不好会成为咱们老寨的祸患。”这种事不用蓝三姐吩咐其实也没人再敢靠近水塘分毫了,鱼尸之毒再有人中了,恐怕就连蓝三姐也救不了他们了。“鱼尸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东西到底是怎么来到咱们百灵老寨的,若言,把那个恶毒的蛊婆挖出来!”

    蓝若言点点头说:“您老歇着,放心徒儿和彩蝶这就去办。”

    “姑姑?鱼尸是不是很厉害呀?咱俩能行吗?”蓝彩蝶小声问。

    “呵呵……什么行不行的?怎么?你连碧霞山的黑毛尸妖都不怕,却怕一条鱼怪吗?马二爷可是在我面前把你都夸上了天哦,我们家的小阿赖这才几天啊?又被打回原形了?”蓝若言待彩蝶如同亲女儿一样。

    “怕?哈哈……我才不怕呢,不就是条臭鱼嘛?看我蓝彩蝶给姑姑钓上来便是!”小孩就这样,喜欢顶风上,你不能顺着她来。

    “钓?还是算了吧,回头再把你自己钓进去可坏咯,去,去找柳阿婆要根翡翠支。”

    蓝彩蝶问,姑姑什么是翡翠支啊?

    “让你去你就去吧,柳阿婆相信早已准备好了。”

第二十二回 苗疆美景

    柳阿婆家是个小院,自然的,柳阿婆家没有蓝三姐家那么宽敞,小院虽然不大,可却很干净,院子四周种满了翠竹,翠竹很高,遮挡了大部分阳光,一年四季柳阿婆家都很阴凉,就连夏日三伏里外边烈日当头,进了柳阿婆家你也得多穿件衣服。请大家搜索()!更新最快的小说

    这里边也有讲儿,在苗疆,外人可得人家再住,有些人家屋里边一尘不染,而且十分阴凉,那便是养蛊之人了。柳阿婆是村寨中的蛊婆,一辈子跟蛊分不开。院子里干净,但地窖中却是摆满了一个个小陶罐子,罐子里边都是各式阴毒的蛊虫。

    老太婆有时候头脑不太灵光,有的时候自己都忘记了哪罐子是什么虫,都得贴上标签,那地窖里弄的就跟超市似的,像她如此玩蛊的,世上只此一位。

    “柳阿婆?这个罐子里是什么呀?”蓝彩蝶拿起小罐子使劲儿晃。

    “哎哟,我的小姑奶奶,你可轻点哦,不能晃!快放下,放下。”柳阿婆心疼不已。“是若言让你来找我要翡翠支的吧?来,进屋。”

    进屋后,柳阿婆拿出了一个小匣子,匣子里边装着一个袋子,袋子里边湿乎乎的,捏起来软软的。

    “阿婆?这就是翡翠支?怎么软软的呀?翡翠不是宝石吗?”

    “你这小阿妹,这么多孩子就你事多,都赶上十万个为什么了,去去去,给若言带回去吧,记得用完了给阿婆洗净哦,我可不想闻到鱼尸那股腥臭味。”

    蓝彩蝶好奇心很重,回去的路上就打开了袋子,袋子里边竟然装着一条小青蛇的尸体,小青蛇浑身都是碧绿色的鳞片,鳞片被阳光一晃极为好上去真的就跟天然翡翠一般。那小青蛇身长不过半米,脑袋都晒成了干,唯独蛇身依旧软软的保持着生前的活力。

    皎洁的月色普照在安静的苗疆,后山茶园前,蓝若言和蓝彩蝶坐在水塘前,那一幕美的好似一幅画儿似的。竹林,茶园,青山,绿水,月亮,美人……

    “姑姑,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啊?”彩蝶问。

    “快了快了,子夜时分就动手,这鱼尸十分珍贵难以炼成,十年前三姐曾经试过,但还是失败了。”蓝若言说。

    “姑姑,鱼尸如此邪恶,三姐要它作什么呀?”

    蓝若言天上的圆月神秘兮兮地说:“以备不时之需!”

    “啊?三姐是不是有仇人啊?”

    “你这孩子,怎么现在话变得这么多了?我们红娟门曾经也是江湖人,江湖人谁没有仇人呢?她迟早会找来的。还是早早做打算的好。”蓝若言说的她,也许就是白凤凰。

    “她?是不是三姐说的那个情敌呀?是莫小柒吗?”

    “阿赖,你又多话了。七姑娘与三姐二人之间虽然有些误会,但却也不至于结下大仇。你还记得姑姑曾跟你说过,我们红娟门并非只有三人,几十年前红娟门还有一个分支,那人是三姐的师妹,名叫白凤凰,后来三姐把她逐出了师门。”

    “那个白凤凰背叛了我们红娟门吗?”

    蓝若言说,师傅很少在我面前提及白凤凰,二人早已没有姐妹情分,日后你若孤身行走江湖,千万也要防着白家传人,兰花门的本领跟我们红娟门相差无几,她们同样也是暗器的高手。

    师徒二人正坐在岸上说话呢,突然平静的水面泛起涟漪,一道水波纹扩散,紧接着从水下突然露出了一个人影,那人慢慢漂浮了起来,仿佛是水面上的一具浮尸一样,头朝下静静地飘着,一动不动。

    “姑姑?你彩蝶大喊。

    “就是它!退后!退后!”蓝若言十分谨慎,别说是她了,就算是蓝三姐这一辈子也没见过真正的鱼尸。她生怕这家伙起什么幺蛾子,赶紧把蓝彩蝶往后退,时辰未到,她们还不能动手。

    蓝三姐在她出发前千叮咛万嘱咐,不到午夜十二点不许动手,也不知话中是何意。

    二人又往后退了退,坐在茶园山上远远地望着那具浮尸,那具尸体静悄悄地飘在水面上依旧一动不动,那具尸体头朝下埋在水里,她们也那家伙到底长什么模样,跟宝翁和阿兰的描述基本一致,只有一团乌黑乌黑的长发裹在脑袋上。

    “姑姑,就是一具尸体呀?怎么会是鱼吗?捞起来就好了嘛。”蓝彩蝶还不知道它的恶毒。

    “捞?呵呵……不光你是这么想的,它也是这么想的,它是在诱惑在靠近水面,只要你被那家伙拖进去,别塘不深,下去了你就回不来了。你以为每一个都像宝翁运气那么好吗?”蓝若言扔出一块小石头,小石子砸在那家伙的背上弹开了,它依旧不为所动。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

    “师傅?”这是蓝彩蝶第一次叫若言师傅。

    “说了多少次,叫姑姑,我有那么老吗?一般做师傅的不都是七老八十的老太太?”蓝若言至多只有二十五六岁,其实她四十有六了。红娟门的姑娘因为修炼法门的缘故,都很重保养,她们的年龄可不能用肉眼去分辨,因为她们都用香,也算是一种失传的盗命术,只是盗的是容颜,以花的异香换取不老青春。

    “姑姑,咱们就用这条小青蛇对付它?”

    “嘿嘿……一会儿你哟,姑姑既然在三姐面前立下了军令状自然是早有准备!”蓝若言信心十足。

    夏日里,茶园里微风徐徐,倒在茶园里,上一片片白云飘过眼帘,那种感觉真的很舒服,这是在繁华的大都市永远无法体会到的安逸。多年后,蓝彩蝶在董家大院扎稳脚跟成为少魁爷身边的左膀右臂,那时候,她呼风唤雨,盗门手下对她唯命是从,又深得少魁爷的喜爱,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她什么都有,每个月的月红买的都是国际名牌,化妆品更是无双亲自吩咐从韩国进口过来的,可是,就是这种奢侈的生活,却依旧无法取代她儿时的甜蜜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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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回 鱼尸复活

    “姑姑,它……它动了哎?”午夜,那家伙终于忍不住了,慢慢在水面上翻过身,也不知是什么力量促使着它慢慢朝岸边飘了过来。

    蓝若言睁开眼睛笑了笑,说,不急,它还在试探,这鱼尸每每到了午夜时分都会浮出水面吸食日月精华。在水下你我是斗不过它的。

    那家伙飘动的速度很慢,就好像是一片孤零零的落叶一样,若不仔细看,根本无法发现它是在飘动,它脑袋正面依旧附着着一层乌黑的头发,也不知道这家伙的脸到底是什么样子。

    一波涟漪推着那具尸体慢慢飘到了茶园山下,它的身子平伸着,月光下,露在外边的皮肤惨白惨白的,白的有些吓人,蓝彩蝶仔细一看,它皮肤表面竟然长着一层鱼皮,那白灿灿的就是鱼鳞。

    蓝若言打开袋子,把那条小青蛇放在地上,然后口中衔着一片竹叶,轻轻吹动,在诡异的旋律中,那软趴趴的蛇尸竟然舞动了起来,它一下下扭动着身体,朝着茶园下快速爬去。

    “哇哦……姑姑,活了?活了?”

    “它当然是活的,翡翠支是蛇蛊的一种,它平时只是沉睡在这蛇袋中而已。”蓝若言说。

    那小青蛇无声无息地游进了水中,遇水后,那被晒干的舌头立刻复苏了,它在水面上昂着头,吐着蛇信子,一条长尾不停地摆动着。

    它的尾巴每摆动一下都会发出沙沙的动静,那一身犹如翡翠般翠绿色的蛇鳞泡过水以后也充斥了起来,在月光下泛着一道道碧绿色的光辉极为好看。

    “阿赖,看,它上钩了!”蓝若言指着岸边那具浮尸说。只见那具尸体正在回头张望着“翡翠支”。然后竟然反身游了回去。

    这人游泳的动作很诡异,按本就不是水中动物,游泳肯定要依靠手脚并用在水中划动,但他却好像是一条鱼一样平伸着双腿,用双腿在水中一下下左右摆动划出水波纹,他的双腿就好比是一条游鱼的鱼尾,可以很好的保持在水中的平衡性。

    他潜了下去,一个黑影在水下慢慢接近了那条“翡翠支”,看的蓝彩蝶目瞪口呆。水面上只留下一头乌黑的长发,其景十分诡异。

    哗啦一声,那家伙的脑袋突然从水下顶了出来,张开血盆大口就把那条“翡翠支”吞了下去,因为这条蛇很长,它不得不用手一点点把修长的蛇身塞进嘴里

    。

    它就真好似像一条大鱼一样,一下下张开嘴,扩展着自己的口齿两侧的肌肉,把一张嘴扩的好似裂开了口子似的,吞了整条“翡翠支”。

    “姑姑?它吃了?它吃了?怎么办?我答应好柳阿婆的,完了,完了,还不回去了,柳阿婆会骂死我的。”

    “呵呵……还就怕它不吞呢,放心,这翡翠支就是这么用的,阿赖,你看好了哟。”

    蓝彩蝶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水面,却见,那具浮尸吞了翡翠支后好像吃撑了,慢慢沉了下去,水面上只飘起无数乌黑色长发。

    不多时,水面下咕嘟嘟地冒起一串气泡,那具鱼尸慢慢又浮了上来,这一次它好像跟方才又有变化了,它的肚子鼓鼓的,就好像怀胎四五个月的孕妇一样。蓝彩蝶以为也许是它在水下灌了几口水吧?就好像自己小时候第一次学游泳一样。

    “它不会淹死了吧?”蓝彩蝶张大了嘴问道。

    “傻子,你见过哪条鱼是淹死的吗?你仔细看!”蓝若言站起身来带着她走到了岸边。

    水面上,就见那具鱼尸肚皮鼓鼓的,而且整个人的身子都直挺挺的,这种直并不是像咱们正常人那么伸展开的姿势,而是……而是好像一个木偶,身后绑着木棒和绳子,被特意拉扯直了背脊骨头似的,十分不协调。

    蓝若言嘴里咬着那片竹叶,再度吹起了诡异的旋律,那具鱼尸竟然就随着她吹动的旋律扭动起了身子,慢慢朝岸边这边飘过来了。稍靠近点,蓝彩蝶才看清楚,那家伙的一头乌黑长发飘在水中,露出了本来面目,这是一个女人,也许生前面容较好吧,因为她皮肤很白,因为她脸上没有皱纹,因为她的眼睛很大,不过大的有些突出了,十分吓人。

    她微微张着嘴,好像想把刚才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吐出来,口中露出了一条蛇尾,那条蛇尾正在随着蓝若言吹响的节奏扭动着。

    篮彩蝶明白了,这翡翠支被它吞下去后,听到若言姑姑吹起的节奏,竟然在它腹中绷直了!这样一来,就算它有通天的本领也施展不出来,可不就只能束手就擒了?

    “阿赖,时辰到了吗?”若言问。

    “到了到了,是子夜了。”蓝彩蝶抬头看了看月光说。

    “好,收!”蓝若言大喊一声,从袖子中甩出一张大网,这网可是位鱼尸量身定做的,黑狗血浸了三天三夜。

    大网罩住了鱼尸,被蓝若言拖上了岸,它在渔网中拼命地挣扎着,可它身子绷直,只能双手不停地挥舞,但又不像大粽子一样有指甲,怎么可能挣脱渔网的束缚呢?它喉咙里怪叫着,面目狰狞,死死瞪着蓝若言。

    它的身体刚一上岸,皮肤表面的水立刻就蒸发干了,表面那层鱼鳞惨白惨白的,看起来好似是一面面小镜子一样光亮。

    “哎?好好玩啊?”蓝彩蝶拿着一根小树枝还在外边捅了两下,就好像她平时和阿兰在林子里抓野兔似的。

    “别顽皮,小心这家伙狗急跳墙,赶紧来帮忙,咱俩把它拉上岸,只要太阳一出来,这家伙照到阳光立刻就会被晒死,以后也免了它再祸害人!”二人拖着渔网把这鱼尸拽到了茶山的山顶。

    山顶上早已准备好,四周全都是竹栅栏。这下它是插翅也难飞了。两个人谁也没敢睡,一直挺到第二天早上,太阳露头,曙光斜射在鱼尸身上,就见这家伙口中慢慢溢出一股股黑血,黑血臭不可闻。

    鱼尸的身体被阳光一照迅速萎靡了下去,就连那一片片闪亮的鳞片都被晒的十分干瘪,她较好的面容出现了一道道皱纹,皱纹合在一起,里边藏着一块块尸斑。

第二十五回 江湖恩怨

    “三姐说的极是,但捉贼需捉赃,我们并未捉到那黑衣人,没有证据,本老司又如何去与代首交涉呢?”灵老司问。

    蓝三姐说,既然老鸦山上住着江湖人,那此事就更容易解决了,无需与老鸦山为敌,我们只需让他们交出那个下蛊之人就好。

    “江湖之事放有江湖人来解决!几日后,我关东的江湖朋友会回来,届时,但由他出面吧。”三姐说的江湖人肯定就是老贼王马二爷。

    马二爷算是江湖老前辈了,江湖人不管是什么高手听了他的大名都要给几分薄面,在东北三省,马二爷是仅次于董三立地位的。只要他说话,相信江湖人都会赏脸,毕竟,谁也不愿与东北盗门为敌。

    若是几十年前的蓝三姐,恐怕亲自出手就搞定了,但是今夕不同往日,蓝三姐不愿再搅入江湖纷争中,再者说,她几日前为救宝翁元气大伤,万一真动起手来难免吃亏。还不如请马二爷出面,老贼王手下可是有几个不怕死的炮手,这些家伙当初都是跟着吴功耀手底下的亡命之徒。

    “三姐?是不是以后马前辈要经常来咱们百灵寨呀?”蓝彩蝶问师爷。

    “他们要与我们做生意自然要来取货咯。”

    “那……我听说他是长春人?长春是省会,大城市吧?三姐,以后能不能让马前辈带我去长春玩玩啊?”山里孩子都向往大城市的繁华,蓝彩蝶也一样。这就好比是,生活在大山里的人向往城市,而久居都市的现代人又向往着淳朴的山林一样。

    “你呀!想也别想。想出去也可以,等你长大的吧?等三姐为你寻了个好婆家,直接把你嫁出去算了。”

    “哦!好嘛……不过我还是更喜欢汉人……尤其是像马二爷他们那样豪气云天的东北汉子。”

    蓝三姐怒道:“哼!你这小阿妹,年岁不大就开始惦记男人了?”

    女孩子嘛成熟的都比男孩子早,十几岁的女孩子已经开始情窦初开了,她看着身边的阿兰和宝翁都开始了恋爱不免心中的小白兔也开始乱撞开来

    。相比之下,那个远隔千山万水,数年后成为她生命中唯一爱人的大男孩现在可是最逍遥的年岁。

    无双那年刚好二十岁,那时候的双小爷潇洒着呢,家中地位显赫不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董家的江湖生意也重新走上了正轨。再一看,这位双小爷走到哪身后都是小弟一大堆,不仅如此,甘心奉献青春的女孩也不再少数。

    “大哥,时机成熟了,上次我带回来的那框苗药都出手了,货色不错,有七分利,蓝若言那边对咱们的态度也不错,我看可以让马帮行动了。”马二爷坐在院子里跟董三立汇报此行去苗寨的所见所闻。

    “嗯,下次出发你带上二十号兄弟,多走一点货,另外不要亏了若言她们,还有,毕竟人家红娟门当初是被我母亲驱逐出常胜山的,于情于理是我们欠人家的,快过中秋节了,苗人没有吃月饼的习惯,去,给三姐和若言姑娘准备两盒,另外再买些咱们鼎丰真的糕点,人老了,念的就是儿时的老味道,这可比金银绸缎管用的多。”董爷考虑的很周全,不愧是个做大事的人。

    “是,我知道该怎么办了,另外还有件事我得跟您商量下。”马二爷就把蓝若言嘱托相求一事跟董爷说了一遍。

    按理说,苗寨远隔千山万水,那里的江湖水很深,不像东北,东北是一门清水,董家盗门独大。进了关那可就不是董家的地盘了,你作为外人不好干涉人家苗疆的私下恩怨,不过董家如果要走这条苗药的商道也要从老鸦山过,这几次,二爷每次经过都会被代家的马匪劫道,没点钱都打发不了,对此董爷也是一忍再忍。

    “老二,依你看呢?”董爷心中其实早已打定了主意,但是有些话他是魁首,不方便说,总得有个人替他当黑脸的包公。

    “那个天佑寨的老司代首勾结江湖马匪在当地横行霸道多年,鱼肉百姓不多,这几次竟然骑到咱们盗门脖颈子上拉屎了,大哥,我看这事咱不能坐视不管,你既要打通这条商道,那迟早都要面对代首这老东西。与其这般莫不如我们先下手为强,让这群苗子知道知道什么是江湖,什么是东北胡子。”马二爷恶狠狠说道。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二爷虽然和善,可别忘了,他可是老江湖,那老贼王走南闯北多年,什么时候受过这等窝囊气?每一次都得跟人家点头哈腰的陪着不是,还得拿买路钱?这不是笑话嘛。

    “哎?嘘……什么都乱往出捅?啥胡子不胡子的?说话注意点,别让双子他们听见了,记住啊,咱董家做的是正经买卖。”

    “嘿嘿……是是是,大哥说正经那就正经呗,您看……咱再换个说法,蓝三姐和若言姑娘可都是女流之辈,这番咱若不帮?万一日后让老鸦山上的人得了势,这买卖可是不好走了哟?”

    董爷叼着老汉烟,坐在摇椅上眯着眼睛思考了许久。

    “带几个狠茬子去,震慑一下,记住,不许放枪不许给我闹出人命来知道吗?”这也就是苗疆吧,董爷不愿惹麻烦,若是在东北你试试?敢有人跟董家作对?那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正说着话呢,胡同里,自家小祖宗回来了,人没到声先到。

    “姥姥,我饿了,我要吃鸡蛋糕!”

    “擦,吃你大爷,双子,你给哥们说清楚了,啊?到底咋回事?我都看见了,今天早上你和我珊妹子一起从宾馆里出来的!奶奶的!你太过分了!朋友之妻不可欺不知道吗?”****天嘀嘀咕咕地骂着。

    “呵呵……大哥,小祖宗回来了,那这事就按您说的办,我下去了。”老哥俩现在研究啥不敢当着无双面说。

    无双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也许是血脉的缘故吧,从小无双对这个江湖就很感兴趣,姥爷怕他惹祸所以也不敢让他接手家里的生意,尽量都会躲着他。

第二十六回 纨绔子弟

    “滚滚滚,懒得跟你解释!你说你这么大块头怎么这么小心眼?我说了我对叶珊没兴趣,我们是好朋友!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昨晚我喝多了,叶珊照顾了我一宿,行不行啊?”

    俩人一边吵一边就进了院子,一抬头,正叼着烟卷坐在摇椅上呢,赶紧收口。请大家搜索()!更新最快的小说

    “嘿嘿……姥爷,今儿您不忙啊?怎么没出门啊?”都是江湖儿女,姥爷从小也不太管他生活作风方面的事,不过这位小祖宗可是风流成性,时而也有女孩子找上家门的事发生。

    “你这臭小子,我警告你啊,离叶家人远点,叶家最近跟小鬼子又买卖,你是知道的,咱们董家人跟小鬼子又不共戴天之仇!”董爷厉声骂道。

    “哎呀,姥爷,叶珊和我是发小,我俩能有啥呀?要有早就有了不是,再说了,耗子这张臭嘴你也不是不知道。”

    马二爷疼爱少主,从小抱着他长大的,见大哥董三立要发难,赶紧在一旁打圆场。“小爷,我得去趟鼎丰真买点糕点,您要有空给我当次免费司机成不?”

    无双赶紧借着“尿道”溜走了。其实姥爷私下都知道,这位风流成性的宝贝外孙,在外边姑娘可是不少呢,不过好在无双处理比较得当没给家里惹什么太大的乱子。

    江湖儿女都不在乎这些,想当年自己亲老子吴功耀其实也是三妻四妾搂在怀,不过到头来能陪他走到最后的还是莫小柒母子。男人嘛,呵呵……都一个样。

    “嘿嘿,还是二爷您疼我。”

    “哼!你小子就乱搞吧,我可警告你,在外边悠着点,你的婚事早已订下,可千万别给大哥惹麻烦,这是为你好知不知道?”马二爷提醒少主子。

    “知道了,您放心吧,我是谁呀?我是咱董家大少爷,咋能随便找女人呢?就算要找也得找个门当户对的呀?比如……耗子?你家有没有妹妹?”

    “滚犊子,别说没有,就算我有妹妹也不让妹妹跟你!哼!衣冠禽兽!”****天满嘴污言秽语骂道。俩人是发小,从小到大就这么成长的,骂的越难听感情就越好。

    “嘿嘿……二爷?”无双坏笑着着马二爷,这边一溜号,前头宠出来个老太太,幸好无双一脚刹车踩住了。

    “哎哟我的祖宗哎,您可当心点。别这么,二爷我发毛,你每次一这么笑准保没好事!”

    “二爷,我听说您最近可总往苗寨跑啊?怎么着?咱家是不是做起苗药生意了?”无双从小就尖,家里这点事瞒不过他。

    “您啊还小,等再大点这些买卖自然都是您的,我这也是先帮您把路数摸清了,您别凑热闹了啊,那地儿鸟都不拉屎。”从小孩子长大的,马二爷太知道他的脾气了,这小子心野,这几年他跟耗子全国各地玩了个遍。

    “二爷,听说苗族姑娘可漂亮啊?对不对?上几天我蓝若言来咱家了,我还以为她跟我一边大了,一问我姥爷,说她都三十九了,我靠,那要是苗寨的小娘们得多俊啊?”

    马二爷说得得得,您想都别想,那地方可不是咱东北,在东北您乐意咋玩就咋玩,捅破了天有你姥爷给你撑着呢。那苗疆三山乃是苗人自治,惹了麻烦连政府都不敢过问,还苗族娘们呢?汉人很少能够进入苗寨的。若是被发现与苗族姑娘有染是要被点天灯啊!您趁早断了这个念头吧,咱爷俩别的都好商量,想让我带你去苗疆?门都没有!

    “且,您瞅您那损出?就跟我愿意去是的。耗子,明儿咱哥俩去南京,咱去领略领略秦淮河畔的风土人情,稀罕似的!哼!”

    这是马二爷第一次大规模地跟苗疆方面走货,所以格外谨慎,特意精挑细选了若干彪形大汉,这些汉子,个个都是身怀绝技的江湖响马出身。走山简单,可在当地遇到的麻烦还需要江湖人自己解决,怎么解决?干!

    马二爷等人浩浩荡荡的出发了,咱话分两头说,马二爷已经不是第一次去苗疆了,懂得如何跟那些生苗子打交道。另一边,咱那位董家少主子可就按耐不住咯,跟陆大少俩人商量一番,连家都没回,直接奔火车站,去长沙!

    这俩小子平时野惯了,家里也懒得管,一个是领导家的大少爷,一个是江湖大佬的传人,走到哪谁还不给点面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嘛。不过这一次,他们去的地儿还真不是王土,在那民风淳朴的苗疆,就算把命丢了也没人敢管。

    哥俩到了长沙,转乘去凤凰古城的大巴,大巴在山中走了一天终于算是到凤凰古城了。

    那时候,凤凰古城旅游开发还不是很完备,商业化不浓,纯粹的苗人古城,风土人情很浓郁。凤凰古城也几乎是汉人可以最近距离接触淳朴苗疆风情的地界,再往前走可就走不了了。进了山全都是山道,苗人很少与汉人有往来,除了偶尔有贩药的小贩会挑着担子来凤凰古城跟汉人游客交换些票子。

    凤凰古城在那个年代是真正鱼龙混杂的地方,苗人居多,剩下的就是江湖上耍把式卖艺的,还有少量的汉族外来游客。

    这二位爷初来乍到,所见所闻都是异域风情不免就眼,走到哪新鲜,只要是吃的就尝尝,只要是能穿的就买上一件。

    再瞅瞅这二位的打扮,跟当地人格格不入,一眼就能认出来他们是外乡人。一个穿着一身运动服脖子上挂着大金链子手上戴着小金表,还剃个大炮子头。那位呢?一身国际大名牌,手上是奇楠串,戴着个墨镜,小头发疏的油光锃亮的。

    不过虽说这二位爷初来乍到,但别忘了其中有一位是江湖人,无双从小生活在江湖世家,懂得江湖规矩。街面上一打眼就能谁是干啥行当的。中国这么大,可江湖却只有那么小,走到哪,江湖人的规矩都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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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回 异域江湖

    “老铁,哎呀,这凤凰古城真热闹啊,这可是比咱长春有意思多了,哎?你看,那小娘们多俊?”二人走在古色古香的青石板巷子中只恨眼睛不够用了。

    这里是美丽的苗疆景色自然不是城市能比的了,二人走在古色古香的老街上,身边就是那条美丽的沱江河,这条蜿蜒崎岖的河水见证了苗疆数千年的沧桑。

    “哎哎哎?你是不是有病啊?那位都够你当你妈的了?瞅你这没出息的样子。”无双踢了他一脚骂道。

    “就你眼光好?咱都特么赶上来旅游的了?你瞅瞅?一个个看咱俩就跟看猴子似的。不说二爷去什么百灵老寨了吗?咱啥时候走啊?今儿晚上住凤凰?”

    “去肯定是要去呀,不过也不能光靠咱两个脚丫子量吧?苗疆三山大着呢,把脚丫子磨秃了皮都走不到,这样,咱俩先弄两匹马,然后一路打听过去吧。”在山区中你就算有劳斯莱斯也开不了,还得骑马。好在无双骑术了得。

    二人在古城中随便垫吧一口,吃的是小米粉蒸肉,罐罐菌,菜豆腐,椒包糯米酸辣子,反正全都是当地的特色,吃的肚子滚圆滚圆的。这一打眼外边天可就么擦黑了,再不动身可就真要住下了。

    这俩人实在是太扎眼了,这哪是出来玩的呀?分明就是来炫富的!走到哪都是大手大脚的。那时候凤凰古城治安可一般,古城中鱼龙混杂,江湖人也多,这俩外来土豪难免就成了众矢之的。

    夜晚里,古城小街后巷子里,俩人漫无目的地寻找着。在这种边陲小城想买马就要找马贩子,而马贩子大多也都做盐路生意,都是道上人。

    越找时间越晚,渐渐的巷子里人就少了,这条巷子越走越黑,一级级满是青苔的石阶也不知道通往何处,就算想找个问道的都找不到。

    走着走着,无双听到背后有脚步声跟进,听脚步声大概是四五个人,而且脚步声一直坠在身后不远不近,这说明他们故意跟他保持一定距离怕被识破

    。

    “呵呵……真是要啥来啥,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哟。”这种事无双见多了,劫道的他不怕,双小爷出生在董家大院,从小跟着马二爷也练了点武把式,四五个人想靠近他费事。

    “妈了个巴子的,敢跟踪咱?等着,哥们把这几个小痞子打发了!”陆少撸胳膊网袖子怒道。

    无双拽住他,二人躲进了一条老胡同里,待那几个跟踪的小痞子刚一靠近,无双猛地窜了出去来,速度太快了几乎就是一眨眼的时候,没等那几个家伙反应过来呢,一把锋利的刀子已经架在为首一人的脖子上。

    “四位,跟了这么久了累不累呀?”无双阴沉着脸,那寒血宝刃锋利无比,稍一靠近便在那人脖子上留下一道血迹。

    “别别别……这位爷手下留情,我们兄弟也都是混口饭吃的,不知今日遇上了开叉,敢问这位爷,拜哪个堂口啊?”对方一张嘴就是满嘴的黑话。堂口是南方道上的讲究,其实问的就是你是哪帮哪派的。

    “妈的,少来这套,双子,揍死这个龟孙子!让他们知道知道咱东北爷们的厉害!”陆少冲上去就是狠狠一拳,打的那家伙门牙也掉了。

    “原来都是道上朋友,好说好说,在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关东董家是我土门子。”无双自报家门。

    “哎哟,原来是东北盗门兄弟,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瞧我们这记性,今日来贼王马二爷常在苗疆走动,我们怎么就忘了呢?早就应该听出来的。哥几个都是混口饭吃而已,拜的是洞庭水口子。”

    他话中之意只有无双能听明白,洞庭湖距离苗疆并不远,八百里洞庭水域自古就出水贼,据说洞庭湖上有一个绰号蛇爷的家伙是号响当当的人物。不过洞庭水贼再多,跟东北盗门比起来那就是九牛一毛了。

    这就是江湖,江湖人打交道不管是敌还是友都要先自报家门,其实啊,没啥深仇大恨的,谁又没偷了谁家娘们对不对。江湖人难免起些小冲突,但是低头不见抬头见,日后难免要到对方地面上讨口食儿吃,自然也不愿得罪人。

    无双这小子从小就心眼多,别看自报家门了,可他直说自己是东北董家之人,却没有说他是董家少主子。这也是防着对方呢。在这苗疆异域,什么事都得考虑周全,这里有太多不定因素了。

    “抱歉了各位前辈,多有得罪。”无双松开了那家伙,随手扔出一张大票,一来是请他们喝酒,二来也算是赔罪。

    “诸位前辈,我与兄弟初来乍到,刚好想打听点事。”无双抱拳性江湖礼客套道。“我们二人想借道去百灵老寨,不知各位前辈是否识路?另外,我们想买两匹马。”

    四个人一听面露难色,按理说钱谁不愿意赚?还能嫌钱咬手?很明显这俩爷儿都是有钱主,做次向导走趟马可不比这劫道强吗?可四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接话。

    “怎么?到手的钱不转?你们洞庭人不走马?哦,对了,我忘了,诸位都是水贼,跟我们飞贼不是一路的,哈哈……”无双故意嘲讽他们说。

    “老弟这说的什么话?非是我们哥几个不愿接你这走马的买卖,实在是有难言之隐啊,这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凤凰古城虽有我们洞庭的兄弟,但是一旦出了凤凰就算蛇爷来了也不管用。那苗疆民风粗狂,向来不与外人来往,尤其痛恨汉人。几年前我们从老鸦山过,一言不合,愣是被那群苗子下了个蛊,凭白丢了十来号兄弟的命,谁还敢去呀?”他们说的这也是实情,若不然,这苗药的买卖也轮不到远隔千里的东北盗门做了。

    “这倒难办了,算了,诸位前辈先给我俩弄两匹马吧,我俩自己找去。”无双说。这些都是在岸上的贼,他们也离不开马。

第二十八回 苗疆走婚

    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规矩,这凤凰古城虽不大,却也是一个小小的江湖,此处乃是汉苗两家共同经营的山区小城,自然的,那偏远的苗区也要贩运生活必需品,当地有当地的马队,马队多是苗人,其中也不乏有几个熟苗子。

    熟苗子说好听的就是被汉化的苗人,说不好听的,那就是血统不纯的汉人了。所以,找他们买马还是可以的。

    有这几个洞庭水贼从中介绍,马是买到了,可包括那个马帮的大当家一听无双和陆少要去百灵老寨也是连连皱眉。

    他们说既然是江湖朋友那就是亲人,是亲人我们就不能去送死,这百灵老寨不比其他苗寨,平时就算我们走马也不敢从附近山林经过,百灵老寨全都是生苗子自治,遇到汉人轻则把你打回来,这要是赶上人家心情不好了,指不定给你下多恶毒的巫蛊呢。

    “这个数,走不走?”无双一伸手开出了一千的价码。一千在那个年头不是个小数目,都能买套房子了。

    “小兄弟这不是钱的事,我能赚钱也得有命花呀?不行不行!你们另找高人走马吧,我建议你们找当地苗人。哦对了,一会儿半夜石板老街上要举行一年一度的‘赶边边场’你们去凑凑热闹,没准不但能找到向导,还能弄个苗族姑娘快活快活呢,哈哈……”

    干边边场是汉人翻译过来的说法,在苗寨里,又叫会姑娘,其实就属于他们的大型相亲活动。

    说到苗人的相亲不得不提一提他们的风俗了,一般来说苗族姑娘比较腼腆,除了有家里边给从小定了娃娃亲外,都要自己相亲,于是就有了会姑娘的说法。

    通常都会在凤凰古城举行,这几年也算是苗人自己的一个盛大节日了。每年到了这个日子,附近村寨中的苗民都会聚集于此,女孩子们和男孩子们坐在小船上,顺着沱江河飘着,河面上,倘若哪个小伙子瞧上了哪家的小阿妹,那就隔着沱江河唱情歌,情歌婉转动听颇有民族底蕴,唱的基本都是苗语,一般小阿哥先唱,表达对阿妹的爱慕之情,歌声中可以自报家门,说自己是哪个村寨的,自己多大叫什么名字之类。

    倘若对面穿上的小阿妹眼,有那么点小心思,就回唱几声或飘个媚眼。这基本就算是百分之五十了。

    待到上岸后,数百年轻男女站在石板老街上等待着与自己刚才对情歌的心上人到来。小阿哥走到阿妹面前不能说话,阿妹腼腆地低着头羞涩的笑着,你手中提着一个竹篮,篮子里呢装的都是苗族的甜药糖。

    阿哥可以试探性地伸手管小阿妹要糖吃,只要阿妹给你了,那就成了百分之九十了,说明对你有意,同意发展。这样双方站在一起手挽着手继续唱情歌,但是这次情歌声调可就不高了,因为是只唱给彼此听的,歌声中可能还会带女方的家庭住址。

    这叫讨糖。

    然后阿哥按照女孩留下的地址去寻,夜半,女孩住的吊脚楼闺房中都会亮着一盏灯。阿哥必须光脚爬上吊脚楼,当然,你若体态偏胖爬不上去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爬上去后,轻轻在窗畔唱响情歌,小阿妹听的心动打开窗户迎你入闺房,然后吹灭灯盏。房里的等一灭,这就说明这家的阿妹名花有主了,其他男人你就也别惦记了。

    当然,还有其他情况,阿妹站在石板古街上,手中竹篮里可不仅仅是一块糖,往往是若干。方才在沱江河上对情歌的小阿哥也可以是若干,这东西也是宁缺毋滥嘛。

    然后男孩们各自来讨糖,阿妹都不会拒绝。不过,最终能攀上吊脚楼与小阿妹共度良宵的可是只有一个人了。这就是苗族最出名的走婚!

    “老铁,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咱还去啥百灵老寨呀?这不现成的就赶上一回干边边场嘛?机会难得呀,哈哈……凭借哥们这歌喉,准备今儿是左拥右抱啊!”陆少乐的嘴咧到了腮帮子。

    无双说得了,你可趁早打消了这年头,我在家就听二爷说过,苗人可不像咱汉人,他们对待感情很专一,这辈子认准了自己爷们你走到天涯海角都甩不掉她。把人家逼急了小心给你下蛊!

    “你,又打消我积极性,那咱好不容易来的,总得见识见识这会姑娘吧?”****天这么一说,勾的无双也有点按耐不住了。

    苗族小娘们长的一个比一个水灵,而且各个都是异域风情浓郁,这要是……人不风流枉少年,更何况这两位爷儿呢?

    俩人一合计,得了,那还等啥呀?玩玩去吧。

    今夜的石板老街格外热闹,借道上人头传动,苗族姑娘们穿着花哨的民族服饰,头顶上是银光闪闪的头饰,一个个那小脸蛋都好像能捏出来水似的水灵。这种美绝不是城里打扮花枝招展的女孩可以比拟的,这是一种原生态的淳朴之美,几乎是每个男人都向往的神秘的异域美。

    二人骑着高头大马,一前一后就走进了老街古道上,左右沾满了痴男信女,他们隔着借道彼此眉目传情,唱响着婉转动听的苗族情歌,好似林中的百灵鸟似的。

    哥俩一瞅,这搭不上话呀?连语言都不通,这可咋交流?越,在这地方可不是说你有钱你长的帅就管用的。生苗子绝不跟汉人通婚,这二位一瞅这装扮就知道身份。根本没姑娘愿意搭理他们。

    “老铁,咱是不是得换身行头去呀?”****天端倪。

    “你知道你这是啥不?你这叫掩耳盗铃,给你换上苗族衣服你就会说苗语了?再说了,就你那大身板子,也没这么大号的呀?走吧,就当热闹先找个向导再说。”无双轻轻甩动缰绳。

    美丽的沱江河中,一条条小竹筏子飘在河中,竹筏子上吊着一盏红灯笼,痴男信女们享受着属于他们的节日,属于青春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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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回 美丽的苗族小阿妹

    如果说唱歌,无双和****天绝不输给外人,可他们唱的都是当时的流行歌曲,不是刘德华就是黄家驹。无双印象里能寻到的唯一跟苗人有关系的,就是那时候杨钰莹唱的一首茶山情歌。

    关键是也得有能瞅对眼的呀,人家姑娘们压根看都不看他一眼,连对歌的资本都没有。

    “哎?老铁?你快瞅瞅?那条竹筏子上有个光脚丫的小阿妹,真俊呀!真白净!哎呀呀……你看看这她里边……”陆少这双眼睛一直没离开过姑娘,远远的就看上了一个漂亮的小阿妹。

    要说陆少眼睛挺毒,这姑娘长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下巴磕尖的就跟瓜子顶似的,一张樱桃小口一张就是甜美的情歌,听的他俩都醉了。

    “嗯,身段真好……估计充其量就是个a罩,都不如回去找你的珊妹子去。大哥,我拜托你,咱能找点成年的不啊?”

    陆少挠挠大脑门子撒么了老长时间,无论是沱江河中还是古街上,上百个小阿妹各个脸上都是稚气未脱的样子。少数民族早婚是一种习俗,你真要等到年满十八周岁那就来不及了,在大人们眼里你要么有病要么就是有取向问题了。

    崩管小姑娘长的多好看,丝毫不夸张的说,你过了18岁几乎就是无人问津了。

    “入乡随俗,呵呵……这多好啊,免得整天看我珊妹子那张老脸,谁还不乐意要年轻的呀?”他咧着大嘴说。

    “得,昨儿还因为叶珊跟我吵吵呢,咋地?翻脸不认人啊?你那点爱是不是太不值钱了?搁五十年前你耗子这就有当汉奸的本质啊。”

    “双子你甭跟我整这没用的,你就说这小阿妹带不带劲吧?”陆少翻身下马扒在沱江河畔驻足探头欣赏着竹筏上的苗族姑娘。越看越觉得好看,自然的,人家苗族姑娘的美是清新脱俗的,是最接近淳朴的美,是毫无修饰的美。城里姑娘比不得。

    无双坐在马背上,把蛤蟆镜往下压低些,瞟了一眼,嗯,那姑娘很美,尤其是这一身苗族衣裙和头顶的银饰,更加彰显阿妹身上的那股仙气,仿佛是世外桃源的仙子一般。

    他这么一瞅,河中的竹筏上,那姑娘也恰好被蛤蟆镜的反光照到了,也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古街,与无双四目相对。

    咱以前都说这位男主健壮,但却从没说过长相,按当下流行的术语说,几年前的无双正是风华正茂之年,眉宇间透着一股江湖匪气,再加上这一身国际大名牌,小皮鞋擦的锃亮,站在人群中格外的炸眼。他跟纳兰鸿属于两种男人,纳兰鸿冷艳帅气高傲,而他呢,更贴近一个普通的东北大男孩,尤其是嘴角露出的那一抹坏笑,也足以迷倒少女千千万了。

    人,你可以长的不好看,可却不能没有气质,而气质就是与生俱来的,是血统是性格决定了你的气质。比如说,咱们在电视上看某个演员,也许他不是帅哥,但是,他站在人群中举手投足间就透着那股异于常人的气质呢,那就是他的魅力所在。无双就属于这种男人。

    感情这东西不好说,我一向很少提什么一见钟情,但这一刻,那苗族小阿妹与无双的眼神交织在一起四目相对时,方向真的有一股强烈的电感产生了。

    无双摘下蛤蟆镜,冲她微微笑了笑,那女孩则羞涩地点了点头。无双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可按照苗人的理解,这女孩其实是想让他与自己对情歌。对他有意。

    “哎?老铁,她冲我点头了哈?这好啊,有意思是不是?”陆少笑道。

    “要不你给她高歌一曲试试?你总跟我夸下海口说自己有做歌手的潜力吗?”无双故意拿他打趣。

    陆少煞有其事地清了清嗓子,也不怕丢人,站在河边上朝着那小阿妹的方向张嘴可就真唱了起来。这大傻个子,嗓门不小,一嗓子嚷嚷出去,所有人的目光就全都集中在了他俩这儿。这俩人本就穿着跟人家不一致,再这么跟人家苗族姑娘胡乱对歌,能不惹来非议嘛。

    当地人嘘声四起,惹的沱江河中的苗族姑娘们捂着肚子笑个不停。

    “老铁?好像不太管用啊?要不……要不你来试试?咱肥水不流外人田,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哥们的就是你的,不就是个苗族娘们嘛,哥们让给你了。”他还挺仗义,实际上是觉得刚才自己出洋相了,一个人被笑了不要紧,这是要再拉一个垫背的。

    “哟,那你还真仗义?不过我就不需要唱歌了,耗子你看好了。”正说话的功夫,身边走过来一个苗族小伙子,小伙子好像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姑娘,耳朵上夹着一朵花儿,那都是准备一会儿送给自己心仪姑娘的。

    无双坐在马背上,微微一摊手,那小伙子就这么毫无知觉地被他把见面礼偷走了。

    无双揪去花梗,只留下一朵娇艳的大红花,然后故意打了个响哨让竹筏上的姑娘注意看,同时也是让在场的数百青年男女注意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这叫会秀!

    就见他双手把那朵红花藏于掌心中,然后双手猛地向外一送,那朵娇美的红花竟然好似一个飞盘一样,唰地下在半空中划过,直接飞到了那小阿妹的竹筏上。这就是手艺,也是盗门绝学之一,您想啊,一朵花能有多大分量?怎么就能在半空中飞起来?

    刚才他双手这么一压,其实是把袖口中藏着的一根铁丝插进了花朵之中,然后把铁丝弄弯了,让这朵花有一定的重量,而花根尾巴上扣了个小窟窿,刚好钢丝末端就顶了出来。他计算好飞速,计算好距离,计算好惯性,往外一飞,红花在落在女孩面前的那一刻,刚好里边的钢丝自动惯性似的脱落而下。您说这有多邪乎吧?

    天底下哪个女孩不爱美?哪个女孩不爱花?我就不信哪个女孩见有人送花会噘嘴的。

第三十回 一见倾心

    那苗族小阿妹捡起那朵娇艳的红花冲无双微微一笑,脸颊上荡起一抹红晕,然后直接把花耳插到头顶,银饰,红花,美人,绝配!

    “妈了个巴子的,敢情我这是衬托你呢是吧?你这泡妞本事见长啊?不行,等回去你得教我,这招好像挺管用。【猫扑小说更新最快最全的免费小说】”陆少看的是心服口服,难怪每次女孩子们都喜欢围着无双团团转了。

    女孩心有所属,便冲竹筏上的父亲说,让他靠岸。

    “阿兰?莫要与汉人接触,少司还在等你呢,若让他知道你与一个汉人眉来眼去会怎么说咱们百灵寨?”父亲责备她道。

    没错,这长相甜美的小阿妹便是蓝彩蝶的好伙伴阿兰,阿兰已经到了许配人家的年龄了,所以父亲早早地就为她寻了门亲事,不过阿兰不同意,她想自己找。所以才来参加这一年一度的“会姑娘”。

    普天之下如果说有那么一个人可以不顾一切的爱你的话,那就是父母了,没有哪双父母不希望孩子有个好归宿的,苗人也一样。什么是好归宿?自然是能给女儿衣食温饱的男人。阿兰父亲给他寻的这门亲事其实不错,对方是天佑寨的少司,未来是要继承天佑寨大权的。

    苦了这天下父母心呀,父亲已经早早地跟那位代少司约定好,让他今夜在沱江河畔等候。可这位少司此刻也不知身在何处,却被这莽撞的汉人小伙子占了先机。

    时代不同了,随着市场经济和旅游开发的冲击,淳朴的苗寨也逐渐接触到了汉人文化的影响。阿兰向往可以跟正常女孩一样,进入大城市生活,再加上这位风流倜傥的双小爷的确有点哄女孩子开心的小手段,能不动心吗?

    “阿爸你答应过我的,我自己的亲事自己定!”阿兰撅着小嘴道。

    “你找谁都行,就是不许找汉人!我们是苗人,苗汉不两立!这是先祖订下的规矩不知道吗?”

    女儿终究拗不过父亲,而且这也是生苗子的传统,之所以是生苗子就是因为他们的血统纯正,没有与汉人通婚,这在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他们的自豪。思前想后,阿兰眼巴巴地望着老街上的双小爷,最后还是跟着父亲划着竹筏朝对岸去了。

    “完了,完了吧?哈哈……你这招看来不管用啊?”陆少幸灾乐祸道。

    “放屁,老子就不信了呢!奶奶的,老子这辈子想得到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的!”无双也是个驴脾气,说喜欢倒谈不上,只是觉得这姑娘长的水灵有股异域风情,再加上受了陆少的嘲讽自然不甘心。

    “哎?那个卖花的,你的花我全包了!”无双指着街边一个卖花的摊位,让过去一张大票,伸手捧过上百支花儿骑着高头大马,穿过人群,踏过沱江古桥,朝着对岸那阿妹的方向追了过去。

    他心道,一朵花你不喜欢对吧?今天我就算把这凤凰古城所有花都买了我也要得到你的芳心。

    年轻人嘛,家里有几个钱,在唤雨的人物,能没点脾气吗?这番跟陆少杠上了可就忘了苗人的习俗和前辈的嘱托了。苗族姑娘如同带刺的蔷薇一样,碰不得呀!他非不信邪,若不然,也不会惹出大乱子,后来差点在这苗疆三山掀起腥风血雨来。

    阿兰上了岸,站在街边上提着个竹篮,其他女孩篮子里边都是满满的糖果,而她这里边却只有一枚糖,因为他的亲事父亲早已安排妥当,只等代少司露面了。

    不大会儿,老街上的青年男女让作两旁,四个光膀子的苗族小伙子抬着一个竹轿走了过来,竹轿上做了个年轻男子,自然的,在淳朴的苗疆不管你身份多显赫,身上肯定不会穿国际名牌。小伙子也同样穿了件苗族短褂,只是他脖子上带着纯金的项圈,耳朵上带着纯金的耳环,衣坠都是上好的和田美玉。一看就知道他身份显赫。

    说实话,代少司长的不丑,因为是家中的独苗,日后又是要继承阿爸的遗志执掌天佑寨,所以养的是白白净净文文弱弱的。可长的白净却不代表这人就善良,在这里,没有什么国家法律的约束,每个村寨都有每个村寨自己的规矩,老司就是他们的神,可以决定人生死的无上神。这位代少司从小就是娇生惯养,蛮横无理。别说他们天佑寨里了,就算是三山中其他村寨的苗人见了也要礼让三分。

    阿兰父亲见代少司到了,赶紧点头哈腰地走过去阿谀奉承。代少司看着阿兰点了点头,好像对未来新娘十分满意。他走下竹轿,慢慢靠近阿兰,阿兰低着头面露难色,不管喜欢与否都不好在这么多人面前薄了他少司的面子。

    他挑起阿兰的尖下巴笑了笑。“阿妹,你叫阿兰?”

    “回少司的话,我是百灵寨的阿兰。”

    “嗯!”代少司点了点头,然后竟莽撞地朝着阿兰手中竹篮把手探了过去。

    这在苗疆是非常无礼的行为,讨糖向来是讲究一个愿给一个愿拿,阿妹脸色的。很明显现在二人还不熟悉,至少阿兰现在没有打算给他这块糖的意思。

    “少司?你干嘛?”阿兰下意识就往后缩。

    两个手下冲上来二话不说索性直接把阿兰的竹篮都夺了下来。“少司,阿兰姑娘同意了。”

    “我……我没有!少司,请您放尊重点!”

    他冷冷一笑,捏着她的下巴道:“尊重?本少司这就是最尊重你了,若不然呢?哼!灵老汉,我看今夜就让阿兰姑娘走婚到我们天佑寨吧,三日后阿兰会省亲回娘家,礼金届时如数奉上!”

    阿兰父亲不敢有异议,恭敬地弯腰低头:“一切都按少司的意思办,还望少司好生待我家阿兰。”

    “阿爸?阿爸?我不要嫁天佑寨!你们放开我!放开我呀!阿爸,我要回家!”阿兰挣扎着,哭泣着,可单弱的小阿妹又怎能挣过那四五个大汉?她被代少司的手下强行推上了竹轿。

第三十二回 纵虎归山

    正说着话呢,突然后边三四十号苗族汉子可就冲过来了,这里是苗人自治的,在这里就算把你宰了也没人敢过问,在这里他们就是王法!

    “哟呵?好小子,叫人挺快呀?”

    “哼!今日就让你们两条汉狗晓得我们苗人的厉害!来呀!拿下!”代卡一声令下,退回人群中,其他手下蜂拥而上。请大家搜索(品%书¥¥网)!更新最快的小说

    此刻就见得无双从马背上站了起来,单脚踩在马背上,身子嗖地下就窜了出来,每一步都正好踩在苗民的脑门上,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呢就已经冲出去了,那功夫真赶上是草上飞一般迅捷。

    一道人影闪过,接下来就是脖颈上的冰冷与寒气。

    “我要是你就不动弹,老子这把刀可不顿,杀人都不带滴血的你信吗?”无双的寒血宝刃架在代卡脖子上威胁道。

    “嘿嘿……到底是我老铁,哼!让你们这群苗人猖狂?岂不知道我老铁是啥人啊?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都不留痕迹!”陆少替无双吹嘘着。凡事吧不能勉强,有了金刚钻才能揽瓷器活,无双真要是没两下子也不敢如此嚣张了。当然,事后他们俩也必将为此刻的嚣张而付出代价。

    “别……别冲动,快放下刀子,千万别伤了代少司。”阿兰的父亲赶忙上来劝阻。

    “小阿哥别这样,他是代卡!你们会惹上麻烦的,听我的话,快走吧!”阿兰拽住无双的胳膊劝道。

    这时,沱江河对岸的老街上,眼潮涌动,无数苗民手正在浩浩荡荡地冲杀过来,头今日要不然杀了代卡,要不然他们俩就得被这些家伙点了天灯。

    “小兄弟,快放开他,河里有条竹筏,顺河而下,江津渡口旁我们为你兄弟二人准备了快马,你们这番是闯了下弥天大祸呀,此刻不走更待何时?若再不走,我们也救不了你呀!”到底是江湖人,江湖人重信守义,刚才不打不相识的那几个洞庭湖水贼见势头不对,赶紧跑上来劝阻。而且人家已经为他俩想好了退路。

    “杀了汉狗!杀了汉狗!杀!杀!杀……”人海中,所有苗民都在呼喊着,就连那些的善男信女也不愿站在他们这边。

    “老铁……好像……好像不太对劲儿啊?”

    “嗯……情况不妙啊,贼军甚多!”无双砸吧砸吧嘴也开始重新审时度势了,古城里人山人海,一会儿再想跑恐怕就来不及了。

    “要不……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呀!”陆少给无双找了个台阶下。

    “多谢阿哥的美意,阿兰心领了,你们快走吧,你们得罪不起老鸦山的苗寨呀!”阿兰推搡着无双又把他们俩往后推了几步,身后就是安详的沱江河。

    “小瘪犊子我告诉你,今儿小爷我心情好,不想沾血算你走运,奶奶的,日后你别往我再碰上,碰一次削一次,一直削到你服了为止听见没有?”无双在身后冲着代卡背后就是一脚,这一脚用的力道十足,把他踢出去七八米远去,他手下的人急着去抚少司就没在意无双和陆少。二人相互一个眼神,然后纵身跃入沱江河中。

    这俩其实都是旱鸭子,东北人有几个水性好的呀?好在还能憋那么一口气,慢慢浮了上来,然后蹦上小竹筏子,没命似地朝沱江河下游就猛劲划。身后喊杀声一片,也听不懂喊的是啥了,反正都是苗语,估计是在问候他们十八辈祖宗呢。

    生活在沱江河两岸的苗人常年在水上走动,自然是熟悉水性,没多大会儿的功夫,四条竹筏已经追了上来。

    这凤凰古城当年还没有旅游开发,说是古城,其实就是个靠河的小镇子,那能有多大呀?竹筏子顺着河往下漂,没漂多久,岸边左右的灯光可就消失了,除了身后还能隐约见到几个火把外,是伸手不见五指。

    两岸山林阴森可怖,到处弥漫着一层白雾,相隔十余米之外基本就什么都了。

    “好家伙,青山绿水呀,这地方景色真美,可是比江南强多了,老铁,以后咱俩可不上江南找娘们去了,苗疆不错呀!”陆少脱光膀子坐在竹筏末端一边拧水一边说道。

    “去你大爷的,为了个苗族娘们差点连命都丢了,还他妈来?来你大爷吧!”无双划船划的筋疲力尽,赶紧让他来替换。

    “擦,你别把事都推我身上好不好?咱不就是为了争口气吗?要说那孙子以后别让老子碰见,有本事单打独斗,老子都算他十个的,瞅他那根小鸡崽子似的体格吧,我他么给他一炮子呼墙面子里抠都抠不出来!”陆少越想越憋气,怎奈二人现在已成过街老鼠,回是回不去了,能顺利甩掉背后的麻烦就不错了。

    “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刚才听明白了,这小子是什么老鸦山苗寨的少司,少司可能就是村长他儿子吧?等着,奶奶的,等咱上岸的,在水里不跟他们一般见识!老子不是水贼!今儿晚上咱就往老鸭山摸!我还就不信了呢!”

    这俩人啊,都是个孩子脾气,说他们俩二十来岁,其实实际心智也就是十五六岁,没招,小时候爹娘都给惯坏了。

    说着话,身后的追兵已经不远了。嗖地一股凉风袭来,无双是江湖后裔自然洞察力敏锐,他赶紧抽出短刀一扒拉,仔细一瞅,竟然是根细银针,那银针落入水面,顿时,水下冒出几条死鱼来。

    “耗子你他妈快点划呀!这群孙子动真格的了,是毒针!”无双吼道。

    这玩应不是你着急就行的,划船讲究的是巧劲,你有再大的力气不会使也没用。眼后的追兵的火光已经是亮如白昼了。背后吆喝声不绝于耳,幸好他们没有火枪。

    “老铁,你骂我也没用啊,不行,这回咱俩要能是能活着回去我得去找个教练,学皮划艇去,这门技术关键时刻真顶用啊!”

    “少他妈说废话,距离岸边还有多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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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姥爷是盗墓贼介绍:
传说大兴安岭浩瀚林海中隐藏着一个通向地狱的入口。鄂温克人叫它极寒阴泉,东胡人叫它极渊,盗墓贼称之为兴安岭地眼。这片未知区域不但是人类的极限,也是盗门中的禁地。相传,地眼中有一片无尽之海,海的尽头处隐藏着富可敌国的宝藏,但千百年来去无一人能活着出来。盗门最后一代传承人,一个流里流气的小痞子,带着一张俄军遗留下来的神秘地图和家族中代代相传的秘密踏上了通向死亡的绝命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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